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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上的战争-2

作者:霍华德 字数:27099 更新:2023-10-08 22:47:31

泻】担晌分奘勘闹匾ご锒俣嗄辍? 所有这些,——要塞的推广,防御方占尽优势,雇佣军代价昂贵,以及领导人常有的谨慎,说明了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欧洲的战争拖拖沓沓、零零星星,好像湿木头在闷烧,或者是受慢性病拆磨的病人,只好自我调侃;战争已不能像催比剂那样起作用,动辄建立什么新的政治秩序。“三十年战争”在野蛮性方面降到最低点,卡路特的蚀刻画里与格里默肖森的散文中对此只作过乏味的描画。雇佣军为着生存,必须依靠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的房屋被焚,家人被杀,自己也变成了雇佣军。一个兵士必须以自己的死亡换取别人的生存。雇佣军的境况不比被他们折磨的农夫更好些。军队处于不断的瓦解之中,因死亡、受伤、患并掉队、遗弃而不断消失,指挥他们行动的,不是战略性的谋划,而是无休止地领土掠夺。这个时期,战争似乎已失去理性控制,不再是政治原因动武的“战争”本意,而是成为普遍的、无政府状态的、自我扩张的暴力。 在西欧,唯一的例外是“联合行时的军队,这支军队有稳定的供应与酬金。如果一个人能整年供养一支军队,而不是一阵子启用一阵子解雇,他就能约束军队,训练军队,锻炼军队,把军队变为职业化的军队。但是,这需要不断地、充足地供应金钱。必要数量的金钱只能来自贸易。因此,在军队成为职业化之前,还必须打仗,世界各地都在打,这就是凶残毫不逊色的商人之间的战争。 迈克尔·霍华德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第三章 商人的战争 上一章我们己指出欧洲如何以及为何在16世纪,财富与军事力量是携手共同前进的。“Pecunia nervus belli.”(拉丁成语:“钱财搞活战争。”)或如法国人要言不烦地说的:“pas d' argent,pas de Suisses.”(“没有银币不是瑞士的。”)但是,到了17世纪初,诸侯们发现,蓄养一支瑞士军队或者继承瑞士军队的多语种混合军队,是越来越费钱了。殷勤讨好的银行家们如福吉家族、韦尔泽家族、霍克斯泰特家族,都曾供应查理五世与法兰西斯一世打仗,如今已被皇家欠债拖垮,彻底破产了See R.Ehrenberg,Capital and Financein the Age of The Renaissance;A Study of The Fuggersand their Connections,London,1938,passim.。诸侯们还未建立起官僚财政制度来压榨他们的子民。他们的子民也未积累起足够的财富去支持16世纪持久的小战争。因此,17世纪欧洲各国政府支持战争以及维持政治权力都要越来越有赖于获得财富,不是从欧洲以外去获得,就是从各国间的贸易中去获得。 事实上,开拓欧洲的海外事业。同欧洲人自己相互残杀,有相互影响。对外扩张进一步提供了打仗的经费。最初,欧洲的扩张起源于更古老、更根本的基督教势力与穆斯林世界在伊比利亚半岛(Iberian)即今西班牙、葡萄牙所在的半岛。的对抗,这一对抗塞满了中世纪的后期;实际上还沿袭下来到15世纪,奥托曼土耳其(Ottoman Turks)在东地中海蹂躏拜占庭基督教徒,并穿越巴尔干诸国直达欧洲心脏。当我们专注于西欧事务时,务必不要忘记伊斯兰教徒与基督教徒之间的冲突,这两种伟大的好斗的文明在东欧直至18世纪才停止相斗。 在西地中海.15世纪早期,作为同摩尔人(Moors)摩尔人泛指公元8-13世纪进入并统治西班牙等地的柏柏尔人与阿拉伯人;也是近代欧洲人对非洲西北部地中海沿岸城市中的伊斯兰教徒的泛称。的战争的一部分,葡萄牙人在北非建立统治,并获教皇布尔斯(Pulls)的批准,去攻击与征服撒拉逊人(Saracens)希腊人与罗马人对十字军东侵时的阿拉伯人或伊斯兰教徒的称呼、异教徒以及其他对基督怀有敌意的人,掠夺他们的物品与领土,把当地的人民降为永久性的奴隶。这里涉及到中世纪十字军东征的长期纠葛:“航海者亨利”Henry the Navigater,葡萄牙亲王(1394-1460年),酷爱航海。派遣探险队沿非洲海岸探寻人口资源、奴隶、黄金(使他能“供养本国的高等人”)。非洲传说中的基督教徒国王、撒拉逊人普赖斯特·约翰(P.John)把探险队看作是反对异教徒的神秘同盟军;也许国王在他同蛮族的斗争中需要他们的援助;探险队有需要时,国王也一定会(至少经常如此)向他们提供援助。 作为基督教徒同穆斯林斗争的继续,西班牙的扩张比起葡萄牙来,只能算是一个影子。伊比利亚半岛争夺战中,出现了卡斯蒂利亚战士特权阶级(Castilian)。对卡斯蒂利亚骑士来说,战争乃是一种生活方式;在13与14世纪的西班牙光复战争时期,他们把西班牙的穆斯林推挤到更南部的地区,让他们在那里定居下来。到15世纪末,欧洲摩尔人文明最后的优美村落格兰纳达遭到蹂躏,此后七百年,整个西班牙处于基督教徒的征服下。几乎同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 Columbus)及其继承者的新发现,又在大洋彼岸提供了一个新世界供卡斯蒂利亚人用剑去占领,并用基督教十字架去改变当地人民的宗教信仰。打了五百年的宗教战争,可不是能够那么容易地从卡斯蒂利亚贵族的头脑中抹去的。 利益、冒险、荣耀、灵魂得救,更重要的是“土地”——所有这些仍在召唤“征服者”去海外开拓他们的领域。而一旦他们抵达新世界,就立即征服了这个地方,倒不是因为他们的武器比土生土长的居民的优越,而是因为他们狂妄的自信心,骑马带来的机动性,他们的坚毅性以及狂热性。他们是—千年前闯入西欧的游牧战士最末的后裔,这些游牧民族如今已皈依了十字架,并且学会了航海。 地中海区域则存在着世俗的对立集团:一方是黎凡特(Levant)与意大利的商人,他们舒舒服服地垄断了获利甚丰的同东方的丝绸与香料交易;另一方则是西地中海人,他们随时等待机会打破前者的垄断。最初由“航海者亨利”委派的葡萄牙探险队沿着非洲海岸去拓展基督教世界,1480年时的明确意图是找到另一条去东方的路,以便叩开印度洋的贸易大门;到了15世纪的最后一年,瓦斯科·达·迦马(Vasco da Gamma)成功实现了这一目的。这个组织得很严密的贸易系统长期以来由阿拉伯人与印度人垄断,不愿旁人插手。如果不是装备着那些令人遗憾的压迫人的工具——“最终算账”与抢掠——的话,葡萄牙人是不大可能在印度西海岸建立起—个据点来的,更不用说(随后二十年内以惊人的速度完成)在马来半岛与印度尼西亚生产香料的小岛上得手了。 正如我们已看到的,文艺复兴时期的陆上战争中,炮只是其中的一种武器,还不是最重要的武器。但在海上战争的发展过程,大炮便成为主要的了。直到15世纪,海上战争仅仅是陆上战争的延长。战斗的目标是设法靠拢敌船,登上敌船,制服船员。效率最高的战船(可从古董中见到),那种由奴隶划桨的单层甲板大帆船,因有推进器可以不顾风向与海潮,运载着武装士兵去登上敌船,打败并俘虏敌人。商船须有大容积的船舱,使用风帆,比较不易掌握,因此不适于战斗,除非对方也是商船。为了防备相互间的遭遇战,14世纪时,商船开始装备小炮,后来普遍推广开了。但这种炮是后膛装填火药的,只能把一颗石弹射出一百码,对机弩手起到一点辅助作用而已。机弩手能在船头与船尾高耸的船楼里射中敌船甲板上的敌人或已登上自己船只的敌人。 到了15世纪,已有了大炮,即铜铸的炮,能装更多的火药,射出更重的炮弹。一颗六十磅重的铁弹能射出三百码,不仅能杀死人,而且可以轰倒桅杆与索具,打穿甲板。 如果全部舷炮齐发,甚至还可以轰沉敌船。炮太重无法安置在船头或船尾的船楼里;何况,既然炮火已能阻止对手的船只靠拢来,那么,又何须把炮安进船楼里呢?所以,16世纪时海上作战同陆上作战—样,火力开始替代打击武器。17世纪,海上同陆上一样,火力成为主要武器。只要在平甲板上架起炮,即使是商船也能对付只能在船头与船尾架炮的军舰。因此,一个时期,战船同商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到了18世纪,炮火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一艘战舰如要取得优势,必须在甲板上架起尽可能多的火炮;但同时要考虑,除非既能载货又能战斗,否则搞一条战船是不合算的。这个时期,战争、探险、贸易,几乎是可以互换的字眼。 很自然的是,帆船驶向未知的水域去发现市场,同未知的人民进行贸易,都必须拥有武装。同样自然的是,一旦探险者建立起贸易站,必须有武装保护,既要对付欧洲来的对手,又要对付也许会改变主意的当地顾客。为此,便在贸易站上建立起要塞,即使并无占领土地的意图。东方的葡萄牙帝国,只是一些分散的贸易站。但它们必须保持畅通的交通联络,一点也不少于西班牙王国在“新大陆”占有大片陆地后所做的努力。而葡萄牙人需要保护更为迫切,以防他们的欧洲敌人一旦在公海及以远海域挑起敌对行动。既然基督徒与异教徒的战争可以输出,那么,基督徒之间的斗争也可以输出。如果西班牙的天主教徒与葡萄牙的天主教徒可以因宗教热忱与寻求人口与黄金的贪婪的混合物促使他们到“东方”与“新大陆”去,那么,他们的新教徒敌人也可以在16世纪下半叶把西欧的王朝冲突扩大为宗教战争。 从欧洲西北部开始的探险,或迟或早将打破伊比利亚人的垄断。同样的社会因素驱使卡斯蒂利亚贵族(Castilian)去海外寻求财富。贵族内部的折冲,小贵族的传统职业被剥夺,以及社会人口的膨胀,使他们无法维持传统的生活标准。继承法或者使财产分成不符合经济利益的许多小块,或者全部归给了长子,迫使年龄较小的儿子们靠自己的聪明或靠刀剑谋生。在中欧,这些人便去当了雇佣军。那些靠近海岸的,那些诺曼底、布列塔尼、丹佛、康沃尔、荷兰、泽兰这些远离皇室的省份的小地主们,贫困得难以维生,便纷纷向海洋发展。也许同样的历史因素的结合,促使这些人倾向于新教,他们情愿求助“私掠船”,而打破了罗马教皇授予的垄断权。法国的宗教革命,低地国家的反叛,英国玛丽一世女王的迫害,足以刺激胡格诺教派Huguenot,16-17世纪,对法国加尔文教派的称呼。的荷兰或英国士绅建造船只,也许有特许证也许没有,但必然有火炮,驾船出去或在西属东印度群岛走私商品,或者干脆掠夺西班牙的货船。安德鲁博士(Dr. Andrews)在讲到英格兰西部地区的某些家族时说得好:“清教徒,爱国主义,掠夺,实际上成了同义词。”K. R. Andrews,Elizabethan Privateering1585-1603, Cambridge, 1964, P16.这话同样可以用来说泽兰Zeeland,属今荷兰。的小贵族以及拉罗谢尔La Rochelle,属今法国。周围的地方贵族。殷实商人,可敬的朝臣,甚至英国女皇本人,都打算参加攫取16世纪后三十年内获利甚丰的意外之财。1580年葡萄牙国王联合西班牙,组成一个从西非直到东印度群岛的葡萄牙帝国,掠夺成了光明正大的行业。 从事如此“光明正大”的行业的,还得首推荷兰。联合行省要求独立的斗争屡屡被西班牙挫败而陷于绝望,而葡萄牙的财产保护很差劲,这就提供了一个黄金机会。掌握了葡萄牙帝国的海外贸易,不仅可以剥夺西班牙王室急需的财富源泉,而且可以向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提供打仗经费。16世纪90年代,去东印度群岛的贸易探险,红利高达百分之四百。1602年,他们创立了“东印度公司”,逐渐把葡萄牙人挤走,只剩下印度洋与东印度群岛上的五六个贸易站。对荷兰的冒险商人来说,同西班牙的十二年停战协定(1609-1621),妨碍他们恣意掠夺,的确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插曲。葡萄牙人上一个世纪在南大西洋建立了排他性的贸易体系,荷兰人如今成立了“西印度公司”来撬松这一体系:从西非购买黄金与象牙,从非洲贩运奴隶到巴西种甘蔗,然后把糖出口到欧洲。这就引起荷兰同葡萄牙在巴西打了一仗,由于判断错误,战事拖沓,荷兰人失去大量财富。到了1640年,葡萄牙再次脱离西班牙国王,并请求媾和,但“东印度公司”与“西印度公司”都反对媾和。公司主要负责人辩称:“光荣的公司通过同葡萄牙人打仗已大大壮大了自己,因此,公司在亚洲大部分海事贸易中获得了垄断地位;公司可望平均每年获利七百万至一千万;如果公司仍被准许照此办下去.上述利润可望逐年增加。”C. R. Boxer,The DutchSeaborne Empire 1600-1800, London, 1965, P86.至于荷兰人以及同时期的其他商人,当然慷慨大方地付出了战争赔偿。 我们不能高估这些海外企业在17世纪中对荷兰财富积累的贡献。荷兰商船参与“东印度公司”贸易的份额,仅占商船总数的0.2%;而“西印度公司”的冒险活动总被人怀疑是阿姆斯特丹的实际摄政者们所为See E. H. Kossmann,"The Low Coutris" In 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Vol.IV, Cambridge, 1970, P368.。荷兰的大宗贸易还是在波罗的海区域,这方面的贸易对本国的经济十分重要,在同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中,仍持续不断,它起到搬运海军补充品的作用,西班牙需要这些补充品来维持使自己免受荷兰攻击的舰队。荷兰由此获得现金,付给他们那些对付西班牙军队的要塞守军。这种安排从暂时来看,从永久来看,都使人同样困惑,但各方倒都表示满意。 当然,不容否认,荷兰的海外企业是有巨大吸引力的。 1634年后,东印度公司通常的红利高达12.5—50%。这对联合行省的繁荣起到很大作用,联合行省成了不毛之地中的一块令人愉快的绿洲,而欧洲因打“三十年战争”被大大削弱了;这一繁荣给了荷兰除界河与要塞群之外的安全,使他们有钱雇用、训练军队,使之专业化,成为新的水上掠夺者的嫉妒对象,这些新的水上掠夺者正在积聚力量,紧随他们而来。 荷兰人很像是有见识的商人,愿意到容易拣便宜的地方去,而不想同“西印度公司”或西班牙人在菲律宾修筑的越来越坚不可摧的要塞群内拼命。西班牙人同葡萄牙人一样,也不善于做生意。“征服者”来到墨西哥与秘鲁,在那里定居下来,改变当地人的宗教信仰,进行统治,为避免异教的海上闯入者入侵的干扰,他们多把领地置于内地。当然,他们不会忘记探寻财富最高尚的源泉——黄金,正是黄金使“硬币饥饿症”的中世纪欧洲日思夜想,萦绕于怀。虽然他们找到的黄金还不多.却意想不到地找到大量银子,这使西班牙主宰欧洲三十多年,并改变了西方的货币体系。 商船队运载这宗宝物回到欧洲,惹得西班牙的敌人眼红大半个世纪;不仅仅因为这些极有诱惑力的奖品本身,而且因为夺取这些贵金是切断西班牙经济颈静脉作用最显著的路子。这正是霍金斯(Hawkins)与埃塞克斯(Essex)用来打动伊丽莎白女皇的战略。埃塞克斯进言道:“我政府应寻求的伤害他(西班牙国王)的办法,就是去截获他的宝物,如此我们即可切割他的肌肉,用他的金钱同他开战。”引用于Herbert Richmond, Statesmen and Sea Power,London,1964, P9.但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荷兰人皮特·海思(P.Heyn)运气好,1628年他在曼坦扎斯(Mantanzas)意外地俘虏了整个运输船队,这样就打垮了西班牙在欧洲的威风,破坏了西班牙人在加勒比海的贸易系统数年之久。除此以外,在对付西班牙人为保护财宝所作的刻苦的、专业的努力方面,霍金斯所组织的零零星星、杂乱无章、计划不周、也不走运的一连串海盗行动,则被证明纯属徒劳无功。运宝船队再次覆灭是在三十年以后,海军上将罗伯特·布莱克(R.Blake),经过极其专业化的策划,精心组织了海军力量,于1657年将其击溃。 “西印度公司”真正得益的途径在于走私与海盗式的抢掠活动。16世纪的私掠船在加勒比地区进入17世纪后,这些活动便成了惯常行为了。它们可以挂上任何国家的旗帜,从事交易与抢劫,不分青红皂白。英国与法国在加勒比地区的头一批殖民地就是海盗船的据点。荷兰人向他们提供航海装备、技术指导与一个保险的市场供海盗出手货物。英国人与法国人还向北方发展,在加拿大、新英格兰即北美东部沿海地区,最早的英国殖民地。、纽芬兰建立据点,他们在这些高纬度地区发生的争执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酿成更多的磨擦。但是,加勒比仍是注意的焦点,这种状况延续了又一个百年。此时英国人与法国人逐渐将他们的注意力从走私转向耕作,转向争夺新的财富源泉——糖;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以及他们同荷兰人之间,为此争得你死我活。 荷兰人曾经分裂成为互相敌对的群体,现已打算同任何人(甚至不共戴天的仇人)分赃,只要他们可以从中取利。 另一方面,英国人与法国人关心的是建立封闭的、对抗性的、互相排斥的贸易体系,他们认为,只有击败对方,自己才能发财。1670年,法国大臣让-巴蒂斯特·科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以一种坦然、轻松的口气向路易十四上书说:“[陛下]为了金钱同欧洲各国打仗,已征服了西班牙、意大利、德国、英国与其他一些国家,战争导致巨大的痛苦与匮乏,但法国因掠夺各国致了富。现在只剩下了荷兰……”引用于C. W. Cole, Colbert and a Centuryof French Mercantilism, New York, 1939, Vol.I, P343.据他看来,法国只能在对手的废墟上才能强大、富裕起来。这成了一条理论,在17世纪下半叶的欧洲成为一种流行玻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时,宗教热忱与掠夺成性,以及过去二百年来刺激欧洲扩张的海上敌对行动与从事正当贸易获利的愿望,综合到一起,变得更系统化,并简化为直截了当地为扩张国家的威势而大动干戈——尤其在荷兰、英国与法国之间,这种冲突最多。贸易是受到欢迎的,因为它不仅能增长商人的财富,而且能增长国家的力量,而国力的增长又可以作出贡献,保护并推进贸易的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财富。1651年,头一部“航海法”颁布前后,一个英国人写道:“哪个国家能从事这么大的贸易,拥有这么多的船只,她就能获得并保持海上统治权,从而获得并保持支配世界的威权。”引用于Charles Wilson,Profitand Power, London, 1957, P46.而看来能从事这么大规模的贸易,拥有大量船只的国家,持别是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Westphalia)和平协议同西班牙结束了“八十年战争”后能不受干扰地集中精力从事海上活动的国家,只有荷兰。 在那个时代,荷兰与英国为各自的利益大起冲突,无法抑制。为捕渔与公海条约的争执仅仅是借口。根本原因正如蒙克(Monck)将军在回答有什么理由可向荷兰开战时表达的:“这个理由那个理由有什么关系?我们所需要的,比荷兰现有的贸易更多。”Wilson,同上,P107.Dr. MauriceAshley正在筹备一本Monck的传记,对该引语的真实性毫不怀疑。 为此,荷兰同英国在北海这么有限的范围里打了三仗,双方舰队互撞,不分高下,于是各自采取措施钻研海战的战略战术:战术上如何避免不会有结果的流血混战,而应保持住舰首朝向敌方的队形,以发挥炮火的最大效果;战略上,采取封锁的办法,可以对敌方政府与民众带来直接的压力。 法国人也不甘落后:“只剩下荷兰”——科尔贝尔这么说过,那份备忘录我们己提到过:作战有很大的保留余地:同北方的贸易给她带来很大好处,她在海上力量与航海事业上享有声誉;“东印度公司”每年带来一千二百万现金;同加的斯的贸易,同几内亚以及其他无数地区的贸易使她的国力大大增强……这场战争,纯粹是一场聪智与能力的较量,在这场战争中,欧洲最强大的共和国的战利品一定是胜利的奖赏,这场战争不会很快结束。或者,说得更恰当些,这场战争应当是陛下终生实践的主要目标之一。 可能科尔贝尔过于夸张他在军事上的想像了,他是想要引起国王的注意,这位国王的看法是:战争就是“使君王们得到更多的荣誉,使人民得到更多愉快的职业”——这种说法在17世纪后期政治家与商人当中很流行:贸易是战争的一种形式。据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的诠释,战争是贸易的继续,但掺和了其他手段。18世纪初期,任何国家都比不上英国更强烈地持有这样的观点。当时,英国已取代荷兰成为欧洲贸易的主导力量;我们可以看到英国商人1745年时看待同法国与西班牙媾和的前景,就同一百年前荷兰看待同西班牙与葡萄牙媾和的前景一样惊恐。有个英国人说:“这些王国的真正利益在于:同对手保持战争状态(海上作战)比保持和平状态更好,……有一场生气勃勃、指挥得当的海战,比在和平的情况下更能繁荣我们的商业,和平就得允许两国公开交易了。”当时另一位作者督促政府“去损害我们无休止的敌人的商业与航海,让他们今后无法同我们在贸易上进行有利可图的竞争,他们在这方面已经得势很久了。”都引用于Richard Pares,War and Trade in thewest Indies 1739-176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6,P.62-63.如果说,科尔贝尔把商业看作是国家威力的工具,那么,商人眼中的国家威力(尤其海上威力)也就是他们扩展商业活动的必要手段。 商人们的这些议论,的确顺理成章、符合逻辑,并非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过证明(不像某些华丽的经济理论那样得不到证明)。贸易的确产生财富;财富如果由政府得去便可转化为舰队与军队;舰队与军队如装备适当、指挥得当,便可增加国家的威力。正如英国作家查尔斯·达文奈特于17世纪末所观察到的:“如今战争的全部艺术只决定于金钱;如今,最能找到金钱来雇佣军队、解决吃饭穿衣的王侯,不必非得是最勇敢的军队,就可以征服敌人,稳操胜券。”CharlesDavenant,Essay upon Ways and Means of Supplying theWar, London, 1965, P16.引用于Edmond Silberner, Laguerre dans la pensee economique du XVI au XVIIIsiecle,Paris, 1939, P69.1689—1713年,英国、荷兰及其大陆上的盟国同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国打了二十五年几乎接连不断的仗,这场战争既为争夺财富,又为争夺威势,结果证明有更大海上力量去征集资源尤其是财政资源的一方最终获胜。对英国的银行与财政部来说,它们的全部机制在于能借来贷款,建立信用,支持战争直至最后胜利(以及后来的所有战争),它们所担责任的大小取决于马尔伯勒(Marborough)将军的意愿,取决于陆上与海上专业的、精干的武装力量的需要。如果没有足够资源作好准备,要打赢一场大战役是没有希望的(不包括冒险)。 欧洲各国政府控制(或至少从中分得一份)社会财富的能力日益增长,据此建立各种机制——官僚机构,财政体系,武装力量——这些又使政府能以进一步控制社会财富,这就是这一历史时期的中心题目之一。从17世纪后期开始,一直延续到当代。在18世纪,这种进程本该得到更大的发展势头,但这种事情不可能一帆风顺。可以看得很清楚,它的顺利进展必须要是政府逐步控制住发动战争的手段,控制住暴力因素(这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社会中实际上已无法控制)。为此,历史学家讲到“战争”,总是用(借用乔治·克拉克的一个词)“混战”一词来得更多。G. N. Clark,War and Societ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8.这一字眼用在海上和陆上的战争是颇为恰当的。16世纪,供养一支海军比供养一支陆军更费钱。陆军可以雇用或特别征召,在战役结束后付钱。普通水手也可以到时候雇用或因某种原因解雇,但是,不管有没有战争,舰只总要建造,总要保养的。投资是很大的。要求有一套基础设施:船坞,造船木工,领港员,制图员,军械专家——这些实际上是一支付工资的、永久性的专业服务队伍的核心。对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与科尔贝尔来说,在17世纪后期建设这么一支海军,找到钱来付工资,是够困难的。一百年前,简直就是不可能的。美洲银币使西班牙建设海军较容易些,但是伊丽莎白女皇政府可就为此破了产。斯图亚特王朝试图用重征造船税来振兴皇家海军,结果酿成政局上的大灾难。 在缺少钱源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维持住海上威力?所有的欧洲王侯都求助于同一种权宜之计:发行“特许证”,特许私人船只攻击敌人,获得奖赏,国家从中抽肥。因此,私掠船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相当于雇佣兵。但是,持有特许证、被允许攻击敌国船只的私掠船,同只有枪炮、没有特许证、任意向碰上的船只开火抢劫的海盗之间的界限是很单薄的。 而后者是大量的。1595年,一位在“西印度公司”任职的西班牙官员抱怨说:“近四年来……海盗船既多又猖狂,他们就像是在自己的国家里……从海上入港的每一条船只都躲不开它们,出港的船只也一样。”Andrews,ElizabethanPrivateering, P171.印度洋上,海盗也不少,载着宝贵财物的荷兰或葡萄牙的大商船常常被劫持;北海与英法海峡有从敦刻尔克出来的海盗肆无忌惮;巴巴利沿岸巴巴利(Barbary)沿岸指北非伊斯兰教各国(埃及除外)。 的海盗则实行恐怖统治,不仅在地中海,而且包括大西洋,有时还去到英格兰南部沿海,到处掠夺财物与划船的奴隶。 17世纪早期,事实上“可见到残酷、混乱的战斗到处泛滥,只有武装良好的船舰或者不起眼的小船,才有点信心敢于驶行。”J. H. Parry,The Age of Reconnaissance,London, 1963,P324.这个问题,经过政府逐渐控制海盗基地,解决得很缓慢。1650年以后,在“西印度公司”任职的英国、荷兰、西班牙与法国官员抛弃前嫌,联起手来对付海盗,到本世纪末,海盗几已绝迹。但他们控制不了北非海岸,该处的海盗活动一直延续到19世纪。所以,欧洲商人不管他出去是不是有意找麻烦,一定要有心理准备,一定要配备武器。 私掠船作为政府的助手,也延续到19世纪,但当海军舰只变得航速更快,炮火更有力后,私掠船的价值便降低了。到装甲船出现以后,私掠船实际上就消失了。作为私掠商船的武装快船,仍有它的价值,直到“拿破仑战争”;但比起法国在打“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时使用这类快船的规模,要差多了。 科尔贝尔提出的“捕捉敌方商船”的政策,允许政府动员私人商业力量,执行得颇为顺利、有效。另一位伟大的法国战略家塞巴斯蒂安·勒·普赖斯特·戴·沃邦(S.P.de Vauben),也把这一政策作为重要的战略思想。因此,法国的私掠船由政府组织起来,成立一些庞大的航运公司。私人资本家提供金钱,王室提供船只,配有皇家的武器弹药,雇用的水手都经过军事训练。这些私掠船同法国皇家海军紧密合作。法国军舰攻击英国与荷兰的护航舰,迫使英荷两国的商船四散逃开,以便法国的私掠船猎娶捕食。英国与荷兰如进一步采取保卫措施,其代价将非常昂贵,因此不值得再继续进行贸易活动。 法国私掠船的主要活动区域是英吉利海峡与北海,但“他们远至斯匹次卑尔根群岛Spilzbergen,属今挪威。以破坏荷兰人的捕鲸活动,去到亚速尔群岛Azores,位于大西洋西北部。 拦截葡萄牙人同巴西人的贸易,去到圣筋勒拿岛St.Helena,英国殖民地,大西洋沿岸。拦截荷兰与英国从远东运来的货物。” J.H.Owen,War at Sea under Queen Anne,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38, P.61-63.一百年前德雷克与霍金斯的零星冒险活动,比起现在杰恩·巴持,德·福宾,杜奎·特鲁因等计划周到、装备精良的多次“冒险”活动,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政府鼓励私人冒险以增加国家财富与威势最著名的例子是几家特许公司。其中,英国的“东印度公司”(EnglishEast India Co.)始建于1600年,是最老的、存在时间最长的一家。两年后,荷兰仿照创建了“荷兰东印度公司”,1621年又成立“荷兰西印度公司”。17世纪早期,在北美成立了多种英国公司,这些公司有它们自己的理事会,有总督,有充分权力去同外国当权者谈判,决定战争与和平,有权修筑要塞、购买武器、建立军队与舰队。法国人仿照较慢,但一等科尔贝尔出现在政治舞台,便开足了马力。荷兰与英国的公司主要地是同政府联合起来增长私人财富,政府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从中取得巨额红利。而法国公司的业务则事无巨细都置于科尔贝尔的监督之下,公司成为法国政府不明确的工具与代理人。“法国东印度公司”创建于1664年,贸易中心设在马达加斯加,竞争区域是印度洋。法国的“西印度公司”于同年建立,活动范围从西非起,穿越加勒比,北到加拿大。“北方公司”打算把荷兰挤出波罗的海贸易圈;“勒凡公司”打算控制地中海。科尔贝尔公开地把这些公司形容为军队,也确实把它们真的变成了军队,力促路易十四向荷兰开战。法国公司也许因为成了政府不明确的工具,可又远离中央政府,政府鞭长莫及,因此没有荷兰与英国公司发展得那么成功。 这些特许公司在海外、在世界舞台上作为独立角色赚钱、开战、停战,直到19世纪非洲大陆的开发,产生新一代的特许公司,在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Leopold II)与塞西尔·罗兹(Cecil Rhodes)那样的暖昧人物的指挥下,把那些特征几乎延续到了现代。可以想想“矿业工会”在喀坦加Katanga,扎伊尔国的一个剩的所作所为,的确,我们今天对这些东西也并非不熟悉。 到了18世纪,这方面属于战争性质的活动,例如小规模的私掠船之间的冲突,逐渐从属于或依赖于政府的控制。 欧洲列强的海军已完全是专业性的了,舰只在皇家码头建造,由正规的军官指挥,军舰的种类已序列化、专门化,舰只行动必须符合政府制定的战略。当然,战略的主要点总是限制敌人的贸易以有利我方;遏制敌方贸易或保护本国贸易占用了皇家海军的大量时间与精力。但是,1741-1815年法国同英国的海军大战(其间只有很少的间断),就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又一嘲商人的战争”了。像博斯科恩与霍克,罗德尼与纳尔逊这样一些人物也不会把自己看作是雇佣军被政府雇来服务,从中得一份好处,即使有大量“战利金”留给了海军供付薪水之用。他们是,或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专业的海军军官,而他们为之作战的,或他们自认为为之作战的,是某种他们称之为“国家”的事物:有特权,有财富,有重要性,有威力。18世纪末,“专业化”与“爱国心”已成为欧洲国家间的战争的主要因素。 迈克尔·霍华德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 第四章 专业军人的战争 到了18世纪,欧洲的战争都由我们今天比较熟悉的那种专业军队来进行了,军队里的军官已不再是原先的骑士阶级成员为了荣誉与忠诚去打仗,也不是同人签订了付酬的合同。他们是国家的公仆,国家保证按常规雇用、按常规发薪,事业是有前途的。无论战时或平时,都献身于各自的州或国家(一个更富感情的词)。只有这样的专业军队的出现,才能在社会上明确划清“军人”与“平民”的界线。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不平坦的。在普鲁士军官团中间,出于封建的或前封建的概念,个人对“军阀”效忠的思想,直到20世纪还是影响很深的。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军官团里边仍有大量吵吵闹闹、任性放纵的贵族,政府官僚机器不得不为他们找出路——安排一场海上追逐战。英国军队从一群独立不羁、参差不齐的杂牌军发展成为一支集中统一的武装力量,直至今日也还很不完善。然而,在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不平坦的。在普鲁士军官团中间,出于封建的或前封建的概念,个人对“军阀”效忠的思想,直到20世纪还是影响很深的。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军官团里边仍有大量吵吵闹闹、任性放纵的贵族,政府官僚机器不得不为他们找出路——安排一场海上追逐战。英国军队从一群独立不羁、参差不齐的杂牌军发展成为一支集中统一的武装力量,直至今日也还很不完善。然而,在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政府权力的发展与组织程度的提高,固然使专业军队的出现成为可能;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军事实践与技术的发展。 指出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时,不能忽视另一个同时发展起来的因素:政府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加强了,才有可能发展一支专业的军队;反过来,专业军队作为服务工具,不仅能加强国防,而且也是对内镇压的力量。这一观点由S. E. Finer教授详细阐述过:Charles Tilly(编者),The Formation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1975.军队的存在,可以胁迫不赞成发津贴的某些等级议会由三个不同阶层的等级组成。投票赞成给军队发津贴;胁迫不愿多付税的国民顺从地付税,以便增加更多的军队,军队现已成为可供王室支配的吓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已足够吓唬1688年英国宪法的设计者,以及一百年后大西洋彼岸的摹仿者,使他们即使在和平时期也不敢大幅度缩减军队。此处可以顺便提到一个像联合王国这样的国家,不仅在宪法体系与政治制度方面有其特殊性,而且在整个文化模式上也有其特殊性,由于它幸运的地理环境,数百年来只把军队看作是多余的奢侈品。至于普鲁士,德国历史学家汉斯·德尔布吕克(H.Delbruck)写道:“发展军队的历史……同时也就是普鲁士国家的历史。”Hans Delbruck, Geschichteder Kriegskunst, Vol.IV, Berlin, 1920, P281.前面有一章已提到,联合行省在发展职业化军队方面曾起带头作用。荷兰从海外贸易中得来的财富使他们几乎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各国中唯独一家能整年维持一支军队。 又因为他们能按时支付较高的工资,因此在两件事情上都超过了欧洲各国的雇佣军。一是可以让士兵挖壕,一是可以使士兵受训,这两件事在增强防御能力方面有极大的重要性。 头一件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正是创造出不断挖掘战壕,加上护城河的天然保护以及科霍恩建造的永久性碉堡,才使联合行省维持这么长久。第二件事:训练,主要是因火力在战场上的重要性日益显著。16世纪末,奥兰治的亲王莫里斯(Maurice)头一个清楚地看到如今火力比冲锋更具有决定性作用,长枪只能掩护滑膛枪,而不是相反。因此,在布阵时,有必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火力的威力,在实施上应确保能连续地、有控制地发射。16世纪通行的是数千名壮汉组成长枪方阵,由不多几名手枪手掩护着往前行进。莫里斯一反这种阵法,他把滑膛枪手列成每十排一组,各组之间穿插着长枪手,长枪手是用来对付敌人骑兵前来冲撞的,对滑膛枪手起保护作用;滑膛枪手开火后,即作反方向行进,以便重装弹药,这样,最前列的滑膛枪手总能向敌人不断开火。 指挥这样的战斗要求在战场上有高度控制的能力:控制行动,控制火力,更重要的是自我控制。如今军队已不再挤成乱糟糟的一团易受攻击,而是串成一排排地便于发挥火力。因此,训练是必要的;再者,比训练更重要的是,要强调纪律。军队要守纪律这个概念我们已习以为常了,为此很难理解在17世纪的欧洲,它竟还是个新事物。封建武士是全然无纪律的,他们并以此为荣。雇佣兵也如此,他们带着自己的工具来干他们的活,相互之间视作与自己同等的人,分工不同,但等级上是平等的。纪律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概念。尽管联合行省付的工资不低,但军队中开小差的数量很大。这已不是什么新问题。同许多同时代有教养的军人一样,莫里斯翻阅古名的军事教科书,尤其是多次重印的艾连与维吉托斯的著作,从希腊人、罗马人那里寻找军队的组织与调度办法。他的一些更有学问的同事【特别是莱顿大学的贾斯特斯·利普西斯(Justus Lipsius)】重新发掘斯多噶学派(Stoic Philosophers)哲学家有关自我控制、自我克制、服从权威等方面的教导,来作为罗马军队模式的机制的必要补充,单独这些精神就能驱使士兵去干活。这种斯多噶式的自我牺牲与服从精神同新教徒的节制精神协调一致,证明更能使人接受,不仅荷兰人,而且瑞典人、苏格兰人、勃兰登堡人都较能接受;英格兰“新式军队”中的骑兵,同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的军队一样,也还能接受,尽管这些国家的军队中个人主义、光荣感、爱炫耀、追求荣誉等习俗继续在起着重要作用。 尽管莫里斯和他的同事们研究、讨论了所有这些问题,操演了各种队形,训练了军队,并在锡根建立了一所军事学院以教育该地的清教徒贵族接受新的学说,但是,对阵战实际上很少发生,军队的实习机会太少。莫里斯的学生中,有一位瑞典贵族雅各布·德拉加蒂(J.Delagardie),成为居斯塔夫·阿道尔夫(Gustavs Adolphus)亲王的军事顾问,阿道尔夫亲王于1611年继承瑞典王位,他把此后二十年的余生都用来打仗,首先同波罗的海几个邻国打,后来,在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实行蚕食政策把触角逐步伸向北方时,又同哈布斯堡王朝打。为此,居斯塔夫有更多的机会去实际运用与发展荷兰学校中学到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用到不同种类的军队身上。 封建主义或多或少地把瑞典略过去了。在众多的湖泊与众多的森林中,瑞典人易于保留人人服兵役的军事组织的有效形式,而英国人与德国人在北欧人与马扎尔人大举入侵前的9世纪已不得不放弃这一制度。16世纪,瓦萨王朝曾恢复义务征兵制,以便支持对丹麦人与波兰人的旷日持久的战争。因此,居斯塔夫登上王位后便建立起一支国家军队,从当时的眼光看,认为他是在复古,而我们今天则认为是属于“现代化”的事情。居斯塔夫把这支军队变为高效率的长期服役的军队。服役期长达二十年,但居民中十名男子中只征召一人,其余九人则纳税供养军队。所以,实际上,瑞典军队已是一支由长期服役的正规军人组成的军队。地方社会有责任按定额找到合适的兵员,但也允许有例外(同后来欧洲的征兵法一样),即寡妇的儿子不征,已有人当兵的其余弟兄不征,矿工与军火工业的工人不征,贵族不征(反正他们要在军队里当官),教士不征。这支军队在国内期间不由国库付工资,由当地供应生活。一旦出国打仗便由国库出钱,麻烦也就多些。瑞典是个贫穷国家,工资常常拖欠。居斯塔夫发现较便宜的办法是:用自己的军队守卫国土,让各地的雇佣军去海外打仗。在他去世的1632年,他指挥着十四万人,其中不到十分之一的人是真正的瑞典人,其余的不是从德国当地雇来的,就是从出钱不出兵的同盟者如萨克斯·威玛的伯纳德等处来的半雇佣军人。这些军队都采用瑞典的战争体制并按此进行训练,它们的高效率在1631年布雷顿菲尔德(Breidenfeld)一役中崭露头角;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受到灾难性的打击,一败涂地,从而改变了欧洲的权力格局。 居斯塔夫于下一年被杀,他的军队也渐渐解散了。但他提供了一种指挥战争的模式,欧洲各国在本世纪内照此办理,取得了一系列胜利。居斯塔夫建立起来的军队,包括军官与士兵,都是由皇家付工资、发制服、装备武器,由君主亲自指挥或由君主的亲密助手指挥。纪律很严格,军法从严处置。供应与后勤被视作政府的责任,虽然瑞典政府感到维持庞大的军队出国打仗负担过重,他们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中开拔时以及后来一个短时期内只需配备较少的后勤人员(从前一般情况下,后勤人员需数倍于士兵人数)。打仗时,他们用莫里斯的阵法列阵,滑膛枪经改进后本身重量减轻,并经不断操练,因而开火频率高,重装弹药速度快,以致步兵方阵可由十排减少到六排或更少;滑膛枪手甚至可以在少有的不利环境下同时连发。 骑兵与炮兵也有变化。瑞典骑兵不再搞华丽无用的“马回转”,而是回过头去重新练习使用骑兵大砍刀,练习如何整齐地挥剑冲锋,这种突击方式更能震慑敌人,因为这比中世纪的轻骑兵力量更集中、更有控制。后来,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铁甲军在英国内战中把这种战术发展到了完美的地步。 至于炮兵,居斯塔夫不断下功夫去克服它基本的弱点:不便运转。答案在于发现大炮的射程同炮身的长度无关。的确,炮身可以缩减—半,重量也可相应降低,效率一点也不受影响。这一发现,以及其他许多造炮技术的改进,都依赖伟大的瑞典铁器制造商路易斯·德·吉尔(Louis de Geer),他是一位重要的工业家,在17世纪前半叶主宰了西欧的经济生活,是他创造了可移动的野战大炮——大炮可在战场上移动(必要时用人推),环境需要时,既可向步兵方阵发实弹又可发空弹;发射的频率从前是每小时两三发,如今已可赶上滑膀枪的频率。 最后,也许最重要的发明是三种武器(其中两种已把火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另一种则有利于进攻性的突击)配合起来使用,这在战场指挥上有很大难度,不仅需要有一批眼光锐利、智慧敏捷的指挥官,而且需要一个严密的结构,既有等级森严的层层控制,又须瞬刻间整齐划一的行动反应。这样的局面很少能做得到.而当居斯塔夫本人不在场时,就更少可能实现了。但是,几乎从古代很简单的小规模的城市冲突以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不仅在战役中而且在整个建军过程中,使军队成为一个工具,听命于一个强有力的意志。这都亏了17世纪上半叶的那些发明创造,所以,17世纪下半叶才能见到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出色将领,如图伦尼与卢森堡,萨伏伊的蒙蒂库科里与尤金;其中最伟大的是马尔伯勒公爵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 这样,居斯塔夫提供了一种蓝图或草案(过高地估计是不明智的),即:也许可能完全控制住已被广泛用过然而是无结果的暴力,把战争贬得很低,并且永远贬低;把充塞欧洲社会的战争活动引向有目的地、合理地利用国家机器;把土匪、强盗变成士兵,把无政府主义的暴力变成受公认的合法权威控制的、勤劳的武装力量。如果达不到这样的局面,欧洲就没有一个国家能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政府体制;但是,直到政府本身机制大大改善以前,也不会达到这样的局面。一直到了本世纪末,这种可能性才出现了一点遥远的影子——欧洲国家有了付工资的专业军队,从政府自己的仓库里供应军队的各种所需,教导军队不要互相打架、不要骚扰百姓,并有一批有技术、懂节制的将军来指挥军队。 武器技术方面又出现了两种变化。一是用火绳引发枪机,装弹药既麻烦又无把握的滑膛枪被燧发枪所代替,这种枪的机制既简单又可靠,可以在一分钟内发射三颗子弹,三列士兵可以同时发射,已成为新的常用的步兵阵形。另一个变化是发明了管状刺刀,这使每个步兵都成了长枪手,也就是说,从此在战场上消失了长枪这种武器。这两件事是在17世纪最后二十年内发生的,因此,马尔伯勒的士兵于18世纪初就能用这些新武器打仗,威灵顿一百年后用的也是这些武器。当时马尔伯勒把士兵排成薄薄的长列(法国人把它叫做“薄片队形”),便于保持阵式,便于连续开火,只要他们能守住阵地,就不怕骑兵冲击。 但是,一旦双方交火打乱了队形,步兵就只有任凭骑兵摆布了。为此,重骑兵,即持长剑或马刀或长矛(从东欧引进的)的骑兵,仍是一种颇有战斗力的兵种。通过同哈布斯堡王朝的战斗,从东欧学来起侦察、搜索作用的轻骑兵,在同土耳其人作战时很有用——由一些能动的“龙”喷发出火力。骑兵配备了轻型滑膛枪后,便有了“龙”的名称;同时,正如这个名称所暗示的,也可用于国内的镇压行动。 大炮方面,在居斯塔夫·阿道尔夫去世后,改革便缓慢下来了,直到18世纪,才由法国出来领头,在炮兵总监让·巴蒂斯特·格里博瓦(Jean-Baptiste de Gribeauval)的治理下,大炮的部件标准化,可以互换,增长了射程,改进了瞄准器,增进了准确性.减轻了炮架,大大减少了拉动大炮的牵引动力,使大炮成为战场内外真正机动的武器,能集中对付任何目标。而比一切技术改进更重要的是,炮手本身的提高。炮手们不再被看作是一群对这种凶险手艺一知半解的民用专家,而成为全欧洲军队中一个不可分割的分支,同样要穿制服,受训练,并且必须有更多的战争科学知识。布里尼军事学校有一位优秀的炮兵军官候补生,一位年轻的科西嘉人,他就是拿破仑·波拿巴(Napleon Bonaparte)。 光是武器技术的改进,并不能充分说明自居斯塔夫·阿道尔夫以来,到腓特烈大帝时代,欧洲战事所发生的变化。 真正意味深长的变化不在军队所持的工具,而在军队本身的建设以及使用他们的政府。的确,大可怀疑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军官来指挥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也许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政府官员作出正确决策来建设军队、供应军队,那么武器的改进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进展。 这方面的先锋是法国。正是波旁工朝于本世纪末把居斯塔夫·阿道尔夫的蓝图付诸实施,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善的军事体系,欧洲各国必须照此办理,否则将有灭顶之灾。 居斯塔夫于1631年去世时,法国王室的财库已经破产,法国社会刚从长达半个世纪的内战中开始恢复元气,根本不可能在欧洲占有雄主地位。用欧洲政治术语来说,法国几乎已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国家。法国之所以能复苏,端赖于亨利四世结束了内战,黎希留Richelieu,极有势力的法国大主教。摆平了同外国的冲突,如果某个外国不听话,就找个代理人去打他。居斯塔夫正是最强大的代理人,在他死后,黎希留发现自己必须勉为其难,亲自出马,以阻止哈布斯堡王室、西班牙或奥地利来主宰欧洲。 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任务。法国王室对其统治下的参差不齐的各省实际上很少控制权。地方上争吵不休的显贵、要人,只在名义上效忠国王,他们在内战中养成的独立习惯几乎已根深蒂固。政府没有文官机构,而最重要的是,没有钱。王室的钱能养活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时期从不超过一万二千人,所以不得不依赖一批军事将领,这些将领自己豢养军队,负责付军队工资,购置武器装备,自然也就既欺哄上边又欺哄下边。法国所能投入战场的小部队,也因付不起工资而不断瓦解。高级军官们都是贵族,不愿向王室表示忠诚,也拒绝受别人指挥,他们把争执宣扬于大众之中,甚至打仗时也如此。最著名的例子是孔代亲王(Prince deConde),他在战争高潮时,从法国国王一边转到了西班牙国王一边。这当然是一个例外,但这类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为是怪异,甚至不受指摘。这种作法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对那些伟大的贵族来说,是完全可以料到的。 财政破产,军队腐化、无纪律,——这些就是1648年前法国军队的特征,更确切地说是1661年路易十四掌权之前,军队的状况。到1680年,法国军队已拥有三十万名精兵,居全欧之冠。数年后,更达到了辉煌的顶端,能抵挡欧洲所有大国的联军达四分之一世纪。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基本上,这项成绩要归功于两位出色的、不知疲倦的官员:米歇尔·勒·泰利埃(Michel le Tellier)在17世纪40年代与50年代打好基础,接着由他的儿子卢瓦(Louvois)侯爵在路易十四领导下毕其全功。他们的成绩并非完美,在他们的事业进展过程,不断遭到人们的攻击,他们的错误从未彻底纠正过,其中不少错误在他们死后仍一再重复,甚至变本加厉。尽管如此,1700年,皇室的控制仍能有效保持;军队不仅不是独立不羁、毫无效率的散乱单位,而是一个训练有素、紧密结合的团体,有一个单一的集中的管理机构能把数十万军人投入战场并保持整齐划一达数年之久。 当然,他们的成功必须把法国财富增长这个因素考虑在内,科尔贝尔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农业和工业都获得了进步,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都增长了;并建立起财政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有效的征税制度与许可证税制度。但是,金钱本身并不能提高军事效率。除非军事管理部门得到改进,否则,钱再多也只能大部分白白落进各旅将领及军需供应商之手。勒·泰利埃与卢瓦让各旅将领做实际的代理人,即由他们去培训军队、付给工资,并承担全部财政风险。勒·泰利埃父子进行监督,确保这些军队有充实的编制;同时把供应武器装备与行动指挥的责任掌握在自己手中。国王为各将领指定副将负责作战指挥,还任命一些普通官吏去指挥下属一些较大的分队。军方中不服从指挥的,将被褫夺皇家津贴,少数贵族出身的指挥官想用辞职来逃避不光彩的被解职,结果以“欺君罪”被关进巴斯蒂堡垒。官员在领到皇家津贴之前,须在皇家卫队里担任滑膛枪手。有一个模范旅,为所有步兵的军事操练与纪律训练作出示范。该旅的将领即被任命为军队总监,在法国与英国的词汇中,有一个词:“军纪严格先生”,就是由此产生的。 最重要的创新是建立了一个管理军队的文官机构。这是一个重大成就,要考虑到在那个时期,还没有一个正规的官方机构来管理任何方面的事务。国王通常用现金来收买官吏,或者同一些个人或团体签合同去完成某项任务,无论是征税、征兵,或是采购军需、制造武器,或如我们在上—章看到的,组织私掠船去打击国王的敌人。新建的机构即是“总管”,最初是黎希留时代开始的,当时作为一个常设的监督部门,负责随军监督,检查征兵及食物供应、弹药供应,监督金钱的使用,回来向陆军部长报告。勒·泰利埃把它的职权扩大为全面管理机构,后来传给他的儿子使用。该机构的官员们负责谈判签约与监督执行,包括食品、武器、装备(包括制服)。的确,政府要为如此大规模的军队提供军服,是非有这么一个机构不可的。他们把法国分为几个区,各自的经济潜力都是同幅员广度成比例的,这样就可以解决军队的给养、弹药,各区并有永久性的弹药库与大炮库。官员每两月一次分头去巡视各自的管区,调查该区的兵力、军粮与工资。打仗时,他们配合军队组织后勤供应,仓库内的物资用完了就向当地政权索龋当地居民对这些官员是不欢迎的,但总比让兵士自己动手抢掠要好些。完全可以理解,军中各层都嫌恶这些“总管”,高级军官感觉受到了侮辱,低级军官不满他们查账。但抱怨是无用的,因为站在“总管”后面的是精力旺盛、毫不通融的卢瓦,在卢瓦背后支持他不理会军官们辱骂的,是国王。 我们务必不要过高估计“总管”的成就。对法国军队效率的判断,离不开当时时代的标准,而不能用我们的标准。 塞巴斯蒂安·勒·普赖斯特·德·沃邦(S. P.de Vauban)的伟大成就,在于他在法国边境线上布置了一个完整的碉堡系统,这项成就同卢瓦在建设军队方面的成就同样重大。沃邦在本世纪末写到法国军队状况时曾说:“住的地方像猪圈,身体半裸着,快要饿死了。”他为君主的江山焦虑不安,仅仅是一个有威势人的个人意志,或一群有威势人的意志,无法克服19世纪庞大官僚机器运转到极限仍不能解决的困难。 贪污腐败到处泛滥,供应系统紊乱不堪,苦难最深的是家中有派宿士兵的不幸的农民与市镇居民。再者,欧洲社会现已更有秩序了,更加繁荣了,农业、商业、手工业及其他职业领域都呈现出无数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因此,征兵的困难大大增加,愿意当兵的只有被社会淘汰的分子、犯罪分子、容易受骗的人、半傻子,这些人只有用严厉的纪律才能控制住,一有机会便兽性大发,耍起蛮来。我们不可被洛可可时代Rococo Age,洛可可式指欧洲18世纪建筑、艺术等方面的一种风格,其特点是纤巧、浮华、烦琐。。军队的表面华丽所蒙骗;那都是些令人难受的、卑劣的摆设,而战争毕竟是一桩野蛮的、可怕的事情。 不过,尽管有它的不完善处,法国军队仍然是欧洲前所未有的最卓越的国家工具。上述军事制度被西欧其他各国仿效(结合本国特点),英国也不例外。其他方面亦如此,诸如法国建筑、法国艺术、法国时装、法国宫廷礼仪、法国烹饪,无不受到仿效。一些日耳曼小诸侯,他们的军队往往就是他们最有销路的财产,也处处摹仿法国,一丝一毫都不走样。更没有人比得上经济贫瘠穷困而政治上如日中天的勃兰登堡(Brandenburg)选帝侯,学习法国非常认真、非常成功;由于他对德国皇帝的忠诚,于18世纪初被授予普鲁士国王的称号。 现在我们回顾这段往事,仍能感到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德国在一个世纪的胜利与悲剧之后,为什么这么弱小的霍亨佐伦王室(Hohenzollerns)竟能经历—个不短的时期爬上世界大国的地位?法国国王在17世纪初也许看起来也是很弱的,但至少疆土是结实的、肥沃的。而勃兰登堡选帝侯的领土,历经乱七八糟的继承关系,把一些零星土地缀并到一起,互不连结又无防御地散布在从维斯杜拉河到莱茵河的日耳曼平原上,其自然资源无法同邻国萨克森与巴伐利亚相比,更不用说在商业潜力上无法同联合行省与汉萨同盟诸自由城市相比。霍亨佐伦王室在战略上,同欧洲的两个风暴中心——莱茵兰与波罗的海——连接起来,如果一方是和平的,战争几乎肯定要威胁另一方。不久,他们又兼并若干最不听话的城镇以及欧洲几家最不顺从的贵族。现在很难追踪这些等级可疑的代表如何为军队与地方防务提供金钱的,更不必说无法弄清选帝侯也许不得不在他的领土远端平息过多少争端。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也许可以有把握地预言,霍亨佐伦王室是无法取胜的,连自己的附庸也对付不了,更不用说旁的国家了。 回溯弗雷德里克·威廉(Frederick William)大选帝候为克服这些困难所采取的办法,他似乎是经过了长时间卓越、审慎的策划的。而实际上,却都是(通常如此)即兴之作,急需什么就做什么。1653年,一次波罗的海战争的结果,涉及到选帝候国土的北部与东部领土,他拿这个问题作题目,向议会中各等级的成员各征了一笔小款子,凑起来建立一支几千名精兵的军队;作为回报,他再次确认这些议会成员现有的各种特权:贵族在他们的领土内享有充分的管辖权;保证世俗的与教会的管理机构都同样享有购置财产等方面的优先权;重申市民代表有司法豁免权并受行会的保护。 但议会各等级必须同意王室派往各地估税、征税的官员的任命,也就是对设立军队“总管”的支持。这样,他们用献纳来巩固了自己的传统权力——这对他们保持独立是真正的保证。这件事,他们会为之后悔的。 当然,地方同意征税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战争的需要。 第二年.选帝侯就采取了又一个行动,1654年,帝国议会——神圣罗马帝国的代表组织(日耳曼的诸侯们看待这个组织就像是今天的主权国家看待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督促“帝国每一州的居民、臣民与市民,应当顺从地援助各自的王侯、领主与长官,住进并保卫各要塞以及其他必要的处所。”此一镇痛剂式的劝告,乃弗雷德里克·威廉采取的自我授权行动,以便强制他的臣民慷慨解囊,包括“为了国家当前与未来的安全、和平与安宁,所要求他们献出的一切。”HansDelbruck, Geschichte der Kriegskunst,Vol.IV,P280。 这一含糊不清的法律条令,同他新建立的官僚机构以及一支小规模军队结合起来,给了他所需的全部机制去建立一支更大的军队。当1665年中央属地勃兰登堡与西方属地克利夫认为与己无关因此拒绝参加波罗的海战争时,威廉就利用这支军队凭武力在这两处征税,并从此把这一作法沿袭下来。八年后,当联合行省同法国之间逐渐敌对时,普鲁士议会也想拒绝加入选帝侯保卫莱茵兰领土的战争,最后结果也只得被迫就范。他们被迫就范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贵族(居民的天然领袖)是受豁免的,因此只好由农民与资产阶级来分担贡献。由于这些方法,弗雷德里克·威廉的军队1678年达到四万五千人,在他及其继承人的统治期间,始终维持这个水平,不算特大的编制,但已足够达到他的目的——把勃兰登堡一普鲁士建成一个国际性强国,唯一的、最终的批准权即在于军事力量。 同时,这支武力也足够抓牢一个只有两百万人口、自然资源贫乏的社会。皇家官僚机构负责征集贡物以支持这支军队,他们还发现可以介入更多的事务。在市镇,钱是从商品来的,于是他们便控制住所有的工业与商业活动。在乡村,他们同样控制住收获、租佃与征税。就像法国的“总管”,这些普鲁士官吏建立起一张官僚网,使君主政权增加了几份控制经济活动及自然资源的权力,从而逐渐削减地方的权力与独立性,形成以柏林为中心的有效的中央政府。事实上,一个国家——普鲁士国应运而生了,普鲁士军队的国王心满意足了。 幸亏这些坚实的基础,大选帝侯的孙子——国王弗雷德里克·威廉一世(1713——1740)才有可能建立起多达八万人的军队,占欧洲第四位。建军过程极其小心地不让本国的脆弱经济受到影响。城镇自由民、勤勤恳恳的纳税人,都未牵连在内。步兵尽可能从外国人和农民中召募;播种与收获期间,农民可以回农村;付给他们的工资很少,作为补充,鼓励他们在营房里做生意。因为这种军队太宝贵了,所以极少把他们投入恶战。军官几乎毫无例外地选自贵族阶级,他们实际上是被征召来为皇家服务的——贵族家庭必须至少送一个儿子去预备军官团,由此组成军官队伍的主流。作为回报,皇家重申贵族的特权。所以说,普鲁士贵族是必定要为皇室服务的,经过两三代.那些同坚持要独立的邻居—波兰人打过仗的贵族,便成为霍亨佐伦王室的驯从的支柱,长期沿袭下来,其中著名的家族有:冯·阿尔文斯勒本(vonAlvenslebens),冯·特赖考(von Tresckows),冯·法尔肯斯泰因(von Falkenstein),冯·曼陀菲尔(von Manteuffels),冯·克莱斯特(von Kleists),直到二百年后这个王朝倒坍。 普鲁士军官团也许是欧洲最封闭的社会群体,这是霍亨佐伦王室有意养成的。部分原因是他们所处的环境自成一个圈圈;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特别信仰荣誉与忠诚这些贵族习俗,战场上表现十分英勇,平时对皇家的命令十分顺从。法国的贵族很容易获得官职。波旁王室同其他欧洲王室一样,用提供在朝廷、在军队、在教会任职的办法来阉割贵族的政治独立性。贵族们也认为拥有贵族门第不如当上一个旅的将领,钱囊可以饱饱地。有钱的城镇自由民可以买到一项职务,增加自己的机动性,并过上一种贫穷的外省贵族(相当于普鲁士的“容克”——即贵族地主)也过不上的优裕生活。18世纪的法国军队上层充满了富有的平民子弟与上流社会的皇亲国戚,这些渴望高升的年轻贵族子弟因父母既少财富又无名气,因此提拔无望。结果,许多人逐渐同朝廷疏远,热切盼望斯巴达的故事重演,当时贵族的实力已经达到莱茵河彼岸,他们甚至盼望更加激动人心的战争模式,这种战争在1776年后,在大西洋彼岸发生了。 尽管如此,法国富裕的军官团,或普鲁士贫穷、自大、忠于王室的容克地主,或任何欧洲较小国家中的中间阶级,他们的共同特点仍超过他们的不同之处。旧日雇佣军中天然存在着同志般的友谊,一个经历丰富的年长者走在前面,几名年轻的贵族子弟跟在后面,扛着长枪或滑膛枪,还带着几个普通士兵……这样的景象已被一种等级森严的结构所代替。这种结构把“任命的官吏”与“其他等级”严格分开。 “任命的官吏”直接向国王负责,这些人不管是否出身贵族,都过着贵族生活。“其他等级”系由杂乱的人们凑到一起,他们或是被强制来服役,或从欧洲各地雇来,靠补助金为生;这些人受非任命的官吏组成的监督阶层进行管理与训练,依靠鞭子的丰富语言把他们训练到像个机器般的人那样,上战场时能连成笔直的一长列向前移动,甚至更重要的,能使他们在敌人已向他们射击时仍能数小时地站在阵地上纹丝不动。 战斗是如此残酷,职业士兵难以补充,这是18世纪的将军们像两个世纪以前他们的雇佣军先驱者同样感到头痛的问题。萨克斯(Saxe)将军在其著作《战争幻想》 (1732年)中,作过很好的叙述:“我不喜欢对阵战,特别是在战争的开头,我相信,一个有才能的将领在他的一生中,完全可以不参加被迫加入的战争。”腓特烈大帝在他1747年《对将军们的训令》中也有同样的感触:“战争最大的秘密,一位有才能的将军的最出色的杰作,在于使他的敌人饿死。饥饿比英勇作战更能耗尽人的活力,不必冒战斗的风险就能获取成功。但是,鉴于战争极少是由于补给兵站被占领就结束的,决定胜负只能靠大战役,因此,有必要运用所有这些手段去达到目的。”他还写道:“战争的决胜只能靠战斗,否则无法结束战争。为此,军队必须战斗,但应掌握适度,充分占有优势……只要切断敌人的供应,并选准了有利地形,就会获得机会。”两篇文章均翻译并登载于 T. R. Philips所编 The Roots of Stategy: A Collection of MilitaryClassics, London, 1943. P.161,173,213.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18世纪军事战略的本质、问题与目的。将军们首先要解决好:问题是如何在敌方国土上移动一支七万人的军队,并须不断供应食物、饲料与弹药,——许多将军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前线森林中已渐寒冷,而供应跟不上的话,任何战斗都无法开始。鉴于马匹与骡子的饲料供应是个大问题,在春末之前是无法开动军队的。前进的速度受限制,不仅因为负载过重的军队在崎呕不平的路上开拔困难,还因为沿线须设立若干弹药库,弹药从后方基地达到沿线的弹药库,再从沿线弹药库运到前线,颇费时间。只是从这个时候起,军事词汇中才出现了:基地,侧翼,交通联络线,内线,外线等等。 队伍需要走几天才能抵达敌人要塞,这时,司令官须作出决定,是绕开它,还是围攻它?一场围攻战也许要占去整个夏季;但是,把敌人要塞留在后面,对交通联络无疑是一个经常的威胁,那是不容考虑的,除非司令官能分出兵力去扼制敌人。分出一些兵力,便使主力削弱,可能受制于敌人。只有胆大的司令官,经过仔细计算所涉及的风险,部队曾受过急行军的训练,才有希望在几个月内趁秋天把道路搞得泥泞不堪之前,完成他的使命。如果能成功地攻下一两个敌塞,为来年的战斗赢得一个有利形势,就算是相当幸运的了。这类小胜积累起来,把敌人的财力耗尽,迫使他们考虑与其把宝押在一场战役上,还不如求和较为有利,否则数年来的经营有可能毁于一旦,尤其是考虑到发动战争的政治目的,如此血腥的作法是完全不值得的。 这样,18世纪后期的欧洲军队最关心的问题便是:攻城术,筑堡垒,行军,供应,所有这些题目,在大量文学作品中都有过描写。军队,——用克劳塞威茨(Clausewitz)的话来说——就像是“国中之国,其中暴力因素逐渐消失。” 那个时期,大部分时光在广泛的和平中度过。即使战时,终年也只打四五个月的仗。对外来说,它们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对他们自己来说,他们是一个自成一统的小天地,一种有自己的常规惯例、有自己的礼仪、自己的音乐、装束与习惯的亚文化;这种既乏味又使人着迷的生活方式被称之为“磨洋工”,英国军队中一直沿袭到今天。无论战时或平时,社会上其他阶层对他们的行为不感兴趣,不让青年人学他们的样。英国同其他国家一样,民众是支持战争的,尤其是海上战争,它可以增加社会财富,战争涉及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也不大。劳伦斯·斯特恩可以远去巴黎实现他的“伤感旅行”Laurence Sterne 1713-1768,英国作家,《伤感旅行》一书未写完,即因患肺结核去世。。无需旁人提醒他:英国同法国正在打仗,他要去法国应先搞到一份护照。大陆上,商业、旅游、文化与学术交流,即使在战时也毫无妨碍地在交流着。战争是国王们的战争,一个好公民只要按时纳税就可以了,至高的政治与经济权威只要求他们挣钱。既不要求人们参与战争决策,开战以后也不要求他们参加战事,除非一些年轻人受到冒险精神鼓舞自愿参加。重大事情都由统治集团独自作出决定。 也许还可以提到,欧洲文明一个不是最小的成就,正是因为有了受过训练的、顺从的带枪的狗,——某些情况下是长卷毛的狗——才使许多世纪以来欧洲人民受到饿狼惊扰的危机大大减少了。然而,这一成功孕育了一种反作用。欧洲的财富增多后,出现了一个富庶、自信的资产阶级,他们对军队(包括出身贵族的军官与无家可归的平民士兵)毫无同情之心,说得好些,认为军队只是一群同他们无关的专业人员;说得坏些,简直就把军队作为嘲笑、轻蔑的对象。一些开明人士已不再认为战争是人类的必然命运——需用耐心与勇气去承受的命运。18世纪的经济学家也不再像他们17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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