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注二十卷。 翁元圻辑。 困学蒙证六卷。 宋薇卿撰。 日知录三十二卷,日知录之馀四卷。 顾炎武撰。 日知录集释三十二卷,刊误二卷,续刊误二卷。 黄汝成撰。 识小录一卷。 王夫之撰。 义府二卷。 黄生撰。 群书疑辨十二卷。 万斯同撰。 艺林汇考二十四卷。 沈自南撰。 潜丘劄记六卷。 阎若璩撰。 湛园札记四卷。 姜宸英撰。 白田杂著八卷,读书记疑十六卷。 王懋竑撰。 义门读书记五十八卷。 何焯撰。 樵香小记二卷。 何琇撰。 管城硕记三十卷。 徐文靖撰。 订譌杂录十卷。 胡鸣玉撰。 识小编二卷。 董丰垣撰。 修洁斋閒笔四卷。 刘坚撰。 天香楼偶得十卷。 虞兆漋撰。 陔馀丛考四十三卷。 赵翼撰。 言鯖二卷。 吕种玉撰。 事物考辨六十二卷。 周象明撰。 天禄识馀二卷。 高士奇撰。 畏垒笔记四卷。 徐昂发撰。 古今释疑十八卷。 方中履撰。 螺江日记八卷,续记四卷。 张文檒撰。 知新录三十二卷。 王棠撰。 西圃蒙辨三十二卷。 田同之编。 经史问五卷。 郭植撰。 掌录二卷。 陈祖范撰。 读书记闻十卷。 陈景云撰。 读书笔记六卷,劄记四卷。 尹会一撰。 矩斋杂记一卷。 施闰章撰。 经传绎义五十卷。 陈炜撰。 群书札记十六卷。 硃亦栋撰。 松崖笔记三卷,九曜斋笔记三卷。 惠栋撰。 韩门缀学五卷,续编一卷,谈书录一卷。 汪师韩撰。 经史问答十卷。 全祖望撰。 南江劄记四卷。 邵晋涵撰。 群书拾补三十七卷,锺山札记四卷,龙城札记四卷。 卢文弨撰。 十驾斋养新录二十卷,馀录三卷,竹汀日记钞三卷,恆言录一卷,潜研堂答问十卷。 钱大昕撰。 蛾术编一百卷。 王鸣盛撰。 晓读书斋杂录初录二卷,二录二卷,三录二卷,四录二卷。 洪亮吉撰。 读书杂志八十卷。 王念孙撰。 考古录四卷。 锺褱撰。 清白士集二十八卷,瞥记七卷。 梁玉绳撰。 清白士集校补四卷。 蔡云撰。 庭立纪闻四卷。 梁学昌撰。 援鹑堂随笔五十卷。 姚范撰。 溉亭述古录二卷,迩言六卷。 钱塘撰。 目耕帖三十卷。 马国翰撰。 曬书堂笔记二卷。 郝懿行撰。 读书脞录七卷,续编四卷。 孙志祖撰。 惜抱轩笔记八卷。 姚鼐撰。 札朴十卷。 桂馥撰。 拜经日记十二卷。 臧庸撰。 大云山房杂记一卷。 恽敬撰。 寄傲轩读书随笔十卷,续笔六卷,三笔六卷。 沈赤然撰。 柚堂笔谈四卷,续笔谈八卷。 盛百二撰。 南野堂笔记十二卷,续笔记五卷。 吴文溥撰。 筠轩读书丛录二十四卷,台州札记十二卷。 洪颐煊撰。 四寸学六卷。 张云璈撰。 经史管窥六卷。 萧昙撰。 邃雅堂学古录七卷。 姚文田撰。 小学盦遗书四卷。 钱馥撰。 随园随笔二十八卷。 袁枚撰。 蠡勺编四十卷。 凌扬藻撰。 愈愚录六卷。 刘宝楠撰。 合肥学舍札记十二卷。 陆继辂撰。 通俗编三十八卷。 翟灝撰。 丙辰劄记一卷。 章学诚撰。 郑堂札记五卷。 周中孚撰。 借閒随笔一卷。 汪远孙撰。 擢对八卷。 许桂林撰。 菉友蚁术编二卷,菉友丛说一卷。 王筠撰。 刘氏遗书八卷。 刘台拱撰。 读书小记二卷。 焦廷琥撰。 古书拾遗四卷,开卷偶得十卷。 林春溥撰。 宝甓斋札记不分卷。 赵坦撰。 过庭录十六卷。 宋翔凤撰。 炳烛编四卷。 李赓芸撰。 读书杂记一卷,随笔一卷。 周镐撰。 质疑删存三卷。 张宗泰撰。 经史质疑录二卷。 张聪咸撰。 潘澜笔记一卷。 彭兆荪撰。 寒秀草堂笔记四卷。 姚衡撰。 痴学八卷。 黄本骥撰。 经史答问四卷。 硃骏声撰。 卍斋琐录十卷,雠林冗笔四卷,剿说四卷。 李调元撰。 读书杂识十二卷。 劳格撰。 多识录四卷。 练恕撰。 说纬二卷。 王崧撰。 癸巳类稿十五卷,癸巳存稿十五卷。 俞正燮撰。 斠补隅录不分卷。 蒋光煦撰。 读书随笔一卷。 吴德旋撰。 落颿楼初稿四卷。 沈■J0撰。 窥豹集二卷,南漘楛语八卷,(幵鹿)澞荟录十四卷,榕堂续录四卷。 蒋超伯撰。 吴顼儒遗书一卷。 吴卓信撰。 逊志斋杂钞十卷。 吴翌凤撰。 研六室杂著不分卷。 胡培翚撰。 蕙■H2杂记一卷。 严元照撰。 玉井山馆笔记一卷。 许宗衡撰。 武陵山人杂著一卷。 顾观光撰。 读书偶识八卷。 邹汉勋撰。 礼耕堂丛说一卷。 施国祁撰。 求阙斋读书录四卷,日记类钞二卷。 曾国籓撰。 有不为斋随笔十卷。 光律元撰。 铜熨斗斋随笔八卷,瑟榭丛谈二卷,交翠轩笔记四卷。 沈涛撰。 钮匪石日记一卷。 钮树玉撰。 读书偶得一卷。 吴养原撰。 诸子平议三十五卷,俞楼杂纂五十卷,曲园杂纂五十卷,古书疑义举例七卷,读书馀录二卷,湖楼笔谈七卷,春在堂随笔十卷,九九消夏录十四卷。 俞樾撰。 读书杂释十四卷。 徐鼒撰。 群书校补一百卷。 陆心源撰。 絅思堂答问一卷。 成蓉镜撰。 无邪堂答问五卷。 硃一新撰。 学古堂日记不分卷。 雷浚撰。 思益堂日札二十卷。 周寿昌撰。 临川答问一卷。 刘寿曾撰。 札迻十二卷。 孙诒让撰。 舒艺室随笔六卷,续笔一卷,馀笔三卷。 张文虎撰。 复堂日记八卷。 谭献撰。 悔翁笔记六卷。 汪士铎撰。 东父笔记一卷,杂记一卷。 郑杲撰。 子通二十卷。 周悦让撰。 东塾读书记二十一卷。 陈澧撰。 云山读书记六卷,藻川堂谈艺四卷。 邓绎撰。 横阳札记十卷。 吴承志撰。 唐苏鹗苏氏演义二卷,宋张淏云谷杂记四卷,宋袁文甕牖閒评八卷,宋邢凯坦斋通编一卷,宋叶大庆考古质疑六卷,宋陈昉颍川语小二卷,不著撰人爱日斋丛钞五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以上杂家类杂考之属 亭林杂录一卷。 顾炎武撰。 俟解一卷,噩梦一卷,黄书一卷。 王夫之撰。 枣林杂俎不分卷。 谈迁撰。 春明梦馀录七十卷。 孙承泽撰。 书影十卷。 周亮工撰。 读书偶然录十二卷。 程正揆撰。 见闻记忆录五卷。 余国桢撰。 冬夜笺记一卷。 王崇简撰。 樗林三笔五卷。 魏裔介撰。 雕丘杂录十八卷。 梁清远撰。 居易录三十四卷,池北偶谈二十六卷,香祖笔记十二卷,古夫于亭杂录六卷,分甘馀话四卷。 王士禛撰。 蒿菴閒话二卷。 张尔岐撰。 听潮居存业十卷。 原良撰。 匡林二卷。 毛先舒撰。 庸言录不分卷。 姚际恆撰。 筠廊偶笔二卷,二笔二卷。 宋荦撰。 广阳杂记五卷。 刘献廷撰。 山志六卷。 王弘撰撰。 尚论持平二卷,析疑待正二卷,事文标异一卷。 陆次云撰。 在园杂志四卷。 刘廷玑撰。 东山草堂迩言六卷。 邱嘉穗撰。 经史慧解六卷。 蔡含生撰。 此木轩杂著八卷。 焦袁熹撰。 熙朝新语十六卷。 余奎撰。 岭西杂录二卷,后海堂杂录二卷。 王孝咏撰。 南村随笔六卷。 陆廷灿撰。 枝语二卷。 孙之騄撰。 谔崖脞说五卷。 章楹撰。 然疑录六卷。 顾奎光撰。 潇湘听雨录八卷。 江昱撰。 人海记二卷。 查慎行撰。 艮斋杂说十卷。 尤侗撰。 仁恕堂笔记一卷。 黎士宏撰。 客舍新闻一卷。 彭孙贻撰。 聪训斋语四卷。 张英撰。 澄怀园语四卷。 张廷玉撰。 古懽堂杂著八卷。 田雯撰。 据鞍录一卷。 杨应琚撰。 日贯斋涂说一卷。 梁同书撰。 玉几山房听雨录一卷。 陈撰撰。 寒灯絮语一卷。 汪宪撰。 春草园小记一卷。 赵昱撰。 桃溪客语五卷。 尖阳丛笔十卷。 吴骞撰。 檐曝杂记六卷,续一卷。 赵翼撰。 定香亭笔谈四卷,小沧浪笔谈四卷。 阮元撰。 瀛舟笔谈十二卷。 阮亨撰。 小琅嬛丛记四卷。 阮福撰。 西征随笔二卷。 汪景祺撰。 楚南随笔一卷。 吴省兰撰。 匏园掌录一卷。 杨夔生撰。 天山客话一卷,外家纪闻一卷。 洪亮吉撰。 柳南随笔六卷,续笔四卷。 王应奎撰。 鸡窗丛话一卷。 蔡澄撰。 退馀丛话二卷。 鲍倚云撰。 瓜棚避暑录一卷,诚是录一卷,广爱录一卷。 孟超然撰。 茶馀客话十二卷。 阮葵生撰。 蕉窗日记二卷。 王豫撰。 荍田杂录二卷,琐记二卷,缀语二卷,桑梓外志二卷,涉世杂谈一卷,大怪录一卷,闻见杂记四卷,知味录二卷。 崔述撰。 天慵菴笔记二卷。 方士庶撰。 水曹清暇录十六卷,焠掌录二卷。 汪启淑撰。 桥西杂记一卷。 叶名沣撰。 思补斋笔记八卷。 潘世恩撰。 淮南杂识四卷。 闻益撰。 退菴随笔二十二卷,南省公馀录二卷。 梁章钜撰。 无事为福斋随笔二卷。 韩泰华撰。 忆书六卷。 焦循撰。 竹叶亭杂记八卷。 姚元之撰。 爨馀丛话四卷,樗园消夏录三卷。 郭麟撰。 向果微言三卷。 方东树撰。 石亭纪事二卷。 丁晏撰。 吹网录六卷,鸥波渔话六卷。 叶廷琯撰。 履园丛话二十四卷。 钱泳撰。 萝藦亭笔记八卷。 乔松年撰。 蕉轩随录十二卷,梦园丛说内篇八卷。 方濬师撰。 转徙馀生记一卷。 方濬颐撰。 维摩室遗训四卷。 庄受祺撰。 古南馀话五卷,湘舟漫录五卷。 舒梦兰撰。 艺概六卷。 刘熙载撰。 浮丘子十二卷。 汤鹏撰。 冷庐杂识八卷,甦庐偶笔四卷。 陆以湉撰。 桐阴清话八卷。 倪鸿撰。 庸閒斋笔记十二卷。 陈其元撰。 丹泉海岛录四卷。 徐景福撰。 寄龛甲志四卷,乙志四卷,丙志四卷,丁志四卷。 孙德祖撰。 多暇录二卷。 程庭鹭撰。 鸡泽脞录一卷,迎霭笔记二卷。 程鸣诏撰。 天壤阁杂记一卷。 王懿荣撰。 养和轩随笔一卷。 陈作霖撰。 宋吕希哲吕氏杂记二卷,宋宇文绍奕石林燕语考异十卷,宋吴箕常谈一卷,宋谢采伯密斋笔记五卷,续笔记一卷,宋郑至道琴堂谕俗编二卷,元李冶敬斋古今注八卷,元李翀日闻录一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以上杂家类杂说之属 韵石斋笔谈二卷。 姜绍书撰。 七颂堂识小录一卷。 刘体仁撰。 研山斋杂记四卷。 不著撰人氏名。 老老恆言五卷。 曹庭栋撰。 初学艺引二十三卷。 李士学撰。 博物要览十二卷。 谷应泰撰。 秋园杂佩一卷。 陈贞慧撰。 物类相感续志一卷,补遗一卷。 王晫撰。 心斋杂俎二卷。 张潮撰。 清闲供一卷。 程羽文撰。 怡情小录一卷。 马大年撰。 陆地仙经一卷。 马谨撰。 游戏录一卷。 程景沂撰。 西湖器具录一卷。 庄仲方撰。 幽梦影一卷。 张潮撰。 幽梦续影一卷。 硃锡绶撰。 前尘梦影录二卷。 徐康撰。 以上杂家类杂品之属 悦心集五卷。 世宗御编。 唐马总意林注五卷,逸文一卷。 周广业撰。 元明事类钞四十卷。 姚之骃撰。 钝吟杂录十卷。 冯班撰。 懿行编八卷。 李瀅撰。 伦史五十卷。 成克巩撰。 雅说集十九卷。 魏裔介撰。 嗜退菴语存十卷。 严有穀撰。 胜饮编一卷。 郎廷枢撰。 经世名言十二卷。 苏宏祖撰。 寄园寄所寄十二卷。 赵吉士撰。 四本堂右编二十四卷。 硃潮远编。 敦行录二卷。 张鹏翮撰。 仕学要咸五卷。 张圻编。 人道谱不分卷。 闵忠撰。 砚北杂录不分卷。 黄叔琳编。 查浦辑闻二卷。 查嗣瑮撰。 会心录四卷。 孔尚任撰。 权衡一书四十一卷。 王植撰。 多识类编二卷。 曹昌言撰。 养知录八卷。 纪昭撰。 闲家类纂二卷。 彭绍谦撰。 物诠八卷。 汪绂撰。 宋稗类钞八卷。 潘永因编。 古愚老人消夏录六十二卷。 汪汲撰。 茶香室丛钞二十三卷,续钞二十五卷,三钞二十九卷,四钞二十九卷。 俞樾撰。 元张光祖言行龟鉴八卷。 乾隆时敕辑。 意林补阙二卷。 李富孙辑。 以上杂家类杂纂之属 类书类 渊鉴类函四百五十卷。 康熙四十九年,张英等奉敕撰。 骈字类编二百四十卷。 康熙五十八年,吴士玉等奉敕撰。 分类字锦六十四卷。 康熙六十年,何焯等奉敕撰。 子史精华一百六卷。 康熙六十年,吴士玉等奉敕撰。 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 雍正三年,蒋廷锡等奉敕撰。 佩文韵府四百四十三卷。 康熙四十三年,张玉书等奉敕撰。 佩文韵府拾遗一百十二卷。 康熙五十九年,张廷玉等奉敕撰。 编珠补遗二卷,续编珠二卷。 高士奇撰。 鉴古录十六卷。 沈廷芳撰。 考古类编十二卷。 柴绍炳撰。 教养全书四十一卷。 应扌为谦撰。 政典汇编八卷。 王芝藻撰。 政谱十二卷。 硃粟夷撰。 文献通考节贯十卷。 周宗渡撰。 考古略八卷,考古原始六卷。 王文清撰。 说略三十卷。 顾启元撰。 同书四卷。 周亮工撰。 古事苑十二卷。 邓志谟撰。 同人传四卷。 陈祥裔撰。 古事比五十三卷。 方中德撰。 孪史四十八卷。 王希廉撰。 五经类编二十八卷。 周世樟撰。 三才汇编四卷。 龚在升撰。 三才藻异三十三卷。 屠粹忠撰。 读书记数略五十四卷。 宫梦仁撰。 格致镜原一百卷。 陈元龙撰。 花木鸟兽集类三卷。 吴宝芝撰。 历朝人物氏族会编十卷。 尹敏撰。 氏族笺释八卷。 熊峻运撰。 姓氏谱六卷,类纂五十卷。 李绳远撰。 姓氏寻源十卷,姓氏辨误一卷,辽金元三史姓录一卷。 张澍撰。 姓氏解纷十卷,避讳录五卷。 黄本骥撰。 百家姓韵语三编一卷。 丁晏编。 千家姓文一卷。 崔冕撰。 代北姓谱一卷,辽金元姓谱一卷。 周春撰。 希姓补五卷。 单隆周撰。 齐名纪数十二卷。 王承烈撰。 奇字名十二卷。 李调元撰。 别号录九卷。 葛万里撰。 廿四史讳略一卷。 周榘撰。 国志蒙拾二卷。 郭麟撰。 史姓韵编六十四卷,九史同姓名略七十二卷,补遗一卷,三史同名录四十卷。 汪辉祖撰。 同姓名录八卷。 王廷灿撰。 历代同姓名录二十三卷。 刘长华撰。 亲属记二卷。 郑珍撰。 称谓录三十二卷。 梁章钜撰。 异号类编二十卷,双名录一卷。 史梦兰撰。 人寿金鉴二十二卷。 程得龄撰。 古今记林二十九卷。 汪士汉撰。 类林新咏三十六卷。 姚之骃撰。 喻林一叶二十四卷。 王苏撰。 广事类赋四十卷。 华希闵撰。 十三经注疏锦字四卷,方言藻二卷。 李调元撰。 连文释义一卷。 王言撰。 清河偶钞四卷,骈字分义二卷。 程际盛撰。 汉书蒙拾一卷,后汉书蒙拾一卷,文选课虚四卷。 杭世骏撰。 唐句分韵初集四卷,二集四卷,续集二卷,四集五卷。 马瀚撰。 杜韩集韵三卷。 汪文柏撰。 韵粹一百七卷。 硃彝撰。 三体摭韵十二卷。 硃昆田撰。 唐诗金粉十卷。 沈炳震撰。 月满楼甄藻录一卷。 顾宗泰撰。 梁孝元帝古今同姓名录二卷,唐林宝元和姓纂十八卷,宋马永易实宾录十四卷,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宋唐仲友帝王经世图谱十六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小说类 山海经广注十八卷。 吴任臣撰。 山海经存九卷。 汪绂撰。 山海经笺疏十八卷,图赞一卷,订譌一卷。 郝懿行撰。 读山海经一卷。 俞樾撰。 穆天子传补正六卷。 陈逢衡撰。 穆天子传注疏六卷。 檀萃撰。 谲觚一卷。 顾炎武撰。 汉世说十四卷。 章抚功撰。 世说补二十卷。 黄汝琳撰。 今世说八卷。 王晫撰。 明语林十四卷。 吴肃公撰。 陇蜀馀闻一卷,皇华纪闻四卷。 王士禛撰。 矩斋杂记二卷。 施闰章撰。 玉堂荟记一卷。 杨士聪撰。 客途偶记一卷。 郑与侨撰。 玉剑尊闻十卷。 梁维枢撰。 潜园集录十六卷。 屠倬撰。 关陇舆中偶忆编一卷。 张祥河撰。 客话三卷,剧话二卷,弄话二卷。 李调元撰。 两般秋雨盦随笔八卷。 梁绍壬撰。 藤阴杂记十二卷。 戴璐撰。 归田琐记八卷,浪迹丛谈十一卷,续八卷。 梁章钜撰。 说铃一卷。 汪琬撰。 觚賸八卷,续编四卷。 钮琇撰。 坚瓠集六十六卷。 褚人穫撰。 虞初新志二十卷。 张潮撰。 虞初续志十二卷。 郑澍若撰。 史异纂十六卷,有明异丛十卷。 傅燮詷撰。 续广博物志十六卷。 徐寿基撰。 阅微草堂笔记二十四卷。 纪昀撰。 池上草堂笔记八卷。 梁恭辰撰。 笔谈二卷。 史梦兰撰。 右台仙馆笔记十六卷。 俞樾撰。 奁史一百卷。 王初桐撰。 影梅庵忆语一卷。 冒襄撰。 西清散记四卷。 史震林撰。 板桥杂记三卷。 余怀撰。 古笑史三十四卷。 李渔撰。 宋吴淑江淮异人录二卷,宋张洎贾氏谈录一卷,宋范镇东斋记事六卷,宋高晦叟珍席放谈二卷,宋王谠唐语林八卷,宋硃彧萍洲可谈三卷,宋曾慥高斋漫录一卷,宋张知甫张氏可书一卷,宋陈长方步里客谈二卷,不著撰人东南纪闻三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青史子一卷,周宋钘宋子一卷,魏邯郸淳笑林一卷,晋裴启裴子语林二卷,晋郭澄之郭子一卷,郭氏玄中记一卷,宋东阳无疑齐谐记一卷,隋杜宝水饰一卷。 以上马国翰辑。 释家类 拣魔辨异录八卷。 世宗御撰。 语录十九卷。 世宗御撰。 南宋元明僧宝传十五卷。 释自融撰。 五叶弘传二十三卷。 释智安撰。 重定教乘法数十二卷。 释起海、通理、广治同撰。 宗统编年三十二卷。 释记廕撰。 摩尼烛坤集要七十二卷。 尼得一撰。 宗门颂古摘珠二十八卷。 释净符撰。 洞宗会选二十六卷。 释智考撰。 现果随录一卷。 释戒显撰。 正宏集一卷。 释本果撰。 万法归心录三卷。 释超溟撰。 万善光资四卷,欲海探源三卷。 周思仁撰。 续指月录二十卷,尊宿集一卷。 聂光撰。 治心编一卷。 李棻撰。 如幻集四卷。 释心源撰。 归元镜二卷。 释智达撰。 扌音黑豆集八卷。 平圣台撰。 种莲集一卷。 陈本仁撰。 净土圣贤录九卷,续录四卷,善女人传二卷。 彭际清撰。 佛尔雅八卷。 周春撰。 释雅一卷,梵言一卷。 李调元撰。 楞严经蒙钞十卷,心经略疏小钞二卷,金刚经疏记悬判一卷,疏记会钞一卷,金刚经论释悬判一卷,偈记会钞一卷。 钱谦益撰。 金刚经注一卷,多心经注一卷。 石成金撰。 圆觉经析义疏四卷。 释通理撰。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解注一卷,附金刚经诸衷心经浅说。王定柱撰。 阅藏随笔二卷,续笔一卷。 释元度撰。 心经集注一卷。 徐泽醇撰。 金刚经注二卷。 俞樾撰。 浮石禅师语录十卷。 释行浚等编。 林野奇禅师语录八卷。 释行谧等编。 龙池万如禅师后录一卷。 释行果、超英同编。 憨予暹禅师语录六卷。 释法云、广学同编。 径山费隐禅师语录一卷。 释行和编。 具德禅师语录二卷。 释济义编。 普济玉林禅师语录十二卷,附年谱二卷。 释音讳编。 屾峰宪禅师语录五卷。 释智质编。 芥子弥禅师语录二卷。 释明成等编。 信中符禅师偶言二卷。 释净符撰。 南山天愚宝禅师语录四卷。 释智普编。 雄圣惟极禅师语录三卷。 释超越编。 东悟本禅师语录四卷。 释通界编。 丈云语录一卷。 释澈氵罔编。 彻悟禅师遗稿二卷。 释了亮编。 梦东禅师遗集二卷。 释际醒撰。 昌启顺禅师语录二卷。 释明成等编。 普照禅师文录一卷,附净业记一卷。 释显振等编。 道家类 御注道德经二卷。 顺治十三年,世祖御撰。 阴符经注一卷。 李光地撰。 阴符经注一卷。 徐大椿撰。 阴符经本义一卷。 董德宁撰。 读阴符经一卷。 汪绂撰。 阴符经注一卷。 宋葆淳撰。 阴符经发隐一卷。 杨文会撰。 老子衍一卷。 王夫之撰。 老子说略二卷。 张尔岐撰。 老子道德经考异二卷。 毕沅撰。 老子参注四卷。 倪元坦撰。 老子解一卷,老子别录一卷,非老一卷。 吴鼐撰。 老子章义二卷。 姚鼐撰。 老子约说四卷。 纪大奎撰。 道德经编注二卷。 胡与高撰。 读道德经私记二卷。 汪缙撰。 道德经悬解二卷。 黄元御撰。 道德经注二卷。 徐大椿撰。 道德经臆注二卷。 王定柱撰。 道德宝章翼二卷。 金道果撰。 道德经发隐一卷。 杨文会撰。 列子释文二卷,考异一卷。 任大椿撰。 列子辨二卷。 不著撰人氏名。 冲虚经发隐一卷。 杨文会撰。 庄子解三十三卷,庄子通一卷。 王夫之撰。 庄诂不分卷。 钱澄之撰。 庄子解三卷。 吴世尚撰。 庄子因六卷,读庄子法一卷。 林云铭撰。 庄子独见三十三卷。 胡文英撰。 庄子本义二卷。 梅冲撰。 庄子解一卷。 吴俊撰。 说庄三卷。 韩泰青撰。 庄子集解八卷。 王先谦撰。 庄子约解四卷。 刘鸣典撰。 南华通七卷。 孙家淦撰。 南华释名一卷。 金人瑞撰。 南华本义二卷。 林仲懿撰。 南华经传释一卷。 周金然撰。 南华简钞四卷。 徐廷槐撰。 南华摸象记八卷。 张世荦撰。 南华真经影史九卷。 周拱辰撰。 南华通七卷。 屈复撰。 南华经正义不分卷。 陈寿昌撰。 南华经发隐一卷。 杨文会撰。 列仙传校正二卷,附列仙赞一卷。 闺秀王照圆撰。 参同契章句一卷,鼎符一卷。 李光地撰。 读参同契三卷。 汪绂撰。 参同契注二卷。 陈兆成撰。 参同契集注六卷。 刘英龙撰。 古文周易参同契注八卷。 袁仁林撰。 周易参同契集韵六卷。 纪大奎撰。 参同契金堤大义三卷。 许桂林撰。 参同契集注二卷。 仇沧柱撰。 悟真篇集注五卷。 仇知几撰。 列仙通纪六十卷。 薛大训撰。 仙史八卷。 王建章撰。 金仙证论一卷。 柳华阳撰。 万寿仙书四卷。 曹无极撰。 果山修道居志二卷。 叶珍撰。 金盖心灯八卷。 鲍廷博撰。 真诠二卷。 不著撰人氏名。 得一参五七卷。 姜中贞撰。 瓣香录一卷。 邵璞撰。 质神录一卷。 彭兆升撰。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注一卷。 徐廷槐撰。 黄庭经发微二卷。 董德宣撰。 太上感应篇注二卷。 惠栋撰。 感应篇赞义一卷。 俞樾撰。 宋杜道坚文子缵义十二卷。 乾隆时敕辑。 抱朴子内篇佚文一卷,外篇佚文一卷。 顾广圻、严可均同辑。 商伊尹书一卷,周辛甲书一卷,魏公子牟子一卷、田骈子一卷,楚老莱子一卷、黔娄子一卷,郑长者书一卷,魏任嘏任子道论一卷、关朗洞极真经一卷,吴唐滂唐子一卷,晋苏彦苏子一卷、陆云陆子一卷、杜夷杜子幽求新书一卷、孙绰孙子一卷、苻朗符子一卷,齐张融少子一卷、顾欢夷夏论一卷。 以上马国翰辑。 志一百二十三 ○艺文四 集部五类:一曰楚辞类,二曰别集类,三曰总集类,四曰诗文评类,五曰词曲类。 楚辞类 补绘离骚全图二卷。 萧云从原图,乾隆四十七年奉敕补绘。 楚辞通释十四卷。 王夫之撰。 山带阁注楚辞六卷,楚辞馀论二卷,楚辞说韵一卷。 蒋骥撰。 楚辞灯四卷。 林云铭撰。 楚辞新注六卷。 屈复撰。 楚辞疏八卷。 吴世尚撰。 楚辞会真一卷。 卿彬撰。 楚辞贯一卷。 董国英撰。 楚辞章句七卷。 刘飞鹏撰。 离骚图一卷。 萧云从图并注。 离骚经注一卷。 李光地撰。 离骚正义一卷。 方苞撰。 离骚经解一卷。 方楘如撰。 离骚解一卷。 顾成天撰。 离骚笺二卷。 龚景瀚撰。 离骚解一卷。 谢济世撰。 离骚辨一卷。 硃冀撰。 离骚节解一卷。 张德纯撰。 离骚中正二卷。 林仲懿撰。 离骚补注一卷。 硃骏声撰。 天问补注一卷。 毛奇龄撰。 天问校正一卷。 屈复撰。 九歌注一卷。 李光地撰。 九歌解一卷。 顾成天撰。 屈原赋注六卷,通释二卷,音义三卷。 戴震撰。 屈子生卒年月考一卷。 陈旸撰。 楚辞人名考一卷。 俞樾撰。 离骚草木疏辨证四卷。 祝德麟撰。 楚词辨韵一卷。 陈昌齐撰。 楚辞韵读一卷,宋赋韵读一卷。 江有诰撰。 离骚释韵一卷。 蒋曰豫撰。 屈子正音三卷。 方绩撰。 别集类 清圣祖文初集四十卷、二集五十卷、三集五十卷、四集三十六卷、避暑山庄诗二卷,世宗文集三十卷、悦心集二卷,高宗文初集三十卷、二集四十四卷、三集十六卷、诗初集四十八卷、二集一百卷、三集一百十二卷、四集一百十二卷、五集一百卷、馀集二十卷、乐善堂定本三十卷、全史诗二册、全韵诗二册、拟白居易乐府四册、圆明园诗不分卷,仁宗文初集十卷、二集十四卷、馀集二卷、诗初集四十八卷、二集六十四卷、三集六十四卷、馀集六卷、味馀书屋全集定本四十卷、附随笔二卷、全史诗六十四卷,宣宗文集十卷、馀集六卷、诗集二十四卷、馀集十二卷、养正书屋全集定本四十卷,文宗文集二卷、诗集八卷,穆宗文集十卷、诗集六卷。 诸王宗室诗文集已见本传,不载。 魏曹植子建集铨评十卷。 丁晏撰。 晋阮籍咏怀诗注四卷。 蒋师瀹撰。 晋孙楚冯翌集发微四卷。 于宗林撰。 晋陶诗汇注四卷。 吴瞻泰撰。 陶诗笺五卷。 邱嘉穗撰。 陶诗集注四卷。 詹夔锡撰。 陶靖节集注十卷。 陶澍撰。 陶诗附考一卷。 方东树撰。 周庾信开府集笺注十卷。 吴兆宜撰。 庾子山集注十六卷。 倪璠撰。 陈徐陵孝穆集笺注六卷。 吴兆宜撰。 唐王勃子安集注二十五卷。 蒋清翊撰。 骆宾王临海集注十卷。 陈熙晋撰。 李太白诗集注三十六卷。 王琦撰。 杜甫工部集注二十卷。 钱谦益撰。 杜诗辑注二十三卷。 硃鹤龄撰。 杜诗详注二十五卷,附编二卷。 仇兆鼇撰。 杜诗镜铨二十卷。 杨伦撰。 杜诗注解二十卷。 张溍撰。 杜诗注释二十四卷。 许宝善撰。 杜工部诗疏解二卷。 顾施祯撰。 知本堂读杜二十四卷。 汪灝撰。 杜诗提要十四卷。 吴瞻泰撰。 杜诗说十二卷。 黄生撰。 杜诗疏八卷。 纪容舒撰。 杜诗会粹二十四卷。 张远撰。 杜诗阐三十三卷。 卢元昌撰。 杜诗论五十六卷。 吴见思撰。 杜诗注解十二卷。 顾宏撰。 杜诗集说二十卷。 江浩然撰。 杜诗谱释二卷。 毛张健撰。 岁寒堂读杜二十卷。 范辇云撰。 读杜心解六卷。 浦起龙撰。 杜诗通解四卷。 李文炜撰。 杜工部诗注五卷。 陈之埙撰。 杜诗直解五卷。 范廷谋撰。 王维右丞集注二十八卷,附录二卷。 赵殿成撰。 白香山诗集四十卷,附年谱一卷。 顾嗣立编及笺释。韩愈昌黎诗笺注十一卷。 顾嗣立撰。 昌黎诗增注证譌十一卷。 黄钺撰。 编年昌黎诗注十二卷。 方世举撰。 韩集点勘四卷。 陈景云撰。 昌黎集补注一卷。 沈钦韩撰。 读韩记疑十卷。 王元启撰。 柳集点勘三卷。 陈景云撰。 李贺长吉歌诗汇解四卷,外集一卷。 王琦撰。 协律钩元注四卷。 陈本礼撰。 樊宗师绍述集注二卷,卢仝玉川子诗集注五卷。 孙之騄撰。 杜牧樊川文集注二十卷。 冯集梧撰。 李商隐义山诗注三卷,补注一卷。 硃鹤龄撰。 重订李义山诗集笺注三卷,外集笺注一卷。 程梦星撰。 李义山诗集注十六卷。 姚培谦撰。 李义山文集笺注十卷。 笺,徐树穀撰;注,徐炯撰。 玉溪生诗详注三卷,樊南文集详注八卷。 冯浩撰。 樊南文集笺注补编十二卷,附录一卷。 笺,钱振伦撰;注,钱振常撰。 温庭筠飞卿集笺注九卷。 顾予咸撰,子嗣立增补。孙 樵 文志疑一卷。 汪师韩撰。 罗鄴比红兒诗注一卷。 沈可培撰。 宋王安石荆公文集注四十四卷。 沈钦韩撰。 苏 轼 诗施注补注四十二卷,王注正譌一卷。 邵长蘅、李必恆同撰。 苏诗补注一卷。 冯景撰。 补注东坡编年诗五十卷。 查慎行撰。 苏诗查注补正四卷。 沈钦韩撰。 苏诗合注五十卷,附录五卷。 冯应榴撰。 苏诗编注集成一百三卷,杂缀一卷。 王文浩撰。 苏诗补注八卷。 翁方纲撰。 范成大石湖诗集注三卷。 沈钦韩撰。 谢翱西台恸哭记注一卷。 黄宗羲撰。 金元好问遗山诗集注十四卷。 施国祁撰。 元吴莱渊颖先生集注十二卷。 王朝寀、王绳曾同撰。 杨维桢铁崖乐府注十卷,逸编注八卷,咏史注八卷。 楼卜瀍撰。 明高启青丘诗集注十八卷,附凫藻集五卷。 金檀撰。 陈子龙忠裕集注三十卷。 王昶等撰。 以上笺注自魏至明诗文集 亭林文集六卷,诗集五卷,馀集一卷,佚诗一卷。 顾炎武撰。 南雷文定前集十一卷,后集四卷,三集三卷,诗历四卷。 黄宗羲撰。 姜斋文集十卷,诗集十八卷。 王夫之撰。 夏峰先生集十四卷。 孙奇逢撰。 用六集十二卷。 刁包撰。 桴亭诗钞八卷,文钞六卷。 陆世仪撰。 居易堂集二十卷。 徐枋撰。 隰西草堂诗集五卷,文集三卷。 万寿祺撰。 蜃园文集四卷,诗集四卷,梅花百咏一卷,九山游草一卷。 李确撰。 愧讷集十二卷。 硃用纯撰。 杨园先生文集五十四卷。 张履祥撰。 霜红龛文集四卷,诗集不分卷。 傅山撰。 白耷山人诗集十卷,文集二卷。 阎尔梅撰。 悬弓集三十卷,玄恭文续钞七卷。 归庄撰。 田间诗集二十八卷,文集三十卷。 钱澄之撰。 二曲集二十六卷。 李颙撰。 五公山人集十四卷。 王馀祐撰。 巢民诗集八卷,文集六卷。 冒襄撰。 魏伯子文集十卷。 魏际瑞撰。 魏叔子文集二十二卷,诗集八卷。 魏禧撰。 魏季子文集十六卷。 魏礼撰。 邱邦士文集十七卷。 邱维屏撰。 寒支初集十卷,二集四卷。 李世熊撰。 变雅堂文集五卷,诗集四卷。 杜濬撰。 聪山集十四卷。 申涵光撰。 柿叶庵诗选一卷。 张盖撰。 为可堂诗集十六卷。 硃一是撰。 蒿庵集三卷。 张尔岐撰。 冯氏小集七卷。 冯班撰。 屈翁山诗集八卷,外集十八卷。 屈大均撰。 独漉堂稿六卷。 陈恭尹撰。 犀崖文集二十五卷,云湖堂集六卷。 易学实撰。 陈士业全集十六卷。 陈宏绪撰。 枣林诗集一卷。 谈迁撰。 水田居士文集五卷。 贺贻孙撰。 宇台集四十卷。 孙治撰。 潜斋先生集十卷。 应扌为谦撰。 五经堂文集五卷。 范鄗鼎撰。 敬修堂钓业一卷。 查继佐撰。 濑园文集二十卷,诗后集三卷。 严首升撰。 内省斋文集三十二卷。 汤来贺撰。 虎溪渔叟集十卷。 刘命清撰。 落木庵诗集二卷。 徐波撰。 困亨斋集二卷。 王锡阐撰。 紫峰集十四卷。 杜越撰。 白茅堂集四十六卷。 顾景星撰。 愚庵小集十五卷。 硃鹤龄撰。 杲堂文钞六卷,诗钞七卷。 李鄴嗣撰。 初学集一百十卷,有学集五十卷。 钱谦益撰。 梅村集四十卷。 吴伟业撰。 吴诗集览二十卷,谈薮一卷。 靳荣籓编注。 吴梅村诗笺注二十卷。 吴翌凤撰。 燕香斋文集四卷,诗集六卷。 刘馀祐撰。 金文通集二十卷。 金之俊撰。 灌研斋集四卷。 李元鼎撰。 秀岩集三十一卷。 胡世安撰。 澹友轩集十六卷。 桴菴集四卷。 薛所蕴撰。 青溪遗稿二十八卷。 程正揆撰。 己亥存稿一卷。 孙承泽撰。 浮云集十一卷。 陈之遴撰。 静惕堂诗集四十四卷。 曹溶撰。 了(艹弇)文集九卷,且园近集、且园近诗四卷。 王岱撰。 读史亭诗集十六卷,文集二十二卷。 彭而述撰。 山围堂集二十三卷。 郑宗圭撰。 石云居士集十五卷,诗七卷。 陈名夏撰。 栖云阁诗十六卷。 高珩撰。 青箱堂文集三十三卷,诗集三十三卷。 王崇简撰。 东村集十卷。 李呈祥撰。 东谷集三十四卷,归庸集四卷,桑榆集三卷。 白允谦撰。 定山堂诗集四十三卷。 龚鼎孳撰。 雪堂先生集选十一卷。 熊文举撰。 赖古堂集二十四卷。 周亮工撰。 沚亭删定文集二卷,自删诗一卷。 孙廷铨撰。 兼济堂文集二十卷。 魏裔介撰。 寒松堂文集十卷,诗集三卷。 魏象枢撰。 西北文集四卷。 毕振姬撰。 兰雪堂诗集三卷。 谢宾王撰。 祓园集九卷。 梁清远撰。 心远堂诗集十二卷。 李霨撰。 且亭诗集不分卷。 杨思圣撰。 四思堂文集八卷。 傅维鳞撰。 王文靖集二十四卷。 王熙撰。 傅忠毅集八卷。 傅弘烈撰。 佳山堂集十卷。 冯溥撰。 林屋文藁十六卷,诗藁十四卷。 宋徵舆撰。 慎斋遇集五卷。 蒋永修撰。 安雅堂诗不分卷,文集四卷,未刻稿十卷。 宋琬撰。 学馀堂文集二十八卷,诗集五十卷,外集二卷。 施闰章撰。 屺思堂文集八卷,诗集一卷。 刘子壮撰。 熊学士诗文集三卷。 熊伯龙撰。 志壑堂文集十三卷,诗集十五卷。 唐梦赉撰。 中山文钞四卷,诗钞四卷。 郝浴撰。 汤文正遗稿五卷。 汤斌撰。 莲龛集十六卷。 李来泰撰。 嵩游集一卷。 叶封撰。 万青阁全集八卷,林卧遥集三卷。 赵吉士撰。 堪斋诗存八卷。 顾大申撰。 学源堂文集十八卷。 郭棻撰。 尧峰文钞五十卷,钝翁类稿一百十八卷。 汪琬撰。 司勋五种集二十卷。 王士禄撰。 抡山集选一卷。 王士禧撰。 古钵集选一卷。 王士祐撰。 带经堂全集九十二卷。 王士禛撰。 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十卷。 惠栋撰。 精华录笺注十二卷,补遗一卷。 金荣撰。 乐圃集七卷。 颜光敏撰。 鹤岭山人诗集十六卷。 王泽弘撰。 耻躬堂文集二十卷。 王命岳撰。 七颂堂集十四卷。 刘体仁撰。 午亭文编五十卷。 陈廷敬撰。 经义斋集十八卷。 熊赐履撰。 庸书二十卷。 张贞生撰。 苍岘山人文集六卷,诗集五卷。 秦松龄撰。 读书斋偶存藁四卷。 叶方霭撰。 松桂堂全集三十七卷。 彭孙遹撰。 张文贞集十二卷。 张玉书撰。 忠贞集十卷。 范承谟撰。 抱犊山房集六卷。 嵇永仁撰。 莲洋诗钞十卷。 吴雯撰。 西陂类稿三十九卷。 宋荦撰。 正谊堂诗集二十卷,文集不分卷。 董以宁撰。 铁庐集三卷,外集二卷,附录一卷。 潘天成撰。 溉堂前集九卷。 续集六卷,后集六卷。 孙枝蔚撰。 闇修斋稿一卷。 萧企昭撰。 藕湾全集二十九卷。 张仁熙撰。 织斋集钞八卷。 李焕章撰。 谢程山集十八卷。 谢文洊撰。 燕峰文钞一卷。 费密撰。 省庐文集七卷,诗集七卷。 彭师度撰。 省轩文钞十卷。 柴绍炳撰。 张秦亭诗集十二卷。 张丹撰。 潠书八卷,思古堂集四卷,东苑文钞二卷,诗钞一卷,小匡文钞四卷,蕊云集一卷,晚唱一卷。 毛先舒撰。 会侯文钞二十卷。 毛际可撰。 学园集一卷,续编一卷。 沈起撰。 黄山诗留十六卷。 法若真撰。 春树草堂集六卷。 杜恆灿撰。 天延阁诗前集十六卷,后集十三卷。 梅清撰。 讬素斋集十卷。 黎士宏撰。 雪鸿堂文集十八卷。 李蕃撰。 秋笳集十卷。 吴兆骞撰。 改亭文集十六卷,诗六卷。 计东撰。 挹奎楼文集十二卷,吴山鷇音八卷。 林云铭撰。 嵩庵集五卷。 冯甦撰。 世德堂集四卷。 王钺撰。 古愚心言八卷。 彭鹏撰。 聊园全集十五卷。 孔贞瑄撰。 叶忠节遗稿十三卷。 叶映榴撰。 谷口山房诗集十卷。 李念慈撰。 中岩集六卷。 宋振麟撰。 稽留山人集二十卷。 陈祚明撰。 陋轩诗四卷。 吴嘉纪撰。 定峰乐府十卷。 沙张白撰。 突星阁诗钞十五卷。 王 撰。 冠豸山堂文集三卷。 童能灵撰。 丁野鹤诗钞十卷。 丁耀亢撰。 吾好遗稿一卷。 章静宜撰。 莱山堂集八卷,遗稿五卷。 章金牧撰。 怀葛堂文集十五卷。 梁份撰。 江泠阁诗集十四卷,文集四卷,续集二卷。 冷士嵋撰。 海日堂诗集五卷,文集二卷。 程可则撰。 问山诗集十卷,文集八卷。 丁炜撰。 己畦诗集十卷,文集十四卷。 叶燮撰。 习斋记馀十卷。 颜元撰。 恕谷后集十三卷。 李恭撰。 居业堂集二十卷。 王源撰。 林蕙堂集二十六卷。 吴绮撰。 思绮堂文集十卷。 章藻功撰。 善卷堂集四卷。 陆繁弨撰。 尺五堂诗删六卷。 严我斯撰。 读书堂集四十六卷。 赵士麟撰。 笃素堂诗集七卷,文集十六卷,存诚堂诗集二十五卷,应制诗五卷。 张英撰。 戒菴诗存一卷。 邵远平撰。 古懽堂集三十六卷。 田雯撰。 鬲津草堂诗集不分卷。 田霡撰。 学文堂集四十三卷。 陈玉璂撰。 石屋诗钞八卷,补钞一卷。 魏麟徵撰。 榕村集四十卷。 李光地撰。 皋轩文编一卷。 李光坡撰。 三鱼堂文集十二卷,外集六卷,附录二卷。 陆陇其撰。 憺园集三十八卷。 徐乾学撰。 健松斋集二十四卷,续集十卷。 方象瑛撰。 百尺梧桐阁集二十六卷。 汪懋麟撰。 赵恭毅剩稿八卷。 赵申乔撰。 玉岩诗集七卷。 林麟鱽撰。 安静子集十三卷。 安致远撰。 临野堂文集十卷。 钮琇撰。 有怀堂诗文稿二十八卷。 韩菼撰。 蘋村类藁三十卷。 徐倬撰。 凤池园集十六卷。 顾汧撰。 宝啬堂诗藁四卷,河上草二卷,兰樵归田稿一卷。 张榕端撰。 张文端集七卷。 张鹏翮撰。 因园集十三卷。 赵执信撰。 宝菌堂遗诗二卷。 赵执端撰。 通志堂集十八卷。 纳喇性德撰。 青门簏稿十六卷,青门旅稿六卷,青门賸稿六卷。 邵长蘅撰。 清芬堂存稿八卷。 胡会恩撰。 横云山人集十六卷。 王鸿绪撰。 于清端政书八卷。 于成龙撰。 世恩堂集三十五卷。 王顼龄撰。 受祺堂诗集三十四卷。 李因笃撰。 遂初堂诗集十五卷,文集二十卷,别集四卷。 潘耒撰。 抱经斋集二十卷。 徐嘉炎撰。 丛碧山房集五十七卷。 庞垲撰。 曝书亭集八十卷,附录一卷。 硃彝尊撰。 曝书亭集外稿八卷。 冯登府辑。 曝书亭诗注二十二卷。 杨谦撰。 曝书亭赋诗注二十三卷。 孙银槎撰。 曝书亭诗钞笺注十二卷。 汪浩然撰。 湖海楼诗集十二卷,文集十八卷。 陈维崧撰。 陈检讨四六注十二卷。 程师恭撰。 西河集一百八十九卷。 毛奇龄撰。 西堂全集六十六卷。 尤侗撰。 白云村集八卷。 李澄中撰。 秋锦山房集二十二卷。 李良年撰。 南州草堂集三十卷。 徐釚撰。 深秀亭近草五卷。 潘锺麟撰。 超然诗集八卷。 张远撰。 香草居集七卷。 李符撰。 秋水阁文钞一卷。 陈维岳撰。 野香亭集十三卷。 李孚青撰。 冯舍人遗诗六卷。 冯廷櫆撰。 居业斋文集二十卷,别集十卷。 金德嘉撰。 葛庄分类诗钞十四卷。 刘廷玑撰。 益戒堂诗集十六卷。 揆叙撰。 南堂集十二卷。 施世纶撰。 与梅堂集十三卷。 佟世思撰。 楝亭诗钞八卷,文钞一卷。 曹寅撰。 墨井诗钞二卷。 吴历撰。 瓯香馆集十二卷。 恽格撰。 离垢集五卷。 华(品)撰。 蓄斋集十六卷。 黄中坚撰。 笠翁一家言十六卷。 李渔撰。 柯庭馀习十二卷。 汪文柏撰。 后甲集二卷。 章大来撰。 正谊堂集十二卷,续集八卷。 张伯行撰。 爱日堂诗二十七卷。 陈元龙撰。 鹤侣斋集三卷。 孙勷撰。 岕老编年诗钞十三卷。 金张撰。 昆仑山房集三卷。 张笃庆撰。 怀清堂集二十卷。 汤右曾撰。 药亭诗集二卷。 梁佩兰撰。 湛园未定稿六卷,苇间诗集五卷。 姜宸英撰。 经进文稿六卷,清吟堂集九卷,归田集十四卷。 高士奇撰。 绀寒亭诗集十卷,文集四卷。 赵俞撰。 杕左堂诗集六卷,孙致弥撰。 过江集四卷。 史申义撰。 寒村集三十六卷。 郑梁撰。 峣山文集四卷,诗集一卷。 田从典撰。 潘中丞集四卷。 潘宗洛撰。 东山草堂文集二十卷。 邱嘉穗撰。 陆堂文集二十卷。 陆奎勋撰。 时用集不分卷。 陈訏撰。 小谷口著述缘起不分卷。 郑元庆撰。 思复堂集十卷。 邵廷寀撰。 高阳山人文集十二卷。 刘青藜撰。 南山文集十六卷。 戴名世撰。 吕用晦文集六卷,续集四卷。 吕留良撰。 幸跌草三卷。 黄百家撰。 眺秋楼诗八卷。 高岑撰。 赤嵌集四卷。 孙元衡撰。 四香楼集四卷。 范缵撰。 酿川集十三卷。 许尚质撰。 南园诗钞十卷。 尤世求撰。 在陆草堂集六卷。 储欣撰。 道荣堂文集六卷,近诗十卷。 陈鹏年撰。 固哉叟诗钞八卷。 高孝本撰。 咸斋文钞七卷。 查旭撰。 味和堂诗集六卷。 高其倬撰。 德廕堂集十六卷。 阿克敦撰。 清端集八卷。 陈瑸撰。 梦月岩诗集二十卷,冶古堂文集五卷。 吕履恆撰。 青要集十二卷。 吕谦忄互撰。 严太仆诗文集十卷。 严虞惇撰。 天鉴堂集八卷。 沈近思撰。 朴学斋诗集十卷。 林佶撰。 畏垒山人诗集四卷。 徐昂发撰。 杨文定文集十二卷。 杨名时撰。 澄怀园全集三十七卷。 张廷玉撰。 咏花轩诗集六卷。 张廷璐撰。 秋江诗集六卷。 黄任撰。 黑蝶斋诗钞四卷。 沈岸登撰。 楼村集二十五卷。 王式丹撰。 古剑书屋文钞十卷。 吴廷桢撰。 纬萧草堂诗六卷。 宋至撰。 彭南畇文稿十二卷,诗稿十卷,编年诗十七卷。 彭定求撰。 补瓢存稿六卷。 韩骐撰。 砚溪先生诗稿七卷。 惠周惕撰。 甓湖草堂文集六卷,近集四卷。 吴世杰撰。 二希堂文集十二卷。 蔡世远撰。 查浦诗钞十二卷。 查嗣瑮撰。 敬业堂集五十卷。 查慎行撰。 望溪集十八卷,外集十二卷。 方苞撰。 四知堂集三十六卷。 杨锡绂撰。 存砚楼文集十六卷。 储大文撰。 绩学堂文钞六卷,诗钞四卷。 梅文鼎撰。 滋兰堂诗集十卷。 沈元沧撰。 澹初诗稿八卷。 沈翼机撰。 十峰集五卷。 徐基撰。 圭美堂集二十六卷。 徐用锡撰。 性影集八卷。 王时宪撰。 橘巢小稿四卷。 王世琛撰。 改堂文钞二卷。 唐绍祖撰。 师经堂集十八卷。 徐文驹撰。 闾丘诗集六十卷。 顾嗣立撰。 今有堂诗集六卷。 程梦星撰。 墨香阁诗文集十三卷。 彭维新撰。 何端简集十二卷。 何世璂撰。 赵裘萼賸稿四卷。 赵熊诏撰。 白田草堂存稿二十四卷。 王懋竑撰。 近道斋诗集四卷,文集六卷。 陈万策撰。 孟邻堂文钞十六卷。 杨椿撰。 健馀文集十卷。 尹会一撰。 义门先生集十二卷。 何焯撰。 解舂文钞十二卷,补遗二卷,诗钞二卷。 冯景撰。 穆堂类稿五十卷,续稿五十卷,别稿五十卷。 李绂撰。 近青堂诗集一卷。 卓尔堪撰。 积山先生遗集十卷。 汪维宪撰。 可仪堂文集二卷。 俞长城撰。 虞东先生文录八卷。 顾镇撰。 黄叶村庄诗集十卷。 吴之振撰。 大谷集六卷。 方殿元撰。 大樗堂初集十二卷。 王隼撰。 云华阁诗略六卷。 易宏撰。 鹿洲初集二十卷。 蓝鼎元撰。 龙溪草堂集十卷。 王世睿撰。 云溪文集五卷。 储掌文撰。 寒香阁诗集四卷。 邓锺岳撰。 垒麟诗集十二卷。 马维翰撰。 秋塍文钞十二卷,三州诗钞四卷。 鲁曾煜撰。 文蔚堂诗集八卷,西林遗稿六卷。 鄂尔泰撰。 楚蒙山房诗文集二十卷。 晏斯盛撰。 香树斋文集二十八卷,续集五卷,诗集十八卷,续集三十六卷。 钱陈群撰。 澂潭山房古文存稿四卷,诗集十七卷。 程襄龙撰。 师善堂诗集十卷。 嵇曾筠撰。 小兰陔集十二卷。 谢道承撰。 桐村诗九卷。 冯咏撰。 崇德堂集八卷。 王植撰。 墙东杂著一卷。 王汝骧撰。 王己山文集十卷,别集四卷。 王步青撰。 甘庄恪集十六卷。 甘汝来撰。 课忠堂诗钞不分卷。 魏廷珍撰。 云川阁诗集九卷。 杜诏撰。 学古堂诗集六卷。 沈季友撰。 渠亭山人半部稿一卷,潜州集一卷,或语集一卷,娱老集一卷。 张贞撰。 湖海集十二卷。 孔尚任撰。 陈司业文集四卷,诗集四卷。 陈祖范撰。 芙蓉集十七卷。 宋元鼎撰。 怀舫集三十六卷。 魏★彤撰。 笛渔小稿十卷。 硃昆田撰。 秋水集十卷。 严绳孙撰。 清芬楼遗稿四卷。 任启运撰。 松泉文集二十卷,诗集二十六卷。 汪由敦撰。 蔗尾诗集十五卷,文集二卷。 郑方坤撰。 树人堂诗七卷。 帅念祖撰。 涵有堂诗文集四卷。 游绍安撰。 江声草堂诗集八卷。 金志章撰。 王艮斋集十四卷。 王峻撰。 四焉斋文集八卷,诗集六卷。 曹一士撰。 金管集一卷,花语山房诗文小钞一卷。 顾成大撰。 柳渔诗钞十二卷。 张湄撰。 秋水斋诗集十五卷。 张映斗撰。 松桂读书堂集八卷。 姚培谦撰。 寒斋诗集四卷。 岳锺琪撰。 道腴堂诗编三十卷,诗续十二卷。 鲍珍撰。 孱守斋遗稿四卷。 姚世钰撰。 在亭丛稿二十卷。 李果撰。 后海书堂遗文二卷。 王孝咏撰。 丰川全集二十八卷,后集三十四卷。 王心敬撰。 纑塘诗集一卷,楚颂亭诗二卷,扈从清平遗调一卷。 顾贞观撰。 质园诗集三十四卷。 商盘撰。 绿廕亭集二卷。 陈奕禧撰。 江湖间吟八卷。 王道撰。 翰村诗稿六卷。 仲★保撰。 芝庭文稿八卷、诗稿十六卷。 彭启丰撰。 尹文端公诗集十卷。 尹继善撰。 柳南诗钞十卷,文钞六卷。 王应奎撰。 上湖纪岁诗编四卷,续编一卷,分类文编一卷,补钞二卷。 汪师韩撰。 矢音集十卷。 梁诗正撰。 筠谷诗钞六卷,别集一卷。 郑江撰。 露香书屋遗集十卷。 张映辰撰。 蔗堂未定稿八卷,外集四卷。 查为仁撰。 吞松阁集二十卷。 郑虎文撰。 硃文端公集四卷。 硃轼撰。 铜鼓书堂遗集三十二卷。 查礼撰。 珂雪集二卷,实庵诗略二卷。 曹贞吉撰。 培远堂偶存稿四十八卷。 陈宏谋撰。 双池文集十卷。 汪绂撰。 陶晚闻先生集十卷。 陶正靖撰。 经笥堂文钞二卷。 雷鋐撰。 晴岚诗存八卷。 张若霭撰。 寿藤斋集三十五卷。 鲍倚云撰。 南华山人诗钞十六卷,赐诗赓和集六卷。 张鹏翀撰。 问青堂诗集十卷。 硃伦瀚撰。 蒋济航先生文集二卷。 蒋汾功撰。 奉石堂集二卷。 达礼撰。 受宜堂集四十三卷。 常安撰。 以上顺治、康熙、雍正朝 绳庵内外集二十四卷。 刘纶撰。 东山草堂集六卷。 潘安礼撰。 绛跗阁诗稿十一卷。 诸锦撰。 道古堂文集四十八卷,诗集二十六卷。 杭世骏撰。 紫竹山房文集十一卷,诗集十二卷。 陈兆仑撰。 隐拙斋集五十卷。 沈廷芳撰。 宝纶堂文钞八卷,诗钞六卷。 齐召南撰。 石笥山房诗集十一卷,补遗四卷,文集六卷,补遗一卷。 胡天游撰。 归愚诗文钞五十八卷。 沈德潜撰。 小仓山房文集三十卷,诗集三十一卷,外集七卷。 袁枚撰。 随园诗录十卷。 边连宝撰。 白云诗集七卷。 卢存心撰。 白云山房文集六卷,诗集二卷。 张象津撰。 云逗楼集二卷。 杨度汪撰。 黄静山集十二卷。 黄永年撰。 桧门诗存四卷。 金德瑛撰。 强恕斋文钞五卷。 张庚撰。 睫巢集六卷,后集一卷。 李锴撰。 大谷山堂集六卷。 梦麟撰。 雷溪草堂诗一卷。 那兰长海撰。 陈玉几诗集三卷。 陈撰撰。 无悔斋集十五卷。 周京撰。 樊榭山房集二十卷。 厉鹗撰。 果堂集十二卷。 沈彤撰。 赐书堂诗选八卷。 周长发撰。 明史杂咏四卷。 严遂成撰。 位山诗赋全集二卷。 徐文靖撰。 云在诗钞九卷。 查祥撰。 六峰阁诗稿一卷。 硃稻孙撰。 黍谷山房集十卷。 吴麟撰。 桑弢甫集八十四卷。 桑调元撰。 堂集六十一卷,香屑集十六卷。 黄之俊撰。 集虚斋学古文十二卷。 方楘如撰。 绿萝山房文集二十四卷,诗集三十三卷。 胡浚撰。 海峰文集十卷,诗集四卷。 刘大櫆撰。 鮚埼亭文集三十八卷,外集五十卷,诗集八卷,句馀土音四卷。 全祖望撰。 爱日堂吟稿十五卷。 赵昱撰。 沙河逸老小稿一卷。 马曰琯撰。 南斋集二卷。 马曰璐撰。 澄悦堂集十四卷。 国梁撰。 薇香集一卷,燕香集二卷,二集二卷。 方观承撰。 裘文达诗集十二卷,文集六卷。 裘曰修撰。 春凫小稿十二卷。 符曾撰。 萚石斋诗集四十九卷。 钱载撰。 空山堂文集十二卷,诗集六卷。 牛运震撰。 阮斋集十卷。 劳孝舆撰。 槐堂诗文稿二十卷。 汪沆撰。 秀砚斋吟稿二卷。 赵信撰。 兰藻堂集十二卷。 舒瞻撰。 西斋诗辑遗三卷。 博明撰。 固哉草亭集六卷。 高斌撰。 陶人心语六卷。 唐英撰。 缉斋文集八卷,诗稿八卷。 蔡新撰。 板桥全集四卷。 郑燮撰。 海门诗钞初集十卷,外集四卷。 鲍皋撰。 赐书堂文集六卷,诗集四卷。 翁照撰。 介石堂诗集十卷,古文十卷。 郭起元撰。 素馀堂集三十四卷。 于敏中撰。 敬思堂诗集六卷,文集六卷。 梁国治撰。 知足斋文集六卷,诗集二十卷。 硃珪撰。 笥河文集十六卷。 硃筠撰。 切问斋集十六卷。 陆燿撰。 潜研堂文集五十卷,诗集十卷,续集十卷。 钱大昕撰。 可庐十种箸述叙例一卷。 钱大昭撰。 春融堂集六十八卷。 王昶撰。 西庄始存稿三十九卷,西沚居士集二十四卷。 王鸣盛撰。 樗亭诗稿十八卷。 萨哈岱撰。 兰玉堂文集二十卷,诗集十卷。 张云锦撰。 燕川集十四卷。 范泰恆撰。 援鹑堂文集六卷。 姚范撰。 苏园仲文集二卷,补遗一卷,诗集六卷。 苏去疾撰。 梅崖居士文集三十卷,外集八卷。 硃仕琇撰。 研经堂文集三卷,诗集十三卷。 吉梦熊撰。 松崖文钞二卷。 惠栋撰。 复初斋文集三十五卷,诗集六十六卷。 翁方纲撰。 听莺居文钞三十卷。 翁广平撰。 纪文达遗集十六卷。 纪昀撰。 一瓢斋诗存六卷。 薛雪撰。 柘坡居士集十二卷。 万光泰撰。 澄碧斋诗钞十二卷。 钱琦撰。 静廉斋诗集二十四卷。 金甡撰。 刘文清遗集十七卷。 刘墉撰。 冬心集四卷。 金农撰。 产鹤亭诗集七卷。 曹廷栋撰。 省吾斋集二十卷。 窦光鼐撰。 筠心书屋诗钞十二卷。 褚廷璋撰。 月满楼诗集四十一卷,别集六卷。 顾宗泰撰。 葆淳阁集二十六卷。 王杰撰。 泊鸥山房存稿三十八卷。 陶元藻撰。 墨香阁文集十五卷。 彭惟新撰。 小山诗钞十一卷。 邹一桂撰。 东原集十卷。 戴震撰。 南江集钞四卷。 邵晋涵撰。 抱经堂文集三十四卷。 卢文弨撰。 玉芝堂文集六卷,诗集三卷。 邵齐焘撰。 隐几山房文集十六卷。 邵齐熊撰。 学福斋文集二十卷,诗集三十卷。 沈大成撰。 还读斋诗稿二十卷。 韩崶撰。 西涧草堂集四卷。 阎循观撰。 南阜山人诗集七卷。 高凤翰撰。 红榈书屋文稿七卷,诗稿四卷。 孔继涵撰。 玉虹楼遗稿一卷。 孔继涑撰。 灵岩山人文集四十卷,诗集二十卷。 毕沅撰。 青溪文集十二卷。 程廷祚撰。 存悔斋集二十八卷。 刘凤诰撰。 恩馀堂经进初稿十二卷,续稿二十二卷,三稿十一卷。 彭元瑞撰。 秋士先生遗集六卷。 彭绩撰。 二林居士集二十四卷。 彭绍升撰。 尊闻居士集八卷。 罗有高撰。 惜抱轩诗文集三十八卷。 姚鼐撰。 山木集十四卷。 鲁仕骥撰。 忠雅堂文集十二卷,诗集二十九卷。 蒋士铨撰。 白华前稿六十卷,后稿四十卷。 吴省钦撰。 听彝堂偶存稿二十一卷。 吴省兰撰。 悦亲楼诗集三十卷。 祝德麟撰。 三松堂诗集二十卷,文集四卷,续集六卷。 潘奕俊撰。 勉行堂文集六卷,诗集二十四卷。 程晋芳撰。 小岘山人文集六卷,诗集二十八卷。 秦瀛撰。 钱南园遗集五卷。 钱沣撰。 经韵楼集十二卷。 段玉裁撰。 百一山房诗集十二卷。 孙士毅撰。 宝奎堂集十二卷。 陆锡熊撰。 瓯北集五十卷,续三卷,瓯北诗钞二十卷。 赵翼撰。 海愚诗钞十二卷。 硃孝纯撰。 梦楼诗集二十四卷。 王文治撰。 红豆诗人集十九卷。 董潮撰。 清献堂集十卷。 赵佑撰。 频罗菴集十六卷。 梁同书撰。 无不宜斋稿四卷。 翟灝撰。 陈乾初文集十八卷,诗集十二卷,别集十九卷。 陈确撰。 临江乡人诗四卷。 吴颖芳撰。 青虚山房集十一卷。 王太岳撰。 程侍郎遗集十卷。 程恩泽撰。 讱菴诗存六卷。 汪启淑撰。 响泉集三十卷。 顾光旭撰。 梅菴文钞六卷,诗钞五卷。 铁保撰。 石闾诗稿三十卷。 陈景元撰。 竹叶庵集三十三卷。 张员撰。 柚堂文存四卷。 盛百二撰。 兰韵堂诗集八卷,御览集四卷。 沈初撰。 孟亭居士文稿五卷,诗稿四卷。 冯浩撰。 述学内外篇六卷,诗集六卷。 汪中撰。 校礼堂集三十六卷。 凌廷堪撰。 无闻集四卷。 崔述撰。 授堂文钞八卷。 武亿撰。 轩所著书六十卷。 孔广森撰。 拜经堂文集四卷。 臧庸撰。 问字堂集五卷,岱南阁集五卷,五松园文集一卷,芳茂山人诗录九卷。 孙星衍撰。 卷施阁文甲集十卷,补遗一卷,乙集十卷,续编一卷,诗集二十卷,更生斋文甲集四卷,乙集二卷,诗集八卷,续集十卷。 洪亮吉撰。 纯则斋骈文二卷,诗二卷。 洪齮孙撰。 嘉树山房诗文集二十卷,外集二卷。 张士元撰。 大云山房文稿四卷,二集四卷,言事二卷。 恽敬撰。 渊雅堂编年诗稿二十卷,惕夫未定稿二十六卷,诗外集四卷,文外集四卷。 王芑孙撰。 吉堂文稿十二卷,诗稿八卷。 钦善撰。 壹斋集四十卷。 黄钺撰。 瓶庵居士文钞四卷,诗钞四卷。 孟超然撰。 双佩斋文集四卷,骈体文一卷,诗集八卷。 王友亮撰。 船山诗草二十卷。 张问陶撰。 衍庆堂诗稿十一卷。 颜检撰。 晚学集八卷。 桂馥撰。 简松草堂诗集二十卷,文集十卷。 张云璈撰。 韫山堂文集八卷,诗集十六卷。 管世铭撰。 陶山诗录十二卷。 唐仲冕撰。 两当轩集二十二卷。 黄景仁撰。 刘端临遗书四卷。 刘台拱撰。 稼门诗文草十卷。 汪志伊撰。 第六弦溪文钞四卷。 黄廷鉴撰。 双桂堂稿十卷,续编八卷。 纪大奎撰。 亦有生斋诗集三十二卷,文集二十卷。 续集六卷。 赵怀玉撰。 珍艺宧文钞七卷,诗钞二卷。 庄述祖撰。 真率斋初稿十卷,芙蓉山馆诗稿十六卷。 杨芳灿撰。 童山文集二十卷,补遗一卷。 李调元撰。 烟霞万古楼文集六卷,仲瞿诗录一卷。 王昙撰。 荣性堂集二十卷。 吴俊撰。 易简斋诗钞四卷。 和宁撰。 香湖文存一卷,诗钞二卷。 李尧文撰。 存素堂诗初集二十四卷,二集二卷。 法式善撰。 素修堂诗集二十四卷,后集六卷。 吴蔚光撰。 双藤书屋诗集十二卷。 何道生撰。 瓶水斋诗集十七卷。 舒位撰。 清爱堂集二十三卷。 魏成宪撰。 留春草堂诗钞七卷。 伊秉绶撰。 五砚斋文钞十卷,诗钞二十卷。 沈赤然撰。 澹静斋文钞六卷,诗钞六卷。 龚景瀚撰。 陶园文集八卷,诗集二十四卷。 张九钺撰。 笙雅堂文集四卷,诗集十四卷。 张九钅覃撰。 有正味斋文集十六卷,骈体文二十四卷。 诗集十六卷。 吴锡麟撰。 树经堂文集四卷。 谢启昆撰。 思不辱斋文集四卷,诗集四卷。 万承风撰。 吴学士文集四卷。 吴鼒撰。 东潜文稿二卷。 赵一清撰。 玉山逸稿四卷。 鲍廷博撰。 炳烛斋遗文一卷。 江籓撰。 棕亭古文钞十卷,骈体文钞八卷,诗钞十八卷。 金兆燕撰。 迈堂文略四卷。 李祖陶撰。 南涧文集二卷。 李文藻撰。 南野堂诗集七卷。 吴文溥撰。 论山诗选十五卷。 鲍之锺撰。 悔生文集八卷。 王灼撰。 祗平居士集三十卷。 王元启撰。 揅经室一集十四卷,二集八卷,三集五卷,四集十一卷,诗集十二卷,续集九卷,再续集六卷。 阮元撰。 茗柯文集五卷。 张惠言撰。 崇百药斋文集二十卷,续集四卷,三集十二卷。 陆继辂撰。 太乙舟文集八卷。 陈用光撰。 东溟文集六卷,外集四卷。 姚莹撰。 南村草堂文钞二十卷。 邓显鹤撰。 壮学斋文集十二卷。 周树槐撰。 月沧文集八卷。 吕璜撰。 孟涂文集十卷。 刘开撰。 通艺阁文集十二卷,诗录八卷,和陶诗二卷。 姚椿撰。 休复居文集六卷。 毛岳生撰。 初月楼集十八卷,诗钞四卷。 吴德旋撰。 雕菰楼集二十四卷。 焦循撰。 思適斋集十八卷。 顾广圻撰。 蜕稿四卷。 梁玉绳撰。 左海文集二十卷,绛蚨阁诗集六卷。 陈寿祺撰。 鉴止水斋集二十卷。 许宗彦撰。 铁桥漫稿八卷。 严可均撰。 尚絅堂文集二卷,诗五十二卷。 刘嗣绾撰。 小谟觞馆文集四卷,续二卷,诗集八卷,续二卷。 彭兆荪撰。 章氏遗书十一卷。 章学诚撰。 泰云堂文集二十五卷。 孙尔准撰。 赏雨茆屋诗集二十二卷,骈体文二卷。 曾燠撰。 求是堂诗集二十二卷,文集六卷,骈体文二卷。 胡承珙撰。 养素堂文集三十五卷。 张澍撰。 柯家山馆遗诗六卷,悔庵学文八卷。 严元照撰。 简庄文钞六卷,续编二卷,诗钞一卷。 陈鱣撰。 心斋诗稿一卷。 任兆麟撰。 养一斋文集二十六卷。 李兆洛撰。 丹棱文钞四卷。 蒋彤撰。 幼学堂诗集十七卷,文集八卷。 沈钦韩撰。 香苏山馆诗集二十一卷,文集二卷。 吴嵩梁撰。 落颿楼文稿六卷,賸稿二卷。 沈■J0撰。 校经庼文稿十八卷。 李富孙撰。 借閒生诗三卷。 汪远孙撰。 花宜馆诗钞十六卷,续钞一卷,文略一卷。 吴振棫撰。 是程堂集二十二卷。 屠倬撰。 颐道堂文钞十三卷,诗选三十卷,外集十三卷,戒后诗存十六卷,补遗六卷。 陈文述撰。 崇雅堂骈体文钞四卷,文钞二卷,诗钞十卷,删馀诗一卷。 胡敬撰。 潘少白古文八卷,诗五卷。 潘谘撰。 太鹤山人集十三卷。 端木国瑚撰。 秋室集十卷。 杨凤苞撰。 沈四山人诗录六卷。 沈谨学撰。 晚闻居士遗集九卷。 王宗炎撰。 三长物斋诗略五卷,文略六卷。 黄本骥撰。 筠轩文钞八卷,诗钞四卷。 洪颐煊撰。 鹤泉文钞二卷。 戚学标撰。 研六室文钞十卷,补遗一卷。 胡培翚撰。 石经阁文集八卷,拜竹诗龛诗存四卷。 冯登府撰。 悔过斋文集七卷,续集七卷,补遗一卷。 顾广誉撰。 白鹄山房诗选四卷,骈体文钞二卷。 徐熊飞撰。 灵芬馆诗集三十五卷。 郭麟撰。 游道堂集四卷。 硃彬撰。 真有益斋文编十卷,诗娱室诗二十四卷,息耕草堂诗十八卷。 黄安涛撰。 桂馨堂诗集八卷。 张廷济撰。 倚晴楼诗集十二卷,续集四卷。 黄燮清撰。 后甲集二卷。 章大来撰。 陶文毅公全集六十四卷。 陶澍撰。 养一斋诗文集二十五卷。 潘德舆撰。 適斋居士集四卷。 舒敏撰。 馀暇集二卷。 特衣顺撰。 寸心知堂存稿六卷。 汤金钊撰。 秋水堂文集六卷,诗集六卷。 庄亨阳撰。 群峰集五卷。 沈清端撰。 岑华居士诗八卷,凤巢山樵诗十一卷,文集四卷。 吴慈鹤撰。 丽书堂文集十二卷,外集二卷,别集一卷。 郝懿行撰。 汪子文录十卷,诗录十卷。 汪缙撰。 功甫小集十一卷,东津馆文集三卷。 潘曾沂撰。 知止堂文集八卷,诗稿十二卷。 硃绶撰。 邃雅堂文集十卷。 姚文田撰。 蕴素阁文集八卷,诗集十二卷。 盛大士撰。 小万卷斋文稿二十四卷,诗稿三十二卷。 硃珔撰。 野云诗钞十二卷。 鲍文逵撰。 独学庐初集九卷,二集九卷。 石韫玉撰。 与稽斋丛稿十八卷。 吴翌凤撰。 天真阁集五十四卷,外集六卷。 孙原湘撰。 刘礼部集十二卷。 刘逢禄撰。 陶山诗录二十八卷。 唐仲冕撰。 贞定先生遗集四卷。 莫与俦撰。 印雪轩文钞三卷,诗钞十六卷。 俞鸿渐撰。 儆居集十卷。 黄式三撰。 问奇室诗集二卷,续集一卷,文集一卷。 蒋曰豫撰。 见星庐集九卷。 林家桂撰。 钓鱼篷山馆集六卷。 刘佳撰。 以上乾隆、嘉庆朝 旧香居文稿十卷。 王宝仁撰。 仙樵诗钞十二卷。 刘文麟撰。 抱冲斋诗集三十六卷。 斌良撰。 求是山房遗集四卷。 鄂恆撰。 柏梘山房文集十六卷,续集一卷,诗集十卷,骈文二卷。 梅曾亮撰。 小安乐窝文集四卷,诗存二卷。 张海珊撰。 怡志堂集八卷。 硃琦撰。 求自得之室文钞十二卷,尚絅庐诗存二卷。 吴嘉宾撰。 龙壁山房文集十卷,诗钞十二卷。 王拯撰。 通甫类稿四卷,续编二卷,诗存四卷,诗存之馀二卷。 鲁一同撰。 玉笥山房诗集四卷,文一卷。 顾廷纶撰。 苍筤文集六卷。 孙鼎臣撰。 因寄轩文初集十卷,二集六卷,补遗一卷。 管同撰。 仪卫轩文集十二卷,遗诗五卷。 方东树撰。 斋居士文集八卷。 张穆撰。 传经室文集十卷,赋一卷,临啸阁诗钞五卷。 硃骏声撰。 味经山馆文集四卷,续集二卷。 戴钧衡撰。 万善花室文集六卷,续集一卷,诗集五卷。 方履籛撰。 孙仰晦先生文集七卷。 孙希硃撰。 味无味斋诗钞七卷,文一卷,骈文二卷。 董兆熊撰。 栘华馆骈体文四卷。 董基诚撰。 董方立文甲集二卷,乙集二卷。 董祐诚撰。 柴薜亭诗集四卷,十经斋文集四卷。 沈涛撰。 衎石斋纪事稿十卷,续稿十卷,刻楮集四卷,旅逸小稿二卷。 钱仪吉撰。 甘泉乡人文稿二十四卷。 钱泰吉撰。 安吴四种三十六卷。 包世臣撰。 古微堂内集三卷,外集七卷,诗集六卷。 魏源撰。 介存斋诗六卷,文稿二卷。 周济撰。 弇榆山房诗略十卷。 许乔林撰。 红豆树馆诗集十四卷。 陶樑撰。 定盦文集三卷,续集四卷,文诗集补二卷,杂诗一卷,文集补编四卷。 龚自珍撰。 复庄诗问三十四卷,骈体文榷八卷。 姚燮撰。 青溪旧屋文集十卷。 刘文淇撰。 齐物论斋文集六卷。 董士锡撰。 悔庐文钞六卷。 张崇兰撰。 密梅花馆诗录二卷。 焦廷琥撰。 李文恭公文集十六卷,诗集八卷。 李星沅撰。 胡文忠公集八十八卷。 胡林翼撰。 倭文端公遗书十二卷。 倭仁撰。 吴文节公遗集八十卷。 吴文镕撰。 曾文正公文集四卷,诗集三卷。 曾国籓撰。 曾忠襄公集三十二卷。 曾国荃撰。 唐确慎公集十卷。 唐鉴撰。 拙修集十卷。 吴廷栋撰。 习苦斋诗文集十二卷。 戴熙撰。 沈文忠公集十卷。 沈兆霖撰。 盾鼻馀沈一卷。 左宗棠撰。 罗忠节公诗文集八卷。 罗泽南撰。 彭刚直公诗集八卷。 彭玉麟撰。 江忠烈公遗集十卷。 江忠源撰。 王壮武公遗集二十五卷。 王珍撰。 张文节公遗诗一卷。 张洵撰。 彭文敬集四十四卷。 彭蕴章撰。 躬耻斋文钞十四卷,后编六卷,诗钞十四卷,后编十一卷。 宗稷辰撰。 受恆受渐斋集十二卷。 沈曰富撰。 半岩庐文集二卷,诗集二卷。 邵懿辰撰。 逊学斋文钞十卷,诗钞十卷。 孙衣言撰。 一灯精舍甲部稿五卷。 何秋涛撰。 显志堂文集十二卷。 冯桂芬撰。 思益堂古诗二卷,骈文二卷,诗集六卷。 周寿昌撰。 昨非集四卷。 刘熙载撰。 斅艺斋文存三卷,诗存一卷,外集一卷。 邹汉勋撰。 蓬莱阁诗录四卷。 陈克家撰。 养晦堂文集十卷,诗集二卷。 刘蓉撰。 水流云在馆诗钞六卷。 宋晋撰。 玉井山馆文略五卷,文续二卷,诗十五卷。 许宗衡撰。 经德堂文集七卷,浣月山房诗集五卷。 龙启瑞撰。 柈湖文录八卷。 吴敏树撰。 听松庐诗略二卷。 张维屏撰。 海陀华馆文集一卷,诗集三卷。 何若瑶撰。 面城楼集十卷。 曾钊撰。 乐志堂文集十八卷,诗集十二卷,续集三卷。 谭莹撰。 修本堂稿一卷,月亭诗钞一卷。 林伯桐撰。 东塾集六卷。 陈沣撰。 守柔斋诗集八卷。 苏廷魁撰。 斯未信斋文编十二卷。 徐宗幹撰。 虹桥老人遗稿九卷。 秦缃业撰。 未灰斋文集八卷。 徐鼒撰。 翠岩室文稿二卷,诗钞五卷。 韩弼元撰。 枫南山馆遗集八卷。 庄受祺撰。 漱六山房全集十三卷。 吴昆田撰。 无近名斋文钞四卷。 彭翊撰。 阅莒草堂遗草四卷。 王拓撰。 意苕山馆诗稿十六卷。 陆嵩撰。 楙花盦诗二卷。 叶廷琯撰。 袖海楼文录六卷。 黄汝成撰。 郘亭诗钞六卷,遗诗八卷,遗文八卷。 莫友芝撰。 宾萌集六卷,外集四卷,春在堂杂文二卷,续编五卷,三编四卷,四编八卷,五编八卷,六编十卷,诗编二十三卷,诂经精舍自课文二卷。 俞樾撰。 武陵山人杂著一卷。 顾观光撰。 微尚斋遗文一卷。 冯志沂撰。 东洲草堂诗钞二十七卷。 何绍基撰。 大小雅堂诗钞十卷。 邵堂撰。 西沤全集十卷。 李惺撰。 简学斋诗文钞十二卷。 陈沆撰。 小重山房初稿二十四卷。 张祥河撰。 好云楼集二十八卷。 李联琇撰。 易画轩诗录二卷。 王学浩撰。 依旧草堂遗稿一卷。 费丹旭撰。 海秋诗集二十六卷,后集二卷。 汤鹏撰。 如舟吟馆诗钞一卷。 瑞常撰。 大小雅堂集一卷。 承龄撰。 佩蘅诗钞十二卷。 宝鋆撰。 旂瑀亭集三十二卷。 祁俊藻撰。 澄怀书屋诗草四卷。 穆彰阿撰。 香南居士集六卷。 崇恩撰。 通艺阁全集四十三卷。 姚椿撰。 梅麓诗钞十八卷,文钞八卷。 齐彦槐撰。 巢经巢诗钞九卷。 郑珍撰。 积石诗存十八卷。 张履撰。 木鸡书屋文钞三十卷。 黄金台撰。 静远堂集三卷。 陈寿熊撰。 健修堂诗集二十二卷。 边浴礼撰。 澄怀堂诗集十四卷。 陈裴之撰。 勿二三斋诗一卷。 孔广牧撰。 琴隐园诗集三十六卷。 汤贻汾撰。 竹石居文草四卷,诗草四卷。 童华撰。 李文忠公全集一百六十三卷。 李鸿章撰。 求补拙斋文略二卷,诗略二卷。 黎培敬撰。 大潜山房诗钞一卷。 刘铭传撰。 周武壮公遗书九卷。 周盛传撰。 曾惠敏公诗文集九卷。 曾纪泽撰。 结一庐遗文二卷。 硃学勤撰。 心白日斋集四卷。 尹耕云撰。 养云山庄文集四卷,诗集四卷。 刘瑞芬撰。 湖塘林馆骈体文钞二卷,白华绛趺阁诗集十卷。 李慈铭撰。 拙尊园文稿六卷。 黎庶昌撰。 有恆心斋集四十四卷。 程鸿诏撰。 谪麟堂文集四卷。 戴望撰。 复堂文四卷,文续五卷,诗十一卷。 谭献撰。 舒艺室杂著甲编二卷,乙编二卷,賸稿一卷,诗存七卷。 张文虎撰。 仰萧楼文集一卷。 张星鉴撰。 通斋诗集五卷,外集一卷,文集二卷,垂金廕绿轩诗钞二卷,圃珖岩诗钞四卷。 蒋超伯撰。 晓瀛遗稿二卷。 蒋继伯撰。 赌釭山庄集七卷。 谢章铤撰。 陶堂遗文一卷,志微录五卷。 高心夔撰。 毋自欺室文集十卷。 王炳燮撰。 剑虹居文集二卷,诗集二卷。 秦焕撰。 天岳山馆文钞四十卷。 李元度撰。 归盦文稿八卷。 叶裕仁撰。 悔馀庵诗稿十三卷,文稿九卷。 何栻撰。 携雪堂全集四卷。 吴可读撰。 存素堂诗文十三卷。 钱宝琛撰。 集义斋咏史诗钞六十卷。 罗惇衍撰。 倚晴楼诗集十二卷,续集四卷。 黄燮清撰。 小匏庵诗存六卷。 吴仰贤撰。 汀鹭文钞三卷,诗钞二卷,诗馀一卷。 杨传第撰。 蒿庵遗集十二卷。 庄棫撰。 小酉腴山房全集二十卷。 吴大廷撰。 百柱堂诗稿八卷。 王柏心撰。 亨甫诗选八卷。 张际亮撰。 悔庵诗钞十五卷。 汪士铎撰。 烟屿楼文集四十卷,诗集十六卷。 徐时栋撰。 柏堂集七十一卷。 方宗诚撰。 琴鹤山房遗稿八卷。 赵铭撰。 仙心阁诗钞八卷。 彭慰高撰。 古红梅阁遗集八卷。 刘履芬撰。 渐西村人诗初集十三卷,安般簃诗续钞十卷,水明楼诗一卷,于湖文录六卷。 袁昶撰。 泽雅堂诗集六卷,文集八卷。 施补华撰。 寒松阁诗集四卷。 张鸣珂撰。 汉孳室文钞四卷。 陶方琦撰。 缦雅堂骈体文八卷。 王诒寿撰。 扁善堂文存二卷,诗存一卷。 邓嘉缉撰。 郑东父遗书六卷。 郑杲撰。 濂亭文集八卷。 张裕钊撰。 仪顾堂集二十卷。 陆心源撰。 枕经堂文钞二卷,骈文二卷。 方朔撰。 虚受堂文集十六卷。 王先谦撰。 庸盦全集十五卷。 薛福成撰。 吴挚甫文集四卷,诗集一卷。 吴汝纶撰。 函雅堂集二十四卷。 王咏霓撰。 诵芬诗略三卷。 黄炳垕撰。 意园文略一卷,郁华阁遗诗三卷。 盛昱撰。 灵石山房诗草二卷。 贵成撰。 藤香馆诗词删存六卷。 薛时雨撰。 退补斋诗存十六卷,二编七卷,文存十二卷,二编五卷。 胡凤丹撰。 宝韦斋类稿一百卷。 李桓撰。 香禅纪游草四卷。 潘锺瑞撰。 汲菴文存六卷,诗存八卷。 杨象济撰。 小芋香馆遗集十二卷。 李杭撰。 萝摩亭遗诗四卷。 乔松年撰。 养知书屋文集二十八卷,诗集十五卷。 郭嵩焘撰。 句溪杂著二卷。 陈立撰。 广经室文钞一卷。 刘恭冕撰。 学诂斋文集二卷。 薛寿撰。 心巢文录一卷。 成蓉镜撰。 颐情馆闻过集十二卷。 宗源瀚撰。 元同文钞六卷。 黄以周撰。 爱经居杂著四卷。 黄以恭撰。 崇兰堂诗存十卷。 张预撰。 玉鉴堂诗存一卷,栎寄诗存一卷。 汪曰桢撰。 味静斋诗存八卷。 徐嘉宾撰。 范伯子诗集十九卷。 范当世撰。 通雅堂诗钞十卷。 施山撰。 伏敔堂诗录十五卷,续录四卷。 江湜撰。 随安庐文集六卷,诗集九卷。 亢树滋撰。 西圃集十卷。 潘遵祁撰。 佩弦斋文存三卷,诗存一卷。 硃一新撰。 姚震甫文略十卷。 姚舆撰。 榴石山房遗稿十卷。 吴存义撰。 啸古堂文集八卷。 蒋敦复撰。 读有用书斋杂著二卷。 韩应陛撰。 秋蟪吟馆诗钞六卷,文钞一卷。 金和撰。 冬暄草堂诗钞二卷。 陈豪撰。 训真书屋诗存二卷。 黄国瑾撰。 鲜庵遗稿一卷。 黄绍箕撰。 缦庵遗稿一卷。 黄绍第撰。 籀矰述林十卷。 孙诒让撰。 人境庐诗十一卷。 黄遵宪撰。 雁影楼诗存一卷。 李希圣撰。 贺先生文集四卷。 贺涛撰。 张文襄公全集二百四十卷。 张之洞撰。 雄白文集一卷。 张宗瑛撰。 望云山房文集三卷,诗集一卷。 安维峻撰。 瞿文慎公诗选遗墨四卷。 瞿鸿禨撰。 题曾文正公祠百咏一卷。 硃孔彰撰。 蒿盦类稿三十二卷。 冯煦撰。 以上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朝 六宜楼稿一卷,绿华草一卷。 吴宗爱撰。 拙政园诗集二卷。 陈之遴室徐灿撰。 徐都讲诗一卷。 徐昭华撰。 芸香巢賸稿一卷。 查为仁室金玉元撰。 挹青轩诗稿一卷。 华浣芳撰。 玉窗遗稿一卷。 葛宜撰。 寓书楼稿一卷。 陈穀撰。 蕴真轩诗草二卷。 高其倬室蔡琬撰。 培远堂诗四卷。 毕沅母张藻撰。 蠹窗诗集十四卷。 张英女令仪撰。 柴车倦游集二卷。 蒋士铨母锺令嘉撰。 晚晴楼诗草二卷。 陆锡熊母曹锡淑撰。 长离阁集一卷。 孙星衍室王采薇撰。 写韵轩小稿二卷。 王芑孙室曹贞秀撰。 五真阁吟稿一卷。 陆继辂室钱惠尊撰。 长真阁集七卷。 孙原湘室席佩兰撰。 古春轩诗文钞二卷。 许宗彦室梁德绳撰。 闺中文存一卷。 郝懿行室王照圆撰。 梯仙阁馀课一卷。 曹一士室陆凤池撰。 如亭诗草一卷。 铁保室莹川撰。 芳荪书屋存稿四卷。 吴瑛撰。 澹仙诗钞四卷,文钞一卷。 熊琏撰。 兰居吟草一卷。 陈玉瑛撰。 绣閒集一卷。 浦淡英撰。 问花楼遗稿三卷。 许权撰。 传书楼诗稿一卷。 金顺撰。 南楼吟稿二卷。 徐映玉撰。 盈书阁遗稿一卷。 袁棠撰。 素文女子遗稿一卷。 袁机撰。 楼居小草一卷。 袁杼撰。 浣青诗草一卷。 钱维城女孟钿撰。 纕芷阁遗稿一卷。 左如芬撰。 蕴玉楼集四卷。 屈秉筠撰。 红香馆诗草二卷。 麟庆母恽珠撰。 绣馀小草一卷。 归懋仪撰。 起云阁诗钞四卷。 鲍之兰撰。 清娱阁吟稿六卷。 鲍之蕙撰。 三秀斋诗钞二卷。 鲍之芬撰。 听秋轩诗集四卷。 骆绮兰撰。 不栉吟三卷。 潘素心撰。 鼓瑟楼偶存一卷。 叶鱼鱼撰。 贻砚斋诗稿四卷。 孙蕙意撰。 珠楼遗稿一卷。 徐贞撰。 兰如诗钞一卷。 叶蕙心撰。 兰韫诗草四卷。 徐裕馨撰。 梅花绣佛斋草一卷。 毕汾撰。 秋红丈室遗诗一卷。 王昙室金礼嬴撰。 澹鞠轩诗稿四卷。 张纟习英撰。 纬青遗稿一卷。 张惸英撰。 邻云友月之居诗集四卷,餐枫馆文集三卷。 张纨英撰。 绿槐书屋诗稿五卷。 张纶英撰。 自然好学斋诗钞十卷。 陈裴之室汪端撰。 芸香阁诗稿一卷。 黄婉璚撰。 滤月轩集七卷。 赵棻撰。 小维摩集一卷。 江珠撰。 绣箧小集四卷。 硃绶室高牴撰。 天游阁集五卷。 贝勒奕绘侧室顾太清撰。 芸香馆遗诗二卷。 宗室盛昱母那逊兰保撰。 清足居集一卷。 邓瑜撰。 以上闺阁 宝云堂集四卷。 南潜撰。 完玉堂诗集十卷。 元璟撰。 冬关诗钞六卷。 通复撰。 懒斋别集十四卷。 通门撰。 双树轩诗钞一卷。 湛汎撰。 香域内外集十二卷。 敏膺撰。 敲空遗响十二卷。 如乾撰。 遍行堂续集十六卷。 今释撰。 石堂集七卷。 元玉撰。 芝厓诗集二卷。 超凡撰。 流香一览一卷。 明开撰。 话堕集六卷。 篆玉撰。 洞庭诗稿六卷。 大镫撰。 笠堂诗草一卷。 福红撰。 倚杖吟五卷。 古风撰。 南磵吟草一卷。 实月撰。 烎虚大师遗集三卷。 明中撰。 法喜集三卷,唾馀集三卷。 禅一撰。 水明山楼集四卷。 宝懿撰。 借菴诗草十二卷。 清恆撰。 竹窗賸稿一卷。 伴霞撰。 口头吟一卷。 龙池撰。 头吟一卷。 起信撰。 茶梦山房吟草二卷。 达宣撰。 古树轩录一卷。 啸颠撰。 小绿天菴吟草一卷。 达受撰。 以上方外 宋潘阆逍遥集一卷,赵湘南阳集六卷,夏竦文庄集三十六卷,宋庠宋元宪集四十卷,宋祁宋景文集六十二卷、补遗二卷、附录一卷,胡宿文恭集五十卷、补遗一卷,宋强至祠部集三十六卷,王珪华阳集六十卷、附录十卷,金君卿金氏文集二卷,刘敞公是集五十四卷,刘攽彭城集四十卷,陈舜俞都官集十四卷,郑獬郧溪集三十卷,吕陶净德集三十卷,刘挚忠肃集二十卷,王安礼王魏公集八卷,李廌济南集八卷,张舜民画墁集八卷,陆佃陶山集十四卷,华镇云溪居士集三十卷,李复潏水集十六卷,刘跂学易集八卷,毕仲游西台集二十卷,吴则礼北湘集五卷,谢逸溪堂集十卷,李彭日涉园集十卷,吕南公灌园集二十卷,慕容彦远摛文堂集十五卷、附录一卷,许翰襄陵集十二卷,毛滂东堂集十卷,周行己浮沚集八卷,赵鼎臣竹隐畸士集二十卷,洪朋洪龟父集二卷,李新跨鼇集三十卷,李若水忠愍集三卷,王安中初寮集八卷,许景衡横塘集二十卷,洪刍老圃集二卷,葛胜仲丹阳集二十四卷,张守毗陵集十五卷,汪藻浮溪集三十六卷,李光庄简集十八卷,赵鼎忠正德文集十卷,张扩东窗集十六卷,翟汝文忠惠集十卷、附录一卷,刘才邵晙溪居士集十二卷,吕颐浩忠穆集八卷,张嵲紫微集三十六卷,王洋东牟集十四卷,王之道相山集三十卷,黄彦平三馀集四卷,李正民大隐集十卷,洪皓鄱阳集四卷,李流谦澹斋集十八卷,硃翌灊山集三卷,郭印云溪集十二卷,綦崇礼北海集四十六卷、附录三卷,李处权崧庵集六卷,吴可藏海居士集二卷,曾几茶山集八卷,张元幹芦川归来集十卷、附录一卷,邓深邓绅伯集二卷,仲并浮山集十卷,吴芾湖山集十卷,汪应辰文定集二十四卷,陈长方唯室集四卷、附录一卷,王之望汉滨集十六卷,曹协云庄集五卷,林季仲竹轩杂箸六卷,王质雪山集十六卷,李石方舟集二十四卷,喻良能香山集十六卷,崔敦礼宫教集十二卷,陈棣蒙隐集二卷,卫博定庵类稿四卷,李吕澹轩集八卷,虞俦尊白堂集六卷,袁说友东堂集二十卷,许及之涉斋集十八卷,赵蕃乾道稿一卷、淳熙稿二十卷、章泉稿五卷,彭龟年止堂集二十卷,曾丰缘督集二十卷,袁燮絜斋集二十四卷,蔡戡定斋集二十卷,员兴宗九华集二十五卷、附录一卷,赵善括应斋杂箸六卷,李洪芸庵类稿六卷,张鎡南湖集十卷,韩元吉南涧甲乙稿二十二卷,章甫自鸣集六卷,杨冠卿客亭类稿十五卷,史尧莲峰集十卷,孙应时烛湖集二十卷、附编二卷,曹彦约昌谷集二十二卷,廖行之省斋集十卷,周南山房集九卷,卫泾后乐集二十卷,度正性善堂稿十五卷,葛绍体东山诗选二卷,袁甫蒙斋集十八卷,吴泳鹤林集四十卷,许应龙东涧集十四卷,戴栩浣川集十卷,陈元晋渔墅类稿八卷,程公许沧洲尘缶编十四卷,苏泂冷然斋集八卷,韩淲涧泉集二十卷,陈耆卿筼窗集十卷,王迈臞轩集十六卷,包恢敝帚稿略八卷,赵汝腾庸斋集六卷,赵孟坚彝斋文编四卷,张侃张氏拙轩集六卷,唐士耻灵岩集十卷,徐元杰楳埜集十二卷,高斯得耻堂存稿八卷,阳枋字溪集十一卷、附录一卷,释文潜山集十二卷,刘辰翁须溪集十卷,胡仲弓苇航漫游稿四卷,马廷鸾碧梧玩芳集二十四卷,舒岳祥阆风集十二卷,卫宗武秋声集六卷,董嗣杲庐山集五卷、英溪集一卷,家铉翁则堂集六卷,连文凤百正集三卷,陈杰自堂存稿四卷,蒲寿晟心泉学诗稿六卷。 金王寂拙轩集六卷。 元张养浩归田类稿二十四卷,艾性夫剩语二卷,陆文圭墙东类稿二十卷,赵文青山集八卷,胡祗遹紫山大全集二十六卷,杨宏道小亨集六卷,魏初青崖集五卷,刘将孙养吾斋集三十二卷,耶律铸双溪醉隐集八卷,滕安上东庵集四卷,程端礼畏斋集六卷,姚燧牧庵文集三十六卷,陈宜甫陈秋岩诗集二卷,王旭兰轩集十六卷,张之翰西岩集二十卷,刘敏中中庵集二十卷,王结王文忠集六卷,萧勤斋集八卷,同恕榘庵集十五卷,王沂伊滨集二十四卷,程端学积斋集五卷,硃晞颜瓢泉吟稿五卷,张仲深子渊诗集六卷,刘仁本羽庭集六卷,吴皋吾吾类稿三卷,周巽性情集六卷,胡行简樗隐集六卷。 明谢肃密庵集八卷,钱宰临安集六卷,蓝仁蓝山集六卷,蓝智蓝涧集六卷,郑潜樗庵类稿二卷,龚斅鹅湖集九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宋晏殊元献遗文一卷。 胡亦堂辑。 宋尤袤梁溪遗稿一卷。 尤侗辑。 以上辑佚 总集类 古文渊鉴六十四卷。 康熙二十四年,徐乾学等奉敕编。 唐宋文醇五十八卷。 高宗御定。全唐文一千卷。 嘉庆十九年敕编。 清文颖一百二十四卷。 乾隆十二年,张廷玉等奉敕编。 清续文颖一百八卷。 嘉庆十五年敕编。 全唐诗九百卷。 康熙四十六年,彭定求等奉敕编。 唐诗三十二卷,附录一卷。 康熙五十二年,圣祖御选。四朝诗三百十二卷。 康熙四十八年,张豫章等奉敕编。 全金诗七十四卷。 郭元釪原本,康熙五十年奉敕刊。 佩文斋咏物诗选四百八十六卷。 康熙四十五年,张玉书等奉敕编。 历代题画诗一百二十卷。 康熙四十六年,陈邦彦等奉敕编。 唐宋诗醇四十七卷。 高宗御定。熙朝雅颂集首集二十六卷,正集一百八卷。 嘉庆九年,铁保等奉敕编。 千叟宴诗四卷。 康熙六十一年敕编。 千叟宴诗三十四卷。 乾隆四十九年敕编。 重举千叟宴诗三十四卷。 乾隆五十五年敕编。 南巡召试录三卷。 乾隆时,谢墉等奉敕编。 上书房消寒诗一卷。 嘉庆时,董观国等奉敕编。 三元诗一卷,附三元喜宴诗一卷。 嘉庆二十五年,陆锡熊奉敕编。 历代赋汇一百四十卷,外集二十卷,逸句二卷,补遗二十二卷。 康熙四十五年,陈元龙等奉敕编。 四书文四十一卷。 乾隆元年,方苞奉敕编。 文选举正二卷。 陈景云撰。 文选理学权舆八卷。 汪师韩撰。 文选理学权舆补一卷,文选李注补正四卷,文选考异四卷。 孙志祖撰。 文选考异十卷。 胡克家撰。 文选音义八卷。 余萧客撰,陈彬华补辑。 文选集释二十四卷。 硃珔撰。 选学胶言二十卷。 张云璈撰。 文选旁证四十六卷。 梁章钜撰。 文选笺正三十二卷。 胡绍煐撰。 读选意签一卷。 陈仅撰。 选学规李一卷,选学规何一卷。 徐攀凤撰。 文选疏解十九卷。 顾施桢撰。 选诗定论十八卷。 吴湛撰。 古诗十九首说一卷。 徐昆撰。 古诗十九首注一卷。 卿彬撰。 古诗十九首解一卷。 张庚撰。 古诗十九首详解二卷。 饶学斌撰。 文选古字通疏证六卷。 薛传均撰。 文选考音一卷。 赵晋撰。 文选编珠一卷。 石蕴玉撰。 文选通假字会四卷。 杜宗玉撰。 文选课虚四卷。 杭世骏撰。 玉台新咏考异十卷。 纪容舒撰。 玉台新咏笺注十卷。 吴兆宜撰。 才调集补注十卷。 殷元勋、宋邦绥同撰。 三体唐诗补注六卷。 高士奇撰。 唐诗鼓吹笺注十卷。 注,钱朝鼒、王俊臣撰;笺,王清臣、陆贻典撰。 诗纪匡谬一卷。 冯舒撰。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七百四十六卷。 严可均辑。 唐文粹补遗二十六卷。 郭麟辑。 唐文拾遗八十卷,续十六卷。 陆心源辑。 宋文选三十卷。 顾宸编。 宋四大文选八卷。 陶珽编。 南宋文范七十卷。 庄仲方编。 南宋文录二十四卷。 董兆熊编。 辽文萃七卷。 王仁俊辑。 金文雅十卷。 庄仲方编。 金文最一百二十卷。 张金吾辑。 南汉文字四卷。 梁廷枬编。 西夏文缀二卷。 王仁俊辑。 明文海四百八十二卷,明文授读六十二卷。 黄宗羲编。 明文在一百卷。 薛熙编。 国朝古文汇钞初集一百七十六卷,二集一百卷。 硃珔编。 国朝文录八十二卷,续录六十六卷。 李祖陶编。 国朝文录一百卷。 姚椿编。 国朝文徵四十卷。 吴翌凤编。 国朝古文正的七卷。 杨彝珍编。 国朝六家文钞八卷。 刘执玉编。 三家文钞三十二卷。 宋荦编。 湖海文传七十五卷。 王昶编。 切问斋文钞三十卷。 陆燿编。 皇朝经世文编一百二十卷。 贺长龄编。 皇朝经世文续编一百二十卷。 盛康编。 唐宋八大家文钞十九卷。 张伯行编。 唐宋八大家全集录五十一卷。 储欣编。 唐宋八大家文读本三十卷。 沈德潜编。 唐宋八家文分体初集八卷,二集八卷,三集八卷。 汪份编。 金元明八大家文选五十三卷。 李祖陶编。 斯文正统十二卷。 刁包编。 古文雅正十四卷。 蔡世远编。 古文精藻二卷。 李光地编。 续古文雅正十四卷。 林有席编。 文章正宗读本十六卷。 王翰熙编。 文章练要十卷。 王源编。 古文近道集二卷。 王赞元编。 古文约编十卷。 倪承茂编。 乾坤正气集五百七十四卷。 潘锡恩编。 古文词类纂四十八卷。 姚鼐编。 古文词略二十四卷。 梅曾亮编。 续古文词类纂三十四卷。 王先谦编。 续古文词类纂二十八卷。 黎庶昌编。 经史百家杂钞二十卷。 经史百家简编二卷。 鸣原堂论文二卷。 曾国籓编。 续古文苑二十卷。 孙星衍辑。 金石文钞八卷。 赵绍祖编。 八旗文经五十六卷,作者考一卷。 盛昱编。 燕台文选八卷,补遗一卷。 田茂遇编。 容城三贤集十卷。 张斐然编。 金陵文钞十六卷。 陈作霖编。 七十二峰足徵集一百一卷。 吴定璋编。 松陵文录二十四卷。 凌淦编。 南昌文考二十卷。 徐午编。 临川文献八卷。 胡亦堂编。 丰阳人文纪略十卷。 聂芳声编。 金华文略二十卷。 王崇炳编。 当湖文系初编二十八卷。 硃壬林编。 缙云文徵二十卷,补编一卷。 汤成烈编。 湖南文徵一百九十卷。 罗汝怀编。 中州文徵五十四卷。 苏源生编。 续垂棘编三集十卷,四集九卷。 范鄗鼎编。 滇南文略四十七卷。 袁文揆、张登瀛编。 杨氏五家文钞十二卷。 杨长世及从子以叡、以俨从孙兆凤、兆年撰。 义门郑氏奕叶集十卷。 郑尔垣编。 申氏拾遗集二卷。 申居郧编。 汪氏传家集一百三十卷。 汪琬编。 三陶集二十二卷。 杨沂孙编。 沈氏三代家言十五卷。 沈中祐编。 彭氏三先生集七卷。 彭祖贤编。 安吉施氏遗著七卷。 戴翊清、硃廷燮同编。 钱氏四先生集十五卷。 不著编人。骈体文钞三十一卷。 李兆洛编。 唐骈体文钞十七卷。 陈均编。 宋四六选二十四卷。 彭元瑞、曹振镛同编。 骈体正宗十二卷。 曾燠编。 骈文类苑十四卷。 姚燮编。 八家四六八卷。 孙星衍编。 十家四六十卷。 王先谦编。 历朝赋格十五卷。 陆葇编。 历朝赋楷九卷。 王修玉编。 赋汇录要笺略十卷。 吴光昭撰。 七十家赋钞五卷。 张惠言编。 藏庋集十六卷。 周在浚编。 尺牍婴鸣集十二卷。 王相编。 颜氏家藏尺牍四卷,姓氏考一卷。 潘仕成编。 明尺牍墨华三卷。 黄本骥编。 宫闱选三十五卷。 周寿昌编。 汉诗音注五卷,汉诗评五卷。 李因笃撰。 汉诗统笺三卷。 陈本礼撰。 唐诗选十七卷,唐人万首绝句选七卷,唐贤三昧集三卷。 王士禛编。 唐贤三昧集笺注三卷。 吴煊、胡棠撰。 全唐诗录一百卷。 徐焯编。 唐四家诗选八卷。 汪立名编。 说唐诗二十三卷。 戴明说撰。 续三体唐诗八卷,唐诗掞藻八卷。 高士奇撰。 唐诗叩弹集十二卷,续集三卷。 杜诏、杜庭珠同编。 唐诗贯珠笺释六十卷。 胡以梅编。 唐诗别裁集三十卷。 沈德潜编。 读雪山房唐诗选四十卷,序例一卷。 管世铭编。 全五代诗一百卷。 李调元编。 宋诗钞一百六卷。 吴之振编。 宋诗删二十五卷。 顾贞观编。 宋百家诗存二十八卷。 曹廷栋编。 宋诗选四十九卷。 曹学佺编。 元诗选三集一百十一卷,元诗选癸集十卷。 顾嗣立编。 列朝诗集六集八十一卷。 钱谦益编。 明诗综一百卷。 硃彝尊编。 明诗别裁集十二卷。 沈德潜编。 明三十家诗选二集十六卷。 闺秀汪端编。 古诗选三十二卷。 王士禛编。 诗原二十五卷。 顾大申编。 历朝诗约选九十二卷。 刘大櫆编。 古诗录十二卷。 张琦编。 十八家诗钞二十卷。 曾国籓编。 宋元诗会一百卷。 陈焯编。 宋金元诗永二十卷,补遗二卷。 吴绮编。 宋金元诗选八卷。 吴翌凤编。 宋元四家诗选四卷。 戴熙编。 清诗选三十卷。 孙鋐编。 清诗初集十二卷。 蒋鑨等编。 盛朝诗选初集十二卷。 顾施桢编。 本朝应制琳琅集十卷。 邹一桂编。 本朝馆阁诗二十卷。 阮学洪编。 国朝赓飏集注十六卷。 张日珣、邱允德同编。 国朝应制诗粹四卷。 许大纶编。 清诗鼓吹四卷。 周佑予编。 国雅集二卷。 傅王露编。 国朝诗别裁集三十六卷。 沈德潜编。 国朝正雅集一百卷。 符葆森编。 国朝诗十卷,外编一卷,补六卷。 吴翌凤编。 国朝诗的六十三卷。 陶煊等编。 国朝诗乘十卷。 刘然编。 国朝诗铎二十六卷。 张应昌编。 国朝诗隐一卷。 不著编人氏名。国朝诗萃初集十卷,二集四卷。 潘瑛等编。 国朝六家诗钞八卷。 刘执玉编。 国初十家诗钞七十五卷。 王相编。 四家诗钞二十八卷。 王企靖编。 诗持十卷,广集八十九卷。 魏宪编。 陆陈二先生诗钞十六卷。 蒯德模编。 二家诗钞二十卷。 邵长蘅编。 七子诗选十四卷。 沈德潜编。 八家诗选八卷。 吴之振编。 二冯诗集九卷。 胡思敬编。 国朝四家诗集四卷。 叶燮编。 诗观十二卷。 邓汉仪编。 明遗民诗十六卷。 卓尔堪编。 感旧集十六卷。 王士禛编。 同人集十二卷。 冒襄编。 旧怀集二卷。 冯舒编。 箧衍集十二卷。 陈维崧编。 溯洄集十卷。 魏裔介编。 近光集二十四卷。 汪士鋐编。 群雅集十二卷。 李振裕编。 高言集四卷。 田茂遇、董俞同编。 于野集七卷。 王原编。 友声集七卷。 赖鲲升编。 续同人集十三卷。 袁枚编。 金兰续集一卷。 徐坚编。 八表停云集三十卷。 严长明编。 群雅集四十卷,二集九卷。 王豫编。 清尊集十六卷。 汪远孙编。 刻烛集一卷。 曹仁虎编。 盍簪集十卷。 刘国楫编。 过日集十六卷。 曾灿编。 幽光集一卷。 方登贤编。 沈珠集一卷。 陈辰生编。 金铃集十二卷。 张纶编。 天籁集一卷。 郑旭旦编。 慰讬集十六卷。 黄安涛编。 卬须集八卷,续集六卷,又续集六卷,怀旧集十二卷,续集六卷,又续集二卷。 吴翌凤编。 同调集一卷。 龙铎、舒位同编。 拜飏集八卷。 马俊臣编。 兰言集二十卷。 谢堃编。 兰言集十二卷。 赵绍袓编。 笃旧集十八卷。 刘存仁编。 师友集十卷。 梁章钜编。 撷芳集二卷。 谢桐冈编。 共赏集一卷,二编一卷。 钱辰编。 湖海诗传四十六卷。 王昶编。 扶轮新集十四卷。 黄传袓编。 同岑诗选十二卷。 黄孙灿编。 同人题赠集四卷。 何承燕编。 蜕翁所见录十卷。 叶廷琯编。 白山诗介十卷。 铁保编。 国朝畿辅诗传六十卷。 陶樑编。 沧州诗钞十二卷。 王国均编。 津门诗钞三十卷。 梅成栋编。 燕齐四家诗集十二卷。 不著编人。磁人诗十卷。 杨方晃编。 易台风雅四卷。 苏宏祖编。 易台风雅续集四卷。 苏元善编。 江苏诗徵一百八十卷。 王豫编。 国朝金陵诗徵四十八卷。 硃绪曾编。 石城七子诗钞十四卷。 翁长森编。 金陵名胜诗钞四卷,秦淮诗钞二卷。 李鼇编。 南邦黎献集十六卷。 鄂尔泰编。 吴风二卷,江左十五子诗选十五卷。 宋荦编。 江左三大家诗钞九卷。 顾有孝编。 江左十子诗钞十卷。 王鸣盛编。 吴会英才集二十四卷。 毕沅编。 吴门三家诗三卷。 硃琳编。 姑苏杨柳枝词一卷。 汪琬编。 木渎诗存十四卷。 汪正编。 国朝松陵诗徵二十卷。 费周仁编。 禊湖诗十八卷。 徐达源编。 松风馀韵五十一卷。 姚宏绪编。 国朝练音集十二卷。 王辅铭编。 青浦诗传三十二卷。 王昶编。 海曲诗钞十六卷。 冯金伯编。 太仓十子诗选十卷。 吴伟业编。 毗陵六逸诗钞二十三卷。 庄仕芬、徐梅同编。 梁溪诗钞五十八卷。 顾光旭编。 京江耆旧集十三卷。 张学仁编。 焦山诗集一卷。 卢见曾编。 淮海英灵集二十二卷。 阮元编。 刊上题襟集一卷,续集一卷。 曾燠编。 甓湖联吟集七卷。 李光国撰。 高邮耆旧诗存二卷。 王敬之编。 东皋诗存四十八卷。 王之珩编。 崇川诗钞汇存五十一卷。 王藻编。 崇川诗集十二卷。 孙翔编。 续宛雅八卷。 蔡蓁编。 合肥三家诗录二卷。 谭献编。 江西诗徵九十四卷。 曾燠编。 岳阳诗传四卷。 李絜、李嵘同编。 江浙诗存六卷。 阮元、秦瀛同编。 两浙輶轩录四十卷,补遗十卷。 阮元编。 续两浙輶轩录五十四卷,补遗六卷。 潘衍桐编。 浙人诗存八卷。 柴杰编。 国朝杭郡诗辑三十二卷。 吴颢编,孙振棫重编。 国朝杭郡诗辑续编四十六卷。 吴振棫编。 国朝杭郡诗三辑一百卷。 丁丙编。 西泠三太守诗钞三卷,西泠六君子诗钞六卷。 聂先编。 西泠五布衣遗著二十五卷。 丁丙编。 钱唐怀古诗一卷。 王德麟编。 湖墅诗钞八卷。 孙以荣编。 西泠十子诗选十卷。 不著编人。西湖柳枝词五卷。 王昶编。 海昌丽则八卷。 吴骞编。 槜李诗系四十二卷。 沈季友编。 续槜李诗系四十卷。 胡昌基撰。 嘉禾百咏偶钞一卷。 不著编人。梅里诗辑二十八卷。 许灿编。 梅里续诗辑十二卷,补遗一卷。 沈爱莲编。 梅会诗集十三卷。 李维钧编。 梅会诗选十二卷。 李稻塍编。 魏唐诗陈八卷。 钱佳编。 峡川诗钞二十卷。 曹宗载编。 峡川诗续钞十六卷。 许仁沐、蒋学坚同编。 鸳鸯湖棹歌四卷。 不著编人。柳洲诗集十卷。 陈曾新编。 国朝湖州诗续录十六卷。 郑佶编。 吴兴诗存四集四十八卷。 陆心源编。 浙西六家诗钞六卷。 吴应和编。 甬上耆旧诗三十卷。 胡文学编。 四明四友诗六卷。 郑性编。 越姥诗蒐十二卷。 倪励编。 越风三十卷。 商盘编。 姚江逸诗十五卷。 黄宗羲编。 续姚江逸诗十二卷。 倪继宗编。 越七十二家诗集八卷。 不著编人。越三子集七卷。 潘祖廕编。 诸暨诗存十六卷。 郦滋德编。 诸暨诗存续编四卷。 郭肇编。 嵊诗钞四卷。 吕岳孙编。 上虞诗选四卷。 徐幹编。 上虞四家诗钞十八卷。 不著编人。金华诗录六十卷。 硃琰编。 永康十孝廉诗钞二十二卷。 胡凤丹编。 东阳历代诗九卷。 董肇勋编。 国朝严川诗录八卷。 宗源瀚编。 黄岩集三十二卷。 王咏霓编。 三台诗录三十二卷。 戚学标编。 仙居集二十四卷。 王寿颐编。 两浙教官诗录十八卷。 许正绶编。 国朝全闽诗录初集三十二卷,续集十一卷。 郑杰编。 莆风清籁集六十卷。 郑王臣编。 黄冈二家诗钞三十四卷。 陈师晋编。 资江耆旧集六十四卷,沅湘耆旧集二百卷。 邓显鹤编。 国朝山左诗钞六十卷。 卢见曾编。 山左诗续钞三十二卷,补钞四卷。 张鹏展编。 曲阜诗钞八卷。 孔宪彝编。 渠风集略七卷。 马长淑编。 山右诗存二十四卷,附录八卷。 李锡麟编。 晋四人诗六卷。 戴廷栻编。 蒲溪吟社三家诗钞四卷。 顾贻禄编。 潞安诗钞前编四卷。 程之玿编。 潞安诗钞后编十二卷。 常煜编。 陇西二家诗钞三卷。 李俊编。 蜀雅二十卷。 李调元编。 蜀诗十五卷。 费经虞编。 粤东诗海一百卷,补遗六卷。 温汝能编。 粤风集四卷。 李调元编。 广东诗粹十二卷。 梁善长编。 岭南群雅集六卷。 刘彬华编。 岭海诗钞二十四卷。 凌扬藻编。 楚庭耆旧诗前集二十一卷,后集三十二卷。 伍崇曜编。 端人集四卷。 彭泰来编。 粤诗蒐逸四卷。 黄子高编。 粤十三家诗钞一百八十三卷。 伍元薇编。 倪城风雅二卷。 劳铔编。 黔诗纪略二十三卷。 黎兆勋编。 滇诗嗣音集二十卷,补遗一卷。 黄琮编。 滇诗重光集十八卷。 许印芳编。 滇诗拾遗六卷。 陈荣昌编。 午梦堂诗钞四卷。 叶燮编。 曲阜孔氏诗钞十四卷。 孔宪彝编。 长林四世弓冶集五卷。 林其茂编。 述本堂诗集二十一卷。 桐城方氏编。 二方诗钞六卷。 方观承编。 笃叙堂诗集五卷。 侯官许氏编。 棣华书屋近刻四卷。 硃湘、硃绛、硃纲撰。 沈氏诗录十二卷。 沈祖禹编。 桐鹤诗钞二十九卷。 单铭编。 湖陵江氏集五卷。 江八斗编。 春星堂诗集十卷,续集一卷。 汪簠编。 汪氏传家集一卷。 汪宗豫编。 邵氏联珠集四卷。 邵齐烈、邵齐焘、邵齐熊、邵齐然撰。 陈氏联珠集十五卷。 王肇奎编。 翟氏诗钞一卷,附录一卷。 翟瀚编。 诸氏家集十卷。 诸家乐编。 后村周氏渊源录十三卷。 周源编。 萧山任氏遗芳集三卷。 任渠编。 虞山黄氏五家集五卷。 黄泰编。 秀水王氏家藏集五十卷。 王褧之编。 锡山秦氏诗钞十五卷。 秦彬编。 钱氏传芳集一卷。 钱泳编。 继生堂集四卷。 张宾、张淇、张灝、张椿年撰。 鄂韡联吟集二卷。 马国伟、马用俊撰。 桐城马氏诗钞七十卷。 马树华编。 尹氏历代诗钞七十卷。 尹抡编。 许氏巾箱集四卷。 许兆熊编。 琴川黄氏三集三卷。 黄鹤、黄叔灿、黄廷鉴撰。 瑞竹亭合稿四卷。 王愈扩、王愈融撰。 屠氏昆季诗钞二卷。 屠秉钧等撰。 戴氏三俊集三卷。 戴芬、戴福谦、戴(纯)撰。 胡氏群从集三卷。 胡珵、胡琨、胡琮撰。 方氏乔梓集。一卷。 方骘及子宗诚撰。 毗陵杨氏诗存六卷,附编三卷。 杨葆彝编。 新安先集二十卷。 硃之榛编。 海丰吴氏诗存四卷。 吴重熹编。 石氏乔梓集二卷。 潘锺瑞编。 二熊君诗賸二卷。 熊其英、熊其光撰。 二许集二卷。 许乃济等撰。 同怀忠孝集二卷。 严辰编。 高氏一家稿一卷。 高云麟编。 汪氏全集十二卷。 汪曾唯编。 湖墅钱氏家集十八卷。 钱锡宾等撰。 济阳家集一卷。 丁丙编。 城北唱随集一卷。 徐叶钧及妻吴婉宜撰。 唱和初集一卷,随草二卷,随草续编一卷。 李元鼎及妻硃中楣撰。 鸣和集一卷,抵掌八十一吟集一卷。 马履泰及壻锁成、子庆孙、怡孙撰。 亭林同志赠言一卷。 沈岱瞻编。 双节堂赠言三十卷。 汪辉袓编。 汤将军怀忠录八卷。 汤成烈编。 查氏一门烈女编一卷。 查礼编。 紫阳书院课馀选二卷。 屠倬编。 敬修堂诗赋课钞十五卷。 胡敬编。 八砖吟馆刻烛集二卷。 阮元编。 问梅诗社诗钞一卷。 尤兴诗编。 林屋吟榭诗钞十二卷,附录三卷。 任兆麟编。 谢琴诗钞八卷。 吴景潮编。 载书图题咏一卷。 王士禛编。 填词图题咏一卷。 陈维崧编。 枫江渔父图咏一卷。 徐釚编。 松吹堂读书图题咏一卷。 杭世骏编。 梦境图唱和诗一卷。 黄丕烈编。 张忆娘簪花图题咏一卷。 不著编人。乐府英华十卷。 顾有孝编。 乐府广序三十卷。 硃嘉徵编。 古谣谚一百卷。 杜文澜编。 古今谣谚补注二卷,古今风谣拾遗四卷,古今谚拾遗六卷。 史梦兰编。 古谚笺十卷。 林伯桐撰。 唐宫闱诗三卷。 费密编。 妇人集一卷。 陈维崧编。 国朝闺秀正始集二十卷,附录一卷,补遗一卷。 闺秀恽珠编。 红树楼名媛诗选十二卷。 陆昹编。 国朝闺阁诗钞九十九卷。 蔡殿齐编。 女士诗钞不分卷。 吴翌凤编。 袁家三妹合稿三卷。 袁枚编。 鲍氏三女子诗钞三卷。 闺秀鲍之兰等撰。 随园女弟子诗选六卷。 袁枚编。 碧城仙馆女弟子诗一卷。 陈文述编。 京江三上人诗选三卷。 洪亮吉编。 宋陈起江湖小集九十五卷、江湖后集二十四卷,元方回文选颜鲍谢诗评四卷,汪泽民、张师愚宛陵群英集十二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诗文评类 救文格论二卷。 顾炎武撰。 夕堂永日绪论一卷。 王夫之撰。 论学三说一卷。 黄与坚撰。 伯子论文一卷。 魏际瑞撰。 日录论文一卷。 魏禧撰。 枣林艺篑一卷。 谈迁撰。 铁立文起二十二卷。 王之绩撰。 惺斋论文一卷。 王元启撰。 古文绪论一卷。 吴德旋撰。 述菴论文别录一卷。 王昶撰。 鸣原堂论文二卷。 曾国籓撰。 艺概六卷。 刘熙载撰。 论文章本原三卷。 方宗诚撰。 四六金针一卷。 陈维崧撰。 四六丛话三十三卷。 孙梅撰。 宋四六话十二卷。 彭元瑞撰。 读赋卮言一卷。 王芑孙撰。 见星庐赋话十卷。 林联桂撰。 赋话十卷。 李调元撰。 春秋诗话五卷。 劳孝舆撰。 选诗丛话一卷。 孙梅撰。 读雪山房唐诗凡例一卷。 管世铭讠巽。李杜诗话三卷。 潘德舆撰。 五代诗话十二卷。 王士禛撰。 五代诗话十卷。 郑方坤撰。 西昆发微三卷。 吴乔撰。 江西诗社宗派图录一卷。 张泰来撰。 辽诗话二卷。 周春撰。 明人诗品二卷。 杜廕棠撰。 历代诗话八十卷。 吴景旭撰。 历代诗话考索一卷。 何文焕撰。 全闽诗话十二卷。 郑方坤撰。 榕城诗话三卷。 杭世骏撰。 南浦诗话八卷,雁宕诗话二卷。 梁章钜撰。 全浙诗话五十四卷。 陶元藻撰。 全浙诗话刊误一卷。 张道撰。 广陵诗事十卷。 阮元撰。 杜律诗话二卷。 陈廷敬撰。 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八卷。 周春撰。 玉溪生诗说二卷。 纪昀撰。 苏海识馀四卷。 王文诰撰。 苏亭诗话六卷。 张道撰。 诗律蒙告一卷。 顾炎武撰。 诗铎一卷。 王夫之撰。 梅村诗话一卷。 吴伟业撰。 带经堂诗话三十卷。 王士禛撰,张宗枬辑。 师友诗传录一卷,郎廷极撰。 续录一卷。 刘大勤撰。 然灯记闻一卷。 何世璂撰。 蠖斋诗话二卷。 施闰章撰。 谈龙录一卷。 赵执信撰。 漫堂说诗一卷。 宋荦撰。 静志居诗话二十四卷。 硃彝尊撰。 西河诗话八卷。 毛奇龄撰。 诗辨坻四卷。 毛先舒撰。 初白庵诗评三卷。 查慎行撰。 寒诗话一卷。 顾嗣立撰。 谈诗录一卷,诗学纂闻一卷。 汪师韩撰。 野鸿诗的一卷。 黄子云撰。 诗义固说二卷。 庞垲撰。 围炉诗话八卷。 吴乔撰。 原诗一卷。 叶燮撰。 说诗晬语四卷。 沈德潜撰。 莲坡诗话三卷。 查为仁撰。 随园诗话十六卷,补遗十卷。 袁枚撰。 石洲诗话八卷。 翁方纲撰。 北江诗话六卷。 洪亮吉撰。 茗香诗论一卷。 宋大樽撰。 瓯北诗话二卷。 赵翼撰。 雨村诗话二卷。 李调元撰。 拜经楼诗话四卷。 吴骞撰。 月山诗话一卷。 宗室恆仁撰。 柳亭诗话三十卷。 宋俊撰。 槐塘诗话一卷。 汪沆撰。 凫亭诗话二卷。 陶元藻撰。 灵芬馆诗话十八卷。 郭麟撰。 雅歌堂诗话二卷。 陈经撰。 瓶水斋诗话一卷。 舒位撰。 山静居诗话一卷。 方薰撰。 匏庐诗话三卷。 姚椿撰。 养一斋诗话十卷。 潘德舆撰。 筠石山房诗话六卷。 杨霈撰。 小匏菴诗话十卷。 吴仰贤撰。 射鹰楼诗话二十四卷。 林昌彝撰。 寿松堂诗话四卷。 陈来泰撰。 灯窗琐话四卷。 于源撰。 春雪亭诗话一卷。 徐熊飞撰。 春草堂诗话八卷。 谢堃撰。 缘庵诗话三卷。 李堂撰。 耐冷谭十六卷。 宋咸熙撰。 小沧浪诗话四卷。 张燮承撰。 养自然斋诗话十卷。 锺骏声撰。 缉雅堂诗话二卷。 潘衍桐撰。 然脂集例一卷。 王士禄撰。 诗法萃编十五卷。 许印芳撰。 闺秀诗话四卷。 梁章钜撰。 闺秀诗话续编四卷。 丁芸撰。 全唐文纪事一百二十二卷。 陈鸿墀撰。 宋诗纪事一百卷。 厉鹗撰。 宋诗纪事补遗一卷。 罗以智撰。 宋诗纪事补遗一百卷,附小传补正四卷。 陆心源撰。 本事诗十二卷。 徐釚撰。 词坛纪事三卷。 李良年撰。 国朝诗人小传四卷。 郑方坤撰。 国朝诗人徵略六十卷,二编六十四卷。 张维屏撰。 制艺丛话二十四卷。 梁章钜撰。 试律新话四卷。 倪鸿撰。 声调谱一卷,续谱一卷。 赵执信撰。 声调谱拾遗一卷。 翟灝撰。 声调八病说一卷。 吴镇撰。 声调谱说一卷。 吴绍灿撰。 声调三谱四卷。 王祖源撰。 声调四谱十二卷。 董文焕撰。 宋吴可藏海诗话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环溪诗话一卷,王正德馀师录四卷,李耆卿文章精义二卷,周密浩然斋雅谈三卷,元陈绎文说一卷。 以上乾隆时敕辑。 词曲类 鼓棹初集一卷,二集一卷,潇湘怨词一卷。 王夫之撰。 隰西草堂词一卷。 万寿祺撰。 梅村词二卷。 吴伟业撰。 定山堂诗馀四卷。 龚鼎孳撰。 棠村词三卷。 梁清标撰。 玉琴斋词四卷。 余怀撰。 炊闻词二卷。 王士禄撰。 衍波词二卷。 王士禛撰。 艺香词钞四卷。 吴绮撰。 苍梧词十二卷。 董元恺撰。 二乡亭词二卷。 宋琬撰。 曝书亭词七卷,江湖载酒集三卷,蕃锦集二卷。 硃彝尊撰。 曝书亭词注七卷。 李富孙撰。 迦陵词三十卷。 陈维崧撰。 珂雪词二卷。 曹贞吉撰。 纳兰词五卷。 纳喇成德撰。 弹指词三卷。 顾贞观撰。 紫云词一卷。 丁炜撰。 微云词一卷。 秦松龄撰。 秋笳词一卷。 吴兆骞撰。 溉堂诗馀二卷。 孙枝蔚撰。 茗斋诗馀二卷。 彭孙贻撰。 延露词三卷。 彭孙遹撰。 秋锦山房词一卷。 李良年撰。 枫香词一卷。 宋荦撰。 西河填词六卷。 毛奇龄撰。 百末词六卷。 尤侗撰。 蓉渡词一卷。 董以宁撰。 玉山词一卷。 陆次云撰。 馀波词二卷。 查慎行撰。 蔬香词一卷,竹窗词一卷,独旦词一卷。 高士奇撰。 楝亭词钞一卷。 曹寅撰。 茗柯词一卷。 程梦星撰。 归愚诗馀一卷。 沈德潜撰。 红藕庄词三卷。 龚翔麟撰。 石笥山房诗馀一卷。 胡天游撰。 樊榭山房词二卷,续集一卷。 厉鹗撰。 押帘词一卷。 查为仁撰。 冬心先生自度曲一卷。 金农撰。 青衫词一卷。 郑方坤撰。 板桥词钞一卷。 郑燮撰。 铜弦词二卷。 蒋士铨撰。 冰天雪窖词一卷,声灯影词一卷。 洪亮吉撰。 竹眠词二卷。 黄景仁撰。 茗柯词一卷。 张惠言撰。 念宛斋词钞一卷。 左辅撰。 蒹塘词一卷。 恽敬撰。 曬书堂诗馀一卷。 郝懿行撰。 蠢翁词二卷。 李调元撰。 嶰谷词一卷。 马曰琯撰。 南斋词二卷。 马曰璐撰。 月满楼词二卷。 顾宗泰撰。 有正味斋词八卷。 吴锡麒撰。 红薇翠竹词一卷。 焦循撰。 求是堂词一卷。 胡承珙撰。 扁舟载酒词二卷。 江籓撰。 棕亭词钞七卷。 金兆燕撰。 亦有生斋词五卷。 赵怀玉撰。 芙蓉山馆词钞二卷,真率斋词二卷。 杨芳灿撰。 梅边吹笛词二卷。 凌廷堪撰。 金牛湖渔唱一卷。 张云璈撰。 齐物论斋词一卷。 董士锡撰。 香草词二卷,洞箫词一卷,碧云盦词二卷。 宋翔凤撰。 立山词一卷。 张琦撰。 享帚词四卷。 秦恩复撰。 瑶想词一卷。 王芑孙撰。 借閒生词一卷。 汪远孙撰。 梅边吹笛谱二卷,篷窗翦烛集二卷。 李堂撰。 百缘语业一卷。 硃昂撰。 筝船词一卷。 刘嗣绾撰。 银藤花馆词四卷。 戴延介撰。 琴筑山房乐府二卷。 盛大士撰。 小谟觞馆诗馀一卷。 彭兆荪撰。 蘅梦词二卷,浮眉楼词二卷,忏馀绮语二卷,爨馀词一卷。 郭麟撰。 百萼红词二卷。 吴鼒撰。 香苏山馆词一卷。 吴嵩梁撰。 露蝉吟词钞一卷。 唐仲冕撰。 蜩翼词一卷。 李兆洛撰。 思贤阁词一卷。 丁履恆撰。 万善花室词一卷。 方履籛撰。 兰石词一卷。 董祐诚撰。 存审斋词三卷。 周济撰。 杕雅一卷。 蒋曰豫撰。 耶溪渔隐词二卷。 屠倬撰。 红豆树馆词八卷。 陶樑撰。 临啸阁诗馀四卷。 硃骏声撰。 知止堂词录三卷。 硃绶撰。 桐月修箫谱一卷。 王嘉禄撰。 翠微雅词一卷。 戈载撰。 因柳阁词二卷。 焦廷琥撰。 拙宜园词二卷。 黄宪清撰。 柯家山馆词三卷。 严元照撰。 玉壶词选二卷。 改琦撰。 种芸仙馆词四卷,钓船笛谱一卷。 冯登府撰。 六花词一卷。 徐熊飞撰。 倚晴楼诗馀四卷。 黄燮清撰。 桐花阁词钞一卷。 吴兰修撰。 鸳鸯宜福馆吹月词二卷。 陈元鼎撰。 清梦盦二白词五卷。 沈传桂撰。 金梁梦月词二卷,怀梦词一卷。 周之琦撰。 冰蚕词一卷。 承龄撰。 空青词三卷。 边浴礼撰。 清邻词一卷。 陆继辂撰。 竹邻词一卷。 金式玉撰。 养一斋词三卷。 潘德舆撰。 无著词一卷,怀人馆词一卷,影事词一卷,小奢摩词一卷,庚子雅词一卷。 龚自珍撰。 双砚斋词二卷。 邓廷桢撰。 玉井山馆诗馀一卷。 许宗衡撰。 苍筤馆词一卷。 孙鼎臣撰。 心庵词一卷。 何兆瀛撰。 诗舲词续一卷。 张祥河撰。 茂陵秋雨词四卷。 王拯撰。 春在堂词录三卷。 俞樾撰。 玉洤词一卷。 潘曾玮撰。 眉绿楼词八卷。 顾文彬撰。 芬陀利室词一卷。 潘祖廕撰。 思益堂词一卷。 周寿昌撰。 东洲草堂诗馀一卷。 何绍基撰。 拜石山房词四卷。 顾翰撰。 斅艺斋诗馀一卷。 邹汉勋撰。 琴隐园词四卷。 汤贻汾撰。 汀芦诗馀一卷。 杨传第撰。 藤香馆词一卷。 薛时雨撰。 悔翁诗馀五卷。 汪士铎撰。 忆云词五卷。 项鸿祚撰。 水云楼词二卷。 蒋春霖撰。 沤梦词一卷。 刘履芬撰。 复堂词三卷。 谭献撰。 新蘅词六卷。 张景祁撰。 笙月词五卷,花影词一卷。 王诒寿撰。 疏影楼词五卷。 姚燮撰。 陈比部词钞一卷,诗馀别集一卷。 陈寿祺撰。 絙秋词一卷。 程庭鹭撰。 索笑词二卷。 张文虎撰。 太素斋词钞二卷。 勒方锜撰。 采香词四卷。 杜文澜撰。 黄雁山人词四卷。 庄缙度撰。 空一切盦词一卷。 邓嘉纯撰。 晴花暖玉词二卷。 邓嘉缜撰。 荔墙词一卷。 汪曰桢撰。 寒松阁词二卷。 张鸣珂撰。 香禅精舍词四卷。 潘锺瑞撰。 袖墨集一卷,蟲秋词一卷,味梨集一卷,鹜翁集一卷,蜩知集一卷,校梦龛集一卷,庚子秋词一卷,春蛰吟一卷。 王鹏运撰。 兰当词二卷。 陶方琦撰。 郁华阁词一卷。 宗室盛昱撰。 赌棋山庄词八卷。 谢章铤撰。 璞斋词一卷。 诸可宝撰。 漱泉词一卷。 成肇麟撰。 霞川花隐词二卷。 李慈铭撰。 云起轩词钞一卷。 文廷式撰。 麟楥词一卷。 刘恩黻撰。 山中和白云一卷,拈花词一卷。 蒋敦复撰。 搴红词一卷。 陈如升撰。 樵风乐府九卷。 郑文焯撰。 红蕉词一卷。 江标撰。 宋葛胜仲丹阳词一卷。 乾隆时敕辑。 以上词曲类词集之属 历代诗馀一百二十卷。 康熙四十六年,沈辰垣等奉敕撰。 绝妙好词笺七卷。 查为仁、厉鹗同辑。 词综三十四卷。 硃彝尊撰。 词综补八卷,明词综十二卷。 王昶撰。 词综补遗二十卷。 陶樑撰。 选声集三卷。 吴绮撰。 东日堂词选初集十五卷。 佟世南编。 历朝名人词选十三卷。 夏秉衡撰。 词选二卷。 张惠言撰。 五代词选三卷。 成肇麟撰。 宋七家词选七卷。 戈载撰。 词辨二卷,宋四家词选一卷。 周济撰。 续词选二卷。 董毅撰。 林下词选十四卷。 周铭撰。 十六家词三十九卷。 孙默撰。 今词苑三卷。 陈维崧等编。 今词选二卷。 纳喇成德、顾贞观编。 昭代词选三十八卷。 蒋重光撰。 国朝词综四十八卷。 王昶撰。 国朝词综补五十八卷。 丁绍仪撰。 国朝词综续编二十四卷。 黄燮清撰。 国朝词雅二十四卷。 姚阶编。 绝妙近词六卷。 孙麟趾编。 绝妙近词续钞二卷。 余集、徐楙同编。 诗馀偶钞六卷。 王先谦编。 燕市联吟集四卷,讨春合唱一卷。 袁通编。 金陵词钞八卷。 秦际唐编。 江东词社选一卷。 秦耀曾编。 广陵唱和词一卷。 孙金砺编。 高邮耆旧诗馀一卷。 王敬之编。 粤风续九四卷。 吴淇编。 闽词钞四卷,本事词二卷,天籁轩词选六卷。 叶申芗编。 明湖四家词四卷。 赵国华编。 四明近体乐府十五卷。 袁钧编。 硖川词钞一卷。 曹宗载编。 同声集九卷。 王鹄编。 侯鯖词五卷。 边保枢编。 箧中词六卷,续四卷。 谭献编。 词学全书十四卷。 查继起编。 词学丛书二十三卷。 秦恩复编。 以上词曲类词选之属 花草蒙拾一卷。 王士禛撰。 词话二卷。 毛奇龄撰。 词苑丛谈十二卷。 徐釚撰。 古今词话六卷。 沈雄撰。 词藻四卷,词统源流一卷,金粟词话一卷。 彭孙遹撰。 词家辨证一卷。 李良年撰。 七颂堂词绎一卷。 刘体仁撰。 词综偶评一卷。 许昂霄撰。 填词名解四卷。 毛先舒撰。 远志斋词衷一卷。 邹祗谟撰。 词林纪事二十二卷。 张宗橚编。 雨村词话一卷。 李调元撰。 香研居词麈五卷。 方成培撰。 莲子居词话四卷。 吴衡照撰。 听秋声馆词话二十卷。 丁绍仪撰。 赌釭山庄词话十二卷。 谢章铤撰。 芬陀利室词话三卷。 蒋敦复撰。 词谱四十卷。 康熙五十四年御定。词律二十卷。 万树撰。 词律拾遗六卷。 徐本立撰。 词律校勘记二十卷。 杜文澜撰。 填词图谱六卷,续集二卷。 赖以邠撰。 白香词谱一卷。 舒梦兰撰。 白香词谱笺四卷。 谢朝徵撰。 天籁轩词谱六卷。 叶申芗撰。 词韵选集一卷。 应扌为谦撰。 榕园词韵一卷。 吴宁撰。 学宋斋词韵一卷。 吴烺撰。 词韵二卷。 仲恆撰。 词林正韵三卷。 戈载撰。 词韵考略一卷。 许昂霄撰。 碎金词韵四卷。 谢元维撰。 新声谱一卷。 硃和羲撰。 以上词曲类词话、词谱、词韵之属 曲谱十四卷。 康熙五十四年奉敕撰。 九宫大成曲谱八十一卷,闰集一卷。 庄亲王撰。 昭代箫韶二十卷。 王廷章等辑。 制曲枝言一卷。 黄周星撰。 南曲入声答问一卷。 毛先舒撰。 乐府传声二卷。 徐大椿撰。 一笠庵北词广正谱不分卷。 李元玉撰。 南词定律十三卷。 杨绪等撰。 太古传宗二卷。 邹金声等撰。 曲目表一卷。 支丰宜撰。 曲海总目一卷。 黄文旸撰。 雨村曲话二卷。 李调元撰。 曲话五卷。 梁廷枬撰。 以上词曲类南北曲之属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有清之世,欧洲诸国以制器相竞致强富,路船邮电,因利乘权。道光朝五口通商,各国踵迹至。中外棣通,外舟侵入我江海置邮通商地。大北、大东两公司海底电线贯太平洋、大西洋而来,亦骈集我海上,骎骎有返客为主之势焉。李鸿章、郭嵩焘诸臣以国权、商务、戎机所关甚钜,抗疏论列。其始也阻于众咻,其继也卒排群议而次第建设之,开我国数千年未有之奇局。于时鸿章总督直隶,领北洋通商大臣,忍诟负重,卒观厥成。长江招商轮船局始于同治十三年。逮光绪三年,有唐山胥各庄铁路之筑。四年,设邮政局。五年,设电线于大沽、北塘海口砲台,西达天津。自时厥后,岁展月拓,分途并进。轮船则有官轮、商轮之别,铁路则有官办、商办之别,电线则有部办、省办之别,邮政则有总局、分局之别。宣统初,邮传部计路之通车者逾万里,线之通电者九万馀里,局之通邮者四千馀处。岁之所入,路约银二千万,电约一千万,邮六百馀万,而岁支外所盈无几,无乃分其利者众欤?昔者车行日不过百里,舟则视风势水流为迟疾,廷寄军书,驿人介马俟,尽日夕行不过六七百里已耳。今则京汉之车,津沪之舟,计程各二三千里而遥,不出三日,邮之附舟车以达者如之。若以电线达者,数万里外瞬息立至。民情虑始难,观成易,故船、电、路皆有商办名。顾言利之臣胥欲笼为国有,以加诸电商者加之川汉自办之路,操之过激,商股抗议者辄罪之。淫刑而逞,以犯众怒,党人乘之,国本遂摇。孔子论治,以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为极盛。清之天下,可谓同文同轨矣,惟行殊焉,而理乱顿异。则知伏羲氏所谓通天下之志者,有形下之器,尤贵有形上之道以维系之,未可重器而遗道也。撰交通志。 铁路 铁路创始于英吉利,各国踵而行之。同治季年,海防议起,直督李鸿章数为执政者陈铁路之利,不果行。 光绪初,英人擅筑上海铁路达吴淞,命鸿章禁止,因偕江督沈葆桢,檄盛宣怀等与英人议,卒以银二十八万两购回,废置不用,识者惜之。 三年,有商人筑唐山至胥各庄铁路八犬里,是为中国自筑铁路之始。 六年,刘铭传入觐,疏言:“自古敌国外患,未有如今日之多且强也。一国有事,各国环窥,而俄地横亘东、西、北,与我壤界交错,尤为心腹之忧。俄自欧洲起造铁路,渐近浩罕,又将由海参崴开路以达珲春,此时之持满不发者,以铁路未成故也。不出十年,祸且不测。日本一弹丸国耳,师西人之长技,恃有铁路,亦遇事与我为难。舍此不图,自强恐无及矣。自强之道,练兵造器,固宜次第举行。然其机括,则在于急造铁路。铁路之利,于漕务、赈务、商务、矿务、釐捐、行旅者,不可殚述,而于用兵尤不可缓。中国幅员辽阔,北边绵亘万里,毗连俄界;通商各海口,又与各国共之。画疆而守,则防不胜防,驰逐往来,则鞭长莫及。惟铁路一开,则东西南北呼吸相通,视敌所趋,相机策应,虽万里之遥,数日可至,百万之众,一呼而集。且兵合则强,分则弱。以中国十八省计之,兵非不多,饷非不足,然此疆彼界,各具一心,遇有兵端,自顾不暇,徵饷调兵,无力承应。若铁路告成,则声势联络,血脉贯通,裁兵节饷,并成劲旅,防边防海,转运枪砲,朝发夕至,驻防之兵即可为游击之旅,十八省合为一气,一兵可抵十数兵之用。将来兵权饷权,俱在朝廷,内重外轻,不为疆臣所牵制矣。方今国计绌于边防,民生困于釐卡。各国通商,争夺利权,财赋日竭,后患方殷。如有铁路,收费足以养兵,则釐卡可以酌裁,裕国便民,无逾于此。今欲乘时立办,莫如筹借洋债。中国要路有二:南路一由清江经山东,一由汉口经河南,俱达京师;北路由京师东通盛京,西达甘肃。若未能同时并举,可先修清江至京一路,与本年拟修之电线相为表里。” 事下直督李鸿章、江督刘坤一议覆。鸿章言:“铁路之设,关于国计、军政、京畿、民生、转运、邮政、矿务、招商、轮船、行旅者,其利甚溥。而借用洋债,外人于铁路把持侵占,与妨害国用诸端,亦不可不防。”坤一以妨兒民生、釐税为言。学士张家骧言兴修铁路有三大弊。复下其疏于鸿章,鸿章力主铭传言。会台官合疏力争,侍讲张楷言九不利,御史洪良品言五害,语尤激切。以廷臣谏止者多,诏罢其议。嗣是无复有言之者矣。 十一年,既与法国议和,朝廷念海防不可弛,诏各臣工切筹善后。李鸿章言:“法事起后,借洋债累二千万,十年分起筹还,更无力筹水师之岁需。开源之道,当效西法采煤铁、造铁路、兴商政。矿藏固为美富,铁路实有远利。但招商集股,难遽踊跃,官又无可资助。若轻息假洋款为之,虽各国所恆有,乃群情所骇诧,非圣明主持于上,谁敢破众议以冒不韪?”大学士左宗棠条上七事,一言宜仿造铁路:“外国以经商为本,因商造路,因路治兵,转运灵通,无往不利。其未建以前,阻挠固甚,一经告成,民因而富,国因而强,人物因而倍盛,有利无害,固有明徵。电报、轮船,中国所无,一旦有之,则为不可少之物。倘铁路造成,其利尤溥。清江至通州宜先设立铁路,以通南北之枢,一便于转漕,而商务必有起色;一便于徵调,而额兵即可多裁。且为费仅数百万,由官招商股试办,即可举行,且与地方民生并无妨碍。迨办有成效,再添设分支。至推广西北一路,尤为日后必然之势。”疏下王大臣议,虽善其言而不能用也。是年冬,鸿章复言:“陶城、临清间二百馀里,运道淤垫,请试办铁道,为南北大道枢纽。”上用漕督崧骏等言,格不行。 初,法、越事起,以运输不便,军事几败。事平,执政者始知铁路关系军事至要。十三年春,海军衙门王大臣奕枻等言:“铁路之议,历有年所,毁誉纷纭,莫衷一是。自经前岁战事,始悉局外空谈与局中实际,判然两途。臣奕枻总理事务,见闻较切。臣曾纪泽出使八年,亲见西洋各国轮车铁路之益。现公同酌覈,调兵运械,贵在便捷,自当择要而图。据天津司道营员等禀,直隶海岸绵长,防守不易,转运尤艰。请将开平至阎庄商办铁路,南接大沽北岸八十馀里,先行接造,再由大沽至天津百馀里,逐渐兴修。津沽铁路告成,续办开平迤北至山海关,则提督周盛波所部万人,驰骋援应,不啻数万人之用。此项海防要工,集资不易,应以官款兴办,调兵勇协同工作,以期速成。如蒙俞允,即派员督率开平公司经理。”从之。明年,路成。总理衙门奏言:“新造津沽铁路,自天津府城经塘沽、芦台以至阎庄,长一百七十五里,其自阎庄至灤州之唐山,长八十里,为各商旧造铁路。新旧铁路首尾衔接,轮车通行快利,为轮船所不及。通塞之权,操之自我,断无利器假人之虑。由此经营推广,一遇徵兵运械,輓粟飞刍,咄嗟可致;商民贸迁,无远弗届,榛莽之地,可变通衢,洵为今日自强之急务。” 会粤商陈承德请接造天津至通州铁路,略言:“现造铁路,其所入不敷养路之用。如接造此路,既可抽还造路借本,并可报效海军经费。”直督李鸿章以闻,已如所请矣;于时举朝骇然,尚书翁同龢、奎润,阁学文治,学士徐会沣,御史余联沅、洪良品、屠仁守交章谏阻。其大端不外资敌、扰民、失业三者,亦有言宜于边地及设于德州、济宁以通河运者。命俱下海军衙门。寻议上,略言:“原奏所虑各节,一在资敌。不知敌至而车已收回,岂有资敌之虑?一在扰民。建设铁路,首在绕避民间庐舍丘墓,其万难绕避者,亦给重价,谕令迁徙,可无扰民之事。一在失业。铁路兴而商业盛,谋生之途益广,更鲜失业之虞。津通之路,非为富国,亦非利商,外助海军相辅之需,内备徵兵入卫之用。乃议者不察底蕴,不相匡助,或竟道听途说,或竟凭空结撰,连章论列,上渎天听。方今环球诸国,各治甲兵,其往也,非干羽所能格,其来也,非牛饩所能退,全视中华之强弱,为相安相扰之枢机。臣等创修铁路本意,不在效外洋之到处皆设,而专主利于用兵。不仅修津通之路,而志期应援全局。诚能于江南、赵北、关东、陇西各设重兵,各安铁路,则军行万里无胼胝之劳,粮运千仓有瞬息之效,零星队伍可撤可并,浮滥饷乾或裁或节。此外如海防河运,裨益实多,而通货物、销矿产、利行旅、便工役、速邮递,利之所兴,难以枚举。而事属创办,不厌求详。请下沿江沿海各将军督抚,各抒所见。”遂如所请,命各详议以闻。 台湾巡抚刘铭传议由津沽造路至京师,护苏抚黄彭年议先办边防、漕路,缓办腹地及沿江沿海各省,而试行于津通。粤督张之洞请缓办津通,改建腹省幹路,疏言:“今日铁路之用,以开通土货为急。进口外货,岁逾出口土货二千万两。若听其耗漏,以后万不可支,惟有设法多出土货、多销土货以济之。有铁路,则机器可入,笨货可出,山乡边郡之产,悉可致诸江岸海壖,流行于九洲四瀛之外矣。而沿江沿海、辽东三省、秦陇沿边,强邻窥伺,防不胜防。若无铁路应援赴敌,以静待动,安得无数良将精兵利砲巨饷而守之?宜先择四达之衢,首建幹路,为经营全局之计。至津通铁路,则关系甚钜,不便尤多。设此路创造之时,稍有纷扰,则习常蹈故者,益将执为口实,视为畏途。以后他处续造,集股之官商必裹足,疑沮之愚民必有辞,则铁路之功终无由成,而铁路之效终无由见矣。翁同龢请试行于边地以便运兵,徐会沣等请改设于德州、济宁以便运漕,均拟缓办津通,为另辟一路之计。但边地偏远,无裨全局,效亦难见;且非商贾辐辏之所,铁路费无所出,不足以自存。德济一路,黄河岸阔沙松,工费太钜。臣以为宜自京城外之卢沟桥起,经河南达于湖北汉口镇。豫、鄂居天下之腹,中原绾毂,胥出其涂。铁路取道,宜自保定、正定、磁州,历彰、卫、怀等府,北岸在清化镇以南,南岸在荥泽口以上,择黄河上游滩窄岸坚经流不改之处,作桥以渡河,则三晋之辙下于井陉,关陇之骖交于洛口,西北声息刻期可通。自河以南,则由郑、许、信阳驿路以抵汉口,东引淮、吴,南通湘、蜀。语其便利,约有数事。内处腹地,不近海口,无引敌之虑,利一。南北三千馀里,原野广漠,编户散处,不似近郊之稠密,一屋一坟易于勘避,利二。幹路袤远,厂盛站多,经路生理既繁,纬路枝流必旺。执鞭之徒,列肆之贾,生计甚宽,舍旧谋新,决无失所,利三。以一路控八九省之冲,人货辐辏,贸易必旺。将来汴洛、荆襄、济东、淮泗,经纬纵横,各省旁通,四达不悖。岂惟有养路之资费,实可裕无穷之饷源,利四。近畿有事,三楚旧部,两淮精兵,电檄一传,不崇朝而云集都下。或内地偶有土寇窃发,发兵征讨,旬日立可荡平。徵兵之道,莫此为便,利五。中国矿利,惟煤铁最有把握。太行以北,煤铁最旺而最精,而质最重、路最艰。既有铁路,则辇机器以开采,用西法以煎镕,矿产日多。大开三晋之利源,永塞中华之漏卮,利六。海上用兵,首虑梗漕。东南漕米百馀万石,由镇江轮船溯江而上,三日而抵汉口,又二日而达京城。由卢沟桥运赴京仓,道里与通县相等,足以备河海之不虞,辟飞輓之坦道,而又省挑河剥运之浮糜。较之东道王家营一路碍于黄河下流者,办理转有把握,利七。若虑费钜难成,则分北京至正定为首段,次至黄河北岸,又次至信阳州为二三段,次至汉口为末段。每里不过五六千金,每段不过四百万内外,合计四段之工,须八年造成,款亦八年分筹。中国之大,每年筹二百万之款,似尚不至无策。筹款之法,除由铁路公司照常招股外,应酌择各省口岸较盛、盐课较旺之地,由籓运两司、关道转发印票股单,设法劝集。铁料运自晋省,置炉鍊冶,以供取用,庶施工有序,而藏富在民。” 奏上,仍下海军衙门。寻复议上:“各国兴办铁路,以幹路为经,以枝路为纬,有事则以路徵兵,无事则以商养路。就五大洲言之,宜于西洋,宜于东洋,岂其独不宜于中国?就中国言之,或云宜于边防,或云宜于腹地,岂其独不宜于臣衙门所奏准之津通?津通,畿东南一正幹也。水路受沿海七省之委输,陆路通关东三省之命脉。豫鄂则畿西南一正幹也,控荆襄,达关陇,以一道扼七八省之冲。初意徐议中原,而先以津沽便海防,继以津通扩商利,区区二百里,其关系与豫鄂之千里略同。今张之洞亦设为津通五宜审之说,其中所虑各节,前奏固已剖析无遗。惟事关创始,择善而从。津通铁路应即暂从缓办,而卢汉必以汉口至信阳为首段,层递而北,并改为卢沟、汉口两路分投试办,综计需银三千万两,以商股、官帑、洋债三者为集款之法。”议上,诏旨允之。 初,鸿章倡津通铁路之议,举朝以为不可,鸿章持之甚力。之洞特创卢汉幹路之说,调停其间,而醇亲王奕枻复赞之于内,其事始定。然其时廷臣尚多不以卢汉造路为然,但无敢昌言者。故通政黄体芳谓铁路不可借洋债以自累,而台臣亦有言黄河桥工难成者,以执政者坚持举办,久之浮议始息。鸿章与之洞书,谓局外议论纷歧,宜速开办,免生枝节,之洞深然之。未几,之洞总督湖广。之洞既移鄂,益锐意兴办卢汉铁路,其所经画,曰储材宜急,勘路宜缓,兴工宜迟,竣工宜速。以商股难恃,请岁拨帑金二百万两以备路用。上如所请。 十六年,以东三省边事亟,从海军衙门王大臣及直督李鸿章言,命移卢汉路款先办关东铁路。拟由林西造幹路,出山海关至沈阳达吉林,另由沈阳造枝路以至牛庄、营口,计二千三百二十三里,年拨银二百万两为关东造路专★,命李鸿章为督办大臣,裕禄为会办大臣,而卢汉路工因之延缓。盖自光绪初年,内外臣工往往条陈铁路,当国者亦欲试行以开风气,而疆吏畏难因循,顾虑清议,莫敢为天下先。卢汉铁路已定议矣,寻复中辍。至是年,国内铁路,仅有唐山至阎庄八十五里,阎庄至林西镇二百三十五里,又基隆至淡水六十里而已。 二十一年,命张之洞遴保人才,及筹议清江至京路事。之洞言铁路以卢汉为要,江宁、苏、杭次之,清江筑路非宜。上韪其言。时之洞方督两江,特命移鄂综其事。以卢汉路长款钜,谕有招股千万者,许设公司自办。粤人许应锵、方培■J0等咸言集赀如额,遵旨承办。直督王文韶与之洞言承办各商举不足恃,请以津海关道盛宣怀为督办,允之,命以四品京堂督路事。宣怀条上四事,一请特设铁路总公司,拨官款,募商股,借洋债。先办卢汉,次第及于苏沪、粤汉。上如所请。是年设总公司于上海,而卢汉之始基以立。 自中日战后,外人窥伺中国益亟,侵略之策,以揽办铁路为先。俄索接造西伯利亚幹路,横贯黑、吉两省,修枝路以达旅顺、大连湾。英则请修五路:一苏杭甬,自苏州经杭州以达宁波;一广九,自广州以达九龙;一津镇,自天津以达镇江;一浦信,自浦口以达信阳;一自山西、河南以达长江。法自越南筑路以达云南省,自龙州筑路以达镇南关。德踞胶州湾,筑路以达济南。葡据澳门,筑路以达广州。日本擅于新民筑路达奉天,更获有奉天至安东铁道之权。此各国以铁路侵略中国之大略也。 先是俄人阴结朝鲜窥奉天,建言者请急建关内外路以相钤制,乃命顺天府尹胡燏棻督办津榆路事;后以续造吉林一路款绌中辍。二十四年,俄事急,燏棻请息借英款为之。疏言:“关外一路,初拟迳达吉林,以无款又落后著。迨归并津卢,俄即起而争执。近允其由俄边直接大连湾,奉、吉两省东北之利尽为所占。计惟有由大凌河趕造至新民铁路,以备联络沈阳之路,并可兼护蒙古、热河矿务。一面由营口至广宁,庶中国海关不致为俄侵占,尚可保全奉省西北之利。现东三省全局已在俄人掌握,幸留此一线之路,堪以设法抵御。若坐失机宜,后悔何及。”从之。 初,英人图粤路甚亟。王文韶、张之洞、盛宣怀合疏言:“粤汉南幹路,原拟稍缓续筹,无如时局日亟,刻不及待。群雄环伺,辄以交涉细故,兵轮互相驰骋,海洋通塞,靡有定期。今海军既无力能兴,设有外变,隔若异域,必内地造有铁路,方可联络贯通。广东财赋之区,南戒山河,未可遐弃,此粤汉南路当与北路并举者也。”又疏言:“德国无理肇衅,占踞胶、墨要害,并获承办山东铁路。俄已造路于黑龙江、吉林,为通奉天、旅顺之谋。法已造路于广西,以为割滇之计。独英人窥伺最久,尚无所得。今年春,英商屡来揽办粤路,坚持未允。其所拟急行者,在趕营中国中部,或广东建筑轨道。盖英所欲者,一借款,一修路,一拟索香港对岸之深水埠,其为觊觎铁路无疑。现在德已踞胶,俄已留旅,法已窥琼,英有图扼长江、吴淞之谋。是中国各海口几尽为外国所占,仅有内地尚可南北往来。若粤汉一线再假手英人,将来俄路南引,英轨北趋,惟有卢汉一路跼蹐其中,何能展布?甚或为英、俄之路所并。惟有趕将粤汉一路占定自办,尚足补救万一。”嘉纳之。 初,粤汉路议由鄂入赣达粤。嗣病其迂远,改道湘之郴、永、衡、长。至是,定议三省绅商自办,总公司综其纲领。盖各省幹路,以关东肇其端,卢汉、粤汉次之。此外则建天津至卢沟桥之津卢路,正定至太原之正太路,郑州东至开封、西历荥阳、汜水达洛阳之汴洛路,广州至九龙之广九路,上海至江宁之沪宁路,萍乡至昭山之萍昭路,道口至清化镇之道清路,京师至张家口之京张路,天津至浦口之津浦路,吉林、长春之吉长路,齐齐哈尔卜魁城至昂昂溪之齐昂路,此属于官办者也。若潮汕、新宁、川汉、同蒲、洛潼、西潼、广厦、归包、归新、桂全、滇桂、滇蜀、腾越以及浙、苏、皖、赣、滇、蜀诸省,咸请自修幹枝等路,悉如所请。至是建造铁路之说,风行全国,自朝廷以逮士庶,咸以铁路为当务之急。 趋乡既定,筹款与办法最关紧要。筹款有官帑,有洋债,有民股。修路有官办,有商办,有官督商办。自刘铭传倡借债筑路之议,为众论所尼,借款修路,遂为当时所讳言。故卢汉建议之初,犹以部帑为请,未敢昌言借洋债也。借洋债自津卢、关内外铁路始。迨盛宣怀督办路事,首以三路分三国借款之策进。曰卢汉借比款,沪宁借英款,粤汉借美款。上俞其请。由是正太则借俄款,汴洛则借比款,广九、苏杭甬则借英款,津浦则借英、德款。贷之者,大率资金什予其九,息金二什而取其一;以路为质,或并及附路之产物。付息、还本、赎路,咸有定程,而还本、赎路未及其时,且勿许。购料、勘路、兴工,多假外人为之。故外人多以款为饵,冀获承办之利。 卢汉路近三千里,费逾四千万,黄河桥工糜款尤钜,官帑仅资开办而已。借款始拟美,以所望奢,改与比议。英、德、法诸国接踵而至。卒借比款一百十二兆五十万佛郎。比小国,饶钢铁,嫺工事,于中国无大志。三十一年,续借一百二十五万佛郎。逾年,路成。北端直抵京师,因易名京汉。京汉之枝路曰正太,曰汴洛。正太借款,始二十三年。俄璞科第与晋官绅议定而中止。二十八年,盛宣怀与议借款四千万佛郎。约成,而俄人挨士巴尼忽索太原至榆次,至成都,至太谷,至西安,石庄至东光、微水、横涧四岔道,及同蒲诸路。均格部议,而岔道卒如所请。三十三年秋,工竣。 自容闳倡办津镇,盛宣怀恐夺卢汉之利,因议办汴洛、开济以相钤制。汴洛借款始于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而约成,借比款二千五百万佛郎。比人卢法尔主工事。嗣续借千六百万佛郎。三十四年,路成。津沽用款百三十万,官帑、商股兼备,以洋债补其不足。津卢假英金四十万镑。关内外路借英金二百三十万镑。本由商办,迨胡燏棻为督办,始官为之。拳匪乱起,关外路为俄踞,关内路为英踞。命袁世凯等与英使立约收回,英人遂攫有百里内不准他人承修之权。三十一年,全路告竣,是为京奉路。道清路为英商福公司所造,长九十里,利微费钜。初,英商索泽襄、怀浦,俱不获。遂以借款收回道清为言,内外臣工咸持不可,终借英金六十一万四千六百镑赎回。津浦路,因津镇之议不果行,改议北起天津,南讫浦口,借英、德款五百万镑。尚书吕海寰主其事。宣统三年,工竣。 其促成各省铁路自办与拒绝外债之机者,则沪宁、苏杭甬、粤汉借款所致也。沪宁筑路,倡于盛宣怀,南北洋大臣据以入告,得请。方从事淞沪工作,而英声请承办,宣怀与订草约。二十九年,正约成,借英金三百二十五万镑,五十年为期。商部以借款几倍于原估之数诘之。而工未及半,款已告罄,复议续借百万镑。苏人群起责难,并疏闻于上。命唐绍仪督办沪宁、京汉,罢铁路总公司。绍仪既任事,徇英工程司之请,复议售小票六十五万镑。疏言:“盛宣怀移交合同文卷及购地工程帐册,支款浮滥,当经驳回。沪宁合同吃亏,比京汉幹路为甚。其最棘手者,在设立总管理处。华员二人,洋员三人,每会议时,彼众我寡,已占低著。议者有添举监督之说。岂知权在总管理处,合同早已订明,虽有监督,实不济事。其尤棘手者,财政之权操于洋人掌握,用款虽由华员签字,而司帐者为洋员也。分段司帐,其支发权仍在工程司也。购料事宜,向由怡和洋行经手。行车总管、材料总管,皆洋员专司也。本彼众我寡之因,以成事事掣肘之果。挽回补救之术,惟有改订总管理处章程,加派华员司帐,并分任各总管,现已分别办理。至路款不敷,尚拟续售小票六十五万镑以资接济。”下所司议行。方绍仪拟续借英款也,侍郎吴郁生上疏力争,略言:“沪宁铁路由英国银公司要求承造,盛宣怀与之订立合同。以长不逾六百里之路工,借款至三百五十万镑之钜,估价多,必至浮滥。自合同宣布后,远近骇然。上年奉严旨改派唐绍仪妥筹办理。近闻沪宁工程司来京,又以工款不敷,有议续售小票七十万镑之说。此项路工,即就业经借定之三百五十万镑侭数开支,每里合银三万两以上,视他路浮逾两倍,公家受亏已多。今若再借钜债,是唐绍仪接办以来,于盛宣怀失算之处并无补救之方。请饬按照合同,严覈用款,一面自行筹款接济。不可再令银公司出售小票,致以九折虚数,受人盘剥。”疏上,下所司知之。而沪宁铁路终以本息过钜,收赎无期也。 苏杭甬铁路,自二十四年许英商承办。是年,盛宣怀与订草约,大要悉本氵扈宁。约成而英人置之。三十一年,浙路自办之局定,御史硃锡恩请废前约,上命宣怀偕浙抚主其事。英人恃有前约,坚欲承办,往复辨难要挟,久之不决。侍郎汪大燮与议,分修路、借款为二事。浙人以路股集有成数,一意拒款,闻之大譁,诋大燮甚力。大燮旋使英,以梁敦彦继之。浙推孙廷翰、苏推王同愈等议于京,终以成约难废,由部借英款,贷之两省而事息。 粤汉借用美款,倡于盛宣怀。驻美使伍廷芳与合兴公司议借美金四千万,期以五年工竣。美以毕来斯司路事。起粤之三水,筑路十五里,糜款逾二百万。毕来斯殁,工事亦辍,而美股多售之比人。鄂督张之洞以比已承修卢汉,粤汉再假之比,两路相合,非国之利,力倡废美约之议,湘人助之。上用御史黄昌年言,命之洞妥筹办理。之洞主废约益力。宣怀不原,阴挠其事,诏宣怀不得干预。之洞复属驻美使梁诚与合兴公司议,年馀始定,借英金百十万镑赎回焉。 方之洞议借英款也,英人乘间请改订广九路约。广九为英人请办五路之一,二十五年签订草约,悬而未定者也。三十年,沪宁约成,英人索议未果。迨苏杭甬事起,相持方急,部许英人先议广九,以缓其事,而正约以成。至是议粤汉借款,英人复索合办广九全路,粤督持不可。旋索以粤盐及路质借款,粤人亦不之许。终假英金百五十万镑而约成。之洞既借英款赎美约,一时议者以为以英易美,其害相埒,相与诟病。昌年复言路权至重,赎款难担,亟宜兴修,严杜干涉。诏以借款修路,流弊滋多,应由三省集股兴修,以保利权。自明诏严禁借债修路,而商部复有限制借款之条。各省人士亦以外人谋我之亟,咸谋铁路自办,以杜外患,鉴外债受亏之钜,争欲招集股款,自保路权。此由官办改为商办之所由来也。 商办铁路,始于唐山至阎庄,更自天津、大沽以达林西镇,皆开平公司为之。嗣是武举李福明请修京至西沽路,粤人许应锵等请办卢汉路,俱不获,自此无复有言商办者。二十九年,粤人张煜南请设公司承办潮汕铁路。既得请,而川汉继之。川督锡良以英、美商人竞涎川路,而美商班士复索灌县富顺枝路,奏准由川人筹款自办。明年,赣人以李有棻总理江西铁路,以南浔为幹路第一段。三十一年,编修陈荣昌等以法人已修滇越路,滇省内地应自行推广,以杜口实,请办滇蜀铁路,滇督丁振铎据以入告,报可。黔抚林绍年言黔路不通,滇亦少利,因并及黔。荣昌嗣请展修腾越,以编修吴琨总理其事。皖以李经方为总理,经始于芜湖,以期北接卢汉、南通赣浙。闽以陈宝琛为总理,筑路厦门。浙以汤寿潜为总理,幹路一自杭达苏,一历富阳达江西;枝路则南道江山以通闽,西道湖、长以通皖。新宁、广厦铁路,粤人陈宜禧、张振勋经办。西潼路,近联汴洛,远达甘新,为西北纬幹之枢纽,陕抚曹鸿勋奏准。三十二年,苏人以王清穆为总理,规画江苏全路,江南自上海经松江以达浙江,北自海州入徐以达豫。桂以于式枚为总理,拟自桂林筑路至全州以达湘,经梧州以达粤。粤汉自美约废后,三省公设路局于鄂,筹款筑路,各自为之,不相攙越,先幹后枝,以为要约。湘以袁树勋为总理,粤人内阁侍读梁庆桂、道员黎国廉与粤督岑春煊争粤路商办,被劾夺官。上命往查,旋起二人原官,路由官督商办,旬日集股数达四千万元,以郑官应为总理。 当其时,以铁路为救时要图,凡有奏请,立予俞允。请办幹、枝各路,经纬相属,几遍全国。其筹款,于招集民股外,大率不外开办米穀、盐、茶、房屋、彩券、土药等捐,及铜元馀利、随粮认股数者。而程功之速,事权之一,首推新宁。陈宜禧者,籍新宁,嫺铁路学,众相推戴,始终其事,故二年而路竣。次则潮汕,虽勘路招股,事变屡起,而卒底于成。总理张煜南,奖擢三品京堂。此外,以粤汉路粤人集股为最多,倾轧亦最剧。总理屡易,路工停滞。川省以租股为大宗,数达千馀万元。浙、闽、皖、赣亦均次第兴工。其馀各省,大都集股无多,有名鲜实。西潼一路,以商股难成,奏归官办,其见端也。 三十四年,上用苏抚陈启泰言,以大学士张之洞督办粤汉,冀以统一事权,亦无所济。是年,诏以铁路为交通大政,绅商集股,各设公司,奏办有年,多无起色,命所司遴员分往查勘。寻奏上勘路查款办法。时川汉已派员往查。其馀以洛潼、西潼、同蒲、江苏、浙江最要,为一起;粤汉、潮汕、新宁、惠潮、广西、福建次要,为一起;滇蜀、安徽、江西再次,为一起。拟先查洛潼、西潼、同蒲三路,报闻。宣统二年,川路司出纳者,亏倒路股百九十馀万,川人宦京者甘大璋等闻于上,查明饬追,徒讬空言而已。 三年,给事中石长信言:“我国兴造各省铁路,事前并未谋定后动。今宜明定幹路、枝路办法,使天下咸知国家铁路政策之所在,此后有所遵循,不再如从前之群议庞杂,茫无主宰。当此时事日亟,边防最要。国家若不趕将东西南北诸大幹路迅速次第兴筑,则强邻四逼,无所措手。人民不足责,其如大局何。此中利害,间不容发。惟有仰恳乾纲独断,不再游移。在德、奥、法、日本、墨西哥诸国,其铁路均归国有,而我分枝路与民,已为优异。况幹枝相辅,上下相维,于理尚顺,于事稍易。此路政之大纲,亟宜明定办法者一也。又东南幹路,以粤汉议办为最早。光绪二十六年,督办大臣会同湖广总督等奏准借美款兴造。当时订定合同后,业已筑成粤省之佛山三水铁路一百馀里,广州至英德幹路亦已购地开工。乃三十年春间,张之洞忽信王先谦等之言,不惜钜资,经向美公司废约,坚持固执,卒至停罢。废约后,原欲集鄂、湘、粤三省之力以成此路。讵悠忽数年,粤则有款而绅士争权,办路甚少,湘、鄂则集款无著,徒糜局费。张之洞翻然悔悟,不护前非,仍拟借款筑造,乃向英、德、法三国银行订定借款草合同,签押后正欲入告,因美国援案插入,暂缓陈奏。张之洞旋即病故,此事遂一搁至今。计自废约以来,已阅七载。倘若无此翻覆,粤汉早已告成,亦如京汉,已届十年还本之期矣。至川汉集款,皆属取诸田间,其款确有一千馀万。绅士树党,各怀意见,上年始由宜昌开工至归州以东,此五百里工程,尚不及十分之二三,不知何年方能告竣。而施典章擅将川路租股之所入,倒帐竟至数百万之多。此又川、粤、汉幹路之溃败延误,亟宜查办者又一也。近来云贵督臣李经羲议造滇桂边路,于国防尤有关系。然不有粤汉幹路自湖南之永兴与广西之全州相接,则滇桂路何能自守?今我粤汉直贯桂滇,川汉远控西藏,实为国家应有两大幹路,万一有事,缓急可恃。故无论袤延数千里之幹路,断非民间零星凑集之款所能图成,即使迟以十年或二十年,造成之后,而各分畛域,倘于有事之际,命令不行,仍必如东西洋之议归国家收买。此幹路之必归国有者又一也。国家成法,待民宽厚,虽当财赋极困难之时,不肯加赋。四川、湖南现因兴造铁路,创为租股名目,每亩带徵,以充路款。闻两省农民,正深訾怨,偶遇荒年,追呼尤觉难堪。但路局以路亡地亡之说惊哧愚民,遂不得不从。川省民力较纾,尚能勉强担负。湘民本非饶足,若数年之间,强逼百姓出此数千钜万之重赀,而路工一日不完,路利一日无著,深恐民穷财尽,欲图富强而转滋贫弱。是以幹路收归国有,命下之日,薄海百姓,必无阻挠之虑。况留此民力以造枝路,其工易成,其资易集,其利易收。使其土货得以暢行,民间渐资饶富,此枝路之可归民有者又一也。” 疏上,下所司议行。诏曰:“中国幅员辽阔,边疆袤延数万里,程途动需数阅月之久,朝廷每念边防,辄劳宵旰。欲资控御,惟有速造铁路之一策。况宪政之谘谋,军务之徵调,土产之运输,胥赖交通便利,大局始有转机。熟筹再四,国家必有纵横四境诸大幹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从前规画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铁路,错乱纷歧,不分枝幹,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乃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帐甚钜,参追无著;湘、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坐耗。竭万民之脂膏,或以虚糜,或以侵蚀,恐旷时愈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幹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幹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趕紧兴筑。除枝路仍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从前批准幹路各案,一律取消。至应如何收回之详细办法,著度支部、邮传部悉心筹画,迅速请旨办理。” 度支部奏:“粤、川、湘、鄂四省所抽所招之公司股票,尽数收回,由度支、邮传两部特出国家铁路股票,常年六釐给息。嗣后如有馀利,按股分给。倘原抽本,五年后亦可分十五年抽本。其不原换国家铁路股票者,均准分别办理,以昭平允。粤路全系商股,因路工停顿,糜费太甚,票价不及五成。现每股从优发给六成,其亏耗之四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路成获利之日,准在本路馀利项下,分十年摊给。湘路商本,照本发还。其米捐、租股等款,准发给国家保利股本。鄂路商股,并准一律照本发还。其因路动用赈粜捐款,准照湖南米捐办理。川路宜昌实用工料之款四百数十万两,准给国家保利股票。其现存七百馀万两,原否入股,或归本省兴办实业,仍听其便。”从之。诏停川、湘两省租股。起端方以侍郎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其粤汉、川汉,英、德、法三国借款,亦即签订。 方幹路收归国有之诏既颁,湘、粤人士群起譁譟,力谋抗拒,顾未久即定。护川督王人文代陈川谘议局请缓接收川路,诏旨斥之。川人罗纶等言:“部臣对待川民,均以威力从事,毫不持平。”人文复据以上闻,仍严斥之。未几,以赵尔丰署四川总督。川人因路事持久不决,始以罢市、罢课,抗粮、抗捐,发布自保商榷书;继则集众围攻督署,再攻省垣。遂命端方率军入川。又以川事日棘,命前粤督岑春煊赴川办理剿抚。春煊既受命,请以现金偿川省路股,桂抚沈秉堃亦以为言,部议借英金三百万镑,不能决也。春煊至鄂,会成都围解,称疾不往。 御史陈善同上章,请罢斥邮传大臣盛宣怀,以弭巨变。疏言:“窃维国以民为本,自古未有得民心而国不兴者,即未有失民心而不危者。传曰:‘众怒难犯。’书曰:‘民可近,不可下。’此中消息至微。此次以铁路幹线归国有,政策本极相宜。比者屡诏蠲除各项杂捐,所以恤民者,固已仁至义尽。而湘、粤等省人心惶骇,扰扰不靖,川患且日以加剧者,则以邮传大臣盛宣怀于此事之办理实有未善也。各路商办之局,其始皆历奉先皇帝谕旨,根据大清商律。如欲改归官办,自应统筹全局,划定年限,分期分段,量力递收,于国于民,方为两利。今盛宣怀事前毫无预备,徒仰仗借款,突然将批准各案奏请一律取消。各路以十馀年之经营,千数百万之筹集,一旦尽取诸其怀而夺之。而所订借款合同,利率之高,虚折之多,抵押之钜,债权之重,又著著失败,予人口实。各省人民,痛念前劳,怵心后祸,宜其奔走骇告,岌岌若不终日也。查给事中石长信之请定幹路、枝路办法,在四月初七日;邮传部之覆奏,宣布国有政策,在十一日;而借款合同之签押,在二十二日。似政策之改定,实缘借款而发生也者。举办此等大事,乃平时漫无布置,出以猝遽如此,反使朝廷减轻民累之恉晦没不彰。而复不能审慎临机,强令宜归工程每月工项仍由川款开支,实与五月二十一日上谕‘川路仍存七百馀万,原否入股,或办实业,并听其便’等语大相违背。必欲使我皇上体恤商民之恩,壅遏之不使下逮,陷朝廷以不信,示天下以可疑,群起抵抗,何怪其然。幸以国家三百年来深仁厚泽,沦浃人心,故虽众怨交集于盛宣怀,终无敢有归怨朝廷者。比闻川省风潮日烈,皆以盛宣怀丧权误国,欲得而甘心。月馀以来,屡开全省股东大会,每次到者近万人,誓与路为存亡,在场之人无不为之泣下。合十馀州县地方,并相约不纳钱粮,不上捐输,学堂停课,商民罢市。各户恭设先皇帝灵位,朝夕痛哭,人无乐生之心,士怀必死之志,愁惨萧条,如经大劫,至可怜念。夫今日皇皇失所之穷民,皆国家{袁皿}々在疚之赤子,情形狼狈至此,我皇上闻之,必有恻然动念者。若不亟为拯救,万一相持不解,稍延时日,或有不轨之徒,从中鼓煽,强者并命于寻仇,弱者绝望于逃死,众志一睽,全体瓦解,终非国家福也。现在湘、鄂争路,馀波尚未大熄,而雨水为灾,几近十省,盗匪成群,流亡遍野。若川省小有风鹤之警,恐由滇、藏以至沿江、沿海,必有起而应之者,其为患又岂止于路不能收而已。顷者我皇上谕派鄂、粤、川、湘等省督抚,令于所辖境内铁路事宜各得会同办理。盛宣怀刚愎自用,不洽舆情,已可概见,应如何惩处,以儆将来。至川民争议,久悬不断,终虑酿成钜变。应责成督办、会办各大臣,酌度情形,妥速维持,以息众喙。”时宣怀入为邮传大臣,幹路收归国有、及息借外债筑路、处分四省路股,实主其事,故善同及之,语至切直。 疏入不省。而川省温江等十馀州县民团,每起数千或万人,所至焚掠,势极猖獗。大军击退之,旋据崇庆、新津、彭山,而嘉定、灌县相继失陷。邛州军队譁变,汶川县署被毁,命湘、鄂、陕诸军赴援。会鄂事起,川乱愈亟,以岑春煊为川督,而川省旋为民军所据,端方、赵尔丰均及于难。乃罢盛宣怀以谢川人,而国事已不可为矣。 盖论办路之优劣,官办则筹款易、竣工速,自非商办可及。而外债之亏耗,大权之旁落,弊害孔多,亦远过于商路。惟京张铁路,以京奉馀利举办,詹天佑躬亲其役,丝毫不假外人,允为中国自办之路。而鄂之铁厂,制钢轨以应全国造路之需,挽回大利,尤为不鲜。统计官办之路:京汉长二千六百三十里,资本金一万万零五百六十二万八千馀元。京奉长二千二百四十六里,资本金五千零八十八万四千馀元。津浦长一千八百六十三里,资本金八千零四十九万馀元。京张长五百四十六里,资本金一千零三十二万馀元。沪宁长七百二十五里,资本金三千六百五十三万馀元。正太长六百二十三里,资本金二千三百十二万六千馀元。汴洛长四百零二里,资本金二千零五十万元。道清长三百三十里,资本金九百五十四万九千馀元。广九长三百零三里,资本金一千一百六十六万二千馀元。吉长长一百四十里,资本金一百二十万三千七百零四元。萍株长二百零五里,资本金四百六十一万六千馀元。齐昂长五十六里,资本金四十八万八千馀元。商办之路:浙江长三百四十二里,资本金一千二百七十八万八千馀元。新宁长二百六十里,资本金四百零八万九千馀元。南浔长七十七里,资本金三百五十万六千馀元。福建长二十八里,资本金二百四十二万八千馀元。潮汕长八十三里,资本金三百五十四万六千馀元。其借外债所筑各路,惟京汉届期赎归我有,其他则尚未及云。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轮船 自西人轮船之制兴,有兵轮,有商轮。其始仅往来东西洋各国口岸而已。中国自开埠通商而后,与英吉利订江宁条约,而外轮得行驶海上矣。续与订天津条约,而外轮得行驶长江矣。商旅乐其利便,趋之若鹜。于时内江外海之利尽为所占。 同治十一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建议设轮船招商局,论者谓妨河船生计。鸿章谓当咸丰间河船三千馀艘,今仅存四百艘。及今不图,将利权尽失。请破群议力行之。十三年,鸿章又疏言:“同治间曾国籓、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迭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造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曾经寄请总理衙门核准,饬由江海关道晓谕各口商人试办。日久因循,未有成局。同治七年,仅借用夹板船运米一次,旋又中止。本年夏间,臣于验收海运之暇,遵照总理衙门函示,商令浙局总办海运委员知府硃其昂酌拟轮船章程。嗣以现在官造轮船内并无商船可领,各省在沪殷商,或自置轮船行驶各埠,或挟资本依附西商之籍。若中国自立招商局,则各商所有轮船股本必渐归官局,似足顺商情而强国体。拟请先行试办招商,为官商浃洽地步。俟商船造成,即可随时添补,推广通行。又海运米石,本届江浙沙宁船不敷,应请以商船分运,以补沙宁之不足。将来米数愈增,可无缺船之患。请照户部核准练饷制钱借给苏、浙典章,准商等借领二十万缗,以作设局商本,仍预缴息钱助赈。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当令硃其昂回沪设局招商。商人争先入股,现已购集坚捷轮船三艘。经臣咨商浙江督抚臣饬拨明年漕米二十万石,由招商轮船运津,其水脚耗米等项,悉照沙宁船定章。至揽载货物,报关纳税,仍照新关章程,以免藉口。若从此轮船暢行,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疏入,报可。 先是闽厂专为制造兵轮而设。学士宋晋言糜款过钜,议请罢之。事下,鸿章力持不可。略言:“欧洲诸国闯入中国边界腹地,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海外之险,有兵船巡防,而我与彼可共分之。长江及各海口之利,有轮船转运,而我与彼亦共分之。或不至让洋人独擅其利与险,而浸至反客为主也。”又言:“沿江沿海各省,不准另行购雇西洋轮船。若有所需,令其自向闽、沪两厂商拨订制。至载货轮船,与兵船规制迥异。闽厂现造之船,商船皆不合用。曾国籓前饬沪厂造兵船外,另造商船四五艘。闽厂似亦可间造商船,以资华商雇领。现与曾国籓筹议,中国殷商每不原与官交涉,且各口岸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赀以倾夺,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本钜用繁,初办恐亦无利可图。若行之既久,添造与租领稍多,乃有利益。闻华商原领者,必准其兼运漕粮,方有专门生意,不至为洋商排挤。将来各厂商船造有成数,再请敕下总理衙门,商饬各省筹办。”疏上,下所司议行。 是年冬,招商局成立,以知府硃其昂主其事,道员盛宣怀佐之。其昂以道员胡光墉、李振玉等招徠商股,入赀者极为踊跃,宣怀亦援粤人唐廷枢、徐润董局事。购船、设械、立埠,次第经营,悉属商本,规模觕具。光绪元年,鸿章奏奖其昂等有差。三年,增购旗昌船舰,始假用直隶、江苏、江西、湖北、东海关官款百九十万两有奇。初拟购旗昌轮船,宣怀持之最力,需银二百数十万两。商本无几,不足以应。宣怀以国防大计、江海利源之说,力陈于江督沈葆桢。葆桢为所动,拨银百万以济,论者咸谓是举为失计,至以“旗昌弃垂敝之裘,得值另制新衣,期于適体”为喻。事后募集商股,应者寥寥,仅得银四万者以此也。御史董俊翰言:“招商局每月亏至五六万两。致亏之由,因置船过多,轮车行驶,经费过钜,必须一船得一船之用,方可无虞折耗。闻商局各船揽载之资,不敷经费,船多货少。刻下既未能遽赴外洋各国,以广收贸易之利,祗宜量为变置,使所出之数不至浮于所入也。”六年,祭酒王先谦请整顿招商局务,语涉宣怀。疏下江督刘坤一,言宣怀于购旗昌轮船时,声言有商款百馀万,实无所有,有意欺谩,冀获酬金,请夺宣怀职。复请以官款概作官股,以其赢馀作海防经费。疏入,均不报。 招商局所假官帑,至光绪六年,应分期拔还。乃偿已逾半,复假洋债。鸿章言兼筹并顾,招商局力有未逮,请先偿洋债,后及官帑,格于部议。嗣以递年清还,而商股尚达四百万两焉。当招商开办之初,仅轮船三艘。嗣承领闽、沪两厂,购之英国,增至十二艘。迨购入旗昌轮船十八艘,遂与英商太古、怡和并称三公司。赀本过钜,收入转微。 是年,以言官劾奏招商局办理毫无实济,请饬认真整顿,谕李鸿章及江督吴元炳澈查。鸿章等奏言:“轮船招商局之设,乃各商集股,自行经理,已于创办之初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与他项设立官局开支公款者,迥不相同。惟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事体重大,故须官为扶持,并酌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光绪三年冬曾将商局事宜筹画整顿复奏,并饬江海、津海两关道,于每年结帐,就近分赴沪洋各局清查帐目,如有隐冒,据实奏请参赔。数年以来,虽有英商太古、怡和洋行极力倾挤,而局事尚足相持,官帑渐可拔还。复先承运京仓漕米、各省赈粮,不下数百万石,徵兵调饷、解送官物军械者,源源不绝,岂得谓于国事毫无实济?其揽载客货,以及出入款目,责成素习商业之道员唐廷枢、徐润总理其事,每年结帐后,分晰开列清册,悉听入本各商阅看稽查。若局中稍有弊端,则众商不待官查,必已相率追控。而自开办至今,并无入股商人控告者。现值漕运揽载吃紧之时,若纷纷调簿清查,不特市面徒滋摇惑,生意难以招徠;且洋商嫉忌方深,更必乘机倾挤,冀遂其把持专利之谋,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总之,商局关系国课最重,而各关各纳税课,丝毫无亏,所借官款由商局运漕水脚分年扣还,公款已归有着,其各商股本盈亏,应如前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应俟每年结帐时,照案由沪、津两关道就近清查,以符定章。”疏入,报闻。 十一月,学士梅启照言:“招商局自归并旗昌轮船,各国轮船之利渐减,然祗在香港、福州、宁波、上海、天津、牛庄、长江等处码头,不如推广,竟令其赴东西洋各国。请饬南北洋大臣,督令局员,酌派丰顺、保大等船,先赴东洋试行。行之有效,渐及于西洋,则贸迁有无之利,中外分之。”明年,祭酒王先谦亦以为言。均下所司核议。先是招商局船驶往新嘉坡、小吕宋、日本等处,不足与外轮竞利,寻即停罢。嗣遣和众船往夏威仁国之檀香山、美之旧金山两埠,华人麕集,航业颇振。因复遣美富船往。而各国商业,英为巨擘。七年,粤人梁云汉等设肇兴公司于伦敦,船政大臣黎兆棠实倡斯议。鸿章疏言:“西洋富强之策,商务与船政互相表里。以兵船之力卫商船,必先以商船之税养兵船,则整顿尤为急务。迩者各国商船争赴中国,计每年进出口货价约银二万万两以外。洋商所逐什一之利,已不下数千万两,以十年计之,则数万万两。此皆中国之利,有往无来者也。故当商务未兴之前,各国原可闭关自治。逮风气大开,既不能拒之使不来,惟有自扩利源,劝令华商出洋贸易,庶土货可暢销,洋商可少至,而中国利权亦可逐渐收回。前此招商局轮船尝驶往新嘉坡、小吕宋、越南等埠揽载。近年和众、美富等船分驶夏威仁国之檀香山、美国之旧金山,载运客货,究止小试其端,尚未厚集其力。英国伦敦为通商第一都会,并无华商前往。黎兆棠志在匡时,久有创立公司之议,尽心提倡,力为其难。现既粗定规模,自当因势利导,期于必成。”报闻。 十年,法人来扰,海疆不靖,股商汹惧,局船虑为劫夺,以银五百二十五万两暂售之旗昌行主。事平收回,复增置江新、新昌、新康、新铭各舰。而沈没朽敝者,不一而足,其后共达二十九艘云。十二年,鄂督张之洞遣总兵王荣和至南洋,筹办捐船护商事项。宣统三年,设商船学校于吴淞。凡此皆为扩充航业之张本,而局船行驶外洋之利,终不能与各国争衡也。 招商局之设,本为挽回江海已失航利。开办之始,即知为洋商所嫉,而弥补之策,首在分运苏、浙漕米,嗣更推之鄂、赣、江、安。而滇之铜斤,蜀之灯木,江、浙之采办官物,直、晋之赈粮,胥由局船经营其事。光绪十一年,道员叶廷眷复条上扶持商局运鄂茶、鄂盐,增加运漕水脚诸策。事下直督李鸿章。先是局船运漕,石银五钱有奇。嗣英、美人揽运,故廉其值,商局运费因之减少,势益不支。鸿章请稍增益之,格部议,不果行。盖招商局自开办以来,局中之侵蚀与局外之倾挤,所有资力颇虞亏耗。商股不足,贷及官款,继以洋债。当事者日言维持补救之策,裨益实鲜,而以用款浮滥,复屡为言官所劾。至是部臣疏言:“三代之治法,贵本而抑末,重农而贱商,从古商务未尝议于朝廷。海上互市以来,论者乃竞言商政。窃谓商者逐什一之利,以厚居积、权子母为事者也。厚居积,必月计之有馀;权子母,必求倍入之息。若计存本则日亏,问子母则无著,甚且称贷乞假以补不足,犹号于众曰‘此吾致富之术也’,有是理乎?尝见富商大贾,必择忠信之人以主会计。其入有经,其出有节。守馀一馀三之法,核实厚积,乃能久远。若主计不得其人,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取之无度,用之无节,不旋踵而终窭。用人理财之道,与政通矣。前者李鸿章、沈葆桢创立此局,谋深虑远,实为经国宏谋,固为收江海之利,与洋商争衡,转贫为富、转弱为强之机,尽在此举。乃招商局十馀年来,不特本息不增,而官款、洋债,欠负累累,岂谋之不臧哉?稽之案牍,证之人言,知所谓利权,上不在国,下不在商,尽归于中饱之员绅。如唐廷枢、硃其昂之被参于前,徐润、张鸿禄之败露于后,皆其明证。主计之不得其人,出入之经,不能讲求撙节,又安得以局本亏折,诿之于海上用兵耶?商局既拨有官款,又津贴以漕运水脚,减免于货税,其岁入岁出之款,即应官为稽察。请饬下南北洋大臣,将局中现存江海轮若干只,码头几处,委员商董衔名,及运脚支销,分别造报。此后总办如非其人,原保大臣应即议处。”报可。然管理招商局之权,始终属之直隶总督,部臣无从过问。迨三十三年,商局与英商怡和、太古订利益均享之约,始免互相倾挤,而其利渐著。此招商局办理之大略情形也。 招商轮船航行各埠,悉自沪始。驶行长江者曰江轮,驶行海洋者曰海轮。停泊口岸,大小不一,惟商务殷阗之所,设货栈焉。以故上海设总栈,而苏之镇江、南京,皖之芜湖,赣之九江,鄂之汉口,浙之宁波、温州,闽之福州、汕头,粤之广州、香港,鲁之烟台,奉之营口,直之塘沽、天津,皆设行栈,而通州以漕运所关,亦设栈焉。江轮、海轮,时统名之为大轮。其与大轮并行于内江外海,或驶行大轮所不能达之处,则有小轮。光绪初,商置小轮之行驶,仅限于通商口岸。十年,明申禁令,小轮不得擅入内河。官商雇用,须江海关给照乃可。然祗限于苏杭之间。其输运客货、驶入江北内河者,皆在所禁。 十六年,詹事志锐疏请各省试行小轮。总署王大臣议以为不可。护湘抚沈晋祥言:“湘民沿河居住,操舟为业者,实繁有徒。自上海通商以后,仅有淮盐一项,尚可往来装运,其馀货物,多由轮船载送,湘省民船祗能行抵江、汉而止,舵工水手失业者多。今再加以小轮行驶内河,诚如总理衙门原奏所云,必至夺民船之利,有碍小民生计。”江督刘坤一亦言小轮行驶内河,流弊滋多,碍民生,妨国课,病地方,请严禁之。俱如所请。 初,外轮行驶长江,由沪至汉口而止。二十一年,马关约成,许日轮一自汉口达宜昌,更溯江上至重庆,一自上海入运河以抵苏、杭,于时朝旨始许华商小轮于苏杭间行驶。而江督张之洞更推广其航行之路于镇江、江宁、清江浦及赣之鄱阳。二十四年,长江通商约成,而通州芦泾港、泰兴天星桥、湖北荆河口悉定为洋轮上下搭客处,而桂之西江、直之白河、沈之辽河、松花江,亦先后许外轮行驶。迨中英马凯约成,更及于粤之北江、东江。与英、日订内港行轮章程,凡内地水道,外轮悉攫得行驶之权,于是向之华商小轮不得行驶各地,始一律弛禁焉。江、浙、闽、粤轮船公司次第设立,转输客货,人称便捷。特以洋商创始于前,华商瞠乎其后,而跌价倾挤,时有所闻,欲求赢利,盖綦难矣。 三十年,商部参议王清穆言:“植商业之基礎,莫如内河航政一事。凡铁路之尚未通者,可藉航路控接之,凡轨路所不能达者,可由航路转输之。江、鄂诸省,若汉湘,若九南,若镇扬、镇浦、苏杭、苏沪、常镇各航路,四通八达,往往为外人所经营,其公司多不过数万金,视轨路之动需千百万者,难易迥殊,华商之力尚能兴办,洵为今日切要之举。请饬各省有航路处所,于华商轮船公司亟予保护。未设者,提倡筹办。”报可。自是小轮公司渐推渐广,闽、粤滨海之区,轮樯如织,随处可通。直则有往来安东、天津、大连、营口、牛庄、烟台、龙口、义马岛、威海卫、海参崴之小轮,苏则有往来镇江、清江浦、通州、海门、上海、苏、杭、江宁、扬州、六合之小轮,皖则有往来芜湖、庐州、安庆、宁国、巢县之小轮,赣则有往来南昌、九江、吴城、湖口、丰城、樟树镇、吉安、饶州之小轮,湘、鄂则有往来汉口、黄州、沙市、宜昌、武昌、嘉鱼、长沙、株州、常德、咸宁、岳州、湘潭、益阳、仙桃镇、老河口之小轮,桂则有往来梧州、南宁、贵县、柳州之小轮,浙则有往来宁波、温州、穿山、定海、象山、宁海、台州、海门、沈家门、普陀山、馀姚、西坞、瑞安、平望、震泽、南浔之小轮,川则有往来宜昌、重庆、嘉定、叙府之小轮,各公司盈亏不一,而航路四达,商旅便之,实与江海大轮有相辅而行之利。此外则有各省官用小轮暨专用小轮,是又于商轮之外特设者也。 三十一年,修撰张謇醵银五十万,设大达轮步公司于上海。宣统三年,吉林巡抚陈昭常创办吉林图长航业公司,自沪越日本长崎达图们江,以沪商硃江募赀为之。此皆于招商局外别树一帜者也。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电报 电报之法,自英吉利人初设于其国都,推及于印度,再及于上海。同治十三年,日本犯台湾,两江总督沈葆桢疏言电报之利,诏旨饬办,不果行。光绪五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始于大沽、北塘海口砲台设线达天津,试行之而利,明年因有安设南北洋电报之请。先是同治间,英使阿礼国请设电线于中国境内,力拒之,乃已。九年,其使臣威妥玛复申前议,易陆线为水线,自广州经闽、浙以达上海,争之数月,卒如所请。嗣是香港海线循广州达天津,陆线达九龙。而丹国陆线亦由吴淞至沪上,骎骎有阑入内地之势。 天津道盛宣怀言于鸿章:“宜仿轮船招商之例,醵集商股,速设津沪陆线,以通南北两洋之邮,遏外线潜侵之患;并设电报学堂,育人才,备任使。”鸿章韪之。明年,疏言:“用兵之道,神速为贵。泰东西各国于讲求枪砲之外,水路则有快轮船,陆路则有火轮车,而数万里海洋欲通军信,则又有电报之法。近来俄罗斯、日本均效而行之。故由各国以至上海,莫不设立电报,瞬息之间,可以互相问答。独中国文书尚恃驿递,虽日行六百里加紧,亦已迟速悬殊。查俄国海线可达上海,旱线可达恰克图。钦使曾纪泽由俄国电报到上海,祗须一日。而由上海至京城,轮船附寄,尚须六七日到京。如遇海道不通,由驿必以十日为期。是上海至京仅二千数百里,较之俄国至上海数万里,消息反迟十倍。倘遇用兵之际,彼等外国军信速于中国,利害已判若径庭。且其铁甲兵船,在海洋日行千馀里,势必声东击西,莫可测度,全赖军报神速,相机调援,是电报实为防务所必需。现自北洋以至南洋,调兵馈饷,在在俱关紧要,亟宜设立电报,以通气脉。如由天津陆路循运河以至江北,越长江以达上海,安置旱线,即与外国通中国之电线相接,需费不过十馀万两,一半年可以告成。约计正线支线,横亘三千馀里,沿路分设局栈,常年用费,先于军饷内垫办。办成后,仿照轮船招商章程,择公正商董,招股集赀,俾令分年缴还本银。嗣后即由官督商办,并设电报学堂,雇用洋人教习中国学生,自行经理,庶几权自我操,历久不敝。”疏入,报可。逾年,工竣,以宣怀董其事。 未几,英、法、德、美各使拟设万国电报公司于上海,增沪至香港各口海线。英使格维纳并援案请增上海至宁波、温州、福州、厦门、汕头海线。鸿章言:“宜令华商速设沿海陆线,以争先著,使彼无利可图,庶几中止。且从此海疆各省与京、外脉络贯注,实与洋务海防有裨。即商民转输贸易,消息灵通,为利更大。”从之。而苏州至浙、闽、粤陆线因之告成。其时香港英商方欲设水线至广州,粤督曾国荃亟造陆线以遏之。于是港线不得侵入粤境,英线不获造至福州。而上海丹线、九龙英线先后毁去,或赀购之。沿海电线,其权悉操于中国之手。此因外线之侵入而次第创设者也。 当沿海陆线未设之先,海疆万里,消息阻绝,缓急无以为备。御史陈启泰上防海六策,其一言:“洋面既派兵轮分驻,即不可不设电线以通消息。议者必以不急之务虚糜钜款为疑。不知非常之原,断非省啬所能集事。即以目前而论,越南情形,每藉各国新闻纸以为耳目。今年朝鲜之变,非由日本发来电信,中国尚不得知。军情紧急,日夕万状,邮传迂缓,既恐有误机宜,藉助外人,事体更多窒碍,自不如招雇洋匠自行安设之为愈。中国电报,似宜推广各省海口,凡兵船寄椗之处,一律开办。广东琼州之线迳达越南,奉天旅顺之线迳达朝鲜,总期脉络联贯,呼应灵通,遇有警报,瞬息可至。”下所司议行。十年,法、越事起,海防急,设线北塘以讫山海关,递及于营口、旅顺。江督左宗棠则设长江线以通武汉,粤督张树声则设广西线以达龙州。二十一年,中日战事亟,虑直东一线有阻,接设老河口至西安线。是役江苏增上海至狮子林、金山卫、乍浦,清江至青口、板浦,扬州至通州、泰州,镇江至圌山关、天都庙,崇明至吴淞等线,而奉天至仁川电线先成于十一年。台湾以濒海要区,十四年亦水陆线并设焉。此因海防紧要而次第安设者也。 滇、桂密迩越南、缅甸,边备为急。滇省电线,其始仅通鄂通蜀,与南宁接线之议,光绪十一年得请而未果行。十三年,滇督岑毓英复言:“由缅入滇,以腾越为入境门户,犹蒙自之于越南也。今英国有开办通商之请,自当先事筹维。拟就粤西工匠到滇之便,即将省城至腾越一路安设电线,以通英缅声息。”时粤督张之洞亦言:“广西南界接壤滇边,桂、滇皆西邻越南,滇则西接缅甸。若仅恃由鄂入滇一线传达电音,设有雷雨折断电杆,阻滞堪虞。且遇有军务之时,由滇、川、沪、鄂展转至粤,恐有交会壅滞之患。已商之滇督,自剥隘至蒙自,由粤接造,并增腾越之线。”疏入,报闻。盖剥蒙设线,所以备越南;腾越设线,所以备缅甸也。 吉林、黑龙江偪处俄疆,边防尤要。十五年,自吉林省城设线至松花江南岸,历茂兴站、齐齐哈尔、布特哈、墨尔根、兴安岭、黑龙江以达黑河镇,从练兵大臣穆图善之言也。十八年,陕甘总督杨昌濬言:“新疆西北邻俄,西南与英属部接壤,文报濡滞,贻误必多。宜由肃州设线至新疆省城,及于伊犁、喀什噶尔。”宣统元年,桂抚张鸣岐疏陈设柳邕电线二千三百馀里。俱得请。此因边备而增设者也。 初,奏设南北洋陆线,北端仅至天津。法事将起,出使大臣曾纪泽请接营近畿电线,谓可壮声威以保和局,灵呼应以利战事。事下所司,与鸿章议展拓之法。鸿章言:“神京为中外所归乡,发号施令,需用倍切。前于创办电报之初,颇虑士大夫见闻未熟,或滋口舌,是以暂从天津设起,渐开风气。其于军国要务,裨益实多。今总理衙门与曾纪泽皆以近畿展线为善策,拟暂设至通州,逐渐接展至京。”允行。逾年,津线遂逾通州达京师。自时厥后,各省咸知电报之利。或本无而创设,或已有而引伸。其尤要之区,则陆线、水线兼营,正线、支线并设,纵横全国,经纬相维。直、苏、粤、桂、滇、鲁、鄂诸省,设局多至二十馀所,馀省亦十馀局或数局有差。其互相衔接者,京师之线所达,曰库伦、济南、太原。天津之线所达,曰奉天。奉天之线所达,曰天津、旅顺、吉林。吉林之线所达,曰海参崴、齐齐哈尔、奉天。黑龙江之线所达,曰吉林、海兰泡。江苏之线所达,曰京师、芜湖。安徽之线所达,曰江宁、九江。山西之线所达,曰京师、西安。山东之线所达,曰京师、开封、清江浦。河南之线所达,曰京师、济南、西安。陕西之线所达,曰开封、太原、兰州、汉口。甘肃之线所达,曰迪化、西安。新疆之线所达,曰兰州。浙江之线所达,曰上海、福州。江西之线所达,曰广州、芜湖、河口。湖北之线所达,曰九江、成都、长沙、郑州。湖南之线所达,曰汉口、桂林。四川之线所达,曰汉口。福建之线所达,曰杭州、广州。广东之线所达,曰福州、梧州、九江。广西之线所达,曰长沙、广州。云南之线所达,曰汉口、重庆、八莫、南宁。贵州之线所达,曰重庆。外蒙则达京师、张家口焉。濒海之区则设海线。直隶自大沽以通之罘。江苏自上海东通长崎,北通之罘、大沽,南通厦门、香港。广东自香港通海防、新嘉坡、厦门、上海、马尼喇。山东自之罘通大沽、旅顺、威海卫、青岛、上海。福建自川石山通台湾淡水,自厦门通上海、香港。盖总计陆线之设,不下四万里有奇,而水线不与焉。 电报设局,亦如轮船招商之例,商力举办而官董其成,谓官督商办也。津氵扈一线,其始倡以官帑,未几即归商局,醵赀至二百馀万。而各省电线不尽由商办者,良以商人重利,入赀则权子母、计盈亏,其于海防边备情势缓急,国内交通利便与否,不以措意。往往一线,官办商办,参互错综,大率以官办补商办之不足。两粤电线,广州至龙州则属之官,至梧州则属之商。钦、廉、雷、琼及镇南关、虎门,则官商协力。而滇线一自鄂入,一自蜀入,一自桂入。西安迄嘉峪关、甘、新、奉、吉、黑等省,通州至承德,陆线俱官为之。此类是也。然由氵扈达粤之线,本为防止外线而设,需费四十馀万两,咸由商力措备。其时香港英人并欲引线达广州,亦赖华合公司预设线至九龙,其谋始戢。方华合公司设线九龙也,华民抗拒,英商挠阻,其势汹汹。公司商人何献墀等排众难而为之,不为所屈,卒底于成。中日战事棘,引襄阳线千馀里直达西安,俾京、沪军报不至梗阻。而张家口至恰克图一线,以俄使援约相促,亦由商局集金六十馀万两,接线二千七百馀里,经营至二三年之久,工钜费繁,为全国最。此外造成之线,不能里数,其所裨殆非浅鲜矣。 二十五年,大学士徐桐言电报局获利不赀,并无裨益公家之实。廷臣亦有以招商、电报各局假公济私为言者。俱下协办大学士刚毅查复。刚毅时以事衔命赴苏,寻疏陈:“电局自恰线成后,所亏至钜,俟有赢馀,岁输南北洋学款十二万四千两。”报可。明年,廷臣复言电局利权太重,宜遴员接办。诏饬宣怀按年册报收支款目,官电应免收费。宣怀上疏,略言:“电局本系集华商合众之力,以与洋商争衡,旁观每惊为大利所丛,其实析分千百股商,仍皆寸寸铢铢之微利。近年电线开拓日广,则局用及修线养线之费亦日增。上年因中俄条约,接造恰克图之线用费六十馀万两,未请官款,悉系电商集赀办成。沙漠荒僻之区,绝少报费,而常年用数尤钜。至本年应办之工,因办理铁路,卢沟桥至保定线已造成,又须造保定至汉口幹线。因办理海防,乃须造宁波至温州之线。总理衙门因洋人之请,则须造山东泰安、沂州之线。此外各路加线要工,络绎不绝,官款并无可筹,皆借股商之力,以赴公家之急。总局收支各账,均系按年刊布。各局详细坐簿,亦任股商随时查阅。一出一入,众见众闻,非如官中所办报销,出于一二人之手者可比。原奏所疑各节,似属不知此中原委。至官报之费,前定章程,拟一半报效,一半给赀,期于官商兼顾,持久不废,仍宜照旧办理,以维大局。”报闻。 宣怀时综司轮、电两局,叠被指摘。二十八年,言于直督袁世凯:“电报宜归官有。轮船纯系商业,可易督办,不可归官。”世凯谋诸执政者,以为然,闻于上。寻命世凯督办电局,候补侍郎吴和喜副之。明诏发还商股,不遽予行。众商汹惧,争欲持券售之外人。宣怀力遏之,乃已。寻诏原有商股一仍其旧,盖其时仅易一商股官办之局而已。 三十四年,邮传设部已二年,将以全国电局为实行部辖之计。邮传部尚书陈璧疏言:“电报为交通全国机关。各国电报之权皆操诸国家。中国电报,创始原归商办。而光绪初年,商股微薄,仍赖官力以为补助,非完全商办也。历年获利,约计五六百万。果使全国交通推行无阻,则富商即可富国,亦何必别议更张?乃观商线所至之处,皆属市镇都会,而边远省分,如云、贵、广西、甘肃、新疆,商人以无利可图,均推归官办。虽商力实有未逮,而顾私利、忘远略,实悖朝廷立部之初心。衡以中国近状,自非改为官办,无以定区画之方,即末由收扩充之效。东西各国,电线如织,策应灵通,故伏莽方生,旋就扑灭。中国电报,无论要荒,即腹地稍僻者,亦多缺而未举。一旦有事,道途修阻,声息不通,实于军务有碍。况当百度维新,外交内政关系非轻,稍滞交通,辄形扞格。近来科布多、川、藏、蒙古、闽、浙、江西、苏、松纷纷请设电线。本年四月,奉旨迅设贵阳至义兴电线。又陆军部以秋间江、鄂各军在安徽会操,请设安庆至太湖电线。外务部请设川、藏通印度电线,以为收赎英人江孜线路张本。湖北官电局以赔累不堪,请改归部办。纷来沓至,均为不可稍缓之图。核计各省请设各线,不下万有馀里,工程当在一百馀万以上。且此万馀里,半皆荒村僻壤,报务不多,增一线即赔一线之本,修一里即亏一里之费。前此添设云、贵一二边省电线,各股商尚虑亏损。今统筹荒瘠之区,更难著手。至利则归己,损则归公,恐亦无此情理。此展线之宜归官办者也。各省线路,待修者众,朽败难支,而陕、豫、闽三省尤甚。设遇军兴仓猝,何堪设想。现在遴员调查,通盘筹画,尚有应移近铁路者,有关系交涉亟须先占者,有文报日多应行添线者。次第修举,工费浩繁,需银约五六十万两。此项巨费,即尽括商股馀利息项,亦难支抵。此大修之宜归官办者也。中国报费昂贵,甲于全球。远省一二字之费,几与各国二十字相等。近据宁夏副都统志锐,请核减报费以利交通。又据赴葡部员周万鹏称,葡国公会亦以中国报费太昂为词。自当酌减,使价目与各国略同,为入万国电政会之预备。惟核减电费,以岁入三百馀万元计算,若减一二成,即在五六十万以上。若递减至四五成,或减至与东西洋相等,为数尤多。此事一行,则商股年息恐不可保,馀利更不待言。此减费之宜归官办者也。凡此三事,实为电政今日最要之图,即为商股今日最损之策。与其苟且因循,日积月累,致官商之两病,曷若平价收赎,期上下之交益。实见夫今日电报有必须扩充之势,即有不免折阅之时。在商人祗课赢馀,在国家必求利便。事实不同,断难强合。臣等拟恪遵光绪二十八年谕旨,改为官办,筹还商股。即由部备价收赎,于每股股本外特予加价,以示国家恤商之意。”奏入,允行。 八月,电股收赎完竣。陈璧疏言:“臣部收赎商电,酌核市值赎之,每百圆电股,给予一百七十圆。旋复从众商之请,加价十圆,作为优待费。计共二十二万圆。自颁发收赎章程后,旬月之间,共收回商股二万一千四百馀股。其未到之五百馀股,委系外埠及内地僻处,递寄维艰,拟请宽予限期,照章给价,提存现款,以便续领,仍给优待费,以示体恤。此后即全归国有,与商无涉。收赎之款三百九十六万,臣部暂由路款借拨,仍须另行设法归还,以清款目。”又言:“电政为交通枢机,图扩充方期发达。今既改归国有,应将减费、展线、修线诸事次第整顿。而减价为中外众目所睹,非实行筹办,尤不足以餍人望而广招徠。拟自光绪三十五年正月始,酌减电费二成,以所收商报约三百万圆之额计之,即少收约六十万圆,不敷在二十万圆以上。减费之后,报费必增,可供挹注。 而一时添线、修线,并扩充电话,在在需款。所增之数,必须抵拨,逐渐推广工程之用。预算短额,拟暂由臣部各路馀利项下,每年分拨二十万圆,以三年为限,自第四年起至六年止,每年匀还二十万圆,一律还清。一转移间,路款均归有著,电政亦可渐兴,不烦续借他款,实收财政统筹之益。”报可。自时厥后,事权统一,呼应灵通,每岁展拓电线三四千里以为常。而取值之廉,迥异畴昔,此则非商办之所及也。 中国幅员辽阔,文报稽延,至于变起仓猝,往往因消息迟滞,坐误机宜,酿成钜患。历朝变乱之起,大率以此。自有电报,举向来音信隔绝之弊,一扫而空。若朝阳教匪之倡乱,云南猛喇游匪魏名高之滋事,均因电报之告警,与军事布置之迅速,得以立即剿平。而外则朝鲜之二次内讧,越南事变之先事防御,亦惟电报是赖。此其明效大验也。而然当创办之初,乡僻囿于见闻,外人多所挠阻,艰难曲折,乃克成功。设线之处,若系边疆瘴疠、塞外荒凉之地,措手之艰,什伯内地。以故在事人员,得邀奖叙,而近省不得援例以请者此也。 至于意外之损坏,其事尤夥。贵州毕节乡民之拆线;山西霍山乡民之毁杆;湘省澧州民误以电线为外人所设,集众毁弃;陕之长武、乾州、醴泉、邠州、永寿,甘之泾州、平凉等处,人民谓旱疫为电线所致,拆毁殆尽。俱由地方官出赀修复,首犯有论重辟者。二十六年拳匪之变,京师至保定电线先为所毁,京津、京德继之,山西、河南又继之。驯至晋、豫、直隶、山东四省境内,荡然无一线之遗。南北隔阂,中外阻塞,消息不通者数月。而外兵盘踞京、津,初设行军电线,嗣拟设大沽至上海水线,以大东、大北两公司主其事。宣怀密行作价,购其机器料物,属于中国商局,其谋竟不得逞。宣怀寻请修复已毁各线。其经战事损坏者,商局任之。晋、豫未有战事,地方官保护不力,甚且指使拆坏者,援毕节、霍山之例,分别赔修。报可。三十年,东三省线再毁于日俄之战。迨三十四年,总督徐世昌修复之。此已毁复修各线之大略情形也。 电报之利于交通,与铁路相辅而行,缺一不可。然铁路需费过钜,每有兴筑,拟假外赀集事,非如电报工省费轻,商力已足举办,其借外债而成者,仅沪、烟、沽正副水线而已。光绪二十六年,外兵方据京、津,谋设大沽至沪水线。宣怀以其侵我主权,密向承办之大东、大北公司购归商局办理。方是时,两公司因利乘便,故昂其值。中国官商交困,复绌于力,于是以购价作为息借,分三十年偿还。殆迫于势之不得已也。前外人在中国设线,由商股购回者,如丹国所设之淞沪旱线、德国所设之京沽幹线、铁路至天津支线是也。电报非仅达于国内已也,必行驰域外,而其用益宏。于是与外国通线,若法、若英、若俄,既订通线费之约,并分订联合其价摊分之约,以相约束焉。 电局既日渐扩充,尤以培养人才为要。电报学堂创于光绪六年。嗣分设按报、测量、高等诸塾,以宏造就。二十五年,并设电话学科以附益之。 电话初名曰“德律风”。二十五年,宣怀疏言:“德律风创自欧、美。入手而能用,著耳而得声,坐一室而可对百朋,隔颜色而可亲謦欬,此亘古未有之便宜。故创行未三十年,遍于各国。其始止达数十里,现已可通数千里。新机既辟,不可禁遏。日本电报、德律风,统归递信省。学生教于一堂,机器出于一厂。中国之有德律风也,自英人设于上海租界始。近年各处通商口岸,洋人纷纷谋设。吴淞、汉口则请借杆挂线矣,厦门则请自行设线矣。电报公司竭力坚拒,但恐各国使臣将赴总理衙门要求,又滋口舌。一经应允,为患甚钜。况西人眈眈逐逐,欲攘我电报之权利而未得其间。沿江沿海通商各埠,若令皆设有德律风,他日由短线而达长路,由传声而兼传字,势必一纵而不可收拾。不特中国电报权利必为所夺,而彼之消息更速于我。防备不早,补救何从?现在官款恐难筹措。臣与电报各商董再四熟筹,惟有劝集华商赀本,自办德律风,与电报相辅而行。自通商各口岸次第开办,再以次及于省会各郡县,庶可预杜彼族觊觎之谋,保全电报已成之局。”报可。自是京师、天津、上海、奉天、福州、广州、江宁、汉口、长沙、太原皆设之,此则连类而及者也。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邮政 海国大通以来,异域侨民,恆自设信局。咸丰十一年订约,驻京公使邮件,初与总理衙门交驿代寄。同治五年,改由总税务司汇各驻京公使文件,递天津寄上海。光绪五年,增设封河后由天津至牛庄、烟台、镇江三路邮差。迄十一年,邮务愈繁,总税务司乃于天津、镇江、上海各税务司处专员理之。此总税务兼理邮递之权舆也。 初,光绪二年,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建议创办邮政。四年,始设送信官局于北京、天津、烟台、牛庄,以赫德主其事,九江、镇江亦继设局。是为中国试办邮政之始。十六年,命通商口岸推广举办。十九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南洋大臣刘坤一以各国增设各地信局,妨推广之路,请速筹善策。总署付赫德议。 二十一年十二月,署南洋大臣张之洞疏请举办邮政。略言:“泰西各国视邮政重同铁路,特设邮政大臣综理。取资甚微,获利甚钜。即以英国而论,一岁所收之费,当中银三四千万两。各国通行,莫不视为巨帑。且权操于上,有所统一,利商利民,而即以利国。近来英、法、美、德、日本先后在上海设立彼国邮局,其馀各口岸亦于领事署内兼设邮局,侵我大权,攘我大利,实背万国通例。光绪十一年间,前浙江宁绍台道薛福成据委员李奎条陈,请中国自行设局,以挽利权,并经税务司葛显礼前往香港、日本,向彼国商议,收回上海所设英、日两国邮局,已有端倪。南洋大臣曾国荃曾据咨总理衙门,饬总税务司赫德议复办法。赫德亦谓此举为裕国便民大政,陈有要端七事。并称须有奏准饬办之明文,使各国皆知系中国国家所设,即可商令各国将在中国所设之邮局撤回,并可商入万国信会之举。查各关试办邮递有年,未能推行及远。外国所设信局,并未裁撤。良由税关所办邮递,与国家所设,体制不同,故推广每多窒碍。现复与葛显礼面加筹议,知其情形熟悉,各关税务司熟谙办法者当不乏人。请饬总理衙门,转饬赫德,妥议章程开办。即推行沿江沿海各省,兼及内地水陆各路。务令各国将所设信局全撤,并与各国联会,彼此传递文函,互相联络。如果认真举行,各国在华所设信局必肯裁撤。此各国通行之办法,有利无弊,诚理财之大端,便民之要政也。” 总理衙门疏言:“光绪二年间,赫德因议滇案,请设送信官局,为邮政发端之始。四年,拟开设京城、天津、烟台、牛庄、上海五处,略仿泰西邮政办法,交赫德管理。嗣因各国纷纷在上海暨各口设立邮局,虑占华民生计。九年,德国使臣巴兰德来,请派员赴会。十一年,曾国荃咨称州同李圭条陈邮政利益,并据宁海关税务司葛显礼申称,香港英监督有原将上海英局改归华关自办之议。十六年三月,劄行赫德,以所拟办法无损民局,即就通商各口推广办理。拟俟办有规模,再行请旨定设。此各税关试办邮递之始也。十八年冬,赫德以数年来创办艰难,若再不奏请设立邮政局,恐将另生枝节。十九年五月,李鸿章、刘坤一称江海关道聂缉椝禀称,上海英、美工部局现议增设各口信局,异日中国再议推广,必更维艰。考泰西邮政,自乾隆初年普国始议代民经理,统以大臣,位齐卿贰。各国以为上下交通,争相仿效。葛显礼呈送万国邮政条例,联约者六十馀国。大端以先购图记纸,黏贴信面,送局以抵信资,其费每封口信重五钱者,取银四分,道远酌加。其取资既微,又有定期。百货腾跌,万里起居,随时径达。如有事时,并可查禁敌国私函。诚如张之洞所称‘权有统一,为利商利民即以利国’之要政也。溯自十八年以来,美国一国邮局清单一纸,所收银圆至六十四兆二十万九千四百九十圆之多。张之洞所举英国收数当中银三四千万两,尚系约略之辞。利侔铁路,诚为不虚。且西国邮政与电局相辅,以火车轮船为递送。近来法国设立公司轮船十艘,通名信船,遇口停泊,信包未到,不能开碇,其郑重如此。中国工商旅居新旧金山、檀香山、新嘉坡、槟榔屿、古巴、秘鲁者,不下数百万人,往往有一纸家书十年不达者,缘邮会有扣阻无约国文函之例也。中国邮政若行,即以获资置备轮船出洋,藉递信以流通商货。其挽回利权,所关尤钜。臣等博访周谘,知为当务之急。爰于十九年劄饬赫德详加讨论。上年六月至十二月,复与总税务司面商屡次,先后据其递到四项章程,计四十四款。臣等详加披阅,大致釐然,自应及时开办。应请旨敕下臣衙门,转饬总税务司赫德专司其事,仍由臣衙门总其成,即照赫德所拟章程,定期开办。应制单纸,亦由赫德一手经理。遇有应行酌改增添之处,随时呈由臣衙门核定,务期有利无弊。至赫德呈内称万国联约邮政公会,系在瑞士国,应备照会,寄由出使大臣转交其国执政大臣,为入会之据。自可援万国通例,转告各国,将所设信局一律撤回。以上所议,如蒙俞允,即由臣衙门钦遵分别咨照劄饬办理。俟办有头绪,即推行内地水陆各路,剋期兴办。并咨行沿江沿海及内地各直省将军督抚知照,届期即将简要办法,饬地方州县晓谕商民,咸知利便。凡有民局,仍旧开设,不夺小民之利。并准赴官局报明领单,照章帮同递送,期与各电局相为表里。其江海轮船及将来铁路所通处所,应如何交寄文信,由总税务司与各局员会商办理。官邮政局岁入暨开支款目,由总税务司按结申报,臣衙门汇核奏报。”奉旨:如所议行。此开办邮政之始末也。自是遍通全国,上下交受其利。 其邮政区域,北部东起朝鲜、渤海,西讫新疆、青海,北起西比利亚、蒙古,南讫江苏、湖北、四川,而盛京、吉林、黑龙江、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括焉。中部东起浙江、福建,西讫西藏、云南,北起安徽、陕西、河南、甘肃,南讫广东、广西、云南,而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括焉。东部即长江下游,东起黄海,西讫湖北、江西,北起山东、河南,南讫福建,而江苏、安徽、浙江括焉。南部东起台湾,西讫缅甸,北起江西、贵州、湖南、四川,南讫越南,而福建、浙江、广东、广西、云南括焉。 其邮局,则总局、副总局、分局、支局、代办处,总计六千二百又一。其邮路里数,则邮差邮路、民船邮路、轮船邮路、火车邮路,总计三十八万一千里。每面积百里,通邮线路七里又四九。其邮件,则通常、特种,总计三万万六千二百二十一万六千二百三十九。其包裹,则通常、特种,总计件数三百零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二,重量一千零六万零四百三十三启罗。其汇兑,则旱汇局、火汇局,总计七百五十八,汇入银数三百九十三万六千两,兑出银数三百九十八万四千二百两,总计银数七百九十二万零二百两。岁入经常二百五十二万八千五百馀两,临时六百八十三万五千八百馀两。岁出经常二百八十二万七千八百馀两,临时六百四十六万六千五百馀两。出入两抵,实盈六万九千九百馀两。此据宣统三年统计也。 其各国邮局设于中国各口岸者,英国则上海、天津、汉口、烟台、福州、厦门、广州、汕头、宁波九处。德国则上海、北京、天津、汉口、烟台、福州、厦门、广州、汕头、南京、济南、青岛、宜昌、镇江十四处。法国则上海、北京、天津、汉口、烟台、福州、厦门、广州、宁波、重庆、琼州、北海、龙州、蒙自十四处。日本国则上海、北京、天津、汉口、烟台、福州、厦门、广州、汕头、重庆、南京、牛庄、唐沽、沙市、苏州、杭州十六处。美国则上海一处。俄国则上海、北京、天津、汉口、烟台五处。此其大略也。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中国古重邦交。有清盛时,诸国朝聘,皆与以礼。自海道大通而后,局势乃一变。其始葡萄牙、和兰诸国,假一席之地,迁居贸易,来往粤东;英、法、美、德诸大国连袂偕来,鳞萃羽集,其意亦仅求通市而已。洎乎道光己亥,禁烟衅起,仓猝受盟,于是畀英以香港,开五口通商。嗣后法兰西、美利坚、瑞典、那威相继立约,而德意志、和兰、日斯巴尼亚、义大里、奥斯马加、葡萄牙、比利时均援英、法之例,订约通商,海疆自此多事矣。俄罗斯订约在康熙二十八年,较诸国最先,日本订约在同治九年,较诸国最后,中国逼处强邻,受祸尤烈。其他若秘鲁、巴西、刚果、墨西哥诸小邦,不过尾随大国之后,无他志也。咸丰庚申之役,联军入都,乘舆出狩,其时英、法互起要求,当事诸臣不敢易其一字,讲成增约,其患日深。至光绪甲午马关之约,丧师割地,忍辱行成,而列强据利益均霑之例,乘机攘索,险要尽失。其尤甚者,则定有某地不得让与他国之条,直以中国土疆视为己有,辱莫大焉。庚子一役,两宫播迁,八国连师,势益不支,其不亡者幸耳。 夫中国幅员之广,远轶前古,幽陵、交阯之众,流沙、蟠木之属,莫不款关奉贽,同我版图。乃康、乾以来所力征而经营者,任人蚕食,置之不顾,西则浩罕、巴达克山诸部失之于俄,南则越南、缅甸失之英、法,东则琉球、朝鲜失之日本,而朔边分界,丧地几近万里,守夷守境之谓何,此则尤令人痛心而疾首者也。爰志各国邦交始末,以备后人之考镜焉。 俄罗斯 俄罗斯,地跨亚细亚、欧罗巴两洲北境。清初,俄东部有罗刹者,由东洋海岸收毳矿之贡,抵黑龙江北岸,据雅克萨、尼布楚二地,树木城居之,侵扰诸部。嗣又越兴安岭南向,侵掠布拉特乌梁海四佐领。崇德四年,大兵再定黑龙江,毁其城,兵退而罗刹复城之。 顺治中,屡遣兵驱逐,以饷不继而返。十二年及十七年,俄察罕汗两附贸易人至京奏书,然不言边界事。康熙十五年,帝召见其商人尼果赉,贻书察罕汗,令管束罗刹,毋扰边陲。既而罗刹复肆扰,帝命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围雅克萨城。会荷兰贡使至,乃赐书付荷兰转达其汗。二十五年九月,其新察罕汗复书至,言:“中国前屡赐书,本国无能通解者。今已知边人构衅之罪,自当严治,即遣使臣诣边定界,请先释雅克萨之围。”许之,遂诏萨布素退师。 二十八年冬十二月,与俄定黑龙江界,立约七条。先是俄使臣费岳多罗额里克谢等由陆路至喀尔喀土谢图汗境,文移往复。至是始与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等会议于黑龙江:一,循乌伦穆河相近格尔必齐河上游之石大兴安岭以至于海,凡山南流入黑龙江之溪河尽属中国,山北溪河尽属俄。一,循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讷河为界,南岸尽属中国,北岸尽属俄。乃归中国雅克萨、尼布楚二城。定市于喀尔喀东部之库伦。立石于黑龙江两岸,刊泐会议条款,用满、汉、拉提诺、蒙古、俄罗斯五体文字。是为尼布楚条约。自后贸易之使每岁间岁一至,未尝稍违节制。 三十三年,遣使入贡。时有二犯逃入俄,俄遣人送回,理籓院行文奖之,遂复遣使入贡。帝阅其章奏,谕大学士曰:“外籓朝贡,虽属盛事,恐传至后世,未必不因此反生事端。总之,中国安宁则外衅不作,故当以培养元气为根本要务。”三十九年,遣使赍表至。 雍正五年秋九月,与俄订恰克图互市界约十一条。俄察罕汗卒后,其妃代临朝,为叩肯汗。遣使臣萨瓦暨俄官伊立礼,与理籓院尚书图礼善、喀尔喀亲王策凌在恰克图议定。喀尔喀北界,自楚库河以西,沿布尔固特山至博移沙岭为两国边境,而互市于恰克图。议定,陈兵鸣砲,谢天立誓。是月,定俄人来京就学额数。俄国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其南境近哈萨克者崇回教,其东境近蒙古者崇佛教。康熙间,尝遣人至中国学喇嘛经典,并遣子弟入国子监,习满、汉语言文字,居旧会同馆,以满、汉助教各一人教习之。至是,定俄人来学喇嘛者,额数六人,学生额数四人,十年更代为例。 乾隆二十三年春正月,俄人献叛人阿睦尔撒纳尸。初,厄鲁特辉特部阿睦尔撒纳背准噶尔来附,帝封为亲王,命副定北将军班第征准噶尔,降其部众。已复叛归,逃入俄,索之,以渡河溺死闻。既而患痘死,遂移尸至恰克图来献。未几,厄鲁特台吉舍楞戕中国都统唐喀禄,叛逃入俄,索之又不与,绝其恰克图贸易。三十年秋八月,俄绰尔济喇嘛丹巴达尔扎等请附,又恐俄人追索,中国擒送,遣人来探。瑚图灵阿以闻,帝命纳之。三十三年秋八月,复俄恰克图互市,理籓院设库伦办事大臣掌之。四十四年,再停互市,次年复之。五十四年,又以纳叛人闭市,严禁大黄、茶叶出口,俄人复以为请。五十七年,乃与订恰克图市约五条。 嘉庆七年秋七月,喀尔喀亲王蕴端多尔济请巡查恰克图两国边界,帝命逾十年与库伦办事大臣轮次往查。十年冬十二月,俄商船来粤请互市,不许。 道光二十五年,俄进呈书籍三百馀种。二十八年,俄商船来上海求互市,不许。初嘉、道间,俄由黑海沿里海南侵游牧各回部。英吉利既据东南两印度,渐拓及温都斯坦而北。于是怱岭西自布哈尔、浩罕诸部皆并于俄,夹恆河城郭回国半属于英,英、俄边界仅隔印度歌士一大山,连年争战。俄思结援中国,遣使约中国以兵二万由缅甸、西藏夹攻印度。事未行。英旋助土耳其与俄战,始讲和而罢。逮江宁抚议定,法、美未与议者,亦照英例,并在五口通商。而俄人自嘉庆十一年商船来粤駮回后,至是有一船亦来上海求市,经疆臣奏駮,后遂有四国联盟合从称兵之事。 咸丰元年,俄人请增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互市,经理籓院议允伊、塔而拒喀什噶尔。文宗即位,命伊犁将军奕山等与之定约,成通商章程十七条。三年,俄人请在上海通商,不许。又请立格尔毕齐河界牌,许之。至五年,俄帝尼哥拉斯一世始命木喇福岳福等来画界。 先是木喇福岳福至莫斯科议新任地诸事,以为欲开西伯利亚富源,必利用黑龙江航路;欲得黑龙江航路,则江口及附近海岸必使为俄领,而以海军协力助之。俄帝遂遣海军中将尼伯尔斯克为贝加尔号舰长,使视察堪察加、鄂霍次克海,兼黑龙江探险之任。与木喇福岳福偕乘船入黑龙江,由松花江下驶,即请在松花江会议。八月开议,以三款要求,既指地图语我,谓格尔毕齐河起,至兴安岭阳面各河止,俱属俄界,而请将黑龙江、松花江左岸及海口分给俄;又以防备英、法为辞,且登岸设砲,逼迁屯户。迭由奕山、景淳与之争议,迄不能决。六年四月,俄人复率舰队入黑龙江。七年,木喇福岳福归伊尔库次克。 时英法联军与中国开衅,俄人乘英国请求,遣布恬廷为公使,来议国境及通商事宜。中国拒之。布恬廷遂下黑龙江,由海道进广东,与英、法、美公使合致书大学士裕诚,请中国派全权大臣至上海议事。答以英、法、美三国交涉事由广东总督办理,俄国交涉事由黑龙江办事大臣办理。布恬廷乃与三国公使进上海。木喇福岳福乘机扩地于黑龙江左岸,并广筑营舍。遣使诘责,则答以与俄公使在上海协商。寻遣使告黑龙江将军奕山,在爱珲议界。奕山遂迎木喇福岳福至爱珲会议。木喇福岳福要求以黑龙江为两国国境,提出条件。明年四月,遂定爱珲条约,先划分中俄东界,将黑龙江、松花江左岸由额尔古讷河至松花江海口为俄界,右岸顺江流至乌苏里河为中国界;由乌苏里河至海之地,有接连两国界者,两国共管之。于是绘图作记,以满、汉、俄三体字刊立界碑。 时英法联军已陷大沽砲台,俄与美藉口调停,因钦差大臣桂良与英、法缔约,遂援例增通商七海口。初,中、俄交涉,向由理籓院行文,至是往来交接用与国礼,前限制条款悉除焉。是年,议结五年塔尔巴哈台焚俄货圈案,俄屡索偿,至是以茶箱贴补之。九年五月,俄遣伊格那提业福为驻北京公使。十年秋,中国与英、法再开战,联军陷北京,帝狩热河,命恭亲王议和。伊格那提业福出任调停,恭亲王乃与英、法订北京和约。伊格那提业福要中国政府将两国共管之乌苏里河以东至海之地域让与俄以为报。十月,与订北京续约。其重要者:一,两国沿乌苏里河、松阿察河、兴凯湖、白琳河、瑚布图河、珲春河、图们江为界,以东为俄领,以西为中国领;二,西疆未勘定之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及中国常驻卡伦等处,立标为界,自雍正五年所立沙宾达巴哈之界碑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至浩罕边境为界;三,俄商由恰克图到北京,经过库伦、张家口地方,准零星贸易,库伦设领事官一员;四,中国许喀什噶尔试行贸易。十一年夏五月,仓场侍郎成琦与俄人勘分黑龙江东界。秋七月,俄设领事于汉阳。八月,俄人进枪砲。是年,俄人请进京贸易,不许;后援英、法例,改至天津。 同治元年春二月,与俄订陆路通商章程。俄人初意欲纳税从轻,商蒙古不加限制,张家口立行栈,经关隘免稽查。总署以俄人向在恰克图等处以货易华茶出口,今许其进口贸易,宜照洋关重税,免碍华商生计。又库伦为蒙古错居之地,其为库伦大臣所属者,向止车臣汗、图什业图汗等地,此外各游牧处所地旷族繁,不尽为库伦大臣所辖,若许俄随地贸易,稽查难周。又张家口距京伊迩,严拒俄商设立行栈。久之,始定章程二十一款于天津,续增税则一册。三月,俄人以喀什噶尔不靖,请暂移阿克苏通商,不许。 时俄人在伊犁属玛呢图一带私设卡伦,阻中国赴勒布什之路,复于沙拉托罗海境率兵拦阻查边人,声称哈萨克、布鲁特为其属国,又于各卡伦外垒立鄂博。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等诘责之,不听。八月,明谊等与俄人会议地界。俄使以续约第二条载有“西疆尚在未定之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之语,执为定论,并出设色地图,欲将卡外地尽属俄国。明谊等以为条约内载自沙宾达巴哈界牌末处起至浩罕边为界,袤延万里,其中仅有三处地名,未详逐段立界之处。况条约内载“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并无“为界”之语,自不当执以为词。屡与辨论,不省。忽遣兵队数百人,执持器械砲车,于伊犁卡伦附近伐木滋扰。是月,俄人请派兵船至沪助剿粤贼,许之。十月,俄人复进枪砲。是年,俄人越界盗耕黑龙江右岸地亩,诘之。 二年四月,俄官布色依由海兰泡遣人到齐齐哈尔省城借用驿马,并求通商,请假道前往吉林自松花江回国。黑龙江将军特普钦以非条约所载,不许。是月,俄人复遣兵队数百人至塔尔巴哈台巴克图卡伦住牧。中国谕令撤回,不听。又遣队往伊犁、科布多,又派兵数千分赴斋桑淖尔等地耕种建屋,遣兵四出潜立石垒,为将来议界地步。明谊等议筹防,并与交涉,不省。五月,俄人以哈萨克兵犯伊犁博罗胡吉尔卡伦,击之始退。六月,复来犯沿边卡伦,复击之。七月,俄使进议单,仍执条约第二款为辞。又以条约所载“西直”字为“西南”字误,必欲照议单所指地名分界,不许更易。乃许照议单换约。于是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上言:“照议单换约,实与乌梁海蒙古及内服之哈萨克、布鲁特并伊犁距近边卡居住之索伦四爱曼人等生计有妨,请筹安插各项人众及所有生计。”廷谕令与俄人议,须使俄人让地安插,及中国人照旧游牧。俄人仍不许。 三年秋八月,俄人复遣兵进逼伊犁卡伦。九月,俄使杂哈劳至塔尔巴哈台与明谊会,仍执议单为词。时新疆回氛甚炽,朝廷重开边衅,遂照议单换约。综计界约分数段:一为乌里雅苏台所属地,即乌城界约所立为八界牌者,自沙宾达巴哈起,往西南顺萨彦山岭至唐努额拉达巴哈西边末处,转往西南至赛留格木山岭之柏郭苏克山为止,岭右归俄,岭左归中国。二为科布多所属地,即科城界约所立牌博二十处者,自柏郭苏克山起,向西南顺赛留格木山岭至奎屯鄂拉,即往西行,沿大阿勒台山,至海留图河中间之山,转往西南,顺此山直至察奇勒莫斯鄂拉,转往东南,沿斋桑淖尔边顺喀喇额尔齐斯河岸,至玛呢图噶图勒幹卡伦。三为塔尔巴哈台所属地,即自玛呢图噶图勒幹卡伦起,先往东南,后向西南,顺塔尔巴哈台山岭至哈巴尔苏,转往西南,顺塔境西南各卡伦以迄于阿勒坦特布什山岭,西北为俄地,东南为中国地。四为伊犁所属地,即顺阿勒坦特布什等山岭以北偏西偏属俄,再顺伊犁以西诸卡伦至特穆尔图淖尔,由喀什噶尔边境迤逦达天山之顶而至葱岭,倚浩罕处为界,期明年勘界立牌。会回乱亟,中、俄道阻,界牌迁延未立。 四年,伊犁将军明绪因回乱,请暂假俄兵助剿,许之。然俄人延不发兵,仅允饟需假俄边转解,及所需粮食枪砲火药允资借。五年春正月,伊犁大城失守,俄允借兵,仍迟延不至。三月,与俄议改陆路通商章程。俄人欲在张家口任意通商,及删去“小本营生”、天津免纳子税二事。中国以张家口近接京畿,非边疆可比,不可无限制。“小本营生”字样若删去,则俄商货色人数无从稽考。惟天津免纳子税,与他国贩土货出口仅纳一正税相合,遂议免天津子税。而张家口任意通商,及删去“小本营生”事,并从缓商。五月,俄人请往黑龙江内地通商,不许。是月,俄人占科布多所属布克图尔满河北境。六年六月,俄使倭良嘎哩以西疆不靖,有妨通商,贻书总署责问。是月,俄人占科布多所属霍呢迈拉扈卡伦及乌里雅苏台所属霍呢音达巴罕之乌克果勒地。诘之,不省。 七年二月,俄人越界如库伦所属乌雅拉噶哈当苏河等处采金,阻之,不听,反以为俄国游牧地,不认雍正五年所定界址及嘉庆二十三年两国所绘地图界址。中国屡与争议,不决。时新疆毗连俄境未立界牌鄂博,乌里雅苏台将军麟兴等请派大员会定界址,许之。然迟久未勘。俄人又私伐树株,标记所侵库伦所属地。又于朝鲜庆兴府隔江遥对之处建筑房屋,朝鲜国王疑惧,咨中国查询。七月,俄人又如呼伦贝尔所属地盗伐木植,阻之,不听。 八年春三月,与俄国续订陆路通商条约。五月,荣全等与俄立界大臣巴布阔福等会立界牌鄂博,至乌里雅苏台所属赛留格木,俄官藉口原约第六条谓非水源所在,辩议三日,始遵红线条约,于博果苏克坝、塔斯启勒山各建牌博,其由珠噜淖尔至沙宾达巴哈分界处,原图所载,险阻难行。俄官辄欲绕道由珠噜淖尔迤北数十里唐努山之察布雅齐坝上建立鄂博,由此直向西北,绕至沙宾达巴哈。朝旨不许,乃改由珠噜淖尔东南约十数里哈尔噶小山立第三牌博。又顺珠噜淖尔北唐努山南约二百里察布雅齐坝上立第四牌博,照原图所绘红线以外珠噜淖尔圈出为俄国地,哈尔噶小山以东、察布雅齐坝以北,为中国地。又顺珠噜淖尔北唐努山南直向西行,至珠噜淖尔末处转折而北而东,均系红线以外科属阿勒坦淖尔乌梁海地,已分给俄,至库色尔坝上已接唐努乌梁海向西偏北极边地,于此坝上立第五牌博。由此向西,无路可通,乃下坝向东北入唐努乌梁海,复转折而西而北,至唐努鄂拉达巴哈末处,迤西有水西流,名楚拉察河,亦系红线以外分给俄者,于此立第六牌博。其东南为唐努乌梁海边境,其西北为俄地。又由楚拉察河顺萨勒塔斯台噶山至苏尔坝上,立第七牌博。由此坝前进,直至沙宾达巴哈山脉,一线相连,此处旧有两国牌博。与此坝相接,因不再立。荣全仍欲复增牌博,俄官允出具印结,听中国自立,荣全乃遣人立焉。 八月,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又与俄官议立俄属牌博,俄官仍欲以山形水势为凭。奎昌等抗辩,非按原图限道建立不可,遂于科布多东北边末布果素克岭至玛呢图噶图勒幹各立牌博,至塔尔巴哈台所属布伦托海分界。中国因塔城未经克复,道途梗塞,未暇办理。俄使遽欲于塔城所属玛呢图噶图勒幹至哈巴尔苏从北起先建鄂博,并称无中国大臣会办,亦可自行建立。中国以分界关两国地址,决无独勘之理,允俟明年春融,派员会勘。是年,俄人轮船由松花江上驶抵呼兰河口,要求在黑龙江内地通商。黑龙江将军德英以闻,朝旨以非条约所载,不许。 九年正月,俄人来言哈巴尔苏牌博已于去秋自行建立。中国以不符会办原议诘之,并命科布多大臣奎昌按图查勘。二月,俄人复请派员赴齐齐哈尔、吉林与将军议边事,命禁阻之。秋八月,奎昌至塔城所属玛呢图噶图勒幹卡伦,与俄立界大臣穆鲁木策傅会勘俄自立牌博,中国亦于俄国自立牌博内建立牌博。复往塔尔巴哈台山岭等处勘查,直至哈巴尔苏,共立牌博十。至是分界始竣。十月,库伦办事大臣张廷岳等以乌里雅苏台失陷,乌梁海与俄界毗连,请防侵占。 十年夏五月,俄人袭取伊犁,复欲乘胜收乌鲁木齐。帝命将军、参赞大臣等止其进兵,不省。既又出兵二千,欲剿玛纳斯贼,以有妨彼国贸易为词。中国命荣全、奎昌、刘铭传等督兵图复乌鲁木齐,规收伊犁。俄人既得伊犁,即令图尔根所驻索伦人移居萨玛尔屯。又于金顶寺造屋,令汉、回分驻绥定城、清水河等处。复遣人赴喀喇沙尔、晶河,劝土尔扈特降。又说玛纳斯贼投降。事闻,命防阻。十二月,俄人请援各国例通商琼州,许之。是年,俄人带兵入科布多境。谕令退兵,久之始去。 十一年四月,伊犁将军荣全与俄官博呼策勒傅斯奇会于俄国色尔贺鄂普勒,议交还伊犁事。俄官置伊犁不问,仅议新疆各处如何平定,并以助兵为言,要求在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乌鲁木齐、哈密、阿克苏、喀什噶尔等处通商、设领事,及赔补塔城商馆,及匡苏勒官庞龄等被害各节,并请让科布多所属喀喇额尔济斯河及额鲁特游牧额尔米斯河归俄。荣全等拒之。博呼策勒傅斯奇遂置伊犁事不议。已忽如北京总署,请仍与荣全会议。博呼策勒傅斯奇又忽辞归国。至是接收伊犁又迟延矣。 八月,俄人载货入乌鲁木齐所属三塘湖,请赴巴里坤、哈密等处贸易。阻之,不听。既闻回匪有由哈密东山西窜察罕川古之信,乃折回。已复有俄官来文,谓伊犁所属土尔扈特游牧西湖、晶河、大沿子居民均归顺俄国,中国军队不得往西湖各村。中国以当初分界在伊犁迤西,并无西湖之名,西湖系乌鲁木齐所属军队,原由总署与俄使议有大略,何可阻止?拒之。时荣全将带兵由塔赴伊安设台站,俄人以越俄国兵所占地,不许。又阻荣全接济锡伯银两。十月,俄商赴玛纳斯贸易,中途被杀伤五十馀人。十二年夏四月,俄人忽带兵及哈萨克、汉、回等众,入晶河土尔扈特游牧,索哈萨克所失马,并执贝子及固山达保来绰啰木等,又修治伊犁迤东果子沟大路,更换锡伯各官,图东犯,又于塔尔巴哈台所属察罕鄂博山口驻兵,盘诘往来行旅。十三年八月,俄人自库伦贸易入乌里雅苏台建房,诘以非条约所载,不省。旋命陕甘总督左宗棠督办新疆军务。 光绪元年夏五月,俄游历官索思诺等来兰州,言奉国主之命,欲与中国永敦和好,俟中国克复乌鲁木齐、玛纳斯,即便交还。左宗棠以闻。既而左宗棠以新疆与俄境毗连,交涉事繁,请旨定夺。帝命左宗棠主办。 三年,议修陆路通商章程。俄使布策欲于伊犁未交之先,通各路贸易。中国不允,仅允西路通商,而仍以交收伊犁与商办各事并行为言。俄人又以荣全张示激伊犁人民不遵俄令,乌里雅苏台官吏擅责俄人,江海关道扣留俄船,英廉擅杀哈萨克车隆,及徵收俄税,指为违约,谓非先议各事不可。会新疆南路大捷,各城收复,回匪白彦虎等窜入俄,中国援俄约第八款,请其执送。屡与理论,未决。 四年五月,命吏部左侍郎崇厚使俄,议还伊犁及交白彦虎诸事。十二月抵俄。五年二月,与俄外部尚书格尔斯开议。格尔斯提议三端:一通商,一分界,一偿款。而通商、分界又各区分为三。通商之条:一,由嘉峪关达汉口,称为中国西边省分,听其贸易;一,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伊犁、喀什噶尔等处,称为天山南北各路,妥议贸易章程;一,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称为蒙古地方,及上所举西边省分,均设立领事。分界之条:展伊犁界,以便控制回部;一,更定塔尔巴哈台界,以便哈萨克冬夏游牧;一,新定天山迤南界,以便俄属浩罕得清界线。崇厚皆允之,惟偿款数目未定。崇厚以闻,命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接收伊犁及分界各事。既议偿款卢布五百万圆,俄亦遣高复满等为交还伊犁专使。 崇厚将赴黑海画押回国,而恭亲王奕等以崇厚所定条款损失甚大,请饬下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金顺、锡纶等,将各条分别酌核密陈。于是李鸿章等及一时言事之臣交章弹劾,而洗马张之洞抗争尤力。略谓:“新约十八条,其最谬妄者,如陆路通商由嘉峪关、西安、汉中直达汉口,秦陇要害、荆楚上游,尽为所窥。不可许者一。东三省国家根本,伯都讷吉林精华,若许其乘船至此,即与东三省任其游行无异,是于绥芬河之西无故自蹙地二千里;且内河行舟,乃各国历年所求而不得者,一许俄人,效尤踵至。不可许者二。朝廷不争税课,当恤商民。若准、回两部,蒙古各盟,一任俄人贸易,概免纳税,华商日困;且张家口等处内地开设行栈,以后逐渐推广,设启戎心,万里之内,首尾衔接。不可许者三。中国屏籓,全在内外蒙古,沙漠万里,天所以限夷狄。如蒙古全站供其役使,一旦有事,音信易通,必撤籓屏,为彼先导。不可许者四。条约所载,俄人准建卡三十六,延袤广大,无事而商往,则讥不胜讥;有事而兵来,则御不胜御。不可许者五。各国商贾,从无许带军器之例。今无故声明人带一枪,其意何居?不可许者六。俄人商税,种种取巧,若各国希冀均霑,洋关税课必至岁绌数百万。不可许者七。同治三年新疆已经议定之界,又欲内侵,断我入城之路。新疆形势,北路荒凉,南城富庶,争磽瘠,弃膏腴,务虚名,受实祸。不可许者八。伊犁、塔尔巴哈台、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古城、哈密、嘉峪关等处准设领事官,是西域全疆尽由出入。且各国通例,惟沿海口岸准设外邦领事。若乌里雅苏台等,乃我边境,今日俄人作俑,设各国援例,又将何以处之?不可许者九。名还伊犁,而三省山岭内卡伦以外盘踞如故,割霍尔果斯河以西、格尔海岛以北,金顶寺又为俄人市廛,约定俄人产业不更交还,地利尽失。不可许者十。”又言:“改议之道:一在治崇厚以违训越权之罪;一在请谕旨将俄人不公平,臣民公议不原之故,布告中外,行文各国,使评曲直;一在据理力争,使知使臣画押,未奉御批示覆,不足为据;一在设新疆、吉林、天津之防,以作战备。”疏入,命与修撰王仁堪等及庶吉士盛昱所奏,并交大学士等议,并治崇厚罪。 六年正月,命大理寺少卿曾纪泽为使俄大臣,续议各款。时廷臣多主废约,曾纪泽以为废约须权轻重,因上疏曰:“伊犁一案,大端有三:曰分界,曰通商,曰偿款。三端之中,偿款固其小焉者也。即通商一端,亦较分界为稍轻。查西洋定约之例有二,一则长守不渝,一可随时修改。长守不渝者,分界是也。分界不能两全,此有所益,则彼有所损,是以定约之际,其慎其难。随时修改者,通商是也。通商之损益,不可逆睹,或开办乃见端倪,或久办乃分利弊,是以定约之时,必商定年限修改,所以保其利而去其弊也。俄约经崇厚议定,中国诚为受损,然必欲一时全数更张,而不别予一途以为转圜之路,似亦难降心以相从也。臣以为分界既属永定,自宜持以定力,百折不回。至于通商各条,惟当即其太甚者,酌加更易,馀者宜从权应允。” 时俄人以中国治崇厚罪,增兵设防,为有意寻衅,欲拒纪泽不与议事。英、法二使各奉本国命,亦以因定约治使臣罪为不然,代请宽免。中国不得已,允减崇厚罪,诏仍监禁。已又与俄使凯阳德先议结边界各案。 六年七月,纪泽抵俄,侍郎郭嵩焘疏请准万国公法,宽免崇厚罪名,纪泽亦请释崇厚,许之。初纪泽至俄,俄吉尔斯、布策诸人咸以非头等全权大臣,欲不与议,遣布策如北京议约。已成行,而朝旨以在俄定议为要,命纪泽向俄再请,始追回布策。纪泽与议主废约。俄人挟崇约成见,屡与忤。纪泽不得已,乃遵总署电,谓可缓索伊犁,全废旧约。寻接俄牒,允还帖克斯川,馀不容议。布策又欲俄商在通州租房存货,及天津运货用小轮船拖带。纪泽以非条约所有,拒之。而改约事仍相持不决。 十一月,俄牒中国,允改各条,其要有七:一,交还伊犁;二,喀什噶尔界务;三,塔尔巴哈台界务;四,嘉峪关通商,允许俄商由西安、汉中行走,直达汉口;五,松花江行船至伯都讷;六,增设领事;七,天山南北路贸易纳税。曾纪泽得牒,以俄既许让,则缓索之说,自可不议。于是按约辩论:于伊犁,得争回南境;喀什噶尔,得照两国现管之地,派员再勘;塔尔巴哈台,得于崇厚、明谊所订两界之间,酌中勘定;嘉峪关通商,得仿照天津办理,西安、汉中两路及汉口字均删去;松花江行船,因爱珲条约误指混同江为松花江,又无画押之汉文可据,致俄人历年藉口,久之始允将专条废去,声明爱珲旧约如何办法,再行商定;增设领事,俄人请设乌鲁木齐一处,总署命再商改,始将乌鲁木齐改为吐鲁番,馀俟商务兴盛时再议增设;天山南北路贸易纳税,将原约“均不纳税”字改为“暂不纳税,俟商务兴盛再订税章”。此外,偿款,崇厚原约偿五百万卢布,俄人以伊犁南境既已让还,欲倍原数,久之始允减定为卢布九百万。纪泽又以此次改约并未用兵,兵费之名绝不能认。于是将历年边疆、腹地与俄人未结之案,有应赔应恤者一百九案,并入其中,作为全结。又于崇厚原订俄章字句有所增减。如条约第三条删去伊犁已入俄籍之民,入华贸易游历许照俄民利益一段;第四条俄民在伊犁置有田地,照旧管业,声明伊犁迁出之民,不得援例,且声明俄民管业既在贸易圈外,应照中国民人一体完纳税饷;并于第七条伊犁西境安置迁民之处,声明系安置因入俄籍而弃田地之民;第六条写明所有前此各案,第十条吐鲁番非通商口岸而设领事,暨第十三条张家口无领事而设行栈,均声明他处不得援以为例;第十五条修约期限,改五年为十年。章程第二条货色包件下添讠主牲畜字样,其无执照商民,照例惩办,改为从严罚办;第八条车脚运夫,绕越捷径,以避关卡查验,货主不知情,分别罚办之下,声明海口通商及内地不得援以为例。是为收回伊犁条约。又同时与俄订陆路通商章程。七年正月,与俄外部尚书吉尔斯及前驻京使臣布策,在俄都画押钤印,旋批准换约。七月,贺俄君即位,递国书。索逆犯白彦虎等,俄以白彦虎等犯系属公罪,不在条约所载之列,不允交还,允严禁。 寻命伊犁将军金顺、参赞大臣升泰接收伊犁。八年二月,接收讫。金顺进驻绥定城。升泰会同俄官勘分地界,并以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会办西北界务,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会办西南界务。四月,俄人带兵潜入科布多所属哈巴河,清安等以闻。因言图内奎峒山、黑伊尔特什河、萨乌尔岭等处形势,与积年新旧图说不符。朝旨命就原图应勘之处,力与指辩,酌定新界。 十一月,分界大臣长顺等与俄官佛哩德勘分伊犁中段边界。先是距那林东北百馀里之格登山有高宗平准噶尔铭勋碑,同治三年已画归俄,至是争回,立界约三条。 九年,督办新疆军务大臣刘锦棠以新疆南界乌什之贡古鲁克地为南北要津,请按约索还。先是,旧约所载伊犁南界,系指贡古鲁克山顶而言。上年沙克都林扎布与俄使勘分南界,由贡古鲁克等处卡伦绕贡古鲁克山麓至别叠里达坂设立界牌,侵占至毕底尔河源,故锦棠以为言。朝旨命长顺等据理辩论。既而沙克都林扎布又与俄官咩登斯格勘伊犁南界,俄人必欲以萨瓦巴齐为界,沙克都林扎布以为萨瓦巴齐在天山之阳,距天山中梁尚远,不许,乃以天山中梁为界。又立牌博于别叠里达坂,是为喀什噶尔界约。 七月,分界大臣升泰等与俄官巴布阔福等勘分科、塔界务。巴布阔福等欲照图中直线,以哈巴河为界。升泰等以哈巴河地居上游,为科境之门户,塔城之籓篱,若划分归俄,不惟原住之哈萨克、蒙、民等无地安插,即科属之乌梁海、塔属之土尔扈特等处游牧之所,亦俱受逼,界址既近,衅端必多,拒之。俄使乃允退离哈巴河迤西约八十馀里之毕里克河划分。升泰等以毕里克系小河,原图并未绘刊,若以此划界,则哈巴河上游仍为俄所占,复与力争。俄使乃允复退出五十里,议定在于阿拉喀别克河为界,计距哈巴河至直线共一百三十馀里,即原图黄线之旁所开之小河也。馀均照黄线所指方位划分。至两国所属之哈萨克,原归俄者归俄,原归中国者归中国。如有人归中国而产业在俄,或人居俄而产业在中国,均照伊犁办法,以此次议定新界换约日为始,限一年迁移。约定,又与俄官斐里德勘塔城西南未分之界。俄使意欲多分,升泰以此段界务,新约第七条内业经指明,系顺同治三年塔城界约所定旧界,即原约第二条内所指依额尔格图巴尔鲁克、莫多巴尔鲁克等处卡伦之路办理,是原有图线条约可循,非若他处尚须勘酌议分可比,不许。俄使乃以巴尔鲁克山界内住牧之哈萨克久已投俄,一经定界,不免迁移,请借让安插,许之。仍援旧约第十条所开塔属原住小水地方居民之例,限十年外迁,随立牌博。 九月,分界大臣额尔庆额等与俄官撇斐索富勘分科布多界。自阿拉克别克河口之喀拉素毕业格库玛小山梁起,至塔木塔克萨斯止,共立牌博四,又立牌博于阿克哈巴河源。先是喀什噶尔西边界务已经长顺与俄人划分,以依尔克池他木为界,而帮办军务广东陆路提督张曜以为有误,请饬覆查。长顺以勘界系依红线,依尔克池他木虽旧图不载,而新图正在红线界限,不容有误。寻总署以约内有现管为界一语,意曾纪泽定约时,必因新图不无缩入,又知左宗棠咨报克复喀城,有占得安集延遗地,边界展宽之说,故约内添此一语。既以现管为界,即可不拘红线,仍命长顺与争。俄人以喀拉多拜、帖列克达湾、屯木伦三处虽现为中国所管,然均在线外百数十里,执不允,仍依红线履勘,自喀克善山起,至乌斯别山止,共立牌博二十二,指山为界者七,遂定议。是为续勘喀什噶尔界约。是年,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与俄人会议俄商在塔贸易新圈地址。 十年三月,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与俄人会定哈萨克归附条约,凡在塔城境内混居之哈萨克提尔赛哷克部、拜吉格特部、赛波拉特部、托勒图勒部、满必特部、柯勒依部、图玛台部各大小鄂拓克,约五千馀户,除原迁回俄境外,其自原归中国者一千八百户,均由中国管辖,并订管辖条款。七月,法因越南与中国开衅,法人请俄国保护在华之旅人教士及一切利益,俄使允保护,牒中国。 十一年三月,总署以吉林东界牌博中多舛错,年久未修,请简大员会勘,据约立界。先是俄人侵占珲春边界,将图们江东岸沿江百馀里误为俄国辖地,并于黑顶子安设俄卡,招致朝鲜流民垦地。前督办宁古塔等处事宜吴大澂,请饬查令俄人交还。朝廷乃命吴大澂等为钦差大臣,与俄人订期会勘。大澂等以咸丰十年北京条约中俄东界顺黑龙江至乌苏里河及图们江口所立界牌,有俄国“阿”“巴”“瓦”“噶”“达”“耶”“热”“皆”“伊”“亦”“喀”“拉”“玛”“那”“倭”“怕”“啦”“萨”“土”“乌”十二字头,十一年成琦勘界图内尚有“伊”“亦”“喀”“拉”“玛”“那”“倭”“怕”“啦”“萨”“土”“乌”十二字头,何以官界记文内仅止“耶”“亦”“喀”“拉”“那”“倭”“怕”“土”八字头?图约不符。又界牌用木难经久,应请易石,及补立界牌。又以俄人所占黑顶子地,即在“土”字界牌以内,尤为重要。又以自珲春河源至图们江口五百馀里,处处与俄接壤,无一界牌。又成琦所立界牌八处,惟“土”字一牌之外,尚有“乌”字一牌。以交界记文而论,图们江左边距海不过二十里,立界牌一,上写俄国“土”字头,是“土”字一牌已在交界尽处,更无补立“乌”字界牌之地,二者必有一误。又补立界牌,无论“乌”字、“土”字,总以图们江左边距海二十里之地为断。十二年夏,吴大澂等赴俄境岩杵河,与俄勘界大员巴啦诺伏等商议界务。大澂等首议补立“土”字界牌,因咸丰十一年所立“土”字界牌之地,未照条约记文“江口相距二十里”之说。大澂等与之辩论,俄员以为海滩二十里,俄人谓之海河,除去海河二十里,方是江口。大澂等以为江口即海口,中国二十里即俄国十里,沙草峰原立“土”字界牌,既与条约记文不符,此时即应更正。巴啦诺伏仍以旧图红线为词。久之,始允于沙草峰南越岭而下至平冈尽处立“土”字牌,又于旧图内“拉”字、“那”字两牌之间,补立“玛”字界牌,条约内“怕”字、“土”字两牌之间,补立“啦”“萨”二字界牌,悉易以石。又于界牌相去甚远之处,多立封堆,或掘濠为记。至俄人所占黑顶子地,亦允交还。大澂等又以宁古塔境内“倭”字、“那”字二界牌,与记文条约不符,请更正,缘“倭”字界牌本在瑚布图河口,因当时河口水涨,木牌易于冲失,权设小孤山顶,离河较远。大澂等以为若以立牌之地即为交界之所,则小孤山以东至瑚布图河口一段又将割为俄地。乃与巴啦诺伏议定,将“倭”字石界牌改置瑚布图河口山坡高处,“那”字界牌原在横山会处,距瑚布图河口百馀里,仅存朽烂木牌二尺馀,因易以石,仍立横山会处,迤西即系小绥芬河源水向南流处,又于交界处增立铜柱。是为中俄珲春东界约。 是年,俄莫斯克瓦商人欲携货赴科布多、哈密、肃州、甘州、凉州、兰州等处贸易。中国以科布多、哈密、肃州皆系条约订明通商处所,自可前往;甘州、凉州、兰州系属内地,非条约所载,不许。十四年,俄人在乌梁海所属,掘金开地建房,阻之不听。十五年,俄人越界入黑龙江所属,以刈草为名,搭棚占地。总署以询北洋大臣李鸿章,鸿章请但许刈草,不许搭棚,切与要约,以示限制,从之。十六年,俄商请照约由科布多运货回国,许之。初,俄商由陆路运货回国,旧章祗有恰克图一路。光绪七年,改订新约,许由尼布楚、科布多两路往来运货。至是,许由科布多行走,其收缴执照诸办法,由科布多参赞大臣派员查验。是年,出使大臣洪钧以俄人在恰克图境穴地取金,请自设厂掘金,不果。俄人又勾结藏番私相餽赠。十七年,俄遣兵至海参崴开办铁路。是年,俄太子来华游历,命李鸿章往烟台款接。初俄欲中国简亲籓接待,未允,乃遣鸿章往,有加礼。 十八年,与俄人议接珲春、海兰泡陆路电线。先是中国陆路电线创自光绪六年,惟丹国大北公司海线,先于同治十年由香港、厦门迤逦至上海,一通新加坡、槟榔屿以达欧洲,名为南线;一通海参崴,由俄国亚洲旱线以达欧洲,名为北线。俄、丹早有连线之约。嗣丹复与英合办水线。逮各省自设陆线,并拆去英、丹在沪、粤已成之陆线。迨中国吉林、黑龙江线成,与俄之东海滨境内近接。大北公司等深虑中俄线接,分夺其利,屡起争议。至是,命鸿章与俄使喀希呢议约,酌拟沪、福、厦、港公司有水线处,不与争减,此外各口电价,亦不允水线公司争减,遂定议。是为中俄边界陆路电线相接条约。 是年,俄入帕米尔。帕米尔高原在中国回疆边外,旧为中国所属。自俄、英分争,而迤北、迤西稍稍归属于俄,迤南小部则附于英属之阿富汗,惟东路、中路久服中国,迄今未变。俄欲取帕米尔以通印度,英人防之,以划清阿富汗边界为辞,欲使中国收辖帕境中间之地,勘明界址;俄人亦欲会同中国勘界分疆,不使英与闻。至是,俄兵入帕,英领事璧利南以从前英、俄立约,喀什噶尔、阿富汗之间并无俄地,原出作证,又据所绘图,力辟俄图。俄人不顾,欲以郎库郎里湖为界,移军而南,将据色勒库尔。色勒库尔乃莎车境,益逼近新疆南境。陕甘总督杨昌濬请设防,许之。既因出使大臣洪钧所绘地图有误,李鸿章据薛福成所寄图,谓:“喀约既称乌斯别里南向系中国地界,自应认定‘南向’二字方合,若无端插入‘转东’二字,所谓谬以千里;况乌斯别里为葱岭支脉,如顺山梁为自然界,以变一直往南之说,不特两帕尽弃,喀什噶尔顿失屏蔽,叶尔羌、西藏等全撤籓篱,且恐后此藉口于交界本循山脊而行,语更宽混,尤难分划,此固万难允也。如彼以喀约语太宽混为辞,拟仿照北亚墨利加英、美用经纬度分界之法,以乌斯别里山口之经线为界,北自乌斯别里山口一直往南,至阿富汗界之萨雷库里湖为止,方与经线相合。如此,则大帕米尔可得大半,小帕米尔全境俱在线内,其简当精确,更胜于自然界,而与原议之约亦相符合。否则阿里楚尔山环三面,惟东一面与喀境毗连,界亦自然。何彼竟舍外之山梁,而专用内之山梁,以求多占地界耶?”议久不决。是年,俄茶在戈壁被焚,索偿,允由揽运俄茶之人分偿,俄使欲公家代偿,不允。 十九年四月,议收俄国借地。初,俄借塔尔巴哈台所属之巴尔鲁克山,给所属哈萨克游牧,限十年迁回。至是限满,伊犁将军长庚请遣员商办,俄人请再展十年,不许。久之,俄始允还地迁民,遂立交山文约,声明限满不迁,即照人随地归之约。又续立收山未尽事宜文约,以清釐两属哈萨克欠债及盗牲畜等事。 二十年,与俄复议帕界。俄初欲据郎库里、阿克塔什,出使大臣许景澄以此为中国地,力争不许。既而俄允于色勒库尔山岭之西,请中国指实何地相让,中国仍以自乌仔别里至萨雷库里湖为言,俄人不允。总署欲改循水为界,拟循阿克拜塔尔河,南逾阿克苏河,东南循河至阿克塔什平地,转向西南,循伊西提克河,直至萨雷库里湖,各将分界水名详叙,仍未决。是年俄嗣皇即位,遣布政使王之春为专使往贺。 明年春,与日本讲成,割台湾及辽河以南地,俄联法、德劝阻辽南割地,日本不允。俄忽调战舰赴烟台,日本允还辽,惟欲于二万万外加偿费。俄皇特命户部大臣威特见出使大臣许景澄,云欲为中国代借钜款,俾早日退兵。许景澄以闻。总署命与俄商办,遂订借法银四万万佛郎,以海关作保,年息四釐,分年偿还。是为中俄四釐借款合同。 九月,俄人分赴东三省勘路。初俄兴造悉毕尔铁路,欲在满洲地方借地接修。总署议自俄境入华境以后,由中国自造。十月,俄水师轮船请暂借山东胶澳过冬,许之。山东巡抚李秉衡上言:“烟台芝罘岛并非不可泊船,胶州向非通商口岸,应请饬俄使进泊后,退出须定期限。”报可。十二月,赏俄使喀希呢及法、德二使头等第三宝星。 二十二年四月,俄皇尼哥拉斯二世加冕,命李鸿章为专使,王之春为副使,赠俄皇头等第一宝星。九月,与俄订新约。时李鸿章尚未回国,俄使喀希呢特密约求总署奏请批准。约成,俄使贵族邬多穆斯契以报谢加冕使来北京,议立华俄银行,遂命许景澄与俄结华俄道胜银行契约,中国出股本银五百万两,与俄合办。别立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又立条例九章,其第二章银行业务之第十项,规定对于中国之业务:一,领收中国内之诸税;二,经营地方及国库有关系之事业;三,铸造中国政府允许之货币;四,代还中国政府募集公债之利息;五,布设中国内之铁道电线,并订结东清铁道会社条约,以建造铁路与经理事宜悉委银行。 二十三年十一月,俄以德占胶州湾为口实,命西伯利亚舰队入旅顺口,要求租借旅顺、大连二港,且求筑造自哈尔滨至旅顺之铁道权。十二月,俄以兵入金州城徵收钱粮,阻之,不省。乡民聚众抗拒,俄人遂于貔口枪毙华民数十。奉天将军依克唐阿以闻,命出使大臣杨儒迅与俄人商办,议久不决。俄皇谓许景澄曰:“俄船借泊,一为胶事,二为度冬,三为助华防护他国占据。”景澄再与商,不应。二十四年二月,命许景澄专论旅、大俄船借泊及黄海铁路事,俄以德既占胶州,各国均有所索,俄未便不租旅、大。又铁路请中国许东省公司自鸭绿江至牛庄一带水口择宜通接,限三月初六日订约,过期俄即自行办理,词甚决绝。既而俄提督率兵登岸,张接管旅、大示,限中国官吏交金州城。中国再与交涉,俄始允兵屯城外。遂订约,将旅顺口及大连湾暨附近水面租与俄。已画押遣员分勘,将军伊克唐阿以“附近”二字太宽泛,电总署力争,谓金西、金东各岛,离岸一二十里、三四十里不等,谓之“附近”尚可,至索山以南庙兒七岛,近者三四十里,远者二百馀里,在山东登莱海面,非辽东所属,不得谓之“附近”。争之再三,俄请将庙群岛作为隙地,免他国占据。总署告以中国但可允认不让与他国享用并通商等利益,不能允作隙地,致损主权。俄人又请允许立字不设砲台、不驻兵。总署仍与力驳,不省。久之,始允照中国议,删去“作为隙地”及“不设砲台”等语;复于专条庙群岛下增缮“不归租界之内”字,而金州东海海阳、五蟒二岛仍租俄。 七月,出使大臣许景澄、杨儒与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初,中、俄会订条约,原许东省铁路公司由某站起至大连湾,或酌量至辽东半岛营口、鸭绿江中间沿海较便地方,筑一枝路,未行。至是与议,许景澄与俄外部商明枝路末处在大连湾海口,不在辽东半岛沿海别处,列入专条订合同。俄人嗣以造路首重运料,拟照原合同所许各陆路转运之事,订定暂筑通海口枝路暨行船办法,并自行开采煤矿木植等事。许景澄等以原合同第一款,载明中国在铁路交界设关,照通商税则减三分之一,此系指陆路而言,今大连湾海口开作商埠,货物来往内地,竟援减徵税,恐牛庄、津海两关必致掣碍。至内地与租地交界,视中俄两国交界有别,设关处所亦须变通,拟改定专款。俄人尚欲并开各矿产,拒之,并议限制转运开采各事。又商加全路工竣年限,俾暂筑枝路届期照拆。凡七款:一,枝路名东省铁路南满洲枝路;二,造路需用料件,许公司用轮船及别船树公司旗,驶行辽河并枝河及营口并隙地各海口,运卸料件;三,公司为运载料件粮草便捷起见,许由南路暂筑枝路至营口及隙地海口,惟造路工竣,全路通行贸易后,应将枝路拆去,不得逾八年;四,许公司采伐在官树株,每株由总监工与地方官酌定缴费,惟盛京御用产物,暨关系风水,不得损动,并许公司所过开采煤矿,亦由总监工与地方官酌定,计斤纳税;五,俄可在租地内自酌税则,中国可在交界徵收货物从租界运入内地,或由内地运往租地之税,照海关进出口税则无增减,并允俄在大连湾设关,委公司代徵,别遣文官驻扎为税关委员;六,许公司自备行海商船,照各国通商例,如有亏折,与中国无涉,应照原合同十二条价买及归还期限办理;七,造路方向所过地方,应俟总监工勘定,由公司或北京代办人与铁路总办公司商定。复定铁路经过奉天,应绕避陵寝,俄允绕距三十里,遂画押。 二十五年,盛京将军文兴等遣知府福培、同知涂景涛与俄员倭高格伊林思齐等,勘分旅大租界。俄员拟先从租地北界西岸亚当湾起勘。福培等以中国舆图无亚当湾地名,应照总署电,亚当即普兰店之文为凭,当从普兰店西海湾之马虎岛起。俄员以续约明言西从亚当湾北起,无普兰店字,坚不允改。遂从北界西岸起,次第立碑,至大海滨,凡三十有一碑,北刻汉文,南镌俄国字母。复立小碑八,以数目为号。界线由西至东,长九十八里馀九十四弓。界既定,与俄员会议分界专条,又将所绘界图,用华、俄文註明,画押盖印,互换后,分呈俄使及总署批定完结。初由李鸿章、张廕桓与俄使巴布罗福订此约于北京,至是,命王文韶、许景澄加押。 时中国欲自造山海关至营口枝路,英欲投资。俄使牒总署,谓借用外国资本,与续约相背。俄人又以东省铁路将兴工,拟在北京设东省铁路俄文学堂,招中国学生学习俄国语言文字,以备铁路调遣之用。许之。是年,俄以辽东租借地为“关东省”。 二十六年,拳匪乱,各国联军入北京,俄乘势以兵占东三省,藉口防马贼、保铁路。初,奉天土匪先攻俄铁道警卫兵,乱兵烧天主教堂,破毁铁岭铁道,掠洋库;旋攻辽阳铁道,俄铁道员咸退去,同时黑龙江亦砲击俄船。俄闻警,遣军分道进攻,由瑷珲、三姓、宁古塔、珲春进据奉天,乃迫将军增祺订奉天交地约,拟在东三省驻兵,政赋官兵均归俄管辖。时朝廷以庆亲王、李鸿章为全权与各国议款,并命驻俄钦使杨儒为全权大臣,与俄商办接收东三省事。杨儒与争论久,始允作废。而俄人别出约稿相要,张之洞等连电力争,遂暂停议。 二十七年七月,各国和议成,李鸿章乃手拟四事:一,归地;二,撤兵;三,俄国在东三省,除指定铁路公司地段,不再增兵;四,交还铁路,偿以费用。与俄使开议于北京。讲未成而鸿章卒,王文韶继之。二十八年三月,订约四条。 四月,俄人强占科布多所属阿拉克别克河,参赞大臣瑞洵以闻,命外务部商办,不得要领。七月,铁路公司与华俄道胜银行订立正太铁路借款及行车合同,又与俄续订接线展限合同。九月,交还关外铁路及撤退锦州辽河西南部之俄军,是为第一期撤兵。至翌年三月第二期,金州、牛庄、辽阳、奉天、铁岭、开原、长春、吉林、宁古塔、珲春、阿拉楚喀、哈尔滨驻扎之俄兵仍不如期撤退,俄代理北京公使布拉穆损向外务部新要求七款,拒之,俄使撤回要求案。会俄使雷萨尔复任,复提新议五款,宣言东省撤兵,断不能无条件,纵因此事与日本开战,亦所不顾。 三十年,日、俄开战,中国守中立。是年,俄造东三省铁路成,又改定中俄接线续约,议照伦敦万国公会所订条例各减价。三十一年,日本战胜,旅顺、大连租借权移归日本,俄专力于东清铁道。于是有哈尔滨行政权之交涉。哈尔滨为东清铁道中心地,初祗俄人住居。自三十一年开放为通商口岸,各国次第置领事,按中国各商埠办法,中国有行政权。乃俄人谓哈尔滨行政权当归诸东清铁道会社,中国拒之。既而俄领事霍尔哇拖忽布东清铁道市制,凡居住哈尔滨市内中外人民,悉课租税。命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与俄人交涉,不洽。宣统元年,俄领事赴北京与外务部议,外务部尚书梁敦彦与霍尔哇拖议设自治会于东清铁道界内,以保中国主权,亦不违反东清铁道会社诸条约,遂议结。而松花江航权之议又起。 初,中俄条约所指之松花江,系指黑龙江下流而言,未许在内地松花江通航也。俄谓咸丰八年、光绪七年所结条约,系指松花江全部而言。至是,命滨江关道施肇基与俄领事开议,俄人仍执旧约为词。中国以日、俄订立朴资茅斯约,已将中、俄在松花江独得行船之权利让出,旧约不適用。相与辩论不决。既而俄人又欲干预中国管理船舶之权,及防疫并给发专照等事,复严拒之。俄人仍执全江贸易自由,不认商埠、内地之区别,又以江路与陆路为一类,不与海路并论,久之始就范。明年缔约:一,满洲界内之松花江,许各国自由航行;二,船泊税依所载货物重量收纳;三,两国国境各百里之消费货各免税;四,穀物税比从来减三分之一;五,内地输出货在松花江税关照例纳税。此约成,于是各国得航行于松花江内,而北满之局势一变。时中国与俄订东省铁路公议会大纲,俄人以中国开放商埠,与东清铁路地段性质不同,东清铁路地段内有完全行政之权,意在于东清铁路界内施行其行政权。政府以俄侵越主权,严拒之。并通告各国曰:“东清铁路合同首段即载明中政府与华俄道胜银行合夥开设生意,曰‘合夥开设生意’,明系商务之性质,与行政上之权限丝毫不得侵越。乃俄引此合同第六条为据,谓有‘由公司一手经理’字样为完全行政之权,不知其一手经理,即合同所指铁路工程实在必需之地段,而公司经理之权限,不得越出铁路应办之事,绝无可推移到行政地位。又宣统元年中、俄两国所订东省铁路界内公议会大纲条款,自第一条以至第五条,均系声明铁路界内中国主权不得稍有损失。又光绪三十一年俄、日在美国议定条约,第三条载明俄、日两国政府统行归还中国全满洲完全专主治理之权。又俄政府声明俄国在满洲并无地方上利益或优先及独得让与之件,致侵害中国主权,或违背机会均等主义。岂能强解商务合同,并以未经中国明认宣布之言为依据,而转将两国之约废弃不论耶?”俄人屈于词,乃定议。 宣统二年,届中俄通商条约期满,应改订,因与驻京俄使交涉,俄使坚执旧约。正争议间,俄使奉本国政府电旨,转向中国提出要求案:一,两国国境各百里内,俄制定之国境税率,不受限制,两国领土内之产物及工商品,皆无税贸易;二,旅中国俄人讼案,全归俄官审理,两国人民讼案,归两国会审;三,蒙古及天山南北两路,俄人得自由居住,为无税贸易;四,俄国于伊犁、塔尔巴哈台、库伦、乌里雅苏台、喀什噶尔、乌鲁木齐、科布多、哈密、古城、张家口等处,得设置领事官,并有购置土地建筑房屋之权。久之,始复俄使云:一,国境百里内,中国确遵自由贸易之约,并不限制俄国之国境税率;二,两国人民讼案,应照旧约办理;三,蒙古、新疆地方贸易,原定俟商务兴盛,即设定税率;四,科布多、哈密、古城三处,既认为贸易隆盛,中国依俄国设领事之要求,俄国亦应依原约,允中国制定关税。俄使以告本国政府,俄以制定关税不应与增设领事并提,更向中国质问,并命土耳其斯坦驻军进伊犁边境,遂允之。俄人又遣兵驻库伦,向外务部邀求开矿优先权,拒之。会革命军兴,库伦独立,事益不可问矣。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英吉利 英吉利在欧罗巴西北。清康熙三十七年置定海关,英人始来互市,然不能每岁至。雍正三年来粤东,所载皆黑铅、番钱、羽缎、哆啰、嗶叽诸物,未几去。七年,始通市不绝。乾隆七年冬十一月,英巡船遭风,飘至广东澳门,总督策楞令地方官给赀粮、修船舶遣之。二十年,来宁波互市。时英商船收定海港,运货宁波,逾年遂增数舶。旋禁不许入浙,并禁丝斤出洋。二十四年,英商喀喇生、通事洪任辉欲赴宁波开港。既不得请,自海道入天津,仍乞通市宁波,并讦粤海关陋弊。七月,命福州将军来粤按验,得其与徽商汪圣仪交结状,治圣仪罪,而下洪任辉于狱。旋释之。二十七年夏五月,英商啗阑等以禁止丝斤,其货艰于成造,仍求通市。粤督苏昌以闻,许之,然仍限每船只许配买土丝五千 ,二蚕湖丝三千斤,至头蚕湖丝及绸缎绫匹仍禁。 五十八年,英国王雅治遣使臣马戛尔尼等来朝贡,表请派人驻京,及通市浙江宁波、珠山、天津、广东等地,并求减关税,不许。六十年,复入贡,表陈“天朝大将军前年督兵至的密,英国曾发兵应援”。的密即廓尔喀也。奏入,敕书赐赉如例。 嘉庆七年春三月,英人窥澳门,以兵船六泊鸡颈洋,粤督吉庆宣谕回国,至六月始去。十年春三月,英王雅治复遣其臣多林文附商船来粤献方物。十三年秋九月,复谋袭澳门,以兵船护货为词,总督吴熊光屡谕使去,不听,遂据澳,复以兵船闯入虎门,进泊黄埔。命剿办绝市,褫熊光职,英人始于十月退师。明年春二月,增筑澳门砲台。夏五月,定广东互市章程。十九年冬十一月,禁英人传教。二十年春三月,申鸦片烟禁。 二十一年夏六月,英国遣其臣加拉威礼来粤东投书,言英太子摄政已历四年,感念纯皇帝圣恩,遣使来献方物,循乾隆五十八年贡道,由海洋舟山至天津赴都,恳总督先奏。时总督蒋攸銛方入朝,巡抚董教增权督篆,许其晋见,援督抚大吏见暹逻诸国贡使礼,加拉威礼不受,再三议相见仪,教增不得已许之。其日总督及将军、两副都统、海关监督毕坐节堂,陈仪卫,加拉威礼上谒,免冠致敬,通事为达意,教增离坐起立相问答,允为入告,加拉威礼径出。比教增奏入,而贡使罗尔美都、副贡使马礼逊乘贡舟五,已达天津。帝命户部尚书和世泰、工部尚书苏楞额往天津,率长芦盐政广惠伴贡使来京,一日夜驰至圆明园,车路颠簸,又衣装皆落后。诘朝,帝升殿受朝会,时正使已病,副使言衣车未至,无朝服不能成礼,和世泰惧获谴,诡奏二贡使皆病,遂却其贡不纳,遣广惠伴押使臣回粤。初英贡使赍表,帝览表文,抗若敌体,又理籓院迓接不如仪,帝故疑其慢,绝不与通。罗尔美都等既出都,有以实入告者,帝始知非贡使罪,复降谕锡赉,追及良乡,酌收贡物,仍赐国王珍玩数事,并敕谕国王归咎使臣不遵礼节谢宴,英使怏怏去。七月,降革苏楞额、和世泰、广惠等有差。 道光元年,复申鸦片烟禁。七年,广东巡抚硃桂桢毁英商公局,以其侵占民地也。十三年,英罢商公司。西洋市广东者十馀国皆散商,惟英有公司。公司与散商交恶,是年遂散公司,听商自运,而第征其税。明年,粤督卢坤误听洋商言,以英公司虽散,而粤中不可无理洋务之人,遂奏请饬英仍派遣公司大班来粤管理贸易。英王乃遣领事律劳卑来粤。寻代以义律。义律议在粤设审判署,理各洋交涉讼事,其贸易仍听散商自理。 十六年,定食鸦片烟罪。初,英自道光元年以后,私设贮烟大舶十馀只,谓之“趸船”,又省城包买户,谓之“窑口”。由窑口兑价银于英馆,由英馆给票单至趸船取货。有来往护艇,名曰“快蟹”,砲械毕具。太常寺卿许乃济见银输出岁千馀万,奏请弛烟禁,令英商仍照药材纳税,入关交行后,只许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以示限制。已报可,旋因疆臣奏请严贩卖吸食罪名,加重至死,而私贩私吸如故。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请严吸食罪,行保甲连坐之法,且谓其祸烈于洪水猛兽。疏上,下各督抚议,于是请禁者纷起。 湖广总督林则徐奏尤剀切,言:“鸦片不禁绝,则国日贫,民日弱,十馀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帝深然其言,诏至京面授方略,以兵部尚书颁钦差大臣关防,赴粤东查办。明年春正月,至粤东,与总督邓廷桢会申烟禁,颁新律:以一年又六月为限,吸烟罪绞,贩烟罪斩。时严捕烟犯,洋人泊零丁洋诸趸船将徙避,则徐咨水师提督各营分路扼守,令在洋趸船先缴烟方许开舱。又传集十三行商人等,令谕各商估烟土存储实数,并索历年贩烟之查顿、颠地二人,查顿遁走。义律讬故回澳门。及事亟,断水陆饷道,义律乃使各商缴所存烟土,凡二万二百八十三箱,则徐命悉焚之,而每箱偿以茶叶五斤,复令各商具“永不售卖烟土”结。于是烟商失利,遂生觖望。 义律耻见挫辱,乃鼓动国人,冀国王出干预。国王谋于上下议院,佥以此类贸易本干中国例禁,其曲在我。遂有律土丹者,上书求禁,并请禁印度栽种。又有地尔洼,作鸦片罪过论,以为既坏中国风俗,又使中国猜忌英人,反碍商务。然自烧烟之信传入外洋,茶丝日见翔踊,银利日长,义律遂以为鸦片兴衰,实关民生国计。 时林则徐令各洋船先停洋面候查,必无携带鸦片者,始许入口开舱。各国商俱如命。独义律抗不遵命,谓必俟其国王命定章程,方许货船入口,而递书请许其国货船泊近澳门,不入黄埔。则徐严驳不许,又禁绝薪蔬食物入澳。义律率妻子去澳,寄居尖沙嘴货船,乃潜招其国兵船二,又取货船配以砲械,假索食,突攻九龙山。参将赖恩爵砲沈其双桅船一,馀船留汉仔者亦为水师攻毁。义律求澳人转圜,原遵新例,惟不肯即交殴毙村民之犯;又上书请毋逐尖沙嘴货船,且俟其国王之命。水师提督关天培以不交犯,掷还其书。冬十月,天培击败英人,义律遁。十一月,罢英人互市,英货船三十馀艘皆不得入。又搜捕侦探船,日数起。英商人人怨义律,义律不得已,复遣人投书乞恩,请仍回居澳门。林则徐以新奉旨难骤更,复严斥与之绝。而英货船皆泊老万山外洋不肯去,惟以厚利啗岛滨亡命渔舟蜑艇致薪蔬,且以鸦片与之市。是月,广东增严海防。 二十年春正月,广东游击马辰焚运烟济英匪船二十馀。夏五月,林则徐复遣兵逐英人于磨刀洋。时义律先回国请益兵,其国遂命伯麦率兵船十馀及印度兵船二十馀来粤,泊金星门。则徐以火艘乘风潮往攻,英船避去。英人见粤防严,谋扰闽,败于厦门。六月,攻定海,杀知县姚怀祥等。事闻,特旨命两江总督伊里布为钦差大臣,赴浙督师。七月,则徐遣副将陈连升、游击马辰,率船五艘攻英帅士密于磨刀洋。马辰一艘先至,乘风攻之,砲破其船。 八月,义律来天津要抚。时大学士琦善任直隶总督,义律以其国巴里满衙门照会中国宰相书,遣人诣大沽口上之,多所要索:一,索货价;二,索广州、厦门、福州、定海各港口为市埠;三,欲敌体平行;四,索犒军费;五,不得以外洋贩烟之船贻累岸商;六,欲尽裁洋商浮费。琦善力持抚议,旋宴其酋目二十馀人,许陈奏。遂入都面陈抚事。乃颁钦差大臣关防,命琦善赴粤东查办。是月,免浙江巡抚乌尔恭额,以失守海疆,又英人投书不受故也。义律既起椗,过山东,巡抚讬浑布具犒迎送,代义律奏事,谓义律恭顺,且感皇上派钦差赴粤查办恩。罢两广总督林则徐,上谕切责,以怡良暂署总督事。会义律南行过苏,复潜赴镇海。时伊里布驻浙,接琦善议抚咨,遣家丁张喜赴英船犒师。英水师统领伯麦踞定海数月,闻抚事定,听洋艘四出游弈。至馀姚,有土人诱其五桅船入拦浅滩,获黑白洋人数十。伊里布闻之,飞檄馀姚县设供张,委员护入粤。 冬十月,琦善抵广州,寻授两广总督。义律请撤沿海诸防。虎门为广州水道咽喉,水师提督驻焉。其外大角、沙角二砲台,烧烟后,益增戍守。师船、火船及蜑艇、扒龙、快蟹,悉列口门内外,密布横档暗椿,至是裁撤殆尽。义律遂日夜增船橹,造攻具;首索烟价,继求香港,且行文趣琦善速覆。十二月五日,突攻沙角砲台,副将陈连升等兵不能支,遂陷,皆死之。英人又以火轮、三板赴三门口,焚我战船十数艘,水师亦溃。英人乘胜攻大角砲台,千总黎志安受伤,推砲落水,溃围出,砲台陷。英人悉取水中砲,分兵戍守,于是虎门危急。水师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游击马辰等守靖远、威远砲台,仅兵数百,遣弁告急,不应。廷钰至省泣求增兵,以固省城门户。琦善恐妨抚议,不许。文武僚属皆力请,始允遣兵五百。义律仍挟兵力索烟价及香港。二十一年春正月,琦善以香港许英,而未敢入奏,乃归浙江英俘易定海。义律先遣人赴浙缴还定海,续请献沙角、大角砲台以易之。琦善与订期会于莲花城。义律出所定贸易章程,并给予香港全岛,如澳门故事,皆私许之。 既而琦善以义律来文入奏,帝怒不许。罢琦善并伊里布,命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尚书隆文、湖南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赴粤剿办。时义律以香港已经琦善允给,遍谕居民,以香港为英属埠。又牒大鹏营副将令撤营汛。粤抚怡良闻之,大骇,奏闻。帝大怒,合籍琦善家。遂下诏暴英人罪,促奕山等兼程进,会各路官兵进剿。寻以两江总督裕谦为钦差大臣,赴浙视师。时定海、镇海等处英船四出游弈,裕谦遣兵节次焚剿,并诛其酋目一人。二月,英人犯虎门,水师提督关天培死之;乘胜薄乌涌,省城大震。十三日,参赞杨芳抵粤,各路官兵未集,而虎门内外舟师悉被毁。杨芳议以堵为剿,使总兵段永福率千兵扼守东胜寺,陆路总兵长春率千兵扼凤凰冈水路。英人率师近逼,虽经凤凰冈官兵击退,仍乘潮深入,飞砲火箭并力注攻。会美领事以战事碍各国商船进口,赴营请进埔开舱,兼为英人说和,谓英人缴还定海,惟求通商如旧,并出义律书,有“惟求照常贸易,如带违禁物,即将货船入官”之文。时定海师船亦至粤,杨芳欲藉此缓兵退敌,遂与怡良联衔奏请。帝以其复踵请抚故辙,严旨切责不许。三月,诏林则徐会办浙江军务,寻复遣戍新疆。 四月,奕山以杨芳、隆文等军分路夜袭英人,不克。英人遂犯广州城。不得已,仍议款。义律索烟价千二百万。美商居间,许其半。议既定,奕山奏称义律乞抚,求许照旧通商,永不售卖鸦片,将所偿费六百万改为追交商欠。抚议既定,英人以撤四方砲台兵将扰佛山镇,取道泥城,经萧关、三元里,里民愤起,号召各乡壮勇,四面邀截,英兵死者二百馀,殪其渠帅伯麦等。义律驰援,复被围。亟遣人突出告急于广州知府余葆纯,葆纯驰往解散,翼义律出围登舟免。时三山村民亦击杀英兵百馀。佛山义勇围攻英民于龟冈砲台,歼英兵数十,又击破应援之杉板船。新安亦以火攻毁其大兵船一,馀船遁。义律牒总督示谕,众始解散。 义律受挫,久之,始变计入闽,攻厦门,再陷。复统兵攻定海,总兵葛云飞等战没。裕谦以所部兵赴镇海,方至,而英人自蛟门岛来攻。时镇海防兵仅四千,提督余步云与总兵谢朝恩各领其半。步云违裕谦节制,不战先走。英遂据招宝山,俯攻镇海,陷之。裕谦赴水死,谢朝恩亦战殁。英人乘胜据宁波。八月,英人攻鸡笼,为台湾道姚莹所败。九月,命大学士宗室奕经为扬威将军,侍郎文蔚、副都统特依顺为参赞大臣,赴浙,以怡良为钦差大臣,赴闽,会办军务。二十二年春正月,大兵进次绍兴,将军、参赞定议同日分袭宁波、镇海。豫泄师期,及战,官军多损失。是月,姚莹复败英人于大安。二月,英人攻慈谿营,金华协副将硃贵及其子武生昭南、督粮官即用知县颜履敬死之。是月,起用伊里布。先是伊里布解任,并逮其家人张喜入都遣戍。至是,浙抚刘韵琦请起用,报可。旋以耆英为杭州将军,命台湾设防。 夏四月,英人犯乍浦,副都统长喜、同知韦逢甲等战死。时伊里布已来浙,即命家人张喜见英酋,告以抚事有成,令先退至大洋,即还所俘英人。英人如约,遂以收复乍浦奏闻。英人连陷宝山、上海,江南提督陈化成等死之,遂犯松江,陷镇江,杀副都统海龄。淮扬盐商惧甚,赂英师乞免。 秋七月,犯江宁。英火轮兵船八十馀艘溯江上,自观音门至下关。时耆英方自浙启行,伊里布亦奉诏自浙驰至,遣张喜诣英船道意。英人要求各款:一,索烟价、商欠、兵费银二千一百万;一,索香港为市埠,并通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一,英官与中国官用敌体礼;馀则划抵关税、释放汉奸等款,末请钤用国宝。会耆英至,按款稍駮诘。英突张红旗,扬言今日如不定议,诘朝攻城,遂即夜覆书,一如所言。翼日,遣侍卫咸龄、布政司黄恩彤、宁绍台道鹿泽长往告各款已代请,俟批回即定约。奏上,许之。时耆英、伊里布、牛鉴以将修好,遣张喜等约期相见。马利逊请以本国平行礼见。耆英等遂诣英舟,与璞鼎查等用举手加额礼订约,复亲具牛酒犒师,画诺于静海寺,是为白门条约。自此烟禁遂大开矣。而英犹以台湾杀英俘,为总兵达洪阿、兵备道姚莹罪来诘,不得已,罢之。 十二月,以伊里布为钦差大臣,赴广东督办通商事。二十三年夏,伊里布卒,诏耆英往代。先许英广州通市。初,英粤东互市章程,各国皆就彼挂号始输税。法人、美人皆言“我非英属”,不肯从,遂许法、美二国互市皆如英例。 二十四年,英人筑福州乌石山,英领事官见浙闽总督刘韵珂,请立商埠,欲于会城内外自南台至乌石山造洋楼,阻之。值交还欠款,照江宁约,已付甲辰年银二百五十万,应将舟山、鼓浪屿退还中国。英公使藉不许福州城内建楼事,不与交还。屡经辩论,始允退还鼓浪屿,然执在彼建屋如故。 福州既得请,遂冀入居广州城。广州民愤阻,揭帖议劫十三洋行,英酋逸去,入城之议遂不行。二十六年秋七月,英人还舟山。十二月,请与西藏定界通商,以非条约所载,不许。二十八年,英酋文翰复请入广州城互市,总督徐广缙拒之。越日,英舟闯入省河,广缙单舸往谕,省河两岸义勇呼声震天。文翰请仍修旧好,不复言入城事。 咸丰元年,文宗嗣位,英人以火轮船驶赴天津,称来吊大行皇帝丧。直隶总督以闻,命却之。三年,洪秀全陷江宁,英以轮船驶至江宁,迎入城,与通款,英人言:“不助官,亦不助洪。”四年,刘丽川据上海作乱。初,英人阻官军进兵,江督怡良等诘之。既而英人欲变通贸易章程,联法、美二国请于粤督叶名琛,不许,遂赴上海见苏抚吉尔杭阿。九月,赴天津。帝命长芦盐政崇纶等与相见,拒其遣使驻京诸条,久之始去。 六年秋九月,英人巴夏里致书叶名琛,请循江宁旧约入城,不省。英人攻粤城,不克逞,复请释甲入见,亦不许。冬十月,攻虎门横档各砲台,又为广州义勇所却,乃驰告其国。于是简其伯爵额尔金来华,拟由粤入都,先将火轮兵船分泊澳门、香港以俟。额尔金至粤,初谋入城,不可。与水师提督、领事等议款,牒粤中官吏,俟其复书定进止,名琛置不答。七年冬十二月,英人遂合法、美、俄攻城,城陷,执名琛去。因归罪粤中官吏,上书大学士裕诚求达。裕诚覆书,令赴粤与新命粤督黄宗汉商办,不省。 八年夏四月,联兵犯大沽,连陷前路砲台。帝命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率师赴天津防剿,京师戒严。帝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赴天津查办,复起用耆英偕往。耆英至,往谒英使,不得见,擅自回京,赐自尽。英有里国太者,嘉应州人也,世仰食外洋,随英公使额尔金为行营参赞。闻桂良至,即持所定新议五十六条,要桂良允许,桂良辞之。津民愤,与英人斗,擒里国太将杀之。桂良、谭廷襄恐误抚局,亟遣人释里国太,送回舟。时廷臣交章请罢抚议,以疆事棘,不得已,始命桂良等与定和约五十六款。六月,遣桂良、花沙纳巡视江苏,筹议诸国通商税则。冬十月,定通商税则。时英人以条约许增设长江海口商埠,欲先察看沿江形势。定约后,即遣水师、领事以轮船入江,溯流至汉口,逾月而返。 是年,议通商善后事。时各国来天津换约,均因桂良原议,改由北塘海口入。独英船先抵天津海口,俄人继之,突背前约,闯入大沽口。直隶总督恆福遣人持约往,令改道,不听。九年夏五月,英船十馀艘驶至滩心。越日,竖红旗挑战,拽倒港口铁钅巢、铁椿,遂逼砲台,开砲轰击。时僧格林沁防海口,开砲应之,沈毁其数船。英人复以步队接战,又败之。十年夏六月,复犯天津海口,直隶提督乐善守北岸砲台,拒战,中砲死。时僧格林沁尚守南岸砲台。诏罢兵议抚,乃自天津退军张家湾,英遂乘势陷天津。寻复遣僧格林沁进军通州。帝仍命大学士桂良往天津议抚。桂良抵津,牒洋人商和局。英公使额尔金、参赞巴夏里请增军费及在天津通商,并请各国公使带兵入京换约。桂良以闻,严旨拒绝,仍命僧格林沁等守通州。 八月,英人犯通州,帝命怡亲王载垣赴通议款。时桂良及军机大臣穆廕皆在,英使额尔金遣其参赞巴夏里入城议和,请循天津原议,并约法使会商。翼日,宴于东狱庙。巴夏里起曰:“今日之约,须面见大皇帝,以昭诚信。”又曰:“远方慕义,欲观光上国久矣,请以军容入。”王愤其语不逊,密商僧格林沁,擒送京师,兵端复作。时帝適秋狝,自行在诏以恭亲王奕为全权大臣,守京师,并诏南军入援。时团防大臣、大学士周祖培,尚书陈孚恩等议筹办团练城守事。恭亲王、桂良驻城外,而英师已薄城下,焚圆明园。英人请开安定门入与恭亲王面议和,乃约以次日定和议,而释巴夏里于狱,遣恆祺送归。九月,和议成,增偿兵费八百万,并开天津商埠,复以广东九龙司地与英人。是年,用里国太帮办税务。 十一年春二月,英人始立汉口、九江市埠,均设洋关。九月,总署因与英使卜鲁士议暂订长江通商章程十二款,纳税章程五款。是月,交还广东省城。卜鲁士始驻京。同治元年,粤贼陷苏、松、常、太各城,各国惧扰上海商务,谋自卫。英水师提督何伯随法、美攻剿,复青浦、宁波诸处。捷闻,嘉奖。九月,与英人续订长江通商章程。二年春,以英将戈登统常胜军,权授江苏总兵。四年秋七月,英交还大沽砲台。 五年春正月,与英人议立招工章程。七年十二月,台湾英领事吉必勋因运樟脑被阻,牵及教堂,洋将茄当踞营署,杀伤兵勇,焚烧军火局库,索取兵费。事闻,诘英使,久之,始将吉必勋撤任。未几,英兵船在潮州,又有毁烧民房、杀死民人事,几酿变。八年九月,与英换新约,英使阿礼国请朝觐,不许。九年,请办电线、铁路,不许。既而请设水底电线于中国通商各口,许之。十年,请开琼州商埠。先是同治七年修新约,英使阿礼国允将琼州停止通商,以易温州。至是,英使威妥玛与法、俄、美、布各国咸以为请,允仍开琼州。十二年,穆宗亲政,始觐见。初因觐见礼节中外不同,各国议数月不决,英持尤力,至是始以鞠躬代拜跪,惟易三鞠躬为五,号为加礼。 光绪元年正月乙卯,英繙译官马嘉理被戕于云南。先是马嘉理奉其使臣威妥玛命,以总署护照赴缅甸迎探路员副将柏郎等,偕行至云南腾越属蛮允土司地被戕。时岑毓英以巡抚兼署总督。威妥玛疑之,声言将派兵自办。帝派湖广总督李瀚章赴滇查办。威妥玛遂出京赴上海,于是有命李鸿章、丁日昌会同商议之举。威妥玛至津见李鸿章,以六事相要,鸿章拒之。政府派前兵部侍郎郭嵩焘使英,威妥玛亦欲拒议。又驻沪英商租上海、吴淞间地敷设铁轨,行驶火车,总督沈葆桢以英人筑路租界外,违约,饬停工。至是,威妥玛遣其汉文正使梅辉立赴沪商办,鸿章乃与约,令英商停工,而中国以原价购回自办。初上海既通商,租界内仍有釐捐局,专收华商未完半税之货。至是,威妥玛欲尽去釐捐局,界内中国不得设局徵收釐税,鸿章请政府勿许。 二年五月,谕:“马嘉理案,叠经王大臣与英使威妥玛辩论未洽,命李鸿章商办早结。”六月,命鸿章为全权大臣,赴烟台,与威妥玛会商,相持者逾月,议始定。七月,鸿章奏称:“臣抵烟台,威妥玛坚求将全案人证解京覆讯,其注意尤在岑毓英主使。臣与反复驳辨,適俄、德、美、法、日、奥六国使臣及英、德水师提督均集烟台,往来谈宴,因于万寿圣节,邀请列国公使、提督至公所燕饮庆贺,情谊联洽。翌日,威使始允另议办法,将条款送臣查核。其昭雪滇案六条,皆总理衙门已经应允,惟偿款银数未定。其优待使臣三条:一,京外两国官员会晤,礼节仪制互异,欲订以免争端;一,通商各口会审案件;一,中外办案观审,两条可合并参看。观审一节,亦经总署于八条内允行。至通商事务原议七条:一,通商各口,请定不应抽收洋货釐金之界,并欲在沿海、沿江、沿湖地面,添设口岸;一,请添口岸,分作三项,以重庆、宜昌、温州、芜湖、北海五处为领事官驻扎,湖口、沙市、水东三处为税务司分驻,安庆、大通、武穴、陆溪口、岳州、玛斯六处为轮船上下客商货物;一,洋药准在新关并纳税釐;一,洋货半税单,请定划一款式,华、洋商人均准领单,洋商运土货出口,商定防弊章程;一,洋货运回外国,订明存票年限;一,香港会定巡船收税章程;一,各口未定租界,请再议订。以上如洋药釐税由新关并徵,既免偷漏,亦可随时加增;土货报单严定章程,冀免影射冒骗诸弊;香港妥议收税办法,均尚于中国课饷有益。其馀亦与条约不背。英使又拟明年派员赴西藏探路,请给护照,因不便附入滇案、优待、通商三端之内,故列为专条。免定口界、添设口岸两事,反覆争论,乃允免定口界,仅于租界免抽洋货釐金,且指明洋货、土货仍可抽收。将来洋药加徵,稍资拨补,似于大局无甚妨碍。至添口岸一节,总署已允宜昌、温州、北海三处,赫德续请添芜湖口,亦经奏准。今仍坚持前议,准添四口,作为领事官驻扎处所。其重庆派英员驻寓,总署已于八条内议准,未便即作口岸,声明俟轮船能上驶时,再行议办。至沿江不通商口岸上下客商货物一节,自长江开码头后,轮船随处停泊,载人运物,因未明定章程,碍难禁阻。英使既必欲议准,似不在停泊处所之多寡,要在口岸内地之分明。臣今与订‘上下货物,皆用民船起卸,仍照内地定章,除洋货税单查验免釐外,有报单之土货,只准上船,不准卸卖,其馀应完税釐,由地方官一律妥办’等语,是与民船载货查收釐金者一律,只须各地方关卡员役查察严密耳。英使先请湖口等九处,臣与釐定广东之水东系沿海地方,不准骤开此禁,岳州距江稍远,不准绕越行走,姑允沿江之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六处,轮船可暂停泊,悉照内地抽徵章程。臣复与德国使臣巴兰德议及德国修约添口,即照英国议定办理。威妥玛请半年后,开办口岸租界,免洋货釐,洋药并纳釐税,须与各国会商,再行开办,因准另为一条。至派员赴西藏探路一节,条约既准游历,亦无阻止之理。臣于原议内由总理衙门、驻藏大臣查度情形字样,届时应由总理衙门妥慎筹酌。迨至诸议就绪,商及滇案偿款。英使谓去冬专为此事,调来飞游帮大兵船四只,保护商民,计船费已近百万。臣谓两国并未失和,无认偿兵费之例,嘱其定数。英使谓吴淞铁路正滋口舌,如臣能调停主持,彼即担代,仍照原议作二十万,遂定议。因于二十六日,将所缮会议条款华、洋文四分,彼此画押盖印互换。至滇边通商,威使面称拟暂缓开办,求于结案谕旨之末,豫为声明。”疏入,报闻。鸿章仍回直督本任。约成互换,是为烟台条约。约分三端:一曰昭雪滇案,二曰优待往来,三曰通商事务。又另议专案一条。是年,遣候补五品京堂刘锡鸿持玺书往英,为践约惋惜滇案也。 三年,英窥喀什噶尔,以护持安集延为词。陕甘总督左宗棠拒之。英人欲中国与喀什噶尔划地界,又请入西藏探路,皆不行。是年始于英属地星嘉坡设领事。四年秋八月,福建民毁英乌石山教堂,英人要求偿所失乃已。五年,英欲与中国定釐税并徵确数。总署拟仍照烟台原议条款,税照旧则,釐照旧章。 七年十月,李鸿章复与威妥玛议洋药加徵税釐。初,洋药税釐并徵之议,始发于左宗棠,原议每箱徵银一百五十两。其后各督抚往来商议,讫无成说。滇案起,鸿章乃与威妥玛议商洋药加徵税釐。威妥玛谓须将进出口税同商,定议进口税值百抽十,而出口税以英商不原加税为辞,并主张在各口新关釐税并加,通免内地釐金。鸿章以欲通免釐金,当于海关抽税百二十两,须加正税三倍。如不免釐金,则须增加一倍至六十两。既,威妥玛接到本国拟定鸦片加税章程数条:“一,釐税并徵增至九十两;二,增正税至五十两,各口釐金仍照旧收;三,拟由中国通收印度鸦片,而印度政府或约于每年减种鸦片,或由两国商定当减年限,至限满日停种,至每石定价,或按年交还,或另立付价,时候亦由两国订明,其价或在香港拨还,或在印度交兑,其事则官办商办均可;四,拟立专办洋药英商公司,每箱应偿印度政府一定价值,应纳中国国家一定釐税,至缴清此项釐税后,其洋药在中国即不重徵,印度政府约明年限,将鸦片逐渐裁止。”初,威妥玛于进口已允值百抽十,至是因洋药税釐未定,又翻。又欲于各口租界外,酌定二三十里之界,免收洋货釐。鸿章以租界免釐,载在条约,业经开办有年,何得复议推广?拒之。威妥玛又请由香港设电线达粤省,其上岸祗准在黄埔轮船停泊附近之处,由粤省大吏酌定。 九年三月,上谕:“洋药税釐并徵,载在烟台条约,总理衙门历次与英使威妥玛商议,终以咨报本国为词,藉作延宕。威妥玛现已回国,著派出使大臣曾纪泽妥为商办,如李鸿章前议一百一十两之数,并在进口时输纳,即可就此定议。洋药流毒多年,自应设法禁止。英国现有戒烟会,颇以洋药害人为耻。如能乘机利导,与英外部酌议洋药进口、分年递减专条,逐渐禁止,尤属正本清源之计。并著酌量筹办。”纪泽奉旨与英外部议,三年始定。十一年六月,奏曰:“臣遵旨与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侍郎庞斯茀德、克雷等商论,力争数目,最后乃得照一百一十两之数。今年二月,准彼外部允照臣议,开具节略,咨送臣署,且欲另定专条,声明中国如不能令有约诸国一体遵照,英国即有立废专约之权。臣复力争,不允载入专条,彼乃改用照会。详勘所送节略,即系商定约稿。其首段限制约束等语,缘逐年递减之说,印度部尚书坚执不允。其侍郎配德尔密告臣署参赞官马格里云,照专条办法,印度每年已减收英金七十万馀镑,中国欲陆续禁减洋药入口,惟有将来陆续议加税金,以减吸食之人,而不能与英廷豫定递减之法。遂未坚执固争,而请外部于专案首段,加入于行销洋药之事须有限制约束一语,以声明此次议约加税之意,而暗伏将来修约议加之根。至如何酌定防弊章程,设立稽徵总口,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五节固已明定要约。臣此次所定专条第九款又复声明前说,将来派员商定,自不难妥立章程,严防偷漏。其馀各条,核与叠准总理衙门函电吻合。旋承总署覆电照议画押。时適英外部尚书葛兰斐尔退位,前尚书侯爵沙力斯伯里推为首相,仍兼外部。六月三日,始据来文定期七日画押。臣届期带同参随等员前往外部,与沙力斯伯里将续增条约专条汉文、英文各二分,互相盖印画押。按此次所订条约,除第二条税釐并徵数目,恪遵谕旨,议得百一十两外,又于第五条议得洋药于内地拆包零售,仍可抽釐,是内地并未全免税捐。将来若于土烟加重税釐,以期禁减,则洋药亦可相较均算,另加税釐。臣于专条中并未提及土烟加税之说,以期保我主权。”疏入,得旨允行。旋两国派员互换,是为烟台续约。 秋八月,英人议通商西藏。是岁英窥缅甸,踞其都。滇督岑毓英奏请设防,旋遣总兵丁槐率师往腾越备之。中国以缅甸久为我属,电曾纪泽向英外部力争,令存缅祀立孟氏。英外部不认缅为我籓属,而允立孟氏支属为缅甸教王,不得与闻政令。纪泽未允,外部尚书更易教王之说亦置诸不议矣。既,英署使欧格讷以烟台约有派员入藏之文,坚求立见施行。总署王大臣方以藏众不许西人入境,力拒所请。会欧格讷以缅约事自诣总署,言缅甸前与法私立盟约,是以兴师问罪。令若重立缅王,则法约不能作废,故难从命。今欲依缅甸旧例,每届十年,由缅甸长官派员赴京,而勘定滇、缅边界,设关通商,以践前约。王大臣等以但言派员赴京,并未明言贡献,辨争再四,始改为呈进方物,循例举行,而勘界、通商,则皆如所请。欧格讷始允停止派员入藏,藏、印通商,仍请中国体察情形,再行商议。议既定,总署因与欧格讷商订草约四条,得旨允行。十二年九月,请英退朝鲜巨文岛,不听。十月,议琼州口岸。英领事以条约有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府城口字样,谓城与口皆口岸,中国以英约十一款虽有琼州等府城口字样,而烟台续约第三端,声明新旧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国租界,应无庸议云云。英约天津郡城海口作通商埠,紫竹林已定有各国租界,城内亦不作为口岸,以此例之,则琼州海口系口岸,琼州府城非口岸也。十三年秋七月,与英换缅约于伦敦。 十四年春,英人麻葛藟督兵入藏,藏人筑卡御之,为英属印兵所逐。藏人旋又攻哲孟雄境之日纳宗,又败。先是,藏地国初归附,自英侵入印度后,藏遂与英邻。乾隆年,英印度总督曾通使班禅求互市,班禅谓当请诸中国,议未协而罢。哲孟雄者,藏、印间之部落也。道光间,英收为印属。及烟台订约有派员入藏之说,而藏人未知,遂筑砲台于边外之隆吐山,冀阻英兵使不得前。英人以为言,帝谕四川总督刘秉璋,飞咨驻藏大臣文硕、帮办大臣升泰,传各番官严切宣示,迅撤卡兵。于时升泰尚未抵任,文硕未谙交涉,辄以拒英护藏覆奏。于是严旨切责,以长庚代之。仍有旨催令升泰赴藏,传齐番官,谕以:“上年与英人订议,缓办通商,正朝廷护持黄教、覆庇藏番,代筹一永保安全之至计。但令迅速撤卡,印督已言明彼决不越藏、中定界热勒巴拉山岭一步。彼此未经开战,无论此地属藏属哲,将来尚可从容辨论。”时十四年正月也。 寄谕未至,英兵已进攻隆吐,毁其垒,藏番悉溃。乃欲藉通商以缓师,文硕复左右之,竟以藏人与英自行立约入奏。四月丁亥,谕曰:“印、藏通商一事,英人约定并不催办。此次开衅,与通商绝无干涉。文硕始终不明机要,乃欲藉通商为转圜,不思藏为中国属地,岂有听其自行与人立约之理!升泰、文硕接奉此旨,即传集番官,谕以事须禀明驻藏大臣具奏,由总理衙门核定,候旨遵办。”五月庚申,又谕曰:“使英大臣刘瑞芬电称,‘印督近又函达藏官,但令藏众退回原界,便可仍旧和好,绝不欲侵入藏地,致碍两国睦谊。’向来藏务专归商上,第穆呼图克图人尚和平晓事,现在掌办商上,责有专归。升泰接奉此旨,即传谕第穆,令其妥为了结。” 未几,升泰抵任受事。九月,奏言:“藏番自作不靖,肇起兵戈。所有隆吐山南北本皆哲孟雄地,英人虽视为保护境内,实则哲孟雄、布鲁克巴皆西藏属籓,每届年终,两部长必与驻藏大臣呈递贺禀,驻藏大臣循例优加赏犒。唐古特自达赖喇嘛以下,均有额定礼物,商上亦回赏缎疋银茶,与两部复书草稿,必呈送驻藏大臣批准,始行缮覆。哲、布两部遇有争讼,亦禀由藏官酌派汉、番官办理,此哲、布本为藏地属籓之实在情形也。两部长于光绪二年曾各递番字禀,以英人有窥伺藏地之心,请早为设法办理。虽经前西藏粮员四望关通判周溱带同戴琫札喜达结往办,祗取哲孟雄空结一纸,敷衍了事,并不妥筹善后,贻悮边疆,其祸实自此始。嗣后哲夷知藏番并无远虑,始一意与英人交接,又复贪利取租,听英人修路直至捻纳,迄今仍称租界,又藏中自失籓篱之始末也。藏人不知优待属籓,哲部偶受欺凌,不为申理,此时渐觉英人有偪己之心,忽又攘夺哲地以为己有,更扬言哲夷私结英人,屡议起兵攻伐,哲夷内不自安,则益句结英人以图自保,此又藏、印交兵之所由来也。藏人自四月十三日战败之后,不思设法弭患,又复添调各路土兵,分由小道至帕克里,沿途骚扰,良民大受荼毒。番官管饷,又多减刻,人有怨言,军无斗志。除向隶戴琫之兵三千,及工布兵数百人,差可用命,馀则悉系乌合。现劄帕隘以外者一万馀人,分布各口又数千人,一旦败北譁溃,则数千里台站伏莽增多,此内患之堪虞者也。近时开导之难,实因曩时初与外人交涉,商上办事诸员邀三大寺僧众,以护教为名,共立誓词,云‘藏地男女不原与洋人共生于天地,此后藏中男女老弱有违此誓,即有背黄教,人人得而诛之’。此本不肖之徒,为聚众抗官之谋,三大寺僧众亦藉此干预政事。今事机危迫,特旨到藏,第穆亦知凛畏。无如遽违初议,即祸在目前,虽掌办商务之尊,恐亦不免自危,其噶布伦以次更不待言。窥其情形,似非背城一战,难望转机。此臣探其隐衷而言,非藏番等自有此语也。此时兵尚未撤,委员不便前往。且委员至彼办理界务,应与英国何人会议,应请饬询英使,由总署知照藏中,庶免隔阂。近年藏番异常刁悍,今自开兵衅,尚不自知悔悟,实难姑容。第藏卫距川过远,饷绌兵单,无事不形掣肘。臣万不敢不出之审慎,筹虑万全,相机驾驭,冀纾朝廷西顾之忧。” 是月丁卯,又奏:“臣于五月二十六日抵藏,第穆与大小番官僧俗公同递禀,译其情词,总以隆吐之南日纳宗为藏界,藏人设卡系在境内,英人无端恃强动兵侵地为言。臣以经界为地方要政,从前岂无案牍。乃派员将新旧各案卷概行检阅,始寻出乾隆五十九年前大臣尚书和琳、内阁学士和瑛任内奏设鄂博原案一卷,注明藏内界址,系在距帕克里三站之雅拉、支木两山,设有鄂博。又有春丕、日纳宗两处,上年虽系藏界,乾隆五十三年廓番用兵,哲孟雄被廓夷追过藏曲大河,哲部穷蹙,达赖喇嘛始将日纳宗地赏给哲部筦理,原派委员西藏游击张志林原禀,即声叙日纳宗不应作为藏界,只在雅拉、支木两山设立鄂博,禀词甚为明晰。此图惜已佚,又觅得旧图一张,并注明纳荡一地乃哲孟雄边境,藏图南面极边界线之上亦绘有雅拉山,是雅拉山确属藏地南界。至藏人设卡之隆吐山,考之旧图,实无此名,以英人所云日纳宗在隆吐北数十里,而藏番新图则日纳宗又在隆吐之南,显系藏人多绘此一段,饰称藏界。臣既考察明确,即以原卷旧图发交开导委员,转给藏番阅看。番人虽有愧色,然终以日纳宗本属藏地,从前虽赏给哲夷,今哲夷已归英属,应即收回自筦。旋奉电传寄谕,臣即面授第穆。臣深虑第穆使将屯兵先行撤入帕克里,并札饬哲、布两部长亲赴英军,告以藏人畏偪,故兵难先撤,印兵亦宜克践前言,彼此约期同日撤退,仍由臣致信英官,促其速撤。忽又得报,英人于六月二十八日添兵九百馀名,又益以大砲六门。第穆旋亦禀英人屡次攻扑我营。且廓尔喀前王子果尔杂捻曾出奔印度,今亦由印带兵五百名前来助战,闻已过大吉岭,是以未敢撤兵。伏乞饬下总署详告英使,转电印督,约期撤兵,并饬印兵毋得再动。” 疏入,奉上谕:“升泰所陈,颇中肯綮。刘瑞芬八月二十八日电称:‘印兵在热勒巴拉山近处与藏兵攻战,藏兵伤亡数百,印兵追入徵毕山岔。’九月十五日电称:‘英外部照覆,云来攻纳荡之英军统领拉哈玛,已遵印度政府之谕,不可占据藏地,故追入徵毕后,立即退回。印督又报告其政府,谓驻藏大臣将以西历十月三日由拉萨前赴边界,已派政事官保尔前往会晤。’目前升泰想已接晤保尔。藏、哲界址当已查明,印督又有‘甚望速了’之语。著即熟商妥办。” 升泰先使江孜守备萧占先驰往开导,又以知县秀廕继之。藏兵之败也,英兵追至仁进冈,将尽焚山上下民舍。会占先至,见英将力争,乃退屯对邦,而促升泰前往会议。数日,复进据姑布。升泰十一月至,与英员保尔相见于对邦,议经月未就。乃奏言:“英人战胜而骄,必欲诸事议妥始允撤兵。现议哲孟雄事不下十次,保尔必欲将哲为英属,註明条约,而画咱利拉山为界,即历次奏牍所谓热勒巴拉山也。臣议以印督前言‘藏众退回原界,仍守二年以前情形,不在隆吐山驻兵,便可照旧办理,绝不侵入藏界’等语折之,保尔则谓此语当在未开战前,战衅既开,自当另议。通商一事,英人开来条款,直欲到藏贸易。臣百端辨说,始允退至江孜。又答以万不能行,则又意在帕克哩。帕隘乃藏南门户,其险要在山腰之格林卡,若至帕克哩,则已在高原,为廓尔喀、哲孟雄、布鲁克巴三部通衢。目前开导藏番,通商必在界外,始可期其遵从。是以臣坚未允许,保尔意甚怫然。臣惟有平心静气,婉与商榷,冀纾目前之急。”是年英定华工往澳大利亚例限。英君主维多利亚登位五十年,中国遣使致贺。 十五年,升泰复与英人接议通商、分界,久不决。十六年二月,朝旨派总税务司赫德之弟赫政赴藏协商藏、印约事。升泰奏言:“撤兵藏番已原遵旨,所难者分界、通商两大端耳。臣自到边,哲部长之母率其亲族头目来营具禀,云:‘英人昔年立约,曾经议明,无论如何不得逾日喜曲河一步。哲部租地与英,每年应收租费洋银十二千圆,英人分毫未给。此次印、藏构兵,以致殃及,实不原再归英属。’臣维哲孟雄本属小邦,僻在极边。本年印、藏用兵,被英人掠取全土,复迁其部长,安置印度噶伦绷之地,而以重兵驻守扛多,即部长平时治所也。流离转徙,情实可矜。是以此次会议,但许其保护,而必争‘照旧’两字,使藏人不至咎臣办理边事失去属籓,并可藉此羁縻布鲁克巴。至布鲁克巴,地大物博,民俗强悍,其地数倍哲孟雄,实为前藏屏蔽,西人呼为布丹国。上年曾经入贡,其部长向无印信,亦无封号。臣此次到边,其部长派兵千七百人来营效力。臣方饬藏兵遣撤,岂可留此多人,致贻口实?是以优给赏赉,勉以大义,饬令速回,许事后为之代恳天恩。该部人欢忻鼓舞而去。” 赫政既抵藏,升泰与英官开议,保尔虽奉命印督为议约专员,然不得自主,事事仍请命印督。藏番不原与英接壤,必间哲孟雄于中,乃可定界。英既幽哲酋于噶伦绷,直欲收入印度幅员之内,藏人闻之益愤。升泰严饬番官僧俗毋率行干预哲事,而亟使赫政劝阻英官,勿遽更易哲酋,使藏人有所藉口。藏、哲旧界本在雅纳、支木两山间,其后商贩往来另辟捷径,于是有所谓咱利孔道者,即热勒巴拉岭之支麓也。升泰议即咱利山立石画分藏、哲之界,其印、哲旧界在日喜河者,亦拟仍旧,而于条约註明。藏番不原通商,初指对邦附近地为商埠,后始议定后藏之亚东,于其地修建关卡,设汉官治之。藏番甫首肯,而英官又迁延不遽决。升泰亟奏请饬总署促英使迅速议约。总署王大臣旋拟四条,与英使华尔身筹商久之,始议定八款。总署乃上奏,谓:“第一款,藏、哲以咱利山一带山颠为界;第二款,哲地归英保护;第三款,两边各无犯越;其馀缓议。各条善后应办事宜,侭可徐与商榷,彼此派员定议。请简派升泰为全权大臣,与英员先行画押。”奉旨俞允。是岁秋七月,出使大臣薛福成与英外部互换于伦敦,是为中英会议藏印条约。 是年德宗大婚,英派使臣华尔身赍英主维多利亚国书致贺,并自鸣钟一座,上刻祝辞云:“日月同明,报十二时,吉祥如意,天地合德,庆亿万年,富贵寿康。”旋命驻使薛福成赴英外部传旨致谢,并递国书。是年英开重庆商埠。 十七年春正月,换约限满,前驻藏大臣升泰遣员黄绍勋、张昉及总务司赫政与英印督兰士丹所派之保尔在大吉岭会议,各拟办法。保尔欲在仁进冈入藏一百五十馀里之法利城 即帕克里 设关通商,并俟十年后再定入口货税。升泰执定十二年条款“藏、印边界通商,由中国体察情形”之语,辩駮久不决。十八年夏六月,复与保尔商议办法九款,续款二条,定于交界之咱利山下亚东境内为英商贸易所。商上等复怀疑虑,坚请于二款内註明“不得擅入关内”字样,又请禁印茶运藏,一再与英使华尔身辩论,仍不决。至十九年五月,总理衙门奏:“现据赫德称:‘印度已将办法九款更改商订,最紧要之第二款内,註明英商在亚东贸易,自交界至亚东而止;第四款内註明进出口税,俟五年期满酌定税则;至印茶一项,现议开办时不即运藏,俟五年限满,方可入藏销售,应纳之税不得过华茶入英纳税之数;此外各款,均照升泰所拟办理。’臣等查中英通商税则,茶叶每百斤徵银二两五钱,而洋商运华茶至英,每百斤徵银十两。现在先与议定,如印茶入藏,应照华茶入英每百斤税银十两,磋议经年,始克就范。窃思藏约未结三端,自十七年开议至今,已届三年之久,始得印、藏两情翕然允协,即可就此收束,以绥边圉。”是为续议中英会议藏印条款。是年十月,在大吉岭互换。 既又与英议滇、缅界务。初,曾纪泽与英议约,英许中国稍展边界,拟予以潞江以东南掌、拈人之地。既,纪泽又向英外部要求八募之地,不允。英外部侍郎克蕾谓英廷已饬驻缅之英官勘验一地,允中国立埠设关收税,有另指旧八募之说,在八募东二三十里。纪泽因与外部互书节略存卷,暂停不议。旋受代回华。 至是,出使大臣薛福成见英人与暹罗勘界,并有创筑铁路通接滇边之讯,恐分界、通商事宜不早筹议,临时必受亏损。于是上书请与英人提议。及福成往促践前议,英以公法为解,谓:“西洋公法,议在立约之后,不可不遵;议在立约以前,不能共守。”盖不认让中国展边界及以大金沙江为公共江、八募近处勘地、中国立埠设关三端。 薛福成以英既翻前议,因思野人山地绵亘数千里,不在缅甸辖境之内,复照外务部,请以大金沙江为界,江东之境归滇。而印度总督不允,出师盏达边外之昔马攻击野人,以示不原分地之意。又欲借端停商全约。福成仍促速议。久之,英始允将久沦于缅之汉龙、天马两关还中国。又久之,始允让所据之铁壁关。惟虎踞关,英人以深入彼境七八十里,与八募相近,不允让。至于设关,拒尤力。福成以英既不允我地,则英所得于我之权利亦应作废。相持甚久,始就滇境东南商定于孟定橄榄坝西南边外让一地曰科干,又自猛卯土司边外包括汉龙关在内,作一直线,东抵潞江麻栗坝之对岸止,划归中国,约计八百英方里。又车里、孟连土司所属镇边,系为两属,亦允全让,并野人山毗连之昔马亦允让。至此界务告一结束。而商务,大金沙江行船、八募立埠设关,英仍不允。福成久与争论,始于行船一事,于约中另立一条,不许他国援例,而设关仍不肯通融。惟约中于英人所得权利,如缅盐不准运入滇境,英关暂不徵收货税,领事仅设一员、限一定驻所,商货仅由二路,不准开埠,英亦无词。遂于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在伦敦定约,共二十条:一、二、三、四,划定各段界线;五,中国不再索问永昌、腾越边界外隙地,英国于北丹泥及科干照所划边界让与中国,孟连、江洪之地亦归中国,惟未定议前不得让与他国;八,各货物分别应税不应税;十、十一,分别各货物准贩运不准贩运;十三,中国派领事驻仰光,英国派领事驻蛮允;十五,定交逃犯例;十七,定中、英民在两国界内相待最优例;又专条内各条款,仅用于两国所指属地,不能用于别处。是为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是年又与英议接滇、缅边界陆路电线条约。寻又议藏、印条款。二十一年夏,中、日和议既成,法索云南普洱徼外猛乌、乌得两地。英使欧格讷以两地属缅江洪,指为违约,欲中国将八募北野人山地,由萨伯坪起,东南到盏达,西南顺南碗河折向瑞丽江,循江至猛卯,向南至工隆、八关、科干皆在内,让归英。不许。英忽请允西江通商,再议野人山地,许之。复要求在肇庆、梧州、桂林、浔州、南宁五府设立领事,佛山、高要、封川、南新墟等处停泊轮船,由广州澳门出入。中国以野人山地减索无几,而通商口岸太多,且桂林在北江之北,浔州、南宁在藤江、龚江上游,并非西江,岂能强索?阻止之。英外部又以北丹尼、科干两地原属缅,为前薛福成定界时误画入华,求索回;又请于腾越、顺宁、思茅三处设领事;及缅甸现有及将来续开之铁路接入中国;又请援照俄、法条约利益,于新疆设领事。再三駮论,始允将新疆设埠及援照俄、法利益一节删去;滇、缅接路一节,改为俟中国铁路展至缅界时彼此相接;滇界领事一节,改为将已设之蛮允领事,改驻或顺宁或腾越一处,其思茅领事,系援利益均霑之例,非英独创;其野人山界线,改为南坎一处作为永租,馀俟两国派员勘定。惟西江通商一节,允至梧州而止,梧州之东,祗开三水县城、江根墟两地,商船由磨刀门进口,其由香港至广州省城,本系旧约所许,仍限江门、甘竹、肇庆、德庆四处,遂定议立中缅条约附款。时二十三年正月也。是年英主维多利亚在位六十年,命张廕桓前往致贺。 二十四年四月,议展香港界址至九龙城,租期九十九年。五月,英租威海卫。初,威海为日本军占领,英人致书日相伊藤博文,原代缴偿款,要求早撤兵。会我偿款缴清,北洋大臣派员收回,英使窦纳乐遂请租借。政府派庆亲王奕劻、尚书廖寿恆与立约,文云:“以刘公岛并在威海湾之群岛及威海全湾沿岸以内十英里之地租与英国,威海卫城墙以内仍由中国自行管理。又所租于英国之水面,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并另备照会,谓“中国重整海军,船舶可泊港内,请英人代为训练”。 是月,英领事因沙市教案,照请开办湖南通商口岸。张之洞以岳州系奉准开埠,尚须体察详商办理,致总署请商缓。总署拟推展两年,英使不允。总署以湖南系我自开口岸,与他口不同,不许,亦不许牵入沙案。久不决。二十五年五月,驻汉英领事牒鄂督张之洞云:“本国巴管带欲乘威拉小兵轮往洞庭湖上下游,先至岳州,再往湘阴、长沙,后往沅江、龙阳、常德、安乡等处。”张之洞以条约并无兵轮准往内地之说,阻之。十二月,英参赞璧阁衔欲由湖南长沙取道常德、永顺入川,过酉阳州抵重庆。张之洞复阻之。寻允改由宜昌入川。 二十六年,拳匪起。五月,汉口英领事法磊斯见张之洞,面述沙侯电云:“如长江一带布置弹压,英原以水师相助。”张之洞答以当与江督刘坤一力任保护,不须外助,力阻之。时英以保全东南商务为辞,已派水师提督西摩入长江。七月二十日,联军入京,英军从广渠门入,各据地段。八月,英与德结保护中国商务土地条款,又欲代中国理财、练兵,却之。西摩欲派小轮入襄河探水道,张之洞阻之。既复议浙衢教案。时湘案未结,英又欲派兵轮往,屡阻之。是年英君主逝,国书致唁,皇太后复专电吊唁之。 二十七年,既与各国议定和约大纲十二条,四月,英人请直隶、山西停考。张之洞以所请与大纲条约第十条不符,辨駮久之,七月,始定议。八月,英商立德欲在川河行驶轮船,沿江购地七处,请地方官註册。英领事照会到鄂,以条约非通商口岸,无准洋商置买地基产业之条,拒之。 十一月,英使马凯赴江、鄂,与刘坤一、张之洞商议免釐,答以去年在京与赫德筹议洋货税釐并徵,必须税至值百抽二五方能免釐。马凯允加进口税而不欲多加。于是朝命尚书吕海寰为办理商约大臣,侍郎盛宣怀副之,并命刘坤一、张之洞皆与议。研商数月,海寰等乃会奏:“臣等奉命会办商约,英使马凯开送约稿二十四款,聚议六十馀次。加税免釐一款,业经奏明,允如所请。此外各款,均经臣等随时会奏。惟第十款内港行轮,续经妥定章程,第十一款通商口岸权利,共议列三条,马凯自请删除。统核所索二十四款,駮拒未允者七:曰洋盐进口,曰内地侨居贸易,曰邮政电报,曰设海上律例,曰整顿上海会审衙门,曰口岸免釐界限,曰货物同在一河免复进口税。议定后而又删除者一:曰通商口岸利权归入加税免釐款内并议。藉为抵制者五:曰新开口岸,曰减出口税,曰三联单,曰子口单,曰常关归新关筦理。商允改妥者十一:曰存票,曰国币,曰广东民船轮船税则一律,曰华洋合股,曰整顿珠江、川江,曰推广关栈,曰保护牌号,曰加税免釐,曰矿务章程,曰内港行轮,曰米穀禁令。此就马凯原议款目分别删改归并者也。臣之洞等复向马凯索议,彼允入约者三款:曰治外法权,曰筹议教案,曰禁止吗啡。皆我补救国计民生要图,幸就范围,实有裨益。马凯于定议后补请入约者二款:曰修改税则年限,曰约文以英文为凭。查系照旧约办理,为约中应有之义。共计十六款。臣等按马凯所请加税之款,意在不得抵原拨釐金五百万以外之洋债赔款及挪作别用,恐各省再将货物收捐,业已先后奏明。本定八月初二日画押,马凯又接英廷来电,必欲增叙详明,以慰加税洋商之意。驻英使臣张德彝亦称英外部谓拟加之税务须降旨归督抚提用,否则不能画押,似英廷用意总虑税加而釐不能撤。臣等详细审度,彼虽请全数拨还各省,而内叙各省向解北京及应还洋债仍如数照拨。我复照会,声明应拨各项即留存海关,听候户部与各省商定抵解。将来户部如何商定派拨划抵,由我自主,彼亦无从过问。且现议偿款易金还银,正以我财力竭蹶为言,则加税声明祗抵裁釐,不涉赔款,可见毫无盈馀,藉可杜列国之口实。画押已延多日,即于八月初四日亥刻,会同英使马凯在上海画押盖印。”疏入,报闻。 同时又续改内港行轮章程十款。自沪苏、沪杭、苏杭三线外,江苏则有海门线 自上海东北至海门 、苏镇线 自苏州至镇江 、镇宁线 自镇江至江宁 、镇清线 自镇江至清江 ;浙江则有馀姚线 自宁波至馀姚 、舟山线 自宁波至舟山 、海门线 自宁波至台州之海门 ;安徽则有庐州线 自芜湖至庐州 ;江西则有南昌线 自九江至南昌 ;湖北则有武穴线 自汉口至武穴 、襄河线 自汉口至仙桃镇 、岳州线 自汉口至湖南岳州 ;湖南则有湘潭线 自岳州至湘潭 、常德线 自岳州至常德 ;而福建亦有水口、梅花两线 皆发自福州 。又议湖南辰州府毙英教士案。是月,英交还关内外铁路。是年,英皇爱惠将加冕,特命贝子载振为专使往贺。先期递国书,向例须候各国专使齐集同见,英皇特定单班先见。届期行鞠躬礼,英主答礼,各述颂词、答词。 二十九年春二月,与英订沪宁铁路借款合同。初,英于光绪二十四年欲揽自沪至宁铁路,令英商怡和承办。已议草约,旋以拳匪乱延缓。久之,始定议以年息五釐,借英金三百二十五万镑。张之洞乃上奏,言:“借英金三百二十五万镑,虚数九扣,年息五釐,五十年为期,准其分次印售金镑小票。如中国国家有款拨给,或中国绅富集资原购,借款总数便应照减,拨还淞沪铁路工价后,即将已成车路暨备造沪宁全路作为借款抵押,所获馀利,银公司得五分之一,即照售票应分之数,另给馀利凭票,十二年半后,每百镑加给二镑半,随时可将小票赎还,二十五年后,便照一百镑原价取赎,毋庸加给。至馀利凭票年期届满,分给馀利即时作废,毋庸取赎。造路期内,就本付息,路成以后,赎票拨本,悉在铁路进款支给。全路订定五年全竣。设无事故,逾此期限,银公司五年内应得馀利全行扣罚。上海设立总管理处一所,本省督抚与督办大臣会派总办两员,会同英员专理工程,另由南洋大臣加派一员,职衔相当,随时查阅账目,禀报督抚稽核。洋工司祗管工程,不能干预地方公事。凡所建筑,悉应顺洽华人意见,尊敬中国官员。借款期内,不收专税。如日后中国推设各项税捐,如印花税之类,别项商税一律徵收,则沪宁铁路亦应照准。全路双轨。地亩总公司自备,仍由银公司垫款,另须购地于标界之外,预备日后推展商务所必需,一并加售小票,综计不得逾英金二十五万镑,年息六釐,在中国应得馀利项下支给,不能仍由铁路进款支付。此项加售购地小票,并无年限,随时可以取赎。造路购用中外材料,按照西例,每百给五,此外别无丝毫加用。汉阳铁厂自造料件,订明侭先购用。凡遇调兵、运械、赈饥各事,照核定车价减半给发,侭先载运。侵碍中国主权,概不得经由此路。正约签定,草约作废。十二个月不兴工,即将正约註销。中国祗认英国银公司,不准转与他国及他国之人民。”报可。十月,又与英订沪宁路电交接办法合同。 三十年四月,英新任水师提督率大小兵船十艘抵沪,欲进长江。张之洞闻之,电阻,英提督仅以四艘入江,至江宁而止。是年与英订保工条约。时英于南斐洲新属欲招华工开矿,政府援咸丰十年约,与订专章。至是,约成,遣领事于华工驻在地善视之。三十一年四月,与英续订滇缅电线约款。英派委印度电务司贝林登为议约专员,电政大臣袁世凯委道员硃宝奎与议。贝林登又请添造江通至思茅副线一条,不许。遂定议签押。 又与英订道清铁路借款行车合同。初,英使向总署索英商承造铁路五条,不许。英复援矿务合同许有修筑铁路由矿山运送矿产至河口以达长江,欲修泽襄铁路。嗣以襄阳至汉口水道不能通暢,请改道泽铁路,欲在河南怀庆府与卢汉衔接;渡河后,折入安徽正阳关以达江苏江浦县之浦口,改名怀浦铁路。总署以怀浦远跨豫、皖,名为纬路,实已斜亘南北,隐然增一幹路,以为有妨卢汉,仍不许。英使乃请修由泽州至道口铁路,许之。铁路大臣盛宣怀等与议借款,为目二十一,行车款十,英金七十万镑,五釐行息,九扣交付,折实六十三万镑。又同时订拟设山西镕化厂及合办矿务合同,并请修广州九龙铁路。英使复请借款合同须由外务部将上谕照会立案,方允画押,许之。 三十二年四月,与英订藏印条约。初,中国于光绪十六、十九两年与英订藏印条约,然藏、哲界牌既未建立,英人入藏细则又久未定。二十九年,印督遣兵入藏。次年春,度大吉岭,据江孜;其夏,遂入拉萨。及达赖私与英订约,驻藏大臣有泰始入告,而英、藏约已成。政府命有泰与英议废约,无效。复命外务部左侍郎唐绍仪为议约全权大臣,赴印度,与英外部专使费利夏会议。费利夏欲我认印藏新约,方允改订,绍仪不可,英遂欲停议。绍仪不得已,与商订约稿六条。外务部王大臣以约内第一款有“英国国家允认中国为西藏之上国”一语最有关系,电绍仪使改“上国”为“主国”,费利夏持不可。约久未定。九月,召绍仪回京,而以参赞张廕棠为大臣,接办约事。外务部商诸英使萨道义,删约稿第一条,英政府允诺,而其他条款则不容再改。然费利夏仍坚持初议,数促廕棠画诺,即第一条亦不能增减一字,廕棠力拒之。会英廷新易政府,继任者乃饬萨道义在京续商。久之始议订正约五条。 未几,片马交涉又起。片马处滇、缅交界之间,属于腾越。英并缅甸,至是两国会勘境界。至片马附近,各执为本国土地,久不决。时英又欲遣工程师勘腾越至大理中间道路,请中国保护。滇督丁振铎照会英领事,以滇现奏设公司自行修造,与前会勘时情形不同,请勿派往。英使硃尔典旋照会外务部,云:“据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七日照会,英得有承造新街至腾越铁路之权,而承办此段较短之铁路,英政府不能视为足抵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准法政府或法政府所指之法商修造劳开至云南府铁路之利益。”外务部覆,引中缅附约,谓:“第十二条载明中国答允将来审量在云南修建铁路与贸易有无裨益,如果修建,即允与缅甸铁路相接。是该处中国境内铁路应由中国自行审量。迨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十九、十月十六等日,本部先后复萨前大臣照会,均一再守此旨,并声明法国铁路由云南边界修至云南,本为条约所准,与滇缅约意不同。缘两国交涉各有约章可据,固不能相提并论也。逮二十八年二月初三日准萨前大臣照称本国署理腾越烈领事不日将往云南府,与滇督面商铁路边界各事宜,滇缅铁路相接为振兴商务之举,凡在滇省,允给法商之利益,应一体允给英商。本部当以原照所称面商铁路边界各事宜,又称滇缅铁路相接,曰边界,曰相接,均系按照原约立论,故于是月初七日以据咨滇督也。嗣于本年正月准滇督文,称准英务领事照会,接烈领事来电,奉缅政府电,拟由新街达腾越修造一铁路,以便商人运货,先派公司勘明可否能修,再议商办。当复以派员会勘,各修各路、各出各费等语,是滇与英领事所迭次议商者,亦均扼定约章铁路相接之一语,毫无刺谬。本年五月,滇督奏请修理腾越小铁路,筹款自办,奉旨允准,原期中国云南境内次第修建,以符与缅路相接之权。乃贵大臣来照,以为英政府得有承造新街至腾越铁路之权,并引二十八年二月初七日之文为据,而以允给法商之利益相比例,实与中缅附约暨本部迭次照会之意不符。”盖不认英有造腾越铁路之权也。 三十三年正月,与英订九广铁路借款正合同。初,英既得九龙,即请承修由广州至九龙铁路。总署令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与英商怡和洋行议办,已签草合同五条,旋因事未行。至是,又以为请。外务部电知粤督岑春煊,以此项草约虽云仿照沪宁办法,而沪宁路长费钜,九广路短费少,情形不同,应查酌第二款,熟权利弊,派员与中英公司研商,以符原议。四月,与英公司代理人罗士、濮兰德议,岑春煊欲照津榆铁路办法。濮兰德以成议在先,不允,由粤到京,与唐绍仪等接议。久之约成,议借英金一百五十万镑,照虚九四折纳,年息五釐,以本路作抵押,三十年为期满,十二年半后按照列表分期还本。二十五年以前,如欲于表额外多还股本,每英金一百镑加还两镑半。中英公司代售此项股票。其股票填明价值若干镑,由中国驻英大臣与英公司商定,所有建路及一切工需,均由粤督督办。其重要职司,应用中国人,允当开工时,即于广州设立总局一所,总理造路行车各事,由总督派中国总办一人管理,佐以英国总工程司及总管帐各一人,均由总督核准。英公司办事出力,给予酬金三万五千镑,两期交付,其一切用钱暨酬劳费均在内。并声明此路确系中国产业。倘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八个月并未兴工,即作废纸。所载权利,均不得让给他国,中国亦不得另建一路以夺本路利益。旋签押。 六月,政府命湖南巡抚岑春蓂查办云南与英画界失地案。先是云贵总督丁振铎委候补知府石鸿韶与英领事烈敦会勘腾越北段尖高山以北界,从尖高山起向北勘,越高黎共雪山直抵丽江府所管地。烈敦执定以大哑口为界,石鸿韶执定以小江边为界。贵州提学使陈荣昌奏参石鸿韶定界有失地事,政府命岑春蓂查办。春蓂派候补道沈祖燕往勘,旋覆禀云:“卷查烈领事此次所勘之界,系从尖高山起,东至札山,过狼牙山、磨石河头、搬瓦丫口、姊妹山、大哑口、茨竹丫口、片马丫口直上高黎共雪山北往西藏。所云大哑口,即为恩买卡河与潞江中间之分水岭。其照会石道有云,由明光河头直上高黎共雪山顶,由山顶北往西藏,凡水入金沙江者,概归缅甸管理等语。若不幸照此定界,则是由滇而蜀而藏,边界之地所被其割去者,当以数千里计。外务部所谓‘直是分割华境,是断不能允从,可无庸置议’者也。若石道所拟以小江边为界,系从尖高山起,由磨石河头直上歪头山,过之非河,经张家坡,登高良共山,又抵九角塘河,顺小江边,复另行横出,上至小江源,又至板厂山为止。查其所勘之界,于腾越、保山、云龙、龙陵各属土司素所管辖之地,数百年来向化中国者,一旦弃去不少。又言北段界务,自以外务部所言之界线,由尖高山起至石我、独木二河之间,循恩买卡河至小江西恩买卡河之东之分水岭为界。按此岭当是他戛甲大山,最为持平。且英使本有以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作为定界,又云天然界线系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江之分水岭等语,与此正合。则此次勘界,即于恩买卡河循流而行,至小江止,已足满意。且所勘滇、缅北段,本祗为腾越与野人山之界,则必执定腾越诸土司之属地及野人山之分界处以画界,自是一定不易之理。而与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又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江之分水岭,并与译出薛星使福成二十年签押英文图内之恩买卡分水岭,其部位亦均相符合。石道并不先自详审界限,而惟处处曲徇,以致失误,此真为人意料所不及者也。查此次勘界,英使既言以小江即恩买卡河以东之分水岭为界,又言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河之分水岭,既明曰以东,又明曰自东流入,何以任烈领事之混为西流,竟勘至狼牙山迤北至大哑口而止?此其误者一。又外务部覆称明有‘各守边界’之文,此为甘稗地、茨竹、派赖烧杀之役而起,各守之地,自即在此。何以不实守此小江边界之说,至小江顺流而下,而反另向东行,指鹿为马,再直上别寻一小江源至板厂山为界?此其误者二。又英使所言天然界线,乃自东流入恩买卡河即小江诸水之分水岭,而烈领事所勘,乃指恩买卡河与龙江之分水岭,谓岭之东所有溪河均入明光龙江,岭之西所有溪河均入恩买卡、金沙江,以此岭之东西为中、缅之分界。石道不能明据小江东流,力为駮斥,而乃以山形水势则然一语,含混答覆,而竟任烈领事之随意所指,东西自便。此其误者三。且即如英使照会恩买卡河与潞江之分水岭之说,此岭即为大哑口,亦祗西勘至片马丫口为止,何以任烈领事直上高黎共雪山,竟偕测绘王生,勘至丽江府属兰州边界始回也?此其误者四。又小江外如噬戛等寨,系腾越属之茨竹、大塘土司所辖,笼榜系保山属之登埂土司所辖,确凿可据。乃烈领事照会言‘贵道来示,谓已摒诸化外’,而石道覆称又言‘业经声明久在化外’。石道责在勘界,并不援据力争,而反先自认‘久在化外’,实所不解。此其误者五。又茅贡等寨原系滇滩属土司所辖,本中国旧有之地,不过英兵曾经至此,并强收门户税而已,并非英人实已占为属地,而中国有允认之明文也。乃石道照会谓‘早经贵国办过案件,不复管理’,竟绝不置辨。此其误者六。至于大哑口外,如甘稗地等各处,烈领事欲仿三角地成案,作为永租。既欲议租,则已明认为中国之地,正可趁此力駮,使之无辞可遁。计大哑口外共有一十八寨,其地甚广,岂可轻弃?且既认租,则茨竹、派赖烧杀一百十四命之案,明是入我中国之界,正可提议,使之不能诿卸,何以绝不辨论?此其误者七。又狼速之地,甚为辽阔,一名狼宋。大理府志:‘莪昌散处于狼宋、曹涧、趕马撒之间,道光十八年准兵部议,以趕马撒、曹涧等寨归云龙州管辖’,则狼速乃大理府属境。若如石道所勘,另寻一小江源至板厂山为界,则不特噬戛等一十八寨摒诸化外,且并将狼速地一带地方亦概弃之不问矣。此其误者八。然此八者,甚害尚祗在滇省也。更有大误足以为将来之后患者:一则小江外之狼速地一旦弃去,再北而为怒夷,其地踞龙、潞两江之上流,东接维西、中甸,直通丽江,北与四川之巴塘、里塘诸土司相接,西北即可以通至西藏;一则高黎共雪山之地任其节外生枝,自往履勘,将来若果曲从,则即可从此高黎共雪山之顶,沿潞江、金沙江之上流由北直进,不特球夷、怒夷之地去其大半,即维西属之铺拉笼、西藏属之擦瓦龙一带皆将被其所侵占,所失之土地岂尚可以数计?”岑春蓂得覆,即据以入奏。上谕革石鸿韶等职,仍不允。 时因津镇铁路借款,直隶、山东、江苏三省商民欲废约,英不允,允改章。德与英同。英又因鄂境修造粤汉、川汉两路需款,欲借款于中国,却之。是年,山西商务局与英福公司议定赎回开矿制铁转运合同。初,晋省矿由晋商与福公司商人罗沙第订立合同。旋于光绪二十四年复由商务局绅商与福公司改订借款章程二十条。三十一年,又经盛宣怀续立合同四条。案久未结。至是商务局员绅并全省代表各员在京开议,订定赎回自办合同十二条,赎款行平化宝银二百七十五万两,由山西商务局担任,按期交清。 三十四年二月,与英订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先是沪杭甬铁路已立有草合同四条:一,订草约章程,与沪宁铁路章程一样;二,将来订正约,仍与嗣后商定核准之沪宁正约一样;三,从速测勘;四,如有地方窒碍之处,即行更正,俟订正约,即会同入奏。至是浙江绅士筹办全省铁路,欲废前约,收回自办。英使不允,因命侍郎汪大燮等与英公司改商借款办法,久未决。于是政府再命侍郎梁敦彦接议,分办路、借款为两事,路由中国自造,除华商原有股本侭数备用外,约仍需英金一百五十万镑,即向英公司筹借,按九三折扣交纳,年五釐息,以三十年为期;并声明如所收此路进项不足,由关内外铁路馀利拨付;凡提用款项,均由邮传部或其所派之人经理;此铁路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之权,全归中国国家;英公司代购外洋材料机器,以三万五千镑作为酬劳,一切用银均在内;选用英总工程司一人,仍须听命于总办等语。遂定议。九月,与英订藏印通商章程。是年,借英汇丰及法汇理银行款,收回京汉铁路。 宣统元年四月,督办铁道大臣张之洞与英及德、法、美四国银行订粤汉川汉铁道借款草约,豫定六百万镑。会之洞卒,复与盛宣怀立约续成之。又与英及德两公司续订津浦铁路借款合同,共二十四款,借英金五百万镑,年息五釐,路工四年造竣。二年,英人以兵力据片马,设砲台于高黎贡山,侵踞小江以北茶山土司地。滇人大愤,各省人亦起应之,遂电政府请力争。滇督李经羲亦请外务部与英使交涉,英卒不退兵。三年,复派员与英划境,不省。是年度支部尚书载泽与英及德、法、美缔结一千万镑借款契约,以改革币制及东三省兴业为词,是为四国借款契约。又与英订禁烟条件。原议十年递减,至是中国以为国内栽种吸食渐已减少,欲缩短年限禁绝,与英特订专条,期印药不入中国。而第三条又言广州、上海二口为最后之结束,不能骤禁,于是烟卒不能禁矣。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法兰西 法兰西一名佛郎机,在欧罗巴之西。清顺治四年来广东互巿,广东总督佟养甲疏言:“佛郎机国人寓居濠境澳门,与粤商互巿,仍禁深入省会。”法人素崇天主教,康熙以来,屡禁汉人入教。 道光二十五年,法商赴粤,诣总督署,请弛汉人习教之禁。总督耆英据以入告,许之开堂传教,仍限于海口,禁入内地。咸丰三年十二月,有法轮船一驶入长江,未几解缆去。而法与英、美又欲变通成约,广东总督叶名琛以换约未届期,拒之。遂偕英、美迳赴天津,要求如英、美,并请释陕西传教人,长芦盐政崇纶等以闻。上以定例五口通商外,不许外人擅入内地,何以陕西盩厔县有法人传教?饬令详查,并严词拒之,乃去。时粤贼踞上海,筑砲堤防御,吉尔杭阿因向法提督辣厄尔告以“贼筑砲堤,尔国领事署首当其冲,应速迁以免受伤。”辣厄尔立毁其堤,并砲击贼。事闻,奖之。六年六月,英、美各国求换约,法公使顾思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援约与英、美一体,力阻不从。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英人结法公使噶历为援,袭入广东省城,掳名琛以去。先是法人谓有人杀其说书老人,向名琛索犯,限三日交出,并要求五事:一,入城;二,索河南地;三,求改章程;四,索补兵费;五,求通商。限日答覆。名琛回牒许通商,馀皆不许,而又不设备,遂至被掳。英、法连樯赴天津,美、俄亦相继至,各有所求。法人又欲推广商埠,任意传教,遣公使驻京,入内地买丝茶,并请查办广西西林县杀马神父案,皆不许。八年三月,法与英人攻踞海口砲台,进逼天津。于是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往议,徇所请。遂于五月定约,法得通商、传教及兵费,几与英等。 九年五月,法公使布尔布隆以进京换约为名,随英公使普鲁斯赴天津,拒不纳,致伤败数百人,折回上海,声言调兵复仇。未几,法人复北驶,分扰登、青等处。十年六月,随英来攻,连陷新河、唐兒沽北岸砲台,遂入天津。先是遣西宁办事大臣文俊、武备院卿恆祺往议,不报。至是,又遣桂良、恆福为钦差大臣,往津会议,冀缓师,而法与英益恣要求。初,津约原许补法军费二百万,英四百万。至是,英索倍加,法欲照英数,复要求天津通商、京师长驻。朝旨不许。乃随英督兵北上,进逼通州,京师戒严。怡亲王载垣等再议和,不就。进薄京师。八月,恭亲王奕留守,再议和。九月,和议成,所得通商、军费、权利与英等,而传教、建堂初无限制。十月,始定传教之人须薙须服中国衣冠,其入内地,预领中、法合同护照,向所过地方官钤印,以为信据。法人以江南为新许商埠,欲早通商,请助剿粤贼,不许。十一年二月,法公使布尔布隆偕英使普鲁斯由津如京,此为各国公使驻京之始。先是条约有还清军费始行退出广东省城之议。至是,法人哥士耆来言,原先撤兵退出粤城,并求广东籓署赁作领事署,又索还京城及各省天主堂旧基,均许之。九月,交还广东省城。 同治元年正月,粤贼陷苏、松、常、太等郡,朝议募洋将助剿,法人与焉。是年,贵州提督田兴恕杀教民,毁天主堂,法使哥士耆以为言,朝廷命崇实、骆秉章、劳崇光及张亮基入黔查办,久不决。会哥士耆回国,新公使柏尔德密至,始允照中律拟结。同治四年,法请开江宁商埠。五年,议招工章程。七年冬,四川酉阳州有杀伤教士案,又有贵州遵义民教仇杀事。法使罗淑亚上书称远臣,归咎于中国官吏,且言当离京往津,候本国水师提督到后偕行,以为要挟。命湖广总督李鸿章查办,久之始结。十二月,始遣钦使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志刚、孙家穀偕美前使蒲安臣至法递国书,见其国主那波仑第三,复见其后,各致颂词,成礼而退。 九年夏五月,天津民击杀法领事丰大业。初,天津喧传天主教堂迷拐幼孩,抉眼割心为药料,人情汹汹。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等诣法领事丰大业赴堂同讯,观者麕集。偶与教堂人违言,砖石相抛击,丰大业怒,径至崇厚署忿詈,至拟以洋枪。出遇刘杰,复以枪击伤某仆,遂群起殴毙丰大业,鸣锣集众,焚毁教堂、洋房数处,教民及洋人死者数十人。事闻,命大学士直隶总督曾国籓赴津查办。国籓至津,示谕士民,宣布怀柔外国、息事安民之意。法公使罗淑亚来见,以四事相要:曰赔修教堂;曰埋葬丰大业;曰查办地方官;曰惩究凶手。寻牒请将府、县官及提督陈国瑞抵罪,国籓拒之。与崇厚会奏,称:“仁慈堂查出男女,讯无被拐情事,恳降谕各省,俾士民咸知谣传多系虚诬,请将道、府、县三员均撤任查办。”奏入,报可。遂于八月拟结,办为首十数人,天津府、县减戍黑龙江。 十一年,法遣全权大臣热福里如京换约,并进书籍。十二年,穆宗亲政,各国请觐见,法与焉。是年法人侵越南,入河内省城。光绪四年,始遣兵部左侍郎郭嵩焘以英使兼法使。明年,代以太常寺少卿曾纪泽。 越南向隶籓属,自法据西贡,胁越人订约,许于红江通舟。曾纪泽与法外部言:“法、越私立之约,中国不能认。”不省。八年二月,法兵船由西贡驶至海防进口。三月,陷河内省。朝议始遣提督黄桂兰等军出关。既而法公使宝海向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中国退兵,及通商保胜,驱逐盗贼,画红江南北为界。朝廷下各督抚议。法人见不允所求,遂欲增军撤使以相恫喝。 九年三月,战事起。法据南定,旋为刘永福所败。会越王薨,法以兵胁嗣王立新约二十七条,尽攘其兵权、利权、政权,并申明越境全归保护,中国不得干预。中国闻之,乃命唐炯、徐延旭出关,彭玉麟办粤防,张佩纶会办军务。会山西、北宁连陷,官军退守太原,法乘势扰浙、闽,陷基隆、澎湖,至是始宣战。十年二月,谅山大捷,法忽请和,帝命吴大澂、陈宝琛、张佩纶会办海防,以议和全权任李鸿章。先是福禄诺所拟五条,仅允不索兵费,不入滇境,而要挟中国不再与闻越事。议久不决。五月,法兵以巡防为名,忽攻谅山,败走。藉口中国不能如约退师,责赔费,不允。法使巴德诺出京。六月,攻台北基隆,为刘铭传所败。秋七月,法水师提督孤拔等率兵船入闽,泊马尾等处,迫交船厂,欲据为质。时张佩纶以会办海防兼船政大臣,漫不设备,法遂开砲毁船厂。复分兵扰东京、台湾,陷基隆,窥谅山。十一年春正月,犯镇南关,杨玉科战没。旋收复,大创之,并砲毙孤拔于南洋。法人乃请和,原照天津原约,不索偿款。李鸿章与议新约十条:一,法自行弭乱,华不派兵赴北圻;二,法与越自立约,或已定或续立,中、越往来,不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违此次约;三,六个月会勘界,北圻界处或稍改正,以期两益;四,法保护人民欲过界入中国,边员给照,华人入越,请法给照;五,保胜以西、谅山以北通商,华设关,法设领事,北圻亦可驻华领事;六,三个月内会定商款,法运越货税照他处较减;七,法在北圻造铁路,中国若造铁路,雇法工;八,此约十年再修;九,法即退基隆,二月内台湾、澎湖全退,中、法前约照旧等语。旋法派戈可当代为驻华公使,欲改前约,出所拟二十四条。鸿章以与原约不符,不许。戈使又欲办滇、粤矿务,及制造土货,运越南食盐,复拒之。又欲于云南省城及广西内地设领事。时正遣邓承修、周德润与法勘界,鸿章谓宜俟边界勘明,方能指定通商码头。戈使又要求税则减半,鸿章祗允五分减一。又另拟通商章程十八款,并将互交逃犯、洋药进出口各条亦拟在内。法使复援咸丰八年约内第七款有“工作”二字,仍要求增入在口制造,许之。 时云南界务,周德润会商岑毓英后,出关与法使狄隆晤商,拟先勘保胜上游一二段,并同拟全局办法八条:一,中、法两国勘界大臣等说明所应勘之界,俱是现在之界;一,勘现界后,或有改正之处,两国勘界大臣公同商酌,如彼此意见不合,各请旨商办;一,续开勘云、越交界,中国大臣等意欲一律勘完,所以照会法国请旨;一,各大臣等商议先由老街勘到龙膊河,及龙膊河邻近地方,复回老街,再勘老街邻近地方;一,勘老街至龙膊河之界,中、法绘图各官从红江南岸归,一路同走,中国绘图官归法国保护,自老街起至龙膊河止,两国勘界大臣等各走云、越边界;一,红河自北河岸之老鏊至南岸之龙膊,以河中为界;一,云、越之界,遇有以河为界,均以河中为界,如有全河现在归中国界者,仍归中国,现在归越南界者,仍归越南;一,勘界时随处开节略图说,均由两国大臣等画押。以上节略,彼此画押遵守。德润与狄隆各按地图校改,互有争执,而于大小赌呪河、猛援、猛赖两段,争执尤力。会法勘路弁兵在者兰被越游勇所戕,法指为云南提督散勇,中国不承,狄隆欲缓勘,但就图定界。粤东、粤西界务,邓承修与张之洞、李秉衡等会商,其与法使浦理燮在关门文渊会议。承修执约内“北圻边界必要更正,以期两国有益”之语,欲以谅山迤西自艽葑、高平省至保乐州,东自禄平、那阳、先妥州至海宁府划归中界。浦使以据约不过于两边界址略为更改,不能及谅山及东西地。旋允请示本国,卒不行。十二年复议界,会浦理燮病,仅由镇南起勘至平关而止,东西不过三百馀里,馀未履勘。浦理燮旋回国,法改派狄隆由滇赴粤,与邓承修等议界。 先是鸿章欲先议界,后议商约,法使不从,乃复议商约。至是议成十九款:一,保胜以上某处、谅山以北某处,中国设关通商,许法设立领事;二,中国可在河内、海防二处设立领事,并可商酌在北圻他处设领事,惟须后日;三,两国领事驻扎及商民通商,均须优待;四,中国人在越置地建屋,及官商往来公文、书信、电报,法允保护递送;五,两国游历人过界,各发给护照;六、七,出口货照税则三分减一,进口货照税则五分减一,估价之货为税则所未载者,进出口仍照值百抽五徵收,至洋土各货赴内地买卖,应完子口税,不在减徵之列;八、九,载明洋、土各货在边关已完税,复转运通商各海关者,均照海关税则另收正税,不以边关单作抵,其在边关所领存票,亦只准在边关抵税,概不发还现银;十至十二,严防诈伪偷漏之法;十三,定洋人自用杂物免税之法;十四,定洋、土各药不准贩运买卖;十五,米穀等粮不准贩运出中国边关,进关准免税,违禁物各禁;十六,中国商民侨居越南,所有命案、赋税、词讼等件,法国应优待;十七,中国人犯罪,照中律,法领事宜拘送,不得庇匿;十八、十九,定条约续修期限及互换遵守各事。是为滇粤边界通商约。 商约既定,邓承修即赴钦州之东兴与狄隆议勘东界。狄隆以中国所属江平、黄竹、白龙尾为越境。邓承修以数地皆内地,有图可据,不许。辩论不洽。狄隆又约履勘,承修欲照云南分途履勘办法,并请先撤江平法兵。越日,复议请旨立约三条:一,大段相合;二,较图不合,作为未定,各请示本国;三,勒其去江平之兵及办事官员。又令以后未定界内,不得再派兵及官员前往。狄隆不允,转要承修不得于未定界内驻兵。时张之洞所派道员王之春、李兴锐亦与会议。议界将及一年,中国屡请撤兵,法兵分屯江平、黄竹、石角、句冬、白龙尾等处如故。会总署允承修所定三条,承修命王之春往议,狄隆执不允,而法人突以兵踞白龙尾,驱害汛兵。华民筑营垒,承修诘令撤退,狄隆诿之。时桂界已校竣,钦界南自嘉隆河、北抵北仑十万山分茅岭、西至峒中墟北,亦允归中国,而白龙、江平,狄隆谓须以商务抵换。又以九头山未议,及之春与议,亦无效。狄隆又欲议海界,以津约所无,未奉旨议海界,卻之。法又欲以白龙、江平抵换龙州通商。初恭思当来华也,即有求改商约之请,总署以界务方殷,且商约既经画押,何能议改?拒之。至是复以为请,并以商务苟可通融,界务亦可稍让。称已奉本国训,准令在京商办。总署以狄隆与邓承修议界久不决,允与商办。恭思当始允中国广东边界除现在勘界大臣划定外,所有白龙尾及江平、黄竹一带地方,并云南边界前归另议之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东至清水河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又议减税,总署以俄国通商章程办有成案,滇、桂边界皆为陆路,不得不酌议减税,以归平允。于是议进口税减十分之三,出口税减十分之四,滇土药每百斤定税釐各二十两,必完釐者,方准法商完税接买,并不准法、越商人往入内地贩运,高平、谅山往来之船只免徵税,仍纳船钱,惟运贩食盐、接办铁路及越南与滇、粤通商进出口税则,均请减半,运中国土货往中国各海口,税则减三分之一各节,均拒绝删节。计订商务续约十条,界务续约四条。又照会缓设领事,及法在龙、蒙等处之领事等官,不得设立租界二端。是为与法勘界通商续约。 十四年,法领事藉口华船常到海防,向廉州请示谕船户须向领事领照,无照即将船扣留。张之洞以条约向章所无,海防各国船只均可往,何独华船不许?嗣闻法领事张贴告白,收取船规,每船输银自数元至数十元不等,云系法使所定。之洞致总署请其停止收规。是年,法人请接中国两粤电线,许之。又芒街法兵越界焚劫那沙,之洞致总署,请向法使责赔偿。十五年,法船驶进琼州所属崖州东百里之榆林港测探水道,上岸钉椿插标,阻之。法领事又在北海徵收渔船照费,政府以有侵中国主权,不许。十月,定界委员李受彤与法官勘东兴一带河界,定议此后河中淤有沙洲,近华者归华,近越者归越,河道即有更改,无论河在何境,两国均许行船。是年,法使以华兵驻越南之板邦为言。又称那沙墟不在中国界内,实在北圻横模社对面先安河北岸,与板邦相近。又称去冬官兵迎收被剿败匪,系指离芒街八里之宁阳大庙对面大河北岸而言。并命查复。嗣李受彤复电,谓:“州西分界,自八庄历板兴、板山、冷峒止,前有沟离越南峒中三里,即以此沟为界,冷峒系丑艮寅向,峒中系未坤申向,那沙在西北,戌乾亥向,峒中墟居中,两旁有沟,水向西合流入先安河。以方向论,沟西南概为越地,沟西北概为华地。以社论,那沙与板峒为建延社地,与峒中为横模社地无涉。以交界论,那沙北历那怀,约二十五里即北岩,系广西上思州地。以钦差所定界图论,那怀属我,那沙即附连那怀,相离仅三里,前并无墟。去年正月,峒中墟华民始由峒中迁此。去年十一月以前,法未逾沟到此,十二月始有焚杀那沙墟事,掳去妇女,随即给银放回。其法官自向妇女言系逾界误拏。再查界图,西北有板邦隘,系广西地。又土人言横模西南离六十里有板邦,属越地。峒中之东并无板邦,只有板奔,离峒中约九里,系内地。去年秋,萃军防营驻此,因疫退驻板兴,今板奔并无防勇。又查宁阳离芒街十馀里,在东兴西南,中隔河,必船乃渡,即有勇亦难迎庇,且并无勇。”等语。又冯子材电亦云然。张之洞以两说歧异,由于华民以沟水为界,法以先安河北岸为界。沟即河也,原图均未指明。那沙系去年正月新立之墟,距界甚近,故致彼此争执。既悉板邦隘另是一地,实属广西。 十六年九月,归逃人魏名高等十八人。十七年八月,法使林椿改拟新咖雷多尼招工合同第十四条。缘第十四条中国原拟派员作“理事官”,林使不允,改作为“华工统领”,所得权利仅止赴诉公堂及请状师理论。李鸿章以所改仍与工头无异,焉得有权保护?不许。时湖南民攻诋洋教,法领事欲赴长沙开马头、设教堂,阻之。十九年四月,请东兴、芒街接修电线。粤督以前办界案,尚有数十里至今未定,遽与接线,界未划定之处归何人保护?必致多生轇轕。仍促先速定界。二十年,法使日海递国书。又议寓越华人减身税事,并论暹罗边界。李鸿章据英与法议暹罗交界有瓯脱地,应归中国,日海不允。三月,与法会勘钦、越界。初,法派巴拉第、法兰亭均以约内载明属我之板兴、岭怀等处争为己有,政府不允。至是法改派柯麻暨其总办籞釐籥接办。粤督李瀚章派李受彤与会勘,始知巴拉第、法兰亭所争险要,与越南皆隔深沟峻岭,而沟尤多。因与约定,按界线有水处以水为界,有山处以山为界,计长四百里。陆界仅五十里,皆峻岭,馀悉沟界,惟披劳纵横约三里,各分一半。馀如原勘图约所载,分茅岭、板兴、板典、岭怀等处,及峒中十里,均归中国。时滇、越亦议界。滇督王文韶不允争已定界,祗就黄树皮、箐门及猛冈各处向驻有华兵处,缓撤兵以待法防之至。界约遂定。二十一年,中、日约成,法求换商约、界约,遂许开龙州、蒙自等埠,并与越界线内猛乌、乌得二地。初,中国认此二地为宁洱县属车里土司之地,法使谓旧属越,遂归法有。 二十三年,法要求琼州不割让租借于他国,许之。二十四年,法乘广东雷州人杀其士民二人,以兵舰据广州湾,来商租借,言为停船屯煤之所,无损中国主权,而所租借跨高、雷二府之间,由海岸以入内地,所得东海、匈洲各岛,及赤坎、志满、新墟等处,均归入租界。又得吴川之半岛及通明港。是年,又以兵强占上海、宁波四明公所义地,宁人罢巿,几激变。久之始定。时广西永安有杀毙法教民之事,方议办犯、劾官、赔偿、建堂四条,適值北海铁路造至南宁,援龙州铁路案,中、法合办,法使遂要求将铁路归并教案。议久始允就案议结,不及他事。又施南、宜昌、长沙均因教堂、教民启衅未结。二十六年春,拳匪乱,法人调兵与德、英、俄、美、日本联军入京,复督兵西进至广昌,屡阻之。二十七年,展汉口租界。是年法遣鲍渥为驻华公使。二十八年,外务部与法隆兴公司总办弥乐石订云南矿务章程。先是弥乐石到滇,与矿务大臣唐炯议欲设中西矿务公司,唐炯入告,奉旨交云贵总督魏光焘等与弥乐石议,历七阅月始竣。乃入奏,略谓:一,初议限制中国公司延聘矿师,贷用洋款,后亦不入别国洋股,专用英、法矿师,定议;一,运矿自修铁路,接通滇越幹路,订明俟幹路成时再议,并禁售票搭载客货,预存限制;一,公司收买山地,按民间租价,公平租赁,地由滇官指交,价由公司照给,逾限三年不办,原地归还业主;一,完纳矿税,议定按出井出炉矿质,每百抽五,抵纳税课,并派员分矿监收。適弥乐石由滇入京,向外务部催订合同,外务部告以矿地未定,未便先议章程,并不准揽办全省。弥乐石允指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及元江州、永北凡七处,载入章程第一款内,将原议“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来滇办矿”,改为“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在公司所指之地勘采”,以清界限。弥乐石以原议包办全省矿利,故原岁给京铜一百五十万斤,并津贴员弁兵勇护厂银二万两。今既改为七处,应请减议定缴京铜一百万斤。护厂费由公司给发,不拘定数。招募土勇,改为禀请地方官招募,遴选武官一员管带。遂定议。惟第一款内载有“公司寻出之金、银、煤、铁、五金、白铜、锡及火油、宝石、硃沙矿,允给公司承办”等语,滇督魏光焘以矿类白金、白铜、锡三项为原章所无,因咨外务部,请照滇中前定原章,照会英、法公使,转令弥乐石仍将三项删除。 二十九年,总理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法使吕班订滇越铁路条约三十四条:一,铁路自河口抵蒙自,或由蒙自附近至云南省城,日后拟改,须彼此商准;二至四,勘路绘图及交地购地各事;五,各项厂栈同时开工;六,铁轨宽一迈当;七,铁路经过地方,不得损坏城垣公署;八、九,购料及挖取沙石、采伐林木各事;十,运路及暂时兴工各地,用竣后即交还;十一,幹路造成,商接支路;十二,各执事凡须专门学者,可用外国人;十三、四,工匠之招募管理及赏恤伤亡、惩办犯罪各办法;十五,巡丁可募土民,不得请派西兵;十六,洋员请给护照事;十八,租赁房屋事;十九,不得损及民人产业,有则赔偿;二十,火药炸药之运制及防险;二十一、二,运货纳税、免税各例;二十三,收费、减费、免费各例;二十四,铁路不准载运交盐及西国兵械,如中国有战事,悉听调度;二十八,设专门学堂;二十九,设电线、电话;三十一,滇省派员襄助公司;三十二,定公司补偿中国查看费,各员来往照料费;三十四,此路十八年期满,中国可与法国商议收回。是年,法人因吉林教案索赔偿。三十年秋七月,法使馆交还钦天监观象台仪器二十八件。三十一年春,法商欲自上海至绍兴行轮,阻之。是年与各国定值百抽五税则,法有违言,久之始允。三十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南昌县知县江召棠被杀于天主堂。先是召棠办教案颇持正。法教士王安之因上年荏港教案,有二教民邓贵和、葛洪泰在南昌县监禁,强请释放,召棠向索纵囚,其一匿法教堂中,王安之不交,函约召棠会饮,被杀。民情大愤,集众毁法教堂,伤毙王安之及教习等数名,并波及英教堂,久之始定。法人欲坐召棠自刎,及派兵船来赣责偿。命鄂督张之洞查办,屡执仵伤单及医凭单与争,终徇其请,赔以法银二十馀万。三十三年,法遣领事入滇商办事。六月,蒙自法邮局设代收递人役,诘之。九月,索还法人所占塘沽码头。宣统三年,与四国银行定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原借五百五十万金镑,五釐行息,专为筑造粤汉、川汉两路,法与英、德、美均与焉。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美利坚 美利坚在亚美利加洲。初来华,货船常至粤东。道光二十一年,英因鸦片之役,诏停贸易,美为英人请准货船入口,不许。二十二年,与英和,许宁波互巿。美商船由定海驶至宁波,请报税通商,浙抚刘韵珂以闻。朝旨以美通商向在粤东,不许。已,复请增商埠,将军伊里布以闻,许之,命与英并议税则。明年三月,美商船驶至上海求通商,拒以税则未定。既闻英通商章程已议定,复请援英例开巿;又称进口洋参、铅斤二项税则繁重,请减轻,以百斤取五为率。江督耆英等以洋参、铅斤岁来无多,允酌改。美人福士又请入觐,不许。冬十月,福士忽称有使臣顾盛来粤,仍求觐见,并递国书,欲与中国商议定约,并称没兰的弯兵船欲赴天津。谕令折回,不省。二十四年四月,美兵船进黄浦,阻之,答以进口专为约束商民,防范海盗,无他意。又责中国款待,要求甚坚者十款。耆英等屡与駮诘。于是酌定条款:如商船纳钞已毕,因货未全销,改往别口转售,免重徵;又商船进口,并未开舱即欲他往,限二日出口,不徵税钞;又商船进口,纳清税饷,欲将已卸之货运往别口售卖,免重纳税钞;此外又许其于贸易港口租地建礼拜堂及殡葬处所;又许延请中国士人教习方言、佐理笔墨,及采买中国各项书籍。又增入商人擅赴五口外私行交易、及走私漏税、携带鸦片及违禁货物,听中国官自行办理治罪一款。遂定议。寻进国书,耆英请赐诏书褒美,许之。 二十六年,谕通商、传教祗许在五口,不得羁留别地。缘美人在定海传教非条约所许故也。十一月,美使义华业来粤呈递国书,初欲入觐面呈,耆英等以条约折之,乃已。咸丰三年七月,美酋马沙利来粤接办本国公使事务,赍有国书,仍欲进京投递。中国持定约不许。时贼氛未靖,美兵船忽至沪,扬言往镇江等处察看贼情,并整顿海口商务,如督抚不与会晤,当缮奏赍往天津投递。苏抚许乃钊以闻。命赴粤听钦差大臣察办。同时美兵船又入琉球,琉球王世子咨闽浙总督王懿德,懿德以闻。命粤督叶名琛晓谕,使撤回兵船。四年六月,美人麦莲至上海,要求赴扬子江一带贸易,请代奏。江督怡良谕令回粤,候叶名琛察办。麦莲返粤,名琛不予接见,乃复回上海,与英、法人往见苏抚吉尔杭阿,要求赴天津变通成约。吉尔杭阿拒之,不听。既而船至天津,命长芦盐政文谦等复阻之。仍以进京求觐为词,递清摺要求十一款,駮之。惟华洋诉讼、豁免积欠及广东茶税每担加抽二钱,允与商办。麦莲等遂去。 六年,美人伯驾来粤请换约。时英人包令、法人顾思同至,亦请换约,与伯驾同赴天津。朝命叶名琛阻之。旋驶至福建递国书,要求公使驻京、中国遣大臣驻美京华盛顿。朝命闽浙总督王懿德约回广东,严词駮之,伯驾不省。八月,偕本国水师提督奄师大郎乘火轮至上海,云奉国主命,必须入京觐见,屡谕不从。是年减免美在沪未缴关税,因粤贼滋扰,美商受损失故也。七年十月,美遣新公使列卫廉来粤代伯驾,会英人虏叶名琛,省城被据,美人来沪投递牒大学士裕诚文,原劝和。裕诚覆以已命黄宗汉赴广办理外国事务,可速赴广东会晤。八年二月,美随英、法调兵船来津,命直隶总督谭廷襄等接晤。美使与俄使普提雅廷同见廷襄,欲变通旧约,未允。五月,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与美使列卫廉定约。初,美条款要求添商埠、保教民、立塔表、铸银元、赔损失、防凌害、船只驶扬子江及粤东珠江并各支流、文移达内阁、使臣驻北京、丈量船身计噸纳钞法、以各用法律治本国人民、特援最惠国利益均霑之例载入约中,迄未行。至是,复请。 冬十月,定通商税则,桂良致书美与英、法使臣议通商善后事,极陈领事之弊。美列卫廉覆书,略谓:“美国商民进内地,按天津条约,利益均霑,是则美进内地所有请执照等情,应同英、法一例。俟国主及国会议允批准和约后,必明立律例交领事,禁止不请执照或强请执照等事,致免国民违犯中国宪典。又整理有约、无约各国之法,本大臣向知此事应变通,今请将中国所能行者略为陈列。按泰西各国公使,凡此国领事奉遣至别国者,若不得所往之国准信延接,即不得赴任。今凡有称领事,而中华国家或省宪地方官不肯明作准信延接者,彼即无权办事,是则中国于此等兼摄领事即可推辞不接,已延接者亦可声明不与交往。设有美国人兼摄无约领事,藉作护身符以图己益者,地方官可却不与延款,遇有事故,令彼投明美国领事,自应随时办理。间或美国人兼摄领事,而代无约商民讨求地方官协助申理,地方碍情代为办理者,亦可对彼说明,并非职守当然,祗由于情面而已。又若此等自称领事,有与海关办理船只饷项事宜者,地方官可却以必须按照条约遵行。倘彼固执己见干犯则例者,中国地方官应用强禁阻。前在天津时,本大臣照会桂中堂、花冢宰,以中国必须购造外国战舰火轮船者,特为此故,足徵所言非谬也。又领事不得干预贸易,现美国定制,凡干涉卖买者,不得派作领事官。又领事与地方官争论,前此动多牴牾,本大臣深为恨愤,业经设法将一切事宜妥为辨正。嗣后果有仍前事款,请照知本大臣,定当修正。若领事官不合之处,地方官按理据实,直斥其非,不与共事,此最善之法也。总领事之设,美国奉使驻扎中华者,从无此制,领事官亦无发给旗号之事。本大臣复严谕领事,嗣后不得有此。以上据问直达。犹有管见须照知者,中国宜立国家旗号,俾中国公私船尽行升用。盖美国制度,凡本国人必用本国旗号,泰西各国莫不皆然。今中华贸易之盛,而无旗号以保护,何不亦仿他国之法,使商船与盗贼有所区别,而免商民之借用与假冒外国旗号哉?”桂良据奏。厥后中国造轮船、购战舰、用龙旗,多采其议。 九年夏五月,美使华若翰遵沪约,改道北塘呈递国书,谕旨嘉奖。七月换约,还所掳前附和英人之蒋什坡。美使回沪,请照新章完纳船钞,及在潮州、台湾先行开巿。钦差大臣两江总督何桂清以前大学士桂良等给与照会,言明各口通商,俟英、法条约议定,再照新章办理,不服。乃允先开潮州、台湾两口巿,及照新章纳船钞,馀仍从缓。十年,美船随英法联军北驶。是年美国书及原本条约、税则遗失,特命苏抚薛焕先与说明,照俄国一律,以通行刊本为凭,美人许诺。 十一年四月,始至汉口通商。旋立九江巿埠。先是三月,美水师总领施碟烈伦以火轮船至九江,寻去。至是,美商择地,勘定九江城西琵琶亭空地三十亩,以地势低洼,兴工建筑,居民以未给价,阻之。领事别列子始赴道署,许照英国价例给发。九江关监督以此地在大街繁盛之区,与龙开河偏僻有水者不同,駮诘之,别列子去。监督因牒驻汉口总领事,始许依民间卖买,又增索至五十亩。是为美立九江巿埠之始。秋七月,美设领事于汉阳,并代理俄国汉口通商事务。又为美人在汉设领事之始。 同治元年,粤贼陷苏、太各城,上海为各国通商之地,苏松太道吴煦招募壮勇,雇洋人领队。有美人华尔者,煦令管带印度兵。既印度兵遣撤,煦令华尔管带常胜军,协守松江,屡出讨贼有功,奏给翎顶。又白齐文者,亦美人,因华尔进,命并在松江教习兵勇,协同官军剿贼,屡立功。华尔旋攻慈谿阵亡。秋七月,美伯理玺天德林肯亚伯剌罕遣使蒲玲堪安臣致皇帝书。二年,白齐文不遵调遣,殴伤道员杨坊,并劫饷四万馀元。事闻,褫白齐文职,命苏抚李鸿章拿办。白齐文匿英兵舰,美使蒲安臣以白齐文为美国人,覆牒为代辨无罪。总署以白齐文受中国官职,应照中国法律惩办。辨駮久之,美使始代白齐文认罪。白齐文寻投贼被获,牒美使卫廉士述其罪状,请照前议亟予正法。美使覆以请示本国,白齐文寻溺死。 六年十月,以美卸任使臣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时外洋诸国公使、领事等先后来华,于是特派蒲安臣,以英人柏卓安、法人德善为左右,协理志刚、孙家穀二员同往会办。缘蒲安臣充美公使最久,中外交涉,总署深相倚任,故特派往。特与议定条款,凡事须咨总署覈定,准駮试办,以一年为期。又以中外仪节不同,呈递国书,须存国体。又虑各国因蒲安臣系西人,以西例优待,当告以中国体制,使各国了解,不致疑中国将来无报施之礼。迭咨蒲安臣,蒲安臣遂西。 是年,美罗妹商船至台湾之琅軿洋面,遭风船破,被生番戕害。又前有美商船罗发遭风飘至台湾极南海岛,亦被害。至是,美住厦门领事李让礼欲坐兵船赴台住泊。八月到琅軿,会台湾镇总兵刘明灯究诘此案,而龟仔角生番纠集十七番社谋抗拒,刘明灯招番目卓杞笃往谕,始知五十年前,龟仔角一社之番,悉被洋人杀害,仅存樵者二人,以致世世挟仇图报。因谕番人解散,劝李让礼无深究,免再结仇。李让礼许诺,遂议结。既而李让礼请在象鼻山设立砲台,未允。 七年春二月,美使来言,前年九月有本国商船两只在高丽搁浅被害,尚馀四人,请转知高丽,设法救护。政府请高丽自行查明酌覈。六月,美人派兵船入高丽,国王李熙奏闻。中国查明并无羁留美人情事,函致美使代为解释。美使乃无言,其兵船亦启椗去。 是月,蒲安臣等至美递国书,并增定条约,其要目有八:一,美国与他国失和,不得在中国洋面夺货劫人;二,除原定贸易章程外,与美商另开贸易之路,皆由中国作主;三,中国派领事驻美通商各口;四,中、美奉教各异,两国不得稍有屈抑;五,两国人民互相往来游历,不得用法勉强招致;六,两国人民互相居住,照相待最优之国利益均霑;七,两国人民往来游学,照最优之国优待,并指定外国所居之地,互设学堂;八,美国声明并无干预中国内治之权。其时曾国籓等鉴于道、咸间条约失利,特建议遣使往订此约,于领海申明公法,于租界争管理权,于出洋华工谋保护,且预防干涉内治云。九月,美使劳文罗斯来华递国书,并呈书籍及五穀各种,请换中国书籍、穀种,许之。 九年三月,美遣镂斐迪充出使中国大臣,递国书,前使劳文罗斯回国。四月,中国出使大臣蒲安臣在俄病卒,特予一品衔,给恤银万两。 十年正月,美致朝鲜函,请中国代达,谓将以兵船前往商办事务。中政府以权宜许为转达。旋接朝鲜咨,谓美使所投封函,专为曩年美商船来韩,一遭风遇救,一人没货无,以为一救一害,相悬太甚,欲请究治。朝鲜以己国无残害美船之事,不允所请,并请中国降旨开谕美使。美使以降旨开谕,是以属国相待,不受。乃以兵船抵朝鲜胁之。朝鲜人不服,与力争,并报中国牒美使解之。十二月,美请援例开琼州商埠。 十一年春二月,许美国领事官代办瑞士国商务。瑞士国一名苏益萨,又称绥沙兰,其商船至中国,向以无约小国不设领事官,至是请美领事官代办商务。美使牒称遂次兰国,总署覆美使,以瑞士事务祗可照料,不能兼摄,至通商纳税等事,仍照向来无约各国祗许在海口通商,其内地口岸及内地游历设局招工等事,均不得一律均霑。美使照覆更正遂次兰为瑞士。美领事虽得照料瑞士国商务,不得称瑞士国领事官。十二年春,穆宗亲政,美随英、法、俄、德请觐见。十三年,美使镂斐迪回国,以艾忭敏为驻华全权大臣,觐见面递国书。 光绪二年十一月,美旗昌公司归并中国招商局,南洋大臣沈葆桢奏请给价银二百二十万两,报可。四年,出使大臣陈兰彬等莅美呈递国书,旋请设领事,言华人侨美各邦约二十馀万,不设领事,无以保护华民。奏入,许之。五年,美前统领格兰忒来华。值日本灭琉球,政府因格兰忒将游日本,讬其转圜。格兰忒至日本,函劝中国与日本各设领事,保护琉球中部,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两国均不允。又请派员会议,卒不得要领。 六年七月,美遣使臣安吉立及修约使臣帅腓德、笛锐克来华,请与中国大臣议事,总署以闻。并言:“同治七年中国与美续增条约,其第五款内有‘两国人民任便往来得以自由’等语。近来金山土人深嫉华人夺其工作,不能相容,上年美议院曾有限制华人之议,经其总统据约批駮。去年彼国开议,又欲苛待华人,经副使臣容闳牒外部,言与约不符,始将此例停止。是华人在彼得有保护者,惟恃续增条约之力居多。今遣使来华,恐有删改续增条约之意,请派员商议。”奏入,命总署大臣宝鋆、李鸿藻为全权大臣,与美使议约。初,美续约第五款祗言两国人民往来及游历贸易久居等人,无“华工”字样。至是,美使安吉立等递修约节略,内称华工分住各口不下十万人,于本国平安有损,请整理限制禁止。总署以禁止一层与旧约不符,惟限制一层尚可酌拟章程。安吉立等以章程须由本国议院酌定,此次来华,祗求中国一言,许其自行定限。总署遂入奏,与安吉立等议定四款:凡传教、学习、贸易、游历人等仍往来自由,其已在美华工亦仍旧保护,惟续往承工之人,定人数年数限制,不得凌虐。遂画押盖印,期一年两国御笔批准互换。既而美金山于中国招商局和众轮船进口有额外加徵船钞货税之事。出使美国大臣陈兰彬等请乘美派人来华议约之际与交涉。时美使安吉立亦牒总署,询中国徵收美国各船税钞与徵收中国及别国船税钞是否相同,又中国在常关纳税钞之船是否均与新关纳税钞之船相同各等语。又欲将两国商民贸易有益之事,及两国商民争讼申明观审办法,加入约款。总署以商民贸易一款,原可随时商办,观审一款,本烟台条约所载,此次申明与原议亦无出入。因与定议,仍候两国御笔批准互换。明年六月钤印。 八年三月,美欲与朝鲜结约通商,遣总兵萧孚尔为全权大臣,乘兵船往议约。朝鲜遣余允植赴保定谒见李鸿章,请代为主持,与美使商议。美使旋出所拟约稿,其约稿未提明朝鲜为中国属邦。鸿章请删改,萧孚尔执不允。会美署使何天爵在京,与总署议,允增“属邦”字样,而内治外交仍许朝鲜自主。 九年,出使美国大臣郑藻如请于美纽约设领事官,略言:“美国西通太平洋,以金山埠为首站,东通大西洋,以纽约埠为首站,两埠为往来必经之路。金山业设领事。近纽约华民往者日见增多,土人不无嫉忌。兼以古巴一岛与纽约水路相通,华民由古巴回籍者必假道纽约,实为通行要路。请仿金山例设领事以资保护。”报可。是年美与朝鲜换约,遣使驻朝鲜汉城,朝鲜遣使报之,仍咨中国,礼部仅报闻而已。十年,中、法因越南启衅,招商局轮船商人筹照西国通例,暂售与美国旗昌洋商保管,旋事定,仍收回。 十二年春,美旧金山华民被美西人虐害,中国索赔,总统却之。粤人闻之,大愤,争欲起抗。粤督张之洞恐其滋事,一面晓谕粤民,一面致总署及驻美使臣与美交涉,请其赔偿惩办,因疏言:“出洋粤民所诉焚劫杀逐,种种遭害,胪列各案内,如光绪十年十二月,夭李架埠一案,焚铺逐商,劫财七万馀元;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洛巿丙冷埠一案,惨杀廖臣颂等二十八命,伤十五人,焚毁铺屋财物值十四万馀元;七月二十八日,舍路埠一案,惨杀莫月英等三命,焚烧煤厂,约值数万,旋将华人尽逐;八月十一日,倒路粉坑一案,枉杀李驹南等五命;九月二十八日,喊罢埠一案,焚逐失财数万;十二月初四日,尾矢近地一案,惨杀伍厚德等二命:皆为无辜被害。其馀密谋杀害,不可胜纪。以致卓忌埠、礼静埠则有被逐之事,兴当埠、拓市埠、喜路卜埠、铃近埠、匿架巿埠、洒巿埠、钵伦埠、云乃埠、坎下埠、古鲁姐埠、粒卜绿埠亦皆有定期议逐之事。其金山大埠,华民住房则有十苦之诉,洗衣裳馆则有六不近情之诉,统大小各埠工商人等则有七难之诉。所谓十苦者:金山大埠住房,每人限地八尺,不足八尺者查拏监禁,谓之祼房。祼房之苦,计地少绌,同居概捉。一也。监后寓财,尽窃无追。二也。回华有期,暂寓被禁。三也。到埠资乏,借寓亦拏。四也。畏捉夜行,卧街被打。五也。工艺出监,无处佣食。六也。监房地狭,疾疠益增。七也,入监勒银,始任赎出。八也。监郁鬓乱,被翦违制。九也。昏夜巡查,破窗越屋。十也。所谓六不近情者:洗衣馆八九百间,木楼木屋,历数十年,乃借防火私擅,勒令改建砖楼铁门,既非美廷所命,别处又不一律。一也。拆改不独劳费,工众无处容身。二也。砖铁本重租贵,主客两受其害。三也。曬棚谬谓惹火,别处楼棚更多。四也。任意拏人罚银,被扰至数百间。五也。洋馆木楼曬棚,何以不用此律?六也。所谓七难者:一为欲守业之难,二为欲拒匪之难,三为求保护之难,四为居散埠之难,五为居大埠之难,六为业工者之难,七为业商者之难,等语。又言金山各埠,始则利华民之工勤价省,多方招徠开矿修路诸工,美商藉华工以获利者,不知其几千亿万。乃因埃利士党人嫉石把持,合谋驱逐,残毒焚掠,以夺其资财,勒逼行主辞用华工,以断其生路。华工既无生计,华商亦遂赔折穷蹙,留不能留,归不能归,保护亦无从保护,情形实为危惨。假如将此十馀万华民尽行驱归中国,沿海各省何处容之?既属可悯,亦多隐忧。此外南洋诸埠,设皆踵事效尤,何堪设想?美与中国虽无嫌隙,但此事系由美境土人专利而起,其视华工究不免稍分畛域。且美国官员,近亦多有埃利士党人在内,多设苛政,实有此情。应请敕催美国严惩速办。”初,沙面烧洋房十四间,偿款至钜。至是,出使美国大臣郑藻如电张之洞,请查案援例。之洞以金山杀掠重情,过之十倍,应照本案华民所失之数赔足,并须财命两究,电覆令与交涉。先是美使田贝允电本国速办。时新任张廕桓为美使,仍留郑藻如会同经理。既而美调兵缉匪,毙匪一名,伤数名,美总统及议院亦渐议护禁,久之始允赔。 寻议寓美华工约,定约六款:首言中国以华工在美受虐,申明续约禁止华工赴美;次言华工在美有眷属财产者,仍准往来;三言华工以外,诸华人不在限禁之例,并准假道美境;四言华人在美,除不入美籍外,美国仍照约尽力保护;五言华工人被害各案,美国一律清偿;六言此约定期二十年互换。议定画押,复命张廕桓再与筹议。廕桓以三端要美:一,请酌减年限;二,请订约以前回华之工,如有眷产,亦可禀报中国领事,补给凭批回美;三,回华工人在美财产不及千元者,作何办法,亦应商及。议久不决。 十四年四月,广西桂平县美教士富利淳医馆被毁,领事索赔五千馀元,拒之。时粤民愤华工见拒,群起抵制,且归咎张廕桓。会命翰林院侍讲崔国因代为美日祕国出使大臣。十六年,国因到美,美户部忽订新例,于假道华民入境,索质银二百元,出境发还。下议院又议立限清查寓美华民户口给照。国因力与辩,例旋废。初,金山新例,拘执华人令徙迁者限地界,以华工居处不洁酿疾为言,至是始废例销案。时换约期将届,適杨儒出使,总署又以商改新例事委之。儒涖美,值美迫行华工註册新例,当援条约駮诘。美外部始商允议院展限半年,被拘工人释放,而于註册之例坚不改移。华工以例专分别新旧工人,旧工固有安居乐业之便,而新工因限禁,不能到美,屡倩律师控诉察院,欲除此例。美外部以例经议院议定,不能废,仍限华人註册。而总署电儒,以先修约、后註册为关键。儒当牒外部,并就十四年约稿删去赔偿一款,易为互交罪犯;原约二十年之期改为十年。旋又接总署电,言美必欲先行註册,拟令寓华美民亦註册以相抵制,屡议不决。既美外部谓交犯一款,与限禁华工保护华民不相涉,应另订专约,不列款内;十年之期,可以允从,寓华美工,亦听中国註册。杨儒力争寓华之美国教士亦须註册。遂拟除工人外,寓华别项美民,自换约日起,美政府允每年造册一次,报知中国政府。乃定议,并于第五款中寓华别项美民下,註包括教士在内。二十年二月,画押盖印,是为重订限禁华工保护华民约款。又立互交罪犯约。 约既成,杨儒复筹寓美华民善后事宜,因上言:“华工在美,始自咸丰年间。光绪六年,始有限制工人之约。华人寓美,洋人指为风俗之害者,约有三端:一曰鸦片,一曰赌博,一曰械斗。今惟有将此诸弊力图革除。一在申明律例,治以各项应得之罪,中国不为袒庇;一在详示教条,使知目前限制之故,皆与烟赌械斗各弊有涉。俾各愧奋改图,庶不至为人厌薄,此治本之法也。至于治标之法,一在严禁冒商,俾真商不至受累;一在疏通工路,使新来之工得以谋生海外。如此,不独华民生计可纾,即中外邦交,从此愈固矣。”是年,中、日启衅,美代中国保护在日本华商。明年,四川、福建教案相继起,而古田案尤剧。美与英、法均请中国偿款办犯,议久不决。既而美使田贝函总署,称有各国耶稣教人公举在华办理教务教士李提摩太惠志,缮册摺拟呈查阅,请谒见,允之。 二十三年,美人在上海侵占租界外地。初,美所租同治初年止九百馀亩,后美领事西华自画界,圈入未租民地万馀亩。光绪十九年十月,两江总督刘坤一饬将界线内东北未租地收回二千六百亩,而于西北界外所占之地未及清釐。至是,美领事在苏州河边自立界石,而河内地起建楼房。署两江总督张之洞请与英、法界外侵占同严禁,疏入,交议。 二十四年,出使大臣伍廷芳见德与中国因胶州失和,请联美,略谓:“美合众为国,其保邦制治,国律以兼并他洲土地为戒。溯自海上用兵以来,美兵船皆由英军牵率而至。道光二十一年,粤东议款,美实居间排解,遂得定盟。咸丰九年,英、法阑入大沽,毁我防具,美守前约,船由北塘驶入,呈递国书,情词谦逊,先换约而归。是通商以来,美视诸国最为恭顺。此次守约惟谨,不肯附和。虽因古巴议自主,檀岛议兼隶,近在同洲,大局未定,不遑远略,亦因与我交谊素笃,故不从合从之谋。若能联络邦交,深相结纳,似与大局不无裨益。”又因檀香山归并于美,请设领事,保护华民,略谓:“檀香山居太平洋之冲,前本君主,后改民主。近因弱小,求庇美邦,设为行省,美议院业经议行。此岛华民不下三万人,向由商董立中华会馆,排难解纷。光绪七年,曾令商董陈国万为领事。后美禁华工抵埠,华民出洋,皆趋檀岛,请设领事。”报可。 是年中国议修卢汉、粤汉、宁沪、宁汉四路,借款各国,美国原贷四百万镑于粤汉路,旋聘美工师勘路。二十六年,拳匪作乱,各国联军入京,既各国会议条款,美惟增教案、被议人员不准复用之条,馀未与附和。会俄与中国订退还东三省约,中国复请美政府排解。明年,和议成,议偿款四百五十兆,美所分得偿金三十二兆九十三万有奇,合美金二十四兆四十四万馀元。除给商人损失及海陆军费外,尚有溢出数十二兆七十馀万元。美总统罗斯福向议院提议,溢出金仍还中国,助中国教育,即以此款为格致学生留美之用。议行牒中国,中国特遣专使唐绍仪赴美申谢。既而各国赔款欲改银为金,以金价算。美为商劝各国,并谓众议合索四百五十兆两,由各国自行均派,中国不管其易作何项金钱,是此项赔款,照约载金价核算,即四百五十兆海关银数,照约银数付还,亦即与用金付给无异。美旋允照约还银。 二十八年春三月,议各国商约,美使不原加税至十五,免釐与否,听中国自便。是年,命吕海寰、盛宣怀议美约,与美使迭次磋商,张之洞、刘坤一通电参酌,始定议。因上言釐定约款十七条,大致与英约相同,而其中得失损益,稍有区别。第一款曰驻使体制。美使原送约文,声明驻使可以行文各省将军、督抚、驻扎大臣;駮以美国向由外部转行,中国亦系由外务部咨转,不能两歧,駮令删去,改为中国驻使为美国优待,是以美使驻京,中国亦一律优待,以昭平允。第二款曰领事权限。报施一如驻使,而声明美国领事按例妥派,外务部按照公例认许,如所派不妥,或与公例不合,我即可不认,冀以挽回主权。第三款曰口岸利益。此系查照日本旧约,不能不许,因即比照日约核改妥协。第四款曰加税免釐。此为全约主脑,美使初祗允加至值百抽十,并请我裁内地常关,又不提明销场出厂等税,以为中国主权所系,不欲有所干碍,屡费磋商,动至决裂。臣等往复电酌,彼始允加至十二五,其所裁内地常关之税,任我改抽出产税以为抵补。窃思内地常关不过十馀处,各省土货未必悉所经由。按照英约载明进出口货加税后,均得全免重徵,则内地常关亦祗能徵土货运出第一道之二五半税。若非第一常关,则并无税可收。至土货未经第一常关徵过二五半税者,出口时仍须徵足七五之数,是常关虽裁,亦无大碍。今既任我改抽出产税,则从源头处抽收,较无遗漏,似更合算。当时尚以与英约两歧为虑,美使自认将来劝英照办,祗得允裁。至于销场税、出厂税及议增之出产税,美使虽不原详载名目,而于专条中声叙本款所载各节,毫无干碍中国主权徵抽他等税项之意,以浑括销场等税,保我主权。第五款曰税则附表。彼请美国人在中国输纳税项,较最优待之国,不得加重另徵。臣等索其增入中国人民在美国纳税亦如之一节。第六款曰准设关栈。系照英约酌办。第七款曰振兴矿务。前半悉照英约,彼请准美国人遵章开办矿务。此本路矿衙门定章所许,因订明美国人民办理矿务居住之事,应彼此会定章程,以资钤束。第八款曰存票抵税。第九款曰保护商标。均与英约意义相等,而于存票款中声明除去船钞一项,以补英约所未及。第十款曰创制专照。此款深虑有碍中国工艺仿造,駮论再三,改为俟中国设立专管衙门,定有创制专律后,再予保护,其权仍自我操。第十一款曰保护版权。即中国书籍翻刻必究之意。与之订明,若系美文由中国自繙华文,可听刊印售卖;并中、美人民所著书籍报纸等件,有碍中国治安者,应各按律例惩办,为杜渐防微之计。第十二款曰内港行轮。前两节照英约大意,声明嗣后无论何时修改,应由我查看酌办;末节如奉天府安东县开埠事,扼定自开,而办法略有变通。第十三款曰改定国币。将英约所附照会纳税仍照关平一节,增入款末。第十四款曰辑睦民教。教民犯法,不得因入教免究,并应遵纳例定捐税;教士不得干预中国官员治理华民之权,详晰列明,冀资补救。第十五款曰治外法权。第十六款曰禁止吗啡鸦片。皆我索其增添,与英约一律。第十七款曰修约换约期限。系照立约通例。复于约款之外,另行订附件三端:一为内地徵抽鸦片、盐斤税捐之事,及保全税捐防范走漏之法,均任由中国政府自行办理;二为所留通商口岸之常关,设立分关,保持税饷;三为申明第五款所载税则附表,即前定切实值百抽五之税则,至内地常关虽裁,并不藉此以裁北京崇文门并各城门及左右翼等处之税,由美使备一照会存案。又第四款不碍徵抽他等税项一语,尚涉笼统,由我备一照会,声明他等税项,即系包括销场、出厂及改抽之出产各税,应仍听中国自行办理。彼亦复一照会,言明彼此意见相同,分别签押盖印。是为中美商约,一名通商行船条约。 三十年春,美公司背约私售粤汉股票于比利时,允比在湘造湘阴过常德至辰州一路。张之洞致湖南巡抚赵尔巽请力阻,并援合同第十七条专认美公司,不得转与他国人为主旨。湘人议自承办,禀请废约,赵尔巽力主之。时张之洞已奉廷寄废约,遂以三省绅民力持废约电致盛宣怀。宣怀旋电出使大臣梁诚牒美外部,略谓:“美公司显背合同,必应作废。续约十七款不得转售他国。现查底股,比、法居多,事权他属。正约四十款禁别人侵坏合同,现派非美公司之锡度来华干预。全路工程逾限,广州一节,逾估甚钜,请牒外务部註销正续合同。”美政府覆牒允註销合同,仍不允废约。既而美公司举前兵部路提等代议路事,中国亦延美前外部大臣福士达、铁路律师良信等与之辩,始允再集股东议售股本购价,及合同特权等费,必须付现,又索赔给工程司执事人等合同未满撤退,及註销订购物料合同之用二十五万。久不决。至三十一年夏,始签字。久之,始以美金六百七十五万元还美,再加利息,定议签押。时粤民因美禁华工,并苛待留美商民,私议抵拒美货,不果。三十二年,遣学生赴美留学。三十三年,美教士在河南信阳州所属鸡公山购地造房,豫抚张人骏执条约公法教规与争,始允撤房退地停工,卒延未撤销。 三十四年八月,与美订立公断专约。初,美使康格曾奉其总统命,向中国提议,与英、法一律订立公断专约。嗣以美总统与议院意见不合,英、法约作废,因罢议。至是第二次和会和解纷争之约,又已画押,各国多互订公断专约,美亦与英、法、日本订约,中国即电致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向美廷提议,遂订条约四款,凡关于法律意义或条约解释,为外交法不能议结者,皆属之。换约以五年为限。是年美约请各国在沪会议禁鸦片事宜,中国命南洋大臣端方等莅会。 宣统元年春正月,美使牒外务部,请免收东三省新开各埠一切杂税。旋由外务部咨东三省,覆称不能免收。因覆美使,谓:“现所收各税,于各埠试办章程并无妨碍。若必欲使洋货于抽釐一事毫无轇轕,自非实行加税免釐不可,中国固甚原各国赞成斯举也。”五月,定留学生赴美名额,因美退还庚子赔款,为中国学生赴美游学费,议自退还之年起,初四年每年遣一百名,以后每年至少须遣五十名,遂订办法大纲。是年美工商部新颁华人入美保护例凡十条,大旨仍重在禁止限制华工影射赴美,而于商贾、教习、学生等游历则从宽。牒外部立案,并同时通咨南北洋施行。二年九月,度支部大臣载泽与美使喀尔霍商定借款一千万镑,利息五釐,美招英、法、德、日结为借款团体,是为四国借款。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德意志 德意志者,日耳曼列国总部名也,旧名邪马尼,居欧洲中原,同盟三十六国,而中惟布路斯最强。 咸丰十一年,布路斯及德意志诸国请照英、法等国换约,江苏巡抚薛焕不可。其使臣艾林波赴天津,呈三口通商大臣,请立条约。王大臣以闻,命总理各国事务、仓场总督崇纶充全权大臣,赴天津会崇厚酌办。布使呈条约四十二款,附款一条,通商章程十款,另款一条,税则一册,其代呈德意志公会各国部名,均照布国条约办理。既又称,日耳曼通商诸国欲在台湾之鸡笼、浙江之温州通商,并照各国驻京办事。崇纶覆以日耳曼各国通商,均归布路斯统辖约束,只办通商,不得涉别事;并谕以京师非贸易之区,不能派员常驻;至鸡笼、温州二处,为英、法两国条约所无,不能增益。时当四国换约,法使哥士耆言:“日耳曼各国,其最大者为布路斯,此外尚有邦晏等二十馀国,一切章程归布国议定。”崇纶等以所言告总署,总署令哥士耆代阻之。忽有布国人入京,直入辅国将军奕权宅强住。总理各国事务、户部左侍郎文祥赴英馆晤英使普鲁斯,言:“布国既不以礼来,我国即不能以礼往。”并告以:“艾林波如或来京,亦当拒之,不得谓中国无礼也。”普鲁斯请牒知艾林波,令迅速调回。未几,布人相率回津,而艾林波牒总署,犹要求如故。遂定议以五年后许派秉权大臣一员驻京,兼办各国事,馀与法国条约略同。是为德意志与中国立约之始。约既定,总署又恐五年后布国派员来京,仿照英、法国住居府第,复函属崇纶等令其将不住府第一层载明约内。艾林波允递牒声明将来不住府第,由中国给一空閒地基,听其自行修盖,许之。艾林波随来京诣总署谒见,未几回津。 同治元年冬,布使列斐士牒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薛焕、江苏巡抚李鸿章,谓换约一事,德意志公会内,除本国外,尚有二十二国,曰拜晏,曰撤逊,曰汉诺威,曰威而颠白而额,曰巴敦,曰黑辛加习利,曰黑星达而未司大,曰布伦帅额,曰阿尔敦布尔额,曰鲁生布而额,曰撤逊外抹艾生纳,曰撤逊麦宁恩,曰撤逊阿里廷部而额,曰撤逊各部而额大,曰拏扫,曰宜得克比而孟地,曰安阿而得叠扫郭定,曰安阿而得比尔你布而额,曰立贝,曰实瓦字部而鲁德司答,曰实瓦字部而孙德而士好逊,曰大支派之各洛以斯,曰小支派之各洛以斯,曰郎格缶而德,曰昂布而士,曰模令布而额水林,曰模令布而额锡特利子,曰律百克,曰伯磊门昂布尔。请将和约照录二十二册,钤印分送各国,薛焕等不许。久之,始议会同互换和约,列举德意志拜晏以下各国,不再分送。明年,列斐士复遣随员韦根思敦来京,要求分送各国条约,钤用江苏籓司印,并请收各国国书,许之。 三年春三月,布国遣使臣李福斯来京,欲见总署王大臣呈递国书。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以闻,并称布国坐来兵船,在大沽拦江沙外扣留丹国商船三艘。总署以布使不应在中国洋面扣留敌船,诘之。李福斯接牒,即将丹船放回二艘,并遣译官谢罪,总署始允会晤。 七年夏四月,布路斯君主维利恩复以李福斯为秉权大臣,来华呈递国书。八年,咸伯国商人美利士私在台湾大南澳境伐木垦荒,闽浙总督以闻。总署以美利士违约妄为,牒布使诘问,请其查办。十年春,李福斯递国书,言德意志各国共推戴布国君主为德意志国大皇帝,中国覆书致贺。是年李福斯回国,以领事安讷克为署使。十一年,安讷克以条约十年期满,牒中国请换约,未果。李福斯复来,十二月,复递国书。明年正月,穆宗亲政,请觐见,许之。届时李福斯因病回国,署使和立本特备文庆贺,因声明将来本国使臣朝觐,应按此次所定节略办理,许之。光绪元年九月,德国安讷船在福建洋面遭水贼杀毙船主、大夥,并毁其船,闽抚丁日昌当将犯拏获斩枭,并追赃一万三千馀元。德使责中国赔偿,总署以德约三十三款明言不能赔偿赃物,不许。 二年,德以巴兰德为驻华公使。春三月,直隶总督李鸿章始遣游击卞长胜等五弁,赴德武学院学习陆军枪砲操法。巴兰德牒总督,催请换约。十月,巴兰德复牒总署索三事:一,洋商在租界内售卖洋货,不再抽釐金;二,发给存票,不立期限,并准其以存票支取现银;三,德商入内地采买土货,准携现银。又请于年内开办上海一口;又求在大孤山添开口岸,鄱阳湖拖带轮船,吴淞口上下货物三端。总署拒之,屡辩駮,不省。明年五月,遂偕繙译官阿恩德出京。既抵天津,往晤李鸿章,鸿章晓以两国意见即有不合,应往返商办,力劝之,巴使乃回京。总署促与开议,忽言俟十月间再议。是年德使馆定居东交民巷,仍纳租价。四年,以光禄寺少卿刘锡鸿为出使德国大臣,并递国书。刘锡鸿寻奏,闻德外务大臣促巴兰德速立新约,而巴兰德于吴淞起卸货物、鄱阳拖带轮船、内地租住店房三条仍力争,至是竟回国。明年闰三月,巴使复来华议约,仍著重前三条。时德丕里约夹板船至山东荣成县所属海面触礁,巴使要求赔偿,拒之。巴使又以天津紫竹林无德国租界,要求在法界以上另添租界,不许。是年闰五月,以候选道李凤苞为出使德国大臣。 六年春二月,朝廷因德约议久未成,特派总理各国事务、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沈桂芬,户部尚书景廉为全权大臣,复与巴使开议。久之,巴使始允将“大孤山、鄱阳湖及洋商入内地”删去,并照英国新约办法,彼此条款略相抵;惟江苏吴淞口一处,允德船只暂停泊,上下客商货物,章程仍由中国江海关道自订。遂于二月二十一日画押,并声明二事:一,德国夹板在中国口岸停泊十四日以外者,则自第十五日起,即于应交正数船钞减半,先行试办;一,第六款内“德国允,德国人等”条内有“游历”二字,德译与华文不符,应将德文字意更正。遂约自画押之日起,限一年内互换。已,巴使于六月三十日又来牒,称德国国法,凡议立条约,必须先问国会,国会允许,方能批准;本国国会约在明年,所议光绪七年三月初二日互换约章一款,请将期限改为光绪七年十月初十日。七年秋七月,巴使请定期互换条约,政府命景廉与巴使在北京总署画押互换,是为中德续约十款,并善后章程九条。 八年夏六月,德始与朝鲜议约,中国派员莅盟,声明为中国属邦。九年冬十月,议结德鲁麟洋行地亩案。初,广东汕头新开附地有海坪官地,中国欲填筑作为商埠,忽有德鲁麟洋行买办华民郭继宗谓系伊地,阴结德驻汕头领事沙博哈,及德水师兵船,竖旗强占。中国闻之,牒向德使诘问,并命出使大臣李凤苞与德外部辩论。时德相为毕士马克,电致巴使,命速令师船退出,并撤领事任。已,德使归咎中国地方官,屡请派员查办,议久不决。至是,总署从李鸿章议,令赫德派洋员会同粤员议办,遂办结。 十年,赠德皇景泰窑器,答历次派员监造铁舰、拨借鱼雷及兵船教习等事,修好也。十二年春二月,出使英国大臣曾纪泽将回华,德驻英公使伯爵哈子斐尔德遣参赞官伯爵美塔尼克来言,德皇暨德相毕斯马克欲与晤谈,邀临其国,遂游各制造局厂。十四年秋七月,德皇薨,命出使大臣洪钧吊唁,德命驻华公使巴兰德致谢。 二十年夏四月,德人阿尔和欲在汉口建火油池。初,德商在上海创设火油池栈,许之。既又欲于汉口购地踵建,不许。德使争辩,旋议将火油照巿价收买,及偿造油制器各费,德使仍不从。明年,又请增开天津、汉口租界,许之。二十二年春正月,德外部马沙尔求在中国借地泊船,出使大臣许景澄以告。时李鸿章使德将还,留税务司德璀琳与德外部商办加税事,德廷谓须中国让给兵船埠地始允加税,德璀琳阻之,不省。 二十三年十月,山东曹州府钜野县有暴徒杀德教士二人,德以兵舰入胶州湾,逼守将章高元退出砲台,占领之。德使海靖向总署要求六款:一,革巡抚李秉衡职,永不叙用;二,给天主堂建筑费六万六千两,赔偿盗窃物品银三千两;三,钜野、菏泽、郓城、单县、曹县、鱼台、武涉七处,各建教师住房,共给工费二万四千两;四,保以后永无此等事件;五,以两国人资本设立德华公司,筑造山东全省铁道,并许开采铁道附近之矿山;六,德国办理此案费用,均由中国赔偿。总署屡与折冲,始将第一款“永不叙用”四字删去;二、三两款全允;四、六两款全削除;五款许以胶州湾至济南府一段铁道由德筑造。议渐就绪,忽曹州有驱逐教师、杀害洋人之说,德使复要求租借胶州湾。二十四年二月,总署与德使海靖另订专条三章。一章,胶州湾租界:一,湾内各岛屿及湾口与口外海面之群岛,又湾东北岸自阴岛东北角起划一线东南行至劳山湾止,湾西南岸自齐伯山岛对岸划一线西南行至笛罗山岛止,又湾内全水面以最高潮为标之地,皆为租借区域;二,租借区域,德国得行使主权、建筑砲台等事,但不得转租与他国;中国军舰商船来往,均照德国所定各国往来船舶章程一例待遇;三,租借期限以九十九年为期,如限内还中国,则德国在胶州湾所用款项由中国偿还,另以相当地域让与德国;四,自胶州湾水面潮平点起,周围中里一百里之陆地为中立地,主权虽归中国,然中国若备屯军队,须先得德国许可,但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过之权。二章,铁道矿务办法:一,中国准德国在山东筑造自胶州湾经濰县、青州等处至济南及山东界,又自胶州湾至沂州经莱芜至济南之二铁道;二,铁道附近左右各三十里 中国里 内之矿产,德商有开采之权。三章,山东全省开办各项事务:一,以后山东省内开办何项事务,或须外资,或须外料,或聘外人,德国有侭先承办之权。是为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二十四年,山东日照教案起,德人进兵据城,案结仍不退。又中国拟修天津至镇江铁路,德人阻之,并欲自修济南至沂州一段,总署不许。又要求中国借德款,用德工程师。二十五年,山东高密民人阻德人修铁路,山东巡抚袁世凯谕解之,因立铁路章程,设华商德商胶济铁路公司,立交涉局,招股购地丈量建筑。又立胶澳交涉章程十一款:一,两国交涉案件,须两国会办;二,德人游历,须发护照;三,两国交涉事,统由交涉官商办;四,青岛租界内华洋案件,归交涉官提讯审断;五,租界内华人牵涉德人案件,须德官会同山东交涉官审问;六,德雇用华民之案,须由德官审讯;七,华人案件,仍由华审断;八,租界外罪犯逃入青岛华民及德人住处者,分别由华官、德官提拏解交;九,华、德人在租界内外行凶,华、德兵均可拿禁解交;十,华、德官商办案件,须和衷;十一,重大案件,本省不能结者,由总署及驻京德使商办。 又与德议立矿务章程,未定,二十六年五月,驻京德使克林德为拳匪所戕。七月,德与英、法、俄、美、日本、荷兰、意、比、奥、瑞十一国联军入北京,推德将瓦德西为总司令。瓦德西入居禁城仪銮殿。时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入京议和。各国提出条款:一,中国政府为被戕德公使克林德置立石碑;一,中国政府应派亲王前往德国谢罪;一,将总理衙门撤去;一,严办祸首;一,废去大沽口及直隶各处砲台;一,禁止军装砲火入口;一,各省有曾经杀戮西人,停止乡试小考五年;一,有事直达中国皇上;一,驻华各使馆永远设兵保护;一,由京至海电报邮政设兵保护;一,国家公司以及私产均照赔。久之始定议,共十二款,而为克林德立碑京城,及遣醇王载沣入德谢罪,均如所请行。十月,获戕德使克林德犯恩海,交德驻京提督诛之。明年,醇亲王载沣至德,见德皇递书,时带廕昌一人,俱行鞠躬礼。 二十八年秋七月,德商在汉口华界偪近襄河口请设立趸船,駮之。时政府要求德及英、法、日本撤兵,德使闻他国有在扬子江独享中国特予权利者,请定明长江上下游进兵要隘不得让与他国,以定撤兵日期,拒之。三十年,与德会订小清河岔路合同。初,胶济铁路章程原不许擅行另造枝路,今为商务便利计,特委胶济铁路公司代办。是年,德水舰队拟入长江及各内河游巡演砲,阻之。 三十一年,德撤退胶州、高密两处兵队。初,德人在山东修造胶济铁路,因高密民聚众阻工,先后由青岛派兵赴胶、高保护铁路。山东巡抚袁世凯派员查办议结,驻胶德兵旋即撤回青岛。既,拳匪滋事,德人又派兵分驻胶州,并于城北车站旁价购民地十四亩,修造兵房。二十九年秋,又于附近沈家河续租民地七亩,安设水管,以便取汲。高密兵队先驻城内,后又在城外古城地方议租民地九十馀亩,修造兵房,议定以六个月为限。寻又修筑由古城至小王庄火车站马路一道。时六个月限期已满,东抚商令退兵,屡延展,至是始订撤兵善后事宜五款,遂议结。 又议商约,朝廷派吕海寰、盛宣怀为商约大臣。德人提出十四款,袁世凯、张之洞往返电商,海寰等与德使穆默、总领事克纳俱迭次会议,彼此坚持。至三十三年,始议定条约十三款,在北京互换。第一款,釐金:中国政府与诸国立约裁撤现有之釐金,加增进出口之关税以抵裁釐。此约须立约各国派员议决,德国政府亦允派员议结此事,惟中国须当担保釐金定必全行裁撤方可。第二款,住居: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之人民,准在中国已开及日后所开为外国人民通商各口岸或通商地方,往来居住,办理商工各业制造等事,以及他项合例事业;且准租买房屋、地基、经商之地及他项实产,并可在租买之地内建造房屋。第三款,关栈:中国政府允准在通商口岸设法屯积洋货及拆包改装等事。中国政府一经由德领事请将某德商或德国保护人民之栈得享关栈之利益,则中国政府须准如所请,惟须遵照海关所订之专章办理,以保饷源。海关官员又须与各国领事议定关栈专章,以及规费若干,须按照该栈离关远近,屯何货物,并工作早晚,酌量核定。凡在通商地方所设之关栈,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人民均准用之。第四款,矿务:中国政府振兴矿务,并招徠外洋资本兴办矿业,故允自签押此约之日起,于一年内,仿照德国及他国现行矿务章程,颁发矿务新章,以期一面振兴中国人民之利益,于中国主权毫无妨碍,一面于招致外洋资财无碍,且比较诸国通行章程,于矿商亦不致有亏。是以中国政府须准德国人民及德国保护人民在中国地方开办矿务及矿务内所应办之事。凡所办矿业,不得因税项之故致其财源有所亏损,除徵抽净利之税及矿产之地税外,不得另抽他项之税。第五款,货税:还税之存票,须自商人禀请之日起,如查系应领者,限于二十一日内由海关发给。此等存票,可用在各处海关,按所载银数,除子口税一项外,以抵各项出入口货税。至洋货入口后三年之内,转运外洋,凡执持此等存票者,即准任便在发给之港向海关银号按全数领取现银。倘请发存票之人意图走漏关税,一经查出,则须罚银,照其所图骗之数不得逾五倍,或将其货入官。第六款,保护商标:凡中国商标,一经呈出在中国各领事所给之据,证明此项商标已在中国认可,且实属于禀请之人者,均可在德国享保护之利益,与德国之商标相同。华商之姓名牌号,必须在德国保护,以免仿冒。德国商标亦须在中国保护,以防假冒,惟须呈出德国官员并领事所给之据,证明该商标实已在德国註册,德商之姓名商标以及中国行名均须保护。凡德商包裹货物之特法,在中国之同业曾已认为某行用以区别某项货物者,亦须一律保护。德国保护之人民亦能享以上所言之利益。商标註册局一经成立,保护商标章程亦已刊布,则中、德两国必须开议特约,以便彼此保护商标。至此约未议之前,以上之款必须施行。第七款,营业:中国人民购买他国营业及公司之股票,是否合例,尚未明定。又因华民如此购买,为数颇巨,故中国现将华民或已购买或将来购买他国公司股票,均认为合例。凡同一合资公司,原入股购票者,彼此一律,不得稍有歧异。遇有华民购买德公司股份者,应将该人民购买股份之举,即作为已允遵守该公司订定法律章程,并原按德国公堂解释该法律章程办法之据。倘不遵办,致被公司控告,中国公堂应即饬令买股份之华民遵守该章程,当与德国公堂饬令买股份之德国人民相等无异,不得另有苛求。德国人民如购中国公司股票,其当守本分,与华民之有股份者相同。凡寻常合资股东,及一人或数人有无限之责任,与一人或数人有有限之责任,为合资股东,在德属经商之有限合资公司註册,合办会社有限公司,及各项商业公司等,均须按照以上二节办理。兹并订明,本约告成之时,凡曾经呈控公堂而由公堂判定,及不予准理之案,均与是款无涉。第八款,开埠:凡各国代其本国人民船舶索开之口岸地方,德国商人与德国保护之人民,及德国船舶,均可共享此益。第九款,行船:中国本知宜昌至重庆一带水道宜加整顿,以便轮船行驶,所以彼此订定,未能整顿以前,应准轮船业主听候海关核准,自行出资安设拖拉过滩利便之件。其所安设利便之件,无论民船、轮船,均须遵照海关与创办利便之人商议后所定章程办理。其标示记号之台塔及指示水槽之标记,由海关酌度何地相宜备设。将来整顿水道,及利于行船而无害于地方百姓,且不费中国国家之款,中国不宜拒阻。第十款,内港行船章程:前已特准在通商口岸行驶贸易,因是年七月二十八号及九月先后所订此项章程间有未便,是以彼此订明,从新修改。第十一款,圜法:中国允原设法定为合例之国币,将来德国商人及德国保护人民并中国人民,应遵照以完纳各项税课及付一切用款。第十二款,禁令:一千八百八十一年九月二号中德条约附载之通商章程第五款第三节内开,“凡米穀等粮,德商欲运往中国通商别口,照铜钱一律办理”等因,兹彼此应允,若在某处,无论因何事故,如有饥荒之虞,中国政府先于二十一日前出示禁止米穀等粮由该处出口,各商自当遵办。倘船只为专租载运穀米,若在奉禁期前,或甫届禁期到埠尚未装完已买定之米穀者,仍可准于禁期七日内一律装完出口。惟米穀禁期之内,应于示内声明漕米、军米有无出口。如运出口者,应于海关册簿详细登记进出若干,其馀他项米穀,中国政府必须设法一概不准转运出口。其禁止米穀以及禁期内应运之漕米、军米数目,各告示均须由中国政府颁发,以期共见。二十一日之期限,必须自京报登刊之日起计。限满弛禁之告示,亦须载于京报,使众得闻。至米穀等粮,仍不准运出外国。第十三款,中、德两国于本约以前所立各条约,除因立本约有所更改外,均仍旧施行。嗣后如有文词辩论之处,应以德文作为正义。 是年与德订互寄邮件暂行章程。订后,德使穆默牒总税务司声明三事:一,高密所设之德国邮局,应俟德军撤屯方能裁撤;二,山东一带涉及德人之处,所有华局酌用德文人员;三,山东铁路允中国邮政得有任藉此路运送邮袋之权。总税务司得牒,均照允,惟酌用德文人员,谓须视有无人才,方能照办。会德人收中国商报,电政大臣袁世凯请外务部严禁。既而德允停收商报,并允中国电报局设在山东铁路车站。已,复又请由烟台至上海线及北京至大沽行军陆线求借用,拒之。又拒德商礼和洋行私购湖南矿产。 又德定济南、汉口、江宁等处领事兼管各处交涉事宜,照会外务部,略谓“山东省除登州府仍归烟台本国领事办理本国交涉事宜,并胶澳租地归驻青岛德国总督外,其馀所有东省本国交涉事,统归驻济南商办事件委员经理。其烟台本国领事官,仅有登州府本国交涉事归其经理。又定明汉口本国领事应办本国交涉事宜,系湖南、陕西、甘肃三省。湖北除归宜昌领事办理各府外,并江西省之袁州府等处,悉归汉口本国领事经理。至驻江宁府领事应办本国交涉事宜,系安徽、江西二省。除归汉口领事之袁州府外,又江苏省之江宁府等处”云云。 是年德福亲王来京觐见。德皇子婚礼,命出使德国大臣廕昌往贺,并派学生往柏林留学。三十二年二月,德人始在津关请领联单,赴新疆采买土货。三月,德使穆默牒中国,请派员往柏林商议无线电会约章,政府约二次开会再行核办。闰四月,德交还天津马队营盘等处房地,并砲队、机器枪队、屠牲场、养病院各房屋。是月,德在营口改设正领事。德使穆默回国,署使葛尔士牒中国,复以通商口岸限制洋人置地办法与条约不符,请除限制,并谓德人地产收回公用,可会商。六月,德人李卜克在北京设立学堂,德使请中国摊出经费,不许。三十三年四月,以孙宝琦为出使德国大臣,递国书。是月,外务部咨改订青岛租界制成货物徵税新章。初,青岛设关徵税一事,已于光绪二十五年与德使海靖议定办法,嗣于三十一年又与德使穆默修改,其大意即系德国允在海边划一地界,作为停泊船只、起下货物之定所,凡出口货在未下船以前,即完出口税,进口货除军用各物暨租地内所用机器并建修物料免税外,其馀百货,于起岸后未出新定之界以前,即完进口税,关员在彼办理,德国相助无阻。又由中国允每于结底,将本结所收进口税提出二成,拨交青岛德国官宪应用。既因续订章程,德租界内制成货物徵税一条,语义未尽,因与德使葛尔士再订徵税新章。 初,中国欲修天津至镇江铁路,与德、英借款,已立合同。至是,直隶、江苏、山东三省京官请揽归自修,命张之洞、袁世凯商办,议改合同,德、英执不允。乃又增派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会同张之洞等筹议。初,津镇铁路借款之开议也,德使增索接造支路二道,一由德州至正定,一由兗州至开封,为原议所无,不允。德使乃始变计:一,允由胶澳至沂州府一段,仍作为津镇支路,归入官路;二,允由济南府往山东界之一道,包入津镇官路。中国亦允由德州至正定府及由兗州府或幹路中之他处过济宁州至开封府两支路,于十五年内由中国自行筹办,并声明傥用洋款,须向德华公司商借。至是遂由梁敦彦与德、英银行等改订借款合同二十四款,名为中国国家天津浦口铁路五釐利息借款。既定议,即由外务部牒德使,声明胶沂、济东路线应作为津镇支路,其由德州至正定、兗州至开封支路,均由中国自造。已,复与德议订电政合同,即青、烟、沪水线交接办法,并购回京沽军线条款,及山东铁路附设电线办法章程共十四款。是年,德柏林赛卫生民学会及万国玩耍排列馆请中国派员入会,许之。 宣统元年,山东巡抚孙宝琦与德立山东收回五矿合同。先是光绪三十三年,山东巡抚杨士骧与德商采矿公司议定合同八条,所指之沂州、沂水、诸城、濰县四处,已次第查勘,惟第五处矿界内宁海州属之茅山金矿,查勘未竟。会山东士民倡立保矿会,德公司遂欲将茅山转售,向中国索价二百二十五万马克,并声言此外四处一并归还。中国官绅亦以收回为然。筹议久之,始以库平银三十四万两,分四年清还作结。 三年,山东巡抚孙宝琦与德订收回各路矿权合同。初,德商矿务公司照约在坊子、马庄开矿,屡禁华人在附近开矿,争执有年。迨津浦借款合同签定,又要索胶沂、津浦路内矿权,并请封禁大汶口华矿,政府不许。于是德使照会始有划清矿权之语。孙宝琦即派道员萧应椿等与德公司总办毕象贤、领事贝斯商议收回,而毕象贤等则以中国欲收回三路矿权,须以相当之利益互换,否则不允。初议淄、博矿界,公司第一次绘送矿界图,系淄川全境,并毗连博山,萧应椿等以淄、博穷黎向以采煤为衣食,若两境全为公司所有,势必至华民无以为生,因议博境全留,淄境各半,以天台、昆仑两山为界,山北归公司,山南归华人,公司未允。萧应椿因亲赴淄川会毕象贤查勘,并邀集绅董矿商,旋议定淄川东南境由大奎山起斜经龙口镇西北至淄川东境为界,界南矿产归华商办理,博山亦全让还,次议淄川华矿,次议濰县矿界,次议金岭镇铁矿,次议偿给勘矿购地费。自是公司已成之胶济铁路,未成之津浦铁路,甫勘之胶沂路,及曹州教案条约许与公司之三十里矿权,均允取消。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日本 日本久通中国。明季以寇边禁互市,清兴始复故。康熙十二年,平南王尚可喜致书于长崎奉行,请通商舶。闽、粤商人往者益众,杂居长崎市。初有船百八十艘,后由七十艘迭减至二十馀艘。货运中国岁限八千贯,置奉行三人讥察之,榷其税。然日本方严通海之禁,其国人或潜来台湾及各口贸易,事发辄罪之。三十二年,广东广西总督石琳奏,日本船避风至阳江县。诏资以衣食,送浙江,具舟遣归。 雍正六年,浙江总督李卫以日本招集内地人,教习弓矢技艺,制造战船,虑为边患,奏明:“密饬沿海文武营县,及各口税关员役,严行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哨巡,以为有备无患之计。”上览奏,谕曰:“昔圣祖遣织造乌林达麦尔森阳为商人,往觇其国。比复命,盛言国小民巽,开洋之举继此而起。朕数谕闽、广督抚留意考察。闻日本近与朝鲜交亲,往来无间。夫安内攘外之策,以固本防患为先。其体朕前谕无怠。”并颁谕沿海诸省防海。两广总督孔毓珣疏请沿海练舟师、置火器、增砲台,并自赴厦门、虎门诸口巡察。上不欲启外人疑惧,但令饬备而已。李卫复奏称:“日本贸易不能遽绝,请于洋商中择殷富老成者,立八人为商总,责其分处稽察,互相绳举,庶免日久弊生之虑。”报可。乾隆四十六年,户部奏请颁江海关则例,定东洋商船出口货税律。嘉庆元年,上谕:“日本商人每遇风暴,漂至沿海,情殊可悯。其令有司送乍浦,附商船归国。”著为令。 初,日本专主锁港,通华商而禁西洋诸国。及明治维新,始与各国开港通商。后以各国咸在中华互市,同治元年,长崎奉行乃遣人至上海,请设领事,理其国商税事。通商大臣薛焕不许。三年,日本商船介英领事巴夏礼以求通。七年,长崎奉行河津又致书江海关道应宝时,言其国人往来欧洲,时附西舶经行海上,或赴内地传习学术,经营商业,皆有本国符,乞念邻谊保护。许之。 九年,日本遣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赍外务卿书致总理各国事务署,略曰:“方今文化大开,交际日盛。我近与泰西十四国订盟。邻如贵国,宜先通情好、结和亲;而内国多故,迁延至今,信谊未修,深以为憾。兹令前光等诣台下,豫商通信,以为他日遣使修约之地,幸取裁焉。”前光至天津,三口通商大臣成林、直隶总督李鸿章达其书总署,议允通商而拒其立约。前光谒鸿章曰:“西人胁我立约,彼此相距十万里,尚遣公使、领事远来保其侨民。中、日脣齿相依,商贾往还,以无约故,反讬外人代理,听其约束,丧失国权,莫此为甚。今特使人远输诚意,而其来也,西人或交尼之;若不得请,是重吾耻也,前光虽死,不敢奉命。”鸿章复为请于朝,下廷议。两江总督曾国籓等疏言:“日本二百年来,与我无嫌。今援西国之例,诣阙陈辞,其理甚顺。自宜一视同仁,请与明定规约,分条详列,不载比照泰西总例一语,致启利益均霑之心。”上韪其议,允前光请,命总署答书,诏鸿章豫筹通商事。 十年,日本以大藏卿藤原宗臣为专使来聘,命授李鸿章钦差大臣,应宝时、陈钦副之,与议条款。日使初请照西约办理。久之,始订条约十八款,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互遣使臣,设领事,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而禁其私入内地,微异西国。诸约既成,宗臣来献仪物,期来年换约。十一年,日本罢宗臣官,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欲酌改所议事件,与欧西一律,豫拟条款请商。鸿章答以去秋甫经立约,尚未互换,此时遽行改议,殊非信守。特令津海关道陈钦等与商,均俟换约后照约商办。 十二年四月,日本使臣副岛种臣来京换约,遣其随员柳原前光、繙译官郑永宁诣总署询三事: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等语。王大臣等当与辩正。寻命李鸿章为换约大臣,与之互换。副岛种臣并致国书,庆贺大婚及亲政大典。时各国因请觐,报可,副岛种臣亦请面递国书,许之。寻进贺仪方物,答以礼,并给玺书。副岛种臣照会,使事毕回国。李鸿章以日本换约时,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駮令换用。繙译官郑永宁谓:“本国向与西洋各邦换约,均钤用太政官印。”鸿章谓:“见尔国副本,声明钤用国玺,又上海道抄送总领事井田让等敕书,亦用国玺。”郑永宁允回国换寄。时日本未设驻京公使,交涉事讬俄使倭良嘎哩代办。 十三年三月,日本兵船至厦门,声称赴台湾查办生番。李鸿章致书总署,谓:“各国兴兵,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既闻美人李让礼带领陆军,又雇美国水师官领兵船,欲图台湾。李鸿章复致总署,谓:“此事如果属实,不独日本悖义失好,即美人帮助带兵,雇商船装载弁兵军械,均属违背万国公法,且与美约相助调处之意不符。应请美使遵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严禁商船应雇装载弁兵。日本既无文函知会,仅将电信抄送上海道。云派员往台湾查问,难保不乘我不备,闯然直入闽省,应先派兵轮水师,往台湾各港口盘查了望,另调得力陆军数千,即用轮船载往凤山、琅軿附近一带,择要屯扎,为先发计。”乃日本兵船忽犯台湾番社,以兵船三路进攻,路各五六百人。生番惊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咸被焚。其时尚有兵轮船泊夏门。于是台湾戒严,命船政大臣沈葆桢渡台设防。葆桢密疏联外交、储利器、储人才、通消息四事。闽浙总督李鹤年亦陈台湾地利,并遣水路各营分往凤山、澎湖等处屯扎。 是月日本攻生番网索、加芝来等社,移兵胁龟仔角社,社番誓不降。帝命福建布政使潘霨赴台湾会商设防。五月,沈葆桢、潘霨率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至台湾,奏陈理谕、设防、开禁等事,皆报可。初八日,潘霨偕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及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等,乘轮船由安平出海抵琅軿。诣日营,晤中将西乡从道,示以葆桢照会,略云:“生番土地隶中国者二百馀年,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岂能轻纵。然此中国分内应办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乃闻贵中将忽然以船载兵,由不通商之琅軿登岸。台民惶恐,谓不知开罪何端,使贵国置和约于不顾?及观贵中将照会闽浙总督公文,方知为牡丹社生番戕害琉球难民而起。无论琉球虽弱,侭可自鸣不平。即贵国专意恤邻,亦何妨照会总理衙门商办。乃积累年之旧案,而不能候数日之回文,此中曲直是非,想亦难逃洞鉴。今牡丹社已残毁矣,而又波及于无辜之高士佛等社。来文所称殛其凶首者,谓何也?所称往攻其心者,谓何也?帮办潘布政使自上海面晤贵国柳原公使,已商允退兵,以为必非虚语。乃闻贵中将仍扎营牡丹社,且有将攻卑南社之谣。夫牡丹社戕琉球难民者也。卑南社救贵国难民者也。以德为怨,想贵中将必不其然。第贵中将知会闽浙总督公文,有佐藤利八至卑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语,诚恐谣传未必无因。夫凫水逃生者,有馀资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养其人数月不受值者耶?即谓地方官所报难民口供不足据,贵国谢函俱在,并未涉及劫掠一言。贵国所赏之陈安生,即卑南社生番头目也。所赏之人即所诛之人,贵国未必有此政体。两国和谊,载在盟府,永矢弗谖。本大臣敢不开诚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惟高明裁察见覆。”霨复造其营,从道辞以病。霨及献纶遂遣人传各社番目,至者凡十五社,译传大意,皆求保护。因谕令具状,原遵约束,不敢劫杀。霨等宣示国家德意,加以犒赏。番目等咸求设官经理,永隶编氓。霨等因从道不出,将还。从道复来谒,坚以生番非中国版图为词。及示以台湾府志所载生番岁输番饷之数,与各社所具结状,日将始婉谢。请遣人附我轮船,一至上海,致书柳原前光,一请厦门电报本国,暂止添兵。霨等遂返。 初,日本逐牡丹社番踞其地。旋有轮船二先后至,一迳往后山射藔港,一载兵二百、妇人十馀泊射藔港,携食物什具农器,及花果草木各种,分植龟潭、后湾,为久居计。窥我兵力不厚,仍肆要求。沈葆桢请派水师提督彭楚汉率师来台湾。日旋增兵驻风港。沈葆桢急饬营将王开俊由东港进驻枋藔,以戴德一营由凤山驻东港为后应。日人水野遵入猪朥索、高士佛诸社,又自后湾开道达龟山巅,其风港之营将分驻平埔为援应。因遣其通事彭城中平至琅軿,谒委员周有基,讯中国四处布兵何意。有基以巡察应之。葆桢照会日将,劝令回兵。时李鸿章亦深虑台地兵单。及沈葆桢请借拨洋枪队,即奏以提督唐定奎统军赴台湾助防。葆桢亦奏称:“澎湖为台、厦命脉所关,守备单弱,非大枝劲旅,仍无以壮民气而戢戎心。请催迅速前来,庶台、澎气脉藉以灵通,金、厦诸防亦资巩固。”奉旨俞允。潘霨又偕前署镇曾元福等赴凤山旧城募土勇,并励乡团。因亲履海口之打鼓山等处,踏勘要隘,建立兵栅,以待淮军分驻。 是月柳原前光入京先谒李鸿章,鸿章遣道员孙士达往答拜,属以到京后勿言兵费及请觐两事。日本又遣大久保利通入京。美领事毕德格复出任调停,说鸿章仍允照柳原原议三条,并加抚恤赔命。 初,日人刘穆斋在花莲港遭风,破船失银,称社番盗劫。沈葆桢命夏献纶集讯其地居人及船户,查无劫掠失银之事。惟日人欲从生番租地,给有洋银,番目来益不受而止,并缴出日本前给旗物。葆桢因奏言:“日本和约第三条,禁商民不准诱惑土人;第十四条,约沿海未经指定口岸,不准驶入;第二十七条,船只如到不准通商口岸私作买卖,准地方官查拿。今台后歧莱地方,中国所辖,并非通商口岸。此次前赴歧莱之成富清风等,携游历执照,勾引土番,均违和约。现已确查歧莱各社并无窃盗银物。其缴出旗、扇各件,当即发交苏松太道,转给驻沪日本领事收回,将游历执照追销。其违约妄为之处,应由彼国自行查办。并录民、番供结,咨呈总署,牒其外务省,转饬日本领事照章办理,以弭衅端。”从之。命速修安平砲台,及筹办铁甲船。续谕:“日本虽未启兵端,然日久相持,终非了局。现淮军续抵凤山,罗大春业抵苏澳、沪尾、鸡笼等口,调兵扼扎。”葆桢于是设防益严,日人乃谋撤兵。而西乡从道仍迁延不即退,欲牡丹社赔给兵费。 柳原前光既至京,先递照会有“台湾生番为无主野蛮,本不必问之中国”之语。先请觐见。总署责以:“台湾生番系中国地,不应称为‘无主野蛮’。迭次来京,并未与中国商明,何以捏称中国允许日本自行办理?”柳原前光答辩。久之,始议定三条,给抚恤银十万,再给修道建房费四十万两,定期撤兵付银,互换条约。于是大久保往琅軿,命领事福岛九成谒沈葆桢陈五事:一,请派人受代;一,请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一,请被害遗骸于收埋处建碑表墓,并许日人以后登岸扫祭;一,请以后台湾交涉事件,由中国官交厦门领事。葆桢以抚局已成,允之。惟于登岸扫祭一节,覆以须有领事官钤印执照,祭毕即归。遂各遣员交代。事讫,西乡从道率兵去。 光绪元年八月,日本署公使郑永宁牒中国,请补正前约。李鸿章令津、沪两道详议,复将各条逐加查核,因致总署云:“通商章程第二十八款,进出口税未便一例,及日本进口税则第八十三条(毛曷)布类,又日入至日出不准开封锁舱,应行更正补载等事,可以照准。但换定之约,不便改写,祗可由总署另给照覆,附刊章程之后。至鸦片严定罚款一条,彼国既有各国贸易通例,或可权宜照办,无须补列。查曾国籓预筹日本议约奏内亦云,彼国严禁传教与鸦片,中国犯者即由中国驻员惩办,或解回本省审办,而郑署使照会末段,华民归彼地方官照料,是中国遣理事官一端,实有难再从缓之势。查横滨、长崎、神户三处华民最多,总理事官驻最要之口,各口即选各帮公正司事,俾为副理事官,遇事妥商办理,实与中外大局有裨,应主持早办。”总署亦以为然。会日使议改章,欲于鸦片进口照西例加倍严罚,李鸿章亦援西例与争。议久不决。 是秋,日本派使臣带兵船往朝鲜攻毁砲台,以朝鲜砲击日船,特遣森有礼为驻华公使,要求总署发给护照,派人前往,又欲代递文信。总署坚拒。李鸿章谓宜由总署致书朝鲜政府,劝其以礼接待,或更遣使赴日本报聘,辨明开砲轰船原委,以释疑怨,为息事宁人之计。总署即派办理大臣往问朝鲜政府。朝鲜政府颇不原与日本通商往来,而日使森有礼往谒李鸿章,则以高丽非中国属邦为词。因提出条件三:一,高丽以后接待日本使臣;一,日本或有被风船只,代为照料;一,商船测量海礁,不要计较。鸿章答以高丽系中国属国。事既显违条约,中国岂能不问,森使急求与高丽通好,鸿章请徐之。 二年八月,始命直隶候补道许钤身出使日本,拟设理事、副理事各员。日使森有礼诣李鸿章,谓中国商民向由日本地方官管理。中国若派领事官前往,恐日本不肯承认。鸿章答以同治十年修好条规第八条云,两国指定各口,彼此均可设理事官。兹照约选派理事,日本何能不认?日本自订约后,在上海、厦门、天津设立领事,中国无不照约招待。彼此一例,何能稍有区别?森使乃不复言。 是年,日本屯兵琉球。福建巡抚丁日昌以琉球距台北鸡笼,水程不过千里,请统筹全局以防窥伺,报可。三年三月,日本因内乱,来借士乃得枪子百万,政府以十万应之。五月,琉球国王密遣陪臣赍咨赴闽,诉日本阻贡物。闽浙总督何璟等以闻,并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如璋乃往日本外务寺岛宗则商议,并照会其外务卿,延不答覆。五年正月,日人驱遣琉球官员之在日本者,令回琉球,并派内务大丞松田往琉球,废琉球为郡县,并令改用纪元。如璋函报总署,复亲往见其内务卿伊藤博文及外务卿,皆不得要领。时有美前总统格兰忒者,游历来华,又将有日本之行。鸿章因以琉球事相讬,格兰忒慨然以调处自任。及至日本,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商拟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冀可息事。而日本总称琉球为己属国,改球为县,系其内政。格兰忒请另派大员会商。李鸿章因达总署,请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来华会商。而日本则欲中国另派大员前往东京,或如光绪二年在烟台会议。李鸿章执不许。 会俄因废约事,与中国肇衅。詹事府左庶子张之洞奏:“俄人恃日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事自沮。”政府得奏,因徇日使户玑之请,以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中国,而加入内地通商照各国利益均霑之条。户玑又以本国现与西洋各国商议增加关税、管辖商民两事,美国已允,请一并加入条约。总署以日本既与各国商议,俟日本与各国订定后,再彼此酌议,暂不并加入约。已定议矣,而右庶子陈宝琛以俄事垂定,球案不宜遽结,日约不可轻许上言。两江总督刘坤一、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内阁学士黄体芳各有建议,皆不果行。八年十二月,李鸿章复与总署议球案,欲就前议中国封贡议结,仍不决。 十年九月,日本公使榎本武扬请于登州、牛庄二口运豆饼。政府以非条约所有。李鸿章谓:“同治元年总署徇英使之请,暂弛豆禁,而已开竟难禁止。同治八年,沪上洋商雇用轮船径从牛庄装豆运往长崎,当经总署饬总税司查禁议罚,不果。以后豆石渐多流入东洋,旋值中、日订约,其时豆禁开已十年。日使援例为请,但允以通商别口买运,至登、牛两处,仍坚持不许。榎使所请,仅豆饼一项。中日通商章程载明年限届满,两国方可会商酌改。今尚未订改期,若婉辞以缓,至重修商办,似无不可。如仍哓渎,应予通融,声明原约其馀各款照旧信守,庶于羁縻之中,仍寓限制之义。” 会朝鲜乱,日本进兵,以保护使馆为名,又以中国兵枪伤日本兵为口实,十一年正月,派参议伊藤博文为全权大臣,来华议事,并递国书,进谒李鸿章。初日本敕书内有“议办前日案件,妥商善后方法”之语,李鸿章以为隐括朝案宗旨。伊藤开议要求三事:一,撤回华军;二,议处统将;三,偿恤难民。鸿章以撤兵一节尚可商议,议处统将、偿恤难民,力争不许。函致总署,谓议处、偿血卩两层,纵不能悉如所请,须求酌允其一。但我军入宫保护,名正言顺,交战亦非得已,断无再加惩处之理。伊藤强请三事皆允,鸿章只允撤兵,并要同撤,伊藤亦允。吴大澂拟四条,送交伊藤:一,一同撤兵;二,练兵各营,须有中国教习武弁若干人,定立年限,年满再行撤回;三,以后朝鲜与日本商民争端,日本派员查办,不得带兵,中国亦然;四,朝鲜如有内乱,朝王若请中国派兵,自与日本无涉,事定亦即撤兵,不再留防。伊藤不以为然,自出所拟条款:一,议定将来中、日两国永不派兵驻朝;二,前约款仍与中、日两国战时之权无干,若他国与朝鲜或有战争,或朝鲜有叛乱,亦不在前条之例;三,将来在朝鲜如有中、日两国交涉,或一国与朝鲜交涉,两国各派员商办;四,朝鲜教练兵士,宜由朝鲜选他国武弁一员或数员教练;五,两国驻朝兵,于画押盖印后四个月限尽撤。鸿章以伊藤所拟五条,意在将来彼此永不派兵驻朝,辨駮不允。旋奉旨:“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至教练兵士一节,亦须言定两国均不派员为要。”鸿章奉旨后,与伊藤会议,因议将前五条改为三条:一,议定两国撤兵日期;二,中、日均勿派员在朝教练;三,朝鲜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遂定议,而于议处、偿恤仍不许。惟因当时日兵实被我军击败伤亡,鸿章因牒日本致惋惜,并自行文戒饬官兵,以明出自己意,与国家不相干涉。三月初四日,立约画押,是为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十二年五月,日本公使盐田议修约,李鸿章以为宜缓,因致总署,谓:“日廷现与欧、美各国改约,应俟彼商定后,我再与议,庶可将西国所订各款参酌办理。又球案亦当并商妥结,免致彼此久存芥蒂。请总署酌夺。”旋因长崎兵捕互斗案出,暂置未议,而琉球遂属于日,不复议及矣。 十三年正月,盐田因崎案已结,请催修约,总署仍令李鸿章核覆。鸿章谓:“原约分修好条规、通商章程为二。条规首段声明彼此信守,历久弗渝。通商章程第三十二款则声明现定章程十年重修。 是章程可会商酌改,条规并无可改之说。至通商章程,大致本与西约无甚悬殊。惟第十四、五款,不准日人运洋货入内地、赴内地买土货,为最要关键。当时伊藤与柳原前光为此两款力争,鸿章坚持不改。今日稿第一款内,一曰遵守彼国通商章程,再曰遵守清国与各与国所缔通商章程,固寓一体均霑之意,实欲将十四、五款删除,关系甚大,请缓议。”时日本伊藤博文新秉政,仍欲中国派全权商议,卒不果。 二十年三月,朝鲜东学党乱作,乞援于中国,中国派兵前往,日本旋亦以兵往。李鸿章电驻日公使汪凤藻,与日本政府抗议,日仍陆续出兵。及事平,驻韩道员袁世凯牒日本驻韩公使大鸟圭介,援约同时撤兵。日本外务省提出三项:一,中、日两国兵协同平定韩国内乱;二,乱定后,两国各设委员于京城,监督财政及吏治;三,募集公债,以为朝鲜改革经费。总署电令汪凤藻答覆,略谓朝鲜内政,应由朝鲜自由改革,不应干预。日本政府覆凤藻,谓朝鲜缺独立资格,日本为邻邦交谊,不能不代谋救济。既又提出二条件,谓无论中国政府赞成提案与否,日本军队决不撤回。中国主撤兵再议,日本则要求议定再撤兵,持久不下。 七月,日本遂宣战,误击沈高升英船。时日本寓华商民,属美领事保护,中国寓日商民,亦讬美保护,美使调停无效。及战事起,提督叶志超、卫汝贵守平壤牙山,先溃,左宝贵阵亡,海军继败。于是日军渡鸭绿江,九连城、凤凰城、金州、海城、大连、旅顺、盖平、营口、登州次第失守,又破威海卫,袭刘公岛,降提督丁汝昌,海军舰尽熸。 初,日人志在朝鲜,至是并欲中国割地赔费,指索台湾,又提出四条件:一,派大员往东洋议约;二,赔兵费五万万;三,割旅顺及凤凰城以东地;四,韩为自主之邦。二十一年正月,命张廕桓、邵友濂赴日本议和,拒不纳,乃再以李鸿章为全权。鸿章至日本,日本派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为全权大臣,与鸿章会议于马关,月馀不决。鸿章旋为日本刺客所伤,又命其子李经芳为全权帮办,卒订约十一款:认朝鲜独立,割辽南及台湾,赔款二万万,且许以内地通商、内河行轮、制造土货等事,暂行停战。 张之洞、刘坤一等闻之,亟电力争。俄国亦约法、德劝日让还辽南。日索交台湾益亟,朝旨命台湾巡抚唐景崧交台,台民汹汹欲变,并引公法力争。政府不得已,又因王文韶、刘坤一电阻,乃谕之曰:“新定和约,让地两处,赔款二万万,日人坚执非此不能罢兵。连日廷臣来奏,皆以和约为必不可准。目前事机至迫,和战两事,利害攸关,即应主断。”命直陈。又命李鸿章覆电伊藤展期。鸿章以原议批准电知,若改约另议,適速其决裂,请暂行批换。乃派道员伍廷芳、联元等往烟台换约。初限期四月十四日。及伍廷芳等至烟台,日使伊东美久治请速换约,限十四日申刻。廷芳駮以停战至十四夜子刻为止,乃听稍缓。亥刻换讫,伊东美久治即行。会台湾民变,将劫唐景崧、刘永福守台,别求各国查照公法,从公剖断。于是日派水师提督桦山资纪赴台,限日交割。政府乃派李经芳为交付台湾大臣。经芳之澎湖,与桦山指交于舟次。自是台湾属日矣。 寻议还辽,日派林董为全权,与李鸿章议商,辩论久不决。嗣定议分为六款:一,还辽南地;二,偿兵费三千万;三,交款三个月以内撤兵;四,宽贷日本军队占踞之间所有关涉日本之中国臣民;五,汉文、日本文遇有解译不同之处,以英文为凭;六,两国批准自署名盖印之日起,遂在北京互换。复订专条,于定议五日内互相达知,以期迅速。是为中日辽南条约。 先是中日新约第六款所列各条,如苏州、杭州、重庆、沙市等处添设口岸,听其任便往来;第二条,日本轮船得驶入各口搭客运货;第三条,日本臣民得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第四条,日本臣民得在中国制造各项工艺,又得将各项机器装运进口,止交进口税,日本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即照日本运入中国货物一体办理等节:朝廷因损失利权,欲挽救之。又值通商行船章程将开议,乃命中外臣工筹议。廖寿丰、谭继洵、鹿传霖均有论奏,而张之洞言尤切直,并拟办法十九条,电总署代奏:“一,宁波口岸并无租界名目,洋商所居地在江北岸,即名曰洋人寄居之地,其巡捕一切,由浙海关道出费雇募洋人充当。今日本新开苏、杭、沙市三处口岸,系在内地,与海口不同,应照宁波章程,不设租界名目,但指定地段纵横四至,名为通商场。其地方人民管辖之权,仍归中国,其巡捕、缉匪、修路一切,俱由地方官出资募人办理,不准日人自设巡捕,以免侵我辖地之权。二,制造货物,自系单指通商口岸而言,华文有含混内地之意,须更正。‘任便’两字太宽,宜议定限制。三,出示晓谕产货地方,须先完坐贾釐捐,方准售卖。无论洋商、华商,一律办理。日本人在内地购买土货,只可暂行租栈存放,不准自行开行,及自向散户收买,以免夺我产货地方坐贾釐税,且杜华商影射洋票漏釐。四,内地收买土货,准其租栈暂存,不准购买房地、悬挂招牌。所买土货,务须运载出口,不得在内地转售。洋货运入内地,须大宗贩卖,不准零售。租栈应给地方公举费用,须照华民房屋一律摊派。五,日本人在内地制造土货,出厂后即完正税一道,运出通商地界,无论行销内地及运出外洋,均须再完半税一道。六,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第二款所载各项器用食物进口,通商各口皆准免税,原为洋商在各口岸自用。若作货物转售,应照值百抽五纳税,不得藉口家用杂物蒙混免税。七,日本轮船不准贩运食盐。八,米穀、铜钱不准贩运出洋。九,军火禁贩,非有官买执照,不准进口。十,日本轮船不准拖带民船,免致影射漏釐。十一,日本行内河轮船,尺寸大小、时刻早晚,须有限制,以免伤碍民船。十二,日本轮船只准到指定口岸装卸人货,不准沿途起卸搭载。十三,内河轮船应收船钞,须较长江加多,以备修理河道之费。十四,日本人入内地办货卖货,不准薙发改为华装,违者查出即作华人照奸细治罪。十五,雇用华民工作,须按日给值,听其自原,不得立约限期,抑勒作工,鞭挞虐待。十六,装运机器,制造各物,须无伤民命,方能照准,不得以‘任便’两字藉口。十七,船只非日本商人购置,行户藉日本商资本不得悬挂日本旗,若有冒名包庇,查出即行充公。十八,制造各厂,如有藏匿犯法华人,一面由地方官知照领事,一面即派人到厂缉拏,厂主不得袒庇。如厂主确知为好人,须照洋例存银作保,到审讯日交出候审。十九,厂内如有华工滋闹,毁伤机器厂屋,地方官只能办犯,不能赔偿。若仅罢工细故,应由厂主自行调停,官不与闻。”于是派张廕桓为全权大臣,与日本使臣林董议商约。林董交约稿四十款,之洞致总署请駮辩,即由全权另拟约本与林董议,屡延不决。是年开苏州商埠,日人欲即行船,总署以租界未定,税关未设,行船不便。日本又欲于租界设巡捕、立工程等局,总署援宁波章程,复不允。 二十二年正月,商约开议,张廕桓将日使原稿駮删九款,駮改七款。惟第三十四款,日本官商财产,遇有办理案件,均照相待最优之国一律;第三十五款,日本商民所有事件,均照中国臣民、中国船、中国货并相待最优之国臣民、船货一律相待;第三十六款,他国国家官员、船货、人民得有利益,日本一律同获其美:此三款日本旧约皆不得与各国均霑,不能过拒,乃照英约第二十四款,改作一条,删此三款。遂定议。初,马关约准开四口,本有均照向开海口及内地镇市章程办理之言。中国欲以宁波办法为程,日本欲取法上海章程专管租界之条,乃不得不允矣。 是年开四口租界。初开沙市租界,因地洼下,要中国筑堤,中国以与各国通例不符,却之。又索汉口城外德国租界起沿江之地长三百丈作租界,中国以所索地在中国兴办铁路应用限内,不许,惟许在德界千丈以外,偪近铁路,让给租界三百丈。因声明两条入条款:“一,偪近铁路江岸,日本一年须自筑堤岸,以资保障;二,所给界内轨道穿过之处,已为铁路购用,若干方数内,应仍归铁路总公司管业,两不相碍”等语。二十四年三月,日使至总署,请沙市租界未定以前,日商运货暂免釐金,许之。 是月侨寓沙市湘人,因与招商局起衅,延烧日本领事馆,驻沙日领事永泷诉于日本公使矢野,要求五事;已,复提四条:一,索赔一万八千两;二,以八万六千馀两作沿江堤费,两国各半;三,专界内道路免价豁租;四,界内租地价酌行核减。张之洞即电总署,谓:“一条索赔一万八千两一节,拟允给一万两。第二条以八万六千馀两作沿江堤费两国各半一节,彼此两益,事属可行,当照允。第三条专界内道路免价豁租一节,其租可免,地价未便不给。第四条界内租地价酌行核减一节,可行,当照允。”案旋结。五月,准中国商民居住日本专界,援德界例也。六月,驻沙日领事请地价减一半,道路沟渠地价认十分之一,许之。七月,命派学生游学日本。十月,日使矢野又请中国南北洋、湖北三处各派武备学生前往肄业。 二十六年春,拳匪起,连戕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德使克林德,各国皆出兵。日本福岛正安统兵赴津。六月,与各国联军攻天津城。七月二十日,入京师。时政府已特召李鸿章,未至而京师陷,两宫出狩。日本外部电告李鸿章等维持中国善后。福岛正安请速奕劻返京,奕劻遂有全权大臣之命,与李鸿章同议和。適盛京将军增祺与俄擅定暂约,日本外部谓公约未定,不应立私约,俄约应归公议,与英、德同。然劝俄讫不应。时祸首已惩办,公约亦定,朝廷因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特简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赴日本道歉,所得偿款四百五十兆,日本应得三千七百九十三万一千两,惟以俄不退东三省、俄约不归公议为言。 二十八年三月,日本领事小田切奉其政府命诣张之洞:一,告阻止俄约情形;二,劝中国收买洋药;三,劝江、鄂会奏改东三省官制章程;四,欲与中国商人合开银行;五,欲与招商局合办推广江海轮船。既又谈商约三条:一曰美使不原加税,日本意与美同;二曰长沙、常德开口岸;三曰米穀出洋。张之洞分别答辨,并将所言致书商约大臣吕海寰等核议。未几,日本商税使日置益、小田切又送新约十款,大抵皆抽税、免釐、行轮、开埠、居住、合股等特殊利益。时方议英约,中国只欲于英约已允者照办,未允者不允。屡议不行。九月,改派伍廷芳充商约大臣,并派袁世凯会议。日本于加税免釐,仍不允如英约加至十二五,仅允值百抽十,并欲将由日本运进中国之煤炭、棉纱及一切棉货概不加税,尤与英约相背。中国不允。惟第三款川江设施拖揽,第四款内港行轮及修补章程,第七款中、日商民合股经营,第八款保护商牌,第九款改定国币,均为英约所有,允之。又于商牌款内议增保护版权一事,内港行轮款后议增照会声明,往来东三省轮船亦系照内港章程办理,不能駮拒。此外第五款索开各处口岸,第六款口岸城镇任便居住,第九款第二节釐饬度量权衡,第十款请运米穀出口,均駮拒不允。日使内田康哉赴部晤商,又提出北京开埠、加税免釐、米穀出口三条,欲在京与张之洞议,馀仍归沪定。时之洞在京,外务部答以不能两处分议,遂暂停。 十月,汉口因议给比利时界增日本租界。初,日本索租界三百方丈,止允给一百方丈,留二百方丈备中国公司之用。当时日使言明,日界外地如别有馀地让给他国,日本仍须照原议添索二百方丈。兹议给比界中仅馀地约三百丈,拟添给日本租界一百五十丈,仍画留约一百五十丈立作华业公司地界,以备中国官商自用。日本犹争不许。日本议设两湖轮船公司,欲华洋合股,不果。是月,撤驻氵扈日兵。 寻复议约。日使内田康哉与张之洞在京会议,研商数月,始渐就绪。即致总署,谓我所索允者三事:一,照各国一律加税;一,查禁违碍书报;一,中国人民在日本者,极力优待。駮辩删去者三事:一,请运米穀出口;一,口岸城镇任便居住;一,常德府等九处口岸。以要索为抵制者一事:各国护路护馆兵队全撤后,北京方能开埠。因有益于中国商民,可除积弊,而许其入约者,度量权衡一款;照沪议原文增改字句者,改定国币一款,内港行轮一款,川江设施拖揽一款;因英已有而许其入约定议者,长沙通商一款。馀皆仍照沪议原文。又致外务部及吕海寰等,谓日约东三省开埠,言明悉照美约文法,惟安东县改大东沟,缘大东沟系日本原议所索。嗣增索安东县,再三商駮,内田始允仍将安东县删去。遂定议,于二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在沪画押,是为日本商约。是年与日使议索还前借汉口大阪马头,仍未还。又盛宣怀与日本立汉冶矿石借款合同,数三百万元,息六釐,预定三十年还清,不还现银,以矿价扣还。 三十年,日商三井在汉厂购生铁一万六千顿,值日俄战起,中国虑于局外中立有碍,拟阻止。会日本领事永泷来函,谓订运生铁,不在战时禁货之列,日使亦来函声明,作为商工制造之用,不得以禁货论,遂许运。三十一年,日战胜俄,两国议和,政府令外务部照会日、俄,谓关涉中国之事,若中国不与闻者,中国将来断不承认。是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日本大使小村寿太郎、公使内田康哉订新约。正约三款:一,凡俄国允让之利益,中政府悉承诺之;二,凡中、俄所订借地造路等项,日本悉照约履行;三,此约签字即便施行。附约十二款:一,中国将东三省自行开辟商埠;二、三,撤兵事宜;四,日本允将所占公私产业,在撤兵前后交还;六、七、八,安奉、南满铁道建筑事宜;九,另订奉天日本租界办法;十,鸭绿江右岸设中日木植公司;十一、十二,中、日彼此以最优国相待遇。 三十二年,日人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并于关东州置都督府,另设领事五人,总领事驻奉天。安奉铁道外有间岛领土权,抚顺炭坑、新法铁道、营口支线、新奉、吉长两铁道借款诸事,经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徐世昌及外务部尚书袁世凯先后与日使争议,久不决。 三十三年三月,外务部大臣那桐与日本驻京公使林权助订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七条:一、二,中国以日金一百六十六万元收买日本所已造之新奉铁路,其续造辽河以东一段及自造吉长铁路需款,均向南满洲公司筹借半款。三,除还清期限外,均照山海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办理。其主要事务,又开列六条:甲,借款还清期限,辽河以东十六年,吉长二十五年,限前不得还清;乙,借款以铁路产业及进款作保,未还清以前,不得以此作他项借款之抵保物,中国自行筹款建筑他路,与南满洲公司无涉;丙,借款本息,由中国政府作保,到期爽约,应由政府代还,或将产业交公司暂管;丁,在借款期内,总工程师应用日本人,并添派铁路日帐房一员;戊,如遇军务、赈务,政府在各路运送兵食,均不给价;己,各路进款,应存日本国银行。四,与南满洲铁路公司订立关于辽河以东之借款合同,及吉长铁路借款合同。五,中国奉新、吉长铁路,均应与南满洲铁路联络,派员会订章程。六,借款实收价值,照中国最近与他国借款酌定。此约结后,日人又要求吉长铁路延长至延吉南境,以与韩国会宁铁道相联,且照吉长铁道例,于南满铁道会社借资本之半数筑之。政府不允,遂成悬案。 三十四年,日使忽提出安奉铁道案,要求解决。先是满洲善后协约之附约,允安奉铁道仍归日本经营,改为工商业铁道,规定自此路竣工日起,以十五年为限。至是复提议。邮传部乃派委员与日本委员会勘改良之新路线。日政府又要求勘定路线即行收买地基。东三省总督锡良祗许按旧线改筑,要求日本撤退铁道守备兵与警察等事,日本不允,令铁道会社自由起工,海陆皆作警备。乃命锡良会同奉天巡抚程德全与日本奉天总领事缔结安奉铁道协约,此宣统元年七月事也。协约要目如左:一,中国确认前次两国委员勘定之路线,陈相屯至奉天一段,由两国再协议决定;二,轨道与京奉铁道同样;三,此约调印之当日,即协议购买土地及一切细目;四,此约调印之翌日,即行急进工事;五,沿铁道之中国地方官,关于施行工事,应妥为照料。 未几,间岛之争议又起。先是,康熙年间,政府与朝鲜划定国境,于鸭绿江、图们江水源之长白山上树立界碑,规定西以鸭绿江、东以图们江为两国国境。因图们江中有江通滩,地面不及二千亩,因地居江间,四面环水,故以“间岛”呼之。此岛向属吉林,惟皇室以长白山一带为发祥之地,不许人民移居,因之吉林东部所在人烟稀少,间岛愈形荒僻。同治间,朝鲜钟城岁饥,其民多渡图们江移居间岛,按年纳地租于我国光霁峪经历署。光绪初年,朝鲜人忽请免纳地租,政府以主权攸关,令朝鲜人退出间岛,不果,乃置延吉以治之,间岛仍准朝鲜人民居住,按纳地租。 日俄战后,日本伊藤统监命斋藤中佐率兵据之。政府与日使交涉,日使谓光霁峪以东为东间岛,和龙峪一带为西间岛,系两国未定之界。且谓长白山上界碑载土门江为界,朝鲜人称海兰河为“土门河”,图们江系豆满江,非“土门江”,中、韩国境实为海兰河。中国以“土门”、“豆满”、“图们”均系一音之转,图们江北岸界碑矻立,凿凿可据。且光绪十三年,朝鲜王致北洋大臣书,声明鸭绿江、豆满江为两国境界,是豆满江即土门江无疑,执不许。至是,日使伊集院彦吉与外务部尚书梁敦彦重提旧案,缔间岛条约:一,中、日两国协约以图们江为中、韩两国国境,其江源地方以界碑为起点,依石乙水为界;二,中国准外国人居住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等处贸易,日本于此等地方得设置领事馆;三,中国准韩国人民在图们江北之垦地居住;四,图们江垦地之韩人,服从中国法权,归中国地方官管辖及裁判,中国官吏于此等韩人与中国人一律待遇,所有纳税及其他一切行政上处分,亦同于中国人;五,韩人诉讼事件,由中国官吏按中国法律秉公办理,日本领事或委员可任便到堂听审,惟人命重案,则须先行知日领事到堂,如中国有不按法律判断之处,日领事可请覆审;六,图们江杂居区域内韩人之财产,中国地方官视同中国人民财产,一律保护,该江沿岸,彼此人民得任便往来,惟无护照公文,不得持械过境;七,中国将吉长铁道延长至延吉南边界,与朝鲜会宁铁道联络,一切办理与吉长铁道同;八,本协约调印后,日本统监府派出所及文武人员于两月内完全撤退。是约既成,政府以吴禄贞为延吉边务大臣。 嗣议五案协约,即新法铁道,营口支线,抚顺、烟台炭矿,安奉铁道沿线及南满铁道幹路沿线之矿务是也。新法铁道者,新民屯至法库门之铁道,政府欲借英款筑造此路,以分南满铁道之势力,日本谓系南满铁道竞争线,极力抗议。营口支线者,光绪二十五年东清铁道会社规定筑造旅顺、哈尔滨间之铁道,得设营口支线,以运送材料,俟铁道落成后拆去。日俄战争后,南满铁道归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拆此支线,日本不允。抚顺炭矿,距奉天城东六十里,日公使以此地炭矿为东清铁道附属品,利权应归日本。政府以炭山在东清铁道三十里外,不认为附属财产,日使不允;并烟台炭矿均成悬案。因安奉铁道交涉,定约如下:一,中国如筑新法铁道时,当先与日本商议;二,中国允日本营口支路,俟南满铁道期限满,同时交还,并允将该支线延长至营口新市街;三,中国承认日本有开采抚顺、烟台两处炭矿之权,日本承认该两处开采之煤斤纳税与中国,惟税率应按照中国他处最轻煤税之例,另行协定,其矿界及一切章程,亦另委员定之;四,安奉铁道沿线及南满洲铁道幹路沿线之矿务,除抚顺、烟台外,应按照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督抚与奉天日本总领事议定之大纲,归中、日合办;五,京奉铁道沿长至奉天城根一节,日本无异议。自此南满洲大势遂一变矣。 吉长、新奉两路借款细目,旋亦议定。其后锦齐铁道、渤海渔权与领海、鸭绿江架桥、南满铁道附属电线、收买日本辽东方面军用电线及旅顺芝罘间海底电线诸交涉,次第起焉。锦齐铁道者,即自锦州经洮南至齐齐哈尔之铁道也。日本原允中国自修,惟要求昌图洮南间之铁道归日本筑造。及满洲诸协约成,英、美争锦齐铁道借款,迭与中国交涉,事皆中阻。渤海渔业与领海交涉,自光绪三十二年,中国课关东渔业团渔税,迭经日本领事要求住关东之日本人有满洲沿岸渔业权,日本渔团因避税,全出距海岸三海里外海面。东督锡良通告日本领事,谓三海里外之海面系中国领海,应准中国渔业规则课税。日本领事以三海里外为公海,反抗之。鸭绿江驾桥,联络满、韩,议定依安奉铁道契约,十五年后卖还中国。南满铁道附属电线,原中国所设,日本占有之,后取供公用,中国抗争无效。又日俄战争时,日本在南满洲所设军用电线,战局终,应归中国收买,日本初起反抗,后始归中国收买。旅顺芝罘之海底电线,系俄国布设,战时皆断绝。至此,日本要求依该海底电线直通芝罘之日本电线局,为中国所拒。卒以距芝罘海岸七里半以内之一部归中国,馀尽属诸日本。其后复有日俄协约之议,于是东三省大势又一变矣。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瑞典那威丹墨和兰日斯巴尼亚比利时义大利 瑞典即瑞丁,在欧罗巴西北境,与那威同一区。雍正十年始来华互市。道光二十七年春二月,与瑞典及那威国订通商约。时法、美诸国通商,俱仿英和约条款。瑞本小国,亦求照英、法、美三国成案议通商条约。时瑞钢铁等项价甚贱,并求酌减税则。两广总督兼五口通商善后事宜耆英以各项税钞甫经议定通行,未便因瑞钢铁率议轻减,不许;惟通商条约奏请许之。遂与瑞公使李利华订约三十三条。同治六年,政府派出使大臣志刚等游历各国,至瑞递国书。光绪三年八月,瑞典开整理万国刑罚监牢会,使臣爱达华达摆柏照会驻英使臣郭嵩焘,请中国派员入会。嵩焘以闻,许之。 十八年五月,瑞典国教士梅宝善、乐传道二人往麻城县宋埠传教,被殴致毙,上海瑞典总领事柏固闻,赴鄂见张之洞,要求四事:一,办犯;一,抚恤;一,参麻城县知县;一,宋埠设教堂。时犯已缉获,张之洞允办犯、抚恤,而参麻城县则不许,谓麻城县事前力阻,事后即获正犯,未便参劾。至开教堂,宋埠民情正愤,改在汉口武穴觅一地建堂,柏固亦不允。久之,始议定绞犯二名,给两教士各一万五千元,失物诸项一万五千元,期二十月后再往传教。 三十四年六月,与瑞修改通商条约。先是瑞使倭伦白来京,请觐见呈递国书,并照称奉本国君主谕,请修改通商条约,并录其君主所给议约全权文凭送外务部。外务部以道光二十七年所订瑞典那威条约系两国联合所立,近两国已各独立,前订之约距今六十年,通商情形今昔不同,当重订约,以资遵守,许之。于是瑞使拟具约稿三十九款,大致多采各国与中国所订约款。外务部以所拟款目繁多,另拟约稿,并为十七款。研商久之始定议。外务部因上奏,言:“臣部另拟约稿,归并为十七款。查向来与各国所订条约,我多允许与各国利益,而各国鲜允许与我利益,按诸彼此优待之例,实非平允。惟光绪七年巴西条约暨二十五年墨西哥条约,多持平之处。此次拟议约稿,注重此意,不使各项利益偏归一面,更于各约中采用较为优胜之条,取益防损。如第三款领事官应照公例发给认许文凭,第十款订明俟各国允弃其治外法权,瑞典亦必照办,第十三款声明给与他国利益,立有专条者,须一体遵守,方准同霑,俱系参照巴西、墨西哥二约。第十二款入教者犯法不得免究,捐税不得免纳,教士不得干预华官治理华民之权,俱系参照中美商约。又瑞使原拟约稿有数款照录英、美、日各商约,今皆删去。如商标、矿务之类,则以第十三款内载所有商业、工艺应享各利益均一体享受等语括之,如加税、免釐之类,则以第十四款内载中国与各国商允通行照办遵守等语括之,以免挂一漏万。于第五款内又载进出口税悉照中国与各国现在及将来所订之各税则办理等语,亦可为将来加税不得异议之根据。此外各款,如派驻使、设领事,及通商、行船一切事宜,始终不离彼此均照最优待国相待之意,以扼要领而示持平。虽瑞典远在欧洲北境,现尚无前往贸易之华商,其所许我利益,未能遽霑实惠,然际此中外交通,风气日开,不可不预为地步。数旬以来,与瑞使往返磋磨,间有字句删改无关出入之处,亦辄允其请,而大旨已臻妥协。谨录全约款文,恭呈御览。如蒙俞允,应请简派全权大臣一员,会同瑞使署名画押,仍候批准互换。”疏入,报可。宣统元年四月,在北京互换。 丹墨即嗹马,在欧罗巴洲西北。其来市粤东也,以雍正时,粤人称为“黄旗国”。同治二年三月,丹马遣其使臣拉斯勒福来华,抵天津,径赴京师。署三口通商大臣董恂以丹使并未知照,无故来京,亟函知总署,饬城门阻之。而英使言:“丹国来人乃本馆宾客,请勿阻。”总署遂置不问。英威妥玛复代请立约,恭亲王告以丹使擅越天津来京议约,万难允其立约。威妥玛乃言丹与英为姻娅之国,并援法使为布路斯、葡萄牙代请换约之例固请。王大臣等因语以丹使如欲中国允行,宜循中国定章,仍回天津照会三口通商大臣,方可立约。威妥玛乃请嗣后外国使臣到津,应令天津领事告知中国常例,又为函致三口大臣代为之谢。大臣等以闻,朝旨交总署核议。旋派工部左侍郎恆祺会同三口通商大臣、兵部左侍郎崇厚办理。 五月,约成,大致以英约为本。初,恆祺等议约拟仿照大西洋成案,威妥玛谓丹系英国姻娅,应从英文义。辩论久之,各有增减,定和约五十五款,通商条约九款,税则一册。明年五月,丹遣水师副提督璧勒来沪,派提督衔李恆嵩及江苏布政使刘郇膏与换约。届时李恆嵩等向璧勒索观应换条约,而原定印约未携,只另书英字条约。璧勒谓此约系照英文原定条约缮写工整,以示尊崇中国之意,并无别故;又以本国军务方殷,不能久待。遂将条约核对,与英文相符,允互换。属将原定用印和约补订照缮和约之内,补钤丹副提督印信,并签押,遂互换收执。九年十月,丹遣使来华呈递国书,报中国简派使臣蒲安臣、志刚、孙家穀使丹之聘也。十年,复呈递国书。 光绪七年十月,督办中国电报事宜盛宣怀与丹总办大北电报公司恆宁生会订收递电报合同。先是同治十年,丹国大北公司海线,由香港、厦门迤逦至上海,一通新嘉坡、槟榔屿以达欧洲,名为南线,一通海参崴,由俄国亚洲旱线以达欧洲,名为北线,此皆水线也。至同治十二年,又擅在上海至吴淞设有旱线。至是中国甫设电局,因先与订合同十四条:一,中国电报寄往外国之线路;二,电局与大北互定通电之价;三、四,由中国寄外国、外国寄中国内地之报,其报价应先行收清,后再划还,并在上海立册,每月互对;六,电价概由自定,惟寄外国报须按照万国电报定章,又传报可自编新码;七,电局与大北往来用英文,惟合同以华文为主;八,大北原竭力帮助中国设电,惟中国自主之事不得干预;十,大北海线、中国旱线如有断绝停滞,互相通知;十一,中国电政归北洋大臣主持,有向大北购料者,应禀明北洋核夺;十二,大北应缴回中国电报之费,每三月一结。时法、英、美、德四国以大北公司仅有单股海线,又沿途祗通厦门口岸,其馀如汕头、福州、温州、宁波各口皆距较远,请添设海线,就便通至各口。拒之,仍专与大北公司合办。方议立合同,大北公司恆宁生欲载明中国不再租陆线与他人,且须永租大北,议遂中止。 九年,李鸿章致总署及盛宣怀,拟中、英、丹三公司合约,英、丹海线均至吴淞为止,将丹自淞至沪旱线购回,由我代递。议久之始收回。初,大北公司原禀六条内,有“不准他国及他处公司于中国地界另立海线,又中国欲造海线、旱线与大北有碍者,不便设立”二条,为大北公司独得之利益。因之中国亦取得总署、南北洋及出使大臣往来电报,“凡从大北电线寄发者,不取报费”,为中国独得之利益。当时鸿章已批准咨行。英、美、法、德各使闻之,合词照会总署。威妥玛复援同治九年允英人设海线之案,必欲大东公司添设,政府不能阻。因之大北公司恆宁生请将中国官报照常给费。旋复来电,谓“自十月初三日为始,所有中国头等官报由大北电线寄发者,须照章付足电资,方为发报”等语。 十六年,薛福成议与大北及大东公司订立合同。初,大北与大东虑我与俄接陆线夺其水线之利,故原订明沪、福、厦有水线处,贴中国十分之一,其馀各口出洋报费,悉归华局续议,并允报效海线官电之费。嗣因各国并俄使牵制,以致久搁。至是,由福成另议,祗让官电费,不要贴价,岁银十万圆。 和兰,明史作“荷兰”,欧罗巴滨海之国。清顺治十年,因广东巡抚请于朝,原备外籓、修职贡。十三年,赍表请朝贡,部议五年一贡,诏改八年一贡,以示柔远。十八年,郑成功攻台湾,逐和兰而取其地,诏徙沿海居民,严海禁。康熙二年夏六月,和人始由广东入贡:刀剑八,皆可屈伸;马四,凤膺鹤胫,能迅走。二十二年,和兰以助剿郑氏功,首请开海禁通市,许之。乾隆元年冬十月,裁减和兰税额。初,和兰通商粤省,纳税甚轻,后另抽加一税。至是,谕曰:“朕闻外洋红毛夹板船到广,泊于黄埔,起所带砲位,然后交易,俟交易事竣,再行给还。至输税之法,每船按樑头徵银二千两左右,再照则抽货物之税,此向例也。近来砲位听其安置船中,而于额税之外,将伊所带置货现银另抽加一之税,名曰缴送,殊与旧例不符。朕思从前洋船到广,既有起砲之例,仍当遵守。至加添缴送银两,尤非嘉惠远人之意。”命照旧例裁减,并谕各洋人知之。 同治二年秋八月,与和兰立约。和兰与中国通商最早,至是见西洋诸国踵至,亦来天津援请立约。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以闻,朝议许之,即命崇厚在津与其使臣订和约十六款。初和兰使送来约稿,皆照英、法各国及参用续立之布、西、丹国等条约、章程,分别各款请议。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答以现在各口通商,均有定章,不必多列条款。和使亦允删减,惟前往京师、南京通商,并内地传教、减税,暨在京互换条约各节,以和文为正义。争论久之,始允删去。而于税则一层,许另立一款,议明各国税则届重修之年,和国亦许重修。并与照会,言将来重修税则时,亦应按照价值秉公增减。遂定议:一,通使;二,海舶通商;三,游历;四,传教;六、八至十二,关税;六、七,交涉案件;十三,交际议文;十四,行移文书各用本国文字;十五,利益均霑;十六,批准一年内换约。此与和兰立约之始。三年五月,和公使矾大何文以换约期将届,遣员伯飞鲤诣天津三口通商大臣,请在广东省城换约。崇厚以所请符原议,奏请简员往。朝廷命广东巡抚郭嵩焘为换约大臣。届期,和使仅以钞录副本上。嵩焘駮令取原本再定换约期。逾年始换。 十年四月,出使各国大臣志刚、孙家穀诣和兰呈递国书。十二年四月,和兰公使费果荪来华呈递国书,总署允与各国使臣同觐见,礼节亦如之。光绪七年,和使牒中国,称本国将于光绪九年夏在都城亚摩斯德尔登等处设立衒奇公会,请中国与各国同入会,许之。是年,以候补道三品卿衔李凤苞充德义和奥四国出使大臣,此为和兰遣使之始。八年二月,和使费果荪复将衒奇会章程,及增拟华商赴会章程,并开中国物产及工艺奇巧制造等件,请其会集运往。总署饬各海关照办。十一年,出使大臣许景澄如和兰递国书。十三年,许景澄出使期满,以内阁学士洪钧代之。 是年,两广总督张之洞特派副将王荣和、知府余瓗先往和兰所属南洋各岛调查,和兰不允。前出使大臣许景澄与和外部辩论,以游历为名,和始允行。既返,张之洞上疏请设领事,略谓:“日里有华工万馀众,噶罗巴华民七万馀众,其附近之波哥内埠、文丁内埠、以及三宝垅、与疏罗、及麦里芬、及泗里末、及惹加,皆和属地,华人二十馀万众,宜设总副领事以资保护。”旋议从缓。 二十年,出使大臣许景澄请禁机器进口,牒和兰外部,略谓:“外洋各项机器,除中国自购并讬洋商代购外,其洋商自行贩运机器,查系无兒华民生计性命之物,酌照税则不载之货估价值百抽五,准其进口。若洋商贩运机器有碍华民生计性命者,皆不准进口。”二十一年,命许景澄递万寿致谢国书。二十四年,以候补四品京堂吕海寰充出使德国大臣,兼充和、奥两国公使。二十五年,各国在和都海牙设保和公会,和使牒中国请入会,许之。旋派前驻俄使臣杨儒赴会。又推广红十字会、水战条约,请用御宝,由驻俄使臣胡惟德转送和政府。 二十七年,吕海寰以和属南洋各岛虐待华民,乃上言:“和属南洋各岛开埠最早,华民往彼谋生者亦最多。噶罗巴一岛尤为荟萃之区,寄居华民不下六十万人。初尚优待,后因迫令入籍,率多残虐,其故以中国未经设立领事保卫之也。各岛有所谓玛腰、甲必丹、雷珍兰者,管理华人,以生长其岛者充之,擅作威福。华人初到,概入供堂问供註册;赴各乡营生,须经批准,方许前往。嗣下不准华民居乡之例,限二十四点钟立将生意产业贱售而去,逾限罚银逐出,产业消归无有。此其一。又华人到和属地,向须凭照方准登岸。嗣又变立新例,无论有无凭照,登岸后带至官衙,绳圈一处,俟查老客有原日出口凭照放行,新客则驰入绳圈之内,候带入玛腰公馆照像,俟有人担保始放,否则辄上镣杻刑具,遇有轮船,驱逐出境。此其二。又华人来往本岛贸易,必领路票,使费外仍缴印花银若干,到一处又须挂号,再缴银若干。如一日到三五处,则两处缴费亦须三五次。挂漏查出重罚。此其三。又华人词讼,审费照西人最多之例,科罚则照土番最重之例。纵令理直,追回银数,已不敷状师之费,以至沉冤莫诉。此其四。再如华人家资产业,身故后权归和官。虽妻子兒女执遗嘱照章领取,亦必多方挑剔,反复延宕;若无遗嘱,则产业概没入官。此其五。华人在日里承种菸叶者,往往系由奸贩诱惑拐骗出洋,身价五六十元、八九十元、三四十元不等。立据三年为期,入园后不准自由出入,虽父兄子弟不能晤面。加以剋扣工资,盘剥重利,华人吞声忍气,呼籥无门。且各国人民皆得购地自业种菸,华人独否。此其六。以上苛虐各节,惨不忍闻。正拟设法向和廷理论,忽英文报纸载有班喀地方,华人在锡矿各厂作工,突遇水患,饥寒潮湿,病死相仍。又经厂主勒购厂物,物劣价昂,支借工资,则一两纳息五钱,以致积愤肇事,为厂主枪击,死伤无算。和官拿获逃散华民,穷诘再三,始知为厂主苛刻所致。按华工素循规矩,若非相待太苛,必不至于启衅等语。窃思华民作工各岛,受此任意凌虐,与古巴之夏湾拿同一残忍。领事之设,断难再缓。迭与和外部大臣朴福尔再三争论,并译录商禀及报纸所载苛待情形,详为申述。复备文照会,请其允设领事,保我侨民生计。彼外部以事属籓部为词,支梧未决。臣复照会彼外部,以新嘉坡、小吕宋等处,中国早设有领事。即以荷属之噶罗巴而论,欧、美各国无不设有领事,何独于中国而靳之?反覆辩论,稍有转机。查和属岛屿林立,应设领事之处有七:即如噶罗巴、三宝垄、泗里歪、望加锡、勿里洞、日里、文岛等处,均关紧要。今一时万难遍设,惟噶罗巴一岛,设立总领事一员,万不可缓。”奏入,交外务部议。二十八年,外部议准在噶罗巴等处设立领事,未实行。 三十年,各国议免红十字会施医船税钞,请中国派员赴和兰会议,许之。是年,热河都统松寿奏称:“蒙古喀喇沁王贡桑诺尔布拟与和商白克耳合办本旗右翼地方巴达尔胡川金矿,作为华洋合办,股本各居其半,一切遵章办理。”外务部以“喀喇沁王原将右翼全旗指给逸信公司开办五金各矿业,经饬令画清界限,不得包占全旗。若今又遽允和兰商人,难保不滋轇轕,应请暂缓。”报可。三十一年,和使照称本国南洋属地苏门答腊以北名撒般者,遇有外国兵船进口,施放敬砲,请外务部知照南北洋大臣。三月,外务部奏:“万国保和会和解公断条约业经批准。各国欲在和兰都城设立万国公所,作为公断衙门,请中国派员入会作为议员。”许之,寻以伍廷芳充选。保和会即弭兵会也。是月和使照称本国属地茫咖、萨巴东二处,遇有外国兵船进口,不再施放敬砲,仍请外部知照南北洋大臣。八月,万国弭兵会举和人男爵米何离斯为判断公堂总办。十月,简知府陆徵祥充出使荷国大臣,并兼办保和公会事宜。三十二年,派驻美使署顾问洋员福士达充和兰保和会公断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