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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15

作者:房玄龄 字数:18544 更新:2023-10-08 22:55:53

朝廷从之。  及平吴之后,有司又奏:「诏书'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今未暇作诸国邸,当使城中有往来处,近郊有刍藁之田'。今可限之,国王公侯,京城得有一宅之处。近郊田,大国田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城内无宅城外有者,皆听留之。」  又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老小,不事。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第四品三十五顷,第五品三十顷,第六品二十五顷,第七品二十顷,第八品十五顷,第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廕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廕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及举辇、迹禽、前驱、由基、强弩、司马、羽林郎、殿中冗从武贲、殿中武贲、持椎斧武骑武贲、持鈒冗从武贲、命中武贲武骑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  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及惠帝之后,政教陵夷,至于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百姓又为寇贼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刘曜之逼,朝廷议欲迁都仓垣。人多相食,饥疫总至,百官流亡者十八九。  元帝为晋王,课督农功,诏二千石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其非宿卫要任,皆宜赴农,使军各自佃作,即以为廪。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于以周济,所益甚大。昔汉遣轻车使者氾胜之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勿令后晚。」其后频年麦虽有旱蝗,而为益犹多。二年,三吴大饥,死者以百数,吴郡太守邓攸辄开仓廪赈之。元帝时使黄门侍郎虞斐、桓彝开仓廪振给,并省众役。百官各上封事,后军将军应詹表曰:「夫一人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者。而军兴以来,征战运漕,朝廷宗庙,百官用度,既已殷广,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亲农桑而游食者,以十万计。不思开立美利,而望国足人给,岂不难哉!古人言曰,饥寒并至,虽尧舜不能使野无寇盗;贫富并兼,虽皋陶不能使强不陵弱。故有国有家者,何尝不务农重谷。近魏武皇帝用枣祗、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而大功克举也。间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还反。江西良田,旷废未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盈庾亿,可计日而待也。」又曰:「昔高祖使萧何镇关中,光武令寇恂守河内,魏武委钟繇以西事,故能使八表夷荡,区内辑宁。今中州萧条,未蒙疆理,此兆庶所以企望。寿春一方之会,去此不远,宜选都督有文武经略者,远以振河洛之形势,近以为徐豫之籓镇,绥集流散,使人有攸依,专委农功,令事有所局。赵充国农于金城,以平西零;诸葛亮耕于渭滨,规抗上国。今诸军自不对敌,皆宜齐课。  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六年,以海贼寇抄,运漕不继,发王公以下余丁,各运米六斛。是后频年水灾旱蝗,田收不至。咸康初,算度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尚书褚裒以下免官。穆帝之世,频有大军,粮运不继,制王公以下十三户共借一人,助度支运。升平初,荀羡为北府都督,镇下邳,起田于东阳之石鳖,公私利之。哀帝即位,乃减田租,亩收二升。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至于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  汉钱旧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及公孙述僭号于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好事者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帝。五铢汉货,言汉当复并天下也。至光武中兴,除莽货泉。建武十六年,马援又上书曰:「富国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帝从之。于是复铸五铢钱,天下以为便。及章帝时,谷帛价贵,县官经用不足,朝廷忧之。尚书张林言:「今非但谷贵也,百物皆贵,此钱贱故尔。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市买皆用之,封钱勿出,如此则钱少物皆贱矣。又,盐者食之急也,县官可自卖盐,武帝时施行之,名曰均输。」于是事下尚书通议。尚书硃晖议曰:「王制,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多少,食禄者不与百姓争利。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以布帛为租,则吏多奸。官自卖盐,与下争利,非明王所宜行。」帝本以林言为是,得晖议,因发怒,遂用林言,少时复止。  桓帝时有上书言:「人以货轻钱薄,故致贫困,宜改铸大钱。」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孝廉刘陶上议曰:  臣伏读铸钱之诏,平轻重之义,访覃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谬延逮及。  盖以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乎人饥。是以先王观象育物,敬授民时,使男不逋亩,女不下机,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国之所宝,百姓之至贵也。窃以比年已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柚空于公私之求。所急朝夕之食,所患靡盬之事,岂谓钱之厚薄,铢两之轻重哉!就使当今沙砾化为南金,瓦石变为和玉,使百姓渴无所饮,饥无所食,虽皇羲之纯德,唐虞之文明,犹不能以保萧墙之内也。盖百姓可百年无货,不可以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也。  议者不达农殖之本,多言铸冶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国利将尽,取者争竞,造铸之端,于是乎生。盖万人铸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况今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乎!虽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能足无厌之求也。  夫欲民财殷阜,要在止役禁夺,则百姓不劳而足。陛下圣德,愍海内之忧戚,伤天下之艰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弊,此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列火之上。木水,本鱼鸟之所生也,用之不时,必至焦烂。愿陛下宽锲薄之禁,后冶铸之议也。  帝竟不铸钱。  及献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铸小钱,由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至魏武为相,于是罢之,还用五铢。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谷贱无已。及黄初二年,魏文帝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至明帝世,钱废谷用既久,人间巧伪渐多,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也。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孙权嘉禾五年,铸大钱一当五百。赤乌元年,又铸当千钱。故吕蒙定荆州,孙权赐钱一亿。钱既太贵,但有空名,人间患之。权闻百姓不以为便,省息之,铸为器物,官勿复出也。私家有者,并以输藏,平卑其直,勿有所枉。  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吴兴沈充又铸小钱,谓之沈郎钱。钱既不多,由是稍贵。孝武太元三年,诏曰:「钱,国之重宝,小人贪利,销坏无已,监司当以为意。广州夷人宝贵铜鼓,而州境素不出铜,闻官私贾人皆于此下贪比轮钱斤两差重,以入广州,货与夷人,铸败作鼓。其重为禁制,得者科罪。」安帝元兴中,桓玄辅政,立议欲废钱用谷帛。孔琳之议曰:  《洪范》八政,货为食次,岂不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为生之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各隶其业,何尝致勤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难运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为宝,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秏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弊,著自于曩。故钟繇曰,巧伪之人,竞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马芝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致于废,有由而然,汉末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利。今括囊天下之谷,以周天下之食,或仓廪充溢,或粮靡并储,以相资通,则贫者仰富。致富之道,实假于钱,一朝断之,便为弃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以此断之,又立弊也。  且据今用钱之处,不以为贫,用谷之处,不以为富。又人习来久,革之必惑。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于谷邪!魏明帝时钱废,谷用既久,不以便于人,乃举朝大议。精才达政之士莫不以宜复用钱,下无异情,朝无异论。彼尚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弊著于已诫也。  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积累巨万,故欲行之,利公富国,斯殆不然。晋文后舅犯之谋,而先成季之信,以为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于时名贤在列,君子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近孝武之末,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实事,钱又不妨人也。  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人时,各从其业,游荡知反,务末自休,同以南亩竞力,野无遗壤矣。于此以往,将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无取于废钱。  朝议多同琳之,故玄议不行。 卷二十七志第十七五行上  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征,随感而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宝其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三五已降,各有司存。爰及殷之箕子,在父师之位,典斯大范。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虚己而问焉。箕子对以禹所得《雒书》,授之以垂训。然则《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更为表里。殷道绝,文王演《周易》;周道弊,孔子述《春秋》。奉乾坤之阴阳,郊洪范之休咎,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文帝时,虙生创纪《大传》,其言五行庶征备矣。后景武之际,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之宗。宣元之间,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多所不同。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异。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著《五行志》,而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博通祥变,以传《春秋》。  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辄举斯例,错综时变,婉而成章,有足观者。及司马彪纂光武之后以究汉事,灾眚之说不越前规。今采黄初以降言祥异者,著于此篇。  《经》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人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徭役,以夺农时;作为奸诈,以伤人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案刘歆说,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氛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一说以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戍卒十余万,连旌数百里,临江观兵,又属常雨也。  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后二年,周顗等遇害,是阳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为北籓,八月庾楷为西籓,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规,而终同夷灭,是其应也。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后所坐听事栋中折。恪妄兴征役,夺农时,作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性致毁折也。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挠之凶」也。  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人。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天戒若曰,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乱。  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都,击长沙王乂,及军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遂奔溃,卒赐死。此奸谋之罚,木不曲直也。  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其性。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阁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之发,不可久也。其后王敦终以逆命加戮其尸。一说亦华孽也,于《周易》为「枯杨生华」。  桓玄始篡,龙旂竿折。时玄田猎无度,饮食奢恣,土木妨农,又多奸谋,故木失其性。天戒若曰,旂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玄果败。  《传》:「弃法津,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焚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不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为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  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曰:'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作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帝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葛恪执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果丧众殄人,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撤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鄴火,人之火也。是秋,孙綝始执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硃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内史,惊扰州郡,致使交止反乱,是其咎也。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齐大灾,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时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绶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十一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阁火。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由是杨珧求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宴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太子见杀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戒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杀太子也。干宝以为「高原陵火,太子废之应。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永兴元年,成都王遂废后,处之金墉城。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籓表全之。虽来还在位,然忧逼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也。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津之应也。后清河王覃入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烧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此下陵上,阳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旧说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师大火。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灾。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震灾月余乃灭,金石皆尽。其后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太守。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阴生阳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师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是月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会稽王道子宠幸尼及姏母,各树用其亲戚,乃至出入宫掖,礼见人主。天戒若曰,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故灾之也。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宠幸微贱张夫人,夫人骄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则百」之道,故灾其殿焉。道子复赏赐不节,故府库被灾,斯亦其罚也。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其后桓玄篡位,帝乃播越。天戒若曰,王者流迁,不复御龙舟,故灾之耳。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时桓玄遥录尚书,故天火,示不复居也。  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时百姓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贼者,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荡,烧死者万余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  义熙四年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九年,京都大火,烧数千家。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王弘时为吴郡,昼在听事,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发。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火主。此帝室衰微之应也。  《传》曰:「修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兄弟,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常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案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还建鄴,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营,增广苑囿,犯暑妨农,官私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  皓皆冒之。此修宫室饰台榭之罚也。  元帝太兴二年,吴郡、吴兴、东阳无麦禾,大饥。  成帝咸和五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十二年,大无麦。  孝武太元六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安帝元兴元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叛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执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宜,说以犯难,人忘其死,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人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乃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魏时张掖石瑞,虽是晋之符命,而于魏为妖。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石图发于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也。晋定大业,多毙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案刘歆以《春秋》石言于晋,为金石同类也,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魏明帝青龙中,盛修宫室,西取长安金狄,承露槃折,声闻数十里,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为异也。  吴时,历阳县有岩穿,似印,咸云「石印封发,天下太平」。孙皓天玺元年,印发。又,阳羡山有石穴,长十余丈。皓初修武昌宫,有迁都之意。是时武昌为离宫。班固云「离宫与城郭同占」,饰城郭之谓也。其宝鼎三年后,皓出东关,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举出华里,侵边境之谓也。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缚而吴亡。  惠帝元康三年闰二月,殿前六钟皆出涕,五刻止。前年贾后杀杨太后于金墉城,而贾后为恶不止,故钟出涕,犹伤之也。  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悬烛。此轻人命,好攻战,金失其性而为光变也。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怀帝永嘉元年,项县有魏豫州刺史贾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从革而为变也。五月,汲桑作乱,群寇飙起。  清河王覃为世子时,所佩金铃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毁弃之。及后为惠帝太子,不终于位,卒为司马越所杀。  愍帝建兴五年,石言于平阳。是时帝蒙尘亦在平阳,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俄而帝为逆胡所弑。  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袭王敦,既而中止。及还,家多变怪,照镜不见其头。此金失其性而为妖也。寻为敦所袭,遂夷灭。  石季龙时,鄴城凤阳门上金凤皇二头飞入漳河。  海西太和中,会稽山阴县起仓,凿地得两大船,满中钱,钱皆轮文大形。时日向暮,凿者驰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严。至明旦,失钱所在,惟有船存。视其状,悉有钱处。  安帝义熙初,东阳太守殷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占与甘卓同也。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是故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及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  京房《易传》曰:「颛事者加,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大水,水杀人。避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董仲舒曰:「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愁怨,阴气盛,故大水也。」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杀人。初,帝即位,自鄴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鄴,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礼,终黄初不复还鄴。又郊社神祇,未有定位。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漂二百余家。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鸿水溢出。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鄴创七庙。惟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祀礼阙。嘉禾初,群臣奏宜郊祀,又不许。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焉。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祀罗阳妖神,以求福助。天戒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故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是冬,权南郊,宜是鉴咎征乎!还而寝疾,明年四月薨。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逊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与汉安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八年秋,将军马茂等又图逆。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号令逆时,饥不损役。此水不润下之应也。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又终吴世不上祖宗之号,不修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此简宗庙不祭祀之罚也。又,是时孙峻专政,阴胜阳之应乎!  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贼之应也。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杀二百余人。自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同称昊天上帝,一位而已。又省先后配地之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咸宁元年九月,徐州大水。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余人。闰月,荆州郡国五大水,流四千余家。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论,搢绅愁怨,天下非之,阴盛之应也。  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余人。七月,荆州大水。九月,始平郡大水。十月,青、徐、兗、豫、荆、益、梁七州又大水。是时贾充等用事专恣,而正人疏外者多,阴气盛也。  四年七月,司、冀、兗、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伤秋稼,坏屋室,有死者。  太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杀六十余人,江夏亦杀人。时平吴后,王浚为元功而诋劾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收吴姬五千,纳之后宫,此其应也。  四年七月,兗州大水。十二月,河南及荆、扬六州大水。五年九月,郡国四大水,又陨霜。是月,南安等五郡大水。六年四月,郡国十大水,坏庐舍。七年九月,郡国八大水。八月六月,郡国八大水。  惠帝元康二年,有水灾。五年五月,颍川、淮南大水。六月,城阳、东莞大水,杀人,荆、扬、徐、兗、豫五州又水。是时帝即位已五载,犹未郊祀,其蒸尝亦多不亲行事。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  六年五月,刑、扬二州大水。是时贾后乱朝,宠树贾、郭,女主专政,阴气盛之应也。  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溢。《汉志》,成帝时有此妖,后王莽僭逆。今有此妖,赵王伦篡位,伦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其天意也。九月,荆、扬、徐、冀、豫五州大水。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卒害太子,旋以祸灭。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永宁元年七月,南阳、东海大水。是时齐王冏专政,阴盛之应也。  太安元年七月,兗、豫、徐、冀四州水。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阴盛故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阴气盛也。  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陵上,此阴气盛也。四年七月,又大水。  永昌二年五月,荆州及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明帝太宁元年五月,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是时王敦威权震主,阴气盛故也。  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阴胜阳故也。  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是冬,以苏峻称兵,都邑涂地。  四年七月,丹阳、宣城、吴兴、会稽大水。是冬,郭默作乱,荆豫共讨之,半岁乃定,兵役之应也。  七年五月,大水。是时帝未亲机务,政在大臣,阴胜阳也。  咸康元年八月,长沙、武陵大水。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五年五月,大水。六年五月,又大水。时幼主冲弱,母后临朝,又将相大臣各执权政,与咸和初同事也。  七年七月甲辰夜,涛水入石头,死者数百人。是时殷浩以私忿废蔡谟,遐迩非之。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选徒聚甲,各崇私权,阴胜阳之应也。一说,涛水入石头,以为兵占。是后殷浩、桓温、谢尚、荀羡连年征伐,百姓愁怨也。  升平二年五月,大水。五年四月,又大水。是时桓温权制朝廷,专征伐,阴胜阳也。  海西太和六年六月,京师大水,平地数尺,浸及太庙。硃雀大航缆断,三艘流入大江。丹阳、晋陵、吴郡、吴兴、临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荡没,黎庶饥馑。初,四年桓温北伐败绩,十丧其九,五年又征淮南,逾岁乃克,百姓愁怨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涛水入石头。明年,妖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略取武库三库甲仗,游击将军毛安之讨灭之,兵兴、阴盛之应也。  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是时帝幼弱,政在将相。五年五月,大水。六年六月,扬、荆、江三州大水。八年三月,始兴、南康、庐陵大水,平地五丈。十年五月,大水。自八年破苻坚后,有事中州,役无宁岁,愁怨之应也。  十三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杀人。明年,慕容氏寇扰司兗,镇戍西北,疲于奔命,愁怨之应也。  十五年七月,沔中诸郡及兗州大水。是时缘河纷争,征戍勤瘁之应也。  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漂船舫,有死者。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死。后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师,京师亦发众以御之,兵彼频兴,百姓愁怨之应也。  十八年六月己亥,始兴、南康、庐陵大水,深五丈。十九年七月,荆徐大水,伤秋稼。二十年六月,荆徐又大水。二十一年五月癸卯,大水。是时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平地三丈。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师,是年春又杀郗恢,阴盛作威之应也。仲堪寻亦败亡。  五年五月,大水。是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作威陵上,又桓玄擅西夏,孙恩乱东国,阴胜阳之应也。  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江左虽频有涛变,未有若斯之甚。三月,义军克京都,玄败走,遂夷灭之。  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  义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涛水入石头。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涛水入石头。明年,骆球父环潜结桓胤、殷仲文等谋作乱,刘稚亦谋反,凡所诛灭数十家。  三年五月丙午,大水。四年十二月戊寅,涛水入石头。明年,王旅北讨。  六年五月丁巳,大水。乙丑,卢循至蔡洲。  八年六月,大水。九年五月辛巳,大水。十年五月丁丑,大水。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亦水沴土也。七月乙丑,淮北风灾,大水杀人。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明年,王旅北讨关河。  《经》曰:「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休徵:曰肃,时雨若;乂,时晹若;哲,时燠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徵:曰狂,恆雨若;僭,恆晹若;豫,恆燠若;急,恆寒若;{雨瞀},恆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恆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芽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痾。痾,病貌也,言浸深也。甚则有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沴。沴犹临莅,不和意也。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惟刘歆传独异。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则狂易,故其咎狂也。上慢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宄并作,故其极恶也。  一曰,人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类动,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而不为威,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多鸡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兑》在西方,为秋为金;《离》在南方,为夏为火;《坎》在北方,为冬为水。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燠、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痾。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惟此一事耳。祸与妖痾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魏尚书邓飏扬行步驰纵,筋不束体,坐起倾倚,若无手足,此貌之不恭也。管辂谓之鬼躁。鬼躁者,凶终之征,后卒诛也。  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盖貌之不恭,胡狄侵中国之萌也。其后遂有五胡之乱,此又失在狂也。  元康中,贾谧亲贵,数入二宫,与储君游戏,无降下心。又尝因弈棋争道,成都王颖厉色曰:「皇太子国之储贰,贾谧何敢无礼!」谧犹不悛,故及于祸,貌不恭之罚也。  齐王冏既诛赵王伦,因留辅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淫JT专骄,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肃之咎也。天下莫不高其功而虑其亡也,冏终弗改,遂致夷灭。  司马道子于府园内列肆,使姬人酤鬻,身自贸易。干宝以为贵者失位,降在皁隶之象也。俄而道子见废,以庶人终,此貌不恭之应也。  安帝义熙七年,将拜授刘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当设飨宴,亲请吏佐临视。至拜日,国僚不重白,默拜于厩中。王人将反命,毅方知之,大以为恨,免郎中令刘敬叔官。天戒若曰,此惰略嘉礼不肃之妖也。其后毅遂被杀焉。  庶征恆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刘向以为大水。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卒,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恆雨之罚也。时天子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农时,故水失其性而恆雨为罚。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余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吴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恆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雷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起而胜阳,逆弑之祸将成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同。  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杀二百余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顷。  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树木摧折,害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惠帝永宁元年十月、义阳、南阳、东海霖雨,淹害秋麦。  元帝太兴三年,春雨至于夏。是时王敦执权,不恭之罚也。  永昌元年,春雨四十余日,昼夜雷电震五十余日。是时王敦兴兵,王师败绩之应也。  成帝咸和四年,春雨五十余日,恆雷电。是时虽斩苏峻,其余党犹据守石头,至其灭后,淫雨乃霁。  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阳,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损秋稼。是时帝幼,权在于下。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也」。名之为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劫杀之妖也。  魏明帝著绣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见直臣杨阜,谏曰:「此礼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缥,非礼之色。亵服尚不以红紫,况接臣下乎?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案古长人见,为国亡。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铸铜人以象之。魏法亡国之器,而于义竟无取焉。盖服妖也。  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曰:「此妖服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大雅》云'玄衮赤舄,钩膺镂锡',歌其文也。《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妹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吴妇人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盖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丧者,往往有致毁以死。诸葛患之,著《正交论》,虽不可以经训整乱,盖亦救时之作也。  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宝曰:「上饶奢,下俭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衤要,此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交领之上,此内出外也。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篾为纯,盖古丧车之遗象也。夫乘者,君子之器。盖君子立心无恆,事不崇实也。干宝以为晋之祸征也。及惠帝践阼,权制在于宠臣,下掩上之应也。至永嘉末,六宫才人流冗没于戎狄,内出外之应也。及天下挠乱,宰辅方伯多负其任,又数改易不崇实之应也。  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槃,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会,皆以为先。太康中,又以氈为絈头及络带袴口。百姓相戏曰,中国必为胡所破。夫氈毳产于胡,而天下以为絈头、带身、袴口,胡既三制之矣,能无败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后,刘、石遂篡中都,自后四夷迭据华土,是服妖之应也。  初作屐者,妇人头圆,男子头方。圆者顺之义,所以别男女也。至太康初,妇人屐乃头方,与男无别。此贾后专妒之征也。  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而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盘」。识者曰:「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也。今接杯盘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杯盘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晋世宁》,言晋世之士苟偷于酒食之间,而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盘之在手也。」  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干宝以为「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此妇人妖之甚者。于是遂有贾后之事」。终亡天下。是时妇人结发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环,名曰撷子紒。始自中宫,天下化之。其后贾后废害太子之应也。  元康中,天下始相傚为乌杖以柱掖,其后稍施其镦,住则植之。夫木,东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体之器,乌其头者,尤便用也。必旁柱掖者,旁救之象也。施其金,柱则植之,言木因于金,能孤立也。及怀愍之世,王室多故,而此中都丧败,元帝以籓臣树德东方,维持天下,柱掖之应也。至社稷无主,海内归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独立之应也。  元康、太安之间,江淮之域有败屩自聚于道,多者至四五十量,人或散投坑谷,明日视之复如故。或云,见狸衔聚之。干宝以为'夫屩者,人之贱服,处于劳辱,黔庶之象也。败者,疲弊之象;道者,四方往来,所以交通王命也。今败屩聚于道者,象黔庶罢病,将相聚为乱,以绝王命也」。太安中,发壬午兵,百姓怨叛。江夏张昌唱乱,荆楚从之如流。于是兵革岁起,服妖也。  初,魏造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帢,传行之。至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也。其缓弥甚者,言天下亡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  孝怀帝永嘉中,士大夫竞服生笺单衣。识者指之曰:「此则古者繐衰,诸侯所以服天子也。今无故服之,殆有应乎!」其后遂有胡贼之乱,帝遇害焉。  元帝太兴中,兵士以绛囊缚紒。识者曰:「紒者在首,为乾,君道也。囊者坤,臣道也。今以硃囊缚紒,臣道上侵君之象也。」于是王敦陵上焉。  旧为羽扇柄者,刻木象其骨形,列羽用十,取全数也。自中兴初,王敦南征,始改为长柄,下出可捉,而减其羽用八。识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创为长柄者,将执其柄以制羽翼也。改十为八者,将未备夺已备也。此殆敦之擅权以制朝廷之柄,又将以无德之材欲窃非据也。」是时,为衣者又上短,带才至于掖,著帽者又以带缚项。下逼上,上无地也。为袴者直幅为口,无杀,下大之象。寻而王敦谋逆,再攻京师。  海西嗣位,忘设豹尾。天戒若曰,夫豹尾,仪服之主,大人所以豹变也。而海西豹变之日,非所宜忘而忘之。非主社稷之人,故忘其豹尾,示不终也。寻而被废焉。  孝武太元中,人不复著帩头。天戒若曰,头者元首,帩者助元首为仪饰者也。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佐,以至危亡也。至安帝,桓玄乃篡位焉。  旧为屐者,齿皆达楄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彻,名日阴卯。识者以为卯,谋也,必有阴谋之事。至烈宗末,骠骑参军袁悦之始揽构内外,隆安中遂谋诈相倾,以致大乱。  太元中,公主妇女必缓鬓倾髻,以为盛饰。用髲既多,不可恆戴,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至于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遂布天下,亦服妖也。无几时,孝武晏驾而天下骚动,刑戮无数,多丧其元。至于大殓,皆刻木及蜡或缚菰草为头,是假头之应云。  桓玄篡立,殿上施绛帐,镂黄金为颜,四角金龙衔五色羽葆流苏。群下相谓曰:「颇类轜车。」寻而玄败,此服之妖也。  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放,舆台成俗。识者曰:「上小而下大,此禅代之象也。」寻而宋受终焉。  鸡祸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胤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于后贾后诬杀愍怀,此其应也。  太安中,周家雌鸡逃承溜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羽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所灭。鸡祸见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  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玄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玄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后皆应也。  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玄楚国之邦略也。及桓玄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青祥  武帝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大社树,有青气出焉,此青祥也。占曰:「东莞当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时,帝大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邪。孙盛以为中兴之表。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常风之罚。  惠帝元康中,洛阳南山有虻作声,曰「韩尸尸」。识者曰:「韩氏将尸也,言尸尸者,尽死意也。」其后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青祥也。  金沴木  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幸许昌。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帝心恶之,遂不入,还洛阳。此金沴木,木动之也。五月,宫车晏驾。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也城门坏。」  元帝太兴二年六月,吴郡米庑无故自坏。天戒若曰,夫米庑,货籴之屋,无故自坏,此五谷踊贵,所以无籴卖也。是岁遂大饥,死者千数焉。  明帝太宁元年,周莚自归王敦,既立其宅宇,所起五间六梁,一时跃出坠地,余桁犹亘柱头。此金沴木也。明年五月,钱凤谋乱,遂族灭莚,而湖熟寻亦为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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