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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史略-5

作者:高丽人 字数:30287 更新:2023-10-08 23:09:38

(本章完)第89章 惨无人道的瞬间8第十一章惨无人道的瞬间8一份葬送百万人命的奏折清军入关后,南明在江南建立了一个弘光小朝廷,但却腐朽昏庸,人心思变,清军一鼓作气,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其一扫而尽。明朝覆灭后,清廷宣言“不杀人,不剃发,安民乐业”,所以,百姓们过了一段安稳日子。但就在此时,明朝降臣孙之獬写下奏折,让清朝的摄政王多尔衮下达了“剃发令”,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此人品德败坏,反复无常,在官场上一直没有混出个名堂。后来清军入关,他为了在新主子面前得个好印象,便第一时间当了叛徒,出卖了明朝廷,成了第一批摇尾乞降的汉官,清朝也没有亏待他,赏赐了他一个礼部侍郎的官当。为了继续向上爬,他当下自己给自己剃了个秃脑门,还穿上了满人的服装,不想在朝堂之上,受到了汉人的鄙视和满人的耻笑。为了一雪前耻,他便写了一道奏章,向清世祖建议在全境范围内给汉人剃发。在奏折中,他有几句话很是打中要害:“陛下平定中原,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之从陛下也!”激将法很是管用,多尔衮决定强迫剃发,于是,孙之獬的撺掇令中原大地上掀起了一股血雨腥风。强迫剃发,相当于精神上的“阉割”,使得当时原本有了降附之心的民众,再次被激起了反抗之心,1645年6月28日,清廷再次传谕:“近者一月,远者三月,各取剃发归顺。”剃发成了命令。但江南汉族人民对此强烈反抗,为了镇压,清军动用武力,一时之间,江南各地处处都是血流成河。在攻入江阴城后,城内男女老少,争相赴水、投火、自刎、上吊自杀,将抵抗进行到底,而清军也是毫不含糊,他们连杀二日,直到找不到活人才封刀。昆山地区,本来人心平定,但剃发令一下,民众便争相反抗,先是杀掉清军的地方官,后又烧掉了府衙,清军派人镇压,屠城三日,城里的百姓死状凄惨,有倚门、卧床、投阁、扳槛、反缚、攒捆、压木柱、斩首、斫颈、裂肩、断腰、剜肠、陷胸、肢解、才磔……再讲嘉定。1645年7月底,清军五千多人向嘉定挺进,一路上奸淫杀烧,无恶不作。清军用炮火攻开了嘉定的城门,城里的民众无法逃生,便纷纷投河而死,一时之间,河水都不流通了。当时的江南,完全是一副人间地狱图,处处白骨累累,焦土横尸,惨不忍睹。有亲身经历的一名叫做朱子素的人在后来《嘉定屠城略》中写道:“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藉。”清军在这几次大肆的屠杀后,江南大部分地区的人们都归顺了,纷纷剃发,自称大清顺民。在血海肉山的杀戮淫威下,反抗的气焰终于被压了下去。但当时汉民对清朝的真面目,也认清了。当时在江南传教的一个外国传教士感慨道:“辫发胡服之新制,大招汉人之反感,彼等对于满洲政府,群起反抗。汉人以为,受此强制,辫发胡服,较诸处于任何异族之徼号为耻辱。先前为保头颅而柔顺如羊之汉人,今因为保其发服而奋起如虎。如当时江南诸王(指南明诸王)能一致奋起不生内讧,则满人能否统一中国,尚属疑问。”强迫剃发,虽然令服饰打扮得到了统一,但在另一层面上,却是严重阻碍了清朝的统一进程。孙之獬为了贪图富贵,令同胞百姓遭到如此重创,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本人也并没有什么好报。报应有时来得很快,三年之后,孙之獬因为收受贿赂,被夺职遣还老家淄川。他在路上遇到山东谢迁等人起义,他一家老小被斩杀精光,而他本人则是被五花大绑十多天,受尽了折磨,起义军们在他头上戮满细洞,用猪毛重新给他“植发”,最后将他肢解碎割,后人在笔记中对他的评价是:“嗟呼,小人亦枉作小人尔。当其举家同尽,百口陵夷,恐聚十六州铁铸不成一错也!”(本章完)第90章 残酷刑罚1第十二章残酷刑罚1车裂并非是五马分尸车裂,一种惨绝人寰的酷刑,人人听之胆寒,闻之色变。战国中期的政治家商鞅,因为推行改革变法,侵害到旧贵族的地位和利益,引起他们的愤恨,在秦孝公死后,受诬陷而被以“车裂之刑杀之”。古人总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残害或割裂,许多人一旦获罪,常苦苦哀求“赏个全尸”,而杀人者一个“赏他个全尸”的许诺,已是极大的恩惠。但这“五马分尸”,不仅让人“身首异处”,连四肢都各在一方,难怪一些罪犯想起这一刑名,都会不寒而栗,因为这酷刑不仅让死者在最后一刻肉体异常痛苦,精神也备受煎熬。一般情况下,它专用于谋反、篡位等大逆不道的人。人们普遍认为,车裂就是五马分尸,即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生生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然而,历代《刑法志》与有关史籍都有关于车裂的记载,但未见“五马分尸”之刑,车裂究竟是不是“五马分尸”?我们可以从古籍中寻找答案。汉朝许慎《说文解字》中有“辗,车裂人也”、“斩法,车裂也”等说法,将车裂、斩、辗相提并论,赋予相同的意义,即以锐利的兵器断人肢体。先秦时,各国对公开处死的罪犯或敌人,无论用刀戈砍杀,还是弓箭射杀,最后都将肢解尸体高悬示众。可见,车裂指用刀斧肢解敌人或罪犯的尸体,并非将人活活撕裂。而且,古人行刑到示众这一过程,其顺序是先枭首后分尸,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说:“尽得(缪)毒等,二十人皆枭首,车裂以徇。”可见,车裂时的尸体已是无头之尸,无法用五匹马来分解了。我们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说“车裂”是用利器砍断人的身体,那为什么又用一个“车”字呢?专家分析,车裂中的“车”字并非指车子,而是某些古体字在字形变化中产生讹误而成为“车”字。不论是用于劳动的斩具,还是用于杀敌的斩具,都不会是车,因此在文字学上“斩”字的结构是无法解释的,很可能是由于当时的字体由古、籀向小篆、隶体变化过程中发生讹误造成的。总之,车裂的“车”,决非马车之意,所谓“车裂”与“五马分尸”毫无关系。那么,“五马分尸”又从何而来呢?原来,自汉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终失传。一些古书几经后人篡改,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读者以今视古,难免产生种种误解。此外,民间文学、古典小说对这一刑罚的描绘,起了直接传播作用,如《东周列国志》说商鞅被“五牛分尸”,这是“五马分尸”俗话说的近源。在近代,“五马说”已广为流传,以至于洪秀全将“五马分尸”刑当做太平天国正式刑名颁于天下,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独一无二的。无论是“车裂”还是“五马分尸”,都直接指向了鲜血淋漓的屠杀场景,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的残酷性。(本章完)第91章 残酷刑罚2第十二章残酷刑罚2从腰斩透视古代刑法的进程古人发明的刑罚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围绕着“食”这个字来展开的,例如一种名为“醢”的刑罚就是把人剁成肉酱,而所谓“脯”是把人做成肉干,还有“炮刑”是把人绑到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镬烹”是将人扔进锅里煮成肉羹。这些刑罚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的习俗,将烹食与刑罚结合在一起,这种处罚的方式在殷商时期广泛使用,一直到了周朝之后,“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才成为了刑罚的主要手段。周朝的“砍斫刑罚大概分为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斩”便是腰斩。可以说腰斩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还代表了中国历史的某种进步。腰斩最初使用的工具是斧或钺,一直到铁器普及后,锋利的刀才成为了刑罚中的主要工具,但刀虽然锋芒,也要有技巧的使用,才能不损坏,尤其是对于腰斩来说,刽子手如果不熟练,一刀不能砍断受刑人的身体,会遭到围观群众的笑话。所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腰斩的工具从斧头,到刀,然后到铡刀,铡刀使用起来十分顺手,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刽子手的要求较低,只要把人横着放入铡刀下,手起刀落,便可将人“手足异处”。腰斩在行刑的时候,犯人必须要脱光衣服,让腰部裸露出来,然后趴到砧板上,这对犯人无论是从精神还是肉体上都是一种残酷的折磨。许多犯人在还没来得及行刑的时候便已经吓死过去了。鲁迅在文章中写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腰斩的发明可以看出古人已经能从心理上去驾驭囚犯,统治者使用腰斩的酷刑,就是要斩断反叛者的脊梁,教化出听话,顺从的顺民来。腰斩之所以残酷,是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被拦腰砍断后,还有意识,要过段时间才会断气,疼痛难忍,十分痛苦。所以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犯人的家属一般会打点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这样可以死的快些。而如果有人与犯人有仇,想要借机故意折磨犯人,则让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地方动刀,甚至还会将犯人的上半身放到桐油板上,让血流不出来,这样犯人会痛苦好几个时辰也无法断气。许多要受腰斩的人在受刑前便忍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想到自己会经受如此残酷的刑罚,首先在心理上就已经受不了了。但有一个人却是例外,他就是楚汉相争时的韩信,他面对腰斩,居然能做到面无惧色,坦然应对。当时的韩信因为触犯了军法,要受到了腰斩,与他一起受刑的人被斩之后,他毫无惧色,居然还仰面躺在砧板上直视铡刀,大喊道:“刘邦不是想夺得天下吗?为何要斩杀为他夺天下的壮士。”当时的监斩官夏侯婴听闻此言,被韩信的气魄所折服,当下便让刀下留人,事后将韩信推荐给了刘邦。腰斩贯穿了整个封建王朝,一直到雍正年间才被终止,历史上的最后一次腰斩判给了清代河南学政俞鸿图。俞鸿图督学闽中,那时的科举考试制度十分严格,严谨作弊,但没想到一次科举考试时,他的小妾与仆人勾结,收了别人的贿赂,要将考试材料泄露给那人。小妾将考试材料贴在俞鸿图官服背后补褂之上,当俞鸿图穿着进入考场之后,仆人则从背后偷偷取下,给了那名行贿之人,他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后来被人告发,雍正皇帝便下令将他腰斩,因为事先毫不知情,俞鸿图一直到了刑场才知道要被腰斩,他无法给刽子手银钱,以求死的利索,只能忍受其故意缓缓下刀的痛苦。这种惨烈的刑罚后来就连雍正也动了恻隐之心,下令废除,至此,从周朝开始,延续了两千多年的腰斩在雍正时期才算终止。(本章完)第92章 残酷刑罚3第十二章残酷刑罚3惨烈的剥皮技法剥皮作为残酷的刑罚,其残忍程度可以与凌迟相提并论了。但对于剥皮的起点,却是无法考究清楚,有人说是始于商纣,还有人说是始于三国末期吴王孙皓,他是孙权的孙子,十分喜欢剥人皮,一次他的臣子孟绰因为欺瞒他,被他发现,他一怒之下便将孟绰的整张面皮剥下来。后来吴国被灭,当晋军冲入后宫之中时,竟然搜出了数十张保存的完好无损的面皮,晋朝的太尉贾充问他,为什么要剥掉人的面皮,他回到说:“有些人胁肩谄笑,一副嘴脸,厚而且韧,所以把它剥了下来以示儆惩。”就算有过错,也无须剥人面皮这样狠毒,孙皓此举,真是丧心病狂,泯灭人性。不过,比起孙皓来,朱元璋在这方面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这里所提到的“淮右之军”即朱元璋之军队,将人肉当做普通食材,放入锅中烹炸煮食,能率领这样一个吃人上瘾的军队,自然得是一个残忍冷血的领袖。朱元璋在消灭群雄定鼎金陵之后,为了树立威望,也为了肃清法纪,他选择用严酷刑罚整顿吏治。当时贪污腐败盛行,为了严肃的处理腐败事项,朱元璋下了一条规矩,便是不论大小官吏,凡是受贿在六千两以上的,不但枭首示众,而且要把犯人全身的皮剥下来,再用稻草把人皮塞满,挂在廨署公堂两侧,以儆贪墨。由剥皮开始,明朝的刑罚开创了古代历代王朝刑罚的花样之最,手段之残忍,种类之繁多令人毛骨悚然。朱元璋开创的剥皮刑罚,在明代一直延续了下去,其中的大宦官魏忠贤将其发扬光大。一本明代的星相家笔记中,曾记录了魏忠贤凶残的剥皮手法:明熹宗时,这位星相家在北京云游,住到了曹老公庙,那里人员流杂,三教九流都有。其中一个酒桌上,有人历数了魏忠贤的几大罪状,同桌的其他人都吓得劝他赶紧闭嘴,但那人却毫不在乎地说:“阉虽霸道,但他能听到我在屋里说话吗,难道还要来剥我的皮吗?”没想到半夜居然真的有锦衣卫把那人带去了东厂,将那人的衣服剥光,浑身涂满沥青油,边涂边用木槌敲打,不久整张人皮脱体。可见在明朝末期,剥皮已经十分讲究技术和整体的艺术感,明末的张献忠也是出名的嗜杀成性的魔头。他对于剥皮的经验更是丰富老道,他发明了一种剥皮术,行刑时从后脑勺一刀划下来到尾椎骨,左右一撕,一整张人皮就剥了下来。张献忠还对剥皮有一番论调,他认为瘦弱的人只有骨头没有肉,筋细脂枯,剥皮最容易了,而肥胖的人,脂肪太多,难以将皮肉分离,如果能将这种人剥出整体的人皮而不破裂,那才是剥皮高手。剥皮这项残忍的酷刑在统治者的眼中居然成为了一项带有艺术性的技术活,古代酷刑之惨烈由此可见一斑。(本章完)第93章 残酷刑罚4第十二章残酷刑罚4宋朝六大虐囚酷刑《水浒传》第七十二回,玉麒麟卢俊义遭管家李固陷害,被脊杖四十,刺配沙门岛。在途中遭到官差陷害,差点丢掉性命,如果不是家奴浪子燕青及时出手,卢俊义便会命丧黄泉。小说中的成分大多为虚构,但这里所提到的沙门岛却是真有其地。所谓沙门岛,就是现在的山东省蓬莱市长岛县。从五代到元朝,这个岛一直被当做监狱使用,犯人到这里,往往都是九死一生。侥幸活下来的,也是会被折磨的不成人样,所以说这沙门岛就是人间炼狱,犯人到那里基本上也就是到了鬼门关。在宋朝,沙门岛虽然土地肥沃,风景秀丽,农业和渔业十分发达,但政府却并没有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农业,反而是致力于劳改事业。在《宋史.刑法志》记载:“配隶重者沙门岛寨,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意思就是根据罪犯的不同犯罪程度,来安放他们,犯的罪比较轻,就送到离家不远的劳改所去劳改,如果犯的罪稍微重些,那就送到远一些的劳改所,但当犯下死罪时,便会送到这沙门岛来受罚。在宋朝,劳改所不叫劳改所,叫牢城营。这在《水浒传》中也有体现,当年武松从山东东平发配河南孟州,就是被安置进孟州牢城营的。这所谓的牢城营就和现代的监狱构造差不多,将犯人限制在四面高墙里面进行强制劳动,当刑满后便会释放,如果谁想半道开溜,那狱卒们便会放箭,将逃跑的犯人乱箭射死。在沙门岛也有这样一个“牢城营”,名叫“沙门寨”。沙门寨的寨主,也就是所谓的监狱长,十分喜欢虐待犯人,根据《宋史?马默传》记载,宋神宗熙宁年间,沙门寨的寨主李庆是一个典型的暴虐狂徒,他每日的乐趣就是虐杀犯人,在他当政的两年多时间里,前后一共杀害了七百多名犯人,基本上一天杀一个。可见此人有多么凶残。杀人还不算最狠毒的,最恶毒的要算他制定的刑罚,沙门岛的狱卒们最是精通变相的折磨犯人,自李庆以下,有着兵马监押、节级、小牢子等职员,他们每日的工作就是绞尽脑汁想如何变着花样的折磨犯人。《宋史.刑法志》和《容斋四笔》记载了当时监狱管理人员虐待囚犯的一些手法,十分残忍,不忍回想。第一,长期拘锁。古代的犯人多用枷锁来控制其行动能力,但这枷锁又沉又大,通常按照规定,上枷锁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沙门岛的狱卒常常会让犯人长年累月地带着沉重的枷锁,不但要干繁重的体力活,就连平时睡觉吃饭都不能取下。时间长了,犯人颈骨会变形,腕骨会折断,有的铁链子会长到犯人的肉里,痛苦不堪。第二,不给吃喝。根据《宋刑统》卷29规定,监狱方“应给饭食而不给者,杖六十”,如果狱卒克扣了犯人的伙食,便要被打六十大板。但到了沙门岛,这个人性化的倡导却被遗忘,在这里的犯人如果惹恼了狱卒,便会被拒绝供应饭食,直到饿死为止。第三,喂犯人吃锯末。这是一种十分缺德的刑罚,将锯末和水混合在一起,强行给犯人灌到肚子里,锯末难以消化,犯人便会腹胀,疼痛难忍,最后惨死。第四,石布袋。给麻袋里装满石块,然后用麻袋打犯人,这样被打死的犯人表面上看不出任何伤痕,全部是内伤,狱卒常用这招对付不听话的犯人。第五,喂泥鳅。所谓的泥鳅,其实就是将一个很细小的鱼钩放进小鱼的肚子里,让犯人生吞下去,当鱼被消化后,鱼钩是钢铁制成,无法消化,便会钩破肠胃,造成大出血而死。第六,钉入钢针。这是最为丧失人性的刑罚,对要被施行的人进行肩膀按摩,让其肌肉放松,进而将整根粗大的钢针扎进犯人的肩井穴,直到没入肉体内,无法看出为止。这会让犯人疼痛难忍,胳膊难以抬高,但狱卒还会要求其做剧烈的劳作活动,如果犯人无法进行劳作,便名正言顺的对其进行惩罚和殴打。沙门岛地小人多,监狱里的犯人总是人满为患,为了减少负担,这也更使得朝廷对沙门岛的虐囚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了。这六种刑罚,在宋朝的沙门岛一度很流行,后来还多被后世用来学习引用,明朝的大特务机构东厂之所以研发出那么多的酷刑,不能不说是吸取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本章完)第94章 残酷刑罚5第十二章残酷刑罚5裹脚布的漫长历史众人似乎都认为女人缠足的历史由来已久,是伴随着封建王朝的一种文化,是从古时候代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畸形文化。但当考古学家挖掘开一千多年前的古墓时,竟然诧异的发现,一千多年前的女尸脚骨并不弯曲,是天足。一时之间,漫长的裹脚历史失去了边际,到底裹脚的历史应该从哪里开始算起呢?元末明初的文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写道,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又独具匠心地将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代替袜子,还让他的妃子亲身试验,满足他的变态审美欲望。也就是从那之后,开创了女子缠足之法。但还有一种看法认为缠足是起源于唐朝。那时的波斯人舞蹈中有过缠足跳舞的惊艳表演,所以大唐的男人们便受到熏染,让女人开始缠足。不论大唐还是南唐,时间相聚不算远,姑且可以认为是同一时代。缠足成为一种风尚,然后又流传了这么多年,在男人们高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时候,他们又称赞女人的小脚如何的销魂。在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提到过小脚,“瘦欲无形,看越生怜惜”、“三寸金莲”、“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摩抚”。林语堂在他的文章《中国人 缠足》中写道:“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着林语堂这样的观念,古人将女人的小脚形容为“两轮弯月”,在吴承恩的《西游记》中,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甚至都是小脚的,“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在明朝,男人们择偶的标准之一就是女人的脚一定要够小,明清时代,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对女人的小脚进行过描述。例如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他就对古代女子缠足有着多方面的研究,他认为女子缠足能够给文人充满丰富联想意会和封建历史积累的“审美欣赏”、“审美感受”及“审美要求”。可见在古代,女人缠脚,其实就是为了满足男人们的视觉享受而已。古代男子对女人的小脚按照品相高下,还做了细致的分类,例如有“四照莲”,这种小脚便是在三四寸之间,端正无比,瘦削可人。还有一种称之为“锦边莲”,是四寸到五寸之间的苗条小脚。“钗头莲”,即瘦削而更修长的小脚。“单叶莲”便是类似于树叶一样瘦长弯弯的小脚。“佛头莲”,类似于佛头挽髻形状般的小脚。关于小脚的称谓还有许多,古代男人们对于小脚的痴迷程度,令许多女性们为了造就这两朵金莲”,而饱受痛苦。她们为了缠足,往往在还未成年之时就要用白绫将自己的脚层层包裹,那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等到她们成年后,再放开白绫,那时她们的脚已经因为长期的禁锢而变形。曾在中国生活了多年的英国传教士阿绮波德?立德用文字记录下了这一过程:“在这束脚的三年里,中国女孩的童年是最悲惨的。她们没有欢笑,……可怜啊!这些小女孩重重地靠在一根比她们自己还高的拐棍上,或是趴在大人的背上,或者坐着,悲伤地哭泣。她们的眼睛下面有几道深深的黑线,脸庞上有一种特别奇怪的只有与束脚联系起来才能看到的惨白。她们的母亲通常在床边放着一根长竹竿,用这根竹竿帮助女孩站立起来,并用来抽打日夜哭叫使家人烦恼的女儿……女儿得到的唯一解脱要么吸食鸦片,要么把双脚吊在小木床上以停止血液循环。中国女孩在束脚的过程中简直是九死一生。”小脚虽然让男人们欣赏,却失去了基本功能,三四寸的小脚,站都站不稳,更不用提走路了,而男人们却认为这是一种美的象征,两朵金莲像一个咒语,诅咒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妇女,一生都活在痛苦之中。(本章完)第95章 残酷刑罚6第十二章残酷刑罚6令人发指的“剖腹观胎”“剖腹观胎”是古代一种酷刑,指用刀割开孕妇的肚子,来查看胎儿是男是女的行为,这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最初关于这种刑罚的记录在商朝纣王时期。纣王子姓,帝乙少子,又称帝纣,从小便聪明非凡,武力超群,深得帝乙的喜爱。但纣王继位后,便开始骄奢淫逸,尤其是宠信美女妲己。更是听信其谗言,偏用奸臣,对无辜劝诫者用酷刑对待,导致百姓离心,最终在牧野败于周武王,于宫殿内自焚而死。商纣王宠爱美色,好酒淫乐,他与宠姬妲己在一起厮混,妲己称赞的他便称赞,妲己不满的他便憎恶。为了能够和妲己享乐,商纣王大兴土木,修建无数个豪华的行宫和别馆,白天他和妲己在车上欢娱,夜里便在行宫醉生梦死。一日,正值冬季,十分寒冷,纣王在车上看到有几个人要过河,其中几个老人挽着裤腿走在冰冷的河水中,向对岸走去,而旁边的几个青年人反倒是畏畏缩缩,不敢下水。纣王十分奇怪地问妲己道:“为什么老人家不怕寒冷,反倒是那几个青年后生,不敢下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妲己回答道:“人一生下来,便得到的是父母的精血,这才是孕育他们成人的关键之所在,有的父母在身强力壮的时候便生下孩子,那时的孩子气脉充足,髓满其胫,就算到了晚年,也十分健康。但有的父母是在人老衰弱后才得子,那是的孩子便是气脉衰微,髓不满胫,受不得寒冷。”纣王不信,妲己便献计让人把那几个过河的人捉过来,砍断他们的双腿,看看胫骨便可知道了,纣王果然命令下人将那几个渡河的人捉来,砍去双腿,一看果然是老年人的腿骨里髓满,而那些年轻人的腿骨里却是空的。纣王更加宠爱妲己,认为妲己料事如神,恃宠而骄的妲己接着说自己不但能判别老幼的强壮,还能知道孕妇肚中的胎儿是男是女。纣王顿时来了兴趣,他召集了几个孕妇,让妲己一一指认,妲己分别说出了孕妇肚中的胎儿性别后,纣王便让人将这些孕妇的肚子剖开,以观察妲己说的正确与否,结果一看全都正确。纣王忙问妲己这其中的门道,妲己告诉他,其实这也和父母的精血有关系,男女交欢时,如果是男精先至女血后临,属于阴包阳,因此会生男;如果女血先至男精后临,就属于阳包阴,生下的孩子必为女。只不过是为了判断孕妇腹中的胎儿性别,就残忍的剖开孕妇的肚子来验证,导致一尸两命,纣王如此不把人命看重,这也是他最后亡国,被周所灭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之后的朝代发展中,也有类似于商纣式的暴君。在南宋时期,有一个皇帝叫刘昱,此人与纣王比起来不相上下,他暴戾恣睢,杀人成性,最大的乐趣就是研发种种酷刑,杀人取乐,如果哪天不杀人,他都会觉得难以入睡。据传他每次出门,随从身上都要带着必备的杀人工具,例如刀、枪、钳、凿、锯等.随时准备着等刘昱下令。一日,刘昱外出游玩,他的辇车在街道上横行,人们纷纷躲避,一个孕妇因为身体不便,躲闪的稍微迟缓了些,被刘昱看到,便命手下将那名孕妇带到面前。“见到皇帝不躲闪,我倒要看看你这肚子里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 刘昱将那名吓傻的孕妇捆绑起来,随后命人把孕妇的肚子剖开后,他拎出一个血淋淋的胎儿,看了一阵,说:“果然是个妖孽。”孕妇气绝身亡,婴孩也没有了呼吸,这时,他才满意的驾着车队离去了。剖腹观胎这种野蛮,惨无人道的行径令刘昱、纣王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本章完)第96章 残酷刑罚7第十二章残酷刑罚7古代的死刑复核由于死刑的严厉性和它的不可挽回性,凡属法制文明的国度,对死刑的适用都极为慎重。在现今中国,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于是很多人都误以为死刑复核制度是近代才出现的新事物。其实,我国古代时就已经有了很严肃的死刑复核制度。人命关天,古代杀人并非像影视剧里那样随随便便就问斩了,电视剧里的好多情节其实并不真实。比如《神探狄仁杰Ⅱ》江州案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情节:狄公奉命致仕江州,江州薛府恶奴杜二在五平县衙门口活活打死告状的锦娘之父吴四,狄公甚是愤怒,于是下令当场处死了这个为非作歹的恶奴。而在古代,狄仁杰并没有当场处死恶奴杜二的权力。杀死一个人也并没有这么简单,也要经过死刑复核,并且还是皇帝亲自复核。古代死刑复核制度包括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死刑复核是指对于拟定的死刑案件,先由国家有关部门复查,然后在最终定判之前报请皇帝裁定。死刑复奏则是指对已判定死刑的案件,在行刑之前必须再次奏请皇帝进行核准。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宋武帝诏令:“其罪应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论。”北朝北魏太武帝时也明确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体现了传统的“慎刑”精神。隋朝时,对待死刑更为慎重。《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即通过三次奏请皇帝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也称“三复奏”。后来,唐太宗为了避免错杀人,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即处死犯人前一天要向皇帝复奏两次,处决当天还要复奏三次。但是因为古代交通不发达,地方离京城远近不一,都实施五复奏不太现实,所以唐太宗只好规定地方适用三复奏,京师实行五复奏。《唐六典?刑部》记载,对即将处死的人,执行死刑前一天复奏两次,执行死刑当日还要复奏一次,尽量避免错杀无辜。如果执行官员不复奏皇帝就擅自行刑,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对于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罪人,如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上的人,以及杀死主人的贱民、奴婢,则只要实行一复奏后,就可用死刑。由于唐朝的死刑复核制度十分完善,所以后来一直为历朝历代沿用。明清时凡死刑囚犯应经皇帝“勾决”后,再由刑部发文至罪犯关押场所,当地应在文书到达三天之内执行。明清时期的死刑,分为立决和秋后决两种形式,即立即执行和秋后执行。清律称前者为“斩立决”、“绞立决”,后者为“斩监候”、“绞监候”。对于谋反、大逆、谋叛及杀人等性质特别严重的死刑犯实行立决,一般的死刑犯则秋后问斩。死立决和秋后问斩都要经过皇帝的审核批准。对于死立决的案件,一般要先经过刑部审定,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审允,最后由三法司会奏请皇帝最后核准。对于秋后问斩的死刑案件,明朝实行朝审制度。朝审是天顺二年下诏,天顺三年开始实行的,并且从此“永为定例”,“每岁霜降后”实行,“历朝遵行”。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实行秋审和朝审两种复核制度,凡斩监候和绞监候的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和朝审。秋审为审核地方各省所判的监候案件,朝审是审核刑部所判的监候案件。由此可见,古代杀人并不像想象中那么轻率,人死不能复生,在古代我国已经有了死刑复核制度,并且已经相对完善。(本章完)第97章 流氓轶事1第十三章流氓轶事1曹操玩弄了多少美女曹操喜爱美女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在他的生活中,玩弄女人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时间。不少史书还有演义小说里,曹操留给人的印象都是色魔般恐怖无情,他对女人犹如对政敌一般,充满了侵占欲和摧残欲。虽然现如今文献丢失不全,遗留下来的资料不全面,从零星的文史材料中已经无法具体统计出曹操有过多少女人。不过单从史册上留名的人来看,曹操的夫人队伍是十分庞大 的。从《三国志.后妃传》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曹操有丁夫人、刘夫人、卞夫人三位夫人,从《武文世王公传》中,知道还有环夫人、杜夫人、秦夫人、尹夫人、王昭仪、孙姬、李姬、周姬、刘姬、宋姬、赵姬等十数位夫人。这些人为曹操留有子嗣,所以被计入史册,而那些被曹操逢场作戏,玩弄过的女人当然还会另有其人。曹操一生占有过的女人不计其数,但他却还想死后继续占有这些女子,不让她们自由。曹操在《遗令》中说:“吾婕妤伎人,皆著铜爵(雀)台。于台堂上施八尺床、穗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朝十五,辄向帐作伎。”婕妤,是帝王妃嫔的称号。曹操是魏王,她们作为曹操的妃子,也就是曹操的泄欲工具,曹操的妻子除了王后之外,往下有五等: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在曹操的遗书中将婕妤和伎人并称,表示婕妤以下,地位卑贱,和艺伎差不多。不过作为曹操的泄欲工具,这些女子无论地位高低,都是一样的用途,就是为了满足曹操的个人私欲。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我死后,我的婕妤与艺伎都住在铜雀台,铜雀台上要放一张八尺的床,挂上带穗的帐子,早晚要给她们吃干肉,干果之类,初一十五,她们要对着帐子唱歌跳舞。曹操的遗书中虽然流露出了他对这些女人的眷恋,但这些眷恋却是极其自私的,自己死后,还让自己的女人每天孤单的住在铜雀台上,到了日期必须要为自己歌舞一番。活着,让她们侍奉自己,但就算是死了,她们也必须要忠于自己,想着自己。这就是曹操对女人的态度,充满占有的自私欲。所以,女人对于曹操来说不过是生活中的点缀品,曹操一生不断沾花惹草,在《三国志 关羽传》中记载道:吕布的手下秦宜禄之妻生得非常漂亮,关羽对其十分仰慕,在曹操和刘备围攻吕布于下邳时,关羽几次三番向曹操要求将这个女人赐予自己,曹操当时爽快地答应了,但攻下城池后,却是将这名女子占为己有,令关于十分不满。还有在宛城的时候,曹操发现了张绣的婶娘(张济的遗孀)长得漂亮,便动了色心,将其纳入帐中,令张绣忍无可忍,最终降而复叛。霸占他人妻子的曹操也在这场战争中惨败,不但自己中箭受伤,还令长子曹昂、侄儿曹安民、爱将典韦通通战死于沙场。为了女人,曹操不惜得罪爱将,失去诚信,但这并不能说女人在曹操心目中就占有重要的地位,相反的,曹操虽然热衷于占有女人,但从内心深处却并不怜爱他自己的女人,根据《三国志.武帝纪》中,裴注引《曹瞒传》的一个故事就可以看出曹操对待女人的态度。一天,曹操在他的一位爱妾那里午睡,曹操让爱妾过一小会儿就叫醒他,但爱妾看到曹操后来睡得很熟,便没有叫。待到曹操睡醒后,对此事勃然大怒,便将罪过归咎到了这名爱妾身上,命人活活将其打死。故事的真假难辨,但也总归会有事实的几分影子,易中天在著作《品三国》中写道:“生活上是比较随便。他吃不讲究,穿不讲究,长期在外行军打仗,对女人大约也只能将就,不能讲究。”曹操对女人不过是出于生理上的需求而已,现而今不能用现代一夫一妻的观念去苛求古人,尤其是古代帝王,更是如此。不论如何,曹操到底玩弄了多少女人,也是无法具体确定数量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曹操霸占他人妻女,抢夺他人心头之好,是很不道德的。也是很为人不齿的。虽然自古帝王将帅多红颜相伴,但曹操的这方面还是遭到了后人的诟病,多情自古空遗恨,但无情更是遭人恨。(本章完)第98章 流氓轶事2第十三章流氓轶事2历史上丈夫最多的女人探寻古今,皇帝要算是最舒服的职业了,不但能随意发号施令,享受“老子天下第一”的待遇,还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天下女人为他享用的权力。但在南北朝时期的宋朝,一个女人却也享受到了这种待遇,她就是孝武帝的女儿刘楚玉,称为山阴公主。公元464年5月,山阴公主的弟弟刘子业继位,史称前废帝。刘子业荒淫无度,在中国历史中的色狼皇帝中,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史无前例继往开来的一位。他不但从民间广泛选取美女,强行占有他爸爸的妃子,就连自己的亲戚也都不放过。他的姑母新蔡公主虽然早就嫁给了将军何迈,但刘子业却趁她进宫时,强行将她扣留在了宫里,还派人送了一具中毒身亡的宫女尸体给何迈,称新蔡公主在宫内忽然感染疾病,暴毙身亡了。何迈不能忍受这夺妻之恨,便密谋造反,可惜被刘子业得知,将其诛杀了,而新蔡公主也只得改姓谢,长期在宫中服侍自己的侄子。这样的乱伦事情,刘子业还做出过许多,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不论是否道德,他都不管。在这一方面,山阴公主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刘子业的亲姐姐,山阴公主和弟弟感情很好,二人同吃同睡,俨然一副夫妻模样,而二人也是从来都毫不避讳。对这位貌美如花的姐姐,刘子业是言听计从,听话得很。有一次,山阴公主侍奉完刘子业后,便提出了要求:“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意思是说,我们虽然男女有别,但都是一个父亲的孩子,为什么你能拥有这么多女人来供自己享用,而我就只能有一个丈夫,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刘子业认为公主说的有道理,便立刻着手,从民间挑选了三十名俊俏貌美的少年,送到了公主府,让公主享用。而山阴公主也是毫不客气的就笑纳了,将这些男人通通纳为男宠,也就是后人俗称的“面首”。公元5世纪,一个中国公主就这样挑战了权力与道德的极限,为自己光明正大的赢得了三十名男妾。但山阴公主依然还是欲壑难填,虽然家中有了这三十几名年富力强的男宠,她还是不满足,又将眼睛盯上了当时的美男子褚渊。当时南宋有两大美男子,一是山阴公主的丈夫何戢,另一位就是娶了南郡公主的褚渊。按辈分,褚渊应该算是山阴公主的姑父,长相俊美,仪表非凡,属于熟男、型男一类的,每次上朝散朝后,大臣们总是要目送着褚渊远去才肯逐渐离去。这也就难怪山阴公主为何对褚渊垂涎欲滴,她恳请刘子业,让褚渊陪自己开心几天,但刘子业知道褚渊素来正直,品行端正,不敢明目张胆地做这样的要求,只是让他奉旨去了趟公主府。看到褚渊来了,山阴公主施展浑身解数,想要勾引他,但十几天时间,褚渊纹丝不动,丝毫不被公主所诱惑。公主最后气恼无比的质问他:“君须髯如戟,何无丈夫意?”褚渊文质彬彬地回答道:“回虽不敏,何敢首为乱阶?”山阴公主讥笑褚渊长得像个男人,做事却没有阳刚之气,而褚渊也反唇相讥,告诉公主违背伦理的事情他绝对不做。在威逼利诱,软硬兼施都毫无效果之后,山阴公主只得将褚渊放出公主府。但她也并没有放弃寻欢作乐的机会,有着皇帝弟弟的撑腰,这位公主肆无忌惮,但凡有看上的男人,便都诱骗进公主府,供她享乐。不过,这姐弟二人的快活日子却没过多久,不堪忍受刘子业凌辱的宫女侍卫奋起反抗,在一次举行仪式的空当,将刘子业的脑袋砍了下来,朝代更换新主。而新皇帝登基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便是铲除旧党,作为刘子业的姐姐,山阴公主不能幸免,被列入诛杀名单,山阴公主命丧黄泉之时,大概也才是二十二三岁的样子,而作为公主的丈夫们,那些从民间选来的面首也要作为公主的陪床,被同样灭口,为山阴公主殉葬。(本章完)第99章 流氓轶事3第十三章流氓轶事3唐朝女子总是“梦中怀孕”五代王仁裕所撰《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了一个妇人出轨,却赖梦境的故事:“杨国忠出使于江浙。其妻思念至深,荏苒成疾。忽昼梦与国忠交因而有孕,后生男名朏。洎至国忠使归,其妻具述梦中之事。国忠曰:‘此盖夫妻相念,情感所至。’时人无不高笑也。”根据《旧唐书?杨国忠传》记载,杨国忠的妻子裴氏是妓女出身,万种风情,十分迷人。既然她能迷倒杨国忠,自然也能迷倒别的男人。在杨国忠外出办事,裴氏寂寞难耐,与人勾搭,生下男婴。按说杨国忠应当是无法接受的,但当他听到妻子说是因为思念自己太甚,梦中与自己相会而产下孩子,居然说是他们夫妻感情太深的缘故。能够轻易原谅妻子出轨,接受“梦中怀孕”这种说法,这除了顾及自己的名声之外,还说明唐朝时期,人们思想较为开放。杨国忠的私人生活也比较糜烂,他对自己的妻子便也不那么严苛。当然了,《开元天宝遗事》记录的是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的逸闻趣事,有很大一部分杜撰的成分,真实性不是很高。但唐朝女子“梦中怀孕”的事情,还是真实发生过的,在敦煌文书的《文明判集残卷》记载了一个“女子梦中怀孕”的故事。这个故事据推断真实性十分高,因为从敦煌出土的《文明判集残卷》是唐朝初期法学家著述的案例集解,书中记述的19个案例都是当时的拟判案例。这些故事后来还被日本使者带回日本,作为学习资料。而“梦中怀孕”这样一个故事讲:“妇女阿刘,早失夫聟,心求守志,情愿事姑。夫亡数年,遂生一子,款亡夫梦合,因即有娠,姑乃养以为孙,更无他虑。其兄将为耻辱,遂即私适张衡。已付聘财,剋时成纳。其妹确乎之志,贞固不移。兄遂以女代姑,赴时成礼。”故事中的阿刘,丈夫早逝,她寡居在家数年后,居然生下一个男婴。她自称是与亡夫梦中相会,故而怀孕。婆婆接受了这个孙子,但是丈夫的哥哥却十分耻辱,将阿刘嫁于他人,却没想到阿刘誓死不从,其兄只好用自己的女儿替代。这个故事曾用在日本的法典《养老令》的注释书《令集解》中,“梦中怀孕”是无稽之谈,如果说杨国忠的妻子以“梦中怀孕”为借口,被杨国忠否定,那么她还可以说是在杨国忠出差之前怀孕的。可是阿刘是个寡妇,她说“梦中怀孕”只能是与他人有染了。但是唐朝民风开放,即便是有女子偷欢与人有染,只要无人告发,官府便不会深追究。当然,唐朝也是提倡妇女要守妇道的,对于出轨的女子,一般被告发后,会被判处监禁一年半左右。至于后人时常听闻的“浸猪笼”等残酷刑法,直到宋朝以后才逐渐兴起。女子偷换,为了掩饰不忠之事,赖上梦境。做梦是天经地义,无人能管的事情。梦中发生了什么,自然无法追究。(本章完)第100章 流氓轶事4第十三章流氓轶事4风流诗仙的床笫情债李白文采斐然,才华横溢,常说风流才子韵事多,在李白一生中,便有无数女子贯穿始终,来了又去,给后人留下无数遐想。那么,李白一生到底有过多少女人呢?这个数据并不好统计,但根据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所记载的,李白一生之中,娶过四位妻子:“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李白一开始娶许氏为妻,许氏为他生下一男一女后,离世。李白又娶了第二任妻子刘氏,第三任妻子,并不知道姓名,但也为李白留下一个儿子,李白最后的一任妻子是宋氏。魏颢是李白忠实的粉丝,他曾踏着李白的足迹,走遍青山,寻访李白。他在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也就是李白54岁的时候,见过李白一面。所以,他的记录还是有足够的可信的,也就说,在李白54岁之前,已经结过四次婚了。正式的婚姻关系有四次,那么非婚姻关系的就更多了。众所周知,李白常常游走于名山大川,居无定所,所到之处,必然会有一些风流韵事。像李白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必然是许多女子仰慕的对象。不过,李白却鲜有诗词记录他的这些韵事,只是在一首《相逢行》中稍微提到过一些。朝骑五花马,谒帝出银台。秀色谁家子,云车珠箔开。金鞭遥指点,玉勒近迟回。夹毂相借问,疑从天上来。蹙入青绮门,当歌共衔杯。衔杯映歌扇,似月云中见。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胡为守空闺,孤眠愁锦衾。锦衾与罗帏,缠绵会有时。春风正澹荡,暮雨来何迟。愿因三青鸟,更报长相思。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当年失行乐,老去徒伤悲。持此道密意,毋令旷佳期。这首诗写得十分香艳,从诗句中可以看出一些李白的经历,“谒帝出银台”,这是李白从皇宫出来后,遭遇的一场艳遇。遇到的这名女子是谁,李白并没有在诗文中袒露,但他写道“秀色谁家子,云车珠箔开”。可见这名女子不但容貌美丽,更是身家富贵,能乘坐得起如此豪华的车辆。本是香车美女,还有歌舞美酒,却忽然在笔锋一转后,哀怨的写道:“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看来这场艳遇是以伤离别告终,不然李白也不会如此哀伤的写道,更不会在诗文的下半部分,充满遗憾地写“锦衾与罗帏,缠绵会有时”。一次艳遇就此错过,李白遗憾,看到这首诗的后人恐怕更遗憾。这次艳遇错过了,但李白一生还有其他许多次的艳遇,虽然没有都记录进诗歌里,但其他很多文献中都有记录。再看这首诗,写的如此艳情,不像是写给良家女子,而且场面的豪华,很像是交际场上的某种活动,这个女子很大程度上是妓女。李白是毫不隐晦他与一些妓女之间的情感,在他的一些作品中,他与妓女之间的暧昧情感就展露出来。李白到底与多少女子有过私情,没有具体的统计和记载,但也正是如此,在一些边角毛料的史料中有过相关的提及,便让后人更多几分遐想。(本章完)第101章 流氓轶事5第十三章流氓轶事5“禁欲”明朝盛行色情文学明朝将宋朝时期“格物”出来的理学奉为独尊之位。明永乐年间饶州儒士朱季友不过是给理学提出了一点不同的意见,就惹得朱棣龙颜大怒,不但颁布圣旨让烧毁朱季友的著作,还要棒打此人,声称这是为了“无误后人”。朱棣这么一闹,理学在明朝的地位更加巩固,无人敢撼动了,从此就开创了了明清两朝以程朱理学禁黜异端的先河,理学成了正经的学问,而其他的学说都成了不登大雅之堂的异端邪说,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查禁。不让说还远远不够,还要发展到人人都要学习理学。明朝的科举制度颁布的考试大纲,便都是从理学中抽取的题目,让大明朝的考生都来发奋学习理学,增强对理学的认识和了解。这一招无疑是对民众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犹如一根指挥棒,让所有的学子都受到理学的控制和影响,而理学最大的主张观点便是“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说,明朝是主张让人无欲无求的朝代。但这种近乎严苛的荒唐要求几乎是做不到的,人想要做到没有欲望怎么可能呢?就在明朝各大学士们为此崇高目标努力的时候,民间却是不断涌现出了不同的色情文化,包括小说,绘画应有尽有。最具情色特色的小说《金瓶梅》就是此时横空出世的,这部小说在情色的描写,对后世的影响可谓深远。除了这部伟大的作品之外,还有《剪灯新话》、《欢喜冤家》、《宜春香质》、《如意君传》、《情史》和《隋炀帝艳史》等一二十部情色作品,在明朝坊间十分流行,这些作品中不论文学价值几何,单就那些露骨大胆的“床上戏”描写,就足以让理学中所讲的灭人欲土崩瓦解。为何在理学大行其道的时候,色情文学会不断流行,想要探清这件事情的缘由就要从明朝文人的生存环境讲起。朱元璋登基后,大权在握,为了给他的子孙留下一个好的环境,他大开杀戒,把功臣杀了之外,还在他当政的二十多年间,将儒生也统统杀掉。凡是写诗做文章,触犯了朱元璋忌讳的“光、贼、则”等字眼的,通通都要杀掉。之后的朱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继承他老爹的事业,对文人儒士大开杀戒,稍有差池,脑袋就要搬家的文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必然不能再坚持做学问了。他们还要担心自己的脑袋,但学问做不下去,当官更不可能了,每日和君王相对,掉脑袋的几率更大。于是,为了吃饭和养家糊口,文人们只得寻找别的活命的法子。那时在明朝中后期的长江中下游一带,商业气息已是较浓的了,那时便已经出现了所谓的书商,随着出版行业的发达,书生们要挣钱吃饭。于是通俗文学便流行了起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之物,书商为了挣钱,自然要将眼光投向最为广大的消费群体,那便是底层民众,读物便越做越通俗,自然便流向了色情文学。因为“床笫文学”最能切中人性的欲望,成为畅销书。果然色情文学一出现,便占领了市场。刘达临在《中国古代性文化》中谈及明朝色情文学兴盛的原因时写道:“明朝的皇帝荒淫无度,官员们也大兴吃春药之风,起了带头作用。”这些领导者虽然倡导理学,但他们并没有起到带头作用,而虽然当时文字狱猖獗,却并没有波及色情文学。色情文学能够在明朝流行,一方面是正常学术在政治的打压下消失,文人无心向学,便向女人身体上去发挥。另一方面是文学市场化的出现,给文人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能发点小财,而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的态度,也让“存天理、灭人欲”的真理下,人们的欲望得到了无尽的蔓延。在这个世界上,金钱和肉欲都是最能销蚀掉人的灵魂的,明朝之所以败亡,与这两点不能不说是息息相关的,色情和钱欲都是腐蚀人们的毒药,例如明朝色情文学中的诗句,“二八佳人体如酥,腰间伏剑斩愚夫,分明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髓骨枯”,便知道这毒药的毒性有多大了。(本章完)第102章 流氓轶事6第十三章流氓轶事6龚自珍与寡妇是非多道光年间的北京城,一出绯闻案传遍了大街小巷,绯闻的男主角就是写下“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清代著名诗人龚自珍。龚自珍为人正派,耿直,却偏偏被牵扯进一桩桃色绯闻中,和一位寡妇传出了是非。这件事还需要从这桩绯闻案的女主角说起,也就是清代的一位女词人顾太清。顾太清,满洲西林氏,跟随苏州的亲戚生活。她从小就聪明好学,写的一首好文章,诗才更是了得。在顾太清正值妙龄时,恰巧遇到贝勒王奕绘南游到苏州,对她一见倾心,便纳为侧福晋。嫁入豪门,也算是那时女人们都向往的生活了。顾太清也算是幸运的,可惜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天,婚后九年,贝勒就身染重病,不到一个月便撒手人寰,留下了顾太清和一双儿女独自留于世间。成了寡妇的顾太清只想清净度日,可是她不想惹麻烦,麻烦却是自己找上了她的门。贝勒死后,她一直住在贝勒生前就有的那所宅院,京城西太平湖畔的王府里, 深居简出,写写诗文度日。但杭州有一个风流文人陈文述,他编辑了一本诗集叫做《兰因集》,搜集了一些闺秀诗文,为了抬高这本文集的档次,他让自己的儿媳周云林去央托表姐汪允庄,向闺秀文坛之首顾太清求一首诗,但顾太清实在无心去参与这些闲事,便拒绝了。这件事情让陈文述一直耿耿于怀。后来,《兰因集》发行后,顾太清居然里面有署名的一首诗,顾太清觉得太荒唐,便写了一首诗讽刺陈文述,这更让陈文述记恨在心。但顾太清很快便忘记了这件小事,她一直与京城里的文人雅士有着诗词的交往,其中龚自珍就是其中之一。一年秋天,龚自珍写下一首诗: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诗后还有一句注释:“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太平湖距离贝勒府不远处就有一片丁香树,这首诗被陈文述看到后,他认定龚自珍与顾太清有私情,于是他将二人的绯闻传播开来,顾太清有口难辩,龚自珍也为了避嫌,离开了京城。这场绯闻也被称之为“丁香花公案”。顾太清因为这场绯闻,被奕绘的正室妙华夫人所生的儿子载钧逐出了居所,无奈之下,只得带着一双儿女在西城租下几所破房子,勉强度日。她曾写下一首诗表述当时的日子艰难:  陋巷数椽屋,何异空谷情;  呜呜儿女啼,哀哀摇心旌。  几欲殉泉下,此身不敢轻;  贱妾岂自惜,为君教儿成。这首诗可以看出她当时生活的艰苦,但同时也能看出她内心的坚强,后来顾太清在清平生活中一直活到73岁,时间证明,清者自清,而中伤顾太清和龚自珍的陈文述却只能是隐没在历史尘埃中,被人唾弃。(本章完)第103章 流氓轶事7第十三章流氓轶事7古代女子劝阻男子出轨的高招爱情从来都是自私的,无论古今都是如此,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度,尚管不住一些男人的心猿意马,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度,更让女子忍受丈夫被其他人抢去的痛苦。在性与情感上,古今的女人都不允许被人侵占,都希望能够独占枕边人的身与心。但古代并没有明确的婚姻法保护女子的权益,处于低下地位的女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纳妾,另结新欢,不能夜夜与自己共度春宵。于是有的女子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和爱情便想出各种招数来阻止此等事的发生。古代女子为什么要阻止丈夫纳妾?又是怎样来捍卫自己的性权利,妨碍丈夫纳妾的呢?这里必须先要提一下古代男子纳妾后,在性生活方面的时间安排。古代男子纳妾后,和妻子还有小妾的性交便有了顺序规定,这规定一直要男性履行到他六十岁为止,才能停止履行性生活的义务。《礼记?内则》记载:“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斋漱浣,慎衣服,栉缈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意思就是小妾不到五十岁的时候,每五天就要将自己洗干净,与男人交好,大多女子自然不希望把自己的丈夫送到别的女人的床上,但也没办法。古代不纳妾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虽然圣贤也曾告劝过:“二八佳人体似酥,腰中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但于事无补,男人就算不纳妾,也会去烟花之地鬼混,为了让丈夫不出轨,一为了不让丈夫与其他女人发生关系,古代不少女子就做过努力,唐朝宰相房玄龄的夫人卢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房玄龄在晚年的时候,唐太宗多次赐美人于他,但都遭到了房玄龄的婉言拒绝,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房玄龄的夫人很厉害,不许他纳妾。为了做通房玄龄夫人的思想工作,唐太宗专门让长孙皇后前往,但房玄龄的夫人只是说:“妾宁妒而死!”。听闻此言,唐太宗便派人给她送去一坛酒,告诉她如果她还继续反对,就要把这坛毒酒喝掉,但没想到她情愿喝掉毒酒,也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分享房玄龄,此事只得作罢,后来唐太宗感慨:“我尚畏见,何况于玄龄。”态度坚决可以阻止男人出轨,而还有的女人则是心狠手辣,对但凡勾引自己丈夫的人就下毒手,以暴力保卫自己的妻权。隋文帝的独孤皇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不仅与隋文帝约定:“此生永矢相爱,海枯石烂,贞情不移,誓不愿有异生之子。”还从隋文帝那里要来了整治后宫的权力,让那些妃子都不敢靠近隋文帝,有一次,隋文帝刚刚临幸了尉迟氏,结果这个女人第二天就被独孤皇后派人乱棍打死了。不但如此,她还形影不离的跟着隋文帝,隋文帝上朝的时候,她与隋文帝共乘坐一辆辇车,退朝后,她再和隋文帝一起回到后宫。同吃同乐同寝,相顾欢欣。俨然一副管犯人的样子,当然古代女人并不是每个都能这么铁腕的,一般的女人还是多以柔情打动丈夫,阻止丈夫寻花问柳。元朝至元二十四年,书法家赵孟頫娶了浙江吴兴美女管道升。管道升不仅貌美如花,还是个难得的才女,写的一首好诗词,画的一首好字画。不过,这样也没能让赵孟頫收心,结婚不久后,赵孟頫便另觅新欢了,为了挽回丈夫的心,管道升开始想办法,一开始,她写了一首诗来感化丈夫:“夫君去日竹初栽,竹子成林君未来。玉貌一衰难再好,不如花落又花开。”管道升想让丈夫想想之前的恩情,想想少年夫妻老来伴的好处。除此之外,她还写了一首十分有名的《我侬词》,针对丈夫纳妾表明自己的态度:“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似火。把一块泥,捻你一个,塑我一个。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不过虽然用情很深,但赵孟頫并没有因此而停下纳妾的脚步,古代女子不像现代女子有很强的自主能力,很多时候,她们也只能自怨自艾,忍受这种被冷落,甚至被男人抛弃的命运。丈夫是否出轨,主要还在于他自己,女人如何出招,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本章完)第104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1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1古代考生的高超作弊技能科举制度是我国历史上的官员选拔制度,它始于隋,止于清末,前后历经一千多年,为朝廷选拔、输送了许多优秀人才。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作弊并非现代独有。在古代,就有许多古代学子禁不住“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诱惑,研究出了各种各样的考场作弊手段。这些作弊手段与现今的高科技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古人的创造力很多时候超过了现代人,其中作弊现象最严重的是在唐朝。那时不论是高干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在作弊大军中。其中以著名的大诗人温庭筠为一绝,即使在主考官的防贼一样的重点盯防下,他依然可以替好几个人写完试卷,然后全身而退,在当时的作弊界,无人能与他抗衡。他的作弊技巧高超。到底有多高超呢?首先是他的成文速度十分快,而且作弊的手段十分隐蔽,让人无法看出。温庭筠因为诗才了得,早就名满天下。公元858年的科举,他报名参加,为了防止他帮助其他人作弊,几个主考官都看着他,而且还专门把他的座位单独调出。在众目睽睽之下,温庭筠答完考题,起身离去。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同时为八位考生写完了卷子。在短短时间内,他可以快速的答完八份考题,这让主考官们十分费解,而这也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随着科举的延续,作弊的手法和方式也在不断出新,从现在出土的不少文物中就可以看出,古代人的作弊技巧不亚于现代人。如天津一青年收藏了一套完整的清朝道光年间考试作弊工具。这套作弊工具共9卷本,均长4.5厘米,宽3.8厘米,厚0.5厘米。每卷本内约有10余篇文章,共10多万字,并配有一双可藏匿卷本于鞋内底层的加厚底男布鞋。让人称奇的是卷本内文字约有1毫米见方,通过牛角刻版印刷而成,可见当时作弊手段高超,并形成规模。另外,在一场拍卖会上,出现了一件清朝末年间的“作弊坎肩”,在坎肩上面,有用毛笔抄写的四书五经。坎肩看上去是用麻布做的,尺寸不大,可以推测这件坎肩的主人并不胖,个头也就一米七左右。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的眼神一定特别棒。坎肩上的字最大也不过三四毫米宽,有观众试图辨认一下,结果读两个字就串行了。现场还出现另外两件“挟带品”,都是一尺见方的绢,上面同样抄满文字,其中一块正反面都是字,而且字体更加小。据有关专家说,这样的“挟带”以前听说过,但是将“挟带”做成坎肩儿样式的极为少见,目前存世则更为稀少。从这3件“挟带”上可以看出,清朝末年的政治腐败,为仕途各位举人可谓煞费苦心。这些作弊器具让今人大跌眼镜,手艺之精,用心之巧,令人叹为观止。但是在科举制度已灭亡的今天下,作弊依旧活跃在有考试便会出现作弊,它们之间总是存在难以理清的关系。(本章完)第105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2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2历史对孟子的误解历来学术界一直公认孟子主张性善论。大多数人也对此深信不疑。但实际上这是对孟子思想的错误认识。孟子所处的时代,人性问题已经成为热门话题,出现了立论各异的学说。据《孟子?告子下》载,当时已有“性有善有不善”、“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等各种不同的说法。孟子之后还有荀子的“性恶论”,商鞅和韩非的人性“好利恶害”等观点。这些人性学说基本上都是以人的“食色”等自然生理属性来定义人性的。唯有孟子的人性论独树一帜:他对人的自然生理属性和社会道德属性作了严格区分,认为前者只是“性”,后者才是“人性”。孟子是在人与动物的比较中界定“性”与“人性”的。他所说的“人性”就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包括“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他认为,凡是人,都有这“四心”,没有这“四心”的就不能算作是人。可见,“四心”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之所在,亦即人性的具体内容。人除了具有与动物不同的“四心”之外,还有与动物的相同之处,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但他并不把这些看做人的本质属性,因而也不认为它属于“人性”,只称之为“性”。“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他所说的“性”显然就是人的生理欲求,即人跟动物相同的自然属性;而“人性”,则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道德属性,集中表现为能够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仁义礼智等善德。为显示这两者的不同,孟子在称“人性”时,通常总是在“性”之前加上“君子”、“其”等限定语,以免与表明人的“食色”等生理欲求的“性”相混淆,如“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尽其心者,知其性也”。孟子对人的“人性”与“性”,是有着严格区分的。他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一味满足人的“性”(自然属性)而不进行道德教化,人就会变得跟禽兽相差无几,“性”是陷人于不仁不义的罪恶之源。因此,一提到“性”和“欲”,他就告诫人们要“忍”、要“寡”;而一谈起“人性”或“四心”时,则视为“善端”并赞美备至,极力主张要“养”、要“存”、要“扩充”。由此可见,“性”和“人性”在孟子心目中是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他所主张的实际是“人性善”而非“性善”。对于表明人的自然欲求的“性”,在他看来不仅不善,甚至可以说是“性恶”了。孟子从“人性”为善端,“性”为恶源的认识出发,进而提出扩充善端、抑制恶源的道德修养原则。因此,孟子所主张的并不是“性善”论,而是“性恶”论和“人性善”论。(本章完)第106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3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3朱熹虐娼宋朝的大儒朱熹,号晦庵,是南宋有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他在哲学上继承二程理论,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是儒家的理学大师,他所著的《四书集注》被明清两代定位了士子必读的教科书,对后世影响深远。作为孔子的粉丝,他非常反对“孔子杀少正卯说”,认为这个言论是后人以孔子的名字发布的谣言,是故意污蔑孔子的谎言。而朱熹本人在孔子的言论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其他理论,但都遭到了当时许多人的反对,其中一个叫做唐仲友的反对的最为激烈。在思想上,朱熹延伸了孔子的想法,但在行动上,朱熹却没有孔子那样干脆利落,他拐弯抹角的想从侧面给唐仲友打击,当时,朱熹正好担任了两浙的盐官,便想从经济问题上,抓到唐仲友的小辫子。但可惜的是,朱熹审核来审核去,却发现这个唐仲友实在是个两袖清风的清官,这让朱熹十分郁闷。一计不成,他便想再生一计。为官之人最怕两件事:一是经济问题,二是生活作风问题。既然经济上找不到纰漏,那就在生活上找茬子。唐仲友的把柄实在不好抓,于是朱熹便直接找到了一个妓女,逼迫这个妓女承认自己和唐仲友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朱熹本想借着这一招搞臭唐仲友的名声,好给唐仲友安条罪状,以拔除这个眼中钉,但他没有料到,他找的这名妓女居然不听他吩咐,死活不承认自己与唐仲友有奸情。这让朱熹一时没了主意,在排除异己的态度上,朱熹与孔子是一样,就是铲除而后快,但在方式方法上,朱熹却远不如孔子直接。按照当时的律法,官员是可以命官妓“歌舞佐酒”,但不可以“私侍枕席”,也就是说,官员只能欣赏妓女唱歌跳舞,但如果想干其他事情,那就是违法要治罪的。朱熹找的这个妓女是一名军妓,名叫严蕊,朱熹没有想到严蕊如此的有气节,他把严蕊抓进大牢,关押了两个多月,每天都是严刑拷打,但严蕊就是不松口。有几次严蕊差点都被打死了,可这个风尘女子却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坚决不肯承认自己与唐仲友之间有私情。后来这件事情越闹越大,就连皇帝都知道了,皇上派了钦差大臣下来调查,那个钦差大臣十分佩服严蕊的气节,在调查清楚此事之后,不但还了严蕊的清白,还准许她从良,严蕊当堂便填词一首来明志,表明自己的决心: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此案到此也算是完结了,唐仲友最后终于逃过了一劫,冤狱得以平反。而制造这起事故的朱熹因为名气实在太大了,皇上也不好对他怎么样。最后只能将他调离,让他换个地方做官了事。说起来,朱熹也算得上是一名圣贤之人,他和孔子虽然不是同一时代,但在后人眼中都有着“神圣”的一面。但在这神圣的背后,我们也能从中看到古代文人的内心深处,一般看不到的角落。朱熹虽然被人推崇为圣贤,但他毕竟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的弊端。朱熹作为旧知识分子,清高,傲慢,读死书,认死理,是一条道走到黑的文人。不然他也不会按照“未有物而有物之理”的理学观念做事,不会凡事都从“理”出发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明朝凌濛初《拍案惊奇》有一则朱熹断案的故事,故事中说道朱熹在福建崇安县任知县时,一个小民状告县中大姓夺占了他祖先的坟地,而大姓则是拒不承认。朱熹去实地勘察后,挖掘出坟地里有着“某氏之墓”的墓碑,正是小民的姓氏,,再加上朱熹本就认为夺占这种事只有大姓才做得出来,于是他便将坟地断给了小民。后来大姓不服,继续上告,这件官司闹得很大,一时之间人言纷纷,朱熹认为这是大姓的力量大,影响了舆论导向,他感叹世风日下,真理难行,一气之下便弃官隐居了。朱熹断错了案还拒不承认,这和他坚持的“理”是世界本原的客观唯心主义有关。朱熹有着文人刚愎自用的心理,他不检点自己断案是否有疏忽的地方,反而在众口难调的时候赌气拂袖离去,这等傲慢与偏见,正是那是文人固执的心理一个表现方面。(本章完)第107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4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4状元是苏州的土特产苏州是自古以来有名的城市,古时称为姑苏。姑苏城内特产众多,最为著名的有碧螺春茶叶,阳澄湖大闸蟹,东山的枇杷,盛泽的丝绸,还有那决定的苏州刺绣,美妙的檀香扇子等等。而还有一样最出名的土特产,那便要算是科举大军中的“头魁”状元了。状元总是出自苏州的这一现象,让苏州被人戏称为状元产地。苏州状元之多,冠绝中土。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对此事也略加提到过,他说:“清代鼎甲之盛,莫盛于苏州一府,而状元尤多于榜、探。”顺治朝有状元孙承恩、徐元文,康熙朝有状元缪彤、韩菼、彭定求、归允肃、陆肯堂、汪绎、王世琛、徐陶璋、汪应铨,雍正朝有状元彭启丰,乾隆朝有状元张书勋、陈初哲、钱棨、石韫玉、潘世恩,嘉庆朝有状元吴廷琛、吴信中,道光朝有状元吴锺骏。这二十名状元都是出自苏州,大清六朝,状元人数也不多,但苏州区区一府之地,居然出了这么多状元,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更为有趣的是在苏州,状元、榜眼、探花,有相当数量出自一门,一家人都能考中功名,这样的事情在苏州也是屡见不鲜。苏州的科举事业如此发达,真可谓是天下第一,算得上是地缘文化的一大特色,为何苏州这样一个江南之地会盛产状元,分析起来大概有两个原因。在古代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科举时代,不论是名门望族还是寒士之人都把读书做官,考取功名看做了一生伟大的事业。在封建统治时期,分为了士、农、工、商四大阶层,要想出人头地,永葆富贵,福音常佑,就只有参加科举考试,走入仕途,才能最为捷径的获取财富地位。明朝万历年间的王士性在《广志绎》对古时的人都去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况加以了分析:“缙绅家非奕世科第,富贵难相长守。”读书、做官、发财这是一条龙的利益关联,只有读书通过科考,才能长保富贵。那些名门望族更是希望能将富贵长久保存下去,所以他们把读书做官,考取功名看做了家族发展的途径。读书人都希望通过科举这条道路跻身进入国家的权力中心,也就是朝堂,从而能实现地位名利的双丰收。这是刺激读书人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经济发展中心的江南,苏州作为商业发达地区,自然有着许多的名门望族,他们为了家族利益,自然也鼓励子孙发愤苦读,成为科举的头魁,所以,苏州科举拔萃,状元众多,也是可以理解的。而苏州盛产状元的另一大原因在于苏州的地缘文化优势。苏州位于江南地区的中心位置,有着优厚的传统中原文化,更在明清时期形成了融会贯通,融合一体的文化,不但有着文化积淀深厚的底蕴,还有着新鲜文化的冲击。在这样一个地方,自然是学风浓郁,好学成风,教育事业做的比较普遍。在清代有一句俗语便道出了当时中国南北文化的差异:“北人做官娶小,南人做官刻稿。”由此可见江南读书人的刻苦与勤奋,而苏州更是如此,苏州的文化世家遍于域中,这些文化世家通常都是科举世家、官宦世家。清朝同治时期的进士陈康祺在《郎潜纪闻》对清代状元以及上榜人员做过统计,在他的统计中可以看出从顺治三年到同治十三年共有状元九十三人,其中以苏州为主的江南一省即占了四十五人,其中翁同龢、翁曾源叔侄八年间两夺大魁。可见苏州不但盛产状元,而且科举中提名的考生还是量多质佳,这些状元再迈入仕途后不但迅速升迁,还集结了很大的权力羽翼,形成了庞大的集团势力。在清朝时期,汉族的大学士人数就以江南人最为居多,其中大部分都是苏州地区。而状元出身的高官又会去主持科考,对于苏州出身的状元来说,他们自然会偏爱同地区的考生,有着这样的因素,苏州想不盛产状元都难。苏州盛产状元的奥妙或许也不止这两点,但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探索才能下定论。(本章完)第108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5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5状元高中去向盘点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的诸多名词中最为光彩,最为耀眼的一个,状元创始于唐代,完备于宋代,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时间长达一千三百多年。所谓状元的意思便是头魁,“状”取自“投状”,“元”即为第一,居于首位的意思。唐朝时期,规定各州贡送到京城的举子,在应试之前要向礼部呈递州里的解状和本人的出身履历等亲状,这便算是报名,等考试合格后,这些人的身份材料和证明还有成绩单会一同呈报给皇帝,称为奏状。排在最前面的就是状头。状元从唐朝到清朝的这一千三百年中,有据可查的文状元共录取六百五十三人。这几百名状元再高中之后的去向如何、仕途如何,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接下来便说说几位状元之最。历史上第一位状元历史上第一位文状元出自大唐科举第一状头的孙伏伽,他是河北邢台清河人氏。李渊建立唐朝后,举行科举考试,孙伏伽一举中的,成为状元。此人不但才华横溢,还敢于直谏,他对李渊说只有听取忠告,吸取教训,才能将国家治理好。孙伏伽的一番忠言逆耳令李渊觉得他是位良臣,便任命他为治书御史。孙伏伽在贞观五年时,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被罢免了官职,但随后李世民又重新启用了他。再次为官的孙伏伽依然耿直直言,有一次李世民要外出打猎。这时孙伏伽匆匆赶来,他组织李世民去打猎,认为万一出现三长两短,是天下之大不幸。李世民被扫兴,很不高兴地说:“我不过是去打猎,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但孙伏伽坚决不许,他跪在李世民的马前,要以死相逼,李世民大怒,让左右把他拿下投入监牢,但孙伏伽毫无惧色,他说:“我愿意用死换取皇上对忠告的采纳,夏朝的关龙逢因直言进谏被杀,我愿意娶地下见他。”这时李世民忽然笑着让左右放开他,说刚才不过是试一试他的胆量。孙伏伽作为第一位状元,不但有胆有识,还满腹才华,为唐朝出了不少力气。历史上唯一的状元驸马唐武宗会昌二年(八四二),河南荥阳人郑颢壬戌科进士第一人。因为相貌英俊,他被唐宣宗看中,要将自己心爱的女儿万寿公主许配给郑颢,这本是天大的好事,在在各朝代有名有姓有事迹可查的六百多名状元中,真正的状元驸马仅有一人,那就是郑颢。但郑颢却是早有婚约在身,中状元后打算迎娶卢家千金,不料自己竟然被皇帝看重,而当时的宰辅白敏更是出面极力促成此事。时候虽然当了驸马,但郑颢和公主生活的并不幸福,为此他将满腹怨气都发向了白敏。郑颢与公主完婚,拜为驸马都尉,又提升为中书舍人、礼部侍郎。仕途上一帆风顺的郑颢一直惦记着之前的未婚妻,苦闷中的他一有机会就向白敏发作,令白敏苦不堪言,但也无话可说,毕竟郑颢是皇帝的女婿,不好得罪。看来权贵虽然,却并不是每个人都想要的。宣宗也明白其中缘由,一日,白敏向宣宗抱怨郑颢的行为,宣宗给他打开了一个箱子,里面全是郑颢向宣宗弹劾白敏的奏折,宣宗都压下不表。历史上唯一的女状元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洪宣娇建议其兄洪秀全开科取士,并设立女子科举制,而为了宣扬女子的功能,抨击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女科主事洪宣娇将议题定位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在应试三百多名女子中,金陵妙龄才女傅善祥因为才思敏捷,被定位状元。这也就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女状元,她引古论今,列举历代巾帼英雄的丰功伟绩,深受洪秀全的欣赏,后来就让她在天王洪秀全、东王杨秀清府里掌管内外政事文书,出谋献策,成为了太平天国得力的干将,后被封为东殿尚书。(本章完)第109章 科考文人大揭秘6第十四章科考文人大揭秘6最后一位状元另有其人1894年的春天,清政府为了庆祝慈禧太后的60大寿,特开了一门科举考试,张謇在这次考试中得到了主考官的赏识,高中头名状元。张謇,是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是“实业救国”的民族实业家,同时也是“末代状元”。但他并非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状元。实际上,最后一位状元名叫刘春霖(1872~1944年)河北肃宁人。1904年考中甲辰恩科头名,他才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状元。1872年,刘春霖出生于直隶肃宁县北石宝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淳朴本分的农民。由于生活所迫,父亲带着全家投奔到保定府一个亲戚家。经人介绍,父亲到府衙当差,做了皂隶。1903年刘春霖兄弟一同参加殿试,结果刘春堂考中进士,刘春霖却意外落榜。科举取士一般为三年一科,由于次年适逢慈禧太后70大寿,所以特加甲辰科,并称之为甲辰恩科。这年7月4日刘春霖再度参加殿试,一举获得一甲一名,得中状元。1905年慈禧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宣布停止科举,推广学校。科举制度的废除,使刘春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状元。刘春霖状元及第后,在1907年被派赴日本留学。辛亥革命后,他辞去公职赋闲在家,不参与政事。九一八事变后,伪“满州国”总理郑孝胥派人以溥仪名义,邀请他担任教育部长。他表示,君非昔日之君,臣非昔日之臣,断然予以拒绝。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日寇侵占平津,汉奸组织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揖唐以同科进士兼留日同学身份,亲自请他担任伪北平市长。刘春霖当面给予痛斥,厉声骂道:“我绝不能依附外国人!”王揖唐恼羞成怒,派兵抄其家,并将刘春霖赶出家门。刘春霖经此打击,身心大受摧残,于1944年因心脏病猝发,与世长辞,时年73岁。刘春霖博学多才,在古文字、史学和金石学等方面有较深造诣。他工于书法,尤擅小楷,至今书法界仍有“大楷学颜(真卿)、小楷学刘(春霖)”之说。刘春霖在《六十自述》诗中回顾往事,总结平生,自称“第一人中最后人”、“平生志不在温饱”、“不崇高位崇高行”。刘春霖能够保持晚节,大义凛然,颇有状元风范。他怒斥汉奸,不做亡国奴的爱国义举被人们争相传颂。值得一提的是,张謇虽然不是清代最后一位状元,但却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最有影响力的状元。张謇字季直,号啬庵,江苏通州(今南通)海门常乐镇人,是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立宪派代表人物。他16岁中秀才,甲午中日战争爆发那一年中了状元,被任命为翰林院修纂。甲午战争中国的惨败,深深刺激了他。他放弃了官职,致力于事业和教育。他利用自己的声望和家产,积极兴办实业,先后建成了大生纱厂及盐业、榨油、面粉、冶铁、轮船等企业,形成了大生纱厂资本集团。张骞是“实业救国”和“教育救国”的倡行者,并终生为其事业奋斗,因而被誉为“状元资本家”。(本章完)第110章 名人隐私1第十五章名人隐私1贵公主的情人是和尚唐朝和尚玄奘作为《西游记》的主角人物的原型,人尽皆知,但玄奘的徒弟却不是人人都熟知的。这位名叫辩机的和尚,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虽然遁入空门,但却不受戒律,有了情人,而这位情人还是一位公主。唐朝贞观末年,高阳公主与辩机的恋情成为了当时的一大新闻,高阳公主是唐太宗的第十七女,天性活泼,美貌动人。史书上说她:“性聪慧,备受宠”,备受唐太宗宠爱的高阳公主在出嫁的年纪,被许配给了宰相房玄龄之次子房遗爱。房玄龄是凌烟阁上的大功臣,唐太宗把高阳公主嫁给他的儿子是出于对房玄龄的抬爱,也是希望高阳公主能够嫁得好。可惜这位房遗爱,不论是为人处世,还是学识见识都和房玄龄相差甚远。嫁给一个不学无识,只有一身蛮力的人,高阳公主对自己的这段婚姻十分失望,和丈夫之间毫无恩爱可言。看清楚了自己婚姻不过是一场政治联姻之后,高阳公主气愤之余,便不再接纳丈夫。闺中寂寞的高阳公主在一次领地打猎时遇到了辩机和尚。那一年,公主才年芳16岁,而辩机也不过2l岁。两个年轻人是如何相恋的,史书上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二人却是真的相好了。不过一个是和尚,一个是已经嫁人的公主,欢好的时候,需得十分谨慎,为此,高阳公主便把自己的寝具搬到了辩机的禅房中,好方便约会。而滑稽的是驸马居然还为其把风,守在禅房门口为他们看门。为了答谢驸马,高阳公主特别送给房遗爱两名年轻美丽的侍女。这件荒唐的事情终止于一件偷盗事情,一天,在长安街上抓住一名小偷。在查看他的赃物时,公差发现了一件赃物十分特别,是一个镶金饰银、艳丽夺目的女用豪华玉枕,一看便不是平常人家能用的东西,经过拷问,小偷承认,这个枕头是从弘福寺内一个沙门的房间里偷出来的。经过调查,这个房间便是辩机的,那时的辩机正在弘福寺从事译经工作,辩机的出身来历都已经遗失,不过从《大唐西域记》的卷末语中,可以看到辩机所写的自我介绍,他说自己是继承远祖隐逸之士的血统,从小便想拯救百姓于苦难之中,于是,他专心学问,在15岁的时候,就出家为僧。既然如此,辩机应当是热爱佛法,一心向佛的,至于他为何会与公主苟合,姑且便只能认为是命运捉弄吧。因为一个枕头,便使得一段不为人知的恋情浮出水面。小偷如果偷出的是香炉或者其他用具,人们也许还不会怀疑,但他偷出的豪华艳丽的女用玉枕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僧人房间里居然会有女人用具,于是御史台立刻召辩机询问,起初辩机也是不肯认罪,不过在拷打之下,他还是坦白出了高阳公主。于是唐高宗震怒,将他于闹市中腰斩,那年,辩机仅仅29岁。在这场维持了六年的惊世骇俗的爱情中,高阳公主始终是处于主动地位,从一些边角史料中,可以看出辩机是一心向佛,他在公主和佛学之间十分矛盾,如果不是这个枕头,或许辩机和高阳公主随着时间,也就慢慢断绝了往来。不过历史不允许假设,辩机被处死后,高阳公主身边的数十个奴婢也被腰斩,虽然唐太宗没有对公主和房遗爱给予处罚,但却下令无限期地禁止公主入宫。失去父亲宠爱,又失去爱人的高阳公主陷入悲痛,差点疯掉。半年之后,唐太宗去世,唐高宗继位,高阳公主没有了人管束,便肆无忌惮的公开纳其他和尚为面首,秽乱后宫,不但如此,她还打算发动宫廷政变。可惜,最终被房家的人出卖,高阳公主走向毁灭,距离辩机被处死,不过四年时间。如果不是和高阳公主的这段孽缘,辩机也会成为和玄奘一样的高僧,流芳百世。当日玄奘取经回来,装载了许多范文经书,他奏请唐太宗批准后,在全国的寺院里招聘修为学养最好的僧人,将这些经书翻译,其中辩机便是最年轻,但也是文才最好的,深受玄奘的器重,后世流传的《大唐西域记》便是玄奘口述,辩机撰写而成,其中《瑜伽师地论》之卷五十一至卷八十译文成为辩机绝笔。真是一段孽缘,无端端的毁掉了两个人。(本章完)第111章 名人隐私2第十五章名人隐私2武则天弑女的真相一直以来,“武则天为夺取后位,掐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祸王皇后”的说法在民间广为流传,这个说法也得到了许多正规史学著作的认同。但是,最近学者孟宪实提出,从种种迹象和史料来看,武则天其实并未“振喉绝襁褓之儿”。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横空出世,是一个历史奇迹。但是,成功地获得皇位的武则天,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作为一个女皇帝,在男权至上的古代社会里是很让男人们恐慌和不平的,特别是那些整天搬着经书之乎者也的正人君子,恨不能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才能宣泄他们心中的不满和愤怒。因此把武则天视为妖魔的思想一直占据着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武则天掐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种说法就是一个典型事例,并且还越传越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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