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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1-27

作者:赵尔巽 字数:56321 更新:2023-10-08 22:57:35

禁卫兵大类有二:曰郎卫,曰兵卫。郎卫之制,领侍卫内大臣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内大臣六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分四等。更有蓝翎侍卫。凡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由三旗简用,汉侍卫由武进士简用,皆无定员。初,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天子自将,选其子弟曰侍卫,凡值殿廷,以领侍卫内大臣统之。宿卫乾清门、内右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宿卫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咸从。其扈从,后扈二人,前引十人,豹尾班侍卫六十人。凡佐领亲军,镶黄旗满洲八十五佐领,蒙古二十八佐领,每佐领亲军二人;正黄旗满洲九十三佐领,蒙古二十四佐领;正白旗满洲八十六佐领,蒙古二十九佐领。三旗亲军选六十人随侍卫行走,馀皆值宿。巡幸则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咸从。行营则列两厢,馀于幔城之隅,环拱宿卫。康熙二十九年,以武进士技优者拔置侍卫,偕三旗值宿。雍正十一年,以亲军未满十年者,挑选前锋。满、汉八旗左右翼各设前锋统领一人,备警跸宿卫。侍卫班内有上驷院侍卫,司辔、司鞍。其兼尚虞、鹰鹞房、鹘房、十五善射、射鹄、善扑等侍卫,统在三旗额内,俱无定员。銮仪卫亦侍从武职。设掌卫司内大臣一人,銮仪使三人,冠军使十人,云麾使、治仪正、整仪尉各有差,专司乘舆卤簿。校尉由内府选者为旗尉,由五城选者为民尉。此八旗郎卫制也。  兵卫之制,定鼎初,即以上三旗守卫紫禁宫阙,以护军统领、参领、前锋统领率之。噶布什贤超哈满洲、蒙古八旗分左右翼备宿卫。内务府三旗,各设佐领三人,旗鼓佐领四人,正黄旗设朝鲜佐领一人,每二丁设马甲一,每佐领各设领催六、护军十五,以领侍卫内大臣率之。内务府官兵守护行宫者,分东西北三路,设千总等官、兵额不等。热河行宫亦如之。其守护陵寝者,顺治初,永陵、福陵、昭陵各设云骑尉、骑都尉。嗣后盛京三陵,增设总管、防御、骁骑校。京师东西陵制亦如之。所属各旗骁骑有差。八年,制定亲王至辅国公等,以次设长史、护卫等官。十七年,定八旗汉字官名,固山额真曰都统,梅勒章京曰副都统,甲喇章京曰参领,牛录章京曰佐领,昂邦章京曰总管,乌真超哈曰汉军。凡满、蒙、汉各旗共选四千八百人为养育兵,训练技艺。嗣后兵额屡增。乾隆中,满、蒙养育兵至二万三百馀人。盛京打牲乌拉,设总管、协领、佐领等员,辖打牲兵丁。吉林之参户,蜜户,渔户,猎户,鹰、狐、獭、鹳诸户,咸隶内府三旗。其巡捕营汛守外七城门,上设步兵汛二十五所,城外分中南北三营,马步兵汛额各有差,统以参将、游击等。暢春、圆明、静明等园守兵,统以守备。康熙初,定驻跸之地,八旗护军分左右翼巡宿,启跸则三旗营总、护军参领随行。十三年,定八旗步兵二万一千馀名,鸟枪步兵凡千七百三十七名。又定内九门外七门设城门校,辖十六门门军。其步军营汛守皇城内各汛专用满洲,城外各汛兼用蒙古、汉军。寻定上驻园,则八旗两翼,翼分七汛,更番宿卫。每日当值之前锋、鸟枪护军共七百二十人。二十一年,定田猎每年三举,八旗各简前锋军校以从。二十二年,定车驾巡幸期。八旗骁骑营于内外城并增汛所。二十三年,以黑龙江所进精骑射、善杀虎者编虎枪营。三十年,设火器营。雍正元年,设巡捕营,马兵汛十五,步兵汛五十二。凡朝会期,协尉、副尉率步军巡警。二年,谕各旗共选四千八百教养兵,习长枪挑刀各艺。四年,令八旗前锋习射,月六次。其专司防火者曰防范兵。九年,令五旗门汛护军、马甲均归本营操演。令三旗增训练兵二千,编为二营。十三年,额定马甲五千二百五十,春秋二季合操。乾隆十四年,设云梯兵一营。又于昆明湖设趕缯船,以前锋军习水战。二十五年,令来京回人编一佐领,以和卓为佐领统辖之,后皆准此。三十九年,定大阅头队前锋八旗,分为八队,每队小旗八,海螺四,为殿后兵。四十一年,以来京之番子视回人例,编一佐领,统于内务府正白旗。四十六年,增京师步军左右二营,合南北中为五营,分二十三汛,领兵一万,于八旗汉军鄂尔布、步甲、閒散内择壮丁充补。嘉庆四年,令巡捕五营以中营作提标,管圆明园五汛,参将四人,分管南北左右四营,共十八汛,两翼总兵分辖之。十七年,以增设之健锐营归左翼,外火器营归右翼,合八旗前锋、内火器营、骁骑营凡三十六营。咸丰三年,谕京师各旗营兵十四万九千有奇,统兵大臣分班亲阅,马步火器,务令精整,不得以临时召募滥充。十年,从胜保请,令八旗兵加练枪砲抬枪。同治四年,谕醇亲王训练神机营,旗、绿各营,亦随时校阅。光绪二十四年,选练神机营马步队,以万人为先锋队,习枪砲及行阵战法。此八旗兵卫制也。  八旗驻防之兵,大类有四:曰畿辅驻防兵,其籓部内附之众,及在京内务府、理籓院所辖悉附焉;曰东三省驻防兵;曰各直省驻防兵,新疆驻防兵附焉;曰籓部兵。  畿辅驻防兵制,顺治初,独石口、张家口、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并设防御一人或二人,采育里、固安县设防守尉、防御有差。康熙十四年,察哈尔八旗,每旗设总管一人,副总管一人,参领三人,佐领、骁骑校、护军校各有差。捕盗官每旗二人,亲军、前锋各二,护军十七,领催四,骁骑二十五。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之。山海关总管一人,防御八人,满、蒙、汉兵七百有奇。寻设张家口总管一,防御七,兵百三十有奇。独石口、古北口增防御各二,喜峰口防御二,冷口、罗文峪防御各一,兵多则六十八,少则十二人。雍正三年,设天津水师营都统一,协领六,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三十二,旗兵千六百人,蒙古兵四百人,分左右两翼。乾隆三年,增热河驻防兵二千人,委前锋校、前锋、领催、鸟枪领催、马甲、鸟枪马甲、砲甲、弓矢匠各有差,以千四百人驻热河,四百驻喀喇河屯、二百驻桦榆沟。八年,改山海关总管为副都统,增协领、佐领诸属,满、蒙、汉兵共八百人,分左右翼。二十六年,设察哈尔都统一人,驻张家口,理八旗游牧,兼辖防兵,副都统二人,驻左右翼游牧边界。四十五年,设驻防密云满、蒙兵二千。嘉庆三年,增热河围场副都统。九年,改总管。十五年,改设都统一人。以厄鲁特达什达瓦降众徙居科布多,旋分其属为三旗,设总管、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寻移至热河,作为官兵。先是康熙中,建避暑山庄于热河,设总管、守备、千总分守各行宫。乾隆间,增建行宫,设千总、委署千总一二人,兵自六人至九十八人不等。木兰围场总管一人。康熙季年,设有防御八及满、蒙兵百馀。迨乾隆中年,增左右翼长二,骁骑校八,驻兵共八百人。每一兵给地一顷二十亩,或地不宜耕种,则改给牛羊。木兰之地,周遭树栅为界,设营房八,卡伦四十,八旗各分五卡伦,各以旗兵守之。道光四年,谕驻京旗兵,遇闰月赏给甲米,他省不得援例。此畿辅驻防制也。  东三省驻防兵制,共驻四十四所,兵三万五千三百馀人。凡前锋、领催、马甲、守门库等兵,步甲、夜捕手、匠役、养育兵、鸟枪马甲、领催、水手之属,或设或否,名额多寡,各视驻地所宜,损益区置之,初无定限。  其在盛京,天聪间始设驻防于牛庄、盖州,兵九十六人。顺治元年,世祖将迁燕京,设盛京八旗驻防兵,以正黄旗内大臣和洛会总统之,以镶黄旗梅勒章京统左翼,正红旗梅勒章京统右翼。每旗设满洲协领一,佐领四,蒙古、汉军佐领各一。设熊岳城守官,其下满洲佐领三,汉军佐领一,锦州、凤凰城、宁远城守官,其下各设满洲佐领各二,汉军佐领一,兴京、辽阳、牛庄、岫岩、义州城守官,满洲佐领各一人,盖州、海州满、汉佐领各一,统驻防兵。康熙元年,改盛京昂邦章京为镇守辽东等处将军,梅勒章京二人为副都统,统辖协领、佐领、骁骑校。四年,改辽东将军为奉天将军。十四年,设锦州、义州城守尉各一,佐领、骁骑校各有差。各边门皆置防御一。寻设开原防御三,金州防御一,兵弁各有差。五十五年,设金州驻防水师营,船十号,兵五百,水手一百。雍正五年,设熊岳副都统一人,广宁、义州、锦州、宁远至山海关设副都统一,复州、南金州、凤凰城、岫岩、旅顺等处设副都统一,分辖旗兵。乾隆十二年,改奉天将军为镇守盛京将军。盛京各额兵都一万五千有奇。  其在吉林,顺治十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一,梅勒章京二,佐领、骁骑校各八。十八年,设吉林水师营。康熙元年,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将军,梅勒章京为副都统。三年,设水师营总管各员。七年,增宁古塔协领二。十年,以宁古塔副都统一,佐领、骁骑校各十一,兵七百,移驻吉林。又增吉林协领八,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二,兵六百人。寻增防御十五人。十五年,移宁古塔将军驻吉林,留副都统于宁古塔,增吉林副都统一人。三十一年,设伯都讷协领二人,佐领、骁骑校各三十,防御八。五十三年,设三姓、珲春协领一,佐领、骁骑校、防御有差。雍正三年,设阿勒楚喀协领一人,佐领、骁骑校、防御各五。十年,设三姓副都统一人。寻设吉林鸟枪营参领一人,佐领、骁骑校各八,鸟枪兵千。乾隆十三年,令打牲乌拉兵归吉林将军兼辖。先是顺治时,设打牲乌拉协领二,又设总管一人,统辖珠轩头目,及参、蜜、渔、猎诸户,专司采捕诸役。后递增佐领、防御八,骁骑校十或八,额兵千。至是以在吉林境,命兼统于吉林将军。二十一年,设阿勒楚喀副都统一人。道光六年,以双城堡移驻京旗分左右翼,各设总、副屯达二人。嗣又分一旗五屯,增总、副屯达各六人。  其在黑龙江,当康熙初年,自吉林移水师营来驻齐齐哈尔等处,水手一千有奇。盛京壮丁散处者,随时编入八旗。巴尔呼人、锡伯人居近吉林,卦勒察人居近伯都讷,库尔喀人居近珲春,并设佐领、骁骑校等分驻。其东北最远者,索伦、达呼尔二部,天命、天聪间,相率内附,其后分充各城额兵。至鄂伦春所居益远,使马、使鹿部分处山林,业捕貂,皆审户比丁,列于军伍。二十二年,初置黑龙江将军,原水师营总管等并属之,设副都统二,协领四,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四,防御八,满洲兵千,索伦、达呼尔兵五百,驻爱珲城。二十三年,设打牲处总管一,副总管二,以索伦、达呼尔壮丁编设佐领、骁骑校。寻于墨尔根城设驻防兵。二十九年,移将军驻墨尔根,又增协领四,佐领、骁骑校各七,索伦、达呼尔兵四百馀,以副都统一人统兵驻爱珲。寻设兵千馀驻防齐齐哈尔。三十八年,将军复自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四十九年,设墨尔根副都统一人。雍正六年,增设打牲处总管三,满洲、索伦、达呼尔副总管十六,索伦、达呼尔佐领、骁骑校各六十二。十年,设呼伦贝尔统领一,索伦、巴尔呼总管、副总管各二,佐领、骁骑校各五十,兵三千,寻增兵二千有奇。厄鲁特总管、副总管各一。乾隆八年,改呼伦贝尔统领为副都统。嘉庆九年,以齐齐哈尔等处承种官田马甲归各本旗,所垦新田,改增养育兵耕种。咸丰八年,增黑龙江马甲千。光绪八年,将军文绪请由黑省至茂兴设七站,由茂兴至呼兰设五台,共台站六十人,置掌路记防御一,骁骑校二,领催六,分隶钤束。黑龙江八旗兵约分五类:曰前锋,共百四十六人,佩橐鞬,负旗帜,为先导;曰领催,供会计书写,马甲之长也,共七百四十八人;曰马甲,又称披甲,共九千二百十三人;曰匠役,为鸟枪、弓、铁、鞍诸匠,共一百五十二人;曰养育兵,康熙季年,始以旗兵屯田,至嘉庆中,改屯田马甲为养育兵,共八百人。别有未入伍者曰西丹,译言控马奴,不得预征伐之事。此东三省驻防制也。  各直省驻防制,顺治二年,始设江南江宁左翼四旗,陕西西安右翼四旗,皆置满、蒙兵二千,弓匠二十八,铁匠五十六。六年,于山西太原设正蓝、镶蓝二旗满、蒙驻防兵,暨游牧察哈尔兵。初,太宗亲征察哈尔,降土默特之众,后编为二旗,设左右翼,都统部众得同办事。旋裁都统,以旗务掌之将军、副都统,与内八旗等。至是,游牧察哈尔遂列于山西驻防。十一年,设山东德州镶黄、正黄二旗满、蒙领催、马甲暨弓、铁匠。十五年,增设西安佐领、骁骑校二十八,骁骑一千。设浙江杭州满、蒙八旗马甲、步甲、弓匠,汉军马甲、步甲、铁匠,满、汉棉甲兵,共四千有奇。其后每旗并增佐领、骁骑校、骁骑。十六年,改设京口驻防镇海将军一,副都统二,协领、参领、防御、佐领、骁骑校有差。寻增江宁、西安步甲各一千。  康熙十三年,增西安右翼四旗满、蒙马甲千,弓、铁匠十四,汉军马甲等,江宁马甲千。后又各增兵二千及弓、铁匠等。是年增京口步甲千人。十五年,设陕西宁夏八旗满、蒙领催,马甲,步甲,弓、铁匠。十九年,设福建福州左翼四旗汉军领催、马甲、步甲、铁匠,及满、蒙步甲。二十年,设广东广州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汉军领催、马甲、砲甲、弓匠。二十二年,设湖广荆州八旗满、蒙领催,马甲,步甲,弓、铁匠,共二千八百有奇,寻增至四千人。是年又增西安将军,增满洲左右翼副都统各一,汉军左右翼亦如之,八旗满、蒙协领各八,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不等,满、蒙、汉兵共七千,满、蒙步军七百,暨弓、铁匠等。二十三年,续设广州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五旗汉军兵,设将军一人,副都统二,协领、参领各八,防御、骁骑校各四十,八旗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领催、骁骑、砲骁骑、弓、铁匠共三千有奇,兼置绿旗左右前后四营,将领八,兵三千四百有奇。寻于福州、荆州、宁夏、江宁、京口、杭州并分设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领催、骁骑各有差。京口步军内兼设鸟枪、弓、箭、长枪、藤牌等兵额。是年增设杭州驻防八旗满、蒙、汉兵共三千二百人。三十二年,设山西右卫八旗满、蒙、汉护军、领催、马甲、铁匠共五千六百有奇,以将军统之,设随甲四十八,笔帖式六。三十六年,裁京口绿旗水师总兵,改设京口副将,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人,兵一千九百人。五十九年,设河南开封满、蒙领催,鸟枪领催,马甲,鸟枪马甲,弓、铁匠。六十年,设四川成都副都统一,协领四,佐领、防御、骁骑校、鸟枪领催、鸟枪骁骑、骁骑暨步军,弓、箭、铁匠。  雍正元年,福州驻防汉军步兵悉改马兵。二年,增太原、德州驻防兵各五百人。六年,设福州驻防水师营协领一人,佐领、防御各二,骁骑校六,水师五百。七年,设驻防浙江乍浦水师营。设青州驻防将军、副都统各一人,协领四,佐领、防御、骁骑校十六,暨八旗满、蒙兵弓、铁匠。设广州驻防水师营协领一人,佐领、防御各二,骁骑校、八旗汉军水师领催有差。八年,以各省驻防汉军营伍废弛,令所在将军训练之。设驻防青州八旗满洲兵二千人。增右卫驻防兵五百人,自将军及两翼副都统以下,设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满、蒙前锋,满、蒙、汉领催等,及骁骑三千有奇。十三年,设甘肃凉州八旗满、蒙、汉兵凡二千人。设驻防庄浪八旗满、蒙、汉兵凡千人。  乾隆二年,设驻防绥远城,以征准噶尔之满、蒙、汉开户家丁二千四百,热河驻防兵千,及右卫蒙古兵五百,凡三千九百人。设凉州将军、副都统各一人,满、蒙、汉佐领、防御、骁骑校、步军尉及八旗骁骑二千人,步军六百人。又设庄浪驻防副都统一人,满、蒙、汉协领、佐领、防御、步军尉及八旗骁骑一千人,步军四百人。四年,改宁夏驻防步甲六百为养育兵。增荆州养育兵四百人。十年,设江宁驻防养育兵。二十一年,定开封城守尉归巡抚统辖。二十二年,裁京口将军,以绿旗左右营改隶江宁将军。二十五年,改绥远城将军驻防兵额,步军、养育兵各四百,共领催、前锋、骁骑实二千四百人。二十八年,以土默特二旗归绥远城将军统辖。设归化城副都统一人。三十九年,改杭州驻防步军一百二十八人为养育兵。四十一年,设成都驻防将军一人。四十九年,增西安副都统一人。嘉庆十二年,饬各将军不得以老弱充兵额。此各直省驻防制也。  新疆驻防兵制,乾隆二十五年,始议于新疆设兵驻守。命阿桂率满洲、索伦骁骑五百,绿营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捕马哈沁,招抚厄鲁特,并筑城屯垦。其后陆续由内地增调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种,分二十五屯,设屯镇总兵。其明年,阿桂奏定卡伦侍卫十五人,增伊犁驻防马兵千五百,合原额兵凡二千五百人。二十七年,以凉州、庄浪驻防兵五千,并户口移驻伊犁。旋以新疆底定,设驻防兵制。凡卡伦兵以侍卫领之,屯田兵以督屯武职领之,驻防马兵以佐领领之,绿旗兵以营员领之,而特设将军为之总辖。侍卫、章京等皆按年番替。二十九年,调绿营兵千,在伊犁河岸筑惠远城。其管理筑城兵,设副将一,守备二,千总二,把总八。以察哈尔移驻兵一千八百户编两昂吉,领队大臣统之,设十二佐领,分左右二翼,每佐领设兵二百。以黑龙江移驻户千编一昂吉,设六佐领,领队大臣统之。又拨锡伯兵、热河满、蒙兵各一千,及达什达瓦厄鲁特兵五百,俱携眷驻伊犁。定马兵永远驻守,绿旗兵五年番换。三十年,以投出之厄鲁特人编一昂吉,与达什达瓦部众俱为厄鲁特昂吉,以领队大臣统之。原厄鲁特兵作厄鲁特右翼。自领队大臣以下,二三等侍卫、蓝翎侍卫无定员。三十一年,定乌鲁木齐驻办事大臣及协办大臣,统驻防兵及工作官兵,置经理新疆贸易、稽察卡伦台站各官。三十二年,定左翼厄鲁特六佐领为上三旗,右翼厄鲁特共十佐领编为下五旗。三十四年,增惠宁城满兵领队大臣一人。三十七年,以投诚之沙毕纳尔人等归入下五旗厄鲁特,增设四佐领统之。嘉庆二十年,于沙毕纳尔四佐领内增副总管一人。道光十年,以惠远城满兵四千六百有奇,巴燕岱满兵二千一百有奇,谕将军等不得议增兵额。同治六年,以哈萨克人东犯,饬李云麟训练厄鲁特、蒙古兵以防之。增布伦托海办事大臣,督率喇嘛,建署治事,并设帮办一人。此属新疆北路者也。  其在南路防兵,乌什驻总理回务参赞大臣、协办大臣各一人,统辖满洲、绿旗及屯田各官兵,兼辖阿克苏、赛里木、拜城各驻防兵。所属有侍卫、章京等官。满洲营领队侍卫二,驻辖翼长、参领各一,副参领、委署参领各二,前锋校六,绿旗营游击以下、屯田副将以下各十八人。阿克苏驻章京一,绿旗营游击一。赛里木驻翼长一,兼统拜城驻防。叶尔羌驻办事参赞大臣及领队大臣,统辖满洲营领队副都统、侍卫、参领、副参领等,如乌什例。和阗、喀什噶尔并驻办事大臣及领队大臣,统辖满洲营侍卫、章京、领队侍卫、参领、副参领等,暨绿营总兵、参将等官。库车驻办事官,统辖绿营都司以下官,兼辖沙雅尔事。哈喇沙尔驻办事官,统辖绿旗营城守,及屯田驻防兵。辟展驻领队大臣一,统协领、佐领以下暨步兵、绿旗兵。  乾隆二十四年以后,于乌什驻办事大臣,阿克苏驻办事大臣、协办大臣各一人,叶尔羌设办事大臣二人,及章京、卡伦侍卫等。满洲营设副都统一人,统健锐营前锋参领、副参领等,安西满洲营佐领五品官、索伦五品官、察哈尔佐领等,绿营总兵、游击以下各官。又于和阗驻领队总兵官及游击以下。又喀什噶尔驻总兵、理回疆事务大臣、协办大臣各一。满洲营设副都统一,领队侍卫二。领队侍卫兼统索伦兵。索伦设委署副总管及佐领各二,察哈尔总管一,副总管二,及护军校以下。绿营设提督及都司以下官。英阿萨尔驻领队总兵官一,兼统索伦、察哈尔、绿旗兵。又于库车、哈喇沙尔、辟展并驻办事大臣。初台站之改,属辟展者凡六。每台置外委千、把总一人。叶尔羌西路南北路卡伦六,各置坐卡侍卫一人,东西南三路凡二十一台,各置笔帖式一人。沙雅尔南路卡伦一。库车东路至哈喇沙尔西凡十台。台置笔帖式一人。每台、卡俱置防守兵,多至十人,少或一人,俱有供役回人十户。寻各官兵归并乌什、阿克苏,止驻一章京及游击以下,旋改驻协办大臣及领队侍卫等。喀什噶尔之总理大臣移驻乌什之永宁,寻改设办事大臣二人。三十一年,撤回索伦兵,改遣健锐营兵九百人换防,并令健锐营翼领一人,正副委署参领十八人,护军校二十四人,统兵分驻各回城。四十四年,裁辟展办事大臣,改设领队大臣。旋设吐鲁番屯田都司以下官。  道光八年,以阿克苏为南路適中之地,增兵一千,移柯尔坪防兵五百归阿克苏,裁拜城参将以下弁兵,共新旧防兵二千二百人,守卡借差兵外,得练兵一千三百人,控制各路。九年,于喀什噶尔边增八卡伦弁兵。寻以八卡伦内喀浪圭、图舒克塔、乌拍拉特三处通霍罕要路,于明约洛建堡,设都司一人,绿营兵二百人驻守。阿尔瑚马厂三处建堡,置兵二百或六十人。叶尔羌属卡伦七,以亮葛尔、库库雅尔为通夷要隘,英吉沙尔属卡伦五,惟乌鲁克为要路,皆建土堡兵房,设千总官,其次设把总、外委,驻守兵多者六十人,少者十五或十人。  咸丰三年,以新疆南北两路驻兵四万馀人,岁饷一百四十五万,军兴后馈饣军艰难,谕陕、甘赴口外驻防官自是年始,即行停止。其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八城防兵,由乌鲁木齐驻防满洲兵、绿旗兵酌拨。四年,改定新疆南路换防兵制。增伊犁满洲兵二百人,乌鲁木齐绿营兵千二百人,满洲兵三百人。裁叶尔羌、喀什噶尔、乌什、阿克苏四城防兵一千人。七年,以喀城肃清,撤回土尔扈特蒙兵,留伊犁官兵防守。八年,令南路换防官兵自是年始,分六年抽换,以节繁费。天山以南,为回部所居,自设台站、卡伦,无俟重兵防守。乌什、叶尔羌、喀什噶尔、英阿萨尔咸以满、汉兵协力守边。他如和阗、阿克苏、库车、哈喇沙尔、辟展则守以绿旗兵。凡满洲营驻防兵,以三年更换,绿旗营驻防兵,以五年更换。此南路之制也。  同治以来,回疆不靖,钦差大臣左宗棠次第殄平之,新疆渐归版籍。光绪初年,改省议起。左宗棠拟令将军率旗营驻伊犁,塔尔巴哈台改设都统,并统绿、旗各营。迨八年收复伊犁,从谭锺麟、刘锦棠言,于南北两路增设额兵,其旧有参赞、办事、领队各大臣悉予裁汰。即自哈密至伊犁都统暨诸大臣名额亦酌撤之。巴里坤、古城、乌鲁木齐、库尔喀拉乌苏等处所馀旗丁,归并伊犁满营,均改从各省驻防将军营制。十一年,行省制成。伊犁旗营实存勇七千,留其精壮,改马队九旗,步队十三旗,以提督、总兵分领之。伊犁开屯由此始,而旗屯居其一焉。盖新疆自籓部迄于设行省,综其驻防旗兵制度,约略如此。  其籓部兵制,曰内外蒙古,曰青海,曰西藏。内外蒙古之兵,设旗编次,略同内八旗。每旗设札萨克一人,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为之。协理旗务二或四人,亦台吉以上充任。按丁数编为佐领。设佐领一,骁骑校六。每六佐领设参领一人。佐领较多者,设章京、副章京。各率所属以听于札萨克。内札萨克蒙古凡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科尔沁六旗,分左右二翼,二翼又各分前后旗。崇德元年,设左翼旗、左翼前旗、右翼旗、右翼前后旗。顺治六年,设左翼后旗。郭尔罗斯前后二旗,杜尔伯特一旗,扎赉特一旗,皆顺治五年设。扎鲁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设,右翼顺治五年设。喀尔喀左翼一旗,康熙三年设。奈曼一旗,敖汉一旗,皆崇德元年设。土默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设,右翼顺治二年设。喀喇沁三旗,右翼崇德元年设,左翼顺治五年设,康熙中增设一旗。翁牛特左右二旗,阿鲁科尔沁一旗,皆崇德元年设。巴林左右二旗,顺治五年设。克什克腾一旗,顺治三年设。乌珠穆沁二旗,右翼崇德六年设,左翼顺治三年设。浩齐特二旗,顺治三年设左翼,十年设右翼。阿巴哈纳尔二旗,康熙四年设左翼,六年设右翼。阿巴噶二旗,崇德六年设右翼,顺治八年设左翼。苏尼特二旗,崇德六年设左翼,七年设右翼。四子部落一旗,顺治八年设。乌喇特右翼一旗,顺治十年设。茂明安一旗,顺治元年设。乌喇特前中后三旗,顺治五年设。鄂尔多斯七旗,两翼、中旗、前旗、后旗皆顺治六年设,雍正九年,增设一旗。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崇德元年设,后置副都统,隶绥远城将军辖之。是为内蒙古兵制。  外札萨克蒙古,喀尔喀四部,凡八十六旗。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二十旗为中路。康熙三十年,设十七旗。逮雍正间,递增至三十八旗。寻分二十旗属三音诺颜部,存十八旗。乾隆初,复增二旗,于本旗外分十九札萨克掌之,仍统于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二十三旗为东路。康熙三十年,设十二旗。其后增至二十一旗。乾隆间,递增二旗,于本旗外分二十二札萨克掌之,仍统于车臣汗。札萨克图汗部十七旗为西路。康熙三十年,设八旗。逮雍正间,递增至十五旗。乾隆时,递增二旗,于本旗外分十六札萨克掌之,仍统于札萨克图汗。三音诺颜亲王部二十二旗,雍正十年设,即于土谢图汗部内分辖二十旗。乾隆初,增二旗,于本旗外分二十一札萨克掌之,仍统于三音诺颜札萨克亲王。乌兰乌苏厄鲁特部二旗,康熙二十五年分设。乾隆间,隶移乌兰乌苏并隶三音诺颜部。贺兰山厄鲁特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设。青海厄鲁特部二十一旗,雍正三年设二十旗,乾隆十一年增设一旗。青海游牧绰罗斯部二旗,辉特部一旗,土尔扈特部一旗,喀尔喀部一旗,皆雍正三年设。哈密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设。吐鲁番一旗,雍正十年设。都尔伯特十四旗,乾隆十八年编设。土尔扈特部,乾隆三十六年编设。康熙十三年,定每年春季,王、贝勒以各旗下台吉兵丁合操。乾隆元年,谕内札萨克六会,防秋兵丁各备牧马器械,分二班,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三会为一班,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三会为一班,以大札萨克为盟长,每年遣大臣会同盟长,按旗察阅兵丁。其喀尔喀四部游牧防守兵万人,遣参赞大臣同喀尔喀将军、贝勒、公等分年简稽军实。三年,命赏六会防秋牧马之兵,视康熙间成例,分给弓矢、衣服、银两有差。五十一年,谕蒙古兵丁应习围场者,车臣汗、土谢图汗二部,由库伦办事王、大臣,三音诺颜、札萨克图汗二部,由乌里雅苏台将军、大臣等分领练习,并令各部落汗、王、公选大台吉各四人,小台吉十人,赴木兰围场。道光三年,从陕甘总督那彦成言,以青海二十四旗分左右二翼,每翼设盟长、副盟长,每六旗设霍硕扎尔噶齐,每三旗设一梅勒,每旗设一甲喇,各旗兵按人数之多寡,随官兵番值巡防。十一年,允杨遇春请,以蒙古兵五百人析为二班,分防八卡。十五年,谕令察哈尔兵丁选补缺额,与札萨克游牧共卫北边。同治十年,谕边外各路台站,都统或盟长分任管辖。每台额定骆驼百头,马五十匹,戈壁地备骆驼百五十头。此内外蒙古及青海兵制也。  蒙古各盟,当雍、乾时,征讨准、回,资其兵力以集事。自俄人阑入,乌兰海南北并受羁牵,喀鲁伦东西侵为田牧,杂居无限,卡伦鄂博,盖同虚设矣。  西藏旗兵,自乾隆五十七年始。前后藏各设番兵千。定日、江孜各设五百。前藏领兵者曰戴琫,其下如琫,又下甲琫、定琫。原置戴琫三人,二驻后藏,一驻定日,复增戴琫一人驻江孜。前藏番兵,游击统之。后藏及江孜、定日,都司统之。原有唐古特兵,归戴琫督练。初制,每番兵千,弓箭三之,鸟枪七之。嗣选唐古特兵三千,鸟枪、刀矛各半。至是新设额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鸟枪,三成弓矢,二成刀矛。其唐古特兵,由驻防将领督同番目教练。前藏驻游击、守备各一,千总二,把总三,外委五。后藏驻游击、都司各一,守备三,千总二,把总七,外委九。是年,以福康安疏请江孜增守备一,外委一,兵三十人,定日增守备一,把总一,外委一,兵四十人。寻用和琳疏言,定日要隘曰辖尔多,曰察木达杏岭,曰古喇噶木洞,曰宗喀,每处各设定琫一人,番兵二十五人。此西藏兵制大略也。  当乾隆十五年,始除西藏王爵,设驻藏大臣,以达赖喇嘛统前藏,班禅统后藏。前后藏凡设四汛,游击、都司、守备、千把总、外委十六人,兵丁六百六十人,戴琫、如琫、甲琫、定琫百六十六人,番兵三千人,骑兵五百人,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参制之。咸、同以后,廓尔喀崛强于西,英吉利侵轶于南,中朝威力羁縻而已。  八旗官兵额数,代有增减,举其最近者以见例。光、宣之季,实存名数,职官约六千六百有奇,兵丁十二万三百有奇。八旗各营印务参领虽设专职,大率参领、副参领兼之。印务章京、印务笔帖式亦兼职。亲军校、亲军、拜唐阿等在各旗支饷,实于他所供差。其醇王园寝守护兵,光绪间始增设前锋、护军统领诸职,虽已汰去,而设官已久,职亦较崇,仍序列之。其他不具录云。  镶黄旗满洲,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二,参领、副参领各五,印务章京八,佐领八十六,骁骑校八十六,印务笔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二十八,马甲千五百六十二,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二十七,亲军校十一,亲军百五十八,弓匠长七,弓匠七十八,仓甲二十五, 通州十九,清河六。 馀如通州领催,备宴马甲,盔、镟、鞍、头、箭、铁诸匠,拜唐阿分网户、粘杆、备箭,一人至九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六百三十人。  正黄旗满洲,自都统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九十三、骁骑校九十二为小异,凡二百十六人。领催四百六十二,马甲千六百二十八,随甲九十三,养育兵二千三百九十三,亲军校十一,觉罗亲军四,亲军百七十一,南苑骁骑校一,弓匠长八,弓匠八十四,馀如南苑马甲,备宴马甲,仓甲,盔、钅旋、鞍匠,库使、守吏、酒吏、鹰手、鞭子手、亭兵,网户、粘杆拜唐阿等一至六人,陆军部承差一人,凡四千九百十二人。  正白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三十,马甲千四百十四,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四,亲军校十一,觉罗亲军五,亲军百五十六,弓匠长十,弓匠七十六,仓甲三十, 通州二十,清河十。 馀如南苑马甲,备宴马甲,头、鞍、箭、盔诸匠,鞭子手,网户、备箭拜唐阿,传事兵等一至十二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四百八十八人。  正红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七十四,凡一百七十九人。领催三百七十,马甲千二百八十七,随甲七十四,养育兵一千八百八十八,亲军校十六,亲军百三十二,弓匠长二,弓匠七十二,仓甲二十七, 通州十九,清河八。 馀如南苑马甲,守吏,库使,传事兵,粘杆、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九人,凡三千八百九十五人。  镶白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八十四,凡一百九十九人。领催四百二十,马甲千四百十四,随甲八十四,养育兵二千一百八十,亲军校十三,亲军百五十四,觉罗亲军二,弓匠长二,弓匠七十二,帐房头目二,仓甲二十七, 通州二十,本裕仓七。 馀如镟、盔诸匠,鞭子手,传事,渡吏,亭兵,备箭、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陆军部承差三人,凡四千三百九十七人。  镶红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二百有三人。领催四百三十,马甲千五百四十八,随甲八十六,养育兵二千二百四,亲军校十九,觉罗亲军三,亲军百五十,弓匠长六,弓匠八十,仓甲二十七, 通州二十,本裕仓七。 馀如盔匠、钅旋匠、鞭子手、南苑马甲、承差、传事兵、亭兵、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凡四千五百七十七人。  正蓝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八十三,凡一百九十七人。领催四百十七,马甲千四百九十一,随甲八十三,养育兵二千一百三十九,亲军校十七,觉罗亲军十一,亲军百四十,弓匠长二,弓匠八十三,仓甲十九, 通州十七,清河二。 馀如钅旋匠、盔匠、鞭子手、承差兵、传事兵、亭兵、南苑马甲、守吏、拜唐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五人,凡四千四百三十三人。  镶蓝旗满洲,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镶白旗,凡一百九十九人。领催四百三十九,马甲千五百九十,随甲八十六,公缺马甲二十四,恩缺马甲一,养育兵二千二百四十九,亲军校十五,觉罗亲军六,亲军百五十五,弓匠长六,弓匠八十八,馀如南苑马甲、南苑领催、帐房头目、钅旋匠、鞭子手、酒醋局吏、库使、传事兵、亭兵、宰牲兵等一至八人,陆军部承差一人,凡四千六百九十人。  镶黄旗蒙古,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一,参领二,副参领二,印务章京四,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八,印务笔帖式四,凡七十二人。领催一百四十,马甲四百九十七,随甲二十八,养育兵五百九十二,亲军校四,亲军五十二,弓匠长一,弓匠二十七,馀如长号达、长号、盔匠、鞍匠、网户、苑甲、承差、传事兵、亭兵等一至六人,凡千三百六十三人。  正黄旗蒙古,自都统以下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四,凡六十四人。领催百二十,马甲四百五十二,养育兵五百八,亲军校四,亲军四十四,弓匠二十四,馀如长号、拜唐阿、茶拜唐阿、鞍匠,一至七人,凡千一百七十一人。  正白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九,凡七十四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四百八十七,随甲二十九,养育兵六百九,亲军校四,亲军五十四,弓匠长二,弓匠二十七,馀如长号、拜唐阿达、拜唐阿、网户拜唐阿、南苑马甲、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七人,凡千三百七十八人。  正红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二,凡六十人。领催一百十,马甲三百八十一,随甲二十二,养育兵四百六十,亲军校六,亲军三十八,弓匠长三,弓匠十八,馀如南苑马甲、哈那器马甲、盔匠、粘杆拜唐阿、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一千五十人。  镶白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正黄旗,凡六十四人。领催一百二十,马甲四百四十,养育兵五百八,亲军校二,亲军四十八,凡千一百十八人。  镶红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如正红旗,凡六十人。领催一百十,马甲三百八十八,随甲二十二,养育兵四百五十九,亲军校三,亲军四十一,弓匠长一,弓匠十八,承差、盔匠各一,凡一千四十五人。  正蓝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三十,凡七十六人。领催一百五十,马甲五百四十四,随甲三十,养育兵六百三十,亲军校九,亲军五十一,弓匠长二,弓匠二十八,承差、盔匠、马甲、亭兵、蒙古通事兵各一,凡一千四百四十八人。  镶蓝旗蒙古,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五,凡六十六人。领催百二十五,马甲四百四十二,随甲二十五,养育兵五百二十七,亲军校五,亲军四十四,包衣护军校二,弓匠长一,弓匠二十二,鞍匠、盔匠、恩缺马甲、听差马甲、亭兵各一,凡千一百九十八人。  镶黄旗汉军,都统一,副都统二,印务参领二,参领、副参领各五,印务章京六,佐领、骁骑校各四十一,印务笔帖式六,凡一百有九人。领催二百五,马甲千六百八十一,随甲四十一,敖尔布三百二十八,养育兵九百三十七,蓝甲三十九,弓匠长六,弓匠三十一,砲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三千三百三十二人。  正黄旗汉军,自都统以下至印务章京及笔帖式,并同镶黄旗,惟佐领、骁骑校各四十,凡一百有七人。领催二百,马甲、随甲千六百八十,敖尔布三百二十,养育兵九百十四,蓝甲三十一,弓匠长三,弓匠三十六,砲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备箭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听差兵、亭兵一至十二人,随印外郎一人,凡三千二百六十人。  正白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黄旗,凡一百有七人。领催二百,马甲千六百四十,随甲四十,敖尔布三百二十,养育兵九百十四,蓝甲五十二,弓匠长二,弓匠三十八,砲手四十,馀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铜匠、盔匠、鞍匠等一至六人,随印外郎三人,凡三千二百六十八人。  正红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八,凡八十三人。领催百三十八,马甲千一百五十三,随甲一,敖尔布二百二十,蓝甲五,养育兵六百四十一,弓匠长八,弓匠十四,砲手三十九,馀如更夫、拜唐阿、盔匠、鞍匠、亭兵、承差兵等一至五人,凡二千二百三十二人。  镶白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三十,凡八十七人。领催百五十,马甲千二百三十,随甲三十,敖尔布二百四十,养育兵六百九十九,弓匠长四,弓匠十五,砲手四十,馀如更夫、备箭拜唐阿、承差兵、盔匠等一至五人,随印外郎一人,凡二千四百二十四人。  镶红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惟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九,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一百八十七,随甲二十九,敖尔布二百三十三,养育兵六百七十四,弓匠长二,弓匠二十,砲手四十,馀如拜唐阿、更夫、承差兵、盔匠、亭兵,一至四人,随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四十二人。  正蓝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俱同镶红旗,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一百九十四,随甲二十二,敖尔布二百三十二,养育兵六百七十六,弓匠长四,弓匠二十二,砲甲、砲手各二十,馀如盔匠、马甲盔匠、公主门甲、更夫、拜唐阿、承差兵、亭兵等一至七人,凡二千三百六十二人。  镶蓝旗汉军,都统以下并同上,佐领、骁骑校亦同镶红旗,凡八十五人。领催百四十五,马甲千二百十八,敖尔布二百三十二,养育兵六百七十五,蓝甲十八,弓匠长五,弓匠二十四,砲手四十,馀如更夫、拜唐阿、盔匠、匠役、亭兵等一至五人,随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七十六人。  圆明园随同办事营总二,营总六,护军参领八,副护军参领十六,委护军参领三十二,护军校、副护军校各百二十八,包衣营总一,包衣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三,包衣护军校九,凡三百三十六人。护军三千六百七十二,马甲三百,枪甲四百,养育兵千八百二十六,包衣护军一百二十,包衣马甲三十,包衣养育兵六十,凡六千四百八人。  健锐营翼长四,正参领八,副参领十六,委参领三十二,番子防御一,前锋校、副前锋校各七十,凡百有二人。前锋千九百六十,委前锋一千,领催四,马甲八十一,养育兵八百三十三,凡三千八百七十八人。  内火器营管营长官二,正翼长、委翼长各一,营总四,正参领四,副参领八,委参领十六,护军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八人。鸟枪护军二千五百十二,砲甲五百二十八,养育兵八百八十,凡三千九百二十人。  外火器营全营翼长一,委翼长一,营总三,正参领四,副参领八,委参领十六,护军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五人。鸟枪护军二千五百三十,枪甲三百五十二,养育兵八百十八,凡三千七百人。  左右翼前锋营,左右翼前锋统领二,前锋参领、前锋侍卫各十六,委前锋侍★八,空衔花翎十六,前锋校九十六,空衔前锋校八,蓝翎长四十八,委蓝翎长十六,印务笔帖式四,凡二百三十人。前锋兵千六百六十八人。  八旗护军营,护军统领八,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一百十二,委护军参领五十六,空衔花翎一百十二,护军校八百八十二,空衔护军校五十六,蓝翎长一百十二,门笔帖式三十六,印务笔帖式十六,凡一千五百有二人。护军万四千八十一人。  八旗包衣属镶黄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一,管领十,章京一,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五,骁骑校十一,凡八十八人。领催七十九,护军四百,披甲千六百八十九,随甲十一,养育兵八十八,拜唐阿四百二十一,凡二千六百八十八人。属正黄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三,管领十,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委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三,前锋校二,骁骑校十三,凡九十六人。领催九十五,护军四百七十八,披甲千八百九,随甲十三,养育兵八十九,拜唐阿等三百四十七,凡二千八百三十一人。属正白旗者,参领、副参领各五,佐领十二,管领十,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委护军参领各五,护军校三十三,前锋校二,骁骑校十二,凡九十四人。领催八十八,护军三百六十,前锋四十,披甲等千七百三十八,随甲十二,养育兵八十五,拜唐阿等六百三十五,凡二千九百五十八人。属正红旗者,参领五,佐领十一,管领十九,包衣达等十六,护军校六十,骁骑校十二,凡一百二十三人。领催三十四,护军八十五,马甲八百四十六,蓝甲三百三十二,蒙古护军七十,凡千三百六十七人。属镶白旗者,参领五,佐领十四,管领十一,包衣达等三十二,亲军校一,护军校八十,骁骑校十三,凡一百五十六人。领催七十四,护军百四十二,蓝甲五百六十六,白甲千一百三十一,拜唐阿三,凡一千九百十六人。属镶红旗者,参领五,佐领十七,管领六,包衣达等六十三,护军校五十八,骁骑校十二,凡一百六十一人。领催四十七,护军一百八,红甲千一百十八,蓝甲五百四十五,凡千八百十八人。属正蓝旗者,参领五,佐领六,管领七,包衣达等五十九,护军校一百三,骁骑校十六,凡一百九十六人。领催七十八,护军二百二十六,马甲千六百二十四,蓝甲七百六十一,拜唐阿十五,凡二千七百四人。属镶蓝旗者,参领五,佐领二十一,管领三十八,司库等九十二,护军校一百三十七,骁骑校十六,凡三百有九人。领催七十八,护军百八十九,马甲千三百八十六,蓝甲千二百八十二,凡二千九百三十五人。  醇贤亲王园寝翼领一,防御一,骁骑校一,凡三人。领催二,披甲四十六,凡四十八人。  以上凡职官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万三百有九人。 志一百六  ○兵二  △绿营  绿营规制,始自前明。清顺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营制。绿营之制,有马兵、守兵、战兵。战守皆步兵。额外外委皆马兵。综天下制兵都六十六万人,安徽最少,闽、广以有水师故最多,甘肃次之。绿营隶禁旅者,惟京师五城巡捕营步兵。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有屯兵者惟湖南、贵州。其新疆之绿营屯防,始乾隆二十五年,由陕、甘陆续移往驻防。各省标兵规制,督抚得随时疏定。绿营战功,自康熙征三籓时,用旗、绿兵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绿营步兵居前,旗兵继之,所向辄捷。其后平定准部、回疆、金川,咸有勋绩。乾隆四十六年增兵,而川、楚教匪之役,英、法通商之役,兵力反逊于前。迨粤寇起,广西绿营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遇敌辄靡。承平日久,暮气乘之,自同治迄光绪,叠经裁汰,绿营之制,仅存而已。  京师巡捕五营,设步军统领一人,统左右翼总兵官以及十六门门千总,海淀、暢春园、树村汛、静宜园、乐善园设副将或守备各官不等,置兵共三千人。京城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二,门甲十或二十,门军四十人。左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南、左二营各汛官,凡兵三千六百有奇。右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北、右二营各汛官,凡兵二千五百有奇。  各直省营制,顺治元年,定直隶官兵经制,设直隶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游击以下八人。设宣府、真定、蓟州、通州、天津、山海关六镇总兵官及镇标守备、游击等,设紫荆关等七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拱极城等十七处参将,山永等营游击,巩华城等处守备、都司,分领各营兵。  定山东官兵经制,设河道总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山东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二千。设临清、沂州二镇总兵官及将领八,兵共二千四百有奇。设德州、青州、武定三营参将或守备将领八或六,兵共二千二百有奇。设登州水师营守备,登州、莱州、临清、济南各营游击或守备四,兵共一千二百有奇。初,山东与直隶、河南共一总督,康熙元年,设山东提督,寻并裁去,以巡抚兼任。  山西、江南、陕西官兵经制,并于顺治二年定之。山西设宣大总督及巡抚,督标分中、左、右三营,抚标分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太原、平阳二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汾州等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十三年,裁宣大总督,康熙元年,设山西提督,迭裁迭复,雍正九年仍裁之,以巡抚兼任。  江南设漕运总督,江苏、凤庐二巡抚,标兵及左右营如制,将领九或八人,兵共四千有奇,并设奇兵营、游兵营。设江南汉兵提督,分中、左、右、前、后五营,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设苏州、镇江、浦口、安庆、池太、东山、广德八镇总兵官,镇标兵及将领。设狼山等七协副将,金山、常州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国初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其后分合不常。康熙间,定为两江总督。又裁凤庐巡抚归并江苏。设苏松提督。寻定为江宁提督,增安徽提督,分辖营务。又裁安徽提督,改江南水陆提督,统全省官兵。先是设操江巡抚,辖安庆等五府,滁、和等三州兵。后改安徽巡抚,以凤庐兵并属之。  陕西初设川陕总督,并辖四川兵,标兵分五营。别设西安、延绥、甘肃、宁夏四巡抚,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略如诸省。设延绥、固原、临巩、凤翔、汉羌、甘肃六镇总兵官,镇标兵亦分五营,将领如之,延绥又分设东西二协。设西安、庆阳等八处副将,宜君、阶州等各营参将、游击、都司及守备,分领营兵。康熙时,迭改川陕总督,并辖山、陕、甘。寻改川陕甘总督。乾隆间,甘肃分设总督,以四川总督兼辖陕西兵,为川陕总督,复改陕甘总督。国初设甘肃巡抚,其宁夏、延绥巡抚先后裁撤,宁夏归甘肃,延绥归陕西。后又裁甘肃巡抚,陕甘总督兼统抚标兵。甘州置甘肃总兵官,寻改设甘肃提督。初设陕西汉兵提督及宁夏提督,分五营,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人。后改西安提督,又移驻固原,改固原提督云。  顺治三年,定河南、江西、湖广官兵经制。河南设巡抚,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八,兵二千,制同上。设河南提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将领分统。设河北、南阳、开归三镇总兵官,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兵数如抚标制。设开封副将、守备以下将领七,兵一千人,河南卫辉、汝宁、归德各营各参将等,兵各一千。设磁州营都司,兵五百人,后属直隶嵩县等二营守备,兵三百或二百。先是河南与直隶、山东共一总督,兼辖河南官兵。其后或专设河南总督,或裁改之。至雍正十三年,仍为河南巡抚。  江西初设巡抚及南赣巡抚,标兵分左右营,设将领五人,兵凡千五百人。设江西提督,标兵分五营,营设将领八,兵凡五千人。设南赣、九江二镇总兵官,标兵分五营,各设游击以下将领官,兵如提标之数。设袁州等四协副将,分左右营,将领各八,兵凡二千人。设广德各营参将,抚州各水师营守备,兵六百人,南康等营守备兵三百人。康熙初年,裁南赣巡抚,以标兵属江西巡抚。七年,裁提督。十三年,复设。嗣增设抚建提督,旋裁之,并裁江西提督,以巡抚兼任。  湖广设总督,标兵分中、左、右营,将领各八,兵凡三千人。设湖北巡抚、郧阳巡抚、偏沅巡抚,抚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官兵如江西抚标例。设湖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官兵如江西提标例。设荆州、郧阳、长沙三镇总兵官,辰州协副将,标兵各分中、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人。设黄州、承天、常德三协副将,协标兵各设将领七,兵凡千二百人。承天协后改安陆营。设汉阳等营参将将领各四,兵六百人。夷陵等营游击各设将领三,兵四百人。设三江口等营守备、把总,兵各二百人。康熙初,并湖广总督为川湖总督。其后四川总督不辖湖广,复设湖广总督。裁郧阳巡抚,以湖北巡抚统辖标兵。  顺治四年,定四川官兵经制。设四川巡抚,标兵分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千三百人。设建昌、保宁、永宁、夔州四镇总兵官,镇标分三营,设将领八,兵凡二千人。设松潘、成都、重庆三协副将,协标兵分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官兵。设威茂等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四川初仅设巡抚,驻成都府。川陕总督驻陕西,兼辖四川十四年。嗣设四川总督,驻重庆府。其间或并为川湖总督,驻荆州九年,移驻重庆十九年。或云川陕甘,或云川陕,迁改靡常。至乾隆间,定为四川总督。  顺治五年,定浙江官兵经制。设总督,标兵分三营,设副将或游击将领各八,兵共三千。设浙江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各八,兵共二千。浙江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兵共三千。设定海、衢州二镇总兵官,标兵皆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三千。钱塘水师二营,台州水师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三千。衢州设水师左右路总兵官,标兵三营,游击以下将领分统营兵。设衢州、湖州、嘉兴等七协副将,标兵皆三营,营皆设将领八,每协共兵二千五、六百。设金华、严州、处州三协副将,标兵二营,将领各八,共兵皆千六百。设吉安等各营守备、参将,分统营兵。先是设浙江总督,其后改称闽浙,兼辖福建,裁改不常。雍正间,定为闽浙总督。  顺治七年,定福建官兵经制。设福建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建水陆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兵凡三千。设汀州、泉州、铜山三镇总兵官,及援剿总兵官、中路总兵官,标兵各二营,各设将领八,兵二千。设福州、漳州、建宁三协副将,标兵三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设福州水师,及汀州、兴化、邵武、延平、闽安、同安七协副将标兵,各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宁协副将二营,将领七,兵凡千八百人。设泉州等营参将、长乐等营游击,将领各八,共兵各一千。  顺治八年,定两广官兵经制。广东设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广东提督,标兵五营,将领八,兵凡五千。设广东水师总兵官,标兵六千,分左右二协,中、左、右三营。二协设副将,复分二营,设将领八,兵一千五百。三营水师,各设将领八,兵各一千。设肇庆、潮州、琼州三镇总兵官,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韶州、惠州、高州、南雄四协副将,协标兵皆二营,将领各八,共兵各二千。惟南雄为一千六百。设肇庆、高州水师及吴川等营参将,柘林镇各营游击,将领各七,共兵各一千。设东莞、始兴等州县守备以下将领,兵二百至五百有差。广西设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千五百。广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八,兵凡四千有奇。设左右翼总兵官,并桂林暨南宁城守营。九年,增设浔梧、柳庆、思南三协副将以下将领,兵各千二百;郁林、新太、河池三营参将以下将领,兵各六百;永宁、昭平二营参将以下将领,兵各四百;上思、三里二营守备以下将领,兵各二百;贺县营守备,兵百人。十年,定两广总督标兵分五营,中营设将领八,左、右、前、后营共将领八,兵凡五千。国初置两广总督,康熙二年,专辖广东,四年,兼辖两广,雍正元年,复专辖广东,十三年,仍兼辖两广。  顺治十六年,定云、贵官兵经制。设云贵总督,标兵分中、左、右、前四营,中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四千。设云南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一千五百。先一年,贵州设巡抚,营制亦同。及是设贵州提督,标兵分左、右、前、后四营,左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三千。设大定、黔西、镇远、威宁四镇总兵官,标兵三营,将领八,兵各二千有奇。设贵阳城守协及平远、定广、铜仁、平越、安南五协副将,标兵二营,游击以下将领。设思南营等处参将、游击、守备,分统官兵。国初云贵总督,两省互驻。康熙元年,分置两省总督,自后或改或并。迨乾隆中,仍定为云贵总督。此直省绿营初制也。  雍正四年,靖逆将军富宁安于哈密置大小卡路八,西安总兵潘之善于沙州西南诸隘设哨探、置台站防夷。五年,以浙江绿营积弱,选山、陕、甘兵壮健者移驻之。十年,以苗疆辽阔,贵州改设总兵、游击,统辖丹江、台拱等营,及铜仁、镇远、石阡各协,并新设上江、下江诸营协,隶古州,以镇摄之。十一年,谕各总兵官巡察营伍。乾隆五年,用湖广总督那苏图言,裁虚设战船,除私立提塘,及字识占冒口粮之弊。十六年,定哈密驻防兵制,于安、甘、凉、肃四提、镇营分遣将弁廿馀,兵二千往驻。二年一受代,四月、八月迭更半数,新旧相间,以资教练。回营时,镇臣核其勤惰,分别擢用之。十八年,陕甘总督尹继善疏陈西陲防务,宜慎选安西将材,多备枪弹,预蓄资粮,筑城垣,择畜牧,允行。二十四年,改安西提督为巴里坤提督,设哈密副将以下将领八,兵八百,馀裁改有差。寻改设乌鲁木齐总兵官,分中、左、右营及城守营,隶巴里坤提督。凡巴里坤、乌鲁木齐将领官兵,归陕甘总督统属。乾隆四十一年,大小金川平,新入版图,屯兵驻守,制同内地,设懋功、绥靖、崇化、抚边、庆宁等营,置游击、守备等官,兵共二千六百有奇。四十九年,以陕甘总督福康安言,甘肃原设额兵五万六千六百人,陕西额兵三万四千五百九十人,迭经移驻裁并,存兵五万五千九百馀,减原额过半。嗣增兵万二千七百馀,合旧存兵额凡七万人。而州县墩戍兵力犹单,请于平凉等府州县各增兵额,墩堡四十四座,于各标兵内酌选移驻,从之。旋议再增兵三千。又议陕、甘各营兵习弓矢、鸟枪、马上枪箭,每日在本营习技,五日小合操,十日大合操,演九进十连环阵法,练劲旅三万人。五十三年,谕提、镇不得私立旗牌、伴当等名,致侵兵额。嘉庆四年,以剿办教匪,各省额兵徵调四出,令各省召募补充。五年,陕西设宁陕镇总兵、副将以下官,咸如昔制。十年,谕各督、抚、提、镇,以练习乡勇法练习绿旗兵。道光五年,谕直隶备战兵万五千三百有奇,演习车砲阵式。旋即议裁。十六年,谕直隶营兵以四成习弓矢,二成习步枪兼马枪,其刀矛二技,令藤牌军尽习之。二十二年,直隶芦台增设通永镇总兵官,以北塘、海口等十五营均归统属,分三营,设游击、守备等将领,新镇标兵凡五千四百馀,专操水陆技艺。咸丰八年,河南归德营升为镇,设总兵官、左右营都司、游击等,马兵五百八十,步兵千一百有奇。同治元年,谕专设总督之直隶、江南、四川、甘肃及督、抚同城之福建、广东、湖北由总督会同提督节制。其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湖南、广西、贵州各镇兵,就近由巡抚节制。四年,增安徽皖南镇总兵官,设将领弁兵如制。六年,谕宁夏镇绿营兵原额七千,陕西定边协原额千人,回匪乱后,存者寥寥,咸令补足。九年,改广东赤溪营为水师,隶阳江镇统辖,变通巡洋旧章。又移湖北武昌城守营分防金口、簰洲二汛。十二年,于山西南北二镇选兵一千,分二营,设将领训练。光绪十一年,以广西南边二千馀里,原设隘一百九,分卡六十六,兵力犹单,分要处为三路,镇南关口关前隘凭祥土州为中路,自关以东诸隘为东路,以西诸隘为西路,就原有防军二十二营并为二十四营,以十二营专防中路,馀十二营分防东、西路。广西提督自柳州移驻龙州。其城守营设游击及守备等。增设柳庆镇总兵官,驻柳州。绿营历年增损规制,大略如是。其移驻编改,节目不能覙缕以详也。  若其裁汰之数,自顺治中,所裁山西标兵四千馀,陕、甘将领四十八,兵一万六百馀,河南五百,湖广五千,江西三千,将领八,江南万九千馀,将领百十七,其最多者也。馀者海州一协,裁将领七,兵六百馀,临清一镇,裁将领五,兵一千,三营兵五百,沂州镇裁将领九,临清城守营将领五,兵三百,寿张营兵二百。又裁江西及南赣抚标二营官兵,四川抚标、湖北及郧阳抚标各二营官兵,多少不等。康熙八年,裁辰常镇总兵,设辰州协标官兵。二十三年,裁崇明提督,设崇明水师总兵,定三营及奇兵营制。三十四年后,计所裁标兵,南赣镇千馀,九江协九百馀,铜鼓营兵八百馀为最多,馀者自四、五百以下,少至六、七人。乾隆中,裁抚标新设二营,馀所裁最多三百馀,最少十人、九人。嘉庆十九年,谕各标额兵六十二万四千馀,较雍、乾以来所增实多,令督、抚、提、镇量加裁汰。于是次第减万四千有奇。二十五年,又谕各省勿糜饷以养额兵。道光中,裁陕、甘绿营马兵三千六百馀。又裁山东、山西抚标,及兗州等三镇,太原、大同二镇,东河河标,云、贵督、抚、镇、协各标兵额,暨福建水陆各营,浙江马、步兵,两广、江苏、安徽马、步、守兵各有差。  咸丰元年,曾国籓疏言:“八旗劲旅,以强半翊卫京师,以少半驻防天下,而山海要隘,往往布满,其额数常不过三十五万。绿营兵名为六十馀万,其实缺额常六、七万人。乾隆中叶,增兵议起。向之空名坐粮,悉令补足,一举而增兵逾六万。经费骤加,大学士阿桂争之不得。至嘉庆、道光间,睹帑藏之渐绌,思阿桂之远虑,特诏裁兵,而两次所裁仅一万六千。请饬各省留强汰弱,复乾隆初制。”谕如所请,命各督、抚分三年裁复旧额,所裁之数,年终汇陈,不得再有空粮之弊。四年,裁山西马、步、守兵五千八百馀,云南步、守兵三千九百馀。同治八年,裁九江、洞庭、岳州、荆州等水师营,改城守营,并酌设陆汛。  光绪五年,左宗棠、杨昌濬疏言:“军兴未收制兵之效,由饷薄而额多,不能应时精练,兵不练与无兵同,练不精与不练同。甘肃赋少兵多,军实向资他省,饷源稍绌,动滋事端。亟宜量减可裁之兵,以节饷糈,即以所裁军饷加所留之兵,庶可责其勤练。雍正中,甘兵定额较内地为多,后虽陆续裁减,计尚存马、步、守兵五万七千馀。即须分成核减。”六年,丁宝桢言:“四川自军兴后,招募营勇,裁者少而增者多。同治间,楚、黔、川勇多至六万馀。次第裁撤,至今存营勇二千九百馀,尚可裁其什一。”是岁,湖南各营弁兵及水陆防勇次第裁者四千三百馀,湖北裁者三千二百馀,安徽陆续裁者约九千馀。八年,张曜疏言:“裁汰勇丁,即可规复兵额,变通营制,方能永固边防。”九年,张之洞奏整顿山西绿营练军,裁湘军正勇千人,设筹资遣,寻复裁汰,综合前后裁兵约及六千人。时贵州制兵裁汰二成,守兵裁者三千二百馀,战兵二千九百馀。江西额兵万一千九百馀,近始以制兵作练军,然长年调练,冒替弊生,遂有“兵止一人,人已三变”之诮。因定抚标选锋仍旧操练,裁外属各营抽练之军,悉回原汛。  十一年,谕直省裁汰绿营。卞宝第言:“广西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粤逆初起,不过二千人。合此巨数之兵,不能击少数之贼。广西如此,他可类推。自后发、捻、回、苗恣乱,绿营战绩无闻。今宜以渐变通营制,裁额并粮,以两饷挑一兵。如额兵一万,分二十营,一半驻守,一半巡防。无事则计日操防,有警则随时援应。绿营积习,无许复存。”  二十二年,谕:“近者户部奏请裁兵,宜汰绿营七成,勇营三成。通谕以来,惟山东陈明分限五年裁减五成,此外酌裁无几。综各省兵勇尚八十万有馀,岁饷约共三千馀万。绿营积惰,久成虚设。当兹借款期迫,弃有用之饷,养无用之兵,因之国穷民蹙。各将军、督、抚亟应定限切实裁减以闻。”  二十四年,从胡燏棻等言,裁并绿营、练勇,选练新操。时山东兵额已陆续裁十之三。至是以不敷分配,未裁之二成,仍止不裁。于是山西以汰存兵额不敷防卡之用,请增练新军数营。恭寿亦言绿营弊深,屡裁而益弱,须藉民力以辅之,宜急行团练。  二十七年,刘坤一、张之洞奏汰绿营,言:“绿营官皆选补,兵皆土著。兵非弁之所自招,弁非将之所亲信,既无恩义,自难钤束。以传舍之官,驭世业之兵,亦如州县之于吏役,欲其整饬变化,服教从风,此必无之事。况绿营将弁,薰染官习,官弁且不易教,况于兵乎!层层积弊,已入膏肓,既甚骄顽,又极疲弱,本难练成可用之兵,自非裁汰不可。惟有分年渐裁一策,不分马、步、战、守,每年裁二十分之一,计百人裁五,限二十年而竣。计成扣饷,按次销除,即以节省之饷,作缉捕营察之用。惟湖南镇筸镇,系改土归流,无土著农户,除苗产外,地皆屯田,民皆兵籍,绥靖镇亦然,请于此两镇兵额不再裁汰,但将绿营改为勇营。所裁将领,可用者改隶勇营,不能带勇者,开缺或改官。使武职无把持之弊,合天下兵出于勇营之一途。更定营名,以符名实。”  二十九年,从徐世昌等言,以绿营挑改巡警。  宣统元年,步军统领衙门疏言:“巡捕五营,原设马、战制兵万人。嗣因屡次裁并,中营现兵千五百人,内分马兵五百四十,战兵八百六十,简差战兵百人。南营兵千二百五十人,内分马兵三百二十,战兵三百三十,简差战兵百人。左营兵八百人,内分马兵三百二十,战兵三百八十,简差战兵百人。右营兵七百人,内分马、战兵各三百,简差战兵百人。惟南营汛地设巡警后,差务较简,请拨南营兵三百七十五人隶北、左、右三营,每营马兵各三百六十五人,战兵四百十人。”是年,免裁之镇筸、绥靖二镇,定议改为续备军。此外乾州、永绥、常德诸协,河溪、保靖等营,留兵各三、四百人,去绿营之名,改勇营规制,作为续备军。岳州、澧州等营,各裁将弁,存兵六十四人或至九十三人。其馀抚、提、镇、协诸营,各裁统将,一以同城将领兼统馀兵。湖北通省将领,副将五人裁去一人,参将七人裁二人,游击十七人裁五人,都司十一人裁三人,守备三十三人裁十人。其抚标各营尚未尽裁,俟分军裁汰。是年,裁江北旧役卫兵左右二哨兵。贵州绿营已裁二成,寻裁副将以下各官,归并四营,酌改六营,惟边防要地佐防军所不及者缓裁。  二年,浙江绿营裁汰后,尚馀将领三百九十九,兵七千馀,一律裁尽,收取马匹军械,改编巡防队八营。四川绿营次第裁尽,挑选精壮改练防军。湖广营已裁十成之七,一、二年后,即可裁尽。湖北自咸丰八年裁马兵改步兵,同治八、九年,先后裁撤水陆军二千一百有奇,马二百馀匹,光绪十一年以来,又裁二千九百有奇,马、步、战、守兵七千六百有奇,马八百八十馀匹,实存马、步、守兵共七千馀,马千六百六十匹,以后分年裁尽。寻湖北之汉阳协兴国等营,湖南之衡州协保靖等营,副将以下各官,一律停补。裁福建绿营,计至宣统六年裁尽,现存将领三百八十人,步、战、守、舵、炊、兵夫五千九百有奇。直隶绿营,于同治年间改为练军。光绪以来,通永等镇分年裁减,至二十九年,实存马、步、战、守兵二万六千馀人。其天津城守及葛沽、通永、通州、北塘等凡十一营,当庚子之变,溃散无馀,遂悉裁撤。此外各营均十裁其三,复裁将弁三百十四人。其大沽六营,庚子年伤亡过甚,亦全裁之,改设巡警。  三年,直隶绿营尚存官弁七百馀,兵六千六百馀,实行裁汰,惟淮、练、巡防各营,暂仍其旧。四川关外原设台兵,向由绿营拨派,共三十九台,将弁兵丁,一律裁撤。福建绿营,豫定裁尽年限,所节之饷,编练巡防队。江西亦拟裁尽绿营。甘肃边要,陆军尚未成镇,仅存马、步、守兵万七千馀,资其防制之力,暂从缓裁。山西绿营所存无几,分三年尽裁之。江南绿营亦然,惟徐州镇标缓撤。山东以全裁绿营情事窒碍,因请缓裁。广东绿营,三江、崖州二协,儋州营,督标中营均免裁。其馀十减其四,将领五百馀,除边要及兼防营之缺缓裁,馀悉停补,改练陆军。广西绿营,自光绪二十九年裁后,仅存抚、提标将领五或四人,兵四五十人,左江、右江两镇将领各二人,兵各二十人。此历朝裁兵大较也。  绿营积重,沿数百年。同治中兴以后,疆臣列帅,惩前毖后,渐改练勇巡防之制。光、宣间屡加裁汰。宣统三年,武昌事起,陆军部疏言时局艰危,各省绿营、巡防队一律从缓裁撤。绿营之制,遂与有清相终始云。  直隶总督统辖督标四营,节制一提督、七总兵,兼辖保定城守,热河喀喇沁,吉林、奉天捕盗,永定河、运河等营。  督标四营。 左营,右营,前营,后营。 保定城守等营。 新雄营,涿州营,拱极营,良乡营,中路,东路,南路,西路,北路,张家口,独石口。 热河喀喇沁等营。 乌兰哈达,塔子沟,承德府,平泉州,三座塔,多伦诺尔。 吉林捕盗营。 宾州,五常,敦化县,双城,伊通州。 奉天捕盗营。 昌图府,新民,海城,承德县,开原县,铁岭,辽阳州,锦县,宁远州,义州,广宁县,盖平县,复州,金州,怀德县,奉化县,唐平县,海龙,凤凰,安东县,宽甸县,怀仁县,通化县,兴京,岫岩州。 永定河、运河等营。 北运河务关,杨村,通惠河漕运,南运河。  直隶古北口提督统辖提标四营,节制七镇,兼辖河屯一协、三屯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密云城守营,顺义营,承德府河屯协左营、右营,唐三营,三屯营,喜峰路,燕河路,建昌路,八沟营,建昌营,赤峰营,朝阳营,昌平营,居庸路,巩华营,怀柔路,汤泉营,古北口。  马兰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遵化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遵化营,蓟州营,曹家路,墙子路,黄花山,馀丁营。  泰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紫荆关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水东★营,紫荆关,白石口营,广昌营,插箭岭,矾山营,易州营,房山营,淶水营,马水口,沿河口。  宣化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独石口、多伦诺尔二协,蔚州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独石口协左营、右营,镇安营,龙门所营,云州堡,马云堡,镇宁堡,松树堡,滴水堡,赤城堡,君子堡,靖安堡,多伦诺尔协中营、左营、右营,蔚州营,东城营,宣化城守营,怀来营,怀来城守营,岔道营,龙门路营,怀安营,左卫营,柴沟营,西阳河堡营,张家口营,万全营,膳房堡营,新河口堡营,洗马林堡营。  天津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河间、大沽二协,务关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四党口营,河间协左营、右营,郑家口营,景州营,大沽协前左及中左、后左、前右、中右、后右六营,葛沽营,祁口营,务关营,霸州营,武清营,静海营,旧州营,天津城守营。  正定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固关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固关营,龙泉关营,倒马关营,忠顺关营,龙固城守营。  大名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开州协、大名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开州协,杜胜营,东明营,长垣营,大名城守营,广平营,顺德营,磁州营。  通永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通州、山永二协,北塘等四营。 镇标左营、右营,通州协左营、右营,张家湾营,采育营,三河营,山永协左营、右营,山海路营,石门路营,蒲河营,乐亭营,北塘营,丰顺营,玉田营,宝坻营。  山东巡抚兼提督,驻济南府,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登荣水师一协。  抚标 左营、右营,登荣水师练军营。  兗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沂州一协、泰安等六营。 镇标左营、右营,沂州协,泰安营,台庄营,济南城守营,武定营,安东营,沙沟营。  登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文登等七营。 镇标左营、右营,文登营,胶州协,莱州营,即墨营,青州营,宁福营,寿乐营。  曹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临清协、德州等营。 镇标中营、右营,临清协,德州营,东昌营,单县营,寿张营,濮州营,高唐营,梁山营,钜野营,桃源营。  河东河道总督统辖河标三营,兼辖济宁城守及运河、怀河、豫河等营。  河标 中营、左营、右营,济宁城守营,运河营,怀河营黄河北岸祥河、下北河、黄沁河、阳封,豫河营上南河、中河、下南河。  山西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精兵两哨、口外七捕盗营。  抚标 左营、右营,精兵两哨,归化标,萨拉齐标,丰镇标,宁远标,和林格尔标,托克托城标,清水河标。  太原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蒲州、潞安二协,太原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蒲州协,运城营,吉州营,潞安协,泽州营,东阳营,粟城营,太原营,平阳营,隰州营,汾州营,平垣营,盂寿营,东滩营,平定营。  大同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杀虎口一协、新平路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杀虎协左营、右营,宁武营,偏关营,镇西城,河保营,保德营,水泉营,平鲁营,靖远营,归化城,新平路,天城营,阳和营,浑源营,得胜路,丰川营,助马路,怀仁城,北楼营,东路,忻州营,灵丘路,山阴路。  河南巡抚兼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开封营。  抚标 左营、右营,开封城守营。  河北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河南城守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河南城守营左营、右营,卫辉营,彰德营,陕州营,内黄营,嵩阳营,王禄店营,滑县营。  南阳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荆子关、信阳二协,汝宁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荆子关协,卢氏营,信阳协左营、右营,汝宁营,邓新营,襄城城守营,新野营,光州营,固始县营。  归德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永城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永城营,考城营,陈州营。  两江总督统辖督标二营,节制三巡抚、一提督、九总兵,兼辖江宁城守一协、扬州、盐捕二营。  督标 中营、左营,江宁城守协左、右两营,奇兵营,青山营,浦口营,溧阳营,瓜州营,扬州营,盐捕营。  漕运总督统辖各卫所外,复统辖旗、绿、漕标三营,兼辖淮安城守等营。  漕标 中营、左营、右营,淮安城守营,海州营,盐城水师营,东海水师营。  江苏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苏州城守营。  抚标 左营、右营,苏州城守营。  江南水陆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太湖、松北二协,松江城守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太湖协左营、右营,松北协,松江城守营,金山营,柘林营,青村营,平望营,江阴营,靖江营,孟河营,常州营,镇江营,松南水师营,南汇水师营。  狼山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通州等营。 镇标中营、右营,通州水师营,掘港水师营,泰州营,泰兴营,三江水师营。  苏松镇水师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海门一协。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海门协。  徐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徐州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徐州城守营,萧营,宿州营。  淮扬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清江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清江城守营,宿迁营,庙湾水师营,佃湖营,洪湖水师营,苇荡左营,苇荡右营。  福山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吴淞、川沙二营。 镇标左营、右营,吴淞水师营,川沙水师营。  安徽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安庆一协,游兵、潜山二营。  抚标 左营、右营,安庆协左营、右营,游兵营,潜山营。  寿春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六安等营。 镇标中营、右营,六安营,颍州营,泗州营,庐州营,亳州营,龙山营。  皖南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徽州等营。 镇标中营、右营,徽州营,池州营,芜采营,广德营。  江西巡抚兼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南昌城守一协。  抚标 左营、右营,南昌城守协。  九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九江城守等营。 镇标前营、后营,九江城守营,广信营,铅山营,饶州营,浮梁营,建昌营,广昌营,武宁营,瑞州营,抚州营,铜鼓营,南康营。  南赣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袁州一协、赣州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后营,袁州协,临江营,赣州城守营,宁都营,南安营,吉安营,龙泉营,万安营,永丰营,莲花营,兴国营,文英营,永镇营,横冈营,羊角营。  长江水师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受两江总督、湖广总督节制。 提标中营,金陵营,裕溪营,大通营,芜湖营。  长江水师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 镇标中营,荆州营,沅江营,陆溪营。  长江水师汉阳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 镇标中营,田镇营,蕲州营,巴河营。  长江水师湖口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 镇标中营,安庆营,吴城营,饶州营,华阳营。  长江水师瓜洲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 镇标中营,江阴营,三江营,孟河营。  闽浙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十二镇,统辖督标三营,兼辖抚标二营、南台水师营。  督标三营。 中营、左营、右营,抚标左营、右营,南台水师营。  福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兼辖福州城守营,节制福宁镇标、福州城守及同安等营。  福建陆路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福州城守、兴化城守二协、泉州城守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福州城守协左营、右营,兴化城守协左营、右营,泉州城守营,长福营。  福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其左营系水师提督节制,兼辖海坛、闽安二协,烽火门四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海坛协左营、右营,闽安水师协左、右两营,烽火门水师营,桐山营,连江营,罗源营。  汀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邵武城守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邵武城守营左营、右营。  建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延平城守协、枫岭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延平城守协左营、右营,枫岭营。  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顺昌协、同安等营。 镇标中营,顺昌协,同安营,诏安营,平和营,云霄营,龙岩营,漳州城守营。  福建水师提督节制三镇,及福宁镇左营、广东南澳镇左营,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金门协,铜山、湄州等营。 镇标中营,左、右、前、后四营,金门协,铜山水师营,湄州水师营。  闽粤南澳镇外海水师总兵。 左营。  福建台湾巡抚节制二镇。  台湾镇总兵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湾北路、台湾水师二协、台湾城守及台湾南路等营。 镇标中营,台湾北路协中营、右营,台湾水师协中营、左营、右营,台湾城守营左营、右营,台湾南路营,台湾嘉义营,台湾艋舺水师营,沪尾水师营,噶吗兰营,台湾恆春营,台湾道标,台湾南路下淡水营。  澎湖镇外海水师总兵统辖镇标二营。 镇标左营,右营。  浙江巡抚统辖抚标二营,兼辖海防营。  抚标 左营、右营。巡盐营,海防营。  浙江水陆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杭州等协、太湖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杭州城守协,钱塘水师营,嘉兴协左、右两营,湖州协左、右两营,安吉营,绍兴协左营、右营,乍浦水师协左营、右营,太湖水师营,宁波城守营,澉浦水师营,海宁水师营。  定海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象山协,镇海、定海城守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象山协左营、右营,石浦水师营,镇海水师营,定海城守营。  海门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台州协、海门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台州协中营、左营、右营,海门城守水师营,宁海营,太平营。  温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乐清、瑞安、平阳三协,玉环、温州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乐清协,大荆营,磐石营,瑞安协左营、右营,平阳协左营、右营,玉环营左营、右营,温州城守营。  处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金华协、丽水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金华协左营、右营,丽水营。  衢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严州协,枫岭、衢州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严州协左、右两营,枫岭营,衢州城守营。  湖广总督节制二巡抚、二提督、五镇,统辖督标三营。  督标 中营、左营、右营。  湖北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 左营、右营。  湖北提督节制二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黄州、汉阳二协,荆州城守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黄州协,蕲州营,汉阳协,荆州城守营,武昌城守营,德安营,兴国营,均光营,襄阳城守营,荆门营,安陆营。  郧阳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竹山协、郧阳城守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竹山协,郧阳城守营。  宜昌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施南协、远安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前营、后营,施南协左营、右营,远安营,卫昌营,宜都营,荆州堤防营。  湖南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凤凰等屯军营。  抚标 左营、右营,凤凰屯,永绥屯,乾州屯,古丈坪屯,保靖屯。  湖南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长沙等协、澧州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长沙协左营、右营,乾州协左营、右营,镇溪营,河溪营,永顺协,常德协,龙阳城守营,澧州营,岳州营,九溪营,永定营,辰州城守营,古丈坪营。  镇筸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沅州、靖州二协,绥宁、长安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沅州协,晃州营,靖州协,绥宁营,长安营。  永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宝庆、衡州二协,临武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宝庆协,衡州协,临武营,宜章营,桂阳营,武冈营,岭东营。  绥靖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永绥协、保靖营。 镇标左营、右营,永绥协中营、左营,芭茅坪营,保靖营左营、右营。  陕甘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十一镇,统辖督标五营。  督标 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  陕西巡抚统辖抚标三营。  抚标 中营、左右两营。  陕西固原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靖远等协、静宁等营。 提标中营、左、右、前、后四营,靖远协,芦塘营,盐茶营,下马关营,八营,潼关协,金锁关,三要司,商州协中营、左营、右营,西安城守协左营、右营,盩厔营,静宁营,马营监营,安定营,隆德营,西凤营,邠州营,长武营,庆阳营,泾州营,红德城守营,固原城守营,硝河城汛,平凉城守营,秦州营,利桥营,宜君营,化平营。  延绥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定边协、神木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定边协,靖边营,镇靖营,安边营,神木营,黄甫营,麻池潢营,高家营,镇羌营,波罗营,绥德城守营,延安营,鄜州营,延绥城守营。  陕安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镇安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镇安城守营,砖坪营,兴安城守营,镇坪营,孝义城守营,紫阳营,白河营,洵阳营。  河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洮岷协、循化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洮岷协,阶州营,文县营,西固营,岷州营,旧洮营,循化营,保安营,起台营,兰州城守营,巩昌营,临洮营,河州城守营。  汉中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宁陕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宁陕营,阳平关营,宁羌营,略阳营,留坝营,定远营,西乡营,华阳营,东江口营,汉中城守营,汉凤营,铁炉川营,佛坪营。  甘肃提督统辖提标五营,兼辖永固城守协,节制西宁等四镇。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永固城守协,甘州城守营,梨园营,洪水营,南古城营,山丹营,硖口营,大马营,察汉俄博营。  西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镇海协、西宁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镇海协,哈拉库图尔营,西宁城守营,巴燕戎格营,巴暖三川营,贵德营,南川营,大通营,永安营,白塔营,碾伯营,威远营。  宁夏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中卫协、花马池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兼管城守营、城守营,中卫协,石空寺堡,古水井堡,花马池营,安定堡,灵武营,灵州营,同心营,平罗营,洪广营,玉泉营,广武营,兴武营,横城营。  凉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五营,兼辖永昌、庄浪二协。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西把截堡,永昌协,宁远营,水泉营,新城营,张义营,镇番营,安城营,大靖营,土门营,庄浪协,俄博岭营,松山营,镇羌营,岔口营,红城堡,红水营,三眼井营。  肃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金塔、安西二协,肃州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金塔协,镇彝营,清水营,高台营,抚彝营,红厓堡,安西协,布隆吉尔营,桥湾营,肃州城守营,嘉峪关营,沙州营,靖逆营,赤金营。  甘肃新疆巡抚节制三镇,统辖抚标四营、玛纳斯协、济木萨等营。  抚标 中营、左营、右营,城守协中营,喀喇巴尔噶逊营,玛纳斯协,济木萨营,库尔喀喇乌苏营,精河营,吐鲁番营。  新疆喀什噶尔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五营,兼辖回城、莎车二协,英吉沙尔等营。 提标中营、左右两营、前营、城守营,回城协中营、左右两旗,莎车协中营、中左右三旗,英吉沙尔营,和阗营,玛喇巴什营。  新疆阿克苏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乌什协、哈喇沙尔等营。 镇标中左右三营、城守营,乌什协,哈喇沙尔营、库车营。  新疆巴里坤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哈密协、古城等营。 镇标中营、左右两营、城守营,哈密协,古城营,塔尔纳沁营,木垒营。  伊犁将军节制一镇,统辖军标二营。 军标中营、左营。  伊犁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塔尔巴哈台协、霍尔果斯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绥定城守营,塔尔巴哈台协,霍尔果斯营,宁远城营。  四川总督节制一提督、四镇,统辖督标三营。  督标 中营、左营、右营。  成都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统辖军标绿营二营,节制建昌、松潘二镇。 军标左营、右营。  四川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阜和、懋功、马边三协,成都城守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阜和协左营、右营,黎雅营,泰宁营,懋功协,崇化营,绥靖营,庆宁营,抚边营,马边协左营、右营,存城营,万全营,平安营,成都城守营、右营,永宁营,泸州营,叙马营,建武营,普安营、右营,安阜营,峨边营、右营,镇远营,绵州营。  川北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绥定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绥定营,顺庆营,太平营,巴州营,广元营,潼川营,城口营,通江营。  重庆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夔州、绥宁二协,忠州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夔州协左营、右营,巫山营,梁万营,盐厂营,绥宁协左营、右营,酉阳营,黔彭营,邑梅营,忠州营。  建昌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会川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会川营,永定营,越巂营,宁越营,保安营,靖远营,泸宁营,会盐营,怀远营,冕山营。  松潘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维州协、漳腊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维州协左营、右营,茂州营,漳腊营,叠溪营,龙安营,平番营。  两广总督节制二巡抚、三提督、九镇,统辖督标五营,兼辖本标水师、绥瑶等营。  督标 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督标水师营,绥瑶营。  广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节制南韶连镇标、潮州镇标、高州镇标、琼州镇标、惠州协标、肇庆协标、广州城守协、三江口协、黄冈协、罗定协、增城各二营,南雄协、钦州各一营,雷州左营、前山、永靖、连阳、惠来、骁平、潮阳、廉州、儋州、万州、和平、四会、那扶、永安、兴宁、平镇、潮州城守、石城、阳春、三水、徐闻、绥瑶等营。  广东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 左营、右营。  广东陆路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广州城守等协、增城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广州城守协左营、右营,三水营,惠州协左营、右营,和平营,肇庆城守协左营、右营,四会营,那扶营,增城营左营、右营,永靖营,永安营。  南韶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三江口、南雄二协,清远、佛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三江口协左营、右营,连阳营,南雄协,清远营左军、右军,佛冈营。  潮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黄冈协、惠来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黄冈协左营、右营,惠来营,饶平营,潮阳营,兴宁营,平镇营,潮州城守营。  高州镇水师兼陆路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罗定协、阳江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罗定协左营、右营,阳江营,硇州营,吴川营,电白营,东山营,阳春营。  广东水师提督节制五镇,统辖提标五营,香山等四协,新会、前山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后营,香山协左营、右营,顺德协左营、右营,大鹏协左营、右营,赤溪协左营、右营,新会营左营、右营,前山营。  碣石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平海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平海营。  琼州镇水师兼陆路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崖州协、海口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崖州协,海口营,万州营,儋州营,海安营。  南澳镇总兵分管闽、粤二省,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澄海等营。 镇标左营隶福建水师提督节制,右营,澄海营左营、右营,海门营,达濠营。  北海镇水陆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龙门协、雷州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龙门协左营、右营,雷州营,钦州营,白龙营,徐闻营,石城营,灵山营。  广西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 左营、右营。  广西提督节制三镇,统辖提标中军一营,兼辖平乐、新太二协,全州等营。 提标中军,平乐协左营、右营,富贺营,麦岭营,新太协,馗纛营,全州营,宾州营,三里营,上思营,东兰营,桂林城守营,龙州城守营。  左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梧州、浔州二协,南宁城守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梧州协左营、右营,怀集营,浔州协左营、右营,南宁城守营,郁林营。  右江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镇安协、思恩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镇安协左营、右营,思恩营,隆林营,上林营,恩隆营。  柳庆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庆远、义宁二协,融怀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庆远协左营、右营,义宁协左营、右营,融怀营,永宁营,柳州城守营。  云贵总督节制二巡抚、二提督、十镇,统辖本标三营,兼辖曲寻协、云南城守、寻霑等营。  督标 中营、左营、右营,曲寻协左营、右营,云南城守营,寻霑营。  云南巡抚统辖抚标二营。  抚标 左营、右营。  云南提督节制六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楚雄协,武定、大理城守等营。 提标中营、左营、右营,楚雄协,武定营,大理城守营。  临元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元新、澂江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前营,元新营,澂江营。  开化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广南、广西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后营,广南营,广西营。  腾越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永昌等二协、龙陵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永昌协左营、右营、顺云协中营、左营、右营,龙陵营。  鹤丽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维西协、永北、剑川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维西协左营、右营,永北营,剑川营。  昭通镇总兵统辖镇标四营,兼辖东川、镇雄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东川营,镇雄营。  普洱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威远、景蒙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威远营,景蒙营。  贵州巡抚统辖抚标二营,兼辖古州等十卫、都江、下江等营。  抚标 左营、右营,古州左卫、右卫,八寨卫,台拱卫,黄施卫,丹江卫,凯里卫,清江左卫、右卫,石岘卫,都江标,下江标。  贵州提督节制四镇,统辖提标三营,兼辖大定等协、罗斛等营。 提标左营、右营、前营,大定协左营、右营,平远协左营、右营,遵义协左营、右营,定广协左营、右营,罗斛营左营,右营,贵阳营,平越营,归化营,黔西营,安顺城守营,仁怀营,新添营。  安义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永安协、长坝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永安协左营、右营,长坝营,普安营,安南营,册亨营。  古州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上江、都匀二协,朗洞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上江协左营、右营,都匀协左营、右营,朗洞营左营、右营,黎平营左营、右营,荔波营,下江营。  镇远镇总兵统辖镇标三营,兼辖清江等三协、台拱等营。 镇标中营、左营、右营,清江协左营、右营,松桃协左营、右营,铜仁协左营、右营,台拱营左营、右营,丹江营左营、右营,思南营,凯里营,黄平营,天柱营,石阡营。  威宁镇总兵统辖镇标二营,兼辖毕赤、水城等营。 镇标左营、右营,毕赤营,水城营。  绿营兵额,清初未定。考明代京军二十万馀,外军九十九万馀。顺治间不可考,大约视旧额约裁减十三四。康熙兵制,京巡捕三营经制马步兵三千三百,直隶各标兵三万七百,山西二万五千,川陕总督,陕、甘两巡抚及提镇各标兵八万五千九百七十八,四川四万,云南四万二千,贵州二万,广西二万,湖广四万,广东七万三千一百十人,江南总督,总漕,江宁、安徽两巡抚,京口将军四万九千八百五十,浙江四万三千四百五十,江西万五千,福建六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山东总河及抚、镇标兵二万,河南一万,都各省经制马步兵五十九万四千四百十四。逮乾隆二十九年,次第增加,各省多者一千至六千馀,惟贵州加至万八千二百馀,减者江西七百馀,广东四百馀,浙江二千馀,福建三千馀,都六十三万七千三百二十三。  至五十年,各省绿营兵额,京巡捕五营一万,直隶三万九千四百二,山东万七千五百四,山西二万五千七百五十二,河南万一千八百七十四,江南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七,江西万三千九百二十九,福建六万三千一百十九,浙江四万三十七,湖北万七千七百九十四,湖南二万三千六百四,四川三万千一百十二,陕、甘八万四千四百九十六,广东六万八千九十四,广西二万三千五百八十八,云南四万千三百五十三,贵州三万七千七百六十九,都五十九万九千八百十四,综计数减于旧者凡四万馀。各省减者,自数百至数千不等,惟陕、甘减至万二千,则以四十六年新增者不在此数,而山东、河南、江南视旧额转多,盖河、漕标兵本定分额,此实并入各省中也。  嘉庆十七年,绿营都数为六十六万千六百七十一,视乾隆中叶增额六万馀,各省均所有益,惟浙江减额千馀。其江南总额,此分江宁七千三十九,南河万五千六百六十六,漕运三千六百八十一,江苏二万三千七百四十八,安徽八千七百三十八,总为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增旧额八千馀。又旧额但举山东,此分山东万五千九百三十三,东河四千二百四十一,增额三千馀,略可考见。十九年,山西等省共裁兵万五千四百馀,内改马战兵为步守兵共千二百馀。  道光初元,谕行裁汰,减额万馀,复议裁改。二十九年兵额,直隶四万千三百三十五,山东二万五十七,河南万五千三百八十一, 东河并入河南、山东。 山西二万二千八百五,江苏三万八千一百八,安徽九千四百四十二, 南河、漕运并入江南。 江西万二千四百七十二,福建六万千六百七十五,浙江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五,陕西二万四千七百二十,甘肃六万八千八百六十二,湖北二万五百五,湖南二万七千百十五,四川三万三千八百十一,广东六万八千三百二十二,广西二万二千四百七十二,云南三万九千七百六十二,贵州三万六千四百七十七,都五十八万五千四百十二,京营万名在外。减于乾隆旧额且逾万矣。  咸丰军兴以来,绿营议裁。迄同治、光绪间,兵制一变,直省厉行简汰,顾不能悉废,存额尚不为少。再综近时绿营兵额,京巡捕营一万外,十六门门甲三百十,门军六百四十,凡万九百五十,直隶四万二千八百十,山东万七千八百七十五,山西万六千四十五,河南万四百六十八,江苏二万五千七百七十,安徽九千三百六十四,江西万一千七百四十,长江水师万一千六十四,福建二万三千六百七十八,台湾八千二百六十八,浙江二万三千四百九,湖北万五千三百四十三,湖南三万零二十四,陕西万八千六百八十七,甘肃万二千七百二十五,新疆二万六千五百十五,四川三万千二百八十一,广东四万六千七百七十四,广西万四千一百十五,云南万二千五百七十二,贵州四万二千九百五,都四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取道光末年额较之,减于旧者几十二万,但旧额不及长江水师与台湾云。 志一百七  ○兵三  △防军陆军  防军初皆召募,于八旗、绿营以外,别自成营,兵数多寡不定,分布郡县,遇寇警则隶于专征将帅,二百年间,调发徵戍,咸出于此。若乾隆年台湾之役,乾、嘉间黔、楚征苗之役,嘉庆间川、陕教匪之役,道光年洋艘征抚之役,皆暂募勇营,事平旋撤。故嘉庆七年,楚北初设提督,即以勇丁充补标兵,道光十七年,以练勇隶于镇筸镇标,二十三年,以防守海疆之水陆义勇三万六千人仍遣回本籍,无防、练军之名也。道、咸间,粤匪事起,各省多募勇自卫,张国樑募潮州勇丁最多。咸丰二年,命曾国籓治湖南练勇,定湘军营哨之制,为防军营制所昉。迨国籓奉命东征,湘勇外益以淮勇,多至二百营。左宗棠平西陲,所部楚军亦百数十营。军事甫定,各省险要,悉以勇营留防,旧日绿营,遂同虚设。绿营兵月饷不及防勇四分之一,升擢拥滞,咸辞兵就勇。粤、捻既平,左宗棠诸臣建议,防营诚为劲旅,有事则兵不如勇,无事则分汛巡守,宜以制兵为练兵,而于直隶、江、淮南北扼要之处,留勇营屯驻,遂有防军之称。  练军始自咸丰间,以勇营日多,屡令统兵大臣以勇补兵额,而以馀勇备缓急,尚无别练之师。至同治元年,始令各疆吏以练勇人数口粮,悉数报部稽核。是年于天津创练洋枪队。二年,以直隶额兵酌改练军。四年,兵部、户部诸臣会议选练直隶六军,始定练军之名。各省练军乃踵行之。练军虽在额设制兵内选择,而营哨饷章,悉准湘、淮军制,与防军同。其绿营制兵,分布列郡汛地,练军则屯聚于通都重镇,简器械,勤训练,以散为整,重在屯防要地,其用亦与防军同,故练军亦防军也。  同治、光绪间,各省所增编防、练军,兵部、户部于光绪二十四年核其总数,直隶练军一万一千人,留防淮军三万一千人,新军一万一千四百人,毅军一万人,奉天练军一万一千四百人,吉林防军八千五百九十八人,练军四千四百三十八人,黑龙江练军七千九百七十一人,山西练军四千九百人,河南防军九千一百九十人,陕西防、练军一万四千四百五十人,甘肃防军一万二千五百人,新疆防军二万七千八百四十五人,塔尔巴哈台勇营二千四百三十二人,四川勇营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八人,云南防军一万五千三十三人,贵州练军九千四百八十六人,广东勇营一万一千八百人,广西勇营一万六千九百四十人,湖南练军一万二千九百七十人,湖北勇营一万二千六百九十人,新军一千九十三人,江西防军九千三百六十三人,安徽防、练军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人,江苏防军二万三千七百九十人,自强军三千一百七十人,得胜军三千人,浙江防军二万一千三百人,山东防军一万三千九百五十人,福建防军一万五百四十人,各省防军、练勇凡三十六万馀人,岁需饷银二千馀万两。其后绿营兵屡加裁汰,各省卫戍之责,遂专属于防、练军。光绪中叶后,防、练军改为巡防队。光、宣之间,又改为陆军。至宣统三年,各省巡防队犹未裁尽也。兹列同、光、宣三朝改设防、练军规画于篇,而以陆军新制附焉。  防军,同治元年,直隶省于大沽协标六营内选练五百人,复增至二千五百人,分为五营,营分十队,设总统一人,翼长二人,各营管带一人,副管带二人,正副令官二人,带队官十人,分队官二十人。沈葆桢于江西省额兵一万二千人内,严汰老弱,增补精锐,分为二班,一班调至省城操练,一班留防汛地,半年换班。其赴操者,酌加练费,较募勇之费不及其半,练成即调赴前敌助战。  二年,刘长佑以直隶省营务积年废弛,各营兵数多寡悬殊,号令不一,乃改仿湘军成规,以五百人为一营,设营官、哨队官及亲兵,分别队伍旂帜,申明号令,改设六军,凡筑营结阵诸法,一律讲求。其步队营制,设营官一人,哨官四人,哨长五人,什长四十人,正兵三百六十人,营官亲兵五十人,哨官护兵四十人,营官自率中哨,凡五百人。其马队营制,设营官一人,帮办二人,督队官五人,每哨五棚,每棚什长一人,正兵九人,营官自率中哨,合伙兵、马夫凡三百十六人。保定练军,马、步、守兵一千九百五十人为一军,宣化练军,一千四百八十人为一军,古北口练军,二千四百十人为一军,大名练军,一千二百三十四人为一军,正定练军,一千四百八十人为一军,通永练军,一千七百五十四人为一军,共编为六军。  五年,令遵化等处各驻防军,每军定为步队二千人,马队五百人,在督标、提标内选取,凡一万五千人,分为六军,颁练兵章程十七条,隶总督节制,以防畿辅。又于六军外续练防勇二军。以奉天留防队伍调补直隶练军缺额。其训练京营,由神机营量增兵额。是年,左宗棠以福建省绿营额冘饷薄,乃裁兵十成之四,即以裁饷加留营之兵,并营操练。  六年,丁宝桢于山东省增练马队三千人。  七年,以各省绿营日益孱弱,令各省以壮健练勇易之。令曾国籓经理直隶省练兵事宜,就全省绿营内抽练六千人,仿勇营规制,分地巡防。海防议起,调驻天津,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与勇营相犄角。  八年,曾国籓以军事既竣,宜练兵不宜练勇,而勇营良法为练军所当参用者,一、文法宜简,一、事权宜专,一、情意宜洽。减兵增饷,汰弱留强,严杜顶替之弊。于原有练军四千人外,古北口、正定、保定各练千人,统以东南战将。练成之后,分为四军。以二军驻京北,二军驻京南,俟功效既著,增练五千人。全省防营于未撤之九营外,以刘铭传全部淮军驻防张秋,以督标亲军砲队营及前营副营驻天津,以亲军砲队营驻大沽砲台,以盛字中军六营、左军三营,仁军二营,马队五营驻马厂、青县,于运河西岸筑砲台五座,驻盛字前军三营、右军三营、老左军一营,于沧洲驻乐字中、左各一营,其盛字营兼办屯田,以卫畿辅。是年,丁日昌以江苏省自淮军全部撤防以后,江苏抚标兵仅有一千六百馀人,乃裁汰老弱,补以勇丁,分左右二营,练习洋枪及开花砲诸技。马新贻以江南全省额兵一万二千七百馀人,分防各处,徒有其名,必须化散为整,始能转弱为强,乃于督标内选千人为左右营,浦口、瓜洲营内选五百人为中营,扬州、泰州营内选五百人为前营,驻省城训练,于徐州镇标内选千人为徐防新兵左右营,以地方之轻重,定练兵之多寡。刘锦棠以新疆全境自回民乱后,旗营零落殆尽,乃于乌鲁木齐创设标兵,于天山南北路各置额兵,新疆所有驻防旗兵,归并伊犁整顿,别以精骑重兵居中屯驻,为南北各路策应之师。崇实以四川省军事渐定,酌裁防军,选练旗、绿各营。  九年,曾国籓于直隶省增募马勇千人,分为四营,原有额兵,增足万人,分练马队、步队,奏定各营哨之制,及底饷、练饷、出征加饷之制,为北方重镇。  十年,鲍源深以山西省抚标兵仿曾国籓直隶练兵之法,选练马队一营,步队二营,以次推行各镇。吴棠以四川全省额兵类多疲弱,乃归并训练,得精壮万人。王文韶以苗疆戡定,所有湖南省留防军三十营,分布于湖南、贵州接壤之区,又于抚标、提标内各选练精壮一营。  十二年,令陕甘督臣左宗棠、云贵督臣岑毓英各选所部勇丁,以补营兵之额。是时中外臣工皆注意练兵。李宗羲谓勇与兵有主客聚散勤惰之异,未可易勇为兵。王凯泰谓各省练兵,宜令更番换防,云、贵荡平以后,两省制兵亦宜换防调操,以杜久驻疲惰之渐。兵部诸臣会议,以同治初年创议练兵,京师神机营及直隶省六军,别筹练饷,特立营制。福建、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皆就所减之饷加于练军。河南、山西、山东、湖南等省,则按直隶之法,于额兵内抽练,于正饷外略加练费。甘肃省则因军事初定,先练千五百人。但各省所抽拨之兵,不过原额十之二三。若其馀之兵,置之不问,终成疲弱。应令各省统兵大臣,已练之兵,以时休息,其未练者,次第调操,期通省额兵咸成劲旅。  十三年,都兴阿于奉天各城额兵内选练马队二千人,于各城八旗内选苏拉千人为馀兵,俟客兵裁撤,再行增练。  光绪二年,崇实因奉天换防旗兵日久弊生,乃于岫岩、熊岳、大孤山、青堆子等处改设练军。  三年,允李庆翱之议,于河南省增设练军步队。  六年,令各疆臣酌量裁兵。各省防军自裁撤后,为数尚多。直隶、陕、甘须办边防,云南、贵州则防军较少,此外各省,均应大加裁汰。水师自设兵轮船后,旧式战船水师,亦分别去留。旋广西抚臣庆裕以广西省兵单饷薄,乃酌裁防军,以所节之饷,仿直隶练兵章程,在省标、提标内各选练二营,左右江两镇各选练一营。岐元以奉天省自同治间马贼四出肆扰,先后商调客军,增练旗、绿各营,而营制饷章未能画一。光绪五年,乃以直隶客军归并奉天省,合枪砲马步各队,釐定营制,编为奉字中、左、右、前、后马步队五营,中军增步队一营。丁宝桢因四川省自军兴以后,川勇而外,益以湖南、贵州各军,多至六万馀人,事定次第裁并,至光绪三年,实存防军一万馀人,须分守要隘,未可再裁。贵州防军,较他省为少,李明墀于光绪五年后,陆续裁汰四千馀人。李瀚章以湖北省防军,若升字三营、忠义八营、武毅七营、水师七营,皆扼要驻守,不宜裁汰,就湖北通省额兵酌量裁去三千馀人。裕禄以安徽省自捻寇平后,驻防皖南、皖北各军,凡一万八千馀人,次第归并训练,实存水陆防军万人。  七年,岑毓英因苗乱已平,贵州之屯军、防勇,量为裁并,屯军裁去九千人,以裁军补额兵,酌改练军。旋移抚福建,乃率贵州练军二千人赴闽,教练闽省制兵。谭锺麟以浙江省防军于光绪六年募足三十营,旋裁去四营,以练军十营驻温州,海门、省垣各一营,馀皆归守汛地。是年,以各省防军岁饷甚钜,令统兵大臣一律严核,不得有吞蚀空额诸弊。  八年,崇绮裁并奉天各军,于八旗捷胜营及东边道标兵、蒙古练勇外,所有马步营中之南方防勇,迁地勿良,乃裁并为一营,馀悉遣归原省。任道镕于山东省抚标及兗、曹镇标内抽调步兵千二百人,分为三营,加饷训练。张曜、刘锦棠以伊犁收复,就关外营勇选练制兵,改行饷为坐粮,略更旧制,增马队重火器,设游击之师,复参用屯田法,以足军食。  九年,张之洞练山西省军队,由省标先练,扫除积习,为全省军营模范。李鸿章裁撤直隶省防军,除裁撤外,实存直字、荣字、义胜各营数千人,与淮军之亲兵及仁军、盛军、铭军、楚军等马、步、水师三十九营,分防各地。岑毓英以贵州苗疆多事,原设重兵数逾三万,积久废弛,专恃防军定乱,事定后,以防军归入制兵。云南省制兵,凡战兵九千馀人,守兵七千馀人,塘汛堆卡,零星散布,而巡防缉捕,专任练军,乃以战兵屯聚于统将驻所,随时整饬。潘霨裁并江西省防军,实存七千八百馀人,每哨续裁十馀人,量为省并。曾国荃综核广东省募兵之数,于光绪六年,张之洞曾募沙民千人守虎门,杨玉科增募千人及惠清营五百人,郑绍忠募安勇二千人,八年,募劲勇千人驻钦州,邓安邦续募千人,散布广州各属,其广东额兵实存九千馀人。  十年,奎斌裁汰山西省两镇兵三千馀人,挑练大同镇马步队各一营,太原镇步队一营。  十一年,卞宝第裁湖南省绿营,选精壮为练军,给以双饷,其未足之额,以营勇补之。希元等抽拨吉林防军左右路马步营千五百人,又于未练之兵及八旗台站西丹内选三千人,编为吉字营,分左右二翼,修筑壁垒,归营训练。岑毓英以云南省沿边之防军一万六千人分编三十营,于每年瘴消之际,亲历边疆,巡视防务。卞宝第分湖南全额兵之半,加以训练,编为巡防营。  十二年,刘秉璋以四川省防营渐染习气,所有寿字、武字等十营,巡盐五营,一律选练整饬。  十三年,穆图善整理东三省练兵事宜,每省挑练马队二起,步队八营,奉天、吉林、黑龙江各足成四千五百人,以克鲁伯砲六十尊,分配三省防营。刚毅裁并山西省额兵六千人,就饷练兵,抚标马队一旗,步队三营,太原镇马队二旗,步队四营,大同镇马队七旗,步队二营,编列成军,其北路则以树字各营分地巡防。  十四年,岑毓英就云南省内地防军及边关勇营内共选练九千六百馀人,以符通省战兵五成之数。而边境辽阔,分防尚属不敷,乃增练三十营,凡一万五千四百馀人,分防腾越、蒙自各边及大理、普洱各府。  十五年,谭钧培更定云南省营制。云南防军,于光绪二年,刘长佑挑练战兵,以三百七十人编为一营。十年,岑毓英以督师出关,改编二百二十人为一小营,营分五哨,哨各四队,队各十人。十一年,合练军各营,以半防内地,半防边境,仍以二百人上下为一小营。凡调防八成战兵七十七营,留防粤勇十二营,倮黑防勇六营,西南土防二十五营。乃裁汰三成,归并整齐,以三营为一营,每营分编五哨,中哨六队,馀各三队,以散合整。凡战兵二十六营,粤勇五营,倮黑勇二营,土勇十三营。  十六年,张曜练山东省步队一营。  十七年,福润增练步队左营。鹿传霖以陕西省自经乱后,兵制未复,乃酌留马步防军并练军各营,居中策应,各路马队,利于巡缉,乃改步队为马队以节饷糈,凡防、练军马队千五百人,在平原及北山扼要驻守。张煦以湖南省自湘勇回籍后,专恃防军弹压各路,凡防军万人,水勇二千四百馀人,乃归并损益,互为声援。  二十一年,依克唐阿编定奉天省砲兵三哨,合原有之防军为五营,又以效力猎户二千人编为四营。是年张之洞创练自强军十三营于江南,器械训练,悉仿欧洲。  二十二年,张之洞练洋操队二营于湖北。聂士成于直隶驻防淮军内选练马步队三十营,仿德国营制操法,编为武毅军。  二十三年,张之洞以练军重在操演,令分防各营,以十之一更番来省,教以新操,俟练成后,转授各营。  二十四年,王毓藻练贵州军队,先就省防三营改习洋操,次第推及各营。王文韶挑留直隶全省淮、练各军二万馀人,编为二十营,分左右翼,驻守大沽口及山海关,以练军三十三营分防内地及热河等处。色楞额以热河兼辖蒙古两盟十七旗,而马步防兵仅有千人,乃增练壮丁五百人为一营,马队五百人为二营,佐以砲队百人。增祺以福建省多山,新练防军,宜重步队,参以砲队,增制过山快砲十二尊。胡聘之以东、直、秦、豫各省皆有防军,支饷自数十万至百万不等,而山西省屏蔽畿疆,仅有练军五千人,乃增练新军,固西路之防。荣禄因北洋四大军训练已成,分路驻防,以武毅军驻芦台为前军,甘军驻蓟州为后军,毅军驻山海关为左军,新建军驻小站为右军,别练万人驻南苑为中军,军械不足,令江南机器局拨解新式快枪三千枝,快砲七尊,原有之淮军一万二千人,防、练军一万九千人,归并训练。刘坤一以江南省之江宁、镇江、吴淞、江阴、徐州五路防军悉改习洋操,所用军械,统归一律。是年,令王大臣选京师神机营马步万人为选锋营。令北方各省营伍,由新建军遣员教习,南方各省营伍,由自强军遣员教习。东三省防练各营伍,由北洋武备学堂遣人教习。  二十五年,李秉衡上言奉天仁、育二军,训练已成,应择地修筑营垒,俾成重镇。裕禄以直隶防、练各军为数太多,乃挑留马步精兵一万八百馀人,编为练军步队十二营,马队二十营,更定营制,步队以三百人为一营,马队以二百馀人为一营,凡三十二营,分为直隶练军左右翼,以通永镇总兵统左翼,天津镇总兵统右翼,其新建等军,仍与宋庆之二十五营各守原防。刘树堂以浙江防军云字、吉字、胜字、旅字各营凡十一营二十三旗,并为五军,名为两浙新军,用北洋武毅军操法训练。松寿以江西省防军有忠新等营二千馀人,内江及赣防水师二千四百馀人,武威等营旗三千馀人,分布各路,乃在省城设全省营务处,为训练各军之总汇。刘坤一以江南各军归并为三十七营,加以新法教练,渐有成效。文兴以盛京八旗制兵,汰弱留强,仿北洋练军新法教练。裕祥就四川驻防旗兵内选精锐为一营,阵法营制,与防军一式。松寿以江西省新练防军三千人,拨解南北洋新式枪砲,以资操练。黄槐森选广西省各军,先就省标、提标及左右江各营挑练一千四百人,为各军模范。廖寿丰以浙江省宁波、镇海各营次第改习洋操,省防各军先练步队三哨,砲队一哨,凡标营及防、练军,俟四哨教成,更番改练,推及全省。  二十六年,端方以陕西新练洋操之马步十三旗,分防南北山隘。是年,令各省疆臣严定将弁贪墨之刑,并整理浙江省防营积弊。  二十七年,李兴锐以江西防军人数不一,乃分为五路,釐定人数,以中军为常备军,前、后、左、右军为续备军,军各五营,营各五哨。刘坤一以江南武卫先锋军、江胜军各二千人为常备左右军,其馀防军四十馀营悉编为续备军。岑春煊以山西省兵制纷歧,有练军、防军、晋威军之判,乃仿北洋武卫军制,以省标三千人分左右翼为常备军,以太原、大同二镇兵共练三千人为续备军。魏光焘以云南省防军二十四营,营各二百五十人,改编为常备军十二营,营各三百人,旧有练军改为续备军,均练习洋操。丁振铎于广西省防军三营内选千人为常备军,各属防军,就人数多寡,练一、二队不等。邓华熙以贵州防军及威远营并练五营,凡千五百人,为常备军,东西路练军及缉捕营共二十九营,选练五千七百人,为续备军,分防各隘。是年,设军政司于天津,总司直隶省淮、练各防军操防事宜。  二十八年,升允以陕西省新旧各军均已改习洋操,乃选精锐六旗为常备新军,其忠靖八旗两翼步队,武威两翼马队,改为步队十二旗,以六旗为续备防军,六旗为续备长军,防军有地方之责,长军为开荒之需,以马队砲队佐之。  二十九年,夏时以江西省新军仅有千二百人,江防重要,殊苦不足,九江为全省门户,乃别募一军,亦为常备军,合中、前常备两军共十营,专防省城及九江二处,以左、右、后续备三军分防各地。  三十年,曹鸿勋以贵州各军于光绪二十六年改编为常备军、续备军,共二十四营,嗣因沿边戒严,增募防勇十九营,而筹饷艰难,遂每营酌减人数,凡防、练军及亲兵减存一万五百馀人,次第改习洋操。潘效苏于新疆标、防、巡、练各军三万二千馀人内,选存正勇一万三千馀人,于南北各路勺配分防。  三十一年,练兵处王大臣以山东省武卫先锋队二十营分防散漫,令择地屯驻,增募成镇。是年,命铁良校阅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各省防军、练军、陆军、旗兵、巡警兵。铁良遍阅各军,大都军械不一,操法亦未尽嫺,旧营改练,进步甚迟。惟安徽练军二队,九江常备五营,湖北二镇,较为生色。  三十三年,张之洞以沿江督捕营、下游缉匪营改编为水陆巡缉队。王士珍以江北巡防队改为步队六营,马队二营,其馀淮海水师、练军卫队,悉仍其旧。锡良以云南防军二十七营,铁路巡防十一营,土勇一营,凡三十九营,次第改编新军,以全省防军每营二百五十人为定额,分南防、西防、普防、江防、铁路巡防为五路,凡四十七营。  宣统元年,以热河巡防强胜营改编常备军,以察哈尔原有之精壮、精健等营改编为巡防马队一营,步队二营。徐世昌以奉天巡防队分驻五路剿匪,旋合编为步队一标,其河防营亦一律改编。王士珍因江南防军步队六营、砲队二营改隶江北,乃合原有之巡防队及留防各营编为巡防第七营,共巡防步队八营,以备练成一镇,原有卫队,增募一哨,编为一营,尚有练军三百人,水师十棚,均改为巡防队。沈秉堃以云南防军内有各属之保卫队,系旧日团营,名为营队,实即乡团,未能遽改为巡防队。广福以伊犁军标汉队,系金顺西征营勇之旧,其营制饷章,均仿湘军,乃遵新章,以步队一营、马队二旗为左路巡防队,马队二旗为右路巡防队,分驻惠远、惠宁各城。袁树勋以山东省原驻淮军,于光绪二十四年移防长江,新增防兵二营驻兗、沂二府及德州,均当南北要道,未能遽裁。联魁以新疆筹饷维艰,就原有防营改编为步队三营、马队二营,又增编工程兵一队,马队一营,勉成一协。宝棻以山西省军队,向分太原、大同、口外三大支巡防队,乃归并分编为中、前、后三路,各以统领节制之,凡马步二十二队。吴重熹以河南省巡防营不合部章,就通省巡防步队二十八营、马队十二营分为五路,豫正左军为中路,南阳镇为前路,归德镇为左路,河州镇为右路,豫正右军为后路。赵尔巽以四川省防军二十九营,编为六军,每军六营,分中、前、后、左、右、副中为六路,分驻防境。其防守宁远之靖字二营、游击步队二营,增募宁远之靖字后营,改为巡防副左路、副右路两军,每三营为一军。成都驻防满营亦改编巡防队三营,俾臻一律。瑞澂以江苏省各营练成一协外,尚有太湖水师巡防队、陆师左右巡防队,系陆路三旗及苏捕营卫队等先后改编者,乃次第换防调操,以免弛懈。  二年,岑春蓂改编湖南省巡防队,酌定饷章,即日成军,其馀缉私三旗,改为南路巡防队。孙宝琦改编山东省巡防队,所有中、前、后、左、右五路,各就坐营之中哨改编,其砲队以快砲六尊为一队,各府州县巡勇悉改为巡防队,兗、沂、曹三府原有之巡防营,亦遵新章编练。恩寿以陕西省巡警军悉改为巡防队。杨文鼎以湖南省巡防队分为中、东、西、南四路,驻防各府。昆源以察哈尔八旗壮丁编练巡防马队。松寿以裁撤福建全省之绿营兵改为巡防队十六营,分五路驻防各府。张人骏以两江巡缉队及师船十艘改为探访队,其沿江巡防队深资得力,以协解北洋之淮军饷为巡防军饷,并以江防军分驻江宁省城。锡良以奉天原有之协巡队、备补队、砲队、卫队各防营,遵章改编为陆军步队一标、砲队一营。是年,山东、山西抚臣咸拟缓裁巡防军,以靖地方。  三年,张人骏以两江巡防军关系重要,其属于江宁者,马步三十二营,属于江苏者,步队六营,属于江北者,步队八营一哨、马队一营,江南北地势扼要,未可议裁,并拟以新兵中副二营留防三队改为第一、二、三巡防队,以一哨为提督卫队。丁宝铨以山西太原满营,于光绪二十八年已改练新操,乃遵章改编为巡防队。恩寿以陕西省巡警军已改编巡防队,并设马步巡防营务处。庆恕以青海垦荒,已开垦六万馀亩,原有巡防队不敷分布,增练防军一旗。诚勋以热河虽有直隶练军八营,仅防朝、建一带,其先后所练巡防队十三营,分防各属,未能遽改陆军。张勋以长江巡防马、步、砲队十三营,分驻浦口、六合、江宁、苏州、怀远各府县,并在沿江一带广布侦探,以靖盗源。瑞澂以湖南六营已裁,所有抚标之兵,选精壮编巡防一营。此改设防练军之大略也。  自咸丰军兴,由绿营改为勇营,为留防营,为练军,为巡防队,为陆军,兵制变而益新。至宣统年,非特绿营尽汰,即湘、淮营勇驻防南北洋者,所存亦无几矣。  陆军新制,始于甲午战后,步军统领荣禄疏保温处道袁世凯练新军,是曰新建陆军。复练兵小站,名曰定武军。两江总督张之洞聘德人教练新军,名曰江南自强军。其后荣禄以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节制北洋海陆各军,益练新军,是为武卫军。  庚子乱后,各省皆起练新军,或就防军改编,或用新式招练。至光绪三十年,画定军制,京师设练兵处,各省设督练公所,改定新军区为三十六镇,新军制始画一。  三十三年,京、外新练陆军,除禁卫军外,统计近畿第一镇驻京北仰山洼,官七百四十八员,兵一万一千七百六十四名。第六镇驻南苑,官七百四十七员,兵一万一千八百四十六名。直隶第二镇驻保定、永平等府,官七百三十七员,兵一万一千七百三十一名。第四镇驻马厂,官七百四十八员,兵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名。山东第五镇驻省城、濰县、昌邑等处,官七百四十八员,兵一万一千七百六十四名。江苏第二十三混成协驻苏州等处,官二百七十四员,兵四千三百四十五名。江北第十三混成协驻清江浦,官三百七十六员,兵二千四百八十一名。安徽步队二标、马队一营、砲队一队驻省城,官二百五十三员,兵四千一百五十五名。江南第九镇步队一营、马队二队驻省城,官七百八十九员,兵八千二百五十五名。江西步队一协、马队二队驻省城,官二百三十一员,兵四千二百八十七名。河南第二十九混成协驻省城,官三百三十八员,兵五千六百十八名,步队一协、马砲队各一营调驻京城,官一百六十二员,兵三千八十五名。湖南步队一协、砲队一营驻省城,官二百四十八员,兵四千五十六名。湖北第八镇驻省城,官七百二员,兵一万五百二名,第二十一混成协驻武昌、汉阳及京汉铁路,官二百八十八员,兵四千六百十二名。浙江步队一协驻省城,官一百五十九员,兵二千三百八十四名。福建第十镇驻省城及福宁、延平等处,官四百五十五员,兵六千七百八十八名。云南步队一协、砲队一营驻省城及临安,官二百三十八员,兵四千二百四十八名。贵州步队一标、砲队一队驻省城,官一百七员,兵一千八百四十六名。四川步队驻省城,官十二员,兵六十一名。山西步队二标、马砲队各一营驻省城,官二百六十二员,兵四千五百五十七名。陕西步队一协、砲队一队驻省城,官二百二十员,兵三千九百三十六名。甘肃步队二标、砲队一营驻省城、河州、固原、西宁,官二百二十一员,兵四千一百二十八名。新疆步队一协、马队一标、砲队一营驻省城,官一百六十七员,兵二千三百二十二名。东三省第三镇驻吉林省城、长春、宁安、延吉及奉天锦州等处,官七百五十三员,兵一万一千八百八十三名,第一混成协驻奉天省城,官三百三员,兵三千五十九名,第二混成协驻奉天新民等处,官三百四员,兵五千五十三名,步队一协一标、砲队一营驻吉林,官三百六十一员,兵七千八百七十名。宣统三年统计,除前列外,浙江成第二十一镇,云南成第十九镇,四川成第十七镇,奉天成第二十镇,吉林成第二十三镇,广东成第二十六镇驻省城,广西成第二十五镇驻省城及桂林等处,先后共成二十六镇。未几,武昌陆军先变,各省应之,而三十六镇卒未全立云。 志一百八  ○兵四  △乡兵  乡兵始自雍、乾,旋募旋散,初非经制之师。嘉庆间,平川、楚教匪,乡兵之功始著。道光之季,粤西寇起,各省举办团练,有驻守地方者,有随营征剿者。侍郎曾国籓以衡、湘团练讨寇,练乡兵为勇营,以兵制部勒之,卒平巨憝,其始皆乡兵也。而边徼之地,剿有乡兵。其在东三省者,则宁古塔以东之赫哲部、克雅克部,混同江东北之鄂伦春部,不设佐领,惟设乡兵姓长。其在黑龙江者,有打牲人,在江以南之锡伯、卦勒察,江以北之索伦、达瑚尔,则附属于满营。在蒙古者,蒙兵而外,有奇古民勇。在山、陕边外者,有番兵,有僧俗兵。在四川、云南、贵州边境者,有夷兵,有土司兵,有黑倮勇丁。在西藏者,有藏番兵。皆与内地乡兵不同,故不详。其各直省之乡兵,曰屯练,曰民壮,曰乡团,曰猎户,曰渔团,曰沙民。额数之多寡不齐,器械之良窳不一,饷章之增减不定,良以聚散无恆,故与额兵迥异,无编制之可纪。兹特志其始末于后焉。  雍正八年,鄂尔泰平西南夷乌蒙之乱,调官兵万馀人,乡兵半之,遂定东川,是为乡兵之始。  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定边将军温福、定西将军阿桂疏言,调满洲兵道远费重,不如多用乡兵,人地相宜。四川乡兵,以金川屯练为强,自平定金川以后,设屯练乡兵,其粮饷倍于额兵,分屯大小金川两路,春夏训练,秋冬蒐猎,有战事则搜剿山路,退兵则为殿后之用。  嘉庆初,苗疆事起,傅鼐以乡兵平苗,功冠诸将。诏以鼐总理边务,令各省督抚以鼐练乡兵之法练官兵。川、楚教匪之役,官兵征讨,而乡兵之功为多。其勋绩最著者,文臣则四川按察使刘清,武臣则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罗思举,各统乡兵,分路剿寇,大小数百战,遂奏肤功。嘉庆十七年,以云南边外野夷倮匪肆扰,而缅宁、腾越各隘皆瘴疠之地,难驻官兵,乃练乡兵一千六百人,以八百人驻守缅宁之丙野山梁等处,以八百人驻守腾越蛮章山等处,省官兵征调之劳。其时苗疆底定,亦增设乡兵,凡屯丁七千人,训练之暇,开垦屯防田数十万顷。  道光二年,令直隶疆臣招集团练,修筑土堡,互为策应。十五年,令各州县额设民壮,一律充补训练,复令各省民壮每月随营操演,范以纪律。是年,调大小金川乡兵千名,给以千人之粮,随营征战,归屯则仍食五百人之粮。二十一年,令山东巡抚于蓬莱、黄县、荣成、宁海、掖县、胶州、即墨所属之十三枭,编练乡兵,互相防卫。又令沿海疆臣仿浙江定海县土堡之法,凡近海村落,招募乡兵,兴筑土堡,以联声势。二十三年,令广东省以团练助防海口。旋疆吏疏言广东民风宜于乡团,招集已得十万人,以升平学社为团练总汇之区,推及韶州、廉州等处,一律举行。二十六年,令各州县民壮随营考察技艺。是年,甘肃沿边番贼肆扰,令疆臣召募猎户千人,编为一军,供远探近防之用。及道光季年,张国樑募广东潮州乡兵追逐粤寇,转战东下,卒以獷悍不驯,遂至溃散。  咸丰二年,令在籍侍郎曾国籓办理湖南乡团。旋国籓疏言先行练勇一千人,所办者乃官勇非团丁,是为乡团改勇营之始。三年,令山东登、莱、青三府举办联庄团练,给以兵械。四年,令甘肃沿边增募猎户三千人以防番骑。八年,安徽巡抚翁同书疏言皖省定远、寿州、合肥等县举办团练,旬日之间,远近响应,和州踞贼屡出焚掠,多被乡团击回,以其深明大义,踊跃同仇,凡董事团总人等,传谕嘉勉。九年,河南巡抚恆福疏言,皖寇进偪豫境,令道府大员于接近皖寇之地,举办乡团,睢州等州县兴筑堡寨已数十处。旋谕河南官绅训练乡勇,联村筑寨,迅速举行。  十年,谕胜保等督办乡团,以资统率,酌定章程,凡办团州县一律遵行,惟乡团更番调营,所领粮饷,易滋流弊,毋得冒滥。又谕:“江苏等省在籍绅士,除已经办理团练外,其明晓大义律身公正者,自不乏人,所有在京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河南等省之大小官员,将如何举行乡团,随同官兵剿贼,及防守等一切事宜,各陈所见,各举所知,迅即上闻。”  寻侍郎沈兆霖疏陈:“自咸丰三年以后,迭奉朝旨举行乡团,已至再至三,各省官绅士民,未尝不遵旨办理,而贼势披猖,卒无成效。良由苟且涂饰,未经实力讲求,或募勇以充数,徒取外观,或藉端以营私,转成欲壑,无事则恃为威胁,扰害乡闾,有警则首先遁逃,流为盗贼。议者几谓乡团之无益而有损矣。不知名为民团,即当以民为团,而不可以募勇塞责也。民统于绅,则绅之邪正宜慎择也。绅倚于官,则官之贤否宜严辨也。不归并于一路,则督察无人,必不能一律坚固。不专力于四乡,则城守虽严,已难免四面受敌。官与绅宜两相孚,不宜两相厄。兵与民宜两相顾,不宜两相仇。任封疆者,当知民本吾民,用兵数少,何如用民数多。任将帅者,当知兵本吾民,我能救民,自然民能救我。现在贼氛猖獗,非实办民团,更无安全之法。”乃拟上事宜十二条:“一、民团须招本地有业之民,不可招市井无赖也。一、宜分别地段,以近贼一、二百里为最要,距贼稍远,中隔一、二县者为次要,其远在三、四百里外者,则从缓办团也。一、各州县要地,宜一律办团,无使一处疏漏,俾寇得乘隙而入也。一、办团宜四乡加密,有警则互相应援,无事则严诘奸宄,庶城守完固也。一、牧令宜择贤能,与办团之绅,不得各存意见,亦不得任用劣绅也。一、宜简道府大员分路办团,俾各县联为一气也。一、民团有急,官兵速往救援,不得观望也。一、宜择要设卡盘查也。一、民团祗可就地助战,不宜调遣,变为练勇,失其恆业也。一、立功宜即奖励,视官兵稍优也。一、团费宜自捐自办,不得藉端渔利也。一、民团办成,则分防之兵可省,集合成军,攻剿更为得力也。”  同时应诏陈言者,有载垣等所议团练章程十条,贾桢等所拟办理章程八条。旋命顺天府府丞毛昶熙为督办河南团练大臣,南汝光道郑元善帮办团练事宜,按照怡亲王载垣等所拟章程办理。命户部右侍郎杜为督办山东团练大臣,登莱青道贡璜、登州府知府卢朝安帮办团练事宜,按照大学士贾桢等所拟条款,并参酌河南章程,体察情形办理。又以皖南地方紧要,应一律办团,令两江总督曾国籓察看情形,择其谙练军务素有人望者,酌保一人,即令督办皖南团练事宜。  旋曾国籓覆陈:“乡团本是良法,然奉行不善,县官徒借以敛费,局绅亦从而分肥,贼至则先行溃逃,贼退则重加苛派,转为地方之弊。所经过各省,从未见有乡团能专打一股、专克一城者,不过随官兵之后,胜则贪财,败则先奔,常藉口于工食之太少。而办理歧异者,每多给钱文,团丁所领之饷,与官勇例价相同,且有过之。其取之民间,无非劝捐抽釐之类。是于团练已失其本义,于军饷又大有妨碍。今奉谕举行皖南团练,皖南岭隘纷歧,若筑碉设卡,有险可凭,徽、宁各要隘,宜择地筑碉,以资防守。有在籍翰林院编修宋梦兰当贼由太平县窜扰徽州,宋梦兰督带练丁协力严守,众论翕然。请即以该员办理皖南团练事宜,会同委员,董劝各属绅民,兴筑碉塞。其未经克复者,官兵攻剿,概不令团丁随往。其已经克复者,绅耆修碉,团丁守之。庶几军民两利,名实相符矣。”  又以四川地属岩疆,毗连云、贵,滇匪滋扰,未能肃清。嘉庆间,四川举办乡团,行坚壁清野之法,著有成效,自应仿办。所有应行事宜,谕四川在京各员,就地方情形,各抒所见。官绅中有练达时务者,各举所知,以俟后命。同时尚书陈孚恩等以江西毗连安徽、浙江、广东等省,疏请办理团练,酌保办事人员,并拟团练事宜八条。疏入,允行。命在籍翰林院修撰刘绎为江西督办团练大臣,吉南赣宁道沈葆桢、甘肃安肃道刘于浔帮办团练事宜,按照陈孚恩等所拟章程,妥为办理。  同时督办河南团练大臣、顺天府府丞毛昶熙疏陈团练办法,并酌拟规条:一、添筑堡寨以扼要隘,一、讲求险要以便堵御,一、慎择首事以资统率,一、分选团丁以备训练,一、摊派练费以备公用,一、互为声援以资联络,一、申明号令以壹众志,一、严定约束以禁顽暴,一、秉公赏罚以示劝惩,一、严察奸宄以防内应,一、旌表忠义以作民气,一、事贵实力以冀成功。疏入,允行。  毛昶熙又疏陈河南团练,以归、陈二府为先。前统兵大臣胜保,因调团不齐,勒派百姓出资雇丁,统计勇粮运费,较正供多至倍蓰,百姓苦累,纷纷禀请,以抽丁一项,民力已竭,乡团势难再办。其开封等府百姓闻归、陈雇勇之苦,亦复观望,不肯实办。团练之事,仍恐有名无实。寻奉谕:“用民之法,总宜深得民心。胜保等所办章程既与民心不洽,自应改弦更张,以期得力。庆廉即体察情形,将此项雇勇酌量裁撤。毛昶熙按照载垣等会议章程,速即集团练勇,以辅兵力。”又以甘肃控制西陲,地方辽阔,且与陕西、四川毗连,匪患未靖,自应一律举办团练,以靖边陲。所有甘肃省团练事宜,即命陕甘总督乐斌督办,并命甘凉道萧浚兰、刑部员外郎吴可读、江西候补道杨升帮办团练。  十一年,以归化之番众僧俗兵四千馀人,马四千馀匹,防御抱罕羌人。是年,奉谕:“乡团之设,原以济兵力所不逮。必须官绅一体,兵勇同心协力,内靖土匪,外御贼氛,于地方庶有裨益。若如清盛疏劾山东章丘县之水赛街、新城之南娄里等庄,以及博山、莱芜等县乡团,遇有经过客商,往来差役,辄敢擅行杀戮,害及无辜。抚署之差弁马匹,亦被劫夺。是团练御贼尚无成效,而抗官滋事竟有滋蔓之势。巡抚谭廷襄速将清盛所奏各情,严密查访。如有藉团为名,肆行不法,及私立黑团,聚众抗官,立即严惩。”又谕浙江巡抚:“前以浙省军务未平,筹办团练,劝谕捐输,原以保卫民生。若如王履谦疏劾办团情形,杂乱无章,劝捐委员,令捐户加捐至数十倍之多,并于捐户加以威逼。今贼氛逼近浙东,若因劝捐办理不善,致失人心,必致激成内讧。巡抚王有龄速即会同王履谦妥为劝办,议定章程,不得徇私委派贪劣之员。”  是年,左副都御史潘祖廕疏言:“各省设立团练大臣,办理年馀,曾无一效,请奖请叙,纷纷效尤,并未克复一城,其为无益,已可概见。应将团练大臣分别裁撤,以一事机而节糜费。”翰林院侍讲学士颜宗仪疏言:“乡团之设,原以百姓之财力,卫百姓之身家,果能众志成城,同仇敌忾,即一举、贡、生、监,足以统领之,无俟大员为之督率。若必以大僚综任之,帮办司员分理之,是督抚之外又设督抚,僚属之外又增僚属,徒滋纷扰。上年豫省办团,各省团练大臣亦纷纷四出。旋因浙江、四川、陕西、甘肃等省情形不同,旋即裁撤。而直隶、山东、江南、江北等处,则仍归由团练大臣办理。于是帮办人员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偪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釐金之外,团练再抽釐金,或查阅各处团防,支应纷烦,地方告乏,或任令家人奴仆勒索规费,约束不严。帮办人员或十馀人,或数十人,薪水所出,皆刻剥民间。刁生劣监,因以把持地方;狡吏贪夫,藉以希图名利,流弊实多。各省团练大臣,直隶桑春荣操守尚严,山东杜已啧有烦言,至于江北、江南所办乡团,自上年至今,未闻有团练大臣收复一州一县者,徒以骚动天下,无益有损。今山东杜已经撤回,河南毛昶熙较有成效,其直隶、江南、江北等处团练大臣,宜一并撤回。其各省州县距贼较远者,停止办团,以安民业。其距贼较近之处,仍责地方官切实办团,而以本省督抚总其成,庶事权不至纷歧,商民可免滋扰。”  旋奉谕:“直隶团练大臣桑春荣回京供职,直隶团练事宜,责成文煜办理。江西团练大臣刘绎来京任用,江西团练事宜,责成毓科督同官绅办理。其二省京官如有回籍办团者,各部院查取职名,饬令来京供职。江北团练大臣晏端书,江西团练大臣庞锺璐,其办理团练,是否仍须该员经理,抑或即可裁撤,令曾国籓、薛焕速议以闻。王履谦帮办浙江团练,兼办浙东捐务,今浙江军务方殷,自难遽撤。令王有龄会同王履谦切实筹办,以固疆圉。毛昶熙在河南归德著有成效,应否仍令毛昶熙督办团练,及有无把握之处,令严树森速议以闻。”  旋两江总督曾国籓覆陈:“团练之设,只能防小支千馀之游匪,不能剿大股数万之悍贼。其练丁口粮,若太多,则与募勇之价相等,不必仅以团名;若太少,则与官勇之饷迥殊,不能得其死力。其团防经费,若取诸丁、漕、釐、捐四者之中,则有碍督抚筹款之途;若设法四者之外,则更无措手之处。事权既无专属,刚柔实觉两难。晏端书在江北不设饷局,但劝各邑筑圩自保,庞锺璐在江南激劝乡民,俾知同仇敌忾之义,办理极有斟酌。今之贼势,决非乡团所能奏功。应俟贼氛稍衰,大功将成,然后办团练以善其后。晏端书、庞锺璐二员,清操雅望,内任最宜。应请裁去团练差使,回京供职。”疏入,允之。  同治元年,谕:“乡团之设,原以使民自卫身家,藉可保全地方,以辅官兵。前因各路办理团练大臣随带多员,任意骚扰,有害无利,是以陆续裁撤,仍责令地方官切实经理。乃迩来统兵大员,守土牧令,或恐其分饷而轻为裁撤,或疑其无益而视为具文,于是民心不固,盗贼横行,所过州县村庄,动遭劫掠,是又地方官不能因地制宜举行团练之所致,因噎废食,贻误殊多。嗣后各省团练,仍由督抚臣通饬各州县,选公正绅士,实力兴办。务使官不掣肘,民悉同心,城市乡村,声势联络。其有认真办理保全地方者,将其实在劳绩,声明保奖。”  二年,以都察院代递山东贡生硃德秀条陈团练事宜,语多可采,命硃德秀回籍,随同英桂、赵德辙办理团练,并命英桂督饬官绅,就地方情形,认真办团,毋得有名无实。  是年,统兵大臣僧格林沁疏言:“各省练团筑寨,本以助守望而御寇盗,为权宜补救之法。乃各团每以有寨可据,辄藐视官长,擅理词讼,或聚众抗粮,或挟仇械斗,甚至谋为不轨,踞城戕官,如山东之刘德培,河南之李瞻,先后倡乱,而安徽之苗沛霖,尤为枭桀反复,劳师糜饷,始得次第翦除。办团之举,始则合一乡为一团,继则联众团为一练,地广人多,良莠不齐,不肖团长有跋扈情形,承办团练绅士又不能杜渐防微,随时举发,致有尾大不掉之势。况捻匪屡经窜扰之区,亦未见各团堵御得力。其河南团练,均由侍郎毛昶熙管理。毛昶熙于通省地方,势难周历兼顾,而各练既有专管大员,地方官转至呼应不灵。今贼氛渐平,请命毛昶熙回京供职,所有团练,视直隶、山东之例,归地方官经理,以一事权。并请饬河南巡抚严查各团,如有增置军械等事,均责令禀请地方官允准置备。如不肖团长借修围制械,种种敛钱,以致苦累乡民,即从严惩办,庶几权归于上,免滋流弊。”御史裘德俊疏言:“团练之举,本属有治人无治法。今直隶善后章程,有抽拨乡团训练之议。但抽拨乡兵,必得贤明牧令,驾驭有方,乃能权不下移,民无扰累。若遇不肖州县,借端苛敛,抽丁派费,吏胥因缘为奸,上下咸思中饱,小民已不聊生;加以每县聚众数百人,游手无著,以强凌弱,甚或恃众把持,一有乱萌,尤易响应,不可不远虑及之。”  旋奉谕:“山东乡团已由官为经理,所有河南省团练事宜,亦统归官办,以一事权。其直隶抽练团丁,督臣刘长佑权其利害,是否可行,如有窒碍之处,即据实以闻。”  六年,李云麟招募奇古民勇驻八里冈,与科布多、塔尔巴哈台蒙兵为犄角。  七年,谕各疆臣:“捻寇荡平,勇丁亦各还乡里,诚恐江南、安徽、河南、山东从前被兵处所,不免伏莽潜匿,乘隙为害。江、皖等省督抚,于徐、海、颍、亳、归、汝、曹、沂等处,饬各地方官劝谕民间照旧修理圩寨,整顿乡团,互相保卫。此外各处民团,亦应一律整饬,慎选牧令,安良除暴,以靖地方。”  十二年,因四川峨边蛮族投诚,择充千百户等职,编制夷兵,建修碉堡。  光绪六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募沙民千人助守虎门,杨玉科增募千人及惠清营五百人,郑绍忠募安勇二千人,所募乡兵,以防勇规制编之。是年,命黑龙江将军于增练马队外,秋冬之季,招集打牲人等,加以训练。  八年,两江总督左宗棠以江苏沿江海州县捕鱼为业者甚多,于内江外海风涛沙线无不熟谙,而崇明尤为各海口渔户争趋之所。其中有技勇而悉洋务者,所在不乏。外洋船驶入内江者,每用渔户为导。江苏自川沙迄赣榆二十二州县,滨临江海,渔户约数万人。乃令苏松太道员为沿海渔团督办,于渔户每百人中,选壮健三十人,练渔团五千名,设总局于吴淞口,设分局于滨海各县,每月操练二次,习水勇技艺,用以捕盗缉私,兼备水师之选。  十一年,云贵总督岑毓英釐定云南通省营制,倮黑勇丁,编为六营,西南土防,编为二十五营。又因云南沿边,由西而东南,皆野人山寨,布列于九隘之外,乃调兵二千人,与原有防军及乡团土司,协力警备。督办广东军务大臣彭玉麟以钦州、廉州地广兵单,招募乡团协守。是年,吉林将军增练防军,佐以乌拉牲丁,凡万五千人。  二十四年,都察院代陈湖南举人何镇圭条陈团练事宜,命兵部议奏。又谕:“侍郎张廕桓疏请实行团练,同时臣工屡有仿西法练民兵之请。若各省实行团练,即以乡团为民兵,用更番替换之法,较诸遽练民兵为有把握。广西会匪滋事,尤宜速办,以收捍御之功。各省督抚一律切实筹办。各省于三月内,广东、广西于一月内,将办理情形,具疏以闻。”  三十年,广西巡抚柯逢时令广西各州县增募乡勇八千人,给以毛瑟后膛枪,并令民间多筑碉堡,共御外侮。  三十一年,两广总督李经羲增练防营,并募土著乡兵,备广西边境。新疆巡抚潘效苏以新疆兵费太重,改募土著,仿勇营训练,次第遣散客军。  三十四年,云南防军裁并,于腾越、临安两路创设团练,藉资捍卫。  宣统元年,各省改防营为巡防队。云贵总督沈秉堃以云南防军内有各属之保卫团,系昔日之乡团,名为营队,实即乡兵,未能遽改为巡防队,乃仍其旧。此乡兵举废之概略也。 志一百九  ○兵五  △土兵  土兵惟川、甘、湖广、云、贵有之,调征西南,常得其用。康熙间,莽依图战马宝于韶岭,瑶兵为后援。傅弘烈平广西,亦藉土兵义勇之力。乾隆征廓尔喀,调金川土兵五千,讨安南,以土兵随征。傅恆征金川,疏言:“奋勇摧敌,固仗八旗。乡导必用土兵,小金川土兵尤骁勇善战。”岳锺琪平西藏,咸、同间讨黔、蜀发匪,其明效也。  古西南夷多槃瓠遗种,曰僚、曰伶、曰、曰僮、曰瑶、曰苗。其后蕃衍,有西番、僰人、摆夷、么些、佫亻鹿、咱哩、倮、俍、瑶等目。苗蛮种类尤多,如花苗、红苗、花仡佬、红仡佬、白倮儸、黑倮儸皆是。土兵多出其中,故骁强可用。土兵之制,甘肃、四川、两广、湖南、云、贵或隶土司,或属土弁,或归营汛。甘肃土兵附番部。四川土兵附屯弁、屯蕃。湖南土兵附练兵、屯兵。别有番民七十九族,分隶西宁、西藏。兹并述于篇。  甘肃土兵:  狄道州临洮卫指挥佥事辖十五族。河州指挥佥事辖四十八户。韩家集指挥使辖二族。  岷州宕昌城指挥使辖十六族。攒都沟外委百户辖四十一庄。麻霙里外委土官辖二族。闾井外委百户辖十一庄。归安里副千户辖土民四十八族,番民四十三族。  洮州卓泥堡指挥使兼护国禅师辖五百二十族,马兵五百,步兵千五百,土守备一,千总、把总四,外委七。资卜指挥使辖七十六族,土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各二,马兵五十,步兵百。著逊百户辖七族,兵十人。西宁县寄彦才沟指挥使辖八族,土千总一,把总二,马兵五十,步兵百。陈家台指挥使辖一百十二户,土千总、把总各一,马兵五,步兵二十。乞塔城指挥使辖四十八族,土千总、把总各一,马步兵各五十。纳家庄指挥佥事辖百二十户,土千总、把总各一,兵二十五人。西川海子沟指挥佥事辖番民十八户,土民三十户,土千总、把总,兵额同上。迭沟指挥佥事辖九十户,土千总、把总,兵额同上。循化土千户辖西乡上四工韩姓撒拉。保安堡土千户辖东乡下四工马姓撒拉。 撒拉不同番回,似羌而奉回教,旧十三工,今隶循化八工,馀隶巴燕戎格。 藏土百户辖五族。  大通县大通川土千户辖五族。  碾伯县胜番沟指挥同知辖七百户,土千总二,把总四,马步兵百。上川口指挥同知辖四千户,土千户一,百户二,土千总四,把总六,马步兵三百。赵家湾指挥同知辖百二十户,土千总、把总各一,马兵五,步兵二。白崖子指挥同知辖百五十户,兵二十五。美都川指挥佥事辖三百户,土千总、把总各一,兵二十五。硃家堡指挥佥事辖六十二户,兵二十五。米拉沟指挥佥事辖七十户,土千总、把总各一,马步兵二十五。九家巷百户辖百馀户,兵二十五。王家堡百户辖百馀户,兵二十。喇守庄指挥佥事辖七十二户。  庄浪掌印土司指挥使辖指挥佥事、指挥使、指挥同知、正副千户各一,百户二,土民十旗,番民八旗,文职隶甘凉道,武职隶西宁镇。红山堡掌土司印指挥佥事兵五十。古城及大营湾指挥使、大通峡口指挥同知、古城正千户、马军堡副千户、西坪正千户、西六渠百户均率亲丁效力,不辖土民。  永昌县流水沟寺千户辖番民五旗。  甘肃番部:  狄道州三族,河州十八族,皆康熙时旧族,杂处二十四关内。  洮州八族,大小九十馀处,亦曰南番。土司杨积庆属番民五百二十族。  昝天锡属番民七十六族。杨永隆属番民七族。著洛寺僧纲杨溯洛旺秀辖番民二十三族。麻亻尔寺僧纲马昂旺丹主辖番民二十一族。圆成寺僧正侯洛扎旦主辖番民四族。  岷州熟番四十三族,旧属土司,后为归安里,惟白水江以南、南山内外,皆黑番所在,亦称若瓦。南山以东马土司辖,以西杨土司辖,凡番寺三十五所,辖番民霙古喇哈等二十四族。  文县番族五百族,番地二十二处。马百户番地二十八处,雍正八年,改番归流曰新民。  西宁县番民十三族,番寺三十八族。  贵德熟番旧五十四族,存五族,生番旧十九族,存五族,野番十九族,俱插帐河滨,番寺大者六所。  循化口内熟番十二族,口外西番四十九寨,口外南番二十一寨。  丹噶尔南乡熟番一族,河南西番八族。  武威县峡沟番民三族,沙沟一族,上下大水寺五族,南山八族。  镇番县八力曼插汉番民一族。  永昌县番民五族。  古浪县东山围场沟番民四族。黄羊川五族。柏林沟二族。  平番县熟番三十六族,旧十馀万丁,同治间存千馀人,番寺十四所。洛洛城十三堡番民八族,二千三百馀丁。  张掖县唐乌忒黑番三族,康熙间给首领劄衔。抚彝通判辖西喇古兒黄番五族,唐乌忒黑番三族,八族设正副头目,给守备、千总职衔,番民俱充兵伍。  高台县唐乌忒黑番一族,每壮丁一,纳马一匹入营。西喇古兒黄番二族,隶红崖营。  四川土兵:  松潘中营所属土司七寨,土百户二,千户五。左营所属土司二寨,土千户、百户各一。右营所属土司一寨,土百户一。漳腊营所属土司五十二寨,土千户十四,百户二十五,土目十三。平番营所属土司二寨、一寺,土千户三。南坪营所属土司二寨,寨首二人。  茂州叠溪营所属土司六寨,土千户、百户各一。  龙安府龙安营所属土司隘口一,堡一,长官司一,土通判、知事各一。  杂谷维州协左营所属土司宣慰司一,辖大小二十八寨。右营所属土司宣慰司一,辖十九寨,长官司三,辖四十五寨。  茂州营所属土司长官司一,副长官司一,安抚司、土巡检各一。  懋功懋功协所属土司,安抚司、宣抚司各一,辖大小四十六寨。  建昌镇中营所属土司,河东长官司一,土百户三,土目十一,民户皆倮儸部落。阿都正长官司一,辖土目四人,阿都副长官司一,辖土目十一,民户皆苗夷。沙骂宣抚司所辖土目五十,民户皆蛮夷。右所属河西土千总一,土目四,民户皆平夷。  越俊越俊营所属土司,工卩部宣抚司一,土目十一。宁越营所属暖带密土千户一,辖乡总七,土目一。暖带田坝土千户一。松林地土千户一,辖土百户五。以上民户皆番夷。  盐源县会盐营所属土司,木里安抚司一。瓜别安抚司一。马喇副长官司一。古柏树土户一,辖土目二。中所、左所辖土目一,右所土千户各一。前所、后所土百户各一。以上民户皆番夷。  冕宁县冕山营所属土千户、土百户十三,土目四,村户皆夷也。  会理州会川所属营司土千户三,土百户四,民户皆番也。永定营所属土千户一,村户皆夷也。  打箭炉泰宁营所属沈边长官司一,冷边长官司一,民户皆番也。  天全州黎雅营所属穆坪宣慰司一。  清溪县黎雅营所属土千户一,土百户二。  打箭炉阜和协所属明正宣慰司一,土千户一,土百户四十八。革什咱布安抚司一。巴底宣慰司一。喇衮安抚司一。霍耳竹窝安抚司一,辖土千户、百户各一。章谷安抚司一,辖土百户四。纳林冲长官司一。瓦述色他长官司一。瓦述更平长官司一。瓦述保科安抚司一。以上户皆土民,多少不等。  德耳格忒宣慰司一,辖土百户六,民户皆番。霍耳白利长官司一。霍耳咱安抚司一,辖土百户二。霍耳东科长官司一。春科安抚司一,副土司一。上瞻对茹长官司一。峪纳土千户一。蒙葛结长官司一。林葱安抚司一。上纳夺安抚司一,辖土千户一,百户三。下瞻对安抚司一,辖土百户二。上瞻对撤墩土千户一。中瞻对茹色长官司一。以上户皆土民。  上述土司,其中如春科等,有已纳印者,清季设专官治之。三瞻曾畀西藏,为其辖境。其后边衅屡生,宣统初收复。  里塘粮务所属里塘宣抚司一,副土司一,辖长官司三,土百户二,户皆番民。  巴塘粮务所属巴塘宣抚司一,副土司一,辖土百户七,户皆土民。  石砫夔州协所属宣慰司一。 乾隆间改土通判。  泸州泸州营所属长官司一。  雷波普安营所属土千总一,土舍二。安阜营所属土舍一。屏山县所属长官司四。以上民户皆番夷。  马边马边营所属土千户一,百户九,土外委一。  峨边归化汛、冷碛汛所属岭夷十二地,夷人头目十二。赤夷十三枝。胆巴家土千总、把总各一,辖头目四。哈纳家土千总、把总各一,辖头目三。蜚瓜家千总一,把总二,辖头目二。魁西家土千总、把总各一。以上民户娃子为多。 娃子者,汉人被掠入夷巢之名。  四川屯弁:  杂谷维州协所属杂谷脑屯守备一,辖屯千总二,屯把总四,屯外委八。乾堡寨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均屯守备一,辖千总、把总、外委十四。以上民户皆番。  懋功懋功协所属攒拉八角碉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六。抚边屯所属屯把总一。攒拉汉牛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六。抚边屯所属攒拉别思满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七,马尔富屯外委一,曾头沟千总一。章谷屯属攒拉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八,分辖宅垄屯把总一,外委四。崇化屯属促浸河东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十五。绥靖屯属促浸河西屯守备一,千总、把总、外委二十四。以上户皆屯番。  四川已废土司:  建昌道所属天全六番招讨司、副招讨司各一。大凉山阿都宣抚司一。建昌坝南路安抚司一。河西宣慰司一、土百户四。审札等处土百户三。北路甸沙关土千户一。  冕山营所属宁番安抚司一、土百户二。皮罗木罗等处土百户四,头人三枝。靖远营土百户四,头人四枝。凉山等处番夷头人六枝。如昆等处头人九枝。冕山营徵收土千户及头人二枝。  雅州府属司徒一、大国师一。  打箭炉属中瞻对长官司一。  川东道属宣慰司、长官司各一。  松茂道属杂谷土司一。  两广土兵:  广东高州府茂名县瑶兵六百六十四,俍兵六百六十六,辖瑶山四十四。电白县僮兵百六十五,辖瑶山二十一。信宜县瑶兵百七十七,俍兵五百九十五,辖瑶山四十一。化州瑶兵五百二十四,俍兵百九十四,辖瑶山五十一。石城县瑶兵四百九十七,辖瑶山二。廉州府牛藤闸俍总一,兵四十六。马头闸俍目一,兵十五。水鸣闸俍目一,兵三十四。冷水闸俍目一,兵二十三。九叉闸俍目一,兵十四。沙尾闸俍目一,兵二十。藤柯闸俍目一,兵二十。丹竹闸俍目一,兵十九。樟木闸俍目一,兵三十。  广西桂林府龙胜二堡,堡目各一。临桂十三堡,堡目十三。灵川五堡一隘,堡目五,隘长一。永宁州二镇,俍长二。永福十一堡,堡目十一。义宁五堡,堡目五。全州隘长六。以上各土兵,自二十四至二百九十二。灌阳俍兵最少,临桂最多。  柳州府雒容土舍一,堡目三。罗城十五堡,堡目十五。柳城二十一堡,堡目二十一。融县二堡,堡目二。以上土兵自十四至二百六十五。融县最少,雒容最多。  庆远府宜山堡目一。天河堡目一。河池州堡目一。思恩堡目一。东阑土州目一。永定土司一。永顺正副土司各一。土兵自三十二人至百十人,惟那地土州兵二百八十,南丹土州兵五百十二。土州又各分兵五十属德胜镇。又忻城土县兵三百,数为最多。  思恩府上林土舍、头目、总练三十八,兵五百七十五为多。土田州兵四百,阳万土州判兵三百次之。土上林县兵三十,武缘堡兵五十为少。  平乐府恭城凤皇堡队长六。贺县田总一,哨长三,队长十四。荔浦堡目二。修仁堡目五。永安土舍二。以上土兵自六十五至三百十。荔浦最少,永安最多。  梧州府岑溪俍总俍目。怀集耕总、哨长、耕兵、抚兵。二县兵皆逾三百。  浔州府桂平、平南、贵县皆俍兵,武宣为土勇、土兵,自三、四十至三百十四不等。  南宁府宣化土勇,隆安隘兵。横州俍兵,永淳俍兵、耕守兵。迁隆土侗兵。自三十至三百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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