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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九年:从禁烟到战争-2

作者:沈渭滨 字数:57438 更新:2023-10-08 22:06:04

就中国一方来说,关门既是对外来势力的排斥和蔑视,又是保持天朝与世隔绝的手段,不让“外夷”踏进国门一步,就是维护住了天朝体制;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说,敲开中国的大门,把中国变为第二个印度,这是扩张殖民地,获取国际市场的需要,为达到这一目的,可以不惜采取一切手段。  英国是西方敲门行动的带头羊,而英属东印度公司则是它的急先锋。  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即清王朝闭关的第三年,也是广州组成公行的当年,东印度公司就充当了反对公行垄断对外贸易的敲门者角色。这一年六月,英国、荷兰等国的商船驶抵广东,当它们了解到中国政府这一新措施之后,属于东印度公司的英国货主即伙同别国商人发表申明:“必须照旧任由各行店交易,方肯起货”。[1]拖至八月,在粤海关监督半是劝导、半是利诱之下,方肯开进省河卸货贸易。  乾隆四十二年(1777),清政府准备重组公行,东印度公司立即具禀反对,声称:“大班等见公行散,十分欢喜……谁想又有公行?行商茶,又杂又不好,价钱又高,今又埋回公行,实有坏公班衙生意[2]清政府鉴于外商反对,只好暂时搁置恢复公行的打算,直到乾隆四十七(1782)年才力排众议,重组公行。  东印度公司对中国公行组织的抵制,只是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企图对中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一种反映。对于闭关政策的各项规定,他们都是不满的。他们感到在广州的外国人无法和中国官吏直接接触,而且行动也受到了种种限制。因此,无不希望英国政府出面干预。“在中国经商的一些东印度公司代理人,建议派遣一个使节到北京面见中国皇帝,请求他下一个命令解除英商这些困难”。[3]在这一建议下,英国政府终于派出了以马戛尔尼勋爵和斯当东博士为正副使节的使团,出使中国。这件事不仅可以看到东印度公司在英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也可看出商人与政府间的同一目的。  乾隆五十八年(1793),马戛尔尼使团率大小船只5艘离英。“东印度公司派遣了一只体积容量最大的船”,载运使团的礼品和随员,同时,“又预备了一只较小的船作为供应船”。同年七月,使团抵北京,八月达热河。在谒见乾隆帝后,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使节驻北京;请开宁波、舟山、天津为通商口岸;按照沙俄与中国贸易的成例,要求在北京设一行进行交易货买;请给舟山群岛中一个小岛和广东省城一地,以让英商定居;或请政府谕令两广总督准许澳门英人出入自便;自广州城运货至澳门,可在内河行走,给予轻税或免税等。对此,乾隆帝给予一一驳回,马戛尔尼使团以失败告终[4]  马戛尔尼使团失败后的第二年,东印度公司大班波郎向两广总督提出了十一项要求。其中有货物减税、免税;同意英人进入广州城;在黄埔建房;废除公行;自报关税等内容[5]结果仍遭驳回。  乾隆时代是清王朝的全盛时期。对西方的敲门行径,清政府完全有力量作出强硬反应,外国资本主义也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对这样一个封建统一的帝国采取武力扩张的行动。不论是东印度公司直接出面还是英国政府的外交途径,都无法改变清王朝收口闭关的局面。但是,西方资本主义的目标就是要把世界纳入它的经济范畴,让自己的商品倾销到全世界,并且从落后国家掠夺财富。因之,在中英关系史上,闭关与反闭关,关门与敲门的斗争是时起时伏,持续不断地进行的。  从嘉庆朝起,西方商人对清王朝的法令采取了更加漠视的态度。他们不仅违犯清政府限制外人的防范章程,甚至以武力相威胁。中西交往中,双方的矛盾更加突出了。从广泛的意义上说,这些行为都可以看作为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敲门行径。虽然,其中有一些事件纯粹是偶发性的,并不带有敲门的背景和色彩:嘉庆四年(1799),英国兵船三艘,以修理为词,违反清政府不准外泊驶进内洋、只准停泊潭仔湾的规定,泊于广州三门炮台对面的海面,距炮台仅五六里[6]同年12月,英国巡船一艘,以护货为名,载着60门大炮,200支鸟枪驶进黄埔三角洋面湾泊。嘉庆七年英国兵船六艘,到达广州鸡颈洋,其中一支英军占据了澳门。清政府虽提出抗议,但英舰仍不肯离去,直到六月间,英法《亚眠合约》签订的消息传来,才撤离中国海面。  嘉庆十年(1805),英国又遣多林文“来贡”,表示“遇有事情,要我出力,我亦喜欢效力”。而澳门的英商,准备以协剿海贼为名,以三艘护货兵船来粤,英国的四艘兵舰也不请自来,声称“入洋捕盗”,泊于户门口外。  嘉庆十三年,英国兵舰13艘侵犯广东,攻略澳门,侵入虎门。清政府急调军队防御,并拒绝供应英军粮食、物品。十二月,英军被迫退出。此事使清廷极为震动。两广总督吴熊光,“示弱失体,畏葸有状,上震怒下熊光于狱,论戍伊犁”;巡抚孙玉庭“以讳匿不陈,并勒回籍”。镇守广东的将军、都统全被罢职;所支军队的盐、菜、口粮银32200两,分别由吴熊光、孙玉庭负责偿付。这是涉外事件中,处分最严,牵连最广的一次,充分暴露了清王朝的腐败与无能。萧令裕《英吉利记》说:是役也,英吉利来船十一,淹留三四月之久,鲎帆飚忽,烽及会城。于时人心骇怖,寝息不安,而市井无赖之子,号召徒众千余,露刃张拳,伺夷兵一动,即劫掠城外巨室,素封之家,屏息待静。……方是时,蔡牵、朱之余孽,蹂躏海上无虚日。外洋商船,频肆掳抄,遇夷舶则不敢动……水师不能御艇匪,而艇匪乃深畏夷舶。故夷舶之入虎门,晋省河,水师林立,相顾动色而已。[7]  这一大段描写,把当时广州方面的各种力量对比,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这仿佛是未来鸦片战争的一次预演。预演中,清政府上自总督,下至水师兵丁的无能和作战能力低下,全部暴露了出来。  迨至道光年间,情况格外严重。敲门行动伴随着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搅得广州与北京之间疲惫不堪,报警的驿马往返奔驰,奏章及上谕络绎于途。  先是道光元年(1821)阴历八月下旬,美国商船水手在广东番禺地方为买水果,与船民郭梁氏发生争执。该水手用瓦罐掷中郭梁氏头部,致使落水身死。广东地方当局为此交涉时,美国商船货主及船长企图推诿了事,而公行保商、通事等也未认真查究。两广总督阮元下令将保商、通事收禁,并对美国货船暂禁贸易。货主捱不下去,只得交出凶手。阮元按律审讯,凶手供认不讳。最后,按照乾隆八年定例,将凶犯判处绞刑[8]  紧接着,同年十一月下旬又发生了英国护货兵船水手在广东新安县境内伤毙民人、抢劫财物一案。英国以广东洋面多盗为名,长期派出护货兵船护航商船,同抵伶仃洋驻泊。阴历十一月二十一日,英国护货兵船水手多名,上岸取用淡水并带羊放牧,乘机偷盗民田中的番薯,被村民发觉逐退。水手们恼羞成怒,于次日结伙百余人,持械上岸寻衅、打死村民二人,打毁房屋多间,并乘机抢劫衣物钱银约万余两。事后死者家属报官,要求严惩凶手。总督阮元接地方官报告后,即传谕行商要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华大班交出凶手。十三行总商伍敦元竟暗中唆使英国护货兵船逃走;而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华大班也对交出凶犯的要求置若罔闻,声称自己只管买卖事务,兵船水手与民人殴斗,不属职责范围。阮元便按向例,命令将在广东洋面上的10艘英国货船一律封舱,不准上下货物。双方僵持十几天后,英国大班不得不表示:兵船早已逃脱,实在无从交凶,他本人愿将此事向英国政府详细报告,请政府按律究办。阮元见事已如此,只好撤回成命,准令各船开舱下货,但谕令英国大班,必须转告英国女王,若一旦查出凶手,应附搭货船押解来粤,听候究办;并命行商转告,现在广东洋面已无海盗,该国以后不需再派兵船护货,如确需保护,该国国王应严令领兵官弹压水手,不得滋事,一切都应由该国大班负责管束经理[9]道光皇帝也于阴历三月初七日发布上谕,认可了总督阮元的处理决定和上述声明。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10]  自此以后,西方商人屡有违反章程、藐视法令、刺探情报、偷运鸦片之事发生。道光十一年,工科给事中邵正笏有一个奏折,可以概括反映出英国等西方人的强横不法行为:迩年以来,有英吉利贸易夷人,自恃富强,动违禁令,而其余各国,遂亦相率效尤,日形狂诞。臣风闻道光九年九月,该夷等希冀更张成例,屡向总督衙门哓哓渎禀,已属胆大妄为;及至十年九月,该夷等违例乘坐绿呢小轿,又带夷妇入城,在洋行居住……惟时该督知该夷等声势凶横,调兵强压,而该夷等即统率水手,搬运枪炮器械,摆列馆门,俨有拒敌之势……  接着,奏折列举了洋人违例的八个方面,包括:外人打死华人拒不交出凶手,反藏匿包庇,私放回国;违例雇佣汉人或乳养夷婴,或课夷童读汉书;私购中国出版的书籍;违禁携带夷妇坐轿进省城;违犯规定,成群进出靖海门等处游览;在洋行门外私造临水码头等等[11]  奏折中提到的道光九年九月外商投禀两广总督、希冀改变成例一事,是指英商货船以行商拖欠洋人账目,请求废除公行制度。行商经营不善,加以负欠外商账目,历年皆有闭歇倒行发生,如道光七年同泰行闭歇,八年又闭歇福隆行,九年东生行也因缴不出所欠账目而宣告倒闭。这年阴历六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大班部楼顿等人,以呈控东生行商人刘承霖携银潜逃为名,将来华贸易的英国商船19艘湾泊于澳门外洋,不肯进口并投禀两广总督李鸿宾,要求嗣后不用保商,不用买办,在广州省城自租栈房,自行贸易。李鸿宾以不符向定章程,劝说英船进口,但被部楼顿拒绝。广东地方当局准备于十一月份英船再不进口时,“即从此杜绝往来,毋许通市”。[12]皇帝也认为英商最为桀骜,同意李鸿宾意见,命令若对方“故作刁难,著即不准开舱,严行驱逐”。但同时又训令李鸿宾:“此事交涉外夷,有关国体,该督等务当镇静防闲,词严义正,折其桀骜之气,杜其贪诈之谋,断不可稍涉迁就,致失大体[13]一句话,不能伤失天朝尊严。  欠账需还,天经地义;要求自由贸易,废除公行制度,也还算合情合理,但以不愿进口卸货交易相要挟,则是明显的讹诈。清政府始以劝导,处理应该说是正确的;但若不愿考虑对方要求是否可取,而一味以封舱断绝贸易为不二法门,处于深宫的皇帝与负责对外交涉的两广总督,其不明世界大势、惟知维护天朝尊严,确实颟顸自大得可以。  至于奏折中提到的道光十年九月外人统率水手、准备武装抗拒之事,性质与上述迥然不同。那是东印度公司大班盼师,公然违反中国法令的武装挑衅。事情开始是在当年的春季,英属东印度公司大班盼师携带妻子,由澳门乘船来广州,上岸后坐轿进城,到公司商馆居住。两广总督李鸿宾、广东将军庆保、广东巡抚卢坤、粤海关监督中祥等得到消息,即由李鸿宾出面通知盼师,请将洋妇遣回澳门,并申明嗣后不准乘坐肩舆进馆。盼师不听劝告,拒不执行。九月,又以广东当局“有派兵围逐夷商番妇之说”,即通知黄埔湾泊的英国各兵船,派水手百余人,连夜将炮位及鸟枪等件暗藏于小船内,偷偷地运进省城英国商馆,在门前组成工事,准备武力抵抗。后虽撤去工事,遣返水手,但炮位仍留在英国商馆内。[14]及至皇帝上谕不准外人私运鸟枪炮位进城,庆保等复奏称:英人“越日即将大小铜炮逐一运回各船,其番妇亦回澳门”。[15]事实上,盼师的妻子在广州英国商馆住了五十多天后,才乘船返回澳门。  道光十二年至十三年,英人林赛化名胡夏米,东印度公事通事、德国传教士郭士立化名甲利,在东印度公司的支持下,以贸易为名,驾船从广东北驶,一路经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山东洋面直到朝鲜、琉球一带海域,沿途散发传单、书籍,交结官府,勾结汉奸,刺探情报,竟至无人阻拦。这是清代闭关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违章非法航行。其所经地域之广、历时之久、性质之叵测,大大超过了乾隆时代的洪仁辉事件,使清政府大起恐慌。沿海各省督抚奏报不断,朝廷也密切注意该船动向,但对该船航行的目的、性质,朝廷内外却不甚了然。不少督抚认为是为贸易而来[16];有的声称是假借英国船名,希冀就地销[17];更有奏称是遭风迷失路径所致[18]事后,清政府也不作反思,只是重申不准夷船往浙、东等省收泊的规定,要各地督抚、提镇嗣后发觉外国船只北上时,应切实阻拦,令其折回广东。[19]其实,这是一起有目的、有计划的间谍航行,包藏着日后发动侵略中国的叵测之心。君臣们不了解内中深意自不足为奇,但事后竟于海防一无布置,也实在太昧于情势、太麻痹了。  * * *  [1] 许地山编:《达衷集》卷下,商务印书馆印行,1934年版,第125页。  [2] 许地山编:《达衷集》卷下,商务印书馆印行,1934年版。第153页。“公班衙”是当时中国对英属东印度公司的习惯性称谓。  [3] 【英】斯当东著,叶笃义译:《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24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4] 参见乾隆致英王的两件敕谕(1793年9月23日、10月3日),转引自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组编:《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上卷,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1~45页。  [5] 参见许地山编:《达衷集》第163~170页。  [6] 许地山编:《达衷集》,第176、178页。  [7] 萧令裕:《英吉利记》,转引自《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8页。  [8] 《阮元奏审办伤毙民妇之夷船水手折》,《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57~61页。  [9] 《阮元奏英吉利巡船伤毙内地民人潜逃究办折》,《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54~57页。另参见同上书册,第65~67页;第71页各件有关奏折。  [10] 《著两广总督阮元令英国交出伤毙民命凶手候办事上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页。  [11] 《道光十一年四月十九日邵正笏奏》,载《史料旬刊》第10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8年版。第763~764页。  [12] 《李鸿宾片》,《道光朝外洋通商案》,《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75~76页。  [13]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上谕》,《清代外交史料》。《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156~157页。  [14] 《庆保等折》,《道光朝外洋通商案》。《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86~87页。  [15] 《广州将军庆保等奏英吉利大班盼师屡次妄禀,已被该国撤回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册,第71页。  [16] 见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魏元烺奏折;浙江巡抚富呢扬阿奏折;两江总督陶澍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10、112、114页。  [17] 《著沿海各省督抚按照已定章程严防外国船只侵入内地洋面事上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37页。  [18] 《国祥等奏报英船驶至奉天海面已派干员驰往驱逐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27页。  [19] 《著沿海各省督抚按照已定章程严防外国船只侵入内地洋面事上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37页。  3-2 正当贸易的困境  东印度公司何以如此迫不及待地、频繁地敲打中国的大门?这与它长期来不能在中国大量倾销商品、掠夺原料不无关系。商品输出作为资本主义征服落后国家的一种武器,广义地说,也可视为敲门的一种手段。英国的对华贸易,掩盖着它的殖民欲望。  从中英贸易品的结构来看,东印度公司的输华商品包括毛织品、金属制品和棉花三大项;中国输出的商品则以茶、丝、棉布(土布)为大宗。英国商品中不少是机器工业制品,表现出商品的进步性;中国的出口货主要是手工制成品,反映了生产方式的落后。但是,英国输华商品中大部分是印度棉花,这又显示了英国商品的殖民地贸易性质。这可以从英国输华商品的构成比例中得到证明:英国输华商品来自英伦本土者,自1775~1833年始终占全部商品总数的40%以下,来自印度的,总在60~70%以上[1]  就英国输华的三项主要商品及其发展趋势而言,印度棉花一项,不仅大于英国本土的毛织品和金属制品的总和,而且增长速度也大大超过二者。现截取几个主要统计年度列表如下:表3-1  【价值单位:银两,指数:1780~1784年平均=100】(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1页,表8)  从上表可以看出,自18世纪70年代起到19世纪30年代,印度棉花输华的指数超过了英国毛织品和金属制品输华指数的总和。英国在鸦片战争前夕,利用统治印度殖民地的特权,大量收购印度棉花,然后转手贩运中国获取暴利。英国正是在榨取和掠夺别国财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但是,中英贸易的趋势表明,英国的正当商品一直未能在对华贸易中占优势地位,相反,19世纪30年代以前,中英贸易,中国始终居于出超地位。我们同样截取几个年度的中英贸易进出口总和及其指数的统计,来考察这一趋势:表3-2  【价值单位:银两;指数:1780~1784年平均=100】(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页表1。)  从上表可以看到,自18世纪后半期至19世纪30年代,中英进出口贸易总值的每年平均数,中国一直处于出超的优势地位。英国资本主义商人连同作为贸易补偿的印度棉花在内,都无法使它们占得优势。英国产业革命的成果未能在对华贸易上表现出来。  这决不只是英国在对华贸易中的困境,事实上也是西方各国在贸易中的共同的问题。关于法国对华贸易情况,至今我们研究得很不够,统计资料也极稀少,无法描绘出一个大体的轮廓。下面,就美国早期的对华贸易进行说明:美国自1783年独立后,1784年就以“中国皇后号”(The Empress of China)到达广州,进行贸易。同年,又一艘“潘拉斯号”(The Pallas)到达,同泊于黄埔。返航时运走了88万磅茶叶回到美国。自此之后,美国便不断开展对华贸易。1785~1832年48年中,美国达到广州的船只有1104艘,几乎达到英船数的44%,超过其他国家来华船只的四倍;就发展速度说,也比其他国家快[2]到1832年,竟一年来华62艘。所以,美国在鸦片战争前夕的对华贸易中,已经仅次于英国而占第二位。  美国对华贸易商品可分三类,第一类是本轻利重的奢侈品,如西洋参、毛皮、水银、棉花等。其中西洋参一项是输华的重要物资。这类商品在美国并不值钱,到中国却大获厚利。“中国皇后号”装了40吨以上的西洋参,获利占3.7万元总额的大部分。1840~1828年间,西洋参输华每年约在千担左右,有时如1822年高达5144担,1824年达6039担[3]可以想象,这要换取中国多少白银!  第二类是转贩商品:如檀香、青贝、燕窝、海参等,此外还有胡椒。第三类是鸦片。  中国向美国输出的,仍是传统的茶、丝、土布等产品,这些产品在与美对华贸易中,同样使美国经常处于入超的地位:表3-3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4~5页,表2~3。)  中外贸易中,中国处于出超的优势地位,使外国资本主义在对华正当商品贸易中,不得不每年将大量白银投入中国市场。以广州白银出入情况来看,1803~1804年流入438.5万余两;1816~1817年流入394.4万两;1826~1827年流入412.2万两,这一年度广州流出289.3万两,出入相抵,入超白银尚有122.8万两。白银入超的情况,只是到1828年以后,由于鸦片走私猖獗才发生根本性逆转[4]在这些年份,大量外国白银流入中国,就国家比较来看,主要不是英国,而是美国。美国自1800~1834年,几乎都是用现银与中国交易,是西方白银主要流进中国的国家。  为什么在中外贸易中,直到19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一直处于出超地位呢?  首先,英国和世界各地,对中国茶叶、丝绸、土布的需要量不断增加。这使得英国输华三项主要产品总值,无法与中国上述货物出口总额相匹敌。英属东印度公司和英印港脚商人要从中英贸易中获利,必须首先在中英贸易中大量购买茶叶、丝绸和土布,转手贩运。他们带来的对华贸易商品价值不足以抵偿吸收中国商品的价值,这样,便不得不用白银作为手段,投入中国市场。  茶叶是东印度公司对华垄断贸易的主要商品。格林堡的著作中曾对此有过历史原因方面的叙述。他说:“在18世纪的时候,为了国内制造家的利益,公司被夺去了从东印度纺织品进口中赚钱的机会,于是它就将它的整个生意转到中国茶叶的进口上。”“茶叶是唯一能够成为普遍消费品而又不与本国制造品竞争的一种合用的货物[5]  丝绸、瓷器和其他消费品,东印度公司虽然也在经营,但主要属于散商、公司职员和英印港脚商人经营,公司本身在这方面所作的生意极其微弱和有限。“在公司垄断的最后几年中,它从中国输出的唯一的东西就是茶叶[6]从统计资料看,事实确实如此:表3-4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4页,表12。)  根据统计资料,英国东印度公司自中国输入英伦本土的茶叶数量,其趋势是不断上升的。在有统计的年代中,1760~1764年,输入本土的中国茶叶每年仅42065担,到1800~1804年平均每年达到221027担;到鸦片战争前夕1830~1833年,平均每年235840担。七十余年中,增长了大约五倍半还要多[7]格林堡说,1664年输入英国的茶叶仅是2磅2盎司;1783年东印度公司销售中售出的数量则是5857822磅,1785年售出茶叶达1500多万磅,在公司垄断权存在的最后几年中,它从中国输出的数量平均约为3000万磅。[8]18世纪末年,英国输入中国的全部工业品总值,只相当于从中国输出茶叶价值的六分之一。  茶叶买卖是很赚钱的。按照1830年英国下院审查委员会的估计,每年给东印度公司带来“自100万磅至150万磅不等”的利润[9]格林堡指出:“茶叶给英国国库的税收平均每年为330万磅。从中国来的茶叶,提供了英国国库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和东印度公司的全部利润”[10]  丝绸的输出量不大,这除了和英国本土生产的丝织品和衣料生产有矛盾外,中国政府限制丝绸输入也是一个原因。但是,在西方各国对华贸易中,英国输出中国丝绸的数量,仍然超过了法国和美国,占了最大的百分比。不过这项交易,主要由公司职员和港脚商人经营的。  中国土布在数量、色彩、技术和价格低廉上,都胜过了英国棉布。英国棉织品在中国市场上并不受欢迎。1786年曼彻斯特乡村手机织造的棉花,第一次试销广州,被十三行商人认为“随便哪一种都卖不出去。棉布成本太高,而中国人是织造多样棉布的,那些布匹虽不那么漂亮,却更合乎他们服饰之用”。[11]自此以后,英国棉布一直未能打开中国市场,棉布经营连年发生亏损现象。与英国棉布悲惨情况相反,中国土布却受到西方的欢迎,以致英商——主要是散商和港脚商人,不断购买中国土布。在中英棉织品对流中,中国一直是出超的,只是在19世纪30年代后,才由出超变成了入超:表3-5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3页,表11。)  从以上中国三项对外贸易的主要商品,在中英贸易对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中国的优质茶叶、灿烂的丝绸和结实价廉的土布,受到外国的普遍欢迎。它们在中外贸易(主要是中英贸易)中起着大宗货物的作用,而英国的机器产品在中国反而找不到销路,不是连年亏本,便是无利可图。英国为了获取中国产品,不得不支付大量白银。这种困窘局面,使英国资产阶级极为恼火,格林堡在描述这种情况时说:到18世纪末叶,在茶叶的装运量主要由于庇特的抵代税条例而迅速扩张的时候,东印度公司感到越来越难以搜求足够的货币运往广州……广州的英国货币市场既极有限,即便是亏本推销也打不开销路,而欧洲方面的现银供应又越来越靠不住,英国输往和输自中国的进出口货之间的差距就变得惊人了……虽则硬货主义的理论已不大流行,可是无论如何,专靠现金银总归不是贸易的好办法,而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手段。怎样措办一些既可为中国方面接受,又能支付茶价,而且本身可以赚钱的一些商品——这就是问题的所在。[12]  其次,造成中国出超英国入超的局面,与清政府实行的广州一口通商制度,限制对外贸易的做法不能不说没有一点关系,但根本原因却是中国自然经济结构具有抵拒外来商品侵袭的能力。中国农民的衣着几乎都是自己家庭织布机织出的土布。他们不需要购买外国的棉纺织品;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低下,购买力也极为有限,无力去市场购买外国商品;即使是印度棉花,主要也在广州附近一带的农村和城市手工业者中销售。中国广大农村的家庭棉纺织业主要还是利用自己生产的棉花,这些状况,使得外国商品不可能具有想象中的广阔市场,势不可免地会产生滞销、积压,从而造成亏损。但是,外国资产阶级对这一点并不清楚。他们对中国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什么样的商品才能在中国有销路的分析上,没有深入研究中国市场的销售能力与中国经济结构的关系。这使英国无法发现问题的症结,而仅看到表面的、片面的现象,并且主观地认为这是由于清政府闭关政策的结果。因而,为了急于寻找商品的市场,便不惜一切手段敲打中国的大门。  * * *  [1]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11页。  [2] 据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二、三、四有关材料,转引自吴杰:《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31页。  [3] 转引自吴杰《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第133页。  [4]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 年版,第33 页,表26。  [5]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页。  [6]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3页。  [7] 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5页,表13。  [8]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3页。  [9]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3页。  [10]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3页。  [11] 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品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上),《经济研究》1955年第1期。  [12]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8页。  3-3 律劳卑事件  作为英国对华贸易的垄断性机构、英国在东方殖民势力主要象征的东印度公司,不仅未能敲开中国的大门,而且也无法把英国商品顺畅无阻地向中国市场倾销。这种政治上和贸易上极不理想的成绩,既使英国政府沮丧,更令英国资产阶级愤慨。自从1825年英国首次爆发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以来,急于想把产品推到世界市场、特别是神秘富饶的东方市场的英国商人,对东印度公司垄断东方贸易、排斥英国散商的做法,啧有烦言。1827年曼彻斯特商会组织了东印度公司贸易状况的调查委员会,[1]为争取废除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权进行斗争。1829年,曼彻斯特、布里斯托尔、格拉斯哥的实业家们,在利物浦的东印度协会号召下,开展了争取对华自由贸易的有组织的运动[2]这一年4月,他们决定设立一个常设性的东印度贸易委员会,与东印度公司的垄断相抗衡。在国内舆论压力下,英国下院中占优势的产业资本家代表和自由贸易论议员为首,于1833年6月13日通过了格雷(C.Grey)内阁关于从1834年起废除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的提案——《东印度公司改革法案》,决定取消它的对华贸易独占地位。6月17日,英国上议院也对此表示同意。12月,英国枢密院下令停止东印度公司一切商务活动,把它改组为一个行政机构,由英国驻孟加拉总督升格为印度总督,统治全印度。东印度公司的一切特权就此废除。  东印度公司从1834年起就不复存在了,它原先派驻中国的大班,也就理所当然地撤销。为了管理没有任何组织约束力的英国散商在对华自由贸易中的活动,英国政府决定在广州设立驻华商务监督,代表女王政府与中国打交道。首任商务监督是出身于苏格兰贵族之家、有很长的海军军官经历的律劳卑(William John Nipier)。英国外交大臣帕麦斯顿爵士,1833年12月和次年1月给律劳卑的来华使命,结合英王给律劳卑敕书中的训示,以一系列的训令,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要住在广州。在广州或广州河港内某处执行任务。未经本国政府许可,不要“离开广州访问北京”或赴其他口岸。  2.对中国人和中国官宪,要极为稳重地接触,要注意防止类似妨碍相互理解的情况。  3.希望能设法与北京直接通信以作为扩大贸易之策。“但在这一点上,必须特别注意和考虑不要引起中国方面的恐惧或伤害感情”。  4.除了紧急或不测事态以外,不要与中国官宪展开谈判。但如果能获得这种机会,就要向本国请求训令。  5.除遇到非常事态,不得已而有必要的场合之外,英国军舰不要从虎门驶入内部。  6.中国法律的施行只要是公平妥当的,就得遵守。  7.要提出进行贸易及其他统计调查的年度报告书。  8.要弄清建立与日本及其他国家通商关系的可能性。  9.不但要设法发展和保护在广州港的贸易,而且要查明同中国其他地方贸易的可能性。  10.要通过信件把到达广东之事通报总督[3]综观上述内容,可以发现,英国政府对律劳卑所规定的使命,已经不是一个纯粹商务监督的职能,而是兼有派驻一名驻在中国广州的英国政府使节的身份。在中英两国没有任何外交关系的背景下,律劳卑的地位和英国政府的一厢情愿,势必会引起中国方面的抵制。这表明,英国为了急于打开中国大门而不顾中国的国情,企图硬塞给中国一个外交使节,以代替已经撤销了的东印度公司驻华大班的地位。律劳卑正是在商务总监督兼有英国驻华使节的双重任务下,带着他的监督处成员离开伦敦开赴中国的。  中国方面,两广总督李鸿宾事先已风闻英国将有解散东印度公司之举,怕此后中国无法管束英国商人,曾传谕该公司驻华大班带信回国,请派晓事大班来粤总理贸易。此事,在1834年两广总督卢坤的一份奏折中向皇帝报告过:再,英吉利国在广东贸易,该国向设有公班衙名目,管理通国买卖,谓之公司。该公司派有大、二、三、四班来粤总理贸易事务,约束夷商。道光十年,据洋商等禀知,该国公司至道光十三年期满,该国夷人各自贸易。恐事无统摄,经前督臣李鸿宾饬商传谕大班寄信回国,若果公司散局,仍酌派晓事大班来粤总理贸易。本年臣卢坤、粤海关监督臣中祥,查得该公司已散,即经饬商妥议,务使事有专责,勿致散漫无稽。[4]  可见,中国方面在道光四年已确知东印度公司解散,事先也主动请英国派“晓事大班”来粤总理贸易事务。但由于不了解英国历史与现状,清政府根本不清楚东印度公司解散的性质,更不知道作为英国政府代表的商务监督与东印度公司驻华大班有何不同。所以尽管英国单方面宣布将派商务总监督来华,清政府无论在感情上或是在法律意义上都没有承认和接受这一事实,仍然把他看做总理贸易的大班。  道光十四年六月(1834年7月),律劳卑男爵一行到达澳门。其主要成员有第二监督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第三监督罗宾臣(George Best Robinson)、秘书兼会计阿斯迭(J.H.Astell)、中文秘书兼翻译官马礼逊(R.Morrison)、总监督的私人秘书参逊(A.R.Johnston),以及后来成为第一任商务总监督、以破坏中国禁烟和挑起中英武装冲突而闻名于世的查理·义律(Charles Elliot),不过那时他在律劳卑手下还是一个小角色,担任船务总管,“负责掌管虎门口内的一切有关英国船只与水手事务”[5]  两广总督卢坤得到探报,即派行商去澳门传达清政府对来华外人的向例及有关规定。但当行商伍敦元等赶到澳门时,律劳卑已经离开澳门到省城广州去了。六月十九日(7月25日),律劳卑男爵抵达广州商馆区,当即有行商到商馆向其转告总督的命令。律劳卑并未接受,反而表示他将以英王代表的身份直接与两广总督往来。次日,他派监督处秘书阿斯迭向总督递交平行款式的书信。这显然是违反了清王朝规定外人只能通过行商转呈信件、且不准以平行款式书信的向例,卢坤自然不愿接受。阿斯迭在城外足足等候了三个多小时,没有任何官员乐意为他代递。[6]其间,行商伍敦元向阿斯迭建议,由他和广州协副将韩肇庆两人代收转呈总督,阿斯迭坚持要自己面交。结果可想而知,这位英国商务总监督的信使只好灰溜溜地回到商馆,向上司报告没有完成任务。  事后,两广总督卢坤饬广州协副将韩肇庆传谕,告以:“天朝制度,从不与外夷通达书信;贸易事件,应由商人转禀,不准投递书函。”并命行商转告:“该夷目既为贸易而来,即应遵守章程,否则不准在粤贸易。”前后四次,律劳卑均予拒绝,声称自己并非大班,而是英国官方派出的商务监督,今后一切事件应与各衙门平行公文,不能照旧例由行商转告。卢坤再次让行商反复向律劳卑开导,表示“如其悔悟恭顺,照常贸易,倘再违执,即行封舱”。然而,律劳卑不仅置若罔闻,反而贴出用中文书写的布告,“令各散商不必以断绝贸易为虑”。显然,这位英国商务监督决心与清王朝的旧规斗争到底。在此情况下,卢坤与粤海关监督中祥反复商酌,并与广州将军、都统及在省司道会同熟商,决定“惟有照例封舱,将英吉利国买卖暂时停止。如该夷目畏惧恭顺,遵照天朝制度,再行奏请恩施,准其开舱交易,以昭惩戒”。命令下达后,英国各散商对律劳卑所行所为,极为不满,纷纷要求开舱贸易[7]  为了坚持以强硬态度对付广东当局,律劳卑在清政府下令封舱后,命令停泊在广州洋面的两艘英国兵船开入内河。英舰先后强行驶过虎门,清军虎门炮台发炮阻拦,英舰用炮火回拒。八月九日(9月11日),两舰进泊黄埔。律劳卑以为有了武力作为后盾,即发出布告,坚持要与中国方面平等会面,并宣扬英国“权能嵬嵬,版图洋洋,四方皆有所服,地属广汪,土产年盛,即大清亦非能比权;有勇猛兵卒,集成大军,所攻皆胜;亦有水师大船,内有带至百二十大炮者,巡奕各洋,并中华之人所未敢驶到各海,亦无不到。故请督宪自问,此吾大君焉有恭顺何人之意耶?”[8]整个文告显示了老牌殖民主义者依靠炮舰威力,征服落后国家的骄狂精神和藐视清王朝的心态。  卢坤面对律劳卑的挑衅,当即下令加强战备:一面在前路水面沉石锁口,并在后面准备石料、伺机堵塞敌舰出口;一面添派兵丁、调拨师船,在广州附近河面来回巡防,使深入内河的两艘英舰陷入重重包围之中。同时,又派兵包围英国商馆、断绝供应,撤退商馆内的中国人员,使英人坐困其中,无法离开商馆一步。律劳卑料不到情况会变得如此严重,在英商指责和清兵戒严的困境下,他心劳力瘁,得了大病,不得不转而妥协。卢坤便因势即收,同意放行。八月十九日(9月21日),律劳卑在病中以书面形式通知英舰撤离黄埔;同日,他和随员自广州启程返回澳门。九月初九日(10月11日),律劳卑因病情恶化,客死于澳门。英国第一任商务总监督对中国大门的冲撞,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由于律劳卑事件的发生,尤其是两艘英舰闯进内河,使道光帝十分震怒。九月初三日(10月5日),皇帝在总督巡抚联衔奏报英舰闯入内河的折子上做了朱批:“看来各炮台俱系虚设,两只夷船不能击退,可笑可恨。武备废弛,一至如是,无怪外夷轻视也。[9]结果,卢坤被革职留任、革去太子少保衔、拔去双眼花翎,水师提督李增阶革职。皇帝的朱批说到了武备废弛,但事情过后,情况仍不加改变。因循苟且早已深入骨髓,光靠一纸上谕已经无济于事了。  律劳卑事件后,英国暂时收敛了力图闯进中国的强硬政策,进入到一个所谓“沉默时期”。因为,他们意识到面对的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古老帝国,很难袭用对付东方落后小国的方式,把它纳入西方所希望的殖民地附属国体系。但沉默不等于放弃希望。中国作为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广阔市场的前景,一直是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垂涎所在。律劳卑爵士的悲惨遭遇,只是他们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冲撞中国大门的一种代价,一旦条件成熟,门终将打开。因此,敲门与反敲门的斗争中,不可避免地隐伏着敲门者使用武力破门而入的必然趋势。而清王朝若不从中吸取教训,不思更张,那末也就面临着被西方大炮轰出中世纪的危机。  * * *  [1] 参见【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  [2] 【英】雷德福:《曼彻斯特商人对外贸易的1794~1858年》,转引自《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3] 转引自【日】卫藤沈吉:《炮舰政策的形成——论1834年中英关系的转变》,见《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8页。另,以上训示的主要内容也可参见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8页。  [4] 《两广总督卢坤等奏为律劳卑来粤不遵法度现予封舱示惩片》,《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46页。  [5] 【美】马士著,张汇文等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7页。原任命第二监督为东印度公司驻华大班部楼东,第三节监督德庇时,因部楼东已离开中国,由德庇时接任第二监督。  [6] 萧致治、杨卫东编撰:《鸦片战争前中西关系纪事》,湖北出版社,1986年版,第374页。  [7] 以上均见:《两广总督卢坤等奏为律劳卑来粤不遵法度现予封舱示惩片》,《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46~149页。  [8] 【日】佐佐木正哉编:《鸦片战争前中英交涉文书》,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 年版,第17页。  [9] 《卢坤祁折》,《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125页。    第四章 鸦片:黑色的毒流    东印度公司鸦片制造厂旧照  4-1 汹涌而来的毒品  从敲门到破门的历史契机是鸦片问题。  西方想以一般商品撬开中国的大门既然极端困难,势必要谋求一种特殊的商品作为获取暴利的手段,这就是毒品鸦片。中国在汹涌而来的毒品困扰之下,必然要作出反应,于是乎就有禁烟。贩毒与禁烟都是双方根本利益所在,谁都不能相容,冲突也就不可避免。  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粟汁熬制而成的。中国在中唐以前并无罂粟种植的记载。中唐以后,才散见于私人著述。宋初纂订的药书《开宝本草》,有“罂子粟”之名,且有“御米”之称,作药材用。苏东坡的诗里,有“莺粟汤”、“佛粥”的名称,饮者似多为僧道之流,作滋补养生之用[1]可见,鸦片在中国有较长的历史,但明代以前仅作药用,别无他途。这种鸦片是本土烟,并非西洋流入的鸦片。  明代起,西洋鸦片流入中国,最初是作为贡品来华的。《癸巳类稿》称:“明时,暹罗、爪哇、榜噶刺以贡品入中国,曰乌香或曰乌烟,就其本名,还音鸦片,亦曰阿片,亦曰亚荣、亦曰阿芙蓉、亦曰合浦融[2]明代成化年间,市场已有货卖,价等黄金。万历年间,外洋鸦片传入渐多。万历十七年(1589)开始对外洋鸦片征税,每十斤税银二钱。  吸鸦片烟的恶习,大约始于明中叶中西交往之后,由南洋一带传入。当时南洋在西班牙控制之下,吸鸦片烟与西班牙殖民者掠夺南洋一带人民财产、毁人健康的罪恶有关。余文仪纂《台湾府志》称:“咬巴,本轻捷善斗,红毛制鸦片烟诱使食之”,说的就是这种关系。自吸食之法流入中国,鸦片的功用,逐步由药用转为灼火吸毒。但这一由益转害的演变过程,发展还很缓慢,自明末至清前期尚未酿成大害,所以政府对鸦片税抽得很轻[3]鸦片流入后主要还是作为药用,称为“洋药”。  输入中国的外洋鸦片,主要有印度西孟加拉出产的“公班土”、“大土”;产于印度麻洼的“白皮”、“小土”,以及土耳其、波斯一带的“金花”、“红玉”等。这三个产区的鸦片,中国人认为“公班为上,白皮次之,红皮又次之[4]英国人对这三种鸦片的看法与中国人的评价基本一致,认为由东印度公司垄断生产和销售权的公班土,品质优良;由印度土著各邦所生产的白皮土是次等鸦片,最初只有葡萄牙人通过他们在印度西北海岸的租借地果阿和达曼以少量输往中国;从士麦那来的土耳其鸦片,质量很差,是由美国贩子运进中国的。土耳其鸦片只是供作掺和孟加拉产品之用,到19世纪30年代,每年的销售量从没有超过九百箱[5]  鸦片在清代前期流入中国的数量仍很有限。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闭关前后,始终维持在200箱左右。贩子主要是葡萄牙人,英商间或也有人贩运。乾隆三十二年(1767)达到1000箱。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试销鸦片成功。17年后的1780年,东印度公司获得了鸦片专利权,对华贩运鸦片成了它的垄断事业。这一年也是英国人在广州海面设立鸦片贮存站,进行鸦片专私贸易的开始。《中国丛报》对此事有过描述:1780年英国人用两只小船,经常停泊在澳门南面一个名叫云雀湾的海湾里,做为鸦片贮存站。他们经常在此贩卖鸦片,每箱价银五百元至六百元,在孟加拉的价格每箱约为五百卢比。[6]  可见,后来的鸦片趸制度,就是由英国开其端的。麦都思的报告也有同样的说法:东印度公司于“1780年在云雀湾建立了一所鸦片贮藏库。1781年,东印度公司把2800箱鸦片运往广州,由当地一家行商收购。由于在中国找不到销路,他不得不把大部分再运出口”。[7]麦都思所说的行商名叫“新官”,他买了其中的1600箱。连同原先已输入的1200箱,“使市场存货过多,新官遂将其所买的大部分运到马来各港[8]两件资料表明,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前后,鸦片在广州市场上的销路并不很好。中国鸦片走私市场的容量尚在1000箱左右,过多就很难推销而不得不送往国外贩运。  雍正七年(1729)时,输华鸦片仍平均每年200箱(一箱约重140镑,但依时期和鸦片种类而有所不同)。此后逐年增长,到嘉庆四年(1799),已超过年均4000箱的大关。鸦片仓库也由小船变成大船,称为“鸦片趸”。据嘉道年间的著名时务家、《粤海关志》纂修者梁廷枬称:“每千六百八十斛为一趸,约三百趸为一船,故名趸船”,[9]足见鸦片趸的容量极大。这种鸦片趸,已由原先停泊在澳门南端的云雀湾,移至黄埔,公然与广州行商进行非法贸易。清政府鉴于鸦片大量输入,在嘉庆元年(1796)下令停征鸦片税银,嗣后不准再有输入;并且不准鸦片趸湾泊黄埔。鸦片趸只得驶离,改泊伶仃洋。伶仃洋在老万山内,水路四达,凡中外商船之出入外洋者,皆为必经之处,[10]这儿便成为鸦片走私的基地。大量鸦片从伶仃洋源源不断地输入内地,禁令成了一纸具文。  从19世纪开始,鸦片输入中国的情况,约可分为三个阶段:嘉庆五年至二十五年(1800~1820),每年平均输入约4500箱。走私中心为澳门洋面。嘉庆十四年禁令渐弛,黄埔重又成为走私中心。嘉庆十六年清政府再下禁令,广州水师奉命在黄埔搜查外国船只,并勒令出具“不售鸦片”字据,以英国为首的鸦片贩子坚不具结。嘉庆二十二年,英国兵船一艘自穿鼻洋驶入虎门,进行威胁,清政府被迫退让。于是,黄埔仍是走私集散地。一条鸦片船到达时,只要向海关例行申报,自称所载都是合法商品,没有夹带,就可以公然进行鸦片走私买卖。  道光元年至十年(1821~1830)为第二阶段,每年平均输入约18700多箱,其中英国占了10100多箱。道光皇帝甫告即位,立即颁发严旨,重申禁令,黄埔稽查甚严。外国烟贩无可托足,不得不改泊伶仃岛为据点。从此,烟贩们撕下伪装,干脆进行赤裸裸的武装走私。  道光十一年至二十年(1831~1840),以麻洼鸦片大量涌入为标志,输华鸦片数量激增,超过第二阶段年平均数2~5倍。麻洼鸦片在道光元年时输华仅1650余箱,到道光十九年时猛增到21900余箱,比孟加拉鸦片18200余箱还要多出近400箱。  如果将鸦片战争前40年鸦片输入中国的情况作分阶段平均数统计,人们就可明显看出这股黑色的毒流是怎样汹涌地流向中国的:表4-1  资料来源:【美】马士著,张汇文等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38页。必须指出,马士的统计是极不完全的。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有关鸦片输入量的完整确切的统计,而马士的著作又为大家所熟悉并经常使用,所以我在本书内才决定采用他的统计数,借以反映增长的趋势。  从这份统计表中可以看出,鸦片输华数量在嘉庆一朝中,虽较乾隆时每年不过200箱相比,有大量增加,但大约仍保持4000至4500箱左右;从道光元年起,鸦片输入量猛烈增加,增加幅度以每年三倍半以上的速度提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急剧增加的趋势。  就每年输华的数字来说,1799~1839年的40年中,最低年度是1803~1804年2840箱。从1834~1835年起,每年输入超过10000箱;从1835~1836年输入超过30000箱;而最高年份1838~1839年度,超过40000箱大关,比最低年份增加了约15倍!  由此,我们可以对清代鸦片输入中国的增长数字有一个基本认识;在鸦片战争前,其增长速度有两次飞跃:一次是在乾隆末年、嘉庆初年,从每年200箱猛增至4000箱,增长约20倍;一次是在道光年间,从4000箱增至3.5万箱以上,最高年份达40000箱,增长约10倍。这个增长趋势表明,从18世纪末年起,外国资本主义已经找到了扭转中英贸易中西方处于不利地位的手段,这个手段就是以最无耻最卑劣的行径残害中国人民,掠夺中国财富的鸦片走私贸易。  在中国从事鸦片走私的西方国家,有葡萄牙、英国、美国和沙俄。葡萄牙是早期从事鸦片贸易的国家,清初开海禁后,葡萄牙仍占据优势。直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后,葡萄牙输华鸦片的优势逐渐被英国所取代。  英国是西方各国对中国进行鸦片侵略最主要的国家,它的输华总额大大地超过了其他国家输华鸦片的总和。可以说,当我们一提及鸦片贸易时,在主要意义上,就是指鸦片的最大贩毒者英国,前引1800~1839年鸦片输入中国的庞大数字中,英国的输华量占了90%以上。现将鸦片输华总量和其中英国输华量的每年平均数列表如下:表4-2  (资料来源:【美】马士著,张汇文等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38~239页附表。)  鸦片贩卖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最大项目。自1765年大冒险家克莱武担任孟加拉民政官后,公司职员在商业的特权之上又加了官衔。“在市场上与商人交往时他们是地方长官的身份”。[11]亦官亦商的东印度公司职员,开始排斥印度商人,压倒了荷兰、法国等商人,逐渐取得了鸦片销售的特权[12]  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改革法案,华伦·哈斯丁被任命为公司孟加拉参事会总督,统辖马德拉斯和孟买公司领地事务,并负责将东印度公司从商业机构转变为政府机关。哈斯丁是东印度公司鸦片专卖政策的制定人。1773年对华鸦片试销成功后,东印度公司逐渐地把中国作为它销售鸦片的主要市场。  一般地说,鸦片在印度的种植是由公司事先拨款协助承包商,用放青苗债的方式向农民事先贷款,在收割时以低价勒行收买,经过熬煎,然后在加尔各答市场公开拍卖。为了招徕私商,[13]拍卖的条件是相当宽容的,缴纳的现钞仅是标价的30%,余款10天内交清,有困难者可延长3个月,如果广州市场鸦片价格低落,公司还可以设法帮助私商渡过难关[14]这样宽容的条件,无非是“为走私事业提供货品,并鼓励私商将这些货品运送到中国去”[15]  东印度公司根据中国市场的销售情况,控制拍卖与销售间的平衡,当市场活跃时,就以扩大拍卖攫取利润;市场疲滞,就控制拍卖来保持高额利润,但总的来说,两者中,主要是以扩大运销为主的。这不仅从前面所作的英国鸦片逐年增长的趋势统计中可以看出,也可以从麻洼鸦片的大量输华中可以看出。  麻洼鸦片的大量倾销,是东印度公司和私商们长期对抗的产物。长期来,孟加拉土价格,由于公司的垄断而日趋高涨,一些私商于1815年前后开始在当时尚未被公司控制的东印度西部地区,找寻价格比较低廉的货源。他们在东印度土邦和刺日普德拿一带,找到了理想的麻洼土(也叫孟买土,中国人称白皮土),摆脱了公司的控制,由葡萄牙人经营的达曼口岸输入中国。从此,麻洼土输华数量不断增加,由过去仅500余箱跃增至1816~1817年的1242箱,1820~1821年的1653箱[16]在1817年,麻洼土每箱售价仅680银元,大量倾销的结果,迫使孟加拉土的售价大跌:1817年孟加拉土每箱售价1300银元,到1818年跌至840银元。于是很多外国烟贩在孟买纷纷添设代理处,准备对麻洼土进行大规模贩运,严重地打击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政策。  而对这样激烈的斗争,东印度公司先严厉禁止孟买船贩运麻洼烟土,并在孟买抢购麻洼土,以求控制,随后又积极扩大孟加拉公班土的生产,以便压低价格,最后还设法同中印度各土邦王公订立合同,企图借颁发补助金的手段来削减麻洼土的种植。但这些措施收效都不大,麻洼土继续涌入中国,逐渐取得孟加拉土原先所占的优势地位。  1832年,英国国会改革后,工业资产阶级开始直接参与政治。为了替英国制造品开辟中国市场,他们以自由贸易为名,于次年迫使国会通过法案,剥夺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但是延长了公司存在的年限,并授权它治理英属印度领土。他们还召集了东印度公司官吏和有关鸦片贩运的人员,听取了意见。经过辩论,一致认为:“孟加拉的鸦片垄断销售,为政府提供的收入,每年为数8459425新铸卢比,亦即981293英镑;而税收是按成本价格的30又3/4征收的。在印度目前收入的情况下,要放弃这样一个收入来源是不适当的。鸦片税是由外国消费者负担的税收,所以总的来说,它较之任何其他可以替代的税收,更不致遭到反对。”[17]这等于是伦敦政府对鸦片贩运承担责任的公开声明。英国政府的公开支持,是造成19世纪30年代英国烟贩在华猖狂活动的第一个原因。  1831年,东印度公司最后找到解决麻洼土竞争的政策。它允许麻洼土缴纳过境税每箱175卢比,继减为125卢比,由孟买公开出口。过去是由中印度土邦偷运到葡萄牙口岸达曼,长途跋涉,花两个多月的时间,大大增加了成本,改由孟买出口,烟贩们梦寐以求。因此从1832~1833年间,达到了1.4万箱,较前增长了2倍。东印度公司的税收因此而增加。20多年来长期成为公司负担的麻洼鸦片,成了公司税收的源泉。东印度公司政策的改变——对麻洼土由以前的控制生产运销,到确保税收、鼓励贩运,这是19世纪30年代鸦片走私在中国恶性膨胀的第二个原因。  在取消对麻洼土控制的同时,东印度公司还进一步对鸦片贩运采取了各种部署。在早已“布满罂粟花”的印度土地上,强迫农民继续扩大栽种的办法开始被放弃,代之以开辟新的种植区来增加生产。为此,印度总督彭丁克曾偕同管理鸦片销售的岁入部官员,跑遍了恒河上游地区,先后开辟了15个新的鸦片种植地区。彭丁克还决定在奥德和尼泊尔收购鸦片,并制定了对超产农户进行奖励的办法。到1836年,英印政府机构设立了管理鸦片事务的专职官吏,由地方税务长官兼任鸦片代理经办人,下设副代理经办人管理该地区的鸦片生产事务。这些新的部署也是造成鸦片在中国泛滥的另一个原因。  在上述这些原因的影响下,印度鸦片的产量猛增。而对华的鸦片输出也不断增加了。由此可知,英国是造成中国烟毒泛滥的罪魁,而东印度公司则是英国毒害和掠劫中国人民的先锋。  其次是美国。  美国的鸦片来源,主要是土耳其、波斯,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印度。印度的这部分是从1821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修改了它的标卖章程、允许美国贩运后开始的,但数量并不大。就整个输华鸦片总量说,美国的数量是无法与英国匹敌的:表4-3  资料来源:【美】马士著,张汇文等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38~239页,附表统计。  可以看出,美国输华鸦片每年平均数从未超过千箱。即以每年输入绝对量看,最高年份为1818~1819年2000箱,一般都在几百箱。所以,美国尽管是中国市场上仅次于英国的鸦片烟贩,但其力量相当薄弱。不过,美国在贩卖鸦片中的手段并不比英国差。中国史料中经常提到的飞剪船,就是美国的鸦片走私船。他们的最大洋行普金斯洋行和它的后身旗昌洋行,就是经营鸦片的大本营,而且,美国驻广州的领事本身也从事鸦片贸易。  沙俄也是鸦片贩子。从19世纪30年代起开始经营鸦片走私,但沙俄的鸦片走私路线不是在海上,而是通过中亚向中国输入鸦片。  鸦片贸易给外国资产阶级特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带来了巨额利润。东印度公司虽不直接贩运鸦片,而是负责生产和拍卖销售,但它们仍然从中取得了惊人的利益。以1813年为例,这一年东印度公司生产的印度上等鸦片公班土,每箱成本237卢比,拍卖价(包括英印政府的鸦片税在内)每箱售价2428卢比,超过成本的9倍。这一卖价,东印度公司获得其中的2/3。英国在孟加拉的政府抽取鸦片税是按成本300%税率征收,1829年,它所征鸦片税占全年总收入的1/10。英国鸦片贩子在贩运中的利润也很高,以1817年为例,这一年“公班土”在印度的拍卖价为每箱1785卢比,而贩到中国的卖价是2618卢比,两者差额为883卢比,折合银元400余元,扣除少量运输费及其他费用,大部分是烟贩们所获的净利。[18]东印度公司、英印政府、英国烟贩在鸦片走私中所得的巨大利润,驱使他们不断从事这项肮脏卑鄙的害人事业。  英国的鸦片贩子们,兴致勃勃地从事鸦片贩运和走私。加尔各答英文日报描述伶仃洋面鸦片贸易的报道中说:走到鸦片船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一个活泼的、发财的、买卖的气象。在甲板的一边堆着成列的来自摩拉瓦,另一面又有来自巴特那的鸦片。……在船尾上,二千元一箱的洋银,不知多少箱。……当你看到在这船上,这些财富充斥的象征,而且这些钱财在表面上看是如此不注意地分散着,(只是表面上看来,实在是很留心地看守着。)你便对这部贸易的规模之宏大,价值之重要,得有很深的印象了。在这里的投资是很大的,总不下二千万元左右。[19]  英国鸦片贩子泰勒说:“鸦片同金子一样,任何时候我都能卖掉。”英国在华最大的鸦片贩子查顿说,最好的年头,每箱鸦片的利润可高达1000银元。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登宁的如下一段话,来证明:“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段话如是说: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于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20]  鸦片贸易的利润,高达6倍甚至9倍,这就使鸦片贩子们拼命扩大这一谋杀中国千百万生灵的最野蛮、最无耻的罪恶勾当了。  鸦片走私贸易在推动英国掠夺中国廉价的丝茶贸易上起了巨大作用,从而与英国政府及整个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休戚相关。  英国是西方各国中对华贸易总额最大的国家。他们用什么东西来换取中国的货物呢?从理论上说,当然是用正当商品贸易所得的收入购买中国货,但实际上,它的正当商品中没有任何一项是值得中国人欢迎的,在正当贸易中,每年都要亏本。这样,英国就不可能用贸易盈利购买中国货。另一方面,英国本土对中国丝茶的需要量日益增加,东印度公司通过丝、茶特别是茶叶的垄断贸易赚了大钱。但茶叶买卖是现金支付的。东印度公司的输华产品连年亏本但又要坚持买下中国的茶叶输往英国本土获利,就势必带来大量银元投进中国市场。但奇怪的是从18世纪70年代后,运到中国的白银不是增加,而是逐年减少,特别是进入19世纪后,除了1815~1824年的9年中,平均每年仍有63万余两白银流进中国外,其余年份竟完全停止输入白银,而它通过在广州出卖汇票所取得的现金却高达二三百万两以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为什么停运白银反而获得白银?奥秘在哪里?  奥秘就在鸦片贸易上。从1773年东印度公司试销鸦片成功后,便向中国大量倾销鸦片,获得巨额利润,成了它从中国贩茶的资金,解决了东印度公司长期来无法解决的收支不平衡困境。这个过程是:鸦片贩子在中国吸收现金,东印度公司用伦敦、孟买或加尔各答的汇票,向他们换取现金转为自己贩茶的资金。于是就出现了英——印——中,即棉纺织品——鸦片——茶丝这一循环的三角贸易关系。  格林堡曾引用华伦所著《鸦片》(1839)一书中的一段话,来说明鸦片贸易在三角关系中的地位:多年以来,东印度公司从鸦片贸易上获得巨额收入,这种收入使英国政府和国家在政治上和财政上获得无法计算的好处。英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差额情况的有利于英国,使印度对英国制造品的消费量增加了十倍;这直接支持了英国在东方的巨大统治机构,支应英王陛下在印度的机关经费;用茶叶作为汇划资金和交流物资的手段,又使大量的收入流入英国国库,而且用不着印度贫困就给英国每年带来六百万镑。因此,东印度公司就尽其力之所能来推广鸦片贸易。[21]  * * *  [1] 参见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第2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35页。  [2] 俞正燮:《癸巳类稿》,见《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87页。  [3] 明末至清前期的鸦片税银变动,据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陆饷》及李圭《鸦片事略》所记,情况如下:1589年(万历十七年)每十斤税银二钱;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每十斤税银一钱七分三厘;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关税每百斤税银三两又分头银二两四钱五分。  [4] 雷瑨辑:《蓉城闲话》,《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93页。  [5]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99页。    [6] 《中国丛报》第5卷,1837年4月。    [7] 1855年10月22日麦都思关于鸦片问题的报告,转引自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19~320页。    [8] 《中国丛报》第5卷,1837年4月。    [9] 梁廷枬:《夷氛闻记》,《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4页。  [10] 《夷艘入寇记》(不著撰人,抄本),同上书,第6册,第106页。  [11] 《英国议会文件》“特别委员会第九次报告书”,1783年,第61页。  [12] 自1757年,东印度公司控制孟加拉后,英国一般工商业主也要求参加对印度的贸易。东印度公司在英皇乔治三世的支持下,拒绝了这种要求。经过国内资产阶级的长期斗争,直至1784年“庇特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后,东印度公司被置于由国会任命的六个委员所组成的委员会,实行监督。委员会有权决定有关公司的政治问题,但公司董事会有权任用公司职员及处理日常事务,并保留对中国和印度的贸易垄断权。  [13] 原指印度当地人及其他欧洲人,阿尔明尼亚人拥有的船只(港脚船),以区别于东印度公司的公司船(公班船),从17世纪末起,特指持有公司执照,专门从事对华贸易鸦片走私的私人船只。  [14] 特立巴蒂:《孟加拉省区的贸易和财政》(1793~1833),孟买,1959年版,第156页。  [15] 奥文:《英国对中国和印度的鸦片政策》,耶鲁大学,1934年版,第58页。  [16] 据【美】马士著,张汇文等合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38页附表。另一种说法是:1816~1817年1150箱,1820~1821年4000箱。  [17] 《英国议会文件》,“特别委员会关于对华贸易的报告”,1840年,第166页,附录E.1。  [18]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第1集:《第一次鸦片战争——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开端》。关于鸦片的拍卖价和售价变动情况,《中国丛报》第5卷(1837年4月)刊登的几组鸦片售价数字,可资参考:1817年银洋与卢比的比价是100比206;1780年每箱鸦片在孟加拉的价格为500卢比,售价为500~600银洋;1791年每箱鸦片售价在360~380元之间;1837年4月,每箱公班老土价银830元,公班新土价银760元;喇庄老土价银730元,喇庄新土700元;白皮老土、新土均为600元。  [19] 【英】宾汉著,寿纪瑜等译:《英军在华作战记·绪论》,中国近代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5册,第9页。  [20]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1页之注释250。  [21]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97页。  4-2 伶仃洋走私制度  鸦片贸易是人类历史上最罪恶的行径之一,是对文明和进步的亵渎。像潮水般涌到伶仃洋的西洋鸦片,完全是靠走私流布到古老中国城乡乃至穷山沟里去的。所以,它又是一种最不正当、最阴暗的非法交易。但它却不是秘密走私,而是一项公开的大规模的武装走私活动。  外国和中国的鸦片贩子共同充当了走私罪犯。通过他们所开掘的走私渠道,这股黑色毒流犹如无数支流注入大河那样,流遍了神州大地。  鸦片究竟怎样走私,许多具体细节至今仍然鲜为人知。就清方记载而言,道光十一年(1831),湖广道监察御史冯赞勋的奏折,是目前所知最早也是最为具体的一件。冯赞勋是广东人,通过调查了解,成了当时真正掌握鸦片走私内幕的少数政府官员之一。他是朝廷的一名言官,在中央政府工作,不像那些了解内幕、但身处督抚地位的地方大员那样,具有直接间接的干系,所以他便没有顾忌地把内情上奏给皇帝。奏折称:夷船私带烟土来粤,……该夷改于附近虎门之大鱼山洋面,另设洋船,囤积烟土,称为鸦片趸;并有夷目兵船,名曰护货,同泊一处,为之捍卫。然其货远在洋面,奸商不敢出洋贩买,夷人亦不敢私带入关,于是,勾通土棍,以开设钱店为名,实暗中包售烟土,呼为大窑口,如省城之十三行、联兴街,多有此店。奸商到店,与夷人议价立券,以凭到趸交货,谓之写书。然其货仍在洋面,难以私带也,则有包揽走漏之船,名曰快鞋,……来往如飞,呼为插翼。其船星夜遄行,所过关津,明知其带私,巡丁呼之则抗不泊岸,追之则去已无及,竟敢施放枪炮,势同对敌,瞬息脱逃,关吏无如之何,惧于重咎,匿不报官,是以白昼公行,肆无忌惮。闻此种快鞋,现有一二百只之多,凡由趸送货至窑口者,皆系此等船包揽。……各巡船通同作弊,按股分赃,……而巡船包庇行私,又罪之魁也。其销售各路,除福建之厦门,直隶之天津,广东之雷、琼二府,将货过船,不须快鞋包带,然必由窑口立券,方能到趸交货。其余各省私贩,则必由快鞋包送入口、包送出境,……其由大窑口分销内地,则有奸民串同各衙头蠢役,开设私局,是为小窑口,散布各城乡市镇,指不胜屈,所在皆有。[1]  据此可知,鸦片走私已经形成以广州附近洋面为中心的一套极为严密的体制,各有专司,相互沟通,遍及海口内地。通常,人们把它称为伶仃洋走私制度。现条缕上书所有内容分别简说如下:1.鸦片趸船,在道光十一年间已泊于虎门附近的大鱼山洋面,有护货兵船保护。这说明外国烟贩是在各国政府的包庇纵容之下进行这项非法买卖的,所以是公开而非秘密的;2.陆地上的走私,有坐庄和行脚两类。坐庄分大窑口、小窑口两种。大窑口在广州,以开设钱店为幌子,经营者大多为拥有相当资产且有一定恶势力为背景的人,其中也有行商参与;小窑口散布于内地城乡,资本似不太大。不论大、小窑口,都与清政府官吏、衙役包庇支持有关。行脚多为各省私贩,从大小窑口购买鸦片,转贩各地;3.中外走私的联系办法是所谓“写书”。即购买鸦片的行脚到大窑口与坐商及外国鸦片贩子议价立券,然后持券为凭,到鸦片趸船取货。因之,大窑口等于是鸦片的包销店与批发部;4.出海取货和持货进口,都由专门走私船“快蟹”[2]包办。这种走私船配有枪炮,不分昼夜来回于趸船及海口之间,如遇水师巡船拦阻,即开火拒捕,且航速极快,为师船所不及。但通常情况下,大都与师船官兵达成默契,在师船包庇之下,无阻拦地公然走私。快蟹的数量,在道光十一年时已有一二百只之多。  根据上述各点,可以将伶仃洋走私制度作出图解:可以想象,配备着枪炮的快蟹,在广州与鸦片趸之间,往来穿梭,而毒害健康的鸦片也就由海面至口岸、由口岸至全省,直至穷乡僻壤。在这个运转过程中,各色人等,包括黄发碧眼的洋人、大腹便便的行商、道貌岸然的官吏、见钱眼开的衙役、兵丁,坐地分赃的土豪劣绅以及山堂香水的会党分子等等都卷入其间,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走私集团。在这个网络的每条蜘蛛丝上,沾满了各种瘾君子。  对于上述走私网络中的某些具体细节,根据中外记载,可以作些补充:鸦片趸的泊点,常有变动,但大致总以伶仃洋为常泊处所。停泊点变动情况,在道光十一年时,据上述冯赞勋奏称,泊于“虎门附近之大鱼山洋面”。道光十三年以前,鸦片趸船乃全部泊于伶仃洋,仅于每年四五月(即阳历五六月)间移泊急水门。九月(即阳历十月)驶返伶仃洋。道光十三年,夷人发现金星门泊船更为安全,是年即“由急水门改泊金星门[3]道光十四年,“终岁在伶仃洋及大屿山等处停泊[4]道光十七年“货船趸船遂于每年南风特旺之时,驶入金星门内洋停泊[5]十八年仍在“新安县之伶仃洋,该洋由澳门远望可见[6]但“每觇风势顺道,于伶仃附近之九州、鸡颈、潭仔、尖沙嘴等处洋面,徙泊靡常[7]由此可知,鸦片趸以泊于伶仃洋为基本泊所,但在南风到来时常泊于急水门、金星门内洋。泊点的变动不是往外洋移动,而是往内洋移动,这表明鸦片走私是公开性质的,并非秘密交易。  鸦片运到趸船的办法,并不是由一般货船装运,而是由专运鸦片的船只装运。约翰·菲力普所写的《有关中国与东方贸易的专题论文》说:“在最近五六年内,在加尔各答新造了几艘很好的船,特别为了载运鸦片至中国,航行颇为迅速。”贝西尔·罗卜克说:鸦片舰队,在它存在的短短的二十五年之间,总计起来不超过一百艘,分为三类,即飞剪船(Clippers)、沿海航船(Coasters)、与趸船(Receiaing Ships)。飞剪船是一种构造特殊的船,可以迎着季候风前进。它们从孟买和加尔各答载运鸦片经新加坡到珠江与香港;回程载运白银;有时携带些高级的中国货物。在早期,飞剪船把载运的出口货送到泊于澳门海外伶仃岛和金星门等处的趸船上,但自鸦片战争后,香港成为它经常卸货的口岸了[8]可知飞剪船是负责装运鸦片到趸船上去的专运船。另外,飞剪船也有将鸦片从趸船装到其他口岸的任务,据亨德说:那时我们公司有一只波士斯飞箭快船,名叫“玫瑰号”,这只船在1837年正要将我们公司在广州卖妥的一批鸦片运到南澳交货,“另外还带去若干箱鸦片试卖。整船的货量差不多有300箱,以广州估价计30万元。”[9]  武装走私船快蟹的装备是很精良的。冯赞勋奏折称:“包揽走漏之船,名曰快蟹。船之大可容数百石,帆张三栀,两旁尽设铁网以御炮火,左右快桨凡五六十,来往如飞,呼为插翼。”[10]船上乘员“每艇壮丁百数十人[11]足见船只还是很大型的。但西方记载中这些快蟹并不很大:“这些走私船装有回旋炮、枪矛、盾牌之类,摇桨疾行,有时鼓帆疾驶,船上配有精干水手三四十人。”[12]另一种记载称“水手的数目有六七十人,……船上的武器是船头的一尊大炮,还有旋转炮、矛枪以及从外国买来的燧发枪。这些‘走私船’和中国水师巡船的不同之处是,船的武装较弱,水手较少,并且船身油漆得很光亮,而不是油成官方水师船的‘黑与红’的颜色。”[13]从上述记载中可以得出大体形象是:快蟹(或称扒龙)是一种容量不大,每船乘员自三四十、六七十人至百数十人不等。装备着枪炮,旁舷装有铁网,船体漆得光亮,与水师不同颜色,很容易识别。  走私体制中的“写书”,冯赞勋所说是中方记载中较具体的资料。其他的记载也有述及。如道光十六年许乃济奏中称:“有省城包买户,谓之窑口。由窑口兑价银于夷馆,由夷馆给票单,至趸船取货。[14]但外人的记载更加具体:鸦片船泊于伶仃,中国经纪人至广州各鸦片承销商处,讲好他们所要鸦片的数量,毋须看任何样品,仅凭牌号,由出售者保证,出售商于是填写简短的发货单,交鸦片趸船管理员,照议定数量发货。该项发货单经签字加印,再折成一封小函件的形式,外面写上收信人地址,再签字加印,即送交买主,买主以银元付价款。……上面所述填就的发货单,一般均须经数人之手,最后交到一艘中国走私船的负责人。……这船携带发货单至伶仃岛鸦片趸船,将发货单交给该船管理员,取得鸦片,卖者即从此不负风险。这些中国人即行将各鸦片箱打开,每箱鸦片改装入两个蒲包之内(每包20球)搬上他们的船,运往目的地。[15]  还有记载称:“如果票单没有在7天以内送到,每箱鸦片便须付规费5元和停泊过期费2元,给鸦片趸船的船长。这些款子必须在走私船上的负责人提取鸦片时照付[16]  鸦片走私中心当然是在广东,但福建也是重要地区。亨德说:“鸦片贸易的另一分支在东海岸,有几只属于广州两个洋行的中型船只,停泊在厦门、泉州、碣石及南澳岛附近。它们由双栀横帆船及小型帆船供给鸦片(从事这种业务的一切船只都称为‘沿岸贸易船’)[17]  鸦片走私遍及全国。据美国学者张馨保的研究,从广州到其他省份有三条鸦片走私的路线。一条是从广州向西,通过肇庆,然后经西江水道运往广西和贵州;一条向东,通过惠州、潮州,运往福建;一条向北,集中于曲江(韶州)和婺源,然后通过乐昌转入湖南,通过南雄转入江西。除广州口岸外,鸦片走私船也在福建沿海活动频繁。其中,泉州、漳州是走私中心;福建南部的诏安,则是当地鸦片贩子从陆路通往广东汕头地区的走私中心。诏安帮烟贩除陆路走私外,还在闽广交界的南澳岛上直接与外国烟贩获得烟土。泉漳地区的烟土通过福州向北运往浙江温州,向西通过延平运往浙西和赣东;漳州和诏安地区的烟土往东北方向运至延平或向西运至赣南。湖南、江西、浙江各省的烟贩则把来自福建、广东的烟土运到长江流域和北方诸省[18]  对于这样的走私路线,清政府的官员们基本上是清楚的。道光十八年(1838年)富呢扬阿奏称:查夷船载运烟土至广东黄埔、老万山二处停泊,内地奸商分设窑口接运。其大宗由海道至福建、浙江、江南、山东、天津、关东各海口,而各海口又各有专司收囤转贩之户。其由内河兴贩至南北各省,盈箱累笥,载以舟车,实繁有徙。[19]  即以江苏上海而论,自广东运来烟土,“至上海县入口,转贩苏州省城并太仓、通州各路;而大部分归苏州。由苏州分销全省及邻境之安徽、山东、浙江等处地方”[20]  就这样,外洋鸦片通过各省各地的大小窑口,流入到中国的穷乡僻壤,那些专司贩卖的走私者、帮会人物和烟铺老板,结成了一张密如蛛丝的走私网,粘住了数以百万计的瘾君子,当作他们的猎物,一点一滴地吸干着烟鬼们的金钱和膏血!  以上某些环节虽不全面,具体内容也不细致,但就走私制度的基本面貌来说,足以证明鸦片走私的猖獗和可怕了。  本章各节,通过对西方殖民主义者力图敲开中国大门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出中国正面临着被资本主义侵略势力破门而入的厄运。但是,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感受到这种危险。在中国人的域外知识中,孤处大西洋的英国只不过是“撮尔岛夷”,连“戎狄蛮夷”的地位都算不上,几乎没有人会把它视为对中国安全构成威胁的力量。虽然道光八年(1828)著名学者包世臣在致友人的信中,曾对英国侵占新加坡的后果产生过忧虑,指出:“英夷去国五六万里,与中华争,势难相及,而新埔(沈案:即新加坡)则尽在肘腋,易为进退。”他警告说:“十数年后,虽求如目前之苟安而不能。”[21]但那也只是从周边国家受害中作出的一种趋势性判断,它在可能性中寄寓的必然性,根本未能引起当局者的注意。使得中国人不安的是看得到、摸得着的鸦片走私问题。这股汹涌而来的黑色毒流,它的每一次泛滥都牵动着朝野人士的神经,迫使朝廷作出必要的反应。  * * *  [1] 见《史料旬刊》第三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8年版,第177~178页。另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主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85~86页。  [2] “快蟹”的形制,据梁廷枬《夷氛闻记》称:“内匪私制船形如蟹,百桨飞运,谓之快蟹”。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页;据【美】亨特《广州番鬼录》说:船身很长,船桨和船尾不相称,水手数目为60~70人,船上配备一尊大炮、铁链、花枪及从外国船上买来的鸟枪;船身油漆光亮。见《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55页。  [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一,第二十五页,邓廷桢奏。  [4] 《粤海关志》卷二十七,夷商二,第三十二页。    [5] 《中国丛报》第五卷,1837年1月号第339页。    [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三,第二至三页,张岳崧奏。  [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五,第十八页,邓廷桢奏。  [8] 贝塞尔·罗·克:《鸦片飞剪船》第13~14页。  [9] 【美】W.C.亨德著,林树惠译:《广州番鬼录》,见《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56页。  [10]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四,转引自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册,第327页。  [11] 《粤海关志》卷二十七,“夷商”二,第三十二页。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90页。  [12] 约翰·菲力浦:《有关中国与东方贸易的专题论文》,转引自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册,第331页。  [13] 约翰·菲力浦:《有关中国与东方贸易的专题论文》,转引自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册,第334页。  [1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一,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6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40页。  [15] 约翰·菲力浦:《有关中国与东方贸易的专题论文》,转引自《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1册,第331页。  [16] 罗卜克《飞剪船》,转引自同上书,第333页。  [17] 【美】亨德:《广州番鬼录》,转引自同上书,第335页。  [18] 【美】张馨保著,徐梅芬等译:《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5~36页。  [1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三,第十页载《续修四库全书》(四一四·史部·纪事本末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4页。  [20] 《筹办夷务始末补遗》,道光朝,第4册,第945页。  [21] 包世臣:《致广东按察使姚中丞》,《安吴四种》卷三十五,同治刻本,页四、五。  4-3 耗财伤身莫此为甚  在道光十九年这个本该喜庆的年份,最使道光帝烦心的莫过鸦片问题了。自他接位以来,鸦片泛滥,烟毒日深;白银外流,民生困顿。朝野内外对此议论纷纷,搅得皇帝为之寝食难安。  其实,鸦片问题早在先帝在位时已成了朝廷头痛的问题,民间私议和官员奏章屡有论及。首先是吸烟的人愈来愈多,阶层愈来愈广。最初,吸食者都是贵族、地主、官僚和大商贾等有钱人。后来,依附于统治阶级的各种人物如太监、衙门书吏、差役、军官、士兵渐次卷入。最后,连下层社会的僧尼道士,妓女乞丐,平民百姓也都抽吸,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广泛的吸烟群。道光十一年刑部奏折称:窃查鸦片来自外洋,其始间由劣幕奸商私自买食,浸浸而贵介子弟,城市富豪,转相煽诱,乃沿及于平民。臣每遇士大夫留心访查,据云:现今直省地方,俱有食鸦片之人,而各衙门为尤甚。约计督抚以下,文武衙门上下人等,绝无食鸦片者,甚属寥寥。[1]  黄爵滋在道光十八年的奏疏中,也说其初不过纨绔子弟习为浮靡,“嗣后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置买烟具,为市日中[2]据统计,道光十五年全国抽吸鸦片的人数约在200万以上,地区遍及十几省。由于鸦片中含有吗啡碱,有催眠作用,吸者极易上瘾,所以这200万人绝大多数成了难于戒绝的瘾君子。  对于吸烟之害,有识之士或作诗歌讽劝,或撰文抨击,痛说其状之可悯,其行之可憎,借以觉人警世,一时竟形成为“鸦片文学”的奇观。清人俞蛟在所著《梦厂杂著》中描述吸烟成瘾的情况说:“瘾至,其人涕泪交横,手足萎顿不能举,即白刃加于前,豹虎逼于后,亦惟俯首受死,不能稍为运动也。”[3]俞正燮著文描述久吸成瘾的情状称:“吸烟久,其人必畏葸庸琐,激之亦不怒,由其精华竭也。”[4]讽咏鸦片危害的诗词歌谣,为数尤多,对瘾君子们的惨状描写得栩栩如生。如《香苏山馆集》中有《洋烟行》三首,其中《咏吹烟》一首写道:“双枕对眠一灯紫,似生非生死非死。疲肩耸山鼻流水,见者咸呼鸦片鬼。”[5]此诗作者吴兰雪是江西东乡人,嘉庆五年举人,由内阁中书官黔西知州。此诗约作于嘉庆中期,可知那时已有了“鸦片鬼”的名称了。  鸦片的流毒严重地摧残了中国人的健康,鸦片走私又大量卷走了中国的白银。  鸦片走私是采取现金交易的。这就使得走私愈猖獗,中国的白银愈外流,两者成正比例发展。根据统计资料所示,当流入中国的外洋鸦片保持在一万箱左右的幅度时,广州口岸白银出入口情况仍对中国有利,每年平均入超约150万两至200万两左右;而当外洋鸦片自1828年起,以平均每年1.8~3.5万余箱为幅度急剧上升时,广州白银的流出入情况就发生逆转,中国大量流出白银,每年平均在200万至300万两左右。1835年后,这一趋势更加发展。以下是1800~1835年间,广州口岸白银流出入量与外国鸦片输华量的对照表:表4-4  (续表)  本表据【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38~239页附表及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3页,表26编制而成。  从上表可以看到,截至19世纪20年代末,中国广州口岸流出入白银的趋势一直是入超的,只有极个别年度出超。从1800~1827年的27年中,鸦片输华量基本上稳定在一万箱以下,这表明,当时中国市场吸收鸦片的最大容量应在万箱左右,在这个数字上,中国大体上仍可有大约100万至150万两白银输入,中国财政还可以保持略有节余,中国的进出口贸易还可以保持出超(包括鸦片贸易)。但是从1827年以后,中国白银流出趋势,因鸦片大量输入而逆转,每年都有200万至400万两出超。问题的严重性也就日益暴露了。  就中英贸易状况考察,问题比上述情况更严重。  东印度公司在对华贸易中,很早就停止了输入白银于中国,这与鸦片大量输华有关。1805~1814年,1817~1820年,1821~1823年,1824~1834年,共24年中,东印度公司没有一块银元流进中国,这在1800~1834年的34年中占了3/4以上的时间,而上述广州白银的出口流向,主要是流入东印度公司和公司职员的口袋中。  以上仅仅是广州白银流出入的统计。就全国白银流入量来说,1814~1815年度,中国流向印度的白银已达120万余两,以后逐年增长,到1833年以后,每年流向印度的白银一直在370万两左右,而到鸦片战争前夕的1839~1840年竟高达613.9万余两[6]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约占当时清政府全年收入的六分之一。  对于白银的外流问题,清政府有一个逐步认识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与鸦片大量输入、白银大量外流成正比例发展的。  嘉庆中叶以前,清政府的官方文件中,还没有对鸦片输入与白银外流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所反映,[7]这与当时鸦片保持在每年平均4000余箱的情况有关。嘉庆十九年(1814)户部左侍郎苏楞额的奏折里,已经开始提到白银流出的问题:“今年以来,竟有夷商贿连洋行商人,藉护货夷兵盘费为名,将内地银两络绎偷运,每年约计竟至百数十万之多。”[8]但他只提是夷船偷运,还是没有提到鸦片与白银外流的关系。道光二年(1822)贵州道监察御史黄中模的《严禁海洋偷漏以裕民生折》中,已经模糊地感受到白银外流与鸦片走私有关:“臣更闻迩来洋商与外夷勾通贩卖鸦片烟,海关利其重税,遂为隐忍不发,以致鸦片烟流传甚广,耗材伤生,莫此为甚”。但他仍把白银外流的主要原因归之于洋商违反定例,以银收买洋钱与茶客交易。[9]这种认识是与鸦片尚未超过中国市场的吸收能力有关。因为在1822年以前,鸦片流入中国平均每年仍在4000箱左右。整个地说,中国白银就广州口岸统计,还处于入超阶段。  直到道光九年(1829),御史章源的奏折才第一次明确地指出鸦片走私与白银外流的关系:“至鸦片烟一物,流毒尤甚,该夷伪标他物名色,夹带入粤,每岁易银至数百万两之多,非寻常偷漏可比。”[10]这一年鸦片输入已达到16500余箱,超过了中国市场的吸收能力。所谓“每岁易银”,从统计数字来看,鸦片输华自1826年起已超过万箱水准,而1827~1829年,每年出超白银已在150~300百万之间了。从这一年开始,清朝的奏折、上谕中,便不断提到白银外流的日益严重,并越来越把白银外流与鸦片输入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了。  白银大量外流,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因为中国是实行银钱两级币制的,白银外流,使银贵钱贱的趋势日渐严重。[11]人民负担也随之加重。银贵钱贱还影响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市场上缺乏支付手段的主要硬通货,这就使商业委顿,经济疲软。所以林则徐曾奏:“臣历任所经,如苏州之南壕,湖北之汉口,皆阛阓聚集之地,叠向行商铺户,暗访密查,佥谓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胜(剩)得半之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12]林则徐所说的苏州商业委顿,正是烟毒泛滥、白银被鸦片吸收的结果。早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时,包世臣就说到苏州吸烟之盛。他指出:“即以苏州一城计之,吸鸦片者不下十数万人[13]所以,到道光十八年(1838)林则徐途经苏州作调查访问时,出现这种情况,确非偶然。  烟毒泛滥,白银外流,对清王朝的财政收入是个十分巨大的威胁。朝廷内外的有识之士,对此早就十分忧虑。清廷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对此也感到十分紧张。在全国人民反对鸦片走私的强烈愿望和要求下,在一部分关心国计民生的朝野官员的呼吁禁烟的声浪中,清王朝不得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白银外流下的中国银钱比价一览表  (资料来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第346页,另见《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7页。)  * * *  [1] 《刑部奏酌加买食鸦片烟罪名》,《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414页。  [2] 《黄少司寇奏疏》,《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463页。  [3] 雷瑾辑:《蓉城闲话》,同上书、册,第296页。  [4] 俞正燮:《癸巳类稿·鸦片烟事述》,同上书、册,第289页。  [5] 雷瑾辑:《蓉城闲话》,同上书、册,第299页。  [6]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 年版,第34 页,表27。  [7] 嘉庆四年(1799)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的奏折中已提到这一问题:“以外夷之泥土,易中国之货银”云云,但原奏未见,不能了解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达到了什么程度。  [8] 北京故宫博物院编:《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四,第六页。  [9] 北京故宫博物院编:《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一,第十四页。  [10] 北京故宫博物院编:《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三,第五页。又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149页。  [11] 白银外流下的中国银钱比价一览表[12] 林则徐:《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第140~141页。  [13] 包世臣:《安吴四种》,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537页。    第五章 大清帝国的反应    道光帝手书“政贵有恒”  5-1 嘉道年间的禁烟  对于道光皇帝来说,这样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自不能等闲视之,不闻不问。事实上,他自接位以来,何尝不想把这股黑色毒流遏止下去,以完成先帝未竟的宏愿呢?然而,外而鸦片不绝,内而诽议丛生,鸦片问题竟成了朝廷急需解决的头等大事!每当他想起先帝厉禁洋烟的事来,总感到自己有责任要坚持到底,但现实则使他深感棘手,左右为难。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回顾先帝禁烟的措施和自己的政策,觉得自己在做法上并没有错误,但为什么只有少数几个汉员支持,而不少满族大员并不热心呢?就连自己深为依靠的首揆穆彰阿,也态度暧昧,令人摸不准头绪。抚今忆昔,他对先帝的果断作风,充满了敬慕之情。正是先帝不顾祖宗成法,毅然修改对待鸦片入口抽税的老例,申令禁烟,才使鸦片贸易成为非法,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和朝廷的权威。  朝廷对鸦片的申禁,最早要追溯到雍正七年(1729)。那年,雍正皇帝眼见烟毒蔓延到了王公贵族和世家子弟,感到不禁不行,便下令禁止鸦片兴贩,规定:兴贩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开馆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附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1]这是鸦片贸易史上,中国政府的第一道禁令。但雍正爷的这道禁令,不仅未定吸食者之罪,而且也没有禁止鸦片进口,仍允许以“洋药”照常抽税放入。乾隆皇帝在位期间,一准抽税入口的老例,只在税则上作了些改动。乾隆二十年(1755),规定每斤鸦片估税价五钱,即每百斤五两[2]较之前例每百斤税三两提高的幅度较大,但相对其他货物税仍属轻税。税是提高了,鸦片的入口数量不惟没有减少,反而日见增加。到乾隆末年,已由雍正朝每年平均200箱左右增至每年平均4000箱,增加了20倍。这说明,企图以加重税则的办法遏止鸦片流入是不行的。嘉庆皇帝有鉴于此,甫告接位,便不顾住在养心殿的太上皇乾隆爷会如何不快,下令停征鸦片税,禁止外洋鸦片入口。四年以后即1800年,再申禁令,并严禁国内种植罂粟。于是,从明代以来作为“洋药”入口的鸦片贸易,从嘉庆元年起成了非法,外国的鸦片趸船也从泊于黄埔不得不避到了伶仃洋及急水门洋面。  老皇帝对鸦片的态度是严峻的。作为父皇最得宠的王子旻宁,由于已经成年并且正在父皇指导下熟悉经国大政,所以对嘉庆一朝的各项禁烟措施记忆犹新。其中发生的若干件事情更印象深刻。嘉庆十三年(1810),京师广宁门一带巡役,盘获了一个杨姓人犯,搜出身藏的六盒鸦片烟。事情由步军统领、五城御史奏到朝廷,嘉庆帝勃然色变。以往只听说广东有人兴贩,如今在堂堂京师居然也有鸦片贩子,足见瘾君子愈来愈多。皇上当即颁发上谕,明白指出:“近闻购食者颇多,奸商牟利贩卖接踵而来”,必须痛加禁止。虽然崇文门专理税务,但仅于所属口岸地方稽查,恐怕无法周到。上谕责成步军统领、五城御史必须在京师各门严密访缉,并于闽粤产地禁止种植罂粟,以断来源[3]这道禁令,不仅涉及兴贩,也是朝廷第一次明令禁止国内种植,这就使洋烟、土烟一起成了非法买卖。  紧接着,第二年又发生了广东巡船借缉私为名,勾结私贩包运鸦片的丑闻。嘉庆帝命两广总督松筠等严定章程,规定凡设有巡船的州县,都需将所管地域及巡役姓名造册,一旦出事,该管司道即按册限期缉捕,若发现有讹索私运等事,参照本律治罪[4]  嘉庆十八年(1813),朝廷发觉侍卫官员及太监人等违禁吸食鸦片,皇帝命刑部定立科条。经刑部议奏,凡侍卫官员买食鸦片烟者,革职、杖一百、枷号两个月;军民人等杖一百、枷号一个月。皇帝均依议,命照此办理。对于太监吸食鸦片烟,命总管内务府大臣先行晓谕,如有犯禁者,枷号两个月,发往黑龙江给该处官员为奴;上谕并严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沿海各关不准私征鸦片烟税,违者,管关监督先行革职,朝廷重治其罪[5]  翌年,京城又查出广东贡生卢赞携带鸦片一案。嘉庆帝从中悟出杜绝外洋鸦片来源,“较之内地纷纷查禁,实为事半功倍”。[6]因此,上谕命令认真查禁海口,规定外人携带走私,一旦查出必须按中国例律治罪[7]  嘉庆二十年,又在崇文门拿获私贩,作案者是驻防广州的正红旗满洲骁骑校兴亮。他在去年随广州副都统萧昌进京时,顿起私贩鸦片获利的歹意,即凑借银140两,在广东购进洋烟14罐共重11斤,随带进京。为防查获,兴亮雇人偷带入城,由永定河冰上潜过芦沟桥,行至小井地方,即为兵役盘获,解至崇文门,供出兴亮等人。于是连同兴亮等一起解刑部审讯,各犯均供认不讳。[8]此案最后以兴亮遣戍新疆了结。此外,广州将军本智以拣派不慎,粤海关监督祥绍以查禁疏踪的过失,被交部议处。[9]一个烟贩牵连了两位大员,朝廷的处置不能说不严。  不久,两广总督蒋攸铦、广东巡抚董教增联衔上奏,报告香山县拿获了贩卖鸦片的奸商朱梅官等12人。该朱梅官等在澳门从洋人手中买得鸦片烟泥120个,每个约重二斤七八两,然后在洋面转手贩卖,共得银3840元。广东地方当局按兴贩罪将朱犯等枷号一个月,发近边充军[10]同时,主动奏请订立《查禁鸦片烟条规》,主要内容有二点:一、嗣后洋船运货到澳,应先开单报明各货,待查验后始准卸载,俟售货时纳税;二、奖赏拿获烟犯之人,赏银著失察的地方官赔缴,但仍需将失察职名咨部议处。[11]皇帝同意了蒋攸铦等拟定的条规,并命总督在执行前向外商宣布查禁原因及惩办办法,不准外商夹带销售,“如一船带有鸦片,即将此一船货物全行驳回,不准贸易。若各船皆带有鸦片,亦必将各船货物全行驳回,俱不准其贸易,原船即逐回本国[12]根据这个条规,中国第一次向外商宣布了将对来华货船实行检查的措施。  很明显,先帝在鸦片问题上的努力,着眼于“杜绝来源”,即既不准外商夹带鸦片入口,也不准国内种植罂粟、自熬土烟;同时,对兴贩、吸食也作了规定。方针是很正确的。因为不断来源,无以断根,不治兴贩、吸食,不能剪枝;只有治本,才能治标。从效果上看,黄埔的鸦片趸不见了;鸦片的输入年均增长幅度确实不算大。若从嘉庆五年起算,到十六年的11个年头中,平均每年输入4016箱;自嘉庆十六年到道光元年的十年里,平均每年输入4494箱。两者相比,每年只增加488箱,看来,数量也还是被有限度地控制住的。当然道光皇帝绝不会知道这些数字,但他完全可以从自己在位时期的现状中直觉到先帝禁烟业绩的。  历史地看待嘉庆一朝的禁烟,应当肯定这位万岁爷的决心和魄力,肯定取得的成绩,而不是笼统地说清代禁烟没有成效。但就朝廷禁烟的目的“断其来路”看,外洋鸦片走私并未断绝,内地罂粟仍在种植;从治兴贩、吸食看,兴贩、吸食仍在蔓延。“本”与“标”俱未根治,这也是事实。不过,这已不是嘉庆皇帝所能负责的了,贪婪的外国烟贩,见利忘义的中国走私犯,嗜烟如命的各色瘾君子,连同腐烂了的天朝体制,这一切,任何一个再英明的君主也莫可如何。嘉庆帝作为鸦片贸易史上第一个敢于正视现实、破除祖宗成法、严厉禁烟的清朝皇帝,实在是应该受到表扬而不应该挨板子的。  因为是第一个,认识就不可能很全面、周详。综观嘉庆一朝禁烟的动机,仅仅丛集于健康因素,还未能从危及国家上着眼。从嘉庆元年到二十二年,这位万岁爷共颁发了九道禁令、上谕和规条,视其内容,几乎很少将鸦片走私与白银外流的关系摆在首要位置上,而较多地着眼于揭发鸦片烟的毒害性。所谓“鸦片烟性最酷烈,食此者能骤长精神,恣其所欲,久之,遂至戕贼躯命,大为风俗人心之害”;[13]“无赖之徒私行买食,往往沉迷陷溺,伐性戕生,大为风俗人心之害”[14]等等,都是告诫谆谆的警语。所以,嘉庆朝的禁烟,仿佛是一个道德自救的行动,虽然带着圣洁的光环,却不能感化外国烟贩,也不能使瘾君子们皈依。  诚然,朝廷曾多次颁发过禁银出洋的诏令:嘉庆四年(1799)、十四年(1809)、十九年(1814)、二十年(1815)、二十三年(1818)都发布了银禁的上谕,除一件例外,其余都是把纹银虚耗说成了由于西洋奇巧货物“巧赚”而去,或说是“夷商偷运”及洋银换折所致,并没有提及鸦片卷走的症结。  所谓一件例外,是指嘉庆四年(1799)时任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的复奏。这件复奏原文,目前尚未发现,但可从道光十六年(1836)两广总督邓廷桢的奏折中所引吉庆的建议可以看出,这位宗室觉罗已经朦胧地觉察了鸦片走私和白银外流的关系。邓折的原文说:嘉庆四年,前督臣觉罗吉庆议,以外夷之泥土,易中国之货银,殊为可惜,且恐内地人民辗转传食,废时失业,奏请不许贩卖,犯者拟罪,递加至徙流缳首,立法不为不严。[15]  在鸦片贸易上,吉庆是第一个感到鸦片卷走白银,危害国计民生,主张严禁的人物,确乎有卓越的识见。不过,由于当时朝廷对鸦片走私需现金交易,走私与白银外流的关系不甚了然,他的识见未能引起重视。所以当我们历史地评价嘉庆朝的禁烟时,只能得出: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多次实践才能形成的结论。嘉庆一朝是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推动的禁烟阶段,认识的不周详,是无可指责的。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鸦片走私未能在嘉庆朝根除,它像长在肌体上的毒瘤那样,势必要恶性膨胀。到道光朝时,再要除去,非得有坚定的意志和动大手术不可了。  道光皇帝自接位起是继承了先帝禁烟政策,并身体力行地加以贯彻的。二十年内,他曾不断地调整禁烟对策,力图达到禁绝鸦片的初衷。从道光朝禁烟政策的演变、内容和方法上考察,似乎经历着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运动。即肯定嘉庆朝断其来路的方针,禁止鸦片进口——否定断其来路,转向遏流,采取严惩分销的政策——否定遏流方针,转向正本清源,采取严惩吸食以正其本,同时断其来路以清其源[16]  断其来路,亦即塞源或清源,是嘉庆朝禁烟的基本方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反而出现了重流轻源的倾向,较多地把精力放在查禁兴贩上,对外洋鸦片流入的查禁,由于地方官、行商、缉私官兵受贿贪腐,以及外国鸦片贩子的欲壑难填而未能奏效。先是,两广总督阮元在道光初年《申明严禁鸦片事例》一折中,重新提出了源流关系。他认为“不塞其源,其流终不能止息”。认为向来查禁鸦片无大效果,“推其原故,由一切防杜之法,多行于鸦片已入内地以后,不能行于鸦片未入内地以前”;造成烟毒泛滥的重要原因,是行商“只图见好于夷人,不顾内地之受害”。因此,他力主必须对行商严加管教,不准其徇情隐瞒,责令其遵旨杜绝,“如此官商同心合力办理,纵不能一时全行断绝,而远夷闻风忌惮,再历数年,竟可冀此风渐息。”[17]阮元对源流关系的分析是正确的,但他既然看到了行商在鸦片走私商的可恶和卑劣,又要俾之以纠察之任,不啻与虎谋皮。这种矛盾主张,反映了要执行塞源方针和能否真正塞源之间的矛盾现实。既然政府无法具备切实塞源的条件,那只能在夹缝中求生,提出让行商监督洋商一法了。  阮元的建议,得到了皇帝的批准,行商表面上负起了“认保轮查”的责任。结果,自然不能塞源,只是使鸦片走私贸易从黄埔移到了伶仃洋面而已。“自此,鸦片趸船尽徙之伶仃洋,其地水路四达,凡福建、浙江、天津之泛外海者,就地交兑,其销数之畅如故”。[18]阮元却因鸦片趸易地而心满意足,他在道光三年的一份奏报中告诉皇帝:“现在内港及黄埔、澳门、虎门各海口,尚无偷运”,“惟外海地方,潜行贩卖,越入各省,不能保其必无”。[19]内港偷运通过走私仍旧进行,却说成“尚无偷运”;外洋走私分明猖獗,却轻描淡写地说成“不能保其必无”。阮元的奏折,正是历来下属向上级报喜不报忧的官样文章的一个例证。  行商认保轮查,绝不能做到断其来源。从道光元年到八年,鸦片年均输入9000余箱,超过了嘉庆朝平均输入量的一倍半;白银的流出,从道光三年到九年,年均在350~400万之间,最高年度达到了600万元以上。银两短缺、银价日增的老问题又被提了出来。道光九年,御史章沅为之上奏呼吁,指出外商夹带鸦片入粤,“每岁易银至数百万两之多,此岂寻常偷漏可比?”事实证明,依靠行商查察,决不能奉行塞源方针。于是,这种方法的塞源,不可避免要予以否定,禁烟方针不得不转向遏流,即从治本转向治标——禁止分销。  道光十年正月初十日的上谕,是这一方针转变的起点。皇帝在上谕中说明,内地银两日昂是由于洋钱换折所致,而鸦片走私猖獗又与差役兵弁得贿放行有关,“南北各省情形如出一辙,较之洋钱之害尤为甚”。最后强调了政府将采取“截其来路”、“禁其分销”的方针,要两广总督妥拟办法上奏。这是朝廷的禁烟政策,在实行了九年塞源之后,行将变化的先声[20]  上谕发下后,两广总督李鸿宾立即上奏,声称:鸦片流毒无穷,为害尤巨,诚如圣谕,必须截其来路,禁其分销,乃能澄源绝流,俾免遁匿。惟分销系在内地,密为之防,严制以法,尚可随时处置。来路则出自外夷,相隔大海数万里之遥。……是来路似未易截,仍惟有严禁分销,使其辗转偷卖之地在在堵御。该夷等见发贩不行,致无重利可图,或遂抑其满载而来之念,是仍以禁分销为截来路之策也。[21]  这道奏折是顺着皇帝的思路加以发挥,而在发挥中悄悄地改换方向,把上谕提到的“截其来路”、“禁其分销”两项偷换成只有禁其分销一项。对此,皇帝居然没有斥责,而是朱批:“知道了”三字,事实上默认了李鸿宾的意见。后来,李鸿宾拟定的《查禁纹银偷漏鸦片分销章程》即是据此拟出,奏准施行,成了道光十年(1830)后朝廷的禁烟政策。  何以皇帝会这样处置呢?原因很明显,君臣二人都看到了塞源——“截其来路”的困难和症结,面对汹汹而来的鸦片毒流,既深感头痛,又无能为力,不得不舍难就易,从治标做起。  但是,要做到严禁分销,必然要涉及兴贩,要涉及兴贩又必然要涉及吸食,这是一个连锁反应。清政府中有不少人上奏提及这些环节,其中,最能引起重视的是兵科给事中、巡视西城御史刘光三在道光十一年的一份奏折。刘光三针对朝野官员、贵介子弟、衙门胥吏中大有瘾君子存在的现况,主张“法行自近,罪无少贷”,禁烟要自上层和官员中的吸食者抓起,只有加重吸食的罪名,否则很难奏效,“一切章程皆属具文”。[22]皇帝命内阁将刘奏抄交刑部查议具奏。经刑部公议,拟定了军民人等吸食科罪办法,规定凡军民人等买食鸦片烟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并需指出贩卖人;若不指贩卖人,吸食者应再科兴贩罪,判杖一百,徒刑三年;凡职官及在官人役吸食,俱加一等治罪。同年六月,由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卢荫溥,将部议上奏,[23]皇帝批准了刑部意见。由此,新的禁烟政策把兴贩和吸食作为遏流方针的两个环节一起抓了起来,改变了以往重兴贩、轻吸食的做法。  然而究竟遏流还是塞源,皇帝的心情是矛盾的。在刘光三奏折发交刑部讨论后的第九天,皇帝被湖广道监察御史冯赞勋《奏陈夷人夹带鸦片烟入口积弊请饬查严禁折》所动情。冯赞勋是朝廷出名的耿直言官,他在奏折中揭发了广东洋面鸦片走私猖獗和行商勾结外国烟贩、设立窑口、走私贩卖鸦片的种种内幕,并且申明自己“祖籍广东,访闻确切”,表示所说都有根据。他认为“禁烟土在驱逐烟趸,除私带当严治快鞋(即快蟹)”,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务期拔本塞源,以仰副圣主除害安民之意[24]皇帝以往只是笼统地知道鸦片走私的大概情形,对冯折中所说的快蟹武装拒捕、大小窑口的写书、行脚的兴贩、行商的勾结等等,均属闻所未闻。阅奏后次日,即命军机处寄谕两广总督李鸿宾,要他确查外船囤积私销鸦片的详细情况。上谕提供了冯赞勋揭发的细节,但为了保护言官,只说“有人陈奏”,不列冯赞勋的姓名。上谕指出:鸦片烟“多系来自外洋,实聚于广东,若不杜绝来源,是不揣本而齐末。虽内地严定章程,于事究无裨益。”上谕要李鸿宾设法使烟土不能私入,洋面不能私售,“务将来源杜绝,以净根株,勿令流入内地,以除后患。[25]很明显,皇帝在强调遏流时,还不能忘情于塞源。  但是,如同塞源方针的破产一样,遏流一策也并未起到遏止毒流泛滥的作用,道光十年至十五年(1830~1835)遏流时期,鸦片年均输入18700余箱,超过了万箱大关。塞源,源头依旧;遏流,支流纷繁。朝廷已经到了塞源无着,遏流不能的程度了。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是上述方针不对吗?不。塞源断其来路,遏流严禁分销,就方向来说都是正确的。是方法不对吗?诚然,若塞源而不遏流,或遏流而不塞源,都是片面的,但自道光元年到十五年的禁烟过程看,不论是塞源还是遏流,虽各自有所侧重,但都不是单打一的。在塞源阶段,仍对兴贩、吸食有所打击,而遏流时期,也还在严禁外商夹带,可见方法上并无大错。十五年来,禁烟的失败另有原因。  首先,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国鸦片贩子,尤其是英国贩子们为了掠夺中国的财富,无休止地向中国大量贩运鸦片,支持和唆使中国烟贩走私。伶仃洋走私制度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装备着枪炮的武装走私船“飞箭”号,是在这一阶段里出现的。没有外国贩子的伤天害理的罪恶行径,中国根本谈不上采取禁烟措施。罪魁祸首就是他们。  其次,腐朽的清政府也难辞其咎。禁令所以成为具文,一是朝廷还没有从根本上下决心动大手术,做大动作。尽管嘉庆帝、道光帝父子俩对烟害忧心焦虑,对禁烟方针方法几经审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对国家、民族的严重性,所以视野不宽,手段不狠,区区枷号一二个月,流徙充军,都不足以遏止分销,严惩吸食;命广东地方当局自查,令洋商认保,更是隔靴搔痒。二是上自督抚下至缉私兵弁,都与鸦片走私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禁烟等于夺了他们的财源;三是烟毒早已侵入王朝的肌肤,贵族、大臣、乃至太监、胥吏、兵丁等等,都有大量的瘾君子存在,促使禁烟中的弊端无法根除。这三者交相作用,禁烟不可能收到成效。正如马克思所说:“那些纵容鸦片走私,聚敛私财的官吏的贪污行为,却逐渐腐蚀着这个家长制的权力,腐蚀着这个广大的国家机器的各部分间的唯一的精神联系”,“所以很明显,随着鸦片日益成为中国人的统治者,皇帝及其周围墨守成规的大官们也就日益丧失自己的权力[26]  穷凶极恶的鸦片贩子与腐败的天朝各级官吏相互串通,是走私猖獗的真正原因,而沟通两者的则是贿赂。甚至禁令本身也成了天朝官吏勒索贿赂的工具,这样就出现了腐败政府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作为禁令执行者的清朝官吏,本身就是鸦片走私的包庇者、纵容者和得益者;违章犯法的鸦片贩子凭着贿赂使非法成为事实上的合法,走私成为公开贩卖。人世间的一切最污秽最卑鄙的勾当也就肆无忌惮地横行起来了。  嘉庆一朝是清代积极禁烟的开端,但是贿赂也在这一代有了积极的发展。嘉庆元年颁发禁烟令,禁止外洋鸦片输入,但嘉庆三年(1798)外商的报告中说:“一般人均相信,海关监督因暗中鼓励此种违法贸易,藉以发财,他们决不能积极设法禁止。”嘉庆十四年,清政府颁令禁运,两年后东印度公司航务委员会报告说:“据观察,总督关于禁烟之语,不过官样文章而已,毫无积极禁止贸易之意,因政府久以纵容私运为发财之机会。”嘉庆十八年,清政府发布禁止吸食治罪条例,上谕斥责官吏说:“各海关竟有私征鸦片烟税银者,是竟导奸民以贩鬻之路,无怪乎流毒愈炽也[27]  到道光时代,贿赂已经成为清朝缉私官员固定的非法收入了:道光六年,两广总督李鸿宾设缉私巡船,但“巡船每月受规银三万六千两,放私入口”;“水师副将韩肇庆,专以护私渔利,与洋船约,每万箱许送数百箱予水师报功,甚或以水师船代运进口,于是韩肇庆反以获烟功,保擢总兵,赏戴孔雀翎,水师人人充囊,而鸦片遂至四五万箱矣[28]  外国的鸦片贩子们,正是利用贿赂,以售其奸。他们与清朝官吏“议定规银每箱若干,这些规银系与总督衙门,以及水陆文武官员。惟关口所得最多。此项银两……或在船上来取,或在省城交收,然亦有鸦片准折,每次自一箱以至一百五十箱为止,却无定数”。[29]从督抚以至缉私兵弁都在贿赂的收买下,放私入口。这样,还有什么禁烟的效果可言?事实正是愈禁愈多。鸦片的泛滥,就是在一道道禁令颁布之下像决堤的恶浪冲向早已毁坏了的禁烟堤岸,席卷中国各省的。这一点,道光帝也不得不承认。道光十年的禁烟上谕中说:“勾通书吏,暗中抽税,巡哨兵弁,私为夹带,代其发售,或得规放私,甚藉以抽分吸用,贱价留买。”“南北各省情形如出一辙[30]  地方督抚,缉私兵丁如此,负责监督洋商轮查认保的公行商人,更是鸦片走私的合伙者。公行商人是清政府法定经营对外贸易的中国商人,也是唯一能与夷人接触的中国商人。他们负有执行防范章程的规定,及防止外商违规犯法的任务,清朝官吏要通过他们才能与外人交往。这样特殊身份,等于赋予了他们以串通外商走私鸦片的特权。在名义上,只做正当商品的买卖,不做鸦片走私生意。实际上,行商却是鸦片走私的包庇者。公行商人由于和粤海关监督甚至督抚利益休戚相关,又与鸦片贩子共同命运,因之,每次上谕令督抚查行商是否勾结夹带,督抚复奏都为他们包庇开脱,外国人也公然扯谎,作证行商不贩鸦片。道光九年,李鸿宾复奏中称:他曾对洋商(即行商)伍敦元(当时是总商)之子伍受昌,卢观恒之子卢文锦严切诘问,结论是“至鸦片一项,例禁尤严,前奉明定章程,防范极为周密,历查各夷船并无将鸦片伪标他物名色,夹带入口,亦无另带违禁货物等事”,为公行商人开脱[31]  外人著作中如美国在华最大鸦片走私机构旗昌洋行的职员亨德,在《广州番鬼录》一书中引用1830年英国议会下院报告中,东印度公司特派委员会主席麦加班克(Margoribanks)的作证:“问:你知道过行商经营鸦片没有?答:据我所知道,从来没有。”又引约翰·亚琴(John Aken)的作证:“问:一般地卖给谁呢?答:一般地卖给外边的人。问:行商是否买过鸦片?答:我相信没有。”[32]他企图以此说明行商没有参与鸦片走私。其实,李鸿宾自己就是一个贪贿分子,他调查的对象是公行商人的儿子,他和他的证人在法律上都无法构成强有力旁证;亨德自己是鸦片洋行的职员,所引证人又是专营鸦片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人员,同样缺乏有力旁证。  事实是,行商与洋人沟通,对鸦片夹带隐情不发。道光元年,两广总督阮元的奏折中说:“向来臣与监督衙门传谕各国大班事件,俱发交洋行商人,照缮夷字,转为传谕,余藉该商等钦遵办理,敬布天朝法度,使之知畏……盖洋商与夷人最为接近,夷船夹带鸦片,即能瞒臣等之耳目,断不能瞒该商等之耳目。如该商等不徇情面,遇有夷船来粤,即禀明遵旨驳回货船,不与贸易,且于鸦片未来之前,先期告诫,晓以利害,夷人数万里而来,岂敢因夹带违禁物件,自断茶叶等项正经买卖?”“频年以来,未见洋商禀报一船,其为只图见好于夷人,不顾内地之受害,显而易见。[33]道光二年,黄中模的奏折中也说:“臣更闻迩来洋商与外夷勾通,贩卖鸦片烟”。[34]这些都是中国官方文书中,明确指出公行商人勾结的明证。  粤海关监督也是从鸦片走私中得利的重要角色。嘉道年间,曾有不少人上奏对粤海关监督提出怀疑,如上举黄中模奏折说:“海关利其重税,遂为隐忍不发……应令广东督抚密访海关监督有无收受洋烟重税,据实奏闻[35]但是所有调查成为例行公事,往往由监督具奏表白了事。如同年粤海关监督达三奏称:“奴才世受皇恩,稍知大义,断不敢止以税务为重,而置风俗人心于度外”。[36]朝廷也以“所奏均悉”一言了之。实际上,粤海关监督向例由内务府旗人充任,是一个专为皇帝敛财的家奴。清朝皇帝通过这个渠道,搜索异珍,勒取报效。乾隆五十五年(1791)十二月上谕曾供认:“从前广东巡抚及粤海关监督,每年呈进贡品,俱令洋商采办物件,赔垫价值,积习相沿”,下令“嗣后不准进呈钟表,洋货等货物。”[37]但嘉庆二十五年(1820)又规定“所有方物,仍照例呈进”“准进朝珠、钟表、银嵌挂屏,盆景、花瓶、珐琅器皿、雕牙器皿、迦南香手串,玻璃镜、日规、千里镜、洋镜”等物[38]此外,还以“备贡”为名,每年向粤海关规定纳贡给皇帝的现银,嘉庆朝定每年15万两。这个积习沿至道光朝依旧。所以当有人提出怀疑时,朝廷只作表面文章,实际上百般庇护,道理就在此。粤海关从鸦片走私中得利,皇帝从粤海关手里分肥,上行下效,清代的吏治到鸦片战争前夕已经败坏不堪。马克思说:中国人在道义上抵制的直接后果是英国人腐蚀中国当局、海关职员和一般的官员。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偷偷运进了天朝。[39]  这种情况下,清政府的禁烟当然不能收到任何成效了。从嘉庆元年禁止外洋鸦片输入,到道光十六年(1836)清政府内部发生弛禁与严禁的论争,40年中,事情竟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的局面:朝廷愈是不断颁发禁令,鸦片走私愈益猖獗,白银外流愈加严重,贪贿现象愈益发展。禁烟和走私仿佛在相互竞赛。从性质上说,禁烟是为了维护民族利益,鸦片走私是为了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两者是绝然相反、根本对立的,然而这两个根本对立的方面,事实上在贿赂的牵线下居然和平共处,禁令成了一纸具文。这种极不正常的局面,促使中国有识之士深思,对于万恶的鸦片走私究竟应该怎么办?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皇帝的臣僚们爆发了一场持久的论战。  * * *  [1] 李圭:《鸦片事略》,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206页。  [2] 李圭:《鸦片事略》,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206页。  [3] 《著步军统领等于京城各门严查鸦片烟物事上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4] 《著两广总督松筠等严定章程防范官匪勾结包运鸦片等物事上谕》,《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4页。  [5] 《严禁侍卫官员太监买食鸦片并严查鸦片烟贩事上谕》,同上书第1册,第7页。  [6] 《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四,第二十九至三十页。  [7] 《著粤海各口认真查禁鸦片烟上谕》,《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2页。  [8] 《刑部奏报审拟私带鸦片之骁骑校兴亮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3~14页。  [9] 《广州骁骑校兴亮私贩鸦片一案之该管将军本智等员交部议处事上谕》,同上书、册,第15页。  [10] 《两广总督蒋攸铦等奏为审拟朱梅官等私卖鸦片烟案情折》,同上书、册,第15页。  [11] 《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四,第二十九页。  [12] 《著两广总督蒋攸铦等晓谕洋商严禁夹带鸦片等事上谕》,《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8页。  [13] 《著步兵统领等于京城各门严查鸦片烟物事上谕》,《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页。  [14] 《著两广总督蒋攸铦等晓谕洋商严禁夹带鸦片等事上谕》,同上书、册,第18页。  [1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一,载《续修四库全书》(四一四·史部·纪事本末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16] 关于道光朝的禁烟方针演变,前人如郭廷以已在《近代中国史》中有所论及。我基本上同意郭说,但在具体表述上略有不同,即把这个演变放到方法论的角度上加以考察,力图将清代禁烟作为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予以分析。  [17] 《两广总督阮元奏为严禁外商夹带鸦片请旨摘去洋商顶带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7~28页。  [18] 夏燮:《中西纪事》卷之四,页二,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1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43页。  [19] 《两广总督阮元等奏报查禁鸦片偷运入口情形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0页。  [20]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三,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页。  [21] 《两广总督李鸿宾等奏陈鸦片惟有严禁分销才能绝其来路片》,《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64页。  [22] 《兵科给事中刘光三奏请酌加食鸦片罪名等情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79~80页。  [23] 《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卢荫溥等奏为遵旨议奏刘光三酌加食鸦片烟罪名折》,同上书、册,第89页。  [24] 《湖广道监察御史冯赞勋奏陈夷人夹带鸦片烟入口积弊请饬查严禁折》,同上书、册,第84~86页。  [25] 《著两广总督李鸿宾确查外船囤积私销鸦片积弊并酌议杜绝办法事上谕》,《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87~88页。  [26] 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2页。  [27] 以上引文均见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编第1分册,1954年第8版,第9页(下引范著均据此版本)。  [28] 魏源《圣武记》;另见《夷艘入寇记》,《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 册,第106页。  [29] 《澳门新闻纸》,《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第427~428页。  [30]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三,第二十一至二十二页。  [31]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一,第十至十一页。  [32] 译文见【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01页脚注①。  [33]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一,十页。  [34] 同上书,十四页。  [35] 《清代外交史料》道光朝卷一,十四页。  [36] 同上书,三十三页,又《史料旬刊》第六期,二百十七页。  [37] 《粤海关志》卷二十五,八页,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页。  [38] 同上书九页,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页。  [39] 马克思《鸦片贸易史》(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卷,第26页。  5-2 “禁”还是“弛”  早在道光十四年(1834),广州方面就有一批官绅士夫对朝廷禁烟成效表示怀疑,街谈巷议,日盛一日。当时担任广东观察使的许乃济,对鸦片愈禁愈多,白银严重外流,深为忧虑。认为光靠朝廷一纸禁令,断不能杜绝烟害,长此以往,烟毒将无所底止,但一时又拿不出正本清源的有效办法,夙夜长思,每多嗟嗟叹。某日,恰巧同年好友前仁和、乍浦县令顺德何太清来访,谈次间,两人对洋烟日滋、禁令具文深为感叹。何太清认为若要制止白银外流,不如大胆废除禁令,听任民间自种罂粟熬烟出售。土烟价格较洋烟便宜,吸食者当会舍贵就廉,争相买食,而洋烟无利可图,自会不来中国;即使来,粤海关及其他海关可厚征其税,并规定只准以烟易货、不准易银,违者严办。如此不出20年,将不禁自绝。何太清说,这个办法,实在是中国利病枢机,只是因与朝廷禁烟宗旨不协,不敢据以入告。许乃济对老友见解大为折服,但一时还不能确定是否可采,便在数天后往访学海堂教谕吴兰修,听听他的高见。  吴兰修,广东嘉应州人,是当时享有盛誉的著名时务家,也是许乃济的老朋友。他与学海堂同事熊景星、仪克中等人,都对禁烟持怀疑态度。由于他们敢于发表意见并得到督抚司道的同情支持,成了当地怀疑派的代言人,而学海堂也就成了广东弛禁论的本营。当吴兰修听取了许乃济对何太清弛禁主张的转述后,不仅表示同意,而且愿以个人名义撰文向广东当局进言。[1]于是,禁烟史上第一个弛禁主张,便在广东酝酿成熟。  吴兰修不久便写出《弭害》一文,直率地提出了弛禁的意见。文章指出:鸦片走私是“以中原易尽之藏,填海外无穷之壑,日增月益,不知其极,所谓无纤末之利有莫大害者此也”,肯定鸦片烟流入有百害而无一利。接着,对拔本塞源说作出了驳难,认为贩运鸦片者不止英吉利一国,专绝其一国贸易则无以善其后,尽绝各国贸易则无以服其心。即使诸夷尽去,不仅将沿海数十余万靠与外商贸易的民人百姓因之失业,会给社会带来动乱和灾难,而且沿海各省海面辽阔,海上的走私贸易事实上也禁止不了,怎么能谈得上“绝其互市”呢?至于论者所谓严法例禁,非重典不可之说,就朝廷采取的措施看,“嘉庆初,食鸦片者罪至枷杖,重以流徙,加以连坐,法非不严也,禁非不厉也,而弊仍不止”。为什么?就是因为胥役藉法令为利,“立法愈峻则索贿愈多,其包庇如故,护送如故,兴贩吸食如故”,否则为什么会发生捕获十百而报一、二,把充公没收来的鸦片作为己有而暗中进行贩卖呢?文章指出:为今之计,只有权衡利害轻重,“自一人言之,则鸦片重而银轻,合天下言之,则鸦片轻而银重”,因之,嗣后仍应照常准其入口纳税,交付洋行,兑换茶叶;内地种者勿论。至于洋船出口,不准其携带纹银,由行商报查具结;关口若盘获洋船夹带纹银出口,可尽数奖给查获的员弁,密报者给半,具结不实者课罪。如此十年之后,情况当可根本减半。这就是避重就轻之法[2]文章写完后,吴兰修立即呈给总督过目。  两广总督卢坤、广东巡抚祁,“见而心折”,对《弭害》一文极为欣赏。他们作为洋烟走私最大源头的广东地方最高领导,对禁烟一事本来就十分头痛。朝廷不断地申令严禁,上谕一道接着一道的发来,限时限刻要查办兴贩吸食,声色俱厉地要杜绝来源。不执行固然不敢,要执行却着实困难。且不说洋人猖獗,走私贩子诡诈给查禁带来种种难处,即使是负责查禁的缉私弁兵、衙门胥吏,也与贩子、行商相互勾结,密为包庇,盘根错节,犹如一团乱麻,让你左右为难。结果,只好对上虚报搪塞,阳奉而阴违;对下,例行故事,开一眼而闭一眼。只要皇帝不发觉,下面不发难,就算是太平无事。这种夹缝中求生的日子,不说如坐针毡,也是如芒刺在背,实在不好过。如果有个办法摆脱困境,那真算上上大吉了,所以对吴兰修的弛禁主张,一拍即合。总督卢坤便伺机向朝廷进行试探。  机会来了。九月,卢坤接到了皇帝的上谕,对他在处理英国商务监督律劳卑事件上的做法,表示满意。[3]皇帝决定加恩赏还他的太子少保衔,并还给双眼花翎,但同时指出:他一开始对此事疏于防范,亦难辞咎,著仍带革职留任。按照天朝体制,臣下对君上的任何赏罚都得具折谢恩,以示对君父的忠诚。尽管这是一件有限度的奖励,而且赏还的仅是虚衔,革职处分并未开复,卢坤也得照章办事。十月初三日,他写了一份《叩谢赏还兼衔花翎仍带革职留任》的谢恩折,表示“沐鸿慈之宽大,更梦想所难期。衔结愈深,悚惶弥甚,感惧愧奋,不容自已[4]尽管皇帝知道这是套话,并不一定出自衷心,卢坤也清楚这是例行表忠,但通过这种方式,不仅使皇帝感到了自己的权威,而且也使臣下维持了体面的地位。  卢坤在上谢恩折的同天,又上了一件《奏请对英人私贩鸦片一事应暂为羁縻约束再图禁绝片》。在这一奏片中,他极言杜绝来源之难,认为“势成积重,骤难挽回”。接着他抛出了所谓经过调查了解的广东民意,说明朝廷禁烟方针在广东有不同意见。奏片称:(臣)屡经周谘博采,有谓应行照昔年旧章,准其贩运入闽,加征税银,以货易货,使夷人不能以无税之私货售卖纹银者。有谓应驰内地栽种罂粟之禁,使吸烟者买食土膏,夷人不能专利,纹银仍在内地运转,不致出洋者。其说均不无所见,然与禁令有违,窒碍难行。更有谓内地所得不偿所失,不若从此闭关,停止外夷贸易。不知夷人在粤贸易已阅二百余年,且亦不止英吉利一国,万无闭关之理。况奸犯到处皆有,勾串外夷为鬼为域,纵使闭关,亦未必即能净尽,更无此办法。[5]  很显然,所谓“周谘博采”来的意见,第一种与第二种是主张弛禁的;第三种虽属严禁,但经卢坤正题反做,最终也还是落到与前两种殊途同归的地步。行文的奥妙在于,卢坤明确不同意第三说,而对前两说仅仅表示“与禁令有违”,并非说是办法不对。这种曲笔隐意的奏文,只有老于世故的官僚才能做得出。奏片最后表示“与其铤而走险,各处蔓延,不若暂为羁縻,严加约束,外则巡以舟师,内则谨防海口,使其不致行销无忌,亦不致越驰他省,再行徐图禁绝”。[6]这一意见,表面上并没有说应该弛禁,但字里行间却显然是不主张禁烟,只是让你抓不着把柄,像泥鳅一样的滑溜。  卢坤的奏片,是禁烟以来历任两广总督的第一件与朝廷相反意见的奏章。因为慑于触怒圣颜,表达得极为隐晦曲折而已。然而,其暗为试探之意,跃然纸上。但卢坤的试探碰着了软钉子,皇帝对此折留中不发,究竟是什么意向,让人摸不着头脑。卢坤就此不敢再奏,而广东的私议则仍然一如既往。  道光十五年八月,卢坤病卒于广督任上,其缺由安徽巡抚邓廷桢接任,广东巡抚依旧是祁。邓到任后,对鸦片问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久而久之,地方上士绅的私议渐渐对他产生影响。他也感到积重难返,对鸦片走私逐渐采取了开一眼闭一眼的态度,在他任上,烟毒泛滥更加严重了。  这时,许乃济早已奉调入京担任太常寺少卿。太常寺是一个专门掌管祭祀和典守天坛、太庙、社稷等事务的机关。少卿是太常寺首长、管理寺事大臣的副手,正四品。因为是中央机构之一,有上折奏事的权力。本来,这是一清闲的差使,除了保证坛、庙社得到有效保护,每年按例祭祀如仪外,几与朝政没有任何牵涉,大可以看看闲书,喝喝热茶。但许乃济却本着忧国忧民的儒家入世精神,心思不在做一个闲官而忘不了举国为之忧虑的鸦片问题。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1836年6月10日),他毅然不顾皇帝的态度,上了一件《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应亟请变通办理折》,公然提出了弛禁主张。  这份奏折的内容,稍具历史知识的人都已知道,这里也就略而不详了,概而言之,许乃济认为鸦片愈禁愈多,禁令不仅成为具文,而且也成了胥吏棍徒借以受贿的利薮;吸烟者虽众,但多为游惰无赖、不足轻重之辈,以中国人口之多,区区吸食断无减耗户口之虞;要禁的话,也只须禁文武兵弁士子等,民间兴贩吸食可一概勿论;他建议不如准令英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任其入口,但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这样便可省每年千余万金之偷漏;同时宽内地种植罂粟之禁,以土烟抵制洋烟,这样便可收到不禁自禁的效果[7]  很明显,许乃济的这套看法,基本上是吴兰修《弭害》一文的翻版,所以当时人说他是“取兰修旧说,稍稍润色条上”。[8]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目前缺乏佐证,但许的弛禁论与吴兰修弛禁主张没有什么不同,却是可以肯定的。  许折上达后,朝内大员为之失色,谁都不敢附和。可是,事情十分出人意料,皇帝的态度却极为冷静。两天后,皇帝颁发上谕,著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祁等会议许乃济奏请弛鸦片之禁,要他们把会议结果报给朝廷。上谕全文如下:军机大臣字寄两广总督邓、广东巡抚祁,传谕粤海关监督文祥。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据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奏,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近年以来,夷商不敢公然易货,皆用银私售,每岁计耗内地银一千余万两之多,请变通办理,仍准其以货易货等语。著邓廷桢等会同妥议具奏。原折抄给阅看。将此谕令邓廷桢、祁,并传谕文祥知之。钦此旨。遵寄信前来。[9]  谁都知道,皇帝自接位以来是一贯主张禁烟的,但这道廷寄上谕,却使人觉得圣上的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对于身处鸦片走私源头的广东督抚们来说,认真仔细地揣摩皇帝的心思,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是至关乌纱帽和性命的大事。他们反复研究了上谕之后,一致认为坚冰正在开始融解,圣上对禁烟的态度有了松动。七月二十七日(9月7日),邓、祁会同文祥上了《应准许乃济所奏驰鸦片之禁并拟章程九条折》,作为奏复。这个奏片不仅完全赞同弛禁主张,而且肯定许乃济奏折“胪陈时弊,均属实在情形”;“如蒙俞允,弛禁通行,实于国计民生均有裨益”。奏折提出了弛禁章程九条,对以货易货、水师巡查、洋船带回洋银成数比例、鸦片贸易不设局专办、额税不增、价格不预定、内地各省运销鸦片办法、宽民间栽种罂粟及不准官员、士子、兵丁吸食等,都作了原则规定,成了道光一朝第一个全面弛禁的方案[10]  据说,这个方案的起草者是学海堂教谕仪克中。此君与巡抚祁同乡,寄籍粤中,自中举后兼任祁记室(相当于秘书)。他原与吴兰修、熊景星等力主弛禁,是广州弛禁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按惯例,凡联衔会奏,应由总督主稿,但祁对仪克中的弛禁主张早已服膺,因此让仪克中起草奏稿,由祁带到总督处会商。总督邓廷桢对草稿表示同意,交属下誊清用印后发出。所以这件奏折才会对许乃济的弛禁主张极表赞同[11]  当邓廷桢、祁等的奏折还在寄送京师途中时,朝内已有人对许折公开发难了。最先上奏皇帝“申严鸦片例禁”,驳斥许折弛禁主张的是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樽和兵科给事中许球。两人的奏折大约在八月先后上达。  针对许折主张“鸦片无害”,朱樽指出:鸦片流毒“妨财害小,殊民害大”,不仅“民弱无可救药”而且“鸦片之来源不绝,即难保营伍之中无私相吸食者。一经沾染,寝以成风”,又怎能勤训练而成劲旅?他认为许折中所说只禁官弁兵丁吸食而不禁民间,是“掩耳盗铃”。因为官弁士兵不过天下人口的十分之一,这样做只能是“以食者纵之得食,而未食者导之使食”,结果百姓都吸烟了,员弁兵丁“何得而禁?”对于只准以货易货,不准以银购买的设想,朱樽认为这是行不通的。在他看来,若准鸦片纳税入关不仅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如以中国茶叶兑换外洋鸦片,由于鸦片流入过大,“茶叶不足,将复易之以银?”他指出中国若果能禁银出洋,又岂不能禁鸦片贩运?“若能禁鸦片之贩运,白银外流自必戛然而止”,所以禁烟能立弭二患,又何必弛禁鸦片,取法其下呢?对于宽内地种植罂粟以使不禁自绝的说法,他说:“他省臣不敢知,即如云南一属,种罂粟者漫山遍野,鸦片之出省,总亦必不下数千箱,然而出洋之银不见减于昔日。”他是云南临安府通海县人,用家乡的实际驳斥了这一似是而非的荒唐设想。最后,朱樽吁请皇帝重申禁令,“其由屯贩鸦片至千斤以上者置以重典”;各省大吏如果真正能督率文武员弁实力查禁,有犯必惩,“民即顽梗,岂其不畏法乎?”坚持下去,一定能获得效果的[12]  显然,朱樽作为一个人道主义者,他完全是从健康和正义的角度驳难许折的。对于许折中着眼于防止白银外流,厚征其税以裕国库的经济思想,他的论说显得缺乏说服力。  许球在奏折中也驳斥了弛禁的观点,认为“不禁其售买,即不能禁人之吸食”;一旦弛禁,结果一定是纹银偷漏愈多,“此必然之趋势也”。他主张禁烟的办法,应取“详内而略外,先治己而后治人”。奏折指出:“必先严定治罪条例,将贩卖之奸民,说合之行商,包买之窑口,护送之快蟹,贿纵之兵役,严密查拿,重法惩治,如是而内地庶可肃清”;对外国烟贩,应打击著名奸猾者,他举出了历年来进行鸦片走私的大贩子如:查顿、颠地、空文、单拏、化林治、马滑治、打打摆、葛吾等[13]务必将他们查拿拘守,告以定例,勒令具限,使寄泊伶仃洋、金星门的趸船尽行回国,“如鸦片趸船不至再入中国,即行宽释,仍准照常互市”,如依旧故我,“即概停互市,并将该国坐地夷人正法”。  许球对外国烟贩专以洋烟毒害中国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他指出“彼国不食,而专欲毒害中华,彼国不来洋银,而专收内地银两,其处心积虑不堪设想”,认为外国船只“潜来各处内洋游弋”是为了“窥探虚实”,“另有奸谋”。这种戒备心态,不论许球是否已经看出外国殖民主义者正在酝酿武力侵华的阴谋,质之于当时英国朝野一批殖民者和鸦片贩子勾结、刺探中国情报的事实,确实不失为一针见血之论。可惜,当时中国的君臣们大多被鸦片问题所困惑,对许球的这一预见,并没有引起重视。  朱樽、许球两折上达后,同年十月初四日,江南道监察御史袁玉麟也上了一折。他从弛禁论的是非、利害上作了分析,认为其“戾于是非者有三,于利害者六”。所谓戾于是非者是:违祖制而背谕旨,坏政体而伤治化,见小利而伤大体;其于利害者是:撤藩篱而饲虎狼,夺农功而耗本计,绝民命而伤元气,虚捍卫而起窥视,济奸民而通洋匪,狃目前而贻后患。分析得很有见地,措辞也很激烈。但他并不以帽子扣人,而是心平气和地指出:“平情而论,议开(禁)者非必怀不肖之意,而聊为苟且塞责,其弊遂至无穷;议禁者本力为久远之谋,而但求执法不移,于事即大有济”,指出只要封疆大吏坚持禁烟,“洁己奉公,忠诚体国”,必能雷厉风行,力清弊源,“虽不能尽挽浇风,较之公然弛禁,其是非利害,实有判若宵埌者”。[14]这种实事求是的批评,既肯定了弛禁者同具忧国之心,又指出了他们畏难而退的错误,在伦理和逻辑上都具有感化与说服力。  据当时人记载,道光十五六年,京师士大夫中有一批力主严禁鸦片的人物,其中既有中央政府的部处级官员、负监察之责的言官和清议所在的翰林,又有赴京应试的公车。他们常在陶然亭聚会,针对鸦片问题发议论、赋诗词、写文章,倡导禁烟。“一时文章议论,掉鞅京洛,宰执亦畏其锋”,[15]形成了一股倡禁热,支配了京师的舆论。朱樽、许球、袁玉麟的奏折,既是时论推动下的产物,又进一步加热了禁烟思潮。道光皇帝在内有廷臣吁请,外有舆论支持下,重新坚定了禁烟态度。所以,自九月后,“鸦片弛禁之议已不行,疆臣奏复,率请严定贩卖吸食罪名”。[16]弛禁论不得不收敛,虽没有止息,却已不成气候。  这次论争后,一些原主弛禁的官员开始转变认识,如两广总督邓廷桢从弛禁变为倡禁。他从道光十七年春起,态度已与前不同,在广州屡颁谕帖禁烟,并咨会水师提督关天培“率令汛兵舟师,无分雨夜,加紧巡查禁阻……一遇走私匪艇,奋勇兜擒,解省严究”[17]表现出很大的积极性。  论争虽以禁烟派取得胜利,但毕竟仍停留在纸面上,禁令虽然不断颁布,但措施仍没有跟上;弛禁派以退为守,正在悄悄地积聚力量;外国烟贩猖獗如故,鸦片走私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河道上下,东起虎门,西至黄埔,都成了交易场所”。[18]这一切,迫使禁烟论者进一步寻找对策,以阻遏疯狂的鸦片走私和严重的白银外流。  在这种情势下,鸿胪寺卿黄爵滋于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初十日(1838年6月2日),向皇帝上了著名的《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建议限期一年戒烟,过期仍然吸食者以死罪论处。  黄爵滋,江西宜黄人,道光三年进士,先后担任过翰林院编修,福建道监察御史等职。期间也曾充当过江南乡试副考官和会试同考官。他任职的鸿胪寺,是朝廷专掌朝会礼仪的专门机构,保证百官朝会时按规定的礼仪和秩序正常进行,不得任何人违制僭越。鸿胪寺的最高首长是管理寺事大臣,通常由礼部尚书中的满尚书兼任。卿是其第一助手,正四品。所以,黄爵滋不仅是鸿胪寺的首长助理,而且也是这一机构的实际负责人。他是京师中知名的禁烟派,常与士大夫中持同调者一起发起陶然亭集会,畅论禁烟。据《水窗春呓》记载,他的“禁烟之疏,实子序、牧庵、龙门三人夜谈剪烛、无意及之,逐成一稿,而黄树斋亟上之”。[19]即是说,他的奏折是宿迁举人臧纡青(牧庵)等人所写,由他上递的。从《水窗春呓》作者欧阳兆熊与臧、黄之间有较多过从来说,这种说法决不会无中生有,但要说黄爵滋以三人原稿作为自己的奏折,则恐怕未必。要而言之,我们大可以把黄折看成是当时京师士大夫中主张严禁的激进者的共同要求。  黄折中的禁烟主张,是对嘉、道以来朝廷禁烟方针的一次检查。他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着眼于鸦片和白银之间的关系,而以严禁吸食为解决二者的办法。认为只要断了吸食者的烟瘾,那么“无吸食者自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于是“漏卮可塞,银价不致再昂[20]经济问题可以完全得到解决。  黄爵滋在奏折中首论银价递增非耗银于内地,实漏银于外洋。他统计了自道光三年至当年的漏银数字:自三年至十一年(1823~1831)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自十一年至十四年(1831~1834)岁漏银二千余万两,自十四年至当年(1838)渐漏至三千万两之多。此外,福建、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国库为此空虚,设有不测之用,又如何能支?  根据黄爵滋的上项统计,上述数字总共约有5亿两左右。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经过今人的考证,认为从1800~1839年40年间,外流的中国白银有6亿两之多,可见黄爵滋揭露的数字是真实的[21]  黄折接着分析了各种已经实行过堵塞漏洞办法的弊病所在。认为严查海口、杜其出路,绝不能塞漏,因为员弁早已受贿成风,“利之所在,谁肯认真办理?”禁止通商、拔其贻害之本,也不可能塞漏,因为外商正当贸易所得之利,只占鸦片利润的“数十分之一”,外人意不在此;而鸦片走私是在洋面上进行,所以“难防者不在夷商而在奸民”;至于严禁兴贩办法,因开馆者皆胥吏兵弁,此辈又勾结富家大族子弟,既有声势,复又相互包庇,无法对他们真正严办,所以“各省办此案者极少”;对听任内地种植罂粟熬制烟膏,他认为土烟食者不足过瘾,而贩者也仅仅“用以掺和洋烟,希图重利”,所以此法也不能塞漏。  已行办法都不行,“然则鸦片之害,其终不能禁乎?臣谓非不能禁,实未知其所以禁也”。问题的症结,是究竟抓住哪一个环节。黄爵滋认为,“夫耗银之多,由于吸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无吸食,自无兴贩;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那么何以重治?他针对以往对吸食仅课枷杖的做法,提出“罪以论死”的方案,主张吸食者应在一年内戒绝,过期违禁者,一般百姓处死,官吏罪加一等,本人处死外,子孙不准参加科举考试。为了行之有效,应实行五家邻居互保,凡举发者给奖,包庇者治罪。他请皇帝不必顾虑严刑峻法,乾纲独断,下决心严禁。  对于黄爵滋的严禁办法,皇帝一时拿不定主意。他知道吸烟的瘾君子们不仅有庶民百姓,而且有王公贵胄。虽说期以一年戒烟,但若一年戒不了再抽吸,按此主张就得处以极刑,这样一来岂非杀人过多?岂非有损自己宽仁的名声?皇帝觉得这是一件严重的大事,还是先听听臣下的意见再作决定。所以,当天就将黄折交内阁发寄各地进行讨论。为了不影响各地官员的情绪,不给他们有丝毫得以揣摩自己意图的痕迹,上谕写得极为简单:“黄爵滋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一折,著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直省各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折并发。钦此。[22]  在以后的四个月里,将军、督抚们先后递上了29份奏复,其中第29份奏复来自四川,迟至九月二十五日(11月11日)才发出。基本上赞成以死论处吸食的仅8人,他们是湖广总督林则徐、河南巡抚桂良、两江总督陶澍、署四川总督苏廷玉、安徽巡抚色卜星额、湖南巡抚陈宝琛,江苏巡抚陈銮、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不同意黄折严处吸食的共21人,包括大学士署直隶总督琦善、两广总督邓廷桢、云贵总督伊里布、浙江巡抚乌尔恭额、福建巡抚魏元烺、广东巡抚怡良、闽浙总督钟祥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29份奏复中,无论是否同意黄爵滋的意见,没有一份是反对禁烟、倡论弛禁的。这说明自从围绕许乃济弛禁折的讨论后,由于皇帝禁烟态度明确,已经没有人敢公然主张弛禁,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了。诚然,表面上主张禁烟、骨子里仍有畏难情绪、希望弛禁者总是有的,但谁也不愿意做“出头椽子”,拿官位与性命开自己的玩笑。所以,这一次皇帝要臣下直抒意见,反馈过来的却是“舆论一律”。大家都认为鸦片烟是非禁不可,只是怎么个禁法而已。就此而言,这次大讨论已不是什么禁与弛禁的论争,而是如何严禁问题上各种主张的交锋。  那些不同意黄爵滋以死论罪吸食的人,认为此法过于严峻,吸食者人数众多,不可胜诛,而且因吸食之罪而祸及子孙,不准若辈考试,不仅将其比为倡优隶卒、不合伦常,也不符合“罪人不孥”之意;至于连保之法,往往容易产生奸徒讹诈,吏胥骚扰的流弊,法愈重而发觉愈难,掩饬愈工,这也是一定的趋势(用时下的话说,就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是也[23]  他们认为在禁烟方法上,黄爵滋太注重于吸食一环,忽视了惩治兴贩和拔本塞源,显得轻重倒置,主次失宜。如山东巡抚经额布说:若没有兴贩者贩烟进口,则天下断无吸烟之人;非有兴贩者运银出洋,则天下即无漏银之事。若将吸食者拟以死罪而对兴贩仍转从轻典,不特轻重倒置,有失情法之平,且恐吸烟者众,诛不胜诛;兴贩者转得贩运如故,于禁烟及遏银外流仍无裨益。[24]山西巡抚申启贤则把兴贩称之为勾通外夷之汉奸,认为黄折重治吸食而置兴贩于不论,“是犹惩溃防决堤之水,不为塞其来源,而徒致力于杯勺,欲其流之涸也得乎[25]类似这方面的意见,几乎所有持反对论调的大员都有涉及,说明他们对黄折中存在的问题看法是很一致的。  不少人认为黄折只注意了遏流,而忽视了塞源。吉林将军祥康在奏复中称:国家设法定例已极严备而终不能断绝鸦片流入、白银流出,原因在于其来源未塞、其流毒未遏。因此,要禁绝吸食,首先得绝其来源,次在廓清流毒。他认为绝来源,要在改变原先以当地土著兵丁充当近洋守弁的成法。因为这些士兵往往久住本省,易于联络贿通,以巡查为虚文,是以在官查禁之人,即为包庇偷漏之人,如油泼火,势不能熄。为此,他建议调拨无海口邻省弁兵赴洋守口,每年换防一次,岁以为常,再配以督查武职大员失察赏罚办法,则来源可塞,吸者也无从购觅。廓流毒应着重对囤积包送者严惩。他认为鸦片之流行,始于囤积包送,继而有兴贩、有吸食甚至有开馆者。“其囤积包送,实为害首”,应将其与开馆例一样问绞。山西巡抚富呢扬阿也认为应“首严海口之禁以杜其源,次加兴贩及开馆罪名以遏其流,再惩吸食之人以警其沉迷”[26]署直隶总督琦善在奏复中更认为:“天下未有不清其源而能遏其流者,似当严拿囤贩,重法惩办,以绝根株”,若能“拔本塞源,庶外夷之毒物内地无贩卖之人,而吸食之风自止[27]  很显然,这些有关塞源的意见,已与往昔单纯注意外国鸦片贩子,动辄闭关绝市以断其源的做法有所不同,更多地从确切、可行方面考虑问题。这说明通过数十年来的禁烟,人们的认识在逐步深化。  即使是同意黄折意见的大员们,也对黄折提了不少补充意见。如色卜星额认为:“原折专重吸食,略于兴贩,自非拔本塞源之意。”他建议当前应“严拿趸贩之船,人赃务获,不分首从,立正典刑,海滨枭示,先为食烟者立此标榜,亦足以破奸回(民)之胆,而寒嗜好之心,庶治本不遗其末,清源亦节其流矣。”[28]钱保琛说:“原奏请严治吸食之罪,从重论死,此诚扼要之论。且予限一年,并非不教而诛,尤为宽严得当。抑臣更有请焉,今之吸食者,弊之流也,而兴贩者,弊之源也。若无兴贩,何由吸食?”他提出“今既请将吸食之犯,从重拟以死罪,自应一并将兴贩之犯,于开设烟馆绞罪上,加重问拟,似与情法两得其平。[29]桂良在奏复中认为黄折“实为切中时弊”,“今天下沉迷鸦片者多矣,非严刑峻法,必无以挽此颓风”。但他又对原奏所无者酌议十条建议,包括澳门同知在夷船到粤时应查明验收,责成水师官弁认真巡查纹银出洋鸦片入口,载汰广东快蟹,巡查广东沿海炮台附近洋面上的鸦片走私船及伶仃洋面的鸦片趸,奖励查获出洋纹银的兵丁等等[30]陶澍也补充了八条办法,包括布施戒烟药、收缴烟土烟具、广泛进行劝谕戒烟宣传、责成保长查办鸦片不用邻佑互保等。[31]陈銮在肯定黄折所定办法基础上,建议朝廷对犯者应采取“由轻而重”逐步加增刑罚,以使天下“咸仰皇上衡情立法,并非不教而诛”[32]的至意。  所有的奏复,皇帝都亲自认真地细读过。他被将军督抚们全体一致的禁烟要求所感染,为烟毒害人之深、白银偷漏之重所震动。无论从作为一个圣君的期望,从继承祖宗未竟的宏愿,还是从大清江山的前途、从体察民生的要求考虑,都必须痛下决心、严厉禁烟。自这一年的六月起,皇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表明自己对禁烟的态度,他首先处分了吸食鸦片的王公贵胄,接着又对步军统领衙门所拿获的吸食鸦片的官员处以革职,并将贩卖之人交刑部审讯,命令步军统领、顺天府五城一体认真访拿,有犯必惩,毋稍疏纵;各省将军督抚等饬属严密访查,一经报官,立即惩办[33]道光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9月15日),皇帝接到江西道监察御史狄听一份奏折,报告来天津的洋船夹带烟土、铺户代为囤销一事。奏折称来津洋船每年计一百数十只,均由广东福建商民雇驾,先在外洋向夷商转贩呢羽杂货及鸦片烟,然后由海路运至天津,凡山西、陕西等处商人到天津销货,都由当地铺户派人包送烟土。“当船只抵关,将烟土囤积店铺,竟敢白昼扛抬,多人护送。烟馆则随处皆有,烟具则陈列街前,积习成风,肆无顾忌。”皇帝第二天立颁上谕,命大学士署直隶总督琦善严密查拿。上谕指出:“现当整顿之时,尤当扼其要害以清弊源”,若天津海口搜查净尽,京师转贩亦随之减少。命令琦善派委明干妥员严密查拿按律究办,并根究党伙,杜绝来源,“毋得视为具文,致有不实不尽[34]  皇帝对禁烟的信心重新振作起来,督抚将军们经过讨论也表示要厉禁鸦片,这预示着朝廷的禁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那么,谁将在这个新阶段中以万岁爷的决心为决心,充当禁烟的先锋呢?  是湖广总督林则徐!  * * *  [1] 梁廷枬:《夷氛闻记》卷一,《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6页。  [2] 《夷氛闻记》卷一,《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6~7页。  [3] 案:指卢坤最后以加强防卫迫使律劳卑退回澳门的措施。事见本书第二章第4节。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册,第165页。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66页。  [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66页。  [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00~202页。  [8] 梁廷枬:《夷氛闻记》卷一,《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6册,第7页。  [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03页。  [1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05~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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