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董延光未能如期攻克石堡城,便把责任推卸到了王忠嗣身上,向玄宗告状,说王忠嗣阻挠他的军事行动,才导致任务失败。玄宗勃然大怒。就在这个时候,李林甫不失时机地出手了。由于王忠嗣生长在宫中,与太子李亨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亲密,所以李林甫就授意手下人指控王忠嗣,说他之所以违抗圣命,消极避战,目的就是为了保存实力,然后再拥兵尊奉太子。尊奉太子干什么?当然是篡位登基了。玄宗闻奏,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下诏解除了王忠嗣的兵权,并命他即刻回朝,接受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的三堂会审。很显然,李林甫在这起案件中采取的手法,跟去年的韦坚案一模一样,都是一边铲除威胁他地位的政敌,一边把火引向东宫,打算借机扳倒太子。上次是企图一石三鸟,这次是准备一箭双雕。然而,李林甫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了。三法司刚一开审,玄宗就给这起案件定了调子。他说:“吾儿居深宫,安得与外人通谋?此必妄也!但劾忠嗣沮挠军功。”(《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明确宣布此案与太子无关,只须追究王忠嗣阻挠军事行动的罪责。虽然这些年来,玄宗对李林甫打击异己的行为一贯采取了默认和纵容的态度,但在废黜太子的问题上,他却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和难得的清醒,从未被李林甫的谗言蛊惑。这其中的原因,首先当然是因为太子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没什么真正的把柄落在李林甫手里;其次是因为东宫每次遭遇险情,都有高力士在玄宗面前力保;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在于玄宗本人的态度。对玄宗来说,宰相与东宫关系不和对他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只有这两股政治力量互相牵制,他才能坐稳自己的皇位;只有他们一直处于剑拔弩张却又相持不下的状态,玄宗才能让自己始终处于仲裁者的地位,也让自己的皇权始终保有决定性的力量,从而对双方都形成一定的制约和威慑,进而维护政治上的平衡与稳定。这就是玄宗的帝王术。假如李林甫和太子李亨不是目前这种敌对状态,而是成为政治上的盟友,那玄宗势必落入危险的境地。因为太子已经年近四旬,其迫切渴望入继大统的心态可想而知。倘若有了宰相做靠山,他就完全有可能动用武力迫使玄宗下台。作为一个靠政变上台的皇帝,玄宗这方面的神经特别敏感,所以绝对不会让宰相和东宫拧成一股绳。而居于同样的理由,玄宗也不会让李林甫真的把太子整垮。因为李林甫的权势已经非常大了,从玄宗即位以来,还没有哪个宰相拥有他这样的权势,倘若再让他扳倒李亨,另行拥立太子,那他的权力岂不是大过天了?日后还不得把皇权玩弄于股掌之中?所以玄宗绝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综上所述,除非太子李亨自己出了问题,否则不管李林甫再怎么折腾,其结果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太子李亨总算又躲过了一劫,但是王忠嗣这回却是在劫难逃了。负责审讯王忠嗣的官员都知道,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他们都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很快,三法司就得出了结论——王忠嗣“沮挠军功”属实,论罪当诛!性命攸关的时刻,有个人站出来替王忠嗣说话了。这个人,就是当时正在大唐军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任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哥舒翰,西域突骑施人,将门之后,其父哥舒道元官任唐朝的安西副都护。由于父亲官位高,家境殷实,所以哥舒翰就成了典型的“富二代”,天天游手好闲,领着一帮纨绔子弟到处瞎混,除了喝酒就是赌博,几乎没干过一件正经事。不过,哥舒翰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他性格豪爽,仗义疏财,重然诺,好任侠,天生就是当大哥的料。哥舒翰就这样逍遥自在地混到了四十岁。直到有一天,他老爸死了,他才从浑浑噩噩的生活中猛然清醒过来。哥舒翰知道,再这么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无奈之下,他只好跑到京师,准备找一份差事养活自己。没想到,在长安整整住了三年,身上的积蓄差不多花光了,他却连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也没找到。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得罪了长安县尉,还被对方狠狠羞辱了一番。到这一步,活了大半辈子的哥舒翰才真正意识到了生存的艰难,也开始模模糊糊地思考做人的意义。最后,哥舒翰痛定思痛,毅然决定到边疆从军。(《旧唐书·哥舒翰传》:“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此时的哥舒翰恐怕连自己也不会想到,四十多岁才当兵的他,竟然在短短几年后就成了享誉朝野的名将。哥舒翰到河西从军后,在攻克新城(今青海门源县)的战役中一战成名,从此崭露头角,历任衙将、大斗军副使、左卫郎将。有一次,吐蕃军队大举入寇,哥舒翰奉命在苦拔海一带进行阻击。两军遭遇时,吐蕃人分成三个纵队,从山上向下冲锋。哥舒翰一马当先,与敌人展开激战。交战中,哥舒翰的长枪折为两段,可他毫无惧色,毅然手持断枪奋勇拼杀。吐蕃士兵一个个被他挑落马下,“三行皆败,无不摧靡”。经此一战,哥舒翰更是声名鹊起。天宝六年,哥舒翰因屡建战功而擢升陇右节度副使,兼关西兵马使、河源军使。就是在这一年,哥舒翰赢得了著名的积石山战役。积石山,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处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界地带,坐落于黄河之滨,峭壁千仞,危石险峰,是保卫陇右地区的重要屏障,唐朝常年在此驻军屯田。当时,每当积石军的麦子熟了,吐蕃必定发兵袭击,将粮食抢劫一空。年年如此,当地驻军莫之能御,嚣张的吐蕃人便把这个地方叫做“吐蕃麦庄”。天宝六年十月,哥舒翰决定在此打一场伏击战。他亲自率部进驻积石山,同时命副将杨景晖等人率兵埋伏在山外。这一次,吐蕃出动了五千骑兵,仍旧像往年那样大摇大摆地前来抢粮,哥舒翰突然出击,一下子就将猝不及防的吐蕃军队杀得人仰马翻。吐蕃残部匆忙抱头鼠窜,又被早已埋伏在山外的杨景晖截断了退路。哥舒翰一马当先,挺一柄长枪紧追不舍,每追上一个敌兵,就用枪头拍拍对方的肩膀,等敌人骇然回头之际,就一枪刺入咽喉,然后把整个人挑到三到五尺的空中,再重重掷下。哥舒翰有一个小家奴,名叫左车,年纪才十五六岁,但臂力惊人,每次出战,都会扛一把大刀跟在哥舒翰身边,主子一路挑人下马,他就一路砍人脑袋。哥舒翰挑一个,他就砍一颗,每战皆然,配合默契。对吐蕃人来讲,这主仆二人活脱脱就是一对凶神恶煞!积石山一战,吐蕃全军覆没,五千骑兵没有一人生还。从此,吐蕃人再也不敢来光顾这座“麦庄”了。通过数年的浴血奋战,哥舒翰迅速成为大唐军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后起之秀。玄宗当然也注意到了他。天宝六年十月末,玄宗在骊山华清宫亲自召见了哥舒翰,一番交谈后,对他非常欣赏,旋即擢升他为陇右节度使,兼鸿胪卿、摄御史中丞。此时,王忠嗣正被关在诏狱里,接受三法司的审讯。就在哥舒翰奉召入朝前,王忠嗣麾下的许多将领就建议他多带些钱,以便入朝打点,想办法营救王忠嗣。可哥舒翰很清楚,王忠嗣此次犯的事,绝不是靠区区金钱的贿赂就可以摆平的。因为他得罪的不是别人,是当朝天子。所以,哥舒翰两手空空就上路了。他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办法解救王忠嗣。得到陇右节度使的任命后,哥舒翰照例要入宫拜谢。他借此机会,极力向玄宗陈述王忠嗣的冤情。玄宗不耐烦,起身就走,哥舒翰紧跟其后,并且一步一叩首,声泪俱下地请求——愿以自己的官爵替王忠嗣赎罪。到最后,玄宗终于被感动了,只好网开一面,下诏贬王忠嗣为汉阳(今湖北武汉市)太守。王忠嗣虽然逃脱了天子的翻云覆雨手,但却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天宝八年(公元749年),王忠嗣在地方太守的任上暴卒,年仅四十五岁。天宝初年最耀眼的一颗将星就此陨落。天宝八年六月,也就是王忠嗣刚刚去世不久,玄宗就再次下令,命哥舒翰集结了六万大军强攻石堡城。哥舒翰苦战多日,最终以牺牲数万将士的代价,攻下了这座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坚城。当哥舒翰踩着遍地的鲜血和尸骸登上石堡城的一瞬间,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会不会闪过一丝疑惑——这么干,值得吗?其实,如果玄宗肯采纳王忠嗣的建议,在石堡城后方的积石山一线构筑防御纵深,就能有效阻止吐蕃向东扩张,那么石堡城的战略地位就不会那么重要了。可惜在玄宗眼里,石堡城早已不止是一座边境要塞,而是他鹰扬国威、炫耀武力的对象,更是他的盛世棋盘上不可或缺的一枚棋子,所以他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占有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史料记载,吐蕃守卫石堡城的士兵只有区区数百人,而且战后被唐军俘虏的就有四百,可见战死者最多也就几百个人。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石堡城一战,唐军与吐蕃的伤亡比是100:1。一切正如王忠嗣当初的预言:“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旧唐书·王忠嗣传》)当然,王忠嗣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倘若王忠嗣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是该为自己的不幸言中而摇头苦笑,还是该为自己的一语成谶而扼腕伤悲?没有人知道。也许,只有飘荡在石堡城上空的数万唐军将士的冤魂,才能真正理解王忠嗣。而活着的人,心里除了功名利禄和高官显爵,除了厮杀的快感和胜利的喜悦,还能有什么呢?就算哥舒翰曾经有过一丝困惑,但在建功立业的豪情之中,在加官晋爵的利益面前,这样的困惑也只能是萤火虫试比阳光,只能是一滴水汇入汪洋,跟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天宝中期,当胡将哥舒翰在帝国的西北部跃马横刀、屡立战功的时候,在帝国的东北方,也有一个胡人因为日益显赫的边功而逐渐受到玄宗的赏识和宠幸。从天宝初年开始,这个胡人就奉玄宗之召,一次又一次来到了富贵浮华、歌舞升平的长安,进入了九重宫阙,登上了金銮宝殿,走到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的身边,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笑声,并很快就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干儿子。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个勇悍的胡人很可能跟其他胡将一样,长着一脸横肉和络腮胡子,说话时其声如雷,顾盼间目露凶光。可事实并非如此。这个胡人长得又白又胖,大腹便便,生性幽默诙谐,不管在什么场合,脸上始终洋溢着一个真诚而憨厚的笑容。由于这家伙实在是胖得有些滑稽,所以玄宗有一次忍不住拿他开涮,说:“你这个胡人肚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为何大到这种程度?”(《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此胡腹中何所有,其大乃尔?”)他马上一脸正色地回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红彤彤的忠心!”(《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更无余物,正有赤心耳!”)众所周知,这个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硕大的肚子里只有赤胆忠心而别无他物的大胖子,就是安史之乱的缔造者、盛世唐朝的掘墓人——安禄山。第四章安禄山的骚动【安禄山:偷羊贼的祸福人生】安禄山,武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出生,是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市)的杂种胡人。说他是杂种并非对他进行人身攻击,而是事实。因为他父亲是西域康国人,历史上称为粟特人,这个民族擅长经商,估计就是因为做生意才来到了营州;他母亲是突厥巫师,姓阿史德,以占卜算命为业。由于安禄山是两个少数民族的混血儿,所以《旧唐书》就称他为“杂种胡人”。据说他母亲婚后很久没有生育,就到阿荦(luò)山下祈祷,后来果然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便为他取名阿荦山。在突厥语中,“阿荦山”是战神的意思。此时,阿史德女巫当然不会知道,很多年后,这个以突厥战神命名的孩子,将给大唐帝国带来一场生灵涂炭、血流漂杵的战争灾难。阿荦山的父亲早死,他母亲就带着他改嫁突厥将军安延偃,从此阿荦山就以“安”为姓,并按“荦山”的谐音改名“禄山”。后来,安延偃的部落被打散,安禄山就逃到了幽州,在边境的贸易市场上做了“互市牙郎”。所谓互市牙郎,就是为胡汉各族商人提供翻译和中介服务的经纪人。安禄山之所以选择经纪人的工作,是因为他有三项优势:一、他父亲是擅长经商的粟特人,他当然也遗传了一些从商的基因;二、他生性狡黠,善于揣测他人心理;三、语言能力超强,据说通晓六种蕃语(还有人说是九种)。虽然安禄山有这么多优势,但是他做生意的运气却很背,干了十多年中介,还是没挣到什么钱。到了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安禄山已年届而立,依旧两手空空,一事无成。为了早点发财,他决定在中介之外再搞一份兼职。什么兼职?偷羊。反正安禄山手头上客户很多,不愁销赃。晚上偷羊,白天就可以把它卖掉。这份兼职要是干好了,绝对比单纯干中介要强得多。只可惜,安禄山既不是做生意的料,也不是当贼的料。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干活,忽然被人麻袋一蒙,打倒在地,然后就是一顿痛扁。第二天一早,这个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偷羊贼就被五花大绑地押到了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公堂上。这是安禄山人生中的第一次劫难。如果不出意外,安禄山的人生履历将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少孤,家贫,流落市井,为互市牙郎,后盗羊事觉,棒杀,结束。但是谁也没想到,偷羊贼安禄山非但没有结束,反而转祸为福,从此迎来了一个全新的人生。那天在威武森严的公堂上,幽州节度使张守珪问明案情之后,二话不说,当场命人将这个偷羊贼棒杀。就在那根行刑的大棒高高挥起的一瞬间,安禄山忽然鼓起勇气,扯着嗓子厉声高喊:“大人不是想消灭奚和契丹吗?奈何打杀壮士?”安禄山长得壮硕魁梧,本来丹田气就很足,加上人之将死的那种绝望和恐惧,这一声嘶喊真是震耳欲聋,撼人心魄。行刑手登时一愣,连张守珪也颇有些意外。他心念一动,随即饶有兴味地走上前去,把这个气壮如牛的偷羊贼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眼前这小子生得白白胖胖,膀大腰圆,看上去还有几分胆识,应该是块当兵打仗的料。当时,奚人和契丹人常年入寇唐朝的东北边境,是帝国的一大边患。骁将张守珪之所以被朝廷派驻幽州,就是为了对付这两个凶悍的异族。值此用人之际,安禄山这一声喊确实提醒了张守珪。是啊,与其打杀壮士,还不如让他上阵杀敌,立功赎罪。就这样,张守珪赦免了安禄山,并把他留在了自己麾下。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安禄山,就这样捡回了一条命,从此踏上了一条与过去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随后,安禄山在张守珪的军队里当上了捉生将。所谓捉生将,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捉活口、抓舌头的侦察兵。安禄山的职务,很可能就是侦察排长或特务连长之类的。不能不说,张守珪识人用人的眼光确实很好,他让安禄山当侦察兵,真是把好钢用到刀刃上了。安禄山早年干中介的优势及其积累的经验,现在全都派上了大用场。他通晓多种蕃语,跟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熟悉当地各族的风土人情,对山川、道路、地形等等都了如指掌,派这样的人出去抓舌头,当然是一抓一个准。安禄山每次出去执行任务,通常只带数骑,回来的时候,身后总是绑了数十个奚人或契丹人。无论张守珪需要抓什么样的俘虏,了解哪方面的敌情,安禄山总能手到擒来,圆满完成任务。没过多久,安禄山就获得了张守珪的赏识,被提拔为偏将。由于他生性狡狯,善于逢迎拍马,知道张守珪老是嫌他长得胖,于是就偷偷减肥,连饭也不敢吃饱。很快,他的减肥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满身的赘肉去掉了不少,更得张守珪的欢心,随即被认作养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安禄山因骁勇善战、屡立军功而升任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当年那个混得一塌糊涂的中介商,那个险些被人打死的偷羊贼,如今终于咸鱼翻身,否极泰来,成了幽州地面上屈指可数的头面人物。这就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古人也经常说一句话——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就在安禄山风生水起、志得意满的当口,又一场杀身之祸就从天而降了。人在遭遇困境时,脑袋通常会比较清醒,可一旦得意了,就很容易忘形。这是人性的普遍弱点,安禄山自然也不会例外。就在升任平卢讨击使不久,安禄山奉张守珪之命讨伐奚和契丹,因为这些年从没打过一次败仗,所以就骄傲轻敌,贪功冒进,结果被打得丢盔弃甲,大败而回。张守珪念其骁勇,不忍诛杀,就把他执送东都(当时玄宗住在东都洛阳),交给朝廷发落。这是安禄山的第二次劫难。正常情况下,将领出征因主观原因而打了大败仗,就必须按军法论处,其结果只能是两个字——杀头。但是,安禄山的命运奇就奇在——每当大祸临头、身处绝境的时候,总有人把他从阎罗王手里头抢回来,并且将他的人生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上一次的贵人是张守珪。而这一次的贵人,就是唐玄宗李隆基。安禄山被押到东都后,当时的宰相张九龄亲自审问他。两个人对答许久,张九龄深感此人绝非善类,就在他的案卷上写下批语:“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资治通鉴》二一四)意思是按照军法,张守珪本来就应该把安禄山就地处决,现在就算把他送到了朝廷,也不可能从轻发落,还是一个字——死。关键时刻,玄宗发话了。他认为,安禄山作战英勇,而且立过战功,理应特赦,只须免除官职,让他以“白衣”之身回军中效命,戴罪立功。张九龄坚决反对,说:“禄山狼子野心,面有逆相,臣请因罪戮之,冀绝后患。”(《旧唐书·张九龄传》卷一)张九龄不是神仙,他当然不可能预见十九年后的安史之乱。但是,作为一个阅人无数的宰相,凭直觉看出安禄山“外若痴直,内实狡黠”的本性,预感他日后有可能危害社稷,这倒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安禄山本来就犯了死罪,就算他将来不造反,现在杀他也不能算错。假如玄宗能够采纳张九龄之言,当时就把安禄山除掉,那么后来的唐朝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或许就将因此改写了。然而历史没有假如——玄宗最后还是把安禄山放了。安禄山再一次死里逃生,并且因祸得福。为什么说因祸得福?因为他得到了天子的关注。偌大的帝国,像他这个级别的武将不知凡几,皇帝哪能认得过来?而安禄山却因触犯死罪而受到皇帝的瞩目和关照,不是因祸得福是什么?又一次逃出鬼门关后,安禄山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他意识到,光靠在战场上拼死拼活是没有用的,即便拿命换来一官半职,一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满盘皆输。也就是说,要想出人头地,不仅要会打仗,更要会做人。怎么才叫会做人?答案就一个:钱。具体而言是四个字:学会花钱。每个人都喜欢钱,那些有权的人更喜欢。所以,只要你学会给有权的人送钱,他们自然就会喜欢你,而且乐于拿手中的权力和你交换,让你也变得更加有权。从古到今,社会一直在变,制度一直在变,但是这条真理则亘古常在,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永远在支配着这个物欲横流、权力至上的世界……从此,安禄山一边打仗,一边不遗余力地贿赂前来视察的每一个朝廷使臣。“上(玄宗)左右至平卢(营州)者,禄山皆厚赂之,由是,上益以为贤。”(《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安禄山升任平卢兵马使。次年,御史中丞张利贞出任河北采访使,赴平卢视察军情,“禄山谄佞,善伺人情,曲事利贞,复以金帛遗其左右。”(《安禄山事迹》卷上)张利贞回朝后,拼命替安禄山说好话,玄宗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旋即擢升他为营州都督、平卢军使,兼奚、契丹、渤海、黑水四府经略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正月,唐朝廷将整个帝国边境从西到东、由北至南划分为十大藩镇,设置了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大节度使,外加一个岭南五府经略使。其中,安禄山正式出任平卢节度使,负责镇抚室韦、靺鞨两大部落,统辖平卢军、卢龙军、榆关警备区(榆关守捉)、安东都护府,军队屯驻营州(今辽宁朝阳市)和平州(今河北卢龙县),总部设在营州,总兵力三万七千五百人。安禄山就此强势崛起,成为手握重兵、坐镇一方的封疆大吏。这一年,他刚好四十岁。此时,距离安史之乱爆发,还有十三年。【一个男人的心灵G点被撩动了】天宝二年(公元743年)正月,安禄山奉玄宗之召入朝觐见。这是安禄山生平第一次来到长安。秦中自古帝王州。大唐帝京的高贵、繁华与富庶给这个北地胡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龙首原上那座巍峨壮丽的大明宫,以及凝结在大明宫上空那股磅礴雄浑的帝王气,更是让安禄山激动莫名、叹为观止,并且前所未有地撩拨着他内心深处某个隐秘的角落,让他周身的血液不由自主地开始了一种无声的沸腾……在大明宫的含元殿,安禄山第二次见到了玄宗,第二次见到了他事业上的明主、生命中的贵人。为了向天子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念和忠诚之心,安禄山对玄宗讲了一个故事。他说:“去年秋天,营州闹了蝗灾,蝗虫遮天蔽日,把禾苗都吃光了。臣焚香祝祷,面对苍天说:‘臣如果心术不正,事君不忠,就让蝗虫把臣的心吃掉;倘若臣不负天地神灵,就请让蝗虫赶快消失吧。’臣刚刚说完这句话,就有一群大鸟从北方飞来,顷刻间把蝗虫吃得一干二净,臣欣喜万分,感动不已。陛下,这是稀世祥瑞啊,请陛下宣付史官,载诸史册。”玄宗大悦,立刻命史官载录。随后的日子,玄宗对安禄山“宠待甚厚,谒见无时”。(《资治通鉴》二一五)旋即又加封他为骠骑大将军。离开长安的那天,满载着天子眷宠欢喜而归的安禄山走出了很远,忽然又回头遥望了一眼。他望着大明宫阙那一角华丽的飞檐,目光中有一种微妙难言的东西在闪动。这一眼的风情,要到十二年后,才能让大唐君臣读懂——用血泪浸泡的心去慢慢读懂。毫无疑问,此次长安之行已经准确无误地撩动了安禄山的心扉,给他的生命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空间——一个足以让欲望起舞、让野心飞扬的充满想象的空间。后来的几年中,安禄山频频出击奚和契丹,并屡屡获胜,因而在朝野的声望直线飙升。与此同时,他对朝中高官的贿赂也从来没有停止。到后来,不仅是钦差们说他好话,连首席宰相李林甫、户部尚书裴宽、礼部尚书席建侯等人,也都众口一词地盛赞安禄山。在玄宗看来,这就叫众望所归。此时的安禄山,已经被玄宗视为“镇清边裔”的“万里长城”。(《安禄山事迹》卷上)既然是万里长城,当然就要赋予他更大的权力和使命了。天宝三年(公元744年),玄宗又让安禄山兼任了范阳节度使。在当时的十大藩镇中,范阳镇绝对是最牛的一个。因为,无论是它所节制的军队,统辖的州境,还是拥有的兵力,都是十大藩镇中最多的。“范阳节度临制奚、契丹,统经略、威武、清夷、静塞、恒阳、北平、高阳、唐兴、横海九军,屯幽、蓟、妫、檀、易、恒、定、漠、沧九州之境,治幽州,兵九万一千四百人。”(《资治通鉴》二一五)当时,十大藩镇的总兵力是四十九万人,而安禄山兼统两镇,兵力相加已经将近十三万人,占了四分之一。然而,玄宗对安禄山的宠信还远远没有到头。毋宁说,这才只是一个开始。天宝六年(公元747年),安禄山又以平卢、范阳节度使兼摄朝廷的御史大夫。随着权势和地位的提升,他奉召入朝的次数越来越多,对玄宗的巴结谄媚也日渐升级,甚至不惜以得罪太子为代价,曲径通幽地向玄宗表达他的忠心。有一次,安禄山上殿觐见玄宗,当时太子也在场,可安禄山却视若无睹,只拜皇帝,不拜太子。旁人提醒他,他却装作一脸懵懂地说:“臣是胡人,不懂朝中礼仪,不知太子是何官?”玄宗笑着向他解释:“这是储君,朕千秋万岁后,将代朕君临天下。”安禄山似懂非懂地说:“臣愚钝,向来唯知有陛下一人,不知道还有储君。”说完才不情不愿地向太子行礼。其实,谁都看得出来,安禄山这是在演戏。但是这出戏却没人愿意拆穿。因为安禄山不可能不知道太子是什么人,但他偏偏要装傻充愣,目的就是要拐着弯儿向玄宗表达赤胆忠心。在场的人大多受过安禄山的好处,当然也会帮他一起演戏。而对于玄宗来说,安禄山竟然为了讨好他而不惜得罪未来的皇帝,这份忠心当然也是无人可及的。玄宗当时正宠着杨贵妃一家子,如今又宠了安禄山,于是干脆把他们撮合在了一块,叫杨贵妃的两个哥哥和三个姐姐都和安禄山结拜为兄弟姐妹。从此,安禄山更加频繁地出入宫禁,和杨贵妃的关系也日渐亲密。不久后,他又向玄宗提出了一个请求——要认杨贵妃为干妈。玄宗当然是笑呵呵地同意了。随后,安禄山每次入宫,都是先拜贵妃,再拜皇帝。玄宗不解,问他何故。安禄山恭恭敬敬地说:“我们胡人的习俗,都是先拜母亲,后拜父亲。”玄宗释然,对安禄山的憨厚和朴实又平添了几分好感。史称安禄山“晚年益肥壮,腹垂过膝,重三百三十斤”,连走路都要左右两个人搀扶着他。但是,每当在玄宗面前跳胡旋舞的时候,安禄山却总能“疾如风焉”。(《旧唐书·安禄山传》)要论当时胡旋舞跳得最好的人,天下只有两个——安禄山和杨贵妃。“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白居易《胡旋女》)为什么一个连走路都显得有困难的人,能把胡旋舞跳得跟杨贵妃一样完美呢?因为他是为皇帝而跳的。天宝十年(公元751年),玄宗为了方便安禄山入朝觐见,就命有关部门在亲仁坊为他建立一座宅邸,并下令只求富丽堂皇,不必顾惜财力。豪宅落成后,里面的所有家具器物全部是御赐的,而且极尽高档豪华之能事,连厨房里头的锅碗瓢盆、马厩里头的筛子箩筐等物,都是用金银打造的。从开始修建豪宅的第一天起,到竣工之后的种种器具添置,玄宗本人都跟得很紧,而且经常对监工的宦官说:“胡人眼高,别让他笑我吝啬。”这一年正月二十,是安禄山的生日。玄宗和杨贵妃作为干爹干妈,当然赏赐了很多珍宝、衣服、酒食。三天后,杨贵妃命人用锦绣绸缎缝制了一件特大的襁褓,然后召安禄山入宫,让宫女和宦官用襁褓把他团团裹住,装在彩轿里抬着走。玄宗听见后宫忽然一片嬉戏喧哗,忙问在搞什么名堂,左右说:“这是贵妃分娩的第三天,所以在给禄儿洗澡(民间的“洗三”习俗)。”玄宗赶紧跑过去看热闹,一看三百多斤的安禄山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襁褓里头,仅露出一张憨厚的胖脸,不禁捧腹大笑。干儿子洗三了,他这个干爹当然要有所表示。玄宗随即赐给了杨贵妃“洗儿钱”,又厚赐了安禄山,“一家三口”又嬉闹了大半天,才尽欢而罢。从杨贵妃为安禄山“洗三”的这一天起,安禄山就有了自由出入宫禁之权,过后他经常陪杨贵妃一起吃饭,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留宿宫中。日子一长,宫中自然就传出了绯闻。朝野上下的人们私底下议论纷纷,都怀疑皇帝被那个大胖子戴了绿帽。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玄宗自始至终没起过半点疑心。(《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禄山出入宫掖不禁,或与贵妃对食,或通宵不出,颇有丑声闻于外,上亦不疑也。”)天宝十年二月,安禄山又向玄宗提出了一个请求——兼任河东节度使。在旁人看来,这绝对属于非分的请求,只能用得寸进尺、贪得无厌来形容。可出人意料的是,玄宗居然一口答应了,并随即把当时的河东节度使调回朝中,任左羽林将军,然后立马把职务给了安禄山。河东镇,负责与朔方镇互为掎角,共同防御突厥,统辖天兵、大同、横野、岢岚四军及云中警备区,屯驻忻、代、岚三州之境,总部设在太原,兵力五万五千人。至此,安禄山已一人身兼河东、范阳、平卢三镇节度使,辖下的总兵力已达到十八万五千人,足足占了全国藩镇总兵力的三分之一强。除了三镇节度使,安禄山还兼任河北采访使,受封上柱国,赐爵东平郡王。大唐开国一百年多来,外姓武将封王者,唯安禄山一人。安禄山不仅本人权倾天下、位极人臣,而且一家老小也都跟着他鸡犬升天。他母亲、祖母皆赐国夫人,十一个儿子都由玄宗赐名,长子安庆宗官任太仆卿,次子安庆绪官任鸿胪卿,安庆宗后来又娶了皇族的荣义郡主……放眼当时满朝文武,安氏一门可谓显赫无匹、荣宠绝伦!有谁能料到,此时的安禄山已经“包藏祸心,将生逆节”了呢?史称,安禄山每次入宫,“常经龙尾道,未尝不南北睥睨,久而方进。”站在大明宫前的龙尾道上,这个昔日的偷羊贼正在以一种睥睨天下的姿态南北眺望,并且久久伫立,迟迟不舍得离开……他在看什么?他在想什么?史书的回答是——“凶逆之萌,常在心矣。”(《安禄山事迹》卷上)是谁撩动了安禄山的野心?答案只有一个——唐玄宗李隆基。正是他对安禄山毫无原则的宠信、无休无止的纵容,才孕育了安禄山觊觎皇位的野心,助长了安禄山睥睨天下的欲望。此时,历史的指针正指在天宝十年,距离安史之乱爆发还有四年……差不多在这个时候,还有一个朝臣也日益受到玄宗的宠幸,正在朝着帝国的权力巅峰跑步前进。这个人的到来,将对天宝末年的帝国政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才在客观上给安禄山提供了起兵的借口,并加快了安禄山反叛的步伐。这个人就是杨国忠。【杨国忠:小混混的华丽转身】杨国忠,本名杨钊,蒲州永乐(今山西永济市)人,杨贵妃的远房堂兄。他的父祖辈皆默默无闻,但却有一个舅父大名鼎鼎,就是女皇武曌的晚年男宠张易之。张易之得宠的时候,杨钊尚在襁褓,没能沾上舅舅的光,等他稍微大一点,张易之早就在神龙政变中翘了辫子,而且身后还留下了恃宠乱政、死有余辜的骂名,所以这层关系对杨钊丝毫没有帮助。虽然杨钊的祖上也是名门望族弘农杨氏,可杨钊这一支比杨玉环那一支败落得更厉害。杨玉环她父亲好歹还是个七品官,相当于今天的处级公务员,可杨钊的父亲却是个平头老百姓,家境还很不好,所以杨钊从小就没受到什么正规教育,成天在社会上瞎混,长大后别的本事没有,就只学会了喝酒跟赌博。不过,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没有文化不可怕,没有文凭也不可怕,怕就怕没有一技之长。杨钊喜欢赌博固然不是什么有益身心的爱好,可他却从赌博里面玩出了一样本事,那就是——对数字的敏感,以及出众的运算能力。我们千万别小看这种本事,因为当时还没有电子计算器,甚至连算盘都还没有(现在的算盘大致是北宋时期才出现的,唐代使用的计算工具是用竹签削成的筹码),如果一个人眼睛一眨就能给你来个多位数的加减乘除运算,你当然要惊呼他为天才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因为这样的本事,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的理财能力,加之杨贵妃的裙带关系,杨钊才从一个小混混一步步登上了权力巅峰,成了天宝末年的天子宠臣和帝国宰辅。然而,尽管杨钊很早就具有数字才能,可亲戚朋友和街坊邻居却认识不到他的天才。在他们眼里,他始终只是个不学无术、狂饮滥赌的混混,所以一直对他敬而远之。由于长期遭人白眼,杨钊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伤害。终于有一天,他发愤图强了——老子要去从军,当一个大官回来给你们瞧瞧!杨钊发愤的情形,大致与哥舒翰类似。不过人家哥舒翰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一跑到边境就噌噌地立功,可他杨钊却恶习难改,到了四川当兵后,还是喝酒赌博两不误,有一回估计是因此触犯了军纪,还被上司狠抽了一顿鞭子。所幸杨钊还有一技之长——理财能力,所以入伍之后没被送上前线,而是留在后方负责屯田工作。屯田是当时边防军队的主要经济来源,一贯受到军方和朝廷的高度重视。在这个岗位上,杨钊总算有了用武之地,干出了一些成绩,随即受到上峰赏识,被提拔为新都县尉。杨钊在这个职位上干了三年,可惜一直没能升迁。按当时的人事制度规定,官员任职期满,若无升迁或调动,就只能暂时赋闲在家,每年到吏部去挂号,得到补缺机会再出来任职。杨钊在新都县尉任上干满三年后,赋闲了,经济来源一下子中断,过了一段坐吃山空的日子,手头越来越拮据,以至连回蒲州老家的路费都没有,于是被困在了川中。就在杨钊陷入窘境、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个人及时向他伸出了援手。这个人叫鲜于仲通,不仅见多识广,才智过人,而且家财万贯,在当时的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麾下担任采访支使,是节度使的心腹幕僚。这个鲜于仲通为人非常精明,他见过杨钊几次面后,就认定杨钊绝非久居人下之辈,便时常慷慨解囊,不遗余力地接济他。鲜于仲通相信,杨钊是个很好的政治投资对象。所以,必须在他万分饥渴的时候给予他滴水之恩,以此换取他日后的涌泉相报。天宝四年(公元745年),杨玉环被册封为贵妃,章仇兼琼决定搭上这根“天线”,就把鲜于仲通找来商量,说:“我现在很受皇上器重,可要是上面没人,很容易受到李林甫的排挤。最近我听说杨贵妃正受皇上宠幸,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若能替我到长安跑一趟,跟杨家人结交,我就有备无患了。”鲜于仲通立刻意识到,只要让杨钊走这一趟,这个年轻人日后必定飞黄腾达,而自己的投资也必将取得丰厚的回报!果然不出鲜于仲通所料,短短几年后,已然成为天子宠臣的杨国忠就给了他一个绝对超值的回报——剑南节度使之职。这是后话。主意已定,鲜于仲通就对章仇兼琼说:“我是蜀地人,从来没去过京师那种大地方,恐怕会坏了大人的事。”他瞟了章仇兼琼一眼,顿了顿,又接着说,“不过,我可以为大人举荐一个人,此人若出马,一定不会让大人失望。”杨钊的好运就这么来了。章仇兼琼闻言,随即召见杨钊。一见之下,章仇兼琼大喜过望。他发现,这个杨钊不仅长得仪表堂堂,而且口才伶俐,为人异常机敏,确实是入朝打点的合适人选。此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杨贵妃的族兄。裙带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官场上最好用的通行证,所以,啥也别说了,就是这小子了!随后的日子,章仇兼琼不仅任命杨钊为推官,有事没事还经常召见他,并且总是嘘寒问暖、关照有加,把杨钊搞得感激涕零、受宠若惊。天宝四年秋天,章仇兼琼命杨钊负责运送贡品入朝,临行前,忽然用一种不经意的口吻对他说:“我有一点东西放在郫县,可以给你作几日盘缠之用,你路过时顺便带走吧。”杨钊到达郫县后,一看到章仇兼琼所说的那“一点东西”,顿时惊呆了。那可是满满几十大车的礼品啊,都是蜀地的著名特产和奇珍异宝,杨钊凭着自己的心算能力大致估算,价值起码在千万(一万缗)以上。杨钊明白了——这趟差事不仅是向朝廷上贡,更是向贵妃一家子上贡,不仅是帮章仇兼琼“搭天线”,更是帮自己“跳龙门”啊!天下还有比这更好的美差吗?杨钊欣喜若狂,随即拉上几十车礼物,昼夜兼程直奔长安。抵达长安后,杨钊带上礼物马不停蹄地走访了三个堂妹,告诉她们:“这都是节度使章仇大人送的。”杨氏三姐妹喜笑颜开,当即笑纳,随后天天在玄宗跟前吹风,极力鼓吹章仇兼琼如何有才、如何能干等等。不久后,章仇兼琼就如愿以偿地调入朝中,荣任户部尚书了。在杨氏三姐妹之中,杨钊并没有将礼物平均分配,而是把其中的一半给了二堂妹(也就是后来的虢国夫人),另外一半才给其他两个堂妹平分。虢国夫人之所以占了大头,是因为她和杨钊并不仅仅是堂兄妹的关系。早在她们三姐妹还待字闺中的时候(当时杨玉环还小),杨钊就常去她们家串门,并且跟这个二堂妹有了私情。后来二堂妹嫁人了,杨钊自己也混得很不像样,两人的关系就中断了。如今,好多年没见的这位远方堂兄再次出现时,居然带来了这么贵重而丰厚的见面礼,怎能不让虢国夫人心花怒放?并且巧合的是,虢国夫人不久前刚刚守寡,满怀寂寞正无处安放,杨钊居然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又岂能不让她旧情复燃、芳心荡漾?所以,一到长安,杨钊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虢国夫人的家里。接下来的日子,杨氏三姐妹就经常跟玄宗提起她们的这位堂兄,尤其是虢国夫人,更是不遗余力地向玄宗推荐杨钊,宣扬了他的一大堆优点,而其中最能打动玄宗的一点就是——杨钊善玩樗(chū)蒲。所谓樗蒲,是一种类似于掷骰子的博彩游戏,但规则比普通的掷骰子复杂得多,胜负结果需要有精密的计算,正是杨钊所擅长。玄宗当时最喜欢玩,一听说有人善玩樗蒲,立马召见,随后就任命杨钊为金吾兵曹参军,并准许他以供奉官的身份出入禁中。从此,每当玄宗在宫中玩樗蒲,杨钊就专门在一旁负责计算点数和输赢,每次都算得又快又准,玄宗不禁大为赞叹:“好度支郎!”(《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度支郎就是财政官员的意思。当时玄宗除了爱玩就是爱钱,谁要是能帮他大把大把搞钱,保管一夜之间平步青云,比如早年的宇文融,以及后来的韦坚、杨慎矜、王鉷,都是因为善于聚敛而成了天子跟前的大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