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并经过培训适合于进行统治,具有等级森严的权威与有组织程序的长期传统。他认为这样的阶级超脱于他们管理的私人与社会利益之外并能秉公处置问题。因此,在特定的意义下,他们代表总意志和社会的“理性刀,与贪得无厌的自利或特殊及局部的利益集团适成对照,并且是整个公共利益的保护人。市民社会的官僚机i构为其顶端,是同更高的国家制度的所谓接触点。整个体系的本j①t法哲学》,第278节注;第270节增补732质在于它扎根于远古的习俗之中,扎根手长期既定的地位与权威的等级之中,然而这些等级却是整个民族生活运转的机能。黑格尔在自己的心目中把这种立宪政体的概念同法国制定纸上宪制的实验以及英国的议会制政体作了对比。他对法国的宪制抱着历史学家根深蒂固的蔑视态度。他说,要问是谁造就了宪制,那简直是荒唐。因为宪制不是制造出来的。“宪制不是什么能简单制造的东西;它是几个世纪成就的事业。力应当把宪制看成是“仅仅依靠其自身而存在,并存在于其自身;应把它视为神圣的因而也是永恒的力。①因此,权利法案、权力分立、相互制约与平衡等等都不过是手段。立宪政体依赖于自治的传统,在黑格尔看来,这种自治传统是同社会地位的差异、统治阶级与社会地位较低的等级之间可以接受的平衡以及忠于王室的贵族是不可分离的。君主制的主要作用就是保持这种平衡。但是这种平衡并非依靠权力分立,而是依靠划分各种职能,划分的目的不是为了削弱而是加强国家的作用。英国的议会制在黑格尔看来似乎是没落封建主义的残余。这种制度下的政治权力依然为贵族寡头所据有,而这个贵族寡头并没有尽到全民族的职责。因此,英国从未实现国家的尊严。也许在黑格尔去世的那年,对英国政府的这种评价并非不符合实际,只是有些目光短浅。黑格尔早期的政见,对贵族既得利益集团治理下的政府怀有彻头彻尾的厌恶感,这是他根据在伯尔尼市表现的情况这样认识的。他的最成熟的见解差不多是在他去世的时候才形成。那时他认为英国政府即属于贵族既得利益集团治理的类型。他说,这种政府缺乏君主的睿智。他预言英国的改革法案只不过是在封建主义的谬误之外再加上雅各宾主义的谬误。⑦按照黑格尔①《法哲学》,第274节增补;第273节注。733对政体史的解释,历史前进的重要一步乃是在君主制之下民族权力机关的兴起,而不是由立法机关控制行政机关。尽管黑格尔对君主制怀有神秘的崇敬感,当他拿代议制和君主制同整个官吏所发挥的作用相比时,无论是代议制还是君主制在他的宪政学说中只起次要的作用。根据前已说明的理由,黑格尔认为,单是基于地区和人口产生的代表毫无意义,因为个人在同国家的关系上是作为市民社会所支持的许多团体中的一个或几个团体的成员而起作用的。立法机关是这些团体同国家的会合点。作为市民社会一方,需要代表的是各个重要领域,或各利益集团,或是各职能单位。这种职能代表制的主张在黑格尔最后二十五年所遇到的困难说明,为什么黑格尔始终未能按照该原则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代议制政府的方案。另一方面,黑格尔认为,必须管理市民社会的官吏阶级应当在立法机关中由部长们代表。但是部长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向立法机关负责。相反,按照黑格尔的设想,立法机关实质上对内阁是顾问或咨询关系,内阁则向君主负责。然而,照黑格尔的想法,在一个管理完善的君主制下,君主并无多大的权力,而他拥有的权力也应源出于他作为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在一个组织完善的君主制情况下,客观一方只能属干法律l君主一方的作用只不过是给法律加上主观的“我决心要”。①君主实际上乃是民族精神、民族法律和民族国家这一类抽象概念的有形象征,后者才是黑格尔认为在政治和历史背后起作甩的真正力量。年版),第193页以后。关于对英国政府的评论,参见黑格尔的文章‘‘论英国改革法案。(1831年版),著作集(拉森编),第7卷,第29l页以次?①t法哲学》,第280节增补.734黑格尔哲学的后来影响虽然黑格尔以各种术语掩盖了他的思想,而且他的结论表现出明显的抽象性,但很少有哪一家的政治学说比他的理论同政治现实有更密切的关联。他的学说非常真实地反映了拿破仑战争结束时德国的实际状况,反映了德国在法国掌握下辛酸的民族耻辱以及争取政治联合、创建一个与德国的统一和伟大日耳曼文化相称的民族国家的愿望。这一学说还出色地抓住了德国发展的主要方向,在黑格尔去世后的三十年,德国正是沿着这一方向实现其民族愿望的。他的学说给予国家这个概念以特殊的含义,并使该概念具有英国和法国政治思想中所找不到的意义,但这一内涵却成为整个十九世纪德国政治哲学和法学原理的中心原则。自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国家的概念从黑格尔用辩证法哲学术语的掩蔽之下摆脱出来,但却保存了原有的基本特征而扬弃了术语的形式。在本质上,国家的概念乃是强权的理想化,它把以下两种观点奇特地结合在一起:一种是对离开武力谈理想抱着几乎是实利主义的蔑视,一种是对武力抱有几乎可自行证明为正当的道德崇拜。它把民族国家置于超自然的顶峰,不受国际法的支配,甚至不受道义批评的支配。就他的国家学说的政治含义而言,是反对开明的——它把君主独裁高度神圣化,而在这种形式之下,以民族主义取代王朝的合法正统——但这种学说并不反对立宪。然而,他所设想的立宪政府却与其他国家可能出现的立宪政体大不相同,在那些国家里自由主义和立宪政治是同一政治运动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一学说的整个意思差不多可以用一句话加以概括:“政府实行法治而非人治”。因此,这意味着不重民主程序,而更重有秩序的官府的管理。这一学说主张保障个人和财产,主张政府关心公共福利,但不是依靠对民众舆论的政治责任来实施保障,而是依靠官吏阶级的735为公精神,这个阶级高踞于经济与社会势力集团的冲突之上。在实践上,该学说要甘冒风险把政治委付给按其出身和职业生来适于进行统治的人。但是这种冒险在一个为创建政治统一、追求民族实力扩张的愿望压倒对政治自由关切的社会里,倒是可以理解的。在所有这些方面,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以令人惊异的准确性反映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现实。然而,黑格尔政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如果以它同德国的关系来衡量,那还是很不充分的。他的思想异常广阔,他所设想的哲学不仅是随着所有近代思想的潮流前进,而是意在成为近代思想的总结和完善之作。从这一角度看,他的哲学的中心思想乃是普及一切的历史的概念,他旨在把这一概念作为一种新的统一原则,以取代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法体系。黑格尔在这一概念中,把卢梭提出然而缺乏连贯性的总意志这个概念一这既是民族内在的不可.缺少的原则,又是构成客观实在自身的核心的更大精神力量的表现——同柏克把历史看作是“神的旨意”的宗教观结合在一起。黑格尔希望给这些含糊的想法加上逻辑的肯定性和准确性,而且创造了辩证法作为科学调查的工具,使之能实际展示“上帝在世界上的行进刀。他以绝对精神在历史中合乎理性的展现来取代万古不变的自然法永恒体系。要把这一宏大思想结构草草斥之为浪漫主义想象的狂妄行为,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了。然而,它是一种新观点的萌芽,这个新观点逐渐对十九世纪社会哲学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影响,既有好的也有坏的影响。重要的变化在于,黑格尔所说的宇宙力量的展现。——虽然他也象启蒙时代的哲学家一样把它称之为理性——表现。在社会集团,民族、民族文化和体制方面,而不是表现在个人身上。如果以生产力代替世界精神,那么,从原则上讲结果是相似的。无论是用生产力还是用世界精神来解释,社会都是力量的体系而不736是个人的组合,社会的历史乃是制度的发展史,这些制度是作为集体的实体从属于社会的。上述力量和制度,如同它们所从属的社会一样,被认为遵循其内在本性的趋势向前发展。各种制度的历史——法律、政体、道德、哲学和宗教的制度史——成为研究社会的经常性的而且确实是占支配地位的学术手段。对于这些社会力量的行动及其发展,个人的道德判断和个人的利益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社会的真正动因乃是自我证明有理的力量,因为它们的方向是不可抗拒的。诸如此类的观念既包含不少真理,同时又包含许多夸张。它们成为十九世纪社会哲学的一般见解的趋势。对于政治学的研究而言,既充实了它的研究,又使它贫乏。说政治学得到充实并且变得大为现实,是因为墨守条文和个人主义的思想通过对各种制度的历史研究和对政府以及对人类心理学的社会与经济要素作更具体的了解而得到补充。然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讲,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存在却受到了威胁。因为有一种观点仅仅把它看成是社会力量的“反映刀,是各民族的抗衡和各经济阶级的对抗。这种观点趋向于缩小人类关系中谈判的领域,并且模糊了下述事实,即政治机构与其说是施加强权的机构,不如说往往可用来进行谈判的机构更为真实。它还掩盖了另一事实,即严酷的实力盘算完全不能把谈判的艺术以及由此需要的政治智慧总括进去。显然,正是政治开明的概念随着这种观点的转变很可能被人’们忽略。所有这些倾向在黑格尔的哲学萌芽中均已存在,虽然这些倾向并不是单单从他的哲学中直接生长的。但是他的哲学是社会观和学术观发生变化的强有力宣告,而上述倾向正是在这种变化的基础上发生的。至于直接受到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而产生的政治学说的发展,有三点特别值得一提。首先,直接一脉相承的发展无疑是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然后发展到后来共产主义学说的历史。辩证法成了737这一发展的联结点,马克思把它接受过来当作黑格尔哲学的划时代的发现。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民族主义及共对国家的理想化看成是辩证法由于受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感染而产生的,“神秘化力,辩证法的体系因此而受到损害。马克思把这一学说改造为辩证唯物主义,并把辩证法解释为用经济来解释历史,他认为这样就可以使辩证法成为解释社会演进的真正科学手段。关于市民社会(除国家以外)主要是经济结构,这是马克思可以现成地从黑格尔那里接受过来的结论。其次,黑格尔哲学是牛津唯心主义学派修正英国自由主义的重要因素。然而,辩证法在这一方面所起的作用却微不足道。黑格尔所起的重要影响在于他进行的探索以及他对个人主义的批判,这种批判总的说来是正确的。产业制度的进步使得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增加了紧迫性,而那却是黑格尔没有感受到的。至于黑格尔政治学说的反开明偏向,因为同英国政治的现实相去甚远,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注意。最后,黑格尔的哲学在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早期阶段被采纳作为一种高度实用主义运动的哲学理论。但是,法西斯的黑格尔哲学实际上差不多也可被承认为特别的理性化。738第三十二章 自由主义:哲学上的激进主义由卢梭和柏克开始的对天赋权利哲学的反对,到了黑格尔第一次得到系统的阐述,但并未取代形成整个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政治思想主流的个人主义传统。相反,这种天赋权利哲学在十九世纪产生了主要的实际后果。它的历史是黑格尔喜欢的那种自相矛盾的例子,即一种哲学只有当它的主要原则被视为当然时,才得到充分全面地发展和应用,但达到那样的程度,又变成它的理论发展的障碍。由洛克首先阐明并且在美国独立宣言以及法国和美国的人权法案一类伟大政治宣言里所体现的革命时代的原则,归纳了一套政治理想,这些理想在十九世纪流行西欧文化的一切国家的政治中似乎肯定要逐渐实现;而且也许可能将要在全世界得到实现。这些理想包括公民的自由权利——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财产的保障和由明达的舆论控制政治机构。在各个国家,看来这些目的实际上都是通过采取立宪政治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承认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工作的原则、政治权力的核心归于代议制立法机构、政府一切部门必须对选举它的一般包括整个成年的人口负责。这些理想,连同实现它们的政治机构,过去一向都以天赋权利的名义加以捍卫;它们继续成为对十九世纪自由主义宗旨的概括,广而言之,也是对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成就的概括。这种政治思想形态的核心是关于价值性质的基本主张,即一切价值的终极含义是满足和实现人的个性。康德说过一句名言:道德在于不是把人当作手段,而是当作目的,就是反映了这个主74l张:杰斐逊说,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和实现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也是对这一主张的肯定。可是。革命时代的天赋权利哲学同十九世纪自由主义之间在气质和精神上有着深刻的差别。天赋权利哲学实质上是一种革命信条;在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场合它不容许折衷。但是法国革命。在许多方面培植了对革命的反动。拿破仑的帝国野心使得欧洲大陆每个西方国家的宪制传统受到破坏。即使在英国,情况虽有所不同,议会政治改革的进程也受到反动的阻挠,只是在1815年以后才困难地重新发展起来。法国革命在各国都造成了.对其过火行为的反感,所有的革命也历来如此;把这些过分行为归诸于哲学和人权已成为当时的时尚。夏多勃里昂①说,“我们必须保存作为革命果实的政治创造0 50 010但是我们必须从这项创造中抹去革命。∞他的这番话表达了自由主义的普遍倾向。以后,又把演进当作革命的对立面加以理想化,这也是同一思想的反映。自由主义态度之趋于温和,部份是由于哲学的原因。天赋权利哲学所依据的伦理理论,必然是直观性的。除了象洛克和杰斐逊那样,肯定个人权利是不言自明之理以外,没有别的办法能为不可侵犯个人权利的理论进行辩护。但是科学总的发展趋势、特别是研究社会的思想发展的趋势,一直相当稳定地向经验论发展,因而日益脱离那种认为只要某一命题是显而易见的,就可以视为公理的信念。简言之,理性主义的权威一直在下降,而天赋权利的理论却一向是哲学理性主义的要素。可是,较之理论因素影响更大的无疑是,随着商业和工业资产阶级的地位和影响变得更加巩固,他'们的观点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变化。在十九世纪,这个阶级到处①夏多勃里昂(Chateaubriand,Franois-Ren6 de,1768--1848)法国作家≯早年抱怀疑主义思想。宣扬个人自由。法国革命后转而以基督教宣道者自居,他是孽国优秀散文家之一——译者742都形成开明政治改革的先锋,而工业和商业发展的趋势,也使得这个阶级政治权力的扩大成为必然的结局。与此相应,拥有土地的士绅的影响却相对下降,而雇佣劳动者至少在本世纪上半叶或三分之二的时期内尚未取得政治上的自觉,也没有能起作用的组织。要说立宪政治和个人自由的理想代表的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完全是夸大;马克思主义者对自由主义的批评经常就是这样说的。可是要是说在开始时期,这个阶级是这些理想的主要发言人,倒也是事实。事实还在于,这个阶级的社会地位使得它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逐渐失去它的革命性。当弗朗西斯?普莱斯①以威胁向英格兰银行挤兑黄金来保证通过l 832年改革法案时,他显然不是讲给运用其影响对改革设置障碍的阶级听的。②这也是事实,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开明政治改革愈来愈超出意识形态的领域,过渡到体制重建的领域。行政的现代化、法律程序的改进、法院的改组、卫生法规和工厂检查制度的创建,所有这些具有开明特征的改革,都不是以革命热情而是靠艰苦的、从实际出发的研究,并且仔细地起草立法来实现的。自由主义的理想是革命时代的后果,但是它的成就却大部分是高水平的务实的才智应用于具体问题的产物。.它的理论仍然是理性主义的,但这一理性主义却受到理想必须对大量具体事件起作用这种认识的限制。非常自然,它的哲学逐渐变为功利主义的,而不再是革命的了。总的说来,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是个大规模的运动,影响到西欧所有国家和美洲,但最典型的发展却发生在英国。在德国,自由主义哲学绝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学术研究上,并未深入扎根到人民大①弗朗西斯?~(Francis Place,1771—1854),英国改革者.他的活动反映了十九世纪早期激进派的活动。1832年英国议会讨论改革法案时,他提出“To stopthe Duke,go for gold”的口号。阻止了威灵顿公爵上台。1838年曾起草人民宪章.——译者⑦格雷厄姆?沃拉斯著t弗朗西斯?普茉斯的生平'(1898年版)第309页以次.743众的思想中去,到1848年,议会制政府和内阁责任制事业的失败成为定局。自由宪政在德国人的思想中被民族统一问题所掩盖,后者在俾斯麦和霍亨索伦家族等①非开明分子的主持之下完成。自由主义的价值准则只是在德国司法制度中得到实现,如保障财产和一定程度的公民自由,因而德国的自由主义理论是司法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在法国,革命最重要的社会后果或许是造成了五、六百万农民业主;他们除了有力量起阻碍作用外,政治上并不活跃;他们感到自己的利益同资产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与此二者对立,第一次在欧洲成长起来无产者工人阶级运动,它的政治观点是社会主义和激进主义的,而不是自由主义,这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发展,立即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融合起来。因此,法国的自由主义同英国的相比,更加倾向于是一个阶级的社会哲学,对“群众”的态度是相当贵族式的,而且主要起的是批判职能,因为它很难希望贯彻一项国家政策。②只有在英国,它在整个十九世纪都是世界上最高度工业化的国家,自由主义才确实同时取得民族哲学和国家政策的地位。这儿,同马克思主义的预期相反,自由主义提供了有秩序而和平转变的原则,先是提供了产业完全自由和给予资产阶级政治权利,最后给予工人阶级政治权利并保障他们不受工业最严重的危害。之所以形成这样局面,是因为英国各社会经济阶级之间的分裂,从不同改党之间的路线完全合拍。即使在它的早期,那时它的经济理论特别明显地代表工业家的利益,至少是从意向上看,英国的自由主义一贯是代表整个民族大家庭普遍利益的理论。在随后的阶段,这种意向更加自觉和明确,其他的744利益特别是劳工和农业的利益必须同工商业一道加以考虑,这一点在当时已是显而易见的了。英国的自由主义作为起作用的政治运动,包含学会为了具体目的进行合作的许多成分,而不坚持意识形态的一致。最突出的也许要算福音派教会和杰里米?边沁的非宗教激进主义以及哲学激进派之间被格雷厄姆?沃拉斯称之为“工作同盟的传统力。他们的道德目标和社会目标的一致压倒了他们哲学上信仰的悬殊。有如格莱斯顿①所说,政治自由主义的支柱是不信奉英国国教的宗教派别。②起初他们的全部动机在于捍卫并扩大他们的宗教自由和参与政治的权利。虽然有时在知识启蒙方面有所欠缺,但是他们提供了基督徒的慈善和人道主义的成分,这是功利主义伦理学冷酷的利己主义和古典经济学所缺少的。而且,非国教派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政治见解完全没有革命色彩,甚至谈不上激进。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因把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这样那样集团拢在一起而各自保留己见,它从一开始就不象它的理论那样拘泥,随着时问的推移,各种利益集团的和解,就公开成为其哲学的一部分。尽管如此,为早期自由主义提供学术结构和纲领的却是哲学激进派。他们自始至终是一群学者而不是一个政党,但他们的影响却从不以其人数的多寡来计量。政治上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学者提供见解,从政者根据情况的需要利用其片言只语,有时则完全不用。为了着重说明英国自由主义哲学这种调和而又综合的一面。最好将它分为两个时期,但是应当清楚地考虑到两个时期的历史连续性。因为它的显著历史特征是一开始就不能不恰当地称之为745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它的批评者就是这样说它的),进而发展成为这个国家全社会的哲学;这种哲学的理想是,保护和保障所有阶级的利益。这种进展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上述批评尽管并非不公平,但却从来不是完全正确的。早期的自由主义者虽然往往土m-t-.气、空谈理论,但他们却是一些深沉恳切、热心公益的人,他们将有缺陷的哲学变为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有利的主张,它的意图也从不只是为了剥削。正是基于这一原因,自由主义才可能转变成沟通以下两种思想的全部学术桥梁,一是继承革命时代哲学的早期个人主义,另一是对社会和公共利益的现实和价值的承认;后者一般倾向于以反自由主义的形式出现。于是后期自由主义的主张可以同时既维护个人主义所包含的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权,又能使之适应工业制度和民族主义的逐渐变化,这种变化培育着新的哲学,威胁着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使之不起作用。自由主义在承认政治自由给近代文化增添了一项永久价值的同时,还能接受使政治自由为更多的人所获得这样的使命,从而真正裨益于社会。因此,将自由主义分为两个时期不仅在于阐述的方便,而且在于说明具有重要意义的变化,同时也说明其连续性,这同样也是很重要的。也许最好以约翰?斯图尔特?米尔为分界线,因为他的哲学奇特地跨越于线的两边。因此,本章将讨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即哲学激进派的思想,下一章将讨论经过修订的现代化了的自由主义。最大幸福原则哲学激进派的社会哲学实质上是法律、经济和政治改革相互关联的方案,它们被看成是从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原则派生出来的。他们认为,这个原则是私人道德和公共政策的唯一合理的指导原则,他们哲学的理论部份旨在使这一原则可以更准确地应用于实际问题。实际上,这一激进派的成员,包括边沁本人在内,746没有谁在哲学始创性上有任何卓越的贡献,甚至谈不上非常牢固地把握了哲学原则。在他们影响下的形式化和演绎的阐述方式,使他们的思想看起来是以错误的分析为依据的体系。该体系的几个部份的次序以它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注重实际而不是逻辑的关系而显示其重要性。边沁本来而且实际上直到将近60岁时完全热中于法律改革,他希望通过开明的专制主义能比通过政治自由主义更快地达到目的。因此,在1789年出版《道德与立法原理》之后,他宁愿向欧洲大陆公众发表自己的言论,乃以法文出版他后来关于法理学的著作。直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他的思想才通过翻译他的法文著作回到了英国,还出版了像《司法证据的原理》等新作品,这本书是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编辑的他的手稿,于1827年出版。同时,大约在1808年,詹姆斯?密尔使边沁确信,英国的法律改革取决于放宽议会代表制;只是到了这时,他才放弃对他培育过的托利党政治。这种变化并不是由于自由主义逻辑上依托于最大幸福原则,只是寄希望于法律改革可能证明是比贵族制度或开明的专制制度更加可行的代替办法。哲学激进派的经济学说也是以类似方式发展起来的,代表这一学说的主要是李嘉图的著作。它的发展与边沁感兴趣的法律改革没有任何密切关系,从一开始就以贸易自由化为实际目的,使之不受食品保护关税和航海法的限制。这些改革也象法律改革一样,只能通过摧毁英国地主阶级所享有的政治垄断才能达到。直到象这样的实际目的得以实现,詹姆斯?密尔才对该哲学派别一贯宣称要依赖的心理学和哲学的原则进行理论上的检验。1829年出版了他的s人类思想现象的分析》;那时他已经是56岁。这本书本来从逻辑上说应该是该体系的基石,但实际上只不过是以演绎和高度教条的方式,将大卫?哈特莱、①英国十八世纪伦理学者①大卫?哈特莱(DaVid Hartley,1705--1757),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心理联747以及孔迪亚克和爱尔维修等法国思想家八十年前发展的联想心理学系统化。对于这种心理学,密尔所作的创始贡献是不多的,更谈不上以观察为基础对人类行为的现实进行研究。所谓功利主义者的经验论实际上充满了未经检验过的假说。伦理学的最大幸福原则本无须心理学的快乐说的支持,就象往常那样可以接受;而以最大幸福的名义所主张的改革,则只是在该原则与该体系无关的许多前提的补充之下才具有那种含义。除经济学外,功利主义思想的全面纲要在1776年出版的边沁最早作品《政府散论》一书中得到发表。这本书是对布莱克斯通①“评论》的批判,而且是通过对他的批判抨击整个法律界和自由党的前身辉格党对英国政府的思想。边沁由此道出了他的主要兴趣——法律改革的事业,并且提纲挈领地推出他后来在一系列关于法理学著作里所发挥的观点。他说,布莱克斯通对英国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阐述——说明法律的当前面貌——或者说得坏一些,在阐述的伪装下替现状作辩解。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审查性的力,对法律制度进行批评,目的在求得改进。为了进行那样的批评,需要有一个价值标准,而那个标准只能按功利原则提供。“正确和错误的尺度正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刀这个认识,边沁把它归功于休谟;他说,当他最初读到休谟的伦理学著作时,他感到似乎擦亮了自己的眼睛。休谟的批判摧毁了关于政府权力的一整套所谓不可废除的权利学说和契约限制学说,指出这些学说要么是毫无意义,要么是对明确的功利原则提法混乱。政府的基础不是契约而是人类的需要,而满足人类的需要就是唯一正当的理由。最后,边沁依靠霍布斯的论据或许象依靠休谟一样,得出结①布莱克斯~(Sir 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英国法律学家?—-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