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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所罗门 诺瑟普)-2

作者:所罗门·诺瑟普 字数:53393 更新:2023-10-08 21:13:09

但是埃尔德雷特坚持说,我的表现忠实可靠,更何况他曾亲口承诺过我,不能言而无信,总之他认为我不会令他失望。随后,由于夜色渐浓,他们两个走进了一个小屋,我进了另一个小屋。我还是想回去,提比茨的出现真让人扫兴。最后我决定,只要埃尔德雷特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天亮之前我就不惜一切代价冒险离开。黎明时分,我把毯子卷成一团,用根棍子挑在肩上,站在埃尔德雷特的门前,等他给我路条。过了一会儿,提比茨一脸不善地走出来,洗了洗脸,然后走到附近的一个树桩上坐下,显然他正思考着什么。我在门口站了好久,渐渐失去了耐心,一气之下,扭头便要走。  “你不带路条就走?”他冲我喊道。  “是的,老爷,我想只能这么做了。”我回答。  “你怎么去?”他问。  “不知道。”我只能这么说。  “你走到半路,就会被人抓住送进监狱的,你本来就该进监狱。”他从我身边走过,返回小屋时说道。很快,他又从小屋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路条,嘴里骂骂咧咧,说我是个“该死的黑鬼,应该被抽一百鞭子”,然后把路条扔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刻也不耽误地马上出发了。  如果没有路条,一个奴隶离开了主人的种植园,那么他遇到的任何一个白人都可以抓他,并用鞭子抽他。我手里拿的这张路条,上面写着:    特此准许普莱特前往贝夫河畔福特家的种植园,并须在周二上午之前返回。  约翰 M 提比茨    这是路条的常用形式。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拦住我,问我要这东西,看过之后才放我过去。那些绅士派头十足的先生,从穿着打扮看就知道是富有之人,他们多半不屑理睬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奴隶。相反,倒是那些衣着寒酸、游手好闲的痞子,喜欢和我过不去,他们总是拦住我,进行最彻底、最详细的盘查。捉拿逃跑的奴隶,有时候也能让他们发笔小财。倘若通告之后没有主人前来认领,他们就会把捉来的奴隶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作为该奴隶的发现者,可以得到一笔赏金;即便奴隶被认领回去,他们也不会空手而归。“卑鄙的白人”就是专指这些游手好闲之徒,他们天天盼着能碰到一个没带路条的黑奴。  在这个州的所有大路上,很难找到供旅客休息的客栈。我身无分文,也没带任何口粮,从大甘蔗林到贝夫河路途遥远,但只要有路条在手,任何奴隶都可免于遭受饥渴之苦。我只需来到任何一个种植园的主人或工头面前,告诉他们,我饿了或渴了,他们就会把我打发到厨房里去,满足我的要求。旅行者可以在任何一户人家的房子前停下来,索要一顿饭吃,就好像到了公共客栈。这是这个地区的习俗。不管他们做过什么样的错事,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红河两岸以及路易斯安那州腹地众多河流沿岸的居民们,在热情好客方面从来都不会输给任何人。  接近傍晚时分,我来到了福特老爷的种植园。当天晚上,我和劳森、蕾切尔以及其他熟识的朋友一起,睡在伊莱扎的小屋里。我们离开华盛顿时,伊莱扎是个丰满美丽的女人。她亭亭玉立,一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雍容华贵,气质不凡。可是现在,她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她的脸色白得吓人,曾经挺直的身板也佝偻下来,好像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她穿着粗糙的奴隶的衣服,瑟瑟地蜷缩在地板上,就算老贝里来了,恐怕也认不出这就是他孩子的母亲了。她已经老得没什么用了,棉花地里的活她也干不了,结果被拿去换了一块松糕。她的新主人住在彼得 康普顿的种植园附近。悲痛无情地啃噬着她的心,直到她精疲力竭。即便如此,据说她最后的那位主人还曾用鞭子抽她,用最残忍的方法虐待她。但是,他再怎么抽打,都不可能让她恢复年轻时的活力了,也不可能让她佝偻的腰直起来了。那是当初,孩子们还在她身边时,自由的光芒还照耀着她的前途时,她才有的容貌。  后来,康普顿的一个奴隶在农忙时节到红河这边,帮助坦纳太太料理农事的时候,我才听他说伊莱扎已经离世的事。他们说,伊莱扎最终变得一无用处了。她连续好几个星期,独自躺在一个破旧的小屋里,仅靠同伴的怜悯,偶尔给她喝点水或吃口饭。她的主人没有像对待某些生病的牲畜一样,在她脑袋上来一枪,好解脱她的痛苦,而是不闻不问,任由她经受各种痛苦,苟延残喘,直至自生自灭。一天晚上,奴隶们从地里回来时,发现她已经死了。主的使者会在冥冥中巡游大地,收集那些离开人世的灵魂。那一天,使者驾临了这个濒死的女人的小屋,带她离开了那里。她终于自由了!  第二天,我卷起毯子,动身回大甘蔗林。走了五英里后,我来到了一个名叫赫夫鲍尔的地方。在这里,我竟和提比茨不期而遇。他问我,为什么这么快就回去了。我说,我希望按照约定的时间返回。他说,我只需走到下一个种植园就可以了,因为那天他把我卖给了埃德温 埃普斯。我和提比茨一起走进了一个院子,随后遇见了我的新主人。他检查了我一番,并问了一些所有奴隶买家都会问的问题。移交工作结束,我遵照指令去了奴隶宿舍,同时还按照主人的吩咐,自己动手做锄头和斧头的手柄。  现在我不再是提比茨的财产了,我不必没日没夜地提心吊胆了。他的卑鄙、冷酷、暴怒和残忍,都和我没关系了。不管我的新主人怎么样,我都不会为这次变动觉得遗憾。所以,这笔买卖的达成,对我而言是个好消息。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无比惬意地坐在我新住处的地板上。  随后不久,提比茨就在那一带消失了。再往后,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是在离贝夫河好几英里的地方,当时我和一群奴隶穿过圣玛丽教区,我看见他坐在一间低矮的杂货店里。第十二章 心惊胆战的劳作  他们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从早上一直干到天黑得完全看不见了为止。只要工头不下命令,他们一刻也不敢停下,无论多晚,他们都不敢私自返回宿舍。    埃德温 埃普斯是个高大、肥胖、大腹便便的家伙,有着浅色的头发,高颧骨、高鼻梁,格外引人注目。他的眼睛是蓝色的,肤色白皙,身高足有六英尺 。他这人好奇心特别重,且举止粗俗,令人生厌,他一开口,就能让人听出来,他并没有受过多好的教育。但他又喜欢说些看似深奥的话,也许是天性使然吧,在这方面,连老彼得 坦纳也要甘拜下风了。我刚成为他的奴隶时,他还是个好酒贪杯的酒鬼,有时候他能毫无节制地连续喝上两个星期。不过,最近他正在努力改掉这些坏习惯。到我离开他时,他在贝夫河上基本摆脱了酒鬼的名声。喝多了的时候,埃普斯老爷就变成了一个聒噪、暴戾、蛮不讲理的家伙。此时,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和他的奴隶们跳舞;或者挥舞着他的长鞭子,把他们抽得满院子乱跑,听着他们惊恐的尖叫,看着落在他们后背上的一道道鞭痕,他就感到难以形容的快乐。但在清醒的时候,他寡言少语,矜持保守,甚至还有点狡黠可爱。他不会像喝醉时那样,无缘无故地让鞭子准确地落在某些奴隶身上最柔软的地方。  年轻时,埃普斯老爷做过马车夫和监工。但此时,他已经是赫夫鲍尔河边的一个种植园主。这里距离赫尔莫斯维尔有两英里半,距离马克斯维尔十八英里,距离切尼维尔十二英里。这个种植园是他从妻子的叔叔约瑟夫 B 罗伯茨那里租来的,主要种植棉花。我在这里简单讲述一下奴隶们种植棉花的流程。  在作物播种之前,首先要犁地翻土,这叫“开沟”。犁地一般靠公牛和骡子,不过在这里,骡子独霸天下。女人和男人干着同样的活,播种、锄草、带队,不管是在地里还是在牲口圈里,男女在劳动方面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他们干的活和北方农家孩子干的活差不多。  两条水沟之间,有六英尺宽的田埂。骡子拉犁时,走在田埂上或地中间,后面通常跟着一个女孩子,脖子上挂着一个装种子的袋子,边走边把种子撒在犁沟里。她后面跟着另一头骡子,拉着耙,将犁沟耙平,这样种子就被埋在土里了。所以,整个棉花的播种程序需要一个犁、一个耙、两头骡子和三个奴隶。种棉花的时节通常在三四月份,玉米通常在2月。只要不下冻雨,棉花一周之内就能出苗。过八到十天,就开始第一次锄草。锄草时,犁紧贴着棉花苗犁过去,在苗的两边向外各翻开一道沟。奴隶们拿着锄头在后面跟着,把杂草锄干净。最后在棉苗两旁,留下两道相距两英尺半的垄台,这道程序叫“刮棉”。再过两周,进行第二遍锄草。这一次要把犁沟向内翻,垄上的每簇苗中,只留下最粗壮的一棵。再过两周就该锄第三遍草,同样是把犁沟向内翻,让土围住棉花苗,并把棉苗之间的杂草清除干净。大概到7月初时,棉苗已经长到一英尺高左右,此时锄第四遍草,也是最后一遍。现在,整行棉苗之间的地方全都犁过,中间留下一道很深的水沟。在整个锄草过程中,工头会手提皮鞭骑马跟在奴隶后面。锄地速度最快的奴隶负责带队,他离身后的同伴大概有一杆子的距离。如果他被后面的同伴超过了,就要挨鞭子;如果同伴里有人掉队,或者偷懒了,他也要陪着挨鞭子。实际上,工头手里的鞭子从早到晚就没有闲过。锄草的活会从4月一直持续到7月,但地是不会闲着的,一茬过后又开始了新的一茬。  8月下旬就该摘棉花了。这时,每个奴隶提着一个麻布袋,用绳子绑着,挂在脖子上,一手撑开麻袋口,大概到胸口的位置,麻袋底部差不多快挨着地面。此外,每人还有一个大篮子,能装下两桶的量,麻袋装满后就倒进篮子。这些篮子通常放在地头。  如果一个奴隶第一次干这种活,那他可能要挨不少鞭子。总之,工头有的是办法让他发挥最高的效率。晚上称重时,每个奴隶一天能采摘多少棉花便一清二楚了。而之后的每天,他采摘的棉花都必须大于这个量。倘若少了,就证明这一天他偷懒了,免不了又要挨一顿鞭子,以示惩罚。  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的采摘量是两百磅。对于一个经常摘棉花的奴隶来说,如果低于这个量,就要受到惩罚。从事这项农活的奴隶,熟练程度也各不相同。有些奴隶似乎有采摘棉花的天赋,他们动作敏捷,可以同时用上两只手,速度惊人;而有些人不管怎么刻苦练习,却仍然达不到正常标准。这样的奴隶是不会长期留在棉花地里的,他们最终会被派去干其他更合适的活。说到摘棉花,我不得不提一下帕茜。她在贝夫河两岸是出了名的采棉高手。她一般是双手并用,速度更是惊人。一天下来,采五百磅棉花对她来说也是稀松平常的事。  根据各人能力的大小,每个人都有分配的任务,但谁也不能低于两百磅。我向来不善于摘棉花,所以只要我能达到两百磅,主人就很高兴了。可是帕茜,哪怕她摘的量多于我两倍,仍免不了要挨打。  棉花的植株长大后,有五到七英尺高。每株棉花会向四面八方伸出许多枝杈,棉株与棉株彼此交叉在一起,错综复杂地汇成一片。  当棉铃裂开,露出洁白的棉花时,那种景象实在是太美,太令人陶醉了。一大片棉田,那么纯洁、完美无瑕,就像轻盈的、刚刚降落下来的瑞雪。  有时候,采棉的奴隶会先沿着一行植株的一侧开始采摘,然后从另一侧返回。但更常见的形式是,两个奴隶同时采摘一行棉株,一人负责一侧,把所有看得见的棉花采摘干净,留下尚未开裂的棉铃,等待下一次采摘。摘满一袋,就倒进篮子,踩实。第一次下地时要格外小心,谨防挂断棉株上的枝杈。枝杈一断,上面的棉铃就会死掉。对于那些不小心或不得已折断了棉枝的奴隶,埃普斯毫不留情,往往会施以最严厉的惩罚。  到了采摘棉花的季节,奴隶们往往是每天刚一破晓,就已经下地干活了。中午他们只有十到十五分钟的时间吃饭,吃的是凉熏肉。他们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从早上一直干到天黑得完全看不见了为止;如果月光比较亮的话,他们还要继续忙到半夜。只要工头不下命令,他们一刻也不敢停下,即使到了晚饭时间,无论多晚,他们都不敢私自返回宿舍。  一天的采棉工作结束后,奴隶们把装满棉花的篮子扛到轧棉房称重。不管他们有多累,多么渴望躺下来休息,此时都顾不上了,他们都战战兢兢的,仿佛篮子里装的不是棉花,而是恐惧。因为一旦没有达到标准重量,指定的任务没有完成,他们又要遭殃了。而如果重量超出了标准十或二十磅,那么这个重量就可能成为他第二天的新标准。所以,不管是未达标还是超额完成,奴隶们前往轧棉房的路始终伴随着恐惧和战栗。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达不了标,所以他们并不急于从地里回来。称重之后,没有达标的奴隶就挨一顿鞭子,然后把棉花扛到仓库,像堆放干草一样把棉花储存起来,这时所有奴隶都要爬到“棉花山”上,把山踩平踩实。如果棉花不够干,就先不送到轧棉房,而是放到一些平台上,摊成两英尺厚、六英尺宽的“棉花饼”,上面用木板遮住以防被雨淋,中间留下一条条窄窄的过道。  上述工作完成后,这一天的劳动还不算结束。奴隶们还要干各自负责的杂活,比如喂骡子、喂猪、砍柴等,所有这些活都要借着烛光才能进行。即使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也不能马上睡觉,还要睡眼蒙眬地回到小屋里,生起火,把玉米磨成粉,准备第二天的午餐和晚餐。他们的食物只有玉米和熏肉。每到星期天早上,他们就到玉米仓库和熏肉房领取口粮。熏肉每次领一周的量,通常为三磅半,玉米则够吃许多顿。除此之外就别无他物了—没有茶,没有真正的咖啡,没有糖;即便有盐,也只能偶尔撒上一丁点儿。我和埃普斯老爷一起生活了十年,可以这么说,没有一个奴隶会患上痛风那样的富贵病。埃普斯老爷家的猪吃的是玉米粒,而扔给奴隶们的却是结着穗儿的玉米棒。因为他认为,对猪好一些,它们会很快长得肥壮;而如果对奴隶们太好,他们就会胖得干不了活。埃普斯老爷精于算计,不管他喝醉还是清醒的时候,他都知道该怎么管理自己家的牲畜。  院子里放着玉米磨,磨上面搭了个遮雨的棚子,样子有点像普通的咖啡磨,漏斗容量有六夸脱 左右。在埃普斯老爷家,所有奴隶唯一可以随意做的一件事,就是磨玉米面。他们可以晚上磨,磨够第二天的口粮就行;也可以趁着星期天把一周要吃的玉米全部磨掉,由他们自己决定。埃普斯老爷仅在这一点上算得上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我把玉米放在一个小木箱子里,把准备吃的饭放在葫芦里,葫芦是种植园里最方便、最不可或缺的餐具。它除了省地方—奴隶们的小屋本来就拥挤,还能在下地时用来装水。再者就是用来装饭,把桶、勺、盆、罐子等其他餐具全都省了。  磨好玉米,生好火。墙上挂着熏肉,切下一片扔到炭上烤。大多数奴隶没有刀,更不用说叉子了,他们就用砍柴的斧头切熏肉。在玉米面里加一点水,和匀,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后刮掉外面沾的一层灰,放在一小块板子上—那就是我们的餐桌。然后,奴隶们席地而坐,准备吃晚餐,此时往往已经将近午夜。当他们终于躺下来时,恐惧再度袭来,就和他们扛着棉花到轧棉房时所怀的恐惧一样,不过此时他们最怕的,是第二天早上睡过头。这样的过错至少要挨二十鞭子。因此每晚睡觉前,他们都真心祈祷,第二天早上能在第一声号角响起时就清醒无比地爬起来。  奴隶们的小屋实在不是一个睡觉的好地方。年复一年,我每天晚上躺在一块十英尺长、十二英寸宽的木板上睡觉,用一截木头当枕头,盖的是粗劣的毯子,除此之外连片破布头都找不到。有时候天太冷了,我们会铺上苔藓,但那样会滋生成群的跳蚤。  小屋是用原木建造的,门窗就不必奢求了,我们也不需要,原木之间的缝隙已经足够通气透光。遇到暴风雨的天气,雨水被风吹着灌进小屋里,真是难受至极。所谓的门,就是安在木合页上的一块板子。小屋的一头搭着一个蹩脚的壁炉,那是奴隶们生火做饭的地方。  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号角便响起来了。奴隶们集体起床,准备早餐,把一个葫芦里灌满水,另一个葫芦里填进冷熏肉和玉米饼,随后便急匆匆地下地去了。谁要是在黎明之后还留在宿舍里,那是不可饶恕的错误,不可避免地要遭受鞭打。于是,新一天的劳动和恐惧又开始了。日复一日,奴隶们一刻也不能休息。白天黑夜,时刻恐惧鞭子会落到自己身上。这就是贝夫河沿岸摘棉季节奴隶们的真实生活,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杜撰和夸张。  通常到9月的时候,棉花经过第四次采摘,基本宣告结束了,而这时又到了玉米丰收的季节。玉米是这里的第二农作物,地位显然无法与棉花相比。我在前面说过,玉米的播种季节是2月。在这个地区,玉米的主要用途是喂猪和供奴隶们食用,用来卖的部分特别少。所种植的品种以白色玉米为主,这种玉米棒子个头极大,茎高八到十英尺。8月份时,将茎秆上的叶子剥掉,晒干,扎成小捆,储藏起来作为骡子和牛的草料。之后,奴隶们要下地把玉米棒子从茎秆上掰开,但不能掰断,使之头朝下地倒挂在茎秆上,这是为了防止雨水渗透到棒子里面。让玉米棒暂时保持这种状态,直到奴隶们采摘完棉花,才把它们从茎秆上彻底掰下,然后连皮儿存到仓库里,因为剥了皮儿的玉米很容易生象鼻虫。此时,玉米的茎秆仍然挺立在地里。  这一带也种植甘薯,不过甘薯在这里叫卡罗莱纳,种植的量也不大,因为人们不用甘薯喂猪或牲口,所以觉得可有可无。贝夫河沿岸地区地势低洼,土壤中蕴含着丰富的水分,不适合挖地窖,所以甘薯就放在地面保存,上面稍微盖上一层土或玉米秆。甘薯的价格很便宜,每桶只能卖两三先令,也就是三十多美分;玉米,除非特别短缺,否则也是同样的价格。  当玉米和棉花全部归仓后,再把茎秆全部拔出,堆起来烧掉。与此同时犁地,松土,为新一轮的播种做准备。据我观察,拉皮德县和阿沃耶尔县教区境内的土质极其肥沃富饶,是一种棕色或带着一点微红色的泥灰土,不需要任何肥料,同种作物在同一块土地上可以连续种植好多年。  犁地、播种、摘棉花、掰玉米、拔掉茎秆、堆起来焚烧,奴隶们一年四季基本就是这些工作,至于伐木、切割木材、轧棉、养猪和杀猪等,都只是些附带的劳动而已。  9月或10月份,人们用狗将散养在沼泽地中的猪赶回圈里。之后在某个寒冷的早晨,通常在临近新年的时候,将这些猪统统杀掉。每头猪被剁成六大块,撒上盐,一块压着一块堆起来,在烟熏房的大桌子上放两个星期,然后挂起来,生火,熏上小半年。这种彻底的烟熏非常必要,它可以防止熏肉生蛆。但由于南方气候温暖,熏肉不易储藏,很多次我和同伴领取每周定量的三磅半熏肉时,上面都爬满了让人恶心的蛆虫。  虽然沼泽地里野牛遍地,但似乎无人问津。种植园主们在这些野牛的耳朵上打上标记,或在它们的身体上烙上自己名字的缩写,随后把它们放回到沼泽地,让它们处于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然生长状态。这些野牛是西班牙品种,个头矮小,头上顶着尖尖的角。我曾听说,有人从贝夫河两岸成群地掳走这些野牛,但这种事极少发生。最好的母牛每头价值五美元。一头母牛如果可以挤出两夸脱奶,便被视为极难得的产量。但它们所含的牛脂非常少,质量也偏低,所以尽管沼泽地里奶牛众多,种植园主们还是更青睐北方的奶酪和黄油,他们可以从新奥尔良的市场上买到。奇怪的是,腌牛肉在这里备受冷落,不管是大宅里的老爷太太,还是小屋里苦命的奴隶,他们都不怎么爱吃。  埃普斯老爷很喜欢参加射击比赛,因为那可以赢得他需要的新鲜牛肉。通常每周都在临近的赫尔莫斯维尔村子里举行这些运动。许多肥牛被赶到那里,打死之后就按约定的价格出售。幸运的神枪手把肉分给同伴们,种植园主们就是这样获得牛肉的。  在贝夫河边的森林里和沼泽地里,有不计其数的野牛,有些已经被驯服,有些还没有。“贝夫河”的名字很可能就是法语中“牛”这个单词的转译,其意思暗示着河边必有成群的野牛。  菜园子里通常种着卷心菜和萝卜等蔬菜,供老爷和他的家人们享用。他们常年都能吃到青菜和各种蔬菜。当寒冷的北方秋风乍起,花草干枯凋零时,像贝夫河这样温暖的南方低地,依旧绿草如茵,即使在隆冬时节,花儿照样开放。  这里没有专门用来种草的牧场。玉米的叶子已经为圈养的牲畜提供了足够的食物,而那些没有圈养的野牛靠着四季常青的草地,一年到头都不会饿着。  关于南方的气候、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劳动情况,虽然还有很多值得一提,但我仅说这些,是想让读者了解奴隶们在路易斯安那州棉花种植园里的生活情况,后面我还会提到甘蔗的种植和糖的加工,那都是和我的奴隶生活息息相关的。第十三章 埃普斯的暴戾  鞭子的噼啪声和受罚奴隶的惨叫声,每一天都会从黄昏一直响到午夜睡觉前。    我刚到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时,他派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做斧柄。这里常见的斧柄是一根圆圆的、直直的木棒。我按照北方人的习惯,做了一根弯曲的斧柄。做好之后,我拿给埃普斯老爷看,他很惊讶,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东西,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斧柄。我向他解释了这种斧柄的优点后,他一下子就被这个新颖的设计吸引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把那根斧柄留在屋里,当他的朋友们来访时,就把它当成一件稀奇的东西,拿出来展示、把玩。  时值锄草季节,我先被派到玉米地里锄草,然后又去刮棉,我一直干着这样的工作,直到锄草季将近结束。后来我不幸染上了疾病,先是浑身发冷,接着又发烧,整个人变得虚弱无力,身体也开始消瘦,而且经常头晕目眩,走路都走不稳了,就像喝醉了酒一样。尽管这样,我仍然不能停下该干的活。没生病的时候,我就很难跟上同伴的步伐,如今拖着病体,更是被落下一大截,后背不断收到工头鞭子的招呼,每次都让我软绵绵的身体猛然一颤。可是就算有鞭子的驱使,我仍旧赶不上,到了最后,鞭子抽在我身上已经毫无意义,再疼的鞭打也不能激起我一点点力气。终于,进入9月份,眼看就到了采摘棉花的大忙季,而我却连小屋都爬不出来了。尽管到了这般田地,我却连一点药都没吃过,也没有得到过老爷或太太的关心。后来我连生活都无法自理了,只有那位老厨师偶尔过来看看我,给我煮点玉米咖啡,有时煮点熏肉。  后来埃普斯老爷听说我快死了,才总算发了一点点慈悲,派人到赫尔莫斯维尔请来了怀恩斯医生。如果我死了,他就等于损失了一千块钱,这是他不想看到的。医生告诉埃普斯说,我的病是由气候引起的,很可能活不成了。于是他下令不再让我吃肉,粮食也只给可以勉强活命的分量。就这样,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忍饥挨饿,紧咬牙关,病居然好了一些。一天早上,埃普斯老爷来到我的小屋门口,扔给我一个麻袋,命令我到地里摘棉花去。此时,我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下地劳动。更不幸的是,当时我没有任何摘棉花的经验,干起活来手忙脚乱,笨拙不堪。其他人往往是左右开弓,无比灵巧地摘下棉花塞进麻袋,那速度和敏捷的程度,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而我却只能用一只手扶住棉铃,用另一只手去拽那热情奔放的白色花朵。  另外,把摘下来的棉花塞进麻袋,也需要手和眼的配合。我摘下来的棉花,几乎每一朵都逃不开掉在地上的命运。长长的、笨重的麻袋被我甩来甩去,这在棉花地里可是大忌,所以我经常弄断棉株的枝杈,而那些枝杈上往往挂满了尚未开裂的棉铃。无比劳累的一天结束后,我扛着棉花到轧棉房称重,只有九十五磅,连最低标准的一半都达不到。埃普斯老爷声称,要赏我一顿最最严厉的鞭子,但考虑到我还是个生手,就饶了我。此后的很多天,我仍然不能达标,这足以证明我不是干这活的料。我没有摘棉花的天赋—没有帕茜那样灵巧的手指和敏捷的动作,永远也不可能像她那样,以神奇的速度将那些羊毛一样的白花收入麻袋。不管怎么练习,不管抽多少鞭子似乎都是徒劳。最后,埃普斯老爷不得不承认,我在棉花地里就是个废物,我完全不适合摘棉花这种活,就算打死我也完不成每天的任务,于是他下令再也不要我到棉花地里去。后来我便干起伐木和运木材的活儿,还负责把奴隶们摘好的棉花运到轧棉房,反正只要有需要干的活,就会派到我头上。一句话,不管怎样,我永远不可能闲下来。  每天几乎都会有人遭受鞭刑,通常是在棉花称重之后。奴隶们采摘的棉花没有达到标准重量即为过失,将被视为偷懒。他们会被拖出去,扒掉衣服,脸朝下趴在地上遭受鞭打。毫不夸张地说,在埃普斯的种植园里,到了采摘棉花的季节,鞭子的噼啪声和受罚奴隶的惨叫声,每一天都会从黄昏一直响到午夜睡觉前。  受罚奴隶所挨的鞭数一般根据过失的情节而定。二十五鞭只属于毛毛雨般的轻微惩罚,其对应的过失情节较轻,比如棉花中偶尔出现一片干叶子或棉铃壳,或者摘棉花时不小心折断了枝杈等;五十鞭属于常规惩罚,专门“伺候”摘棉量不达标的奴隶;一百鞭才属于较严重的惩罚,针对那些在地里偷懒怠工的奴隶;一百五到两百鞭子,用来惩罚那些和同伴争吵的奴隶;而五百鞭子,除了被狗撕咬外,绝对是最严酷的惩罚,它是针对那些逃跑的奴隶,一般能挨得了五百鞭的人,即使侥幸没有被当场打死,也要忍受好几个星期的痛苦折磨。  我在赫夫鲍尔种植园的两年中,埃普斯老爷一直有一个让人讨厌的坏毛病:至少每两个星期一次,他就会去赫尔莫斯维尔参加射击比赛,然后大醉着回到家中。射击比赛总能使人狂欢堕落。每到这种时候,他就变得特别暴戾,如同疯子一样。摔东西是最平常的,盘子、椅子,逮到什么摔什么。在屋里折腾够了,他就提着鞭子来到庭院里,这时奴隶们就要格外小心了。离他最近的人,总是不可避免地要领教一番他高超的鞭术。连续几个小时,他把奴隶们逼得四处乱跑,吓得躲在屋角后不敢露头。有时候,他会不声不响地发动突袭,对那些毫无防备的奴隶挥出“漂亮”的一鞭,这时他就会特别满足和高兴。通常情况下最倒霉的要数小孩子和上了年纪的奴隶,他们的行动往往不够敏捷。在一片混乱之中,埃普斯老爷可能会狡猾地站在某个小屋后面,高举起鞭子,等待着,随时准备朝第一个偷偷向外窥视的奴隶脸上抽去一鞭。  他喝醉酒时就是这个样子,平常倒是会和气一点。只要他的心情好,我们就皆大欢喜。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需要不停地寻欢作乐,需要有音乐,需要用小提琴的琴声款待他的耳朵。此时他就变得活跃、宽容,会在广场上、在屋里欢快地跳舞。  提比茨把我卖给埃普斯老爷时,曾告诉他我会拉小提琴,其实他早已从福特老爷那儿听说了。埃普斯太太是个酷爱音乐的人,在她的再三央求下,埃普斯老爷终于在一次去新奥尔良时买回了一把小提琴。从此我就经常被叫进他们的大宅,为他们的家人演奏。  无论何时,只要埃普斯老爷跳舞的兴致一来,我们所有人就都被集合在大宅中最大的一个厅里。不管我们当时有多累多乏,都得打起精神陪他跳舞。我也要拉开架势,开始演奏。  “跳吧,你们这些该死的黑鬼,跳吧!”埃普斯老爷每次都会这样喊道。  这时,奴隶们一刻也不得犹豫,更不能耽搁,动作不能迟缓,更不能懒洋洋的;所有人必须干脆利索,生气勃勃,还要小心翼翼。“向上、向下、脚跟、脚趾,走起来”,这就是全部的口令。埃普斯挺着大肚子在他忧郁的奴隶们中间穿来穿去,就像鱼儿游在水中一样自由自在。  他手里还常常拿着鞭子,随时准备教训那些冒失的奴隶,谁都不准休息,哪怕是停下来喘气也不行。除非他自己累得跳不动了,我们才有机会停下来歇歇,但是停顿的时间极为短暂,还没有把气儿喘匀,他就又把鞭子挥舞得噼啪作响,再次大喊着:“跳吧,黑鬼们,跳吧。”大家便又乱七八糟地开始跳起来。我虽然坐在角落里,但偶尔也会挨上一鞭子,那是老爷希望我换个更好听、节奏更快的曲子。太太经常责备老爷,并扬言要回切尼维尔她父亲的家去。然而,每次她看着丈夫胡闹一气的样子又忍不住大笑起来。就这样,大家经常被留到天快亮。我们累得直不起腰,困得睁不开眼。我们多想睡一会儿啊,只要允许,我们可以立马躺到地上睡着。无数个夜晚,埃德温 埃普斯老爷硬逼着他这些早已痛苦不堪的奴隶们跳舞、嬉闹。  尽管为了满足老爷一时的兴致,我们整宿没睡,但天一亮,我们照样得按时下地,照样得完成和平时一样的任务。即使牺牲了整晚的睡眠,我们采回来的棉花仍不能比标准重量少一磅,在玉米地里锄草时的速度仍不能比平时慢一分。鞭子照样在头顶上挥舞,老爷们绝对不会考虑,我们是否因为一夜无眠而影响了精力。在他们的逻辑里,我们就应该像刚刚睡了一夜好觉的样子,精力充沛,浑身是劲。更可怕的是,埃普斯老爷在狂欢之后,往往更加乖戾粗暴,经常因为一些芝麻小事惩罚奴隶,抽起鞭子也会更狠。  我为这个人辛辛苦苦白干了十年。十年无休无止的劳动,不知给他创造了多少财富。十年来,我被迫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以一个奴隶的身份侍奉他。而我从他那里,除了得到无数次原本不该承受的虐待与鞭打,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如今,不管埃普斯老爷多么残忍,他对我都已经鞭长莫及了。我站在生我养我的自由州的土地上,感谢上苍,我又可以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讲述我遭逢的苦难,讲述那些制造苦难的人们。我并不想故意丑化他们,妖魔化他们,我只是本着事实坦诚相告。我公正地评价埃德温 埃普斯老爷,他是一个毫无仁慈和公正概念的粗俗之人。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粗鲁无礼,缺乏教养,贪得无厌。此人善于摧毁奴隶的心智,人称“黑奴克星”,对此他沾沾自喜,引以为傲,常常拿来吹嘘,就像骑师卖弄自己驯服烈马的本领一样。他从不把黑人当人看,从不好好履行造物主赋予他的小小的“天赋”,而是把我们当作“私人动产”,是纯粹的活的财产。除了价格高点外,我们在其他方面并不比他的骡子或狗强多少。日后,当无可辩驳的证据摆在他面前,证明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和他一样拥有享受自由的权利—在我离开的那天,他听说我也有妻子和孩子,我深爱着他们,就像他深爱着他的家人一样时,他不停地咆哮和咒骂,他谴责把我从他这里夺走的法律,而且声称,不管花多少钱,他都要找到那个替我送信并暴露了我的囚禁地址的人,要结果那人的性命。他心里想到的只有他的损失,为此他甚至骂我不该生为一个自由的人。只要能给他带来利益,他可以眼睁睁看着奴隶的舌头被连根割掉而无动于衷,他可以看着他们被慢火一点点烧成灰烬,或被恶狗撕成碎片。这就是我的老爷,冷血、残暴、无情无义的埃德温 埃普斯。  在贝夫河两岸,还有一个比他更野蛮的人。我在前面已经提过,就是吉姆 伯恩斯,他的种植园里只有女奴。这个还未进化完成的野蛮人对待奴隶毫无人性,他经常把奴隶们打得皮开肉绽,半死不活,连日常的杂务活都干不成。对自己的残暴不仁,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到处吹嘘,在这方面他的名声比埃普斯还要臭。吉姆 伯恩斯是个毫无怜悯之心的畜生,是个只会对奴隶们挥舞鞭子的蠢货。  埃普斯在赫夫鲍尔待了两年,在此期间他挣了一大笔钱。于是,1845年圣诞节之后,他买下了贝夫河东岸的一个种植园,他现在还住在那里。他带过去九个奴隶,除了我和过去不久便死掉的苏珊,其他人至今还在那里。多年来,他一直没有增加那里的奴隶数量。八年中和我同吃同住的人一直都是:亚伯拉罕、威利、菲比、鲍勃、亨利、爱德华和帕茜。这些人中,除了爱德华生下来便是埃普斯的奴隶,其他人都是他当年在红河岸边、离亚历山大不远的阿奇 B 威廉姆斯的种植园里做监工时买下来的。  亚伯拉罕身材魁梧,比普通人要高出一头。他六十岁,生于田纳西州。二十年前,他被一个奴隶贩子买下并带到了南卡罗来纳,后来卖给了该州威廉斯堡县的詹姆斯 布福德。年轻时,他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但年龄的增长和无休止的辛苦劳作已经损毁了他的筋骨,更消磨了他的心智。  威利四十八岁,是威廉 塔索家的奴隶,多年以来,他一直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大布莱克河上为主人撑船。  菲比是塔索的邻居布福德家的奴隶,她嫁给了威利,后来在她的央求下,布福德买下了威利。布福德是个宽容和善的主人,他是他们县的治安官,当时也是一个很富有的人。  鲍勃和亨利是菲比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因为威利的出现,他们的父亲遭到了无情的抛弃。威利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他勾住了菲比的心,使得她把前夫一脚踢出了他们的小屋。而爱德华就是威利和菲比在赫夫鲍尔河畔生下的孩子。  帕茜二十三岁,同样来自布福德的种植园。她很少与别人打交道,却因为自己是“几内亚黑人”的后代而扬扬自得。他们被一艘奴隶船带到古巴,后来又被转卖给布福德,布福德也是她妈妈的主人。  这就是我的主人家各个奴隶的身世。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有许多可以分享的共同回忆,他们经常一边叹气,一边追忆着在南卡罗莱纳老家的往事。他们的主人布福德后来遇到了麻烦,陷入了债务危机,被迫卖掉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奴隶。他们被铁链锁在一起,任人驱赶着跨过密西西比河,来到了阿奇 B 威廉姆斯的种植园。此时的埃德温 埃普斯还是阿奇家的监工,但他正野心勃勃地筹划着自己的事业;当他们来到种植园后,埃普斯同意接受这些奴隶来抵他的工钱。  亚伯拉罕是个心地善良的老人,就像我们的长辈一样,他很喜欢给年轻的后生们讲些宏大严肃的话题,尤其喜欢讲杰克逊将军 的戎马生涯。当年他在田纳西州为奴时,他的少爷曾跟随这位将军南征北战。他很喜欢回想过去的岁月,插上想象的翅膀飞回到他出生的地方,重现他年轻时的场面。那时的美国全民皆兵,是多么激情燃烧的岁月啊!当年,他的体质比大多数同龄人都健壮,而且更加敏捷有力;然而现在他已经老眼昏花,力气和记忆都大不如前了。他经常在探讨怎样才能烤出最好吃的玉米饼,或者宣讲杰克逊将军的辉煌历史时,忘记了帽子放在哪里,锄头放在哪里,或者篮子放在了哪里。埃普斯老爷不在时,大伙儿不免笑话这老头子一通;要是埃普斯老爷在,他就可能要挨上几鞭子了。他越来越糊涂,一想到自己正渐渐老去,并终将变成一无是处的老朽,他就止不住地唉声叹气。他的健忘症越来越严重,人也越来越糊涂。岁月不饶人,奴隶生活更加快速地催生亚伯拉罕大叔的白发,直到有一天把他拖进坟墓里。  菲比婶婶是干农活的好手,但最近她被派到厨房做事。不到特别忙碌的时候,她就不用到地里去。她是个精明的老女人,老爷或太太不在的时候,她总是喋喋不休地唠叨个没完。  威利正好相反,他寡言少语,喜欢埋头做事而少有怨言,平时话也不多,除了偶尔表达一下他想离开埃普斯老爷,再回一次南卡罗来纳州的心愿。  鲍勃和亨利分别是二十岁和二十三岁,他们俩在各个方面都毫无特点可言。三儿子爱德华已经十三岁了,可他在玉米地或棉花地里还走不了直线,所以他被留在大宅里伺候小少爷们。  帕茜身材窈窕、苗条,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举手投足间透出一股无法消除的傲气,无论是劳动、疲惫或是惩罚都消除不掉。帕茜的确是个出众的姑娘,如果不是奴隶制掩盖了她的才智,并把她置于永恒的黑暗中,她一定是个与众不同、非常独特的人。她能跳过最高的栅栏;跑得也极快,只有最敏捷的猎狗才能追上她;她还精通骑术,什么马都不能把她从马背上摔下去。她翻出来的犁沟是最好的,在劈木头、扎篱笆方面更是无人能及。每天夜里收工时,亚伯拉罕大叔还没找到他的帽子呢,帕茜就已经把骡子牵到食槽前,卸下套,喂好料,也刷过毛了。然而帕茜并没有因为上述的能干而出名,她的手指灵巧、迅速、快如闪电,没有谁的手指能比得上她,因此到了采摘棉花的季节,帕茜就成了棉花地里的女王。  帕茜忠诚听话,踏实肯干。她本是个活泼的女孩子,爱笑,无忧无虑,只要能找到一点点存在感,她就心满意足、乐不可支了,然而,帕茜也是同伴中哭得最多、受苦最多的人。她受过太多的折磨,背上的伤疤不计其数。并不是因为她的活干得不好,也不是她做事不用心或有反叛之心,而是她不幸地遇到了一个好色的老爷和一个嫉妒心极强的太太。那双色眯眯的眼睛让她瑟瑟发抖,而另一个女人则把她的命玩弄于股掌之间。夹在这两人之间,她怎么可能有好日子过呢。因为她,大宅里经常爆发出一阵阵激烈的争吵。最能让太太高兴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她受折磨。不止一次,当埃普斯老爷拒绝卖掉帕茜时,太太就拿些东西做诱饵,让我偷偷把帕茜杀掉,尸体随便埋在沼泽地里某个荒凉的地方就行。如果帕茜能做主的话,她一定很乐意平息太太的妒火。因为和约瑟夫不同,她敢于从埃普斯老爷那里逃出来,哪怕衣服还被他抓在手里。帕茜的头顶永远都是乌云惨淡。只要她对老爷的意愿稍有违抗,便立刻招致一顿鞭打,打得她屈服求饶为止。她在小屋旁或在院子里走路时,只要稍不留心,一块木头或一个烂瓶子就可能从太太的手里飞过来,出其不意地砸到她的脸上。帕茜作为欲望与仇恨的牺牲品,终日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这就是我的奴隶同伴们,我和他们一起下地劳作,一起在埃德温 埃普斯的小木屋里住了十年。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应该还在贝夫河边做着苦工,注定永无出头之日,不能像我现在一样,摆脱了沉重的镣铐,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他们只能苦苦地熬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们终于可以躺下,到那时才尘归尘,土归土。第十四章 帕茜的夹缝生存  这种掺杂着自尊、嫉妒、报复、贪婪和兽欲的战争,在主人的家里旷日持久地进行着,使得整个宅邸天天鸡犬不宁。    1845年,埃普斯在贝夫河畔定居的第一个年头,这一带的所有棉田几乎全被毛虫彻底摧毁了。奴隶们没什么活可干,恐怕要闲上半年时间。后来,贝夫河一带有传言说,圣玛丽教区的糖料种植园里急缺劳力,而且工钱很高。那个教区坐落在墨西哥湾的海岸上,距离阿沃耶尔县有一百四十英里远。区内有一条大河,名叫里约台客河,它从教区穿过,直接流进墨西哥湾。  通常,收到类似的消息后,种植园主们会决定是否将一批奴隶出租给他们。因此,到了9月份,赫尔莫斯维尔已经集合起多达一百四十七人的奴隶大军,男女各占一半,我和亚伯拉罕、鲍勃都在其中。四个白人负责押送和管理全部的奴隶,分别是埃普斯、阿龙森 皮尔斯、亨利 托勒和艾迪生 罗伯茨。他们一共带了八匹马,两匹用来骑行,两匹拉着一辆四轮马车,另外四匹拉着一辆大货车,上面装着毯子和其他补给品,车夫是罗伯茨先生的奴隶约翰。  大约下午两点钟,我们吃过午饭,准备出发。我分配的任务是照看毯子和补给品,以防路上丢失。跑在最前面的是四轮马车,随后是货车,接着是徒步前进的奴隶们,两名骑手负责殿后,整个队伍就这样离开了赫尔莫斯维尔。  走了大概十到十五英里,队伍晚上经过麦克罗先生的种植园时,停下来留宿。我们生起一大堆火,奴隶们铺开毯子睡在地上,白人们则住在大宅里。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押送人已经来到我们中间,对着空气把鞭子抽得啪啪响,命令我们马上起来。奴隶们爬起来后把毯子重新卷起,交到我这里,统一放在货车上,之后队伍便开拔了。  第二天晚上下起了滂沱大雨,我们都被淋成了落汤鸡,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还沾满了泥。后来,我们到了一个货棚,那是以前轧棉花的地方,奴隶们勉强能够站进来避雨,但如果要躺下来睡觉却实在没有地方。我们还是留了下来,将就着挤成一团,熬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又继续赶路。一路上,我们每天吃两顿饭,仍旧是熏肉和玉米饼,做法也和我们在种植园里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们沿途先后经过了拉法耶特维尔、蒙特斯维尔、新城,然后到达森特维尔,在这里鲍勃和亚伯拉罕大叔被人雇走了。我们继续往前走,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少,几乎每经过一个糖料种植园都有一两个或好几个奴隶被留下来。  途中,我们还经过了大草原。那是一片广阔的原野,除了一些荒废的住宅附近偶尔出现几棵移植过来的树外,整个原野毫无遮挡,一望无垠。这里也曾经人口密集,人们耕耘土地,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后来不知什么缘故被遗弃了。现在这里只零星分散着一些居民,以畜牧为生。我们经过时就看到了许多数量庞大的畜群。来到大草原的中央,四面八方,目力所及,尽是一色的荒野,就像置身于一片汪洋,看不到任何起伏。  我被贾基 特纳雇了下来,他是个杰出的、受人尊敬的先生,也是个大种植园主。他的宅邸坐落于萨尔河上,离墨西哥湾只有几英里。萨尔河不大,河水缓缓流入阿查法拉亚湾。我最初的工作是在特纳的制糖厂里修补房子,后来他们给我发了一把砍甘蔗的刀,和三四十个奴隶一起派到了甘蔗园。我发现,砍甘蔗要比摘棉花好学多了,简单而自然,我很快就掌握了其中的技巧,并能跟上速度最快的奴隶了。不过就在甘蔗快要砍完的时候,贾基 特纳又把我安排到制糖厂做把头,负责监督其他奴隶。从开始制糖到最后结束,这里每天都在进行着碾磨和熬煮的工作,昼夜不停。他们给了我一根鞭子,指示我,只要谁敢偷懒就使劲抽他。如果我执行不力,还有一个负责监督我的人,他会对我毫不会客气。除了监督,我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让奴隶们倒班。我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想抽空睡一会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在路易斯安那和其他蓄奴州,大概都有这样一个习惯:如果奴隶们在星期天仍要干活,他们可以获得一些不定什么方式的报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奴隶们才能添点小小的奢侈品或便利品。当一个奴隶在北方被收购或被绑架,然后运到贝夫河沿岸的小木屋里时,他们身上的东西几乎被剥夺干净,像刀、叉、碟子、茶壶,任何形状的陶器或任何类型的家具都是不许保留的。来到种植园后,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是一张毯子。主人不需要他们干活时,他们就把毯子裹在身上,或站着,或躺在地上或板子上。他们可以随便找一个葫芦用来装饭,当然,也可以直接拿着玉米棒子吃,没人会干涉。但如果谁敢去问主人要一把小刀或一把煎锅,得到的很可能是被踢上一脚,或者嘲笑一番。如果哪个奴隶的小屋里出现了这类用品,几乎可以肯定,那绝对是奴隶们用星期天的劳动报酬买来的。因此,打破上帝的安息日,尽管在道德上是犯了忌讳的,但能够通过这一天的劳动改变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于奴隶们来说,也是很乐意的,不然他们根本没办法添置餐具和炊具,这些东西又是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毕竟他们要自己做饭吃。  到了制糖季节,甘蔗种植园里一周七天都在忙碌。安息日里所有奴隶都要继续劳作,这一点没有人存在异议;同样无须置疑的是,所有的奴隶,特别是像我这样被租过来的,都会因为安息日的劳动而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情况在采摘棉花最忙碌的季节也是一样的。奴隶们通常利用安息日劳动获得的报酬,购买刀、壶、烟草之类的东西。女人们自然不需要烟草这样的奢侈品,她们往往把微薄的收入用来购买些花哨的丝带,好在节日里装点她们的头发。  我在圣玛丽一直待到元旦,那时我的安息日收入已经攒到了十块。除此之外,我还有其他的财路,这就要感谢我的小提琴了。它是我忠实的伙伴,不仅给我带来了不错的收入,更在凄苦的奴役岁月里给了我一丝丝安慰。特纳的种植园附近,有一个名叫森特维尔的小村子,那里的人们常在雅尼先生的家里举行盛大聚会,我经常被叫去为他们拉小提琴。人们对我的演奏非常满意,我也因此得到了不错的报酬,最后我的积蓄竟达到了十七美元。  这样一笔可观的积蓄,在我的同伴眼里几乎是天文数字,我成了一个“富翁”。我经常把这些钱拿出来,一遍又一遍地数,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我仿佛看到各种家具、水桶、精致的小折刀、新鞋子、新衣服和新帽子,一一从我的眼前飘过,我得意扬扬,觉得自己已经是贝夫河两岸最富有的奴隶了。  在这个地方,经常会有船沿里约台客河而上,前往森特维尔。我无意中听到一艘汽轮的船长和别人谈话,可以确定,这位船长一定是北方人。我决定冒一次险,便鼓起勇气来到这位船长面前,恳求他让我藏到船上的货舱里。我不敢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只是说自己非常渴望能去往自由州,非常希望能摆脱奴隶制的束缚。他很可怜我,但对我说,那样做根本不可能逃过新奥尔良海关人员犀利的眼睛。如果被发现了,会连累他受到惩罚,而且他的船也会被没收。我诚挚的恳求显然博得了他的同情,我相信他一定心生怜悯,会想尽办法帮助我。但很快,我胸中燃起的希望的小火苗就被扑灭了,我再一次走向绝望,走向无尽的黑暗。  这件事发生后没多久,我们就被集中在森特维尔。几个奴隶主已经到了这里,向种植园主们收取奴隶的租金,随后我们便被带回到贝夫河。就在我们回去的途中,经过一个小村庄时,我在一间脏兮兮的杂货店里看到了提比茨,他的样子看上去挺惨。  后来,听菲比婶婶和帕茜说,我们不在的那段时间,帕茜的麻烦越来越多。这个可怜的姑娘真是不幸。埃普斯那个老畜生打她的次数更多,也更厉害了。他每次从赫尔莫斯维尔醉醺醺地回来—那段时间经常如此—他就会鞭打帕茜,好讨太太的欢心。帕茜已经无法忍受这种惩罚了,很多时候,任何莫须有的理由都会让她挨打,甚至要为埃普斯自己的过失挨打。不过,在埃普斯清醒的时候,他也并非一味地顺从太太无休止的报复心。  总之,在以后的数年间,我们太太的第一要务就是除掉帕茜:让她从眼前消失,不管是卖掉、打死或任何其他的方式都行。其实,帕茜小时候很讨人喜欢,也受大宅里的人欢迎。她那与众不同的活泼本性和乐观的心态,使她得到了许多宠爱与欣赏。据亚伯拉罕大叔说,太太年轻的时候非常喜欢帕茜,经常喂她吃饼干和牛奶,把她叫到广场上,像逗弄小猫一样逗她玩。但是后来,太太发生了可怕的变化。现在,魔鬼占据了她的心,她的眼里只有黑暗和愤怒,帕茜则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  从本性上来说,埃普斯太太并不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只是她的心智被嫉妒所蒙蔽,其实,她的性格中还是有不少值得称道的地方。她的父亲罗伯茨先生住在切尼维尔,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人,在整个教区很受人敬重。她在密西西比河这边的某些学校里受过良好的教育;人长得漂亮、端庄,脾气又好。她对我们所有人都和蔼可亲,唯独帕茜除外。她经常趁丈夫不在场的时候,给我们送些美味可口的小吃。如果她没有嫁给埃普斯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家伙,如果她能生活在一个与贝夫河截然不同的社会中,她一定是一位高雅而迷人的女性。可惜,没有如果。  埃普斯尊重他的妻子,也爱他的妻子,但这都只是在他粗俗的本性所能允许的范围之内。大多数情况下,他极端自私自利的性格严重影响着夫妻之间的感情。  尽管埃普斯心胸狭窄,但他会以自己卑微的方式去爱。他愿意满足她任何的怪念头,答应她的一切要求,当然,前提是不会花太多钱。帕茜一个人在棉花地里顶得上任何两个奴隶,冲这一点,她是无可替代的。因此卖掉她是不现实的,他很难接受。但太太并不把她这些优点看在眼里,这个高傲的女人的嫉妒心已经全面爆发,她一见到帕茜就满腔愤怒,恨不得一脚把她踩死才甘心。  有时候,她的愤怒也会向埃普斯爆发,但再凶狠的争吵最终也会停下,随后一切都恢复平静。然而每到这种时候,帕茜就更加胆战心惊,她常常撕心裂肺地哭泣。因为,每当太太雷霆大怒的时候,埃普斯唯一能够平息她怒火的最好方法,就是答应她要对帕茜施以鞭刑,埃普斯说到做到。因此,这种掺杂着自尊、嫉妒、报复、贪婪和兽欲的战争,在主人的家里旷日持久地进行着,使得整个宅邸天天鸡犬不宁。帕茜是个头脑简单的奴隶,这倒也不失为一个优点,因为那些发生在她身上的“狂风暴雨”所带来的痛苦,最终都会自行消除,不留下一丝痕迹。  从圣玛丽教区回来后,第二年夏天,为了满足我对食物方面的需要,我想到了一个计划,虽然有些幼稚,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引得沿河两岸的许多奴隶纷纷效仿。看到奴隶们都从中得到了好处,我也不禁有些扬扬得意了。那年夏季,熏肉生了虫子。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谁也吃不下去那样的肉。这导致可以供给奴隶们的肉量大大减少,通常到周六晚上前就已经吃光了,即使还有剩余,也肯定是爬满蛆虫,看到就令人作呕。于是,奴隶们便到沼泽里猎取浣熊和负鼠。但我们白天必须干活,完成工作量,只能到晚上去打猎。某些种植园里的奴隶,有时一连几个月就靠这种方式补充肉食。种植园主们并不反对奴隶打猎,那样可以为熏肉房省掉不少事,况且猎杀浣熊也可以保护玉米免遭破坏。奴隶们不准使用火器,所以他们就用狗和木棒打猎。  浣熊的肉很可口,但烤负鼠的肉却更加美味。负鼠的身体呈长长的圆柱状,皮毛为白色,头部像猪,尾部却像老鼠。它们通常在地下挖洞藏身,或寄居在桉树的树洞里,行动非常笨拙迟缓。但负鼠却又极其狡猾,拿树枝轻轻敲它们一下,它们立刻就会滚在地上装死。如果猎人不管它们,没有及时扭断它们的脖子,就去追其他动物,等他们回来时就会发现“死掉”的负鼠已经不见了。这小东西利用假象欺骗敌人,趁机逃走了。事实上,劳累了一天的奴隶们非常疲惫,没有几个人愿意到沼泽地里去猎取晚餐,还不如一头倒在地上呼呼大睡。反正只要不饿肚子,不吃肉也死不了人。老爷们还怕他们吃得太多会变胖呢,主人们最希望奴隶们像赛马一样精瘦健壮,那样的奴隶利用价值最高。在红河沿岸的许多糖料和棉花种植园中,有很多这样的奴隶。  常言道,需求乃发明之母。为了省却半夜三更到树林里或沼泽地里打猎的麻烦,同时利用我的小屋距离河岸不远的条件,我想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办法,来解决生活中必需的食物问题。这个办法就是在河中建一个渔栅。  我做了一个两到三英尺见方的框架,框架的高度根据水的深度来设定。在框架的三条边上,我钉上了木板,木板不能挨得太近,中间留出空隙让水可以自由通过。在第四条边两端的柱子上,各刻出一道凹糟,安一个可以沿凹槽上下滑动的门。框架内放置一个活动底板,能够很轻松地升到框架顶部。在活动底板的中央钻一个孔,将一根手柄或圆木棒的一端插入孔中,从底板下面绑住,但不要绑得太牢,否则便无法转动了。手柄的另一端一直伸到框架的顶部,甚至可以超出框架。手柄上钻有许多小孔,在小孔中插入长长的细木棍,它们朝向四面八方,不管大鱼小鱼,只要从这些小木棍中间穿过时,就不可避免地要撞到木棍。框架做好之后,固定到水中,渔栅便形成了。  简单说,这个渔栅就是一个有着活动底板和活动门、像板条箱一样的方形笼子。把活动门拉起来,为了不让门自动掉落,我在门的内侧靠下方刻一道凹槽,门拉起来后,在与凹槽对应高度的手柄上也刻一道凹槽,用一根木棍支在这两道凹槽之间,起固定作用。把玉米面加水与棉花揉在一起,变硬后放在渔栅的最里面,这就是诱饵。当鱼儿从门口进入渔栅并向鱼饵游过去时,不可避免地,它会撞在某一根小木棍上,从而导致手柄转动,使支撑门的木棍移位,没有了木棍的支撑,门便落了下去,把鱼儿困进了渔栅。抓住手柄的上端,将活动底板向上提,直到升上水面,便可以将鱼捞出来了。这样的渔栅在其他地方也许早就有人使用,但坦白地说,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贝夫河中盛产各种鱼类,而且个儿大味美。从那以后,我和我的同伴们再也没有缺过鱼肉。这就好比挖到了宝藏—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资源。多少年来,遭受奴役的非洲儿女们就是守着这条河,辛苦劳作却忍饥挨饿,殊不知这看似萧条的河流实则物产丰富,真是可惜。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我们附近发生了一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件事充分反映了当地的社会状态,以及人们对于冒犯的报复方式。在河对岸,与我们的小屋正相对的位置是马歇尔先生的种植园。他出身于美国最富有的贵族家庭之一。当时,纳奇兹附近的一位先生一直在和他商谈产业收购的事。一天,有个人急匆匆地跑到我们的种植园报信,说马歇尔先生的种植园里正在发生可怕的争斗,而且已经有人流血,如果不赶快把争斗的双方分开,很可能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我们匆忙赶到马歇尔先生家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那位来自纳奇兹的先生倒在一个房间的地板上,死了;而马歇尔伤痕累累,浑身是血,正怒气冲冲地来回踱步,“口吐威吓凶杀的话 ”。原来两人商谈收购事宜时,发生了口角,继而拔枪相向,引发了这场无可挽回的惨剧。然而,马歇尔并没有因此坐牢。马克斯维尔当局虽然进行了审讯或调查,但马歇尔最终无罪释放,又再度回到了他的种植园。而且据我看来,这个“灵魂已经沾满同胞鲜血”的人似乎比以前更受人尊敬了。  埃普斯对这件事表现出极大的关心,他陪同马歇尔去了马克斯维尔,并在各种场合竭力替他辩护。但是他的好心并没有给他带来好报,马歇尔对他不仅没有心存感激,后来竟与他反目成仇,想要他的命。他们在一次赌博中发生了争执,最后成了不共戴天的大仇人。有一天,马歇尔拿着手枪和猎刀,骑马来到了埃普斯的家门口,叫嚣着要与他理论;埃普斯没出来,他就骂他是胆小鬼,并扬言一见到他,就要像打死一只狗一样结果他的性命。埃普斯老爷始终没有接受对方的挑战,不过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因为他胆小懦弱,也不是出于小心谨慎,而是因为埃普斯太太的缘故。可是后来,两人又达成了和解,从此还成了最亲密的朋友,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北方各州,当事双方肯定会受到惩罚;然而在贝夫河沿岸,这种事却已是司空见惯,人们早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这里的人都习惯带着猎刀,一言不和、拔刀相向的事儿十分常见。从这点来说,他们不像是受过教化的文明人,更像无知无畏的野蛮人。  惨无人道的奴隶制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人类美好的情感都被残酷和暴戾所取代。我每天目睹人间的各种苦难—听奴隶们苦不堪言的抱怨,看他们在无情的皮鞭下痛苦地翻滚,或被恶狗疯狂地撕咬,默默无闻地死去,连寿衣和棺材都没有,就被随意地埋入地下。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谈何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不可否认,在阿沃耶尔县教区,的确还有很多宅心仁厚的好人,比如威廉 福特,他对奴隶们就充满了怜悯;还有很多善良、富有同情心的人,他们悲天悯人,对天下苍生都饱含深情,看到众生受苦受难,他们无法做到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我不想因为奴隶主的残忍而责怪他们,这不是他们的错,错的是他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制度。社会环境和生活习俗对个人的影响很大,从小耳濡目染,人人都被灌输了这样的理念:奴隶生来就低人一等,黑人接受白人的奴役,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透入骨髓。  奴隶主中可能有仁义之士,自然也可能有残暴之徒—有些奴隶衣食无忧,幸福快乐;而有些奴隶则衣不蔽体,忍饥挨饿,尝尽凄苦。总之,在我看来,一个允许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的制度,是残酷的、野蛮的和不公正的。社会上也有些作者创作了一些作品,来描绘奴隶们卑贱的人生。他们大多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庄严面孔,或写实,或杜撰,细述“无知是福”的好处。他们舒舒服服地躺在扶手椅里,大谈奴隶生活的乐趣。如果让他们和奴隶们一起到田里去受苦,和他们一起睡在冰冷的小木屋里,吃同样难以下咽的食物,一样遭受鞭打、追捕、蹂躏,那么他们大概就会以另外一种腔调,来讲述奴隶的故事了。倘若让他们有机会了解一个苦命奴隶的内心,了解奴隶心底的愿望—那些在白人面前永远不敢声张的念头—在夜不能寐的夜晚,让黑人和白人并肩而坐,开诚布公地谈论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白人就会发现,99%的奴隶都对自己的处境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对自由的热爱与向往,不比任何人少一分。第十五章 奴隶们的圣诞节  这是休息的节日,是吃喝玩乐、尽情嬉戏的节日,是奴隶们的狂欢节。虽然一年中只有这么几天,他们可以享受有限的自由,但这已经足够让他们欣喜若狂了。    我不擅长摘棉花,每到砍甘蔗和制糖的季节,埃普斯就把我租给了糖料种植园。我为别人干一天活,他就能得到一美元的租金,以此补偿我在棉花地里的劳动。我很擅长砍甘蔗,连续三年,我的速度在霍金斯先生的甘蔗园里都保持着领先地位。有五十到一百个奴隶同时在他的种植园里干活,但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我。  我在前面的章节已经描述过棉花的种植流程,现在也许该说说甘蔗了。  种甘蔗的头道工序和种棉花一样,也是犁地松土,不过种甘蔗时土要犁得更深一些,但具体操作并无太大区别。1月份开始种甘蔗,通常会持续到4月。甘蔗为多年生植物,种一次可以连续收三茬,直到宿根彻底坏掉,挖出来再重新种植。  种甘蔗需要三组奴隶同时作业。第一组从甘蔗堆中把甘蔗抽出来,砍掉茎秆上的头和梢,只留下完好健康的蔗茎。每一节蔗茎上都有芽头,和土豆类似,埋进土壤后就会生出芽苗。第二组将蔗茎放置在事先犁好的土沟里,通常是两根蔗茎并排摆放,前后间隔四到五英寸。第三组手持锄头跟在后面,用土将蔗茎埋住,通常以蔗茎埋在土下三英寸为宜。  最多四周,甘蔗的芽苗便钻出地面,从此进入快速生长期。甘蔗田和棉田一样,要锄三次草,只不过甘蔗的根会吸附大量土壤。8月初的时候,锄草基本已经完成,大概到9月中旬时,砍掉需要留种的甘蔗,堆成垛储藏起来。进入10月,压榨机或制糖厂就要做好准备,随后马上进入甘蔗的收割阶段。  甘蔗刀的刀刃长十五英寸,中间部分宽三英寸,越靠近刀尖和手柄就越窄。刀片很薄,为了不影响速度,需要经常磨得锋利无比。砍甘蔗时,奴隶们三人一组,每人负责一行,中间的人在前,其他两人一左一右跟在后头,同步向前推进。具体操作是,先用刀削掉甘蔗茎秆上的叶子,然后砍掉末梢不熟的部分,只留下完全成熟的蔗茎。需要注意的是,不熟的部分必须全部砍掉,否则糖浆容易发酸,影响蔗糖的销路。砍掉末梢之后,再从根部砍断,把根留在土壤中,即宿根。中间那个人只需把整段蔗茎放在身后即可。而跟在左右的两个人,则需要把他们砍下的蔗茎和中间那个人的放在一起。每组后面会跟着一辆马车,年幼的奴隶们负责把砍下的甘蔗搬上车,运往制糖厂加工。  如果种植园主发觉霜冻即将来临,就需要对甘蔗进行深埋处理。此时需要提前砍下甘蔗的茎秆,竖着放进水沟,甘蔗的末梢部分可以遮挡茎秆免遭霜打。按这种方式存三周到一个月,甘蔗不会变酸,又能防止霜冻。等到适当的时候再把它们取出来,切边,装车运到制糖厂。  1月份,奴隶们重新回到地里,为甘蔗的第二轮生长做准备工作。此时,地里遍布枯萎的甘蔗梢和甘蔗叶,将它们收拢起来,待到某个晴天,放火全部烧光。随后,需要松一松甘蔗残株周围的土,要不了多久,宿根上便会发出新的芽苗。再过一年仍是如此,不过到了第三年,甘蔗宿根的生命力已经耗尽,需要挖出来,然后犁地重新栽种。通常情况下,第二年的甘蔗要比第一年的甜,产量也更高;而第三年又胜于第二年。  连续三季,我都在霍金斯的种植园里干活,而且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待在制糖厂。霍金斯的种植园加工出的白糖因质量上乘而远近闻名。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他的制糖厂和蔗糖的加工流程。  制糖厂矗立在河边,是一栋用砖石垒成的庞大建筑。紧挨着厂房,有一道四面敞开的大棚,长约一百英尺,宽四十到五十英尺。厂房外是一台巨大的锅炉,里面冒出浓浓蒸汽。在制糖厂里面,地上有一个十五英尺高的砖墩,上面安放着机器和发动机。机器带动两根直径两到三英尺、长六到八英尺的巨大铁滚轴,滚轴的位置要高于砖墩,两根滚轴同时向中心旋转,用来压榨甘蔗。滚轴下方是一条传送带,由铁链和木头做成,状如小型压榨机上的皮带,从屋里一直伸到屋外,贯穿整个棚子。甘蔗被马车一车车从田里运到这里来,卸到大棚的两侧。传送带的两旁各站一排黑人小孩子,他们负责把甘蔗放在传送带上,输送到厂房内,填入滚轴之间。经过压榨之后,甘蔗渣会落在滚轴下面的另一条传送带上。这条传送带通往厂房外的另一个方向,将甘蔗渣输送到一个大烟囱里烧掉。这种处理方法比较彻底,可以做到一劳永逸。因为如果不马上烧掉,那些甘蔗渣很快就会堆满整个厂房,而且它们在短时间内就会发酸、腐烂、变臭,极易引起疾病。  滚轴下方是一个导引槽,榨出来的甘蔗汁落入其中,然后流进一个储存池。用管子将蔗汁引入五个过滤筛,每个过滤筛又连着数个大桶。过滤筛中充满骨炭,这是一种类似于粉状木炭的物质,通过将骨骼放入密闭容器煅烧制成,主要用途是对熬煮之前的蔗汁进行脱色处理。过滤后的蔗汁,会流进地上一个更大的池子里。通过蒸汽泵,把蔗汁从池子里抽进一个铁制的澄清池,并用蒸汽加热至沸腾。接着,通过连接管,蔗汁又经过第二个和第三个澄清池,然后进入一个封口的铁罐。铁罐内有管道通过,而管道内又充满了蒸汽。蔗汁受热沸腾后,要再度通过三个同样的铁罐,最后才用另一根管道将蔗汁输送到地面上的冷却槽里。冷却槽其实就是许多木盒子,但盒底是非常细密的网筛。熬煮后的蔗汁流入冷却槽,遇到空气后迅速结晶成粒,而糖浆则通过筛子流到了下面的收集箱中。  此时,筛子上已经析出了许多晶莹剔透、洁白如雪的白砂糖或块糖。冷却后取出来,装入大木桶,就可以拉到市场上卖了。而收集的糖浆,则通过另一个流程被制成红糖。  我所描述的这个制糖厂并不算完美,其他地方也许还有规模更大、结构也大不相同的制糖厂,但不管怎样,在贝夫河两岸,霍金斯的制糖厂恐怕是首屈一指的。新奥尔良的兰伯特是霍金斯的合伙人,此人绝对富得流油,据我所知,他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四十多家糖料种植园中都有股份。  一年到头,奴隶们唯一能从无休止的劳役中解脱出来的时间,便是圣诞节。埃普斯通常会给我们放三天假—其他种植园主有放四天、五天或六天的,这就看主人的慷慨程度了。这是奴隶们最殷切期盼的日子,从年初到年尾,他们望眼欲穿地期盼这个节日。每一天夜幕降临,他们就很开心,不是因为终于可以睡一会儿觉,而是因为离圣诞节又近了一天。不管老人或是孩子,在这个节日里都同样的欢天喜地,就连亚伯拉罕大叔也不再唠叨安德鲁 杰克逊将军的丰功伟绩,帕茜也暂时忘记了她曾遭受过多少苦痛,一切的一切,都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中烟消云散。这是休息的节日,是吃喝玩乐、尽情嬉戏的节日,是奴隶们的狂欢节。虽然一年中只有这么几天,他们可以享受有限的自由,但这已经足够让他们欣喜若狂了。  这一带还有一个传统,即当圣诞节来临时,某个种植园主要把附近种植园中的奴隶全都邀请过来,和他自己的奴隶们一起,享用一顿丰盛的圣诞晚餐。比如说,倘若今年由埃普斯提供晚餐,那么明年圣诞之际就轮到马歇尔,后年便是霍金斯,依次循环。通常情况下,一顿圣诞晚餐能集合三到五百名奴隶,他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徒步、坐马车、骑马或骑骡子,有时两三个人共骑一匹马或一头骡子。有一回,亚伯拉罕大叔、菲比婶婶和帕茜三个人骑在同一头骡子上,小跑着去某个地方吃圣诞晚餐,这种情景在贝夫河附近并不会引起人们的侧目。  那是一年中最隆重的日子,奴隶们个个盛装打扮,棉衣已经洗干净,鞋子也用蜡烛打磨过,要是正好有顶无沿的帽子,那就神气十足地扣在头上。不过,就算是光着脑袋或光着脚,他们也一样会受到盛情款待。通常,女人们会用手巾裹着头发,如果谁运气好,碰巧有条火红的丝带,或者从女主人的祖母那里承袭了一顶破软帽,到了这样的场合,就一定要拿出来戴在头上。据我观察,年轻女奴们最喜爱的颜色是红色,尤其喜欢鲜艳的红色。如果没有红丝带,她们想尽办法也要找一根这样或那样的红绳子,把她们羊毛一样乱蓬蓬的头发扎起来。  聚餐的桌子摆在露天的地方,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肉类和蔬菜。熏肉和玉米饼是上不了这样的席面的。准备这么多人的饭食是一个大工程,做饭的地点有时候在种植园的厨房里,有时候转移到院子里某棵茂密的大树下。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就需要在地上挖一条沟,把木柴放到沟里点燃,直到烧成火红的炭,然后就着炭火烤鸡肉、鸭肉、火鸡肉和猪肉。有时,甚至会把一整头野牛放在火上烤,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除了肉类,聚餐上还能吃到面粉做的饼干、桃子和其他水果做的蜜饯。还有除了肉馅之外的各式果馅饼,以及其他许多奴隶们平时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点心。只有全年仅靠熏肉和玉米饼为食的奴隶,才会真心发现,这样的一顿大餐是多么丰盛。平时养尊处优的白人们自然不会对这样的饭食垂涎欲滴,他们往往聚在一旁,像观察吃草的牲口一样,津津有味地欣赏大快朵颐的奴隶们。  奴隶们围坐在粗糙的木桌旁,男人一边,女人一边。有些奴隶私底下早已暗生情愫,这时就会想方设法坐到彼此对面。爱情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奴隶们虽然地位低微,生活艰苦,但那颗淳朴的心依然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真是令人欣慰。他们一个个欢欣鼓舞,黝黑的面孔熠熠生辉。他们的牙齿多么洁白,如象牙一般令人羡慕,在黑皮肤的映衬下更加光彩夺目,桌子两旁形成了两道长长的晶莹的玉带。面对如此盛宴,奴隶们神采飞扬,心醉神迷,欢笑声、餐具的叮当声响成一片。卡夫高兴得眉飞色舞,情不自禁地把胳膊搭在了邻座的肩头;内丽朝桑博晃动着手指,笑得花枝乱颤,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开心,如此忘乎所以。这欢乐和嬉闹从晚餐开始,一直持续到结束,一刻也不曾中断。  奴隶们吃光了桌子上的所有食物,他们的肠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接下来,圣诞舞会要开始了。每逢这样的节日,我的任务就是拉小提琴。众所周知,非洲黑人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种族,我的同伴中就有许多弹班卓琴 的高手。我在这一带拉小提琴是出了名的,常被人称作“贝夫河上的欧里 布尔 ”。我的主人经常收到其他白人发来的邀请信—有的甚至来自十英里之外—请他派我过去,为他们的舞会或节日庆典演奏。主人因此会获得一定的报酬,而我回来时,口袋里往往也装满了各种微不足道的小东西,那是高兴的客人们赏赐给我的礼物。也正是因为这些机会,我对贝夫河流域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每当普莱特 埃普斯(我的名字)拿着小提琴从镇上经过时,赫尔莫斯维尔的青年男女们就知道,又有可以凑热闹的地方了。在我经过的路上,有很多人会打开门或窗户,问道:“你这是去哪儿啊,普莱特?”或者“今晚演奏什么啊,普莱特?”很多次,我走在大街上,就会有一群兴高采烈的孩子们围在我身边,央求我演奏一曲。如果我不着急赶路,就会抽出琴弓,坐在骡子的背上为人们演奏。  唉,如果没有心爱的小提琴,我真不敢想象自己该怎样度过那漫长的奴隶生涯。凭着它,我得以进出许多富丽堂皇的大宅;凭着它,许多个日子里我不必在田地里忍受劳作之苦;凭着它,我才有资本让我的小屋更加充实。比如,我给自己添置了烟斗和烟草,还买了几双新鞋;此外,它还让我有机会经常远离暴戾的主人,不用看他如何残忍地虐待我的同伴。相反,我见证了更多的酒宴与欢乐。它是我的忠实伴侣,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当我快乐时,它用高昂欢快的声音应和我;当我忧伤时,它用轻柔婉转的旋律抚慰我。多少个夜晚,当我想到命运的不幸和前途的黑暗,因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时,它就会为我唱起一首平安之歌。安息日里,当我们获准一到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便带着它来到河岸边某个安静的地方,悠悠扬扬地拉上一曲,让琴声带着我的心声,随着河水流向未知的远方。亲爱的小提琴,让我声名远播。因为它,我交到了朋友—如果没有它,像我这样的黑奴永远也不会得到任何人的关注;因为它,我在每年的盛宴中拥有一个上宾的座位,在圣诞舞会上获得了最热诚的欢迎。啊,圣诞舞会!如果你看到过路易斯安那的奴隶们的舞蹈,你就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欢快”,什么才叫“发自内心的快乐”,什么才叫“热情奔放无拘无束”。在圣诞之夜的星光下,奴隶们并不是像那些平常寻欢作乐的男男女女一样,拖着懒洋洋的步伐,像蜗牛一样,跳着慢吞吞的花布舞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舞动的吧!  有一年的圣诞节,我至今记忆犹新,应该说它是极具代表性的。通过这段回忆,读者也可以大致了解我们过圣诞的情景。那晚的舞会最先是从两个人开始的,一个是斯图尔特家的女奴莱夫丽小姐,另一个是罗伯茨家的奴隶山姆先生。山姆对莱夫丽的爱慕是众所周知的。当时奴隶中间还有另外一对小情侣,女的是马歇尔家的,男的是凯里家的。莱夫丽性格活泼,算得上一个十足的疯丫头;她在卖弄风情方面,更是出类拔萃。那天晚上,山姆 罗伯茨可以说是风光无限。莱夫丽在众多男子的邀请面前,唯独向山姆伸出了手,同他跳起了第一支舞。其他男人一个个不禁垂头丧气,又气得直晃脑袋,恨不得冲上去把山姆按在地上暴打一顿。但山姆对他们的愤怒视而不见,在迷人的舞伴旁边,他的双腿像鼓槌一样上下跳个不停。人们把他俩围在中间,不住地欢呼喝彩。他们越跳越兴奋,当所有人都跳累了停下来喘息,他们却仍旧跳个不停。山姆最终体力不支退下场来,留下莱夫丽一人像陀螺一样在场上旋转。这时,山姆的一个竞争对手皮特 马歇尔趁机跃上前去,他使出浑身解数,做出各种难以想象的动作,仿佛在拼命地告诉莱夫丽和全世界:山姆 罗伯茨是个没用的、无足轻重的家伙。  然而,皮特完全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如此激烈的舞蹈很快便让他上气不接下气,最后他像个被倒空的麻袋一样瘫在地上。哈利 凯里又不失时机地蹿上去一试身手,可是莱夫丽也没有给他太久的时间表现,不一会儿他就喘着粗气败下阵来。人们不停地对着莱夫丽欢呼喝彩,作为贝夫河上“最能跳的姑娘”,她的地位始终无人可以撼动。  人们一波一波地拥上场,又一波一波地退下来,在场上停留的时间最长的人,将获得人们最热情的赞扬,舞会就这样一直持续到天大亮。小提琴的声音从未间断,不过他们也会奏出自己独有的音乐,那就是用手打出的“拍子”,和着一曲曲并没有实际意义的歌曲。那些歌词在创作之时,就没有打算要表达什么思想或内涵,而只是纯粹为了迎合某些曲调或动作。打拍子的动作也很花哨,通常是先用双手拍打双膝,然后双手互拍,再用一只手拍打右肩,另一只手拍打左肩,拍打的同时还要保持与双脚和歌唱的节奏。我记得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小溪弯弯小河流,  啊,亲爱的人,  我要和你到白头;  死了咱就上天堂呀,  没有愁来没有忧;  万能的造物主啊,  你听我说,  我想要的并不多,  大大的种植园我只要一个,  还要个漂亮可人的好老婆。  合唱:爬上那橡树,跳下那河,  两个监工呀,看一个奴隶干活儿。    要是这段歌词和曲子不合拍,那就换成“老猪眼”—那真是诗歌中的极品,当然,如果你不曾在南方听奴隶们把它唱出来,也许你只会觉得这是世界上最蹩脚的文字,它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走了,谁来了?  漂亮的小姑娘哟,  身穿花衣裳。    老猪眼啊!  老猪眼!  还有那大马哟!  健壮又漂亮!    娘胎里出来头一回见,  小姑娘身穿花衣裳。    老猪眼啊!  老猪眼!  还有那大马哟!  健壮又漂亮!    或者再看下面这一首,更荒诞,更不知所云,但是从奴隶们的嘴巴里唱出来时,却极富韵味:    黑鬼迪克黑鬼乔哟,  这俩混球偷了我的羊哟。    合唱:陪着吉姆单脚跳,  陪着吉姆走一遭,  陪着吉姆把话聊。    黑人老鬼名叫丹,  黑得简直像块炭,  黑人老鬼乐翻天,  庆幸自己不是炭!    陪着吉姆单脚跳,  陪着吉姆走一遭,  陪着吉姆把话聊。    过完圣诞节当天,奴隶们可以自由安排剩下的假日。主人会给他们开路条,在限定的距离内,他们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或者他们也可以留在种植园里干活,但此时主人会给他们相应的报酬。不过,几乎没有人会选择后者。这几天里,奴隶们像这个世界上许多自由的人一样,他们东奔西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短暂的放松,暂时远离恐惧和皮鞭,让他们从外表到举止风度,都彻底变了样。他们已经不再是那群在地里劳作的奴隶了,他们拜访朋友,骑马游玩,或者偶尔也去会会旧情人,或者买些能让自己开心的小东西,总之所有的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对于南方种植园里的奴隶们来说,一年当中,只有这三天圣诞假期是快乐无忧的,而在剩下的三百六十二天,则充满了疲惫、恐惧、痛苦和无休无止的劳役。  圣诞节是订婚结婚的好时候,这已经是奴隶们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果两个奴隶要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在仪式之前,他们只需征得各自主人的同意即可。女奴的主人通常鼓励她们结婚。在奴隶的世界里,只要主人同意,男人可以拥有多个妻子,女人也可以拥有多个丈夫,而且结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抛弃另一方。关于离婚或重婚罪之类的法律,在这里显然是不适用的,因为奴隶们只是私人的财产。如果妻子和丈夫分属两个不同的种植园,丈夫可以在星期六的晚上到妻子那里去,当然,前提是两者之间的距离并不远。比如亚伯拉罕大叔的妻子,就住在与埃普斯的种植园相距七英里的赫夫鲍尔河畔。埃普斯准许他每两周去看一次妻子,不过正如我前面说的,他已经垂垂老矣,最近甚至经常忘了这回事儿。亚伯拉罕大叔的脑子里每天想的尽是杰克逊将军,像男女情事,床笫之欢,是无知无畏的年轻后生们干的事,像他这样严肃深沉的哲人,自然是不合身份的。第十六章 获救希望的破灭  获救的希望就像一束光线,照在我心灵上,给我唯一的安慰。如今这希望之光摇曳不定,暗淡下来,它终将被沮丧的气息彻底熄灭……    我几乎从未离开过埃普斯老爷的种植园,除了在甘蔗成熟的季节,到圣玛丽教区做工以外。他只是个小种植园主,奴隶的数量不多,所以不需要聘请工头,监工的事通常都由他自己干。他没钱购买更多的奴隶,所以到了采摘棉花的忙碌季节时,按惯例他会雇用一批奴隶前来帮工。  在稍大的种植园里,如果拥有五十、一百甚至二百名奴隶时,就必须配一个监工了。据我所知,监工清一色地都骑着高头大马,腰里挎着手枪、猎刀和皮鞭,身后还跟着几条狗。他们通常跟在奴隶们后面,严密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做监工的首要条件,就是要足够的冷酷无情。他们的职责是保证作物的收成,只要能完成这个任务,奴隶们无论受多大的苦也是在所不惜的。狗主要用来追赶那些试图逃跑的奴隶,当然,如果奴隶偶尔生病,跟不上干活的进度,或挨不了鞭子时,狗就派上了用场。手枪是为了应付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已有许多先例证明带枪是完全有必要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奴隶们被压迫得太狠,有时也可能会奋起反抗。去年1月,马克斯维尔竖起了一个个绞刑架,一年前有个奴隶杀死了他的监工,后来被当众绞死。  那件事,发生在离埃普斯红河边的种植园不远的地方。那天,这个奴隶的任务是劈木头,可是后来监工又给他派了其他差事,占用了大部分时间,使得他根本无法完成劈木头的任务。第二天,监工找他算账,丝毫无视他被另一件差事占用了时间的事实,不由分说便命令他脱掉上衣,准备抽他一顿鞭子。当时树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附近也没有人。那个奴隶刚开始屈服于监工的淫威,挨了一些鞭子,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让他窝了一肚子火,加上鞭打的痛苦,他终于忍无可忍,跳起来抓起一把斧子,就把监工砍死了,而且把尸体剁得支离破碎。杀人之后,这名奴隶并没有逃跑或藏起来,而是马上跑到他的主人那里,陈述了整件事的经过,并声称愿意拿自己的性命来赎罪。最后他被送上了绞刑架,绳索套在脖子里时,他仍面不改色,毫无畏惧,临死之前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监工下面还有把头,把头的数量与奴隶的人数成一定的比例。把头一般由黑人担任,他们除了要完成自己的任务外,还要被迫拿鞭子管理他负责的其他奴隶。干活时,他们就把鞭子盘在脖子里。如果不好好利用鞭子管理其他奴隶,让鞭子成了摆设,那他们自己就要挨鞭子。不过把头们可以享有一小部分特权,比如,砍甘蔗期间,奴隶们是不能长时间坐在地上吃饭的,而把头可以。厨房里做好了玉米饼,中午用马车拉到地里。把头负责分发食物,奴隶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吃完。  夏天,奴隶们超负荷劳动时,经常会出现中暑或脱水的现象。往往正在干活时,就有人猝然倒地,身体僵硬。把头就会把他们拖到棉花、甘蔗或附近大树的阴凉下,泼水或用其他的方法把他们弄醒,让他们再回到自己的位置继续干活。  我刚来到埃普斯的种植园时,是在赫夫鲍尔,我们的把头是罗伯茨的奴隶汤姆。汤姆是个粗鲁的家伙,而且极端苛刻。埃普斯搬到贝夫河后,开始让我做把头。所以,我每天下地干活时,都要把鞭子盘在脖子里,直到我最终离开。埃普斯在场的时候,我不敢太过仁慈,我不像有名的汤姆叔叔 那样,拥有基督徒刚毅不屈的精神,敢于面对主人的滔天大怒,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事实证明,我只有屈从于主人,才能避免汤姆叔叔殉难的结局,同时也能使我的同伴少受些苦。我很快就发现,不管埃普斯在不在地里,他都能严严实实地监视我们。或许是从广场上,或许是从附近的某些大树后,或许是在其他隐蔽的观察点,他密切窥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要是我们中间有谁干活拖了后腿,或者偷懒了,晚上回到宿舍时他就会来找我们算账。对于埃普斯来说,有错必罚是原则性的问题,那些犯错的奴隶必定要遭受惩罚,而我因为监管不力,同样也要受罚。  但是,如果他看到我毫不客气地用起了鞭子,就会格外心满意足。俗话说,熟能生巧,一点也不错。我在做把头的八年时间里,学会了如何灵巧准确地操纵鞭子,每一鞭挥出去,我都能让鞭子恰到好处地落在与同伴们的后背、耳朵或鼻子相差只有一根头发丝的地方,使他们看上去好似挨了打,却不用承受切肤之痛。当我们感觉埃普斯正在远处观望,或者相信他正藏在某个地方偷偷窥视时,我就开始起劲儿地挥舞起鞭子,而同伴们也按照事先约好的,装作痛苦与愤怒的样子,辗转扭动着身体,发出一声声尖叫。实际上,鞭子连他们的皮都没有蹭到。当埃普斯在场的时候,帕茜又总会不失时机地在他面前抱怨,说我整天不停地鞭打他们。还有亚伯拉罕大叔,总是摆出他那特有的诚实面孔,严厉地指责我,说我打在他们身上的鞭子,比杰克逊将军在新奥尔良打在敌人身上的鞭子还要重。这时,如果埃普斯没有喝醉,又碰巧心情不错,那他便会扬扬得意一番。而如果他喝醉了酒,我们中自然就会有人要吃些苦头了。有时候他的暴戾十分恐怖,可能会让他的奴隶们性命不保。有一次,这个喝醉酒的疯子为了取乐,竟然想割断我的喉咙。  那天,他去赫尔莫斯维尔参加射击比赛,我们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和帕茜肩并肩地锄着地,她突然低声对我说:“普莱特,你有没有看到,那老猪头又招手让我过去了?”  我侧着脑袋偷偷向周围扫了一眼,发现埃普斯果真正站在地边,打着手势,扮着鬼脸,这是他喝到半醉时候的习惯。帕茜看出了他的下流意图,开始哭了起来,我低声提醒她不要抬头,就当没有看到埃普斯,只管继续干活。埃普斯怀疑是我捣的鬼,他蹒跚着步子,怒气冲冲地向我走来。  “你对帕茜说了什么?”他冲我吼道,嘴里连带着不干不净的字眼。我随口编了些托辞搪塞他,结果反倒让他更加怒不可遏。  “这个种植园什么时候成你的了,你这该死的黑鬼?”他这样问道,发出恶毒的冷笑,同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衬衣领子,而另一只手则向口袋中伸去。“现在,我要割断你的黑喉咙;没错,我就是要这么做。”说话间,他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了小折刀。但他一只手无法将折刀打开,最后他用牙咬着刀刃往外拔,眼看就要成功了。我感觉自己必须挣脱他,因为此时他根本就不清醒,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像是开玩笑。我衬衣前面的扣子是开着的,于是我迅速转身,从他跟前跳开,但他仍紧紧攥着我的衣服,结果整件衬衣被他从后面拽了下来。他抓不着我了,就喘着粗气追我,不一会儿就停下来歇气,骂上几句,接着继续追。后来实在追不上,他便又是命令、又是哄骗我到他跟前去,不过我始终小心翼翼地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就这样,我们在地里兜了好几个圈子,他气急败坏,拿东西砸我,每次都被我躲了过去。我当时并不害怕,反倒觉得有些可笑,我心里清楚,等埃普斯酒醒之后,他一定会被自己酒后干的傻事逗得哈哈大笑。最后,我看到太太正站在院子的篱笆前,看着我们主仆二人半是严肃、半是滑稽的表演。我立刻从埃普斯身边冲过去,直接跑向太太。埃普斯也看到了太太,他并没有追过去。他在地里待了一个多小时,这期间我就一直站在太太身旁,告诉她事情的经过。太太也发火了,指责她的丈夫和帕茜。终于,埃普斯向大宅走去,这时他差不多已经醒酒了,走路不再东摇西晃。他背着手,故作庄重,还装得像个孩子一样无辜。  等他走近,埃普斯太太开始厉声呵斥他,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问他到底为什么想要割断我的喉咙。我没想到的是,埃普斯竟然摆出一脸惊讶的表情,还以所有圣人的名义发誓,说他那天都没有跟我说过话。  他厚颜无耻地质问我:“普莱特,你这满嘴瞎话的黑鬼,我跟你说过话吗?”  身为一个奴隶,哪怕你说的是事实,但公然反驳自己的主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所以,我当时沉默不语,等他进入大宅后,又回到地里继续干活,从此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不久又发生了另一件事,差点暴露了我的真实姓名和来历。如果真是那样,我费尽心机隐藏真实身份的一切努力就会付之东流,我很可能永远无法逃脱了。埃普斯刚买下我时,就问过我会不会读书写字,我告诉他,我曾经受过一点点入门教育。于是他非常认真地对我说,倘若让他发现一次,我身边有书、钢笔或墨水之类的东西,他就抽我一百鞭子。他说,他希望我能理解,他买下我们这些奴隶是用来干活的,不是来受教育的。至于我来自哪里,以前怎么生活的,他从不过问。倒是太太经常问起我华盛顿的事,她以为那里就是我的故乡。她还不止一次地说过,无论从言谈还是举止,我都与其他“黑鬼”不同。她非常肯定,我是个见过世面的奴隶,我知道的东西要比我表现出来的多得多。  一直以来,我最大的目标就是想方设法到邮局,偷偷给我北方的家人或朋友寄一封信。读者们可能无法理解这其中的重重困难,因为你们不了解我的生存环境,不知道我受到了怎样严苛的限制。首先,主人不允许我拥有笔、墨水和纸;其次,如果没有路条,奴隶是不能离开主人的种植园的,而且如果没有主人的书面指示,邮局是不会为一个奴隶寄信的。因此,我一直小心谨慎地努力寻找机会。等到我做了九年奴隶的时候,我终于有幸得到了一张纸。那年冬天,埃普斯老爷到新奥尔良卖棉花去了,太太派我到赫尔莫斯维尔去买些东西,其中包括一些大号的书写纸。我就顺手牵羊偷偷抽了一张,藏在小屋里我睡觉的木板下面。  经过各种试验,我终于找到了制作墨水的方法,即熬煮白枫树皮。后来,我又从鸭子的翅膀上拔下一根羽毛,解决了笔的问题。当小屋里的其他人全都沉沉睡去,我借助炭火的微光,趴在床板上写了一封长信。信是写给我在仙蒂山的一位旧相识的,我在信里细述了自己的处境,让他想方设法来解救我。这封信我藏了很长时间,一直在想办法如何把它顺利地寄出去。直到后来,我们附近来了一个白人小伙子,名叫阿姆斯比。他想在种植园里找份监工的差事。他到埃普斯这儿来自荐,但只待了几天,随后去了离我们不远的肖的种植园,在那儿干了几个星期。肖是个赌徒,为人也不够正直,所以他的周围总是聚集着一帮猥琐之徒。他娶了自己的女奴夏洛特为妻,结果家里养了一窝黑白混血儿。阿姆斯比越混越差,后来被迫和奴隶们一起下地劳作。白人下地干活,这在贝夫河沿岸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奇观。我利用一切机会,和他套近乎,希望能够获得他的信任,以便把我的信交托给他。他经常到马克斯维尔去,据他说,那个镇离我们这里有二十英里,于是我决定,要在那里把信寄出去。  我再三斟酌,想找一个最恰当的方式,向他提出这个请求。最后,我直截了当地问他,下次去马克斯维尔时,能不能替我到邮局寄封信。但我没有告诉他信已经写好,更没有提到信的任何内容,因为我怕他出卖我。我还不能确认,他是否值得信赖,所以必须有所提防。有天夜里一点钟左右,我偷偷从小屋里溜出来,穿过田野,跑到肖的种植园,在广场上找到了正在睡觉的阿姆斯比。我没多少钱,只有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那是我拉小提琴得来的赏赐。但我向他保证,只要他能帮我这一次,我情愿把我拥有的一切,都送给他作为报答。另外,如果他不能答应我的要求,我也恳请他能够替我保密。于是,他以他的名誉向我保证,他一定会在马克斯维尔的邮局替我寄出信,并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尽管当时,那封信就装在我的口袋里,但我还不敢立即拿出来给他。我告诉他,我会在一两天之内写好信。之后,我向他道了晚安,又偷偷溜回了我的小屋。然而此时,我仍然疑虑重重,提心吊胆,整晚都睡不着,脑子里一直盘算着最安全妥当的方法。为了达到目的,我愿意冒一切风险,但如果这封信落到了埃普斯的手里,那我肯定死路一条。我焦虑到了极点,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疑虑并非多余。隔了一天,我们正在棉花地里干着活,埃普斯坐在他与肖的种植园之间的界篱上,远远监视着我们。不久,阿姆斯比过来了,他也爬上界篱,坐在埃普斯的旁边。他们在那儿坐了两三个小时,我也战战兢兢地担心了两三个小时。  当晚,我正在烤熏肉时,埃普斯提着生皮鞭,走进了我的小屋。  “好小子,”他开口说道,“听说,我这里有个识字的奴隶,打算写信托某个白人给寄出去。你知道这人是谁不?”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该怎么办呢?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打死也不能承认。尽管心口不一违背了做人起码的诚信,但在那样的情形下,我别无选择,也许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吧。  “我不知道啊,埃普斯老爷,”我故意装傻充愣,还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从来没听说过,先生。”  “前天晚上,你是不是到肖的种植园里去了?”他问。  “没有啊,老爷!”我答道。  “你是不是要请阿姆斯比替你到马克斯维尔寄封信?”  “天啊,为什么呀,老爷,我这一辈子和他说过的话都不超过三个字。我都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呀。”  “哼,”他继续说道,“阿姆斯比今天告诉我,说我的奴隶中间有个不老实的,要我看紧点,否则他就会跑掉。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去了肖的种植园,大半夜把他叫醒,想让他替你到马克斯维尔寄封信。这你怎么解释,嗯?”  “老爷,我能说的是,”我回答,“这些话里没有一句是真的。我一没墨水二没纸,怎么可能写信呢?再说我无亲无友,写了信都不知道寄给谁呢。那个阿姆斯比在撒谎,大家都说他是个酒鬼,没人相信他的话。您知道我一直都说真话的,而且没有您的路条,我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种植园。老爷,现在我总算看出来阿姆斯比想干什么了。他不是想要您雇他做监工吗?”  “没错,他是想让我雇他来着。”埃普斯说。  “那就对了,”我说,“他想让您相信,我们都想逃跑,那样您就会觉得应该雇一个监工来看着我们。所以他编了这么一个故事,因为他想要这份工作。他在撒谎呢,老爷,您可千万不能相信他啊。”  埃普斯沉思了一会儿,显然他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随后他惊呼道:  “哎呀,普莱特,幸亏你讲了真话,要不然我就被他耍啦。这小子一定把我当成一个软柿子了,他以为拿那些不着调的谎话就能蒙住我呢,把我当傻瓜了吗?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连自己的奴隶都看不住?呸!他以为我老埃普斯是个怂包对吧,嗯?哈哈哈!该死的阿姆斯比!普莱特,下次看见他就放狗咬他!”随后他又大肆抨击了阿姆斯比的人品,同时自吹自擂照看种植园和管理奴隶的本事,最后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我的小屋。  等他走远,我立刻掏出那封信扔进火里。这封信耗费了我多少的精力啊,它承载了我多大的希望啊,我曾殷切地幻想,它将带我回到自由的土地上。如今,我看着它在炭火上扭曲萎缩,化作一缕轻烟,留下一撮灰烬,我的心再次跌入绝望的深渊。阿姆斯比这个卑鄙小人,不久之后便被肖赶出了他的种植园。我也总算松了一口气,我一直担心他会重提此事,万一他说服埃普斯相信他呢?我不敢想象。  此时,我彻底失去了方向,我该向谁求救呢?每一次,希望在我的心中刚刚萌芽,便立刻枯萎毁灭。我生命的盛夏正悄然逝去,我愈发老气横秋起来。也许要不了几年,劳苦、忧伤,以及沼泽中有毒的瘴气,便会要了我的命。我会躺在无名的坟墓里,腐烂,最终被遗忘。我已经求助无门了,我遭受了排斥、背叛和孤立。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趴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获救的希望就像一束光线,照在我心灵上,给我唯一的安慰。如今这希望之光摇曳不定,暗淡下来。它终将被沮丧的气息彻底熄灭,留下我在子夜般的黑暗中孤独摸索,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第十七章 威利的逃亡  我们唯一的话题便是威利,猜测威利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有人说,他可能已经在某条河里淹死了,因为他是个旱鸭子;又有人说,他可能已经被鳄鱼给吃了,或者被毒蛇咬死了。    岁月流逝,时间来到了1850年。其实,每一年都会发生很多事情,不过有些事讲来索然无味,徒让读者扫兴,我在此便略过不提了。这一年对菲比的丈夫威利来说,实在是倒霉透顶。威利沉默寡言,不善交际,所以平时很少有人注意他。尽管他不常说话,每天都循规蹈矩、毫无怨言地生活劳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心里就是一潭死水。从表面上看,他孤僻内向,又固执己见,认准的事儿九头牛都拉不回。他很冷漠地看待亚伯拉罕大叔的人生哲学,也不搭理菲比婶婶的谆谆规劝。实际上,他的内心非常渴望得到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有一天晚上,也不知道他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竟然不带路条,偷偷跑到了附近别的种植园里。  那天也许是聊得太投机了,不知不觉间,他竟然忘记了时辰,等他意识到时,天已经破晓了。他拼命地往回跑,祈祷着能在起床号角响起之前回到宿舍。可不幸的是,他在半路上遇到了巡逻队。  我不知道,有奴隶制存在的其他黑暗角落是什么样子,但在贝夫河,有一个名为巡逻队的组织,他们的职责就是逮捕和鞭打私自跑出来的奴隶。他们可以任意惩罚一个没有路条就离开主人种植园的黑奴,如果黑奴试图逃跑,他们甚至可以打死他。我也不知道,这是法律还是公众赋予了他们这样的权利。总之,每一支巡逻队负责一定的地段和距离,种植园主们根据各自奴隶的数量,按比例出资,给他们提供费用。他们一般骑着马,由队长率领,腰里挎着枪,后面跟着狗。白天,我们经常能看见他们急促地奔跑在附近的路上。有时也会看见他们赶着一个奴隶,或用绳子套住奴隶的脖子,牵在马后,向奴隶主人的种植园走去。  倒霉的是,威利就碰上了其中一支巡逻队。他撒腿就跑,想在被他们抓住之前,逃回自己的小屋。但是他们有狗啊,一只快要饿疯了的猎狗很快追上了他,死死咬住他的一条腿不放。巡逻队赶上来,狠狠抽了他一顿鞭子,然后像押送犯人一样,把他带回到埃普斯的种植园。埃普斯又更加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两顿鞭打,加上狗咬,威利浑身疼痛难忍,连站都站不稳了。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下地干活,还要跟得上别人的进度,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于是威利早已血淋淋的后背,马上又尝到了主人熟悉的皮鞭的味道。这样的痛苦,他实在无法忍受,最后,他终于决定逃跑。他没有向妻子菲比透露一点想法,便独自开始实施计划。他事先做好了一个星期的口粮,在一个星期天的夜里,趁同屋的人全都睡熟之后,他蹑手蹑脚地离开了小屋。第二天早上,当集合号角响起后,主人没有看到威利的身影,于是下令搜查每一间小屋,搜查玉米仓库和轧棉房,最后搜遍了院内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发现威利的踪迹。埃普斯挨个儿盘问我们,竭力想找出威利突然消失的线索,以及他现在可能的下落。他气冲冲地不停咆哮,然后骑上马,到附近的种植园,到四面八方去打听,结果什么线索也没找到,威利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他们带着狗到沼泽地里去搜,可是找不到任何踪迹。他们又把狗带到树林里,狗鼻子贴着地面嗅来嗅去,可是没过多久就绕回到了开始搜索的地方。  威利已经逃脱了,他谨慎而巧妙地避开了追捕。几天过去了,几周也过去了,仍然没有他的一点消息。埃普斯除了诅咒、谩骂,别无他法。那段时间,主人不在场的时候,我们唯一的话题便是威利,猜测威利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有人说,他可能已经在某条河里淹死了,因为他是个旱鸭子;又有人说,他可能已经被鳄鱼给吃了,或者被毒蛇咬死了。不管可怜的威利是死是活,也不管他身处何方,我们始终衷心地祝福他,希望他好运。亚伯拉罕大叔更是无数次虔诚地为他祈祷,希望他能够安然无恙。  差不多过去了三个星期,就在我们都以为再也见不到威利的时候,他却出人意料地回来了。他告诉我们,他离开种植园,最开始只是想回到南卡罗来纳州,回到旧主人布福德老爷那里去。白天他躲起来逃过追捕,有时候就藏在树枝间,到了夜里才沿着沼泽向前跑。最后,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他来到了红河岸边。正当他犯愁怎么过河时,一个白人看到了他,要他出示路条。他拿不出路条,而且从他的样子,谁都能看出他是个逃跑的奴隶。结果,他被抓到了拉皮德县教区的首府亚历山大,被关进了监狱。凑巧的是,几天后埃普斯太太的叔叔约瑟夫 B 罗伯茨也到监狱里去了,刚好认出了他。当年埃普斯在赫夫鲍尔居住时,威利曾在罗伯茨的种植园里做过工。所以,罗伯茨向监狱支付了一笔费用,给威利写了一张路条,并在路条后面给埃普斯留了几句话,让他不要鞭打威利,然后让威利重新返回贝夫河了。正是因为罗伯茨向威利保证,说埃普斯会尊重他的意见,威利才有了重新回来的勇气。然而事实上,埃普斯完全无视那些话,他把威利关了三天,剥去他的衣服,狠狠地抽了他一顿鞭子。这是威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尝试逃跑。从此,他后背上长长的伤疤就不断提醒他逃跑的危险,直到他带着它们一起入土。  当我深陷埃普斯的种植园,在那儿受苦为奴的十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盘算着逃跑的事。我曾设想过许多计划,最初都觉得天衣无缝,但后来又一个个全都放弃了。对于一个想要逃亡的奴隶来说,通往自由的路上荆棘密布,障碍重重,这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理解的。因为每一个白人都是敌人,巡逻队无处不在,猎狗们虎视眈眈,而这里的田野更是危险重重,想要安全地逃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我相信,总是有机会的,总有一天我会再度穿过沼泽。后来,我从上次的逃跑经历中想到,我首先要想办法对付埃普斯家的猎狗,因为一旦我逃跑,追捕我的急先锋肯定是它们。埃普斯养了好几只狗,其中一只残暴成性,凶猛无比,因善于追捕奴隶而远近闻名。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在外出猎杀浣熊和负鼠的时候,我抓住一切白人不在场的机会,狠狠地鞭打它们,直到它们彻底屈服为止。就这样,它们变得惧怕我,当别人控制不了它们时,只要我一声令下,它们立刻就老老实实的。倘若追捕我的是它们几个,我敢肯定,就算借它们几个胆子,它们也不敢袭击我。  很多奴隶因为生病无法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累到了极点,只想休息一两天,他们明知逃脱不了被捉回去的命运,明知会面临严酷的惩罚,但还是义无反顾地逃进树林,逃向沼泽。  我在福特老爷家做奴隶的时候,曾无意间发现了逃亡奴隶的一个藏身地。那里藏着大概六到八个奴隶,他们就栖居在大松树林地区躲避追捕。当时我在伐木场做工,亚当 泰德经常派我到空地上取补给品。从伐木场到空地之间,要经过一个茂密的松树林。在一个明亮的夜晚,大概十点钟,我扛着一个大麻袋,袋子里装着一头屠宰后的生猪,独自沿着德州公路返回伐木场。走在半路时,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转过身,我看到两个奴隶打扮的黑人正急速向我逼近。快到我跟前时,其中一人举起了一根木棒,好像要打我;而另一个人则扑过来,要抢我肩上的袋子。我设法躲开了,并抓起一根松树枝使劲朝其中一个人的脑袋上掷去,那人一下子倒在地上,被我砸晕了过去。这时从公路一侧的林子里,又蹿出来几条人影。不过,他们还没抓住我,我就撒腿从他们中间钻了过去。我吓得心怦怦直跳,一刻不停地向伐木场狂奔而去。到了伐木场,亚当听我讲完这个冒险经历之后,立刻跑到印第安人的村子,叫上卡斯卡拉和他的几个族人,前往追捕那几个拦路抢劫的强盗。我随他们一同到了我遭劫的地方,在那个被我用松树枝砸晕的人倒下的地方,发现了一摊血。我们在林子里仔细搜索,卡斯卡拉的一个手下在一片树枝后面发现了一缕轻烟,那里有几棵歪斜的松树,树顶全都朝着某个中心位置。我们悄悄地包围了这个集结地,抓住了那几个人,全都投进了监狱。原来,他们是从拉莫瑞附近的种植园里逃出来的奴隶,已经在那里躲藏了三个星期。那晚他们并没有想要攻击我,只不过是想吓吓我,让我把猪肉丢下。他们已经观察我好些天了,知道我每天夜幕降临时,都要从他们那里经过,前往福特的家。他们想知道我干的是什么差事,便跟踪我,看见我宰了一头小猪,便在我返回的途中设了埋伏。他们只是太饿了,不得已才这么做。亚当把他们送到了教区的监狱,得到了一大笔奖金。  奴隶在逃跑的过程中,有时也会丢掉性命。与埃普斯的种植园接壤的,是一个非常大的糖料种植园,主人是凯里,他每年至少要种一千五百英亩甘蔗,产糖量在两千二到两千三百桶之间,每英亩产糖合一桶半。另外,他还种有五六百英亩的玉米和棉花。去年仅在他的种植园里干活的奴隶就有一百五十三人,另外还有许多年幼的孩子。每年农忙时节,他还要从密西西比河这边租用一批奴隶帮忙。  他有一个奴隶把头名叫奥古斯都,是个讨人喜欢、聪明的小伙子。假日里或者偶尔在接壤的田地里干活时,我们经常碰面,所以很快就熟悉了,后来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前年夏天,他不知怎么招惹了监工,结果被监工狠狠鞭打了一顿,那是个卑鄙粗俗、毫无人性的家伙,他打得太过残忍了,简直是惨无人道。奥古斯都一怒之下逃了出来,藏到了霍金斯种植园中的一个甘蔗垛上。凯里派出了他家所有的狗,一共十五只,去搜寻他的下落。猎狗们很快嗅到了奥古斯都的气味,它们围在甘蔗垛周围,不停地吠叫着,一次次地向上扑,但一直够不着他。很快,追捕者们被狗叫声吸引过来,那个监工爬上甘蔗垛,把奥古斯都给推了下去。他一从甘蔗垛上滚下来,那群猎狗就疯狂地扑在了他身上。人们把猎狗赶开后,他的身上已经被咬了上百口,猎狗们的牙齿深至骨头,每一口都把他的血肉从骨头上生生撕扯下来。他浑身鲜血淋淋,惨不忍睹。追捕者们把他绑起来放到骡子的背上驮回了家。不过,这是奥古斯都最后一次惹麻烦了。他勉强撑到了第二天,好心的死神终于把他带走,让这不幸的人彻底从痛苦中解脱了出来。  相对于男性奴隶,尝试逃跑的女奴也不在少数。埃尔德雷特家的女奴内丽,我在大甘蔗林时曾和她一起伐过木,她就曾在埃普斯的玉米地里藏了整整三天。晚上,当埃普斯全家都睡着了,她就偷偷跑到我们的宿舍找吃的,吃完又回到玉米地里躲起来。我们觉得那样做并非长久之计,不管对她还是对我们都不安全,因此,后来她又重新回到了她的小屋里去了。  最令人惊叹的一次逃跑事件,是凯里的女奴塞莱斯特,她竟然成功避开了猎狗和人们的追捕。她二十岁左右,皮肤比她的主人以及她主人的子女都要白皙。如果不仔细观察,旁人几乎很难从她的外貌中发现她的非洲血统。陌生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她会是奴隶的后裔。有天夜里,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正用小提琴拉着一首低沉的曲子。忽然,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塞莱斯特出现在我面前。她脸色苍白,形容憔悴,简直就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女鬼。我吓了一跳,十分震惊。  “你是谁?”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低声问道。  “我好饿,给我点熏肉吧。”她说。  第一眼看到她,我还以为她是从家里跑出来的、精神不正常的某个年轻太太。她一个人在外面瞎逛,迷了路,而后被琴声吸引到了我的小木屋。但是她身上穿着奴隶才穿的粗糙的棉布衣服,因此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判断。  “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道。  “我叫塞莱斯特,”她回答说,“我是凯里家的奴隶,已经在蒲葵丛里待了两天了。我病了,不能干活,我宁可安安生生地死在沼泽地里,也不想被监工拿鞭子活活打死。凯里家的狗是不会追我的,他们怎么教唆都没用。我和那些狗之间有个秘密,它们是不会听那些该死的监工的话的。给我些肉吃吧,我都快饿死了。”  我把自己仅有的口粮分了一些给她。她边吃边向我讲述自己是如何逃脱的,现在又藏在哪里。在沼泽地的边缘,离埃普斯家的房子不足半英里的地方,是一片广袤的土地,面积有几千英亩。那片土地上覆盖着繁茂的蒲葵,生长着很多高大的树木,非常茂密,树的枝杈纵横交错,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硕大无朋的华盖。一天到晚,阳光都照不进来,即使在最晴朗的白天,那里也如同黄昏一样。在这一大片地方的中央—那里人迹罕至,毒蛇横行,塞莱斯特居然用掉在地上的树枝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小屋,并用蒲葵的叶子做了屋顶。这就是她的落脚之处。她不怕凯里的狗,就像我不怕埃普斯的狗一样。为什么有些人不管留下什么样的踪迹,猎狗都视而不见,从来不会去追呢?我不知道塞莱斯特是用了什么办法。  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到我的小屋里来要吃的。有一次她靠近时,院子里的狗叫了起来,惊醒了埃普斯,他起身在房子周围巡视了一圈,但并没有发现塞莱斯特。可从那以后,她也不便再到院子里来了。于是每天我趁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吃的东西放到某个事先约定的地点,然后她再去取。  就这样,大半个夏天过去了,塞莱斯特恢复了健康,浑身有劲儿了,精神也更饱满了。但在沼泽地的边缘,一年四季,每到夜里野兽的嗥叫声就此起彼伏,响彻四野。有好几次,野兽在半夜时候造访了她的“宅邸”,恐怖的吼声把她从睡梦中惊醒。这样的“问候”令她心惊胆战,最后她决定放弃这个孤零零的小窝,回到主人那里去。当然,她免不了要遭受一顿鞭打,从此套在脖子上的奴隶枷锁更紧了,她又被重新派到了地里。  在贝夫河地区,在我到来之前,这里的一部分奴隶曾发起过一次统一的行动,最终以悲剧收场。那次事件肯定轰动一时,报纸上也肯定进行过铺天盖地的报道。但我对这件事的了解,都是从经历过的奴隶口中听说的。在贝夫河沿岸的奴隶小屋里,这件事早已成为茶余饭后永恒的谈资,无疑还将口耳相传地一代又一代地继续流传下去。我听说,有一个名叫卢 切尼的黑奴,此人精明狡诈,比大多数黑奴都有见识。他性格恣肆,有很强的叛逆精神。他曾设想组织一帮奴隶和白人对着干,重来一次“十字军东征”,杀出一条血路,逃到邻国墨西哥去。  在霍金斯种植园后面的沼泽深处,有一个极为偏僻的地方被选为聚集点。夜深人静时,卢从一个种植园跑到另一个种植园,向奴隶们宣讲逃往墨西哥的计划。他就像隐士彼得 一样,所到之处,必定引起狂热和激情。最后,他召集了一大帮准备逃亡的奴隶,他们偷骡子、偷玉米,还从熏肉房里偷熏肉,然后把这些东西统统集中到树林里。就在远征即将开始时,他们的藏身之处却不幸被发现了。卢 切尼发现,自己的计划必定要遭到彻底的失败。为了讨好他的主人,避免自己可能会面临的悲惨结局,他最后决定牺牲掉所有的同伴。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离开了营地,跑到各个种植园主那里去告密,但他并没有如实陈述最初的计划,而是扭曲事实,说他们在那里聚集,为的是寻找有利机会,好杀掉附近一带的所有白人。  这一骇人听闻的计划,人们口口相传,又不断地添油加醋,在整个地区引起了极大恐慌。后来,奴隶们被团团围住,悉数被捉,他们被戴上镣铐,送到亚历山大给当众绞死。不仅如此,更多无辜的奴隶也因此遭殃,只要受到一点点怀疑,不经任何审判,他们就被人从田地里、从小屋里揪出来,直接送上绞刑架。最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肆意杀害奴隶的做法,连贝夫河两岸的种植园主们也无法忍受了。然而,屠杀并没有立即停止,直到后来,从德州边界某个要塞开过来一群士兵,他们毁掉绞刑架,打开亚历山大监狱的牢门,这场几乎失控的清洗运动才算告一段落。卢 切尼逃过了被绞死的命运,甚至还因为无耻的变节而受到了嘉奖。直到今天,他还活着,但他的名字在拉皮德县和阿沃耶尔县教区的黑人中间,已经成了一个人人憎恶和鄙视的对象。  在贝夫河两岸的黑奴中间,暴乱的念头其实早就存在。我就参加过好几次这样的讨论,但有几回我只是随意地说了一句表示反对的话,就受到大多数人的鄙视。我觉得,暴乱根本没有赢的可能,我们没有武器弹药,就算有,那也无异于以卵击石,结局只会是恐怖的灾难和死亡。所以,我反对这种拿生命冒险的做法。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墨西哥战争期间,我逃跑的念头再度强烈起来。胜利的消息让大宅里的人们欢呼不止,沸腾不息。但对小木屋里的黑奴来说,那只徒然增加了悲伤与失望。在我看来,贝夫河两岸的奴隶中间,绝对有不少人愿意以无限的喜悦,欢迎侵略军的到来。  有些白人总认为,卑贱愚昧的奴隶哪里会知道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那些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奴隶,站起来后仍然是温顺懦弱的羔羊。但总有一天—如果上天能听到黑奴们的祈祷,那么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复仇的火焰会烧到那些老爷们的头上,到时候就该轮到他们瑟瑟发抖,徒劳地祈求奴隶们的饶恕了。第十八章 惨遭蹂躏的帕茜  在她看来,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劳役,不受主人和监工的残酷虐待。快乐,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    我在上一章说过,威利回来后,在埃普斯老爷那里吃了大苦头。但比起那些不幸的同伴们,他已经算是幸运的了。主子们总认为“不打不成器”,“打”是管理奴隶最有效的手段。  埃普斯老爷的脾气仍然时好时坏,坏脾气上来时,哪怕一点点小错误,也能招致最严厉的惩罚。从我上次挨打的情形就不难看出,不管是多么微不足道的原因,都能让埃普斯老爷高高扬起他的皮鞭。  住在大松树林附近的奥尼尔先生是个皮匠,生意做得很大。有一天,他来找埃普斯商量,想买下我到他的作坊里做工。当时菲比婶婶正在大宅里布置餐桌,她无意间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晚上回到院子里,她就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当时,太太正站在广场上听我们说话,菲比婶婶为了引起她的注意,特意拉长了音调,学着埃普斯老爷的口吻,一字不落地重复了老爷的原话。于是我回答道:“这样啊,菲比婶婶,这是好事啊,我早就不想伺候棉花了,要是能做个皮匠就好了,我希望他真的能买下我。”  然而,因为价格问题,奥尼尔先生最终没有买下我,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打道回府了。通常来说,如果主人知道奴隶想要离开,一般会大发雷霆,埃普斯更是如此。奥尼尔先生走后没过多久,埃普斯便来到了地里。后来我才知道,我和菲比婶婶的对话全被太太听见了,太太也一定转告了埃普斯。埃普斯来到地里后,径直向我走过来。  “喂,普莱特,你对伺候棉花早就厌烦了吧?想换个主人对不对?你喜欢到处转,做个旅行家是不是?啊,没错,旅行有益健康,不是吗?我猜你一定觉得伺候棉花太屈才了,所以想当个皮匠,是吧?那可真是个好工作,好得他娘的没话说。你真是个志向远大的黑鬼啊!我也想试试那个行当了。现在,你给我跪下,把身上那破布扯掉!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我苦苦哀求,试图找各种理由平息他的怒火,可惜全不管用。我别无选择,只好乖乖跪下,把赤裸的后背对着他,等着挨鞭子。  “想当皮匠是吧?你觉得皮鞭怎么样?”说话间,皮鞭已经抽到了我身上。“啊?觉得皮鞭怎么样?”他每抽一鞭,就问一次,一口气抽了我二三十鞭,觉得解气了才住手。他让我站起来,一脸奸诈地笑着说,如果胆敢再觊觎那个工作,他就随时让我领教皮鞭的厉害。这一次,用他的话说,只是蜻蜓点水,下一次,他会让我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亚伯拉罕大叔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和善、最忠诚的人,但他也经常遭受残酷的虐待。多年来,我们同住一个小木屋,他总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像个慈爱的长者,经常给我们讲一些严肃的人生大道理。  有一天下午,我去马歇尔的种植园,替太太办完差事回来,发现亚伯拉罕大叔躺在小屋的地板上,衣服上沾满了血。他说,他被刺伤了。他在搁板上摊棉花时,埃普斯老爷醉醺醺地从赫尔莫斯维尔回来。他看什么都不顺眼,给奴隶们下达了许多荒唐、根本无法执行的命令。亚伯拉罕虽然没犯什么要紧的过错,但他毕竟越来越迟钝,越来越糊涂。埃普斯因此怒不可遏,借着酒劲,他一下子朝这位老人扑过去,在他的后背上刺了一刀。那是一道长长的、丑陋的伤痕,所幸伤口不深,不至于威胁到生命。太太为他缝合了伤口,同时也极其严厉地责备了丈夫一番,骂他没人性,说他仅凭酗酒这个毛病,迟早要把这个家搞垮,迟早要把种植园里的奴隶全部害死。  埃普斯拿椅子或木棒揍菲比婶婶也是常有的事儿,但我见过他最残忍的一次鞭打,发生在不幸的帕茜身上,每次回想起来,都令我毛骨悚然。  众所周知,帕茜年轻活泼,但由于埃普斯太太的嫉妒和厌恶,她每天如同生活在地狱之中。很多次,我都尽量为这个可怜的姑娘说情,使她少受一点惩罚。埃普斯老爷不在时,太太经常命令我鞭打帕茜,每次给出的理由都非常牵强。有时候,我会直接拒绝她,对她说我怕老爷会不高兴;更有好几次,我甚至冒险指出,她不该那样对待帕茜。我努力让她明白一个事实:她所抱怨的许多事情,都不能怪罪到帕茜头上。因为她只是一个奴隶,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遵照主人的意愿而已,真正该负责的人是老爷。  最后,嫉妒—这只绿眼的妖魔也爬进了埃普斯的心灵。现在,他和他那愤怒的老婆站在了同一阵线上,可想而知,帕茜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锄草时节,在某个安息日,我们像往常一样到河边洗衣服。埃普斯很快发现帕茜不见了,他大声喊着她的名字,但是没有任何回应。没人注意到她是什么时候离开院子的,我们都很惊讶,她会跑到哪里呢?过了一两个小时,我们忽然看见,她从肖的种植园那边走了回来。我在前面说过,肖是个声名狼藉的放荡鬼,和埃普斯的关系也不怎么好。肖的老婆叫哈莉特,她知道帕茜受的苦,很同情她,所以对她格外亲切和善。帕茜也因此经常到他们的种植园里去看她。帕茜只是单纯地去看望朋友,但埃普斯的疑心病却越来越重。他认为,把帕茜吸引到对岸的,一定有下贱和不可告人的原因。帕茜真正想见的人不是哈莉特,而是那个好色的邻居—肖。帕茜回来后,发现主人正怒火冲天。她被主人凶恶的样子吓到了,回答问题时有点闪烁其词,试图搪塞过去,但这更加深了埃普斯的怀疑。面对主人的指责,帕茜最终挺直了身子,气愤不已地大声反驳。  “太太不给我肥皂,她又正在休息,您是知道原因的。”帕茜说,“我到哈莉特那里只是要了块肥皂。”说着,她把肥皂从口袋里掏出来给他看:“埃普斯老爷,我去肖的种植园就是为了这个,上帝作证,我说的都是实话。”  “撒谎!你这个黑鬼荡妇!”埃普斯吼道。  “我没有撒谎,老爷,就算您杀了我,我也没撒谎。”  “哼!我会好好收拾你的。我要让你知道,到肖的种植园里对你有什么好处!我要打得你屁滚尿流。”他咬牙切齿地咕哝着。  然后,他扭过头,用鞋尖指着一片地方,命令我去搬四根柱子。柱子搬过来了,平放在地上,他又命人扒掉帕茜身上所有的衣服。绳子也拿来了,帕茜一丝不挂,脸朝下,手和脚都被绑在柱子上。埃普斯到广场上拿了一根粗大的皮鞭,递给我,命令我抽帕茜。尽管心中一万个不情愿,我还是不得不遵照他的命令。那一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残忍的情景,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残忍的了。  埃普斯太太和她的孩子们站在广场上,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奴隶们在不远处挤成一团,脸上满是悲伤。可怜的帕茜不住地哀求,但无济于事。埃普斯咬着牙,跺着脚,像个疯子一样冲我大喊,用力打。  “使劲儿打!浑蛋,要不然你就是下一个!”他歇斯底里地喊道。  “啊,饶了我吧,老爷!哦!发发慈悲吧。上帝呀!可怜可怜我吧!”帕茜无助地哀求着,徒劳地挣扎着;每一鞭抽下去,她就浑身一哆嗦。  抽了她三十多鞭后,我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埃普斯,希望他能够满足。但他破口大骂,命令我继续打下去,我又抽了十到十五鞭。此时,帕茜的后背已经满是长长的鞭痕,像网一样彼此交错。但埃普斯的火气仍旧没有消,他恶狠狠地威胁帕茜说,只要她胆敢再去一次肖的种植园,他就打得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扔下鞭子,对他说我打不下去了。可他不管,仍然命令我继续打,如若不然,就让我也尝尝鞭打的滋味儿,而且保证比帕茜挨的鞭子更重。这种惨无人道的做法,我实在看不下去,因此也不管什么后果,坚决拒绝执行他的命令。这时,他亲自拿起鞭子抽打起来,力度甚至要比我重上十倍。帕茜痛苦地尖叫、大哭,埃普斯老爷高声地咒骂,二者交织在一起,震慑着每一个人的心。毫不夸张地说,帕茜的后背已经找不到一块巴掌大的完整的皮,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皮开肉绽。鲜血已经浸湿了鞭子,并随着鞭子的飞舞溅落在她身旁的地面上。最后她停止了挣扎,头毫无生气地垂在地上。她的尖叫声与哀求声也渐渐弱了下去,最后只剩下低沉的呻吟。鞭子抽在身上时,她也不再颤抖蠕动。我想,她一定快要死了。  那是上帝的安息日,在温暖的阳光下,田野展露出慵懒的微笑,鸟儿们在枝叶间愉快地歌唱,似乎到处都洋溢着一片安宁与幸福。但是埃普斯老爷的心里却是阴云密布、天雷滚滚。  帕茜气若游丝,快要被他打死了,边上的旁观者也死一般的沉寂。如此和煦、宁静的美好天气,也无法遮掩暴风骤雨般的愤怒。我心里对埃普斯的痛恨,已经到了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地步。我暗想:“你这个可恶的魔鬼,迟早有一天,当永恒的正义降临,你要为你犯下的罪恶付出代价!”  最后,他累得筋疲力尽,不得已才停了下来。随后,他命菲比提来一桶盐水,给帕茜彻底清洗伤口,然后让我把她送回了她的小屋。我解开绳子,把她抱了起来。她浑身瘫软,早已经站不住了,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用极其微弱的声音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哦,普莱特,哦,普莱特!”除此再也没说什么。我们替她换了衣服,但衣服粘在她的后背上,很快就被鲜血浸透,变得硬邦邦的。我们把她放在小屋里的木板上,她闭着眼睛,不停发出痛苦的呻吟。夜里,菲比熬了牛油涂在她的伤口上,大家也都各尽所能地帮助她,安慰她。她在小屋里休养了许多天,只要稍微动一动,就会引起后背上撕裂般的疼痛,她只能一直趴着。  如果她的心气不那么高,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兴许倒是件幸运的事,至少不用承受日复一日的痛苦。不过,从这次鞭打以后,她的确像变了一个人。她的心里满是忧愁,再也迈不出轻快矫健的步伐,眼睛里再也没有活泼的、与众不同的光彩。她那年轻跃动的活力、活泼爱笑的性情,全都不见了。她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经常从睡梦中惊叫着坐起,高举双手,说出求饶的话语。她比以前沉默了许多,每天闷闷不乐,一句话也不说。她的脸上永远挂着一副饱经忧患、受尽欺凌的样子。从她身上,我们再也找不到欢乐的影子,倒是经常看到她以泪洗面。如果世人的心真能死掉,一颗心会在厄运的无情打击下崩溃、枯萎,那么帕茜的心已经死了。  她的处境并不比主人家的牲畜好。在主人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价钱更高、样子更漂亮的动物。她比动物强点,在于她掌握了有限的知识。智慧的光芒虽然微弱,却使她的脑袋免于一片黑暗。她模模糊糊地知道上帝的存在,也知道有来世,但她并没有对救世主抱有太大的希望,对她这样的人,救世主会来拯救吗?她不知道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区别,在她看来,幸福,就是不受鞭打,免受劳役,不受主人和监工的残酷虐待。快乐,就是能好好休息一下。她的心态可以用下面这首忧郁的小诗来形容:    我不求,  高高在上的天堂,  只心疼,  大地上被压迫的脊梁;  我唏嘘向往的,  是永恒的休息,  因为  它就是我极乐的天国。    那时,某些地方盛行着一种错误的观念,不少人认为,奴隶根本不懂得自由为何物。然而,在贝夫河畔,这里的奴隶制是最卑鄙、最残酷的。在北方各州看来,它所表现出的种种特征简直闻所未闻。但是,即使是这里最无知的奴隶也懂得自由的含义。他们懂得,自由就意味着,他们可以获得某些权利,同时免除某些不公平的待遇;自由,能使他们从自己的劳动中得到成果,能保证他们安享家庭的幸福与美好。拿自身处境与最无耻的白人相比,他们能清楚看到其中的差别:不公平的法律赋予了白人至高无上的权利,他们不仅白白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还经常无缘无故地虐待惩罚他们;而奴隶却永无出头之日,连反抗和申诉的权利都没有。  帕茜在遭受那次最残酷的鞭打之后,陷入了对自由的深深憧憬。在她的幻想中,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存在着一片自由的土地。她无数次听说过,在遥远的北方,没有奴隶,也没有老爷。在她的想象中,那里是仙境一般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国。生活在那里的黑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们住在自己的小屋里,耕耘着自己的土地。这真是一个甜蜜的梦,唉,只可惜这终归是梦,她永远也无法让它成为现实。  奴隶主们赤裸裸的暴行无疑会影响他们的下一代。埃普斯的大儿子大概十到十二岁,是个很聪明的孩子。然而,有时候,我看到他责打奴隶,比如可怜的亚伯拉罕大叔时,我就会为他感到深深的惋惜。他先把老亚伯拉罕叫到跟前,责问一番,而后根据自己幼稚的经验判断,觉得有必要施以惩罚,就让亚伯拉罕挨一定数量的鞭子。他做这些事时,透出一种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庄严与从容。他还经常骑着马,拿着皮鞭到地里去,假装自己是监工,这倒真让他的老爹高兴不已。只见他忘乎所以地挥舞着皮鞭,大喊着催促奴隶们快点干活儿,偶尔还蹦出几句不干不净的话,惹得他老子哈哈大笑,不住地夸他“孺子可教”。  所谓三岁看老,不管他本性如何,有这样一位老子言传身教,以后也好不到哪儿去。见惯了奴隶们的苦难和悲惨境遇,长大之后,他对奴隶们的疾苦也定会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残酷无情的制度必定造就出残酷无情的人,不管他们对待黑人奴隶多么惨无人道,但在同类人的眼中,他们甚至还以仁慈和慷慨互相吹捧。  或许,年幼的埃普斯少爷身上有某些高尚的品质。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理解,在万能的上帝眼中,人是没有肤色之分的。而在他看来,黑人就是一群动物,和其他动物没太大区别,只不过黑人会说话,拥有某些高级的本能,正因此他们的价钱才更高。在他心里,奴隶就该像骡马一样,勤勤恳恳地为白人劳作,一辈子遭受鞭打脚踢和蹂躏。与白人说话时要脱帽致敬,低眉顺眼,他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是奴隶们注定的、无法改变的命运。从小被灌输这样的观念,从小就把奴隶排除在人类之外,难怪那些压迫我的同胞的人们,一个个都如此冷酷无情、寡恩少义。第十九章 贝斯的帮助和鼓励  他向我保证,不会放弃努力,并用最诚挚和感人的语言对我说,从今以后,我的解放将是他的首要目标。    1852年6月,胭脂河上的木匠艾弗里先生开始过来履行一份合约,为埃普斯老爷盖一栋房子。我在前面说过,贝夫河沿岸地区是没有地窖的,因为这里地势低洼,遍地沼泽。白人们的大宅通常都建在木桩上。还有一个奇特之处是,这里的房间从来不涂泥灰,四壁和天花板会用相配的柏木板覆盖,然后刷成主人喜欢的颜色。厚木板通常是奴隶们用粗木锯锯成的,方圆几十英里之内,并没有可以利用水力运输的伐木场。因此,当种植园主们要盖房子的时候,奴隶们就有得忙了。我曾跟着提比茨做过木匠活,所以当艾弗里和他的手下们一来,主人就把我从地里调回来了。  在这群人中,有一个是我至今仍深深感激的人。我能有机会跳出苦海,重获自由,多半是他的功劳。他是我的救星,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而又慷慨大方的人。就算我只剩最后一口气,我也要感念他的恩德。他的名字叫贝斯,当时他住在马克斯维尔。我很难准确地描述他的外貌或特征,总的来说,他块头很大,四十多岁,浅色皮肤,浅色的头发。他的性格非常冷静自持,喜欢与人争论,但说起话来总是慢条斯理。无论他说什么,都不会让听者觉得受到了冒犯。有些话倘若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必然会引起一场争斗,但他总能相安无事。也许,在红河沿岸,没有一个人赞同他的政治或宗教观点。但我敢说,这里同样没有一个人会去和他争论这些观点。对于任何关于本地的问题,那些不得人心的论调,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必定会赞成,他却能说出各种匪夷所思、独树一帜的观点。而人们也并不会反感,反倒听得兴致勃勃。他是个单身汉,或者通俗地说,一个老光棍儿。他无亲无故,无牵无挂,又居无定所,往往随性从一个州游逛到另一个州。他在马克斯维尔已经生活了三四年,做木工为生,由于他的种种怪癖,在阿沃耶尔县教区也算小有名气。他极端慷慨,有许多善行义举,赢得了人们的普遍欢迎。但是,他又特别不喜欢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因此时而抵触。  他是加拿大人,早年曾在国内游荡,后来游遍了美国北部和西部各州中主要的人口聚集地,终于来到了红河边这个不起眼的地方。他的上一站在伊利诺伊州,至于现在到了哪里,我不得不很遗憾地说,我也不知道。在我离开马克斯维尔的前一天,他收拾东西,悄悄地走了。他在我的解放过程中功不可没,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不得不走出这一步。有时候,追求公平与正义,会给人们引来杀身之祸。贝夫河畔是奴隶主的天下,那里当然已经没有贝斯的容身之地了。  那天,我们正在新房子的工地上忙活,贝斯和埃普斯就奴隶制的话题争论了起来。我早就预想过这样的情形,于是饶有兴致地听着。  “我跟你说吧,埃普斯。”贝斯不紧不慢地说道,“奴隶制根本就不合理,错得太离谱了,我的先生。这制度根本没有公平和正义可言。就算我富可敌国,也不会买一个奴隶,可惜我是个穷光蛋,这一点我那些债权人比我更清楚。还有,信用制度也是骗人的鬼话,如果都用现款交易,哪儿还来的债务?贷款只会把人引入邪念,付现款才能救人于罪恶。不过关于奴隶制的问题,归根结底,你对你的黑奴们究竟拥有什么权利呀?”  “什么权利?”埃普斯笑着说,“这有什么可说的?我买了他们,那可是付了钱的。”  “那是当然,法律说你有权拥有奴隶。可是对不起啦,法律撒了谎。没错,埃普斯,如果法律说你可以拥有奴隶,那就是撒谎。难道法律允许的就都是对的吗?要是他们通过一项法律来剥夺你的自由,使你成为奴隶,你还会觉得这法律合理吗?”  “咳,那根本就不可能!”埃普斯依旧笑着说,“贝斯,你别拿我和黑鬼相提并论。”  “不,”贝斯严肃地答道,“这并非不可能,我见过和我一样心地善良的黑奴。恕我直言,到目前为止,我在这方面的见解,没有一个白人比我强那么一点点。我来问你,埃普斯,在上帝的眼中,黑人和白人究竟有什么分别呢?”  “那分别大了去啦,”埃普斯回答,“你怎么不问我白人和狒狒有啥分别啊!我在奥尔良见过那种小东西,它们和我的黑奴们差不多聪明。你大概不会也称它们为同胞吧?”埃普斯很为自己的小聪明扬扬得意,高兴地笑出声来。  “喂,埃普斯!”贝斯继续说道,“别高兴得太早了,有些人机智幽默,而有些人自以为机智幽默。现在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吧,《独立宣言》里有没有说过‘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  “说过,”埃普斯答道,“但那说的是‘人’,黑鬼和猴子都不是人。”说到这里,他又发出一阵更猛烈的大笑。  “照你这么说,白人中倒有不少黑鬼和猴子呢。”贝斯毫不理会埃普斯的大笑,平静地说,“至少我就认识某些白人,说起话来,连个懂事的猴子都不如呢。不过,咱先把这放下不提。有一点你不能否认,黑人也是人。如果说他们没有主人懂得多,那这是谁的错呢?他们是被禁止受教育的。你可以读书看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以通过一千种方式学习知识。但是你的奴隶们没有这个特权,发现有人读书,你会抽他鞭子。他们一代又一代地遭受奴役,生生被剥夺了发展心智的权利和机会。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指望他们知书达理呢?是你们这些奴隶主把他们摆到了畜生的位置。如果他们是狒狒,或者比狒狒聪明不了多少,那完全是你,还有你这一类人的责任。这个国家弥漫着一种罪恶,一种可怕的罪恶,但你相信我,这种罪恶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是罪恶,就必定要受到惩罚。埃普斯,记着吧,总有秋后算账的时候。真到了那一天,那将是秋风扫落叶的气势。这一天或早或晚,但终归会来的。我相信这一天会到来,就像我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一样。”  “你要是和新英格兰的那些北佬们一起生活,”埃普斯说,“我敢肯定,你也是一个天天把宪法挂在嘴上的狂热分子,打扮成沿街叫卖钟表的小贩,干的却是鼓动奴隶逃跑的勾当。”  “我要是在新英格兰,”贝斯回敬道,“那肯定不是现在的样子。我会说,奴隶制是邪恶的制度,必须彻底废除。我会说,法律或者宪法中,允许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占有和奴役,是不合理且不公正的。失去财产会让你难受,可是,和失去自由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说实在的,在真正公平的司法面前,你和那边的亚伯拉罕大叔对自由拥有的权利,并没有什么两样。说到黑皮肤和黑血液,有什么意思呢?在这条河边,有多少奴隶是和白人一样纯洁的?灵魂有颜色之分吗?呸!这整个制度不仅残酷无情,而且还荒诞可笑。你可以拥有奴隶,就等着被绞死吧,但我就算在路易斯安那州拥有最好的种植园,也不会要一个奴隶。”  “贝斯,你这个人就喜欢夸夸其谈,你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能说。只要有人反驳你,你就抓着别人不放,你能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入得了你的眼,而且我相信,就算这世界真的变成你说的那个样子,你也不会满意的。”  在他们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像上面这样的对话。埃普斯找贝斯聊天,完全是出于好玩,能在你来我往的争论中哈哈笑上几次,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所讨论问题的是非曲直,他全不在意。埃普斯认为,贝斯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人,他自命不凡,好与人争论,目的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能言善辩。  整个夏天,贝斯都留在埃普斯的种植园里,他一般每两周去一次马克斯维尔。见他的次数越多,我就越肯定,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然而,因为有过之前的教训,我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谨慎小心。以我的身份,如果不是白人主动和我说话,我是没资格与白人搭讪的。但我从来不错过任何与他见面的机会,并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8月上旬,我和他单独在新房子的工地上干活,其他木匠们已经离开,埃普斯也去了地里。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决心冒险一试,至于结果会怎样,就听天由命吧。下午,我们两个都忙着各干各的,我突然停下手里的活儿,对他说道:  “贝斯老爷,我想问问您是从哪个地方来的?”  “为什么啊,普莱特,你怎么会想知道我从哪儿来的呢?”他回答,“我要是不告诉你,你是猜不出来的。”过了好大一会儿,他又继续说:“我生在加拿大,现在你猜猜加拿大在哪儿。”  “哦,我知道加拿大在哪儿,”我说,“我还去过呢。”  “是吗,那你对那儿一定很熟啦。”他有点不相信地笑着说。  “的确是的呢,贝斯老爷,”我回答,“我到过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金斯敦、昆士敦和其他许多地方。我还去过美国的纽约州,比如水牛城、罗切斯特和奥尔巴尼,我能告诉您,伊利运河和尚普兰运河沿岸各个村庄的名字。”  贝斯惊讶地扭过头,盯着我看了许久,一句话也没说。  “你是怎么到这儿的?”最后他问。  “贝斯老爷,”我回答,“如果有公平和正义可言,我是绝对不会到这儿来的。”  “哦?这话怎么说呢?”他问,“你是谁啊?显然你去过加拿大,刚才你说的那些地方我全都知道。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呢?来来来,跟我说说。”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先这样说道,“所以我谁都不敢相信。虽然我知道您不会向埃普斯老爷告密,但我还是害怕告诉您。”  他很诚挚地向我保证,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显然,他的好奇心已经被我完全勾起来了。我对他说,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需要很长的时间来讲述。埃普斯老爷很快就会回来,如果晚上,他愿意趁别人都睡着的时候出来见我,我会把故事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他满口答应着,并让我当晚到我们白天干活的地方见面,他会在那里等我。半夜时分,万籁俱寂,我偷偷从小屋里溜出来,悄悄钻进了尚未完工的新房子。贝斯已经在那儿等着我了。  他再次向我保证,绝对不会出卖我。于是,我开始向他讲述我的身世,以及这些年我遭遇的不幸经历。我的故事深深吸引了他,他还具体问到了一些地点或细节。我说完后,恳求他,替我向我北方的朋友写一封信,告诉他们我的处境,请他们把我的自由证明转寄过来,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救我于水火。他答应了,但也忧虑,我们这样做万一被发现,将面临怎样的危险。因此他建议我,暂时要绝对地保密,一点不能透露。接着我们又商量了具体实施方案,然后才各自离开。  我们约定,第二天晚上到河边的草丛里见面,那儿离老爷的住处有一段距离。之所以没有到新房的工地见面,是因为我们需要灯光写字。如果在新房的工地上,一点点火光就可能会被发现。白天,我趁菲比婶婶不在,偷偷从厨房里拿了几根火柴和一支蜡烛;贝斯从工具箱里拿纸和铅笔,他要在纸上记下我北方朋友们的名字和地址,下次他到马克斯维尔的时候,就能把信寄给这些人。  我们在约定的时间,来到河边,在高高的草丛里潜行。我点燃了蜡烛,他则把纸和铅笔准备妥当。我告诉他威廉 佩里、瑟法斯 帕克和贾基 马文这三个名字,他们全都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县的萨拉托加斯普林斯。这三人中,我曾在合众国饭店为后者跑过腿,和前两位先生则做过生意。我相信,他们三人至少有一个仍旧生活在原来的地方。他认认真真地记下名字,然后又不无忧虑地说道:“你离开萨拉托加已经这么多年了,这些人万一已经去世或者搬家呢?你说你在纽约海关开过证明,也许那里还会留有记录,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写信过去,让他们查一查。”  我认为他的忧虑非常有道理,于是,我再次把我和布朗、汉密尔顿前往海关的情形说了一遍。我们在河岸边逗留、详谈了一个多小时,结成了最可靠的同盟,我不再怀疑他的忠诚,畅所欲言,向他倾诉我长久以来一直压抑在心底、从未向任何人吐露过的伤心往事。我说到了我的妻子和孩子,说到了他们的名字和年龄,更毫不遮掩地流露出,如果能在死之前,再一次拥抱他们,那将是多么幸福。我抓住他的手,声泪俱下地恳求他帮帮我,让我回到亲人身边去,让我重获自由。我发誓,我会用我的整个后半生向上天祈祷,求神保佑他一生平安幸福。现在,我徜徉在自由的天地里,被亲人和朋友包围着,但我从来没有忘记那个誓言,只要我还有一丝力气抬起头望望上天,我就绝不会忘记。    啊,万能的上帝,  保佑他仁慈的声音和那满头的白发吧;  保佑他长命百岁,直到我们在天国再相见。    他请我相信他的忠诚,他非常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他说,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关注另一个人的命运。他悲哀地叹道,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满世界流浪,而今他正垂垂老去,很快就将结束尘世的旅程,躺进安息的坟墓。没有亲人,也没有好友为他哀悼,更不会有人记得他。他说,他的生命对他个人而言已经没有多少价值,现在他要用它去争取我的自由,用它与无耻的奴隶制度进行不懈的斗争。  此后,我们便很少说话,甚至谁都不多看对方一眼。而且,他也不再经常和埃普斯争论奴隶制的问题了。谁也看不出,我们两人的关系有多近;谁也猜不到,我们之间会隐藏着某个秘密,包括埃普斯,种植园中的其他人,无论白人还是黑人。  经常会有人疑惑地问我,这么多年来,在与其他奴隶朝夕相处的过程中,我是如何成功做到隐姓埋名的。这全拜伯奇所赐,是他让我知道,任意暴露我的自由身份,不但徒劳无益,而且会给我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那是一堂宝贵的人生课,早已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奴隶们不仅帮不了我,反倒有可能使我暴露。现在整理思绪,回想这十二年间,我从来不曾放弃过逃跑的念头,所以也就不必惊讶,我每天都小心翼翼,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了。随意告诉别人我的自由身份,是非常愚蠢的行为,那只会招来更严密的监视,甚至会把我卖到比贝夫河更加偏远难寻的地方。我很了解埃德温 埃普斯,他才不会在乎一个黑人的权利,他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正义感这种东西。因此,为了我最终的解放,也为了我暂时获得的一些小特权,我有必要向他保守和我的身世有关的一切秘密。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们在河边会面后,贝斯就回他在马克斯维尔的家去了。第二天,也就是星期日,他把自己关在屋里写信。一封写给纽约的海关征收员,一封写给贾基 马文,另有一封同时写给帕克和佩里两位先生,而最终使我重获自由的就是这第三封信。他在信尾署上了我的真名,但又附言说写信者并非我本人。这封信反映出,他知道自己正在从事一项危险的工作,“如果被发现,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信被寄出之前,我并没有看过内容,但后来我得到了一份副本,在此摘录过来:    尊敬的威廉 佩里 或 瑟法斯 帕克先生:  两位先生你们好,我们已有多年不曾相见,连消息都不通了。我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二位,甚至都不知道你们是否还健在,但这也是我情非得已的无奈之举。  我是个自由人,就住在你们对岸,我敢肯定你们一定记得我,现在我却被卖到外地为奴。我请求你们能替我开一张自由证明,寄到路易斯安那州阿沃耶尔县教区的马克斯维尔。请务必帮忙!  您诚挚的  所罗门 诺瑟普    我变成奴隶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华盛顿生了病,曾经昏迷不醒了一段时间。恢复知觉后我才发现,我的自由证明已经不知所踪,而且戴着手铐脚镣正被运往这个州的途中。从那以后,我一直没有机会让任何人帮我写信,直到今天,为我写信的这个人,如果被发现,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最近,我见到一本名为《走进<汤姆叔叔的小屋>》 的书,书中提到了我和我的这封信,并引用了信前面的正文,但是略掉了后面的附言。只是信中两位先生的名字没有完全拼写正确,可能是印刷错误吧。事实上,在我心里,这封信的附言要比正文更加珍贵。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  贝斯从马克斯维尔回来后,告诉了我事情的经过。我们继续在夜里碰面,而白天,除非工作需要,否则我们仍旧互不搭理。他已经问清楚,信件寄出后,大约需要两周才能到达萨拉托加,而回信也需要同样长的时间。因此,我们认为,如果有回信的话,最多六周我们就该收到了。我们多次讨论,怎样以最安全和最适当的方式获得自由证明,也设想了很多方法。  万一我们离开这里的时候被抓住,这份证明可以使他免遭伤害。虽然帮助一个原本自由的人重获自由并不违法,却会激起一部分人的敌意。  第四周周末,他又去了马克斯维尔,但没有回信的影子。我失望极了,但仍然自我安慰:还没到最后时限,也许信件在途中有所耽搁吧,也许是我太心急了吧。但是,六周、七周、八周,十周过去了,我们却迟迟没有收到回信。每当贝斯前往马克斯维尔,我就望眼欲穿地期待着。最后,老爷的新房子完工了,贝斯眼看就要离开这里。他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已经彻底绝望了。我就像个快要淹死的人,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仿佛一松手,我就将永远沉入水底一样。美好的希望渐渐隐去,我感觉,自己在一点点下沉,再下沉,奴役的苦海即将重新把我吞没,那里深不可测,我再也不会有出头之日了。  贝斯看到我悲痛万分的样子,也大为伤感。他竭力劝我振作起来,并承诺说圣诞节之前一定会回来。如果到时候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再商量下一步的计划。他鼓励我打起精神,不要泄气。他向我保证,不会放弃努力,并用最诚挚和感人的语言对我说,从今以后,我的解放将是他的首要目标。  他离开的那段时间,我度日如年。我翘首期盼着圣诞节快点到来,焦虑不安,急不可耐。我已经不指望能收到回信了。也许那些信没有送到地方,或者我们写错了地址;也许萨拉托加的那几个收信人全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也许他们忙于自己的事情,没时间关心一个已经没什么印象的、不幸的黑人的命运。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贝斯身上,正是这份信任,使我挺住了一次又一次扑面而来的失望狂潮。  我经常神情专注地思考我的处境和未来,连在地里和我一起干活儿的人都看了出来。帕茜经常问我是不是病了,亚伯拉罕大叔、鲍勃和威利也难掩好奇之心,时常打探我到底在全神贯注地思考什么。但对于他们的好奇,我往往只用几句简单的话搪塞过去,而我真正的思虑,则永远深藏在心底。第二十章 最后的奴隶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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