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看美国 II--总统是靠不住的作者:林达01.美国总统是什么-----------------卢兄:你好! 很长时间没有给你写信了,前一阵干活实在太忙,这儿人人都忙忙乎乎地在忙着谋生,这是美国所有普通人的生活基调,我们这样的新移民当然更不可能例外了。 但是,一边在迢迢长途上奔驰,我还是一直惦着你信中的那句话。去年年底,你在来信中说:“明年是美国大选年,你可别忘了给我聊聊大选。”当时我不加思索,顺口就答应了。可是后来一想起来,就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应承得太快太简单了。 我琢磨着,如果单单是叙述美国大选的过程,那么,你只要在大洋的那头看报纸就全解决了。你所想要了解的,分明是透过大选所反应出来的美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和运作,以及美国社会更广泛更深层的内容。这样,那个候选的总统在我手里就成了一个细小的线头,如果顺着这线头随意拖去,天晓得会拖出何等混乱的一团乱麻来。所以,我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捏着这根线头,不敢轻举妄动。同时,一有空就在脑子里慢慢地梳理这团乱麻。这也是我好几个月来没有动笔的另一个原因。 我想了想,实际上,每一个大选年确实都有它独特的地方,因为它会非常直接地反映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但是,所有的大选也都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可循,因为“大选” 本身,也是美国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个集中反应。整个美国社会制度就是大选的一个大背景。所以,我寻思着,如果我能尽量把这个大选年的普遍背景结合它的“与众不同之处” 写给你,大概就能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提起大选,我脑子里出现的总是这么一个场面。在一个小镇上,一个清寒的夜晚,在投票站外面的小空地上,默默地排着一长串等候投票的美国老百姓。 那是我来到美国遇到的第一个大选年。说实话,那时,我对大选这么个新鲜事儿还是一脑袋浆子,稀里糊涂。脑袋里各种从小逐步生长起来的概念,象花色不同的蘑菇一样,已经塞得满满的。唯一清醒的地方是,我想,不管它是“虚假的民主”也罢,它是 “金钱操纵的”也罢,好歹我现在是站在这块叫做美国的新大陆上了,我总得用自己的眼睛好好看个明白吧。 当时,我看到了不同党派的代表大会为竞选所制造的声势,看到了总统候选人的辩论,等等。对我来说,这都是这辈子第一次看到的“西洋镜”。共和,民主两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我们习惯的党代会有天壤之别,那是花花绿绿,热热闹闹的节日聚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没有一个人是严肃地板着脸的,比看马戏有过之无不及。在这些西洋镜里,有许多够热闹的场面。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确确实实还是我在上面所提到的小镇上的这一幕。因为,我对这个小镇实在太了解了。 这个小镇,你大概可以说是美国最小的行政单位之一了。除了一个小小的邮局,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值得一提的营业的地方。原来有个破破烂烂的叫做“古董店”的小铺子,(在美国,“古董”这个词具有最大的包容量。从价值连城的古物,到一文不名的旧货,统统在其范围之内。我说的这个“古董店”当然属于后者。〕还有一个出租录象带的小店,后来全都关了门。可见这个地方之不景气。 那天我们看到他们投票的地方,是一所非常简易但是收拾得很干净的平房,象大城市的类似性质的建筑物一样,它的上方横额有一个辉煌的名称:某某市城市大厦〔意思和国内的市政府大楼差不多〕。但是,它同时还有一块牌子,那是救火会。小镇的行政机构只在这幢“大厦”里屈居一隅,“大厦”的首席主人是两辆保养得极好,锃亮锃亮的救火车。(救火员都是义务的,经费有一大部分都是居民们捐赠的。〕在这样一个木结构房屋盛行的地区,这种安排倒是很体现了小镇领导人的思路清楚。尽管这是一个衰落中的小镇,但是,和美国其他成千上万的小镇一样,它的居民依然住在收拾得干干净净,象花园一样的环境里。这么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地方,还是有好几个非常入画的小教堂。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的美国人,是地道的平民百姓。从我去年给你写的信中你也早就知道了,美国的平民都是自己管自己过日子的,很少有什么来自外部的压力。他们都是一个个分散的,只要交税和不犯法,根本就没有人去管他们,也不可能有人管得了他们。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人会督促他们去选举。平时他们关心的也远不是政治之类的玩意儿。 他们的生活并不悠闲,住在这样一个萧条的小镇上,最简单的逻辑就是,他们必须到一个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去工作以养活自己和家人,在生活的这个基本点上,他们丝毫不比我们这样的新移民优越。我当然知道他们有语言上的优势,还有对这个社会熟悉程度上的优势,但是,由于他们很多人对于科学技术了解和掌握的程度比较低,他们甚至比很多留学的新移民们还要更难找到一个高薪的工作,更难在一个崇尚高科技的社会里如鱼得水。(小镇上灵活的后代都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之所以在黑夜里站在寒冷的秋风里等候选举,可以断定,他们也是和我一样,刚刚从二,三十英里之外,甚至更远的地方下班回来。 我不是美国公民,自然也就没有选举权。所以,我只是开着车,慢慢地从他们身边驶过。然后,回家看电视去。记得那晚,我顾不上已经疲惫不堪,也顾不上第二天还要早早起来赶去打工,一直在电视机前守到了那年的大选结果出来。美国有不同的时区,我们所居住的东海岸比西海岸要早三个小时,比夏威夷要早大概六,七个小时。好在那年大选的超半数不必等出夏威夷的结果来就已经决定,否则那晚我就睡不成了。 我没有选举权也就没有什么责任的负担,只能等着别人把我们天天生活其中的这个国家的总统给选出来。好在,正如我已经告诉你的,我当时来的时间并不长,对这个国家的一切都还不甚了了,对美国主要的两大政党,即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认识也都十分肤浅,他们各自所宣传的各项施政纲领,对我来说都一样地“不得要领”。所以,我们既没有非想要什么人当选的紧张,也没有太大的失去选择权利的痛苦。 更何况,从小到大,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保障较强的社会里,细数一下,也记不得有多少重大事情是必须由我们自己操心选择而决定的,因此,当时我们也并不对自己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耿耿于怀。这样一来,我大概就成了美国社会里大选年头心情最轻松的一些人中的一个了。 可是,既然如此,回想那个晚上,我干吗还非要在电视机前守出个大选结果来,才肯善罢甘休上床睡觉呢?我发现,自己那天居然是让选举这件事本身给迷住了。 在计算机和通讯如此发达的年代,这里的选举结果,是马上就通过计算机联网自动计算,并且很快就在电视屏幕上跳出来的。一个一个州的结果,就不断在电视屏幕上增加着双方的选票数字。时而甲的票数领先,时而又是乙的票数领先。我充满惊讶地盯着电视屏幕,那两组抽象的数字就像是具有生命的什么活物一样,竞争着它们的生长速度和生命力。它们之间力量的角逐,就在决定哪一个候选人即将在这未来的四年里,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总统。 我在屏幕上也看到了这些候选人,虽然他们曾经为宣传自己的政见发表过无数场演说,为了能够当选而尽了一切努力。此刻他们却只能和我一样,也只不过是静静地坐在屏幕前,眼看着这些数字所代表的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决定他们的命运。这股力量正在接纳他们中间的一个人的思想,同时也在明确地否定其他人的主张。不论结果如何,他们此刻都已经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等待一个强大力量对他们作出的判定。 这时候,我没法不一次次地想起刚刚路过的小镇投票站。黑暗中静默的队伍在我的脑子里定格下来,成了我眼前这些充满生命力的跳跃数字抹不去的背景。而这两个景象的重叠使我象喝醉了一样觉得不解和迷茫。我开始觉得,我并没有真正了解我以为是十分简单的美国百姓,即使他们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小镇,即使他们每天和我一样,只不过是打工糊口,忙于生计。 这就是我们刚来时,美国大选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随着这些印象,也在我们心里引出了一串串问号。这些问号成了我们想去了解美国的最初动力之一。 由美国人选总统而引出的第一个问号,居然是“美国总统是什么”这样一个古怪的问题。你先不要感到奇怪,也不要以为我在故弄玄虚,我确实是在遇到一堆难题之后,才发现我必须先解决“美国总统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才有可能在了解美国大选和向你作介绍时有所作为,否则实在是寸步难行。你想想,我要是连他们选出来的总统“是什么”都没搞清楚,还谈什么别的呢? 在我原来的印象中,美国总统也就是美国的一国之首,或者准确地说,是美国的政府首脑。他是一个在白宫一拍桌子,全美国都得打颤的重量级人物。可是,我很快发现,我想当然的理解,距离事实很远。我不知道现任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是不是巴不得有我所想象的这般威力和权力。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他的许多抱负连连受挫之后,对于“美国总统是什么”这个问题,他一定比我的体会深得多。 我怎么会想到这个问题的呢?最初,是从一个英语的汉译问题开始的。 你在中国的广播电视里和报纸上,一定常常听到“克林顿政府”这个词。在美国,也有汉语报纸,在这样的报纸上,“克林顿政府”这个词也是一个高频率出现的词,它在汉语世界中通用。它的意思几乎是等同于“美国政府”,或者至少是意味着“以克林顿为首的美国政府”。我也没有去考证过,这样的用词在汉语世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使用了多多少少年。我想,大概自从东西方的政府们开始打交道,这个词就应运而生了,至少对于你我这样的中国人,觉得它完全天经地义,几乎不可能去异想天开地对它的准确性提出什么质疑。因为,在我们所习惯的文化背景中,它完全是符合逻辑,滴水不漏的。 在中国,通英语的人可谓无数,你我也算是学过点英语的。几乎所有这些人都知道,在汉译的“美国政府”一词中,“政府”的英语原文是“GOVERNMENT”,而在汉译的所谓的“克林顿政府”一词中,“政府”的英语原文中却是“ADMINISTRATION”。这显然是两个长得面目全非的完全不同的英语单词。那么,它们怎么一翻译成中文,就突然都变成一模一样的“政府”了呢? 我在学英语遇到这两个词的时候,也在英汉词典上探过究竟,发现在英汉词典上往往这样解释。“美国政府”的“政府”原文“GOVERNMENT”,它的主要含义是“政府”, “政体”,但是,也有“行政管理”和“管理机构”的意思。而“克林顿政府”中“政府”原文“ADMINISTRATION”,它的主要含义是“管理”,“行政机构”。但是,英汉词典里特地作了说明,当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时,也就是当它成为专有名词的时候,它就是指“总统制国家的政府”。 这样,我和你一样,也和所有通过查英汉词典学英语的中国人一样,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就是说,第一,“GOVERNMENT”是一个泛泛的“政府”大词,也就是说,在英语中,国家政府是“政府”,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是“政府”。第二,“ADMINISTRA TION”一词,在总统制的国家,比如,象美国这样的国家里,它就是前面那个“政府(GOVERNMENT)的同义词。说白了,就是在美国这样的总统制国家里,也许是由于某种习惯用法的缘故,也许仅仅是愚蠢,他们居然自找麻烦地用了两个不同的单词,去表达同一个简简单单的概念:“政府”。这样的结论和理解一经查明,就自动成了我阅读和思维的一部分。 来到美国以后,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卫星接收中文的,乃至发自中国的电视节目。也可以阅读到不同的中文报纸。当然,更多的是铺天盖地而来的英语信息。我们就这样身不由己晕晕乎乎地夹在中间。有很长时间,我们延续着多少年来在国内形成的理解和思维习惯。听着中文的“美国政府”和“克林顿政府”十分地耳顺,每当从英语新闻中听到克林顿“ADMINISTRATION”,也总是条件反射一般,自动在脑子里把它变成“克林顿政府”,从来不假思索。 听多了之后,我们发现了这两个英语单词的一个使用规律。那就是,尽管英汉词典里头说这两个单词的意义相同,都代表“政府”。但是,在英语里面,至少在美国,他们从来不随意混用这两个词。因为我们从来也没有在克林顿的名字后面,听到过“GOVE RNMENT”这个“政府”,跟在他后头的,一直是那个绕口的“ADMINISTRATION”。即便如此,我们也以为这是使用语言的习惯问题,属于语言学家们研究和探讨的范畴。我们这样的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只需死记硬背这个“洋习惯”,使用时不要“出洋相”就可以了。 使我们终于对这两个英语单词的含义产生疑惑的,是在看到美国和其他国家时而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外交纠纷之后。这样的外交纠纷,我们以前在中国时,也常常在报纸上读到,读了也不以为然。通常这样的纠纷都是由“美国政府”的“言行不一”引起的。然而,现在我们是生活在这个国家了,当然对这样的纠纷就开始注意起来,试图探究这种纠纷的一些产生原因。 我们看到,在“克林顿政府”作出一个什么外交承诺,或者是作出什么温和外交表态,强调两国的“求同”,尽可能去“存异”,或者说尽量去试图忽略这个“异”之后,往往,属于“美国政府”另一个部分的国会就会通过一项完全不同的决议。在这样的决议中,凸现的常常是总统试图暂时忽略掩盖的“两国之异”。这样,同一个“政府”就几乎是在同时表达不同的信息,这种公然地不顾及自己对外形象的行为,令人十分不解,尤其令我们这样最重视“脸面”的东方人百思而不得其解。想来想去,好象除了“口是心非”之外,实在想不出其他词去形容“克林顿政府”的这种行为了。 至于对方国家,在短短的时间内,接到“克林顿政府”所发出的这样前后完全不一致的信息,只可能产生一种被欺骗和被愚弄的感觉。于是,抗议和外交上的僵局随之而来。不仅如此,甚至还会激起对方国家的民愤,激起他们的强烈的反美情绪。这样的情况,远比官方外交僵局对两国关系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官方外交,总是有大量出于利益的理性思考。所以,僵局说形成就形成,说打破也就打破了。世界上所有的政府之间,好象一直在进行这类游戏,乐此不疲。 但是,对于两个本来就彼此陌生的国家的民众,对于他们之间感情隔阂和文化隔阂的加深,就决不是政治家们能够轻易挥之而去的了。所以,当政治家们重新握手言欢的时候,老百姓却还正冷着一张脸斜视他们呢。这种阴影笼罩所产生的影响往往更为深远。 当这样的情况发生,对方国家朝野一片强烈反应的时候,这时的美国总统总是一张非常尴尬的面孔。尽管这样,他很难博得同情,逻辑是非常简单的。 因为,你倒是说说,什么叫作美国总统?不就是美国这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吗?难道这还会有错?什么是政府首脑呢?那还不是一国之首,四年执政期内由他领导着这个国家和政府吗?所以,“克林顿政府”当然就是以克林顿为首的美国政府。现在,你克林顿在外面说的是一套,才一转身的功夫,你领导的政府下面的国会就完全做的是另外一套。这说轻了是出尔反尔,说重了当初的表态根本就是假的。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逻辑有什么问题。我也和大家一样愤愤不平。 直到我在这里住了一阵子之后,我才开始怀疑,这一切的发生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我第一次开始对“克林顿政府”这个译词疑疑惑惑,怀疑它的可靠性。因为我终于发现,克林顿在这个国家里,远非我所想象的那么了不起。他根本就既管不了国会,甚至也不是什么政府首脑。于是,我终于顺藤摸瓜,拖出了英语中那两个长相完全不同的 “政府”单词,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两个不同的单词,在变魔术似地合二而一的过程中,好象偷换了什么概念,出了什么岔子。 于是,我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早早就去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就是查一查英语世界出的词典,看一看他们对这两个单词所作的原汁原味的解释。我先查了最让我不放心的那个总是跟在克林顿后面的“政府”(ADMINISTRATION)。我看到,除了类似英汉词典的“管理”,“行政机构”之外,它在作为专有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时,其解释,与我们通常所看到的英汉词典上的注解,有本质上的不同。它明确指出,这只是指政府的“执行分支”的官员和他们的政策及原则。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也就是说,既然这个词根本没有“政府”的含义,美国人也就从来没有所谓“克林顿政府”这一说,而只有“克林顿行政机构”,“克林顿行政分支” 这样的称呼和概念。你也一定看到了,这么一来,“美国总统是什么”,对于我原先的理解显然就成了问题。他肯定不是美国政府的首脑,他只是美国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这三个分支中,“行政”这一分支的主管。照通俗化的说法,他只是美国联邦政府“大行政办公室”的主任,是一个“大管家”一类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夹在“主人” 和“外人”中间,两面不讨好是经常的事儿。 在对外打交道的时候,鉴于总统的角色是政府日常事务的执行主管,他常常被推到前沿,去代表这个国家表示各种意见。但是,这个国家并不是他说了算的。也正是由于他的职务性质,他在不违背整个国家利益,不违背联邦政府整体态度的前提下,会有一些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的权力,以便他所主持的行政一摊,更方便地和各个国家和地区继续把交道打下去。但是,这种权力常常让后面的“主人”感到不安,生怕这个“办公室主任”为了自己的工作方便而丧失了原则,或者越了权。 因此,与总统相比,属于美国的立法分支的国会,似乎就更具有美国的主人的味道了。国会的议员们都是从各州直接选出来的“民意代表”。他们管立法,也就是说,大原则是他们给定的,只不过让总统这个“办公室主任”领着他的那套行政班子去执行。对外打交道,当然也是总统领着这班人去干。一旦干得国会不满意了,他们往往当下就不给总统一个好脸色。这种情况,总是由国会通过一项什么决议,表达他们对总统某个做法的愤怒。这时候,总统和国会就表现得完全南辕北辙。这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许多外交纠纷的起因。 顺便提一下,作为美国政府司法分支的法院,又相当于什么样的角色呢?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分支中的最高法院,他们好象有点象“婆婆”。他们平时很少抛头露面。但是,一旦出现什么争执不休的立法问题,他们会出来给个“说法”。一旦他们出来宣布某项立法“违宪”,那么,立马作废,毫无二话。 当然,这只是我十分形象化的描述。美国政府的三个分支实际上还有更严密的相互制约的机制,以避免单纯的一层高于一层的简单构架,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讲,高高在上的权力总是非常危险的。正是为了避免某一个分支爬上权力的顶端,所以美国政府的三个分支是相对独立的,互相之间始终存在着作用和反作用。也就是花了大力气,硬是把原来可以建成个宝塔的三大块给拖倒了,拉开后齐齐地放在平地上。这些,我想留在以后再慢慢向你介绍。 你看,我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刚刚大致搞清楚“美国总统是什么”这样一个看上去十分简单的问题。一度我曾觉得颇为窝囊,想不通一个简单的英汉翻译问题怎么会就把大家引向一片云山雾沼。后来,我觉得,这也许也是必然的。一个小小的翻译问题,实际上反映了两大文化背景之间深深的鸿沟。 东西方各个历史久远的国家,尽管走的道路各不相同,可是它们毕竟走过不少相似的历史路径。它们在最初遭遇时虽然彼此陌生,但是,那些相似的地方又使它们产生似曾相识的微微惊喜。至少,你有一个皇上,我也有一个皇上,你的皇上管着一大群百姓,我这儿的皇上也管着一大群百姓。它们之间战也罢,和也罢,做买卖也罢,它们有文化沟通上的困难,至少不那么完全“隔路”。尽管此后它们各自都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这种初次遭遇的经验仍然十分重要,它起码使得双方今后的相互了解,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而美国却比较特殊。美国是一个历史非常短的崭新的国家。在建国的时候,它相对来说比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包袱都更轻一些。但是,它自行其是所搞的一套,也就更难被一些历史悠久而又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国家所理解。 美国建国只有二百多年。我有时想,在二百年前,一个如初生牛犊一样的大洋彼岸的新国家,行事风格面貌作派样样都很“摩登”,一下子撞上一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帝国,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滑稽的事情之一了。 美国是刚刚从一块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皇帝皇朝一类的东西当然见得很多,但是,对方内涵截然不同的深厚文化积淀,肯定使这个本来一提传统文化就气短的新国家,久久摸不着头脑。 从二百年前的清朝政府那一头来说,英国法国等等的洋人也见得多了,那美国佬还不是一回事。当时,听说那头没有皇上而只有总统的时候,这大清国上上下下,准是觉得这个叫美国的地界,是出了个什么新花样,楞要把他们的皇上叫作总统。除此之外,你说还能有什么别的理解吗? 可是,毛病很快就出来了。那头的总统常常说了不算,还经常狡辩说是他作不了主。你想想,我这个当皇上的能作得了主,以前打交道的那些英国法国的皇上他们也作得了主,你这个叫作总统的皇上却说你作不了主,谁信呀! 两国误解的种子,一开始就自然地种下了。从英译汉的工作一开始,就不仅仅是一个文字工作,而是文化的对应和比照。在美国总统的后面跟的那个词,如果不是“政府”,难道还可能跟出什么其他的东西来吗?尽管,有大量的证据证明,这个词只是意味着一个“行政分支”,“执行机构”,可是,说是他们的皇上只管一个“行政机构”?这可能吗? 我们可以想象,最初的翻译者和词典编写者,是何等痛苦地挣扎在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文化思路之间。 挣扎的结果,是他们彻底地放弃了自信,放弃了他们所收集的一大堆现成的资料。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这个根深叶茂,郁郁苍苍的文化大树上结的一个果子。还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这棵大树上摘下来不成?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翻译上的问题呢?最后只能作一个变通的技术处理,就是把这个“政府的行政机构”改为“政府”。由于他们和我一样,也早早就发现一个事实,就是这个“政府”一词,从来就只是死死地跟在“总统”一词的后面。所以,他们又加了一个诠释。结果,我们说看到的这个词的注解:“(总统制国家的)政府”,也就这么顺应逻辑地出来了。这一下,大家的心里都踏实了。在自己的逻辑系统里,终于达到圆满了。 这个小小的翻译就这样以讹传讹地代代相传,“克林顿政府”一词就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而且还出现在包括美国本土在内的中文报纸上。看报纸的人也都习惯了。也许,在深层次里,与这种文字所相连系的古老的文化逻辑,还在悄悄地起着作用。然而,今天,如果你想了解,进而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运作的话,你首先要记住,我们所读到的所有“克林顿政府”的地方都应该解读作“克林顿行政分支”,在读到“美国政府”的地方,你必须确证,那是指包括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的联邦政府,或者还是总统领导下的行政分支。我的经验是,大部分的场合,那还只是指行政分支。把 “克林顿政府”读成“克林顿行政分支”,而且知道什么时候要把“美国政府”也读成 “美国政府行政分支”,这是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入门之课。 作为美国,自二百年前一开始,就令它摸不着头脑的那份华丽而厚重的大洋彼岸文化,至今依然使它困惑不解。比如说,在克林顿之前,就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位美国总统,有幸被冠在“政府”二字之前,被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误以为他们在美国有无边的权力,堪称“政府首脑”。但是,我敢跟你打个赌,你信不信,不仅以前的美国总统,就是今天的克林顿,对此也是一无所知。他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理解,他只是这个国家的一个“行政主管”。 对于美国人,要了解东方文化最难的起点,也同样是如何了解对方的逻辑。如何把自己已经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暂时放一放,顺着对方的思维轨迹先走走看。这样,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话起点。 两个大国之间的对话是无法避免的,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我有时想想,何苦自寻烦恼,非要早早地在那里讨论,是要东方西化还是要西方东化。从我们自己作为一个平民的经验来说,我们首先看到的只是双方之间文化陌生,以及以此产生的几乎一触即发的误解。一旦产生争执,双方都已经气急败坏了,谈的还不一定是一回事,让人看了只可能产生荒诞感。还不如先想办法多去掉一点“陌生”和“荒诞”,然后再考虑要不要“化”的问题不迟。 所以对于我们来自大洋彼岸平民来说,一踏上这块新大陆,自然感觉新鲜事就特别多。你就想想吧,就连“美国总统是什么”,都会成为一个问题,需要去了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开始向你介绍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之前,先讲清楚他们选的到底“是什么”,相信你一定也会觉得这是必要的。这封信先到此打住。 祝 好! 林达02.“美国娜拉”的出走-----------------卢兄:你好! 上一封信我曾经告诉你,我是在这儿住了不少日子之后,才搞清楚“美国总统是什么”的。但是,我有很长时间还是有些纳闷,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在我们的概念中,那个拥有无上权威的这个世界强国的“首脑”,如何就落到了一个“行政大主管”的地步呢?但是,不论我多么迷惑不解,我却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这是看来的,而不是来自于什么理论的推算。 在中国的时候,我们就对“三权分立”这个词并不陌生。这个词所代表的理论,在中国上百年嚼下来,早已经被大家嚼烂了。要不,你我都是非专家学者的普通人,怎么会把这么一个如此专业化的词,当作一个普通常用词看待。可是,要是以为熟悉了这个词和它的理论,就真的能够推算出“美国总统是什么”的话,我跑到这里就不会感到惊讶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心里,理论就是推算不出一个按说是必然的结果呢?究竟是什么障碍,使我们似乎是在本能而固执地不愿意顺着一个理论的指点,就去相信一个现实世界呢?让我还是先回到美国。谈谈美国这个正在竞选的“总统”。 记得刚来时,有一次,看到我们的一个美国朋友,一边看着电视上的总统,一边一脸悲天悯人的表情,他摇着头说,“可怜的家伙”。这一幕的确令我们莫名其妙。可是后来,我们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候我们自己都看着会电视里的克林顿,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怜的家伙”来。因为不要说美国总统只有一个“行政主管”的权限,即使是在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内,他依然处处受到监督和限制,常常四处碰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是三年以前,克林顿总统刚刚上台,正值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番的时候。好歹选上了,他至少可以在他的行政机构里,表现出自己的领导才干和工作效率。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一个可靠而行之有效的班子。而任命行政机构各个部门的领导人,又恰恰是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在我想来,这虽然不能给手下的“兄弟” 都封个“师长旅长的干干”,但是,这实在是一个用权很痛快的时候。谁想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当克林顿提出每一个行政分支的候选领导人的时候,他都必须依法送交国会批准,国会在批准之前,都会由专门机构,对每一个总统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总统以权谋私。 我知道,你看到这儿,准是在那里暗自好笑,我几乎都可以听到你遥远的笑声。如果我们现在是坐在你那间又小又挤的屋子里,你肯定是一脸狡黠地对我说,你把美国人的这点把戏都当真?总统的提名他们还能叫真去审?也就是走走过场吧。 说实话,我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太一本正经,严肃得不象是真的。因为,我和你也有过差不多的经验。好象大凡是太冠冕堂皇的话就有点显得不实在,就总是有点象一副为了混淆视听而制作的完美假面具。可是,如果你也和我一样,看到过向全美国作电视实况转播的国会听证会,你就会把笑容收起来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是出乎意外。谁能想到,美国人偏偏是在那里玩真的呢? 一般对于总统提出的某一职务提名人的审查,国会都有专门的机构去进行,如果出现什么比较大的有争执的问题,国会就会要求举行听证会。在这个时候,听证会的格局完全和法庭没有什么两样。对提名人产生不同意见的双方,都会提供证人到听证会作证。同时,被审查的提名人也必须出席作证,回答各种询问,不论这些问题是多么令他难堪。说实在的,我第一次看这样的听证会,心里也不由自主地在那里嘀咕,怎么在美国审查提名人就跟审贼似的。 国会听证会和国会的大多数活动一样,都是向全国作电视转播的。整个听证会的审理过程都在美国老百姓的注视之下,而且就象法庭一样井井有序,一丝不苟。所不同的是,最后不是由陪审团来作出判定,而是由国会审查委员会的成员投票决定。但是,不论判定的问题有多么严重,这个判定只影响到提名被否定,与司法方面的判决无关。一旦国会的审查委员会确定或否定这名行政机构领导人的提名,这一个程序也就算结束了。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引发法律诉讼,转到与司法有关的部门,进入性质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程序。 我第一次看的那个听证会,听证过程非常长。美国人天天都象是看电视连续剧一样,守在那里看进展。最后委员会宣布结果,否定了提名人所受到的指控。当时,那个提名人的反应,跟法庭上的嫌疑犯被宣判无罪时的反应,一点没什么两样。他的亲友也在电视机前拥抱雀跃。我想这时候,“当不当官”他们大概都顾不上了。能洗清自己已经成了头等要事。我当时来美国大概才个把月,也不太明白怎么会这样。但是,留下的印象却非常深刻。 还是回过头来,让我继续给你讲克林顿任命行政官员的故事吧。 我前面说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是美国政府整个权力构架的三大分支。但是,在属于行政分支的机构之下,也有一个司法部。这和美国政府的“司法分支”是毫不相干的。政府权力结构的“司法分支”,指的是法院系统。而总统所执掌的“行政分支” 下的司法部,是一个行政机构,处理与司法有关的日常事务。顺便要说的是,这也是语言翻译的问题。美国人自己所说的司法部,司法部长和政府的司法分支,三个“司法” 用了三个截然不同的词,谁是谁一清二楚,汉语在这方面没这么讲究,我就只能罗嗦一点了。 美国司法部长手下的基本队伍是一大群检察官。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代表政府的执行部门,向各种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调查的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后着手调查。以及,在他们掌握证据的时候,向法院,也就是向美国政府真正握有“司法大权”的一个分支,提出起诉。 在美国,这个部门对于总统是极为重要的。司法部长管治安,治安有无改善是总统一大政绩。更何况,我前面提到的,“总统”不是“皇上”。他只是美国政府的“行政主管”。也就是说,总统本人,和所有的其他部门领导人,以及这块土地上所有的平民一样,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调查的对象。同时,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场官司的起诉对象。总统毕竟是政府权力的一大分支的领导,一向是众矢之的。他时时都在用权,但是,他的权力处处都要受到约束,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诸多种类的监督之下,以防他违法越权。所以,美国总统可以说是在一个布满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惹上一场官司的可能性,会比一个一般的美国平民要大得多。 当然,就算司法部长是总统安排的亲信,他在国会以及各方监督之下,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对总统网开一面。但是,总有一些可上可下,可进可出的边缘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是推还是拉,对于总统还是至关重要的。老是觉得自己象是踩在钢丝绳上一样悬悬乎乎的克林顿总统,与夫人都是律师出身,当然深知其中要害,也就更不敢对司法部长的人选掉以轻心了。 话再说回来,在美国,总统如果想在如此重要的职位上安排一个亲信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一个大国的司法部长,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备的资格。这种技术性的资格,将会受到国会的严格质疑。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任人唯亲的可能性。说实在的,象这样又要是亲信又能符合司法部长技术要求的人,能找到一个当属不易,哪里还可能找上几个放在那里备用候选的呢? 克林顿几番考虑之后,选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长的提名人。送交国会之后,料想其技术资格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国会对于此类候选人的调查和审查之严,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谁也没想到,这位女士完全可以说是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她在法律方面的技术资格完全没有问题。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相信克林顿在把她推出来之前,白宫方面也已经对她作了严格的审查。因为,如果推出去的提名人有问题的话,不仅是浪费时间,对总统本人和他管的那一摊的声誉,也会有所损害。结果,谁也没有想到,国会审查提出来的问题是,第一,这位女士曾经违法雇佣没有合法工作许可的非法移民为她工作。第二,在雇佣期间,她作为雇佣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没有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缴纳的那一份税。 顺便向你解释一下。在美国,当雇主雇佣工作人员的时候,会在发工资的时候,预先替他的雇员扣下雇员应交的所得税,代为上交。同时,雇主自己还必须缴纳一份由于雇工而必须交的税金。 这么一来,这位由总统提出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居然“双重违法”?顿时舆论哗然,成为一大新闻。各种追踪报导纷纷出笼。在美国,这样的部长任命过程,是不能做成 “黑箱作业”的。通过无孔不入的记者,一切都是公开的。 克林顿尽管感到颜面扫尽,他也没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国会公开调查结果,私下再换一个提名人。他只能怪自己的一套班子事先的审查工作还不够细,出了一个大破绽。因为,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呢? 也许你也挺好奇的。那位女士到底雇了什么样的工作人员啊?告诉你吧,她就是曾经雇了个没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是不是“小河沟里翻了船”?你一定会说,这算什么呀。可是在美国,给查出来的话,这绝对就算是原则性的大事了。这在去年我给你写的那些信里,也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只有两个概念“合法”,“违法” 这位司法部长提名人,可以说是够“洁身自好”了。因为如果她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早就让人给查出来了。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保姆”的问题,她不仅官没当上不说,税务局马上就找上门来,除了补交税金之外,还交了一笔罚款。 克林顿好不容易挑选的第一个司法部长提名人,就这么给否定了。 心里叫冤也没用,克林顿只能重整旗鼓,推出第二个司法部长提名人。这次又是一名女士。可是,真可谓时运不济。谁知道,国会还审查着呢,这位差一点当上未来司法部长的女士,自己举手投降了。原来,她家里,也有过,一个,墨西哥,小保姆! 我想,在克林顿把第二个提名送交国会之前,白宫的审查机构,一定会吸取上一个提名的教训,就那倒霉的“保姆问题”,查询过这名女士。到底是她的“官瘾”太大而隐瞒了真相?还是白宫的审查机构,认为那保姆反正早就不知去向,因此而心存侥幸?这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不管是他们哪一方做的“闯关”决定,总之,事实证明,国会审查这一关并不好闯。 在这里,我想顺便提一下。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最普遍的是临时照看一下孩子的临时保姆。其原因是那一条“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孤处”的法律规定引起的。只要家有十二岁以下的孩子,父母需要临时外出,都会找一个人临时给看一下,而且通常得遵守联邦最低工资法付工资,那时是每小时四块二毛五,付高点当然可以,付低了又是违法的。所以,在家里雇佣一个全日制的保姆,并不是非常常见的。至于仆人成群的家族,大概是屈指可数的了。 在今天,美国一般的工薪家庭,如果想要雇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全天候保姆,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是合法居民在美国毕竟有许多机会。在众多的机会里,当保姆肯定在收入和个人前途上,都不算是上策。即使是同样的低工资,合法居民会去选择一个能够学些技术的工作。即使有人当了保姆,一般也是权宜之计,遇到好的工作机会,马上会跳槽而去。如果要付出对合法保姆也具有吸引力的工资,对一般的工薪家庭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负担。 即使是象克林顿提名的两名部长候选人,以及这样一些薪水收入高的家庭,相对来讲。他们的住房汽车等的分期付款费,也就是每个月的固定开支会大增,其他消费也会水高船涨,仍然未必能够轻松地雇一个长期保姆。所以在美国有一种家务公司就应运而生,他们定期来两三个人,如,一周一次。他们带来各种用途的洗洁剂和工具,突击吸尘清洗打扫。而平时的一些零星家务,就都是自己干了。由于美国人的“家”连房带花园的特别大,所以家务活也是够多的。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如潮水般涌进美国的非法移民,以及有合法身份却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就自然成为一个保姆源。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不轻易跳槽,为保住这份对他们来说的好工作,也就相对会更尽力去做。这对想有个稳定的好保姆的家庭来说,不仅是最好的选择,而且几乎别无选择。 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了,而且在美国,这可以说是一个大障碍。在去年的信中我就谈到过,在这里,几乎只有中国餐馆会接受中国留学生非法打工,美国人开的餐馆一般是不会接受的。其中的障碍当然就是法律。保姆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一方面是几乎找不到其他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总觉得自己的家不算一个工作单位,找保姆和非法招工总是性质不同。 再加上非常重要的一条,餐馆之类的工作场所,是有可能遭到移民局的突击检查的,而移民局想要进入别人的私宅可就麻烦大了,他们决不会为了一个非法保姆惹这个麻烦。所以谁也没有听说过移民局上哪个家庭去查非法移民的。于是,这种雇非法工作的保姆的情况,就开始多起来。而且基本上是发生在一些收入较高的工薪家庭,也就是克林顿那两个“提名人”这一类的家庭。所以,这也是克林顿有可能会连续撞上两个“保姆问题”的原因。 不管这么说,堂堂美国总统任命司法部长的精心策划,就这么栽在两个墨西哥小保姆手里。所以,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美国司法部长雷诺,实际上已经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选了。 这一类的事情,确实天天都在美国这个大舞台上上演。在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也许在他们一生的时间里,都不可能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国家一级的领导人遇到什么尴尬的事情。当他们在报纸上频频读到美国总统的种种“丑闻”时,一定会奇怪美国人怎么会容忍这样一个总统。他们甚至更会因此而得出“美国是一个腐败的国家”,这样理所当然的结论。你想,连他们的总统都频频出问题,湟论其他? 但是,在报纸上读到总统的种种反面消息,在美国却是司空见惯的。要找出一篇赞扬文章来,反倒十分困难。你也知道,克林顿自从上台以来,就官司一直不断。一开始,我们对周围美国人的态度也感到很奇怪。他们并不象我们一样,读到总统的反面消息就特别敏感。后来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知道总统整天被国会,司法部门,反对党,新闻记者等等一大帮“专业人员”在那里盯着,“事儿多”是理所当然的。再者,他们也知道,这帮盯着总统的人,自会对这些问题从各个方向去发掘,直至掘个水落石出为止,否则决不会罢休。他们只需等着结果出来,决定下次是不是再投他的票即可。 我们也逐渐习惯了在这样一个局面的国家里生活。以前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把权力结构比作一张网。在这个国家里,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也好象是结成了一张结实的网。但是,我们渐渐觉得,这似乎是另外一种性质的网。因为这张网上的各个环节,不仅没有按我们的想象,一致地勾结起来,所谓“官官相护”,如渔网般去网罗共同利益,反而不仅互相牵扯,而且都是向着不同的方向牵扯。最后,如一张蛛网一样,均势力敌而达到平衡,各个环节无一漏网地全被扯住,很难有什么特殊举动。谁也不可能就此挣脱出一只手来,居高临下地一手遮天大捞一把,总统当然也不例外。 我们自然会提出前面一开始的问题,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呢?既然美国总统在这里不是一个独立的顶端人物,而只是这个政府结构的一部分,那么,脱离这个整体结构孤立地去谈美国大选,就意义不大了。所以我想。我们还是费点力气,探出一个究竟来。 如果去探究这一切的源头的话,我脑子里顿时冒出了一句话。这是今年老朋友送给我的“顾准文集”里,顾准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样”。 一个原来象是洋娃娃一样被丈夫养在家里的一百年前的女子,没有外援,仅仅为了个人的理想,就断然出走。这一事件怎么看都具有一种“革命”的意义。难怪一百多年来,同一个娜拉,已经被不同的人,不同的社会,从她的出走中看到了各种各样的,甚至是并不相同的“革命意义”。 娜拉被“带到”中国之后,不知有多少几十年前的新女性,从这个洋榜样身上汲取了无穷的精神力量,也一一冲出各自不同的家庭,造就了无数“中国娜拉”。娜拉不仅在出走的举动上具有革命性,更在广义的精神上具有革命性。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挪威女子娜拉,她的“出走”也成了充满刚阳之气的“革命”的代名词。 在娜拉的这场“革命”中,其他的一切皆可视为“革命的代价”而被忽略不计,可是,把一腔热情满腹关怀都倾注在娜拉身上的人们,怎么可以忽略“出走以后的娜拉” 本人!于是,又引出了不少话题。在中国,我们以前非常熟悉的,就是鲁迅对于娜拉出走以后的感慨。看上去,他是对为数众多的“出走后的娜拉”忧心忡忡。他觉得“出走” 还不是最迫切的,最迫切的是改造社会。若是社会环境险恶,那么孤身一个弱娜拉,到最后不是哭哭啼啼重新回家,就是流落风尘,未见得就是好结果。这么一来,破坏了大家为娜拉喝彩的好心情。 实际上,鲁迅只是提醒大家,不要仅仅关心只是作为“娜拉”的“娜拉”是否“出走”,而是更应该关心作为社会象征的“娜拉”,是不是发生变革。这才是“玩偶之家” 可以发掘的更深一层的意义。在诸如鲁迅这样的提醒下,大家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一场社会革命上,相信这才是一个根本解决问题的出路。 在实现一场社会革命时,由于它的过程十分漫长而且跌宕起伏,充满艰险充满牺牲。一场革命往往需要数代人的前仆后继。人们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几乎已经近于绝望,每一次几近绝望又强化了一次新的渴求。因此,在许多革命中,在这样的轮番刺激之后,革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悄悄地从一种实现目标的方式手段,在人们心中变成了目标本身。人们就象痴迷地坐在剧场里看“玩偶之家”一样,别无他求,只求“出走”。 于是,革命胜利最终成了大家梦寐以求一个日子,一个突破点。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大家在狂欢之中醉眼惺忪,看出去的一切都笼罩在五彩的光环之下,大家再一次弹冠相庆举杯互祝,互道:这下好了。 这样的欢庆,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不同国家的广场上,庆祝各种不同年代所发生的性质不同的“革命成功”。我有时候会觉得一种深深的疑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有些地方,这样一杯欢庆的美酒会如此长久地起作用。因为,毕竟陶醉其中的各色人等都有,其中有不少人似乎是不应该久久地迷失在这样虚幻的光环里的。 这种庆典的气氛持续越久,当疑问升起的时候就越沉重。“这下真的就好了吗?” 在中国,终于又一次有人提起“娜拉出走以后怎样”。但是这一次的提问,比起当年鲁迅的沉重发问,更增添了何止百倍的沉重。娜拉已经被升华为一个象征,天翻地覆般社会巨变的“出走”已经完成,既已如此,我们为什么还是摆脱不了相同一个问题? 我突然联想到,两百多年前,美国不是也经历了一番如同“娜拉出走”般的独立革命吗?那么,这位美国娜拉“出走”以后又是怎样的呢?当初这位“美国娜拉”的一举一动,不就是我今天看到的美国的种种现象的根源吗?这种联想使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 我发现,美国娜拉在经历“出走”之前,对自己“以后将会怎样”这个后果问题,也是没有深思熟虑的。她也是迫于现实才静静地坐下来,非常理性也非常现实地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 美国在“革命”以前,是一个什么状况呢。它没有值得夸耀的年头长达四位数的深厚文化传统。不错,它的早期移民来自英国。但是,它确实并不因此就敢拉大旗做虎皮,在自己的文化与英国文化或是欧洲文化之间划等号。在独立之前,他们断断续续地是从英国带过来一些“文化”,但是即使是带过来的这点文化,也早已被新大陆强劲的风迅速地吹散开来,吹得变了味儿。令人联想起南橘北枳这样的故事。 独立以前的美州殖民地,如果说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美国,从表面看上去有什么相同之处的话,那就是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那种“流动散沙”的状态。这种无规律的流动,既意味着新大陆的内部流动,也包含了蜂拥而来的外国移民对于流动的推波助澜。 虽然在殖民时期,也有英国派来的总督政府及其一套班子。但是,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始终也没有遇到过一环紧扣一环,一层死盯一层的严密控制。其根本原因倒不是英皇不想对他的子民严加管束,而是在当时的新大陆,这种管束在技术上是做不到的。“天高皇帝远”这句老话,在这里有着最真实的意义。不仅皇帝远,皇帝所拥有的庞大管理体制远,甚至连产生皇帝的文化,都非常遥远。人们的分散与流动,又使得殖民地仅有的统治,其强度从中心向外迅速递减。 即使是从殖民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也远不象在英国本土那样有章法。照说,他们有着悠久的治理传统,只需开来一批人马,移植一个模式,照搬一套制度即可。而且,他们是在统治殖民地,背后,已经有现成的洋洋万卷各式英国法律法规在支撑。他们只需执行就可以了。但是,也许是情况太不相同,也许是人手不够,也许是交通不便。总之,就是管不住。所以,对许多在执行中被因地制宜篡改了的规矩,他们也只好眼开眼闭,听之任之。 更何况,北美的殖民政府对于到底如何去开发治理这样一块新大陆,也是心中无数。因此,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都有过一些实验性的管理方法。比如说,甚至有过在佐治亚州完全失败的如军垦农场一样的“开发实验”。 于是,在殖民时期的北美洲是一个自治程度很高的地方,严格的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从来也没有真正实现过。在这里,作为个体的人是分散流动的,作为群体的人是分散的,甚至有时也是流动的。那么,这些来自不同国家,不同阶层和宗教理想的人们,也在一块块有着高度自治权的“小国土”上,进行过各种不同的理想实验。权力是分散的。在独立之前,这里已经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十三个政治中心。 我想,如果真要把一大片国土比作“一张白纸”,作“可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之类的比喻,那么,按说几百年前的这块地方大概是最象一张白纸,最合适按构想的蓝图去实践了。但是,在从一开始移民进入北美起,大凡仅仅是严格地按照一个完美的宗教理想,道德理想,政治理想,甚至是经济建设理想去实行的,最后往往碰壁,反倒是一些世俗的随遇而安的做法,更容易延续下来。于是,回顾殖民时期的北美历史,几乎是一部充满了各种理想实验,又同时充满了妥协,退让,放弃和变通的历史。 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的结果,大概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必须服从新大陆上无情的生存规律。在这里刚刚开发,严酷的生存条件下,移民最重视的是生存。生存是首要的,理想必须退居其次。这一点,别说是几百年前站在蛮荒大地上的移民了,就是今天踏上这块已经变成了全世界最富国土的新移民,也很难逃避这样的生存规律。他们被迫变得比原来的自己,也比生活在其他地方的人更为实际。 有意思的是,另一个导致这样历史结果的重要原因,也是今天如我们这样的新移民们同样必须面对的。就是每一个进入这块土地的人,都必须学会如何与其他文化打交道,如何与完全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文化群相遇的时候,妥协和变通是和平相处的前提。这也是我们和几百年来的北美移民们的共同课题。 这种北美新大陆特有的妥协,变通和实际,看上去确实显得“俗气”,所以也始终为欧洲的理想主义者们所不齿。 看到这里,你也许要问了,在这样一块殖民地上,老百姓事实上对英国并没有大的什么依赖性。北美的老百姓与英国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是松散的,那么他们是靠什么维系了那么久远的关系呢?我觉得形象点说,这种关系几乎就象是娜拉对丈夫和家庭的感情维系。这是从哪儿说起的呢? 实际上曾在不短的时期里,除了欧洲人看不起美国人之外,美国人自己也是陷在很深的自卑里难以自拔。他们并不是“一生下来脑后就有反骨”。他们自己没有辉煌的文化,就希望能与古老的欧洲文化至少不要断了那点血脉关系。 说实在的,至今为止,在我们看到的美国,对于相当一部分建筑庭园设计,家具及手工艺品,“殖民时期风格”还是足以炫耀的广告用语。记得刚到美国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颇不理解。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们一直对这样“殖民时期风格”的自豪广告,在感情上疙疙瘩瘩。按说我们是外国人,这块土地在两百多年前是不是英国的殖民地,与我们根本毫不相干。我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 实际上,这是一种文化和观念上的差异。在我们的逻辑里,被“殖民”则意味着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如此的广告宣传就意味着“没有民族自尊心”和“把耻辱当光荣”等等一系列“殖民地奴隶心态”。“半殖民”都尚且不堪回首,何况是“全殖民”。凡是 “殖民时期”外国人留下来的东西,只能充作激扬“爱国主义”的教材。这种逻辑和概念,已经随同我们的文化背景溶化在血液里。因此,我们是在本能地如条件反射一般,从心里抵制这样一种“辱国求荣”的文化现象。 但是,我终于发现,美国人对此从来不产生这样强刺激的联想。对于他们来说,殖民时期仅仅是一个历史的客观存在。殖民者有好有坏。大大小小的殖民总督和殖民者,他们的名字至今还是美国许多城市和街道的命名,他们的铜像依然在美国各地熠熠闪光。因为他们与这块土地的开发建设历史紧紧相连。至于文化艺术领域里的玩意儿,更与殖民不殖民没有关系,他们从不认为这是“文化侵略”,或是“殖民外衣”之类可怕的东西。他们还巴不得能多弄一点这样的文化艺术过来呢。于是,对于美国人,历史就是历史,它总是有某种原因才如此存在。这一来,他们反倒一个个都是轻轻松松的。时间一长,我也跟着放松下来。本来嘛,跟我无关的事,我紧张什么。 所以,如果当初英国干脆松松地牵着这根跨越大洋的线,放这只“美洲风筝”,这里没准到现在还是英国殖民地呢。可是,大概正是北美殖民地人民所表现出来对欧洲文化的一往情深,使得当时的英国皇朝产生了错觉。它象娜拉的丈夫一样以为她软弱可欺,并且在她面前暴露了非常自私和无情的一面.它在北美殖民地不合理的税收政策,以及对其人民自由的粗暴践踏等等,使得一场原本不会发生的“出走”就这样发生了。 在我们看来,这样发生的一场“美国革命”,比起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许多其他 “某某革命”,似乎总还有不少欠缺,还很不够“正统革命”的味道。 它好象没有一个系统的哲学上的理论和思考。它的领导人没有一个被后世尊为哲学家,它也没有从历史上或者同时代的哲学体系里,去寻找过自己革命的“坚实理论依据”。说句不好听的话,它看上去显得十分“浅薄”。因为它从没说要实现什么什么主义。它也没有说要追求任何一个从理论上经过严密推算的理想制度或道德王国。 这一切,和这块土地原先给其他国家留下的印象,十分相符:没有哲学,没有理论,没有思想,甚至没有文化。所以在大家的心里,这也就是一场揭竿而起的平民起义罢了。对于人类的进步,世界的文明,以及对于理想社会探求,没有什么大的意义。美国娜拉在大家眼里,只是一个乡下姑娘的形象,大家对她“出走”以后的结果也并不怎么看好。 至于这个大家眼里的乡下娜拉到底要的是什么呢?最明确的答案只有一个独立宣言。在独立宣言里,这个短短的朴素的要求,是今天我们看到的每一个美国学生都背得滚瓜烂熟的一句话,就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就是新大陆“揭竿而起”时,那“竿”上的唯一旗帜。只是,和所有习惯皇帝文化的平民起义不同,他们的士兵和将领都没有在胜利逐步接近的时候,脑子里开始形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皇帝梦,甚至都没有一个强烈的统一要求。 就象我在去年给你的信里已经谈到过的,这场“美国革命”一结束,整个军队就解散了。总指挥华盛顿又回到了自己庄园的马儿身边,恢复了“农民”的身份。军官们也各自两手空空地回到家里。其中一名校级军官还负了不少债,于是,他装了一船西洋参,辛辛苦苦运到中国,为自己卸甲之后的新生活,找到了一条出路。 不仅没有了军队,赶走了英国总督政府之后,他们也没有了中央政府,没有了总统,没有了一个新的国家权利象征。他们也不在乎什么国旗国徽国国歌之类的东西。在很长的时间里,美国人搞不清楚国旗应该是什么样的,在拖至南北战争之后,才正式地确定了美国的国徽和国旗的式样。但是民间依然按照自己的想象,在节日里悬挂各色“美国国旗”,到一九一二年,才算真正统一了国旗。美国国歌更是到一九三一年才得以确定。 在这里我们看到,“出走”以前的娜拉远不象一个深思熟虑的女子,倒确实象一个感情冲动的乡姑。她的要求非常本质,简单,对于追求自己朴素的理想没有什么宏伟的构想,但是对于自己“不要什么”却非常明确,反应非常强烈。她不要皇帝,不要暴君,所以,有了“美国革命”,所以,她也不打算捧出一个新皇帝。 好不容易拧在一起,打了这么一场胜仗的美国,迅速回复到一盘散沙的状态。并不因为有了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称号,大家就从此认为有必要齐心协力。每一个人在这里,他首先是一个人,有着自己“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对于美国人,这就够了。 这种美国人极其朴素的感情,至今依旧。 记得来美国以后,一开始,美国年轻人常问我,你喜欢什么音乐,我当时在中国已经听过一些美国乡村歌曲,挺喜欢的。就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喜欢乡村歌曲。当我反问他们,他们几乎都是喜欢摇滚乐。我没想到,时间长了,“摇滚”也变成了我最喜欢的音乐之一。也开始明白了为什么我的朋友们喜欢“摇滚”远胜于“乡村音乐”。此后,我每逢开长途,总是在几个播放摇滚乐,爵士乐,古典音乐的电台之间跳来跳去,很少再听乡村音乐。 今年夏天,我正好一个人开车穿过大烟山国家公园。我夹在山谷里,好多电台都收不到。我对付“愁肠百转”的盘山道十分紧张,也无心多去拨弄收音机。这时我的收音机里正在放着我已经很久不听的乡村音乐,我也就顺其自然。忽然,一个男声缓缓地唱出了我十分熟悉的一首歌,他唱道:这是我的房子,这是我的树,这是我的菜园,这是我的狗。这是我的院子,这是我的马,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孩子。 歌声飘扬在大烟山美丽的崇山峻岭之间,我突然理解了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人,他们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场“独立战争”。理解了他们为什么而“战”,也理解了他们为什么而“散”。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下次的信里试着给你写写,当美国人迫不得已非得有个中央政府不可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办的。这个珊珊来迟的美国总统是如何被锁定在今天的地位上的。 祝 好! 林达03.一个收银机的故事-----------------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你在信中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你说,如果说那么多从深思熟虑的哲学系统里产生出来的“社会理想”,在实行过程中都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在“革命”之后,看上去还处于比较自然状态的,没有一大群哲学家的美国,在必要的时候,反而能够搞出一部二百多年不变的宪法,并且,平稳地选了四十几次总统,搞了几十次和平的政权交接呢?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简单地给你讲一个典型的美国式的发明小故事。 在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商业活动之一,大概就是现金交易的大大小小的店铺了。但是在很长的历史阶段里,世界各地的店主们却无法解决两个颇为伤脑筋的事情。一是统计和计划。就是繁杂量大的库存无法经常清查盘点,结果也就无法有一个合理的进货计划。二是现金收入的记载。略具规模的店铺都雇有店员,他们天天时时和现金打交道。甚至每一个店铺都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钱箱里的零钱不够了,雇员掏出自己的钱包,先垫出一些零钱,然后再从钱箱里取回来。当一个雇员从钱箱向自己的钱包里取回钱的时候,谁也不否认,他面对的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这真可谓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是,除了在偷窃被捉拿后由法律制裁以外,在如何预防的问题上,各种文化背景所产生的思路是不一样的。 除了互相监督,突击检查,鼓励检举,等等,还有很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就是提倡从思想教育入手。这确实是另一种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认定从技术上的监督,只是一种治标的方式,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要杜绝这种现象,还是必须从改造人的思想品质,从根子上去解决。因此,在加强法律制裁的同时,更要加强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和学习。毫无疑问,这种方法肯定是基于对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这种思考也肯定有它的积极意义。 我想告诉你的是,美国人通常是怎么考虑和解决这一类问题的呢?我们发现,在这类问题上他们的思维习惯往往是直直地从实际走向实际,而不作进一步的理论探讨。他们不习惯,大概也认为没有必要去进行更深的哲学思考。 他们想得很简单,既然放在眼前垂手可得的现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那么,常常有意志薄弱的人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只是在承认眼前看到的一个事实,就是,人是有弱点的,人是不可靠的。 这样的理解自然地把他们引向了另一条思路。他们会一心一意地从发明一个什么机制这样的角度入手。期待以一种机制解决人的不可靠性。他们认为关心人的“灵魂”这样的“重大课题”,是教师和牧师的事儿,而普通人只能解决实际问题。 美国的小店主们也毫不例外,他们也经历了久久的“小问题带来的大困扰”。终于,在一百多年前,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大概在南北战争以后不久,俄亥俄州一位杂货店老板的儿子在自己开咖啡馆时,深为上述困难所苦,在轮船上记录螺旋桨转动的一个机器的启发下,设计了一架能够把每一笔交易结果显示出来的机器,伙计和顾客都能看到显示结果。这样一显示,店员原有的小偷小摸的冲动就给打消不少。所以这种机器曾被叫做“廉洁出纳员”。经过改进,这机器功能迅速加强,不仅能够计算每笔交易的总金额,计算找头,还能把每天的每一笔账都记录下来。之后,詹姆斯卖掉了他的发明。 然后,新的专利拥有者,又使收银机有了一次关键性的改进。在收银机上设计了一个附有自动锁的放现金的抽屉,还有一个铃。伙计把每样东西的价格和数量打进去,机器自动相加得出总数,再把顾客递上的现金打入,机器自动计算找头,整个过程都显示出来。双方无异,一按键,随着一声脆铃,现金抽屉就自动弹了出来。如果你没按规矩做,那么现金抽屉是想打也打不开的。机器把每笔交易的全过程都记录在纸带上,在收银机的机制,顾客监督以及店主复查的三重管理下,你还怎么可能小偷小摸而不当天就被发现呢? 所以美国的顾客也很相信机器,几乎不对收银机算出来的结果置疑,更何况收银机印出来的收据有你的购物一览表,你回家后慢慢核对不迟。到美国后,从来没有看到顾客和售货员为价钱而有争执的。有收银机呢,争什么呀! 虽然这个早期收银机是机械式的,也笨重得很。我们现在还可以在美国的古董店里,看到那个时代的各色收银机。也真亏他们想得出来,在没有电子显示器的年代,他们设计了一个个小钩子上挂着表明价格的小数字牌。下面一按,价格牌就被晃晃悠悠地钩上来了。价格牌是两面的,里面的售货员和外面的顾客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早期收银机虽然显得笨拙,但是已经具备了现代收银机最重要的功能。每天店主们可以从记录上核对现金。从此,在收银机铛铛的铃声中,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小店主们的烦恼。在美国式的英语中,“响了一声铃”已经成了“做了一笔买卖”的同义词。 当时,美国生产收银机的公司宣称,他们的收银机铃声,就像美国革命的第一声枪响一样,将在几十年内就响遍全世界。尽管形容得有点夸张,但是,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确实看到,就连遥远的中国也开始用上了同样的收银机。 此后的收银机又经过了不断的改进。除了一系列的电子设备,在记录中还可以记上商品的代号,所有交易自动输入存货数据库,使得商店的统计与计划问题也得以一并解决。 收银机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就这样被一个非专家的使用者发明出来了。正由于他是一个平常的使用者,他才会在登记专利之后,早早地就以很便宜的价格,卖掉了他的专利和收银机的生产权。对他来说,去开发生产收银机,还不如卖他的咖啡省事呢。在美国,很多发明都是在这样一种非常实用的思想动机下诞生的。因此,这样的发明在美国可以说是一件偶然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一件十分必然的事情。 我们以前在中国的时候,就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说是美国人要是遇到一件棘手的活儿,会先花百分之九十的时间去发明一个机器,然后在剩余的时间里用这个机器把活儿干完。到了美国之后,我们发现,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说,这个说法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刨去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效率的因素。美国人好象确实比其他地方的人,更信赖一种机器或者说一种机制的作用,而不太愿意轻信人。 这怎么说法呢?例如,从一个非常具体细节的角度来说,美国人的工具特别发达。哪怕你是再好的工艺师,他会承认你作为一个手工艺艺术家的技术水平,但是从技术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更信任机器和工具的作用。当他需要的不是一个需要从艺术角度去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一个实用产品的时候,他毫无疑义会放弃手工操作。他会宁可去买一台机器或者是一套工具,以保障一个技术动作的成功,也不会去雇一个高超的手艺人。原因很简单,人总是会犯错误的。 刚来的时候,我们很喜欢逛这里的建筑材料商店。很快发现店里的油漆部向顾客提供几百种油漆颜色的色标。你从中选了自己需要的颜色,拿上这张色标,售货员就可以马上给你调制好同样颜色的油漆。看到这里,你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商店里都雇的是技术高超的八级油漆工。相反,调制油漆的小姑娘对此根本一窍不通。她所要做的只是查一下实验室事先做好的比例配方,照方办理即可。所以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在这方面可以“拿一把”的“老师傅”。美国逻辑很简单,小姑娘手里的配方是不会错的,再有经验的老师傅也有出错的时候。 这样,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去看看收银机的意义。你可以看到,“人”的品质与素质,都不必再由雇主去操心。因为这一切都在收银机整个机制的监督控制之下。逻辑也很清楚。雇员必须作出交易记录,才能打开现金抽屉。必须按交易的实际情况作记录,才能通过以自己切身利益为原则的顾客监督。一天下来,店主核对一遍。不论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的差错,还是由人的品质问题造成的现金短少,都可以马上被发现。在发生几次之后,雇主就可以换人了。也就是说,是一种机制保障了雇员的工作质量。 之所以我把收银机不仅仅称作是一个机器,而称它为一个机制,这是因为收银机的设计者已经把顾客的利益和顾客的监督,也作为设计一个部分给放进去了,实际上,就连雇主从利益出发的每日核查,也成了这个机制的一部分。少了任何一个部分,它就不可能如此成功。 于是,在这里,人可以是不可靠的,但是,一个收银机却保障了对于不可靠的人的筛选,以及对于不可靠的行为的监督和控制。 现在,我们再回到你所关心的问题。美国革命之后,当美国人也迫不得已需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的时候,他们是循着怎样的思路去做的呢? 上一封信里,我已经谈到过。独立以后的美国,立即又分散开来,回复到一种自治程度很高的状态。对于老百姓来说,与其说美国是一个国家,还不如说他们所居住的州是一个国家。事实上,当时的美国十三州,活脱脱就是十三个小国家,它们各自有自己的民兵,印刷发行自己的货币。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象是国家之间一样互不相让。例如,纽约州和新泽西州面积都不大,两个州紧紧地靠在一起。结果,纽约州决定对出入本州水面的外州船只收税,新泽西州就马上决定对纽约州建在他们州地面上的一个灯塔也课税。当时的美国人所关心的与其说是美国,还不如说是家乡家庭和自己这样更为具体的东西。 尽管如此,美国毕竟已经是一个国家。国旗国歌这样象征性形式化的东西可以慢慢再说,但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已经事实上使美国面临危机。这样的危机当然有整个美国的财政金融市场的无人协调的混乱,更有对于可能发生的外部侵略和内部冲突无人应付的问题。 在1787年,在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十一年之后,在英国承认美国独立四年之后, “出走”的娜拉才结束一段散漫随意的生活,坐下来思考“以后怎样”。这一年,除罗得岛以外的十二个州的55名代表,终于集中在费城,关在一幢普通的房子里开会,他们在里头一关就关了几个月,这就是著名的制宪会议。 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在试图建立美国第一个中央政府。他们是循着怎样的思路去做的呢?现在,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他们只是在设计一台“收银机”。 现在想来,说是美国人没文化,在那个时候可也真没有冤了他们。直到这个时候,这些被今天的美国尊为建国之父的人们,仍然一点也没有考虑过要提出一张完美社会形态的蓝图。他们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个美好的社会目标在前面指引,美国人民将会多么精神振奋,团结一致,有个奔头。而一改他们自由散漫,自行其是的“历史弊病”。 可惜,他们错过了这个重大的历史时机。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美国人,也就和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人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至今,他们也没有一个建设共同理想社会的奋斗目标,也没有类似的好东西在哪里指引着他们。一副走到哪儿算哪儿的劲头。 如果大家认为,今天的美国应该有一个某某主义的社会标签的话,那也决不是当初的建国之父们给美国人民指点设计的完美目标。他们实在是自然而然地就走到这一步的。所以,他们将来还要往哪里去,他们也心中一点没数。 所以,我们的美国朋友们真的一点也不象我们那样,从小就对社会的发展形态了如指掌,心中时时有个科学的谱儿。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已经从哪里来,正要往哪里去,而且是必然地要奔到那个社会去。这些对于美国人,纯属天方夜谭。他们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种对于社会发展的说法,他们觉得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而且他们知道此外还有各种其他的说法。至于种种不同的说法,对于人类社会的将来所做的各种预测,他们很少有信的,就是“信”起来,也都是各“信”各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建国之父们真是够不负责任的,我一直想不通,他们怎么就能够对这么大一个国家,一点不作目标规划,让老百姓们自己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呢? 你一定也会奇怪,身为建国之父,一般自然就应该有建立一个“理想之国”和“完美社会”的雄心,他们怎么就偏偏是个例外。也许,首先,他们确实没有这样深的哲学理论思考。其次,他们的自我感觉并不是非常良好。他们甚至没有认识到自己是高于美国大众的一群“领袖级人物”。他们感觉自己只是被本州老百姓推出来的人民代表。他们和普通美国人一样,对于“独立宣言”上面代表着他们朴素要求的那句话,“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居然已经十分满足,再也没有更高一层的理想和抱负了。而我看来看去,还是觉得“独立宣言”那句话所表达的理想,只是一种低一个层次的个人理想,而远不是一个宏伟的社会理想。 再看他们的制宪会议,其气氛与你我所想象的一般类似情况,也实在相去甚远。 我曾经想象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群开国元老功臣坐在一起。他们好不容易经过浴血奋战,如今江山在握,又重聚一堂,共同策划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怎么说这也是大展宏图的喜庆场面。可是,事实上,几个月的制宪会议,始终气氛凝重。一份沉沉的忧虑始终压在每一个与会者的心头。对于他们来说,如果给美国建立一个新的中央政权是一件 “喜事”的话,他们早就该急急忙忙去操办,也不用拖到几年以后的今天了。 照说,他们既然没有什么“崇高的社会理想”,设计蓝图的任务也就轻得多了。那么,他们还忧虑什么呢?他们忧虑的竟然就是那个“独立宣言”里简单的个人理想不能实现。他们要的东西很简单,没有什么深奥的。所以,他们对于自己不要什么,也就比较容易搞清楚:他们不要阻碍上述的个人理想能够得以实现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就是专制与暴君。 但是,一个集中的中央政权如何就能保证不演变成一个专制的暴君呢?这是几年来他们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所以,他们也一直在躲着这个难题。如今,他们并不是已经找到了解答,怀着胸有成竹的轻松心情而来,他们是被现实逼到这个制宪会议上来的。所以,会议桌上始终笼罩着一团愁云。 这团愁云并不是毫无来由的,他们眼前有一个现成的前车之鉴。这就是在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他们都很熟悉的英国革命。当时,北美还是英国殖民地,所以,这段历史就如同是发生自己“兄弟”身上,对大家都意义非凡,产生的刺激也特别强烈。 在英国革命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重要人物克伦威尔。他在国会反对国王的革命中,从一个国会议员到组织一支无往不胜的军队,成为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但是,在革命获胜,共和之后,他很快持军权实行独裁统治,宣布自己是“护国公”,成为英国历史上无数暴君中的又一个暴君。当时的英国早已熟悉了三权分立的理论,既有国会也有宪法,但是克伦威尔照样独揽了国家的一切实权,动辄解散国会,宪法形同虚设。英国“革命” 硝烟未散,英国人就又一次失去了自由。“革命”的结果只不过是换了强权人物,只是不叫“皇帝”而已。 如今,他们坐在一起制定美国宪法,克伦威尔的幽灵就在他们面前飘荡。他们一定预见到了“中央政权”一经形成,就会利用手中的国家资源自我扩张。政权本身就会变成一个具有最强生命力的怪物。但是,我常常会怀疑,在一切技术都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美国,他们是否可能预见到后来这个国家的发展。如果他们能够预见到今天美国的模样,预见到今天美国政府的超级规模,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为这样一个“巨无霸”的诞生作助产士? 不管他们何等忧虑,几年来的事实使得争执变成共识。他们没有退路,只能一起坐下来,不完成宪法,不走出这间屋子。 说真的,我第一次读著名的美国宪法,才读了一会儿,就改“读”为“翻”了,一翻就速速翻完放下,再也不想去碰它了。它和我原来想象的太不一样。这个宪法文本极其枯燥,里面甚至一点没有通常的国家最高大法都应有的关于立国之根本的大道理,也没有什么华丽漂亮的说词。这个宪法真可谓典型的美国风格,它是用大白话写出来的,活象一张权力结构的设计蓝图。一句句话单调得如同设计图上的线条和数字。 你知道我这个人,最怕看单调枯燥的东西。所以这一放我就放了很久。直到很久以后,我看着美国政治舞台上一幕幕活生生的演出,终于意识到这五花八门的悲喜剧都是有规律的,而这些规律是和这部二百年来不曾修改的宪法有关的,我才硬着头皮正襟危坐,认认真真把它读完。然后,居然又读了一遍。这一读,还真从枯燥中读出不少味道,真是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 我的感觉,这就是一个设计精巧的“收银机”。它的设计思想说穿了非常简单,这和我前面介绍的收银机的设计思想别无二致。那就是,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 因此,用不着对权力本身去作什么定义和思辨,这些对于美国人都成了多此一举的废话。他们只知道实实在在地想,如果这个“收银机”的设计是成功的,那么,权力自然还控制在老百姓手里,不说也罢。如果整个设计失败了,那么,你在宪法里再废话说这是人民的政府,也是白搭。于是,一番本来可以放着看看满漂亮的话,就让他们给省略了。 他们设计的第一步就是权力的分割。立法,行政,司法这三大权力的分割,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还远远不满足于此。还对这三大分支又一层层继续切割。使得这三个个权力分支活象菜刀下的三根胡萝卜一样,被切得截截分开。联邦,州,市,县,直至鸡毛小镇,都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权力构架。它们之间没有条条结构的上下级关系,它们都是独立的,各自为政的。 例如在美国的司法系统中,联邦法院对地方法院并不存在领导关系,司法系统并不是一根完整的胡罗卜。各个州有他们自己的州宪法,州一级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前者并不是后者任命的,而是该州的老百姓根据他们的州宪法选举产生的。 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尽管有了权力的分割,他们仍然担心,统一的联邦政府是否会变得大权独揽,象英国国会一样,向地方上课以重税,使各州日子难过。他们还担心经过分割以后的权力,其中的某一分支仍会伺机自我膨胀。他们已经看够了英国的政治闹剧,在那里,尽管有着类似三权分立的结构,但是,权力分支时时都会膨胀,行政一膨胀就解散国会,国会一膨胀就推翻行政,搞得国无宁日。打开英国历史,一大堆走马灯一样的上台下台,还没看头就晕了。他们可不想让美国也蹈其覆辙。 在联邦政府的三个权利分支里,最让他们不放心的就是行政机构的总统了。因为,尽管经过了权力的分割,要使行政分支成为政府一个有效的执行机构,仍然必须使它握有诸如军队,财政等等大权,而总统就坐在这些大权的顶端。这些权力,在他们看来,无异于钱箱里的现金,怎么才能防止总统不被诱惑,不在条件合适时也利用这些权力做一回帝王梦呢? 对这样的担忧你一定不会感到奇怪,也不大会有哪一个中国人认为他们是杞人忧天,因为这样的历史对我们都不陌生。这使我想到袁世凯称帝的故事。你想象一下,他看着皇帝的龙椅,知道自己只要向前走那么几步,一转身,坐下,从此,所有的人就都得给自己叩头了。对于他,这是多么挡不住的诱惑。而他身边那些文官们,只需轻轻推他一把,从此,也就从一个普通官员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臣了。他们又怎么会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推。那帮小妾们,只要上前一扶,一回头,她们也就都成了王妃娘娘了,她们怎么会不去扶。这是多么迷人的魔术。 大家此后对于袁世凯“短命皇帝”的嘲讽,我常常怀疑只是一种自我安慰。我可从来不敢低估皇帝的生命力,更不敢低估中国人对于皇上的接受能力,而且,总会有一帮人孜孜不倦地告诉老百姓,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好皇上。 我们还是回到美国的制宪会议吧。美国的建国之父们知道,他们的生命是短暂的,而美国这个新生儿却会生长并且长久地存在下去。子孙后代的美国人将要经历无数个总统。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他们不能不为他们的后代,以及在未来怀着同样理想将要进入这个国家的人们做点什么。否则,这些人的个人理想无疑迟早会被葬送。 我们都很熟悉聪明绝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我们小时候都是从“科学家的故事”之类的书里读到他的。避雷针就是他的发明。但是,实际上他还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他曾经参与“独立宣言”的起草,成功地在独立战争中到法国为美国募款。他这时也是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他当时说过一句颇有代表性的话。他说,我们知道我们自己选出的第一个总统是个好人,可天晓得以后将会出来些什么货色。 他们不愿意寄希望于对未来的总统们个人品质的信赖。在他们眼里,权力无疑就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他们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他们仍然坚信,人是靠不住的。即使选上来的确信是个好人,如果没有监督机制,依然不能保证在权力的腐蚀之下不发生变化。 在这里,你可以发现,美国开国者们对于腐败的忧虑,从根本概念上来讲,和我们从小所熟悉的要“拒腐蚀”的忧虑,是不在一个着眼点上的。他们的出发点,不在于定位一群“革命者”有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社会,诸如“香花毒草”或“大染缸”之类的 “腐蚀污染”,而是着眼于来自权力机构本身可能发生的内部变化。 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威权的催化作用之下,无法不保证 “总统”不逐渐演化为事实上的“皇帝”。因此,即使是被他们公认为是“好人”而推选出来的第一个美国总统华盛顿,也从一开始就被置于他们所设计的整套机制的监督之下,没有过上一天随意用权的日子。 基于上述考虑,他们又着手改进他们的“收银机”。除了分权以外,他们又在整个权力结构中设计了一套内在的,与整个权力结构同时存在,同时工作的“安全刹车装置”,以防止联邦政府演变成联邦暴君。 这套“安全刹车装置”就是美国权力结构中的所谓“制约与平衡”,或称之为“制衡”。也是在经过了一系列的争执和妥协以后,在宪法中故意作出一些规定,使得政府任何一个分支的法定权力都要受到另外两个分支的制约,三大分支互相制约,任何一个分支都不可能在权力的比重上大于另外两个分支,从而不可能掌握绝对的权力。 我上次信里曾经讲过的克林顿选司法部长遭遇的困境,实际上就是总统和国会互相分权与制衡的结果。行政和立法两大分支的工作密切相连,他们之间每分钟都在演出合作和反对的戏剧。宪法给他们规定了各自的地盘,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同时又谁也不能越界。 相比之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看上去要清高得多了,他们不大抛头露面,也并不在电视上大出风头。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时候,参众两院好不容易通过了法案,好不容易让总统也签了字,眼看着可以实施了,却突然冒出最高法院宣布,此法案违宪,就这样作废了。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独特的对于立法的“生杀大权”叫做“司法复审”,它没有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却是分权与制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说这是后来的美国人在宪法的实行过程中,根据宪法的精神,对“收银机”设计的完善。也就是地道美国产的“收银机”上附带的又一个制动闸。 就在这个装了大量制动闸的“收银机”设计即将圆满完工的时候,就象我在去年的信中所谈到的,他们仍然对人民的个人理想能否得到保证不能最后放心。尽管在当时,联邦政府的规模还小得可怜,但是,他们深知它潜在的巨大能量。再三讨论之后,终于在原定只讨论政府结构的宪法中,补充确定了人民自由权利的十条宪法修正案。它所起的作用我已经在去年给你的信中详细介绍过了。在这里,我想补充的是,这十条修正案从正面看,它是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权利,而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它是在政府权力结构之外,在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又以民间制约的方式,再加了一套监督机制。 在美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分权和制衡远远不止所谓的三权分立。宪法中规定的权限划分和规则也仅仅是美国这个大社会分权与制衡的一个缩影,一个象征。二百年来,分权和制衡的原理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只不过没有像在宪法中那样明确规定罢了。这无疑就是美国这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来源复杂,文化多样,最有理由不稳定的国家,却始终十分稳定的原因。 “收银机”终于设计完成了。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在三个多月的会议之后,终于离开了这幢历史性的小房子。在离开的时候,他们依然神情凝重。他们谁也没有真正意识到他们为历史做了什么,也顾不上去多想这一类的问题。 在几个月的会议期间,他们不知道为了整个设计的条文细节,发生了多少争执,也不知道为了争取州一级的权力和本州民意的表达,费了多少口舌。最后,为了权利法案能早日进入宪法,又争得面红耳赤。此时,他们却只顾匆匆地赶回各自所属的州去。因为,只有在各州表决通过之后,这部宪法才能正式成立。他们必须赶回去,向家乡的人民解释他们的设计,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个工作就整整耗费了他们后来的三年时间。直至1789年,这部宪法才正式被宣布为美国的基本大法。 我看着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总是觉得这儿有些什么东西有悖常理。 首先,一般的国家虽说是一班人打下的天下,但是,总有一个领袖气魄的人冒在上面。所以在最终,总是能够确定一个人称之为国父。但是在美国,居然出来五十五个国父!华盛顿是在独立战争中自然“冒出来”的。但是,战争一结束,还没等人们从战争的惊怵中缓过神来,考虑什么国父不国父的问题,他早已经交出军权回家去了。于是,后来的美国人习惯把制定宪法的这五十五位人民代表尊为国父。这总使我感觉有些不太寻常。 其次,不论从会议的情况,还是这五十五名制宪者此后的表现,都看不出他们对于自己在独立战争或是建立政府的过程中的功绩,有什么起码的正常认识。尽管包括华盛顿在内,他们中有好几个人先后当选总统,但是都是后来象所有其他候选人一样,竞选后通过正常程序被老百姓选上去的。整个制宪会议,政府的章程就是他们给定的,居然他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这是给自己占一个“位子”的大好时机。他们为自己州的利益去争了,他们为每一个美国人的个人理想去争了,然后,制宪会议就这样结束了。没有论资排辈,没有为今后的政府席位作出任何安排设想,甚至就连一点暗示都没有。他们竟然就这样草草上路,匆匆离去! 也许,正是他们的离去,给这个“收银机”的正常启动,按下了第一个启动按钮。 但是,这个“收银机”是否就能正常运转下去呢? 等我在下一封信中再回答这个问题吧。 祝 好! 林达04.一个荒谬的夜晚-----------------卢兄:你好! 很高兴这么快又收到你的来信。你信中提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美国的制宪会议在两百多年前设计了这么个“土收银机”,它怎么可能适应两百年来的巨大变化。另外,你很想知道这几乎是闭门造车搞出来的机制,是否能够真的迎接现实的挑战。 确实,我在读美国宪法的时候,也常常从字里行间读出两百年前美国的荒野,美国的泥泞小道,以及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美国建国者们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局限和他们的种种无奈。 事实上,他们只是定下了一个最基本,但却是非常聪明的设想和构造,而后来的美国人在他们建立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例如,我在上封信提到的,最高法院的“司法复审”。 又例如,美国的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都是任期四年。因此每四年选一次。但是,对于总统连任,或是多次当选,宪法最初并没有限制。可能考虑既然是每四年选一次,连任也是再选举选出来的,只要选举公正,连任也不会有大的问题。干得好就再干下去呗。所以,美国历史上有过当选三次的总统,如罗斯福总统。 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当得比较成功的总统之一。他和美国人民一起度过了非常艰难的三十年代大经济萧条。他每天在收音机里主持的“炉边谈话”,也给困难中的百姓带来极大的精神支持。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被美国人民推选出来,带领大家走过战争岁月。他是在大战即将结束之前,在总统任期中去世的。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美国本身的发展,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迅速膨胀,总统所掌握的财力人力物力甚至军力也水涨船高,无形大增。美国人又一次感到不安全。尽管有罗斯福总统这样良性的例子,他们还是觉得应该在总统的连任上也加以限制。因此在 1951年的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个人在总统的职位上只能任职两次(即连任一次)。这也是美国人对于“收银机”机制的又一次改进。这一修正案事实上更强调了对于“人是不可靠的”这一基本出发点的坚持。 美国人认为让一个凡人连续多年处于这样的权力中心,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即使这位总统看上去干得很出色,也得请他下来。即使换上去的新总统相对更没有经验,能力也不如前任,那也要换上去。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说,安全第一。只要能够让防止出现专制和暴君的整个“收银机”机制能够正常运作,其他都是次要的。 这条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对“四年一度选择一次总统”这个选民抉择机制,也作了修正。也就是说,当多数民众连续选一个人,并使他当了八年总统之后,他们对一个固定对象的续选权就被中止了。他们被迫中止一股持续的热情,被迫冷静一下,再重作选择。以防止民众被哪个高明的政客给灌了迷魂汤。而这种灌迷魂汤的现象在各国历史上都是并不罕见的。 这条修正案发生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1951年。美国人刚刚领教了德国迷魂汤的作用。在参观华盛顿的浩劫博物馆时,最使我震惊的还不是惨绝人寰的集中营,最使我震惊而沉思良久的是当年德国人民,希特勒的追随者们,排山倒海般的呐喊声。博物馆的设计者让这种激昂狂热的呐喊声时不时地伴随着参观者,犹如身临其境。“人是不可靠的” 有了新的含义。不仅处于权力巅峰上的当权者有可能是不可靠的,监督群体的“人”,同样也可能是不可靠的。因此,不断改进整个监督机制,使得一切不可靠因素处于制约与平衡的系统之中,一种权力的恶性扩展和群体的疯狂行为,才可能被抑制,在整个社会处于最弱势的个人的自由,才可能不被吞没。 历史的发展确实是惊人的。我们只需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制宪者们在宪法中确定美国总统为军队总司令(但宣战权在国会手里)时候,,不仅仅因为他们推举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原来就是独立战争的总司令,并且一致公认他既无政治野心,也无军事野心。更在于当时的美国事实上还没有什么军队,因此,这个权力看上去尽管可怕,但是还不能说是绝对无法控制的。但是,他们想象力再丰富,也一定没有想到,今天美国总统,作为一个宪法所规定的军队总司令,手中能够握有怎样的军事力量。 短短二百年以后,美国总统手中可以控制的军队已经超过三百五十万,手里掌握的军费已经超过七百五十亿美元。当初的美国建国之父们,更不会料到核武器的诞生。他们绝不会想到,今天的美国总统会掌握一个叫做氢弹的玩意儿,而一个氢弹的破坏力,就能超过在他们以前几千年来所有战争破坏力的总和。 因此,美国总统虽然已经被宪法限制在“行政主管”的定位上,但是,随着政权的行政分支本身的膨胀,即使是“行政主管”,他也是一个超级的。 我也和你一样感到怀疑,如果在当初的制宪会议上,能预测到二百年后的世界,他们还会放心地交出这部宪法,交出他们的设计图吗?但是,我们确实看到一个难以置信的事实,二百多年过去了,世界和美国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国家宪法改之又改,甚至几经推倒重来,却还是无法避免政局动荡。与此同时,美国却在这部一字不改的宪法之下,稳定地按照两百年前的设计,正常地进行政权交替,三个权力分支始终维持平衡。有了氢弹的总统也没有因此而作法作怪,一到四年,若是选不上,就会乖乖下台,把一切大权连同氢弹一起交给竞选对手,然后搬出白宫,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话说回来,第一任“开国元勋”对于宪法和权力的态度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他的头上带着一个特殊的桂冠,人们往往习惯于对他“另眼相看”。那么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如何在美国的权力和平交接史上,走出他历史性的第一步的呢?我们曾经提到过他在独立战争之后的“解甲归田”,那么在他正式执掌了总统权力之后,他又是如何对待这份权力的呢? 如果华盛顿沉溺于权力之中,他有着最优越的双重天然屏障。首先是他“开国元勋” 的功绩,其次是当时的宪法对总统任期没有设限。但是,华盛顿在当选并出任了第一,第二两任总统之后,坚决地谢绝了再一次作为总统候选提名人。他又一次回到了他静静的庄园之中,只带回去了他在总统任期内的那个坐椅。这把坐椅如今还在华盛顿简朴的故居里,两百多年过去,已经十分陈旧了。 对于华盛顿的这一举动,美国人并没有对他作什么很特别的赞誉,在这块土地上,人们把这样一个举动看得很平常。但是,我却不能不联想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开国元勋,他们往往已经用尽了人民的“崇敬资源”,依然对手中的权力依依不舍,垂垂老矣仍然坚守岗位,使人叹为观止。 这当然并不是说,在二百多年来,这部美国宪法没有遇到过具体的挑战,四十几届总统恰恰都是恪守本分。在美国历史上,向宪法作出最大挑战的总统大概就是尼克松了。对于尼克松总统,我们都非常熟悉,他在中国几乎是大家最熟悉的美国总统之一了。由于七十年代历史性的中美建交,他对于中国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 此后不久,大洋彼岸传来消息,大家都知道他因为“水门事件”下了台。当时,我和许多中国人一样,对劳苦功高的尼克松总统,为了这么一件区区小事就丢了总统宝座,感到颇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不少中国人在心里暗忖,这家伙该不是在权力暗斗中喝了对手下的药吧?当时在中国,几乎很少有人想到,他的下台和美国宪法有什么关系。 到这里以后,我们发现有关尼克松事件在美国引起的震动,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它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一个“水门”。如果我想向你介绍美国宪法如何遇到一个权力分支的挑战的话,尼克松的故事大概是最合适的了。 毛泽东一直把尼克松称之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在尼克松下台之后,他曾经在接见尼克松的女儿女婿时,向他们表示了非常中国式的对待老朋友的同情,支持,甚至抱不平。 在艾森豪威尔做总统的时候,尼克松曾经做过他的副总统,因此他们两家也成了世交,并且儿女联姻。所以,当时在场的有尼克松女婿,也是前总统艾森豪威尔的儿子。尽管尼克松是他的岳父,但是,作为一个美国年轻人,他无法理解毛泽东表示出来的 “抱不平”的态度。于是他试图向毛泽东解释,尼克松的下台是美国的政治制度运作的结果。他刚一开口,就被熟读“三国”的毛泽东一句挡回:“那是假的。”小艾克顿时哑口无言。 两种文化彼此多么难以理解和对话,由此也可见一斑。 去年,美国邮电部门按照惯例发行了尼克松总统的纪念邮票。大概总是为了防止个人崇拜之类愚蠢的把戏吧,美国有这样的规定,对于任何一个曾经任职总统的人,只有在他去世一年之后,才能够发行纪念他的邮票。所以,当我看到这张印有尼克松头像的邮票时,不由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到今天,尼克松离世都已经两年了。确实,一场轩然大波已经过去,这里的人们已经可以平静地坐在火炉旁,翻阅一本本有关“水门案件” 的史料了。 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下,如果你想当一个政治家,那么,你一生中消耗精力最多的是什么事情呢?是竞选。别说要想当总统了,就是想当一个小镇的地方治安警官,都必须一次次地经历竞选和选举。 每到选举年,如果你漫步美国的城镇居民区,或是乡村角落,你会发现家家户户沿路的草地上,都低矮地“生长”着一块块色彩鲜艳的牌子。上面漂亮地印着“某某,治安警官”,“某某,参议员”,等等。有时上面还附有一张照片。这是他们自发地在为他们所支持的各种候选人在作宣传。如果你留意找找,会发现总统候选人的牌子也混在其中,你会找到一张看上去差不多的牌子,只是上面印的是“克林顿,1996”。 相邻的两家人家,他们插的牌子完全可能是不同的,这表明了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是不同的,也说明了他们的政治态度也有可能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完全可以是好朋友。他们谁也不会在意。我的好朋友杰米和达尼拉,他们夫妇二人从来就是一个选民主党一个选共和党的。两百来年,美国人早就习惯这样的一种和平的政治表达方式了。同时,他们也早已习惯,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和平相处,也必须包含着不同的政治态度的和平相处。 面对阳光下的这样一片无声的色彩斑斓的草地,任何一个美国政治家都不会,也不敢忽略这牌子后面的一个个平民。也许他是一个黑人,也许他是一个同性恋,也许她是昨天刚刚宣誓入籍的只会说西班牙语的新移民,也许他是在这里生活了五代的虔诚的白人基督徒。美国的政治家的竞选,确实比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竞选更为困难,因为牌子后面是一群可以任意表达自己见解的,五花八门还主意特大的分散的百姓。 因此,竞选也就特别重要,哪怕你有天大的抱负,有扭转乾坤的能力,你所做的第一件事,还必须是说服这些百姓,使他们的草地上自然地“长”出代表着你的一块牌子来。所以美国的政治家也就必然都一个个都是演说家。“公共演讲”课也就成了美国的中学和大学都非常重要的课程。 尼克松和所有的美国政治家一样。他一生中有大量的精力也是消耗在竞选上的。他的政治生涯一开始可以说是相当顺利的。但在他的竞选历程中,也不乏惨败的经历。我前面说过,他曾经当过艾森豪威尔的副总统,上任的时候他只有四十岁。艾森豪威尔在美国是一个相当受欢迎的总统,连任一次,一直做满了八年的法定任期,尼克松也就因此“沾光”当了八年的副总统。从这个角度去看,确实是一个十分顺当的开端。可是为什么说他这个副总统是“沾光”的呢?这是美国的政治制度决定的。 副总统在美国就是一个轻松的角色,没有什么实权。根据美国的宪法规定,副总统是美国国会参议院的议长。但是这个规定,只是在立法和行政两个分支之间,加上一点联系的意思,决不表示行政可以干预立法。因此,宪法也规定,副总统平时在参议院中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持平,一切陷入僵局的时候,副总统才可以投上一票,以打破僵局。而且,如果他不投这一票,票数持平则法案按照规定被否决,所以他如果想投一次反对票的话,投不投都一样。只有他想投赞成票的时候,他这一票才显得有点用。曾有个副总统自我嘲笑说,让我投票的时候,我也只有半个投票权。尽管参议员按宪法规定是一州两名,永远都是双数,但是,还是很少出现僵持局面,因此,副总统也就很少有机会对某项立法行使他的半个一票之权。 在美国,大家都知道,副总统的角色只是象征性的,参与的活动也往往只是礼仪性的。在竞选中,重头戏也全在总统那一头,而副总统只相当于一个“托儿”的作用。但是,任满退下来之后,美国副总统的待遇也是非常好的。如果在政治上没有非常大的抱负的话,能够圆满地做完副总统的任期,安于一个退休副总统的良好生活,写写回忆录,或是继续参与一些活动。也已经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结局了。 但是,作为政治家,很多副总统都不满足于这样一种荣誉性的“功成身退”。他们总是觉得,自己距离总统这个真正的权力,已经只有一步之遥。更何况,在副总统的任期里,他并不用担当什么大的责任,却有充分的机会表现自己,在全国范围内大大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如果在他任期之内,一切都“风调雨顺”的话,他在副总统的任职期满时,再顺势向前跨一步,接手竞选总统,总会在各方面占不少优势。 所以许多副总统在他们任职期间,就像在做“见习总统”一样,暗暗较着劲为自己政治生涯的最后冲刺作准备。比如现在的克林顿的副总统高尔,就是一个相当具有实力的未来的总统候选人。因此,野心勃勃的尼克松跟在一个极佳的“开路先锋”艾森豪威尔后面做了八年副手,接来下就开始向巅峰攀登,谁也没有感到意外。 只是,他竞选没有成功。他败在著名的肯尼迪手里。我们现在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们当时的竞选辩论,那个时候,他们可真是年轻。这是1960年,尼克松只有四十七岁,肯尼迪则更年轻,他那年只有四十三岁。应该说,当时票数差距不大,他只是一次“险败”。但是,“险败”也是失败。 应该说,作为民主党的肯尼迪的这次“险胜”,是有他的历史必然性的。在六十年代美国的大变革前夜,肯尼迪的“开明”倾向很能顺应一个变化中的历史潮流。但是,当时美国的主导潮流还是保守的,尤其是在南方。于是,他又十分聪明地拉了一个来自南方的约翰逊充作他的副总统“托儿”。这样,左右两方都能够接受。比起一向以极右著名的尼克松,就略高一筹。 肯尼迪的当选,实际上给美国六十年代的变革发出了一个预告的信息。 另外我想借此说明一下的是,在美国,总统和副总统常常有类似肯尼迪和约翰逊这样平衡的关系,而表现出亲密关系的搭档反而是少见的。 这次失败给了一直比较顺利的尼克松非常沉重的打击。他退而求其次,又开始竞选加利福尼亚州的州长一职。在美国实际上还有一次中期选举,时间是在两次联邦总统选举中间。在中期选举中,各州必须依照宪法,改选全部众议员和国会中三分之一的参议员。以保证权力中心不停地在那里换人。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政治家们老是在奔忙竞选的原因。 各州选举州长的时间不同,有的也在大选年,有的是在中期选举时。州长的任期也是四年。加利福尼亚的州长换届恰在中期选举时,在总统选举后只有两年,所以尼克松几乎是马不停蹄就马上投入了另一场竞选。可是,1962年,他又一次竞选失败。新闻界那些对他竞选不利的报导使他颇为沮丧,两次失败,似乎也已经宣告了他政治生涯的结束。他不无灰心地对记者说,这下好了,再也没有一个尼克松可以给你们踢来踢去了。 我想,换了别人,也许就从此打退堂鼓,享受退休副总统的好日子算了。可是,尼克松确实是一个极有韧性的政治家。六十年代中期,他又开始在政界活跃。1968年,又一次鼓起勇气参与总统竞选。这次,他居然以微弱多数“险胜”,终于实现了他的总统梦。 尽管他胜利了,但是以往的竞选经历,使得“竞选”二字永远成了他的敏感点。尤其这一次,他不仅是险胜,而且,他知道自己的胜利是由一连串的偶然事件造成的。 当时,正是越南战争和反战的高潮。第一个偶然就是肯尼迪的被暗杀。以致造成了第二个偶然,就是这位南方来的十分专注的约翰逊当了五年总统。如果肯尼迪不死,他很可能提前使美国人摆脱越战,使民主党赢得人心。而从保守的南方来的约翰逊,恰恰走了一个相反的方向,他似乎不懂“退一步天地宽”的道理,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一个更光彩的结局,以致不断战争升级,越陷越深,也使得民主党大失人心。 于是,68年这一个大选年,当民主党在芝加哥开大会的时候,反战抗议的游行队伍与警察在会场之外发生严重冲突。会场内,也由于民主党内部主战与反战两派的激烈争执而陷于混乱。这些事的发生,使得民主党“谈芝加哥色变”,近三十年不敢去芝加哥开大会。直到今年,民主党大会终于第一次重返芝加哥,为他们拾回失落了二十八年的信心。这已经是后话了。 在这种情况下,尼克松仍然只是“险胜”。因此,与其说他圆了总统梦之后是更充满自信了,还不如说他对自己的“竞选”能力是更没有信心了。这正是四年以后的“水门事件”的一个最初起因。 尼克松在当选以后的四年中,应该说,不论他作为一个美国政府处理日常事务的领导人,还是作为一个政治家,他都是十分出色的。尤其是他极其小心地处理在越战问题上美国的“转弯子”,这是一个处处都是陷井的艰难动作,但是,他还是做得尽可能得当。无可否认,这是需要相当高的政治技巧的。 同时,在外交上,他显得十分老辣。我们最熟悉的当然就是他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对于美国人来讲,还有更重要的外交交锋,就是尼克松在美苏冷战的僵持阶段,顽强地一步一步在谈判桌上向前迈进,使得一系列限制军备升级,降低双方冲突危险的条约得以签订。这使得一直对于世界大战非常恐惧的美国人民,看到了两个对立的世界阵营之间和解与和平的曙光。 就在一个多事的年代,在非常紧张而忙碌的日子里,尼克松度过了他第一个为期四年的总统任期。回顾这四年的政绩,他是有理由对自己的竞选连任持有信心的。但是,他是给过去的竞选经验弄怕了,他依然没有信心,他总觉得竞选的形势变幻莫测,无从把握。 但是,他渴望着能够得到这个连任,他已经走过了最困难的前四年,许多事情只做了一半。更何况,一些政绩的效果是要通过时间才能充分表现出来的。再说,作为一个雄心勃勃的政治家,他有一个看上去有点虚荣,但是确实是非常辉煌的梦想,如果他能够连任,他将有机会在1976年,作为美国总统,主持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两百周年的庆典。 这一个大选年是在1972年,但是,从一年以前,双方的竞选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场了。随着竞选的逐步展开,也随着大选日的逼近,尼克松日益感到不安,他总觉得手下人没有充分了解竞选对手民主党的动向,他希望在正常的竞选活动之外,还能想办法更多地掌握对方的一些动态,以便他能及时准备对策,增加“保险系数”。他的这种愿望无形中就成了他周围的一些人的压力。于是,也就自会有人积极地去筹划些什么,而这种从 “立意”开始就“不正”的动作,自然越演到下面就越离谱了。 于是,一个极为荒谬的夜晚就这样悄悄逼近了。 著名的“水门”,原来只是几幢普通办公大楼的名字。这样的办公楼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可谓无数。在美国一般的机构和组织都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专用办公大楼,而只能在一个普通的综合楼里租几个办公室,或者租下一层。一到下班时间,外面的大门锁就调成只出不进的状态。也就是从里面可以打开,不论加班到多晚,都出得去。可是,想从外面进来的人就打不开门了。就这样一个大门锁,解决一幢大楼成百上千不同办公室的夜晚安全问题。有些大楼晚上有一个值班的警卫。其他的很多大楼,晚上既没有值班的,也没有防盗警报系统。 我们刚来时,曾经有一次就在这样一幢大楼办事,由于干得很晚,就成了这整幢楼里最后的出门者。我们望着这幢灯火通明,空无一人,只剩下我们自己的大楼,十分惊奇。大楼里有的是高级计算机之类的好东西,真奇怪那些办公室的主人们晚上怎么还睡得着觉。实际上,一幢大楼的安全,靠的当然不仅仅是一把只出不进的门锁,主要还是依靠基本良好的社会治安。因为谁都知道,如果真的有什么人想打主意的话,这么一把门锁实在是太好对付了。 “水门大楼”就是这样普通的综合办公楼。美国民主党总部就在它的六楼租了办公室。我记得去年在信中已经向你提到过,美国的政党组织是非常松散的,一个人同意一个政党的观点,就可以自我宣布“我是某某党的”了,从没听说过要申请入党和批准入党这一说。哪一天他“改主意”了,也就“自动脱党”,同样没有任何手续。绝对可称作“聚散无常”。哪怕象“共和党”“民主党”这样的大党,也是如此。他们的总部,也就远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戒备森严。他们也就在普通的办公大楼租用一部分。平时,也就和一般的公司,律师事务所差不多。 可是,谁会想到,这幢普通的水门大楼经民主党这一租,就变得永远“青史留名” 了。 这幢大楼晚上有一个警卫,但是,还是有几个被招买来的游兵散勇,只用了一小块简单的胶带轻轻一贴,就使得那个“聪明的门锁”失效。他们溜进大楼,然后在民主党总部的两个电话机上安了窃听器,然后顺利撤退。他们指望此举可以带来大量有关民主党竞选时期的内部情况,以助于共和党尼克松的竞选,如果就此成功拉倒,也就没有 “水门事件”了。 问题就在于这是一帮非专业的游兵散勇,他们的活儿看上去干得非常“糙”。在此后的两个多月里,两个窃听器一个失灵,另一个质量也有问题,噪声太大无法录音,勉强窃听了一大堆毫无价值的电话之后,他们只好承认失败。如果他们能够彻底认输,也同样不会再有“水门事件”。 不幸的是,他们有一个非常急功好利,被过度拔高之后完全忘乎所以的现场指挥。此人绝对不会轻言放弃。在他的指挥下,“水门事件”终于在一大堆“偶然”之中,必然地发生了。 那天,并不是一个月黑风高,看上去要出事儿的夜晚。公正地说,那是一个相当晴朗美好的晚上。也许,促使他们再一次行动的原因之一,正是那个太好对付的门锁,似乎一小块胶带就足以解决。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次,恰恰是一小块胶带把他们给毁了。 这一次,他们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了。还是原来的老一套,他们白天到这儿溜一圈,趁机用胶带在门的侧面贴住门锁,使得他们天黑以后可以从外面打开。在楼里办公的人们确实谁也没有注意,他们走出大楼,总以为身后的大门会象往常一样,“聪明”地拒绝进入者。他们都一个个放心地带上门,就回家去了。 唯一的一个例外,是那天值夜班的警卫弗兰克。这是一个年轻的黑人,也许是职业的关系,他比别人更仔细一些。总之,他发现了门锁被人胶带给贴住了。他顺手撕去胶带,按职责给他的上司打了一个电话。他得到的指示是再检查一下其它的门。 当时,弗兰克并不感到紧张。因为在楼里上班的人那么多,常常有人加夜班,他们都没有大门钥匙,他们也都知道,下班时间一过,出去之后就进不来了。所以,弗兰克想,也许有人临时要出去一下,怕进不来才采取了这么个临时措施。所以,他并没有马上去检查。他出去买了点吃的,打算吃完以后再查。 就在这个时候,那几个家伙又出动了。这时已经是半夜了,他们胸有成竹地向已经贴好的门走去。那是一个从地下车库进入楼梯间的门,直到他们伸手去开门,才出乎意外地发现,门是锁上的。这一下,他们感到紧张了。 门锁是他们亲手贴上的,现在又锁上了,说明那张贴上去的胶带已经被人发现。大楼人多手杂,他们吃不准是下班的人发现后撕去的,还是专职的警卫人员发现了情况异常。如果是后者,他会不会已经报警?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先请示了坐在对面旅馆里的那个头儿。 前面已经说过,这位现场指挥完全是一个急于邀功请赏的人物,决不会轻言放弃。他孤注一掷地下令进入大楼。门已经锁上了,他们花时间用一套特技开锁。值得庆幸的是,开锁的过程中居然没人发现。也许,他们开锁费了太大的事儿,好不容易打开了,就本能地想把它贴上,以免碍事。实际上,他们应该知道这锁是“可出不可进”既然已经进了,这一贴完全就成了画蛇添足之举。这真是命中劫数。 待到警卫弗兰克想起上司的关照,再一次检查门锁的时候,他站在又被贴住的门锁前愣住了。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被他撕去的胶带居然又回来了!他不得不立即在出鬼和出贼之间作出一个理智的判断。此时已经超过凌晨一点半,他再也不敢找任何理由安慰自己。他马上在报告上司的同时,向警察局报了案。 再说这些闯进去的家伙,就像任何千篇一律的电影情节一样,他们自然也不会忘记在大门外面派一个望风的。这个家伙觉得自己得了一个最轻巧的活儿,悠悠地待在那里欣赏夜景。一点没把渐渐驶近的一辆普通汽车放在眼里。车里下来两个嬉皮士打扮的年轻人。那个望风的居然就没想到他有必要向里面的人通报一声。 说句讲故事的俗套话,这叫“无巧不成书”。偏偏这两个“嬉皮士”就是便衣警察。原来警察局接到报案之后,立即通知在“水门大楼”附近当班的巡逻警车,可是巡逻警车正好汽油不足需要去加油。警察局值班的没办法,只好通知就近的便衣警察过去看个究竟。就这样阴差阳错,反而使得两名“嬉皮警察”逃过了望风者的眼睛,不至于打草惊蛇。 两名警察在和警卫通报情况之后,就先上到八楼的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办公室。然后兵分两路搜索过来。这时候,闯进来的那几个,正因为打不开楼上民主党办公室的门锁,正在那里卸门呢。当他们进入办公室的时候,便衣警察也循声摸过来了。他们隐约看到一个黑影,举枪大叫一声“不许动”,只见办公桌后举起几双手。没有格斗,没有任何精彩情节。几个笨蛋乖乖地就给逮住了。 那个望风的家伙,直到看见楼里突然灯光大亮,警车尖叫着开来,才知道大事不好。他和里面的人已经联系不上,只能仓皇逃回他们作为据点的旅馆房间。接下来就是据点里乱作一团。 尽管他们明明知道根据美国的宪法,警察即使已经知道了这个据点,他们仍然必须取得法院许可的搜捕状,才能前来搜捕。而这些手续办妥,至少还需要十二个小时。但是,那个一直觉得自己是被委以重任忘乎所以的头儿,此刻已经慌不择路。否则,他们至少会销毁带走一些重要证据。 结果是,他们留在旅馆里的岂止是蛛丝马迹,简直就是罪证累累。他们的出逃狼狈到什么地步,只需看看他们留下的东西就可以知道了。那里有联号的百元大钞,连同文件的文件箱,电话号码本(里面有白宫的电话号码),当然也少不了窃听器材。等等,等等。 根据这些物证,调查人员立即就确定这个案子绝不是一般的橇窃案,这是一个与竞选有关的政治案件,而且它有可能与白宫有某种牵连。 这就是“水门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我在中国的时候,一直以为是尼克松出于竞选目的,指使手下的人闯入民主党总部搞窃听,责任难逃,才导致下台。但是,看了当事人的回忆录等史料,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首先,当时的尼克松总统确实急于获取竞选对手的动向,可是,对于下面拿着鸡毛当令箭,究竟蠢事干到什么地步,他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说,迄此为止,仅限于“水门事件”本身,并不能说尼克松本人犯了哪一条规。只能说是有一些与白宫有关系的人在外面触犯了法律。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美国政治运作情况,这当然会给竞选中的总统带来麻烦,可是,决不至于就必然导致总统下台。“水门事件”是在大选几个月之前。事情出来以后,也立即成为竞选中的大丑闻上了报纸的头条,民主党自然也不失时机地全力对竞选对手的违规作业发动攻击。但是,事实上,这并没有影响尼克松在几个月后以绝对优势又一次连任总统。 这是为什么呢?尼克松确实曾经在“水门事件”发生以后,做过这样的表态。他表示自己也是从报纸上才读到“水门事件”的,他当时认为报导十分荒唐,就把报纸扔在一边,没当回事。两天以后,他才知道有一些共和党竞选总部的人涉案。总之,他要人们相信,他对此并不知情,他也谴责这种做法。那么,他的优势获胜连任是不是说明,美国人民就很相信尼克松的这番话呢?甚至是不是说明他们对于尼克松本人就持绝对信任的态度呢?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如何解释尼克松的连任呢? 我想先谈谈究竟是什么在决定美国人的选举抉择。当然,影响美国人选总统的因素确实是非常复杂的,这使得每一次选举以前,候选人下面总有一大套班子在那里天天分析,其中不乏各种专家。竞选之前,在各种地方发表分析的学者也不计其数。美国是一个那么令人眼花缭乱的国家,一人一个主意,如果要投大家之所好,几乎是做不到的。但是,我的感觉,这里面也不是完全无规律可循。 美国人选总统,并不是在选一个完人,而是在选一个理念。也就是说,每个总统候选人对于美国和这个世界给出一种解释,给出一个方向,也给出走向这个方向的一些具体路径。与此同时,总统候选人的个人行为必须基本符合这样的理念。否则,他也就无法说服老百姓,他确实会带领大家向这样一个方向去走。这也就是美国总统通常在竞选时,都标榜自己有一个完美家庭的缘故。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在选举完人,而是意味着家庭价值至今还是美国人所重视的理念的一部分。 这也就是当年的尼克松连任的“秘密”。他在前四年的任职期间,他的内外政策所代表的理念得到了大多数美国人的认同。尤其是他对于和平所作的努力。这里包括结束越战和缓解冷战。同时,国内也在逐步从六十年代的动荡中安定下来。 那么,当时的美国人究竟如何看待竞选中发生的“水门事件”呢?他们坚信其可靠的绝不是尼克松,他们是对美国的整个制度持有信心。在大的方向上,他们通过选举,选择了当时尼克松所提出理念。对于刚刚发生的竞选丑闻,他们并不是不在乎,而是把它交给这个制度去继续调查和处理。也许,一切如尼克松所说,这只是共和党内的个别激进分子,在竞选中自说自话采取的犯规违法行为。如果是这样,在法律面前他们是咎由自取。如果有更高一层的人员介入,这个制度的运作也会逐步寻根问底,使他们绳之以法。 也就是说,“水门事件”出来的时候,在美国并不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大家也并不排除是个别激进分子所为的可能性。之所以大家相信有这种可能性,就是因为美国的这些政党,从我们的眼睛里看出去都可称“乌合之众”,他们对党员既不审查又不控制,个人的行为是由自己负责的。任何一个政党出一些行为出格的激进分子,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但是,人们也在拭目以待,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这一类的事情一出来,整个设计好的机制就会自动进入调查程序。美国人知道总统有可能撒谎,问题是,他们并不怕他撒谎。 不知你是否意识到,“水门案件”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这一事件与白宫的关系。因为,尽管尼克松总统是共和党的人,然而,他已经是美国的总统。所谓的“白宫系统”,应该是美国的行政系统,而不是共和党的什么部门,更不是共和党的竞选机构。在今天的美国,尽管所有的总统都属于某一党派,但是,党政之间的界限是必须划得非常清楚的。竞选属于政党范围的事情,总统是无权利用国家行政机构的财力人力来搞竞选的,哪怕是合法的竞选活动都不可以,当然就更休谈什么非法的竞选活动了。 我在上面已经介绍了,“水门事件”本身尼克松总统可能并不知情,他也不是一个策划者。但是,这一事件到底是否和白宫有关系呢?究竟有多大的关系呢?这都牵涉到尼克松总统领导的行政系统是否违法的问题。当然,如果只是白宫的低级官员本身违法,总统虽然有责任,但是问题也并不是非常严重。你也许要问了,既然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责任并不大,那么,他究竟栽在哪一个“坑”里呢? 等着我的下一封信再介绍吧。 祝 好! 林达05.从欲有所为到为所欲为-----------------卢兄:你好! 从上封信中你也看到了,“水门案件”本身是非常简单的。说真的,当我看了全过程之后,一开始,我都想象不出这么一件荒唐之极的“事件”,会和白宫的高层领导有什么关系。其原因正是在于整个事件的荒唐愚蠢和明显的非专业化。 我们还是先看看在“水门案件”中,让人给连赃一起缴获的是些什么人吧。他们之中的四名是古巴在美国的难民,就是古巴革命以后逃到美国的古巴人,他们大多住在邻近古巴的佛洛里达州,另外一人叫麦克考尔德,他是早已离开中央情报局的一个顾问。也属于闲散人员一类。从这几个作案人员来看,他们确实与白宫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出在“水门事件”发生时,蹲在对面旅馆里指挥的那两个头儿,他们是什么人呢?他们居然真的是尼克松时代白宫里的雇员。这两个人,一个叫亨特,另一个叫李迪。 在这里我想谈谈,在美国所谓“白宫里的人”是什么意思。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白宫就是总统在任职期间的家,美国总统一家在这几年期间就住在这里面。但是,在白宫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椭圆型办公室,它是总统日常办公的地方。这一来,白宫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住宅了。既然总统在里面办公,也就有一套最密切围绕总统工作的班子,在白宫内设有办公室。比如说,总统的秘书,安全,旅行安排,等等。 因此,所以除了白宫主楼,白宫的院子里还有这些人办公的行政大楼,尽管如此,在白宫里面工作的人也并不多。你一定记得,我曾经讲到过克林顿总统任命一个司法部长也要国会通过,搞得屡屡碰壁,十分吃力。相对来说,对于任命白宫雇员,总统的权力就大得多了。这一套人马相当于总统的私人班子,一般他自己说定了就可以了。但是,话说回来,尽管这些人是在一个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白宫工作,也在给总统出谋划策,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他们并不掌握什么权力。 因此,历届美国总统往往就在白宫里面安排他的一些亲信,这是众所周知的。当然他们也从国库领一份薪水。但是,一是他们实际上没有什么权力,二是人数也不会多,国会也不能对总统这种特权多作干预。结果,在白宫里,就会出现一些职务模糊的雇员。他们通常被任命为“白宫助理”,“白宫顾问”。毕竟,总统也是凡人,遇到头疼的事儿,也总要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商量一下,这也无可非议。说他们是“顾问”,也没有什么不恰当。 问题在于,总统是在找什么样的人充当“高参”。人们从晃在总统周围的“顾问” 们身上,往往可以看出一个总统的行事风格和他的作风倾向。 亨特就是尼克松总统的一个“白宫顾问”。他的工作背景是曾经做过长期的中央情报局雇员。李迪也有过情报工作的背景,但是,他之所以被尼克松看中,除了他的工作背景之外,就是他极端的保守派观点,以及带有幻想型的想要“为国尽忠”的劲头。讲起这个李迪,我实在是想再多说几句。 李迪这个人,有一阵真可以算是我的“老朋友”了。你可别误会,我并不是说我认识他。那是有一段日子我一直在一个仓库打工,我一边干活,就一直听收音机里的“谈论节目”,以加强英语听力。李迪如今是保守派“谈论节目”的第二“名嘴”,我几乎天天都可以在收音机里听到他。 今天收音机里的李迪,可以说还是一个最极端的保守派。想当年,别人把李迪推荐给尼克松总统的时候,尼克松先看了他的文章。看了之后,就连自以为已经够保守了的尼克松,都笑着摇头说,这家伙可真是保守。多年之后,李迪一点不改初衷。他始终在 “谈论节目”里,以最激烈的语气攻击任何他认为是“自由派”的观点。 比如说,有人提议要政府增加对艾滋病的研究经费,他就猛烈抨击。他说,艾滋病是由于某些人的“丑恶行径”(指同性恋)造成的,凭什么要用纳税人的钱为他们研究该怎么治。又如,他说,所有有关地球环境被破坏的说法,都是“自由派吸血鬼”给编造出来的。他们是借此企图剥夺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因为在美国,有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与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有冲突)。当然,他也激烈地反对堕胎,他愤怒地说,谋杀与堕胎之间只有(婴儿产前与产后)十公分的距离,等等。 我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个“谈论节目”的“名嘴”,就是大名鼎鼎的“水门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可笑的是,他的节目里还一直有大量的法律宣传,可以说我还从他的节目里学到不少美国的法律知识,而且他始终口口声声在那里保卫宪法。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他就是“水门事件”里那个没心没肺叫人哭笑不得的李迪,这才明白他为什么一提起民主党的克林顿总统夫妇,就象是提到了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一股子杀气。也明白了为什么他每次节目前,总要大叫一声自己“回来了”!闹了半天,敢情是因为 “水门事件”坐了牢,现在是从牢里“杀”回来了。 那么,尼克松总统为什么要在白宫里面雇用这么两个具有情报工作背景的人呢?他们在白宫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又怎么会离开白宫,在共和党的竞选活动中插了这么要命的一手呢?这一切,和尼克松的行事作风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尼克松的对待手中权力的态度,最终导致了“水门事件”的必然结果。 应该说,尼克松在历任美国总统中,是一个非常突出的讲究实效,但是不择手段的政客。这并不仅在于他做了些什么,更在于,他在内心深处没有作为一个美国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起点,那就是对于宪法,对于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的敬畏。 我先从这两个最终闯下大祸的家伙,亨特和李迪,如何会进入白宫讲起。 那还是尼克松刚刚上台不久的1969年。他很清楚,摆脱越战是安定国内民心的重要步骤。但是,一开始他撤军的计划受挫,他只能改变策略,打算先攻后撤,于是他下令轰炸柬普寨。同时他又非常害怕此举会引起美国国内的民众抗议,因此,这个轰炸令成了白宫的最高机密。当时十分奇怪的是,越,柬,中,苏均保持沉默。就在眼看着即将安然过去的时候,“纽约时报”对这次白宫的轰炸命令做了详尽报导。 这就是我去年信中说起过的,美国政府如果有什么东西想要保密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看牢点,别让新闻界给弄了去。一旦已经到了新闻界手里,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它发表。 尼克松的观点是相反的。他一向认为,一个文件或者一个消息,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新闻界来决定它是否可以发表。可惜,在美国说了算的是宪法而不是总统。 在尼克松任职期间,始终处于和新闻界不断交战的状态之中。尽管他私下对新闻界恨之入骨,表示决不能手软。但是,事实上,尼克松心里十分清楚,在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绝对权威之下,他是一点奈何不了新闻界的。所以,最终,他所能够做的,还是尽量设法先管住自己住着的这个白宫。 因为,新闻界是守在白宫系统外面的。任何总统认为是高层秘密的消息,都是先在白宫各条不同的管道里走。如果白宫的工作过程中消息管道都是封闭的,“管子”是不漏的,那么,新闻界也就无机可乘。他们也只能眼巴巴地空守在白宫的篱笆外。 但是,包括我上面提到的“纽约时报”所得到的消息之外,时有其他的白宫消息外漏。因此,尼克松下决心在白宫抓消息管道的“防漏堵漏”。他想知道是哪一个节点走漏了消息。当然,谁都知道,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白宫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安装窃听器了。可是,尼克松知道,他要合法地窃听的话,必须得到美国政府另一个权力分支,即司法系统,发出的窃听许可证。他也同时明白,在美国有关个人隐私的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障下,他休想以保护国家秘密之类的理由,从司法系统取得这样的许可证。那他怎么办呢? 谁都知道,今天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装备和一批受过专业化训练的最精干的情报人员。从理论上说,它们都是政府行政这一分支的。它们的局长都是总统任命,然后由国会通过的。如果白宫想干什么勾当,难道还不是招之即来吗? 但是,在美国的权力结构中,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都是所谓的“独立的联邦机构”,它们和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联邦航空管理局一样,并不真正属于总统行政分支的管辖。它们的章程必须受到政府权力的立法分支国会的批准,运作也必须受到国会的监督。美国的中央情报局的责任范围完全是对付国外的,原则上它直接对总统负责。联邦调查局的职责是调查国内(跨州)的犯罪活动,理论上是在行政分支的司法部之下。尽管它们相当独立,但是,和政府的行政一支还是有一定的关系。 问题是,国会对于它们的活动有严格限定。例如,根据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国会严禁中央情报据局进行国内情报活动和干涉国内事务。而联邦调查局也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操作。也就是说,首先是总统不能利用中央情报局调查国内案件。其次,如果他要用联邦调查局,也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既定程序,照章办事。结果就还是必须取得合法的司法许可。这样,一个圈子又绕回来了。 去年我在介绍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时候,你可以看到,由于宪法条文本身非常简洁,不同的时代又产生不同的问题和理解。因此,美国最高法院在一直不断地对这些条文作出进一步的明确界定和解释。尼克松初上台的时候,最高法院对于国家安全利益与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冲突的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判定解释。因此,尼克松一开始就想钻这个漏洞。 他最初说服联邦调查局在这个漏洞之下,以国家安全这一特殊理由,在他们没有司法许可的情况下,偷偷在白宫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安了窃听器。在当时,这的确是一个法律漏洞,但是,具体执行者在做的时候,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堂堂皇皇的行为,对于这样做了之后,将来能否真正逃避法律追究,也感到心中无数。因此,当白宫再一次提出增加窃听器的时候,终于被当时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拒绝了。 不久之后,最高法院在判例中,就以全票通过明确规定,美国政府为国家安全案件而进行电子窃听时,也同样必须首先得到法院的许可证。一下子堵住了这个漏洞。尼克松这时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联邦调查局的人匆匆赶来,立即拆走了全部窃听器。 在此期间,尼克松与新闻界进行了一场世界闻名的较量。那就是“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文件发表前一天,正是尼克松的女儿结婚,总统高兴地与夫人翩翩起舞,大家都在电视里收看了婚礼实况。可是,第二天的“纽约时报”上,就在尼克松父女的照片旁,有一个大字标题“越南档案:五角大楼研究,追溯三个年代美国的卷入”。在此标题之下,“纽约时报”开始连载著名的“五角大楼秘密文件”。 这一文件的发表,给尼克松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麻烦,尼克松感到深受伤害。最后,美国有十二家大报卷入,系列报导美国政府在越南问题上的种种作为。尼克松一方面下令白宫人员不得与报界接触,一方面,尼克松的政府行政部门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的司法系统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判决报纸中断发表这些秘密文件。 经过地方法院审理和一级级的上诉之后,终于经美国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新闻界赢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雨果.布莱克,针对这个案子说了一段著名的话:每一次企图用法庭判决去阻止报界,总会导致对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恶名昭著以及不可原谅的违背。 有一点你一定注意到了,就是在整个过程中,新闻界是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款保护的。但是,那个“漏”出国家机密给新闻界的人,应该并不在这一条保护之列。 在这里我想说明一点,在美国,保密工作确实比其他国家要困难得多。因为国家的 各种机密计划乃至国防工程,都有大量的民间企业和机构的参与,也涉及大量的民营企业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在这些人里头,还有大量的新移民甚至外国人。不要说向新闻界泄密是一个问题,向国外的间谍机构泄密的都时有所闻。美国的间谍罪是判得很重的。如果不是间谍,而仅仅是向新闻界泄漏国家机密,政府机构当然也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惩治。 在这个“五角大楼案”里,就有这样一个泄密者,他叫艾尔斯博格。他就是在民营的研究机构工作时,偷偷复印了大量政府秘密文件。他的泄密动机并不是想用这些文件卖钱。他只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反战者。艾尔斯博格虽然曾经也是一个主战的“鹰派”,可是他后来转变了自己的立场。秘密文件公布之后,他还自动向联邦当局投案,以表明自己的反战动机和无怨无悔,并在法庭外受到反战者们迎接英雄般的欢呼。这也是美国一些政治机密很难保密的原因之一,在美国,各种各样自有主张的理想主义者确实特别多。 这个艾尔斯博格就是一个为反战宁可坐牢的理想主义者。他宣称自己不仅把秘密文件给了报纸,还给了国会参议院的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通过这一举动,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思路十分清楚,也很美国化。意思就是,一是要让新闻监督在越南问题上起作用;二是要让美国政府的立法分支(国会),通过对行政系统秘密文件的审查,履行他们对于行政分支的越南政策的监督。这是非常典型的美国式思路。 尼克松之恼怒真是可想而知。在法庭上向新闻界挑战,不仅没有阻止”五角大楼文件”的发表,反而大长了新闻界的威风。再加上收到艾尔斯博格文件的那个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一直被尼克松视为政敌。因此,在尼克松看来,这个艾尔斯博格就等于是在把攻击尼克松的武器提供给了他的政敌。可是,尼克松身为总统,只能目睹这一切的发生,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时候,尼克松还是必须履行总统的职责,正在忙于和越南及中国接触。但是同时,他一方面下决心狠狠整治一下艾尔斯博格,杀鸡儆猴;另一方面下狠心要抓“堵漏” 的工作。可是,虽然艾尔斯博格是犯有“非法拥有有关国家防卫情报和偷窃政府财产罪”,可依法审判却是司法分支的范围,该判多少是多少(这些罪名不会判得很重)。至于尼克松的行政分支,根本连插嘴打声招呼的可能性都没有,更不用提什么插手干预了。 尼克松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在自己管得到的领域里,让行政分支的调查机构不择手段地寻找出艾尔斯博格的其他罪名,然后让手下司法部的检察官依证据起诉。如果能找到的证据越多,能证明的罪名越大,司法部门当然判得就越重了。可是,所谓的不择手段,就是要运用手中的调查机构进行一些违法调查。因为,象艾尔斯博格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并不是什么一般鸡鸣狗盗的罪犯,采取正常的调查很难查出什么来,必须想办法在鸡蛋里挑骨头。 但是,这也非常困难。其原因是这些调查机构不一定肯进行违法操作。一提违法,总统的指挥棒就往往连自己下面的行政机构也指挥不动了。这是因为,在美国的制度运作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每个人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以自己的行为对法律负责。出了事儿的话,任何一个人都必须使陪审团相信,他在执行命令时是确信该项命令不违法的,否则,执行者照样有自己的一份法律责任,该坐牢还是得坐牢。在这条规则之下,美国的高层领导就很难在一项违法行为中,任意推动自己的下属。 例如,前面所提到的尼克松的“白宫顾问”亨特,就曾经“顾问”出这样的招数,让国税局去调查尼克松所讨厌的激进分子,以偷漏税款的名义找他们的茬儿。结果被国税局断然拒绝。因为对于国税局的法定运作中,这样做是违法的。因此,尽管国税局是在尼克松的行政分支之下,事干违法,他们照样拒绝,他们犯不上为此冒一个坐牢的风险。 因此,在尼克松试图运用他的调查机构的时候,遇到了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的双重不配合。例如,艾尔斯博格也曾为中央情报局的越南“太平”计划工作过,所以他们有他的全套档案资料。当他们被要求提供这套资料以供分析时,他们很不愿意地回答说,提供卡斯特罗的资料是一回事,涉及一个美国公民并且卷入政府案子就是另一回事了。最终迫于压力他们只提供了一些零星资料。 联邦调查局也表现了不配合。事实上,美国的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在历史上,是有过相当多的违法操作的。我记得去年还在信中特地给你讲过一个这样的故事。这两个机构始终是美国人深感疑虑的地方。所以,美国政府的立法机构对这两个机构的立法和监督都在逐年加强。这从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的态度转变也可以看出来。他在尼克松上台之前就几乎停止了一切违规作业,遣散了为违规作业所训练的一批工作人员。胡佛晚年在“犯规”的问题上变得非常谨慎。 因此,在整个制度的限制下,尼克松发现,自己手中的权力说大也大,说小就小,他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尼克松执迷不悟,一定要一意孤行的话,他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去找白宫里那有限的几个亲信想办法了。很不幸,尼克松真的跨出了这一步。 几个“白宫顾问”表示可以“自己干”。尼克松同意了。这样,以厄理其曼和海得曼为首的一个“白宫特别调查组”就这样成立起来了。他们的任务是调查艾尔斯博格和调查防止秘密泄漏。因此,这个小组的代号叫“管子工”,就是对“消息管道堵漏”的意思。 有个“管子工”小组并不要紧,问题是“自己干”到底是“怎么干”。他们所谓的 “自己干”,本来就是白宫推动手下的联邦机构去做违法调查却推不动的结果。因此,也就是别人不肯干的事,“我们自己干”。这么一来,“管子工”们就开始踏上了危险的路途。当然,尼克松本人只是同意了这个小组的成立,形成之后的许多具体操作他并不一定清楚,他只是等着得到“管子工”的工作成果。也许,“管子工”们将在违规的路上走得多远他也不清楚,但是,他们出发的方向,尼克松肯定是清楚的。 那么,“管子工”找谁去干呢?虽然这是在白宫里面拥有办公室的一个“调查小组”,但是由于它一开始就打算“违法操作”,因此,它不能象其他的行政机构一样招募和调动工作人员。它只能通过一些私人关系,寻觅一些可靠的人。问题还在于这些人必须愿意违法。结果,当然就几乎找不到脑子清楚的人了。这也就是“水门事件”中表现得如此混帐的亨特和李迪,居然会进入白宫上班的原因。 李迪这个家伙,一方面是一个非常憎恨“自由派”的保守主义者,他曾经说过,如果让他同意自由派的生活方式在美国占上风,他觉得,这就像让他在二战中向日本人投降一样。他也算是一个极右的“理想主义”者吧。同时,我怀疑他是看多了“007”之类的电影,他似乎是狂热地在寻求一个“特工英雄”的感觉。凡是他出的行动方案,差不多都是一个个胆大妄为的“溲主意”,充满了风险感。他大概一辈子都没想到过自己会被如此重用,也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有机会实现他各种荒诞不经的幻想。 不幸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李迪,成了“管子工”许多具体操作的决策指挥人。李迪在调查“五角大楼文件”泄密者艾尔斯博格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已经预演了一次“水门事件”。他们曾经让艾尔斯博格的心理医生交出他的资料,遭到那位医生的断然拒绝。 在美国,心理医生就象律师一样,他是依法为他的客户全部保密的。而且,这也是美国的一个特点,就是老百姓是自己过日子的,除了法律和工作场所的规则之外,他们是不受任何其他约束和影响的。只要不犯法,谁来了他也不会买账。这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心理医生,会根本不把来自官方的要求放在眼里的缘故。 于是,李迪决定夜闯心理医生的办公室偷资料。“管子工”办公室的人员肯定不能进,怕万一被发现牵出白宫,就临时找了几个古巴难民。结果,除了把心理医生的办公室弄得一团糟之外,他们一无所获。由于没有被当场抓住,所以,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个案子一直被当作是一个普通的橇窃案。 当李迪事后向他的上司,“管子工”负责人厄理其曼汇报时,他显然被李迪的胡作非为给吓坏了。他马上下令立即停止这个行动。实际上,在调查艾尔斯博格的过程中,李迪提出过更为吓人的计划,例如,为了在布鲁克林研究所得到艾尔斯博格的资料,李迪甚至提出过想要扔个燃烧弹,然后再雇人冒充消防员冲进去抢文件之类。只是这些计划都被他的白宫上司一口回绝了。 最终可谓事与愿违。他们这些违法调查,在艾尔斯博格的案子里不但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反倒是帮了艾尔斯博格的大忙,这也是后话了。更可笑的是,在“管子工”中有一个叫科尔森的,由于故意将他通过不正常途径取得的一些艾尔斯博格的材料,透露给华盛顿的记者,企图影响对艾尔斯博格的审判。结果,在美国的司法制度和保护被告权利的宪法下,科尔森此举竞变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后来他自己反而为此被送进监狱,罪名是:在艾尔斯博格的公平审理过程中,侵犯了他的公民权。 可以说,李迪这样的人一旦进入角色,他的直接上司应该马上就对他的危险性看得很清楚了。但是,他为什么在白宫还待得下去呢?这是因为尼克松和他身边的几个亲信,还是不愿意放弃身边有几个忠心耿耿的调得动的人。的确,如果那些专业情报人员一上手,这点活儿还不都是小菜一碟,至于要闹出这种笑话来吗?可是,别看美国总统手下指挥着庞大的政府行政机构,有着“千军万马”,但是,一旦想“越线”操作,他完全可能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而能够连犯法都不顾去效忠总统的,大概也就是李迪这样的水平了。他们也是出于无奈。 结果,李迪不仅待下来了,而且越走越远。1971年春天,负责尼克松连任的那一届共和党总统再任竞选委员会成立了。在美国,总统白宫和政府的行政机构是一回事,政党推出的候选人参与竞选又是另一回事。这二者是不能混淆的。因此,当时尼克松的司法部长米切尔为了全力投入政党的竞选事务,协助尼克松连任,辞去了司法部长的职务,领衔出任那一届共和党的总统再任委员会主席。这个米切尔是一个使我至今没有想通的人物。当然,我知道他是尼克松的亲信,但是,他毕竟当过两年司法部长,按理不太可能在违法的事情上涉得那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