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年代,在发掘殷墟西区的墓葬时,共有18 座墓有殉人现象,18 座墓共殉葬18 人,18 座墓中,有11 座为长方形竖穴墓,均有二层台,共殉葬15人,人殉于二层台上或腰坑里,有的是全躯,有的是无头骨架,大多数是生殉。15 人中,未成年6 人,青壮年男女5 人,其余为无法鉴定者。 在五座带墓道的甲字形墓中,殉人规模大于前者,在这类墓中,殉葬者有的杀殉于二层台上,也有的杀殉在腰坑中,每座墓中殉3 人、5 人、12 人不等。M701,殉葬,12 人,有9 人位于墓道北端,头向墓室,1 人殉在填土中,二人殉在二层台上,均为俯身,在12 具殉人中,能鉴别的有3 具为杀殉。在这次发掘中,还发现有339 座墓殉狗439 只,有的是处死后埋入,有的捆绑后活埋。从这里也使我们看出了当时用狗殉葬的规模之大。用狗殉葬和用人殉葬的目的是一样的,人可以继续当主人的奴隶,狗也可以继续为主人作守卫。 在殷墟小屯正北约2 公里处的刘家庄,1985 年在这里发掘出62 座殷墓,其中有13 座殉葬20 人,每墓殉1 人至3 人,殉葬者多为青少年男女,多数为捆绑状。 1980 年,在安阳殷墟梅园庄南,发现4 座墓殉葬10 人,每墓为1 至4人,殉葬者多为面向椁室,一般都殉葬在2 层台上。性别有男有女,年龄有成年也有儿童。值得提出的是,4 座殉葬的分布很有规律,殉葬4 人的墓在最南边,往北依次排列,殉葬人数也是依次递减。这些墓葬虽无打破关系,却有上下位置的不同,据发掘者研究推测,这些可能是同一个家庭的墓葬,不同的位置代表了墓主人的不同辈份,殉人的数量可能又具有等级的差别。商代,除大批的奴隶作殉葬品以外,同时也有妇为夫殉葬的现象,这是延续了齐家文化的宗教习俗,仍是男尊女卑的一种表现。 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曾发现过这样的例证。M14,是一座中型墓,墓底四周有二层台,墓室内有黑漆花纹木棺,墓中埋有两具人骨架,墓主人是一个45 岁左右的男性,在棺内,呈俯身状,四肢伸直,根据骨架的颜色和周围的朱砂痕迹判断,在埋葬时可能往尸体上撒有朱砂,并用草席之类的物品包裹后放入棺内的。另一具骨架为女性,不满20 岁,葬在墓中东侧的二层台上,呈俯身状,上肢交叉于胸前,下肢两腿交叉,从现象观察,这个女性是被捆绑后活埋的,显然是墓主人的殉葬者。她生前应是墓主人的家奴或侍从。M102 中,放有一个黑漆木棺,棺内放着两具骨架,一具是45 岁左右的男性,位于左侧,仰身直肢。另一具是30 岁左右的女性,位于右侧,侧身,面向墓主人,两腿被捆绑呈弯曲状,坑内殉葬有15 头牛,29 只羊,以此来炫耀墓主人的地位。另外,在M36 中,也是一座2 人合葬墓,两具骨架同时葬入黑漆木棺内,中间用一块木板隔开,分成左右二室,一具骨架居左,四肢伸直。另一具骨架居右,侧身屈肢,四肢被捆绑,由此看出墓主人和殉葬者之间的关系①。 这种殉葬的现象,与齐家文化的殉葬墓非常相似。 在台西商代遗址,也有比较大型的殉葬墓,M103,是一座奴隶主贵族墓,墓室近长方形,墓底四周有二层台,墓主人为30 岁左右的男性,仰身直肢在棺内,腰坑中殉葬1 狗,另外墓内还有2 人2 狗殉葬,其中1 人殉在棺顶之上,由于棺木塌落,使殉葬者与墓主人的骨架叠压在一起,其余1 人2 狗均殉于二层台上,殉葬者的头向与墓主人一致,二层台上的人骨,自膝盖以下被砍去,留下明显的刀痕。 在一些小型墓中,也有殉葬的现象,小型墓大部分有棺无椁,有的身下垫陶片,身上盖木板,还有的上下铺席子。有些墓每坑殉葬1 至2 人,有的用狗殉葬,以腰坑中殉1 只狗为多见,也有一部分墓殉狗1 至6 只,与殷墟发现的小型殉葬墓近似。 山西灵石出土的商代墓,也保留有女为男殉的葬俗。M1 椁室内有3 棺,中棺内仰身直肢者为男性,两侧棺内侧身者为女性,她们都是面向男性,与齐家文化皇娘娘台M48 近似。大量的青铜随葬品都放在男性的椁盖上,在男性足下还殉葬1 人,也是面向墓主人。 在山东益都苏埠屯曾发现一个深8.25 米的大墓,墓底的腰坑里埋有1人1 狗,腰坑下还有一个奠基坑,埋有1 人,是一个头戴骨簪的女性,作跪屈状,墓道内还有39 个作为人祭的个体,从遗迹现象观察,他们都是被杀害后献祭的。这说明,在商朝贵族所统治的地方,都有严重的人祭现象。 在考古发掘出的殷代墓葬中,几乎都有人殉的现象,如果要问,现已发掘的殷商墓,到底殉葬了多少人,的确是很难统计,因为有的墓被盗掘者扰乱。有的属于自然破坏,种种原因使我们无法得到人殉数量,总之,殷商时期,曾有大量的人和牲畜当了宗教仪式中的殉葬品。 这种现象,一是说明了当时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和地位低下的人,二是当时的畜牧业比较发达,从用牲的数量和种类看来,为其它时代所罕见。 商代的人殉资料,为研究商代的宗教思想和奴隶社会的阶级关系,提供了重要资料,不管是人殉还是人祭,都反映了宗教信仰在奴隶主贵族的思想 ① 《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77 年版。 中一种根深蒂固的反映。 殷商时期盛行的人祭和人殉,始终与崇拜上帝联系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是,殷商奴隶王国的建立,需要在宗教上出现一个至高无上的大神来维护其统治,把一切现象都说成是这个大神的意志,因此,殷人的上帝和祖先神便具有无上的权威,这就是殷人崇拜上帝的社会根源。 3。商代的卜骨和卜甲以兆象判断吉凶的占卜活动,在殷商时期非常盛行,奴隶主充分利用这一宗教手法,达到了凡事都问卜的程度。商人在使用骨卜的同时,也出现了龟卜,因此,卜骨和卜甲是殷商时期遗留下来的最宝贵的历史文物和宗教文物之一。甲骨文就是古人利用甲骨占卜吉凶之后,在甲面上刻写的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 从考古发掘的各商代遗址中可以看出,在商代早期阶段,主要用卜骨,殷人卜骨的选料以牛的肩胛骨最为常见,另外,还有羊骨、猪骨、并且出现了鹿骨,少量用龟甲。中晚期以后,卜骨卜甲并存,有时卜甲还要多于卜骨。从商代前期出现的卜骨来看,在卜法上可以看到它与龙山文化的沿袭关系。后者卜法比较简单,一般无钻凿,只有灼痕,而且灼痕也不规整,较多地带有原始性。从郑州二里冈早商遗址出土的卜骨,能看出比龙山文化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与商晚期相比仍显得原始。但是,也从中看出商代卜骨继承龙山文化卜骨的传统,逐渐发展,"并且加以发挥,而成为殷代一切精神生活之所系的占卜习惯"①。 早商之时,卜骨大部分还是有灼有钻,只有少部分有灼无钻。在钻法上一般采用单钻的形式,个别出现双联钻,钻孔以钝圆为多见,同时也存在着尖圆孔和平圆孔几种。钻孔多在甲骨的反面,灼法往往是在施好的圆孔内,有的则不钻孔直接施灼于骨片的最薄处,所以出现的灼痕常常会有不圆的现象②。 卜甲在郑州、洛阳、安阳等地的早商遗址中已有少量发现。殷人卜用龟甲,多是选用腹甲,也有用背甲的现象。早在1936 年发掘小屯遗址时,曾在一个圆坑中出土龟甲1 万余片,其中有穿孔的12 件。可以说,从商代开始,占卜更加受到重视,占卜技术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相信神灵,相信天命,是求卜者共同的心理,正是这种心理,也造就了很多的神灵崇拜者。在发达的奴隶社会中,殷代的卜骨和卜甲已经成为只有殷统治阶级才能进行占卜的方式。从卜辞中可以看到,殷王是当时各种宗教活动的主持者,自称为神的后裔,借以通过宗教的形式来巩固自身的统治。考古资料证明,殷商的占卜资料主要出自殷墟及其周围地区的商代遗址中。问卜的范围和事项极为广泛。所包括的内容有祭祀、战争、农业、气象、打猎、饮食及奴隶逃亡等众多方面。另外,殷人也崇拜一切自然神,如山、河、四方、日、月、风、云等,尤其是对祖先神灵的祭拜,构成了商代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3 年,在安阳小屯南地发现刻辞甲骨4510 片,其中有龟片69 片,牛 ① 尹达:《中国新石器时代》,三联书店1955 年版。 ② 安志敏:《一九五二年秋季郑州二里冈发掘记》,《考古学报》1954 年第8 期。胛骨4442 片①。在一个灰坑中(H17),出土的卜骨卜甲多达165 片,有刻辞的卜骨105 片,刻辞卜甲两片。出土时甲骨在坑中层层叠压,底部有少量碎陶片铺底,卜骨中间没有空隙,也没有其它遗物。还有一个灰坑(H24),出土卜骨1315 片,但不见卜甲,在坑内的堆放与H17 相同,只是上边的卜骨碎小,底下的卜骨大而完整,同样在底部铺有碎陶片。在小屯南地还发现有专门放卜骨骨料的灰坑。 小屯南地出土甲骨的灰坑有50 多个,从每坑一件到数百件、上千件不等,从甲骨的出土情况来看,集中而量大,不像是随便埋入废弃坑,可能是有意储存的。 郭沫若先生曾在《安阳新出土的牛肩胛骨及其刻辞》一文中,根据对1972年安阳殷墟T1 探方中发掘出的21 件牛肩胛骨的研究认为,"卜骨和卜龟甲,是以三枚为一组,一次卜用三龟或三骨,卜完后储存"②。 根据专家的研究,小屯南地出土的甲骨,均为商代后期之物,多数是康丁、武乙、文丁时代的卜辞,也有帝乙、帝辛时代的卜辞,个别可早到武丁时代。刻辞记事有祭祀、农业、田猎、征伐、天象、旬夕、王事等,内容相当广泛。 郑州南关外商代遗址的发掘,共有3 层堆积,代表了时代上的相对早晚,从3 个层位中出土的卜骨,可以看出在卜法上的变化。下层卜骨和卜甲发现11 件,有牛肩胛骨、猪肩胛骨和龟甲,其中牛骨占9 件。对骨料的处理,一般是略加修治,也有不经修治的,卜法是直接灼于骨面。中层,共出土卜骨卜甲69 件,都是经过整治后再用火直接灼于骨面,少量中肩胛骨和龟甲则是采用钻后再灼。上层,出土卜骨卜甲55 件,牛肩胛骨占44 件,有的是直接灼,有的是钻后灼,在猪、羊肩胛骨上,都是采用直接灼于骨面的方法。在两件龟甲中,仅有一件是钻后再灼。 在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有3 座墓的二层台上,各放置有3 个完整的牛肩胛骨,骨臼都朝着一个方向,卜骨都经过整治,有的卜骨是先钻无灼,具有早期特征,有的卜骨上出现凿痕。 河北藁城台西村的商代遗址,出土的11 件卜骨,均选用牛肩胛骨制成,一般是把骨脊修平,不切割臼角。在卜法上,均施钻灼,但不用凿,单钻不连续,钻孔大多数是用刀挖的,圆度很不规整,只有个别的孔较圆,可能是利用钻一类的工具制成。在11 件卜骨中,有两件卜龟,都是用龟腹甲制成的,卜法为钻、凿、灼兼施,兆成"卜"字形。 这个遗址在1973 年又发现了三座墓殉有卜骨,在M16 的西侧二层台上,殉有狗骨架,狗的脚下放有牛肩胛卜骨。M14 和M56,各殉有三块完整的牛肩胛卜骨,其中M14 的一件长49.5 厘米,两墓卜骨的位置均叠压在二层台的左上角,骨臼都朝着一个方向。这两座墓不但随葬有很多的器物,而且还有奴隶殉葬,说明卜骨与墓葬有关。 江苏地区的商墓,虽然出土的卜骨卜甲不多,但在卜法上都有一定的规律,铜川丘湾商代地层中,出土的卜骨卜甲,都是经过刮削修平,并有明显的凿、钻、灼的痕迹①。 ① 《小屯南地甲骨》上册,中华书局1980 年版。 ② 《考古》1972 年2 期。 ① 《江苏铜川丘湾古遗址的发掘》,《考古》1973 年第2 期。 在中国其它地区发现的商代遗址中,几乎都有卜骨卜甲的出土,这说明在殷商时代广泛兴起了占卜之风。 商代的社会经济比较发达,从甲骨文上可以看出,农业已成为当时的主要生产部门,在农业的基础上,畜牧业、手工业也较快地发展起来,商代的统治阶级为了获取更多的农副产品,便围绕着农业生产,经常举行各种占卜和祭祀上帝、祭祀山川、祭祀祖先的活动。 甲骨文中数量最大的就是关于求雨年的内容。另外,关于畋猎、畜牧业以及天文历法、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方面的卜辞也占有一定的数量。 宗教信仰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商代的宗教信仰,与原始社会的宗教观念不同,商代宗教信仰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上帝的崇拜,对祖先灵魂的崇拜和祭祀,因此,商代的宗教集中体现在人祭、人殉和占卜方面,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性质。对上帝和祖先的崇拜,是商代宗教思想的主要内容,从丰富的甲骨卜辞来看,商代从武丁以后特别重视对至上神的崇拜,认为它能主宰自然和人类的一切命运,所以殷人非常相信这个具有人格化和意志的上帝。 有的专家通过对商代甲骨文的研究认为"殷代从武丁时就有了至神上帝的宗教信仰。在殷人心目中,这个至神上帝,主宰着大自然的风云雷雨,水涝干旱,决定着禾苗的生长,农产的收成。他处在天上,能降入城邑,作为灾害,因而辟建城邑,必先祈求上帝的许可。邻族来侵,殷人以为是帝令所为。出师征伐,必先卜帝是否授祐。帝虽在天,但能降人间以福祥灾疾,能直接护祐或作孽于殷王。帝甚至可以降下命令,指挥人间的一切。"正因为这样,商王举凡祀典政令,必须揣测着帝的意志去做。商人相信帝的权能极大,日月星辰风云雷雨等都供帝驱使。由于相信上帝,所以在甲骨卜辞中有很多关于帝与风云雷电,帝与农业收成,帝与城邑建筑,帝与方国征伐,帝能降人间以福祸,帝能保祐作害于殷王,帝可以发号施令等内容的记载①。"商人同时认为,帝有圣能,尊严至上,同他接近,只有人王才能可能。商代主要有先王,像高祖太乙、太宗太甲、中宗祖乙等死后都能升天,可以配帝。因而上帝称帝,人王死后也可以称帝。从武乙到帝乙,殷王对于死了的生父都以帝称"。还有,"天上统一至上神的产生,是人间统一帝王出现的反映。没有人间统一的帝王,就永不会有天上统一的至上神。殷代这一社会意识形态的宗教信仰,应该是同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②。 商朝时期,神权掌握在奴隶主贵族手中,神权和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了奴隶制国家的政治工具。因此,殷商时期的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在保护统治者、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用来驯服被统治者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占卜也是殷商统治阶层用来解决贵族集团的内部矛盾,统一意志的有效手段,殷王想要做的事,都要通过占卜来披上神意的外衣,由此可见占卜在当时的社会作用。 从另一方面讲,占卜与巫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古代社会,对巫术力量的信仰,也是宗教中最古老的形式。对远古人类来说,每一件事物,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具有某种巫术的力量和性质。他们把所有事物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有固有的某种巫术力量作用的结果。所以说,殷人的世 ① 胡厚宣:《殷墟卜辞中的上帝和王帝》,《历史研究》1959 年第10 期。② 胡厚宣:《殷墟卜辞中的上帝和王帝》,《历史研究》1959 年第9、10 期。界,也和原始人一样,是一个巫术的世界。 商代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时代,反映在甲骨卜辞中,便记载着众多的神灵。殷人把日月星辰、山川土地、风雨雷电等所有的自然现象,都赋予人格化,笼上了神秘的彩色,把自然万物中的神秘现象,看成是上帝的使臣,殷墟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殷人崇鬼的事实。 甲骨文中有宾日、既日、又出日、又入日等记载,可见殷人是以日为神的。殷人相信太阳为神,故而盛行对太阳的崇拜和祭祀。《尚书·尧典》中有"寅宾出日","寅宾纳日"。《周礼·天官·掌次》中有"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均记载了古人祭日的宗教习俗。 从甲骨文中还可以看到商代对天象的重视,不仅有祭星、祭大星、祭鸟星、祭岁星、祭火星的记载,而且还有不少日月食的记载。 大致从商代后期的武丁时,对农业生产才重视起来,从开垦荒地到收获储藏,这当中的许多过程,都要进行占卜,有时还要奉献人牲。武丁时期的祈年占卜之风非常盛行,祈天与求雨相联系,所谓风调雨顺,才可换来五谷丰登。《三国志·魏书》中记载:"旧夫余俗,水旱不调,五谷不熟,辄归咎于王,或言当易,或言当杀"。其实这种思想早在商汤时,便曾有因大旱7 年,"将自焚以祭天"的传说。这都反映了商代的祭天求雨,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商人祭祀的自然神祗包罗万象,但随着奴隶制的发展,祭祀的神祗同时也转入到灵魂世界,祭祀祖先的神灵。祭祀的内容和目的也因此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献祭人牲作为最高的奉献,是商代奴隶主阶级所特有的宗教形式,也是统治和被统治关系的现实反映。 在商代,最频繁和最隆重的是祭祀祖先神灵。商人认为祖先的神灵能降灾祸和授福佑于时王。所以,卜辞也是殷王室的占卜记录。对祖先神的崇拜,也是殷王对先公先王和先妣的崇拜①。死去的先人,在商人的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商人的活动,不论事大事小,都要首先求告于祖先。占卜,成了沟通人和神的工具,同时,也是奴隶主贵族控制奴隶阶层的手段。 在殷人的祖先崇拜中,认为祖先死后,灵魂能升天称王帝,祖先便同上帝一样,有主宰人间福祸的能力,这也看出了殷人崇拜上帝的内在含义。不过,殷人崇拜上帝,主要为祈求风调雨顺,农业收成。而崇拜王帝,则是借助祖先神灵以御防别国的侵犯和对殷国的管理,或通过祖先再向上帝祈求,授佑殷王。尽管殷人崇拜的上帝和祖先有所不同,但实际上都有着内存的联系,都是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对至上神的崇拜。 基于对先王的崇拜,甲骨文中,有关天"仆"的记载和有关于大量捕促"羌"奴隶的记载,把他们和牛羊一样献给商王朝,充当宗教祭祀中的牺牲,作为对祖先的最大奉献。甲骨文中曾记载着在一次祭祀中就屠杀500 名奴隶作祭品的事实,另外,还记载有各种酷刑,如"墨"(在脸上刺刻涂墨)、"劓"(割掉鼻子)、"宫"(割生殖器)、"剕"、"刖"(砍脚)、"大辟"(死刑)等。 宗教观念在商代是占统治地位的,当时虽然也存在着多神崇拜,实际上已经逐渐转化为对一神的崇拜,当商王朝建立起至高无上的王权以后,天国中也就出现了高居于众神之上的主神,这个主神就是上帝,与之相配的就是 ① 吴浩坤等:《中国甲骨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王帝--商的先王。商人把崇拜上帝和崇拜祖先联系在一起,因此,祭祀上帝和祭祀祖先,便成了国家大事,占卜也成了沟通天和人的桥梁,它和其他各种宗教巫术一样,是奴隶主贵族控制和麻痹人民的手段。"卜兆",本是一种自然形成的现象,但到了奴隶主手中,便成了按奴隶主的意图自欺欺人的把戏。因此,在商王朝社会的各个领域,在占卜问事,崇敬祖先鬼神方面表现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量的甲骨、牺牲和祭器,便是商人崇鬼敬祖的最好见证。 4。商代的图腾关于商代的图腾,无论史书还是甲骨文中都有很多传说和记载,其内容大都与玄鸟生商有关。 殷商时期,虽然已经建立起了牢固的奴隶制国家,但在许多方面还延续了原始社会的宗教习俗,图腾制度作为一种古老的宗教形式,也伴随在商代社会中。 商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商朝建立以前,就已经经历了很长时期的发展。 在传说中,商代有很多的祖先人物,并且都与鸟有一定的关系。契,是商朝的始祖之一,生活在原始社会末期,传说是舜的臣。关于商的起源问题,史书中记载颇多,其中《史记·殷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述:"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娀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 在史书中,如《诗经》、《楚辞》、《吕氏春秋》等,都有关于"玄鸟生商"的传说,如《诗·商颂·玄鸟》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古帝命武汤,征域彼四方"。 在《三代世表》中也有这样一段记载:"汤之先为契,无父而生。契母与姊妹浴于玄丘水,有燕衔卵堕之,契母得,故含之,误吞之,即生契。契生而贤,尧立为司徒,姓之曰子氏"。《淮南子·坠形训》:"有娀在不周之北,长女简翟,少女建疵"。高注:"有娀国名也,不周山名也,娀读如嵩高这嵩。简翟、建疵姊妹二人在瑶台,帝喾之妃也,天使玄鸟降卵,简翟吞之以生契"。《太平御览》八三引《尚书》:"玄鸟翔水,遗卵于流,娀简拾吞,生契封商"。《吕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隘隘,二女爱而争搏之,复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高注:"帝、天也,天令燕降卵于有娀氏女,吞之生契"。《楚辞·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又《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嘉"。王注:"言简狄侍帝喾于台上,有飞鸟坠遗其卵,喜而吞之,因生契也"。《诗·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郑笺:"禹敷下土之时,有娀氏之国亦始广大,有女简狄,吞鳦卵而生契"。 这种神话般的记载,都是说明商的祖先与鸟有关。可见商的图腾即为玄鸟。 殷人的祖先王亥,有高祖之称,意为遥远的祖先,也是备受殷人重视的殷国国君。在《山海经·大荒东经》中,也有关于王亥与鸟的关系的记载:"有因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记述的也是以王亥从鸟,来说明商的祖先与鸟的关系。 关于商朝图腾的问题,不只限于史书中的记载,在甲骨卜辞中也提供了一些可考的证据。甲骨文中,关于王亥与鸟发生关系的卜辞比较多,例如:在亥字上边加个鸟字,呈"■",说明殷人祖先王亥与鸟的关系不比一般,这个字不见得指的就是玄鸟,但说明商朝是以鸟为图腾的氏族。这为我们了解商代的图腾问题,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据。东方夷人,曾有不少氏族是以鸟为图腾,如少昊氏"以鸟名官"的传说,就是少昊氏以鸟为图腾的反映。商族以鸟为图腾可能也是起源于东方的夷人氏族。 不过,我们从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出这样一个问题,商代的图腾制度与原始社会的图腾制度是不相同的。原始社会的图腾所表现的多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原始人特别崇拜自己氏族的图腾物,但还没有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图腾就是至高无上的天神的概念,也没有把图腾看作能够主宰万物的神灵。图腾,对于崇拜它的人来说,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原始社会的先民崇拜图腾,以求得图腾的保护,也不是指某一个氏族成员而言,所以,图腾崇拜也是全氏族的事。商代的图腾,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鸟本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生物,又偏偏加上了上帝的主宰,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很显然,诞生商族的玄鸟是由上帝安排的,是天帝命令玄鸟下蛋生商契,居住在商代的土地上。从中可使我们看出,商代的图腾制度,与宗教中的人祭、人殉一样,把上帝、王室、先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均被统治阶级所利用,谁也不敢违抗上帝的旨意。实际上,商代贵族所指的上帝,就是商代统治者,一切宗教也就被统治者所利用。 商代的青铜礼器是相当发达的,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它的造型、纹饰、铭文,都与它的功用相联系。青铜礼器以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工艺精湛成为中国古代文化史上灿烂的明珠。青铜器作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风貌。 所谓青铜礼器,实际上是由日常生活用具演化而来,它的种类很多,其中礼器中常见的鼎,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就已经出现,那时只是作为人们生活中一种主要的炊事器具,直到原始社会末期,鼎仍未退出烹饪的舞台。但到了奴隶社会,鼎这种普通的炊具却摇身一变,提高了身价,变成了奴隶主祭天祭祖的礼器,并根据奴隶主的需要赋予了神圣的意义,只有奴隶主才可享用,成了显示地位高低的象征。作为祭器的青铜礼器,多是用来盛放祭品或煮牲祭天祭祖。 青铜器上的各种纹饰不光具有审美的效果,还较多地体现了宗教意识。 我们发现,在青铜花纹中,有几种较为常见的花纹如饕餮纹、龙凤纹、麒麟纹等等,多是一些怪诞的动物形象。大家知道,龙的形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最有代表的象征,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着龙图腾崇拜,到青铜时代,象征着龙的花纹图案较多地刻划在铜器上,这种图案在吉祥神圣的含义中,又蕴含有至高无上的象征,并具有严格的等级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王室贵族才能拥有,那是借助龙的形象和龙的巨大威力来保护自己的特权。 饕餮、麒麟均是一种怪兽的形象,它应是一种兽面纹的演变,是单一的动物神祗。《左传·文公十八年》正义引《神异经》:"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它的含义可能是神物的象征,类似于神话中执鬼驱魔的门神,具有降妖避邪之意。 可以说,青铜器上的有些花纹,具有一种较为神秘的宗教形象,它所透露的是人的精神寄托在器物上的反映,用这种形式避邪显得神圣而庄严。在古人看来,像龙蛇之类的动物,既是吉祥之物,又是避邪之物,所以青铜器上一些具有神秘色彩的花纹,其含义也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 从商代开始,青铜礼器一方面作为权力的象征,另一方面还作为宗教祭祀活动中的祭器,青铜器不再是一般的作为盛放食品的器皿,而是用作盛放供品,让上帝祖先享用的祭器。这种行为在当时是非常盛行的,因此,在人们的心灵中便引发出了一种非常神秘的宗教情绪。 不难看出,商代的宗教观念,在很大的内容上是远古宗教观念的继承,同时又形成了自身的特点,把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祭祀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活动,在商代社会占据重要位置,礼器的造型和花纹都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 (三)西周的宗教中国的奴隶制国家自夏朝奠定了基础以来,经过了商代的发展和巩固,到西周时已经达到了鼎盛时期,西周的势力和影响也是远远超过了商代。约公元前12 世纪末和11 世纪初,周人在今陕西渭水流域兴起以后,周王国的统治者继续利用宗教的权威,对奴隶加以统治。 西周时期,周人基本上继承了殷人那种以宗教信仰来维护统治集团利益的办法。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崇拜上帝、崇拜祖先、占卜问事等活动,并通过这些宗教活动来巩固和提高王权和王室的权威。这种特殊关系的宗教表现,也成了西周统治阶级常用的手段。 在殷商时期,敬神和造神活动就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由历史上的泛灵论向一灵论过渡,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并与社会属性一起转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而到周代,又进一步发展了崇拜上帝的观念,形成了系统的天命观。当时,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在意识形态上受着宗教信仰的支配,所以,宗教信仰以它特殊的功能影响着当时文化的发展,表现在祭祀方面的活动也十分广泛,领域也比殷商时期更加开阔。在日常生活的用具中,在青铜礼器的花纹上,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所以西周文化在很多方面都深深打上了宗教的烙印。我们仍然可以从西周的人祭、人殉和占卜三个方面了解当时的统治者信仰上帝和天命,崇拜祖先神灵的宗教活动。 1。西周的人祭和牲祭西周时期,比较重视对天地、山川和社稷的祭祀。在自然界中存在着众多的神灵,但概括起来不外乎天神、地祇和人鬼三种。周人的祭祀比殷人更加复杂,并且具有系统化,而且设有专职去应付庞杂的祀典。《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周人除了用人祭祀自然神灵以外,也用人祭祀祖先神灵,但用人的数量和规模,都比商代少得多和小得多。有些西周贵族墓地很少见到用人祭祀或用人奠基的现象,但有些地方的西周遗址,用人奠基和用人祭墓的现象仍然比较流行,考古资料中曾发现过这样的例证。 洛阳北窑村西周遗址,1973-1974 年在这里发掘了3 座房址,属于西周中期前段。其中F2 为一座浅穴式房子,保留较好,房子的居住面是由红烧土铺垫的,在居住面下有12 个奠基坑,在墙基槽内形成一个环状,每个奠基坑深约1 米。在坑中,有的埋葬1 人,有的埋葬1 马和1 狗,共出土人骨架7具,马骨架3 具,狗骨架两具。这些奠基坑都是在置柱、安门时所设的,从人和牲畜的骨架姿势来看,都具有挣扎状,似为活埋。 这个遗址还清理祭祀坑3 个,有两个殉马坑,一个殉羊坑,出土有马骨架4 具,羊骨架4 具。祭祀坑位于大型的拐道墓两端,附近还有中小型的长方形竖穴墓①,看来祭祀坑与墓葬有关。 ① 《洛阳北窑村西周遗址1974 年度发掘简报》,《考古》1981 年第7 期。用人和牲畜作房址的祭祀,或在墓葬附近设置祭祀坑,在殷商比较盛行,但在洛阳西周遗址中也出现了这种现象,显然是延续了殷代的遗风,这些殉葬者仍为奴隶或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人。 相信万物有灵,鬼魂不死,是宗教崇拜的思想基础。从考古资料来看,好像到了西周时期,人祭的现象并不多见,但文献中还有"盖杀人而用祭"、"以人祭殷社"、"杀以祭山"的记载。如果从卜辞中来看,多是以牛、羊、猪、狗为主的牲祭。西周以来,牲祭分为大牢和少牢,大牢指的是牛羊猪,少牢指的是羊猪,大牢以牛为主,少牢以羊为主。所以,死者要按不同的等级,使用不同的牢数。但从考古资料来看,从殷商以来,并没有出现明显的按等级用牲的情况。 由此西周出现了以上帝为百神之主的宗教观念,所以,也就特别重视对天的祭祀。所谓"类于上天"①、"告于皇天"②,便是对天帝的祭祀。由于西周贵族把天的权威引转到自己身上,所以,上帝也是西周天子的象征。天子死后,其灵魂要回到天上,回到所谓的上帝身边。实际上,对天的祭祀,也是对西周天子的祭祀。考古工作者曾在甘肃发掘了这样一座西周墓,在墓室的北端布满了火炱和草木灰烬。根据《说文》,"■,烧柴■祭天也"。这种现象,可能是当时曾在此举行祭祀而留下的遗迹③。 在西周,祭天和祭祖是相应的,都是当时最主要的宗教内容之一。 2。西周的人殉和牲殉西周时期的人殉和牲殉,与宗教信仰中的崇拜祖先、祭祀神灵密切相关。实际上,墓葬中出现的奴隶骨架,本身就包含着祭祀和殉葬的双重意义,墓葬中的殉人者,就是宗教中的牺牲者。 用活人作牺牲,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或奴隶主殉葬以祭祀神灵祖先,是古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宗教现象。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延续了商代杀人殉葬的宗教习俗,成为当时社会中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 不过,这一时期的杀人殉葬之风,不如殷商盛行,但在统治阶级上层仍然有一定的规模。如果从考古资料观察,西周的殉人现象还是不少的。但西周的人殉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殉葬以青少年和儿童较多。 1973 年,在北京西南郊的房山县琉璃河附近,发掘了一批西周时代的奴隶殉葬墓。早在1964 年,这里曾经发掘过两座奴隶殉葬墓,1974 年又发掘了6 座①,均为南北向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有两座各殉2 人,4 座各殉1 人,6 座墓共殉葬8 人。根据发掘来看,殉葬者在墓中的位置共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放在墓坑南侧的二层台上;第二种,放在墓主两侧的棺椁之间;第三种,放在椁顶上。 M21,殉葬1 人,年龄在七、八岁,身首分离,位于二层台上。M22,殉葬1 人,是一个十三、四岁的男性少年,放于棺椁之间,俯身,两腿伸直,两臂屈于胸前,为捆绑所致,颈部有一组石质串珠。 M51,在棺椁之间殉葬 ① 《书·泰誓》。 ② 《书·武成》。 ③ 《甘肃灵台西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 年第2 期。 ① 《北京附近发现的西周奴隶殉葬墓》,《考古》1974 年第5 期。 1 人,由于骨架散乱,情况不明。M52,在墓主人脚下的二层台上殉葬一个12岁左右的男性少年,身向内侧,两腿伸直,左臂压在身下,两手相合似捆绑所致。M53,在墓主人东侧棺椁之间殉葬2 人,其中1 人是9-10 岁的男性少年,头向与墓主人相反,另一人为十三、四岁,头向与墓主人一致,两个殉葬者的下肢叠压在一起。 M54,殉葬2 人,其中1 人为17 岁左右的女青年,殉于西侧的棺椁之间,另一个为15 岁左右的少年,殉于东侧的棺椁之间,头向均向南,与墓主人相反。在殉人墓中,还有殉狗的现象,在填土中一般殉狗1-3 只,有腰坑的殉狗1 只。在M52 的南端,还有3 座车马坑,其中保存较好的一号坑埋1 车4 马,马背均向内,马是将腿捆绑后埋入坑内的。 从以上6 座墓的殉葬情况来看,8 个殉葬者中,除一个是17 岁左右的女性青年外,其余都是未成年的少年。这是琉璃河西周墓葬中一种特殊的殉人现象。从殉葬的人数来看,也是西周墓葬中发现较多的一处。 在1961-1962 年沣西发掘时,发现一座保存完好的中等规模的墓葬,在一侧的二层台上,殉葬1 人,身旁还有随葬的蛤壳①。 1983 年,在沣西发掘了一座早周墓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室四周留有生土二层台,中间放一棺一椁。在墓底的腰坑中殉狗一只,在两侧二层台的中部各挖一个长方形士坑,坑内各埋葬1 人,1 人头向与墓主人一致,1人则相反,均为仰身面向墓主人。殉葬者身上还随葬有石璧、贝、蛤蜊、骨管、碎玉片等物。 1960 年秋,在陕西长安张家坡发掘了 4 座墓,在M101 北侧二层台上殉葬1 人,头向和葬式与墓主人相同。在墓主人前边的二层台上,还殉有牛腿和羊腿各一只。在墓葬附近发现一座车马坑,坑中有一车二马,车后还殉葬1 人。发掘者认为该墓的主人可能在生前是拥有车马的贵族。 1961 年又一次发掘张家坡墓地时,共发掘西周墓葬124 座,车马坑5 座,马坑3 座,牛坑4 座。其中有41 座墓有腰坑,用以殉狗,13 座墓殉葬奴隶17 人,最多的一座是M36,墓内殉3 人,西侧二层台上殉葬1 人,头向南,侧身,下肢微屈;南侧二层台上殉1 人,俯身直肢;北侧二层台上殉1 人,侧身,下肢交叉,口内含贝7 枚。在墓的东端填土中,殉葬一具完整的鹿骨架,全身蜷曲呈伏卧状。 在西周时期用鹿殉葬还是比较罕见的,但殉葬车马比较多见。 1976、1978 年沣西发掘时,发现一个车马坑,内有3 组车马,均为1 车2 马,在其中一组马的后肢上边,横放着一个殉人,仰身直肢面向上。 早在1955-1957 年沣西发掘时,在张家坡遗址就发现过7 座车马坑,其中发掘了4 座。在一号坑中,埋有一辆车两匹马和一个殉人,二号坑中,两辆车6 匹马和一个殉人、四号坑埋有3 辆车8 匹马和一个殉人①。 西周时期,用车马作殉葬品比较盛行。作为殉葬的车马坑,一般都有一定的规模,并有人随葬。车和马都是摆得整整齐齐,都是杀死后埋入的。实际上,车马坑也是西周墓葬的殉葬坑,因此,车马坑也是探讨西周埋葬制度和宗教信仰的重要材料。 西周时期,一方面存在着杀奴隶殉葬,杀牲畜殉葬,同时也存在杀妻妾殉葬的现象。陕西宝鸡茹家庄■伯墓的发掘,就是一个杀妻妾殉葬的例证。 ① 《1961-1962 年沣西发掘报告》,《考古》1984 年第9 期。 ① 《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2 年版。 在茹家庄一号墓中,并排放着一大一小两上椁室,一次下葬,有一个属于殉葬的性质。一人为双棺一椁,另一人为一棺一椁。根据出土器物分析,一号墓中的两棺一椁者,就是■伯,在他的墓室中出土的铜器,都有"■伯自作用器"的铭文,墓中的一棺一椁者,应为■伯之妾,两人同时埋入,显然■伯之妾是一个殉葬者。在一号墓旁有一座双棺一椁的墓葬(M2),墓中出土的铜器,多有"■伯为井姬作器"的铭文。这表明,M 2 中的死者就是■伯的妻子井姬。 同时,两墓中还有9 个奴隶殉葬,M1 中殉葬7 人,其中有一人殉在墓口的填土中,为女性青年,头与肢骨相距3 米左右,头骨附近有被火烧过的竹子灰痕,可能是在封墓口之前曾举行过某种仪式,焚烧竹节,肢解奴隶。5人殉葬在活土二层台上,有的双手交叉在胸前,似守门奴隶,还有一人压在车轮下。2 号墓中的东边二层台和北边二层台各殉葬1 人,侧身屈肢,面向墓壁。在9 个殉葬者中,有4 个壮年奴隶,5 个少年奴隶,小的仅有6 岁左右,这种殉葬的现象在西周还是比较罕见的。 一般说来,在西周墓中,大批殉人的现象仅属少数,但用牲畜殉葬或用少量的人殉葬还是常见的。1972 年,在甘肃灵台县西南,发掘了8 座西周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其中有两座小型墓,6 座中型墓,中型墓都有腰坑,坑内各殉狗一只。在另一座墓中,除殉狗外,还殉一马头,在墓口下一米处,殉葬1 人,身旁有三件铜戈。 在山东胶东地区,1976 年在蓬莱县发现11 座西周墓,有两座殉人,其中一座(M8)殉葬2 人,都放在南侧二层台上,年龄均在十四五岁、上身歪斜,双手交叉,为西周中期墓葬。 中原地区的河南浚县,从1932 年开始对卫侯墓进行过4 次发掘,共发掘墓葬82 座,在8 座大型墓中,有两座带有墓道,墓内各殉葬一人,一座墓的殉人同木车一起埋在填土中,呈俯身葬式,另一座墓的殉人同狗一起埋在墓道中,呈屈肢葬式。在两座殉葬墓的附近,还有两座规模较大的车马坑,坑中至少埋车20 辆,马百余匹,另外还有8 只狗①。 西周时期,作为殉葬的一种形式,往往在一些墓葬的附近有许多车马坑。以实用的真车真马来殉葬始于商代,不过数量较少,而且多见于晚期。 到西周时期,已发展成一种特有的殉葬形式,在一些遗址中,不但在墓内殉车或殉马,而且还在墓旁专门设立车马坑,可以看出,西周用车马殉葬比殷商时期更富有规模。 在有的车马坑中,往往还发现有其它动物骨架,如牛、羊、狗、猪等,这种现象,本身可能含有一定祭祀意义。一般说来,车马坑是对墓葬而专门设立的,用车马殉葬的本身,就包含着祭祀墓中死者神灵的性质,使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拥有和使用。车马坑中的其它动物,可能还具有更加复杂的祭祀性质。 用车马作为殉葬品,如同在墓中随葬其它器物一样,都是为了死者的阴间生活。不过,商周时期的殉葬物,不是随便埋入的,显示着一定的等级制度,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用,所以,殉葬物也代表着墓主人的权力和地位。用车马殉葬,除宗教意义外,也带有一定的时代特征。这种殉葬习俗的发展和演变,是从崇拜祖先神灵中引导出来的,商周的鬼神观念已经很明显, ① 《浚县辛村》,科学出版社1964 年版。 墓葬内既要随葬衣物、器具或装饰品,还要陪葬车马,杀殉大量的奴隶,以使死者的灵魂不会感到寂寞,反过来让鬼魂的力量为活着的人谋利益,又是让鬼魂高居于凡人之上的宗教表现。 3。西周的占卜西周早期仍然具有浓厚的天命观念,周王朝贵族也正是利用上帝的意志来限制人力的作用,或把地上发生的事情后果,归于上帝的意志,把因各种事物引发的喜怒哀乐,神化为上帝的思想感情。因此,各阶层之间的善恶,各种事物的利弊,都反映在占卜形式上。 西周时期,天和上帝仍然是受人尊敬和畏惧的对象,同商代一样,祖先神同天地神之间也有一种密切的关系。随着周代天帝崇拜的发展,占卜的形式也发展得更为复杂。 这一时期,占卜作为西周宗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社会生活中发生着巨大的作用。卜骨和卜甲作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也具有一定的神性,是传达上帝意旨的神秘工具。从周人的卜骨和卜甲来看,他们乞求赐兆的对象仍然是上帝和祖先,因此,卜骨和卜甲也就具有了人与上帝、人与祖先之间的灵性。 西周时期,基本上把前人的上帝崇拜和祖先神灵崇拜观念接受了下来,并通过占卜的形式,借神的意志提高王权和王室的权威。表现在考古发掘中,西周卜骨卜甲的出土也有相当多的数量。 周人有许多占卜的方法,除卜骨卜甲之外,可能还有筮卜。 从《周书》可以看出,所有大事,西周王室无不用卜,而且还把占卜当作处理国家大事的一种途径。《洛诰》记载周公旦卜宅及卜后向周成王献图、献卜的情形,"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水西,惟洛食。我又卜■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 从考古发掘中的占卜资料看,占卜在当时有着广泛的内容。 1976 年,陕西岐山县京当公社凤雏村发现了一组大型的西周建筑基址。 在凤雏的建筑基址西厢房南头的第二间房屋内的一个窑穴中发掘出一万七千多片西周时期的卜甲,其中刻字卜甲将近二百片①。在其它的西周遗址中,也有较多的卜骨卜甲出土。 在张家坡遗址,共出土卜骨卜甲35 片,其中有卜骨25 片,卜甲10 片。 卜骨都是采用牛的肩胛骨制成,在制法上有一定的程序,先将骨臼的一半连同骨脊及两侧较厚的部分切去,然后再加以磨平,在钻法上具有几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钻凿兼施,钻孔为圆形,凿孔为长条形。第二种光凿不钻,凿孔呈方形。第三种不钻不凿,直接在骨面上施灼。在十件卜甲中,龟甲和鳖甲各占一半,卜甲的背面多经过修治,再凿出方孔,凿孔排列整齐,最多的孔排有8 行,孔眼上下齐对。没有凿孔的卜甲,只是于正面施灼。 同在张家坡遗址,1956 年发现了一件刻有两行文字的残骨,被称为中国考古史上的第一片周代刻字甲骨①。这块刻字甲骨,是用牛肩胛骨制成的,大部分已经残缺,仅留下肩胛骨的柄部,长1.3 厘米、宽6.5 厘米,背面靠一 ①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第248 页。 ① 《长安张家坡西周遗址的重要发现》,《文物》1956 年第3 期。 边有圆形钻孔3 个,孔径约1.5 厘米,孔壁垂直,平底,灼痕不显,正面均有卜兆,在卜兆附近,有刻划极细的文字两行。 西周的占卜之风,不仅在黄河流域盛行,而且在周边地区同样存在着。 四川成都指挥街发掘的周代遗址,出土的卜甲与郑州二里冈、河北藁城台西墓葬中出土的甲骨形制及卜法非常接近,选料为龟腹甲,有圆孔和圆孔加方孔之分。尽管其中的方孔卜甲表现出了自身浓郁的地域特征,但也明显的看出受到北方文化的影响,可见占卜之风在西周时的广泛传播。 在西周时期,占卜是奴隶主贵族用以维护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用来解决贵族集团内部的矛盾,统一意志的有效手段。在当时,统治阶级为了利用宗教,必然要大搞一些宗教活动,来提高神威的影响力,统治者想要做的一切事情,都要通过占卜来披上神意的外衣。实际上,西周所指的上帝,是天子产生的,上帝的旨意也就是天子的旨意,利用占卜求得吉凶祸福,一切皆从才是吉,有一不从便是凶。其实,权力就操在天子的手里,所以,占卜的用意也就在其中了。 尽管周人继承了商人关于天的思想,但周人只是把天作为一种统治人民的工具,同时也把宗教思想当作一种愚民的工具。由于周人自称自己是上天的儿子,是受了"天命"来统治天下的,所以周人才把天奉为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以"帝"或"上帝"为至上神的宗教思想,在西周时期占了支配地位,从当时铜器铭文上的记载,可以看出西周的祭天和祭祖是统一的。早在清道光末年出土于陕西岐山的天亡簋(又称大丰簋)上,就记载有这样一段铭文:"乙亥之日,武王举行大丰之祀。武王凡祭四方。武王又于王室祭祀,降阶。天亡助王祭祀,在武王所居之处进行衣祀。功德显赫的先父文王,在天庭事奉皇天上帝,并使上帝欣喜。文王的威德随其英灵在天庭之上,武王正务求丕显,祈请上帝和文王在天之灵多加惠顾;武王正力求博大,祈请上帝和文王在天之灵助其成功。。"①。 虽然铭文的内容包罗广泛,但祭祀始终是当时生活中的大事,从铜器铭文中还看到,当时为了突出祭祀活动,有的也把典礼的全部过程详加叙述,不难理解,铸铭于为祖先所作的祭器上,也是便于子孙后代永远铭记。 ① 秦永龙:《西周金文选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15 页。六、宗教的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宗教文化遗产,从山顶洞人创造了宗教观念以来,经过漫长岁月的发展,对社会的存在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宗教观念,不是凭空出现的,它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根源和深刻的认识过程,并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而这种依赖感的对象,亦即人所依靠并且人也为自己感觉到依赖的那个东西,本来不是别的东西,就是自然。自然是宗教的最初原始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和一切民族的历史所充分证明的。 宗教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的产生和发展,同样也受到物质生活和生产方式的制约。宗教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人类思想意识的发展过程。可以说,原始的宗教,出自于人类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和迷惘①。同时也说明了,在人类发展的最原始阶段,由于生产工具异常简陋,初民的谋生方式单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掌握得很不够,所以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便直接影响了初民的生活,自然的力量也就成了人格化的神灵,并以此作为祈求、依赖的对象。 人类从脱离动物界的原始状态开始,就已经开始产生思维观念,只因在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还没有具备发展的条件,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的宗教,也只能处在最原始的形式。 狩猎民族以动物为主要生活来源,必然会对动物产生崇拜的心理。捕鱼民族,也常以鱼作为神加以崇拜。所以原始社会的宗教,也将会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演变。 宗教的发展,由自发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灵魂崇拜,发展到人为的对上帝的崇拜,这是社会存在的意识形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中国既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又是宗教文化悠久的国家,人类文化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在距今60 至70 万年前,我们的祖先还处在原始群阶段,那时的人类由于刚刚脱离动物界,只是本能地生存在大自然之中,没有也不可能产生宗教意识。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开始,便产生了明确的灵魂观念,直到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时期,一切宗教现象都还属于自发的宗教范畴,当时的宗教形式和内容,反映了氏族制度下人类在向大自然的斗争中软弱无能的表现,幻想用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去创造自然和改造自然。于是便出现了人间的力量采取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塑造了种种的自然神偶像,出现了多神崇拜的形式,一些赋有神灵的物体,虽然也具有人格化,但还算不上至上神,只有到了阶级社会以后,人间才出现了统一的对至上神的崇拜。 原始社会的宗教,是原始人类在受到自然界的沉重压迫之后,才出现的把自然力、自然现象和自然物神化的结果。万物有灵是原始宗教思想产生的基础,社会生产力低下是产生原始宗教的根源。原始人把自然物拟人化,把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认为具有像人一样有情感有意志的东西,并认为这些现象具有超人的能力。早期人类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便创造了山川之神、日月星辰之神,进而使其成为左右人们生活的主宰。 ① 马洪路:《远古之旅》,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241 页。 原始社会多神崇拜的观念,也反映了自然崇拜的广泛性,对各种神灵的祭祀,祈求、膜拜,是人们对自然神灵的思想寄托。费尔巴哈说:"宗教的前提,是意志与能力之间,愿望与获得之间,目的与结果之间,想象与实际之间,思与有之间的对立或矛盾。在意志、想像中,人是一个不受限制的、自由的,无所不能的东西--上帝,但是在能力、获得和实际中,则是一个有条件的、有所依的、有限制的东西--人,是一个在有限制的,与上帝相反的实体意义之下的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谋划,而宙斯以另一个方式来完成',思想、愿望是我的,但我所思所欲的却不是我的,而是在我以外,不依靠我的。破除这个矛盾或对立,乃是宗教的意图和目的"①。以祭祀为内容的宗教活动,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从原始社会开始,经历万年之久而不衰,时至今日在较多的少数民族中,每年都还要举行与农业祭祀有关的宗教活动。甚至在一些民族中,如布朗族、独龙族、怒族、纳西族、西盟佤族等,宗教祭祀活动始终贯穿于农业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因此,农事活动便与宗教活动紧密结合,体现出了原始农业的显著特征。可见,宗教文化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就是说,宗教一旦形成后,总要包含某种传统的材料,因为在一切意识形态领域内,传统也可成为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国民族志的材料中,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古老神话与传说,其内容都与祖先的起源、图腾崇拜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把原始社会的宗教形式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为自然崇拜,崇拜的对象比较广泛;第二,为祖先灵魂崇拜,崇拜的对象比较集中;第三,为占卜迷信。占卜的出现,与其它宗教形式一样,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尽管当时受到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但必定它能说明人类的生产范围扩大了,人们所需要知道的自然现象面广了。 其实,原始社会的占卜,也是万物有灵的表现形式,因为"原始人是在一个许多方面都与我们的世界不相符合的世界中生活着、思考着、感觉着、运动着和行动着"①。他们把发生的一切事物,都归于神秘力量的影响,因此,占卜便成了测知天命神意的手段。 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使宗教文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以说,从原始社会末期,宗教形式便带有浓厚的思想,逐步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尤其从夏王朝建立以后,宗教开始为少部分人服务。商周时期,在宗教形式方面,已经走向了极端化,当时虽然也存在着广泛的宗教形式,但从宗教的性质而论,已经集中于对上帝和祖先的崇拜。 在商代,随着奴隶制的发展,作为至上神的"帝"出现了,从此,商王总是以帝的身份进行对百姓的统治,这就自然地给奴隶制国家和暴力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圈②。人间的统治者,也就成了神灵的统治者。 西周时期,对上帝的崇拜虽不如商代强烈,但周人仍把天奉为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其实,这是西周奴隶主贵族为其统治制造的理论根据。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周人已经出现了"天不可信"的思想,但又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商人崇天的观念,实际上这并不矛盾,周人是把宗教思想当成了一种统治人民的工具。 ① 费尔巴哈:《宗教的本质》,人民出版社1953 年版,第31 页。 ① 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374 页。②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1 册,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第213 页。 当武王伐商胜利后,曾经举行过大规模的人祭、人殉活动,这说明在西周早期,仍然延续着商代人祭、人殉的宗教制度。由此也可以看出,当阶级社会出现以后,原始宗教就进一步发展成为替奴隶主统治阶级服务的宗教。可以这样说,原始社会的宗教,反映的是原始社会的人们与自然界的矛盾,是人们无法抗拒又无法摆脱自然界的压力而产生的一种超自然的观念和行为。奴隶社会的宗教,反映的是在奴隶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统治阶级往往祈求于宗教的力量,并借助于这种力量来维护剥削统治,这种统治和被统治的矛盾,便是商周奴隶社会中宗教存在和发展的根源。 在当今的社会中,有些人往往把宗教和迷信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宗教并不等于迷信,真正的宗教只是表达了人们的一种思想感情和精神寄托,只是在于人们怎样利用宗教以表现它潜在的内容。 从原始社会的历史来看,远古人类创造的文化,一是物质文化,二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即是人们思想感情和精神寄托的表现。譬如,世界各地的远古人类,普遍有往死者身上撒赤铁矿粉或红色粉末的现象,以表示血的象征,体现了活人对死人的怀念。又如在整个原始社会墓葬中,几乎都有数量不等的随葬品,而这些随葬品,大都是死者生前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意在死后继续使用,表达了活人对死人的同情和关心。半坡氏族,习惯用瓮罐等大型陶器掩埋幼儿尸骨,更是体现了大人与小孩的密切关系,渴望小孩有再生之意。 原始社会中一系列的宗教行为,无不表达了当时人们的一种真挚的思想感情,是原始人自愿留下的一份宗教情感,也是从人的内心自发产生的。原始居民共同创造的宗教文化,其目的不是为了欺骗自己,而是为全氏族的幸福和安宁。尽管各地的远古居民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不尽相同,但在宗教行为方面基本一致,表现了对自然的依赖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所以,原始社会的宗教资料,也是当时人们精神生活的记录。即使是现代各民族中的许多宗教现象,也同样表达了人们的精神寄托和思想感情,并与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及自然环境相一致。这一点,对正确认识和理解宗教观念,尤为重要。 宗教与迷信,尽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迷信的性质带有很大的欺骗性,迷信是危害人民的一种精神鸦片,在很大程度上,腐蚀着人们的灵魂,它是歪曲客观现实的表现,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 在中国历史上,曾长期流传在中原地区的一本批判迷信鬼神的巨著--《论衡》,是东汉时期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所著。他在书中批判了迷信鬼神的思想,指出如天一样的自然现象,根本不可能的喜怒哀乐,也不会通过灾祸来警告人们,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神的存在。 但不可否认,当中国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人们便深受迷信活动的危害,诸如占卜、神判、巫术和驱鬼治病等迷信活动,严重地麻醉着人们的精神力量,造成了十分消极的后果。 在今日中国农村,搞宗教迷信活动的也时有发生,但有一点应该承认,那些实施迷信活动的巫婆神汉们,他们自己也并非相信世界上真有能够左右人们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神灵,只是抓住了人们的软弱心理,以此骗取钱财,达到行骗者的目的。因此,欺骗是迷信活动不可分割的伴侣。尽管报端经常披露关于迷信酿成的悲剧,但由于历史的根基,封建迷信活动仍然占居着很大的市场,这与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有着相应的关系。在不少人当中,还不懂得吉凶由人的道理,只有科学文化水平发展了,才会知道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并不因人的善恶而存亡,也不因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发生变化,当人们真正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才能人定胜天。 所以,在认识论上,正如在科学的其他领域一样,应该辩证地去思考宗教和迷信的内在涵意。宗教不等于迷信。 宗教属于历史范畴,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是长期存在的一种重要的现象。不同时代的宗教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现代社会中,宗教信仰仍是人们生活中的组成部分,不同的宗教观念,渗透着人们的观点和愿望,并在意识形态各个领域发生着作用。至今人们的宗教信仰、宗教习俗,不能不说受到原始宗教的较大影响。 美国社会学教授查尔斯80 年代在香港作过一次关于鬼神信仰的社会调查,统计材料表明,香港居民有50%的人相信鬼魂①。可见这种原始的鬼魂观念对世人有着很大的诱惑力。 摩尔根说过:"宗教观念的发展,由于本身环绕着相当多的困难,以致这个问题可能永远得不到充分圆满的说明。宗教涉及想像和感情方面的东西太多,因此,也就涉及相当多的不可缺知的事物,使得一切原始宗教都显得很怪诞,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不可理解的问题"②。 ① 尹飞舟等:《中国古代鬼神文化大观》,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页。② 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5 页。 七、结 语中国远古暨三代,创造了内容广泛的宗教文化,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起到了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 众多的民族志资料表明,中国各民族中,从古至今,都有大致相同的宗教文化,同时,古代各个时期的宗教行为,较多地延续到现代人的行为中。由宗教文化派生出来的习惯势力,在人们社会生活中不断发生着作用,这种作用又通常与宗教意识结合在一起。 宗教作为一定历史阶段、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既然有产生的过程,也应有其发展演变和消亡的过程。了解宗教产生的根源,对于正确认识它的历史意义,无疑是有益的。 研究远古暨三代的宗教文化,可以说,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不仅在当时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对春秋战国及其以后的宗教发展,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