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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志-9

作者:常璩 字数:62696 更新:2023-10-08 22:51:41

周 显 王 二 当 作 三 。 十 二 年, 蜀 侯 使 朝 秦 。 秦 惠 王 数 以 美 张 、 吴 、何 本 作 姜 。 女 进 , 蜀 王 感 之 , 故 朝 焉 。 惠 王 知 蜀 王好 色 , 许 嫁 五 女 于 蜀 。 蜀 遣 五 丁 迎 之 。 还 到 梓 潼 , 见 一大 蛇 刘 、 李 、 钱 、 《 函 》 本 作 蛇 。 入穴 中 。 一 人 揽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览 。 其 尾 , 掣 之 , 不 禁 。 至 五 人 相 助 , 大 呼 抴 元丰 本 作 黑 疤 。 嘉 泰 以 下 本 作 抴 , 同 拽 。 蛇 。 山 崩 ,〔 同 〕 据 《 御 览 》 卷 五 五 八 引 文 补 。 时压 杀 五 人 及 秦 五 女 , 并 将 从 ; 而 山 分 为 五 岭 。 直 当作 值 。 谓 当 蛇 穴 处 。 顶 上 有 平 石 。 蜀 王 痛 伤 , 乃 登之 。 因 命 曰 五 妇 冢 山 。 川 廖 本 注 云 「 当作 穿 。 属 下 读 。 」 顾 观 光 引 《 太 平 广 记 》 作 于 。 平石 上 为 望 妇 堠 。 作 思 妻 台 。 今 其 山 , 或 名 五 丁 冢 。            四    蜀 王 别 封 弟 葭 萌 于 汉 中 , 号 此 处顾 观 光 依 《 史 记 正 义 》 及 《 御 览 》 卷 一 百 六 十 七 引 补 曰字 。 苴 侯 。 命 其 邑 曰 葭 萌 焉 。 苴 侯 与 巴 王 为 好 。 巴与 蜀 仇 , 元 丰 与 廖 本 作 仇 。 他 各 本 作 雠。 故 蜀 王 怒 , 伐 苴 。 【 侯 】 旧 各本 有 侯 字 , 为 句 。 当 衍 。 《 史 记 正 义 》 引 此 文 无 侯 字 。 苴 侯 奔 巴 。 〔 巴 为 〕 依 《 巴 志 》补 。 按 《 张 仪 传 》 : 「 苴 蜀 相 攻 , 各 来 告 急 。 」 则 求 救于 秦 者 非 巴 , 惟 苴 侯 。 当 于 奔 巴 用 读 点 。 然 与 《 巴 志 》抵 牾 , 非 常 璩 意 。 疑 传 钞 者 夺 。 求 救 于 秦 。 秦 惠 王方 欲 谋 楚 , 按 《 张 仪 传 》 当 作 谋 韩 。 此云 谋 楚 , 盖 常 氏 用 谯 周 《 古 史 考 》 文 。 〔 与 〕 按《国 策 》 、 《 史 记 》 与 本 书 文 意 , 均当 补 与 字 。 群 臣 议 曰 : 「 夫 蜀 , 西 僻 之 国 , 戎 狄 为邻 , 不 如 伐 楚 。 」 司 马 错 、 中 尉 田 真 黄 曰 : 「 蜀 有 桀 纣之 乱 。 其 国 富 饶 , 得 其 布 帛 金 银 , 足 给 军 用 。 水 通 于 楚。 有 巴 之 劲 卒 , 巴 上 疑 脱 蜀 字 。 浮大 舶 船 《 函 海 》 作 舡 。 以 东 向 楚, 楚 地 可 得 。 得 蜀 则 得 楚 。 楚 亡 , 则 天 下 并 矣 。 」 惠 王曰 : 「 善 ! 」    周 慎 王 五 年 秋 , 秦 大 夫 张 仪 , 司 马 错 、 都 尉 墨 等从 石 牛 道 伐 蜀 。 蜀 王 自 于 葭 萌 拒 之 , 败 绩 。 王 遯 走 至 武阳 , 为 秦 军 所 害 。 其 【 相 】 傅 〔 相 〕 廖本 倒 作 相 傅 。 及 太 子 退 至 逢 当 作逄 , 音 彭 。 传 写 讹 从 丰 。 乡 , 死 于 白 鹿 山 。 开 明 氏遂 亡 。 凡 王 蜀 十 二 世 。 冬 十 月 , 蜀 平 。 司 马 错 等 因 取 苴与 巴 〔 焉 〕 。 钱 写 本 无 此 十 四 字 。 张 本脱 马 字 。 廖 本 无 焉 字 。            五    周 赧 王 元 年 , 秦 惠 王 封 子 通 国 为 蜀 侯 , 以 陈 壮 《史 记 张 仪 传 》 作 陈 庄 。 《 六 国 表 》 作 壮 。 「 索 隐 」 引常 文 亦 作 庄 。 为 相 。 置 巴 、〔蜀 〕 原 无 蜀 字 。 按 《 巴 志 》 文 当 有。 郡 , 以 张 若 为 蜀 【 国 】 旧 本 皆有 国 字 。 当 衍 。 守 。 戎 伯 尚 强 , 乃 移 秦 民 万 家 实 之。 三 年 , 分 巴 、 蜀 置 汉 中 郡 。 六 年 , 陈 壮 反 , 杀 蜀 侯 通国 。 《 秦 本 纪 》 在 赧 王 四 年 。 秦遣 庶 长 甘 茂 、 张 仪 、 司 马 错 复 伐 蜀 。 诛 陈 壮 。 《秦 本 纪 》 在 赧 王 五 年 。 七 年 , 封 〔 公 〕 子 恽 《史 记 》 作 辉 。 为 蜀 侯 。 司 马 错 率 巴 、 蜀 众 十 万 , 大舶 船 张 本 作 舡 。 万 艘 , 米 六 百 万斛 , 浮 江 伐 楚 , 取 商 于 李 本 作 淤 。 之地 , 为 黔 中 郡 。    〔 赧 王 〕 五 年 , 上 已 叙 至 赧 王 七年 , 此 乃 回 述 五 年 , 明 是 分 章 另 起 矣 。 当 补 王 名 。 【惠 王 二 十 七 年 】 此 六 字 , 是 传 写 者 用 下文 旁 注 , 宋 椠 误 入 正 文 。 当 删 。 廖 本 此 下 有 长 注 云 : 「按 , 此 有 误 也 。 考 《 史 记 》 , 赧 王 二 年 , 公 子 繇 通 封 蜀。 四 年 , 蜀 相 杀 蜀 侯 。 五 年 , 诛 蜀 相 。 秦 惠 王 立 十 三 年, 明 年 更 元 。 又 十 二 年 。 凡 二 十 五 年 而 为 赧 之 二 年 。 是赧 三 年 当 惠 二 十 六 年 也 。 赧 四 年 , 当 惠 二 十 七 年 也 。 是年 惠 王 卒 。 赧 五 年 当 秦 武 王 元 年 也 。 必 经 宋 人 改 窜 遂 不可 通 耳 。 」 今 按 : 廖 注 谓 《 常 志 》 与 《 史 记 》 每 差 谬 一年 耳 。 秦 汉 世 历 法 未 精 , 各 家 推 算 方 法 不 同 , 纪 用 年 度每 异 。 谯 周 、 常 璩 之 书 与 《 史 记 》 所 纪 年 度 固 恒 差 异 一年 。 《 通 鉴 》 于 始 皇 元 年 , 始 具 干 支 , 确 定 年 度 之 标 识。 始 皇 元 年 以 前 各 书 纪 年 皆 纷 歧 不 一 , 与 干 支 不 合 , 难定 孰 是 故 也 。 仪 与 若 城 成 都 , 周 回 十 二 里 , 高 七 丈。 郫 城 , 周 回 七 里 , 高 六 丈 。 临 邛 城 , 周 回 六 里 , 高 五丈 。 造 作 下 仓 , 上 皆 有 屋 。 而 当 作 门 。 置 观 楼 , 刘 本 倒 作 楼 观 。 射兰 。 当 作 阑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 射圃 」 。 成 都 县 本 治 赤 里 街 。 若 徙 置 少 城 。 内 城 营 广府 舍 , 置 盐 铁 市 官 并 长 、 丞 。 修 整 里 阓 , 市 张 列 肆 , 与咸 阳 同 制 。 其 筑 城 取 土 , 去 城 十 里 , 因 以 养 鱼 , 今 万 岁池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作 万 顷 池 。 廖 本云 「 当 作 倾 」 。 是 也 。 惠 王 二 十 七 年 也 。 刘本 此 句 作 双 行 夹 注 , 无 也 字 。 此 下 元 丰 本 空 四 格 , 刘 本提 行 , 钱 、 《 函 》 、 廖 本 空 格 , 他 本 连 。 当 连 。 城北 又 有 龍 池 , 元 豐 、 張 、 吳 、 何 、 王本 作 壩 。 嘉 泰 、 劉 、 錢 、 《 函 》 本 作 。《水 经 注 》 作 堤 。 廖 本 作 , 注 云 「當 作 堤 」 。 城 东 有 千 秋 池 , 城 西 有 柳 池 , 〔 西 北 有天 井 池 , 津 流 径 通 〕 , 冬 夏 不 竭 。 此 四字 以 上 至 「 城 北 」 , 文 与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全 同 。 而本 书 少 「 西 北 」 至 「 径 通 」 十 字 。 应 是 宋 刻 已 脱 。 兹 补。 其 园 囿 因 之 。 平 阳 山 亦 有 池 泽 , 蜀 【 之 】 〔 王 〕渔 廖 本 作 鱼 畋 之 地 也 。    赧 王 十 四 年 , 蜀 侯 恽 祭 山 川 , 献 馈 于 秦 【 孝 文 】〔 昭 襄 〕 王 , 当 是 昭 襄 王 。 赧 王 十 四 年, 秦 昭 襄 王 之 六 年 。 又 五 十 年 乃 卒 。 子 孝 文 王 立 , 赧 王已 死 矣 。 恽 后 母 害 其 宠 , 加 毒 以 进 王 。 王 将 尝 之 。后 母 曰 : 「 馈 从 二 千 里 来 , 当 试 之 。 」 王 与 近 臣 , 近 臣即 毙 。 【 文 】 王 大 怒 , 遣 司 马 错 赐 恽 剑 , 使 自 裁 。 恽 惧, 夫 妇 自 杀 。 秦 诛 其 臣 郎 中 令 婴 等 二 十 七 人 。 蜀 人 葬 恽郭 外 。 十 五 年 , 王 封 其 子 绾 为 蜀 侯 。 十 七 年 , 闻 恽 无 罪冤 吴 、 何 、 王 本 此 下 有 枉 字 。 死, 使 使 迎 丧 入 葬 【 之 】 郭 内 。 旧 本 并 有之 字 , 于 文 当 衍 。 初 则 炎 旱 三 月 , 后 又 霖 雨 七 月 ,车 溺 不 得 行 。 丧 车 至 城 北 门 , 忽 陷 入 地 中 。 此下 当 有 「 因 葬 焉 」 字 。 蜀 人 因 名 北 门 曰 咸 阳 门 。 为蜀 侯 恽 立 祠 。 其 神 有 灵 , 能 兴 云 致 雨 。 水 旱 祷 之 。 三 十年 , 疑 蜀 侯 绾 反 , 王 复 诛 之 。 但 置 蜀 守 。 张 若 因 取 笮 刘、 李 、 钱 、 《 函 》 本 作 筰 。 他 各 本 作 笮 。 及 【 其 】〔 楚 〕 江 南 地 【 也 】 〔 焉 〕 。 其 字 无 因。 考 《 秦 本 纪 》 昭 王 三 十 年 : 「 蜀 守 若 伐 取 巫 郡 及 江 南, 为 黔 中 郡 。 」 谓 取 楚 地 也 。 是 其 乃 楚 字 讹 ( 参 看 《 巴志 》 4 章 ) 。 焉 字 廖 本 作 也 。            六    周 灭 后 , 秦 孝 文 王 以 李 冰 为 蜀 守 。 秦灭 周 移 九 鼎 , 在 昭 襄 王 五 十 二 年 ( 前 二 五 五 ) 。 又 四 年, 王 卒 , 孝 文 王 即 位 。 《 秦 本 纪 》 谓 其 : 「 十 月 己 亥 即位 , 三 日 辛 丑 卒 。 」 秦 以 十 月 为 岁 首 , 故 史 表 有 孝 文 王一 年 。 然 据 《 史 记 》 、 《 索 隐 》 孝 文 王 即 位 时 已 五 十 三岁 。 则 昭 襄 王 晚 年 , 孝 文 王 实 际 已 主 秦 政 。 以 此 推 之 ,冰 为 蜀 守 在 公 元 前 二 五 六 ─ ─ 二 五 0 年 间 。 冰 能 知天 文 、 地 理 , 谓 汶 山 为 天 彭 门 ; 乃 至 湔 氐 宋刻 与 刘 、 张 、 钱 、 吴 、 何 、 《 函 》 、 王 、 浙 本 皆 作 「 湔及 」 。 《 函 海 》 注 云 「 当 作 氐 」 。 廖 本 径 改 作 氐 , 是 。湔 氐 道 治 今 灌 县 白 沙 。 县 , 当 作道 。 见 两 山 对 如 阙 , 因 号 天 彭 阙 ; 髣 佛 若 见 神 。 遂从 水 上 立 祀 李 本 作 祠 。 三 所 。 钱写 本 重 所 字 。 祭 用 三 牲 , 珪 璧 沈 濆 。 汉 兴 , 数 使 使者 祭 之 。    冰 乃 壅 江 作 堋 。 穿 郫 江 、 【 检 】 〔 捡 〕 钱、 《 函 》 二 本 作 捡 。 他 各 本 作 检 。 江 , 别 支 流 , 双过 郡 下 , 以 行 舟 【 】 船 。 宋 、 明 各 刻本 作 舡 。 钱 写 本 作 船 。 廖 作 。 《 函 海 》 亦 作 舡 , 注 云「 应 作 船 」 。 岷 山 多 梓 、 柏 、 大 竹 , 颓 随 水 流 , 坐致 《 函 海 》 作 敢 。 并 注 云 「 刘 、 吴 、 何、 李 本 作 致 」 。 材 李 本 作 林 。 木, 功 省 用 饶 。 又 溉 灌 三 郡 , 开 稻 田 。 于 是 蜀 沃 野 千 里 ,号 为 陆 海 。 旱 则 引 水 浸 润 , 雨 则 杜 塞 水 门 , 故 记 曰 : 「水 旱 从 人 , 不 知 【 饥 】 饥 廖 本 作 饥 。 按, 饥 当 作 饥 , 兹 改 正 。 馑 。 」 「 时 无 荒 年 , 天 下 谓之 天 府 」 也 。 皆 引 谯 周 《 蜀 记 》 文 。 外作 石 犀 当 作 兕 。 下 同 。 五 头 以 厌水 精 。 穿 石 犀 【 溪 】 〔 渠 〕 旧 刻 皆 作 溪。 蜀 语 、 山 谷 水 为 溪 , 平 原 人 工 河 为 渠 。 溪 、 渠 音 近 易混 , 传 写 者 缘 音 讹 。 兹 径 改 。 于 【 江 】 南 〔 江 〕 , 旧 刻 皆 倒 作 「 江 南 。 」 李 冰 穿 二 江 于 成都 , 郫 江 在 北 , 捡 江 在 南 。 又 穿 捡 江 为 石 犀 渠 , 即 今 犀浦 河 , 故 曰 穿 「 于 南 江 」 。 命 曰 犀 牛 里 。 「命 」 , 当 作 「 今 」 。 谓 里 因 置 石 犀 得 名 。 是 李 冰 开 石 犀渠 之 证 。 犀 牛 里 唐 置 犀 浦 县 也 。 后 转 【 置 犀 】 〔 为耕 〕 牛 此 从 钱 、 刘 、 《 函 》 、 浙 四 本 。他 各 本 作 「 后 转 置 犀 牛 」 字 。 二 头 , 一 在 府 市 市 桥门 , 《 函 海 》 删 一 市 字 。 今 所 谓石 牛 门 是 也 。 一 钱 、 《 函 》 本 作 二 。 《函 海 》 并 有 注 云 「 刘 、 吴 、 何 、 李 本 并 作 一 」 。 在渊 中 。 谓 在 石 犀 渊 中 。 乃 自 湔 堰上 分 穿 羊 、 摩 江 灌 江 西 。 于 玉 女 房 下 白 沙 、 邮 宋明 清 旧 刻 作 「 自 涉 邮 。 」 《 函 海 》 注 云 : 「 自 涉 , 《 水经 注 》 作 白 沙 。 」 廖 本 径 改 。 作 三 石 人 , 立 【 三 】水 中 。 旧 本 皆 衍 三 字 。 顾 广 圻 校 稿 删 ,批 「 《 水 经 注 》 无 此 字 。 」 与 江 神 要 : 水 竭 疑本 作 渴 , 水 乏 也 。 不 至 《 北 堂 书钞 》 引 作 见 。 足 , 盛 不 没 肩 。 时 青 衣 有 沫 水 , 出 蒙山 下 , 伏 行 地 中 , 会 江 南 安 ; 触 山 胁 溷 崖 ; 水 脉 同脉 。 漂 疾 , 破 害 舟 船 , 历 清 代 避讳 作 ● 。 代 患 之 。 冰 发 卒 凿 平 溷 崖 , 元丰 本 作 岩 。 下 同 。 通 正 水 道 。 或 曰 : 冰 凿 崖 时 , 水神 怒 , 《 函 海 》 「 水 神 」 下 有 赑 字 。 顾广 圻 校 稿 同 。 神 名 。 冰 乃 操 刀 入 水 中 , 与 神 斗 。 迄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至 。 今蒙 福 。 僰 道 有 故 蜀 王 兵 【 兰 】 〔 阑 〕 , 廖本 作 兰 。 亦 元 丰 本 无 此 字 。 有神 , 作 大 滩 江 中 。 其 崖 崭 峻 , 不 可 凿 ; 乃 积 薪 烧 之 。 故其 处 悬 崖 有 赤 白 五 色 。 冰 又 【 通 】 〔 作 〕 笮 通 廖本 有 注 云 「 当 作 道 」 。 【 文 】 〔 汶 〕 廖本 改 从 《 水 经 注 》 作「文 」 。 井 江 , 径 临 邛 。 句断 。 径 犹 云 通 往 。 与 与 字 上 省 汶井 江 三 字 。 蒙 溪 【 分 】 水 、 白 木 江 刘李 本 作 白 水 江 。 会 , 〔 至 〕 武 阳 天 社 山 下 合 江 。 此段 与 《 水 经 注 》 文 大 同 小 异 。 比 而 细 审 , 知 同 取 材 于 汉魏 某 书 , 均 自 以 意 改 其 文 。 故 《 志 》 「 汶 井 」 , 《 注 》作 「 文 井 」 。 《 志 》 「 蒙 溪 」 , 《 注 》 作 「 蒙 溪 。 」 后文 《 志 》 「 布 濮 」 《 注 》 作 「 布 仆 。 」 《 志 》 「 朱 邑 、小 亭 」 。 《 注 》 作 「 朱 亭 。 」 《 志 》 云 「 白 木 江 」 ( 布濮 水 ) 会 天 社 山 下 , 《 注 》 则 谓 布 仆 水 入 文 井 江 后 「 又东 径 江 原 县 」 。 甚 至 谓 「 其 一 水 南 径 越 嶲 邛 都 县 西 , 东南 至 云 南 之 青 蛉 县 入 濮 。 」 地 文 舛 谬 以 极 。 常 璩 生 长 于江 原 , 应 习 详 此 诸 水 源 流 形 势 , 以 衡 旧 说 , 得 其 真 实 。而 后 之 写 刻 者 , 乃 妄 以 《 水 经 注 》 文 改 窜 之 。 然 初 犹 仅衍 、 夺 一 二 字 。 积 久 益 谬 , 遂 至 不 通 。 至 于 廖 刻 , 尚 欲全 用《郦 注 》 改 易 , 曾 不 考 察 山 水 形 势 。兹 依 覆 勘 所 及 改 订 , 俾 复 常 文 之 旧 。 〔 此 其 渠 皆 可行 舟 〕 用 《 河 渠 书 》 、 《 沟 洫 志 》 文 补此 七 字 , 以 明 常 氏 本 旨 。 又 导 洛 通 山 洛 水 , 【 或 】出 瀑 口 ,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 「 常 璩云 : 李 冰 导 洛 通 山 水 , 流 发 瀑 口 径 什 邡 县 。 」 知 「 或 」字 当 衍 , 或 「 发 」 字 讹 。 经 什 邡 、 【 郫 】 〔 雒 〕 ,别 江 会 新 都 大 渡 。      又 有 绵 水 , 出 紫 岩 山 , 经 绵 竹 入 洛 。 东 当作 合 流 过 资 中 , 会 江 〔 江 〕 阳 。 绵、 洛 二 水 合 沱 江 ( 毗 河 ) 南 流 经 资 中 , 至 江 阳 入 江 。 故东 当 作 合 , 并 重 江 字 。 皆 溉 灌 稻 田 , 膏 润 稼 穑 。 是以 蜀 【 川 】 旧 本 皆 有 此 川 字 。 应 是 唐 宋人 缘 习 俗 衍 。 人 称 郫 、 繁 曰 膏 腴 , 绵 、 洛 为 浸 沃 也。 又 识 齐 音 济 , 古 剂 字 。 谓 盐 水 。 《 水经 注 》 引 作 察 。 非 。 水 脉 , 穿 广 都 盐 井 , 诸 陂 池 。蜀 于 是 盛 有 养 生 之 饶 焉 。            七    汉 祖 自 汉 中 出 三 秦 伐 楚 , 萧 何 发 蜀 、 汉 米 万 船 ,南 , 旧 各 本 作 西 , 廖 本 改 作 南 。 给助 军 粮 , 收 其 精 锐 , 以 补 伤 疾 。 虽 王 有 巴 蜀 , 南 中 不 宾也 。 高 祖 六 年 , 始 分 置 广 汉 郡 。 高 后 六 年 , 城 僰 道 , 开青 衣 。    孝 文 帝 末 年 , 以 庐 江 文 翁 为 蜀 守 。 〔 翁 〕 穿 湔 江口 , 溉 灌 郫 繁 田 千 七 百 顷 。 是 时 , 世 平 道 治 , 民 物 阜 康; 承 秦 之 后 , 学 校 陵 夷 , 俗 好 文 刻 。 廖注 云 , 「 当 作 刺 。 」 翁 乃 立 学 , 选 吏 子 弟 就 学 。 遣隽 士 张 叔 等 十 八 人 东 诣 博 士 , 受 七 经 , 还 以 教 授 。 刘本 脱 教 字 , 存 空 格 。 李 本 脱 , 不 空 。 学 徒 鳞 萃 , 蜀学 比 于 齐 鲁 。 巴 、 汉 亦 立 文 学 。 孝 景 帝 嘉 之 , 令 天 下 郡、 国 皆 立 文 学 。 因 翁 倡 其 教 , 蜀 为 之 始 也 。 孝 武 帝 皆 征入 叔 〔 等 〕 为 博 士 。 叔 明 天 文 张 、 吴本 作 灾 。 同 。 异 , 始 作 《 春 秋 章 句 》 。 官 至 侍 中 ,扬 州 刺 史 。 此 下 , 钱 写 本 有 四 空 格 。 刘本 提 行 。 张 本 「 章 句 」 与 下 八 字 提 为 一 行 。 而 注 云 「 十字 当 接 『 春 秋 』 下 书 。 」 盖 所 据 元 丰 本 提 行 , 李 氏 嘉 泰本 已 改 正 。    元 光 四 年 , 置 蜀 【 四 】 〔 西 〕 部 都 尉 。 旧各 本 皆 作 「 四 部 都 尉 。 」 查 《 班 志 》 各 郡 多 有 都 尉 治 ,蜀 郡 无 , 广 汉 郡 有 阴 平 道 为 北 部 都 尉 治 。 刘 昭 《 郡 国 志》 广 汉 属 国 注 。 「 故 北 部 都 尉 , 属 蜀 郡 。 」 蜀 郡 属 国 :「 故 蜀 西 部 都 尉 。 」 犍 为 属 国 : 「 故 郡 南 部 都 尉 。 」 (谓 前 汉 犍 为 郡 之 汉 阳 都 尉 。 ) 是 蜀 郡 原 有 北 、 西 、 南 部都 尉 , 无 所 谓 「 四 部 都 尉 」 也 。 其 北 部 都 尉 后 属 广 汉 郡, 南 部 都 尉 后 属 犍 为 郡 。 皆 当 于 分 郡 时 割 。 则 武 帝 元 光四 年 安 得 置 四 部 都 尉 ? 其 西 部 都 尉 , 治 汉 嘉 , 「 故 青 衣。 」 青 衣 「 高 后 六 年 」 开 。 则 武 帝 因 开 邛 筰 , 乃 置 西 部都 尉 于 青 衣 。 非 元 光 四 年 置 四 部 都 尉 明 矣 。 兹 改 正 。 元鼎 二 年 , 立 成 都 十 八 郭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门 , 见 《 蜀 都 赋 》 及 刘 渊 林 注 。 」 于 是 郡 县 多城 观 矣 。    〔 建 元 〕 六 年 , 旧 各 本 俱 脱 建 元字 。 查 《 班 志 犍 为 郡 》 云 「 建 元 六 年 开 。 」 则 此 云 「六 年 」 是 建 元 六 年 也 。 上 文 叙 蜀 郡 建 设 , 已 至 元 鼎 二 年。 此 下 叙 分 郡 建 置 , 为 另 一 分 节 , 故 自 建 元 另 起 。 旧 传钞 者 误 连 写 之 , 碍 建 元 字 , 妄 删 , 作 为 元 鼎 之 六 年 , 大谬 。 兹 补 正 。 分〔蜀 〕 、 广 汉 置 犍 为 郡 。 《 巴 志 》 已云 : 「 高 帝 分 巴 、 蜀 置 广 汉 郡 。 武 帝 又 两 割 置 犍 为 郡 。」 谓 牛 鞞 、 资 中 初 属 广 汉 、 后 与 蜀 郡 之 武 阳 、 南 安 、 僰道 为 犍 为 郡 也 。 故 补 蜀 字 。 元 封 元 年 , 分 犍 为 置 柯郡 。 張 、 吳 、 何 、 王 、 浙 本 作 牂 牁 , 李本 作 。 廖 本 注 云 , 「 按 《 地 理 志 》 , 元 鼎 六 年 开 。」 今 按 《 武 帝 纪 》 , 「 定 西 南 夷 , 以 为 武 都 、 牂 柯 、 越嶲 、 沈 黎 、 文 山 郡 」 在 元 鼎 六 年 。 其 明 年 十 月 改 称 元 封元 年 。 开 地 置 郡 , 首 尾 踰 年 , 史 家 合 并 言 之 , 非 错 谬 也。 二 年 , 分 柯 置 益 州 郡 。 此 下, 廖 本 又 注 , 「 按 《 地 理 志 》 元 封 二 年 开 。 」 既 非 有 异, 不 当 注 。 【 六 年 】 以 广 汉 西 部 〔 白 马 为 武 都 郡 〕, 蜀 南 部 邛 为 越 嶲 郡 , 北 部 冉 、 駹 为 汶 山 郡 , 〔 西 部 〕【 邛 】 笮 为 沈 黎 郡 , 合 置 二 十 余 县 。 此段 旧 刻 谬 乱 特 甚 。 兹 按 《 史 记 》 《 汉 书 》 《 西 南 夷 传 》与 两 《 汉 志 》 订 正 常 氏 原 语 , 说 详 本 注 。 删 六 年 者 , 武帝 开 此 诸 郡 在 元 鼎 六 年 开 始 , 经 用 兵 , 置 县 , 升 报 , 定案 , 于 元 封 二 年 全 部 完 成 。 常 氏 赓 置 益 州 郡 叙 入 , 皆 承上 文 元 封 二 年 事 讫 为 言 , 与 《 西 南 夷 传 》 称 元 鼎 六 年 开置 此 诸 郡 县 为 一 事 , 只 所 举 始 事 , 讫 事 之 年 度 异 耳 。 旧传 钞 者 妄 依《西 南 夷 传 》 窜 入 「 元 鼎 六 年 」 字 。再 转 钞 者 , 又 以 元 鼎 在 元 封 前 , 删 元 封 字 , 以 适 二 年 之文 。 下 文 诸 脱 字 、 衍 文 , 率 因 传 写 讹 乱 。 宋 刻 昧 于 地 理, 忽 于 校 勘 , 混 于 年 度 、 从 其 谬 文 。 清 代 校 勘 诸 家 , 率皆 迷 惑 不 解 。 顾 广 圻 最 先 提 出 疑 问 于 校 稿 中 , 廖 刻 缘 之注 「 越 嶲 郡 」 下 曰 : 「 按 《 地 理 志 》 , 元 鼎 六 年 开 。 考《 汉 书 西 南 夷 传 》 武 帝 建 元 六 年 , 置 犍 为 郡 。 又 二 十四 年 为 元 鼎 六 年 , 置 柯 郡 及 越 嶲 郡 、 沈 黎 郡 、 文 山 郡、 武 都 郡 。 又 二 年 为 元 封 二 年 , 置 益 州 郡 。 《 地 理 志 》同 。 以 订 此 文 , 先 后 舛 驳 特 甚 , 必 经 宋 人 改 窜 , 遂 不 可通 耳 。 」 又 注 「 广 汉 西 部 」 下 云 「 当 有 脱 」 。 注 「 汶 山郡 」 下 云 「 当 有 西 部 二 字 」 。 皆 不 能 得 常 氏 本 旨 。 顾 观光 改 「 西 部 邛 笮 」 句 为 「 西 部 笮 都 」 , 而 不 能 于 「 蜀 南部 」 下 补 邛 都 字 , 广 汉 西 下 补 「 白 马 为 武 都 郡 」 字 。 亦由 昧 于 地 理 实 际 , 不 敢 肯 定 史 文 。 然 已 得 其 意 矣 。 其 「校 勘 记 」 云 : 「 原 脱 西 部 二 字 。 笮 都 误 邛 笮 。 按 《 汉 书 西 南 夷 传 》 … … 然 则 越 嶲 治 邛 都 , 沈 黎 治 笮 都 , 不 得连 言 邛 、 笮 也 。 今 改 正 。 又 上 文 广 汉 西 部 , 下 脱 『 白 马为 武 都 郡 』 六 字 。 『 蜀 南 部 』 部 误 郡 。 又 脱 邛 都 二 字 。冉 駹 駹 误 庞 ( 谓 张 、 吴 、 何 、 李 本 ) , 并 当 依 《 汉 书 》改 补 。 」 此 可 取 者 。 天 汉 四 年 , 罢 沈 黎 , 置 两 部 都尉 : 一 治 旄 牛 , 主 外 羌 ; 廖 本 注 云 「 当有 徼 字 。 」 无 取 。 一 治 青 衣 , 主 汉 民 。    孝 宣 帝 地 节 三 年 , 罢 汶 山 郡 , 置 北 部 都 尉 。 时 又穿 临 邛 蒲 江 盐 井 二 十 所 , 增 置 盐 铁 官 。            八    蜀 自 汉 兴 , 至 乎 张 、 吴 本 作 于 。何 、 王 、 浙 本 作 于 。 哀 平 , 皇 德 隆 熙 , 牧 守 仁 明 。宣 德 立 教 , 风 雅 英 伟 之 士 , 命 世 挺 生 , 感 于 帝 思 。 于 是玺 书 交 驰 于 斜 谷 之 南 , 玉 帛 践 刘 、 李 本作 戋 戋 二 字 。 乎 梁 、 益 之 乡 。 而 西 秀 彦 盛 , 或 龙 飞紫 闼 , 允 陟 璇 玑 , 或 盘 桓 利 居 , 经 纶 皓 素 。 故 司 马 相 如耀 文 上 京 , 杨 刘 李 本 作 扬 。 他 各 本 作 杨。 子 云 齐 圣 广 渊 , 严 刘 李 本 作 庄。 君 平 经 德 秉 哲 , 王 子 渊 此 上 十字 钱 本 写 脱 。 才 高 名 廖 本 作 明 。 隽 , 刘 、 《 函 》 本 作 。 李仲 元 湛 然 岳 立 , 林 翁 廖 本 作 公 孺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儒 。 训诰 《 函 》 、 廖 本 作 诂 。 玄 元丰 本 作 立 。 钱 、 《 函 》 本 作 互 。 明 刻 本 作 玄 、 清 刻 本 作元 。 远 , 何 君 公 谟 明 弼 谐 , 王 延 世 着 勋 河 平 。 其 次, 杨 壮 、 《 司 马 相 如 传 》 作 庄 。 何显 、 得 元 丰 本 作 德 。 意 之 徒 , 恂恂 焉 。 斯 盖 华 岷 之 灵 标 , 江 汉 之 精 华 也 。 元丰 本 作 者 。 故 益 州 刺 史 王 襄 悦 之 , 命 王 褒 作 《 中 和颂 》 , 令 冑 子 作《鹿 鸣 》 声 歌 之 , 以 上 孝 宣 帝 。 帝 曰 : 「 此 盛 德 之 事 ,朕 何 以 堪 之 。 」 即 拜 为 郎 。 降 及 建 武 以 后 , 爰 迄 灵 献 ,文 化 弥 纯 , 道 德 弥 臻 , 赵 志 伯 三 迁 台 衡 , 子 柔 兄 弟 相 继元 辅 , 司 空 张 公 宣 融 皇 极 , 太 常 仲 经 为 天 下 材 英 , 广 陵太 守 张 文 纪 , 号 天 下 整 理 , 武 陵 太 守 杜 伯 持 , 能 决 天 下所 疑 , 王 稚 子 震 名 华 夏 , 常 茂 尼 流 芳 京 尹 。 其 次 , 张 俊、 秦 宓 , 英 辩 廖 本 作 辨 。 博 通 ,董 扶 、 杨 厚 , 字 当 作 序 。 究 知 天文 , 任 定 祖 训 徒 , 同 风 洙 泗 。 其 孝 悌 则 有 , 姜 诗 感 物 寤灵 , 禽 坚 精 动 殊 俗 , 隗 通 《 先 贤 志 》 云: 「 隗 相 字 叔 通 。 」 石 横 中 流 , 吴 顺 赤 乌 来 巢 。 其忠 贞 , 则 王 皓 陨 身 不 倾 , 朱 遵 绊 马 必 死 , 王 累 悬 颈 州 门, 张 任 守 节 故 主 。 其 淑 媛 , 则 有 元 常 、 纪 常 、 程 玦 元丰 及 廖 本 作 ● , 他 各 本 作 玦 。 及 吴 几 张、 吴 、 何 、 浙 本 作 几 。 《 函 海 》 注 「 应 作 『 几 』 。 」 先络 , 郫 之 二 姚 , 殷 氏 两 字 当 作 贞 。 女, 赵 公 夫 人 。 自 时 厥 后 , 龙 宗 有 鳞 , 凤 集 有 翼 , 搢 绅 邵右 之 畴 , 比 肩 而 进 , 世 载 其 美 。 是 以 四 方 述 作 有 志 者 ,莫 不 仰 其 高 风 , 范 其 遗 则 , 擅 名 八 区 , 为 世 师 表 矣 。 其忠 臣 孝 子 , 烈 士 贞 女 , 不 胜 咏 述 。 虽 鲁 之 咏 洙 泗 , 齐 之礼 稷 下 , 未 足 尚 也 。 故 「 汉 征 八 士 , 蜀 有 四 焉 」 。            九    然 秦 惠 文 、 始 皇 , 克 定 六 国 , 辄 徙 其 豪 侠 于 蜀 ;资 我 丰 土 , 家 有 盐 铜 之 利 , 户 专 山 川 之 材 , 居 给 人 足 ,以 富 相 尚 。 故 工 商 钱 写 作 ● 。 致结 驷 连 骑 , 豪 族 服 王 侯 美 衣 , 娶 嫁 疑 当作 妇 。 设 太 牢 之 厨 膳 , 归《函 海 》 作 妇 。 女 有 百 两 之 徒 车, 送 葬 必 高 坟 钱 写 作 坟 。 瓦 椁 , 当 作 棺 即 陶 棺 。 祭 奠 而 羊 豕 夕 牲, 赠 襚 兼 加 , 赗 赙 过 礼 , 此 其 所 失 。 原 其 由 来 , 染 秦 化故 也 。 若 卓 王 孙 家 僮 千 数 , 程 、 郑 各 八 百 人 ; 而 公 从禽 , 巷 无 行 人 ; 箫 、 鼓 歌 吹 , 击 【 锺 】 〔 钟 〕 廖本 作 锺 。 肆 悬 ; 富 侔 公 室 , 豪 过 田 文 ; 汉 家 食 货 ,以 为 称 首 。 盖 亦 地 元 丰 、 张 、 吴 、 何 、王 本 作 池 。 沃 土 丰 , 奢 侈 不 期 而 至 也 。 此下 蜀 郡 文 , 旧 皆 误 连 。 而 廖 本 原 作 分 章 另 起 , 兹 分 篇 。            十    蜀 郡 , 州 治 。 属 县 五 。 旧 各 本 皆作 五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六 。 」 今 按 : 后 文 成 都 、 郫 、 繁、 江 原 、 临 邛 、 广 都 , 明 六 县 , 而 云 五 者 , 常 氏 原 不 计成 都 。 李 氏 京 邑 , 比 于 长 安 、 洛 阳 令 。 不 同 于 他 县 故 也。 国 亡 后 重 写 , 偶 未 改 耳 。 当 作 六 。 户 , 汉 廿 七 万, 晋 六 万 五 千 。 去 洛 三 千 一 百 二 十 里 。 东 接 广 汉 。 北 接汶 山 。 西 接 汉 嘉 。 〔 南 接 〕 二 字 原 脱 。 犍 为 。 此 下 , 旧 本 或 连 , 或 空 格。 叙 郡 治 城 市 , 当 另 起 。    州 治 【 太 】 大 廖 本 作 太 。 城。 郡 治 少 城 。 西 南 两 江 有 七 桥 : 直 西 门 郫 江 【 中 】 上 上字 , 元 丰 本 黑 巴 , 嘉 泰 本 作 中 。 兹 依 《 水 经 注 》 引 改 作上 。 〔 曰 〕 旧 各 本 脱 曰 字 , 下 各桥 并 有 。 兹 依 《 水 经 注 》 、 《 初 学 记 》 引 文 补 。 冲【 治 】 〔 里 〕 桥 。 里 字 , 刘 本 作 冶 。 他各 旧 本 皆 作 治 。 《 水 经 注 》 、 《 初 学 记 》 、 《 后 汉 书 》注 引 并 作 里 。 赵 一 清 《 水 经 注 释 》 曰 : 「 是 唐 人 写 本 避高 宗 讳 耳 。 」 今 按 , 下 固 云 「 蜀 立 里 多 以 桥 名 」 , 冲 里不 误 , 冲 治 无 义 。 兹 改 正 。 下 同 。 西 南 石 牛 门 曰 市桥 。 〔 其 〕 下 , 石 犀 所 潜 渊 【 中 】 也 。 旧各 本 省 其 字 , 衍 中 字 。 《 水 经 注 》 云 : 「 桥 下 谓 之 石 犀渊 。 」 兹 据 补 删 。 〔 大 〕 城 南 〔 门 〕 依《 水 经 注 》 补 二 字 。 曰 江 桥 。 南 渡 流 〔 江 〕 《括 地 志 》 : 「 大 江 , 一 名 汶 江 , 一 名 流 江 , 一 名 笮 桥 水。 」 《 元 和 志 》 : 「 大 江 经 成 都 县 南 七 里 , 蜀 中 又 谓 为笮 桥 水 。 此 水 濯 锦 鲜 于 他 水 。 」 据 此 知 流 下 原 脱 江 字 。 曰 万 里 桥 。 西 上 曰 夷 里 桥 。 《 水经 注 》 官 本 作 夷 星 桥 。 赵 本 作 夷 里 桥 。 朱 本 作 夷 桥 。 上曰 笮 桥 。 上 字 , 《 水 经 注 》 作 下 。 廖 本注 云 「 当 作 亦 」 。 缘 《 寰 宇 记 》 误 也 。 今 按 此 四 字 , 常氏 因 夷 里 桥 所 加 自 注 语 也 。 谓 夷 里 桥 更 上 检 江 有 笮 桥 ,不 在 七 星 桥 之 列 。 【 桥 】 〔 又 〕 各本 旧 作 桥 字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又 」 , 是 。 盖 传 写 又 字 小偏 致 误 。 从 冲 【 治 】 〔 里 〕 桥 西 【 出 】 〔 北 〕 廖本 注 云 「 当 作 北 」 。 《 初 学 记 》 正 作 北 。 折 曰 长 升桥 。 郫 江 上 , 西 有 永 平 桥 。 长 老 传 言 : 李 冰 造 七 桥 , 上应 七 星 。 故 世 祖 谓 吴 汉 曰 : 「 安 军 宜 刘、 李 、 钱 、 《 函 》 本 作 置 。 他 本 同 《 水 经 注 》 作 宜 。 在七 星 〔 桥 〕 间 。 」 星 下 当 有 桥 字 。 《 水经 注 》 引 作 「 七 桥 连 星 间 」 。 桥 字 不 可 少 。 城 北 十里 有 《 水 经 注 》 作 曰 。 升 仙 桥 ,有 送 客 观 。 司 马 相 如 初 《 水 经 注 》 引 作将 。 入 长 安 , 题 市 门 曰 「 不 乘 赤 《水 经 注 》 引 作 高 。 车 驷 马 , 不 过 汝 下 」 也 。 市门 , 《 水 经 注 》 引 作 其 门 。 廖 本 注 : 「 当 作 其 。 」 无 取。 【 其 郫 西 上 有 永 平 桥 】 此 八 字与 上 文 重 复 , 当 衍 。 参 看 附 二 《 成 都 七 桥 考 》 。 于是 江 众 多 作 桥 , 故 蜀 立 里 多 以 桥 为 名 。 其 大 江 , 自 湔 堰下 至 犍 为 有 五 津 : 始 曰 白 华 津 ; 二 曰 里 津 ; 杨慎 《 丹 铅 录 》 , 作 「 万 里 津 」 。 三 曰 江 首 津 ; 四 曰涉 头 津 , 涉 字 , 刘 、 李 本 作 步 。 钱 、 《函 》 、 廖 本 作 涉 , 元 丰 与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沙 。 顾 广圻 校 稿 云 , 「 《 李 志 》 云 , 自 沙 头 津 济 , 即 此 。 」 今 按, 西 南 夷 语 , 渡 头 曰 步 。 或 加 水 作 涉 。 仍 读 如 步 。 「 涉头 」 , 犹 今 云 渡 口 。 本 书 《 李 志 》 沙 头 津 , 字 讹 也 。 刘璋 时 , 召 东 州 民 居 此 , 改 曰 东 州 头 ; 五 曰 江 南 津 。 入 犍为 为 字 , 吴 本 作 黑 巴 、 何 本 空 脱 。 他 本作 为 。 有 汉 安 桥 , 玉 津 , 东 沮 津 。 【 津 亦 七 】 桥、 二 津 皆 在 犍 为 郡 界 。 因 述 蜀 郡 津 梁 并 及 之 。 其 时 蜀 地桥 少 , 故 列 举 殆 尽 。 津 渡 甚 多 , 常 氏 举 其 尤 当 冲 着 名 者耳 。 何 能 有 此 三 字 ? 顾 广 圻 校 稿 , 此 上 有 眉 批 云 : 「 此按 语 , 误 入 正 文 。 」 又 有 顾 秋 碧 泐 去 , 批 云 「 不 然 」 。廖 刻 仍 存 此 三 字 。 兹 删 。    始 文 翁 立 文 学 精 舍 , 讲 堂 作 石 室 , 【 一 作 玉 室 】 元 丰 本 作 「 一 曰 玉 室 」 , 小 字 双 行 。 盖前 人 所 加 按 语 。 嘉 泰 本 乱 入 正 文 。 廖 本 作 字 下 注 云 「 当作 名 」 。 顾 观 光 改 作 曰 。 注 云 : 「 曰 , 原 误 作 。 廖 谓 当作 名 。 今 依 《 艺 文 类 聚 》 六 十 三 , 《 太 平 御 览 》 百 七 十六 改 。 」 在 城 南 。 永 初 后 , 堂 遇 火 。 太 守 陈 留 高 元 丰 本 作 瞬 。 音 舜 。 用 目 示 意 也 。 春 秋文 七 年 《 公 羊 传 》 : 「 晋 大 夫 使 与 公 盟 。 」 更 修立 , 又 增 造 二 石 室 。 州 夺 郡 文 学 为 州 学 , 郡 更 于 夷 里 桥南 岸 道 东 边 起 文 学 , 有 女 墙 。 其 道 西 城 , 故 锦 官 也 。 锦【 工 】 〔 江 〕 廖 本 改 作 「 锦 工 」 。 非 。 织 锦 濯 其 中 《 初 学 记 》 引 作 「 流江 中 」 。 则 鲜 明 , 濯 他 江 则 不 好 。 《初 学 记 》 、 《 事 类 赋 注 》 引 , 并 作 「 不 如 」 。 故 命曰 锦 里 《 初 学 记 》 引 作 锦 城 。 也。 西 又 有 车 官 城 。 元 丰 本 车 作 军 。 缘 下文 讹 。 其 城 东 、 西 、 南 、 北 , 皆 有 军 营 垒 城 。 此句 , 旧 皆 误 连 上 文 。 兹 分 。 谓 郡 城 四 方 各 有 驻 军 营 垒 城。 其 郡 四 出 大 道 , 道 实 二 十 里 有 衢 。 今 言 十 八 里 者, 昔 蜀 王 女 未 嫁 , 年 二 十 亡 , 王 哀 悼 , 不 忍 言 二 十 , 故言 十 八 也 。 王 女 墓 在 城 北 , 今 王 女 陌 是 也 。            十 一    其 太 守 着 德 垂 绩 者 , 前 汉 莫 闻 。 文翁 , 已 前 述 。 建 武 以 来 , 有【弟 】 〔 第 〕 廖 本 作 弟 。 五 伦 ,廉 范 叔 度 , 特 垂 惠 爱 。 百 姓 歌 之 曰 :「廉 叔 度 , 来 何 暮 。 来 时 我 单 衣 , 去 时 重 当作 有 。 五 。 」 其 后 , 汉 中 赵 瑶 , 自 扶 风 太 守 来 之郡 , 司 空 张 温 谓 曰 : 「 【 弟 】 〔 第 〕 五 伯 鱼 从 蜀 郡 为 司空 。 今 扫 吾 第 以 待 足 下 。 」 瑶 换 张 、 吴、 何 、 王 本 作 与 。 广 汉 。 陈 留 高 亦 播 文 教 。 太 尉赵 公 , 初 为 九 卿 , 适 子 宁 还 蜀 , 命 为 文 学 , 撰 《 乡 俗记 》 。 【 亦 】 〔 其 〕 各 旧 本 作 亦 。 兹 改。 能 屈 士 如 此 。 广 汉 王 商 , 犍 为 杨 洪 , 皆 见 咏 怀 。及 晋 建 西 夷 府 , 太 守 多 迁 为 西 夷 校 尉 。 亦 迁 益 州 刺 史 。            十 二    成 都 县     郡 治 。 有 十 二 乡 , 五 部 尉 。 汉 户 七 万, 《 前 汉 志 》 , 「 户 七 万 六 千 二 百 五 十六 」 。 晋 三 万 七 千 。 名 难 治 。 〔 顺 帝 〕 时 , 原脱 时 上 字 。 据 《 后 汉 书 邛 都 夷 传 》 「 顺 桓 间 为 越 嶲 太守 」 , 则 作 成 都 令 当 在 迁 太 守 前 。 顺 帝 在 位 十 九 年 , 则作 成 都 令 在 顺 帝 初 , 据 补 二 字 。 广 汉 冯 颢 为 令 。 【而 】 当 衍 。 太 守 京 兆 刘 宣 不 奉 法。 颢 奏 免 之 。 刘 、 钱 、 《 函 》 本 有 免 字, 在 句 首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字 作 令 。 廖 本 移 免 至奏 下 。 兹 从 廖 本 。 立 文 学 , 学 徒 八 百 人 。 实 户 口 万八 千 。 开 稻 田 百 顷 。 治 【 有 】 〔 绩 〕 刘、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有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迹。 兹 作 绩 , 谓 考 绩 语 也 。 尤 异 。 后 有 广 汉 刘 庞 刘、 钱 、 《 函 》 本 作 庬 , 下 亦 作 庞 , 《 先 贤 志 》 讹 作 宠 。 为 令 , 大 姓 恣 纵 , 诸 赵 倚 公 , 故 多 犯 法 , 濮 阳 太 守赵 子 真 , 父 子 强 横 , 庞 治 其 罪 , 莫 不 震 肃 。 承上 大 姓 为 句 。 郫 民 杨 张 、 吴 、 何、 王 、 浙 本 作 杨 、 刘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阳 。 伯侯 奢 侈 , 大 起 冢 营 。 因 庞 为 郫 令 , 伯 侯 遂 徙 占 成 都 。 庞复 为 成 都 , 此 下 当 有 脱 文 。 疑 脱 「 召 伯侯 教 而 宥 之 」 七 字 。 不 召 无 以 称 其 明 。 不 教 , 无 以 称 其职 。 不 宥 , 无 以 称 其 德 。 豪 右 敬 服 。 有 蜀 侯 祠 。 【大 】 〔 四 〕 姓 宋 刻 与 刘 、 钱 、 《 函 》 本作 四 姓 。 张 、 吴 、 何 、 王 、 廖 本 作 大 姓 。 浙 本 剜 改 作 四。 有 柳 、 杜 、 张 、 赵 、 郭 、 杨 氏 。 此下 钱 、 《 函 》 本 有 空 位 。 《 函 海 》 注 云 : 「 吴 、 何 本 空作 豪 字 。 」 盖 元 丰 本 黑 巴 , 张 本 补 。 富 , 先 有 【 程、 郑 】 〔 罗 裒 〕 、 程 、 郑 在 临 邛 。 罗 裒乃 在 成 都 。 均 见 《 货 殖 传 》 。 公 , 后 有 郭 子 平 。奢 豪 , 杨 伯 侯 兄 弟 。 刘 、 钱 、 《 函 》 、廖 本 此 亦 作 杨 字 。    郫 县     郡 西 北 六 十 里 。 冠 冕 大 姓 何 、 罗 、 郭 氏。    繁 县     郡 北 九 十 里 。 有 泉 水 , 稻 田 。 三 张 为 甲族 。    江 原 县     郡 西 , 渡 大 江 , 滨 文 井 江 , 去 郡 一 百二 十 里 。 有 青 城 山 , 称 江 祠 。 此 下 , 钱写 本 有 空 位 , 刘 、 《 函 》 二 本 直 空 至 行 末 。 疑 有 脱 文 。张 、 吴 、 何 、 王 、 廖 、 浙 诸 本 连 缮 。 安 汉 , 上 、 下朱 邑 出 好 麻 , 黄 润 细 布 , 有 羌 筒 李 本 作铜 盛 。 小 亭 , 有 好 稻 田 。 此 下 ,刘 、 钱 、 《 函 》 本 有 空 位 。 他 各 本 连 。 东 方 , 常 氏为 大 姓 。 文 井 〔 江 〕 旧 脱 江 字 。 廖 本 注云 「 当 有 江 字 」 。 兹 依 《 水 经 注 》 补 。 上 有 【 守 捉】〔常 堤 〕 元 丰 本 作 「 守 堤 」 。 嘉 泰 改「 守 捉 」 。 按 唐 制 , 边 徼 有 守 捉 , 为 兵 站 , 以 防 蕃 夷 混入 与 汉 族 人 奸 出 。 江 原 腹 县 , 不 当 有 。 《 水 经 注 》 云 :「 文 井 江 又 东 , 径 江 原 县 。 县 滨 文 井 江 。 江 上 有 常 氏 堤, 跨 四 十 里 。 」 明 是 引 用 《 常 志 》 。 节 引 , 故 常 下 增 「氏 」 字 。 常 氏 本 文 承 上 「 常 氏 」 为 言 , 固 可 省 云 「 常 堤」 二 字 。 传 写 者 讹 常 为 守 。 李 塈 误 缘 《 唐 书 》 文 改 作 「守 捉 」 耳 。 兹 改 还 。 三 十 里 , 上 刘、 钱 、 《 函 》 本 作 「 土 」 。 他 各 本 作 上 。 应 是 土 字 为 讹。 有 天 马 祠 。    临 邛 旧 各 本 作 邛 , 廖 本 作 邛 。 县    郡 西 南 二 百 里 。 本 有 邛 民 。 秦 始 皇 徙 此字 , 钱 写 本 作 空 格 。 张 、 吴 、 何 、 王 、 浙 本 作 从 。 《 函海 》 同 , 而 注 云 : 「 刘 李 本 作 徙 。 」 上 郡 〔 民 〕 原脱 民 字 。 实 之 。 有 布 濮 水 , 从 布 濮 来 合 【 文 】 〔 火〕 井 江 。 廖 本 讹 作 文 井 江 。 有 火井 , 夜 时 光 映 上 昭 。 民 欲 其 火 【 先 】 〔 光 〕 , 元丰 本 与 廖 本 作 先 , 属 下 句 。 非 。 他 各 本 作 光 。 以 家火 投 之 , 顷 许 , 如 雷 声 , 火 焰 出 , 通 耀 数 十 钱写 作 千 里 。 以 竹 筒 盛 其 光 当 作 气。 藏 当 作 然 。 之 , 可 拽 行 终日 不 灭 也 。 井 有 二 水 , 廖 本 注 「 二 」 下云 「 当 有 误 」 。 今 按 : 二 水 , 当 作 齐 水 。 谓 盐 水 也 。 已详 6 章 之 注 。 盖 火 井 之 民 , 习 于 省 写 齐 字 , 但 用 字 头 ,常 氏 用 之 , 传 讹 为 二 也 。 取 井 火 煮 之 , 一 斛 水 得 五 盐 。 家 火 煮 之 , 得 无 几 也 。 有 古 石 山 , 有 石 矿 , 大 如蒜 子 。 火 烧 合 之 , 成 流 支 铁 , 元 丰 本 作铁 。 下 同 。 甚 刚 。 因 置 铁 官 。 有 铁 祖 庙 祠 。 汉 文 帝时 , 以 铁 、 铜 当 有 山 字 。 赐 侍 郎邓 通 。 通 假 民 卓 王 孙 , 岁 取 千 匹 。 故 王 孙 货 当作 赀 。 累 巨 万 亿 , 邓 通 钱 亦 尽 按《 佞 幸 传 》 当 作 布 。 天 下 。 王 孙 女 文 君 , 能 鼓 琴 。时 有 司 马 长 卿 者 , 临 邛 令 王 吉 与 之 游 王 孙 家 , 文 君 因 奔长 卿 。 汉 世 , 县 民 陈 立 , 历 巴 郡 、 牂 柯 、 天 水 太 守 , 有异 政 。 陈 氏 、 刘 当 是 「 郑 」 字 讹 。 氏为 大 姓 冠 盖 也 。 按 《 士 女 目 录 》 , 临 邛仕 宦 , 唯 陈 立 , 郑 廑 。 刘 氏 无 闻 。 故 疑 刘 字 讹 。    广 都 县     郡 西 三 十 里 。 元 朔 二 年 置 。 疑原 是 「 本 治 樊 乡 。 元 朔 二 年 徙 」 九 字 。 传 钞 中 脱 讹 。 《蜀 王 本 纪 》 云 : 「 蜀 王 本 治 广 都 之 樊 乡 。 后 徙 成 都 。 」本 书 亦 谓 成 都 、 新 都 、 广 都 为 蜀 之 三 都 。 又 李 冰 穿 广 都盐 井 诸 陂 池 。 则 秦 时 应 已 置 广 都 县 矣 。 或 缘 汉 初 曾 废 并, 武 帝 复 置 而 徙 其 城 , 世 遂 传 为 新 置 。 常 氏 误 援 之 耶 ? 有 盐 井 、 渔 田 之 饶 。 大 豪 冯 氏 , 有 鱼 池 、 盐 井 。 【县 凡 有 小 井 十 数 所 及 渔 田 之 饶 】 《 函 海》 注 : 渔 「 何 本 作 鱼 」 , 田 「 应 作 井 」 。 按 此 十 三 字 是后 人 批 注 语 , 宋 椠 误 入 正 文 。 大 井 、 小 井 之 名 , 出 于 五代 之 世 , 晋 无 有 也 。 江 有 鱼 钱 、《 函 》 本 作 鲁 。 刘 、 李 、 张 、 吴 、 廖 本 皆 作 鱼 。 鱼 、 鲁, 古 文 每 混 。 漕 梁 。 山 有 铁 矿 。 江 西 有 安 廖本 注 云 「 当 有 误 」 。 审 不 误 。 稻 田 , 穿 山 崖 过 水 二十 里 。 汉 时 , 县 民 当 作 人 。 朱 辰, 字 元 燕 , 为 巴 郡 太 守 , 甚 着 德 惠 。 辰 卒 官 , 郡 獽 民 北送 及 墓 。 獽 蜑 鼓 刀 辟 踊 , 感 动 路 人 。 于 是 葬 所 草 木 顷 许皆 仿 之 曲 折 。 迄 今 蜀 人 , 莫 不 叹 辰 之 德 灵 , 为 之 感 应 。今 朱 氏 为 首 族 也 。    成 都 市 官 , 本 有 长 , 建 武 元 丰 本作 建 安 。 十 八 年 省 。    蜀 郡 , 太 康 初 按 《 晋 书 武 帝 纪》 及 《 成 都 王 颖 传 》 初 当 作 末 。 属 王 国 , 改 号 曰 成都 内 史 。 王 改 封 , 乃 复 旧 。            十 三    广 汉 郡 , 高 帝 六 年 置 。 属 县 八 。 汉 户 十 七 万 , 晋四 万 。 去 洛 三 千 里 。 南 去 成 都 百 二 十 里 。 西 接 汶 山 。 北接 梓 潼 。 元 丰 本 作 橦 。 东 接 巴 郡。 〔 南 接 蜀 犍 为 〕 。 原 脱 南 接 一 句 。 盖以 南 去 成 都 句 代 蜀 郡 也 。 然 广 汉 西 南 接 犍 为 之 牛 鞞 、 资中 界 。 此 不 当 省 。 本 治 绳 乡 。 《水 经 注 》 引 作 乘 乡 。 又 作 沈 乡 , 云 姜 诗 居 。 实 一 地 。 安帝 永 【 和 】 〔 初 〕 中 阴 平 、 汉 中 羌 反 , 羌乱 发 于 安 帝 永 初 元 年 。 汉 中 羌 乱 发 生 于 永 初 四 年 。 永 和为 顺 帝 年 号 , 上 距 永 初 三 十 余 年 。 羌 乱 已 平 矣 。 故 改 一字 。 元 初 二 年 移 涪 。 《 水 经 注 》引 作 「 永 初 二 年 」 , 亦 误 。 后 治 雒 元丰 本 作 。 下 同 。 城 。 王 莽 改 曰 〔 新 〕 【 就 】 都 。 刘 、 李 本 作 新 都 。 他 各 本 皆 同 《 汉 志 》作 就 都 。 公 孙 述 名 曰 子 同 。 益 州 以 蜀 郡 、 广 汉 、 犍为 为 「 三 蜀 」 。 旧 各 本 不 重 为 字 。 廖 本加 。 当 有 。 土 地 沃 美 , 人 士 俊 乂 , 此下 旧 各 本 皆 有 为 字 。 顾 广 圻 校 稿 批 云 , 「 上 为 字 错 压 下」 。 廖 本 删 。 当 删 移 。 一 州 称 望 。 【 然 】 似为 赘 文 。 汉 选 此 下 浙 本 有 为 字 。并 挤 刻 下 蜀 郡 字 。 蜀 郡 、 广 汉 太 守 , 每 重 德 刘本 作 得 。 他 各 本 作 德 。 疑 重 德 上 脱 一 字 。 高 俊 。 故前 〔 有 〕 廖 本 脱 有 字 。 他 本 具 。 赵护 、 疑 当 作 「 楼 护 」 。 见 《 游 侠 传 》 。赵 护 徒 以 平 郑 躬 乱 入 史 。 常 氏 未 言 郑 躬 事 , 即 不 当 列 赵护 。 【 弟 】 〔 第 〕 五 伯 鱼 , 见 《蜀 郡 》 。 后 有 蔡 、 陈 , 表 章 礼 物 , 殊 于 诸 郡 。 其 太守 着 功 德 者 , 有 刘 【 感 】 〔 咸 〕 据 《 后汉 书 独 行 李 业 传 》 改 。 孙 【 宾 】 〔 宝 〕 依《 汉 书 》 七 十 七 改 。 蔡〔茂 〕 原 脱 。 顾 广 圻 校 稿 云 : 「 蔡 茂, 在 《 大 同 志 》 , 又 《 士 女 赞 》 。 陈 宠 。 四部 备 要 本 陈 下 空 二 格 夺 「 宠 伯 」 二 字 。 【 伯 鱼 】 此广 汉 太 守 。 浅 人 妄 缘 上 文 夺 茂 、 宠 填 「 伯 鱼 」 字 也 。 〔 茂 〕 自 郡 径 迁 司 徒 。 宠 亦 至 三 公 。 而 【 】 〔 ● 〕 廖本 从 衣 作 。 讽 、 尹 睦 、 鲜 于 定 、 《四 部 备 要 》 本 夺 定 字 , 只 空 位 。 赵 瑶 皆 公 望 也 。 薛鸿 , 疑 当 作 汉 。 说 在 注 。 辈 , 卿佐 也 。 【 而 】 许 靖 亦 为 上 公 。 【 及 】 何 祇 、 常 闳 刘、 钱 、 吴 、 何 、 《 函 》 、 王 诸 本 作 合 。 李 本 作 阐 。 廖 本改 作 闳 。 皆 有 称 。 此 下 , 张 、 吴、 何 、 王 、 浙 本 皆 有 一 望 字 。 并 下 连 。 于 其 上 空 格 。 刘、 李 、 钱 、 《 函 》 、 廖 本 但 空 格 , 无 望 字 , 兹 从 。 以处 州 中 , 益 州 恒 明 各 本 缺 笔 。 治此 郡 。    初 平 中 , 益 州 牧 刘 焉 自 绵 竹 移 雒 县 城 。 筑 阙 门 ,云 其 地 不 王 。 云 上 当 有 占 字 。 乃留 孙 修 《 三 国 志 》 作 循 。 吴 、 何 本 作 修。 据 之 。 建 安 十 八 年 , 刘 先 主 自 涪 攻 围 , 且 一 年 。军 师 庞 统 中 流 矢 死 。 先 主 痛 惜 , 言 则 涕 泣 。 广 汉 太 守 南【 杨 】 〔 阳 〕 廖 本 南 阳 作 南 杨 , 误 , 兹据 钱 本 等 改 回 。 张 存 曰 : 「 统 虽 可 惜 , 违 大 雅 之 体。 」 先 主 怒 曰 : 「 统 杀 身 成 仁 , 非 仁 〔 者 〕 廖本 无 者 字 , 兹 依 钱 本 等 补 。 乎 。 」 即 免 存 官 。 十 九年 夏 , 雒 城 拔 。 何 本 作 牧 , 与 他 旧 本 并有 「 雒 城 援 」 三 字 连 。 廖 本 无 。 兹 从 廖 本 , 删 三 字 ( 援, 李 本 作 接 ) 。 襄 阳 马 良 书 诒 刘、 李 本 作 诏 , 吴 、 何 本 作 诣 。 《 三 国 志 马 良 传 》 作 与。 诒 同 贻 。 诸 葛 亮 曰 : 「 承 雒 城 何、 王 本 作 县 。 已 下 , 尊 兄 配 业 光 旧各 本 作 先 。 《 函 海 》 云 「 应 作 光 」 。 廖 本 改 作 光 。 良 本作 固 作 光 。 国 , 魄 兆 见 矣 。 」 时 州 或 治 成 都 , 时 复治 雒 。 为 蜀 渊 府 。            十 四    雒 县     郡 治 。 【 泛 】 〔 沈 〕 旧各 本 讹 作 泛 。 廖 本 注 「 当 作 沈 」 。 乡 旧各 本 「 泛 乡 」 上 连 , 下 乃 空 格 , 甚 至 提 行 。 以 「 郡 治 泛乡 」 为 句 。 兹 移 正 。 有 孝 子 姜 诗 田 【 地 】 宅 , 姓 族。 〔 大 姓 〕 有 镡 、 李 、 郭 、 翟 氏 。    绵 竹 县     刘 焉 初 所 治 。 绵 与 雒 , 各 出 稻 稼 , 亩收 三 十 斛 , 有 至 五 十 斛 。 旧 各 本 皆 作 「十 五 斛 」 。 廖 本 改 作 「 五 十 斛 」 。 是 。 汉 时 , 任 定祖 旧 各 本 此 下 有 安 字 。 廖 本 删 。 是 。 以儒 学 教 , 号 侔 洙 泗 。 有 多 士 , 秦 、 杜 为 首 族 也 。    什 【 仿 】 〔 邡 〕 廖 本 作 仿 。 县    山 出 好 茶 。 杨 氏 为 大 姓 。 美 田 。 有 盐 井 。    新 都 县     蜀 以 成 都 、 广 都 、 新 都 为 三 都 , 号 名城 。 有 金 堂 山 。 当 作 峡 。 水 通 于巴 。 汉 时 五 仓 , 名 万 安 仓 。 有 枣 , 鱼 梁 。 多 名 士 , 有 杨厚 、 当 作 序 。 董 扶 。 当有 误 。 又 有 四 姓 马 、 史 、 汝 、 郑 者 也 。    五 城 县     郡 东 南 。 有 水 通 于 巴 。 汉 时 置 五 仓 ,发 五 县 民 , 尉 部 主 之 。 「 尉 部 」 当 倒 。 后 因 以 为 县 。 〔 玄 武 山 , 一 名 三 隅 山 , 在 县 东 二 里。 其 山 六 屈 六 起 。 山 〕 此 处 原 有 脱 。 用《 寰 宇 记 》 引 文 补 二 十 字 , 当 旧 写 本 一 行 。 出 龙 骨。 云 龙 升 其 山 , 值 天 门 闭 , 不 达 , 堕 死 于 此 。 后 没 地 中。 钱 写 本 脱 中 字 。 故 掘 取 得 龙 骨。    郪 县     有 山 原 田 , 富 国 盐 井 , 濮 疑当 重 濮 字 。 出 好 枣 。 宜 君 山 出 麋 , 顾观 光 校 作 麈 。 尾 特 好 , 入 贡 。 大 姓 , 王 、 李 氏 。 又有 高 、 马 家 , 世 掌 旧 各 本 作 常 。 廖 本 改作 掌 。 部 曲 。 蜀 时 , 高 胜 、 马 秦 旧本 皆 作 泰 。 廖 本 依 《 李 严 传 》 改 作 秦 。 皆 叛 , 伏 诛。    广 汉 县     有 山 原 田 。 蜀 时 , 彭 【 义 】 〔 羕 〕 廖本 注 云 「 当 作 羕 」 。 《 三 国 志 》 传 文 不 误 。 有 俊 才。 晋 世 【 改 】 旧 各 本 皆 只 此 改 字 。 廖 本注 云 : 「 当 作 段 。 下 当 有 容 字 。 段 容 见 《 后 贤 志 》 。 」 〔 段 容 〕 号 令 德 ; 故 二 姓 为 甲 族 也 。    德 阳 县     有 青 石 祠 。 山 原 肥 沃 , 有 泽 渔 之 利 。士 女 贞 孝 。 唐 百 川 校 云 : 《 御 览 》 五 百五 十 六 引 , 作 「 山 原 沃 美 , 有 泽 原 之 利 。 士 女 多 贞 孝 。」 望 山 乐 水 , 土 地 易 为 生 事 。 车 骑 将 军 邓 芝 此下 , 顾 观 光 依 《 御 览 》 补 「 方 之 邓 林 」 四 字 。 雅 有终 焉 之 思 , 后 遂 葬 其 山 。 太 守 夏 侯 慕 《三 国 志 秦 宓 传 》 作 纂 。 未 定 孰 是 。 时 , 古 濮 为 功曹 。 康 、 古 、 袁 氏 为 四 姓 , 大 族 之 甲 者 也 。 钱写 本 无 也 字 。    刘 氏 延 熙 中 , 分 广 汉 四 县 置 东 广 汉 郡 。 咸 熙 初 省。 泰 始 末 , 《 晋 书 》 作 泰 始 二 年 。 又分 置 新 都 郡 。 太 康 省 。 末 年 , 又 置 【 蜀 】 〔 新 都 〕 王 国 晋 世 无 「 蜀 王 国 」 。 按 《 后 贤 志 常 骞传 》 当 作 「 新 都 王 国 」 。 蜀 郡 常 骞 为 内 史 。 永 嘉 末省 。 按 《 晋 书 成 都 王 颖 传 》 : 「 永 嘉中 , 立 东 莱 王 蕤 子 遵 为 颖 嗣 , 封 华 容 县 王 。 」 是 颖 初 封成 都 王 , 失 权 后 降 封 新 都 王 。 至 永 嘉 继 绝 世 , 乃 立 遵 为县 王 。 然 则 新 都 王 国 已 除 废 。 当 在 永 嘉 五 年 , 颖 败 死 时国 除 也 。            十 五    犍 为 郡 , 孝 武 晋 代 人 当 称 汉 武 。盖 李 寿 国 号 汉 , 故 凡 汉 帝 皆 不 加 汉 字 。 建 元 六 年 置。 时 治 鄨 。 此 下 廖 本 注 云 「 当 有 属 」 字。 今 按 《 汉 志 》 十 二 县 无 鄨 。 若 治 鄨 时 即 不 是 属 十 二 县。 应 是 下 脱 「 其 后 」 二 字 。 谓 鄨 属 牂 柯 后 , 乃 为 十 二 县也 。 〔 其 后 〕 县 十 二 , 【 汉 】 户 十 万 。 鄨 , 故 犍 为地 【 是 】 也 。 鄨 有 犍 山 , 见 《 保 干 图 》 。 元丰 本 此 下 空 五 格 。 刘 、 张 本 提 行 。 武 帝 初 , 欲 开 南中 , 令 蜀 通 僰 、 青 衣 道 。 建 元【年 】 〔 中 〕 , 旧 各 本 皆 作 「 是 元 年」 。 廖 本 改 作 「 建 元 年 」 , 又 注「年 」 「 当 作 中 」 , 兹 从 廖 本 。 僰道 令 通 之 , 费 功 无 成 , 百 姓 愁 怨 。 司 马 相 如 讽 谕 之 。 司上 当 有 「 帝 使 」 二 字 。 使 者 唐 蒙 将 南 入 , 以 道 不 通, 执 令 , 将 斩 之 。 令 廖 本 无 令 , 此 据 钱本 等 补 。 叹 曰 : 「 忝 官 益 土 , 恨 不 见 成 都 市 。 」 蒙即 令 送 成 都 市 而 杀 之 。 蒙 乃 斩 石 通 阁 道 。 故 世 为 谚 曰 「思 都 邮 , 斩 令 头 」 云 。 后 蒙 为 都 尉 , 治 南 夷 道 。 元 光 五年 , 郡 移 治 南 广 。 太 初 二 字 旧 脱 , 廖 本据 《 水 经 注 》 补 。 四 年 , 益 州 刺 史 任 安 城 武 阳 。 孝昭 元 年 , 郡 治 僰 道 , 后 遂 徙 武 阳 。 至 晋 , 属 县 五 , 户 二万 。 去 洛 三 千 二 百 七 十 里 。 东 接 江 阳 。 南 接 朱 提 。 北 接蜀 郡 。 西 接【广 】 汉 〔 嘉 〕 。 旧 各 本 俱 作 「 广 汉」 。 顾 广 圻 校 稿 , 圈 「 广 汉 」 , 改 「 汉 嘉 」 。 批 「 癸 酉校 定 」 字 。 廖 本 不 改 , 注 云 「 当 作 汉 嘉 」 。 兹 径 改 。 王【 桥 】 〔 乔 〕 浙 、 廖 本 作 桥 。 升其 北 山 。 彭 祖 家 其 彭 蒙 。 元 丰 本 作 蒙 ,他 各 本 作 蒙 。 廖 本 于 家 字 下 注 云 「 当 有 误 」 。 此 字 下 云「 当 作 冢 」 。 查 顾 广 圻 校 稿 云 : 「 蒙 当 作 冢 。 彭 冢 见 《水 经 注 》 。 」 今 按 , 彭 蒙 , 山 名 。 《 岑 彭 传 》 作 彭 亡 。《 桓 温 传 》 作 彭 模 。 刘 昭 引 《 南 中 志 》 作 彭 望 。 《 元 和志 》 云 「 亦 曰 平 无 」 。 《 寰 宇 记 》 作 「 彭 女 山 」 , 「 又名 彭 亡 山 , 亦 云 平 模 山 。 」 《 水 经 注 》 : 「 江 水 自 武 阳东 至 彭 亡 聚 , … … 谓 之 平 模 。 」 下 云 : 「 此 地 有 彭 冢 ,言 彭 祖 冢 焉 。 」 非 谓 山 名 「 彭 冢 」 也 。 蒙 、 蒙 、 模 、 亡、 无 、 汝 音 近 , 蜀 人 山 名 不 当 混 为 冢 字 。 白 虎 仁 于广 德 。 宝 鼎 见 于 江 溉 。 刘 、 李 本 作 江 流。 绥 吴 、 何 、 王 本 误 作 缓 。 和【 五 】 〔 元 〕 年 , 绥 和 只 二 年 , 成 帝 崩。 五 字 当 是 元 字 之 讹 。 又 上 宝 磬 十 六 。 刘 向 以 为 美化 所 降 , 用 立 辟 雍 。 此 下 , 旧 本 皆 有 而字 , 缀 其 下 八 字 承 上 为 句 。 大 谬 。 兹 删 而 字 , 以 士 、 女八 字 属 下 。 说 在 注 。 【 而 】 士 多 仁 孝 , 女 性 贞 专 。王 莽 改 曰 西 顺 , 郡 人 不 会 。 更 始 都 南 阳 , 远 奉 贡 职 。 及公 孙 述 有 蜀 , 郡 拒 守 。 述 伐 之 。 顾 观 光校 云 : 「 《 书 钞 》 百 十 八 , 伐 作 攻 。 与 《 御 览 》 合 。 」 郡 功 曹 朱 遵 逆 战 , 众 寡 不 敌 。 遵 绊 马 死 战 。 当倒 作 战 死 。 遂 为 述 所 并 。 而 任 君 业 闭 户 , 费 贻 素 隐。 光 武 帝 嘉 之 曰 : 「 士 大 夫 之 郡 也 。 」    郡 去 成 都 百 五 十 里 , 渡 大 江 。 昔 人 作 大 桥 , 曰 汉安 桥 。 顾 广 圻 校 稿 批 「 安 汉 。 《 水 经 注》 」 五 字 。 今 按 : 安 汉 , 巴 西 县 名 , 犍 为 不 至 袭 用 。 他汇 书 亦 未 见 作 安 汉 桥 者 , 《 水 经 注 》 亦 误 倒 耳 。 广 当 作 长 。 一 里 半 。 每 秋 夏 水 盛 ,断 绝 。 岁 岁 修 理 , 百 姓 苦 之 。 建 安 二 十 一 年 , 太 守 南 阳李 严 , 乃 凿 天 社 钱 写 本 误 作 柱 。 山, 寻 江 通 车 道 , 车 字 , 元 丰 本 作 东 。 顾广 圻 校 稿 批 云 「 《 水 经 》 州 三 无 」 。 廖 本 注 云 「 当 衍 」。 今 按 : 车 字 不 误 。 后 汉 末 , 成 都 平 原 与 彭 眉 平 原 间 已行 鹿 车 也 。 省 桥 【 梁 】 , 〔 渡 〕 三 津 , 旧本 皆 作 「 省 桥 梁 三 津 」 。 廖 本 删 梁 字 。 皆 与 地 理 实 际 不合 。 审 旧 本 梁 字 为 渡 字 讹 。 谓 省 汉 安 桥 , 改 由 天 社 山 下渡 三 津 以 通 车 道 。 说 详 注 与 图 。 吏 民 悦 之 。 严 因 更造 起 府 寺 , 观 〔 楼 〕 壮 丽 , 旧 脱 楼 字 。观 楼 、 射 兰 , 见 本 卷 第 五 章 。 为 一 州 胜 宇 。 二 十 四年 , 黄 龙 见 武 阳 , 钱 写 本 武 下 衍 功 字 。 赤 水 九 日 , 蜀 以 〔 为 〕 刘 氏 瑞 应 。 其 太 守 , 汉 兴 以来 , 鲜 有 显 者 。            十 六    武 阳 县     郡 治 。 有 王 【 桥 】 〔 乔 〕 、 浙、 廖 本 作 桥 , 钱 本 等 作 乔 , 兹 据 改 。 彭 祖 祠 。 蒲 元丰 本 作 藉 。 廖 本 注 云 「 当 作 藉 」 。 江 此下 廖 本 又 注 云 : 「 当 有 为 字 , 见 《 水 经 注 》 。 」 大堰 灌 郡 下 。 六 〔 水 〕 门 水 字 用 《 水 经 注》 补 。 有 朱 遵 祠 。 山 出 铁 及 白 玉 。 疑当 作 土 。 特 多 大 姓 , 有 七 杨 、 刘、 钱 、 《 函 》 本 作 阳 。 五 李 诸 姓 十 二 也 。 疑「 大 姓 」 下 有 脱 文 。    南 安 县     郡 东 四 百 里 。 治 青 衣 江 会 。 县 溉 , 县字 《 水 经 注 》 作 悬 。 古 字 通 。 有 名 滩 , 一 曰 雷 垣 ,二 曰 盐 溉 。 李 冰 所 平 也 。 《 水 经 注 》 引此 作 「 悬 溉 有 汉 名 垒 坻 。 亦 曰 盐 溉 , 李 冰 所 平 也 」 。 顾广 圻 校 稿 据 以 反 改 本 书 。 廖 本 亦 据 以 入 注 。 兹 不 取 。 有柑 橘 官 社 。 柑 字 当 衍 。 汉 有 盐 井。 ( 南 安 、 武 阳 皆 出 名 茶 , 多 陂 池 。 ) 此十 一 字 , 系 常 氏 自 注 语 。 原 当 是 双 行 小 字 , 不 害 正 文 。兹 加 括 弧 。 西 有 熊 耳 〔 峡 〕 。 旧脱 一 字 。 廖 本 注 云 : 「 当 有 峡 字 。 《 续 汉 志 》 引 不 误 。」 南 有 峨 眉 山 , 山 去 县 八 十 里 。 《 孔 子 地 图 》 言 ,有 仙 药 。 汉 武 帝 遣 使 者 祭 之 , 欲 致 其 药 , 不 能 得 。 此二 十 三 字 , 疑 后 人 窜 入 。 有 四 姓 , 能 、 宣 、 谢 、 审、 五 。 大 族 : 杨 、 费 。 「 有 四 姓 」 至 此句 疑 有 脱 误 。 又 有 信 士 吕 孟 真 , 纪 至 行 也 。    僰 道 县     在 南 安 东 四 百 里 。 距 旧各 本 作 拒 。 廖 本 改 作 距 。 二 字 古 通 用 。 郡 〔 八 〕 百里 。 按 南 安 县 文 推 当 有 八 字 。 高后 六 年 城 之 , 治 马 湖 江 会 。 水 通 越 嶲 , 本 有 僰 人 , 故 《秦 纪 》 言 僰 童 之 富 。 汉 民 多 , 渐 斥 徙 之 。 有 荔 芰 、 张、 何 、 《 函 海 》 本 作 支 。 刘 、 钱 本 同 廖 本 。 姜 、 蒟。 滨 江 有 兵 兰 , 刘 、 钱 、 《 函 》 本 作 栏。 张 、 吴 、 何 、 王 本 有 注 云 : 「 《 后 汉 书 》 注 引 本 志 云: 『 有 玉 兵 兰 』 , 疑 『 兵 栏 』 误 。 」 今 按 : 栏 、 兰 古 通用 。 蜀 王 兵 栏 , 已 见 前 本 卷 6 章 之 注 。 李 冰 所 烧 之崖 有 五 色 , 赤 白 映 水 玄 黄 。 鱼 从 楚 廖 本注 云 : 「 当 作 僰 , 见 《 水 经 注 》 。 」 来 , 至 此 而 止, 畏 崖 映 水 也 。 《 函 海 》 注 云 「 何 本 少『 所 』 字 。 」 又 空 此 字 。 张 、 吴 本 已 然 。 有 韩 原 素祠 。 又 有 孝 子 隗 通 , 为 母 汲 江 【 裔 】 〔 膂 〕 旧皆 作 裔 ,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膂 , 见 《 水 经 注 》 。 」 是 。 水 , 天 为 出 平 石 生 元 丰 本 作 至 。 江 中 。 廖 本 注 江 字 下 云 「 当 有 膂字 。 」 今 石 在 马 湖 江 。 而 孝 子 吴 顺 【 奉 】 〔 养 〕 廖本 作 奉 。 母 , 赤 乌 巢 其 门 。 崩 容 江 , 浙本 无 容 字 , 作 空 位 。 出 好 磨 石 。 【 崩 】 江 廖本 删 崩 字 。 是 。 多 鱼 害 。 张 、 吴、 何 、 王 、 浙 本 俱 无 害 字 。 张 误 删 也 。 民 失 在 征 巫, 好 鬼 妖 。 大 姓 吴 、 隗 。 又 有 楚 、 石 、 薛 、 相 者 。    牛 鞞 县     受 新 都 江 。 去 郡 三 百 里 。 元 鼎 《水 经 注 》 作 元 封 。 二 年 置 。 【 相 】 〔 有 〕 旧皆 作 相 , 应 是 有 字 之 讹 。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有 。 下 属 。」 阳 明 盐 井 。 程 、 韩 氏 为 冠 盖 之 族 。 此下 , 刘 、 张 、 吴 、 何 本 接 写 资 中 县 , 不 提 行 。 《 函 海 》本 有 小 注 隔 之 。 钱 写 本 与 廖 本 提 行 。    资 中 县     受 牛 鞞 江 也 。 此 下 ,宋 、 明 旧 本 有 「 江 阳 郡 」 三 字 , 提 行 。 《 函 海 》 本 、 廖本 乃 径 接 「 先 有 」 以 下 三 十 六 字 。 先 有 王 延 世 着 勋河 平 。 后 有 董 钧 为 汉 定 礼 。 王 、 董 、 张 、 赵 为 四 族 。 二县 在 中〔水 〕 , 旧 各 本 脱 水 字 , 即 不 成 文 。兹 补 。 中 水 , 即 沱 江 。 此 云 牛 鞞 江 者 也 。 多 山 田 ,少 种 稻 之 地 。 廖 本 此 下 注 云 : 「 以 上 三十 六 字 , 旧 错 简 入 《 江 阳 郡 》 下 , 今 移 正 。 」 未 知 《 函海 》 本 已 先 移 正 矣 。            十 七    江 阳 郡 , 旧 刻 本 此 下 错 入 资 中 县「 先 有 王 延 世 」 至 「 种 稻 之 地 」 三 十 六 字 。 《 函 海 》 本与 廖 本 先 已 移 正 。 本 犍 为 枝 江 都 尉 , 建 安 【 十 】 八年 置 郡 。 原 衍 「 十 」 字 。 汉 安 程〔 征 〕 、 石 谦 白 州 牧 刘 璋 求 立 郡 。 璋 听 之 , 以 都 尉 、 广汉 成 存 为 太 守 。 属 县 四 。 户 五 千 。 去 洛 四 千 八 【 百 】 〔十 〕 廖 本 十 作 百 , 非 。 里 。 东 接巴 郡 。 南 接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牂 。下 同 。 柯 。 李 本 作 。 西 接【 广 汉 】 犍 为 。 钱 、 《 函 》 及 张 、 吴 、何 、 王 、 廖 本 皆 作 「 西 接 广 汉 、 犍 为 」 。 《 函 海 》 注 云「 刘 、 李 本 无 『 广 汉 』 二 字 。 」 廖 本 注 「 当 衍 广 汉 二 字」 。 查 郡 西 界 亦 不 当 与 广 汉 接 。 径 省 之 。 北 接 广 汉。 有 荔 芰 、 巴 菽 、 桃 枝 、 蒟 、 给 橙 。 廖本 注 云 : 「 当 有 客 字 。 」 俗 好 文 刻 , 廖本 注 云 : 「 当 作 刺 。 」 少 儒 学 , 多 朴 野 , 盖 天 性 也。    江 阳 县     郡 治 。 治 旧 各 本 不 重。 廖 本 有 。 江 、 雒 会 。 有 方 山 兰 祠 。 刘昭 《 郡 国 志 》 注 引 此 文 , 无 方 字 。 江 中 有 大 阙 、 小阙 。 季 春 , 黄 龙 堆 没 , 阙 即 平 。 昔 云 , 世 祖 微 时 , 过 江阳 , 有 一 子 。 望 气 者 曰 : 「 江 阳 有 贵 儿 气 。 」 王 莽 求 之, 县 人 杀 之 。 后 世 祖 为 子 立 祠 , 谪 江 阳 民 不 使 冠 带 者 数世 。 有 富 【 义 】 〔 世 〕 盐 井 。 本 名 富 世盐 井 , 后 周 因 之 置 富 世 县 。 唐 人 避 讳 作 「 富 义 」 。 又郡 下 百 二 十 里 者 , 当 是 有 字 讹 。 曰 当 衍 伯 涂 鱼 梁 , 云 旧各 本 皆 作 六 。 廖 本 改 作 云 。 当 作 云 。 伯 氏 女 为 涂 氏妇 , 造 此 梁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无 「 造此 」 二 字 。 他 各 本 有 。 浙 本 挤 刻 有 。 四 姓 , 王 、 孙、 程 、 郑 。 八 族 , 又 有 魏 、 赵 、 先 、 周 也 。 钱写 本 此 下 有 小 注 云 : 「 有 荔 支 、 巴 菽 、 桃 枝 、 蒟 、 给 橙字 , 与 上 文 《 巴 志 序 》 所 称 果 蔓 名 大 同 小 异 。 」 盖 元 丰本 已 有 之 校 批 语 。 嘉 泰 本 存 之 。 张 本 移 郡 序 下 。 李 本 在书 头 。 《 函 海 》 本 注 云 : 「 李 本 , 小 注 在 上 段 书 头 。 是本 江 阳 县 云 云 接 上 段 为 一 , 故 置 小 注 于 『 魏 赵 先 周 』 句下 。 」    汉 安 县     郡 东 元 丰 本 作 西 。 五百 里 。 顾 广 圻 校 稿 据 《 一 统 志 》 改 此 句为 「 在 郡 西 五 十 里 」 。 廖 本 于 东 字 、 百 字 下 并 注 云 「 当有 误 」 。 今 按 , 当 作 「 郡 东 三 百 里 」 。 土 地 虽 迫 ,山 水 特 美 好 。 宜 蚕 桑 , 有 盐 井 。 鱼 池 以 百 数 , 家 家 有 焉。 一 郡 丰 沃 。 四 姓 , 程 、 姚 、 郭 、 石 。 八 族 张 、 季 、 李、 赵 辈 。 而 程 、 石 杰 立 , 郡 常 秉 议 论 选 之 。    符 钱 写 作 苻 。 县     郡 东二 百 里 。 元 鼎 二 年 置 。 治 安 乐 水 会 。 此下 廖 本 注 云 「 当 有 水 字 」 。 东 接 巴 【 蜀 】 顾广 圻 朱 改 蜀 作 郡 字 。 又 批 「 癸 酉 」 字 。 廖 本 注 云 「 当 衍」 。 乐 城 。 南 【 水 】 廖 本 注 云 「当 衍 」 。 通 平 夷 、 旧 皆 作 羌 。 廖本 改 作 夷 。 是 。 鄨 县 。 永 建 元 年 十 二 顾广 圻 校 稿 改 作 一 。 批 云 「 据 《 水 经 注 》 州 三 」 。 按 朱 、赵 本 作 「 十 一 」 , 官 本 仍 作 「 十 二 」 。 兹 不 改 。 月, 县 长 赵 祉 遣 吏 先 尼 和 《 搜 神 记 》 作 「叔 先 泥 和 」 。 《 后 汉 书 列 女 传 》 作 「 孝 女 叔 先 雄 」 。《 水 经 注 》 作 「 先 尼 和 女 络 」 。 疑 当 作 「 先 尼 叔 和 」 。先 为 姓 , 名 尼 字 叔 和 。 拜 檄 巴 【 蜀 】 〔 郡 〕 顾广 圻 校 稿 改 蜀 字 作 郡 。 廖 本 注 云 「 当 衍 」 。 守 , 过成 【 瑞 】 〔 湍 〕 滩 , 《 水 经 注 》 官 本 作成 湍 , 朱 、 赵 本 作 「 成 濡 」 。 《 范 史 》 作 「 乘 船 堕 湍 水物 故 」 。 皆 足 证 原 是 水 旁 字 。 死 。 子 贤 求 丧 , 不 得。 女 络 《 范 史 》 作 雄 。 年 二 十 五, 〔 有 二 子 并 数 岁 。 〕 依《水 经 注 》 与 《 范 史 》 补 。 乃 分金 珠 , 作 二 锦 囊 系 儿 头 下 。 至 二 年 二 月 十 五 日 , 女 络 乃乘 小 船 , 至 父 没 所 , 哀 哭 自 沈 。 见 梦 告 贤 曰 : 「 至 二 十一 日 与 父 尸 张 、 吴 、 何 本 作 尸 。 俱出 。 」 至 日 , 父 子 浮 出 。 县 言 郡 , 太 守 萧 登 高 之 , 上 尚书 , 遣 户 曹 掾 为 之 立 碑 。 人 为 语 曰 : 「 符 有 先 络 。 下当 有 脱 。 僰 道 张 帛 , 求 其 夫 , 天 下 无 有 其 偶 者 矣 。」 此 下 张 本 有 小 注 云 : 「 按 僰 道 黄 帛 ,张 贞 妻 也 。 沈 身 求 贞 , 事 颇 类 此 。 语 乃 云 。 」 吴 、 何 、王 、 浙 本 并 有 , 刘 、 李 、 钱 、 《 函 》 、 廖 本 无 。 黄 帛 事具 《 先 贤 志 》 。 《 水 经 注 》 引 《 益 部 耆 旧 传 》 亦 作 「 张帛 」 , 从 夫 姓 也 。 顾 广 圻 校 稿 批 云 : 「 《 士 女 赞 》 无 张字 。 又 无 『 者 矣 』 二 字 。 」 又 注 云 : 「 广 圻 按 : 当 云 『符 有 先 络 , 僰 道 帛 , 求 其 夫 、 父 无 有 偶 』 。 洛 、 帛 为 韵, 父 、 偶 为 韵 也 。 」 今 按 , 不 如 云 「 符 有 先 络 求 其 父 ,僰 道 张 帛 求 其 夫 , 天 下 无 偶 」 亦 韵 。 各 书 无 删 「 天 下 」字 者 。    新 乐 县     郡 西 二 百 八 十 里 。 元 康 五 年 置 。 西 【楚 】 〔 接 〕 僰 道 。 旧 各 本 作 「 西 楚 」 。元 丰 本 小 注 : 「 『 西 楚 僰 道 』 四 字 未 详 。 」 嘉 泰 本 注 :「 『 西 楚 僰 道 』 四 字 疑 误 。 」 并 在 文 末 。 李 本 在 书 头 。张 本 删 此 注 。 吴 、 何 、 王 本 并 无 。 顾 广 圻 改 楚 为 近 字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通 。 」 意 谓 水 道 相 通 。 兹 按 符 县 「 东接 乐 城 」 例 改 。 有 盐 井 。 大 姓 魏 、 吕 氏 。            十 八    汶 山 郡 , 本 蜀 郡 北 部 冉 、 駹 都 尉 , 孝 武 元 封 四 年置 。 廖 本 封 四 下 注 云 : 「 当 作 鼎 六 。 《汉 书 武 帝 纪 》 、 《 后 汉 书 冉 駹 夷 传 》 皆 有 明 文 。 郡立 于 元 鼎 六 年 庚 午 , 省 于 地 节 三 年 甲 寅 , 故 凡 四 十 五 年也 。 」 今 按 : 常 氏 非 不 见 《 汉 书 》 , 此 特 与 之 立 异 者 ,必 有 所 据 。 帝 纪 就 决 策 时 言 之 , 方 志 就 实 成 郡 时 言 之 ,地 方 史 与 正 史 记 年 不 同 者 , 往 往 由 此 。 迟 四 年 者 , 或 是吏 民 反 对 立 郡 , 都 尉 已 改 太 守 , 仍 只 行 都 尉 职 以 慰 抚 其人 , 更 阅 四 年 绥 辑 而 后 成 郡 。 故 《 帝 纪 》 汶 山 郡 叙 在 新立 五 郡 之 最 后 也 。 旧 属 县 八 。 当作 五 。 户 二 十 五 万 。 去 洛 三 千 四 百 六 十 三 里 。 东 接蜀 郡 。 当 云 「 东 接 广 汉 」 。 对 北 部 言 ,蜀 郡 当 在 南 。 南 接 汉 嘉 。 当 作 「南 接 蜀 郡 汉 嘉 」 。 西 接 凉 廖 本 注云 : 旧 误 梁 , 今 改 正 。 州 【 酒 泉 】 〔 生 羌 〕 。 汉魏 凉 州 洮 、 湟 内 外 皆 羌 民 。 洮 、 湟 内 者 , 与 齐 民 同 供 赋役 。 洮 、 湟 外 者 为 生 羌 , 北 至 祁 连 , 南 尽 赐 支 , 不 隶 郡县 , 称 为 徼 外 。 酒 泉 郡 又 在 祁 连 山 北 , 与 汶 山 隔 绝 。 《常 志 》 误 与 阴 平 同 。 兹 改 酒 泉 为 生 羌 , 俾 符 实 际 。 北接 阴 平 。 有 六 、 为 楼 薄 族 之 省 称 。 用 陈宗 祥 先 生 说 。 夷 、 羌 、 胡 、 【 羌 】 〔 赀 〕 虏 、 原作 羌 虏 。 兹 用《吐 谷 浑 传 》 改 赀 虏 。 即 阴 平 郡 之 紫羌 也 。 白 兰 、 〔 蚌 〕 峒 钱 、 廖 本作 峒 , 他 各 本 作 ● 。 《 大 同 志 》 作 「 蚌 ● 羌 」 。 九种 之 戎 。 上 七 种 合 冉 氐 与 駹 为 九 也 。 《后 汉 书 冉 駹 传 》 作 「 其 山 有 六 夷 、 七 羌 、 九 氐 , 各 有部 落 」 。 是 范 氏 因 六 夷 、 九 氐 语 误 凑 为 七 羌 之 字 。 牛、 马 、 〔 旄 〕 、 毡 、 班 罽 、 刘 、 张 、 吴、 何 、 王 本 作 斑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班 。 义 同 。 青顿 、 毞 毲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毞 。 他各 本 作 ● 毲 。 羊 、 【 羖 】 〔 羧 〕 廖本 注 云 : 「 《 后 汉 书 》 羖 作 羧 。 」 兹 据 改 。 之 属 。《后 汉 书 》 以 羊 羧 比 旄 毡 、 班 罽 、 青顿 、 毞 毲 为 工 艺 品 。 是 误 。 当 以 羊 、 羧 为 家 畜 。 特多 杂 药 , 名 香 。 土 地 刚 卤 , 不 宜 五 谷 , 唯 种 〔 稞 〕 麦 。 原 脱 稞 字 。 《 范 史 》 同 。 当 补 。 【而 】 此 字 衍 。 多 冰 寒 , 盛 夏 凝 冻不 释 。 【 故 】 此 后 人 缘 《 范 史 》 文 衍 。 夷 人 冬 则 避 寒 入 蜀 , 庸 李 本 作 佣。 赁 自 食 , 夏 则 避 暑 反 落 , 岁 以 为 常 , 故 蜀 人 谓 之作 【 五 】 〔 氐 〕 旧 皆 作 五 。 兹 据 《 寰 宇记 》 引 文 改 。 百 石 子 也 。    宣 帝 地 节 【 元 】 〔 三 〕 年 , 旧 各本 皆 作 元 年 。 廖 本 注 云 : 「 当 作 三 。 《 汉 书 宣 帝 纪 》、 《 后 汉 书 冉 駹 夷 传 》 皆 有 明 文 。 又 前 云『孝 宣 地 节 三 年 罢 汶 山 郡 』 者 , 即 此事 , 亦 可 证 。 《 太 平 寰 宇 记 》 引 作 元 年 , 所 见 本 已 讹 耳。 」 用 本 书 证 , 固 应 作 三 年 。 武 都 白 马 羌 反 。 使 者骆 武 平 之 。 因 旧 刻 此 下 接 「 拜 越 嶲 太 守, 迎 者 如 云 」 句 , 属 《 越 嶲 郡 序 》 张 璊 事 。 中 脱 汶 山 、汉 嘉 、 越 嶲 三 郡 文 字 , 约 宋 刻 六 页 之 多 。 明 清 校 刻 诸 家, 未 有 觉 者 。 顾 广 圻 校 稿 开 始 指 出 , 并 辑 有 各 书 引 文 数条 。 廖 本 有 长 注 六 百 十 五 字 说 明 , 并 续 有 辑 句 。 兹 更 搜讨 《 史 》 、《汉 》 、 《 三 国 》 、 《 晋 志 》 、 《 宋志 》 , 及 各 方 志 、 地 理 书 与 汇 书 所 记 三 郡 文 之 可 能 出 于《 常 志 》 及 常 氏 所 引 据 者 , 进 行 补 缀 。 力 遵 常 氏 格 局 、语 调 、 纂 组 方 法 , 俾 成 《 蜀 志 》 全 文 。 〔 慰 劳 汶 山郡 。 吏 及 百 姓 诣 武 自 讼 : 「 一 岁 再 役 , 更 赋 至 重 。 边 人贫 苦 , 无 以 供 给 。 求 省 郡 。 」 郡 建 以 来 四 十 五 年 矣 。 武以 状 上 , 遂 省 郡 , 复 置 北 部 都 尉 。 〕 以上 依 金 陵 刻 本 , 《 寰 宇 记 》 卷 七 十 八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补 , 原 误 诣 作 谓 , 役 作 度 , 郡 作 部 , 并 据 他 本 改 正 。 又都 尉 上 脱 「 北 部 」 字 , 用《后 汉 书 冉 駹 夷 传 》 补 。 〔 孝安 延 光 三 年 , 复 立 之 以 为 郡 。 〕 十 二 字用 《 后 汉 郡 国 志 》 刘 昭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补 。 〔已 仍 为 蜀 郡 北 部 都 尉 。 灵 帝 时 再 为 郡 。 〕 此据 《 后 汉 书 冉 駹 传 》 意 补 。 原 传 云 「 灵 帝 时 复 分 蜀 郡北 部 为 汶 山 郡 。 」 则 延 光 后 曾 复 为 都 尉 也 。 〔 寻 复为 都 尉 。 先 主 定 蜀 , 陈 震 为 都 尉 , 因 易 郡 名 为 汶 山 太 守。 〕 据 《 三 国 志 陈 震 传 》 文 补 。 〔 后 主 延 熙 十 年 , 平 康 夷 反 。 卫 将 军 姜 维 讨 平 之 。 维 资此 郡 , 屡 出 兵 狄 道 。 〕 此 据 《 三 国 志 后 主 纪 》 及 《 姜 维 传 》 补 。〔晋 平 蜀 , 郡 人 不 附 。 泰 始 七 年 , 诸 屯 兵 杀 其 督 将 以 叛。 十 年 , 白 马 胡 叛 。 刺 史 皇 甫 晏 讨 之 , 至 都 安 , 军 叛 被杀 。 后 刺 史 王 浚 讨 平 之 。 〕 此 据 《 大 同志 》 补 。 〔 于 时 属 县 八 , 户 一 万 六 千 。 〕 此用 《 晋 书 地 理 志 》 补 。 〔 元 康 八 年 , 西 夷 校 尉 曲炳 讨 兴 乐 乱 羌 , 大 为 羌 胡 所 破 。 群 羌 皆 叛 , 太 守 但 保 都安 。 永 宁 元 年 , 刺 史 罗 尚 遣 牙 门 将 王 敦 讨 之 。 为 羌 所 杀。 李 雄 入 成 都 , 汶 山 太 守 兰 维 随 尚 东 走 。 雄 弃 其 地 , 以都 安 属 蜀 郡 。 〕 依 本 书 《 大 同 志 》 补 。            十 九    〔 汶 山 县     郡 治 。 〕 此 用 《 晋书 地 理 志 》 补 。 原 作 「 文 山 」 。 〔 本 汶 江 道 , 〕 依 《 后 汉 郡 国 志 》 。 〔 蜀 改 。〕 据 《 三 国 志 廖 立 传 》 。 〔 汶山 在 西 , 有 玉 轮 阪 。 〕 用 《 水 经 注 》 文缀 。 原 作 「 山 」 , 字 古 通 。 〔 濊 水 、 駹 水 出 焉 。〕 六 字 , 刘 昭 《 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志 》 文 。 濊 , 《 前 汉 志 》 作 渽 , 《 水 经 》 作 涐 。 〔故 冉 駹 界 邑 也 。 〕 依 《 后 汉 书 冉 駹 传》 意 补 。 说 在 注 。 〔 其 王 侯 颇 知 文 书 。 而 法 严 重 。贵 妇 人 , 党 母 族 。 死 , 则 烧 其 尸 。 〕 用《 冉 駹 传 》 文 补 。 〔 山 岩 间 多 石 室 , 深 者 十 余 丈 。〕 用 《 寰 宇 记 》 卷 七 十 八 「 汶 川 县 」 文割 补 。 〔 有 盐 溪 。 山 出 咸 石 , 煎 之 得 盐 。 〕 此据 《 太 平 御 览 》 卷 五 十 二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参 《 寰 宇记 》 卷 七 十 八 文 补 。    〔 都 安 县     本 湔 氐 道 。 〕 据 《前 汉 地 理 志 》 。 〔 李 冰 作 堰 处 。 〕 据《 蜀 志 序 》 文 。 〔 蜀 曰 湔 县 。 有 观 阪 , 后 主 登 之 ,看 汶 水 之 流 。 〕 据 《 三 国 志 后 主 纪 》建 兴 十 四 年 文 补 。 〔 县 东 南 皆 沃 野 , 〕 此用 《 史 记 货 殖 传 》 文 意 补 缀 。 〔 有 大 芋 如 蹲 鸱 也。 〕 七 字 据 颜 师 古 《 货 殖 传 》 注 引 《 华阳 国 志 》 文 补 。 张 守 节 《 史 记 正 义 》 同 引 , 「 都 安 」 误作 「 安 上 」 。 蹲 作 踆 。    〔 广 阳 县     郡 北 一 百 里 。 〕 此据 《 元 和 志 》 。 《 水 经 注 》 文 为 「 百 二 十 里 」 。 〔本 绵 虒 道 。 〕 依 《 郡 国 志 》 。 前 汉 无 道字 。 〔 北 部 都 尉 治 。 太 康 初 更 名 。 〕 据《 水 经 注 》 文 推 定 。 〔 有 玉 垒 山 , 出 璧 玉 , 湔 水 所出 。 〕 《 郡 国 志 》 注 「 绵 虒 道 」 引 《 华阳 国 志 》 文 。 〔 连 岭 九 峰 , 通 曰 岷 山 。 夏 含 霜 雪 ,昆 仑 之 仲 也 。 〕 此 用 《 寰 宇 记 》 引 王 羲之 《 与 谢 安 书 》 , 论 岷 山 文 , 并 《 一 统 志 》 缀 九 峰 句 补。 〔 一 曰 沃 焦 。 安 乡 山 , 直 上 六 里 , 岷 岭 之 最 高 者。 遇 大 雪 开 泮 , 望 见 成 都 。 〕 二 十 六 字为 《 寰 宇 记 》 卷 七 十 八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 四 川 通 志》 作「其 高 直 上 六 十 里 , 山 有 九 峰 四 时 积雪 」 。 〔 山 出 青 珠 。 〕 此 为 《 初学 记 》 卷 二 十 七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 广 柔 县     郡 西 百 里 。 〕 依 《元 和 志 》 推 定 。 〔 有 石 纽 乡 , 禹 所 生 也 。 〕 据《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六 文 补 。 〔 夷 人 共 营 其 地 , 方 百里 , 不 敢 居 牧 。 有 过 , 逃 其 中 , 不 敢 追 , 〕 《水 经 注 》 作 「 捕 之 者 不 逼 」 。 〔 云 畏 禹 神 ; 能 藏 三年 , 为 人 所 得 , 则 共 原 之 , 云 禹 神 灵 佑 之 。 〕 此二 十 三 字 , 为 《 郡 国 志 注 》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末 句《 水 经 注 》 作 「 大 禹 之 神 所 佑 也 」 。    〔 蚕 陵 县     郡 北 二 百 二 十 里 。 〕 此据 《 水 经 注 》 : 「 蚕 陵 至 北 部 一 百 二 十 里 」 计 算 补 。 〔 本 蚕 丛 邑 也 。 汉 武 帝 元 鼎 中 开 为 县 。 〕 此依 《 元 和 志 翼 州 》 文 补 。 〔 莽 曰 步 昌 。 〕 《前 汉 地 理 志 》 文 。〔有 蚕 陵 山 。 〕 据 《 旧 唐 书 地 理 志》 补 。    〔 升 迁 县     在 广 阳 西 百 里 。 〕 此定 晋 升 迁 县 为 今 黑 水 位 置 推 定 。 说 详 注 。 〔 蜀 汉 立。 〕 依 洪 亮 吉 《 补 三 国 疆 域 志 》 补 , 下三 县 同 。    〔 平 康 县     在 郡 北 三 百 里 。 〕 意推 补 。 〔 有 岷 阜 , 江 水 所 出 之 处 也 。 〕 此为 《 北 堂 书 钞 》 卷 一 百 五 十 七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岷 原讹 作 ● 。 《 水 经 注 》 云 : 「 汶 阜 山 在 徼 外 , 江 水 所 导 也。 」 亦 当 是 引《常 志 》 , 岷 、 汶 字 古 通 , 《 禹 贡 》作 岷 。 《 汉 书 》 作 , 又 作 岷 。《史 记 》 作 汶 。 《 三 国 志 秦 宓 传 》: 「 蜀 有 汶 阜 之 山 , 江 出 其 腹 。 」 疑 常 氏 原 语 为 「 有 汶阜 之 山 」 , 《 书 钞 》 夺 二 字 。 〔 江 初 出 , 未 可 滥 觞。 至 北 部 , 始 百 许 步 。 又 西 百 二 十 余 里 至 汶 山 , 乃 广 二百 余 步 矣 。 〕 此 用 《 水 经 注 江 水 》 文补 。 原 引 《 益 州 记 》 , 疑 亦 出 于 《 常 志 》 。    〔 兴 乐 县     在 郡 东 北 五 百 里 。 〕 依南 坪 位 置 推 算 。 〔 蜀 开 , 为 白 马 县 。 晋 平 蜀 , 更 名。 〕 此 据 《 宋 书 州 郡 志 》 引 《 太 康 地记 》 补 。 云 「 元 年 更 名 , 本 曰 白 马 」 。            二 十    〔 汉 嘉 郡 , 本 筰 都 夷 也 。 〕 五 字用 《 后 汉 书 南 蛮 筰 都 夷 传 》 文 借 补 。 原 有 都 字 , 当衍 , 说 在 注 〔 一 〕 。 〔 自 嶲 以 东 北 , 君 长 以 什 数 ,徙 、 筰 都 最 大 。 自 筰 以 东 北 , 君 长 以 什 数 , 冉 、 駹 最 大。 其 俗 或 土 着 , 或 移 徙 , 在 蜀 之 西 , 〕 上四 十 一 字 , 借 用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补 。 〔 是 谓 西夷 。 〕 用 《 西 南 夷 传 》 意 补 。 〔秦 时 尝 通 为 郡 县 , 至 汉 兴 而 罢 。 〕 十 二字 , 用 《 司 马 相 如 传 》 文 。 〔 元 鼎 六 年 通 南 夷 道 ,邛 、 筰 君 长 闻 南 夷 与 汉 通 , 得 赏 赐 多 , 多 愿 为 内 臣 妾 ,请 吏 比 南 夷 。 〕 《 西 南 夷 传 》 。 〔 乃 拜 司 马 相 如 为 中 郎 将 , 建 节 往 使 , 副 使 王 然 于 、 壶充 国 、 吕 越 人 , 驰 四 乘 之 传 , 因 巴 蜀 吏 、 币 物 以 赂 西 夷, 便 略 定 西 夷 。 邛 、 筰 、 冉 、 駹 、 斯 榆 之 君 , 皆 请 为 内臣 。 除 边 关 , 关 益 斥 。 西 至 沫 、 若 水 , 南 至 牂 柯 为 徼 。〕 此 节 取 《 史 记 司 马 相 如 传 》 文 。〔及 汉 诛 且 兰 、 邛 君 , 并 杀 筰 侯 , 冉 、 駹 皆 请 臣 、 置 吏。 乃 以 邛 都 为 越 嶲 郡 , 筰 都 为 沈 犁 郡 , 冉 、 駹 为 汶 山 郡。 〕 此 用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文 。 《 汉书 》 同 。 〔 沈 犁 郡 , 治 筰 都 , 去 长 安 三 千 三 百 三 十五 里 。 领 县 二 十 一 。 〕 此 据 《 汉 书 武帝 本 纪 》 颜 注 引 《 茂 陵 书 》 文 。 〔 天 汉 四 年 , 并 蜀郡 为 西 部 , 置 两 都 尉 。 一 居 旄 牛 , 主 徼 外 夷 ; 一 居 青 衣, 主 汉 人 。 〕 此 用 《 后 汉 书 莋 都 夷 传》 文 补 。 〔 邛 来 山 本 名 邛 筰 , 邛 人 、 筰 人 所 由 来 也。 〕 此 依 刘 昭 《 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志 》 文 改 三 字 。 来 字 原 作 崃 , 依 李 贤 《 后 汉 书 》 注 引 文改 。 筰 下 句 , 原 作 「 故 邛 人 、 莋 人 界 也 」 , 两 注 同 。 考其 山 为 今 大 相 岭 , 在 汉 为 旄 牛 、 严 道 两 县 界 , 非 邛 人 、莋 人 界 , 邛 国 尤 远 不 及 此 。 但 邛 人 莋 人 入 蜀 , 则 必 须 由此 山 。 当 是 原 释 邛 来 之 义 , 作 「 邛 人 、 莋 人 所 由 来 也 。」 刘 昭 或 据 误 本 , 或 误 「 本 名 邛 莋 」 之 义 为 界 山 , 改 由来 为 界 字 , 李 贤 又 缘 核 对 刘 注 而 从 其 误 , 兹 订 正 。 〔 有 九 折 阪 , 〕 意 补 四 字 , 以 启 下 文 。 〔 岩 阻 峻 回 , 曲 九 折 乃 至 山 上 。 凝 冰 夏 结 , 冬 则 剧 寒 。〕 此 续 用 刘 昭 注 引 文 。 李 贤 注 引 回 作 回。 又 重 山 上 二 字 。 〔 宣 帝 时 , 琅 邪 王 吉 子 阳 〕 此据 《 汉 书 》 卷 七 十 五 《 王 吉 传 》 文 , 以 郡 、 姓 名 , 字 联称 之 常 氏 语 格 缀 补 刘 注 引 文 。 刘 注 有 「 王 阳 行 部 至 此 退」 句 。 〔 为 益 州 刺 史 , 行 部 至 此 叹 曰 : 「 奉 先 人 遗体 , 奈 〕 何 数 乘 此 险 。 」 后 以 病 去 。 及 元 帝 时 , 涿 郡 〔王 尊 子 赣 为 刺 史 , 至 此 阪 , 问 吏 曰 : 「 此 非 王 阳 所 畏 道邪 ? 」 吏 对 曰 : 「 是 。 」 尊 叱 其 驭 曰 : 「 驱 之 ! 王 阳 为孝 子 。 王 尊 为 忠 臣 。 」 尊 居 部 二 岁 , 怀 来 徼 外 , 蛮 夷 归附 其 威 信 。 〕 此 用 《 汉 书 》 卷 七 十 六 《王 尊 传 》 文 补 。 微 有 加 字 。 〔 公 孙 述 据 蜀 , 青 衣 人不 附 。 世 祖 嘉 之 , 建 武 十 九 年 以 为 汉 嘉 郡 。 〕 据《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六 文 补 。 〔 已 , 复 为 都 尉 。 〕 此据 《 郡 国 志 》 蜀 郡 属 国 注 推 定 。 〔 永 平 中 , 益 州 刺史 梁 国 朱 辅 好 立 功 名 , 在 州 数 岁 , 宣 示 汉 德 , 威 怀 远 夷。 自 汶 山 以 西 , 前 世 所 不 至 , 正 朔 所 未 加 , 白 狼 、 盘 木、 唐 菆 等 百 余 国 , 户 百 三 十 万 , 口 六 百 万 以 上 , 举 种 奉贡 , 称 为 臣 仆 。 辅 上 疏 曰 : 「 臣 闻 诗 云 : 『 彼 徂 者 岐 ,有 夷 之 行 。 』 传 曰 : 『 岐 道 虽 僻 而 人 不 远 。 』 诗 人 诵 咏, 以 为 符 〕 〔 验 。 今 白 狼 王 唐 菆 等 慕 化 归 义 , 作 诗 三 章。 路 经 邛 来 大 山 , 零 高 阪 , 峭 危 峻 险 , 百 倍 岐 道 。 襁 负老 幼 , 若 归 慈 母 。 远 夷 之 语 , 辞 意 难 正 。 草 木 异 种 , 鸟兽 殊 类 。 有 犍 为 郡 掾 田 恭 与 之 习 狎 , 颇 晓 其 言 。 臣 辄 令讯 其 风 俗 , 译 其 辞 语 。 今 遣 从 事 史 李 陵 与 恭 护 送 诣 阙 ,并 上 其 乐 诗 。 昔 在 圣 帝 , 舞 四 夷 之 乐 。 今 之 所 上 , 庶 备其 一 。 」 明 帝 嘉 之 。 事 下 史 官 录 其 歌 焉 。 〕 此全 用 《 莋 都 夷 传 》 文 补 。 《 常 志 》 既 志 邛 来 山 , 必 缀 有此 三 故 事 。 《 东 观 记 》 有 《 朱 酺 传 》 , 今 存 残 文 云 : 「朱 酺 , 梁 国 宁 陵 人 , 明 帝 时 为 益 州 刺 史 , 移 书 属 郡 , 喻以 圣 德 。 白 狼 王 等 百 余 国 重 译 来 庭 。 献 诗 三 章 。 」 〔 时 部 尉 府 舍 , 以 部 御 杂 夷 , 宜 炫 耀 之 。 乃 雕 饰 城 墙 ,华 画 府 寺 及 诸 门 , 作 神 仙 、 海 灵 、 穷 奇 、 凿 齿 。 夷 人 出入 恐 惧 。 骡 马 或 惮 而 趄 。 〕 此 用 《 太平 御 览 》 卷 七 百 五 十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补 。 御 原 作 御 。恐 下 原 无 惧 字 。 《 后 汉 书 》 作 「 画 山 神 、 海 灵 、 奇 禽 、怪 兽 以 眩 耀 之 。 」 〔 延 光 二 年 , 旄 牛 夷 叛 攻 零 关 ,杀 长 吏 。 益 州 刺 史 张 乔 与 西 部 都 尉 击 破 之 。 于 是 分 置 蜀郡 属 国 都 尉 , 领 四 县 , 如 太 守 。 〕 此 用《 后 汉 莋 都 夷 传 》 文 。 〔 灵 帝 时 , 复 以 蜀 郡 属 国为 汉 嘉 郡 。 〕 此 用 《 莋 都 夷 传 》 文 。 加复 字 以 照 上 文 。 〔 四 县 户 十 一 万 。 〕 依《 郡 国 志 》 蜀 郡 属 国 户 数 。 〔 太 康 户 一 万 三 千 。 〕 据 《 晋 书 地 理 志 》 。            二 十 一    〔 汉 嘉 县     郡 治 。 〕 据 《 晋 书 地 理 志 》 , 是 用 《 太 康 地 志 》 文 。 〔 故 青 衣 羌 国也 。 〕 此 用 《 水 经 注 》 卷 三 六 原 语 。 〔 高 后 六 年 开 为 青 衣 县 。 〕 此 据 《 蜀 志总 序 》 与 《 汉 书 地 理 志 》 〔 有 蒙 山 。 〕 此用 《 后 汉 郡 国 志 》 汉 嘉 县 文 。 《 前 汉 志 》 合 。 〔青 衣 水 所 发 。 东 径 县 , 南 与 沫 水 会 。 〕 此用 《 水 经 注 》 文 。 删 县 上 其 字 与 会 字 下 「 于 越 嶲 郡 之 灵关 道 」 八 字 谬 文 。 〔 沫 水 从 岷 山 , 西 来 , 出 灵 山 下。 其 山 上 合 下 开 , 水 出 其 间 , 至 县 东 与 青 衣 水 合 , 东 入于 江 。 〕 此 用 《 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志 》 文 , 参 合 《 水 经 注 》 文 整 补 。 刘 昭 此 注 引 《 华 阳 国志 》 , 文 殊 谬 乱 , 不 可 句 读 。 盖 据 误 本 又 自 行 窜 乱 。 故与 地 理 实 际 刺 谬 。 《 水 经 注 》 文 亦 多 窜 乱 , 故 用 今 地 文参 合 订 之 。 〔 土 地 多 山 。 〕 此 刘昭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原 语 。 〔 产 名 茶 。 〕 此用 《 寰 宇 记 》 引《九 州 记 》 及 《 茶 谱 》 补 。 说 详 注 释。 〔 灵 山 下 有 灵 关 , 在 县 北 六 十 里 。 有 峡 , 口 阔 三丈 , 长 二 百 步 。 关 外 即 夷 邑 。 〕 此 借 《元 和 志 》 文 。 〔 安 帝 永 初 二 年 , 青 衣 道 夷 邑 长 令 西, 与 徼 外 三 种 夷 三 十 一 万 口 , 赍 黄 金 、 旄 牛 毦 举 土 内 属。 安 帝 增 令 田 爵 , 号 为 奉 通 邑 君 。 〕 据《 莋 都 夷 传 》 文 。 〔 延 光 二 年 , 为 属 国 都 尉 治 。 阳嘉 二 年 , 改 县 名 汉 嘉 。 〕 节 取 《 莋 都 夷传 》 文 。 〔 用 建 武 时 郡 名 也 。 〕 意补 。 〔 自 时 厥 后 , 人 文 蔚 兴 。 王 元 泰 州 里 无 继 。 〕 据 《 三 国 志 杨 戏 传 季 汉 辅 臣 赞 注 》补 。 〔 樊 叔 达 号 为 吏 师 。 〕 用 《樊 敏 碑 》 文 补 。 〔 向 举 为 一 时 表 率 。 〕 据《 三 国 志 先 主 传 》 , 劝 进 表 名 列 第 二 。 〔 张 休 、王 晖 并 俊 彦 称 也 。 〕 并 据 今 存 墓 铭 等 文献 补 。    〔 严 道 县     邛 来 山 , 邛 水 所 出 , 东 入 青 衣 。 有木 官 。 〕 十 四 字 用 《 汉 书 地 理 志 》 班固 本 注 文 。 〔 秦 开 邛 来 道 , 置 邮 传 , 属 临 邛 。 〕 右十 一 字 依 《 司 马 相 如 传 》 与 《 淮 南 王 传 》 合 参 意 补 。 〔 始 皇 二 十 五 年 灭 楚 , 徙 严 王 之 族 以 实 于 此 地 , 汉 为 县, 故 曰 严 道 , 属 蜀 郡 。 至 文 帝 , 又 徙 淮 〕 〔 南 王 之 族 于此 。 〕 此 四 十 字 , 用 《 寰 宇 记 》 卷 七 十七 文 。 倒 「 汉 为 县 」 三 字 在 「 故 曰 」 上 , 以 明 「 严 道 」取 义 。 秦 与 前 汉 皆 不 讳 庄 为 严 。 常 氏 不 当 有 此 说 。 然 《读 史 方 舆 纪 要 》 及 《 清 一 统 志 》 皆 有 与 此 相 同 之 文 , 云出 《 华 阳 国 志 》 。 是 唐 宋 人 书 引 《 华 阳 国 志 》 以 存 此 说者 尚 有 他 种 。 乐 史 亦 实 转 引 可 知 。 固 当 录 补 。 〔 道通 邛 筰 , 至 险 。 有 长 岭 、 若 栋 、 八 渡 之 难 , 杨 母 阁 之 峻。 昔 杨 氏 倡 造 作 阁 , 故 名 焉 。 〕 此 《 郡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原 无 「 通 邛 筰 」 三 字 , 据《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三 再 增 补 。 〔 有 铜 山 , 文 帝 赐 邓通 铸 钱 处 也 。 〕 取 《 史 汉 佞 幸 邓通 传 》 补 。 〔 其 人 士 , 则 李 盘 图 像 府 庭 , 〕 见《 先 贤 志 》 , 前 汉 时 属 蜀 郡 。 〔 高 颐 树 阙 锦 里 。 〕 据 现 存 雅 安 姚 桥 之 《 高 君 碑 》 , 与 石 阙。 雅 安 , 汉 严 道 县 地 也 。 〔 卫 继 仕 蜀 , 至 奉 车 都 尉、 大 尚 书 。 〕 《 三 国 志 》 附 《 杨 戏 传 》。    〔 徙 阳 县     本 斯 榆 邑 。 汉 武 略 斯 , 以 为 徙 县 。〕 据 《 司 马 相 如 传 》 及 《 汉 书 地 理 志》 , 颜 注 : 「 徙 音 斯 。 」 〔 晋 改 曰 徙 阳 也 。 〕 据《 晋 书 地 理 志 》 。 〔 山 出 丹 砂 , 雄 、 雌 黄 、 空 青、 青 碧 。 〕 据《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增 山字 。    〔 旄 牛 县     在 邛 来 山 表 , 本 旄 牛 王 地 。 邛 人 筰人 入 蜀 必 度 此 山 , 甚 险 难 , 南 人 毒 之 , 恒 止 市 于 此 。 〕 此 用 《 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改 「 旄 地 也 」 为 「 本 旄 牛 王 地 」 , 改 「 邛 人 自 蜀 入 」 为「 邛 人 筰 人 入 蜀 必 」 七 字 , 增 「 恒 止 市 于 此 」 五 字 , 补全 文 义 。 昔 人 引 文 多 意 为 夺 衍 , 故 失 之 也 。 〔 有 鲜水 、 若 水 〕 五 字 据 《 郡 国 志 》 注 引《华 阳 国 志 》 。 〔 出 徼 外 , 南 至大 莋 入 绳 。 〕 九 字 用 《 前 汉 志 》 旄 牛 县注 补 足 。 〔 濊 水 一 名 洲 江 , 合 沫 水 , 自 南 安 入 江 。〕 《 郡 国 志 》 注 原 引 脱 濊 水 字 , 遂 失 《常 志 》 本 旨 。 兹 用 《 前 汉 志 》 青 衣 县 注 , 更 补 后 八 字 。而 易 渽 字 为 「 濊 水 」 , 俾 与 「 汶 山 县 」 引 文 符 合 。    〔 晋 乐 县 〕     此 据 《 宋 书 州郡 志 》 补 。 说 在 注 释 。            二 十 二    〔 越 嶲 郡 , 〕 【 拜 越 嶲 太 守 , 迎 者 如 云 。 后 蜀 郡赵 温 , 亦 着 治 绩 】 十 八 字 当 后 移 。 〔 故 邛 都 夷 国 也 。 〕 此 用 《 后 汉 书 南蛮 邛 都 夷 传 》 ( 以 下 省 称 《 邛 传 》 ) 文 意 。 〔 秦时 尝 通 为 郡 县 。 〕 此 用 《 史 记 司 马 相如 传 》 语 插 补 。 〔 汉 武 帝 复 开 , 〕 用《 邛 传 》 文 , 加 汉 字 与 复 字 。 〔 以 为 邛 都 县 。 无 几而 地 陷 为 污 泽 , 因 名 为 邛 池 , 南 人 以 为 陷 河 , 〕 《邛 传 》 文 作 邛 河 。 兹 依 刘 昭 注 引 李 膺 《 益 州 记 》 改 作 陷河 。 李 膺 后 于 常 璩 , 当 据 《 常 志 》 , 《 范 史 》 字 讹 。 〔 后 复 反 叛 。 元 鼎 六 年 , 汉 兵 诛 邛 君 , 以 为 越 嶲 郡 。 〕 《 邛 传 》 汉 兵 下 「 自 越 嶲 水 伐 之 」 六 字, 系 用 应 劭 说 改 《 常 志 》 语 , 其 说 无 足 取 。 兹 用 《 史 记 西 南 夷 传 》 「 诛 邛 君 」 三 字 易 之 , 参 看 注 释 。 〔其 土 地 , 平 原 有 稻 田 。 〕 以 上 并 用 《 邛传 》 文 。 〔 其 人 椎 髻 、 耕 田 , 有 邑 聚 。 〕 用《 西 南 夷 传 》 文 补 。 〔 俗 多 游 荡 , 而 喜 讴 歌 , 略 与牂 柯 相 类 。 豪 帅 放 纵 , 难 得 而 制 。 〕 用《 邛 传 》 文 。    〔 王 莽 时 , 郡 守 枚 根 调 邛 人 任 贵 以 为 军 候 。 〕 《邛 传 》 文 本 作「长 贵 」 。 兹 依 宋 椠 残 文 改 作 「 任 贵」 , 下 同 。 〔 更 始 元 年 , 任 贵 率 种 人 攻 杀 枚 根 , 自立 为 邛 谷 王 。 〕 用 《 邛 传 》 文 。 改 「 更始 二 年 」 为 元 年 。 说 在 注 释 。 【 故 】 王 莽 【 遣 】 以任 贵 为 镇 戍 大 尹 守 之 。 此 十 二 字 为 宋 元丰 刻 本 所 谓 「 略 加 整 理 刻 之 」 所 保 存 旧 本 讹 乱 中 的 残 文。 原 作 「 遣 任 贵 」 改 用 以 字 。 〔 又 降 于 公 孙 述 。 述败 , 光 武 封 任 贵 为 邛 王 , 建 武 十 四 年 , 任 贵 遣 使 上 三 年计 , 天 子 即 授 越 嶲 太 守 印 绶 。 十 九 年 , 武 威 将 军 刘 尚 击益 州 夷 , 路 由 越 嶲 。 任 贵 闻 之 , 疑 尚 既 定 南 边 , 威 法 必行 , 己 不 得 自 放 纵 , 即 聚 兵 , 起 营 台 , 招 呼 诸 君 长 , 多酿 毒 酒 , 欲 先 以 劳 军 , 因 袭 击 尚 。 尚 知 其 谋 , 即 分 军 先据 邛 都 , 遂 掩 任 贵 , 诛 之 , 徙 其 家 属 于 成 都 。 〕 以上 《 邛 传 》 文 。    自 建 武 后 , 数 叛 。 此 六 字 亦 宋 椠所 保 存 旧 本 讹 乱 中 的 残 文 。 〔 永 平 元 年 , 姑 复 夷 叛, 益 州 刺 史 发 兵 讨 破 之 , 斩 其 渠 帅 , 传 首 京 师 。 后 太 守巴 郡 张 翕 , 政 化 清 平 , 得 夷 人 和 。 在 郡 十 七 年 卒 , 夷 人爱 慕 , 如 丧 父 母 , 苏 祈 叟 二 百 余 人 , 赍 牛 羊 送 丧 至 翕 本县 安 汉 , 起 坟 、 祭 祀 。 诏 书 嘉 美 , 为 立 祠 堂 。 〕 此用 《 邛 传 》 文 。 《 太 平 御 览 》 卷 六 十 引《华 阳 国 志 张 翕 传 》 作 「 在 官 十 九年 」 , 别 详 《 补 巴 郡 士 女 轶 文 》 。 〔 安 帝 元 初 三 年, 郡 徼 外 夷 大 羊 等 八 种 , 户 三 万 一 千 , 口 十 六 万 七 千 六百 二 十 , 慕 义 内 属 。 时 郡 县 赋 敛 烦 数 。 五 年 , 卷 夷 大 牛种 封 离 等 反 畔 , 杀 遂 久 令 。 明 年 , 永 昌 、 益 州 及 蜀 郡 夷皆 叛 应 之 , 众 遂 十 余 万 , 破 坏 二 十 余 县 , 杀 长 吏 , 燔 烧邑 郭 , 剽 略 百 姓 , 骸 骨 委 积 , 千 里 无 人 。 诏 益 州 刺 史 张乔 选 堪 能 从 事 讨 之 。 从 事 杨 竦 将 兵 至 楪 榆 , 大 破 之 。 封离 等 惶 怖 , 斩 其 同 谋 渠 帅 , 诣 竦 乞 降 , 竦 厚 加 慰 纳 。 其余 三 十 六 种 皆 来 降 附 , 诸 郡 皆 平 。 州 中 论 功 , 未 及 上 ,会 竦 病 创 卒 , 张 乔 深 痛 惜 之 , 乃 刻 石 勒 铭 , 图 画 其 像 。〕 以 上 用 《 邛 传 》 文 。 删 省 与 《 南 中 志》 从 同 者 及 战 略 部 署 七 十 二 字 。 存 常 氏 刺 守 令 不 良 , 激成 夷 乱 与 表 彰 杨 竦 功 勋 之 意 。 〔 天 子 以 张 翕 有 遗 爱, 〕 此 用 《 邛 传 》 文 截 缀 《 御 览 》 引 文。 〔 翕 子 璊 , 方 察 孝 廉 , 天 子 起 家 拜 越 嶲 太 守 。 迎者 如 云 。 〕 此 二 十 字 , 用 《 太 平 御 览 》卷 二 百 六 十 二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 璊 原 作 端 , 《 范 史 邛 传 》 作 「 湍 」 , 本 书 《 士 女 目 录 》 又 作 张 璊 , 《 巴 志》 同 , 兹 改 从 本 书 。 后 九 字 亦 保 存 于 宋 椠 讹 乱 残 文 中 。足 见 《 御 览 》 引 文 原 在 此 处 。 原 所 谓 「 略 加 整 顿 」 者 妄以 上 接 于 汶 山 郡 骆 武 事 因 字 之 下 , 时 次 列 王 莽 前 , 谬 甚, 兹 移 正 于 此 。 〔 曰 : 「 郎 君 仪 貌 类 我 府 君 。 」 后璊 颇 失 其 心 , 有 欲 叛 者 , 诸 夷 耆 老 相 晓 语 曰 : 「 当 为 先府 君 故 。 」 遂 以 得 安 。 〕 此 《 邛 传 》 文。 曰 上 原 有 「 夷 人 欢 喜 , 奉 迎 道 路 」 八 字 , 删 去 。 〔 后 顺 桓 间 , 广 汉 冯 颢 为 太 守 , 〕 十 字用 《 邛 都 传 》 文 。 〔 亦 着 治 绩 。 〕 《邛 传 》 文 作 「 政 化 尤 多 异 迹 云 。 」 本 书 宋 刻 本 有 讹 舛 略加 整 顿 残 文 作 「 后 蜀 郡 赵 温 , 亦 着 治 绩 」 。 当 是 妄 人 用残 乱 之 后 字 , 与 亦 着 治 绩 字 , 及 湍 残 存 字 妄 用 赵 温 缀 成。 亦 足 证 《 常 志 》 此 处 本 有 此 后 四 字 , 范 晔 改 其 文 耳 。冯 颢 见 1 2 章 之 注 。    章 武 三 年 , 越 嶲 此 下 廖 本 有 高 字, 他 各 本 无 。 【 高 】 叟 大 帅 张 、吴 、 何 、 王 浙 本 作 师 。 高 定 元 《三 国 志 张 嶷 传 》 作 高 定 。 称 王 恣 睢 , 钱写 本 讹 作 睚 。 遣 都 督 李 承 之 《 张嶷 传 》 作 李 求 承 。 煞 《 函 》 、 廖二 本 作 煞 。 他 各 本 作 杀 。 《 函 海 》 注 云 : 「 亦 作 杀 之 。」 当 非 。 将 军 梓 潼 焦 璜 , 破 没 郡 土 。 丞 相 亮 遣 越 嶲太 守 龚 禄 住 安 上 县 , 遥 领 太 守 。 安 上 去 郡 八 百 里 《张 嶷 传 》 作 「 八 百 余 里 」 。 今 按 : 八 当 衍 , 常 氏 缘 《 陈志 》 文 误 也 。 有 名 当 作 「 徒 有 郡名 。 」 而 已 。 建 兴 三 年 , 〔 丞 相 亮 南 征 , 复 郡 治 。〕 此 依 《 三 国 志 后 主 纪 》 及 《 杨 戏 传 辅 臣 赞 》 「 龚 德 绪 赞 」 注 文 补 。 【 蜀 安 南 将 军 马忠 讨 越 嶲 郡 夷 】 旧 刻 此 上 混 乱 , 不 成 文理 , 考 与 史 事 殆 全 不 合 。 除 已 校 订 上 文 , 存 其 残 字 , 更还 常 志 原 貌 外 , 审 此 十 字 , 与 马 忠 与 张 嶷 两 传 皆 不 合 ,又 下 文 迭 出 而 不 衔 接 , 当 是 宋 椠 依 妄 人 窜 乱 残 字 所 为 ,故 删 去 另 补 。 郡 夷 刚 狠 廖 本 作 很。 皆 鸱 视 。 〔 军 去 后 , 复 杀 太 守 禄 叛 。 延 熙 初 以 安南 将 军 马 忠 率 将 张 嶷 为 〕 越 嶲 太 守 。 【 张 】 嶷 将 所 领 之郡 。 以 上 旧 刻 讹 乱 依 《 三 国 志 》 马 忠 、张 嶷 传 及 本 书 《 南 中 志 》 改 补 。 移 上 「 安 南 将 军 马 忠 率」 七 字 于 此 。 诱 杀 苏 祈 、 顾 广 圻校 稿 注 「 即 苏 示 」 。 邑 君 冬 逢 及 其 弟 隗 渠 等 , 怀 集种 落 , 威 信 允 着 , 诸 种 渐 服 。 又 斩 斯 都 耆 帅 李 承 之 首 ,乃 吴 、 何 、 王 本 作 及 。 浙 本 剜 改 作 乃 。 手 煞 焦 璜 、 龚 禄 者 也 。 又 讨 叛 鄙 , 降 夷 人 , 安 种 落, 蛮 夷 率 服 。 嶷 始 以 郡 郛 宇 颓 , 更 筑 小 居 之 。 延 熙 二 二 当 作 五 。 年 乃 还 旧 郡 。 《嶷 传 》 云 : 「 在 官 三 年 , 徙 还 故 郡 。 」 更 城 郡 城 ,夷 人 男 女 莫 不 致 力 。 兴 复 七 县 。 嶷 迁 后 , 复 颇 奸 轨 , 旧各 本 后 复 二 字 倒 。 兹 从 廖 本 。 虽 有 四 部 斯 儿 , 廖本 注 云 「 当 作 叟 。 下 同 。 」 及 七 营 军 , 不 足 固 守 。乃 置 赤 甲 、 北 军 元 丰 本 作 都 。 二牙 门 , 及 斯 儿 督 军 中 坚 , 卫 夷 徼 。 此 下刘 、 张 、 李 本 连 缮 , 误 。        旧 本 记 此 段 , 讹 舛 不 重 叙 , 姑 考 事 之 本 末 ,略 加 整 顿 刻 之 。 记 字 , 《 函 海 》 本 作 纪。 并 注 云 : 「 李 本 此 注 在 书 头 。 刘 、 李 本 作 记 。 刘 、 吴、 何 本 亦 有 此 注 。 似 吕 氏 语 。 」 按 , 此 二 十 三 字 , 各 本皆 有 , 在 「 更 筑 小 坞 居 之 」 句 下 , 大 字 、 提 行 , 低 一 格排 , 作 二 行 。 其 下 「 延 熙 二 年 」 , 乃 提 行 作 正 文 。 此 明是 吕 大 防 付 刻 时 , 因 前 脱 页 下 , 存 文 蠹 坏 , 漫 不 成 理 ,妄 以 所 可 辨 识 残 字 纂 合 为 之 。 廖 本 刻 作 双 行 夹 注 , 在 「小 坞 居 之 」 句 下 。 循 此 以 求 原 文 , 参 合 历 史 文 献 , 本 易得 其 大 致 , 而 竟 将 「 拜 越 嶲 太 守 」 句 上 接 汶 山 郡 骆 武 事下 之 「 因 」 字 , 而 又 将 残 页 末 行 「 更 筑 小 坞 居 之 , 延 熙二 年 乃 还 旧 治 」 的 不 可 分 割 之 句 割 离 为 两 段 。 兹 将 其 移于 章 末 , 存 其 原 形 , 以 助 了 解 校 补 移 易 之 义 。            二 十 三    邛 都 县     郡 治 , 因 邛 邑 名 也 。 邛, 邛 二 字 古 通 用 。 《 史 》 、《汉 》 及 宋 、 明 各 本 皆 作 邛 。 《 函 海》 与 廖 本 作 邛 。 邛 之 初 有 七 部 , 后 为 七 部 营 军 。 又有 四 部 斯 儿 。 顾 观 光 校 勘 记 引 上 文 廖 本注 。 并 于 此 注 云 : 「 《 史 记 司 马 相 如 传 》 索 隐 引 作 叟。 不 误 。 」 今 案 : 是 误 。 南 山 出 铜 , 此下 , 廖 本 注 云 : 「 《 续 汉 书 志 》 注 引 『 邛 都 河 有 唪 嶲山 。 』 疑 此 有 脱 文 。 」 〔 邛 河 有 唪 嶲 山 , 又 〕 有 温泉 穴 , 冬 夏 〔 常 〕 热 , 依 《 郡 国 志 》 注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补 上 八 字 。 其 温 《初 学 记 》 卷 七 , 《 太 平 御 览 》 卷 七 十 一 引 作 源 。 可汤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六 引 作 燖 。 鸡、 豚 。 下 流 《 初 学 记 》 作 汤 。 〔澡 洗 〕 治 疾 病 。 《 初 学 记 》 作 「 下 汤 澡洗 疗 宿 疾 」 。 《 御 览 》 引 作 「 下 流 澡 洗 治 宿 病 。 」 余多 恶 水 , 水 神 护 之 , 不 可 污 秽 及 沈 乱 发 , 照 ● 《函 海 》 注 云 : 「 元 本 作 ● , 古 ● 字 也 。 吴 、 何 本 误 回 。」 则 使 人 被 恶 疾 , 一 郡 通 云 然 。    台 登 县     有 孙 水 , 一 曰 白 沙 江 , 入 马 湖 水 。 山有 砮 石 , 火 烧 成 铁 , 刚 利 。 《 禹 贡 》 「 厥 赋 砮 」 是 也 。又 有 漆 , 汉 末 , 夷 皆 有 之 ,〔张 〕 嶷 取 焉 。 宋 椠 元 有 小 注 「 嶷 ,张 嶷 也 」 。 钱 写 本 只 「 张 嶷 」 二 字 。 《 函 海 》 注 云 : 「刘 本 无 也 字 。 李 本 小 注 在 书 头 , 亦 无 也 字 。 」 兹 径 补 张字 。    【 阐 】 〔 阑 〕 县 旧 皆 同 误 本 《 郡国 志 》 作 「 阐 县 」 。 兹 依 《 前 汉 志 》 改 。     故 邛人 邑 , 李 本 作 也 。 〔 治 〕 邛 【 都】 〔 部 城 〕 。 旧 本 皆 只 「 邛 都 」 二 字 。兹 依 《 郡 国 志 》 注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补 治 , 城 两 字 。 兹依 《 元 和 志 》 改 「 邛 都 」 为 「 邛 部 」 字 。 〔 地 〕 接【 寒 】 〔 零 〕 关 。 旧 各 本 皆 作 「 接 寒 关」 三 字 。 寒 为 零 字 讹 甚 明 。 依 《 司 马 相 如 传 》 改 , 并 补地 字 。    〔 零 关 道 〕 依 《 郡 国 志 》 注 引 《华 阳 国 志 》 补 。     〔 有 铜 山 , 又 有 利 慈 渚 。 太 始九 年 , 黄 龙 〕 〔 见 于 利 慈 , 县 令 董 玄 之 率 吏 民 观 之 , 以白 刺 史 王 浚 。 浚 表 上 之 , 改 名 护 龙 县 。 〕 前七 字 , 用 《 郡 国 志 》 注 引 文 。 并 援 《 水 经 注 》 卷 三 十 六补 渚 字 及 其 下 三 十 五 字 。 今 省 。 此二 字 存 宋 椠 旧 文 , 元 接 「 阑 县 」 条 。    苏 示 县 钱 写 本 作 「 汉 示 县 。 」 《张 嶷 传 》 作 「 苏 祁 」 。 汉 末 , 夷 王 〔 冬 逢 〕 依《 张 嶷 传 》 补 此 二 字 。 及 弟 隗 渠 数 偝 刘、 李 本 作 背 。 吴 、 何 、 王 本 作 偕 。 钱 、 函 、 廖 本 作 偝 。浙 本 剜 改 作 偝 。 叛 。 以 服 诸 种 , 张 嶷 先 杀 王 。 【 弟】 隗 渠 又 叛 , 遁 入 西 徼 , 遣 亲 信 二 人 使 嶷 。 《张 嶷 传 》 云 「 诈 降 嶷 。 实 取 消 息 」 。 嶷 知 奸 计 , 以重 赂 使 , 使 杀 渠 。《嶷 传 》 云 : 「 许 以 重 赏 , 使 为 反 间。 二 人 遂 合 谋 杀 渠 。 」 渠 死 , 夷 徼 肃 清 。 【 县 晋 省】 此 三 字 , 当 是 后 人 批 注 , 吕 刻 收 入 正文 , 说 在 注 释 。    会 无 县     【 路 通 宁 州 。 渡 泸 得 住 狼 县 】 廖本 注 : 住 , 「 当 作 堂 。 」 狼 , 「 当 作 蜋 。 《 南 中 志 》 作螂 」 。 今 按 : 此 十 字 , 当 倒 在 末 , 以 故 濮 人 邑 句 上 承 县。 故 濮 人 邑 也 。 今 有 濮 人 冢 , 冢 不 闭 户 , 闭字 宋 明 旧 本 皆 作 开 。 清 刻 本 皆 同 《 郡 国 志 》 注 引 作 闭 。 其 穴 多 有 碧 珠 , 人 不 可 取 , 取 之 不 祥 。 有 天 马 河 , 天 马 《 郡 国 志 》 注 引 讹 作 「 元 马 」 。 下文 同 。 〔 天 〕 马 日 千 里 , 依 《 郡国 志 》 注 引 文 补 天 字 。 后 死 于 蜀 , 葬 江 原 小 亭 , 今天 马 冢 是 也 。 【 县 】 〔 山 〕 有 天 马 祠 。 「山 有 」 是 常 氏 文 例 「 县 有 」 非 例 。 《 郡 国 志 》 注 所 引 文, 固 多 改 字 , 不 足 全 遵 。 兹 还 县 字 为 山 字 , 与 下 文 山 下字 相 应 。 山 , 谓 天 马 河 侧 之 天 马 山 也 。 【 初 】 旧本 皆 有 此 字 , 于 文 不 适 。 《 郡 国 志 》 注 引 亦 无 。 民家 马 牧 山 下 , 或 产 骏 驹 , 云 天 马 子 也 。 今 有 钱、 《 函 》 本 作 其 , 廖 本 作 有 。 天 马 【 径 】 〔 径 〕 , 刘 、 《 函 》 、 廖 本 作 径 。 不 取 。 厥迹 存 焉 。 河 中 有 铜 胎 , 钱 、 《 函 》 、 廖本 作 胎 , 《 郡 国 志 》 注 引 作 船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同 作船 , 《 水 经 注 》 作 「 具 子 铜 胎 」 , 顾 广 圻 校 云 : 「 当 依《 水 经 注 》 。 」 今 以 羊 祀 之 , 可 取 , 河 中 见 存 。 土地 【 时 】 〔 特 〕 产 〔 好 〕 犀 牛 , 犀 当 作兕 。 〔 东 〕 山 【 色 】 〔 出 〕 青 碧 。 依《 郡 国 志 》 注 所 引 《 华 阳 国 志 》 文 补 好 字 与 东 字 , 改 时作 特 , 色 作 出 。 顾 广 圻 顾 观 光 二 校 稿 已 先 见 及 。    大 筰 县 旧 各 本 作 笮 、 廖 本 作 筰 。 汉 末 省 也 。 刘 、 李 本 无 也 字 。    定 筰 县 《 函 海 》 注 云 , 「 前 后 《汉 书 》 、 《 晋 书 》 作 莋 。 」     筰 , 笮 夷 也 。 笮字 , 廖 本 注 云 「 当 衍 」 。 汶 山 曰 夷 , 南 中 曰 昆 明 ,汉 嘉 、 越 嶲 曰 筰 , 蜀 曰 邛 , 皆 夷 种 也 。 县 在 郡 西 。 渡 泸水 , 宾 刚 徼 ,【白 】 〔 曰 〕 旧 皆 作 白 , 兹 改 作 曰 。 摩 沙 夷 。 有 盐 池 , 《 郡 国 志 》 注引 此 文 , 作 「 盐 坑 」 。 积 薪 , 以 齐 水 灌 而 【 后 】 焚之 , 《 郡 国 志 》 注 引 作 「 而 后 焚 之 」 。其 后 字 当 衍 。 成 盐 。 汉 末 , 夷 皆 锢 之 , 张 嶷 往 争 ,夷 帅 狼 旧 无 此 狼 字 , 廖 本 补 , 并 注 。 岑, 盘 木 王 舅 , 旧 各 本 作 「 盘 木 明 。 」 廖本 依 《 张 嶷 传 》 改 , 有 注 。 不 肯 服 , 嶷 禽 , 挞 杀 之。 厚 赏 赐 , 余 类 皆 安 , 官 迄 〔 今 〕 有 之 。 【 北 沙 河 是 】 四 字 可 疑 当 衍 , 说 在 注 释 。    三 缝 县 《 前 汉 志 》 作 三 绛 。    一 曰 小 会 无 , 音 三 播 。 旧 本 此 下 皆 有小 注 云 「 音 三 播 字 疑 误 。 」 唯 刘 本 多 注 「 缝 音 播 」 三 字。 通 道 宁 州 。 渡 泸 , 【 得 】 〔 接 〕 蜻 蛉 县 。 得当 作 接 , 谓 县 境 越 泸 水 , 接 蜻 蛉 县 界 处 有 长 谷 。 蜻 蛉 在云 南 郡 。 有 长 谷 石 刘 李 本 作 古 。 【 时 】 〔 猪 〕 旧 各 本 皆 作 「 石 时坪 。 」 顾 广 圻 校 稿 依 《 水 经 注 》 改 。 坪 , 张、 吴 、 何 、 王 本 作 平 , 依 元 丰 本 也 。 刘 、 李 、 钱 、 《 函》 、 廖 本 作 坪 , 依 嘉 泰 本 也 。 中 有 石 猪 , 子 母 数 千头 。 长 老 传 言 : 夷 昔 牧 猪 于 此 , 一 朝 猪 化 为 石 , 迄 今 夷不 敢 牧 于 此 。 张 、 吴 、 何 、 王 本 作 「 不敢 往 牧 」 。    卑 水 县     去 郡 三 百 里 。 水 流 通 马 湖 。 《郡 国 志 》 注 引 作 「 水 通 马 湖 」 四 字 , 当 是 「 水 通 马 湖 江」 五 字 被 削 , 详 注 释 。    潜 街 县 《 函 海 》 注 云 : 「 刘 、 吴、 何 、 李 本 作 溪 。 《 汉 志 》 作 灊 。 」     汉 【 末 】置 , 《 前 汉 志 》 已 有 此 县 , 末 字 衍 。 晋初 省 。 《 后 汉 志 》 已 无 此 县 , 则 当 云 「后 汉 省 」 。 而 云 「 晋 初 省 」 者 , 盖 蜀 汉 时 曾 复 置 。    安 上 县    马 湖 县     水 通 僰 道 入 江 。 晋 初 省 。 刘、 李 本 无 初 字 。            二 十 四    右 益 州 , 汉 初 统 郡 五 。 按 , 谓 巴、 汉 中 、 蜀 、 广 汉 、 犍 为 , 皆 高 祖 王 汉 中 时 故 地 , 截 至武 帝 建 元 六 年 止 , 不 计 武 帝 新 开 诸 郡 也 。 后 渐 分 建, 蜀 郡 及 巴 【 郡 】 , 又 分 为 五 郡 。 为 ,当 作 出 。 谓 蜀 郡 分 出 汉 嘉 、 江 阳 二 郡 , 巴 郡 分 出 巴 东 、巴 西 、 涪 陵 三 郡 , 合 为 五 郡 , 皆 在 建 安 以 前 。 不 计 汶 山郡 , 非 汉 王 故 地 也 。 〔 刘 二 主 时 , 又 自 〕 广 汉 、 汉中 、 犍 为 、 〔 巴 西 分 出 六 〕 【 为 四 】 郡 。 谓自 广 汉 分 出 梓 潼 、 阴 平 , 汉 中 分 出 西 城 、 上 庸 、 房 陵 ,巴 西 分 出 宕 渠 , 犍 为 分 出 朱 提 , 亦 皆 故 汉 中 王 故 境 。 〔 武 帝 〕 【 又 】 开 益 州 五 郡 , 此 谓 武 都、 汶 山 、 越 嶲 、 柯 、 益 州 五 郡 , 沈 黎 旋 废 不 计 , 益 州后 改 晋 宁 。 〔 明 帝 开 永 昌 郡 , 丞 相 亮 分 置 建 宁 、 兴古 、 云 南 郡 〕 , 合 二 十 五 郡 。 蜀 汉 世 有此 二 十 五 郡 不 误 , 但 上 文 夺 去 字 多 , 即 不 可 合 , 各 郡 文固 在 , 可 按 补 也 。 南 中 平 乐 、 南 广 二 郡 亦 蜀 汉 置 。 平 乐旋 废 , 南 广 丞 相 亮 后 所 置 , 故 不 当 计 入 。 旧 刻 各 本 怪 其数 不 合 , 莫 知 考 补 , 廖 本 注 云 「 以 上 舛 驳 , 所 未 详 矣 。」 及 宁 、 【 州 】 〔 荆 〕 、 梁 州 建 , 复 增 七 郡 , 蜀 于是 有 【 三 】 州 四 , 及 字 《 函 海 》 注 云 「何 本 误 又 」 。 顾 观 光 校 云 「 原 误 又 」 。 盖 元 丰 与 张 、 吴、 何 本 皆 作 又 , 刘 、 李 、 钱 、 《 函 》 、 廖 本 作 及 也 。 又「 于 是 有 」 下 州 四 上 , 各 本 皆 无 三 字 。 廖 本 有 , 并 注 云: 「 旧 脱 此 字 , 今 补 正 。 」 今 按 : 李 雄 曾 置 荆 州 , 见 《大 同 志 》 , 常 氏 原 本 有 荆 , 为 州 四 。 降 江 左 后 , 嫌 荆 州与 晋 抵 牾 , 删 去 , 改 荆 为 州 以 掩 之 , 而 「 州 四 」 二 字 未及 改 。 后 之 传 抄 者 遂 自 州 断 句 , 以 四 下 属 。 兹 改 还 荆 字, 从 四 断 句 。 〔 凡 三 〕 十 二 郡 , 旧刻 误 以 四 字 下 属 代 三 字 。 兹 补 「 凡 三 」 二 字 。 三 十 二 郡者 , 上 二 十 五 郡 , 加 李 雄 与 王 逊 所 增 立 之 平 夷 、 夜 郎 、平 乐 、 南 广 ( 李 雄 复 置 ) , 河 阳 、 梁 水 、 西 平 七 郡 及 荆州 之 建 平 郡 。 由 常 氏 去 荆 字 删 建 平 郡 , 故 从 来 抄 传 与 镌刻 者 不 能 得 三 十 二 数 而 作 四 十 二 , 并 上 各 数 字 疑 昧 不 解, 听 其 舛 驳 , 甚 至 于 改 四 州 为 三 州 , 三 十 二 郡 为 四 十 二也 。 一 百 九 十 六 县 。 各 本 此 文 并同 。 查 本 书 所 列 郡 县 , 共 只 百 七 十 四 县 , 尚 差 二 十 二 县, 疑 皆 在 原 荆 州 郡 县 中 , 合 省 并 之 县 计 , 非 常 氏 原 文 有误 , 不 尽 详 考 。 州 分 后 , 《 函 海》 作 为 。 益 州 凡 新 旧 郡 【 九 】 〔 七 〕 , 旧刻 皆 作 九 , 当 是 七 字 之 讹 , 说 详 注 释 。 县 四 十 八 ,户 夷 、 晋 二 十 【 二 】 〔 四 〕 万 。 廖 本 作「 二 十 二 万 」 。    譔 曰 蜀 之 为 邦 , 天 文 , 〔 则 〕 井 络 辉 其 上 。 地 理, 〔 则 〕 岷 、 嶓 镇 其 域 。 五 岳 , 则 廖 本有 则 字 , 他 本 无 。 华 山 表 其 阳 。 四 渎 , 则 旧各 本 有 。 汶 江 出 其 徼 。 故 上 圣 , 则 大 禹 生 其 乡 。 媾姻 , 则 黄 帝 婚 其 女 。 显 族 , 吴 、 何 本 无女 、 显 二 字 , 吴 作 墨 巴 , 何 本 空 格 。 疑 是 张 佳 胤 删 , 以族 代 女 字 , 意 实 胜 于 嘉 泰 本 , 然 窃 疑 显 族 下 有 脱 文 , 当是 原 有 表 扬 诸 大 族 字 被 删 。 大 贤 , 彭 祖 育 其 山 。 列仙 , 王 乔 升 其 冈 。 而 宝 鼎 辉 光 于 中 流 。 离 张、 吴 、 何 、 王 本 作 骊 。 龙 、 仁 虎 跃 当脱 有 一 字 。 乎 渊 陵 。 开 辟 及 汉 , 国 富 民 殷 。 府 腐 谷帛 , 家 蕴 畜 积 。 《 雅 》 、 《 颂 》 之 声 , 充 塞 天 衢 , 中 【林 】 〔 穆 〕 旧 本 皆 作 穆 。 廖 本 作 林 。 之咏 , 侔 乎 《 二 南 》 。 蕃 衍 三 州 , 土 广 万 里 。 方 之 九 区 ,于 斯 为 盛 。 固 干 坤 之 灵 囿 , 先 王 之 所 经 纬 也 。    附 一      蚕 丛 考    蚕 丛 之 名 , 始 着 于 扬 雄 《 蜀 王 本 纪 》 , 其 书 今 佚, 唯 有 辑 本 。 所 辑 魏 晋 以 来 杂 史 、 地 书 及 汇 书 , 文 字 小有 异 同 , 大 旨 若 一 。 无 非 出 于 扬 雄 所 传 。 兹 于 《 常 志 》外 选 录 数 种 以 便 参 订 :    《 文 选 蜀 都 赋 》 注 : 「 蜀 王 之 先 名 蚕 丛 、 柏 濩、 蒲 泽 、 开 明 。 是 时 , 人 萌 ( 民 ) 椎 髻 、 左 言 , 不 晓 文字 , 未 有 礼 乐 。 从 开 明 以 上 到 蚕 丛 , 积 三 万 四 千 岁 。 」( 左 言 , 谓 不 同 于 汉 语 。 六 朝 有 「 左 郡 」 , 谓 语 言 不 同之 郡 。 )    《 艺 文 类 聚 》 卷 六 : 「 蜀 王 始 曰 蚕 丛 , 次 曰 伯 雍, 次 曰 鱼 凫 。 」    《 太 平 御 览 》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 「 蜀 之 先 称 王 者 曰蚕 丛 、 柏 灌 , 鱼 易 ( 凫 ) 、 开 明 。 是 时 , 椎 髻 、 左 衽 ,不 晓 文 字 , 未 有 礼 乐 。 自 开 明 以 上 至 蚕 丛 凡 四 千 岁 。 」( 左 衽 非 羌 氐 俗 。 应 是 「 左 言 」 讹 。 )    又 卷 八 百 八 十 八 : 「 蜀 王 之 先 名 蚕 丛 , 后 代 名 曰柏 灌 , 后 者 名 鱼 凫 。 此 三 代 各 数 百 岁 , 神 化 不 死 。 其 民亦 随 王 化 去 。 」    综 合 分 析 , 以 求 扬 雄 本 语 , 则 蜀 王 先 世 最 先 着 名者 为 蚕 丛 氏 。 其 时 与 中 原 不 同 俗 , 无 文 字 , 无 礼 乐 , 年代 荒 远 , 连 坟 墓 亦 无 有 。 质 言 之 , 还 是 原 始 社 会 的 初 期或 中 期 , 或 说 是 中 石 器 时 代 以 前 的 社 会 。 自 蚕 丛 氏 开 始, 乃 有 氏 族 组 织 。 所 谓 「 王 」 , 乃 后 人 加 于 其 氏 族 首 领之 称 , 正 如 称 伏 羲 氏 、 神 农 氏 曰 「 帝 」 , 非 即 已 经 有 国家 制 度 之 王 号 也 。    常 璩 在 《 序 志 篇 》 , 用 特 笔 反 对 扬 雄 所 传 之 说 云: 「 世 俗 间 横 有 为 蜀 传 者 , 言 蜀 王 、 蚕 丛 间 周 回 三 千 岁。 … … 按 《 蜀 纪 》 , 『 帝 居 房 心 , 决 事 参 伐 』 ( 参 ) 伐, 则 蜀 分 野 。 言 蜀 在 帝 议 政 之 方 。 帝 不 议 政 , 则 王 气 流于 西 。 故 周 失 纪 纲 而 蜀 先 ( 称 ) 王 。 七 国 皆 王 , 蜀 又 称帝 。 此 则 蚕 丛 自 王 , 杜 宇 自 帝 , 皆 周 之 叔 世 , 安 得 三 千岁 ? 」 所 据 《 蜀 纪 》 三 语 、 与 《 三 国 志 秦 宓 传 》 「 请为 明 府 陈 其 《 本 纪 》 」 文 同 。 璩 固 云 : 「 司 马 相 如 、 严君 平 、 扬 子 云 、 阳 成 子 玄 、 郑 伯 邑 、 尹 彭 城 、 谯 常 侍 、任 给 事 等 各 集 传 记 以 作 《 本 纪 》 。 」 则 从 前 汉 至 魏 晋 ,作 《 蜀 本 纪 》 者 凡 八 家 。 扬 雄 仅 居 其 一 。 璩 与 秦 宓 所 据之 《 蜀 本 纪 》 , 出 于 星 象 家 言 , 非 扬 雄 语 。 扬 雄 「 怀 铅握 椠 遍 访 故 老 」 ( 《 方 言 序 》 ) , 传 其 《 方 言 》 。 其 记蜀 王 事 , 当 亦 如 此 。 凡 民 族 在 无 文 字 时 , 率 有 口 诵 其 先代 历 史 之 能 力 。 ( 近 世 彝 族 奴 隶 主 , 有 能 诵 其 祖 先 名 氏至 七 十 代 以 上 者 。 ) 扬 雄 生 于 蜀 , 与 故 老 习 , 记 其 传 说如 此 。 虽 其 真 实 性 不 能 甚 大 , 亦 应 较 其 他 学 人 专 恃 书 本、 推 断 者 为 可 靠 。 故 璩 所 持 以 驳 雄 说 者 , 不 能 成 立 。 从而 可 知 对 《 常 志 》 相 关 诸 语 , 亦 当 有 所 抉 择 矣 。    用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观 点 分 析 旧 籍 所 传 关 于 蚕 丛 氏 之资 料 , 可 以 肯 定 其 为 原 始 社 会 最 先 形 成 一 个 氏 族 集 团 之首 领 。 其 至 周 末 之 时 间 , 说 三 千 岁 , 为 保 守 数 ; 四 千 岁, 为 近 似 数 ; 估 万 余 岁 亦 非 甚 夸 。 此 为 结 论 之 一 。    胡 为 称 曰 蚕 丛 ? 凡 古 籍 记 述 原 始 社 会 之 氏 族 名 称, 有 录 音 者 , 有 录 意 者 。 「 蚕 丛 」 为 录 音 耶 ? 必 不 取 于如 此 繁 画 之 两 字 。 意 必 亦 如「伏 羲 」 、 「 神 农 」 、 「 有 巢 」 、 「 豕 韦 」 之 为 录 意 ;或 由 其 饲 养 原 蚕 成 功 , 创 缫 丝 法 , 为 民 族 兴 利 , 故 号 「蚕 丛 」 也 。 宋 黄 休 复 《 茅 亭 客 话 》 云 : 「 蜀 有 蚕 市 , … … 耆 旧 相 传 : 古 蚕 丛 氏 为 蜀 主 , 民 无 定 居 , 随 蚕 丛 所 在致 市 居 。 此 其 遗 风 也 。 」 是 蜀 人 相 传 蚕 丛 氏 时 尚 无 都 邑, 随 桑 林 所 在 , 聚 其 人 , 教 以 养 蚕 缫 丝 , 故 曰 蚕 丛 。 然宋 去 蚕 丛 已 远 , 后 于 扬 雄 一 千 余 年 , 既 非 秦 汉 人 传 说 ,更 难 信 赖 。 窃 疑 蚕 丛 之 义 , 谓 聚 蚕 于 一 箔 含 养 之 , 共 簇作 茧 , 非 如 原 蚕 之 蜎 蜎 独 生 , 分 散 作 茧 。 是 原 始 人 类 一大 发 明 创 造 。 故 成 为 氏 族 专 称 也 。 今 蜀 人 犹 称 作 茧 之 草树 为 簇 , 语 音 作 丛 之 入 声 。 疑 即 蚕 丛 语 变 也 。    古 史 相 传 , 黄 帝 元 妃 嫘 祖 , 教 民 养 蚕 ( 出 《 世 本》 ) 。 《 史 记 五 帝 本 纪 》 据 《 世 本 》 与 《 大 戴 礼 帝系 姓 五 帝 德 》 撰 成 , 称 :「黄 帝 居 轩 辕 之 丘 , 而 娶 于 西 陵 之 女 , 是 为 嫘 祖 。 嫘 祖为 黄 帝 正 妃 , 生 二 子 , … … 青 阳 降 居 江 水 。 其 二 曰 昌 意, 降 居 若 水 。 昌 意 娶 蜀 山 氏 女 曰 昌 仆 , 生 高 阳 … … 是 为帝 颛 顼 也 。 」 蜀 山 氏 居 于 何 地 , 暂 可 不 论 。 论 蜀 之 为 字, 盖 即 原 蚕 之 本 称 也 。 就 我 国 文 字 发 展 过 程 言 , 先 只 象形 , 次 会 意 。 周 秦 以 降 , 谐 声 字 乃 多 。 蚕 字 , 从 , 朁声 。 其 非 原 始 之 蚕 字 甚 明 。 较 蚕 字 早 出 者 , 有 蜀 字 ; 古文 作 ● , 后 加 虫 字 , 象 形 兼 会 意 。 所 表 者 为 蛾 类 之 幼 虫。 蛾 类 幼 虫 与 人 类 生 活 最 关 切 者 莫 如 蚕 。 故 蜀 字 系 古 人专 为 原 蚕 制 造 。 象 巨 目 之 虫 。 又 加 虫 为 识 者 , 是 象 形 末期 字 ; 更 加 虫 , 以 明 其 非 他 种 巨 目 动 物 。 原 蚕 眼 实 微 小, 然 有 大 黑 斑 为 伪 目 , 故 其 造 字 如 此 。 ( 家 蚕 经 人 工 改良 变 化 , 多 失 其 眼 斑 。 ) 我 国 象 形 文 字 , 在 渔 猎 经 济 时代 开 始 , 畜 牧 时 代 大 盛 。 进 入 农 业 时 代 转 衰 , 乃 渐 进 入会 意 、 谐 声 阶 段 。 估 计 蜀 字 之 制 成 , 即 在 黄 帝 之 世 。 其字 , 亦 即 为 当 时 之 蚕 字 。 后 世 乃 以 蜀 为 原 蚕 , 而 于 人 工改 良 之 蚕 种 , 则 造 蚕 字 以 相 区 别 。 故 《 淮 南 子 》 云 : 「蚕 与 蜀 似 而 爱 憎 异 。 」 其 所 云 「 蜀 」 , 即 原 蚕 , 今 云 野蚕 者 是 也 。    野 蚕 , 今 四 川 有 桑 之 处 皆 有 之 。 桑 林 岁 久 , 即 自繁 生 。 其 蛾 与 蚕 蛾 无 异 , 产 卵 于 桑 之 枝 干 , 不 甚 密 集 。春 暖 自 孵 出 , 就 叶 芽 。 恒 分 散 , 鲜 共 叶 者 。 蜕 变 四 化 而后 成 茧 。 体 较 家 蚕 短 小 , 形 质 全 同 。 散 向 桑 下 枯 草 、 篱栅 、 墙 垣 间 结 茧 , 或 就 桑 皮 皴 裂 间 。 茧 淡 灰 黄 色 , 较 家蚕 茧 小 而 坚 硬 。 可 煮 而 抽 丝 , 与 家 蚕 丝 无 异 , 但 多 颣 结。 性 不 群 聚 。 故 蜀 字 引 伸 之 义 为 独 。 扬 雄 《 方 言 》 : 「一 , 蜀 也 。 南 楚 谓 之 独 。 」 盖 蜀 人 古 语 读 一 为 蜀 , 其 字作 ● , 象 蚕 之 形 , 亦 即 古 代 之 蚕 字 。 我 国 古 代 传 养 蚕 法者 , 初 亦 只 呼 为 「 蜀 。 」 更 造 为 蜀 字 。 是 故 「 蜀 山 氏 」, 即 古 人 加 于 蚕 丛 氏 之 称 也 。 其 义 皆 谓 最 先 创 造 养 蚕 法之 氏 族 。 西 陵 氏 女 子 嫘 祖 得 其 法 , 转 施 之 于 中 原 地 区 。故 其 子 娶 于 蜀 山 氏 。 疑 西 陵 氏 居 地 与 蜀 山 氏 近 , 故 传 其术 于 中 原 独 早 。 然 则 蚕 丛 氏 在 黄 帝 之 先 已 养 蚕 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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