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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人格-黑格尔_苏宁_着-2

作者:苏宁 字数:32875 更新:2023-10-08 20:21:48

①黑格尔的方法是“从纯思维出发的”,是“完全抽象的”,他所讲的由简单到复杂的矛盾发展过程,是“纯概念”的自我发展过程,并且,最后人为的使矛盾调和。反之,马克思的方法是“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是彻底唯物主义的。只以物质的事定为根据的,概念是对客观的关系和矛盾的反映,而不是黑格尔的先验推演的产物。并且,马克思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把矛盾分析方法贯彻到底——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区别所在。C。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仅同马克思主义有着本质区别,而且自身,在《精神现象学》中和《逻辑学》中的辩证法也是有所不同的。在《逻辑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是逻辑理念,而在《精神现象学》中,辩证法的承担者是劳动。这大概就是后来施密特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称为“劳动辩证法”的由来。这是因为,在现象学中,黑格尔的体系还未成熟,因而受体系的僵死的限制也就没有《逻辑学》中那么严重,换句话讲,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跋》。在现象学中,黑格尔的辩证法还没有完全“背叛自己”去“迎合体系”。“黑格尔逻辑学是概念辩证法,是概念的矛盾转化、矛盾发展的过程。精神现象学中还不全是概念辩证法,逻辑学则是个分析概念的方法“(贺麟)。恩格斯说:“假如您在读黑格尔著作中陷入泥沼地,可不要因而止步……您会在这个泥沼地里发现一些支撑点,沿着这些支撑点将会顺利走向大道。”①恩格斯这里所说的支撑点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黑格尔逻辑学中叙述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对立面的相互渗透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正反合三段论成为黑格尔系统的骨骼经脉,这既使黑格尔体系更严密,也使它更机械;黑格尔认为矛盾即客观地存在于事物本身,而事物自身亦在不断地陷于矛盾、自己解除矛盾的过程中,自己否定自己的原则,乃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新成分;黑格尔辩证法乃是文化历史发展之命脉,注重解释经验中的矛盾,因此,它是亦超越亦内在,亦理性亦经验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接近唯物辩证法,但没有达到,是恩格斯说的:“一次巨大的流产。”二、思维与存在的具体同一性思维与存在同一说,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命题,具体说来,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命题。在《小逻辑》的“概念逻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270页。辑学性质“部分,黑格尔用了大量篇幅加以论证。黑格尔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具体的辩证的过程。概括起来,思维与存在同一论就是:思维不断地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我们的思维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二是凡是合理的思想,都一定会转化为存在。当然,黑格尔所指的思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思想,而是指“绝对理念”,即存在于人脑之外的永恒的客观思想;黑格尔所讲的“存在”,也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存在,而是“绝对理念”的“外壳”,因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具体事物本身不是独立存在的,世界万物都以绝对理念为内在根据。黑格尔的“具体同一”说是在批判康德二元论和不可知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康德把人的认识划分为三个环节:感性、知性、理性,康德认为,理性要掌握绝对的知识,它本身没有工具,只能借助“知性”范畴,然而“知性”范畴有其局限性,当理性用知性去规定自在之物时,就陷入谬误推理和自相矛盾之中,因此,康德得出结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本质,理性无法完成它自己提出的任务,世界本身在理论上是不可知的。黑格尔针对康德的不可知论,提出思维存在“同一”说,指出康德陷入不可知论的要害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分裂。黑格尔把康德的那个仅仅存在于人的理性中的“理念”客观化,称之为“绝对理念”、“客观思想”、“宇宙精神”,同时又把康德所说的先天知性形式(范畴)客观化,作为绝对理念的内在环节。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一个有生命力的能动的创造主体,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分化自己,树立对立面,把自己异化为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物,然后又消溶自己的对立面,调解对立面走向统一,最后在人的知性中认识自己,回复到自身,从而使思维和存在同一。黑格尔把认识分为感性和思维(逻辑)两个基本过程,又把思维过程分成“知性”和“理性”两个环节。黑格尔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把理性分为:“否定的理性”和“肯定的理性”两个阶段。而要真正全面把握一个具体事物的本质,就必须从“知性”过渡到“理性”阶段,把抽象的同一性提升为具体同一性。理性的第一阶段是“否定的理性”阶段,否定的理性阶段必须向肯定的理性过渡,从而达到具体的统一,这种对立的统一就是具体的同一。黑格尔说:“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的东西。”这就揭示了具体同一性的内在差异和内在矛盾性。黑格尔思维与存在同一说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一、存在即思维这就是说,存在即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黑格尔说:“唯物论以物质的本身为真实的客观世界。但物质本身已经是一个抽象的东西,物质之为物质是无法知觉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物质这个东西,……自由的真义在于没有绝对的外物与我对立,而依赖一种‘内容’,这内容就是我自己。“在黑格尔看来,要么主张事物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即不可知论;要么主张事物的可知性,这就意味着存在即是思维,没有第三种看法。事实上,科学的唯物主义一方面主张客观物质存在于思维之外,一方面又主张人的思维可以反映客观物质存在。二、思维是主,存在是从,二者可以相互转化黑格尔在肯定一切事物都是思维的前提下,又将事物区分为思维与存在两个方面。他不同意把“同一”看成单纯的等同。思维是存在的本质,存在是思维的内容。黑格尔说:“一切真实的事物,就它们之为真理而言,即是理念。”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但二者不是平等并列的,思维是主,存在是从,思维是存在的创造主。这样一来,理念的“真实内容只是它自身的显现”思维一方面可以通过“外在化”的作用产生自己的对象——存在,一方面又可以克服自己和对象间的对立,“使之成为己有”,即使存在或对象为自己的所有。“外在化”和“同化”两个方面的作用,就构成思维和存在间的对立同一的全部过程。在这里,黑格尔看到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辩证法,看到了二者之间的相互转化,看到了思维、精神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看到了劳动的本质在于精神克服物质,使物质“成为己有”。然而,黑格尔所谓的存在或对象既然不是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的东西,而是思维的“外在化”,那末,它也就不能算作是真正客观的存在或对象,而是“对象化了的自我意识”而已。马克思指出了这种对象的“假象”,进一步提出,黑格尔所谓的“思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一个没有客观性的存在就是一个‘非存在’……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三、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这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过程是由“自在”到“自为”,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直观的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表面的现象到深刻的实质的过程,一句话,是思维把握存在、占有存在的过程。黑格尔逻辑学所描绘的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由“存在”到“概念”的全部概念发展过程,正是这样一种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过程。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辩证思想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的改造,成为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三、凡是合理的就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就是合理的这是黑格尔的一个著名论断,是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个论断最初见于《法哲学原理》的《序言》,是用来为当时的德国国家制度辩护的。黑格尔在《小逻辑》再版时,又提出这个论断,并作了具体的发挥和解释。关于“凡是合理的就是实在的”,“实在”是指真实的东西,必然的存在,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黑格尔说:“就存在的总体而论,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实在。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虽常有人随便叫做实在,不配享受实在的美名。“实在是指真实的东西而非偶然的东西,所以才能说:“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说:“就实在之有别于仅仅的现象而言,并就其本来的内外的统一而言,实在并不屑于与理性对立的地位,而乃是彻头彻尾地合理的。任何不合理的事物,即因其不合理,便不得认作实在。”在黑格尔那里,概念不仅是主观的东西,它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因而它是“绝对能动并且绝对真实的”。黑格尔这个原理尽管是唯心论的,但也是含着合理的思想成分。因为按照这个原理,既然不是任何存在着的东西都是实在的,而只有真实的、必然的东西才是实在的,那末,当一件事物、一种政治制度失去了自己存在的必然性时,它也就不再是实在的,因而也就不再是合理的了。这样看来,这一论断具有辩证的因素。恩格斯指出:“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固有的属性。……在发展的进程中,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起来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的,因而按基本性来说已经是不合理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理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个命题,就变成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四、“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黑格尔整个逻辑学所描绘的,是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由“存在”到“概念”的全部概念发展过程。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有一定先后秩序的纯粹概念的系列,它的目录表就是按照这种先后秩序排列起来的。从最初的概念——“纯存在”(纯有)到最后的概念——“理念”,大体上是一个由存在到思维,由客观到主观的纯概念转化、发展的过程。“存在论”和“本质论”为“客观逻辑”,在逻辑学的前一部分;“概念论”为“主观逻辑”,在客观逻辑之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逻辑学的前导。精神现象学描述的是人的具体意识由低级的感性认识一步一步到达“绝对知识”即概念的漫长过程;逻辑学描述的则是概念本身推移转化的过程。前者是“从经验的、感性的意识出发”;后者是从前者的结论出发的,是“以作为纯知的理念为前提的”。所以说,逻辑学是以精神现象学的最后阶段作为开端的。那么,逻辑学自身又是以什么为开端呢?黑格尔的回答是,以“纯存在”的概念为开端。A。黑格尔认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而在思维过程中,最初的碰到的就是“没有任何进一步规定的”、“具有直接性的”、“纯存在”,“存在”是思维活动中最基本的东西。它不需要预先假定别的东西作为前提。而如果以“有规定性的”、“有中介的”亦即“有间接性的”具体物作为开端,它就需要其它物来说明,就不成其为开端。“纯存在”这个概念又称为“有”,以它为开端因为它“既是纯思,又是不确定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有任何间接之物,亦不能为可进一步予以规定之物”(《小逻辑》)。因而这个“有”是一种直接性的、无确定性的直接性,先于一切确定性的直接性,最原始的无确定性。按照黑格尔的规定,作为开端的“有”,是纯粹无规定(即无内容)的抽象,或者是潜在的概念。他虚构出了一个永恒存在的“理念”,当作绝对真理的化身,一切都由它而产生,一切又要回到它的自身。同时,这个神秘理念里又包含着辩证法。他把理念看成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便由抽象的、片面的、直接的、低级的“有”开始。一切范畴都从“有”里推演出来,一切范畴都包含着“有”。他首先从“有”里推演出“无”。“有”既然是无规定的,自然也可以说就是“无”,于是,二者直接对立,互相过渡。这和古希腊毕达哥拉斯的对立大致相同,即双方不能共存,一方发生,一方面消失。它们又是不可分割的,同一的,而都消失于对方之中。于是出现第三个概念——生成,生成是第一个具体的,即充满内容的范畴。在逻辑学这三个概念中,就反映出黑格尔哲学的结构特征:三断论的原则:正题——反题——合题。这个结构特征贯穿黑格尔哲学的整个体系。否定的性质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黑格尔所说的否定并不意味着事物的消除,而是指它的发展。为了明晰这个概念,黑格尔采用了“扬弃”一词。在生成中,有和无都处于被扬弃的状态。“实有”就是生成的结果,称它为“实有”,就是指一事物应该具有的“有”,这就引申出“质”的概念。一事物与它事物的差异由质的概念来决定。如果质被否定了,这事物就变成了它事物;事物的不断扬弃自身,超越界限成为另一个新事物,是一个无限的过程。这种无限性又不能摆脱有限性。要达到真正的无限性,必然消除一事物对它事物的关系,仅仅保留该事物对其本身的关系,这就是“自有”。“自有”的产生就过渡到一个新的范畴——量。“量”对于“有”的规定是无足轻重的;种种“量变”并不扬弃事物的“有”;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便开始了质的变化。纯粹的量变转化为质变。质和量的统一是“度”。这就是量的界限。度量关系被破坏,则会出现新的质,这种质由于渐进性的中断而飞跃式地产生。这样,有就过渡到本质。“存在论”的三个主要范畴是“质”、“量”、“度”。从量转化为质和从质转化为量的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就是从这一部分中阐明的。关于质、量的定义,黑格尔的解释是这样的:“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与即将讨论的量不同,量虽然亦同样是存在之规定性,但不复是直接与存在同一,而乃是对存在不相干,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某物之成为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量是不复与存在同一的规定性,而是与存在分开了的;它是被扬弃的和转化成毫无所谓的质。它包含存在之变动不居,而事情本身,即存在(量是存在的一个规定性),并不因它而遭受变动。反之,质的规定性则与存在为一;它既不会达到存在,亦不会超过存在,它是存在的直接的限度。因此,质是直接的规定性,并在量之先,它必须构成开端“,“我们观察事物首先从它们的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我们进一步观察量”。“质”的发展又分为三个阶段:“纯存在”、“有限的存在”、“自为的存在”。“纯存在”是无规定的存在,“纯存在”和“无”的统一是“变”。黑格尔说:“变包含有某种东西由变易而产生出来的意思,所以变易必有结果。……但变易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空虚的无,而是与否定性同一之存在,我们称之为有限的存在。”“有限的存在”是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存在,有限的和可变的,是它的两个特点。第一个“有限的存在”之外,有第二个“有限的存在”,第二个又会生出第三个,如此递进,以至无穷,就陷入一个“无穷进展”之中,黑格尔称之为“坏的无限”。黑格尔主张有限和无限是有机地统一起来的,所以“真正的无限”是包含有限在内的,不是对“有限的存在”的单纯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黑格尔说:真正的无限乃包含“在别物中即在自己中”,“无限,正如实际存在的那样,乃是过程”。这就是说,应该把无限理解为有限之物的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黑格尔关于真正的无限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的思想非常深刻。恩格斯对这一点给予了高度评价:“正因为无限性是矛盾的,所以它是无限的,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止境地展开的过程。如果矛盾消灭了,那就是无限性的终结。黑格尔已经完全正确地看到了这一点。”①“自为的存在”是“质”的第三阶段。它是“存在”和“有限的存在”的统一,所以“自为的存在是无限的存在”。它是“一”,但这个“一”内包含有“多”,“一”与“多”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二者的统一体为“量”这样,黑格尔的逻辑学就从“质”这一概念的“顶点”——“自为的存在”转化到了“量”的概念。“量”是对任何规定“无所谓的”,因此,黑格尔又称“量”是“扬弃了的质”。量有两个环节:一是连续的方面,一是分离的方面。是“既是连续的又是分离的。这两个成分中的每个成分都包含另一成分于其中”。(《小逻辑》第231页)量具有无限性,量的无穷进展,在其发展的最后阶段具有了“质”的性质,这样,就过渡到质量的统一——“度”。《存在论》的最高范畴是“度”。它以“质”和“量”为构成自身的环节。《大逻辑》把“度”分为(一)“特殊的量”、(二)“实在的量”、(三)“本质之变”三个环节。“度”是依赖于“量”的一种概念。黑格尔深刻地看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其“度”,过了“度”,该事物就不成其为该事物。“一切存在着的东西,都有一个度。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而这个量属于某物本身之本性,它构成某物之特性,是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9页。它的内在的东西。某物对比并不是无所谓的。不是当量有了变心,而某物依然如故,而是量的变化会改变某物之质。“(《小逻辑》第243页)在这里,黑格尔表述了两层主要思想:一是量变到一定限度引起质变;二是在量变未达到引起质变的限度时,量和质仍然是紧密相联的,是统一的。“本质之变”是“度”的最后一个范畴,其主要内容是关于从“度”到“本质”的过渡。黑格尔认为,为了克服由度到“无度”,再由“无度”到“度”的“坏的无限”,就得在“度”和“无度”、旧质和新质的背后去寻找不变的“底层”。质变只是“状态的变化”,而不是“底层”的变化;变来变去“基层”都是一样,如水变成冰、冰变成汽,都是一个东西。这个不变的“基层”就是“本质”。B。“本质论”“存在论”讲的是直接的认识,“本质论”讲的是透过直接深入到间接的认识。黑格尔把“本质”叫做“过去了的存在”,即本质是隐藏到了背后去的存在。存在是现实的外层,本质则是内在的世界,深刻的关系。由于“本质”是深入直接东西内部的间接的东西,因此,“本质论”中的范畴都是“双层的”,既彼此对立而又互相依存的。甲范畴和本质要在和它对立的乙范畴中才能反映出来,反之亦然。黑格尔曾用光线的反射作比喻,光的反射。按照存在的本质间关系的深浅程度,黑格尔把“本质”的运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作为自我反映的本质阶段,本质尚未表现出来,存在是虚幻的,是“非本质的和不真实的”。它是“假象”,但其中隐藏着“本质”。第二阶段是“现象”。一切存在都不单纯是“假象”,而是“本质”的表现。“本质”表现于外就是“现象”。“现象”反映他物与自身反映的结合。第三阶段是“实存”。“本质”全部表现出来,“本质”显示自己就叫做“实在”。它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实在”既不同于“存在”,也不同于“实在”,它比二者都高,它是真实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就是合理的”。“实在”相当于“主观逻辑”中的“理念——绝对”。它也有一个发展过程,由最初处于内在的、潜在状态的“可能性”,也就是“偶然性”到“必然性”,由“相对的必然性”到“绝对的必然性”,最后发展到绝对。必然性是潜在的概念。在黑格尔看来,整个“本质”的阶段,属于“必然性的王国”,只有“概念”,才是“自由的王国”。后者比前者更高。“必然性的真理即是自由”。由必然到自由,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本质”阶段,“自由最初亦只是抽象的”,对立双方的同一性越明显,自由就越具体,黑格尔说“由此亦可见得,认自由与必然为彼此互相排斥的看法是如何的错误了。无疑地必然之为必然尚不是自由,但自由以必然为前提,包含必然在内作为扬弃了的成分”“概念是必然性的真理,包含了并扬弃了必然性在内……只有未经过理解的必然才是盲目的”。(《小逻辑》第116页,329页。)黑格尔举例说,一个人只有认识到他们行为符合必然性,他才不会觉得必然性妨碍了他们自由,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他有了对这种必然性的认识,他才达到“真正的内容充实的自由”。“黑格尔把概念、自由看成必然性的真理或根据,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但他关于自由必然的辩证关系的认识,却是深刻的。恩格斯说:‘黑格尔第一次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恩格斯并进一步用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就存在方式来讲,本质乃是现象,因为不可能有“纯形态”本质。本质永远存在于客观世界的现象中。本质可以表现出来,而现象则带来本质性。现象中本质的和同一的东西就是“规律”。规律直接存在于现象之中。本质和现象的统一构成现实性。现实性首先包含着可能性,其次是必然性。在概念中,必然性被概念所阐明,也就是说被认识,这样,必然性就转化为自由。康德曾把自由归入自在之物的世界,把必然性归入现象界。黑格尔则从历史的角度提出自由与必然的相互联系问题。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凡是真正可能的东西都是必然的。因此,必然性是现实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性同本质一样,也并不直接显现在我们眼前,它反而是永远被暗含在其对立面——偶然性——的形式中。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偶然性人假象背后的隐藏的必然性。“因果关系”与本质和现实的关系,可能性必然性的关系一样,都是本质论的构成关系。原因产生一个与之等同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因果关系是同义语反复,是直接的。黑格尔认为,原因不是决定产生某一现象的诸因素的总和,原因只是先于现象而存在并在本源上与之相联系的东西。因果关系只是现象普遍依存中的一个要素,这个要素被人为地分离出来,只是不完全地表现了普遍关系。它们是相互作用的,原因在产生作用之后,就不再是自身;作用也可反过来影响原因。它们仿佛是不断在变换位置,既是自身,同时又是自身的对立面。由于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产生了事物的无穷进展,这样就有了发展。原因和结果的“恶无限”是在相互作用这一范畴中扬弃的。列宁对于黑格尔关于因果关系即“万物间的世界性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给予高度评价。这种“万物之间”的联系就是自由的基础。在黑格尔看来,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黑格尔揭示了人类活动作为历史过程的基础对于必然向自由转化所具有的意义。对必然的认识程度就是衡量人的自由的尺度。黑格尔认为,自由是人在活动过程中所必然获得的一种质。人只有理解到人作为人是自由的时候才是自由的。但他只在精神领域内承认自由。为了深入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将专辟一节来探讨。以上论述的诸范畴——现实性、可能性、必然性、偶然性以及因果关系——为精神提出了自由的问题。精神于是进入第三个主要范围:主观性或自由的王国,也就是概念论。C。“概念论”“概念”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根本目标,它是“存在”与“本质”的统一。“概念集前此一切范畴之大成,并予以扬弃而包含之“。逻辑学前两部分”存在论“和”本质论“是”概念论“的内容,但它又超出这些内容。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前两部分称为客观逻辑,把第三部分称为主观逻辑。而和主体人体在黑格尔看来是同一的。因此,客观逻辑同主观逻辑一样,就是事物本身的逻辑。也是认识事物的思维的逻辑。主观逻辑探讨了构成形式逻辑教科书传统内容的诸问题、概念、判断推理。但他不是重复过去的概念,而是以新的阐释,使若干世纪的累积的、然而僵化的物质“流动起来,使这些死物质中的生动概念重新燃烧起来”。然而,他对形式逻辑的批判是无力的,他自己的逻辑结构又显得做作而混乱。这一部分被列宁称之为“使人头痛的妙方”。按照《大逻辑》,“概念论”分为“主观性”、“客观性”和“理念”三个部分。主观性就是关于概念、判断、理的论述。要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必须进入“概念”、“判断”和“推理”。在黑格尔看来,概念不是简单的思维形式和知性的抽象活动的结果。它先于对象而存在,对象的一切质都是借对象以存在和显示出来的概念给的。概念是产生一切现有的、具体的对象的绝对创造力。黑格尔结构的神秘主义和它本末倒置的唯心主义性质,可以说在“概念”论中得到最明显的显示。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从无数实在的现象形成一般概念,然后再把一般概念说成实体。比如苹果、桃、梨的实体就是“水果”,只有“水果”这个概念才具有真正绝对的存在。而为了由抽象的概念“水果”向实在的各种水果转化,他又宣称这概念的“一般的水果”并不是静止的本质,而是活生生的、能动的,在自身内部区别自身的本质。马克思不无讥讽地说:“我们在这种思辨活动中感到高兴的,就是重新获得了各种现实的果实,但这些果实已经是具有更高的神秘意义的果实,它们不是从物质的土地中,而是从我们脑子的以太中生长出来的。”一般人说水果的时候,并不认为他说出了什么特殊的东西,而在思辨哲学家那里,就完成了一个奇迹,他从非现实的本质里造出了现实的,自然的实物——苹果、梨等等,“他进行了一次创造”。①这样,一切物质的存在融解于一般概念之后,抽象概念就变成了产生多种多样物质存在的创造性的精神始原。因而,在黑格尔那里,概念的发展环节就变成了:普遍、特殊、个别——首尾倒置!判断是概念的诸环节——普遍、特殊和个别的发展。黑格尔批判了形式逻辑把判断看作是各种概念的结合的方式。他认为,在判断中思维不是同概念本身打交道,而是同这些概念所表现的事物及其属性的联系打交道。他把判断区分为实在判断、反思判断、必然判断和概念判断四种。第一种判断相当于存在,第二种和第三种判断相当于本质,第四种判断相当于概念。判断的分类不是形式逻辑那样以判断的同格为基础,而是基于判断向自己的目的,向自己的理念的运动。黑格尔试图把运动引入逻辑学。在这里,黑格尔犯了用逻辑范畴的发展来偷换自然界和历史的发展的错误。关于推理在他看来有三种形式:实在的推理、反思的推。。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74—75页。理和必然的推理。“一切事物都是推理,是通过特殊性而与个别性紧密联系起来的某种普遍的东西”。其合理性在于:思维形式被看成是对象之间的实在关系的反映。列宁的评语是:“好极了!最普通的逻辑的‘格’成为最普遍的关系。”黑格尔研究了三段论的各种不同的“格”。黑格尔说:“推理的客观的意义在于指出任何理性的原则均是一二个步骤的推理,这就是说,推理的每一项都可取得进行中介的中项的地位。”在三种推理中,最完善的推理是必然推理,必然推理中的中项不是扩大到普遍的必然性,而是作为类或实体的普遍的东西。它的公式是这样:“A或者是B,或者是C,或者是D;A是B,所以A不是C,也不是D;”在这里,从种的总和中挑选出一个类在其中被具体化的种。因此,类在这种情况下便得到了最大的具体化。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天才的思想常常与反科学的结论混在一起。在他那里,概念通过推理被实现了,获得了作为客观性的实在性。“应该说主观性自身既是辩证的,它就会打破它的限制,通过推理而展开为客观性。”不论就概念、判断或推理而言,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都不能揭示事物的深刻本质,辩证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和认识内容一致,辩证逻辑就是认识论,是客观事物或认识内容的本质和基础;其内容和形式是一致的。概念论中的“客观性”,是黑格尔关于机械观和目的论的论述。黑格尔在讲完主观性之后,很自然就要过渡到“客观性”。这里又分为三个阶段: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黑格尔否定了形而上学的机械性,简单论述了“化学性”,认为二者同属于“自然的必然性”,只有到了“目的性阶段,概念才摆脱外在的束缚,得到‘解放’“。黑格尔把实现目的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这就是“主观的目的”阶段、“工具”阶段和“已完成的目的”阶段。黑格尔说:“手段是比外在的合目的性的有限性更高的东西;——锄头比由锄头做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些。工具保存下来,而直接的享受却是暂时的,并会被遗忘的。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部世界的力量,然而就自己的目的来说,他却是服从自然界的。“黑格尔看到了工具比个人目的更高,看到了人通过工具而有支配自然的力量,列宁说这些思想是“黑格尔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黑格尔认为,在“已完成的目的中”,“概念”、目的不再是预想的意图或“应该”,而是使自己“客观化”了,使自己“和直接的客观性同一”了,这样的概念就是“理念”。所以,“目的的实现便形成到理念的过渡”。这样一来“人的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活动”就当作达到概念和客体一致(“理念”)的必经阶段,这“极其接近于下述这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①黑格尔的概念论是以分析理念结束,“理念”也是黑格尔整个逻辑学的结束。黑格尔说:“理念是合适的概念,客观真理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黑格尔在“理念”这一部分所讲的,主要是他的真理观。黑格尔的真理观,是建立在他的唯心意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基础之上的。黑格尔认为,“理念”——真理是一个过①列宁:《黑格尔〈小逻辑〉一书摘》。程,其发展阶段有三:生命、认识、绝对理念。“生命”是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同一”,也可以说,是理念的“直接形式”;二者直接统一于同一个有机体。“认识”阶段中,主体则以自身以外的客体为自己认识的对象,主客体是区别开来的,所以“认识”又可说是“理念”的“间接性或区别性阶段”。它包括“理论活动”“实践活动”。“绝对理念”是理念的第三阶段,也是黑格尔逻辑学概念系列的最后、最高的阶段。绝对理念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生命”与“认识”的统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也是逻辑学中全部范畴的统一,全部内容的总结和概括。在这一章里,黑格尔主要论述了辩证法。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分析理念(真理)结束。他动情地写道:“真理诚然是一个学文的字眼,然而更是一桩崇高的业绩。如果人的心灵依然健康,则其心必心然为之动荡不已。“①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这个“符合”是客观符合观念。在这里,他进一步阐述了曾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论点,他认为“真理是全体”,而全体只是通过自身发展而达于完满的那种本质;真理又是具体的,这个具体既有联系性,又有差别性,它是与抽象概念相区别的“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此外真理是过程。黑格尔有一句名言:“真理不是一种铸成了的硬币。”意①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转引自奥甫相尼科夫《黑格尔哲学》,第202页。思是说真理不是凝固不变的东西,人们对具体事物的一切方面和联系只有在无限总和中才能把握,而一切事物由于内在矛盾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所以真理的具体性、全面性和发展也必然表现为一个过程。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尤其是逻辑学中,“真理是它在其自身中的运动”。黑格尔的逻辑学起初是最为空洞、抽象的,中间经过质、量、度、本质、现象、概念、判断、推理等发展阶段最后才到达绝对理念,而绝对理念之所以是以真理,就在于它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片面到全体、从简单到复杂运动发展过程。也就是说,真理不仅要认识世界,还一心想使世界成为它的应存的样子。于是出现理念上的真理。它不仅具有普遍的价值,而且还具有直接的现实性,这就是“绝对理念”。到这里,精神的合乎逻辑的目的发展到达了顶点,这就是自由。列宁曾经这样描述黑格尔的逻辑学:“一条河和河中的水滴。每一滴水的位置,它同其它水滴的关系;它运动的方向;速度;运动的路线——直的、曲的、圆形的等等——向上、向下、运动的总和。概念是运动的各个方面、各个水滴、各个细流等等的总和。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世界上的情景大概如此。”①很难做出比这更形象、更准确的描述了。①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五、在历史性的世界中寻求自己的“家园”——自由概说“逻辑”讲必然性,似乎很不自由。黑格尔的“逻辑学——哲学”却是自由的学问,这怎么理解呢?这涉及到对黑格尔“自由”观的理解。黑格尔的意思是说,即使在“他物”之中,“精神”仍然保持住自身,这才是“自由”。按照黑格尔的意思“精神”是“概念”、“理想”,而不是“表象”。譬如一幢“房子”,从表象看,我们看到房子的形状,颜色、门、窗、烟囱的位置;再进一步,看到房子的内部结构和陈设布局,等等。这都是“受制于”这幢房子的观察,无“自由”可言。但如果我们从“精神”、“理念”、“理想”、“概念”来“看”这房子,得出的看法就不会局限于这房子,而是看出哪处应多个窗户,哪处应扩大门廊……,“意识”到这点,我们就会觉得“精神”即使在“他物”——那幢实际的房子中,也能保持自身的“独立”自主性,这就是自由,而这种自由,比受制于对象的“表象”更有必然性,因而在精神上更为高级。因为精神本身就已把“已是什么”和“应是什么”统一了起来;不仅如此,“精神”这种“自由”还会经过人的艰苦劳作,改变那个“房子”,所以精神是更高的“存在”的形式。这种“自由”又是很实在的,比一切既成的现实更实在。这种“自由”的概念和康德的不同,康德的“自由”没有实在性,只是一个“空的”“应该”,一个“无条件命令”,只限于“道德性”、“实践性”,以此来推出“善”和“责任”……,并由此导向宗教。康德这种“自由”观,经过丹麦的克尔凯郭尔、法国的萨特得以发扬;但唯有黑格尔的“自由”观更具希腊正宗;希腊人崇尚理性,“理念”,“逻辑”已蕴含,“精神”、“理性”、“自由”的意义在内,到了黑格尔,才真正把理性与精神自由结合起来。黑格尔的自由不同于康德“选择的自由”,他认为在“他物”中也像在“自身”中一样,“他物”虽“限制”“精神”,但“精神”仍能自主,此种精神就是“理念”,是“理想”,是“理念”为他物之“理想”,执著于“理念”,则虽在他物中,亦有自由,精神唯有是“具体”的、在“他物”中的,才是“自由”的。这种在“他物”中的“自由”乃是古典的“自由”,希腊式的自由,有了这个自由,人可以左右逢源,怡然自得。中世纪托马斯把“自由”引入哲学之思考,康德“自由观”更为明快,所谓“自由”完全与“必然”对立,与知识对立,是纯粹意志性的。而黑格尔则将“自由”引入一个哲学体系,将自由与必然——逻辑统一起来,使自由成为哲学思想之基石,使之居于哲学之顶端,以此来挽救“理性”于机械、必然的锁链之中。黑格尔《小逻辑》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的无限毋宁是在别物中即是在自身中,”或者以过程方面来表述,就是:“在别物中返回自己。”在这里自由即无限,即精神不受限制,即不受他物的限制。而“精神”并非空无内容,故必在“他物”中而不受限制才为“自由”,才是“无限”。故不能无限地“想象”下去。人赖万物而生存。万物养育着人。但如果人在“万物”(他物、别物)中看不到“自己”,而只看到“异己”,则人就无自由可言,没有“家园”。这也正是黑格尔哲学被评为一种“恋乡病”原因所在。但如果在养育“自己”的“他者”中看不到“人”际间“精神”的相通之处,而仅把自己的“家园”想象为在彼岸的“王国”,那就等于患上了“失魂落魄症”。丢失了自己的“家园”凡要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也是历史世界中寻求“自己”的“家园”的,则不能舍弃“哲学”,不能舍弃古典哲学,也不能舍弃黑格尔哲学。这正是黑格尔哲学的当代意义所在。黑格尔对《逻辑学》的理论十分满意。他在讲演中说:“如果依前所说的,认为逻辑学是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那么别的部门的哲学科学如像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似乎就是应用逻辑了。因为逻辑学是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中富有生气的灵魂。“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著作的根本之点,是通过对法哲学的基础——逻辑学的批判而确立了新的方法,”整个法哲学不过是对逻辑学的补充“(马克思)。马克思在撰写了《资本论》过程中,又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提到《资本论》的准备时说:“我又把黑格尔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正由于此,列宁说:“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①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形式运用于政治经济学(列宁);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关于矛①《列宁全集》,第38卷,第191页。盾推动概念前进和矛盾由潜在的到明显展开的基本思想,认为矛盾贯穿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始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采用了黑格尔辩证法“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说明资本主义的方法,就采用了从最简单的、最抽象的现象(商品交换)着手,一步一步达到关于最复杂、最具体的资本主义社会之整体的认识。然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作了一番透彻的批判之后”才吸取其合理部分的。马克思说:“我们辩证法在根本上不仅是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而且是与它绝对相反的。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现象事物不过是它的外部现象。反之,在我看来,观仿性的东西却不过是在人类头脑中变了位并且变形的物质性的东西。“①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跋》。精神哲学——“恋乡症”jingshenzhexue——“lianxianzheng”精神的家园jingshendejiayuan一、“精神就是理念”这个时期的黑格尔,已经是功成名就了。他在海德堡大学担任教授,他开设两个讲座:哲学全书讲座和哲学史讲座。他讲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人类学和心理学,对于各门知识的熟悉已非同一般,他自以为已经构筑起精神的大厦。人们尊敬黑格尔,尽管他的心不在焉和精神古怪始终是学生们的笑料。据说他曾为思考一个问题在同一地方站了一天一夜;又说他常一面沉思一面散步,一次下雨,他的一只鞋陷进泥沼,却丝毫未觉一直走回家。在这期间,他还不断关注着政治活动,密切关注19世纪初德国各公国之间发生的那场宪法辩论,并写了一系列分析文章,斥责符腾堡的议员们在政治上死亡了,他阐述了议会制度的原则,提倡资产阶级民主。他考察了一系列历史事件及其政治意义,就此确定了历史必然性的观念。在拿破仑失败之后,黑格尔确信,军事胜利并不能倒转历史的车轮。这些思想为他的哲学——历史观念奠定了基础,将在后来得以完成。而目前,他则忙于《哲学全书》(1817)的写作和出版,特别是第三部分——“精神哲学”。他对精神的探索更具信心。精神哲学是黑格尔体系的第三部分。如果说逻辑学是这个体系的基础,那末精神哲学就是它的完成。用黑格尔的话说,与自然哲学同为“应用逻辑学”。精神哲学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的学说。事实上,我们早已在《精神现象学》中接触到这些概念。它们指的就是个体意识、社会活动和社会意识的诸形式。精神哲学的内容不仅是关于人的意识学说,而且是关于各种形式的人类精神活动和人与人间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学说。黑格尔的神秘之处在于:他把社会生活形形色色的表现都归结为精神的各种形式的发展。那么精神又是从何处产生和怎样产生的呢?我们知道,黑格尔是以从设定理念的纯逻辑范畴形式的存在这一点开始阐述他的哲学体系的。这个单纯的逻辑理念把自己异化为自然界,由于自然界对理念来说乃是异己的环境,所以理念就力图重新回到它的故乡,并且以完全符合的形式认识自己。因此,精神就是理念,不过是在自己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理念。自然界在这里只是绝对理念发展中的中介环节。黑格尔说:“对我们来说,精神拥有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前提,它是自然界的真理,因而对于自然界来说它是绝对第一性的东西。在这个真理中,自然界消失了,而精神则在其中显现为达到了自己的自为存在的理念,显现为既以概念为自己的客体,也以概念为自己的主体的理念。”在黑格尔看来,精神的产生是这样的:“自有自为的精神不是自然界的简单结果,它实际上是自己本身的结果;它自身从它给自己创立的那些前提中,即从逻辑的理念和外部自然界中产生出来,它在同等程度上是二者的真理,也就是说,是只在自己内部和只在自己外部的精神的真正形式。”①为了表述精神,黑格尔使用了“理念性”这个术语,然而,这个术语并不表示精神同实在或物质的世界相对立,而是表述它对这一世界的渗透和克服。精神的理论性就在于:它通过它的有形存在(即通过作为精神的异在的自然界)而逗留在自身中,更确切地说,从自己的异在回归到自身。精神的自由就在于此。因而,精神的理念性和自由是同一的。黑格尔说:“精神的实体就是自己,也就是说,是不依赖于他物的独立性,是自己本身的关系。”黑格尔认为,精神从自己一开始发展起来就是精神,不过它还不知道它就是精神。通过把自己异化自然界,又“脱出自然界”,通过自己的外部和自己的内部同时确立了精神的①《黑格尔全集》,第3卷,俄文版,第32页。形式,这才产生了精神。精神自我认识的过程就是它的实现,这一实现经历了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三篇:主观精神论、客观精神论和绝对精神论。显然,这里也遵循他一贯的法则。由于黑格尔是在不同时期探讨关于精神的各种学说的。二、主观精神黑格尔的“主观哲学”是由人类学、现象学和心理学组成的。它是从总体上表述个人意识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在黑格尔那里,个人的精神发展是同整个人类的精神发展相联系的。这恰好是理解黑格尔哲学思想发展的一大困难,同时,也证明这位思想家非凡洞察力的关键所在。黑格尔在《人类学》与通常所感兴趣的不同,他们感兴趣的是人们精神气质的独特性问题。在黑格尔看来,人类学的对象是具有形体性的精神,即“灵魂”。精神并不是由某种他物产生,它只不过是把自己由自己的自在存在转变为自为存在,人类灵魂首先是人类(种族)的一员。他考察了“高加索人种”、德意志人种等。关于德意志人种,他说:“人们称颂我们是深刻的、但往往是理论不清的思想家。我们希望理解事物的最深奥的本性及其联系;因此我们在科学中极其有系统地进行工作,但我们同时又往往陷入肤浅的、任意的形式主义。我们的精神一般地要比欧洲各民族中任何一个民族的精神都更多地面向自己的内部。我们感兴趣的主要是我心灵和思维的奥秘深处。这实际上是对德国人心理状况的深刻把握和描述。关于个人心理素质,他认为“只要人们不希望它们毁灭、道德败坏或退化为恶劣的标新立异的话,就”应当加以完善“,“只有经过这样的完善,上面提到的禀赋才能确证自己存在的事实,确证自己的力量和自己的份量”。关于个人,照黑格尔看来,对世界最明智的态度就是同它调和。黑格尔在表述人的行为的主要原则时说:“如果人不想毁灭,那他就应当承认世界是独自存在着的并且基本上是完善的……世界——这就是理性的存在;不合理的偶然性的仅仅笼罩着它的表面……因此成年人是完全理智的行动的,他拒绝彻底改造世界的计划,并且力图仅仅通过与世界的直接接触去实现自己的个人的目的、欲望和利益。”人们只是在青年时代才关心改造世界,这种要达到理想世界的愿望,使青年人具有高尚、智慧、无私等特点。但是,到头来连青年人也“沉没”于“现实”的“理性”中,进入“实际生活”并开始“埋伏于琐事”。黑格尔这样来解释感觉:“感觉是无意识和无知性的个体的精神的一种模糊的行动,在这种活动中,任何规定性都还是直接的;无论就其内容来说,还是就客观的东西对主体的来说,感觉都还处于不发达状态;它属于主体的极其独特的、自然的特征。”关键在于,他认为感觉是自我发展着的思维的阶段和形式,而不是它的基础。从这一点看,他不是一个感觉主义者。黑格尔把感觉分为外部感觉和内部感觉:前者感性印象。后者才是愉快和不愉快的情绪。决定感性印象的感觉器官,构成与事物的形体形式相适应的感觉系统。实际上,主观精神的探讨,在黑格尔那里,就是关于个性的学说的心理学。在人类学中,精神以灵魂的形式与身体相联系;在现象学中,意识与客体相对立;在心理学中,观念的东西和实在的东西的对立被扬弃,精神被完全撇开物质的东西加以考察,根据三段式划分,主观精神分为“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正是向客观精神的过渡。在描述“理论精神”时,黑格尔提出了一个关于认识的能动性的合理思想:“理论精神不仅仅消极地接受某种别的东西、某种现成的客体,而且它还把自身合理的内容由外在性和个别性的形式,转化为理性的形式,借以显示自己的积极性。”黑格尔是从心理学角度考察理性精神的所有环节的,他认为:“理论精神”即感觉阶段上的精神,它包含着无限多样的内容,不过这个内容是发展的、混乱的和模糊不清的。因此,精神就从分解这种一团混乱的东西开始认识。它借助于注意力把自己理论活动的方向确定下来,并且成为能沉入客体的东西。理智向客体做这种沉入,也就是直观。黑格尔说:“没有直观不过是感性意识,真正的直观将整个地把握住对象的实体。”“实践精神”则由实践感觉开始,经过意欲和情欲,黑格尔强调说,主体的生命就是意欲和情欲,只是不应当把心理的欲求同利己主义,同利益混为一谈,要达到个人意欲与社会普遍利益的满足的统一,只能统一在真理,个人利欲要为普遍利欲做出必要的牺牲。终极阶段就是“自由精神”,意志在理论精神与实践精神的统一达到真正自由。照黑格尔看来,当自由于意志的活动而实际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进入客观精神领域。绝对精神——在美的领域jieduijingshen——zaimeidelingyu绝对理念穿过世界历史幽暗的迷害,结束了它们的漫游,它才上升为光和理性,离开客观精神的领域而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黑格尔体系中的绝对精神学说,包括我们称之为社会意识的一切,确切地说,包括社会意识的三种形式——艺术、宗教和哲学。——古留加穿过历史哲学绝对精神完成了其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在人类个体、社会、国家和民族中的发展,进入了真正自由、无限的阶段,也就是由外部的、感性的直观发展到了表象,再由表象发展到了概念思维。在黑格尔看来,真正自由地直观着自身的精神就是艺术——美;真正虔诚地表象着自身的精神就是宗教;通过概念思维着自己的本质和认识着这一本质的精神就是哲学。与此相映,绝对精神的领域就划分为艺术、宗教和哲学。黑格尔的美学体系颇为简单。艺术属于绝对精神,而绝对精神,从《精神现象学》最后一章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是精神对它先前的一切发展阶段的回顾(回忆或“自我深化”)。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的第一个和最不完善的形态就是艺术,它构成了三大部的《美学讲演录》。一、理念黑格尔的美学是一种艺术的理论。按照他的哲学,自然是一个不太听从绝对精神的,无目的的阶段,为了顾全模式,黑格尔拒绝研究自然美,既然精神超过了自然,艺术美就比自然美更高。黑格尔处在德国古典哲学发展的高峰,可以说是在精神哲学的各个领域中都起了划时代的作用。在美学方面也是如此。黑格尔的美学是建筑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和辩证法基础上的。要理解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则必须对他的哲学体系和辩证法之间的矛盾有一个了解。众所周知,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就是肯定理性世界与感性世界的统一。因为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可以依靠范畴(理念)逻辑地排演出来,说明它的必然性;另一方面讲范畴在结合感性材料产生人的认识的同时,也就产生了现象世界。“理念”不是别的,就是概念,概念所代表的实在,以及这二者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中,概念经过正、反、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在它自身设定了它的对立面来“自否定”。经过这种否定的否定,否定了概念的片面性,从而达到概念的普遍性。理念的发展过程,不像有限物那样受与它对立而相关联的事物来自外来事的限定,而是在自身设立对立面,因而理念是“无限的”。“绝对精神”就是概念与存在的辩证统一,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辩证统一。首先是主观精神,即主观方面的思想情感和理想,它外现于伦理、政治、法律、家庭、国家等,就成为其对立面,即客观精神。只有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由对立而统一,才产生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显现于艺术、宗教和哲学三阶段。到了哲学、精神就发展到了顶峰。通过对黑格尔精神哲学的粗略描述,可以从中看出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和辩证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辩证唯物主义首先肯定自然与社会存在的第一性,黑格尔则肯定理念的第一性,这样一来,哲学、宗教和艺术不是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反映,而是绝对精神的显现。那么理念东西如何产生出物质世界呢?马克思一针见血的指出:“要从现实的果实得出‘果实’这个抽象的观念是很容易的,而要从‘果实’这个抽象的观念得出各种现实的果实就很困难了。”①黑格尔把本来由人用理智从事物中抽象得来的概念定为不依存于人的客观存在的理念,正是“头足倒置”,他始终没有跳出他在《逻辑学》里描绘的那个理性世界的圈子。另一方面,由于要推演出一套完满的理念体系,就必须有一种涵盖一切的绝对的理念来作为推演出感性世界的根据。这个绝对理念便是终点,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辩证发展就是有止境的,只能应用于过去而不能用于未来的。这就不能不使体系和方法之间产生矛盾。恩格斯说:“黑格尔的体系作为体系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流产……”但是“他的巨大功绩在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把握了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之间的矛盾,再从黑格尔揭示的运动的发展和内在联系入手,去理解黑格尔美学思想,就比较容易了。二、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的美学定义是这样的:“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着。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71页。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美因此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学》第一卷黑格尔不是把艺术看作现实的反映,而是看作概念的自我发展,这个概念不是别的,就是绝对理念。理念就是绝对精神,它就是艺术的内容。艺术、宗教和哲学却是表现绝对精神或“真实”的;三者的不同就在于表现形式。艺术是绝对理念自我认识的一个阶段。艺术表现绝对理念的形式是直接的,是形象地来表现的,而哲学是间接的,即从感性事物上升到普遍概念。至于“显现”(Schin),与“存在”(Senin)是对立的,有“现外形”的意思。这种“显现”是一种否定的辩证过程。“显现”的结果就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使人们从有限事物的感性形象直接认识到无限的普遍真理。“黑格尔的定义肯定了艺术要有感性因素,又肯定了艺术要有理性因素,最重要的是二者还必须结成契合无间的统一体。”这种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当然,它的出发点是绝对理念。车尔尼雪夫斯基为反驳黑格尔的定义,曾提出“美是生活”的定义,想把美学移置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但是他去掉了黑格尔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统一这个合理内核。三、美学中实践观点的萌芽按照朱光潜先生的分析,黑格尔客观统一的观点包含着美学中实践观点的萌芽。他说,在黑格尔看来,“外在现实世界是人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人在认识和实践之中,就在外在世界打下了人的烙印,人把他的‘内在的’理念转化为‘外在的’现实;同时,人作为心灵,就是他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总和,也就是和外在世界由矛盾对立而转化成的统一体”。可见脱离外在世界的人,和脱离人(立体)的外在世界,都是抽象的,不真实的,只有二者的统一体才是真实的。统一的联系是“生活”,“生活”就是实践活动。有生命的个体一方面固然离开身外世界而独立,另一方向却把外在世界变成为他自己而存在:它达到这个目的,一部分是通过认识,即通过视觉等,一部分是通过实践,使外在事物服从自己,利用它们,因此在他的“另一体”里再现自己。就是在这里黑格尔提出“人把他的环境人化了”这个深刻的思想。在成了人的认识和实践的时候,自然就已不是单纯的自然了,而是与人结成一体对象自然。另一方面,人在“人化”他的环境的过程中,就是把他的能力,理想和理念体现在那“人化”的环境中,使他自己得到“实现”。因此,人也不再是单纯的抽象的人,而是与自然结成统一体的人了。黑格尔的美学渗透了行动(实践)的热情,其价值正在于此,而且正是在这一点上接近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自然物只是直接的、一度的,而人作为精神则倍增其自身,因为他首先作为自然物而存在,接着又独自存在,观照自身,表现自身……从两个方面获得这种自我意识:首先从理论上……其次,人通过实践活动而独立起来……他通过变革外在物实现了这个目的,他给这些外在物打下了他的心灵的印记,并在其中重新发现他自己的预定目的。人作到这一点,才能作为自由的主体使外在世界解除呆板的隔膜性,并把事物的形态仅仅作为自身的一种外在现实来享受。“在这里,我们看到美学的实践观的萌芽。四、艺术美与自然美前面讲了,黑格尔一开始就宣布,“所讨论的并非一般的美,而只是艺术的美”,为了顾全模式,他把美的研究放到艺术——艺术哲学上。但是,黑格尔并没有放弃自然美,他曾专有一章涉及到自然美。不过,他把自然美的地位放得很低,“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就比自然美高多少”。简单地说,既然精神超过自然,艺术美就比自然美更高。美是显现理念的,所以它是无限的、自由的;而自然却是有限世界,它是相对的,没有自由的,因而个别的生动的自然产品是转瞬即逝的,它们的外观是变化无常的,只有艺术才是永世长存的。黑格尔对自然美下的定义是:我们只有在自然形象符合概念的客观性之中见出受到生气灌注的互相依存的关系时,才可以见出自然的美。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是直接与材料统一的,形式就直接生活在材料里,作为材料的本质和赋予形态的力量。“自然美是缺陷的”,原因在于只是自在的而不是自为的。还没有自己对自己的认识。还不能自己创造美的形象给人看,“自然美只是为其它对象而美,这就是说,为我们,为审美的意识而美”。由于自然美有这种缺陷,艺术美才有必要。“艺术的必要性是由于直接现实有缺陷”。艺术才是由心灵自为地把理念显现于感情形象,才真正见出自由与无限。“艺术也可以说是把每一个形象的看得见的外表上的每一点都化成眼睛或灵魂的住所,使它把心灵显现出来。……人们从这眼睛里就可以认识到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黑格尔对自然美的轻视,来源于他一贯的反浪漫主义思想。他的艺术理想是希腊古典艺术的理想,而希腊古典艺术的基本精神是人本主义的。黑格尔美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人本主义的。五、黑格尔对艺术的分类我们知道,黑格尔的逻辑学展示了一个概念体系,这个体系是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与此相反,在美学中,历史的原则主宰了逻辑——历史的体系化。艺术的所有概念都是美这一最初范畴的具体化。艺术的发展史就是按照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概念推演出来的。艺术是普通理念与个别感性形象的吻合,它们的吻合程度确定艺术的分类。基本三分法将艺术分为象征主义、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三种类型,每种类型之下又分若干种类(如建筑、雕刻、音乐、诗歌等)。在历史发展中,每个阶段都有它的独特的艺术类型和艺术种类。在象征主义艺术中,内容(理念)还没能找到最适合的感性形象;在古典主义艺术中,二者处于和谐的统一;而在浪漫主义艺术中,这个统一重又遭到破坏:内容胀破了形式“象征主义艺术盛行于东方,古典主义艺术盛行于古代,浪漫主义艺术盛行于基督教欧洲。但是,只有古典时代才能表现出按其本质来说是真正艺术的作品。在这之前的作为,依照黑格尔的说法,只算是前期艺术,而浪漫主义艺术则标志了艺术的崩溃、没落:思维和反思超过了艺术创造,艺术创造合乎规律地让位于另一种精神活动。黑格尔说,我们的时代不利于艺术;这个时代不再保证往昔的时代和民族在艺术中的寻找,并只有在艺术中才找得到的满足”。黑格尔以神话为例,分析象征主义文艺,在这个艺术阶段:“确切地说,内在和外在之间,艺术的意义和形象之间并无差别可言,因为内在还没有独自作为意义而与其存在着的直接现实相分离。”由于没找到合适的感性形式来表达理念,于是就采用符号来象征。由于符号与它所象征的事物有相同也有不同,象征艺术就都有些暧昧,神秘的意味。典型的象征艺术是东方民族的建筑,如神庙、金字塔之类,以及那些岩窟壁画,其中最突出的是斯芬克斯的形象。这仿佛就是象征主义本身的象征。当然形式总是由内容决定,象征艺术的形式与内容之所以不调和,其根本原因在于它的精神内容本身还不是具体的而是抽象的。到了古典主义艺术阶段。内容与形式达到了和谐。“只有艺术以如此完善的方式把理念作为精神个体同其自身现实直接相联系,以致外在实存首先不再对其所应表现的意义保持独立性,而内在反过来在其为直观而创作的形象中只表现其自身,并且在艺术肯定地同自身发生关系——只有这样,艺术才达到了它所特有的概念。典型的古典主义艺术是希腊雕刻和诗,是个别与一般的最巧妙的和谐。古典艺术的特点在于静穆和悦。雕刻最适宜于表现这种静穆和悦,因为它只表现静态而不表现动作。但是精神是自由的、无限的,而古典艺术所借以表现神的人体形状毕竟是有限、不自由的。这个矛盾就导致古典艺术的解体。黑格尔认为,不可能也不会有比古典艺术更美的东西了。但是,却存在着比具有直接感性形象的美的精神现象更高的东西,尽管这个形象是由精神本身作为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形象创造出来的。美既然被提高了,它便变成精神美。古典主义艺术于是为浪漫主义艺术的接替。在浪漫主义艺术中,整个内容处在精神的内在生活上,外在的形式起着从属的作用。在浪漫艺术里,无限的心灵发现有限的物质不能完满地表现它自己,于是就从物质世界退回到它自身,即退回到心灵世界。这样,浪漫艺术就达到与象征艺术相反的一个极端:象征艺术是物质溢出精神,而浪漫艺术则是精神溢出物质。所以就无限精神的伸展来说,浪漫艺术处于艺术的最高的发展阶段,但是就艺术的内容与形式一致来说,古典艺术是最完美的艺术。典型的浪漫艺术是近代欧洲的基督教艺术,起于中世纪。浪漫主义艺术发展到最后,精神回到它本身,这就是说,有自我意识的人回到他的“自我”,所以浪漫艺术的特点之一就是非常“自我”;它越来越对艺术的题材漠不关心,技巧越圆熟,实质因素越是会消失得一干二净,这是浪漫艺术特点之二;艺术到这个阶段不再有任何奥妙了,而艺术家对于艺术内容来说,则仿佛变成摆弄和展示另一些生活的剧作家一样,精神主宰了艺术,哲学于是取代了艺术。那么艺术是否就此消亡呢?黑格尔的回答是:我们尽量可以希望艺术还会蒸蒸日上,日趋于完善,但是艺术的形式已不再是心灵的最高需要了,我们尽管觉得希腊神学还优美,……但这都是徒然的,我们不再屈膝膜拜了。一方面,黑格尔的不彻底的辩证逻辑把发展看成是有止境的,而另一方面,他也看到已丧失的东西有恢复的可能,而且每个新的时代,都有新的艺术形式来取代旧的形式。黑格尔的艺术分类说充满了矛盾。黑格尔在《美学》第三卷,用一种逻辑的发展模式——即通过分析一系列个别样式和体裁,补充了历史的发展模式。艺术发端于建筑,建筑还只是前期艺术,它的使命是一个实用性的,非艺术性的,它的形式完全是象征的,仅要求外在自然近似精神而已。雕刻伴随着古典艺术的始终。尤其是希腊雕刻,开始了真正创作自由;雕刻再发展下去就是下坡路了。在浪漫主义艺术中,雕刻让位于更宜于表现内在经验的绘画、音乐和诗。绘画是最抽象的造型艺术。下阶段是音乐,它以音节代替外在形象及其直观可见性,转而诉诸听觉,这是一种更富于想象的艺术,音乐又导向诗歌,在黑格尔看来,诗歌既以最精神性的方式呈现了美的全部属性,同时也是使艺术趋于衰微的特殊艺术。黑格尔没能对新掘起的艺术门类——小说、散文予以详尽分析,但在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达到高峰的美学的发展,强有力地驳斥了黑格尔艺术没落的命题。由于黑格尔把人看作艺术中心,所以专门分析了人物性格与环境的辩证关系。这里,他提出了“一般世界情况”和“情致”,“一般世界情况”“艺术中有生命的个别人物的所借以出现的一般背景”,是“把心灵现实的一切现象都联系在一起的”。而“情境”是“一般世界情况”具体化成的推动人物行动的客观环境,这是人物行动的“外因”。而要在具体个别人物身上具体化为推动行动的“内因”,或人生理想、人生态度、情趣,就叫做“情致”。黑格尔的发现就在于指出了个人性格与一般社会力量的统一。与“一般世界情况”概念密切相关的是黑格尔美学的人物性格冲突说。冲突是指人物性格在具体情境中所遭受到的两种普遍力量(人性理想)的分裂与对立,这个冲突推动情节(人物动作)的发展。经过否定之否定,最终达到调和统一,在这里,黑格尔提出了他著名的悲剧观。悲剧所表现的,正是两种对立的理想或“普通力量”的冲突和调解。在黑格尔看来,互相冲突的理想都带有普遍性、合理性、都是正确的,某一理想要实现就势必和它的对立面发生冲突,所以又都是片面的。悲剧的结局是使代表片面理想的人物遭受痛苦或毁灭。他个人虽毁灭,但他所代表的理想并不毁灭,因而这又是一种“调和”。悲剧在于每一方面都把一种片面的理想推到极端,因而使它转变成为一种错误,所以互相否定,两败俱伤,冲突才得以解除,又恢复到冲突以前的平衡,因为这个缘故,悲剧所产生的心理效果不只是亚里斯多德所说的“恐惧和怜悯”而是“愉快和振奋”。朱光潜先生说:“黑格尔对美学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把辩证发展的道理应用到美学里,替美学建立了一个历史观点。他把艺术的发展联系到‘一般世界情况’来研究,即联系到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联系到政治、经济、伦理、宗教以及一般文化来研究。他认为艺术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作为这种规律的基础,他提出了一系列的辩证的对立与统一的原则,例如人与自然,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特殊与一般,认识和实践,个人性格与当时流行的人生理想等对立范畴的辩证统一。他还隐约见出艺术与劳动(尽管局限于脑力劳动)的关系,替美学上的实践观点种下了种子。此外,他从辩证观点所提出的冲突说对于人物的分析与情节的发展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原则。“这个概念是非常准确而又全面的。六、美与自由——“到主体的内心自由中寻找避难所”总的来讲,黑格尔的美学观是消极的,他认为,艺术形式必然走向衰落,“一方面,艺术过渡到描述日常的、庸俗的现实本身,按照事物在我们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描绘偶然和单一的各个特殊事物;艺术现在所关心的是借助于艺术技巧如何把这一存在变为明显可见的东西。而另一方面,这一艺术,相反地却陷入完全主观的偶然的观点和描写中,陷入幽默中,也就是说,借助于机智和对于世界的主观观点的玩弄来歪曲和篡改一切事物和形式;结果艺术便成为艺术的主观性对于任何内容和形式的创作上的支配”。黑格尔看到,在现代社会,个人是财产的体现者。很自然,这种生活素材对于艺术是极不合适的,因为艺术需要独立的个性,而现代人却是以抽象的、异化的、不自由的“个人”形象而出现的。对于生活在“贫困和知性”的国家中的现代的个人,只有一条能够通向自由的路,这就是“遁入自身中”。因而黑格尔在现代艺术史上第一个提出美——内心自由的问题,他写道:“一切精神活动的目的都在于使人的主观意图与伦理世界和自然界的客观规律的结合,即它的自由,并且成为有意识的。由此可见,艺术的使命在于与现实调合,如果不能调和,则遁入自身。“现代的个人只有作为主体时才对自身有意义。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对现代人来说,出路只有一条,即到主体的内心自由中去寻找避难所。罗马人曾朝这方向走过,他们企图通过自我深化来摆脱社会分解为原子——个体这种世界状态。从斯多噶主义、伊壁鸠鲁主义和怀疑论的流行,即可看出这一点。他们都是使人对于现实中发生的一切抱漠不关心的态度。黑格尔认为,从客观上,罗马人和现代人都是不自由的。只有人的内心生活中才具有自由。只有在这里,精神才能享受其无限的自由。现代艺术之不同于古代艺术,就在于把人的内心生活作为艺术的对象。那么,它就割断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这样一来,艺术的原素就不再是感性的、客观的原素,而是“内心生活”、“无限的精神主观性”,这又超出艺术本身的限制,又是不自由的了,因而,黑格尔认为,艺术的本质应该是自由的三段论:正、反、合的循回,直至超越主、客观各自的自由,而创造出统一的自由。而在黑格尔的年代、他没能看到这种自由,故在本质上是艺术的悲观主义者。黑格尔并不为艺术的消亡而悲伤。因为绝对精神的更高形态——哲学出现了。哲学“用自己的灰色去描绘灰色”。在黑格尔看来,社会的精神发展的整个过程是沿着把抽象思维同感性思维分开的道路进行的。在精神发展中,概括、抽象等等是在增加,而艺术则在消亡——这就是绝对精神发展的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他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的完成,对人类社会的整体失望导致他对艺术的失望,甚至认为“人类社会的整个现今的存在都具有平庸的性质,就连人的面貌也打下了烙印,富于诗意的个性变成了平庸的个人”。对德国现实的悲观,是黑格尔对艺术命运持悲观观点的重要原因。黑格尔认为社会的“平庸性,首先就表现在现代社会中的个人丧失了独立性和自由。现代社会分工使人限制在有限目的的工具的状态。不管个人自己本身的利益怎样希望和追求活动的自由,它们的独立性和意志自由或多或少仍是形式的,为外部状况和偶然性所决定的;由此可见,现代社会的人是极不自由的,因而他们不能成为真正艺术的对象,也不能成为艺术的主体。只有古代社会的“英雄状态”才是艺术的真正基础。我们在考察黑格尔思想形成时知道,黑格尔是那样专注于古代艺术,他多次如数家珍地谈到《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因为古代世界的“诗意”,是以各方面都自由的个人的独立自主为基础的。古代世界的社会力量,还没有独立的自主性,还没有从人那里异化出来,个人同其他个人,同国家处于充分的协调和融洽之中。而国家不但不消除个人的自由和独立自主,还为人的一切发展创造条件。事实上,自从黑格尔从浪漫艺术中划分出了一种自由的艺术,就在艺术中蕴藏了艺术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自由艺术的内容不限于某个特殊的艺术范围。这种艺术能够描绘人在其中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一切。在这里艺术家是从自身中汲取自己作品的内容的,它允许艺术家以任意的虚构去规定它的内容和形式。“永恒的人类的东西在具有极其多方面的意义的无限改造方面的表现和活动——这就是在人类的境遇和情感的范围内,在目前可以构成我们艺术的绝对内容的东西。在自由艺术中,小说居于显著的地位,因为小说的内容是个人的生活、人的私生活。作家应当成为“私生活的历史家”(这个论点与巴尔扎克一致。)在黑格尔看来,小说提供了“世界和生活的完整图画”。因此,这一体裁虽然产生于同史诗完全对立的生活素材,但仍是力求描绘史诗的广阔场面。这一新的艺术形式就是在这种矛盾中进展的。黑格尔指出,在按其基本性说来是矛盾的生活素材中,产生出同样矛盾的基本形式。由于黑格尔不能科学地分析奴隶制、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结构。因此,他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艺术衰落的真正原因。然而,黑格尔关于艺术的本质在于自由的观点、无论如何对现代艺术都具有启示录的意义。我们引用为黑格尔做传的苏联学者古留加的一段话做这一章的结束语:黑格尔的美学是一座宏伟的建筑,它虽然已经化为废墟,今天仍因其意图与成就的庞大而令人惊叹不已。恩格斯在劝告康拉德。施米特阅读黑格尔著作时,特别提到过他的美学“只要稍微读进去,就会赞叹不已”!黑格尔关于美的积极性格、关于这个范畴对于艺术的普遍意义的意见,他对艺术的历史见解,他对各种不同艺术形成的成长、繁荣和凋谢的考察,至今仍然十分新鲜,能够激起读者的灵感。这部著作不仅以其系统性和逻辑——历史性结构,而且还有对于细节(个别艺术作品、个别艺术家的全部作品、全部艺术种类)的丰富而贴切的分析,证实了作者渊博的知识,同时证实了他对艺术一往情深的热爱。但是,尽管黑格尔对于法国古典文学、尤其是对于莎士比亚和歌德有深邃的理解,他的美的理想基本上还在于古代。正如他的整个辩证法一样,黑格尔的美学也专门面向过去,这是非常符合他的模式的。就是这个思想家,一方面顽强地鼓吹艺术进步的思想,同时却把这种进步局限于过去的时代。不能说黑格尔不懂得他那个时代的新兴艺术,但是怎么也不能使他摆脱根深蒂固的偏见,那个偏见是由一整套观点所支持的:艺术的世纪已经过去,宗教与科学的时代已经来临。黑格尔给艺术家宣判了死刑,但这个死刑并没有执行。上帝死了——体系的断裂shangdisile——tixideduanlie“灵魂是精神的一切梦幻,精神在人的自觉活动中才觉醒过来,而当这种活动停止时,它又睡着了。”——黑格尔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宗教是精神自我揭示的第二种形式,前面讲了,艺术是第一种形式,把宗教划归绝对精神领域,足见黑格尔对宗教的重视。我们知道,黑格尔毕业于图宾根神学院,在那里度过了六年修道院般的生活,他的毕业答辩就是一篇关于符腾堡教会史的论文。只不过由于一个羞于说出口的原因,黑格尔不想从事宗教生活。据黑格尔神学院的同学洛伊特魏因所说,黑格尔之所以改变主意,是因为虚荣心受了伤:在中学,他的学业名列第一,他的同学梅尔克林名列第二;而到了大学,他仅是第四名,假如黑格尔在神学院毕业时不是第四名,而是第一名,那末他肯定会成为一名牧师。当然这仅是猜测。黑格尔早年受到法国革命卢梭著作的影响,形成激进观点,也许才是根本原因。但是,尽管黑格尔没有成为一名牧师,他对宗教的兴趣始终未减。从他青年时代的论文,到《哲学史讲演录》止的全部著作,毫无例外都涉及了宗教问题。从1821年到1831年这十年中,黑格尔在柏林讲授过四次《宗教哲学讲演录》,在这当中他详尽地讲述了自己的宗教观点。尽管如此,黑格尔研究者们普遍认为,黑格尔的宗教哲学是他的学说中最弱的一环,黑格尔的哲学体系的铁链就在这一环上裂开了。黑格尔逝世后,他的学生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宗教问题上,并且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的逻辑成果竟产生了黑格尔主义的对立面——费尔巴哈的无神论,这真是黑格尔在天之灵所未想到的。事实上,这种更换也在所必然,正如黑格尔的宗教理论必然会更替启蒙时期的朴素的无神论一样。一、黑格尔宗教观的几个不同时期黑格尔的宗教观,在他一生的活动中经历了几次显著的变化。青年时期黑格尔对基督教持否定态度,他把基督教同所谓“人民宗教”对立起来;而“人民宗教”就是以政治自由和公民高尚品德的精神来教育人民。随着哲学家共和理想的破灭,他的宗教观也发生变化,体现共和理想的“人民宗教”被他“私人宗教”,即承认基督教绝对价值的宗教所代替。这与政治理想的发展相一致,他抛弃了关于按照古代城市国家的样式来建立共和国的幻想,认定德国民族是复兴的唯一道路,是在保存封建社会机构和制度的条件下,进行缓慢的改良。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德国,宗教和教会是其封建上层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各邦贵族的利益,也就拼命维护教会的特权和利益,而德国资产阶级过于软弱,不敢效法法国资产阶级提出无神论的口号。因此在德国,一直到19世纪40年代,无神论始终没有得到多少充分的发展。这种状况也是由于德国进行了宗教改革的缘故。由于宗教改革,基督教,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被路德净化了”。到了19世纪初,黑格尔同德国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否定天主教。他曾明确宣称:“我是路德教徒,而且我愿继续是路德教徒。”在19世纪的前二十五年间,德国天主教进行改良和恢复,黑格尔仍持否定态度。他既否定基督教的正统派,也否定宗教解释中的浪漫主义、非理性主义。这一点,就连极右派也攻击黑格尔,说他鼓吹泛神论、无神论。事实上,黑格尔的宗教观同教会的正统宗教观不同,距离无神论也很远,那么,到底是怎样一种宗教观呢,我们下面将会分析。二、黑格尔宗教观的几个基本观点首先,黑格尔提倡把宗教意识作为一种社会风尚来研究。启蒙主义者走的道路并不导致宗教的消亡,必须放弃宗教是个人私事的看法;其次,宗教与哲学在整体上是一致的。黑格尔认为,哲学本身就是为神服务的。各个民族都是通过宗教来阐述自己关于实体,关于世界的内在本质,关于绝对的观点。黑格尔说:“哲学的内容、它的需要和兴趣,同宗教都是完全相同的;宗教的对象是永恒真理、神的启示。当哲学揭示宗教时,它只不过是在揭示自身,而当它揭示自身时,它也就在揭示宗教。”二者的差别不在内容而在于形式上。在哲学中,理念是在“其逻辑的纯粹性中作为思想”被揭示出来,在哲学中,绝对精神只是自己产生自己,它表明了起初精神如何在纯思维中运动,然而如何把自己异化为自然界,最后则以意识着自身的精神的形式返回自身。而宗教,是以哲学观点来考察宗教对于绝对理念的描述的,是以表象的形式去表达思辨内容的。因此,宗教的最大特征是:绝对精神以表象的形式在宗教中自我揭示出来,因而,与哲学不同的是:“宗教对于一切人都是存在的;宗教是一切人借以认识真理的方法,而这些方法首先是感觉、表象,然后才是知性思维。”三、与康德的论战黑格尔同康德进行的宗教观论战,是从所谓宇宙论的证据开始的。康德认为,关于神的存在、意志自由和灵魂不死的宗教教义,在理论上是不能证明的。因此他把这些宗教教义称之为“实践理论”的公设,并且反驳了所有关于神的存在的证明:宇宙论的、目的论的、本体论的证明。黑格尔认为,康德论点使现象的感性世界同“自在之物”的超感性世界对立起来。而神决不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理性的真正领域恰恰是精神掌握的世界;知识,归根结底,无非是神的知识。论争之二,反驳了康德对“辩证技巧”的否认。黑格尔说道,怎么可能把偶然性和必然性对立起来呢?凡是有偶然性的地方,也有必然性的实体性。康德的论据是:自然的合目的性和和谐性涉及事物形式,并不涉及其质料、实体,因此要证明目的论的上帝论据,充其量只能证明存在着一个世界造形者(手段),一个制造现成质料的大师,而不能证明存在着一个创世者(目的)。黑格尔反驳说,难道形式可以脱离内容来观察吗?目的同样不能同手段分开,目的不能单独存在。理性是辩证的,世界上的一切实在太复杂,不可能设想它不是按照一个有理性的计划创造出来的。而普遍的合目的性不能应用于狭隘的有限目的;所以康德的话文不对题。第三个论争是本体论的论争。黑格尔认为:可以设想上帝是最完善的本体。这就意味着它有本体的存在。在这里,他引用了辩证逻辑的体系,“有”是出发点,概念是逻辑得以完成的规定,概念是客观的,有独立存在性的;而康德的依据是形式逻辑。关于黑格尔的上帝,他把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教义解释为理念按照三段式原则辩证地运动的象征表现。在黑格尔看来,神的理念是以下面三种形式被揭示出来的:第一,以永恒的和逗留于自身中的存在的形式中,以普遍性或神的自在自为的永恒理念的形式(即圣父的形式);第二;这一理念表现为现象,即表现为意识和表象领域中的神的永恒理念(即圣子的王国);第三,这一神的理念从现象领域回复到自身之内的形式出现,在这里,理念是通过教团的活动表现出来的(即圣灵的王国)。由此可见,黑格尔那里,圣父是用来象征绝对精神的,圣子是自然界的终极的精神界的象征;圣灵是理念通过教团、教会,通过从宗教向哲学、从信仰向知识的转化而表现出来的象征。关于神性的传统观念,黑格尔始终是加以拒绝的,他嘲笑那些信神的庸人,他建议把一切关于神的故事当做神话。“我只有作为一个宗教哲学家才算是真正信教的,这样一来,我就否定了现实的宗教信仰和现实的教徒。……因为我只把它们当作它们自己的真正存在即我的哲学的存在的虚幻的异在、譬喻和隐藏在感性外衣之下的形态“。四、四种宗教形式黑格尔阐述了四种宗教形式。第一种宗教形式是自然宗教。这种宗教首先作为巫术而出现,这时人试图通过自己的意志来驾驭自然;足见当时已经产生出这样的信念,即精神是比自然更高的东西。第二种宗教形式即佛教,是一种“自在”的宗教,它拥有最大多数的信徒。这里的神是未被规定者,是一切特殊事物的乌有,是无:一切产生于无,一切转化为无。但是,神又被认为是十分确定的人,是佛,是喇嘛、主持等等。在这种宗教里,人的最高目标是深入永恒的寂静境界,佛教徒并不同外界作斗争,他只与自己相处,只抵抗自己。最高目标在于达到虚无,在于一切意识和一切情欲的中断。下一阶段——美的宗教,起源于“最有人性的民族”,即古希腊人。在这里,具体的人连同他的全部本色,连同他的一切需要、嗜好、情欲、习惯、伦理上和政治上的使命,一起出现在他的诸神身上。自由、精神性和美深入到希腊人的日常生活中,他们崇拜的不是对命运的忍让,而是理想化了的一般性和艺术性的享受,生命的一种绵延不绝的诗。黑格尔把基督教称为比什么宗教都好的绝对而完善的宗教。在基督教中,黑格尔说,最终发生了神和人的和解。宗教是神的自我意识,神同自身区别开来,在有限意识中以自身为对象,但在这种区别中又绝对地与自身相同一。发展的高点和终点是真理与自由的宗教。黑格尔这里抛弃了历史的叙述方式,而是逻辑——概念的方式说。他用他的哲学体系基础的三断论,解释神圣的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母)。“父国”是神在创造世界之前的存在,是纯理性的,是逻辑范畴的领域。“子国”是被创造的世界(不仅指自然,而且还指有限的精神)基督死在这个世界,对在“灵国”中复活,“灵国”是前两个国的合成,是信徒们的精神教区,这个教区是通过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统一原则而在尘世界中被实现的。而这些原则,又是哲学知识的对象。那么,哲学克服了信仰吗?黑格尔的回答是:哲学受到了这样的责难,说它凌驾于宗教上:但从事实看,这个责难是错误的……它只是凌驾于信仰的形式之上,内容还是一样的。由此可见,黑格尔试图在各种宗教信仰中寻求探索发展的线索,这应是宗教哲学的基础。黑格尔的《宗教哲学讲演录》包含有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方法论原则。黑格尔是把宗教的各种形态同人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考察的。在分析宗教的历史形式和民族形式时,他常常去描述一定的宗教信仰借以产生和发展的那些条件。他特别详尽地描述了宗教形式同国家制度、道德、习俗、文化和艺术的相互联系。在这方面令人最感兴趣的是他对于古代希腊宗教的分析。关于宗教和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指出,宗教和国家基于同一个“共同的根源”,也就是说,上层建筑的各种形式是由某些共同的原因和条件产生的。宗教的运动范围跟国家的活动范围不同,国家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责任,而宗教则规定人们的内心生活。黑格尔说:“宗教本身不应成为统治者。”从以上对黑格尔宗教哲学的考察中可以看出,他没有走上无神论的道路,更不是泛神论(他强调精神的优先,而自然始终不过是理念的异在)。他竭力强调他的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并认定基督教是宗教的最高形式,然而他又反对一切实证宗教和宗教的形式。正因为此,费尔巴哈把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叫做“理性主义神学”。不要把宗教看作对人的愚弄,而要从历史的角度把它作为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这正是黑格尔宗教观的进步意义所在。尽管黑格尔把宗教看作是理解绝对精神的形式,可他并没有把宗教置于绝对理念的抽象认识之中,在他那里,宗教将被哲学扬弃。关于绝对精神的下一部分,是分析哲学史的哲学,也就是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加以叙述的。绝对的渴望jueduidekewang黑格尔体系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哲学,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黑格尔在扬弃了这一切概念后进入了续概念——绝对理念。在这一阶段中,精神的自我发展达到了“绝对的终点”;黑格尔的学说在这里达到最高点,同时宣告完结。纵观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中心论证及辩证发展过程,是以《精神现象学》为全体系的导言,为第一环;以逻辑学为全体系的中坚,为第二环。以《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包括《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等)为第三环。这个体系的逻辑次序与时间次序是一致的,与黑格尔本人思想发展也是一致的。《精神现象系》活泼创新,代表黑格尔早期新颖独创的精神;逻辑学精深谨严,代表黑格尔中期的严密深远的辩证思想、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统一的纯逻辑体系;其第三环应用逻辑学百科全书式的周到,“博大兼备、枝叶扶疏,代表其晚年体系成熟后的全体大用(贺麟)”。绝对理念在其中发展着,经过早期的《精神现象学》、中期的逻辑学,到晚年成熟期,绝对理念走向顶点,这是黑格尔一生渴望的绝对,也是其思想所达到的顶点,这一点,将在绝对精神——美、宗教、哲学史画上句号。黑格尔认为“关于哲学史的意义,可以有多方面的看法。如果我们要想把握哲学史的意义,我们必须在似乎是过去了的哲学与哲学所达到的现阶段之间的本质上的联系里去寻求。一、哲学史的一般概念一提到哲学史,我们首先就会想到,这个对象本身就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因为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那不变的、永恒的、自在自为的。它的目的是真理。但是历史的讲述的,乃是在一个时代存在,而到另一个时代就消逝了,就为别的东西所代替了的事物。如果我们以“真理是永恒的”为出发点,则真理就不会落到变化无常的范围,也就不会有历史。但是如果哲学有一个历史,而且这历史只是一系列过去了的知识形态的陈述,那末在这历史里就不够发现真理,因为真理并不是消逝了的东西。——黑格尔黑格尔这段话指出了哲学史的深刻矛盾,哲学史的目的是探究真理,而历史讲述的却并非都是真理,这就是目的与进程的矛盾。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开篇就指明这个矛盾,从而把他的哲学史研究定位在一个精神发展的最高状态。那么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黑格尔认为,必须考虑到哲学史自身的特殊性质,它与别的学科的历史不同,它不涉及外在的历史,而只涉及内在的即内容自身的历史。比如,它不像基督教史那样有它的传播史或信徒之命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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