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 历史 传记 科学 武侠 文学 排行
搜索
今日热搜
消息
历史

你暂时还没有看过的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历史
收藏

同步收藏的小说,实时追更

你暂时还没有收藏过小说

「 去追一部小说 」
查看全部收藏

金币

0

月票

0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印]斯瓦鲁普-3

作者:维卡斯·斯瓦鲁普 字数:36759 更新:2023-10-08 21:13:36

火车快速驶过住宅群和体育馆。我们看着这个城市闪烁的灯火,捕捉到人们坐在起居室里、看电视、吃晚饭、收拾床铺的镜头。离我们的目的地只差两站的时候,从车厢那一头传来拖拖沓沓的脚步声。  一个约莫七八岁的瘦小男孩出现了。他显然营养不良,穿着蓝色的上衣和脏兮兮的短裤。他一手持着手杖探路,一手抱着把独弦琴。我们没见过他;他不是马曼手下的孩子。  他停在离我们不足十五英尺的地方,放开嗓子高声演唱“SunireMaineNirbalKeBalaram——我听说克里希纳为需要帮助的弱者而来”。这是苏尔达斯最著名的颂歌之一。  当悠扬的歌声瀑布般倾泻进整个车厢时,我们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想象马曼手下的孩子们像洪水一样涌向我们:拉吉、拉德黎、阿苏克和穆勒。萨利姆紧紧挤着我,我则更深地缩进我的座位里。但歌手的脸有如雷达般追踪着我们;他那视而不见的眼睛好像在责备我们。整整五分钟,我们备受煎熬地听他唱完歌。然后他拿出一只要饭的碗,乞求施舍。车厢里只有很少几个乘客,没人耐烦为了他翻找身上的零钱。  就在两手空空的歌者将要走过我们身边时,萨利姆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他紧紧握住拳头,满脸负疚地看着我。我默默点了下头。带着万分不舍的神情,萨利姆在歌者伸出来的手上张开拳头,皱巴巴的一百卢比大钞落进了乞丐的碗里。  丝蜜塔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我真无法想象,今天这个时代居然还有人对天真无辜的孩子们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很悲惨,但确是事实。如果萨利姆和我那天晚上没能逃走,也许我们现在仍然在当地的火车上卖唱,就像那个盲歌手一样。”我回答。  “你最终得到了妮丽玛·库马里家的那份工作吗?”  “是的,我得到了。”  “萨利姆呢?”  “妮丽玛·库马里在加可帕的分租公寓为他安排了一个房间。”  “但在上一个故事中,你不是在铸造厂工作、住在分租公寓的吗?”  “那是我离开妮丽玛·库马里——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她离开我之后。”  “什么意思?”  “你很快就会知道。”  丝蜜塔摇摇头,在遥控器上按下播放键。  普瑞姆·库马尔面对镜头。“现在,我们进入第四个问题,奖金一万卢比。这同样是个简单明了的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对颂歌歌手有所了解。托马斯先生曾经告诉我们,他相信所有的宗教。但愿他知道颂歌的来历。”他转身向我,“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回答。  “好!请听第四题。苏尔达斯,盲诗人,是哪一位神的信徒?A,罗摩;B,克里希纳;C,希瓦;D,婆罗诃摩。”  音乐声起。  “B。克里希纳。”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了一万卢比。”普瑞姆·库马尔宣布。  观众们热烈鼓掌。普瑞姆·库马尔露齿而笑。  我面无表情。第六章 怎样说澳大利亚语(1)  “请报上姓名、性别和年龄,先生。”略带羞怯、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的人口普查员站在门廊处。他拿了一沓子表格,手里摆弄着一支蓝色签字笔。  泰勒上校表情懊恼地开始陈述。他穿了一身奶白色亚麻套装。无论冬夏他都是身着套装,套装非常适合他高大的身架。他长着一张椭圆形的面孔,浓密的胡椒色八字胡,薄嘴唇,脸颊红润。浅棕色的头发梳向后面。泰勒全家以及所有仆人统统集中在前厅,就像是要拍合影。“我是查尔斯·泰勒上校,男,四十六岁。这是我的妻子丽贝卡·泰勒,女,四十四岁。”他指了指泰勒夫人。她瘦削,白皙,穿着长裙。“我们的儿子罗伊,男,十五岁。”罗伊玩着他的手机。他又高又瘦,穿着故意做旧的牛仔裤、T恤衫和运动鞋。“我们的女儿麦琪,女,十七岁。”麦琪不高,但很好看,有着圆圆的脸、蓝色的眼睛与金色的头发。她穿着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  泰勒上校挺直身板加重语气说:“我是澳大利亚防务专员。我们是外交官,所以,我看你的人口普查不用把我们算在内,这栋房子里唯一可以写进你的调查报告的,是我家的仆人们。站门边上的那位是巴格瓦蒂,我们的司机兼园丁,男,五十二岁。我们有个女佣,香提,女,我想应该是十八岁。她这会儿不在。那位是拉姆,我们的厨师,男,二十五岁。另一位是托马斯,男,十四岁。就这些吧?”  “不行啊,先生,我得向你的仆人们问些问题。最新的人口普查制订了一个长长的问卷,包括各种各样奇怪的问题,比如说你看什么样的电视节目,吃什么样的食物,去过哪些城市,甚至还有……”他吃吃笑道,“你隔多长时间过一次性生活。”  泰勒夫人悄声对她丈夫说:“查尔斯,咱们别让拉姆还有托马斯在这种滑稽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你得把这个笨蛋弄走。”  泰勒上校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听着……不管老兄您的名字是什么,我的仆人们确实没时间回答你所有的问题。你干吗不拿上这包万宝路,去下一家调查呢?我敢肯定,在你整个的调查中落掉四个人,对你来说不成问题。”  人口普查员看看那包烟,舔了舔嘴唇。“唔……先生,你真是个好人。但你得知道,我这人不抽烟呐,先生。不过呢,要是你有一些黑牌威士忌……哪怕是红牌威士忌呢,我会很乐意帮你这个忙。先生,说到底,少了四滴水对海洋来说能有什么不同呢?没人会在意十亿人中少了那么四位!”他神经兮兮地笑起来。  泰勒上校鄙夷地白了人口普查员一眼,走进客厅,返回时手里拿着一瓶尊尼沃克红牌威士忌。“拿去,赶紧走人。再也别来烦我们。”  人口普查员向泰勒上校点头致意,“别担心,先生。十年内我是不会再来打扰您了。”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泰勒夫人也很满意。“这些该死的印度人。”她笑着说,“给他们一瓶威士忌,他们会为你做任何事。”  巴格瓦蒂站在门边咧嘴傻笑,对刚刚发生的事情完全摸不着头脑。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老爷太太笑了,他就会跟着笑。拉姆也在咧嘴傻笑。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见麦琪穿着超短裙,他就傻笑。  我是唯一没有笑的。就算我们这些仆人是些不入眼的小人物,不会在聚会上或家庭的重要场合被提及,但把我们从我们自己国家的人口统计中排除掉,也有点儿太欺负人了。我真希望泰勒一家能够打住他们“该死的印度人”那种自命不凡的腔调。自从我到这里后,这大概是我第五十次听到这种腔调了。每次听他们这么说,我都热血沸腾。好吧,就算邮递员、电工、修电话的还有巡警——现在又多了个人口普查员,都为了威士忌而不顾尊严,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印度人都是酒鬼。要是有一天我能向泰勒夫人直言我的看法就好了,不过我知道自己不会这样做。当你住在德里高尚社区的漂亮房子里,每天能吃上三顿热饭,还有工资,一千五百——没错,一千五百卢比一个月,你自然会学会吞下你的自尊。任何时候,当老爷太太笑了,你也会跟着笑。  公道地说,泰勒一家对我一直很不错。没多少人会雇用一个某一天从孟买跑来,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自家门前的人。再说了,我的经历根本沾不上他们的边。沃上校是泰勒上校的前任的前任。泰勒家信安立甘教,与蒂莫西神父的罗马天主教会也毫无瓜葛。我被雇用纯属运气:他们刚刚辞退了一个做家务的仆人,急需再找个新的。  我与这个家庭在一起的十五个月里,他们至少打发走了五个仆人。这都因为泰勒上校是个“无所不知的人”。就好像天上有个全知的上帝,泰勒上校就是地上的这位。杰格迪什,园丁,从工棚里偷了化肥,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席拉,女佣,从泰勒夫人的房间里捡了一只手镯,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拉朱,厨师,夜里打开酒柜喝了些威士忌,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痛打一顿,解雇;阿贾伊,新的厨师,谋划着要偷钱,并在电话上把这事透露给了一个朋友,泰勒上校知道。后果:第二天被解雇,并叫警察逮捕了他和他的朋友;巴桑提,新任女佣,试穿了一下麦琪的裙子,泰勒上校知道。后果:没错,第二天被解雇。这些事情统统发生在紧关着的门后,死寂的深夜,或者旁边没有任何人的通话中,泰勒上校怎么会知道呢?这是个真正的谜。  我是唯一幸存下来的。我承认,我偶尔也会被诱惑,想从泰勒夫人的梳妆台上摸走些零钱,或者从冰箱里抓一块美味的瑞士巧克力,但我抑制住了这些强烈的冲动,因为我知道泰勒上校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再说,泰勒一家信任我。事实上,我的天主教徒的名字与英语也起了作用。除了两个月前受雇的香提之外,我是唯一得到许可能进入他们私人领地的。我可以进所有的卧室,也是唯一被允许看电视的仆人,偶尔还和罗伊在起居室玩玩任天堂游戏。但就连我也不被允许进入泰勒上校的办公室——那个被称作密室的房间。它是一个与主卧相连的小房间,有一扇坚固的褐色木门,外加厚厚的铁栅格防护。铁栅上了三道锁:两把小锁,一把特大的金色挂锁,上面标着“耶鲁已加固硼合金锁”。挂锁边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白色电子面板,上面画着一个骷髅头和两根骨头,还有个键盘,上面的数字从0到9。只有按对了密码,才能打开挂锁。假如你试图强行打开挂锁,就会被440伏特的电流电死。面板上有一盏小灯,房间锁着时就闪红光;泰勒上校进入房间时灯光就变成绿色。家里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个房间,就连泰勒夫人、麦琪,或者罗伊也不行。  与泰勒一家共处的时光帮助我忘却了那些在孟买的惨痛经历。桑塔拉姆和妮丽玛·库马里渐渐成为痛苦而遥远的记忆。最初几个月里,我生活在持续不断的恐惧中;只要有警车闪着红灯从院外驶过,我就禁不住缩作一团。随着时间推移,被追捕的感觉渐渐消散了。我也时常想到谷迪雅,不知她后来的处境怎样了。但如果你没法将一个名字与一张具体的脸联系在一起,记忆就很难长久地保持下去。渐渐地,她消失在我往昔记忆的垃圾箱中。但我无法忘记萨利姆;我时常为抛下他而深感内疚,自责不已。我很想知道他一个人怎样应对生活,他是否仍旧在做饭包快递员。我强忍着不与他联系,担心因为找他会把我的行踪暴露给警察。  与泰勒家一起生活时,我学会了做澳式户外烤肉和奶酪火锅,成了调制鸡尾酒和用量杯量威士忌的能手。我尝到了从堪培拉直接进口的袋鼠肉排和鳄鱼馅饺子。我成为一个英式橄榄球、网球还有跟罗伊一起看的澳式橄榄球球迷。但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我仍然搞不定澳大利亚口音。每天晚上,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练习像一个澳大利亚人那样说话:“喂,老兄,晚上‘跋’点印度‘焖’见。”我自说自话,哈哈大笑。  我特别喜欢跟泰勒夫人去商店买东西。家中大部分食品都是从澳洲进口的,但她也时不时去超市和可汗市场买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我们选购西班牙辣香肠、法国蓝莓乳酪、盐水酸黄瓜和橄榄油泡红椒。最来劲的日子就是泰勒夫人带麦琪和罗伊去儿童沃尔玛——世界上最大的儿童商店。那里衣服、玩具、自行车和录音带应有尽有。麦琪和罗伊买运动衫和牛仔裤,我就去骑免费的旋转木马。  罗伊和麦琪每个月都能收到一份杂志,名叫《澳洲地理》。我觉得这是地球上最棒的杂志。里面的一页页照片展示了那些世界上最绚丽迷人的地方,全都在澳大利亚:绵延数里的金色沙滩,可爱的棕榈树镶边的岛屿,海洋里满是鲸鱼和鲨鱼,城市里到处是摩天大楼。火山喷发出致命的熔岩,白雪覆盖的群山环抱着宁静的绿色山谷。十四岁这年,我唯一的渴望就是去看看这些美丽的地方。在我死之前能游历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州和大堡礁。  我在泰勒家的生活称得上舒适,因为并没有多少活让我做。不像在女演员家,我是唯一的仆人。在这里有三个人分担家务。拉姆是厨师;厨房完全在他的管辖之下。香提负责收拾床铺浆洗衣物。我只管吸尘和清洁。有时,我也擦亮银餐具,在泰勒上校的藏书室码放图书,帮巴格瓦蒂修剪篱笆。我们几个全都住在与主屋相邻的仆人宿舍里;那儿有一大两小三个房间。巴格瓦蒂带着妻子和儿子住大间,香提独自住在第二间,我和拉姆合住第三间。房间里有一架双层床,我睡在上铺。  拉姆是个让人愉快的家伙。他四个月前来到泰勒家,是个很出色的厨师。他最拿手的是法国菜,之前曾在一个法国人家里做过。他会做三文鱼块和法式薄饼,还有烤虾,那是我最爱吃的菜。拉姆体格健美;他的脸——如果你忽略掉麻子——其实挺英俊的。他喜欢看印地语电影,最爱那类富有的女主角与穷困的男主角私奔的影片。我猜香提也喜欢拉姆。她看他的眼神,还有偶尔抛来的媚眼,让我觉得她是有意给拉姆一个信号。但拉姆并不在意香提;他爱上了另外一个人。他要我发誓绝不向任何人泄露此事,所以我不便提及她的名字。但我可以透露一点,她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丽女孩。  虽说我住在仆人宿舍里,但泰勒一家待我几乎像是家里的一员。他们外出去麦当劳,总是记得给我买一份儿童套餐。罗伊和麦琪玩拼字游戏时,总是把我算在内。罗伊在电视间看板球比赛时,也会叫上我和他一起看——虽然每当澳大利亚队输了,他都表现得很恶劣。每次泰勒家从澳大利亚度假回来,总是特地给我带回个小礼物——有“我爱悉尼”字样的钥匙圈,或者印有搞笑句子的T恤衫。有时,这些仁心善举感动得我直掉眼泪。当我吃着伊丹乳酪,或者喝着根汁汽水时,我不免感到难以置信,那个曾在离此地不远的污秽的少年之家里,啃着黑硬的恰巴提、嚼着不好消化的炖菜的孤儿,与现在的我是同一个人吗?才不过是五年前的事啊。这种时候,我其实已开始幻想我是这个澳大利亚家庭的一员:罗摩·穆罕默德·泰勒。但当某个仆人遭到训斥,或者被解雇,当泰勒上校的手指点来点去,说“你这个该死的印度佬”时,我的梦幻世界便会轰然倒塌;我又开始觉得我就是一个杂种,从紧闭的窗口偷看一个根本就不属于我的奇幻世界。  但有样东西是真真切切属于我的,那就是钱——我所有的薪水都攒在一起,虽然我还不能看到或触摸它。经过与一连串仆人的不愉快经历后,泰勒上校决定不按月付我工钱,因为我还未成年。每个月他只给我五十卢比零花钱,余下的钱由他替我存起来。只有当我们的雇佣关系结束时,我才能领到这笔钱。而且是在我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否则的话,就得像拉朱和阿贾伊一样,两手空空地走人。拉姆和我不同,每个月都领到工钱。整整两千卢比呢。他已经攒了八千卢比,仔细地藏在床垫的一个洞里。我身上只有一百卢比,但我有一个小小的红色日记本,上面记着每个月的工钱。比如到今天为止,泰勒家欠我两万两千五百卢比。仅仅是想到拥有这么多的钱,我就高兴得发晕。每天夜里,我都会梦见自己正在《澳洲地理》杂志上的那些地方游玩。拉姆的野心就更大了。他梦想娶一个白人女孩,在悉尼度蜜月,开一家法式餐厅连锁店,卖鹿肉和法式焦糖布丁。  街上收购旧货的人——也就是废品小贩来了。泰勒夫人将过去六个月积攒起来的所有报纸杂志都卖给了他。买这些报刊至少花了一万卢比,但卖掉时却只值十五卢比一公斤。拉姆和我将成捆的《印度时报》《印度快报》《先锋报》《印度先驱报》提了出来。我们还搬出来成堆的《今日印度》《菲米娜》《大都会》和《澳洲人》。废品小贩用他那脏兮兮的磅秤过重量。  罗伊突然冒了出来,他问母亲:“干什么呢?”  “没什么。我们正在清理屋子里的废印刷品。”她回答说。  “噢,是吗?”他说着消失在屋子里。五分钟后,他抱着三十本《澳洲地理》走了出来。我惊得下巴差点儿掉下来。罗伊怎么会想起来卖掉这些杂志?  但在我能出声阻止之前,废品小贩已经将这些豪华杂志上了秤。“这些一共六公斤。我应该付给你九十五卢比。”他对罗伊说;男孩点头应允。交易结束了。我飞奔回我的房间。  废品小贩刚一离开房子,我就追了上去,在路上截住了他。“很抱歉,可是夫人想要回这些杂志。”我对他说。  “太糟了,”他耸耸肩,“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些纸张质量一等,可以卖个好价钱呢。”结果我不得不忍痛将自己那一百卢比全给了他,拿回了《澳洲地理》。现在它们归我所有了。那天晚上,我将它们统统摊开在我小小的房间里,贪婪地看着那些图片。山峦和海滩、水母和龙虾、笑翠鸟和袋鼠在我眼前一一掠过。不知为什么,这些奇妙的地方今天似乎离我近了不少。也许,当这些杂志实实在在为我拥有时,便意味着我心里也同时拥有了杂志内容的小小一部分。第六章 怎样说澳大利亚语(2)  本月还发生了另一件值得提及的事。卫星电视首次开播《捕谍者》。这部电视连续剧是1980年拍摄的,当时在澳大利亚引起轰动。电视剧讲述了一位名叫史蒂夫·诺兰的澳大利亚警官抓捕间谍的故事。泰勒上校完全被它迷住了。平时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自己呆在密室里,只在吃晚饭时才出来。但现在到了星期三晚上,他会坐在电视间里,手拿矮瓶福士啤酒,看史蒂夫·诺兰抓捕某个正在向俄国一个叫做克格勃的组织出卖机密的卑鄙外国人(就是所谓“左仔”)。我喜欢这部电视剧,因为里面有飞车撞击、死亡特技和那些酷毙了的小配件,比如一支钢笔同时还是微型照相机,一台磁带录音机变成了一把枪。我被史蒂夫·诺兰的车迷得神魂颠倒——那是一辆鲜红的法拉利,在马路上飞驰如火箭。  泰勒家的花园宴会在每年夏季定期举办,但今天的宴会却是特地办来表示对一位来印度访问的澳大利亚将军的敬意;甚至连H.C——大使先生——也将光临。拉姆和我,甚至包括巴格瓦蒂,都破天荒地第一次打扮得人模人样——穿着一尘不染的、缀有金色圆形纽扣的白色制服,戴着白手套,穿着黑鞋子。大大的白色头巾后结着个小尾巴,很不舒服地扣在我们小小的脑袋上。这是婚礼上新郎的打扮,只不过我们不是骑在马背上的新郎,更像是豪华花园宴会上的高级服务员。  客人们陆续到达。泰勒上校站在修剪整齐的草坪上迎接他们。他穿着一套浅蓝色西装。拉姆忙着将鸡肉、猪肉、鱼和羊肉串成串,放在烧烤炉上烤。巴格瓦蒂端着银托盘为宾客们送上鸡尾酒。我负责吧台,因为只有我知道宾客们点的是加苏打水的堪培利开胃酒还是血腥玛丽。香提在厨房里帮忙;就连她也脱掉了平常穿的纱丽,换了条时髦的裙子。  客人大多是来自其他使馆的白人,也有个别印度人,几个记者和一些国防部的官员。白人们喝翠鸟牌啤酒和鸡尾酒。印度人,一如往常,只点黑牌威士忌。  花园宴会的谈话进入了两个主题。印度人谈论政治和板球。外交官和驻外人员则低声交换着有关他们仆人、同僚的八卦,抱怨炎热的天气。“要热死人了,真希望能放几天假。”“我的女佣前几天和园丁一起跑了。那可是在我给他们俩都加了工钱之后。”“现在这世道要找个好帮手太难了。这些该死的仆人大部分都是贼。”  大使偕同一位仪容讲究的男子到了。听说他就是将军。他们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忙乱。泰勒夫人为了迎接大使,匆忙间差点儿摔了个跟头。亲吻与掌声无数。泰勒上校看上去很开心:宴会进行得非常顺利。  大约十一点,客人们大都离去了,只剩两个印度记者和一位名叫吉凡·库马尔的国防部官员,还坐在那儿啜饮他们的第十杯尊尼沃克。泰勒夫人鄙夷地看着他们。“查尔斯,”她对丈夫说,“你干吗非得请这些讨厌的记者?他们总是赖到最后才走。”  泰勒上校随声附和着。那位国防部官员——一个黑皮肤的肥壮男人,东倒西歪地走进屋子,“我们可以谈谈吗,泰勒先生?”他说着便往屋外走,泰勒上校赶紧跟着他走了出去。  午夜已过,拉姆仍然无法入睡。我听见他在床上辗转反侧。  “怎么回事,拉姆?你今晚不打算睡觉了?”我问他。  “我怎么睡得着,托马斯?我的心上人在折磨我。”  “你这个傻瓜。我告诉你多少次,别做白日梦了。如果泰勒上校发现这件事,他会宰了你的。”  “相爱的人必须时刻准备着为他们的爱情牺牲自己。不过我现在至少拥有了一件我爱人的东西。”  “什么?你拿到什么了?”我从上铺爬下来。  “嘘……你必须发誓不告诉任何人,我才能给你看。”  “我发誓,我发誓。现在快给我看你拿到了什么东西。”  拉姆将手伸进枕头下面,抽出来一块红色织物。他把它凑近鼻端,深深地嗅了起来。甚至我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这是什么?给我看看。”  拉姆像展示一面旗子一样抖开它,是一个红色胸罩。我惊得跳了起来,一头撞到了木头床栏上。  “噢,我的上帝!你从哪儿弄到这个的?别告诉我这是她的。”  “给,你自己看吧。”拉姆将胸罩递给我。  我将胸罩颠来倒去看了个遍。它看上去价格昂贵,上面缀满了蕾丝刺绣。扣钩边有个小小的白色商标,写着“维多利亚的秘密”。  “维多利亚是谁?”我问他。  “维多利亚?我不认识什么维多利亚。”  “这个胸罩是维多利亚的。这上面还有她的名字呢。你从哪儿弄来的?”  拉姆糊涂了。“可……可我是从麦琪的房间里偷来的啊。”  “我的上帝呀,拉姆!你知道你是不允许进入孩子们的卧室的。这下你可真的麻烦了。”  “嗨,托马斯,你保证过不告诉任何人。求你了。别泄露这个秘密。”  我爬回我的床上,在胸前画十字。拉姆开始打呼噜。我知道他会梦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但我梦见的却是闪着红灯的警车。我确信拉姆就要有大麻烦了,因为泰勒上校是个无所不知的人。  果不其然,两天后,一辆红灯旋闪的吉普车尖啸着驶到房前。一个戴着平光镜的警官神气活现地走进客厅。他就是带走阿贾伊的那个泰吉警官。他点名要找拉姆。警员将厨师从厨房里拽出来,带去他的房间。我赶紧跟在后面,这也是我的房间呢。他们彻底搜查了拉姆的床,翻找出他藏在床垫里的钱,还在他的枕头下面发现了一条钻石项链。它怎么会在那儿?我一头雾水,但我知道拉姆不是个小偷。接着警员们开始翻腾我的东西。他们找出了我的《澳洲地理》杂志,整齐地摞在一个角落,翻出我的钥匙圈和T恤衫。最后,他们在我的床垫下面找出一只皱巴巴的红色胸罩。我闹不清它怎么会在那儿,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胸罩就是拉姆从麦琪房间里偷出来的那个。  我像个臭名昭著的罪犯一样,被带到泰勒夫妇面前。“泰勒阁下,你只提到这房子里有一个小偷;我们也确实在他床上找到了钻石项链和大把偷来的现金。但看看在这个小杂种床上我们找到了什么。我们发现了这些杂志,他肯定是从孩子们那里偷来的,”他将一堆《澳洲地理》扔在地上,“还有,我们找到了这个。”警官像挥动一面旗帜一样抖着红色胸罩。  麦琪开始哭泣;拉姆看上去要背过气去了;泰勒上校眼里闪着杀气腾腾的光。  “天哪!你居然也这样,托马斯?”泰勒夫人震惊异常。狂怒之下,她一连甩了我四五个耳光。“你这个该死的印度佬,”她厉声责骂,“你们全都一样,只不过是些忘恩负义的二流子。我们给你吃给你穿你就这样回报我们,变着法儿偷我们的东西?”  泰勒上校发话解救了我。“不是的,丽贝卡,”他对妻子说,“公平点儿。托马斯是个好小子,是杂种拉姆把它藏在他的床上的。相信我,我知道。”  泰勒上校再一次证明了他的无所不知。那天,靠了他的全知,我拿回了我收藏的《澳洲地理》杂志,但昆士兰州的海滩与塔斯马尼亚的野生动物不再吸引我。拉姆流着泪承认自己偷拿了胸罩,但紧接着咬定自己没有偷项链。他指出有可能是香提干的。但这已完全无济于事。警官将他塞进吉普车带走了,同时还从泰勒上校那里带走了一瓶黑牌威士忌。他笑得露出了牙龈:“非常感谢,泰勒阁下。任何时候您用得着我,只消一个电话。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这是我的名片。”  泰勒上校心不在焉地接过名片,随手扔在客厅的边桌上。  这幢房子里总是有很多令人兴奋的事情发生。泰勒夫妇给麦琪弄来一条宠物狗。上校是用一条皮带将它牵回来的。它小小的,毛茸茸的,有湿乎乎的小鼻子和长尾巴,看起来像个玩偶,总是小声吠而不是大声吼。麦琪说它是一条狮子狗。她决定管它叫漫游者。  家里又有新鲜事了。泰勒家请来个新厨师,名叫贾。他的本事连拉姆的一半都赶不上。他根本没兴趣烹饪法国菜,连法语的“面包屑”都不会说。但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已婚男人,与妻子和两个女儿生活在附近的某个村子里。我很不愿意再与别人合用一个房间。独自睡上下铺对我来说挺享受的:我想睡上铺就睡上铺,想睡下铺就睡下铺。  初见面我就对贾没好感。他的眼睛躲躲闪闪的。他偷偷在房间里抽烟(泰勒家严禁在室内抽烟)。他对我就像主人对一个仆人。“你的理想是什么?”他的问题与少年之家老师问的一样。  “拥有一辆红色法拉利,”我扯谎,“你呢?”  他点燃另一支烟,烟圈旋转着从他嘴里喷出。“我要开一家汽车修理厂,但这得花费一大笔钱。我有一个富翁朋友,叫阿玛尔。他答应我,如果我能筹到十五万卢比,他就补上剩余的。你觉得这个外国佬家里有多少钱?”  我紧紧闭住了嘴。如此说来,从到这儿的第一个星期开始,贾先生就在谋划一桩盗窃案了。幸好他还不了解“无所不知先生”,不过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泰勒上校开始在大清早带着漫游者去洛迪花园散步,那里离家很近。新德里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带宠物狗外出的人必须负责清理狗粪,否则会被处以重罚。从那时起,我被指定为漫游者的清洁工,陪主人和漫游者作晨间散步。我烦透了这个差事。想想看,我五点半就得从床上爬起来,拿着扫把和铲子跟着狗屎跑,而这只白痴狗每两分钟就拉一次。  洛迪花园是清晨散步的好去处,里面绿树葱茏,中心区还有一座残破的古迹,叫做巴拉·贡巴德纪念碑。  清晨,公园里到处都是慢跑的人。我看见肥胖的老女人们在做瑜伽,患有厌食症的细瘦女孩跳韵律操。我也注意到,在我忙着清理漫游者的粪便时,泰勒上校会时不时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一会儿。这激起我的好奇心,所以有一天清晨,我丢下漫游者,决定跟踪泰勒上校。我看见他经过巴拉·贡巴德纪念碑,走进树丛里。我藏在密集的灌木后偷偷看过去,只见他正跟一个印度人打招呼,那人正是上次参加泰勒家花园宴会的印度国防部官员。  “库马尔先生,你知道昨天晚上我一直跟着你吗?从你在艾克斯南路那儿的家一路跟到糖果店,你居然一点儿没察觉?”泰勒上校说。  吉凡·库马尔满头大汗,十分不安。他看上去很有些悔意。“哦,我真的非常抱歉,上校先生。以后我会多加小心的。我明白不能让人看见我们在一起。”  “当然了,库马尔先生。这就不必说了。如果你对安全问题还是这么掉以轻心的话,恐怕我们不得不终止这种面对面的会晤了。其实你只须记住一条简单的原则:乱行甩尾。”  “乱行甩尾?”  “对。搞乱你的行踪,甩掉你的尾巴。操作起来很简单。也就是说,你绝对不能直接前往目的地。你要换路线、换车,飞快地闪进一家商店,然后从另一家店出来,任何能搞乱你行踪的办法都可以。只要这么做,你就很难被人盯梢。任何跟踪你的人最后都会放弃的。”  “懂了,上校阁下,我会牢记的。现在让我告诉你个好消息。你一直想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我想终于能给你了。十四号晚上在艾克斯南路波笋后面的停车场见。那是处很僻静的废墟。晚上八点。行吗?”  “行。”  会晤结束。我赶在泰勒先生之前,匆忙回到漫游者身边。  十四号星期五这天,我的眼睛大大地睁着,耳朵变得异常灵敏。泰勒上校一大早就向他的妻子透露了行程。“新来的商务专员麦吉尔想在下班后让我带他到城里转转。我迟点儿回来,丽贝卡。晚饭别等我了。”  “好啊。正好大使夫人邀我去跟她打桥牌,所以我也要出门。”夫人说。  我可以推断出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泰勒上校要就约会的事对他妻子撒谎呢?那天,我对他的尊敬度大大降低;为泰勒夫人感到极度难过。  拉姆倒霉之后,轮到罗伊了。泰勒上校逮住他在自己的卧室里亲吻香提。香提以她死去母亲的名义发誓,她与罗伊少爷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这真的是罗伊第一次亲她——完全是无意的。但她再怎么辩解恳求都没用。结果可想而知:立刻解雇。但至少她拿到了工钱。罗伊很可能挨顿打,多半是因为他跟“该死的印度佬”太过亲近;他去儿童沃尔玛购物的权利也被取消。小心起见,我决定接下来的十天内不到麦琪屋里做任何清洁工作。  如果我去打扫了麦琪的房间,也许反倒救了她。因为罗伊事件后还不到两个星期,他的姐姐就成了下一个目标。“无所不知先生”掌握了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她漠视家中严规,在自己的房间里吸烟。麦琪试图否认这一指控,但泰勒上校在她衣橱里找出一盒香烟,还有忘了处理掉的烟屁股。就这样,麦琪去儿童沃尔玛购物的权利也同样被终止了。  信不信由你,两个月后泰勒上校又抓住一个干坏事的人。正是他自己的妻子,丽贝卡·泰勒夫人。原来她与大使馆的某人有了婚外情。“你这个该死的贱人!”他在卧室里对她大吼,“看我怎么收拾你和你的烂情人。”我听到耳光的声音。还有什么东西碎了:好像是一只花瓶。那天晚上,泰勒夫人没有下楼吃晚饭。麦琪和罗伊也对他们的父亲敬而远之。我不禁可怜起泰勒夫人来。丈夫发现了她那小小的风流韵事,但她一丁点儿也不了解丈夫肮脏的秘密。我很想把泰勒上校的事一五一十全抖出来,让她知道,他是怎样和老吉凡·库马尔在废弃的停车场约会的。不过,我自己也无非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还是老实点儿为妙。“无所不知先生”很可能会发现是我将桑塔拉姆推下楼的;也许,他还知道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第六章 怎样说澳大利亚语(3)  泰勒家发生这一连串疯狂的事件时,贾也搞得我快要发狂。他做的饭菜从不好吃发展到难以下咽,清汤清到毫无滋味,咖喱让我愁眉不展,就连漫游者也不肯吃他做的肉排。他不停地跟我叨叨他愚蠢的修车厂和如何搞到十五万卢比,烦得我要命。正当我打定主意要向泰勒上校抱怨贾的所作所为时,悲剧袭击了这个家庭。泰勒上校的母亲在阿德莱德去世了。  每个人都很悲伤。第一次,我们看到了武官柔情的一面。“我们全家要离开一个星期,”他用温和的声调对贾说,“主屋要锁起来,你和托马斯可以在外面吃饭。”麦琪和罗伊在流泪。泰勒夫人的眼睛也又红又肿。不用说,巴格瓦蒂也哭了。就连我的眼睛也被泪水糊住了。只有一个人躲在厨房的墙后面偷笑,那就是贾。  那天夜里,贾闯进泰勒家的主屋。他没有去孩子们的房间,也没去主卧室,而是直奔密室。他先将主电闸关了,然后把电子控制面板弄短路,再用锯子锯开挂锁,把铁栅栏推向一边,最后一脚踢开木门。  清晨三点,我被从泰勒家主屋里传来的厉声尖叫惊醒。我冲进房子,发现了贾干的好事。他正在密室中用头撞墙。“这些杂种,他们活得就像国王,屋子里却一分钱也没有。”他怒气冲天地嚷道。  警铃声在我脑子里响起。我相信,“无所不知先生”即便在万里之外参加葬礼,也会发现贾的叛逆行为。这样一来,我也会被当作同伙牵连进去。  “贾,你这个白痴,你都干了些什么?”我对他吼道。  “一点儿也不比我本来要在这儿干得多。托马斯,我可是个专业窃贼,在德里的蒂哈尔监狱熬了八年。我以为这间屋子防护得这么严密,杂种泰勒肯定把家传珠宝都藏在这儿了。但其实连他妈的一分钱都没有。六个月的努力白费了,全都白费了。算了,我把电力复原就走人。我要把电视间里的VCD机和三合一家庭影院带走。它们实在值不了几个小钱,但我得尊重我的职业。我走后你收拾收拾。如果你胆敢叫警察,我就弄断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  贾离开了,我四下打量这个房间。到处是看起来很奇怪的小物件:麦克风如超小的向日葵花,微型相机像空洞的眼睛。一些纸板上写着“密码检索”的字样,毫无规律地组合着字母和数字。还有一些书:《间谍术》《反间谍入门手册》《间谍指南》。还有标着“绝密”和“仅限收件者阅览”的文件、各种各样的图纸,一张上写着“高科技舰船核反应堆设计”,另一张上写着“潜水艇图解”。一个抽屉里放满了迷你录像带。我看了看,磁带依照标签上的字母顺序排放:阿贾伊,巴格瓦蒂,大使(H.C),吉凡,琼斯,麦琪,麦吉尔,拉朱,拉梅什,丽贝卡,罗伊,香提,斯图亚特。还有,托马斯。第二个抽屉里藏着一台便携式放像机。我颤抖着双手抽出写有我名字的磁带,插进放像机里。屏幕上出现了我房间的图像,我看见自己斜躺在床上;在我的小红本上写字;我和拉姆聊天;睡觉。我赶紧用快进查看里面是否有桑塔拉姆的任何图像,谢天谢地,没有。接着我把写有泰勒夫人名字的磁带插进放像机。她正坐在床上,一个男人偷偷溜进来,将她搂在怀里。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背。他长时间地狠狠亲她。突然,敲门声响起,男人猛地转过身,眼睛直瞪着我。我差点儿被吓死。是大使!我急忙拿出磁带,关掉放像机,一动不动地站了几分钟,心惊胆战:这间屋子里,会不会也有台秘密的摄像机正在工作呢。我倒吸一口冷气。现在我明白了泰勒上校是怎样成为“无所不知先生”的。他窃听了整幢房子,也许还窃听了整个大使馆。他是一个间谍。不过,我可不是《捕谍者》里的史蒂夫·诺兰;我每个月挣一千五百卢比,在红色小本上的累计金额已经达到四万三千五百卢比。我可不愿意所有这些钱只呆在我的日记本上。我渴望触摸成捆的钞票,感受硬挺挺的新票子光滑的表面。所以我将继续闭紧嘴巴,并在老爷和太太笑的时候,跟着笑。  我拨通了泰勒上校的手机。“我很抱歉打扰您,先生,可是家里进了盗贼。贾偷走了VCD机和三合一家庭影院,他还闯进了密室。”  “你说什么???”  “是真的,先生。对不起,先生。”  “听好了,托马斯,我要你照我说的去做。我要你立刻守住密室。你不必进到房间里,只要拿掉门上损坏的挂锁,换上任意一把锁,不准任何人进去。不要叫警察,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警报响了,只要在门旁的按键上按0007。你记住了吗?按0007,警报就会停止。我马上搭飞机赶回去,明天下午应该到德里,但在我到达之前,我要你确保没有任何人进入密室。听明白了吗?”  “是,先生。”  泰勒上校连他母亲的葬礼都没参加就返回德里了。出租车刚在房子外面停下,他便冲进屋子,直奔密室。出来的时候他看上去放心不少。“感谢上帝,房间里什么也没少。干得好,托马斯。我就知道可以信赖你。”  接下来的六个多月,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前的轨道。新来的厨师从未踏足过蒂哈尔监狱周边千里以内;巴格瓦蒂因未经同意私自将车子用于自家人的婚礼而遭解雇;麦琪的新男友詹姆斯暴露了,他被禁止进入这个家;罗伊吸毒被逮着,挨了顿暴打;泰勒夫人和她的丈夫继续冷言相向;而泰勒上校,我揣测,继续与吉凡·库马尔在深寂的小巷和废弃的停车场见面。  麦琪和罗伊在起居室里玩拼字游戏。他们叫我一起玩。跟他们玩这个游戏让我学会了很多新词,比如“bingle”“brekkie”“chalkie”“dash”“skite”“spunk”。麦琪玩这类游戏时总是赢家。她的单词量确实让人佩服。她是我们三人中唯一能拼出有八个字母的单词的人,有一次甚至拼出了九个字母的。我最差了。我拼的词净是“go”“eat”“sing”“last”之类的。绝无仅有的一次,我拼出六个还是七个字母的单词,但游戏结束时我仍然是得分最少的。有时我觉得,罗伊邀请我当第三玩家,只是为了让他自己不至于垫底。今天,我拿到的字母实在不怎么样,好多X、J、K、L。游戏就要结束了。麦琪得了二百零三分,罗伊得了一百七十五分,我只有一百零四分。我最后拿到的七个字母是G、P、E、E、S、A和I。我正想着拼“page”或者“see”时,罗伊用了一个O,与麦琪的字母拼出了“on”,我突然灵光乍现,立刻抓住机会在O前面放了E、S、P和I,在N后面放了A、G和E。“Espionage(间谍)”。总共挣了十七分。还有,我的所有字母都放进了那个红色方框内,三倍加分;同时使用了七个方格,再加五十分。哇,加起来有一百零一分。认输吧,麦琪!  我整天都在电话机旁打转。麦琪在等詹姆斯的电话,她吩咐我要在她父亲从密室里接听电话前拿起话筒。电话在七点十五分终于响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拿起听筒,但泰勒上校的动作比我还快,“喂。”他说。  电话的另一端传来粗重的呼吸声。吉凡·库马尔的声音漂浮在静电噪音之上。“明天见面,星期四,晚八点在印度门附近的夸利特冰淇淋店见。我有爆炸性材料。”  “很好。”泰勒上校说完就挂了。  泰勒上校拿着瓶福士啤酒坐在电视间里,收看电视连续剧《捕谍者》最后一集。这次,史蒂夫·诺兰陷入了真正进退两难的困境。他发现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一起上大学、在他的婚礼上当伴郎的人——是一个共产党的间谍。他非常悲伤,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坐在乱哄哄的酒吧里,大口大口地吞着威士忌。最后,酒保对他说,“这是一个肮脏的世界,但如果没有人愿意去清洗它,整个国家就会堕落成一间茅厕。”史蒂夫·诺兰听到这话猛然醒悟。他驾着红色法拉利飞奔向共党间谍的家。“你是个好人,干的却是坏事。”他在掏出枪之前,这样对朋友说,“友情固然重要。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我很抱歉。”他说着开枪击毙了朋友。  第二天晚上十点,一辆红灯旋闪的警车呼啸而来,同时到的还有大使馆的车。带走拉姆的那个警官从车里出来,警察局长也来了。泰勒上校跟他们在一起,看上去就像史蒂夫·诺兰在酒吧里一样狼狈。不到十分钟,大使也赶到了,脸色非常凝重。“这是怎么回事?”他问警察局长,“外交部为什么宣称泰勒上校是‘不受欢迎的人’,并要求他四十八小时内离境?”  “是这么回事,阁下,我们有证据显示你的官员从事违反外交条例的活动。恐怕他必须得离开我们国家了。”警察局长回答道。  “但他犯了什么罪?”  “我们当场抓获他从名为吉凡·库马尔的男子手中收取机密和绝密文件。那人是国防部的职员。”  泰勒上校脸色灰白。这次,他没有咒骂这印度人是该死的撒谎精,只是低垂着头站在客厅中央。  大使发出一声叹息。“我不得不说,在我漫长的职业生涯里,这还是头一次我手下的官员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请相信我,查尔斯不是间谍。但如果他必须离境,就让他走吧。”他将警察局长拉到一旁,“乔普拉先生,这些年我可是送了你很多箱黑牌威士忌。你能帮我个忙,回答个问题吗?”  “没问题。”  “仅供我参考,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查尔斯今天有约会的?是那个叫库马尔的家伙引你们过去的吗?”  “真是个好问题。不是吉凡·库马尔。恰恰相反,是你们自己的人在今天早上打电话给泰吉警官,告诉他晚上八点到印度门抓泰勒上校,说泰勒上校将收取机密文件。”  “我不信。你怎么如此肯定他是澳洲人?”  泰吉警官走了过来。“好吧,大使先生,是那人的口音说明了一切。他是这么说的:‘印度“焖”见,今晚“跋”点。’我是说,只有澳大利亚人才会这样说话,不是吗?”  第二天,泰勒上校独自乘坐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的飞机离开了新德里。我也离开了泰勒家,带着三个钥匙环,六件T恤衫,三十本我打算卖给废品小贩的《澳洲地理》杂志,还有整整五万两千卢比:干干净净的新票子。  我与泰勒家其他人道别。罗伊牛得不行。自从吸上毒以后,他就嚣张起来了。麦琪和詹姆斯打得火热。我不担心泰勒夫人。有大使在她身边,我知道她没什么过不去的。至于我,我要去孟买找萨利姆了。这实在是太棒了!  丝蜜塔看看手表,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半。  “还继续吗?”我问。  “我们有其他选择吗?”她回答,“明天他们就正式起诉你了。”她又一次按下了播放键。  演播室里,我们也又一次进入了广告时段。  普瑞姆·库马尔轻轻敲打着桌子。“你知道吗?托马斯先生,你的好运这下终于到头了。我敢打赌,你回答不出下一个问题。所以,准备好用你的救生筏吧。”  开场曲响起。  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现在,让我们进入第五个问题,奖金五万卢比。这个问题关系到国际外交。当一国政府宣称一个外国使节‘personanongrata’,代表了什么意思?A,这位外交人员受到嘉奖;B,这位外交人员的任期应该延长;C,这位外交人员心怀感激;D,这位外交人员不受欢迎。你听懂题了吗,托马斯先生?”  “听懂了。”我回答。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选择。记住,你有两个救生筏可以用。你可以向朋友求救,或者要求我‘一半对一半’——去掉两个错误答案,只给你留下两个选择。你怎么决定?”  “我选D。”  “什么?”  “我说我选D。外交人员不受欢迎。”  “这是猜的吧?如果你答错了,你已经赢到手的一万卢比可就泡汤了。所以,如果你想退出,现在就可以喊停。”  “我知道答案。答案是D。”  观众们倒吸了一口气。  “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你刚刚赢得了五万卢比!”普瑞姆·库马尔宣布。观众们起立欢呼,普瑞姆·库马尔抹去额上的汗,“我不得不说,这太不可思议了。”他大声喊道,“今天晚上,托马斯先生真像一位‘无所不知先生’!”第七章 看住你的纽扣(1)  “该停下了吧?”我一字一顿地说,“别再喝威士忌了。酒吧要关门了,回家去吧。”  “别……别……求你别说这个。再给我一……杯。最后一杯。”客人一边恳求,一边伸过来他的空酒杯。我看看手表,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严格说来,酒吧要到一点钟才打烊。我不情愿地拿出一瓶黑狗朗姆酒。“一百卢比,先交钱。”我断然要求道。男人从衬衫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票子。我仔细地斟了一量杯,倒在他的酒杯里。  “谢谢你,酒……酒……酒……保。”他说着大口痛饮朗姆酒,然后一头栽倒在桌上。酒杯掉在地上摔个粉碎,瓶中的苏打水也溅得到处都是。他还打翻了盛薄荷酱的碗。两秒钟内这个人就会沉沉入睡,而我除了必须清理这个烂摊子,还得叫辆出租车,好歹把他送回家。虽说我够聪明,预先收了他的酒钱,但还是忘了跟他要点儿小费。  事情弄成这样,也许该怪我自己。那个客人表露出的种种迹象,完全说明他随时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却以为他还能再灌下最后一杯。一如往常,我又错了。  在吉米酒吧餐厅干了两个月后,我依然没法准确无误地估计出一个酒鬼的酒量,不过倒是对酒鬼们作了个大致的分类。打头的属马,他们可以连喝八杯依然口齿清晰;然后是驴,他们三两杯下肚之后,便开始胡言乱语吵嚷不休,要么就变得异常伤感、痛哭流涕;接下来是狗,喝得越多越想吵架干仗、寻衅滋事,有些人还会调戏露西;狗下面是熊,喝着喝着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最低级的是猪,他们喝下最后一杯便开始大吐特吐。这个归类并非一成不变,我见过一些酒鬼,他们一开头表现得像马,最后却变成了猪。狗也会喝成熊。还好,今天这个酒鬼最后喝成了熊,而不是猪。  摆脱掉最后一个酒鬼后,我看看墙上的钟,已是凌晨一点十分。自从露西跟她父亲去了果阿度假,我几乎每天都要忙到午夜过后,才能回到达拉维那个鸽子洞一样的屋子里。陷入这般处境多半是我自找的。如果我没跟经理显摆过,说自己会调制鸡尾酒,计量威士忌,区分加了苏打水的堪培利和血腥玛丽,经理也就不会在阿尔弗雷德休假时,叫我顶替他做调酒师。  吉米酒吧餐厅位于孟买的戈拉巴区。餐厅的墙上挂着陈旧褪色的图片,吧台后竖着一面大镜子,木头家具结实耐用。关键是,这里有南孟买最负盛名的菜单。由于饭菜太美味,价格又实在便宜,吸引了各个阶层的顾客。每个营业日,你都能看到低斟浅酌的高级主管和来自底层的工厂工人在吧台边相邻而坐。  经理一再要求我们跟前来消遣的顾客多多交谈。因为有人陪着聊天,他们会喝得更多。露西的父亲、老酒保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就特别擅长跟客人聊天。他记得大多数常客的名字,跟他们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倾听他们的伤心往事,时不时地在酒水账单上添一笔。  露西自己也是个相当专业的女酒保。她穿着短款上衣和紧身裙坐在吧台边,时不时弯下身,露出一点儿乳沟,引诱顾客点价格昂贵的进口威士忌,而非廉价的印度酒。有时,她卖弄风情的举止也会招来麻烦,粗鄙的顾客们当她是下贱女人,对她动手动脚。这种时候我就要像临时保镖一样挺身而出。  阿尔弗雷德·德·苏萨先生以为我和露西之间有什么暧昧,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露西在场,他就像只老鹰一样盯紧我。他实在是大错特错了。露西的确是个甜妞儿,身材娇小胸部丰满,有时她歪着头看我,抛来个媚眼,也让人觉得她在暗示我些什么。但我的脑子已经无法接收任何信号;那些超出负荷、几乎满溢的记忆,全都来自一个人:妮塔。  阿格拉的医生说,至少要过四个月,妮塔才能从她所受的伤害中恢复过来;而我知道希亚姆绝不会再让我见到她。这就是为什么我回到了孟买:我必须驱逐阿格拉那些纠缠在我身边的鬼魂,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  但我无法逃避自己在孟买这座城市中的经历。过去的记忆把我摆在一个个十字路口。桑塔拉姆,失意的天文学家,在街头嘲笑我。妮丽玛·库马里,过气的女演员,在火车上呼唤我。萨利姆,我的朋友,从每一幅巨型广告牌上俯视我。但是我打定主意不跟萨利姆见面。我荒唐的经历和疯狂的计划有如一个危险的漩涡。我不能把他卷入进来。  我住在孟买一角,一个叫做达拉维的地方。我的房间是一个狭窄的、一百平方英尺大小的简陋棚屋。光线照不进来,空气也不流通,一块波浪形铁皮板搭在头上,权充屋顶。每当火车从上方驶过,铁皮板就被震得剧烈晃动。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卫生设备。可我只负担得起这样的地方。  在达拉维并非我一人如此潦倒,上百万的人像我一样悲惨地活着。这块挤满了人、占地两百公顷的三角形沼泽地带,一如城市里的荒原。在这里我们像动物一般活着,如虫子一样死去。来自全国各地的穷困移民聚集在这个亚洲最大的贫民窟里,为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巴掌大的天空而相互倾轧。争斗吵闹每日都在上演——为了几英寸空间,为了一桶水——有时还因此闹出人命。  达拉维的居民大多来自荒僻落后的比哈尔邦、北方邦、泰米尔纳德邦和古吉拉特邦。他们来到孟买这个遍地黄金的城市,心怀梦想,希望发财致富,过上中上等阶层的生活。然而时至今日,金子早已变成铅块,徒留锈迹斑斑的心和坏死的大脑,就像我这样。  达拉维不适合神经脆弱的人生存。德里少年之家已经损伤了我们的自尊,而达拉维污秽、阴森的城市景观更加令人麻木。人活在这样的地方毫无尊严可言。这里的露天排水沟到处都是蚊子;堆满粪便散发着恶臭的公共厕所里,老鼠成群结队。上厕所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己的屁股不被老鼠袭击,臭味还在其次。肮脏的垃圾堆满每个角落,不过仍有拾荒者指望能从中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有时你不得不屏住呼吸,侧着身子穿过那些狭窄的、令人得幽闭恐惧症的小巷。但对于饥不择食的达拉维居民来说,这里是他们的家。  身处孟买现代化的摩天大厦与霓虹闪烁的大型豪华购物中心之间,达拉维如同一个已经癌变的恶性肿瘤,长在这座大都市的心脏上。然而都市拒绝承认它的存在。因此,这地方被排除在法律之外。  达拉维所有的房子都是“非法建筑”,随时可能被拆除。但当人们仅仅是为了活下去而在这里挣扎时,他们才不在乎房子是否会被拆掉。所以,他们住在非法的房子里,用着非法的电,喝着非法的水,观看非法的有线电视。他们在达拉维为数众多的非法工厂、非法商店里打工,甚至非法旅行——不买票,免费搭乘穿越这处穷人集居地的当地火车。  孟买城或许可以选择不去理会达拉维这个丑陋的、恶性膨胀的瘤子,但仅仅宣告它的不合法显然无法阻止癌细胞的扩散。这个肿瘤依旧缓慢地释放出毒素,在不知不觉间扼杀着这个城市。  每天,我从达拉维乘火车到吉米酒吧餐厅上班。在吉米工作的唯一好处就是至少中午之前我不必出门。但付出的代价更大:我得工作到很晚,为来自城市各处的愚蠢的醉鬼服务,倾听他们的可悲经历。我也因此得出结论:威士忌是一种最精确的测量仪。你也许是个正当红的广告界大腕,也许只是一个卑微的铸造厂工人,但如果你无法在喝酒这件事上掌控住自己,你充其量不过是个酒鬼。  带着桑塔拉姆事件留给我的、久久难以愈合的创痛,我觉得自己再也不能容忍任何一个醉鬼了。但吉米酒吧餐厅是唯一提供给我工作的地方,我只好这样安慰自己:比起棚屋附近公共厕所的恶臭,威士忌的味道毕竟不那么刺鼻;倾听酒鬼们讲的故事,也总比每天听到发生在达拉维棚屋区中那些令人心碎的悲惨事件要好过一些,例如**、性骚扰、疾病和死亡。  我渐渐学会了假装津津有味地倾听那些妻子不忠、老板吝啬之类的无聊故事,它们每个夜晚都漂浮在吉米酒吧餐厅的空气中;我一边附和着他们发出诸如“喔”、“是啊”、“真的?”和“哇!”的声音,一边适时鼓励客人再点一盘炸鸡或是一碗盐焗腰果佐酒。  每天,我都全神贯注地等待着一封寄自W3B的通知,关于我是否入选去参加那档知识竞赛节目。但日复一日,邮递员什么也没带给我。  挫败感开始如阴云一般密布在我心头。我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来到孟买,但现在看来,这个目标根本不可能实现。我是在逆流而上,无法胜过强大的浪头。紧接着我听到了我挚爱的妮塔的哭声,以及妮丽玛·库马里的呜咽,我的意志重又坚挺起来。我必须,我一定要进入那档节目。在那一刻到来之前,我将继续倾听这个城市里醉鬼们的故事——有些好、有些坏、有些可笑、有些悲伤,还有一个——十足的怪诞。  已过午夜,但吧台边那个孤独的客人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是坐着配有专职司机的奔驰来的;车就停在店门外。从晚十点开始,他不停地要酒;现在已经喝到第五十杯了。身着制服的司机在车子里打着呼噜,大概知道他的老板不会很快出来。  此人三十出头,穿着得体的深色西装,打着丝质领带,皮鞋光洁可鉴。  “我亲爱的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每隔两分钟,他就这么重复念叨着,间或抿一口黑牌威士忌,咬点儿烤肉串。  经理打了个响指。“托马斯,你去陪他坐一会儿,问问他哥哥是怎么回事。没看见这个可怜的家伙有多郁闷吗?”  “可……经理大人,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我应该叫他走人。不然我就赶不上十二点半的车了。”  “敢跟我顶嘴?小心我打烂你的下巴。”他对我吼道,“快去,跟那位客人聊聊,忽悠他尝点儿昨天到货的苏格兰纯麦威士忌。他可是坐着奔驰来的。”  我对经理怒目而视,像一个小学生瞪着学校里的高年级恶霸。我磨磨蹭蹭地回到吧台,悄然坐到那位顾客身边。  “噢,我亲爱的哥哥啊,希望你能原谅我。”他呜咽着,一边还没忘咬一口烤肉。在我对酒鬼的归类中,他的表现属于驴,但至少脑子还清楚。这种人再喝上个两杯,话就会多得像冒泡泡,滔滔不绝。  “先生,你哥哥怎么了?”我问。  男人抬起头,眯缝着眼睛白了我一下。“你干吗问这个?你只会增加我的痛苦。”他说。  “跟我说说你哥哥吧,先生。也许这样能减轻你的痛苦。”  “没用。什么都不能减轻痛苦,就连你们的威士忌也不行。”  “好吧,先生,既然不想说你哥哥的事,我就不问了。那么说说你自己好吗?”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呐,先生。”  “我是普拉卡什·拉奥,舒雅企业的总经理。全印度最大的纽扣制造商。”  “纽扣?”  “没错。如你所知,纽扣用在T恤上、裤子上、大衣上、裙子上、衬衣上。我们就生产这玩意儿。我们用各种材料生产各种纽扣。主要的原料是聚酯树脂,但是我们也用布料、塑胶、皮革,甚至骆驼骨头、动物角壳和木头制作纽扣。你难道没有从报纸上看到过我们的广告吗?‘无所不包——从衣服扣子到抽屉把手——来舒雅吧!我们就是纽扣。’我敢肯定,你衬衫上的扣子就是我们公司制造的。”  “那么你哥哥呢,他叫什么名字?”  “我哥哥?阿凡德·拉奥。哦,我可怜的哥哥,哦,阿凡德。”他又开始呜咽起来。  “阿凡德怎么了?他是干什么的?”  “他本来是舒雅企业的主人,后来我取代了他。”  “你干吗要取代他?来,我帮你加上一杯。这种纯麦威士忌是我们昨天刚从苏格兰直接进口的。”  “谢谢你。闻起来味道真不错。记得我头一回喝到纯麦威士忌,还是到毛里求斯的路易港①度蜜月的时候。”  “你刚刚说到你取代了你哥哥。”  “噢,是啊,我哥哥他是个大好人,但我不得不取代他当舒雅企业的总经理,因为他疯了。”  “疯了?怎么搞的?来,吃点儿新鲜的腰果。”  “说来话长啊。”  我套用一句露西的台词,“夜正好,酒已满,你干吗不从头说起呢?”  “你算是我的朋友吗?”他说,眼神迷离地看着我。  “我当然是你的朋友啰。”我露齿而笑。  “那我就告诉你我的故事,朋友。我醉了,你知道的,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对不对啊,我的朋友?”  “没错。”  “听着啊,朋友,我哥哥,我最最亲爱的哥哥阿凡德,可是个了不起的生意人。他白手起家创建了舒雅企业。我们原先在海德拉巴老城的拉德市场卖珠子。你知道吧,就是靠近查尔米纳尔的那个市场。我现在继承的这个商业王国,可是我哥哥劳心劳力建立起来的。”  “那你肯定是你哥哥事业上的好帮手啰。”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是个失败者,我连大学都没考上。是我仁慈而高尚的哥哥护着我,安排我在他公司的销售部工作。那时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好工作。时间长了,我哥哥对我的能力有了信心,就让我当了国际销售部的负责人,把我送到纽约。我们国际销售部的办公室就设在那儿。”  “纽约?哇!那真是太棒了!”  “是啊,纽约是个很棒的地方,但我的工作很累人,每天都在外面奔波,约见批发商和分销商,处理订单,确保在期限内交货,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这样啊。那接下来呢?等一下,我再给你拿盘烤肉串。”  “谢谢你,朋友。就是在纽约,我认识了朱莉。”  “朱莉?朱莉是谁啊?”  “她真正的名字是艾兹丽·德·让塞瑞,可人人都叫她朱莉。她皮肤黑黑的,有一头浓密的卷发,嘴唇翘翘的,还有纤细的腰肢,很性感撩人,当时她在我租用办公室的那层楼当清洁工。她是从海地来的非法移民。你听说过海地吗?”  “没有,在哪里?  “它是位于加勒比海的一个非常小的国家,在墨西哥附近。”  “喔,那么,你认识了朱莉。”  “是啊。我偶尔会跟她打声招呼。有一天美国移民局逮到她没有绿卡非法打工,她来求我,叫我撒谎说她是我雇用的,这样她就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了。我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帮她。她也报答了我,给了我爱、尊重,还有我从未经历过的最刺激的性爱。相信我,我真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对不对?”  “对。再来一杯怎么样?这种从苏格兰来的纯麦威士忌味道真的很好,是吧?”第七章 看住你的纽扣(2)  “谢谢你,朋友。你太好了,比朱莉好多了。你知道吗?她捏住了我的软肋,我,一个大都市里的孤独男人。唉,她真是把我摆布得团团转。事情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我娶了她。”  “然后你们就去路易港度蜜月了,是吧?”  “对。可当我们度完蜜月回到纽约后,我才发觉了朱莉跟之前截然不同的、可怕的一面。婚后我头一次去了她的公寓,发现屋子里堆满奇奇怪怪的东西——装饰着亮片和珠子的朗姆酒瓶,一大堆样子怪诞的偶人,奇形怪状的石头,十字架,拨浪鼓,甚至还有蛇皮做的仿羊皮纸。她还养了只黑猫。这只名叫波梭的猫既暴躁又邪恶。  “我第一次发现朱莉并不像我眼见的那么简单,是我在布朗克斯区遭遇了一个持刀抢劫的歹徒后。那天我侥幸活着逃脱了,但手臂上被深深地砍了一刀。朱莉不准我去医院,而是敷了些草药在我的伤口上,并且反复吟诵着一些字句。不到两天工夫,伤口便完全愈合了,甚至连一点儿疤痕都没留下。她告诉我,她是一个巫毒教的女祭司。”  “巫毒教?什么是巫毒教?”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朋友。巫毒教是海地的一种宗教,信奉一个叫洛亚的神灵,相信宇宙是相通相连的。他们认为万事万物交互影响,没有任何事出于偶然,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精通巫毒术的人可以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比如让一个死人复活。”  “你在开玩笑吧?”  “没有,没跟你开玩笑。这些死去的人被叫做‘僵尸’,我告诉过你我已经喝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不是吗?”  “是啊。”现在我已完全被他的故事所吸引,顾不上劝他多喝点儿酒多吃些腰果了。  “朱莉完全颠覆了我的生活。她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清洁工,现在却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她忘记自己嫁的是富豪企业家的弟弟,而不是企业家本人。她满脑子都是钱,但我却无法满足她。因为那些钱不属于我;那些钱属于我哥哥,属于公司。  “她逼迫我挪用公款。一开始是占些微不足道的便宜——虚报出租车费,装几个小钱入自己的腰包。后来她胃口越来越大:我从客户那里收回的款项不再入账;签了合同收到的预付款也不交给总公司。久而久之,我们贪污的公款累积达五十万美元之多。然后,在孟买的哥哥发现了我贪污的事。”  “噢,我的天,接下来呢?”  “你想能怎样呢?我哥哥当然是怒不可遏,如果他愿意,可以叫警察把我抓起来。但是血浓于水。我恳求他饶了我,他也就原谅了我。当然,他把我从美国调了回来,安排在海德拉巴的小办事处,并且坚持让我赔偿至少一半的公款:在以后的二十年内,从我的工资里陆续扣除。  “能有这么个结果我其实挺高兴的,只要不去坐牢就行。但是朱莉不干了,她怒气冲天地说:‘你哥哥怎么能这样对你?’她一个劲怂恿我,‘公司有你一半股份,你必须要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时间一长,她持续不断的唠叨便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开始觉得阿凡德是个狡猾奸诈的小人;我确实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有一天,阿凡德到海德拉巴的小办事处检查工作,又发现了我一些小偷小摸的证据。他极为光火,情绪激动,当着所有员工的面羞辱我,用难听的字眼骂我,说我一无是处,还威胁要断绝公司与我的所有关系。  “我心灰意冷,头一次产生了和哥哥对着干的念头。我把受辱的事讲给朱莉听,她恼火极了。‘该是教训教训你哥哥的时候了。’她对我说,‘你准备好报复他了吗?’‘准备好了。’我回答,因为我哥哥对我的那番羞辱,我已经完全糊涂了。‘好,从你哥哥穿过的脏衬衫上弄颗纽扣来,还要他的一小撮头发。’‘我上哪儿去弄他的头发?’我问。‘那是你自己的事。’朱莉说。喂,再给我倒杯酒来!”  我赶忙斟满他的酒杯,“那你是怎么拿到你哥哥的头发和衬衣上的扣子的?”  “很容易。有一天我到孟买去看他,呆在他家里,从他刚刚换下来扔进洗衣筐的衬衣上扯下一颗扣子。然后我找到他的理发师,收买了他,要他在我哥哥下回理发时帮我留撮头发。我跟他说,要这头发是为了献给蒂鲁帕蒂的温凯特史瓦拉神。  “所以,不到一个月,我就拿到了朱莉要的纽扣和头发。朱莉接下来做的事让我大吃一惊。她拿出一个布做的男形偶人,上面布满各种可笑的黑线。她把纽扣缝在偶人的胸口上,把头发塞进偶人的脑袋里。接着她杀了一只公鸡,把鸡血全部沥进一个锅里,将偶人的头整个在鸡血里浸了浸。然后她把偶人拿进她的房间,念了好些魔法咒语,还把奇形怪状的药草和根茎敷在偶人头上。最后,她拿出一根黑色的针,对我说:‘巫毒偶人做好了。我已经把你哥哥的灵魂注入在里面了。现在,无论你拿这根黑针在偶人身上做什么,你在孟买的哥哥都会有相应的反应。比方说:如果我把针刺在玩偶的头上,你哥哥就会头痛欲裂;如果针深深地戳进纽扣,你哥哥就会剧烈地胸痛。来,试试看。’我以为她在开玩笑,但为了哄她高兴,我还是将针刺入偶人胸口那颗白色的纽扣。不到两个钟头,我接到了从孟买打来的电话,说阿凡德心脏病轻微发作,已住进布瑞奇·坎蒂医院。”  “天哪!太神奇了!”我不由得大叫。  “是啊,你可以想见我有多震惊,不是因为阿凡德有心脏病,而是我知道,朱莉确确实实创造了一个黑魔法巫毒偶人。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这个偶人成了我小小的秘密玩具,我将所有的挫败感,所有压抑着的对我哥哥的怨恨,都发泄在偶人身上。看他痛苦遭罪,我获得了一种变态的快感;在偶人身上施法成为我一种疯狂的娱乐和消遣。  “我带着偶人到了孟买,躲在阿凡德家附近,用黑针在纽扣上轻轻一划,就见阿凡德在草坪上痛苦地扭曲着身体。  “渐渐地,我开始在有其他人的场合里对偶人施法。我带着偶人来到一家五星级饭店。阿凡德正在那儿招待日本客户。我坐在角落里一个不显眼的位置,只听哥哥说:‘……是啊,原田先生,我们确实计划在日本开设分公司,但是日本纽扣公司的答复并不是很乐观,我们也……’我突然将黑针刺进偶人的头部。‘啊噢……噢……噢……噢!’我哥哥失声大叫,两只手紧紧抱住头。他的国外客户没跟他共进晚餐便离开了。  “我和哥哥应邀参加在班加罗尔举办的族人婚礼,我也带了偶人去。正当阿凡德要祝福新郎新娘时,我用黑针施法。‘愿上帝祝福这对啊噢……噢……噢……噢!’他突然尖叫起来,并失控地一头撞向新郎,搞得来宾们大为扫兴。那天晚上很多人都对我深表同情,说他们为阿凡德逐渐陷入疯狂而感到十分痛心。  “我带着偶人出席盛大的宴会。我哥哥正在那儿接受一个最佳企业家的大奖。阿凡德手捧闪闪发光的水晶奖杯发表获奖感言:‘朋友们,手捧这个美丽的奖杯,我从心眼里感到万分荣幸,我这一生笃信的座右铭是:辛勤工作和啊噢……噢……噢……噢!’水晶奖杯从他手中跌落,摔成上百万块碎片。  “阿凡德去看医生。医生为他做了核磁共振扫描,在他头部没有发现任何生理性的问题,只好建议他去请教一下心理医生。  “最后,我带着巫毒偶人去了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坐在最后一排。阿凡德正在作总结报告:‘各位亲爱的股东,很高兴向各位报告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的业绩,它代表了我们总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啊噢……噢……噢……噢!’接下来场面一片混乱。股东们全体哗然,强烈要求发疯的总经理立刻辞职。阿凡德被迫在一周内辞了职。我成了新任总经理;我哥哥则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我哥哥在精神病院一呆就是两年。这期间,我成了个有钱人;富有的程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朱莉最终得到了她渴望的所有东西。她把她的妈妈和兄弟从太子港接来,跟我们一块儿住在孟买。但是,当我获得富人享有的一切外在风光之后,我开始反思我的人生,以及我获取所有这些财富时使用的卑鄙手段。然后我遇到了乔丝娜。”  “乔丝娜是谁?”  “表面上看她只是我新雇的秘书,但实际上,她不止是个秘书,她是我的灵魂伴侣。我和她有太多的相同之处,那是我跟朱莉那样的外国娘们儿之间永远不会有的。她完全是朱莉的反面。是乔丝娜让我认识到,我对哥哥是多么的不公正不仁义。我下定决心要把阿凡德从精神病院接出来。”  “那你接他出来了吗?”  “没有,太迟了。在精神病院,他们用电击疗法折磨我哥哥。两个星期前,他去世了。”  “什么?”  “是的,我可怜的哥哥死了,”他双手抱头号啕大哭,“我亲爱的哥哥死了,是我杀死了他。”  我振作一下精神。拉奥先生已经迅速从驴变成了狗。  “那个婊子朱莉,我要揭穿她;我要把她肥胖的母亲从我家里扔出去;我要把她那个一无是处的兄弟赶走;我要杀了她那只邪恶的猫;我要把朱莉踢出孟买,让她滚回海地,烂在地狱里。哈!”  “那你计划怎么做呢?”  一丝诡秘的光从他眼里闪过:“你是我的朋友,我喝醉了。一个醉汉总是口吐真言。所以呐,我应该告诉你。我已经见过律师,准备好了离婚协议。如果朱莉接受,那当然再好不过;否则的话,我还有别的招儿。你看。”他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样东西。那是一把短管左轮手枪,相当小巧,还没有我的拳头大。金属外壳光滑闪亮,没有任何划痕。“瞧瞧这个美丽的小东西。我要用这把枪轰掉她的脑袋,然后娶乔丝娜为妻。你是我的朋友。我醉了,醉汉总是口啊噢……噢……噢……噢噢噢!!!”他突然爆发出一阵痛苦的尖叫,手紧紧抓住心脏处,脸冲下一头撞在桌子上,打翻了纯麦威士忌,腰果撒了一地。  看来我的小费又泡汤了。  半小时后,闪着红灯的警车和救护车相继赶到。从救护车上下来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他宣布普拉卡什·拉奥先生因心脏病大面积猝发而死亡。警察将他的衣服口袋全部检查了一遍,找出一个装满银行支票的钱夹,一张美丽的印度女孩的照片,一沓写有“离婚”字样的纸片。他们没有发现什么枪。再怎么说,死人是不需要枪的。  丝蜜塔看着我,脸上一副顽皮的表情。“你根本就没指望我相信这一大通胡说八道,是吧?”  “我不作评判。我只不过把普拉卡什·拉奥先生跟我讲的故事,还有我听到的,我看到的,全部告诉了你。”  “这种事不可能是真的,对吧?”  “也许吧,我只能说,有的时候事实真相要比小说更奇异。”  “我没法相信拉奥的死是因为有人在巫毒偶人身上作法。我看这故事是你编造的。”  “那就别相信这个故事好了,但接着你怎么解释我对下一个问题的回答呢?”  丝蜜塔按下了播放键。  普瑞姆·库马尔拍拍桌子,“女士们先生们,我们现在要进入下一个题目,第六个问题,奖金十万卢比。这道题目在各种知识竞赛中常常会被问到。没错,我说的正是关于国家与首都。托马斯先生,你是否熟知各国的首都?举个例子,你知道印度的首都吗?”  观众们笑了起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端盘子的很可能不知道自己国家的首都。  “新德里。”  “非常好。那么美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  “纽约。”  普瑞姆·库马尔笑道:“错。这不是正确答案。再来,法国的首都是哪个城市?”  “我不知道。”  “日本的首都呢?”  “我不知道。”  “那么意大利的首都呢,你知道这个吗?”  “不知道。”  “喔,这样的话,如果你不启用救生筏,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回答出下面这个问题。现在请听第六题,奖金十万卢比。请问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首都是哪个?A,路易港;B,太子港;C,莫尔兹比港;D,阿德莱德港。”  背景音乐转换成了带悬念的旋律。  “托马斯先生,关于这道题目你有任何线索吗?”  “有。我知道哪些答案是错误的。”  “你知道哪些答案是错误的?”普瑞姆·库马尔十分怀疑。观众们开始交头接耳。  “是的。我知道答案不是太子港,那是海地的首都;也不是路易港,它在毛里求斯;也不是阿德莱德港,因为阿德莱德港在澳洲。所以,答案肯定是C,莫尔兹比港。”  “太不可思议了。你确定吗,百分之百确定吗?”  “是的。我确定。”  鼓声渐强,正确答案闪出。  “完完全全,百分之百正确!是莫尔兹比港。你刚刚赢得了十万卢比,你现在是个大富翁了!”普瑞姆·库马尔大声宣布。  观众起立,鼓掌喝彩。普瑞姆·库马尔抹去额上不断冒出的汗水。“我敢说,你回答这些题目的方式几乎是在玩魔术。”  丝蜜塔大笑。“这可不是玩什么魔术,你这个傻瓜。”她对着荧屏上的普瑞姆·库马尔说。“这是巫毒术!”突然,她的眼角瞄到房间地毯上有样东西。她弯下腰捡起来,是一粒四个孔的小扣子,用在衬衫上的那种。她看看我的衬衫,第三粒纽扣果然不见了。她把纽扣递给我:“给,管好你的纽扣。”第八章 西行快车上的凶案(1)  新德里,帕哈拉甘火车站。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与攒动的人流。灰色的站台沐浴在日光中,火车头不断喷吐烟雾,汽笛像群烦躁的公牛似的此起彼伏。  如果要在这迷魂阵般的人潮中寻找我的身影,你会看向哪里呢?也许你会在那群摆出各种姿势躺在水泥地坪上休息的流浪儿中寻觅我;甚至猜想我是个未成年的小贩,将车站厕所中的水注入塑料瓶,权充喜马拉雅山的矿泉水;你还可能以为,我是那些衣衫肮脏裤子破烂的清洁工中的一员,拖着长长的扫把,将月台上的尘埃扫到铁轨上;或者,你会将眼光投向那些穿着红色制服的脚夫,他们头上顶着沉重的物品,碎步疾行。  都不是。我既非小贩,也不是脚夫,更不是清洁工。今天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乘客,要搭乘火车去孟买,而且事先就订好了卧铺车票。我穿了浆洗过的白色衬衣——百分之百纯棉,和Levi’s牌牛仔裤——没错,Levi’s牌牛仔裤,在西藏市场买的。我目标明确地走向五号站台,去乘坐到孟买的西行快车。  我身边跟着步履艰难的脚夫;他头上顶着个浅棕色皮箱。这个脚夫是我雇的。他头上的箱子是属于我的,里面装着五件衣服、一些旧玩具、几本《澳洲地理》杂志、一个准备送给萨利姆的电子游戏机。箱子里没放任何钱。我听说过太多盗贼们在火车上作案的故事。他们在夜里用迷药将你迷倒,然后拿走你的东西。我才不会傻到把我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我从泰勒家挣到的所有工钱——放在箱子里去碰运气。所以,我随身携带那个马尼拉纸信封袋,里面装满了新崭崭的、面值一千卢比的钞票——一共五十张。我将它藏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我的内裤里。  我用余下的两千卢比安排了这次旅行。我添置衣服,买了车票还有要送给萨利姆的游戏机。剩下的要支付脚夫的费用,还可以买点儿饮料和食品什么的。  我飞快瞟了一眼上衣口袋里几张零散的票子,估计这些钱足够让我打一辆三轮摩的,从班德拉终点站驶到萨利姆位于加可帕的分租公寓。萨利姆见我坐着摩的而不是当地火车出现在他的面前时,准会大吃一惊吧?但愿他看到电子游戏机后,不会因为过度幸福而昏过去。  五号站台比超级市场还拥挤。小贩们拼了命兜售他们的商品,就像小商人在政府机关前揽生意一样。旅客们在预订车票名单上搜寻自己的名字,其热情不亚于学生在考试发榜单上找名次。我发现铁路部门对我的名字完全是断章取义,写成了T.M.罗摩。不过,看到自己被分在S7车厢的三号下铺,我还是很高兴。  S7车厢差不多在这列长长的火车的尾端了。当我们终于进入车厢时,脚夫已经累得汗流浃背。我在靠门边那张指定的铺位上安顿下来,将箱子端端正正地放在床铺下面。我付了脚夫二十卢比;他与我讨价还价,说从车站入口到车厢的距离实在很长,所以我又给了他两个卢比的小费。打发走脚夫,我开始打量身边的环境。  我所在的包厢一共有六个铺位。一个在我的上方,两个在我前面,两个在侧面。坐在我对面下铺上的是一家四口,父亲、母亲、两个孩子——男孩与我年龄相仿,女孩稍大一点儿。父亲是一个中年的马尔瓦尔①商人,穿着具有标识性的黑马甲,戴着黑帽子。他长着浓密的眉毛,细细的铅笔一样的胡须,面部表情严厉。他的妻子同样人到中年,看上去也同样严肃。她穿着绿色纱丽,黄色紧身胸衣,看我的眼神满是猜疑。  男孩瘦瘦高高,看上去还算和善,但那个靠窗子坐的女孩如一块磁铁般,牢牢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她身材纤细,容貌秀丽,穿了件蓝色的沙丽克米兹,围巾随意搭在胸前,描了眼线的双眸顾盼生辉。她肤色洁净,有着可爱的嘴唇。  她是我有生以来见到过的最美的女孩,是那种让人看了第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第三眼的女孩。我觉得自己简直要迷失在她那勾人魂魄的眼睛里了。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对她的美丽作进一步的遐想,一阵婴儿的响亮哭声就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这是个小男婴,只有几个月大,坐在妈妈的腿上。年轻妈妈穿着皱巴巴的红色纱丽,表情忧郁,像是独自带着婴孩旅行。她试着用橡皮奶嘴安抚婴儿,但孩子继续号啕大哭。不得已,她终于撩起胸衣,将一只乳房塞进婴儿嘴里。婴儿满足地吮吸起来;她轻轻摇晃着儿子哄他入睡。从我坐的位置看过去,正好瞥见她衣服底下丰满的棕色乳房。我一时觉得嘴巴发干,直到发现对面的马尔瓦尔商人盯着我看时,才将目光移向她身后的窗户。  一个茶水小贩走进我们包厢。只有我一个人要了杯茶。他将温吞吞的茶水倒进一个陶制杯子,喝起来有点儿土腥气。他走以后紧跟着来了个卖报纸的小贩。商人买了一份《印度时报》,他儿子买了本美国的《阿奇漫画》。我用所剩无几的零钱买了最新一期的《星光灿烂》。  伴随着最后一声汽笛,火车启动,比原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半小时。尽管能清晰地看到站台的时钟显示出六点三十分,我还是扫了一眼我的手表,故意晃动我的手腕,希望别人特别是那个女孩,能注意到我戴了块崭新的卡西欧。这只日本造的双日历手表能同时显示时间和日期。这可是我在黑市买的水货,整整花去两百卢比呢。  父亲全神贯注于报纸,儿子在看漫画,母亲开始张罗晚餐。年轻的妈妈已经睡着了,孩子仍然叼着她的奶头。我假装在看电影杂志,翻到杂志最中间的跨页图片那儿。上面是最新的性感偶像普那姆·辛格穿着比基尼的照片。但我对她成名的本钱毫无兴趣,而是不时地偷偷瞥一眼女孩。她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城市风景,一眼都没瞧过我。  晚上八点,一个穿黑色马甲的检票员走进车厢。他要所有人都拿出票来。我有点儿炫耀地抽出我的车票,可他连看都不看,只在上面打了个眼便还给了我。检票员一走,那个母亲就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硬纸板食品盒。啊,里边有好多美味呀。我看到有瘪瘪的普利斯小面包,黄色的土豆,红色的泡菜,还有甜点。家庭自制的牛奶球沾糖浆和奶甜腰果条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包厢,令人垂涎欲滴。我也感到饿了,可是餐车服务员还没来征订晚饭,我应该从车站带些食物上来的。  马尔瓦尔人全家吃得很来劲。父亲狼吞虎咽地把普利斯小面包一个接一个送进肚子里。母亲剥去金黄色的土豆皮,每吃一口都要就一根多汁的腌辣椒。男孩直奔那些沾糖浆的牛奶球,连糖浆也啧啧地大口喝了下去。只有那个女孩轻嚼细咽,吃相文雅。我悄悄舔了舔嘴唇。奇怪的是男孩给了我两个牛奶球;我礼貌地谢绝了。我听到过太多小偷假扮成乘客的故事:他们请同车厢的旅伴吃掺了蒙汗药的食物,然后拿走他们的钱财。我没有理由相信一个喜欢看《阿奇漫画》的男孩子就不会是盗贼。但如果是那个女孩请我吃点儿什么,我也许——不,我肯定——会接受。  晚饭以后,男孩和女孩玩一种叫做强手棋的游戏。父亲和母亲肩并肩坐着聊天。他们谈论电视上最近播放的肥皂剧,有关购置房产和到果阿旅行度假之类的事。  我轻轻地按了按我的下腹部。那里,在内裤靠近腰带的地方,藏着五万卢比崭新的票子。我感觉到所有那些钱产生出来的力量已经渗透进我的胃、我的肠子、我的肝脏、我的肺,甚至进入了我的心脏和大脑。咬噬着我的胃的饥饿感就这样不可思议地消失了。  我看着面前这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不再觉得自己是个非法闯入者。很快我就无须从外面窥视他们那奇妙的世界;我会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能用他们特有的语言、与他们平等交流的一员。我也能像他们那样,看中产阶级的肥皂剧,在周末玩任天堂游戏或者到儿童沃尔玛逛一逛。  火车旅行充满无限的可能性,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当你到达某地时,你跟出发前的那个人已经判若两人。你可能在路上结交新朋友,也可能遇到从前的仇敌。你可能因为吃了不新鲜的咖喱角而腹泻,也可能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而感染霍乱。还有——我敢说,你甚至会遭遇爱情。我,这个坐在2926A次列车上S7车厢三号卧铺位上、内裤里面藏着五万卢比的人,正被一种折磨人的可能性闹得心情激动神魂不安。我的意思是说,我可能,仅仅是可能,爱上了一个漂亮的身穿蓝色沙丽克米兹的旅伴。我说到的爱情,并非是那种无法得到回报的、不平等的爱,好像我们平常说的对电影明星或名人的那种虚幻的爱。我说的是真正的、实际的、可能的爱。这种爱不是止于“流泪到天亮”的单相思,而是可以终成正果的婚姻。还要有孩子,全家一起去果阿度假等等。  我之所有,五万卢比。仅此而已。但是每一个卢比上都有一个色彩斑斓的梦想;它们在我大脑的宽银幕上伸展,放大成了五千万!我屏息凝神,希望这个美梦持续得长一些,再长一些。因为白日梦总是比沉睡时的梦更为短暂易逝。  过了一会儿,那对姐弟玩厌了游戏。男孩坐到我身边来,我们开始聊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阿克夏,他的姐姐叫米娜克西。他们家住在德里,这次是去孟买参加叔叔的婚礼。阿克夏兴致勃勃地说到他的索尼PS2游戏机和电脑游戏。他问我关于音乐电视节目和网上冲浪的事,还说到某些色情网站。我告诉他,我能讲英语,喜欢读《澳洲地理》杂志,玩拼字游戏,我有过七个女朋友,其中三个是外国人。我还告诉他,我现在有PS3游戏机了,还有一台奔腾5电脑,有时我没日没夜地在网上冲浪。我还告诉他,我这次去孟买是为了找自己最好的朋友,萨利姆。等下了火车,我准备直接打个的从班德拉终点站到加可帕。  我应当知道,愚弄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比愚弄一个六十岁的老头要困难得多。阿克夏马上就看穿了我那套蒙人的话。他嘲笑我说:“哈!你其实根本就不懂电脑。PS3游戏机还没有开发出来呢。你是个大骗子!”  我无以抵抗他的谴责,但还是嘴硬地说:“哎,你认为我说的都是大谎话啊?好吧,阿克夏先生,我现在就告诉你,立刻告诉你,我口袋里有五万卢比。你活到这么大,可曾见到过这么多钱吗?”  阿克夏根本不相信。他向我挑战,要我拿出钱来证明给他看。镇一镇他的愿望是如此强烈,诱惑着我转过身子,把手伸进裤腰里去。我掏出了那个马尼拉纸信封袋,它已经有点儿受潮了,还带着轻微的尿味,又或许是我的汗腥气。我小心翼翼地拿出那一捆崭新的、千元面额的大票子,在他的面前得意洋洋地刷地一拨拉:那票子就像美丽的鸟儿振翅欲飞。然后,我很快把它们装回到信封里,将信封郑重地放回原处。  你大概猜想得到此时阿克夏是什么模样。他的两只眼睛简直就要从眼窝里跳出来了。这是一种值得永久品味的胜利感。有生以来第一次,我能够言之有物,而不是言之有梦。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注意到别人看我的眼神里有了一样新的东西:尊敬!它教给我非常有价值的一课:梦想的力量只能主宰你自己的思想,但是有了钱,你就可以凌驾于别人之上。再一次,它让我感受到内裤里边的那五万卢比就像是五千万。  现在是晚上十点,每个人都几乎进入了梦乡。阿克夏的母亲从绿色手提箱里抽出亚麻布床单,开始为全家要用的四个卧铺做就寝的准备。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在旁边的铺位上已经熟睡;他们并不操心枕头和床单。我没有铺盖被褥,而且也不困,所以我坐到窗边,感受冷风轻抚我的脸颊,看着火车穿过沉沉黑夜。  我对面下铺睡着阿克夏的母亲;上铺是她的女儿米娜克西。父亲爬到我的上铺,阿克夏则睡在我旁边的上铺,也就是那个年轻妈妈和孩子的头上。  父亲径直入睡了——我能听到他的鼾声。母亲侧身而卧,将被单拉到身上。我抻长脖子,瞥了一眼米娜克西,但只能看到她的右手及手腕上戴着的一只金镯子。突然,她从床铺上坐起来,正对着我弯下身子,脱掉她的鞋子。她的围巾耷拉下来;我清楚地看到,从蓝色克米兹V形领口处露出了她的一部分乳房。这一情景将难以控制的、愉快的战栗送上我的脊背。我猜她可能发现我在偷看她,因为她迅速用衣服遮住胸口,还不满地白了我一眼。  不多久,我也渐渐进入了梦乡。我梦着那些中产阶级的梦想——买了上百万种不同的物品,包括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和一个穿着蓝色沙丽克米兹的漂亮新娘。当然了,所有这些只花了五万卢比。  我是被人弄醒的。有什么东西在戳我的肚子。我睁开眼,发现一个皮肤黝黑、长着浓密黑胡须的男人正用细木棍使劲捅我。但让我困惑的并不是木棍,而是他右手握着的一把枪!那枪并没有指向具体的某个人。  “这是抢劫。”男人平静地宣布,那声调就好像在说:“今天是星期三。”他穿着白T恤、黑裤子,留着长长的头发。他很年轻,看起来就像个街头罗密欧,或者说大学生。但说实话,我还从来没在电影银幕之外见过这样的强盗;也许他们就是像大学生。他再次开口:“我要你们全部从铺位上爬下来,慢慢地下来。如果没有人想当英雄,就谁都不会受到伤害。别想逃跑;我的兄弟已经堵住了出口。如果你们全都乖乖地合作,只要十分钟就能完事。”  阿克夏、米娜克西还有他们的父亲,同样被枪逼着,慢慢从铺位上爬下来。他们看起来还有点儿迷迷瞪瞪的,动作也不稳。当你半夜三更突然被人弄醒时,大脑是要过一段时间才能作出反应的。  现在,我们全都坐在下边的铺位上。阿克夏和他父亲坐在我旁边,米娜克西、她母亲和带小孩的女人坐在我们对面。婴孩又开始情绪躁动大声哭闹,年轻母亲试图安抚孩子,而孩子却哭得更厉害了。盗匪声色俱厉地说:“给他喂奶!”年轻的母亲惊慌失措地撩起上衣,一下子露出了两个乳房。盗匪咧嘴淫笑,作势去捏她的一个乳房。女人惊叫着,赶忙拉下衣服遮住胸脯。强盗哈哈大笑。此时,我一点儿都不感到亢奋了。一把子弹上膛的枪顶着你的头,可比暴露在外的乳房更能吸引你的注意力。第八章 西行快车上的凶案(2)  现在强盗牢牢地控制住了每个人的注意力,开始着手抢劫。他左手拿着个褐色的麻布袋,右手持枪,喝令所有的人:“好了,把你们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我放进这个袋子里。男人们,把你们的钱包、手表和口袋里的现金都交出来。女的把手提包、手镯和金项链给我。谁胆敢不听话,我立刻打死他。”米娜克西的母亲和年轻妈妈惊叫起来。我们听见别的车厢里同样传来哭叫的声音,大概强盗的同伙也向其他旅客发出了类似的威胁和指令。  强盗提着敞开的麻布袋走近我们,一个一个地查看。他先凑到带小孩的女人面前,年轻妈妈惊恐万状地拿出她的褐色皮包,打开来,很快地将橡皮奶嘴、一瓶牛奶掏出来,然后把皮包放进强盗的袋子里。因为中止了喂奶,婴孩再次号哭起来。  米娜克西看样子是被这一情景吓呆了,她把金手镯抹了下来,正要放进袋子时,强盗却丢下袋子,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比这个手镯要漂亮得多呢!我亲爱的。”米娜克西不顾一切地企图挣脱那老虎钳般抓牢她的手。强盗放开她,却又一把抓住了她的克米兹。他抓住的是她的领口。她急忙朝后退,拉扯之下衣服几乎被撕成两半,乳罩露了出来。我们全都惊恐地看着这一幕。米娜克西的父亲再也无法忍受,“你这个恶棍!”他喊叫着,试图给强盗一拳。可是强盗的反应比美洲狮还要敏捷。他迅速放开米娜克西,用枪托朝着她父亲重重一击。商人的前额上立刻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红的血从那里冒了出来。米娜克西的母亲再次大声哭喊。  “闭嘴!”强盗厉声警告,“否则我杀了你全家!”  这句话立刻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身处险境,每个人都完全静默下来。恐惧纠结在我的喉头,我的双手变得冰凉。我听见每个人强憋着的呼吸声。米娜克西轻声抽泣。她母亲将手镯和钱包扔进袋子里,她父亲也用颤抖的手把自己的手表和钱包放了进去;阿克夏问强盗,他的《阿奇漫画》是不是也要放进去,强盗火了:“你以为这是开玩笑,是不是?”他嘴里不满地咕哝着,同时给了阿克夏一巴掌。阿克夏疼得大叫,去摸自己的脸蛋。出于某种原因,我觉得这番对白颇为可笑,有如恐怖片中的滑稽过场。  强盗厉声训斥我:“笑什么笑?你有些什么?”我从前襟口袋里拿出些零钱和几张票子,放进袋子里,只留下了我的一卢比幸运钢镚。然后我往下解我的手表,但强盗看看表说,“这是假货,我不要。”  强盗掂了掂麻布袋,似乎对从我们包厢搜刮到这么多东西很满意。正当他提着袋子准备离开时,阿克夏突然喊叫出声:“等一等,你忘记了点儿东西。”  我眼看着这一场景如慢镜头般展开。强盗转过身来,阿克夏指着我说:“这个男孩身上有五万卢比呢。”他声音很小,但对我来说大得好像整列火车的人都能听到。  盗匪威胁似的看着阿克夏:“又是一个玩笑?”  “不,不是。”阿克夏说,“我发誓。”  强盗看了看我铺位下边,问,“在这个棕色的箱子里吗?”  “不是,他把钱藏在他的内裤里,用一个信封袋装着。”阿克夏回答,不自然地赔着笑。  “啊哈——”强盗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颤抖起来——不知是出于恐惧,还是因为愤怒。强盗走近我,说:“你是赶快把钱拿出来呢,还是要我当众把你剥个精光?”  “不。这是我的钱。”我哭叫起来,本能地护住腰间到裤裆那一片,就像一个足球运动员条件反射般地去阻拦一个任意球。“这是我好不容易挣来的钱。我是不会给你的。我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强盗发出一阵粗哑笑声。“难道你不知道强盗是干什么的吗?我们要的就是不属于自己的钱,就是从那些不知道我们名字的人手里弄到钱。现在,赶快把钱给我。难道要我亲手扒下你的裤子吗?”他在我面前摇晃着手枪。  像一个被打败的斗士,我在枪弹的威逼下弃甲投降。我慢慢把手伸进裤腰带,抽出那个被汗水濡湿、散发着我的体味的马尼拉纸信封袋。强盗从我手里一把抢了过去并打开来,当他看见里边确实是崭新的一沓千元卢比时,高兴地吹起口哨。  “你他妈的从哪里弄到这么多钱啊?”他问我,“你肯定是从什么地方偷的吧?无所谓,我不在乎这个。”他把那些钱丢进麻布袋子里,说,“我和我的伙伴在这里会合之前,你们任何人都不准动。”  我只是默默地瞪视着,眼睁睁看着我那五千万的美梦被人攫取,丢进那个褐色的麻布袋里,和中产阶级的金镯子、钱夹混在一起。  强盗转移到车厢里的下一个包厢去了。但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于拉动紧急呼叫索。我们在座位上扎了根,就像葬礼上的哀悼者。十分钟后,那家伙背着袋子回来了,袋口已经扎住,枪依然握在他的右手里。  “真他妈好啊。”他说,一边掂量着那个袋子,向我们显示里边装满了东西,所以很重。他看着我,咧着嘴笑,好像一个恶棍刚刚抢掠了某人的玩具。然后,他不怀好意地盯住米娜克西。她用围巾遮着前胸,但是透过薄薄的纤维,仍然可以看见她白色的乳罩。强盗舔舔他的嘴唇。  外面传来强盗同伙的叫喊声,“我准备好了,你那边怎么样了?”  “来了。”在我们这节车厢的强盗回答。火车突然开始减速。  “快点儿!”其他强盗一个个跳车而去。  “来了。来,拿着这个袋子。”我们这边的强盗把麻布袋——连同我那五千万的黄粱美梦——一起递给了车门外的强盗。他正要跟着跳下火车,却在最后一秒改变了主意,返回到我们的包厢,“快,快给我一个告别之吻。”他对米娜克西说,一边挥舞着手枪。米娜克西惊恐万状,蜷缩在座位上。  “你不想亲我?好吧,那就拿掉你的围巾,让我看看你的奶子。”他命令她,双手握枪朝着米娜克西号叫,“最后警告,快点儿,露出你的皮肉来,否则我走之前叫你的脑袋开花。”米娜克西的父亲闭上了双眼;她的母亲已经晕了过去。  米娜克西带着屈辱的泪水,抽泣着撩开她的围巾。内里只有一件白色的玩意儿:两条带子连着两个罩杯。  但我眼前呈现的并不是这个场景。我看见一个长发飞扬的高个女人。狂风呼啸;她长长的黑发随风飞扬遮住了她的脸,令她的面部忽隐忽现。她身上的白色纱丽轻薄如纱,飞舞飘荡如风筝。她怀抱着婴孩。一个留着长发、胡须浓密、穿黑色长裤白色T恤的男子正向她逼近。他用枪指着她,咧嘴淫笑。“解开你的纱丽。”他狂叫着。女人开始哭泣。闪电倏忽。尘沙四起。树叶飞舞。婴孩突然从妈妈怀里跳下来,跃向男人,照着他的脸抓了一把。男人尖叫着把孩子推开,但婴孩再次冲上来抓他的脸。婴孩和男人在地上翻滚扭打;身穿纱丽的女人在后面哀哀哭泣。男人回过手来,用枪直指那婴孩的脸,但此刻婴孩被赐予了超人的力量。他用小小的手指推开枪管,掉转了枪口的方向。男人和婴孩再次扭打在一起,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在地上翻滚。他们认定了这是一场殊死的决战。有时男人占据了上风,有时婴孩突然扭转局面,看起来要赢。男人终于腾出了持枪的手臂,他的手指勾住了扳机。婴孩的胸脯正对着枪口。男人用力扣动扳机。但就在最后的那一瞬间,婴孩设法扭转了枪口,使之朝向男人自己的胸膛。接着就是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男人往后倒下,Ω移Ω动Ω书Ω城Ω好像被一股突然爆发的力量击中。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白色的T恤。  “啊,天哪!”我听到阿克夏的声音。那声音好像是来自山洞里的回响。强盗躺在地上,离车门只有几英尺,而我手里正拿着那把枪。一缕轻烟从枪口慢慢地飘升上去。此时,火车开始提速。  我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你的好梦做到半截却被突然惊醒时,大脑总得要一些时间去反应吧。但如果你手里有把冒着烟的枪,脚边躺着一个死了的男人,事情便再明白不过。强盗的白T恤上到处是血;颜色越来越暗,范围也越来越大。这可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电影里,一颗子弹能立即制造出一片红色,并一直保持同样大小,直到人们把尸体抬进救护车里为止。不对!事实上,子弹刚刚射进人体时,甚至没有血流出来;它是一点儿一点儿地渗出来的。一开始只是个小红点,还不如一颗图钉大,然后变得像钢镚那么大,像茶碟那么大,再后来扩展得跟晚餐用的盘子那么大。红色不断地、不断地扩大,血越来越多,直至奔流成河。整个车厢几乎都泡在鲜血的河流中,我开始透不过气来。阿克夏的父亲狠命摇晃我的肩膀:“振作起来,听我说!”他大声叫喊;红色在我眼前消散。  我坐在我的铺位上,成群的人围着我。实际上,整个车厢的人都跑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男人们、女人们和孩子们都伸长了脖子来看热闹。他们看到一个已经死去的、无名的强盗,他躺在地下,白T恤上有一块暗红色的血渍;以及额头上带着深深伤口的父亲;每一滴奶水都已被饥饿的婴孩吮吸净尽的、惊恐的母亲;绝不会再在火车上看《阿奇漫画》的弟弟;恐怕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噩梦的姐姐;还有一个街头男孩,曾经短暂地拥有过一笔财富,但永远不会再做中产阶级的美梦了。  包厢内黄色的灯光异乎寻常地刺眼。我一次次艰难地睁开眼,双手无力地握着枪。这是一把小巧而实用的枪,有着银色合金枪身和黑色的扳机。枪身两侧都清晰地刻有“科尔特”几个字,还有一个奔马的图形。我掉转枪身,在另一边的枪口附近发现了“轻型”字样,但我却感到它重得出奇。枪身上还刻着些字母,虽然已不大清楚,但还是可以辨认出来:“美国造”和“DR24691”。  米娜克西偷偷地看我,眼神就好像萨利姆在看着电影明星。我知道,在这个瞬间,她爱上了我。如果我现在向她求婚,她会答应嫁给我,我们会有一群孩子。即使没有那五万卢比,我们也会过得很幸福。但是,我没有回应她的顾盼,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此刻,在我的眼里只有手中的枪,和死去的无名强盗的脸。  他可以有许多种死法。他可以在拥挤的市场里遭遇警察被击毙而死;可以在路边小摊上喝茶时被敌对的帮派杀戮而死;或因为染上霍乱、得了癌症或者艾滋病在医院里不治而死。然而,他没有死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而是死于我射出的一颗子弹。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火车旅行最关键的就是可能性,但心脏处的那个弹孔却使一切成了定局。死亡的躯体绝不会再乘火车旅行;也许它会去往一个火葬场的柴堆,但绝对不会再遇到叫卖的小贩和火车检票员了。我呢,无论怎么说,将要面对的很可能不仅仅是小贩和检票员,还有警察。他们将怎么看待我?是一个英雄吗?保护了端庄的女孩,并为这世界除掉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强盗;还是一个冷血杀手?枪杀了一个男人,甚至在不知其姓名的情况下。我知道的仅有一点:我不能冒险寻找答案。泰勒上校的话猛然闯入我的意识,如同一道闪电来自天空:搞乱你的行踪,甩掉你的尾巴。现在我清醒地知道必须怎么做了。  火车即将到达下一个车站。那里毫无疑问会有一队警察在等着我。我从车门跳了出去,手里依然握着枪。我飞奔着,越过铁轨跳上另一列正要离开月台的火车,将自己挂在车门上。当火车经过一座铁路桥时,我把枪丢进黑黢黢的河流里。然后,在火车到达下一站时,我跳出去并找到另一列开往另一地的火车。我就这样跳来换去地折腾了整整一夜,从一个车站转移到另一个车站,从一列火车转移到另一列火车。  一座座城市在我眼前掠过,模糊不清。我不知道自己乘坐的火车是向南还是向北,向东还是向西;我甚至不知道上的是哪一趟列车;我只是不停地换呀换。只有一件事确定无疑:那就是我绝不能去孟买。阿克夏可能已经告诉警察有关我和萨利姆的关系;他们会在加可帕逮捕我。我也不能在那些冷清昏暗的车站下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我等待着这样一个车站:灯火明亮、人声鼎沸、人潮熙攘。  早上九点钟,我乘坐的火车喷着蒸汽停靠在一个看上去喧嚣忙乱、人潮拥挤的站台。我下了车,戴着冒牌的卡西欧手表,穿着扯破了的、少了三颗纽扣的纯棉衬衣,脏兮兮的满是油污烟尘的Levi’s牌牛仔裤。这个城市看起来是不错的暂时栖身之地。我看见月台的尽头立着一块巨大的黄色牌子,上面用黑色粗体字标出:阿格拉。海拔169米。  丝蜜塔捂住嘴。“啊呀,天哪,”她吃惊地说,“你是说,这么多年来你一直生活在杀死这个男人的罪恶感中?”  “是两个男人。别忘了我是怎么把桑塔拉姆推下楼的。”我回答。  “可发生在火车上的事纯属意外。你完全可以证明那是正当防卫。不管怎样,我会先查查这个案件是否登记在册。我不认为其他乘客会让你受到牵连;毕竟是你救了他们。顺便问一下,那个女孩后来怎样了?是叫米娜克西吧?你后来又见过她吗?”  “没有。再也没有。现在还是继续看竞赛节目吧。”  演播室里,灯光再次转暗。  普瑞姆·库马尔转向我,问:“现在,我们进入第七个问题,奖金二十万卢比。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我说。  “好。请听第七题,谁发明了左轮手枪?是A,塞缪尔·科尔特;B,布鲁斯·布朗宁;C,丹·韦森;还是D,詹姆斯·瑞弗沃?”  背景音乐响起。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你听说过这些名字中的任意一个吗?”普瑞姆问我。

回详情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目录( 6
夜间
日间
设置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16
已收藏
收藏
顶部
该章节是收费章节,需购买后方可阅读
我的账户:0金币
购买本章
免费
0金币
立即开通VIP免费看>
立即购买>
用礼物支持大大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投月票
  • 月票x1
  • 月票x2
  • 月票x3
  • 月票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