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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21

作者:王觉仁 字数:13960 更新:2023-10-08 22:46:29

在凄凉的返乡路上,裴寂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当年的刘文静——同样是首义功臣、开国元勋,一朝不能见容于皇帝李渊,便落了个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场;倘若今天的李世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裴寂很可能会死得比刘文静更难看。所以,没有步刘文静之后尘,得以全身而退,保一个善终,裴寂实在是要谢天谢地了。李世民将裴寂逐出朝廷不久,就将刘文静平反昭雪,不但下诏追复了他的官爵,让其子刘树义承袭了鲁国公的爵位,还把一位公主许配给了刘树义。毫无疑问,这是对刘文静在天之灵的一种告慰和补偿。裴寂黯然回到了家乡蒲州(今山西永济市)。本以为离开了长安的是非之地,总算可以安度晚年了,可他断然没有想到,更倒霉的事情随即接踵而至。无独有偶。上一次疯和尚法雅随口说了几句“妖言”就让他倒了大霉,而这回一个叫信行的狂人又大放阙词,差点要了裴寂的老命。这个信行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有一次在街上遇见了裴寂的家童,忽然心血来潮地附在他的耳边说:“你知道吗?裴公是有天命的人啊!”家童把这话告诉了裴府的管家恭命。后来恭命又向裴寂做了禀报。裴寂一听之下,当即吓得目瞪口呆,浑身暴汗。说他“有天命”,这不等于是说他想造反吗?这可是满门抄斩、十恶不赦的大罪啊!按照常理,听到这种大逆不道之言,裴寂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当地官府,将传话的人逮捕问罪,借以洗脱干系。可是,眼下裴寂根本不敢这么做。因为他本来就是戴罪之身,如今传播这句话的人又是自己的家童,他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洗不脱干系的;更何况皇帝李世民原本就愁抓不他的小辫子,要是裴寂主动报官,那无异于自寻死路。所以,裴寂绝对不能报官。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灭口。当时信行已经死了,于是裴寂就让恭命马上杀掉那个传话的家童。恭命嘴上唯唯,可一转身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个家童放掉了。因为他心里另外藏着一本小九九。恭命是裴寂十分信任的管家,专门负责收纳封邑之内的各种贡赋。经手的钱多了,恭命自然就起了贪念。他前后侵吞了一百万的巨款,并且早已挥霍一空。因此,他这次之所以放走家童,就是准备东窗事发的时候,拿手里的把柄和证人要挟裴寂。果然,“天命事件”过去不久,恭命侵吞钱财之事就败露了。裴寂怒不可遏,立即遣人捉拿。恭命连忙一口气逃到长安,向朝廷告发了这件事。李世民勃然大怒,当即宣布了裴寂的四大罪状:“位为三公而与妖人法雅亲密,罪一也;事发之后,乃负气愤怒,称国家有天下,是我(裴寂)所谋,罪二也;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阴行杀戮以灭口,罪四也。”(《旧唐书·裴寂传》)李世民本来完全可以置裴寂于死地,可很多朝臣替他求情,说裴寂罪不至死,应该发配,李世民最后便把他流放到了静州(今广西梧州市)。短短几个月之内,裴寂两次遭贬。他万念俱灰地走在山长水远的贬谪之路上,感觉这就是自己人生的末路。他知道自己终将在这遥远的边瘴之地了却残生。不久,静州境内的羌人作乱,有人立刻奏报朝廷,说造反的羌人要拥裴寂当首领。可这一次李世民却没有听信谣传。他很有信心地说:“国家对裴寂有性命之恩,他必定不会造反。”是的,李世民的判断没错,裴寂没那么傻。即便屡遭贬谪,裴寂还是想尽力保住自己的晚节;就算不替自己着想,他也要为子孙后代的富贵和前程着想。所以,为了平息谣言,同时为了表明自己对朝廷的忠心,裴寂毅然披上戎装,率领家丁平定了羌人的叛乱。裴寂最后的表现终于换取了李世民的谅解。他随后就接到了一道征召他还朝的诏书。然而,年老多病又频遭变故的裴寂已经不可能回长安了。接到诏命的几天后,时年六十的裴寂便在抑郁而苍凉的心境中一病而亡。尽管裴寂最后得以善终,并且保住了晚节和子孙富贵,但是相对于武德时期所享有的荣宠,他的晚年可以说是相当不幸的。其实人们不难发现,裴寂晚年不幸的根源,绝非出于什么和尚法雅与术士信行的所谓“妖言”,而是在于天子李世民。人们或许会认为,这是因为李世民心中深藏已久的某种报复心理。道理很简单:从晋阳起兵之后,裴寂就经常与李世民意见相左,双方的关系一直不太融洽;武德二年,李世民的心腹刘文静又遭裴寂排挤,并一举被诛;到了武德后期的夺嫡之争中,裴寂又一直站在李建成一边反对李世民……所有这一切,难道不值得李世民报复吗?可是,难以理解的是,李世民在天下人面前一贯表现得宽容大度,为什么唯独会对裴寂存有报复心理呢?他即位之初,曾以既往不咎的和解姿态赦免了数以千计的前太子党和所有政敌,从而赢得了天下人心,可为何到了时过境迁的贞观三年,却仍然不放过裴寂呢?其实,李世民对裴寂的所作所为,绝不仅仅是出于报复心理,更主要的是出于某种潜在的政治需要。这种政治需要并不是着眼于过去,而是着眼于现实。那么,对于贞观三年的李世民来说,什么才是最现实、最迫切的政治需要呢?答案只有一个——正位太极宫。武德九年八月,李世民即位的时候,由于李渊还住在太极宫中,所以他只能在东宫的显德殿举行登基大典。时至贞观三年,身为皇帝的李世民不管生活起居还是治理政务都仍然还在东宫里面,这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觉得好受,况且也有名实不副之嫌。考虑到李世民夺嫡继位又是采用了非正常手段,本来就已存在某种“合法性危机”,而始终不能正位太极宫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危机。所以,李世民必须尽早进入太极宫,不管采用什么办法。但是,李渊毕竟是太上皇,只要他一日不挪窝,李世民就搬不进去了。这是李世民在贞观初年所面临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该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让李渊主动迁出太极宫。因为任何强迫手段都会让李世民招致骂名。可是,要怎么做才能让李渊主动迁出呢?当李世民若有所思的目光在满朝文武中来回巡视,最后落在裴寂身上的时候,一个巧妙的主意就浮现在他的脑中了。是的,只有这么干了。李世民对自己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于是,贞观三年的春天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这样一些不大不小的政治事件:裴寂被逐出朝廷,并一贬再贬,最后死于流放之地;刘文静被彻底平反,子孙得享恩荫;李世民对武德旧政的否定和攻击突然从间接、隐晦转为直接和公开……所有这一切,最后无疑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也就是说,这些政治事件注定会对某个人造成强烈的精神冲击,在他的内心世界掀起巨大的情感波澜。这个人是谁?他当然就是李渊——大唐王朝的太上皇李渊。【李渊:被遗弃的太上皇】武德九年八月以后,尽管唐高祖李渊头上依旧挂着一个“太上皇”的头衔,可这顶帽子不仅不能给他带来尊贵和荣耀,反而只会让他感到沉重和压抑。古人说:“盖太上者,无上也。皇者德大于帝,欲尊其父,故号曰太上皇也。”(《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集解》)可在李渊看来,史书上的这种定义和解释毋宁说充满了嘲讽的意味。从李世民登基御极的那一天起,李渊感觉自己就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李世民每颁布一条新政策,都无异于在他脸上狠狠掴了一巴掌——玄武门事变当天,李世民就迫不及待地推翻了李渊刚刚施行的宗教政策,让所有已经还俗的佛道出家人重回寺院道观;几天后,李世民又宣布“纵禁苑鹰犬,罢四方贡献,听百官各陈治道”;紧接着,他又下令放归掖庭宫女三千余人……这一连串的政治举措意味着什么呢?这显然是李世民在和武德旧政划清界限,同时向天下人表明——李渊执政时期存在很多问题和错误,必须及时予以揭露、批判和纠正。这难道不是在打李渊的耳光吗?面对李世民的左右开弓,李渊只能一忍再忍,打脱牙也要和血吞。而更让李渊始料未及的是,到了贞观三年春天,李世民的“掌掴行动”就突然升级——将裴寂放逐,给刘文静平反,并且毫不留情地公开抨击武德旧政。这一切已经不止是在抽耳光了,它们更像是一记记重拳狠狠地砸在李渊的心上。“武德之际,货贿公行,纪纲紊乱……”(《资治通鉴》卷一九三)“武德之时,政刑纰缪,官方弛紊……”(《旧唐书·裴寂传》)按照常理,当前任皇帝仍然在世的时候,这种话几乎是不可能从一个现任皇帝的口中说出来的。然而,李世民还是理直气壮地把它们说出来了。这里的每一个字都力重千钧,足以把李渊原本就抑郁寡欢的精神彻底压垮。李渊很清楚,当年自己不但没有按照李世民的意愿废黜李建成,改立他为太子,而且还对他极力打压,甚至差点终结了他的政治生命,这一切一直让李世民耿耿于怀。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可李世民始终没有原谅他。此刻李世民之所以拿裴寂大做文章,还替刘文静平反,并且公然把武德政治涂抹得一团漆黑,贬低得一无是处,除了出于一定程度的报复心理之外,其主要目的就是给他施加压力,并且向他发出强烈的暗示——让他主动迁出太极宫。看来,自己是没有理由继续待在这座象征着权力和尊严的太极宫中了。李渊无奈而悲凉地想,既然迟早要被人“请”出去,那还不如识相一点,主动滚蛋,免得到时候大家难堪。贞观三年四月,也就是裴寂死后不久,太上皇李渊终于“主动”提出,愿意从太极宫迁往弘义宫。表面上的迁居理由是这样的:“高祖以弘义宫有山林胜景,雅好之……乃徙居之,改名大安宫。”(《唐会要》卷三十)众所周知,弘义宫就是李世民当年的秦王府,无论建筑规格、占地面积还是庭苑规模都远远不及太极宫,甚至远不及东宫,说高祖“雅好之”,愿意主动搬过去住,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尤其是刚刚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高祖就主动要求迁居,这恐怕也并不是巧合。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经过这一系列事件后,李世民总算达成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终于可以冠冕堂皇、顺理成章地入主太极宫了。离开太极宫的那天,李渊悄然回望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巍峨华丽的皇宫,一种巨大的苦涩和感伤瞬间攫住了他。他在心里默默地告别这熟悉的一切,同时也与过去的辉煌记忆彻底诀别。那一刻,李渊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遗弃的人。而位于宫城之外的那座弘义宫,则是一个丧失一切、寂寞潦倒的老人最后的收容所。搬进大安宫(弘义宫)后,李渊在这里又生活了六年,直到贞观九年(公元635年)五月去世。与其说这六年间李渊是在一座有着山林胜景的宫殿里安度晚年,还不如说他是在一个与外界近乎隔绝的环境中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凄凉岁月。就像我们前面说过的,大安宫的各方面条件与太极宫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当时的监察御史马周的一道奏疏中得到佐证。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正月,马周上疏说:“臣伏见大安宫在宫城之西,其墙宇宫阙之制,方之紫极,尚为卑小。臣伏以东宫皇太子之宅,犹处城中,大安乃至尊所居,更在城外。虽太上皇游心道素、志存清俭,陛下重违慈旨、爱惜人力,而蕃夷朝见及四方观听,有不足焉。臣愿营筑雉堞,修起门楼,务从高显,以称万方之望,则大孝昭乎天下矣。”(《旧唐书·马周传》)马周认为,大安宫地处宫城之外,过于偏僻,而且规格至为卑小,与太上皇的至尊身份不太相称,无论是在蕃夷人还是在四方百姓看来,都显得有点丢份。所以,马周提议修缮扩建,而且务必要高大显赫,如此才能符合天下人的愿望,同时体现皇帝对太上皇的孝心。马周其实是在暗示李世民——就目前状况而言,陛下在孝道上实在有所亏欠,唯一能弥补的办法,就是赶紧提升大安宫的规格,改建得壮观一点,以免天下人说闲话。很显然,马周的劝谏触及了当时人人避讳的一个敏感问题。李世民看过奏疏后,既没有责怪马周,也不采纳他的建议,只是一笑置之,丝毫没有扩建大安宫的意思。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除了居住环境不太理想之外,李渊在大安宫的生活还有一个莫大的遗憾,那就是——缺乏行动自由。从前的李渊是一个坐不住的皇帝。武德年间,尽管建国初期政务繁忙,而且统一战争仍未结束,可李渊还是经常以巡幸、狩猎、避暑等名义,马不停蹄地四处游玩,东到华山(今陕西华阴县)、西到稷州(今陕西周至县)、北至宜州(今陕西宜君县),尽情地享受着皇权赋予他的无上权力和自由。可是,自从成为太上皇,尤其是搬进大安宫以后,李渊就连一次这样的机会也没有了。这样的生活与过去那些自由自在的日子相比,不啻有天壤之别。在大安宫生活的六年里,除了偶尔出席几次重大的宫廷宴会之外,李渊几乎是足不出户。不是他不想出来,而是根本没有机会。因为李世民没有给他机会。这一切当然又被那个忠直敢谏的马周看在眼里。不久,李世民打算前往九成宫(今陕西麟游县)避暑,马周听说后,马上又毫不客气地上了一道奏疏,说:“臣又伏见明敕,以二月二日幸九成宫。臣窃惟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视膳而晨昏起居。今所幸宫去京三百余里……非可以旦暮至也。太上皇情或思感,而欲即见陛下者,将何以赴之?且车驾今行,本为避暑,然则太上皇尚留热所,而陛下自逐凉处,温清之道,臣窃未安!”(《旧唐书·马周传》)如果说前一道奏疏的措辞还比较委婉的话,那么这一次马周的口气则要尖锐得多。他摆明了就是在批评皇帝——首先,太上皇年事已高(时年六十七岁),陛下应该每天探视他的饮食起居,而现在您居然自己跑到三百里外的行宫避暑,万一太上皇想你了怎么办?其次,您想要避暑也没错,可您把老爷子扔在热烘烘的大安宫里,自个儿跑去九成宫凉快,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所谓“温清之道”,就是冬天要让老人家得到温暖,夏天要让老人家享受清凉,可您却把这些孝道抛到脑后,臣私下替您感到不安啊!尽管马周的谏言和批评一次比一次尖锐,可李世民的态度照旧是既不怪罪也不采纳,仍然把李渊留在大安宫里,于这一年三月径自去了九成宫。此后的贞观七年(公元633年)五月和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三月,李世民又连续两次去九成宫避暑,可始终没有带李渊同行。直到贞观八年的七月,李世民才“屡请上皇避暑九成宫”。这是否表明李世民终于想通了,准备采纳马周的建议,对高祖履行“温清之道”了呢?不,真正的原因是——高祖李渊病了,而且病得不轻。他患的是“风疾”,也就是中风。所以,不论李世民如何盛情邀请,也不论李渊本人多么希望出去走走,他都已经走不动了。对于高祖的病情,李世民当然是心知肚明。既然如此,那么李世民此举有多少诚意呢?明知道高祖已经卧床不起了,才屡屡向老人家大表殷勤,那早几年李渊身体还硬朗的时候,他干吗去了?贞观八年十月,李世民下诏,开始兴建大明宫,表面上说是要“以为上皇清暑之所”,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太上皇李渊已经无福消受了。果不其然,大明宫刚刚拔地而起,李渊的病情就日渐沉重,“未成而上皇寝疾,不果居”(《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九年(公元635年)五月,卧病大半年的李渊终于在大安宫的垂拱殿驾崩,终年七十岁。这个曾经至高无上的大唐帝国的开国之君,这个晚年遭遇巨变落入凄凉之境的孤独抑郁的老人,终于走完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告别了这个让他又爱又痛的世界。群臣上谥号太武皇帝,庙号高祖;同年十月,葬高祖于献陵。高祖李渊去世后,李世民并未流露出应有的思念之情。其实人们不难发现,早在武德后期的夺嫡之争中,随着李渊手中那碗水逐渐朝太子一方倾斜,李世民对父皇李渊的敬意和温情就已变得日渐稀薄,双方关系濒临破裂的边缘。当李世民不得不采用阴谋和暴力的手段从李渊手中夺取最高权力后,原本岌岌可危的父子关系就更是雪上加霜——即便不说荡然无存,起码也是形同虚设。在权力斗争面前,亲情是苍白而脆弱的,所谓“父慈子孝”的人伦大义最终也会变得微不足道。这就是政治对亲情的扼杀。玄武门事变后,双方之所以还能维持一种表面的和睦,其实只是为了维护大局的稳定,确保李唐皇室的根本利益而已。简言之,这是一种政治需要。所以在贞观年间,李渊与李世民的父子关系纯粹是虚有其表,毫无真情可言。既然如此,李世民对死去的高祖又怎能有什么思念之情呢?真正让李世民痛彻心扉的,不是高祖之死,而是短短一年后另一个人的死亡。这个人就是长孙皇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六月,长孙皇后因病去世,十一月葬于昭陵。李世民万分悲伤,“念后不已”,遂“于苑中作层观,以望昭陵”(《资治通鉴》卷一九四)。也就是在宫城的御苑中建筑了一座瞭望台,经常在此眺望,以慰思念之情。有一天,李世民带着魏徵同登瞭望台,又让魏徵和他一起眺望昭陵。魏徵说:“臣眼花,看不见。”李世民觉得非常奇怪,又指给他看了一次。魏徵忽然说:“哦,臣以为陛下看的是高祖的献陵;如果是说昭陵,那臣早就看见了。”李世民一怔,随即明白过来,魏徵这是在趁机进谏啊!说白了,魏徵就是拐着弯在骂他——一门心思只想老婆,却把死去的老爹抛诸脑后,你于心何安?李世民十分尴尬,只好含泪命人拆毁了这座瞭望台。不管昭陵还是献陵,我干脆什么陵都不看总成了吧?这件事情,一方面固然表明了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夫妻情深,但与此同时,也有力地证明了李世民与李渊之间的父子情薄。一直到李渊去世许多年后,当李世民自己面对儿子们的夺嫡之争,又一次在政治与亲情的冲突中陷入焦头烂额的窘境时,他才蓦然体会高祖在武德年间的苦衷,从而反思自己在高祖晚年的所作所为,并且发自内心地涌起对高祖的惭悚和愧悔之情。我们前文曾经提到过,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李世民在偶然读到一篇讨论孝道的古代文章后,曾极为伤感地对侍臣说:“人情之至痛者,莫过乎丧亲也……(朕)所行大疏略,但知自咎自责,追悔何及!”(《贞观政要》卷六)这显然是一种真实而痛切的忏悔。只是不知道这种迟来的忏悔,可否告慰高祖李渊的在天之灵。第五章贞观制度:开明政治的典范【“三权分立”以获权力平衡】有唐一朝的政治制度虽大多源于隋朝,但真正有效的施行、改进和创新,无疑是在唐太宗李世民的手中完成的。换言之,贞观时代可以说是唐朝近三百年历史的一个奠基时代和建制时代。而其中某些重要制度,如科举制,则更是被后来的历朝历代所继承和沿袭,从而深刻影响了此后一千二百多年的中国历史。在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其实就是宰相制度。要考察一个朝代的制度创设、执政得失和政治开明程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参照系就是它的宰相制度。因为宰相是百官之长、群僚之首,是整个帝国官僚集团的领袖和代表。所以,考察相权本身的范围和运作方式,并且考察相权与君权之间的关系,就能深入了解一个朝代的政治制度。纵观中国历代政治沿革,其宰相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性的演变:秦汉的三公制,隋唐的三省制,明、清的内阁制(清代称为军机处)。虽然制度在不断演变,但却基本上遵循一个共同的趋势,那就是——时代愈前,相权愈重;时代愈后,相权愈轻。相权的衰落自然意味着君权的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中国的政治制度史就是一部相权不断削弱而君权不断强化的历史;整个演变的趋势就是政治上不断趋向于皇权专制与个人独裁。至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后,不管是明代的内阁还是清代的军机处,其实不过是皇帝的一个秘书班子。明、清的内阁大学士和军机大臣所拥有的权力和地位,相对于汉唐时期的宰相已不可同日而语,偶有张居正这样的强势首辅出现,也仅属特例,并非常态。单从君臣礼仪的变化,我们就可以形象地看出这种君尊臣卑的制度是如何一步步被强化的:从秦汉到隋唐,皇帝与宰相一同议政的时候,宰相是可以坐下来的,并有赐茶的礼遇,也就是所谓的“古有三公坐论之礼”,君臣之间可以“坐”而论道;到了宋代,宰相的座位就被撤掉了,只能站着跟皇帝说话;从元以后,迄于明清,宰辅们在皇帝面前连站的资格都被剥夺了,除非皇帝让你平身,否则就只能跪着奏事。中国式君主专制的深化过程,于此可见一斑。但是反过来看,在宋代之前,尤其是汉、唐时期,相权所受到的制约无疑是最小的。唐朝的宰相制度与汉朝相比有一个重大区别:汉代采用的是“领袖制”,即由宰相一人独掌全国行政大权;唐代则是采用“委员制”,就是把宰相的权力分散到几个相互制约的部门,由许多人共同负责;天子各种诏敕,国家一切最高政令,必须经由几个部门反复磋商,共同研讨,最后才能颁布施行,所以也可以说,唐代实行的是一种“集体相权”。李世民知道,一个人即使贵为天子,即使英明盖世,他的能力终归是有限的,难免会犯错误。而各种小错误日积月累,就可能酿成致命的错误。在这一点上,李世民就曾对前朝的隋文帝杨坚做出这样的批评:“每事皆自决断,虽则劳形苦神,未能尽合于理。”隋文帝可以算是一个勤政的皇帝,可他的问题恰恰就出在他过于勤政了,总是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其结果未必就是好的。正是因为具有这样的政治智慧,李世民才能在隋朝和武德政制的基础上,创立一个更为完备,更具行政效能的新的宰相制度。有一种观点认为,唐代之所以实行三省制和集体相权,目的是为了分散宰相的权力,使“权重”向皇帝一方倾斜。换言之,就是皇帝要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手上。这种观点乍一看有些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在中国历史上,君权几乎从来没有明确的限制,而难能可贵的是——贞观时期的政事堂恰恰对君权的范围有明确的划定。按照唐初的宰相制度,皇帝发布的任何敕令都必须经由政事堂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然后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可送交尚书省执行。如果是皇帝直接发出诏命,没有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在当时便被视为违法,各个下级机关可以不予承认。这就是贞观时期相权对君权的制约。虽然相权对君权的这种制约到后来逐渐废弛,未能有效延续,可即便到了武则天当政专权的时代,这种传统却仍然深植人心。当时发生的一起“刘祎之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时任宰相的刘祎之因不满武则天“临朝称制”,曾私下跟凤阁舍人(武则天时期,中书省改成凤阁,门下省改称鸾台)贾大隐抱怨,说武氏应该还政于李唐,“以安天下之心”。贾大隐随即向武则天告密。武则天大为不悦,从此怀恨于心。不久后,武则天罗织了一些罪名,颁下一道敕令,要将刘祎之治罪。敕使向刘祎之宣读敕令后,刘祎之接过敕书一看,当即不屑一顾地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旧唐书·刘祎之传》)武则天大怒,随后便以“拒捍制使”为名将刘祎之赐死。这是中国政治史上一个有名的故事。刘祎之对敕使的那一句严厉质问,不仅代表着臣对君的反抗,更能充分说明贞观传统对后世所具有的深远影响。所以当相权遭到君权的侵犯后,刘祎之才能如此理直气壮地进行对抗。尽管这种对抗是微弱而渺小的,丝毫不能改善刘祎之的处境,更不能使他免遭杀身之祸,但却足以在泛黄的史册中留下一道值得后人崇仰的光芒。而这道光芒的源头,就是以李世民为首的贞观君臣所共同缔造的那个制度典范。如果说李世民实行三省制和集体相权的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强化君权,那么在唐初的宰相制度中,为何还有皇帝敕令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能生效的规定?为何到了武则天当政专权的时代,宰相刘祎之仍然可以凭借这种贞观传统,公然与代表君权的武则天对抗?可见,所谓唐代皇帝是为了强化君权才分散相权的说法根本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贞观政治制度的出发点和本质精神并不在于将哪一方的权力削弱,而是在于对各方的权力进行制衡。这种制衡不仅仅存在于政事堂的宰相们之间,还存在于相权与君权之间。换言之,贞观制度最有价值、最弥足珍贵的地方,就是相权对君权的监督和制衡。综观秦汉以降的两千年中国政治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唐初的政治制度(宰相制度)无论比起前后的哪一个历史时期,都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也就是说,在君主专制制度的既定框架之内,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下,唐初(贞观)政治的开明程度可以说是最高的,也是最接近理想状态的。即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作为贞观时代留给后世的宝贵遗产之一,唐初的宰相制度仍然不失其震古烁今的价值。【公平公正公开的科举制度】唐代的科举考试在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工商从业者除外),任何人只要自认为有应举的能力,就可以“怀牒自投”,向所在地的州县报考,既不需要像两汉那样经过地方官察举,也不需要像魏晋以来那样等待九品中正评定。虽然唐代的入仕之门向全社会开放,但是其考试过程却非常严格。考生必须先通过县考、州考,然后才报送朝廷,参加礼部的大考。考试及第者并不是马上就能当官,而是仅仅取得入仕的资格而已,必须再通过吏部举行的考试,及格者才能正式授官。吏部考试有四个条件:“身、言、书、判”。“身”是指容貌仪表,讲究的是“体貌丰伟”;“言”是指口才谈吐,讲究的是“言辞辨证”;“书”是指书法,讲究的是“楷法遒美”;“判”是一种公文判例,讲究的是“文理优长”,往往取一些州县和大理寺过去的疑难案件,“课其断决,而观其能否”,要求考生必须通晓事理,谙熟法律,如此才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也就是说,要在唐朝政府做官,除了要通过县府、州府、礼部的层层考试之外,还必须通过吏部近乎苛刻的遴选:既要长得五官端正、一表人才,又要口齿伶俐、雄辩滔滔,还要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最后还得精通人情世故和法律,能够对疑难案件进行准确的研判,而且判文还必须写得文辞优美、对仗工整、言约旨远。能通过这种考试的人完全可以称为出类拔萃,凤毛麟角。由于吏部考试的门槛相当高,所以科举及第之后,屡试不中的人比比皆是。譬如以“文起八代之衰”著称的大文豪韩愈,科举及第后,三试吏部不中,十年犹然布衣。而这样的人绝非少数,有唐一代,进士及第后整整二十年都未能通过吏部考试,长期不能入仕为官的大有人在。唐代科考之严,于此可见一斑。正因为如此严格,它才能为国家选拔出真正的人才。从贞观时代起,唐代宰相中科举出身者的比例就不断上升:唐太宗时期为3.4%,唐高宗时期为25%,武则天时期为50%及至中晚唐,宰相中进士出身者的比例更是达80%以上,如武宗时期80%,宣宗时期87%,懿宗时期81%。(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随着唐代科举制的确立、完善和全面实行,寒门庶族迅速崛起,越来越多的平民子弟通过努力跻身于社会上层,进入了帝国的权力中枢,甚至官拜尚书、宰相。比如高宗时代的宰相李义府就是一个寒门出身、“家代无名”的人,他在贞观年间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以后,担心家世贫寒,难以跻身高位,因而赋诗表达自己的忧虑,其中一句是:“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唐太宗李世民听到后,当即表了一个态,打消了李义府的顾虑。李世民说:“吾将全树借汝,岂惟一枝!”(《隋唐嘉话》)后来,李义府果然仕途通达,位列宰辅。自贞观之后,像李义府这种平民子弟通过科举入仕,最终官居宰相、位极人臣者已经不胜枚举。据两《唐书》列传所载,终唐一代,寒门庶族出身而拜相者共有一百四十二人,其中不入传者尚有多名,实际数字当不止此。而相应时期高门世族出身的拜相者,只有一百二十五人,已经低于前者。由此可见,自贞观时代起,终唐之世,唐朝社会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政权向着广大的寒门庶族开放,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各个阶层的优秀人才,从而充分体现了“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在隋朝播下种子的科举制之所以能在贞观时期盛开和绽放,自然是与唐太宗李世民求贤若渴、唯才是举的政治理念息息相关。打江山的时候,只有得人心者才能得天下。而坐江山的时候,只有得人才者才能安天下。作为一个兼具创业与守成之长的杰出政治家,李世民深知其中的道理——一个王朝如果能向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平民阶层普遍开放上升之阶,并且最大限度地获得平民阶层和读书人的归属感与政治认同,最终整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尽可能实现社会公正,那么这个王朝必将因此打下一个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贞观中期,李世民有一次目睹新科进士鱼贯而出的盛况,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感叹:“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唐摭言》)二百年后的唐文宗开成年间,诗人赵嘏也对贞观时代所确立的科举制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国史补》)钱穆先生说:“科举制度显然是在开放政权,这始是科举制度之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汉代的选举,是从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开放的范围,较诸汉代更广大、更自由。所以就此点论,我们可以说唐代的政治又进步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科举制作为一种具有显著优越性的选官制度,一经奠定便被历朝历代所继承,从而对隋唐以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无与伦比的深远影响。一直到公元1905年被废除为止,它在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长达一千二百多年。【皇权让位于法权】中国是一个典型的成文法国家,从春秋末期李悝制订第一部系统法典《法经》六篇起,自秦汉以迄明清,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成文法典,其中尤以承前启后的《唐律》对后世的影响最大、最为后人所称道。武德元年,李渊废除了隋炀帝的《大业律》,命裴寂、刘文静等人依照隋文帝的《开皇律》,修订了一部新律令,并于武德七年正式颁行,是为《武德律》。《武德律》虽然对《开皇律》有所损益,但基本上一仍其旧,没有太大发展。所以李世民即位后,立即着手对《武德律》进行完善。他采纳了魏徵“专尚仁义,慎刑恤典”(《贞观政要》卷五)的建议,依据儒家的仁政思想,进一步加强“德主刑辅”的立法原则,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法律,积十年之功,成一代之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正式颁行了一部严密而完备的法典——《贞观律》。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领衔,以《贞观律》为蓝本,修订并颁布了《永徽律》。稍后,鉴于当时中央和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李治又下令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统一而详细的解释。这些内容称为“律疏”,附于律文之下,于永徽四年(公元653年)颁行天下,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部法典当时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简称《唐律》。《永徽律疏》是唐高宗秉承李世民遗训,在贞观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按照《贞观律》的基本精神修订的。直至唐玄宗时,人们仍然认为《贞观律》与《永徽律疏》是“至今并行”的。由此可见,《唐律》实际上是定型于贞观时期,而完善于永徽年间。《贞观律》和《永徽律疏》的制订和颁行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们确立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规范,并且影响遍及朝鲜、日本、越南等亚洲各国,乃至在世界法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成为独树一帜的一大法系。自唐以降,五代、宋、元、明、清各朝莫不奉《唐律疏议》为圭臬,虽代有损益,但终不敢越出其规范之外。元代律学家柳赟说:“所谓十二篇云者,裁正于唐,而长孙无忌等十九人承诏制疏,勒成一代之典,防范甚详,节目甚简,虽总归之唐可也。盖姬周而下,文物仪章,莫备于唐!”(《唐律疏议·序》)清代律学家吉同钧也说:“论者谓《唐律疏议》集汉魏六朝之大成,而为宋元明清之矩矱,诚确论也!”(《律学馆大清律例讲义·自序》)由此可见,定型于贞观时期、完善于永徽年间的《唐律疏议》,在后世法学家的眼中确实是历史上最重要的成文法典。在古代中国,法律其实一直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因为它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在它头上还有一个最高权威——皇帝。也就是说,在古代中国,皇权绝对高于法权。法律之所以被皇帝制订出来,并不是用来约束皇帝本人的,而是为了更有效地对付臣子和老百姓。正所谓:“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韩非子也说:“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布衣皇帝朱元璋说得更透彻:“法令者,防民之具、辅治之术耳。”(《明太祖实录》)总而言之,古代的法律就是皇帝用来统治臣民的一种专制工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中国历来是一个“专制与人治”的社会,而不是“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此言可谓确论。所以,在君主专制的社会中,法律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非但约束不了皇帝,反而经常被皇权所凌驾,甚至随时可能被践踏。既然如此,那么唐太宗李世民在这方面又做得如何呢?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一部法典——《唐律》的总设计师,李世民又是怎样看待“皇权与法权”的关系呢?对此,李世民说过一句很有代表性的话:“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贞观政要》卷五)单纯从这句话本身来看,李世民的法律观念显然与自古以来的法家思想和其他帝王完全不同。他并不把法律视为皇帝手中的工具,而是能够承认并尊重法律的客观性与独立性。相比于朱元璋把法律当做一种“防民之具”和“辅治之术”,李世民的境界无疑要高出许多。不过,即便我们相信这句话确乎是李世民“诚于中而形于外”的肺腑之言,我们也仍然要“听其言而观其行”,进一步考察他的实际行动,看其是否真的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从下面这个事件中,我们应该就能得出一个比较公允的结论。贞观元年正月,有一个叫戴胄的大臣公然在朝堂上与李世民发生激烈的争执。事情本身并不大,但性质却很严重。因为争论的焦点就是——皇帝的敕令与国家的法律,到底哪一个更有威信?哪一个更应该作为断案的依据?说白了,这就是皇权与法权之争。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李唐立国之初的统一战争中,很多将吏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国家为了照顾他们的后人,就出台了恩荫政策,让烈士后代能承袭先人官爵。于是就不断有人弄虚作假,谎称自己是功臣元勋的后代,以此骗取朝廷恩荫。此外,李唐朝廷在任用和提拔官吏的时候,也会优先选用那些曾经在隋朝为官,具有仕途资历和从政经验的人,所以就经常有人伪造资历,企图走一条加官进爵的捷径。上述这些现象就叫做“诈冒资荫”。有关部门难辨真伪,对此大伤脑筋。针对这些现象,李世民专门颁布了一道敕令,严令作假者主动自首,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以死罪。敕令颁布后,还是有不怕死的人顶风作案。后来有关部门查获了一个叫柳雄的作假者,李世民决定杀一儆百,马上要治他的死罪。案件送交大理寺后,负责判决的人就是大理寺少卿戴胄。戴胄原本只是兵部的一个郎中,因有“忠清公直”的美誉,不久前刚刚被李世民破格提拔为大理寺少卿,相当于从一个国防部的小司长突然晋升为最高法院副院长。皇恩如此浩荡,按理说戴胄应该知恩图报,事事顺着李世民的脾气才对,可秉公执法的戴胄却在柳雄这件案子上狠狠地触逆了龙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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