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 历史 传记 科学 武侠 文学 排行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明史-11

作者:张廷玉 字数:46264 更新:2023-10-09 10:18:17

下石西州元属思明路。洪武二年属府。旧治在东南。万历间,始迁今治。西距府百四十里。  西平州元属思明路。洪武三年省。永乐二年复置。宣德元年与安南。  禄州元属思明府。洪武三年省。二十一年正月复置,寻没於交址。永乐三年收复。宣德元年与安南。  镇安府元镇安路。洪武二年为府。西有镇安旧城。洪武二年徙於废冻州,即今治也。南有驮命江,下流合郁江。又有逻水,发源府北土山峡中,下流至胡润寨,与归顺州之逻水合,有湖润寨巡检司。距布政司二千二百里。  田州元田州路。洪武二年七月为府。嘉靖七年六月降为州,徙治八甲,而置田宁府於府城。八年十月,府废,州复还故治,直隶布政司。东南有南盘江。西有来安路,元属广西两江道,洪武二年七月为府,领归仁州、罗博州、田州,十七年复废。北有上隆州,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属府,成化三年徙治浔州府东北,更名武靖州。又有恩城州,元属路,洪武初属府,弘治五年废。东有床甲、拱甲、婪凤,西有武隆、累彩,北有岜马甲、篆甲,东北有下隆,东南有砦桑,西北有凌时,西南有万冈阳院,又有大甲、子甲,又有县甲、怕河、怕牙、思郎、思幼、候周十九土巡检司。距布政司千六百里。  归顺州元属镇安路。洪武初,废为洞。弘治九年八月复置,属镇安府。嘉靖初,直隶布政司。东北有龙潭水,南入交址高平府界。又南有逻水,发源西北鹅槽隘界。距布政司二千三百二十里。  泗城州元属田州路。洪武七年直隶行中书省。九年直隶布政司。旧州在西南,洪武六年移於古勘洞。西有南盘江,自贵州慕役长官司流入,下流为南宁府之右江。又北有红水江。东北有程县,洪武二十一年以泗城州之程丑庄置,属州,寻属庆远府,宣德初,还属州,嘉靖元年废。西南有利州,元属田州路,洪武七年十一月直隶布政司,正统六年五月徙治泗城州古那甲,嘉靖二年废。又西有上林长官司,永乐七年以州之上林洞置,直隶布政司,万历中,省入州,崇祯六年分司西地入云南广南府。有罗博关巡检司。北距布政司一千八百一十五里。  向武州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七月属田州府。二十八年废。建文二年复置,直隶布政司。旧州在东。万历四十五年迁於乃甲。南有枯榕江,下流入於右江。北有富劳县,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属田州府,寻为夷僚所据,建文四年复置,后废。东有武林县,元亦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属田州府,永乐初省入富劳县。距布政司二千四百里。  都康州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属田州府,后为夷僚所据。建文元年复置,直隶布政司。西有岜炉江,下流合於通利江。距布政司二千五百四十里。  龙州元龙州万户府。洪武二年七月仍为州,属太平府。九年六月直隶布政司。南有龙江,自交址广源州流入,即丽江也,有明江流入焉,下流为南宁府之左江。距布政司二千三百里。  江州元属思明路。洪武二十年直隶布政司。东有归安水,西有绿眉水,下流俱合於丽江。领县一。距布政司二千一百十里。  罗白州东北。洪武三年置,属思明府,后来属。南有陇冬水,下流入於丽江。  思陵州元属思明路。洪武三年省入思明府。二十一年正月复置,直隶布政司。南有角硬山,角硬水出焉,又有淰削水合之,下流入思明府界。距布政司二千一百二十里。  凭祥州本凭祥县。永乐二年五月以思明府之凭祥镇置,属思明府。成化十八年升为州,直隶布政司。西北有丽江,自交址广源州流入。又南有镇南关,一名大南关,即界首关也。距布政司二千四十里。  安隆长官司元致和元年三月置安隆州,属云南行省。后废为寨,属泗城州。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置安隆长官司,仍属泗城州,后直隶布政司。西有坝达山,浑水河经其下,即红水江也,东入泗城州界。又西南有同舍河。距布政司里。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云南 贵州  云南《禹贡》梁州徼外。元置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治中庆路。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云南,置云南都指挥使司。乙卯置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同治云南府。领府五十八,州七十五,县五十五,蛮部六。后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北至永宁,与四川界。东至福州,与广西界。西至干崖,与西番界。南至木邦,与交址界。距南京七千二百里,京师一万六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万九千五百七十六,口二十五万九千二百七十。弘治四年,户一万五千九百五十,口一十二万五千九百五十五。万历六年,户一十三万五千五百六十,口一百四十七万六千六百九十二。  云南府元中庆路。洪武十五年正月改为云南府。领州四,县九:  昆明倚。洪武二十六年,岷王府自陕西岷州迁於此。永乐二十二年迁岷王府於湖广武冈州,建滕王府於此,宣德元年除。东有金马山,与西南碧鸡山相对,俱有关,山下即滇池。池在城南,周五百里,其西南为海口,至武定府北,注於金沙江。又东有盘龙江,西注滇池。东有赤水鹏、清水江二巡检司。  富民府西北。东有螳良川,源自滇池,下流入金沙江。东南有安宁河。  宜良府东少南。东有大池江,一名大河,亦曰巴盘江。西有汤池巡检司。  罗次府西北。旧属安宁州,弘治十三年八月改属府。西有星宿河,自武定府流入。又有沙摩溪,即安宁河。南有鍊象关巡检司。  晋宁州西有大堡河,下流入滇池。北距府百里。领县二:  归化东北有交七浦,滇池下流。  呈贡州北。西有滇池,北有落龙河,南流入焉。  安宁州西有呀嵕山,有煎盐水,设盐课提举司,辖盐井四。天启三年改设於琅井,此司遂废。又南有螳良川。西有安宁河。又有禄脿、贴琉二巡检司。东距府八十里。领县一:  禄丰州西。西有南平山,上有关。东有大溪,即安宁河。西有星宿河,河东有老鸦关巡检司。又西有兰谷关。  昆阳州东南有渠滥川,东北入於滇池。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二:  三泊州西北。西有三泊溪,流入滇池。  易门州西。南有易门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四年置,旧县治在焉。万历三年复还县治於此。又南有黎崖山,产异马,一名马头山。西有九渡河,即禄丰县大溪,下流入元江府界。  嵩明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嵩盟。成化十八年复故。东北有罗锦山。东有秀嵩山。西北有东葛勒山。东南有乌纳山,牧漾水出焉,西南入滇池。又东南有嘉利泽,亦曰杨林泽。又西有邵甸河,汇九十九泉,至昆明为备龙江。西有邵甸县,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州,寻废。东南有杨林县,成化十七年十月废。又东有杨林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又西有兔儿关巡检司。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曲靖府元曲靖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为军民府。领州四,县二。西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  南宁倚。东南有石堡山,山西有元越州治,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废。北有白石江,流合城南之潇湘江,又东南合左小江,亦谓之南盘江,下流环云南、澂江、广西三府之境,至罗平州入贵州界。东北有白水关巡检司。  亦佐府东。元属罗雄州。永乐初,改属府。西南有塊泽江。  沾益州东南有堆涌山。北有北盘江,其上流即贵州毕节卫之可渡河,流入州境,又东南入贵州安南卫。其西南又有南盘江,即南宁县之东山河。南有交水县,东南有罗山县,东北有石梁县,元皆属州,洪武十五年皆废。南有平夷卫,本平夷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十一月置,二十三年四月改为卫,后废,永乐元年复置卫。卫当贵州西入之冲,东有峦冈,西有定南岭,北有豫顺关、宣威关。州东南又有越州卫,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四年十二月徙於陆凉州,二十八年与州同废,永乐元年九月复置。又州南有松韶铺、阿幢桥二巡检司。又南有炎方城,西南有松株城,俱天启五年筑。西南距府二百十三里。  陆凉州东有丘雄山,下有中涎泽,即南盘江所汇也。西北有木容山,有关。又西有部封山。又西有芳华县,南有河纳县,元皆属州,永乐初皆废。西南有陆凉卫,洪武二十三年三月以古鲁昌地置,西南有乔甸,万历二年立营置戍於此。四十八年复设法古甸、龙峒等营,协守其地。北距府百二十里。  马龙州东南有木容箐山,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置宁越堡於此。山下有木容溪,下流即潇湘江。又西有杨磨山,一名关索岭,上有关。西南有通泉县,元属州,永乐初废。北有马隆守御千户所,本马隆卫,洪武二十三年七月置,二十八年十月改为所。南有鲁婆伽岭巡检司。又有马龙县,元属州,洪武十五年废。西南有分水岭关。东有三叉口关。东距府七十里。  罗平州元罗雄州。万历十五年四月更名。北有禄布山。东南有盘江,下流入贵州慕役长官司界。南有定雄守御千户所,万历十四年九月置。西北距府二百七十里。  寻甸府元仁德府。洪武十六年十月辛未升为仁德军民府。丁丑改寻甸军民府。成化十二年改为寻甸府。旧治在东。今治在凤梧山下,嘉靖七年十月徙。西南有落陇雄山,又有哇山。西有果马山,其泉流为龙巨江,下流入滇池。又西南有三棱山,上有九十九泉,即盘龙江之上源。又东有阿交合溪。又北有为美县,西有归厚县,元属府,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寻废。东南有木密关,一名易龙堡,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木密关守御千户所於此。西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临安府元临安路。洪武十五年正月为府。领州六,县五,长官司九。北距布政司四百二十里。  建水州倚。元时府在州北,洪武中移府治此。西南有宝山。西北右有火焰山。东有石岩山,泸江水自石屏州流经此,伏流入岩洞中,东出为乐蒙河。又东北有曲江,东入於盘江,有曲江巡检司。又西有礼社江,源出赵州,流经此。又有宁远州,万历十四年析建水州置,四十八年废。东南有纳更山土巡检司。  石屏州元曰石坪。洪武十五年三月改曰石平,后改今名。南有钟秀山。东有菜玉山,产石似玉。有曲江。又有异龙湖,周百五十里,中有大、小、中三岛,其大岛、中岛上皆有城,其水引流为泸江。西有宝秀关巡检司。东距府七十里。  阿迷州元阿甯万户。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州。东南有买吾山,万历初,改名雷公山。又南有盘江,东有乐蒙河流入焉。又东有火井,有东山口土巡检司。又有部旧村巡检司,后废。又有阿迷守御城,万历二年筑。西距府百二十里。  宁州东南有登楼山。东有水角甸山,产芦甘石。又东有婆兮江,源出澂江府抚仙湖,下流入盘江,又西南有浣江,流合焉。又东有西沙县,元属州,后省,洪武十五年三月复置,仍属州,寻复省。西北有甸直巡检司。西南距府百八十里。  通海府西北。元属宁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属府。南有秀山。北有通海湖。东有守御通海前前、右右二千户所,本元临安路治。洪武初,徙府治建水州。十五年置守御千户所於此。  河西府西北。东有曲江。又西有禄卑江,自新兴州流入,合於曲江。又东北有绿溪河,其下流即通海湖。又北有曲陀关巡检司,后废。  嶍峨府西北。元属宁州。洪武十五年二月改属府。东有曲江,自新兴州流入,又南有合流江,西北有丁癸江,俱流合焉。又西南有伽罗关、西有兴衣乡二巡检司。  蒙自府东南。西有目则山。东有云龙山,又有羡裒山。又东南有黎花江,即礼社江也,东南注於交址清水江。有黎花旧市栅,宣德五年五月置临安卫右千户所於此。又西南有西溪二,出银矿。又南有莲花滩,即澜沧江下流,交址洮江上流。西南有箐口关巡检司,又有大窝关、杨柳河关。东南有废果寨,又有贺谜寨,俱道通交址。  新平府西北。万历十九年置。东南有鲁奎山。东有平甸河。南有南峒巡检司。  新化州本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洪武十七年四月置,直隶布政司。弘治八年改为新化州。万历十九年来属。北有彻崇山。西有马笼山,蛮酋结寨处,元置马笼部千户於此,属元江路,洪武十五年废。又北有法龙山,亦蛮酋结寨处。又东南有马笼江,即礼社江,亦曰摩沙勒江,有摩沙勒巡检司。东北有阿怒甸。东南距府五百三十里。  宁远州元至治三年二月置,直隶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来属。宣德元年与安南。  纳楼茶甸长官司府西南。本纳楼千户所,洪武十五年置,属和泥府。十七年四月改置。北有羚羊洞,产银矿。又有禄丰江,即礼社江下流。又东有倘甸。  教化三部长官司府东南。元强现三部,洪武中改置。西南有鲁部河,源出礼社江,下流合蒙自县梨花江。  王弄山长官司府东南。元王弄山大小二部,洪武中改置。  亏容甸长官司府西南。元铁容甸,属元江路。洪武中改置,来属。西有亏容江,源出沅江府,东经车人寨,出宁远州境。  溪处甸长官司府西南。元溪处甸军民副万户,属元江路。洪武中改置,来属。  思佗甸长官司府西南。元和泥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领纳楼千户所伴溪、七溪、阿撒三蛮部,十七年废,后改置。  左能寨长官司府西南。本思佗甸寨,洪武中改置。  落恐甸长官司府西南。元伴溪落恐部军民万户。洪武中改置。  安南长官司府东南。元舍资千户,后改安南道防送军千户。洪武十五年三月仍曰舍资千户所,寻改置长官司。正德六年省入蒙自县。天启二年复置。  澂江府元澂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府。领州二,县三。西北距布政司八十里。  河阳倚。旧治在西。洪武中,迁绣球山上。弘治中,又迁县东金莲山。正德十三年又迁县东暘溥山麓。嘉靖二十年又迁金莲山南。隆庆四年又迁舞凤山下,即今治。北有罗藏山。南有抚仙湖,一名罗伽湖,下流东会於盘江。又东有铁池河,源出陆凉州,流至此,会抚仙湖,复引流为铁赤河,入於盘江。  江川府西南。南有故城,崇祯七年圮於水,迁於旧江川驿,即今治。又南有星云湖,东南入抚仙湖。北有关索岭巡检司。  阳宗府东北。北有明湖,一名阳宗湖,源出罗藏山,流入於盘江。  新兴州东北有罗麽山,一名石崖山。西北有大棋山。又有蒙习山,山与晋宁州交界。又有大溪,下流至嶍峨县,入於曲江。有罗麽溪,源出罗麽山,入於大溪。又北有普舍县,南有研和县,元俱属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寻废。又北有铁炉关巡检司。东距府二百里。  路南州西南有竹子山。东有答刂龙山,石可炼铜。西有巴盘江,源自陆凉州。又有铁赤河合焉。东南有邑市县,元属州,弘治三年九月废。东北有革泥巡检司。西距府百三十里。  广西府元广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西有阿卢山。西北有巴盘江。又西有南盘江。又南有矣邦池,一名龙甸海,跨弥勒州界,南入盘江。领州三。西北距布政司三百十里。  师宗州西有龟山,万历四十八年筑督捕城於此。东有英武山。西有盘江,又西北有巴盘江合焉,东北入罗平州界。西南距府八十里。  弥勒州南有卜龙山。西有阿欲山。东南有盘江山,南盘江经其下。又东有八甸溪,南合南盘江。又西有十八寨山,嘉靖元年二月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於此,直隶云南都司。又南有捏招巡检司。东北距府九十里。  维摩州元大德四年二月置。东北有小维摩山。东南有大维摩山,又有阿母山。又东北有宝宁溪,下流经广南府界,合西洋江。西有三乡城,万历二十二年筑。西北距府二百二十里。  广南府元广南西路宣抚司。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改置广南府。西北有牌头山,土人筑砦其上。南有西洋江,东南至广西田州府,入於左江。领州一。西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富州元至元十三年置,属广南西路。洪武十五年改属府。东南有者鹞山。东北有西宁山。又东有楠木溪,至州南与南汪溪合,伏流十五里,东出於西洋江。西南有安宁州,东北有罗佐州,俱元至元十三年置,属广南西路。洪武十五年因之,后俱废。西距府二百里。  元江军民府元元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永乐初,升军民府。领州二。东北距布政司七百九十里。  奉化州倚。本因远罗必甸长官司,洪武十八年四月置。嘉靖中,改州。东有罗盘山,亦名玉台山。又有路通山。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东南入纳楼茶甸长官司界。西南有澜沧江,与车里宣慰司分界。又西有步日部,洪武中废。又东有禾摩村巡检司。  恭顺州本他郎寨长官司,嘉靖中改州。  楚雄府元威楚开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改为楚雄府。领州二,县五。东距布政司六百里。  楚雄倚。元曰威楚。洪武十五年二月更名。西有薇溪山,又有龙川江,经城北青峰下,曰峨录江,下流入武定府,合金沙江。西有波罗涧,其麓有滷水,元设盐课司於此,明废。西北有吕合巡检司。  广通府东。元属南安州。洪武十五年因之,后改属府。东北有盘龙山,亦曰九盘山。西有罗苴甸山。东有盐仓山,旧产盐。又有卧象山,东南有卧狮山,俱产银矿。又东北有阿陋雄山,有阿陋井、猴井,俱产盐。又东有舍资河,自武定府流入,下流入於元江。又北有大河,西北入定远县之龙川江。东有舍资巡检司,东北有沙矣旧,西有回蹬关二土巡检司。  定远府西北。西有赤石山。东有龙川江。又有黑盐井,设提举於此。又有琅井提举司,本置於安宁州,天启三年移此,有黑井、琅井二巡检司。又西南有罗平关、南有会基关二巡检司。  定边府西。元至元十二年置,属镇南州。洪武中,改属。北有螺盘山,上有自普关。又有无量山。南有定边河,又有阳江,自蒙化府流合焉。  柷嘉府南。元置。西有黑初山。东北有卜门河,在卜门山下,又东北合马龙江,流入新化州。又西有上江河,接南安州界。  南安州东有健林苍山。又西南有表罗山,产银。北有舍资河。西北距府五十里。  镇南州东北有石吠山。东有五楼山。西南有马龙江,其上流为定边河,又东南入柷嘉县界。又西有平夷川,龙川江之上流。又有沙桥巡检司。又有镇南关、英武关、阿雄关三土巡检司。东南距府五十里。  姚安军民府元姚安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二十七年四月升军民府。领州一,县一。东南距布政司七百里。  姚州倚。元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来属。东有东山,一名饱烟萝山。东北有金沙江。南有青蛉河,源出三窠山,下流合大姚河。北有守御姚安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置。东有箭场、西有普昌、南有三窠、西南有普淜四巡检司。  大姚府北。元属姚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后改属府。西北有赤石崖。北有大姚河,源出书案山。西北有龙蛟江,源出铁索箐,一名苴泡江,产金。俱东北流入金沙江。南有白盐井提举司,辖盐井九。又有白盐井巡检司。东有姚安中屯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置。  武定府元武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寻升军民府。隆庆三年闰六月徙治狮子山。万历中,罢称军民。领州二,县一。东南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和曲州倚。旧城在南,元州治於此。隆庆三年十二月徙州为府附郭,令吏目领兵守焉。西北有三台山。北有金沙江,源出吐蕃共龙川犁牛石,下流经丽江、鹤庆二府,至本府北界,东流入黎溪州,又东入四川会川卫界。有金沙江土巡检司。又有乌龙河,流入金沙江。又西北有西溪河,即楚雄府龙川江下流。又有只旧、草起二盐井。东有南甸县,元路治,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属州,成化二十年仍属府,正德元年七月省。西北有乾海子、又有罗摩洱、又南有小甸关三巡检司。西北有龙街关土巡检司。  元谋府西北。西北有住雄山,又有竹沙雄山。北有金沙江,西有西溪河流入焉。  禄劝州北有法塊山,又有哇匿歪山。东北有幸丘山,又有乌蒙山,一名绛云露山。北有金沙江,与四川东川府界。又东有普渡河,即螳良川,下流会掌鸠河水,入於金沙江。北有易笼县,元属州,洪武十七年省。东有石旧县,元属州,天启元年七月省。又北有普渡河巡检司。南有撒墨巡检司,后废。西距府二十里。  景东府元至顺二年二月置。洪武十五年闰二月因之。三月降为州,属楚雄府。十七年正月仍升为府。西有景董山,洪武中筑景东卫城於其上,又筑小城於山颠,谓之月城。北有蒙落山,一名无量山。西南有澜沧江,源出金齿,流经府西南二百余里,南注车里,为九龙江,下流入交址,东南有大河,即定边河之下流,又东入镇南州,为马龙江。又南有土井,产盐。北有开南州,元属威楚开南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楚雄府,寻省。又东有三汊河、西北有保甸二土巡检司。又北有安定关。南有母瓜关。东南有景兰关。西南有兰津桥,铁索为之。东北距布政司千一百八十里。  镇沅府本镇沅州。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置。永乐四年四月升为府。西有波弄山,山上下有盐井六。南有杉木江,源出者乐甸,下流合威远州之谷宝江。领长官司一。北距布政司千五十里。  禄谷寨长官司府东北。永乐十年四月以禄平寨置。北有马容山。南有南浪江,西南流合杉木江。  大理府元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领州四,县三,长官司一。东南距布政司八百九十里。  太和倚。西有点苍山。东有西洱河,一名洱海,自浪穹县流入,经天桥下,又东合点苍山之十八川汇於此,中有三岛、四洲、九曲。西有样备江,一曰漾鼻水,自剑川州流入,经点苍山后,合於西洱河,又西南流入澜沧江。南有太和土巡检司。又北有龙首关,亦曰上关。南有龙尾关,亦曰下关。  赵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名赵喜州,寻复。南有九龙顶山。又有定西岭,大江之源出焉,一名波罗江,西北入西洱河。又西南有样备江,南入蒙化府界。东南有白崖江,源出定西岭,下流为礼社江。有旧白崖城,嘉靖四十三年修筑,更名彩云城。又东有乾海子、南有迷度市二巡检司。又有定西岭上巡检司。西北距府三十里。领县一:  云南州东。元云南州。洪武十五年三月改为县,属府。十七年改属州。西北有宝泉水,有一泡江。东北有周官些海子。西有品甸,洪武十九年四月置洱海卫於此。又东北有你场、又有楚甸、南有安南坡三巡检司。  邓川州北有钟山,又有普陀江,一名蒲萄江,又名弥苴佉江,南入西洱河。又东有豪猪洞,一名银坑。又有青索鼻土巡检司。南距府七十里。领县一:  浪穹州东。东北有佛光山,山半有洞,可容万人,山后险仄,名一女关。又有莲花山,有蒙次和山,皆险峻。西南有凤羽山。北有罢谷山,洱水所出。西有样备江。西北有宁湖,亦曰明河,即普陀江上源。又有五盐井提举司,洪武十六年置,万历四十二年废。西南有凤羽县,洪武十五年三月置,属邓川州,寻省。有凤羽乡巡检司。又东南有晋陀崆巡检司,后废。西有上江嘴、西南有下江嘴二土巡检司。  宾川州弘治六年四月析赵州及太和、云南二县地置。西有鸡足山,一名九曲岩。东北有金沙江,东入姚安府界。西有金龙湫,流入西洱河。又东有大罗卫,在钟英山下,弘治六年四月与州同置。又东北有赤石崖、西南有宾居二巡检司。西有神摩洞。又南有蔓神寨、北有白羊市二巡检司,后废。又北有金沙江土巡检司。西距府百里。  云龙州元云龙甸军民府,至元末置。洪武十七年改为州,来属。正统间属蒙化府,后仍来属。西有三峰山。东有澜沧江。又西北有诺邓等盐井,东南有大井等盐井,旧俱辖於五井提举司,后改属州。东有云龙甸巡检司,后废。东北有顺荡井、又有上五井、东有师井、北有箭捍场四巡检司,又东有十二关土巡检司,旧俱属浪穹县,后改属。东南距府六十里。  十二关长官司府东。元十二关防送千户所。洪武中改置。嘉靖元年五月徙於一泡江之西。  鹤庆军民府元鹤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军民府。南有方丈山,又有半子山,产矿。东有金沙江。东南有漾共江,即鹤川,其下流入金沙江。有木按州,又有副州,元俱属府,洪武十五年俱废。东北有宣化关、西南有观音山、又有清水江三巡检司。领州二。东南距布政司千一百六十里。  剑川州元剑川县。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十七年正月升为州。西南有石宝山。南有剑川湖,俗呼海子,样备江之下流。又西南有弥沙井盐课司。又有弥沙井巡检司。东距府九十里。  顺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寻来属。西有金沙江。东有浴海浦,与北胜州分界。西距府百二十里。  丽江军民府元丽江路宣抚司。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三十年十一月升军民府。领州四。东南距布政司千二百四十里。  通安州倚。西北有玉龙山,一名雪岭。又有金沙江,古名丽水,源出吐蕃界犁牛石下,名犁水,“犁”讹“丽”,流经巨津、宝山二州,至武定府,北流入四川大江。西有石门关巡检司。  宝山州西南有阿那山。南有金沙江。西距府二百四十里。  兰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丽江府,寻属鹤庆府,后仍来属。北有福源山。西北有澜沧江,源出吐蕃嵯和歌甸,流入境,南入云龙州界。东北距府三百六十里。  巨津州南有华马山。北有金沙江,流入州界,有铁桥跨其上。西北有临西县,元属州,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弘治后废。又东北有雪山关。东南距府三百里。  永宁府元永宁州,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十七年属鹤庆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永乐四年四月升为府。金沙江在西。又东有泸沽湖,周三百里,中有三岛。又东南有鲁窟海子,在干木山下,下流入四川盐井卫之打冲河。又北有勒汲河,自吐蕃流入,亦东流入打冲河。又南有罗易江,自蒗蕖州流入,注於泸沽湖。领长官司四。东南距布政司千四百五十里。  剌次和长官司府东北、革甸长官司府西北、香罗甸长官司府西、瓦鲁之长官司府北。四司,俱永乐四年四月置。  北胜州元北胜府,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寻降为州,属鹤庆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正统七年九月直隶布政司。弘治九年徙治澜沧卫城。澜沧卫旧在州南,本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八年九月置,属都司。弘治九年徙州来同治。寻罢军民司,止为卫。西南有澜沧山。南有九龙山。西有金沙江,环绕州治,亦曰丽江。又南有陈海,又有呈湖,东南有浪峨海,下流俱入金沙江。东有罗易江,下流入永宁府界。北有蒗蕖州,元属丽江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北胜府,寻属鹤庆军民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天启中废。东有宁番土巡检司。南距布政司千二十五里。  永昌军民府元永昌府,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十八年二月兼置金齿卫,属都司。二十三年十二月省府,升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元年十月罢军民司,止为卫,复置永昌军民府。领州一,县二,安抚司四,长官司三。东距布政司千二百里。  保山倚。本金齿千户所,洪武中置。永乐元年九月又置永昌府守御千户所,俱属金齿军民司。嘉靖三年三月改二所为保山县,东有哀牢山,本名安乐,夷语哀牢。西有九隆山。又东北有罗岷山,澜沧江经其麓。又南有潞江,旧名怒江,一名喳里江,自潞江司流入。又北有清水河,经县东南峡口山下,伏流东出,入澜沧江。又有潞江州,宣德八年六月置,直隶布政司,正统二年五月废。又东北有沙木和、西北有清水关二巡检司。又北有甸头、南有水眼二土巡检司。  永平府东北。元属永昌府。洪武二十三年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仍属府。西南有博南山,一名金浪巅山,俗讹为丁当丁山,上有关。又有花桥山,产铁矿。又东北有横岭山,驿道所经。东有银龙江,下流入澜沧江。又东北有胜备江,下流入蒙化府样备江。又西南有花桥河,源出博南山,流入银龙江,上有花桥关,亦曰玉龙关。又东北有上甸定夷关巡检司。东有打牛坪土巡检司。  腾越州元腾冲府,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布政司,寻废。永乐元年九月置腾冲守御千户所,属金齿军民司。宣德六年八月直隶都司。正统十年三月升所为腾冲军民指挥使司。嘉靖三年十月置腾越州,属府。十年十二月罢司为腾冲卫。东有球牟山。东南有罗生山。南有罗佐冲山,上有镇夷关,有巡检司。又东北有高黎共山,一名昆仑冈。西北有明光山,有银矿铜矿。西有大盈江,亦曰大车江,自徼外流入,下流至比苏蛮界,注於金沙江。又东北有龙川江,源出徼外蛾昌蛮地之七藏甸,下流合於大盈江,有藤桥在其上。有龙川江关巡检司。又西南有叠水河,即大盈江之支流。又有腾冲土州,宣德五年六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后直隶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仍属金齿军民司,寻废。又西有古勇关。东北距府二百七十五里。  潞江安抚司元柔远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麓川平缅司。永乐元年正月析置潞江长官司,直隶都司。十六年六月升安抚司。宣德元年六月改隶布政司。正统三年六月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十月属府。北有潞江,一名怒江,源出吐蕃雍望甸,南流经此,折而东南入府界。东岸有潞江关,北岸有细甸。又西有镇姚守御千户所,万历十三年置,治老姚关凤山之阿。又西有全胜关。东北距府三百五十里。  镇道安抚司、杨塘安抚司二司地旧属西番,与丽江府接界。俱永乐四年正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属府。  瓦甸安抚司本瓦甸长官司。宣德二年置,属金齿军民司。九年二月直隶都司。正统三年五月仍属金齿军民司。五年十一月升为安抚司。嘉靖元年属府。  凤溪长官司府东。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改属府。  施甸长官司府南。元石甸长官司。洪武十七年五月更名,属府。二十三年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仍属府。西有坪市河,下流入於怒江。东南有猛淋寨,万历十三年置镇安守御千户所於此。南有金齿巡检司,治浦关。又南有石甸巡检司。  茶山长官司永乐五年析孟养地置,属金齿军民司。嘉靖元年属府。东有高黎共山。  蒙化府元蒙化州,属大理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正统十三年六月升为府。北有龙宇图山、又有甸头山,一名天耳山。南有甸尾山。西有阳江,源出甸头涧,下流至定边县,入定边河。又西有样备江,一名神庄江,与永平县分界,南入顺宁府境,为黑惠江。西南有澜沧江。有甸头、甸尾、样备、澜沧江四巡检司。又西南有备溪江土巡检司。又东有迷渡市,嘉靖初筑。东距布政司八百六十里。  顺宁府元泰定四年十一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庚戌因之。己未降为州,属大理府。十七年正月仍升为府。西北有乐平山。南有把边山,中有把边关。东北有澜沧江,又有黑惠江,即样备江也,又名墨会江,南流至府东泮山下,合於澜沧江。又城东有顺宁河,源出甸头村山箐,流入云州之孟祐河。南有宝通州,又有庆甸县,元俱与府同置,洪武十五年省。又西南有矣堵寨,万历三十年置右甸守御士千户所於此。北有锡铅寨、又有牛街、又有猛麻、又有锡蜡寨、董甕寨、蟒水寨、亦壁岭七巡检司。领州一。东距布政司千五百五十里。  云州本大侯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宣德三年五月升为大侯御夷州,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五年更名,来属。旧治在南。万历三十年移於今治。南有澜沧江,东有孟祐河流入焉。有腊丁乡巡检司,后废。西距府百五十里。领长官司一:  孟缅长官司州西南。宣德五年六月以景东府之孟缅、孟梳地置,属景东府,后直隶布政司。万历二十五年来属。有大猛麻、又有猛撒二土巡检司,与猛缅称为“三猛”。  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元车里路,泰定二年七月置,即大彻里。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为军民府。十九年十一月改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中废。宣德六年复置。东北有澜沧江,与九龙江会,达於交址,为富良江,而入於海。又有沙木江。东有小彻里部,永乐十九年正月置车里靖安宣慰使司,宣德九年十月省入车里。又有元耿冻路,至正七年正月置,又有耿当、孟弄二州,亦元末置,洪武十五年俱省入车里。西北距布政司三十四程。  缅甸军民宣慰使司本缅中宣慰司。洪武二十七年六月置,寻废。永乐元年十月复置,更名。北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也,源出青石山,自孟养境内流经司北江头城下,下流注於南海。东有阿瓦河,自孟养流入境,下流入大金沙江。又北有江头城、太公城、马来城、安正国城、蒲甘缅王城,谓之“缅中五城”。元后至元四年十二月置邦牙宣慰司於蒲甘缅王城,至正二年六月废。至元二十六年置太公路於太公城,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领长官司一。东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东倘长官司宣德八年九月置。  木邦军民宣慰使司元木邦路,至顺元年三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永乐二年六月改军民宣慰司。北有慕义山。西有喳里江,即潞江,自芒市流入境,又西南入缅甸界。又北有蒙怜路、蒙来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又西北有孟炎甸,有天马关。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五程。  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元八百等处宣慰使司。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改置。东北有南格剌山,下有河,与车里分界。有八百者乃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四月分八百大甸地置,后废。又有蒙庆宣慰司,元泰定四年闰月置,至正二年四月罢,洪武十五年三月复置府,后废。又有孟绢路,元元统元年置,属八百宣慰司,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又有木按、孟杰二路,俱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孟养军民宣慰使司元云远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改为孟养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永乐二年六月改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十三年废。万历十三年改置长官司。东有鬼窟山,又有茫崖山。又有大金沙江,其上流即大盈江,南流入於缅甸。又南有密堵城,有速送城。又南有戛撒寨。西有猛伦,西南有孟拱、戛里、猛别、盏西诸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七程。  老挝军民宣慰使司永乐二年四月置。东南有三关,与安南界。西北距布政司六十八程。  南甸宣抚司元至元二十六年置南甸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腾冲守御千户所。永乐十二年正月置州,直隶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改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抚司,仍直隶布政司。东有丙弄山,又有蛮干山。南有沙木笼山,上有沙木笼关。西有大盈江。东北有小梁河,西南经南牙山下,曰南牙江,入干崖境内。又东南有孟乃河,即腾越州之龙川江。又南有黄连坡关。东北有小陇川关。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二程。  十崖宣抚司元镇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属麓川平缅司。永乐元年正月析置干崖长官司,直隶都司,后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宣德五年六月复属都司。正统三年五月复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九年六月升宣抚司,直隶布政司。东有云笼山。西有大盈江,又南有槟榔江,自吐蕃界流合焉。东有安乐河,即小梁河,下流经云笼山下,曰云笼江,经司治北,折而西,合於槟榔江。又西北有南赕,元置,洪武中废。又西有雷弄、盏达等部。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陇川宣抚司本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废,九年九月改置,治陇把。元平缅路,在陇把东北。洪武十五年闰三月置平缅宣慰使司。三月又改路为府,未几府废。十七年八月丙子升司为平缅军民宣慰使司。甲午改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省麓川路入焉。元麓川路在陇把南,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未几府废。十七年八月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治所,正统中,司废,曰平麓城,亦曰孟卯城,万历十二年置宣抚同知於此。又西南有通西军民总管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又东南有遮放城,万历十二年置宣抚副使於此。北有马鞍山。西北有大金沙江。又有麓川江,即龙川江,自南甸流入,与芒市分界,西南入於大金沙江。东北距布政司六十六程。  孟定御夷府元孟定路,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东北有无量山,又有喳哩江,与麓川江合。东南有谋粘路,元泰定三年七月置。有木连路,元至正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因之,后俱废。领安抚司一。东北距布政司十八程。  耿马安抚司万历十三年析孟定地置。西有三尖山。南有喳哩江,与孟定分界。北距府百里。  孟艮御夷府永乐三年七月置,直隶都司,后直隶布政司。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俱元泰定三年九月置。东北有孟爱等甸军民府,元至元二十六年置。洪武十五年三月俱为府,后俱废。北距布政司三十八程。  威远御夷州元威远州,属威楚路,后改威远蛮栅府。洪武十五年三月仍为威远州,属楚雄府。十七年升为府,后废。三十五年十二月复置州,直隶布政司。北有蒙乐山,接景东府界。西北有威远江,一名谷宝江,下流合澜沧江。东北距布政司十九程。  湾甸御夷州本湾甸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三年四月升为州,直隶布政司。西北有高黎共山。北有姚关,与顺宁府界。东北距布政司二十程。  镇康御夷州元镇康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降为州,后废,以其地属湾甸州。永乐七年七月复置,直隶布政司。西有喳哩江,接潞江安抚司界。南有昔剌寨。西南有控尾寨。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密宣抚司本孟密安抚司。成化二十年六月析木邦地置。万历十三年升为宣抚司。东北有南牙山,与南甸分界。西南有摩勒江,有大金沙江,俱与缅甸分界。又有宝井。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三程。  蛮莫安抚司万历十三年析孟密地置。东北有等练山。西南有那莫江,下流入大金沙江。又西有孟木寨。东北距布政司三十一程。  者乐甸长官司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直隶都司,后改隶布政司。南有澜沧江。又东有景来河,自景东府流入,下流入马龙江。东北距布政司千一百七十里。  钮兀御夷长官司宣德八年十月以和泥之钮兀、五隆二寨置,北距布政司十六程。  芒市御夷长官司元芒施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正统八年四月改置,属金齿军民指挥司,后直隶布政司。西南有永昌干山,又有孟契山。又有大盈江,西南经青石山下,又西有麓川江来合焉。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孟琏长官司旧为麓川平缅司地,后为孟定府。永乐四年四月置,直隶都司。东南有木来府,元置,洪武十五年三月因之,后废。东北距布政司二十三程。  大古剌军民宣慰使司在孟养西南。亦曰摆古,滨南海,与暹罗邻、底马撒军民宣慰使司在大古剌东南、小古剌长官司、茶山长官司、底板长官司、孟伦长官司、八家塔长官司皆在西南极边俱永乐四年六月置。  刺和庄长官司永乐四年十月置,直隶都司。  ○促瓦长官司  散金长官司旧俱为麓川平缅司地。永乐六年四月置。  里麻长官司永乐六年七月析孟养地置,直隶都司。  八寨长官司永乐十二年九月置,直隶都司。  底兀刺宣慰使司永乐二十二年三月置。地旧为大古剌所据,上谕还之,故置司。  广邑州本金齿军民司之广邑寨。宣德五年五月升为州。八年十一月直隶布政司。正统元年三月徙於顺宁府之右甸。  贵州《禹贡》荆、梁二州徼外。元为湖广、四川、云南三行中书省地。洪武十五年正月置贵州都指挥使司,治贵州宣慰司。其民职有司则仍属湖广、四川、云南三布政司。永乐十一年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与都指挥司同治。领府八,州一,县一,宣慰司一,长官司三十九。后领府十,州九,县十四,宣慰司一,长官司七十六。北至铜仁,与湖广、四川界。南至镇宁,与广西、云南界。东至黎平,与湖广、广西界。西至普安,与云南、四川界。距南京四千二百五十里,京师七千六百七十里。弘治四年,编户四万三千三百六十七,口二十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万历六年,户四万三千四百五,口二十九万九百七十二。  贵阳军民府本程番府。成化十二年七月分贵州宣慰司地置,治程番长官司。隆庆二年六月移入布政司城,与宣慰司同治。三年三月改府名贵阳。万历二十九年四月升为军民府。领州三,县二,长官司十六:  新贵倚。本贵竹长官司,洪武五年正月置,属宣慰司。万历十四年二月改置县,来属。西有狮子山。西北有木阁箐山,在水西境内。北有贵人峰。又西有白龙洞。北有乌江,源出水西,与四川遵义府分界,北流至四川彭水县,入涪陵江。西北有陆广河,下流入於乌江,有陆广河巡检司。又西有宅溪。又西北有蔡家关,一名响水关,又有阔水关。  贵定倚。万历三十六年析新贵县及定番州地置。东有铜鼓山,有石门山。南有高连山,有南门河。又东有龙洞河,下流俱入陆广河。  开州崇祯四年十一月以副宣慰洪边旧地置。西南距府一百二十里。  广顺州本金筑长官司。洪武五年三月置,属四川行省。十年正月改安抚司。十九年十二月属广西。二十七年仍属四川。二十九年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隆庆二年六月属贵阳府。万历四十年置州。东南有天台山。北有天生桥。南距府一百一十里。  定番州元程番武胜军安抚司。洪武五年罢。成化十二年七月置程番府,领金筑安抚司,上马桥、大龙番、小龙番、程番、方番、韦番、卧龙番、洪番、小程番、卢番、罗番、金石番、卢山、木瓜、大华、麻响十六长官司。隆庆二年六月移府入布政司城。万历十四年三月置州。距府八十五里,领长官司十六:  程番长官司倚。洪武五年三月置,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属贵州宣慰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万历十四年三月属州。北有青岩。南有都泥江,源出州西北乱山中,曰濛潭,经司南,州境之水皆流合焉,入广西南丹州界。下十二司所属亻放此。  小程番长官司州西北。元小程番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上马桥长官司州西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  卢番长官司州北。元卢番静海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省元卢番蛮夷军民长官司入焉。  韦番长官司州南。元韦番蛮夷长官司。洪武十五年六月改置。  方番长官司州南。元方番河中府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洪番长官司州西。元洪番永盛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卧龙番长官司州南。元卧龙番南宁州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小龙番长官司州东南。元小龙番静蛮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大龙番长官司州东南。元大龙番应天府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金石番长官司州东。元金石番太平军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罗番长官司州南。元罗番大龙遏蛮军安抚司。洪武五年改置。  卢山长官司州南。元卢山等处蛮夷军安抚司。洪武六年正月改置。  木瓜长官司元木瓜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属贵州卫。正统三年八月属金筑安抚司。成化十二年七月,属程番府。万历十四年三月属州。下二司仿此。  麻响长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  大华长官司洪武七年六月置。  贵州宣慰使司元改顺元路军民安抚司置,属湖广行省。洪武五年正月属四川行省。九年六月属四川布政司。永乐十一年二月来属。有沙溪、的澄河二巡检司。又有黄沙渡、龙谷二土巡检司。领长官司七:  水东长官司宣慰司北。元水东寨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六月置,属都司,后来属。  中曹蛮夷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中曹白纳等处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来属。  龙里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龙里等寨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来属。  白纳长官司宣慰司东南。元茶山白纳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并入中曹司。永乐四年五月置,来属。  底寨长官司宣慰司北。元底寨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  乖西蛮夷长官司宣慰司东北。元乖西军民府,属管番民总管。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六月复置,属都司,后来属。  养龙坑长官司宣慰司北。元养龙坑宿徵等处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  安顺军民府元安顺州,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十八年直隶云南布政司。二十五年八月属四川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成化中,徙州治普定卫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升安顺军民府。普定卫旧在州西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四川都司。三月升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三年改属贵州都司。成化中,州自卫东南来同治。西北有旧坡山,两峰相对,中有石关。东有岩孔山。北有欢喜岭,又有思腊河,接水西界。西南有北盘江,自云南沾益州流入。东南有九溪河。又东有元普定路,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属云南布政司,寻并军民府,改属四川布政司,十八年七月废。领州三,长官司六。东距布政司百五十里。  宁谷寨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仍来属。下仿此。东南有乾海子。  西堡长官司府西北。建置所属同上。北有浪伏山,元置习安州於山下,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后废。又北有白石岩。东南有楚油洞山。北有谷龙河,下流合乌江。  镇宁州元至正十一年四月以火烘夷地置,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后侨治卫城。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六月徙州治安庄卫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属府。安庄卫旧在州西,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三十五年九月,州自卫东来同治。南有白水河,又有乌泥江,即都泥江,源出山箐中,东南流,入金筑安抚司境。东距府五十五里。领长官司二:  十二营长官司州北。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来属。下仿此。东北有天生桥,又有公具河。北有阿破河。  康佐长官司州东。建置所属同上。  永宁州元以打罕夷地置,属普定路。洪武十五年三月属普定府。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后侨治卫城。正统三年八月直隶贵州布政司。嘉靖十一年三月徙州治关索岭守御千户所城。万历三十年九月属府。关索所旧在州西南,洪武二十五年置,属安庄卫。万历三十年九月,州自所东北来同治。西北有红崖山。西有北盘江,自普安州流入,有盘江河巡检司。东北距府一百二十里。领长官司二:  慕役长官司州西。洪武十九年置,属安顺州。二十五年八月属普定卫。正统三年八月来属。下仿此。北有安笼箐山。西北有象鼻岭。东有北盘江,与永宁州分界,东南流,南盘江自云南罗平州来合焉,又南入广西泗城州界。  顶营长官司州北。洪武四年置,所属同上。东有关索岭。西有盘江。  普安州本贡宁安抚司。建文中置,属普安军民府。永乐元年正月改普安安抚司,属四川布政司。十三年十二月改为州,直隶贵州布政司。万历十四年二月徙治普安卫城。三十年九月属府。普安卫旧在州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云南都司,后改属贵州都司。二十二年三月升军民指挥使司。万历十四年二月,州自卫北来同治。东有八部山,元普安路治山下,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属云南布政司,寻升军民府,二十七年四月改属四川,永乐后废。东北有格孤山。又西北有番纳牟山,一名云南坡。又东南有得都山,一名白崖,产雄黄水银。又东有盘江。东南有者卜河,下流入於盘江。东有芭蕉关。西有分水岭关。东南有安笼箐关。又西南有乐民守御千户所,西有平夷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二年置,又东南有安南守御千户所,又有安笼守御千户所,俱洪武二十三年置,皆属普安卫。正统十年四月徙安南所於罗渭江。东北距府三百三十五里。  都匀府本都匀安抚司。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置。二十三年十月改都匀卫,属贵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布政司。永乐十七年仍属贵州都司。弘治七年五月置都匀府於卫城。西有龙山。南有独山镇巡检司。北有平定关,西有威镇关,俱洪武二十四年置。领州二,县一,长官司八。西北距布政司二百六十里。  都匀长官司府南。元上都匀等处军民长官司。洪武十六年更名。南有都匀河,亦名马尾河。  邦水长官司府西。元中都云板水等处军民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洪武十六年更名。邦水河在东南,本名扳河,即都匀河上源。  平浪长官司府西。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凯阳山,上有灭苗镇,即故凯口囤。东南有麦冲河。  平洲六洞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十六年置。西南有六洞山。南有平洲河,中有沙洲。  麻哈州本麻哈长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属平越卫。弘治七年五月升为州,来属。南有麻哈江,即邦水河之上源。南距府六十里。领长官司二。  乐平长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四年五月置,属云南,后属平越卫。弘治七年五月来属。东北有马场山。南有乐平溪。  平定长官司州西北。洪武二十二年置,属平越卫。三十年属清平卫。弘治七年五月来属。东有山江河。  独山州本九名九姓独山州长官司。洪武十六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升为独山州,属府。南有独山,有独山江,即都匀河下流,南入广西天河县界,为龙江。北距府百五十里。领县一,长官司二:  清平府北。本清平长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属平越卫。三十年属清平卫。弘治七年五月改为县,属麻哈州,后来属。东有香炉山,嘉靖十二年四月徙清平卫中左所於此。北有云溪洞。南有木级坡。又东有山江河,源出香炉山,有舟溪江流合焉,亦都匀河上源。又南有鸡场关,北有罗冲关,俱洪武二十五年置。又东北有黎树等寨。  合江洲陈蒙烂土长官司州东。洪武十六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属州。东南有梅花洞。  丰宁长官司州西南。洪武二十三年置,属都匀卫。弘治七年五月属州。西南有行郎山。  平越军民府元平月长官司。洪武十四年置平越守御千户所。十五年闰二月改为平越卫。十七年二月升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属四川布政司,寻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置平越军民府於卫城,以播州地益之,属贵州布政司。东有峨黎山,又有七盘坡。东南有麻哈江,其上源即黄平州之两岔江。南有马场江,又有羊场河,俱东入於麻哈江。南有武胜关。西南有通津关。东南有羊场关。领卫二,州一,县三,长官司二。西距布政司百八十里。  清平卫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来属。卫治在清平县北一里。西南距府六十里。  兴隆卫洪武二十二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万历二十九年来属。北有龙岩山,亦名龙洞山。又有截洞,其深险。东有飞云岩。西南距府百二十里。  黄平州本黄平安抚司。洪武七年十一月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州,来属。东有七里谷。西南有两岔江,以两源合流而名。又东有冷水河。西北有黄平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一年正月置,十五年正月改为卫,闰二月仍为千户所。南距府三十里。  余庆州西。本余庆长官司,洪武十七年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六月改为县,来属。东有白泥长官司,亦洪武十七年置,属播州宣卫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省入余庆县。南有小乌江,下流入於乌江。东南有白泥河,下流合於思南河。又有走马坪寨,嘉靖三十四年置。  甕安州西北。本甕水安抚司,洪武初置。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县,来属。东有草塘安抚司,洪武十七年六月置,又有重安长官司,永乐四年九月置,俱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四月俱省入甕安县。东南有万丈山。西有乌江,县境诸山溪之水皆流合焉。又有黄滩关。东北有飞练堡,有天邦囤,西有西坪等寨。  湄潭州北。万历二十九年四月以播州湄潭地置。西有容山长官司,洪武中置,属播州宣慰司。万历二十九年省入湄潭县。南有湄潭水,又西有三江水,下流俱入於乌江。  凯里长官司府东北。本凯里安抚司,嘉靖八年二月分播州宣慰司地置,属清平卫。万历二十九年来属。三十五年六月改为长官司。  杨义长官司府东南。洪武初置,属平越卫。万历二十九年属府。西有杉木箐山。又有清水江,上流自新添卫流入,经城西,又名皮陇江,北经乖西、巴香诸苗界,而入乌江。  黎平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洪武十八年正月置五开卫,属湖广都司,后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黎平府於卫城,属贵州布政司。弘治十年徙府治卫南。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府属湖广。三十一年四月还属贵州。南有宝带山。东有摩天岭。东北有铜鼓岩。西有新化江。又有福禄江,其上源为古州江,下流入广西怀远县境。西南有黎平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领县一,长官司十三。西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永从府南。本元福禄永从军民长官司。洪武中改置福禄永从蛮夷长官司,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正统六年九月改为县。南有福禄江,有彩江流合焉。又有永从溪。  潭溪蛮夷长官司府东南。元潭溪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铜关铁寨山。南有潭溪。  八舟蛮夷长官司府北。元八舟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八舟江,源自府城,西为三十里江,北流经此,又东北为新化江。  洪舟泊里蛮夷长官司府东南。元洪舟泊里军民长官司。洪武初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三年三月来属。北有洪舟江,下流合於湖广靖州之渠河。西南有中潮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  曹滴洞蛮夷长官司府西北。元曹滴等洞军民长官司。洪武初改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南有容江,源出苗地,北流入福禄江。  古州蛮夷长官司府西北。元古州八万洞军民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有古州卫,洪武二十六年置,寻废。东北有古州江。  西山阳洞蛮夷长官司府西南。洪武初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来属。西北有大岩山,大岩江出焉,东南入於福禄江。  新化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新化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一年二月置新化府於此,领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龙里六蛮夷长官司,赤溪湳洞长官司。宣德九年十一月府废,以所领俱属黎平府。西有六叠山。东南有新化江,又西北合於清水江。又东有新化亮寨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西南有新化屯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俱属五开卫。  湖耳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湖耳洞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西有铜鼓卫,本铜鼓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属五开卫,三十年改所为卫,属湖广都司,后二年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属湖广都司。  亮寨蛮夷长官司府东北。本八万亮寨蛮夷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改名,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  欧阳蛮夷长官司府东北。元欧阳寨长官司。洪武三年正月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湖广靖州卫,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  中林验洞蛮夷长官司府北。洪武初置,后废。永乐元年正月复置。十二年三月属新化府,府废来属。下二司仿此。  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府东北。  龙里蛮夷长官司府北。南有龙里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五年置,属五开卫。  思南府元思南宣慰司,属湖广行省。洪武四年改属四川。六年十二月升为思南道宣慰使司,仍属湖广。永乐十一年二月改为府,属贵州布政司。隆庆四年三月徙治平溪卫。寻复故。有都儒、五堡、二坑等处巡检司。又有覃韩偏力水土巡检司。又有板桥巡检司,旧属石阡府,后来属。领县三,长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安化倚。本水犄姜长官司,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曰水德江,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万历三十三年改置安化县。西南有崖门山。南有万胜山。又有乌江,自石阡府流入,经城西鲇鱼峡北,入四川彭水县界,合涪陵江。东南有水德江,即乌江之分流,又有思印江流合焉,下流亦入於涪陵江。旧有洪安、化济二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洪武二十六年五月省。东有水胜关。南有武胜关。北有太平关。  蛮夷长官司倚。洪武十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婺川府北。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五年属镇远州。十七年后仍属思州。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河只水,又有罗多水,下流俱注於水德江。  印江府东。本思印江长官司,元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弘治七年六月改为印江县。  沿河祐溪长官司府东北。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朗溪蛮夷长官司府东。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乌罗府。正统三年五月,府废,来属。有厥溪蛮夷长官司,亦洪武七年十月置,寻废。  思州府元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一年二月改为府,属贵州布政司。领长官司四。西距布政司七百五十里。  都坪峨异溪蛮夷长官司倚。洪武六年置,二十五年省。永乐十二年三月复置。南有峨山。西北有江头山。东有异溪。东北有平溪,上有关,洪武二十二年三月置平溪卫於此,属湖广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改属贵州,三十一年四月还属湖广。又有鲇鱼关。南有黄土关。又东北有晃州驿,路出湖广沅州。  都素蛮夷长官司府西。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属府。  施溪长官司府北。元施溪样头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名,属湖广沅州卫。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施溪。  黄道溪长官司府东北。元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西南有黄道溪。  镇远府元镇远府,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四年降为镇远州,属思南宣慰司。五年六月直隶湖广。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镇远府於州治,属贵州布政司。正统三年五月省州入焉。领县二,长官司三。西距布政司五百三十里。  镇远倚。本镇远溪洞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洪武二年二月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州。正统三年五月改属府。弘治七年十月改为镇远县。北有石崖山。东有中河山,以两水夹流而名。东北有铁山。又东有观音山,有马场坡。东南有巴邦山。西有平冒山。南有镇阳江,一名镇南江,亦曰潕水,上受兴隆、黄平诸水,东流三百里,入於沅江。又东北有铁溪,出铁山,下流入镇阳江。又西有油榨关。有焦溪关、梅溪关。又有清浪关,清浪卫治於此,又西有偏桥,偏桥卫在焉,俱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西南有镇远卫,洪武二十二年七月置。俱属湖广都司,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俱改属贵州,三十一年四月还属湖广。  施秉府西南。本施秉蛮夷长官司,洪武五年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州。正统九年七月改为县。天启元年四月省。崇祯四年十一月复置。南有洪江,即镇阳江。  偏桥长官司府西。元偏桥中寨蛮夷军民长官司。洪武五年改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府东。元邛水县。洪武五年改置团罗、得民、晓隘、陂带、邛水五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二十九年以四司并入邛水司,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府。  臻剖六洞横坡等处长官司府西。本臻剖、六洞、横坡三长官司,洪武二十二年置,属镇远卫,后并为一司。  铜仁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铜仁府。领县一,长官司五。西南距布政司七百七十里。  铜仁倚。元铜人大小江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置铜仁长官司,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置府治於此。万历二十六年四月改为县。南有铜崖山。又有新坑山,产硃砂水银。西南有铜仁大江,西北有小江流合焉,下流入沅州界,注於沅江。  省溪长官司府西。元省溪坝场等处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西有棨逻江,即省溪,产金。  提溪长官司府西。元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东有印江。西有提溪,产砂金。  大万山长官司府南。元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乌罗长官司府西。元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更名,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一年二月置乌罗府,领朗溪蛮夷长官司,乌罗、答意、治古、平头著可四长官司治於此。正统三年五月,府废来属。西有九龙山,铜仁大江源於此。又西南有观音囤,亦曰乌罗洞。南有九江。又有木耳溪,亦曰九十九溪,下流亦入沅江。  平头著可长官司府西北。元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七年十月改置,属思南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属乌罗府,府废来属。又有答意长官司,治古寨长官司,俱永乐三年七月置,属贵州宣慰司,十二年三月改属乌罗府,正统三年五月俱与府同废。  石阡府本思州宣慰司地。永乐十一年二月置石阡府。领县一,长官司三。西南距布政司六百三十里。  石阡长官司倚。元石阡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洪武初改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为石阡府治。西有崖门山。南有秋满洞。西有乌江,自四川遵义府流入,东北入思南府界。有石阡江,下流入於乌江。  龙泉府西。本龙泉坪长官司,元为思州安抚司治。洪武七年七月复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万历二十九年四月改为县。北有腾云洞。南有邓坎等寨。  苗民长官司府西南。洪武七年十月置,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葛彰葛商长官司府南。元属思州安抚司。洪武中属思州宣慰司。永乐十二年三月来属。  龙里卫军民指挥使司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置卫。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西有莲花泾,又有加牙河,下流入甕首河。东南有平伐长官司,本元平伐等处长官司,洪武十五年改置,属贵州卫,二十八年属龙里卫,万历十四年二月省入新贵县。又西有长冲关。东有巄耸关。领长官司一。西距布政司五十里。  大平伐长官司卫南。洪武十九年置,属贵州卫。二十八年来属。东北有谷峡山。东南有甕首河,下流合清水江。  新添卫军民指挥使司元新添葛蛮安抚司,后废。洪武二十二年置新添千户所,属贵州卫。二十三年二月改为新添卫,属贵州都司。二十九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领长官司五。西距布政司百十里。  新添长官司倚。洪武四年置。东有凭虚洞,一名猪母洞。西北有清水江。西南有甕城河,有甕城河土巡检司。又东有谷忙关。  小平伐长官司卫西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属贵州卫,寻属龙里卫。二十九年来属。  把平寨长官司卫南。洪武十五年六月置,属贵州卫,寻属龙里卫。二十九年来属。  丹平长官司卫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寻省。永乐二年复置。  丹行长官司卫西南。洪武三十年置,寻省。永乐二年复置。  安南卫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尾洒卫於此,寻废。二十三年十二月复置,更名,属贵州都司。南有尾洒山。东有盘江山,有清源洞。又有北盘江,自云南沾益州流入,又南入安顺府界。东南有者卜河,自普安州流入,注於盘江。西有江西陂,初置栅屯守於此,寻徙於尾洒,筑城为卫。南有乌鸣关,亦洪武中置。东北距布政司三百四十里。  威清卫洪武二十三年六月置,属贵州都司。北有羊耳山。西有的澄河,即陆广河上流。西北有鸭池河,即乌江。西距布政司六十里。  平坝卫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置,属贵州都司。东南有南仙洞,有马头山。东有东溪。西南距布政司八十里。  毕节卫洪武十七年二月置,属贵州都司。东有木稀山,有关。又有响水河。南有善欲关,西有老鸦关,俱洪武中置。东北有层台卫,洪武二十一年九月置,二十七年六月废。领守御所一。东南距布政司四百五十里。  守御七星关后千户所卫西。洪武二十一年置,属乌撒卫。永乐中来属。有七星关河,亦曰可渡河,源出四川乌撒府,即北盘江上流,七星关在其上,下流入云南沾益州界。  赤水卫洪武二十一年十月置,北有雪山,上有关。东有赤水河,有赤水关。领所四。距布政司六百二十里。  摩尼千户所卫北、白撒千户所卫东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二年九月置、阿落密千户所卫南、前千户所卫南。二所俱洪武二十七年置。  普市守御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三月析永宁宣抚司地置,直隶贵州都司。东有木案山。西南有水脑洞。又东南有龙泉涧。距布政司七百二十里。  敷勇卫本答刂佐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元落邦札佐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崇祯三年改置,属贵州都司。东有阳明洞。西有三湘水。北有乌江,有陆广河。领所四。南距布政司五十里。  於襄守御千户所卫西。本青山长官司,洪武五年改元青山远地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崇祯三年改置。  息烽守御千户所卫东北。崇祯三年以贵州前卫故绝六屯并割底寨司地置。西有西望山。南有石天洞。北有乌江。  濯灵守御千户所卫北。西有陆广河,北流合乌江、修文守御千户所卫东北。二所俱宣慰司水西地,崇祯三年同置。  镇西卫崇祯三年以宣慰司水西地置。北有天柱洞,又有鸭池河,即乌江异名。领所四。西南距布政司六十里。  威武守御千户所卫东、赫声守御千户所卫北。有鸭池河、柔远守御千户所卫□、定远守御千户所卫□。以上俱水西地,崇祯三年与卫同置。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周官》、《仪礼》尚已,然书缺简脱,因革莫详。自汉史作《礼志》,后皆因之,一代之制 ,始的然可考。欧阳氏云:“三代以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要其用之郊庙朝廷,下至闾里州党者,未尝无可观也。惟能修明讲贯,以实意行乎其间,则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见后世之礼,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洪武元年 ,命中书省暨翰林院、太常司,定拟祀典。乃历叙沿革之由,酌定郊社宗庙仪以进。礼官及诸儒臣又编集郊庙山川等仪,及古帝王祭祀感格可垂鉴戒者,名曰《存心录》。二年,诏诸儒臣修礼书。明年告成,赐名《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以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又屡敕议礼臣李善长、傅瓛、宋濂、詹同、陶安、刘基、魏观、崔亮、牛谅、陶凯、硃升、乐韶凤、李原名等,编辑成集。且诏郡县举高洁博雅之士徐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同修礼书。在位三十余年,所著书可考见者,曰《孝慈录》,曰《洪武礼制》,曰《礼仪定式》,曰《诸司职掌》,曰《稽古定制》,曰《国朝制作》,曰《大礼要议》,曰《皇朝礼制》,曰《大明礼制》,曰《洪武礼法》,曰《礼制集要》,曰《礼制节文》,曰《太常集礼》,曰《礼书》。若夫厘正祀典,凡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类,皆为革除,而诸神封号,悉改从本称,一洗矫诬陋习,其度越汉、唐远矣。又诏定国恤,父母并斩衰,长子降为期年,正服旁服以递而杀,斟酌古今,盖得其中。永乐中,颁《文公家礼》于天下,又定巡狩、监国及经筵日讲之制。后宫罢殉,始于英宗。陵庙嫡庶之分,正于孝宗。暨乎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其更定之大者,如分祀天地,复朝日夕月于东西郊,罢二祖并配,以及祈谷大雩,享先蚕,祭圣师,易至圣先师号,皆能折衷于古。独其排众议,祔睿宗太庙跻武宗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以丰昵终矣。当时将顺之臣,各为之说。今其存者,若《明伦大典》,则御制序文以行之;《祀仪成典》,则李时等奉敕而修;《郊祀考议》,则张孚敬所进者也。至《大明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宪,略具是焉。今以五礼之序,条为品式,而随时损益者,则依类编入,以识沿革云。  坛壝之制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笾豆之实  祭祀杂议诸仪 祭祀日期 习仪 斋戒 遣官祭祀  ○分献陪祀  五礼,一曰吉礼。凡祀事,皆领于太常寺而属于礼部。明初以圜丘、方泽、宗庙、社稷、朝日、夕月、先农为大祀,太岁、星辰、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历代帝王、先师、旗纛、司中、司命、司民、司禄、寿星为中祀,诸神为小祀。后改先农、朝日、夕月为中祀。凡天子所亲祀者,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若国有大事,则命官祭告。其中祀小祀,皆遣官致祭,而帝王陵庙及孔子庙,则传制特遣焉。每岁所常行者,大祀十有三:正月上辛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冬至圜丘皆祭昊天上帝,夏至方丘祭皇地祇,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四孟季冬享太庙,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太稷。中祀二十有五:仲春仲秋上戊之明日,祭帝社帝稷,仲秋祭太岁、风云雷雨、四季月将及岳镇、海渎、山川、城隍,霜降日祭旗纛于教场,仲秋祭城南旗纛庙,仲春祭先农,仲秋祭天神地祗于山川坛,仲春仲秋祭历代帝王庙,春秋仲月上丁祭先师孔子。小祀八:孟春祭司户,孟夏祭司灶,季夏祭中霤,孟秋祭司门,孟冬祭司井,仲春祭司马之神,清明、十月朔祭泰厉,又于每月朔望祭火雷之神。至京师十庙、南京十五庙,各以岁时遣官致祭。其非常祀而间行之者,若新天子耕耤而享先农,视学而行释奠之类。嘉靖时,皇后享先蚕,祀高禖,皆因时特举者也。  其王国所祀,则太庙、社稷、风云雷雨、封内山川、城隍、旗纛、五祀、厉坛。府州县所祀,则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厉坛、先师庙及所在帝王陵庙,各卫亦祭先师。至于庶人,亦得祭里社、谷神及祖父母、父母并祀灶,载在祀典。虽时稍有更易,其大要莫能逾也。  至若坛壝之制,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笾豆之实,酒齐之名,析其彼此之异同,订其初终之损益,胪于首简,略于本条,庶无缺遗,亦免繁复云尔。  ○坛壝之制  明初,建圜丘于正阳门外,钟山之阳,方丘于太平门外,钟山之阴。圜丘坛二成。上成广七丈,高八尺一寸,四出陛,各九级,正南广九尺五寸,东、西、北八尺一寸。下成周围坛面,纵横皆广五丈,高视上成,陛皆九级,正南广一丈二尺五寸,东、西、北杀五寸五分。甃证砖阑盾,皆以琉璃为之。壝去坛十五丈,高八尺一寸,四面灵星门,南三门,东、西、北各一。外垣去壝十五丈,门制同。天下神祇坛东门外。神库五楹,在外垣北,南向。厨房五楹祇,在外坛东北,西向。库房五楹,南向。宰牲房三楹,天池一,又在外库房之北。执事斋舍,在坛外垣之东南。坊二,在外门外横甬道之东西,燎坛在内壝外东南丙地,高九尺,广七尺,开上南出户。方丘坛二成。上成广六丈,高六尺,四出陛,南一丈,东、西、北八尺,皆八级。下成四面各广二丈四尺,高六尺,四出陛,南丈二尺,东、西、北一丈,皆八级。壝去坛十五丈,高六尺,外垣四面各六十四丈,余制同。南郊有浴室,瘗坎在内壝外壬地。  洪武四年,改筑圜丘。上成广四丈五尺,高五尺二寸。下成每面广一丈六尺五寸,高四尺九寸。二成通径七丈八尺。坛至内壝墙,四面各九丈八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南十三丈九尺四寸,北十一丈,东、西各十一丈七尺。方丘,上成广三丈九尺四寸,高三尺九寸。下成每面广丈五尺五寸,高三尺八寸,通径七丈四寸。坛至内壝墙,四面皆八丈九尺五寸。内壝墙至外壝墙,四面各八丈二尺。  十年,改定合祀之典。即圜丘旧制,而以屋覆之,名曰大祀殿,凡十二楹。中石台设上帝、皇地祇座。东、西广三十二楹。正南大祀门六楹,接以步廊,与殿庑通。殿后天库六楹。瓦皆黄琉璃。厨库在殿东北,宰牲亭井在厨东北,皆以步廊通殿两庑,后缭以围墙。南为石门三洞以达大祀门,谓之内坛。外周垣九里三十步,石门三洞南为甬道三,中神道,左御道,右王道。道两旁稍低,为从官之地。斋宫在外垣内西南,东向。其后殿瓦易青琉璃。二十一年增修坛壝,坛后树松柏,外壝东南凿池二十区。冬月伐冰藏凌阴,以供夏秋祭祀之用。成祖迁都北京,如其制。  嘉靖九年,复改分祀。建圜丘坛于正阳门外五里许,大祀殿之南,方泽坛于安定门外之东。圜丘二成,坛面及栏俱青琉璃,边角用白玉石,高广尺寸皆遵祖制,而神路转远。内门四。南门外燎炉毛血池,西南望燎台。外门亦四。南门外左具服台,东门外神库、神厨、祭器库、宰牲亭,北门外正北泰神殿。正殿以藏上帝、太祖之主,配殿以藏从祀诸神之王。外建四天门:东曰泰元,南曰昭亭,西曰广利。又西銮驾库,又西牺牲所,其北神乐观。北曰成贞。北门外西北为斋宫,迤西为坛门,坛北,旧天地坛,即大祀殿也。十七年撤之,又改泰神殿曰皇穹宇。二十四年,又即故大祀殿之址建大享殿。方泽亦二成,坛面黄琉璃,陛增为九级,用白石围以方坎。内,北门外西瘗位,东灯台,南门外皇祇室。外,西门外迤西神库、神厨、宰牲亭、祭器库,北门外西北斋宫。又外建四天门,西门外北为銮驾库、遣官房、内陪祀官房。又外为坛门,门外为泰折街牌坊,护坛地千四百余亩。  太社稷坛,在宫城西南,东西峙,明初建。广五丈,高五尺,四出陛,皆五级。坛土五色随其方,黄土覆之。坛相去五丈,坛南皆树松。二坛同一壝,方广三十丈,高五尺,甃砖,四门饰色随其方。周坦四门,南灵星门三,北戟门五,东西戟门三。戟门各列戟二十四。洪武十年,改坛午门右,社稷共一坛,为二成。上成广五丈,下成广五丈三尺,崇五尺。外壝崇五尺,四面各十九丈有奇。外垣东西六十六丈有奇,南北八十六丈有奇。垣北三门,门外为祭殿,其北为拜殿。外复为三门,垣东、西、南门各一。永乐中,建坛北京,如其制。帝社稷坛在西苑,坛址高六寸,方广二丈五尺,甃细砖,实以净土。坛北树二坊,曰社街。王国社稷坛,高广杀太社稷十之三。府、州、县社稷坛,广杀十之五,高杀十之四,陛三级。后皆定同坛合祭,如京师。  朝日、夕月坛,洪武三年建。朝日坛高八尺,夕月坛高六尺,俱方广四丈。两壝,壝各二十五步。二十一年罢。嘉靖九年复建,坛各一成。朝日坛红琉璃,夕月坛用白。朝日坛陛九级,夕月坛六级,俱白石。各建天门二。  先农坛,高五尺,广五丈,四出陛。御耕耤位,高三尺,广二丈五尺,四出陛。  山川坛,洪武九年建。正殿、拜殿各八楹,东西庑二十四楹。西南先农坛,东南具服殿,殿南耤田坛,东旗纛庙,后为神仓。周垣七百余丈,垣内地岁种谷蔬,供祀事。嘉靖十年,改名天神地祇坛,分列左右。  太岁坛与岳渎同。岳镇海渎山川城隍坛,据高阜,南向,高二尺五寸,方广十倍,四出陛,南向五级,东西北三级。王国山川坛,高四尺,四出陛,方三丈五尺。天下山川所在坛,高三尺,四出陛,三级,方二丈五尺。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神位 圜丘。洪武元年冬至,正坛第一成,昊天上帝南向。第二成,东大明,星辰次之,西夜明,太岁次之。二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三年,坛下壝内,增祭风云雷雨。七年更定,内壝之内,东西各三坛。星辰二坛,分设于东西。其次,东则太岁、五岳,西则风云雨、五镇。内壝之外,东西各二坛。东四海,西四渎。次天下神祇坛,东西分设。  方丘。洪武二年夏至,正坛第一成,皇地祇,南向。第二成,东五岳,次四海,西五镇,次四渎。三年,奉仁祖配,位第一成,西向。坛下壝内,增祭天下山川。七年更定,内壝之内,东西各二坛。东四海,西四渎。次二坛,天下山川。内壝之外,东西各设天下神祇坛一。  十二年正月,合祀大祀殿。正殿三坛,上帝、皇地祇并南向。仁祖配位在东,西向。从祀十四坛。丹陛东一坛曰大明,西一坛曰夜明。两庑坛各六:星辰二坛;次东,太岁、五岳、四海,次西,风云雷雨、五镇、四渎二坛;又次天下山川神祇二坛。俱东西向。二十一年,增修丹墀内石台四,大明、夜明各一,星辰二。内壝外石台二十:东十坛,北岳、北镇、东岳、东镇、东海、太岁、帝王、山川、神祇、四渎;西十坛,北海、西岳、西镇、西海、中岳、中镇、风云雷雨、南岳、南镇、南海。俱东西向。台高三尺有奇,周以石栏,陟降为磴道。台上琢石凿龛,以置神位。建文时,撤仁祖,改奉太祖配,位第一成。西向。洪熙元年,增文皇帝于太祖下。  嘉靖九年,复分祀之典。圜丘则东大明,西夜明。次东,二十八宿、五星、周天星辰。次西,风云雷雨。共四坛。方丘则东五岳,基运、翊圣、神烈三山,西五镇,天寿、纯德二山。次东四海,次西四渎。南北郊皆独奉太祖配。太社稷配位别见。先农正位南向,后稷配位西向。  凡神位,天地、祖宗曰“神版”,余曰“神牌”。圜丘神版长二尺五寸,广五寸,厚一寸,趺高五寸,以栗木为之,正位题曰昊天上帝,配位题曰某祖某皇帝,并黄质金字。从祀风云雷雨位版,赤质金字。神席,上帝用龙椅龙案,上施锦褥,配位同。从祀,位置于案,不设席。方丘正位曰皇地祇,配位及从祀,制并同圜丘。奉先殿帝后神主高尺二寸,广四寸,趺高二寸,用木,饰以金,镂以青字。龛高二尺,广二尺,趺高四寸,硃漆镂金龙凤花版,开二窗,施红纱,侧用金铜环,内织金文绮为藉。社稷,社玉用石,高五尺,广五尺,上微锐。立于坛上,半在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洪武十年,皆设木主,丹漆之。祭毕,贮于库,仍用石主埋坛中,微露其末。后奉祖配,其位制涂金牌座,如先圣椟用架罩。嘉靖中,藏于寝庙。帝社稷神位以木,高一尺八寸,广三寸,硃漆质金书。坛南置石龛,以藏神位。王府州县社主皆用石,长二尺五寸,广尺五寸。日月坛神位,以松柏为之。长二尺五寸,广五寸,趺高五寸。硃漆金字。余仿此。  祭器 南郊。洪武元年定,正位,登一,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爵三;坛上,太尊二,著尊、牺尊、山罍各一;坛下,太尊一,山罍二。从祀位,登一,笾豆各下,簠簋各二,东西各设著尊二,牺尊二。北郊同。七年增圜丘从祀,共设酒尊六于坛西,大明,夜明位各三。天下神祇,铏三,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壝内外东西各设酒尊三,每位爵三。方丘、岳镇,各设酒尊三,壝内东西各设酒尊三,壝外东西各设酒尊三,每位爵三。神祇与圜丘同。八年,圜丘从祀,更设登一、铏二。每位增酒睟,星辰、天下神祇各三十,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各十五。方丘,从祀同。十年,定合祀之典,各坛陈设如旧,惟太岁、风云雷雨酒盏各十,东西庑俱共设酒尊三、爵十八于坛南。  二十一年更定,正殿上三坛,每坛登一,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设酒尊六、爵九于殿东南,西向。丹墀内四坛,大明、夜明各登一,笾豆十,簠簋二,酒尊三,爵三。星辰二坛,各登一,铏二,酒盏三十,余与大明同。壝外二十坛,各登一,铏二,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盏十,酒尊三,爵三。神祇坛,铏三,笾豆各八。帝王、山川、四渎、中岳、风云雷雨神祇坛,酒盏各三十,余并同岳镇。  太庙时享。洪武元年定,每庙登一,铏三,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共酒尊三、金爵八、瓷爵十六于殿东西向。二十一年更定,每庙登二,铏二。弘治时,九庙通设酒尊九,祫祭加一,金爵十七,祫祭加二,瓷爵三十四,祫祭加四。亲王配享,洪武三年定,登铏各三,笾豆各十二,簠簋各二,酒尊三,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登铏各一,爵各三,笾豆各十,簠簋各二,共用酒尊三于殿东。功臣配享,洪武二年定,每位笾豆各二,簠簋各二。三年增定,共用酒尊二,酒注二。二十一年更定,十坛,每坛铏一,笾豆各二,簠簋各一,爵三,共用酒尊于殿西。  太社稷。洪武元年定,铏三,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配位同。正配位皆设酒尊三于坛东。十一年更定,每位登一,铏二,笾豆十二,正配位共设酒尊三,爵九。后太祖、成祖并配时,增酒尊一,爵三。府、州、县社稷,铏一,笾豆四,簠簋二。  朝日、夕月。洪武三年定,太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坛上东南隅,北面。象尊、壶尊、山罍各二,在坛下,笾豆各十,簠簋各二,登铏各三。  先农,与社稷同,加登一,笾豆减二。  神祇。洪武二年定,每坛笾豆各四,簠簋登爵各一。九年更定,正殿共设酒尊三,爵七,两庑各设酒尊三,爵三,余如旧。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登一,铏二,笾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盏三十。星辰,正殿中登一,铏二。余九坛,铏二。每坛笾豆十,簠簋各一,酒盏三十,爵一,共设酒尊三。太岁诸神,笾豆各八,簠簋各二,酒尊三。岳渎山川同。  历代帝王。洪武四年定,登一,铏二,笾豆各八,簠簋各一,俎一,爵三,尊三。七年更定,登、铏、簠簋各一,笾豆各十,爵各三,共设酒尊五于殿西阶,酒尊三于殿东阶。二十一年增定,每位铏二,簠簋各二,五室共设酒尊三,爵四十八。配位每坛笾豆各二,簠簋各一,馈盘一,每位铏一,酒盏三。三皇,笾豆各八,簠簋各二,登、铏各二,爵三,牺尊、象尊、山罍各一。配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二,铏一,爵三,牺尊、象尊各一。  至圣先师。洪武元年定,笾豆各六,簠簋各二,登一,铏二,牺尊、象尊、山罍各一。四配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一,登一。十哲,两庑,笾豆二。四年更定,正位,笾豆各十,酒尊三,爵三,余如旧。四配,每位酒尊一,余同正位。十哲,东西各爵一,每位笾豆各四,簠簋各一,铏一,酒盏一。两庑,东西各十三坛,东西各爵一,每坛笾豆各四,簠簋各一,酒盏四。十五年更定,正位,酒尊一,爵三,登一,铏二,笾豆各八,簠簋各二。四配位,共酒尊一,各爵三,登一,铏二,笾豆各六,簠簋各一。十哲,共酒尊一,东西各爵五,铏一,笾豆各四,簠簋各一。东西庑,每四位爵四,笾豆各二,簠簋各一。景泰六年增两庑笾豆各二,簠簋各一。成化十二年,增正位笾豆为十二。嘉靖九年,仍减为十。  旗纛,与先农同。马神,笾豆各四,簠簋、登、象尊、壶尊各一。  ○玉帛牲牢  玉三等:上帝,苍璧;皇地祇,黄琮;太社、太稷,两圭有邸;朝日、夕月,圭璧五寸。帛五等:曰郊祀制帛,郊祀正配位用之。上帝,苍;地祇,黄;配位,白。曰礼神制帛,社稷以下用之。社稷,黑;大明,赤;夜明、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天下神祇俱白;五星,五色;岳镇、四海、陵山随方色;四渎,黑;先农,正配皆青;群神,白;帝王先师皆白;旗纛,洪武元年用黑,七年改赤,九年定黑二、白五。曰奉先制帛,太庙用之,每庙二。曰展亲制帛,亲王配享用之。曰报功制帛,功臣配享用之。皆白。每位各一。惟圜丘,嘉靖九年用十二,而周天星辰则共用十,孔庙十哲、两庑东西各一云。又洪武十一年,上以小祀有用楮钱者为不经。礼臣议定,在京,大祀、中祀用制帛,有篚。在外,王国府州县亦如之。小祀惟用牲醴。  牲牢三等:曰犊,曰羊,曰豕。色尚骍,或黝。大祀,入涤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大祀前一月之朔,躬诣牺牲所视牲,每日大臣一人往视。洪武二年,帝以祭祀省牲,去神坛甚迩,于人心未安,乃定省牲之仪,去神坛二百步。七年定制,大祀,皇帝躬省牲;中祀、小祀,遣官。嘉靖十一年更定,冬、夏至,祈谷,俱祭前五日亲视,后俱遣大臣。圜丘,苍犊;方丘,黄犊;配位,各纯犊。洪武七年,增设圜丘配位。星辰,牛一,羊豕三。太岁,牛羊豕一。风云雷雨、天下神祇,羊豕各五。方丘配位,天下山川,牛一,羊豕各三。太庙禘,正配皆太牢,祫皆太牢。时享每庙犊羊豕各一。亲王配位,洪武三年定,共牛羊豕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犊羊豕各一。功臣配位,洪武二年定,每位羊豕体各一。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羊豕一。太社稷,犊羊豕各一,配位同。府州县社稷,正配位,共羊一、豕一。洪武七年增设,各羊一、豕一。朝日、夕月,犊羊豕各一。先农与太社稷同。神祇,洪武二年定,羊六、豕六。二十一年更定,每坛犊羊豕各一。嘉靖十年,天神左,地祇右,各牲五。星辰,每坛羊一、豕一。帝王,每室犊羊豕各一。配位,每坛羊豕各一。先师如帝王,四配如配位,十哲东西各豕一分五,两庑东西各豕一,后增为三。府州县学先师,羊一、豕一。四配。共羊一、豕一,解为四体。十哲东西各豕一,解为五体。两庑豕一,解为百八分。旗纛,洪武九年定犊羊豕,永乐后,去犊。王国及卫所同。五祀马神俱用羊豕。  ○祝册  南北郊,祝板长一尺一分,广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宗庙,长一尺二寸,广九寸,厚一,用梓木,以楮纸冒之。群神帝王先师,俱有祝,文多不载。祝案设于西。  ○笾豆之实  凡笾豆之实,用十二者,笾实以形盐、AK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糗饵、粉餈。豆实以韭菹、醯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析、豚胉、赩食、糁食。用十者,笾则减糗饵、粉餈,豆则减赩食、糁食。用八者,笾又减白、黑饼,豆又减脾析、豚胉。用四者,笾则止实以形盐、AK鱼、枣、栗,豆则止实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各二者,笾实栗、鹿脯,豆实菁菹、鹿醢。簠簋各二者,实以黍稷、稻粱。各一者,实以稷粱。登实以太羹,铏实以和羹。  洪武三年,礼部言:“《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尚质也。《周礼·笾人》,‘凡祭祀供簠簋之实’,《疏》曰,‘外祀用瓦簠’。今祭祀用瓷,合古意。惟盘盂之属,与古簠璺簋登铏异制。今拟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仿古簠簋登豆,惟笾以竹。”诏从之。  酒齐仿周制,用新旧醅,以备齐三酒。其实于尊之名数,各不同。  ○祭祀杂议诸仪  其祭祀杂议诸仪,凡版位,皇帝位,方一尺二寸,厚三寸,红质金字。皇太子位,方九寸,厚二寸,红质青字。陪祀官位,并白质黑字。  拜褥。初用绯。洪武三年定制,郊丘席为表,蒲为里。宗庙、社稷、先农、山川,红文绮为表,红木棉布为里。  赞唱。凡皇帝躬祀,入就位时,太常寺奏中严,奏外办。盥洗、升坛、饮福、受胙,各致赞辞。又凡祀,各设爵洗位,涤爵拭爵。初升坛,唱再拜,及祭酒,唱赐福胙。洪武七年,礼部奏其烦渎,悉删去。  上香礼。明初祭祀皆行。洪武七年以翰林詹同言罢。嘉靖九年复行。  拜礼。初,每节皆再拜。洪武九年,礼臣奏:“《礼记》一献三献五献七献之文,皆不载拜礼。唐、宋郊祀,每节行礼皆再拜。然亚献终献,天子不行礼,而使臣下行之。今议大祀中祀,自迎神至饮福送神,宜各行再拜礼。”帝命节为十二拜,迎神、饮福受胙、送神各四拜云。  登坛脱舄。初未行。洪武八年诏翰林院臣考定大祀登坛脱舄之礼。学士乐韶凤杂考汉、魏以来朝祭仪,议于郊祀庙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设御幕于坛东南门外,设执事官脱履之次于坛门外西阶侧。祭日,大驾入幕次,脱舄升坛。其升坛执事、导驾、赞礼、读祝并分献陪祀官,皆脱舄于外,以次升坛供事。协律郎、乐舞生依前跣袜就位。祭毕,降坛纳舄。从之。嘉靖十七年罢其礼。  ○祭祀日期  钦天监选择,太常寺预于十二月朔至奉天殿具奏。盖古卜法不存,而择干支之吉以代卜也。洪武七年,命太常卿议祭祀日期,书之于版,依时以祭,著为式。其祭日,遣官监祭,不敬失仪者罪之。  ○习仪  凡祭祀,先期三日及二日,百官习仪于朝天宫。嘉靖九年更定,郊祀冬至,习仪于先期之七日及六日。  ○斋戒  洪武二年,学士硃升等奉敕撰斋戒文曰:“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大祀七日,前四日戒,后三日斋。”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为天下祈福,宜下令百官斋戒。若自有所祷于天地百神,不关民事者,不下令。”又曰:“致斋以五日七日,为期太久,人心易怠。止临祭,斋戒三日,务致精专,庶可格神明。”遂著为令。是年从礼部尚书崔亮奏,大祀前七日,部祀官诣中书省受誓戒。各扬其职,不共其事,国有常刑。宗庙社稷,致斋三日,不誓戒。三年,谕礼部尚书陶凯曰:“人心操舍无常,必有所警,而后无所放。”乃命礼部铸铜人一,高尺有五寸,手执牙简,大祀则书致斋三日,中祀则书致斋二日于简上,太常司进置斋所。四年,定天子亲祀斋五日,遣官代祀斋三日,降香斋一日。五年,命诸司各置木牌,以警亵慢,刻文其上曰:“国有常宪,神有鉴焉。”凡祭祀,则设之。又从陶凯奏,凡亲祀,皇太子宫中居守,亲王戎服侍从。皇太子亲王虽不陪祀,一体斋戒。  六年,建陪祀官斋房于北郊斋宫之西南,后定斋戒礼仪。凡祭天地,正祭前五日午后,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早,百官于奉天门观誓戒牌。次日,告仁祖庙,退处斋宫,致斋三日。享宗庙,正祭前四日午后,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日为始,致斋三日。祭社稷、朝日、夕月、周天星辰、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等神,致斋二日,如前仪。凡传制降香,遣官代祀,先一日沐浴更衣,处外室。次日遣官。七年定制,凡大礼前期四日,太常卿至天下神祇坛奠告,中书丞相诣京师城隍庙发咨。次日,皇帝诣仁祖庙请配享。二十一年定制,斋戒前二日,太常司官宿于本司。次日,奏请致斋。又次日,进铜人,传制谕文武百官斋戒。是日,礼部太常司官檄城隍神,遍请天下当祀神祇,仍于各庙焚香三日。  二十六年,定传制誓戒仪。凡大祀前三日,百官诣阙,如大朝仪,传制官宣制云:“某年月日,祀于某所,尔文武百官,自某日为始,致斋三日,当敬慎之。”传制讫,四拜,奏礼毕。宣德七年,大祀南郊,帝御斋宫,命内官使饮酒食荤入坛唾地者,皆罪之,司礼监纵容者同罪。斋之日,御史检视各官于斋次,仍行南京,一体斋戒。弘治五年,鸿胪少卿李燧言:“分献陪祭等官,借居道士房榻,贵贱杂处,且宣召不便。乞于坛所隙地,仿天寿山朝房礼制,建斋房。”从之。嘉靖九年,定前期三日,帝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听誓戒。万历四年十一月,礼部以二十三日冬至祀天,十八日当奏祭,十九日百官受誓戒。是日,皇太后圣旦,百官宜吉服贺。一日两遇礼文,服色不同,请更奏祭、誓戒皆先一日。帝命奏祭、誓戒如旧,而以十八日行庆贺礼。  ○遣官祭祀  洪武二十六年,定传制特遣仪。是日,皇帝升座如常仪,百官一拜。礼毕,献官诣拜位四拜,传制官由御前出宣制。如祭孔子,则曰:“某年月日,祭先师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命卿行礼。”祭历代帝王,则曰:“某年月日,祭先圣历代帝王,命卿行礼。”俯伏,兴,四拜,礼毕出。其降香遣官仪,前祀一日清晨,皇帝皮弁服,升奉天殿。捧香者以香授献官。献官捧由中陛降中道出,至午门外,置龙亭内。仪仗鼓吹,导引至祭所。后定祭之日,降香如常仪,中严以待。献官祭毕后命,解严还宫。嘉靖九年大祀遣官,不行饮福礼。  ○分献陪祀  凡分献官,太常寺豫请旨。洪武七年,太祖谓学士詹同曰:“大祀,终献方行分献礼,未当。”同乃与学士宋濂议以上,初献奠玉帛将毕,分献官即行初献礼。亚献、终献皆如之。嘉靖九年,四郊工成,帝谕太常寺曰:“大祀分献官豫定,方可习仪。”乃用大学士张璁等于大明、夜明、星辰、风云雷雨四坛。旧制,分献用文武大臣及近侍官共二十四人,今定四人,法司官仍旧例不兴。  凡陪祀,洪武四年,太常寺引《周礼》及唐制,拟用武官四品、文官五品以上,其老疾疮疥刑馀丧过体气者不与。从之。后定郊祀,六科都给事中皆与陪祀,馀祭不与。又定凡南北郊,先期赐陪祀执事官明衣布,乐舞生各给新衣。制陪祀官入坛牙牌,凡天子亲祀,则佩以入。其制有二,圆者与祭官佩之,方者执事人佩之。俱藏内府,遇祭则给,无者不得入坛。洪武二十九年,初祀山川诸神,流官祭服,未入流官公服。洪武二十九年,从礼臣言,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与九品同。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仪注 祈谷 大雩 大飨 令节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礼天神,夏日至,礼地祇。”《礼》曰:“享帝于郊,祀社于国。”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书》曰:“敢昭告于皇天后土。”按古者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则皆对天而言也。此三代之正礼,而释经之正说。自秦立四时,以祀白、青、黄、赤四帝。汉高祖复增北畤,兼祀黑帝。至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阳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则未尝举行,魏、晋以后,宗郑玄者,以为天有六名,岁凡九祭。宗王肃者,以为天体惟一,安得有六?一岁二祭,安得有九?虽因革不同,大抵多参二家之说。自汉武用祠官宽舒议,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礼如祀天。而后世因于北郊之外,仍祠后土。又郑玄惑于纬书,谓夏至于方丘之上祭昆仑之祇,七月于泰折之坛祭神州之祇,析而为二。后世又因之一岁二祭。元始间,王莽奏罢甘泉泰畤,复长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由汉历唐,千余年间,皆因之合祭。其亲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宋元丰中,议罢合祭。绍圣、政和间,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后,惟用合祭之礼。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专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顺以后,惟祀昊天上帝。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则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夏至则祀皇地祇于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从祀。  太祖如其议行之。建圜丘于钟山之阳,方丘于钟山之阴。三年,增祀风云雷雨于圜丘,天下山川之神于方丘。七年,增设天下神祇坛于南北郊。九年,定郊社之礼,虽有三年丧,不废。十年秋,太祖感斋居阴雨,览京房灾异之说,谓分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于南郊。是岁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于奉天殿,而亲制祝文,意谓人君事天地犹父母,不宜异处。遂定每岁合祀于孟春,为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于大祀殿,太祖亲作《大祀文》并歌九章。永乐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规制如南京。南京旧郊坛,国有大事,则遣官告祭。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伦大典》,益覃思制作之事,郊庙百神,咸欲斟酌古法,厘正旧章。乃问大学士张璁:“《书》称燔柴祭天,又曰‘类于上帝’,《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以形体主宰之异言也。硃子谓,祭之于坛谓之天,祭之屋下谓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见有祭天之礼也。况上帝皇地祇合祭一处,亦非专祭上帝。”璁言:“国初遵古礼,分祭天地,后又合祀。说者谓大祀殿下坛上屋,屋即明堂,坛即圜丘,列圣相承,亦孔子从周之意。”帝复谕璁:“二至分祀,万代不易之礼。今大祀殿拟周明堂或近矣,以为即圜丘,实无谓也。”璁乃备述《周礼》及宋陈襄、苏轼、刘安世、程颐所议分合异同以对。且言祖制已定,无敢轻议。帝锐欲定郊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问大学士翟銮,銮具述因革以对。复问礼部尚书李时,时请少需日月,博选儒臣,议复古制。帝复卜之太祖,不吉,议且寝。  会给事中夏言请举亲蚕礼。帝以古者天子亲耕南郊,皇后亲蚕北郊,适与所议郊祀相表里,因令璁谕言陈郊议。言乃上疏言:“国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并配,诸坛之从祀,举行不于长至而于孟春,俱不应古典。宜令群臣博考《诗》、《书》、《礼经》所载郊祀之文,及汉、宋诸儒匡衡、刘安世、硃熹等之定论,以及太祖国初分祀之旧制,陛下称制而裁定之。此中兴大业也。”礼科给事中王汝梅等诋言说非是,帝切责之。乃敕礼部令群臣各陈所见。且言:“汝梅等举《召诰》中郊用二牛,谓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各一牛也。又或谓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拟之夫妇同牢。此等言论,亵慢已甚。又或谓郊为祀天,社稷为祭地。古无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犹言五方帝耳,非皇地祇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随所在而祭之。故《礼》有‘亲地’之说,非谓祭社即方泽祭地也。”璁因录上《郊祀考议》一册。  时詹事霍韬深非郊议,且言分祀之说,惟见《周礼》,莽贼伪书,不足引据,于是言复上疏言:  《周礼》一书,于祭祀为详。《大宗伯》以祀天神,则有禋祀、实柴、燎之礼,以祀地祇,则有血祭、薶沈、趯辜之礼。《大司乐》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则曰礼天神,夏至日,泽中方丘之制,则曰礼地祇。天地分祀,从来久矣。故宋儒叶时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说,当以《周礼》为定。”今议者既以大社为祭地,则南郊自不当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为不可也?合祭之说,实自莽始,汉之前皆主分祭,而汉之后亦间有之。宋元丰一议,元祐再议,绍圣三议,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赉之费,每倾府藏,故省约安简便耳,亦未尝以分祭为礼也。今之议者,往往以太祖之制为嫌为惧。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制,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为可复。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训,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录》固太祖之著典,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从其礼之是者而已。敬天法祖,无二道也。《周礼》一书,硃子以为周公辅导成王,垂法后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诬以莽之伪为耶?且合祭以后配地,实自莽始。莽既伪为是书,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为一说耶?  于是礼部集上群臣所议郊礼,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宪及时未可为言者,大学士张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坛为方丘者,尚书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为非者,尚书方献夫等二百六人,无可否者,英国公张仑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祗奉敕谕,折衷众论。分祀之义,合于古礼,但坛壝一建,工役浩繁。《礼》,屋祭曰帝,夫既称昊天上帝,则当屋祭。宜仍于大祀殿专祀上帝,改山川坛为地坛,以专祀皇地祇。既无创建之劳,行礼亦便。”帝复谕当遵皇祖旧制,露祭于坛,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袭已久,硃子所谓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而陛下独破千古之谬,一理举行,诚可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户、礼、工三部偕言等诣南郊相择。南天门外有自然之丘,咸谓旧丘地位偏东,不宜袭用。礼臣欲于具服殿少南为圜丘。言复奏曰:“圜丘祀天,宜即高敞,以展对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尽昭事之诚。二祭时义不同,则坛殿相去,亦宜有所区别。乞于具服殿稍南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于前,体势峻极,可与大祀殿等。”制曰“可”。于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郊及东、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万历三年,大学士张居正等辑《郊祀新旧图考》进呈。旧礼者,太祖所定。新礼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洪武元年,始有事于南郊。有司议配祀。太祖谦让不许,亲为文告太庙曰:“历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独不敢者,以臣功业有未就,政治有阙失。去年上天垂戒,有声东南,雷火焚舟击殿吻,早暮兢惕,恐无以承上帝好生之德,故不敢辄奉以配。惟祖神与天通,上帝有问,愿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恶无隐。候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诣庙廷,告成大礼,以共享上帝之锡福。”明年夏至,将祀方丘,群臣复请。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于圜丘。明年祀方丘,亦如之。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兴皇业。太宗中兴宗社,再奠寰区。圣德神功,咸配天地。《易》曰,‘殷荐上帝,以配祖考’。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遂于郊祀前告太庙及几筵,请太祖、太宗并配。  嘉靖九年,给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并配,父子同列,稽之经旨,未能无疑。臣谓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当之。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当之。”礼臣集议,以为二祖配享,百有余年,不宜一旦轻改。帝降敕谕,欲于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岁首奉太宗配上帝于大祀殿。于是大学士张璁、翟銮等言,二祖分配,于义未协,且录仁宗年撰敕谕并告庙文以进。帝复命集议于东阁,皆以为:“太庙之祀,列圣昭穆相向,无嫌并列。况太祖、太宗,功德并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为天,则配天之祖,不宜阙一。臣等窃议南、北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并配。”帝终以并配非礼,谕阁臣讲求。璁等言:“《礼》曰:‘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凡祭尽然,况祖宗配享大典?且古者郊与明堂异地,故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礼行于报而太宗不与,孟春礼行于祈而太祖不与,心实有所不安。”帝复报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报天之祀,止当以高皇帝配。文皇帝功德,岂不可配天?但开天立极,本高皇帝肇之耳。如周之王业,武王实成之,而配天止以后稷,配上帝止以文王,当时未闻争辨功德也。”因命寝其议。已而夏言复疏言:“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后儒穿凿,分郊丘为二,及误解《大易》配考、《孝经》严父之义。以致唐、宋变古,乃有二祖并侑,三帝并配之事。望断自宸衷,依前敕旨。”帝报曰:“礼臣前引太庙不嫌一堂。夫祀帝与享先不同,此说无当。”仍命申议。于是礼臣复上议:“南北郊虽曰祖制,实今日新创。请如圣谕,俱奉太祖独配。至大祀殿则太祖所创,今乃不得侑享于中,恐太宗未安,宜仍奉二祖并配。”遂依拟行之。  ○郊祀仪注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先期,皇帝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前祀二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省牲器。次日,有司陈设。祭之日,清晨车驾至大次,太常卿奏中严,皇帝服衮冕。奏外办,皇帝入就位,赞礼唱迎神。协律郎举麾奏《中和之曲》。赞礼唱燔柴,郊社令升烟,燔全犊于燎坛。赞礼唱请行礼,太常卿奏有司谨具,请行事。皇帝再拜,皇太子及在位官皆再拜。赞礼唱奠玉帛,皇帝诣盥洗位。太常卿赞曰:“前期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洁,以对神明。”皇帝搢圭,盥手,帨手。出圭,升坛。太常卿赞曰:“神明在上,整肃威仪。”升自午陛。协律郎举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复位。赞礼唱进俎,协律郎举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复位。赞礼唱行初献礼。皇帝诣爵洗位,搢圭,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圭。诣酒尊年,搢圭,执爵,受泛齐,以爵授执事者,出圭。协律郎举麾奏《寿和之曲》、《武功之舞》。皇帝诣神位前跪,搢圭,上香,祭酒,奠爵,出圭。读祝官捧祝跪读讫,皇帝俯伏,兴,再拜,复位。亚献,酌醴齐,乐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终献,酌盎齐,乐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仪并同初献,但不用祝。赞礼唱饮福受胙,皇帝升坛,至饮福位,再拜,跪,搢圭。奉爵官酌福酒跪进,太常卿赞曰:“惟此酒肴,神之所与,赐以福庆,亿兆同沾。”皇帝受爵,祭酒,饮福酒,以爵置于坫。奉胙官奉胙跪进,皇帝受胙,以授执事者,出圭,俯伏,兴,再拜,复位。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赞礼唱彻豆,协律郎举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彻豆。赞礼唱送神,协律郎举麾奏《安和之曲》。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赞礼唱读祝官奉祝,奉币官奉币,掌祭官取馔及爵酒,各诣燎所。唱望燎,皇帝至望燎位。半燎,太常卿奏礼毕,皇帝还大次,解严。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其仪并同。惟迎神后瘗毛血,祭毕,奉牲帛祝馔而埋之,与郊天异。其冬,奉仁祖配天于南郊,仪同元年。其奠玉帛、进俎、三献,皆先诣上帝前,次诣仁祖神位前,行礼亦如之,惟不用玉。四年定,先祭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翼日,朝服诣奉天殿丹墀,受誓戒。丞相以祀期遍告百神,后诣各祠庙行香三日。次日,驾诣仁祖庙,告请配享。礼毕,还斋宫。七年,去中严、外办及赞唱上香之缛节,定十二拜礼。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进俎、三献,俱先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馀悉仍旧仪。  嘉靖八年,罢各庙焚香礼。九年,复分祀之制,礼部上大祀圆丘仪注:前期十日,太常寺题请视牲。次请命大臣三员看牲,四员分献。前期五日,锦衣卫备随朝驾,帝诣牺牲所视牲。其前一日,常服告于庙。前期四日,御奉天殿,太常寺进铜人如常仪。太常博士请太祖祝版于文华殿,候帝亲填御名捧出。前期三日,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诣太庙,请太祖配。帝还易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戒。前期二日,太常光禄卿奏省牲,帝至奉天殿亲填祝版。前期一日免朝,锦衣卫备法驾,设版舆于奉天门。常服告庙,乘舆诣南郊,由西天门入,至昭亨门外降舆。礼部太常官导由左门入,至内壝。太常卿导至圜丘,恭视坛位,次至神库视笾豆,至神厨视牲毕,仍由左门出,升舆,至斋宫。分献陪祀官叩首,礼部太常官诣皇穹宇,请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从祀神牌,奉安坛座。祭之日,三鼓,帝自斋宫乘舆至外壝神路之西,降舆至神路东大次。礼部、太常寺捧神位官复命讫,退。百官分列神路东西以候。帝具祭服出,导引官导由左灵星门入内。赞对引官导行至内壝,典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官各司其事。帝至御拜位,自燔柴、迎神至礼毕,其仪悉如旧。至大次易服,礼部太常官奉神位安于皇穹宇。还斋宫,少憩。驾还,诣庙参拜毕。回宫。诏如拟。  明年,定方泽仪:先期一日,太常卿请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至期,礼部太常官同请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从祀神牌,奉安坛座。祀毕,太常奉神版、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还庙寝。馀皆如圜丘仪。  是年十月,帝将郊祀,谕礼部尚书夏言欲亲行奉安礼。言乃拟仪注以闻:先期择捧主执事官十一员,分献配殿大臣二员,撰祝文,备脯醢、酒果、制帛、香烛。前一日行告庙礼,设神舆香案于奉天殿,神案二于泰神殿,神案二于东西配殿,香案一于丹墀正中,设大次于圜丘左门外。是日质明,帝常服诣奉天殿,行一拜三叩头礼。执事官先后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及从祀神主,各奉安舆中,至圜丘泰神殿门外。帝乘辂至昭亨门,礼官导至泰神殿丹墀。执事官就神舆捧神主升石座,奉安于龛中。帝乃诣香案前,行三献礼如仪。礼毕,出至大次升座,百官行一拜三叩头礼毕,还宫。帝从之,而命行礼用祭服,导引用太常寺官一员,合礼部堂上官四员。十一年冬至,尚书言,前此有事南郊,风寒莫备。乃采《礼书》天子祀天张大次、小次之说,请“作黄氈御幄为小次。每大祭,所司以随。值风雪,则设于圜丘下,帝就幄中对越,而陟降奠献以太常执事官代之”。命著为令。  ○祈谷  明初末尝行。世宗时,更定二祖分配礼。因诸臣固请,乃许于大祀殿祈谷,奉二祖配。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礼于大祀殿。礼毕,帝心终以为未当,谕张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并配,决不可法后世。嗣后大报与祈谷,但奉太祖配。”寻亲制祝文,更定仪注,改用惊蛰节,礼视大祀少杀。帛减十一,不设从坛,不燔柴,著为定式。十一年惊蛰节,帝疾,不能亲,乃命武定侯郭勋代。给事中叶洪言:“祈谷、大报,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无不亲郊。成化、弘治间,或有故,宁展至三月。盖以郊祀礼重,不宜摄以人臣,请俟圣躬痊,改卜吉日行礼。”不从。十八年,改行于大内之玄极宝殿,不奉配,遂为定制。隆庆元年,礼臣言:“先农亲祭,遂耕耤田,即祈谷遗意。今二祀并行于春,未免烦数。且玄极宝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罢祈谷,止先农坛行事。”从之。  ○大雩  明初,凡水旱灾伤及非常变异,或躬祷,或露告于宫中,或于奉天殿陛,或遣官祭告郊庙、陵寝及社稷、山川,无常仪。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御制祝文,躬祀南郊及山川坛。次日,祀社稷坛。冠服浅色,卤簿不陈,驰道不除,皆不设配,不奏乐。九年,帝欲于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礼。夏言言:“按《左传》‘龙见而雩’。盖巳月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为百谷祈膏雨也。《月令》:‘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通典》曰:‘巳月雩五方上帝,其坛名雩,禜于南郊之傍。’先臣丘浚亦谓:‘天子于郊天之外,别为坛以祈雨者也。后世此礼不传,遇有旱,辄假异端之人为祈祷之事,不务以诚意感格,而以法术劫制,诬亦甚矣。’浚意欲于郊傍择地为雩坛,孟夏后行礼。臣以为孟春既祈谷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暘时若,则大雩之祭,可遣官摄行。如雨泽愆期,则陛下躬行祷祝。”乃建崇雩坛于圜丘坛外泰元门之东,为制一成,岁旱则祷,奉太祖配。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乐正习盛乐、舞皇舞。盖假声容之和,以宣阴阳之气。请于三献礼成之后,九奏乐止之时,乐奏《云门之舞》。仍命儒臣括《云汉》诗词,制《云门》一曲,使文武舞士并舞而歌之。盖《云门》者,帝尧之乐,《周官》以祀天神,取云出天气,雨出地气也。且请增鼓吹数番,教舞童百人,青衣执羽,绕坛歌《云门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因上其仪,视祈谷礼。又言:“大雩乃祀天祷雨之祭。凡遇亢旱,则礼部于春末请行之。”帝从其议。十七年,躬祷于坛,青服。用一牛,熟荐。  ○大飨礼  明初无明堂之制。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扬州府同知丰坊上疏言:“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请复古礼,建明堂。加尊皇考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下礼部会议。尚书严嵩等言:  昔羲、农肇祀上帝,或为明堂。嗣是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作明堂之制,视夏、殷加详焉。盖圣王事天,如子事父,体尊而情亲。故制为一岁享祀之礼,冬至圜丘,孟春祈谷,孟夏雩坛,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明堂帝而享之,又以亲之也。今日创制,古法难寻,要在师先王之意。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东西,正应古之方位。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为当。至配侑之礼,昔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诗传以为物成形于帝,犹人成形于父。故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物之时也。汉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章以光武配,唐中宗以高宗配,明皇以睿宗配,代宗以肃宗配,宋真宗以太宗配,仁宗以真宗配,英宗以仁宗配,皆世以递配,此主于亲亲也。宋钱公辅曰:“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圣人之功者配焉。明堂之祭,以继体之君,有圣人之德者配焉。”当时司马光、孙抃诸臣执辨于朝,程、硃大贤倡议于下,此主于祖宗之功德也。今复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当配之帝,亦惟二说而已。若以功德论,则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当配以太宗。若以亲亲论,则献皇帝陛下之所自出,陛下之功德,即皇考之功德,当配以献皇帝。至称宗之说,则臣等不敢妄议。  帝降旨:“明堂秋报大礼,于奉天殿行,其配帝务求画一之说。皇考称宗,何为不可?再会议以闻。”于是户部左侍郎唐胄抗疏言:  三代之礼,莫备于周。《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又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说者谓周公有圣人之德,制作礼乐,而文王适其父,故引以证圣人之孝,答曾子问而已。非谓有天下者皆必以父配天,然后为孝。不然,周公辅成王践阼,其礼盖为成王而制,于周公为严父,于成王则为严祖矣。然周公归政之后,未闻成王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于武王也。后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误《孝经》之义,而违先王之礼。昔有问于硃熹曰:“周公之后,当以文王配耶,当以时王之父配耶?”熹曰:“只当以文王为配。”又曰:“继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后来第为严父说所惑乱耳。”由此观之,明堂之配,不专于父明矣。今礼臣不能辨严父之非,不举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滥引汉、唐、宋不足法之事为言,谓之何哉!虽然,丰坊明堂之议,虽未可从,而明堂之礼,则不可废。今南、北两郊皆主尊尊,必季秋一大享帝,而亲亲之义始备。自三代以来,郊与明堂各立所配之帝。太祖、大宗功德并盛,比之于周,太祖则后稷也,太宗则文王也。今两郊及祈谷,皆奉配太祖,而太宗独未有配。甚为缺典。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必奉配太宗,而后我朝之典礼始备。  帝怒,下胄诏狱。嵩乃再会廷臣,先议配帝之礼,言:“考季秋成物之指,严父配天之文,宜奉献皇帝配帝侑食。”因请奉文皇帝配祀于孟春祈谷。帝从献皇配帝之请,而却文皇议不行。已复以称宗之礼,集文武大臣于东阁议,言:“《礼》称:‘祖有功,宗有德。’释者曰:‘祖,始也。宗,尊也。’《汉书注》曰:‘祖之称始,始受命也。宗之称尊,有德可尊也。’《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王肃注曰:‘周公于文王,尊而祀之也。’此宗尊之说也。古者天子七庙。刘歆曰:“七者正法,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宗不在数中,宗变也。’硃熹亦以歆之说为然。陈氏《礼书》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数者,礼也。祖功宗德,而无定法者,义也。’此宗无数之说,礼以义起者。今援据古义,推缘人情,皇考至德昭闻,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圣子神孙,传授无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为有德不迁之庙。”帝以疏不言祔庙,留中不下,乃设为臣下奏对之词,作《明堂或问》,以示辅臣。大略言:“文皇远祖,不应严父之义,宜以父配。称宗虽无定说,尊亲崇上,义所当行。既称宗,则当祔庙,岂有太庙中四亲不具之礼?”帝既排正议,崇私亲,心念太宗永无配享,无以谢廷臣,乃定献皇配帝称宗,而改称太宗号曰成祖。时未建明堂,迫季秋。遂大享上帝于玄极宝殿,奉睿宗献皇帝配。殿在宫右乾隅,旧名钦安殿。礼成,礼部请帝升殿,百官表贺,如郊祀庆成仪。帝以大享初举,命赐宴群臣于谨身殿。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群臣勿行贺礼。礼官以表闻,并罢宴,令光禄寺分给。  二十一年,敕谕礼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礼典,与郊祀并行。曩以享地未定,特祭于玄极宝殿,朕诚未尽。南郊旧殿,原为大祀所,昨岁已令有司撤之。朕自作制象,立为殿,恭荐名曰泰享,用昭寅奉上帝之意。”乃定岁以秋季大享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行礼如南郊,陈设如祈谷。明年,礼部尚书费寀以大享殿工将竣,请帝定殿门名,门曰大享,殿曰皇乾。及殿成,而大享仍于玄极宝殿,遣官行礼以为常。隆庆元年,礼臣言:“我朝大享之礼,自皇考举行,追崇睿宗,以昭严父配天之孝。自皇上视之,则睿宗为皇祖,非周人宗祀文王于明堂之义。”于是帝从其请,罢大享礼,命玄极宝殿仍为钦安殿。  ○令节拜天  嘉靖初,沿先朝旧仪,每日宫中行拜天礼。后以为渎,罢之。遇正旦、冬至、圣诞节,于奉天殿丹陛上行礼。既定郊祀,遂罢冬至之礼。惟正旦、圣诞节行礼于玄极宝殿。隆庆元年正旦,命宫中拜天,不用在外执事,祭品亦不取供于太常。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农 先蚕 高禖 祭告 祈报 神祇 星辰灵星寿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禄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 岳镇海渎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师以及王国府州县皆有之。其坛在宫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东,太稷在西,坛皆北向。洪武元年,中书省臣定议:“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社稷之祀,坛而不屋。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为立者曰王社。又胜国之社屋之,国虽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后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汉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岁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于洛阳宗庙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腊,一岁三祀。唐因隋制,并建社稷于含光门右,仲春、秋戊日祭之。玄宗升社稷为大祀,仍令四时致祭。宋制如东汉时。元世祖营社稷于和义门内,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亲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后土,西向。稷配以后稷,东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绛纱袍,行三献礼。初,帝命中书省翰林院议创屋,备风雨。学士陶安言:“天子太社必受风雨霜露。亡国之社则屋之,不受天阳也。建屋非宜。若遇风雨,则请于斋宫望祭。”从之。三年,于坛北建祭殿五间,又北建拜殿五间,以备风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当,下礼官议,尚书张筹言:  按《通典》,颛顼祀共工氏子句龙为后土。后土,社也。烈山氏子柱为稷。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汤因旱迁社,以后稷代柱。欲迁句龙,无可继者,故止。然王肃谓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陈氏《礼书》又谓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谷之神。郑康成亦谓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句龙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后稷有播种功,故配稷。二说不同。汉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龙配社,周弃配稷。此配祀之制,初无定论也。至社稷分合之义,《书召诰》言‘社于新邑”,孔注曰:“社稷共牢。”《周礼》“封人掌设王之社壝”,注云:“不言稷者,举社则稷从之。”陈氏《礼书》曰:“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为九土之尊,稷为五谷之长,稷生于土,则社与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证。请社稷共为一坛。至句龙,共工氏之子也,祀之无义。商汤欲迁未果。汉尝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弃稷亦配先农。请罢句龙、弃配位,谨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遂改作于午门之右,社稷共为一坛。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礼。十一年春,祭社稷行新定仪。迎神、饮福、送神凡十二拜,馀如旧。建文时,更奉太祖配,永乐中。北京社稷坛成,制如南京。洪熙后,奉太祖、太宗同配。旧制,上丁释奠孔子,次日上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礼官请以十一日祀社稷。御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则中戊,非上戊矣。礼部覆奏言:“洪武二十年尝以十一日为上戊,失不始今日。”命遵旧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谕礼部:“天地至尊,次则宗庙,又次则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此礼官之失也。宜改从皇祖旧制,太社以句龙配,太稷以后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坛配位礼,告太庙及社稷,遂藏二配位于寝庙,更定行八拜礼。其坛在西苑豳风亭之西者,曰帝社稷。东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谷坛。嘉靖十年,帝谓土谷坛亦社稷耳,何以别于太社稷?张璁等言:“古者天子称王,今若称王社、王稷,与王府社稷名同。前定神牌曰五土谷之神,名义至当。”帝采帝耤之义,改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后改次戊,次戊在望后,则仍用上巳。春告秋报为定制。隆庆元年,礼部言:“帝社稷之名,自古所无,嫌于烦数,宜罢。”从之。  中都亦有太社坛,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筑。直隶、河南进黄土,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进赤土,江西、湖广、陕西进白土,山东进青土,北平进黑土。天下府县千三百余城,各土百斤,取于名山高爽之地。  王国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礼臣言:“太社稷既同坛合祭,王国各府州县亦宜同坛,称国社国稷之神,不设配位。”诏可。十三年九月,复定制两坛一壝如初式。十八年,定王国祭社稷山川等仪,行十二拜礼。  府州县社稷,洪武元年颁坛制于天下郡邑,俱设于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一年,定同坛合祭如京师。献官以守御武臣为初献,文官为亚献、终献。十三年,溧水县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礼部言:“定制,祭物缺者许以他物代。”帝曰:“所谓缺者,以非土地所产。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为苟简也。百司所以能理其职而尽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惧之心耳。神犹忽之,于人事又何惧焉!”命论如律。乃敕礼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备物,苟非地产、无从市鬻者,听其缺。十四年,令三献皆以文职长官,武官不与。  里社,每里一百户立坛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礼部言: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61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