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接着说:〕“同样情形,如果他欺骗、抢劫敌人、使敌人成为奴隶呢?”欧谛德谟不得不承认:“这也是公正的。”由此可见,“同样的一些性质”,如说诳、抢劫财产、蹂躏自由、欺骗,“既可以归入正义的范畴,也可以归入不正义的范畴。”欧谛德谟想了一个主意,添上一个规定说,“他觉得苏格拉底所说的那种行为”,如说诳、欺骗等等,“只是对朋友而言;对于朋友说,那是不公正的。”苏格拉底接受了这一点,但是进一步说:“如果有一位将军,”在战役的决定时刻“看见他自己的军队很慌乱,于是他就骗他们,诡称援军来到了,好引导他们取得胜利,这是否可以称为公正呢?”欧谛德谟承认了这一点。——“苏格拉底说:如果有一位父亲把他的生病的孩子所不愿吃的药放在食品里给他吃了,由于这个欺骗,孩子的病治好了,这是不是公正的呢?——欧谛德谟说:是公正的。——苏格拉底说:如果有一个人,看见他的朋友在失望之中,起了自杀的念头,于是偷偷地或公开用暴力把他的武器拿走了,这是不是不公正呢?”欧谛德谟也不得不承认,-- 84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18“这不是不公正。”①由此更可见,同样的范畴对于朋友也是有两方面的,可以归入正义,也可以归入不正义,诸如此类。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消极的方面:苏格拉底把一向固定的观念弄得动摇起来。不说诳、不欺骗、不抢劫在朴素的观念中是被认为公正的,——这在朴素的观念看来是固定的;但是把这个被认为固定的道理与另一个同样坚定地被认为真理的道理比较一下,就显出它们是互相矛盾的了,——那个固定的东西就动摇了,就不再被认为固定的了。相反地,苏格拉底拿来代替固定者的那个积极的东西,从一方面说,却又是要人遵守法律:我们全知道,作为普遍的观念、不确定的观念,“守法”是每一个听到法律以至宣示法律的人所了解的,因为对于某些法律如不说谎不斯骗等等的普遍观念是人所共知的;但是这些法律一般地把说诳、欺骗、抢劫规定为不公正,——而这些规定对概念说是站不住脚的。而另一方面,在识见之中,那直接被设定的东西也必须通过中介、否定而得到了认可,这个识见,如果是真实的话,就表明了那直接被设定的东西的限度及其特殊性,——亦即在整个结构中的地位。但是一方面,我们在苏格拉底那里并未发现这个识见,这个识见变成了在内容上不确定的东西,就像上面那个一般的守法那样;一方面,这个识见又表现为对通行法律的扬弃,实在说来乃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一)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识见,(二)谁有这种识见,也可能停留在消极的方面,这个识见是和苏格拉底来往并受他的品格熏陶而来的偶然产物,真①克塞诺封:“回忆录”,第四卷,第二章,第一一——一七节。-- 8528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正说来,他的品格乃是固定的东西,和他交往的人通过实际的交通和习惯,便受了这个品格的感染,——不过“有许多这样的人后来变得对苏格拉底不忠实了。”①苏格拉底指出一些普遍的诫命:“你不可以杀戮”等等;这种普遍性是与一种特殊的内容结合在一起的,而这个内容是有条件的。当内容中的这个有条件的东西被提到意识里面时,这些诫命凭借普遍性而具有的固定性就动摇了。在法律或诫命里面,固定性是要依靠环境的,法律和诫命是以环境、意见为条件的;就是这个识见,它发现了这样一些条件、环境,由于这些条件,便产生出了这个无条件有效的法律的种种例外。取人财产,是不公正的;这是固定的。通过这样一种思量,发现在特殊的场合这并不是不公正,于是固定性就被否定了;那些原则于是就发生动摇了。因为对于这些原则必要的是普遍性的形式;只有这样它们才是固定的。如果由于一些特殊的场合、情况,普遍性受到了限制,这个原则的固定性也就与普遍性一同消失了;这个原则就显得是个特殊的原则,又有效又无效。它是依靠环境的;环境是偶然的——客观的——,换句话说,这里加入了我的兴趣的偶然性。(三)在这里,我们看到普遍原则如何在法律的一般称呼之下被规定了,实现了;而事实上,由于法律是消逝着的环节,是不确定的普遍性,而它的不确定性的缺陷仍然没有得到补足。我们所看到的,母宁说只是现存法律在消逝;我们首先遇到的乃是:由于培养反思的意识,那在意识中有效准①克塞诺封:“回忆录”,第四卷,第二章,第四○节。-- 86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38的东西,习俗,合法的东西都发生动摇了。在这里可以举出,阿里斯多芬就是从这个消极的方面来理解苏格拉底哲学的。阿里斯多芬对苏格拉底的片面性的这种认识,可以当作苏格拉底之死的一个极好的前奏,它说明了雅典人民如何对他的消极方式有了很好的认识,因而把他判处了死刑。大家都知道,阿里斯多芬放上了舞台的除了苏格拉底以外还有许多人,举例来说,就不仅有爱斯基勒,特别是优利披德,而且有一般的雅典人,然后是雅典的将军们,人格化的雅典人民,以及诸神本身,——这一种自由,如果不是有历史给我们保存下来的话,我们不会想像到的。这里不是考察阿里斯多芬喜剧的本来性质的地方,特别是不准备讲他对苏格拉底的那种恶作剧。关于第一点,我们是不必注意的,我们也用不着为阿里斯多芬辩护,更无需原谅他。所能讲的只是:阿里斯多芬的这种作风与我们德国人的严肃态度当然是格格不入的,他的作风是:把国内活着的人们不改名姓地放上了舞台,来取笑他们,特别是像苏格拉底这样道德、这样诚实的一个人。凭借年代的研究,人们曾经化费了很多气力来进行推断,认为阿里斯多芬的喜剧的演出对苏格拉底的判刑并无影响。人们看出了那种对待苏格拉底的态度是完全不公正的,然而人们也认识到阿里斯多芬的价值,他在他的喜剧“云”中做得是完全正确的。这位以最诙谐、最辛辣的方式来嘲弄苏格拉底的诗人,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丑角、打诨者、浅薄的三花脸,只会和最神圣、最卓越的东西开玩笑,费尽心机来卖弄开玩笑的机智,目的在于博得雅典人一笑。他的一切都有非常深刻的理由,在他的诙谐中,是以深刻的严肃性为基础的。-- 8748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他不愿意单纯地开玩笑;嘲弄可敬的事物,这是没有意思的,浅薄的。一种尖刻的机智,如果不是着实的,不是以事物本身中所存在的矛盾为根据的,就是一种可怜的机智;阿里斯多芬并不是一个坏的滑稽家。一件事物,如果不是本身之中包含着可以嘲弄和讥刺的成分,要想用外在的方式去开它的玩笑是不可能的。喜剧就在于指出一个人或一件事如何在自命不凡中暴露出自己的可笑。如果主题本身之中不包含着矛盾,喜剧就是肤浅的,就是没有根据的。阿里斯多芬不是与δ~μ(平民)、与优利披德开玩笑,在他对平民的嘲弄中,是N C O有深刻的政治严肃性为基础的。从他所有的剧本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彻底深刻的爱国者,——一个高尚、卓越的真正雅典公民。说到阿里斯多芬的这一种表现,可以举出一点,就是阿里斯多芬的喜剧本身乃是雅典人民中间的一个重要成分,——阿里斯多芬也同样是一个必要的角色,就像崇高的柏里克勒、轻浮的阿尔其比亚德、神圣的索福克勒和道德的苏格拉底一样;阿里斯多芬也同样属于这些明星之群。在我们面前,我们看到一个非常严肃的爱国者,虽然当时主张和平是要处死刑的,他却毫不畏惧地在他的一个剧本里倡议和平。他怀抱着最深刻并且最明智的爱国主义,在他身上表露出一个自由的民族的愉快而且自足的喜悦。在喜剧中有一种自信的精神,——它依靠某个东西,坚持某个东西,一心一意地追求这个东西,而总是遇着它所探索的那个东西的反面,——然而它从不因此存任何怀疑,也不反过来想想自己,而始终是对自己和自己的事情充满着信心。自由的雅典精神-- 88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58的这个方面,这种在遭逢损失时仍然完全自得其乐的精神,这种在结果与现实事事与心愿相逢时依旧心神不乱地确信自己的精神——这就是最高的喜剧——,我们都在阿里斯多芬身上体味到了。我们在“云”这个剧本中所看见的,并不是这种朴素的喜剧,而是带有一定意图的矛盾。阿里斯多芬也是以喜剧的方式来描写苏格拉底的,因为苏格拉底在作道德的努力时惹出了与他的目的正好相反的东西,他的学生们凭着他作出许多富于见解的发现,觉得非常快乐,认为这是他们运气好,但是这些发现后来却反过来变得对他们有害,与他们所想望的刚好相反。这里所说的苏格拉底的学生所获得的卓越的见解,就是见到朴素的意识认为真理的那种确定的善和法律乃是空虚无效的。阿里斯多芬开玩笑脸,苏格拉底曾经从事一些根本的研究,研究跳蚤跳得有多远;并且说苏林拉底因此用蜡粘在跳蚤的脚上。这并不是历史事实;不过这也是事出有因,因为苏格拉底的哲学中是有这个方面,阿里斯多芬用辛辣的讽刺手法把它夸大了。这证明阿里斯多芬对于苏格拉底哲学的了解是正确的。“云”的简单故事是这样的:斯特雷普夏德,一个可敬的老派雅典公民,因为他的新派的、奢侈的儿子而感到很大的苦恼,他的儿子被母亲和舅舅惯坏了,养着马,过着一种与他的境况不相称的生活。因此这位父亲被债主逼苦了,便怀着苦恼走到苏格拉底那里,作了苏格拉底的学生。这个老头儿在那里学了不是这个或那个对,而是另一个对,或者说,他-- 8968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学了大道理和小道理(小理),——他学了法律的辩证法,即找出一些理由,把一定的法律义务,例如他还债的义务,从根本上予以推翻。于是他就要他儿子也去苏格拉底那里上学,他儿子后来也学得了他所有的那种智慧。他装备上了这种运用理由和制造理由的新智慧,于是他就武装起来对付那个压迫他的主要对头,对付他那些讨债的债主。债主们一个接着一个来要账。现在斯特雷普夏德知道用一些很好的理由来搪塞他们了,他告诉他们,他没有还账的必要,他用各种帽子来扣他们,甚至戏弄他们(他用这种辩论的办法把他们赶走);于是他非常满意在苏格拉底那里学了这个。可是局面立刻变了,事情反过来了。儿子来了,用非常顽劣的方式对付他父亲;最后弄到儿子把父亲痛打了一顿。父亲叫起撞天屈来,大喊这是大逆不道;可是儿子按照他从苏格拉底那里学到的方法,用同样好的理由,向他证明他完全有权利打他。斯特雷普夏德用咒骂苏格拉底的辩证法,用回到他的旧礼俗和放火烧苏格拉底的房子结束了喜剧。我们可以说,阿里斯多芬过分夸大之处在于把这种辩证法一直推到了非常苛刻的极端;但是我们却不能说他这个表现法对苏格拉底不公正。阿里斯多芬绝对没有什么不公正,我们确实应当钦佩他的深刻,他认识到苏格拉底的辩证法的消极方面,并且(当然是以他自己的方式)用这样有力的笔触把它表达了出来。因为在苏格拉底的方法中,最后决定永远是放到主体里面,放到良心里面的;可是如果在一种情况之下,良心是坏的,那么斯特雷普夏德的故事就一定要重演了。苏格拉底的普遍性具有扬弃朴素意识中的真理(法律)的消-- 90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78极方面,(这个方面我们在他的谈话的一个例子中已经看到了);——因而朴素的意识便变成了纯粹的自由,超出了原来对它具有权威的特定内容。这种无内容的自由,这个作为精神的实在,对于内容是漠不关心的;这种自由一充满了意识,内容在它眼里便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了;而贯穿着自由和普遍概念的,却是精神。精神,作为内容与自由的统一,才真正是真实的东西;而自由的内容,在无教养的意识看来,乃是散漫的,内容的特殊方面被认为是绝对的,甚至被认为不是精神的内容。苏格拉底的辩证法,是反对无教养的精神对自己的内容的这种认识的;这种认识使精神的内容发生动摇,它指出精神的内容就像无教养的意识所看见的那样,是不包含任何真理的。意识失去了对于自己的真理的观念,——亦即失去了这种散漫地有效的内容,便变成自由的了。丙、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真理在这种意识中是什么?那我们就过渡到了另一个问题,即:在苏格拉底本人看来,那实现普遍概念的东西是怎样的?应当指出,无教养的精神所承认的意识的内容,并不是如这内容在它的意识中所显现的那样,而正相反,在它看来,这内容是精神,同时也是一个被扬弃的内容,——换句话说,它是精神,它把它的意识中不正确的东西纠正了;它是自在地而不是自为地作为意识而自由的。例如在意识中,“你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被认作义务的,这是普遍的法律;如果问起来,人们总是说这是诫命。然而这同一个意识,如果它不是为怯懦的精神所占据的话,它会在战争中勇敢地攻击敌人,杀死敌人;如果在这种场合问起杀死敌人是不是诫命,回-- 9188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答将是肯定的。(刽子手也杀人。)然而如果在私人生活中与仇人、敌人发生了纠纷,他就不会想起“要杀死敌人”这条诫命了。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称呼精神:它在适当的时候使我们想起一个方面,而在适当的时候又使我们想起相反的一方面;它是精神,却又是一个非精神的意识。要变成精神的意识,第一步是获得意识自由这个消极的方面;这种自由是很空洞的(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引起了这个结果),但是自由观念如何出现在意识前面,如何把特殊的自由内容思想成普遍,以及自由如何通过私人利益而实现出来,我们在阿里斯多芬那里已经看见了,——换句话说,自由乃是首先在一般化的形式下为这样一种精神所意识到,因而在这种自由的意识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坏的精神,就是斯特雷普夏德和他儿子的精神,这个精神只是对于法律内容的消极的意识。在已经变成一贯的意识看来,这种个别情形的法律乃是一个被扬弃的环节;意识把这个环节与它的反面联系在一起,因而看出它本身是没有真理性的;意识超出了真理在这种情况下所表现的片面方式,——同时它也还没有积极的真理,积极的真理是在特殊性中认识到的。这个缺点可以用两种方式来理解:(一)这种自由,作为一个存在,只是一般的潜在的存在,——因此亚里士多德感到苏格拉底这个看法缺少实行,缺少实行的实在环节,缺少能规定的自由;(二)或者是——因为这种自由既然是纯粹的运动,所以始终还是缺少内容的自由。(一)在苏格拉底那里,我们看到,在充实这种(积极的)内容时,拿来的又是那个早先的遵守法律——,也就是说,正同样是那不一贯的思维-- 92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98和表象的方式——;而对于个别法律的真理的识见,只能是这样一种识见,其性质与我们的道德学的证明是一样的。个别的法律是从一个规定出发,这个规定乃是固定的法律和义务所从属的根据和普遍原则;然而这个根据本身并不是绝对,它也会遇到同样的辩证法。例如节制作为一种义务要求我们遵守,其根据是无节制会损害健康:在这里健康是被认为绝对的最后的东西;然而健康也并不是什么绝对的东西,还有另一些义务命令人拿健康甚至拿生命本身去冒险和牺牲。所谓冲突不是别的,正就是那被宣布为绝对的义务表现出并非绝对;在这种经常不断的矛盾中,道德意识就徬徨不定了。正是这个在苏格拉底的那些概念中的矛盾,指示出纯粹普遍的概念是本质,一切向来被意识认为自在地存在着的规定,都融解在这个本质中了,——而另一方面,由于这个普遍概念应当取得一种内容,所以原来的那个东西又出来了。这里面的真理是纯粹的识见,——一种意识的运动,以及普遍概念。(二)这种缺乏内容,缺乏充实的内容,就意味着要恢复一种内容,而所恢复的并不是任意的内容,而是经过识见考虑的法律,亦即在意识面前得到了辩解的法律。在苏格拉底那里,我们看到这种使内容精神化的过程开始了,——有了一种对内容的认知、认识,指出了内容的根据,这根据就是共相;不过只是形式地作为根据,并不是出于这样一种作为绝对实在、包含着对立面的共相,——这只是形式上的识见,还不是本质。现在依然有各式各样的独立的根据,就像前此有各式各样的法律一样,——他这种识见还没有被表述为实在的环节,表述为非派生的东西,足以使各种矛盾的根据都从属于-- 9309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它,并作为这些根据的本质;这种识见在我们面前是作为一大群的根据而出现的,不是这些根据的统一,——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这些根据看成许多的法律、义务,这些法律、义务是现存法律提供给意识的。真正的根据是精神,而且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亦即浸透在一个民族的法制中的识见,和洞见到个人与现实的普遍精神相联系的识见。认识了现在开始出现的共相的限制,便使这个限制成为固定的、并非偶然的;要认识这个限制,亦即要认识共相的特殊内容,只有在一个现实体系的整个联系中才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这种限制是以无意识的方式造成的(在雅典生活中,这种限制有一部分是礼俗造成的),原则依然是固定的;如果我们有例外的话,我们可以这样说:有了这个普遍性并不意味着要取消限制。这种原则的限制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或国家的法律,通过一般的生活状况而规定了的;如果我们把这种限制忘记了,那固定的东西在我们面前便立刻具有了普遍性的形式。另外一点是:限制在意识面前出现了;如果我们只说原则不是普遍的,而对于限制的特殊性没有认识,那么原则就只是一般地发生动摇而已。法律、习俗、政府、政治、现实的国家生活在本身之中具有一种纠正的力量,可以纠正它的不一贯的地方,这个不一贯处就在于把这样一种特定的内容说成绝对有效准。有两个方面互相对立着:一方面是共相本身、法律、一般的义务;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精神,抽象的实行的个人、决定者、主观。这两个方面在苏格拉底的意识中也是必要的:内容和对这种内容的驾驭。缺乏对共相本身的否定,乃是普遍-- 94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19的。这个否定的一面,作为发展,作为与共相对立的实在的东西,乃是个体性本身的环节,乃是能给予规定的活动者,亦即自身决定者。当我们充分地意识到:在现实的行动中,那些特定的义务以及实现义务的行为是不够的,每一个具体的情况,真正说来,乃是各种义务的冲突,乃是多方面规定的聚合,这些规定在道德意识中是彼此有别的,但是精神不把它们看成绝对的,而把它们放在精神所决定的统一中结合起来:这时候,我们便把这种纯粹的、能决定的个体性,把对于公正的知识,把良心称作义务,——正如把意识的纯粹普遍观念(不是一个特殊的而是每一个普遍的观念)称作义务一样。在上面,是把作为民族精神的习俗称作义务的。现在那普遍的、统一的精神为个别的精神、自身决定的个体性所代替了。由于特殊习俗、法律的条文在意识面前发生了动摇,于是主体便成了规定者、决定者。究竟是好的精神还是坏的精神起决定作用,现在由主体来决定了。在苏格拉底那里,由自己作决定这一点开始萌发了;在希腊人那里还只是无意识的规定作用,在苏格拉底那里,这个决定的精神则被挪到了人的主观意识上面。现在问题首先是:这个主观性在苏格拉底本人是怎样表现的。由于个人变成了决定者,所以我们便以这种方式回到作为个人、作为主体的苏格拉底身上;以下便是对他的个人情况的一个发挥。至于苏格拉底的人格的一般情况,在开头已经讲过了;他本人是一个彻头彻尾高尚的人,一个可塑的有教养的人,而且具有高贵的〔品格〕,——关于这一方面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有一点还可以指出,就是他“与他的朋友们的交往,整-- 9529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个说来,对他们是非常有益、非常有教育意义的;“①可是由于伦理被放在主观性上面,于是在这里性格的偶然性便开始出现了。公民的教育和在人民中间的生活,是支配个人的另外一种力量,这不同于个人凭借理论进行自我教育。苏格拉底的交往虽然确乎是有教育作用的,然而这种偶然性毕竟还是出现了。我们看到一些极有天才的人,例如阿尔其比亚德、克里底亚,以后竟成了这样的角色:在他们的祖国里被判为敌人、出卖同胞的奸贼、破坏分子,以至压迫者、国家的暴君,——从这里我们见到了一些混乱的不幸征兆。〔他们按照主观识见的原则而生活,因而玷辱了苏格拉底;由此也表明了苏格拉底的原则如何在另一形式下会招致希腊生活的败坏。(参看克塞诺封:“回忆录”,第一卷,第二章,第十二至十六节)。〕②这种主观性所采取的独特形式,这种自己确知什么是决定力量的本领,——在苏格拉底身上所表现的情况,还是应当讲一讲的。每一个人自己在这里都有一个这样的独特的精神,换句话说,这样的精神在每一个人自己看来乃是他的精。。神。因此我们联系着这一点,便看到了大家熟知的那个称为苏格拉底的灵机的东西;这个灵机就意味着现在人是按照自。。己的识见由自己来作决定了。但是这个有名的苏格拉底的灵机,——一种传说纷纭的、他的想像作用中的怪物,——我们既不能把它想像成保护神、天使之类的东西,也不能把它①克塞诺封:“回忆录”,第四卷,第一章,第一节。②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二卷,第四二一页增补。——译者-- 96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39想像成良知。因为良知是普遍的个体性的观念,是自身确信的精神的观念,这种精神同时也就是普遍的真理。苏格拉底的灵机乃是相对于他的普遍性的另一个完全必要的方面;他既然意识到了普遍性的方面,也同样意识到了精神的特殊性这另一方面。他的纯粹意识超出了这两方面。普遍性方面的缺点,我们将立刻予以规定,即是:普遍性的缺点以一种个别的方式并不足以补救,被破坏者不能用否定者去恢复。他的灵机的对象,是对个别的事情,对做或不做作出决定;他对于这种个别的行为有一种意识。在他的灵机中,并看不出什么幻想,什么迷信,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而是有一种必然的看法,只是苏格拉底并不认识这种必然性,这个环节只是一般地浮现在他的心目中。因此这个灵机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只是属于一个个别的人的特性;因此灵机带着想像力的外貌,在他看起来好像不是实际上那样的。主体的内在的东西进行认识,由自己作出决定;这个内在的东西,在苏格拉底那里,还具有一种独特的形式。灵机虽是不自觉的、外在的、作决定的东西,然而仍是一个主观的东西。灵机并不是苏格拉底本人,并不是他的意见、信念,而是一个不自觉的东西;苏格拉底为灵机所驱使。神谕同时也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而是他的神谕。神谕具有一种认识的形式,这种认识同时与一种不自觉的状态结合在一起,常常能够作为一种磁性状态在别的情况之下出现。在垂死弥留的时候,在大病的状态中,在不省人事的状态中,可以出现一种情形,人会知道一些情况,知道将来或当时的事情,这些事情从常理说他是绝对无法知道的。这些事实人们常常以-- 9749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粗暴的方式断然加以否认。在苏格拉底那里,那与认识、判断、决定有关的东西,那出于意识和清醒状态以外的东西,是以这种方式,以不自觉的形式出现的。这就是苏格拉底的灵机;这种灵机在苏格拉底身上出现,乃是必然的。在他身上,内心的认识方式采取了灵机的形式,这是很独特的;联系着下面所讲的,我们还要对这种情况作进一步的考察。至于灵机规定了苏格拉底做些什么,以及早期的决定形式是怎样的,克塞诺封在他的记载中表述得非常明确。善就是被思维的目的,因为产生了各种义务的冲突;对于各种义务的冲突,必须由国家法律、礼俗、生活现实作出决定。在苏格拉底那里,我们看到出现了认识的自由,亦即自己独自决定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善的;这种自由已不受共同生活的约束,而包含着一种意义,即是:人对于他自己所应当作的特殊事务,也是独立的决定者,自己迫使自己作出决定的主体。在这一方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东西对希腊自由的观点是重要的。希腊精神的观点,在道德方面,是具有纯朴伦理的特性的。人还没有达到自己对自己进行反思、自己对自己作出规定的境地;我们所谓良知更是没有出现。法律、礼俗等等,不仅存在,而且被坚持,它们是很突出的;从一方面说,它们是基本上被视为蒙昧地独立发展着的传统。这些法律具有为神灵所批准的神圣的法律的外形。我们知道,希腊人固然有待于法律作出决定,可是另一方面,也必须对私人事务和国家事务中的一些当下的情况作出决定。然而希腊人却并不是-- 98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59从主观意志出发作决定。将军或人民并不是以己意作出决定,判定什么是国家中最好的东西;个人在家庭事务中也不是这样做的。在作一个决定的时候,希腊人要托庇于神谕,要去请教神谕(这是主观的东西,是决定者),罗马人则从鸟飞的姿态问卜;牺牲献祭的目的,也正在于问一卦好作决定。受命去打仗的将军,要从牺牲的腑脏中得出他的决定,这种情形在克塞诺封的“进军录”中是很常见的;包萨尼亚在发出进攻命令之前,烦恼了整整一天之久。①这样一个环节是很重要的:人民并不是决定者,主体并不能自己作出决定,而是让另一个外在的东西给自己决定;只要在一个地方人还不知道自己的内心是如此独立、如此自由的,还不知道只消由自己作出决定,那个地方神谕就是必要的,——这是因为缺乏主观自由。这种自由,就是我们现在说到自由时所了解的那个东西;这种自由在希腊人那里是没有的,这一点我们在柏拉图的共和国里更可以看到。我们对于自己的行为责负,这是近代的事情;我们愿意按照智慧所提供的理由来作决定,并且把这个看成最后的东西。希腊人还没有意识到这种无限性。在克塞诺封的“回忆录”第一卷里,在苏格拉底为他的灵机作辩护的那个地方,苏格拉底一开始便说:“神灵为自己保留了那对于最为重要的东西的认识。建筑术、耕种术、冶金术等等是人的艺术;治国术、计算术、理家术、作战术亦然,——在这个方面人可以达到熟练机巧的地步。但是对于另一些东西”——即这个领域中的重要对象——,“占卜(divM①参看”赫罗多德“,第九卷,第三三章以下。-- 9969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inatio)就是必要的了,“这是神灵为自己保留着的。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什么是勇敢的,什么是怯懦的,这样的东西也是人所知道的。“但是种地的人并不知道谁来享受(收获)果实;造房子的人也不知道谁来住房子;将军也不知道军队开赴战场是否得当;治国的人也不知道这对他”(个人)“究竟是有利还是有危险;和一个漂亮女子”(αη,爱人)Q D F“结婚的人也不知道他究竟会不会因此享受到快乐,会不会从中产生出忧愁和痛苦;在国家中有强有力的亲戚的人,也不知道他是否会因此被驱逐出境。由于这种不确定,所以必须托庇于(占卜);“①占卜是多种多样的:“有听神谕、看牺牲、看鸟飞姿态等等,——对于苏格拉底,这种神谕则是他的灵机。”②克塞诺封是这样表述的。这种神谕是希腊人的认识的重要条件;希腊人尽管有他们的自由,同时也在一个外在的东西里寻找决定。神灵为自己保留了最重要的东西。在我们则不然。当一个人在梦游中或弥留中预先知道未来时,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较高级的识见;进一步加以考察,则只是个人的兴趣、特殊性。如果一个人要想结婚,或者想盖一所房子等等,结果如何,只是对这个个人重要;这种内容只是特殊的。真正神圣的、普遍的东西是农业机构、国家、婚姻、各种法律制度;与这个比起来,我知道我去航海是否能生还,乃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这是一种轻重倒置,这种倒置的情形在我们的观念中也是很容易出现的;知道什么是公正的,什①克塞诺封:“回忆录”,第一卷,第一章,第七——九节。②同上书,同上处,第三——四节。-- 100二 苏格拉底善的原则79么是合乎礼法的,比起知道这样一些特殊性的东西来,要高得多了。苏格拉底的灵机,也只不过是借着求问这一类特殊的后果而显现在他身上。灵机并没有关涉到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某些普遍原则,这些原则毋宁说是属于普遍精神的;灵机给予苏格拉底的启示,只是他的朋友该在什么时候启程以及是否启程之类的事情。但是这也可以说是人人共具的一般特性;一个明智的人可以预知许多事情,知道一件事是否适当可行。过去必须由神谕来决定的事情,在苏格拉底的内心之中,则有必要以灵机、神谕的方式来进行决定。由此可见,灵机是介于神谕的外在的东西与精神的纯粹内在的东西之间;灵机是内在的东西,不过被表象为一种独特的精灵,一种异于人的意志的东西,——而不是被表象为人的智慧、意志。因此对苏格拉底的灵机的进一步考察,便使我们想起一种发生在梦游症这种双重意识状态中的情况;在苏格拉底那里,也显然可以发现这一类的磁性情况,因为据说他常常(在军营里)陷入麻木、僵直、出神的状态。在近代,我们也看见这种情形:两眼发直,心里知道、看见这件事和那件事,过去的事情,适当可行的事情,等等。因此应当把苏格拉底的灵机看成现实的状态;它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不仅是病态的,而且是他的意识的立场必然造成的。但是这种回到自身在苏格拉底那里,在它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采取着一种生理学的形式。苏格拉底的原则造成了整个世界史的改变,这个改变的转折点便是:个人精神的证明代替了神谕,主体自己来从事决定。这样苏格拉底的意识的另一方面便完成了。这就是苏格拉底的-- 10189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生活方式和使命。三 苏格拉底的命运 我们讲了这个灵机,现在开始讲他的命运,他的命运以他的判罪告结束,而灵机则是他被控的主要之点。他的命运的必然性也是从这里面产生的。有一些与苏格拉底同时的人与苏格拉底为敌,在雅典人民面前控告了他;他们把他了解成这样一个人:他使人意识到自在自为地有效准的东西并不是绝对的,——人民认为是神灵的,他不认为是神灵,他并且还诱惑了青年。对青年的诱惑;——因为那直接有效准的东西在青年面前变得动摇了。关于第一点控告,即国家认为是神灵的他不认为是神灵,一部分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因为他同样洞察到了,习惯上认为是神灵的东西,对神灵是并不适合的;一部分也是基于他的灵机,——但并不是由于他好像把灵机当作自己的神来宣传。这是因为在希腊人那里,他的灵机是一个转变,采取了作决定的个人的性质,他们认为这个决定是出于个人的偶然性;而他们,由于环境的偶然性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因而也就把决定的偶然性当成一种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求问神谕来进行决定;——他们意识到个别的意志本身是个偶然的东西。苏格拉底把决定的偶然性转移到自己身上,放在他的灵机上面,——正如希腊人把它放在一般的精灵上面一样,他把它放在他的意识中,——他正是把这种外在的精灵扬弃了。苏格拉底抱着这个新的原则,作为一个以这样一种教导为职业的雅典公民,以他的人格与全体雅典人民发生一种关系,——不仅是与一群人,或者一群发号施令的人发生一种-- 102三 苏格拉底的命运99关系,而是与雅典人民的精神发生一种关系。雅典人民的精神本身、它的法制、它的整个生活,是建立在伦理上面,建立在宗教上面,建立在一种自在自为的、固定的、坚固的东西上面。苏格拉底现在把真理放在内在意识的决定里面;他拿这个原则教人,使这个原则进入生活之中。因此他与雅典人民所认为的公正和真理发生对立;因此他是有理由被控告的,这种控告,以及他的进一步的命运,我们还应该加以考察。苏格拉底所遭受的攻击,以及他的命运,是大家熟知的。我们可以发现他的命运与他所从事的职业,即教导他的同胞以善,是矛盾的。我们联系苏格拉底和他的人民的本质来看,就会认识到这种命运的必然性;我们在苏格拉底这里要讲的不是哲学体系,而是一个个人生活的历史。苏格拉底所遭受到的攻击有两种:阿里斯多芬在“云”里面攻击了他;以后他又正式被控告到人民面前。苏格拉底在人民面前的正式被控。我们不要像邓尼曼①那样,在讲到苏格拉底的命运时说,雅典人作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这位卓越的人物成为民主制度中常常发生的那些阴谋的牺牲品,被迫喝下毒酒,乃是一件伤天害理的事。像苏格拉底这样一个人,以正义”——(讲的不是一般的正义,而是问:哪一种正义?——道德自由的正义)——“作为他的行为的唯一准绳,一步也不离开正道,必然要造成许多敌人”——(为什么?这是愚蠢;要想装得比那一些被称为他①第二册,第三九页以次。-- 10301哲学史讲演录 第二卷的敌人的人好些,乃是道德上的伪善)——,“这些人是惯于从完全不同的动机出发行事的。如果我们想到道德的败坏和三十僭主的统治,就一定会觉得很惊异,他居然能够安安静静地一直工作到七十岁。可是既然连三十僭主都不敢对他下手,那就越发令人惊异,在恢复了合法政府和自由的时候,在推翻了专制制度之后”——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认识到了他们的原则所遭到的危险——,“像苏格拉底这样一个人,竟会成为阴谋的牺牲品。这个现象大概可以这样来解释,就是:苏格拉底的敌人们首先必须取得时间来罗致附和者,他们在三十僭主统治的时代所起的作用太不重要了。”我们应当在苏格拉底的案件中分开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控诉的内容,法庭的判决;另一方面是苏格拉底对人民、对拥有主权者的态度。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着两点情况:被告对他所以被控的理由的态度;以及被告对人民、对人民的权限的态度或承认人民最高权力的态度。苏格拉底被法官认为有罪,是由于他被控的内容;但是他被判处死刑,则是因为他拒不承认人民的权限,人民对一个被告的最高权力。甲、控诉包括两点:(一)“雅典人民认为是神灵的,苏。。格拉底不认为是神灵,“他不信旧的神灵,“而提倡新的神灵;以及(二)他诱惑青年。“①第一点是与他的灵机相联系的。对苏格拉底的控诉,以及苏格拉底对这些控诉的申辩,我们要①克塞诺封:“苏格拉底的申辩”,第一○节;“回忆录”,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第二四页(柏克尔本第一○四页)。-- 104三 苏格拉底的命运101加以详细研究;这两点克塞诺封都给我们作了叙述,柏拉图也给我们供给了一篇申辩。可是我们在这里不应当满足于认为苏格拉底是一个卓越的人,他受了冤屈等等;在这个控诉里面,是雅典的民族精神起来对抗那个对他们极有害的原则。关于控诉的第一点,即苏格拉底不敬祖国的神灵而提倡。。新的神灵这一点,克塞诺封①让苏格拉底回答道:“他始终和别人一样,将同样的祭品供奉给公共的神坛,这是他的每一个同胞所看见的,他的原告们也同样可以看到。至于说他提倡新的精灵,那是因为他听到神的声音,指示他应当作什么事,”他的答复是“引以下的事实为自己辩护:卜者的呼唤声,鸟飞的姿态,人的言语(毕提亚的声音),牺牲的腑脏位置,甚至雷声和闪电,也都被认为是神灵的启示。神预知未来;只要神愿意,便作出指示,——这一点人人都和他一样是承认的;然而神对于未来也能作别样的启示。他说听见神的声音,这并不是说谎,这一点他的朋友们可以作证,因为他常常把这些启示告诉他们;而且以后始终是应验的。“克塞诺封②说,“苏格拉底没有像智者们那样研究自然”(早期的无神论者出于智者,他们认为太阳是一地石头,如阿那克萨戈拉,普罗①“苏格拉底的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