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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重生

作者:米奇·阿尔博姆 字数:16558 更新:2023-10-08 21:15:16

《一日重生》:米奇·阿尔博姆情感疗伤佳作作者:米奇·阿尔博姆《一日重生》相关资料毕淑敏推荐并作序你一定要读这本书。它赠与了你一个神奇的机会,书页为斧砍出一条秘道,让你从现实的密林潜回以往,你会了结夙愿荡涤脏腑并对这一体验刻骨铭心坚信不疑。这同任何信仰和科学无关,只和我们的心灵和情感有关。为了拥有这样一个温暖而奇妙的瞬间,你需要这份阅读。——毕淑敏《一日重生》相关资料内容简介让某个辞世已久的亲人,陪你再过一天。只有一天。如果可以如愿,你需不需要这样的机会?机会,在一个尴尬的时刻,落到了查尔斯?贝奈特头上。这位退役棒球运动员在挫折与酒精的消磨中,已经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理由——事业碰壁,婚姻破裂,酗酒成瘾,众叛亲离,就连女儿的婚礼都不愿意让他露面……查尔斯起了轻生之念,他以为只要一辆高速运行的汽车,一次忘我的狂奔,就可以挥手作别,不带走一片云彩。然而,电光火石中,他的肉身徘徊在此境与彼岸之间;恍然苏醒,他竟然看到了多年前就意外去世的母亲。母亲引他走进昨天。昨天是一个又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一场又一场角度诡异的悲喜剧,一串又一串彼此纠缠的心结。沿着母亲指的路,查尔斯的归宿究竟通往何方?一日顿悟,是否足以改变一生?米奇?阿尔博姆对于人生的感悟,如同一粒生生不息的种子,自《相约星期二》萌生,于《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中划出了一道悠长的弧线,落到《一日重生》,便稳稳地扎下根来。土壤是世态人心,根是爱。关于妈妈的文字妈妈的存在给孩子们某种有关自我的幻觉。我的一个幻觉就是:我对自己的状态挺满意的,因为她挺满意的。而她一过世,那个幻觉就随之消失了。如果没有了父母,无论去做什么事情都好像在孤军作战,没有了那个永远在那里守候你的后援。妈妈过世后多年后,我给自己列了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列着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张单子上列着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两个单子长短差距很大。为什么对于爸爸妈妈,孩子会向其中的一个,索取很多很多,而对另一个,却没有太多的要求呢?如果把应该和妈妈在一起而没有在一起的时间累加起来,恐怕也有一辈子那么长了。国外读者评论小说笔调流畅且深刻,那些记忆的画面既喜悦又悲伤。倘若你失去了双亲,那些字词将加倍地令人悲伤。但鸡仔被赋予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他懂得,当某些人住进了你的心里,他们就永远不会真正地离开,即使在不可能的时间里,他们也能够回到你身边。鸡仔拥有闻所未闻的难得机会,可以与他过世的母亲再共度一天,有机会问一下一直以来困扰他的事情,至少弄清楚父亲离开的原因以及其它诸多问题。这是如何发生的?或许只是又一个鬼故事,或是一段讲给无信仰者的宗教经历?小说的结尾处,当我意识到是谁在说这个故事时,不禁泪如泉涌。按照陈规来理解:儿子容易把母亲视作当然而漠然对待,当意识到她为他所作的牺牲时,早就为时已晚。这种情况多么常见,实际上,我打算把这本书给我成年的儿子。说真的,除了用听起来像小学读书报告的口吻,我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评价米奇?阿尔博姆的书——“我喜欢它,它很好。”对我来说,阿尔博姆的故事照例激起我的感情,就让我们正视它吧。如果你有机会,仅仅只有一次机会,回到过去,改正生活中的错误,你会这么做吗?如果你抓住了这样的机会,你有能力去承受它吗?米奇?阿尔博姆的《一日重生》是一本有关机遇的书,它使你坚信母爱的恒久力量。这本书会使你在说什么或做什么之前先想一想,它会让你思考人生及生命中的一切。导读晚上,偏卧着开始读这本书,泪水渐渐注满了一侧的耳涡。这本书适合什么人读?我想,第一是适合家中死过亲人的人读。你可能要说,这一条实在是太宽泛了,谁家里没有死过人呢?我们的祖先基本上都已经死了,我们自己也会死。是的。死亡是我们的必修课。本书的作者米奇?阿尔博姆是一个对死亡有着持之以恒高涨兴趣的人,他的前几本书——“相约星期二”和“你在天堂里遇到的5个人”等,都和死亡如影行随。这一本,更是如此。如果你家中不单死过人,你还和死者有着非常亲密的关系,你还有很多悄悄话没有来得及同他说,还有很多谢意没有表达,你还要为他做一件哪怕最小的事,你还要向他微笑和请求他的抚摸,感受他手指的力量和眼神的温度……那你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它赠与了你一个神奇的机会,书页为斧砍出一条秘道,让你从现实的密林潜回以往,你会了结夙愿荡涤脏腑并对这一体验刻骨铭心坚定不疑。这同任何信仰和科学无关,只和我们的心灵和情感有关。为了拥有这样一个温暖而奇妙的瞬间,你需要这份阅读。作者曾说,他确信:几乎每一个人,不管外表看起来有多么快乐,在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块小小的地方,那块地方装着自己深爱的已经故去的亲人,他们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重逢。第二是适合有过种种不幸遭遇的人阅读。本书中的主人公实在是够黯淡倒霉的:单亲家庭,几乎一事无成,酗酒,离婚,母亲临去世前他还在撒谎,唯一的女儿连结婚都不愿告诉他,他最后决定自杀……也许我们无法把悲惨量化,评出谁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但他不是个成功人士这一点似无疑义。然而主人公在他人生的最后几年,幡然改变。他和妈妈的灵魂重逢之后的岁月里,重打鼓另开张创出新高。他和女儿修补了关系,和前妻变成了朋友,经常组织棒球比赛,坚持每个孩子都有平等参与的机会……在去世前的一个星期,他心满意足地对别人说:“要记着现在的我,而不是以前的我。”这说明他对自己的结局是满意的,那个点石成金的转折点就是本书中描绘的重逢之日。重逢之日就是这样有魅力。作者说:“用一天的时候,和你所爱的人共同度过,一天就能改变一切。” 既然如此,那么第三类适合读此书的人,可能就是希翼改变并力图让自己变得更快乐更美好的人。当我们越来越富裕之后,快乐和美好并没有像买一赠一的面包圈那样同步进入我们的篮子。甚至更糟糕的是,食可果腹衣可蔽体的物质进步,反倒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我们再无法用简单的增加物质保障的方法让自己快乐,只有尝试挖掘更深的源泉和更广阔的水域,才有可能拥抱幸福。这本书为有志于此道的人刈出一条清风徐徐的小径——爱你的亲人,爱你的兴趣,爱你的工作,爱你的生命。走下去,通往天堂。毕淑敏2007-3-17让心开出花朵我们无法证明神的存在,神始终存在。查尔斯,一个退役棒球运动员,一个落魄潦倒的中年男人。在他脸上,被生活弄得鼻青眼肿已经彻底绝望的人可以看到自己。他在寒夜里跌跌撞撞地举起酒杯,朝着没有人的大街致敬。酒在他体内发出孤独的声响。容颜污秽的他是人们眼里的累赘与瘟神,包括他最疼爱的独生女儿——她举办婚礼时故意遗忘了作为父亲的查尔斯,事后只寄来一张没有地址的明信片。生活抛弃了我们,我们是否要去抛弃生活?没有了眼泪的查尔斯开着车在高速公路上横冲直撞,渴望能回到上帝的怀抱。车子冲向一辆大卡车,“眼前飘过黑色的天空,绿色的青草以及雷鸣般的巨响”,肉身在此境与彼岸之间徘徊。然后,他突然看见了多年前死去的母亲。这是一个温暖而奇妙的瞬间。神出现了,说:让辞世已久的母亲,陪你再过一天。但只有一天。你是否愿意?查尔斯点下头。母亲,或者说是母亲的幽灵,引领着他重新回到过去。“妈妈啊,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我是你的儿子。这是一句废话,可我愿意把这句废话重复一千次,一万次。”时间之河漫漫而下,记忆之礁自河深处凸现,像一块块午后被阳光晒得松软的小甜糕。母亲过世后,查尔斯曾列出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母亲为他挺身而出的事情,比如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害怕一条咆哮着的恶狗,母亲赶来学狗叫,吓走恶狗;另一张单子上列着他没有为母亲挺身而出的事情,比如母亲与父亲离婚后,送他上学,在校门口准备与他吻别时,他选择了拒绝。查尔斯跟随着母亲的脚步,回顾着昔日岁月。那些为他所忽视的日常生活的细节是一瓣瓣花苞,渐吐出丝丝缕缕的清香。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爱?什么是人生的意义?什么才最值得我们珍惜?名利等等,是一只兔子。我们追着兔子跑,兔子追着自己的尾巴跑。我们真正需要的其实并没有我们所想像的那样多。记住别人的好,忘掉别人的不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一颗坚强的心。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它与科学无关,与心灵有关。母亲没有这样直接说,但她是这样做的。父亲以一种不可原谅的方式背叛她后,她没有被击倒,带着查尔斯与查尔斯的妹妹勇敢生活在人们异样的视线下——当修女们把食物塞给查尔斯,母亲骄傲地说,“我们不需要施舍”。她幽默,热情,积极。她工作过的地方至今还挂着她的照片。照片里的她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带着大耳环……这一日终于过去。母亲消失了。查尔斯在这一天里的感悟,要比他过去的大半生还要多。他不再酗酒,重返生活本身。这是一本让人鼻子发酸的书。它不伟大,不壮观,不波澜起伏。它不是长江黄河戈壁沙漠,更不是那扶摇直上不知几万万里的鲲之翅翼。它所述说的无非是那些我们都拥有过的点点滴滴,以及我们对母亲的思念。每个想念母亲的孩子都应该读这本书。每个试图理解生活本质的人都应该读这本书。打开书页,这些温馨的文字会唱歌,让我们的心在纷芸尘世中开出花朵。黄孝阳《一日重生》相关资料妈妈的故事,是所有故事的起点每个人都有母亲,每个母亲都会去世,从这点上说,这本书已然拥有打动每个人的本质。追忆母亲的小说可以有很多种,直接描绘母亲幽灵的,却很少,从这点上说,这本书又非常怪异,仿佛骨子里缺乏确凿度。但我知道,在自己泪湿眼眶的时候,是因为想到了自己那去世的母亲,是因为每个人心中必有的依恋被钩沉了起来。我可以不去管鸡仔的故事,看过就忘(别人的人生,怎么记都是枉然),但我太明白那种人生低谷时的脆弱——成年人历尽沧桑,仿佛只为了得到失败,退归无助孩童的心底,却已经找不到可供依偎的妈妈。故事的线索非常简单:无论怎么看都只能被称为loser的鸡仔查尔斯?贝纳特,在自杀后的昏迷时刻见到去世已久的母亲,并共度了一天,之后醒来,重返人间,并清晰地记得这份在生死界中重续的母子情。但故事的感人并非仅止于此,还在于自毁的儿子对人生的绝望之外,积压了太多对母亲的愧疚。生死界中稀疏平常的一天,鸡仔并没有意识到是母亲最后一次挺身而出拯救爱子,鸡仔只是心酸地想起,曾有那么多该道歉、该深悔、该讲明的事情没来得及对母亲说。[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童年时的某天,妈妈在早餐时突然变得憔悴,爸爸一去不归,离异后的单身母亲顶着外界的风言风语努力工作、养活全家。而与此同时,鸡仔却背着母亲,走上父亲一手策划的棒球生涯,不惜放弃母亲含辛茹苦、期待万分的大学学业,可惜球场不仅信仰实力、倒更需要时运,鸡仔的棒球梦很快就破灭了,辉煌转瞬即逝,短促得不比一杯咖啡的时间长,虽然他没有犯错、一直很努力。棒球是维系他和父亲的唯一纽带,自此他的人生堕入低谷,投资失败,从商失败,最终只能去当销售员。人生经不得自暴自弃,但最经不得的,恐怕是泥沼里挣扎,硬要把梦想的影子当救命稻草去抓。就在母亲79岁生日那天,鸡仔接到长久未联系的父亲的电话,让他去参加一场老球星表演赛,也许会因此博得一个教练、或助理、或任何一个和棒球有关的职位。鸡仔对母亲撒了谎,飞奔球场,除了得到酷似羞辱的冷遇,还有母亲猝然去世的噩耗。在母亲去世的这一天,鸡仔等于失去了一切,父亲彻底放弃了他,母亲彻底消失了,他的梦想、自信和自尊在黯淡冷清的球场上灰飞烟灭,安全感、甚至最基本的安心无愧也都随母亲入了土。之后的人生节节败退,妻子离去,连爱女的结婚仪式都没有邀请他参加——因为他是个不给人面子的酒鬼老子。自毁的方式有慢性的、也有速成的,鸡仔双管齐下,只求个了结。白发苍苍、一脸慈祥的母亲幽灵却对此只字不提,只和他吃早餐、喝茶、再一起去为家乡小镇上的老熟人们做临终美发美容,分明是天使。过往的细节一点点浮现出来:桌上的刻字、爸爸强求的意大利面、曾有的钟点工太太、母亲送他去大学宿舍时的激动、以及他给过母亲的无数次尴尬和拒绝……母子之间会有多少往事?无外乎衣食住行、学业、家事,但这个故事似乎要老土地重申:最普通的小事在回忆里也会最温馨、也会最伤人,可当你学会像成年人、像外人那样审视它们时,一切都来不及了。鸡仔在短促的一天里,终于明白了母亲怎样供自己读的大学、母亲怎样断然而有尊严地拒绝了父亲。鸡仔这才知道,自己要了断的这个生命,其实并不只是自己的。我们所见万事万物都会有起因,只是我们活得太匆忙,没办法搞明白,正如鸡仔小时候无论如何也猜不到,父亲责怪母亲的意大利面不好吃,背后的真相是另一个意大利女人。要想追踪鸡仔自杀的起源,到底是自暴自弃、时运不济?还是那缺席的父亲呢?母亲要鸡仔原谅自己,而此时此刻,鸡仔要原谅的不是要求死的自己,而是多年来愧对母亲的那个自己——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呢。在我看来,这并非母亲跨越生死界来救儿子重生的故事,而是关于“一个生命如何存在下来”的问题,从母亲开始,到自己的死亡、乃至自己的后代为止。团裹在这个故事中的家庭实质也是如此逼真,现实得让我们不得不感同身受。站在女人的立场去看,母亲也同样是个女人、一个男人的女人,当她遭遇人生低谷、爱人欺骗、经济危机、舆论无理的攻击和排斥……的时候,她又是怎样活到79岁的呢?她究竟错过了多少幸福、美貌、富足和悠闲,才成为一个担当天使职责的幽灵?又有谁的一生不是在笑着哭?鸡仔明白,这场如梦的经历,不是光光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是要“讲我妈妈的故事”——因为“一个人所有的故事之后,都还藏着一个妈妈的故事,因为妈妈的故事,是所有故事的起点”。鸡仔不在乎别人是否相信这段奇遇,后来,在他的笔记本里,写下了很多“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和“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除去姓名、地点等细节,我认为是颇具普遍性的一份“母子情谊书”。即便你不信这个故事、乃至不喜欢这个招牌畅销作者(著有《相约星期二》、《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等),这份列表本身就足以让你印象深刻,或许你会和我一样,在尝试自己列一份的起初就已热泪盈眶。午夜鸡仔的故事让我猜猜。你想知道我为啥要自杀。你想知道我怎么没死成。为什么我失踪了。这些年我去了哪里。但首先我为什么要自杀,对吧?没问题。人人都这样问。他们都在拿我和自己做比较。大家都觉得人生可能存在某种底线,如果没有越过那条底线,人是不会去考虑跳楼啊,吞安眠药啊——但如果你超越了底线,就有可能那样做。大家觉得我肯定是过了底线。大家还会想:“我会走到他那一步吗?”但事实是,没有什么底线。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把生活搞砸了,搞砸了之后,有没有人来拯救你。或者,那个可以拯救你的人,是不是在那里等着你。追忆往事,我试图弄清楚,我妈过世的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了。她过世的时候,我不在她身旁。我应该在的。所以,我撒了谎。这是个馊主意。这样的秘密在葬礼上是瞒不住的。我站在她的墓碑旁,努力让自己相信,我没有在最后时刻陪在她身旁不是我的错。就在那时,我十四岁的女儿拉起我的手,轻声说:“爸爸,我很抱歉你连说一声‘再见’的机会都没有。”她的话,让我崩溃。我跪了下来,泣不成声。湿漉漉的草地弄脏了我的裤子。葬礼后,我醉如烂泥,昏睡在沙发上。生活起了变化。一天可以改变一生。对我而言,那一天彻底压垮了我。我的生活,曾经被笼罩在母亲的影响下——她的意见,她的批评,她那让人窒息的母爱。我还曾一度暗自希望她不要再来管我了。但她真的去了。她死了。没有了探望,没有了电话。不知不觉中,我开始放任自己,好像被连根拔起的草,让生活的波浪把我推向边缘。妈妈的存在给孩子们某种有关自我的幻觉。我的一个幻觉就是:我对自己的状态挺满意的,因为她挺满意的。而她一过世,那个幻觉就随之消失了。实际上,我对自己一点也不满意。我本来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有前途的年轻运动员,但那时候我已经不年轻了,也不再是运动员了。我成了个中年推销员,早就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了。母亲去世差不多一年后,我做了这辈子最糟糕的一个投资决定。我把几乎所有的存款都投到了那个现在已经一钱不值的股票基金里。她很快被“调任”到西海岸,留下我面对我老婆凯瑟琳,向她解释我们的钱都到哪里去了。那以后,我喝酒更凶了——我们那个时代的球员都爱喝上几口——但那成了一个问题,以至于让我两次遭人解雇。而解雇又加重了我的酗酒。我睡不好,吃不好,迅速衰老。有工作的时候,在见客户前,我都得迅速冲到卫生间里,用随身带着的漱口水和眼药水,掩饰一下自己的酒气。钱成了一个问题;凯瑟琳和我总是为此争吵。一段时间以后,我的婚姻完蛋了。她厌倦了我的萎靡,而我有什么理由去责备她呢。一天晚上,她在地下室找到了躺在地板上神志不清的我。我的嘴唇摔破了,怀里抱着棒球手套。不久以后,我离开了家——或者说,家离开了我。我对自己的痛恶无法用言语表达。我搬进了一间公寓。我变得顽固、自我封闭。除了酒友,我不再和任何其他人往来。如果母亲还在世,她说不定有办法帮我,因为那是她擅长的事情,她或许会拉着我的胳膊说,“好了,查理,说说看你到底怎么了?”但她不在了。事情就是这样的,如果没有了父母,无论去做什么事情都好像在孤军作战,没有了那个永远在那里守候你的后援。后来,一个晚上,一个十月初的晚上,我决定要去自杀。或许你会觉得惊讶。或许你会想,像我这样一个曾经参加过棒球世界系列赛的人,怎么着也不至于沦落到要自杀的地步啊,因为至少有过了梦想成真的辉煌。但你错了,那种梦想成真的喜悦,不过是一个缓慢的、挥发的过程。那个东西救不了你。这听起来可能有些奇怪:真正把我推下了悬崖,让我彻底完蛋的,是我女儿的婚礼。那时她22岁,有一头直直的褐色长发和性感丰满的嘴唇,和她妈一个模样。婚礼是在一个下午举行的,她嫁了一个“非常棒的男人”。我知道的,就那么多,因为她就写了那么多。我是在婚礼发生后几个星期后,才从她寄给我的短信里知道这件事情的。显然,因为我的酗酒,抑郁,以及其他种种糟糕的行为,对于任何家庭活动来说,我都成了一个巨大的、令人尴尬的包袱。所以,我只配收到一封信和两张照片。一张照片上我女儿和她的新婚丈夫手拉手,站在一棵树下;另一张照片上这对快乐的小夫妻正举杯庆贺。把我打倒的是第二张照片。那是一张极其生动的抓拍照,那个精彩的瞬间永远无法再现:他们看起来像是话讲到一半,笑了起来,手里的杯子有点倾斜。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纯真,那么年轻,那么……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永远过去了。照片像是在嘲笑我的缺席。你不在那里。这个现在和我女儿生活在一起的男人,我认都不认识。而我的前妻认识他。我们的老朋友们认识他。你不在那里。再一次,我在重大的家庭事件上缺席了。这一次,我的小姑娘不会再拉起我的手,安慰我;她已经属于另外一个人了。他们连问都没有问我。他们只是通知了我。信封上的落款,女儿用了夫家的姓氏(玛丽亚·朗,而不是玛丽亚·贝奈特)。信封上没留他们的地址(为什么?难道害怕我去看望他们吗?)我沮丧到了极点,万念俱灰。我唯一的孩子拒绝我介入她的生活,好像锁上一扇铁门不让我进去。你去敲门,他们听不到。如果活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理睬,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活着没有什么意思,那为什么不自我了断呢?所以,我决定自杀。那样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样做更多的是因为:做了又怎么样呢?午夜鸡仔不想活了(1)收到我女儿的来信是在周五,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是在昏醉中度过的,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星期一早上,尽管洗了个长长的冷水澡,我上班还是迟到了两个小时。在办公室待了不到四十五分钟,我就支撑不下去了。我的脑子要爆炸了。那地方像个坟墓。我先溜到复印间,然后躲到卫生间,再穿到电梯间,我没有穿外套,也没有拎公文包,这样,就算有人注意到我的走动,也不会想到我是要从公司开溜。那样做蛮愚蠢的。根本没有人注意我。那是一家大公司。我的存在与否,丝毫不会影响到公司。现在看来,在电梯到停车场的那段路上,我走完了作为那家公司雇员的最后一段旅程。接下来,我用公用电话给我的前妻拨了个电话。她在上班。“为什么?”她一拎起话筒我就问。“鸡仔?”“为什么?”我重复了一遍。积蓄了三天的焦躁、愤怒,爆发出来的就只有那么三个字。“为什么?”“鸡仔。”她的语气弱了下来。“连个邀请都没有?”“那是他们的想法。他们觉得……”“觉得什么?安全?怕我来搞破坏?”“我不知道……”“我成了瘟神了?是不是?”“你在哪里?”“我是瘟神?”“别说了。”“我看我还是走了算了。”“听着,鸡仔,她也不是小孩子了,而且如果……”“那你就不能为我说两句?”我听到她吸了一口气。“你要去哪里?”“你就不能为我说两句?”“我很抱歉。事情挺复杂的。还有他的家庭。而且他们……”“有人陪你去参加婚礼吗?”“噢,鸡仔……我在上班,知道吗?”那一瞬,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单,那孤单好像压住了我的肺,让我根本无法呼吸。没有什么好再说的了,不论是这事,还是其他任何事。“好吧。”我无力的说:“打扰了。”话筒那端又传来片刻的寂静。“你要去哪里?”她问。我挂上电话。接着,我又喝醉了,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我先去了泰德酒吧。那里的酒保是一个身材瘦削,长圆脸的小伙,可能和我女儿嫁的人差不多大。回家后,我又往肚子里灌了一点酒。我撞在了家具上,还在墙上乱涂乱画。我好像还把那两张结婚照扔进了垃圾桶。大约是在午夜时分,我决定要回家,我的意思是回椒谷海滩镇的老家,那是我长大的地方。那地方开车过去要两个小时,但我已经有好多年没回去了。我在屋子里转着圈,像是要为回家做准备。但终结之旅并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我到卧室里,从抽屉里拿了把枪。我摇摇晃晃走到车库,找到我的车,把枪放在方向盘旁的储物箱里,把夹克衫扔到后座,或者是前座,也有可能那件夹克衫早就在车上了,我不清楚。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开上了街道。城市很安静,街灯闪着微黄色的光,我准备回到人生开始的地方,结束我的生命。跌跌撞撞回到上帝那里。就这么简单。天很冷,且飘着小雨,幸运的是高速公路上几乎没有其他车辆。我的车在四条车道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你可能会想,会希望醉成像我这样的司机,应该会被警察拦下,可奇怪的是,居然没有。途中,我还把车开进一个24小时便利店,从一个留小胡子的亚裔店员手中买了六罐啤酒。“来张福利彩票?”他问。作为一个老资格酒鬼,我已经练出了一幅在酒醉后的正常嘴脸。我假装想了想。“这次就算了,”我说。他把啤酒装在一个袋子里。看到他的注视,我注意到他眼睛里的那两个黑眼珠,心想:这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后一张脸了。他把找零的钱,推到我面前。路牌上写着:“椒谷海滩,出口,1英里”。在公路上看到这块牌子的时候,两罐啤酒已经下肚了,还有一罐倒在了前面的座椅上,撒得到处都是。刮雨器左右摇摆,我努力让自己的眼睛不闭上。我恍恍惚惚想着:“出口,1英里”,想着,想着,就看到了另一块路牌,写着另外一个小镇的名字,这才意识到已经错过了出口。我狠很的敲着汽车的仪表板,然后在公路中间就地来了个急转弯,逆向行驶起来。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就算有,我也顾不上了。看到那个出口近了,我猛踩油门。突然,一个坡道就出现了——可居然是一条进入式的,而不是出口坡道——车轮擦着地面,发出尖厉的啸叫声冲入坡道。那条坡道绕了好几个圈,我打足了方向盘,车子转着圈,急速下行。突然,两股巨大的光束冲我直射过来,像两个大太阳,然后传来了卡车喇叭的轰鸣,接着是猛烈的撞击,我的车飞出护栏,重重落在地上,然后往下冲。到处是碎玻璃,啤酒罐飞来撞去,我紧紧抓住方向盘,车突然向后仰,让我的肚子压住了方向盘。不知怎么我拉开了车门把手。我记得眼前飘过黑色的天空,绿色的青草,耳边传来雷鸣般的巨响,有样东西从高处结结实实的砸在了地上。午夜鸡仔不想活了(2)睁开眼,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湿漉漉的草地上。车被半埋在一块被撞倒的大广告牌下。显然是我的车把这块雪佛兰经销商的广告牌给撞翻,并辗了过去。在古怪的物理力学的作用下,我肯定是在汽车翻转之前,被甩了出去。你刻意去寻死,死却放你一马。谁能对此做出解释呢?我慢慢的,痛苦的站起来。后背全湿透了,浑身疼痛。天依旧在下雨,周围很安静,只有几只蟋蟀的鸣叫。通常,到了这种地步,你肯定会想,我一定庆幸自己还活着。但其实我没有那样想。我抬头去看高速公路。雨雾中,我看到了那辆迎面撞上来的卡车。它躺在那里,像一艘巨大的沉船。卡车的前车厢被狠狠砸过,好像被人拗断了脖子一般。有一个车头灯还亮着,射出的光柱照着泥泞的坡道,玻璃碎片发出钻石般的光芒。那个驾驶员去哪里了?他还活着吗?受伤了吗?他还活着吗?在流血吗?在呼吸吗?那一刻,如果是个真汉子,应该爬上去查看一下情况。但勇气不是那一刻我所拥有的东西。所以,我没有那样做。我垂着双手,掉头向南走,那是家的方向。我是个懦夫。我已经失去了理智思考的能力。我像一具僵尸,一个机器人,意识中没有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其实那个时候,我早把自己给忘了。我忘了我的车,撞上的卡车,车厢里的手枪,我都扔在了脑后。碎石在我的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还有蟋蟀在鸣叫,像是嘲笑我的存在。走了有多久,我说不清。反正走着走着,雨停了,天边传来第一缕曙光。我已经到了椒谷镇边上,那里有座大水塔。水塔的外壳已经有些生锈,它就矗立在棒球场的后面。在这样一个小镇,爬水塔是每个人的童年的组成部分。我和棒球伙伴们常常在周末,腰里插着喷漆罐,爬上这座水塔,。现在,我又站在了这座水塔前。湿漉漉的我,一把年纪,失魂落魄,浑身酒气,恐怕还害别人丧了命,因为在事故现场,我压根没有看到卡车司机。不过,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反正,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已经完全无需考虑了,我坚定的认为,这会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夜。我在水塔下找到了往上爬的梯子。我开始往上爬。梯子绕着水塔转来转去。我爬了很长时间。终于爬到了塔顶,我喘着粗气,一下子瘫倒在那里。虽然糊里糊涂的,但记得我脑海里还闪过自责的念头:怎么临了还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不堪呢!站在塔上往下看是一片树林。树后面是那个棒球场。我爸爸就是在这个棒球场上教我如何打棒球的。眼前的景象还是勾起了一些让人悲伤的回忆。为什么童年总是缠着人不放,就算你潦倒至此,就算你自己也难以相信自己曾有过童年。天慢慢亮了起来。蟋蟀的叫声更响亮了。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回忆:小玛丽亚躺在我的胸脯上,她的皮肤散发着痱子粉的香味;然后。我好像看到自己闯进她的婚礼,湿漉漉的,脏兮兮的,就像我当时那样。音乐停住了,每个人都惊恐的看着我—— 玛丽亚是最为惊恐的那一个。我低下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留恋我。我跑了两步,抓住扶手栏杆,翻越而过,人飞了出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无法解释。我撞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会还活着,我没法告诉你。我所能想起来的就是旋转和噼里啪啦的声音,擦着,碰着,最后是“嘭”的一声。我脸上的这些疤痕?我估摸着就是那时候留下的。我应该下落了很长一段时间。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周围全是掉落的树枝,树杈,树叶。石头压着我的胸口和肚子。抬起下巴,我看到了:童年的棒球场,沐浴在晨光中。我还看到了球场边的两个球员候场区,和投手站立的地方那撮隆起的尘土。还有,我妈妈,我死去多年的妈妈。早晨鸡仔的妈妈爸爸曾对我说:“你要么是妈妈的好宝贝,要么是爸爸的乖儿子,但不可能同时都是。”就这样,我选择了做爸爸的乖儿子。我学他走路的样子。我模仿他深沉的,有些沙哑的笑声。因为他喜欢棒球,所以我总是带着我的棒球手套,他仍出来的球,我竭力去接,虽然有时候球很重,打在手上,疼得让我几乎忍不住哼哼。学校放了学,我就奔到爸爸在卡夫街上经营的卖烟酒的店,一直玩到吃晚饭的时间。我的玩具就是店里的空纸箱。等到下班,爸爸就开着一辆天蓝色的别克轿车,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爸爸会把车停在车道上歇一会儿,点上一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听听广播新闻。我有个妹妹,叫吕贝塔。那时候,她最中意一双粉红色的小芭蕾舞鞋,无论去哪里都穿着。记得我们一家人去镇上餐厅吃饭的时候,妈妈会带抱着她去女厕所——她粉红色的小鞋子滑过瓷砖地板——而我则跟着爸爸去男厕所。所以,在我小小的脑海里,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和他,她和她。女士。男士。妈妈的。爸爸的。所以,我是爸爸的乖儿子。我是爸爸的乖儿子,直到一个炎热、晴空无云、春天的早上。那是一个星期六,我上五年级。那天我要参加两场棒球比赛,对手是由康纳管道工程公司赞助的红雀队,他们总是穿着鲜红色的羊毛球衣。我穿着运动长袜,戴着棒球手套走进厨房的时候,太阳已经把厨房照得暖暖的。我看到妈妈坐在餐桌旁抽烟。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但那个早晨,她看起来一点也不漂亮。她咬着嘴唇,没有抬眼看我。我依然记得,我闻到烤糊了的面包片的味道,我以为她是因为早餐没有做好而不开心。“我就吃点麦片好了,”我说。我从碗橱里拿出一个碗。她清了清嗓子。“你的比赛什么时候开始,宝贝?”“你感冒了吗?”我问。她摇了摇头,用一只手贴住脸颊。“比赛是什么时候?”“我不晓得,”我回答。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戴手表。我拿出牛奶瓶和一大盒玉米片。倒玉米片的时候,我倒得太快,好些玉米片从碗里撒了出来,落在桌子上。妈妈一片一片的把它们捡起来,捏在掌心里。“我送你去,”她小声说。“不管什么时候。”“爸爸不能送我去吗?”“爸爸不在这里了。”“爸爸去哪里了?”她没有回答。“他什么时候回来?”妈妈捏紧了玉米片。玉米片被她碾成了粉末。那天起,我成了妈妈的儿子。我刚才说,我看到了死去的妈妈,我一点不开玩笑。我真的看到了她。她站在球员侯场区边上,穿着一件粉紫色的外套,捏着个小包。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我。我想要站起来,朝她那个方向走。但我起不来,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疼的。意识里,我想要叫她,喊她的名字,但我的喉咙发不出声。我垂下脑袋,合拢手掌。我努力撑住自己,把身体抬起来一点。我再抬头。妈妈不见了。我不指望你相信我。我知道,听起来我像是疯了。我们看不到死人,死人也不会来看我们。一个人从水塔上跳下来,一心要把自己给摔死,结果非但没有死,还奇迹般看到了他死去的妈妈,拿着包,在棒球场三分线的地方站着。你现脑子里正在怀疑的事情,其实我都已经怀疑过了:那是幻觉,是想象,是酒鬼的神志不清,糊涂的脑子看到的糊涂事情。我已经说过了,我根本不指望你相信我。但是,这事确实发生了:她站在那里。我看到了她。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躺了有多长时间,反正,我勉强让自己站了起来,往前走。我拍掉了膝盖和手臂上的沙土和瓦砾。我身上有十来处伤口,大多是些小的擦伤,也有几个比较大。我尝到了鲜血的味道。我穿过一片熟悉的草地。晨风吹过,树木摇动,带起黄色的落叶飞舞,好像是小小的,旋转的雨幕。我已经两次自杀而未遂了。还有比这更惨的吗?我朝着自家的老屋走去,决意要在那里结束一切。早晨妈妈是如何遇见爸爸的爸妈相遇的故事是这样的:1944年春天,在椒谷河的下游,她遇见了爸爸。那时她在游泳,他在打棒球。他投了一个球,伙伴把球打飞了,落到河里。妈妈看到了,朝球游过去。而爸爸也跳到水中去拣球。他从水底下浮出来的时候,两个脑袋撞在了一起。“后来,我们就这样撞来撞去的,”妈妈过去常说。他们俩闪电般陷入热恋。我爸的脾气就是这样,做任何事情的目的就是快快把事情做完。那时候,他是个高大健硕的小伙,刚刚高中毕业,梳着奶油大包头,开着他爸的蓝白色凯迪拉克车。二战一爆发,他就积极报名,参军入伍,告诉妈妈他要杀敌立功,“要成为镇上消灭敌人最多的人。”战舰把他运到了意大利,亚平宁山脉北部,靠近博洛尼亚一个叫坡奥山谷的地方服役。1945年,他给妈妈写了封信,向妈妈求婚——“做我的妻子吧,”他在信中写道。我觉得那更像是个命令。妈妈答应了他。妈妈的回信写在一种很特别的亚麻纸上的,纸很贵,根本超出了她的消费能力,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坚持买了这种纸写回信。我妈妈认为写什么字和用什么纸是同样重要的。爸爸收到妈妈回信后两星期,德军签署了投降协议。爸爸回家了。我的理论是:爸爸打仗没打过瘾。所以后来,他向我们开战。我妈是法国移民的后裔,信仰新教,我爸是意大利移民的后裔,信仰天主教,他们俩能结婚,上帝肯定没料到,所以产生很多罪恶,给生活添了许多波折。他们总是在争吵。孩子、食品、宗教,都是吵架的诱因。爸爸曾在浴室门口挂了一张耶稣像,一等他上班,妈妈就把画像挪到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爸爸回到家就大声嚷嚷起来,“上帝啊,你怎么能够动耶稣像呢!”妈妈反驳道,“那不过是个画像罢了,雷奥,你以为上帝愿意把自己的画像挂在浴室门口吗?”爸爸不睬她,把画像挂回去。第二天,妈妈又把画像挪走。如此这般,不停折腾。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如果说我们家有民主的话,那么爸爸的一票相当于两票。他决定我们晚饭吃什么,房子刷什么颜色,家里的钱存什么银行,客厅那台赞尼诗牌黑白电视机应该调什么频道。我出生的那一天,他通知妈妈:“这孩子要去天主教堂受洗,”毫无商量余地。滑稽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对宗教其实没有什么兴趣。战争结束后,爸爸在镇上开了家卖烟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利润。他对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还不能走路的时候,他就扔球给我。在妈妈还没有让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木质的球棒。他说只要我有“计划,”并且“坚持执行计划,”那么总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级棒球队。当然了,孩子都以父母给设定的志向,为自己的志向。所以,我七岁的时候,学会了看报纸上的棒球比赛积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队的名字,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我在爸爸的店里放了一幅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那么他就可以在停车场里掷球给我,帮我练习。我甚至会穿着钉鞋去教堂参加星期日弥撒,因为赞美诗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就要赶去参加美国循环赛。人们说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担心上帝会不满意我穿着钉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试着踮起脚尖走路,爸爸在一旁看到了,小声而严厉的责备我说,“见鬼了,你干吗呢?”我赶紧放下脚跟。而妈妈呢,并不喜欢棒球。她出生贫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战争期间,不得不辍学打工维持生计。她的高中文凭是上夜校得来的,后来她又用同样的办法修完了护士学校。在她的脑海里,读书,上大学才是我的正途,只要走上这条路,人生自然会有很多机会。对于棒球,她觉得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但我打棒球的时候,她总会来看。她坐在观众席上,戴着大大的太阳眼睛,头发总是吹得整整齐齐,那是当地美容院的杰作。有时候,我会从球员候场区偷偷看她,发现她总是望着遥远的地平线。但轮到我出场击球的时候,她会拍着手叫:“耶,查理!”我想,对我而言,那就是参加比赛的全部意义所在了。在爸爸离开我们之前,他是我参加的每一个业余棒球队的业余教练。有一次,他看到我朝着观众席方向张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着球,鸡仔!那里可没有能帮你打好球的东西!”我赶快回过头。我猜,妈妈,她不是爸爸所说的“计划”的一部分。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我崇拜妈妈,就像小男孩崇拜他们的妈妈那样理所当然。而且,她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让人崇拜的妈妈。首先,她很幽默。她不介意把冰激凌抹在自己的脸上,图我们一笑。她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模仿大力水手说话,或者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唱歌时的沙哑嗓音:“如果你的心里没有他,你如何去摆脱他……”。她挠我的痒痒,也让我挠她的痒痒,然后夹紧了手臂笑个不停。每天晚上,她都到我床前来给我盖被子,摩挲着我的头发说,“给妈妈一个吻。”她告诉我,我很聪明,而聪明很划算,所以我应该每星期看一本书。为了确保完成这一指标,她总带我去图书馆。有时候她穿的太过耀眼,还有时候她会和着我们小孩子的音乐唱歌,这让我有些难为情。但我信任她,从来没有,没有一刻对此有所怀疑。妈妈说的话,我都相信。别搞错了,她并不溺爱我。她打我。她责备我。她惩罚我。但她爱我。她真的爱我。我不小心从秋千上摔下来,她爱我。我穿着满是泥浆的鞋子踩在自家地板上,她爱我。面对我的呕吐,鼻涕,流着血的膝盖,她还是爱我。不管来来去去,顺境逆境,她都爱我。她对我的爱,无边无尽。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让我去追逐她的爱。明白了吧,我有一个理论:孩子们喜欢追逐他们得不到的爱。对我来说,那就是爸爸的爱。他把他的爱藏着,像文件箱里的文件。而我,想法设法要得到它。妈妈过世后多年后,我给自己列了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列着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张单子上列着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两个单子长短差距很大。为什么对于爸爸妈妈,孩子会向其中的一个,索取很多很多,而对另一个,却没有太多的要求呢?或许,我老爸说的有道理。你可以是爸爸的乖儿子,或者是妈妈的好宝贝,但你不可能两者都是。所以,你就紧紧抓住你可能失去的那个。早晨鸡仔回到老宅(1)此时,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晨曦斜照过来,像是从我家和邻居家中间的空地掷过来的球。我眯缝起眼睛。那是十月初,马路上街沿两旁已积起厚厚一层落叶——落叶比记忆中的厚——天上的云很密。我想,那些离家多年的人重返故乡,首先会注意到记忆中的那些树,它们看起来好像长得更高大了。我们家离湖 —— 以及那个沙滩 ——很近。妈妈死了以后,我和妹妹没有立即把房子卖掉,可能是希望房子升值吧。但老实说,我根本没有勇气把房子处理掉。现在,我弯着腰,像个逃犯一样朝老家走去。我逃离了事故现场,现在这个时候,他们早该发现了我的车,那辆撞上来的大卡车,被撞坏的广告牌和手枪。我的身体又重,又疼,还流着血,人处于半麻木,半惶惑状态。我知道肯定有人在追捕我—— 这就更坚定了我自杀的决心。我跌跌撞撞,走上台阶,在一个花盆里找到了压在一块假石下的房门钥匙。(那是妹妹的主意。)我回头看看,什么都没有,没有警察,没有路人,也没有一辆来往的汽车。推开房门,我走了进去。屋子里有一点发霉的味道,隐约还有一点甜甜的,地毯清洗剂的味道,好像有人(难道是殡仪馆的殡葬师?)刚刚洗过地毯似的。我从门厅的衣柜和小时候常常被我们当作滑梯用的楼梯间穿过,走进厨房。厨房里的瓷砖地已经上了年头了,墙上挂着樱桃木的橱柜。我心神恍惚的拉开冰箱的门,现在回想起来,我一定是下意识的想去找酒喝。我后退了一步。冰箱里居然放了不少吃的。有食品盒。有吃剩的意大利面条。脱脂牛奶。苹果汁。浆果酸奶。一刹那,我觉得该不是有人搬进来住了,现在这里已经是他的家了。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把房子弃之不管所付出的代价。我打开一扇橱门,里面有力顿茶,一瓶杉卡牌咖啡速溶粉。打开另一扇门,里面有糖、莫顿盐、胡椒粉和色拉酱。我看到水槽里洗洁精的泡沫中浸着一个盘子。我很慢很慢拿起盘子,又放下,好像努力要让它回到原来的地方。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查理?”然后又重复了一次。“查理?”那是我妈妈的声音。我跑出了厨房,手指上还沾着洗洁精的泡沫。“查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躲在后门廊下,心跳的几乎喘不过气来。几秒钟前,我还缓缓拖着自己的身体,力不从心的站在冰箱前;几秒钟后,我的心却狂跳不已,觉得氧气不够。我的身体在颤抖。厨房的窗就在我背后,我却不敢回头看。我已经看到过了我死去的妈妈,现在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我身体以前也受过伤,但这一次,我想我不仅身体伤了,脑子大概也坏掉了。我呆在那里,胸部一起一伏,眼睛不敢离开眼前的草坪。小时候,我们把那叫做后院,现在看来不过就是一小片草地罢了。我想过要穿过后院,翻到邻家的院子里去。然后门开了。然后妈妈走了出来。我妈妈。就在那里。就在门廊下。然后她转向我。然后她对我说,“站在那里干吗呀?外面挺冷的。”现在,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够解释清楚,我是怎么迈出那一步的。那一步像是让我从地球上跌了出去。如果你看到的事情和理智告诉你的不相符,那么你就得决定相信什么。我看到了我妈妈,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我听到她叫我的名字。“查理?”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这样叫我的人。是我的幻觉吗?我应该朝着她走过去吗?她会不会像一个肥皂泡那样消失呢?说实话,那一刻,我的四肢完全不听我的使唤,好像是别人似的。“查理?发生什么了?你怎么浑身都是伤?”早晨鸡仔回到老宅(2)她穿着蓝色的宽松长裤和白色的外套——她总是穿戴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就算是清晨刚刚起床——她看起来和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模样差不多。那次看她是为了她79岁的生日,她戴着一副红边眼镜,那是一件生日礼物。她慢慢抬起手,用眼睛示意我走进她。我不知道,她的眼镜,皮肤,头发,开门的动作。那是个熟悉的动作,以前我不小心把网球仍到屋顶上去,她常常这样开门去捡球。有什么东西在我心里融化了,好像她的脸庞所散发出的光芒,温暖到了我的心底。那股热量,顺着我的脊背流下去,一直流到脚底心。那时候,有样东西轰然倒塌了,我几乎能够听到倒塌的声音。倒塌的是那堵竖在相信和不信之间的高墙。我屈服了。飞出地球。“查理?”她又开口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做了一件你也会做的事情。我抱住妈妈,像永远不会再放开那样抱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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