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里的“耶和华”,是个性情中人(或者说是性情之神),换言之,就是和我们一样,心里永远气鼓鼓的,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们和他相比,就是没有惩罚权而已。如果能像他一样,动辄把战争、饥荒、灾难加之于对头,那是多么爽的事情呀。骂人的文字从来可以达到文字的最高段位,就像情书永远可以沉到文字的最弱智段位一样。同样是激情,恨比爱更能唤起灵感。爱除了千篇一律说“宝贝”、“我的小猪猪”之外,就没有新鲜的玩艺了。遗孀们把她们的作家死鬼的情书拿来出版,我从来是理解不了的,若不是殡葬改革,他们已经被烧成了灰,继续用传统方法土葬,他们一定会羞愧得坐起身来。随便拿一段《阿摩司书》里的骂人话语来看看,【你要击打柱顶,使门槛震动,打碎柱顶落在众人头上;所剩下的人,我必用刀杀戮,无一人能逃避,无一人能逃脱。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来;虽然藏在迦密山顶,我必搜寻捉出他们来;虽然从我眼前藏在海底,我必命蛇咬他们;虽被仇敌掳去,我必命刀剑杀戮他们;我必向他们定住眼目,降祸不降福。】试着一口气读完,同时在心里想念你的上司,感觉真是如三伏天喝冰镇可乐。之所以提到《阿摩司书》,是里面还有绝无仅有的诅咒法,好像整本书,只出现过这一次,【日子将到,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他们必飘流,从这海到那那海,从北边到东边,往来奔跑寻求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根据圣经逻辑,把“耶和华的话”用“真理”或“真相”加以替代,可以行得通的。那么,替换后的话,就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替亚·森的理论:信息垄断造成的信息缺失和匮乏,是造成饥荒的主要原因(甚至可以说,是造成大多数灾难的原因)。所以,我称这段诅咒为“森诅咒”,最悲惨的境地,莫过于此,看起来不愁吃,不缺穿,其实,脑子开始萎缩,得不到一句有价值的话语;杀肉体,不过痛一刀,杀脑子,是看不出死相的痛苦。森诅咒,作为最高级的诅咒。有必要知道一下。第三部分 第22节:神有什么了不起的?神有什么了不起的?人是不完美的,而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完美,总是会有缺陷。这似乎是人类的不幸,就像一个登山者知道有一座山峰他永远征服不了。不过,我倒认为这样做人才有意思,不可能完美也意味着有无限的可能性,就像一个登山者活在一座可以不断向上攀登的高山,到不了项,但是可以成为爬得最高的人——我的意思不是官当得最大,而是指趋近于完美;当然,如果权力对你来说是完美的主要成分,你这么理解也无不可。如上所述,同样一个“爬”字有不同的理解,这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人不同能完美,就算是你爬了一座你认为最高最美的山峰,其他人却有可能批评你犯了方向性的错误,错过另一座更壮观的大山。两帮人互相不服气,接下来就会对骂,群殴,只想送给对方一个“完美”的毁灭。《旧约》有一个叙事逻辑非常有趣:没有什么是完美的。人是如此,神也是如此。人不断地违反神的美意,作奸犯科;神忍不住频频动怒,在暴力中沉沦。有一点点悲观主义色彩: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啦,无法可想。在《创世纪》中,有一个雅各和神的使者摔跤的故事(可见摔跤毫无疑问应该成为最神圣的奥运项目),这一人一神从深夜摔到黎明,分不出胜负,神的使者就作弊,在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性骚扰!性骚扰!),没有裁判的比赛果然不太可能公平,雅各的大腿窝于是就扭了。即使这样,雅各仍然有力气不让这位神的使者离开,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神的使者只好为他祝福,说“你不要再叫雅各,因为这让你听起来像一款日本车……”哎呀,写错了,神的使者原话是这样的:“你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这场马拉松摔跤比赛的结果是雅各变瘸了。但他仍然很高兴地把此地命名为“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如果你现在坐公交车经过此地,就会听到:“‘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站到了。”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至少摔跤不在行;而胜了神的人雅各却只能靠神的祝福,也了不起到哪里。第三部分 第23节:谦卑悖论谦卑悖论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体例有点像每年高考作文题目公布之后,报纸专栏版的同题作文;也有点像不同机位拍摄的同一场比赛;最适当地说,它们仿佛现代小说技术崇尚的多重叙说,指望在层层叠叠的描述中不断深入事物的核心,在叙述完成之时达到了在叙述开始之时不曾奢望的高地。“谦卑地牺牲”是共同的主题之一,所以产生了匪夷所思的语句:【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马太福音》;再没有更厉害的文字可以如此表达出“谦卑”与“绝对宽容”了。对比“耶稣之死”,我认为,《路加福音》更具戏剧性地表达出了“谦卑”。耶稣被钉十字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四福音书都提到这一点,它说明耶稣之死在世人眼里是相当卑贱的。唯有《路加福音》,让这两个强盗开口说话,三人都钉在十字架上,痛苦不堪,有一番“十字架上的谈话”发生了:【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你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谦卑”悖论是这样的:说“我要谦卑!”收敛平时的骄傲与优越感;这个宣称本身就体现出了傲慢。真正的谦卑是你的没落、低贱与死亡,旁人认为都是正常的,与你身份相称的。也就是说,当别人意识不到你在谦卑之时,才是真的谦卑;而别人感觉到你在表示“谦卑”,他反而会觉得受到了侮辱,你这是在放低身段与我们来往呀,你以为你是谁?即使是罪有应得的犯人,也以为有资格嘲弄十字架上的耶稣。这种情境下的受刑者,才是真的谦卑,谁知道此人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死亡?第三部分 第24节:第一契约第一契约《旧约·创世纪》里,描述了一系列的创造过程,在六天内完成,开始的时候,心情愉快,第一天是,【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心想事成,这是创作的极乐境界。在第六日,“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模子没有问题,工艺想必也不差,不过,“人”这种产品,却越来越有毛病,按照现在的商业规范,应该“召回”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但是他想的是摧毁,【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天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这有些像写作者删除不满意的作品,像海子把他的诗作扔进粪坑,都是绝望透项。但是海子的诗还是被清洁工人捞起来了,耶和华也还是允许挪亚和地上各物种代表通过参加挪亚方舟大会幸存下来。之后,就是著名的大洪水。洪水过后,耶和华闻着挪亚燔祭的馨香,在心里拟定了与人的第一份契约的指导精神【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候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不再灭绝生命。为所有人提供相同的机会与环境。这第一契约在《新约·马太福音》中,当成了宽容的例证:【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拉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所谓“绝对宽容”的产生,大概与这“第一契约”精神,多少也有关系,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至少,再坏的人你都剥夺不了他雨中漫步的乐趣(如果他文艺的话);你把他关起来,他照样有排泄的快感。那,那,把他杀了呢?可是第一契约里说了,【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活物了。】于是,最好的选择就是——宽容他。自己才不会生气。第三部分 第25节:是的,永远的青春是的,永远的青春杨振宁先生写了首诗歌给他的末婚妻翁帆:没有心机而又体贴人意,/勇敢好奇而又轻盈灵巧,/生气勃勃而又可爱俏皮,/是的,永远的青春。诗歌我基本上是外行,不敢贸然下判断,改天问一问我的诗人朋友小七先生,看看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写得如何。不过,不管好坏,它至少是一首名诗了。是的,永远的名诗。这桩姻缘,眼红的人不少。我倾向于认为,凡是骂的人,那怕你抬出了多少理论,骨子里就是嫉妒。我看到的最古怪的反对意见是:如果八十二岁的人还来娶二十八岁的姑娘,那么,二十八岁青春男人的资源不是被侵占了吗?太不公平了。功成名就的中老年人若是都爱上了小姑娘,年轻人怎么办呢?嘻,这种话也有脸说出来。年轻人怎么办?趁年轻去拿诺贝尔奖嘛,还能怎么办。而且,中老年人,无论成不成功,从人的本性来看,都是容易爱上小姑娘的,关键是小姑娘爱不爱他们。一个社会,从来没有出现过二十八岁的小姑娘嫁给八十二岁的男人的情况,那么,只能证明,这个社会的男人都太失败了。失败到年轻人都害怕老年竞争者,只能猥琐地呐喊:我们的老婆从哪里来?永远的青春是没有的。但是青春可能会非常长,若要牵强地找个例证,在《旧约·创世纪》中有“第一个人”亚当的简历:【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那时候的人,活得这么长,连耶和华都不耐烦了,他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一百二十岁,就不牵强了。那么,杨振宁先生还有近四十年,谁说他太老了?八十二岁还有二十八岁的人爱,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荣耀,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二十八岁的人没人爱,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耻辱。是的,永远的耻辱。更惨的是,二十八岁没人爱,到了八十二岁,一般也是没人爱的。所以,若要人生不那么凄惨,最好是从二十八岁开始就开始呈现出可爱的素质来,即使拿不了诺贝尔奖,甚至没有像翁帆那么多优点,至少可以学会不吃醋。第三部分 第26节:不可知的命运不可知的命运在一段文本上认真停留,它就能给你更多意思。就像小时候吃水果糖,没有耐心的孩子迅速把它“咯咯”嚼碎吞下;正确的吃法应该是把它含着,慢慢溶化,一点点释放出甜味。耶稣在被出卖之前,与门徒一起过逾越节时,指示了叛徒的存在。【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门徒坐席。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地问他说:“主,是我吗?”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马太福音》这段著名的文字,有几个可玩味的细节。我们若在一个群体里,不是叛徒,我们会以肯定的口吻说:不是我!或者会询问说:是谁?或者直接以谴责的面目出现:谁是该死的叛徒呢?即使是叛徒,也会假装清白,说的话也不外乎是前面三种。而这里,门徒们却是说:“主,是我吗?”对自己是不是叛徒,毫不知情,似乎害怕被指派去履行出卖的职责。第二个细节好像也证明了“叛徒”是指定的。两个人的手蘸在盘子里,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举动,也就是说,这相当于指着犹大的鼻子说:这人要卖我。但在座的其他门徒却浑然不觉。也可以理解为,他们松了一口气,因为最艰难的任务摊派给了倒霉的犹大。博尔赫斯在他一篇论文体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可能,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三十块钱。禁欲主义者为了至高无上的光荣的上帝宁愿诅咒自己,折磨自己的肉体,而犹大则从精神上这样做了,放弃了荣誉、幸福、宁静和天国,以卑躬屈膝和进地狱来体现上帝的尊荣。他是最伟大的使徒。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也是以此观点重构故事。各人有各人的结论,文本可以有无穷尽的折射,这篇文章的意思是想说在经典里泡着,也许有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有个朋友最近天天抄写典籍,完全无意自己的写作,这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第三部分 第27节: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我原来收到过一位女大学生的邮件,有个中年男人想让她当自己的“小”,用来打动芳心的论述是:大的有名分,小的有实惠。意思是,选择当“小”,性价比最划算。现在有一票中年男人,形状仿佛图钉,生活的重心就是阳具。虽然乏味了一些,可是不能不承认,他们的还是有说服力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个“二奶”,他们就成功了多少次。看到《旧约·创世纪》中“以扫卖长子的名分”,忽然又想起那个女大学生的邮件,时间过去了两年,不知她选择了什么。不过,“名分”这个概念,可以再拿出来讨论一下。亚伯拉罕的长子以扫,善于打猎,而次子雅各熬汤有一手(技艺像广州的大厨),【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长子的名分在旧约中,非常之重,在《出埃及记》中说到【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以色列中凡生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长子在中国人的伦理中,即使没有上升到“神属”的高度,也是举足轻重;这有助于我们轻松地判断出以扫的这桩生意,有些大不敬。有趣的是,以扫出卖名分,是在暂时满足的“温饱”状态下,舒适地完成的。“名分”所代表的权利、责任与神性,显得很轻;敌不过红汤与饼的“重”。这第一起出卖“名分”事件,就将出卖的原型建立起来了。后世的所有出卖“名分”事件,都符合这些要件:“名分”可有可无,与当下的生活没有太过紧密的联系;而当下生活的某种力量为这种“虚无”的“名分”开出了价钱;最重要的是,出卖者必须自己轻视自己的“名分”——这与任何一种夸大商品价值的策略恰恰相反。出卖者一定会用这句话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视不同的交易,“名分”可以被不同的词汇代替:自由、权利、尊严、公正、诚实、平等、婚姻……既然是将自己小瞧的东西贱卖,出卖者就不如旁观者、后来者想象的那么困苦。奴隶社会一定有大量快乐的奴隶,不觉得自由有什么益处;宫庭内也有许多觉得成功的太监,认为阉割不过是个小小的外科手术。“以扫吃了喝了”,自此以后,所有的出卖“名分”者,总是能像他一样,“吃了喝了”,得到好处的。值得祝贺的是,一个人降生在世上,他身上就带有若干可以出卖的“名分”,可以一点一点贱卖,换吃换喝。第三部分 第28节: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我小时候到了三岁都没长头发,像圣僧转世。有人给了我妈一个偏方:养几只小鸡,然后让它们着凉感冒,它们于是拉稀,再把这些排泄物收集起来,涂抹在我的头上。据说,就能长出茂密的头发。所有秘密流传的偏方都有些妖气,这个也不例外。我妈也许觉得鸡屎过于恶心,也许觉得对小鸡太过残忍,没有实行。她现在还经常提起这件事,说是做事要有耐心,得善于等待,因为顺其自然,我照样长出了健康亮泽的头发;如果急火攻心,就会把鸡屎顶在头上,还充满了喜悦与期待。再过十来年,如果我不幸也开始秃顶,不知会不会迷信这个偏方,在家里养一群小鸡,对着它们一下开暖气,一下开冷气,虔诚地守候在它们的屁股后面。秃顶就像草原荒漠化一样,是无法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荒漠里的稀疏植被会得到异常的照顾,表示还有生命,存在绿化的可能;秃顶者一般也是这样对待他们残余的头发。几乎所有的秃顶者都相信把那几缕头发轻描淡写地扫过广阔地带,就能使旁观者忽略他们的问题。这是有史以来,得逞率唯一为零的“骗局”,但这是最为流行的发型。这有可能是在表明一种姿态:我虽然秃顶了,但我仍然认为头发是美的,秃顶是不光彩的。这是对正统头发美学标准的臣服。这么古老的困局,当然也可以找出相关“指示”:【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也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旧约·利未记》这里说的“洁净”,从卫生程度来理解也是可行的,等量的水与洗发液作用于更少的头发,当然更为洁净。原来好像是雅虎与一位员工打了官司,起因是此人头上仅有一撮头发,他精心将期培养成十数米长,盘在头上。这种行为艺术让许多同事每天的心情极为沮丧。劝阻无效后要炒他,引发了争端。抛开权利概念不谈,欲盖弥彰的事情干得太过分,总是会有些烦人的。随着饮食结构的改变(或许生存压力加剧也有关),人的秃头年纪也越来越轻,比例也逐渐增大,选择“后茂密期”的发型,成为日趋普遍要面对的难关。我个人认为,阿加西的选择最值得效仿,索性推光,以光头的面目出现,不仅看起来“洁净”,而且心态坦然;秃顶了照样很性感,并没有必要折腾小鸡与他人的忍受力。第三部分 第29节:一切都是表述问题一切都是表述问题村上春树曾传授过他的写作秘诀:最重要的是找到一种独特的表述方式,然后一辈子受益无穷。所谓“益”,说得具体一点,就是作品大卖,版税丰厚;在中国的一代小资身上盖上“村上制造”的印戳,应该不是他关心的“益”。当然拿村上这样的“流行”作家来说事,想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青年们是不信服的。那么,就说海明威吧,此人年轻时在巴黎,为了找到自己的“表述”,饱一顿饥一顿。还好,他找到了。后来有批评家诟病海明威的懒惰,说他一种表述写了一辈子——这证明了村上的说法是对的。批评家的话倒是可听可不听,如果海明威中途变法,他们一定会谴责他误入歧途。批评家的金科玉律是:作家干的一切都是不对的。找到自己的表述方法,其实就是确立自己的说服能力,这样看来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超级能力,而是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没有表述方法,没有说服能力的人,只能是一个失败者了。康德说过一句有意思的话,一些人是因为想表述得太清楚,反而说不清楚了。那么,是不是存在着一种表述方法,以含糊的面目出现,却以公认的清晰收尾?《马太福音》有一个故事,法利赛人想要陷害耶稣,就设计一些两难的问题去拿捏耶稣的话柄,问“纳税给恺撒可不可以?”。税务机关在中国一直地位崇高,父母都想把儿女塞进去工作。可在新约时代,税吏与罪人可等量齐观,生为一个人,竟然莫名其妙要纳税,是人人憎恨的事情。这种背景下,耶稣面对的才是考验。他若说要,百姓不高兴,不会再听他讲天国;若说不要,恺撒找他的麻烦,就更难对付。【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上税的钱给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恺撒的。”耶稣说:“这样,恺撒的物当归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他的意思就是应该交税。不过用的是含糊的暗示,在叙说的过程当中也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将钱币的构成要素恺撒等同于钱币的所有者。不过,这有什么关系?正反双方都觉得他说得很好,无懈可击。“恺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在是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引用者似乎看到了其中明白确切的道理。这一切,要归功于找到了表述方法。第三部分 第30节:两个耶稣两个耶稣哲学家高达美(Hans-GeorgGadamer)——每次写到他,我都用“高达美”这个译名,而发表出来时,都被编辑改成内地通用的译名“伽达默尔”。我觉得“高达美”非常符合此人一生的知识追求,三个字本身充满了指示;而“伽达默尔”,像某种射线的学名。当然,我前面的话语把“高达美”与“伽达默尔”混搭在一起构成句子,再有标准概念的编辑这次都没有办法改了,因为把前面表述里的“高达美”替换成“伽达默尔”,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一派胡言。这一点小恶作剧说明了稍稍组织一下文本,就可以达到目的,而且以无法修改的方式出现。其实,高达美认为语言对世界具有发现价值。按照他的观点,文本显然可以满足人认知真理的需求;搞一点文字游戏,应该是旁门左道罢了。比如他说诗歌的作用在于唤醒文字的神秘力量,从而认识自己。文字并不单纯是人书写下来的痕迹,反而像是人的朋友。在《马太福音》,“耶稣被判死刑”一节,【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他们说:“巴拉巴。”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了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如果参照常见英文新修订标准版圣经,巴拉巴的名字其实是JesusBarabbas,与“基督”Jesus同名。彼拉多的话直译应该是:“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是耶稣·巴拉巴,还是被称为基督的耶稣?”出现了两个耶稣,这样的文本就更有意思,至善的耶稣和至恶的耶稣,谁死谁生,民众有选择的自由,拥有审判权的彼拉多并不重要。情境如刘德华刘天王对他的前情人喻可欣所唱之偈: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不过,嫉妒他人更接近“神”,总是会让人一念地狱,又一念还地狱,念念都地狱。出现两个“耶稣”的文本,更为悲凉,更为绝望。这是文字本身具有神秘力量的例证。第三部分 第31节:目的论之温暖目的论之温暖万事万物都有目的,我们曾经这么认为,现在多数时候也这么认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结婚的目的是生个儿子,儿子的目的是再生个儿子,一直“儿”下去。只不过,无中生有的宇宙,最终要复归于无。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一切目的论在这个宇宙的终极悲观命运前面,都变得失去了目的。没有当下的幸福,目的就只能沦为骗局。话说回来,当下的状态并不是完全由我们自己把握的,它有可能就是苦不堪言,恨不得一死了之。这时候,目的论反而起到了安慰作用。《创世纪》中,雅各的小儿子约瑟深得宠爱,又数次梦见自己要做兄长们的王,被兄长们设计卖到埃及当奴隶。埃及法老梦见七只瘦母牛吃下七只肥母牛,七个细弱麦穗吞下七个美丽麦穗。约瑟准确预言这是七丰年之后必有七灾年,因此要居安思危,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约瑟因此成为埃及宰相。灾年之中,约瑟的兄长们到埃及买粮,约瑟恶整了他们一通以后终于相认。于是雅各全家移居埃及,不仅躲过了饥荒,还生育甚多。雅各死了以后,兄长们害怕约瑟怀恨报复,就去苦求约瑟,【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说:“我们是你的仆人。”约瑟对他们说:“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现在你们不要害怕,我必养活你们和你们的妇人孩子。”于是约瑟用亲爱的话安慰他们。】约瑟这一通深明大义,就是“目的论”精华,再大的苦难都不算什么,只要它们是为了一个神圣的目的。结局若是快乐的,过程中艰难曲折越多,只能益增其快乐。就像国际米兰零比二落后桑普多利亚,在最后十五分钟连入三球乾坤大挪移(这几周脑子里一直地重播这场比赛);它带来的快乐远大于国际米兰先入三球,再被对手追回两球。(在出书整理这篇稿件时,最恰当的例子无疑发生了变化,利物浦与AC米兰2005年欧洲冠军杯决赛才具有无可比拟的说服力,利物浦上半场就丢了三个球,在下半场扳回并最终夺得胜利。)目的论的温暖作用在此:现在多么苦,苦得当了奴隶,一口气也得憋住,只有拼得圆满的结局,这些苦才能转变成甜。也就是说,苦闷将化为前戏,汹涌的快感迟早会吞没我们。迫害这种坚定的目的论者,实在是不划算的事情,被他们当成了兴奋剂。第四部分 第32节:走神的阅读乐趣走神的阅读乐趣《以西结书》里面的一段话,原来在下面打了横杠,今天乱翻,重新看到它们,忽然觉得有了新意思。【……他们或听,或不听(他们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人子啊,虽有荆棘和蒺藜在你那里,你又住在蝎子中间,总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他们的话,他们虽是悖逆之家,还不要怕他们的话,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他们或听,或不听,你只管将我的话告诉他们。他们是极其悖逆的。】《以西结书》作为其中一小部分的那本两千页厚书,从头到尾,一年只读一遍,一年也只能读一遍。去年在字句下划线时想了什么,已经记不得了。这是找一本书反复读的好处——前提当然是这本书值得,足够吸引人。一次又一次从词语的表面滑过,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看到了它们藏在水面之下的巨大体积,足以撞沉奢华的泰坦尼克号。而它们原来在你的眼里,只不过是苍白孱弱的浮冰,随波逐流,毫无作为的样子。今天我想到的意思是:一个人,当然指望能说出别人从来想不到的话,事实上,再了不得的人,他原创的想法,写下来,恐怕也很难用掉五十张A4纸。你即使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也不要指望这个世界给你什么报酬与喝彩,甚至,可能得不到稍稍像样的尊重。以上两种情况真的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最合乎理性的态度是,不发出任何抱怨。他能说出新鲜的话,本身已经是福报了,不能要求再多了。说出来没有人听,也不须说话者焦虑,他没有强迫他人听从的权力。他对这个世界也没有恨意,因为世界总是如此这般的,把话说出来,让它存在,就完事大吉了。《以西结书》那段话和我的胡思乱想,可能并没有逻辑联系。这可能就是阅读的乐趣之一吧?你不知道哪些文字会让你走神;仿佛酒徒不懂哪一杯酒会让他醉,但是一定会有一杯酒让他醉的。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需要一部经典让自己反复阅读,无关生计,无关痛痒,只是为了反复阅读,一层层在纸面上叠加笔迹。第四部分 第33节:圣人语法圣人语法所谓“圣人语法”,就是构筑以下语句的方法:“其实,我不是一个成功的人,我才开始呢……”“其实,我都算不上漂亮啦,我还是相信内心的力量……”“其实,我自己做得很少的,感谢命运……”这些话,我们听了,挑不出刺来,其实,内心烦得要死;碰见这种四平八稳的伪君子,还不能和一个真小人做伴。这种圣人语法,是圣人奥古斯丁开的坏头,他的《忏悔录》,成为影响千秋万代的文本,问题是,他的文风很好学,他的诚实却学不来,所以,只给了伪君子提供了新的化妆术。诚实,就意味着说很多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奥古斯丁说他16岁的时候,肉体的欲望控制了他的一切,根本没有任何心思做别的事情,更不用说去想宗教、哲学之类的高深题目了。可以推荐我们的青少年及其父母看看这段文字,圣人尚且有这个过程,可以证明,青春期的性焦虑,其实是很自然的,不必太过紧张。对有些小事的忏悔,那就是我们这些凡人们理解不了的。奥古斯丁小时候曾经偷过邻居的梨树上的梨(这很正常,我们种果树,就是为了造福邻居小孩的);他却从中发现了自己的罪恶,因为他偷梨的时候,既不渴也不饿,而且自己家还有更甜美多汁的梨,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动机,那么,只能说这种举止是对偷窃的热爱。伯特兰·罗素烦死了这种忏悔(此人在青春期曾经强吻过女仆,他在自传中不掩藏这点,他也是一个有忏悔能力的人),他说:过于爱认罪,反而是一种自负了。这里面的逻辑是,你看看,我不放过一件小事的罪性,比起你们这些放纵的人,我是最诚心悔过的。但是,圣人不就是这么当的吗?奥古斯丁以及后世有效仿者卢梭、托尔斯泰,对待自己都严苛到了极点,他们的忏悔,看起来倒是可信,虽然跟这样的人活在一起,可能会被逼疯,可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圣人。至于我们凡人,还是在自己的语法书上删除“圣人语法”好了。第四部分 第34节:要有光要有光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若以《圣经》为标准,是这句:“要有光”。【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旧约·创世纪》这句中文译得何等漂亮,应该鼓掌。想象一下,有了光以后,渊面瞬间亮得像白银一样,映出水面上运行的物体。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句话是智慧的象征。“神”创造天地时,为什么默默无语?可能因为没什么成就感,就像在漆黑的屋里写字。“神”于是马上发现“光”是事物存在的本质之一,只有凭借它的照亮,才能看见创造的进行,从此后,“神”创造每一件物体,都会事先把创造目的以语言的形式体现出来——当然了,是自言自语。我们知道光的存在,需要一个光源,而且光要照射到我们身上,使我们知道它;光以让我们视力良好的方式体现它的明亮。这些要性与智慧的特征相近。一个人充满了智慧,就像光源,他的智慧散发出来影响他人,像苏格拉底“败坏”雅典青年,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取悦观众。智慧是以传播来增加价值的,有钱人的最大共性是独占财富,有智慧者的相同之处却在于分享。分享的人越多,说明越有价值,更强的光才能照耀更多的人;说得再精确一点,就像是论文引用的次数与论文价值成正比。在人类历史上的诸多蒙昧反智时代,智慧的分享就停止了,拥有者将它们藏在心中,打死不说,伪装成无知者,以融入大众。用上面的观点来看《马可福音》里的这段话,就好理解了,【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当作灯的使用说明来读,当然也可以,但是意思不大,就算不看说明书,我们也不会把灯放在床下。以亚里士多德的智慧象征当作注释,就好玩了——这是在说明智慧的作用,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到达他人”,有对话的可能。第四部分 第35节:求智慧求智慧再过一万年,人也会有病,还是会有无名肿痛、不治之症,这实在是人类之大不幸,医生之大幸。有孩子,打也要把他打去读医学院,绝不愁没有生意。比患上绝症更可怕的事情是:人类再无秘密可言,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由亿万种药品一一对应;再隐私的心理,也有仪器与公式一一测出。那样人也许可以活一万岁,但是在十岁的时候就会一门心思想死——因为这种“寻死”的心理疾病隐藏不了,所以从来死不成,只能熬到一万岁那年才死掉。人的愿望和人的存在一般都呈背离状,天天得病,却坚信有万灵仙丹;靠几条偏见过日子,却认为穷尽知识是件简单的事情。寻求完美的宗教典藉和爱智慧的哲学典藉,到最后都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论调,“完美”与“智慧”,就像挂着驴鼻子前的萝卜;如果认为把人比作驴,两种动物都会不开心,那么,“完美”与“智慧”,就像梦中情人,在梦中可以为所欲为,你却永远得不到真实的她。但尽量健康是做得到的,尽可能多得一点智慧也是值得鼓励的。对人性愚蠢百般诅咒的《旧约》里,也留了个爱智慧的例子:【所罗门对神说:“你曾向我父大卫大施慈爱,使我接续他作王……因你立我作这民的王,他们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求你赐我智慧聪明,我好在这民前出入,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这个要求讨到了神的欢心。【神对所罗门说:“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这心意,并不求资财丰富尊荣,也不求灭绝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寿数,只求智慧聪明好判断我的民;我必赐你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荣。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没有这样,在你以后的也必没有这样的。”】《历代志下》果然,从那以后,人们依然相信智慧与财富不成正比,甚至认为成反比。有时候好像确实如此,财富这种东西,有时候真是来得不清不楚,去得不明不白。第四部分 第36节:还是要多读读书还是要多读读书小布什连任成功之时,不仅美国的媒体哀声一片,甚至中国的有些媒体也郁闷得很,认为美国的民主完了蛋,小布什这样的糊涂虫竟然骗得了多数选民的信任。这让我一头雾水,干卿何事?在美国知识分子中颇有势力的美国民主党就是因为自以为聪明,老是担心选民看不透美国共和党政客的画皮,结果输得一干二净。隔着一个太平洋,一些中国时评家也时髦教训几句美国选民,真是娘娘不急太监急。近来有文章说,小布什其实是个书虫,有些学问的,在接受采访时也经常指定参考书让记者阅读,说,你要看某某的某本书,才能更好地理解我的政策。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的脱口秀主持人不懈地把他塑造成一个半文盲。最大牌的杰·雷诺在小布什第二任就职典礼后,这样挖苦他:四年后,他的手终于又碰了一次书。(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时,要手按《圣经》)小布什爱读《圣经》,倒不是新闻,平时的谈吐也爱引用《圣经》中的话语。反对小布什的人群中,还是有聪明人的,金·沃力斯近日出版的《神之政治》(GOD-SPOLITICS),是一部只引用《圣经》新旧约文本来批评小布什的书籍,有人甚至断定此书为美国民主党找到了神学基础。当然了,此书也打了入侵伊拉克之前反战人士的屁股,认为他们忽视了“邪恶”势力。沃力斯说,新约中耶稣的绝对和平主义(有人打你的左脸,连右脸也伸给他)其实已经为反战提供了最好的论据;而战争中屡次发生的虐囚事件,再次证明了《圣经》的一个重要观点:人类是有缺陷的动物。这次动物有了看守士兵对待囚犯的绝对权力时,就会坏到极点。【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这种戒慎恐惧的话,在《圣经》中比比皆是,沃力斯批评小布什,不必花太多力气。有力的批评并不难做到的,多读读书就可以了。第四部分 第37节:求你不要驱魔求你不要驱魔几天前一个聚会当中,座中一人声言拒绝网络,并历数网络的坏处。这种观点不新鲜,早几年还算是酷的,本来说也就说了。可我一句话没忍住:“网络都没用过,你怎么有资格批评网络呢?”看来还是不够成熟,年算是白过了。电脑与网络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累积到现在,有人已经认为它取代了人脑的一部分功能,美国一位未来学者据此,提了一个建议:让自己的职业有前途,要做到两点,一是印度的低薪电脑工程师做不到的,二是网络做不到的。比如当诗人。诗人当然成不了职业,可它提供了一个方向,人的灵性、感性、情感,这是电脑工程师写不出来的,也是海量资讯堆砌不成的。一台现在最低端的电脑,运算能力超过原始社会所有人类的总和,可是现在所有电脑联合起来,也不可能即兴画出一幅动人的岩画。巨大的变化总会在我们身边发生,而我们的心灵却总是一成不变。《马太福音》中,耶稣有次到了加大拉,此地有人被恶鬼所附,凶猛异常,没有人敢从他们身边经过。耶稣将恶鬼驱出赶入附近的猪群,猪全从山崖跳入海中淹死了。按理说,这为当地除去了一大祸患,当地人应该喜形于色,可以结局却出乎意料。【放猪的就逃跑进城,将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诉人。合城的人都出来迎见耶稣,既见了,就央求他离开他们的境界。】奇迹并不总是受欢迎,而变化往往让人惊恐。即使有“恶鬼”常在我们身边,只要成为常态,也会让我们觉得舒服。人就是如此脆弱的生物。以致于把每一天都花在对明天的惊恐当中,因此,有保障的公务员长期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热门职业,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当然,如果一个人顺利当上了公务员,他又会把他的许多时间用来抱怨,不满自己的收入与平淡生涯。在电脑与网络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工具之时,你依然可以拒绝它们;当一个人面临无穷多的可能性之际,他可能照样热爱变化性最小的单调生活。这说明无论怎么变化,笨人都可以快乐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宽容的世界。第四部分 第38节:爱自己爱自己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著名的拉比(rabbi,有“教师”之意)约书亚·罗斯·李普曼出版了《心灵之平静》,这本书总共卖出了几百万本;它现在也许还存放在许多人的书房里,纸页已经发黄。这种平易的小书,总是容易被人轻视的,尤其是当下心灵鸡汤类的出版物已经成为强势品种,提及它的人恐怕不会很多了。但是有心理学家认为,它当时把弗洛依德等人的高深学问转化成了公众常识,为以后心理学的一阵子强势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这本书的观点让我喜欢:你可以逃离自己的罪错,只要你直面自己内心的冲突,认识你自己的欲望,而且,爱自己!心灵的平静不是多么难做到的事情。“爱自己”,成为最重要的前提。李普曼说,“要像爱自己一样爱自己的邻居”,这条诫令就暗示了人应当爱自己,否则这句话就难以理解了。不爱自己,能让人做出恐怖的事情,在李普曼之前近半个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Durkheim)认为有一种自杀是源于完全的利他,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价值,或者说,认为自己所属群体的价值高于自己的一切。无所畏惧的自杀炸弹客就是最好的例证。令人胆寒的是,涂尔干的理论在先,自杀炸弹客却只是三四十年前的于中东地区发明的斗争方式。本·拉登说不定也热爱涂尔干的《自杀:一项社会学研究》。爱自己的人是无法成为恐怖分子的,要成为恐怖分子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在心里“杀”掉自己,放弃爱自己的本能。在《旧约·列王纪上》中,所罗门在一件疑案上展示了他过人的智慧。有两个妓女同住一房,相隔三日,各生了一个男孩。其中一人在夜里熟睡当中,不小心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趁另一人睡着,将自己的死孩子换了她的活孩子。天亮以后,被掉包的女人发觉有异,两个妇人于是为了活孩子的所有权,争执到所罗门前面。【所罗门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故事的结局没有人不知道,“爱”这个活孩子的“急痛”女人才是真正的母亲。“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母亲的本能,所罗门以此断案;而约书亚·罗斯·李普曼以“爱自己”的本能作为人悔改的起点,很符合所罗门的逻辑。第四部分 第39节:明天的飞鸟与百合明天的飞鸟与百合若要统计《圣经》中被引用得最多的话语,下面这段不能遗漏。【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马太福音》这里面的原则和现状当然格格不入,这是一个建立在按揭制度上的消费社会,我们都在花明天的钱,哪一天没了工作,银行就会来把房子与车子全部收走,信用也会破产。那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飞鸟与百合。更有趣的是,根据科学家最新的研究,人类如果没有对明天乃至更远的未来的忧虑,那就不会有宗教,就像飞鸟与百合没有信仰一个样。加拿大行为神经科学家托德·墨非最近发布他的研究成果,当大脑前庭和大脑颞叶(这两个地方还真不好找)长大以后,人就开始了对未来的忧虑,一些特殊的思维技能开始产生,比如见到一个死人,他就会设身处地,想我将来死了会是如何?围绕着这点,生与死,当下与未来,存在与消失,瞬间与永恒,这些不可能解的疑问将一一浮现,相对容易将人引向宗教的安慰。这是一个另类迷局,因为明天的不确定,才走向宗教,而上面提到的著名教条又让人不要忧虑明天;若是真的被教导得只想着今天,也许又会放弃宗教。从这点看,宗教是不是应该感谢按揭制度将现代社会的工蚁们死死钉在对明天的忧虑当中?而所有人都不花未来的钱,那么,这个消费世界会不会就此垮掉?这些问题,想想都头大,也许打通宗教家与经济学家两在门派武功的高手,也未必解得开。不过,未来的不确定感,自由主义大师们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人的本质之一,也是做人有趣的地方,未来什么都安排好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这话的主旨也是不要为明天忧虑,今天过好了,明天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从这点来看,托德·墨非的论证不够周密,大脑前庭和大脑颞叶的成熟,明明还有将人引向自由义的可能。第四部分 第40节:就是石匠、木匠就是石匠、木匠去年年底,忽然觉得《旧约》里面有一句话很好,可是找不到在什么地方,只记得出现在漫长乏味的叙述当中。这种感觉就痒了却不知道痒在哪里,抓不到痒就只能抓狂。今年看《旧约》时碰见冗长单调的篇幅,特地留了心眼。结果耐心在《历代志上》得到了报答。在大卫王的事迹之后,在人口统计以及圣殿建筑规划之后,大卫召来他的儿子所罗门,将圣殿开工的任务交给他,因为大卫王一生战争过多,流了许多人的血,所以耶和华不以他的名建造殿宇,却对他说,【“你要生一个儿子,他必作太平的人;我必使他安静,不被四围的仇敌扰乱。他的名字要叫所罗门(即“太平”之意)……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这些话,在杀戮连连的旧约文字当中,非常罕见。《旧约》的暴力惩罚与《新约》的无条件反对暴力,像是硬币的两面,像是一个人的挣扎。大卫将所有的资金与建筑材料清点给所罗门以后,说了那句我找了很久的话:【“你有许多匠人,就是石匠、木匠,和一切能作各样工的巧匠,并有无数的金、银、铜、铁。你当起来办事,愿耶和华与你同在。”】清点材料的账单开列之后,这句话说出了一种幸福的生活状态,与海子的“喂马、劈柴”“关心粮食与蔬菜”是同类型的安慰。一个技艺纯熟的石匠,雇用为圣殿琢磨石头,衣食无忧,每天回家以后,清理头发里细微的石屑,洗掉身上的石头味道,好好睡一个觉。而他的邻居木匠,也和他一样心满意足,两人相安无事,不会彼此嫉妒。当然,可能是我个人觉得那句话特别动人,因为之前我被阅读疲劳压迫着,忽然被那句话放松了,对它的好感有纯粹个人的印记。曾经有长篇小说的写作经验说,若要写这种少则十数万,多则上百万的东西,得学会“平庸”,不能每个字都苦心经营,用力千钧,一些篇幅的无聊、琐碎是必须的。这样其实反而会让最想说的话跳到半空中,光芒四射。这话说得不错,不过恐怕高估了多数小说作者的追求,因为“平庸”是他们唯一掌握了的才能。即使那句话并不好,没有失业担忧的匠人也还是值得羡慕的一群人。现在,石匠与木匠像是没落职业了,这有些可惜。第四部分 第41节:不要相信显得完美的人不要相信显得完美的人布什家族有一位很亲近的牧师,尤其和小布什联络得多,从小布什下定决心要当总统以后,他们之间的谈话就没有间断过。小布什万万没有想到,此人将他们的通话偷偷录音,最近写了一本书公开。所以,不要相信任何人,即使他是牧师。换成另一个人,这个录音是致命的,如果是克林顿,那全世界又将知道他增加了性伴侣。而小布什只有一个隐私被抖了出来:他年轻时吸过大麻。而这除了为他获得年轻人的好感以外,没有任何坏处。其他的资料只证明了一点:此人生来就是为了当总统的。也就是说,小布什私德严谨,按理说,美国人民应该欢天喜地才对。偏偏有人大咧咧地说,这样的“道德标兵”成为总统,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道德高尚”,所以做什么决定都认为绝对正确,充满自信——这在对伊战争中体现得很明显,哪怕多数盟友都反对,他也毫不畏惧——这样的后果是他做起错事来也分外利索,并没有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证明了他错得离谱。当然,这也并不影响小布什的自我评价,因为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对于人的本性,有两个观点,一是认为不可能完美,必然会有缺陷,所以对看起来太过高尚的人,抱有怀疑心理;另一种是相信存在着完人与超人,他可以被赋予绝对的权力,让他拯救万民。对小布什持怀疑态度的人,无疑认同前一种看法。宗教力量在美国,一直很强大。杰弗逊总统有次夹着本《圣经》去教堂,他的一位朋友见到了,万分惊奇,问他:“总统先生,你为什么要去祈祷?那本书里的没一个字是你相信的。”杰弗逊的回答是:“没有一个国家的存在或统治可以不需要宗教,我作为这个国家的最高长官,必须去表示我的敬意。”也正是包括杰弗逊在内的这批聪明人,认识到宗教的影响力,才坚持“政教分离”,如果政权与宗教合一,他们认为,这不太可能让圣徒当选总统,只可能让最伪善地窃取了宗教权力的人统治整个国家。由此看来,美国自开国以来,“人性恶”就在政治学当中占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碰见一个挑不出毛病的人,他们反而会心惊胆战。第四部分 第42节:第七天第七天第七天,也就是星期天,我们用来睡懒觉、打麻将、玩体育彩票、请客吃饭,关于这一天的解释,却扑朔迷离,有凶,有吉。第七天的来头很大,【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旧约·创世记》所以,在《旧约·出埃及记》之《重新立约》里面有说,【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虽在耕种收割的时候,也要安息。】这个约定把人类想象得太勤快了,我们现在已经是五天工作制了;而在“懒惰的欧洲”,每周工作三十五小时,人们都已经嫌太长了;要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工作时数,那更是会激起众怒,法国就想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结果巴黎大罢工,整个城市停摆,而罢工那天,恰恰是国际奥委会考察团在巴黎,罢工的人群,穿着支持奥运的衣服,懒洋洋地走着。这些人,肯定不会在安息日工作的,不像《旧约》里的某个妇人,因为在安息日捡柴,被耶和华用雷劈死了。惩罚如此暴烈,才显示出安息日不作为的重要性。这是引发《新约·路加福音》中一段争论的原因。安息日,耶稣治了一个病了十八年、腰直不起来的女人。【管会堂的因为耶稣在安息日治病,就气忿忿地对众人说:“有六日应当作工,那六日之内可以来求医,在安息日却不可以。”】这样解释安息日的戒律,应该是一点都不错。耶稣的回答也绝对正确,却得出了另一个结论:【假冒为善的人哪,难道你们各人在安息日不解开槽上的牛驴,牵去饮吗?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人不应当在安息日作工,这是一种“安息观”;而人更应当在安息日释放一切负担,包括工作、疾病、忧虑、困苦……在这一天,得到彻底的安息,这也是一种“安息观”,折磨人的病病从来不遵守安息日,在第七天暂不发作,那么,在安息日将这病驱赶走,让一个十八年不得安息的人得了安息,这是最虔诚地守了安息日的戒律。严酷的教条,以惩罚维护它也行,以拯救实践它也行;它既可成为雷击,也能化为雨露,全看你从哪一个角度去解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