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杰)不知不觉,参加工作十几年了,随着岁月的流逝,许多往事都记不清了,可惟独有件事却时常清晰地浮现在眼前,那就是看露天电影。特别是一开始到影院看电影的时候,这种印象更强烈,就好像自己仍置身于露天电影里似的。可是时间久了,当真正意识到是在四壁漆黑的影院里看电影时,总觉得别扭,并有一种说不出的缺憾和失落感。小时候我有“一迷”,那就是迷电影。为这,经常遭到奶奶“电影能当饭吃吗”的数落。那时在农村看电影还很难,听大人们说全县只有一两个放影队,30多个公社,几百个村,靠他们成年累月地在乡下转。因此,一个村一年只能看很少几场电影。然而,我们小孩看的电影却不少,那就是跑到外村去看,有时一部片子看好多遍。可以说,当时在我们村周围三十里以内的地方,我都去看过电影。每逢村里放电影,我们就像过节一样。这一天大家不论干什么都很带劲,太阳不落山,伙伴们就拿着小板凳争先恐后的跑到电影场占窝,帮放映员刨坑,树杆子,抬桌子,拉银幕,慌的连饭都顾不上吃。看露天电影别有一番情趣,尤其是在不冷不热的农闲时节,乡亲们难得清闲,放下手里的活计,三三两两,扶老携幼,来到电影场里凑个热闹。在农村看电影不同城里影院准时,有时一部片子几个村跑着放。因此,在等片的间隙,人们可以尽情地拉着家常。看露天电影,坐在前面的通常是孩子和老人们,中间坐的一般是青年人,后面则坐的多是中年人。但也有例外,有的相好的青年男女借着看电影谈情说爱,为了躲避老人的耳目,他们就专门跑到离电影场较远的地方,说着悄悄话……因为迷电影,我曾跑过不少冤枉路。因为看电影的心太切,有时不知听谁说一声某某村有电影,不等弄清消息的真假,拿着块干粮,邀上几个伙伴拔腿就跑。记得有一次,不知听谁说田柳公社的邢姚有电影,我们几个连饭没吃就跑去了。可当我们跑了五里多路时,才知道邢姚不放电影,而崔家庄放。我们大骂一通造谣者之后,又马不停蹄的往崔家庄赶。到外村看电影,虽不如在本村惬意——有座位,能选个好位置。可也另有一番情趣,那就是能自由走动,看一晚上电影换几个地方。有时正面看不到,就到反面去看。每次总是那么几部黑白革命片,《闪闪的红星》、《地道站》、《小兵张嘎》、《海魂》等放来放去,我们却看的津津有味,一个个难忘的片断,一句句经典的台词,像星光闪耀在我们记忆深处。日本鬼子、汉奸是坏人,长相丑陋一眼分辨清楚,游击队、老百姓是好人眉目端正。这些影片正好迎合了我们的英雄情节,里面的经典台词也运用自如,电影放映完后,我们仍沉浸其中,例如,在赞同别人的观点时我们知道说:“高,实在是高。”在戏弄班上的女生时会学日本人说“日语”:“花姑娘,大大的。”……到初中后,露天电影越来越少了,看电影都是学校组织到电影院去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到现在有了DVD,连电影院都很少去了,只有在梦中,我和小伙伴疯跑着去看露天电影……电影院的变迁(凯)很小的时候,都是自备凳子在露天地里看电影。在广场的地上,钉两个木桩,挂一块白色的银幕,放映员架着机器就在人群中。换胶片的时候,孩子们最喜欢钻到机器前,在机器发出的那屡白光前做各种各样的手势,手势就成像于宽大的屏幕上,飞鸟、鸡狗、骆驼……让他们就欢快雀跃。场地有多大,就有多少观众,前面站满了人,就到反面去刊,看着反方向的画面,也很有趣,有淘气的孩子爬到周围的树上,吹着凉风观看。露天的场地,没有电影院之说,最重要的一点,它是免费的。那时候露天电影都是黑白的革命影片,《红星闪闪》《地道战》《地雷战》《冰山上的来客》……记不清到底看了多少遍,但每一次都让人热血沸腾。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人们的娱乐方式并不多,除了家里的黑白电视外,看进电影院算得上一项很有意义的娱乐活动了,看一场电影能兴奋很久,特别是恋爱中的人。正因为有个恋爱中的姐姐,所以我有了进电影院的机会。乡下的戏院就在公社旁边,后来在公社改政府的时候,戏院也改成了电影院,乡下人的主要娱乐方式由看戏变成了看电影,电影院是个多功能的场地,乡干部们开会,外地来了戏剧班子演黄梅戏,以及后来江湖郎中来卖艺等一系列活动都在里面举行,那里有很典型的检票阿姨,只顾埋头撕票得着空打上几针毛线,领座的叔叔从来不抬眼皮,拿手一指,单座双座,之后就得自己摸了,那两扇门,永远很神秘地半掩着,里面的大幕揪着外面观众的心,好不容易入场落座,灯光一灭,两边幽幽闪着绿光的安全出口也神秘得不行。第一次,带着一种新鲜好奇的感觉,带着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的极大满足,我走进了电影院,坐在正规的椅子上,感受室内电影的魅力,那部片子是张艺谋的《红高梁》,虽然具体的情节现在已经说不出一二来,但电影院音响中发出赖的爆炸声却清晰地记得,声音是那么的响亮,画面是如此的清晰,以至于看后至少一个多月都在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后来这首歌还真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来大概是上小学的时候,看室内电影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学校会组织一些看电影的活动,看一些健康的,有教育意义的片子来陶冶我们的情操,看完后必须写一篇读后感。一切都变得正规起来,进场前整装待发,佩戴红领巾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来到电影院,在班级划分的区域内各就各位,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到处乱跑,不许乱扔果皮纸屑……班干部在过道中维持秩序。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学校组织看台湾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事隔多年,影片的具体情节已经记不清了,但周围座位上的情形却历历在目,场下一片抽泣声,哭得稀哩哗啦,女生们哭得稀哩哗啦拿出自己的小手帕,不停地擦眼泪,看看旁边的班主任,也是热泪盈眶。电影散场出来每个人眼睛都是红红的,男生也不例外。后来班上课间唱歌时间又多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之后组织的电影仍然是这类教育片。等到上初中的时候,乡下的电影院就已经不再顾客满门了,乡下人开始进城消费,除了电影,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录像厅、台球厅、歌舞厅应运而生,特别是录像厅有了取代电影院之势。很多电影院没多久就因为效率不好而关门了,县里电影院的效率也每况愈下,我们进电影院的次数越来越少。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1)《大西洋底来的人》主演:帕特里克?达夫“你知道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一起起神秘离奇的事件,一宗宗不可告人的阴谋。中国首部引进大型科幻片,万人空巷的收视效果。由模拟信号转化的图像效果较差,甚至有些模糊不清。除了糖堆般的“海鲸号”外,剧里没有什么“高科技”的影子。稍有一些特技,也是靠简单模型、镜头分切、画面剪接形成效果,很有几分原始感。人物的穿着打扮相当老土。影片主要背景是一所“海洋研究院”,它座落在某个海滨小城上。尽管是一部原始的科幻片,但影片中男女主人公潇洒漂亮的形象以及彼此关心,经常相伴出生入死的情节却引人入胜。在体现科幻艺术核心魅力方面,这套科幻连续剧堪称经典的范本。《加里森敢死队》主演:阿伦?锡克、乔安娜?科恩斯对爱看“打仗电影”的孩子们来说,在看过了无数遍《南征北战》之后,《加里森敢死队》的出现,与其说是惊奇,不如说是震撼更准确一些,使得他们认识了战争中的另类英雄,从此也记住“敢死队”这个名词。该剧引入国内之后,一时间风靡大江南北,不光小孩,大人们也趋之若鹜,对里面的人物个个耳熟能详。剧中五个主角出生入死,奋战在敌人后方,斗智斗勇,控敌于股掌之间,英勇无畏一往无前,但让人不能相信的是,他们和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完全不同,大部分并非正人君子,而是一些将功赎罪的囚犯,骗子小偷强盗应有尽有,也许正因如此,才更令人震撼,他们并不完美,但并不妨碍他们为国效力成为英雄。此剧成就了人们的英雄情节,人人可成英雄。《射雕英雄传》1983年版主演:黄日华、翁美玲依稀往梦似曾见,心内波澜现。抛开世事断愁怨,相伴到天边。逐草四方沙漠苍茫,冷风吹天苍苍。那惧雪霜扑面,树相连……83版《射雕英雄传》是很多人看的第一部武侠片,也是看的第一部金庸电视剧。翁美玲精湛的演技把金庸笔下的黄蓉演活得天衣无缝,冰雪聪明、亦邪亦正;而黄日华也完美地诠释了金庸笔下侠义而憨厚的郭靖形象。7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对于射雕的钟情与怀念,其中也寄托了对武侠世界的向往,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后来拍摄的各种版本,在70年代人心中,始终无法超越该版本。《霍元甲》主演:黄元申、梁小龙、米雪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睁开眼吧,小心看吧,哪个愿臣虏自认,因为畏缩与忍让,人家骄气日盛。开口叫吧,高声叫吧,这里是全国皆兵,历来强盗要侵入,最终必送命,万里长城永不到,千里黄河水滔滔……“民族兴亡,匹夫有责”,一个相对完整的民族英雄形象,有国恨有家仇,有侠义精神,顾民族大义,成全了人们的英雄情节。电视剧播出时,万人空巷,黄元申、梁小龙和米雪等人也迅速成为内地几代人的偶像。本片也是内地第一部引进的港台电视剧,掀起一股势不可挡的武打片风暴。《血疑》主演:山口百惠、三浦友和一部以家庭伦理和血缘关系为题材的日本电视连续剧,而“RH阴性AB型”这种医学上少见的血型被广大中国观众所熟知,完全是因为善良的幸子的悲惨遭遇。山口百惠与三浦友和这对金童玉女演绎了很多凄美的爱情故事,电视剧《血疑》正是二人合演的一部经典合作剧目。幸子的病情牵动了无数中国观众的心,而宇津井健塑造的外表冷漠、内心火热的父亲形象也备受观众喜爱。大岛茂成了“好父亲”的代名词,宇津井健当年来中国访问为此还受到了胡耀邦总书记的接见。山口百惠是七八十年代文化潮流中的一面旗帜。《上海滩》主演:周润发、吕良伟、赵雅芝浪奔,浪流,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淘尽了世间事,混作滔滔一片潮流。是喜是愁,浪里分不清欢笑悲忧,成功失败,浪里看不出有未有,爱你恨你问君知否,似大江一发不收,转千弯转千滩,亦未平复此中争斗,又有喜又有愁,就算分不清欢笑悲忧,仍愿翻百千浪,在我心中起伏够。混迹上海滩的许文强是一个彻底的浪子,他的眼神中有一种颓废之美,他在逃亡的时候居然还会在火车包厢里迷住一个有点反叛的女孩。这样一种浪漫的气质不仅迷住了那个时代的那个女孩子,也迷住了后来不同年代的众多女孩子。当无数痴情女生将“文强哥”当做梦中情人的最佳选择时,成为“文强哥”一样潇洒豪爽的浪子就成了众多男生的梦想。《红楼梦》主演:欧阳奋强、陈晓旭、张莉、邓捷、东方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电视剧《红楼梦》的播出让贾宝玉的扮演者欧阳奋强和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一夜成名,两人塑造的角色被公认为是最符合观众想象的现实版。贾宝玉的多情温柔和林黛玉的单薄悲凉被二人演绎得入木三分。从最初宝黛“千呼万唤始出来”时的惊艳到后来“花下共读西厢”的经典瞬间,都在观众心目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如今印象最深的只有当年的“王熙凤”还活跃在银屏前了。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2)《西游记》主演:汪粤、徐少华、迟重瑞(唐僧)、六小龄童(孙悟空)、马德华(猪八戒)、闫怀礼(沙僧)、王伯昭(白龙马)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万象,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西游记》作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央视古典名著题材电视连续剧,并且获得综合总评86%收视率的巨大成功,成为至今无法超越的一个高峰,被誉为八十年代的一个奇迹和经典。一部拍摄了十七年的经典剧作集中了中国当时最漂亮的女演员,面对重重压力和争议,第一次使用电声音乐,第一次实景拍摄上千个特技镜头,让观众享受到视觉的狂欢。改剧至今每个暑假都会热播,百看不厌。《乌龙山剿匪记》主演:陈家徒、申军宜、安亚平也有老母亲也有心上人也有生死情也有离别恨进山就爱山长青行路最恨路不平染尽热血含笑去高山流水猎人魂……电视机里是一幕幕极富张力的黑白画面,钻山豹的奸笑适时在耳边想起,我们像永远渡不到对岸的兵卒,跟着剿匪的大军一同历险。有勇有谋的刘玉堂、嫉恶如仇的田石头、好讲大话但又充满牺牲精神的何山、诙谐幽默的刘喜、老奸巨猾且心肠歹毒的田大榜、诡计多端、色厉内荏的钻山豹……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但那些逃匿躲闪的土匪们,在孩童清澈纯净的世界里,亦是诙谐亲切、可触可感。因为所有能激起我们欢乐的小人物,都是美好的。凝重的笔触,曲折的故事,惊险的情节,激烈的枪战和武打,这一切构成了最出彩的兵与匪的演绎。《渴望》主演:张凯丽、韩影、孙松、李雪键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亦真亦幻难取舍,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问询南来北往的客,恩怨忘却,留下真情从头说,相伴人间万家灯火,故事不多,宛如平常一段歌,过去未来共斟酌。一部轰动全国感动千万人的电视剧,被称为中国电视剧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的里程碑,它创下的巅峰效应成为一个时代的神话。男女老少观看该剧可以用“如痴如醉”来形容,人们完全被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所吸引,许多观众甚至边观看边流下热泪,《渴望》主题歌也随着剧情的发展成为人们喜爱的流行歌曲。《虎口脱险》主演:路易?德?费内斯、特利?托马斯“请你跟我说话客气点儿!”“好吧,请你推车,大师。”自私热情的小个子指挥、善良憨厚的油漆匠、三名帅气十足的英国皇家空军飞行员、还有漂亮的木偶戏女演员、开朗的修道院嬷嬷……再熟悉不过。两位法国喜剧大师的完美配合加上热拉尔?乌里天才的编导手法,使影片成为世界公认的喜剧经典之作,这部影片的中译本也可视为我国译配电影中的巅峰之作。《精武门》主演:李小龙、苗可秀“这次我让你们吃纸,下次让你们吃玻璃。”70年代是李小龙截拳道功夫影片横扫世界的时候,《精武门》被认为是李小龙最著名的一部作品,也是他当年登上事业顶峰的一部标志性作品。影片中,陈真快如闪电的腾空飞跃动作,造成了很大的轰动。“李小龙”第一次表演了双节棍;在公园门口一脚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木牌踢得粉碎;将“东亚病夫”匾纸塞进日本拳师嘴里,逼他们自食恶果……这些场面均成为经典,脍炙人口。尤其是影片结尾,陈真纵身凌空迎击子弹那个凝住的定格镜头,更渲染了一种悲壮的气氛,令观众人人为之动容,成为武打片中不多见的可歌可泣的场面。《地道战》主演:朱龙广张勇手刘秀杰“地道战,嘿!地道战,埋伏下神兵千百万!”响亮的歌词随着电影《地道战》的放映,在全国得以迅速传唱。据说,电影《地道战》的观众已逾18亿人次,成为国内观众最多的电影之一。在露天电影时期,革命影片如《战上海》《小兵张嘎》《闪闪的红星》《铁道游击队》等,每个人的童年时期都会看无数遍,但每次播出都让人们兴致高涨,热血彭湃。片头革命歌曲也让人们耳熟能详。《追捕》主演:高仓健、中野良子“一直朝前走,不要往两边看。瞧,天是多么蓝啊,一走准会融化在蓝天里。”《追捕》是70年代人模仿最多的影片,不但观众模仿,相声演员也模仿。高仓健的出现,改变了中国观众对男子汉形象的审美标准。当他冷俊的形象出现在屏幕上的时候,立刻迷倒了众多的中国女性,高仓健也成了她们心目中的偶像。同时,横路敬二也成了用来形容弱智的代名词。《佐罗》主演:阿兰?德龙“无声就是默许,是不是,维尔塔上校。”《佐罗》中的阿兰?德龙形象依然是中国影迷心目中最英俊潇洒的外国英雄。他的一颦一笑,他的黑眼罩,还有那个“Z”字都成为影迷模仿的对象。《佐罗》是童自荣的成名作,从此他的声音成了译制片中美男子的最佳代言。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3)《庐山恋》主演:张瑜、郭凯敏“Ilovemymotherland,Ilovethemorningofmymotherland!"该影片的播出让当时全国观众眼前一亮,它不仅完美的呈现出了庐山的景色、影片中浪漫,纯美的爱情更是感染了当时的每一位观众,《庐山恋》被称为80年代的偶像剧。男孩子们纷纷背上挎包去庐山旅游,希望能碰上一个像张瑜一样的姑娘。庐山专门建了一个小型电影院,每天从早到晚只放映《庐山恋》,2002年底,世界吉尼斯英国总部正式授予中国电影《庐山恋》”世界上在同一影院连续放映时间最长的电影“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庐山恋》的播出,早就了一对银屏情侣形象――张瑜和郭凯敏《少林寺》主演:李连杰、丁岚“少林寺完了。”“少林武功还在。”影片上映之后不仅受到国内各界人士的赞誉,同时一举轰动了国际影坛,观众遍及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国内的观影人数就达到了5亿人次,这部电影让全世界认识到——武术的真功在中国。《少林寺》的公映带动了整个中国大陆相当长一段时期的蜂拥而上的少林片热,后来相继公映了《少林寺弟子》,《少林俗家弟子》,《木棉袈裟》等。该片令李连杰一炮打红,从此步入青天一发不可收拾。《红衣少女》主演:邹倚天、罗燕该片由铁凝的中篇小说《没有钮扣的红衬衫》改编,非常敏感地描述了一个少女在生活中青春懵懂的意识和不谙世事的单纯,却又在朦胧中感到大人世界的不可知,这种细腻的手法不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有新意的。这是一部青春寓言片,影片播出后,安然短短的头发,眉宇开阔,纯净的表情,大大的眼睛成了青春叛逆的形象,很多校园掀起了穿红裙子的风尚。《红高梁》主演:巩俐姜文“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呀头。”这部获得了第38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的作品,标志着中国电影的复苏,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以童稚观点回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故事。最大特色是拍出中国人豪迈爽快的一面,跟大陆电影一贯的哀伤沉重传统大异其趣。摄影师顾长卫在取景和色彩的运用上有出色表现,男女主角在高粱地野合的一段有中国电影罕见的“景人合一”之美,令人看得畅快淋漓。是所有中国人拍摄的电影中首部在国际四大电影节获最佳影片奖的代表作。《寡妇村》主演:郝嘉陵内地首部少儿不宜的影片。因为影片在上映前亮出“儿童不宜”的告示,观众怀着好奇心走进影院,结果发现影片根本没有出格的情节,让观众们大失所望。于是媒体纷纷展开批评讨论,《寡妇村》因而成为内地影片拿分级当炒作的第一例。第六章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经典形象:高仓健 经典形象:周润发 经典形象:林青霞 20世纪70年代的学生读书勤奋,学习的时间远远多于看课外书的时间。正像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学生们都是饥饿的老黄牛,想方设法丰富课外阅读,加强各方面的修养并拓宽知识面。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人扑面包上一样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20世纪70年代的学生读书勤奋,学习的时间远远多于看课外书的时间。正像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学生们都是饥饿的老黄牛,想方设法丰富课外阅读,加强各方面的修养并拓宽知识面。中外名著是文革后时代的新宠,是大家常传阅的书籍,尤其是托尔斯泰、雨果、大小仲马、雪莱、泰戈尔等名作家的作品更被推崇备至。高尔基的《三部曲》、《鲁迅全集》、巴金的《家春秋》等在校园中传阅面也比较广。知识分子家庭也少不了《马克思全集》、《列宁全集》、《毛泽东选集》等大部头书籍以及四大名著、唐诗宋词等。此外,汪国真的诗歌也盛极一时。《中国青年》、党中央的机关刊物《红旗》杂志则是很普遍的刊物。20世纪80年代,是中外名著、言情、武侠、人物传记盛行的时期。备受欢迎的除了中外名著外,消遣类读物要数言情和武侠类小说。80年代末,港台的通俗文艺创作市场的运作机制已经相当成熟,这促成了这类书在内地流行并且繁荣,同时也使1949年后几近隔绝的港台与大陆间的文化交流得以加强。琼瑶的言情小说红遍大江南北,几乎所有的女生都爱看;男生喜欢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的武侠小说流传最广;另外,青年男女热衷的还有三毛、张爱玲、亦舒等作家的作品。一项对“1985-1989年间个人影响最大的书”的调查结果显示,金庸作品居第二位,琼瑶、三毛的作品位列第六。当时也是杂志辉煌的一个时期,由于杂志在当时还是稀缺的读物,几乎所有杂志都受人亲睐,《读者文摘》、《世界之窗》、《人民文学》、《小说月报》、《演讲与口才》、《幽默大师》等杂志百花齐放。阅读历程很多人的阅读是从《小学生作文选》开始的。小学的时候除了在国营单位工作的家长在单位给孩子订阅一些诸如《故事会》、《少年文艺》、《故事大王》、《幽默大师》之类的书外,《小学生作文选》是唯一的课内课外读物,也只有它能光明正大地同课本一起摆放在课桌上。它的参考价值并不逊于大学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如果从利用率方面看,它的参考值已经接近于百分之百了。连环画是小学时代藏在书包中最多的课外书。它在父辈们小的时候就开始阅读,有插图版名著,有革命战斗故事,也有寓言童话故事。书摊上,连环画是主要的借阅对象,简单的文字和简单的插图,让孩子们开始了第一个图文阅读时代。有的孩子喜欢临摹里面的图画,特别是《水浒》、《三国演义》、《红楼梦》、《聊斋》等小人书的出现,让很多人信手就能画出一个凤冠霞帔、衣袖飘飘的古代美人来。当孩子们看腻了现实的中国故事,家长买回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苏联童话》等国外童话书,让他们在童话中辨认真善美与假恶丑。每篇故事总少不了恶毒的巫婆、善良的公主以及英俊的王子,结局总是王子终于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从来不担心故事中王子与公主的结合会对孩子们产生不良影响。然而,《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睡美人》、《灰姑娘》中美好的结局让很多女生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误解,毕竟童话只是一种幻想罢了。同样是童话,有一个作家的故事长期“霸占”了孩子们的课外阅读时间,也让他们多了几个伙伴,调皮的皮皮鲁与鲁西西,懒惰的邋遢大王以及超人般的舒塔与贝克,这个伟大的作家就是郑渊洁。在能读懂金庸、琼瑶之前,很多人都是他的忠实读者,对《童话大王》的热爱不亚于连环画。从小读郑渊洁童话的孩子是幸运的,他的童话让孩子们学会对人性的尊重、对自然的爱护,如何分辨虚伪和丑恶,知道了怎么通过独立思考去观察和认识这个世界,知道怎么去寻找自己的梦想……他是一代人心目中不老的童话大王。上了初中,男孩女孩的阅读进入了另一个阶段。女生被另一个世界迷住了,另一种文体,另一种感觉,与她们的生活格格不入,但她们还是被俘虏了,因为它美丽。琼瑶的小说成了课桌里最大的牵挂。女孩们在与主人公一同哭笑的同时,学会了小鸟依人,学会了纯情,学会了爱与被爱,学会了美丽。尽管故事中有着童话般的美好爱情,但故事中的主人公至少由痴情男女取代了公主与王子,让人有了更多的幻想。与琼瑶用同样手法来俘虏女孩们的作家还有芩凯伦和雪米莉;然后是三毛,当她们为荷西还有撒哈拉感动的时候,她们已经隐约可以看到未来的生活了;男孩子们也看琼瑶,也看三毛,但他们更爱看武侠小说。随着《霍元甲》和《射雕英雄传》占据电视的黄金时间,他们的英雄主义在一点点被点燃,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拿来金庸的、梁羽生的、古龙的、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武侠小说来看,在打打杀杀中体会另外一种江湖生活,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义气,什么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们能在小说中一一体会到。那是可以随意游乐,随意看电视,随意读书的年代,也是只要看书就是好孩子的年代,那时的孩子从书中得到很多知识,很多快乐,很多梦想……图文阅读时代《365夜》民间故事的经典荟萃,一定程度上是父母对付孩子的法宝。《童话大王》80年代最杰出的童话期刊,舒克和贝塔,皮皮鲁和鲁西西,红音乐沙发城……孩子手中的圣经。《少年科学》一本充满科学浪漫主义激情的少年期刊,沉醉在书中的奇妙世界里,对科学产生了兴趣。《少年文艺》一本可以高举学习作文的幌子,大看特看的小说期刊,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小学生作文选》几乎人手一册,因为在作文课上它可以随时出来救驾。《十万个为什么》一本影响好几代人的青少年科普读物,坚定了长大以后当科学家的理想。《安徒生童话》印象最深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一篇言辞优美的对无情的资本主义进行“血泪控诉”的经典!《铁臂阿童木》谁要跑动的时候,都会把双手向前方一并,屁股一撅,嘴里念叨着“我是铁臂阿童木,嘀嘀叭叭呜……”,然后就屁股冒烟的飞回家了。《马小哈》一套早期的科幻小人书,印象最深的是唐山大地震后,科学家发明的一种地衣菌类,它能吃掉地震倒塌的水泥垃圾,真是太方便了。《小灵通漫游未来》书中的太空船、机器人、电视电话像一种幻想。盼望着2000年快点到来,未来对孩子充满了诱惑。一个即将消失的阅读时代小人书,学名叫连环画,曾构建了上个世纪好几代人的精神家园。一本本长方形的小画册,为我们的童年带来了许许多多的乐趣,也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很多人读书都是从读小人书开始的。在我们还不识字的时候,就天天捧着小人书,尽管对文意一无所知,却对图画津津有味,只觉得那些图画极是好看,如此而已。文意虽不能理解,但用一张薄薄的白纸覆在小人书上照样影描,却总使孩子们乐此不疲。像龙凤、孔雀、马、仙女、英雄、妖魔鬼怪如此等等的图像,大概就是我们自读书以来得到的最早的印象了。孩子们对影描的强烈兴趣就是由此开始培养的,大家画好了就拿到一起,评判高下。影描只能针对那种用白描手法画成的连环画,倘若那连环画是用了别的复杂一点的手法,就无能为力了。后来才知道那些连环画画家,有很多本身就是优秀的画家。当时,画连环画蔚然成风,还可做稻粱之谋,于是他们的工作便满足了孩子们的精神需要,当然绝不仅仅是孩子。等到上了小学,初识得字,对于小人书,虽近于浏览,但对文意已可一知半解了。小人书所涉及范围极广,有神话、童话、民间故事、寓言、小说、评书、戏剧、历史故事等,后来出现了以电影剧照为基础改编的小人书,可谓是古今中外,无所不包。小人书是图文并茂的缩写版小说,它如生鱼片,将精华完全地呈现了出来。如读《西游记》,其原著对于我们这些初识字的孩子来说根本无法读懂;小人书则不同,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生动有趣的情节,怎能不吸引我们,从而为我们以后阅读文本奠定了基础。连环画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依然盛行,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减少,70年代的孩子经历了这样一个阅读时代的消失过程。书非偷不能读也小时候,小人书远没有现在的故事书这么精彩,专门为孩子们设计的更是稀少。没有现在花样百出的卡通,更多的是关于古典名著和现代战争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兴趣。邻家小孩有很多小人书,每到礼拜天,不上学的时候,我就缠住他让他分些小人书与我阅读。他被我缠得无奈,就会挑选出自己最破烂的一本赠与我,虽然残缺不全,但我仍欣然接受,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品味。我对小人书的爱好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小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跟脚”,无论大人走到哪里,我都会跟到哪里,要是得不到许可,我就会号啕大哭。父亲也有一个办法来治我,只要一句话,他就可以让我妥协——“爸爸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小人书。”我便会马上阴转晴。“跟脚”的次数越来越少,手头的小人书数量却越来越多,我也像邻家小孩一样有一个专属自己的柜子,小人书开始变成我最大的精神食粮。有了零钱,我总是舍不得随便花掉,等估计够买一本小人书了,我就会抽礼拜天独自走上十几里的路,到县里的新华书店去“采购”。我对小人书的喜爱慢慢变成了一种情节。有一次,邻村的伙伴又有一套小动物的连环画,我看了当然是爱不释手,便假意说要方便,拿了他的书到厕所里,藏了一本在裤裆里。偷回家后,让我欣喜了好几天。后来他明白过来,三番五次向我索要,而我由于太喜欢,始终没有承认,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变成了“书非偷不能读也”。这种由于自己的嗜好而牺牲尊严的做法,当初并没有意识到,直到今天想起来,还是透着淡淡的苦涩和无奈。当然,我做的错事远不止这些。初一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套《武松》,可是没有钱,也不敢向父亲伸手。于是,我彷徨在家与学校之间,像一匹游弋的饿狼。终于,我找到了“目标”。那是一个夏日周末的午后,一个做爆玉米花的老头儿在大街上挥汗如雨,他汗水换来的报酬放在树阴下的一个木箱子里,箱子的中间有一道两毫米左右的缝隙,透过缝隙,一张一元面值的纸币冲我发出暧昧的“笑”。那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专注的事情——我找了一根铁丝,弯了一个小勾,然后坐在那个木箱子上,一边假装和人聊天,一边像“钓鱼”一样接近我的目标。我无法止住内心的狂跳,我颤动的手在道德和贪婪之间摇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我“成功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小人书,捧着书的时候我泪如泉涌。我成了全村小朋友中收藏的佼佼者。单是成套的小人书就有《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聊斋志异》、《西游记》、《武松传》等。我也成了伙伴们崇拜的对像。但我又是如此吝啬,谁也别想轻易从我手里拿走一本小人书,即便是拿山珍海味来跟我交换。然而,我的小人书情结终究还是终结了。那一天,在我记忆里刻着深深的烙印。大哥结婚,大摆宴席。酒后亲戚们翻出了我的小人书。等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的书厨里一片狼籍。我惊呆了,那些陪伴我走过无数个快乐日子的小人书竟然丢失了大半。我发疯似撕扯着人们的“遗弃物”,然后狠狠地将破碎的“梦”扔在地上。我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就像成年后,最爱的人突然离开了身边。从此,我的日子里没有了小人书的影子,再也没有激情去重新购买喜欢的小人书了。时过境迁,现在看到人们实现着自己的梦,想起自己儿时的情景,眼泪还是会止不住地流下来。文学青年与诗《现代汉语词典》里没有“文学青年”的条目。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确有这么一个小圈子,有这么一些青年,他们的精神气质与愤青(愤怒青年)、摇青(摇滚青年)一脉相承。文学青年,笼统的说:凡是喜欢文学的青年,就可称之为“文学青年”,以热不热爱文学为标准;确切的说,是指那些热爱文学并有志于从事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却没有受过高等院校中文系专业训练的青年。在那个单纯的年代,研究单纯的文学是一种普遍现象。只要是识字的,都可能正蠢蠢欲动地准备写出他们的第一首诗或是第一篇小说,不管最终发表与否,全国都是这样。诗歌是80年代文学青年的重要精神食粮,那个膨胀、夸张、热情而又极端的年代,诗潮迭起。北岛、顾城、舒婷等人都是那个时代首批的文学青年,文学是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诗通常表现出一种晦涩的、不同于寻常的复杂情绪,而这种情绪吸引了纯真而执着的学生们,从小学课桌上的刻字到大学情书中的抒情文,无不抒发一下情感:你是郁森森的原林/我是活泼泼的火苗/鲜丽的阳光漏不过密叶/你植根的土地/从未有过真正的破晓/而今天/我却来重蹈/你被时间的落叶/所掩藏的小道……喜欢文学的同学,枕头底下至少会放几本《徐志摩诗集》、《汪国真诗集》,当然,也包括国外的诗歌泰斗们,莎士比亚、泰戈尔、拜伦的诗,提及时无人不知。无论是多愁善感的少女还是愤世嫉俗的男生,动不动就用诗来发泄一下心中的苦闷,当时的《诗刊》、《诗林》、《青春》等杂志鼓励了人们对诗歌的爱好。诗人风光的时候,“校园诗人”也是个让人恭维的称号。它是一种气质,一种文采,一种儒雅的风度。“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浓缩于短短的几行字中,细细品味,像一串串密码,又像是扭曲的梦呓,除了自己,没有人懂得它的真实含义;也有所谓的校园诗人写的诗自己也不知所云,越是含蓄越觉得成功,最早听到“无病呻吟”这个词是课堂上老师对学生们诗歌的评点。诗歌在校园文学社占有重要的位置,文学社随便问一问,都是标榜自己是会写诗的人,时不时拿出几首小诗来大家一起切磋,以文学青年自居者颇多。书中自有颜如玉(1)琼瑶爱情是琼瑶小说中一个永恒的话题,正是这一话题吸引了众多的爱情理想主义者。琼瑶认为:理想的爱情“应该是两人白头到老,两个白发的人手挽手,走在一起,那种感觉很让人感动”。因此她的作品一般只写到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幸福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就结束了,也正因为这样,让我们中了她的“爱情毒药”而不能自拔。作为妙龄中同样爱幻想的少男少女们,我们懵懂天真的情感总需要一个出口,自己没有充裕的时间去编织美梦,只有看琼瑶做好的梦了。也如琼瑶自己所说:“我是一个标准的梦想家,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东西,更美化感情。有时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不论是不是与现实脱节,幸好有琼瑶,让大家的记忆里,偶尔也能梦幻一下。在琼瑶笔下,爱情是无往而不胜的,可以依靠,可以寄托,可以创造,甚至惊天地,泣鬼神。“只要有了爱,一切困难都是能够战胜的,一切梦想都是可以实现的。”这个观念缓慢却坚固地深入我们心中,也使我们对爱情有了过高的评价和期望。在我们心中,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为了那些美丽的爱情而设置的道具与背景。可实际上,一个人的整个爱情不过是世界上微不足道的一粒尘土,虽然它也曾经像一块剔透的钻石,然而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外界或自己污染——这才是它真实的命运!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从琼瑶的故事里走出来,经历了一场或几场恋爱后嫁为人妇,相夫教子,我们最终感到:被琼瑶骗了。可是想到自己疯狂读她的书的那段时光,想到因为受了她的影响而在恋爱中所做的种种蠢事,我们还是会付之一笑,只是不再相信她的完美爱情了——仅仅不相信而已。有人说中国的爱情有两种,一种是琼瑶的,一种不是琼瑶的。相信我们那个时代的不少男女都曾在琼瑶小说的爱情故事里得到过感情的慰藉,也抚平了枯竭的心灵,只是如今的我们不得不相信——没有琼瑶,这世界只剩下现实的爱情。张爱玲“见了他,她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去,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初见胡兰成时,她的爱情之花开得灿烂如斯。然而花开不久,结婚一年负心男子即又别恋,她的爱情亦如她笔底的爱情,没有青春、幻想、热情和希望,有的只是虚妄和苍凉。张爱玲小说里的爱情,大多是不可避免却又看来极其自然的悲剧,爱情的未来是无边的荒凉和恐怖。张爱玲是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在她这里,你不能逃避人生的苍凉和爱本身的虚幻、悲苦。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郁郁寡欢的落魄文人,用一生歌唱爱情,唯独自己没有爱情,是个可怜的悲情女人。而喜欢她的人正是喜欢她那份悲凉和沧桑。一切的无奈,一切的挣扎,面临的结果却是沉沦,没有人活得舒心如意。她是个唯美主义者,她用她特有的女性敏感感知到了爱情的裂痕,没有一种完美,或许这就是她心中的爱情。张爱玲不同于琼瑶,她生活在现实中,亲手扼断了自己的韶华,将美好的生命血淋淋地撕给人看,她认认真真地完成了自己,直到大限来临。如果说她是悲剧人物,那就有一丝同情的意味,然而她绝不需要同情,不屑于同情。她是把借来的人生当成了章回小说,工工整整、认认真真地拟了回目,而后冷静、娓娓地诉说,撩拨着看我们生生不息的欲望。张爱玲绝对是个聪明女子,在她笔下,人物的爱情是没有青春、幻想、热情和希望的,有的只是虚妄和苍凉。大多是不可避免却又看来极其自然的悲剧。她不敢向往未来无边的荒凉和恐怖,于是只能在眼前的一点欢乐中寻找避难所。她小说里的爱情又是极其精彩的。可是这种精彩不是可以拿来玩味的。在她这里,不能逃避人生的苍凉和爱本身的虚幻、悲苦,喜欢读张爱玲小说的女孩,读多了她的小说,也不会对爱情抱有过高的幻想,不会不对其中女主人翁的盲目引以为戒了。徐志摩徐志摩是一个不甘寂寞且永远在追寻新的兴奋热点和新奇活法的人。在他的骨子里,在他人生的词典里,无聊、平庸与缺乏鲜活生命活力的凡夫子俗子式的生活是永远地被剔除的,他就是一团鲜红跳蹦的火焰。这样的人生态度反映在他的诗中,自然是风景绚烂,奇彩无比,且耐人寻味。“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喜欢他的人。徐志摩以其带有三分童真和充满对理想的追求、自由的向往、爱情的浪漫实践,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佳作精品,读之令人神情飞驰,遐想连绵。正如茅盾所讲:“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来当作单纯的情诗看的;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徐志摩对林徽因特别的感情以及后来对陆小曼的爱怜经历,本身就是一个爱情传说。初见陆小曼时,心底迸发出的火花正如他的这首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这天蓝与海青与明洁的阳光,驱净了梅雨时期无欢的踪迹,也散放了我心头的网罗与纽结,像一朵曼陀罗花英英的露爽,在空灵与自由中忘却了迷惘……”从他的诗中,我们看到了他不断追求的人生,他的自信,他的理想。他牺牲了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他得到了自由和梦想。书中自有颜如玉(2)他的情诗,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像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在90年代初的校园情书中,引用率颇高,有着一丝惬意,一丝美好!三毛三毛,这个奇情的女子,在淡淡的人间烟火中,苦苦追逐着心灵深处的爱恋。然而,在她短暂的一生里,真正的爱情却从未眷顾她。前半生里,她没有找到,后半生里,找到了却不能接受。她的爱恋,始终带着一份流浪的风尘。很多人对爱情的最初憧憬来源于三毛的《撒哈拉的沙漠》,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热烈缠绵,那种白手起家的婚姻令人向往。于是,有人读她的书的人偷偷地幻想着自己将来也能找到一个浪漫柔情的荷西,在沙漠中热恋一生。三毛一度是流浪和爱综合的化身。传奇一般的经历,传奇一般的爱情。娓娓道来的只是自己的故事,却吸引了无数少男少女的目光。三毛写自己的爱情能够那么尽兴,那么毫无保留,甚至能在一个喜欢得不得了的男孩面前哭了又哭,求了又求。让人知道并不是只有男孩追女孩子才那么动情,那么不舍,那么尽情。三毛笔下也有婚后的爱情,写她和荷西的故事,两个人心心相印、朝朝暮暮,几乎每个细节都浪漫而温馨。比如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屋子,给对方留足够的空间,既可以相亲相爱,又可以相敬如宾。在一般人眼里和实际生活中,婚后的爱情基本上是种幻想,早晚被琐碎的事情摩擦得支离破碎,维系而已,哪还敢奢望激情,然而身处撒哈拉大沙漠的三毛与大胡子荷西却过着童话一般美丽的婚后生活,仿佛他们一直在热恋……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爱情是如此美丽。平庸无趣的生活依旧消磨不掉对爱情的美好的幻想。三毛自杀了,这个神秘的精灵般的女人用一只丝袜结束了生命,但在许多喜欢三毛的人心里,他们始终愿意相信三毛的爱情就是那么美丽的。金庸和琼瑶一样,金庸笔下的爱情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情之所至,鬼神可通,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只不过与琼瑶笔下的爱情相比,金庸的爱情中更多了一份豪情壮志,一份江湖侠义。彼此关怀对方,为了对方的幸福不惜牺牲自己,这是金庸对于爱情的基本评价。不论讲武侠,还是讲爱情,金庸都是个童话作家。他笔下的男主人公不一定很英俊,但一定豪气冲天;女主角不一定美丽,但必定内心善良。只要两情相悦,爱情决不会受阻,他们撕毁世俗的面具,失贞不是问题,残疾不是问题,容颜憔悴不是问题,年龄不是问题,万人唾骂不是问题,身处两地不是问题,生死不是问题,因为有个信念牵引着他们。当看到“想不到我任盈盈也跟一只大马猴绑在一起,生生世世再也分不开了”,你会不由自主地想像经历各种坎坷,多次离合后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想像盈盈的娇嗔、妩媚,还有柔情;想像他们琴瑟共鸣,携手闯天涯的浪漫与侠情。不管经历了何种磨难,爱情最终会将两个人绑在一起。当万念俱灰的杨过在十六年后跳下碧水寒潭,走进别梦依稀的茅屋,对镜感叹时光易逝,华发易生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搭上他的肩头:“不是你老了,是我的过儿长大了。”读到这里,小龙女的那只手搭在了多少人的心头,在一瞬间,我们都会相信“爱情永恒”的谎言。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副包含了金庸十四部小说,读起来却浑然天成的对联大概要数70年代人念得最顺口。金庸小说进入中国内地适逢开放之初,以电影《少林寺》为代表,掀起了一阵功夫热。当时的这股热潮现在看来纯朴得近乎可笑,全国大批少年离家出走学功夫,成为那时的一个热点社会问题。功夫热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催生了一批武术杂志,其中以杭州《武林》杂志最为著名。1982年,《武林》杂志开始连载《射雕英雄传》,成为金庸小说在中国内地风靡一时的起点。金庸小说刚进入大陆的时候,并不受欢迎,被视为旁门左道,甚至是渲染暴力毒害少儿心灵的毒草,如邓丽君的歌声传入一样,起初被视为“靡靡之音”,听惯了革命歌曲,看多了革命小说的人,很难接收这种大胆的阅读内容。有的地方开展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港台流行歌曲和武侠小说都在清除之列。如果有哪个孩子看武侠小说被父母发现,轻则被没收,重则挨打,但书中的侠义故事让孩子们情不自禁偷偷躲着看。厚厚的一本书,不看完舍不得睡觉,吃饭时也捧在手里,不敢上桌子,就搬个半高凳,书放上面,饭碗夹点菜也放那里边看边吃。一本书能看好几遍,不少孩子的小说被老师和家长没收过。上中学后,读金庸小说不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了。同学们都争相夸耀自己读得多、读得好,“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里面的人物如数家珍,对金庸的写作手法也了如指掌,不仅可以光明正大地看金庸武侠小说,更可以光明正大地切磋武功,光明正大地模仿里面人物至死不渝的爱情。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大众文化的勃兴,金庸小说也越来越成为娱乐大众的符号。从金庸小说的母源地香港看,武侠小说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最具消费文化特征的文学形式,与电影电视相结合而成为大众娱乐的主流。在这里,金庸文化已不仅仅是武侠小说本身,它还至少包含了徐克的声光色影、黄日华的豪情才气、翁美玲的俏笑嫣然、罗文的低吟浅唱,乃至于王家卫的另类颠覆。第七章摩登时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离我们越来越远,又迎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正如我们作文中常说的“改革的春风刮遍了大江南北”。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集体所有制向承包制转变。大步流星奔小康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离我们越来越远,又迎来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正如我们作文中常说的“改革的春风刮遍了大江南北”。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集体所有制向承包制转变。一切都在转变中,一部分人富了起来,另一部分人也解决了温饱问题。全民开始奔小康,干部下海、农民经商、商人出国。改革的春风刮来了一些万元户、暴发户和大款,家庭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平常百姓家庭表现为:土坯房慢慢消失,二层的小楼房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由缝纫机、自行车和手表组成的三大件由冰箱、彩电和洗衣机取代。孩子们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教育条件,上中专的学生越来越少,考大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在农村,大点的孩子也不甘于待在家中,纷纷进城打工,电视剧《外来妹》正是他们生活的写照。这些变化最明显的体会在于我们手中的零花钱一天比一天多了。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新事物出现。零食越来越丰富,玩具越来越新奇,衣服越来越花哨,可以消遣的地方越来越多……街头出现的录像厅中播放港台武打影片或者盗版国外大片,迅速抢占国内电影市场,录像厅也大有取代电影院之势;街上到处是桌球台,连路边小吃店或小修车场都放置桌球供顾客娱乐:“卡拉OK”也登陆中国,男女老少拿着话筒,吼上几嗓子,快乐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着自己的悲伤;游戏厅也由城市蔓延到乡村,开始一步一步引导孩子背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格言,放学后,溜到桌球厅、游戏厅的孩子日渐增多。在这个万象更新的社会,我们的反叛意识也一天一天增强。霹雳舞霹雳舞风靡全国时,很多男生喜欢穿高帮的运动鞋,把长裤脚系在鞋里,戴半节有小洞的摩托车手套,一下课就在走廊里交流新的舞姿。80年代初期,美国青年流行一种叫Breaking的舞蹈。这种舞蹈在我国叫做“霹雳舞”,曾火爆一时。顾名思义,Breaking是一种节奏非常强劲的舞蹈,跳舞的人往往兴之所至做出一些难度很高的动作。霹雳舞的流行源于美国电影《霹雳舞》在中国上映,影片播出后,片中人物“旋风”、“马达”俘虏了许多青少年的心。《霹雳舞》讲述黑色双煞旋风、马达两兄弟对街头舞蹈的执着及让世人多多了解街头文化的迫切愿望。旋风出场一般这样介绍自己:街头舞蹈家,旋风;而马达则是用非常炫的霹雳动作告诉别人自己的价值所在。旋风和马达凭借对霹雳舞的至爱不渝和刻苦认真,他们终于笑到了最后。说《霹雳舞》是20世纪80年代最震撼中国青少年的歌舞片,一点也不为过。这部歌舞片最早通过电影、录像带、内部观摩片和电台广播其配乐的方式流传。当时的观众被这种不按人体正常规律旋转的舞姿深深吸引,在霹雳舞盛行之时,很多烫着爆炸头,身着迷彩服的年轻人在大街广场上,提着录音机或者身带随身听,随着强劲的音乐跳舞,引得观者如云,严重者引起堵塞交通;学校的男生们也不放松对霹雳舞的练习,一到休息日就在家模仿蜘蛛爬墙的动作,偶尔也在公园草坪上拿几个大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音乐,身体就会跟着自己的感性神经舞动;在学校的时候恨不得把教室、操场都当作舞厅,节日舞会上肯定少不了他们的身影:身着蝙蝠衫,头绷裹布,脚踩高帮运动鞋,一遍遍模拟擦玻璃或者外星人行走动作的情景,实在是受人瞩目,他们舞动出对生活的热情和人生的理想,既能博得女生喝彩,又能博得小男生的崇拜。霹雳服、霹雳手套、高帮球鞋,一系列和霹雳舞有关的产品也随即开始热卖。第一批霹雳舞少年中的一部分人后来组成了摇滚乐队,田壮壮的电影《摇滚青年》就是对那段日子的真实记录。可惜由于当时Hip-Hop这种文化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流传,没有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去,所以霹雳舞疯狂一阵后便走向低落,最终消失,成为历史。直到现在,街舞又一度流行,才让人想起了曾经风靡一时的霹雳舞,回想起曾经对霹雳舞的狂热。跟着潮流走80年代的服装是传统跨越于现代风格的,以至于逐渐走向个性化的阶段。在中国进行改革开放的20年中,中国服装也首次引进了无数令人眼花缭乱的流行样式,踩蹬裤、牛仔裤、直筒裤、牛筋裤、喇叭裤、老板裤、萝卜裤、夹克衫、蝙蝠衫、皮大衣、西装、晚礼服、休闲装、喇叭裙、一步裙、A字裙,甚至超短裙、迷你裙。这些时装新概念铺天盖地卷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分辨着、感知着、追踪着、模仿着、争议着,新旧杂陈,确实有点令人应接不暇。据说踩蹬裤最早唤醒了中国女性的审美和独立意识,它也一度大规模地泛滥流行。从学校的小女生到工厂的女工再到菜市场监工的老大妈,她们几乎人人都有一套踩蹬裤。到后来,踩蹬裤被弃置一旁,无人再去问津。但是,它的功劳不可辱没,有了它,也才有了日后的超短裙、露肩露背裙……不管怎样,它算得上是千篇一律女性服装的最初反叛。此外,喇叭裤几乎是最受争议的一种服装,它的大肆繁衍及迅速流行的确令人瞠目结舌。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喇叭裤加长发戴蛤蟆镜的男青年形象几乎成了不正经、不三不四、流里流气的代号。通过关于喇叭裤的功与过、罪与罚等问题的探讨,人们不得不承认,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张扬个性、尊重自我的年代。那种千人一面的现象是一去不复返了。但在着装方面,我们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句顺口溜叫做“不管多大官,都穿甲克衫;不管多大肚,都穿健美裤”。大家在选择衣服时有一种盲目的从众性和趋同性,就像风行一时的红茶菌、甩手疗法、君子兰、呼啦圈等等。一时间,要么街上都流行红裙子,要么都流行黄裙子、黑裙子、白裙子……大家在街头或聚会场所,经常能看到和自己穿着一样的各色人,但通常并不感到尴尬,而且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当时还有一种说法是:“里长外短一大怪,短裤穿在长裤外”。但真正怪的还不只这些。为了追求新潮前卫时髦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一些年轻人故意将新衣服作旧,或者掏个洞,或者磨破边,有的还干脆撕破裤边的侧缝线招摇过市。还有,长裙及至脚面,短裙刚好盖臀。在开始睁开朦胧睡眼看世界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时髦,追赶潮流。校园时髦装海军装蓝与白是小时候的基本色,最常见的是女孩子白衣蓝裙,男孩子是白衣蓝裤,或者蓝白相间条纹的衣裙。有点“小资”风范的就是在衣领下面加上一条“舌头”,更精神的做法是在肩上缝上两个肩章,俗称海军装,要是能弄到一顶海军帽就更神气了。每次被迫到医院拔牙打针之类的,“心怀叵测”的医生看见这种衣服就开始借题发挥:“小海军,很勇敢吧?一定不会哭,一点都不疼……”然后趁我等不备时下手。有什么办法呢?被人家的赞美封了嘴了,疼也得忍着。马衣马裤套装,上装无袖,下装七分长,带点卷边或者蝴蝶结,一般都是买好布料,到缝纫店量身制作。现在没有这一说法,但是无袖装和七分裤却很流行。夏天,校园里的女生要么穿着裙子,要么穿短裤,直到“马衣马裤”的出现,让女生们穿上了的确良面料的要长不长,要短不短的裤子。马衣马裤流行的时候,裙子被女生们冷落,这也方便了一些好动的女生。蝙蝠衫最时髦的时装,袖子大得出奇夸张,跟衣服侧面连在一起,张开双臂,样子似蝙蝠。常常在塑料软皮本的彩色插图上看到穿这种衣服的明星照,算得上最流行的奇装异服了。要是第一个穿这个衣服去上课的女孩子,走进教室的一刹那一定会很不好意思地溜到座位上。通常和蝙蝠衫搭配的是运动头和健美裤。泡泡袖连衣裙这款连衣裙的看点不是在裙上,而是在肩膀上,有长袖,也有短袖,肩膀处有小的褶皱,形成两个大的隆起,隆起的幅度越大越受欢迎。这样的款式之所以受女生的青睐,很大程度上是受童话书中人物形象的影响,几乎所有的公主服都是这样的泡泡袖,有股贵族气质。萝卜裤主要是男生穿,是对喇叭裤的反其道而用之,上面宽下面窄的一种裤子。上面要够大才行,越大越好看,裤腿一律收紧。课间,穿着萝卜裤的男生,两手插在裤兜里,吹着口哨走来走去,自我感觉良好。裤子一般是白色的,如果能配上白色上衣,感觉自己就是“白马王子”,老师们当然都认为这种装束是走向堕落的第一步。健美裤弹性面料第一代产品。同样是流行与时髦的象征,类似于舞蹈裤,上宽下窄,贴身,脚跟踩着裤底。因为有弹性,所以穿上去很舒适,因为这点,所以经常有人把裤子穿反了自己却浑然不知。健美裤流行的时候,学校从一年级的学生到上了年级的中年女教师都穿,何其壮观。再配一双白色运动鞋,上衣配什么都行,夏天配衬衫,冬天配棉衣。健美裤可以把腿包得紧紧的,若低头走路的话分不清对面的女生谁是谁,只看到一双双性感的黑腿。喇叭裤式样跟萝卜裤相反,上面小,下面裤摆大。因为喇叭裤刚进入中国的时候,第一批穿喇叭裤的人,不是“男流氓”就是“女流氓”,通称为“不良少年”,严重的还牵扯上道德问题。到我们穿的时候虽然已经不是那么严重,但在老师家长眼里,仍然是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象征,穿着它多少还是有点风险的。直到今天,喇叭裤的历史还是没有走到尽头,现在的喇叭裤,无论大的、小的或倾向于直筒的,形变而神始终未变,配合着菘高鞋,正好掩盖身材矮小的缺点。迷彩服一种伪装服,以草绿色为主,本来是一种军装,却在校园中颇受男生们欢迎,是一种个性服装。有人把它当军装,有人把他当时装,也有人把它当舞蹈装。在霹雳舞流行的时候,就有男生把它当作舞蹈服,配上球鞋,戴着眼镜,在课间的走廊中起舞。白球鞋白色,帆布,有鞋带。学生时期一有什么重大节日以及校际活动,都会要求穿白球鞋。这大概相当于现在许多活动请柬中标明的“敬请正装出席”一样。谁的白球鞋最一尘不染、最干净、最白,谁就会把小胸膛挺得越正。于是,怎样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工夫把脏了的球鞋弄白成了大家不停开动脑筋的动力来源,用粉笔把球鞋填白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方法。到了后来,出现了一种叫“白鞋粉”的东西,只要把脏了的球鞋用水泡透,把“白鞋粉”敷在鞋面上,等鞋自然干了之后就会变得离奇雪白,绝对地省功夫。引领时尚的人高仓健(渡边)硬汉形象。他阴沉、冷毅、不动声色,即使是爱情的袭击也很难在他的眼角看到一丝一毫的表露。当他主演的电影《追捕》走上中国银幕后,那个不苟言笑、身手敏捷的刑警“渡边”立即征服了许多女性观众。从此中国妇女坚定了对于男人的审美观,他微蹙的浓眉、忧郁的双眼、刚毅沧桑的面容成为了男性硬汉的典范形象。高仓健成了硬派男人的代名词。高仓健狂热的时候虽然我们还不大,甚至没出生,因此我们受到的是他的余热,但仍然很猛烈。周润发(小马哥)最迷人的就是大背头,梳得油光锃亮齐齐地往后,嘴上老爱叼根香烟,从左边嘴角嚼到右嘴角,用湿漉漉的眼神瞅着镜头。光这个造型就能迷倒无数少女。更何况他演的是英雄,属于那种拿着枪就噼里啪啦一阵狂扫,不太讲道理的“英雄”,连男孩们也把他引为偶像。他的大众情人形象就是靠当银幕“流氓”建立起来的。他既满足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标准,也符合“柔情似水”的新好男人形象。周润发的形象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年轻人。林青霞(江雁蓉)雍容中见灵秀,典雅中见飘逸,一颦一蹙的精微力道足以令所有男人春心萌动,是不可替代的梦中情人与审美典范。在她当年的处女作《窗外》中,林青霞饰江雁蓉,初露娇容,身着白裙,长发披肩,秀眉朗目,娇容初绽,黝黑的眸子透射出略带忧怨的眼神,飘逸空灵得全无半点脂粉气,这一切几乎奠定了她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典型。电影播出,其形象便被惊为天人,在众多琼瑶女星中,林青霞无疑是其中最夺目的一个,琼瑶曾评价说,体现女主人公清纯、飘逸,林青霞抓得最牢。林青霞成了当初“清纯”的代名词。张国荣张国荣以其英俊潇洒、青春活力而又有些前卫的形象,成为众多少男少女醉心的偶像,是80年代首席美男子,英俊得几乎无可挑剔的面孔和与生俱来的明星气质,让他芳华绝代。他是早期的偶像派人物,不仅演技炉火纯青,而且在歌坛也人气旺盛。他的形象几近完美,略显忧郁的面容让人分不清是角色状态的延续还是本人真性情的流露。用当时流行词“翩翩风度,倜傥风流”形容,再恰当不过了。费翔很难有哪位华语男歌手能在形象上和费翔比肩。一米九的身高,希腊雕塑般的脸部线条,因深藏在眉弓的暗影中而愈显深情的眼睛,他把亚洲人的细腻皮肤披在欧罗巴人的英雄体格上。他俊朗的外表、翩翩的风采、热情动感的舞姿,令当时的年轻人倾慕不已……费翔身着红色的衣衫,恰似一团火焰在冬季里燃烧,其无与伦比的歌声、舞姿与形象,给当时的人们带来极大的审美享受与冲击!其后不久,费翔的歌喉、穿着、发型,尤其是舞姿,成为演艺圈内甚至普通民众生活纷纷仿效的对象,尤其是女生心中标准的“白马王子”。荒木由美子《排球女将》中活泼可爱、清纯、坚忍不拔的小鹿纯子牵扯着太多人的心,与她的“晴空霹雳”同样出彩的是“小鹿纯子式”发型:头顶分线梳出两条马尾、余发散开,既有小鹿般的活泼,又有纯子式的纯情,这种新奇的发型看起来充满天真又不失飘逸的少女美。年轻的女孩甚至幼儿园小妹妹都一致开始追风,这种发型的流行,象征着中华大地上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追星族”。山口百惠山口百惠的魅力改写了中国人传统的审美观,那张无论是微笑或是哭泣时都有份参与的厚嘴唇,以及包含了这张厚嘴唇的微笑、绝望、美丽,完美无缺,具有绝对的震撼力。《血疑》使山口百惠成为中国的超级偶像,满大街“幸子衫”、“幸子头”、“光夫衫”、“大岛茂包”,不仅让个体户赚个钵满盆满,也让中国大众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名人效应”。“头可断,发型不可乱”很小的时候,印象中没有理发店之说,那时的“剃头匠”背着箱子走街串巷上门服务。即使是这种廉价的服务,我们小孩子也很少能享受到。我们的发型一般都是由父母亲设计,亲自操刀完成。我也不例外,那时候母亲偏偏又是那么繁忙,通常是一盆水,一把剪刀下去,三下五除二就给我剪短了头发。直到有一天我学会了用两个镜子看自己的后脑勺,才知道母亲所说的“娃娃头”与“剃头匠”手下的“运动头”有异曲同工之效,参差不齐的头发,还有不少动感效果。只不过班上的男生因此给了我一个响亮的绰号——麻雀尾,此后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发型。不记得街道上第一家理发店是什么时候开业的,是印象中第一个顾客盈门的营业场所,剪头发的人多,烫头发的也不少。那是个烫发满天飞的年代,男性女性都热衷于烫发,女性烫大波浪,男性就烫小卷头,配上黑色的墨镜,摩登得不得了。六七岁的我也跟着爱时髦的妈妈过了一把烫发瘾,当时害怕罩在头上的蒸汽机,所以采用了“先进”的冷烫技术。回家后照照镜子,感觉像电视上的秀兰·邓波儿,好一段时间都不敢洗头,怕把卷发洗直了。在小学校园中,最常见的是“冲天炮”上扎着一朵大红花或者脑后左右很平均地梳两个长辫子。尽管我们只是小学生,但也懂得了自我形象的美观。女生喜欢长头发,“小鹿纯子”在电视上出现后,脑后的两个大辫子变成了侧面的两个小辫子,其他头发披散着,外加两个蝴蝶结,这样的发型开始在小女孩子中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男生的发型花样并不多,除了平头就是运动头,直到一种被称为“摩丝”的发胶出现,男生们才有了明显的发型意识。“四六分”和“汉奸”式的中分头在男生中流行,特别是香港歌星郭富城的出现,使“四六分”发型上了一个新台阶,他们在头发上涂抹发胶、发乳,把头发涂抹得拷亮,感觉良好,有的男生靠一头油光发亮的头发来吸引心仪的女生。一句话:“头可断,发型不可乱。”第八章男女授受不亲小时候的课桌是长方形的,桌子连着椅子,两人共享一张桌椅,名副其实的同桌。在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审美意识总没有那么强烈,无论同桌的你有多么的可爱,自己的利益终究是不能侵犯的,尤其是在好强的小学时代。从“三八”停火线开始小时候的课桌是长方形的,桌子连着椅子,两人共享一张桌椅,名副其实的同桌。在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审美意识总没有那么强烈,无论同桌的你有多么的可爱,自己的利益终究是不能侵犯的,尤其是在好强的小学时代。不到三尺的课桌,为争夺地盘两双胳膊总免不了打架。平息战争最好的方法是划分界限,谁的地盘谁做主,课桌上因此泾渭分明,亲密有间。不知道初始分地盘的时候双方是否拿了尺来度量。因为在坐上位子前,课桌已经被“前辈”们分好了界限,那些用铅笔、粉笔或是圆珠笔偷偷摸摸画在桌上的或粗或细、或长或短、或明或暗的线条,像蚰蜒爬过的痕迹。于是,我们只需再用墨笔或者小刀加深一下痕迹,最终很多课桌看似都要从中间断裂一般,而两位同桌却皆大欢喜。一旦对方肘尖犹疑地突破过来,却被自己狠狠的眼色和鼻子里发出的微微声响逼了回去,给予黄牌告示,但永远不用担心见到红牌,因为总有那么些时候欢迎对方过来切磋,譬如自习课下五子棋的时候,譬如考试的时候……到高年级的时候,“三八线”意识慢慢淡薄起来,有人开始故意拿“三八线”当“导火线”。这样,调皮男生就有理由找同桌女生吵架了,故意吵来吵去,女生们噘嘴生气,男生们却越吵越开心。那时候虽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但似乎已经知道如何来“调情”。校园恋爱大法十四五岁的我们,喜欢把眼光放在对异性好奇的探索上,开始有了四目相对时触电的感觉,尽管“早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有羞愧的意味,但是花季中的我们必然会绽放。苦涩、含蓄、淳朴的爱情让我们记忆犹新,回味无穷。含蓄法小学时玩“鸡儿伴,鸭儿伴,男孩不和女孩玩”的游戏,到初中时男女生仍然传承这样的“美德”,男女之间仍然泾渭分明,为避嫌“早恋”,即使双方身处同校,也无法正常交流。就算邻家的男女同学,也是老死不相往来,男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作嫌恶状。这可苦了一些早熟的同学,暗恋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鸿雁来传书了。有情不自禁者,酣畅淋漓地写好情书,投寄给对方。尽管是一个班上的同学,也必须绕圈让邮递员来送信,内容结尾的时候要写此致、敬礼,不愿暴露身份者在信封上的落款往往是“内详”。因此,谁要是接到一封标有“内详”的信,那肯定是有情况。关于邮票的贴法也是讲究的,倒着贴,顺着贴,向左倾斜着贴,向右倾斜着贴,绝对不能会错意,这就像我们的暗语一样,老师家长们是永远也看不懂的。有一段时间,学校开始流行爱情小测试。也不知道同学最先是从哪儿抄来的,工工整整抄在自己的歌本上,拿出来给别人算缘分,自己活像个半仙。具体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笔画跟暗恋者的名字笔画相减,得出数字后,再到本子上查看相应的缘分情况,这道数学题是班上女生最热衷的,下课就鬼鬼祟祟地聚到一起查册子,若查出来的结果符合自己的心意,就开始想入非非;要是结果不遂人愿,就重来一次接着查,一直到让自己满意为止。公开法十四五岁的初中生虽然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但在色彩日趋丰富的社会,已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由自主地对异性产生兴趣。虽然大多数同学对异性的喜爱呈含蓄状态,也有敢爱敢恨的同学沉不住气,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一夜间院子里白花花的墙上就出现了“××喜欢××”、“××,我喜欢你”的字样,等学了英语后,墙上出现的多是“Iloveyou”的字样。有的是懂自己心的铁杆好友写的,有的是自己写的,像是一种表达,又像一种宣泄,等对方看到后,这层关系算是明了了。也有弄巧成拙的,很多同学因为这种取笑性质的表白而使本来正常的距离越来越远。当然,这都是胆小者的表达方式。也有放学后找个安静的地方面对面向对方表白的胆大者,要是表白得到对方的认可,则欢天喜地,放学后一起回家,打开水打饭的时候,女生就有了个劳力;男生到了冬天脖子上就会挂出一条象征性的白围巾,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始终都有一段距离。很多人从所谓的恋爱开始到结束最过激的举动也就是牵牵手而已,因为他们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识和欲望,他们所崇尚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法。也有表白失败后黯然神伤的人,对方不仅不理解自己的心,还向老师和家长汇报,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写检查,从此在同学们中抬不起头,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同时也改变了革命进攻方向,对对方怀恨在心。地下工作者与“敢做敢当”、“敢爱敢恨”的同学相比,其他“奋不顾身”的男女生们更有头脑,两情相悦,虽然不能公开示爱,但是转入“地下”也未尝不可。革命形势开始转入地下状态。首先是女生寻找一个“憨厚”的男同学,或者男生找个“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作邮差,然后,按照严格的“流水线”传递消息。如男生急于与女生传递信息,而一时找不到邮差,只好潜藏于女生教室外或宿舍旁,以双方熟悉的呼啸引女生出来。而这些“憨厚”的男同学和“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一般对爱情都是后知后觉,为了自己嘴上的利益或者其他物质上的利益,充当月下老人又何乐而不为呢?另外一个“地下党”接头的暗号便是借书。“借书是恋爱的开始,”正如钱钟书所说,“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借书,问题就大了。”借什么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借书的方式来让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思,如果对方实在不明白,就只好在书中夹纸条了。以文会友初中的时候,很多学校的学生流行交笔友,就是通过报刊杂志上留下的通讯地址交友,纯粹的以文会友。交笔友是一件神秘又浪漫的事,可遇而不可求。不像现在的人通过网络随便一吆喝,就是大把的“虾米”可以打捞。那时候的朋友来源主要是同学,如果能交上一个外地的陌生人朋友,是件既新鲜又激动的事。那时候的杂志,通常某人发表了豆腐块文章都会在下面刊出通讯地址,找准目标后,就通过信件与之建立联系。在写信之前,必须为自己想一个儒雅的笔名。于是,整天抱着字典想名字,名字越生僻越能表现出自己的文学素养来,很多人还不及弄清名字的含义便开始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信了,迫不及待地发信,进而到急切的盼信状态。但往往寄出去的信都如石沉大海,就像丢出去的球,别人不一定会接。那个纯真年代,交笔友纯属以文会友,没有任何邪念。上初中时我喜欢舞文弄墨,加上一阵笔友风刮向学校,就决定交个笔友来切磋一下写作问题。那时正好迷上了《微型小说》,就在上面找了一些文章写得好的作者的地址,洋洋洒洒地写了七八页纸的信,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给一个陌生人写信会文思泉涌。等信写完后,我抄写了五遍,将信折成五颗心,分别寄往了五个不同的地方。总之,下定决心,不怕困难,一定要交上笔友,所以想出了“全面撒网,重点捉鱼”这一招。经过了漫长过程的等待,我几乎快忘记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封从陌生地址寄来的信飘到我面前。当时的心情只能用“欣喜若狂”来形容,差点跳到半空中去,连老师也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撕开信,一张陌生人的照片滑落下来,引来众多围观者,信也在小范围内传阅,这也算是班上成功交友的典范了。虽说交笔友的动机是纯洁的,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没有达到“西施与嫫母同情”的境界。多年后不得不承认当初照片上那张英俊的脸对日后我们长时间的联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自从我交笔友初战告捷后,班上的女生都跃跃欲试,信心不足的人让我代笔,当时的写作水平迅速上升,之后的作文也是越来越煽情。交笔友只是一阵风,有的人被风吹吹便算了,有的笔友间最终变成挚友。我一直坚持跟笔友联系到上大学,虽然从未见过面,但彼此的心都是真诚的。在学习上的苦恼,生活中的快乐,远方有个陌生又熟悉的人一起分享,两个人在宁静中交流,在淡泊中交心,这种感觉很奇妙。后来,网络影响了所有人,大堆的网友取代了笔友,“以文会友”的概念不复存在,那个纯粹的交友年代已经远去。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暗恋的年代,一种感觉,足矣。初中的时候,已经隐隐约约懂得一些男女之情,班上也有递纸条、偷偷约会的同学。而我也有过一段很多女生都经历过的感情,与其说是感情,不如说是一种感觉,因为那只是一次暗恋,像《窗外》中的江雁蓉一样,我喜欢上了我的老师。12岁的我在一所乡镇中学念初一,学校不大,教师不多。那时的他刚从就读的学校来到就任的学校,并成了我的班主任,他有老师的稳重,更有学生的活力。多年后,我仍记得他的眼神,他的音容笑貌。在报名第一天,看到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一袭白运动衣的他时,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第一次为异性而脸红了。在见到他之前,我不知道一个男性的眼神可以那么深邃,那么迷人,可以表达那么多的感觉和情绪;他说话的声音又是如此有磁性。他最吸引人的并不止这些,还有他带动的课堂气氛。他能让所有的同学不约而同地举手回答问题,他能把很枯燥的语文课变得妙趣横生,他能引经据典把同学逗得开怀大笑……在我们回答的时候,他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给予我们鼓舞。即使答不出来,他也会很幽默地帮同学解围,让同学不得不留心听课,从不会让人感到尴尬,所以同学们都很喜欢他的课。我庆幸自己是班长兼语文课代表,这提供了跟他接触的许多机会。他经常会在下课的时候到我座位上跟我谈有关班级的很多问题。我的座位靠窗口,邻班的很多男生看到后有时会“哦,哦!”地起哄,笑话我们过多的谈话,笑话我们有着特别的关系。他从不理会,继续用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诱惑着我;而每当那时候我的心跳都会加速,有如琼瑶阿姨所说的“小鹿撞怀”的疼痛,偶尔想入非非,至于他到底在跟我说什么,也就顾不上听了。班上很多女生都很喜欢这个老师,下课后故意在老师面前大声说笑,上课的时候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以引起老师的注意和重视。更主要的是在学习上有很好的表现,我也不例外。在那年进行的语文竞赛中,我得了全校第一,年末的奖学金让我发了一笔小财。老师在班上表扬了我,甚至把他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毫不吝啬地在我身上放了很久。我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放学后交作业本的时候,我偷偷地在自己的作业本中放了一张字条,上面引用了一首席慕容的诗《一颗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我坚信,他懂得这首诗的含义,也懂我的含义。我把作业本放在最下面交给了他。第二天上课,还是跟往常一样,他对我的态度没有变。只是我看他的眼神有点诚惶诚恐了,他还是热心地跟我讨论班级的事情,只是从来不提纸条的事。好不容易等到了下次发作业本的时候,翻开本子,除了红色的“优”字,什么也没有。有点羞愧,也有点失望。这份情感只能埋藏在心底了。初三的时候,班主任不再带班,心里有点失落感,跟他说话的机会少了,就像突然失去了一个说话对象一般,除了沉默,我什么都不会。那时,学校来了一个胖得可爱的女老师。据说是班主任的师妹,这个女老师教我们化学,说话跟他一样幽默风趣,特别是配合她的肢体语言,课堂上也常热闹非凡。再后来这个女老师跟班主任谈恋爱了,在我考上高中的那年,他们结成了连理。毕业后的一次聚会上,我又见到了他,见到了那个曾经让我欢喜和忧郁的人,我懵懂时心中的完美塑像。多年没见了,他明显老了许多,但仍保持着那时的幽默。集会上,他一下就叫出了我的名字,又让我感动了一次,他笑着告诉我,席慕容的诗真的不错,我们相识一笑,这让我又回想起了当时涩涩的甜蜜。朦胧的岁月,那份朦胧的感觉。粉红色的回忆是谁和谁的心,刻在树上的痕迹;是谁和谁的名,留在墙上未曾洗去;虽然分手的季节在变,虽然离别的理由在变,但那些青梅竹马的爱情不曾忘记。是谁给谁的信,藏在深锁的抽屉;是谁和谁的身影,留在泛黄的相片里;虽然情侣的誓言在变,虽然说谎的方式在变,但那些魂萦梦系的秘密不曾忘记……“肌肤之亲”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个年轻的数学老师,刚从师范毕业,大概20岁不到的样子。她很高挑,经常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长长的头发有时候披在肩上,有时候扎成一个马尾。她的风采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时候我们的学校在小山村,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看到城里来的老师立刻惊为天人。有些事情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很喜欢看她,但也怕她,每当她和我说话的时候,我都语无伦次,甚至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小时候我淘气,经常不写作业,她就在课后把我留下,边训我,边把我的耳朵拉得很长,火辣辣的疼,但我不恨她,揪耳朵也算是“肌肤之亲”了。这么多年,现在每天看到很多的美女,但那种惊艳的感觉没有再回来过。同桌的他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是班上的体育委员,他曾经和我同桌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喜欢体格好的男生,觉得他们像古代的英雄,气宇不凡。跟他好的时候经常在离学校三个街区远的邮电局门口接头。放学后我们叼着冰棍聊天,虽然彼此连手都没有碰过,但是可以体会到异性对自己的吸引是那么的强烈。可是,小孩的“爱情”,说变就变。突然有一天,我生气了,还在课桌上画三八线,他一过界,我就用钢笔扎他。有一次课间,吵架后我居然趴在桌子上哭了,尴尬的他不得不在坐位旁哄我,周围的男生就像炸开锅的水,一起起哄,吹口哨。后来,他再也不理我了,我们越走越远。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一次恋爱,不知道那种感觉算不算爱情的味道,只是十多年过去了,每次谈到第一个喜欢的人时,想到的总是他。青梅竹马最早来自异性的温暖感觉是在我四五岁的时候。一次调皮惹妈妈生气了,妈妈大打出手,打得我嗷嗷直哭,整个下午我就一个人倔强地坐在椅子上,踢掉了鞋子,专心地哭。邻居有个小男孩,比我大几个月。他妈妈跟我妈妈是同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那个下午,他又来找我玩,看到我一个人在家伤心欲绝,就轻轻地推门过来,问我怎么了,还用自己的袖子为我擦眼泪,见我没理他,他又轻轻地拿起地上的鞋子穿在我脚上,我完全无视他的存在。突然,他站在我面前,拔开我罩在脸上的双手,用他那小巧的左手捏着自己的鼻子往下拉,右手托着下巴往上推,做出一个狐狸的脸状,还发出怪叫声,像马戏团的小丑,逗得我一下子破泣为笑。现在想起来觉得心里温暖极了。上学后,很喜欢跟男生同桌,有一种亲近感。那个年龄不懂男欢女爱,但是对男生的好感和女生不一样,可能因为那时和异性接触的经历少,所以会格外珍惜。日久生情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是在上初一的时候,她坐在我前面,并不漂亮,而且胖嘟嘟的。但她却经常让我课常走神。有时候上着课,眼神就飘落在了她的花格子衣服上或者黑黑的小辫子上,越看越觉得亲切。像传说中的“日久生情”,她也经常会“回头一笑百媚生”,其实我并不爱搭理女生,因为我总固执地认为她们跟我不是一个阵营的,唯有她,不同。只要在她面前,我的话就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特别是在自习课上,跟她侃大山,聊兴起来了居然开始讨厌下课铃声。她还时不时地乐滋滋地塞给我一块糖果,我就更喜欢她了,感激的时候,甚至还说以后找老婆就找她那样体贴肉麻的话。其实那是瞎说,要是现在,我肯定觉得她很难看。但是,在当时少男少女互相打动,并不一定是相貌,最重要的一点是很纯洁的喜欢,没有什么私心杂念的喜欢。最爱《生理卫生》孩子从哪里来很多七八十年代的人小时候都问过一个纯洁的问题:“孩子是从哪里来的?”答案却有各种不同的版本:“腋窝里”、“肚脐里”、“石头中”。纯洁的我们就这样被心有杂念的大人们欺骗了。大人们的忌讳造成了我们的无知。上了学,有一天我走错了厕所,发现男厕所多了一道槽,却百思不得其解……“性意识”的萌芽中学,男女学生之间一反小学时期对异性疏远的现象,开始对异性接近、向往和眷恋。这种青春初期“性意识”的萌芽,本是青春发育中的一种正常心理现象,无可厚非。不幸的是,自古以来,人们把有关男女性爱的问题当作丑恶之首,把它与道德败坏、下流无耻划上了等号。大人们对孩子这种朦朦胧胧的性意识,不是无意识地嘲笑,就是有意识地议论或讽刺,甚至百般阻止。如果有人在公开场合谈性,他就有被称作“色狼”或者“流氓”的可能。结果,我们陷入了苦闷、忧虑之中。初中的时候,高年级有个男生因涉嫌犯强奸罪,被警察抓走了。学校开了一次集体大会,数落那个男生的严重后果,却对犯罪原因只字不提,对于那个男生的行为,台下有人唾弃,有人不懂,也有人佩服……精细胞和卵细胞的结合初中时的《生理卫生》课本是很多人的性启蒙书本。几乎所有的授课老师都有意跳过某一章,并声明那一章在考试中不会占多少分,但感兴趣的同学总是会把那一章看得滚瓜烂熟,某种程度上因为这一章节引起了我们对《生理卫生》课的兴趣:书上说一个精细胞和一个卵细胞结合便形成受精卵,进而变成胚胎……纳闷的是,书上并没有交代清楚精细胞和卵细胞的来历,这些抽象的理论知识只能在我们自己的想像中小心翼翼地猜测。高年级曾流传一种名叫《少女之心》的手抄本读物,不少同学都在早晚自习课上埋头苦读,有的埋头苦抄。因为紧俏,传说中的《少女之心》从未流落到我手中,有一点我必须说明──我想看,非常想。好在后来家里订的《家庭医生》满足了我对“性”的好奇感,每次拿到它总是要从后面的“读者信箱”开始看起……情·色国门打开之后,西方色情影片以及港台情色影片开始流入内陆,一开始如同古时的精美春宫一般,让我们见识了“性”。在录像厅兴起的时候,我们有了固定的途径接触到情色电影,准确地说,更多的是色情电影。有的录像厅毫无遮掩地在广告上贴出撩人的半裸女,故意把声音放很大来招揽顾客,而这些正是春心荡漾的“坏”孩子们所好奇的。一伙人翻出宿舍,奔向录像厅,观看色情录像时的兴奋,昏暗的灯光下呛人的烟味,浓妆淡抹的女人……这些,很多人至今记忆犹新。色情影片从此取代书本肩负起了性教育的重任。奇怪的气球小时候,喜欢玩气球。一分钱一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吹起来抛向空中,然后一群孩子跟着风不停地追,不停地赶;气球有很多的玩法,譬如在上面画个笑脸,然后再吹起来;里面装一些染了红蓝墨水的水,然后用嘴吸成一小颗一小颗的小水球,捏在一起像葡萄一样;或者把破气球撕开,用嘴吸小球然后在别人背后猛地扎破,来吓唬别人;气球上面的皮筋还可以扎头发……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玩具。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翻柜子,突然在衣服底下发现几个小纸袋,里面有许多透明的橡胶物体,于是就打开一个。咦?这不是气球吗!怎么这么大这么薄,而且还是透明的?于是就吹起来玩,越吹越大。这是我玩的最大的一个气球,前面还有一个像奶头一样的凸起,虽然不懂为什么气球前面会有这么一个东西,但可以肯定那是一款新气球。我马上如获至宝,拿到同伴前面去炫耀,还把其他的气球也分给了其他的同伴接着吹。有调皮者向里面灌糖水,前面的凸起就变得软绵绵的,再在上面用针插个小洞当奶头喝,乐得大家兴奋了一个下午。晚上,父母回家看到我手中的气球,似乎很意外的样子一把夺过去就扔掉了,很生气,但他们并没有揍我,告诫我以后不许玩这种“气球”。当时觉得很纳闷。后来上了大学,终于知道了那款新式气球是安全套,大学毕业后才知道气球前面为什么会有个小小的凸起。第九章成长的烦恼成长的过程,在我们的记忆中,像一张张照片,也有黑白,也有彩色。大多数人小时候充满着为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热情,总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可是真的长大了,又开始怀念小时候,因为小时候才能享受到无忧无虑的日子。打是亲,骂是爱成长的过程,在我们的记忆中,像一张张照片,也有黑白,也有彩色。大多数人小时候充满着为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热情,总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可是真的长大了,又开始怀念小时候,因为小时候才能享受到无忧无虑的日子。长大了才发现烦恼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的,因为有更多梦想需要去实现,我们需要去应付更多的烦恼,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去享受解除烦恼之后所带来的快感。成长是一种经历,有了经历才会有回忆,我们才会有更多的故事去延续我们的辉煌!七八十年代,没有家庭暴力的说法。一般的家长都认为家庭成员之间的打骂是“家务事”,不足与外人道。家中因为“顶嘴”而上演“家庭暴力”是家常便饭,最可恨的是家长和教师们都信奉“棍棒底下出好人,不打不成才”之说。我就对父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很多都是他大发雷霆的样子,只要他眼睛一瞪,大喝一声,我就不得不屏住呼吸。小时候,在我的心目中,“爸爸”这两个字有时候跟“老虎”一样,是用来吓人的,我吃饭的时候如果不好好吃饭,或者把小脚放到桌面上,爷爷奶奶只要说:“爸爸来了。”我就会赶紧乖乖地吃饭,或者把脚立即缩回去。有时候我犯了错误,父亲也有不打我的时候,例如,有时候一不小心摔了杯子,他就会瞪大眼睛瞪我,此时无声胜有声,他的目光就像他手中的鸡毛掸子一样,重重地落在我身上。上初中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都知道我有一位吓人的父亲,都不敢随意登门来访。即便要来,也会先小心翼翼地问一句:“你爸在家吗?”他的鼎鼎大名让我的人际关系大打折扣,跟同学们玩的机会也少之又少。因为父亲一丝不苟的严格,我的成绩也不敢不好。一次期中考试的时候,数学考了69分,被父亲一瞪眼,期末赶紧就考了96分。虽然父亲对我的严格让我在学习上不敢怠慢,让我以后做人做事也养成了严格的习惯,一步一步靠近自己的理想。但是,小时候的我看到别人的父亲主动买小人书给孩子看,带孩子出去游玩,甚至让孩子当马骑在身上,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羡慕。我多希望自己的父亲不那么威严,不那么吓人;多希望他慈祥地待我,希望他露出笑脸给我。父亲只是望子成龙的传统中国父母中的一位,他对我的严厉只不过是继承了“打是亲,骂是爱”的传统思想。等我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父亲已经老了,脸上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笑容,像是为他“严父出孝子”的教育思路的成功感到的欣慰。我也慢慢了解到父亲当初的良苦用心,可年少的我,又怎么能理解他呢,那时对父亲的恐惧成了儿时最大的烦恼。我的兄弟姐妹那年,我6岁,姐姐8岁,家里两个丫头,父母本着“人多力量大”的原则,又给我们生了个弟弟。其实,我并不太喜欢这个弟弟,因为他是我们村第一代“超人”,即被处以超生罚款的第一代。那时候,计划生育政策刚出台,各处墙上写满了“一对夫妻一个娃”的口号。乡下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每天到各村宣传政策,抓大肚子妇女。母亲却躲过了这一劫,顺顺利利地生了个儿子。虽然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弟弟没关系,爸爸妈妈也没有像电视上的超生游击队一样东躲西藏,但罚款是绝对不能不交的。毫无疑问,交完罚款后就不能给我和姐姐买新衣服和吃的东西了,更重要的是,这也直接推迟了我家购买录音机、电视机、自行车等现代化商品的时间。家里并不富裕,却养了三个孩子,争强打斗是难免的。家里开支固定的情况下,用于我们姐弟三人之间的费用是互为消长的。父母亲又对弟弟爱不释手,还给他取了个十分俗气的名字“小宝”,可以想像一个男孩在家中的地位是多么高了。小宝出生前,每天放学回家父母总是让我跟姐姐先写完作业再出去玩。现在我们却被他们遗忘到某个角落了,要么偶尔过问我们的学习,要么吩咐我们给小宝拿尿片。姐姐也慢慢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不再受宠了,以前我是老么,现在我是老二了;以前家里两个千金,现在有了个皇帝,父母转移了宠爱目标。做老二很不容易,要让着下面的小的,又要接受上面的大的。姐姐至少是老大,有时候我得听她的话,否则有什么社交活动她就不会带上我,譬如在去玩孩子们的集体游戏的时候,她就会跟一群大点的孩子在前面屁颠屁颠地跑,而我在屁股后面大声地哀嚎;还有一点,她也很幸福,她不会因为穿不了新衣服而烦恼,个儿长高了,衣服小了,爸妈不得不给她换上大点的新衣。她的旧衣服便顺理成章地放在家中,等我这个老二长大了再继续穿。不过,她的好景不长,到初中的时候我的个儿已经比她高了,她不得不尝试着穿我的旧衣服。等家里三个孩子都长大一点的时候,就更热闹了。多半是为分食不均,为抢一口零食折腾得鸡飞狗跳,穷人家的孩子哪里懂得什么孔融让梨,有多少梨吃多少梨。我记得那时我就是那么小心眼儿。一次看见小宝在房间里偷偷吃桃酥,吃得津津有味,断定父母偷偷给了他零用钱,立刻夺门而入,把他推倒在地上抢了桃酥就跑。小宝见我抢走了桃酥便开始号啕大哭,结果我被爸爸老鹰捉小鸡似的抓进屋打了一顿屁股,姐姐却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看热闹。现在我们姐弟三人还常为当初抢桃酥的事调侃,没有兄弟姐妹又哪来如今这么多的回忆。看到现在的孩子放学回家就一个人呆在电视旁,连一起说话游戏的小朋友都没有,想想当初的打闹其实是一种幸福。谁说我不在乎我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吵闹中度过的。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总是吵架,有时候满屋子的围观者,也止不住他们的争吵。有一次,他们居然打了起来,摔杯子,拍桌子,母亲先动手打了爸爸一耳光,然后父亲就开始推妈妈,两个人扭打成一团。直到奶奶抱起了我,放在他们中间来向他们示威,他们才住了手,我却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要是有个夫妻吵架大赛的话,我想他们绝对可以拿第一。我不奢望能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只要能平静地生活就满足了。后来我稍微大了一点,才了解到,爸爸妈妈其实真的不合适在一起。他们的性格差异如此大,一个刚烈,一个倔强;一个古板,一个固执。看似差不多的性情,其实是硬碰硬。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奶奶告诉我,父母亲的结合是经人介绍的,父亲家里兄弟姐妹多,不太富裕,母亲家里条件好,而且还是个独生女。开始妈妈是不同意这门婚事的,那时候她已经有了对象,一个下乡知青,两人情投意合。可是,恋爱没多久,那人就返回了省城,母亲在乡下苦等,希望有一天能与他结为连理。可是让母亲没想到的是,一年后,那个男人结了婚,新娘不是我母亲。母亲一气之下就答应了媒人,而这个时候父亲刚从部队复员回家,受“三十而立”的影响,两个大龄青年结婚了。我不知道父母亲在一起是否有过快乐时光,我懂事起,他们的吵闹声就已经传入了我的耳朵。有时候他们吵起架来,还让我来当裁判,“让孩子来评评理,谁对谁错。”谁对谁错,天知道。我不会评理,也不知道怎样评理,可是我还是每次都被稀里糊涂地推上了调解父母争端的宝座,并在宝座上一坐就坐到了离家上学的青春时代。别的孩子们大笑大喜的时候,我却已经正正经经地学会了调整自己的感情到给别人以最小的影响的地步。我好像也哭过,但却是偷偷地哭,不让任何人听见甚至看见,悄悄地哭。我好像也笑过,但那是有节制的有分寸的永远试图展示一个美好家庭的虚假的笑。我上初中的时候,他们有过离婚的举动。一天,母亲问我是否同意他们离婚,离婚后我会选择跟谁。我实在烦透了他们这样永无休止的吵架,关于这个问题,我早就有了答案,于是斩钉截铁地说:“离!我谁也不跟。”她没想到我的回答如此简洁,似乎也让她下定了离婚的决心,把结婚证揉了又揉后,把我扔给奶奶,就拉着父亲去了民政局。回来的时候他们还是夫妻,后来才知道那次是父亲不同意,或许他认为离婚是件很丢面子的事。那个时候离婚的人确实不多。父母亲彼此没有感情,却要被一个无形的枷锁羁绊着,两个相互矛盾的人被婚姻的绳子绑在一起,势必会发生很多摩擦,而这种摩擦却在我身上起了火。我终于离家出走了,在高一那年。我回来后,他们再也不吵了,却也很少说话,行如陌路。在跟同龄人聊天的时候,得知很多人小时候,父母关系紧张,热战冷战不停,也有很多人父母早已离婚。不知道是上上辈人包办婚姻的结果还是当时知青下乡的副作用,而感情好的父母应该也是自由恋爱成功的那一拨吧!跳龙门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因为农村艰难的条件,很多父母都盼望着自己的孩子能来个“鲤鱼跳龙门”,找一个“吃商品粮”的工作,我的父母也不例外。他们不逼着我学习,但总是采取各种方法引导我自觉学习。例如,每周的必给的零花钱是他们定下的规矩,但他们总能想出很多办法把零用钱与学习联系起来,他们最常说的话就是:“这一毛钱就能看出你的未来,用到学习上才是有出息的孩子。”而我恰恰是一个想“出息”的小孩,除了平时买学习用具以及元旦给老师同学买明信片以外,一分钱都不舍得花。父亲想让我学习的时候,也并不直接的给我讲道理,而是经常问我这样的话,“你想穿皮鞋吗?想看彩电吗?长大了想当科学家吗?”当然想,皮鞋和彩电是每个孩子的梦想,谁不愿意拥有;而长大以后当个科学家是孩子们的最终梦想,谁不想实现?“学习就能穿上皮鞋,看上彩电,将来当个科学家,不学习就只有穿草鞋,听收音机,跟我一样当个农民。”于是皮鞋和彩电成了我的奋斗目标,当个科学家成了我努力学习的动力。在我努力想做个有出息的孩子的时候,在课堂上我的实事求是精神换来了老师的训斥,这严重地打击了我的积极性。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让同学们在“大雨”的前面加一个词,来形容雨下得大,同学们都说是“倾盆”二字,而我却偏偏说了“滂沱”一词,刚好课本中要学习“倾盆”这个生词,我没有迎合老师的心意,却不知从哪儿学到了这另一个词。为此我受到老师的训斥;后来在四年级的时候,一次思想品德课上,老师讲到松树和柏树的区别,说“松树和柏树不一样,我们村里坟前种的就是柏树而不是松树”。当我听到这句话我开始置疑老师的话了,在我的印象里坟前的就是松树,大人们都是这样说的。我这一惊禁不住发出了声音,又招来了老师的训斥,说我扰乱课堂秩序,结果让我罚站一堂课。老师的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法本来就无法让我们分清松树和柏树,还让我罚站,我赌气就跑回了家。从此,觉得自己无人理解,课堂上只听不问,就如老师常说的“没有为什么,只有是什么”。可能有些知识他们自己也无法解释清楚,做作业时遇到困难后自己解决,也不去问老师。直到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前,父亲去学校询问我的学习情况,看能否考上中专,老师的回答是,没把握。让父亲很失望。那时候考上中专比现在考上大学难度系数还要高,中专毕业后有国家分配,能吃上商品粮,家里人也就满足了,而我也懂得科学家只是儿时一个美好的梦想。中考时,我以全校第二名考上了中师,让父亲和老师们大吃了一惊。毕业后我又被分配到这所学校当老师,穿了皮鞋,看上了彩电,只是,科学家的梦想再也无法去实现了。接班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的铁饭碗一个一个地被打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国有商店也开始买断经营,国家干部退休后允许孩子顶班接替……这些政策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正常梦想。小时候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没想到碰到了不得不接班的命运。那是一个相信“西方的月亮比东方亮”的年代,一个原子弹不如茶叶蛋的年代,一个金钱、利益意识开始萌发的时代,一个父母开始为子女奔波的年代。孩子们的愿望并不是以自己的理想为目标的,通常是由父母决定。孩子们真正做到了父母生命的延续,不仅需要“子承父业”,甚至要圆父母年轻时未实现的梦。我的母亲是个农民,父亲在一个纸箱厂工作。我念初中的时候,哥哥已经成家立业,承包了村里的水塘,开始发家致富,姐姐早已嫁做人妇。等到父亲快退休的时候,他们把焦点放在了我身上,希望我能接替父亲的班,端上铁饭碗。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做父母的也就算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父亲在工厂干了三十多年,足以有资格让我做个小工人,所以他并不需要我能考个学校,念个好书,将来再找个工作。他有自己的优势,对于他来说,一份稳定的工作比什么都重要,为生活而工作,不关理想任何事。在懂事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理想是什么,但我知道我的理想并不是像他一样读着毛主席语录,积极地加入先进的工人阶级。我的理想是当个画家,虽然他们把我对画画的热爱叫做涂鸦,但我仍然坚持把家里所有的图片都临摹一遍。我喜欢观察动物,然后把它们画下来。我没有课本,也没有老师,却兴趣盎然。在心底,我希望初中毕业后能去学习画画,虽然不奢望将来成为张大千、齐白石那样的大师,但我知道我喜欢做什么,而这对父母看来似乎是个歪门邪道,是不务正业的体现,在他们面前根本行不通。初中毕业前夕,跟父母打了一场理想保卫战。好多人都争取的机会,父亲怎会轻易放弃,他甚至拿断绝父子关系威胁我,“被你气死不如自己死了算了。”母亲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就像在一个十字路口,年幼无知的我不知道究竟自己正确的未来在何方,看着父母双鬓的白发,我相信了他们。初中毕业后,有的同学继续念书,上中专、高中,也有后来考上大学的,也有的同学在家种田,或是下海打工,不知道他们最终是否实现了自己的理想;父亲因为我的顺利接班,吃上商品粮,而感到很满足,“总算可以安心的闭眼了。”他们真的很满足。带锁的秘密小时候写日记流传着这样的诗“日记,日记,天天要记,一天不记,不算日记”。小学时写日记是一件让人烦透了的差事,如果有一天忘记写,后面的几天也要模拟当时的心情来补上,哪里懂得自己用文字来直抒胸臆。对于连隐私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来说,日记与隐私毫无关系,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直到高一,我开始由被迫转为自发写日记了。班上一位男生吸引了我,他让我第一次体会到羞涩的甜蜜,这种心情又无法为外人道,只能记入日记本中,那时我才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是有秘密的。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即使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会很含蓄地表达出来,他的举手投足都能在我的日记本中化为一首小诗,让我回味许久。我喜欢看他思考时眉宇间结成的细纹,也喜欢看他微笑时脸上浅浅的酒窝,他几乎让我神魂颠倒。然而,有一天,我对自己表白的一切终于落入了母亲手中。母亲是个传统的教育工作者。在她眼里,学习成绩好才是硬道理。因为我含蓄的文字,让她无话可说,但是她还是感觉到了一丝的不安。她没有当面斥责我,只是以后对我的教育都会旁敲侧击地告诫我,学生的任务是学习,而不是异性间的相互吸引。我当然了解母亲的心思,但也无法控制对那位男生的喜欢,而那种喜欢不需要有多么的靠近,多么的暧昧,只要能看到他的笑脸,听到他的声音就好,甚至只要他能充当我日记中的主角就好。或许对现在的高中生来说,喜欢一个人是他(她)的权利,没有人能阻挡,而对那时的我们来说,喜欢一个人会有一种负罪感。母亲也因为上次在我的日记中发现了一些不安的因素而对我的生活越来越严厉,她也会开玩笑地对我说:“你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秘密?”“让我看看吧,等你以后谈恋爱了我就不看了。”无论如何,秘密应该是属于自己的。一本再也无法公开的日记开始了它东躲西藏的生涯,因此,我换了一个带锁的日记本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有时候,只要母亲走近日记本藏身的地方,都会使我全身紧张。就像做“贼”一样地防“贼”,我甚至像侦探小说里写的一样,在日记本中的某处夹上一根细小的头发来判断是否有人翻看过它。我越藏得隐蔽,越能勾起母亲的好奇心。当她再次偷看到我的日记时,我怒了,她也怒了。我抢过日记本,“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而已,我错了吗?”我第一次对她顶嘴,对她大吼大叫。母亲全然不理我的感受。“一天到晚写些乱七八糟的事,成绩怎么会好?”最难受的是每次考试不理想的时候,她总要与我的日记扯上关系,然后我们母女半月没有说话,我搬到学校去住了。从此,我也失去了写日记的兴趣,而那位男生现在成了我的丈夫,或许母亲也忘了当初偷看我日记的事情。现在看到一些人拿出自己的隐私到处炫耀,网上的博客任人浏览,想想自己当初为了所谓的一点秘密而坚守,不觉有一丝凄凉。第十章过年过新年穿新衣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新衣服是孩子过年盼望的首要物品。不管家里有多少个孩子,不管平时家里是否分配小孩子穿大孩子的旧衣服,到了新年,每个孩子都有漂亮的新衣服穿。“年”有所图新衣:过新年穿新衣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新衣服是孩子过年盼望的首要物品。不管家里有多少个孩子,不管平时家里是否分配小孩子穿大孩子的旧衣服,到了新年,每个孩子都有漂亮的新衣服穿。新衣服早在过年前一个月就准备好了,但大人就是不让孩子们穿,一定要等到大年三十晚上,父母们忙着做年夜饭,这时候才能穿上,显得很隆重。穷人家的孩子一年就这么一次穿新衣的机会。美食:家里的食物过年的时候最丰富。过年前夕,家家户户都要办年货,家里会花上半个月的时间准备土特产,糍粑、米糖、花生、地瓜、腊鱼腊肉……更重要的是平时难得吃到的副食品,糖果、罐头、桔子等也出现在家中,极大地满足了孩子们的食欲。鞭炮:过年放鞭炮是中国人表达心声的特有方式。孩子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放鞭炮,胆大的孩子一手拿着鞭炮,一手拿枝点着的香,鞭炮点燃后扔出去,“嘭”的一声,让孩子们欢快雀跃。胆小的孩子站在旁边看,等鞭炮扔出去后,就捂着耳朵逃离现场。隆重的春节气氛就在断断续续的鞭炮声中出现了。压岁钱:过年时长辈给晚辈压岁钱,来表达一种关怀的心意。也是一种鼓舞,“拿着,买个文具盒。”喜欢串门的孩子压岁钱总是不少,两元、五元已经是个不小的数目了。不过,辛辛苦苦拜访亲戚好友攒下来的钱终究要交公,给父母们保管,一直到忘记。特殊待遇:春节要图吉利,讨好兆头,父母们总会满足孩子们的合理要求,譬如不用看书,给钱买鞭炮。父母一般不轻易打孩子,犯了天大的错误也会等到春节完了以后再处理,在新年里挨打是个不好的兆头。春节晚会:自从有了电视,春节又多了一盼。春节晚会是春节最重要的娱乐节目。很多孩子与其说在看晚会,不如说在看稀奇,魔术、马戏、杂技是孩子们的最爱;后来有了名人意识后,开始关注名人,喜欢上了陈佩斯和朱时茂。举国欢庆的“年”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头长触角,凶猛异常,每到除夕吞食牲畜伤害人命。每年除夕这天,人们都扶老携幼逃往深山避难。一年除夕,从村外来了个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的乞讨老人。由于村里的人们正赶紧扶老携幼上山避难,都无心关照他。只有村东头老婆婆给了老人些食物,并劝他快上山躲避“年”兽,那老人说只要让他在村里过一夜,就一定把‘年’兽撵走。等人们都上了山,“年”兽闯进村。它发现村里气氛异样:村东头老婆婆家,门贴大红纸,屋内灯火通明。它浑身一抖,怪叫一声,朝婆婆家扑过去,将近门口时,院内突然传来“砰砰啪啪”的炸响声,“年”浑身战栗,再不敢往前凑了。原来,“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这时,婆婆的家门大开,只见院内一位身披红袍的老人在哈哈大笑。“年”大惊失色,狼狈逃蹿了。从此,“年”兽不敢来犯。第二天,避难回来的人们见村里安然无恙,十分惊奇。乡亲们一齐拥向老婆婆家,只见婆婆家门上贴着红纸,院里一堆未燃尽的竹子仍在“啪啪”炸响,屋内几根红蜡烛还发着余光……欣喜若狂的乡亲们为庆贺吉祥的来临,纷纷换新衣戴新帽,到亲友家道喜问好。从此,每年除夕,家家贴红对联、燃放爆竹;户户烛火通明、守更待岁。初一大早,还要走亲串友道喜问好。庆幸我们这一代人享受过普天同乐、举国欢庆的中国年。过年气氛最浓烈的是乡下。腊月开始办年货,爷爷奶奶们贴对联,父亲们磨刀霍霍向牛羊,母亲们做年糕,熬麦芽糖,孩子们惦记着鞭炮食物,各有所乐。对孩子来说,过年只有一个特点——热闹!红红火火的春联,噼里啪啦的鞭炮,追追赶赶的同伴,来来往往的亲友,洋洋洒洒的飘雪……为这个热闹的新年,大人们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准备了,真有点像传说中所说赶走“年”后,劫后重生的欣喜。喂养了一年的家畜只有过年才舍得吃。在乡下,杀猪过年是一个壮烈的场景,一群孩子围观着师傅宰猪。只见几个师傅把猪捆住脚倒挂在一个放置好的立起来的木门上,这时候的猪已是头朝下,等着任人宰割了。等把猪杀死后放在盆中的开水中,师傅们将猪开口的地方扎起来,然后在猪脚上开个小口,鼓着腮就对着小口吹气,慢慢的,像吹气球一样,一头瘪瘪的猪就变得白白胖胖了,这是我们最喜欢看的一幕,尽管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猪吹气。等师傅们扔了猪膀胱,我们又一哄而上去抢着吹气球玩,追着抢着,给大人们杀猪平添了许多乱子。这时候,妈妈婶婶们则在家煮糯米,轧糍粑。糍粑是过年不可少的食物。等糯米煮熟了以后,倒入一个大缸中,两个年轻力壮的大人一头一个,抡起重重的大木锤,一下一下把米饭打成软绵绵的一团,一个米粒也看不出来了。常常打得他们肌肉暴突,满头大汗。然后,妈妈婶婶们就把热气腾腾的糯米团子抬到抹好油的门板上,手上抹了黄油,把它团成一个一个的小团子。然后,我们小孩子就上场了。大人们把另一块门板盖在上面,我们一帮小孩子就站了上去,活蹦乱跳地把糍粑踩扁。不过踩的要求是只能在门板上轻轻地走,如果有小孩敢跳起来,立刻就会被驱逐下去。等把糯米团子踩扁后,就变成了糍粑,软软的,温温的。一边叫着这是谁家谁家的,一边一搭一搭放到盆子里。我们小孩子就自告奋勇抬到一家一家的门里去,还乐得屁颠屁颠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食物米糖也不能忽视。麦芽糖的熬制过程到现在也不太清楚,通常是妈妈们晚上就完成了,等我们早上起来,已经能喝到粘稠的金黄色糖了。等糊状糖熬干后,大人们又把木门卸下来,清洗干净,把糖放在手中像拉面条一样,不停地拉。奇怪的是黄色的糖越拉越白,等糖变白以后就放在木门上揉切成小块,有的糖里面混着爆米花、花生米、芝麻、豆子等。这个过程需要一天的时间来完成,我们就围在木门边看一天。等家里的大小坛子装满香脆的米糖、花生、瓜子、桔子等食物,墙上泛白的对联已经覆盖上火红的新对联时,母亲们又忙着趁有太阳的天气,赶快把被子、鞋子、棉衣全部洗一遍,一大水桶一大篮子地往河边码头挑。门前院子里系根绳子,晒的晒,挂的挂,过年的气氛就么浓浓地飘散在各个角落里了。这时候的我们已是旧貌换新颜,穿上新衣焕然一新,高高兴兴地等着除夕的到来。除夕之夜,大人们悠悠闲闲围着火边吃边聊,火炉上还炖着红枣鸡蛋;小孩儿们则忙得不亦乐乎,一会儿往火里塞个红薯,一会儿夹个火苗出去放鞭炮,一会儿跑进来抓把花生塞在口袋中……外面不断传来稀稀拉拉的鞭炮声。等到午夜12点的时候,新年正式到来,各家各户的鞭炮爆竹轰轰烈烈地炸开了。待到鞭炮放完后,我们又像忙碌的蚂蚁一样,到处捡鞭炮,左手揣一满兜,右手拿一小截香,边跑边放,玩累了才不得不被大人们拉上床去。想着第二天可以得到压岁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着想着,又睡不着了……鞭炮声中,我们一天天长大。到现在,虽然长大了,却很少听到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了。春节晚会电视机进入家庭后,春节又多了一种娱乐方式。不知道是有了春节晚会,买电视的人才越来越多;还是有了电视,春节晚会才越办越红火。总之,春节之所以成为一个盛大的节日,有一个原因是能看到春节晚会。家里有电视过春节可是件大乐事,七姑八姨都要通知到:“他舅舅,家里新买了电视,春节来看呀。”于是,除夕之夜一大屋子的人围着电视看。有了晚会的吸引,小孩也不到处乱跑了,大人也早早地布置好场地,擦干净桌椅迎接没电视看的亲戚朋友们。除夕,早早吃完饭,为谁坐在离电视最近的位置争执一番之后各就各位。这一晚上,自打赵忠祥一露面,炉子上水壶开了没人愿去管,想上厕所的忍了又忍,怕错过自己喜欢的节目。那时候的春节晚会不仅送欢乐到百姓家,而且让人们增长了见识。晚会节目也是五花八门,丰富多彩,有老年人喜欢的戏剧,年轻人喜欢的歌舞,中年人喜欢的相声小品朗诵,小孩喜欢的魔术、杂技、马戏等等。晚会,把一家人聚在一起,结束了围着火炉默默地守岁的传统过年方式,人们开始在欢乐中辞旧迎新;晚会,也为明星的培养提供了土壤,也为港澳台明星在大陆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人们记住了陈佩斯滑稽的表情,李默然抑扬顿挫的声调,费翔英俊的面孔,李谷一清脆的声音……不看春节晚会,对孩子们来说,是不完整的春节。最爱春节晚会(1)1983年——悄然亮相1983年春节,第一届春节晚会悄悄亮相了。由于春节晚会当时还是随兴设置的节目,中央电视台也没专门的主持人,所以第一次启用的主持人皆为“外行”。说相声的马季、姜昆,演哑剧的王景愚和演电影的刘晓庆成了首次春节晚会的“当家”。李谷一是春节晚会正式登台的第一位歌手,演唱的曲目是《乡恋》。由于这首歌当时还有“不健康”之嫌,在观众点播、领导点头的情况下才得以播出。据说当时使用的还是一位工作人员临时骑车回家取来的录音带。1984年——一个里程碑提起春节晚会,必提1984年,那是一个里程碑,后人似乎无论如何也无法跨越那个高度。那年的好节目确实不少,之所以让人念念不忘,恐怕还是因为这盘综合大餐让娱乐不多的人们觉得新鲜。马季在台上四处吆喝“宇宙牌香烟”,此后还真有厂家借鸡下蛋,卖上了新品——宇宙牌。最让人难忘的还是陈佩斯被朱时茂折磨得一碗接一碗地吃面条。在陈佩斯之前,没人听说过还有小品演员这一工种,而以后的十几届春节晚会,受益最大的就是这些小品演员,春节晚会让他们真的尝到了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的滋味。演小品比演电影、电视容易出名的现实耐人寻味。身着中山装、戴着眼镜、貌不惊人的张明敏一张口,深情凝重而又不失铿锵有力的歌声立刻风靡了中国。《我的中国心》不仅唤起了观众的爱国热情,更让全世界华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刚刚开放的内地观众这才了解到原来港台歌曲也不光是“靡靡之音”。当时只是业余歌手的张明敏一下子成为国人心目中颇有地位的巨星。他也是春节晚会首次邀请的香港地区歌手。春节晚会的主题是“团圆”,人们都十分珍惜美好的夜晚,所以从1984年起由乔羽作词、王酩作曲的《难忘今宵》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春节晚会的固定结束曲。只是版本不停地变化,有时是李谷一独唱,有时是童声齐唱,有时是大合唱。虽然经常被淹没在窗外隆隆的鞭炮声中,但仍是晚会中的经典。1985年——《十五的月亮》最亮观众的胃口被吊起来了,结果却是希望大失望更大。1985年春节联欢晚会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中举行,与前两年相比,其演播空间由“茶座式”转而为“场馆式”。这一年的春节晚会其实有许多精彩节目,比如马三立说的单口相声《大乐、特乐》,吕念祖演唱的歌曲《万里长城永不倒》,房新华演唱的《小草》,董文华、柳培德合唱的《十五的月亮》,香港演员汪明荃演唱的《问候你,朋友》等等。只可惜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在灯光、音响、摄录等条件都还落后的情况下,这些好看的节目没能够被很好地传输到电视荧屏上,让观众觉得与演员们的距离十分遥远,没有结成“联欢”的审美情境。晚会过程中穿插的广告也不少,让观众失去了耐性,中央电视台第二天就收到批评信200多封。董文华和柳培德演唱的《十五的月亮》是那一年不多的亮点之一,董文华也由此一炮走红。1986年——桃花盛开汲取1985年春节晚会失败的教训,1986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又回到了600平方米的茶座式演播现场。这一年,开场的第一个节目是春节晚会舞台上出现的新节目样式——歌曲联唱,许多当时广为流传的歌曲像《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阿里山的姑娘》、《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我的祖国》等通过联唱的形式一股脑地捧送到电视观众面前,让人们着实过了一把歌瘾。《羊肉串》是继《吃面条》之后,陈佩斯和朱时茂推出的又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节目。由于故事生动有趣,讽刺不良小贩入木三分,再加上表演逼真,他俩不仅为春节晚会增色不少,就连街上卖羊肉串的小贩都开始参考陈佩斯的打扮,堪称树立行业形象的典范。1987年——费翔点燃一把火1987年的春节晚会,可圈可点的节目很多。光相声就有马季、赵炎等人合说的群口相声《五官争功》;姜昆、唐杰忠表演的《虎口余生》;甚至侯跃文、石富宽现场抓哏的相声小段《打岔》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中马季精心创作的《五官争功》,用五官因争功而互相诋毁来讽刺现实中的一些人,至今还在表演。1987年是虎年,姜昆一不小心栽进了老虎洞,猛虎当头,腿都吓软了,姜昆只好施展嘴上功夫,和老虎一个劲儿套瓷,演绎了一个新版的虎口脱险。那一年最火的是费翔,这个有着一半中国血统的高大歌手唱着《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出尽风头。随后他的歌声风靡多年,至今还拥有坚实的歌迷基础,其劲歌劲舞成为日后众多歌手效仿的标准样板。当时还没有所谓的包装、宣传,前期的毫不炒作导致了他闪亮登场后的极度走红,轰动效应盛极一时。据说当时费翔在广州太平洋影音公司录制的专辑压根儿无人问津,晚会后竟狂销160万盘。那时商店门口常常可以见到大字广告:“费翔到货”或“费翔无货”。香港歌星叶丽仪带来的劲歌《送给你明天的太阳》朗朗上口,晚会后也流行一时。晚会还请来了上海杂技团的猩猩、小狗等“大明星”,它们在自由市场里摆起了小摊儿,还真像模像样,电视台后来多次重播它们的表演录像,受欢迎的程度从中可见一斑。最爱春节晚会(2)1988年——不仅仅是思念这一年的春节晚会显得比较稳重。相声《巧立名目》内容并不特别出色,牛群也不出名,节目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一句“领导,冒号”逗坏了观众,这句话在晚会结束后仍流行了很久。光艳照人、身材高挑的毛阿敏随着乐曲节奏款款向观众走来,深情和甜美的歌声像蝴蝶一样飞舞在观众身边,她演唱的歌曲《思念》似一只轻柔的蝴蝶仙子,飞越大江南北,向人们稍去温馨的节日问候。那时是她最有风采、最明艳的时刻。在晚会成名之后,她便开始饱受情变、税案及伤痛的折磨,境况愈来愈不乐观。但直到现在,仍有不少人认为她是内地最具大牌风采的演员,让人“思念”。这一年,彭丽媛演唱的《我是泰山,我是黄河》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1989年——英雄母亲的奉献一场感人的晚会。侯“导”胡编加乱导,赵妈偏偏不买账,二人打造的《英雄母亲的一天》,诙谐幽默,妙趣横生。唱了一辈子评剧、演了一辈子配角的赵丽蓉,从小品《英雄母亲的一天》中成功转型,成为小品演员中最炙手可热的红星。之后出演的几个小品都脍炙人口,可谓老来俏。韦唯一曲《爱的奉献》,脍炙人口,至今流传。其实《爱的奉献》并不是在春节晚会上演唱的,而是当年春节前的一台节目中,韦唯唱给一位身患重病的女青年。那充满情感的歌声让不少在场观众流下了同情的热泪。春节晚会上,安慰的对象变成了聂卫平姐姐家的小保姆。虽然歌中插播的小保姆啜泣的镜头明显带有导演的印迹,但这首歌还是最煽情的歌曲,给全国观众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歌曲还有陈汝佳的《故园之恋》;而歌坛“常青树”徐小凤的出现,勾起很多人美好的回忆。春节晚会上一向反应平平的舞蹈有了突破,《火》、《雨丝》、《版纳三色》尽显肢体语言的魅力;最出色的还是《雀之灵》——美丽的“孔雀”,飘游在森林中,浮现在小溪边,坦荡自如,高洁娇媚,白族舞蹈家杨丽萍舞出了灵魂。1990年——相亲火了赵本山这一年的春节联欢晚会,采用一种比较新颖的节目串联形式:三头并进式,即演员按照红、黄、蓝三色被分成三个队,根据裁判李默然出的一个个题目,由三个队比赛,看谁表演的节目精彩。晚会上,最令人难忘的节目当属陈佩斯与朱时茂表演的小品《主角与配角》,陈、朱两人卓越出色的演技令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捧腹大笑不止,同时小品还带给人们某种沉思……这个作品将陈佩斯与朱时茂的小品艺术推向了高峰,成为两人当之无愧的代表作。赵本山、黄晓娟表演的小品《相亲》一下子把赵本山推到了全国最受欢迎的演员行列中,此后,赵本山成了每年春节晚会最受期待的演员之一。放鞭炮的乐趣放鞭炮是儿时过年的重头戏。因为我是女生,所以害怕放鞭炮是我的本能反应,但爸爸告诉我,不放鞭炮,就吓不跑“年”,新的一年里,“年”就会来捣乱。为了家庭的利益,我终于放响了新年家里的第一鞭。那时候的烟花品种并不多,介于鞭炮和烟花之间的“冲天炮”是最常见的。自从放响了家中的第一鞭后,信心大增,吵着要放鞭炮。爸爸给我一只“冲天炮”的时候,我很兴奋,顾不得听清爸爸的嘱咐,点燃之后紧紧攥在手里,只听见“嗖”地一声响,然后“啪”地一声就在我手中爆炸了。爸爸跑过来拿起我的手一看,大拇指和食指变成了青黄色,吓得我屁滚尿流。付出惨重代价之后,我并没有退缩,反而苦练放炮的技巧和胆量。后来练到不论大炮小炮,我一律拿在手里点燃后再扔出去,“二提响”一般也拿在手里放。而且还跟其他的小朋友一起切磋,翻出很多花样来,比如把炮点燃后扔在水里,放在玻璃瓶子里,把炮埋在土里再串起来放连环炮,把炮插在新鲜的牛粪上……最好玩的是,倒出炸药放入弹壳里,另一头用个粉笔头严严地塞住,架高后用小蜡烛在底部加热,等炸药被点着之后,粉笔头便会以极高的速度发射出去。妈妈不知为此担过多少心,只是我任她百般恫吓或好言劝慰,一味我行我素。幸运的是我竟然没有为此受伤。只是在有一次,我倒了一堆炸药,然后用锤头砸将下去,“轰”的一声,我的手指又变成了青黄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