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主义精神。爱国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在传统社会,女性似乎又没有多少资格爱国。除花木兰、穆桂英、梁红玉等屈指可数的少数女英雄能够以身报国外,其他女子大多报国无门。只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中国妇女的爱国热情才有机会得到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女性有了参政议政的权利,也不再被束缚在家庭的小圈子里,便变得关心起国家大事来。“天下兴亡”已不再只是“匹夫有责”,而是“男女都有责”了。当然,对国家大事的关心,主要还体现在城市妇女(尤其是北京)、职业妇女(尤其是干部)和知识妇女(尤其是学生)身上,但毕竟已开始成为一种新的时代风尚。二、英雄主义精神。这主要表现在对传统男性职业的挑战和对女性生理极限的超越。因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人能干的,女人也要照样能干才行。于是,女拖拉机手、女司机、女飞行员、女子高空带电作业等“英雄形象”便层出不穷。这实际上是女性英雄主义的一种表现。它甚至超过了“男女都一样”的要求,而向“女子胜过男子”的目标进军,并战果辉煌。比如在体育方面,继中国女排的崛起之后,女子足球、女子摔跤、女子举重、女子柔道、女子竞走、女子长跑等项目都令她们的男性同行汗颜。女子在体格体力上原本不如男子,那么,体育界的“阴盛阳衰”,还不足以证明中国女性的英雄主义精神吗?三、积极向上精神。这主要表现在学习上。有资料证明,新中国女性的学习热情要普遍高于男性。其原因有三:一是学习机会来之不易而倍感珍惜,二是意识到旧社会妇女地位低下与不识字有关,三是前述女革命家多为知识妇女。这种精神从建国初期一直贯穿到现在。近几年频频出现的女生高考平均分数高于男生,或“女状元”多于“男状元”的现象,便是证明。看来,女性不但在体力方面“大出风头”,而且在智力方面也要“压倒须眉”了。这些现象确实很能令人鼓舞。因为它们证明中国妇女确实成了国家的主人,证明中国女性的内在潜力确实得到了开发,优良品质确实得到了体现,自身素质确实得到了提高,同时也证明“妇女的解放”确实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然而忧虑也不是没有的。最令人忧虑的,就是与此而同时产生的女性的“无性化”和“男性化”倾向。前面已经说过,中国妇女是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条件下迎来自己的解放的。她们并不知道解放以后的自己,该是个什么模样(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于是,她们就只能为自己的形象塑造设定两个参照系和一个标准。这两个参照系分别是女英雄和男同志,而这一个标准则是革命化。新中国女性以革命化为标准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没有革命就没有妇女的解放。然而革命本身是没有性别的。它关心的主要不是两性之间的关系和男女各自性别角色之类的问题,而是社会政治问题。在这些问题上,革命对男人和女人都 “一视同仁”。它要讲的,只是社会性、人民性、阶级性和党性。也就是说,它只区分阶级、敌我、党派等等,不区分男女。所以,在革命斗争中,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往往会被“抹平”而变得“无性化”起来。其次,革命毕竟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它更我地需要男性的阳刚之气,而不是女性的阴柔之美。事实上,在革命队伍中,也总是男同志的人数大幅度地多于女同志。而且为了革命的胜利,又总是要求女同志向男同志看齐,而女同志也乐意这样,因为这才能体现“男女都一样”的妇女解放精神。如前所说,这确能给女性带来不少好处,比如增强自信心,提高战斗力,变得有进取精神和会做社会工作等,但女性的某些性别特征的无意流失甚至“男性化”,也是一个事实。因此,当一场被标榜为“革命”的动乱席卷全国时,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女性形象也就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就是“文革”中的女红卫兵。女红卫兵是以这样一种形象登台亮相的:剪短发,着军装,两眼圆睁,双脚叉开,一手咔腰,一手挥舞着武装带,一开口就是“他妈的”。这副模样很能代表她们的性格特征:尚武、好斗、粗野、蛮横,没有一条是一个女孩子该有的。这类形象以北京的女红卫兵最为典型和标准,而其始作俑者则是所谓“联动”。“联动”的女红卫兵们原本是生活在大院里的“假小子”和“疯丫头”。她们的童年不乏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斗争精神和造反精神的熏陶,却少有所谓“女性养成”的教育。因此,一旦“尚武”成为当时社会所要提倡的精神,便不难得风气之先,在当时那种普遍的男性倾向中脱颖而出,以一种走在时代潮流前列的姿态,作为最能体现时代精神的形象而领袖群伦。在六十年代末,这种形象一时间风靡全国,在各地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出现了一大批造老师和老子的反、自以为是“小姑奶奶”的“英雄”。其风头之健,真可谓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就连南方的“嗲妹妹”们,也一个个自惭形秽,争相摹仿,尽管学得不像。从历史的角度看,女红卫兵形象不过昙花一现。其所领风骚,大约也就二三年光景,正所谓“弹指一挥间”,但其意义却不因时间的短暂而微小。从某种意义上讲,女红卫兵是对传统女性形象的彻底反叛,里里外外都掉了一个个儿,确实能让人痛快一阵子的。可惜,这种痛快的背景,却是一个民族历史性的时代悲剧,其形象本身也明显地带有“做戏”和“表演”的性质(而且是中国式的程式化的表演),以至于让后人看来未免滑稽。当然,公平地说,这些“表演者”们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是真心热爱革命向往革命的。她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表演是表演。不少女红卫兵在武斗中“壮烈牺牲”或“从容就义”,就是证明。这是一种真实的悲剧、严肃的荒谬和疯狂的理性。它留下的课题,至今还值得深思。但不管怎么说,女红卫兵的形象实在并不可爱。起先是冷静下来的男同学们不觉得有什么可爱,后来是她们自己也觉得索然无味,最后是全国人民宣布与之告别。其过程大体如此:开始是随着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这种表演性极强的形象一下子失去了自己的舞台(广大贫下中农不需要也不欣赏这种形象)。后来,则是“四人帮”控制下的上海,“小资产阶级情调”开始抬头,“奇装异服”在南京路和淮海路上悄然走悄(这曾使“四人帮”大为恼怒,并莫名其妙地把它算作是邓小平的一条“罪状”)。最后,随着“四人帮”的一朝覆灭,也几乎在一夜之间,女红卫兵形象便永久地销声匿迹了。接踵而来的是一个多样化的年代。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几年,是中国历史上空前开放和活跃的时期。在这个百花齐放的年代,各类女性形象的纷纷粉墨登场,可以说是不足为奇。最先让人耳目一新并引起愉悦的,是那些全无红卫兵尚武好斗色彩的女性形象,比如《苦恼人的笑》、《甜蜜的事业》、《小街》、《大桥下面》等影片中由潘虹、李秀明、张瑜、龚雪、殷这如等人扮演的那些角色。这些“正面人物”因其已开始展示女性独有的美而大受观众的欢迎,其中又尤以龚雪、殷亭如等人的楚楚动人而招人疼爱,而这几位恰好正是“正宗”的上海姑娘。刘晓庆虽然“辣”了一点,却也还有川妹子的可人之处。她和陈冲联合主演的《小花》,至今仍为不少人所津津乐道。“妹妹找哥泪花流”的歌曲,当然也风行一时。后来则是“北地胭脂”巩俐等的走红,而银幕上的形象也越来越“不像话”:不是歌女、舞女、吧女,便是女匪、女谍、女贼,连妓女也不甘寂寞,卷土重来,频频亮相。甚至连“性感明星”这样的“头衔”,也居然被启用,而且颇为“看好”。与之相对应,九十年代女孩子们的言谈举止和社会交往也越来越“胆大妄为”。出入舞场已不足为奇,衣着入时更不在话下;笑不露齿固然早成历史,口出狂言差不多也是家常便饭。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九十年代的女孩子们,对于性、爱情、婚姻等问题似乎都不大当回事。五六十年代女孩子们羞于启齿的那些词,比如“恋爱”、“结婚”等,她们都能满不在乎地脱口而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中像说吃饭喝水洗衣服一样说到诸如“做爱样的词,令老一辈人瞠目结舌大摇其头。问题并不在于她们说了什么,而在于她们在说这些时的那种无所谓和不动声色,那种坦然、淡然、超然和随意。看来,新一代的女性真是大不同于前,而近一二十年的变化也决不小于世纪之初。随便举个例,据说,有一种观点在九十年代的女孩子们之间颇为流行:最好找两个男人,一个当丈夫,给自己做饭;一个当情人,和自己做爱。这可真是“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了,只不过其内容与形式都和女红卫兵大相径庭罢了。然而传统的力量依然存在。在一个人们似乎不大有思想准备的夜晚,凯丽扮演的刘慧芳忽然大爆冷门,又几乎在一夜之间占领了全国的电视频道。人们这才惊讶地发现,弄了半天,似乎还是咱们中国那些贤惠、温柔、善良、忍让的传统女性好。几乎与此同时或稍后不久,一股“女红热”也在大学校园里悄然兴起,并成为当前讨论的一个热点。历史转了一个大圈,似乎又回到了原地。这才真让人哭笑不得呐!看来,要对这一系列的风云变幻作结论,显然还为时太早。的确,要描述和评说这将近一百年间中国妇女的变化,无疑是太复杂的事情;而前面的述说,当然也难免粗疏或偏漏,甚或有荒谬错误之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毕竟是一个妇女解放的世纪,也毕竟是一个充满着艰难困苦、反复曲折,因而风波迭起、险象环生的世纪。在这样一个世纪探索前行,什么问题都可能遇到,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此一切现象都属正常,一切变化都有道理,既无庸大惊小怪,也不必“觉今是而昨非”。重要的是对此持一种客观、冷静、理智、科学的态度,则对于我们今后的事业,必有所裨益。更何况,我们还应该看到,较之旧中国,新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应该说是更像男人和女人了。他们无论在体格上,还是在心理上,较之“东亚病夫”和“王朝顺民”,都有了质的变化和飞跃,尤其是有了对自身进行认识和反思的能力,这才提出了“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或“男人越来越不像男人”的问题。要言之,这些问题的提出,并非意味着我们的状况有多么糟糕,而只意味着我们对自身人格塑造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才表现出对现状的满。无疑,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同样的,要展望中国女性的未来,也是一个太复杂的问题。我们将留到本书的最后再去讲它。这里要说的是,“女人越来越不像女人”,决不单方面的只是女人的事,正如“男人越来越不像男人”不是男人单方面的事一样。作为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男人和女人形象的重塑都既有赖于自己,也有赖于对方。没有健全的男性,就没有健全的女性。同理,没有健全的女性,也就不会有健全的男性。当然,没有健全的男性和女性,也就没有健全的人性,而没有健全的人性,就不会有健全的社会。在大力提倡精神文明的今天,这无疑又是一个极有意义的课题。问题看来已经比较明朗了:既然男性和女性都只有在对方那里才能展现自己的特征,也只有在对方那里才能得到自己的生成,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先来考查一下中国社会的男女关系,考查一下它的历史及其得失。显然,这就必须谈到中国社会中曾经有过的种种男女关系。当然,也就不能不谈到性。《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一)神圣祭坛性,是男女之间最自然的关系。所谓“最自然的关系”,也就是最天然、最当然、最不勉强、最合乎天性因此自然而然就会发生的一种关系。因为性是男女之间最自然的关系,所以在中国,一说到“男女关系”,往往说的就是性,而性也往往被委婉地称之为“男女关系”,或者干脆简称为“男女”。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这个最自然的关系,又是最神秘、最隐蔽、最见不得人的关系。它不但登不得大雅之堂,即便在“大雅之堂”外面,在穷街陋巷、田边陇上,也未必就那么“冠冕堂皇”,多半仍要通过俚词、俗话、民谣、小曲、暗号、谜语、歇后语等形式曲折地表现,至少也要拐个弯,不能那么赤裸裸。至于正规的教育,更是没有性这一课。中国的传统历史重视教育,要求我们的下一代,要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但是,无论古代的教育,还是现代的教育,其所传授的文化知识,都不包括性。似乎性既不是文化,也不是知识,或者竟是可以“无师自通”的事情。结果,关于性的知识,只能靠父母(主要是母亲)在子女婚前语焉不详地私相授受,当然仍有不少人不得要领,以至闹出许多笑话来。由于没有性教育这一课,而性本身无法禁止,不可压抑,则渴望得到性知识的青少年,便只好以黄色淫秽读物为“教材”,其影响之恶劣,后果之严重,自不言而喻。更严重的是,长期讳言性,会造成一个民族心理的反常。所以,不少的中国人,只要提到性,或与性有关联者,立即就会变得神秘兮兮,甚至神经兮兮:或格外严肃,脸板得不能再板;或高度警惕,弦绷得不能再绷;或神色怪异,嘴角挂着阴冷的笑;或鬼鬼祟祟,眼底放出幽深的光。至少也会立即岔开话题,王顾左右而言他,但岔开话题以后又后悔。这实在很不正常。它表面上是在贬低性,实际上却是在抬举性。试问,如果性也和皇帝一样不能随便议论,那它岂非也有了“至尊地位”?结果当然是欲抑反扬,欲盖弥彰。更何况,男女之间的关系,并不止于性,还可以有其他关系。比方说还可以有朋友关系、同志关系等。但在中国,却似乎不承认性以外的男女关系。结果,男女之间的其他关系,便被莫名其妙地当做性的关系而予以禁止,从而造成了男女之间社会交往的极不正常。比方说,用制造“桃色新闻”的办法来制造混乱或攻击他人等等。这些手段之所以能够奏效,究其所以,也正是性之神秘化所使然。那么,性在中国,为什么又会神秘化,成为一个敏感和忌讳的话题呢?这就必须从头说起了。其实,在远古原始时代,性在中国,如同在世界各民族那里一样,并没有什么不自然。在那时,性既不神秘,也不忌讳,既不可怕,也不下流。人们谈起来不用含糊其词,做起来也不用偷偷摸摸。它和吃饭、睡眠、排泄等等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生理行为。但,也就在原始时代,准确地说,大约是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事情开始有了一些变化。性被当做一件特别重要的事而予以注意,性、性器官、性行为被推上了神圣的祭坛,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性崇拜”。不过,这种崇拜的目的并不是性,而是生育。因此,它准确的名称,不是“性崇拜”,而应该是“生殖崇拜”。生殖崇拜在原始时代,是一件庄严神圣而又至关重要的事情。它的终极目的,是种族的延续;而它的直接起因,则是死亡的威胁。原始人的寿命很短而死亡率极高。据研究,尼它得特人平均寿命不到二十岁,山顶洞人的成年人没有超过三十岁的,而死亡率则可能高达50%。自然的灾害,意外的事故,野兽的伤害,敌人的攻击,随时随地都可能夺去人的生命;而医药又尚未发明,一场瘟疫和一次战争,便可能给整个族群带来灭顶之灾。事实上,高达50%的死亡率,便等于告诉我们:“传种”的可能,仅仅只有一半;而灭族的可能,也差不多同样有一半。这可真是生死攸关,危乎险哉!幸好,在不可抗拒的死亡和50%的“灭族”威胁面前,我们的祖先,表现了一种十分冷静和现实的态度:既然死是不可抗拒的,那么与其抗拒死亡,不如创造生命;与其乞求不死,不如设法多生。于是,生殖就被看作了关乎族类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但是,原始先民对生殖的原理又还是不甚了然的。他们还没有建立关于生殖的“科学”,因此,难免产生一种神秘的感觉,并以为生殖乃是来自一种神秘的力量。只要获得了这种神秘的力量,新的生命体就会被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来,而族类的生命也就会因此而得到保全和延续。这样一来,生殖崇拜就产生了。生殖崇拜最早是对女性的崇拜,而且首先是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是女人生的,这样,女人和女性生殖器,也就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神秘生殖力的源泉,或神秘生殖力的寓所。于是,女性生殖器(后来也扩展到男性生殖器)便被制作成各种图像和模型,而加以崇拜。而且,女性生殖器偶像都是按照张弛状态塑造的,男性生殖器偶像则是按照勃起状态塑造的,因为这正是它们“发挥魔力”时的状态,因此有脱离人体而特别加以崇拜的意义。不过,崇拜女性生殖器,归根到底是人对自身的崇拜。这种崇拜的有效性,显然要打折扣。神秘的生殖力,应该是来自大自然,表现于大自然的。于是,人们的目光便转向了那些生殖能力特别强的自然物,比方说,鱼。鱼是女阴的象征。鱼为什么是女阴的象征呢?说穿了,也很简单。从外表看鱼形,尤其是两鱼相叠之形,与女性的外阴十分相似;从内涵看,鱼腹多子,繁殖力极强,颇有生生不已之势,足使人相信它们身上一定寄寓着神秘的生殖力量。于是,多子多孙的鱼,便成了先民们羡慕、敬仰乃至崇拜的对象。原始先民尤其是女性,渴望通过这种崇拜,能够将鱼旺盛的生殖力转移到自己身上,或者能增强自己的这种功能。仰韶文化中的“鱼祭”和“鱼纹”,就是这种崇拜的形式。印度河文明彩陶上的比目鱼纹,印度史诗中的天女变鱼,以及欧洲妇孺皆知的美人鱼神话,也许都是这种崇拜或明或暗的表现和遗存。由于崇拜鱼,鱼就被看作是氏族的祖先。夏民族的始祖颛顼是一条半人半鱼的鱼妇,也就是上身为人下身为鱼的美人鱼。禹的父亲(其实是母亲)鲧也是一条鱼,是一条“白面长人鱼”。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鱼的崇拜仍被保留下来。古代贵妇人乘坐的车舆叫“鱼轩”,传达爱情的书信叫“鱼书”,送子观音手上提的“鱼篮”,正月十五悬挂的彩灯中有“鱼灯”,陕西农村婚宴上要陈设木制双鱼,而“年年有鱼”的年画则几乎贴遍了全中国。“年年有鱼”也就是“年年有余”,而鲤鱼、莲子(连连得子)、大胖娃娃的图像,都无不透露出祈求多子多孙的信息。此外,鱼还被看作是女性或爱情的象征,如唐代女诗人李冶诗云:“尺素如残雪,结为双鲤鱼。欲知心中事,看取腹中书”;又如元稹诗云“重叠鱼中素,幽缄手自开;斜红余泪渍,知著脸边来”,都是。鱼象征着外阴,蛙则象征着子宫。蛙也是中国原始时代女性生殖崇拜的象征物之一。从表象上看,蛙的肚腹与孕妇的肚腹一样浑圆膨大;从内涵上说,蛙的繁殖力很强,一夜春雨便蝌蚪成群。所以,蛙也被看作是神秘生殖力的象征,而受到敬仰和崇拜。于是,在神话中,我们民族的母亲神便被想象成一个蛙女,这就是女娲。娲音wā,其实就是蛙。因为不是一般的蛙,而是神圣的、作为我们民族始祖的蛙,所以不写作“蛙”,而写作“娲”。娲这个字,除用于女娲外,再无别的意义,可见是特创出来用于圣蛙或母亲神的。《说文》曰:“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王逸的《楚辞注》也说娲“一日七十化”。这里说的“化”,都是孕育、生育的意思。其实,女娲造人和补天的故事,便正是从蛙的形象延伸演变出来的。在姜寨出土的彩陶上,有一个蛙形的图案,蛙身浑圆,上面布满了斑点。这些斑点,原本是代表蛙腹多子的意思。后来,在神话中,就成了补天的五色石子。我们的先民坐地观天,想象浑圆之天穹有如蛙腹,那满天繁星即是腹中之子,而四条蛙腿也就成了支撑天穹的四根支柱。先民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他们不但把天穹想象成蛙腹,而且把月亮也想象成一只青蛙。月有盈亏,恰似蛙腹和孕妇之腹有规律的膨胀和缩小;而成年女子的信水,又恰好一月一次,与月的盈亏相同步,所以叫“月经”。月即每月一次,经即经常、常规。信水每月常规性地来一次,这就不能不让人们认为,月亮与女性的生殖特征之间,一定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于是,人们又想象,月亮是一只肚腹有规律膨胀缩小的神蛙,或者月亮中有一只这样的神蛙。这只神蛙名叫“蟾蜍”,“蟾蜍”转音为“嫦娥”,是一位美丽的女神。因为月中的这位主司生育的女神,所以主管婚育之神,便在神话传说中,被想象成一个月下的老人,叫“月老”。媒人之所以叫月老,不仅因为在传说中他是一位对头月亮翻检婚牍的老人,也不仅因为花前月下是谈情说爱的最佳场所,还因为月亮原本就是生殖崇拜的对象。嫦娥也好,女娲也好,究其原型,都是青蛙。正因为母亲是“蛙”,子女才被称为“娃”。娃也者,女娲所生之小蛙也,故曰“娇娃”,而娇娃有时也特指娇美的小女孩。娃娃落地,呱呱而鸣,恰似蛙声。因此,荷塘之中,月色之下,那一片呱呱蛙鸣,便成了生命的交响。作为神蛙和母亲神的女娲,在漫长的神话衍变过程中,又有了一位配偶——伏羲。伏羲是蛇。汉代石刻画像和石画中,女娲和伏羲被画成两条尾巴缠在一起的蛇。交尾的形式暗示着性和生育,但把女娲画成蛇却不够准确。事实上,只有伏羲才是蛇,女娲应是蛙。因为蛇是男根的象征。蛇平时看似绵软无力,一旦需要进攻,便立即勃起并十分坚挺,正与阴茎相似。它躲在草丛里,“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用之比喻男根,再合适不过。所以,不但中国的伏羲是蛇,印度的韦须奴,欧洲的阿波罗,也是蛇。同理,在伊甸园里,引诱夏娃犯下“原罪”的是蛇,被上帝规定了要和女人终身作对的也是蛇。在这些神话里,我们都不难看出一些蛛丝马迹。除蛇以外,鸟也被看成男根的象征。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有“卵”。先民们看见雏鸟从鸟蛋中出,婴儿从胞衣中出,便联想到人类的新生命,大约也是男卵入女腹的结果,于是又以生卵极多的鸟为崇拜对象。所以后来,俗话中便把男根称为“鸟”、“鸡鸡”,正如英人俚语把它称为cock一样。蛙后来到了月亮里,鸟则飞进了太阳中,成为一种神鸟——金乌。金乌是日中之三足神鸟。为什么是三足呢?就因为两腿夹一男根之故。月有蟾蜍,日有金乌,它们又恰恰是女娲和伏羲手捧之物。鸟与蛇这两类象征形象的出现,标志着男性在生殖活动中的作用开始被认识;而女娲由蛙变成蛇,则是父系制取代母系制的结果。许多学者都指出,父系制取代母系制,在历史上可能是场残酷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蛇所象征的男子性器,有可能被当做了斗争的武器。男子用它,征服和占有了女性,从而揭开了男女不平等历史的帷幕。更何况,现实中的蛇,原本就是恐怖的东西。男性用它来做性象征,本身就意味着阴谋与暴力。原始先民十分怕蛇,平时在森林里走路,见面时都要相互询问:“有它无?”不敢称“蛇”而称“它”,可见恐惧之至。后来不太怕了,才在“它”旁加一个“虫”字,称为“蛇”。但男根仍被称为“它”,或“那玩意儿”、“那话儿”。另外,现实生活中,蛙也常被蛇吞食。所以,当父系制取代母系制后,神圣的“蛙女”便被迫“失身”变成了人面蛇身的“女娲”,弄得有点“不男不女”了。可以说,当“蛙女”变成“蛇人”后,中国妇女的受难,也就慢慢开始了。当然,这个过程一开始是非常缓慢的,其年代也一定十分久远。如果不是对原始神话进行上述人类学的破译,我们就会上当受骗,以为女娲真是伏羲的“蛇妹妹”,并以为在中国历史上,从古到今都是“男尊女卑”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二)从禁忌到贞节就在“性崇拜”的同时,“性禁忌”也开始了。从生理的角度看,男子是没有性的禁忌的。女子则不然。月经期、妊娠期和分娩期,是她们的禁忌时期。因此,出于生理保护的需要,女性一般都会在上述时期对性生活采取回避态度,拒绝男性的性挑逗和性骚扰,并对一切性行为和与性有关的事情,近乎本能地产生反感和厌恶的情绪,至少也会表现出冷淡的态度。然而,男人却很难理解和接受。原始时代的男子,大约都是精力充沛和性欲旺盛的。他们还处在野蛮时代,告别动物状态还不太长,身上还保留着不少野性和蛮劲,不像后来文明时代的男人那样文雅、缠绵、从容不迫和“温良恭俭让”。他们平均寿命很短,人生转瞬即逝,很需要“及时行乐”;他们长年茹毛饮血,跳跃奔走,端的一副好体格,一身好力气,也很少有人会阳痿不举。再说,他们也没有什么生理卫生的科学知识,并不懂得他们的女同胞们有什么特殊的生理特征。因此,这些不懂事的野男孩,就完全有可能不顾姐妹们是否愿意,由着性子胡来,甚至仗着自己人高马大,身强力壮,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切地知识原始时代是否有“强奸案”发生(因为动物是不强奸的)。但即便那些男子不来强奸,只是一味地来挑逗和纠缠,也够让人讨厌的了。女人当然要设法对付。对付的办法,当然也不能靠体力,只能靠智慧。“性禁忌”即是一种聪明的办法。禁忌在文化人类学中称为taboo,音译为“塔布”,往往用于那些被认为既神圣又危险、既纯洁又肮脏的事情和事物。它的成立,是建立在人类恐惧的心理上,是人类畏惧与欲求、恐怖与被诱的矛盾混合物。也就是说,为了防范那些不该有的诱惑与欲求,便只有施以恐吓和欺骗。比方说,在原始时代,经期中的妇女要被隔离起来,因为她们在流血。流血在原始时代是恐怖的事情,因为那往往意味着死亡。这样,流血的妇女不但自己是危险的(所以在隔离开来加以保护);而且对别人也是有威胁的(所以要隔离起来加以防范)。这时,一个男子如果见到了经血,就会“倒血霉”;如果与之性交,更会触犯神明。凡此种种,就是“禁忌”。这一类禁忌,我们无妨称为“生理性禁忌”。另一类禁忌是心理性的。这类禁忌来自女性的性选择。在原始时代,人类没有家庭而只有群团,没有夫妻而只有性伙伴。在这个时代,男女之间的性关系相当随意,女子既“人尽可夫”,男子也“人尽可妻”。一个男子可以只选择一个性伙伴,也可以和好几个女子都发生关系。同样,一个女子可以只选择一个性伙伴,也可以和好几个男子都发生关系。只要双方乐意,社会对此并无限制,其他人也不会在意,因为反正大家都一样。但是,随意并不等于任意,更不等于淫乱。这个时候的两性关系,应该说是“无限制,有选择”。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性的选择,尤其是女性对男性伙伴的选择。从遗传学的角度讲,性选择来自人的动物祖先。达尔文在其名著《人类的由来与性选择》一书中,以大量的实事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在动物的性关系中,性选择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多数是雌性选择雄性。在交配季节,雄性动物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比如孔雀的开屏和雄性动物之间常有的搏斗,来展示自己的“魅力”,获取雌性的“芳心”。那些在“选美比赛”或“拳击比赛”中获胜的雄性动物,便可得到一位自己的配偶,甚至可能“妻妾成群”,而那些败北的便只好去打“光棍”,或者失去配偶成为“鳏夫”。在原始时代,人类的情况也差不多。在那时,性伙伴基本上是由各人自己选择的,而且也多半是女性选择男性。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说过:“在原始民族间,和在高等动物间一样,是没有老处女的。”女人无论如何,总会找到一个性伙伴,只要她不忌讳和其他姐妹共有一个,而男人却弄不好会一次次轮空。所以,原始时代的男子,就和雄性动物一样,特别注意梳妆打扮,当然也更注意自己的表现。布雷多克在《婚床》一书中说,原始民族的男子可以有两种手段获得姑娘的好感:“一是他所具有的超凡出众的跳舞技艺,一是他所拥有的英勇善战的敌人的头颅。”这两手显然都是动物界的“正宗嫡传”:前者来自孔雀的开屏,后者来自公鸡的好斗;一展示美丽,一展示英武;而最具权威的裁判,则是稳坐钓台的女人。这确实很能让女人得意一阵子的。得意之余,女人起了一种自律性的冲动。她要节制自己的性欲,由“人尽可夫”一变而为“情有独钟”。这往往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在与多个男子有过交往之后,她会特别钟意某一个人,而只愿意与他一个人做爱。从此,她的心灵和身体的门户都将只向自己爱慕的那一个人洞开,而不会随便向什么人张开双臂。相反,还会对其他人的胡搅蛮缠产生厌恶反感,表现出性的冷淡。这时,她会觉得自己的性器官是极为圣洁和宝贵的东西。它必须被加以保护和遮蔽,不但不允许随便进入,也不能随便被人看到,总之,它成了一种禁忌,一种女性对自己性器官和性特征的禁忌。这是一种心理性的禁忌,我们无妨称为“原始贞节”。原始贞节是女性的自觉行为,是通过“自我制裁”而实现“自我保护”和“自我完善”。与此同时,人类很可能已经发现了群婚杂交对族类和社会的危害,有必要进行节制和规范了。在这个时候,处于主动地位的女性率先“以身立法”,“从我做起”,应该说相当伟大。对于女性的这种“门户关闭政策”,男子显然是不欢迎甚至是相当恼火的。因为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指出:“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也许正是在这个时候,强奸开始发生了。无论在古代或是现代,强奸都是对女子贞节的一种破坏和摧毁。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强奸案必然首次发生于女性贞节观建立之后,而女子决心守贞以后,也一定有一个强奸案的频发时期。而且我猜测,这个时期也许在男根登上生殖崇拜祭坛之后,而与“蛇吞食蛙”正相同时。这种猜测并非没有道理。前面讲得很清楚,原始贞节虽然在心理上起源于女性的情有独钟,但在形式上,却表现为女性对自己性器官的珍爱和保护。这种珍爱和保护要成为可能,必须有一个社会文化的环境和背景,而女性生殖崇拜恰好提供了这种文化氛围。当女性的性器官被当做神圣之物格外加以崇拜时,它当然也就不容侵犯。所以,女性生殖崇拜,就不但是女性尊严的保护伞,也是女性贞节的总后台。同理,要破坏和摧毁这一贞节,就只有把男性生殖器也推上祭坛,使之成为与女阴“平起平坐”的东西。于是,原始神圣祭坛上,就演出了新的节目。男根一登台,差不多就充满了暴力与邪恶。如前所述,蛇在原始时代,无论如何也是让人反感、厌恶和恐惧的东西。所以,男根崇拜的最早象征,不是蛇,而是比较可爱的鸟,而后来又有蜥蜴、龟、鹿等。但终于,蛇被起用了。蛇一登台,就翻脸不认人,不但吞食了蛙,而且连女娲也被迫“失身”,变成了蛇。事实上,所谓“蛇吞食蛙”这个意象,有两重文化内涵。从社会制度的角度讲,它意味着父系制取代了母系制;从两性关系的角度讲,则意味着性欲取代了生殖。前已说过,女阴崇拜实质上是生殖崇拜。它的目的,是要多生孩子,以抗拒死亡,保存族类男根崇拜则不同。它表面上也是生殖崇拜,其实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由生殖崇拜过渡到了性崇拜。它崇拜的不是生殖力,而是性快感;不是多子之腹,而是伟岸阳具。从某种意义上讲,男根的登场,是人类堕落的开始。《圣经》讲人类的堕落系由蛇的诱惑所使然,说不定就有这个意思在里面。这一台好戏当然是以女性的性快感为开场锣鼓的。性快感使女性认为男人的那玩意还真是个好东西,因此宽容地让它也登上祭坛来享用牺牲烟火。大受鼓舞的男性自然也用自己的良好表现作了回报。但是,当女性决心要守贞时,已取得并尊地位的男人便不答应,而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不答应了。于是,一场火并便不可避免,而强奸则无疑成了其中最惨不忍睹的一幕。现在很难讲清楚,当时的男子是否果真有意识地以性器为武器。但可以肯定,男子一旦决定进攻,女子是打不赢的。除了体力方面的原因外,经济基础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时,生产力较前已大有发展,而社会财富的增加又往往被归功于男子。也就是说,男子的地位随着财富的增加而提高了,因此才那样猖狂、放肆和明火执仗。总之,这场斗争的结果是:男子十分高兴地承认了女子守贞的必要,而女子则无可奈何地交出了贞节权。也就是说,在后来的社会里,守贞不再是女子的权力,而是她的义务。她不但可以守贞,而且必须守贞,但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男人。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男人不是不赞成女人守贞,不是有一种天然的“群婚倾向”吗?是这样。所以男人一开始是反对女人守贞的。但是男人很快就想通了。道理也很简单,因为男人不但有“群婚倾向”,也有“嫉妒心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多次提到“雄性的嫉妒”。这种嫉妒使他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发生性的关系,而女性的守贞,恰好能够满足这一心理。剩下的事情便只是夺权。事实上,直到很久以后,男人的性心理也仍然是很矛盾的:他希望自己的女人严守贞操,而其他的女子最好都是娼妇。《战国策》里有个故事讲,有个楚国人,有两个老婆。有人去挑逗她们,结果年纪大的那个严词拒绝,年纪小的那个欣然答应。没多久,那个楚国人死了。于是便有人问那个挑逗者:你喜欢的那两个女人现在可以嫁人了,你是娶那个年纪大的呢,还是娶那个年纪小的呢?这人回答:当然是娶那个年纪大的。别人又问:那个年纪大的拒绝你,年纪小的答应你,为什么要娶那个年纪大的?这人笑着说,当初她们是别人的老婆,当然巴不得她们都答应我;现在要做我的老婆,当然希望她们也能为我而拒绝别人啦!这种心理实在很自私,可惜这种自私的心理却与私有制相合拍。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女人和土地、牲畜一样,都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私有制再加嫉妒心,还有什么人间悲剧不能被创造出来?所以到了后来,原本为女性所发明,用于保护自己纯洁爱情不受侵犯的贞节,反倒成了套在女性脖子上的一条枷锁,而男人却可以通过纳妾和嫖妓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群婚欲,这真是何其不公乃尔!但是,也正发恩格斯所指出的,“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嫉妒的消除”,乃是“形成较大的持久的集团的首要条件”。所以,除了向女性夺取守贞权外,还必须建立一系列的有效制度,来防止男性之间的性争夺,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群体的团结。于是,“宗法”就产生了。《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性之(三)从图腾到祖宗宗法制度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的。但是,作为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制,却又与两性关系有关。要言之,它可以追溯到原始时代的又一种性的禁忌——乱伦的禁忌。与前两种禁忌——生理性的禁忌和心理性的禁忌不同,乱伦的禁忌是一种社会性的禁忌。其最初的起源,大约出自避免近亲繁殖的“优生学”考虑。《左传》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说:“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大体上都是这个意思。总之,我们的先民大约很早就意识到,近亲繁殖,会造成种族的退化。神话传说中伏羲、女娲兄妹通婚,竟生下一个肉团,大约便是对这种可怕后果的远古回忆。因此,避免近亲交配,不能不说是一件大事。但是,这事真是说说容易,做起来却很难。首先,原始人活动范围很小,又没有什么先进的交通工具,要他们远距离通婚,事实上很困难。其次,兄弟姐妹,同族男女,从小嘻笑玩耍,耳鬓厮磨,两小无猜,及至一个个出落成俊男靓女,又成天在一起劳动生活,且常裸体,岂有不互相吸引,产生性冲动之理?看来,对付这种“哥哥爱妹妹”的事,光讲道理怕是不大灵光的。没法子,只好请神来帮忙。这个神,就是“图腾”(Totem)。Totem本是北美洲奥杰瓦人的语言,意谓“他的亲族”。图腾制的要义,是坚信氏族和部落的所有成员,无论血缘亲疏,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而这个共同的祖先,又是一个神圣的事物。这个神圣的事物,就是图腾。图腾大多是动物,少数是植物,极少数是自然现象。动物、植物和自然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为族的祖先,当然是因其神圣之故。所以,图腾表面上是物,实际上是神。图腾制是人类原始时代遍布于世界各地的一种制度,尽管并不一定叫图腾,法则也不一定相同,但精神是一致的,即都认定某个神圣物或神秘物为族的祖先。中国古代据说曾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的熊、罴、虎等,大约就是些以这类动物为图腾的氏族。又少昊氏下属之凤鸟氏、玄鸟氏、丹鸟氏、青鸟氏等,也大约是引动鸟图腾的部落。另我国畲族、瑶族之崇拜盘瓠(神犬),鄂温克族之崇拜熊,也都有图腾的意味。图腾制是怎样产生的?弗洛伊德认为是起源于乱伦的禁忌。这似乎不大讲得通,因为它无法解释“禁食制”。图腾制有两大内容,一是禁食制,二是族外婚制。禁食制规定,除在举行“图腾餐”时外,严禁伤害、捕杀和吞食图腾动物。请问,这与乱伦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不过,图腾制中的“族外婚制”,倒确实是起到了防止乱伦的作用。这种制度严禁同一图腾氏族各成员之间的性关系,甚至连偶然的调情也在禁止之列,并不论这两个人之间是否真有血缘关系。凡违反这项禁忌者,必受到极其严重的追究,而且通常是男的处以极刑,女的打个半死。如违禁者逃亡,则永远开除其族籍。这一处分的严厉实在令人费解,而且与图腾也不大扯得上关系。“禁食制”是讲得通的,因为动物几乎从不吞食同类。现在,某一动物既然成了我们的祖先,当然也不能再吃这种动物了。但是,动物虽然不吞食同类,却又只与同类交配。如果建立图腾制是为了向动物学习,那么就不该有“族外婚制”,而且应该鼓励同族男女交配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