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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作者:易中天

作者:易中天 字数:17457 更新:2023-10-08 22:49:13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一)奶油小生中国有男人,也有女人。但可惜,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中国的男人,似乎有点不大像男人;中国的女人,也有点不大像女人。这话不大中听,也许会被人视为疯话。但可惜,这又似乎是事实。如果中国的男人都很像男人,为什么会有“寻找男子汉”的呼声?中国的女人如果都很像女人,为什么会有“中国的女人都到哪里去了”这种说法?当然,也仅仅只是“有点”,只是“不大像”,只是“某些时候”和“某些方面”而已,倒还不至于阴阳倒错、“不男不女”,弄到“不是”的程度,更非“全都如此”、“历来如此”。但这实在已经够窝囊的了。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历来重视两性关系,强调“男女有别”的,也就是说,就中国传统文化的本意而言,原本是希望男人很像男人,女人很像女人的,但强调来强调去,却南其辕而北其辙,始料不及,事与愿违,弄出诸如“男的哭鼻子,女的骂大街”之类的倒错现象,或“女无魅力,男易阳痿”的尴尬事体来,岂不是讽刺,岂不是笑话?如果仅仅只是笑话,倒也罢了。更糟糕的是,作为国民基本素质的直接体现,它已经影响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昌盛。因为富强的国家只能由文明的国民来建设,昌盛的民族也只能由健康的人民来构成。男人倘若不像男人,则国将不国;女人倘若不像女人,则族何以存?我们民族,这一百多年来,真可谓灾难深重。灾难的原因,当然人所共知:百年血战,罪在西方列强;十年动乱,罪在林彪江青。但是,不少人在面对列强时的如同犬羊,面对同胞时的如同虎狼,是不是多多少少也和前面说的“男人不大像男人,女人不大像女人”有点关系呢?看来,我们实在很难回避这个问题。不但不能问题,而且要及早研究,尽快解决。显然,这就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比方说,要知道我们的男人和女人是怎么样的,就必须弄清我们的男女关系是怎么样的;而要弄清我们的男女关系是怎么样的,又必须研究我们的文化是怎么样的。因为人是文化的存在物。人之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只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人,也就有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不过,在我们解开这个文化之谜以前,还是应该先来看看,所谓中国人的“阴差阳错”,到底是不是一个事实。因为只有事实,才胜于雄辩。我们先来看男人。中国的男人,或者说,中国传统社会的男人,再或者说,在中国古代戏曲、小说中,被描写、被表现、被推崇、被欣赏、被当作“正面形象”予以刻画的男人,大体上无非三类。第一类,我们无妨称之为“无用的男人”。这一类艺术形象,是所谓“白面书生”或“奶油小生”。比方说,《白蛇传》中的许仙,《天仙配》中的董永,《西厢记》中的张生,《梁祝》中的梁山伯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细皮嫩肉,奶声奶气,多愁善感,弱不禁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毫无主见,极易哄骗,可以说是相当的“女性化”。在戏曲舞台上,扮演这类角色的演员,都必须尖着嗓子细声细气地用假声说唱,听起来与旦角没有什么两样,可见连语音也女性化了。他们的扮相,更是女性化,一律地唇红齿白,眼如秋水,眉如青黛,和旦角的妆扮没有太多的区别。有的时候,比如传统的越剧,或当代台湾的电视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就干脆用女演员来扮演这类角色,大家看了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或不对头,更不觉得其与角色本身有什么出入。究其所以,恐怕就在于那角色,原本就是“女性化的男人”。“女性化的男人”让女演员来扮演,当然不会“不像”,反倒可以平添几分让人疼爱、怜爱、喜爱的“魅力”。事实上,在中国,确有不少观众喜欢这类角色,尤其是中国南方的女人,也包括部分南方的男人。“白蛇传”之类的戏久演不衰,便是证明。这类戏曲节目,曾被我们某些“理论家”好心地界定为“爱情的颂歌”,但我们实在看不出其中的男主角,有什么“可爱”之处。他们之所以能“颠倒众生”之处,无非娇好的面庞和柔弱的性格而已。不是齿如白玉,面若桃花,便是腰似杨柳、声如雏凤,地地道道的“女里女气”。这类形象,在西方或阿拉伯世界中,只怕就没有什么“市场”,然而中国人却爱看。不但女的看了芳心暗许,便是男的看了,也我见犹怜,或恨不如他。认真说来,这种爱好,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女人喜欢“女性化的男人”,固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只能证明她们已多少有点不像女人。男人喜欢“女性化的男人”,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同样只能证明他们已多少有点不像男人,甚至很可能还多少有一点“同性恋”的嫌疑。因为这类身材纤小、皮白肉嫩、没有胡子的男性形象,是多多少少有些像“娈童”的。而自古有“龙阳之好”的男人,其性爱对象也往往多半是这类“小白脸”。不过这些问题,我们以后再说,现在无妨先分析一下这类男人。或者说,分析一下这类角色,是怎样的和为什么“不像男人”。这类人物的第一个共同特点,是“胆小怕事”。《天仙配》中的董永,就是一个非常胆小怕事的人。他在去财主家“打工”的路上,碰见了七仙女,首先想到的是“老父亲生前在世曾对我说,男女交谈是非多”。为了避免“是非”,他采取了“绕道走”的办法:“大路不走我走小路。”实在绕不过去,才只好硬着头皮上前交涉:“大姐,你为何耽误我穷人的工夫?”谁知七仙女一句话,便把他顶得哑口无言:“大路朝天,各走各边,难道你走得,我站也站不得么?”上帝保佑!幸亏这位董郎遇到的是仙女。倘若拦路的是强盗,他又该若之何呢?这样胆小怕事的人,当然也就谈不上主动追求爱情和幸福。事实上,他与七仙女的结合,完全是对方的“一厢情愿”,甚至带有强迫性质。他自己则一推再推,一躲再躲,直到最后“神迹”出现,老槐树“开口说话”,作媒作证,才接受了这桩“做梦都想不到”的婚姻。这说明他只相信“天意”,对于自己的能力,则完全没有信心。所以,当后来七仙女为了少受一些奴役(将长工期限由三年缩短到百日),而与财主打赌织锦时,他不但一点忙帮不上,反倒在磨坊里一个劲地埋怨“娘子多事”。埋怨“娘子多事”,正好证明他自己“胆小怕事”。胆小怕事,可以说是此类人物的“通病”。在中国戏曲舞台上,我们实在不少见这样的场面:一事当前,女方要挺身而出去作斗争,那丈夫却躲在她身后,或拦在她面前,浑身乱颤,双手直摇,口中连连叫到:“使不得,使不得,娘子,使不得的呀!”要不然就是双眼圆睁,牙关紧咬,脸色惨白,大叫一声,昏死过去,直挺挺地倒在地下。《白蛇传》中的许仙,就这样吓死过一回,害得白娘子只好带着身孕,去盗仙草。《盗仙草》是《白蛇传》中很好看的一折戏,常可作为折子戏单独演出,但可惜人们往往忘了,这台“好戏”却是以一个男人的胆小和无能为背景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胆小怕事的,也不只是这几位,应该说差不多也是咱们中国人的“通病”。因为咱们中国人,从小受的,就是谨小慎微、小心防范,不要多管闲事、招惹是非的教育。什么“吃饭防噎,走路防跌”啦,什么“瓜田李下,注意避嫌”啦,等等。连吃饭走路这样的小事,尚且不敢放手去做,更遑论其他?这类人物的第二个共同特点,是“少有见识”。中国有句老话,叫“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中国的男人,也未必比女人有见识。在历史上、现实中,或者在文艺作品里,我们常不难看到这样的“大老爷儿们”:他们平日里颐指气使、威风八面,一副安邦治国、出将入相的样子,一旦真格地有了什么事情,对不起,不是要老婆拿主意,便是向丫环讨办法,一点见识也没有了。甚至如唐高宗(李治)这样的皇帝,干脆把朝政也交给老婆(武则天)去处理。“万岁爷”尚且如此,我们又怎么好去苛求小民?至于现在要说的这类角色,当然也都不会有什么了不起的见识。在这类人物中,《西厢记》中的张生张君瑞,要算是最有胆识的一个了。他有胆,敢于追求自己的意中人,追求自己的爱情与幸福,更敢于为此追求,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解普救寺之围,退孙飞虎之兵。他也有谋,能够想出种种办法,来接近莺莺;而解救崔家厄难,也全靠他的缓兵之计。应该说,在这类“奶油小生”中,他算是颇有些侠肝义胆又能运筹帷幄的一个,比起董永、许仙来,是能干多了。然而,即便这位风流才子,救难英雄,在红娘面前,也只是一个“傻角”。他在普救寺,不过无意中见了莺莺一面,便“魂灵儿飞在半天”,只听见崔莺莺娇语一声,便大叫“我死也”,“小生便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及至第二次见了红娘,便忙不迭地自报家门:“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也,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取妻”云云,简直是傻得可以,当然也就被红娘抢白了一通,弄得灰头灰脸,好没有意思。事后,红娘向小姐学说此事时,也还要评论说:“姐姐,我不知他想什么哩,世上有这等傻角!”如果说张生这时的“傻”,尚且傻的可爱,那么,当老夫人悔婚之后,他的一筹莫展,便只能让人着急。他没有半点办法来对付老夫人,只好跪在红娘面前,一面承认自己“智竭思穷”,一面哀求道:“小娘子怎生可怜见小生,将此意申与小姐,知小生之心,就小娘子前解下腰带,寻个自尽。”这就颇没有见识了。难怪红娘要教训他:“街上好贱柴,烧你个傻角。”事实上,使崔张爱情悲剧“起死回生”的,正是这位有胆有识、敢作敢为的红娘。如果不是红娘一再设计,促成了他们事实上的婚姻,把“生米”煮成了“熟饭”,又用一套表面上为老夫人面子着想,实际上为崔张爱情抗争的说词说服了老夫人(这番说词的水平堪与苏秦、张仪之流比美,所以《拷红》一折,也是《西厢记》最精彩的片段之一),则崔张二人的爱情,恐怕就不是“好事多磨”,而只能是“呜呼哀哉”,难怪张生对红娘要一跪再跪,一拜再拜,一谢再谢,并声称“当筑坛拜将”了。这类人物的第三个共同特点,是“软弱无力”。前已说过,他们都是些白面书生或奶油小生,细皮嫩肉,奶声奶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打起架来决不会是任何人的对手。所以,一遇到什么事,他们的本事,无非一是跪,二是哭,三是一病不起,最后只能靠动了恻隐之心的女人或侠客前来搭救。即便最有胆识的张君瑞,倘若不是有一个“官封征西大元帅,统领十万大军”的“铁哥们”杜确一再保驾,那前程也实在是岌岌可危。也许,正因为他们是如此地软弱无力,所以,他们往往要在女人的羽翼之下寻求保护。董永要靠七仙女呵护,许仙要靠白娘子救命,张生要靠红娘帮忙,梁山伯运气不好,没有女人来救他(祝英台自己也无此能力),结果便送了性命。然而女人的能力又何其有限,女人的地位又何等卑下,没法子,只好先把她们设定为“九天玄女”或“千年大仙”,才好让她们来“救苦救难”。我曾常常奇怪,又美丽又贤淑又法力无边的玉女和蛇仙,为什么要嫁给又笨拙又窝囊一点魅力也没有的董永和许仙呢?现在明白了:原来是女人保护救助男人的“神圣使命”所使然。难怪在印度原本是男身的观音菩萨,到了中国,为救苦救难计,也只好一变而为女身。力量,原本应该是男性的特征。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应该是刚强坚毅,孔武有力的。也就是说,要有“阳刚之气”。当然,这里说的“力”,并不只是指体力,同时也指智力。或者说,主要是指意志力,包括中国古代常说的念力、定力等。但那些动不动就跪、就哭的角色,肯定无此力量。一个男人没有力量,照说也就应该没有魅力,然而却偏能获取芳心,这真是咄咄怪事!《西厢记》中的张君瑞,甚至以为自己“多愁多病身”,恰是可以匹配崔莺莺“倾国倾城貌”的资本,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依照这个逻辑,则咱们中国人的爱情,就不是“美女爱英雄”,反倒是“美女爱病人”了,岂非病态心理?这里面自然有它文化上的深刻原因,我们姑且按下,留待以后再说。这类人物的第四个共同特点,是“怕负责任”或“不负责任”。这就比胆小怕事还要糟糕。胆小怕事不过“害己”(明明属于自己的幸福却不敢去追求),不负责任却会“坑人”(自己造下的罪孽却要别人去承担)。可惜,缺乏责任感的男人,在中国古代爱情故事中,还真不少见。前面已经说过,我们这类故事中的男主角,有不少是“胆小怕事”的。胆小怕事的人,当然也怕负责任。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他们的胆小怕事,原本就因为怕负责任。正因为怕负责任,这才不敢去“惹是生非”,毋宁说也还算是一种有责任心的表现。所以,董永对七仙女与财主的“赌”不负责任,也还“情有可原”,因为那原本就是“娘子多事”。不过,严格说来,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应该连“娘子多事”的责任也承担起来的。因为夫妻俱为一体,祸福荣辱,原本休戚相关,应该同仇敌忾,共赴家难。何况一个男人之于家庭,又原该多负一点责任?所以,看在董永原本“胆小怕事”的份上,我们可以不谴责他,但他的“不像男人”,却也是事实。然而另一些人的不负责任,就完全“理无可恕”。对于他们来说,问题已不是“像不像男人”,而是“还是不是人”了。比如元稹《会真记》(又名《莺莺传》)中的张生即是。此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表面上“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坏水。因为表面上道貌岸然,所以熬到二十二岁,还“未尝近女色”,从这一点上讲,他的忍性、定力,倒还算可以。然而,一见崔莺莺,却神魂颠倒,不能自持(可见“不好色”云云全是假话),终于千方百计,费尽心机,把莺莺弄到手。不过张生的可恶之处,尚不在此,而在于他对于崔莺莺的以身相许,采取了一种“始乱之,终弃之”的完全不负责任的态度。更可恶的是,他对自己背信弃义、损人利己的行为,还颇为得意,称之为“忍情”,并头头是道地说什么“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把一应罪责,都推到受害者身上,这就不但没有半点男子汉气概,简直是没有一点人味了。也许实在因其“太不像话”,所以这个形象,到了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和王实甫的《西厢记》杂剧里,便已判若两人,成了一个虽不免有些脂粉气,但好歹在人格上还算男人的精神。应该说,在男女关系这个问题上,是最能看出一个男人像不像男人的。它不仅表现于“性能力”(太监无此能力,便不算男人),更表现于“责任感”。性关系是两个人的事,应该由两个人共同负责。但由于女人原本力量较弱,而男人在性行为中又往往是主动进攻求爱者,所以男人还应多负一点责任。如果男的竟将责任都推到女方头上,或在出事之后要受惩处时,拿女的去做替罪羊、牺牲品,那么,哪怕他别的什么功夫再好,也应说他“不算男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二)江湖好汉如果说前面那些胆小怕事、少有见识、软弱无力又怕负责任的形象是“无用的男人”,那么,中国古代戏曲、小说中的第二类形象,便无妨称之为“无性的男人”或“无情的男人”。这些与前类形象处于另一极端的人物,是所谓“红脸汉子”或“江湖豪杰”。他们大多高大魁伟,身强力壮,浓眉大眼,美髯长须,在体格上充分显示出男性的性特征。他们虎胆雄姿,远见卓识,力大无穷,敢负责任,在人格上也不愧为七尺男儿。总之,他们脸是黑的,血是热的,骨头是硬的,意志是刚强的;敢冲,敢打,敢做,敢为,能建功,能立业,能驰骋沙场,能闯荡江湖,端的称得上是男子汉、大丈夫、真豪杰、真英雄,在世界任何民族中,都属于女性渴望崇拜、芳心暗许的对象。然而,中国的这些英雄,却似乎不喜欢女人。不知为什么,中国古代的传奇故事,好像有严格的分工和界限:说爱情的专说爱情,说英雄的专说英雄。爱情传奇中少有英雄行为,英雄传奇中又难觅爱情色彩。在爱情传奇中,要么是死去活来地爱,要么是始乱终弃的赖,要么是生离死别的哭,要么是棒打鸳鸯的坏,都与英雄无关。在英雄传奇中,有的只是刀光剑影,血迹人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全无半点浪漫温馨。所以,《红楼梦》通篇说爱情,却一个英雄也不见;《水浒传》遍地是英雄,又半点爱情也难寻。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事,与西方传奇的有英雄必有美人,有美人必有英雄,英雄救美人,美人爱英雄的套路也大相径庭。当然,我们并无意混淆爱情传奇和英雄传奇,而爱情传奇中无英雄,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英雄传奇中没有爱情,却多少让人觉得有点不大对头。因为“自古美女爱英雄”,咱们中国的英雄,总不成没人爱吧?事实上,李师师就对燕青有意,潘金莲也倾心于武松,可惜都只是“剃头的桃子一头热”。这不能归结为潘金莲爱武松、李师师爱燕青这类男女关系的“不正当”,因为即便“正当”的男女关系,在英雄传奇中也是不见描写的。比如周瑜与小乔,一个是青年统帅,一个是江东名媛,他们的结合,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事。仅仅只是苏东坡的一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就不知可以激发后人多少联想和神往,然而却并无故事流传。“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但他们的风流只在战场,却不在情场。因为不知什么时候起,中国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应该而且必须“不好色”。这条规矩,在江湖上似乎特点严。宋江就曾说过:“但只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所谓“溜骨髓”,也就是“好色”。在江湖中人看来,一个英雄好汉,可以不守王法,杀人越货,占山为王;也可以转变立场,招安投降,另攀高枝;但有两条规矩却不可逾越,一是不可出场朋友,二是不能贪好女色。不能出场朋友好理解,不能贪好女色却有些令人费解。因为在这里,所谓“贪”、“好”、“近”、“女色”等等,全是模糊概念。它们既包括“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通奸、强奸),也包括“正当”的男女关系(婚姻、爱情)。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奸人妻女,固然不是英雄(而且是混蛋),即便只是与情人幽会,和老婆亲热,也算不得好汉。可见江湖上禁止的,并不只是通奸和强奸,而是一切男女关系。既然一切男女关系都在禁止(或不提倡)之例,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爱情,而那些心中暗暗爱着英雄们的美女,也就只好被“晾”在一边,没有她们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不近女色”的英雄好汉们,也就成了“无性的男人”。他们或者终身不娶,也似乎不曾有过婚外的性行为;或者娶了妻室也不当回事,好像根本没有性要求。比如宋江,初娶阎婆惜时,倒也曾“夜夜一处歇卧”(这后来成了他人生的一个“污点”),但后来便“渐渐来的慢了”,其原因,就在于“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结果让张文远钻了空子,与阎婆惜勾搭成奸。卢俊义也一样,虽有妻室,但平日里也“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结果也让李固钻了空子,和他老婆“做了一路”。看来,梁山这两个首领,在这一点上都还不算太“过硬”。比较“过硬”的是晁盖等人,根本就“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梁山一百零八人中,多半是这一类。真正“好色”的只有一个,即矮脚虎王英。不过这个人一点也不英雄。个子既矮小粗短,武艺也稀松平常,一点魅力也没有,决不会像武松那样让女人爱慕倾心,所以他只好下山去抢女人。宋江对他的“惩处”,则是把既比他漂亮又比他英雄的扈三娘嫁给他。这就颇有些像一个笑话:一个将军不吃鸡,部下犯错误,便罚他们吃鸡。结果,最好色也最不好汉的王矮虎,便成了梁山上最占便宜的一个。王矮虎是《水浒》男人中的一个特例,扈三娘则是《水浒》女人中的一个特例。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倒正好是“一对”。在梁山上,贯彻“不好色”原则最为坚决彻底的,是李逵。关于这一点,可以从李逵对宋江的态度看出。就私人关系而言,李逵和宋江的感情最好。宋江说李逵,道是“他与我身上情份最生”;李逵说宋江,道是“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这种关系,梁山上人人皆知。所以,时迁和李逵一起去曾头市讲和时,便对曾长官说:“李逵虽然粗卤。却是俺宋公明哥哥心腹之人,特使他来,休得疑惑。”而曾长官也因此果然不疑。也所以,宋江虽因李逵一再捣乱,三番五次要杀他,却终于未杀;李逵虽然对于宋江的投降路线一直不满意,一万个不情愿,却仍跟着宋江去投了降,甚至到最后,宋江为了自己“一世清名”,要毒死李逵时,李逵也只是说:“罢,罢,罢!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两人关系之密切,情义之深,可见一斑。然而,恰恰正是这个甘愿由宋江剐杀的李逵,却有一次当真要杀宋江。其原因,则是听信了谣言,以为宋江抢了山下刘太公的女儿。这在李逵看来,是比写反诗或者投降朝廷都要严重得多的问题。写了反诗,无非是去做“匪”;受了招安,无非是去做“官”。官也好,匪也好,都还是人。倘若抢了民女,那就是畜牲。所以李逵见了宋江,先是“气做一团”,说不出话来。等燕青说完备细,便开口大骂:“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牲!”以李逵之敬重宋江,爱戴宋江,如果不是气愤到了极点,是骂不出这话的。不能把李逵的这一气愤,简单地理解为同情弱者或打抱不平。实在地讲,李逵不同于鲁智深,其实并不同情弱者,闲常也不爱打抱不平。你看他在江州劫法场时,滥杀了多少无辜?应该说个把两个弱女子的死活,他是不会放在眼里、挂在心上的。他真正关心的,其实是他敬重、爱戴、值得为之一死的宋公明哥哥,到底是否果真不好色?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他有怀疑,有担忧,曾经在心里打过折扣,这才一触即发:“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个酒色之徒。”可以说正是这失望,或者说,正是这怀疑之被验证,才使李逵有上当受骗之感,而愤怒也才达于极点。于是,悲愤至极之时,长期埋在心底的、对宋江在“女色”问题上的不满也随之脱口而出:“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表面上是以此证明谣言可信,实际上则不过是在发泄自己早已有之的“看不惯”。显然,这场纠纷,对于宋江和李逵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最后事实证明了宋江并未抢掠刘太公的女儿,也就证明了宋江并不“好色”。而且李逵对宋江的私下怀疑,对于他娶阎婆惜养李师师等有“好色”嫌疑的种种不满,作为一种被压抑到心理深层的东西,也因终于说出而得到了宣泄。从此,李逵便将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跟着宋江走到底,为宋江出生入死,赴汤蹈火,乃至跟着宋江去投降。然而,也许任何人(包括李逵自己)都不会想到,李逵的内心深处,并未果真因此而变得轻松起来。相反,“替人夺回女儿”一事并未了结,反倒成了李逵心理深层的一个“情结”。这个情结终于在第九十三回变成了李逵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李逵梦见的都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受天子嘉奖,杀四大奸臣,见到自己死去的老娘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梦又是由这样一个梦开头,——李逵闯进一家庄院,正碰见十几个强人要抢别人的女儿,于是李逵便把这十几个强人一连七八斧砍翻在地,救了那一家三口。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这种好事,李逵先前也曾作过,比如帮刘太公夺回女儿等等。如果其梦至此为止,也不过只是一种“英雄回忆往事”罢了。蹊跷的是,在这场梦中,却出现了现实生活中从末出现的结局——那被救女子的母亲,竟然要把自己的女儿,亦即那个被救者嫁给李逵。这可真是闻所未闻,想也不敢想的事,所以连梦中的李逵,也被吓了一大跳,触了电似地跳起来叫道:“这样腌臜歪货!却才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说完,便逃出门去。这个梦实在是《水浒传》中难得的真实的一笔,因为它真实地告诉我们,以李逵为代表的“无性英雄”心中,其实还是“有性”的。只要是生理正常的人都有性的要求和冲动,没有才不正常,才是变态。所以,不论是现实生活中被救之女出于感恩或出于仰慕,要嫁给李逵,或者是李逵梦见了这种事,都很正常。李逵梦见这事,说明他自己内心深处,多少有点希望能有这样的事出现。而且,按照常规、常理、常情,这种事也应该出现,或者说不该不出现。然而,生活中又不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所以李逵就会做这样的梦。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不贪女色,不图报答”的好汉,他又决不能接受这种把被救女子纳为妻室的安排,哪怕他们两人果真一见钟情也不行。这两方面的要求或冲动是那样地强烈,连李逵自己也吓了一跳,只好夺路而逃,并在梦中继续去杀人。看来,像李逵这样压抑了性需求的所谓英雄好汉,最终都将只能变成一架机器:或者是杀人放火的机器,或者是喝酒吃肉的机器,至多也不过是“做好事”的机器。也许,像李逵这样“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的人只是少数,但江湖好汉大多不看重女色,却也是事实。他们或者根本不去想它,或者根本不把它当回事,总之是看得很淡。他们也许会说笑调情(如武松),也许很风流倜傥(如燕青),但都不会“动真格的”,武松在十字坡说“风话”,那是为了骗孙二娘下手;燕青在东京城弄“风情“,也只是为了引李师师上钩。燕青曾对戴宗说:“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所以他虽搬到李师师家去住,李师师也有意于他,却也终于井水不犯河水,让李师师白盼了一场。英雄好汉们的“拒色”,其原因也许是相当复杂的。比方说,认为“色欲伤身”,近女色会妨碍练武,或者因为江湖上风险太大,而女人只会添乱、坏事等。但有两种观念,无疑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种观念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这句话可以作三种理解。一种理解是:英雄气总是很短的,儿女情才能长久;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不要紧,反正还有儿女情长;还有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者,多因儿女情长。江湖上的好汉们,显然取最后一种理解。这大概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因为历史上那些儿女情长的英雄们,差不多也都是英雄气短的。他们或者是失败的英雄(如项羽),或者是短命的英雄(如周瑜),或者是成问题的英雄(如吕布)。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有女人疼、有女人爱,甚至有女人为之献身。而且,这些女人还都是大美人,如项羽的虞姬,周瑜的小乔,吕布的貂婵。然而,这些美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反倒给他们惹来大麻烦。小乔给周瑜也给整个江东引来了刀兵之祸,因为据说曹操引兵南下攻打东吴的动机,是要掳去江东二乔,藏娇于铜雀台上,而周瑜也就在这场战争中短命身亡;貂婵害得吕布身败名裂,作为专杀义父的不义小人,而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最后又因此而被杀身亡;虞姬则在项羽兵败垓下时成为累赘和负担:“虞兮虞兮奈若何,”多少影响了项王的斗志和谋略吧?最后只好自刎于乌江。这几位,都是儿女情长的英雄,结果都英雄气短。那么,中国的好汉们,要想保证自己“英雄气长”,便只好反其道而行之,做到“儿女情短”。可惜,儿女情这玩艺儿,寻常是短不了的。一旦粘上,便难免缠绵。于是,中国的英雄们,又只好“矫枉过正”,干脆割断儿女情,不去沾女人的边儿。第二种观念是“好汉不好色,好色非好汉”。这是前一种观念顺理成章的结论。因为中国的英雄好汉们既然已下决心割断和告别儿女之情,那么,不割舍此情的,便不再是英雄,而只是狗熊或孬种。甚至,再进一步,还多半可能是流氓和歹徒。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英雄和别的什么事物一样,也要有自己的对立面,并因这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世上之所以有英雄好汉,是因为世上有坏蛋孬种。英雄好汉身上有的,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没有的;英雄好汉身上没有的,则又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有的。英雄好汉们既然“于女色上不十分紧要”,则坏蛋孬种必“十分好色”;英雄好汉们既然“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则坏蛋孬种们必“精于此道”。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些心中想着女人,能在女人面前充分展示男性的性特征和性魅力的人;那些有性欲,有性感,有性能力和性技巧的人;那些精于女色手段、房中技巧、性爱艺术的人,不是败类便是匪类,不是奸人便是小人,不是讼棍便是恶棍,不是文痞便是地痞,比如张文远、西门庆、裴如海之流。西门庆之流是流氓恶棍,这没有问题。西门庆之流死有余辜,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为什么偏是西门庆这样死有余辜的流氓恶棍,才具有性魅力而让女人拱动春心,才具有性能力而让女人大得快感呢?这无疑牵涉到中国文化对性、爱情、婚姻、家庭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只能在以后慢慢细说。要说的只是,把性作为一种“专利”让给坏蛋孬种、流氓恶棍,其实不是一种好事。对于那些坏家伙来说,实在让他们“太占便宜”;对于好汉们而言,又未免“得不偿失”。因为依照辩证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只有当对方存在时,自身才存在。世界上如果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男人了。所以,心中没有男人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心中没有女人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好汉们为了当英雄,结果却丢掉了(或部分地丢掉了)男人的身份,是划得来呢,还是划不来呢?甚至连带中国的女人,也只好自认倒霉,死了那份爱慕英雄之心。因为中国的英雄都不爱或不能去爱女人。中国的女人既然无英雄可爱,那么没奈何,便只好去爱“病人”、“蠢人”或所谓“老实人”,比如呆头呆脑的董永、傻里傻气的许仙和多愁多病的张生,——如果她们不想委身于西门庆之流的话。这可真是悲莫大焉!《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三)无骨的忠臣孝子除了李逵一类的江湖好汉几乎无一例外地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外,忠臣孝子一类的“正派人物”,也差不多一样地“不好色”或“无性欲”,甚至“无爱情”。比如诸葛亮就没有什么爱情故事,关羽、张飞也没有,甚至连潇洒英俊的赵云也没有。赵云和周瑜一样,都是少年英俊将军。但赵云既然是真英雄,身边就不能有一个小乔。结果周瑜短命,赵云善终。至于刘备,虽然讨好几回老婆,但那是为了“汉祚延绵”,是“政治任务”,何况刘备本人也并不把老婆当回事,还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之类的混帐话,所以仍然可以算作是英雄。这类“忠臣孝子”或“乱世英雄”,便是本书要说的第三类男人。他们当中相当多一部分,无妨称之为“无骨的男人”。如果说第一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奶油小生”,第二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花脸净角”,那么,这第三类形象在舞台上便多半是“须生老生”。这类人脸不白,皮不嫩,说话没有奶味,有的声如宏钟,底气颇足,有的还会弄几下枪棒,比如刘备就曾在战场上和关羽、张飞一起战过吕布,宋江也在孔太公庄上教过徒弟,照理说应该像个男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事的,也都是“男人的事业”:或者出将入相、安邦治国;或者为官为宦,立政安民;或者日耕夜读,修身齐家;或者驰骋天下,逐鹿中原。即便玩弄权术,觊觎国宝者,要干的,也是男斧们的勾当。说起来,这一类男性形象,原本应该是颇有“希望”,可以“看好”的。因为他们既不像“小白脸”们那样地无用,又不至于像“黑旋风”们那样地无情,照理说应该成为“英雄气”不短,“儿女情”也颇长的理想人物。然而遗憾的很,这类人物的麻烦更大。因为他们大多和第二类人物一样,相当“无性化”,而且有不少人又和第一类人物一样,相当的“女性化”。不同之处仅在于第一类男人的女性化,是彻里彻外的,从外貌、言行,到性格、心理,都相当的女性化;这一类男人,则只是内心世界女性化,不认真分析,还看不出来。这类人物女性化的证据之一,便是他们大多“好哭”。在这方面,刘备算是最典型的一个。他文韬不如孔明,武艺不如关张,唯一的本事就是会哭。“潸然泪下”、“涕泪横流”是他的拿手好戏;“放声大哭”、“泣不成声”是他的惯用伎俩。他借了东吴的荆州不还,鲁肃一来讨,他就哭,哭得鲁肃心里酸酸的,再也开不得口。这虽然是诸葛亮的“阴谋诡计”,但此计能够奏效,也是看准了两点:一是刘备会哭,二是鲁肃怕哭。一个有女人本事,一个是妇人心肠,都够女人气的。历史上会哭的男人,当然决不止于刘备一个。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忠臣孝子,都会哭,而且都必须会哭。他们写给皇帝的奏折、表章中,常有“临表涕泣”或“感恩涕零”之类的话,而在朝堂之上当众哭将出来的事,也不少见。这些人,在自己家里,或自己的衙门、营帐里,也许十分威严,相当地男性化,但一到皇上面前,便立马变成了女人。尤其是,如果受到了皇上的嘉奖或恩典,更是非哭不可,否则便是奸臣。事实上,这些人往往从小就被施以哭的教育,并被告知:哭,乃是一种非常正当的手段。司马光的《家范》中就有这样的话:“父母有过,谏而不逼,”“三谏而不听则告泣而随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父母有了过失,或者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就要劝谏。劝一遍不听,劝第二遍;还不听,就劝第三回。连劝三遍都不听,怎么办呢?那就哭!这岂不是公开教唆以哭为手段么?所以,中国的忠臣孝子或正人君子,几乎没有不会哭、不爱哭的。因为非哭不足以证明其忠,非哭不忠心证明其正。尤其是当父亲过世,皇上驾崩之时,不但要哭,而且要哭得昏天黑地,爬不起来,叫做“苫次昏迷”。结果,慢慢地,哭,就成了他们一种习惯性的行为。与之相对应,一部中国文学史,差不多就是一部“痛哭流涕史”。从“长太息以掩涕兮”始,到前不久还风靡一时的台湾言情小说。眼泪都是其中常见之物。什么“泪眼问花花不语”啦,什么“泪珠不用罗巾挹”啦,什么“遗民泪尽胡尘里”啦,什么“初闻涕泪满衣裳”啦,不一而足。痛哭流涕者,有女人也不乏男人。最有豪气的说法,也不过只是“丈夫不作儿女别,临歧涕泪沾衣巾”。直到建国以后,由于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才总算不大哭了。但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某邻国,其电影中的民众,仍热泪盈眶当作家常便饭。当然,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哭,也并不认为一个男人就哭不得。但毕竟,“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男人,如果动不动就“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便不免有些女人气了。这类人物女性化的证据之二,便是他们大多“善跪”。和“哭功”一样,“跪功”也是这类人物的基本功,从小就训练惯了的。不但见了父母、长官、皇帝要下跪,便是见了朋友、敌人,甚至俘虏,有时也下跪。宋江就曾多次跪拜自己的俘虏,从清风由跪拜秦明始,到后来活捉了高太尉,都一律是“扑翻身子,纳头便拜”。但秦明、呼延灼、关胜等人,“本是大罡星之数,自然凑合”。宋江的跪拜,只显得“义气深重”,大家没有话说。但一百零八人聚齐以后,宋江抓住了官军将领,也如法炮制,就说不过去。因此梁山好汉,也有私下里杀俘的事。可见到后来,好汉们也觉得宋江动不动就“躬身下拜”,未免窝囊。当然,跪拜原本是中国人的礼节,和当今的鞠躬握手一样,所以不能一律看作没出息的表现。比如武松等人见了宋江“纳头便拜”,就只是仰慕敬重,恭敬谦虚,并不失英雄身份。没出息的只有两种。一种是跪在女人面前,大叫“娘子饶恕小生则个”,或“娘子可怜见小生”。比方说《西厢记》中的张生,便是又跪小姐又跪红娘,前前后后跪了好几回。不过前已说过,这类人物,原本是女性化的,他们的膝盖发软,也就不足为奇。问题在于即便是西门庆这样的恶棍,多少会几下拳脚的,也跪女人。当潘金莲问他“你真个要勾搭我”时,西门庆便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生。”结果,“那妇人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可见女人还真吃这一套。所以,中国那些怕老婆的男人,就有一个雅号,叫“床头柜(跪)”。另一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跪倒在男人的面前,并扬言对方如不答应,就决不起身。这实在本应只是女人才使用的要挟手段,可惜往往成了中国男人的专利,不但忠臣孝子一类的人物频频使用,个别情况下,江湖好汉也要用一用的,比如宋江就是。这种又哭,又跪,又趴在地上不起来的做法,与张生一类人物其实并无两样。不同之处仅在于:张生、许仙等人是跪在女人面前,向着女人哭诉;刘备、宋江等人则是跪在男人面前,向着男人哀求。跪在女人面前,固然“掉价”,显得“不像男人”,但跪在男人面前,岂不“更像女人”?可惜大家好像又不觉得。事实上,中国男人的“软骨病”,便多半是这种“哭功”和“跪功”培养出来的。试想,一个从小就会哭会跪,动不动就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人,怎么能挺起胸膛去做人?又怎么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不失志,不屈节,顶天立地,敢作敢为?不要说当什么英雄好汉,便是要被称为“成年男子”,只怕都成问题。因为这种以跪倒尘埃、泪流满面、赖在地上不起来的方式,来“感动”或“要挟”对方的做法,如果要给一个最高的评价,大约也只好叫做“撒娇”,那么,谁最有资格撒娇呢?大概只有女人和孩子吧!中国的男人既然都多少有点像女人,或者多少有点像孩子,那么,他们当然也就可以让自己,不必有太多的“责任心”或“责任感”。认真说来,责任心和责任感,才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西方的男人,一般说是有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他们也向女人下跪,但那和武松们向宋江下跪一样,只是为了表示敬重和崇拜,而且只在“求爱”时。一旦获取了芳心,便会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保卫女人的责任,不惜为之出生入死、赴汤蹈火,谓之“骑士风度”。一般地说,传统社会中的中国的男人可没有这种风度。他们往往只有“大老爷们作风”或“奶油小生德行”,甚至“流氓无赖行径”。就拿男女二人私通这件事来说,一开始时,往往是男的主动。或吟风诵月,或挤眉弄眼,或说风话挑逗,或用重金收买,或者“跪倒尘埃”,哀求“娘子救小人一命”,总之是大献殷勤,极尽媚态,十分下作。可是,一日“东窗事发”,要出事了,却又吓得龟孙子似的,一点主张也没有,半分责任都不敢负,不是躲在床下,便是跳窗而逃,任由那女的去承受一切。这样的例子,实在多得很。比如《红楼梦》里迎春的丫环司琪,与表弟潘又安只不过是青梅竹马,旧情难忘,在园子里私下约会了一次,说了些海誓山盟的话,留了些传情表意的信物,其实并未“私通”,也未“事发”,仅仅是被鸳鸯撞见了,而鸳鸯又既不曾也不会告诉别人,便把潘又安吓了个魂飞魄散,连招呼也不和司琪打一个,就先一个人逃得无影无踪,害得司琪“又急又气又伤心”。最后事发,也仍是司琪一人顶罪,一人受罚。按说这种事,正如司琪所说“纵然闹出来,也该死在一处”的,然而那男的竟一个人先逃之夭夭了。我们固然可以体谅他的难处:一个小厮,抗不住贾府家法,不可能不害怕。但,司琪也不过是一个丫环,就抗得住贾府家法么?潘又安倘不逃走,虽然于事无补,但至少司琪心里要好过些。然而终于是逃走了,难怪司琪要怨道:“真正男人没情意,先就走了。”其实,漫说是潘又安这个小厮,便是西门庆那个恶棍,在武大郎来捉奸时,第一个反应也只是“钻入床底下躲去”,却让潘金莲去顶门。生活中甚至有这样的事:来捉奸的不是女人的亲夫,而是别的什么流氓或闲汉,起了歹心,要和奸夫做一笔“交易”,那奸夫多半也会同意,或默许,或自顾自逃走,任由自己情妇,去被强奸或轮奸。这就不但没骨气,不像男人,简直连畜牲也不如了。所谓忠臣孝子或正人君子一流的人物,当然不会有这等下贱行为,因为他们多半不通奸,也就无奸可捉。但是,在遇到危难的时候,他们也往往同样是既不承担保护女人的责任,同时也完全没有保护女人的能力。当国难或家难临头时,比方说,府邸、城池、国都被匪人或敌兵包围,眼看抵挡不住时,他们的第一反应,也往往是先逼自己的妻妾和女儿自尽,甚或亲手杀了她们,然后再自尽,或逃亡,或投降做俘虏。可见,中国的男人,实在是靠不住。比较靠得住的,只是侠客或江湖好汉。但可惜,侠客和好汉们往往又不爱女人。没法子,中国的女人,便只好自己保护自己,自己搭救自己。不过她们的办法,亦不过“拼命”而已。或者以自尽相威胁,或者果真一死了之,总之是只有“死路一条”。难怪中国古代的“烈女”,会如此之多。中国古代之所以多有“烈女”、“烈妇”,仔细想来,除了那时没有人民军队和人民警察,又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法》外,还因为她们的男人,往往都不是“烈士”,指望不上。中国的女人不能指望男人,中国的男人却往往要指望女人。比方说,仗打败了,便叫女人去“和亲”;国家亡了,就拿女人来“顶罪”。殷是妲姬弄亡的,周是褒姒弄亡的,安史之乱是杨贵妃引起的,八国联军则是慈禧太后惹来的。总之都是女人的责任,男人一点过错也没有。这就不仅是对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家庭不负责任,而且是对自己的民族、国家和历史不负责任了。这种不负责任,比“始乱终弃”或“逃之夭夭”的流氓行径,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还要更加没有道理。因为一男一女偷情做爱,毕竟还是两个人都该负责的事,而国家的政治军事大权,可一直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女人即使要破坏,要捣乱,又有多大能力呢?又有多少可能呢?正所谓“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被剥夺了参政议政权力的女人,如何能对天下兴亡、国家成败负责?即便清末的事,也不该慈禧一个人负责,因为当时腐败无能的,是整个清政府,并不只是哪一个人。然而整个清政府,除慈禧外,又都是男人。甚至还可以退一万步说,即便责任是慈禧一个人的,那么,满朝文武,凤子龙孙,成百上千的男人,都拗不过一个女人,不也挺窝囊的么?更窝囊的是,中国的男人,不但往往难以负起保护女人的责任,而且有时还要把保家卫国的责任,也都一古脑儿地推给女人。什么“穆桂英挂帅”,“佘太君挂帅”、“十二寡妇征西”,全是打男人耳光的“好戏”。不可将“杨门女将”与“木兰从军”相提并论,以为那都是“歌颂了中国妇女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木兰从军是女扮男装。一同上阵厮杀的,仍都是男人。杨门女将给人的感觉,却似乎是男人都死光了,非“十二寡妇征西”不可。事实上,在国难当头、兵临城下之际,男人不如女人的事,也不止一件两件。比如《红楼梦》第七十八回讲到的林四娘一事便是。林四娘是恒王身边的一个美女,恒王战死后,“青州城内,文武百官,个个皆谓:‘王尚不胜,你我何为?’遂将有献城之举。”反倒是“叱咤时闻口舌香,霜矛雪剑娇难举”的林四娘,率女兵出城,与敌决一死战。所以宝玉的词便愤而叹曰:“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这是问得极好、极沉痛,也极有深意的一句,可惜贾政之流并未听懂。当然,“穆桂英挂帅”也好,“林四娘杀敌”也好,都只是个别的特例,但它们反映出来的文化心理,却值得深思。这么多年过去了,有几个人曾像宝玉那样作过反省,问过“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的问题呢?几乎没有。多数的男人,不是像贾政那样,把这些故事当做风流韵事来品评和赏玩,便是楞往上面乱贴“爱国主义”的标签,以此来掩盖文化的悲剧,这才真是令人为之扼腕的事。事实上,从原始时代起,男人和女人,对于自己家庭、氏族和民族的存亡继绝,就有不同的分工和责任。女人的任务,主要是生儿育女,保证族类生命的延续;男人的任务,则主要是猎取食物和保卫部落,保证族类的现实存活。可见,保家卫国,从来就是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女人至多只是做一些辅助工作,决没有“挑大梁”的道理。如果战端一开,竟是女人主战,男人主和,或者女人上阵,男人投降,那么最终的结果,大约也就只能是女人被辱,男人哭脸而已。“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这个男人,是连哭,也只能对着女人哭了。这样的男人,哪里还像男人?这就难怪中国戏曲舞台上的那些男人一个个那么窝囊,那些女人都一个个那么贤能,而这些“颠倒阴阳”的戏又居然能“颠倒众生”。道理看来很简单:那些平时充当男人保护着的女人,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些平时受尽欺凌的女人,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希望”;而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则看到了自己角色错位的“合理性”,当然大家一起来叫好。但,这果真很好么?《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四)大老粗与小白脸白面书生、江湖好汉、忠臣孝子,以上三类,大体上就是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男性“正面形象”的主要类型。千百年来,这三类形象不断地在书本中被表彰,在舞台上被扮演,在民众中被传说,久而久之,便几乎成了中国男性的典型代表。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这三类男人,一类是女性化的,一类是无性化的,还有一类是半女性化半无性化的。如果他们果真是中国男性的典型代表,则中国的男人,岂非就“不像男人”?幸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这三类人物似乎并不能说就是中国男人的代表。比方说,占中国人大大多数的农民,他们就代表不了。另方面,生活中的文人、好汉、臣子们,大约也未必就是书本中和舞台上那样女性化和无性化。要言之,他们是被“说成”无性化和女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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