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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14

作者: 陈振 字数:68631 更新:2023-10-09 10:24:30

③ 《辽史》卷14《圣宗纪》五。  ④ 《宋史》卷272《杨延昭传》。  ⑤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9,景德二年正月乙卯。  ① 《宋史》卷272《杨文广传》。又本传原标点有误,杨文广“迁兴州防御使。秦凤路副都总管韩琦使筑筚篥城,..。”按:防御使后“。”应改为“、”,副都总管后、韩琦前应加“。”。熙宁三年十二月,改任鄜州(今陕西富县)权知州;以后又自西北边防移向河北,任定州路副都总管,升侍卫步军都虞候。熙宁七年三月,辽朝遣使到宋朝,争河东地界,杨文广献阵图及取幽州(今北京)策略,朝廷还未及回复,十一月,杨文广病死。  第二十九章寇準第一节理政爱民,刚直不阿寇準(961—1023),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北)人。父寇相,五代后晋开运(944—946)年间为魏王记室参军。寇準晚年封莱国公,故人尊称为寇莱公。少时不修小节,颇爱飞鹰走狗,在太夫人的严厉管教下,“由是折节从学”①,精通《春秋》三传。19 岁,举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后徙大名府成安县。初入仕途寇準就显示出才干,在理政时,不苛取百姓,以恩信为办事的准则,深得民心。征纳赋役时,官府不需出符移,只在县衙门前公布乡里姓名,百姓便主动按期交纳。不久,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又召试学士,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  寇準是宋朝极言直谏的名臣。他奉诏言北方边事的利与害,直披肝胆,无所顾忌,深得宋太宗的赏识,被任为枢密院直学士。  史书记载,寇準曾因奏事切直,太宗不愿听下去,很生气,起身要离开。寇準竟然扯着太宗的龙袍,请皇帝再坐下来,听其陈述。事情有了结果,皇帝才得以退朝。太宗也是求治的君王,他很欣赏寇準的耿直、认真和胆识,感慨地说:“这才是真宰相。”对左右朝臣说:“朕得寇準,犹文皇之得魏徵也。”①淳化二年(991)春,大旱,太宗召集近臣,问朝政得失,寇準借机说,天旱是因为刑法不公。寇準的话激怒了太宗,他要寇準说出刑法不公的事实。寇準要求召集中书门下与枢密两府执政人员,当着他们的面说出事实来。待二府执政到齐后,寇準说,祖吉与参政王沔的亲弟弟王淮都贪污受贿,而且王淮贪污受贿的数额远在祖吉之上。但祖吉人被诛,家产被籍没;而王淮只仗于私堂,且不久又仍复其官,用法这样不公,上苍能不发怒吗?太宗质问在场的王沔,王沔无法抵赖,只能向皇帝谢罪。据《宋史·王沔传》记载,王沔弟弟王淮任殿中丞,掌香药榷易,坐赃当弃市,由于王沔的关系,诏杖一百,降定远主簿。寇準的敢说敢为,显示他疾恶如仇的勇气。通过这件事,太宗意识到对直臣寇準应当加以重用,即拜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同知院事。  寇準耿直,一些臣僚为之折服,但也开罪一些同僚,“守正嫉恶,小人日思所以倾之”②。淳化四年(993),寇準被贬知青州,这是遭受不白之冤。枢密院副使张逊是一个“小心谨慎,徒以攀附至贵显”的小人。他与寇準观点不一致,每每奏事都遭寇準的反对,为此,张逊耿耿于怀。一日,张逊晚归私宅第,寇準与温仲舒也同出禁中,并辔而行,道遇狂人,狂人迎马首拜呼万岁。张逊嗾使与自己亲近的羽林将军王宾向太宗报告。寇準引温仲舒作证,表明此事纯系偶然;张逊则以王宾亲见事实,一定要陷寇準是犯了大逆之罪。为此,两人在太宗面前往复争论,互斥其短。太宗一气之下,寇準被贬知青州,张逊也被降为右领军卫将军。①但是太宗知道寇準对自己忠心耿①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7。  ① 《宋史》卷281《寇準传》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 记载的时间与细节略有不同。② 《宋史》卷281《毕士安传》。  ① 参见《宋史》卷281《寇準传》;卷268《张逊传》。但《张逊传》系此事于雍熙年间,误。《续资治通耿,不可能有犯上的行径。因此,次年就召回寇準,拜为参知政事。  第二节安邦定国,河北退兵宋太宗晚年时,有两件大事困扰着他,并直接影响着宋朝的安危。一是西夏与辽的扰边,不断威胁北宋;二是太宗迟迟拿不定主意确定自己的继位人。寇準被召回,不完全是太宗个人感情所致,重要的因素是想起用寇準,以协助稳住宋朝江山。  至道元年(995),冯拯、黄裳和王世则等上疏,请立许王元僖为太子。  太宗晚年多疑忌,容不得臣下谈立储这样的大事。太宗一怒之下,冯拯被贬知端州。从此,朝廷内外没有人再敢提继位人之事。太宗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对立储内心也焦急。所以,寇準回朝,太宗还责怪他为什么回来这样慢。太宗问寇準,皇子中哪一个“可以付神器?”寇準说:“陛下为天下择君,谋及妇人、中宫,不可也;谋及近臣,不可也,唯陛人择所以副天下望者。”太宗低头仔细地考虑后,屏退左右,问立襄王元侃是否可以?寇準说,知子莫如父,这事当要果断地定下来。  在西北边事上,寇準主张要用安抚的办法解决。太宗同意寇準的意见,派他出使渭北。  至道三年(997)三月,宋太宗死,原襄王赵恒继位,是为宋真宗。真宗信任寇準,不断提高寇準的地位。先迁尚书工部侍郎,咸平初徙河阳,改同州,后又徙凤翔府;再迁刑部,权知开封府。咸平六年(1003),真宗对宋初的制度作调整,合盐铁、度支、户部为一使,寇準迁兵部,为三司使。景德元年(1004)名臣毕士安任同中书门下章事,毕士安荐寇準,赞其“秉资忠义,能断大事,臣不如也。”真宗担心寇準刚直难独任,毕士安还是力荐,说其“忘身徇国,秉道疾邪”,不为流俗所喜,在契丹人不断南下时,正应当重用这样的大臣。真宗诏寇準为集贤殿大学士,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列毕士安之后。  景德元年(1004)闰九月,辽圣宗耶律隆绪与萧太后,率领大军南下攻宋。急书一日五至,寇準却平静如常。真宗得知后,震惊不已,质问寇準。寇準说:陛下要退辽兵,不过五天时间即可。并主张真宗亲征。真宗犹豫,面带难色,要回内宫。寇準劝陛下不要动摇,力促真宗成行。真宗这才决定讨论亲征事。参知政事王钦若是江南人,曾密请真宗去金陵;佥枢密院事陈尧叟是四川人,请真宗“幸蜀”。真宗就此事问寇準,寇準晓得此中内情,佯作不知,当着王钦若、陈尧叟的面说:“谁为陛下画此策者,罪可杀也。”指出只要皇帝亲征,人心振奋,文武大臣协作团结一致,辽军自可退去。辽军来攻,我们可出奇计骚扰,打乱其进攻计划;也可以坚守不出,使辽军疲惫不堪,再乘机打击。这样就可稳操胜券。如果退至江南或是四川,则人心动摇,辽军乘势深入,大宋江山还能保得住吗?王钦若、陈尧叟对寇準更加忌恨。  辽军攻岢岚军、莫州、瀛州等。十月,瀛州城下,萧太后亲自擂鼓,宋辽大战,矢集如雨,辽军死伤3 万余,也无法破城,乃退师。  鉴长编》系此事于淳化四年六月壬申;《续资治通鉴》系事件发生在淳化四年六月壬申,寇準被贬在冬十月壬申。  十一月,真宗启行亲征,军至韦城,朝臣中一些人再一次劝真宗南幸金陵,真宗又犹豫。寇準说,辽军迫近,四方危急,只可进一尺,不可退一寸。寇準并请太尉高琼进言真宗。真宗这才决心至澶州。  到了澶州城南,真宗驻跸,又不愿再进。寇準、高琼固请真宗过河。寇準说,此时不过河,则人心危。各地的赴援之师日至,不能再犹豫了。到了渡河口浮桥处,真宗又停下来。高琼以锤击驾真宗御车的辇夫的背,迫真宗渡河。当真宗登上澶州的北城门楼,城楼上飘起黄龙旗,城下宋军,大受鼓舞,齐呼万岁,踊跃欢呼,声闻数十里。十二月,东京留守雍王元份暴疾,真宗回驾,把抗辽军事大权全部交给寇準。  宋辽两军相持十余日,辽统军萧挞凛督战,宋军的床子弩机发矢,萧挞凛中箭身死。辽军秘密派人来求和,真宗本来就无意攻打辽军。景德元年十二月(1005 年1 月),宋辽议和,宋许给辽岁币银10 万两,绢20 万匹,宋真宗与辽圣宗以兄弟相称,尊辽萧太后为叔母,这就是“澶渊之盟”。  第三节宦途险恶,远窜南荒澶州一战,寇準的声望更高,景德二年(1005),加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这更引起王钦若等朝中大臣的忌恨。三年三月王钦若对真宗说,寇準逼着皇帝亲征,澶州一战,订下城下之盟,这不是胜利,是君王的耻辱,寇準哪里能说是对社稷有功呢?真宗当时虽没有计较,但此后,对寇準的疑忌加重。不久,寇準罢相出为刑部尚书知陕州。后宋辽关系又紧张,真宗乃诏寇準还,以兵部尚书权东京留守。  天禧元年(1017),寇準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后又镇永兴军。时真宗大力崇道教,“百姓不服”,朱能诈言天书降,真宗访诸大臣,有人提出,只有平素不相信这种活动的寇準出面,才能使百姓折服。寇準不愿参与,但他的女婿在一些人的授意下,致书寇準。寇準门人也反对,但在时势的逼迫下,寇準陷入圈套,遂上天书。此事颇为时议所非。①上天书后,寇準被拜为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禧三年(1019),进尚书右仆射、集贤殿大学士。  寇準性情刚烈,行事无顾忌。早在太宗朝时,他序迁官员,“素所喜者多得台省清要官,所恶不及知者,退序进之”②。得以进秩的官员,多为贤能之士,但也有平庸之辈,未得序迁者更是不满,因而引发一场争端。太宗问及此事,寇準为自己辩解,太宗已是老大不高兴,但寇準不服,“力争不已,又持中书簿,论曲直于帝前”。太宗更是不高兴,很有感慨地说:“鼠雀尚知人意,况人乎。”由此,寇準被罢,出知邓州。  真宗朝,寇準在相位,用人不拘一格。习惯于按例升迁的同列,对此颇为不满。寇準不顾这些,说,宰相的职责,就是进贤退不肖,如果墨守成规,那是一个小吏都能做的事。他厌恶丁谓、钱惟演、林特及曹利用这些佞人。丁谓为寇準起用,官至参知政事,丁谓奉事寇準小心谨慎。史载:“尝会食中书,羹污(寇)準须,(丁)谓起,徐拂之。準笑曰:参政,国之大① 《宋史·寇準传》系“上天书”事于天禧元年,误。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9、《宋史》卷466《周怀政传》等,应在天禧三年。毕沅《续资治通鉴》卷34 有考论。  ② 《宋史》卷281《寇準传》。  臣,乃为官长拂须邪?(丁)谓甚愧之,由是倾构之日深。”丁谓为寇準擦去口边的汤羹,却为寇準借机奚落一顿,由此,结下深怨。丁谓权盛时,钱惟演附之,通婚姻;钱惟演又是真宗身边刘皇后的姻亲。林特为三司使时,催缴河北岁绢甚急,寇準素来讨厌林特,他帮助转运使李士衡与林特对立,因此积下了深怨。这些人相互结交,成为陷害寇準的政敌。  真宗得风疾,刘皇后预朝政于后宫。寇準乘机向真宗进言,要选择方正大臣来辅佐太子,对丁谓、钱惟演这些佞人不可委以辅佐大事。真宗同意,寇準密令杨亿草表,请太子赵祯监国,以杨忆代丁谓。寇準“性豪侈,喜剧饮”。酒后失言,泄露机密。寇準被罢为太子太傅,封莱国公。  内侍周怀政在朝内权势尤盛,以妖言惑众。在朝廷崇尚道教的氛围中,他无所顾忌,掠取国库钱财,托神造符,言国家休咎,评品朝廷大臣,附会者益众。朝中一些大臣不断告发周怀政,真宗却不忍加以斥逐,只是逐渐疏远;寇準在朝时,因其顺从自己,也没有追究。寇準被罢,周怀政更是惶恐不安,以其弟周怀素,召客省使杨崇勋、内殿承制杨怀吉等,谋杀丁谓,复相寇準,奉真宗为太上皇,罢皇后预政,传位太子。事泄,周怀政被诛,寇準虽未预事,但也被牵连。降太常卿、知相州;徙安州,再贬道州司马。真宗不知寇準被贬出朝,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寇準,很奇怪,问左右发生了什么事情,左右不敢告知实情。真宗在离世前,还说只有寇準与李迪是可以托付国家大事的重臣。  乾兴元年(1022)二月,再贬雷州司马。仁宗天圣元年(1023),寇準在贬所雷州(今广东海康境)病卒,后归葬洛阳。仁宗朝追谥忠愍。著作有《寇莱公集》。  第三十章范仲淹第一节先天下之忧而忧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父范墉,始仕吴越国。太平兴国三年(918)吴越降宋,范墉随钱镠归宋,曾任武宁军(今徐州)等地的节度掌书记。  范仲淹幼年的生活十分贫困,2 岁丧父,母亲带着他改嫁淄州长山(今山东邹平东)的朱文翰,从此他改姓朱,名说。长大后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发愤自强,赴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书院求学。他昼夜苦学,有的史书称他“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①。  大中祥符八年(1015),范仲淹考中进士,出任广德军司理参军。两年后,改任毫州(今属安徽)集庆军节度推官,上表恢复姓范。  上书直谏范仲淹所生活的时代,正处在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吏治腐败,财政危机,农民与士兵不断揭竿而起。边境上,契丹与党项结成犄角之势,不断南扰东犯。  年轻的范仲淹深切了解当时官僚政治的腐败和下层百姓的疾苦,多次上书议政,希望革新政治、富国强兵。天圣三年(1025),范仲淹于泰州监西溪盐仓,上书指出武备废弛、官吏冗滥等时弊。天圣五年(1027),他又写了洋洋万言的《上执政书》,认为武备不坚,内外奢侈,国用不足,缺乏贤能官员,天下危机四伏,形势十分严重,必须进行变革。范仲淹的意见虽未被采纳,但给宰相王曾等人留下深刻印象。  一年后,范仲淹被调入京城任秘阁校理。他刚直不阿,几次因忤逆权贵而被贬为地方官。仁宗登极后的前几年,章献太后(刘太后)垂帘听政。天圣七年,范仲淹上疏太后还政于仁宗,被出为河中府通判,移陈州。明道二年(1033),刘太后死,仁宗亲政,范仲淹被召回京擢右司谏。时仁宗与皇后不和,决意废后,并得到宰相吕夷简的极力支持,范仲淹和一些台谏官员至政事堂质问宰相,并准备与他廷争,被出为睦州(今浙江建德)知州。六月,改任苏州知州。景祐二年(1035)十月因在苏州兴修水利有功,范仲淹被召回朝为天章阁待制判国子监,随后改任权知开封府。次年,因不满吕夷简擅权营私,他将京官晋升情况绘成《百官图》进呈,又写了《帝王好尚论》、《选任贤能论》、《近名论》、《推委臣下论》等四论①。吕夷简大怒,在皇帝面前指责范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同年五月,出为饶州(今江西波阳)知州②。年轻官员余靖、尹洙、欧阳修愤而为范仲淹鸣不平,也被出为地方官。时人誉范仲淹、余靖、尹洙、欧阳修等人为“四贤”。① 《宋史》卷314《范仲淹传》。  ① 《范文正公集》卷3。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8,景祐三年五月丙戌。  兴修水利范仲淹先后任亳州、泰州、河中府、睦州、苏州、饶州、润州(今江苏镇江)、越州(今浙江绍兴)等处地方官,同情百姓的困苦,施政以养民为先,将发展生产放在首位。  在泰州任盐官之时,他目睹这一带海潮泛滥,吞没大片良田庐舍,对百姓生命和生产构成严重威胁,遂上书朝廷,极力主张修筑海堤。在江淮制置发运副使张纶支持下,范仲淹被任命为兴化县(今属江苏)县令,主持修筑捍海堰。在范仲淹、张纶等人的努力下,在天圣六年(1028)修成一条总长150 里的捍海堰。从此,泻卤之地化为良田。两千多外逃户陆续还乡,农业、煮盐业等稳步发展。滨海人民为表达感激之情,将捍海堰命名为“范公堤”。景祐元年(1034)九月,苏州大水,农田积水难以排泄。知州范仲淹上书朝廷要求疏五河,导太湖之水入海。他亲自主持了疏浚工程,使苏州绝大多数地区排除了积水,恢复了正常的生产。  抗击西夏景祐五年(1038)十月,党项族首领元昊称帝建立大夏国,史称西夏。  此后,宋夏血战数年,宋军每战必败,处于挨打的局面。范仲淹改任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不久改命为陕西都转运使。康定元年(1040)五月,夏竦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使,范仲淹和韩琦为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延州(今陕西延安)北面三十六处堡寨全被西夏荡平,形势相当危急。  八月,范仲淹自请兼知延州。他首先淘汰老弱,将1.8 万名士兵分为6 将,每将3000 人,指定专人负责训练,军队战斗力大为提高。又修复城寨,招还流民垦荒,募商贾贸易,将延州建成了战备充实的军事要塞。同时,他上书朝廷提出以防御为主的战略方针,认为宋军“武备废而不修;庙堂无谋臣,边鄙无勇将,将愚不识干戈,兵骄不知战阵,器械朽腐,城郭隳颓”①。西夏军队人数虽少,但战斗力较强,尤其是骑兵。范仲淹反对轻率冒进,主张坚壁清野,进行持久的防御战,但未被朝廷采纳。康定二年(1041)二月,好水川(今宁夏隆德东)之战,次年闰九月的定川寨(今固原西北)之战,宋军都战败,各有数千将士战死。  庆历二年(1042)十一月,宋复置陕西四路都部署经略安抚兼缘边招讨使,总四路之事,由环庆路经略、安抚、缘边招讨使的范仲淹与秦凤路韩琦、鄜延路庞籍分任,以协力加强西北边防。  范仲淹等人确定了以防守为主,攻守结合的正确战略。一方面筑寨,加固边城,作为屏障,另一方面选将练兵,招募善于骑射的当地百姓以补充军队,又招还流民兴垦营田,作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  宋夏交界处散居着不少骁勇强悍的羌族部落,是宋夏双方都在积极争取的一股力量。范仲淹亲自巡视诸羌,与之约法三章以共同对付西夏。蕃部纷纷归附宋朝,西夏逐步陷于孤立。  范仲淹居边三年,与士卒同甘共苦,宋朝的防御力量大为加强。庆历四年(1044)五月,宋夏达成和议,元昊削去帝号对宋称臣,自号夏国主。由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4,治平二年正月癸酉。  此恢复贸易,宋每年赐夏银7.2 万两、绢帛15.3 万匹、茶3 万斤。  第二节庆历新政庆历年间,内忧与外患交相侵迫。庆历三年(1043),士兵王伦在沂州(今山东临沂)发动起义,陕西商州张海、郭邈山领导饥民起义。有识之士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要求变革,以挽救统治危机。仁宗开放言路,擢用欧阳修、余靖为谏官;同年四月,名扬边陲的范仲淹、韩琦任枢密副使;七月,又任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开始进行改革。  条陈十事宋仁宗敦促范仲淹等人拿出变革方案。庆历三年(1043)九月,范仲淹上《十事疏》作为系统改革的基本方案。十事包括: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①。仁宗悉用其说。范仲淹提出的十事,绝大多数以诏令的形式颁行全国,时称“新政”,史称“庆历新政”。  政治上,限制恩荫,惩办贪官,严格按政绩考核官员。改革科举考试,选拔治理国家的人才。教育的内容除了经义外,应传授一定的基本技能,如算术、医药、军事等。立法要慎重,法令必须严格执行,取信于民。经济上,减轻徭役、兴修水利、发展生产以挽救财政危机。军事上,在东京开封府地区招募民兵5 万人且耕且战,既可省养兵费用,又可加强京师守卫力量。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从士兵中选拔人才。  改革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核心是整顿吏治。范仲淹希望通过官僚政治体制的改革,挽救宋朝的危机。  整顿吏治庆历三年(1043)十月,诏中书、枢密院两府选诸路转运使,张昷之、王素、沈邈分别被任命为河北、淮南、京东都转运按察使,分行各路考究官吏。又诏两府同选提点刑狱官,两府新定磨勘式即考课新法。十一月,诏大臣不得为子弟、亲戚陈乞馆职,又诏限公田。庆历四年,诏天下州县立学,更定科举法。诏降河南府(今洛阳)所属颍阳(今伊川东)等5 县为镇,以减少官员以及民户负担的差役。  择官长是这次改革的重点,考核官吏,裁削倖滥。在罢黜了一批贪浊不才的地方官后,整个官僚集团受到很大震动,“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予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①。“新政”限制了权豪的特权,侵犯了官僚阶层的利益,招致了猛烈的攻击。夏竦等人欲置范仲淹于死地。他令女奴临摹石介的笔迹,仿造了一封石介写给富弼的信和一份石介代富弼拟定的废皇帝的诏书。夏竦的阴谋虽未得逞,但范仲淹等人感到政治形势险恶。恰好此时西北形势紧张,范仲淹遂① 《宋史》卷314《范仲淹传》。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以宣抚陕西、河东,离开朝廷。庆历五年(1045)被罢参知政事职务,出为邠州(今陕西彬县)知州,富弼、韩琦也被罢枢密副使出任地方官,改革失败。  第三节一世之师范仲淹一生在政治舞台上近四十年,先后在许多地方任地方官,业绩斐然。所到之处,他兴办学校,培育人才,对宋代学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兴学育才通过教育培养经世济民的人才,是范仲淹治国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范仲淹一生热心于教育,足迹所至,广为兴学。他曾在兴化、睦州、苏州、饶州等许多地方建立学宫,多次聘请和荐举著名学者孙复、胡瑗等到中央和地方任教。庆历年间,他将之作为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广到全国,兴学运动掀起了高潮。  作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范仲淹十分爱惜人才,尽最大力量发现、培养和保护人才。著名的政治家富弼、军事家狄青、教育家孙复、哲学家张载等都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  孙复早先是一介穷儒,周游求食。范仲淹发现他的才华后,一方面给他补一个学职以解决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亲自指导其学习。孙复后来成为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理学家张载年轻时爱谈兵事,希望在疆场上有所作为,身为陕西边帅的范仲淹与之面谈,认为他真正的才能不在武功,而在儒学。张载从此发愤读书,创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在御夏战争中,小将狄青作战十分英勇,范仲淹大为赞叹,亲赠《春秋》、《汉书》,狄青后来成为一代名将。范仲淹先后向朝廷推荐许多出类拔萃的人才,都各有建树。  文以载道范仲淹不仅是一位很有思想的政治家、教育家,而且是一位富有才华的文学家。他的诗文或写湖光山色,优美而有情致;或叙事抒情,寄寓远大抱负。范仲淹是北宋中期诗文革新的倡导者之一,主张诗文创作要“文以载道”,与社会现实密切联系。他十分推崇古越范蠡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但并无退隐之意,诗文中充满了积极进取的奋斗精神。在词的创作上,他将边塞风景引入词的领域,描写北疆的风光和将士的豪情,开阔了词的意境。  范仲淹有《范文正公集》传世,其中多有寄寓深远、脍炙人口的佳作传世。庆历六年(1046),他降知邓州时,应友人滕宗谅之请,撰写了一篇气势非凡的《岳阳楼记》,表达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宽阔胸怀。其中有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之语。这一思想,不仅反映了他对国家的高度责任感,也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范仲淹创之。  皇祐四年(1052)五月,范仲淹由青州前往颍州(今安徽阜阳)赴任途中,病卒于徐州,享年64 岁。宋仁宗亲书其墓碑为“褒贤之碑”①,谥文正。范仲淹不仅一生清廉刚正,而且他和家人始终过着极俭朴的生活。但是,他们对寒士僚属却十分慷慨,多次解囊相助。晚年,他拿出多年的积蓄在苏州买了千亩良田,名为“义庄”,用来救济同族中的穷人。范仲淹治家甚严,长子纯祐随同父亲防御西夏,屡立战功;次子纯仁,后任宰相;纯礼、纯粹为官也都以清正廉洁著称。  ① 《宋史》卷314《范仲淹传》。  第三十一章韩琦富弼文彦博第一节韩琦①谠议谏诤,西陲御夏韩琦(1008—1075),字稚圭,自号赣叟,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  出身世宦之家,父韩国华累官至右谏议大夫。韩琦3 岁父母去世,由诸兄扶养,“既长,能自立,有大志气。端重寡言,不好嬉弄。性纯一,无邪曲,学问过人”②。天圣五年(1027),弱冠之年考中进士,名列第二,授将作监丞、通判淄州(今属山东)。入直集贤院、监左藏库。景祐元年(1034)九月,迁开封府推官。二年十二月,迁度支判官,授太常博士。三年八月,拜右司谏。  韩琦在担任谏官的三年时间内,敢于犯颜直谏,诤言谠议,“凡事有不便,未尝不言,每以明得失、正纪纲、亲忠直、远邪佞为急,前后七十余疏”,尤其以宝元元年(1038)所上《丞弼之任未得其人奏》最为知名。当时灾异频繁发生,流民大批出现,而当朝宰相王随、陈尧佐,参知政事韩亿、石中立却束手无策,“罕所建明”。韩琦连疏四人庸碌无能,痛陈宋朝八十年太平基业,绝不能“坐付庸臣恣其毁坏”①,结果四人同日罢职,名闻京华。他还严厉抨击当时“货赂公行”、“因缘请托”的社会风气和“侥幸日滋,赏罚倒置,法律不能惩有罪,爵禄无以劝立功”的官场腐败作风,建议仁宗先从朝廷内部“减省浮费”、“无名者一切罢之”②。名相王曾称赞他说:“今言者不激,则多畏顾,何补上德?如君言,可谓切而不迂矣。”  宝元二年(1039),四川旱灾严重,饥民大增,韩琦被任命为益、利路体量安抚使。他到四川后,首先减免赋税,“逐贪残不职吏,汰冗役数百”,然后将当地官府常平仓中的粮食全部发放给贫困百姓,又在各地添设稠粥,救活饥民多达190 万人,蜀民无不感激地说:“使者之来,更生我也。”③自从原来臣服宋朝的西夏国主元昊称帝,公开与宋朝对抗以来,与夏邻界的陕西形势就非常吃紧。韩琦从四川刚回到京城,就向朝廷详细剖析了陕西边备形势,随即被任命为陕西安抚使。到了陕西,他看到苛捐杂税很重,百姓非常穷苦,便一律予以免除。康定元年(1040)正月,元昊大举围攻延州(今陕西延安),守将刘平、石元孙在三川口(今陕西安塞东)兵败被俘,镇守延州的范雍降职他调,韩琦大胆推荐被诬为“荐引朋党”而被贬越州(今浙江绍兴)的范仲淹。他在上仁宗的奏章中说:“若涉朋比,误国家事,当族。”①五月,韩琦与范仲淹一同被任命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充当安抚使夏竦的副手。韩琦主持泾原路,范仲淹主持鄜延路。在对西夏用兵的策略上,三人意见分歧。韩琦持强硬立场,力主攻策,与夏军决战,认为拖延时日,① 本节材料主要据《宋史》卷312《韩琦传》,下引不另作注。  ② 韩琦:《安阳集》卷1《韩琦家传》。  ① 《韩魏公集》卷14。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3。  ③ 王称:《东都事略》卷69。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6。  财政日绌,难以支撑,况且“元昊虽倾国入寇,众不过四五万人,吾逐路重兵自为守,势分力弱,遇敌辄不支。若并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贼骄惰,破之必矣。”范仲淹则力主守议,反对贸然进攻,主张持久防御,在加强军备的前提下,乘便击讨,不赞成深入敌境的进攻战。夏竦难以定夺,即派韩琦、尹洙到汴京以攻守二策进呈朝廷,请仁宗自己决定。仁宗幻想一举解决问题,于是决定采用韩琦攻策,并下诏鄜延、泾原两路会师,定期于庆历元年(1041)正月进攻,后从范仲淹请求改为春暖出师。  庆历元年春,元昊在伺机攻宋前,向宋军诈和,被韩琦识破。他对部下说:“无约而请和者,谋也。”命令诸将严加防守。二月,元昊率10 万大军进攻渭州(今甘肃平凉),直逼怀远城(今宁夏固原西)。韩琦闻讯,急派大将任福领兵1.8 万人,桑怿为先锋,前往抵御,进行阻击。行前,韩琦向任福面授机宜,命令他们绕到夏军背后,可战则战,不可战则据险设伏,截其归路,并再三叮嘱:“苟违节度,虽有功,亦斩。”任福在张家堡南打了个小胜仗,于是贪功轻进。夏军佯败退走,沿途遗弃不少物资,宋军不知是计,轻装猛追至渭州北边之好水川(今宁夏隆德西)。当时,夏军在好水川里边放了几个木盒子,宋军只听盒子里有鸟叫声,不敢轻动。任福到时,命令打开,只见一百多只鸽子飞跃而出,盘旋在宋军上空。宋军正在惊疑之时,夏军已从四面合围。宋军虽英勇战斗,怎奈人马三日乏食,疲惫不堪,宋军大败,6000 余人阵亡,任福等将校军官数百人亦死于难。韩琦立即下令退军,在半路中,阵亡将士的父兄妻子几千人,号泣于马首前,持故衣纸钱招魂而哭说:“汝昔从招讨出征,今招讨归而汝死矣,汝之魂识亦能从招讨以归乎?”①当时哀恸之声震天地,韩琦掩泣驻马不能行进。好水川之战,元昊得胜,十分猖狂,使人作诗,投掷宋境,讽刺说:“夏竦何曾耸?韩琦未足奇。满川龙虎辈,犹自说兵机。”②宋军兵败好水川,虽不是韩琦亲自指挥,但贸然出兵,用人不当,也难辞其咎。  战后宋廷追究败军之责,撤去了夏竦的职务,韩琦、范仲淹也被调职他用。韩琦降为右司谏、知秦州,范仲淹降为户部员外郎、知耀州(今陕西耀县)。十月,宋廷分陕西为秦凤、泾原、环庆、鄜延四路,韩琦知秦州,王沿知渭州,范仲淹知庆州,庞籍知延州,并各兼本路马步军都部署、经略安抚缘边招讨使。二年四月,韩琦受任秦州观察使。闰九月,宋军又大败于定川寨(今宁夏固原西北),大将葛怀敏战死,主持泾原路军务的王沿被降职他调。十一月,朝廷采纳了范仲淹的建议,韩、范二人屯驻泾州(今甘肃泾川),共守西陲。自好水川败后,韩琦始信服范仲淹守议,两人同心协力,互相声援。由于两人守边疆时间最长,又名重一时,人心归服,朝廷倚为长城,故天下人称为“韩、范”。边塞上传诵这样的歌谣:“军中有一韩,西夏闻之心骨寒。军中有一范,西夏闻之惊破胆。”①西夏在战争中虽多次获胜,但损失也很大,人心厌战,民怨沸腾,于是宋夏开始转入旷日持久的“庆历议和”。在边界形势稍趋缓和的情况下,庆历三年(1043)四月,韩琦、范仲淹奉调回京,同任枢密副使(枢密使为杜衍)。当时国子监直讲石介听说韩、范二人来朝中供职,特意写了一首《庆① 罗大经:《鹤林玉露》卷8。  ② 周煇:《清波杂志》卷2。  ① 《五朝名臣言行录》卷7。  历圣德诗》,其中称赞韩琦说:“予早识琦,琦有奇骨,其器魁落,岂视店楔。其人浑朴,不施剞劂。可属大事,敦厚如(周)勃。琦汝副(杜)衍,知人予哲。”②襄助新政,保国利民宋夏转入和议后,韩琦、范仲淹等入朝为执政大臣。一时名士云集,士大夫交口称誉,仁宗也想励精图治,有所作为,因而特别礼遇韩琦、范仲淹、富弼等人,并催促他们尽快拿出救世方案。当时元昊以契丹为后援,在宋夏和议中态度强硬,向宋朝要挟“岁赐、割地、不称臣、弛盐禁、至京市易、自立年号、更兀卒为吾祖,巨细凡十一事”③,宰相晏殊及两府大臣大多厌战,“将一切从之”,韩琦坚决反对。庆历三年七月,他上《论备御七事奏》,认为当务之急为:“一曰清政本,二曰念边计,三曰擢材贤,四曰备河北,五曰固河东,六曰收民心,七曰营洛邑”。接着又陈述救弊八事,即选将帅,明按察,丰财利,遏侥幸,进能吏,退不才,谨入官,去冗食。面对北宋中期积贫积弱的国势,韩琦提出以整顿吏治,选拔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与是年九月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所列出的十项改革方案基本一致,切中时弊。这次由范仲淹主持,韩琦、富弼等人积极参与的政治改革,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庆历新政”。  八月,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富弼为枢密副使,积极推行各项新政措施。  是年,陕南大旱,饥民纷纷加入张海、郭邈山等领导的农民起义队伍。仁宗命韩琦宣抚陕西。韩琦调集西北善于山地作战的官军,迅速镇压了起义,同时鉴于灾情严重,还采取了一些果断措施:选派官吏分赴各州县,发放官粮赈济饥民;蠲免各种苛杂的赋役;考察官吏,贤能的提升,庸陋的罢免;将军队中老弱不堪征战者淘汰1 万余人,以减少用度。四年春,韩琦宣抚陕西回到汴京。五月,上陈西北边防攻守四策,以为“今当以和好为权宜,战守为实务。请缮甲厉兵,营修都城,密定讨伐大计”。  庆历新政的实施,遭到了一些守旧派官僚的激烈反对。他们诬告新政官僚结成朋党,欺罔专权。尤其是夏竦施展诡计,陷害富弼。范仲淹不自安,遂于庆历四年六月以防秋为名,宣抚陕西、河东。八月,富弼宣抚河北。到了五年正月,执行新政的杜衍、范仲淹、富弼都被贬职出朝。韩琦为人爽直,对于军政大事,向来是“必尽言”,他虽为枢密副使,主管军事,但事关中书的事,他也要“指陈其实”,有的同僚不高兴,仁宗却了解他,说“韩琦性直”。对于范仲淹、富弼的贬谪,韩琦挺身而出,据理辨析,但没有结果。三月,韩琦也因陈述十三条理由,支持尹洙反对修建水洛城(今甘肃庄浪)而被贬出朝,罢枢密副使,以资政殿学士出知扬州。至此,主持庆历新政的主要人物全被逐出朝廷,短暂的“新政”以失败告终。  韩琦在地方官任上,治军有方,理民得法,“所至设条教,葺帑廪,治武库,劝农兴学,人人乐其恺悌”①。庆历七年(1047)五月,韩琦为京西路安抚使,自扬州徙知郓州(今山东东平)。十一月,王则在贝州(今河北清② 《宋史》卷432《石介传》。  ③ 吴广成:《西夏书事》卷16。  ① 《东都事略》卷69。  河)发动兵变,后被文彦博、明镐镇压。十二月,韩琦徙知成德军(今河北正定)。八年四月,又移知定州(今河北定州)。定州久为武将镇守,士兵骄横,军纪松弛,韩琦到任后首先大力整顿军队,采取恩威并行办法,对那些品行恶劣的士兵毫不留情地诛杀,而对以死攻战的则予以重赏,后来他又研究唐朝名将李靖兵法,仿作方圆锐三阵法,命令将士日月操练,结果定州军“精劲冠河朔”。  皇祐五年(1053)正月,韩琦以武康军节度使徙知并州(今山西太原)。当时在河东路担任走马承受的宦官廖浩然,为人贪恣,仗势不法。韩琦上奏,请朝廷将其召回,如不调走,必依法严惩。仁宗只好令廖回京,并行之以鞭刑。并州所辖地区与契丹接壤,邻边的天池庙(今山西宁武西南)、阳武寨(今山西原平西北阳武村)等地,被契丹冒占,韩琦派人与契丹头领据理交涉,收回了这些地方,并立石为界。宋初大将潘美镇守河东时,为了防止契丹南下劫掠,命令沿边百姓迁徙内地,致使边塞大片耕地荒废不耕。庆历四年欧阳修奉使河东时,就曾建议解除代州(今山西代县)、宁化军(今山西宁武西南宁化堡)、岢岚军(今山西岢岚)、火山军(今山西河曲南)沿边之地禁耕令,以增产粮食,供应边防军需,却为军帅明镐所阻。十余年后,韩琦于至和二年(1055)春再次建议,才得以实行,开垦田地9600 顷。  至和二年二月,韩琦以疾自请改知相州。在家乡,建造昼锦堂于州署后园。嘉祐元年(1056)七月,韩琦被召还为三司使。八月,拜枢密使。三年六月,韩琦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六年闰八月,迁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定策安邦,力诋变法韩琦就职朝廷枢要位置,首先遇到的一大难题就是仁宗的建嗣问题。仁宗三个儿子早亡,皇嗣迟迟未定,而从至和三年(1056)开始,仁宗就时常犯病,一时人心恐慌,议论纷纷。大臣们接连上疏,极力劝说仁宗早立皇嗣以固根本,当中尤以包拯、范镇言辞恳切,但仁宗并不放在心上。五六年过去,到了嘉祐六年(1061),韩琦再提建储之事,认为“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系。自昔祸乱之起,皆由策不早定”,并与参知政事欧阳修等人再三苦劝,仁宗终于同意立堂兄濮安懿王赵允让之子宗实(赐名赵曙)为皇太子。七年九月,韩琦封仪国公。  嘉祐八年(1063)三月,宋仁宗病死。赵曙即帝位,是为宋英宗。英宗即位之初,因病由皇太后曹氏垂帘听政。皇太后思想守旧,一些宦官不断向太后说英宗坏话,致使两宫嫌隙萌生,关系颇为紧张。为了调解两宫矛盾,韩琦和欧阳修费了不少精力。韩琦、欧阳修进见太后,太后呜咽流泪,诉说自己的委屈,并说:“老身殆无所容,须相公作主!”韩琦说:“此病故耳,病已,必不然。子疾,母可不容之乎?”欧阳修也一道委婉劝说。见到英宗,英宗则又对韩琦说:“太后待我无恩。”韩琦劝慰道:“自古圣帝明王,不为少矣。然独称舜为大孝,岂其余尽不孝耶?父母慈爱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为可称。但恐陛下事之未至尔,父母岂有不慈者哉。”从此以后,两宫关系渐渐缓和。治平元年(1064)五月,英宗病愈,在韩琦的劝说催促下,皇太后撤帘,降手书还政。闰五月,韩琦进右仆射,封魏国公。  韩琦身为宰相,却始终以边事为念,他曾多次就边防问题向英宗陈说方略,建议在河北、河东、陕西等路“籍民为兵”①,以为“义勇”,三丁选一,于手背刺字,农闲练兵,战时防御,既可增强军事力量,也能减少冗兵军费。治平三年冬,英宗病重,再度建嗣问题表面化。韩琦进言说:“陛下久不视朝,愿早建储,以安社稷。”英宗点头同意,于是确立颍王赵顼为皇太子。四年正月,英宗病死,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韩琦拜司空兼侍中。神宗即位不久,御史中丞王陶弹劾韩琦,说他自嘉祐以来,专执国柄,君弱臣强,且“不赴文德殿押班”,专权跋扈。神宗知道王陶在诬告,罢了他的官职,但韩琦仍坚决辞职。神宗挽留不住,任命他为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韩琦辞退所授两镇,后改为淮南节度使。正在这时,宋守边大将种谔擅自对西夏发起突袭,一举攻占绥州(今陕西绥德),边界气氛骤然紧张,朝廷忧虑。韩琦在尚未赴任的情况下,又奉旨改判永兴军(今西安),经略陕西。朝中一些大臣认为绥州孤绝难守,主张放弃。韩琦坚决反对。一个月后,西夏国主谅诈去世,战事暂告平息。  熙宁元年(1068)七月,韩琦复判相州。在相州任上还未满三个月,河北地震,黄河决口,大批灾民流离失所。神宗赐手诏给韩琦,让他迁判重灾区的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并被准许便宜从事。大名之任长达五年,恰逢神宗任用王安石变法,他坚决抵制。  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进行变法。九月,颁行“青苗法”。三年二月,韩琦上疏反对青苗法,认为青苗法不论贫富,一律按户等配借青苗钱,上三等户及坊郭大户本是兼并之家,也可贷给青苗钱,这种做法根本不能“抑兼并、济困乏”①。神宗看了韩琦的奏疏,一度动摇了变法决心。他对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王安石将韩琦的奏疏拿到“制置三司条例司”,逐条批驳,公布于天下。后来韩琦又上疏,申辨愈切。此后,韩琦还对“免役法”、“市易法”等提出了反对意见。韩琦最终从庆历年间一个倡言新政的激进改革者变成了因循守旧的保守派代表,这是十分可悲的。同样,在对外关系上,韩琦一改从前的强硬立场而日趋软弱妥协。当时宋和契丹在“划界”河东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韩琦上疏神宗,认为宋在边防策略上主动进攻,积极防御,有七事致“契丹之疑”,吁请神宗去掉各项新法,并将契丹所疑之事,“如将官之类,因而罢去”,以换取边境安宁,求得暂时苟安。  熙宁六年二月,韩琦还判相州,第三次为官家乡,终于实现了“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的愿望。熙宁八年(1075)六月在相州溘然长逝,享年68 岁。神宗御撰墓碑:“两朝顾命定策元勋”。谥忠献,赠尚书令。  韩琦“相三朝,立二帝”,当政十年,与富弼齐名,号称贤相。欧阳修称其“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①。  韩琦著作有《二府忠论》5 卷、《谏垣存稿》3 卷、《陕西奏议》50 卷、《河北奏议》30 卷、《杂奏议》30 卷、《安阳集》50 卷等。一生写了大量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03。  ① 《东都事略》卷69。  ① 《居士集》卷40《昼锦堂记》。  诗文,大多收入《安阳集》行世。  第二节富弼②司职谏院,再盟契丹富弼(1004—1083),字彦国,洛阳(今属河南)人。年轻时勤奋好学,雍容大度。范仲淹十分赏识他有“王佐之才”,把他的文章推荐给王曾、晏殊,晏殊后来还把女儿嫁给他。天圣八年(1030),富弼以茂材异等科及第,授将作监丞、签书河阳(今河南孟县)判官。  明道二年(1033)十二月,范仲淹因直谏仁宗废皇后之事被贬出朝,富弼这时正服毕父丧,回到汴京,便上书皇帝,以为“废嫡后,逐谏臣”,一举两失,不是太平盛世应当做的事。又说范仲淹“忠直不挠”,“闻过遂谏”③,是履责尽职,决不应当黜弃。后通判绛州(今山西新绛),迁直集贤院。宝元二年(1039)四月,元昊派人使宋,要求宋朝承认夏国,册封帝号。仁宗与朝中大臣久议未决,直到六月,才决定削去宋封元昊官爵,备兵征讨西夏。十二月,富弼上《论西夏八事奏》,说西夏来使部从仪物隆盛,言辞傲慢,必是元昊心腹大臣,请求朝廷立斩西夏使者,以示朝廷抗御决心。诏为开封府推官、知谏院。  富弼担任谏官,忠于职守,大胆抨击时政,屡次极言进谏。当时朝廷禁止大臣越职言事,富弼借发生日食一事,恳请朝廷广开言路,认为“应天变莫若通下情”,于是解除了这项禁令。康定元年(1040)宋夏三川口之战,由于内侍监军黄德和临阵脱逃,致使宋军大败,大将刘平被俘,不食而死。黄德和为逃避罪责,诬告刘平投降,富弼力辩刘平冤屈,请朝廷立案审查。仁宗命文彦博主持审理,终于给刘平昭雪。后来仁宗任命夏守赟为陕西都总管,又任命内都知王守忠为钤辖以行牵制,富弼立即疏谏,以三川口之战,监军掣肘,将权不专以致遭败教训,力请罢免王守忠。为了加强对西夏防务,富弼还建议扩大宰相事权,兼领枢密职,并厚赏西夏来降者,这些建议都被仁宗采纳。  庆历二年(1042),富弼为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当时契丹有人用“伪牒”(假僧尼度牒)假扮僧侣,刺探情报,后被发觉,此案牵扯到政事堂官员,开封府缉拿其他要犯,但政事堂官员因有人庇护仍逍遥法外。富弼上告宰相吕夷简,要他即刻交出官员,予以法办,并说此案不查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吕夷简从此对富弼怀恨在心。  澶渊之盟以后,辽宋双方互派使节,礼尚往来,保持了近四十年的和平局面。但由于宋夏好水川之战,宋军再一次大败,西边战事吃紧,北部边防空虚。于是契丹决定趁火打劫,以武力相要挟,于庆历二年正月,派南院宣徽使萧英、刘六符作为使者前往宋朝“索地”。他们递上国书,一面责备宋朝不该讨伐西夏,更不该违背澶渊之盟,如营筑长堤,填塞隘路,开决塘水,添置兵丁等;另一面又说后周世宗所攻取的关南,本是后晋割给契丹之地,若要维持和约,就必须将关南地归还给契丹。当时大兵压境,宋廷上下一片② 本节材料主要据《宋史》卷313《富弼传》,下引不另作注。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3。  惊惶失措。仁宗在预选谁可出任赴契丹交涉的“国信使”时,举朝大臣以前途莫测,怕出意外,不敢应命。宰相吕夷简和富弼有私怨,乘机向仁宗推荐富弼。当此危难之际,年届不惑的富弼挺身接受举荐,慷慨奔赴国难,他被任命为接伴使,向仁宗辞行说:“主忧臣辱,臣不敢爱其死!”  二月,富弼到雄州(今河北雄县)迎接契丹使,萧英借口脚有毛病拒绝行拜见礼,富弼说:“昔使北,病卧车中,闻命辄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说得萧英肃然起敬,只好在别人搀扶下行了礼。富弼和萧英谈得很坦率,萧英也毫不掩饰他南行的真正目的。  四月,富弼带着仁宗拒绝割地,允许“增币”或“和亲”的两套方案出使契丹。临行前仁宗要任命他为礼部员外郎、枢密直学士。富弼不受官职,说:“国家有急,义不惮劳,奈何逆以官爵赂之。”  富弼到契丹,辽兴宗接见了他,双方展开了一场唇枪舌战。富弼说:两朝皇上,父子继好达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为什么?兴宗说:南朝违约,堵塞雁门关,增设池塘水泊,修治城隍,征集民兵,这是何意?群臣都请求用兵,而寡人以为不如遣使求关南地,求而不得,举兵未晚!富弼说:北朝忘记南朝真宗皇帝的大德了吗?澶渊之役,若从诸将之言,北兵难逃一人。且北朝与南朝通好,则皇帝专得其利而臣下无所获;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皇上受其祸,故北朝诸臣争劝用兵,这全是为自己打算,而非为国家着想。辽兴宗大吃一惊,问:什么意思?富弼说:石敬瑭欺天叛君,求助于北朝,石重贵昏乱腐朽,神人共弃。那时中国(即中原政权)狭小,上下离叛,契丹才得以攻克汴梁,虽然掳获金帛充斥于诸臣之家,但壮士健马大多牺牲,最终说来谁当其祸?今中国封疆万里,精兵百万,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用兵能保证必胜吗?辽兴宗说:不能。富弼说:胜负尚未可知,即使胜了,也是损兵折将,如此则是群臣吃亏呢?还是皇帝吃亏?若继续通好,岁币尽归皇上,臣下得到好处的只是每年奉使的一二个人,其他人何利之有?辽兴宗觉得很有道理。富弼又说:堵塞雁门关是为了防备元昊,增添池塘水泊始于何承矩,发生在通好以前,水往低处流,非人力所为。城隍是整修破损的,民兵是补充缺额的,并未违约。辽兴宗说:非卿如此一说,寡人不知其详,然而寡人想得到的只是祖宗的故地罢了。富弼说:石敬瑭拿卢龙一道之地贿赂契丹,周世宗又伐取关南,这都是前朝的事了,宋朝兴起已有九十年,若宋朝也想求前朝旧地,岂是北朝之利?辽兴宗一时无言以对,好半晌才慢慢地说:元昊是寡人的藩属亲戚,南朝伐之,不先告我,什么道理?富弼说:北朝过去伐高丽、黑水,告诉南朝了吗?我朝天子命我致意陛下:以往不知元昊与弟(即辽兴宗)结亲,因他扰边而伐之,弟有烦言,今击之则伤兄弟之情,不击则不忍坐视吏民之死,不知弟以为怎样合适?辽兴宗扭头用契丹话和旁边大臣嘀咕了一阵,又说:元昊为寇,岂能使南朝不击呢?  第二天,辽兴宗邀请富弼一同打猎,仍然坚持得地则欢好可久。富弼说:南朝皇帝曾令我转达: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又岂肯失祖宗故地?既然北朝以得地为荣,南朝就不以失地为辱?兄弟之国岂可使一荣一辱?朕没忘燕蓟故地,却也没求得此地,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辽兴宗没再说什么。  打完猎,富弼回到驿馆,刘六符对他说:皇上听了你关于荣辱的话,很是赞赏。然而我们不想要金帛,只有结婚还可商量。富弼认为“和亲”有失体面,估计辽兴宗求婚不过是想多得陪嫁,就对刘六符说:结婚容易生事,况且南朝出嫁长公主,陪嫁也不过是十万缗而已。辽兴宗要富弼回朝复命,并将“增币”和“和亲”誓书拿来,准备作一选择。七月,富弼回到朝廷,仁宗得知辽愿意接受“增币”或“和亲”的条件,非常满意。  八月,富弼再次出使契丹,带去了二封国书、三封誓书,内容分别是:若议婚则无金帛;若能令西夏向宋朝纳款,则增岁币20 万,否则10 万。辽兴宗在帐篷里接见他,不再求婚,只想得到增币,说:南朝给我的岁币,在誓书中须加上一个“献”字才行。富弼说:“献”字乃是下奉上的意思,不能施于平等的两国,何况南朝为兄,岂有兄献于弟之理?辽兴宗又说:改名“纳”字如何?富弼还是严词拒绝。辽兴宗仍不死心,说:南朝既然把大批金帛给我了,一个“纳”字有何可惜的?况且古亦有之。富弼反驳道:自古只有唐高祖借兵于突厥时,才向它称臣,当时的馈送,或许称作“献”、“纳”,其后颉利被唐太宗擒获,还会有此事吗?辽兴宗沉默不语。富弼退出帐外,指着帐前的高山对刘六符说:此山尚可踰越,若欲“献”、“纳”,就像不能登天一样。使臣头可断,此议决不敢答应!①九月,辽兴宗派遣耶律仁先、刘六符再度使宋,交换“增币”二十万誓书时,宋廷却不敢过拂契丹之意,竟同意了今后书词中称“纳”条件。  富弼两次出使于危难之中,表现出一定的胆识和外交能力。第一次死了女儿,不顾而行;第二次生了个男孩,也来不及看一眼。每得家书拆也不拆,说:拆了,徒乱人意。回国后,受到仁宗嘉奖,任命为枢密副使,他力辞不受,并上书仁宗说:现在既然与契丹再结盟好,大臣们便以为太平无事,万一契丹败盟毁约,我是死有余辜。但愿陛下要切记契丹轻蔑侮辱我朝的国耻,卧薪尝胆,不忘治理国政。过了一个月,仁宗再次任命,并派宰相章得象去劝说他:朝廷此次任命是别有用意,并非是出于你使契丹的缘故。富弼这才接受了枢密副使的职务。  辅佐新政,守成贤相庆历三年(1043),富弼与范仲淹等人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臣,一时朝中名士云集,人才济济,士大夫们寄以厚望。面对内忧外患,宋仁宗想改革弊政,兴致太平,因而特别礼遇富弼、范仲淹、韩琦等人,亲赐手诏,让他们条奏当世急务。  九月,仁宗在天章阁亲自召见富弼、范仲淹诸大臣,赐坐,给笔札,让他们疏奏革新政事,同时任命富弼主持对北边交涉,范仲淹则负责对西边防务。  不久,富弼与范仲淹联名上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后来富弼等人还多次单独上奏,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陆续颁布几道诏令。这样,由范仲淹主持、富弼等人积极参与的“新政”开始实施。  九月二十二日,仁宗采纳富弼严明法制的建议,命史馆检讨王洙、集贤校理余靖、欧阳修等人,把先朝典故及诸司所行可用的条例文字汇编成册,以为法典纲纪,最后成书《祖宗故实》20 卷。  十月十二日,采纳范仲淹、富弼通选转运使的建议。范仲淹在提名时,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7。  对庸碌无才者一笔勾去,富弼有些犹豫,对他说:你勾得容易,可被勾去的一家人都要哭了。范仲淹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哭好啊!①其他一些“新政”措施也在仁宗支持下陆续颁行。  庆历四年(1044)六月,契丹和西夏发生战争。契丹主兴宗亲率10 万大军西征,驻兵云州(今山西大同)、朔州(今山西朔县),并遣使至宋,要求与西夏断绝往来。范仲淹面对契丹西征,担心意在宋朝,请朝廷增派几万兵以备河东。富弼坚决不同意,认为契丹这回绝不会与西夏联合,契丹得到了宋增加的岁币,与西夏矛盾加深,而且朵儿族屡次杀戍塞役兵,契丹以为是西夏教唆的,所以增加河东守边,殊为失计。后果然如富弼所料,契丹未犯宋境。  随着“新政”的实施,改革初见成效,但也遭到朝中守旧势力的激烈反对。他们诋毁谤讪,说新政官僚结成“朋党”,欺罔擅权。夏辣更是施展诡计,令其女奴伪造石介为富弼撰废立草诏,诬蔑他要“行(伊)尹、(霍)光之事”,进行陷害。事情传出后,仁宗以陕西备边为借口,命范仲淹出任陕西、河东宣抚使。八月,富弼继范仲淹之后,宣抚河北。庆历五年三月,韩琦上疏为富弼辩护,后来自己也被贬知扬州。至此,新政主要官僚全部被贬出朝。  富弼后知郓州、青州,兼京东路安抚使。当时河北发生严重水灾,数以万计的人民流离失所,尤以京东路为严重,流民有六七十万之多。富弼到任后,极力动员所辖地方官员百姓出粟救灾,又征得公私房舍十余万间供流民居住,还把流民经过所抛下的尸体埋葬,建起一个个大坟墓,称为“丛冢”。此外,富弼还准许流民生产自救,辖内山林河泊之利,任流民取以为生;又募数万流民为兵。富弼日夜操劳,有人劝说他,你自己尚被飞语中伤,祸福难保,何必如此勤政爱民。富弼傲然不顾地说:“吾岂以一身易此六七十万人之命哉!”富弼冒祸救灾民的举动,仁宗听说后十分感动,特地遣使褒奖,拜礼部尚书。富弼坚辞不受。后迁大学士,徙知郑、蔡、河阳,加观文殿大学士,改宣徽南院使,判并州。  至和二年(1055),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同日拜相。宣制之日,士大夫以用人得当相庆于朝。仁宗知道后,对欧阳修说:“古之命相,或得诸梦卜,岂若今日人情如此哉?”  至和三年正月初,仁宗上朝突发风眩之疾,被内侍扶入宫中诊治,朝中大臣十分惊恐,议论纷纷,富弼和文彦博担心会发生不测风云,便以在大庆殿设醮为仁宗祈福为名,留宿宫中,随时询问仁宗病情。由于富弼、文彦博遇事沉着冷静,“宫内肃然”。后来富弼还与朝中大臣一道,劝仁宗早立皇嗣,安定人心。嘉祐三年(1058),进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次年,首相文彦博遭人弹劾,罢判河南府,富弼又与韩琦为相,共主朝政。富弼为相时,欧阳修为翰林学士、包拯为御史中丞、胡瑗为侍讲,四人天下众望所归,士大夫称为“四真”,即真宰相、真翰林学士、真中丞、真学士。富弼为相六年,不务兴革,谨“守典故,行故事,而傅以公议,无容心于其间”,百官各守其职。嘉祐六年(1061),富弼以母丧罢相。宋英宗即位后,召为枢密使。两年后,因腿有病,行走酸软无力,力请罢去所职,领一闲郡养疾,后被恩准,拜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扬州,封祁国公,进封① 《五朝名臣言行录》卷7。  郑国公。  阻挠变法,称疾引退宋神宗即位后,锐意进取,很想通过变法,达到富国强兵目的,以改变长期形成的积贫积弱局面。熙宁元年(1068),富弼徙判汝州(今河南临汝)。诏入觐,因他是三朝元老,神宗许肩舆至殿门,令其子扶掖进见,毋拜,坐语。神宗觉得富弼老成练达,久经政务,就向他请教致国强盛的办法。富弼说:“人主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可测,则奸人得以傅会。当如天之监人,善恶皆所自取,然后诛赏随之,则功罪无不得其实。”神宗又以边事相问,富弼说:“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神宗听后十分失望。在一片守旧的政治气氛中,神宗遇到了王安石,并把革新重任寄托于他。熙宁二年(1069),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也就在这年二月,富弼再次拜相。  王安石锐意变法,神宗对他很信任,唐介死后,同列中没有人敢与王安石抗衡。曾公亮多次告老求退,富弼称病不问政事,赵抃能力不济,遇到事情只会叫苦。所以当时人们说,现在朝中的五个宰相是“生、老、病、死、苦”,指的是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赵抃苦。面对王安石变法,富弼认为不能违背祖制,议论与王安石多不和;又见神宗重用王安石,知道自己不可与之争,于是称病求退,上章几十次才被准许。他上疏神宗,说现在人情未安,新近进用的多小人,不少地方地震,有水旱灾,国家很需要安定。神宗问他去了之后,谁可代替他。他推荐文彦博,神宗默然良久,反问道:“王安石何如?”富弼同样沉默不语。十月,富弼出判亳州(今安徽亳县)。  青苗法颁行后,遭到元老重臣韩琦、文彦博等人极力反对,富弼也认为这样的法令推广,势必会造成“财聚于上,人散于下”的局面,他在亳州拒不执行。提举官赵济上奏弹劾富弼抗旨不遵,侍御史邓绾更是请求予以严办,结果富弼被贬,以仆射出判汝州。王安石认为处分太轻,“止夺使相,何由沮奸?”神宗未同意。富弼上奏神宗说:“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治郡。愿归洛养疾。”仁宗同意了,以韩国公致仕。  富弼虽退居洛阳,与文彦博、司马光等十三人组织“洛阳耆英会”,每日在自己府第置酒赋诗相乐,但仍关心朝政,每遇国家大事,必畅所欲言,如“郭逵讨安南,乞诏逵择利进退,以全王师;契丹争河东地界,言其不可许;星文有变,乞开广言路;又请速改新法,以解倒悬之急。”  元丰六年(1083)八月,富弼在洛阳病逝,享年80 岁。死前给神宗上书,说他左右多小人,非国家之福。又陈时政之失,封押后交给他的儿子绍庭,还期许神宗以时事见问。司马光、范纯仁去吊丧,绍庭把这事对他们说了,他们都认为那是遗表,叫绍庭马上送给神宗。神宗读后十分哀痛,辍朝三日,内出祭文致奠,赠太尉,谥文忠。元祐(1086—1094)初,配享神宗庙庭。哲宗御制碑首“显忠尚德”,命学士苏轼撰文镌刻。绍圣(1094—1098)年间,章惇执政,说富弼曾反对变法,得罪神宗,罢去配享资格,靖康(1126—1127)初年才恢复旧典。  富弼有奏议12 卷、札子16 卷等,著作今存《富郑公诗集》1 卷。  第三节文彦博①建功西陲,平息兵变文彦博(1006—1097),字宽夫,汾州介休(今属山西)人。祖先出于春秋齐国公子完,卒谥敬仲,后世以谥为氏;五代时,避后晋高祖石敬瑭讳,改其氏为“文”;后汉高祖刘知远又复其旧氏“敬”;宋太宗时,以避宋翼祖赵敬庙讳,又改为“文”。文彦博小时聪颖过人,民间就流传他幼时“灌水取球”故事:他与诸童子在大树旁玩球,不慎将球滚入穴洞,伸手无法取到。他提水注入洞中,水满球即浮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先后任知县、通判,后由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  宋夏战争爆发后,西边战事不断,而宋军常有将官临阵先退、望敌不进,而大将惩治却要申报具闻,下法寺详案定刑的情况发生。文彦博上疏,极论其弊,要求改革,说:“此可施之平居无事时尔。今拥兵数十万,而将权不专,兵法不竣,将何以济?”宋仁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宝元三年(1040)正月,元昊使沿边蕃部诈降宋军,袭取宋、夏间的重要军事要塞金明寨,兵锋直犯延州(今陕西延安)。守将范雍见夏军兵临城下,恐惧异常,急忙檄令屯驻于庆州(今甘肃庆阳)的鄜延、环庆副都部署刘平及将领石元孙等率兵赴援,共约万余人,在延州之三川口与10 万夏军发生遭遇战。鏖战中,由于宦官监军黄德和临阵脱逃,宋军阵脚大乱,一溃而不可止,主帅刘平被俘,不食而死。朝廷追究败军之罪,黄德和为了逃避惩治,竟诬告刘平降敌,并用金带贿赂刘平家奴出具伪证,致使刘家二百余口被关进监狱。仁宗诏令文彦博就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蒲州镇)主审此案,通过调查取证,文彦博终于弄清了真相。这时黄德和的党羽大肆鼓噪,阴谋翻案,以至朝廷又派了一位御史前来重审,文彦博拒不接纳,对他说:朝廷担心此案难办才派你来,现在案子已结,你快回去,如果出了问题,我全部承担责任。结果黄德和及家奴都被处斩,终于昭雪了刘平之冤。  不久,文彦博以直史馆任河东转运副使。河东路所辖麟州(今陕西神木北),与西夏相邻,依山建城,最为险固,是抗御西夏进攻的战略桥头堡,然而内地转运粮饷道路迂回绕远难走,附近则有唐朝时所修故道,长久废弃又无人治理。文彦博上任后,亲自带人修复故道,使运饷之路既近又好走,保证了军饷供应,在麟州城囤积了大量粮草。后来元昊乘好水川战役之胜,举兵攻打麟州,围城十天,看到城中早有准备,只好解围而去。文彦博迁都转运使,又知秦州。防守边境二年,“有威名,敌不敢犯”①。后改枢密直学士、知益州(今四川成都)。在益州任上,为了求得进身之阶,命令工匠织金丝灯笼,载莲花为锦,通过宦官带入宫中,献给仁宗宠爱的张贵妃。果然由于张贵妃内助,文彦博自成都返回汴京,召拜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进入权力中枢机关。  庆历七年(1047)十一月,王则在贝州(今河北清河)发动兵变,建立政权。朝廷急派权知开封府明镐前往镇压,夏竦时为枢密使,与明镐不和,处处牵制他,明镐久攻贝州城不下。文彦博从张贵妃那里得知仁宗有谁镇压① 本节材料主要据《宋史》卷313《文彦博传》,下引不另作注。  ① 《东都事略》卷67。  起义就擢谁为首相的意思,于是自请前往。次年正月,仁宗命文彦博为河北宣抚使,明镐为副,加紧攻打贝州城。文彦博采纳军校刘遵的建议,一面以大军佯攻北城,另一面在南城暗挖地道,选精锐士卒潜入城内,打开城门,宋军蜂拥入城。王则先用火牛冲击宋军,欲乘机突围,怎奈寡不敌众,兵败被俘,押解京城被杀,兵变平息。  两任宰相,安稳政局王则兵变平息后,文彦博以功升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第一次拜相。此间他曾荐举王安石、韩维、张环等人“恬退守道”,希望朝廷予以重用。他又曾与枢密使庞籍讨论淘汰冗兵以减省军费开支。当时朝中大臣议论纷纷,认为此法不易行得通,因为朝廷过去采取荒年募兵政策,招募灾民入伍,供其衣食,藉此防止灾民犯上作乱;现在如果减省冗兵,恐怕被减之人会聚为盗贼,危害社会安定。仁宗迟疑未决,文彦博决然地说:“今公私困竭,正坐兵冗。脱有难,臣请死之。”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被减冗兵归农者有6 万人,减去廪给一半的也有2 万,事后没有任何意外发生。皇祐元年(1049)八月,文彦博为昭文馆大学士。皇祐三年(1051),御史唐介揭发文彦博赠送灯笼锦交结张贵妃,并当面与文彦博对质,说:彦博应该自问反省,假如有这种事,不应该隐瞒!①文彦博无言以答,只是连连作揖,拜谢不已。仁宗大怒,把唐介送御史台劾罪,文彦博被罢去宰相职务,知许州(今属河南)。当时有人写诗讥刺他:“无人更进灯笼锦,红粉宫中出佞臣。”后改忠武军节度使、知永兴军。  至和二年(1055)六月,文彦博与富弼同日受命,再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第二次拜相。次年正月初,仁宗上朝时突发风眩之疾,急忙被扶入宫中诊治,二府大臣在宫外守候,焦虑万分。文彦博询问皇上病情如何,内侍以禁中事得保密,不敢泄漏为由,拒绝回答。文彦博怒斥他说:皇上病重,事关国家安危,只有你们能出入宫中,却不让宰相知道皇上病情,你们究竟想干什么?文彦博和富弼担心会发生不测风云,便以在大庆殿设醮为仁宗祈福为名,留宿禁中,随时询问仁宗病情。直到二月,仁宗的病始见好转,逐渐康复,才回自己府第休息。当时仁宗病重,京师人心恐慌,好在文彦博与富弼二人遇事沉着冷静,处理事情果断,才使大家心安,宫内也没出什么变故。  以前御史唐介弹劾文彦博以致罢相,自己也因此坐罪被贬岭外。文彦博复相后,御史吴中复上奏仁宗,请求召回唐介,重新任用,文彦博颇有风度,不以私害公,从旁劝说:唐介为御史时弹劾我,所说大多是实情,当然其中也有道听途说的误解,但当时对他的处罚也太重了些,请准吴中复所请。仁宗同意了,当时人都说文彦博有“厚德”之风。  仁宗三个儿子早亡,皇嗣迟迟未定,这成为当时朝廷内外最关注的大事之一。而从至和三年(1056)病后,仁宗居深宫,服丹药,更少问政事,因此朝臣百官中,请仁宗早立皇嗣的呼声越来越高。嘉祐初年(1056),文彦博就劝说仁宗早立继嗣,仁宗含糊答应,寻因其患病而中辍。嘉祐三年,文彦博又被弹劾罢相,出判河南府、大名府、太原府等地,封潞国公。宋英宗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1。  即位后,提及当年建储立嗣之事,特别感谢文彦博“首议建储”,任命他为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使。  诋毁新法,元祐复出宋神宗即位,正风华年少,血气方刚,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决定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但遭到以文彦博为首的元老重臣的极力反对。在同宋神宗一次谈话中,文彦博表达了他对改革的看法:彦博又言:“祖宗法制俱在,不便更张,以失人心。”  上(宋神宗)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处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上曰:“士大夫岂尽以更张为非,亦自有以为当更张者。”①文彦博打着“祖宗法制”旗号,极力诋毁变法之各项内容,如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成为当时朝廷中守旧派的领袖。熙宁二年(1069)九月,王安石推行“青苗法”,遭到了韩琦、范镇、曾公亮等人的坚决抵制,文彦博也向神宗陈说青苗法的害处。神宗说:我派了两个太监亲往民间察问,都说很方便于民。文彦博争辩道:韩琦是三朝宰相,说青苗法不便,皇上不信,只是相信两个宦官吗?①熙宁三年四月,西夏发兵围攻边城重镇绥德城,战事又起。八月,西夏又大举兴师,围大顺、柔远、荔原、淮安、东谷、西谷、业乐等城寨,“众多者号三十万,少者二十万,围或六、七日,或一、二日”②。游骑直抵庆州,九天后才退去,一度造成“陕右大震”,神宗十分震惊。文彦博上疏说:朝廷行事,定要符合人心,兼采众论,以静重为先。陛下励精求治,但人心未安,就是由于更张变革过当所致。祖宗之法未必都不能实行,只是有偏而不举之弊罢了。言辞中责怪神宗,影射王安石变法不当。王安石听到后勃然大怒,气愤地说:为民除害,什么事不能做?如果万事毁脞,那是西晋作风,于治理国家有什么益处?  熙宁六年(1073)正月,文彦博强烈反对市易司差官监卖果实,认为是“徒损大国之体,只敛小民之怨”③;又说华山坍坏就是天意不赞成变法的表示,引起神宗极大恐慌。因反对变法,文彦博和王安石关系恶化,终被排挤出朝,出判河阳、大名府等地。元丰三年(1080),再判河南,几年后以太师身份致仕。据说当年文彦博致仕准备回洛阳安度晚年时,已年近八十,神宗见他仍然身体健壮,精神矍铄,就请教他的养生之道,他答以“恰好即止”,神宗奉为至理名言。  宋哲宗即位,年仅10 岁,由高太后掌权,在朝野上下掀起了一阵清算新法之风,史称“元祐更化”。元祐初年(1086),司马光当政。当时文彦博退居洛阳已几年了,虽年逾八十,但精力甚健,司马光对他非常敬重,力荐这位元老重臣复出。文彦博到京后,便以平章军国重事为名,五日或六日一朝,到政事堂和左、右相及执政商量重事,参与废除新法,打击变法派。在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  ① 《续资治通鉴》卷67。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4。  ③ 《文潞公集》卷20。  宋夏边界争地斗争中,支持司马光“弃地”之议,主张对夏屈服妥协,以保证西北边境“三数年间,当且保无事”①。当时文彦博八十几岁,辽国使者望见他,不禁诧异,对苏轼说:还这么年轻!苏轼告诉辽使,文彦博处理日常事务,干练的年轻人不一定比得上;贯穿古今,议论风发,即使专门名家也有所不如。五年以后,文彦博再次致仕。  绍圣元年(1094)四月,哲宗实行“绍述”之政,正式打出了继承神宗事业的旗号,重新起用变法分子,国是从根本上改变了。当时章惇秉政,说文彦博与司马光曾经反对王安石变法,降为太子太保。绍圣四年(1097)五月,文彦博去世,时年92 岁。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间,蔡京为右相,将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120 人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至北宋末南宋初,文彦博才又被追复太师,谥忠烈。  文彦博三守洛阳,再为宰相,致仕之后,洛阳人图绘其像于资圣侍寺中,名曰竚瞻堂。司马光为作记,发了一番议论,说人臣“或得于君而失于民,或得于民而失于君”,像文彦博这样“事君以忠,养民以仁”,“逃宠而宠不我舍,避名而名常我随”①,千百年来也没有几个。文彦博虽出将入相,穷极富贵,但平时待人谦和,尊德乐善,特别礼遇鸿学硕儒。他推崇邵雍、程颢、程颐的道学,并和他们结成布衣之交。  在退居洛阳的日子里,文彦博与富弼、司马光及其他“老成而有贤德”  的共十三人(除司马光外均年七十以上),仰慕白居易在洛阳和高年者为会的志趣,“尚齿不尚官”②,在富弼府第置酒赋诗相乐,时人称之为“洛阳耆英会”。文彦博要司马光作了一篇《洛阳耆英会序》。那时,王拱辰留守北都(大名府),写信给文彦博,对这个聚会十分嘉羡。  文彦博著作有《大飨明堂纪要》2 卷,《药准》1 卷,已佚,今存《文潞公集》40 卷。文彦博在诗、词创作方面也有一定造诣,但作品存世很少,且大多与政治有关,如《双泉》:长剑并弹霜气豪,白虹半折秋云高。  濯缨洗耳更何处,世人回看轻鸿毛。  文彦博还工书法,黄庭坚称赞他“潞公书极似苏灵芝公”,“今观《到洛为儿子赴许昌》帖,笔执清劲,真不愧古人!”③① 《文潞公集》卷26。  ① 《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66。  ② 王称:《东都事略》卷67。  第三十二章包拯第一节身世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包拯年幼即勤于学,成年后,以孝行闻于乡里。天圣四年(1026),赴京应试,次年中甲科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因父母年事已高,他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但由于父母不愿随行而辞官,归居乡里,侍养双亲。  父母去世后,包拯于景祐四年(1037)赴京听选。当时他写有一首诗咏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于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表明了自己从政、为人的志向与原则。不久,出知天长县(今属安徽),后徙知端州(今广东肇庆)。庆历三年(1043),入京除殿中丞,又迁任监察御史。庆历六年(1046),奉命出使契丹,他圆满地完成了使命。使还后,迁三司户部判官,先后出为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庆历八年,入为三司户部副使,上《天章阁对策》等奏疏。皇祐二年(1050)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皇祐四年,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后徙知瀛、扬、庐等州府。嘉祐元年(1056),权知开封府,任上改革诉讼制度,并拆除中官势族跨河修建的园榭,疏通了惠民河。嘉祐三年,迁权御史中丞,兼领京畿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次年,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嘉祐六年,迁给事中,为三司使,随即又升任枢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疾,数日后,逝世于开封邸舍,终年64 岁,谥孝肃。著作有《包孝肃奏议》10 卷传世。  第二节政绩包拯是北宋中期的著名政治家,以廉洁著称。他执法严峻,不畏权贵。  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赃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1600 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州任弁及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太监阎士良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因而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有恃无恐。为此,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皇帝,“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①其言激切刚直,朝野震动,舆论汹汹,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此外,包拯还弹劾过宰相宋庠、舒王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时,包拯又先后弹劾利用职权贱买富民邸舍的张方平及“在蜀燕饮过度”的宋祁,使朝廷罢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职。由于包拯敢于弹劾权倖,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包弹”的谚语,世人凡见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①。  ① 《包拯集》卷6《弹王逵七》。  ① 蔡絛:《铁围山丛谈》卷3。  对于有才干有政绩者,包拯则能秉公力荐,如杨邠、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后受守旧权臣的忌恶,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转运使等“监司”官。包拯虽由守旧派人物王拱辰荐为御史,却不为政派所囿,极力主张复用三人,终于使杨邠、王鼎、王绰先后又被起用为荆湖南路转运使、河北路提点刑狱、江西路提点刑狱。  包拯在经“庆历新政”之后,也提过一些改革建议。如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对年满70 岁者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他还主张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同时应选练精兵强将,训练义勇,以充实边备,防御契丹。他向仁宗建议:“不必分文武之异,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当考以应敌制胜之略,询以安边御众之宜”,然后“擢而用之”②。他向仁宗条陈《七事》,建言应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又奏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③,因其所言恳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时弊,故多为朝廷所采纳。包拯还特意奏上《进魏郑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纳魏徵之谏的故事为龟鉴。任地方官时,包拯也善于体察民情,兴利除弊,因而颇有政绩。任京东转运使时,他曾巡察各地访问贫困冶铁户,并据实情申报转运司,豁免了这些户所欠的官铁,同时又鼓励有能力者开炉冶铁,发展生产。  第三节清官“阎罗包老”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包拯执法之刚正不阿在其出知庐州时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庐州是包拯的家乡,任知州时,他的亲朋故旧多以为可得其庇护,干了不少仗势欺人,甚至扰乱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决心大义灭亲,以示警戒。时恰有一从舅犯法,包拯不以近亲为忌,在公堂上将其依法责挞一顿,自此以后,亲旧皆屏息收敛,再不敢胡作非为。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也做了两件深得民心的事。一是整顿吏风,改革诉讼制度。开封府旧制,凡往告状者,必须先将状纸交给守门的府吏,再由府吏转呈,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由府吏通知。由于诉讼者不能面见长官,府吏往往借此敲诈勒索,营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钱财而告状无门。包拯革除此弊,大开正门,使告状者可直接至公堂见官纳状,自陈冤屈,于是审案也更能公正合理。二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称蔡河,原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为了水运之便,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时惠民河常涨水为患,大水时“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② 《包拯集》卷9《论边将一》。  ③ 《宋史》卷316《包拯传》。  中系栰渡人”①。包拯查知河水泛滥的原因乃“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将所有跨河修建的楼台、花园、水榭全部拆毁,使河水得以畅通。有些权贵持伪增步数的地券与包拯相争,包拯皆通过实地测量、验证,揭示其伪,并上朝劾奏,要求严惩。  东京多皇亲国戚、达官显贵,素以难以治理著称,而包拯“立朝刚毅”,凡以私人关系请托者,一概拒绝,因而将东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执法严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动都下”,在他以天章阁待制职名任知谏院时,弹劾权贵,“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②包拯的严于律己,廉洁著称也是十分突出的。23 岁时包拯受到出知庐州的刘筠嘉许,声名大盛,家乡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请他赴宴叙谈,一位李姓同学欣然欲往,而包拯却严肃地说:“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③可见他为官前即确立了从政不徇私情的志向。端州以产砚著名,端砚历来是文人士大夫寻觅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时不仅革除了诸前任在“贡砚”数额之外,加征数十倍,以饱私囊和贿赂权贵的流弊,而且任满离去时“不持一砚归”。1973 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时,在包拯及其子孙墓中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无端砚,也足证史载之确。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不仅如此说,而且还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为使子孙永志其教诲,包拯订立了一则《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还将《家训》镌刻于石碑,竖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包拯长子包绶、次子包绶、孙包永年,皆居官清廉,颇获世人好评,实与包拯的孜孜教诲有关。《宋史·包拯传》记载:“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时人也称其“有凛然不可夺之节”,“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据此可见,包拯的为人已清正刚直得近乎执拗,甚至还有些不近人情,然而,这也正是他与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  包拯以其政绩和品行为人爱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①。同以强直敢言著称的吴奎在所作《包公墓志铭》中称:“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并盛赞包拯“竭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现藏开封博物馆的北宋《开封府题名记》碑,上刻183 位开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却已磨去,据说这是因为人们在观赏碑记时,由于敬仰包拯而经常用手抚摸指点其名,天长日久,竟将碑字磨去。  ① 《宋史》卷61《五行志·水》。  ② 《宋史》卷316《包拯传》。  ③ 《朱子语类》卷129《本朝三》。  ① 吴奎:《包公墓志铭》。  包拯在社会享有盛誉,因而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加以理想化和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闻传说。南宋时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和戏曲,元杂剧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戏如《陈州粜米》。包拯是以龙图阁直学士(后世讹为大学士)职名任权知开封府,包拯世称包龙图。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第三十三章狄青郭逵第一节狄青狄青(1009—1057),字汉臣,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人。父亲狄普,为一农家子。狄青自幼习武,善骑射。25 岁那年,为征赋税事与村中人发生争执,他愤而来到京城,应募在拱圣营入伍。由于他身材魁梧,又有武艺,很快从骑御马直选为骑御散值。不久,因偶触军法,被判死刑,幸而知河南府范雍惊其体貌,极力营救,得以面部刺字而免死。  宋仁宗宝元初(1038),西夏元昊,不断骚扰宋沿边州郡,而沿边将帅又多为元昊所败。狄青就是在这时应诏从边,先后在军中任三班差使、殿侍、延州指挥使。前后四年,在大里、清化、榆林、归娘岭东女之崖、木匮山、浑州川、白草、南安、安远等地,大小25 战,计中流矢8 次。狄青在战斗中能身先士卒,受伤后,仍顽强杀敌。有一次,他受伤后,临阵披发,戴铜面具,继续战斗,所向披靡。几年来,■咩、岁香、毛奴、尚罗、庆七、家口等族一一被他所收服。他还修了桥子谷城,以及筑招安、丰林、新砦、大郎等堡,皆是军事要地,对保卫宋朝沿边州郡具有重要作用。  狄青的才略,深得经略判官尹洙的赏识,并以良将之材向经略使韩琦、范仲淹推荐。范仲淹一见惊为奇才,特地送给狄青一部《春秋左氏传》,勉励说:“将不知古今,匹夫勇尔。”①由此狄青遂折节读书,研究秦汉以来的将帅兵法,弄得十分精通,因而更知名了。狄青以战功,累迁西上閤门副使,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经略招讨副使等。  庆历元年(1041),元昊派兵攻打渭州,逼近怀远城,行营总管任福领兵迎战,桑怿为前锋,中西夏军埋伏,于好水川西的羊牧隆城附近,被打得大败,任福、桑怿皆战死。庆历二年(1042),西夏军再次进军定川,宋军大败,总管葛怀敏战死,西夏军队直抵渭州城下。这时,仁宗急调狄青前去应战,狄青到达前线,乘对方不备,短兵相接,一举把西夏军打得大败。这时,由于西夏正逢旱灾,财力不济,又加之连年战争,死伤极多,元昊已无力攻宋,只好息兵。狄青以军功从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移真定路副都总管。不久,迁侍卫亲军、步军、马军殿前都虞候,历惠州团练使、眉州防御使、保大军节度观察留后,迁步军、马军副都指挥使,遂领彰化军节度使,又知延州,不久召为枢密副使,加检校司空。  皇祐四年(1052),南方广源州侬智高起兵反宋,攻陷邕州、横州。由于州府地方毫无防备,侬智高很快占领了横、贵、藤、梧、康、端、龚、封八州,并继续包围广州,东南大骇。这时,朝廷深为忧虑,宰相庞籍推荐狄青。狄青也慨然上表请行。于是狄青除宣抚荆湖南北路,还提举广南经制盗贼事,岭南诸军皆受狄青节制。当狄青向广南进军之际,广西钤辖陈曙偕同殿直袁用,提步兵8000 人,盲目袭击侬智高,结果大败于昆仑关。狄青集将佐于幕前说:“令之不齐,所以致败”①。决定将陈曙、袁用等军校32 人斩之,以整肃军纪。  皇祐五年(1053)春正月,狄青率军夜度昆仑关,袭击侬智高。侬智高① 《宋史》卷290《狄青传》。  ① 《宋史纪事本末》卷31《侬智高》。  的据点在昆仑关下的归仁铺。狄青表面上休整军队,暗中则自将前军,孙沔将次军,余靖殿后,以一昼夜到达昆仑关。次日黎明交战,再次大败侬智高。侬智高由合江口败走大理,广南基本平定。在宋军入城收拾战场时,发现有一具尸体穿着金龙衣,众以为此尸就是侬智高,可以上奏请功。狄青却拒绝这样做,说:“安知其非诈邪?宁失智高,不敢诬朝廷以贪功也。”②这种不虚美、不贪功反映了他的务实精神。后来查明,侬智高果然逃到了大理。两年之后大理国杀侬智高,由余靖函其首级送至京师。狄青以平定广南之战功,拜为枢密使。  狄青在枢密使任上四年。至和三年(1056),受谣言中伤,罢为护国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判陈州。嘉祐二年(1057)三月,狄青病死,终年48 岁。死后赠中书令,谥武襄。  第二节郭逵郭逵(1022—1088),字仲通,祖籍钜鹿(今属河北)。宋初,其先人徙居京师,后卜葬洛阳,遂定居。父郭斌。郭逵以父荫补北班殿侍。宝元、康定年间,西夏元昊扰宋朝沿边州郡,郭逵兄郭遵为延州西路都巡检使,被西夏兵杀死,宋廷优恤,录郭逵为三班奉职。时范仲淹正任陕西都部署,郭逵即隶其麾下,待他如子侄一般。  郭逵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很有战略眼光,为众佩服。当时,有这样两件事反映了郭逵的才智。一是军中议论攻西夏取灵武。郭逵表示反对,他说:“地远而食不继,城大而兵不多,未见其利。”①结果出师不久,泾原任福全军覆没。众佩服郭逵有先见之明。二是对将领葛怀敏的看法。郭逵认为他“喜功徼幸,徒勇无谋”,故“他日必败朝廷事”②。不久,葛怀敏果然兵败身死。由此郭逵被众誉为知兵者。后调任真定兵马监押,平保州兵变。  郭逵办事,极为精细认真。庞籍镇河东时,以郭逵权知忻州。这时,契丹来使请求割取天池庙地。庞籍久不能决,于是委托给郭逵处理。郭逵查阅有关文书档案,发现有一通太平兴国年间契丹写给天池县的信,提到:“遥祀天池庙有应,以属南朝地,未敢擅修。”③据此,向契丹使者出示信件表示拒绝,使契丹无法再争,大为折服。  嘉祐初年,湖北溪蛮彭仕羲反宋,郭逵加带御器械,为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兼为澧州知州。郭逵先抓获了彭仕羲的亲信,安置在自己身边为小史,并向他了解那里的山川地形和防务虚实。嘉祐三年(1058),即以小史为向导进兵围剿,连破罗城峒及贺府等二十多处险隘,攻拔新州,乘夜向彭仕羲的根据点桃花州挺进。彭仕羲弃城逃跑,余部皆降。郭逵以战功迁为礼宾使,徙荆湖南路兵马钤辖、邵州知州。累迁容州观察使、泾原路副都部署。  治平二年(1065),郭逵以检校太保同签书枢密院。出领陕西宣抚使,判渭州。宋神宗即位后,迁静难军留后,改宣徽南院使,判郓州,又改镇鄜州。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朝廷拿不定主意。边将种谔接受了西夏嵬名山的② 《宋史纪事本末》卷31《侬智高》。  ① 《宋史》卷290《郭逵传》。  ② 《宋史》卷290《郭逵传》。  ③ 《范太史集》卷40《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投降,并攻取了绥州,但西夏人却杀死了宋朝官员杨定。朝廷舆论认为,应该放弃绥州,皇帝甚至下诏,要焚烧后放弃绥州。郭逵坚定地认为,绥州不能烧,也不能放弃,而应当坚守,用以安置嵬名山举族而归降的1.3 万人。因此郭逵果断地隐匿了诏书。不久,西夏提出用塞门砦和安远砦来交换绥州。郭逵认为这很可能是空口欺诈,他提出一个条件,即必须先行交出塞门、安远二砦,才可交移绥州。由于郭逵派出的使者有西夏西平王在祥符间写的一封信,证明塞门、安远二砦的界址在长城岭下,西夏使臣无法驳斥,此事遂以宋朝保有绥州而告终。朝廷下诏表彰了郭逵,说:“渊谋秘略,悉中事机。有臣如此,朕无西顾之忧矣。”①郭逵加检校太尉、雄武军留后。  熙宁九年(1076)正月,交阯李乾德攻陷广南的邕州等地,朝廷拜郭逵为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宣抚使,携同在鄜延与河东的旧将士,前往征讨。郭逵认为广源州是咽吭之地,兵甲精锐,不先攻取必有腹背受击之患。他又分析到刘应纪是彼方的谋主,不先擒刘应纪,则军声不会大振。于是确定了攻击重点的方针。一战而胜,刘应纪投降,军威大振。接着,又攻拔了决里隘,并乘胜攻取了桄榔、门州等地,与李乾德在富良江决战。李乾德无路可走,奉表请降。这时,郭逵原有的30万大军,由于冒着炎热进入瘴疠之地,伤亡逾半数,军粮也尽,虽一水之隔不能再进,乃班师回朝。后贬左卫将军,西京安置,闲居了十年。哲宗即位后,一度起知潞州,进广州观察使,知河中等职。以左武卫大将军致仕。元祐三年(1088)病故,享年67 岁。死后赠雄武军节度使。  ① 《范太史集》卷40《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第三十四章欧阳修第一节生平与政绩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永丰)人。幼年孤贫,依叔父家于随州。天圣八年(1030)举进士,擢甲科,调西京留守推官。与尹洙、梅尧臣、苏舜钦等交游,开始为“古文”,已负文名。  景祐元年(1034)入朝,为馆阁校勘。这时,范仲淹以言事被贬,在朝诸人如秘书丞余靖、太子中允尹洙等纷纷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贬。于是欧阳修写了《与高司谏书》,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欧阳修也被贬为夷陵令。  贬官夷陵,对他颇有好处。他后来在《与焦殿丞书》里说:“某再为县令,然遂得周达民事,兼知宦情,未必不为益。”又洪迈《容斋随笔》卷4记张芸叟与石司理书云:“顷游京师,求谒先达之门,每听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之论,于行义文史为多;唯欧阳公多谈吏事。既久之,不免有请:‘大凡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先生多教人以吏事,所未谕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大抵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覆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私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褊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是时苏明允父子亦在焉,尝闻此语。”这段记述又可为欧阳修贬官之后“周达民事,兼知宦情”的旁证。  康定元年(1040),范仲淹复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辟欧阳修为掌书记。他笑而辞曰:“昔者之举,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庆历三年(1043),欧阳修知谏院。这一年范仲淹参知政事,施行新政。欧阳修身居此职,于是连上奏疏,对于内政外交,无不极谏。现存于《奏议集》中知谏院时的奏疏多达10 卷。这些奏疏都是庆历新政时期的重要的政论文章,所论者都是针对时弊的当务之急。  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奉命出使河东,又任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权真定府事。在这期间,他便进一步调查情况,又写出《河东奉使奏草》、《河北奉使奏草》。在《河东奉使奏草》中有《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还有《论不才官吏状》,对于吏治得失,论述极详。与此同时,欧阳修对于西北边患,也曾多次上书。他就在《论乞与元昊约不攻唃厮啰札子》中说:臣自去年春,始蒙圣恩,擢在谏列,便值朝廷与西贼初议和好。臣当时首建不可通和之议。前后具奏、状、札子十余次论列,皆言不和则害少,和则害多。利害甚详,恳切亦至。然天下之士,无一人助臣言,朝廷之臣,无一人采臣说。今和议垂就,祸胎已成,而韩琦自西来,方言和有不便之状;余靖自北至,始知虏利急和之谋。见事何迟?虽悔无及!当臣建议之际,众人方欲急和,以臣一人,诚难力夺众议。今韩琦余靖亲见二虏事宜,中外之人亦渐知通和为患,臣之前说,稍似可采。但愿大臣不执前议,早肯回心,则于后悔之中,尚有可为之理。  可以看出,欧阳修对于重大的军事问题,也曾十分认真建议。在当时的和议问题上,具有眼光,力排众议,坚持己见,作为一个谏官,知无不言。在当时的情况下,既然不可言和,就不免用兵。欧阳修一面反对言和,一面主张备战。对于军事,他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  庆历五年(1045),范仲淹、杜衍、韩琦、富弼等相继罢官、外放,新政失败。这时欧阳修正在河北都转运使任上。他一面“自劾乞罢”,以“同其退”,一面上了一封《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此状一上,欧阳修遂为“群邪”所恶,造谣诬陷,左迁知制诰,知滁州。到了滁州,欧阳修对于政治风云之险恶似乎有所觉悟,初以“醉翁”为号。但他胸怀旷放,并不怨嗟。在《与尹师鲁书》中写道:“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  庆历八年(1048),欧阳修徙知扬州。元祐元年(1049),移知颍州。  一年之后,又留守南京。至和元年(1054),召判流内铨,旋改翰林学士,俾修《唐书》。嘉祐二年(1057),知贡举。《宋史》本传说:“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一知贡举,即痛抑“险怪奇涩之文”,这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关于此事,沈括《梦溪笔谈》也有一段记载:“嘉祐中,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人,骤为险怪之语,学者歙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公深恶之。会公主文,决意痛惩,凡为新文者,一切弃黜。时体为之一变,欧阳之力也。”①嘉祐三年(1057),欧阳修加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拜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宋史》称他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嘉祐五年,拜枢密副使。嘉祐六年,参知政事。《宋史》称欧阳修“平生与人尽言无所隐,及执政,士大夫有所干请,辄谕可否。虽台谏官论事,亦必以是非诘之。以是怨诽益众。”②在这期间,欧阳修因“濮议”之争,蒙受“不根之谤”。他为了辩诬,连上奏札,请求根究蒋之奇对自己的诬陷,甚至“期于以死必辨而后止”。于是治平四年(1067)三月四日,即位不久的神宗乃遣中使赐下“御札”,告以言者已被“降黜”,并已“出榜朝堂,使中外知其虚妄”,且云:“事理既明,人疑亦释,卿宜起视事如初,无恤前言。”经过这一次被诬,欧阳修对于人生仕途似乎更有所悟:像他这样切直刚正的人,是不适于做官的。在这之前,已一再求退,在这之后,就更坚决求退。由于再三请求,终于得罢参知政事,出知亳州。后又知青州、蔡州。熙宁元年(1068)春在亳州时,曾上《乞致仕第一表》,此后又连上数表,请求致仕。  在这期间,王安石执政,推行新法。欧阳修时在青州,有《言青苗钱札子》,表述自己对于“俵散青苗钱”的意见。在俵散青苗钱的过程中,还有两个明显的弊端。一是“抑配”,二是“俵散秋料钱”。欧公在《言青苗第二札子》中有很透辟的分析。他说:臣窃见自俵青苗钱已来,议者皆以取利为非。朝廷深恶其说,遂命有司条陈申谕,其言虽烦,而终不免于取利。然犹有一说者,意在惠民也。以臣愚见,若夏料钱于春中俵散,犹是青黄不相接之时,虽不户户缺乏,然其间容有不济者。以为惠政,尚有说焉。若秋料钱于五月俵① 沈括:《梦溪笔谈》卷19。  ② 《宋史》卷319《欧阳修传》。  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缺?直是放债取利尔。..以此而言,秋料钱可以罢而不散。  这些意见,可以说是完全正确的。对青苗钱作了具体分析,不是一概否定。他所不赞成的,是俵散“秋料钱”。对于“秋料钱”,他曾一面“奏陈”,一面“擅止”。未经批示而“擅止”,应得“擅行止散之罪”。但朝廷“特予放免”,并未加罪。他在《谢擅止散青苗钱放罪表》中说道:“虽具奏陈,乃先擅止,据兹专辄,合被谴呵。”  在这前后,欧阳修又曾屡上表札,请求致仕。熙宁四年(1071)六月,欧阳修终于得到朝廷的“敕告”,除太子少师,以观文殿学士致仕。随即回到颍州。八月,朝廷行“明堂大礼”,又召他“赴阙陪位”,他有《札子》辞谢。这时,他的身体确实十分衰惫了。因此,一年之后,熙宁五年(1072)八且病逝于颍州。著作有《欧阳文忠公集》、《新五代史》等。  第二节“蓄道德而能文章”  曾巩称赞欧阳修“蓄道德而能文章”①。欧阳修自己也说过;“我所谓文,必与道俱。”②又说过:“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③“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④看来欧阳修把道和文的关系看得十分密切。欧阳修论道,不尚空谈,而重实际。他在《答吴充秀才书》中讲到“学者有所溺”时,反对有人“弃百事不关于心”。他是把“道”和生活中的“百事”密切联系起来看的,但是他所谓“道”也不等于“百事”。欧阳修另有《与张秀才第二书》,对于道讲得比较具体。他说:“君子之学也务为道,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而发之,以信后世。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则六经所载而取信者是也。”又说:“孔子之后,惟孟轲最知道,然其言,不过于教人树桑麻、畜鸡豚,以谓养生送死为王道之本。..其事乃世人之甚易知而近者,盖切于事实而已。”欧阳修的这些话,虽然从周公、孔子谈起,但最终是取其“切于事实”,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就与宋代的道学家之“道”有所不同了。  欧阳修在这封书里还反对“诞者之言”,反对“以无形为至道”。“以无形为至道”指什么呢?是不是对道学家的批评呢?这里讲得不很明确,但在《答李诩第二书》里就更明确地批评宋代某些儒者的性理之学了。他说:“修患世之学者多言性,故常为说曰:夫性,非学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六经之所载,皆人事之切于世者,是以言之甚详。至于性也,百不一二言之。或因言而及焉,非为性而言也。故虽言而不究。”但是,“今之学者”,“好为性说以穷圣贤之所罕言而不究者,执后儒之偏说,事无用之空言。”他认为,作为“君子”,应该“以修身治人为急,而不穷理以为言。”欧阳修的这些话是反对宋儒性理之学的较早的言论。  欧阳修的道不同于道学家,却近似韩愈。他一面反对性理之学,一面也① 《元丰类稿》卷16《寄欧阳舍人书》。  ② 《东坡后集》卷16《祭欧阳文忠公文》。  ③ 《欧阳文忠公集》卷47《答吴充秀才书》。  ④ 《欧阳文忠公集》卷68《答祖择之书》。  反对佛老。他有《本论》上下篇是专门辟佛的。上篇说:“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尝去矣,而复大集。攻之暂破而愈坚,扑之未灭而愈炽。遂至于无可奈何。是果不可去邪?盖亦未知其方也。”他认为:“去之”之方,不是“操戈而逐之”,也不是“有说以排之”,他认为,“千岁之患”,“非一人一日之可为”,“非口舌之可胜。”“去之”之方,全在“修其本”。其所谓“本”,也就是“礼义”。他说:“礼义者,胜佛之本也。”可以看出,辟佛,他与韩愈是一致的,但辟佛的方法,则有些不同。他在《本论》下篇还特别提到不必“火其书而庐其居”。但是,单靠“礼义”能否解决问题呢?所谓《本论》,实际上也仍是书生之论。这样的理论也并没有超过韩愈。所以苏轼说“论大道似韩愈”,甚至说“欧阳子,今之韩愈也”①。  欧阳修论大道似韩愈,却也并不等于韩愈。韩愈比较迂腐,欧阳修则比较切实。而且,在出处进退、立身行事方面,欧阳修的刚正不阿、无所畏惧,又远在韩愈之上。尽管在行文之时,欧阳修不像韩愈那样气势磅礴,声色俱厉,但他那“容与闲易”、“不大声色”之中,也自有“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之势。这就形成了他的文章的思想特点和风格特点。  欧阳修也不像韩愈那样急于作官,但他却很重视作个谏官。重视谏官,当然又同韩愈有些相似之处。例如韩愈写过《争臣论》,欧阳修也写过《上范司谏书》、《与高司谏书》。这些文章都表达了他的为人之道。王安石所谓“读其文,则其人可知。”确实如此。尤其读后一篇文章,更可见其为人。在《上范司谏书》中欧阳修说:“司谏,七品官尔。于执事得之不为喜,而独区区欲一贺者,诚以谏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时之公议系焉。”又说:“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可以看出,欧阳修之所以如此看重谏官,就是因为谏官能够“行其言”,也即是能够“行道”。在他看来,作个谏官。乃是“行道”的一个重要途径。也就因此欧阳修对于谏官的要求很高。他说:“非材且贤者,不能为也。”而一旦遇到那“非材且贤者”时,他也就不能容忍。他的《与高司谏书》骂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就是因为高若讷丧失了做谏官的基本品质。  高若讷身为谏官,而当范仲淹无辜被贬时,他不但不敢谏诤,反而诋毁范仲淹的为人,这就引起了欧阳修的愤怒。他说:希文(范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刚果懦软,禀之于天,不可勉强,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祸,此乃庸人之常情,不过作一不才谏官尔。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而不责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便毁其贤以为当黜,庶乎恕己不言之过。夫力所不敢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过,此君子之贼也!  这篇文章可谓“气尽语极,急言竭论”,但又委曲宛转、极尽挖苦之能① 苏轼:《居士集序》。  事。话讲得非常明白,文写得非常艺术。千古文章,难得这样的佳作。  欧阳修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有他的道德基础,不是任何人都写得出来的。他在《与尹师鲁书》中曾经讲到“士有死不失义”,大义所在,就不该“俯仰默默”。于是,敢说敢骂,就成了他这篇文章的特色。当然,写出这样的文章,是要冒着风险的。正是由于这篇文章,他也遭到贬谪。  欧阳修并不因此而消极。此后他还是继续写这样的文章。庆历三年,他被推荐而作了谏官。一有这个“行其言”的机会,他便知无不言,发表了大量的政论文字。到了庆历五年,当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又因“朋党之议”而相继罢官时,欧阳修便立即义正词严地写了《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直接同庆历四年十一月朝廷所下的“诏书”相对抗。  也就在这期间,欧阳修还写了一篇著名的《朋党论》(“论”当作“议”),驳斥“朋党之说”。他说:“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于是他说:“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这篇文章引古证今,史实俱在,是非分明,很有说服力。当时被指为“朋党”的人,与其说是“同党”,不如说是“同道”。范仲淹是“朋党”中的头面人物,欧阳修替他讲话,并没有个人私情。范仲淹是胸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这样的为人之道正是欧阳修所赞成的。因此,所谓同党,不过是同道而已。这是可以从他的很多文章看得出来的。如有一篇《读李翱文》,就是赞扬“以天下为忧”的作品。这篇文章里赞赏李翱不愿叹老嗟卑而忧以天下,并且联系宋朝的现实发表了评论:呜呼,使当时君子皆易其叹老嗟卑之心,为翱所忧之心,则唐之天下,岂有乱与亡哉?然翱幸不生今时,见今之事,则其忧又甚矣。奈何今之人不忧也?余行天下,见人多矣,脱有一人能如翱忧者,又皆贱远,与翱无异。其余光荣而饱者,一闻忧世之言,不以为狂人,则以为病痴子;不怒,则笑之矣。呜呼,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可叹也夫!在欧阳修看来,宋朝的天下是比唐朝的天下更可忧虑的,但宋朝的执政者却不肯以天下为忧;如有以天下为忧的人如范仲淹等,又都遭到贬斥。文章所谓“在位而不肯自忧、又禁他人使皆不得忧”云云,是深有愤慨的话。欧阳修的这种愤慨之情,随时都有发泄。《尹师鲁墓志铭》也是这样的作品。这篇《墓志》首先讲尹师鲁的文学、议论和才能,为天下之士所共知;但欧阳修所更强调的,是他为人之“大节”。他说:“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于是欧阳修也就突出地表彰他这一方面。文章说:“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谏官御史不肯言”,尹师鲁则挺身而出,“愿得俱贬”。这种不怕丢官、勇于仗义的行为,是欧阳修十分赞赏的。  从《尹师鲁墓志铭》这类文章来看,欧阳修所说的“道”,也就是为人的“大节”。从为人的大节来看,欧阳修的道虽然和韩愈相似,但也有和韩愈不大相同的地方。例如韩愈贬官之后,他那直言敢谏的气概便有所收敛,不似贬官之前。他在潮州写的《谢表》、《祭鳄鱼文》等,骨气就很不够了。欧阳修不然。他对韩愈本是非常推崇的,但他对于韩愈的这一表现也很不满意。在《与尹师鲁书》中他说:“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形于文字。其心欢戚,不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这是对韩愈很痛心的批评,从而也表明了自己的志气。他又说:“因此戒安道(余靖),勿作戚戚之文。”就是说,不要作韩愈那种“戚戚怨嗟”的文章。  欧阳修告诫安道不要写“戚戚”的文章,他自己也确实是实践了这个主张的。他在滁州所作《丰乐亭记》、《醉翁亭记》等,就没有“不堪之穷愁”,只讲“山水之乐”。例如《醉翁亭记》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又说:“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身在贬谪之中,而大讲禽鸟游人的山水之乐,这样的文章不仅与韩愈不同,与柳宗元也并不相同。为什么能够做到这样?欧阳修有《答李大临学士书》说得明白:“修在滁三年,得博士杜君与处,甚乐。..今足下在滁,而事陈君与居,足下知道之明者,固能达于进退穷通之理。能达于此而无累于心,然后山林泉石可以乐;必与贤者共,然后登临之际有以乐也。”这里说的“达于进退穷通之理”,也即是《尹师鲁墓志铭》中所说的“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的意思。这就是说,一个人立身行事,不管处于什么地位,也不可改变为人的大节。既敢于伸张正义,就不能惧怕任何灾祸。有了这样的精神准备,那么,无论遇到什么困境,也就处之泰然了。由此看来,欧阳修贬官滁州,不作“戚戚之文”,而盛称“山水之乐”,正是他的为人大节所在,并不是或不仅是暗示他自己治滁的政绩、或隐寓古人的“乐民之乐”,更不是消极颓唐而寄情山水。  总的看来,欧阳修的各类文章都是体现着他的为人之道的。宋人的文章往往喜欢论道,哪怕是传记文或游记文,也往往夹些论道的成分。这是宋代文章的一个特征,不止欧阳修一个人如此,曾巩、王安石、苏轼无不如此。不过,欧阳修的文章写得自然,论道而不说教,这是他“蓄道德而能文章”的一个主要特征。在宋代,除了苏轼,很少有人能够企及。  第三节博古通今之学欧阳修作《尹师鲁墓志铭》,曾称尹师鲁“博学强记,通知古今”。这八个字对尹师鲁不免溢美,但在欧阳修自己,足以当之。他不但是个文学家,而且是个学者。于经学有所发明,于史学有独立的著作,于金石之学且有开辟之功。  欧阳修的经学,曾受唐人影响,敢于提出自己的创见。唐人的经学,在魏晋六朝之后,思想是比较开阔的,不全拘于汉儒的师说,如啖助、赵匡、陆淳之于《春秋》,就打破了三传的门户之见。但一般说来,唐代的诗人作家,不治经学。宋代不同了,欧阳修对于《春秋》、《诗》、《易》,都有研究。苏辙曾经说他“长于《易》、《诗》、《春秋》,其所发明,多古人所未见。”①这对于宋朝一代的学风是有影响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毛诗本义》也曾指出:“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至宋而新义日增,旧说几废。推原所始,实发于修。”《提要》对宋儒① 苏辙:《栾城后集·欧阳文忠公神道碑》。  的“新义”是有所不满的,对欧阳修的“敢议毛郑”也不是完全肯定的。但从这些话里却可看出,欧阳修治经,对于尔后的“宋学”,起了“发难”的作用,在学术史上影响不小。《提要》又说欧阳修对于毛郑二家之义也不是随意翻新,而是“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以论正之。”“本出于和气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论,未尝轻议二家,而亦不曲徇二家。其所训释,往往得诗人之本志。”这些话比较符合欧阳修所著《毛诗本义》的实际。  欧阳修在经学上的主要成就还不在于《诗》,而在于《易》。他曾认为《易》之《系辞》不是“圣人之作”。他说《系辞》里的“先言何谓而后言子曰者,乃讲师自为答问之言尔,取卦体以为答也。亦如《公羊》《榖梁》传《春秋》,先言何曷,而后道其师之所传以为传也。”②欧阳修还认为,不仅《系辞》不是“圣人之作”,另一些篇章也非“圣人之作”。他在《易童子问》里说:“童子问曰:《系辞》非圣人之作乎?曰:何独《系辞》焉,《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而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在《易或问》里也说:“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曰:何止于《系辞》?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里巷人之语也。”在欧阳修看来,古书之托为“圣人之作”者,往往是后人所作。这是符合古代书籍的实际情况的。但是,欧阳修的这一见解,曾经长时不为人们所接受,他曾深有感慨地说:“余谓《系辞》非圣人之作,初若可骇,余为此说迄今二十五年矣,稍稍以余言为然也。”由此可见,欧阳修的这一见解,在当时是很大胆的。  欧阳修又不止怀疑过《易》之《系辞》等等,他对于别的经书,也常常信经而不信传。他在《春秋论》里就说:“经之所书,予所信也;经所不书,予不知也。”又在《春秋或问》里说:“经不待传而通者十七八,因传而惑者十五六。”他的这些看法,当时赞成者不多,但他十分自信。他说:“余尝哀夫学者知守经以笃信,而不知伪说之乱经也,屡为说以黜。而学者溺其久习之传,反骇然非余以一人之见决千岁不可考之是非,欲夺众人之所信,徒自守而莫之从也。余以谓自孔子殁至今,二千岁之间,有一欧阳修者为是说矣;又二千岁,焉知无一人焉与修同其说也?”①由此看来,欧阳修在经学上的这些看法,在当时确是独到之见。  欧阳修在经学方面虽有很多大胆的创见,但他治学的态度和方法却是谨慎的。例如他对毛郑之诗虽有疑难,却并不随意改动二家之说。他说:“予疑毛郑之失既多,然不敢轻为改易者,意其为说不止于笺传,而恨己不得尽见二家之书,未能遍通其旨。夫不尽见其书,而欲折其是非,犹不尽人之辞,而欲断其讼之曲直,其能果于自决乎?其能使之必服乎?”①虽有怀疑,却不轻为改易,这种治学态度是很严肃的。其所以如此,又同他的治学目的很有关系。据说他治经学,是“务究大本”,而“不过求圣人之意以立异论。”②所谓“大本”,就是“圣人”立言的本意。欧阳修是个又迂又直的儒者,他虽不满“后儒”,却很迷信“先圣”。因此,他的治学目的,就是要弄清“先圣”的思想实质,并不想自己标新立异。他还有个看法是:“圣人之言,去② 《欧阳文忠公集》卷65《传易图序》。  ① 《欧阳文忠公集》卷43《廖氏文集序》。  ① 《欧阳文忠公集·诗谱补亡后序》。  ② 韩琦:《欧阳文忠公墓志铭》。  人情不远。”他所不满后儒的,是因为他们“未得其真”。他也不是毫不尊重后儒的意见,他曾说过:“然亦当积千万人之见,庶几得者多而近是。”③他只是反对那种离开经的本义而擅自为说的人。他说:“凡今治经者,莫不患圣人之意不明,而为诸儒以自出之说汩之也。今于经外,又自为说,则是患沙浑水而投土益之也。不若沙土尽去,则水清而明矣。”④因此,他主张对于“杂乱之书”,要能“指摘其谬”,做到“功施后世”,“非止效俗儒著述,求一时之名。”这也是治学的一个可贵的态度。  欧阳修的史学造诣,尤为世人所称。在“二十四史”当中,欧阳修所参与编修的,竟达两部,其中《新五代史》,且属个人专著。这在古今史家当中,成就是很突出的。欧阳修平生是有志于史的,他说过:“予于五代书,窃有善善恶恶之志。”①他与尹师鲁商量写作《五代史志》时又说过:“吾等弃于时,聊欲因此粗伸其心,少希后世之名。”②欧阳修是相信《春秋》的褒贬义例的,因此,他所谓“善善恶恶之志”,也就是要学《春秋》的褒贬。他认为五代之乱,有如春秋。他说:“五代终始,才五十年,而更十有三君,五易国而八姓,”有足叹者。所以他于《新五代史》每篇发议,几乎都以“呜呼”冠于篇首,寄以无穷的感叹。欧阳修作史,目的也在于总结历史经验,以为当代的借鉴。北宋前期的文人学者,凡是关心世事的,大抵留心前朝史事,历观成败得失,联系现实,引为教训。欧阳修著《新五代史》的最终目的,也在于此。  欧阳修作史于宋代,而要依仿《春秋》的义例,自然难免迂腐之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于《春秋》的义例,也自有取舍。例如他于五代之梁,多所贬抑,却不以为“伪”。他在《梁本纪》中发议论说:“呜呼,天下之恶梁久矣,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至予论次五代,独不伪梁,而议者或讥予失《春秋》之旨。..予应之曰:..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这就是说,事实是什么,便写什么。为君为篡,各传其实。这样的义例是可取的。  在写法上,《新五代史》也有异于《春秋》的地方。欧阳修自有义例,例如《司天考》不书灾异,他发端即声明道:“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他认为《春秋》虽书“日食星变之类”,但“孔子未尝道其所以然者”。因此,他只讲“人事”,不讲“天意”。他对于秦汉以来史书之记灾异、讲天人感应,是不赞成的。他说:“呜呼,圣人既殁而异端起,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予之所述,不得不异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可以说,《新五代史》不书灾异,不讲天人,这在中国历代史籍中是个创举。义例虽依《春秋》,却又“不得不异乎《春秋》。”依《春秋》未免迂腐,而异乎《春秋》,则是科学的态度。  《新五代史》总结前代经验、引为鉴戒的事例很多,其中《唐六臣传》之论朋党,是最有代表性的。他说:③ 《欧阳文忠公集》卷69《答宋咸书》。  ④ 《欧阳文忠公集》卷68《答徐无党第一书》。  ① 《欧阳文忠公集》卷39《王彦章画像记》。  ② 《欧阳文忠公集》卷67《与尹师鲁第二书》。  呜呼,始为朋党之论者谁欤?..当汉之亡也,先以朋党禁锢天下贤人君子,而立其朝者,皆小人也,然后汉从而亡。及唐之亡也,又先以朋党尽杀朝廷之士,而其余存者,皆庸懦不肖倾险之人也,然后唐从而亡。夫欲空人之国而去其君子者,必进朋党之说;欲孤人主之势而蔽其耳目者,必进朋党之说;欲夺国而予人者,必进朋党之说。夫为君子者,故尝寡过,小人欲加之罪,则有可诬者,有不可诬者,不能遍及也。至欲举天下之善、求其类而尽去之,惟指以为朋党耳。..可不鉴哉!可不戒哉!  这一段话也等于一篇《朋党论》,比《朋党论》的论据更加具体、更加充分。这显然是有为而发的史论。其目的不止于垂鉴戒、示后世,更直接的目的是借古讽今,依据史实,痛贬时弊。欧阳修给尹师鲁的信中所谓“粗伸其心”者,于此可见。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四夷附录》所论兵事。欧阳修说:自古夷狄服叛,虽不系中国之盛衰,而中国之制夷狄,则必因其强弱。予读周《日历》,见世宗取瀛、莫、定三关,兵不血刃,而史官讥其以王者之师、驰千里而袭人,轻万乘之重于萑苇之间,以侥倖一胜。夫兵法,决机因势,有不可失之时。..世徒见周师之出何速、而不知述律有可取之机也。..不幸世宗遇疾,功志不就。然瀛、莫三关,遂得复为中国之人;而十四州之俗,至今陷为夷狄。彼其为志岂不可惜,而其功不亦壮哉!夫兵之变化屈伸,岂区区守常者所可识也!  这一段话要和欧阳修另外谈论兵事的文章合看。欧阳修始终反对军事上因循苟且,主张备战出攻。尤其是在《言西边事宜第一状》中,更说到用兵的时机问题。他总结庆历以来用兵的经验教训,指出“往年已验之失”,提出“今日可用之谋”,认为应定“出攻之计”,要用“制人之术”。不要“处处为备”,致使“我劳彼逸”;而要“移我所害者予敌,夺敌所利者在我”。他认为这时只有进攻,才能防守。但宋朝廷始终委曲求和,不但不能攻取十四州的土地,而且还要赂以大量的银帛。欧阳修对于宋统治者的懦弱无能,是十分不满的,而对于后周世宗的奋发有为,则是十分钦佩的。他对后周世宗不幸而“遇疾”,以致“功志不就”,非常痛惜。他是希望宋朝能够继续这样的功烈的。像这样的议论,讲的是历史,针对的却是现实。文章最后批评“守常者”,其实也正是对宋朝因循积弊的指责。  著书以垂鉴戒,是欧阳修著《新五代史》的主要目的。这在北宋当时是有其政治原因的。北宋时期的一些关心国事的文人学者,一般都很注意研究前代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以为当代的借鉴。欧阳修如此,其他史家如尹师鲁、司马光,也是如此。他们的注意之点都在治乱兴衰,而不在典章文物。因此,欧阳修也好,司马光也好,其所记述的重点,都在政治得失,而不在文献存亡。作为一代之史来要求,这确是个缺陷;但作为一家之言来看待,这也正是一个特点。《新五代史》不详典章制度,能否由此便说欧阳修不重视历史文献呢?从欧阳修的全部学术造诣来看,事实也并不如此。事实上,欧阳修对于古代文献还是非常注意的。所著《集古录》就是明证。  欧阳修曾经说过:“君子之于学,贵乎多见而博闻也。”①他于治史之外,颇勤于收集金石器物。有时得一“古器铭文”,竟至“惊喜失声”②,因此收集相当丰富。他在《集古录目序》里说:“上自周穆王以来,下更秦汉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泽,穷崖绝谷,荒林破冢,神仙鬼物,诡怪所① 《欧阳文忠公集·集古录跋尾·叔高父煮簋铭》。  ② 《欧阳文忠文集·与刘原父书》。  传,莫不皆有。”不仅“轴而藏之”,而且“撮其大要,别为录目”,著为“跋尾”,成为一部空前完整的金石录。这在当时是一门新的学问。在他以前,没有人这样认真地做过。他曾说:“自予集古录文,时人稍稍知为可贵,自此古碑渐见收采也。”③由此可见,《集古录》之作,实有开创之功。欧阳修著《集古录》,也并不是完全像他在《集古录目序》中说的,只是因为“性颛而嗜古”,而是别有目的。他在《唐孔颖达碑》的“跋尾”中又说过碑中文字“可以正传之谬”,“余家所藏,非徒玩好而已。”又在《唐盐宗神祠记》的“跋尾”中说:“余家集古录文,不独为传记正讹谬,亦可为朝廷决疑议也。”就是说,既可以之正史,又可用以决疑。于史有补,于时有益。这是欧阳修自己明言的目的。但《集古录跋尾》之作,还有一个没有明言的目的,是排斥佛老。证据是很多的。例如《华阳颂》是涉及唐玄宗的迷信事迹的。欧阳修借此对佛老二氏进行了强烈的攻击。他说:玄宗尊号曰圣文神武皇帝,可谓盛矣。而其自称曰上清弟子者,何其陋哉!方其肆情奢淫,以极富贵之乐,盖穷天下之力不足以赡其欲。使神仙道家之事为不无,亦非其所可冀;矧其实无可得哉!  唐玄宗是个奢淫的帝王,却妄称上清弟子。欧阳修认为,即使世上真有神仙,也不会收录玄宗这样的徒弟,何况根本没有神仙!这里首先对唐玄宗其人作了鄙夷的讽刺。然后又说:甚矣佛老之为祸也!佛之徒曰“无生”者,是畏死之说也。老之徒曰“不死”者,是贪生之说也。使其所以贪畏之意笃,则弃万事绝人理而为之。然而终于无所得者何哉?死生,天地之常理,畏者不可以苟免,贪者不可以苟得也。  这几句话,是唐宋两代排斥佛老的极其重要的理论,这是欧阳修借跋《华阳颂》而发挥的一篇精辟的见解。唐玄宗之所以自称上清弟子,就是因为其人一生富贵已极,于是便比常人更加贪生畏死,希望长享人间富贵。而佛教讲“无生”,道教讲“不死”,正是迎合贪生畏死者的欲望的。从傅奕、韩愈等辟佛以来,像欧阳修这样一针见血地揭破佛老二氏理论的,一直还没有过。  第四节“余事作诗人”  《六一诗话》中有这样的话:“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尝以诗为文章末事,故其诗曰:‘多情怀酒伴,余事作诗人’也。”欧阳修称韩愈的话,也可用来论他自己。欧阳修于诗文词赋虽然都有成就,但他平生最下功夫的,是在文章,而不在诗词。当然,以诗而论,亦有新的特点。  欧阳修的诗,首先是继承韩愈,有“以文为诗”的特点。所谓“以文为诗”,主要是以议论入诗。以议论入诗,《诗三百篇》中早已有之。真正形成特点是从韩愈开始。欧阳修就是代表这种特点的较早的宋诗作者之一。欧阳修“以文为诗”,不仅表现在以个别文句入诗,如《酬诗僧惟晤》:“诗三百五篇,作者非一人”;《食糟民》:“上不能宽国之利,下不能饱尔之饥”;《明妃曲和王介甫》说:“胡人以鞍马为家”;《鬼车》:“嘉祐六年秋九月二十有八日”等等,而且表现为几乎全篇的散文化。如《赠李士宁》:“吾闻有道之士,游心太虚,逍遥出入,常与道俱。故能入火不热,③ 《欧阳文忠公集·集古录跋尾·后汉樊常侍碑》。  入水不濡,尝闻其语而未见其人也,岂斯人之徒欤?不然,言不纯师,行不纯德,而滑稽玩世,其东方朔之流乎?”这几句话,说是诗,固可;说是文,也未尝不可。  欧阳修“以文为诗”,还不仅表现为杂以文句,而更表现为用诗来议论时事,用诗来写政论。例如《奉答子华学士安抚江南见寄之作》有云:百姓病已久,一言难遽陈。良医将治之,必究病所因。天下久无事,人情贵因循。优游以为高,宽纵以为仁。今日废其小,皆谓不足论,明日坏其大,又云力难振。旁窥各阴拱,当职自逡巡。岁月浸隳颓,纪纲遂纷纭。...像这样的诗意,在他的一些政论文章里都可看到。例如:《本论上》云:夫医者之于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来,而治其受病之处。..故救天下之患者,亦必推其患之所自来,而治其受患之处。  又如《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国家自数十年来,士君子共以恭谨敬慎为贤。及其弊也,循默苟且,颓惰宽弛,习成风俗,不以为非。至百职不修,纪纲废坏。..两相比较,不过一为散文,一为韵语,表达的方式不同,其实都是政论。用诗来发议论,还不是诗的功能,至少不是诗的主要功能。诗应该主要用于抒情,而不是用于议论。即使是议论,也应该是为了抒情的议论,而不是旨在说理的议论。  欧阳修写诗之所以出现这种倾向,也许不是像韩愈那样“以诗为文章末事”,因为他对诗歌还是相当重视的。但是,他的主要精力却是用于文章,尤其是用于议论文章。写诗好发议论,恐怕也是受了文章的影响。欧阳修的这一类诗,一般说来,写得都不很好。  欧阳修的诗的特点,于“以文为诗”之外,还有形式自由的一面。苏轼说他“诗赋似李白”。他的很多诗篇,写得自由奔放,很有李白的气魄。例如《太白戏圣俞》:开元无事二十年,五兵不用太白闲,李白高歌行路难。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太白落笔生云烟。千奇万险不可攀,却视蜀道犹平川。宫娃扶来白已醉,醉里诗成醒不记。忽然乘兴登名山,龙咆虎啸松风寒。山头婆娑弄明月,九域尘土悲人寰。吹笙饮酒紫阳家,紫阳真人驾云车,空山流水空流花,飘然己去凌青霞。下看区区郊与岛,萤飞露湿吟秋草。这首诗的题目一作“读李白集效其体”。从这首诗的形式看,学习李白的痕迹比较明显。此外,欧阳修还有一首《庐山高赠同年刘中允归南康》。传说他自己对这首诗相当自负,梅尧臣对这诗也特别欣赏。这只是一首骚体的作品,命意遣词都像李白,但不如《李白戏圣俞》那一首的自然奔放。欧阳修诗的佳作,还不在于这些学韩愈、学李白的篇什,而是他的另外两类作品。一类是像《班班林间鸠寄内》和《重读徂徕集》等,写得沉郁顿挫,笔墨淋漓,感情充沛,出于自然。如《重读徂徕集》:我欲哭石子,夜开徂徕编,开编未及读,涕泗已涟涟。..孔孟困一生,毁逐遭百端,后世苟不公,至今无圣贤。所以忠义士,恃此死不难。  这一类诗也是写得自由流畅的。叙事、议论、抒情结为一体,和那专发议论者不同,议论之中,倾泻着情感。这类作品在风格上是和杜甫接近的。赵翼《瓯北诗话》曾举欧阳修的《崇徽公主和蕃诗》中“玉颜自昔为身累,肉食何人与国谋”,说是“英光四射”;又举他的《送杜岐公致仕》中“貌先年老缘忧国,事与心违始乞身”,说是“沉郁深挚,即少陵集中亦无可比拟。”赵翼的这些评语指出了欧诗的精粹所在。  另一类是《田家》、《别滁》等小诗,写得平淡清新,真切有味。如《田家》:绿桑高下映平川,赛罢田神笑语喧。林外鸣鸠春雨歇,屋头初日杏花繁。又如《别滁》:花光浓烂柳轻明,酌酒花前送我行。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这样的诗,是同北宋初年“西昆体”相对立的新风格。当时同“西昆体”对立的还有梅尧臣、苏舜钦的作品,欧阳修对梅苏二人是很推许的,但欧诗的成就实在梅苏之上。在所谓“梅欧体”中,欧诗有梅诗的“清切”,却没有梅诗的“古硬”。自然流畅,是欧诗的主要特征。  欧阳修诗的风格对于他的词风也是有影响的。一般说来,欧词尚有前代词人的余习,他在同代的词人当中似与晏殊有些同调。欧阳修平日对晏殊的为人也是称赞的,不过,二人的作风实有不同,词风也并不相同。晏词风流蕴藉,而欧词则一如其诗,也有平淡和沉郁两方面的特征。如《采桑子》:轻舟短棹西湖好,绿水逶迤,芳草长堤,隐隐笙歌处处随。无风水面琉璃滑,不见船移,微动涟漪,惊起沙禽掠岸飞。  这一首不是欧词中最好的作品,但代表着平淡的特点。其他如“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蝶恋花》),“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蝶恋花》),等等,则于平淡之中饱含着深情,是比较出色的作品。  欧词另有些作品是近于沉郁的。如另一首《采桑子》:画楼钟动君休唱,往事无踪,聚散匆匆,今日欢娱几客同!去年绿鬓今年白,不觉衰容,明月清风,把酒何人忆谢公。  又如《朝中措》:平山栏槛倚晴空,山色有无中。手种堂前垂柳,别来几度春风。文章太守,挥毫万字,一饮千钟。行乐直须年少,樽前看取衰翁。  像这样的词在北宋时期算是写得相当沉郁的。当然也有些颓放。不过这颓放也自有苦衷,“一饮千钟”,不是故作豪语。王国维《人间词话》曾举他的《玉楼春》中“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直须看尽洛城花,始与东风容易别”等句,说是“于豪放之中有沉著之致,所以尤高。”所谓“沉著”,也即是沉郁。欧阳修表面放达,其实感情执著得很。这在他的诗里词里都是有所流露的。  还有,欧阳修写诗,常常发表议论,而写词,却只是言情。宋代一些作家既然“以文为诗”,于是便将诗的抒情功能一寄于词。欧阳修也正如此。他作诗不免“载道”,而写词则只是“言志”了。如《生查子》就是一篇有名的言情之作: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欧阳修的这类作品,反映了生活的另一侧面。感情深挚,也比较健康。  他当然还有“玉如肌,柳如眉”一类的句子,对于这些,也不必视为“艳语”而为之辩解;更不必谬称“诗人气质”而证以“风流韵事”①。其实欧阳修的一生,比较能自检束,他的为人出处,是和某些才子文人有些不同的。  诗词之外,欧阳修还写过一些短赋。其中一篇《秋声赋》,已经成为历① 见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 年版,第598 页。代传诵的名篇。抒情状物,极有特色。是一篇赋体的散文,也是散体的诗歌。这种体制,前所未有。其艺术成就,在宋代,除了苏轼的《赤壁赋》,是无与伦比的。当然,像这样的作品,在欧阳修的全部著作中,仍属“余事”。欧阳修的成就是不是就止于这些呢?此公早衰多病,四十之年,“苍颜白发”,并非虚语。他晚年写给王安石的信里曾说:“大惧难久于笔砚,平生所怀,有所未尽。”果然,致仕一年,就逝世了。他平生所要完成的事业,恐是有所未尽的。这当然是可惜的事。但尽管如此,他的成就还是巨大的。作为精神遗产,留给后代的,除了上述几个方面之外,我以为还有一点是更为可贵的,即:作为一个正直的文人学者,他还留下了正派的作风、朴实的学风和平易的文风。  欧阳修的作风是正派的。为人处世,刚正不阿。为了国计民生,敢于直言极谏,不怕贬官,不避刑戮。骂高若讷,驳吕夷简,其意气之盛,至今令人神往。及遭陷害,力请辩诬,襟怀坦然,难进易退。正如韩琦所称赞的那样:“公之进退,远迈前贤。合既不苟,高惟戒颠。”①也正是由于具有这样正派的作风,才具有朴实的学风。他作学问,力求真实,不立异论。为学如此,为文也是这样。他主张文章要“中于时病而不为空言”,②反对“好为新奇以自异。”③他既不赞成唐代元结和樊宗师的“以怪而取名”,也曾力矫当时“以诡异相高”的所谓“太学体”④。欧阳修自己的文章写得平易自然,影响了宋朝一代的文风。古人所谓“其身正,下令而行”,欧阳修自己的文风正是起了这样的作用。  ① 《王文公集·祭欧阳文忠公文》。  ② 《欧阳文忠公集·与黄校书论文章书》。  ③ 《欧阳文忠公集·集古录跋尾·唐韦维善政论》。  ④ 《栾城后集·欧阳文忠公神道碑》。  第三十五章曾巩第一节生平政事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西)。自称“家世为儒”①曾祖历官水部员外郎,祖父为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宋史》称曾巩年幼“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成诵”②。“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③。但据他自称幼时从先生受书,“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到十六七岁时,“窥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始知爱好,并努力学习④。到二十岁后,“欧阳修见其文奇之”⑤大约就在这时,他曾给欧阳修写信,并“献杂文时务策两编”。信里他一面称赞欧阳修的道德文章,一面表白自己的为人志节:“巩自成童,闻执事之名,及长,得执事之文章,口诵而心记之,观其根极理要,拨正邪僻,掎挈当世,张皇大中,其深淳温厚,与孟子韩吏部之书为相唱和,无半言片词舛驳于其间,真六经之羽翼,道义之师祖也。..又闻执事之行事,不顾流俗之态,卓然以体道扶教为己务。..信所谓能言之能行之,既有德而且有言也。韩退之没,观圣人之道者,固在执事之门矣。”曾巩当时少不更事,而能有这样的看法,很不简单,所言者虽有所未尽,但大体符合实际。又说:“巩性朴陋,无所能似,家世为儒,故不业他。自幼迨长,努力文字间,其心之所得,庶不凡近。..唯其寡与俗人合也,于公卿之门未尝有姓名,亦无达者之车回顾其疏贱。抱道而无所与论,心常愤愤悱悱,恨不得发也。今者乃敢因简墨布腹心于执事,苟得望执事之门而入,则圣人之堂奥室家,巩自知亦可以少分万一于其间也。”这段话是表述自己的为人的。与俗不合,抱道自守,心志如此,确不凡近。欧阳修对于这样的人物自是重视的。因此,曾巩上书之后,曾经得到欧阳修接见。据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讲,欧阳修见到他之后,曾对他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而且当曾巩向欧阳修告别之时,欧阳修还写了《送曾巩秀才序》,其文云:“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余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此序作于庆历二年(1042),这时曾巩虽见弃于有司,却得到了欧阳修的赏识。  在这期间,曾巩也结识了王安石,还曾向欧阳修推荐。他在《再与欧阳舍人书》中说:“巩顷尝以王安石之文进左右而以书论之,其略曰: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如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① 曾巩:《元丰类稿》卷15《上欧阳学士第一书》。  ② 《宋史》卷319《曾巩传》。  ③ 《元丰类稿》卷51《墓志》。  ④ 《元丰类稿》卷17《学舍记》。  ⑤ 《宋史》卷319《曾巩传》。  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这是追述前此一封信中的话,可见曾巩对王安石曾经非常器重。在这封信里,他不仅推荐王安石,还曾提到王回、王向,一并向欧阳修推荐。  后来,在《与王介甫第一书》里曾巩又说:“巩至金陵,自宣化渡江来滁上,见欧阳先生,住且二十日,..欧公悉见足下之文,爱叹诵写,不胜其勤。间以王回、王向文示之,亦以书来言:此人文字可惊,世所无有。..欧公甚欲一见足下。能作一来计否?”由此看来,在这期间曾巩同欧阳修已有相当亲密的交往。  曾巩是在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时考中进士的。在这之前,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这样的前辈,结交了王安石这样的朋友,而且已经同当代其他几个重要人物如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不过,曾巩所写的这些书信,不同于寻常的“干谒”,不是请求荐引。例如,他在《上杜相公书》中说:“今也过阁下之门,又当阁下释衮冕而归,非干名蹈利者所趋走之日,故敢道其所以然,而并书杂文一编,以为进拜之资。蒙赐之一览焉,则其愿得矣。”这封信大概就写于庆历五年(1045)杜衍、范仲淹等被黜离职之后。曾巩于此时写信并投献文章,正好说明他的为人和政治态度,政治上同杜衍、范仲淹一致,绝不趋炎附势。  曾巩既中进士,便被调任为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又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  在这期间,曾巩对于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对于历代图书聚散以及学术源流多所论述,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还有《梁书》、《陈书》、《南齐书》等,也都写有“叙录”。  曾巩虽推崇欧阳修,但他的学术观点和欧阳修亦有所不同。例如,他在《筠州学记》中说:“周衰,先王之迹熄。至汉,六艺出于秦火之余,士学于百家之后,言道德者矜高远而遗世用,语政理者务卑近而非师古。刑名兵家之术,则狃于暴诈,惟知经者为善矣,又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妄(一本下有“臆”字),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而学者靡然溺于所习。当是时能明先王之道者扬雄氏而已。”他对扬雄如此称赞,这看法与韩愈比较相近,与欧阳修则颇相反。  此外,曾巩还有《答王深甫论扬雄书》,对于扬雄屈事王莽以及作《剧秦美新》,都有所辩解,并引王安石的看法,以为“雄之仕合于孔子无不可之义”,而且认为“世传其投阁者妄”云云。曾巩对扬雄的看法,涉及政治和学术两个方面。扬雄的政治态度和学术成就,对曾巩都有影响。  曾巩离开馆阁,又作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吏。最初是通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其后又知齐州(今山东济南一带),徙襄州、洪州,知福州。史称曾巩在这几州都有政绩,主要在“荒政”和“平盗”两个方面,而后者并非真是政绩。  曾巩移徙洪州时,曾有《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诗,诗云:“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光如转烛。”他这时似乎已有倦于转徙的感叹。此后便多次表示为了养亲而不愿远仕。  在赴福州之前,曾巩有《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到福州后又有《福州上执政书》,书中说:“转走五郡,盖十年矣,未尝敢有半言片辞求去邦域之任而冀背朝廷之义。此巩之所以自处,窃计已在听察之日久矣。今辄以其区区之腹心,敢布于下执事者,诚以巩年六十,母年八十有八,老母寓食京师,而巩守闽越,仲弟守南越,二越者,天下之远处也,于著令:有一人仕于此二郡者,同居之亲当远仕者,皆得不行。..”据此,他请求“或暂还之阙下,或处以闲曹,或引之近畿,属以一郡,使得谐其就养之心,慰其高年之母。”  此书之外,曾巩还有《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状》,也是请求朝廷照顾养亲的。大概正是因为他一再申请,朝廷曾一度下令,“召判太常寺”;可是当他离职上路以后,又有诏改知明州。为此,曾巩又有《移明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希望朝廷允许他“暂至京师迎侍母赴任”。但未能如愿,所以后来移知亳州,又继续申请。他在《移知亳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中说:“臣昨任福州,已系远地,迎侍不得,即今老母多病,见在京师,人子之谊,晨昏之恋,固难苟止。二者于臣之分,实为迫切。..只乞对移陈蔡一郡,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今臣幸蒙恩诏移守亳州,如臣所请。况亳州去京不远,欲乞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  元丰三年(1080),曾巩又徙知沧州,有《沧州乞朝见状》,说:“窃念臣远离班列十有二年,伏遇陛下神圣文武,当天受命,..而臣曾未得须臾之间进望清光,窃不自揆,愿奉德音,犬马之情,固非一日之积。今将至京师,他望圣慈,许臣朝见。”于是神宗召见了曾巩。召见之后,他曾请求登对,有《乞登对状》,说自己被召见时,“不敢率然以对”,可是“退而伏念”,还是希望“上殿敷奏”,以便“披腹心”,“当天心”。此后曾巩便被留在京师,“勾当三班院”。  元丰四年(1081),有诏书说:“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于是便“以为史馆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史称“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者”,于是曾巩入朝辞谢说:“此大事,非臣所敢当。”并有《申中书乞不看详会要状》,表示谦让。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这时曾巩又有《辞中书舍人状》,述说自己“齿发已衰,心志昏塞”,希望另选贤能。还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但这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一带),终年65岁。著作有《元丰类稿》等。  综观曾巩一生,历任州郡官吏十几年,在京师作官的时间不多。从他的一些政论文章看,如《唐论》、《书魏郑公传后》、《熙宁转对疏》、《自福州召判太常寺上殿札子》、《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等,并没有突出的政治见解。其主要观点是泛称三代之制,称赞后周和唐初的贞观之治,而对于宋代的政治却没有多少条陈和建议,与范、欧诸公不同。他在《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中对于宋朝的现状还是相当称赞的。他说:盖远莫懿于三代,近莫盛于汉唐,然或四三年,或一二世,而天下之变不可胜道也。岂有若今五世六圣、百有二十余年,自通邑大都,至于荒陬海聚,无变容动色之虑萌于其心,无援桴击柝之戒接于耳目。臣故曰:生民以来未有如大宋之隆也。  又说:今陛下履祖宗之基,广太平之祚,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则宋兴以来,全盛之时,实在今日。  由此可见,曾巩对于当时的政治不仅没有任何不满,而且推崇备至,当然也就不曾提出改革的意见。  在这以前,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参知政事,推行新法,当时曾巩出守越州,其后转徙六郡,在外十二年。对于熙宁新法,也没有发表过具体意见。只是在《过介甫归偶成》诗中说过:“心交谓无嫌,忠告期有补,直道讵非难,尽言竟多迕。知者尚复然,悠悠谁可语。”观此,则两人过去言谈之间,可能有过意见分歧。还有,其《与介甫第二书》也说:“比辱书,以谓时时小有案举,而谤议已纷然矣。足下无怪其如此也。”又说:“谤怒之来,诚有以召之,故曰:足下无怪其如此也。虽然,致此者岂有他哉?思之不审而已矣。”由此看来,在政治上二人是有分歧的。  总的看来,曾巩一生,政治表现不甚突出。《宋史》本传说“吕公著尝告神宗以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这话可能有些根据。  第二节文学成就曾巩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在当代和后代古文家的心目中地位是不低的。他的成就虽然不及韩、柳、欧、苏,但有相当的影响。  曾巩为文主张是接近欧阳修的。先道而后文,但比欧阳修更侧重于道。  在《答李沿书》里他说:辱示书及所为文,..足下自称有悯时病俗之心,信如是,是足下之有志乎道,而予之所爱且畏者也。末曰其发愤而为词章,则自谓浅俗而不明,不若其始思之锐也。乃欲以是质乎予。夫足下之书始所云者,欲至乎道也;而所质者,则辞也。无乃务其浅、忘其深,当急者反徐之欤?夫道之大归非他,欲其得诸心,充诸身,扩而被之天下国家而已,非汲汲乎辞也。其所以不已乎辞者,非得已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此其所以为孟子也。  此外,在《与王向书》、《回傅权书》中也有类似的见解。先道德而后辞章,这是曾巩的一贯主张。也许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曾巩的文章同韩、柳、欧、苏各家相比,便显得质朴少文。韩、欧诸公虽也说过先道后文一类的话,但他们毕竟还是重视文采,曾巩则不很讲求文采。  当然,曾巩虽然不讲文采,而文章却写得自然淳朴,自成一家。这是曾巩文章的特色。这特色体现在几个不同的方面。  首先是论事之文写得纡余委备,委婉曲折,与欧阳修近似。  其次,曾巩文章虽质朴少文,然亦时有摇曳之姿,纵横开合,有如韩愈。赠序之文,尤有特点。例如《赠黎安二生序》一开始说:苏轼“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予,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予”。然后说,读了他们的文章,认为:“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再说下去,便说到黎生将行,求曾巩赠言,以“解惑于里人”。于是曾巩乃大发议论如下:予闻之自顾而笑。夫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此余之所以困于今而不自知也。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今生之迂,特以文不近俗,迂之小者耳,患为笑于里之人;若予之迂大矣,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讵止于笑乎?然则若予之于生将何言哉?谓予之迂为善,则其患若此;谓为不善,则有以合乎世必违乎古,有以同乎俗必离乎道矣。生其无急于解里人之惑,则于是焉必能择而取之。遂书以赠二生并示苏君以为何如也。  像这样的笔墨虽然不及韩愈的赠序那样纵横变化,故作姿态;却也写得曲折尽意,很有波澜。而且语出自然,无造作之迹,这一点又近似欧阳修。  再有,曾巩的文章又是善于记叙的,其特点是条理分明,无不达之意。  例如《越州赵公救灾记》,写知越州的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云: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这段文章叙赵公救灾的考虑,真可谓有条不紊。再往下写,也是条分缕析,头绪分明。备灾救灾之事,本是纷繁杂乱,头绪众多的,但曾巩信笔写来,却简洁如此!  还有,曾巩为文,一般说来,是长于记叙、不多写景的,例如《醒心亭记》、《游山记》等,几乎不写景物。但有的文章也极刻画之工,如《道山亭记》即是一例:其路在闽者,陆出则厄于两山之间,山相属,无间断,累数驿乃一得平地。小为县,大为州,然其四顾亦山也。其途或逆坂如缘絙,或垂崖如一发,或侧径钩出于不测之溪。土皆石芒峭发,择然后可投步。负戴者虽其土人犹侧足然后能进,非其土人,罕不踬也。其溪行,则水皆自高泻下,石错出其间,如林立,如士骑满野,千里上下,不见首尾。水行其隙间,或衡缩蟉糅,或逆走旁射,其状若蚓结,若虫镂,其旋若轮,其激若矢。舟溯沿者,投便利,失豪分,辄破漏。虽其土长川居之人,非生而习水势者,不敢以舟楫自任也。其水陆之险如此。  这段文字是写道山亭所在之地的山川之险的,形容刻画,可谓精工。同柳宗元山水诸记相比,自有特色。  由此看来,曾巩为文虽少景物描写,却并非不能,而是不为。偶一为之,也能臻于极妙之境。  此外,曾巩还有一些论及学术、艺术的文章,例如《战国策目录序》、《宜黄县学记》、《墨池记》等,纵论古今,更多学者气息。  《宋史》本传论及曾巩的文章:“曾巩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这一评语,比较切合曾巩文章的实际。“纡徐简奥”,概括了主要特点。  曾巩生前与身后,都不曾以诗见称。但他一生作诗也并不少。而且有些诗中还抒发了不见于文的思想和情感。在文章里,曾巩不像欧阳修那样指陈时弊,而在诗中却有所涉及。例如《胡使》诗云:南粟鳞鳞多送北,北兵林林长备胡。胡使一来大梁下,塞头弯弓士如无。折冲素恃将与相,大策合副艰难须。还来里闾索穷骨,斗食尺衣皆北输。中原相观双失色,胡骑日肥妖气粗。九州四海尽帝有,何不用胡藩北隅?  这样的言语,在曾巩的论政之文中不曾有过。“斗食尺衣皆北输”,“胡骑日肥妖气粗”,这是对北宋朝廷刮民髓赍盗粮的苟安政策的生动概括。剥夺百姓的衣食,养肥入侵的军马。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事,曾巩循循儒者,于此也不能不慨乎言之。  曾巩还有《追租》一诗,其中有句云:“赤日万里灼”,“禾黍死硗确”。“饥羸乞分寸,斯须死笞缚”。“公卿饱天禄”,“每肆诛求虐”。这是说天旱民饥,而官方不恤。曾巩在这里颇有为民请命之意。最后说:“试起望遗村,霾风振墟落”,面对民间疾苦,曾巩是无能为力的。  曾巩一生,历任地方官职,鞠躬尽瘁,似乎没有什么抱怨。几次上书,皆以侍亲为言。但在诗中,有时也微露不满。例如《东轩小饮呈坐中》云:二年委质系官次,一日偷眼看青山。念随薄禄闲垂首,似见故人羞满颜。及门幸得二三友,把酒能共顷刻间。海鱼腥咸聊复进,野果酸涩谁能删。谈剧清风生尘柄,气酣落日解带镮。瑰材壮志皆可喜,自笑我拙何由攀。高情坐使鄙吝去,病体顿觉神明还。简书皇皇奔走地,管库碌碌尘埃间。功名难合若捕影,日月遽易如循环。不如饮酒不知厌,欲罢更起相牵扳。又如《人情》诗云:人情当面蔽山丘,谁可论心向白头!天禄阁非真学士,玉麟符是假诸侯。诗书落落成孤论,耕钓依依忆旧游。早晚抽簪江海去,笑将风月上扁舟。  在这样一些诗里,曾巩流露了更真切的情感。曾巩不是诗人,但在诗里却更体现了他的“全人”。  第三十六章宋神宗宋神宗(1048—1085),名赵顼,原名仲鍼,英宗赵曙长子。嘉祐八年(1063)受封光国公;后又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受封淮阳郡王;治平元年(1064)进封颍王。治平三年立为皇太子,次年即帝位,是为宋神宗,时年20 岁。  第一节起用新人,推行新政据《宋史》记载,赵顼自幼“好学请问,至日晏忘食”。当太子时就喜读《韩非子》,对法家“富国强兵”之术颇感兴趣;还读过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对王安石的理财治国思想非常赞赏。神宗即位时,北宋的统治面临一系列危机,军费开支庞大,官僚机构臃肿而政费繁多,加上每年赠送辽和西夏的大量岁币,使北宋财政年年亏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至治平二年(1065)亏空已达1570 多万。广大农民由于豪强兼并,高利贷盘剥和赋税徭役的加重,屡屡暴动反抗。值此内外忧患,财政困乏之际,神宗没有气馁,力图“思除历世之弊,务振非常之功”,表现出“励精图治,将大有为”,“奋然将雪数世之耻”的政治气概。①赵顼在即位之前已闻知王安石的政治抱负和才能,并“由是想见其人”①,因此即位不数月,就让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寄以治国安邦的厚望。神宗对王安石的器重,引起了在朝老臣的不满。宰相韩琦执政三朝,本该辅佐新帝,有所作为,然而见神宗提拔新人,却坚辞相位,出判相州。神宗问:“卿去谁可属国者?王安石何如?”韩琦说:“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②表明了他反对王安石执政的态度。元老重臣富弼在罢相位时,也不同意任用王安石,而推荐了文彦博③。对此,神宗或以不答相对,或以默然置之,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除老臣外,当朝大臣如参知政事吴奎、御史中丞吕诲、参知政事唐介、侍读孙固等也都以王安石“护前自用”、“论议迂阔”、“狷狭少容”等为理由,极力反对王安石为相。面对种种阻挠,神宗不以为然,力排众议,于熙宁二年(1069)二月果断地拜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委以重任,从而揭开了变法图治、富国强兵的序幕。  为了及时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新法,神宗还特命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即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在这个机构中,神宗听从王安石的推荐,进一步起用了吕惠卿、章惇、蔡确、曾布、吕嘉问、沈括、薛向等一批新人,这些人都有一定的实际才干,对于协助王安石拟定和贯彻新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变法的过程中,神宗以君权的力量,保证了一系列新法的推行。熙宁二年,新法逐渐出台、实施,但是马上遭到朝内外一批守旧势力的攻击。他们不仅从新法的内容和效益上提出非难,而且在思想、道德上指责王安石“变祖宗法度”,“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尚①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② 《宋史》卷312《韩琦传》。  ③ 《宋史》卷313《富弼传》。  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①。在朝议纷纷面前,神宗虽曾一度犹豫,但终不为所动。至于学术、道德上的争论,神宗则认为“人臣但能言道德,而不以功名之实,亦无补于事”②。他讲求道德与功名并重,对守旧势力反对变法,空言道德,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甚为反感。在王安石的解释下,他能理解王安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主张,并继续支持新政③。在王安石与守旧势力的斗争中,神宗支持王安石,先后罢退一批反对变法的官员。如御史中丞吕公著“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镠、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杨宗愈皆不得言,相继去”;“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欧阳修乞致仕,“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出彦博守魏”④。相反,熙宁三年(1070)神宗进一步提升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安石居相位,有了更大的权力,于是,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先后颁行天下,变法进入了高潮。  神宗在即位之初,耳闻目睹积贫积弱的困境,望治心切,他对王安石富国强兵的变法主张极为欣赏,并在变法的前一阶段,即熙宁七年(1074)以前,对新法的推行给予大力支持。如果没有神宗的支持与配合,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变法是不可能的。宋神宗的政治抱负和锐意改革的正确决策,保证了变法的成功,这对于改善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增强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二节新政维艰,元丰改制变法虽然在前一阶段取得胜利,但守旧势力的攻击并没有停止,特别是随着变法的逐步深入,触及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越严重,守旧势力的进攻就越猛烈。于是,神宗开始左右摇摆,他希望在平衡各派势力的情况下,勉力维持新政。  熙宁七年(1074)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这一次围攻得到了仁宗曹后、英宗高后和神宗向后的支持。以太皇太后曹后为首的外戚参与反对变法,不能不对神宗产生巨大影响,这是因为英宗、神宗一系实非仁宗嫡嗣,只是由于仁宗无子,才把英宗选为皇储最后继承皇位,所以仁宗的曹后和神宗之母高后对神宗有较大的威慑力量。神宗由是开始动摇。当王安石对所谓的“天变”据理反驳时,神宗不再听从王安石“天变不足惧”的解释了,相反他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①。四月,神宗终于在曹后、高后再次流涕,向神宗哭诉“安石乱天下”的情况下,罢王安石相,改知江宁府,使变法遭受挫折。虽然熙宁八年(1075)二① 《宋史》卷314《范纯仁传》。  ② 《宋朝事实类苑》卷5《神宗圣训》。  ③ 《续资治通鉴》卷67,神宗熙宁三年。  ④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①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月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但随着守旧派势力的增强,变法派内部意见的分歧,神宗对王安石专用信任的程度大大降低,“王安石再相,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①,变法不能推进。熙宁九年(1076),天上出现彗星,守旧派又以“天变”对变法提出非议,神宗更加动摇。他对王安石说:“闻民间殊苦新法”。十月,王安石不得不复求罢相,出判江宁府。  王安石两次罢相,都是神宗向守旧势力妥协的结果。神宗的政治目标是希望通过变法富国强兵的,但他一怕得罪两宫太后,二怕出乱子。当“人情咨怨”、朝议汹汹,变法碰到较大阻力时,他就退却了。他要调整政策,相对平衡地对待要求变法的新党和主张守旧的旧党两股势力。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方面则仍然体现了自宋太祖起就有的“异论相搅”的传统家法。其实,在神宗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就注意抚慰旧党中罢退的元老重臣,以示恩眷。韩琦罢退河北,上疏反对青苗法,神宗虽然最终没有接受,但一开始仍夸奖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②熙宁七年八月,则特遣宦官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和汤药③。熙宁六年(1073)文彦博罢枢密使,便诏与其子孙推恩,特表恩宠④。元丰三年(1080)文彦博朝觐,神宗“赐宴琼林苑,两遣中谒者遗诗祖道,当世荣之”①。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神宗任用貌似“中立无与”,实际上则为守旧势力的吴充为相。又先后重新起用曾被罢退降职的旧派人物吕公著、冯京、孙固等,以平衡新派、旧派的力量。  在政治上神宗还是勉力维持新政局面的。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守旧势力以为时事将有大变。神宗却明确下诏说明新法“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②。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后,终神宗朝,除方田法罢废及部分新法条文被稍作调整外,新法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神宗对在外地任职的王安石也多有关照,如熙宁十年(1077)以王安石为集禧观使;元丰元年(1078)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元丰三年改制,则以王安石为特进,改封荆国公。  元丰年间,神宗亲自主持改制,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进。他绕开容易引起争论的理财问题,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顿冗官和强化军兵保甲问题上。冗官冗费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宋初,太祖、太宗二朝为了加强皇权,广授官职以分宰相和省、部、寺、监之权,授官制度复杂,有官、职、差遣之分,造成机构重叠,闲官冗费等弊端。元丰三年八月,神宗正式启动官制改革,他首先从积弊最深的差遣制度入手,诏令撤销只领空名的官职,原作为虚职的省、部、寺、监各官皆实际任事。并采用旧文散官的名称编成官阶,作为官员俸禄及升降的品阶标准。元丰五年(1082),以《唐六典》为蓝本,颁行三省、枢密、六部新官制。元丰年间中央官制的改革,虽然局限性很大,但表现了神宗维持新政,继续改革的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8,熙宁九年。  ② 《宋史》卷312《韩琦传》。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5,熙宁七年。  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  ① 《宋史》卷313,《文彦博传》。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3,熙宁七年。  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以来混乱的官僚体制,奠定了北宋后期和南宋中央官制的基本构架。  神宗在元丰年间强化军兵保甲的措施,目的在于对外增强对辽、西夏的战斗力,并镇压各地的武装反抗,巩固统治。但是,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没有任何实际效果。在熙宁变法期间,王安石任用王韶为秦凤路沿边安抚使,出兵抗御西夏,拓地五州,形成对西夏的包围,史称“熙河之役”。元丰四年(1081),西夏皇室内乱,神宗以为有机可乘,遂出兵五路进攻西夏,围灵州城(今宁夏青铜峡东)十八日不能下,深入夏地各军因粮草不济,冻馁死伤,先后溃退,无功而返。元丰五年(1082),神宗又听给事中徐禧之计,筑永乐城,谋攻占西夏横山地区,进逼西夏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西夏发30 万大军围攻永乐城,城陷,徐禧等战死。宋军两次战败,损失军兵、民夫及助战的羌兵数十万人。神宗闻永乐城陷,“早朝,对辅臣恸哭”①。至此,神宗希望攻夏雪耻,节省“岁赐”白银7 万两、绢15 万匹的计划彻底破产。  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病逝。死后葬永裕陵。子赵煦嗣,是为宋哲宗。神宗在位十七年,“不治宫室,不事游幸”②,致力于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他支持王安石变法,抑制了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使自耕农的生产条件得到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大改善。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神宗虽然摇摆于新旧两党之间,但他维持新政、坚持变革的决心不变,确是宋朝有抱负、有作为的皇帝。  ① 《续资治通鉴》卷77,神宗元丰五年。  ② 《宋史》卷16《神宗纪》三。  第三十七章王安石章惇第一节王安石(附吕惠卿)  王安石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父王益,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历任州、县官,天禧五年(1021)任临江军(今江西樟树西南)判官时,王安石出生于官舍。王益于宝元二年(1039)死于江宁府通判任上①,故江宁为王安石第二故乡。  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进士及第,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其时文坛领袖欧阳修不仅积极创导古文(散文),还与范仲淹、胡瑗、孙复、石介等人对传统的儒学“汉学”进行革新,是创导新儒学“宋学”的先行者,“自欧阳子(修)出,天下争自濯磨”②。王安石在扬州的此后数年中,致力于学术研究,蔡卞称:“自先王泽竭,士习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王)安石奋乎百世之下”,“著《(淮南)杂说》数万言,其言与孟轲相上下”①,开始了“宋学”三大学派中,最早形成为学派的“新学”学派的创建活动。庆历七年(1047)初,王安石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当年即出巡视水利修建情况,“凡东西十有四乡,乡之民毕已受事,而余遂归云”②。他在任时期,“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又曾“贷谷与民,以激奔竞之风,俾新陈相易,邑民便之”③。这些措施,可说是为以后进行变法改革积累了实际经验,也是新法中农田水利法与青苗法的先导。历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嘉祐元年(1056)归朝任群牧判官时,声名已著。欧阳修早年创导古文后,名家辈出,王安石是早期追随者之一。翰林学士欧阳修于同年七、八月间,向朝廷推荐人才时,对王安石作了全面评价:“太常博士(寄禄官称)、群牧判官王安石,学问文章,知名当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论议通明,兼有时才之用,所谓无施不可者”④。极其称许王安石的学问文章。次年欧阳修主持科举考试,以古文录取进士,“场屋之习,从是遂变”⑤。其中苏轼、苏辙即是首批以古文考取进士者之一。被后世称为“古文运动”的文学改革,终于取得胜利。王安石也被后世列入以韩愈、欧阳修为核心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三年(1058)十月,王安石历任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之后,归朝任财政机构三司中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主要属官度支判官,使他得以进一步了解到当时国家财政的实际情况,于是针对当时弊端,向宋仁宗上了著名的万言《言事书》,极陈当世之务。他全面阐述改革的思想,要求及早进行改革。但是,既没有被宋仁宗采纳,也没有引起执政大臣的重视。  ①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71《先大夫述》。  ②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首,苏轼:《居士集序》。  ①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4 下,王介甫《临川集》。  ② 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35《鄞县经游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年版。③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④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0《再议水灾状》。  ⑤ 《宋史》卷319《欧阳修传》。  嘉祐六年(1061),王安石任知制诰(属舍人院),参与起草一般诏制(外制)。后又兼纠察在京刑狱,纠察首都开封府及三司、三衙(殿前、马军、步军司)等机构,判处徒刑以上误判的案件,并对死刑犯进行录问。嘉祐七年(1062),发生有人饲养的斗鹑(鹌鹑),其同伴想要,在主人不给的情况下强行拿走,主人追到时踢了一脚,导致偷者死亡事件。开封府判鹑主人死刑,王安石复审后认为:“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乃强携以去,乃盗也;此追而殴之,乃捕盗也,(盗)虽死,当勿论。(开封)府司失入平人为死罪。”开封府不服,后经审刑院、大理寺复议,以开封府所判死刑为是。王安石即因复审失误而被认为有罪,宋仁宗下诏“放罪”,不予追究。按惯例王安石要到殿门谢恩,王安石认为自己按律复审,没有错,不肯去谢恩,“执政以其名重,释不问”①。这是王安石首次要求依法审案的事件,虽然失败,但王安石要求依法办事、依律审案的思想,贯彻了他后来整个执政时期,对推进与确立封建法治,具有重大意义。十月,王安石改兼同勾当三班院,参与考核、除授低级武官。  嘉祐八年(1063)三月,宋仁宗去世,英宗即位。同年八月,王安石母亲去世,归葬于江宁,王安石辞官守丧,一面进行学术研究,同时聚徒讲学,传播他的学术观点。治平元年(1064),阐述了他学术观点:“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并且叹息道:“呜呼;道之不一久矣。”①期望他创导的道德性命之理有助于“道一”。  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去世,太子赵顼(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在即位前为淮阳郡王、颍王时,韩维任王府记室参军;立为皇太子后,韩维又任太子庶子,每逢赵顼称许他的说法时,韩维说:“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②,又推荐王安石代替他任太子庶子,赵顼对王安石留下深刻的印象。即位后,随即命王安石就近出任江宁知府。九月,即被召赴京任翰林学士,担负起草重大诏令(内制)。  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与知枢密事陈升之(旭)一起,兼领新创设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以之作为推行新法的指导机构,进行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变法改革。陈升之于同年十月升任次相(集贤相)后,枢密副使韩绛接替陈升之兼领制置三司条例司。七月,颁行第一个新法“均输法”,采取节省运输费用、降低购价、有计划地调运的原则,既保证了官府支出,又节省了开支。九月,又推出青苗法,是由农户自愿向官府借贷,加息二分或三分,粮食收获后纳税时归还,以免借贷地主、商人的高利贷。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用以奖励各地官府、农户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熙宁三年(1070)五月,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其职权收归中书(宰相府)。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同日升任宰相。此前二日,颁布《畿县保甲条例》,在首都开封府的属县试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副保正,主、客户每户二丁以上抽一人任保丁,每一大保每夜轮差五人巡警,保内实行联坐法,维护地方治安;对保丁进行训练,部分地代替军队,以达到减少军队,节省军费,以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7,嘉祐七年十月甲午。  ① 《王文公文集》卷34《虔州学记》。  ②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后推行于全国。同月,还在开封府属县试行免役法(募役法),向原服差役的农村上三等户征收免役钱,向其他户及原先不服役的官户等减半征收助役钱,免去原先按户等轮流到官府中服的差役(旧役法称差役法),改由官府出钱(以所征免役钱支付)募人服役,以使农户不为差役所困,后也推行于全国。  熙宁四年(1071)二月,王安石提出进行科举改革,不再考诗赋、帖经、墨义等,而专考《五经》与《论语》、《孟子》,以及论、时务策,以求录取有用的人材;并废明经等诸科,改设明法科,专考律令、《刑统》大义及判案。熙宁六年(1073)三月,首次按新规定进行考试时,报考明法科的不多,为了改变士大夫多不习法的状况,又规定除进士前三名外,都要加试法律。次年三月,又进一步规定自第一名以下,都要加试明法科考试的内容后,才能出任官职。还在国子监设立律学。王安石在任执政以后,不仅自己仍坚持依法判案,此次科举及教育改革,即在于要求官员知法,并依法判案、行事。南宋著名思想家陈亮对中国古代的法律史,曾作了如下著名的论断:“汉,任人者也;唐,人、法并行也;本朝任法者也。”即是指出古代的法律由汉代的人治,经唐代的人治与法治兼行,到宋朝进入法治时期。而对于宋的法治,陈亮更具体地指出:“神宗皇帝思立法度以宰天下”,也就是说宋朝的法治时期,实际上起于宋神宗时,而这正是由王安石此次科举改革开始的。尽管封建法治仍存在许多弊端,但正如陈亮所说:“法之不足恃也久矣,然上下之间每以法为恃者,乐其有准绳也”①,说明即使弊端百出的法治,也是取决于长官意志的人治所不能企及的。中国封建社会由人治走上法治时期,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这正是在王安石的创导下开始的。南宋中叶,与陈亮大体同时的著名藏书家晁公武说:“皇朝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垂意律令”②,说明这在宋代是人们的共识。  熙宁四年十月,本着王安石在二月初进行科举改革时所说的“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③,扩建太学校舍,并进行教育改革,在太学开始实行“三舍法”,从优秀太学生中直接选拔官员。熙宁五年三月,又在首都实行市易法,后推行于杭州、广州、扬州等主要城市,由官府收购滞销货物,商贩以财产抵押向官府赊购货物以贩卖,用以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防止物价暴跌暴涨。同年五月,又在开封府属县推行保甲养马法:次年推行于北方诸路,由民户自愿养马,每户一或二匹,由官府供马或给钱买马,每匹免除部分折变缘纳钱十四贯四百文的优惠,以解决军马缺乏问题。同年八月,又实行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以肥瘠分为五等纳税,以农户实际拥有亩数负担赋税,以解决农户卖田后仍负担田税,以及富户隐瞒田产偷税问题。为了改革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形成军队战斗力低下的状况,熙宁元年六月,曾“以京东武卫六十二指挥,分差主兵管(官)勾抽训练,此时已有置将规模”①。熙宁七年九月,王安石第一次罢相期间,颁布了“将兵法”。  熙宁六年八月,首都开封府又实行免行法,各工商行户出免行役钱后,① 《陈亮集》卷11《人法》、卷12《铨选资格》,邓广铭编校增订本,中华书局1987 年版。前此论著没有以之论述宋代法律史,参见丙编第九章第二节、第三节。  ② 《郡斋读书志·后志》卷1《断例》。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丁巳。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6,熙宁七年九月癸丑注。《宋史》卷195《兵志》九。不再向官府无偿提供物品或服劳役。王安石急风暴雨般地不断推出改革的新法,遭到了大地主、大商人以及既得利益集团的广泛反抗。次年四月,适逢久旱,太皇太后(仁宗皇后)曹氏和皇太后(英宗皇后)高氏,依据他们亲属反映实行免行法的不实情况,安上门监官郑侠又绘“逃荒者图”,并称:“旱由(王)安石,去安石,天必雨”,两太后“见上,流涕言新法之不便者,且曰王安石乱天下”②,其他守旧派官员也都把久旱归罪于王安石进行变法改革,王安石受到巨大压力而不得不自请辞相,于是推荐韩绛为相、吕惠卿为参知政事,以使新法能继续施行。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但韩绛很快发现吕惠卿乘机打击王安石,想取代王安石,于是向宋神宗建议重新起用王安石。  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出任首相(昭文相)。熙宁六年三月,为了解决太学生的教科书问题,在国子监内设立修撰经义所。王安石自撰《周礼义》、王雱与吕惠卿参与修撰《诗义》、《书义》,并由王安石通改定稿。对“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这是最早对《五经》进行新的解释,所以当时“天下号曰‘新义’”③,合称《三经新义》,熙宁八年六月,修撰完成,颁于太学,用作统一思想的教科书。《三经新义》的撰成,标志着王安石创立的新儒学学派的完成,相对旧儒学“汉学”而言,被称为“新学”,新儒学史称“宋学”,是思想意识革新的产物,而“新学派”又是宋学中的第一个形成的学派,王安石后封荆国公,因而称“荆公新学”。熙宁八年八月,韩绛因议论不合辞相,出任许州知州。吕惠卿也与王安石貌合神离,十月,出任陈州知州。  正当王安石变法改革受到守旧派的攻击,内部分裂之际,熙宁八年九月,交阯(今越南北部)开始进扰宋朝广南西路边境;利用因宋朝改革引起守旧派不满,到处张贴榜文,言:“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济”①。在交阯先后攻占廉州(今广西合浦)、钦州(今属广西)等地的形势下,同年十二月,王安石亲自草拟讨伐安南(交阯)的诏书。熙宁九年二月,宋军开始反击;十二月,宋军攻抵富良江(今红河)北岸,后在交阯求和的要求下退兵。  就在宋军开始反击战争进行不久,王安石的爱子王雱于同年六月病死,本已有病的王安石,悲伤不已,精神受到巨大打击,又再请求辞相。王安石进行变法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派官员置新法中民户自愿原则于不顾,强制推行新法,虚报成绩,互相攻击,争权夺利,乃至贪污腐化也不断发生,给守旧派攻击王安石以种种借口;加上宋神宗对于改革也已有了自己的设想,对王安石的改革意见也不像改革之初那样言听计从,王安石辞相的意志坚决,宋神宗也想由自己直接主持改革,于是在反击交阯战争尚未结束的当年十月,王安石罢相,以领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的使相衔出任判江宁府。但王安石回江宁后却并不赴任,而是多次请辞使相衔及判江宁府职事,领宫观闲差以养病。熙宁十年六月,被免去判江宁府职衔,仍以使相衔,充集禧观使,在江宁府居住养病。元丰元年,在王安石坚请下罢去使相衔后,另加观文殿大学士衔。后加封舒国公,元丰三年改封荆国公。王安石自领宫观闲② 《琬琰集删存》卷3《实录·王荆公安石传》;《宋史·王安石传》。③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1,熙宁九年十一月癸丑。  差后,在养病的同时继续行学术研究,除撰写《字说》外,对颁行的《三经新义》进行校阅,元丰三年八月,将发现的错字及删改文字奏报朝廷改正。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10 岁的赵煦即位,是为哲宗,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政局发生急剧变化。同年五月,守旧派首领司马光出任执政,次年又升任左相,而改革派官员纷纷下台。看到守旧派不分青红皂白地废除及将要废除所有新法,改革成果被毁于一旦,本已有病的王安石忧心如焚。同年四月,终于一病不起,享年66 岁。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后人辑《周官(礼)新义》等传世。  绍圣元年(1094),配享神宗庙庭,后追谥“文”。崇宁三年(1104),配享孔庙,政和三年(1113),追封为舒王。靖康元年(1126),降配享为从祀孔庙。建炎三年(1129),罢配享神宗庙廷。绍兴四年(1134),罢舒王封号。淳祐元年(1241),罢从祀孔庙。这些变化,反映了王安石身后及所创立“新学”学派的政治学术地位演变的情况。“新学”自熙宁时开始形成“宋学”中最早,也是最大的学派,元祐时虽被禁止,由于“宋学”的二程理学派、苏氏蜀学派还是相当小的学派,在学术界影响不大,王安石新学派的地位因而在实质上并没有改变。二程理学派在南宋绍兴初年,虽受到秦桧、赵鼎先后倡导,绍兴末年又为宋高宗所推崇,却仍未形成气候,新学派虽也受到打击,但仍是最大的学派。宋孝宗以后,理学派地位迅速上升,但直到理宗中叶,王安石的新学派地位虽逐渐下降,但在三大学派中,地位仍高于蜀学派而与理学派大体相当。只是在南宋危亡在即的理宗后期,理学派成为官方统治思想后,新学派在被迫处于“邪说”地位后才消沉。  吕惠卿吕惠卿(1032—1111),字吉甫,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嘉祐二年(1057)进士,历任州、军幕职官,后任三司检法官、集贤院校勘等职。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开始进行变法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为改革的领导机构,执政王安石、陈升之兼领(后改韩绛),吕惠卿任检详文字,参与草拟新法及有关奏章,成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熙宁三年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废罢,并其职权于中书,新法改由原是闲司的司农寺推行,吕惠卿改任同判司农寺。后因服父丧免职。熙宁五年十月,丧服除,任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成为宋神宗带有顾问性的人物,又兼任管勾国子监,主管教育事务。十二月兼同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成为监察中书(政府)办事机构的长官;数日后兼知制诰,参与起草普通诏令(外制)。次年正月,兼任权同知贡举,与曾布等主持科举改革后的首次科举考试。三月,王安石主持训释太学教科书《诗》、《书》、《周礼》,吕惠卿与王雱在国子监“直讲月轮两员供本经口义二卷”①,作为重要参考资料的基础上,参与修撰《诗》、《书》二经经义(熙宁八年六月在经王安石通改定稿后颁布)。五月,已任知制诰兼侍讲的吕惠卿兼权知谏院;六月,任新设的负责制造军器的军器监长官。七年正月,临时出任河北东路察访使,视察改革的进展情况;二月,又兼任负责实施改革的司农寺长官,三月,升任翰林学士,吕惠卿当时是王安石最信任的改革派成员,所以当四月间王安石不得已而辞去宰相(独相)时,除推荐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4,熙宁六年四月辛卯。  支持改革的故相韩绛为宰相(独相)接替自己外,即是推荐吕惠卿任副相(参知政事),以保护已有的改革成果,继续推行新法,“时号(韩)绛为传法沙门,(吕)惠卿为护法善神”①。吕惠卿在王安石下野之初,确曾担心改革因此受到守旧派更猛烈的攻击,而尽力维护改革进程。但野心膨胀的吕惠卿已不满足于在王安石领导下作为改革派的主将,而是乘王安石下野之机,创立新法,作为取代王安石的阶梯。当年七月,认为旧五等丁产簿不实,“惟使民自供手实,许人纠告”②,重造新的五等丁产薄,以解决免役钱不均的问题,称为手实法。但因财产计算过细,不断引起邻里纠纷,“民不胜其困”。又将民户自愿请贷的青苗法,变成通过保甲系统强制发放青苗贷款,“使结甲赴官,不遗一人”,以致“上下骚动”。吕惠卿任用亲信,打击其他改革派成员,“凡可以害王氏(安石)者无不为”③。“又欲给田募役以破役法,..朝廷纲纪几于烦紊,天下之人复思荆公(王安石)”④,宰相韩绛于是建议宋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为相。  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十月,吕惠卿罢政出任陈州知州。王安石随即罢废“手实法”,青苗法也恢复自愿原则。吕惠卿后历任地方州、府长官,元祐时连遭贬降,哲宗亲政后及徽宗时再次出任地方长官。政和元年(1111),以观文殿学士领宫观致仕,同年死,终年80 岁。  第二节章惇(附曾布)  章惇章惇(1035—1105),字子厚,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为人“豪俊,博学善文”①,胆识过人。嘉祐二年(1057),初次考取进士,因侄章衡考中首名,自己名在其下而不受敕;后又考取进士甲科。历商洛(今陕西丹凤西北)县令、雄武军(秦州)节度推官。治平三年(1066)十月,得到欧阳修的推荐,召试馆职,虽考试合格,但遭王陶攻击而未任馆职,改任武进(今江苏常州)知县。  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出任副相(参知政事),进行变法改革,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章惇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改革派的重要成员。四年三月,奉命相度渝州(今重庆)夷事并相度夔州路(渝州属本路)差役事务。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撤销,改任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又兼详定编修三司令式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参与制定财政机构的法规。并被派往邠州(今陕西彬县)调查处理案件,并命沿途了解陕西推行雇役(免役)新法及其他情况。他了解到陕西的支移税赋造成一路骚动而得益不多,于熙宁四年十月建议停止“支移”,同时提出采取粮价低时官府大量收购以备用,边境无事时将军队移往丰收地区就粮以解决军需,都得到神宗的采纳。  荆湖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时称南江(今湖南西部沅江上游)、北江①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54,熙宁七年七月乙卯;《琬琰集删存》卷3《实录·吕参政惠卿传》。③ 《宋史》卷471《吕惠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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