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制国家有多种多样,这是根据同样总的原则加以区分的。对于寡头制来说,取得公民资格和担任公职都要求拥有一定的财产或具备某种条件,这是正常的,不过要求有高有低而已。寡头制国家可能在全体居民中有广泛的基础,或者其权力仅限于由一个小小的派系所掌握。这样一个小派系可能形成一个恋栈的集144团,它甚至连做做样子的选举都不需要就由自己队伍中的人来充担各种公职,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少数几个家族或甚至一个单独的家族可能拥有实际上是世袭的权力。至于可能出现什么样的寡头制政府必然也取决于财产的分配情况。如果有一个相当大的有产者阶级,拥有的财富并不异常巨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寡头制很可能具有广泛的基础,但是如果是一个很小的阶级而拥有庞大的财富,那么,政府就很可能落入一个小集团手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很难防止派系统治的种种弊病。在发展到极端的情况下,寡头制和民主制一样,实际上同专制暴虐的统治毫无区别。寡头制国家的问题恰好和民主制国家的问题相反:它在于把权力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阶级手中,但不让这个阶级变得过于压制群众,因为压制几乎肯定会引起动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判断,富人比群众更容易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因此寡头制比民主制更难控制。可是,如果一种寡头制在全体居民中有广泛的基础,而财产的分配又相当平均的话,那么,它就可能是一种守法的统治形式。对种种民主制和寡头制的考查,亚里士多德在后来对政治体制和政治统治机构所作的更有系统的分析中有详尽的阐述。他区别出一切政府中以某种形式存在着三个部门。第一个是审议部门,它行使国家的最高法定权力,诸如宣战与媾和、缔结条约、审查行政长官的帐目以及制定法律。第二个部门是各种行政长官或行政官员。第三个部门是司法系统。每个这样的部门可能是完全按照或者或多或少地按照民主制或寡头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审议机构可能或多或少是包揽一切的,它可能行使数量较多或较少的职权。行政官可能由较大或较小的选举区推选,或者在更民主的政府中则由抽签决定;他们可能被推选出来担任期限较长或较短的职务;他们可能或多或少地要向审议机构负责,并可能拥有较大或较小程度的权力。同样,从为数很多的陪审员中用抽签办法挑145选的法官可能是孚众望的,并可能象在雅典那样行使与审议机构本身同等的权力,或者他们在权力和数量方面可能受到限制,并且是根据某种更严格的挑选方法选定的。任何一个现实的政体,它的一个部门可能是更多地按照民主制的原则组织的,而另一个部门贝Ⅱ可能更多地按照寡头制的原则。切实可行的最好国家亚里士多德对民主制和寡头制包含的政治因素进行分析的结果,使他能够进而考虑另一个问题来代替考虑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这个问题就是:如果撇开特定场合所特有的特殊情况,并假定一般国家具备的只是通常所能集中表现的效能或政治技巧,那么,什么样的统治形式最适合子大多数国家呢?这样一种统治形式决非出于理想;它不过是为避免极端的民主制和极端的寡头制(经验已经表明极端的民主制和极端的寡头制是很危险的)而得出的切实可行的最好的平均形式。亚里士多德称这种国家为特殊的政体或立宪政体,这个名称在卷三中用来指温和的民主政体;当政体偏离民治的政府过远而不能称为温和的民主政体时,亚里士多德不反对采用贵族政体一词(以前按其词源的意义用来指一个理想的国家)。总之,这种切实可行的最好国家的显著特点是:它是政体的一种混合形式,其中包含的成分是由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明智地相结合而产生的。它的社会基础是由既非极富又非极穷的人所构成的庞大的中产阶级。有如尤里皮迪兹多年前说过的,“拯救国家力的正是这个阶级。因为他们既不是穷到道德堕落的地步,也不是富到拉帮结伙的程度。只要有这样一批公民,他们就会形成一个很大的集团,能够使国家获得广泛的基础,能够公正无私地使行政官员负起责任,并能依靠精选的官员以避免群众统治的种种弊病。146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就有可能吸取典型的民主政体和寡头政体二者的制度来建立一种政治结构。对选定行政官员可能有财产条件的规定,但只是一种要求不高的规定,或者也可能没有任何财产条件的规定,但不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人选。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实行的是一种混合政体。他很可能认为雅典在公元前411年试图实行的也是这种政体(实际上只是一种理论而并未实现),它的目的在于组成一个人数以五千为限的、能自备重型盔甲的公民团体,亚里士多德在“雅典宪法》一书中说:它是雅典以前从未实现过的最理想的政体。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一样,出于对实际的考虑,不得不退回到以财产代表美德的观点。这两位思想家在原则上都不认为财产是善的标志,但两人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了政治的目的,财产提供了最适用的接近于善的标准。中产阶级国家的原则是平衡,即在一切政治体系中都必然是很重要的两种因素之间的平衡。这些因素产生于卷三中所论述的对权力的要求,但亚里士多德后来对这两种因素更多地是作为力量而不是作为要求来论述的。他把这两种因素说成是质量和数量。质量指包括由显赫的财富、出身、地位和教育等所产生的种种政治影响;数量则纯粹是指由人数众多所产生的影响。如果第一种因素占优势,政体就变成寡头制;如果第二种因素占优势,就变成民主制。为了求得稳定,最好是在国家的体制中应当允许两种因素并存,并使一种因素同另一种因素保持均势。由于在一个存在着很大的中产阶级的国家里最容易做到这一点,因此这种国家具有最牢靠和最守法的切实可行的政体。在某些方面,亚里士多德把人数众多视为一种安全因素,因为他相信严肃认真的舆论的集体智慧,并认为一个大的集团不容易腐化。但是特别就担任行政职务来说,以有地位和有经验的人为最适合。一个国家能够把这两因素结合起来,就解决了谋求稳定和进行有条理的统治这个主147要的向题。毫无疑问,希腊的历史证实了对城邦曾经遇到的内部困难所作的这种分析判断。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却很少谈到他在世时的历史进程必然已经向他提出的一个同样迫切的困难,即外交事务方面的困难;他也很少谈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城邦的幅员太小,不能成功地统治一个庞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必须去对付象马其顿和波斯这样的大国。在卷五中,亚里士多德详细地论述了革命的起因以及能够防止革命的政治措施,不过我们可以不必注意那些细节。他的政治洞察力和他对希腊政治的精通跃然纸上。但他关于这个主题的理论在对中产阶级国家的论述中就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二者都处于不稳定的均势之中,其结果是二者都存在着由于各自向极端发展而走向毁灭的危险。一位政治家不论治理的是哪一种政体的国家,他的实际问题是,必须防止它必然要推行自己的种种制度。一个寡头制国家越是向寡头的方向发展就越倾向于为一个专横的小派别所统治,同样,一个民主制国家越是向民主的方向发展就越倾向于由一群暴民所统治。这样,二者都会堕落成本身很坏的暴虐统治,而且也未见得能够成功。亚里士多德建 .议专制统治者应保有那种几乎是藐视一切的自由行动之权,这颇有马基雅维利的味道。①传统的统治术是贬低和屈辱所有可能的危险人物,使下属处于无权的地位,并在他们之间制造分裂和互不信任。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表现得不象是一位专制君主在统治,至少要装作是关心公共福利,并在任何情况下都避免公开暴露专制统治者的不道德行为。从长远来看,没有任何一种统治形式能够永久存在,除非它得到那个国家的主要政治力量和经济力①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1469—1527),意大利政治家,他的著名著尊孳。苎主论,(The Prince),主张统治者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运用种种权谋和诈术?因之人们常常用马基雅维利一词指阴谋和权术。——译者148量的支持(当然要考虑到这两种力量的质量和数量问题),因此,精明的统治术通常就是要获得中产阶级的忠诚。向任何方向发展到极端都会使国家遭到毁灭。总而言之,如果一个国家实际上实行的不是中产阶级的统治形式,也必须尽其所能,做到象是中产阶级的统治,当然,在某种特定情况下采取具有决定作用的任何形式总是容许的。政治家的新艺术 。亚里士多德新的和更全面的政治学的概念,包含的内容不仅是研究国家的道德意义,而且还根据经验研究实际政体的政治和社会两方面的因素,研究这两种因素的结合以及随着不同的结合而自然产生的种种后果;他的概念表明他绝未放弃得自柏拉图的那些基本观念,但的确表明修改和重新调整了这些观念。其目的仍然在于求得一种政治家治国的艺术,能够运用合理选择的手段来指导政治生活达到道德上有价值的目标。国家仍须认识到它作为文明生活的一个因素所具有的真实意义,因而如何去发现这种意义仍属极为重要。指导政治生活沿着最合适的路线向前发展,从而使国家具有其真实的意义,这是一项须由聪明才智来完成的工作;这是一个科学和艺术的问题,因此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一样,都认为这个问题不同于诡诈的政客玩弄的小聪明,不同于群众大会的笨拙的工作,也不同于煽动家或诡辩学家的巧言佞舌。亚里士多德的所作所为不是放弃柏拉图的这种观念,而是把建立在这种观念基础上的政治学和政治艺术推进到一个新的概念。柏拉图曾认为,只要一旦彻底了解善的观念就能使政治学成为一种自由理性的或纯理论的结构,虽然《法律篇》的写作过程足以表明,他在最后不得不大大超出对这项工作所抱有的这种概念。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结交正好是在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出现重新调整的年代,不149论怎么说,看来很可能是亚里士多德思想中那种天赋倾向促使他沿着一条不同于柏拉图起步时所走的路线前进。因此,亚里士多德一开始就没有接受那种自由理性结构法(这种方法对于把数学视为一切知识的典范的哲学是很适合的)。他之所以不能完成规划一个理想国家的计划便证实了这一点。但是,要修改柏拉图的哲学思想使它适应一种不同的方法却是一项缓慢而艰难的工作,而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必须去做的_项工作。在亚里士多德系统地阐述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记下了这项修改工作的全过程。他的哲学体系中谈到政治学和政治艺术的只有单独的一章,尽管这是很重要的一章。他把法治纳入国家观念之中——水认法律、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舆论是良好的政治生活所固有的组成部分——是他迈出的重要的第一步,但这一步要求亚里士多德继续向前走。他不得不接着分析城邦的政治要素,研究作为基础的社会和经济力量对这些要素的影响。就从事这样一些研究而言,纯理论的方法显然是不适合的。亚里士多德收集各类宪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积累必要的资料,卷四到卷六中更着重经验和实际的理论就是他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但是,为阐述政治艺术的概念而采取一种更着重经验的方法,这种方法本身却使概念发生了变化。一个目的如果超出了一个国家所能仿效的政治进程,这个目的就不再是恰当的了。可以说,一位具有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艺术的政治家是处在纷繁的事务之中。他不能按照他的意志去塑造这些事务,但他能够利用事态所提供的种种可能性。这里面包含着必然会产生的无法避免的后果,包含着甚至会使一个好计划遭到破坏的不利情况所带来的机会,但也包含着艺术,即明智地运用可使用的手段使事务达到有价值而又令人满意的结果。①①《形而上学》(Metaph),7,7;1032 a 12以次I参阅柏拉图的‘法律篇’709b--c。150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成了一门以经验为根据的学问,虽然并不排除说明性论述;而政治艺术则包括对政治生活的改善,即使这种改善必须在有节制的规模上进行。很自然,他在思想方面的这一进展当然会使他的注意力回到最初提出的那些原则上,并促使他重新考虑他和柏拉图两人都曾经以之作为起点的那些根本问题。这一点他在为s政治学》完本写的序言中,也就是在现行版本的第一卷中,作了简短的说明。这一卷的很大一部分不过是进一步叙述包括经济因素在内的家族统治,并撮要说明家族统治和政治统治之间的区别。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未作很充分的论述,这很可能是因为重新考查家族制使他面对卷二中作为批判共产主义的一个部分而已经考虑过的那些问题。为了把分置在这两卷中的有关论述融合在一起本来有必要加以改写,但他始终没有这样做。不过,他在卷一的第一部分中回顾了自然和常规这个根本问题,因为按照他的理论,正如柏拉图的理论一样,有必要阐明国家是具有内在道德价值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强加于人的专断力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系统地探讨了国家的定义,从柏拉图在s理想国*一开始就提出的同一个观点出发作了大量的论述。他的推理程序遵循定义的原理是根据逻辑上的类和种差的概念在逻辑推理中发展起来的。他说:国家是一种共同体。共同体是一些不同的人的一种联合,这些人由于他们的差异因而能够通过交换商品和劳务来满足他们的需要。这同柏拉图认为国家依靠劳动分工的看法实质是完全一致的,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有所不同,因为亚里士多德区别出好几种共同体,而国家不过是其中之一。当然,他的目的是要把家族统治——对妻子、儿女和奴隶的统治——同政治统治区别开来。换言之,柏拉图是把类和种的概念混淆起来了,于是亚里士多德的问题是要确定国家属哪一种共同15l体。卷一中的论述完全是针对柏拉图的,因此亚里士多德似乎并未充分展示出他的整个思想。他在别处①指出:通过买和卖进行商品交换,或者说只是一种契约关系,往往可以构成一个共同体,但不是一个国家,因为在这种关系中无须任何共同的统治者。在巷一中,可以说他是从另一极端来着重说明共同体,认为在一般的共同体中即使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区另Ij,但并不是宪法规定的或政治上的统治者。他用主人和奴隶的关系来阐明这一点,在这种关系中奴隶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主人的利益。因此国家是处于一种中间地位,一方面既不同于契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所有权。对那些可以称之为有一定界限的事例加以区别,这种求其近似值的下定义的方法是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学术著作中经常使用的。遗憾的是,他在s政治学》中却没有象人们难免指望的那样,撇开奴隶制来系统地考虑家族关系之间的一些差别,例如家长和他的妻子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这种关系同家长和奴隶的关系以及政治统治者和臣民的关系在类别上都是不同的。然而,和家族对照之下,他的确提出了一条确定国家界说的总的原则。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物的成长和历史发展。“一个人对一切事物,不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别的什么,如果考虑到它们最初的成长和起源,就能对它们获得最明确的观念。力②亚里士多德据此而求教于希腊城邦的传统历史,而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就已经运用过希腊城邦的历史来阐述建立第二等最好国家的设想。由此,历史表明了家庭是一种最原始的共同体,它的出现是由于为了得到庇护、食物和繁衍种族这样一些基本需要。如果人类的进步始终不超出于满足这些需要,他们就会一直生活在家长统治下的各自孤立的家庭里.村庄的出现代表发展的一个较高的阶段,村庄是由①《政治学》,3.9;1280b 17以次。②t政治学》。1。2;1252 a 24f.152若干家庭联合起来形成的,而村庄联合成国家则是一个更高阶段的发展。然而成长与发展并不仅仅是指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的时刻出现的一种共同体在性质上不同于较原始的集团。它成为亚里士多德称之为“自足的刀共同体。这部分指的是它的领土和它获得经济支持的手段,同时也指它的政治上的独立,但主要还不是指这些。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国家所独有的特点是它首先创造出为实现文明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他所说,国家的起源完全出于生活的需要,但它的继续存在是为了实现一种完美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重要的是国家既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亚里士多德从未仔细考虑过除了希腊城邦以外还有任何社会结构能满足文明生活的需要。国家把家庭包括在内作为它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而柏拉图打算废除家庭这个较原始的结构是错误的——但国家是一种发展得更高的因而是一种更完善的共同体。国家满足的需要是更有代表性的人类的需要,这就足以证明国家是一种更完善的共同体。即使是家庭,虽然其最原始的形态的出现只取决于人类和一切动物相同的一些物质需要,但它也必须具备一些能力,而这些能力肯定要超过那些使群居性动物得以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因为形成家庭必须具备说话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而这两种能力是有理性的动物才具有的特点。但国家能使这些甚至是理性的能力得到更高发展的机会。人是特殊的政治动物,只有人才居住在城市里,使自己服从法律,并创造科学,艺术,宗教和多方面的文化成就。这些代表人类发展的趋于完善,而且只有在国家社会里才能达到。一个人生活在国家社会之外,就必然会成为不是野兽便是神;这就是说,不是落在人类据以生活的那种中等水准以下,就是超乎那种水准之上。亚里士多德深信希腊人具有无与伦比的人类能力,他在这一信念的支配之下,认为人类创造的最佳形l53式——文明的各种艺术表现——只能在城邦中达到。本质的发展正如埃德蒙?柏克①所说:国家的意义和价值源于这个事实,即国家是一切科学和一切艺术的结合,而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用以反对那些断言法律和道德是常规问题的人的最后论据。亚里士多德运用的这个论据代表经过仔细考虑后重新对“本质力一词所下的定义,这样就使“本质力一词能够适用于任何一门科学并成为哲学中的一条普遍原则。这个论据是指导调研工作的一条切实可行的准则,即及时出现的一切事物的最初阶段总是最简单最原始的,只是后来经过成长发展之后才会变得较复杂和较完善。然而,事物发展到后一阶段时就比前一阶段更充分地表现出其真正的“本质。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曾经在他的生物学研究中发现可以广泛地运用这条准则。例如,一粒种子只有在它发芽并成长为植物时才显露出它的本质。一些自然条件诸如土壤、温度和水份是必不可少的,但即使这些条件对两粒不同的种子——譬如说橡树子和芥末子二一完全一样,长出来的植物却完全不同。亚里士多德断定:产生这种不同的实际原因在于种子;每一种植物都含有它自己的“本质力,这种本质随着植物的逐渐发展而显示出来,并明确体现出种子的内含是什么。同样的解释也可运用于人类共同体的发展。处于原始状态的共同体,象家庭,它表明它的内在本质为劳动分工,但共同体发展到较高级的形态时,在继续满足那些原始需要的条件下,它还会为发展较高的能力提供机会,而这些能力在只存在着家庭的情况下是潜伏着的。亚里士多德说:论时间,家庭居先,但“按本质力,则国家更为重要;这就是说,国家是发展得更完善的形态,因而更能表明共同体具有的内在含义。根据同样理由,在国①埃德蒙?柏克(1729--1797),英国改治家及作家。——译者154家中的生活能表明人性的内含是什么。如果生活的进步不能超出为满足原始的需要而进行的必需品的交换,那么谁也无法猜测到可能出现文明的种种艺术。因此,亚里士多德联系到社会对本质一词的使用具有双重的重要意义。的确,人由于相互需要而具有内在的社会性。原始共同体的形成依靠的是一切生活中都含有这样一些冲动,诸如对性和食物的欲望。这些冲动是必不可少的,但并非人类生活中所特有,因为这些冲动在人和较低级的动物说来并无多大区别。人性的特点更突出地表现为发展那些只有人类才有的能力。由于国家是这些能力赖以得到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发展在某些方面“自然刀是和本能对立的。正如橡树子“自然∞会发展成橡树一样,人性在国家中也会自然发展它的最高能力。这并非说这种发展必然一定会出现,因为如果缺少必须的自然条件,两者便都不可能得到发展。亚里士多德实际上认为这种较高的发展只有在城邦这种极有限的条件中才可能出现,而且他把这种发展归因于在全人类中只有希腊人具有取得这种发展的才能。只要发展真的出现,它就表明人性是具有这种能力的,正如一粒得到充分水份和养料的橡树种子能表明它内部的确蕴藏着一棵良好的橡树。国家的发展是自然的,因为它包含着发展完善的文明生活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它必须具备求得发展的自然条件和其他条件,它就为政治家提供了一个施展技巧的舞台。政治家运用意志和理解力并不能创造国家,但能很好地使它更充分地显示出它固有的可能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不仅是从研究社会而且是从研究生物得出的这样一种本质论,为他更广泛地构想的政治学和政治技巧提供了逻辑基础。本质是产生一系列实现发展的能力或力量的基因,这些能力或力量在它们内在的性质的指引下使发展取得种种155具有特点的结果。这些能力和力量必须具备使它们得以显示出来的那些可以广义地称之为物质条件的条件,这些条件不能产生发展所导向的结果,但可根据它们是有利或不利而对发展产生促进或妨碍的作用。事物继续不断的活动和变化是占有的过程,通过这些过程,发展的力量获得了这样一些可以得到的物质条件。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形态、物质和运动的这三个因素是构成本质的基本要素。这三种要素为艺术提供发展的机会,因为在某些不易察觉的限度之内,艺术家的设计可以作为据以把能够得到的素材集中起来去表现的形态。就政治方面来说,政治家不能凭自己的选择去做任何事情,但是他能明智地选择那些至少是有助于使社会制度和生活制度向着更好的和更可取的结果发展的路线。为了做到这一点,他既必须了解什么是可能的也必须了解什么是现实的。他必须知道在他面临的形势中蕴藏着什么样的发展可能性,还必须知道什么样的物质条件会给那些理想的力量提供出使之得以充分发挥出来的手段。他从事的调查研究总是把这两项目的结合起来的。这些调查研究既须根据经验又须有所阐述,因为缺乏实际的知识他就不知道有什么手段可供他使用,或者,即使使用了手段也不知结果如何。但调查研究也必须考虑到想象中事实的广延性,否则政治家就不知道应当如何使用他的手段来取得素材所提供的最好结果。亚里士多德关于政治学和政治艺术的概念所体现的那种典型的调查研究方式,为发挥他自己的成熟的才智提供了最广阔的天地。就独创性和大胆设想理想国的结构而言,他决不能和柏拉图相比,而且他的哲学的基本原理全都是从他的老师那里得来的。可是,就推理的组织能力而言,特别是就从浩瀚而繁复的大量细节中抓住典型和趋向的能力而言,他不仅胜过柏拉图,而且可以和以后学术史上任何一位思想家相媲美。亚里士多德在多少摆脱了柏156拉图的影响并根据自己的独创性规划出自己的思想方式之后,他在社会学和生物学的研究中对上述这种能力的运用表明他的才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正是由于他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他撇开了规划理想的国家的那个并非出自他本人的目的,转而采取的第一步是从事宪法史的调查研究,第二步是根据观察和史实去探求关于国家的结构和功能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亚里士多德是这种治学方法的创始人,总的看来,他在政治学的研究中逐渐形成的这一方法一直是最健全而最有成效的方法。157第八章城邦的没落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都没有产生任何直接的影响。事实上,如果按他们的政治哲学在亚里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