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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作者:刘同 字数:12869 更新:2023-10-08 21:10:26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内容推荐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我叫刘同。  33岁。  如我这个年龄的人,大都经历过青春的迷茫,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我怎样假装潇洒、佯作镇定,心里总还是觉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从负隅抵抗,到冷静旁观,才明白成长中种种的孤独感,如今看来都是无形的忘我成长。  放下,才能接纳;接纳,才有新的力量。  希望这本书能带来一些新的力量,在你一个人的时光里,让你成为自己世界的建造者。作者简介  刘同,光线传媒电视事业部副总裁,青年作者。历任《中国娱乐报道》《最佳现场》等多档王牌娱乐节目总监。  曾出版百万级畅销书《谁的青春不迷茫》,获2013年第八届中国作家榜年度最佳励志书。  2012年以来,刘同在清华,北大,中传,武大等百所高校进行校园宣讲,每场爆满,一票难求。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聘为“青年榜样”。目录第一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 纵使青春留不住 放任飘洒,终成无畏 纵有疾风来,人生不言弃 靠近你,温暖我 从90后身上学到的 你让我相信 为梦想努力十年第二章 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 她是一个好女孩 爱过的人才明白 谢谢你一直和我争吵 好好开始,好好告别 几个在心中久久回响的关键词第三章 趁一切还来得及 妈妈的钱都花在哪儿了? 有些错,要用一生的努力去弥补 不能对外婆说的话 十四年后的互相理解第四章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看不清未来,就把握好现在 生活是为什么,你是答案 如果一辈子只能重复某一天 柔软是一种力量 对得起自己的名字 把时间浪费在最重要的事情上第五章 走一条人迹罕至的路 比别人坚持久一点 下雨了别跑,反正前面也是雨 节约生命,远离作戏 只因她像当年的我 我就是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 人生何处不低谷第六章 有太多新鲜事的世界 不能说出来的秘密 干杯啊,朋友 世界不一定还你以真诚 既要速度,也要温度 只是希望被记得 青春同在,左右为伴媒体评论  孤独是全世界,是所有人,是一切历史,是你终将学会的相处方式。  ——张嘉佳  人生中,我们似乎每一个阶段都在拥抱孤独,高考结束的失落、初入大学的陌生、毕业后的惶恐、工作时的迷茫……孤独是人生最大的秘密,关于孤独,只要记得两件事:孤独没有不好,不接受孤独才不好。  ——秋微  偶尔走在北京的人海里,踩在威海的沙滩上,握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或者早上醒来在被窝里,都会想起当年瘦弱的自己,站在桥上发呆,躺在江边发呆,在楼顶吃了耗子药发呆。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孤独吧。  ——秦昊  只有从害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奔波,到习惯一个人面对各种波折,才能明白孤独到底是什么。它是你的一部分,它是天使也是魔鬼,它能让你变得更好,也能让你万劫不复【试读部分】第一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纵使青春留不住有一种孤独是明知道结局是曲终人散,可当下却不得不放声大笑,直至在这样的尽兴中流下眼泪。一2013年7月,大学毕业十年的我,重新回到了岳麓山下的湖南师范大学。这个约定是十年前许下的。2003年毕业聚餐。全班不到二十位男同学,五十多位女同学,举杯许下的诺言。“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感人的承诺还来不及咀嚼和回味,就被其他班级哗啦啦的敬酒给冲垮了,连着酒气熏天的豪言壮语,温婉湿润的临别赠言,在人群的喧嚣中,在天色渐渐发白的岳麓山下,一一沉于彼岸。我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记得这句话,当时我的念头是:十年啊?恐怕已经大腹便便,恐怕已经两鬓成霜。我不知道多少人有真正的时间概念,我一直以为时间概念无非是约会不迟到、上课要准时。我连三个月之后自己在干什么都猜不到,你许一个十年的约,我只觉得也许这样的许诺会显得很牛吧。“十年孙子不来,十年狗不来,十年后老子死了变成鬼都要来!”一人一句嬉笑怒骂。我们宿舍13位男生,性格各不相同。有的讲义气,动不动就帮忙出头平事;有的觉得自己特帅,每天出门前梳头发要半个小时;有的进大一就是系学生会主席,说话老气横秋;有的性格内敛,只希望毕业后不回老家就行。还有一类人如我,有任何机会都不想错过,各种面试都想参加,连手机促销员的工作都要试试。我喝得头晕,坐在椅子上看着这些兄弟们。一个一个,十年后他们都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怕十年后一事无成,怕十年后孤身一人,担心自己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担心自己买不起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担心自己的小说卖得太差(毕业时,路金波老师帮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五十米深蓝》),早早就放弃了写作,我怕之后再无实现梦想的可能性。我怕好多,然后就吐了。有些承诺如一根针,毫无重量,却凛冽锐利,能直挺挺地插进每个人心里,伤口细微到毫无疼痛。在时间的流淌与社会的打磨之后,伤疤和老茧交错缝合,众生坎壈,任谁都忘记了这句话的出处,我们举着酒杯,脸色泛红,20岁出头的男男女女们,谁又能想到十年之后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纠葛呢?毕业一年。生活暗无天光。置身于正在风暴四起的电视传媒中,沧海一粟随暗流漂泊,毫无抱怨。有时遇见同在长沙工作的同学,互相调侃两句,他们说:“猴子,你怎么越来越像猴子了?”我咧嘴一笑:“那还不是因为我回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如果你认定苦是自己应得的,那么光必然会照耀到你身上。即使是沧海一粟也终会有归宿,扛到云开风散,暗涌窒息,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毕业十年,只是一个回首的时间。我妈打电话给我:“明天你回湖南做什么?”我说:“大学毕业十年聚会啊。”我妈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说:“不会吧,你毕业都已经十年了,怎么在我心里你大学毕业并没有多久。”我在电话这头讪讪地笑。笑在我妈的心里,我仍是少年。也笑时光似风,带走了季节,也带走了青春的温度。嗯,我毕业十年了。在从北京回长沙的高铁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倒退啊倒退,就想起那些年的我和我度过的日子。毕业三年。埋头苦干,四周无光。人还是那个受到讽刺会咧嘴一笑的人,工资少了不敢和主编理论,挺孬的;被欺负了只会在角落里为自己哭一场,挺娘的。唯一做得够男人的事情就是每个月存4000块交给我妈。虽然存满一年,也买不了什么,但只是觉得这个举动很爷们儿。毕业五年。开始在行业中摸出一些门道,成为了小团队的负责人。开始有了失眠的症状,也常常从睡梦中惊醒——我总是梦见自己被公司老板开除,当众大骂,冷汗刷背。为什么会那么心虚?为什么总受制于人?为什么自己的命运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操纵?那几年我的生活中只有工作,鲜有朋友,与大学同学也少有联络。偶尔隐身在中国同学网5460的班级论坛,看同学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发福的发福,升官的升官,心里想着:我的落点究竟在哪里?对于绝大多数北漂的人而言,北京,仅仅是一个梦。我拼劲入睡,融入环境,只希望自己清醒时,它是个值得称道的美梦罢了。只是,刚到北京的日子,夜晚常常做噩梦。毕业七年。工作渐上轨道,老板信任有加,不再从梦中惊醒。这时才发现生活单调得可怕。地铁、公车、走路,每天遇见很多人,通过表情猜对方的人生,通过水果摊老板娘的水果,猜她这个月的生意。临近30岁,人生开始顺遂,却并不热闹,几乎没有出过国,也没有和伙伴们做出什么出格越轨的行迹。那时,媒体开始报道80后的榜样,韩寒成为国家公民,郭敬明转换身份成为有“中国梦”标签的商人。我在电视圈,做着几档娱乐节目,在校招的季节跟着人力资源部进校园宣传公司,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我是学新闻专业的同学,我是有新闻理想的,娱乐新闻算个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从中文系毕业,十年投身于此,也曾吃苦也曾拼命,面对那些双眼灼灼、理想累累的同学们,我竟然语塞。做娱乐能算是一种理想吗?我不止一时觉得自己过得卑微。面对朋友、家人的不理解,我只能咬牙挺住。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明白这些质疑的本意——你如何才能向外界传达你存在的意义?自己存在的意义,多难回答的问题啊。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甚至都弄不明白:为什么贷款需要选20年和30年?——我只能选30年啊。为什么房子要选朝向?——能住不就行了?家里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给我凑齐了北京一套小户型的首付。我爸妈比我更兴奋,爸爸来北京出差看我,让我带他去房子的工地走走。我走到未封顶的工地,手指胡乱一指:“喏,那就是我的房子。”“哪一套?”我爸问。“我也不知道,就是这里面的一套。”我是真的不明白,房子是哪一套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套。后来我爸一直怀疑我把首付拿去做了为非作歹的事儿,直到交了房我住了进去,他还怀疑我是租来骗他们的——直到拿到房产证。这些在我看来,都算不上什么傻事。青春,是一个容量极其有限的内存,没有人能十全十美,有些内容存储多了,自然有些内容就缺失了。有的人左手拿着U盘,右手拿着硬盘,有备无患,全副武装,我看着都觉得累。就是在这种承认自己某方面不足,却义无反顾朝着一个方向奔跑的过程中,我赶上了求职节目的兴起,成为里面的职场达人。从小父母就教我如何待人处事,我照着学,却发现自己并不招人待见。反而当我说些自己真正想说的,不伤害他人尊严的话时,别人会更在意我、欣赏我——因为那是你的思考,而不是转述别人的思考。后来,参加各种活动,主持人逢人就介绍我是“职场达人”。每次被这样介绍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后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的心虚是有原因的——钢琴好的可以称作钢琴达人,美术好的可以称作美术达人,人人都术业有专攻。我可好,职场达人,说白了就是职场小混混。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人生就这样到了33岁。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大寿,40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所以33岁的我,以及30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我们聚会吧。”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二我是班长这件事儿,除了我,大多数同学都忘记了。后来经过提醒——我们班人数最齐的一次郊外烧烤就是由刘同组织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旧回忆,他们才恍然大悟。30岁之后的我,开始陆续走了很多校园。从刚开始面对阶梯教室的300人,到报告厅的1000人,到大礼堂的3000人,到大操场的10000人……我从当众发言会引发肠痉挛的孬种,变成了被无数人打磨之后一人独说两个小时也不会停顿的话痨。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会,由班长主持。九点,站在当年上课的二楼213教室,阳光灌满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讲台下坐着同学和老师,感慨万千,我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话到底该说什么才好,什么才对。说“大家好”,太做作。说“我们又回来了”,假high。说“欢迎大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直接切入主题,怕毁了众人享用精心烹饪大餐的胃口。我说:“即使在十年前的课堂上,我们班上课的人数都没有如此整齐过。”底下小心翼翼、庄重神圣的氛围,突然变成了哄堂大笑。女同学在底下说:“主要是你们男生都来了。”哈哈哈,哈哈哈。笑完了,又陷入了僵局。我手头有一份流程,但我不想按流程主持,这并不是一次需要按流程完成的会议,有人从加拿大回来,有人从北上广回来,有人从外省赶来,我们只是想坐在一起,随便说什么都好。郭青年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把吉他,他用仍然不标准的湖南洞口普通话说:“我来给大家弹一首歌吧。”他站起来,找了教室第三排的座位,选了一个很帅的姿势,开始弹唱。郭青年,是我们班的传奇人物。中文系大一新生作文摸底排名,其他男生折戟沉沙,郭青年上榜,全系第一。他写的那篇作文《青春》,被当作范文众人传阅,有同学复印给外校传阅,有女生因此专门和我们622宿舍联谊,目的也只是为了睹君一面。没想到,后来郭青年决意放弃写作,他说:“我只是想写自己喜欢的,你们不要总来骚扰我。”当时我觉得他太清高,后来一系列的事情让我觉得他内心里不过是个孩子,不想被打扰,也不需要被大人肯定。郭青年毕业之后,考上美术系研究生,然后去新疆大学的美术学院做老师。因某些原因,他从新疆逃回北京,自己在画家村建立了工作室,做自己的摄影展,也偶尔玩些前卫艺术,比如裸奔,被警察带进局子好几次。明年出版自己的摄影作品,在德国办展览。他说:“我最怕警察了,看见穿警服的人就双腿打软,后来为了克服这个毛病,我就找了个女警察做女朋友……”大学我听的第一首吉他曲,也叫“青春”,也是他弹的。今天他弹了一首《米店》。“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把眼光丢在潮湿的路上。你的舞步,划过空空的房间,时光就变成了烟。”如果一个人只能全身心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青春。纵使青春留不住,但伴随着青春生长出来的回忆,划过皮肤的温度,对未来呐喊的分贝,我们曾珍惜彼此的那些情感,都是能用文字、图片和音乐记录下来的。郭青年穿了T恤、短裤、白袜、运动鞋。他那样一个人,为了十年聚会,认真捯饬了自己。就像第一次参加升旗仪式的少年。他很认真地小声地唱着吉他里的那首歌,生怕惊动心里另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我们静静地听着,沉默,沉默,直至含泪。时光在他的吉他声中回转,这十年我参加过很多歌手的发布会,在偌大的舞台上,他们弹着吉他,配合更好的技巧与音效,却远不如此刻好听。我分明看到郭青年将噪声隔离,让时间冷静,有风无声,阳光变成流水,看得到它们洒在郭青年身上的影子。一群三十好几的大叔大婶,昨天还因为家长里短在发牢骚,因为教的学生调皮而苦恼,今天却一言不发,只顾着流泪,缅怀青春,真是好笑的场景。我们嘲笑过少年的无知,也嘲笑过岁月的苍老。我们行走在路上,理想宏大,眼窝却浅显。我们没进入状态时一言不发,我们瞬间被感动后,人人冲上讲台争说自己这十年的变化。曾同学,读大学时我们聊天不多,她性格内向,和男同学说话会脸红。有一次女生宿舍进了贼,她面对宿管员支支吾吾急得说不出一句完整话,在我的印象里,曾同学大概就像在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扮演熟人角色的人物,点头之交,之后再无了解的欲望。我拖着行李到酒店时,她坐在接待处,看见我便热情地打招呼,说她女儿看了我的书,说她很骄傲地告诉她女儿作者是她的同学。我当时有点被吓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十年的时间是否算长,能彻彻底底改变一个人本质的机会微乎其微。正如我,十年前,十年后,我改变的是表达方式,但真正的那个自己,仍旧有迹可循。一曲《米店》结束,同学们陆续上台说自己这十年的改变。曾同学上了台,还未发言,脸已因激动而发红。她的第一句话是:“我从未想过十年后还能和你们相见,有些话我从来没有说过,但如果今天不说,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说。这十年,没有人与我并行,所以我想告诉你们这些年我的故事。毕业后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研,读完研后投了无数的简历,求职未果,又在老同学牵线的单位一次又一次被涮,心如死灰。后来一个人去深圳,睡过公园,一个人在天桥下痛哭。决心转行,进入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惹人讶异,被人嘲笑,只能刻意隐瞒自己的学历。再后来,我进入现在的金融公司,结婚生子,从未放弃。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些故事,即使有人知道了,也很难相信。今天我想说给你们听。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也没有被生活放弃。”她一个人站在那儿,带着哭腔说完这些。集体鼓掌,有人走过去拍拍她的肩。有时候我们说很多话,并不是想得到热切的回应,而是只要有人愿意听,愿意帮我们记住,就够了。当曾同学说她十年经历的时候,我们在心里细细揣摩这些年的改变。同窗四年,并无二致,毕业那天之后,我们开始走上不同的人生路,进入社会不同的切面。讲义气的成了警察,耍帅的当了单位的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已做了局长,第一个见网友的女同学嫁到国外成为家庭主妇,与男同学关系最好的女孩成了大互联网公司的销售冠军,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仍在挣扎,随心漂泊的一直祥和淡定,而我,进入传媒这一行之后便没有更多的选择,算是一条路走到黑,争取到了一些机会得以喘息。如果十年前问我,你们花十年去经历,会知道自己未来身处何方吗?有关时间的提问,都是问题简单,回答太难。为了一个结果,人人都会付出种种不为人知的代价。你的对手每年都在更换,你的伙伴也是。你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你的消费也是。你的眼界每年都在加宽,你行走的步伐也是。你越怕别人让你失望,你就越怕自己让别人失望。有一类人,有自己的个性,想独立,有挣脱社会引力的欲望,却必须背负压力勒青全身的伤。谁都无法脱离“守恒”的规律,我们自觉越来越成熟,不过是越来越不在乎。盔甲再厚也无用,伤疤硬实才能防身。三离开十年同学聚会的第三天晚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622寝室长的短信。“这次相聚发现你真的长大了,成熟了。或许是因为我曾经太了解你的缘故,我发现这十年尽管你的外貌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你的心智却已经如此的改变……内心为你这样的改变而高兴,祝愿,在路上的你,越来越好。”灯火迷蒙,鸣笛遥远,我手握方向盘,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开。把车靠边,摇下车窗,眼里全是唏嘘后的漫漶。这条路是北京最拥堵的三环路,在最高点的位置朝前望看不到尽头,也数不清前行者的数量,每每投身于此,便感觉不到自身的重量,愁如湘江日夜潮,接二连三。在参加十年同学会的前一夜,所有男同学全部住回湖南师范大学第五宿舍的622寝室,我推开门,那些熟悉的面孔正聚集在寝室中间的书桌上打扑克,一个一个热情异常,“Hey,你好,好久不见”——因为很久不见,大家都刻意压制内心的紧张,用热情来化解尴尬。你好。你好。你好。你好。当对第四个人点头微笑时,我已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哽咽,一字一顿地说:“我真的好想你们。”然后大哭了起来。因为哭泣,我从梦里惊醒。而那时,我身处凌晨5点28分的北京。离十年相聚已不到24小时的时间。我不希望自己只能趴在回忆的缝隙中望着过去,不敢惊扰。新情旧恨,日暖朝夕,人来人往,放任成滂沱。我不希望只记得你们的样子,像雕塑,尘封在记忆的相片中。我不希望只能在老去时提起一切,只能说一句,人生长恨水长东。我希望自己在没有麻木之前还能尽力用文字记住过往每一个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迹的人,记住每一种感动过自己的温度,记住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这些组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青春。纵使青春留不住。曾经一度,我讨厌自己动不动就会流泪的矫情。现在的我,却越来越能接受自己被打动的瞬间。因为不怕被人看到情感的脆弱,反而能比别人得到更多的感动。毕业前十年,同学间鲜有机会联络,这次聚会之后没多久,大家听说我要去广州出差,一帮同学就热热闹闹地跑到了广州聚会。还没吃夜宵,就喝得烂醉。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不见了,但还有些人,走着走着,又在路口集合了。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事事如棋局局新,人人如画张张喜。2014.1.7------------------------------------------------------------------------------------你的孤独,虽败犹荣_放任飘洒,终成无畏有一种孤独是多年后突然回头看自己来时的路,才发现曾有一段日子自己一直在重复、重复,被现实卷进旋涡的孤独。小五是我16年前的朋友。回忆就像女儿红一般被埋在土里,偶尔想起来挖两锹土,都会醉到半死。一群人怀旧,就着往事下酒,睫毛上满是青翠的湿气,饱含垂涎欲滴的温柔。“你们还记得小五吗?”有人问。没有人回答,不是因为忘记了,而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何处。记得一个人,也许不仅仅是只放在心里。大家都只是听说,小五读大学的女友怀孕,打胎缺钱,去了黑诊所,导致大出血没有抢救过来。不堪女方家人的纠缠,小五连退学都没有办,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我坚信他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怎样的战役,对于输赢,他总是拥有自己的态度。小五是我儿时玩街机最要好的格斗游戏玩伴。我曾放下豪言壮语,我选春丽,万夫莫开。其他人都跟我打嘴仗,只有小五说:“给我一星期的时间,我存五块钱,到时谁输谁买五块钱的游戏币。”其实他完全可以不赌这五块钱,我骂他是个蠢货,他倒也不避不躲:“我不相信一件事情的结局,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但如果我真输了这五块钱,就是给自己一个提醒。我最怕失败时难受,事后却忘记了。五块钱不过是我所能付出的最大的代价。”十七八岁的我丝毫不在意他那些充满哲理的人生规则。既然放开玩了,当然就是冲着赢去的。三下五除二,小五存了一周的五块钱顺利换成了游戏币。我分了一半给他,他心怀感激,我若无其事。我和小五迅速成为玩得一手好格斗游戏的战友。他一直在为自己的失败埋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他会输,为什么我总有克制他的方法,为什么我对于游戏手柄那么熟练,感觉不用动脑子一样。我看着他求知若渴的样子,深深地叹了口气,我说:“小五,如果你对于学习也这么认真的话,你考不上清华北大,天理难容啊。”小五撇撇嘴,不置可否,继续追问。我反问他:“每次你输得那么厉害,输那么多次,正常人都气急败坏了,你心态倒是蛮好的。”他说是因为小时候他常和别人打架,打输了回家就哭,不是因为太疼,而是因为不甘心。他爸又会加揍他一顿,然后教育他有哭的工夫不如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每次打架都输,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我说:“我看你也没赢过我啊?”他说:“是啊,所以你怎么总是能赢我呢?”我说:“你玩游戏只是兴趣,而我靠的是专注。你会考虑如果自己输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而我根本不会去想输这件事!”他心有不甘,想要反驳。我说:“不用不用。”兴趣可以用来打发青春时光,而专注是可以发财的。可惜的是,我并没有靠玩游戏发财,反而因为放学后老玩游戏而被父母罚跪、被老师罚站。小五的父母忙于教育比他还不听话的姐姐,老师对他的惩罚也进入疲于奔命的阶段,最终变得熟视无睹。放学时他经过我身旁,招牌似的撇着嘴说:“要想从一个人心里彻底解脱,就是不要让他们对你抱有任何希望。”夕阳斜射在他的右肩,铺了一层美丽又朦胧的光晕,像圣斗士的盔甲,他的语气有些戏谑的成分,潇洒爆了。直至多年以后,我再次想起这个场景,才突然读出他的一点点无奈。年轻,凡事都是迎面而上,一张脆青的脸,被生生击得粉碎却也肆意飘荡,哪有茹毛饮血后的回甘。那时大多数高中生以为人生只有一条大路,两个人稍微有一些共同爱好,就觉得我们是这条路上的唯一同伴。我和小五任何话题都一起聊,任何心事都拿出来交流,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下课一起去厕所,晚自习分享同一盘磁带。连暗恋女同学也要商量好,你暗恋那个好看的,我就暗恋好看的旁边那个不怎么好看的。那时,谁也不知道有些路是能自己一个人走出来的,也就自然不知道还有些路是不需要那么多人一块儿走的。高考前,小五放弃了。他说反正他就读的学校只是一个包分配的专业学校而已。而我也在滚滚的洪流中找到了所谓的救命稻草——如果高考不努力,就得一辈子留在这个城市里。有人拼命挣脱,终为无谓。有人放任飘洒,终成无畏。我考到了外地,小五留在本地。原以为我们捆绑在一起的人生路,似乎也走到了分岔路。开学前,老同学们约出来给彼此送行。几瓶酒下肚,我们说大家仍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借着酒意,我和小五去游戏厅又对战了一局《街头霸王》,我胜得轻轻松松。一起回家的路上,他的双眼因酒精而通红,一句话都没说。那时申请的QQ号还是五位数,电子邮件毫不流行,BP机太烦琐,手机买不起,十七八岁的少年之间都保持着通信的习惯。小五的信我也时常收到一些,以薰衣草为背景的信纸,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上面的字迹潦草,想到哪写到哪,没有情绪的铺陈,只有情节的交代,一看就是上课无聊,女同学们都在写信,他顺了一页凑热闹写的罢了。我说与其这样写还不如不写,他却说凡事有个结果,总比没结果好,哪怕是个坏结果。我却不想敷衍。认识了一些人,明白了一些事。我却找不到人陪我一起玩游戏,也找不到能一起喝酒谈心的人,于是喝酒成了一种微笑的应酬,一杯干尽成为历史,一杯撑满一顿饭倒是常事——不是新同学不好,而是我开始明白,人与人之间走的路恐怕是不太一样的,不用花时间在每一个人身上,你想走谁的路,想与谁结伴,也要看对方是否愿意。我把这样的心迹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当作信寄给小五。这样内容的信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幸亏我需要的并不是答案,只是把心里想的用文字记录下来,排列整齐,与之分享。有一天,他突然来信说:“我让女孩怀孕了,让她自己去堕胎,去大医院钱不够,她找了个小诊所,医生没有执照,女孩大出血,没抢救过来。她家找来学校,我读不了书了,你不用再给我写信了。”这是他写过的最有内容的信,言简意赅,却描绘了一片腥风血雨。我拨通小五宿舍的电话,他已经离开了,所有人都在找他。他已决意放弃学业,留给别人一团乱麻,自己一刀斩断后路。再见小五是两年之后。同学说有人找我,我抬头看到小五站在宿舍门口,对着我笑。身穿格子衬衫,隔夜未刮的胡须,散发出像被香烟熏过的味道。太阳像高中时那般打在他的右肩上,铺陈着一层淡淡的光晕,就像这两年被生活打磨而成的圣衣。“你还好吗?幸亏我还记得你的宿舍号码。”小五比我淡然。“你没死啊?!我还以为你死了!!妈呀!!你居然……”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冲上去搂住他,眼里飙的全是泪。不搂死他,简直对不住这些年为他流露过的悲伤。“我们所有人一直在打听你的消息,你这两年到底去哪了?!”两年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尤其对于读大学的我们。大学里一天就能改变一个人,更何况是两年。小五嘿嘿一笑,说他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消失的,也许两年对我们很长,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故事结束的时长而已,他一定会回来的。两年前,从学校离开之后他登上了前往广东的列车,但怕女孩家人报警,于是去了广东增城旁边的县城,在一家修车厂做汽车修理工,靠着脑子快和手脚麻利,很快就成为厂里独当一面的修理工。每个月挣着2000左右的工资,他会拿出几百寄回家,自己留几百,剩下的以匿名的方式寄往女孩的父母家。一切风平浪静,小五以为自己会在广东的小县城结婚生子,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看到了女孩家乡编号的车牌号码出现在了厂里,司机貌似女孩的哥哥,他想都没想,立刻收拾东西逃离,就像当年逃离学校一般。坐在学校路边的大排档,我给他倒了一杯酒,自己先一饮而尽。他苦笑了笑,也不甘于后。我说:“你放开喝吧,大不了我把你扛回去,你睡我的床就行。”没人知道这几年小五是怎么过的。喝酒之前,我本想约他去打局电动缓解尴尬气氛,可余光瞟到他的手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指甲不长,却因为长年修车堆积了难以清洗的黑色油污,手背上有几道疤痕,他说是被零件刮伤的。他得瑟地说其他学徒补车胎只会冷补,而他是唯一能熟练给车胎热补的人,看我一脸茫然,他继续得瑟,“热补是最彻底的补胎措施,要将专用的生胶片贴在车胎的创口处,然后再用烘烤机对伤口进行烘烤,直到生胶片与轮胎完全贴合才行。掌握度非常难,稍微过了的话,车胎就会被烧焦。”就像我不懂冷补车胎与热补车胎究竟有什么不同,他也不懂为什么读中文系的我立志一定要做传媒。我们都不懂对方选择的生活,但是我们会对彼此笑一笑,干一杯,然后说:“我知道你干的这件事并不仅仅是热爱,而是专注。”酒过三巡,小五比之前更加沉默。我再也看不到当初眼里放光的小五,也看不到经过我身边时轻蔑鄙视我的小五。他如一块沉重的磁铁,将所有黑色吸附于身,他想遁入夜色,尽量隐藏原本的样子。我说:“你已经连续几年给女孩家寄生活费了,能弥补的也尽力在弥补了,但你不能让这件事情毁了你的生活。更何况,这件事情与你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是女孩选择了黑诊所,道义上你错了,但是你没有直接的刑事责任。”小五没有点头,也没有反驳,仍像一块沉重的磁铁,吸附所有的黑暗,想遁入夜色之中。回宿舍的路,又长又寂寞,小五说:“还记得读高中时你问我,为什么每次我失败之后总会问赢家理由,我的回答是,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不能再逃避了。”他做了决定,无论结局如何,不再流亡,不再逃避,这是恢复正常生活的第一步。时间又过了大概一周。凌晨一点,宿舍的同学们都睡着了,突然电话铃声大作,我莫名地感觉一定是小五打给我的。我穿着裤衩,抱着电话跑到走廊上应答。“同同,我去了女孩家。”小五带着疲惫的声音透过话筒传了过来。我屏住呼吸,蜷缩着蹲在地上,一面抵御寒冷,一面想全神贯注听清楚小五说的每一句话。“她还在,没死,也没怀过孕,那是她哥哥想用这个方法让我赔钱而已,听说我辍学之后她很后悔,一直在找我,但一直找不到……”话说到一半,小五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传出了刻意压抑的抽泣声。“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傻?这四年一直像蠢货一样逃避着并不存在的事。”“怎么会。当然不会。”我说不出更多安慰的话。生活残忍,许以时间刀刀割肉。十七八岁的时候,一次格斗游戏的输赢不过三分钟的光阴,而小五的这一次输赢却花了人生最重要的那四年。我说:“小五,你不傻。如果你今天不面对的话,你会一直输下去。面对它,哪怕抱着必输的心态,也是重新翻盘的开始。你自己也说过,逃避的人,才是永远的输家。”“同同,我输了四年,终于在今天结束了。心有不甘,却无以为继。你说,我下一场战役需要多久才会有结局呢?”那天是2002年10月16日,秋天,凉意很重。之后的11年,小五再也没有回过家乡,我们也鲜有联络。高中同学聚会的时候常有人问起:“小五在哪儿,你们知道吗?”没有人知道,大家都在叹息,觉得他的一生就被那个虚无的谎言给毁了。我什么都没说,诚如我和小五的对话,有的战役三分钟比出输赢,有的战役四年才有结局,有的战役十年也不算长。对于小五而言,一个敢于面对的33岁男人,他下一次出现时,一定是带着满脸笑意,与我毫无隔阂,仍能在大排档喝酒到天亮,在游戏厅玩街霸到尽兴,始终称兄道弟的那个人吧。“逃避,就一直是输家。唯有面对,才是要赢的第一步。”这句话真好,17岁的小五这么说。现在的小五已经在北方的小城市成家,和妻子开了一间小小的面包店。早起、晚睡,那样的生活似乎可以把一天重复一万遍。小小五满百天的时候,我问小五:“现在会不会觉得生活无聊呢?以前你是一个那么漂泊,有那么多信念和理想的人,现在却能把同样的一天过一万遍,怎么做到的?”喝了一点酒的小五拍着我的肩膀,眼睛里闪着光,他说:“以前我四处躲藏,每天都是痛苦的,我把痛苦的一天重复了四年。现在我和她在一起,第一天我就觉得是幸福的,所以我要把幸福的一天重复一万遍。”说完,小五满脸都是泪。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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