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科学的发现 第一节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 “一切自然产品或工业产品所具有的那种维持人类生存的性能,有一个专门名称,叫做使用价值。这些产品具有的互相交换的性能,则称为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怎样变成交换价值呢?……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很仔细地阐明(交换)[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价值观念的起源;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一点加以论述。由于我所需要的许多东西在自然界里为数有限或者根本没有,因此我不得不去协助生产我所缺少的东西,可是,由于我不能单独生产这么多的东西,所以我就会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我的合作者建议,把他们所生产的一部分产品同我所生产的产品交换。”(蒲鲁东,“贫困的哲学”第一卷第二章) 蒲鲁东先生打算先给我们说明价值的二重性,“价值内部的区别”,使用价值变成交换价值的过程。我们必须和蒲鲁东先生一起来谈谈这种神秘的变化。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根据我们作者的意见,这种变化是怎样发生的。 绝大多数的产品不是自然界供给的,而是工业生产出来的。如果产品的需要量超过自然界所提供的数量,人们就得求助于工业生产。在蒲鲁东先生的想象中,这种工业是什么呢?它的起源怎样呢?个人需要很多东西,可是“不能单独生产这些东西”。需要满足的多种需求,就决定要生产多种东西(不生产就没有产品);要生产多种多样的东西,就已经决定参加这项生产的不止一个人。既然认为从事生产的不止一个人,那末这就完全决定了生产是建立在分工之上的。因而蒲鲁东先生所假定的那种需要本身就已经决定了全盘的分工。既假定有分工,就是假定有交换存在,因此也就有交换价值,这样看来,本来一开头就可以假定有交换价值存在。 然而蒲鲁东先生喜欢绕圈子。我们就跟他一起转吧,转来转去总是回到他原来的出发点去。 为了摆脱每个人单独生产的状态并达到交换,蒲鲁东先生说:“我就求助于各行各业中我的合作者”。这样一来我就有了从事各行各业的合作者,虽然按照蒲鲁东先生的假定我们(我和其它一切人)这时还没有摆脱鲁滨逊式的那种和社会隔绝的孤独状态。合作者和各种不同的业务,分工和这种分工所包含的交换等都是凭空掉下来的。 总括起来就是:我有许多建立在分工和交换基础上的需要。蒲鲁东先生既然假定有这些需要,因而也就是假定有交换和交换价值存在,而交换价值的“起源”正是他想“比其它的经济学家更仔细地阐明”的。 同样,蒲鲁东先生也可以把整个事态倒转过来而仍然不损害他的结论的正确性。要说明交换价值就要有交换。要说明交换就要有分工。要说明分工就必须有使分工成为必要的种种需要。要说明这种需要,就必须“假定”有这种需要,但是并不是否定这种需要,这和蒲鲁东先生前言中的第一个定理:“假定上帝就是否定上帝”(前言第1页)正好相反。 假定分工是已经知道的事情的蒲鲁东先生,怎样用分工来说明他始终不知道的交换价值呢? “个人”开始“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建立交换,并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别开。合作者们如果接受这种区别,那末要蒲鲁东先生“操心”的只是记录一下既成的事实、并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论文中标明和“列入”“价值观念的起源”。但是他总还应该把这个建议的“起源”讲给我们听听,此外也应该给我们讲讲这位单独的个人,这位鲁滨逊怎么会突然想到向“他的合作者”提出这种建议,而这些合作者又怎么会毫无异议地就接受了这个建议。 蒲鲁东先生并没有细究这些关系的始末,他只是给交换这一事实盖了历史的印记,把交换看做急欲确立这种交换的第三者可能提出的建议。 这就是蔑视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的蒲鲁东先生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 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它经过各个不同的阶段。 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在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 也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当时不仅剩余品,而且一切产品,整个工业活动都处在商业范围之内,当时一切生产完全取决于交换。对于交换的这个第二阶段,即二次方的交换价值应该怎样说明呢? 对这点蒲鲁东先生会找到很现成的回答:假定有人曾“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把交换价值提高到二次方。 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这个时期,甚至象德行、爱情、信仰、知识和良心等最后也成了买卖的对象,而在以前,这些东西是只传授不交换,只赠送不出卖,只取得不收买的。这是一个普遍贿赂、普遍买卖的时期,或者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的时期。 对于交换的这个新的和最后的阶段,即三次方的交换价值又该怎样说明呢? 对这点蒲鲁东先生也会找到现成的回答:可以假定曾经有人“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把德行、爱情等都变成交换价值,把交换价值提高到三次方,即最后一次乘方。 可见,蒲鲁东先生的“历史的叙述的方法”事事适用,它能答复一切和说明一切。特别是在要从历史上来说明“某种经济观念的产生”的时候,蒲鲁东先生就会假定一个人,这个人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去完成这个产生的动作,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从此以后,我们就把交换价值的“产生”当做一个既成事实;现在我们只要阐明一下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就行了。且听蒲鲁东先生是怎么说的: “经济学家们很清楚地揭明了价值的二重性;但是他们并没有同样明确地阐明价值的矛盾的本性;我们的批判就从这里开始……只指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这种惊人的对照是不够的,经济学家们惯于把这种对照看成非常简单的事情,应当指出,在这种虚构的简单中却隐藏着深奥的秘密,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弄清这个秘密……用术语来说,就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成反比。” 假如我们已经领会了蒲鲁东先生的思想的话,那末他要肯定的就是如下四点: (1)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构成“惊人的对照”,形成互相对立。 (2)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成反比,互相矛盾。 (3)无论是两者的对立或是矛盾,经济学家都既没有看出也不认识。 (4)蒲鲁东先生的批判从终点开始。 我们也从终点开始,并且为了消除蒲鲁东先生对经济学家们的责难,我们就让两个相当有名的经济学家来讲讲话。 西斯蒙第:“商业把一切东西都归结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概论”布鲁塞尔版第二卷第162页[38]) 罗德戴尔:“一般地说,国民财富(使用价值)[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是随着个人财产(因交换价值的上升)的增加而减少;如果个人财产因交换价值的下降而减少,那末国民财富通常会相应地增加。”(“国民财富的性质和起源的研究”,拉让蒂·德·拉瓦伊斯译,1808年巴黎版[39]) 西斯蒙第把他的主要学说建立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上,这个学说认为,收入的减少和生产的增长成正比例。 罗德戴尔把他的体系建立在这两种价值的反比例上,而且他的那套理论在李嘉图时代非常流行,以致后者可以把它当作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来谈。 “由于交换价值和财富(使用价值)[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人就竭力断言,只要减少商品的数量,即减少生活所必需的、有用的或能享受的东西的数量,就可以增加财富。”(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孔斯坦西奥译,让·巴·扎伊尔注,1835年巴黎版第二卷“论价值和财富”章[40]) 我们看到,蒲鲁东先生以前的经济学家们“已经看出”对立和矛盾的深奥秘密。现在再来看看,蒲鲁东先生在这些经济学家们以后又是怎样说明这个秘密的。 如果需求不变,那末产品的交换价值随着供给的增长而下降,换句话说,产品越是供过于求,它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也就越低。vice versa〔反过来说〕,越是求过于供时,供应的产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也就越高;换句话说,供应的产品越少,产品也就越贵。产品的交换价值取决于产品的多少,不过这总是对需求而言。假定某种产品不仅极为稀少,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可是如果对它没有需求,这个独一无二的产品也是太多,也是多余的。相反地,假定某种产品有千百万个,可是如果它还不能满足需求,也就是说对这种产品的需求非常大,那末这种产品仍然是稀少的。 这些话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但是为了弄清蒲鲁东先生的秘密,在这里我们还得重述一下。 “因此,按这一原则彻底推究下去,就可以得出世界上最合逻辑的结论:凡属日用必需而数量又是无穷的东西就一钱不值,毫无用处但极端稀少的东西价格就不可估量。但是最困难的是,实际不会容许有这两种极端,因为一方面人类生产的任何产品决不会在数量上增加到没有止境的地步,另一方面即使最稀少的东西也会有某种用处,否则就不会有任何价值。因此,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虽然按性质来说经常力图互相排斥,但两者必然是互相联系的。”(第一卷第39页) 蒲鲁东先生最困难的究竟是什么呢?那就是他干脆忘记了需求,忘记了任何东西只有在对它有需求的条件下,才说得上多或少。他撇开需求不谈,就是把交换价值和稀少、把使用价值和众多混为一谈。他说,“毫无用处但极端稀少的东西价格就不可估量”,这种说法实际上正是表明,稀少就是交换价值。“极端稀少和毫无用处”,这是纯粹的稀少。“价格不可估量”,这是交换价值的最高限度,即纯粹的交换价值。他在这两个术语之间划了一个等号。这样,交换价值和稀少就成了同义的术语。蒲鲁东先生得出这个臆造的“极端的结论”,实际上他触及的并不是事物,仅仅是那些表达事物的术语,这说明他对修辞学要比逻辑学有才能得多。他以为得出了新的结论,其实只是源源本本地重新发现了他当初的假定而已。也就是用这种同样的手法,他才把使用价值和纯粹的众多混为一谈。 蒲鲁东先生在交换价值和稀少之间、在使用价值和众多之间划了等号以后,既不能在稀少和交换价值中发现使用价值,又不能在众多和使用价值中发现交换价值,这才使他大吃一惊;他后来发现实际不会容许有这种极端,于是只好相信神秘。蒲鲁东先生以为,不可估量的价格之所以存在,正是由于没有购买者,可是只要他撇开需求不谈,那就永远找不到购买者。 另一方面,蒲鲁东先生所谓的众多好象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现象。他完全忘记了正是人创造了这种众多,忘记了决不忽略需求是符合人的利益的。不然蒲鲁东先生怎么能够断言,极有用的东西价格应当非常低廉甚至一钱不值呢?相反地,他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提高极有用的东西的价格和交换价值,就必须限制这些东西的众多,缩减这些东西的生产。 从前法国种植葡萄的人要求颁布一条法律来禁止开辟新的葡萄园,这和荷兰人烧毁亚洲的香料和铲除摩鹿加群岛的丁香树如出一辙,他们就是想减少众多来提高交换价值。整个中世纪人们都奉行了这个原则,他们以法律规定,一个师傅只可以雇用多少帮工、使用多少工具。(见安德森“商业史”[41]) 蒲鲁东先生把众多当做使用价值,把稀少当做交换价值(证明众多和稀少成反比是再容易不过的),就把使用价值和供给、把交换价值和需求混为一谈。为了使这个对照更加明显,他就换了一个术语,用“由意见决定的价值”来代替交换价值。这样,斗争就转移到另一个战场,现在一方面是效用(使用价值,供给),另一方面是意见(交换价值,需求)。 这两种对立的力量怎样调和呢?怎样使它们取得一致呢?能不能在它们中间找出哪怕是一点共同之处呢? 蒲鲁东先生大声说,当然有,这就是决定的自由。价格是需求和供给之间、效用和意见之间进行斗争的产物,它不会代表永恒的公平。 蒲鲁东先生进一步扩大这个对照: “我作为自由的购买者,我就是我的需要的裁判,是物品适用与否的裁判,是对这个物品愿意出多少价格的裁判。另一方面,你作为自由的生产者,那你就是制造物品用的数据的主人,因此,你就能够缩减你的费用。”(第一卷第41页) 由于蒲鲁东先生把需求或交换价值和意见当作同一个东西,他就只得这样说: “已经证明,正是人的自由意志引起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对立。只要自由意志存在,怎么能解决这个对立呢?不牺牲人,怎么能牺牲自由意志呢?”(第一卷第41页) 因此,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在这两种可说是不能比较的力量之间,在效用和意见之间,在自由的购买者和自由的生产者之间存在着斗争。 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看问题吧。 供给并不只是代表效用,需求也不只是代表意见。难道需求者不也同样供给某种产品或货币(代表一切产品的符号)吗?既然他供给了这些东西,难道他不也代表,象蒲鲁东先生所说,效用或使用价值吗? 另一方面,难道供给者不也需求某种产品或货币(代表一切产品的符号)吗?因此他不也就成了意见的代表,由意见决定的价值的代表或交换价值的代表吗? 需求同时又是供给,而供给同时又是需求。因此,蒲鲁东先生随便把供给和效用、需求和意见混为一谈的那种对照,不过是建立在空洞的抽象概念之上而已。 蒲鲁东先生称为使用价值的东西,其它的经济学家也可以称为由意见决定的价值。我们就只举施托尔希的话为例吧(“政治经济学教程”,1823年巴黎版第48、49页[42])。 根据施托尔希的意见,我们觉得需要的东西就叫做需要,我们给予价值的东西就叫做价值。大多数东西之所以有价值,仅仅由于它们可以满足意见所产生的需要。关于我们需要的意见是可以改变的,因此,东西的效用(只是表现这些东西和我们的需要的关系)也是可以改变的。就是自然的需要也在不断地变化。实际上,各国人民的主要食物的差别就非常之大! 斗争不是发生在效用和意见之间,而是发生在出卖者所要求的交换价值和购买者所提出的交换价值之间。产品的交换价值每次都是这些互相矛盾的估价的合力。 归根到底,供给和需求才使生产和消费互相接触,但是生产和消费是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 供给的产品本来并没有效用。它的效用是由消费者确定的。即使产品的效用得到公认,但产品究竟不仅仅代表效用。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原料、工人的工资等一切生产费用进行交换,一句话,和一切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进行交换。因此在生产者的心目中,产品代表交换价值的某种总和。生产者所供给的不仅是有效用的物品,而且主要是某种交换价值。 至于需求,它只有在掌握交换手段的条件下才有效。而这些交换手段本身也是产品,也是交换价值。 因此我们在供给和需求中,一方面发现花费过交换价值的产品和出卖这种产品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发现花费过交换价值的资金和购买的愿望。 蒲鲁东先生把自由的购买者和自由的生产者对立起来。他使两者具有纯形而上学的性质。这也就促使他说:“已经证明,正是人的自由意志才引起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 生产者只要是在以分工和交换为基础的社会里进行生产(这正是蒲鲁东先生的假定),他就不得不出卖。蒲鲁东先生使生产者成为生产数据的主人,但是他却同意我们说生产者的生产数据不取决于自由意志。不仅如此,而且这些生产数据大部分又都是生产者从别处取得的产品,并且在现代的生产条件下,他并不是想生产多少就生产多少;现在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责成他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生产。 消费者并不比生产者自由。他的意见是以他的资金和他的需要为基础的。这两者都由他的社会地位来决定,而社会地位却又取决于整个社会组织。当然,工人买马铃薯和妇女买花边这两者都是根据本人的意见行事的。但是他们意见的差别就是由于他们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不同,而这种社会地位的差别却又是社会组织的产物。 需要的整个体系究竟是建立在意见上还是建立在整个生产组织上?需要往往直接来自生产或以生产为基础的情况。世界贸易几乎完全不是由个人消费的需要所决定,而是由生产的需要所决定。同样,再举另一个例子来说,对公证人的需要难道不是以一定的民法(民法不过是所有制发展的一定阶段,即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的表现)的存在为前提吗? 蒲鲁东先生并不满足于从需求和供给的关系中去掉了刚才我们说过的要素。他使抽象达到极端,把一切生产者化为一个唯一的生产者,把一切消费者化为一个唯一的消费者,然后使这两个虚构的人物互相斗争。但在现实的世界里情况并不是这样。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和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构成购买者和出卖者之间斗争的必然要素,而交换价值就是这个斗争的产物。 蒲鲁东先生去掉了生产费用和竞争以后,就能随心所欲地把需求和供给的公式弄得荒谬绝伦。 他说:“供给和需求无非是两种仪式,使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互相接触,并促进两者之间的调和。这是两个电极,把它们连接起来就会发生接合,又名交换。”(第一卷第49、50页) 同样可以说,交换只是使消费者和消费品互相接触所必要的一种“仪式”。同样也可以说,一切经济关系都是直接消费藉以进行的一些“仪式”。供给和需求(恰如个人交换一样)就是某种生产的关系。 那末,蒲鲁东先生的整个辩证法是什么呢?就是用抽象的和矛盾的概念,如稀少和众多、效用和意见、一个生产者和一个消费者(两者都是自由意志的骑士)来代替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需求和供给。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为了以后能够引用他自己所去掉的各种要素中的一个要素(生产费用)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综合。在他的心目中,生产费用就是这样构成综合价值或构成价值的。 第二节 构成价值或综合价值 “(交换)[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价值是经济结构的基石”。“构成”价值是经济矛盾体系的基石。 蒲鲁东先生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全部发现——“构成价值”是什么呢? 只要承认某种产品的效用,劳动就是它的价值的源泉。劳动的尺度是时间。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这种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来确定。价格是产品的相对价值的货币表现。最后,产品的构成价值不过是体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所构成的价值。 象亚当·斯密发现分工一样,蒲鲁东先生也自以为发现了“构成价值”。当然这个发现中并没有“什么闻所未闻的东西”,但是也应该承认,在经济学的任何一个发现中都没有什么闻所未闻的东西。蒲鲁东先生虽然感觉到他的发现非常重要,但是“为了使读者对他自以为独创的东西放心,并为了迁就那些由于懦怯而不容易接受新思想的人们”,他极力缩小这个发现的意义。但是当评价他的每一个前辈在确定价值方面所作的贡献的时候,他就不得不承认并大声宣称,在这方面,最大最多的一份应归功于他。 “亚当·斯密已经模糊地看出了价值的综合观念……但是在他那里,这种价值观念完全是直觉的,而社会并不因信仰直觉就改变自己的习惯;只有事实的权威能使社会信服。必须使二律背反获得更明确的表现,而让·巴·扎伊尔就是这个二律背反的主要解释者。” 总之,亚当·斯密有模糊的直觉,让·巴·扎伊尔有二律背反,蒲鲁东先生则有构成着的和“构成了的”真理,这就是发现综合价值的完整历史。但是不要弄错,所有其它的经济学家,从扎伊尔到蒲鲁东,都只不过踯躅在二律背反的老路上。 “四十年以来,这么多有思想的人都为这样一个简单的观念而煞费苦心,这真令人难以置信。其实不然,价值之间虽然没有任何共同点和任何度量单位,但也在被比较。这就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不接受平等的革命理论,却不顾一切地力图证明的一点。后人对此将怎么说呢?”(第一卷第68页) 突然受到这样追问的后人首先就会对年代感到困惑。他们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李嘉图和他的学派不就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吗?根据“商品的相对价值完全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这一原则建立起来的李嘉图的体系,创始于1817年。李嘉图是复辟时期[43]以来在英国占统治地位的那个学派的领袖。李嘉图的学说严峻地总括了作为现代资产阶级典型的整个英国资产阶级的观点。“后人对此将怎么说呢?”他们总不会说蒲鲁东先生完全不知道李嘉图,因为蒲鲁东谈起过李嘉图,谈得不少,还常常引用他,可是结果却把他的学说说成是“废话连篇”。如果后人有一天过问这件事,他们也许会说,蒲鲁东先生怕激起读者的反英情绪,所以情愿自己充当李嘉图观念的负责发行人。李嘉图已科学地阐明作为现代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蒲鲁东先生却硬把它当作“将来的革命理论”;李嘉图及其学派在很早以前就提出作为二律背反的一方面即交换价值的科学公式,蒲鲁东先生却把它当做效用和交换价值之间的二律背反的解决;无论如何,后人会认为这种做法太幼稚了。我们干脆撇开后人不谈,让蒲鲁东先生和他的前辈李嘉图来对质一下。下面是这位作者的著作中总括他的价值学说的几段话: “效用不是交换价值的尺度,虽然它对交换价值是绝对必要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弗·索·孔斯坦西奥译自英文,1835年巴黎版第一卷第3页) “东西本身一旦被认为有效用,那末这东西就从两个来源,即从东西的稀少和从获得这些东西所需要的劳动量中取得交换价值。有些东西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它的稀少。因为任何劳动都不能增加它们的数量,所以它们的价值不可能由于供应增加而下降。珍贵的雕象和绘画等就属于这类东西。它们的价值只取决于想占有这种物品的人的财富、趣味和癖好。”(同上,第一卷第4页和第5页)“但是这种商品在市场上每日流转的大多数商品中只占极少部分。因为人们想占有的绝大多数的东西都是靠劳动获得的,只要我们愿意为生产这些东西花费必需的劳动,它们的数量就会不仅在一个国家中,而且在许多国家中增加到几乎无可限量的程度。”(同上,第一卷第5页)“因此,当我们谈到商品、商品的交换价值和调节商品的相对价格的原则时,我们总是只指那些人的劳动可以增加其数量,竞争可以刺激它们的生产而且不会碰到任何障碍的商品。”(第一卷第5页) 李嘉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他认为亚当·斯密“很精确地规定了一切交换价值最初的来源”(参看亚当·斯密著作第一卷第五章[44])。然后他又补充说: “这(即劳动时间)[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就是一切东西(除了人的劳动不能随便增加的东西以外)的交换价值的基础,这个学说对政治经济学有极重要的意义;因为在这门科学中,再没有比‘价值’这个名词的含义不精确和含糊不清而造成更多的错误和意见分歧的了。”(第一卷第8页)“如果商品的交换价值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所决定,那末这种劳动量的任何增长就必然会增加在生产时花费了这种劳动的商品的价值;而劳动量的任何减少也会减低商品的价值。”(第一卷第8页) 李嘉图接着责备亚当·斯密,说他: (1)“除劳动以外又给价值提出了别的尺度:有时是粮食的价值,有时是用这种东西可以购买的劳动量”等。(第一卷第9、10页) (2)“无保留地接受这个原则,但是对这个原则的运用却只限于资本积累和土地所有权确立以前的社会的原始和粗野的状态。”(第一卷第21页) 李嘉图极力证明,土地所有权即地租不能改变农产品的相对价值,而资本积累对相对价值(它是由生产中花费的劳动比较量决定的)只起暂时的不稳定的作用。为了证明这一命题,他创立了有名的地租论,把资本分解为各个组成部分,最后,他在资本里除了积累的劳动以外什么也没有看到。他接着又发挥了整套的工资和利润理论,并且证明,工资和利润的增减互成反比,而这并不影响产品的相对价值。他没有忽略资本积累、资本在性质上的差别(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以及工资率等对产品的比值所能起的影响。这些问题就是李嘉图所注意的主要问题。 他说:“节省劳动(无论是节省制造物品本身所必要的劳动,还是节省为形成这种生产中使用的资本所必要的劳动)常常会降低商品的相对价值[注:大家知道,李嘉图用“制造商品所需的劳动量”来确定商品价值。但是在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一切生产方式中(因此也包括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占统治的交换形式造成这样的情况:这种价值不是直接被表现在劳动量上,而表现在其它的商品量上。李嘉图把表现在一定数量的其它商品(无论是不是货币都一样)上的商品价值叫做这个商品的相对价值。——弗·恩·(恩格斯在1885年德文版上加的注)]。”(第一卷第28页)“因此,只要一天的劳动一直使甲得到同量的鱼,使乙得到同量的野味,那末无论工资和利润的变化怎样,资本积累所起的作用怎样,相互交换时价格的自然率始终是一样的。”(第一卷第32页)“我们把劳动看做是物品价值的基础,而把生产物品所必需的劳动量看做确定互相交换的商品数量时所依据的标准;但是我们也不想否认,商品的市场价格偶而也会暂时脱离商品的这个最初的和自然的价格的。”(同上,第一卷第105页)“物品的价格归根到底是由生产费用来调节,而不是象一般所说的由供求关系来调节。”(第二卷第253页) 罗德戴尔勋爵根据供求规律,或者说根据供多于求或供少于求的规律探讨交换价值的变化。他以为,物品的价值在物品的数量减少或需求增加时就会提高;这个价值因物品的数量增加或因需求减少时就会下降。因此,物品的价值在八种不同原因的影响下都会发生变化,其中四个原因和物品本身有关,另四个原因和货币或作为这种物品的价值尺度的其它商品有关。下面是李嘉图对这种观点的驳斥: “个人或公司所垄断的产品的价值,是按照罗德戴尔勋爵确定的规律变化的:产品的价值随供应量的增加而下降,随购买者需求的扩大而上升。产品的价格和它的自然价值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至于在出卖者中间引起竞争而且数量可以适当增加的那些物品,它们的价格归根到底也不是取决于供求关系,而是取决于生产费用的增减。”(第二卷第259页) 我们让读者自己把李嘉图的这种简单明了而又准确的语言和蒲鲁东先生想用劳动时间来确定相对价值的那种玩弄辞句的企图比较一下。 李嘉图给我们指出资产阶级生产的实际运动,即构成价值的运动。蒲鲁东先生却撇开这个实际运动不谈,而“煞费苦心地”去发明按照所谓的新公式(这个公式只不过是李嘉图已清楚表述了的现实运动的理论表现)来建立世界的新方法。李嘉图把现社会当做出发点,给我们指出这个社会怎样构成价值;蒲鲁东先生却把构成价值当做出发点,用它来构成一个新的社会世界。根据蒲鲁东先生的说法,构成价值应当绕个圈子,又成为按照这种估计方法已经完全构成的世界的构成因素。在李嘉图看来,劳动时间确定价值这是交换价值的规律,而蒲鲁东先生却认为这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综合。李嘉图的价值论是对现代经济生活的科学解释;而蒲鲁东先生的价值论却是对李嘉图理论的乌托邦式的解释。李嘉图从一切经济关系中得出他的公式,并用来解释一切现象,甚至如地租、资本积累以及工资和利润的关系等那些骤然看来好象是和这个公式抵触的现象,从而证明他的公式的真实性;这就使他的理论成为科学的体系。蒲鲁东先生只是完全凭任意的假设再度发现了李嘉图的这个公式,后来就不得不找出一些孤立的经济事实,加以歪曲和捏造,以便作为例证,作为实际应用的现成例子,作为实现他那新生观念的开端。(见本章第三节“构成价值的应用”) 现在来谈谈蒲鲁东先生从(由劳动时间)构成的价值中得出的结论。 ——一定的劳动量和同一劳动量所创造的产品是等价的。 ——任何一个劳动日和另一个劳动日都是相等的;这就是说,一个人的劳动和另一个人的劳动如果数量相等,二者也是等值的,两个人的劳动并没有质的差别。在劳动量相等的前提下,一个人的产品和另一个人的产品相交换。所有的人都是雇佣工人,而且都是以相等劳动时间得到相等报酬的工人。交换是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的。 这些结论是不是由劳动时间所“构成”或决定的价值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结果呢? 如果商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自然就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相对价值或工资也由生产工资所必需的劳动量来决定。工资,即劳动的相对价值或价格,因而也是由生产工人一切生活必需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决定的。 “如果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减少,即使需求增加两三倍,帽子的价格结果也会降到新的自然价格的水平。如果用减少维持生活的粮食和衣服的自然价格的办法来减少人们的生活费用,即使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结果工资也会下降。”(李嘉图,第二卷第253页) 当然,李嘉图的话是极为刻薄的。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和人的生活费用混为一谈,这就是把人变成帽子。但是用不着对刻薄大声叫嚷!刻薄在于事实本身,而不在于表明事实的字句!法国的作家,象德罗兹、布朗基、罗西等先生用遵守“人道的”语言的礼节来证明他们比英国的经济学家们高明,从而得到天真的满足;如果他们责难李嘉图和他的学派言词刻薄,那是由于他们不乐意看到把现代经济关系赤裸裸地揭露,把资产阶级最大的秘密戳穿。 总括起来就是:劳动本身就是商品,它是作为商品由生产劳动这种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要生产这种劳动商品需要什么呢?需要为了生产维持不断的劳动即供给工人活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物品的劳动时间。劳动的自然价格无非就是工资的最低额[注:劳动力的“自然”价格(即正常价格)和工资的最低额相等,即和保证工人活命和延续后代所绝对必要的生活数据的价值相等;这一论点,是我首先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德法年鉴”(《Deutsch—Franz?sische Jahrbücher》)1844年巴黎版〕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45]中提出的。从本文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当时是采用了这个论点的。拉萨尔借用了我们两人的这个论点。虽然工资实际上经常有接近最低额的趋势,但上述论点毕竟是不正确的。劳动力的报酬平均总低于劳动力的价值,这一事实并不能改变它的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纠正了上述论点(见“劳动力的买和卖”节),而且阐明了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劳动力的价格会愈来愈低于劳动力的价值(第二十三章。“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弗·恩·(恩格斯在1885年德文版上加的注)]。如果工资的市场价格超过了它的自然价格,那是由于被蒲鲁东先生推崇为原则的价值规律遇到供求关系波动后果的抵抗。但是工资的最低额始终是工资市场价格趋向的中心。 因而,由劳动时间衡量的相对价值注定是工人遭受现代奴役的公式,而不是蒲鲁东先生所希望的无产阶级求得解放的“革命理论”。 现在我们来看看,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这种做法和现存的阶级对抗、和劳动产品在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是多么不相容。 我们就拿一种产品例如麻布来说。这种产品本身包含着一定的劳动量。无论参加制造这种产品的人们的相互地位起什么变化,这种劳动量始终是一样的。 再拿别的产品例如呢绒来说,并假定生产呢绒所需要的劳动量和生产麻布的劳动量相等。 如果这些产品互相交换,那就是相等的劳动量在交换。这种等量的劳动时间的交换并没有改变生产者的相互地位,正如工人和工厂主的相互关系没有任何改变一样。如果认为这种由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的产品的交换会使一切生产者得到平等的报酬,这种说法就是假定,平等分配还在交换以前就存在了。当呢绒和麻布进行交换的时候,呢绒的生产者就会在麻布上恰恰占有他们以前在呢绒上所占有的那一份。 蒲鲁东先生的谬误是由于他把至多不过是一种没有根据的假设看做结果。 我们再看下去。 我们把劳动时间当做价值尺度,那末这至少是不是假定各个劳动日是等价的,这一个人的劳动日和另一个人的劳动日是等值的呢?不是。 暂且假定,一个首饰匠的劳动日和一个织布工人的三个劳动日是等价的;在这种情况下,首饰品对纺织品比值的任何变化,如果不是供求变动的暂时结果,就必然是由于两种生产的劳动时间有所增减。如果不同的劳动者的三个劳动日相互的比例是1∶2∶3,他们产品的相对价值中的一切变化也会是这个比率,即1∶2∶3。因此,虽然不同的劳动日的价值不等,价值还是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但是要使用这种尺度,就需要有一个可以比较各种不同劳动日价值的尺度表;确定这种尺度表的就是竞争。 你每小时的工作和我每小时的工作是不是等值?这是要由竞争来解决的问题。 据一个美国经济学家的意见,竞争决定着一个复杂劳动日中包含多少简单劳动日。把复杂劳动日化为简单劳动日,这是不是假定把简单劳动当做价值尺度呢?如果只把劳动量当做价值尺度而不问它的质量如何,那也就是假定简单劳动已经成为生产活动的枢纽。这就是假定:由于人隶属于机器或由于极端的分工,各种不同的劳动逐渐趋于一致;劳动把人置于次要地位;钟摆成了两个工人相对活动的精确的尺度,就象它是两个机车的速度的尺度一样。所以不应该说,某人的一个工时和另一个人的一个工时是等值的,更确切的说法是,某人在这一小时中和那个人在同一小时中是等值的。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现在已经不用再谈质量了。只有数量决定一切:时对时,天对天;但是这种劳动的平均化并不是蒲鲁东先生的永恒的公平;这不过是现代工业的一个事实。 在使用机器的企业中,这个工人的劳动和那个工人的劳动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工人彼此间的区别,只是他们在劳动中所化的时间不等。但是从某种观点来看,这种量的差别也成了质的差别,因为用在劳动上的时间一方面是取决于纯粹物质方面的原因,例如生理的构造、年龄和性别;而另一方面却又取决于一些纯粹消极的精神上的原因,例如忍耐、镇静和勤恳。最后,如果说工人的劳动中有质的差别,那末这至多也不过是一种决不能作为特点的无足轻重的质。总之这就是现代工业的情况。而蒲鲁东先生却把他打算在“将来的时代”中普遍实现的“平均化”的刨子用到机器劳动中早已实现的这种平等上。 蒲鲁东先生从李嘉图学说中引伸出的一切“平等”的结论,是建立在一个根本谬误的基础上。他把用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衡量的商品价值和用“劳动价值”来衡量的商品价值混为一谈。如果把这两种衡量商品价值的方法搅在一起,那末也就同样可以说,任何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都是由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衡量的;或者说,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它可以购买的劳动量来衡量的;或者还可以说,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可以得到它的那种劳动量来衡量的。但是情况远不是这样。象任何其它的商品价值一样,劳动价值不能作为价值尺度。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上面这点,只要举几个例子就行了。 如果一个缪伊[注:法国古代的容量名,用于量谷物时约合1800公升。——编者注]的谷物在以前值一个劳动日,而现在值两个劳动日,这就是说它的价值要比原来增加一倍;但是这一个缪伊的谷物并不能起一倍劳动量的作用,因为它包含的养料和以前一样多。因此,由生产谷物使用的劳动量来衡量的谷物价值将增加一倍,但是用谷物能购买的劳动量或者可以用来购买谷物的劳动量来衡量的谷物价值,决不会增加一倍。另一方面,如果用同样的劳动生产了比以前多一倍的衣服,那末衣服的相对价值就会因此降低一半;但是即使如此,这种数量加倍的衣服支配一定劳动量的能力并不会降低一半,或者换句话说,同样的劳动并不能取得加倍数量的衣服;因为现在这一半数量的衣服对工人的效用和以前同样数量的衣服的效用完全一样。 因此,用劳动价值来确定商品的相对价值是和经济事实相抵触的。这是在循环论证中打转,这是用本身还需要确定的相对价值来确定相对价值。 毫无疑问,蒲鲁东先生是把以下两种衡量的方法混为一谈了:一种是用生产某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另一种是用劳动价值来衡量。他说:“任何人的劳动都可以购买这种劳动所包含的价值。”因此按照他的说法,产品中所包含的一定劳动量和劳动者的报酬是相等的,即和劳动价值是相等的。根据同样的理由,他把生产费用和工资也混为一谈了。 “工资是什么?这是粮食等的成本,这是一切东西的全部价格。再进一步说,工资是构成财富的各要素的均匀配合。” 工资是什么?这就是劳动价值。 亚当·斯密有时把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当做是价值尺度,有时却又把劳动价值当做价值尺度。李嘉图揭露了这个错误,清楚地表明了这两种衡量方法的差别。蒲鲁东先生加深了亚当·斯密的错误。亚当·斯密只是把这两个东西并列,而蒲鲁东先生却把两者混而为一。 蒲鲁东先生寻找商品相对价值的尺度是为了进而找出工人们应分得的产品的正确比例,或者换句话说,为了确定劳动的相对价值。为了确定商品相对价值的尺度,除了把一定劳动量所创造的产品总额当做它的等价物外,他想不出更好的方法。这就等于说,似乎整个社会仅仅是由以工资形式领得自己的产品的直接劳动者所组成。此外,他还把各种不同劳动者的工作日的价值相等当做既成事实。总而言之,他寻找商品相对价值的尺度是为了找出劳动者的平等报酬,他把工资的平等当做已经完全确定的事实,是为了根据这种平等去找出商品的相对价值。多么奇妙的辩证法! “萨伊和追随他的一些经济学家们指出说,劳动是一种其本身价值尚待确定的东西,是象任何其它商品一样的商品,因此,如果把劳动当做价值的原则和实际的原因,那就是堕入循环论证中了。我可以说,这些经济学家的这种说法表现了极大的疏忽。人们认为劳动有价值并不因为它本身是商品,而是指人们认定劳动中所隐含的价值。劳动的价值是一种倒因为果的比喻说法。它和资本的生产率一样,是一种臆想。劳动在生产,资本有价值……所谓劳动价值,是一种简略的说法……劳动象自由一样……按其本质来说是一种模糊而不确定的东西,然而它的性质在其对象中是确定的;换句话说,劳动通过它的产品而成为实在的东西。” “然而何必坚持呢?因为经济学家(读做蒲鲁东先生)[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既要改变事物的名称,vera rerum vocabula〔事物的真正名称〕,就是默认自己无能,逃避问题的讨论。”(蒲鲁东,第一卷第188页) 由此可见,蒲鲁东先生把劳动价值变为产品价值的“实际原因”,因为他以为工资(“劳动价值”的正式名称)构成一切东西的全部价格。正因为如此,扎伊尔的反驳使他感到惶惑不安。他把劳动商品这个可怕的现实只看做是文法上的简略。这就是说,建立在劳动商品基础上的整个现代社会,今后仅仅是建立在某种破格的诗文和比喻性的用语上了。如果社会愿意“排除”使它烦恼的“一切麻烦”,那末只要去掉不好听的字句,改一改说法就可以了;要达到这个目的,只要请求科学院出版一部新辞典就够了。这样一来就不难了解,为什么蒲鲁东先生认为必须在政治经济学的著作中大事议论语源学和文法学的其它部分。例如,他老是摆出一付学者的面孔,反对把servus〔奴隶〕这字解释起源于servare〔保护〕那种陈旧的说法。这种语文学的议论具有深刻的意义,神秘的意义,这些议论构成蒲鲁东先生论证的重要部分。 由于劳动[注:在1876年马克思送给娜·吴亭娜的那一本上,“劳动”后面添上了“劳动力”一词。1896年的法文版上也加上了这一词。——编者注]被买卖,因而它也和任何其它商品一样,也是一种商品,因此它也有交换价值。但是劳动的价值或作为商品的劳动并不生产什么,正如粮食的价值或者作为商品的粮食不能当作食物一样。 劳动“值”多少取决于食物的贵贱,取决于劳动人手供求量的大小等等。 劳动决不是“不确定的东西”;进行买卖的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总是某种确定的劳动。不仅劳动的性质由对象来确定,而且对象本身也由劳动的特性来确定。 由于劳动被进行买卖,所以它本身就是商品。为什么人们要买它呢?“由于人们认为劳动中隐含着价值”。但是当人们说某个东西是商品时,那这里所指的就已经不是购买它的目的,就是说,不是指想从这个东西中取得的效用,不是指想拿它做什么用了。它成为商品是由于它是交易对象。蒲鲁东先生的一切议论总结起来不外是:劳动不是作为直接的消费对象才被购买。当然不是的,人们购买它是把它当做生产工具,就象购买机器一样。由于劳动是商品,所以具有价值,但它并不生产东西。蒲鲁东先生也可以这样说,根本不存在任何商品,因为购买任何商品只是为了它的某种效用,而决不是由于它是一种商品。 蒲鲁东先生用劳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他就笼统地认为,既然劳动具有价值,是劳动商品,那就不能不把它置于这个共同的尺度下。他预感到,这样说就是承认工资的最低额是直接劳动的自然的和正常的价格,因而也就是承认现代的社会制度。为了逃避这个倒霉的结论,他就掉转头来说,劳动不是商品,它不可能有价值。他忘了自己就曾经把劳动的价值当做尺度;他忘了他的整个体系是建立在劳动商品的基础上,建立在可以买卖和交换各种产品的交易对象——劳动的基础上,建立在作为工人收入的直接源泉——劳动的基础上。他忘了一切。 为了挽救他的体系,他决心牺牲体系的基础。 Et propter vitam vivendi perdere causas!〔为了生活而失去生活的根基!〕[注:尤维纳利斯“讽刺集”。——编者注] 现在我们得出了“构成价值”的一个新的定义: “价值是构成财富的各种产品的比例性关系”。 首先我们说,在“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这个简单的用语中已经包含着产品互相交换的某种关系的概念。把这种关系叫做“比例性关系”,除了名称以外,意思根本没有改变。产品的价值无论怎样涨跌,丝毫不会使这种产品失去它和构成财富的其它产品形成某种“比例性关系”的那种特性。 这个新术语并没有新概念,要它做什么呢? “比例性关系”使人联想到许多其它的经济关系,例如生产的比例性,供求之间的适当比例等;而蒲鲁东先生在以训人的口吻解释交换价值的时候,是考虑到这一切的。 首先,由于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每种产品所使用的劳动比较量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比例性关系就是表示在一定时间内所能生产并因而能互相交换的产品的相对量。 让我们再看一看蒲鲁东先生从这个比例性关系中得到了什么好处。 大家都知道,当供求互相均衡的时候,任何产品的相对价值都恰好由包含在产品中的劳动量来确定,也就是说,这种相对价值恰好表示了我们刚才所解释的比例性关系。蒲鲁东先生把实际情况弄颠倒了。他说:只要先开始用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衡量产品的相对价值,那末供求就必然会达到平衡。生产就会和消费相适应,产品就可以永远顺利地进行交换,而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就会恰好表现产品的真正价值。一般人都这样说:天气好的时候,可以碰到许多散步的人;可是蒲鲁东先生却为了保证大家有好天气,要大家出去散步。 被蒲鲁东先生当做由劳动时间先天决定交换价值中所得出的结果,大概只能用下面这种规律来说明: 今后产品应当完全按照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来交换。不论供求关系怎样,商品的交换应当永远象商品的生产量完全适合需求那样来进行。就让蒲鲁东先生来担任制定和贯彻这样一个规律好了,这里我们并不要求他提出证据。可是他如果想以经济学家的身份,而不是立法者的身份来为自己的理论辩护,那末他就应当证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时间恰好表明了商品的效用的程度,而且表示了商品对需求的比例性关系,因而也表明了商品对财富总额的比例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品按照等于生产费用的价格出售,供求就会永远保持平衡;因为生产费用被认为是表示供求的真正关系的。 蒲鲁东先生确实力图证明:生产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说明它和需要的真正关系,所以在生产上花费时间最少的东西是最有直接效用的东西,并且可以依次类推。根据这个理论,生产奢侈品这一事实就足以证明社会有多余时间来满足某种奢侈的需要。 至于这种论点的证据,蒲鲁东先生是这样说的:根据他的观察,生产最有效用的东西需要的时间最少;社会总是先从最轻便的生产部门开始;然后才逐步地“转到生产那些化费劳动时间最多并适合更高级需要的东西”。 蒲鲁东先生从杜诺瓦耶先生那里借用了采捕(如采集果子、牧放、狩猎、捕渔等)这一最简单、花费最少的工业作为例子;人类的“第二个创造的第一天”就是从这种工业开始的。他的第一个创造的第一天则记载在创世纪中,它告诉我们上帝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家。 实际上,情况完全不象蒲鲁东先生所想的那样。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到目前为止,生产力就是由于这种阶级对抗的规律而发展起来的。如果硬说由于所有劳动者的一切需要都已满足,所以人们才能创造更高级的产品和从事更复杂的生产,那就是撇开阶级对抗,颠倒整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不然也可以这样说:因为在罗马皇帝时代曾有人在人造的池子里喂养鳗鱼,所以说全体罗马居民的食物是充裕的。然而实际情况完全相反,当时罗马人民连必要的粮食也买不起,而罗马的贵族却并不缺少充当鳗鱼饲料的奴隶。 生活用品的价格几乎不断上升,而工业品和奢侈品的价格却几乎不断下降。就拿农业来说,最必需的东西,如粮食、肉类等的价格不断上涨,而棉花、食糖、咖啡等的价格却以惊人的比例不断下降。就在真正的食品中,如朝鲜蓟、龙须菜等奢侈品在今天要比最必需的食品便宜。在我们这个时代中,多余的东西要比必需的东西更容易生产。最后,在各种不同的历史时代中,价格的相互关系不仅各不相同,而且完全相反。整个中世纪中,农产品比工业品便宜;近代,两者之间的情形倒过来了。但是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农产品的效用自中世纪以来减少了吗? 产品的使用取决于消费者所处的社会条件,而这种社会条件本身又建立在阶级对抗上。 棉花、马铃薯和烧酒是最普遍的消费品。马铃薯引起了瘰症;棉花大规模地排挤亚麻和羊毛,虽然羊毛和亚麻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从卫生观点来说,也比棉花更有用。最后,烧酒占啤酒和葡萄酒的上风,虽然大家都承认把烧酒当作食品是有害的。整整一个世纪,各国政府竭力抵制欧洲的鸦片,然而毫无效果;经济取得了胜利,消费得听它的命令。 为什么棉花、马铃薯和烧酒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石呢?因为生产这些东西需要的劳动最少,因此它们的价格也就最低。为什么价格的最低额决定消费的最高额呢?是不是由于这些物品本身有绝对的效用,由于它们的效用最能满足作为人的工人,而不是作为工人的人的种种需要呢?不,这是因为在建立在贫困上的社会中,最粗劣的产品就必然具有供给最广大群众使用的特权。 如果说因为最便宜的物品使用最广,因而这些物品就应当有最大的效用,这就是说,烧酒由于生产费用低廉而到处风行,这件事就是烧酒的效用最确凿的证明;这就是向无产者说,马铃薯比肉对他们更有益;这就是和现状妥协;结果,这就是和蒲鲁东先生一起为自己并不理解的社会进行辩护。 在没有阶级对抗和没有阶级的未来社会中,用途大小就不会再由生产所必要的时间的最低额来确定,相反地,花费在某种物品生产上的时间将由这种物品的社会效用大小来确定。 现在我们再回到蒲鲁东先生的命题上来。生产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既不表现它的效用程度,那末早就由包含在物品中的劳动时间所确定的这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就决不能调节供求的正确关系,即蒲鲁东先生现在所说的比例性关系。 供求的“比例性关系”,也就是一种产品在生产总和中所占的比例,根本不决定于这种产品按照相等于生产费用的价格的出售。只有供求的变动告诉生产者,某种商品应当生产多少才可以在交换中至少收回生产费用。这种变动是经常的,所以资本也就不断地出入于各个不同的工业部门。 “正是由于这种变动,资本才按照适当的比例(而不是超过这个比例)投入各种有需求的商品的生产中去。利润随着价格的涨落而升降于一般水平上下,因此,随着某一生产部门中的不同变化,资本时而流向那里,时而又从那里流出。”——“如果我们注意一下大城市的市场,那末我们就会看到,这些市场如何正常地如数供应各种国内外商品,不管这里的需求由于爱好或人口数量的变动有什么变化;市场上很少发生供应过多、商品充斥或供不应求、物价飞涨的现象。我们应当承认:在各个生产部门间按照精确的适当比例分配资本的原则所起的作用,要比平常所想象的巨大得多。”(李嘉图,第一卷第105、108页) 如果蒲鲁东先生承认产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来确定,那末他同样也应当承认,在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中,单只这种摇摆运动已使劳动时间成为价值尺度。完全构成了的“比例性关系”是不存在的,只有构成这种关系的运动。 我们刚才已经看到,在什么意义下把“比例性”说成是由劳动时间来确定价值的结果才算正确。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蒲鲁东先生称为“比例规律”的这个用时间来衡量的尺度如何变为比例失调的规律。 任何一种新发明,只要能在一小时内生产出过去两小时才生产的东西,都会使市场上所有这一类的产品跌价。竞争迫使生产者出卖花两小时生产的产品时不能贵于花一小时所生产的产品。竞争实现了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这一规律。劳动时间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这一情况因而也就成了劳动不断跌价的规律。不仅如此,跌价的不仅是运到市场上去的商品,而且连生产工具以及整个企业也都在内。李嘉图已指出这个事实,他说: “由于生产日益便利,因而过去生产的某些东西的价值也就不断下降。”(第二卷第59页) 西斯蒙第更进了一步。他认为这种由劳动时间所“构成的价值”是现代工商业的一切矛盾的根源。 他说:“交换价值归根到底总是由取得这种东西所必要的劳动量来确定;但不是实际花费的劳动量,而是在今后生产数据可能改进的情况下将要花费的劳动量。这种劳动量虽然很难作精确的确定,但它总是由竞争加以正确地确定……这一劳动量就是出卖者和购买者之间议价的基础。出卖者也许会说,这种东西花费了他十个工作日;但如果购买者知道这种东西以后花八个工作日就能生产出来,如果竞争给双方提出确凿的证明,那末这种东西的价值就会缩减到八个工作日,市场价格也就会固定在这个水平上。当然出卖者和购买者都知道这种东西是有用的,是有人需要的,如果没有人需要这种东西,那也就卖不出去;但是规定这种东西的价格却和它的效用毫无关系。”(“政治经济学概论”布鲁塞尔版第二卷第267页) 千万不要忽视,一种东西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它的时间来确定,而是由可能生产它的最低限度的时间来确定,而这种最低额又是由竞争来规定。我们暂且假定没有竞争,因而也就没有任何方法来规定为生产某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的最低额。那时将会怎样呢?按照蒲鲁东先生的理论,要以一种物品换取六倍多同样的物品,只要把别人一小时能生产的用六小时来生产就行了。 如果我们不论好坏总是要什么关系,那末我们得到的就不会是“比例性关系”,而是比例失调的关系。 劳动的不断跌价只是一个方面,只是用劳动时间估价商品的一个结果。价格过高、生产过剩以及其它许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现象也都可以用这种估价的方法来解释。 但是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会不会至少引起蒲鲁东先生为之神往的那种产品的均匀的多样化呢? 恰恰相反,它使单调而清一色的垄断在产品领域中占统治;正如大家看到和知道的,这种垄断已经侵入了生产工具的领域。只有某些生产部门,例如棉纺织工业会很快地进步。这种进步的自然结果就是使棉纺织工业产品价格迅速下降;但是随着棉花价格的下跌,亚麻的价格就必然会比棉花昂贵。这会发生什么结果呢?那就是棉花排挤亚麻。亚麻就这样几乎从整个北美被驱逐出来,结果并不是产品的均匀的多样化,而是棉花的统治。 此外,这个“比例性关系”还有什么呢?除了那种希望商品能按比例生产(这可以使商品按公平价格出售)的好心人的善良愿望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不论什么时候,好心肠的资产者和仁慈的经济学家总喜欢表示这种天真的愿望。 我们且听听布阿吉尔贝尔老头是怎样说的。 他说:“各种商品的价格必须永远是成比例的,因为只有这种相互的协调,才能使它们共同存在,时时刻刻能互相进行交换(这就是蒲鲁东所谓的不断交换性能)[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时时刻刻能互相重新生产……财富无非是人和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等的这种不断的交换,因此,如果不在因脱离比例价格而引起的交换的破坏中寻求贫困的原因,将是一种极大的谬误。”(“论财富的本性”,见德尔编的文集[46]) 我们也听听一位现代经济学家是怎样说的: “应当运用于生产的重要规律就是比例规律(the law of proportion),只有它才能保持价值经常不变……等价物必须得到保证……一切国家在各个时代都企图用许多商业上的规定和限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来实现这个比例规律。但是人性固有的利己心把这整个调节制度推翻了。比例生产(proportionate production)就是真正的社会经济科学的实现。”(威·阿特金森“政治经济学原理”1840年伦敦版第170—195页[47]) Fuit Troja!〔特洛伊城已不存在!〕人们一再迫切希望实现的这种供求之间的正确比例早就不存在了。它已经过时了;它只有在生产数据有限、交换是在极狭隘的范围内进行的时候,才可能存在。随着大工业的产生,这种正确比例必然消失;由于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生产一定要经过繁荣、衰退、危机、停滞、新的繁荣等等周而复始的更替。 谁象西斯蒙第那样想恢复生产的正确比例,同时又要保存现代的社会基础,谁就是反动者,因为要贯彻自己的主张,他们必定要竭力恢复旧时工业的其它条件。 是什么东西维持了生产的正确的或大致正确的比例呢?是支配供给并先于供给的需求;生产是紧随着消费的。大工业由于它所使用的工具的性质,不得不经常以愈来愈大的规模进行生产,它不能等待需求。生产走在需求前面,供给强制需求。 在现代社会中,在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工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灾难丛生的根源,同时又是进步的原因。 因此,二者必居其一: 或者是希望在现代生产数据的条件下保持旧时的正确比例,这就意味着他既是反动者又是空想家; 或者是希望一种没有无政府状态的进步,那就必须放弃个人交换来保存生产力。 个人交换或者只适宜于过去几世纪的小工业和它特有的“正确比例”,或者适宜于大工业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贫困和无政府状态。 归根到底,用劳动时间来确定价值,即蒲鲁东先生当做将来再生公式向我们推崇的那个公式,也无非是现代社会经济关系的科学表现,而这早在蒲鲁东先生以前李嘉图就明确地论证过。 但是,“平均主义地”应用这个公式至少不应该归功于蒲鲁东先生吗?是他第一个想到把一切人都变成交换同等劳动量的直接劳动者这样的方法来改造社会吗?应当由他来责备共产主义者(这些对政治经济学一窍不通的家伙,这些“顽固不化的笨蛋”,这些“天国的梦想家”),责备他们在他以前没有发现这样“解决无产阶级的问题”吗? 只要对英国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有一点点了解,就不会不知道,这个国家所有的社会主义者在各个不同时候几乎都提倡过平均主义地应用李嘉图的理论。我们可以给蒲鲁东先生指出如下一些著作:霍吉斯金的“政治经济学”(1827年版)[48],威廉·汤普逊的“为人类谋取最大福祉的财富分配原则”(1824年版),托·娄·艾德门兹的“实践的、精神的和政治的经济学”(1828年版)[49]等等,这一类的著作的名称还可以写上四页。现在我们且来听听一位英国共产主义者布雷先生是怎么说的。这里引用他的出色的著作“劳动的弊害及其消除方法”(1839年里子版[50])中最重要的几段话,并且我们将要在这上面多花些时间,首先因为布雷先生在法国还很少有人知道,其次是我们觉得在这位作者的著作中可以找到了解蒲鲁东先生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著作的钥匙。 “弄清基本原则是得出真理的唯一方法。我们马上来回溯一下产生政府本身的根源。这样去探究事物的本源,我们就会发现一切统治的形式,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公平都是从现在占统治的社会制度,即现存的私有制度(the institution of property as it at present exists)中产生出来的。因此,要永远消除现在的不公平和贫困,就必须彻底摧毁现代的社会制度……如果我们在经济学家的领域中用他们自己的武器去攻打他们,那就可以摆脱他们经常喜欢搬用的什么空想家、空论家那套废话。只要经济学家们不想否认或推翻他们自己的论点所依据的那种公认的真理和原则,那末他们就决不能推翻我们按照这种方法所得出的结论。”(见布雷上述著作第17、41页)“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It is labour alone which bestows value)……每个人对于他用正当劳动所获得的一切东西都有不容置辩的权利。如果他占有了他自己的劳动果实,那末他对其他人并没有做出任何不公正的行为;因为他丝毫没有侵犯别人这样做的权利……一切关于高贵和低贱以及主人和雇佣工人的概念,都是由于忽视基本原则及因之而产生的财产不平等(and to the consequent rise of inequality of possessions)所引起的。只要这种不平等继续存在,那末这些观念就不可能根除,建立在这些观念上的制度也不可能推翻。直到现在还有许多人枉费心机地希望通过消灭现存的不平等但并不触及这种不平等的原因,来纠正现在占统治的这种反常情况;但是我们马上就要指出:政府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不是创造者,而相反地是被创造者,总而言之,政府是财产不平等的产物(the offspring of inequality of possessions),而财产的不平等和现在的社会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同上,第33、36、37页) “平等制度不仅有极大的优越性,而且十分公正……每个人都是一个环节,而且是一连串作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一连串的开头只是一个观念,而末端也许是一匹呢绒的生产。因此,虽然我们对各种职业有不同的感觉,但不应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人的劳动必须比另一个人的劳动得到较多的报酬。发明家除了得到正当的金钱报酬以外,经常还会获得我们只给予天才的那种赞誉…… “按照劳动和交换的性质来说,严格的公正的要求是交换双方的利益不仅是相互的,而且是相等的(all exchangers should be not only mu-tually but they should likewise be equally benefited)。人们之间可以交换的东西只有两种,即劳动和劳动产品。在公正的交换制度下,一切产品的价值都会由它们的生产费用的全部总和来确定,并且相等的价值经常会换得相等的价值(If a just system of exchanges were acted upon,the value of all articles would be determined by the entire cost of production,and equal values should always exchange for equal values)。如果帽匠化一个工作日生产一顶帽子,鞋匠化同样的时间做出一双鞋子(假定两者所用的原料的价值是相同的),他们把这两种产品进行交换,那末他们从这种交换中所得到的利益就不仅是相互的,而且是相等的。这时一方所得的利益不会是对方的损失,因为两者都提供了同等的劳动量,而且都是使用同等价值的材料。但是如果在上述所假定的相同条件下,帽匠用一顶帽子换得两双鞋子,那末显而易见,这种交换是不公正的。帽匠骗得了鞋匠一个工作日,如果帽匠在所有的交换中都这样,那末他用半年的劳动就会得到别人一年的劳动产品。直到今天,我们一直在遵循这种最不公正的交换制度:工人们交给资本家一年的劳动,但只换得半年的价值(the work-men have given the capitalist the labour of a whole year,in exchange for the value of only half a year)。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就从这里产生,而决不是由人们所说的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不等产生。交换的不平等以及买卖价格的差异,只有在以下的情况下才能存在,即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永远是工人,一面是暴君阶级,另一面是奴隶阶级……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这种交易明显地表明,资本家和财主们对工人一星期劳动的偿付,只是他们上星期从工人那里取得的财富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他们同工人以无易有(nothing for something)……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全部交易纯粹是一幕滑稽剧: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无非是一种无耻的(虽是法定的)抢劫而已(The whole transaction between the producer and the capitalist is a mere farce:it is,in fact,in thousands of in-stances,no other than a barefaced though legalised robbery)。”(同上,第45、48、49、50页) “只要企业主和工人之间的交换不平等,那末企业主的利润就永远是工人的损失;只要社会分成资本家和生产者,只要生产者靠自己的劳动过活而资本家靠从别人劳动中榨取利润来养肥自己,那末交换就不会平等……” 布雷先生接着说:“显然,不论建立什么统治形式……不论怎样宣扬道德和友爱……互惠和交换的不平等是不相容的。交换的不平等是财产不平等的源泉,它是吞噬我们的无形的敌人(No reciprocity can exist where there are unequal exchanges.Inequality of exchanges,as being the cause of inequality of possessions,is the secret enemy that devours us)”(同上,第51、52页) “从考察社会的目的和任务中我可以得出结论说,不仅一切人都必须劳动,这样才能进行交换,而且相等的价值必须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其次,为了使一个人的利益不致成为另一个人的损失,价值必须由生产费用来确定。然而我们知道:在现存的社会制度下,资本家和富人的利益永远是工人的损失;这个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交换的不平等继续存在,在一切的统治形式下,穷人将完全听凭富人摆布。平等交换只有在普遍劳动的社会制度下才能得到保证……平等交换会使财富逐渐地由现在的资本家手里转到工人阶级的手里。”(同上,第53—55页) “只要这种不平等交换制度继续存在,即使政府的一切赋税和一切捐税都取消,生产者还永远会象现在一样地贫穷、无知,劳动过重……只有彻底改变制度,只有实施劳动和交换的平等才能改善这种情况并保证人们有真正的权利平等……生产者只要努力(也只有他们努力才能自救),就能永远打碎束缚他们的锁链……政治平等作为目的是错误的,作为手段也同样是错误的(As an end,the political equality is there a failure,as a means,also,it is there a failure)。 “在平等的交换下,一个人的利益就不会是另一个人的损失,因为那时候每一次交换只不过是劳动和财富的转移,不需要任何牺牲。因此,虽然在以平等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下生产者仍然可以靠节约致富,但是他们的财富只是他们自己劳动的积累。那时他也可以把自己的财富和别人交换,或者送给别人,但是只要停止劳动,他就不能长时期继续保持富裕。随着平等交换的建立,财富就会失去它现在所具有的那种自行更新和再生产的能力;它再也不能弥补消费带来的损失,因为已消耗的财富只有用劳动再生产出来,否则它就永远消失了。我们现在所谓的利润和利息,在平等交换制度下是不可能再存在的。那时无论生产者或分配者将会得到相等的报酬,每种生产出来并供应给消费者的产品的价值,将由他们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总额来确定…… “因而,平等交换的原则,按其本性来说,必然会引起普遍劳动。”(同上,第67、88、89、94、109—110页) 驳斥了经济学家们反对共产主义的议论以后,布雷先生继续说: “如果要顺利实现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最完善的社会制度,就必须改变人的性格;如果现在的制度没有条件和可能来改变这种性格,使人们达到合乎我们理想的更好的状态,那末显而易见,情况就必然会保持原状。否则,就必须发现和实行一种过渡的社会阶段——即部分属于现在的制度、部分属于将来的制度(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制度)[注:括号里的话是马克思的。——译者注]的过程——或者某种中间阶段,社会进入这个阶段时将带着自身的各种弊病和愚蠢,以后出来时却带着财产公有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各种品质和特点。”(同上,第134页) “整个这一进程只要求最简单的合作形式……生产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确定产品的价值,相等的价值总是和相等的价值进行交换。如果说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工作一个星期,而另外一个人只工作半个星期,那末前者所得的报酬就会比后者所得的多一倍;但是前者多得的报酬并不损害后者的利益,后者的损失决不会对前者有利。每个人都以自己所得的工资来交换同样价值的物品;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哪一个人或者哪一个生产部门所得的利益,都不会是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生产部门的损失。每一个人的劳动才是他的利益或损失的唯一标准…… “……消费所需要的各种不同产品的数量,每个物品和其它物品(各种不同劳动部门所需要的工人数目)所比较的相对价值,总之,凡和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务,都由中央和地方贸易局(boards of trade)来确定。这种核算在整个民族中实行,就象在现存制度下在私人公司中实行一样,并不费什么时间,而且是轻而易举的……个人构成家族,家族构成乡镇,就象在现存制度下一样……城乡居民的分布不管有怎样的弊病,也不会马上取消……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人继续享有任意积蓄和按照自己的愿望去使用这种储金的自由……我们的社会可说是由无数最小的股份公司(在这些最小的股份公司中,大家劳动、大家生产并且在最平等的基础上交换自己的产品)所构成的一个大股份公司……我们这种股份公司的新制度是为了过渡到共产主义而对现代社会的一种让步,它允许产品的个人所有制和生产力的公有制同时存在;这种新制度使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于他本身的活动,并使人人均享自然和技术的成就所提供的一切利益。因此,这种制度可以适用于现在的社会,还可以准备它今后的变化。”(同上,第158、160、162、168、194、199页) 我们现在只要用几句话来回答布雷先生。他出乎我们的意料甚至违背了我们的意志,取蒲鲁东先生而代之;所不同的是,布雷先生没有以给人类下最后断语的主宰自命,他认为自己提出的办法只适合于现代社会和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制度之间的过渡阶段。 某甲的一个工时交换某乙的一个工时。这就是布雷先生的基本定理。 假定某甲工作十二小时,而某乙只工作六小时;在这种情况下,某甲只要用六小时就能交换某乙的六小时,这样某甲的其余六小时就会剩下来。他怎样处理这六小时的劳动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