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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5

作者:吴思 字数:23551 更新:2023-10-08 19:53:48

三  大约2000年前,王充在《论衡》中谈论人性问题,说尧和舜当政的时候,百姓没有狂和愚的人。他还讲到一个古代的传说,尧和舜时代的老百姓,可以"比屋而封",而桀和纣时代的老百姓,挨着屋子杀掉也不冤。他说,圣主的老百姓和恶主的老百姓如此不同,根源在于"化",而不在人性。(2)  按照这种说法,刁民乃是政府"化"出来的,是政府培养出来的,并非天性就刁。当然刁民反过来也能培养贪官。不过要改变这种恶性循环,下手之处当然在政府。这是王充的高见。  中国古人讲到尧舜,经常有一些理想化的赞美,但我还是相信王充讲的传说。尧舜时代是什么时代?那是中国的第一个王朝尚未建立的时代,尧和舜都是大家选出来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范围不大的熟人社会的成员,彼此几乎都知根知底,而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别人对他的长期看法。人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想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根本不可能的。无论这行为是好是坏,恐怕都不那么容易归功于或归咎于首领或别的什么人。按照我们对原始社会的理解,这些人确实也可以称为贵族,在这样的社会里,"比屋而封"应该是可能的。  到了桀纣时代,人心就不行了,这也是有道理的。桀纣是主子,其他一概都是臣民或奴才。如果主子们像桀纣那样,连一点替天行道的遮掩都不讲,臣民的道德水平自然也应该坏得没遮拦。  但我对王充的说法有个疑问。刚才谈论尧舜的逻辑和生活常识都提醒我们,聚族而居或者在小村庄中生活的人,如果不出这个小圈子,其实是坏不到哪里去的,不然就要自作自受。而桀纣时代,血缘社会还没有解体,人们如何能坏到"比屋而诛"却不制造冤假错案的程度呢?  我估计,恐怕那些坏都坏在了"公德"领域,坏在与"公家"--王公之类的统治集团--及其掌管的"公务"的关系方面。而在"私德"的领域,在家族内部,在朋友邻居和乡亲之间,我们的祖先就未必落后,说不定还能领先世界呢。中华民族长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大概就有这"私德"的一份功劳。私德好,社会管理成本低,生产者也能安心努力地干活。可是公德不好,先进就保不住,别人不打自己也要乱,早晚要大乱。   四  如今,我们的血缘社会和地缘社会都解体了,而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又没有建立起来。满大街的人谁也不认识谁,想随地吐痰就吐,想干坏事就干,连丢脸都不用怕,只要能躲过警察就不必承担责任,就可以不遭报应。随着私德领域的缩小和公德领域的扩张,我们的优势没了,劣势却露馅了。中国社会陷人了历史性的危机。  这个危险期,至少自明朝起就露出了端倪:因果报应的说法深入人心,关帝庙遍地开花,关云长所代表的无血缘关系的兄弟义气成为我们民族的理想。这些东西都是药,如果我们看见一个人不断吃镇静药,自然可以推断他的神经或精神出了毛病。  这种危机似乎还在加重。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政府,本来还有无道的权威支持,可以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统治集团也容易无争议地团结在真命天子周围。现在孔家店被砸了,天道和天命没人信了,本来就很弱的公德领域又少了不受置疑的维护者,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现在和过去一样处于大病未愈的时期。如果说有区别的话,无非是试验了几种药,效果都不那么理想。天道的变种和替代品在一百多年的历史试验中先后丧失了权威,人们重建观念世界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各种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总叫人不满意。譬如毛泽东思想的猛药,治疗贪官污吏的一时效果不错,但我们在毛泽东时代买东西的时候却整天招人白眼,被那些售货员训来训去。工人农民干活也大规模地偷懒--这都是大家在社会分工中安身立命的领域,表现出来的竟是这副德行。  现在,经济发展了,售货员(国营商业还不敢保证)却不敢训斥我们了。这就是社会进步的成就。工人(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例外)农民和售货员并没有接受更高强度的道德教育,干起活来却认真多了,尽管这认真精神也难免体现在制造和贩卖假货上。我想,这种进步所以能够取得,关键在于现实的报应机制。没有人愿意掏钱买售货员和服务员的训斥,于是老板就要招募懂礼貌的人,就要培训员工笑迎他们的衣食父母。不能约束自己就可能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除非这老板得到了国家特许的垄断地位,当了某个领域的老虎和霸王。  这里说的是经济领域。我想,市场竞争在总体的方向上应该有利于实现孔老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想,因为人们更愿意为包含了这种品德的产品和服务掏钱。  政治或者叫公共领域显然不那么乐观。如果像经济领域一样建立某种竞争机制,好服务得到选票,于是升官;坏服务丢掉选票,于是丢官甚至丢掉饭碗,我们在前边为不守公德辩护的理由就要站不住脚了。  当然社会生活不仅仅包含政治和经济这两个领域。我的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朋友告诉我,美国人很怕坏了自己的信誉。他们轻易不敢赖账,轻易不敢违反交通规则。我这位朋友在一个月之内曾经两次驾车超速,被警察叫了下来,登记了他的社会安全号码。不久,他的违规记录就遭到了报应。他接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通知,他的汽车保险费用从200元增加到400元。美国人的社会安全号码就好像中国的身份证号码,是惟一的,也是公民得到福利待遇的凭据。但是他如果赖账,如果在公共信用方面有了不良记录,任何跟他做生意的人都会查出这个记录。被他的不良行为害了的银行保险和交通管理之类的部门,自然也愿意登记这个记录。结果,假如你要在一个文明宁静的地方租一间房子,房主一定会要你的社会安全号码,要是你的品德和信用记录不好,就别想以正常价格租到这间房。我的这位朋友认为,这种精密的报应机制,就是美国社会公德水平比较高的根基。这套机制奖励公德,惩罚缺德者。  本来,我对发达国家的报应机制的叙述到此就结束了。写完后,我将这篇文章传给一位在英国的朋友看,她说我忽视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征得她的同意,我把她的部分论述翻译过来充实本文:  法律和司法系统在维护西方的社会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谁超速驾驶或酒后开车,他就要冒吊销驾驶执照的风险。真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吗?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你至少在一年之内无权开车。假如你习惯了每天驾车上班,现在却不得不改乘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了,这自然非常不便,而且要为日常交通花更多的钱。更多的麻烦还在后头:即使过一段时间拿回了驾照,你也不再是一个干净驾照的持有者了。那意味着你不是一个老板可以完全信任的人。在英国求职,你必须出示你的干净驾照,以证明你是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这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核心角色是法律,而不是道德原则。离开了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道德原则什么也不是,至少是苍白无力的。  在西方社会,你可以在超级市场、地铁车站和加油站之类的地方违反规定,但是你不能不面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后果。几乎没人愿意去干那种违规的事情,拿自己的前程、职业、家庭生活等等冒险。我们听到过一个故事,有个中国留学生在超级市场偷拿东西,他立刻就被驱逐出境了。在我看来,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违规是不值得的。就是这样。  说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我们又回到了政治领域。这真是一个绕不开的下手之处。   五  走出恶性循环的实际努力开始之后,自然还有不可替代的精神方面的工作。譬如我们要找到一种类似信仰的东西,一种操守的基础。儒家的基础已经被骂倒了,新的信念的基础在哪里呢?  我想,这基础其实就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无须到天堂和地狱中寻找。譬如造化的报应。前边已经说过了,我们现在正在遭受报应。而且这报应一点也不神秘。  我们的祖先一直说天道好还,报应不爽,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实造化把这报应的工作交给了人类自己,交给他们设计和建立的制度。如果这个社会倾听这种要求,在尊重个人的基础上建立了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制度,建立了恰当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贡献奖励制度,报应的体制就建立了。如果这个社会不建立这样的制度,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遭到报应,它会被其他有着更合乎造化要求的制度的社会所淘汰,或者被它自己所破坏。我们中国的2000年王朝循环就是造化给予帝国制度的报应。  报应不仅落到了整个社会和制度的头上,也落到了每个人的头上。我们随地吐痰,我们不排队,我们遇到不道德的国际行径和国内行径都假装看不见。这些严重缺乏公德的行为遭到的报应还不清楚么?我们被人家看不起。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环境下降,使得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他不喜欢的世界里,这就是报应。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有尊严,也更健康,更美好,究竟值得不值得约束一下随地吐痰之类的毛病呢?或者,请一些执法者来管这件事情,而每个中国人都要为他们的工作多掏一笔税金。花钱雇人强迫你,并且用侮辱惩罚的手段迫使你自己不吐痰,然后我们再掏更多的钱行贿,逃避处罚,这不是很愚蠢很可笑么?干吗不约束自己一点,非得获得如此愚蠢可笑的报应呢?造化的报应就是这样的东西,你愚蠢,它就还你一个愚蠢。你可笑,它就还你一个可笑。所有的行为都会计入收支账目,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社会和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失职付出代价,你自己逃避了这种代价,别人就要替你付。人人都能逃避这样的代价,那就要由这个允许逃避的社会和民族的整体付,变本加厉地付。我们的黑头发可以染,黑眼睛和黄皮肤却难以掩饰。  造化终究是令人敬畏的,是不容糊弄的。我们自己,我们中国,我们人类,都是这造化的一员,我们今天的行为必定要影响我们的未来和我们的命运。这造化并不仅仅是一个威慑者,它还是一个鼓励者,是一种宽广的、诗意的生活的基础--只要你对它有足够的理解和尊重。  中国现在是一个人们正在逃离的社会,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些社会成员正在为过去和现在的背离造化而遭到报应。我们接受报应,我们不抱怨,这一切都是我们应得的。同时我们要努力,为未来建立新的报应机制,合乎造化的体制,跳出恶性报应的轮回。  注:  (1)本文的开头和问题的提法,深受茅于轼先生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的启发。  (2)《论衡·率性篇第八》。------------------------------------古今中外的假货------------------------------------  读纪晓岚写的《阅微草堂笔记》,发现了几个关于假货的故事。纪晓岚是乾隆年间的大才子,四库全书的主编,他记载的这几件发生在北京的旧事,距今已经200多年了。  一件事是纪晓岚买罗小华墨。我不懂墨,不知道这个牌子有多么响亮,想必当时是很出名的。这墨看上去"漆匣黯敝,真旧物也",可是买回去一用,居然是泥抟的,染以黑色,还带了一层白霜,利利索索地把纪晓岚骗了。  另一件事是买蜡烛。纪晓岚赶考,买了几支蜡烛,回到寓所怎么也点不着,仔细一看,原来也是泥做的,外面涂了一层羊脂。  纪晓岚的从兄万周,一天晚上见灯下有吆喝叫卖烤鸭的,买了一只回去,竟然也是泥做的。这鸭子的肉已被吃尽,只剩下鸭头、鸭脖子、鸭脚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里搪上泥,外面糊上纸,染成烤鸭的颜色,再涂上油,灯下难分真假。  纪晓岚家的奴仆赵平,曾以2000钱买了一双皮靴。自以为买合适了,沾沾自喜。有一大下雨,赵平穿着皮靴出门,光着脚回来了。原来那靴子的腰是乌油高丽纸做的,揉出了皱纹,貌似皮子。靴子底则是破棉花粘糊的,再用布绷好。  讲了这几个假货的故事之后,纪晓岚又讲了两个更难以想象的假夫妻和假房客的故事。说来话长,恕不转述。有兴趣的可以去翻翻《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三》。  这些年我们老说假货泛滥,以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似乎过去就没假货,至少是没有那么多假货,看来这是偏见。实际上,不仅我国制造和贩卖假货的技艺高超、历史久远,假货的普及程度恐怕也不在今天之下。我没有统计数字,但是不妨在情理之中推测一番。就说那做烤鸭的,肯花如工艺品一般精细的做工,再搭上等鱼上钩的时间和被人识破打一顿的风险,只为了赚一只烤鸭的价钱,这种高成本低收人的买卖,当今还有几个人肯做?为了这点小钱尚且有人费心费力地制假贩假,更多更大的机会自然更不会轻易放过了。这恐怕也是当时人生之艰难和资源之贫乏所决定的。这一点,现在应该是有所改善了。  另外还应该提一下商业方面的"制度安排"。纪晓岚提到的那几件假货,显然都是在地摊买的。当时似乎还没发明百货商场。本世纪北京人闹起来的东安市场,直到"文革"前还类似一个地摊汇集,并非现代意义的百货商场。西方人发明的百货商场是个好东西,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一方面不用顾客花很多时间满世界地寻找他要买的东西,另一方面也相对降低了卖主的等待时间。在百货商场里卖假货,更有"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麻烦。因此,沾新制度的光,如今的北京人在大大小小的百货店里买东西,应该比当年纪晓岚在地摊上买东西的风险小多了。  如今人们都觉得假货泛滥,恐怕也是国营商业体制的背景衬托出来的,再一个原因大概是假货的标准变宽了。国营商店的盈利是国家的,亏损也是国家的,职工们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冒险买假货。国有企业也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生产假货。这种缺乏激励的机制也抑制了假货二三十年。现在忽然放开,假货也忽然冒了出来,大家很不习惯,便觉得假货特别的多。再说,假货的标准也比古时候严格了。古时候也没那么多的名牌,假冒的自然也就少了些。不过,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名牌就难免有冒牌货。譬如"王麻子剪刀店"就有"老王麻子剪刀店"和"真老王麻子剪刀店"及"真真老王麻子剪刀店"之类的竞争者。李逵碰到过李鬼,孙悟空遇到过六耳猕猴。这些事发生的时候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呢。  说到这里,我想起美国了。美国的假货并不少见。我在美国街头的许多地摊上见过劳力士表,外观极其漂亮。一问价,才二三十个美元。我笑道:"假的吧?"对方也笑笑:"你看看价钱呀。"我在美国街头还遇到过推销瑞士军官刀的。在纽约的百货商店里,瑞士军官的多功能刀卖30多美元,而街头的年轻黑人,手里拿着同样的刀,吆喝着只卖3美元。后来我在一个亚裔人开的小店里,花3.5美元买了一把冒牌货。店主人不会说中国话,不知道是韩国人还是越南人。  我猜想,古今中外的地摊和行贩行为都差不多。大店名店则另是一路。造成重大差别的不是时间、地域和民族,而是具体的商业制度。------------------------------------我们的人格理想------------------------------------  仁孝人格  汉恒帝时期(147年-167年),陈蕃出任乐安太守,听说治下有一位叫赵宣的平民百姓,乡邑间盛赞其人至孝。父母去世,按常规要守丧3年,或居家,或结庐墓旁,这位赵宣竟然守丧20余年,而且一直住在未封闭的墓道之中。  陈蕃——就是《世说新语》开篇说的那位"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的陈仲举——听到了众人的推荐,便会见了这位"州郡数礼请之"的孝子。聊起家常,陈蕃发现赵宣有五个不到二十岁的孩子。陈蕃大怒。这家伙睡在墓道中干了什么?这不是"污鬼神"吗?"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企及"(语出《礼记》),你跟着脚尖够不上倒也罢了,假充什么圣贤?这不是"诳时惑众"吗?于是陈蕃将赵宣治罪。(1)  恒帝时期的东汉并不是什么好世道。连年歉收,盗贼四起,宦官干政,党祸不断,立国120多年的东汉已然日薄西山,露出了衰亡之象。但是我们透过这个故事仍然可以想见当时的道德风尚,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们怎样诳时惑众,凭借何种表现就能够诳时惑众。  时代真是不同了。试想,今天的中国还会有人做赵宣做的事吗?即使他想诳时惑众?赵宣的行为恐怕已经超出了今日疯子的想象力范围。再退一步想,如果有人重新提倡守丧三年,我们会觉得这很正常,很自然,因而衷心拥护吗?如今国家规定的丧假是3天,似乎没有人建议延长十倍八倍以捞取政治资本道德资本或别的什么资本。2000年屹立不倒的常规,如今已经不正常了。  我这里说的不是某种无足轻重的礼数。"孝为仁之本。"孔子叫世人"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又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2),他为我们描述的是一种以仁孝为核心的理想人格,据说上合天理,下依人性,发为礼义。它为2000年来数以亿计的人们提供了为什么生活和怎样生活的权威答案,而且获得了吸引人去假冒的崇高地位。  孔子真死了?  雷锋人格  好像雷锋也死了。十多年前,一位不知姓名的父亲抱小孩乘车没人让座,当父亲的便对孩子说了一句:"雷锋叔叔不在了"。这句话的版本之多,流传之广,恐怕要远远超出尼采的那句"上帝死了"。可见时势不仅造英雄,还能造哲学家,至少能造名言。  其实现在还是有人给老人小孩让座的,孝敬父母的孩子也不罕见。但是大概没有人不承认道德风尚确实变了。作此断言的基本依据,就是很少有人为了诳时惑众而像赵宣假充学子那样假充雷锋了。假充雷锋的现象曾经相当普遍,"假积极"这个词也曾经相当流行。时过境迁,现在还有谁骂别人"假积极"么?现在诳时惑众的是假洋鬼子和真真假假的大款大腕,而不是假孝子假道学假仁假义和假积极。  "雷锋叔叔不在了",这句话非同小可。雷锋所代表的是一种以"为人民服务"(人民不包括敌人)为核心的理想人格,据说它合乎科学规律,顺应历史潮流,代表人类未来。具有这种人格的人可以当接班人,生得伟大,死且不朽。这种人格理想曾经在共和国的历史上雄踞二三十年,为数以亿计的人们提供了为什么生活和怎样生活的标准答案。  人格与时代  人格理想不像时装发式,其变化的根据要深刻得多。  孔子和毛泽东倡导的人格理想,都很合时宜地告诉人们如何处理当时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并且很有力地证明这种处理方式合乎天道人心或者历史规律,具有终极价值。现在,我们离宗族大姓毗邻而居、宗亲世交触目皆是的时代已经很远了,我们离革命同志团结一心兴无灭资推翻三座大山的时代也不近了。出门上班,满眼小商小贩雇主雇员,下班上路,到处是行色匆匆的路人和讨价还价的顾客。想叫一声同志,招呼一声兄弟,真不知冲谁开口。  孔夫子和毛主席没有教我们在这样的社会里怎样做人,没有来得及为我们树立一种合乎此时此境的人格理想,并把它与不知躲在何处的终极价值联系起来。  呜呼,我们失去了精神支柱。  公民人格  西方人有什么好主意吗?据说西方人面临精神危机时常常把眼睛转向东方,那我们也不妨看看西方。在上帝去世或弥留之际,西方人总要拿出个办法来处理他们的人际关系。  西方基本的人际关系是什么呢?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从商品开始,他认为商品交换是那个社会的基本关系。他又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引入,在遵守等价交换规则的条件下,推演建立了一个逻辑严密令人瞠目的理论大厦。  现在正吃香的西方经济学,其所有理论都建立在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上:一、每个人都归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说人是理性自利的。二、每个人在市场上都有完全的选择自由,也就是说谁也不能强迫谁,只能平等地交换各自的产品和服务。于是我们又看到两不相亏的交换波涌而出。  似乎不必再说等价交换的原则如何渗透了西方社会,以至社会学中的交换理论成为主流。也不必再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家庭和政府行为的努力如何频频斩获诺贝尔奖。总之,西方人处理基本人际关系的常规是等价交换。  等价交换——这算是什么人格理想?再说得好听一点:做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尊重他人权利的好公民,一个自利同时也遵守社会义务的好公民,这能算是理想吗?为人民服务呢?爱呢?天理呢?道呢?历史规律呢?人生的意义呢?终极价值呢?难怪西方人说自己精神危机!  但是我以为西方人的主意并不坏。公民人格很有资格成为我们今天乃至未来数代人的理想人格。假设这个理想真能成为现实,马克思描绘的靠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现象虽然不会寿终正寝,赤裸裸的坑蒙拐骗总不会有了。此外,"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之类的痼疾,满口的为人民服务,一肚子营私舞弊之类的顽症,居然也出乎意料地失去了流行的适宜温度。剩下一个大家诚实地劳动,干净地挣钱,尊重自己也敬重别人的社会——这是一个很糟糕很庸俗的结果吗?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3),这话实在是很有道理的。  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英美人彼此相称的"Mr."这个词很妙。Mister作为Master的弱化形式,在词源上的基本意思仍是"主人"。你也是主人,我也是主人,大家都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照顾自己,同时也自己承担责任。谁也无权欺负谁,至少是不能强迫谁。这正是等价交换的前提,公民人格的要义。  公民人格与传统  咱们不能崇洋媚外。他们是主人,咱们也是主人。他们的传统生出了公民人格,咱们也有能生出公民人格的传统。"性相近也,习相远也"(4),天下的人心本是相通的。  在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理想人格中,就分明蕴涵着公民人格的生长点。  子贡曾经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5)孔子在此既尊重了别人,也肯定了自己。这不是一句无足轻重的话,孔子告诉子贡的是可以奉行终身的大原则,而且类似的原则也曾在位居核心的"仁"的范畴里出现。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6)这里更直截了当地肯定了"欲立"和"欲达"的自己,也尊重了有同样欲望的他人。如此两不相亏地行事,正是公民人格的核心。  我无意把2000多年前儒家倡导的理想人格混同于今日西方的公民人格,这样做自然经不起知人论世的推敲。我也无意当一个儒家修正主义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不必死抱住某句箴言不放——西方的公民们似乎也没有死死抱住耶稣"爱你的邻人如同爱你自己"的训诫推导不已。  我想说的是:不必担心丢了咱们的传统。古今中外的人心自有相通之处,在劳动仍是谋生手段的时代,在劳动成为人生第一需要或莫大乐趣之前,在纳贡服徭役修陵寝的时代过去之后,人有一种不得不然的为人之道,不管你叫它什么,也不管你的传统是什么。  公民人格与终极价值  自利不损人的公民人格未必就与飘渺的终极价值挂不上钩。我先在这里挂挂看——我挂不好不等于别人也挂不好。  最简捷的挂法,就是把公民人格说成自本自根的终极状态。人是什么?"食色性也",用中国农民的话说:"人活两个脑,一头吃饭,一头生养"。这是"本我"。再加上"超我"的约束,责任感义务感或曰礼义廉耻之类,这就是人了。谁也不会追问蚂蚁或猴子在其自身生存繁衍之外的终极价值,那么也不必向人类发问。  这种挂法有点耍赖之嫌,但不能说它没理。事实上弗洛伊德的本我,萨特的选择自由,确实被许多人视为终极价值。你可以另有高见,却不能说人家赖皮。  如果不肯接受这种终极价值,只承认传统的终极价值,我们可以再往传统上挂。马克斯·韦伯在他那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用一个"天职"的概念当钩子,把公民的赚钱工作与上帝、天堂、灵魂不死这一套终极价值挂起来了。利己的行为都能挂上尊重他人的行为自然不必多说。我们中国人要想挂,似乎也不必太费劲。我们的祖先把道、天道、天理等等视为自本自根的终极存在,而且用天人合一的概念把天道与人性挂得结结实实。《中庸》有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那么我们只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行了,终极价值已在其中。一定不肯接受这种自然而然的包容,非有与外在的天硬挂,我们也可以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7)。什么叫自强?拼命工作算不算自强?算就挂上了。这就是以天为则,顺天意,行天命,正好比服从上帝。再加上一个"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8),宽容地对待别人,帮助别人,那更是阴阳调和。一阴一阳谓之道,这就算到头了。  如果说东西方传统中的终极价值太老了,不适用了,我们还可以换不太老的,流行于十几年前的。西方经济学中有个"激励相容"的概念,就是说每个个人理性自利的行为经过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便会结出社会进步、人人受益的善果。那么,好好赚你的钱就行了,只要别违法,其结果必定是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如此,关心国计民生的人便可以安心:历史正在你的生意中前进。实在安不下心来的不妨将来多做慈善事业,直接摘取善果,现在的工作可以看做打基础。性急一些的甚至不必等待将来,值此新规未立之际,正是英雄用武之时,可以干些为万世开太平的大事。  如果说这种终极价值还不称心,恐怕就要问问自己的心究竟是什么心了。明心见性,认清自己的真心自性,这是佛家特别擅长的功夫,也是佛家认可的终极价值——见性成佛。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大可不必关心什么理想人格。既然有理想,总是对现实的自我有所不满,而这正是大彻大悟者不会有的妄念。也许,释道儒的明心见性传统能为人类提供如何成为真人的答案,帮助我们成为可能是、应该是、本来是的那种人。但是即使有了明白易懂的答案,恐怕在有人挨饿受冻,有人互相残杀的时代也不容易大行于世。  话说远了。最后收一句:好公民是不会干涉别人明心见性的,他自己也可能做同样的事。等大家都有适宜的条件和巨大的兴趣做这样的事了,公民人格自将让位,替代它的东西或许很有仙风道骨。  注:  (1)事见《后汉书·陈王列传第五十六》。  (2)《中庸》。  (3)《庄子·胠箧》。  (4)《论语·阳货》。  (5)《论语·卫灵公》。  (6)《论语·雍也》。  (7)《周易·乾》。  (8)《周易·坤》。------------------------------------理解迷信------------------------------------  尽管我受过正统的唯物主义教育,最近还是从事了一回"迷信活动"。  五月下旬我在安徽农村搞调查,和一位承包鱼塘的农民聊了半天。我听他讲自己这十多年的经历——在北京卖菜,然后卖鱼,再回家养鱼,赚了数以10万计的辛苦钱。这是一位瘦小的中年人,小学文化程度,和气而小心,看起来有点腼腆。村干部说,如果他不赌博,日子过得还要好。他在赌场上输了总有10多万。村干部当着我的面追问他:你今年又输了多少?他不好意思地答:"7000。"  我对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他说他和他老婆两个人,干的是北京十个人干的活。起早贪晚,养猪养鸡养鱼种稻,建立起来一套生态农业的生产模式。他挣的钱太干净了,我不愿意看到他拿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于是我端详了他一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你的命里没有横财的运。你的晚年可以过得很好,但是有一道凶纹悬着,追求横财有家破人亡之祸。"这位农民听了满脸肃然。村干部和我的同事也满脸敬意。后来,我的同事反复请我给她看看相,我说我是瞎说八道呢,古人所谓"神道设教",目的是劝人改恶从善。你需要我劝你改恶从善么?  话虽如此说,但我相信,这番包含了凶吉预言的劝戒,那位农民会记一辈子。对此我有切身体验。  20多年前,我去一个山村劳动。村里的民兵排长和我关系挺好,晚上便拉着我,偷偷去找一位富裕中农看相。那个老头盘腿坐在炕上,就着油灯端详了我一会,说:"一满星,想当兵。"然后问我对不对。当兵是当时多数年轻人的理想,但不是我的理想。我那时很左,满脑袋毛泽东思想,我的理想就是上山下乡,干一番改天换地的事业。但我不好意思说他说得不对,就胡乱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其实在我心里,半信半疑的玩笑已经染上了轻蔑。那位老头又看了看我的额头,接着说:"天肖(音),克父母。"前两个字我没听懂,后三个字我听懂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克,他说二十四五岁。我问怎么办,他说,你家当院的大门上,有一颗大钉子,拔下来就好了。我家住在机关大院的宿舍楼里,哪里有什么当院?我心里更不以为然了,就应付说,好好好,要是不管用我来请你。最后老头向我要了一斤粮票。  那是毛泽东思想所向无敌的时代,是"妖魔鬼怪"被彻底扫荡的时代,我根本就不信那个富裕中农的胡说八道。从逻辑上说,他也确实在胡说八道。按说这事笑笑就算完了,没想到,六七年之后,在我二十四五岁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位老头的预言。那时我在大学住校,特地嘱咐我弟弟注意大门上的钉子。每个星期我回家的时候,经常要看看楼门和家门上有没有大钉子。我怕老头的预言应验。当时的心理似乎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人类不懂的东西很多,别真出什么事。这是一种非理性的恐惧。这种恐惧和担心,直到我过了25岁才彻底打消。当然,什么事也没有出。可是这种预言对我内心的影响却是真实有力的。将心比心,我估计深受算命看相之类的预言影响的人,数量不会太少。  昨天半夜,一个朋友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帮他出主意。他是一家宾馆的老板,他发现自己的员工普遍贪污,从领班到服务员结伙盗窃。本来给顾客的优惠,被她们自己装进腰包。本来是自己上门的客人,被她们说成是出租车司机送来的,按照规矩给那些司机的提成也进了她们自己的腰包。这位老板最近连续解雇了三个员工,一个是有上述行为被他发现的,一个是涉嫌盗窃顾客财物的,一个是负责买菜却贪污菜款的。他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好了:"我也不能把她们都开了,都开了谁来干活呀?"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的工资给得太低。我说你虐待员工吧?他说他们的工资标准属于中上等,绝对不低,他对员工也彬彬有礼。我说你监督不严吧?他说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都很严格,但是你不可能整天盯着她。只要有一点空子她就贪污,而一点空子也没有是根本不可能的。我说你为什么不逐步换人呢?他说换过人,新来的还是这德行。这时我想起了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人是理性自利的,人们都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只要贪污的风险不大,贪污就是他们的最佳策略。我说,那你就认账吧,她们贪污是很自然的事情,别大惊小怪的,这是你必须付出的成本,只要别太过分就行。你就把这笔钱当成管理费用吧。他想了一会,说,也只好如此了。  话虽如此说,回头细想,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为什么这里一点道德因素也没有呢?我们面对的毕竟是有尊严和良心的活人呀。我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些员工,我会贪污么?我确信自己不会。我可能偷懒,但绝对不会贪污,连想都不会想。那么她们为什么与我不同呢?也许,她们觉得自己那么做很合理?譬如,按照马列主义的说法,老板是剥削者,她们是被剥削者,剥夺剥削者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等等。或者干脆连这种自我辩护都不需要,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今天早上起来去上班,我买了一份刚出版的1999年7月9日的《南方周末》,在第十四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黑"木耳暗访报告》。一位名叫刘根林的山东好汉,一次吃了劣质黑木耳呕吐,便自费追踪这劣质黑木耳的由来。他在安徽涡阳的两个镇数十个村庄见到了大规模的假货加工。在河北大城县的某村庄看到家家户户用硫酸镁等有害物质加工黑木耳,目的是增加分量和以次充好。他在黑龙江的木耳产地也见到黑木耳掺杂掺假。如此大规模的假货害了中国顾客的健康,也害了俄罗斯顾客的健康,俄罗斯已经不从中国进口黑木耳了。我估计许多中国顾客以后也不会再买黑木耳了。  这就是说,报复最终会落到整个黑木耳产业头上,大家的饭碗都要砸。为了自身的长远利益,最合理的抉择应该是停止造假。但是团体理性与个人理性在此发生了冲突。每个造假的个体都有理由在最终的报复来临之前,努力捞上最后一把。反正自己不捞别人也要捞,这个产业早晚是要完蛋的。这种个人想法显然是合理的,于是这个产业就会真的完蛋。市场机制并不能摆平个人眼前利益和团体长远利益的冲突,负责这件事的应该是法律道德宗教之类的东西。在黑木耳产业里,我们显然看不到这类东西。  刘根林看到的景象,家家户户公然伤天害理的景象,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壮观。一个人偷偷干点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都不希奇。一个村庄一片地区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大干,我们就很有理由怀疑,整个社会还有没有道德良心这种东西。这样的社会和人群在我看来是很希奇的。他们为什么这样干呢?他们如何为自己辩护呢?刘根林的文章里没有说。我猜想,自我辩护之类的需要恐怕只是我的需要,未必是他们的需要。他们大概也是信奉"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人。不过,如果一定需要找一个辩护理由的话,我也能替他们想到,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满世界都是贪官污吏,倚权仗势巧取豪夺,老百姓弄点假货赚点钱养家糊口,总比戴着大盖帽明抢道德多了。  如果我迁居到这样的村庄,我能拿出什么样的理由来劝阻呢?为人民服务?笑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神经病。"五讲四美三热爱"、争当"四有新人"?大傻帽。天理良心,损阴德折阳寿,伤天害理,不得好死,断子绝孙,下十八层地狱,除了这些古人的话,我想不出什么更有力量的说法。我好像出了毛病,或者是我们现在的意识形态出了毛病,很容易就能找到替损人利己的行为辩护的理由,但是却找不到有力的反对理由。天理良心,这是宋明理学的东西,被几百年来的英雄好汉斥为假道学的东西。损阴德折阳寿下地狱,这是迷信,传媒们正在起劲地反对着。反对了,打倒了,然后呢?光天化日之下还剩下什么?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南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是很有分量的。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你可以不信,但是又不敢完全不信。就是"迷信"的力量。我们可以说这是神道设教,说这是胡扯,但是你发明一个既不胡扯又有威慑力的说法试试?  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能够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间制度。我们看惯了好人倒霉和恶人得势。这就是"迷信"生根开花结果的沃土。"迷信"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天下的事情终究是公平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行必得善报,恶行必得恶报。现世不报来世报,活着不报死了报。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被压迫者就在这种关于来世的想象和期待中,对虚无飘渺的报应的信念中,得到了替代性的安慰。反过来,压迫者也感觉到了一些威胁和不安。如果一报还一报可以延伸到阴间,延伸到死后,这毕竟叫作恶者心里有点不塌实。如果说这种信念不好,需要批判,那么,剩下的恐怕将是另外一种无所顾忌的更糟糕的信念:损人利己占了便宜,不占白不占。与人为善吃了亏,亏了也白亏。这是鼓励害人的信念。如果我们企图将恶人心里的最后一点不塌实也铲除干净,却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建立遏制恶行的机制,那你到底在干什么?  明清小说里充满了因果报应的故事。那是一个渐渐脱离血缘和地缘关系,逐步进入市民社会的时代。在那个充满了陌生人的世界里,害了人可以一走了之,不像在亲戚间和村庄里那样结下了躲不开的三代深仇,让人不得不瞻前顾后。在这种现实的报复难以实行的情况下,就需要创造出某种想象中的约束。皇上和官僚集团不能提供公正,说故事的人就编了出来。他们津津乐道,一头愿说,一头愿听,这类故事流传甚广。这便是社会心理正在寻求报应均衡的表现和证明,也是儒家正统意识形态的补充和变化。这种变化正在努力以一种"迷信"的方式解决正统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解决不了的问题。  总之,这是解决问题的努力,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努力。也是原来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失效的证明。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又一个祖宗们未完成的努力,是多次努力的中断,是一片又一片的废墟。关帝庙塌完了,戒石铭拆掉了。过去的问题仍在,过去的努力却消失了。目前的意识形态舞台上,仍进行着迷信讨伐战,而最终决定胜负的,大概是台下和后台的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探究雷锋------------------------------------  我想探究雷锋做好事的动机,便重读了雷锋日记。  《雷锋日记摘抄》中记载的第一件好事,是1959年11月14日的"抢救水泥"。那天晚上,雷锋正在屋里看书,突然下雨了。他想起了工地上露天堆放着7000多袋水泥。"这时",雷锋写道,"我猛然想到了党的教导,要我们爱护国家的财产,又想到了我是一个共青团员。想到这些,一种无穷的力量鼓舞着我,跑到宿舍,发动了20多个小伙子,组织了一个抢救水泥的突击队……"  "党"提出了要求,"共青团员"的身份提出了要求,雷锋便热诚地满足了这种要求。1961年农历正月初一,他抵抗住看戏的诱惑,背着粪筐给人民公社拣了300斤粪。300斤不是一个小数。请想象一下,雷锋一个人,孤零零地背着粪筐,在大年初一走在冬日的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如果不是由于他后来光荣牺牲,不是由于他的日记公开发表,他在这一天的行为不会有什么人知道。他不会得到任何外来的东西,除了他自己内心的奖励。那么,在这位年轻人的心里,究竟萦绕着什么样的思想?第二天,1961年正月初二,雷锋把舍不得吃的一斤苹果送给了素不相识的住院病人。我们知道,那是一场夺去了二三千万人性命的大饥荒的最困难的年头。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他在火车上送水扫地,他在半夜三更冒雨送妇女儿童回家。对这一切,雷锋记载下来的内心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模式:"我心想,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立刻想起了毛主席的教导……"  真正的问题在于:雷锋为什么会以如此异乎寻常的热情实践党提出的行为规范呢?  在雷锋的日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对共产党的感恩戴德之情,可以发现他对荣誉的珍视和向往,也可以发现他的敏感的同情心。这些因素都可以解释他的热情,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雷锋日记表达出来的最强烈的渴望,是做一个高尚完美的人,是追求生命的意义。他的日记里充满了关于怎样做人的思考。有一次他学习毛主席著作,读《纪念白求恩》,当他意识到自己的矮个子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的时候,竞感动得热泪盈眶。  雷锋是毛泽东门下的贤人,就如同孔子门下的颜回,只是寿命更短。  那么,做一个毛泽东的战士,一个理想中的共产党员,对雷锋和他的同时代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一种宣扬了数十年的信念:如果你投身到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之中,成为一名完美的共产主义战士,你就会体验到最广大最深刻的幸福,你的生命就充满了意义,你就能克服个体生命的渺小和有限,进入不朽的无限境界,即使你死了,也死得重于泰山。  在我的眼界里,这就是雷锋所追求的最深层的东西。颇有点像一种古老的寻宝的神话——如此这般地克服了障碍,从此就幸福地生活着。  雷锋在记日记的时候,几乎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日记摘抄起于18岁,止于22岁。他记载下来的是一种青春期自我塑造人格的努力,一种如何度过人生,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最初的尝试。雷锋没有机会继续往下走,没有机会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而时光对人格的作用就像对醇酒的作用一样重要,即使圣贤也不能例外。  如果雷锋有机会继续走下去,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能够断言。不过我相信,他会遇到许多困惑,比如他决心热爱的人民在他热心信奉的人民公社的土地上偷懒,他热爱的党组织竟会出现贪官污吏等等。同时我也相信他的眼界会像我们一样开阔许多。他会发现,关于人生根本问题的答案有很多种,从佛陀到耶稣,从孔子到毛泽东,人类的圣贤一直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这种寻找至今仍在继续。  应当说,如今比雷锋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好的寻找条件。35年过去,人类又积累了巨量的经验教训和各种知识。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透彻地了解人类和万物之间的关系,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根本和归宿,帮助我们进人更成熟更高明的境界。问题在于,我们有没有雷锋那样的真诚和热情。------------------------------------代后记:官场传统的心传------------------------------------  我读过几本清朝人写的笔记,恰好知道一些百年前福建官场的情况。今年1月中旬,我在《南方周末》(2000年1月14日)上读到两篇描写当代福建官场的文章,题目是《贫困县的"红包书记"》和《另一起"红包丑闻"》。古今对比,迢迢暗递的传统浮现眼前。  报上说,"红包书记"丁仰宁在福建省政和县当政2年,收受红包100多万元。当地向领导干部送红包已经形成风气,层层都在送,层层都在收。另一篇谈到福建宁德地区官场的文章也说,红包的大小与官员的级别成正比,红包是权力运作的润滑剂,个人、单位、党政机关全都大送红包。  在红包的大小、作用和普及程度方面,今日福建官场与清朝官场没有明显区别,但在名称和递送技巧方面,区别却很显著,让人感觉到传统断裂的痕迹。红包书记亲自介绍了几种送红包的花样,他使用的语言很贫乏,翻来覆去就是"红包"、"送礼"这两个词,而他列举的那些花样,还有另外一篇文章以同样贫乏的语言提到的花样,在清朝官场都有很确切的名字。  红包书记说的逢年过节送红包,还有利用生日送礼,在清朝的术语叫"三节两寿"。这个词通行全国。"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自己和官员夫人的生日。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受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在清朝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还有几十种名目,譬如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领导的秘书跟班送门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况,对应不好,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三节两寿为首的所有这些花样,明清时统称为"官场陋规",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这些术语是延续使用的。经过五六百年的积累和充实,词汇像官场规矩一样变得丰富细腻,体现了官场"潜文化"积淀的丰厚。  我在这里杜撰了一个"潜文化"的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形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红头文件则不然。历代的行政法规按中央六部的分类归为"六典",清朝的阎镇珩仅仅梳理了一遍就花了十三年,写了部《六典通考》,竟用了二百卷的篇幅。这些红头文件大体都说得很漂亮,勤政爱民云云,规定也越来越具体细致。假如当真行得通,我们的文明肯定有资格征服世界——无须花那些冤枉钱搞大选、维持议会和最高法院,统治集团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慈爱,像圣贤一样英明。奈何这些漂亮东西不太中用,倒是那些只做不说的"潜文化"生命力极强,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劲头。打算学习研究这种东西的人,最好潜入官场生活之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如果想研究前朝,就要扎到小说笔记和原始档案之中翻检搜寻。  谈到小说,我想起了高阳先生在《胡雪岩》一书中写到的行贿办法。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进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这里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字画价格的模糊性提供了安全性。字画店的老板也非常可靠,他只按规矩收一笔手续费。我想,这些门道和规矩,都凝结着我们祖先千百年的智慧和知识,相形之下,现在的官员真是太俗太蠢太无知了。红包书记说现在的人送礼,经常在香烟、酒盒、果箱里藏钱,还送一些空调和微波炉之类的夯货。这再次表明了潜文化传统的断裂,似乎一切都要从头摸索。从好的方面说,技巧的笨拙表明行贿发生的次数不多或时间不长。从坏的方面说,又表明官员的脸皮更厚,无须精巧打扮。  红包书记是1976年高中毕业的,恰好我也是那一年的高中毕业生。作为同龄人,我深知他所受的教育是多么干净。所有染上"封资修"色彩的读物一概查禁,即使在大规模的批孔运动中也读不到孔夫子的原著。领导们怕我们抵抗力不强,中了孔老二的毒。毛泽东主席想把我们培养为一代无私的共产主义新人,我们整天读到的都是雷锋式的思想和行为。我估计,这一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清洗和建设,在切断传统的意义上比焚书坑儒彻底得多。颇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典籍尚且读不到,更何况关于官场潜规则的腐朽知识。这些年"沉渣泛起",继承传统受到了鼓励,但我又不敢指望现在的官吏有那份能力或耐心去翻检古籍了。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前面提到的政和县官场根本就用不着翻检什么古籍,他们无师自通,与明清官场患上了一模一样的病症,就连"三节"也和明清一样选在春节、端午和中秋,绕开了官定地位远高于端午的元旦、五一和国庆节。这真是莫名其妙,妙不可言。持续数十年的决裂传统和培育新人的凶狠努力,居然只造就了一点行贿名称和技巧上的差距。  在《另一起"红包丑闻"》中提到:"林(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原党委书记林亚宁)透露,红包主要送给上级领导和省、地、市有关部门。给上级领导送红包是为了联络感情,给上级有关部门送是为了争取资金、项目。"  这里提到了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联络感情,说明白点就是为了升官,这与明清官场是一样的。如今官员的升迁仍然取决于与上级的关系,层层递升上去,每一层的成功与否都取决于争当"接班人"的技巧,而整个过程中都像明清一样没有老百姓插手的份。第二个目的是争取资金项目。在传统上这本来是民间的事情,现在也收归政府了。难道政府官员那么愿意辛辛苦苦给国有企业争资金上项目吗?真正重要的是,这些钱到手后不用操心去还。所谓"吃完了财政吃银行,吃完了银行吃股民",一路吃下来,官员们的肚子就肥胖饱满了。如此成熟完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债务软约束体系,如此巧妙地避开了直接反抗的吞噬民间财产的体系,属于当代国人的新创造,明清时代只存在一点不值一提的苗头。如此看来,我们的"潜知识"传统在"许多方面还加强了"。  与上级领导和部门联络感情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红包便势在必行了。有了这种根基,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断裂个二三十年乃至百八十年,无非是一次冬眠。所谓"野火烧不尽",就是因为烧掉的只是表面的几个名词,地表下的草根还活得好好的,沃土也没有变成沙漠:人心还是那颗"食色性也"的心。一旦春风吹拂,不绿满中华才叫见鬼。如此比喻并没有贬低"潜知识"传统的意思。这就好比摸着石头过河,河一定要过,此乃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如果祖先告诉我们石头在哪里,就可以少淹死几个人,少弄湿几次鞋。如果祖先的知识没有传下来,就难免付出血的代价,前仆后继地摸索和积累。  其实,现代人如果肯下功夫,关于官场运作实况的潜规则的知识还是可以找到的,明清野史中甚至还有如何走私,如何收买"海关"和"水师",如何处理不同走私团伙的利益冲突的知识。走私者和受贿者学习好了,可以少犯"远华"案中的错误。监察者学习好了,可以更有效地扬汤止沸。为中国的前途命运操心的领导人学习好了,更可以来个釜底抽薪,彻底改良土壤,免蹈从秦汉到明清历代王朝都绕不开的覆辙。我想,这就是我写本书的目的。                           2000年2月6日  ------------------附——评论:在历史表象的背后  ---评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张 旗  相比于许多大部头的学术名著,这本书要单薄得多,但也有趣得多。它可以让我忍俊不禁,时常无意地破坏图书馆良好的读书氛围,引来讶异和责怪的目光。不过我对这本书的注意倒不是因为它的趣味性内容。《潜规则》是这样一本书,它比学术书多了一些感性,比故事书和常规的历史叙述多了一些理性,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作者吴思语)。但它的新意和朝气却也由此而生。这是我们在读《潜规则》时应该首先明了的一点。所谓“不伦不类”是指《潜规则》研究与表述方式的边缘性。它对学术与通俗有良好的兼容性,符合当代的文化口味。现在,教育普及程度较之改革开放初期有了很大的提高,读者的文化品味也在提升,《潜规则》亦俗亦雅的写作方式可以顾及更广阔的读者群,使历史走出狭窄的学术界,成为人们心中的历史。拘守于应用史学与基础史学壁垒中的史学家们,大可不必相互对峙,《潜规则》暗示了有一条中间道路可走。不过走中间道路意味着要面对更大的挑战:把历史的深刻“好看”地表现出来——目前许多历史学家还做不好。这不仅要求很强的学术研究能力,还需要很高的文学修养。用这样的方式研究和表述历史,《潜规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早的。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就是一本类似的读物。黄仁宇认为《万历十五年》游刃于学术性与商业性出版物的边缘,也属“不伦不类”。海外的《万历十五年》的影响显然要远大于《潜规则》,但《潜规则》作为本土著作,既体现了类似的研究思路,又能言黄氏所未言,理应引起我们注意。它也符合当代的文化心理。处身于当代转型社会,你越来越难找到那种曾在计划经济中存在过的单纯的东西。一切都在显示出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复杂与矛盾,让人无法从单向度说清楚。《潜规则》就揭示了事物之间特别是人之间复杂与矛盾的关系。书中的官吏的行为都在一些复杂的事件中得到具体合理的说明,面对这一切,你往往难以做出简单的善恶评价。《潜规则》中隐含着很强的现实意识。其中某些章节的叙述,特别是把古代官职与现代官职对照起来,把银两折算成人民币的做法,极大地缩短了古今时空的差距,不仅让我呼吸到古代官场的污浊空气,而且也激发了我对当代官场腐败现象和反腐败斗争的联想和思考。让我进行积极阅读的个中原因是它所具有的真实感——无论它是由古人记载的还是由今人说出的。因为它道出了潜藏在人际关系微妙之处的真实问题——利害算计,因而具有普遍的意义。这是历史与当代相通之处,也是历史研究的一个突破点。不过这种突破点必须深入具体的历史去寻找,而且常常以突破观念屏障为前提。现在史学界曾在许多重要的领域如古史分期里迟迟没有令人信服的答案,就和狃于观念上的陈见,脱离中国历史的具体有关。如果不深入中国具体的历史,哪怕有再好的题目与方法,也很难做好。这是《潜规则》让我明了的另一点。我最感兴趣的,也认为最有价值和创造性的是吴思先生所创造的“潜规则”这个名词。它为我们透过各种明文规定去寻找真实的、令人感兴趣的历史提供了启示。就明文规定与“潜规则”的关系而论,虽然“潜规则”具有实际的支配作用,但它不是自由的。官吏对潜规则的利用不能超过正式条文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而且常常要打着正式规定的幌子。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论,无论潜规则是不是“陋规”,社会结构总需要“潜规则”或实践性的约定。正式规定作为“纲”不会也不可能对任何社会生活的细节都有所规定。弥补正式规定的空洞,正是潜规则存在的合理性。至于由“潜”生“陋”,则与制度不完善——缺乏体制外制度性监督有关。就潜规则与个人道德的关系而言,虽然潜规则通过个人行为表现出来,但它首先是群体行为。“道德”从潜规则的角度解释是遵守圈内规则的自觉性。而这种自觉性又与群体内部利益关系的均衡程度有很大的关系。“潜规则”的解释范围也可在官场之外。如在当代学术研究领域里,完全可以从大量的人情稿、职称稿、毫无个性的谀美书评等学术现象中找到“潜规则”的影子。从这个角度研究,就不只是对各种学术违规行为给予道德的谴责,而是要向前挺进一步,揭露并批判隐藏在违规行为后面的学术研究制度存在的弊端,从而推动学术的建设。不过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主要限于官场,这就束缚了“潜规则”本应具有的更广泛的社会学意义。我读《潜规则》时除了忍俊不禁,在掩卷之余,也还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我在吴思先生的“潜规则”研究中没有感受到应有的人文价值的力量。我过多地看到了潜规则对官员的支配作用,而他们对潜规则的真实态度与情感则没有被充分表现。这是否意味着吴思先生在揭示一种历史真实的同时,无意中弱化了另一种真实?作为一种深入中国历史的研究,似乎不该如此表现。吴思先生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在书中加了一些正面研究以便平衡,诸如对雷锋的研究。然而坦率地说,这些正面研究远远不能发挥平衡作用。至少我对书中的正面研究印象不深,感受不强。说这些并不是希望吴思先生在“潜规则”研究中生硬地加几句空洞的道德批判话语,而是意在指出“潜规则”的研究尚有可以深入的地方。以我的疑问为例,我希望知道贪官污吏们对“潜规则”的基本态度是什么,无奈屈服的因素大不大?这些官吏从正面教育中得到的道德因素到底退缩到什么地步,有没有重新表现出来的可能?他们对有切身利害的事,和与己无关但性质相同的事的态度是否有区别?他们在对子女的教育中是如何处理正面教育与“潜规则”教育的关系的?……?这些问题吴思先生并没有系统地研究过。但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会有助于丰富和加深我们对个人道德操守与“潜规则”既妥协又冲突的复杂关系的认识,也会给正面价值一些表现的空间,从而进一步增强这本书的真实感和吸引力。正是上述《潜规则》的一些研究荒原的存在,它的社会影响,似乎充满了复杂性。它对每个读者都是开放的,每个对它感兴趣的人都会从中“获益”。老百姓看了会更深刻地认识腐败;新官可能会以教科书视之,从中吸取经验;决策者看了能更周详地考虑防微杜渐,既治标又治本。但就学习的实际效果与认识态度来讲,各类人是不同的。老百姓虽多了些理性认识,似乎也只多些谴责的角度而已,甚至可能会对正面教育中的理想与信念产生些消极的想法。腐败堕落者也许现学现用,更好地利用潜规则为自己谋利。而正直的官员看了会有怎样的感触?是妥协,还是为可能到来的悲壮命运做好心理准备?吴思先生对于《潜规则》一书的写作,采取了一种比较感性的手法,而且似乎对它致用于当代社会所寄予的期望要高于对它所产生的学术影响的期望。顺便提一下,和笔者交情甚笃的朋友中有一位是研究明史的程博士,还有一位是研究教育的赵博士。赵博最早知道吴思先生其人其文,我次之,程博又次之。这似乎是在从小角度暗示《潜规则》的影响可能首先从非专业的读者群开始?因此我曾经考虑过从明史专业角度来评论《潜规则》的不足是否恰当。不过为了使读者能有一个更广阔的参照系,评价它学术上的不足仍是必要的。就整体而言,《潜规则》的研究路径是一角独起,不及其余。仍以《万历十五年》为对照,黄仁宇先生为著《万历十五年》,单是通读《明实录》就两年有余,这是许多研究明史的学者难以企及的。除此之外,黄先生还“参考奏疏笔记、各地方志、搜寻国内外有关的新旧著作,费时更多”。在写作上,他以当时的国际环境为衬托,将有明一代宫廷与社会鲜活的历史,悬系于一载,大家气度十足。而《潜规则》所用史料大都是常见的,而且研究的范围以官场为主,没充分展现更具广泛基础的社会文化生活以及其中的潜规则。这是它不足的地方。  (《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吴思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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