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的,这是我的奇迹包,”妈妈说。“噢?你包里有治疗癌症的仙丹吗?”妈妈举起了一个瓶子。“我有润肤霜。”泰尔玛小姐笑了。“你不觉得,这有些傻吗,宝儿?”“你说什么呢,亲爱的?”“想把自己收拾得好看一点——在这种时候?”“如果你指的是这个,我觉得非常正常啊。”“哎,你知道,我的孩子们都在外面。还有他们的小孩子。我希望我能看起来健康一些,你懂吗?我不想让他们因为我的模样,而感到不安,看到我像一块破抹布一样。”《一日重生》中午泰尔玛小姐(2)妈妈擦了一点润肤霜在泰尔玛小姐的脸上,并用手掌划着小圈把润肤霜抹开。“你永远也不会看起来像一块破抹布的,”她说。“噢,宝儿,我爱听你这话。”她们两个又笑了起来。“有时候,我还真怀念那些个星期六,”泰尔玛小姐说,“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是不是?”“我们确实很快乐,”妈妈回答。“我们确实很快乐,”泰尔玛重复道。她闭上眼睛,任妈妈在她的脸上摩挲。“鸡仔啊,你妈妈是我最好的搭档。”我有点不太确定她指的是什么。“你也在美发厅工作过吗?”我问。妈妈微微一笑。“没有啊,”泰尔玛回答。“我根本就没有帮别人打扮的本事。”妈妈盖上了润肤霜的瓶子,拿起另一个罐罐。她拧开罐子,用一块海绵从里面沾了一点粉底膏出来。“是吗?那我就不明白了,”我说。妈妈举起那块海绵,像艺术家对着画布举起了画笔。“我们一起帮人打扫屋子,查理,”妈妈插嘴说。看到我脸上惊讶的表情,她挥了挥手,好像这件事情不值一提。“否则,我怎么能够负担得起你们两个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呢?”现在,我看着她们两个在卧室里,泰尔玛小姐靠着枕头在床上坐着,妈妈用海绵刷子给她打粉底,用眼线笔给她画眼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问。“告诉你什么?”妈妈反问我。“就是,你知道,为了钱……”“拖地板?洗衣服?”妈妈笑了。“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你现在看着我的那种眼神吧,让我无法开口。”她叹了口气。“你总是很骄傲的,查理。”“我没有,”我反驳。她的眉毛往上挑了一下,转头继续给泰尔玛小姐化妆。她小声嘟囔了一句:“你要这么说也可以。”“请你不要那样,”我有些恼怒了。“怎么样?”“你要这么说也可以。不要那样。”“我什么也没有说啊,查理。”“不,你说了!”“不要大喊大叫。”“我一点也不骄傲!只是我……”我哽咽住了。我在干吗呢?我低下头。难道就那么一点时间,和我死去的母亲只相处了半天,我们就又开始吵架了?“为了生存而工作没有什么好害羞的,鸡仔仔,”泰尔玛小姐插嘴道。“但是,我这辈子会做的工作就是给人打扫卫生。所以你妈妈问我,‘那么,我也来做怎么样?’我反问她,‘宝儿,你真的肯给别人打扫卫生吗?’她回答:‘泰尔玛,如果你可以帮别人打扫屋子,为啥子我就不成呢?’还记得吗,宝儿?”妈妈吸了口气。“我可没有说‘为啥子’”泰尔玛笑成了一团。“是的,是的,你是对的,你没有那样说。我很肯定。你没有说。。。。。”她们一起笑了起来。妈妈还在帮泰尔玛小姐擦眼影到眼睛下。“不要动啦,”妈妈说,但她们依旧笑个不停。“我觉得妈妈应该再嫁个人,”吕贝塔说。有一次,我从大学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她这么说。“你为什么这么想?”“她还很漂亮。但没有人能够永远漂亮。她也没有以前那样瘦了。”“她不想嫁人。”“你怎么知道?”“她不需要再嫁人,吕贝塔,知道吗?”“如果她现在不嫁人的话,她就永远也嫁不出去了。”“别说了。”“她现在都穿上束腹裤了,查理,我看到的。”“我不管,吕贝塔!上帝啊!”“你以为你上了大学就了不起了吗?”“胡扯。”“你没有听过那首歌吗,‘好吃,好吃,真好吃?’真是傻极了。你们大学里怎么还会不停的放呢?”“结婚的事情是妈妈和你提的吗?”“可能是。”“吕贝塔,不要开玩笑。她到底说了什么?”“没有,好了吧?但鬼知道,爸爸死到在什么地方去了。而且,妈妈不应该总是一个人。”“不要说脏话。”“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查理。你管不着我。”那一年,她十五。我二十。她一点也不知道爸爸的事情。她不知道我看到了爸爸,还在和爸爸交往。她希望妈妈开心。我希望妈妈维持原状。离开妈妈用手掌心碾碎玉米麦片的那个星期六早晨,九年过去了。九年了,我们三个人是一个家。在大学里,我选修了拉丁文,有一天我学到了拉丁文中“离婚”这个字。原来,我一直以为离婚的词根来自于“分割”,其实,这个字的词源是“改道”。我觉得很有道理。所有的离婚都是“改道”,把你从熟悉的生活道路,改道到另一条陌生的路上,把你从你以为你需要的事情中带走,然后让你的生活陷入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中去,比如说,讨论妈妈的束腹裤和她该不该再婚的问题。《一日重生》中午鸡仔的选择我想和你分享一下我大学生活中的两天,因为这两天分别是我大学生活中最快乐,和最难过的一天。最快乐的那一天,发生在我大学两年级,秋季开学以后。那时候,我还没有加入学校棒球队,所以还有时间结交朋友,玩耍。中考过后一个周四的晚上,学校兄弟会的一个朋友搞了一个大派对。派对上,灯光很暗,人很挤,音乐很响。旋转的灯光把人人照得光怪陆离。我们大声笑着,嚷着,举着装满啤酒的塑料杯不停干杯。不知什么时候,有个梳着小辫的长发男子跳到一把椅子上,开始和着音乐唱歌,并模拟出弹奏吉它的样子——那是一首杰佛逊·艾普林的歌——很快,派对成了一个演歌会。我们纷纷开始在放唱片的纸箱翻寻,看有什么可以用来表演的歌。我也不知道那些纸箱子里的唱片究竟是谁的,但我突然看到了一张很奇怪的唱片,我招呼朋友们说,“嗨,看那。这里居然有这张!”就是那张妈妈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经常放的鲍比·达林的唱片。唱片封套上他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头发又短又整洁,让人都觉得替他有些尴尬。“我知道这首歌,”我说,“歌词我都能背下来!”“上台去唱啊,”一个朋友说。“放这首,放这首,笨蛋啊,”另一个人说。我和朋友们围住了唱机,把指针放到“有重要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这首歌上。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每个人都傻掉了,因为这显然不是摇滚乐。突然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我和两个同伴身上。他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很尴尬,然后他们晃动着屁股,手指向我。我倒是感觉很放松。我想,管它呢!所以当鼓声和小号奏出的音乐通过扩音器,充满了整个房间的时候,那些烂熟于心的歌词便很自然的从我的嘴里唱了出来。独自一人,走在街头;独自一人,参加派队无论何地,你独自一人,突然意识到,你在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意识到是不是什么重要的事要发生了?我打着响指,就像是斯蒂芬·艾伦演出中的情歌艺人那样。突然间,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闹了起来。“耶,干得好,小子!”我越来越放松,做出了各种令我自己都匪夷所思的动作来。我想,大概没有人想到,我能够唱这样一首甜得起腻的老歌。不管是什么原因,等这出戏结束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使劲鼓掌,朋友们推搡着我,我们打闹成了一团。我就是在那一晚认识凯瑟琳的。这就是为什么这是最快乐的一天。她和几个朋友看了我的“表演”。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心里就打了一个颤——尽管那一刻我还挥着我的手臂,嘴里还假装在唱着歌,我心里就是那么一颤——我对她一见钟情。她穿着一件无袖的粉红色棉布小上装和紧身牛仔裤,涂着草莓色的唇彩。和着我“唱”出的鲍比达林的歌,她调皮的打着响指。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如果那一晚如果我不是那样丑态百出的耍宝,她会不会看我一眼。“你是从哪里学会这首歌的?”我从啤酒桶里给自己倒啤酒的时候,她走上来问我。“噢,我妈妈,”我回答。我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谁会和一个女孩子的对话是从“我妈妈”开始的呢?但她好像挺喜欢我的回答的,反正,我们的交往就是这么开始的。第二天我拿到成绩报告单,还不错,两个A,两个B。我迫不及待给妈妈上班的美发厅拨了个电话,别人接的电话,然后叫她来听。我告诉她我的成绩,还告诉她唱歌和遇见凯瑟琳的事。我中午突然给她打电话,显然让她很开心。在电吹风呼呼作响的背景声中,她大声说:“查理,我真为你骄傲!”这就是快乐的巅峰。一年以后,我从大学退学。那是谷底。在爸爸的建议下,我从大学退学去参加青年棒球联盟赛。我的决定是妈妈永远的遗憾。匹兹堡海盗队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参加他们冬季的比赛,然后,如果可能,再给我一个正式的队员名额。爸爸觉得时候到了。“你和大学队的那些小子们比赛是不会有什么发展前途的,”他说。我第一次向妈妈提起退学的事情的时候,妈妈尖声叫了起来:“绝对不可以!”至于棒球队会支付我工资,球探认为我有巨大的潜力——将来可能可以成为甲级队的正式成员——这些根本不是妈妈考虑的事情。“绝对不可以”,这就是她的回答。而我,绝对没有把她的意见当回事。我去了学生注册处,告诉他们我要退学。我把自己的东西打了包,装在一个桶装的大包里。那时候,很多和我同龄的年轻人,都被征兵去了越南战场。我抽到的征兵号非常靠后,所以一时半会儿还没有上战场的可能。我那一向狂热爱国的退役老爸居然因此而感到很庆幸。“还好你没有要去战场的麻烦,”他说。我没有听从祖国的召唤,我听从了爸爸的召唤,我朝着爸爸希望我战斗的地方进发:我加入了波多黎各圣胡安那里的一支乙级队,正式告别了学生生涯。怎么说呢?我究竟是被这项运动吸引,还是为了实现爸爸的意愿?我想可能两者皆有吧。我做出这样的选择感觉天经地义,好像我又成了那个跟着面包屑走路的小男生——回到了家庭破裂之前,回到了我成为妈妈的好宝贝之前。我还记得我从圣胡安的汽车旅馆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我是从大学退学后直接飞过去的。那也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不想回家,因为我知道妈妈会很不开心,说不定我们会大吵一架。“你儿子打来的对方付费电话,要不要给你接通?”带着西班牙口音的接线员问妈妈。当妈妈搞清楚我在什么地方以后,她明白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她的愤怒,表现在了她冷淡的声音中。她问我带了些什么衣服。吃些什么。她好像是从一张提问单上把问题一一读出来。“安全吗?你住的地方?”她问。“安全?我想是的吧。”“在那里你还认识谁?”“没有人。但队里有不少人。我还有个室友。他从印第安纳州,或者是爱荷华之类的地方来的。”“嗯。”沉默。“妈妈,有机会我还可以回大学读书的。”这次的沉默更长了。在挂上电话之前,她说:“回到过去,比你想象的要难。”我想,无论我再做什么,都不可能比这次退学更让妈妈伤心的了。《一日重生》中午必须要做的事泰尔玛小姐闭上眼,头靠回到了枕头上。妈妈重新开始给她化妆。她用化妆绵一点一点擦着泰尔玛小姐的脸,看着她们俩,我心情复杂。一直以来,我确实把身份地位看得很重。鸡仔贝纳特,职业棒球运动员。不是鸡仔贝纳特,销售员。现在,我知道了曾经是护士、美发师的宝儿贝纳特成了清洁女佣。她允许自己做这么低等的工作,确实让我感到很生气。“妈……,”我迟疑的说,“你为什么不问爸爸要钱呢?”妈妈板起了脸。“我不需要你爸爸的任何东西。”“嗯,唔,”泰尔玛小姐在边上附和道。“我们不是过得挺好么,查理。”“嗯,唔,确实是。”“你为什么不回医院工作呢?”“他们不要我。”“你为什么不和他们论理呢?”“如果我那样做,你会开心一点吗?”她叹了口气。“那时候不是现在,人们可以为了一点小事去打官司。这个地方只有这一家医院。我们又不能离开这个地方,这里是我们的家。你和你妹妹已经承受了太多变化。不能当护士也没有什么,我不也找到工作了么。”“打扫卫生?”我嘟囔道。她停下手里的活。“我并没有像你那样因为这份工作而感到羞耻,”她说。“但是……”我搜寻着字眼。“你不是就不能做对你来说更重要的事情了吗?”妈妈看着我,眼里有一点点不服气的意思。“我做了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事情,”她说,“我是一个母亲。”之后,我们沉默了许久。最后,泰尔玛小姐睁开眼睛。“说说你现在在干嘛,鸡仔仔?”她问,“你是不是还在那个大体育场里打棒球比赛?”我摇摇头。“噢,那是以前了,”她说,“棒球么,是年轻人的玩意儿。不过在我的眼里,你还是个小男孩,总是戴着棒球手套,练起球来顶真的很。”“查理都有自己的家了,”妈妈说。“是吗?”“和一份不错的工作。”“这就对了。”泰尔玛的头又往后靠了靠。“你混得还真不赖,鸡仔, 真不赖。”他们都错了。我过得很糟糕。“我恨我的工作,”我说。“噢……,”泰尔玛小姐摇摇头。“有时候是会这样。但是总比在家擦浴缸好,对不对?”她做了个鬼脸。“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有个完整的家。对吧,宝儿?”我听到隔壁房间有孩子玩耍的声音。我暗自想,泰尔玛小姐不知道吸了多少年的灰尘,擦了多少年的浴缸,才把她的孩子给养大。而妈妈呢,她给多少人洗头染发才能养活我和妹妹两个人啊。而我呢?我在棒球上浪费了十年的时间——而我还觉得二十年才够。突然间,我为自己感到非常羞耻。“你的工作到底怎么不好了?”泰尔玛小姐问我。我脑海里出现了那个销售办公室,一色的铁质办公桌,昏暗的日光灯。“我不想做个普通人,”我喃喃的说。妈妈抬头看着我:“什么叫做普通,查理?”“就是那种很快被人遗忘的人,你知道的。”隔壁房间传来低低的谈话声,间或还穿插着孩子们的尖叫声。泰尔玛小姐侧头听了听,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不被遗忘的原因就在隔壁。”她又闭上眼睛,这样妈妈就可以继续给她化妆。她吸了口气,头陷到枕头里。“我已经没有家了,”我脱口而出。妈妈举起一个手指放到嘴边,示意我不要再往下说。《一日重生》中午达到顶峰我还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职业棒球生涯的事,好的,不好的。我曾经到达过职业棒球生涯的巅峰:棒球世界系列赛。那一年,我还只有二十三岁。海盗队的后备接手在和跑垒手冲撞的时候,意外摔断了脚踝骨,球队需要一个可以立即替换的人。我就是这样收到召唤的。我还记得我踏进铺着地毯的更衣室的那一天。我无法相信更衣室可以造得如此之大。我给凯瑟琳打了个电话——那时候,我们结婚已有半年——在电话里,我不停的唠叨:“一切令人难以置信。”几星期后,海盗队赢得了当年锦标赛的冠军。如果说获奖和我的加入有关,那纯粹是胡扯。我加入的时候,这支队伍就已经排名第一了。在一场决胜赛的加赛中,我确实打赢了四局,还有在第二次上场击球的时候,把球打到了右外野的深处,球被接住,我出局了,但我记得自己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现在还只是开始,我能行。”但那不是个开始。至少对我而言。我们确实打进了世界杯,但在接下去的五场球赛中,我们都被巴尔蒂莫奥利奥队给打败了。我连击球的机会都没有。最后一场比赛的比分是五比零。最后一局结束的时候,我看着巴尔蒂莫队的球员们跑到场地中间,滚在一起,欢呼庆祝。看起来,他们欣喜若狂,但我觉得,他们更像是松了一口气,从巨大的压力下解放了出来。我再也没有看到过人们流露出那样的表情,但有时候,我会梦见那样的表情。我在那堆人中,看到了自己。如果海盗队赢了比赛,那么匹兹堡市的市民就会上街欢庆游行。但是,我们输了,所以我们去巴尔蒂莫的一个酒吧为我们的赛季做一个了断。那个时候,比赛输了,自然会大喝一通,在酒精中把失败的耻辱给洗去。我们洗得很彻底。作为队里最新的一个成员,我基本上是坐在那里听其他队员抱怨。我喝了我应该喝的酒。他们诅咒的时候,我也跟着一起诅咒。我们摇摇晃晃走出那个地方时,已近黎明。几小时后,我们坐上飞机回家——那个时候,大家都还乘坐普通商用飞机——大多数人因为酒精的缘故在飞机上昏睡了一路。队里安排好了出租车在机场外排队等。我们握手道别,说着“明年再见”。一辆接着一辆车的门关上,“啪”,“啪”,“啪”。接下来的三个月,也就是春季集训季,我摔坏了膝盖。在我滑向三垒的时候,我的双脚撞上了外场手,他的整个身体倒在了我身上,我听到自己的身体发出前所未有的“噼啪”一声;医生说我拉伤了前韧带,后韧带和内侧韧带,三度膝盖伤。伤愈合还算及时,然后我又开始打球。但在接下来的六年中,我再也没有能够打进甲级联赛。无论我如何努力,无论我觉得自己如何出色,笼罩在我身上奇迹般的光环消失得无影无踪。唯一能够证明我曾经打入过甲级联赛的证明,就是1973年报纸体育版上的赛事成绩表和我的球员卡,上面贴着我举着棒球杆的照片。我看上去很严肃,我的名字用粗体的大字印着,卡片上还散发着口香糖的味道。球队给了我两盒这样的卡片。我把其中一盒给了爸爸。另一盒自己藏着。在棒球里,他们把昙花一现般的出场称之为“喝杯咖啡的时间。”那正是我的经历,只不过“这杯咖啡”是在城里最好的咖啡馆,最好的座位上喝的。这样的经历,既是好事,又是坏事。你明白吗,在加入海盗队的那六个星期里,我感觉自己没有白活。聚光灯下,我觉得自己将是不朽的。我怀念那个巨大的,铺着厚厚地毯的更衣室。我怀念和我的队友走出机场时,被球迷的目光所追随的感觉。我怀念那些巨大的体育场和里面的观众,聚光灯和喧闹的欢呼声——那种让人感到伟大的感觉。我痛苦的想要找回那种感觉。爸爸也是如此。我们两个都渴望我能重回那个舞台,虽然我们没有这么说出来,但这是无法否认的。就这样,在我该退役的时候,我还坚持着,寄希望于每一个球约,转战于二线城市的乙级队。像很多体育运动员一样,我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年龄的挑战。我拖着凯瑟琳全国各地跑。我们在波特兰,捷克森威尔,阿尔巴奎其,菲亚特威尔和奥马赫都租过房子。在她怀孕期间,妇产科医生就换了三个。最后,玛丽亚是在罗德岛的帕特维克出生的。当时,我在打一场比赛,观众也就八十来个人。她出生前两小时,大雨倾盆而下,观众们都散了。我等了许久,才拦到一辆出租车去医院。等我赶到的时候,我和刚刚降临到人世的女儿一样,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之后不久,我退役了。接着,我尝试的任何事情都没有成功。我试图自己做老板,结果只是亏钱。我到处寻找棒球教练的位置,但什么结果都没有。最后,有人给我提供了一份销售员的工作。推销装食品和药品的塑料瓶子。我接受了这份工作。工作枯燥,又费时。更糟糕的是,我得到这份工作只是因为他们觉得我可以和客户聊棒球的事情,在男人和男人唾沫横飞谈体育的时候,拿到几份订单。这很滑稽。有次我碰到一个喜欢爬山的客户。我问他哪样更难,上山还是下山?下山,毫无疑问,他这么回答。因为上山的时候,人的思想会很集中,一心想着要到达山顶,可以避免很多错误。“而到达了顶峰之后,下山的路,是挑战人性的一个过程,”他说。“你必须像上山那样小心翼翼。”我可以花上很多时间来讲退役后发生的许多事情。但这句话基本上为我的退役生涯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毫不奇怪,随着我运动员生涯的结束,爸爸也逐渐从我的生活中隐退。哦,当然,他还是来看过几次他的小孙女。但他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因为当上了祖父而欣喜不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之间可以交流的东西越来越少。那时,他已经把他的烟酒店给卖了,然后买了一家批发商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他基本上不用担心钱的事情,而且生意也不需要他怎么操心。滑稽的是,我需要一份工作,他却从来没有问过我是否想要加入他的公司。我猜,那是因为他花了那么多时间想让我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所以,他无法容忍我回到了平凡人的行列之中。不过,这也无所谓了。棒球是我们共同的国度,没有了它,我们就像两条驶向不同方向的小船。他在匹兹堡郊外买了一套公寓。他加入了一个高尔夫俱乐部。他患上了轻度糖尿病,需要注意自己的饮食,按时给自己注射胰岛素。就像他突然从灰色天空下的大学棒球场冒出来一样,我的老头子,就这样又消失了,消失在我生活之外的迷雾中。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是偶尔通个电话,还有就是每年的圣诞卡。你可能会问,他有没有解释他和妈妈之间的事情。他没有。如果我问起,他只是简单的说:“我们感情破裂了”。如果我进一步追问,他就回答:“你不会懂的”。对于妈妈,他的不满之辞最多就是:“她是个倔女人”。这就好像他们两个达成了某种协议:绝不提分手的原因。我分别向他们两个问起这个问题,两个人都不说,不过,爸爸在推搪的时候,垂下了眼睛。《一日重生》中午第二次访问结束“宝儿,”泰尔玛小姐轻声说,“现在我该和我的孙子孙女们待一会儿了。”她看起来比在妈妈屋前敲门的时候好看多了。她脸上的皮肤光滑了许多,眼睛和嘴唇画上了简单而漂亮的妆。妈妈把她染成橘红色的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泰尔玛挺吸引人的,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人。妈妈在泰尔玛的脸颊上吻了一下,然后合上包,招呼我跟着她一起走。我们到了走廊上,一个梳着辫子的小女孩“啪塔啪塔”朝着我们走来。“奶奶?”她说,“你醒了吗?”我往边上让了让,但女孩从我们身旁走过,压根没有看我们一眼。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小男孩——可能是她的弟弟吧——他站在房门口,一个手指含在嘴里。我向他挥挥手。没有反应。很显然,他根本看不到我们的存在。“妈妈,”我有些结巴起来,“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那一刻,妈妈回头看着泰尔玛。她的孙女已经爬上了床,两个人玩着拍手的游戏。妈妈的眼里含着泪水。“泰尔玛也快死了吗?”“很快,”妈妈回答。我站到她面前。“妈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召唤了我,查理。”“泰尔玛小姐?她召唤了你?”“不,亲爱的。我只是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如此而已。我只是她的一个想法。她希望我还在她身边,能让她看起来精神一些,不是那么病怏怏的,所以我就出现了。”“一个想法?”我看着地上说。“我不懂。”妈妈靠近我,声音柔和下来。“你有没有梦到过一些死去的人,查理,但那并不是对过去的回忆,而是新的交流?这差不多就是我现在所处的世界。”她把一只手搭在我的手上。“如果你的心里有某个人,他们永远不会真正的离开你。他们可以再回来,甚至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小女孩爬上了床,玩弄着泰尔玛的头发。泰尔玛看着我们,朝我们微笑。“你还记得高林斯基老太太吗?”妈妈说。我记得。她是妈妈在医院工作时的一个病人。她得了绝症,没剩下多少时间了。但她常常告诉妈妈每天都有人来“看望”她。她过去认识的人来看她,他们在一起说笑聊天。妈妈在餐桌边上讲起过这些事情,讲她如何从门缝里张望,看到老太太的眼睛闭着,面带微笑,嘴里念念有词。爸爸说她“脑子不正常”。一个星期后,她就去世了。“她没有疯,”妈妈说。“那泰尔玛小姐她……”“快了,”妈妈眯起眼睛。“离死亡越接近的人,就越容易对话。”我感觉到一股凉意,穿透整个身子。“那你的意思是我快要……”我想要说的是:“死了”,或者,“走了”。“你是我的儿子,”她轻声说。“我的儿子”。我咽了下口水。“我还剩多少时间?”“一些,”她说。“不多了吗?”我问。“多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妈妈。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吗?还是,一分钟内你会突然消失?”“就算一分钟,也能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事情,”她回答。突然间,泰尔玛小姐家所有的玻璃,从窗户到镜子到电视机屏幕,都炸了开来。玻璃的碎片绕着我们急速打转,就好像我们站在了暴风中心。有一个声音,像雷鸣般在外面响了起来。“查尔斯·贝纳特!我知道你能听见我!回答我!”“我该怎么办?”我朝着妈妈喊。她平静的眨眨眼,玻璃在她四周旋转。“那要看你自己了,查理,”她说。《一日重生》夜晚阳光落下(1)“如果奶奶在天堂待够了,我们希望她能够回来,谢谢。”这是我女儿在妈妈的葬礼留言簿上写下的话,话里多少带着少年人的倨傲和调侃。但现在,又看到了妈妈,听她解释“死”是怎么一回事,听她解释她是如何被那些回忆她的人召唤回来的——说真的,玛丽亚写下的那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泰尔玛小姐家的玻璃风暴已经过去;我不得不紧闭起眼睛让风暴过去。玻璃的碎片落在我皮肤上,我想要把它们掸去,但这么个简单的动作也费了我很大的劲。我越来越虚弱,憔悴。和妈妈在一起这重生一日的阳光,正渐渐落下。“我快要死了吗?”我问。“我不知道,查理。只有上帝,才知道答案。”“这里是天堂吗?”“这里是椒谷海滩镇。你不记得了吗?”“如果我死了……死了……我能和你在一起吗?”她微微一笑。“噢,原来现在,你倒是想和我在一起了。”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冷酷。但我妈妈就是这样一个人,有点风趣,喜欢和人开玩笑,如果她还活着,和我在一起,她肯定就是这么说的。她也完全有权利说这样的话。她在世的时候,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拖着不去看她,陪她。太忙了。太累了。不想面对妈妈。一起去教堂?算了吧。一起吃晚饭?对不起。回家看看?不行,或许下个星期吧。如果把应该和妈妈在一起而没有在一起的时间累加起来,恐怕也有一辈子那么长了。现在,她拉着我的手。在看望过泰尔玛小姐后,我们步行前进,周围的景色不断变化,我们短暂的闯入了一系列人的生活。有些是我认得出的妈妈的老朋友。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老头,那些都是她的爱慕者:一个叫阿曼多的屠夫,一个叫赫华德的税务律师,还有一个长着扁平鼻子的修理匠,杰哈德。妈妈微笑着,坐在他们面前,各待了一小会儿。“那么,他们是在想你咯?”我说。“嗯,”她点点头,说。“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不,”她回答,“不是随便哪里。”我们出现在一个向窗外凝视的老头面前。然后是一个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人。“那么多,”我说。“他们都是男人,查理,不错的男人。有些是寡居的。”“你和他们一起出去过吗?”“没有。”“他们邀请过你吗?”“很多次了。”“那为什么现在去看望他们?”“噢,女人的特权吧,我想,”她双手合十,摸了摸鼻子,隐藏起一个小小的笑容。“被人想着的感觉总还是好的,你说是吧?”我看着妈妈的脸。毫无疑问,妈妈还很美,虽然她已经七十出头,快八十了。她满是皱纹的脸显得很高贵,老花眼镜片后的眼睛依然明亮,她的头发曾经像午夜那般黑,现在则如同午后多云的天空那样白。我们见到的这些男人都把妈妈当作一个女人去思念。但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从没把妈妈看作宝琳,也就是她父母给她的名字,也没有把她看成是宝儿,那是朋友们叫她的名字;对我来说,她就是妈妈,我给她的称呼。我只看见她戴着厨房用的手套,把热气腾腾的晚餐端上桌,或者是开着车接我和朋友们去保龄球馆。对儿子来讲,母亲就是母亲,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再婚呢?”我问。“查理,”她眯起了眼睛,“算了,别问了。”“不,我很认真。我们长大以后,我们离开家以后——难道你不感到孤独吗?”她眼睛看着其他地方,回答道:“有时候。但很快,你和吕贝塔就有了孩子,我就变成了祖母。我在这里还有其他女伴——哦,你知道,查理。时间过得很快。”《一日重生》夜晚阳光落下(2)我看她摊开双手,朝我微笑。我已经忘记了听妈妈讲她自己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对我来说,妈妈不谈我,而是谈她自己,是一种多么好的解脱。“人的一生过得很快,对不对,查理?”“是啊,”我喃喃道。“浪费时间是多么可耻啊。而我们呢,还总觉得自己有大把的时间。”我想起了我把自己交给酒瓶子的那些日子,那些我不记得自己干了些什么的夜晚。那些我在昏睡中度过的早晨。那些致力把自己灌醉的日子啊!“你该吃晚饭了,”她说。她就这么一说,我们又回到了厨房里,坐在了圆餐桌旁,最后一次。桌子上有炸鸡,黄米饭和烤茄子,热腾腾的,散发着熟悉的味道,这样的晚餐,妈妈为我和妹妹煮过有上百次了。但不像我最初回到房子里时所感受到的那种巨大的快感,现在,我觉得有些焦躁,不安,好像知道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了。她看了看我,有些担心的样子。我想分散她的注意力,所以我说:“讲讲过去的事情吧。”“查理,那些往事我都告诉过你啦,”她说。我的脑袋痛的要炸开了。“再讲一次。”她叙述了起来。她提起了她的父母,他们都是移民,在我出生前就过世了。她告诉我她有两个叔叔和一个疯狂的姑姑。姑姑拒绝学英语,而且很迷信。她还说起了她的表哥,乔伊和埃迪,他们都住在西海岸。每一个人都有个小故事(“那个非常害怕狗的她”,“那个15岁就想要参加海军的他”),现在我把这些小细节和一个个名字对应了起来。过去,妈妈提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吕贝塔和我都翻着眼睛,没有耐心听她讲下去。但很多年后,在葬礼以后,玛丽亚问起我家族里的许多事情——谁和谁是什么关系等等——我常常答不上来。我记不得了。我们的很多历史已经随着妈妈一起被埋葬了。你,可绝对不要让你自己的历史就这样消失。所以这一次,我仔细听妈妈把家族里每一个分支的故事都讲述了一遍。妈妈扳着指头把想得起来的家里人的故事都说了。全部说完以后,她合拢双手,交叉起手指——就好像每个手指所代表的亲人的故事也都交织在了一起。“反正,”她愉快地说,“那是……”“我想你,妈妈。”这话脱口而出。她露出了微笑,但没有立即回答。她似乎是在想句子,揣摩我的意图,好像捕鱼的人慢慢拉网。太阳落下了,不管我们是在什么样的世界,太阳落在了那个地平线下,她小声而快速的说:“我们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查理。”《一日重生》夜晚他希望能够重新来过的一天(1)现在我该聊聊妈妈活着的时候,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了。我还要告诉你,那次我们见面,我都干了些什么。那是八年前的事了,我们去看她,参加她的七十九岁生日派队。她要大家都去,并开玩笑说过完了这个生日,明年她就“再也不告诉人家自己几岁了。”当然,她在六十九岁,五十九岁,说不定二十九岁生日的时候,都说过这样的话。生日派对放在星期六中午,是在家里举行的。参加的有我,我老婆和女儿,我妹妹吕贝塔和她老公艾略特,还有他们的三个孩子(最小的一个是五岁的洛桑娜。和当年她妈妈一样,她到哪里都穿着芭蕾舞鞋式样的小皮鞋)。除此以外,还有二十多个老街坊邻居,其中包括妈妈在美发厅常年服务过的老客人。很多人的身体都不太好了,还有一个是坐着轮椅,被人推了来的。但是,她们的头发都梳理得整整齐齐,定型水喷得足足的。我都怀疑妈妈办这样一个生日派队,是不是为了让这些老太们有机会好好打扮一下。“我想让奶奶给我化妆,好不好?”玛丽亚一蹦一跳走过来问我。她十五岁了,一举一动里带着少女的活泼与笨拙。“为什么?”我问。“就是因为我想要奶奶帮我化妆啊。她说,如果你同意的话,她就帮我弄。”我看了看凯瑟琳。她耸耸肩表示无所谓。玛丽亚像个小兔子一样捶着我的胳膊。“答应吧,答应吧,答应吧!”我已经讲过,自从棒球生涯中退役以后,我的生活有多么阴暗。但我必须要说的是,玛里亚是我生活中唯一的亮点。在那段时间,我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她在一起。我努力做个好父亲。我努力关注她成长的一点一滴。她吃薯条残留在嘴角边的番茄酱,我帮她擦去。她坐在小桌旁,握着铅笔做数学题的时候,我会陪在她身旁。还记得她十一岁的时候,我让她上楼回自己房间换衣服,结果她穿了件吊带背心下楼来。为了不让她太早熟,我赶紧逗她和我玩球,或者是送她去青年会上游泳课,我最好她慢慢长大,一直像个假小子那样。后来我才知道,我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以后,她上了大学,为大学的校报报道体育新闻。我终于看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影响,不管喜欢与否,女儿所从事的,正是把我和她妈妈分别喜欢的体育和写作给结合了起来。派对在继续,觥筹交错,乐声飞扬。屋子里还充满了人们的交谈声。妈妈大声朗读着她收到的生日贺卡上所写的祝福语,好像每一张卡片都是外国元首寄来的贺电一样。就算是那种廉价的,用水粉颜料在封面上画着小兔子的那种贺卡(贺卡上一律写着“希望我能够蹦蹦跳跳的来告诉你……祝福你的生日像我的胡萝卜一样棒!)每读完一张卡片,她都会把卡片反转过来,给大家看里面写的字,然后向送卡的人送上一个飞吻。在读完贺卡,蛋糕还没有切,礼物还没有拆开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在妈妈家里,电话铃可以响很久,因为妈妈不会放下手中的事情去接电话,她常常会给最后一个角落吸完尘,或者擦完最后一块玻璃窗,才拿起电话,好像在拿起话筒之前,电话这样东西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人去接电话,所以我去了。如果我能够再活一遍的话,我会让那个电话一直响下去的。“喂?”因为屋子里很吵闹,我对着话筒大声说。妈妈用的还是很老式的皇后牌电话机。电话线足有20米长,因为她喜欢边听电话,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喂?”我又说了一遍,把话筒紧紧贴住耳朵。“喂,喂?”我正准备把这个没人回答的电话挂上,但听到话筒那端有个男人清了清嗓子。然后,我听到了爸爸的声音,“鸡仔?是你吗?”我没有马上回答。我愣住了。尽管妈妈的电话号码从没变过,但我还是很难相信爸爸会拨这个号码。他离家的时候是那么突然,那么带有毁灭性,在这个屋子里重新听到他的声音,就好像看着他走进被他亲手焚毁的屋子。“是,是我,”我小声回答。“我到处找你。我给你家和办公室都打了电话。我想试试看……”“今天是妈妈生日。”“噢,对,”他说。“你要和她说话吗?”我说得极快。我可以感觉到爸爸在电话的那一头翻了翻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