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二、三〇年代里,当「中国马克思史学派」迅速发展之时,「封建」一辞便逐渐变质了。最后它竟变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坏的风俗习惯的总代名词。时至今日,在「中国马克思史学派」的辞汇中,所谓「封建」显然既非中古欧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国古代封君建国的「封建」了。它变成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微受苏联影响而特创的一个新名词。为肯定这个非中非西,更无明确定义的新名词,郭沬若曾用了极大的力量,深入考据,以证明其存在,并把它和奴隶时代的分界线划于春秋战国之间。「封建时代」的下限则被延长到清末;「半封建社会」则延长到一九四九年。「中央集权文官制」的形成与特性中国自战国而后直至「解放前夕」两千数百年,是否都应归并于「封建社会」之内呢?「中国传统史学派」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根据传统的「封君建国」的定义,认为中国的「封建制」早在公元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时废掉了。两千年来取封建而代之的是一种「郡县制」。郡县制是一种文官制度。「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于此亦有同感。他们以西方中古时期的欧洲封建来比较研究,也认为中国封建制只盛于西周,而衰于春秋。至战国已开始崩溃,最后为秦始皇帝所全「废」。在中国古代,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种「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centralized bureaucracy)。「文官制」(或官僚制)与「封建制」之别在于,文官是中央政府定期任免的公务员,而封君则是「世袭罔替」的一种私有土地财产的所有者。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后,他们对上级主子要尽各种义务,如进贡、防边,筹饷、力役……等等。但是主子们对他们则不能随意任免或干涉他们内部的管理事务。秦亡汉兴之后,汉初采一国两制,「郡」、「国」并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国乱后,海内王侯之国就徒拥虚名了。自兹而后,这种秦汉模式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竟沿用两千年未变。直至今日国共两党在政府组织上,都还承袭着这一古制。毛泽东有一句诗说:「千载犹行秦法政。」这句诗的含意大体是正确的。只是民国以后的北洋政府和国共两党,对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却远不如大清帝国正统的「秦制度」那样完善罢了。从单纯的政府制度来看,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经过两千多年不断的改进,到满清时代,可说是十分完善。民国以后的党人骂尽满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实公正的历史家如平心静气的细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举考试、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国共两党的政府都不如远甚。主要的原因便是历经两千多年慢慢改进出来的制度,不是三言两语的咒骂就可以全盘否定的。要造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也不是一纸大纲或主义就可以制造奇迹的。从比较史学上看,这种中央集权文官制亦非中国所独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所行的也是这一制度。只是他们历史太浅,始终没有发展到中国制度那样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这儿笔者要加重说明的,是「中央集权文官制」与「封建制」在历史上是两个阶段,在政治作用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央集权文官制」是在历史上取代「封建制」,而比封建制更高一级的政治形式。「封建制」是一种从「部落主义」(tribalism)演化出来的职责不分、组织松散、以封君个人为中心的一种原始性的部落制度。而「中央集权文官制」则是具有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效率卓越、法则灿然的高级文明中的政治制度。它和落伍、原始的封建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郭沫若先生把这两个制度混为一谈是错误的。郭氏因为对比较史学和社会科学没有兴趣,就看不出两者之间的分别了。「重商主义」和「轻商主义」至于我们中国的传统中,何以在「封建制」崩溃之后,未能——如马克思所想像的——产生个「资本主义」;而却产生了这样一个「秦制度」来?并且一走两千年,至今不衰呢?原来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是受无数种客观和主观的因素综合支配的结果。马克思所想像的,只是其中的一面。人总是人。他从个体的食色开始,在团体生活中是具有马克思所说的共同面(uni.formity)的。中古欧洲的白人社会生活中曾产生过一种「封建制」;往古东亚的黄人,也曾建立过一种类似的「封建制」。可是欧洲在封建制崩溃以后,却逐渐滋长出一个「城市中产阶级」(urban middle class),从而滋生出一种「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由重商主义又导引出个「资本主义」来。可是古代的中国,在封建制崩溃之后,却没有产生出城市中产阶级,更没有重商主义,当然就更产生不出资本主义了。相反的,在中国却产生了一个「轻商主义」。轻商主义吓阻了滋长中的城市中产阶级。没有城市中产阶级,资本主义也就无从产生了。这样一件比较史学上的强烈对照,马克思只看到西方的一面而忽视了东方的一面。郭沫若则对东西之别未加理睬,便把西方白人的历史经验,凿枘不投地安装到中国历史里面去了。「国家强于社会」和「轻商主义」「轻商主义」这个辞汇不是笔者胡乱地造出来标新立异的。它是两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的历史事实。公元前四世纪商鞅变法的口号便是「强本抑末」。本就是农业,末就是工商业。「抑末」便是「轻商主义」,和做生意的人过不去。商君遭车裂后百余年,秦始皇受了「强本」的实惠而统一了中国。统一之后,他对轻商主义之推行更变本加厉,把天下富户尽迁于咸阳而加以管制。始皇死后,汉承秦制,轻商主义未稍改。至汉武当国,更把商贾打入「四民之末」,国家政策上也正式讲明了要「重农轻商」。汉武死后,国中工商界在大将军霍光翼护之下要求平反,要改变这个传统歧视工商的政策,并搞出个反抗盐铁专卖的大辩论(内容见《盐铁论》)。但是政府不容平反,做买卖的还是被镇压。这一压,压了两千年不许翻身。我们读历史的翻书至此不免掩卷一问:这些「略输文采」却威震天下的秦皇汉武们,为什么偏要对那些做小买卖的过不去呢?这个答案在比较史学上也可略寻一二。因为主张重农轻商的政治家,并不止于我们秦皇汉武和桑弘羊大夫呢!两千年后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后来成为民主政治圣人的杰弗逊总统,也是坚持相同主张的。我们试翻《盐铁论》的英译本,以之与杰弗逊和美国资本主义之父的汉密顿对工商政策辩论的原文相比,便发现二者之间所用的字句几乎都相同的。——桑弘羊大夫的立场,也就是杰弗逊总统的立场。虽然桑大夫比较看重国防经济这一面,而杰总统则稍偏于社会道德的另一面。所以从往古的中国到近代的美国,「重农轻商」的概念和政策,都是未可厚非的。问题是出在为什么古代中国这政策可一行两千年,而现代的美国杰弗逊试行之,却及身而败——美国史家曾笑杰弗逊,在对汉密顿辩论中「赢了仗,却输了战争」。长话短说。古代中国之所能贯彻其重农轻商政策,而今日美国反而不能者,便是桑弘羊大夫的背后有一部,具有雷霆万钧之力的中央集权的专政大机器。它可以强制执行任何「政策」!岂但是「重农轻商」?它甚至可以搞罢黜百家、独崇儒术,搞一国两制或一国一制;甚至三面红旗、人民公社……等等,亦无往而不能。国家有驾驭人民的绝对权力。驱之东则东,赶之西则西,人民无不俯首听命。一纸中央文件,便可把国家政策落实到底。在这种权力集中的「秦制度」里,不特中央政府有无限权力;一品大员的州牧郡守、七品小官的县令知事,乃至不入品流的干部小吏,无不对人民享有各自职权内的绝对权力。桑弘羊大夫所倚赖的这部国家机器,事实上是个权力金宇塔。大塔之内又有无数体积不等的小塔,上下相连,层层节制。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在这样一个金钟罩、铁布衫的严密控制之下,几个小盐商小铁贩,只是少数釜底游魂而已,「资产阶级」云乎哉!不特此也。为着贯彻政策、垂之久远,政府还要在学术思想上下功夫、找理论。庶几权力与思想相结合,双管齐下,把士农工商的阶级观念,嵌入人民灵魂深处,使其变成永恒信仰和生活方式,千年不变——这一点「略输文采」的秦皇汉武,也真的做到了。此一传统中国所特有的历史发展,史学家试图「概念化」之,乃名之曰:「国家强于社会」(以别于西欧、北美传统中之「社会强于国家」)。社会发展,一切听命于国家。国家是个颐指气使的老太婆;社会是个百依百顺的小媳妇——借用一句马列主义的术语,我们也可说社会型态是国家的「上层建筑」吧!明乎此,我们就可以了解桑弘羊大夫在盐铁专卖政策中的致胜之道了。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桑大夫这部无山不移的国家大机器,原是用来防制工商业发展的。它是否也可反其道而行,来振兴工商业,搞经济起飞,就是另一问题了。「主观意志」抵销「客观实在」回头再看杰弗逊总统的重农轻商的政策何以行不通呢?那就是杰弗逊总统缺少了桑弘羊大夫那部国产的中央集权国家大机器。他只有一个「三权分立」的民主联邦政府。民主政府专不了政,则人民就可自由行动。人民有了自由就没命的向钱看。如此则中产阶段和重商主义就要抬头,资本主义就要出现,伟大总统的重农轻商思想就落空了。美国制是「英美传统」之余绪。在早期英国,乃至整个西欧,这一社会现象之发展实更为严重。马克思就是看中这个西欧经验,认为重商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出现是个「必然」的趋势;在唯物主义哲学上是个「客观实在」。人类对资本主义这个恶魔既不能防之于前,就只有补救于后,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主旨所在吧!殊不知马氏所看出的社会发展上这个「必然」是有个先决条件的。这个先决条件便是「国家」管不了社会。如果国家权力强大到上节所述秦皇汉武时代的中国,这个「必然」也就不成其为必然了。马克思生前足迹未逾西欧,研究范围更未及于中国。他决未想到他们唯物主义者在社会发展中所发现的「客观实在」,可以被古代中国里几个唯心主义者的「主观意志」所抵销。董仲舒、公孙弘、桑弘羊等几位儒生的七扯八拉之言,和刘彻皇帝的一纸横蛮无理的诏书,就可把山雨欲来的中国资本主义消灭于无形。再者,马克思死后,北美、西欧社会发展的现象,也非他始料所及。他没有想到资本主义也可以修正。劳资可以两利,不一定非斗得你死我活不可。总之,社会科学在二十世纪中发展得太快了。它不是十九世纪一些直线条的社会思想家的思想所能笼罩的。列宁笃信马克思主义,他把阶级斗争说发展到最高峰,创造了苏联模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师法马列、祖述秦皇汉武,把中央集权的国家大机器发展到超越秦皇汉武,远迈列宁、斯大林的最高境界。一机在手,因而毛公也就可以无所不为了。「国家机器」是中产阶级的克星这部国家机器在某些方面的确是万能的。但是天下哪就真有万能机器呢?在运作方面它也有它的死角——这死角便是迫使中国「落后」的基因。须知我们这部无敌大机器原是为搞「重农轻商」而设计发明的。它的不断维修、不断改进,也是向相同目标前进的。既然重农轻商,防制资本主义之出现,这部机器镇压和铲除的主要目标,便是「城市中产阶级」。因此它的历史任务便是:(一)预防「城市中产阶级」于其出生之前;(二)诛锄「中产阶级」于其萌芽之期;(三)摧毁「中产阶段」于其成长之后。这样一防、一锄、一摧,搞了两千年。在这部大机器的运作之下,我们这个中华农业大帝国,就永远不会产生「城市中产阶级」了。对比较社会史学缺乏兴趣的朋友们或许要问,中国传统的「大地主」,岂非「中产阶级」哉?曰:非也。传统大地主者,职业官僚或候补官僚之养老院也。若辈聪明伶俐之儿孙则职业官僚青干班中之受训青年也。在学青年均为职业官僚(professional bureaucrats,着重「职业」二字,若辈除做官之外别无谋生之术)之候补。而职业官僚则又为独裁专制帝王之鹰犬也。中国传统帝王一向优容,甚至鼓励大地主。第一,大地主为职业官僚告老还乡的「安全塞」(safety valve),亦为候补官僚储才之所。第二,中国历史上无地主造反的史例,这群面团团的富家翁,向不妨害公安。第三,中国「独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只行之于家天下者,而不行于天下有家者。父死财分,再加个多妻制,则土地集中的祸害只是革命家想当然耳了。靠证据讲话的社会史家,对此未找出充分的证据来。中国传统的小地主通常也只是饥饿边缘的「小贫」;搞土地集中的大地主,几乎是清一色的「官僚地主」,无功名的自耕农和小地主无份也。官僚们「一代做官、三代打砖」,他们子孙形不成阶级、搞不了政治,他们不是中西比较史学上所说的「城市中产阶级」。我们的「城市中产阶级」二千年来可以说被上述那部国家大机器碾毙殆尽。现代刚一萌芽,又被肃反肃掉了。工业化、现代化少不了「城市中产阶级」我国历史上缺少个「中产阶级」,岂足惜哉?曰:不足惜也。相反的,那正是我们值得骄傲的地方。两千年来,我们这个农业大帝国光辉灿烂的文明是举世无双的,也是举世钦羡的,但是时至今朝,我们要搞经济起飞、工业化、现代化,就感到捉襟见肘、积重难返了。因为在现代世界经济史上,搞工业化、现代化真能搞到「起飞」程度的,只有一个事例——他们都是由一个城市中产阶级领头搞起来的。西欧、北美带动于先,日本跟随于后。近时崛起的「四条小龙」(新加坡、香港、南朝鲜、台湾)也不能例外。我们祖国大陆,地大物博,人才济济,而蒙「落后」之恶名,其主要原因似亦在此。大陆上搞现代化、工业化、富起来、翻几翻……万事俱备,就只欠「城市中产阶级」这阵「东风」。除非国内领导人能打破比较史学上尚没有的成例,搞出一个没有中产阶级的工业化、现代化来,则这阵东风似乎还是无可避免的。使少数人先富起来,在经济特区中搞点加工、而无强大的、自发自励的城市中产阶级崛起之远景,则这点点小市民企业,还是起来不了的。最后还不免是个「娘娘腔」,唱不了大轴戏。至于中国能否搞出一个「没有中产阶级」的工业化、现代化来?中国或许可以自创,但是人类历史上至今还无此事例——苏联自新经济政策以后已搞了六十年,国防工业之外,别无可颂之道。戈巴契夫检讨过去,如今连列宁的遗像也给搬掉了,而回头来搞邓氏的开放。中国以前效法苏联搞了三十多年,也觉今是而昨非,回头搞起了「个体户」来。什么是个体户呢?个体户就是「城市中产阶级」的细胞。这种细胞在秦汉时代曾一度扩张、兴风作浪,几至不可收拾。吕不韦这个个体户竟然打入秦皇的宫廷里去,自己做了相国,儿子做了始皇帝。汉王室为自保江山,看出经济企业上这种个体户之可怕,在武昭宣三朝,就把他们压下去了。但是汉大夫压个体户是有限制的。他允许个体户各个「先富起来」,但你绝不许形成个「阶级」。纵使是许你「先富起来」,你富成了「扬州盐商」,乾隆爷还是要查抄你的。所以搞点「先富起来」的个体户经济,我们已一搞两千年,始终是个娘娘腔,搞不出现代化的企业,搞不出「四条小龙」式的「经济起飞」,对日本已望尘莫及;对美国就更在想像之外了。这些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繁荣,无一而非起自少数「先富起来」的「个体户」;个体户多了,便形成政治势力,成为「城市中产阶级」;城市中产阶级扩大成为社会上的「多数」,吸收了农村余民,也就导致农村的中产阶级化。等到一个国家上中下阶级的区分变成「枣核」形,两头小、中间大,那就变成「中产阶级专政」的局面了。美国今日年入十万美元的家庭不足全人口的十分之一;年入一万二千元以下的也不过百分之十三。总而言之,则美国家庭收入在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多至全人口百分之七十七有奇。全人口「人均」收入多至一万五千元,美国就成个不折不扣的「万元户」的中产阶级专政的局面了——全民衣食足,礼义兴。社会不平,以法节之,这样便使今日美国变成世界上最大的「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全国每年用于救济鳏寡孤独、贫穷失业的「救助金」,实超过其他各国,包括全部社会主义国家的总和而有余!其猫狗食人食(肉类),亦超过中印两国人食肉类的总和!「福利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二者对贫苦人民的照拂,却前者超乎后者。所以国家富强、人民康乐,以全国生产毛额的多寡为第一要务。「人均」收入提高,「分配」是次一步,也是并不太重要的次一步。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农业社会中全民都在饥饿线上的讲法。中国大陆过去三十年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孔夫子这句在二十世纪并不实用的话所引起来的。孔子反对法治,因为法可以使「民免而无耻」。其实他老人家所反对只是朴素的「刑法」。孔子又提倡礼教,认为一切社会行为要「以礼节之」;个人修身也「不如好礼」。礼事实上则是与朴素的「民法」相关之一环。孔子生在农业经济时代,一切以不成文法的「礼」来「调节」,就足够了。在一个复杂的工商业社会里,法治就不可避免了。所以在一个中产阶级主政的国家,与生产发展并驾齐驱的则是衣食足(经济)、礼义兴(教育文化),接着才有法治和民主。可是「城市中产阶级」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反动派制造出来和无产阶级对抗的。相反的,它是由于经济发展,把无产阶级逐渐提升上去的。今日家庭收入超过一般知识分子的美国产业工人(industrial workers),早已不是无产阶级——他们是不折不扣的中产阶级的劳动者,也是美国反共的主力军。近三十年来「城市中产阶级」在亚洲「四条小龙」中的崛起,也是笔者这一批海外学人所亲眼见到的。不算什么稀罕。结论:没有求证的假设所以我们祖国大陆「落后」的主要问题无他,缺少一个自发自励的中产阶级故也。然则大陆上能否步台、港、南韩、新加坡后尘,扶植起一个「城市中产阶级」呢?不愿在中国扶植一个「中产阶级」,我们这个「秦制度」有没有他途可循呢?这两点便是笔者拙文中,不愿乱作结论的大胆假设了。关于前一点,国中领导阶层本有意为之,但行起来至为不易。须知大陆这个自商鞅而下一脉相承的中央绝对集权的「秦制度」,至毛泽东主席治下已登峰造极。这一制度原为锄灭中产阶级,打击工商发展而设计的。现在怎可摇身一变,于旦夕之间就成为振兴工业,扶植中产阶级的保母呢?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安有善果?中产阶级的初期工业化的必要条件是减少管制、大幅开放——美国当年所谓「最好的政府,就是最不管事的政府」是也。中国这个铁桶一般的「秦制度」,管人及于床笫之私,它何时才能开放到容忍中产阶级崛起的程度?吾人不知也。大幅开放与灭退管制(de-control or de-centralize),其以九七后之香港为试点乎?否则那个烫手山芋如何掌握?但是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当轴似尚无丝毫意图,来变更那个「以吏为师」的「秦制度」老传统。在这个老框框里,能否搞出个工业化、现代化来——脱胎换骨,吾为中华民族创造历史的智慧,馨香以祝之。*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脱稿于纽约一九八七年在西安「周秦汉唐史学研讨会」宣读之论文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五十二卷第二期五、中国郡县起源考(附跋)——兼论封建社会之蜕变斯文曾由顾师颉刚函嘱送交《文史杂志》发表。嗣以离渝匆匆,遂辱所命。兹检行箧,复得旧稿,烽烟无定恐复失之,用付刊末,亦自珍其帚云尔。我国地方政治的郡县实二级制。自秦代实行以来,以至今日的地方政治制度仍不脱其范畴。至于郡县制之创立也,后人咸谓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或有推源到战国以前,谓即已见其端倪者,是皆史有可征,前贤论之审矣。然于郡县之何以形成则鲜有论及者。吾人敢断言郡县制度之成立也,断非由于一二先知先觉的政治理论家事先立说创制于前,然后始有郡县者。换言之,则郡县之起源势必由于人类社会生活逐渐演变之结果,今试就其演变之程序一申论之。农业社会初期的人与地窃以封建社会之形成与夫郡县制度之确立,其必发生于土地私有观念产生之后盖可断言,盖人类既逐渐脱离游牧生活而进化至农业社会则土地始渐被重视。然方其始也,黄河流域沃野千里,而人口稀少,伹须稍加垦殖则所在皆为良田。任何部族酋长皆可择其最肥沃最至阔之土地率其人民耕之。至于划成井田亦自无不可,且由于土地之边际价值(marginal value)过低,人之对于土地亦不会生私有观念。各部落划地而耕彼此间无利害冲突。虽有强者亦毋须侵夺弱者土地。即或有恃强凌弱者,而被压迫者亦可迁而去之不必与之抗争。好在生存空间不发生问题;人民只要不过分懈惰则乐岁终身饱,凶年得免于死亡。且看「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其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以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史记?周本纪》)古公固然是不好多事的长者,然他所以敢如是慷慨者,主要的原因还是有岐下可迁。不求闻达于当世,一样可以自耕自食,无求于人。土地既不会生问题,则当时部落间竞争的主要对象不在「地」而在「民」。谁能拥有大量民众,谁就能称雄当世;谁就能富甲天下。古公长者,他看穿了「民之在我与在彼何异」,而一般野心家的酋长则要努力抓得大批民众为自己部属。然当时既无国籍限制,人民又无若何笨重的不动产,耕地所在皆是,因之他们可随心所欲,任意迁徙,对于所隶部族亦无若何束缚,可去可留。如有酋长不得人民欢心,则其部属便可相率逃去。所以古公至岐下而「豳人举国复扶老携幼,尽归古公于岐下。」(见同上)薰育莫如之何。更有甚者,「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同上)是皆可想像出来,谅非史迁臆说。因之当时部落酋长绝不敢开罪民众,相反地他为着吸取民众,反要取悦人民,因之乃有所谓「仁政」兴焉。谁能行「仁政」得到人民好感,谁就能口碑载道远近来归,谁就可富强起来。此遗风至战国时犹未全泯,粱惠王的心理便是如此。他问孟子说:「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他这是在利用「仁政」为争取民众的手段呢!再看「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孔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亦似重有忧者。」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礼记?檀弓》)可见在春秋时期,「去」——迁徙——的问题还甚简单,主要的还是以政治为转移。以故上古部落酋长,唯一自谋发展势力之道便是争取民众,而「仁政」便是争取民众的手段。部落间的竞争,也只有竞行仁政。谁行得最有成效,拥众最多,谁就可以为天子。且看三代后人,皆能说出一套他祖先如何「行仁政」的历史来。至后来子孙不肖得意忘形,失去了人民好感,因之其部属又相率亡去,其势力遂日益式微,结果由另一位仁政行得最得法的酋长,取而代之。故周武王伐纣,初会孟津时,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直至「纣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史记?周本纪》)众叛亲离部下逃得差不多了,于是武王一举而灭商国,代为天子。故行仁政是农业社会初期政治的特色。那时代才是真正的民本主义的社会,人民有绝对自由的生活,绝对自由的意志,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各自为着他的快乐生活而操作;他们无求于人也无害于人。可想见当朝暾初上,荷锄头,唱山歌,是怎样的一个自由快乐的世界,那确是真正值得我们怀念的原始社会。流传所及,到后来儒家感世道陵夷生灵涂炭,未免益增思古之幽情,于是一开口便是尧、舜、三代,崇先圣而薄后王,尽量地恭维前人,使他们成了理想化的人物,而想复兴三代之盛。可见他们未能了解人类经济生活发展的程序,未能把握住时代,结果奔波一生也只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聊以尽心焉而巳。难道后王的本质上,就比先王坏?试看战国时宣传仁政最力的大师孟轲亦何尝不受诸侯的热烈的欢迎;然他的仁政终究行不通。老实说,至战国,「行仁政」的时代早成过去,其结果是「天下莫不与之」,或者是因此而被邻国侵灭,却大有怀疑的必要。土地私有与封建可是后来生殖日繁,耕种技术亦随之进步,由粗浅的自然播种进而发明耒;由人耕进化至牛耕。土地大量的被利用,荒地日少。因之土地的使用渐渐地感觉不自由。人民各择沃土以居,最后虽荒山大泽亦渐被利用,谁能捷足先登据有一块沃壤,简直是天之骄子。至后来虽求得一块瘦瘠亦属不易。因之人民乃据土地为不动产之一而安土重迁了。土地渐渐地感觉不敷分配,兼以地形的限制,井田制之不能再实行,亦是意料中事。至是但有土地便不愁没人耕种,因之野心的酋长们所愁的不是寡民而是国小。彼此间争夺对象转移至土地上去。国家遂由以人民为主体一变而以土地为主体矣。国君——也就是部落酋长,为着扩张国土,不惜剥夺人民的自由以配合他开疆拓土的野心;暴虐无道的更不惜奴役人民以供一己淫乐。盖已无需乎再取欢民众,而人民虽稍感苛政的虐待,亦不敢轻言迁徙了。自是以后遂不复再有仁政矣。因之土地乃渐渐地变为私有。小而言之人民私有,大而言之国君私有。土地私有的观念既成立,真正的封建制度乃继之以起。跋扈的野心家乃思侵夺他人土地以实一己私囊;或划地以封功臣亲戚,役其地人民为农奴。至周初时,己届成熟时期,周武王乃集封建之大成。《苟子?儒效篇》说:「周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太史公估计姬姓诸侯有五十五人(《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考其封土所在地,多在王畿附近的沃壤。其封异姓诸侯泰半属于不得已,其有古圣先王之后者如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殷之后于宋……等。史说是「武王追慰先圣王」,实则不过是一种弭谤用的文过饰非的手段而已。其外便是同平天下立有汗马功劳的功臣亦不得不封。然异姓诸侯所封多在边围,甚或指定某一块未经征服的土地,开一个空头支票封予之,令其自己去经营,如封齐便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诗经?齐风》)任其自己去发展。召公奭之封于燕亦是如此。至于后来的秦则更不用说了。周人为犬戎所逐,平王东迁时对秦襄公说:「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史记?秦本纪》)后来秦文公逐戎,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歧,岐以东献之周。他们皆是独力发展而蔚成大国的。其另外一种异姓诸侯,即是本有其国,实力亦相当强大,周人鞭长莫及,奈何他不得,只得就其地加封之,如楚如越皆是也。天子赐楚侯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史记?楚世家》)楚地千里,周武王是无奈他何的。周之前可以想见,所有部族皆各自独立,不过以商国较强大戴为共主。其余仍各王其国,周武王伐纣犹称商国,武王至商国,商国百姓皆迎于郊,固无所谓王畿也。「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小雅?北山》)是武王荡平天下以后事。周武王既把天下土地率数征服,然后重新分配给自己子孙及少数功臣亲戚,不用说那会于孟津同举大义的八百诸侯皆遭了走狗之烹。他荡平了天下诸侯,才开始大规模的封建起来。盖封建演变至是已达成熟时期,而周武王正是应运而生的跋扈英雄。他的底定天下实行大规模地封建,与秦始皇之统一天下大规模地实行郡县制同样地是一个划时代举动。他与秦始皇可说是前后媲美的两位野心家,他们是同样的自私与跋扈。可是他的子孙毕竟蒙惠不浅。世世不绝的对他们祖先歌颂不已。七庙之中文武二庙永世是神圣的。把他恭维成理想中的标准圣人,以故数百年后的儒家亦为其宣传所蒙蔽,竟以文武与尧舜同列。其实以儒家的道德观来衡量,则他与秦始皇是同样的罪人。虽然在民族发展史上他们是据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封建的渣滓——县周武王既削平诸侯,据天下土地为己有,当然他可任意的宰割,于是他除划出一部最上乘的土地作为王畿外;余下的率以封人,但为防诸侯的尾大不掉,封地既不能过大,又不愿多封异姓。再者为防「不能与老兵同列」的争执,资望不足者又不能滥封。结果可封之地多而有资格受封者少,因之有许多地方既非王畿又无适当的人可封。则这些待封之地暂时是悬而未决。且看当时的河东丘陵地——唐,即是悬而末决者之一。盖唐形势险要逼近王畿。在当时既无适当人选可以封唐,倒不如悬之为愈,至成王即位始封与胞弟叔虞。然则在小弱弟未受封以前,则唐不能为无政府状态。势必有人暂时负责治理其地。这种既经征服之地,将封予谁,尚是悬而未决,故曰「悬之」。是当即「悬」之起源。这在周初不过是一时受封者无适当人选,暂时悬之,终必封人,是一时权宜之计耳;演变至后世,遂成为定制,而「悬」遂为政治上的抽象名词了。◎「县」字释义考我国用作地方政治的区划的抽象名词,其字形皆从邑。如「邦」「郡」「都」「乡」「鄙」「郊」「郭」「邻」……皆从邑为形声字。古者谓城曰邑,甲骨卜辞记有「王作邑,帝若」(《契墟书契后篇?卷下十六》)。又曰「大邑商。」《诗?大雅》曰:「既伐于崇,作邑于酆。」是皆名城曰邑,后乃泛以名地,《左传》凡称人曰大国,自称曰鄙邑;又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是皆无定称。鄙邑者即泛指敝国或鄙地也。《说文》:「邑,国也」实则泛以名地方者也。故凡地方政治的区划的抽象名词皆从邑。唯「县」则不然,《说文》:「县,系也。从系持县。」县即古「悬」字。本为会意字。段玉裁《说文》注曰:「自专以县为州县,则别制从心之悬挂,别其音县去悬平,古无二音也。」故与郡县之县义毫无所涉,其用作郡县之县则纯为假借字,本非用作政治上抽象名词用者。殷墟卜辞自盘庚至纣二百余年间,未见有以县字作政治上名词用者。故可断定「县」始于西周,义为「悬之」,非定制也。古人亦有释「县」义本为「悬」者。段注《说文》引《释名》曰:「县,县(悬)也;县(悬)于郡也。」是为先儒臆说。县县于郡,是秦始皇以后事,而县之制早见于春秋,断不可以县于郡而始名曰县也。或有释县为鄙者;以古者国之都为首,都之外曰鄙或曰县,县于本土之上也。是说亦嫌牵强。如楚之「实县申息」(《左传?哀公十七年》)「因县陈」(《左传?宣公十一年》),如秦之「伐邽冀戎初县之」「初县杜郑」(《史记?秦本纪》)等,是县字皆作动字,若以之与鄙字同解则未免牵强矣。◎春秋时的县至春秋时诸侯强弱兼并,国土日广。其灭人小国惩王周封建之失不愿以之分封附庸。然疆土渐阔,则旧有统制机构渐感不灵便。因之亦师王室遗制,灭人小国则亦县之。使人暂时治理其地,各其官曰「县尹」或「县令」或「县公」或「县大夫」。悬之终不决,县长官迭相更换而县如故,日久县乃为定制矣。故春秋时之县唯大国有之。多为毁人国家而县之者,如鲁庄公十八年「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又宣公十一年「(楚庄王)遂入陈;因县陈。」昭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帅师灭陈;使穿戌封为陈公。」昭公十一年「楚子灭蔡;使弃疾为蔡公。」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楚)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左传》)是皆楚王灭人社稷而县之;以家人或俘虏为其县长官之事实。嬴秦亦复如是「(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史记?秦本纪》)亦均夷人之国而县之,其县则终不决矣。至于中原霸主的晋国,且有夺大夫之田为县者,「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羊舌氏之田以为二县。」(《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然晋虽县之但仍可赏人;晋襄公即曾「命先茅之田赏胥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亦赏士伯以孤衍之县。」(《左传?宣公十五年》)后来椒举奔晋,晋侯(平公)亦「将予之县以比叔向故国。」(《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晋的县尚保有古代遗风。然后来六卿坐大,终分晋国,与此自有连带关系。齐亦有县,唯其区划极小,故其封与人之县动辄百十计。今可考者如「齐侯钟」(叔夷钟)铭文曰:「公曰,夷……女肇敏于戎功,余锡女釐都胥割,其县三百」。又如齐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与谷,其县十七,以为子孙封邑。」(《晏子春秋》)是则桓公时代齐已有县。孔子亦说管仲「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又如「子仲姜宝镈」(素命镈)铭文曰:「陶革叔又成荣于齐邦。侯氏锡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是所谓邑当均指县而言也。观齐之县制已异于上三者矣。至吴国坐大,拟北上与中原诸侯争霸时亦已有县制。「王余祭三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之县以为奉邑,富于在齐。」(《史记?吴世家》)观此则吴之县亦可以封人也。综观春秋时之县,唯晋、楚、秦、齐、吴等大国有之,类多侵灭四邻小国而县之者。至于小国虽亦有兼并邻邦,然则未闻有县之者。要之盖诸侯国土渐庞大,侵灭滋多,既不愿以之分封附庸,然土地日拓,旧有中央直接统制之机构渐感不便,因之不得不另设地方长官以治之。故有县尹、县令、县公、县大夫之置,使其成为独立的地方政治单位而直属于中央。故春秋县之设立可目为中国有独立机构的地方政治的开始。至于小国地本狭促,兼并他邑稍事扩张,于统制上亦既无不便,固无烦乎效颦大国而画蛇添足也。且观县之制春秋初朝已有之,然各国之县同名而异制,可知其非一国独创而他国效尤者,则县制之立其来有自矣。故可推源至西周之初,断其为封建之渣滓。百年演变,湘桂分流而诸国各异其制矣。释郡郡、县在始皇统一中国以前是显然的两回事。各自成为一政治单位,绝无联系关系。「县」之由悬演变而来前已论之甚详。至于郡则不然。《说文》:「郡从邑君声。」是形声字。似专造此字以名政治区划者,是或为适时需要而立之者。始皇以前之郡,似均与国防军事有关。「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史记?匈奴列传》)「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同上)「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同上)「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同上)观此则秦、魏、赵、燕等国之郡似均专于防胡而置者。至于无胡是防之国则其郡亦专为防强邻侵袭而设者。「春申君言于楚王曰:「淮北地边秦,其事急,请以为郡。」」又「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拒秦。」(《史记?楚世家》)则楚之郡专为防秦而设。至于吴夫差救鲁亦是「发九郡兵伐齐。」(《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可知始皇以前之郡皆与军事有关。盖郡之置多在边圉,为防邻国侵袭则须经常有边防而令大将戍之。为军事上便利计,则戍边之将领须集边地军政财大权于一身,庶几运用灵活,因时制宜。国君将沿边疆土地划出一带交付戍边军官。使其有独立机构,除听中央号令外不受任何牵制。以近代术语明之或可说是「军事特别区」。这种军事特别区即是郡的起源。郡之守即是戍边的将领,土地虽然没有直接封予他,而他却可集大权于一身,俨然是边区的一个土皇帝。在那尚没有独立机构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时代,这确是值得人们重视的一个制度。如许我望文生义的话,则郡字大可视作一形声兼会意字,补充许氏之说可曰:「郡,从邑从君,君亦声。」郡与县之关系郡县既截然是两件事,但却是同样独立的政治单位。然郡总在边圉,距中央既边远,又经常有寇患。而县呢?则或灭邻国县之,或夺大夫之田为之,两两相较不用说县的确是比郡好,做官的谁不想谋个安睡饱食的「县」?!那烽火无常的「郡」自然是次一等,故赵鞅誓师辞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是非以地区大小而定高下也。再者郡为防边而置,非武将不能任郡守;且征战不时,则郡守更握有兵权。丢开做好官食厚禄不谈,则郡长官自然较县令尹为煊赫亦较有实权。再者开疆拓土既县敌国而别置县令尹,然烽燧未息.新立之县复在边区,为军事便利计则有时县令尹亦得受郡长官节制,且挥尘书生即可领县令尹,而郡守则非重臣夙将不能任。类多立有边功,说不定新立县即是彼汗马功劳换来,则新放来之文官的县令尹,于资望于实力既皆不能高出郡守,两两相较自然是等而下之。时日推移至战国之世,征战益形频繁,武将地位当然亦随之增高,渐渐地郡之地位乃驾县而上之矣。至始皇统一天下,乃明定县县于郡,遂为后来地方政治的二级制,是自然演变之结果也。结论约而言之,方西周之盛也,密侯不臣,遂灭密国,夷王一怒足醯齐哀侯。天子之势亦云盛矣。迨平王东迁,千里王畿半沦于敌;仓卒东奔,赖晋郑之辅翼,苟延残喘于成周。然曾几何时,竟至周郑交质、楚庄问鼎,王室式微而封建之纪颓矣。天王尊严转赖大国维护,跋扈诸侯亦借挟天子以自重矣。因之王政失纲,而争霸之局启;强弱悬殊,而兼并之势兴矣。小国力弱遂撇天子而仰鼻息于霸主;诸侯之势盛者,灭人宗社遂亦习以为常矣。然诸侯反顾自身之坐大,惩周室封建之失,得人土地,不复再以之分封附庸。拓殖日广,遂师王周遗制从而县之,县而不决遂为定制矣。且以长期征战而有立郡之制者兹已论之稔矣;故曰县者由封建蜕变而来;而郡者历年征战之结果也。至汉上诸姬已尽,陈蔡既县;而楚人北上;秦人南灭巴蜀,而东出崡关,缓冲小国既尽,列强直接冲突之局乃启。积数百年军事第一时代演变之结果,郡之地位遂驾县而上之。始皇既统一天下,彻底废除封建,乃因郡县之旧名,明定地方政治之二级制,千年以还,遂成定制焉。跋右〈中国郡县起源考〉一篇,原为笔者于民国三十年(一九四一)秋,就读国立中央大学史学系三年级,选修顾颉刚先生所授「商周史」时之期终作业也。顾师发还时,曾用朱笔作批,并附一长函,指点文中可议可取之处甚详,奖勖有加,并嘱读后将原稿寄还,「当为编入文史杂志也」云云。然其时笔者方忙于撰写一有关我国古代社会史之长篇,拟以此文为卷首,故未急于付梓。孰意全稿末竟而大学已结业,乃将积稿寄友人处,匆匆束装东返故里省亲。原冀期年再返陪都,续学于母校之历史研究所。不意返皖未几,敌军便入侵中原,大别山顿成敌后。返渝续学无望,中大同学郭秉佑君乃将寄存约十余万字之旧稿分卷寄住立煌,讵料邮件通过敌区时寄稿泰半遗失,而此篇得以幸存。嗣执教立煌安徽学院,该院院刊编辑索稿,乃以此文塞责,遂蒙编入该刊第一期。故篇前小序有「恐复失之」之语。此民国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冬事也。大陆变色后,笔者在美绝粮.乃向哥伦比亚大学附设之「汉史研究计画」申请编译工作以自糊,主持人盼能交出一二篇旧作为参考,欲以证明申请者「能读通中国古书也」。不获已乃禀呈慈母于合肥故里,乞于旧作中剪寄一二篇,以便申请工作。初仅试投家书,未存奢望,不意慈亲竟能于中共土改劫灰中,将此篇剪寄,捧萱堂手谕,恍如天降也。此篇原印于战时敌后游击区,印刷校对均极粗劣,刊物更无流通之可言。笔者曾试查大陆出版之《全国中文期刊联合目录1833~1949》。皖院编译委员会所出之《世界月刊》虽亦列入(见页二九九),然该刊第一期则各馆均缺,始知手边所存,竟成硕果。摩娑旧简,追念三十年来家国遭际,不禁百感潮涌。因请吴章铨夫人再为抄成清稿,寄呈宋旭轩兄重行椠印,原文中除剔除两个欠通之英文字,及将当初手民误植「叔夷钟」及「素命镈」之铭文加以改正之外,余率任其旧,虽因事忙,无暇改作,亦见三十年来,流落异邦,学无寸进之可悲也。一九七〇年农历除夕附志于纽约哥大*载自台北《史学汇刊》第三期原载于一九四四年安徽立煌之安徽学院院刊《世界月刊》创刊号六、论帝国与民国之蜕变我们治「当代民国史」的史学工作者,落笔的先决条件应该是对「传统帝国史」(尤其是晚清这一段)有个本质上的了解。因为「民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从「帝国」慢慢地转变过来的。帝国是父,民国是子。不知其父,焉知其子呢?再者,帝国和民国的关系还不是生理学上鸡和蛋的突变关系;不是一只帝制的鸡,忽然生下一个民治的蛋来。它二者的关系,却是蚕之与蛾的关系——在本质上,在制度上是一种抽丝剥茧的蜕变关系。两朝嬗递、藕断丝连,是不可以一刀两断的。就以九〇年代大陆和台湾的现状来说吧:时至今日,大陆上的政治制度,可以说还是蛹在茧中、去古未远。毛泽东说:「千载犹行秦法政。」大陆上的问题,正是这个「秦制度」无法摆脱的问题。这也是一种苏联式的「革命后」(post-revolution)方向失落而回归专制的问题。台湾的现状呢?它这只民主白蛾是破茧起飞了。可是飞蛾都有其扑火的本性。误把烈焰当光明,万一飞翔失控,扑火自焚,也就前功尽弃了。所以宝岛今日的情况,从历史中找前例,似颇近乎德意志第三共和时期。德国当年由于仇恨加暴力曾引发过一种「排犹运动」(anti-Semitism)。国人把复兴工作中所遭遇的困难和国内外的不平现象,都迁怒到一个少数民族头上;造成一种山雨欲来的「革命前」(pre-revolution)有「恐怖主义」(terrorism)倾向的群众情绪。这种情绪最容易升级。如不能适时加以抑制,以防患于未然,其前景也是未可乐观的。长话短说。我们海峡两岸在民主政治上的努力,都还是在德苏两个模式中寻出路。双方距「民国」的真正目标,都还有其不同的距离呢!但是怎样的一种政治社会体制,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民国」呢,请先了解一下「民国」的本质。「民国」政体的本质丢开繁琐的西方政治哲学不谈,且看看我们自己的现代思想家如何说法。孙中山先生在他的「遗嘱」上说他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他的目的是「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这篇〈总理遗嘱〉原是那位颇有文采的汪精卫执笔的。汪氏为迁就他那「必须、务须、尤须」的行文腔调,代孙先生撰遗嘱,就不免以辞害意了。中山革命之目的,不只是在追求中国在国际间的自由平等;他还要全中国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上,彼此之间也自由平等呢。当然从经济生活方面来说,孙先生所要求的并不是孔夫子「不患寡」,或红卫兵「反封资修」的「穷平等」。他一直强调中国人民的经济状况只是「大贫、小贫」。在大小贫之间求平等,是没有太大地意义的。孙氏所要求的是「富平等」——用目前的辞汇来诠释,那就叫做「均富」吧!要既富矣而后均之,则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包括附属于农业经济体系之内的手工业和小城镇)就不能胜任了。简言之,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民国」,则工业化的经济发展就是个必要条件了。再者,搞工业化的经济起飞,是全国人民都要动脑动手的,少数人如滥用权力,从事包办,这个经济是永远「起飞」不了的。这样就牵涉到政治体制上的民主开放了。且放下「现代」人类社会行为中所应享有的「人权」不谈,纵使只从经济建设这一项更迫切的实际专题来观察,则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民主开放也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翻看当今「已开发国家」的进化史:未有政治封闭而经济可以「起飞」者;亦未有经济已经起飞,而政治仍继续其封闭者。这一对难兄难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所以一个真正的「民国」所应具备的第二个必要条件,便是一个真正的「代议政府」(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所代议的全民政治:林肯所谓「民有、民治、民享」是也。在政府运作上有任何蒙混,就不是真正的「民国」了。有了个「民有、民治」的真民国,则民之所「享」的经济财富、教育水平、基本人权、四大自由是会与之俱来的。孙中山先生革命终生,他那个「尚未成功」的最后目标便是建立一个如上所述的真民国。可是一个国家纵使能完成上述的两大条件如战前的日本和德国,究竟怎样才能把它维持下去,而不致走火入魔,也是个天大的难题。古人云「创业不易、守成尤难!」正是这个意思。试看日本「明治维新」诸贤苦心孤诣所建立的代议虚君制,是多么令人神往。殊不知前辈可以「创」之,而后辈却不能「守」之。等到少数暴戾无知的「少壮军人」,藉爱国之名,以暴力干政;振臂一呼,全国景从。勇则勇矣,其后果便要吃原子弹了。再看德国:一次大战后,它忍辱负重、重建共和,多么可泣可歌!不幸少数领袖,私心自用,利用群众报复心理,化仇恨为政治力量,德意志民族就重罹洁劫了。日德这两个民族,在近代世界上都是最有效率、最有表现的优秀民族。但是为什么犯了如此愚昧的错误呢?我们读史者叹息深思之余,才悟解出,原来他们的犯罪之源是出自他们政党之内,狭隘的组织家压制了有远见的政治家;在他们近代文明中,偏激的理论家也挤掉了恢宏的思想家。他山之石、可以攻错,这样就使我们在中山之后,又想起了胡适之先生——孙、胡二人的思想是萧规曹随的。适之先生早年就反对极权。认为民主政治不能走捷径。要想以法西斯、褐衫党一类的「速效」来建国救民是缘木求鱼的。胡适晚年鼓吹「容忍重于自由」。主张凡事都得想想,是人不容我?还是我不容人呢?只是单方面的「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那就是曹操了,还有什么民主呢?所以胡先生一生倡导民主的精义所在,便是一句话:「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二次大战前的德、义、日三国,在工业经济、代议政府两方面都已具备了实行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不幸的是他们万事俱备,只欠「民主的生活方式」这一阵东风。东风不来,他们就玩火自焚了。只知他人不民主,而昧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压根儿就不民主,从而滥用自由、滥用「多数制」(majorty rule),那就误尽苍生了。话说至此,我们「民国」的本质也就显露出来了。本质为何?曰:「工业经济」也。非振兴实业无以富。曰:「代议政府」也。非有真正民选代议政府不足以言全民政治。曰:「民主的生活方式」也。如生活方式不民主而多「财」(money)多「力」(might),则充其量一个小小「轴心国」翻版而已,民主云乎哉?事实上,自「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开始,我全国同胞、仁人志士,殚精竭虑所追求的便是这三个目标。但是一个半世纪过去了,我们在大陆上可说是一个目标也未追到,甚至愈追愈远。台湾呢?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这一篑之土是否可以平安地加上去,而不致因一根茅草便压死一只骆驼。我们写历史的人,执简在手,每晚都打开电视,只有耐性地等着瞧吧!「后封建」时代的中西之别朋友们或许要问:民国之远景既若是之单纯,何以我民族苦学猛追了百余年,死人亿万,至今仍是前途未卜呢?这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千头万绪的。同时这一问题亦非中国所独有。大国如印度,小国如菲律宾和印尼——乃至今日的整个「第三世界国家」,不都有类似的困扰?不也各有其不同的原因?但是困扰中国最大的原因,显然还是个中西「文化冲突」(cultural conflict)的问题。须知我们的大清「帝国」是两千多年来,一脉相承,纯中国文化的产品;而「民国」则是个彻头彻尾西欧文明的延续。以古老中国的传统,一下要接上现代西方的制度,若只说是「凿枘不投」,我们还是小看了这个问题。事实却是它二者是「两极分化」、「背道而驰」,甚至是「水火不容」呢!因此要以中式「帝国」之蛹,蜕变出一个西式「民国」之蛾,其过程是痛苦不堪的。但是处此「后封建时代」(post-feudal period),在西方急剧发展的影响之下,我们又必须洗心革面,非变不可,这就是我们近代史上的难解之结了。可是中西之别,究在何处呢?这问题,答来话长。这儿且说点简化的大略。从比较史学着眼,可以说近两千年来世界文明之发展,大致可用东亚、西欧两大主流之演变以概其余。这两大主流本是各自发展,极少相互干扰的。两相比较,其成就盖亦在伯仲之间。可是在十七、八世纪之后,西欧文明就显然逐步领先了。当东亚文明还停滞在帝王专制、农业经济时代,西欧各国在政治上已扬弃了专制;在经济上也摆脱了以农为本而逐渐地发展出「重商主义」和「工业革命」了。西欧文明何以在近代突然脱缰而驰呢?其关键盖为「封建社会」崩溃之结果。笔者在诸多篇拙作里,曾一再阐述中西社会发展之过程有其「通性」,如双方封建社会之发生与成长,便是通性之一例。然中西社会之发展过程,亦有其「特性」,如西方封建社会之形成,实发生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而中国封建社会之成长,则发生于秦汉大帝国建立之前。由于中西历史主观与客观条件之不同,而有其社会发展程序之先后;程序不同乃又导致这两个社会在近古与现代,亦有其本质之差异。二者本质之差异又何在乎?曰:现代西欧北美社会发展之基础在「社会重于国家」也。「国家」(state)者,社会之「上层建筑」(super structure)也。国家之结构随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我国则反是,我国社会发展之基础,则「国家强于社会」也。社会为国家之「上层建筑」,其结构之型态,其荣枯之动力,悉听命于国家之颐指气使也。中西两社会之背道而驰,又何胡为乎而然呢?曰:双方发展中之主观与客观诸条件,均有以导致之。西方中产阶级之自然形成盖西欧于十五、六世纪封建社会崩溃之后,由于种种条件之限制(包括永远无法统一的拼音文字),他们因此也出不了一个秦始皇。其结果便形成一种小王国、小城邦纷立的局面。其小焉者大致如今日之港、澳与新加坡甚或更小。其大者亦不过如南韩、台湾或稍大,其最大者亦不过一四川耳。吾人如闭目试作遐想:当年西欧一隅之地,便有十数(甚或数十)新加坡、港、澳、台、韩,在商业上作激烈之竞争。它们的独立或半独立的政府,也被拖着勉力跟进(如近二十年之台湾与南韩);大家一致向钱看,一个「重商主义」,当然就不呼自出了。社会繁荣带动了教育与科技之发展,加强了「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亚当史密斯之《国富论》,也就变成现代社会科学之第一部书了,其情盖亦如今日台湾坊间之《股票指南》也。浸假一个以动产与不动产为基础而取得政治力量的「中产阶级」乃应运而生(试看今日的台湾与南韩)。大家拳脚交加地在「一院制」(unicamera)的议会之内,压制了老贵族,提高了增额平民议员;建立并加强了下院,便控制了政府。上节所述「代议政府」云云,在不断改进中,乃变成为维护此一新兴阶级集体利益之比较适当的模式了。所以所谓全民「代议政府」者,实为西方自由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顺水推舟,无啥深文大义的自然产品也。可是这么一个肤浅庸俗的洋制度,我们要把它移植到东亚大陆,何以竟如此之高不可攀和如此之难产呢?这就因为它与我们的文化传统,实在是水火不相容的了。中国的「宗法传统」和「家长制」我们那个「国家强于社会」的传统,是从我们最古老的「宗法社会」逐渐演变出来的。宗法制是个纯国货。它在其他民族的历史里,是找不到类似的制度的。可是「宗法社会」究竟又是个什么东西呢?简言之,它便是由我先民所特有的祖先崇拜传统,所发展出来的以父系家长(paternity)为中心的氏族制度(clan)。前节已言之:我们的「封建社会」之崩溃早于西方一千七百余年。可是我们在封建社会崩溃之后,却没有弄到小邦林立、大家一致要钱的程度。相反的,由于特有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驱使,我们却搞出个高度中央集权的超级大帝国来。为着这个「中央集权」的运作,我们又发展出一套世界历史上无与伦比的「文官制度」(civil service system)。这个完整的制度,再经历朝改进,到满清初年,可说已臻至化境。它的运作之灵巧与科学化,允非国共两党后来的党官制所可望其项背。这样一个完备而合理的统治系统,再由一些思想家、政治家把我们东方哲学——儒、法、道三家的精义熔注其间,日久化民成俗,便形成了一个所谓「霸王道杂冶」的「文化整体」(cultural entity)。关于这文化整体的特性与通性,时贤与笔者于各种著作中所论已多,不应再叠床架屋。今且粗列数条,以一示其在中西文化冲突中所发生的作用。吾人应该提出的第一条便是我们传统「宗法社会」遗留下来的「家长制」。在传统中国的家庭里是尊卑分明、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家庭成员悉听命于一位既长且尊的家长。这种家长在家庭业务的管理上,有其绝大的权力与威望;同时在道德上,他也有绝大的义务与爱心。对一个家庭的兴衰贫富,和子女儿孙的管教养卫,他都要负全部责任的。但是他不是个毫无约束的独裁者。就以家庭财产而言吧!全家成员(除已婚女儿之外)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如果协议「分家」,则「家长」也只能取其应得之一部分。可是在一般管教上,则长幼尊卑之间是没有什么「自由平等」可言的。做子女的在家长管教之下,连最起码的,现今所谓「基本人权」的「择偶自由」都是享受不到的。我国传统儒家论政,多半都是「国、家」并提的,先要能「齐家」,然后才能谈到「治国」。家就是个小国;国就是个大家。所以国王、皇帝便是个特大家庭的太上家长;老百姓都是「子民」。不特此也,大皇帝底下的各级官吏也都是大大小小的家长。县长知事叫做「父母官」,刺史郡守叫做「『牧』民之吏」。依次类推,则皇帝便是最大的活祖宗。所以「祖国」这个现代化的名词,在古代则叫做「君父之邦」。君父一体,是最应受到子民们尊敬和服从的。所以孟老夫子骂人时也说:「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因而传统中国政治社会的结构便是从「父亲」这个小权威开始,形成一个小小的「权力金字塔」。然后重重叠叠上瑶台,大小金字塔层层配套,直至皇帝。皇帝所操纵的「国家机器」(state machine)便是个最大的权力金字塔。万岁爷是集全国「管教养卫」之权责于一身的。「教」在中古西方社会是由教堂分担的。做中国皇帝则是「作之君、作之师」,管教一把抓。政治二权都是自上而下的。中央政府承担一切责任;也行使一切权力。斯之谓「国家强于社会」,与现在西方民主国家「社会强于国家」,恰是个反面。今试把这两个不同的模式中「国家」和个体「公民」(citizen)之间的关系,图解如下:「集权」并不是「极权」可是在传统中国里,政治结构虽然高度中央集权(见图甲)——用时下术语来说,便叫做「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但是「集权」(centralization)并不是「极权」(total power或totalitarianism)。在这个「层层节制」的统治系统里,各级政府如都能按理出牌,也颇能收「垂拱而治」之效。纵使最高层出了一位荒淫无道的「暴君」(despot),他想透过层层金字塔,一竿到底,奴役全国人民,亦殊不易。因为暴君之出现,他第一步必须破坏他自己的法统。法统既失,则统治机器失灵,在那交通和资讯都相当原始的硕大帝国之内,搞其「东方暴君主义」(oriental despotism),亦势所不能。事实上,在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史上,除秦始皇、毛泽东二人之外,也找不到第三位二世而斩的「东方暴君」。因此生于这个权力金字塔底层的黎民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高皇帝远,亦颇能自得其「乞丐民主」(beggar democracy)之乐。但是「乞丐」们的「基本人权」、「自由平等」又向哪厢去找呢?这些现代的概念,朋友!原都是现代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玩艺嘛!在那并无「资产阶级」存在的帝制中国,那些罔顾人权、剥夺自由的制度和风俗习惯如君权、父权、夫权、盲婚制、多妻制等等,原都是我们「固有道德」所认可的嘛!生为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有谁又觉得「天下有不是之父母」呢?诗人胡适说得好:「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这和今日老美公民「不觉太自由,只道自由好」,正是一个铜元的两面嘛!事实上,「无节制自由」之为害,实远甚于「健康的不自由」啊(着重健康二宇)!身在庐山中的游客,哪能识其全貌呢!因此从比较史学上看,我们这个宗法遗规的「家长制」,在中世纪的世界上,不特是个「可行的制度」,甚或是个「较好的制度」呢!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俾斯麦时代的德国所行的「父道主义」(paternalism),不也是一样吗?腓特烈大帝说:「我为人民谋福利,可不一定要人民知道啊!」这与我们孔夫子的政治哲学,不正是不谋而合吗?我们的家长制一直延续到今天,初不因历次革命而有所改变。事实上台湾今日所存在的问题,可能就是因为缺少了一位大家长呢!可是李登辉总统今日的作风,似乎就有意重建这制度。正因为我们孔孟之道的政治模式,健康长寿,比较合情合理。我民族安于此生活方式已二千余年,一旦要以夷变夏,本末倒置,其艰难万分、痛苦不堪,自是意料中事。但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变夏从夷呢?那就是中世纪毕竟是中世纪;那个时代的「较好制度」,延至今日已大部分不适用,我们现在要另辟蹊径,就不得不从洋西化、改弦更张了。「健康的个人主义」在现代的民主国家里,社会的基础是建立在一个公民的「健康的个人主义」之上的(「健康」一辞是胡适之先生为中文读者特地加上去的,以免误解)。个体公民与各级政府之间,与夫各级政府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是双边契约的关系(见图乙),政府不再是家长。它是听命于人民的「服务机构」(service agency),官员是「公仆」(public servant)。这一来,它和我们的传统的家长制,就完全背道而驰了。但是这一洋制度未必就比我们的土家长制更好。它若行得其道如今日的英语国家,则政府便是为民服务的机构;权力若被滥用,则全国国民,都会变成独夫专政的个体对象。卢梭说:「暴君之前,人人平等。」(Before a despot everyone is equal.)就是指的此一情况。到那时,天既不高、皇帝也不远,那就民无噍类矣。上节所述战前的德义日加上个斯大林的俄国,战后的毛泽东和他的红卫兵,就是这个画虎不成的洋制度走火入魔的结果。九〇年代的台湾从家长制蜕变到一个「社会重于国家」的洋制度方向来,希望它的年轻的政治领袖们相忍为国。不要也画虎不成,迷失方向才好。以上所说的宗法社会传统下的「家长制」只是我们帝国时代,至今还没有完全「蜕变」掉的特征之一。但是这一特征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是和我国所特有的农业经济制度相互配合运作的。它二者原是一对「暹罗连体兄弟」(Siamese twins)。彼此同生共死,是分割不开的。事实上中共今日在大陆上的政经失调,便是在这两个弟兄之间想舍其兄而留其弟,所以就矛盾百出了。重农轻商的后遗症不过话说回头,我们原有的以农立国的经济制度,也并不是甚么坏制度。相反的,它原是在人类历史上经过精心设计,一行两千年而有实际效验的「较好制度」(better system)呢!须知中国封建时代,原和欧洲一样,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可是在封建制崩溃之后,欧洲的经济便迅速地走上了「重商主义」(mercantilism)。而我们却缓缓地走上「重农主义」。「重商主义」原是在社会强于国家的客观条件之下,不受人类意志控制而自然成长的。它的确是一种(如马克思所想像的)「客观实在」(objective reality)的产品。可是我们「重农主义」,却是从头到尾的一种「主观设计」(subjective planning)的制度。更具体地说,它是在国家强于社会的情况之下,由政府主动从事「土改」的结果,是主观意志制造的。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废井田、开阡陌」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土改」。政府为了解放农村个体户的生产力,乃把公田(井田)制给废掉了。改农业为私营——这正是近年来邓小平毁弃毛制土改的主要内容。秦以后,土地变成了商品,可以由人民自由买卖。此一农村自由经济制度,在中国一行两千年,没有太大的质变。一直到公元一九四九年,中共政权成立之后,才被毛泽东倒转了。【附注】毛共土改,改私田为公田,也是主观意志的产品。在制度上说,实在是恢复先秦的封建生产制,所以终于行不通。王莽也就是搞封建生产制,所谓「复井田」,把脑袋搞掉的。以主观意志来建立土地制度,古代儒法两家原是一致的。汉承秦制之后,儒家的政权,把法家原有的「重农轻商」的政策,继续推到最高峰。商人阶级受到政府严重的歧视。我国这种与西方反其道而行的「轻商主义」,其后竟深入人心,历两千年而未稍改。商人既被一个强大的政府镇压了,那个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的「城市中产阶级」(urban middle class)在中国历史上也就不能出现了。缺少个城市中产阶级,中国也就出不了「重商主义」和「产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没有产业革命和与之俱来的「大规模生产」(mass production),那我们就只好安贫乐道,维持个半饥半饱的农业大帝国,永不想发财致富了。全国人民都生存在大贫小贫的边缘,如果再加上人口失控像晚清那样,那就真的一穷二白了——所幸我国人口过剩的现象,只发生在清朝乾隆以后。以上所述便是我国晚清时代,从古老传统中承继下来的政经实况。这一实际情况,也是传统的政经制度作天衣无缝的配合所制造出来的。但是从人类文明累积的总成绩来看,这种体制原没有太多的不好。相反的,我们那独步世界的中世纪文明,便是这项政经体制孕育出来的。且看那些在十七、八世纪来华传教,目击我国康雍乾盛世的耶稣会士;且看那位在十八、九世纪之间名闻天下的民主圣人杰弗逊;且看那位在二十世纪中叶,作为罗斯福农业「新政」智囊的华莱士等等,他们比较中西,对我国传统小农制的社会生活,无不推崇备至。晚近的科学史权威的李约瑟,对于我们中世纪科技与社会的成就,也捧得天高……我们自己的往圣先哲,唱戏抱屁股,自捧自的言论,那就更不用说了。纵迟至今日,李登辉总统还不是在为「回归固有文明」而呼吁吗?遑论当年。可是既然有如此优秀的传统,为什么在晚清时代——那时的「固有文明」不是比现在还多一点吗?——我们却表现得那样窝囊呢?结果招致「新青年」们,一致喊打,几乎把「固有文明」全盘否定了。而晚近四十年,我们又为什么表现的如此暴戾无知,还要麻烦「民主女神」老人家,跨海东来,普渡众生呢?对此,我们的综合答覆,要点盖有数端。其一便是前节所述的中西文化冲突的问题。「中古」或许是我们的;「现代」却绝对是人家的。请翻翻我们今日的中小学教科书;想想我们日常的衣食住行,有百分之几是属于我们「固有文明」的呢?——老兄,都是洋货嘛!一句话归总,我们传统的政治经济制度(不论好坏),是不能适应现代西化的需要。适应不了,它就会变成我们求新的包袱,现代化的绊脚石了。好汉专说当年勇,那就十分窝囊了。且看我们的洪秀全天王,他陛下一面要保留固有文明中的多妻制,一面又要奉行只许有一个老婆的基督教,所以就被罗孝全牧师杯葛了,以致身死国灭。传统国家机器的周期性再者,纵使一个古老民族,它有勇气卸下传统的包袱来求新求变,它还要有个有效率的行政机器来推动此事。不幸的是我们在清末的那部国家大机器,也已到了锈烂不堪,应该报废的程度了——它负荷不起这个天降大任。科学家告诉我们,任何群居动物的团体组合,生灭盛衰之间都有其周期性。这反应在传统历史上,史家则叫他做「治乱、分合」;阴阳家则叫它作「气数」;西方汉学家则名之曰「朝代循环」(dynastic cycles)。但是不管称谓如何,我们那部「中央集权文官制」加「农业经济」的国家大机器,亦有其不随人类意志转移的运作周期性。西汉以后历朝的政治史实就警告我们,这部大机器的有效运作期不可能超过两百年。(以世界标准来看,两百年一个周期,不算最长,也算够长的了。)过此时限,就是报废换新的时候了。满族的统治者于公元一六四四年入主中国,到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签订之时,已满一周期。到此时它那部仿汉改良重建的统治大机器,也已到了锈烂报废之时,不堪任重致远了。吾人试闭目沉思,如「鸦片战争」等国耻国难,均发生于康雍乾三朝鼎盛之时,其结果又将如何呢?这也是我们国运使然吧!这些国难国耻,却发生在「欧洲扩张主义」(European expansionism)的极盛时期(根据他们的周期),也正值我大清帝国国运周期衰竭开始之时。在这盛衰对峙之间,则清廷造化如何,也就无待蓍龟了。所以我国近代史家每喜诟病清室涉外官吏为如何颟顸,如何庸愚,而在下读史数十年,则不以为然也。设以清季「科甲出身」之林(则徐)、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沈(葆桢)乃至恭王奕訢等,比诸后来国、共、民、青、民盟、民进诸党之高干,优劣之间,岂待区区执简人之饶舌哉?只是大清帝国气数将终,统治机器报废之周期已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国之不国岂能厚责于机车驾驶人员和维修技工耶!「西化」、「现代化」与「阶段性」综合本篇以上各节之阐述,一言以蔽之,我们大概可以说,一部中国近代史便是一部「传统中国」向「现代西方」转变的「转变史」(history of transformation)。这一转变的过程,早期的史家,名之曰「西化」。目前的学人则改呼为「现代化」。其实这两个概念的疆界实在不易划分,不过人类毕竟是个有「历史感观」(sense of history)的动物。历史往往也是解释概念之争的最佳工具。就以吾人现代生活中的刷牙为例吧!「刷牙」这项卫生习惯,是从西方传来的。它在十九世纪的中国,大概可以叫做「西化」或「洋化」了。可是刷牙在今日中国都市生活中却变成不可或缺之一部分,那我们就只能把它列入「现代化」的范畴了。据说毛泽东就没有刷牙的习惯。这大概由于他年轻时农村背景和叛逆个性所造成的。青年的毛泽东反对「崇洋媚外」,所以就拒绝这「西化」的习惯了(毛氏也一辈子未穿过「西服」)。所以当他老年住入都市,生活就不够「现代化」而被老婆骂成「太土」了。毛泽东的私生活,小事也。但是,朋友,见微知著嘛!这项社会学上的「微观法则」却能替我们解决无数大问题呢!可是不论「西化」也好,「现代化」也好,我们近代史上这项转变,几乎是十年一变,层次分明的。它存在着浓厚的「阶段性」。我们如从社会经济史的观点,试一回看鸦片战争前传统中国的历史,那就几乎千年未变了。从一本千年未变的「静的历史」,忽然接上一本十年一变的「动的历史」,则近代中国之动荡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我们这项动荡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是从「西化」进入「现代化」,按部就班,层次分明的。前文已言之,我们的固有文明原是自给、自足、自满的「三自」文明。它在「现代」阶段忽然大动特动起来,实在是「鸦片战争」开始的。在这次战争中我们吃了洋人的苦头,所以才搞起「洋务」来(那时叫做「夷务」)。我们对付外族的老办法一向是「以夷制夷」。鸦片战争时,我们被夷人的坚船利炮所打败。战后痛定思痛,我们第一个「夷务专家」的魏源(林则徐的幕僚)乃想到要「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了(见魏著《海国图志》序)。这就就开始了我们「科技现代化」的第一步——也就是今日邓小平所要搞的「四化」之一。老实说,我们在前一个世纪的新派人物把「四化」搞得确是有声有色。九〇年代中期,李鸿章的「北洋海军」竟是世界七大海军之一,远驾于新起的日本海军之上。不幸甲午一战,马脚全露。有识之士自此再也不搞「四化」了,因为他们知道,大清帝国的根本问题不在四化而在第五化——「政治现代化」。康有为、梁启超因而搞起了「君主立宪」。他师徒二人认为连皇帝也要「西化」一下。他们的广东同乡孙中山则认为要搞政治现代化就得彻底的搞。他主张「建立民国」,干脆把皇帝搞掉,来选个「伯理玺天德」。康梁失败了。孙先生成功了,并且当选了中华五千年史上第一个「伯理玺天德」。但是孙伯理玺天德并没有解决问题,随他而来的则是军阀混战、夷狄交侵。国政民生反远不如大清帝国之晚年也。这样乃又惹出另一批「有识之士」胡适之等来重行考虑了。胡适之他们认为科技(坚船利炮)余事也,政治经济亦余事也。重要是我们整个文化体系害了绝症,非彻底脱胎换骨不为功。这就是他们「全盘西化论」的理论基础了。要丢掉全部「固有文化」而推动「全盘西化」,这样他们也就把「西化」运动推展到最高峰了。可是从魏源到胡适这一「转变」过程是节节升高、层次分明,「阶段性」是十分浓厚的。「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虽然是属于另一大时代了,其变化之轨迹,阶段分明,基本上是与前期无异的。总之,我们这部苦难而光辉的中国近代史,在全民族合力推动之下,时时在变、处处在变。其进度虽然难免迂回曲折、颠颠倒倒,但是其摸摸索索,终于要找到一个安全而满意的出口则一。出口云何,一个长治久安、名实相符,如篇前所言之民国也。语云:「穷则变、变则通。」所以只要我们不停地摸索,最后必有大道可「通」。照近年来海峡两岸的局势来看,这个「通」的日子,似乎并不太远了,我们等着瞧吧!* 一九九〇年四月二十五日脱稿于台北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五十六卷第五期七、论帝国主义与晚清外患在上篇谈「帝国与民国之蜕变」的拙著里,笔者曾不揣浅薄、斗胆地说过,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来看,我们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史,几乎是千年未变;而鸦片战后,则几乎十年一变。何以在社会经济方面,我们的传统历史是「静如处女」,现代又「动如脱兔」呢?恕我要言不繁,这个两千年未有之变局,实是西方东来的「帝国主义」推动的结果。「帝国主义」(Imperialism)又是个什么东西呢?这一问题对我们这一辈二十世纪上半纪出生的华裔男女,还需要解释吗?那一部血淋淋的「帝国主义侵华史」,便是我们一辈子实际生活经验的主要部分,别提也罢,提起来,我们会怒脉贲张、咬牙切齿的。以上这份民族感受,是任何人所不能否认的。这是我们亲身体验出来的,有什么好否定的呢?因此我国一般史家和国共两党的官方,都会肯定「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的万恶之源。马列派的史学家,更会把它概念化一番说:帝国主义何以是万恶之源呢?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万恶之源的上面,还有一个总源的「资本主义」。可是这些说法,却不为很多西方汉学权威所接受。他们之间有许多极有火候的历史家,甚至是最有权威的泰山北斗,如创立当今剑桥学派的开山宗师费正清教授等,却认为「西方帝国主义」在中国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它只是由于革命党人(包括国共两党)不断的宣传,而嵌于我民族心理上的一种幻觉,——虽然他们也并不否认日本人对中国的侵略却是一宗不折不扣的「帝国主义」。日本人呢?在他们战败之初,倒颇有些忏悔心态。可是近年来,他们就逐渐地把他们在中国大陆赤裸裸的奸掳焚杀说成「进出中国」了。只是日本人这批「进出论者」引经据典的功力,无法与西方的「幻觉论者」相提并论罢了。朋友,时间是可伯的。以感情写历史,也是靠不住的。君不见二十世纪后半纪(尤其是近三十年)才出生的中青年男女,他们对「南京大屠杀」、对「佳木斯细菌试验所」等等的情感反应,就不会像他们父执辈那样椎胸泣血了。君不见,抗战期间站在不同阵地的一些华裔同胞,他们对日本战犯不也有颇为不同的量刑心理……再过些年,纵是华裔大学生恐怕也要靠历史百科全书,才能粗知「帝国主义」的定义了。写历史的目的是为保存某一段历史的真相。传之后世,警惕将来。历史家应该实事求是、心平气和。他不应为某一时代的喜怒哀乐所局限而笔端常带感情。所以像「帝国主义」这样的议论未定之辞(debatable subject),就应该辞简义赅的去搜搜它的根,再作论断。「扩张主义」与「帝国主义」若谈「帝国主义」的根源,我们就不能不上溯到历史上的「扩张主义」(Expansionism)。扩张主义是个洋名词。我们文化中的同义字大致可说是「强凌弱、众暴寡」。它是「人性」(human nature)中绝对存在的一面;也是最丑恶的一面。它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所揭露的「人类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甚至「动物社会行为」(animal social behavior)中经科学家证实的「客观实在」。人类历史上「扩张主义」之动机是多方面的。它包括疆土、经济、政治、宗教、文化、虚荣、色欲、嫉妒乃至日常的衣食住行、七情六欲。其中任何一面、多面或全面,都可引起群居人类向外扩张的社会行为。若论其在历史中有记录的荦荦大者,则我们「汉人」,原来也是这一行的老祖宗。我们早期对「其心必异」的「非我族类」之「扩张」行为,也是天人共愤的——可是我们的圣贤史家帝王将相,不也把这些最不光荣的对外侵略,开疆拓土、犁庭扫穴,说成王化远播等等最光荣的民族史迹吗?民族史家们(包括区区小我在内),又何尝说过这些都是民族之耻呢?就以我们对付匈奴族为例吧!匈奴族是我们汉族扩张主义者最早的,有明显史料可稽的受害者。其族本名曰「匈」(Hun),「匈牙利」(Hungary)之匈也。「奴」字可能就是我们汉族扩张主义者把它加上去的。正如日本人的老祖宗本自名曰「倭」(Wa),它那个倒楣「倭奴」的「奴」宇,也可能是我们汉人给他们加上去的。早期的欧洲史家和汉学家,对Huns是否就是Hsiung-nu颇存疑虑,就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nu」字,可能就是我们中国「种族主义者」(racist)所玩的花样。匈民族被我们的侵略大将卫青、霍去病、窦宪等人,给「扩张」出去了。他们抛弃祖宗庐墓、君父故土,逃难逃到中亚和东欧。在那儿,他们又把当地土著「扩张」得七零八落。终于在四、五世纪之间把整个欧洲弄得天翻地覆;最后弄出个史无前例的「民族大迁移」(The Great Migration)来。没有民族大迁移,哪有中古和现代的欧洲呢?所以历史家如果说,只有现代的欧人东侵才具有「史无前例」的影响,那就昧于古史了。四、五世纪时欧洲,为什么闹得那样天翻地覆呢?曰:「中国扩张主义」西进之后果也。「中国扩张主义」为何物也?威尔斯(H. G. Wells)教授所谓「Chinese Imperialism」也。所以「扩张主义」和「帝国主义」,大致可以说是「同义字」。至于十三世纪的蒙古西侵,也可说是「Chinese Imperialism」,因斯时的东方政治哲学尚无国际平等之概念(equality of nations),蒙古人所服膺者仍是儒家传统之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彼以少数边疆民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其性质正如满族之建立清朝,亦天下共主之一朝而已。所以现代西方的「帝国主义」,盖亦起源于近代欧洲的「扩张主义」。这一点,任何国家、任何派别的历史学者,大致都可完全同意的。可是本为中国扩张主义的「受害者」(victims)的欧洲民族,何以于近代,忽然大肆「扩张」起来呢?而近代欧洲扩张主义又是个什么性质呢?为着一般中文读者的方便起见,我们最好还是把中西史籍对比着看,将这桩史实,简单地从头叙述一遍,再及其他。封建末期的解放运动笔者于前章曾略言之:中西「封建制」(Feudalism)之崩溃,时间上虽相去一千七百余年,在性质上与形式上则颇为相似。中国在封建末季的「战国时代」,王纲解纽、五霸争雄;结果导致百家争鸣、诸子蜂起。终于孕育出一个学术思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社会生活……等等彻头彻尾的「解放运动」——它也是我东方文明最光辉灿烂的一段史实。可惜这个光辉灿烂的运动,最后竟以最惨痛的「焚书坑儒」的方式结束了。自此以后,我民族的智慧,就被帝王将相和儒教圣贤,牵着鼻子,一牵两千年。所以汤恩比大师说,中国文明自此便一蹶不振了。且看西方呢,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原也是辉煌灿烂的。不幸他们于四、五世纪之间,为「民族大迁移」所腰击,竟被诸蛮族入侵(亦如我国史上的「五胡乱华」),弄得四分五裂。可是这些西方蛮族,一面虽毁坏了罗马文明,另一面却又自身「罗马化」——其情亦如我国的五胡汉化。值此扰攘期间,那原为罗马时代旁门左道的「基督教会」乃乘虚而入。其情况亦如佛教大盛于我国南北朝之间也。经过数百年之混乱,整个欧洲终于被基督教所征服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基督世界」(Christendom)。(在东方,佛教便没有这项福气了。)在这个基督世界里,那些流窜蛮族(今日欧洲白人的祖先)逐渐定居。其罗马化、基督化了的酋长们也就逐渐地落实他们部落的统治而变为(与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类似的)封建诸侯了。他们各自霸占土地、豢养农奴、组织庄园,不断地增进生产以自肥。而与他们平行发展的「基督教会」除霸占土地之外,还兴办教育、建筑教堂、规范文化、包办上帝以自尊。这样便形成了他们「政」(state)、「教」(church)两头大的「中世纪文明」(medieval civilization)了。因此,就中世纪文明的本质而言,无封建诸侯与封建生产制,则蛮族社会便无法安定,原始农业便无法增产。无教会与上帝,则诸蛮族各「拜」其「拜」,小拜拜拜大拜拜,亦不成其为宗教、不成其为文化。所以封建诸侯与教会司铎在中世纪亦各有其文化任务与历史功勋。双方配合适度,亦可使庶民乐岁终身饱、凶年得免于死亡。安居乐业、弦歌处处,煦煦然,固亦有三代之遗风焉。已故吾师中古史权威之艾文斯(Austin P. Evans)教授,总以中古社会生活为人类社会生活之理想境界,良非虚奖。君不见马丁路德乎。路氏对教会腐败,虽恨不得与之偕亡,而对封建诸侯则颇能曲谅,亦自有其卓见也。但是历史毕竟是随时间移动的。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封建制、庄园制、基尔特制,虽俱有其历史任务,然任务完成,时移势异;时势变而制度不变,它们就成为进化的绊脚石,历史的反革命了。此吾友严家其先生于最近神游罗马参观「异端法庭」(Inquisition Court或Holy Office)之后,便与其誓不两立,亦职是之故也。中世纪封建文明,以善自培植而达于饱和状态,一个「解放运动」(如中国古代之「百家争鸣、诸子蜂起」)就应运而生了。可是中西封建社会之崩溃却同源而殊途。我国的「诸子蜂起」,终以诸子同坑而结束。欧洲则因为出不了一个秦始皇,收束不了这个「处士横议」的局面,因此现代欧洲为反抗「政」、「教」两大桎梏的「解放运动」就像一窠蜂子,向四处爆炸了。其出现方式如「宗教改革」、「商业革命」、「方言文学」、违反教义的科技探讨、规复原本为基督徒所不悦的「罗马法」之研究与施行等等……总之一个广义的「文艺复兴运动」,乃如野火之燎原,一发而不可收拾。欧洲的天地太小了,它们火花四射,很快地就烧遍五大洲。它们结束了欧洲的「大黑暗时代」,便把人类的文明自「中古」推入「现代」。因此一部三百年的「现代世界通史」,就变成一部「欧洲的扩张主义」的历史了。「扩张主义」的「两面性」所以现代欧洲的向外扩张是有其善恶的两面性。其「善」的一面,则笼罩由西欧开始的「现代文明」各方面(various aspects)的向外传播。其形而上各方面或可概括之为「德先生」(民主和相关的观念);其形而下者,便是「赛先生」(科学)了。而「扩张主义」的「恶」的一面,则是欧西白种民族国家利用其先进科技成果,向落后地区奸掳焚杀,作其赤裸裸的掠夺、侵略和侮辱。因此,这一现代的欧西扩张主义,其「善」的一面的传播,虽非其原来的「动机」,然其「结果」则不无可取。例如上文所举有关我们日常生活的小例子「刷牙」。无「西风东渐」,让我们「洋化」一番,我们早起不刷牙、岂不难过乎哉?这一点我们就要拜侵略者之赐了。可是这一类「原本无心」的「牙刷主义」的传播,终抵不掉他们那「存心作恶」的炮打火烧、走私贩毒、「华人与狗」等等罪恶行为。这「恶」的一面,就是不折不扣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Colonialism)了。所以我们如果要讨论那些来自西方,本质上大同小异的什么「扩张主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那我们就得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它。我们如只为感情所驱使,而把「帝国主义」看成近代中国的「万恶之源」,这多少也有乖史实。因为它在枪杆、鸦片之外也还有些好东西。君不见,我们今天搞得轰轰烈烈的什么民主、人权、妇女解放……等等,不都与「帝国主义」同船光临的吗?否则我们还不是在搞那个倒楣的「三从...【台版原书亦缺第171页,不知何故。至为遗憾】其纵深蜕变的程序的。此一时可作其大恶,彼一时为其本身利害之需要,或亦有若干善果,凡此都不可一概而论,或以偏概全也。现代西方帝国主义之通性为何呢?简单地说来,则是:滥用暴力,追求暴利,不择手段,绝情寡义。这条通例可以说是自一四九三年西、葡两国经教皇敕令(Papal Edict)中分地球开始,到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战后日本投降为止,通用于四百五十余年之间所有的帝国主义而不会有太大的偏差。在十五、六世纪之间,西葡两国开始向海外扩张时,就是滥用暴力、追求暴利的。当时的受害者便是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和非洲沿海的黑人。西班牙人为掠夺土人,寻找金银,曾有「吃人肉」的可怕纪录。葡萄牙人在非洲沿海,绑架土生黑人,贩卖为奴。其行为又岂止「绝情寡义」而已哉?迨达伽马(Vasco da Gamma)于一四九七年绕过好望角,直航印度两年后归来,获暴利六十倍,真是羡煞西欧朝野。西、葡两国是西欧扩张主义的始作俑者。但是地球毕竟太大,两邦实在太小。两国向相反方向发展,主宰了三大洋(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终于一五二一年由麦哲伦之绕地球航行而会师于东南亚时,已负荷太重。其后当地土著及东南亚华侨,虽受祸弥深——一六〇二年西班牙人曾于菲律宾之大仑山(San Pablo del Monte)一举屠杀华侨两万四千余人;一六三一年于加拉巴(Calamba)再杀我华裔两万有奇——然其对中国大陆本土则始终末敢过分觊觎。葡萄牙人虽于一五五七年(明嘉靖三十六年),潜入澳门建小货栈,并于台澎外海瞻望宝岛而惊其「福尔摩莎」(Formosa,葡语「秀美」也)。然限于国力,亦无法强占。迨荷兰人于一六〇二年(明万历三十年)组织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向「东印度群岛」(今之印尼)发展时,曾一度乘机占领台湾之一角,然终于一六六〇年(清顺治十七年)为郑成功所逐。所以上述一二个海权小邦,虽曾于十六至十八世纪之间,把整个东南亚(亦多为中国之旧藩属)弄得天翻地覆、海啸山崩,但是他们却始终未敢侵掠中国大陆,因此我大陆上明清两朝自郑和七航(一四〇五~一四三三)收帆之后,便龟缩神州,睡其呼呼之大觉。对大门之外的西洋海盗,毫无所知,亦未加闻问。如西班牙所操纵,以华裔海员为基础,独占亚美两洲的太平洋直达航运二百五十年之「马尼拉邮船」(Malila Galleon,1565~1815),我国官书竟无片纸记录,酣睡之沉,亦可惊矣!我国明清两代朝野,黄粱一梦四百年(一四三三~一八三九),迨鸦片成患,西来毒贩欺人,一觉醒来,已景物全非矣!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毒枭」若论欧西各国东向扩张之先后,英国实在出道甚晚.但是英国却是世界近代史上最全面、最耐久,最能因时制宜、随机应变,不拘一格、花样繁多而后来居上的帝国主义。事实上,一部晚清中国外交史.便是一部「中英外交史」。俄、法、日附庸而已;美国则英之尾闾也。英人作有计画之东侵盖始于一六〇〇年英国「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 England)之创立。该公司为一私营之商业组织。然盎格鲁?萨克逊民族所特有的和衷合作、窝里不反的民族精神,竟能使该公司拥有政治权力与英国之国家武力相配合,全面向外扩张。其第一目标盖为印度之「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也。蒙古王朝斯时已弱点毕露,治下诸侯林立,内讧不已,乃予英国之东印度公司以可乘之机。其时入侵印度除已式微之葡萄牙人之外,原有英法二强。然两雄相争,法人终非敌手。笔者今犹忆及数十年前在大陆上初中时,老师教世界历史课,曾大谈「英国小将克乃武(Robert Clive)大败法国老帅杜普雷(Dupleix)」之历史故事;有声有色,至今不忘。杜普雷于一七五七年被克乃武逐出印度。印度乃为英国所独吞,一吞二百年,至二次大战后始恢复独立。英人东侵之第二主要目标厥为中国。然其时正值我国乾隆盛世。中央权力方浓,沿海诸省亦无懈可击。中英交往乃限于国际间之贸易。唯英国此时尚处于工业革命前期,钟表、呢绒等少数制造品之外,无太多商品足资供应,而我国之丝、茶、瓷器则可无限外销。因此中英贸易初期,英方「逆差」殊甚,全凭金银硬币,以为挹注。不幸我国之「顺差」贸易,不数稔便迅速逆转。至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东印度公司取得鸦片专卖权(monopoly)之后,我国顺差瞬即变为逆差,以至一泻如注,不可收拾。鸦片原产于南洋、印度、波斯、土耳其等地而以印度为最佳最伙。明季列为藩属「贡品」。盖鸦片原为极有效之药物也,清初南方沿海始见「竹管啖烟」之陋习,盖亦传自海外,鸦片遂成为毒品矣。顺康之间(一六四四~一七二二)满族入主未久,朝气蓬勃;而中土于大乱之后,人口大减,物阜民殷。政府亦能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北京;朝廷政令颇能一竿到底。烟毒初现,政府即申严禁之令,故亦不足为大患。不期嘉道之际(一七九六~一八五〇),清朝之盛世已邈,衰竭之周期将届,朝政不纲,地方官吏之贪污腐化尤不可遏,鸦片禁令乃渐成具文。其尤不可抗拒者,则为大英帝国挟其吞噬印度之余威,官商一体,揖帆东来,载其印度之高级鸦片,在我沿海作武装走私。其囤集走私鸦片之趸船,有时竟泊于广州城郊之黄埔!「滥用暴力,追求暴利」莫此为甚。年前笔者游黄埔,导游者告诉我:「此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黄埔军官学校」之故址也。」我也告诉他:「比军校更早一百年,此亦英国人走私贩毒,鸦片堆栈之故址也。」导游愕然。近年来曾有中西历史学家,坚持「鸦片战争非为鸦片而战」之学说。他们认为「鸦片」只是一种商品,由英商运抵南中国外海伶汀洋中之小岛。其销行中国内地则全由中国本身极有效率之走私商人接运之,非英人之责任也。此一学说,真是历史学界的奇谈怪论。笔者定居纽约市四十余年,对本市贩毒掌故可说了如指掌。所知个体毒贩,大至亿万富翁之毒枭,小至当街兜售「白面」之八、九岁儿童,可说「阅人多矣」。以美国今且缉毒机关之有效,科学方法之新颖——偶读其官方缉毒报告,直如科幻小说,然终不能禁。驷至每下愈况,全世界之最大都市,今竟为毒犯所征服。目前联邦政府于国内束手无策之情况下,只有乞助于友邦,冀图直捣「金三角」之老巢,亦未见有若何效果。噫嘻呼,缉毒之难,岂踞坐皮椅,于象牙之塔内放言高论的教授先生,所能知其万一?!区区读史之余,每作遐想:设有超级帝国主义,以激光炮、原子弹诸武器为后盾,强运千吨今日最精纯之「中国白粉」(China White),泊舟于纽约港内之「艾丽丝小岛」(Ellis Island)以供应市内之大小毒贩,则伟大之纽约市将成何世界?美国又成何国家?华府白宫对此超级毒枭之反应又何如哉?此不正是当年道光爷陛下的中国吗?!明乎此,吾人当知十九世纪之英国便是人类历史上,若是之空前绝后的最大毒枭也!明乎此,则鸦片商品论者,也就很难自圆其说了。「鸦片战争」与「茶叶战争」有的学者可能还要辩论说:鸦片之为害一事也。鸦片之沦为中英战争之导火线,则又另一事也。以逊清政府当年之颟顸愚昧(ignorance)、闭关自守(seclusion)、反商(anti-commercialism)、排外(anti-foreignism),纵无鸦片,则其他任何一「片」——麦片、米片、溺片、尿片——亦均可为「麦片战争」……「溺片战争」之导火线,岂独鸦片已也?中英之战势在必发,非鸦片之过也。此言实昧于历史事实之又一胡说。有关「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之中西史籍无虑数百种。今日史家对战争之经过,盖均已耳熟能详,不须争辩。拙作限于篇幅,亦无法重叙史实(注释上再略叙之)。然该次战争之基本性质,有待研讨之处则正多也。须知「鸦片」为当年中英战争中,英方无可代替之「商品」也——其获利之丰(读者试看今日之毒贩便知),天下无双;其有助于当年英国国库之收入(national revenue),亦不可或缺;其有助于英伦之繁荣、「国民所得」之增长,与夫绅士淑女生活水准之提高,也出乎想像——试看伦敦、香港等地十九世纪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楼大厦,有几座与鸦片无关?(君知否?这类建筑,纽约与波斯顿,间亦有之。英人垄断了印度高等鸦片;波斯、土耳其产之次等货,美商营之也。)总之,「鸦片贸易」(opium trade)为当年英伦朝野,国脉民命,生计攸关,不可或缺之国际贸易。女皇与国会,均不惜为之一战。可是英国国会档案不昭示乎,英国议员之反对战争者,岂非所在多有?此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小史之见也。英国与美国一样,毕竟是个有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嘛!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国会之内还不是有人反对对日宣战!所以我们敢断言:「鸦片战争中英双方皆为鸦片而战也。」否则它就不叫「鸦片战争」了。一七七六年开始的「美国独立战争」,是由中国的乌龙茶叶引起的。该战争非为茶叶而战,因此它就不叫「茶叶战争」了。然则十九世纪中叶中英之战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论「鸦片」、「溺片」都「非战不可」呢?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曰:若无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则「鸦片战争」便不会爆发!盖清廷至此,禁烟已百余年。然鸦片之祸,愈禁愈炽;鸦片贸易愈禁愈大。「鸦片战争」原为鸦片而战嘛!如鸦片之禁令始终只是一纸具文,则英国又何必发动什么鸦片战争呢?无奈鸦片之祸,至道光中叶已至不可收拾之程度。世界上任何有自主权的国家,为着一己生存,都非禁不可。吾人今日如试一重读一八三八年(清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一折的原文,则知正当进出口商人经营所获,「较之鸦片之利,不敌数十分之一。故夷人之着意,不在彼而在此。」又说到罚轻瘾重,吸毒者「刻不可缓……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与贩者,罪杖一百,徙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徙。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必不愿受刑而死于市……」(见黄著《黄少司寇奏疏》)。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而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 business,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上,就不必细述了。「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一八五八~一八六〇;和「八国联军」,一九〇〇~一九〇一,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曾两任英国首相(一八六八,一八七四~一八八〇)的迪斯瑞理伯爵(Earl 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英王乔治三世遣马尔尼尼伯爵(Earl George 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画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自己白种伙伴所共识。(一八四四)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Commisioner Alexander H. Everett)于一八四六年十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画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八四七年四月十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 Parker)。伯驾原为美国传教士,鸦片战前即与鸦片贩有亲密往还。战后为急求深入内地自由传教,而支持英国之积极侵华政策。迨伯驾以六任美使馆代办而升为第五任公使时,竟吁请华府「占领台湾」,始为布肯南总统(James Buchanan)所撤职。但是英国毕竟是个有修养的帝国主义。鸦片战后不久英政府便深知独吞中国之不易。盖中国为一高度中央集权之统一大帝国,颇难分而治之如英人之御印度也。再者,鸦片战后俄法美诸强亦接踵而至。对弱大中国群起而蚕食之;各分其一杯羹固为势所必至,而一强鲸吞则为时已晚矣。因此在「太平军」金田起义(一八五〇)之后,英国对华政策乃有极显著之改变。在此期中,英人已不再作印度模式之企图。而改采联合法美两国以武力胁迫清政府在不平等条约之下,作沿海与内陆之全面开放。斯时法美诸强虽亦尾随英人插足东亚大陆,然其经济力量与英商相比则微乎其微。英政府如能策动列强共逼清廷作全面开放,则实收其利者,仍只是大英帝国一国而已。英国之此项邀请,美政府因疑其动机,不愿加入,而法国则欣然入彀,此即为英法联军于一八六〇年攻陷北京之全盘经纬。北京既陷、圆明园被烧,而清帝咸丰亦死于承德,导致宫廷政变,寡妇垂帘。清室至此对西方帝国主义已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对列强的予取予求,简直是百依百顺。因此清政府于天津、北京两地与列强所签诸条约,可说均是据英人所要求之条件为基础的一边倒的城下之盟。强者恣意索取,弱者俯首听命——斯即西方今日一些史家所谓促成中国加入「世界社团」、采行「条约体制」之实际经过也。在此「条约体制」下,清廷随后签了一连串的条约,不特把中国重要沿海港口,遵命全部开放,外人在内河航行、筑路开矿、传教办学、租地居留亦一概有其条约保护。英人监督我海关、代办邮电亦均一概落实,而(一八六〇)中最狠毒之一附款,则为「贩卖鸦片为合法贸易」。(一八四二)中,鸦片走私被厮混过关,未提一字。然(一八四四),则明订鸦片为「违禁品」(contraband),贸易为走私,美商不得参与。一八五八年中美天津续约,美使列卫廉(William B. Reed)原拟重续此条,然为英使额尔金(Lord Elgin)所骀,乃将此条删除,遂使英人未卖一辞竟将鸦片贸易合法化矣。(见列卫廉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发自天津对美国国务院之二十三号报告。原件存美国「国家档案局」。)既经合法化,「鸦片」这项「商品」在中国进口乃逐年增多,清季竟占全中国外贸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而当时中国进出口贸易之运输,几乎亦由英商总揽承包。英帝国主义之对华发展,至此亦可谓登峰造极矣。席丰履厚,圆颅方趾,大英帝国之臣民,当时真是傲视万邦,睥睨全球。那亿万个贫穷肮脏、面黄肌瘦、愚昧无知的鸦片鬼「约翰?支那曼」(John Chinamen),仰视豪华幽雅的上海「外滩公园」,也就不能与狗同入了。朋友,这便是满清末季,以英国为轴心的「西方帝国主义」侵华之大略及其严重后果之实况。虽然当前中西汉学界皆另有说辞,但是史料俱在。等到大家都可利用相同史料来发掘历史事实时,是非终必大白。林肯总统说得好:「你可骗所有人民于一时;骗部分人民于永远;但你不能永远欺骗全体人民。」这正是公正历史家的信条。因此当签订之后,英人对华之愿望可说已全部达成。大英帝国虽手下留情,在政治上没有沦中国为第二印度,但却取得把中国打成大英殖民地的一切经济权利。可是中国毕竟还未成为殖民地。诸强蜂拥而来,则大英帝国如何保持其在华的既得利益,怎样维持「现状」(status quo)更从而推进之,就变成其后一阶段英国对华政策的重心了。英帝政策的蜕变与法帝的「非洲模式」长话短说。自一八六〇年的〈北京和约〉到一九〇一年,结束「八国联军」的〈辛丑条约〉之签订的四十年间,大英帝国对华政策的纵深发展,竟逐渐从一个面目狰狞、吸血吮髓的母夜叉,变成一个捍卫中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强有力的保母了。虽然在此期间它还是强夺了缅甸(一八八五)、「租」占了威海卫与九龙(一八九八),但是较之俄法日之贪婪横暴,则真是「盗亦有道」了。九十年后又有谁知道,那原先囤集鸦片、包庇走私的小岛香港,竟然变成百万人民捍卫民主人权的圣地;原先面目可憎的帝国主义之鹰犬,如今却变成港人折槛攀辕、望碑堕泪的循吏贤宰呢?我们对英语民族的政治修养,和统治艺术,真要脱帽致敬。这也是他们帝国主义幻觉论者最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吧?!英国对华政策之演变当然都是以「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为出发点。但是不论进退,它都能发而中节,正如丘吉尔所说:「杀人也要杀得客客气气的嘛!」不像其他帝国主义,尤其是俄国与日本那样的恶劣作风。再说说法国。法帝国主义在清末中国所扮演的角色,原是个百分之百的「殖民主义」。它的模式便是瓜分后的非洲模式之延续。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欧洲各帝国主义国家,分别建立其殖民地。分据之后,彼此壁垒森严,互不相让、势同敌国。一旦欧洲本土有矛盾,则非洲亦矛盾随之。此即法人强占安南(一八八五)及广州湾(一八九八)之后,向广西、云贵延伸之意图也。其后德人之占领胶州湾,据青岛(一八九八),以山东为「势力范围」(sphere of influence)亦属此类。至于俄国,其入侵中国之方式与性质,则又为另一型态。疆土帝国主义的俄罗斯前节已言之「欧洲扩张主义」原是人类历史在「现代阶段」(The Moden Era)的时代现象。欧洲扩张主义者之向东发展原有海陆二途。上面诸节所述原是以西葡两国作急先锋,以英美两国压阵的「海上帝国主义」;而取道陆路东侵的帝国主义,就只有俄罗斯一国了。以基辅(Kiev)为中心的中古时期的俄国,原是一个以斯拉夫民族为主体的,极其落后的北欧小国。一三四〇年(南宋嘉熙四年)基辅为蒙古远征军所破。其后沦为蒙古帝国之附庸凡二百四十年。至一四八〇年(明成化十六年)始摆脱蒙古统治,恢复独立。然在此二百四十年蒙古统治期中,此一原为不东不西之小国,却学到一些既东且西的统治技术。其尤要者则为蒙古治下之极权政府也。因此俄国恢复独立后的第一位沙皇「恐怖伊凡」(Ivan The Terrible),即为当时世界上凶残至手刃太子的最恐怖的统治者。俄民斯时亦因久受蒙古之恐怖统治,一旦恢复独立,也就追随其恐怖的统治者,作最恐怖的扩张主义之反弹。其西方因受阻于强有力而更开化的西欧诸强,俄帝就只有疯狂地向东推进了。斯拉夫原为北欧之一弱小民族也。孰知一旦野性爆发,不数十年竟翻过亚欧交界之乌拉山(Ural Mountains)而成为中亚与西伯利亚(Siberia)之第一号煞星了。Siberia者即鲜卑利亚之转音,我国西北边陲内外少数民族之故乡也。这些「少数民族」原即是一些逐水草而居,随季节迁移,每年南北转徙千余公里的游牧民族。本身虽极骠悍,若无大单于为之统一,则亦各不相属;甚至彼此忌嫉,予入侵者以可乘之机,各个击破。俄人东侵时,其武力虽不过数百人至数千人,然其拥有现代火器,以故「各个击破」之实力极强。而俄人扩张之时其残酷程度可能在西欧各海盗国家之上。其杀人灭族、奸掳焚掠,甚至烧烤人肉佐膳,亦时留记录,有案可稽。笔者族叔唐盛镐博士精通俄语,彼自俄国革命后所公开之沙俄档案中,翻阅有关史料,读之真骇人听闻,不堪想像。所以沙俄东侵百余年,鲜卑利亚真被它杀成一片血海。所幸于十七、八世纪时,中国清室崛起,而康雍乾三朝(一六六二~一七九五)本身固亦为一强大之陆上帝国主义也。以故于十七世纪之末,俄军东侵至外兴安岭之西麓时,乃为强大清军所遏阻。一战之下,陆军挫败,乃有中俄〈尼布楚条约〉(清康熙二十八年,公元一六八九)之签订。该条约之主款厥为两强以外兴安岭为界,划疆而治。俄人之陆路东侵至此乃告一大段落;双方相安无事者凡一百七十年。直至一八六〇年(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破北京,俄人乃撕掉〈尼布楚条约〉,进占我东北,强据我海参崴,改名俄属「镇东港」(俄语Vladivostok,即镇东二字之组合也),从此为患北方,至今未已。然俄国自沙俄迄苏俄俱为生产落后之国家,在清朝与中国贸易,除大量皮毛之外,亦无太多进口货物,故其对华贸易兴趣不大,而所重者领土也。所以俄帝于晚清末叶为一单纯的土地帝国主义(territorial imperialism),较之英国之十项全能,逊色多矣。但是在英法联军之役,彼竟能趁火打劫,不卖一弹而尽占我东北,并及外兴安岭以东之整个西伯利亚;且乘势穿越白令海峡而尽占阿拉斯加(Alaska),与自加拿大东来之大英帝国主义短兵相接。俄人自知不能守,乃贿通美国参众两院,以七百二十万美元之廉价(约五分钱一顷)售与内战后之美国,然其以非法武力强占我之东北全境却寸土不还。余读咸同两朝之《筹办夷务始末》,见满清疆吏向北京朝廷之告急文书,纵在英法联军推向北京炮声正浓之时,其篇章亦以来自盛京(今沈阳)为最,足见俄帝趁火打劫之急切也。俄国对华疆土之兼并,自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统治俄罗斯四十三年,一六八二~一七二五)至斯大林(统治苏俄三十年,一九二四~一九五三),初无稍变。东起海参崴、西迄伊犁,两国疆界绵长五千哩,俄人总是虎视眈眈,伺隙而动。其志在兼并整个满蒙与新疆,证据斑斑。我国近代史家每举唐鲁鸟梁海、江东六十四屯、与伊犁等小区为例,真是小看了北部邻家。北邻之大志固在中国长城以北之整个满蒙与新疆也。此种帝俄对中国之侵略远景,受祸最大者固为大清帝国,然清廷至此如能保住北京禁城,已属难能,对边疆、对藩属也就顾不得许多了。俄帝窥边、清室无能,乃鼓励了东邻日本之入寇。日本的「欧罗巴社会」日本在近代东方之崛起,是历史上一个奇迹。其崛起后竟能跟随欧美诸强,侵掠中国,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黄色帝国主义,而其凶残则较诸白色帝国尤有过之,此理殊不易解。再者,日本文明原为大陆上汉族文化向外扩展之边缘,而此边缘文化于近百年中竟能反噬其母体,其母体文明又表现得若斯之颟顸不可救,则尤使史家茫然也。胡为乎而然呢?在诸多解说中或以社会型态说较为可信,且为读者试释之。盖古日本文明原甚落后,隋唐以后,僧侣学子群访长安,日本社会制度才开始汉化。然汉唐文物典章如中央集权文官制、考试制度、征兵制度、家族制度……均未必适合岛居小国。日久变质乃与中土原制各行其是。如中国之文官制、征兵制,原均为代替世袭制而设计者,日本试行之,中央集权未成型,反而助长诸侯世袭,军人职业化,而架空了中央,所谓藩幕是也。说者以日本明治维新前之社会结构,实与西欧封建末期之社会结构,极为相似;而此一相同之结构则为欧洲「产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an)之温床也。日本既有此温床,蓄势待发,因此一经与西欧接触,符节相合,一个东方产业革命乃应运而生矣。此一「欧罗巴社会结构」说,颇能道其契机,故为读者述之。至于我国传统社会之结构则为单纯的「亚洲式社会」(Asiatic society),故与欧式经济发展,殊嫌凿枘不投。笔者于上篇曾详释之。幸读者贤达审阅而惠教焉。日本既以社会型态之偶合,益之以明治时代之开国精神,心物两健,不旋踵乃崛起为侵华最后起之帝国主义矣。甲午(一八九四~一八九五)「中日之战」后,割我台湾,奴役朝鲜,进窥南满,中国之外患遂益形复杂,而英国在东亚大陆上之「维持现状」政策,也就更难「维持」了。所谓「势力范围」的因因果果我们如把满清末季英国对华政策再稍作回溯,便知英国这一「纵深发展」的政策,盖有三个不同性质的阶段(不像俄日两国的侵华政策前后不变,一竿到底也)。其第一阶段便是统治印度之后,乃把中国看作印度第二。此一阶段之发展,以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之签订及其后数年为巅峰。在此阶段中,英国对美法俄诸强均嫉视殊甚,而其他列强亦以牙还牙,视为公敌。此亦欧洲纠纷在亚洲之余绪也。第二阶段则自一八五八年「亚罗船事件」(The Arrow Incident),掀起「第二次鸦片战争」始,直到一八九八年「义和拳」之蠢动而告终。在此四十年中,英国在华与诸列强之关系则为政治妥协、经济领先,甚或独占(如鸦片、如航运)。以故在此阶段中「维持现状」实为英国对华政策之中心思想。然此一思想至一八九八年终成泡影。盖此时大清帝国「气数已尽」,举国瘫痪、振作无力;而欧美诸强之扩张主义却如日中天。——原本隔洋观火的美国,竟于此年无意中击败西班牙而取得了菲律宾,一夕之间竟也变成远东的贪婪一霸。巧的是笔者那位欢喜搞「以夷制夷」的贵同乡李鸿章,秘密与沙俄勾结以抗日本,亦于此年把旅顺、大连二港租给了俄国。俄帝得此二港囊括了满蒙,便野心勃勃地把长城以北的中国领土宣布为俄国的「势力范围」,不容他国染指了。俄国此举侵犯中国主权问题不大,可是它也侵犯了英国的经济利益,弄得英国在中国长城以北,路不能修、矿不能采、鸦片也不能卖,损失不赀,那就玆事体大了。更巧的则是我们一向好勇斗狠以「响马」闻名全国的山东老乡,也于这时打毁了一座德国教堂。好个籍口,德国一下便冲入胶州湾,占领了青岛,宣布山东省为德国「势力范围」。德法邻居,法国岂肯后人,也一下霸占了广州湾,西南中国也就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福建面临台湾,日本也就当仁不让了。这样一来,原以整个中国为其势力范围的英国,不免慌了手脚。它赶紧占了九龙,以巩固其香港老巢;再一步便拿下威海卫以对抗沙俄。但是威海卫在「德国势力范围」之内,为联德防俄,它又不敢冒犯德国,否认其在山东的「势力范围」。它自己也想宣布长江流域为「英国势力范围」,但是长江流域早已华洋杂居,有范无围。并且比起中国全境也范围太小,损失太大,心有不甘。所以一八九八年的英国真惶惶如丧家之犬,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忽然灵机一动,找出个办法,便是干脆不承认「势力范围」这一概念的存在。但是它自己势力范围之内的利益,又不容他人侵犯。矛盾重重如何是好呢?幸好英国政客都有优良的「巴厘满训练」(Parlimentarian training),长于言辞,精于辩论。因此殖民大臣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乃有其面不红耳不赤,一针见血的精擘之论曰:「势力范围,从未承认;利益范围,从未否认。」(Sphere of influence, We have never admitted; sphere of interest, we had never dinied.)因此英国为维持自己的「利益范围」,则必须打破其他列强的「势力范围」。这一原则既定,长于辞令的政客乃把它取个名字叫做「门户开放」政策(Open door Policy)。所以九十年前英美两国在中国所搞的「门户开放」和邓小平在目前所搞的「门户开放」,就大异其趣了。老邓的门户开放是因毛泽东「闭门造车」搞得民穷财尽,才不得已来个开门请客,迎接外资外援。而九十年前的「门户开放」,则几乎与中国政府无关。中国想管,洋人也不理会。他们的门户开放是不许侵华的各帝国主义在中国划势力范围,搞非洲式的瓜分运动,所以中国在此均势条件下,也不无小惠。至少可免于作真正的殖民地。可是英国当时要提出「门户开放」,多少有点心虚脸红。心虚者,它对它自己在华的殖民地如香港、九龙,它自己在华的势力范围如西藏,开放不开放呢?脸红者,设英国主动送出〈门户开放照会〉(Open Door Notes),收文者如此反问,脸红否耶?!所以「门户开放」这个世界近代史上有名的故事。其发动者实为英国,而英国政客不愿,也无此厚脸皮执行之,这样他就想打老美的主意了。美国外交家自开国以来便一直是志大堰夸、行动敏捷、满腹理想而从不老谋深算。加以此时美国在华也没有「势力范围」,更可不负责任。放言高论。因此一经伦敦策动,麦金莱总统(President William Mckinley)与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便欣然同意,并一肩扛过。自此这项英国对华政策就变成美国的对华政策了。它为英国利益服务而英国还要装模作样,对这项「美国政策」,吞吞吐吐的作有条件之保留呢!笔者走笔至此,不禁喟然有感。我想中国的外交家,尤其是邓小平以下大陆上那些老八路,真要多读点英国史,才配上枱来打点国际麻将啊!以上所述英国这几招漂亮的手法,便是它在晚清对华政策的第三个阶段了。海约翰搞「门户开放」的闹剧海约翰自承担了「门户开放」这宗天降大任,他便认真的草拟了一篇〈门户开放照会〉,于一八九九年春正式有技巧的先后分送各列强。这照会强调三项要点:一、中国领土完整(territorial integrity);二、主权独立(state sovereignty);三、列强利益均沾(equal opportunity)。这项照会发出去之后,有关列强不久也就批准了,或有条件的批准了,而使此一历史事件,永垂后世。虽然它并没有正面解决任何问题。原因是建议人却也是违议人(如英国),执法者竟也是犯法者(如美国)。英美尚且如此,其他列强的口是心非就更无论矣。美国为什么要执法犯法呢?盖海约翰承担大任之初,只知道美国本身在中国并无势力范围,所以心雄嘴硬也。但海氏初未想到,在美国占领菲律宾之后,自己也变成肮脏自私的帝国主义之一了。他如以门户开放三原则为籍口,不许那后起之秀,雄心勃勃的日本向朝鲜和满南侵略,则日本小鬼就要南下马尼拉了。言念及此不觉涔涔汗下。为着保护菲律宾,白宫主人把心一横乃与日本再签两造密约,便把整个门户开放运动出卖了。因此这位「门户开放」先生,在历史上虽然大名鼎鼎,但是自始至终只是一场闹剧而已,未成气候。再加上一个昏瞆无知的叶赫那拉老太太,在此紧要关头,幽囚了儿皇帝之外,又搞出一幕更荒唐的闹剧什么「刀枪不入」、「扶清灭洋」的义和团来,事态就更不堪设想了。四年之后,日俄两个帝国主义竟集重兵数十万,在我东北大打其「日俄战争」来。这一打则什么「领土完整」、「主权独立」、「利益均沾」,便啥也没有了,门户开放主义也就寿终正寝了。不过天下事总是有其两面性。门户开放虽然失败了,它在列强之中却反应出一个列强「均势」(balance of power)的局面。任何强权在诸强相互牵制之下,为非作歹,都要三思而后行。满清政权就仰仗这点均势,又多活了十年。否则,如中国真的被列强瓜分了,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也就搞不起来了!* 一九九〇年六月二十三日脱稿于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原载于台北《传记文学》第五十七卷第一期八、论「转型期」与「启蒙后」人类是动物之一种。按「社会行为」来分类,则动物又可分为群居动物和非群居动物两大类。像黄蜂、蚂蚁、鸿雁、企鹅、鸽子、海狗,乃至马牛羊和狼犬等等皆为群居。它们必须生活在一起。个体是不愿离群独居的,除非是被迫被诱而失去了自由意志。至于其他动物如狮虎、豹子、熊猫,乃至鹞鹰和龟鳌等等,则是非群居动物。它们多半是单干户,除交配之外,是各不相顾的。这是现代动物学上,研究「动物社会行为」所发现的很有趣而不易理解的现象。人类则是属于前一类的群居动物。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个人是可以真正地离群索居的。既然群居,则群居动物就分群而居。这在初民的社会生活上,便叫做部落生活。初民部落生活的特征但是人类毕竟是「万物之灵」。他灵的地方是他会利用经验来改善生活。生活的改善也不只是个体,它也包括整个的部落。所以在初民的部落之间,他们也就有优劣强弱之分。再者人类也是群居动物中,在社会行为上比较下流,可能也是最下流的一种。他们残酷自私、好杀好战好货,也无限制的好色。他们不但个体之间如此;团体之间也是如此。不但人兽之间如此,人人之间也是如此。不但异族之间如此;同族之间也是如此。原始宗教劝民为善,也是劝人如此行为的。因此现代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发现,初民之间的部落战争是打不完的。部落之间不但没有和平共存的习惯,也没有和平共存的观念。强凌弱、众暴寡,是他们价值观念的基础,也是生存方式最重要的一部分。战争既然打不完,则彼此之间就必有胜负之分。有胜负之分,也就有了统治与被统治之别。这样发展下去就发生了不同型类的奴隶制度;再进一步,不同型类的封建制度,也就出现了。以上是初民社会中所发生的大同小异的现象。因为人总归都是群居动物之一种。人的「社会行为」是有其通性的,所以他们早期的社会生活方式,是有其类似之处。但是人毕竟是「异于禽兽」。在他经验累积愈多愈复杂的长期过程中,「性相近、习相远」,由于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之不同,他们的社会发展起来也就渐渐的南辕北辙,不是一个模式所能概括得了的了。「国家强于社会」的东方模式之形成试看我国古代社会的形式与发展,就有其特殊的模式,为其他文明所未尝有。我国在西周时代所形成的封建制,便是那个蒙古族中,武力较强、人口较多的姬姓部落以武力强加于其他落后部落的结果。文武周公强迫这些小部落奉周室正朔,服从周室规定的封建等级,向姬姓王室服兵役、劳役、贡献财货,甚或去掉其原有酋长,改奉「姬姓诸侯」为本部落的领导。——总之它是以半独立部落主义,作为当时政治社会的基层结构的。但是这个结构历时数百年,经千万场部落战争,彼此兼并的结果,到战国时代(公元前四〇三~前二五六)就无法积蓄了。迨秦始皇削平群雄,把东亚大陆统一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这种以部落主义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就彻底崩溃了。为着适应新时代的新需要,秦人乃根据他们原有的比较有效、更有进步意义的「秦制度」,从事一个全国性的改革开放和变法改制。这就是我们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上所说的「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了。前者是政治改制,后者是经济开放,化公为私,根据供需规律,提高农业生产。这是我们中国——不是,是我们东方,政治经济制度的大奠基;也是我们东方民族,第一次社会生活的大「转型」——从一个高等群居动物的「部落主义」(tribalism),转上一个以自由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制度;和中央集权,而以高度科学化的文官制度为骨干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的宇宙帝国(universal empire)的政治制度。在这个新制度和新的生活方式之下,它继续不断的统一了千百个还生活在部落主义方式下的「少数民族」。把他们通统纳入一个「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混合民族「大熔炉」中,去称兄道弟,共拜祖宗;同其安乐,也共其患难。各民族之间的畛域终于渐次消灭,而至于天衣无缝。这项诸民族不断融合,文化不断成长,而生活方式和政治经济制度却一成不变的观念与实践,竟历两千年而未稍衰。两百多年前雍正皇帝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改土归流」,还不是「废封建、立郡县」的延续?两周之前,台湾刚选出的六位「山胞立法委员」,不也是这项民族融合的最新事例?民国初年在「五色国旗」——每色代表一族——之下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先生,反对「五族共和」这个概念,就是因为这个概念不符史实。纵然时至今日,中国境内还有「少数民族」五十个以上,则秦汉时代的数目不是十倍百倍而有余?「五族共和」哪能概括得了呢?所以「中国」不是像英法德义或爱尔兰、乌克兰那样单纯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汉人」(洋人口中的Chinese)也不专指某一特定民族。「汉」原是个地理名词,后来发展成一个朝代的名称而已。正如「亚美利加」原是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变成西半球两个大陆的名字;最后竟变为拥有数百种民族的「美国人」(Americans)所专用的共名。当年东亚大陆上的「汉人」正和今日北美大陆上的「美国人」一样,它并不代表某个特定的民族;它是千百种民族大融合之后的一个共名。只因融合日久,它终于使用一种共同语文,形成了今日所谓「汉语民族」。正如二次大战前后,那位十分自豪的邱吉尔所强调的「英语人民」(English-speaking people)一样,是个「书同文」的文化现象。只是到目前为止,那些黑白分明的「英语人民」,还没有真正地融合成一个「英语民族」罢了。我的老朋友张绥教授最近证明今日中国境内并没有个「犹太民族」。但是张教授也不否认犹太民族早日移民中国的历史。只是时历千年,犹太民族己与汉语民族融合得天衣无缝罢了。——这可能是三千年犹太移民史中极少有的例外。在一般情况之下,犹太人是绝少为土著民族所同化的。不过秦陵兵马俑不早就说明,远在两千年前,我们的国防军已经是一支不同民族的混合部队了吗?因此在两千年前,由汉语民族所推动的那一次社会「转型」运动,原是一种自发性的、起自社会内部,而具有世界规模的社会模式大转型。推动这一转型的主观、客观、必然和偶然的千百种基因,是说不尽的。它和发生在西欧、北非、中东、南亚,结果完全不同的其他民族社会的转型程序一样,不是起于某一单纯的社会,或某种特殊的基因,而单线发展出来的一种所谓「历史的必然」。更具体一点的说,这次东方民族社会的大转型,是起于公元前四世纪中叶的「商鞅变法」,而完成于公元前二世纪末由汉武帝所落实的「盐铁专卖」。由这次转型,从封建社会转变到「国家强于社会」这一特殊模式的「宇宙帝国」,其后竟变成一种「定型」。一延两千余年,没有发生基本上的改变!——在这两千余年中,朝代兴亡、民族分合、文化盛衰、英雄起伏,生产升降、商业胀缩……千变万化,更是说不胜说。但是换人不换马,运行于这个定型之中的政治经济的组织原则,社会各阶层成员的生活方式,一般知识分子的思维逻辑、伦理与价值观念的社会基础等等,却稳如泰山,丝毫未动。根基既然屹立不移,则社会的上层建筑纵有剧烈的变动,也万变不离其宗。从「千年不变」到「十年一变」再把范围缩小来说。那约束人民社会行为的「三纲五常」,不但丝毫未动,就小到如「父母之命」的婚姻制度、嫡庶同居的多妻习俗、「守孝三年」的丧葬旧礼、「三考取士」的科举考试、之乎也者的晦涩文言、五言七言的旧体诗歌、载歌载舞的表演艺术、水墨为主的传统国画、千篇一律的宗教雕塑……乃至于痛苦呻吟的裹脚缠足,哪一项不是千年不变呢?生活方式不变,并不是说社会没有进步。其实两千年来,就科技发展来说,至少有一千年是「东风压倒西风」的。中国的「四大发明」不用说了,就是内外科医术、制瓷、缫丝、造船等,直至现代前期,中国都是领先世界的。但是科技之进步与生活方式之变化是互为表里的。从常理推测,或根据白种民族的历史经验,则科技进化必然会导致生产力的递增;生产力的不断上涨,势必要引起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动。从而产生出「资本主义」。但是在那国家强于社会的传统中国里,这种社会自然进化的力量,却克服不了本社会中已经制度化而早巳根深蒂固的社会惰性。这一惰性也就限制了科技在促进生产力方面的发展。相反的,它却发生了抑制生产力的反作用,而迁就其一成不变的传统生活方式。换言之,人工制造的社会惰性,为自然发展的社会生产力设限;自然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有了极限,则生产力就不能促进社会本身作性质上的变化。如此一来,则社会发展的程序,也就就地打转,两千年不变。资本主义也就永远出不来了。但是话说回头,「不变」又有什么不好呢?因此我们的哲学家、思想家、宗教家、政治家,都没有觉得不变有什么不好。相反的,大家对现状不满,却认为是今不如古,变坏了的结果。把乌托邦、理想国,建立于四千多年前的尧舜时代,大家就里应外合地搞出一套完整的东方文化的体系来。——这个文化体系与「西方文明」、「中东文明」、「印度文明」、非拉的土著文明是截然有别的。他们分别发展,各具特性,不是任何单纯的社会模型或发展公式可以概括得了的。可是我们这个就地打转、千年不变的社会发展的模式,在十九世纪中叶,突遭冲击。既经冲击,我们这个「静如处子」的古老社会,忽然就「动如脱兔」的变了起来——简直是十年一变。一变则面目全非。女大十八变,一百五十年来,我们那个千年不变之习,一下就变了至少十五变。清末民初的古代不去谈了,就看蒋毛二公逝世后的最近二十年,海峡两岸各自在政治社会上的性质变化,就何止三变?慢说「三变」,就是一变——如台湾的「言论自由」和大陆上的「一国两制」,在传统中国都是一千年也变不出来的花样啊!读者可能不以为意,因为你「身在此山中」。我们搞历史的一翻历史书,就大惊失色了。两岸今天还在变啊!大陆上要变出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台湾要变出个「没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穷则变、变则通。变「通」了,则可以维持五十年一百年,甚至两千年不再变了。这就是所谓「定型」。变而未通,就只好继续变了。历史原是没有底的嘛!时间反正多的是。——但是生为「华裔」,我们总希望这个「通」和「定型」早日到来。「突破」与「转型」的规律反过来再问一句:中国历史原是千年不变的嘛!为什么一旦变起来,便十年一变,变得没个底呢?简单的说来,就是个「瓶颈」的问题了。文化和社会的发展都会发生瓶颈淤塞的现象。瓶颈一旦淤塞,则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就要像上节所述,只能就地打转,盘旋不进。永远冲不出瓶颈,则只有老死、横死或老而不死,带病延年,慢慢拖下去。这项冲出瓶颈的程序,在哲学上叫做「突破」,在史学和社会学上则叫做「转型」——由某种社会模式转入另一种社会模式,以图继续向前发展。可是不论「突破」也好,「转型」也好,二者都有「穷则变」的规律。换言之,也就是一宗文化或一个社会,当其面临崩溃,滑坡至山穷水尽之时,人心思变,它就变。相反的则是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或一个居高临下、傲视四方、自满自足的文明,它也不会庸人自扰,主动的去求变。把这一历史现象概念化一下,也可说是衰世文化就要变;优势文化则不变。变也有「量变」、「质变」之别。量变则是「改良」;质变则是「改制」。改制亦有文改、武改之别。文改则为「变法」;武改则为「革命」。革命亦有「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次革命论」;也有积小革命为大革命的「多次革命论」,也就是孙中山所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大家慢慢革下去。试看今日美国。美国是以都市为灵魂的现代化国家。可是它今日的灵魂已变成匪窟、毒区、妓寨和相公堂(同性妓院)。它这个重于国家的社会,已被个人主义的滥用而频临崩溃的边缘。它如果不能实行一项彻底的「变法改制」,它这个「瓶颈」便永无突破之一日。但是美国佬如今忙于捍卫他们的「美国生活方式」(The American Way of Life)之不暇。他们的嬉皮大总统正为着「中国的人权问题」、前南斯拉夫境内和中东北非等地的「部落问题」忙得不可开交。他们怎会想到那些朝朝寒食、夜夜春宵的「美国生活」也急需搞个「变法改制」呢?我们这些外国来的旁观者清的教授老爷,偶在课室之内讲讲笑话,鼓吹变法改制,说得黑白学生起立鼓掌、欢腾一片,而我们的美国土生上司们,还以为你在危言耸听、鼓动学潮,要加以杯葛呢!本来嘛!一个正处于巅峰状况的优势文明,怎会想到它的灯红酒绿之间也已经暗藏杀机呢?美国今日之变不了法、改不了制的瓶颈,正和我国两千年不变的道理如出一辙。「汉族中心主义」与婆媳循环两千年来,我们的朝代嬗递、农民暴动,中原板荡、夷狄交侵,老百姓惨不忍言呢!但是我们这个「文化」却始终没有丧失它那自高自大、自满自足、居高临下、傲视四夷的崇高地位。——再用一个文化学上的术语来帮肋解释,这就叫做「汉族中心主义」(Sinocentrism)。我们这个滚雪球式不断扩大的「汉语民族」,常常被「四夷」、「五胡」打得灰溜溜,有时甚至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我们皇帝对异族的统治者叫爸爸叫哥哥。被人家活捉去了,也不惜忍辱偷生,穿起女服务生的制服,向外族主子「青衣行酒」。但是奇怪,我们这个「汉族中心主义」却始终没有动摇过。君不见当十三世纪边疆少数民族的蒙古人入侵中原时,他们不是搞一蒙古二色目,把「汉人」打成三等公民?更不见他们把一向「以天下为己任」的汉族臭老九,排班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所谓「八娼九儒十丐」)。但是曾几何时,元朝大皇帝不也要开科取士。满口文武周公的臭老九,不还是「四民之首」?总之,我们传统「中国」凌驾「四夷」的中心主义的观念,盖远在商周时代即已萌芽,至秦汉大一统之后而变本加厉。自此以后汉家制度在东方人的观念中就成为天下的通制。——什么君臣父子、贫富贵贱、男尊女卑、士农工商等等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人人视为当然。不用说明君贤相、公卿大夫不想去变动它,纵是被压迫阶级出身的私盐贩黄巢、小和尚朱元璋、贫下中农李自成、张献忠也不要去改变它。——满腹怨恨的媳妇,只想去做婆婆;做了婆婆,再去虐待媳妇。因此我们传统社会的发展,便在婆媳之间作恶性循环,兜了两千年的圈子!或问:婆媳之间为什么不能搞点「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保障人权」呢?答曰:这些文明概念,基本上与群居动物社会行为的通性是不符合的。杰弗逊说:「人人生而平等。」其实婴儿呱呱坠地,智愚两分、强弱互见,有什么生而平等呢?「自由平等」是社会力量平衡的结果平等是一种首见于西方社会发展经验中,两种社会力量相争而互不相下,结果和平共存、平等相处的结果。有平等才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它们都是先有此社会经验而概念化始随之而来的。(笔者曾另有专篇详论之,此处不再多赘。)我国通俗笑话书上有一首打油诗嘲笑欢喜在墙上写诗的诗人。诗曰:「满墙都是屁,为何墙不倒?两边都有屁,所以撑住了!」所以所谓「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等这些现代文明的精髓,都不是什么神圣先知的告诫,或圣主明君的恩赐。它们是西方社会发展过程中,偶然出现的「两个屁撑住了」的结果。——而两千年来,我们「汉族中心主义」所发展出来这个「国家强于社会」的模式,则始终是个「一边倒」的模式。只是「一边墙有屁」,则一座平等之墙就永远不能出现,社会永远不能「转型」;宇宙观也就永远不能「突破」了。但是在我们这个古老的模式里,媳妇终有做婆婆之一日。小和尚也可做皇帝;牧牛儿也未始不可点状元……,社会也不无公平合理之处。胡适曰: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大家心安理得,也就无意求变了。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生产的社会关系变动的结果,至理明言也。但是马氏的老师黑格尔则认为群众的集体意志,也足以决定群众的集体行为。把他们师徒二人的智慧交互为用,则历史家对我们「汉族中心主义」两千年不变的认识,虽不中,亦不远矣。「十年一变」是「转型」的阶梯以上各节是说明我们东方「汉族中心主义」的宇宙观,何以数千年无法「突破」(breakthrough);「国家强于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何以两千年没有「转型」(pattern change)?以下则要说明,我国「千年不变」的老制度,何以在十九世纪中期,也就是「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以后,忽然来它个「十年一变」?君不见鸦片战后,不及十年(一八五〇),便出了个儒释道三妖通吃的洪秀全;再十年之后在政制上又冒出个两千年未尝有的外交部(总理衙门);其后接踵而来便是李鸿章的洋兵洋操、康有为的君主立宪、义和团的扶清灭洋(一九〇〇)、孙中山的建立民国(一九一一)和胡适的全盘西化(一九一九)。差不多都是十年一变。而每一变都是传统中国千年也变不出的新花样。再看我们「五四」(一九一九)以后出生的这个「老辈」——打我们记事时起,不是每十年一个不同的中国?且看二九(国民党的统一和内战)、三九(抗战)、四九(人民中国建国)、五九(大跃进)、六九(林四文革)、七九(三中全会)、八九(六四)、九九(?)。——也不是十年一变,而且每一变都面目全非;每一变还不都是老中国千年也变不出的新花样?古语云:「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笔者这一代便是不幸地生于这段人不如狗的乱世。跟着时代翻了七八个觔斗,被翻得家破人亡,还不知伊于胡底?幸存海内,哪家没有一本「难念的经」,偷生海外做「美国人」做「台湾人」,日子也不那么好过。痛定思痛,生为现时代的中国人,何以一寒至此呢?一言以蔽之,我们是不幸地生在中华民族史上第二个「转型期」中,而「十年一变」正是转型的阶梯啊!社会转型是痛苦的,是长期的——尤其是这个第二次转型。它不是自发的、渐进的。它是西方帝国主义欺逼之下,突发的剧烈的民族运动和社会运动。吾人亲身卷入这场浩劫,竟能幸存。套句四川话,也应该自庆「命大」了。「定型」和帝国主义的关系但是我们社会这个「第二次转型」,要转出个什么样的「定型」来呢?那样我们就得搜搜那些压迫我们转型的西方帝国主义的老根。笔者不学,不想效颦先贤再写一本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只是数十年来在多民族的大学课室里所说的话,而为各民族青年所能欣然接受者,再以汉语简述之,以就教于海内贤达耳。原来也以部落生活为基础的古代白人社会,最初在罗马共和,尤其是与我们东汉同时的罗马帝国的幅员之下,也有逐渐统一的趋势。不幸罗马帝国本身就始终没有摆脱部落的传统。西罗马帝国便是内亡于藩镇跋扈;外亡于蛮族入侵。西罗马既亡,西欧为蛮族(今英法德义人之祖宗)所盘踞,而此诸多蛮族虽终为天主教廷所统一,在精神生活上渐渐趋向于「行同伦」,但在政治组织上却四分五裂。直至九世纪以后,这些原始部落始逐渐进入略同于我国春秋时代的封建制。由封建时代他们也很快的进入一个相互兼并的战国时代。由于国际间的激烈竞争、生产力之不断增长,和中小城市之迅速出现,他们在战国末期也出现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现象,这在西洋史上便叫做「文艺复兴」(一三〇〇~一六〇〇)了。凡此种种,中古的欧洲和先秦的中国,在社会发展的程序上,都有其维妙维肖的相似之处;只是西欧较东亚要晚了一千五百余年就是了。可是在「封建后」(post-feudalism)的发展中,东西双方就完全南辕北辙了。在东方,我们形成了一个「国家强于社会」的大帝国。在这个模式里我们迂回了两千余年,未能突破,已如上述。在封建后的欧洲则出现了无数个「民族国家」——燕赵韩魏齐楚秦平等竞争的局面,而他们的民族王国之间,却始终出不了一个秦始皇来削平群雄、统一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