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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事变-17

作者:黎汝清 字数:22085 更新:2023-10-08 22:37:45

对中国地主而言,土地只是一种财富的象征,跟能办多少事、有多大权力基本没有关系。地主是皇帝的子民,佃户却不属于地主,土地所有权和统治权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论有多少土地,谁要是敢在自家地盘上弄个紫禁城出来,立刻就得被灭掉。以“小农经济”自标的中国小农其实只能耕织结合,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地主压根就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土地占有关系要远比西欧脆弱,更值钱的,不是土地,而是权力。于是,我们有了“贫富无定式,田宅无定主”。换句话说,中国古代历史上只存在皇族,从来没有真正的贵族。对领主而言,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土地意味着自己的一切!国王在领主土地上只能管理领主一个人,至于农奴是从来不需要效忠国王的。封建体制下,西欧土地流动频率要远低于东方,土地兼并也不靠货币交易,更多的是联姻。也正是这种相对稳定的土地制度保证了西欧在生产力远落后于东方的条件下寄存了可怜的社会财富,为后续裂变积累了财富基础。西欧领主,就是在自己家修一个白金汉宫,也没人能管得了,只要你修得起。对西方农奴来说,在城堡中出生,也在城堡中死去,终生不跨藩篱一步,不是小农经济,又是什么?东方小农经济本身就存在于封建城市,小农中的手工业、商业又不局限于服务某个地主,而是为整个社会服务,工商业在一定限度内发展,不会突破原有的经济系统。西欧却不可能在封建庄园中容纳下这些商业萌芽,庄园范围狭小,只要手工业和商业稍有发展,就必须与庄园经济分离。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世纪欧洲的庄园才是真正的小农经济,衣食住行甚至手工业都在庄园或者领地内完成,即使领地内存在市场,领主也可以名正言顺去收税。用钱买我的土地,那怎么可能呢!领主们对付王室的办法是,凡是流通出来的货币几乎都被重铸,当然,里面掺了很多铅和锡。王室发现自己越来越吃亏,领主越来越有钱,自己却越来越穷。不仅丕平铸造的货币基本没有派上用场,查理曼及其子孙后代煞费苦心铸造的足值货币基本也都风流云散了。这种受累不讨好的情况,当然不可能长期延续。对照今天的西方金融市场(尤其是外汇市场)与中世纪庄园,我们会发现两者何其相似:无数庄园主(投资者)各自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闭锁自身投资信息),骑士在相对公平的环境下决斗(资金搏杀),国王也不是绝对的权威(任何人都不可能在金融市场主宰一切,美联储也不能,否则就不会有1929年大危机或次贷危机)。当然,庄园主有大有小,投资者也有强有弱,但决斗或者资金搏杀规则是公平的。时至今日,西方金融市场仍旧保留着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失败者必须自己承认失败,要知道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是泰国、印尼等国家自己承认汇率浮动。骑士用长矛和利剑击中对手弱点,一击致命;投资者也要选对出剑的时机和位置,否则,对方就会刺穿你的胸膛。天平与剑——海盗的经商之路(1)世界上第一批国际贸易商,就是这批海盗。之前,法兰克王国即使有商人,也仅限于陆地,英伦诸岛和欧洲大陆之间,更多的是官方往来。现代,人们开掘后期海墓葬的时候,最常见的陪葬品有两样:天平与剑。克洛维以摧枯拉朽之势毁灭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他和他的民族曾被当做野蛮人。江山代有才人出,野蛮人也是。遥远北方有一群人,他们的名字叫“北欧海盗”。与你的想象可能不同,北欧人的血统其实与华人一脉相承,远古时代黄种人走出非洲,来到了北欧这片冰雪的世界。在这里,黄种人分道扬镳了,一部分人留在北欧渔猎,另一部分则翻过阿尔卑斯山,来到了华夏。留下的则是北欧人,来到中国的是我们的祖先。黄种人分道扬镳的时候,还为这事打了一架,北欧人的祖先打败了。所以,至今北欧人仍旧把“龙”作为邪恶的象征。9—10世纪,北欧地区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提高导致人口增加,而北欧人的传统是长子继承和一夫多妻:命好的,是哥哥,可以继承财产,娶很多老婆;命不好的,是弟弟,没财产、没老婆,只能靠体力糊口。这些弟弟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下劳作不会有太好的结果。丹麦博物馆留存了一副当时的年轻男性骨骸,脊椎已经弯到“U”形,很可能生前曾从事极强体力劳动,以至于临死时几乎要靠四肢爬行。无房、无妻、无积蓄,“三无”北欧男人也要活下去。而且,他们也想有房、有妻、有积蓄。你忍心一生连个蜗居都没有吗?你忍心孤独一生吗?加入我们,待遇从优,装备齐全,食宿全免,全天移动式海景套房,多劳多得。只要大干一票,在巴黎买房不再是梦想;干两票,跻身上层社会,直接与国王对话不再有距离。给你一片海域,换你一生传奇!“三无”男人终于找到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海盗。于是,西欧9—10世纪简直如同噩梦一般,无论国王还是领主都没有能力对抗倏忽来去的北欧人。现在,西欧历史将这段时期称为“维京时代”。世界上第一次关于北欧海盗的文字记载出于教堂。793年6月8日,或许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一群北欧海盗袭击了英国北海岸的林迪斯芬修道院,修士倒在血泊中,修道院被付诸一炬。之后,类似的记录多了起来。西欧和英伦诸岛成了北欧海盗的乐园,海盗冲进庄园,杀死所有敢于反抗的人,抢粮、抢牲畜、抢女人,西欧变成了一片火海……查理曼没有军队吗?答:没用。查理曼的军队不是常备军,而是来自四面八方的骑士,等骑士集结完了,北欧海盗早抢完、分光、溜之大吉了。更离谱的是,北欧人习惯于用原始战争方式对付西欧骑士。按照欧洲骑士规矩,骑士之间要一对一公平决战,骑士攻击步兵被认为是一种耻辱,骑士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当时西欧还没有出现重装骑士,骑士只能骑着一匹马,拿个带倒钩的棍子,战斗力实在难以恭维。在北欧海盗的眼里,这些规矩很奇怪,当然不会遵守,在他们看来群斗似乎更合理。北欧海盗VS西欧骑士,没有胜负悬念。开始,北欧海盗也就是几十人的犯罪团伙,最多抢个商船,或者趁涨潮冲上海岸劫掠两个小城堡。后来,北欧海盗已经不满足于海上劫掠,而是动辄几千人的阵容,分裂的法兰克帝国根本无法组织统一防守,海盗可以长驱直入。天平与剑——海盗的经商之路(2)随着抢劫带来的巨额财富,北欧海盗已经武装到牙齿。标准的北欧海盗船长约76英尺,用一根巨木作为龙骨,船上树有巨帆,约承载30名海盗。这种船吃水浅,速度快,笨重的商船即使配有保护设备也不堪一击。北欧海盗战果如下:855年包围巴黎向秃头查理勒索了7000磅白银,885年再次包围巴黎,并围困了整整一年……907年、941年两次围攻君士坦丁堡,迫使拜占庭帝国订立城下之盟,承认北欧人在帝国范围内的商业特权……最不幸的是大不列颠岛,英吉利海峡是北欧海盗的天然行军大道,岛上原有三个国家,两个被丹麦人灭了,剩下一个西撒克斯王朝被赶到沼泽地阿赛尼岛,丹麦人在不列颠岛上建立了一片丹麦区。这段历史很少提及金融,甚至连一般史实记载都非常少。也难怪,当时北欧没有文字,西欧有文字,就是每次都战败,胜利者要的是粮食、布匹、财宝,记载文字的羊皮纸大概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生火取暖。对这段历史,大家只能对着文物想象,但无论如何想象,北欧海盗对西欧都是一场灾难。有人统计北欧海盗总共从西欧拿走了270000磅白银、600磅黄金,在货币极其匮乏的中世纪,这绝对是个令人咋舌的数字。真实的北欧海盗,大概永远是一个谜,我们要给出的内容,不是对海盗的详细描述,而是海盗给西欧带来的结果。维京时代给西欧带来的,远非仅仅是劫掠,还有城堡裂变和商人再度兴盛……有了北欧海盗,才破坏了僵化的“小农城堡经济”,才有了后来的探险殖民、海运经商。否则,在原有制度框架内,领主和农奴还不知要多少代循环才能打破原来的怪圈。抢劫,是为了钱;海盗并非天生是土匪,如果贸易能赚更多的钱,海盗也不反对。世界上第一批国际贸易商,就是这批海盗。之前,法兰克王国即使有商人,也仅限于陆地,英伦诸岛和欧洲大陆之间,更多的是官方往来。现代,人们开掘后期海墓葬的时候,最常见的陪葬品有两样:天平与剑。巨额财富为海盗带来了原始商业资本,对这些腰缠万贯的大佬来说,即使他们不出门做生意,来自东方和阿拉伯的商人也早就看中了他们腰包里鼓鼓的银子。9世纪末期,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已经从一个蛮荒之地变成了繁荣的商业区,在比尔卡市场上,有香料、丝绸、毛织品、葡萄酒、玻璃、青铜器……几乎集中了当时世界上最为奢侈的消费品。在内外双重刺激下,北欧海盗开始了自己的经商之旅。862年,北欧人在斯拉夫地区组建了基辅罗斯公国,历任国王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带领士兵巡幸各地城堡。不是为了索取钱财,而是“收购”(半买半抢)蜂蜡、皮毛,以便来年转运到君士坦丁堡。就是这个小小的公国,再次打通了黑海、波罗的海和里海之间的商业联系,从此,欧洲商人可以直达君士坦丁堡、戈尔干甚至巴格达,大大降低了因阿拉伯人控制地中海而高居不下的东方商品价格,使流入西欧的东方商品急剧增多。911年,另一个海盗头子罗洛在诺曼底建立公国,开始了自己的商人生涯。他开辟了南意大利到北海的航线,在随后的两个世纪里,阿拉伯地中海的商业优势逐步丧失,这条航线逐步成为欧洲的海上通衢。……做生意,海盗也怕被人抢。在海上,最可怕的海盗恰恰是这些商人本身,海盗互抢的可能性不大,双方都有威慑力,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在陆地,为保护商品安全,北欧海盗在欧洲大陆建立了一系列城堡,既用来储存货物,也可以贸易。就这样,北欧海盗跳过领主,直接在欧洲开辟了新的商路。10世纪末期,北欧商人的足迹已经踏遍波罗的海、北非甚至印度。这些,对后来的城镇兴起和经济复苏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凝固于农业文明的西欧,倘若没有外来刺激和范例,不可能如此迅速习惯于一种新生活的。——亨利·皮朗北欧海盗,横行欧洲两个世纪,骁勇善战。然而,常年的劫掠生涯也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不是每个海盗都能抢到很多钱,他们遗孀的生活照样也很凄惨。英国作家约瑟夫·拉迪亚德·基普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的《丹麦女人竖琴歌》这样描写:“……空留红颜长夜漫漫,寂寞寡妇伤心欲绝……”10世纪后期,海盗首领大多转行做贸易了,北欧本土原始氏族体制逐渐被打破,王权逐渐替代了原始社会氏族体系,北欧人开始追求平稳、安定的生活。公元1000年左右,北欧人逐步接受了基督教,被基督教同化。北欧社会给西欧带来了海盗,西欧却对北欧输出了基督教。也可以说,西欧社会通过基督教实现了对北欧的反征服。970年,丹麦王室皈依基督教;1000年,冰岛王室放弃多神教皈依上帝;1024年,挪威教会正式成立……1066年,挪威宣布放弃对英格兰王位的要求,海盗传奇由此退场。城镇兴起城镇更类似于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利撤资(离开),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西欧中世纪意味着庄严的城堡、骁勇的骑士、多情的贵妇人……这是骑士小说里的描写。包括《堂吉诃德》在内的骑士小说多出自后人之手,文学家的笔下情怀其实多是梦呓式的幻想……一句中国古诗词足以形容西欧中世纪: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中世纪的欧洲远非唐宋盛世,8—10世纪,所谓城堡,大多数也就是几道木栅栏围着几个房子,石质建筑的成本那是相当高,绝大多数西欧领主根本负担不起。木头栅栏里圈禁的农奴,生活自然比唐宋自耕农差远了,也就弄点玉米糊糊喝喝,运气好的时候弄点玉米棒棒儿。至于浓香的咖啡、甘醇的红酒、松软的面包,包括国王在内的欧洲人经常见不到。理由很简单,西欧人烹饪的主要手段是烤,不是蒸。靠西欧当时的厨具,小麦只能烤成锅巴,至于面包,是想都不要想的。我们曾经说过,这样的西欧城堡才是地道的小农经济。这里,我再提出一个有辩证意义的问题:真正的小农经济如何能演化出最发达的市场经济?恶花怎样才能结出善果来?与大家想到的可能不一样,恶花结善果的时刻,西欧国王支持市场,打击领主,立场坚定地站在了农奴一边。因为,领主不仅剥削农奴,对国王也照样不理不睬。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中世纪的西欧,农奴必须把自己70%的时间奉献给领主,然后才能耕种租种的土地;死后,还要被领主领走最好的家畜;缴纳人头税、结婚税、地丁税;献纳初夜权。领主拥有军事、行政、司法等一切权力,对农奴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如果我是农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一定想逃亡。西欧农奴不比我笨,他们经常将逃亡的想法付诸实践。初期逃亡的农奴并非终日耕作的农夫,而是一批手艺人。虽然大家都靠双手吃饭,但手艺人可以离开土地,农奴不能。手艺人逃亡的地方不是世外桃源,而是一些便于获得原料、能找到固定买主的地方,那里同样也是国王、大诸侯、大寺院的领地。随着逃亡人数增多,地摊逐步演变成为西欧第一批城镇,城堡身侧诞生了至今惊艳世人的城市:科隆、美因兹、斯特拉斯堡、法兰克福、纽伦堡、埃尔福特……不要高估这些城镇的建设水平,所谓城镇,其实在表象上和乡村并没有太多差别,居民有自己的菜园、田地、牧场,可耕种的土地散落于居民房舍之间。手艺人仍旧以农业生产为主,农忙时节要全天候耕种。落后的表象之下,这些逃亡者聚居地已经和领主城堡完全不同了。这里,诞生的是劳动分工,只有精细的分工,才能产生更高的生产力,才能让大家都在各自的领域有所发展。从此,劳动者不必固定于土地。当人们离开土地也可以生存,劳动者不再对土地有依附关系,人类便不再是土地的附庸。社会链条就会从领主权责变为货币,商品经济也就取代了自然经济。这是通向现代文明的必经之路。对领主而言,农奴逃亡自然不是好事,他们随时准备抓捕逃亡的农奴。但是,领主并不是铁板一块:城镇所在地一般不是丰腴土地,转包给城镇也没什么坏处;市民又是其他领主的农奴,别人的农奴变成自己的居民,总不是件坏事。城镇自身则乐于接纳一切人,包括逃亡农奴和自由人,而且为之提供保护。很多城镇有这样的成规:领主不得在城镇之内抓捕农奴。因为,只有人口扩张才能有更精细的分工,才能抵抗领主的骚扰。至于国王,他巴不得城镇给领主挑事,反正领主不怎么听话。英国国王亨利宣布:任何人在城镇生活一年零一天之后,自动与领主脱离关系;法王菲利普二世更绝,直接向城市颁发特许状,免除市民对领主的义务,宣称国王是城镇的保护者,甚至授予市民贵族身份和爵位。当然,如果领主进攻城镇,城镇还是要自力更生,国王多半会在道义上给予支持。开始的时候,城镇势力相对弱小,大家凑钱收买所在地领主,换来暂时的和平。随着城镇财富集聚,领主开始垂涎,经常无任何理由收回特许状。真正的谈判,需要双方实力对等:实力相当,金钱就是力量;实力悬殊,力量才是金钱,关键时刻还是要比谁的刀把子硬。最初,城镇只有民兵(步兵),领主带来的是小领主——骑士。为了自己的利益,骑士往往放下风度,与步兵对砍,结果自然是城镇战败。城镇毕竟是赚钱的职业选手,做生意赚钱的本事那是比领主大多了。领主,几百年如一日,没啥进步。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金钱实力越来越雄厚。打仗需要钱,尤其是骑兵。一般来说,西欧骑兵要有甲胄、两匹战马(一匹作战用,一匹驮甲胄、仆人),顺便带几个步兵和仆人,帮助骑兵穿甲胄,还得自备粮草。城镇没有骑士,但钱能买来雇佣兵,雇佣兵只认识钱。骑士年龄一般都在30岁以上,已经超出了最佳作战年限,在雇佣兵面前,骑士再也没有任何优势,于是在对抗中逐渐败北。一手是钱带来的雇佣兵,一手是谈判后的税金:城镇逐步搞定了领主。不过,从中国史的角度看,这些西欧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城镇战争最多属于乡民械斗。不但参战人数太少,武器装备稀松,战略战术更是不值一提,跟诸葛丞相、吴用军师毫无可比性。最重要的是,契约为王的时候,双方从来就没想将对方置于死地:领主要求城镇顺从,城镇则希望摆脱领主管理,说到底双方都是为钱而战。即使俘虏对方首领,也不会将之斩首示众,向对方勒索赎金比较实惠。无数次乡民械斗之后,终于形成了一种博弈的格局:城镇更类似于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利撤资(离开),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谁是封建领主的掘墓人农奴一旦转换为农场主的农业工人,基本上也就摆脱了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人资本和工人阶层出现,也就为封建领主制掘好了坟墓。11世纪后期,整个西欧城镇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个时代被称为“商业革命”。但即使是此时,这些城镇与罗马时期的城市比,仍旧是破烂。领主放弃的土地还是种不出粮食来,城镇居民始终靠手工业为生。城镇也就是在路口、码头多了几个建筑、几条街道。不过,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此时的破烂却远比罗马气势恢弘的建筑珍贵。两者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是,这些集市、城镇是在经济自然演进中产生的,不具备封建职能。城堡靠领地过日子,领主的消费远大于生产,城镇则恰恰相反。城镇中的人,是一群逃亡的农奴、流浪汉和失意中的小贵族后裔;城镇中的人,也要生存,而且想生存得更好。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必然选择一种全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这就是经济演进中最关键的因素——创新。尽管此时他们创新的只是交换方式,还没有技术上的创新,但是,在遥远的中世纪,这就是当时人类最大的进步。城镇兴起之前,土地是西欧财富的最佳贮藏手段,社会生活围绕着控制土地的领主阶层,普通人基本没有舞台。西欧只有农奴、贵族、骑士、教士这几个阶层。城镇居民不属于以上任何一个阶层,他们是自由人,追求比较赤裸裸:钱。商品、货币支撑起城市新型贵族,封建制度的基础终于动摇了。包括领主在内的人们开始注重现实和尘世享乐,否定货币与罪恶的观念。城镇居民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市民。市民,作为一个阶层,诞生了。市民之所以为“市”民,是因为他们生活在市场交易模式下,“财产主权”成为个人生存的基础,人成为个体,不再有依附关系。人们逐渐发现了新的生活乐趣:观察、描述、思考和研究成了风气,开始向往富裕优雅的生活。市民的一切,都要钱!问题是,如何才能获得财富?答:自由。每一个人,只有自由发挥自身能力,才能真正获得财富。市民阶级最不可少的就是个人自由。没有自由,那就是说没有行动、营业和销售货物的权利……没有自由,贸易就无法进行。——亨利·皮朗在人类文明演进中,文明愈发达,交换就愈频繁,货币是大规模交换的必要手段,也是承载人类文明的方舟。货币,已经在战乱中的欧洲沉睡了三百多年,终于浴火重生。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货币重生,最先遭殃的是领主。手艺人的想法是:我贸易,我赚钱;我做工,我赚钱。领主的想法是:你耕田来你织布,你挑水来你浇园。以前城镇弱小,领主想抢就抢,想灭就灭;现在城镇兴盛了,领主想抢抢不来,想打打不过。结果,只能去跟城镇做交易。大量西欧史籍都记载了当时这样一个离谱的交易:一名骑士跑到城镇抓捕自己的农奴,见到农奴后,惊艳于农奴富裕优雅的生活(这个农奴的身价大概在2000英镑左右,在当时几乎是天文数字),于是将女儿嫁给了农奴。把女儿交易给农奴的领主、骑士毕竟是少数,更多领主发现自己费力收来的土特产必须拉到城镇出售换钱,往往还得不到好价钱。还不如让农奴直接交钱,这样比较省事。11世纪后期,西欧城堡的劳役地租改银子(货币)了。银子与劳役,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劳役无法衡量,银子却有定数。农奴一旦转换为农场主的农业工人,基本上也就摆脱了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人资本和工人阶层出现,也就为封建领主制掘好了坟墓。1293年,佛罗伦萨工商业者自行颁布《正义法规》,第一次彻底将领主踢出了城镇决策会议,市民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已经登上历史舞台,西方文明曙光初现。这是西欧经济演进中最关键的一步,惊险,但是,他们做到了。圣殿骑士的财富(1)独特的团规为圣殿骑士营造了良好的信誉,圣殿骑士个人不允许占有财产,一旦拥有财产,死后便不得进入圣殿骑士墓地。这种基于信仰的惩罚极大降低了金融活动风险。后期,圣殿骑士团规要求骑士像忠诚于上帝一样忠于主顾,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瑞士银行:除了主顾,谁都不认。今天,有人把美国“9·11”灾难看做是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争。确实,两种宗教都是一神教,都容易产生一元化思维:要么是全知全能的上帝,要么是至高无上的安拉。上帝和安拉,只能要一个,双方冲突由来已久。第一次大规模军事冲突发生在公元7世纪,今天,我们把它称为“十字军东征”。关于十字军东征,西方史籍解释如下:伊斯兰教徒、基督徒都奉耶路撒冷为圣地,都认为到耶路撒冷朝觐是有效的赎罪方式。1071年开始,凶悍的突厥人禁绝基督徒朝觐,并虐杀朝觐的基督徒。这些,基督徒、罗马教廷都难以忍受。于是,西欧骑士开始组织十字军夺回耶路撒冷,捍卫自己的宗教尊严。以上说法,错误。真正让基督徒难以忍受的,是敌对势力控制了地中海南部和西部,在地中海四个方向创建海军基地,西欧商船要缴纳重税才能通过港口……城镇对付个把领主还凑合,突厥可是一个大帝国,大到横跨亚非欧,就是把一个城镇的人都拉出去,到人家地盘上估计最多也就是摆个仪仗队。看在打不过人家的分上,西欧城镇还算安分。尽管任何一个城镇都不敢夺其锋芒,但毕竟人家都欺负到头上来了,一旦夹在两股势力中间的拜占庭顶不住,大家就要改变信仰了。更何况,如同《笑傲江湖》中武当派历代掌门都想夺回魔教手中的《太极拳经》,夺回耶路撒冷也是每一任教皇的遗愿。问题是,教皇的十字军战士也太不靠谱了。西欧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十字军实在是一群乌合之众,战士甚至不是职业骑士,多是农民或者是破落流浪汉。再没有如此令人伤感的事情。他们以牛羊做马,沿途拖着双轮小车,车上堆着破碎的行李和他们的孩子。每经过一个堡垒、一个城市,孩子们都会伸出手问道,这是耶路撒冷吗?——汤普逊农民十字军人数确实不少,这样的士兵,战斗力却绝难恭维。冷兵器时代,似乎是个人就能拉到战场上凑数,可战场毕竟不是群殴,就算打遍全村无敌手,那不过是你够狠、下手够黑,人多势众跟能否打胜仗完全是两码事。所以,九次十字军东征,只有半次成功。之所以说只赢了半次,是因为只有第一次攻下了耶路撒冷,而且最终的进攻者还不是西欧的十字军。第一批十字军共10万人,刚到匈牙利就基本上全军覆没了,最终打下耶路撒冷的是1096年西欧封建主重新组织的骑士以及拜占庭帝国军队。之后就更离谱了,有人认为成年人都有罪,只有纯洁的儿童才能获得上帝垂青。1212年,3万名儿童开始东征,号称“儿童十字军”。结果,纯洁的儿童被不纯洁的成年军官贩卖到埃及当了奴隶……上帝复仇的使者,在一片嘘声中退场。十字军搞得整个欧洲鸡飞狗跳、战争不断,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甚至使得耶路撒冷“圣殿的鲜血没过了脚踝”,但是,这半次成功却制造了至今无人可解的世界金融之谜……攻下耶路撒冷的骑士又称做“圣殿骑士团”(Templars)。关于圣殿骑士团的历史是世界金融史上最为悲壮、最具传奇色彩的一段历史,不但为后世留下了无数财富的不解之谜,也成为历代文学家笔下的悬疑素材,行销全球的畅销书《达·芬奇密码》就是在这段历史的基础上虚构出来的。圣殿骑士的财富(2)1119年,9名虔诚的骑士创建了圣殿骑士团,自诩“为上帝而战”,他们向上帝许愿,声称自己将坚守“贫穷、贞洁、顺从”的诺言。几十年后,这个骑士团成为保卫基督世界最主要的军事力量,也成为骑士团的祖先,后来的“医护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均以圣殿骑士团为楷模。不过,圣殿骑士团一点都不贫穷,攻占耶路撒冷过程中,他们获得了大量财富,作为忏悔者和抢劫者,他们获得了双重胜利。甚至有人断言,圣殿骑士团挖地三尺式的劫掠使他们获得了传说中罗马帝王埋藏的巨额宝藏,所以,他们后来才能富可敌国。此后,这些留守耶路撒冷的守护者建立了拉丁国家,负责保护当地基督徒,并负责朝贡基督徒的安全。不过,圣殿骑士团抢钱的本事挺好,防御的能力却很差,他们很快就被突厥人赶出了耶路撒冷,所幸,逃跑时没有忘记带走抢来的财富……为了继续东征目标,包括教皇和王室都给圣殿骑士团贷款,希冀他们能继续辉煌。可惜,圣殿骑士团很令人失望,靠砍人起家却不想继续砍人。此时,圣殿骑士团最大的作用不是为上帝献身,而是寻找为上帝献身的人。拿到钱后,他们经常干的事情就是贷款给新十字军。为寻找兵源,他们在各地普建分舵。后来几次十字军东征中,圣殿骑士团发展为一个遍布欧洲和中东的机构,鼎盛时期拥有近千家分舵。这是一个集世俗和基督教义于一体的机构,也绝对是一个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家的国际组织。圣殿骑士确实对经营商业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汇兑也是一笔很好的生意。新十字军可以将钱存在各地分支机构,一路可以凭存单在分舵支用现金。而且,普通商人也逐渐开始使用他们的网络。王室、城镇的金钱支持+汇兑资金沉淀+自身财富=信贷资金骑士团鸟枪换炮,开始为商人、城镇甚至各国王室提供信贷。贷款给王室贵族最好的方式是汇款,设在塞浦路斯的圣殿骑士团总部则承担收账、运款的任务。法国、英国、地方主教都曾在圣殿骑士团获得巨额贷款:英王约翰需要贷款支付士兵薪水,当时最著名的克吕尼修道院需要借款还债,法王路易七世需要贷款征伐领主……1270年前后,香巴尼的集市终于形成了第一个欧洲金融中心,这里定期举行财政贷款会议,法国王侯可以从这里选择贷款者。独特的团规为圣殿骑士营造了良好的信誉,圣殿骑士个人不允许占有财产,一旦拥有财产,死后便不得进入圣殿骑士墓地。这种基于信仰的惩罚极大降低了金融活动风险。后期,圣殿骑士团规要求骑士像忠诚于上帝一样忠于主顾,基本上类似于今天的瑞士银行:除了主顾,谁都不认。1232年,英国大法官被逮捕,英王亨利要求骑士团伦敦驻地交出大法官的财产,得到的回答是“未经委托人允许,我们不会把受托财务交给任何人”;1250年,法王路易九世远征埃及被俘,路易的手下要求巴黎团交出路易的财富以便赎回国王,居然也得到了同样的回答;……13世纪末期,圣殿骑士团已经成为欧洲最有权势、最富裕的团体,在基督世界拥有至少9000座庄园或领地,年收入超过600万英镑(当时英国王室的自营地年收入仅是3万英镑),已经不仅是富可敌国。金融事业,也从单纯的存贷款扩展到汇款、信托和托管,几乎囊括了传统银行所有业务。世间事历来福祸相依,正是圣殿骑士团的财富招致了自己的灭亡,鼎盛之后是一片血腥……十字架上的金融密码时至今日,无论官方、考古学家还是民间探宝者,仍有很多人为这笔财宝而疯狂,或许将永远有人疯狂……1285年,法王菲利普四世登上王位,据说这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位美男子,不过,看了菲利普四世留下的画像,我只能说这人长得很科幻。但是无论怎样评价此人容貌,菲利普四世却肯定是一位颇具雄才大略的君王:对外挑起了对英国和弗兰德尔的战争,与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和亲;对内不断打击领主,恐吓城镇……这些都需要钱的!1304年开始,菲利普四世已经入不敷出了,他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法子——抢劫,目标——圣殿骑士团。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菲利普四世要求各地官员同时在1307年10月13日打开密函。各地官员惴惴打开密函,内容是逮捕各地圣殿骑士团成员,罪名是崇拜偶像(骑士团徽章确实违反了基督教义)、异端和同性恋。“特命逮捕法兰西王国境内全部圣殿骑士,收监候审”,对了,后面还有一句最重要:“并将其所有动产、不动产悉数收押。”当天,仅巴黎就有138名圣殿骑士被捕,那一天是星期五,这也是金融业“黑色星期五”真正的由来,意指毫无先兆突如其来的灾难。菲利普四世成功了,包括最高首领大团长雅克·德·莫莱在内的圣殿骑士都被逮捕,而且,在严刑之下招认了自己的罪行。要知道,圣殿骑士隶属于教皇,国王并无权处置。圣殿骑士团可是一个跨国组织,要钱有钱、要枪有枪,法王虽然逮捕了主要领袖,却未必能搞定整个圣殿骑士团,搞不好举全国之力也对付不了圣殿骑士团的反噬。问题是,当时的教皇叫做克雷芒五世,此人当教皇的历史极不光彩(谋杀前任教皇),即位前菲利普四世是教皇幕中之人,也知道这些糗事。此时,长相颇为科幻的国王要挟教皇,如果不同意他处置圣殿骑士团,就将其糗事公之于众。实在是没有法子,11月22日,教皇命令各国逮捕圣殿骑士团成员。在基督世界里,教皇的谕旨就是上帝的命令,骑士团的合法地位被彻底撼动。只是,教皇未必想干掉自己的手下,消灭自己的武装力量从来都不是什么幸事。在教廷默许下,所有圣殿骑士在法庭上全部翻供。教皇自以为得到了喘息之机,他也不希望一支基督劲旅无声无息消失,何况还有巨额财富。正当教皇和大主教们击掌相庆的时候,菲利普四世已经陈兵城外。更可恨的是,他带来了宣扬教皇糗事的小册子,扬言准备散发,声称如果教皇不能搞定圣殿骑士团,他就搞臭教皇。最终,教皇屈服了,包括最高首领在内的54名圣殿骑士团领袖被处以火刑,圣殿骑士团从此覆亡。临刑前,大团长德·莫莱在火刑架上诅咒,1年内迫害他的人将会遭到上帝的惩罚。1个月后,教皇去世;半年后菲利普四世狩猎时坠马而亡……据说圣殿骑士团大团长在临刑前曾秘嘱自己的侄儿基谢·德·博热伯爵,要求他继承自己的职位和“高尚的教义”,在侄儿发誓复兴骑士团之后,他说出了一个秘密:法王只是损及圣殿骑士团财富的皮毛,真正的宝藏并未被没收,而是藏在前任团长的墓穴中。史实是,德·莫莱先下葬于圣殿骑士专用墓地,后再迁出。今天,一个更合理的猜测是,伯爵侄儿在转移遗体的时候,同时运走了骑士团富可敌国的财宝。后来历任教皇为了树立自身权威,始终未给圣殿骑士团平反,伯爵侄儿也没有获得重振骑士团的机会。伤心之余,他在临终前将藏宝隐匿于法国阿尔曰尼城某地。骑士团有一套长年使用的秘押,后来成为一套神秘的符号体系,又据说这位伯爵侄儿就是用这种符号将藏宝之地刻在城堡城基之上,当下午2—3点阳光照射时,谜语便会出现。时至今日,无论官方、考古学家还是民间探宝者,仍有很多人为这笔财宝而疯狂,或许将永远有人疯狂……以上种种,皆为猜测和传说。我能告诉你的史实只是:菲利普四世很不厚道,不仅仅干掉了圣殿骑士团,还屠杀当时法国领地上最有钱的犹太人。不过,这也直接导致他在后来英法百年战争中缺乏信贷来源,终于败北。卿本国王,奈何做贼约翰采取的方式,无论如何我也接受不了:身为国王,却去偷窃,而且是本人亲历亲为。丢人啊……每一个统治者都把自己标榜为万世不移,统治者也会用尽一切手段压制反抗者。但是,任何强大的统治者都会有对手,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解释,那就是世界是矛盾的统一体,任何开始都会对应着结束。所以,或早或晚,任何一个强大的帝国都会灭亡。无终,哪有始?如果暂时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者,或者无人可以制约统治者,这头饿狼便不会待在笼子里,而会选择掠夺作为致富手段。因为,掠夺财富的成本永远比创造财富更低。如果缺乏竞争者的时间再长一些,社会居民就会形成日常习惯、规范乃至准则。此时,人们便会安然接受掠夺,人们会始终这样理解世界、不遗余力地接近权力,更可悲的是,这种方式确实能够获利。此时,公平和道德便会荡然无存,经济增长会长期陷于停滞。经济学上,这种现象被称为“路径依赖”。没有竞争、没有规制,王权肯定会向皇权演进。只有皇权才能获得最大收益,才能肆无忌惮地抢劫。10世纪前后,在西欧社会的发展轨迹中,英法两国便在集权与分权中犹疑,数百寒暑,终于走向了现代西方文明……蛮族入侵后的封建格局约束了法兰克王权,历代王朝只能获得国王尊号,指望领主听国王指挥,根本就不靠谱。城镇的兴起改变了这种情况,菲利普二世始终支持城镇对抗领主,声称城镇只要向他纳税,就可以获得特许状,在他当政期间授予了八十多个城镇特许状,宣布城镇脱离领主控制(当然,领主动武的时候还是要靠城镇自力更生)。原因说起来可笑,当时在法国领土上最大的封建主居然是英国金雀花王朝,英王在大陆上的地盘足足是法国王室领地的6倍。不仅如此,英王的领地还将法王的领地包围了起来,法王领地被戏称为“法兰西岛”。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城镇兴起之前,法王只能保留自己的意见,因为,没钱、没兵、没粮、没势力,凭什么叫板?当法王对封建主束手无策的时候,英国已经演进出强势王权。在无数场王位争夺战中,一位强势国王(征服者威廉)以武力统一了全国。不过,英国很不幸(或者说幸运),很快出现了一位草包国王……12世纪,英国对外贸易发展很快,羊毛、粮食大量输出,白银大量流入。用现代经济学语言描述,此时英国有巨大的贸易顺差,赚取了很多外汇。遗憾的是,英国王室垄断了羊毛出口贸易,白银并没有回到生产者手中,而是归于王室。贸易顺差并不是一个国家必然强盛的表现,更不一定有利于国家发展。比如,此时的英国。热衷于外贸顺差,是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最鄙视的重商主义思想,也就是西欧封建思想。用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的语言来解释:国家财富不能以货币占有量来衡量,而是以国家货币消费量来衡量。使用外汇盈余有如下几种境界:第一个境界,公平分配这笔钱。把钱真正按贡献分配给生产者,没有任何特权可以从中牟利。当然,在任何时点,对任何人,这件事都无法做到。因为,公平分配是绝对不可能的。第二个境界,将外汇集中于创新部门。任何一种行销海外的商品都迟早会衰退,一成不变的产品不可能永远占领市场,只有创新才能源源不断地带来新的财富,才能为国民带来福利。当然,指望王室这么干,那是相当不靠谱的。第三个境界,如果不能用于创新,可以直接提高全体国民福利。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国民中平均分配,当然,也有其他形式,比如用于国民教育。起码,为未来创新积蓄了力量。这点,也很难。第四个境界,也是最差的结果,货币被集中于特权阶层。此时,财富分配便会越来越不平均,而且呈现一种棘轮效应,最后不但货币流入无以为继,诸多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一个国家有再多的货币,如果集中于少数人,结果也只能是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暴涨。很不幸,英国选择了最差的处理方式,也成为证明上述理论的第一个牺牲品(在后文我们为您展现的大国兴衰中,这个逻辑会不断出现)。随着金钱的不断增加,1180—1220年,英国发生了历史上第一次通货膨胀。这段时间,小麦和牛肉的价格上涨了2~3倍,银价下跌了1/3,而在过去几个世纪,英国物价几乎没有任何改变。当时英王约翰的觉悟,仅停留在让臣民把羊毛拉出去,给自己换银子。结果是,他感到自己手里的钱多了,但好像更不够花。约翰采取的方式,无论如何我也接受不了:身为国王,却去偷窃,而且是本人亲历亲为。丢人啊……开始,也就是去教堂取(偷)银盘,《剑桥欧洲经济史》记载,他曾经于1198年在教堂“取”走了61个银盘。要是一般人,估计主教会把窃贼拉出去暴打一顿,甚至明目张胆地干掉,可小偷是国王……1209年,教皇大概觉得这位国王实在没素质,于是,他开除了约翰教籍。约翰的反应很强烈,赚钱的方式从没素质变为没技术含量:明抢。约翰开始没收教会财产,1209—1211年,他共没收了教会万英镑。这几十年间,法国城镇已经兴起,手工专业化远远超越了英国,贸易方式、生产方式专业化,才是当时最大的创新。尽管产品与英国相差无几,但专业化和统一市场带来了丰厚财富,王室也借此获得了充足的税源。臣属是否服从领主,关键还是看实力。此时,法王已经无须再忍了。西欧强盛之源《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从此,王在法下。1202年,法王菲利普二世以领主名义要求英王约翰来巴黎受审。当然,这个要求被拒绝了。结果是,菲利普强行占领了诺曼底出海口,接着攻占了安茹、屠岭等一批城市,约翰在法国境内的领地不足原来的五分之一。英王约翰怎么可能把一个“法兰西岛”放在眼里?1214年,约翰进攻法国,试图抢回自己在欧洲大陆的封地,不过,他错了。决定战争最终胜负的是经济,谁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谁就有更强的战斗力。结果,约翰大败而回,英国国王、贵族在欧洲大陆的封地都被没收了,约翰也被誉为“失地王”。约翰接下来的做法更加离谱:加倍收税,在国内。约翰要求:任何英国人都有义务服役,兵役免除税提高16倍;贵族的封号、领地继承税提高100倍。这几乎等于直接剥夺贵族领地。直接对所有臣民征税意味着所有臣民都要效忠于他,法国之所以能这么干是因为国王赐予城镇合法地位,约翰这么干却几乎等于明抢。况且,他是一位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国王,跟着他混没准连不列颠岛上的封地都会被没收的。英国贵族忍无可忍了,约翰的敌人从法王变为自己的臣民。1215年初春,贵族开始讨伐国王,并很快兵临伦敦。让我惊讶的是,决战时刻,堂堂英王身边竟然只有7个骑士,全国的骑士都站到对方阵营里了。也就是说,对方是千军万马,国王却只带了7个人就出战了。每次看到这里,我还真佩服这位草包国王的勇气,只有7个人,居然还敢搞军事对抗。如果按照“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逻辑,此时贵族已经无须跟国王谈判,直接把他砍了也行。那是东方思维。在西欧历史上,王室可以更替,但不能脱离血缘体系,如同日本天皇“千年一系”,除非异族征服(比如北欧海盗),否则极少有人干掉国王自己当国王。杀掉国王,不过就是大革命那么几次,而且国王掉脑袋,王子照样可以继承王位。英国贵族不能要约翰的命,他们的办法是让国王签订契约。1215年6月5日,谈判桌前,贵族们得到了他们所要的契约,这就是《大宪章》。如果这事放在中国任何一位帝王身上,必定是知耻而后勇,一定是先签宪章,等老子有了实力再翻脸不认账。比如“卧薪尝胆”,其实是违约行为。在英国乃至欧洲的历史上,契约是约束封建领主、农奴乃至国王的根本制度,整个欧洲之所以还存在,靠的就是契约,誓言是不能违背的。英国教会应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将如前述,自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在任何时间与任何时期中,永远适当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让与,余等与诸男爵据以宣誓,将以忠诚与善意遵守上述各条款。——英国《大宪章》《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从此,王在法下。不过,《大宪章》只是一些死条文,还不是社会生活习惯,只要当权者不想遵守这个契约,随时都可能撕毁宪章。战争,在法国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王权得到了空前加强。参照本节开始提出的理论:法国失去了英国的地缘竞争,城镇和领主已经无法制约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王权。路易九世当政时期(公元1226—1270年),王权开始蚕食领主的司法、货币和军事权,王室开始向各地派遣官吏直接统治臣民。领主丧失了征税权、铸币权和名义上的司法权,国王享有最终裁判权,商业税收统一收归王室,领主之间不得私自开战,全国统一使用王室铸造的货币。最可怕的是,法国王室在13世纪后期已经拥有一支常备军,这是封建集权的必要条件。显然,王室不是善茬,未推行封建专制,只是因为时机未到……此时,法国还没有产生王权社会意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领主仍旧有很大权力。领主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然延续状态,并未完全被国王剥夺。为了在国内获得广泛支持,也为了给统治正名,当然,更多的还是为了限制领主残存势力,法王开始召开包括教士、贵族和市民参与的“三级会议”。在议会中,封建领主的席位少而又少,国王不可能给反对者留有太多席位。说到底,议会代表自身利益,一旦条件变化,很快也就变为集权的敌人。尽管王权可以直接消灭议会(后来的历史中,法国王室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但这样做的条件是,王权建立帝国统治框架,可以直接控制整个国家。接踵而来的英法百年战争打破了法国王室中央集权的梦想,法王没有时间建立自己统治整个帝国的官僚框架。后来的轮回中,法国战争不断,王室始终没有机会踢开议会,即使在最专制的波旁王朝,法国议会始终存在……此时此地,无论《大宪章》还是议会对国王来说都是工具,用途是打击对手。但是,《大宪章》和议会为西欧播下了强大的种子,开始孕育西方文明,有了这粒种子,西欧注定会走出黑暗的中世纪,步入近代文明。英法百年金融战(上):骑士断缨(1)当胜利者欢呼的时候,不知是否意识到,千百年后铅华洗尽,最伟大的胜利落到史籍上不过也就是那么一两页纸。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到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有一个个家庭,“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世界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战争,无论史书如何描写,都只是在说一件事,无非是若干人打败了若干人,若干人又杀掉了若干人。人们讴歌战争,反抗侵略者,实现民族独立……似乎随着战旗飘扬,正义得到伸张,邪恶最终灭亡。实际上,所有战争都是悲惨的,真正在战场作战的,不是你知道的将军,而是你不知道的士兵。这些人素未谋面,更谈不上仇恨,对他们个人而言,这种殊死搏斗有何意义?当胜利者欢呼的时候,不知是否意识到,千百年后铅华洗尽,最伟大的胜利落到史籍上不过也就是那么一两页纸。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到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有一个个家庭,“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何况战争邪恶与否,很多时候全看胜利者能否真正成为强者。印第安人被屠杀,殖民者肯定是邪恶的,但是现在究竟有几人敢讴歌印第安人的殊死反抗?战争,从来都不能改变世界内涵,正义的战争也摆脱不了背后的阴影——利益,所以才有如下台词:陈近南:“我们反清复明。”韦小宝:“反清复明关我鸟事?”陈近南:“只有这样才能抢回我们的钱跟女人。”韦小宝:“你这样说,情况就不同了,反清复明确实很有道理。”对历史来说,英法百年战争并不是特例,只是结果非常偶然,交战双方没有一个在战争中获利,两国王权却在战争中同时衰败,支撑战争的金融体系得到空前发展。这恐怕连始作俑者自己都没有想到。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之前,留下了很离谱的遗嘱:他没有子嗣,因此希望英国国王,也就是他的外甥爱德华三世,继承法兰西王位。对法兰西贵族来说,让一位外国人为王,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们公推查理四世的侄子菲利普六世继位。据说为争夺法兰西王位,英法之间从此爆发了一场历时百年的战争,史称“英法百年战争”。以上说法,只是借口。当时,法国王室正不断加强王权,从事抢劫工作,顺便把英国也抢劫了。弗兰德尔是法国的一个城镇,也是英国羊毛的集散地,法国王室正抢到兴头上,他们逮捕了弗兰德尔的英国商人,将行会特权收归王室。法国王室确实赚到了钱,却也断了英国全国的财路。因为,弗兰德尔是当时最大的羊毛集散地。您不让英国人来卖羊毛,英国这日子,可真的没法过了。1337年11月,英王爱德华三世率军进攻法兰西。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场战争会持续一个世纪,双方最终都精疲力竭。双方第一次大会战是1346年8月26日的克雷西战役,这次战役对双方来说生死攸关,然而,战局早已注定。克雷西是一片开阔的平缓坡地,右侧是河流,左侧是森林。8月26日这一天,万英军仅占领着一个小山丘的一侧,绝大部分士兵是长弓手。菲利普六世指挥着多出英军三倍的骑士冲进了山丘下的开阔地,他带来的是重装骑士和热那亚石弓手。而且,经过了一天长途跋涉,还被一场雷雨浇了个透……英法百年金融战(上):骑士断缨(2)迎接他们的不是骑士对决,而是长弓利箭。据恩格斯考证,英军当时使用的这种长弓最大射程为360米,250米内可以洞穿锁甲,150米内可以洞穿钢甲,是当时西欧最犀利的远程武器。长弓确实厉害,CS游戏里恐怖分子惯用AK47,这种著名的土匪兵器有效射程不过也就300米。法国人不可谓不英勇,王子被围时手下骑士向国王求援,菲利普六世回答:“如果我的儿子还活着,就不要回来……”英勇的骑士没有挽救败局,石弓VS长弓,类似于义和团拿着大刀片子对付滑膛枪。法军1500名骑士伤亡,而英军损失不过百人,在驰骋的战场上,骑士已被彻底淘汰。战败,倒不是法王不争气,不想雇佣长弓手,而是跟英王比,他实在没钱。当时英吉利的王室信贷体系已经非常成熟,而法兰西的信贷体系随着“圣殿骑士团”的灭亡烟消云散了。非但如此,继圣殿骑士团之后,史料里还多次记载了法国王室逮捕贷款人,罪行从巫术变为高利贷罪,处罚倒都是一样:处死,没收财产。1322年,财政大臣杰劳德被控对王室不忠,被捕死于狱中;1328年,财政大臣皮埃尔被处死;1331年,财政大臣弗兰西斯被处死;……与这些财政大臣一起烟消云散的,还有香巴尼货币信贷市场,英法战争爆发前,法国王室已经找不到固定的借贷者。法国王室的行为,基本上可以直接定性为抢劫杀人罪,王室以杀人越货的方式毁灭了刚刚兴起的法国金融业,同时也毁灭了他们自己。不过,惩罚法国王室的是长弓手。战前,法兰西王室就开始向民众借款,与富商相比,向民众借款简单多了:不用付利息,省得讨价还价。其实,王室很少还款。王室承诺如果不归还借款,借款可以抵扣税款。这个法子跟提前征赋税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是把征税的名义换成了借款。1385年,法国国王查理六世归还了借款,当时的《法兰西编年史》竟然这样评价:“这种破天荒的偿还似乎使普通人难以置信。”只是,向公众筹资的借款方式既费时又费事,实在不是有效率的融资方式,经常搞得民怨沸腾。1356—1358年,巴黎公众起义,占领巴黎并把国王查理三世赶了出去。与法兰西相比,不列颠岛的信贷系统非常有效率。随着香巴尼信贷市场的衰落,欧洲大陆领主和富商开始借款给英国。与法兰西杀人越货相反,英国王室很守信用,1328—1331年英国王室共向巴迪公司借款42000英镑,1332年英王室归还了这笔借款,并支付11000英镑作为“赠品”,也就是说年利息率高达13%。虽然比高利贷低了些,但英王室是大主顾,信誉又好,对贷款人来说,也不是不能接受。为筹得战争借款,英王室大概是第一个在金融市场中讲故事的人。百年战争爆发后,英王室同样需要大量借款,既然是借款,就要给贷款者讲明还款来源,英王开始讲故事。内容是:英国王室可以控制海上羊毛贸易,为保证还款,英国王室以羊毛贸易权作为抵押,所以借款给英国王室绝对没有风险。当时,英国确实垄断着低地国家的羊毛供应,尤其是意大利地区手工工场的羊毛全部出自大不列颠岛。这是故事的起源。要说控制整个海上羊毛贸易,就不太靠谱了。即使所有羊毛全部出自英国,王室也不可能通过特许权让贷款者垄断羊毛贸易。因为,贷款者很多,他们之间会产生竞争,也就不存在垄断了,而且,设立垄断权必须通过国会批准,王室没有这个权力。鉴于英王故事很动听,佛罗伦萨、米兰以及英国本地商行开始将英国王室作为重要贷款对象,而英国王室以前从来没取得这种地位。1337—1340年,爱德华三世在商行取得了30万英镑贷款,这个数字是战前王室贷款的7倍多。没有巨大财力支撑,英国不可能凭借长弓兵取胜,因为双方力量差别实在太大了。法兰西人口在1000万以上,英国只有250万,而且爱德华三世无法控制苏格兰,爱尔兰还是独立的。借款,给了长弓兵勇气。说到底,战争不过是利益之争,抢钱、抢粮、抢地盘。百年战争里,只要有足够的钱,法王完全可以把弓手变成自己的雇佣兵,反正英国长弓手本来就是雇佣兵。士兵还是以前的士兵,但立场会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这同样是一个以钱换钱的游戏。而当时实际情况是法国王室真的没钱,根本打不起这场战争。结果,丧权辱国。1360年,英法缔结《布勒丁尼条约》,爱德华三世放弃对王位的要求,但法国须割让加莱港和南部大片领土。1364年法王被囚死于伦敦。百年战争,第一回合,英吉利完胜。今朝,骑士断缨。英法百年金融战(下):谁是真英雄伏尔泰说:贞德是法兰西的灵魂。我说:雅克·库尔就是法兰西的肉体。之后,英王也没消停。1415年,英王亨利五世(公元1413—1422年在位)率兵6000再次进犯法国领土。当时的法王是查理六世,他有充足的信心认为自己会赢得胜利,因为,他的兵力是3万。不长记性啊!双方会战于阿金库尔,3万法军再次折在长弓兵手中,7000~1万人阵亡,还被俘了一个元帅、一个王室总管。1420年,双方签订《特鲁瓦条约》,查理六世被迫承认太子并非亲生,王位继承权转归英王亨利五世。1422年,亨利五世和查理六世先后去世了,英王亨利六世继承了法国王位,小查理王子被赶到法国南部的布尔日地区。对小查理来说,重登王位太难了,几乎不可能。几乎不可能,也就是说还有可能。此时,上帝的使者——贞德横空出世,“少女出,国运昌”,很多治史者都这么说。少女贞德,危急关头率领援军冲入奥尔良,拥戴王子查理七世即位。对法国人来说,贞德是真正的圣徒。实际上,从贞德从军起计算,一直到她被俘,总共不过一年多时间。一年挽回颓败七十多年的法国军队,这个活儿就是上帝自己来干,恐怕也有难度。无论东方西方,我们看到的很多英雄其实都是虚构的,他们的故事多来自作家的虚构而非来自史实。治史者出于民族感情,明明知道,就是不吭声,久而久之故事也会成为史实。贞德的形象几经反复,开始只是一个女巫,文艺复兴时期开始成为军人,大革命时期法国资产阶级停止歌颂贞德,倒是拿破仑对宣传贞德不遗余力;1801年席勒创作《奥尔良姑娘》,一锤定音勾勒了贞德的英雄形象,女巫终于变成放弃个人幸福、为祖国荣誉战死沙场的女英雄;最终,在当代教科书里这个从未读过书的乡村女孩成为了法国的民族英雄。一个历史人物是否是英雄,要看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谁来说。贞德维护王权,自然不会获得资产阶级青睐,拿破仑却需要贞德唤起人们对帝国英雄主义的怀念。贞德和全世界的贞德们,只是历史上的一个名字,只是某些人的希望和象征,与真实的贞德毫无关系。幸运的是,我找到了他,他的名字叫做雅克·库尔。雅克·库尔是一个商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多元化集团的董事长,主营业务是从佛罗伦萨、阿拉贡、米兰等地中海城市生产、贩运商品到瑞士地区的布列塔尼。雅克·库尔其实只做了一件事,为查理七世弄来钱。1438年,雅克·库尔出任法兰西财政大臣,主要工作是为查理七世筹集贷款。作为商人,雅克·库尔有良好的信誉。不过,他的办法也是讲故事。他以法国王室即将收复的土地作为抵押,向地中海城市借款。地中海城市的商人不是瞎子,当然不相信雅克·库尔的故事,他们相信的是雅克·库尔本人的实力。这些借款重新武装了查理七世,1450年,诺曼再征服前期,雅克·库尔为法国王室筹集了10万埃索币。同时,英国人的“羊毛垄断”的故事破灭了。英王许诺让贷款人垄断羊毛贸易,实际上只是把关税交给贷款人。当时,贷款给英王的毕竟不是银行,是商人,提高关税最终受损的是他们自己,到14世纪末期这种方式就不被认可了。当雅克·库尔给法国拉贷款的时候,英王亨利五世正忙着在国内召集士兵,让他们去商人门口闹事,个别士兵出于义愤干掉商人也在所难免。亨利五世本着稳定军队的态度,只是小加惩戒。百年战争后期,由于士兵闹事,英王几乎不能获得任何贷款。1412年,亨利五世出兵的资金来自当年法国赔款和赎金。1433年,战争进行到最紧要关头,亨利五世只有2万英镑贷款,却有万英镑贷款需要归还。就是这点钱,亨利五世也是向不列颠岛居民借的。指望英王还款,如同当年法国王室,是不太可能的。结果再次证明:任何时候抢劫自己居民都是不靠谱的,以民族大义为幌子的抢劫也不行!在法国占领地,亨利五世更是采取涸泽而渔的办法:杀掉商户,剥夺财富,占领地的商业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城镇、大商人、官员,甚至是大领主都被亨利五世洗劫了。百年战争持续了116年,正是亨利五世自己将法国从衰亡边缘挽救了回来。是雅克·库尔的借款,让法国重新统一在王室旗下。此后,法国历史虽然曲折,但再不能泯灭法兰西的自尊、自信,法兰西民族就此形成。不过,雅克·库尔的结局是悲惨的,查理七世的继承者路易十一囚禁了雅克·库尔,并没收了他所有财产,此时百年战争已经结束。《剑桥欧洲史》这样评价这段历史:“他不再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了,路易十一当然不能容忍对王侯有过度干预能力的任何一位银行家。”伏尔泰说:贞德是法兰西的灵魂。我说:雅克·库尔就是法兰西的肉体。哥伦布发现了什么无论怎样评价哥伦布,他毕竟是第一个为了商业利益到达新大陆的人,是他给美洲大陆带去了移民者,也给当地土著带去了几乎灭绝的灾难。很多治史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史是从1500年才开始的。这一年,西班牙改变了世界,成为第一代西欧强国。别看错,我是说西欧强国,没说世界强国。与东方文明相比,包括西班牙在内的西欧最多算是个乡巴佬。弱者长于征服,是从被征服开始。8世纪时,西班牙被异族势力控制,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斗争中,西班牙人不知流了多少鲜血,终于在十字军溃不成军的时候取得了胜利。然而,香料贸易始终垄断在地中海沿岸的城镇手中,西班牙只能买到最贵的香料,价格至少要比印度、中国贵50倍。西班牙人很心痛,钱被别人赚走了……15世纪,欧洲大陆和大不列颠岛都在忙于战争:百年战争、红白玫瑰之战……西班牙这个被遗忘的国度却默默继续着自己的航行:昂贵的香料和《马可·波罗游记》激荡着探险家的脑膜,只要能找到通向东方的新航线,就能不再受威尼斯商人盘剥,就能有千百倍的利润……在无数航海家中,有一个人名字叫做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现在,人们这样评价他:无论在西班牙还是世界历史上,哥伦布都是英雄。这句话,是假的。哥伦布更类似于一个战国时代游说王室的大忽悠,他信奉的“地圆说”在当时类似今天的征服火星,那是相当不靠谱的。而且,在哥伦布的海图里,从葡萄牙到日本只有2400海里,整个世界只有1/6是海洋。真实情况是两地的空中直线距离已经超过1万海里……靠这样的海图扬帆,基本上可以肯定,你不会再回来。从科学角度上说哥伦布是个骗子,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航海日志表明,在发现新大陆之前,船队的给养已经难以为继,航行时间远超过了计划,水手基本处于崩溃状态……哥伦布反复忽悠水手,让他们再航行三天,然后,继续忽悠再航行三天……实际情况是,哥伦布自己也不知道三天后究竟会看到什么,最可能的情况是,这只舰队用尽给养,最后在浩瀚的海洋中无声无息消失……骗子最后能成为英雄,除了胆子大,更重要的是好运气。尽管哥伦布将来有好运气,但现在还得去忽悠。因为,他没钱。出海探险尤其是远航探险需要一大笔钱,哥伦布至少需要200万马拉维第才能出海,还不包括船员工资,当时一个西班牙普通人收入每月至少也要610马拉维第(根据《堂吉诃德》中仆人工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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