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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九年:从禁烟到战争

作者:沈渭滨 字数:59736 更新:2023-10-08 22:06:03

导论:从中国社会的封闭性说起  道光二十年(1840)前的中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封闭性社会,就像马克思描述的那样,有如一具小心地保存在密闭棺材中的木乃伊。  封闭性原是封建社会固有的特点,不独中国为然。因为小农经济生产的社会性极其有限,生产和流通过程无需广泛的社会联系;生产技术按传统方式在家族内部甚至更狭小的范围内世代相传,有着浓厚的保守性和强烈的排他性。所以,东西方的中世纪史在地理大发现之前,大多数国家都有相当长时间的独立发展阶段,只有地中海沿岸的国家自古代起就有着较为密切的交往,形成为希腊罗马、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等区域性的文化圈。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几千年人文历史的积淀,直到鸦片战争前仍处于闭目塞听的混沌状态,封闭性远比中世纪时期的西方国家强烈。  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不同于欧洲的庄园制经济,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小农业和家庭小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男耕女织是它的典型写照,一家一户就是一个世界;一个自然村落无异于一个社会。这样的经济生活,养成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安于在一个固定的地点从事生产劳动,不思迁徙、安居乐业的保守心态,不像海洋国家的民族那样乐于冒险、着眼于开发。中国农民虽不像欧洲庄园制中的农奴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具有相对的人身自由,但却世代附着于土地,仰其资给,不能须臾或离。农民与土地的紧密结合,使中国的小农经济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小农业和家庭小手工业的紧密结合,又造成了经济生活的充分自给性。加上中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厚,气候各别,水源众多,给封建经济提供了无须依赖别国的条件。“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籍外夷货物以通有无”,[1]乾隆帝答英王乔治三世的勅谕中这段话,撇开天朝自大观念,确实形象地概括了中国经济生活的自给性和封闭性的特点。  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到清代发展到了顶峰,成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政治机制。清代的皇帝拥有比历代帝王更大的权力:自古以来作为牵制君权的相权,到清代已不复存在,内阁形同虚设,大学士只是荣衔;分割内阁权力的非常设性的中央机构军机处,自雍正七年设立起沿而不废,虽号称总揽全国军机要政,但却无丝毫权力,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机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完全是皇帝的附庸,没有任何行政上的独立性,大小官吏的升降罢斥,一兵一将的征戍调动,全都集权于皇帝一人,任何一级官吏都不能凭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一件政事;朕即法律,皇帝的旨意可以直贯任何一个地方行政单位而具有无可怀疑的权威性。西欧则不同,君主的权力不仅为诸侯所分割,而且为发达的城邦所侵蚀。有的国家,如统一前的德国,君主的权力远不如拥有实力的诸侯;中世纪的法国,君主的权力受教会势力所制约,虽然作为世俗领袖的君主,名义上也是宗教领袖。至于教廷和朝廷在国家中形成两条垂直的权力系统,互为牵制,共同干预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情况,在基督教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的国家中比比皆是。欧洲国家的这种权力分割和宗教世俗间的互为制约,严重地削弱了中央集权的机制效应,所以欧洲君主的威权,即使在中世纪也不能与中国皇帝相提并论。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建立在以血缘为纽带基础上的宗族结合。同一血缘的宗族,构成社会机体中的一个大系统,从同宗中分离出来的各支,又各自以家庭为细胞组成一个子系统,通过每一家庭的生殖繁衍,子系统又逐渐形成为大系统,使同宗变成复杂而庞大的血缘集团。每个血缘集团虽然可以互通婚嫁,但严格实行以男性为血缘中心的原则,妇女在其中只承担繁衍后代、操持家务的职能,没有决定任何宗族事务的权力与地位;每个支系统又实行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使各支之间保持着严格的血缘等级秩序,从而把同宗的复杂关系凝固在宗法制度的网络结构内。所以,每个宗族,对内血缘相亲、守望相助,对外保守排他、壁垒分明,严重的以至于械斗仇杀,世代保持着血亲复仇的敌对情绪。这种以同宗相系的宗法制度,具有坚牢难破的凝聚力和陈陈相因的保守性,起着管络和稳定社会生活的作用。是故,封建社会中的家谱、族谱,都要追溯到同宗的最早祖先,年代久远;有的则不惜攀比古代名门望族,寻找一个声名显赫的历史人物作为始祖,这种谱谍学中常见的攀比现象,正反映了宗族成员追求血缘网络结构中所占层次地位的共同心态,而其背后则隐藏着社会结构的保守封闭特点。国家作为协调宗族组合的机关,实际上是血缘集团间利益和相互关系的最高仲裁者。皇帝以君权神授的天子身份,做了全社会的最高家长。依靠宗法制度,君主专制与家长专制扭结了起来,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融合为一个互为依傍的整体。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人群的分野不是以阶级关系结成利益各别、政治态度有异的社会集团,而是以职业不同区分为士、农、工、商四大群体。在物质利益和血亲关系发生冲突时,人们往往以后者去调整前者,又以前者去屈就后者。世俗间的血缘宗法关系被奉为人际关系的亲疏准则,从而将社会群体最本质的阶级分野蒙上了厚重的雾瘴,所以,长期来中国人的阶级意识极为模糊。虽然鸦片战争前对君主专制的批判代不乏人,农民造反也此起彼伏,但全都不是自觉的有意识的阶级对抗,卷入者是一个庞杂的人群,不具明确的统一的阶级意识和阶级利益,未卷入者无论是统治集团中人还是被压迫被剥削的百姓,对之都视为“无君无父”的犯上作乱。  西欧国家虽也注重血缘关系,贵族家庭对血统纯正的苛细要求几至可笑的程度,但整个社会却主要不依血缘而依经济利益相维系,社会群体的等级划分明确。统一前的德国,存在着诸侯、低级贵族(骑士)、僧侣、城市贵族、市民、平民和农民这些等级;17世纪初的英国社会中,除了王室、贵族、农民等古老等级外,还从贵族中分裂出新贵族,即主要属于中小贵族阶层的乡绅,从中小工商业者中构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前的法国社会,明显地由三个社会等级构成:教士和贵族分属第一、第二等级,资产阶级、平民、工人和农民构成了第三等级。血亲关系被现实的物质的阶级利益所冲淡,等级关系高于血缘关系。因而东西方的社会结构,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模式。  中国的封建文化,自西汉以来渐成以儒学为核心的大一统状态,没有任何一种异质文化可以与之匹敌。虽然,有过东方的佛教文化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先后以强弱不等的程度传到中土,但前者为中国传统文化所吸收溶解,成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后者为中国传统文化所抵制排斥,难以立足生根,只有由西方传教士挟带来的点滴零星的西方近代古典数学,曾对中国传统的天文历算之学产生过积极影响,但涉及面仍很有限。强大的包容性和对异质文化的抵拒性,构成了中国文化特有的矛盾性格,使它直到鸦片战争前一直在自身封闭曲线中运动,它也有变化发展,但只是内向性的学派争斗和自身的流变。在学派的争斗中,儒学因受统治阶级的扶持和提倡而得以定为一尊;在儒学的自身流变中,每一个重大流派的出现,因其吸收了非儒学派的有益成分而使儒学整体趋于更精致、更完善。道统代代相传,赓续不绝。它也有外向传播,但不仅区域不广,而且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辐射,没有产生过双向或多向的文化对流。从严格意义说,中国未能掀起一个如同西欧那样超国界的文艺复兴运动而使邻近的亚洲和遥远的欧洲产生强大的中国文化漩流。  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它的物化便是义礼教化,即糅合着天人合一、宗法和等级制度的纲常名教,作为文化专制主义的核心,它抹杀了人的个性发展,要求人们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做君主和皇上的驯服工具,民本主义始终未能孕育出近代的民主主义;儒家文化的价值观是重义轻利,重商主义从未成为它的价值取向,作为封建统治阶级重农抑商的理论依据,它抹杀了功利主义的滋长,压抑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儒家文化的方法论是中庸,作为一种无所进取的处世哲学,它抹杀了人们的冒险精神和开拓性,以调和折衷的方法协调人世间的不平等关系;儒家文化的历史观是循环论,虽然也讲变易,但把三代之治的大同理想,奉为历史发展的最终归宿。这一切,构筑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框架。文化功能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紧密结合,成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精神工具。  清代的闭关锁国强化了中国社会的封闭性。乾隆二十二年(1757)实行的严格意义上的闭关措施,虽与西方殖民主义的海盗行径有间接关系,但直接导因则是西方来华贸易的商船有舍粤北上的趋向,使统治者担心一旦深入内地,于“民风土俗”大有干系。175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通事洪仁辉驾船直抵大沽口,闯入被清王朝视为京畿要地的心脏地区,更加强了清王朝防范汉人和洋人相互勾结的意向。正如马克思所分析:“欧洲各国从十七世纪末为了与中国通商而互相竞争,它们之间的剧烈纠纷曾经有力地推动了满洲人实行这样的排外政策,这是毫无疑义的。可是,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2]  闭关政策与清初的海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海禁主要是对内防止沿海人民与抗清的郑成功政权相结纳,闭关主要是从清朝狭隘的种族利益出发的;海禁因其对内,所以规定沿海三十到五十里“片帆不得下海”,闭关因其对外,所以作了许多限制性的具体规定,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防范章程,但两者都是以隔绝于外部世界的联系为主要手段。  闭关政策是荒唐的,但又是合乎统治者逻辑的。且不说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结构和传统文化的特殊封闭性为它提供了物质和思想的依据,即使从历史上看,它也不是没有先例可循。明洪武七年(1374),就曾把全国仅有的三个对外贸易港口——即通日本的宁波、通琉球的泉州和通南洋诸国的广州——给封闭了,撤消了上述三个市舶司,直到永乐元年(1403)复置,前后二十九年;明嘉靖元年(1522),又因西方海盗商人的骚扰,罢浙江、福建两市舶使,接着封港,只留广州一处,到嘉靖八年(1529)复置,前后七年多;清初实行海禁,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55)废止,前后近二十年。所以,乾隆帝只留广州一口通商的做法,只是续了前朝前代的旧例而已。一个国家,把自己与外部世界隔离开来,这种既荒唐又合逻辑的矛盾举措,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产物。在天朝自大观念支配下的封建统治者,根本没有近代国家的外交观念,把自己视为“奄有四海”的天子,视各国为藩属或蛮夷。所以清王朝在国家机构里只有理藩院,没有外交部,两广总督被授予管理西方来华贸易商人的全权。在重义轻利观念熏陶下,统治者也没有互通有无的对外贸易概念,开关互市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宣扬国威,把来华贸易的国家一概视为向化输诚的朝贡者,把出口丝茶大黄作为救夷人之命的赐赍。一旦自我感觉有内外勾煽的潜在威胁或外夷越轨而“屡教不改”,便动辄封舱闭关,“稍予薄惩”。所以,闭关政策虽有微弱的自卫意识,本质上则是自然经济和传统文化支撑下一项愚昧落后的政策。在西方资本主义已经兴起,全球化时代正在到来之时,尤其显出它的顽固和愚蠢。  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这种强固的封闭型结构,使得中国自身产生的异化力量冲不开这个三百六十度的封闭曲线。中国几千年来仍在封建社会踏步不前。  首先,经济方面虽然商品经济较以往有所发展并对自然经济坚土有所冲顶,但封建经济凭借政权力量的保护,严重压抑了商品生产的发展,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在二百多年中始终未能发育成参天大树。直到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只是自然经济沧海中的一粟,就其自身的行程而言,还仅仅处于由简单协作向工场手工业的过渡阶段,只有在若干发达的传统手工业部门,才有一定数量的手工工场。因而,当时还没有出现如同西欧中世纪后期那样的市民等级,商人列为四民之末,商业作为贱业而遭社会歧视,封建经济仍然一统天下。  其次,思想文化领域里虽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民主思想闪光,但批判者使用的只是从封建文化中衍生出来的思想武器。他们用儒家学说中的民贵君轻思想去批判君主专制制度,把三代禅让奉为政治体制的楷模;用夷夏之防的传统观念影射清朝统治者“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鼓吹狭隘的种族主义以反对满洲贵族的统治;用赞美井田制、均田制反对土地兼并,主张耕者有其田;用以血缘为基础把全国人重新划分为大宗、小宗、群宗的办法,去改变现存的社会结构;用鼓励民间私富的主张反对重农抑商政策。一句话,“药方只贩古时丹”。在文化专制主义高压下,这些思想主张不但未能形成强大的社会思潮,而且批判者本人有的被残酷迫害,著作毁版;有的无可奈何地退居书斋,埋首古纸堆中;有的则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学术思想界“万马齐喑”。  再次,阶级斗争领域里虽有连绵不断的大小民变和由秘密结社领导的反清起义,对封建统治秩序进行了强弱不等的冲击,但领导者既提不出符合社会前进的口号、纲领,又缺乏必要的政治素养,使用的无非是千百年来沿用的平均主义思想和传统的“反清复明”口号,结果免不了被各个击破的悲惨命运。封建统治者仍做着万世长存的好梦。  所有这一切的内部冲击力,不是太小,就是太旧,都不足以突破旧物的临界限度而使中国社会发生新的质变,使中国历史进程产生重大的时代性转折。  鸦片战争前的历史表明,要冲破中国社会坚硬的封闭结构,光有内部的矛盾斗争不仅艰难,而且不可能。它需要借助外力,即借助一种比中国封建制度先进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文化形态,使自身的各种新因素得到滋润成长。在世界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这种外部条件已经具备,并正在对古老的中国进行冲击。中国已经不可能再像以往那样封闭起来、独立发展,缓慢地壮大封建主义的异化力量而使自己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西方资本主义正驾着炮舰在古老的东方横冲直撞。正如列宁所指出:“资本主义如果不经常扩大其统治范围,如果不开发新的地方并把非资本主义的古老国家卷入世界经济的漩涡,它就不能存在与发展。”[3]中国就是在资本主义用血和火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得到了改造,这是一个充满着屈辱、痛苦、被迫的过程,却又是个注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过程。  在中国的编年史上,发生鸦片战争的道光二十年无疑是一个重大转折的年代。它划开了中国历史的古代和近代,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端。  但是,它的前兆,却在道光十九年(1839)就已呈现。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势力,利用罪恶的鸦片走私和坚船利炮,撞击中国封闭着的大门,利用中国的禁烟挑起战争。从而直接导致了道光二十年(1840)对中国公然发动侵略战争。  因此,研究道光十九年从禁烟到战争的历史,对了解鸦片战争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它可以向世人昭示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总是通过落后国家付出沉重代价的方式实现的。资本主义海外市场的开拓,殖民地制度的形成,对于被开拓者、殖民地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痛苦和蒙难的过程,当它们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的血火洗礼中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动时,它们也就被迫逐步地走出中世纪的蒙昧状态,获得了通往世界的机会。所以,落后国家在时代大变动中发生趋同时代潮流的历史性大转折,取得社会进步与价值观的更新,往往是在一种被扭曲了的历史进程中表现出来。这就是正义和非正义,进步与反动在历史大潮中的辩证法。明乎此,我们就可以在表达自己的民族义愤时,保持着历史学家的冷静态度和睿智的观察力。  * * *  [1] 王先谦:《东华录》乾隆朝,卷四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2] 马克思:《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3]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47页。    第一章 世变前的众生相    道光帝生活像  1-1 官吏和贵胄  道光十九年(1839)是大清帝国第六代皇帝、年号道光的爱新觉罗·旻宁登基接位的第19个年头。这一年道光皇帝59岁。朝廷内外,自年初起就忙着为万岁爷的60大寿积极准备,届时好热烈隆重地庆贺一番。  可是,万岁爷的心思全不在万寿庆典上。  即位以来,他苦撑着祖宗留下的基业,虽不能像列祖列宗那样雄才大略,把王朝调治得繁荣昌盛、中外咸服,但也算是兢兢业业,没有丝毫的怠惰偷闲。无奈登基以来不但未能有所建树,反而内则贵胄骄恣、官吏贪贿、民变频生,国运一天天地衰微,连表面上维持太平景象都感到困难;外而夷人狡诈思逞、滋事不断,尤其是勾串行商偷贩鸦片,致使神州白银流向外洋,吸毒百姓形疲神伤。虽说历代禁令不断,但收效甚微,以至上年不得不特简湖广总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严厉禁烟。一年来广东捷报频传,收缴并销毁了洋烟270余万斤,可是夷人不但未肯具结保证今后永不夹带鸦片,而且不断寻衅闹事,殴毙村民,拒不交凶,甚至公然炮轰广东师船,挑起边衅。结果如何,尚不可逆料。里里外外发生的不愉快事情实在太多,使皇帝对庆典一事颇感索然寡味。  这年十二月,王朝中央政府官员的一件贪污受贿案被揭了出来,给喜庆的气氛平添了一个不祥的预兆。不仅是皇帝本人对此深为愤懑,而且使朝内大员人人自危,深恐有所牵连。  作案者是工部管理陵寝修建工程筹备库的四品衔郎中,名叫庆玉,被参劾藏匿总理工程处的公文长达8个月之久;又伙同郎中明吉、员外郎色钦、魁安,伪造开支名目,长期冒领银两,并私自收受直隶遵化州(今河北省遵化县)的批解租银。案件奏到朝廷,道光皇帝龙颜震怒,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严办案犯,以为贪贿者戒。  工部是清王朝中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之一。其职责包括筹办物件、营造建筑、山泽采捕、陶冶器用、公私水事、鼓铸宝泉、军火军装制备、道路关梁设施,以及修建皇帝陵寝、办理百官王宫坟茔制度、审计海苇煤课等等,是一个有钱、有物、有权的中央政府机构。筹备库是工部下属总理陵寝工程处的一个仓储,专管工程处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在清东陵所在地遵化马兰峪。郎中庆玉是该库的最高首长,职衔四品。管理库所在地马兰峪北倚长城,是一块面积颇大的山间盆地。它的西北即著名的马兰关,关外有牵马岭与此相犄角。由此向东,经31个关口而至大喜峰口,是古来兵家必争的要隘。作为清王朝的陵寝重地,马兰峪内有清太宗皇太极的皇后孝庄文皇后陵墓,称昭西陵;有清世祖顺治帝福临和他的两个皇后即孝康章皇后、孝献端敬皇后的陵寝,称孝陵;有顺治帝后妃和女儿的墓地,称孝东陵;有圣祖康熙帝玄烨和他的后妃陵园,称景陵。此外,还有康熙帝的两个皇贵妃即悫惠皇贵妃和惇怡皇贵妃的太妃园寝;有高宗乾隆帝弘历和他的两个皇后、三个皇贵妃的裕陵以及乾隆帝妃嫔的裕妃园寝。其规模之大,建筑之多,远远超过了设在易县西梁各庄附近的西陵[1]为了保卫陵寝,清政府特在马兰峪设总兵驻守,称马兰镇总兵,品级为正二品。管理库既然在马兰镇总兵的辖区内,庆玉一案,理所当然地由马兰镇总兵官琦琛参揭上奏。  这个案件,分明是庆玉利用职权,知法犯法,而且发生在中央政府部门的属下机构,庆玉又是负责提供修建陵寝工程物资的管理员司,是可忍孰不可忍。道光帝决心严加追究,杀一儆百。十二月初八日(1840年1月12日),皇帝给军机大臣下达谕旨:谕军机大臣等:据琦琛奏,管库司员隐匿公文、侵吞帑项一折,已明降谕旨,派文蔚驰驿前往会同查办矣。此案庆玉将总理工程处印文藏匿八月之久,长领银两,造入开除项下,又私自收受遵化州批解租银;并另片访闻该员种种不法情事,殊属可恶!管理筹备库四品衔郎中庆玉著即革职拏问,派琦琛亲赴该员家内严密查抄,毋许走漏风声,致有藏匿寄顿。所有扶同徇隐之郎中明吉,员外郎色钦、魁安,著俟文蔚到时会同审讯。该总兵自请察议之处,俟定案时再降谕旨[2]  这道上谕,意在审讯追查。案犯庆玉革职抄家,同案犯明吉、色钦、魁安等一同受审,由工部侍郎文蔚会同马兰镇总兵琦琛共同审理。文蔚当时除担任工部左侍郎外,还代理户部(相当今中央财政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是一名理财专家。皇帝派他去主持审讯,不仅是因为庆玉系工部属员,而且也是为了处理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复杂的财政细节。奏报此案的总兵琦琛,因是案犯供职地区的主官,有失察之过,皇帝命他参与案件审理并主持抄家,同时带上一笔:是否给他处分,要等定案时视情节决定。  琦琛接旨后自不敢玩忽拖延,立即着手调查庆玉的财产。很快查明庆玉在京中有乾元寺住房一处,庆祥绸缎铺一座及广立木厂一处;在马兰峪的住家富丽堂皇,台阶用白玉,装修多用楠木,屋内有行宫陈设字画并更衣殿陈设;所盖房间颇似行宫款式,有连座九间十檩大房,白玉刻字对联,金漆装修等件,均属违例。此外还查出了庆玉其他劣迹,如以修理库房名目支银370两,但库房至今未修;骑马押运石料大车时,竟违制从陵寝前的五孔桥行走,并将门框碰坏;庆玉的儿孙房内藏有鸦片烟具等[3]  但是,当琦琛带人查抄细软钱财时,发现案犯已将家产转移。事关重大,琦琛当即贴出布告,勒令窝藏者主动出首。结果,庆玉的部下翼长西林、内管领广运、文志、章京富勒欢、丽淳等纷纷自首,交出所藏各物。此事奏到朝廷,皇帝立颁严谕:追查通风报讯者;对主动自首的西林等人,上谕以尚知畏法,免于革职查抄,但即行解任受审;其他未自首者,一经查出,必予严惩。上谕宣布将参与分散财物又吸食鸦片的庆玉之子副内管领魁明、孙子主事恒龄、侄子员外郎魁安著一并革职,与此案有牵连的生员孙缙及家丁、车夫等拘捕严讯;同时,命步军统领衙门对庆玉在京的房产铺厂分别查抄[4]  到月底,审讯有了初步结果:通风报讯的是户部主事全孚,但此事牵涉到工部尚书陈官俊。全孚是户部参与陵寝工程的一名低级官员,由工部尚书陈官俊随带办事。由于全孚是庆玉的亲家,又是好友,庆玉案发后,陈官俊曾传询过他。事后,全孚便暗中报讯,使庆玉能抢在琦琛动手抄家之先,把家财分散寄存于属下官员、差役家中。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皇帝谕令定郡王步军统领载铨传讯全孚;命陈官俊明白回奏。陈在具奏中措词含混,空洞无实,皇帝深为不满,下令陈官俊解任、听候传讯,并警告他必须据实交代,若再含混,必当革职严讯,事件既然涉及到部堂大员,原来参与办案的总兵琦琛便显得资望不够。于是皇帝解除了他的办案职任,命其将全案解京,交定郡王载铨主持严审;又命文蔚将已经查出的物件查明封固、开单呈览,并切查有无其他收留寄顿之处,若有不实不尽,一经发觉,惟文蔚是问[5]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840年1月30日),案件初步查明,工部尚书陈官俊与本案无关,但有过失。他在传询户部主事全孚时,尚不知朝廷已下旨要对庆玉抄家,但他猜测此案极有抄家可能,并在言谈中对全孚作了暗示。全孚将陈之虚词错当实事,立即通风报讯。陈官俊因有这层难言之隐,所以两次具供都含混掩饰,直到上谕严加申斥,才不得不据实交代。于是,皇帝以臆断失检、有失大臣之体,将陈官俊革职;全孚有心泄密,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对事先未能查报的工部有关员司,也分别给予议处[6]  不久,案犯庆玉在审讯中供出马兰镇总兵琦琛也曾收受过属员贿赂的银米马匹。皇帝命将琦琛解任,交定郡王载铨审讯。琦琛对庆玉指控供认不讳。皇帝姑念琦琛参揭了积年巨蠹庆玉的贪贿罪行,决定从宽处理,仅将琦琛革职,免于刑事处分。[7]庆玉作为本案主犯,著发往伊犁充当苦差,年逾七十,不准收赎;其子内管领魁明,发往乌鲁木齐充当苦差。[8]至此,这场震惊朝野的管库司员贪贿案总算了结。  庆玉一案,只是道光皇帝登基以来基本查清的少数大案之一。明知有问题而因官官相护查不清的案件比比皆是。以各地仓库亏空案为例,近几年来,各省州县申报仓库亏空层见叠出,动辄盈千累万,但当朝廷一经下令查办,督抚往往以因公挪用为词,搪塞弥缝。皇帝明知个中原委,在地方大员为免于牵连而为劣员开脱,以图将就了事。对此,皇帝曾在道光十七年六月下了一道辞义恳切的上谕,希望各地督抚体谅国家大局,感知受恩深重,应该激发天良,秉公确查,不讲情面,严参属员贪污劣迹。上谕告诫:倘若狃于积习,一味因循而置国家仓库钱粮于不顾,将来一经查出,定将严惩,万无倖邀宽典之理。可是,谕旨下达后竟成一纸具文。三年来,各地依然故我,仅盐课一项,至本年累计历年短缺拖欠达2940余万两之多[9]而各地州县及盐政监督、司道等,仍一味掩饰,延宕不完。凡此种种,良可嗟叹。  事实上,清王朝吏治败坏,早在号称“康乾盛世”的乾隆末叶已日见昭彰,迨至嘉道年间已无可掩饰。时人对此多有指斥,私议所在,一是官吏贪鄙可憎,全不以国计民生为职志。“赋钦之横,刑罚之滥,朘民膏而殃民者,天下皆是。”[10]有人指出:“为大府者,见黄金则喜,为县令者,严刑非法以搜刮邑之钱米。”[11]贪贿敛财、祸国殃民,确是衰世时代政治败坏的重要特征。二是官场黑暗,苟且因循成风。京官惟知车马服饰、言词捷结,它非所知;谀媚而外,苟且弥缝、因循成例,不思革新进取。于是,圆融谦恭成为做官的诀窍。曾居枢垣长达15年之久的大学士曹振镛,自称做官要诀在多磕头、少说话[12]时人指出今“天下之大病,不外一个吏字,尤不外一个例字,而实不外一个利字[13]语多辛辣,鞭辟入里,活灵地道出了官场黑暗腐败的根本所在。三是人才窒息,万马齐喑。封建社会的政治,本质上是人治。人才的好恶多寡,往往被视为政治修明与否的尺度,所以历来把人才辈出作为治世的根本。嘉道年间,人材不兴,有人直率地说,那时不但君子少,即使是“小人”也很少,而当才士与才民出,“则百不才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14]嫉贤妒才,求治自然不可得,朝野充满着“除富贵而外不知国计民生为何事,除私党而外不知人材为何物”[15]的大小官僚。食禄保位,不思兴革,思想凝固,闭目塞听,好似一团混沌。  清王朝已经从顶峰滑坡,衰世征兆日益暴露。有识之士,瞻前顾后,心寒神慄。但朝野不少人却仍昏昏然地把衰世当作盛世,歌舞升平,醉生梦死。京朝诸贵公子,多以豪饮征歌为乐;宗室王公更挟妓弹唱,出入僧庙茶馆,行为放纵,令人不堪。朝廷曾屡颁禁令,要他们自重自爱,然而说者谆谆,听者藐藐。自道光十八年以来,这类伤风败俗的行径屡见发生。先是惇亲王绵恺藏匿优伶,又将部库领出官俸银罚扣抵补私亏。东山事发后,绵恺被交付宗人府严加议处。接着,查出贝勒奕绮赴尼庵唱曲,并与人在庵内打斗逞狠,也被按例交宗人府议处,上谕再严加痛斥。不久,又揭出庄亲王奕窦、辅国公溥喜,常去广真僧庙中吸食鸦片;镇国公绵顺,则带同妓女赴庙内唱曲。这般王公贵胄把高贵的身份完全抛在脑后,呼朋引类、争风吃醋、赛富斗财、沉溺声色,一时闹得朝野嚣然。皇帝为此下严旨查办,务期各得其咎。结果,庄亲王奕窦被革去王爵,辅国公溥喜革去公爵,各罚应得养赡钱粮二年;绵顺革去公爵。[16]涉及此案的一批司员,也获严处:内务府郎中文亮、笔帖式通桂,以祝贺广真生日为名,挟妓赴庙弹唱,迨经拿获,又假报名姓,企图混矒脱身;理藩院郎中松杰,已在保送副都统之列,不知自爱,参与致送广真生辰香资,并容妓女在屋唱曲。上谕著将文亮、通桂、松杰等统予革职,发往热河效力赎罪[17]  处罚不能说不重,但收效却微乎其微。王公贵胄们在风头稍过之后,故态复萌,仍寻欢作乐,闹得乌烟瘴气。当时京师养鸟赛胜、斗蟋蟀成风。据时人笔记所载:斗蟋蟀规矩,以24盆为一桌,多者可达数十桌。每斗之前,必秤蟋蟀身材,悬殊者不斗。凡养虫之家,都有专人保管调理,称为“蛐蛐把式”。[18]下至百姓,上自贵戚,无不养虫斗胜,嗜虫成风。道光十九年,查出三等侍卫宗室瑞珠,以现任职官开设茶馆,并在馆内设蟋蟀盆聚赌抽头;镇国将军宗室惠恩,不仅听任家人聚赌蟋蟀,而且亲赴茶馆赌斗,又查出上年已获严谴的贝勒奕绮,不思悔改,以显爵之身,辄赴茶场唱曲。皇帝接到奏劾后,既忧且怒,将首犯瑞珠发往盛京,交盛京将军严加管束;贝勒奕绮革爵,责打40大板,并着宗人府随时察看,永远不许出门;惠恩交部议处。  宗室王公、八旗子弟早已被奢靡腐化的生活浸泡得气短骨酥、卑劣鄙陋,“万世一系”的王朝根基也就岌岌可危了。这不能不使道光皇帝生出无穷的感叹和深深的忧虑。  * * *  [1] 清代帝王陵寝共两处,一为京师以东的马兰峪,称东陵;一为京师以西的易县,称西陵。到清王朝覆灭,东陵共葬5个皇帝,即顺治帝、康熙帝、乾隆帝、咸丰帝、同治帝,分别称孝陵、景陵、裕陵、定陵、惠陵。此外,西太后那拉氏死后也葬在东陵,称定东陵。西陵共葬4个皇帝,即雍正帝(泰陵)、嘉庆帝(昌陵)、道光帝(慕陵)、光绪帝(崇陵)。两处中,以东陵规模为大,且建筑奢华。  [2]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二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1171页。  [3]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二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1174页。  [4]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二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1177页。  [5]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二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1178、1180~1182、1184页。  [6]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二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1185~1186页。  [7] 同上书,卷三三〇,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八册,第7页。  [8] 同上书,卷三三一,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八册,第18页。  [9] 《清实录》道光朝,卷二九八,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629~630页。  [10] 刘蓉:《致某官书》,《养晦堂文集》卷三。  [11] 张际亮:《答黄树斋鸿胪书》,《鸦片战争时期思想史资料选辑》,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页。  [12] 李岳瑞:《春冰室野乘》。  [13] 鲁一同:《潘先生行状》,《通甫类稿》卷下。  [14] 龚自珍:《乙丙之际著议》第九,《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页。  [15] 魏源:《默觚下·治篇十一》,《魏源集》上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6页。  [16] 《清实录》道光朝,卷三一四,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三七册,第894页。  [17] 同上书,第889页。  [18] 崇舜:《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8页。  1-2 皇帝与枢臣  平心而论,道光皇帝并不是一个昏庸的君主。  他是嘉庆皇帝颙琰的次子。乾隆四十七年(1782)生于撷芬殿中所。像大多数帝王之子一样,他的童年和少年是在深宫中度过的。除了读书,对于满洲传统的骑射有过较好的训练。10岁那年,随祖父乾隆皇帝到威逊格尔皇家围场行猎时,曾亲手发箭射杀过一头鹿。乾隆帝为之大喜,亲赐黄马褂、花翎。因为这位英武风雅的乾隆爷在12岁那年也曾经随侍祖父康熙皇帝围猎,用火枪轰毙过一头因负伤而野性大发的熊,而备受康熙爷的赞赏。所以,当乾隆帝见幼孙旻宁居然弓马娴熟、不乏家风时,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事后,乾隆帝赋诗记事,盛赞孙子的英武聪慧。诗曰:尧年避暑奉慈宁,桦室安居聪敬听。  老我策骢尚武服,幼孙中鹿赐花翎。  是宜志事成七律,所喜争先早二龄。  家法永遵绵奕叶,承天恩贶慎仪刑。  诗句把自己年少的情况和小孙子连了起来,赞扬了旻宁比自己更幼小时即已能开弓射鹿,希望子孙永遵家法,慎于仪刑,以期帝业万世一系。  幼年获鹿对旻宁承继大统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他的哥哥在出生不久还来不及命名时就夭折了,他以老二而成了事实上的老大,但他还有三个弟弟。在皇帝一言九鼎的时代,父皇喜欢谁,谁就能不顾嫡长继承的老例而做皇储,所以即使是老大,也不保证将来必定能继位称帝。通过这次行围的考验,旻宁获得了祖父乾隆皇帝的欢心,这对当时还未登基接位的父亲是一种无形的宣告和有形的表示,意味着将来父亲称帝后不能随便更改祖父欢喜并中意的孙子的地位。果然,旻宁18岁时,父皇嘉庆帝遵循建储家法,亲书他的名字,缄藏盒,他成了储君。  嘉庆十八年(1813),北方白莲教支派天理教发动反清起义,其中一支得太监策应攻入皇宫。时当32岁的旻宁临危不惧,在养心殿南首亲持鸟枪轰毙了两名造反者。事平后嘉庆帝异常欣慰,封他为智亲王。他并不骄功,在谢恩时老实承认:“事在仓猝,又无御贼之人,势不由己,事后愈思愈恐。”不矜不伐,颇有谦谦君子之风。  他39岁时,嘉庆帝殡天。人到中年的旻宁继位,以明年为道光元年,成了清朝第六代皇帝,也是清代史上唯一嫡出的皇帝。“道光”二字,典出《晋书·汝南王亮传》:“有晋郁兴,载粟藩翰,分茅锡瑞,道光恒典”。意思是说:晋朝的勃兴,装载着累累的谷米,保卫国家的重臣,分封疆土,赐给瑞祥,道德的光辉,永垂典籍。起这样一个年号,意味着旻宁希望自己能像祖宗那样,使国家繁荣昌盛,臣君一心,纲常礼义永垂后世。  他确实很想有所作为,但却没有可以大书特书的文治武功。接位十九年来,唯一可以告慰列祖列宗的,是平定了天山脚下的叛乱。中国的西北边疆,一直是沙俄觊觎的对象。与新疆毗连的浩罕汗国,在沙俄的支持下,成了伊斯兰教上层分子结集武装力量、分裂祖国的阴谋策源地。自清初以来,连年烽火不断,成了清王朝的头痛问题。道光帝登基不久,伊斯兰教白山教派后裔张格尔,即趁机谋叛。道光四年(1824),张格尔由浩罕率军攻入新疆乌鲁克尔卡伦,清军接战失利,领兵官死难,边疆告警。道光皇帝调兵遣将,命喀什噶尔帮办大臣巴彦巴图率部进剿,开始了西北用兵。经五年征战,易几多将领,终于在道光八年平定了张格尔武装叛乱。为此,道光帝特遣官告祭太庙、社稷,以慰先帝在天之灵;并在午门举行极为隆重的献俘礼;又亲自廷讯张格尔。事后,将40位有功大臣及4位军机大臣,图像紫光阁。次年,派出钦差大臣,率使团赴新疆抚众宣威,进一步密切了中央政府与新疆的关系。  他追慕历代圣君的恭俭宽仁,身体力行,堪称清代节俭之君。当他接位接受百官朝贺时,一反以往必得大事铺张、臣下歌颂功德的一套仪礼,以父皇过世不久,宣布“乐设而不作,不读贺表”,表现了谦俭图治的决心。当年阴历四月初一恰逢日全蚀,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当时,日全蚀现象常被作为帝王的瑞兆,所谓“日月合璧,五星连珠”,是要大书特书一番的。他却颁谕旨,说不必宣付史馆,表示要“与内外臣工共图上理[1],以此自勖自勉。道光十年(1830),是他50虚岁的“万寿节”,他下诏免去了筳宴庆祝的铺张。传说他平时穿着的套裤,膝盖处穿破后,便缀补一块圆绸再用,俗称“打掌”。某日,他召见军机大臣曹振镛,发觉曹也穿着打掌的套裤,便问:你打掌需花多少银子?曹对曰:需三钱。他闻后感叹地说:外间做工实在便宜,内务府打掌需银五两[2]  对祖宗,他极表孺慕之诚,几乎每年都要谒东、西陵。他知道每次叩谒祭奠都得兴师动众,行经地方要张罗接驾,办差人员也会从中捞取好处。对此,他每次起驾都要颁发谕旨,免去经过地方十分之三到十分之五额赋,也算是对当地百姓的一种补偿。他在位期间,几乎每年每月都要给受灾地区蠲缓额赋、发放赈米和贷给籽种口粮。从《清史稿》本纪中看,这一项几乎成了他当政时最主要的政绩。虽然,其他皇帝也有类似的措施,但在次数、救灾地域上都不能与他在位时期相比。中国一些灾害频仍、经济落后的地区,如淮北、苏北、湖北西北部、河南、甘肃、山西、陕西、山东等,往往一年数得救灾之惠;所施对象,除农民、贫民外,受水灾的盐场灶户,驻扎灾区的旗绿营兵丁、屯田的军民等等,皆在其列。当然,受惠者绝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得益,因为赈、贷、给三项,历来是胥吏和办差人员的肥缺,层层克扣,真正到达灾区,必然大打折扣。但在君权绝对的年代,任何官员决不至于敢冒违旨的风险,应赈不赈、应贷不贷、应给不给。所以,经过七折八扣的救济粮,虽属杯水车薪,但对嗷嗷待哺的灾民,多少有所补益。  他曾多次下诏命臣工直言,表示要“广开忠谏”,希望臣下“务当不避嫌怨,于民生国计用人行政阙失,仍随时据实直陈,以资采纳”。道光十五年(1835),擢拔敢于直谏的司员冯赞勋、金应麟、黄爵滋、曾望颜任京卿,作为活跃言路的表示。为了保护言官不受打击报复,据说他每次将条陈弹劾的奏章发交部议时,往往裁去具奏者职衔姓名及摺尾所署年月,甚至只取其中所需的部分,裁去前后文字,使王公大臣们不知奏者是谁,而无法对被参者打击报复。这种掩耳盗铃式的保护,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他的性格和心态。  尽管道光帝勤政图治,何如他从父皇手里接管的是一个日渐衰败了的王朝。对着摆在面前的烂摊子,他既缺乏祖宗顺治帝、康熙帝那样的雄才大略,也没有雍正帝、乾隆帝那样英武而有作为。他是个有图治之心而无回天之力的皇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王朝滑坡,拿不出有效的办法。但要让他糊糊涂涂地过日子,则心犹未甘。于是只好靠勤谨守成来自我安慰。据说,他每日每夜都需批阅高可数尺的题本,直到69岁的高龄还躬亲庶政,力疾视事。他的这种心情,最为首席军机大臣、武英殿大学士曹振镛所理解,曹振镛也就成了皇帝的股肱之臣。  曹振镛,字俪笙,安徽歙县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进士,历乾、嘉二朝,官至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颇受先帝赏识。乾隆帝说他“声名甚好”,嘉庆帝赞他克尽孝道。他曾在嘉庆帝六次谒陵、五次木兰秋狝时,被指派为留京办事、综理朝政。道光皇帝甫告接位,即下诏选拔他为军机大臣。不久,又任为武英殿大学士,成了军机与内阁的首领。他历事三朝,对官场中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内幕,了然于心;也深知宰辅位虽崇而责最重,与皇帝经常相处,稍一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唯一办法,就是小心谨慎、明哲保身。他猜透了道光帝中年继位、求治图稳的心思,更加实心办事、不露锋芒,韬晦谦恭、因循成例。所以,他守住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处政方针。在西北用兵的几年中,他确实与皇帝同忧,殚精竭诚,深得皇帝的赞许。张格尔叛乱平定后,4名军机图像紫光阁,第一名就是他。皇帝所做的像赞和序文中,称他“公正慎勤,班联领袖,尤能殚心据实,巨细无遗,……克勤克慎,首掌丝纶[3]。从此,他备受帝宠,成为皇帝深可依赖的首揆。作为王朝的行政、机务首领大臣,他以历官数十年的经验,把朝政弄得四平八稳,没有出过大乱子、大差错。就此而言,正投合道光皇帝想留得英主好名声的心态,但同时也养成了政府官员因循苟且、圆融谦恭的吏风。据说,某年皇帝大考翰詹,出的诗题是“巢林棲一枝”,应考的翰林、詹事们都不知出处。曹振镛在军机处入值时对同僚们说,此句出在左太冲的《咏史》中,便一口气把全诗背了出来。左太冲名思,太冲是其字,西晋著名文学家、诗人,出身寒微,不好交游。其名作《三都赋》,“豪贵之家,竞相传写,洛阳为之纸贵”。《咏史》诗八首,借古讽今,措词命字淳朴而风雅,一时脍炙人口。道光帝阅完考卷,对应考者的无知极为震怒,以为翰林词臣也无学乃尔,准备重考一次。第二天召见曹振镛,问诗题出处,曹说不知出在何处,道光帝叹息地说,连你也不知,无怪若辈也,决定不再重考了。军机大臣们得到消息后深为惊讶,问曹振镛:昨天你还背诵全诗,不失一字,为什么今天对皇上说不知出处呢?曹笑笑说:我只是偶然知道此题的出处,若皇上再以其他题目问我,我怎能一一回答呢?[4]这件事,为曹振镛写传的作者认为他是“虚怀若谷”,其实,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的圆融谦恭、和同弥缝的做官诀窍。  从道光元年起的十五年中,他曾三任学政,四典乡会试。按当时科举制度的惯例,凡新进举人、进士,都以主考官为恩师,敬礼有加。不少乡、会试的考官,也往往乘机广招门生、培植私党,借以或使学派流传,或得扩充官场实力。但曹振镛却不屑为此,他“衡文惟遵功令,不取淹博才华之士,殿廷御试,必预校阅,严于疵累忌讳,遂成风气[5]不搞结党营私,自是公正清廉的作风,但取士只要遵循八股程式,不要有真才实学的淹博之士,便扼杀了优秀人才;专注于文章的小疵,更使士子谨小慎微,加重了原有的酸腐气。所以,在他身后,有人直斥他“拘牵文义,挑剔细故,箝制天下人心不得发舒,造成一不痛不痒之天下”;又说“自曹振镛在枢府,挑剔破体帖字,不问文之工拙,但作字齐整无破体者,即置上等。若犯一帖字,即失翰林,海内承风,殿体书直成泥塑。士习阘茸,厌厌无生气,皆曹振镛所造成也[6]这种说法似太多感情色彩,比较客观的倒是《清史稿》上的一段话:“守成之世,治尚综核,而振敝举衰,非拘守绳墨者所克任也。”意思很清楚,曹振镛这种为政作风,太重细故,而不求整体,作为一个守成之世的枢臣,不能除弊去衰,是很不胜任的。那么,以不能胜任的大臣居枢垣长达十五年,而且深得帝宠,则道光皇帝的择贤能力也可想见了。  道光十五年(1835),曹振镛以81岁高龄病逝于京师。道光帝闻讯震悼,声泪俱下。不仅颁发上谕悼念,而且宣布要亲临祭奠,并谥以“文正”。清代文官大员以“文正”谥号为最崇尊难得。道光十五年之前,清王朝一共只给了汤斌、刘统勋、朱珪三人以“文正”的谥号。汤斌是著名理学家,朱珪以学问著称。曹振镛竟以因循成法而得此谥,京师士大夫为之哗然,公开指责他“不文不正”。其实,在清王朝衰世败象日露的情势下,道光皇帝随着年事渐高,早已失去了登基之初的雄心和锐气,只要保住祖宗的基业,不出乱子,就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曹振镛的因循成例,正投合他的心理。  曹振镛一死,谁堪首席之任便成了问题。原有的四名军机大臣中,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文孚,食禄保位、老弱多病,本人又多次请求退休,皇帝乘调整军机班子的机会,成全了他,让他解甲归田。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王鼎,精于理财,长于河工,品学兼优,但太尚气节、敢于直谏而不留情面,似乎不对皇帝求稳怕乱的胃口。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穆彰阿,既做过七年的内务府大臣,是皇室的总管家,又先后在中央各部担任过侍郎、尚书,并入值南书房兼翰林院掌院学士,有从政和管理的经验。比较之下,以他为首席军机,似更合适。但他曾因积压重要奏章而被先帝降职严处过。况且,军机班子中还有一位虽入值不久,却是三朝元老、德高望重的东阁大学士潘世恩。所以道光帝决定以潘世恩继曹振镛之后担任首席军机大臣。  潘世恩是江苏英县人,当年已是68岁的老人了。他学问很好,少年得志。乾隆五十八年(1793)以一甲第一名的身份,选入翰林院任修撰。当时,权臣和珅见他年纪轻轻中了状元,才望出众,准备招致门下。潘世恩却“谢不与通”,得罪了这位权势显赫的皇帝宠臣。于是,和珅借机给他穿小鞋,不让他得到按例升迁的机会,把提升他的奏本故意扣押了六个月。直到嘉庆帝亲政、罢免了和珅之后,他才擢为翰林院侍讲学士。这件事在京师士大夫中传为美谈,认为他不趋炎附势,很有清高气节。从此,他备受嘉庆帝眷顾,竟至一岁三迁,累官至户部尚书。嘉庆十七年(1812),他以母死乞归,在家守孝。嗣后,又以父亲老病乞养,以示孝心,加以恰巧儿子中举,他便具疏向皇帝谢恩兼请假。按朝廷规矩,凡丁忧的大员,必须在除服之后回京,若有要事请假,也应到京后经皇帝批准才能返归乡里。潘世恩未亲诣京师,违反了规定,被降职处分,由部长(尚书)降为副部长(侍郎)。但皇帝鉴其孝思可嘉,仍然允许他在家服侍老父,终养天年。他便居家十载,不与政事。直到道光七年(1827)父丧服阙,才回京补了个吏部侍郎。以后,逐步升迁,到1833年超拜体仁阁大学士。不久,又被任命为军机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学士。所以,尽管他入值军机时间不长,却是个历事三朝、德高望重的老资格大臣。道光皇帝在痛失股肱之后,让他作为首席军机,在同行中是摆得平的。  然而,此公也是一个“以顺旨意为工,阿附之外,无他语”[7]的食禄保位的官僚,与文孚在军机时不相伯仲。干了一年,实在不行,道光帝不得不把穆彰阿调任首席军机,而让潘世恩继续留在东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的位置上。到1840年,军机大臣的班子形成了“三老三新”的结构:三个老军机是穆彰阿、潘世恩和王鼎;两个新军机,一个是去年入值的刑部尚书隆文(是年2月调任户部尚书),另一个是学习入值的宗人府丞、三品顶戴何汝霖。无论从品级、资望上说,这套班子明显是穆、潘、王三驾马车在开动。挥鞭子的当然是道光皇帝,马首则是穆彰阿。  穆彰阿,字鹤舫,郭佳氏,满洲镶蓝旗人。他与道光皇帝同年出生,道光十九年也是59岁。在三驾马车中,他年纪最轻、资历最浅。他比王鼎小12岁;比潘世恩小14岁,又是潘世恩在翰林院任侍讲学士时的教习门生。师生之谊,使他和潘世恩保持着良好的人际关系。王鼎作为三个老军机之一,显得既乏同调,又无奥援,完全处在一种少数者的尴尬位置上。  自道光十七年起,直到道光三十年道光帝逝世止,穆彰阿担任首席军机大臣长达十四年,担任文华殿大学士长达十三年,其当国之久、受宠之深,足可与曹振镛相垺。但他的为人和品格,却令人齿冷。这可从咸丰元年他被继位才10个月的咸丰皇帝革职永不叙用的诏书中,见其大要。诏书列数穆彰阿之罪有:保位贪荣、妨贤病国;小忠小信,阴柔以售其奸,伪学伪才、揣摩以逢主意;有害于己、必欲陷之,同恶相济、尽力全之;固宠窃权、肆行无忌,遇事模棱、其心阴险[8]显然,这是一个大奸若忠、结党营私的卑鄙小人。  道光朝两代枢臣,一个苟且因循、拘守绳墨,一个保位贪荣、弥缝迎合,不仅都是庸佞之流,而且一代不如一代。个中原因,实在与清朝统治者的驭人术有直接关系。1850年,曾国藩在一份奏疏中曲折含蓄地说:我朝列圣为政,大抵因时俗之过,而矫之使就于中。顺治之时,疮痍初复,民志未定;故圣祖继之以宽。康熙之末,久安而吏弛,刑措而民偷;故世宗救之于严。乾隆、嘉庆之际,人尚才华,士鹜高远;故大行皇帝敛之以镇静,以变其浮夸之习。一时人才,循循规矩准绳之中,无有敢才智自雄、锋芒自逞者。然有守者多,而有猷、有为者渐觉其少。大率以畏葸为甚,以柔糜为恭。[9]曾国藩这段话,撇开其为皇帝的歌颂之词,确实不失为是有清一代人才与政治之间因果关系的客观观察。上之所好,下必甚焉。道光皇帝在曹振镛死后,横挑竖拣地把穆彰阿放到首席军机、内阁领袖的位置上,恩宠有加,固与穆小忠小信、贪位保荣的品格不无关系,但若不是道光帝本人有着惟求守成又颟顸自大、渴为英主又乏才干、虚骄刚愎又无主见的矛盾心态,也不至于被穆彰阿蒙蔽愚弄得如此之久。所以曹振镛、穆彰阿之能久居枢垣、长盛不衰,既是道光皇帝理想与才具背反的结果,也是乾嘉以来政局日非的必然产物。否则,怎么会去了曹又来了个穆呢?  道光十九年(1839)时,皇帝与枢臣既是这种状况,应付通常情况尚属勉强,那么,一旦非常之变来临,清王朝这个最高决策集团又能做出怎样的反应呢?  * * *  [1] 《清史稿》卷十七《宣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册,第621页。  [2] 《清朝野史大观》卷一《清宫遗闻·补缀套裤》,上海书店印行,1981年版,第62页。  [3] 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卷三十二《曹振镛传》,中华书局,1987 年版,第8 册,第2481页。  [4] 《续碑传集》卷二,第18~19页。见《清碑传合集》三,上册,上海书店印行,1988年版,第1983~1984页。  [5] 《清史稿》卷三六三,《曹振镛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8册,第11406页。  [6] 《清朝野史大观》卷七《清人逸事·曹振镛之误清》,上海书店,1981年版,第2~3页。  [7] 《清朝野史大观》卷七:《清人逸事·潘穆》,上海书店印行,1981年版,第11页。  [8] 《清史稿》卷三百六十三,《穆彰阿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8册,第11417页。  [9] 曾国藩:《应诏陈言疏》,《足本曾文正公全集·奏稿》(以下称《曾国藩全集》)卷一。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3页。  1-3 都门士大夫  皇帝只求守成,枢臣不图进取,王朝的内囊兜底翻了上来,而且谁也无力控制住它日渐衰败的趋势。对此,那些长期居于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号称人文荟萃之区的京师士大夫们,有何表现?  中国的士大夫,自小接受的是儒家那种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的教导,“士志于道”,成了他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所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把澄清天下做了自己的职志。按理,面对国运衰败应该有积极作为,做社会的中流砥柱,然而,验之于嘉道年间的事实,情况并非完全如此。  颓风衰运,既可使良知未泯者为之奋起,更可使苟且庸劣者醉生梦死。乾隆六十年的太平盛世,养成了人心风俗的侈靡腐化。嘉道年间,京师士大夫们依然褒衣博带,雅歌投壶,唱诗结社之风,不减当年之盛。京师中几家著名的饭庄如观音寺路北的福兴居、煤市街西之万兴居、大栅栏内的同兴居等,常有一批批文人、京卿设宴豪饮,艳诗丽词咏唱不[1];稍稍风雅者,则于天朗气清之日,邀三五同好,携仆役小厮,悠游于陶然亭、西山等僻静处,小酌清谈,海阔天空,吟诗联句,评说短长,国事、政事全不在心上。卑下者,则四出钻营,或投帖拜入某相门下,或备礼巴结侍郎上司,捞取功名利禄,好托庇荫而得半世快活;不肖之徒,则勾结官府,包揽词讼,武断乡曲,草菅人命,“道德废,功业薄,气节丧,文章衰,礼义廉耻何物乎,不得而知”,[2]成了社会的一群蛀虫。  士习贱恶,人欲横流,刺激了一批研求理学的士大夫们标格清高,追求道德的自我完善。他们常以讲学的形式,相互砥砺,力图用诚意修身来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其中,以湖南善化人时任太常寺卿的唐和翰林院侍读学士蒙古正红旗人倭仁,最为人望。  唐字镜海,乾隆四十二年(1777)生。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浙江道监察御史、广西平乐知府、安徽宁池太广道、山西按察使、浙江和江宁布政使。为官清正,为学宗尚洛、闽诸贤,尤其推崇清初理学家陆陇其,以为传道之首。著有《学案小识》,是嘉道年间著名的理学大师。道光十九年内召为太常寺卿,甫到京师,因其学问人望立即成为研求理学的京卿大夫所推重,蒙古倭仁,六安吴廷栋,昆明窦垿、何桂珍,皆从其考问学业。后来,湘乡曾国藩也参与其间,以唐为师,学习程朱之学。那时唐已经60多岁,皓首童颜,宛若天仙。他主张学问应精研一经,然后才能旁及其他;读书首先应读《朱子全书》,因为义理之道尽在其中;为人应讲求气节,而修养之法全在时时内省,所以必须每天按时静坐,闭门思过,狠抓私欲的一闪念,痛自刻责;平时应将各种违反道德规范的过失记出,以便警鉴。这一套源自于思孟学派的“慎独”功夫,在唐手里发展为“研几”和做札记的方法,作为日课,以达到修身养性、克己复礼的目的。当时,学得最好、最受唐器重的,就是倭仁。  倭仁字艮峰,乌齐格里氏,蒙古正红旗人。嘉庆九年(1804)生于河南。道光九年(1829)中进士后,一直在翰林院任职。他最笃信唐的教学方法,“每日自朝至寝,一言一动,坐作饮食,皆有札记,或心有私欲不克,外有不及检,皆记出”,[3]用作自我反省的借鉴,导向道德的最高境界。他认为“研几工夫最紧要”,若失此不察,“则心放而难收矣[4]正因为他力图把修身养性和读书结合起来,经年不辍,成了咸同时期的著名理学家和同治的帝师。  唐、倭仁等人,面对国运日蹙、文人无行的严峻形势,力图通过诚意修身达到道德的自我完善,把学术、心术、治术联为一体,这较之那些苟且偷生和士林中的卑劣者,无疑有着较高的德行和操守,不失为都门士大夫中难得的一群。但他们太注重自我修养,拘泥于闭门思过,空谈性理,不免流于疏阔迂腐。结果,“言经不适于用,言史又无裨于身[5]“询以家国天下治安之计,则茫然无所得”,[6]完全是脱离实际的一套,距离他们期望的修、齐、治、平目标实在太远了。  与理学家的空疏不同,汉学家们则埋首古纸堆中,皓首穷经,潜心考据,虽说对整理文化遗产作出了不少贡献,但因为仅仅“疏剔字句小节,不能旁通其大义”,结果是正己则失要,治人则无功,同样对国计民生没有多大裨益。  对于每况愈下的国势和厌厌无生气的政局,最敏感而力图有所作为的,是一批以经世致用自励的文人士夫。他们大都是出生在乾隆朝末期50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有的是有功名无实职的士子,有的是朝内供职的中下级官员,也有在朝外身居要职的地方大员。虽然身份地位不同,却有着大体一致的政治抱负,即主张“明道救世”,通经致用。  “明道救世”的主张,原是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揭橥的。他认为通经硕儒必须注意“国家治乱之源,生民根本之计”,为学的目的即在于探索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国计民生问题,“拯斯人于涂炭,为万世求太平,此吾辈之任也[7]他表明自己为文的宗旨是“凡文之不关于六经之指、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8]所以极力主张:“君子之为学,以明道也,以救世也”。[9]把“明道救世”解释为先儒经典中原有之义,作为通经致用的目的和手段,以实践儒者“救民于水火之心”。嘉道年间的经世论者,对此无不大加弘扬,并以此自励。如龚自珍提出了“一代之治即一代之学”的说法,指出:“是道也,是学也,是治也,则一而已矣[10]把道、学、治三者结合了起来。包世臣认为:“士者,事也,士无专事,凡民事皆士事也。”[11]因而自少即“慨然深究天下利病”。汤鹏鉴于社会日趋贫乏,主张“医贫”、“尚变”,所作《浮邱子》一书都四十万言,“大抵言军国利病,吏治要最,人事情伪,开张形势[12]集中表达了他的经济主张。魏源则善于以史为鉴,对军屯、漕运、盐政、水利等尤为注意。道光五年曾协助时任江苏布政使的贺长龄编辑《皇朝经世文编》一书,成为清代著名的经世论者。徐松注意于西域水道及新疆建置、钱粮,兵籍的研究;他的学生沈垚则精于山川地学,所撰《西游记金山以东释》一书,被时人誉为“遐荒万里在目前矣[13]梁廷枬对海防事务及粤海关沿革的研究,成了当时知夷情的主要代表者。此外,黄爵滋、姚莹、张际亮、张穆、何秋涛、张维屏、鲁一同等等,莫不在自己的著作中阐述经世致用的思想和主张。因此,嘉道年间的经世论者,大都是力图挽救清王朝困境,倡言变法图治以拯民于水火的改革家。他们虽没有统一的组织,也无共同商定的政治纲领,但在学术上相互探求,政治上相互奥援,思想上灵犀相通,无形中形成为社会上的一股力量,代表着社会的良知。  这些主张改革、提倡明道救世的士大夫,因其身份、地位、境遇的不同,大体而论,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属政治家型,如湖广总督林则徐、福建巡抚吴文镕、广西巡抚梁章钜、贵州巡抚贺长龄和前两江总督陶澍等,他们虽也研讨学问,且有所发挥,但侧重点在行不在言,往往以其地方大员的身份推行其关心国计民生的主张,躬亲实行,取得了良好的官声和政绩。另一种属学者型,如上举姚莹、包世臣、张际亮、徐松、沈垚、汤鹏、张穆、何秋涛、龚自珍、魏源等等,这类人物虽有匡时济世的抱负,且有改革方案,但或因官卑职小,或因仕途失意,无法实现所持主张,因而侧重于言论文章,著书立说,影响着思想界风气的转移。前一类型,以林则徐、陶澍为翘楚;后一类型,实以龚自珍、魏源为代表,其中,尤以时任礼部主客司主事的龚自珍,最为京师士大夫推重。  龚自珍,字璱人,号定庵,乾隆五十七年(1792)生于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世代书香的官宦世家。祖父龚禔身,官至内阁中书、军机处行走,有《吟臞山房诗》传世。父亲龚丽正,官至苏松太兵备道、署江苏按察使,攻古文经学,著有《国语注补》、《三礼图考》、《两汉书质疑》、《楚词名物考》诸书。母亲段驯,是著名文字学家段玉裁之女,工诗能文,著有《绿华吟榭诗草》。龚自珍自小受母亲文学熏陶,七岁时已熟读吴梅村诗、方百川遗文、宋左彝《学古集》,尤对吴梅村诗心不能舍。吴梅村名伟业,字骏公,梅村是其号,江苏太仓人。他是明末遗民,参加过复社,以诗文名于世。因与权臣马士英、阮大铖政见不合,辞官归隐。清初,在顺治帝福临的胁迫利诱下,降清出仕,授秘书院(翰林院前身之一)侍讲,充任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圣训》纂修官。两年后,他借口母病还乡,就此不再回京,终老故里。降清的经历虽非出自自愿,时间也不长,但他始终深引为耻,曾在诗作中不无痛悔地写道:“误尽平生是一官,弃家容易变名难”;又道:“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充满了艾怨和怀旧的凄凉郁结。他的诗取法盛唐诸大家及稍后的元稹、白居易,号称“娄东派”。诗作中常反映民生疾苦、吏治昏暗,具有强烈的现实感。龚自珍的母亲以吴梅村诗,作为儿子的文学启蒙,一首首口授,一句句讲解,使童年的龚自珍在学习平仄音韵之余,渐渐懂得了诗与生活的相互关联,对他长成后关心民瘼,讽议时政,影响至大。他一生鲠直豪迈,不忌时讳,或许就是儿时对吴梅村那种痛悔失节的愤恨之情,从相反方面悟性的结果。  从12岁起,龚自珍在外祖父段玉裁的亲自教授下,学习《说文解字》,开始了“以经说字,以字说经”[14]的古文经学训练。他一面研习八股制艺,以备科举仕进;一面孜孜于目录、校雠、掌故、金石之学。睱时,常吟诗填词,寄情于诗文之间。他的诗,在20岁左右时已渐渐形成奇倔傲岸、负志慷慨的风格。段玉裁评为“风发云逝,有不可一世之慨”,尤其对他的词赞誉颇高,称其“造意造言,几如韩、李之于文章,银盌盛雪,明月藏鹭,中有异境,此事东涂西抹者多,到此者少也[15]中国的文人,在评说同调者的诗文时,往往有溢美过誉之词,这或许是儒者宽大为仁、明乎中庸的不自觉流露,但若联系到段玉裁自恃甚高、轻易不赞人语的性格和龚自珍诗文的特色,那么,这位老儒的评论,不单是对于外孙的爱怜奖掖,而且是确切地看出了龚自珍诗文中闪烁着耀眼的光点。  28岁那年,龚自珍应恩科会试未能中式,但却有幸从师于礼部主事、著名今文学家刘逢禄。刘逢禄,字申受,江苏常州人,那年44岁,比龚自珍大16岁,正是学问和人生经验成熟的时期。像龚自珍一样,他自小也受到外祖父、清代今文经学开创者庄存与的熏陶。逢禄治经依东汉学者何休所著《春秋公羊解诂》为本,创通条例,贯串群经,被目为常州学派的奠基人。与古文经学派对儒学经典注重训诂、考订不同,复兴的今文经学派注重于阐发儒学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他们认定孔子是托古改制的政治家,《六经》寄托着孔子的政治理想和致治之道。其微言大义实是万世治国的准则,所谓“循之则治,违之则乱”,义正如此。对此,惟有汉代儒者才真正体察孔子维世立教之意,尊信《六经》为治世之学。是故,汉武帝崇尊儒术,罢黜百家,朝廷议礼议政,无不引经为据;公卿士夫无不通一艺以上。自汉以后,其道不彰,以致尊孔子为虚名,视经学为故事,不知孔学真谛之所在。经学因之不明,孔教由此不尊,更有甚者以至于疑经非圣,罪莫大焉[16]所以,清代复兴的今文经学派,以西汉博士的裔孙自居,以能遵循西汉今文经学的开创者伏生、董仲舒之家法为准的,以着力阐发《六经》的微言大义、求治国救世之道为己任。今文学家的上述看法、做法,与古文经学家把孔子视为述而不作的祖师,把《六经》看做经过孔子删改整理的古代史料书,把治经的精力放在“名物训诂”上致力于考订,大相径庭。由于两派对儒学经典的性质见解不同,治经的方法不同,价值取向不同,形成了门户森严的学术派别。龚自珍从师刘逢禄,就学派的师承说,固属于今文经学的营垒,但因自小受古文经学的熏风,所以,他治经虽主今文,以《公羊》经义发挥政见,但不坚守门户而时时杂以古文家说,是一个不纯粹的今文家。[17]学术上的兼容并包、互取所长,不仅使他既免了古文家的繁琐,又不具今文家的狂诞,而且使他规锲六籍,笼罩百家,明达时务,深得儒学“明道救世”的真谛。所以,他的文章善于以经经世,以史为鉴,在汪洋恣肆中别具渊懿朴茂的风格,显得深窈简核,犀利凝重,一时成为都门士大夫仰羡追慕的风范。在他周围,团聚了当时京师中一批最优秀的人材,如黄爵滋(树斋)、徐宝善(廉峰)、潘曾莹(星斋)、潘德与(研辅)、汤鹏(海秋)、魏源(默深)等等,多达十四五人。[18]他们中有研究理学的,有研究汉学的,有主张今文经学的,有擅长训诂文字的,但全都不囿家法束缚而以经世为务。共同的目标和宗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使得他们在公务之余、闲暇之时,常以文诗会友,谈论政情文艺;或集会于沂水三官庙中花之寺幽径,在欣赏那布满于“之”字形路径旁的铁梗海棠之余,讨论历代兴亡治乱的得失,研求典章制度的沿革兴废,嗟叹国运民生之维艰。在这半是闲情、半是学术的活动中,龚自珍不仅常常作为发起人和召集者,而且往往是“自由论坛”的健将,“与同志纵谈天下事,风发泉涌,有不可一世之意”。[19]他那愤世嫉俗的情绪与振聋发聩的言论,每每使同游者为之倾倒。  尽管龚自珍学问精深,才思过人,但在八股取仕的束缚下,在道光以来科举只重字体是否端正、墨色是否浓厚的馆阁体的陋习下,他的科场很不顺遂,仕途尤为坎坷。他19岁应顺天乡试,中副榜贡生,27岁应浙江乡试中举后,直到38岁才会试中试,殿试列三甲第十九名,赐同进士出身,前后几近二十年。科场耗去了大半生岁月,而官场则磨白了两鬓青丝。自21岁以副榜贡生考充武英殿校录后,到29岁任内阁中书,此后十余年不得升迁,直到道光十七年(1837)46岁时才任礼部主事,二十多年来依旧是一介小京官。  仕途的坎坷,世道的不公,给他以深深的刺激。他的青年时代正当清王朝由盛转衰的嘉道年间,政局日渐败坏,官场弊端显露,社会贫富不均,士习贱恶可憎,这一切使青年龚自珍产生了严重的失落感和强烈的参与意识。失落导向追求,参与出自“明道救世”的使命感。这两条正是中国士大夫的本色,于是,他将胸中的郁结和朝思夕虑的改革方案凝聚为一篇篇犀利尖刻的政论散文,以惊世骇俗的姿态,对封建衰世和种种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嘉庆十九年(1814),23岁的龚自珍开始抨击弊政、呼唤改革,写出了一组四篇文章,总题《明良论》,从吏治、士习、资历、重权四个方面援古论今,讽咏时病。  《明良论》的第一篇,专论吏治清明和官吏收入的关系。他认为现在朝内大员们聚在一起,不谈政事文艺,朝外官吏宴游时,不谈地方设施利弊。大家都在谈论自家的土地是否肥瘠,家具置办够不够,讨债鬼上门是如何不体面等等,内外大小臣工“俱思全躯保室家而不复有所作为”,原因不在于他们对朝廷无知遇之心,而在于贫累之故。造成贫累的原因则是官吏的俸给太微薄,于是便产生了官员贪贿黩货的不法行为,有的则沦为市井之流。他援引史书记载,指出春秋时代的贤相周公,“未尝不富”;唐、宋之俸制,“皆数倍于近世”,而目下连资历很深的尚书、侍郎也“无千金之产”,其下的僚属更可想而知。由此,他提出:“诚使内而部院大臣、百执事,外而督抚司道守令,皆不必自顾其身与家,则虽有庸下小人,当饱食之暇,亦必以其余智筹及法度、民之疾苦”[20]一句话,他主张提高俸给以免除官员的身家之忧,才能谈得上发挥他们忧国利民的才智。  清代文官的俸给确实并不丰厚。按《大清会典》所载,文官实行一年支俸制度,称为“岁俸”。俸由银、米两项构成,俸银按官员品级支给,俸米则以正俸银一两支米一斛计算。清代品官的每岁正俸银是:一品岁俸银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5两,从九品及“未入流”31两。凡京官,例支双俸;若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则加倍支给俸米。按这一制度,一个位至大学士的一品文职官员,其正俸银按京官支双俸的规定,每岁得银360两;其俸米按加倍支给的规定,每岁得米360斛。以区区之数要在一年内供自己花销、打点已属不易,再要养家糊口就更显困难了。所以,不少大员或依靠手中的权力,或利用消息灵通的条件,收受门生、故旧、属下的各种例敬,作为经常性的补充收入;卑下者则勒索贪贿,不一而足;那些小京官们,例敬不丰,收入不厚,常常靠亲朋资助,或借债度日。明乎此,对于清代官场的种种黑暗也就可以理解了。龚自珍有感于斯,才会提出“厚薪养廉”的改革主张,发出了“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惟士为能。’虽然,此士大夫所以自律则然,非君上所以律士大夫之言也”的责难。诚然,用厚薪养廉的办法能否改良吏风、清明政治,大可疑问,但他看到了弊端,积极寻求医治之方,则是难能可贵的。  第二篇是针砭士风之作。小京官的仕宦生涯,使他对士大夫们食禄贪位、阿谀苟且的心态看得很透,并进而思考士习好恶与国家命运的关系。他从士风是世风的映照这一观念出发,认为士不知耻是国之大耻,而历观当代的士大夫,自其入仕之日、始进之年起能知耻的已经极少了。“官益久,则气愈媮;望愈崇,则谄愈固;地愈近,则媚亦益工”,官做得愈久,锐气愈减;资望愈崇隆,任职愈接近皇上,马屁工夫愈巧妙,要他们像古之大臣那样巍然岸然以师傅自处,则“非但目未睹,耳未闻,梦寐亦未之及”。朝廷中的政务官员们,只知车马服饰、言词捷给,它非所知;平时又不读书,自以为早晚办公已经够贤、够辛苦了,哪有时间去读书?没有实职的闲官们,只知写字作诗,虽读了些书,但不知书中大义,认为只要一天在任便有一天的尊荣,即使因病退休,也只把希望寄托在子孙的功名上,只要他们成为遇事退缩畏葸的老成,不要他们关心国家的前途。这两种人,惟知揣摩皇帝的意图,如蒙皇上色笑、得赐食,便扬扬自得地向家眷、门生夸耀;一旦遇皇上不高兴,则叩头抢地而出,别求可以获宠的办法。这种人难道是真心敬畏吗?万一国家有缓急,他们必然会像鸠燕那样纷纷飞跑了。朝廷上下的士大夫都处于无耻的水火之中,还像什么国家?究其原因,在于他们无以作朝廷之气的缘故。他认为要使士大夫能作朝廷之气,必先教育他们“知耻”。他列举了《礼记·中庸篇》的内容和郭槐说燕王、贾谊谏汉文帝、朱元璋训诫臣下的典故,说明君主对臣下的态度是个关键,“主上之遇大臣如犬马,彼将犬马自为也;如遇官徒,彼将官徒自为也”,只有礼遇而不是役使,才能使臣下报之以高尚的节操。“厉之以礼出乎上,报之以节出乎下。非礼无以劝节,非礼非节无以全耻”。很明显,龚自珍不仅尖锐地揭露了当时都门士大夫的种种无耻的行径,而且率直地抨击了君臣关系上的不合理制度,以此作为改变士习贱恶的方法。  《明良论》之三,批评用人制度中的论资排辈陋规。他认为“用人论资格”不但扼杀了英才,而且也使官吏不思进取、贪位保荣,变得“奄然而无有生气”。他说,一个读书人的进身之日,按中等速度计算约在30岁左右,然后需要花35年才能官至一品,最快也得30年。这样,自30岁进身做到宰辅、一品大员时,人已老矣,精力衰矣,再有德望也因岁月消磨而变得退葸尸位,“仕久而恋其籍,年高而顾其子孙,傫然终日,不肯自请去”。那些资历未深者,虽辛劳勤勉也没有位置安排他们。这种论资排辈,要鼓励勇往者,惩戒玩恋者,绝乎庸者侥幸之心,解智勇者束缚之怨,岂不难哉?至于要想得到能建大业、陈大计的英才更困难了。想当初那些刚入仕做官的人,自不免有过慷慨激昂,谁都想有所表现,但一限资格,便一个个丧失了初时的生气,变得苟且因循了。“当今之弊,亦或出于此,此不可不为变通者也”。  《明良论》之四,主张朝廷给臣下以“重权”,才能使君臣共图千秋大业。他认为皇帝管臣子应只问其治理的效果,而不必计较他们用什么方法治理,即乾纲独断,“总其大端而已”;内外大臣有了必要的权力才能保障有效的管理。“权不重则气不振,气不振则偷,偷则敝;权不重则民不畏,不畏则狎,狎则变”。为此,他建议朝廷应仿效古代之法,改变以往“一切琐碎牵制之术”。应该“删弃文法,捐除科条,裁损吏议,亲总其大纲大纪,以进退一世,而又命大臣以所当为,端群臣以所当从”,才能“救今日束缚之病”。他指出:用古法矫枉而不过正,没有弊端,“奈之何不思更法,琐琐焉,屑屑焉,惟此之是行而不虞其陊也?”一言以蔽之,他把清明良好政治的出现,寄希望于“更法”,认为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则万世屹立不败之谋,实定于此”。  《明良论》作为龚自珍以经世家姿态援古论今的最初尝试,奠定了他从传统文化中寻求改革之方的基本思路。自此,他一发不可收拾,到道光十三年(1833)42岁以前,接连写下了《乙丙之际箸议》、《壬癸之际胎观》、《古史钩沉论》、《西域置行省议》、《五经大义始终答问》、《大誓答问》、《农宗》及《农宗答问》等百数十篇散文,有的直接议论政情政局,揭露封建衰世和抨击社会贫富不齐,批判官僚体制的弊病;有的以论学形式论政,倡言更法,阐发“一代之治,即一代之学”的思想。其中《农宗》篇则表达了他对未来社会的设计方案,成为中国社会由中世纪到近代转型时期中的第一个乌托邦方案。  《农宗篇》阐述的主张,是以宗法血缘关系来重新组合一个新的社会结构。其办法是把全社会的人群按宗法制度划分为大宗、小宗、群宗、闲民四个等级。大宗有田百亩,以闲民五人为大宗佃种土地;小宗、群宗有田25亩,以闲民一人为之佃耕,使之形成“宗能收族,族能敬宗”的和谐社会机制[21]他并希望在这种社会体制下发展竞争,积累私有财产,因而不主张限田。他说:“天且不得而限之,王者乌得而限之?”“三代之季,化家为国之主,由广田以起也”。[22]有人问:既立农宗,又不限田,如此天下将乱,则如何?他回答说:“此亡国之所惧也,兴王之所资也。”并援引孟子所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沛然德教,溢于四海[23]来证明不限田之可行。意思是说,不限田说引起的分化和天下大乱,不须害怕。只有亡国之君才怕天下大乱,企图有所作为的君王正好利用它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因为孟子说过,为政之道只要不得罪于巨室(即他所设计的大宗),凡是有势力的家族所追求的,必然会使一国之人学习而追求,一国所追求的,天下也会跟着追求。这是一种真正有影响的德化教育。  显然,龚自珍的社会改造方案仍脱不了类似三代之治农村公社的空想,但他主张在这个未来社会中,既按规定分配一定数额的土地,又放手让各宗之间展开竞争,不怕土地发生再分配,不怕引起分化而出现乱世。这种貌似矛盾实质包含着要求发展私有财富的思辨,正是当时社会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他思想中的反映。因为大家过着统一模式的经济生活,必然会丧失进取和缺乏生机。鼓励追求,人人追求,不一定会引起大乱,财富的总量也不会减少只会加增。这种辩证的看法,一定程度上触及了社会发展的脉搏。中国社会不是需要田园牧歌式的经济体制,而是需要通过竞争发展资本主义。生活在资本主义萌芽历时二百多年之久而无法形成参天大树的清代中后期的龚自珍,不能不为之触动和思考,正如他在《农宗篇》开首所说,这是他“渊渊夜思”的结果。说他讴歌资本主义,那么他的思想明显是为补封建制度的缺陷,他是个补天派;说他是维护封建制度,那么他的社会设计方案中,明显地流露了要求自由竞争、发家致富的思想。这就是新旧交替时代,处在两种社会制度交叉点上的一个地主阶级改革家的矛盾惶遽的心态。他是带着时代特征给予那时的思想家以特有的两重性,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  对旧事物的无情批判和对新事物的朦胧希望,使龚自珍的思想在当时都门士大夫和后来的中国思想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他那尖锐深刻的政论性散文,连同充满激情、关注民生的大量诗词,一反乾嘉以来流行于文坛中脱离现实、追求格律神韵的文诗风格,把时人的视野引向探究时弊和关注政治的方面,开了风气之先,影响了19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思想界,并为尔后的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改良思潮的生成,尽了前驱的作用。  尽管龚自珍有报国之心,所提的改革主张都渊源于古已有之的典章制度,然而人微言轻,在因循苟且的衰世,根本不受朝廷的注意,更谈不上采纳。30岁那年,他向房师、时任吐鲁番领队大臣的觉罗宝兴上书,详论天山南路的地理形势及加强屯戍的重要,主张善待当地回族人民,加强汉回亲睦,并将所撰《西域置行省议》的抄本附呈,结果这些建议都被搁置。道光九年(1829)38岁,又上书大学士,“言内阁故事当循者有六事,寝不行”。41岁时,大学士富俊五度拜访,向他求教兴革之策,他“手陈当世急务八条”。当富俊读到其中汰冗滥一条时,便面有难色,认为难以实行,建议终不得采用。道光十八年47岁时,他向自己的顶头上司、礼部堂官上书言事,详论礼部四司政体何者宜沿,何者宜革,洋洋三千言,结果又未被采纳。真是纵有满腹古方,无权无势复无用;空怀一腔热血,有情有义竟难洒。  在一个不思变革、因循守旧、粉饰太平、金玉败絮的腐化社会里,先知先觉者总是与悲剧命运联在一起的。强大的习惯势力伴随着种种不合理的制度,扼杀着改革的生机。于是,对腐败旧制度的争斗,不得不冲破传统道德规范的束缚,以人性的自我异化曲折地表现出来。从38岁中进士以后,龚自珍的诗人气质变得更加浪漫,更加放荡不羁,性格和为人处世显得愈发与众不同,愈益不合时宜。他身材不高,更谈不上魁伟,长的“广额巉颐,戟须炬目”,加之不修边幅,穿着随便,“故衣残履,十年不更[24]在常人眼里,完全是一副落宕不羁的怪相。据说某次去七井胡同往访同乡故友,时当深秋,友人宅第门丁在秋风中冷得瑟瑟发抖,他却穿着夏季的纱衫,不戴帽子,站在肃杀的秋风中,怡然自得。  他不择交游,宗室、贵人、名士、缁流、僧人、博徒,无不交往,出门则日夜不归,到寓即宾朋满座,挥金如土,囊空则又告贷[25]34岁(道光五年)那年,在京师见汉宫赵飞燕凤纽白玉印一枚,以五百金购得,后又以阮囊羞乏而质之于他人之手[26]  某次,他独自一人乘着驴车往游京郊丰台,拉着一个素不相识的游客在芍药丛中席地对饮,自始至终不问对方姓名,宛若故交,边饮边歌,手舞足蹈,完全沉浸在自我陶醉的境界中。  他待人接物不拘小节。与人论事,每到兴酣,往往情不自禁地拍掌击腕。凡后学有所请教,则历数源流,侃侃而谈,全不管对方是否愿听,一旦发觉对方面有倦色,则凄然而止,深为痛惜。对于不学无术而又假充风雅之徒,心最痛恨,常以幽默尖刻的话语当面讽刺,虽贵为王孙亦不留情面。  他痛恨当时科举中以字取士的陋习,在礼部主事任上时,叔父为礼部尚书。某日,他去尚书宅,恰巧有个新进翰林来访尚书,龚便暂避耳室,但仍可听得出堂上的主客对话。主问客近来作何事?客答称写白摺以备考差。主人教导说:凡考差,字迹宜端秀,墨迹宜浓厚,点划宜平整,则考时未有不及格者。客人正唯唯受教之际,龚自珍忽然在耳室拍掌大笑说:翰林学问,原来如此!主客闻之极为难堪,客人因之惶遽羞愧而去。传说龚自珍家中的女性,包括婢女在内,悉工书法,尤善当时风靡科场的馆阁书体。凡有客谈及某某翰林学问如何如何时,龚自珍必笑对说:今日之翰林不过尔尔,我家妇人无一不可入翰林者!其尖刻辛辣竟如此!  浪漫气息混合着愤世嫉俗的心态,既是诗人天性的率直流露,也是弱者对抗强者的一种表现方式。在传统规范看来,这便是疯癫、痴狂。人们把他称为龚疯子、龚呆子,对此,他毫不在意,我行我素。其实,那里面不知包含了有志改革、无力回天的先觉者几多辛酸!他曾有一首为好友沈虹桥小像所题的《金缕曲》词,道尽了胸中久积着的块垒:老矣东阳沈!算平生征歌说剑,十分疏俊。太华秋高攀云上,百首淋浪诗兴。有多少唐愁汉恨?忽地须弥藏芥里,取一痕瘦石摩挲认。颠岂敢,癖差近。  伊余顽质君休问!笑年来光芒万丈,被他磨尽。愧煞平原佳公子,骏马名姝投赠。只是东抹西涂还肯。两载云萍交谊在,更十行斜墨匆匆印。他日展,寄芳讯。[27]  读了这首词,谁都会对这个充满着忧患救世意识的诗人,一掬同情之泪。  尽管他自道光十一年40岁起,已经很少议论时政,主要精力花在研求学术、阐发经义上,把年轻时代的一腔热忱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何如他那豪迈的性格、愤世的感情仍时时迸发,无法掩饰。如狂似癫,屡遭物议。道光十九年48岁时,又因“才高触动时忌”,借叔父龚守正官礼部尚书,按例引避之机,决意辞官南还。消息传出,京师士大夫们奔走相告,知情者无不扼腕叹息,有的竟致彻夜难眠。四月二十三日(1839年6月4日),龚自珍不携眷属仆从,只雇了两辆驴车,以一车自载,一车载书,夷然傲然地离京南下,踏上了回仁和老家的归途。好友们纷纷赠诗送行,同僚暨童年挚友吴虹生在距京师七里之地,设茶挥泪送别。此情此景,使龚自珍深深感动,想到从此即将与同志好友分离,与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京师告别,真是愁绪万千,感慨不已,不由得吟出了二首惜别诗来。  此去东山又西山,镜中强半尚红颜。  白云出处从无例,独往人间竟独还。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28]  吟罢与虹生挥泪而别,驱车赶路,但依依之情仍不能平静。一路上,有感而发,作了不少七言律诗。六月下旬,行抵扬州,与已退休的大学士著名经学家阮元,及在京时的好友魏源等人畅叙别后,“跌宕文酒,凭吊古今,多哀艳之作”。[29]七月初九日,行抵杭州老家,与阔别多年的老父团聚。由于家眷仍在京师,龚自珍稍事休息后,又于八月下旬北上迎接眷属。十月间到达任邱县,便遣一仆人入都迎眷属来会。儿子龚橙深知父亲心情不好,不愿入都,就作书请他稍稍北进。他勉强进至雄县。再请,进于固安,坚持不再北行。妻子何吉云对丈夫的脾气也很了解,只好在过了冬至之后,携二子一女出都与他相会。十二月底,一家五口终于回到故里。  到家以后,除与友人宴游应酬外,他把两次往返途中所作的诗句加以整理,共得315首,题目《己亥杂诗》,于道光二十年春编定,由他的女弟子新安程金凤用楷书缮就。这是他留给世人的最后一份文化遗产。这部诗集不仅“途中杂记行程,兼述旧事……平生出处、著述、交游、藉以考见”,[30]而且涉及政情民生、风俗世态,凝聚了他忧国忧民、呼唤改革的一往情深。那里面有欢乐,有忧愁,有批判,有呐喊,也有自我解剖,是一个抱“不世之奇才与不世之奇情”[31]的士大夫认识自我、超越自我的忠实记录,也是一部反映封建衰世时代社会生活的绚丽图卷。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十二日(1841年9月26日),这位旷世奇才、清代著名的思想家暴卒于江苏丹阳书院,享年50岁。  自此,主张改革、通经致用的都门士大夫,少了一根主心骨。当时,与龚自珍齐名、世人并称龚魏的湖南邵阳人魏源,早已离开京师,在两江总督陶澍的幕府;熟稔朝章典故的长乐梁章钜(茞林),也在道光十六年陛辞出都,到广西做巡抚去了;与龚自珍同样治今文经学,以挽回世运为宗旨的山阴潘德舆(彦辅),则在道光十九年病故。留在京师,主张明道救世的士大夫中,唯有汤鹏和黄爵滋差堪座主。两人中,尤以汤鹏在才气上和性格方面最与龚自珍相近。  汤鹏字海秋,湖南益阳人,小龚自珍九岁,道光二年进士。年方二十已豪于文诗,负气自喜,下笔震烁奇特,被目为奇才。他以礼部主事入值军机处任章京,得以历览天下奏章。旋官户部主事,转员外郎,又得以明习吏事。后擢山东道监察御史,尤敢直言无隐,一个月内竟三上奏章。曾因弹劾宗室尚书叱辱满司员,被罢御史之职,回户部转任郎中。他最初研习文学,尤好诗歌,自上古歌谣至《诗经》三百篇,汉、魏之赋,六朝之文,唐代之诗,无不精研探求,“形规而神契之”,深得此中三昧。著有诗三千首,多感慨抑郁、悲愤沉痛之作。后转治经术,著有《七经补疏》,以明经义。他为人落宕不羁,议论恣肆纵横,常称惟唐之李德裕、明之张居正是所钦佩;而对自己所著的《浮邱子》一书,尤为自喜,每遇人辄问:“能过我一阅《浮邱子》乎?”此书确实针砭时弊,主张改革,每一问题都层层分析,支干相演,不失为当时佳构,所以魏源曾评论说“此书可传也”[32]在京时,他最喜和龚自珍交游,花之寺的雅集,他是主要成员;每次重要的宴游总有他在。但是他不像龚自珍那样外狂内静,外痴内省,而是痴狂得近乎滑稽。他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患腹泻而死的,传说病因即起于他戏服大黄所致。某日他在家和友人集会闲聊,有人说大黄性猛,不可轻尝。他却说有何害可言?我向来无疾常服,若不信,请面试。随即命仆人速购大黄二两,准备当场试验。友人见此,苦劝不可。他一意孤行,取大黄六、七钱当众吞服。这时,一位友人起而夺之,他反攫取一块吞服下肚,到黄昏时便开始泄泻不止,半夜即不治而死,[33]死时年仅44岁。  综观嘉道年间的都门士大夫,大都萎靡文饰、正气殆尽,只有那些良知未泯、力图救世除弊的少数人,才真正称得上是忧国忧民之士。但是即使这群改革家们,也只能从古文化中去寻找救国的方案。诚如龚自珍所自嘲的那样:“何敢自矜医国手,药方只贩古时丹。”传统的知识结构限制了他们走出中世纪的脚步。他们看到了衰世王朝的命运,体察到贫富悬殊的结果将导致“山中之民”的蜂起,从而告诫当权者:“一祖之法无不敝,千夫之议无不靡,与其赠来者以劲改革,孰若自改革”[34]呼吁清王朝改革自救。但他们却没有看到正在对中国古老王朝构成威胁的西方资本主义,不但对中国以外的世界缺乏起码的了解,而且往往囿于所见,“皆以侈谈异域为戒”。所以他们的诗文中有对衰世抨击,有对三代之治的向往,有对民众疾苦的同情,有对王朝弊政的革新主张,惟独没有对世界时势的理解和认识。他们的视野在内而不在外,传统的夷夏之防观念深植心中。既然连当时最优秀的士大夫在世变将临时还处在对世界混沌朦胧、睡眼未开的状态,那么中国被轰出中世纪的历史命运也就无可避免的了。事实上,促使中国历史发生大转折的契机,正是在上自朝廷,下至公卿士夫们毫无感知、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悄悄然地到来的。  * * *  [1] 崇彝著:《道咸以来朝野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2] 姚莹:《师说》上,《东溟文集》卷一。  [3] 《曾文正公手书日记》,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十四日。  [4] 同上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  [5] 刘开:《上汪瑟庵大宗伯书》,《刘孟塗文集》卷四。  [6] 刘开:《学论》,同上书,卷二。  [7] 顾炎武:《病起于蓟门当事书》,《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8页。  [8] 顾炎武:《与人书三》,同上书,第91页。  [9] 顾炎武:《与人书二十五》,同上书,第98页。  [10] 龚自珍:《乙丙之际著议第六》,《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页。  [11] 包世臣:《赵平湖政书五篇序》,《艺舟双楫》,北京市中国书店影印,1983年版,第46页。  [12] 《清史稿·汤鹏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4册,第13427页。  [13] 《清史稿·徐松沈垚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4册,第13414页。徐松有关新疆的著作,为将军松筠奏进,嘉庆帝赐名为《新疆事略》并制序付武英殿刊行。  [14] 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94页。  [15] 段玉裁:《经韵楼集》:《怀人馆词序》。  [16] 参见皮锡瑞著、周予同注释:《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27页。  [17] 关于龚自珍经学学派归属以及学术源说的看法,学术界至今仍有歧见。我采用周予同先生的见解。见周先生注释的《经学历史》一书序文及该书第40页注释之【九】。  [18] 龚自珍与友人集会于花之寺,多在道光十年前,姓名及人数见吴昌绶编《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18~619页。  [19] 张祖廉纂:《定庵先生年谱外纪》,《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第632页。  [20] 以上均见《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9~30页。以下所引《明良论》各篇原文均见该书,不另注明。  [21] 龚自珍:《农宗》,《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51页。  [22] 龚自珍:《农宗答问第一》,《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4页。  [23] 龚自珍:《农宗答问第四》,《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5页。  [24] 张祖廉:《定庵先生年谱外记》,《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32页。  [25] 《清朝野史大观》卷十:《记羽琌山民二十二则》,上海书店1981年,复印本第60页。  [26] 《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07页。  [27] 《金缕曲》,《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60页。  [28] 《己亥杂诗》,《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09页。  [29] 《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23页。  [30] 《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25页。  [31] 《〈己亥杂诗〉程金凤书后》,《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8页。  [32] 转引自李伯荣著:《魏源师友记》,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50页。  [33] 《清朝野史大观》卷十,《清朝艺苑》,上海书店印行,1981年版,第65页。  [34] 龚自珍:《乙丙之际著议第七》,《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页。    第二章 西方殖民势力东来    广州外国商馆旧照  2-1 “风起于青萍之末”  正当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社会日趋没落、朝野上下闭目塞听之际,一个西方殖民势力的魔影,在古老的东方游荡。虽然世变之于中国,是在19世纪40年代发生,但西方殖民势力早在二百多年前,就在中国周围影影绰绰地晃动。它带给中国封建统治者的烦恼,可以追溯到明王朝中叶。  西方和东方,横互着辽阔的大洋和广袤的陆地。西方人对东方的神秘,一如东方人对西方那样无知。自从葡萄牙开辟了直通东方航路之后,众多的西方国家便不断派出船队,越过波涛汹涌的海洋,驶向东方。他们采取占领和掠劫的残暴手段,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富饶的东方,特别是印度和中国,成了他们垂涎的对象。  东方航路的开辟者,是葡萄牙人瓦斯科·达·伽玛。但此事的先行者,却是他的同胞迪亚士。1487年,当时西欧航海事业最发达、对探求东方财富最具野心的葡萄牙,派出一支船队,在航海家迪亚士的指挥下,开始了东方航路的冒险航行。迪亚士的船队,驶到了世界上风浪最大的海域之一——南非好望角后,被恶劣的天气所阻挡,无法继续向东航行。于是,这个倒霉蛋不得不下令船队调转头来,这次航行便半途而废。但迪亚士认为:只要加强舰队的装备和携带足够的淡水、食物,向东方航行的成功可能性是存在的。他的这一看法,不仅抵消了航行失败的非难,而且使他成了令人尊敬的英雄。葡萄牙人由此更坚定了探求直通东方航路的信心。  11年后,1497年的夏季,瓦斯科·达·伽玛经过长期而又认真的准备,宣称自己决心要实现迪亚士未竟的事业。在国王麦瑠埃尔的支持下,伽玛率领了一支包括4艘帆舰在内的精悍船队,从首都里斯本出发。他怀着发横财的渴望和青史留名的激情,沿着迪亚士的非洲航线,坚韧不拔地向神话般的东方驶去。皇天不负苦心人。1498年5月,伽玛船队终于战胜重重困难,到达了印度次大陆西岸的卡里库特,东方航路由此底定。当伽玛船队装满了东方的宝石、香料、胡椒、生姜等土特产,于次年返回里斯本时,码头上万人欢呼,人头攒动。叫喊声伴和着飞吻,纷纷抛向这个勇敢的冒险家。人们把伽玛和他的船员称为“出色的英雄[1]伽玛本人被国王晋封为伯爵;国王麦瑠埃尔则自封为“印度统治者”。但葡萄牙人却把国王称为“幸运儿”。  东方航路开辟成功,是世界中世纪史上一件大事,它使西方向东方殖民有了一条海上通道。从此,东方的灾难随之而来。  1500年,葡萄牙一支有着13艘帆舰组成的大型船队再次到达印度。此后,葡萄牙按期派出船队,往返于印度和里斯本之间,比利牛斯半岛上这座充满西欧风光的小城,成了东方产品的集散地;而印度的果阿地区,则在1510年正式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1511年,葡萄牙果阿总督,又用暴力和欺骗的手段占领了马六甲,把它作为向东南亚扩张殖民势力的跳板,葡萄牙成了东方最早的殖民者。它把本国的不法之徒派到印度服务,以免他们在本国捣乱,却让他们在东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他们当走私贩、海盗、商人和指挥官,只要碰上机会,什么都干[2]  跟踪葡萄牙而来的是西班牙。16世纪中叶以前,葡、西两国是争夺海上霸权的殖民强国。尽管西班牙主要的掠夺对象是北部美洲,但富庶的东方,对它有同样的吸引力。1571年,西班牙凭借强大的舰队,完全吞并了菲律宾群岛,“杀其王,逐其民入山”,[3]在岛上大肆劫掠。1603年,西班牙殖民者开始屠杀华侨,先后被杀的有二万多人。1639年又一次屠杀,“竟杀掉了当时旅居菲律宾的三万三千中国人的三分之二[4]  从16世纪下半期起,西方的政治地图有了新的变化,荷兰开始崛起。1588年,它联合英国,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成了海上霸王。为了向东方扩张,它在17世纪初,就竭力与西班牙、葡萄牙争夺对南洋群岛的控制权。1602年,荷兰组成殖民性质的东印度公司。两年后,荷属东印度公司征服了爪哇岛上的咬巴。这时的荷兰,是西欧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于西方的殖民竞争者,它采取无耻的手段,竭力排挤对手的势力。为了霸占葡萄牙手中的马六甲,它向葡萄牙总督表示愿交21850镑的贿款,请求允许入城贸易。1641年,当他们被允许入城后,便设计刺死了这位受贿的总督。对于殖民地,采取残暴的掠劫和烧杀。当它占领爪哇岛后,荷兰人“走到哪里,哪里就变得一片荒芜,人烟稀少”。爪哇的班纽万吉省,在1750年有居民8万多人,60年后,只剩下了8000个土著。  荷兰的霸主地位没有维持多久,便遭到了英国的挑战。英国在东方的殖民事业,早在1600年组织东印度公司时就已开始。17世纪中叶后,英属东印度公司取代了荷兰的地位,独占了对印度的贸易。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手段多种多样,无一不是以暴力、欺骗为特征,以掠夺印度财富为目的。1669~1672年,英属东印度公司从孟加拉等地的贸易中,每年支付三四万英镑,1681~1682年间增至23万英镑[5]1761年,英国击败法国殖民势力后,成了印度的主要殖民者,英属东印度公司成为一个拥有军事力量和统治着大批领土的殖民权力机构。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东印度公司管理法”,由国会派出总督,赋以管理印度全部领土的最高权力。从此,英国殖民者不再假手印度的封建王公,而是直接统治印度了。  殖民制度是西方资本原始积累的各种途径中,最为残暴的一种,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发育成长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像温度之于受精蛋的孵化那样。正因为如此,西方殖民国家才无不驾着炮舰横冲直撞,到处寻找和开辟殖民地,在人类历史上掀起了一阵阵血腥的风暴。爪哇、马六甲、印度、菲律宾等地的沦落,对中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本来,西方殖民势力的东向,就是为了觊觎印度和中国。葡萄牙寻找直通东方航路的动机,是为了印度,而西班牙的东来,则是为了中国。英国早就有了与中国通商的企图,当它占领印度后,这种意向便更加迫切。所以,正是在西方殖民势力东来的过程中,中国的封建统治者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扰,中外关系的结构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中西关系成了中外关系的主要内容。  现在,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中国的对外贸易史,以便考察在西方殖民势力东来之前,中国是怎样处理与西方关系的。  中国的海外贸易,早在西汉初期已见诸于史书。两汉时代,中国海外贸易的三个基本方向——东洋、南洋和西洋,已初步奠定。对东洋的朝鲜和日本的贸易,始于汉武帝初年。对南洋的贸易也开始于汉武帝时代。但对西洋的接触则稍晚,在汉桓帝延熹九年(166年)才开始。当时的罗马帝国(中国史书称为“大秦”)曾派使者到过中国,除它之外,没有别的西方国家来过这片古老的土地。所以,两汉时代的海外贸易,主要是在东洋和南洋进行的。相比之下,对东洋的朝鲜和日本贸易较为频繁,南洋方面还很有限。  自三国至隋代,海外贸易的方向没有重大变化,仍以东洋与南洋贸易为主。政府对外贸易也未设专官、专司加以管理,贸易税到南朝时,还没有固定的法令[6]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海外贸易十分发达,政府也开始加以管理,设专官、专司,收贸易之利入官。唐代置市舶使(亦称“结好使”)于广州、安南二地,立交易纲首,但唐代市舶司并非常设专官,“有事则置,无则废之”。[7]贸易范围除东洋外,南洋和印度洋一带的锡兰(唐时称“狮子国”)等国,都有贸易关系。广州、泉州、扬州、杭州、越州(今绍兴)、明州(今宁波)等,都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两宋时期海外贸易的法制渐趋细密,市舶司制度确立。政府曾对外贸物资下过多次禁令:北宋崇宁时“禁私物奸人下海”;南宋淳熙时“禁贩金银”,南宋端平时“禁铜钱下海”。[8]元代市舶司数度变迁,对外贸易也时开时禁。总计有元一代曾四度关闭市舶,但时间不长即重行开放。  明代的对外贸易,已有相当的规模。明初永乐年间,政府大力鼓励海外贸易。三宝太监郑和曾率庞大的船队七下西洋。当时所谓西洋,指的是今南洋与印度洋沿岸。  明中叶以前,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与海外各国的贸易,都有两种性质。一种是民间贸易,这是平等互利的民间交往,不具任何政治色彩;另一种是随贡贸易,大都是政府间的交往,外国来华的都是贡品,不属商品性质,中国政府的赏赉也不是作为商品。从代价和数量上看,贡品往往抵不上赏赉。在朝贡物品外,也允许贡使带一部分商品与中国进行交流,这种贸易,大都在中国政府的认可之下,在指定地点进行。所以这种商业上交往往往是很有限的。这两种贸易,就数量上看,以民间贸易为大多数,随贡贸易在次数和数量上都很少。由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无论在国力上、经济上都超过四邻国家,因此,明中叶以前,中外关系的结构,中国占主导地位,那时还没有固定的中西关系。应该承认,这种中外关系的结构中,中国一直是以天朝自居的。各国来华无论是真正的藩属,还是与中国完全没有藩属关系的国家,在封建统治者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化外之人”。在文化、文明和地位上,始终有优越感、大国感。但绝不等于说,这种关系就可以得出如西方学者们说的:中国强加给其他各国的不平等性质。例如费正清在其所著的《美国与中国》一书中,论到中国的朝贡制度时说:“对于西方列强强加于中华帝国的不平等条约,如果要了解其单方面的和不平等性质,我们就必须回顾一下中国首先强加于西方来客的古老朝贡制度。这个古老的中国制度,也同取代它的条约体系一样,是不平等的[9]类似费正清的这种说法,在西方著作家的书中,几乎都可以看到。  这实在是混淆两种不同性质的说法。  中国的朝贡制度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朝贡贸易制度,是发生在世界封建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封建制度的基本经济结构是自然经济。中国和西欧国家的自然经济结构虽然有所不同,但在产品主要用于自己消费而不是投入流通,商品经济不占主要地位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因之,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东方各国的贡品往来,都不发生经济上的不平等贸易或掠夺对方资源、把别国变为自己的商品市场这种资本主义历史条件下的殖民地性质。所以从经济意义上说,朝贡制度与随贡贸易制度只是一种物物交流,相互馈赠而不是经济掠夺。事实上,宗主国的赉赐品无论在数量与质量上往往都超过贡品。朝贡的国家都把这种经济联系看作为一种优惠而采取主动的要求。随贡贸易更能通过一定形式的商品买卖,双方互利和互相学习。  其次,朝贡制度是封建时代中国与世界各国,特别是藩属国之间的一种政治联系和外交交往。宗主国并没有通过朝贡干涉别国包括藩属国的内政,破坏它们的主权与领土完整。这一点,任何研究中外关系的人,只要老老实实地对待历史,谁也不能否认。即使是持有上述观点的美国人如克莱德,也同时承认:“在理论上,且一般在实践上,中国并不设法通过这些方式来直接干涉边界国家的内政。事实上,只要它们的统治者保持和平,同他们的人民照儒家的模型一道生活,并履行他们次一级地位的礼仪和其他义务,边界国家大部分是自主的。[10]  再次,朝贡制度并不对藩属国家的社会历史进程产生任何直接的影响。它作为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断断续续的政治经济联系的一种形式,不与对方国家的社会生活有直接关联。与中国通贡的国家,只在政治上作为藩属国的地位,中国并没有对它们直接的干预和压迫。这种藩属关系,与后来资本主义时代的殖民地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中国与藩属国之间只存在名义上的宗主关系。这种关系之间的联结就是朝贡、册封制度。因此,藩属国的历史进程不受中国的直接影响。如果说,中国在当时比周边邻国先进和强大的话,那么,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在某种意义上正是通过朝贡而间接在邻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同样,邻国的先进经验也对中国产生过影响。  西方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完全是另一种性质。它干涉中国内政,破坏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掠夺中国的资源,把中国变成殖民市场,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使中国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由此可见,西方史学家的上述言论,虽然指出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盲目的优越感,但他们的出发点和归宿,却是企图用历史类比法来证明侵略的合理性,为自己的祖先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进行辩解与开脱。  明中叶以后,中外关系结构开始变化。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关系,逐渐替代传统的中国和东洋、南洋各国的关系而成为主要内容,中国在对外关系中占主导的地位逐渐下降。这个变化过程,是从16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后开始的,直到鸦片战争才最终形成。  最早与中国接触的西方殖民主义国家是葡萄牙。明正德九年(1514),葡萄牙人首次到达广东屯门。正德十二年,葡萄牙海盗商船8艘,以朝贡通商为名,突入广东东莞,发炮轰击,“大炮迅烈,震骇远近”[11]明政府以无朝贡旧例,加以拒绝;葡萄牙海盗船“乃退泊东莞南头,盖房树栅,恃火铳自固[12]以后便在广东沿海“杀人抢船”,[13]从事海盗掠劫活动。明政府为保卫海疆,于正德十六年发兵征讨,次年将海盗船驱逐出粤,葡萄牙人转而在闽浙一带掠劫,并勾结“倭寇”,成为明政府东南大患。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人“托言舟触风涛,愿借濠镜(澳门)地暴诸水渍贡物”,[14]以欺诈手段,强租了我国澳门,建立了殖民侵略的桥头堡。后来,澳门成了西方国家与中国进行贸易的收舶地。  继葡萄牙而来的是西班牙。1517年,西班牙完成了对南洋菲律宾群岛的侵占。明万历三年(1575)起,便转向中国,请求“通商”。福建地方政府曾对西班牙的使节以友好的接待,并派使节回访,允许西班牙人来福建互市;但吕宋的西班牙殖民当局却准备以武力对付中国,对中国去菲律宾的商船,采取种种严格限制,并在菲律宾大肆屠杀华侨。明政府不得不采取戒备措施。万历二十六年(1598),西班牙派人要求互市,被广东当局拒绝。西班牙人不顾中国法令,在“虎跳门结屋,群居不去[15]明政府派兵驱逐。自此以后,中国与西班牙人的贸易关系无形停顿,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海禁废除后,才断续有商船来粤。  16世纪下半期的海上霸主是荷兰。17世纪初年起,它就与西、葡争夺南洋的制海权。本着这一目的,它开始向中国进行殖民扩张和海盗掠劫活动。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驾大舰携巨炮”,[16]首次到达广东,要求与中国通商贸易,明政府予以拒绝;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为保持自己对华贸易的特殊地位,也不准荷船在澳门停泊。荷兰此行失败后转向南洋一带。1602年组成荷兰东印度公司,1604年征服爪哇岛上的咬巴,排挤了西、葡在南洋群岛的势力。同时,侵入我国领土澎湖,妄图以此为侵略中国的前哨。明政府厉兵拭甲,并断其接济,迫使荷兰无法久留,只得挂帆而退。此后,又与葡萄牙争夺澳门,多次发生武装冲突,但仍以荷兰失败而告终。明天启二年(1622),荷兰再次侵占我国澎湖,进犯福建内港鼓浪屿,与明朝军队激战。天启四年,又非法占领台湾,“筑室耕田,久留不去”。[17]后被郑成功所驱逐。  17世纪中叶后,英国取代了荷兰,成了海上霸王。英属东印度公司先后击败了荷兰、法国的两个东印度公司,达到了独占印度贸易的优势地位。但当它开始与中国打交道时,曾经遭到了葡萄牙的多方排挤,处于不利地位。正如其他殖民者一样,英国对中国的交往,一开始便以血和火的文字记载在中英关系史上。明万历十年(1637),英国第一艘武装商船在威德尔德船长率领下,来到中国。[18]英国人一踏上中国土地,便以贸易为名,强入广东屯门,发炮轰击炮台,“夺而据之,焚官署,截得商艇二、小艇一”。[19]明政府被迫自卫还击,挫败了英国殖民者的入侵。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也拒绝英人于澳门求市,使英人一时无法在澳门立足。自此之后,英国长时期没有派船到中国活动。直到清顺治元年(1644)才有第一只商船来华。由于南明政权正在和清军对抗,英船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这些众多的西方国家,从明中叶起,纷纷以武力手段为其殖民贸易开路,这就使中国封建统治者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敌手。中外关系中,中英关系逐渐突了出来。但是直至明朝末年,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还未进行或未取得胜利,工业革命更无从谈起。因此,西方国家开辟世界市场的愿望还不甚强烈,实力还相对较弱。而明朝政府在当时却仍有力量以自卫手段击退殖民主义者对中国的侵略扩张。西方国家在和中国的较量中,基本上处于软弱的地位。中西国家间的这种关系,直到清代才开始发生较为明显的逆转。  * * *  [1] 葡萄牙人路易斯·卡孟士所作长诗《鲁西亚德》(1573)中,称这次航行的参加者为“出色的英雄”。见【苏】谢缅诺夫,叶文雄译:《中世纪史》,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305页。  [2] 【英】马丁:《中国:政治、商业和社会》第2卷,第414页,转引自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1册,第247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3] 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9页。  [4] 【美】马士、宓享利合著,姚曾廙等译:《远东国际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上册,第24页。  [5] 转引自周一良主编:《世界通史》近代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上册,第86页。  [6] 见《隋书·食货志》。  [7] 梁廷枬:《粤海关志》卷七《设官》,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9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429页。  [8] 汤彝:《盾墨·市舶考》,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227~228页。  [9] 【美】费正清著,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第四版),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147页。  [10] 【美】克莱德:《远东》,第240~241页,转引自《外国资产阶级是怎样看待中国历史的》第1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29页。  [11]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海外诸书》,十三页。  [12] 张燮:《东西洋考》卷五,《东洋列国考》,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3页。  [13] 陈文辅:《汪公遗爱祠记》,转引自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第1册,商务印书馆发行,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版,第92页。  [14] 印光任、张汝霖合编:《澳门记略》,上卷,《官守篇》,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0页。  [15] 金光祖:《广东通志》卷二十八,《番彝》,四十三页。  [16] 《明史》卷三二五,《外国传·荷兰》,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8册,第8434页。  [17] 《明史》卷三二五,《外国传·荷兰》,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8册,第8436页。  [18] 事实上英国在1582年就派遣了由四艘帆舰组成的船队企图驶向中国,由于食物供应不足,船队只到达巴西,遭到西班牙舰队的阻拦,未能到达中国。1595~1596年间,又有三只船组成船队,带着英国女王致中国皇帝书,远航中国,结果也半途而回。见【美】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中译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  [19] 夏燮:《中西纪事》卷一,《通番之始》。  2-2 从海禁到闭关  清朝前期,中西之间的贸易和交往,因清政府采取海禁措施而无形停顿。  海禁是清朝统治者为隔绝东南沿海各省人民与郑成功反清势力相结纳而采取的一项“坚壁清野”式的措施。郑成功在南明唐王政权覆灭后,坚持在福建一带聚众抗清。他以厦门、金门为根据地,连年出击广东及江浙等地,东南沿海地区的反清力量因此十分活跃。为了稳定统治秩序,清王朝于顺治十三年(1656)颁布禁海令,规定:今后凡有商民船只私自下海,将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均奏闻处斩,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缉,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不行举者,皆处死。凡沿海地方口子,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一贼登岸。如有疏虞,专汛各官,即以军法从事,督抚提镇并议罪。[1]  这道禁令,将违禁治罪范围从一般私自下海扩大到各海口官吏,上至督抚、下至保甲,无一幸免。就禁令内容看,显然不是为了防止洋人而是防止沿海人民的抗清。因之,它不具有对外政策的意义,基本上是一项对内镇压的政策。  顺治十八年,郑成功率军由厦门渡海,驱逐了盘踞在台湾的荷兰殖民者,建立了反清政权。这一年,清政府进一步严行禁海,下“迁海”令。迁海令最初建议者,是满洲家奴方星华的弟弟方星焕。他向其主子献策说:“海舶所用钉铁麻油,枪炮所用烟硝以及粟帛,皆海外所罕有,大都滨海之民阑出贸易为之接济耳,今宜尽迁其人,移之内地,距海若干里内,皆斥为瓯脱,画地为界,严申禁令。有敢越界者,论殊死无少贷。岛上穷寇,内援既断,来无所掠,如婴儿绝乳,立可饿毙矣[2]清政府立即采纳这一建议,派满大臣四人,分赴海疆诸省,严督沿海居民内迁。初迁二十里,犹感为近,再迁二十里,仍感不足,再迁十里,三迁而界始定。“诏沿海居民三十里外尽徙内地,禁渔舟、商舟出海”。  由上可知,清初的海禁政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禁止沿海人民下海,二是强迁沿海人民于内地。  由于严禁人民私自下海,清初的海外贸易基本上是被禁止的,所有者,仅是外国贡使请求互市的交往。其数量既少,贡市也有一定的期限。海禁期间来得最早、次数最多的是暹罗贡使。自顺治十年(1653)遣使请贡后,康熙三年(1664)来贡一次。次年改为贡期三年一次,贡道由广州。以后在康熙七年、九年、十一年和十二年四次派使节交涉,也仅得到“贡使所携货物,愿至京师贸易者,则听其自运,或愿在广东贸易,督抚委官监视之[3]的答复。  西方的荷兰,在海禁期间,仗着曾与郑成功政权作战的“功绩”,曾于康熙二年(1663)请求贸易,清政府准其二年一贡。康熙五年改为八年一贡,贡道直到康熙二十五年才由广东改道福建。葡萄牙早踞澳门,自康熙元年广东迁海后,澳门商务无形停顿。康熙十六年,清政府准葡人在海禁未开前,暂在广东和澳门间陆路通商。英国在顺治十五年(1658)及康熙三年两次来过三只商船,因受澳门葡人排挤,无法进行贸易,所以在一段时间内不再有商船来广东。康熙九年,英商转往郑成功控制下的厦门、台湾,在两地设立商馆,直至1681年才停止厦、台的海贸商务。除上述国家外,禁海期间并无其他欧美国家与中国进行贸易。  清初海禁,自顺治十三年(1656)起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禁,共29年。康熙二十二年,郑成功之子郑克爽降清,台湾抗清政权覆灭。海禁为了“防贼”的理由便不复存在,而开禁贸易的呼吁,在朝臣中日渐频繁。康熙帝便于康熙二十二年下诏群臣,讨论开禁贸易的利弊,经过不少大臣的上奏讨论,康熙二十四年正式开禁,设粤海关于广州、闽海关于厦门、浙海关于宁波、江海关于江苏云台山,共开四关对外贸易。  海禁一开,中西交往又渐趋频繁。  当时,英国已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其经济实力,也逐渐在西方国家中居于领先地位,它正用全力在印度与荷兰、法国争夺殖民控制权,并在远东海面的商船队中取得绝对优势。海禁一开,英国商船开始对中国进行贸易往来,其趋势是逐年发展的。以下是英国商船的来华次数统计和因贸易差额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  表2-1  (续表)  (资料来源: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1.2.4有关资料。转引自吴杰《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第111~112页列表。)  从上引清代开关贸易到康熙一朝的统计看,英商来华贸易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康熙一朝,英商来华船只数每年都很少,最高年份是康熙四十九年十艘,一般都在每年二艘;第二,在康熙二十四年到四十九年(1685~1710)的25年中,英商船有明显的北上贸易趋向,厦门与舟山几乎成了英商船最感兴趣的目的地。  这两个特点表明,当时中外关系结构的变化,尚未完成,西方与中国交往,仍然不具有重要意义。从第一点上说,英商对华贸易的数量所以很小,原因是英属东印度公司正在全力以赴地与荷兰、法国争夺对印度贸易的垄断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02年成立后,拥有商船数量最高时达到30艘,但到1702年,由于荷兰的王位继承者担任总公司的负责人后,董事成了世袭,经营不善而逐渐亏本;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64年。1672年以后,由于它在竞争中对荷兰的胜利,法属东印度公司业务上升,1719年又趋于衰弱。英、荷、法在印度的竞争,使得英国暂时还没有力量对中国进行大规模的贸易。从英商对华贸易的差额看,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动辄数万英镑,有时高达十余万镑,说明英国输入的商品数量不多,不受中国欢迎,而对中国商品的需要量却很大,造成了差额,不得不支付大量的白银。这一情况,显示着当时中西关系中,外国资本主义并未能对中国造成经济上的压力。  从第二个特点说,英商北上趋势的加强,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力图接近中国丝茶产区的意向。福建、浙江向是中国著名产茶区。英商对中国茶叶的需要自17世纪80年代后逐渐加增。1684年东印度公司通知在印度的英商说:“现在茶已渐渐通行,公司要把茶赠友朋,望每年购买上好的新茶五六箱运来[4]1700年英国宣布禁止印度棉织布输入本土之后,茶叶成为东印度公司输入英国的大宗商品。尽管英国本土对茶叶输入课税很重,但贩运茶叶仍然成为东印度公司的赚钱买卖。从上表看,英船向中国闽浙两海关收舶的热潮,恰恰是在这两个历史时期内,这决不是偶然的。当然,促使英船北上的原因,并不全是茶叶贸易,关税的轻重也是一个因素。粤海关税较浙海关重,陋规也很苛刻,所以英商纷纷走避,北上闽浙了。  自康熙五十年(1711)后,英商又转向广州收舶,但对粤海关税仍每有怨言,“屡以粤关索费太重,纠洋商合词争之”。[5]雍正六年(1728)清政府准备对中国出口加税什一,“英人议其不公,置若罔听[6]甚至“合词控于大府”。[7]西方殖民者对贸易的需求使中国皇帝和官员们深感麻烦。康熙帝自晚年起就已担忧“海外如西洋各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8]处理日渐突出的中西关系,逐渐成为清政府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对外政策必然要受到对内政策的制约与影响。清王朝是在镇压明末农民起义和次第打败明宗室的反清力量基础上统一中国的。它在军事征服过程中采取了极为严酷的屠杀和掠劫手段。定都北京后,又实行了种族统治的高压政策,国内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一直很尖锐。加上在统治集团内部权力再分配过程中,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连绵不断。上述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清王朝的潜在威胁。因此,防止和镇压国内各种反抗力量的滋长,成了清王朝制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顺、康、雍三朝的国内政策明显地反映着三个主要方向:对反清力量,采用暴力和招抚相结合的方法,以达到打击、分化的目的;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采取“以汉制汉”和“改土归流”的种族统治政策,使之通过内耗,减少对统治民族的不利因素;在统治集团内部,采取加强中央集权的各种措施,提高皇权,削弱藩王权力。这三者组成了清王朝前期国内政策的基本环节。外交是内政的继续。防止国内人民的反抗和防止外国人支持国内的不满情绪,是维护王朝统治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于是,隔绝中外之间的交往,把贸易限在远离王朝心脏的边远地区,成了清政府势在必行的政策。  乾隆一朝,承康、雍之武功文治,国力趋于鼎盛。社会经济繁荣、政治局面安定,外贸税收的区区收入,乾隆帝根本不放在眼里。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王朝决定关闭江海关、浙海关和闽海关,只开放广州一口,实行了中国历史上严格意义的闭关锁国政策。  为什么乾隆帝要收口闭关?是因为怕欧洲海盗商人的侵扰而出于自卫的需要吗?  不可否认,欧洲海盗商人自从一踏上中国的土地,就在沿海地区进行肮脏卑劣的掠劫活动。但这种趋势和程度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成长,正在逐渐呈现着退潮和减弱的态势。考察一下自明正德九年(1514)中西关系开始,到清乾隆二十二年收口闭关的243年中西交往历史,似可以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实行迁海为分界线,在此以前的147年内,西方殖民者对中国采取武力入侵和较大规模的海盗掠劫活动;在这以后的96年内,很少出现武力对抗的局面,外国海盗商人对中国沿海的掠劫势头已基本退潮。出现这种相对安定的情况,一方面是由于外国殖民者的主要目标在印度和南洋争霸,无暇他顾;更重要的是他们遭到了明王朝的自卫还击,一再遭到挫折,发现自己一时还对付不了中国这样一个封建大国。可见,尽管这时外国海盗仍在中国沿海及南洋、印度洋海面出没,但毕竟没有像以前那样严重地采取掠人残杀、抢劫的无耻暴力手段。把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实行收口闭关的直接原因,说成是为了“防范欧洲海盗商人的劫掠活动”,似乎缺乏史料依据。  表2-2  (自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为一年)  同样,把清政府收口闭关说成是弱者对抗强者的一种手段,也是缺乏事实的一种主观推论。闭关前,欧洲商人的对华贸易,数量极为有限。从清政府开始海禁,设四关进行海外贸易起,到收口闭关的73年内,外舶来华总数365艘。其中英国145艘,平均每年2艘,最高年度也仅10艘[9]这个数字对于幅员辽阔的中国来说,几乎微不足道。事实上,在西方产业革命高潮到来之前,外国资本主义始终没有足够的商品与中国进行贸易。他们在贸易过程中,也往往因贸易差额而不得不支付对欧洲来说最可贵的白银。这在闭关前是常有的事。兹以英国为例,根据马士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一书统计,列表如下:表2-3  (续表)  资料来源:转引自吴杰《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第111~114页列表。  根据上表统计,自开海贸易到收口闭关的74年内,英国大约共输入中国银数达257万镑,平均每年超过3.3万镑。一位研究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的英国学者,在分析了英国对华贸易的老牌商号——怡和洋行的业务档案后,不得不在自己的著作中一开始就宣称:近代东方和西方发生接触的是商业。但事实是西方人出来寻求中国的财富,而不是中国人出去寻求西方的财富。自16世纪至19世纪,在这将近三百年的中西交往中,最显著的事实是,西方人希求东方的货物,而又提供不出多少商品来交换。在机器生产时代之前,在技术上的优势使西方能够把世界变成一个单一的经济之前,在大多数工艺技术方面,比较先进的还是东方。[10]  这个英国人说东西方发生接触是商业,显然没有敢于把西方殖民者利用商品贸易的幌子,无耻地干着海盗和殖民掠夺行径说出来。但他承认当时西方缺乏必要的商品与东方特别是中国进行正当贸易,却是事实。经济统计资料表明,甚至在19世纪30年代,当西方特别是英国的产业革命高潮到来的阶段,中西正当贸易中,中国仍然居于出超的优势地位。西方资本主义不满意这种局面,千方百计企图改变,这是事实。但不能说闭关前外国资本主义已经构成了对中国的商品侵略,因而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是“弱者对抗强者的一种手段”。  封建制度毫无疑问落后于资本主义制度。但在乾嘉时代的中国,并没有成为事实上的弱者。乾隆年间,社会经济自清初百余年的恢复,有了相当的发展,田、丁数有了较大增长。顺治十六年到乾隆十八年(1659~1753),民田总数由549.35万余顷,增至708.11万余顷,增长近160万顷;人丁数从顺治十六年到乾隆六年(1659~1741)由1900万增至14300万,增长近7倍[11]当时清政府拥有85万以上的军队,在内外用兵中都取得了一系列胜利。乾隆帝和嘉庆帝都自称为“统驭万国[12]“富有四海[13]的天朝皇帝,将各国对华贸易和来华使节,视为纳贡称臣,丝毫没有“弱者”之感。  可见,不论从当时的中西关系状况考察,抑或对乾隆朝的国力分析,都无法把闭关政策的产生,归结为清政府出于政治、经济方面反侵略的自卫需要。促使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的直接原因是为了阻止英商北上宁波贸易的趋向。外国来华船只,向在澳门收舶,自康熙四十年(1701)起,英商为了获取中国廉价的茶叶,已有北上浙省的趋势。宁波接近产茶区,关税较粤海关为轻,“浙之商贩牙行又争相招致[14]乾隆帝对此深感不安,认为外人北上,“于海疆重地、民风土俗均有关系”;担心外人北上之后,以贸易为名“恐积久留居内地者益众,海滨要地,殊非防微杜渐之道”。[15]为了阻止英商北上,清政府最初采取提高浙海关关税一法,企望外商因怕遭重税而停止北进,仍在广东贸易,以收不禁自禁的功效。但英商不惧重税,仍数往宁波口岸。于是朝廷只得宣布“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准再赴浙省”,[16]采取了收口闭关的措施。  很显然,清政府的闭关之举,是处于相互联系着的两种心态:一是担忧传统的贸易口岸发生变动,外人北上趋势的增强,会对“民风土俗”产生影响。所谓“民风土俗”,无非是指封建礼教规范下的君臣之道、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夷夏之防等一切伦常习俗。这一套名分、等级制度,历来是统治者维护专制制度和实行愚民政策的思想工具。它一旦被洋人带来的欧风美雨所冲击,无疑会对旧秩序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是害怕洋人深入内地、久留不去,会支持东南沿海原已存在着的反清情绪。一旦内外结合,将产生极为可怕的后果。清朝统治者自己就是乘明王朝忙于镇压国内农民起义之际,在汉人的导引下入关的,深知内外结合的厉害。由于葡萄牙人曾协助过明王朝打击清军;英国人也曾在郑成功抗清势力控制下的厦门设立过商馆,因此,清王朝对外人特别敏感。  事实上,从康熙末年起,限止海外贸易、防止汉人和洋人接触的意向,已在统治集团内部滋长。康熙五十六年(1717),禁止中国商船到欧洲人控制下的南洋吕宋(今菲律宾)和噶喇巴(今爪哇)等地贸易。雍正五年(1727),对私自出洋和久留外国的华人,明令规定不准回籍[17]雍正十三年,又禁止民人偷渡外洋。[18]到乾隆时代,国力强盛,经济发展,设关贸易以裕兵饷、财源的初衷,早已不复存在,“防微杜渐”的目的,被突了出来。后来的公行制度和一个又一个的防范章程,都是从“防微杜渐”这个根子上长出来的。  由此可见,清代闭关政策,正是封建统治者维护专制制度总政策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它是一个落后的经济制度和腐朽的思想体系产生出来的一项落后腐朽的政策。  * * *    [1]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重修本)第七百七十六卷。    [2] 转引自萧一山:《清代通史》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72页。  [3] 梁廷枬:《粤海关志》卷二一《贡舶》,《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91页。  [4] 《清代鸦片战争前之中西沿海通商》,《清华学报》第10卷第1期。  [5] 夏燮:《中西纪事》卷三《互市档案》。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1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  [6] 转引自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第1册,商务印书馆发行,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版,第220页。  [7] 夏燮:《中西纪事》卷三《互市档案》。  [8] 《东华录》康熙朝,卷九十八,第九页。  [9] 据【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2.4各卷资料统计。转引自吴杰《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第111~114页列表。另:《粤海关志》卷二四有关外国商船入口只数记载,录于表2-2  [10] 【英】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页。  [11] 《皇朝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  [12] 《乾隆致英王第二道敕谕》,见梁廷枬《粤海关志》卷二三,《贡舶》三,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  [13] 嘉庆二十年《上谕》,故宫博物院编《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四。  [14] 萧令裕:《英吉利记》,《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3页。  [15] 《清实录》乾隆朝,卷五百三十三,第721页;卷五百十六,第522页,中华书局影印,1986年版第15册。  [16] 《东华录》乾隆朝,卷四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53页。  [17] 《皇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三,十二页。  [1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重修本),卷六百二十九,二页。  2-3 公行制度和防范章程  清代的闭关政策,是一项包括政治、经济、外交的综合性政策。马克思称它为“一种政治制度”。[1]它由四个相互关联的内容组成:在贸易地点上实行一口通商的原则;在对待外人行动上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在和外商贸易方面实行公行商人中介的特殊制度;在外贸物资的出口品种和数量上采取限止手段。  广州一口通商是清代闭关政策的起点和基本标志。它是清王朝针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政策。对于中国传统的贸易伙伴如东洋、南洋各国,中国并没有关上大门。相反,对某些邻国如朝鲜、安南等,往往还给以较为优厚的贸易待遇。当时,与中国有藩属关系及友好交往的国家如安南、琉球、缅甸、泰国、日本以及南洋一些国家,都是以贡市形式与中国进行贸易的。“贡与市相因,而市之利,初虽刻期限,严勘合,卒之率假贡为市,而贡敝”。[2]从贡市相因到市盛贡敝,就是中国与东洋、南洋传统贸易伙伴国家的通商交往史。  构成闭关政策的另一项内容是清政府对外贸易物资的出口数量和品种颁布限止性的禁令。在一般情况下,限制外贸物资的出口品种和数量,是一个主权国家必须采取的正当手段,与闭关锁国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和世界各国的贸易史上都有类似情况。但清代限制外贸物资的出口,目的不是为了发展和扶植本国手工业和农业生产,而是为了抑制本国经济生活中早已萌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维护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所以它的禁令,是国内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贸易中的反映,本质上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  清代对外贸物资出口品种,实行限制的有粮食(米、谷、麦、豆、杂粮),五金及其制品(金、银、铜、铁、铅),军火(硝、磺)等;对出口物资的数量和途径,实行限制的有丝、茶、大黄等。此外,史书、舆地书籍等也严禁出口。  必须指出,上述物资的出口限制,并不都是在闭关之后实行的,其中大部分是在闭关以前早已加以限制了。如米,在康熙七年已禁止出口,豆类在雍正十三年(1735)已禁止出口,五金中如铁及铁器制品在雍正九、十年都明文禁止;军火在开关贸易时已下禁令。只有对丝、茶出口的数量限制是在闭关期间采取的。丝及丝绸制品的数量限制,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实行,茶直到嘉庆二十二年(1781)才下令限制。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些学者并不同意将限制出口货物作为清代闭关政策的一个组分。  还要指出的是,上述货物的限制出口,并不完全都是出于同一性质。有的限制货物出口是正当和必要的。如粮食中的米、麦、杂粮等,这些都是民食的重要内容,限制出口,对稳定粮食价格,满足人民需要有好处,况且清政府每年还要从国外购买大米。再如对金、银出口的限制,对于稳定国内银钱比价,稳定货币信用都有益处。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不同意将限制出口货物作为闭关政策一部分的学者,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但是,若把这些品种和数量作为一个整体,将它放在闭关锁国的前提下考察,那么,它们之所以被严格禁止,就是因为清政府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局面,不愿意发展中外正当商品交流,不重视商品交换的结果。它的封建落后性就显得十分明确了。  构成闭关政策最重要的两项内容是公行制度和防范章程。  随着广州一口通商原则的确立,在如何处理外商在贸易口岸的业务问题上,清政府实行了一套特殊的中介制度即公行制度。这个制度,强化了闭关锁国的程度,成了清代闭关政策的重要支柱。  公行制度正式产生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它是在原有专营对外贸易的洋行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的。  如前所述,中国的海外贸易,自唐至明代,均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外国使臣的贡市,由政府专司海外贸易的长官——市舶使负责接待。明初,海外贸易比前代有了更大规模的发展,与明王朝进行贡市贸易的地区,有东洋的琉球,南洋的菲律宾群岛,印度、波斯、阿拉伯以及非洲东海岸的大小国家约64国[3]这一统计,不尽正确,如其中本是一国而因译名不同而记为两国者;或早已灭国但在中文典籍中仍有名而称作国家者,都重复计入。但是,明初与海外交往确实繁荣,这使明代的市舶司制度不能适应,遂指定商人设立牙行,经营出口贸易。这种商人称为行商或官商、洋商。万历以后,广东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有36家。明周玄《泾林读书记》说:“广属香山为海舶出入禁喉,每一舶区,常持万金,并海外珍异诸物,多有至数万金者。先报达本县,申达藩司,令舶举(即市舶提举)同县官盘验,各有长例……继而三十六行领银,提举悉十而取一,盖安坐而无簿书刑杖之劳。”可知明代后期,行商与贸易长官之间的关系虽已密切,但并未有代表政府而独立与洋商交往的职能。  清承明制,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或洋商,称为十三行。梁廷枬《粤海关志》称:“国朝设关之初,番舶入市者,仅二十余柁。至则劳以牛酒,令牙行主之,沿明之习,命曰十三行。”[4]梁廷枬所说“沿明之习,命曰十三行”,对此,学术界理解各不相同,有人认为十三行之称,明代已有,清初仅“沿明之习”而已,[5]有人认为十三行之称,明代尚无,“沿明之习”,是沿对外商“劳以牛酒”的怀远驿制度,并非沿十三行之名[6]本书并非专论十三行的沿革,孰是孰非,兹不赘及,但十三行之称,最迟在康熙三十九年已见诸于记载。清人屈大均《广州竹枝词》称:洋行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  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  《广州竹枝词》载于屈大均所著《广东新语》一书。此书重刊本是康熙三十九年,故十三行一名,迟至康熙三十九年已有,似无问题。十三行含义是什么?目前尚无确凿史料,还弄不清楚,但十三行绝非指十三家行商。梁廷枬说“乾隆初年,洋行有二十家”,乾隆十六年亦有洋行20家[7]至二十二年增至26家。[8]十三行并非十三家,无可怀疑。  清初,洋行经营对外贸易,仍不具有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职能。洋船入粤,泊于澳门,粤海关监督需躬亲丈量。洋行在得到批准后,也可面见监督。那时洋行也没有垄断对外贸易的权力。只有在他们组成公行后,才在对外贸易中具有垄断地位。  乾隆二十二年广州一口通商之后,清政府为避免直接与外国人接触,便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在粤海关监督的授权之下,由一批洋商组成公行。当时参加公行的行商共九家。嘉庆五年,粤海关监督佶山奏折中述及此事称:“迨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呈请设立公行,专办夷船,批司议准[9]  公行是清代特有的对外贸易的垄断组织,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这可以从下列三方面考察。  第一,它垄断了清代对西洋各国的贸易。  凡不参加公行的行商称为“散商”,不能单独与外商进行大宗货买,只能在公行规定的贸易商品范围内作小宗经营,而且必须由公行统销。一个长期居住广州的美国旗昌洋行职员享德说:行商是中国政府唯一承认的机构。从行外的中国人买进的货物,如果不通过某些行商就无法运出。因之通过行商可采办的货物,必须由行商抽一笔手续费,然后用行商的出名报关。[10]  行商又从外商对华贸易中分肥:“东印度公司购买货物时,依照股份按比例分与行商[11]“他们享有统治广州港对外贸易的独占权,每年获利达数百万元[12]  第二,对新充行商参加公行,具有控制作用。  只有公行一致同意下,由总[13]和各散商联名具结,公行才可接纳新成员。这就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公行的垄断意义,并扼杀了贸易竞争者的生机。这一点,只要剖析一下清政府对新充行商的规定,就可明了:自嘉庆十八年,前监督德庆奏请设立总商,经理行务,并嗣后选充新商,责令总散各商联名保结,钦奉谕允,准行在案。是以十余年来,止有闲歇之行,并无一行添设。推原其故,皆因从前开行,止凭一二商保结,即准承充。在总商等,以新招之商,身家殷实与否,不能洞悉底里,未免意存推诿;倘有一行不保,即不能承充,以致新商虽有急公踊跃之心,而历任监督以恪于成例,不便著充。[14]  这份奏折说明了新充行商之难。到道光九年时,“止存怡和等七行,其余六家或因不善经营,或因资本消乏,陆续闭歇”。[15]事情已到了旧行商日少,新行商不添的程度。而“数年以来,夷船日多,税课日旺,而行户反日少,买卖事繁,料理难于周到,势不能不用行伙。于是走私漏税,勾串分肥,其弊百出”。[16]因此,经道光帝批准,更改嘉庆十八年成法,著一、二保商取保,即可充任试办。十余年来,对于新充行商的规定,走了一个回头路。  道光十七年(1837),广州参加公行的洋商数目又趋回升,达到十三家旧观。但新充的行商,试办而不愿报部出结,并不认真执行规定。如“新充之仁和行商潘文海,试办已历七年,屡催未据出结咨部;又孚泰行商易元昌、东昌行商罗福泰,暨新充尚未列册达部之安昌行商容有光,试办或届二年,或逾一年不等[17]甚至“交通匪类,资本不充等弊”时有发生。所以这一年又规定“不必限年试办”,回复到“总散各商联名保结”的老路。  从一、二家保结,到总散各商联保,这是肯定之否定;从总散各商联保取消,回复到一、二家保结,又取消一、二家保结,回复到总散各商联保,这是否定之否定。可以看到,这根曲线的每一个片段,都反映了对外贸易的垄断和反垄断斗争。只是这两个矛盾着的侧面,都在清政府的控制之下,都是服从于整个闭关政策的政治前提。  第三,公行商人具有亦官亦商的身份。  从他们是清政府对外贸易的主要经手人这一点看,他们是商人,是由官方认可允许与外商贸易的特殊身份的商人。经商是他们的本职。他们是各有各的主顾,各行负责各自联系的外国商人。商人所有的尔虞我诈的品质,理所当然地在他们身上得到体现,因而公行并不是一个组织紧密团结一致的团体。  从他们是清政府与外人交往的中介这一点看,他们又具有代表中国政府的身份。对清政府,他们是民;对洋人,他们具有官的力量。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使公行商人在对外关系中拥有一般商人不可能具有的权力。这表现在他们负责洋商向海关报税纳税,负责向洋商通知海关税率的变动,照管洋商按政府规定的防范章程办事,传达政府对洋商的指示和负责办理洋商出入广州的护照等。这些权力使行商成了清政府用来隔绝中国人与洋人交往的看门狗,并且代替了粤海关监督在行使管理外商时的行政权力。  有一个普遍为人们接受的说法,认为公行制度早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已经产生。这是一种误解。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外国研究中外关系史的权威美国人马士。他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远东国际关系史》等著作中都强调了这个说法。前引亨德的《广州番鬼录》一书也持同调,近人梁嘉彬在他所著的《广东十三洋行考》一书中亦同此说。其实,这些学者把康熙五十九年的公行和乾隆二十五年的公行混为一谈了,从梁嘉彬转译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一书中,有关康熙五十九年成立的公行十三条行规看,当年的公行只具有对外贸易的垄断性质,并不具有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的权力。因之,它并不是闭关时代公行制度的滥觞。  公行制度在清代闭关政策历史上,曾有过兴废起伏。自乾隆二十五年组成后,至三十五年,因“众志纷歧,渐至推萎,于公无补,经前督臣李侍尧会同前监督臣德魁,示禁裁撤公行名目,众商皆分行各办”[18]直到乾隆四十七年重组公行,前后中断了12年。重组公行之后,一直沿袭到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为止。从参加公行的行商数目看,公行刚组成时仅9家,后上升到13家,到道光九年只有7家;道光十七年又回升,达到13家旧数。这种兴废起伏,除公行本身尔虞我诈外,与外国商人的反对有关。终整个闭关时代,外商与公行商人之间,维持着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矛盾的微妙关系。  公行制度虽具有半官方的对外垄断性质,并且阻隔了外国商人直接与中国官方接触;广州一口通商虽从地域上限制了外商的活动范围,但如果没有一套具有法律意义的规章,仍不足以将洋人与内地民人隔离,乾隆二十四年(1759)发生的洪仁辉事件,使清政府决心加强对洋人的防范。  洪仁辉是英属东印度公司的通事。他在公司的策划下以贸易为名,驾船由广东出发,直上天津,要求清政府准许通市宁波,并揭发粤海关舞弊和英商所谓受屈的情况。这一事件,使清政府极为震动。第一,自清朝定鼎以来,从未有洋人驾船直上京畿告御状的先例;第二,乾隆帝怀疑此事必有“内地奸民教唆引诱”,[19]“外借呈递之名,阴为试探之计”。因之,穷加究诘,派福州将军来粤检查,将几个认为勾串的汉人做了严重处理,并以洪仁辉“勾串内地奸民,代为列款,希冀违例别通海口”之罪,押往澳门圈禁三年,期满驱逐回国[20]  洪仁辉事件,使清政府对洋人和汉人相结合的疑惧得到了加强,为了“防范于未萌[21]清政府决定对外商行动严加限制。同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受命拟定《防范外夷规条》进呈。到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又陆续颁过三个防范章程。这些章程,都是以李侍尧章程为基础修订的。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的《防范外夷规条》共五点,其内容是:1.“夷商在省住冬,永行禁止”。  规定外商在广州的贸易事务完成后,即行回国,若账目未清,亦应回澳门居住。原来,西方各国在19世纪初叶以前,航海商船大都是帆船,蒸汽动力的船只尚未出现。这种大型木帆船航速很慢而且必须顺风顺势。从欧洲到东方,往往需要乘二月开始的季候风,航行约四个月左右才能到达中国,回帆时须乘九十月间的东北季候风,顺风西向。所以,外国商舶来华贸易,一般都在五六月间到达广东海面,从这时起到九十月间是双方贸易季节。九十月开始刮东北季候风时,外船结束贸易,回帆西去。根据这一天时条件,清初规定外舶在广州贸易期为当年五月至十月,超期若货物未了,账目未清,外人可在澳门过冬,但不准勾留广州。延至乾隆中叶,“各国夷商多有藉称货物未销,行欠不清,将本船及已置之货,交予别商,押带回国,该夷商仍复留寓粤省”。[22]不准在省住冬的规定已无形瓦解。李侍尧章程,即是对这一禁令的重申。  2.“夷人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  中国自唐代以来,洋商到粤,向有专居处所。唐代在广州城外设有“蕃坊”;宋沿旧制。《萍州可谈》卷二云:“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元时不知其制。明代则有怀远驿之设。清初开海贸易后,洋商到粤,其大班、二班得停居十三行。《澳门纪略》上卷《官守篇》称:“舶长曰大班,次曰二班,得居停十三行,余悉守泊,即明于怀远驿旁建屋一百二十间以居蕃人之遗制。”但自康、雍至乾隆的近百年内,情况也已发生变化,有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或置买已歇业的洋行旧址,精工改建,“招诱夷商投寓”;交易买卖,“亦有多不经行商通事之手,无稽店户,私行到馆,诱骗交易,走漏税饷,无弊不作”。种种情况,大违清政府严禁民人和洋人接触的忌讳。李侍尧认为必须加以重申。因之,在这一条中,规定了:“非开张洋行之家,不许寓歇夷人”,杜绝洋行以外商人与外商接触;“夷商随带蕃厮,不得过五名,一切凶械火器,不许携带进省”,限制大量外国人进入广州口岸,以防不测;“毋许汉奸出入夷馆,结交引诱,即买卖货物,亦令行商经手,方许贸易”,授予行商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如夷商有置买货物等事,必须出行,该通事、行商亦必亲自随行”,对外商行动加以严密控制,行商也就成了“保商”。  于是洋人到粤,只能住在十三行的行馆里,他们的买卖交易,即在行馆内租屋开设的商馆进行。这样,中国人开设的洋行,与外国人开设的商馆(亦称洋行、夷馆)合二而一,都在广州城外十三洋行街内。  3.“借领外夷资本,及雇请汉人役使,并应查禁”。  查禁借领外夷资本一事,是由于违反了夷商到广州贸易只准以货易货的传统。自明中叶以来,中国政府规定外商来华贸易,只能将所带之货,就地售卖;如欲购货回国,亦应就地采办,不准将多余的资本,请汉人立约承领,出省贩货。但事实上洋商冀获重利,华商冀领洋商本银营运得利,因此往往两相结纳。[23]这样做,对促进内外商品交流本来是有利的,但清政府生怕华洋勾结,出现第二个洪仁辉事件,所以规定“嗣后内地民人,概不许与夷商领本经营,往来借贷。”  4.“外夷雇人传递信息之弊,宜请永除”。  这一条目的很明显,是为了防止外人乘机到处刺探情报,与内地民人相互勾连。当时,传递消息,主要是靠专业的送信人,名叫“千里马”者递送。李侍尧原奏中说:“查粤东驿递,向无马匹,遇有各衙门紧要公文,雇拨力能奔驰迅速之人,给以工资饭食赉递,名曰‘千里马’。若辈虽非额设人役,而民间雇请,实所罕有。乃近来各夷商因分遣多人,前往江浙等省购买货物,不时雇觅‘千里马’,往来探听货价低昂……”以广东省城之大,地处海疆,驿站竟无马而将投递公文之人称为“千里马”,清王朝的腐朽落后,由此可见一斑了。上引李侍尧原奏中,也可看出,外商虽在广州一口通商,但他们的贸易范围却可远至江浙一带,闭关政策闭不了中国的大门。  5.“夷船收泊处所,应请酌拨营员弹压稽查”。  清初外舶来粤,“皆先到澳门零丁洋外停泊,随由虎门入口,行抵黄埔住船,始开舱起货”。澳门是外舶所经的第一道关口,那里设有“海关监督行台”及“税馆”,洋船在澳门必须经粤海关监督躬亲丈量后,经许可,方由引水员引入黄埔。  外船停泊后,向例由广州协标外委一员,带兵20名,在附近沙滩搭寮防守,但外委职分卑微,不足以资弹压,所以李侍尧奏请加强,拨候补守备一员,专往该处,并拨浆船一只,供其使用。“与该处(新塘营)原有左翼镇标中营浆船,会同梭织巡游。俟洋船出口后即行撤回”。这种所谓弹压措施,自是十分微弱的,而且后来“弹压”人员逐渐成了鸦片走私的合伙者。  由此可见,《防范外夷条规》完全是政治性的。它是清政府防止汉人与洋人结纳的思想指导下的产物。《防范外夷条规》使广州一口通商原则更趋完善,它与公行制度相互奥援,清代的闭关政策趋于制度化了。  但是《防范外夷条规》并不能真正起到防范作用。随着清王朝由盛转衰,外国资本主义商人对“条规”的违犯愈来愈严重,清政府不得不再次、三次、四次地修改条规,发布新的防范章程。  嘉庆十四年(1809),两广总督百龄、粤海关监督常显,拟呈《民夷交易章程》六条,送清廷审议,除第六条驳回外,余皆依议,经嘉庆帝批准执行。这是闭关史上的第二个防范章程。其主要内容为:1.“外夷兵船应停泊外洋”;  2.“夷商不准在澳逗留”;  3.“澳内华夷分别稽查”;  4.“夷船引水人等宜责令澳门同知给发牌照”;5.“夷商买办人等宜责成地方官填选承充,随时严查”。  这个章程,挂着贸易的招牌,实质上仍是突出一个“禁”字,对华洋实行政治性隔离措施,但比之李侍尧的《防范外夷规条》涉及面广泛,不仅涉及广州,而且涉及澳门;不仅涉及洋商,而且涉及中国方面的办事人员。  这个章程颁布实行后23年,即道光十一年(1831),两广总督李鸿宾、粤海关监督中祥,又提出了《防范夷人章程》八条,作为对洋商违规犯法的新约束。这个闭关史上的第三个法令,在中外关系史上屡次被外人提及,对它的具文性质讽刺得也最多,其主要内容有:1.洋商进口后,居住商馆,不许夷商擅自出入商馆;2.夷商不准携带夷妇至省居住,违者即停其买卖,押令回澳;夷人不准在省乘轿上岸,并禁华人代雇肩舆;3.夷人不准偷运枪炮进省;  4.允许买办代夷商雇请民人服役;  5.英商若需投禀总督衙门,必须交总商或保商代递,不准夷人至城门口自投,倘总商、保商不愿代递,方准一、二夷人携禀至城门口交营员接交;6.借贷夷商银两应杜拖欠弊端;  7.夷商不必拘九十月间回国老例,一经销货完毕,不论何时均应随船回国或往澳门居住;8.英吉利国公司船户驾船往来,及夷商货船领牌出口,均应遵定制[24]  闭关史上的最后一个章程,是在道光十五年颁布的。章程由两广总督卢坤和粤海关监督彭年拟呈,共八条:1.“外夷护货兵船不准驶入内洋,应严申禁令,并责成舟师防堵”。  2.“夷人偷运枪炮及私带蕃妇、蕃哨人等至省,应责成行商一体稽查”,行商若知情不报,“照私通外国例治罪”。  3.“夷船引水、买办,应由澳门同知给发牌照,不准私雇”。  4.“夷馆雇佣民人,应明定限制。”对所雇人员采取洋商、通事、买办层层连保,以防止“勾串作奸”。  5.“夷人在内河驶用船只,应分别裁节,并禁止不时闲游”。重申嘉庆二十一年规定,限外人在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三日可以在附近游散,地点定在广州花地、海幢池一带,人数每次不得超过十人,限申刻回馆,不准在外住歇饮酒。  6.“夷人具禀事件,应一律由洋商转禀,以肃政体”。  7.“洋商承保夷船,应认派兼用,以杜私弊”。这是在东印度公司解散后,怕“所来夷船散漫无稽”,所以规定任洋商转流承保,“每船设立派保一人,各行换次轮流派专司查察”。  8.“夷船在洋私买税货,应责成水师查拿,并咨沿海各省稽查[25]这是一条官样文章,所谓在洋私买税货,实际上指的是私买鸦片,但水师早已成为走私同谋者,查拿两字完全是纵容走私的代名词。  综上所述,防范章程,尽管条文迭出,一个接着一个,但综观其内容,不外乎防止洋人和内地民人相互接触,限制洋人活动地点、范围,并授权行商监视承保。所以,这些章程,实际上起着纽带作用,把闭关政策的各项制度,通过法令、条规扭结在一起,组成一个整体。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清代闭关锁国的全部内容。通观这些规定,人们不难看出清王朝闭关政策的实质是畏新排外。它对内禁锢人民的思想,实行愚民统治,维护封建纲常礼数,阻碍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对外夜郎自大,故步自封,与世隔绝,阻碍中外间的正常交往。  如果说,闭关锁国在18世纪末期以前,当世界还处于古代农业文明占统治地位,各国之间,尤其是东方与西方的交往还极有限的时代,它的封闭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并没有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那时东西方国家都是处在多元的和独立发展的阶段。中国强化它的封闭性与世界历史进程关系不大。但是,时至19世纪中叶,中国依然在清王朝闭关锁国政策下想保持独立发展,那就很难了。自18世纪后期起,英国最早完成了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过渡,工业革命给西方也给世界创造了一个新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按其本质说,是世界性的社会化大生产;资产阶级按其本性说要把一切民族都卷到自己的制度中来。这样,力图按照自己面貌改造世界的西方资产阶级,在东方最大的封建古堡面前面临着拒之门外的处境,无论从商品的性格还是资产阶级的本性,从开拓海外市场还是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敲打中国的大门就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在东方立足的必然行动。  * * *  [1] 《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  [2] 印光任、张汝霖合撰:《澳门记略》上卷《官守篇》第42页。  [3] 数字参见邓之诚著:《中华二千年史》卷五,上册《明初海上交通诸国简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5~91页。  [4] 《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页。  [5] 此说以近人梁嘉彬为代表,见梁著《十三洋行考》:《序篇》。  [6] 此说以今人彭泽益为代表,见彭著《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起源》,《历史研究》1957年第1期。  [7] 见嘉庆五年粤海关监督佶山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页。  [8] 见闽浙总督杨应琚奏折,《清实录》乾隆朝,卷五四九,中华书局影印本第一五册,第1010页。  [9] 见嘉庆五年粤海关监督佶山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页。  [10] 【美】W·C·亨德著、冯树铁译《广州番鬼录》,第26页,《广州史志丛书》,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1] 同上书,第27页。  [12] 【美】W·C·亨德著、林树惠译《旧中国杂记》。《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46页。  [13] 总商,是组成公行的行商首领,由粤海关监督从行商中指派,报部存案。无论总商或公行商人,都可捐纳官职。这样,他们在和洋人的交往中,更加重了“官”的意义。  [14] 道光九年海关监督廷隆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页。  [15] 道光九年海关监督廷隆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页。  [16] 道光九年海关监督廷隆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页。  [17] 道光十七年两广总督邓廷桢、粤海关监督文祥会奏,《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页。  [18] 嘉庆五年粤海关监督佶山奏折,《粤海关志》卷二十五,《行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页。  [19] 《史料旬刊》,第9期,第307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8年版,第649页。  [20] 萧令裕《英吉利记》,转引自《鸦片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1册,第23页。  [21] 《史料旬刊》,第9期,第307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8年,第650页。  [22] 李侍尧:《防范外夷规条》,《史料旬刊》第9期,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8年,第651、652页。以下引文均出自此处,不再另注。  [23] 公行商人向洋商借资营利的事,早在18世纪70年代就已发生。到19世纪30年代,行商每年向外商的借款通常超过300万元。借款的利息一般在月息1.5%左右。参见【美】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24] 以上《防范夷人章程》八条内容,已综合部议条文。章程原奏及部议原文,参见《粤海关志》卷二十九,《夷商》,载《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18~222页。  [25] 八条具体内容,参见《粤海关志》卷二十九,《夷商》,《续修四库全书》,(八三五·史部·政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23~226页,但《粤海关志》误将彭年作中祥。    第三章 西方的敲门行径    东印度公司澳门商馆旧照  3-1 英国:敲门的急先锋  中国对西方紧紧地关上了大门。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则千方百计地想打开这扇大门,把双脚踏进这片垂涎已久的神秘土地。  一个关门,一个敲门,冲突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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