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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7

作者:房玄龄 字数:14452 更新:2023-10-08 22:55:48

开阳侯相。临沂阳都缯即丘华费鲁季氏邑。东安蒙阴山在西南。  东莞郡太康中置。统县八,户一万。  东莞故鲁郓邑。硃虚营陵尚父吕望所封。安丘故莒渠丘父封邑。  盖临朐有海水祠。剧广  广陵郡汉置。统县八,户八千八百。  淮阴射阳舆海陵有江海会祠。广陵盐渎淮浦江都有江水祠。  临淮郡汉置,章帝以合下邳,太康元年复立。统县十,户一万。  盱眙东阳高山赘其潘旌高邮淮陵司吾下相徐  太康十年,以青州城阳郡之莒、姑幕、诸、东武四县属东莞。元康元年,分东海置兰陵郡。七年,又分东莞置东安郡,分临淮置淮陵郡,以堂邑置堂邑郡。永嘉之乱,临淮、淮陵并沦没石氏。元帝渡江之后,徐州所得惟半,乃侨置淮阳、阳平、济阴、北济阴四郡。又琅邪国人随帝过江者,遂置怀德县及琅邪郡以统之。是时,幽、冀、青、并、兗五州及徐州之淮北流人相帅过江淮,帝并侨立郡县以司牧之。割吴郡之海虞北境,立郯、朐、利城、祝其、厚丘、西隰、襄贲七县,寄居曲阿,以江乘置南东海、南琅邪、南东平、南兰陵等郡,分武进立临淮、淮陵、南彭城等郡,属南徐州,又置顿丘郡属北徐州。明帝又立南沛、南清河、南下邳、南东莞、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太平、南泰山、南济阳、南鲁等郡,以属徐、兗二州,初或居江南,或居江北,或以兗州领州。郗鉴都督青兗二州诸军事、兗州刺史,加领徐州刺史,镇广陵。苏峻平后,自广陵还镇京口。又于汉故九江郡界置钟离郡,属南徐州,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穆帝时,移南东海七县出居京口。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州,淮南但为徐州,统彭城、沛、下邳、兰陵、东莞、东安、琅邪、淮阳、阳平、济阴、北济阴十一郡,以盱眙立盱眙郡,统考城、直渎、阳城三县,又分广陵界置海陵、山阳二郡。后又以幽冀合徐州,青并合兗州。  荆州。案《禹贡》荆及衡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正南曰荆州。」《春秋元命包》云:「轸星散为荆州。」荆,强也,言其气躁强。亦曰警也,言南蛮数为寇逆,其人有道后服,无道先强,常警备也。又云取名于荆山。六国时,其地为楚。及秦,取楚鄢郢为南郡,又取巫中地为黔中郡,以楚之汉北立南阳郡,灭楚之后,分黔中为长沙郡。汉高祖分长沙为桂阳郡,改黔中为武陵郡,分南郡为江夏郡。武帝又分长沙为零陵郡。及置十三州,因旧名为荆州,统南郡、南阳、零陵、桂阳、武陵、长沙、江夏七郡。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吴后遂与蜀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而荆州之名,南北双立。蜀分南郡,立宜都郡,刘备没后,宜都、武陵、零陵、南郡四郡之地悉复属吴。魏文帝以汉中遗黎立魏兴、新城二郡,明帝分新城立上庸郡。孙权分江夏立武昌郡,又分苍梧立临贺郡,分长沙立衡阳、湘东二郡。孙休分武陵立天门郡,分宜都立建平郡。孙皓分零陵立始安郡,分桂阳立始兴郡,又分零陵立邵陵郡,分长沙立安成郡。荆州统南郡、武昌、武陵、宜都、建平、天门、长沙、零陵、桂阳、衡阳、湘东、邵陵、临贺、始兴、始安十五郡,其南阳、江夏、襄阳、南乡、魏兴、新城、上庸七郡属魏之荆州。及武帝平吴,分南郡为南平郡,分南阳立义阳郡,改南乡顺阳郡,又以始兴、始安、临贺三郡属广州,以扬州之安成郡来属。州统郡二十二,县一百六十九,户三十五万七千五百四十八。  江夏郡汉置。统县七,户二万四千。  安陆横尾山在东北,古之陪尾山。云杜故云子国。曲陵平春  邑阝竟陵章山在东北,古之方山。南新市  南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五万五千。  江陵故楚都。编有云梦官。当阳华容鄀故鄀子国。枝江故罗国。旌阳州陵楚嬖人州侯所邑。监利松滋石首  襄阳郡魏置。统县八,户二万二千七百。  宜城故鄢也。中庐临沮荆山在东北。巳阝襄阳侯相。山都邓城JM  南阳国秦置郡。统县十四,户二万四千四百。  宛西鄂侯相。雉鲁阳公国相。犨淯阳公国相。博望公国相。堵阳叶侯相。有长城山,号曰方城。舞阴公国相。比阳公国相。涅阳冠军郦  顺阳郡太康中置。统八县,户二万一百。  酂顺阳南乡丹水武当侯相。阴筑阳析  义阳郡太康中置。统县十二,户一万九千。  新野侯相。穰邓故邓侯国。蔡阳随故随国。安昌棘阳厥西平氏桐柏山在南。义阳平林朝阳  新城郡魏置。统县四,户一万五千二百。  房陵绥阳昌魏沶乡  魏兴郡魏置。统县六,户一万二千。  晋兴安康西城锡长利洵阳  上庸郡魏置。统县六,户一万一千四百四十八。  上庸侯相。安富北巫武陵上廉微阳  建平郡吴、晋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合。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  巫北井秦昌信陵兴山建始秭归故楚子国。沙渠  宜都郡吴置。统县三,户八千七百。  夷陵夷道佷山  南平郡吴置,以为南郡,太康元年改曰南平。统县四,户七千。  作唐孱陵南安江安  武陵郡汉置。统县十,户一万四千。  临沅龙阳汉寿沅陵黚阳酉阳镡城沅南迁陵  舞阳  天门郡吴置。统县五,户三千一百。  零阳溇中衮临澧澧阳  长沙郡汉置。统县十,户三万三千。  临湘攸下隽醴陵刘阳建宁吴昌罗蒲沂巴陵  衡阳郡吴置,故属长沙。统县九,户二万三千。  湘乡重安湘南湘西烝阳衡山连道新康益阳  湘东郡吴置,故属长沙。统县七,户一万九千五百。  酃茶陵临烝利阳阴山新平新宁  零陵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五千一百。  泉陵有香茅,云古贡之以缩酒。祁阳零陵营浦洮阳永昌观阳营道春陵泠道应阳东界有鼻墟,云象所封。  邵陵郡吴置。统县六。户一万二千。  邵陵都梁夫夷建兴邵阳高平  桂阳郡汉置。统县六,户一万一千三百。  郴项羽义帝之邑。耒阳便临武晋宁南平  武昌郡吴置。统县七,户一万四千八百。  武昌故东鄂也。楚子熊渠封中子红于此。柴桑。有湓口关。阳新沙羡有夏口,对沔口,有津。沙阳鄂有新兴、马头铁官官陵  安成郡吴置。统县七,户三千。  平都宜春新谕永新安复萍乡广兴  惠帝分桂阳、武昌、安成三郡立江州,以新城、魏兴、上庸三郡属梁州,又分义阳立随郡,分南阳立新野郡,分江夏立竟陵郡。怀帝又分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桂阳及广州之始安、始兴、临贺九郡置湘州。时蜀乱,又割南郡之华容、州陵、监利三县别立丰都,合四县置成都郡,为成都王颖国,居华容县。愍帝建兴中,并还南郡,亦并丰都于监利。元帝渡江,又侨立新兴、南河东二郡。穆帝时,又分零陵立营阳郡,以义阳流人在南郡者立为义阳郡。又以广州之临贺、始兴、始安三郡及江州之桂阳,益州之巴东,合五郡来属,以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营阳六郡属湘州。桓温又分南郡立武宁郡。安帝又侨立南义阳、东义阳、长宁三郡。义熙十三年,省湘州,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营阳还入荆州。  扬州。案《禹贡》淮海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东南曰扬州。」《春秋元命包》云:「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以为江南之气躁劲,厥性轻扬。亦曰,州界多水,水波扬也。于古则荒服之国,战国时其地为楚分。秦始皇并天下,以置鄣、会稽、九江三郡。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尽有其地。汉改九江曰淮南,即封布为淮南王。六年,分淮南置豫章郡。十一年,布诛,立皇子长为淮南王,封刘濞为吴王,二国尽得扬州之地。文帝十六年,分淮南立庐江、衡山二郡。景帝四年,封皇子非为江都王,并得鄣、会稽郡,而不得豫章。武帝改江都曰广陵,封皇子胥为王而以属徐州。元封二年,改鄣曰丹杨,改淮南复为九江。后汉顺帝分会稽立吴郡,扬州统会稽、丹杨、吴、豫章、九江、庐江六郡,省六安并庐江郡。献帝兴平中,孙策分豫章立庐陵郡。孙权又分豫章立鄱阳郡,分丹杨立新都郡。孙亮又分豫章立临川郡,分会稽立临海郡。孙休又分会稽立建安郡。孙皓分会稽立东阳郡,分吴立吴兴郡,分豫章、庐陵、长沙立安成郡,分庐陵立庐陵南部都尉,扬州统丹杨、吴、会稽、吴兴、新都、东阳、临海、建安、豫章、鄱阳、临川、安成、庐陵南部十四郡。江西庐江、九江之地,自合肥之北至寿春悉属魏。及晋平吴,以安成属荆州,分丹杨之宣城、宛陵、陵阳、安吴、泾、广德、宁国、怀安、石城、临城、春谷十一县立宣城郡,理宛陵,改新都曰新安郡,改庐陵南部为南康郡,分建安立晋安郡,又分丹杨立毗陵郡。扬州合统郡十八,县一百七十三,户三十一万一千四百。  丹阳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五万一千五百。  建鄴本秣陵,孙氏改为建业。武帝平吴,以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北为建鄴,改业为鄴。江宁太康二年,分建鄴置。丹杨丹杨山多赤柳,在西也。于湖芜湖永世溧阳溧水所出。江乘句容有茅山。  湖熟秣陵  宣城郡太康二年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三千五百。  宛陵侯相。彭泽聚在西南。宣城陵阳淮水出东北入江。仙人陵阳子明所居。安吴临城石城泾春谷孝武改春为阳。广德宁国怀安  淮南郡秦置九江郡。汉以为淮南国,汉武帝置为九江郡。武帝改为淮南郡。统县十六,户三万三千四百。  寿春成德下蔡义城西曲阳平阿有涂山。历阳全椒阜陵汉明帝时沦为麻湖。钟离故州来邑。合肥逡遒阴陵当涂古涂山国。东城乌江  庐江郡汉置。统县十,户四千二百。  阳泉舒故国,有桐乡。灊天柱山在南,有祠。皖寻阳居巢桀死于此。临湖襄安龙舒六故六国。  毗陵郡吴分会稽无锡已西为屯田,置典农校尉。太康二年,省校尉为毗陵郡。统县七,户一万二千。  丹徒故硃方。曲阿故云阳。武进延陵毗陵既阳无锡有磨山、春申君祠。  吴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五千。  吴故国。具区在西。嘉兴海盐盐官钱唐武林山、武林水所出。富阳桐庐建德寿昌海庐娄  吴兴郡吴置。统县十,户二万四千。  乌程临安余杭武康。故防风氏国。东迁于潜有潜水。  故鄣安吉原乡长城  会稽郡秦置。统县十,户三万。  山阴会稽山在南,上有禹冢。上虞有仇亭,舜避丹硃于此地。余姚有句余山在南。句章鄞有鲒埼亭。鄮始宁剡永兴诸暨  东阳郡吴置。统县九,户一万二千。  长山有赤松子庙。永康乌伤吴宁太末信安丰安定阳遂昌  新安郡吴置。统县六,户五千。  始新遂安黝歙海宁黎阳  临海郡吴置。统县八,户一万八千。  章安临海始丰永宁宁海松阳安固横阳  建安郡故秦闽中郡,汉高帝五年以立闽越王。及武帝灭之,徙其人,名为东冶,又更名东城。后汉改为候官都尉,及吴置建安郡。统县七,户四千三百。  建安吴兴东平建阳将乐邵武延平  晋安郡太康三年置。统县八,户四千三百。  原丰新罗宛平同安候官罗江晋安温麻  豫章郡汉置。统县十六,户三万五千。  南昌海昏新淦建城望蔡永修建昌吴平豫章彭泽艾康乐丰城新吴宜丰钟陵  临川郡吴置。统县十,户八千五百。  临汝西丰南城东兴南丰永成宜黄安浦西宁新建  鄱阳郡吴置。统县八,户六千一百。  广晋鄱阳乐安余汗鄡阳历陵葛阳晋兴  庐陵郡吴置。统县十,户一万二千二百。  西昌高昌石阳巴丘南野东昌遂兴吉阳兴平阳丰  南康郡太康三年置。统县五,户一千四百。  赣雩都平固南康揭阳  惠帝元康元年,有司奏,荆、揭二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分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二县置寻阳郡,属江州,分淮南之乌江、历阳二县置历阳郡。又以周创义讨石冰,割吴兴之阳羡并长城县之北乡置义乡、国山、临津并阳羡四县,又分丹阳之永世置平陵及永世,凡六县,立义兴郡,以表纪之功,并属扬州。又以毗陵郡封东海王世子毗,避毗讳,改为晋陵。怀帝永嘉元年,又以豫章之彭泽县属寻阳郡。愍帝立,避帝讳改建鄴为建康。元帝渡江,建都扬州,改丹阳太守为尹,江州又置新蔡郡。寻阳郡又置九江、上甲二县,寻又省九江县入寻阳。是时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皆沦没,江南所得但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惟得谯城而已。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永嘉郡,流永宁、安固、松阳、横阳等四县,而扬州统丹阳、吴郡、吴兴、新安、东阳、临海、永嘉、宣城、义兴、晋陵十一郡。  自中原乱离,遗黎南渡,并侨置牧司在广陵,丹徒南城,非旧土也。及胡寇南侵,淮南百姓皆渡江。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百姓南渡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又于寻阳侨置松滋郡,遥隶扬州。咸康四年,侨置魏郡、广川、高阳、堂邑等诸郡,并所统县并寄居京邑,改陵阳为广阳。孝武宁康二年,又分永嘉郡之永宁县置乐成县。是时上党百姓南渡,侨立上党郡为四县,寄居芜湖。寻又省上党郡为县,又罢襄城郡为繁昌县,并以属淮南。安帝义熙八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柴桑仍为郡,后又省上甲县入彭泽县。旧江州督荆州之竟陵郡,及何无忌为刺史,表以竟陵去州辽远,去江陵三百里,荆州所立绥安郡人户入境,欲资此郡助江滨戍防,以竟陵郡还荆州。又司州之弘农、扬州之松滋二郡寄在寻阳,人户难居,并宜建督。安帝从之。后又省松滋郡为松滋县,弘农郡为弘农县,并属寻阳郡。  交州。案《禹贡》扬州之域,是为南越之土。秦始皇即略定扬越,以谪戍卒五十万人守五岭。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后使任嚣、赵他攻越,略取陆梁地,遂定南越,以为桂林、南海、象等三郡,非三十六郡之限,乃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汉初,以岭南三郡及长沙、豫章封吴芮为长沙王。十一年,以南武侯织为南海王。陆贾使还,拜赵他为南越王,割长沙之南三郡以封之。武帝元鼎六年,讨平吕嘉,以其地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日南、九真、交趾七郡,盖秦时三郡之地。元封中,又置儋耳、珠崖二郡,置交趾刺史以督之。昭帝始元五年,罢儋耳并珠崖。元帝初元三年,又罢珠崖郡。后汉马援平定交部,始调立城郭置井邑。顺帝永和九年,交趾太守周敞求立为州,朝议不许,即拜敞为交趾刺史。桓帝分立高兴郡,灵帝改曰高凉。建安八年,张津为刺史,土燮交趾太守,共表立为州,乃拜津为交州牧。十五年,移居番禺,诏以边州使持节,郡给鼓吹,以重城镇,加以九锡六佾之舞。吴黄武五年,割南海、苍梧、郁林三郡立广州,交趾、日南、九真、合浦四郡为交州。戴良为刺史,值乱不得入,吕岱击平之,复还并交部。赤乌五年,复置珠崖部。永安七年,复以前三郡立广州。及孙皓,又立新昌、武平、九德三郡。蜀以李恢为建宁太守,遥领交州刺史。晋平蜀,以蜀建宁太守霍弋遥领交州,得以便宜选用长吏。平吴后,省珠崖入合浦。交州统郡七,县五十三,户二万五千六百。  合浦郡汉置。统县六,户二千。  合浦南平荡昌徐闻毒质珠官  交趾郡汉置。统县十四,户一万二千。  龙编苟漏望海[B231]娄西于武宁硃鸢曲易  交兴北带稽徐安定南定海平  新昌郡吴置。统县六,户三千。  麋泠妇人征侧为主处,马援平之。嘉宁吴定封山临西西道  武平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武宁武兴进山根宁安武扶安封溪  九真郡汉置。统县七,户三千。  胥浦移风津梧建初常乐扶乐松原  九德郡吴置,周时越常氏地。统县八,无户。  九德咸驩南陵阳遂扶苓曲胥浦阳都洨  日南郡秦置象郡,汉武帝改名焉。统县五,户六百。  象林自此南有四国,其人皆云汉人子孙,今有铜柱,亦是汉置此为界。贡金供税也。卢容象郡所居。硃吾西卷比景  广州。案《禹贡》扬州之域,秦末赵他所据之地。及汉武帝,以其地为交址郡。至吴黄武五年,分交州之南海、苍梧、郁林、高梁四郡立为广州,俄复旧。永安六年,复分交州置广州,分合浦立合浦北部,以都尉领之。孙皓分郁林立桂林郡。及太康中,吴平,遂以荆州始安、始兴、临贺三郡来属。合统郡十,县六十八,户四万三千一百二十。  南海郡秦置。统县六,户九千五百。  番禺四会增城博罗龙川平夷  临贺郡吴置。统县六,户二千五百。  临贺谢沐冯乘封阳兴安富川  始安郡吴置。统县七,户六千。  始安始阳平乐荔浦常安熙平永丰  始兴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曲江桂阳始兴含洭浈阳中宿阳山  苍梧郡汉置。统县十二,户七千七百。  广信端溪高要建陵新宁猛陵鄣平农城元谿临允都罗武城  郁林郡秦置桂林郡,武帝更名。统县九,户六千。  布山阿林新邑晋平始建郁平领方武熙安广  桂林郡吴置。统县八,户二千。  潭中武丰粟平羊平龙刚夹阳武城军腾  高凉郡吴置。统县三,户二千。  安宁高凉思平  高兴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  广化海安化平黄阳西平  宁浦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二十。  宁浦连道吴安昌平平山  武帝后省高兴郡。怀帝永嘉元年,又以临贺、始兴、始安三郡凡二十县为湘州。元帝分郁林立晋兴郡。成帝分南海立东官郡,以始兴、临贺二郡还蜀荆州。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安帝分东官立义安郡,恭帝分南海立新会郡。 卷一十六志第六律历上  《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夫神道广大,妙本于阴阳;形器精微,义先于律吕。圣人观四时之变,刻玉纪其盈虚,察五行之声,铸金均其清浊,所以遂八风而宣九德,和大乐而成政道。然金质从革,侈弇无方;竹体圆虚,修短利制。是以神瞽作律,用写钟声,乃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又叶时日于晷度,效地气于灰管,故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飞。灰飞律通,吹而命之,则天地之中声也。故可以范围百度,化成万品,则《虞书》所谓「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者也。中声节以成文,德音章而和备,则可以动天地,感鬼神,道性情,移风俗。叶言志于咏歌,鉴盛衰于治乱,故君子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盖由兹道。太史公律书云:「王者制事立物,法度轨则,一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之本,其于兵械尤所重焉。故云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及秦氏灭学,其道浸微。汉室初兴,丞相张苍首言律,未能审备。孝武帝创置协律之官,司马迁言律吕相生之次详矣。及王莽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徵、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龠、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蔡邕又记建武已后言律吕者,至司马绍统采而续之。汉末天下大乱,乐工散亡,器法堙灭,魏武始获杜夔,使定乐器声调。夔依当时尺度,权备典章。及武帝受命,遵而不革。至泰始十年,光禄大夫荀勖奏造新度,更铸律吕。元康中,勖子籓嗣其事,未及成功,属永嘉之乱,中朝典章,咸没于石勒。及元帝南迁,皇度草昧,礼容乐器,扫地皆尽,虽稍加采掇,而多所沦胥,终于恭、安,竟不能备。今考古律相生之次,及魏武已后言音律度量者,以声明于篇云。  《传》云:「十二律,黄帝之所作也。使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雨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曰含少。次制十二竹筒,写凤之鸣,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以定律吕。则律之始造,以竹为管,取其自然圆虚也。」又云「黄帝作律,以玉为管,长尺,六孔,这二十月音。至舜时,西王母献昭华之琯,以玉为之。」及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又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以玉者,取其体含廉润也。而汉平帝时,王莽又以铜为之。铜者,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改节,介然有常,似士君子之行,故用焉。  《周礼》太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六律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阴声,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也。又有太师则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以吉凶。其典同掌六律之和,以辩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皆以十有二律而为之数度,以十有二声而为之齐量焉。  及周景王将铸无射,问律于泠州鸠,对曰:「夫六,中之色,故名之曰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三曰姑洗,所以羞洁百物,考神纳宾也。四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交酢也。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德,平人无贰也。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轨仪也。为之六间,以扬沈伏而黜散越也。元间大吕,助宣物也,二间夹钟,出四隙之细也。三间中吕,宣中气也。四间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五间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此皆所以律述时气效节物也。  及秦始皇焚书荡覆,典策缺亡,诸子琐言时有遗记。吕不韦《春秋》言:黄钟之宫,律之本也,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下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三分所生,益其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后代之言音律者多宗此说。  及汉兴,承秦之弊,张苍首治律历,颇未能详。故孝武帝正乐,乃置协律之官,虽律吕清浊之体粗正,金石高下之音有准,然徒捃采遗存,以成一时之制,而数犹用五。  时淮南王安延致儒博,亦为律吕。云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位在子。林钟位在未,其数五十四。太蔟其数七十二,南吕之数四十八,姑洗之数六十四,应钟之数四十二,蕤宾之数五十七,大吕之数七十六,夷则之数五十一,夹钟之数六十八,无射之数四十五,中吕之数六十,极不生。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徽,南吕为羽。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应钟,不比正音,故为和;应钟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缪。日冬至,音比林钟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钟浸以清。十二律应二十四时之变。甲子,中吕之徵也。丙子,夹钟之羽也。戊子,黄钟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其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  司马迁八书言律吕,粗举大经,著于前史。则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而始动于子,十二律之生,必所起焉。于是参一于丑得三,因而九三之,举本位合十辰,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谓之成数,以为黄钟之法。又参之律于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以为黄钟之实。实如法而一,得黄钟之律长九寸,十一月冬至之气应焉。盖阴阳合德,气钟于子,而化生万物,则物之生莫不函三。故十二律空径三分,而上下相生,皆损益以三。其术则因黄钟之长九寸,以下生者倍其实,三其法: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所以明阳下生阴,阴上生阳。  起子,为黄钟九寸,一。  丑,三分之二。  寅,九分之八。  卯,二十七分之十六。  辰,八十一分之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之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二分之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之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之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如是周十二辰,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得而下生阴,在六吕为阴,则得其所衡而上生于阳,推算之术无重上生之法也。所谓律取妻,吕生子,阴阳升降,律吕之大经也。而迁又言十二律之长,今依淮南九九之数,则蕤宾为重上。又言五音相生,而以宫生角,角生商,商生徵,徵生羽,羽生宫。求其理用,罔见通途。  及元始中,王莽辅政,博征通知钟律者,考其音义,使羲和刘歆典领调奏。班固《汉书》采而志之,其序论虽博,而言十二律损益次第,自黄钟长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钟,长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而左旋,八八为位。一上一下,终于无射,下生中吕。校其相生所得,与司马迁正同。班固采以为志。  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于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牺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徽,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徽羽以类从焉。《礼运》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  京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而长丈,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效气,道之本也。术家以其声微而体难知,其分数不明,故作准以代之。准之声明暢易达,分寸又粗,然弦以缓急清浊,非管无以正也。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则无不如数而应者矣。《续汉志》具载其六十律准度数,其相生之次与《吕览》、《淮南》同。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原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崇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  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候气而已。  汉末纷乱,亡失雅乐。魏武时,河南杜夔精识音韵,为雅乐郎中,令铸铜工柴玉铸钟,其声均清浊多不如法,数毁改作,玉甚厌之,谓夔清浊任意,更相诉白于魏武王。魏武王取玉所铸钟杂错更试,然后知夔为精,于是罪玉。  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其三具与杜夔及左延年律法同,其二十二具,视其铭题尺寸,是笛律也。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辞:「昔魏明帝时,令和承受笛声以作此律,欲使学者别居一坊,歌咏讲习,依此律调。至于都合乐时,但识其尺寸之名,则丝竹歌咏,皆得均合。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凡弦歌调张清浊之制,不依笛尺寸名之,则不可知也。」  勖等奏:「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献,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知者也。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均,多不谐合。又辞'先师传笛,别其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是为作笛无法。而和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象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肄弹击,必合律吕,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宜仪形古昔,以求厥衷,合乎经礼,于制为详。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下太乐乐府施行。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徽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余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奏可。  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今当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辄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种整、硃夏皆与和同。  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孔调与不调,以何检知?」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为某曲当举某指,初不知七孔尽应何声也。若当作笛,其仰尚方笛工依案旧像讫,但吹取鸣者,初不复校其诸孔调与不调也。」案《周礼》调乐金石,有一定之声,是故造钟磬者先依律调之,然后施于厢悬。作乐之时,诸音皆受钟磬之均,即为悉应律也。至于飨宴殿堂之上,无厢悬钟磬,以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宜必合于律吕。如和所对,直以意造,率短一寸,七孔声均,不知其皆应何律,调与不调,无以检正,唯取竹之鸣者,为无法制。辄部郎刘秀、邓昊、王艳、魏邵等与笛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音均和协。  又问和:「若不知律吕之义作乐,音均高下清浊之调,当以何名之?」和辞:「每合乐时,随歌者声之清浊,用笛有长短。假令声浊者用三尺二笛,因名曰此三尺二调也;声清者用二尺九笛,因名曰此二尺九调也。汉魏相传,施行皆然。」案《周礼》奏六乐,乃奏黄钟,歌大吕;乃奏太蔟,歌应钟,皆以律吕之义,纪歌奏清浊。而和所称以二尺,三尺为名,虽汉魏用之,俗而不典。部郎刘秀、邓昊等以律作笛,三尺二寸者应无射之律,若宜用长笛,执乐者曰请奏无射;二尺八寸四分四厘应黄钟之律,若宜用短笛,执乐者曰请奏黄钟。则歌奏之义,若合经礼,考之古典,于制为雅。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周礼》、《国语》载六律六同,《礼记》又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刘歆、班固撰《律历志》亦纪十二律,惟京房始创六十律。至章帝时,其法己绝,蔡邕追纪其言,亦曰今无能为者。依案古典及今音家所用,六十律者无施于乐。谨依典记,以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制十二笛象,记注图侧,如别,省图,不如视笛之孔,故复重作蕤宾伏孔笛。其制云:  黄钟之笛,正声应黄钟,下徵应林钟,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正声调法,以黄钟为宫,则姑洗为角,翕笛之声应姑洗,故以四角之长为黄钟之笛也。其宫声正而不倍,故曰正声。  正声调法:黄钟为宫,第一孔也。应钟为变宫,第二孔也。南吕为羽,第三孔也。林钟为徵,第四孔也。蕤宾为变徵,第五附孔也。姑洗为角,笛体中声。太蔟为商。笛后出孔也。商声浊于角,当在角下,而角声以在体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宫上,清于宫也。然则宫商正也,余声皆倍也;是故从宫以下,孔转下转浊也。此章记笛孔上下次第之名也。下章说律吕相生,笛之制也。正声调法,黄钟为宫。作黄钟之笛,将求宫孔,以始洗及黄钟律,从笛首下度之,尽二律之长而为孔,则得宫声也。宫生徵,黄钟生林钟也。以林钟之律从宫孔下度之。尽律作孔,则得徵声也。徵生商,林钟生太蔟也。以太蔟律从徵孔上度之,尽律以为孔,则得商声也。商生羽,太蔟生南吕也。以南吕律从商孔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羽声也。羽生角,南吕生姑洗也。以姑洗律从羽孔上行度之,尽律而为孔,则得角声也。然则出于商孔之上,吹笛者左手所不及也。从羽孔下行度之,尽律而为孔,亦得角声,出于商附孔之下,则吹者右手所不逮也,故不作角孔。推而下之,复倍其均,是以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音家旧法,虽一倍再倍,但令均同,适足为唱和之声,无害于曲均故也。《国语》曰,匏竹利制,议宜,谓便于事用从宜者也。角生变宫,姑洗生应钟也。上句所谓当为角孔而出于商上者,墨点识之,以应钟律。从此点下行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宫之声也。变宫生变徵,应钟生蕤宾也。以蕤宾律从变宫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徵之声。十二笛之制,各以其宫为主,相生之法,或倍或半,其便事用,例皆一也。  下徵调法:林钟为宫,第四孔也。本正声黄钟之徵。徵清,当在宫上,用笛之宜,倍令浊下,故曰下徵。下徵更为宫者,《记》所谓「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也。然则正声清,下徵为浊也。南吕为商,第三孔也。本正声黄钟之羽,今为下徵之商也。应钟为角,第二孔也。本正声黄钟之变宫,今为下徵之角也。黄钟为变徵,下徵之调,林钟为宫,大吕当为变徵,而黄钟笛本无大吕之声,故假用黄钟以为变徵也。假用之法,当为变徵之声,则俱发黄钟及太蔟、应钟三孔。黄钟应浊而太蔟清,大吕律在二律之间,俱发三孔而徵硙蒦之,则得大吕变徵之声矣。诸笛下徵调求变徵之法,皆如此也。太蔟为徵,笛后出孔。本正声之商,今为下徵之徵也。姑洗为羽,笛体中翕声。本正声之角,今为下徵之羽。蕤宾为变宫。附孔是也。本正声之变徵也,今为下徵之变宫也。然则正声之调,孔转下转浊,下徵之调,孔转上转清也。  清角之调:以姑洗为宫,即是笛体中翕声。于正声为角,于下徵为羽。清角之调乃以为宫,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惟得为宛诗谣俗之曲,不合雅乐也。蕤宾为商,正也。林钟为角,非正也。南吕为变徵,非正也。应钟为徵,正也。黄钟为羽,非正也。太蔟为变宫。非正也。清角之调,唯宫、商及徵与律相应,余四声非正者皆浊,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凡笛体用律,长者八之,蕤宾、林钟也。短者四之。其余十笛,皆四角也。空中实容,长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长短大小不合于此,或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之齐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齐,必不得已,取其声均合。三宫,一曰正声,二曰下徵,三曰清角也。二十一变也。宫有七声,错综用之,故二十一变也。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出于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变宫,近于宫孔,倍令下者也;四曰变徵,远于徵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则于琴徽也。四者皆不作其孔,而取其度,以应退上下之法,所以协声均,便事用也。其本孔隐而不见,故曰伏孔也。  大吕之笛,正声应大吕,下徵应夷则,长二尺六寸六分三厘有奇。  太蔟之笛,正声应太蔟,下徵应南吕,长二尺五寸三分一厘有奇。  夹钟之笛,正声应夹钟,下徵应无射,长二尺四寸。  姑洗之笛,正声应姑洗,下徵应应钟,长二尺二寸三分三厘有奇。  蕤宾之笛,正声应蕤宾,下徵应大吕,长三尺九寸九分五厘有奇。变宫近宫孔,故倍半令下,便于用也。林钟亦如之一。林钟之笛,正声应林钟,下徵应太蔟,长三尺七寸九分七厘有奇。  夷则之笛,正声应夷则,下徵应夹钟,长三尽六寸。变宫之法,亦如蕤宾,体用四角,故四分益一也。  南吕之笛,正声应南吕,下徵姑洗,长三尺三寸七分有奇。  无射之笛,正声应无射,下徵应中吕,长三尺二寸。  应钟之笛,正声应应钟,下徵应蕤宾,长二尺九寸九分六厘有奇。  五音十二律  土音宫,数八十一,为声之始。属土者,以其最浊,君之象也。季夏之气和,则宫声调。宫乱则荒,其君骄。黄钟之宫,律最长也。  火音徵,三分宫去一以生,其数五十四。属火者,以其徵清,事之象也。夏气和,则徵声调。徵乱则哀,其事勤也。  金音商,三分徵益一以生,其数七十二。属金者,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秋气和,则商声调。商乱则诐,其官坏也。  水音羽,三分商去一以生,其数四十八。属水者,以为最清,物之象也。冬气和,则羽声调。羽乱则危,其财匮也。  木音角,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人之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角乱则忧,其人怨也。  凡声尊卑,取象五行,数多者浊,数少者清;大不过宫,细不过羽。  十一月,律中黄钟,律之始也,长九寸。仲冬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班固三分损一,下生林钟。  十二月,律中大吕,司马迁未下生之律,长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二,倍之为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季冬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助宣物也。三分益一,上生夷则;京房三分损一,下生夷则。  正月,律中太蔟,未上生之律,长八寸。孟春气至,则其律应,所以赞阳出滞也。三分损一,下生南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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