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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11

作者:袁宏 字数:27546 更新:2023-10-08 23:09:46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梁皇后。  于是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忤者劾死,百僚侧目,莫不从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台阁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内外恐惧,上下钳口,而 帝不得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杀议郎邴尊〔一〕,上益怒之。于是亳贵人见幸〔二〕,冀嫉其宠,遣客夜盗其家,欲刺贵人母〔三〕。母入宫求 哀,因言冀之罪。〔一〕 邴尊,邓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败猛易邓姓为梁姓,迺遣刺客杀尊于偃城。〔二〕 亳,黄本作“豪”,蒋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并作“亳”。按续汉书邓猛立为后,恶梁氏之姓,改姓亳。范书皇后纪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谨良故改而为姓。黄本误,蒋本此作“毫”亦误,迳改。〔三〕 贵人母名宣,初适邓香,生桓帝邓皇后猛。后改嫁梁纪,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冀不相得者?”衡曰:“单超、左悺前诣河南尹不疑,礼敬极简。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阳狱,二人诣谢而得免。 徐璜、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横〔一〕,口不敢言。”于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将军兄弟专朝,〔迫〕(追)胁内外〔二〕,公卿以下,从其风旨。今欲诛 之,于常侍意如何?”皆对:“诚为国贼,当诛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 上曰: “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复何狐疑!”于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于宅中定议。上啮臂出血以为盟。超等曰: “陛下今计已定,勿复更言,恐为人所疑。”〔一〕 贝瑗,范书作“具瑗”。〔二〕 据范书、通鉴及龙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一〕。瑗敕吏收恽,以“自外来,谋图不轨”。于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将军 印绶,更封〔比〕(北)景都乡侯〔二〕。黄门令瑗将虎贲士千人,与司隶共捕冀宗亲洛阳狱,无少长皆诛之。冀自杀。追废懿献后为贵人。〔一〕 胡三省曰:“使恽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无上旨,径使恽入,自恃威行宫省,故敢然。”〔二〕 据范书改。  初,上既与中官成谋,乃召尚书令尹勋,使任其事。上素恶冀,仓卒恐不能办。勋临事明断,甚有方略。冀既诛,上嘉其能。  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绌者三百余人,朝廷为之一空,唯光禄勋王躬、廷尉邯郸义在焉〔一〕。是时从禁中发使者交驰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闾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快。冀财货已充王府用,减天下租税之半。〔一〕 范书及通鉴“王躬”均作“ 袁盱”。  先时立名行高节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荣而已,莫敢洁去就矣。唯周协不屈其志〔一〕,而独能自免于难,故士以此服之也。〔一〕 范书“协”作“勰”。  协字巨胜,周举之子,玄虚养道,以典坟自娱。初以父任为郎,自免归,征辟不就,杜门不出十余年。及延〔熹〕(嘉)初,乃开门延客,游谈宴乐。是秋梁冀诛,而协亦病卒,识者以为知命〔一〕。〔一〕 识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书陈霸上疏言其罪,请诛之。上不省。霸知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广、司徒韩縯以阿附梁冀减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实邓后也。后即邓香之女,香则禹之孙〔一〕。初后母宣起于微贱,间香生后。后适梁纪,故后冒姓梁氏。纪姊子孙寿,冀之妻也,进后入掖庭,有宠。立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为亳氏。〔一〕 按范书梁冀传注曰:“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邓禹之孙。又续汉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邓氏贵重,不当屡易其姓,且立为后,不即复邓氏姓,其非邓禹后裔明矣。  封宣为长安君,追尊香为车骑将军,安阳侯。宣子演封南顿侯,位特进。  后复姓邓氏,徙宣为昆阳君,演子康〔比〕(北)阳侯〔一〕,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也〔一〕。〔一〕 据黄本改。续汉郡国志中南阳郡有比阳县,范书作“沘阳”。〔二〕 “封平梁冀之功也”上当脱封宦者五侯事,即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贝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  白马令李云上书,移副三府曰:“故大将军梁冀虽持权日久,今得诛之,犹召家臣殪而杀也。而猥封谋臣万户,高祖闻之,得无见非?西北列将,得无不 事?孔子曰:‘帝者,谛也。’〔一〕今官位错乱,小人日进,财货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谛乎?”上得云奏,大怒,送云黄门北寺,使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廷 尉杂考之。弘农五官掾杜众伤云以忠获罪,上书愿与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一〕 李贤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郑玄注云:“审谛于物色也。”  廷尉奏“云不逊,欲获抗直之名;众远为邀诉,皆大逆不道,请论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龙池,霸跪言曰:“云,野泽愚夫;众,郡中小吏,出于狂戆,不足加罪。”上谓霸曰:“使‘帝欲不谛’,是何等语,而常侍欲原之邪?”顾小黄门吴伉可其奏。  大鸿胪陈蕃上疏救云曰:“臣闻所言,虽不识禁忌于上,其意归于忧国,但违将顺之礼。礼讥暴谏,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顾诛族之祸者,古今有之。是以 高祖忍周昌不讳之言,孝成皇帝赦朱云腰领之诛〔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难,皆不罪之。今日杀李云,天下犹言陛下诛谏臣,所以臣敢触龙鳞也。”上 不从,云、众死狱中,蕃免归田里。〔一〕 汉书朱云传曰:云于公卿前,斥宣帝师张禹尸位素餐,愿得尚方斩马剑以诛之。帝怒,令御史将下死不赦。左将军辛庆忌免冠叩头流血谏,上意解。并留云所折殿槛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则至,仁心独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难也。动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难也。右之君臣,必观其所易,而闲其 所难。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于末世,斯道不存,居臣异心,上下乖违,各行所易,不顾其所难,难易之事交,而谏争之议生也。    夫谏之为用,政之所难者也。处谏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诚心言之于隐,贵于诚入,不求其功,谏之上也。率其所见,形于言色,面折庭争,退 无后言,谏之中也。显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为己名,谏之下也。夫不吝其过,与众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难。触其所难,暴而扬之,中谏其犹致 患,而况下谏乎?故谏之为道,天下之难事,死而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辩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谏,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职分,别亲疏也。忠爱心至,释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无因而去,处言之地难,故君子罕为也。〔一〕 周礼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十月,行幸长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一〕 十月戊辰朔,无壬寅。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有脱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护羌校尉段颎讨之。  天竺国来献。  故太尉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祝恬为司徒〔一〕。诏曰:“太尉黄琼清俭不挠,数有忠謇,加以典谋深奥,有师傅之义。连在三司,不阿权贵,疾风知劲草,朕甚嘉焉。其封琼邟乡侯。”琼固让,不听。〔一〕 此事范书系于十月之前,时胡广、韩縯以阿附梁冀免。又范书本传曰:“琼辞疾让封六七上,言旨恳恻,乃许之。”  是时新诛梁冀,天下想望异政。故琼首为三公,多奏州县诸不法,死徙者十余人,海内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会单超等五侯擅权,琼自度力不能 制,乃称疾不朝,上表曰:臣闻天者务刚其气,君者务彊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贵,则以德义为首;临危处难,则以忠贤为助,故能长守万国,保其社稷。而 陛下即位以来,诸梁秉政,宦竖充朝,富拟王公,势倾海内。言之者辄族灭,称之者必显荣。忠臣惧死而杜口,万夫畏祸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乔以直言干政,遂 见残灭,贤愚伤心。故白马令李云指言宦官,以忠获罪,是使天下结舌,以忠为讳也。徐璜、唐衡、单超、贝瑗等于梁冀之盛,苟免相连,及其当诛,说以要赏。陛 下不复澄清善恶,俱与忠臣尚书令尹勋等并时显封,使朱紫不别,粉墨杂糅,所谓销金玉于沙砾,碎珪璧于泥涂。四方闻之,莫不叩心,伤陛下失赏于见诬,亏爵于 奸臣。夫谗谀相与,无高而不升;阿党相抑,无深而不沦。陛下年在方刚,圣虑未衰,愿还既误之封,折后族之势。夫怀宝者须世,抱璞者待时。〔二〕陛下诚能行 臣所陈,则怀宝抱璞之徒,特将竭力致身,以趋圣世。臣身轻任重,勤不补过,敢以垂死之年,陈不讳之言。”〔三〕〔一〕 春秋繁露曰:“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居不坚则邪臣乱其官。故为天者务刚其气,为君者务坚其政。”〔二〕 指和氏先后献玉璞于楚厉王、武王,玉人不识,指璞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宝玉璧。事见韩非子。〔三〕 范书系此表于延熹七年。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车骑将军单超薨。  闰月,羌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讨之。  五月甲戌,诏曰:“汝南太守张彪、故河南尹鲍吉,与朕有潜龙之旧,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禄勋种皓为司徒〔二〕。〔一〕 范书桓帝纪作“辛丑”。〔二〕 范书桓帝纪作“司空盛允为司徒”。通鉴考异曰:“按祝恬薨后有盛允,允免,皓为司徒,相去半年,袁纪误也。”  九月,泰山盗贼群起。  十二月,中郎将宗资讨之。后汉孝桓皇帝纪下卷第二十二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宫嘉德殿火〔一〕。〔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 。按是月庚申朔,无辛丑日,袁纪误。  二月壬申,武库火〔一〕。〔一〕 二月庚寅朔,无壬申日。范书及续汉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间孝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于大辰〔一〕。〔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范书、续汉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长寿门火〔一〕。〔一〕 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汉阳、武威,杀吏民。中郎将皇甫规讨羌,大破之。  先是叙州刺史郭宏、汉阳太守赵喜、安定太守孙俊皆不任职,倚恃贵戚,有司不敢纠。规悉条奏其罪,羌人闻之,翕然乃喜,一时降者二十余万口。征拜 议郎。论功未毕,常侍左悺私求于规,规执正不许,悺遂以余寇不绝,收规下狱。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守阙讼规,终不省,规竟坐论。会赦,复征为尚书。顷之,复 为中郎将。讨叙、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让不受。  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讥切梁氏,谢病归,教授十余年。冀既诛,旬月之间,礼辟五至皆不就。公车征,乃起为太山太守。规好推贤达士,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规所教授,致显名于世。  秋八月,关内侯以……〔一〕〔一〕 袁纪此文必有脱文,范书作 “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则袁纪此句恐当作“占卖关内侯以下钱各有差”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一〕 据通鉴补。  张掖、酒泉〔一〕……〔一〕 此句亦有脱误。范书作“三月,沈氏羌寇张掖、酒泉”。  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曰〔一〕:“臣闻善人者,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二〕。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三〕天诞俊乂,为陛下出,当辅明 时,左右大业者也。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宜登论道,协亮天工,终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诏公 车备礼征〔四〕,皆辞疾不至。〔一〕 通鉴考异曰:“范书徐稚传云:‘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 ’袁纪:‘五年,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按二年,胡广已为太尉;五年,蕃已为光禄勋。今置在二年,从范书;去广名,从袁纪。”〔二〕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晋三却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奔楚。韩献子曰:‘却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三〕 见诗大雅文王。〔四〕 杨树达曰:“抱朴子逸民篇云:‘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韦休明。’”休明,韦着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贫尝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非礼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遗。陈蕃尝为豫章太守,以礼请署功 曹。稚为之起,既谒而退,蕃馈之粟,受而分诸邻里。举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诸公所辟,虽不就,其有死丧者,负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只鸡,藉以 白茅,酹毕便退,丧主不得知也〔一〕。〔一〕 谢承书曰:“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初,稚少年,游国学中〔一〕,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吊,进酹哀哭而 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 “闻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先时有一书生来,衣粗薄而哭之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 言语者陈留茅季伟候与相见,〔二〕酤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事,稚乃答之。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孔子云:‘可与言而 不与言,失人。’〔三〕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 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 〔四〕,何不知之乎?”〔一〕 疑国学二字误倒。〔二〕 茅季伟,即茅容。风俗通义愆礼篇“伟”作“玮”。〔三〕 见论语卫灵公。〔四〕 论语公冶长曰:“子曰:‘ 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宁武子,卫国贤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谥也。  是时宦竖专政,汉室寝乱,林宗周旋京师,诲诱不息。稚以书诫之曰:“大木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一〕林宗感悟曰:“谨拜斯言。” 以为师表。〔一〕 范书徐稚传此语,乃稚与茅容临别时所讬转之语,与袁纪作“以书”异。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隐居静处,非义不行,敬奉旧老,训导后进。常与小弟季江俱行,为盗所劫,欲杀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 聘娶,愿自杀以济家。”弟季江复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杀我。我顽闇,生无益于物,没不损于数,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争死 于路,盗戢刃曰:“二君所谓义士。”弃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在席下,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贼感之,亦复不取。肱以物己历盗手,因以付亭长委去。举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闳字夏甫,太传安之玄孙。自安至闳,四世三公,贵倾天下。闳玄静履贞,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为彭城太守〔一〕,丧官,闳兄弟五人常步行随柩车,号泣昼夜。从叔逢、槐并为公辅,前后赠遗,一无所受,二公忿之。至于州府辟召,州郡礼命,皆不就。〔一〕 范书作“彭城相”,是。  韦着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隐居讲授,不修世务〔一〕。〔一〕 范书韦着传注引谢承书曰: “为三辅冠族。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艺。”  李昙字子云,颍川阳翟人。少丧父,事继母。继母酷烈,昙奉逾谨,率妻子执勤苦,不以为怨。昙身耕农,以奉供养,得四时珍玩,未尝不先拜而后进母。乡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为法度。征聘不应,唯以奉亲为欢。  夏四月戊辰〔一〕,虎贲掖门火。〔一〕 四月癸未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康陵园火。  武陵蛮夷反〔一〕,车骑将军冯绲讨之。绲上书曰:“夫势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盗跖可信〔二〕。乐羊伐中山,反而语功,文侯示以谤书一箧 〔三〕。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曰:“臣闻出郊之事,将军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绲有嫌,不当荷任;即绲无嫌,义不见疑。乐羊战国陪 臣,犹赖见信之主,以全其功,况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绲设虚端,以自阻卫,为臣不忠。”帝寝其奏。〔一〕 “武陵”原误作“武阳”,迳改之。〔二〕 沈钦韩言此语出商君书画策篇。其文曰:“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三〕 事见战国策秦策甘茂语。  穆又上书曰:“汉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来,乃悉用宦者,延平已来〔一〕,寝益贵盛,假貂珰之饰〔二〕,任常伯之职。〔三〕天朝政事,一 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子弟亲戚,并荷职任,放滥骄逸,莫能禁御。无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势骄宠,渔食百姓。臣以为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 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即陛下可为尧舜之君,众僚皆为稷耇之臣矣〔四〕。”上不从。穆后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于是宦官更共 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公卿以穆“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乃追赠益州刺史。〔一〕 延平,汉殇帝年号。时邓太后临朝,委用宦官。〔二〕 李贤引汉官仪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又曰:“珰,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貂也。”〔三〕 常伯,侍中也。惠栋引汉官仪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时号曰常伯,选于侯伯,转补羇阙,言其道德可常尊也。”〔四〕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计。”张揖注曰:“耇为尧司徒,敷五教,率万事。”又应劭曰:“契,善计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阳宛人。初为冀州刺史,始济河,长史解印去者四十余人。中常侍赵忠丧父,敛为玙璠玉匣〔一〕。穆下郡考正,乃至发墓视尸。其家称冤自诉,穆坐征诣廷尉,髡输左校。后得原归家。顷之,朝臣多为穆冤,由是征命议郎、尚书。〔一〕 敛通殓。赵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蛮夷降。六年(癸卯、一六三)  春正月戊午〔一〕,司徒种皓薨。大鸿胪许栩为司徒〔二〕。〔一〕 范书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无戊午,作“二月”是。〔二〕 范书作“卫尉颍川许栩”,并系此事于三月。  皓字景伯,河南洛阳人。父早亡,有财三千万,皓皆以赈乡里贫者。当时豪贵,莫不遂识知之〔一〕。年四十四,县始召为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 〔甥〕(生)王谌名知人〔二〕,歆谓之曰:“河南当举六孝廉,皆得贵人书命,不宜相违,欲以五副之。自举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报国,下以讬子孙,汝助我索 之。”谌答曰:“知臣莫如君。君为二千石,当清察郡中,询于贤良,谌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 日谌东出送客,驻车太阳郭里,见皓。还语歆曰:“为君得孝廉矣。”问:“为山泽?”答曰:“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得隐滞之夫,乃洛阳吏邪?”答 曰:“夫异士不居山谷,但其居处异耳,德未必有也。处人间而有异,而人不知,己独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与之言。”歆便于府召见于庭中,诘问职事 长吏所施行,皓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三〕,举孝廉,由是知名。〔一〕 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后汉书曰:“种皓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皓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 ”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后汉书亦未可知。〔二〕 据陈澧校而改。〔三〕 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一〕 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一〕。〔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 ,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一〕。光禄勋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二〕,尽孝敬之道也。违 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三〕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于田。’〔四〕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 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一〕 “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 “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二〕 据范书改。〔三〕 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四〕 见书无逸,“游于田”作“ 于游田”,袁纪恐误倒。〔五〕 范书“焦心”下有“毁颜” 二字,袁纪恐脱。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黄琼薨。  琼字世英,江夏安陆人。清贞守正,进止必以礼。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数纳谠言,为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赠车骑将军、邟乡侯印绶,谥曰昭侯〔一〕。有孙曰琬。〔一〕 范书“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殒石于右扶风〔一〕。〔一〕 殒石于右扶风之鄠县也。又按三月壬申朔,无癸亥,疑系二月事。范书亦误。  太常杨秉为太尉〔一〕。〔一〕 按范书桓帝纪,四年三月太尉黄琼免,四月刘矩为太尉。五年冬杨秉始代刘矩为太尉,与袁纪异。通鉴从范书,是。  是时中常侍侯览、贝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 〔一〕:“ 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二〕:“除君之恶,惟力是视〔三〕。邓通失礼,申屠 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四〕。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五〕。”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六〕。于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 人,皆民之蠹也。〔一〕 黄本作“掾”,蒋本改作“ 秉”,皆不当省,今并存之。〔二〕 据范书改。即使掾复对尚书。〔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晋寺人披之言。杨伯峻曰:“此犹竭尽己力而为。”〔四〕 事见汉书申屠嘉传。〔五〕 惠栋曰:“袁宏纪:何敞谓宗由曰‘春秋称三公为宰者,言无所不统也’。汉书翟方进云‘春秋之义,尊上公谓之宰,海内无不统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六〕 范书杨秉传作“延熹八年” 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邓庾为育阳侯〔一〕。〔一〕 范书皇后纪“庾”作“秉” ,乃邓皇后兄邓演之子,邓统之弟。  秋九月,武陵蛮夷叛,寇掠数郡。荆州刺史度尚讨之。将战,尚召治中别驾曰:“今后无转输,前有彊敌,吏士捷获已多,缓之则不肯力战,急之则事情 切迫,潜有逃窜。今与诸君俱处虎口,胜则功成,败则无余,为之奈何?”诸从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实少,未可进,当复须诸郡兵至。且各休息,听其 射猎。”军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亲燔其积聚,猎者还,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劳曰:“蛮人多宝,足富数世,诸卿但不并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 马蓐食,径赴〔贼〕(城)屯〔一〕。贼见尚晏然,不图其吏士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乡侯,除一子为郎。〔一〕 据范书改。  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也。初为上虞长,纠摘奸伏,县中谓之神明。擢门下书佐朱俊〔一〕,谓之干世之才。俊后显名,终如尚言。县有孝女曹娥,年十 四,父旴溺于江,不得尸。娥号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后长吏莫有纪者,尚至官,改葬娥,树碑表墓,以彰孝行。〔二〕县民故洛阳市长淳于翼学问渊深,大儒旧 名,常隐于田里,希见长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门,翼不即相见,主簿曰:“还。”不听,停车待之。翼晡乃见尚,尚宗其道德,极谈乃退。其优贤表善,皆类此 也。〔一〕 按谢承书、范书等“俊”皆作“□”,亦作“隽”。然其本字作“俊”。〔二〕 水经注渐江水曰:“上虞县东有龙头山,南带长江,东连上陂,江之道南有曹峨碑。县令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冬十月,行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陵庙。戊辰,行幸云梦,临水〔一〕。祠湖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鲁哀公庙〔二〕。〔一〕 所临之水,乃汉水也,袁纪恐脱“汉”字。又十月戊戌朔,无戊辰。或系十一月之事。〔二〕 据范书补。又此句之首,恐脱“还幸新野”四字。  是时勃海王悝骄慢僭侈,不奉法度。见上无子,阴有嗣汉之望。北军中候史弼上疏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之虽隆,必示之以威礼;宠之虽贵,必示 之以法度。如是则和亲之道兴,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帝骄梁孝王〔二〕,二弟阶宠,卒用悖慢,周有播荡之祸,汉有袁盎之变。窃闻勃海王悝 恃至亲之属,藉偏私之爱,有僣慢之心,颇不用制度。外聚轻薄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有口无行,必有羊胜、伍被之 类〔三〕,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宽仁,隆于友于之义〔四〕,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议于朝,明言其失。然后诏 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主无伤亲之议,勃海长有享国之祚。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于道矣。”上以至 亲,不问其事。〔一〕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曰:“初,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颓叔、桃子曰: ‘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又曰:“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避母弟之难也。”杨伯峻曰:“甘昭公即惠王子、襄王弟王子带, 封于甘,昭,其谥。”大叔,即王子带也。“王复之” ,僖公二十二年,襄王迎其弟于齐,遂有此变。〔二〕 梁王,窦后少子,赐天子旌旗,出警入跸。太后欲景帝传位于孝王,袁盎谏,梁王遂令人刺杀盎。事见汉书文三王传。〔三〕 羊胜,梁孝王谋主:伍被,劝淮南王反者。〔四〕 见尚书君陈。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历职忠謇,无所倾挠。自尚书为平原太守〔一〕,诏书下诸郡察党人,时所在怖惧,皆有所举,多至数千人〔二〕,弼独上言无 党人。从事主者坐问责曰〔三〕:“诏书憎嫉党人极恳至,诸郡皆有,平原何独无?”弼对曰:“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他郡自有,平原 自无,胡可相比!若趋诺诏书,诬陷良善,平原之人,皆为党乎?”从事大怒,奏弼罪,以赎免。迁河东太守。弼初至郡,敕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 齎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四〕,门长不为通。生诈称自言者以见弼,弼怒收付狱,即日考杀之。览后以诬弼谤诽朝政,征诣延尉,论弃市。平原吏民走诣阙讼弼,得 减死一等,刑竟归田里。后数为公卿所荐,拜彭城相,为政务抑豪彊,虽有纵放,然豪右敛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贷。〔一〕 范书作“平原相”是。蔡邕传注引谢承书曰:“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二〕 范书作“数百人”。〔三〕 从事,州刺史官属。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属郡察党人者,故曰从事主者。〔四〕 沈钦韩曰:“河东有两盐池,则后汉仍榷其税。”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谋反,徙为定陶王〔一〕。〔一〕 范书作“瘿陶王”。按续汉郡国志,廮陶属钜鹿郡。通鉴作“瘿陶”。袁纪恐误。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刘淑对曰〔一〕:“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通,君臣通则仁义立,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 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势在臣下则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则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则水旱暴兴,主上骄淫则泽不下流。由此观之,君其纲也,臣其纪也。纲纪正 则万目张〔二〕,君臣正则万国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爱弟顺。如此则阴阳和,风雨时,万物得所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河间乐成人 ”。又曰:“永兴二年,司徒种皓举淑贤良方正,辞以疾。桓帝闻淑高名,切责州郡,使舆病诣京师。淑不得己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按种皓传,皓延熹四 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纪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党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皓于六年薨,袁纪系于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皓生前所举, 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 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迳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 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 色。” 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 ”。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 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 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 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于上,地洽于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 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 〔三〕,人主有自勉彊。”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 吾欲从事于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 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 “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讬于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迳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 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 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 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 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喧,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 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 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后。后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纴,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一〕。后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 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于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 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讬神灵。”于是论揩司 寇。〔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 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于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于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三〕 张泽为宦者令。绛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绛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于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一〕 通鉴从范书,系此事于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于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于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 “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今臣列官已积二旬,私惧留稽为愆,反获速疾之讥。肤受之愬〔一〕,以关 圣听,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计,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恶,然后退就汤镬,始生之愿也。”〔三〕上不省,论输左校。顷之,起家为司隶校尉,振纲直 绳,多所摧戮。〔一〕 语出论语颜渊。疏曰:“愬,亦谮也。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言,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 ”〔二〕 范书作“五日”。〔三〕 范书此对乃膺任司隶时所言,且作帝然其对,自此诸黄门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与袁纪迥异。  河东太守单安、河内太守徐盛,中常侍单超、徐璜之弟也。凭宠干纪,渎货害政。沛国朱宇尝为司隶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宫竖昆叔,刀锯之余, 横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张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衔命操斤,翦其凶丑,辄考核赃罪,事皆伏上。”诏安、 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范滂,字孟博〔一〕。郡召为功曹,即褰衣就车,急痛于时也。进善退恶,风教肃然。郎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后为太尉黄琼所 辟,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诏使冀州,百姓闻滂名,其有赃污未发者,皆解印绶去。滂举刺史、二千石二十余人,罪恶者皆权豪之党也。尚书诘滂曰:“所 举无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详核,勿拘于前。”滂对曰: “臣之所举,自非饕秽奸罪,岂以污臣简札。臣以会日促迫〔二〕,故先举所闻,其未审者,方当参实,以除凶类。臣闻农勤于除草,故谷稼丰茂〔三〕。忠臣务在 除奸,故令德道长。”滂睹时方艰难,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于是中人耻惧,怀谋害正矣。〔一〕 范书党锢传作“汝南征羌人 ”,注引谢承书作“汝南细阳人”。惠栋曰:“刘孝标案:张璠汉纪云:滂,汝南伊阳人。案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二〕 胡三省曰:“会日,谓三府掾属会于朝堂之日也。”〔三〕 隐公六年左传曰:“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山阳人张俭,字元节。以正直知〔名〕〔一〕,州举秀才,刺史非其人,谢病不起。太守翟超临郡,请为东部督邮,俭解巾应之。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后 请夺民田三百余顷;第舍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殿,驰道周旋,类于宫省;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十余丈,以准陵庙;破人家居,发掘冢墓,及虏掠良人妻、 妇女,皆应没入。俭比上书,为览所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 〔邮〕〔三〕,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四〕。〔一〕 据钮永建校补。〔二〕 据通鉴引袁纪改。〔三〕 据通鉴引袁纪补。〔四〕 范书党锢传曰:“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览遏绝章表,并不得通。”周寿昌曰:“据后苑康传云: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云云。是 不待请而行诛矣。以常侍权势熏灼,俭位止督邮,擅命诛杀,并案及宗党宾客,俭自亦有罪矣,恐于情事不合。当以俭传所言为是。又侯览传,览于建宁二年丧母, 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云云。又奏览母生时,交通宾客,干乱郡国,复不得御,览遂诬俭为钩党。是览母已前死,俭于其母死后劾之,特请诛览 耳。俭得亡命,而览传乃云夷灭之。三传互相抵牾,当是蔚宗录旧史及各家传成书,未及审耳。” 按范书乃因诸书互异,是非难定,仿史迁史法,各仍其旧以存疑,非未及互审耳也。又袁宏毕竟是文人作史,失于审慎,俭追杀览母及宾客,乃传闻而非史实也。  览素佞行,称冤于上曰:“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一〕。”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 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吏捕之急。俭与鲁国孔褒有旧,后事发觉,俭走至东莱李笃家。督邮毛钦操兵至笃家,〔二〕引钦就席〔三〕,曰:“明廷何为枉驾自 屈? ”钦曰:“张俭负罪入君门,是以来耳。”笃曰:“俭负罪亡命,笃岂得藏之?若审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宁宜执之?”钦因起抚笃背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 下为仁义,奈何独专美邪?”笃曰:“今欲分之,明廷载半去矣。”钦叹息而去。笃道俭经北海戏子然家,送入渔阳,出塞得免。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 内外,并皆灭尽。于佞幸内憾,媚上思报矣。〔一〕 滂曾应太尉黄琼辟,为府掾,故补“掾”字。〔二〕 范书作“外黄令毛钦”。胡三省曰:“考两汉志,外黄县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毛钦盖为黄县令,‘外’字衍。”惠栋以为毛钦为外黄人, “令”字衍,乃督邮也。今按汉代地方属吏,除三辅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说非。袁纪所称“明廷”与“明府”同义,恐当以胡说为是。〔三〕 “引钦”上疑脱“笃”字。  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一〕,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上书曰〔二〕:“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 〔翔〕(蕃)〔三〕、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四〕。”〔一〕 范书党锢传作“为河南尹” ,非。又张成所使杀人者,范书作“子”,是。〔二〕 范书党锢传作“牢脩”,续汉五行志作“牢川”。通鉴从范书。然按续志,“川” 当是“顺”之滥缺。又范书“脩”或本作“循”,循顺音义皆同,形近而讹。恐当以袁纪为是。〔三〕 按范书党锢传,为御史中丞者,陈翔也。陈蕃乃太尉,阅下文可知。据以正。〔四〕 论语季氏曰:“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一〕,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一〕 范书党锢传作“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二百余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党事,太尉陈蕃曰〔一〕:“ 所考者,皆忧国患时,当官不挠,是何罪而乃尔邪?” 不肯署名。上不从,遂皆下狱。狱吏曰:“诸人入狱者,当祭皋陶酒〔二〕。”范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无罪,乃理滂于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 闻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头〔三〕,伏于阶下。〔范滂〕(王甫)次在后,因越前对问,〔王甫〕曰〔四〕:“合党连群,必有盟誓,其所图谋,皆何等邪?悉 以情对。”滂曰:“窃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五〕欲使善善齐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反以为党。”王甫曰:“卿辈皆 相拔举,迭为唇齿,其不合则见排摈,非党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愿赐一畚,薄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于 皇天,下不媿于伯夷、叔齐。”甫为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头。〔一〕 按范书陈蕃该年七月免,不当预此事。又通鉴考异曰:“按蕃免后有太尉周景。盖袁纪误也。”〔二〕 惠栋曰:“挚虞集记云:‘ 故事:祀皋陶于廷尉。’”〔三〕 李贤曰:“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四〕 皆据范书改补。〔五〕 见论语季氏篇。  尚书霍谞以为党事无验,表谏赦之,皆归田里。滂发京师,道路迎者数千人。滂谓友人殷仲子、黄子敬曰〔一〕:“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逃归乡里焉。〔一〕 殷陶,字仲子;黄穆,字子敬。  陈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贫乐道,不求当世。郡内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尝过门。躬耕泽畔,以经书自娱。由是为豪势所非,而馥志业逾固,为海内所 称。诸府交辟,天子玄纁征,皆不就。尝奔丧经洛阳,历太学门。诸生曰:“此太学门也。”馥曰:“东野生希游帝王之庭。”径去不复顾。公卿闻而追之,不得而 见也。  党事之兴,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发,易姓名,匿迹远窜,为人佣赁。馥弟静驾车马,载绢饷之。于滏阳县客舍见馥〔一〕,颜色毁瘁,不能复识也,闻 其声乃觉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与言。夜至馥所,呼静语曰:“吾疾恶邪佞,不与交通,以此获罪。所以不耻饥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载祸相饷也!”明旦,各 遂别去,以获免。〔一〕 范书本传作“涅阳”,注曰:“涅阳,县,属南阳郡。”按馥亡命林虑山中,不当至南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惠说是,范书误。  于是袁闳筑室于庭〔一〕,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寿终。〔一〕 范书本传曰:“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二〕 范书作“潜身十八年”。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议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 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讬以谣言曰:“不畏彊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一〕,犹古之八元、 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膺等虽免废,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时虽免黜,未及家,公府 州郡争礼命之。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三〕,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 间,居三年而滂及难。〔一〕 按袁纪恐脱“八厨”之目。三君者,窦武、刘淑、陈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也。八顾者,郭泰、宗慈、 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 王章为八厨。〔二〕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见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师古曰:“处士谓不官于朝而居家者也。”〔三〕 史记孟子荀卿传曰:驺衍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索隐曰:“按:彗,帚也。谓为之埽地,以衣袂拥帚而郤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于事〔而〕动,性之用也。〔一〕故动用万方,参差百品,莫不顺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为道者清净无为,少思 少欲,冲其心而守之,虽爵以万乘,养以天下,不荣也。为德者言而不华,默而有信,推诚而行之,不媿于鬼神,而况于天下乎!为仁者博施兼爱,崇善济物,得其 志而中心倾之,然忘己以为千载一时也。为义者洁轨迹,崇名教,遇其节而明之,虽杀身糜躯,犹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则谓之风,节其所讬则谓之流。自风而观,则 同异之趣可得而见;以流而寻,则好恶之心于是乎区别。是以古先哲王,必节顺群风而导物,为流之涂而各使自尽其业。故能班叙万物之才以成务,经纶王略,直道 而行者也。〔一〕 按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陈璞曰:“疑脱‘而’字。”是。故补。    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 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彊弱相 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一〕 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胄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于天 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 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一〕 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二〕 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 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 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于时 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于是观行于乡闾,察议于亲邻,举礼于朝廷,考绩于所莅。 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于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于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于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于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 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于下,物竞所能, 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一〕 见论语泰伯。〔二〕 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 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 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 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 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 也。〔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 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 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 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 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 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 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 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三〕 据范书改。〔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 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 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干坤定矣。’〔二〕书 曰‘ 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 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干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 之〔五〕。〔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 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二〕 见易系辞。〔三〕 出尚书尧典。〔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五〕 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一〕 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 ”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一〕 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 ”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倏,倏盛称宏于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 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 义,为人后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倏持节之国奉迎。后汉孝灵皇帝纪上卷第二十三  建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将军窦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 ”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一〕 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一〕 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 。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一〕 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一〕 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二〕 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一〕 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彊战栗,晏开早闭。功曹 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 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随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于 刑。” 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一〕 疑“移”系“夷”之误。〔二〕 出论语颜渊。〔三〕 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 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 曰: “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五〕 。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一〕 疑“车”系衍文。〔二〕 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三〕 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四〕 李贤曰:“论语:孔子曰‘ 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五〕 并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六〕 见论语里仁。〔七〕 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 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二〕 。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 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 悉除之。 ”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一〕 李,李固;杜,杜乔。范书 “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二〕 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 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 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 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一〕 通鉴与袁纪同。而范书窦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骖,上将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将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标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将星也。〔二〕 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迳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一〕 范书作“丁亥”。通鉴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标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 〔一〕。 ”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 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 挠,遂送蕃北寺狱〔三〕。〔一〕 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二〕 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鉴从范书。〔三〕 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 “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鉴从袁纪。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一〕,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 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 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一〕 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二〕 范书窦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 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鉴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 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阙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迳改之。〔三〕 范书言武、绍并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闳)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 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一〕 据范书改。〔二〕 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 ”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 率共往送宠,人齎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 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 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 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一〕 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二〕 发,发求,即征敛也。〔三〕 据范书补。〔四〕 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一〕 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二〕 据本卷建宁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匽贵人之礼。贵人,河间人。配解渎侯苌,生帝。后兄子重为五官中郎将〔三〕。〔一〕 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二〕 据续汉志补。〔三〕 “官”原误作“宫”,迳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诏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一〕 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 “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鉴两采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 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复兴〔一〕。礼:为人后者为 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 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于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一〕 见前甘昭公注。〔二〕 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迳补。〔三〕 “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谏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将张奂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隐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 故大将军窦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内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 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锢,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升平可致也。”〔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二〕 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奂言是,然迫于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一〕 据范书补。  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奂又与规善。初,奂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奂废锢。众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奂。由是为武威太 守、度辽将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奂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内徙。唯奂因功得听,故奂始为弘农 人。  建宁初,奂新至未除,会陈、窦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奂。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彊御不 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锢。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奂缣百匹。奂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于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锢者,多不守静, 或徙或死,唯奂杜门不出,养徒着书矣〔一〕。〔一〕 奂养徒千人,着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诏书每下,辄伸党人之禁。陈、窦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 诸钩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 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 “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一〕。于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农〕(空)刘佑〔二〕、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绲、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 瑜、左中郎将丁栩,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三〕、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一〕 “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据黄本迳改之。〔二〕 据范书党锢传改。又佑卒于家,未及此难,袁纪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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