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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10

作者:常璩 字数:50698 更新:2023-10-08 22:51:41

蜀 族 在 蚕 丛 时 无 文 字 可 定 。 自 其 入 居 蜀 地 , 进 入农 业 社 会 以 后 , 即 不 能 不 有 文 字 。 其 字 在 出 土 文 物 中 颇有 可 验 证 者 如 手 纹 是 造 作 义 , 花 蒂 纹 , 是 王 之 义 , 持 刀人 , 是 兵 之 义 , 舞 蹈 人 , 是 快 乐 及 胜 利 之 义 , 惟 不 识 其作 何 音 。 其 ● 字 , 象 蚕 形 , 读 蜀 音 , 可 缘 《 方 言 》 定 。又 ● 字 , 象 二 蚕 对 望 待 饲 , 读 蚕 音 , 则 可 由 《 后 汉 郡 国志 》 蚕 陵 县 字 作 「 八 陵 」 而 定 。 《 前 汉 志 》 作 「 蚕 陵 」。 《 后 汉 书 》 帝 纪 及 《 西 南 夷 传 》 并 记 有 安 帝 永 初 元 年, 桓 帝 永 寿 二 年 , 「 蜀 郡 夷 叛 , 攻 蚕 陵 」 。 字 并 作 蚕 。惟 《 郡 国 志 》 作 「 八 陵 」 。 故 可 知 此 ● 字 乃 蜀 人 习 惯 使用 之 「 蚕 」 字 。 《 帝 纪 》 用 汉 字 , 作 蚕 , 《 郡 国 》 用 地方 字 , 作 ● 。 是 蜀 王 时 已 有 之 古 蚕 字 , 一 ( 蜀 ) 表 单 数, 音 如 独 。 ● ( 蚕 ) 表 复 数 , 为 蚕 字 音 。 蜀 人 已 知 中 原称 此 虫 为 蚕 , 缘 之 读 ● 为 蚕 字 音 也 。    由 文 字 发 展 的 时 代 变 化 , 与 区 域 性 的 不 同 , 可 以证 明 蚕 丛 氏 之 所 以 着 名 于 世 , 由 其 创 始 发 明 养 蚕 。 是 为结 论 之 二 。    蚕 丛 氏 居 住 何 地 ? 《 前 汉 地 理 志 》 蜀 郡 有 蚕 陵县 。 「 莽 曰 步 昌 」 , 叙 在 蜀 郡 十 五 县 之 末 , 可 知 其 为 武帝 时 新 开 县 。 《 后 汉 志 》 作「八 陵 」 , 可 知 其 为 蜀 山 氏 故 地 , 亦 蚕 丛 之 故 邑 也 。 《元 和 志 》 「 翼 州 , 北 至 松 州 ( 今 松 潘 ) 一 百 八 十 里 。 … … 周 武 帝 置 。 本 汉 蚕 陵 县 地 。 汉 元 鼎 中 开 。 梁 大 清 中 ,萧 纪 于 旧 县 置 铁 州 , 寻 废 。 周 天 和 元 年 , 讨 蚕 陵 羌 , 于七 顷 山 下 置 翼 州 。 」 考 地 理 者 , 皆 一 致 定 为 今 松 潘 县 南百 八 十 里 之 迭 溪 。 其 地 当 松 坪 河 岷 江 会 口 , 旧 有 小 平 原。 一 九 三 三 年 地 震 , 山 崩 壅 江 , 今 为 迭 溪 湖 。 其 北 山 名蚕 陵 山 , 见 《 旧 唐 书 地 理 志 》 「 翼 州 卫 山 县 」 。    县 名 蚕 陵 者 , 盖 旧 传 有 蚕 丛 王 墓 在 此 。 犹 楚 之 夷陵 , 巴 之 故 陵 。 皆 因 旧 墓 为 称 。 抑 或 谓 蚕 丛 氏 所 居 之 丘, 与 「 蜀 山 氏 」 之 蜀 山 同 义 。 要 必 与 蚕 丛 氏 旧 居 有 关 。汉 元 鼎 时 , 去 蜀 王 杜 宇 未 远 。 武 帝 时 蜀 人 必 能 知 其 先 王住 地 所 在 , 故 立 县 时 用 此 名 也 。    上 古 人 类 , 原 从 牧 业 渐 进 入 于 农 耕 。 方 其 牧 业 经济 时 , 以 草 原 为 乐 园 , 暖 谷 为 畏 途 。 岷 江 上 游 地 区 , 为一 丘 低 谷 浅 之 大 草 原 , 北 连 陇 西 , 接 于 河 套 。 西 连 大 渡河 上 游 与 雅 砻 江 上 游 之 康 北 大 草 原 , 接 于 析 支 、 洮 湟 。如 此 连 成 一 片 之 大 草 原 , 兼 有 浅 谷 河 原 , 可 以 种 植 麦 类与 牧 草 , 是 为 我 国 牧 畜 时 代 民 族 活 动 之 中 心 地 区 。 其 后中 原 农 业 , 与 巴 蜀 吴 楚 农 地 次 第 开 辟 , 蔚 起 为 新 的 经 济中 心 。 初 犹 与 此 旧 的 牧 业 中 心 不 能 无 频 繁 深 厚 之 经 济 联系 。 在 黄 帝 世 , 此 草 原 与 中 原 农 区 , 犹 是 一 大 家 庭 。 故黄 帝 「 西 至 于 空 同 」 , 而 娶 西 陵 氏 女 。 ( 此 西 陵 当 指 陇西 某 地 。 与 楚 之 西 陵 无 关 。 ) 其 二 子 又 降 居 江 水 、 若 水地 区 , 与 蜀 山 氏 婚 。 其 孙 、 曾 之 颛 顼 与 帝 喾 , 又 次 第 入为 中 原 大 君 。 大 禹 亦 生 于 此 江 水 河 谷 , 而 入 为 尧 舜 之 「司 空 」 。 其 后 遂 克 建 成 夏 后 氏 之 国 家 , 开 始 了 我 国 的 奴隶 社 会 。 而 此 牧 业 时 代 中 心 之 大 片 草 原 , 受 地 理 条 件 限制 , 社 会 停 顿 不 前 。 周 秦 汉 后 , 差 距 日 大 , 遂 形 成 夷 夏畛 域 之 别 ; 人 有 论 及 蚕 丛 为 蚕 丝 业 之 发 明 者 , 则 反 群 起疑 之 , 以 为 唯 嫘 祖 是 养 蚕 之 创 造 发 明 人 也 。    蜀 地 与 华 夏 之 原 始 交 通 , 原 本 以 岷 江 上 游 河 谷 为媒 介 。 绵 虒 ( 故 茂 州 旧 名 ) 与 蚕 陵 , 为 其 枢 纽 。 蚕 陵 以上 , 大 体 平 易 。 故 王 莽 改 名 步 昌 。 蚕 陵 以 下 , 河 谷 深 狭, 岸 道 险 窄 , 至 绵 虒 乃 略 开 展 , 多 农 地 。 故 秦 县 止 于 绵虒 。 绵 字 , 古 为 茧 絮 之 义 。 亦 与 蚕 丛 文 义 有 关 。 自 绵 虒东 踰 土 门 关 ( 今 地 名 ) , 仅 一 浅 岭 ( 属 九 顶 山 脉 凹 部 ), 循 湔 水 ( 海 窝 子 之 白 鹿 河 ) 而 下 , 至 瞿 上 ( 彭 县 北 之关 口 , 《 元 和 志 》 指 为 天 彭 门 ) , 穿 短 峡 而 出 山 , 入 于成 都 平 原 之 郫 邑 。 此 蜀 王 柏 灌 、 鱼 凫 由 蚕 陵 渐 迁 入 蜀 农业 地 带 之 道 路 也 。 别 自 土 门 关 循 雒 水 下 行 至 绵 竹 , 一 日可 达 。 今 世 犹 通 行 。 远 古 时 , 成 都 内 海 未 全 出 土 , 其 东北 已 出 土 部 分 , 为 郫 、 什 邡 、 绵 竹 等 地 区 。 此 地 区 人 物之 往 来 于 中 原 者 , 恒 自 绵 虒 、 蚕 陵 , 溯 江 源 ( 黄 胜 关 ), 入 于 陇 西 地 区 , 转 入 渭 水 平 原 。 当 时 蜀 与 内 地 交 通 ,只 能 如 此 。 其 后 自 宝 鸡 、 故 关 入 武 都 盆 地 。 再 循 嘉 陵 江水 至 葭 萌 入 蜀 。 是 为 殷 周 时 代 蜀 与 内 地 交 通 孔 道 。 沿 线多 有 桥 梁 与 阪 险 。 惟 捷 于 草 原 旧 路 。 此 则 必 待 至 人 民 已能 凿 山 、 架 桥 之 农 业 经 济 时 代 乃 能 开 通 。 故 知 其 为 殷 周世 开 。 其 时 , 蜀 山 氏 ( 蚕 丛 氏 ) 部 落 亦 已 转 进 至 瞿 上 (海 窝 子 ) 与 郫 矣 。 又 后 , 巴 蜀 与 中 原 商 业 发 达 , 经 济 联系 紧 密 , 政 治 联 系 逐 渐 加 强 , 褒 斜 栈 道 乃 建 成 。 蜀 与 内地 交 通 孔 道 乃 更 东 移 , 而 以 汉 中 为 枢 纽 。 则 已 在 秦 图 统一 之 始 。 时 则 草 原 故 道 无 复 有 人 过 问 矣 。 秦 灭 蜀 后 , 乃开 湔 氐 道 , 即 自 今 灌 县 龙 溪 出 汶 川 娘 子 关 之 路 。 是 为 岷江 上 游 河 谷 与 成 都 平 原 间 新 开 之 捷 径 , 为 汉 置 汶 山 郡 创立 了 基 础 。 于 是 土 门 关 古 道 亦 渐 废 矣 。 又 至 蜀 汉 时 , 修成 剑 阁 桥 道 , 南 栈 新 路 成 , 马 鸣 阁 旧 路 亦 废 。 不 知 此 种交 通 发 展 过 程 者 , 妄 谓 「 三 皇 乘 祇 车 出 谷 口 」 ( 《 秦 宓传 》 文 ) , 为 今 之 褒 斜 谷 口 。 而 以 为 蚕 丛 氏 之 入 为 蜀 王, 是 循 江 水 而 出 。 反 以 疑 瞿 上 为 蜀 王 故 治 之 说 焉 。 昧 于地 理 故 也 。    以 此 考 订 古 代 西 陲 交 通 路 线 的 发 展 变 化 , 决 定 蚕丛 氏 最 先 住 居 地 点 , 亦 合 于 旧 籍 沿 革 之 文 。 当 为 结 论 之三 。    蚕 丛 氏 属 于 何 种 民 族 ? 由 其 居 地 所 在 , 即 可 肯 定其 为 氐 类 。 氐 与 羌 族 同 源 , 为 人 类 最 先 入 居 于 康 、 青 、藏 大 草 原 者 。 由 于 草 原 辽 阔 , 多 食 草 兽 , 易 猎 食 ; 又 富于 白 石 英 块 , 成 天 然 的 犀 利 石 器 ; 其 地 干 燥 无 雨 , 空 气清 洁 , 人 鲜 疾 病 ; 又 无 毒 虫 猛 兽 害 敌 ; 故 原 始 人 类 乐 于留 处 。 从 而 较 早 育 成 卓 越 之 牧 业 文 化 。 其 贡 献 留 存 于 今世 者 为 : 育 成 驯 优 之 旄 牛 与 藏 狗 , 更 进 而 育 成 乳 肉 兼 用之 良 种 牛 , 与 耐 寒 之 来 麦(青 稞 ) 。 来 麦 , 为 世 界 麦 种 之 始 祖 。 欧 洲 之 黑 麦 至 今仍 用 其 音 。 我 国 之 麦 类 名 字 , 皆 从 来 字 为 文 。 大 麦 、 小麦 、 ● 麦 、 麦 , 今 已 普 种 于 世 界 各 地 , 皆 来 麦 之 变 种也 。 羊 类 、 马 类 及 玉 类 之 为 商 品 , 莫 不 以 羌 族 为 最 早 ,最 多 。 中 原 文 化 , 在 牧 畜 经 济 时 代 , 尚 落 后 于 羌 族 。 虽已 进 入 农 业 经 济 时 代 , 依 凭 于 羌 族 商 品 者 仍 多 。 「 黄 帝以 玉 为 兵 」 ( 出 《 胡 非 子 》 ) , 或 多 资 于 羌 族 之 产 品 。后 稷 之 「 贻 我 来 牟 」 ( 《 诗 生 民 》 ) , 正 谓 开 始 引 种青 稞 。 《 禹 贡 》 之 「 织 皮 」 , 谓 连 毛 羊 皮 , 古 人 市 以 织褐 也 。 《 史 》 、 《 汉 》 之 「 莋 马 、 旄 牛 」 , 秦 汉 世 犹 依赖 于 羌 族 供 应 。 羌 虽 限 于 地 文 , 日 渐 落 后 于 中 原 。 若 言石 器 时 代 之 经 济 文 化 , 则 或 较 我 国 他 族 为 古 老 矣 。    羌 族 的 原 始 住 区 , 为 藏 北 之 绛 塘 草 原 ( 羌 塘 ) ,与 康 北 之 俄 洛 草 原 。 ( 《 禹 贡 》 之 「 析 支 」 , 《 汉 书 》曰 「 赐 支 」 。 赐 , 古 读 如 锡 。 ) 当 其 极 盛 时 , 人 口 发 展无 已 , 分 向 四 方 延 展 : 南 入 雅 鲁 藏 布 江 河 谷 者 , 为 播 族( 《 西 羌 传 》 云 「 发 羌 」 , 隋 唐 时 为 吐 蕃 ) 。 更 南 延 展者 , 为 喜 马 拉 雅 山 南 斜 面 尼 婆 罗 、 哲 孟 雄 、 布 丹 、 珞 巴诸 族 。 向 西 延 展 者 , 为 克 什 米 尔 , 在 唐 为 大 小 勃 律 与 西女 国 。 向 西 北 越 昆 仑 而 下 , 入 于 塔 里 木 盆 地 者 , 后 为 西王 母 , 与 鄯 善 、 于 阗 、 龟 兹 诸 沙 漠 绿 洲 国 族 。 向 东 北 延展 者 , 别 为 党 项 ( 秦 为 义 渠 , 唐 为 党 项 , 宋 为 西 夏 ) 与玁 狁 , 及 赤 狄 、 白 狄 、 长 狄 等 族 。 其 向 东 南 延 展 于 西 康高 原 者 , 在 汉 为 旄 牛 羌 , 在 隋 唐 为 附 国 、 白 兰 、 东 女 (苏 毗 ) , 在 元 为 霍 尔 、 木 雅 、 梭 罗 , 在 清 为 明 正 、 理 塘、 巴 塘 、 德 格 等 土 司 部 。 其 更 早 已 入 居 于 西 康 高 原 与 四川 盆 地 , 及 云 贵 高 原 间 之 河 谷 地 带 者 , 是 为 氐 族 。 又 有更 早 已 远 入 汉 水 流 域 与 大 巴 山 区 者 , 则 于 唐 虞 时 为 三 苗, 殷 周 时 为 楚 芈 , 魏 晋 时 为 巴 氐 ; 皆 已 进 入 农 业 社 会 ,渐 与 内 地 民 族 融 合 矣 。 ( 楚 国 芈 姓 , 其 字 为 羌 之 变 体 ,而 读 音 如 米 , 与 羌 氐 语 呼 人 为 米 同 音 。 盖 羌 族 语 犹 存 之证 。 ) 未 能 更 向 东 南 延 展 。 向 东 扼 于 中 原 , 向 南 后 于 越族 故 也 。 凡 文 化 较 高 民 族 , 恒 向 其 四 周 文 化 落 后 地 区 作波 浪 式 延 展 推 进 , 其 规 律 如 此 。    氐 者 , 居 于 低 地 之 羌 也 。 岷 江 、 大 渡 河 、 金 沙 江诸 河 谷 , 比 较 羌 族 居 住 之 高 原 地 方 低 暖 , 宜 于 种 植 , 而交 通 不 便 。 地 理 既 异 , 经 济 生 活 不 同 , 民 俗 随 之 变 化 ,形 成 新 的 支 派 。 自 武 都 之 白 马 , 汶 山 之 冉 駹 , 汉 嘉 之 青衣 , 沈 黎 之 莋 , 越 嶲 之 白 狼 , 皆 称 曰 氐 。 蚕 丛 , 盖 居 岷江 河 谷 之 尤 早 者 。 蚕 丛 之 族 徙 蜀 , 而 后 冉 駹 承 居 其 地 ,是 故 蚕 丛 氏 , 虽 蜀 之 先 王 , 亦 氐 类 也 。    《 殷 武 》 之 诗 , 称 「 自 彼 氐 羌 , 莫 敢 不 来 享 , 莫敢 不 来 王 」 。 谓 成 汤 时 , 住 居 陇 蜀 之 氐 羌 民 族 , 咸 与 殷商 民 族 发 生 和 好 关 系 , 商 品 市 易 不 绝 。 殷 墟 甲 骨 文 中 ,刻 入 羌 字 甚 多 。 其 字 从 ● 从 人 , 形 态 甚 多 。 有 羌 加 石 字的 , 它 表 示 羌 族 卖 石 器 ( 玉 器 ) 的 商 人 , 石 器 最 美 者 以古 羌 族 住 区 为 多 , 中 原 古 代 人 珍 贵 的 玉 器 , 大 都 由 羌 人运 来 出 售 , 故 加 石 字 的 羌 字 , 仍 应 读 为 羌 字 的 音 。 另 还有 大 量 的 加 系 的 字 , 有 人 解 为 被 系 虏 的 羌 人 , 窃 以 为 那是 表 示 的 卖 丝 的 羌 人 。 蚕 丝 是 羌 族 所 居 温 暖 河 谷 才 能 生产 的 , 岷 江 上 游 河 谷 生 产 得 最 早 。 那 些 河 谷 地 区 的 人 ,中 原 古 代 把 他 称 作 「 氐 人 」 。 故 从 羌 加 系 的 字 , 实 际 是指 的 「 氐 人 」 , 即 羌 族 入 居 温 暖 河 谷 经 营 农 蚕 业 的 人 。    附 甲 骨 文 的 三 种 羌 字 。        ( 据 1 9 3 4 年 哈 佛 燕 京 社 出 版 的 《 甲 骨 文编 》 )    ● ● ● ●     ( 表 示 的 一 般 羌 人 )    ● ● ● ●     ( 表 示 卖 石 器 〔 玉 器 〕 的 羌 人 )    ● ● ● ●     ( 表 示 卖 丝 的 羌 人 〔 氐 人 〕 )    羌 人 善 养 马 牛 羊 。 既 居 河 谷 , 不 利 于 养 牛 羊 , 行动 咸 需 于 马 , 故 氐 族 皆 有 宜 于 山 道 之 良 马 及 驴 行 销 内 地, 是 谓 「 莋 马 」 。 蚕 丝 与 马 , 为 殷 、 周 间 氐 人 与 内 地 商人 市 易 之 两 大 商 品 。 故 秦 、 汉 恒 以 蚕 与 马 为 类 。 《 荀 子 蚕 赋 》 谓 蚕 神 「 马 首 」 。 郑 玄 注 经 , 谓 : 「 蚕 与 马 同气 , 故 蚕 月 禁 杀 马 。 」 《 甘 石 星 经 》 谓 房 四 星 其 一 为 「天 马 」 , 一 为「天 驷 」 。 《 协 律 辨 方 书 》 谓 : 「 天 马 为 丛 神 , 为 掌 蚕之 命 神 。 」 《 唐 月 令 注 》 谓 「 先 蚕 为 天 驷 星 」 ( 并 据 《辞 海 》 引 ) 。 而 隋 唐 时 以 马 明 王 为 蚕 神 。 马 明 王 塑 像 ,额 上 多 一 纵 目 , 乘 白 马 , 此 盖 表 示 其 神 为 纵 目 人 , 属 白马 氐 类 , 隐 指 蚕 丛 也 。 宋 王 钦 若 驳 天 蚕 为 天 驷 之 说 ( 详《宋 史 》 卷 五 十 五 本 传 ) , 于 是 朝 廷 祀 典 称 「 先 蚕 」 。废 其 燔 柴 , 但 瘗 埋 以 祭 。 神 亦 另 作 翁 媪 持 茧 像 , 拟 嫘 祖。 人 民 不 愿 从 钦 若 说 者 , 乃 因 马 头 娘 故 事 , 塑 女 子 披 马皮 者 为 蚕 神 。 或 私 祀 马 明 王 如 故 , 但 改 称 其 庙 为 白 马 庙而 已 。 马 头 娘 故 事 者 , 唐 人 所 造 。 谓 高 辛 氏 时 , 蜀 人 为贼 掠 去 。 其 女 誓 于 众 曰 : 能 使 父 还 者 嫁 之 。 家 有 马 , 绝 逸 去 , 乘 其 父 归 , 父 不 肯 以 女 嫁 马 。 马 咆 哮 嘶 啼 。 其父 怒 , 射 杀 之 , 曝 其 皮 于 庭 。 女 过 其 处 , 皮 蹶 然 起 , 卷女 飞 去 , 栖 于 桑 上 。 女 化 为 蚕 , 食 桑 成 茧(节 《 太 平 广 记 》 ) 。 此 明 是 迷 信 蚕 马 同 气 者 所 造 。 仍称 「 蜀 人 」 。 远 托 于 「 高 辛 氏 」 时 , 其 意 犹 指 蜀 山 氏 也。 明 清 人 又 谓 蚕 神 为 「 青 衣 神 」 ( 徐 光 启 《 农 政 全 书 》) , 谓 「 蚕 丛 氏 衣 青 衣 」 。 青 衣 , 白 马 , 皆 氐 族 支 别 之称 。 要 皆 足 以 说 明 养 蚕 为 蜀 地 氐 人 所 创 。 是 为 结 论 之 四。    近 世 , 有 西 人 传 教 士 着 书 , 谓 中 国 蚕 丝 业 始 于 山东 。 其 人 不 知 蜀 地 有 蚕 丛 , 有 原 蚕 , 但 缘 山 东 有 柞 蚕 ,有 黄 丝 ( 较 原 始 的 丝 色 ) , 遂 言 之 。 夫 若 先 无 天 然 自 生之 野 蚕 以 启 发 远 古 劳 动 人 民 , 即 不 可 能 有 养 蚕 的 创 造 。四 川 自 岷 江 河 谷 入 四 川 盆 地 , 今 犹 多 有 野 蚕 , 亦 其 证 也。  1 9 7 6 年 任 乃 强 再 稿 。    附 二      成 都 七 桥 考    常 璩 《 华 阳 国 志 》 云 : 「 长 老 传 言 , 李 冰 造 七 桥, 上 应 七 星 。 」 其 上 文 专 章 记 李 冰 事 , 未 言 造 桥 。 此 虽补 述 , 犹 曰 「 长 老 传 言 」 , 固 疑 之 也 。    今 按 , 李 冰 既 穿 二 江 「 双 过 郡 下 」 , 即 不 能 不 跨江 造 桥 , 以 通 行 旅 。 二 江 者 , 郫 江 , 自 沱 江 ( 毗 河 ) 分水 , 至 张 仪 、 张 若 所 造 成 都 城 西 北 , 绕 少 城 西 , 折 向 东流 , 过 城 南 之 市 桥 与 江 桥 , 至 合 江 亭 , 与 检 江 合 。 自 灌田 外 , 兼 具 护 卫 城 防 与 漕 转 汶 山 地 区 竹 木 财 物 之 用 。 是为 二 江 之 北 江 。 其 故 迹 , 验 于 今 地 , 则 为 自 郫 县 三 道 堰, 经 成 都 市 区 之 洞 子 口 、 九 里 堤 , 与 今 城 内 之 王 家 塘 、洗 马 池 一 带 低 地 , 出 外 东 莲 花 池 , 至 望 江 楼 附 近 合 检 江。 秦 城 在 此 江 之 北 , 面 积 不 过 今 城 九 分 之 一 、 二 。 其 商业 繁 盛 区 在 市 桥 附 近 ( 属 秦 少 城 石 牛 门 外 ) 。 其 下 有 石犀 渊 , 相 当 宽 深 。 汉 世 展 拓 秦 城 , 合 大 城 、 少 城 作 十 八郭 , 此 市 与 渊 均 仍 在 市 桥 门 郭 外 , 当 时 汉 民 与 少 数 民 族市 易 , 不 乐 在 城 内 受 官 吏 拘 束 故 也 。 自 隋 、 唐 、 宋 、 明, 屡 徙 城 址 。 明 、 清 两 代 修 建 砖 城 时 , 则 王 家 塘 、 洗 马池 一 带 已 包 入 砖 城 之 内 , 而 别 凿 护 城 河 以 泛 竹 木 ( 今 云油 子 河 ) 。 城 内 郫 江 旧 迹 次 第 填 平 , 变 成 街 道 , 每 大 雨, 街 水 漫 流 时 , 此 旧 河 迹 部 分 恒 成 泽 国 , 有 淹 没 屋 基 一、 二 尺 深 者 , 其 明 验 也 。    李 冰 二 江 之 检 江 , 远 自 都 江 堰 内 江 之 宝 瓶 口 外 分水 , 长 百 余 里 。 即 今 之 走 马 河 , 灌 、 温 江 、 郫 、 崇 庆 、双 流 、 新 津 诸 县 和 成 都 广 大 田 野 之 干 流 。 秦 时 系 自 今 百花 潭 、 十 二 桥 循 金 河 一 线 , 至 合 江 亭 , 与 郫 江 合 。 明 代筑 砖 城 包 金 河 后 , 乃 更 于 南 门 外 开 护 城 河 , 即 今 南 门 大桥 下 河 , 清 代 同 。 城 内 金 河 , 初 亦 行 船 , 后 渐 为 沿 岸 民居 侵 夺 , 乃 更 开 拓 南 门 外 渠 为 正 流 。 今 则 金 河 渐 堙 灭 矣。 冲 积 平 原 开 河 易 , 可 以 随 时 依 人 意 改 变 河 道 , 其 都 市土 城 , 亦 屡 圮 , 屡 筑 , 移 徙 不 定 , 故 执 今 地 形 以 求 古 地名 位 置 者 , 每 每 致 谬 。 先 瞭 解 秦 李 冰 二 江 旧 迹 与 大 城 、少 城 之 位 置 , 乃 可 以 考 订 秦 之 七 桥 。    兹 先 汇 录 七 桥 资 料 , 以 便 审 证 :    1   常 璩 《 华 阳 国 志 》 ( 依 新 校本 ) : 「 西 南 两 江 有 七 桥 。 直 西 郫 江 上 曰 冲 里 桥 ,西 南 石 牛 门 曰 市 桥 , … … 大 城 南 门 曰 江 桥 , 南 渡 流 ( 江) 曰 万 里 桥 。 西 上 曰 夷 里 桥 。 上 曰 笮 桥 。 又 从 冲 里 桥 西北 折 曰 长 升 桥 。 郫 江 上 西 有 永 平 桥 。 」    2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 「 西 南 两 江 有 七 桥 :直 西 门 郫 江 上 曰 冲 治 桥 。 ( 一 本 无 上 曰 二 字 , 治 作 里 。) 西 南 石 牛 门 曰 市 桥 。 吴 汉 入 蜀 , 至 广 都 , 令 轻 骑 先 往焚 之 。 … … 大 城 南 门 曰 江 桥 。 桥 南 曰 万 里 桥 。 西 上 曰 夷星 桥 ( 一 本 作 「 夷 里 桥 」 ) 。 下 ( 校 作 亦 ) 曰 笮 桥 。 南岸 道 东 有 文 学 … … 道 西 城 , 故 锦 官 也 … … 又 从 冲 治 桥 北折 曰 长 升 桥 。 城 北 十 里 曰 升 僊 桥 , 有 送 客 观 , … … 李 冰沿 水 造 桥 , 上 应 七 宿 。 故 世 祖 谓 吴 汉 曰 : 安 军 宜 在 七 桥连 星 间 。 」 ( 此 则 明 是 引 据 《 常 志 》 而 以 笮 桥 为 夷 里 桥之 别 称 , 以 升 仙 桥 入 七 数 。 无 永 平 桥 。 )    3   《 初 学 记 》 卷 七 《 桥 总 序 》 云 : 「 蜀 有 七 桥: 一 , 冲 里 ; 二 , 市 桥 ; 三 , 江 桥 ; 四 , 万 里 桥 ; 五 ,夷 里 桥 ; 六 , 笮 桥 ; 七 , 长 升 桥 。 」 ( 此 亦 明 是 依 据 《常 志 》 , 未 似 《 郦 注 》 之 参 杂 他 书 , 不 用 升 仙 桥 。 )    4   《 一 统 志 》 引 李 膺 《 益 州 记 》 云 : 「 一 , 长星 桥 , 今 名 万 里 。 二 , 员 星 桥 , 今 名 安 乐 。 三 , 玑 星 桥, 今 名 建 昌 。 四 , 夷 星 桥 , 今 名 笮 桥 。 五 , 尾 星 桥 , 今名 禅 尼 。 六 , 冲 星 桥 , 今 名 永 平 。 七 , 曲 星 桥 , 今 名 升仙 。 」 ( 附 原 注 : 「 按 《 益 州 记 》 与 《 华 阳 国 志 》 多 不同 。 《 华 阳 国 志 》 升 仙 桥 亦 不 在 七 星 之 数 。 」 )    今 按 : 李 膺 从 桓 温 伐 蜀 , 留 蜀 中 颇 久 , 盖 与 常 璩为 同 时 人 。 而 所 记 李 冰 七 桥 与 常 氏 异 者 , 常 氏 记 「 故 老」 传 说 , 李 膺 记 当 时 星 纬 家 言 , 《 郦 注 》 折 衷 二 家 为 文。 《 初 学 记 》 则 恪 遵 《 常 志 》 也 。 兹 先 依《常 志 》 次 第 , 考 订 各 桥 名 称 , 位 置 如 下 :    冲 治 桥     《 初 学 记 》 作 冲 里 。 《 水 经 注 》 官 本作 治 , 朱 本 、 赵 本 作 里 。 赵 一 清 《 水 经 注 释 》 云 : 「 是唐 时 写 本 避 高 宗 讳 耳 。 」 今 按 : 秦 汉 制 , 县 域 区 划 , 有乡 、 亭 、 里 。 「 乡 置 有 秩 三 老 、 游 徼 。 」「亭 有 亭 长 , 以 禁 盗 贼 。 」 「 里 有 里 魁 , 民 有 什 伍 , 善恶 以 告 。 」 ( 引 《 后 汉 百 官 志 》 。 ) 《 常 志 》 亦 云 : 「 故 蜀 立 里 多 以 桥 为 名 。 」 编 户 之法 , 大 十 户 左 右 为 甲 。 十 甲 左 右 为 里 。 地 有 兴 衰 , 户 有增 减 。 增 减 度 过 大 时 , 亦 每 有 分 并 。 先 有 桥 , 则 里 因 桥为 名 , 先 有 里 , 则 桥 因 里 为 名 , 此 其 大 较 也 。 秦 已 建 桥, 汉 始 分 里 , 故 可 推 断 冲 里 桥 者 , 原 始 当 单 名 冲 桥 。 冲即 冲 途 、 冲 繁 之 冲 字 。 秦 时 成 都 西 侧 当 羌 氐 、 筰 、 邛 出入 之 冲 , ( 当 时 临 邛 入 郡 自 西 门 。 僰 自 南 门 , 賨 自 东 门, 秦 自 北 门 。 ) 故 正 西 之 郫 江 桥 曰 冲 。 汉 立 里 , 因 曰 冲里 。 后 遂 转 为 冲 里 桥 。 宋 人 刻 书 者 与 传 写 《 常 志 》 者 ,每 因 唐 避 治 作 里 , 而 误 会 理 、 里 字 为 唐 人 避 改 , 遂 妄 还为 冲 治 桥 。 犹 俗 本 《 史 记 》 、 《 汉 书 》 , 改 元 元 为 玄 元, 说 为 黑 头 之 义 。 亦 谓 古 本 为 避 讳 改 也 。    市 桥     秦 少 城 正 南 为 石 牛 门 。 门 外 跨 郫 江 有 桥, 为 市 桥 , 为 当 时 各 族 人 民 市 易 处 。 汉 建 益 州 , 称 为 「州 市 」 , 谓 一 州 最 大 市 也 。《寰 宇 记 》 卷 七 十 二 云 : 「 市 桥 , 在 州 西 四 里 。 」 又 引李 膺 《 益 州 记 》 云 : 「 汉 旧 州 市 在 桥 南 , 《 华 阳 国 志 》云 , 后 汉 大 司 马 吴 汉 征 公 孙 述 , 述 妹 婿 延 岑 伪 遣 鼓 角 麾帜 渡 市 桥 挑 战 , 汉 兵 争 观 , 延 岑 纵 兵 出 汉 军 后 袭 击 , 大破 之 。 ( 在 《 公 孙 述 志 》 ) 即 此 桥 也 , 七 星 桥 之 五 。 」郑 樵 《 通 志 》 谓 古 市 桥 「 今 曰 金 花 桥 」 。 考 石 犀 渊 当 即今 之 王 家 塘 。 石 牛 门 当 在 今 宁 夏 街 东 武 担 山 与 文 殊 院 之间 , 去 金 花 街 、 五 福 桥 不 远 。 宋 代 犹 能 知 其 处 , 今 难 确定 何 点 矣 。    江 桥     在 大 城 南 门 外 , 尝 估 其 桥 址 当 在 今 城 东北 方 正 街 、 贵 州 馆 街 之 间 。 《 寰 宇 记 》 云 : 「 南 江 桥 亦曰 安 乐 桥 , 在 城 南 二 十 五 步(按 此 谓 唐 宋 之 府 城 ) 。 宋 孝 武 以 桥 名 安 乐 , 寺 改 名 安乐 寺 。 」 今 安 乐 寺 为 人 民 市 场 , 在 盐 市 口 附 近 , 祀 蜀 后主 安 乐 公 刘 禅 , 非 古 之 桥 神 庙 也 。    万 里 桥     在 郫 、 检 二 江 合 流 处 之 西 跨 检 江 。 成都 舟 运 , 始 畅 于 此 。 《 元 和 志 》 云 : 「 在 县 南 八 里 。 蜀使 费 祎 聘 吴 , 诸 葛 亮 祖 之 ( 于 此 ) , 祎 叹 曰 : 『 万 里 之行 , 始 于 此 桥 。 』 因 以 为 名 。 」 又 「 明 皇 幸 蜀 过 此 ( 《寰 宇 记 》 作 「 适 此 桥 」 , 义 较 佳 ) , 问 桥 名 。 左 右 以 对。 明 皇 叹 曰 : 『 开 元 末 , 僧 一 行 谓 , 更 二 十 年 , 朕 当 远游 万 里 外 , 此 其 验 也 。 』 」 范 成 大 《 吴 船 录 》 云 : 「 在合 江 亭 西 。 」 考 合 江 亭 , 当 在 今 望 江 公 园 附 近 。 万 里 桥当 在 今 九 眼 桥 附 近 。 检 江 , 亦 即 锦 江 , 一 名 流 江 , 《 元和 志 》 曰 「 大 江 」 , 云 「 万 里 桥 架 大 江 水 」 也 。 舟 行 者自 此 始 , 故 祖 饯 者 恒 于 此 处 。 费 祎 所 叹 , 谓 使 程 之 远 ,正 如 此 桥 名 , 非 因 有 此 叹 而 名 此 桥 也 , 万 里 之 名 , 当 秦已 定 , 取 长 江 万 里 为 义 。 《 寰 宇 记 》 云 : 「 在 州 南 二 里。 亦 名 笃 泉 桥 。 桥 之 南 有 笃 泉 也 。 … … 七 星 桥 之 二 。 」今 按 「 二 里 」 上 疑 脱 十 字 。 或 二 为 八 之 讹 。 所 举 费 祎 、玄 宗 两 故 事 与 《 元 和 志 》 同 , 则 道 里 不 能 远 异 。 宋 之 州城 距 此 , 亦 不 能 是 二 里 。 所 言 「 笃 泉 」 , 疑 即 今 之 「 薛涛 井 」 , 本 名 「 笃 泉 」 , 清 人 傅 会 为 薛 涛 故 井 也 。 成 都郊 区 皆 饮 江 水 , 渠 水 , 不 作 井 泉 , 惟 此 有 一 井 泉 , 故 知其 为 笃 泉 也 。 万 亦 为 姓 氏 字 , 亦 可 疑 「 万 里 」 是 里 名 。    夷 里 桥     故 址 当 在 今 盐 市 口 南 , 跨 金 河 ( 检 江) 。 本 曰 夷 桥 , 汉 立 夷 里 , 遂 称 夷 里 桥 也 。 夷 字 本 义 训大 , 训 平 易 , 又 为 姓 , 齐 大 夫 有 夷 仲 年 , 又 与 彝 通 , 不必 即 为 「 蛮 夷 」 义 。    笮 桥     常 氏 夹 叙 在 七 星 桥 之 间 。 《 益 州 记 》 、《 水 经 注 》 , 皆 以 为 即 夷 里 桥 。 《 寰 宇 记 》 云 : 「 笮 桥, 去 州 西 四 里 , 一 名 夷 里 桥 , 又 名 笮 桥 , 以 竹 索 为 之 。」 今 按 : 李 冰 七 桥 皆 木 制 之 板 桥 , 可 行 车 马 。 惟 此 附 郭七 桥 外 , 乃 仍 旧 为 竹 索 桥 , 夷 里 桥 决 非 竹 索 为 之 。 李 冰于 成 都 通 临 邛 道 上 各 渡 口 皆 作 笮 桥 , 明 着 《 常 志 》 。 其出 少 城 赴 临 邛 之 第 一 笮 桥 , 正 跨 检 江 , 当 在 夷 里 桥 上 方赴 临 邛 方 向 , 疑 是 今 草 堂 寺 外 龙 爪 堰 处 , 虽 李 冰 作 , 不在 七 木 桥 内 。 吴 汉 入 蜀 , 蜀 人 坚 守 夷 里 、 万 里 二 桥 , 军不 得 渡 。 故 上 趋 笮 桥 。 延 岑 乃 以 鼓 角 、 旗 帜 , 大 出 市 桥, 趋 夷 里 , 若 欲 击 其 后 者 , 汉 军 争 东 向 夷 里 御 之 , 延 岑乃 以 奇 兵 向 笮 桥 击 其 后 方 , 故 大 败 之 , 汉 堕 水 , 援 马 尾得 出 。 其 时 笮 桥 亦 已 易 木 桥 , 而 市 桥 江 桥 皆 易 为 石 桥 矣。 今 成 都 南 郊 四 十 里 , 有 地 名 簇 桥 , 亦 非 秦 之 笮 桥 , 秦笮 桥 当 跨 检 江 。    长 升 桥     按 《 常 志 》 , 当 在 少 城 西 北 , 跨 郫 江, 约 在 今 洞 子 口 附 近 。    永 平 桥     按 《 常 志 》 文 , 当 在 郫 江 更 上 游 , 今踏 水 桥 附 近 。 旧 地 书 于 此 两 桥 无 所 称 述 。 兹 订 为 如 此 位置 者 , 如 此 乃 合 「 上 应 七 星 」 语 。 北 斗 七 星 特 明 朗 。 其四 星 排 列 略 成 四 方 ( 微 作 梯 形 ) , 是 为 斗 勺 。 其 三 星 排列 微 弧 , 接 于 勺 , 为 斗 柄 。 李 冰 七 桥 , 市 、 江 两 桥 跨 郫江 , 万 、 夷 两 桥 跨 检 江 , 亦 略 成 四 方 形 , 似 斗 勺 。 冲 里以 西 北 三 桥 , 皆 跨 郫 江 上 游 , 配 合 恰 似 斗 柄 状 。 如 此 乃与 「 七 星 」 形 位 相 应 , 否 则 不 为 「 相 应 」 。 此 应 字 , 只能 是 相 类 似 之 义 。 北 斗 七 星 , 斗 勺 之 前 端 二 星 为 天 枢 ,其 间 作 直 线 引 长 更 约 七 倍 距 离 处 为 北 极 星 ( 北 辰 ) , 正当 天 心 , 亘 古 对 地 面 位 置 不 变 。 北 斗 七 星 与 其 他 星 群 则每 昼 夜 对 地 面 旋 转 一 次 ( 实 即 地 球 自 转 所 见 的 天 象 ) ,每 月 之 同 一 时 间 , 斗 柄 所 指 的 方 位 又 不 相 同 。 每 一 周 年, 斗 柄 回 指 一 定 方 位 ( 实 即 地 球 公 转 所 产 生 的 天 象 ) 。上 古 人 类 , 便 依 据 它 转 向 的 方 位 , 定 出 年 、 月 、 日 、 时的 历 法 来 。 李 冰 所 造 七 桥 , 形 位 与 斗 宿 七 星 相 似 , 惟 不能 旋 转 如 斗 , 每 日 仅 瞬 刻 与 之 相 应 。 李 冰 当 时 随 地 理 形便 造 桥 , 恰 有 形 似 北 斗 之 排 列 。 后 人 遂 饰 为 「 上 应 七 星」 , 传 播 于 蜀 人 之 口 , 常 璩 从 而 采 入 于 书 耳 。 笮 桥 位 置与 七 星 排 列 不 相 应 , 而 与 万 、 夷 两 桥 同 在 检 江 上 , 故 夹述 及 之 。    升 仙 桥     即 今 之 「 驷 马 桥 」 , 本 汉 城 咸 阳 门 外护 城 河 桥 。 张 仪 筑 时 应 已 有 木 桥 , 非 李 冰 造 。 唯 郫 、 检二 江 上 木 桥 , 工 程 较 大 , 或 是 李 冰 造 耳 。 此 桥 既 非 跨 郫检 江 , 又 不 与 七 星 排 列 位 置 相 应 , 即 不 当 在 七 桥 之 内 。( 《 水 经 注 》 误 入 于 七 星 桥 。 缘 《 益 州 记 》 误 。 )    李 膺 《 益 州 记 》 久 失 传 。 唐 宋 人 每 多 引 之 , 文 不尽 同 。 如 《 寰 宇 记 》 谓 南 江 桥 为 「 七 星 桥 之 一 」 , 万 里桥 为 「 七 星 桥 之 二 」 。 市 桥 为 「 七 星 桥 之 五 」 , 余 四 桥无 名 次 , 但 有 「 夷 里 桥 又 名 笮 桥 」 , 不 言 七 星 桥 次 , 而与 《 一 统 志 》 所 传 《 益 州 记 》 「 四 , 夷 星 桥 又 名 笮 桥 」之 文 正 同 。 故 知 其 出 于 《 益 州 记 》 也 。 然 《 一 统 志 》 所传 《 益 州 记 》 之 桥 次 为 一 万 里 桥 ; 二 安 乐 桥 ( 按 《 寰 宇记 》 , 安 乐 桥 即 江 桥 ) ; 三 建 昌 桥 , 谓 即 长 升 桥 , 其 下突 然 跃 越 至 斗 柄 中 , 显 有 未 合 , 疑 原 是 夷 里 桥 ; 其 四 为笮 桥 , 而 五 为 市 桥 ( 禅 尼 桥 ) , 顺 序 乃 合 , 然 则 李 膺 本语 固 以 笮 桥 入 于 七 星 与 《 水 经 注 》 同 也 ; 其 六 为 「 冲 星桥 」 , 沿 市 桥 溯 郫 江 而 上 , 次 叙 合 。 其 七 为 升 仙 桥 , 又不 合 如 上 所 述 。 可 疑 所 云 「 李 膺 《 益 州 记 》 」 , 亦 只 是后 人 所 妄 托 。 即 如 长 、 员 、 玑 、 夷 、 尾 、 冲 、 曲 等 星 名, 亦 非 天 文 诸 书 所 固 有 , 不 得 为 李 膺 实 地 考 察 之 言 矣 。    若 《 常 志 》 文 , 「 上 曰 笮 桥 」 四 字 为 自 注 语 , 则从 江 桥 为 斗 魁 第 一 星 起 , 次 万 里 、 夷 里 、 市 桥 为 勺 。 次冲 里 、 长 升 、 永 平 三 桥 为 柄 , 以 象 北 斗 , 殆 似 之 矣 。    综 上 言 之 , 可 得 下 之 结 论 : 「 上 应 七 星 」 之 说 。除 形 似 外 , 不 能 有 其 他 意 义 。 既 云 : 「 ( 秦 城 ) 西 南 两江 有 七 桥 … … 上 应 七 星 。 」 即 不 得 有 升 仙 桥 ( 驷 马 桥 ), 亦 不 得 有 笮 桥 。 笮 桥 虽 亦 在 检 江 , 与 七 星 不 相 应 , 亦非 如 七 星 桥 之 为 木 桥 , 常 文 本 自 明 白 。 后 人 转 引 讹 谬 ,以 升 仙 亦 为 木 桥 ( 汉 世 笮 桥 亦 为 木 桥 ) , 而 永 平 桥 远 (或 已 坏 ) , 说 者 不 知 , 亦 不 细 审 常 文 , 致 昧 七 星 之 义 。《 五 行 志 》        成 帝 鸿 嘉 三 年 五 月 乙 亥 , 天 水 、 冀 、 南 山 大石 鸣 , 声 隆 隆 如 雷 。 有 顷 止 , 闻 平 襄 二 百 四 十 里 。 … … 是 岁 , 广 汉 钳 子 谋 攻 牢 。 ( 颜 注 : 「 钳 子 , 谓 钳 徒 也 。牢 , 系 重 囚 之 处 。 」 ) 篡 死 囚 。 郑 躬 等 盗 库 兵 , 劫 略吏 民 。 衣 绣 衣 。 自 号 曰 山 君 。 党 羽 寖 广 。 明 年 冬 , 乃 伏诛 。 自 归 者 三 千 余 人 。华 阳 国 志 校 补 图 注 卷 四    南 中 志    ( 在 蜀 《 汉 书 》 曰 《 宁 州 志 》 。 )            一    宁 州 , 晋 泰 始 六 年 初 置 , 蜀 之 南 中 诸 郡 , 庲 降 都督 治 也 。 南 中 在 昔 , 盖 夷 越 之 地 , 钱 、《 函 》 二 本 脱 盖 字 , 重 越 字 。 滇 、 濮 、 句 町 、 夜 郎、 叶 榆 、 桐 师 、 嶲 唐 , 侯 王 国 以 十 数 , 〔 或 椎 髻 耕 田 ,有 邑 聚 , 或 〕 编 发 、 【 左 衽 】 随 畜 迁 徙 , 旧本 唯 「 随 畜 」 下 六 字 , 只 能 表 嶲 、 昆 明 , 即 叶 榆 民 俗 ,若 夜 郎 、 滇 、 濮 、 句 町 、 则 明 明 为 定 居 之 民 。 故 依 《 西南 夷 传 》 改 。 莫 能 相 雄 长 。 此 下旧 有 嶲 唐 小 注 。 删 。 周 之 季 世 , 楚 【 威 】 〔 顷 襄 〕 旧 刻 皆 同 《 史 》 、 《 汉 》 、 《 西 南 夷 传》 作 威 。 颜 师 古 《 汉 书 》 注 牂 柯 郡 引 《 华 阳 国 志 》 作 「顷 襄 王 时 」 ( 《 后 汉 书 》 同 ) 。 廖 本 注 谓 : 「 盖 颜 师 古因 秦 夺 楚 黔 中 郡 地 在 顷 襄 王 时 , 改 而 引 之 也 。 」 顾 观 光《 校 勘 记 》 云 : 「 廖 说 误 也 。 《 史 记 正 义 》 , 《 艺 文 》七 十 一 , 《 书 钞 》 百 三 十 八 , 《 御 览 》 百 六 十 六 , 又 七百 七 十 一 , 并 引 作 顷 襄 王 。 必 《 华 阳 国 志 》 古 本 如 此 ,后 人 依 《 史 》 、 《 汉 》 改 耳 」 。 今 按 : 杜 佑 《 通 典 》 百八 十 七 已 驳 威 王 时 之 说 , 谓 「 恐 《 史 记 》 谬 误 , 班 生 因习 便 书 。 范 晔 所 记 详 考 , 为 正 」 。 清 黔 人 莫 与 俦《庄 蹻 考 》 征 引 详 赡 , 论 断 允 当 。 谓「 杜 氏 以 《 史 》 、 《 汉 》 威 王 时 为 非 , 《 后 书 》 顷 襄 王时 为 正 」 。 兹 更 详 考 参 合 , 定 《 常 志 》 原 作 「 顷 襄 王 」, 依 谯 周 《 古 史 考 》 , 不 取 《 史 记 》 。 《 范 史 》 遵 用 《常 志 》 , 而 后 人 更 从 《 史 》 、 《 汉 》 改 易 作 威 王 也 , 当改 还 。 参 看 附 录 《 庄 蹻 入 滇 考 》 。 王 遣 將 軍 莊 蹻 泝沅 水 出 且 蘭 以 伐 夜 郎 , 植 牂 柯 , 各 本 作 , 牂 柯 , 字 不 同 , 音 義 同 。 此 依 钱 、 廖 本 。 系船 于 是 。 系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椓 , 下 同」 。 船 , 刘 、 李 , 《 函 海 》 作 舡 。 下 同 。 且 兰 既 克, 刘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并 作 克 。廖 本 作 克 。 夜 郎 又 降 , 而 秦 夺 楚 黔 中 地 , 无 路 得 反, 遂 留 王 滇 池 。 此 段 「 夜 郎 又 降 」 句 以上 , 亦 是 常 氏 用 《 古 史 考 》 文 。 《 范 史 》 遵 之 。 《 史 记》 言 楚 威 王 时 有 误 ; 谓 「 使 将 军 庄 蹻 将 兵 , 循 江 上 略 巴、 蜀 、 黔 中 以 西 」 则 不 误 。 说 详 附 录 《 庄 蹻 入 滇 考 》 。缘 此 是 常 氏 本 文 , 故 不 改 。 蹻 , 楚 庄 王 苗 裔 也 。 顾观 光 云 : 「 此 又 误 。 《 书 钞 》 、 《 御 览 》 并 云 : 遂 留 之, 号 为 庄 王 。 」 按 : 不 得 以 此 为 旧 刻 又 误 。 以 牂 柯系 船 , 因 名 且 兰 为 牂 柯 国 。 张 、 吴 、 何、 王 本 以 字 下 脱 牂 柯 字 。 《 艺 文 》 、 《 御 览 》 并 云 「 以且 兰 有 椓 船 牂 柯 处 , 乃 改 其 名 为 牂 柯 」 , 引 而 变 其 文 也。 【 分 侯 支 党 , 传 数 百 年 秦 并 蜀 , 通 五 尺 道 , 置 吏主 之 。 汉 兴 , 遂 不 宾 。 】 「 传 数 百 年 」句 有 误 , 承 庄 蹻 言 , 无 数 百 年 ; 承 且 兰 言 , 亦 非 允 当 ;谓 夜 郎 竹 王 , 则 不 当 着 于 此 处 。 审 此 上 二 十 四 字 , 当 是述 夜 郎 国 文 , 兹 移 下 。    有 竹 王 者 , 兴 于 遯 水 。 〔 先 是 〕 据《 太 平 御 览 》 九 百 六 十 二 引 文 补 二 字 。 有 一 女 子 浣于 水 滨 。 有 三 刘 本 作 一 。 节 大 竹流 入 女 子 足 闲 , 推 之 不 肯 去 , 闻 有 儿 声 。 取 持 归 , 破 之, 得 一 男 儿 。 〔 养 之 。 〕 《 范 史 》 有 「归 而 养 之 」 句 。 疑 下 养 字 脱 乱 。 长 【 养 】 有 才 武 ,遂 雄 夷【狄 】 〔 濮 〕 , 南 中 无 狄 名 。 而 多 濮属 。 故 依 后 文 夷 濮 字 改 狄 为 濮 。 氏 以 竹 为 姓 。 张、 吴 、 何 、 王 本 删 氏 字 , 他 各 本 有 。 浙 本 于 氏 字 下 挤 刻一 世 字 , 盖 据 卢 校 本 添 。 顾 广 圻 校 稿 亦 两 标 氏 与 世 字 ,意 疑 氏 当 作 世 也 。 《 范 史 》 作 「 以 竹 为 姓 」 , 《 水 经 注》 则 作 「 氏 竹 为 姓 」 。 一 删 氏 字 , 一 删 以 字 , 合 而 观 之, 正 足 见 常 氏 原 文 为 「 氏 以 竹 为 姓 」 五 字 。 氏 字 为 不 可少 , 当 读 如 「 氏 以 竹 , 后 世 为 姓 」 , 省 后 世 字 , 氏 与 姓有 别 , 说 在 注 。 捐 所 破 竹 于 野 , 成 竹 林 , 今 竹 王 祠竹 林 是 也 。 王 与 从 人 尝 止 大 石 上 , 命 作 羹 , 从 者 【 曰 】〔 白 〕 旧 刻 尽 作 曰 , 《 水 经 注 》 与 《 后汉 书 夜 郎 传 》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皆 作 白 。 白 , 启 事也 。 无 水 , 王 以 剑 击 石 , 水 出 , 今 〔 竹 〕 廖本 注 云 : 《 后 汉 书 夜 郎 传 》 注 引 有 竹 字 , 兹 补 。 王水 是 也 , 破 石 钱 本 等 作 竹 。 存 焉。 后 渐 骄 恣 ,〔分 侯 支 党 , 传 数 百 年 。 秦 并 蜀 , 通 五 尺 道 , 置 吏 主 之。 汉 兴 , 遂 不 宾 。 〕 移 上 文 二 十 四 字 于此 , 上 承 竹 王 , 下 接 汉 事 , 义 理 通 贯 , 格 塞 俱 解 矣 。 武帝 使 张 骞 至 大 夏 国 , 见 邛 竹 、 蜀 布 , 问 所 从 来 , 曰 : 「吾 贾 人 从 身 毒 国 得 之 。 」 身 毒 国 , 蜀 之 西 国 , 今 永 昌 〔徼 外 〕 是 也 , 徼 外 二 字 旧 传 写 脱 , 然 不可 少 , 兹 径 补 。 骞 以 白 帝 。 东 越 攻 南 越 , 大 行 王 恢救 之 。 恢 使 番 阳 令 唐 蒙 晓 喻 李 本 作 谕 。 南 越 , 南 越 人 食 有 【 蒟 】〔枸 〕 酱 , 当 依 《 史 记 》 作 枸 酱 , 说详 附 录 《 蜀 枸 酱 考 》 。 蒙 问 所 从 , 曰 「 牂 柯 来 。 」蒙 亦 以 白 帝 , 因 上 书 曰 : 「 南 越 地 东 西 万 里 , 名 为 外 臣, 实 一 州 主 , 今 以 长 沙 、 豫 章 往 , 水 道 多 绝 , 难 行 。 窃闻 夜 郎 精 兵 可 得 十 万 , 若 【 从 番 禺 】 此三 字 不 当 有 , 《 史 》 、 《 汉 》 无 之 。 若 常 氏 增 语 , 亦 当云 「 若 从 夜 郎 」 。 浮 船 牂 柯 , 出 其 不 意 , 此 制 越 之一 奇 也 。 可 通 夜 郎 道 , 为 置 吏 主 之 。 」 帝 乃 拜 蒙 中 郎 将, 《 史 》 、 《 汉 》 、 《 西 南 夷 传 》 作 「郎 中 将 」 。 发 巴 、 蜀 兵 千 人 , 奉 币 帛 , 《史 》 、 《 汉 》 有 「 食 重 万 人 」 字 , 无 「 奉 币 帛 」 字 。 见夜 郎 侯 , 《 史 》 、《汉 》 有 「 多 同 」 字 。 喻 以 威 德, 为 置 吏 。 《 史 》 、 《 汉 》 作 「 约 为 置吏 、 使 其 子 为 令 」 。 旁 小 邑 皆 贪 汉 缯 帛 , 以 为 道 远, 汉 终 不 能 有 也 , 故 皆 且 听 命 。 《 史 》、 《 汉 》 此 下 有 「 还 报 乃 以 为 犍 为 郡 」 句 。 司 马 相如 亦 言 : 西 夷 邛 笮 , 蜀 之 后 园 , 可 置 为 郡 。 帝 【 既 感 邛竹 , 又 甘 蒟 酱 】 , 此 八 字 当 衍 。 于 史 文为 赘 疣 , 于 史 事 亦 不 通 , 与 常 氏 语 法 亦 不 类 。 应 是 梁 陈文 士 传 钞 者 妄 增 。 乃 拜 为 中 郎 将 , 往 喻 意 , 此下 当 有 亦 字 。 皆 听 命 。 【 后 西 南 夷 数 反 , 发 运 役 ,费 甚 多 , 相 如 知 其 不 易 也 , 乃 假 巴 蜀 之 论 以 讽 帝 , 且 以宣 指 使 「 使 」 廖 本 作 便 。 于 百 姓】 。 此 三 十 六 字 亦 赘 文 , 应 是 后 人 用 《相 如 传 》 妄 增 , 当 删 。 〔 蒙 〕 卒 开 僰 门 通 南 中 , 原脱 蒙 字 , 而 多 赘 文 , 直 如 相 如 开 通 僰 门 。 唐 蒙 以 南 入 道不 通 , 斩 僰 道 令 , 乃 斩 石 通 阁 道 , 《 见 犍 为 郡 序 》 。 后乃 为 都 尉 , 与 下 文 合 。 故 当 补 蒙 字 。 相 如 持 节 开 越嶲 , 按 道 侯 韩 说 开 益 州 。 武 帝 转 拜 唐 蒙 为 都 尉 , 开 牂 柯, 以 重 币 喻 告 诸 种 侯 王 , 侯 王 服 从 。 因 斩 竹 王 , 置 牂 柯郡 , 以 吴 霸 为 太 守 。 及 置 越 嶲 、 朱 提 、 益 州 【 四 】 郡 。 四 郡 文 甚 明 。 「 及 」 下 三 郡 , 不 当 赘 以四 字 , 否 则 当 云 「 为 四 郡 」 矣 。 后 夷 濮 阻 城 , 咸 怨诉 竹 王 非 血 气 所 生 , 求 立 后 嗣 , 霸 表 封 其 三 子 列 侯 。 死, 配 食 父 祠 。 今 竹 王 三 郎 神 是 也 。            二    昭 帝 始 元 元 年 , 益 州 廉 头 、 姑 缯 , 〔 牂 柯 、 谈 指同 并 〕 六 字 依《汉 书 昭 帝 纪 》 补 。 等 二 十 四县 民 反 。 水 衡 都 尉 吕 破 奴 《 汉 书 昭 帝纪 》 作 破 胡 , 《 通 鉴 》 同 , 《 西 南 夷 传 》 于 此 水 衡 都 尉不 具 名 , 下 文 乃 云 「 吕 辟 胡 」 , 《 通 鉴 》 始 元 四 年 同 。今 按 : 《 百 官 公 卿 表 》 始 元 元 年 云 : 「 水 衡 都 尉 吕 辟 胡, 五 年 为 云 中 太 守 。 」 是 此 年 之 吕 破 奴 , 即 「 后 三 岁 」之 「 都 尉 吕 辟 胡 」 也 。 破 与 辟 音 近 , 义 亦 通 , 奴 与 虏 ,古 亦 同 音 义 , 并 可 通 用 。 盖 班 氏 、 常 氏 取 材 于 两 种 资 料而 未 会 通 所 致 。 募 吏 民 及 发 犍 为 、 蜀 郡 奔 命 击 破 之。 后 三 岁 , 姑 缯 复 反 。 【 都 尉 吕 辟 胡 】 〔 破 奴 〕 击 之 ,败 绩 。 旧 本 皆 作 「 都 尉 吕 辟 胡 击 之 」 ,遂 与 上 文 歧 为 二 人 。 兹 考 系 一 人 , 班 氏 、 常 氏 字 异 耳 ,后 人 又 依 《 班 史 》 改 此 为 五 字 也 。 明 年 , 遣 大 鸿 胪田 广 明 等 , 大 破 之 。 斩 首 、 捕 虏 五 《 昭纪 》 作 三 万 人 , 获 畜 产 十 余 万 头 。 《昭 纪 》 作 「 五 万 余 头 」 。 【 富 埒 中 国 】 四字 唐 突 , 无 谓 , 不 知 何 人 妄 窜 , 《 班 史 》 纪 传 与 《 汉 纪》 均 无 此 语 。 封 【 其 】 〔 钩 町 〕 渠 帅 亡 波 为 钩 町 王, 以 〔 其 〕 助 击 反 者 故 也 。 旧 本 其 字 无上 文 可 指 , 兹 依 《 班 史 》 改 正 。 广 明 赐 爵 邑 。    成 帝 时 , 夜 郎 王 兴 与 钩 町 王 禹 , 漏 卧 侯 愈 , 更 相攻 击 。 帝 钱 、《函 》 本 作 命 。 使 太 刘李 本 作 大 , 亦 当 读 如 太 音 。 中 大 夫 〔 蜀 郡 〕 依《汉 书 王 商 传 》 补 郡 贯 。 张 匡 宋 刻 避 讳 缺 末 笔 。 持 节 和 解 之 。钩 町 、 夜 郎 王 不 服 , 乃 刻 木 作 汉 使 《 汉书 》 作 吏 。 射 之 。 大 将 军 王 凤 荐 金 城 司 马 蜀 郡 陈 立为 牂 柯 太 守 。 何 刘 、 李 二 本 作 阿 。 霸为 中 郎 将 廖 本 此 下 有 小 注 云 「 当 有 误 」, 而 无 说 。 查 何 霸 郫 县 人 , 司 空 何 武 兄 也 , 《 先 贤 志 》有 赞 与 小 传 , 云 「 为 属 国 中 郎 将 」 。 《 士 女 目 录 》 无 属国 字 。 盖 「 属 国 」 为 出 征 戎 狄 时 加 衔 字 , 可 省 也 , 《 成帝 纪 》 未 载 此 役 事 , 《 西 南 夷 传 》 载 之 , 无 何 霸 文 , 《通 鉴 》 同 , 盖 常 氏 取 《 益 郡 耆 旧 何 霸 传 》 增 入 。 《 通 鉴》 系 此 役 于 河 平 二 年 , 《 考 异 》 云 : 「 《 西 南 夷 传 》 但云 河 平 中 。 而 胡 旦 《 汉 晋 春 秋 》 云 在 此 年 十 一 月 。 」 是《 益 都 耆 旧 》 与 《 汉 晋 春 秋 》 皆 曾 载 此 役 , 常 氏 不 专 取《 汉 书 》 也 。 出 益 州 。 立 既 到 郡 , 单 至 夜 郎 〔 且 同亭 〕 依 《 汉 书 》 补 此 三 字 , 明 其 非 至 夜郎 国 邑 之 夜 郎 县 治 。 召 兴 。 兴 与 邑 君 〔 数 十 人 , 率从 〕 数 千 人 来 见 立 , 旧 脱 五 字 , 便 成 邑君 数 千 之 多 。 兹 依 《 汉 书 》 文 义 补 。 立 责 数 , 斩 兴, 邑 君 皆 悦 服 。 兴 妻 父 翁 指 , 与 兴 子 〔 邪 务 〕 依《 汉 书 》 补 子 名 。 耻 , 复 反 。 立 讨 〔 平 〕 之 。 威 震南 裔 。 此 文 较 《 汉 书 西 南 夷 传 》 过 省, 又 删 去 王 莽 时 南 中 骚 乱 事 。 兹 于 陈 立 事 只 补 一 平 字 ,另 参 《 两 汉 书 》 与 《 通 鉴 》 补 王 莽 时 南 中 事 。    〔 王 莽 定 诸 王 之 号 , 四 夷 称 王 者 皆 更 为 侯 。 〕 用《 通 鉴 》 文 , 在 始 建 国 元 年 。 〔 王 邯 怨 怒 不 附 , 莽讽 柯 大 尹 周 歆 〕 《 西 南 夷 传 》 作 周 钦, 《 通 鉴 》 从 《 莽 传 》 作 歆 。 〔 诈 杀 邯 。 邯 弟 承 ,起 兵 杀 歆 , 州 郡 击 之 , 不 能 服 。 〕 《 通鉴 》 文 , 在 始 建 国 四 年 。 〔 蛮 夷 愁 扰 , 尽 反 , 复 杀益 州 大 尹 程 隆 。 莽 遣 平 蛮 将 军 冯 茂 , 发 巴 、 蜀 、 犍 为 吏士 , 赋 敛 取 足 于 民 以 击 之 。 〕 《 通 鉴 》天 凤 元 年 。 〔 茂 击 句 町 , 士 卒 疾 疫 , 死 者 什 六 七 。赋 敛 民 财 , 什 取 五 , 州 境 虚 耗 而 不 克 。 征 还 , 下 狱 死 。更 遣 宁 始 将 军 廉 丹 , 与 庸 部 牧 史 熊 , 大 发 天 水 、 陇 西 骑士 , 广 汉 、 巴 、 蜀 、 犍 为 吏 民 十 万 人 , 转 输 者 合 二 十 万人 击 之 。 始 至 , 颇 斩 首 数 千 , 其 后 军 粮 前 后 不 相 及 , 士卒 饥 疫 。 莽 征 丹 、 熊 , 丹 、 熊 愿 调 度 , 必 克 乃 还 。 复 大赋 敛 。 粤 嶲 蛮 夷 任 贵 亦 杀 太 守 枚 根 反 。 〕 《通 鉴 》 天 凤 三 年 。 〔 丹 等 久 不 能 克 , 益 州 郡 夷 栋 蚕、 若 豆 等 起 兵 杀 太 守 , 姑 复 夷 大 牟 等 亦 皆 叛 , 杀 略 吏 人。 莽 召 丹 还 , 更 遣 大 司 马 护 军 郭 兴 、 庸 部 牧 李 晔 , 击 若豆 等 。 〕 《 通 鉴 》 天 凤 六 年 。 《 后 汉 书 滇 传 》 叙 栋 蚕 、 若 豆 反 在 廉 丹 出 军 前 。 此 从 《 通 鉴 》。 〔 又 遣 国 师 和 仲 、 曹 放 助 郭 兴 击 钩 町 , 皆 不 能 克〕 《 通 鉴 》 地 皇 二 年 。 〔 而 还 。〕 末 二 字 用 《 后 汉 书 南 蛮 滇 传 》 补。 盖 因 山 东 兵 起 召 还 。 【 平 帝 末 】 三字 旧 有 , 当 衍 , 自 王 莽 居 摄 至 地 皇 十 余 年 间 益 州 太 守 三被 叛 夷 杀 害 , 何 能 文 齐 能 存 , 且 有 政 化 。 《 后 汉 书 》 于「 连 年 不 克 而 还 」 下 即 云 「 以 广 汉 文 齐 为 太 守 」 , 所 据当 实 。 《 先 贤 梓 潼 士 女 》 谓 「 文 濒 , 字 子 奇 」 , 《 目 录》 作 「 文 齐 」 。 「 孝 平 帝 末 , 以 城 门 校 尉 为 犍 为 属 国 ,迁 益 州 太 守 。 」 是 其 平 帝 末 是 作 犍 为 属 国 都 尉 , 王 莽 末乃 为 益 州 太 守 , 传 写 者 妄 加 此 三 字 也 。 梓 潼 文 齐 为益 州 太 守 , 公 孙 述 时 , 拒 郡 不 服 。 光 武 【 称 】 帝 以 南 中有 义 , 此 下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有小 注 , 依 《 后 汉 书 滇 传 》 补 文 齐 治 绩 三 十 七 字 。 续 此脱 文 。 查 常 氏 述 文 齐 治 绩 , 在《先 贤 志 》 于 此 当 略 。 故 只 补 下 五 字, 以 结 文 意 。 且 所 补 五 字 下 提 行 另 起 。 〔 封 齐 成 义侯 。 〕 封 在 光 武 称 帝 后 十 八 年 。 旧 衍 称字 也 。    益 州 西 部 , 金 、 银 、 宝 货 之 地 。 居 其 官 者 , 皆 富及 十 世 。 孝 明 帝 初 , 广 汉 郑 纯 独 尚 清 廉 , 毫 毛 不 犯 。 夷汉 歌 咏 , 表 荐 无 数 。 上 自 三 司 , 下 及 卿 士 , 莫 不 叹 赏 。明 帝 嘉 之 , 因 以 为 永 昌 郡 , 拜 纯 太 守 。 章 帝 时 , 蜀 郡 王阜 《 后 汉 书 滇 传 》 讹 作 追 。 《 东 观 记》 亦 作 阜 。 为 益 州 太 守 , 治 化 尤 异 : 神 马 四 匹 出 滇池 河 中 , 甘 露 降 , 白 乌 见 , 始 兴 文 学 , 渐 迁 其 俗 。 安 帝【 永 初 中 , 汉 中 、 阴 平 、 广 汉 羌 反 , 征 战 连 年 】 十五 字 , 非 南 中 事 , 此 不 当 有 , 故 删 。 元 初 四 年 , 益州 、 永 昌 、 越 嶲 诸 夷 封 离 等 反 , 众 十 余 万 , 多 所 残 破 。益 州 刺 史 张 乔 遣 从 事 蜀 郡 杨 竦 将 兵 讨 之 。 竦 先 以 诏 书 告谕 , 告 谕 不 从 , 方 略 涤 讨 。 凡 杀 虏 三 万 余 人 , 获 生 口 千五 百 人 , 财 物 四 【 千 】 〔 十 〕 余 万 , 《后 汉 书 邛 传 》 作 「 资 财 四 千 余 万 , 悉 以 赏 军 士 」 。 廖 本据 以 改 此 十 字 为 千 。 今 按 四 千 余 万 过 于 夸 大 难 信 , 故 《通 鉴 》 删 此 句 不 用 , 当 如 旧 本 。 降 、 赦 夷 三 十 六 种, 举 劾 奸 、 贪 长 吏 九 十 人 , 黄 绶 六 十 人 。 诸 郡 皆 平 。 竦以 伤 死 , 故 功 不 录 。 自 是 后 , 少 宁 五 十 余 年 。 迄 灵 帝 熹平 中 , 蛮 夷 复 反 , 拥 没 益 州 太 守 雍 陟 。 遣 御 史 中 丞 朱 龟, 将 并 、 凉 劲 兵 讨 之 , 不 克 。 朝 议 不 能 征 , 欲 依 朱 崖 钱写 作 。 吴 、 何 本 作 崔 。 故 事 弃 之 。 太 尉 掾 巴 郡 李颙 献 陈 方 策 , 以 为 可 讨 。 帝 乃 拜 颙 益 州 太 守 , 与 刺 史 庞芝 伐 之 , 征 龟 还 。 颙 将 巴 郡 板 楯 军 讨 之 , 皆 破 , 陟 得 生出 。 〔 颙 卒 〕 后 , 依 《 滇 传 》 补 二 字 。 复 【 更 】 叛 , 梓 潼 景 毅 为 益 州 太 守 , 〔 讨 定 之 。 〕 依 《 滇 传 》 删 更 字 , 补 「 讨 定 之 」 三 字。 承 丧 乱 后 , 民 夷 困 饿 , 米 一 钱写 作 升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斗 , 刘 、 《 函 》 、 廖本 作 , 《 后 汉 书 滇 传 》 作 斛 , 《 先 贤 志 》 亦 作 。 千 钱 , 〔 民 〕 皆 离 散 。 旧 脱 民 字。 当 补 。 毅 至 , 安 集 后 , 米 一 八 钱 。            三    建 安 十 九 年 , 刘 先 主 定 蜀 , 遣 安 远 将 军 、 南 郡 邓方 , 以 朱 提 太 守 、 庲 降 都 督 治 南 昌 县 。 轻 财 果 毅 , 夷 汉敬 其 威 信 。 何 、 王 本 只 「 以 邓 方 治 南 昌, 夷 汉 敬 其 威 信 」 十 二 字 承 定 蜀 下 。 脱 二 十 二 字 。 他 各本 不 脱 。 浙 本 原 脱 , 后 用 两 行 挤 刻 补 足 。 方 【 亡 】〔 卒 〕 , 旧 本 作 为 。 廖 本 改 作 亡 。 顾 观光 《 校 勘 记 》 云 : 「 原 作 卒 。 」 《 李 恢 传 》 作 卒 。 先主 问 代 于 治 中 从 事 建 宁 李 恢 , 对 曰 : 「 【 西 】 〔 先 〕 旧本 作 西 。 依《汉 书 充 国 传 》 及 《 三 国 志 李 恢传 》 改 先 零 。 零 之 役 , 赵 充 国 有 言 : 『 莫 若 老 臣 。』 」 先 主 遂 用 恢 为 都 督 , 治 平 夷 县 。 先 主 薨 后 , 越 嶲 叟帅 高 定 元 杀 郡 将 【 军 】 焦 璜 , 旧 衍 军 字, 汉 人 习 称 太 守 为 郡 将 , 常 兵 ( 郡 兵 ) 统 率 于 太 守 也 。 举 郡 称 王 以 叛 。 益 州 大 姓 雍 闿 亦 杀 太 守 正 元丰 本 作 郑 。 昂 , 更 以 蜀 郡 张 裔 为 太 守 。 闿 假 鬼 教 曰: 「 张 【 裔 】《三 国 志 裔 传 》 无 此 裔 字 , 常 氏 增, 当 衍 。 府 君 , 如 瓠 壶 , 外 虽 泽 , 【 而 】 内 实 粗 , 刘 、 李 、 《 函 》 本 作 。 钱 、 张 、 吴 、何 、 王 本 作 粗 。 廖 本 从 裔 本 传 作 麤 。 杀 【 之 】 不 可, 缚 与 吴 。 」 顾 广 圻 校 稿 云 「 七 字 句 。东 汉 人 语 每 如 此 」 。 今 按 : 巫 语 例 为 三 言 , 四 言 。 《 三国 志 》 加 而 字 , 与 令 字 , 变 为 散 文 , 常 氏 又 变 「 不 足 杀」 三 字 为 「 杀 之 不 可 」 四 字 , 省 其 令 字 , 足 知 巫 原 语 是三 言 三 韵 十 八 字 , 故 删 存 原 语 。 于 是 执 送 裔 于 吴 。吴 主 孙 权 遥 用 闿 为 永 昌 太 守 ; 遣 故 刘 璋 子 阐 为 益 州 刺 史, 处 交 、 益 州 际 。 牂 柯 郡 丞 朱 提 朱 褒 领 太 守 , 恣 睢 , 丞相 诸 葛 亮 以 初 遭 大 丧 , 未 便 加 兵 , 遣 越 嶲 太 守 巴 西 龚 禄住 安 上 县 , 遥 领 郡 ; 从 事 蜀 郡 常 颀 行 部 南 入 ; 以 都 护 李严 书 晓 喻 闿 。 闿 答 曰 : 「 愚 闻 天 无 二 日 , 土 无 二 王 。 今天 下 派 分 , 正 朔 有 三 , 远 人 惶 惑 , 不 知 所 归 。 」 其 傲 慢如 此 。 颀 至 牂 柯 , 收 郡 主 簿 考 讯 奸 。 褒 因 【 煞 】 〔 杀 〕 此 从 钱 写 本 , 他 各 本 作 煞 。 颀 为乱 。 益 州 夷 复 不 从 闿 , 闿 使 建 宁 孟 获 说 夷 叟 曰 : 「 官 欲得 乌 狗 三 百 头 、 膺 前 尽 黑 , ● 脑 三 , 按字 书 无 ● 字 。 疑 字 当 作 。 《 玉 篇 》 : 「 含 毒 蛇 也 。 」音 叡 。 蚊 无 脑 , 毒 蛇 则 有 脑 , 而 难 致 也 。 【 断 】〔 斲 〕 廖 本 作 断 。 下 同 。 木 构 元丰 本 作 构 。 嘉 泰 本 作 ● 。 三 丈 者 三 千 枚 , 汝 能 得 不? 」 夷 以 为 然 , 皆 从 闿 。 【 断 】 〔 斲 〕 木 坚 刚 , 性 委 曲, 高 不 至 二 丈 , 故 获 以 欺 夷 。    建 兴 三 年 春 , 亮 南 征 。 【 自 安 上 】 由 水 路 〔 自 安上 〕 旧 刻 此 三 字 误 倒 , 无 论 安 上 是 今 何地 , 皆 当 在 山 中 , 不 可 能 水 路 入 越 嶲 , 唯 水 路 可 至 安 上, 转 陆 入 越 嶲 耳 。 入 越 嶲 。 别 遣 马 忠 伐 牂 柯 , 李 恢向 益 州 。 以 犍 为 太 守 广 汉 王 士 为 益 州 太 守 。 高 定 元 自 旄牛 、 钱 写 本 作 旄 头 。 定 笮 、 卑 水多 为 垒 守 。 亮 欲 俟 定 元 军 众 集 合 , 并 讨 之 , 军 卑 水 。 定元 部 曲 杀 雍 闿 及 士 【 庶 】 等 , 士 , 谓 益州 太 守 王 士 。 旧 传 写 者 忽 之 , 衍 庶 字 也 。 廖 本 注 云 , 「当 衍 二 字 」 , 意 谓 士 等 二 字 , 然 等 字 固 当 有 , 谓 王 士 从人 。 孟 获 代 闿 为 主 。 李 本 作 王 。 亮 既 斩 定 元 , 【 而 】 马 忠 破 牂 柯 , 〔 而 〕 上而 字 , 当 移 此 。 李 恢 败 字 当 作 困。 于 南 中 。 夏 五 月 , 亮 渡 泸 , 进 征 益 州 。 生 虏 孟 获, 置 军 中 , 问 曰 : 「 我 军 如 何 ? 」 获 对 曰 : 「 恨 不 相 知, 公 易 胜 耳 。 」 亮 以 方 务 在 北 , 而 南 中 好 叛 乱 , 宜 穷 其诈 。 乃 赦 获 , 使 还 合 军 , 更 战 。 凡 七 虏 、 七 赦 。 获 等 心服 , 夷 、 汉 亦 思 反 善 。 亮 复 问 获 , 获 对 曰 : 「 明 公 , 天威 也 ! 边 民 长 不 为 恶 矣 。 」 秋 , 遂 平 四 郡 。 改 益 州 为 建宁 , 以 李 恢 为 太 守 , 加 安 汉 将 军 , 领 交 州 刘本 作 「 川 」 。 刺 史 , 移 治 味 县 。 分 建 宁 、 越 嶲 置 云南 郡 , 以 吕 凯 为 太 守 。 又 分 建 宁 、 牂 柯 置 兴 古 郡 , 以 马忠 为 牂 柯 太 守 。 移 南 中 劲 卒 、 青 羌 万 余 家 于 蜀 , 为 五 部, 所 当 无 前 , 刘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无 当 无 前 。 」 【 军 】 号 〔 为 〕 飞 〔 军 〕 。 刘、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 军 号 飞 」 , 三 字 下 注 一 阙 字 ,从 嘉 泰 本 也 。 张 佳 胤 改 刻 为 此 四 字 , 依 元 丰 本 也 。 吴 、何 、 王 诸 本 从 之 , 浙 本 原 同 张 本 , 又 复 剜 改 从 嘉 泰 本 。 分 其 羸 弱 配 大 姓 焦 、 钱 、 《 函 》二 本 讹 作 集 。 雍 、 娄 、 爨 、 旧 皆作 ● , 廖 改 。 孟 、 量 、 毛 、 李 为 部 曲 , 置 五 部 都 尉, 号 五 子 。 故 南 人 言 四 姓 五 子 也 。 以 夷 多 刚 很 , 旧各 本 作 狠 , 廖 本 改 。 不 宾 大 姓 富 豪 ; 乃 劝 令 出 金 帛, 聘 策 恶 夷 为 家 部 曲 , 得 多 者 奕 世 袭 官 。 于 是 夷 人 贪 货物 , 以 渐 服 属 于 汉 , 成 夷 汉 部 曲 。 亮 收 其 俊 杰 建 宁 爨 习, 朱 提 孟 琰 及 获 为 官 属 , 习 官 至 领 军 , 琰 , 辅 汉 将 军 ,获 , 御 史 中 丞 。 出 其 金 、 银 、 丹 、 漆 , 耕 牛 、 战 马 , 给军 国 之 用 , 都 督 常 用 重 人 。 旧 本 皆 作 「常 重 用 人 」 。 钱 写 作 「 常 重 用 其 人 。 」 兹 依 廖 本 , 作 「常 用 重 人 」 。            四    李 恢 卒 后 , 以 蜀 郡 太 守 犍 为 张 翼 为 都 督 。 翼 持 法严 , 不 得 殊 俗 和 。 夷 帅 刘 冑 反 , 征 翼 , 以 马 忠 为 代 。 忠未 至 , 翼 修 攻 战 方 略 、 资 储 。 群 下 惧 。 翼 曰 : 「 吾 方 临战 场 , 岂 可 以 绌 退 之 故 , 废 公 家 之 务 乎 ? 」 忠 至 , 承 以灭 冑 。 【 蜀 赐 翼 爵 关 内 侯 。 】 此 十 余 年后 追 论 讨 刘 胄 功 事 , 当 衍 。 忠 在 南 , 柔 远 能 【 尔 】〔 迩 〕 , 廖 本 讹 作 尔 。 甚 垂 惠 爱, 官 至 镇 南 大 将 军 。 卒 后 , 南 人 为 之 立 祠 , 水 旱 祷 之 。以 蜀 郡 张 表 为 代 , 加 安 南 将 军 。 又 以 犍 为 杨 【 义 】 〔 羲〕 旧 皆 作 义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羲 」 , 是, 即 《 三 国 志 》 杨 戏 。 为 参 军 , 副 贰 之 。 表 后 , 以南 郡 阎 宇 为 都 督 , 南 郡 霍 弋 钱 、 《 函 》本 作 戈 , 下 仍 作 弋 。 为 参 军 。 弋 甚 善 参 毗 之 礼 , 遂代 宇 刘 本 误 守 。 为 监 军 、 安 南 将军 。 抚 和 异 俗 , 为 之 立 法 施 教 , 轻 重 允 当 , 夷 晋 安 之 。 《 函 海 》 注 云 : 「 按 , 西 南 夷 以 中 国 为晋 」 。 及 晋 世 , 因 仍 其 任 。 时 交 趾 刘、 李 本 作 址 。 不 附 , 假 弋 节 遥 领 交 州 刺 史 , 得 以 便宜 选 用 长 吏 。 今 吴 、 何 、 王 本 作 令 。 官和 解 夷 人 及 适 音 谪 , 古 字 通 。 罚之 , 皆 依 弋 故 事 。 弋 卒 , 子 在 【 龚 】 〔 袭 〕 旧本 作 龚 , 廖 本 注 「 当 作 袭 」 , 兹 径 改 。 领 其 兵 , 和诸 姓 。    晋 【 以 】 巴 西 太 守 吴 静 , 在 官 数 年 , 抚 恤 失 和 。军 司 鲜 于 婴 表 征 静 还 。 【 婴 】 李 本 无 。 因 〔 以 婴 〕 代 之 。 旧 各 本 以 字 误在 上 , 婴 字 误 在 前 , 又 下 空 格 , 并 误 。 泰 始 六 年 , 《 晋 书 武 帝 纪 》 与 《 通 鉴 》 皆 作 「 七年 」 。 以 益 州 大 , 分 南 中 四 郡 为 宁 州 , 婴 为 刺 史 。〔 治 云 平 。 〕 《 晋 书 地 理 志 》 : 宁 州, 统 云 南 、 兴 古 、 永 昌 、 建 宁 四 郡 , 郡 首 云 南 , 县 首 云平 。 据 补 。 咸 宁 五 年 , 尚 书 令 卫 瓘 奏 兼 并 州 郡 , 太康【三 】 〔 五 〕 年 , 旧 本 皆 作 「 三 年 」。 《 通 鉴 》 作 「 五 年 」 。 云 据 《 华 阳 国 志 》 , 则 是 宋 刻误 作 三 , 原 本 固 作 五 年 也 。 罢 宁 州 。 当连 太 上 十 四 字 为 句 , 旧 误 于 郡 下 空 格 , 兹 上 连 。 置南 夷 〔 府 〕 , 旧 脱 府 字 , 依 《 蜀 中 广 记》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补 , 下 文 亦 正 作 「 南 夷 府 」 , 谓 南夷 校 尉 府 也 , 府 字 不 可 脱 。 以 天 水 李 毅 为 校 尉 , 持节 统 兵 , 镇 南 中 , 统 五 十 八 部 夷 族 都 监 行 事 。 每 夷 供 贡南 夷 府 , 入 牛 金 旃 马 ; 动 以 万 计 ; 皆 豫 作 【 忿 恚 】 〔 念羡 〕 致 校 尉 官 属 。 其 供 郡 、 县 亦 然 。 南 人 以 为 饶 。 自 四姓 子 弟 仕 进 , 必 先 经 都 监 。    夷 人 大 种 曰 昆 , 小 种 曰 叟 , 皆 曲 头 , 木 耳 环 , 铁 元 丰 本 作 银 。 裹 结 。 无 大 侯 王 ,如 汶 山 、 汉 嘉 夷 也 。 夷 中 有 桀 、 黠 、 能 言 议 屈 服 种 人 者, 谓 之 「 耆 老 」 , 便 为 主 。 便 字 , 张 、吴 、 何 、 王 本 作 使 , 非 。 浙 本 剜 改 作 便 。 论 议 好 譬喻 物 , 谓 之 《 夷 经 》 。 今 南 人 言 论 , 虽 学 者 , 亦 半 引 《夷 经 》 。 与 夷 为 姓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婚 」。 曰 「 遑 耶 。 」 诸 姓 廖 本 注 云 「当 有 婚 字 」 。 为 「 自 有 耶 」 。 世 乱 、 犯 法 , 辄 依 之藏 匿 。 或 曰 : 有 为 官 所 法 , 夷 或 为 【 报 】 〔 执 〕 仇 。 各旧 本 皆 作 执 仇 。 顾 广 圻 校 云 「 此 报 字 之 误 。 」 廖 本 径 改作 「 报 仇 」 。 兹 仍 遵 旧 。 与 夷 至 厚 者 , 谓 之 「 百 世遑 耶 」 , 恩 若 骨 肉 。 【 为 其 逋 逃 之 薮 。 】 审上 下 文 , 此 为 赘 句 。 当 是 后 人 传 钞 者 衍 。 故 南 人 轻为 祸 变 , 恃 此 也 。 其 【 速 】 〔 俗 〕 旧 本皆 作 俗 , 廖 本 作 速 。 征 巫 鬼 , 好 诅 盟 , 投 石 结 草 ,官 常 以 盟 诅 要 之 。 诸 葛 亮 乃 为 夷 作 图 谱 : 《太 平 御 览 》 卷 七 十 五 引 此 文 , 无 谱 字 。 先 画 天 地 ,日 月 , 君 长 , 城 府 , 次 画 神 龙 ; 龙 生 夷 , 及 牛 马《御 览 》 引 此 下 有 字 。 羊 ; 后画 部 主 吏 , 乘 马 幡 盖 , 巡 行 安 恤 ; 又 画 《御 览 》 引 有 夷 字 。 牵 牛 负 酒 、 赍 金 宝 诣 之 之 象 , 以赐 夷 。 夷 甚 重 之 , 许 致 生 口 直 。 又 与 瑞 锦 、 铁 券 , 今 皆存 。 每 刺 史 、 校 尉 至 , 赍 以 呈 诣 。 动 亦 如 之 。            五    毅 后 , 永 昌 吕 祥 为 校 尉 。 祥 后 数 〔 年 〕 【 人 】 , 旧 本 皆 作 「 数 人 。 」 查 自 太 康 五 年 罢 宁州 , 以 天 水 李 毅 为 校 尉 , 至 太 安 元 年 , 广 汉 李 毅 任 内 毛诜 等 叛 乱 , 中 间 只 十 七 年 , 已 阅 李 毅 、 吕 祥 两 任 。 以 晋世 南 中 官 吏 一 般 任 职 年 数 较 久 推 断 , 不 至 于 更 阅 数 人 乃至 广 汉 李 毅 , 当 作 「 祥 后 数 年 」 乃 合 。 「 数 年 」 , 则 校尉 失 名 者 只 合 一 人 而 已 。 【 李 】 广 汉 〔 李 毅 〕 旧皆 脱 毅 名 , 作 「 李 广 汉 」 三 字 , 当 是 旧 时 传 钞 者 或 于 两李 毅 同 官 而 妄 改 。 此 广 汉 李 毅 , 后 文 甚 明 , 故 径 改 易 。 从 云 南 、 犍 为 郡 守 为 校 尉 。 久 之 , 建 宁 太 守 巴 西 杜俊 、 朱 提 太 守 梓 潼 雍 约 , 懦 钝 无 治 , 政 以 贿 成 。 俊 夺 大姓 铁 官 令 毛 诜 、 中 郎 李 叡 张 本 作 ● , 吴何 本 作 督 , 下 同 。 部 曲 , 致 诜 弟 耐 罪 。 《函 海 》 有 小 注 云 「 耐 即 耏 也 」 。 意 谓 耏 罪 是 半 髡 之 刑 。今 按 : 耐 耏 两 字 古 通 , 是 一 种 小 罪 轻 刑 , 薙 发 而 存 其 须。 然 亦 为 「 忍 耐 」 , 可 作 人 名 解 。 朱 提 大 姓 太 中 大夫 李 猛 有 才 干 , 弟 为 功 曹 , 分 当 察 举 , 而 【 俊 】 旧本 有 俊 字 。 当 衍 。 约 受 都 尉 雷 逢 赂 , 举 逢 子 照 、 孝廉 , 不 礼 猛 , 猛 等 怨 之 。 此 下 元 丰 本 空四 格 、 钱 、 《 函 》 、 廖 本 空 格 。 兹 连 。 太 安 元 年 秋, 诜 、 叡 【 猛 】 廖 本 注「当 衍 」 。 逐 俊 以 叛 。 猛 贻 之 书曰 : 「 昔 鲁 侯 失 道 , 季 氏 出 之 。 天 之 爱 民 , 君 、 师 所 治。 知 足 下 追 踵 古 人 , 见 贤 思 齐 。 足 下 箕 帚 , 枉 惭 吾 郡 。」 亦 逐 约 , 应 之 作 乱 。 众 〔 各 〕 旧 脱 各字 , 依 《 通 鉴 》 补 。 数 万 。 毅 讨 破 之 , 斩 诜 首 。 叡走 依 遑 耶 五 【 蔡 】 〔 苓 〕 元 丰 本 作 「 丘芩 」 。 刘 、 钱 、 《 函 》 本 作 「 丘 蔡 。 」 张 、 吴 、 何 、 王、 浙 本 作 「 五 茶 」 。 廖 本 作 「 五 蔡 」 , 《 通 鉴 》 卷 八 十五 引 作 五 苓 。 兹 从 《 通 鉴 》 。 夷 帅 钱、 《 函 》 二 本 作 师 。 于 刘 本 作 子。 陵 承 。 猛 笺 降 曰 : 「 生 长 遐 荒 , 不 达 礼 教 , 徒 与李 雄 和 光 合 势 。 虽 不 能 营 师 五 丈 , 略 地 渭 滨 ; 此下 当 有 犹 字 脱 。 冀 北 断 褒 斜 , 东 据 永 安 。 退 考 灵 符, 晋 德 长 久 , 诚 非 狂 夫 所 能 干 。 辄 表 革 面 , 归 罪 有 司 。」 毅 恶 其 言 , 遂 诱 杀 之 。 此 下 钱 、《函 》 、 廖 本 空 格 。 兹 提 行 张 、 吴 、何 、 王 、 浙 本 有 行 字 。 当 衍 。    部 永 昌 从 事 江 阳 孙 辨 , 上 南 中 形 势 : 「 七 郡 斗 绝, 晋 弱 夷 强 。 加 其 土 人 屈 塞 。 应 复 宁 州 , 以 相 镇 慰 。 」冬 十 一 月 丙 戌 , 诏 书 复 置 宁 州 。 增 统 牂 柯 、 益 州 、 朱 提, 合 七 郡 , 〔 毅 〕 为 刺 史 。 加 龙 骧 将 军 , 进 封 成 都 县 侯。 旧 脱 毅 字 。 当 有 。    〔 太 安 〕 二 年 , 于 陵 承 诣 毅 , 请 恕 叡 罪 , 毅 许 之。 叡 至 , 群 元 丰 本 作 郡 。 下 以 为诜 、 叡 破 〔 乱 〕 廖 本 无 乱 字 。 州土 , 必 杀 之 , 毅 不 得 已 , 许 诺 。 及 叡 死 , 于 陵 承 及 诜 、猛 遑 耶 怒 , 扇 动 谋 反 , 奉 建 宁 太 守 巴 西 马 【 恢 】 〔 义 〕 原 作 「 马 恢 」 。 按 《 三 国 志 马 忠 传 》: 「 子 修 嗣 。 」 裴 注 : 「 修 弟 恢 。 恢 子 义 , 晋 建 宁 太 守。 」 时 距 忠 卒 已 五 十 余 年 。 当 是 义 。 为 刺 史 , 烧 郡。 伪 发 , 毅 方 疾 作 , 力 出 军 。 初 以 救 【 恢 】 〔 义 〕 , 及闻 其 情 , 乃 杀 【 恢 】 〔 义 〕 。 夷 愈 强 盛 , 破 坏 郡 县 , 没 钱 、 《 函 》 本 作 役 。 吏 民 。 会 毅疾 甚 , 军 连 不 利 , 晋 民 或 入 交 州 , 或 入 永 昌 、 牂 柯 , 半亦 为 夷 所 困 虏 。 夷 因 攻 围 州 城 。 时 治 味县 , 后 详 。 毅 但 疾 元 丰 本 作 疾 ,廖 本 同 。 嘉 泰 本 作 病 , 刘 、 钱 、 《 函 》 本 同 。 张 本 改 并, 吴 、 何 、 王 、 浙 本 同 。 力 固 孤 城 , 病 笃 不 能 战 讨。 时 李 特 、 李 雄 作 乱 益 州 , 而 所 在 有 事 , 救 援 莫 至 。 张、 吴 、 何 、 王 本 作 致 。 毅 上 疏 陈 谢 : 「 不 能 式 遏 寇虐 , 疾 与 事 遇 , 使 虏 游 魂 。 兵 谷 既 单 , 器 械 穷 尽 , 而 求救 无 望 , 坐 待 殄 毙 。 若 必 不 垂 矜 忧 , 乞 请 大 使 , 及 臣 尚存 , 加 臣 钱 本 作 以 。 《 函 海 》 作 。 重罪 。 若 臣 已 死 , 〔 必 〕 廖 本 无 必 字 , 据刘 本 等 补 。 陈 尸 为 戮 。 」 积 四 年 , 张、 吴 、 何 、 王 本 无 此 三 字 。 光 熙 元 年 春 三 月 , 毅 薨。 子 钊 任 洛 , 还 赴 。 到 牂 柯 , 路 塞 。 停 住 交 州 。 文 武 以毅 女 秀 明 达 有 父 才 , 遂 奉 领 州 事 。 秀 初 适 汉 嘉 太 守 广 汉王 载 。 载 将 家 避 地 在 南 , 故 共 推 之 , 又 以 载 领 南 夷 龙 骧参 军 。 秀 奖 励 战 讨 , 食 粮 已 尽 , 人 但 【 樵 】 〔 焦 〕 元丰 本 作 樵 , 廖 本 同 , 嘉 泰 本 作 焦 , 刘 、 钱 、 《 函 》 本 同,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茹 , 当 作 焦 。 草 、 炙 鼠为 命 。 秀 伺 夷 怠 缓 , 辄 出 军 掩 破 。 首 尾 三 年 , 钊 乃 得 达。 丁 丧 , 文 武 复 逼 钊 领 州 府 事 。 毅 故 吏 毛 孟 等 诣 洛 求 救, 至 欲 自 刎 , 怀 帝 乃 下 交 州 , 使 救 助 之 。 以 钊 为 平 寇 将军 , 领 南 夷 护 军 。 遣 御 史 赵 涛 , 赠 毅 少 府 , 谥 曰 威 侯 。 元 丰 本 作 「 武 侯 」 , 钱 、 《 函 》 本 同 ,《 函 海 》 注 云 : 「 刘 、 吴 、 何 、 李 本 并 作 威 侯 」 , 各 他本 亦 俱 作 「 威 侯 。 」 交 州 刺 史 吾 彦 , 遣 子 威 远 将 军咨 以 援 之 。            六    朝 廷 《 函 海 》 作 庭 。 以 广汉 太 守 魏 兴 王 逊 为 南 夷 校 尉 、 宁 州 刺 史 , 代 毅 。 自 永 嘉元 年 受 除 , 四 年 乃 至 。 遥 举 建 宁 董 敏 《王 逊 传 》 作「董 联 」 。 为 秀 才 。 郡 久 无 太 守, 功 曹 周 悦 行 郡 事 , 轻 敏 , 不 下 其 板 。 逊 至 , 怒 , 杀 悦。 悦 弟 秦 臧 长 周 昺 , 合 夷 叟 谋 : 以 赵 涛 父 混 旧本 同《王 逊 传 》 作 混 , 廖 本 改 浑 。 昔为 建 宁 , 有 德 惠 , 欲 杀 逊 树 涛 。 逊 诛 之 , 并 杀 涛 。 夷 晋莫 不 惶 惧 。 表 钊 为 朱 提 太 守 , 治 南 广 , 御 〔 李 〕 雄 。 时荒 乱 后 , 仓 无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斗。 粟 , 众 无 一 旅 , 官 民 虚【弱 】 〔 竭 〕 , 廖 本 作 弱 绳 纪 弛废 。 逊 恶 衣 菜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莱 。 食 , 招 集 〔 民 〕 夷 。 【 民 】 旧作 夷 民 。 兹 倒 , 断 句 。 夷 徼 厌 乱 , 渐 亦 返 善 。 劳 来不 怠 。 数 年 克 复 。 以 五 【 茶 】 〔 苓 〕 此处 , 刘 、 钱 , 《 函 》 本 作 荼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仍作 茶 。 顾 广 圻 校 稿 云 「 五 苓 」 批 「 癸 酉 」 二 字 。 廖 本 亦仍 作 茶 , 注 云 「 当 作 苓 」 。 夷 昔 为 乱 , 首 图 讨 之 ;未 有 致 罪 。 会 夷 发 夜 郎 庄 王 墓 。 逊 因 此 , 遂 讨 灭 之 。 及讨 恶 獠 刚 夷 数 千 落 。 《 王 逊 传 》 作 「 征伐 诸 夷 , 俘 馘 千 计 。 」 威 〔 震 〕 南 方 。 官 至 平 西 、安 南 将 军 , 又 兼 益 州 刺 史 , 加 散 骑 常 侍 , 封 褒 中 伯 。 而严 猛 太 过 , 多 所 诛 锄 。 犍 为 太 守 朱 提 雷 照 、 流 民 阴 贡 、平 乐 太 守 董 霸 , 破 牂 柯 、 平 夷 、 南 广 , 北 降 李 雄 。 建 宁爨 量 , 与 益 州 太 守 李 、 旧 本 皆 作 「 易」 。 顾 广 圻 校 云 : 「 后 作 」 。 廖 本 径 改 。 梁 水 太守 董 慬 , 保 兴 古 盘 南 以 叛 。 张 、 吴 、 何、 王 本 倒 作 「 盘 以 南 」 。 〔 李 〕 雄 遣 叔 父 骧 破 越 嶲, 伐 元 丰 本 作 代 , 廖 本 同 。 宁 州。 逊 使 督 护 云 南 姚 岳 《 晋 书 王 逊 传 》作 姚 崇 。 距 钱 写 作 拒 , 义 同 。 骧于 堂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螳 。 螂县 。 违 逊 指 授 , 虽 大 破 之 , 骧 不 获 。    太 兴 四 年 , 逊 发 病 薨 。 州 人 推 〔 逊 〕 中 子 坚 领 州事 。 原 脱 逊 字 , 依 《 晋 书 逊 传 》 补 。    永 昌 元 年 , 按 《 晋 书 王 逊 传 》当 作 「 泰 宁 三 年 」 。 晋 朝 更 用 零 陵 太 守 南 阳 尹 奉 为宁 州 刺 史 、 南 夷 校 尉 , 加 安 西 将 军 。 奉 威 刑 缓 钝 , 政 治不 理 。 咸 和 八 年 , 遂 为 雄 弟 寿 所 破 获 。 南 中 尽 为 雄 所 有。 惟 牂 柯 谢 恕 不 为 寿 所 用 , 此 下 刘 、 李、 钱 本 空 五 字 , 示 旧 刻 有 墨 巴 脱 文 。《函 海 》 空 一 格 他 本 连 。 〔 寿 破之 。 寿 去 〕 依 《 李 雄 志 》 补 五 字 。 遂〔复 〕 保 郡 【 独 】 为 晋 。 按 , 牂 柯 治故 且 兰 , 近 晋 湘 州 。 故 恕 易 进 退 。 旧 脱 五 字 后 , 被 传 写者 改 窜 , 紊 乱 。 就 文 理 言 , 独 当 为 复 字 讹 , 并 在 遂 下 。 官 至 抚 夷 中 郎 将 、 宁 州 刺 史 、 冠 军 〔 将 军 〕 。 旧脱 「 将 军 」 字 , 是 写 校 疏 忽 。 【 是 岁 , 咸 和 八 年 也。 】 上 已 记 「 咸 和 八 年 」 , 此 七 字 当 衍。            七    牂 柯 郡 , 汉 武 帝 元 鼎 【 二 】 〔 六 〕 年 开 。 《前 汉 地 理 志 》 作「元 鼎 六 年 开 」 。 本 书 《 蜀 志 》 作 「元 封 元 年 分 犍 为 置 牂 柯 郡 」 即 元 鼎 六 之 次 年 。 盖 因 伐 南越 开 牂 柯 , 次 年 乃 置 郡 。 廖 本 注 云 「 二 当 作 六 。 」 兹 径改 。 属 县 , 汉 十 七 , 户 【 六 】 〔 二 〕 万 。 《前 汉 志 》 户 二 万 四 千 二 百 一 十 九 。 举 成 数 当 为 二 万 。 此作 六 者 , 盖 传 钞 中 与 「 元 鼎 六 」 字 互 易 。 兹 并 订 正 。 及晋 , 县 四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八 」 户五 千 。 《 晋 书 地 理 志 》 牂 柯 郡 「 县 八, 户 一 千 二 百 」 。 据 《 太 康 簿 》 也 。 此 系 用 尹 奉 降 蜀 时簿 。 时 蜀 民 南 流 者 多 , 故 四 县 户 增 。 去 洛 五 千 六 百一 十 里 。 郡 上 值 天 井 , 故 多 雨 潦 。 张 、吴 、 何 、 王 、 浙 本 皆 作 獠 , 意 属 下 句 。 非 是 。 《 说 文 》潦 , 「 雨 大 貌 」 。 牂 柯 郡 民 族 复 杂 , 不 可 以 僚 族 一 种 代表 之 。 下 所 指 亦 非 獠 俗 特 点 。 故 当 从 刘 、 钱 、 《 函 》 、廖 本 作 潦 字 。 俗 好 鬼 巫 , 多 禁 忌 。 【 畬 】 〔 ● 〕 旧皆 作 畬 、 《 说 文 》 「 三 岁 治 田 也 。 」 与 此 文 义 不 合 。 字当 从 畲 , 诗 车 切 。 音 奢 。 《 集 韵 》 「 火 种 也 」 。 谓 烧 山而 种 , 今 云 「 火 地 」 。 山 为 田 。 无 蚕 桑 。 颇 尚 学 书。 少 威 【 棱 】 〔 仪 〕 。 钱 本 作 仪 , 是 。 多 懦 怯 。 寡 畜 产 , 虽 有 僮 仆 , 方 诸 郡 为 贫 。 王 莽 更名 牂 柯 曰 同 亭 。 郡 不 服 。 会 公 孙 述 【 时 】 〔 据 〕 各本 作 时 。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据 。 李 依 《 后 汉 书 》 误 改耳 。 」 兹 径 改 。 【 三 】 〔 巴 〕 蜀 , 旧皆 作 「 三 蜀 。 」 述 所 据 兼 巴 、 蜀 、 汉 中 。 不 只 三 蜀 。 三当 是 巴 字 讹 。 廖 注 : 「 句 绝 。 」 大 姓 龙 、 傅 、 尹 、董 氏 与 功 曹 谢 暹 保 郡 , 闻 【 汉 】 汉 字 衍。 世 祖 在 河 北 , 光 武 于 更 始 三 年称 帝 于 河 北 , 世 祖 是 庙 谥 , 追 记 得 用 之 。 乃 远 使 使由 番 禺 江 出 , 奉 贡 汉 朝 。 世 祖 嘉 之 , 号 为 义 郎 。 明 、 章之 世 , 毋 敛 人 尹 珍 , 字 道 真 , 以 生 遐 裔 , 未 渐 庠 序 , 乃远 从 汝 南 许 叔 重 受 五 经 。 又 师 事 应 世 叔 学 图 纬 , 通 三 材。 刘 本 作 才 。 还 以 教 授 。 于 是 南域 始 有 学 焉 。 珍 以 经 术 选 用 , 历 尚 书 丞 、 郎 , 荆 州 刺 史。 【 而 世 叔 为 司 隶 校 尉 。 师 生 并 显 。 】 此十 二 字 , 当 是 后 人 批 注 语 , 传 写 者 误 入 正 文 。 非 牂 柯 事也 。 平 夷 傅 【 保 】〔宝 〕 , 元 丰 亦 作 保 , 钱 本 作 宝 , 是。 夜 郎 尹 贡 , 亦 有 名 德 , 历 尚 书 郎 、 长 安 令 , 巴 郡太 守 、 彭 城 相 , 傅 宝 字 纪 图 , 巴 郡 太 守, 见 《 士 女 目 录 》 。 尹 贡 无 考 , 应 是 官 彭 城 相 者 。 二 人官 职 合 叙 , 亦 有 前 后 。 则 先 作 尚 书 郎 是 宝 , 作 长 安 令 是贡 。 号 南 州 人 士 。 郡 特 多 阻 险 , 钱本 作 崄 。 有 延 江 、 雾 赤 、 煎 水 为 池 卫 。 少 有 乱 , 惟朱 褒 见 诛 。 其 郡 守 垂 功 名 者 , 前 有 吴 霸 、 陈 立 , 后 有 汉中 张 亮 则 、 广 汉 刘 宠 、 犍 为 费 诗 、 巴 西 马 忠 , 皆 着 勋 烈。 晋 元 帝 世 , 太 守 建 宁 孟 才 以 骄 暴 无 恩 , 郡 民 王 清 、 范朗 元 丰 本 作 郎 。 吴 、 何 本 作 期 。 逐出 之 。 逐 , 刘 本 作 遂 。 刺 史 王 逊怒 , 分 鄨 半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平 。 下 当有 夷 字 」 。 今 按 : 「 鄨 半 」 者 , 当 时 习 惯 表 示 延 江 流 域北 部 地 区 之 称 。 晋 牂 柯 郡 八 县 。 夜 郎 、 谈 指 属 盘 江 流 域, 余 六 县 属 延 江 流 域 。 鄨 与 平 夷 二 县 在 延 江 北 , 余 四 县在 延 江 南 。 时 人 谓 延 江 以 北 为 鄨 半 也 。 分 夜 郎 郡 不 言 县名 , 则 此 亦 不 当 举 鄨 与 平 夷 。 如 举 县 名 则 当 先 郡 治 平 夷, 不 当 先 鄨 。 故 知 廖 本 注 非 也 。 为 平 夷 郡 , 夜 郎 以南 为 夜 郎 郡 。 此 下 廖 本 注 云 : 「 当 有 但字 。 」 兹 依 《 汉 中 郡 》 例 , 补 「 郡 但 」 二 字 。 〔 郡但 〕 四 县 。    万 寿 县     郡 治 。 有 万 寿 山 。 沮 , 廖本 注 云 「 当 衍 」 , 非 。 此 地 名 。 说 在 注 释 。 本 有 盐井 , 汉 末 时 , 夷 民 共 诅 盟 不 开 。 今 三 郡 皆 无 盐 。    且 兰 县     〔 音 沮 。 〕 旧 各 本 有此 二 字 。 廖 本 删 去 , 注 云 「 旧 校 云 音 沮 。 」 以 为 是 小 注误 入 正 文 。 兹 仍 旧 本 。 汉 曰 故 且 兰 。 有 柱 蒲 钱写 本 讹 作 兰 。 关 【 也 】 。 〔 有 赤 雾 、 煎 水 , 入 沅 。〕 《 前 汉 志 》 , 故 且 兰 有 沅 水 。 《 后 汉志 》 注 引 《 地 道 记 》 曰 : 「 有 沈 水 。 」 王 先 谦 校 《 水 经注 》 说 , 沈 当 作 沅 , 是 也 。 上 文 有 「 雾 赤 、 煎 水 为 池 卫」 , 考 在 县 境 , 故 补 。    广 谈 县 此 下 张 、 吴 、 何 、 王 、 浙本 连 「 毋 敛 」 , 不 空 。    毋 敛 县     有 刚 【 火 】 〔 水 〕 也 。 廖本 注 云 : 「 火 当 作 水 , 见《汉 书 地 理 志 》 。 」 兹 径 改 。 刘 、李 本 存 上 也 字 , 删 此 也 字 。 兹 存 此 也 字 , 删 上 也 字 。    平 夷 郡 , 晋 元 帝 顾 广 圻 校 本 于 眉上 批 「 愍 , 癸 酉 」 三 字 。 意 谓 当 作 「 愍 帝 。 」 兹 不 改 。 建 兴 李 本 作 武 , 他 各 本 作 兴 , 廖本 注 云 「 当 作 武 」 , 兹 不 改 。 元 年 置 。 《水 经 注 》 亦 作 建 兴 元 年 , 则 《 常 志 》 固 作 建 兴 。 建 兴 虽愍 帝 年 号 , 时 元 帝 已 以 琅 邪 王 加 安 东 将 军 都 督 扬 州 诸 军事 , 镇 建 业 。 宁 州 王 逊 依 怙 之 , 与 元 帝 同 用 建 兴 年 号 ,晋 南 方 州 晋 皆 只 知 元 帝 , 不 知 愍 帝 , 故 《 常 志 》 从 李 钊诸 人 语 如 此 , 非 错 谬 也 。 属 县 二 。 户 千 。 李、 吴 、 何 、 王 本 倒 作 「 千 户 。 」 下 同 。 〔 去 建 康 ,水 , 一 万 三 千 里 。 〕 用 《 宋 书 州 郡 志》 补 。    平 夷 县     郡 治 。 有 ● 津 , 安 乐 水 。 山 出 茶 、 蜜。    鄨 县     故 犍 为 郡 城 也 。 不 狼 山 , 出 鄨 水 , 入 【沅 】 〔 延 〕 。《前 汉 志 》 宋 椠 已 讹 作 沅 , 《 常 志 》本 作 延 , 后 人 谬 从 误 本 《 汉 志 》 改 作 沅 也 , 兹 改 还 作 延。 又 钱 写 本 此 下 有 水 字 。 有 野 生 薜 , 可 食 。 大 姓 王氏 。    夜 郎 郡 , 〔 故 〕 夜 郎 国 也 。 各 旧本 脱 故 字 , 当 补 。 属 县 二 。 户 千 。 〔 去 建 康 , 水 ,一 万 三 千 里 。 〕 依 《 宋 书 州 郡 志 》 补。    夜 郎 县     郡 治 。 有 遯 水 , 通 【 广 】 郁 林 。 廖本 注 云 : 「 《 后 汉 书 夜 郎 传 》 注 引 无 广 字 。 」 兹 径 删。 有 竹 王 三 郎 祠 , 甚 有 灵 响 也 。 张、 吴 、 何 、 王 、 浙 本 无 也 字 , 他 各 本 有 , 当 衍 。    谈 指 县     〔 出 丹 。 〕 用 《 后 汉志 》 文 补 二 字 。 〔 不 津 江 , 有 瘴 气 。 〕 用《 后 汉 郡 国 志 》 刘 昭 注 引 《 南 中 志 》 文 补 。 张 、 吴 、何 、 王 、 浙 本 有 小 注 云 : 「 《 汉 书 》 谈 指 县 出 丹 。 」 脱后 字 也 。 《 函 海 》 本 亦 有 小 注 云 : 「 《 后 汉 志 》 引 此 有『 有 不 津 江 江 有 瘴 气 』 八 字 。 」 意 谓 刘 昭 所 引 是 常 氏 此篇 。 顾 广 圻 校 批 云 : 「 彼 注 所 引 《 南 中 志 》 当 另 是 一 书。 」 意 指 是 谯 周 《 南 中 志 》 或 魏 完 《 南 中 志 》 。 然 常 氏此 书 亦 多 有 引 自 旧 有 典 籍 , 如 谯 周 之 《 南 中 志 》 处 , 刘昭 所 引 《 南 中 志 》 纵 非 出 于 常 氏 , 亦 可 用 以 补 常 氏 所 阙也 。            八    晋 宁 郡 , 本 【 益 州 】 〔 滇 国 〕 也 。 旧作 「 益 州 。 」 审 下 文 , 当 是 「 滇 国 」 二 字 , 传 抄 者 妄 改之 。 元 鼎 初 〔 置 吏 , 分 〕 属 柯 、 越 嶲 。 旧有 脱 , 不 成 文 理 。 审 系 初 未 置 郡 , 但 以 滇 王 与 其 属 邑 置吏 分 属 二 郡 , 补 三 字 。 【 汉 武 帝 】 元 封 二 年 , 叟 反, 上 元 鼎 未 举 帝 称 , 柯 郡 已 言 「 汉 武帝 元 鼎 」 也 。 此 句 自 不 当 更 赘 「 汉 武 帝 」 三 字 。 应 是 浅人 旁 注 , 被 误 入 正 文 。 故 删 。 《 后 汉 书 光 武 纪 》 建 武十 九 年 注 引 此 文 有 武 帝 字 , 亦 注 引 时 加 , 非 常 文 所 固 有。 又 其 叟 下 有 夷 字 , 亦 注 引 时 衍 也 。 遣 将 军 郭 昌 讨平 之 。 因 开 为 郡 , 治 滇 池 上 , 号 曰 益 州 。 时尚 未 置 十 三 部 刺 史 。 元 鼎 五 年 初 置 部 刺 史 、 改 梁 曰 益 ,遂 同 郡 名 。 汉 属 县 二 十 四 , 户 二 十 万 。 唐百 川 校 本 涂 去 十 , 并 笺 云 : 「 《 班 志 》 户 二 万 九 千 。 」今 按 《 班 志 》 : 「 户 八 万 一 千 四 百 九 十 六 。 」 《 续 汉 志》 :「户 二 万 九 千 三 十 六 。 」 唐 误 。 又 《班 志 》 所 记 , 为 元 始 二 年 簿 。 此 云 二 十 万 , 盖 据 元 封 开郡 时 账 。 因 昭 帝 时 益 州 夷 乱 用 兵 , 多 所 屠 戮 , 故 户 口 转少 。 后 汉 又 屡 乱 , 故 更 转 少 也 。 晋 县 七 , 户 万 。 去洛 五 千 六 百 里 。 《 续 汉 志 》 同 。 《 宋 书 州 郡 志 》 云 : 「 去 建 康 , 水 , 一 万 三 千 七 百 里 。 」 多于 平 夷 七 百 里 , 从 江 道 海 道 不 同 。 【 司 马 相 如 】 韩说 初 开 , 得 牛 、 马 、 羊 属 三 十 万 。 旧 本皆 有 「 司 马 相 如 」 四 字 , 查 《 相 如 传 》 , 人 死 于 元 封 前, 亦 未 尝 入 滇 。 常 氏 上 文 , 固 言 「 相 如 持 节 开 越 嶲 , 按道 侯 韩 说 开 益 州 。 」 明 此 四 字 系 浅 人 妄 为 傅 益 。 非 常 文所 有 。 汉 乃 募 、 徙 死 罪 及 奸 豪 实 之 。 郡 土 大 平 敞 ,原 田 。 句 。 疑 原 上 有 「 美 好 」 字 。 多长 松 皋 。 疑 当 倒 作 「 皋 多 长 松 」 。 有鹦 鹉 、 孔 雀 、 盐 池 、 田 、 渔 之 饶 , 金 、 银 、 畜 产 之 富 。俗 奢 豪 , 难 抚 御 , 惟 文 齐 、 王 阜 、 景 毅 、 李 颙 及 南 郡 董和 为 之 防 检 , 后 遂 为 善 。 蜀 建 兴 三 年 , 丞 相 亮 之 南 征 ,以 郡 民 字 当 作 人 。 李 恢 为 字当 作 领 。 时 恢 仍 为 庲 降 都 督 , 兼 领 郡 。 太 守 , 改 曰建 宁 , 治 味 县 。 宁 州 【 别 】 建 , 〔 分 西 七 县 别 立 〕 为 益州 郡 。 旧 作 「 宁 州 别 建 为 益 州 郡 」 。 兹依 《 晋 书 地 理 志 》 补 五 字 , 并 移 别 字 在 下 , 以 通 文 意。 后 太 守 李 , 《 南 中 总 序 》 作「 李 易 」 。 恢 孙 也 , 与 〔 梁 水 〕 【 前 】 太 守 《总 序 》 作 梁 水 太 守 董 慬 , 刘 李 本作 仅 。 建 【 兴 】 〔 宁 〕 钱 本 作 宁, 是 。 爨 量 共 叛 。 《 晋 书 明 帝纪 》 作 「 梁 州 ( 水 ) 太 守 爨 亮 、 益 州 太 守 李 , 以 兴 古叛 , 降 于 李 雄 。 」 宁 州 刺 史 王 逊 此下 当 有 「 讨 平 之 」 字 。 表 改 益 州 为 晋 宁 郡 。    滇 池 县     郡 治 , 故 滇 【 国 】 〔 邑 〕 也 。 旧传 写 讹 邑 为 国 , 并 改 上 文 滇 国 为 益 州 , 兹 并 改 正 。 有泽 水 , 【 周 】 〔 周 〕 钱 本 作 周 , 是 。 回 钱 写 作 围 。 二 百 〔 余 〕 里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 「 蹻 至 滇 池 , 地 方 三 百 里 。 」 《 班史 》 删 去 地 字 , 承 池 字 云 「 方 三 百 里 」 。 《 后 汉 郡 国志 》 注 引 《 南 中 志 》 云 「 池 周 二 百 五 十 里 。 」 《 范 史 滇 传 》 云 : 「 有 池 周 回 二 百 余 里 。 」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六 云 「 周 三 百 里 许 」 , 顾 广 圻 校 本 据 改 二 字 作 三 。 今 按: 古 人 惟 目 测 , 不 能 定 准 。 近 世 实 测 滇 池 周 岸 回 曲 二 百二 十 四 公 里 , 即 约 四 百 五 十 里 。 《 范 史 》 实 用 《 常 志 》文 。 旧 本 盖 脱 余 字 。 所 出 深 广 , 下 流 浅 狭 , 如 倒 流, 故 曰 滇 池 。 《 汉 书 西 南 夷 传 》 注 引作 「 泽 下 流 浅 狭 , 状 如 倒 池 , 故 曰 滇 池 。 」 长 老 传言 : 池 中 有 神 马 , 《 初 学 记 》 二 十 九 ,《 太 平 御 览 》 八 百 九 十 七 , 并 引 作 「 神 马 四 匹 出 滇 池 河中 。 」 当 是 参 用 他 书 别 文 所 衍 。 或 交 焉 , 《艺 文 类 聚 》 引 作 「 与 家 马 交 」 。 即 生 骏 驹 。 刘、 李 本 与 上 焉 字 均 作 马 。 钱 、 《 函 》 本 此 亦 作 马 。 俗称 之 曰 「 滇 池 驹 」 , 日 行 五 百 里 。 〔 有 黑 〕 水 神 祠 【 祀】 。 原 有 脱 、 衍 。 廖 本 注 云 : 「 当 有 『有 黑 』 二 字 , 见 《 汉 书 地 理 志 》 。 」 顾 观 光 校 勘 本 云: 「 祠 下 衍 祀 字 , 并 依 《 汉 志 》 删 。 」 亦 有 温 泉 ,如 越 嶲 温 水 。 又 有 白 猬 山 , 山 无 石 , 惟 有 此二 字 , 《 御 览 》 引 作 「 而 多 」 。 猬 也 。    同 劳 县     〔 汉 旧 县 。 〕    同 安 县    连 然 县     有 盐 泉 , 南 中 共 仰 之 。    建 伶 刘 、 钱 、 《 函 》 本 作 令 。 县    毋 单 县     〔 汉 旧 县 , 属 柯 郡 。 建 兴 中 度 。 〕 据 《 水 经 注 》 。 〔 有 丹 。 〕    秦 臧 县     〔 汉 旧 。 〕            九    建 宁 郡 治 , 故 庲 降 都 督 屯 也 , 南 人 谓 之 「 屯 下 」。 属 县 晋 〔 初 十 七 〕 , 晋 字 下 旧 有 脱 乱。 兹 依 《 晋 书 地 理 志 》 补 三 字 。 【 太 安 二 年 】 四字 是 后 人 侧 注 于 「 益 州 」 者 , 再 传 钞 者 误 入 正 文 。 平 乐郡 分 出 在 建 兴 元 年 , 非 在 太 安 。 分 【 为 】 〔 置 〕 益州 、 平 乐 二 郡 〔 后 〕 , 【 合 】 县 十 三 。 旧钞 妄 有 衍 夺 , 后 人 未 校 , 改 置 作 为 , 改 后 作 合 以 适 误 文。 宋 刻 更 缘 误 文 改 字 , 遂 益 谬 乱 。 明 人 写 本 每 以 后 作 后, 宋 刻 因 形 似 合 而 谬 改 也 。 户 万 。 去 洛 五 千 六 百 三十 九 里 。 有 五 部 都 尉 , 四 姓 及 霍 家 部 曲 。    味 县     郡 治 。 《 函 海 》 注 云 :「 按 曹 学 佺 《 名 胜 志 》 引 此 作 夷 叟 。 」 有 明 月 社 ,夷 、 晋 不 奉 官 , 则 官 与 共 盟 于 此 社 也 。    【 牧 】 〔 升 〕 麻 县 廖 本 升 字 作 牧。     山 出 好 升 麻 。 有 涂 水 。 张佳 胤 注 云 : 「 按 《 汉 书 》 为 『 收 靡 』 。 李 奇 曰 : 靡 音 麻。 《 晋 书 》 建 宁 郡 有 牧 麻 。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并 有 此小 注 。    同 乐 县     大 姓 爨 旧 各 刻 本 作 。 氏 。    谷 昌 县     汉 武 帝 将 军 郭 昌 讨 夷 , 平 之 ; 因 名 郭昌 , 以 威 夷 。 孝 章 时 改 为 谷 昌 也 。    同 濑 县 《 汉 书 》 作 「 铜 濑 」 。 古同 、 铜 字 通 。     〔 谈 虏 山 迷 水 所 出 , 东 至 谈 入温 水 。 〕 依 《 汉 书 地 理 志 》 补 。 刘 昭《 续 汉 志 注 》 引 《 地 道 记 》 作 「 铜 虏 山 , 米 水 所 出 。 」前 后 录 音 字 异 也 。 所 引 为 《 元 康 地 道 记 》 即 《 隋 书 经籍 志 》 所 云 《 元 康 三 年 地 记 》 。 张 嘉 胤 引 此 文 作 《 汉 书地 道 记 》 。 而 函 海 小 注 引 何 本 , 又 误 米 水 为 采 水 , 并 有讹 误 。 《 水 经 注 》 亦 作 迷 水 。    双 柏 县     〔 出 银 。 〕 用 《 后 汉 郡 国 志 》 文 补 。    存 縣     雍 闓 反 , 結 壘 於 縣 山 , 繫 馬 宋刻 與 錢 寫 本 、 張 、 吳 、 何 、 王 本 作 「 柳 。 」 《 函 》 、 廖本 作 「 」 。 , 繫 馬 柱 , 見 《 先 主 志 》 。 柱 生 成林 ; 今 夷 言 「 无 雍 梁 〔 林 。 」 梁 , 夷 〕 言 马 也 。 旧各 本 俱 脱 林 梁 夷 三 字 。 兹 依 《 水 经 注 》 引 补 。 顾 观 光 校本 依 《 太 平 御 览 》 引 作 「 今 夷 言 无 梁 林 。 无 梁 , 夷 言 马也 。 」 盖 衍 后 无 字 。    昆 泽 县     〔 有 温 水 。 〕 依 《 水经 注 》 补 。    漏 江 县     〔 有 漏 江 。 〕 依 《 水经 注 》 文 补 。 九 十 里 出 蠙 口 。《水 经 注 》 作 蝮 口 。    谈 槁 《 后 汉 志 》 作 稿 , 从 禾 。 刘、 钱 、 《 函 》 本 作 豪 , 讹 。 县     有 濮 獠 。 《函 海 》 本 脱 县 字 , 有 小 注 云 : 「 何 本 作 ● 。 前 后 汉 、 晋书 并 作 槁 。 」    伶 丘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泠丘 。 《 晋 书 地 理 志 》 作 冷 丘 。 县     主 獠 。    修 云 县    【 新 定 】 〔 俞 元 〕 县 旧 作 新 定 县。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俞 元 县 」 兹 径 改 。     〔 在 河 中洲 上 。 〕 据 《 郡 国 志 注 》 引 文 补 。 《 水经 注 》 云 : 「 县 治 龙 池 洲 。 」 〔 南 池 〕 《前 汉 志 》 云 : 「 池 在 南 。 」 《 水 经 注 》 径 称 「 南 池 」 。 〔 桥 水 所 出 , 东 至 毋 单 入 温 水 。 怀 山 出 铜 。 〕 据《 前 汉 志 》 补 此 十 七 字 。 怀 山 , 《 后 汉 志 》 作 装 山 。 当是 字 本 作 褱 , 传 写 讹 作 装 。    平 乐 郡 , 元 帝 建 兴 元 年 , 顾 广 圻校 稿 改 元 帝 为 愍 帝 。 廖 本 注 兴 字 「 当 作 武 」 , 并 无 取 。元 帝 睿 于 怀 帝 初 以 琅 邪 王 镇 建 业 。 怀 帝 被 掳 , 中 原 无 君, 睿 仍 称 永 嘉 六 年 。 踰 年 怀 帝 已 死 , 愍 帝 以 秦 王 承 称 晋帝 , 建 元 建 兴 。 睿 亦 用 建 兴 年 号 , 于 势 实 不 相 属 。 在 江左 人 视 之 , 自 是 元 帝 之 建 兴 也 。 平 乐 郡 是 刺 史 王 逊 析 置, 正 建 兴 初 , 亦 非 建 武 。 刺 史〔王 逊 〕 割 建 宁 〔 之 〕 此 与 王 逊 二 字, 并 依 廖 本 注 补 。 原 无 说 明 。 考 当 是 。 新 定 、 兴 迁二 县 , 顾 广 圻 校 云 : 「 建 宁 有 新 定 , 无兴 迁 。 」 今 按 : 兴 迁 , 永 嘉 中 因 侨 民 立 也 。 说 在 注 释 。 新 立 平 乐 、 三 沮 二 县 , 合 四 县 为 【 一 】 郡 。 郡上 顾 广 圻 校 稿 及 廖 本 俱 添 有 「 一 」 字 。 无 取 。 后 太守 建 宁 董 霸 叛 降 李 雄 , 郡 县 遂 省 。 宁 州 北 属 , 雄 复 为 郡, 以 朱 提 李 壮 为 太 守 。 此 下 , 刘 、 张 、吴 、 何 、 王 本 径 接 朱 提 郡 。 钱 、 《 函 》 、 廖 本 提 行 。 顾广 圻 校 稿 云 : 「 平 乐 四 县 全 脱 去 。 」 廖 本 注 云 : 「 此 下脱 文 未 详 。 」 兹 补 四 县 名 。 并 考 。    〔 新 定 县     郡 治 。 有 大 泽 。 〕 用草 海 意 补 。    〔 兴 迁 县 〕    〔 平 乐 县 〕    〔 三 沮 县 〕            十    朱 提 郡 , 本 犍 为 南 部 , 孝 武 帝 元 封 二 年 置 , 属 县四 。 建 武 后 , 省 为 犍 为 属 国 。 至 建 安 二 十 年 , 邓 方 为 都尉 , 先 主 因 易 名 太 守 。 属 县 五 , 户 八 千 。 去 洛 五 千 三 百里 。 先 有 梓 潼 文 齐 , 初 为 属 国 。 穿 龙 池 溉 稻 田 , 为 民 兴利 , 【 亦 】 〔 民 〕 旧 各 本 脱 民 字 。 当 有。 亦 字 可 省 。 为 立 祠 。 大 姓 朱 、 鲁 、 雷 、 兴 、 仇 、递 、 高 、 李 , 亦 有 部 曲 。 其 民 好 学 , 〔 地 〕 滨 犍 为 , 号多 士 人 , 为 宁 州 冠 冕 。    朱 提 县     郡 治 。 〔 山 出 好 银 。 〕 依两 汉 《 地 志 》 及 《 食 货 志 》 补 。    堂 何 、 王 本 作 螳 。 螂 汉志 作 琅 。 县     因 山 名 也 。 出 银 、 铅 、 白 铜 、 〔 铜〕 、 杂 药 。 有 堂 螂 附 子 。 唐 百 川 校 笺 云「 螂 当 作 狼 。 」 谓《晋 志 》 、 《 宋 志 》 并 作 狼 也 。 今 按: 地 名 译 自 夷 语 者 , 但 存 其 语 音 , 无 定 字 。 金 石 文 字 作「 堂 琅 」 者 多 。    南 秦 县     自 僰 道 、 南 广 , 有 八 亭 , 道 通 平 夷 。    汉 阳 县     有 汉 水 , 入 张 、 吴 、何 、 王 本 无 入 字 。 延 江 。    南 昌 县     故 都 督 治 。 有 邓 安 远 城 也 。    南 广 郡 , 蜀 延 熙 中 置 , 以 蜀 郡 常 竺 为 太 守 。 蜀 朝召 竺 , 入 为 侍 中 , 巴 西 令 狐 衷 代 之 。 此下 , 钱 、 《 函 》 、 廖 本 有 空 格 。 建 武 【 九 】〔元 〕 各 本 皆 作 九 , 兹 从 李 本 。 年省 。 按 惠 帝 、 元 帝 皆 曾 改 元 建 武 亦 各 只一 年 。 旧 各 本 皆 作 九 年 。 独 李 本 作 元 年 而 无 说 。 廖 本 九下 注 云 「 当 有 误 」 , 亦 无 说 。 杨 守 敬 《 三 国 郡 县 表 考 证》 云 : 「 当 是 泰 始 九 年 省 」 , 盖 谓 「 建 」 当 作 「 晋 」 ,晋 武 帝 即 位 之 九 年 即 泰 始 九 年 , 于 文 帝 字 可 省 也 。 《 晋书 》 录 《 泰 康 地 志 》 朱 提 郡 五 县 中 有 南 广 , 别 无 南 广 郡。 是 泰 康 时 已 省 郡 存 县 之 证 。 然 , 常 氏 降 江 左 后 , 悉 改其 书 中 蜀 年 号 从 晋 , 对 核 审 慎 , 无 舍 年 号 而 称 晋 武 之 例。 泰 始 九 年 犹 未 平 吴 , 于 蜀 事 多 仍 旧 惯 , 无 省 郡 之 必 要。 惟 惠 帝 建 武 元 年 ( 三 0 四 ) 李 雄 入 成 都 , 罗 尚 败 屯 巴郡 , 蜀 民 大 流 徙 , 南 广 沦 没 , 乃 有 省 郡 可 能 。 是 作 建 武元 年 省 者 是 。 杨 说 与 作 建 武 九 年 者 皆 非 也 。 元 帝 世, 刺 史 王 逊 移 朱 提 〔 郡 〕 治 【 郡 】 南 广 。 旧各 本 郡 治 二 字 倒 。 兹 改 正 。 太 守 李 钊 数 破 雄 , 杀 【贼 】 〔 其 〕 大 将 乐 初 。 常 氏 不 称 雄 军 为贼 。 当 是 原 文 作 其 , 传 写 讹 。 后 刺 史 尹 奉 却 郡 还 旧治 。 及 雄 定 宁 州 , 复 置 郡 , 以 兴 古 太 守 朱 提 李 播 为 太 守。 属 县 四 。 户 千 。 自 僰 道 至 朱 提 , 有 水 、 步 李本 作 部 道 。 水 道 有 黑 水 及 羊 官 水 , 至 险 难 行 。 步 道度 钱 、 《 函 》 本 作 渡 。 他 各 本 作 度 。 三津 , 亦 艰 阻 。 故 行 人 为 语 曰 : 「 犹 顾 广圻 校 稿 依 《 水 经 注 》 三 十 六 改 作 楢 。 溪 、 赤 木 , 盘蛇 七 曲 。 盘 羊 、 乌 栊 , 气 与 天 通 。 看 都 濩 【 訿 】 〔 泚 〕, 据 钱 写 本 改 。 住 柱 呼 钱、 《 函 》 二 本 作 乎 。 讹 。 尹 。 元丰 本 作 伊 。 他 各 本 同 《 水 经 注 》 作 尹 。 庲 降 贾 子 ,左 儋 七 里 。 」 又 有 牛 叩 头 , 马 搏 《 函 海》 注 云 : 「 李 本 误 抟 。 脱 一 颊 字 。 」 廖 本 亦 云 「 脱 一 颊字 , 见 《 水 经 注 》 」 兹 径 补 。 〔 颊 〕 阪 。 其 险 如 此。 土 地 无 稻 田 、 蚕 桑 , 多 蛇 、 蛭 、 虎 、 狼 。 俗 妖 巫 , 〔惑 〕 「 惑 」 字 廖 本 无 , 据 钱 本 等 补 。 禁忌 , 多 神 祠 。    南 广 县     郡 治 。 汉 武 帝 太 初 元 年 置 。 有 盐 官 。    临 何 本 作 盐 。 利 县     〔有 土 盐 。 〕    常 迁 县    新 兴 县            十 一    永 昌 郡 , 古 哀 牢 国 。 哀 牢 , 山 名 也 。 其 先 有 一 妇人 , 名 曰 沙 【 壸 】 〔 壶 〕 , 钱 、 刘 、 李本 作 壶 。 音 胡 。 他 明 清 刻 本 作 壸 , 音 阃 。 今 本 《 后 汉 书》 作 壹 。 顾 广 圻 校 云 「 《 水 经 注 》 卅 七 作 台 」 , 所 据 朱、 赵 本 也 。 官 本 亦 作 壹 。 樊 绰 《 蛮 书 》 卷 三 : 「 贞 元 中, 献 书 于 剑 南 节 度 使 韦 皋 , 自 言 本 永 昌 沙 壶 之 源 也 。 」足 见 唐 时 传 说 与 古 本 《 后 汉 书 》 俱 作 「 沙 壶 」 。 今 本 《后 汉 书 》 作 壹 与 《 水 经 注 》 作 台 皆 字 讹 也 。 下 文 并 正 。 依 哀 牢 山 下 居 , 以 捕 鱼 自 给 。 忽 于 水 中 触 此下 廖 本 多 一 有 字 。 【 有 】 一 沈 木 , 遂 感 而 有 娠 。 度十 月 , 产 子 男 十 人 。 后 沈 木 化 为 龙 , 出 谓 沙 【 壸 】 〔 壶〕 曰 : 「 若 刘 、 李 、 廖 三 本 作 若 。 他 明清 本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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