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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火-3

作者:玛丽·瑞瑙特 字数:25433 更新:2023-10-08 23:01:40

他站起来开始说话,好像脚下就是万丈悬崖,所有的风格和感觉都抛弃了他,他很庆幸还记得几个词,最后几个,他的思维迅捷,他知道怎么弥补缺憾,这时那男孩第一次抬起了头。卷曲的头发已经松开了,像山峰上的溪流般披散着,他的灰眼睛大张着,轻轻笑着。“采取一种长远的眼光,一种长远的,长远的……”他的声音堵塞在了喉头,他的嘴一张一合,除了呼吸外什么也发不出来。所有人都坐直了惊讶地瞪着他,埃斯切尼站了起来,热心地拍着他的背,男孩的眼睛充满了理解,什么也没落下,期待着更多的,他的脸上满是清醒冷酷的光彩。“采取一种长远眼光,我,我……”菲利浦又吃惊又疑惑,但是抓住了他可以表现宽宏大量的机会,“亲爱的先生,慢慢来,被分心,你很快就会想起来的。”男孩把头向左侧了一点,德莫斯提尼回想着他的姿势,那双灰眼睛张开了,衡量着他的恐惧。“好好想想,菲利浦很好脾气的说,”从头开始,不必被开始的失败击倒,像在剧场里的演员一样,我们等着你。“这是什么猫鼠游戏?这男孩不可能不去告诉他父亲,他想起那学校腔调的希腊语,“你死定了,我告诉你。“使节的座位传来一阵交头接耳,‘他的演说包含了至今未被考虑到的要点,主要的标题,如果他能找到……’在麻木的恐慌中,他跟随着国王的建议,从头开始。男孩的眼皮温柔地移动着,微笑着,沉默着,德莫斯提尼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像个干葫芦,他说,“对不起,”然后坐下了“这样的话,先生们……”,菲利普说,他示意使者,“你们休息完毕,恢复精力后我会给你们我的回答。”外面,安提帕罗斯和帕美浓谈论着使节们要是被送到骑兵里训练是个什么德性,菲利普转过身要去书房,他的讲稿放在那儿,发觉他儿子正看着他。他摆头示意,男孩跟他进了花园。一片寂静中他们走到树丛后面。“你刚才就可以走了,”菲利普说,“我忘了告诉你。”“我什么也没喝,你以前告诉过我了。”“我有么?好吧,你把德莫斯提尼怎么了?”“你是对的,父亲,他是个懦夫。”菲利普让长袍垂落下来,四下看看,这声音里有些东西吸引了他,“什么折磨着那家伙,你知道么?”“那个演员,那个在他前面发言的人,偷了他的稿子。”“你怎么知道的?”“我听到他在花园里练习,他对我说话。”“德莫斯提尼?他说什么了?”“他认为我是个奴隶,问我是不是在打听什么。当我用希腊语说话的时候他猜我是某个人的床伴,”他自如地使用着这些露骨的词汇,“我没告诉他,我想等等看。”“等什么?”“我在他开始演说的时候抬起头,然后他知道我是谁了。”男孩带着混杂的快乐看着他父亲露着豁牙咧着嘴笑着, “但是你为什么没先告诉我?”“他应该料到,他不知道会作何感想。”菲利普目光一闪,“这个人向你提议了么?”“他不会向一个奴隶提建议,他只是想知道多少钱能卖下我。”“好吧,我想他现在应该知道了。”父亲和儿子交换着眼神,有那么一刻处于完美的和谐中。他们是越过伊斯特河的手持青铜剑的战车手的后代,带着部族迁徙,有些远至南方定居下来,有些留在这山地国家保留着古老的习俗。把他们的死者埋在墓室中,放在祖先身边。他们的头骨插在野猪牙上,手骨紧握着双斧。血仇代代相传,父死子继。冒犯被回敬了,对一个不配被剑杀死的人,运用巧妙的手段,让他明白自己的分量,就像在埃盖大厅里的复仇般利落。主和派在雅典长期处于下风,安提帕罗斯和帕美农作为菲利普的代表,很有兴致地看着南方人的行事。在马其顿,只有要处死一个人的时候才开会投票,所有公共事务都由国王处理。提议被接受了,使节将带着和约回去,菲利普利用这个时间减少克尔所波利斯在色雷斯的据点,接受他投降,让他把儿子送到派拉当人质。同时,在德莫比利上的山间要塞里,被流放的神庙窃贼失去了全部黄金,食物和希望。菲利普秘密联系他们,马其顿将控制温泉关的消息会在雅典引发一场地震,他们能忍受麻风病人的皮肤甚于这个。这一切要藏到和约被神圣的仪式和誓约承认后才能见光。菲利普对排在第二位的使节非常客气,埃斯切尼被大加重视。作为一个不是被收买而是回心转意的人,他高兴地接受了国王不会伤害雅典保证。这倒是真诚的,他要适度对付菲坎人,雅典需要菲坎,不仅是为了控制德莫比利,主要是要对付宿敌底比斯。使节们受到热情款待,并赠以待客的礼物,除了德莫斯提尼所有人都接受了。他这次最先发言,但是他的同伴都认为他缺乏平时的激情。他们从雅典的路上就来争吵不休,德莫斯提尼对菲勒克特斯的怀疑几乎确定下来,他想说服其他人,但是他又指控埃斯切尼,这个变化让人怀疑,别人都不相信他。思考着这些伤害,他去吃晚餐,那儿客人们被年轻的亚历山大接待,男孩们伴着竖琴唱歌。隔着乐器,两只冷冷的灰眼睛盯着德莫斯提尼,他迅速转过身,看见艾斯切尼在微笑。合约得到了誓言的保证,使节回去了,菲利普向南护送他们到赛萨利,没提醒他们这是顺路。他们刚走,他就进军德摩比利,从菲来科斯手里接受要塞,作为安全许可的代价。流亡者感激不尽,到处流窜,为希腊无止无休的内战充当雇用兵,当阿波罗把他们挑选出来的时候在各处死去。雅典陷入恐慌,他们等待菲利普像薛西斯那样来毁灭他们。城墙上设了守卫,难民从阿提卡涌入。但是菲利普只派人传话说他只想处理发生在德尔菲的事情,这是桩丑闻,并邀请雅典人派遣盟军。德莫斯提尼作了反对背信弃义的暴君菲利普的火药味十足的演说。“菲利普,”他说,“想要他们最好的年轻人当人质,。”没有军队被派遣,菲利普真的被弄糊涂了,灵魂深处感到受伤。他表达了出乎意料的仁慈,竟没人感谢他,让雅典自己闹去吧,他对菲坎战争继续施压,神圣同盟祝福了他,菲坎过去的同盟成了祭坛的守护者。色雷斯的事务确定下来了,他可以动用他全部的力量,菲坎要塞被攻陷后一个个要塞陷落或投降,神圣同盟开会决定菲坎的命运,他们成了不受欢迎的人,神诅咒的瘟疫毁掉了所有同情,多数代理人要求杀死他们,或者把他们从法瑞阿迪峰上扔下去,起码要把他们买为奴隶。菲利普早就厌烦了这场野蛮的战争,他预见到未来为了争夺空出来的土地的无止无休的战争。他建议仁慈些,最后决定在本土重新安置菲坎人,在没有防御的小村子里。他们不能重建城墙,每年都要向阿波罗的庙宇交税,德莫斯提尼作了怒火十足的演说,指责这些暴行。神圣同盟投票决定对菲利普清除希腊境内不虔敬的神坛表达感谢,授予马其顿议会里的两个从前属于菲坎的席位。他回到派拉后,他们派遣两个希腊人来邀请他主持下次的德尔菲赛会。在接见结束后,他独自站在书房的窗前,品味着他的欢乐,这不仅是个伟大的开端,而是一场长期的渴望的结束,他被接受了,作为一个希腊人。一俟长大成人,他就陷入了对希腊的爱。她的恨像鞭子般激励着他。她迷失了自己,失去了过去的光荣,但是她需要的只是有人领她出困境。在灵魂深处他觉得这是他的使命。他的爱诞生在苦涩中。当年他被陌生人从马其顿的山间和森林带到乏味的低地城邦底比斯,作为战败的活象征。虽然监护他的主人很有礼貌,其他的底比斯人却不是。他被从亲人和朋友中带走,从心爱的女孩身边带走,还有那个曾是他初次体验的已婚情人。在底比斯,自由人的妇女和他是禁绝的,他的进进出出都被监视。如果他去妓院,又没有足够的钱让娼妓们不鄙视他。在健身房里他能得到唯一的安慰。在这儿没人能瞧不起他。他证明了自己是个坚毅而有技巧的运动员。健身房接受了他,并且让他知道他的爱不会被拒绝。开始只是出于寂寞中的需要,他们安慰他,渐渐的,在一座传统悠久声望卓著的城市,他像其他人一样依照天性长大成人。随着和哲学家和雄辩术教师们之间友谊的建立,从专家处学得战争的知识,他渴望回家,最后满心欢喜地回去了。但是从那时起他被卷入希腊世界的命运,在她面前永远是个新手。雅典是她的圣坛,几乎就是她本身。他只希望雅典能重拾旧日光辉,她现在的领袖在他看来就像德尔菲的女巫,配不上那个神圣的祭坛。虽然在思想深处他知道雅典的光荣和她的自由是联结在一起的,但是他就像个陷入热恋的人,认为只要结婚,就能轻易改变爱人的天性,他所有的政策,诡计和投机,都是为了让她向他敞开大门,为了不失去她他不惜放手一搏,但是他希望她自己投怀送抱,现在他手里拿着德尔菲的卷轴,就算不能开启她的卧室,也打开了她的大门。最后,她将不得不接受他,当他把她爱奥尼亚的故乡城市从波斯的奴役中解放出来的时候,他将获得她的心。这想法在他脑子里成长着。最近他像得到征兆般收到伊索克拉底的一封长信。[前436-388,修辞学家和教育家,在菲利普打败雅典和底比斯盟军,建立科林斯同盟后绝食而死],他是个老哲学家,柏拉图还是学校里的小男孩的时候他就是苏格拉底的朋友了,在雅典和斯巴达开战前就出生了,已经100岁却依然寻求着改变世界。他力劝菲利浦把希腊世界团结起来并领导他们。他在窗口做着希腊世界重新焕发生机的梦,不是被一个刻薄的演说家嘴里的暴君,而是比那些争吵不休的斯巴达国王更像海格力斯的人带领,他看到他的雕像在卫城树起,大王回到野蛮人该有的地位去,贡献奴隶和黄金,菲利普的雅典会再次成为希腊的首都。孩子们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沉思,在下面的台阶上,他的儿子正和阿格瑞安国王送来做人质的儿子玩骰子。[兰加罗斯,据阿里安记载,是阿格瑞安的国王,在小亚远征波斯前就加入了他的卫队,在他修理色雷斯人时冲锋陷阵,得到他的嘉奖,甚至要成为他的妹夫,但是此君在不久后就挂掉了]菲利普愤怒地向下看着,这孩子想从这小野人身上得到什么?他甚至带他到健身房去,这是一个军官说的,他的儿子在那儿看到了他们。这孩子被很有人情味地接待着,人们给他吃好穿好,从来不让他做任何有辱身份的事。但是也没有哪个高贵的家族愿意接待他,像接待一个来自色雷斯海岸的希腊城市里的文明孩子那样。他得经常呆在王宫里,自从好战的阿格瑞安人的归顺不像要维持下去的样子,他身后就跟着个士兵防止他跑掉。为什么亚历山大,可以选择派拉任何一个出身高贵的孩子,却选了这家伙。毫无疑问他很快就会忘记这个怪主意,没什么好担心的。两位王子在石板上玩着马其顿人和色雷斯人的战争游戏,色雷斯人多一些,因为亚历山大学的更快。那卫兵无聊地坐在大理石狮子身上兰加罗斯是个来自北方征服者部族的红发色雷斯人,大约一千年前,这个部族向南进发征服了黑发的皮发斯基族。他大约比亚力山大大一岁,但是看上去大的多,他一头火红的头发,胳膊上纹着小头马,这是王室身份的标志。就像所有血统高贵的色雷斯人一样,他们宣称自己的祖先是半神骑士雷索斯,他的腿上纹了一只雄鹿,是他部族的标记,不会随着他的成长退色。他脖子上挂着个鞣过的皮项圈,上面挂着用斯基泰黄金打造的格里芬护身符。他举起那个皮革的小包,对它喃喃地念着咒语。那个哨兵急于去跟他的朋友会和,不耐烦地咳嗽着,兰加罗斯回过头送去野性的一瞥。“别放在心上,”亚力山大说,“他只是个哨兵,他不能命令你做什么。”他觉得这对王室是个很大的羞辱,如果一个王室人质在派拉得到的待遇还不如在底比斯。在闲逛的时候,看到兰加罗斯头靠在树上伤心地大哭之前他就这么想了。听到陌生人的声音他像野兽般转过身来,但是他明白了有双善意的手向他伸出来,如果是有人嘲笑他的眼泪,他会杀了他的,这些想法在他们之间无需语言传递。他的红头发里长虱子,赫拉妮克在被要求照管一下的时候抱怨不休。当亚历山大叫人给他送点心,总是叫一个色雷斯奴隶去。“他只是个哨兵,你是我的客人。”兰加罗斯向色雷斯的天神重复着他的祈词,嘴里喊着五,掷出了一个二和一个三。“你向他要求这么小的事情,他会生气的,神喜欢人们祈求伟大的事情。”兰加罗斯现在不怎么祈求早日回家了,说,“你的神赐给过你什么?”“没什么,我只希望得到好运气,我留着我的祈祷呢。”‘为了什么留着?”“兰加罗斯,听着,当我们长大成人,当我们成为国王,你明白我在说什么么?”“当我们的父亲死掉的时候。”“那时候如果我去打仗,你会当我的盟友么?”“是的,什么是盟友?”“你带兵来打击我的敌人,我也打击你的敌人.”菲利普从窗口望见那色雷斯人握着他儿子的手,然后跪下,用特别的方式握住它们,他抬着脸说个不停,亚历山大跟他面对面跪着,全神贯注,过了一会儿兰加罗斯站了起来,像条被遗弃的狗般嚎叫着,他模仿着色雷斯人的战斗呐喊。菲利普对这一幕充满厌恶,他很高兴看见哨兵不再等待,走了过去。这提醒了兰加罗斯他的真实处境,他的快乐一扫而光,他向下看着,面色阴沉。“你要干什么?一切都很好,他在给我讲他家乡的风俗”。想分开两个喧闹的孩子的卫士惊讶地道着歉,“回去吧,我需要的时候会叫你的。那誓言真好,把结尾部分再说一遍,兰伯罗斯。”“我会信守诺言,”兰加罗斯缓慢而庄重地说,“直到天塌地陷,海水淹没大地,我父亲这样发誓后吻他的头领们。”菲利普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儿子让这个红发野蛮人握着他的手,让他在他的前额上郑重地吻了一下。这太过分了,这是非希腊的,菲利普想起他还没告诉男孩德尔菲会议的消息,让他想想这些事总好些。石板上扬起一层灰尘,亚历山大用一根削过的树枝在上面乱画着,“让我看看你的人在战场上用什么队列。”透过楼上图书馆的窗子,菲尼克斯面带微笑看着金发和红发的脑袋靠在一起,玩着那严肃的游戏。看到他跟别的孩子玩总是让他感到放松。那个哨兵的在场减轻了他的职责,他回去看书了。“我们会砍掉一千颗人头。”兰加罗斯说“呜,呜,呜。”“是的,但是投石手应该站在哪儿呢?”带来消息的卫士走了进来,“亚力山大,你必须离开这个小伙子去你父亲那儿了。”亚力山大的灰眼睛看着他,他站起身来。“很好,他要做什么事都别拦着他,你是个士兵,不是保傅。也别叫他小伙子。我按照他的出身尊重他,你也一样。”他从那对大理石狮子中间走了过去,身后跟随着兰加罗斯的目光,去听德尔菲传来的消息。4“真可惜,”埃皮克特说,“你没有更多时间练习。”“白天为什么不能更长些,人什么要睡觉?结果什么事都做不了了。”“靠不睡觉是提高不了技巧的。”亚历山大轻抚着竖琴镶嵌了象牙的光滑的琴身,十二根琴弦轻柔地响着。他放下竖琴,在桌子旁边坐下,拨弄着一根琴弦试音。“很好,”埃皮克里特说,“一个人干嘛会死啊,这样他就什么都做不成了。”“是的,睡觉是让人想起死亡。”“好了,你才十二岁,你有的是时间,我真想看你参加比赛,这会给你个努力的目标,我在想皮提亚赛会,再有两年时间你就可以参加了。”“那是年龄限制么?”“年龄限制是18岁,你父亲会同意么?”“应该不会,我也不想去,埃皮克里特,你为什么叫我做这个?”“因为这会让你变得有条理。”“我也这么想,但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乐在其中了。”埃皮克里特像平常那样叹了口气。“别生气,我从列昂尼达那里得到足够的条理了。”“我知道,我知道,你这个年纪很不好教,你应该开始的更早,而且有个更好的老师的话。但是如果你蔑视艺术的精神,你永远也成不了音乐家。”人们的灵魂需要数学性,我永远不会有的。你知道。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成为音乐家,我要做别的事。“为什么不试试赛会,”埃皮克里特试探地说,“试试参加竞技。”不,我看比赛的时候,觉得没什么比这更美好了。但是赛后我遇到运动员们,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我击败那些男孩,是因为我们都要被训练成男人。但是他们只是运动员,他们在成年前就结束训练了,如果不是,竞技就是他们的全部生活,好像是为了成为女人做女人似的。埃皮克里特点点头,“我也总这么想,自己不能赢得尊严的人,就会通过城市里其他人来获得满足。结果就是这个城市再没什么尊严了,除了死亡,更容易的尊严之道——音乐使我们分享所有人的美德。来,让我再听一遍,这次别跑调。”亚历山大拨弄着靠在胸口的乐器的琴弦,低音弦最近,他用左手的手指轻柔地拨动着它们,拨子在另一只手里。他的头略微低垂,好像是在用眼睛汲取音符而不是用耳朵。埃皮克里特爱恨交加地看着他,又一次对自己说,如果他不试图去了解这男孩,他的教学会容易的多。不,更可能的是他会直接放弃了,在他十岁前,他已经能像个上等人一样在晚餐上演奏里拉琴,没人想要他学更多。他拨动三根琴弦,奏起一段流畅的乐章,开始唱歌在马其顿男孩们的声音开始变粗的年纪,他保持着清澈的但是更有力的嗓音,这声音伴着琴音飞扬,埃皮克里特想这会不会困扰他,或者让他感到犹豫和厌烦,在同龄的男孩子彼此间说着粗话的时候。神让一切顺其自然神降临飞翔的苍鹰,游弋的海豚他恩赐凡人,虽然人们骄傲虚荣但是对于某些人他给以不灭的荣光他的声音飘扬着然后停止了,琴弦发出回响,就像峡谷里的回声。埃皮克里特叹着气,他又跑调了。这段热情轻快,高潮迭起的乐章奏响时,埃皮克里特悠闲地听着,他在他为之贡献生命的艺术面前感到迷惑,他甚至没有爱,他的爱好在别处,为什么留下,他在雅典的音乐厅或是以弗所的演出能带来触动心弦的狂喜,让人们对裁判发出嘘声,这里没有表演,而且被忽略的原因不完全是出于无知,埃皮克里特看到这一切,但是完全不能理解。“这个,”他想,“就是我留下的原因,一种必要感,一种我无法衡量,不敢否认的深度和力量。”有个派拉商人的儿子,他偶然听到他的演奏,是个真正的音乐家苗子,他表示愿意免费教他,来安慰自己的思绪。那孩子学的非常好,非常用功,心怀感激,但是那些成果斐然的课程却没有眼前的占据他的心思,他所作的一切就像是在无法知晓的祭坛上焚香献祭。‘装饰着花环的舰首,我的歌是献给勇敢的……’音乐攀升到狂热的强度,男孩的嘴唇在热情的开合中显示着坚定的笑容,像在黑暗中表现着爱的动作,乐器会受不了他的,会走调的,他应该已经听出了了,但是继续按自己的心愿使劲拨弦。“他这么用乐器,”埃皮克里特心想,“有天也会这么用自己。”我必须走了,我留的太久了,我已经教给他他想从我这儿学到的所有东西,他一个人能应付了。在以弗所,人们一年到头都能听到优美的音乐,有时甚至是顶尖的,我也很愿意在克林斯工作,我可以带上那个小派松,他应该听听大师们的演奏,这里这位,不是我在教他,是他在腐蚀我,他在我身上找一个倾听者,我能听懂,虽然他扼杀着我的天性,他可以给原意倾听的诸神演奏,让我走吧。‘你知道你因何而生,按天性生活吧……’他用拨子划过琴弦,一根弦断了,然后全停了下来,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怎么了?”埃皮克里特说,“你期待着什么,你以为它永远不会坏?”“我以为它能维持到我唱完。”“你可不会这么对待一匹马,来,把它给我。”他从盒子里拿出新琴弦,开始修复乐器,男孩不安生地走向窗口,刚才找到的感觉不会回来了,埃皮克里特慢吞吞地调整着乐器,我希望能让他表现出真正的水准,在我离开前。“除了里拉琴,你还没为你父亲和他的客人们演奏过什么吧。”“人们在晚餐桌上喜欢听到里拉琴。”“他们的选择不错,帮我个忙,好好演奏一曲,我肯定他乐意看到你有所进步。”“我想他不知道我还有把西萨拉琴,我自己买的,你知道。”“很好,你可以给他看些新鲜东西了。”像所有派拉人一样,他知道闺房里发生着争吵,长久以来,男孩被夹在中间。因为这个他不仅没练习,还缺了一堂课,他进来时埃皮克里特就看出了了。“为什么,凭着所有理智的神灵,国王为什么就不能满足于艺妓们,他可以找她们中最好的,还有那些小伙子,这是什么过分要求么?他每次发情为什么都这么隆重?这次之前类似的婚礼好像已经有三次了,这大概是这荒蛮国土的习俗,但是如果他想看上去像个希腊人,他应该记得,‘切勿过分’,没人能用一代人的时间就教化野蛮人,这男孩也一样,而且……”他依旧盯着窗子,好像忘了自己身处何地,他大概在想他母亲,如果她少惹些麻烦,人们会多同情她些。他是她的孩子,她一个人的,其他的事就只有神知道了。国王和王后坐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很礼貌的,她不明白她不能闹的太凶么,这些新娘中可能会有人生下能取悦他父亲的男孩。她为什么不能灵活些,她为什么老舍不得这男孩。“今天没什么可教的了,”埃皮克里特心想,忘了那西萨拉琴吧,好吧,要是我自己学过,我都学过什么。埃皮克里特放好乐器,开始演奏。”过了一会亚历山大从窗前转过身,坐在桌子边上,一开始很烦躁,然后安静下来。他的头向前倾斜着,目光散乱,过了一会而眼泪涌了上来,埃皮克里特放松地看着,他被音乐打动的时候才会这样。等到演奏结束,他用手掌擦了擦眼睛,微笑着,“如果你希望的话,我可以学点在餐厅里演奏的东西。”埃皮克里特离开的时候对自己说,“我得离开了,这里的漩涡对一个灵魂中要求和谐和平衡的人来说太过了。”上了几堂课后,亚历山大说,“会有客人来,要是叫我演奏的话我该试试么?”“当然,就像今天早晨这样演奏,我能出席么?”“哦,是的,我们认识的人都会来,没有生人,我去告诉仆人们。”晚宴很晚才开始,为了等国王。他礼貌地向客人致意,但是对仆人很粗暴。虽然他脸上泛红目光闪烁,但是他很清醒,极力想忘记刚才发生的事。奴隶们传着闲话,他刚从王后那儿来。客人是伙友骑兵团的老战友,菲利普望着长桌感到放松,没有必须为他们举办演出,或抱怨他们不习惯喝酒的外国使节。不掺水的上好阿坎西亚酒,他需要这个,在忍受了刚才的一切后。亚历山大坐在菲尼克斯的长榻的一端,分享着他的餐桌,没被邀请的话他是不会跑去跟父亲坐在一起的。菲尼克斯,完全没有鉴赏品位,只是读过不少音乐理论,很高兴听男孩的曲子,援引着阿基里斯的里拉琴。“我不应该像帕特罗克洛斯那样,就如荷马所言,坐着等他结束。”“哦,不是的,那只是因为帕特罗克洛斯想和他说话。”“好了,好了,孩子,你在想什么,你拿的是我的杯子,不是你自己的。”好吧,我跟你保证,尝尝我的,他们大概是在往里倒水前用酒涮了涮。“这是对男孩么合适的浓度,四分之一,你可以从我杯里掺些进去,我们不能像你父亲那样大喝一气,但是作个水罐的话也不是好事。”“我会先喝一些腾地方,在掺进去前。”“不,不,孩子,够了,喝的太多你就不能演奏了。”“不会的,我只喝一口,”,的确,他只是脸上有些红晕。杯子加满的时候喧哗声更响了,菲利普大叫着,有个人出来唱个歌。“你的儿子,陛下”,菲尼克斯说,“为了今天的宴会特意学了个新曲子。”两三杯老酒下肚,菲利普感到好些了,这是医治毒蛇的咬伤的妙药,他冷笑着想,“来吧,过来,孩子,拿着你的里拉琴坐在这儿。”亚历山大对拿着他的西萨拉琴的仆人做了个手势,他小心地拿着它,走到他父亲的长榻旁边。“这是什么,”国王问,“你要弹这个么?不是吧。”他还从来没见过职业乐手之外的人演奏这个。这让他感到一丝不快。男孩微笑着,“等我唱完你再评论吧。”他调整了琴弦然后开始了。在大厅另一侧的埃皮克里特,带着深深的感情看着男孩,这时候他好像年轻的阿波罗,谁知道,也许这是个真正的开始,他将走向由诸神来的纯洁的知识。等待着大声吼着祝酒歌的马其顿领主们吃惊地听着,他们从没见过一个上等人这样演奏,或者想这样演奏。这些教师都教了这男孩什么呀,据说他无所不通,他们想把他搞成一个南方人么,下一步要把他变成哲学家了。菲利普国王出席过不少音乐比赛,虽然对艺术缺乏兴趣,但是他能分辨出技巧。客人们听不出来,但是他发觉这乐声里有些不自觉的东西。教师为什么没发觉这病态的热情,真相很简单,她又带他去她的那些仪式了,让他充满那种疯狂,把他变成个野蛮人,“看看他这样子,”菲利普想,“看看他这样子。”除了接待外国使节外,他总是让这男孩出席餐厅里的希腊式宴会,他的朋友们的儿子在到年龄前是不会出现的,为什么他破坏这个好传统。要是这男孩的嗓子还像个姑娘似的,干吗让人知道。那个埃皮罗斯表子,恶毒的巫婆,他早就想踢开她了,要是她强大的家族没有在他出去打仗的时候像杆长矛似的对准他的后心。让她别那么肯定吧,他现在就可以这么做。菲尼克斯没想到男孩会演奏这样的乐器,他演奏的就像几个月前刚从萨摩斯来的那伙人一样好。但是他有些过火了,就像有时读荷马那样。在他父亲面前,他从不过分表露自己,他不该喝那口酒。他接近尾声了,乐声就像倾泻在峡谷中的瀑布,飞溅着闪亮的浪花。菲利普盯着他,几乎没在听,被他看到的东西占据,深陷的眼窝,目光散乱,闪着泪光的眼睛,暗笑着的嘴,对他来说,简直是他刚刚离开的楼上的那张脸的镜像,她泛红的颧骨,她挑衅的大笑,她愤怒的眼泪。亚历山大拨动最后一根琴弦,深吸了口气,他没犯任何错误。客人们勉强地喝着采,埃皮克里特热切地加入进来,菲尼克斯大声叫着好。“好极了,非常好。”菲利普把酒杯掼到桌子上,他的额头涨红,瞎眼的眼皮挑起着,显出眼白,他的好眼睛大张着。好?他说,“这是男人该演奏的音乐么?”男孩慢慢转过身,好像从睡梦中惊醒,他的眼睛闪动着,盯着他父亲。“再也别让我听到你这么演奏,”菲利普说,“让克林斯娼妓和波斯娈童们这么干吧,你唱的歌也是,你应该感到羞愧”。拿着西萨拉琴,男孩在震惊中站了一会,他面无表情,脸上的血色涌上来的时候,他的胸脯起伏着,他穿过长榻,走出了大厅。埃皮克里特跟了上去,他浪费了些时间考虑要不要说些什么,但是什么也没说出来。几天后,格罗,一个马其顿山地部落人,沿着古代的小路回家去。他告诉他的指挥官,他父亲快死了,想见他最后一面。军官早就知道他要这么说,告诉他办完事快回来。人们对部族冲突睁只眼闭只眼,除非事情闹大了。这些冲突都有着古老的渊源,阻止全部的血仇得调用所有军队,前提还得是士兵们自己不会爆发对部落的忠诚。格罗的叔叔被杀死了,他妻子在尸体旁被强暴,如果格罗不复仇他就会被唾弃,这些事发生在一个月前。他出来两天了,他是个轻骑兵,有自己的马,它个子矮小但很结实,就像格罗自己,一个棕色头发,塌鼻子,短胡子的人,穿着皮革外套,全副武装,这既是为了旅行,也是为了他的使命。他在能找的到草的地方尽量让马多吃,保证它能在接下来的使命中足够强壮。中午时分,他翻越马其顿山脊上一片起伏的石南地,树枝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现在是晚夏,但是这里空气清凉。格罗不想死,但是更不愿意在不能复仇的耻辱中生活,他四下看着他可能很快就要告别的世界。前头有片橡树林,在它宁静庄严的树阴下有条溪流在卵石和发黑的橡叶上流过。他给马饮水,洗刷它,解下腰带上的铜杯子,他认为这水很甜,从背包里他取出山羊奶酪和黑面包,坐在岩石上吃起来。身后响起一阵马蹄声,几步外,一个陌生人闯进树林,格罗抓过他的标枪,放在手边的。“你好,格罗。”最后一刻他还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儿离派拉有50里远。“亚历山大。”他的面包噎在了喉咙里,他把它咳了出来,那男孩下了马,把马牵到水边。“你怎么来这儿的?谁跟着你。”“现在有你了”,他向溪水的神祗祷告着,控制着马不让它喝太多,把它拴在一颗橡树苗上。“我们一起吃吧,”他取出食物走了过来。他肩上背着男人用的猎刀,衣服又皱又脏,头发里混着松针。很明显在外面过夜了。他的马背上有两只标枪和一张弓。“这儿,吃个苹果,我想我能追在午餐时间追上你。”傻了眼的格罗服从了,男孩用手捧水喝,然后洗了脸。因为关心着自己的事,格罗没听说什么关于国王晚宴的事。他自己的事够让他心烦的了。他离开的几天,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你怎么一个人出来这么远,你迷路了么,你是来打猎的?”“我在猎捕你猎捕的东西,”亚历山大说,咬了口苹果,“所以我追上你。”“但是,但是,什么……,你我知道我的事?”“我当然知道。你中队里的人都知道,我想要场战斗,你的正合适,来的正是时候,你知道,我要得到我的佩剑腰带。我是出来杀第一个人的。”格罗惊呆了,这男孩一定是一路悄悄跟踪他出来的,他精心选择了装备。还有,什么事改变了他的面容,他的脸颊陷在颧骨下面,眼窝更深,鼻子显得更高了,额头横着条纹路,这已经不再是男孩的脸。但是他只有12岁,格罗要为他的安全负责。“这不对,”他绝望地说,“你干了些什么,你知道这不对,家里需要我,你知道,现在我得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好带你回去。”“你不能,你和我一起吃东西了,我们是朋友了,”他指责着,一点不害怕,“背叛朋友是不对的。”“你一开始就该告诉我,现在我怎么办,你必须得回去,你不是普通的孩子,要是你受到伤害,国王会把我钉上十字架。”男孩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走向他的马,格罗盯着他,看到他并没有解开缰绳,又坐下来了。“如果我安全回去他不会杀了你,如果我死了,你有充裕的时间跑掉。想想我的情况,要是你做任何事害得我我没完成就被送回家,要是你想折回去或派人送信,我就宰了你,这点你可以确定。”他从马旁边转向他,胳膊举着,格罗看到一杆标枪对着他,窄窄的叶形利刃磨的锃亮,反射着蓝光,尖端像针一样尖利。“别动,格罗,像刚才那样坐着,别动,我动作很快,你知道,所有人都知道,你作出什么动作之前我就投出标枪了,我不想把你变成我第一个杀的人,这不符合规矩,我还得到战场上杀第二个,但是如果你试图阻止我,你会是那第一个的。”格罗看着他的眼睛,他曾透过头盔的缝隙看过这样的眼睛,他说,“好了,来吧,你不是认真的。”“人们甚至不会知道是我做的,我会把你的尸体扔到灌木丛里喂狼。你不会得到埋葬,或是释放灵魂的仪式,”他的声音富有韵律,“你不能渡过冥河加入死者的行列,你将永远在哈德斯的大门口徘徊。”格罗一动不动地坐着,这给了他时间思考,虽然不知道晚宴的事,但他知道国王的新婚礼。这之前那些新娘中的一个已经生了个男孩,同伴们说,开始是个聪明孩子,结果成了白痴,是王后下毒了,也许她只是贿赂保姆把毒药滴在他头上,也许是他天生就是傻子,但是还会有其他人。如果年轻的亚历山大想早日长大成人,原因很明显。“怎么样?”男孩说,“你愿意发誓保证么,我不能这样站一整天。”“我做了什么诸神这样惩罚我,你要我发什么誓。”“不会向派拉送关于我的消息,我离开前不许告诉任何人我的名字,不会阻止我上战场,或让别人这么做,你要对这一切发誓,要是破坏誓言就不得好死。”格罗退缩着,他不想和那女巫的儿子订下誓约,这男孩放低了武器,但是还抓在手里,可以随时掷出。“你要这么做,我可不想你乘我睡着了把我捆起来。我可以不睡守望,但是打仗前这么做太傻了,所以要是你想活着走出这片树林,就发誓吧。”“什么样的结局等待着我啊。”“我活着的话我会满足你的愿望,你也要做好我会死的准备,毕竟这是战斗。”他搜寻着背包,回头看看还没发誓的格罗,拿出一片肉,它散发着怪味,离开派拉的时候就不新鲜了。“这是一快祭肉,”他说,把它放在一块卵石上,“我知道我们该做这个,过来,把你的手放在上面,你遵守在神前发下的誓言么?”“是的”,他的手冰凉,甚至觉得这块死山羊肉很热。“那就跟着我说,”誓言详尽精确,死亡的誓约十分吓人,这男孩在这些事上很在行,而且知道哪里有空子可钻。格罗按他说的发了誓,在溪水里洗他沾了羊血的手。男孩闻了闻那块肉,“我觉得这个不能吃了,就算我们浪费时间生火。”他把它扔到一边,放好标枪,然后走到格罗身边,“好了,完成了,我们现在又是朋友了,让我们吃完饭吧,你告诉我有关战斗的事。”手扶着前额,格罗开始讲述他的亲人们的遭遇。“不,我知道这些,你们有多少人,敌人有多少,那里的乡间是什么样的?你有马么?”他们在山林间穿行,往山上行进。地面覆盖的短草变成了百里香和欧洲蕨,小路穿越松林和大片的野草莓丛,山峦向上盘旋,他们呼吸着高山上给人新生般的圣洁纯净的空气,他们进入高山间的密林。格罗追溯着三代之久的血仇,男孩在第一个问题得到回答后,安静地听着。关于他自己的事,他只说,“等我杀了那个人,你要在派拉作我的见证人,国王15岁才杀了第一个人,帕梅农告诉我的。”格罗打算最后一晚在远亲家投宿,那里离他家有半天路程。他指点着他们的村庄,在峡谷的边缘,上面是多石的山坡,峭壁上有条骡子走的小路,格罗想绕过斜坡走阿格劳斯国王修的那条更好的路。但是那男孩,已经知道这条路也能走,坚持要走走看。在陡峭的山崖和令人眩晕的高度上,他说,“这些人都是你的亲戚,说我是你的亲戚骗不过去,说我是你长官的儿子,是来学习战斗的,他们就不能说你说过谎了。”格罗同意了,这么说也意味着这男孩能得到照看,因为那死誓他不能做更多的了,他是个迷信的人。在一片较平坦的岩层上,大约一里格见方,在崩塌的山坡和峡谷间,是斯格潘村,房子用环绕在四周的褐色岩石搭成,自己看上去就像岩层。开阔的一侧围着卵石篱墙,空隙添着带刺的灌木。里面的草地上满是过夜的牛留下的牛粪。两匹马在吃草,其他的跟牧人和猎人们出去了。山羊和一些瘦弱的绵羊在山上走着,上面传来鸟鸣般的牧童的笛声。在山口上,有一颗满是节疤的死树上,挂着个发黄的头骨和右手的几节骨头。男孩问起的时候,格罗说,“那是很久以前,我还是个孩子时的事,那个人杀了他自己的父亲。”他们的到来是半年来唯一的大新闻。号角吹响召唤着牧人,最老的斯格潘人也被从躺着等死的的破布烂皮中抬出来,在头人的房子里他们用又小又甜的无花果招待他们,还有本地最好的酒。在他们结束前人们按规矩礼貌地等着,然后问着他们自己的事,和山下遥远的世界的消息。格罗说,大王又控制了埃及,菲利普国王在赛萨利重建秩序,是那里的执政官了,就跟国王一样,他控制了南方人。“这是真的吗,”头人的兄弟问,“听说他取了个新妻子,让埃匹罗斯的王后离开了。”察觉一股到比任何语言都令人寒冷透骨的沉默,格罗说,这是一派胡言,国王在征服新土地时也许为了给领主们荣誉把他们的女儿娶回家,对格罗来说,她们都是某种人质,至于奥林匹娅斯王后,她是地位崇高的王储的母亲。完成这番演说后,刚才起就浑身冒汗的格罗问起了消息,好打断人们的提问。关于血仇有个坏消息,敌对的基莫兰人在峡谷里遇到两个格罗的亲戚,他们是去追一头鹿的。只有一个活着爬回家告诉他们,去找到他兄弟的尸体,在秃鹫飞来掠食前。克莫兰人变得骄傲,老人不再管着他的儿子们,很快就没人安全了。很多事情被反复讲起,很多话让讲述者自己先大惊小怪起来,这时候家畜被牵进来,女人烹煮着节日待客才杀的羊。夜幕降临后,人们都去睡觉了。亚历山大分享头人儿子的床,他有张过得去的床单,床单上满是跳蚤,那孩子也一样。但是出于敬畏,他让他的客人在跳蚤允许的程度下尽量安静他梦见海格力斯走向他的床边,摇醒他,他像在派拉的祭坛上那样看着他,年轻无须,身上披着狮皮,“起来,懒惰的孩子,”他说,“要不我就不带你自己去了,我叫了你好长时间。”房子里的人都在沉睡,他拿起斗篷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后半夜的月亮照着开阔的高地,除了狗没人放哨,一只狼一样的野兽跑向他,他站着让他闻,它走开了。一切都很安静,为什么海格力斯要叫他起来?他的目光落在陡崖上,那里很容易爬上去。如果哪儿有岗哨——但是没有。他爬上去,他可以看到阿格劳斯王修的那条山路,上面有些黑影在移动着。12个骑手,没带辎重,迅速前行。虽然是在回声传的很远的山中,他们的声音因太远听不到,但是月光下有什么东西闪动着。男孩两眼圆睁,他的双手举向天空,抬起了脸,他把自己交托给海格力斯,而神回答他了,他不必自己寻求战斗,他给他送来一场。在半月的光辉下,他站着琢磨着地形,有利地势和风险。下面没有可伏击的地方,阿格劳斯是个好建筑师,没为伏击准备地方,他们只能在这儿伏击,因为斯格潘人人数更多,他们必须马上起来,在敌人近的能听到声音之前。如果他跑进去叫醒他们,他们会在忙乱中忽略他,他们必须听他的。在头人的屋子外面挂着召集山民的号角,他轻轻试了试,然后吹响。门开了,人们裹着衣服跑出来,女人们互相尖声喊叫,羊群咩咩叫着,男孩站在巨石上,身后是微亮的天空,喊着,“战斗,战斗开始了。”他的清澈的声音让喧闹声静了下来,离开派拉后,他连思考用的都是马其顿语。“我是亚历山大,国王菲利普的儿子,格罗知道我是谁,我来帮你们打仗,因为神警告了我。克莫兰人在那边峡谷的路上,有十二三个骑手,听着,在日出前我们就结果他们。”他叫着头人和他儿子的名字他们在震惊的沉默中跑上前来,他们的眼睛在幽暗中盯着他,这是那个巫婆的儿子,那个埃皮罗斯女人的儿子。他坐在巨石上,不想离开它借给他的高度,热诚地讲着话,知道海格力斯就在他身边。他说完后,头人让女人们进屋去了,告诉人们按男孩的吩咐作,他们一开始争论着,是不是等可诅咒的克莫兰人进入牲畜围栏再动手,但是格罗坚决反对。因此在黎明前的幽暗中斯格潘人武装起来,牵着小马,一排排守在房后,很清楚的是,克莫兰人打算在人们出去干活的时候发动袭击,挡着大门的刺树的空隙足够他们钻进来了,为了让他们想不到,牧童和羊群被派到山上,好看上去像个普通的早晨。山峰在天空下黑魁魁地矗立着,天穹深处星星还在闪耀,男孩牵着他的马缰,提着标枪,等待着第一缕晨光。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晨曦了,他明白这个,在他的生命中他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他长久以来总是听到关于暴力和死亡的故事,现在他的身体反刍着这些故事,磨尖的铁器刺进人的要害,致命的痛苦,等待着吞噬被从光明中被撕裂的人们的黑影。在沉默的心灵里他转向海格力斯,说,“你为什么警告我?”火焰般的朝霞碰触着顶峰,他独自一人,海格力斯的声音毫无妨碍地传递给他。他说,“我让你去领会我的秘密,别以为会死的都是别人,而不是你,我不是因为这个才作你的朋友。在葬礼的柴堆上我成为了神圣不朽,我和死神面对面搏斗着,我知道如何战胜死亡,所谓的永恒的名声不是真的永恒不灭,人们出于恐惧才这么想,每次摆脱恐惧,人就得到了永恒。”山峰上闪动的玫瑰色的红霞渐渐成了一片金光,他站在死亡和生命间,昼与夜间,带着飞扬的喜悦想着,“我不再恐惧。”这比音乐或是他母亲的爱更好,这是诸神的生命,没有什么悲哀能触及他,没有仇恨能伤害他,一切都像高飞的鹰眼中那么明亮清晰。他觉得自己如弓弦般绷紧,被光明充溢着。坚硬的地面传来克莫兰人的马蹄声。他们在篱墙外停住了,牧童的笛声在山坡上响起,房子里传来孩子们的谈话声,一个妇女在唱歌,他们把带刺的树踢开,大笑着骑马闯进来,他们想偷的牲口还在栏里,他们想先要女人们。突然间一声高亢的喊声响起,他们以为是什么野性的女孩子看见他们,然后喊着男人。骑马或徒步的斯格潘人冲向他们,他们中有些人已经准备入室行抢,这一切发生十分迅速,很快相同数量的人围了上来。有一刻一切都陷入混乱中,人们跳下马,在叫唤着的牲口间蹒跚而行,一个骑手转身跑向大门,溜掉了。斯格潘人发出胜利的欢呼,男孩觉的这只是战斗的开始,而斯格潘人却不这么认为,认为这一天没事就好,不关心哪天敌人会再来,为被打败的痛苦来复仇。他们把这当作胜利?他喊着冲向门口,愤怒地喊着,“追上他们”被他的坚决感染,斯格潘人追了上去,门口被堵住了,牲口原地打着转。人们面对面站着,形成小规模战线。“就是现在”,男孩想着,他看着向他跑来的男人。他戴着涂了油脂的旧皮革战帽,上面胡乱镶着铁片,穿着破旧的反毛羊皮胸甲。他留着红胡子,长着雀斑的脸带着晒伤。他皱着眉头,不是愤怒,而是像个要做不擅长的事情的人,没时间考虑任何人,除了他自己。“虽然如此,”男孩想,“这是顶旧战帽,经常使用,他是个成年人,很高,我应该杀了第一个迎上来的人,这才合适。”他有两只标枪,一只用来投掷,一只用来格斗。长矛在头顶飞过,一个斯格潘人带着弓箭跳上屋顶,一匹马嘶叫着,一只箭射中了它的脖子,它的骑手掉下来了,拖着瘸腿蹒跚而行,马绕着房子乱跑。多数长矛没命中目标,因为没有耐心,距离,和缺乏技巧。红发男人的眼睛转动,等着混战中出现对手,不久之后会有人迎战他。男孩举起标枪,他催马向前,一个容易的目标,山羊皮胸甲上心脏附近有块污迹。不,这是他要杀的第一个人,要徒手格斗。旁边有个壮实黝黑的男人,长着黑胡子,男孩转过胳膊,几乎看都没看就掷出了标枪,第一柄出手后他的手指就握紧了第二柄,他的眼睛寻找着红发人的目光。那男人看着他,他们的目光相遇了,男孩发出了没有言辞的战斗呐喊,在马背上握紧标枪,猛地跃向目标。那男人举起长矛,比他用的要长,瞄准着。他的目光越过男孩搜寻着,他等着一个成人出现。男孩扬起头,用最大的音量喊着,那个人必须被唤醒,要相信他,否则就不是适宜的杀戮,就像在背后杀了他或是在睡梦中杀人一样。这杀戮必须是完美的,没有任何可指摘之处,他又喊叫起来。这些骑手来自大部落,红发男人看到一个孩子骑在马背上驰来,他不自在地看着他,想到得留神这个孩子很是不快,他把他从马背上击落的时候,没准会有人趁他分神袭击他。他的目力平平,虽然这男孩已经清楚地看到他,他费了些时间才看清越来越近的那张脸。这不是孩子的脸,他的头发在脖颈后面飘扬着。孩子脸上显出战士的神情,他被相信并要挑战死亡。在完全的纯一中,没有憎恨,愤怒,或疑惑,纯粹的奉献,胜利的喜悦盖过恐惧,他向红发男人俯冲过去。脸上闪着非人世的红晕,这个生灵,不管它是什么,既可怕又神圣,发出鹰般高亢的叫声。这男人没别的要做的了,他掉转马头,一个魁梧的斯格潘人在附近,好像要向他挑战,让别人料理那孩子吧。他的眼睛走神太久,伴着一阵尖利的阿-哎哎,那个容光焕发的男人-男孩来到身前,他用长矛猛刺过去,这生灵躲开了,他看到深邃如天空的双眼,一张狂喜的嘴。一记重击在他的胸膛上,不仅是重击,是死亡和毁灭,他的眼睛失去了光彩,好像那微笑着的嘴唇张开来痛饮着他的生命。斯格潘人为男孩欢呼,他是个幸运星,这是战斗中最快结束的一场厮杀,骑手们被震动了,这是他们头人最喜欢的儿子,他很老了不会再有儿子了。他们在混乱中跑向门口,强迫马穿过人和畜群,不是全部斯格潘人都很坚强,马长嘶着,牛鸣叫着,踩踏着落马的人,空气里交织着新鲜粪便的恶臭,被踩踏后的草的气味,血和汗的味道。厮杀在继续,转移到了前头的路上。男孩策马从羊群中挤出来,想起这里的地形,向前眺望,他冲出人群,领头驰向山口。震耳欲聋地喊着:“追上他们,那个山口,在那个山口堵住他们。”他头也不回,不去看看那仿佛被咒语迷住了的斯格潘人是不是跟着他,他可以一个人跟基莫兰人战斗。他们追上去了,骑手们陷入恐慌,因为不成功的罪行,看到悬崖峭壁惊慌不已,又不知道岩石上的险路,他们聚集在峡谷上方狭窄的小路上。在溃败中,一个人转身独自面对着追击者,他黄头发,黑皮肤,鹰钩鼻,是第一个攻击最后一个撤退的。最后一个,但也放弃逃战斗逃到路上。他在山口狭窄处等待着,他策划了这次袭击,他的小兄弟死了,死在一个应该还在放羊的孩子手上,他要回去为这个面对他父亲。死亡比羞辱好,反正都要死,如果他守住山口的话还有几个人能逃脱,他拖着祖父传下来的破铁剑,横跨在路口。男孩冲出来,迎战着三个人,围捕结束了。前面骑手们沿着悬崖跑掉了,快乐地喊叫着,斯格潘人往他们头上推下岩石,弓箭手松开了弓,马匹惊叫着落下悬崖,人也跟着掉下去。他们失去了一半力量,如果残余力量能逃出这区域的话。结束了,男孩勒住他的小马,它的脖子受伤了,它开始感到疼痛,并且被苍蝇困扰,他安抚着它,他只是来杀一个人,却赢了一场战斗,这是天神赐予的礼物。那些没下山去峡谷里去剥尸体的衣服的斯克潘人围绕着他,他们的大手拍着他的肩膀和后背,他身边的空气里充满了他们强壮的呼吸,他是他们的队长,他们的战士,小狮子,他们的幸运星,格罗跟着他身边,他对他的看法永远地改变了。有人大喊着,“这个表子养的还在动。”男孩从不遗漏任何事情,他挤了过去,那个淡黄色头发的人躺在他被击倒的地方,头上的伤口流着血,挣扎着想撑起一只胳膊,一个斯格潘人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拉向后面要割断他的喉咙。人们对这再自然不过的行为没有多看一眼。“等等,”男孩说,他们惊讶而疑惑地转过身,他跑过去跪在那个人身边,把刀推开,“他是个勇敢的人,为了别人战斗,他就像船上的阿雅克斯。”斯格潘人开始讨论,他是什么意思,跟神圣的英雄相关的事,是征兆么?杀了这个人会带来厄运?“不,”另一个人说,“这只是孩子的幻想,战争就是战争。”笑着推开前头的人,他手握着刀走向那个人躺着的地面。“如果你杀了他,”男孩说,“你会后悔的,我凭我父亲的头发誓。”拿着刀的人吃了一惊,片刻前,这男孩还满脸阳光,格罗低声说,“你最好按他说的作。”他站了起来,“你们要让这个人离开,我把他当作我的战俘,要归还他的马,我给你我杀的那个人的马,作为交换。”他们张大嘴听着,但是他四下看着想到,他们以为他很快会忘了这事,然后结果这个人。“现在帮他上马,现在,让他上路,格罗,来帮帮他。”斯格潘人大笑着走开了,他们把这男人放上马背,寻着开心,直到那个年轻尖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别这样。”他们松开马缰,它沿着路慢慢走开了,毫无生气的骑手抓着它的鬃毛,男孩转过身,眉心的竖纹消失了,“现在,我要找到我杀的人。”战场上没有活着的伤员了,斯格潘女人们把自己人抬回去了。多数骑手都是女人们杀的。现在她们去找自己的死者,把他们拖出来,拍打着胸脯,抓着脸颊,撕扯着头发,她们尖利的哭叫声就像这里出没的野兽,像年轻的狼,或生育时的山羊。云影掠过山间,在远处的森林上空投下阴影。男孩思考着,这是个战场,这就是战场的样子。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被遗弃,丑陋,无用。女人们像一群乌鸦,围绕着死去的胜利者,高空上一两只秃鹫在盘旋着。那个红头发的男人仰面躺着,一只膝盖弯起,比他还老两代的战帽已经被人拿走了,它还会被许多其他人使用。他没流多少血。有那么一刻,标枪击中他他倒下的时候,男孩盘算过,是就让他这么躺着还是把他拖开。但是他已经被拖拽了好几次,剥个精光。他看着已经发青的脸孔,像个黑洞般的嘴巴,想了想,这是战场,一个士兵必须熟悉这些。他已经杀了第一个人,必须出示战利品,他没有匕首,他连挂匕首的腰带都还没有呢。山羊皮胸甲已经丢掉了,女人们清理过战场了。男孩生自己的气,但是知道抱怨不会弥补损失,还会丢人,他必须得到一件战利品,但是没什么剩下的了,除了……“这儿,小勇士,”一个黑发斯格潘青年站在他面前,友好地露出一口坏牙笑着,手里拿着血还没凝固的砍肉刀,“让我为你把他的头砍下来吧,我知道窍门。”在这张笑脸和那张张大嘴的脸之间,男孩沉默了一会儿,青年手里闪亮的砍肉刀,看上去对他太重了,格罗赶忙说,“只有穷乡僻壤的人才这么做,亚历山大。”“我最好拿上它,”他说,“没有别的什么了。”青年热切地凑过来,格罗很有城里人派头,但是对国王的儿子来说旧习俗没什么不好的。他用拇指试了试刀刃,但是这男孩发现他太热切地要为自己服务了。“不,我必须自己砍下他的头。”那斯格潘人笑了,敬畏地发着誓,粘糊糊带着血腥气的刀交到他手里。他跪在尸体旁,强迫自己睁大眼看着,猛砍着颈骨,鲜血飞溅,直到头颅滚落。抓住死者的头发,因为在灵魂深处他已无所畏惧,他站直了,“把我的背包拿来,格罗。”格罗把头颅包在鞍布里,男孩把头颅放了起来,在包上擦了擦手,手上还有血呢,溪流在两百尺下,他得回家去洗,他转身向主人告别。“等等,”有人喊,两三个人抬着什么东西边跑边挥手,“让小主人先别走,这儿有他的另一份战利品,两个,是的,看,他杀了两个人。”男孩皱起眉头,他现在要回家了,他只进行了一场格斗,他们什么意思。前头的人气喘吁吁地跑上来,“是真的,这个在这儿,”他指着那无头的尸体,“这是他杀的第二个人,他用标枪击倒了第一个,在我们包围他们前,我自己看见的。他像只山猪般直冲出来,他刚才还在爬,但是女人们找到他前他就完了,给你,小主人,拿给你父亲看吧。”第二个人头被抓着他那黑头发展示着,浓密的黑胡子盖住了被砍过的脖子。他曾向这个人掷出第一只标枪,在白刃相接前,那一眨眼的功夫,他看见这个人。他不记得了,他的记忆关闭了,好象这一切不曾发生。被抓着前额上的头发,那头颅傲慢地脸朝天,咧嘴笑着,肤色黝黑,一只眼睛半闭着,只能看见眼白。男孩看着面前的脸,胃里升上一股冷意,他感到恶心,手心冒冷汗,他忍着恶心,尽量不吐出来。“我没杀这个人,”他说,“我从未杀过这个人。”他们三个向他保证,描述着尸体,发誓没看到别的伤口,要把尸体带来,把头对上去给他看。第一次杀人就是两个,他可以把这个告诉子孙后代,他们对格罗说,小主人太累了,要是他把这个战利品留在身后,过会儿他会后悔的,格罗要替他收着。“不,”男孩的声音提高了,“我不要这个,我没看到他死,如果是女人们杀了他你不能把他算在我的头上。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拿开它。”他们啧啧作声,很遗憾听从了给他带来损失的命令。格罗站在头人身边,对着他耳语着,他的脸色变了,他和善地扶着男孩的肩膀,说在回家前他需要喝杯酒暖暖身子。男孩安静地跟在他身边,神色苍白温和,眼眶下面出现一道淡淡的黑圈,过了一会儿酒把颜色带回他的脸庞,他开始笑了,过了一会和别人一起大笑着。外面传来一片赞美的低语,多棒的男孩,多么勇敢,这样的头脑,这样体面的仪态。称不上高兴,但是他的心被打动了。什么样的父亲不为这样的儿子骄傲呢?‘注意查看马蹄,厚实的蹄子比细瘦的蹄子步伐稳健的多,还要看看从前后两面都看看马蹄的高度,不要太平的,高蹄子蹄铁不易脱落。’“有没有什么书,”帕美农的儿子菲勒特斯说,“是你背不下来的?”“我不太了解色诺芬,”亚历山大说,“除了《骑术》,我还要读过他关于波斯的书,你今天买什么了么?”“今年没有,我哥哥买了一匹。”“色诺芬说好马的蹄声就像铙钹,我父亲要买匹新战马,去年在伊利里亚的战场上他的战马被杀死了。”他看看旁边每年的春季马会都要搭起的看台,国王还没到。这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湖水和泻湖微波荡漾,反射着天光,掠过远处山间的白云,边缘像剑刃一样透着蓝光,冬天的融雪滋润下,草场翠绿。一早上士兵们都在交易,军官们给自己买战马,部落首领们为自己的中队买,鬃毛厚长的马匹从冬天的牧场出来,活力十足,膘肥体壮。中午的时候普通的生意都结束了,接下来是纯种马,赛马,检阅用马和战马,它们全身上下都被装扮着。派拉的马会是像神圣的庆典般隆重的节日,马贩子从赛萨利的马场,从色雷斯,从埃皮罗斯赶来,甚至有人穿越达达尼尔海峡,宣称自己的马的血统来自传说中的波斯大王的坐骑尼塞纳。重要的买主这才出场,亚历山大整天都呆在这里,跟着他的,既对他感到不自在,又彼此摩擦不断的,是菲利普从他想给面子的父亲们那儿挑的男孩。在马其顿,已经很久没组织过适龄的王储的伙友军了。国王本人不是王储,之前因为多年内斗,几乎没有哪个王储在长大之前没被杀死或流放的。上一个有伙友军的马其顿王储是派第格拉,那还是是50年前。一个从那个时代活下来的老人,他关于边界冲突和劫掠牲口的故事就像涅斯托尔[伊利亚特里的一个长老]那么多,能叫出派第格拉的私生子的孙子的名字,但是他也不记得组建伙友军的程序了。伙友军团的成员应该跟王子年龄相仿,也已经通过成人礼的男孩。但是现在王国里没有符合条件的孩子。父亲们热切地推荐已经16,7岁,谈吐举止都是成人的儿子,他们争论说,亚历山大现在的朋友们也都比他大,同时机智地加上一句,对这么勇敢和杰出的男孩来说这是很自然的。菲利普礼貌地听着恭维话,眼前却浮现着那颗摆在他面前,已经在旅途中发臭的人头的眼睛。好几天等待消息和搜索着,他知道如果这孩子再不能回来,他得赶在奥林匹娅斯杀了他之前先杀了她。这一切就像典礼上的祭肉。埃匹克里特也离开了,告诉他王子已经决定放弃音乐,没看他的眼睛。菲利普给了他丰厚的礼物,但是能预料到不愉快的传闻要在希腊的音乐厅里传开了,这些音乐家总是到处出没。结果,没有正式的王子的卫队建立起来,亚历山大对这明日黄花不感兴趣,他已经在人人都知道是亚历山大朋友的青年和成人中间站稳脚跟,他们尽量忘记他到夏天才十三岁。早晨在马会上,国王挑选出来的男孩陪伴着他。他很高兴有他们相伴,他待他们好像小孩子,倒不是因为看不起他们,而是觉得没有别的可能。他不知疲倦地谈论着马匹,他们尽量跟上他的步调。他的佩剑腰带,他的名声,还有他是他们中最小的这个事实,迷住了他们,让他们敬畏。让他们放心的是,在开始展示纯种马的时候,他的朋友聚拢来了,托勒密,哈珀勒斯和菲勒特斯,还有其他人。被晾在一边的男孩们聚成一堆,那选择好的首领不在,争闹不休像一群偶然聚在一起的狗。“父亲今天不会来了。他从塞萨利买了匹马,所有的养马人都认识他。”“我想要匹更大的马,但是我父亲让我等到明年,等我再长高点再说。”“亚历山大比你矮一头,但是他骑成人的马。”“哦,是么,那些马一定特殊训过。”最高的那个男孩说,“他已经杀了一头山猪,你是不是觉得他们也为他训好了一头山猪?”“那是安排好的,总是这样。”父亲最富有的男孩说,他父亲为他安排好一切“才不是安排好的呢。”高个男孩生气地说,其他孩子的脸色都变了。他满脸通红,他的声音爆发成吓人的吼声,“我父亲听说,托勒密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安排一切,因为不想让他出事,他们清理了树林,只留下一头小的。等早晨他们带他过去的时候,头天晚上却有只大的闯了进来。托勒密吓的脸色煞白,想办法劝他回去。但是他看着它,说这是天神送给他的山猪,神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他们劝不动他,吓得浑身冒汗,他们知道他太小,而猎网不能把它缠住太长时间,但是他直接命中了脖子上的动脉,没人帮了他的忙,人们都知道这个。”“没人敢反驳这个故事,看看他那样子。要是我也在马场上让人们围着我献殷勤,我父亲会抽我一顿,他跟谁好上了么?”一个孩子插进来,“没人,我哥哥说的。”“哦,是么,他自己试过么?”“他的朋友试了。亚历山大好像很喜欢他,他甚至吻过他一次。但是他想要更多的时候,他吃惊地拒绝了,他在这种事上太嫩了,我哥哥说。”“你哥哥杀死山猪和第一个人的时候多大了?”最高的那个男孩问。“那是两回事,我哥哥说他会突然开窍,然后跑去追女孩,他父亲就是。”“哦,但是国王喜欢——”“安静,你这蠢货。”他们回头张望着,大人们正在看马贩子带来的两匹种马在马场上跑,男孩们停止闲聊,直到禁卫军开始在国王的看台旁边结集。“看,”一个人低声说,指点着指挥着的军官。“那是保森尼阿斯”他们显出一副知情的神色,说道,“在那个死掉的之前,他是国王的情人。”“发生了什么事?”“嘘,人人都知道这事儿。国王抛开了他,他快气疯了。他在一场酒宴上骂那新宠儿是个无耻的娼妓,跟任何付钱的人上床。人们把他们拉开了,但是不知道是那男孩真的在乎国王,还是因为名誉受到了损害,最后他告诉一个朋友,好像是阿塔拉斯,在他死的时候告诉国王。第二天他们袭击伊里利亚人,他直接向对方的首领冲去,被当场砍死了。”“国王作了什么?”“把他埋了。”“不,我是说保森尼阿斯。”一阵疑惑的低语声响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当然是真的。”“你想死么,说起这个。”“他应该很后悔。”“不是的,是阿塔拉斯和他的朋友们干的,我哥哥说的。”“他们做了什么?”“阿塔拉斯一天晚上把保森尼阿斯灌得烂醉,然后他们把他扔给马夫们,告诉他们可以自己乐一乐。他甚至跟不付钱的人也上床。他们好像还痛打了他一顿,第二他他在马棚的院子里醒过来。”一些人小声嘀咕着,他们看着院子里那军官,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并不怎么出众地英俊,他留了胡子。“他要国王处死阿塔拉斯,国王当然不会答应,就算他想,公民大会也不会同意。但是他得做些什么,他给保森尼阿斯土地,提拔他当禁卫军的副官。”[历史记载行刺菲利浦的保森尼阿斯的故事也很黄很暴力,但很简单,就是阿塔拉斯这个无良分子追一个贵族青年,就是这位保同志追不到手,想要报复,就在自己举办的酒宴上把他灌醉,然后自己和几个同伙QJ了他。事后保森尼阿斯向国王申诉,但是国王不管,因此几年后他谋杀了国王。玛丽奶奶衍生出这么复杂的爱恨情仇……]最高的男孩沉默地听完整个故事,说,“亚历山大听过这些事么?”“他母亲什么都告诉他,为了教唆他反对父亲。”“但是国王在大厅里侮辱了他,所以他才出去杀了那人。”“他告诉你的?”“当然不是,他自己当然不会那么说。我父亲当时也在那儿,他经常和国王一起吃晚饭,我们的土地挨着。”“你之前见过亚历山大?”“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有一次,他应该认不出我了,我长大不少。”“他知道你跟他同样年纪的话,他不会喜欢你的。”“谁说我是了?”“你告诉我你跟他生在同一个月。”“我没说是同一年。”“你说了,你来的第一天就说过。”“你是说我在撒谎?好吧,来呀,”“赫菲斯提昂,你这苯蛋,你不能在这儿打架。”“那就别说我撒谎。”“你看上去不止14岁,”和事佬说,“在健身房里你显的更大些。”“你知道赫菲斯提昂长的像谁么,亚历山大。不是那种像,而是,就像他的哥哥。”“听到拉,赫菲斯提昂,你母亲跟国王很熟么?”他只想到这个时间和地点的安全,下一刻,他躺倒在地,嘴边流血。国王到来引起的骚动中只有几个人看到这一幕。亚历山大一直用余光观察着他们,因为他把自己看作他们的指挥官。但是他决定不管这事。他们又不是在值班,而且被打倒的男孩是他最不喜欢的。国王骑马走向看台,由禁卫军的长官索摩特菲拉克斯护卫,保森尼阿斯在看台边向他行军礼,男孩们尊敬地站好,一个咬着嘴唇,一个攥着拳头。马匹交易进展顺利,穿着骑马装的菲利普向领主,随从,军官和马贩子们举手致意,走上看台,喊他的朋友过去。他的目光落到儿子身上,他动了动,看了看围绕着他的小团伙,然后转过头。亚历山大继续和哈珀勒斯聊天,他是一个黝黑英俊,态度随意的青年,不幸有一条腿畸形。亚历山大很敬佩他忍受命运的方式。一匹赛马走了过来,上面骑着个穿着条纹外衣的努比亚男孩,据说今年国王来马市就为买一匹战马,但是他手笔很大,简直都成了神话,他曾给替他赢得奥林匹克竞赛的骑手13塔兰同黄金,因此马贩子们认为这是个好机会。菲利普笑着摇着头。指望能跟马一起被卖下,好带上金耳环,在节日有肉吃的努比亚男孩策马小跑回去,满脸失望。战马正被展示着,为了出场的优先权,马贩子们争斗了一上午,最后送了最多贿赂的人胜出。国王走下来,察看马嘴和蹄键,观看马腿,听着胸声。马都牵下去了,或者保留在一边以防实在没有更好的。有个落在后边的,菲利普不耐烦地瞧着他,那是大个的赛萨利马贩子菲罗尼克斯,正在生气,对他的马夫说,“告诉他们我要吊死他们,如果他们不能马上把那畜牲牵来。”“吉特斯说可以把它牵来,但是……”“我要自己对付那畜牲,非得要我自己来么?告诉吉特斯,如果我丢了这桩买卖,他们条鞋带也别想剩下。”带着真诚,尊重的微笑,他接近了国王。“陛下,他已经在路上了。你会看到他跟我在信里描述的一样,而且,请原谅这耽搁,他们才告诉我,有个蠢货弄脱了他的缰绳,他不太好抓住,啊,他来了。”他们小心地牵来一匹带白星的黑马,其他马背上都有骑手来展示步伐,这匹虽然浑身是汗,但是呼吸声却不像跑过,他们把它牵到国王和他的驯马师眼前的时候,它扩张着鼻孔,眼睛向旁边看着,它努力想抬起头,但是马夫把它的头往下拽着,它的笼头很华贵,是带银边的红色皮革,但是它没带马具,马贩子的嘴唇在胡子后面充满敌意地动着。看台旁边响起一个声音,“看,托勒密,看那个。”“那里,陛下,”菲罗尼克斯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说,“那是闪电,如果说曾有适合国王的马……”它的确每个细节都符合色诺芬描述的的理想的马。从马蹄开始,像他建议的,前后看蹄子都很深,跺脚的时候,现在它正这么做,发出铙钹般的声音。它的腿骨粗壮而灵活,胸膛宽阔,脖子呈弓形,就像那位作家描述的那样,好像斗鸡的脖子,马鬃又长又密,丝绸般光亮,没好好梳理,脊柱形状良好,腰粗而短,全身纯黑,每侧的肋条上都烙着一个三角形记号,那叫牛头,是它血统的标记,它的前额上有一块几乎是同样形状的白星。“那是,”亚历山大带着敬畏说,“那是匹完美的马,每一处都很完美。”“他太凶悍。”托勒密说。在马场上,马倌吉特斯对看着他们大费周章的奴隶说,“这样的日子,我倒希望当他们占领我们的城市时,像对我父亲那样割断我的喉咙,上次摔下来我的背还没好,太阳落山前又要来一次了。”“这匹马是个杀手,他要干什么,要杀了国王?”“马没什么过错,我告诉你,除了脾气太大。它发脾气的时候就像喝多了的猛兽,过后他大概会跟我们算账,我们比马便宜。这是他一个人的错,要是我告诉他这马发脾气不是出于恶意,他会杀了我。他一个月前从科洛索斯买了它,就是为了这宗买卖。他付了两塔兰,想赚回三塔兰,要是他没有伤了它的心的话,本来是可以的。我得说,他也早就伤透我的心了。”菲利普看到这马焦躁不安,离开几步绕着它走着,“很好,我喜欢它的样子,让我看看它走起来怎么样。”菲罗尼克斯向那匹马走了几步,它像战场上的号角般长嘶一声,从马夫的手里挣扎着抬起头,蹄子在空中刨着。像是红色的笼头流出一滴颜料般,它嘴边流下一滴血。亚历山大说,“看他们给他带了什么,看那些倒刺。”“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他,”菲勒特斯说,“漂亮不是一切。”“但是他还是昂着头。”亚历山大向前走去,众人跟在他身后,他只到菲勒特斯的肩膀高。“看他多有精神,陛下。”菲罗尼克斯热切地对国王说。“这样的马可以训练前蹄腾空,撞击敌人。”“那是最快的让战马在你身下被杀掉的方法。”菲利普毫不客气地说。“让我看看他的肚子。”他召唤身边罗圈腿的男人,“你想试试么,杰森。”王家驯马师走到马前,发出快乐的抚慰的声音,马向后退去,跺着地面。他用舌头打着响,说着,“闪电,好孩子,嘿,闪电。”听到这名字它全身都因愤怒和怀疑颤动起来。杰森转身说,“牵住他的头直到我骑上去,”他告诉马倌,“这看上去不是一个人的活儿。”他接近马的侧面,要抓住马鬃。只有马鬃,除非用长矛拱住往上骑,为了美观和舒适马身上有鞍子,但是没有马镫。有种吊绳是为老年人,还有那些娇气的波斯人准备的。最后一刻他的影子挡住了马的眼睛,它猛地一跃,转过头,躲开了杰森的手,他退回去斜眼瞄着它的侧面,半边脸扭曲着,国王看到他的样子,挑起了眉毛。一直摒住呼吸的亚历山大,回头看着托勒密,用气愤的口吻说,“他不会买它了。”“谁会呀,”托勒密说,“不知道他干吗展示它,色诺芬都不会买下,你现在倒该引用他,‘神经质的马不会伤害你的敌人,但是会伤害你’。”“神经质?他?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马,他是个战士,看他被打成什么样子,你看肚子下面都是鞭痕,如果父亲不买下他,那个人不会让他活着离开的,我能看出这个。”杰森又试了一次,无论他从任何角度接近这匹马,它都向他踢着,他看看国王,耸了耸肩膀。“是他的影子,”亚历山大着急地跟托勒密说,“它连自己的影子都怕,杰森应该看出来了。”“他看出来了,他要考虑国王的安全,你想骑这样的马上战场么?”“是的,我想,去参加所有的战争。”菲勒特斯抬起头,但是没捕捉到托勒密的目光。“好吧,菲罗尼克斯,菲利普说,要是这就是你马厩里的货色,就别浪费时间了,我还有事。”“陛下,给我一点时间,他只是太活波了,吃的太多,他的力气……”“三塔兰金子我能买到比摔断的脖子更好的东西。”“陛下,只是为你,我打特殊折扣。”“我很忙,”菲利普说菲罗尼克斯的厚嘴唇扁成一条线,快大难临头的马夫小心地把马拉开,亚历山大用最高的音量喊,“太浪费了,这是最好的马。”愤怒和迫切使这声音显得傲慢无礼,让人们转过身去,菲利普惊讶地看着。这男孩从未在公开场合对他这么粗野。等会儿再找他算账。马倌和马正要离开。“这是最好的马,只需要训练,”亚历山大出现在马场上,所有的朋友,包括托勒密,都保持着距离,他走的太远了。所有人都盯着他。“千里挑一的马就这样扔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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