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类似事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圣女贞德,只因为她相信自己得到了上帝启示,结果她一个没念过书、没经过军事训练的普通农村少女,却彻底改变了欧洲的历史进程。除了老百姓的虔诚之外,教会也乐于推波助澜。那时的人们认为火山是地狱的入口——从感官上讲,这挺有说服力的。当时欧洲最高的活火山由于地质运动,火山口变大了。教皇就吓唬人说,这是因为世界上有罪的人太多了,得把入口弄大一点儿才能容得下他们。另一个在当时非常有名的传教士更吓人。他说人世间被定罪的人和得救的人的比例是十万比一。要按这比例,咱们今天最大的城市里全市也就一百来人能上天堂,比春运票难买多了。那个传教士还说,下地狱的人会受到多久的惩罚呢?如果我们数海边的细沙,或自亚当以来所有人类及野兽身上的毛发,而以每粒沙或每一根毛发比做每一年的苦刑,则其所代表的时间幅度,只不过是受难者整个悲惨历程中开始的一刹那而已。这比喻让人想起了佛教里的地狱,也是把受刑时间说得极长,比如人间多少年才等于地狱里的一天,上面一层地狱的多少年又等于下层地狱的一天,等等。总之,都是极力地夸张,以至于直接的数字不够用了,必须连用好几个乘法才行。教会还垄断了教育产业。“大学”的概念就是在中世纪出现的。这时候就有“牛津大学”、“巴黎大学”了。然而这时的大学和充满学术自由的现代大学完全不一样。此时的大学都是教会学校,老师是神甫,学的是神学。所以当时有文化的人都得先经过宗教思想的灌输,这就进一步加强了教会的统治。随着教会势力的增大,教会的世俗权力也相应增加。到13世纪的时候,属于教会财产的土地已经占了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此时听教会的话不仅会上天堂,也会获得世俗世界的地位和身份了。罗马教会的鼎盛时期,欧洲国王登基都要到罗马让教皇册封。教会最牛的一招叫做“绝罚”(也称做“破门”)。一听这名字就很猛吧,意思是,永远开除教籍,你不是基督教的人了,而且还是全体基督徒的敌人。教皇用这招对付过好几任不听话的国王。因为国王手下的封建领主以及其他国王也担心自己能不能上天堂。虽然国王能给他们金钱和地位,但是远没有上天堂这事重要。所以当教会的命令和国王的命令互相矛盾的时候,欧洲人更愿意听教会的话。偏偏欧洲的封建制度和中国不同,国王的实际权力很小,封建领主的产业和军队,国王不能直接控制,所谓“仆人的仆人不是我的仆人”。当国王失去势力的时候,手下很容易就能反叛他。那时,哪个国王被“绝罚”,马上全欧洲的国家,包括这个国王自己的手下,都会起来反叛他。因此国王也不得不向教会低头。所以,虽然在名义上基督教侍奉上帝,是出世的,连一支军队都没有。但实际上教会却是当时全欧洲最有实力的组织,比所有的国王都牛。顺便一说,有趣的是,西方人在谈论中国文化的时候,常常要把儒家当做一门宗教。我觉得这是因为西方人从他们的历史经验上看,觉得一个封建国家没有一种全民信仰、被官方接受的宗教实在是不可思议,就跟咱们觉得他们的教皇能指挥国王不可思议一样。不少西方人生硬地把各种宗教特征安在儒家文化上。比如看见中国人祭孔祭祖,就说“儒教”不也有神灵崇拜吗?其实呢,虽然咱们也有“儒教”这说法,但和西方人概念里的宗教大不一样。中国人拜孔子,是普通的崇拜,并不是当神佛信仰。对于其他神仙中国人也不够虔诚。中国人过年敢用麦芽糖去封灶王爷的嘴,感觉灶王爷就跟胡同口那个见谁都打招呼、一下雨就满街喊收衣服的居委会大爷似的,哪有半点上帝的神圣感啊。中国民间还有“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之类的俗语,直接拿神灵调侃了。中国的市井小说就更猛了。《红楼梦》里,度化顽石的是一僧一道,两人一起行动,一起施法,也不怕俩法术打架。《水浒传》里,和尚老道拜了把子一起去砍人。《西游记》里,道教的玉皇大帝遇到危险叫佛教的如来佛祖过来帮忙,道教的弟子孙悟空被压了五百年后就跟佛教的和尚取经去了,而且半路打不过妖怪了,有时找道教要救兵,有时找佛教要救兵。还有一好玩的事,中国民间小说,包括《红楼梦》里,常让道士见面的时候说“无量寿佛”。要知道,“无量寿佛”就是“阿弥陀佛”的别称,是佛教神灵的名字,到了中国老百姓手里全都乱套了。这要让中世纪的西方人知道早就崩溃了:这里面写的都是你们的神灵啊,有你们这么不严肃的吗?在中世纪,你让一本书里除了上帝外再有一个别的神试试,不够放火刑架上烧个十遍八遍的。为了避免类似《西游记》的可怕图书出现,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建立了强大的宗教裁判所,监视着欧洲人民的一举一动。在大家的印象里,宗教裁判所是个很黑暗的组织,可以随便抓人、施加酷刑,还喜欢用火刑烧人。但我要告诉大家,这些都是错的。从理论上讲,宗教裁判所没有迫害、处罚、监禁、杀死过任何一个犯人。因为宗教裁判所是很爱惜名声的。最早裁判所的审讯确实不可以用刑。爱和宽恕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嘛。当年耶稣面对杀戮都毫不反抗,基督徒们怎么能乱用暴力呢?但是后来教皇亚历山大四世出台了一个有趣的命令,允许审判官们互相宽恕对方的用刑行为。意思是,咱俩不都不能用刑吗,没事儿,我允许你用刑,你允许我用刑,咱俩瞬间就都合法了。此例一开,很快宗教审判中就增加了水灌、火烤、撕扯人身体等残酷的刑罚①。乃至后来有的犯人看了刑具就直接招了,堪比《红岩》里的渣滓洞。教皇也曾经要求用刑“应以一次为限”。但是有的审讯官们将此理解为“一次审讯用一次”,所以打够了一顿以后,再审问几句,然后就可以再次用刑了,实际上等于没有限制。当然裁判所也知道用刑出来的供词不可靠。出于对案件负责的考虑,犯人在招供三小时后,被要求重新招供,看看是不是仍旧认罪。你猜,如果犯人这次不认罪了怎么着?还是打。你说裁判所这不是自己跟自己折腾着玩吗……但是光逼出来供词裁判所还不满意,为了给自己遮羞,犯人的认罪书必须写成“自愿招供”。——是你自愿认罪的,我可没强迫你哟。最好笑的是定罪之后的刑罚。教会不想担上惩罚犯人的名声,要判人监禁的时候,就要求犯人“必须自己进入为其准备的监狱,并使其成为其永久的家”。——是你自愿进去的,我可没囚禁你哟。如果犯人再不听话呢,那裁判所就把犯人交给当地政府,让他们去执行监禁等惩罚。——是政府判你的,和我没关系哟。然后教会还有一个说法——“教会远离血腥”,所以教会不能杀人,把犯人扔给当地政府处罚的时候还要警告官吏,要避免犯人“所有流血及危及生命的可能”。但教会又顺口说了一句,咦,好像火刑不会流血耶。所以你知道为什么宗教裁判所的极刑都是火刑了吧。这样一来,从头到尾,宗教裁判所在文件上,确实和酷刑、暴力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他们是中世纪最有权力、最恐怖的暴力执法者。在那个时代,欧洲的每个人都面临着如下的环境:首先,身边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告发你是异端分子。教会经常到各地去布告宣传,鼓励人们检举异端分子,检举有奖,知情不报有罪。教会还会手把手地教人们怎么去分辨异端,怎么偷偷搜集他们的证据。然后,只要有人告发,裁判所就可以逮捕你。你可能要在环境恶劣的牢房里惶恐不安地等上几个月到几年,才能等来审讯。审讯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被指控了什么罪名,不知道是谁检举的你,不知道证人是谁,不知道法官的姓名和身份。你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号称“上帝的猎狗”的裁判官事先精心准备的、一大堆带着陷阱的问题。当然还有各种酷刑。此时,只要有两个证人——孩童也行,罪犯也行,甚至神经病也行——证明你有罪,你就有罪了。儿女可以给父亲作证,妻子可以给丈夫作证。但是,只能说对被告不利的证词,不能说有利的。审判期间,不许联系亲朋好友。如果有人为你辩护,以异端罪论处。想减轻罪行吗?可以,裁判所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去检举出更多的异端分子。这一招彻底把这个行业变成了传销,只不过他们要的不是钱,而是良心与鲜血。最后,当裁判所认为你失去了检举他人的价值后,就会判罚了。最轻的惩罚是祷告恕罪,常常是终身的,每年必须到指定的几十所教堂签名盖章,每次盖章可能还会伴随着鞭笞。有的人被要求终身穿戴有明显标志的衣服和十字架,一生都会被别人歧视。更重的刑罚是监禁。很多人会被判终身监禁。监狱的条件各不相同②。有的监牢非常窄小,没有窗户,只在房顶开一个小口,食物从房顶上递下来。——好吧,我说错了,这根本就是一口井。难以想象在这样的监牢里过一辈子是什么感觉。此外,也有流放、苦役、鞭笞等刑罚,不细说了。最后,少数顽固不化的人会被施以火刑。再附加一条,大部分异端分子还要被没收财产,有时还包括后代的财产。这些财产常常被教会、当地政府瓜分,因此所有参与审判的人都有很大的动力去给有钱人定罪。这是个人人噤若寒蝉的时代。谁能想到,击败这恐怖统治的,竟然是一个出身贫寒、一无所有的书生。除了哲学之外,他别无所用。八、信仰与反叛马丁?路德是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作为神学院学生、拥有神学博士学位的人,他的工作是思考。思考就必须怀疑。一般的学者怀疑怀疑经院哲学家们提出的论题也就算了,路德偏偏要去怀疑罗马教皇的权威。有了苏格拉底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靠书生写写文章是改变不了什么的。事实上,路德之前也有人质疑过罗马教会的权威,但大都被教会连人带书一把火烧了。路德之所以没被迫害,还能靠一支笔开创出一个新世纪,是因为他正好站在了时代浪尖上,以至于他的檄文一贴出来,从老百姓到贵族都欢迎他。再多说一句,哲学家比社会运动家更幸福的地方就在这里了。哲学家不需要时代大浪,只要他自己有所心得,把心得写下来,保存下来就可以了。这在有了造纸术和印刷术以后难度就更小了。而路德这样的社会运动家,光有思想没有用,更像是时代选择了他们,而不是他们选择了时代。我们还得再花点时间描述一下,选择了路德的时代是什么样子。那时基督教会上下,不少人都热衷于赚钱敛财。原因之一是有些教士是世俗贵族转行过来的,把奢靡之风也带了来。后来有些教士的生活已经和王公贵族没什么区别了。那个年代的作家伊拉斯谟曾说:“许多男、女修道院与公共妓院,无甚差异。”他可真够敢说的。公平地说,在教义的指导下,仍有数量可观的教士坚持清贫生活。但是拦不住宗教仪式越来越奢华,即便是安贫乐道的教士,在面对信徒的时候也不得不使用装饰华丽的衣物器具。还有更多的钱花在了兴修教堂上。我们看外国电影可以发现,在小镇上,教堂的用处特别大。举行仪式要用教堂,开会要用教堂,避难也要用教堂。这不仅是因为教堂的神圣性,也是因为教堂常常是一个地区质量最好、规模最大的建筑。很多基督徒都舍得在教堂上花钱。教堂拼了命往好里盖,以至于一个教堂盖上几十年那是常有的事。随便举几个著名教堂的修建时间:圣彼得大教堂(重建):120年巴黎圣母院大教堂:182年比萨大教堂:287年科隆大教堂:632年还有一个西班牙的圣家族大教堂,又叫圣家赎罪堂,从1884年开始造,直到今天还没造好。现在还有一堆吊车工人在那儿使劲盖呢。这些教堂都堪称人类最高艺术水平的集合,不仅建筑宏伟,而且装饰美轮美奂,常常用大量的黄金、宝石装饰。另一方面在大航海时代之前,欧洲人其实挺穷的,且不说还一直打十字军战争呢。中国隋朝举国之力修个大运河都能把国家修穷了,何况欧洲人遍地而起的豪华教堂。这些宗教事业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这么大的耗费,唯一的办法是从教徒身上出了。反正教会有无上的权力,很快,教会就有了一大堆增加收入的办法。《圣经》里多次提到,教徒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出来。有了《圣经》当靠山,教会便理直气壮地制定了“什一税”,欧洲百姓十分之一的收入都要上交给教会。当各种主教或者修道院院长去世以后,他们的私人财产也归教皇所有。另外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费,以至于后来教会的税收远超于政府。比如1252年,英格兰全国贡献给教皇的财产是贡献给皇室的三倍。在中世纪,百姓将遗产的一部分捐给教会本来就是世俗习惯。而且那时候除了神甫外很少有人会写字,所以遗嘱多是神甫立的。后来教皇又干脆下令只有神甫在场所立的遗嘱才能有效,这就进一步垄断了立遗嘱事业。在神甫的劝导下,不少百姓把全部遗产都赠给了教会。教会还制定了大量的禁令,从贵族怎么能当皇帝到平民该怎么结婚,无所不包。但同时教皇有赦免一切禁令的权力,这也变成了牟取暴利的手段。甚至在咱们的历史上常作为政权没落标志的卖官制度,教会后来也开始干了。这些措施搞得教会铜臭味实在是太重,以至于教皇庇护二世在即位前都说:在罗马一切都有行情出卖,没有钱便办不通。另外还有著名的赎罪券。基督教说每个人都有原罪,再加上出生以后犯的罪,这些都阻止人上天堂。按照基督教义,信徒本应该通过虔诚信仰、多行善举来减轻自己的罪。而在中世纪,只要掏钱购买赎罪券就可以了。可以想象,在各种致富手段中,赎罪券最行之有效,也最容易受到指责。这就像我们今天遇到一些大款,平时自私悭啬无恶不作,等一进到庙里就豪爽地咣咣扔钱,以为把他们做尽恶事换来的钱里的一小部分捐给神佛,就可以换来幸福平安,保佑他们能做更多的恶事以便赚更多的钱。你说这不是胡扯吗?你以为神佛是黑社会啊,交了钱就保护你。赎罪券卖到后来也是这意思。而且最让百姓受不了的,是那些关系到日常生活的宗教活动后来也要收费了,比如每个普通人都需要做的弥撒。以至于贫苦者支付不起费用,便得不到应有的宗教祝福。这种情形连哥伦布都看不下去了,他曾说:“凡拥有金钱者,就具有使灵魂进入天堂的权力。”基督教原本是贫穷者的宗教。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哪怕这句话可以解释成别的意思(很多神学家都试图重新解释这句话),退一步说,就算富人也能进天堂吧,但也不能变成只有富人才进,穷人不让进啊。如此和教义明显悖逆的行径,怎么能不引起信徒们的怀疑呢?因为教会有一个绝招。我们今天到教堂里,你跟神甫说我想了解基督教,您卖给我一本《圣经》吧。神甫一定很高兴,没准还会免费送你一本。因为你这是愿意聆听上帝旨意的表现,值得赞扬的。然而这样的行为要是到了中世纪,那就成了犯罪了。在中世纪,老百姓不能私自拥有《圣经》。《圣经》就如同最高机密一般,只能掌握在少数神甫手里。普通百姓想要了解《圣经》说了什么,只能通过神甫的解说。最早,形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客观的。首先那时《圣经》大多是拉丁文的。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大部分欧洲地区都有了自己的民族语言。拉丁文成了知识分子的专用语言,老百姓不会。而且那时绝大部分平民都是文盲,根本没有阅读能力。其次,早年的文字只能记录在羊皮纸和牛皮纸上。大家知道今天的真皮衣服、真皮沙发有多贵吧?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一张羊皮纸的价格更是高昂无比。并且书籍需要人手工抄写,而《圣经》篇幅又很长,成本就更高了。有的年代,一本《圣经》的价格抵得上职位较高的神甫一年的收入。图书馆里供神甫学习的《圣经》要用链子拴在桌子上。12世纪,能收集24本书就称得上是图书馆了,一部弥撒价值比得上一座葡萄园。到了13世纪,这一切终于有所改观。纤维纸张代替了羊皮纸,书籍的成本慢慢降了下来。然而禁止普通百姓接触《圣经》的命令,恰恰就是在13世纪开始颁布的。因为垄断《圣经》的好处太明显了。既然教会的全部权威都来自于这本书,那么把这本书束之高阁,也就没有人可以怀疑教会了,一切都必须以教会的说法为准。换句话说,垄断了对权威的解释,就等于垄断了一切。所以你能明白,为什么美国宪法非要把案件的裁断权交给对法律一无所知的老百姓了吧?①说点题外话,根据教会这招,我们可以写一本反乌托邦小说:未来的某西方邪恶国家号称最法治,拥有历史上最完善的法律和最严格的司法制度,但是法律全是用老百姓看不懂的“权威语”写成的。用《动物庄园》的话来说就是,猪庄严地宣布:在这个庄园里,每一只动物都应该平等地遵守法律。但动物们却发现,法律只有猪才看得懂。对于接下来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有两种看法。乐观的人会觉得,这是中国玩转世界的又一个铁证。(就像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有人以为是东汉驱赶匈奴后的连锁反应。所以好像是中国皇帝动了个念头,原本不可一世、称霸一时的欧洲帝国就瞬间灭亡了②。)悲观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中国再一次痛失绝好机会的憾事。我上面说的是四大发明这事儿。四大发明这概念是外国人李约瑟提出来的。从近代开始,中国人越来越喜欢被外国人夸,出自外国人之口的四大发明尤其让我们骄傲。但很多人却忘了一件事,这四大发明虽然都是对西方文明有巨大意义,却也全都被中国人严重忽视。火药就不说了,被外国人用火药枪侵略的记忆大家已经足够深了。指南针呢,咱们都知道能用于航海。但航海对于中国人来说可有可无,最理想的结果不过是多开拓点疆土,多封赏点属国罢了。而且西方航海业最发达的时候,恰恰明清在实行海禁,谁航海就砍谁。然而航海对于西方文明是什么意义呢?是地理大发现,是开拓殖民地促进了商业繁荣,是拓宽视野从而带动了文艺复兴,是航海技术、天文学、地理学、博物学发展的关键。最重要的是造纸术和印刷术。刚才说了,早年欧洲的书籍价格昂贵。但有了纸张和印刷术后,普通老百姓也能买得起书籍,连庸俗的市井小说也有机会摆上货架。正因为有了廉价书籍,马丁?路德才得以成为欧洲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而不是只在广场上匆匆作了几次口头演讲就被扔到了火刑架上。正因为有了廉价书籍,欧洲人才有了众多崭新的思想,有了哲学的复兴,有了科学的崛起,有了现代文明的一切:思想自由、理性、怀疑精神、科学、光明的未来。这些是欧洲人从纸张和印刷术中得到的。与此同时的中国人呢,得到的是更多的孔孟经典和更多的市井小说而已。是的,假设西方人从没学会“四大发明”,那他们今天恐怕还生活在黑暗的中世纪。但是我们早就有了“四大发明”这么多年,却没给我们带来一点科学的文明、理性的思辨和哲学的怀疑精神,以至于到了近代,让侵略者像笑话动物一样笑话我们。那你觉得吹捧“四大发明”,这是在夸我们呢,还是在损我们呢?再者,造纸术确实是从中国传到阿拉伯,再传到欧洲的(当年用羊皮纸的欧洲人曾经看着用纤维纸的阿拉伯人狂羡慕),但欧洲的活字印刷技术却是古腾堡独立发明的③。磁石哪里都有,发明指南针也不是什么难事。航海最重要的是罗盘、六分仪这些精确的仪器,这些可都是欧洲人和阿拉伯人搞的。火药的发明则是很有争议的事,但看西方人对炼金术热衷成那样,恐怕也不难鼓捣出来。总之,“四大发明”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高峰。就算蔡伦很小气,发明了纸张的配方也偏不告诉西方人;就算毕昇很仔细,搞出了活字印刷也偷偷藏起来。但西方文明折腾到了13世纪,就算是天天胡蒙也能把让教会寝食难安的低成本书籍发明出来了。所以垄断《圣经》这招注定是没戏的。多亏了造纸术和印刷术。马丁?路德是神圣罗马帝国人(可以算作今天德国的前身),也就是日耳曼人。他的宗教檄文一写完,就在欧洲人手里疯狂传阅。那时路德批评的主要对象还是赎罪券。百姓们听了自然非常欢迎,神圣罗马帝国的贵族因为也深受教会税收之苦,所以同样支持他。而且非常巧妙的是,路德派不说这场斗争是教徒和教皇之间的矛盾,而说成是日耳曼民族和罗马民族的矛盾。这下激起了日耳曼人的民族感情:当年老子把整个罗马帝国都灭了,今天我们越来越强大,怎么还要受制于小小的罗马呢?刚开始路德和罗马还没有完全决裂,两边吵一阵,和一阵。后来双方矛盾升级,教皇把路德开除出教会,路德的文章也越写越猛。这时发生了一个关键的变化。路德之前的文章大都用拉丁文写成,符合教会的学术习惯。而此后路德的文章都改用德语写作。这使得他的文章一写完立刻就被广为印刷,平民马上就能读到。日耳曼人头回见到这么刺激的事儿,马路上全是用家乡话骂教会的大字报,多好玩啊。大伙都跟着起哄,这哄越起越大。罗马教会急眼了,宣布:把日耳曼整个开除出教!教皇大概是气昏了头了,有这么开除法的吗?法不责众,路德派一点都不含糊。罗马下令烧毁路德的著作,支持路德的人也当众烧毁教皇的训谕。教皇开除日耳曼人,他们也宣布把教皇开除了。我们这老些人呢,怕你啊。不过,当时还是很多人不看好路德一方。路德的对手是垄断了欧洲一千年的教会,有着无以计数的财富、教徒和大量忠实于它的军队。路德这边只有少数日耳曼贵族和一群喜欢起哄却不一定靠得住的百姓。所以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弱者是路德。不过,罗马也不能轻易使用武力。主要原因是路德的声望和欧洲贵族对他的保护,次要原因是路德说得在理,罗马也有点理亏,承认部分批评是对的。所以只能打笔仗。然而,罗马神甫们用惯常的拉丁文和学术文章讨伐路德,不是知识分子根本看不懂。而路德用的是德文,以及通俗易懂穿插幽默的通俗文字。路德成了历史上第一个畅销书作家。他的文章一写完,不仅立刻在日耳曼各处传播,还马上被翻译成各国文字,畅销全欧洲。所以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真正的弱者其实是教会。路德的势力越骂越大。再加上教权和王权的根本矛盾,终于使得这场宗教革命遍及整个欧洲,千百万神甫和知识分子卷入其中。王宫贵族们纷纷举着刀枪宣布加入其中一方,几十年后还真打了一场损失惨重的宗教战争。不久以后,基督教分成了两大派。罗马一方被称为天主教,支持路德的则被称为新教。另外,东边的罗马帝国在此之前还搞了一个东正教。天主教、新教、东正教,这就是今天基督教最主要的三大教派。新教的诞生全赖于路德的努力。一言兴邦,这个千百万文人的终极梦想,路德做到了。他用一支笔就改变了世界。然而戏剧性的是,在这场运动里,最大赢家不是路德,也不是日耳曼贵族,而是一个出身平平、除了读书写作之外一无所长的知识分子。他叫加尔文。革命的理论者和统治者常常不是同一个人。就像卢梭成就了罗伯斯庇尔,路德成就的是加尔文。那时的局势很乱,有无数的人为新教振臂高呼,有无数的人提出自己的教义,有无数的人企图建立新的宗派,而加尔文是最成功的一个。加尔文只比路德小12岁。他和路德两个人都是先学的法律,却中途改为研究神学。他深受路德神学的启发,也受到了天主教的迫害,一路流浪,来到了瑞士的日内瓦。最终,加尔文在日内瓦确立了他在新教中的地位。加尔文不像路德那样把新教的传播局限在日耳曼民族里。就如同保罗将基督教传播到其他民族一样,加尔文将新教的影响扩大到整个欧洲,并且用庞大、严格的教会系统维持他的统治。很快,加尔文像他的敌人——罗马的天主教教皇——那样当上了新教的教皇,日内瓦成了新教的罗马。宗教改革最终以天主教和新教各占欧洲的一半而告终。加尔文是个虔诚、博学、勤奋的教徒。他生活简朴,不为金钱所动。连他的敌人,天主教教皇都夸奖他说:“如果他能为我所用,我相信天主教定可囊括四海。”他学识渊博,在26岁时就写成了内容精深的神学巨著《基督教原理》。他意志坚定,不为任何恐吓与利诱所动。天主教一次次烧他的书,他每次的反应都是增补更多的内容、重新印刷。结果天主教越烧,他的新版著作就越厚,直到天主教烧不动了为止。加尔文简直是天生的社会运动家,具有革命者的一切优良品质。但同时也具备革命者惯有的缺点——不容异己。新教是靠着路德一篇篇雄辩的文字,从天主教的火刑架下顽强成长起来的。如今,加尔文在日内瓦竖起了更多的火刑架。他烧天主教徒,烧异端分子,烧跟他神学观点不一致的人,烧所有具备苏格拉底式怀疑精神的人。在宗教改革之前,只有一个罗马教廷负责审判哲学家。在宗教改革之后,变成了两个教廷比赛般审判。有时为了对付异端,这两个原本水火不容的敌人竟然能联合起来,天主教的神甫被邀请坐到了日内瓦的法官席上。我们还记得,当年路德反抗的是独裁,用的武器是哲学。然而,一千年前哲学帮助基督教最后反倒被基督教剿灭的历史再次发生了。在用哲学打败了天主教以后,新教用新霸权代替了天主教的旧霸权。实际上在近代科学家、哲学家被迫害的例子里,加尔文所干的远比天主教更有名。这再次证明了,哲学和宗教的联合是行不通的。宗教只会把哲学当做上位的工具,一旦取得胜利,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哲学扔到一边。要成功,哲学必须靠自己。然而假如我要说,哲学其实不反抗反而更好,你会怎么看呢?九、奇怪的论调抹杀异己言论,杀人,烧书。这些都让我们毫不犹豫地认为,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很坏很坏。它阻碍了科学、哲学和艺术,它阻碍了文明。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最开始的基督教不是靠政治力量,而是靠一名接一名教徒的皈依聚沙成塔的。人们冒着被惩罚的危险,自愿加入基督教。这是因为基督教的教义极为美好:它讲博爱,不讲仇恨;它讲宽恕,不讲怨愤;它讲施予,不讲索取;它讲众生平等,教徒不分贵贱,都如兄弟姐妹一般。那么,一个人人都虔诚信奉基督的世界,比如中世纪的欧洲,岂不应该是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完美的世界?当然,我们可以说中世纪的教会误用了教义。教义叫人宽恕,他们却烧死异端,所以中世纪不能算是完美的世界。这话有理,但要注意,基督教教义的确规定要摒弃异端言论。教会不能容忍其他信仰,更不能容忍无神论,假如任其横行,基督教的完美世界将不复存在。再说教会也不是没给异端留生路,只要你改变信仰,你可以立刻享受到信仰的幸福,我们也会不计前嫌把你当成兄弟姐妹,这不是皆大欢喜吗?所以,即便我们“纠正”了那些中世纪教会可能违反教义的行为,一个按照基督教教义规划出的完美世界,仍旧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哲学、科学和非宗教题材的艺术品。但是,这个世界里的人民可能要比其他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幸福。那么,这样的社会是应该被保护的,还是需要改变的?如果你选择后者,我们还要追问:为什么容忍异端比全体人民的幸福还重要?为什么苏格拉底宁愿死,也不愿放弃怀疑?我先问个别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了解哲学?前言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我们了解哲学是为了追问人生意义,追求个人幸福。但问题是,我们享受科学的成就并不需要我们事先学习物理知识。科学家造好了各种高科技产品(比如手机),得出了各种实用的结论(比如“饭前要洗手”),我们只要拿来直接用,直接遵守就是了。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笨蛋,也不妨碍他成为科技成果的受益者。关键是,哲学和科学一样,也有现成的产品呀!那就是充斥在我们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人生观。当邻居大妈默念“人的命天注定”的时候,她信奉的是宿命论和决定论;当朋友在酒桌上劝你“赚钱有什么用,钱再多早晚也是一个死”的时候,他讲的是虚无主义;当人生感悟型的散文告诫你“当下最重要,活出你自己”的时候,它其实就是萨特的代言人。实际上,我们发现,整个哲学史上那么多学派那么多说法,其中凡是和普通人相关的观点,我们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它们的通俗版、谏言版、人生感悟版、心有戚戚焉版。我们不需要了解真正的哲学观点,就已经在“享用”哲学家们的思考成果了,并没有什么精妙的哲理是独独藏在哲学著作里、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的。你想,假如这世上存在一种让人易于接受的、又比现今各种人生观能带来更多幸福的道理,人们没有理由不把这个道理改写得通俗易懂,然后拼命到处传播呀。每个人天生都知道要追求幸福。那么假如哲学书中真有幸福之路秘而不宣的话,这不就意味着只有我们才是全世界最精的人,找到了一条通往幸福的秘径,而这世上所有其他不读哲学只顾着挣钱享乐的人都是比我们笨的傻子吗?这不大可能吧。我的意思是说,就像我们享受科学成就最好的办法是买个新手机而不是去学《电子电路》一样,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追求人生幸福,我们没必要亲自学习哲学,只需要从各种世俗的人生观中选一个就好了。假如明白了这一点,你还是不满意各种世俗的人生观,执意要翻开哲学书自己亲自研究一番的话,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了。你不信那些现成的答案。你怀疑它们。祝贺你,你被苏格拉底附体了。为什么苏格拉底宁愿死,也不愿放弃怀疑?为什么我们放着现成的快乐不享受,非要亲自学哲学?因为我们是人,不是动物。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要思考。而怀疑是思考的起点,也是思考成果的检验者。怀疑最大的作用在于能避免独断论,这样才能引导我们寻找正确的答案,免得我们轻信一切未经证实的结论。所以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当年的苏格拉底那么招人讨厌,却能被后人奉为圣贤。因为他的怀疑是理性文明的开端和标尺。所有的思想都要因他的怀疑诞生,最后还要能经得住他的怀疑才算合格。正是照这个标准思考,西方人才有了哲学,才有了科学,才制造了飞机和电脑。相比之下,我们的圣贤在两千多年里,一直没有教我们问为什么,只是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这就好像有一个国家的孩子上学去学习怎么用图书馆自学,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另一个国家的孩子则去学习怎么背答案。哪一个更好一点,你知道的。十、从怀疑开始虽然宗教改革没给哲学带来什么好处,但是仅凭人需要思考、思考需要怀疑这一点,哲学早晚要绽放出自己的光芒。最初的光恰恰从最黑暗的地方亮起。教会最可怕的武器是宗教裁判所。在各个国家中,最严酷、最血腥的宗教裁判所在西班牙。而西班牙的历代君王中,最不可一世的是腓力二世。1560年又正是腓力二世最得意的时候。此时的西班牙王国,简直就是宗教裁判所中的战斗机。然而,近代哲学就是从这里、从此时起步的。我们来说说这个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西班牙的腓力二世怎么个牛法呢?他的老婆是著名的“血腥玛丽”,以屠杀异教徒闻名。他打赢了欧洲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海战,阻止了奥斯曼帝国进攻欧洲的企图。他拥有欧洲最强大的“无敌舰队”,美洲是他的后花园。因为西班牙的影响,今天的墨西哥、巴拿马、古巴、智利、阿根廷等美洲国家的官方语言都是西班牙语。在欧洲,西班牙王国的领地涵盖了今天的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大片领土。腓力二世的志向不在于一城一地的得失,他的野心在整个欧洲。他和英国打海战,一度让英国人举国绝望。他和法国打宗教战争,铁骑曾经踏进了巴黎。腓力二世的志向如此之大,以至于他对广大领地内时不时出现的一些小小叛乱并不在意。其中就包括荷兰的叛乱。荷兰的全称叫“尼德兰共和国”,“尼德兰”的意思是“低地”。荷兰的地势很低,地势低使得欧洲几条主要河流的入海口都在这里,这意味着荷兰河多。河太多了,缺少平地,农业就不发达。对于土地广阔、每年能从美洲贸易中获取大量财富的西班牙来说,荷兰是块无足轻重的领土。而且荷兰还是西班牙的飞地,中间隔着法国。所以就算荷兰出现了造反军,西班牙对荷兰的镇压也是打得差不多了就撤,并没把荷兰当做主战场。然而就算是没尽全力的镇压,荷兰的起义者们也承受不住。起义军的首领威廉是一个令人敬佩的贵族。他本来地位高又很有钱,可以一辈子过着奢华的日子。但是他在荷兰有巨额的投资和巨大的声望,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一方面是他对荷兰有深厚的感情,再一方面他也同情被西班牙迫害的新教徒,结果威廉毅然放弃舒适的生活,花了大笔财产组织起义军。但是,虽然他品格高尚,却不善于打仗。起义军每次和镇压者交战都被打得落花流水。但腓力二世也没占到什么便宜。荷兰人为了不让西班牙人占领自己的国家,宁愿主动打开水闸,放水淹没自己的土地。镇压的军队一直没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腓力二世不愿意小小的荷兰牵扯他太多的精力和金钱,于是他换了一种镇压方式:悬赏威廉的性命。不久以后,一位刺客开枪打中了威廉,子弹从威廉的右耳穿过了下颚。然而奇迹的是,威廉竟然保住了性命。从这以后,威廉转移了住处,受到了更严密的保护,每一个接近他的陌生人都要受到仔细的盘查。比如有一个来自法国的年轻人,他的全家由于信奉新教被杀害,他自己受到威廉的法国代表的邀请来见威廉,还带来了威廉朋友的最新情况。但是威廉的保护者仍旧不相信这个年轻人,向他考问了新教教义和他故事里涉及的各种细节,直到确信年轻人所说的都可靠,才允许他进入威廉的宫殿。但是这位年轻人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举止,除了威廉主动接见他之外,他每次在宫殿里行走都故意避开威廉的住处。人们注意到了这个情况,问他为什么有近路不走,年轻人指了指自己的打扮:我这么破旧的衣服,怎么好意思让殿下看到呢?威廉听了这事非常感动,让人给了年轻人一大笔钱,又答应第二天给他签发一张回国用的通行证。第二天,年轻人按照约定找威廉来拿通行证,在宫殿门口遇见了威廉的妻子。不知道为什么,威廉的妻子就觉得年轻人不像好人,执意不让他见威廉。威廉安慰妻子说,那年轻人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法国难民罢了。威廉见了这位年轻人。年轻人掏出两把手枪,把威廉打死了。年轻人其实是为了赏金而来的刺客。在不久之前,他向一位天主教会的教士祷告,从而学会了“全家因为信奉新教被屠杀”那套谎言。那位教士还赦免了年轻人过去以及即将犯下的这桩罪:杀人是罪,但是杀天主教的敌人威廉不是罪,还是荣耀呢。而那两把手枪,竟然是这位年轻人用威廉赏赐给他的钱买的。刺客立刻被抓起来,不久被残酷地处死。刺客的家人收到了腓力二世丰厚的赏金。威廉被刺杀的那天,距离他登基为荷兰国王只差几天时间了。腓力二世成功了,威廉没有看到荷兰的真正独立。腓力二世失败了,因为威廉开创的事业已经无人能够阻挡。威廉被刺杀后四年,具有绝对优势的西班牙“无敌舰队”被用海盗船、商船拼凑起来的英国舰队悉数歼灭。再过八年,腓力二世又被法国击败。一连串军事和政治上的失败使得西班牙实力大减,这成就了坚持不懈顽强起义的荷兰人。威廉去世二十多年后,荷兰终于赢得了独立。荷兰是个很怪的国家。我们说过,荷兰地势低,河流多,这意味着它的农业水平差。但也意味着水上交通发达,所以荷兰的商业发达。这让我们想起了什么?对,同样是靠在海边、航海业和商业发达的雅典。商业和哲学很有关系。孔子说:“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说靠水边的人都聪明。这很有道理,靠水边的多商人,自然理科就强,也就易于孕育思辨精神。同时,商业城市人口流动大,管理者不敢得罪外邦人,所以对外来和新兴文化更为包容,而不像农业社会那样,强调的是社会稳定和循规蹈矩。古代中国就是个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内陆国家,周边的国家又都比中国穷,没什么好交易的。所以中国并未出现思辨精神,而是以善于维持社会制度的伦理学优先。正是因为商业发达,在天主教和新教比赛般绞杀异端的世界里,荷兰拥有全欧洲最开明的言论政策。不久以后,荷兰成为各类异端分子、科学家、哲学家的避难之地。它成为雅典之后,哲学的第二个故乡。但是商业国家也有缺点。商人都顾着自己赚钱,喜欢考虑个人利益而不顾大局。在打败西班牙人的时候,荷兰人原本想像其他欧洲国家那样推举一个人当国王。但是自从威廉被刺杀以后,荷兰再也找不到像他这么有威望的人。都是商人嘛,也不能指望谁大公无私。此时的荷兰一共由七个省组成,七个省互相猜疑,选谁当国王都有人反对。一度荷兰人实在不行了,竟然找英国要了一个贵族来给自己当国王。但是这国王一味顾及英国的利益,荷兰人不得已又把这个国王赶回去了。最后怎么办呢?逼急了荷兰人想出一招,算了,哥们儿,七个省不都互相不服吗?咱投票得了。于是,荷兰在近代欧洲第一个取消了独裁者,完全采用议会投票的方式处理政务。这种政体从罗马屋大维专政以来,已经很多年没有了。此时的荷兰也不能叫做“荷兰王国”了,而改叫“荷兰共和国”。(准确的名字叫“尼德兰共和国”,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等地。今天的尼德兰共和国没了比利时,名字没变。我们习惯叫它“荷兰”,实际上“荷兰”只是共和国里一个省的名字。)这个举国都是油滑商人,政客间互不信任,议员一天到晚吵架,一个决议能从地方吵到国会一个礼拜都决定不出来的小国家,也就被历史学家们当做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听上去很美,资本主义,又民主,又言论自由,比封建国家那得优越多了。然而荷兰也有不行的地方。比如说打仗这事儿。你想,全国都是忙着挣钱的商人,谁会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为别人去打仗呢?但是商人也有商人的解决办法,不是没人想当兵吗?哥花钱雇总行了吧。这一雇不要紧,他们一不小心雇到了近代第一位哲学强人,笛卡尔。如果我们说怀疑精神是哲学的灵魂,那么可以说笛卡尔天生就是个当哲学家的料。笛卡尔小时候在教会学校上学,功课很棒。但是笛卡尔却认为学校中所教的,除了数学之外没有任何有用的知识。他怀疑学校的课程,决心自己去独立求知。我们可以说,当笛卡尔决定叛逆学校课程的这一刻,他也被苏格拉底附体了。作为一个基本没什么前人可以参考、没什么书可以相信的哲学家,笛卡尔探索世间奥秘的方法自然只剩下一种:亲自体验世界,按他的话说就是读“世界这本大书”。因此笛卡尔参加了荷兰的雇佣军。不过参加荷兰军队这几年也没打什么仗。或许因为不过瘾,笛卡尔后来又加入巴伐利亚军,参加了“三十年战争”。大约在26岁的时候,笛卡尔离开了军队。他大概是觉得自己探索世界的目标已经实现了,准备著书写作。最终,笛卡尔选择定居言论最为自由的荷兰,以后人生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荷兰度过的。笛卡尔既然被苏格拉底附体,那么他研究哲学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用怀疑把所有的知识重新检查一遍。他直接怀疑:我眼前的这个世界是不是都是假的?会不会我见到的一切都是幻觉?都是梦境?其实这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怀疑。且不说“庄周梦蝶”的典故了,我估计大家小的时候,大概都有过类似的灵机一动:我是不是生活在动画片里?爸爸妈妈是不是外星人变的?《楚门的世界》、《黑客帝国》、《盗梦空间》等好莱坞片子一出,这个问题就更直观了:我们怎么知道周围人不是全都串通好的演员?我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生活在一个电脑虚拟出的世界里?我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生活在梦境里?笛卡尔的怀疑虽然小孩子都想得出,可是在哲学史上,这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哲学家都被这个问题难住了:我明明知道我所生活的、所感受的这个世界无比真实。但是,到底怎么能严格地去证明它是真实的呢?你要是非说一切都是幻象,这谁也驳不倒你啊!咱们一会儿就能看到,历史上的各位聪明人是怎么应对这个难题的。好,我们承认,笛卡尔的怀疑论很有挑战性。那我们倒想听听,笛卡尔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笛卡尔其实也有点崩溃。都怀疑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是存在的呢?想来想去,笛卡尔还真想到一个。他想,不管我再怎么怀疑,“我怀疑”这件事是确定的,它肯定存在吧。也可以说,只要有了怀疑的念头,那么“我”肯定是存在的——“我”要是不存在就不会有这些念头了。这就是名言“我思故我在”的意思。这句话虽然很有名,但是经常被误读。有的人以为,这话的意思是“我存在是因为我思考”,更有人引申为“人生意义就是去思考,不思考人就无所谓存在不存在了”。这些解释都是错的。“我思”和“我在”不是因果关系,而是推理演绎的关系。即从前者为真可以推导出后者为真,而不是说“我不思”的时候就“我不在”了,在不在我们不知道。从“我思故我在”开始,西方哲学的精妙之处才刚刚显示出来。当然你可能不服,这明明就是一句浅显至极的话,连小孩子都明白,怎么就精妙了呢?道理很简单。拿中国哲学比一比就知道了。咱们说了,笛卡尔的怀疑论没什么了不起的,“庄周梦蝶”就是这个意思嘛。但是怀疑了之后,中西方哲学的思路就不一样了。《庄子》里说完“庄周梦蝶”的故事,继续说:“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这话意思是:周公与蝴蝶肯定有区别,这就叫“物化”。这就有问题了。首先说“物化”这词现代人就有很多解释,什么“物我交融”了,“顺应变化”了,“四大皆空”了,全都能自圆其说,那么多国学家也没个定论。就看解读的人学的是哪门哲学,就能把哪门哲学的解释安在这两个字上——要是写本书后人怎么解释怎么有,那大哥,我还要你写书干吗啊?其次,或许《庄子》真的包含了深刻的道理,但是它像其他的中国的哲学著作那样,说道理的时候以比喻为主。它的道理点到为止,不细说,不深究,不推理,不演绎,更不会自我怀疑。就像“一阴一阳之谓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类的话,你听着感觉韵味无穷,让你说明白它到底什么意思,又说不清楚。数学是最简单清晰的吧。有个初中学的知识,我们在地面上竖两根杆子,根据影子长度能计算出太阳高度。这是个非常简单的相似三角形问题,一个公式就能表达清楚。那我们古代的数学家刘徽大哥是怎么记录这公式的呢:“度高者重表,测深者累矩,孤离者三望,离而又旁求者四望。触类而长之,则虽幽遐诡伏,靡所不入。”我靠,这是首诗好不好。如果当年的牛顿也是照着这个风格写《原理》,把力学定律通通藏在十四行诗里,他们英国人能赢鸦片战争鬼才信呢!可老实说,刘徽也是被逼的。他要真的老老实实写成数学公式,他这本书恐怕就更没人待见了。因为中国知识界向来有重视文学的传统,连当官考试都得靠文采,写数学书自然也免不了要风雅一番。而西方哲学完全相反,不讲究用词是不是优美、意境是不是深远,走的完全是扎扎实实的推理道路。“我思故我在”是按照逻辑推理顺理成章得到的结论,严谨得如同数学公式,却缺乏中式哲学的韵味,更不会让人误以为其中包含什么安邦定国的深意。哪像中国典籍,说“微言大义”,几句话就能涵盖无数道理,半本《论语》就能治天下呢。那么,中国的比喻式哲学,和西方人的数学式哲学,我们该选哪一个呢?我们刚刚说过,我们为什么不要立刻就提供幸福的宗教,而非要追求哲学?因为我们想避免独断论。这就是虽然西方哲学比中国哲学更枯燥无聊,我们却仍要了解它的原因。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坚持介绍西方哲学史,而不是搞本《道德经新解》之类的东西,每章引一段原文,塞两个励志小故事凑成一本书把您糊弄过去。那样的书也能让我们有所得,但是假如它不把怀疑当做戒尺,不把逻辑当做纸笔,那我们怎么能知道,它所说的都真实可信?所以,西方哲学家们一点儿情调都没有,讨论问题的方式都是抬杠抬杠再抬杠:你敢写“道可道,非常道”,他就非要拉住你问:“你给我定义一下‘道’。”你敢回答说“一阴一阳之谓道”,他就继续追问:“你给我定义‘阴’和‘阳’。”一如当年的苏格拉底那样讨厌。当然,这种哲学研究起来枯燥无味,要不怎么哲理书籍都得写成人生小感悟型的才好卖。有时我也恨不得干脆写一本《西哲小语》算了。就这么写: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为了一本小说流泪的小美说:我爱故我在。刚考进美术系的阿强说:我创作故我在。每天都会早起打扫街道的大婶说:我生活故我在。那亲爱的朋友,你因为什么而存在呢?——再配一波普风格的小插画儿,多给劲呀,您就坐星巴克里可劲儿领悟去吧。十一、理性主义现在我们的哲学事业已经有了原则。即我们的结论必须能经得起各种怀疑,这样才能保证它真实可信。这也是科学研究的原则。但是还有一个大问题。我们该用什么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的、经得住怀疑的结论呢?笛卡尔从几何上找到了灵感。笛卡尔时代的几何,也就是我们一般人学的几何,是欧式几何。源自欧几里德撰写的《几何原本》。欧式几何是什么东西呢。它一共有五条公设和五个公理。这些都是欧几里德硬性规定的。然后其他整个几何世界,所有的定理,都是从这几条公设和公理中演绎推理出来的。我觉得,咱们普通人只要一学欧式几何,肯定都匍匐在地上把它当神了。你看看它的五个公理和四个公设,不用细看,扫一眼就行:公理一:等于同量的量彼此相等。公理二:等量加等量,其和相等。公理三:等量减等量,其差相等。公理四:彼此能重合的物体是全等的。公理五:整体大于部分。公设一:任意一点到另外任意一点可以画直线。公设二:一条有限线段可以继续延长。公设三:以任意点为心及任意的距离可以画圆。公设四:凡直角都彼此相等。感觉到了吗?这些公理和公设都超级简单,全都是小学课堂上一句话就可以带过的道理。大部分在我们看来就跟废话一样,都想不出写出来能有什么用。然而,就是这么区区几句话,竟然能一路推理推理,写出厚厚的十三卷《几何原本》来,内容能够涵盖世间所有的几何知识。几何世界千变万化,大自然中的几何图形更是无穷无尽,都逃不过上面这简单的几句话。这能不让人膜拜吗?但这还不是最牛的。咱们来看看剩下的第五公设。内容是:若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相交,并且在同一边的内角之和小于两个直角,则这两条直线在这一边必定相交。你一看,不对劲了吧。这个公设超级复杂,跟前面的公理和公设的简洁形式毫不搭配。更可疑的是,在长达十三卷的《几何原本》里,第五公设仅仅在第29个命题里用过一次。就好像是一个根本没必要的累赘一样。其他数学家也是这么想的。历史上曾经有很多数学家,都希望能够从前四个公设推出第五个公设来,以让欧式几何变得更加简洁。结果呢,直到两千多年后,数学家们才证明,第五公设是不可以从前四个公设证明出来的。人家欧几里德写的不是废话!在科学极为简陋的古希腊时代,欧几里德的聪明才智能干掉身后两千多年里的数学家。这种人是不是值得膜拜?更牛的还不止如此。我们想,在客观世界里,我们能找到一个严格的圆形或三角形吗?找不到。自然界里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几何图形都没有,但几何规律却又无处不在。换句话说,欧式几何囊括了复杂的自然现象,本身又是超越自然界的。因此,笛卡尔时代的知识分子,大都觉得欧式几何有一种神秘性、超然性。他们相信,这世上有一些理性就像几何学那样,是超越客观世界、高于客观世界的。欧式几何启发了那个时代的哲学家。既然咱们要搞解决人生问题的大智慧,那么像欧式几何那样,建立一套严密、规整又高于世间万物的理论体系,岂不妙哉?所以我们不难理解,那时的头一批哲学家同时还都是数学家。笛卡尔就是其中的一个。1619年11月10日晚,笛卡尔连续做了三场梦,从这梦中他得到了两个启示。第一是发明了解析几何。因为欧式几何的伟大,在笛卡尔的时代,数学家们都重视几何轻视代数。笛卡尔发明的解析几何,相当于把几何问题化为代数计算,既提高了人们的几何水平,也提高了代数的地位,说明代数和几何一样具有完美的逻辑性。特别是他的笛卡尔坐标系,直到今天我们都还在使用。第二是,笛卡尔意识到可以把欧式几何的系统应用到哲学研究上。笛卡尔想象中的哲学体系应该像欧式几何一样,先要有一些不言自明的公设。然后用演绎推理的方式推导出整个哲学世界来。笛卡尔的想法非常棒,他自己也照这模式构建了一个哲学体系,但是他做得并不好,我们简单了解一下。看不懂也没有关系,反正待会我们要批判它。笛卡尔是这么想的。他首先有了“我思故我在”这个前提对吧。然后他想,我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我是在怀疑的,这就意味着我不是完满的。因为完满的东西是不会怀疑的。但是我心中有一个完满的概念,对吧?要不我就不会意识到我是不完满的了。既然我自己是不完满的,那这个完满的概念肯定不能来自于我自己,必然来自于一个完满的事物。什么事物是完满的呢,那只能是上帝。好,现在推出这世界上有上帝了。笛卡尔又想,因为上帝是完满的,所以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那么上帝一定不会欺骗我,不会让我生活的世界都是幻觉。所以我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证明完毕。笛卡尔的这个证明看上去一点都不严谨,中间有几个步骤让人觉得怪怪的。而且他这个证明也没说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只是不让我们再陷入怀疑一切的荒谬境地中,还不具备什么建设性。但不用着急,他后面还会有很多聪明人继续完成这项工作。十二、形而上学笛卡尔的疑问关系到哲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叫做“形而上学”。我们在学校里学习马哲的时候,课本给我们的解释是“形而上学就是孤立地、一成不变地看待问题”。在课本上,“形而上学”被当成一个贬义词,说谁是形而上学,那一定是在骂他呢。我觉得课本这样做不太好。你听说过哪个学科一开始成立的时候宣称说:我们这个学科就是立志要僵化地、孤立地研究问题……那我们不就是吃饱了撑的嘛。课本里给形而上学下定义,就好像学校里调皮的孩子专拿别人的缺点起外号一样。明明人家也是一个健康、正常的孩子,但用外号叫就成了“爱哭鬼”、“小胖墩儿”。我们的课本给形而上学找的这个缺点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这么成天叫人家也不合适呀。那么形而上学的真正意思是什么呢?无论是原文还是中文翻译,它的字面意思都差不多,指的是“超脱于物理世界之上的道理”。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成,形而上学就像笛卡尔希望的那样,寻找到一个能高于客观世界,能统领一切事物的真理。形而上学的任务,大致上相当于回答“什么事物是真实存在的”、“什么知识是真实可靠的”这类问题。比如笛卡尔的怀疑,怀疑的就是“我们身外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吗”,人们要解答笛卡尔的这个怀疑论,也就是在研究形而上学的问题。您可能还有点糊涂,觉得还不太明白形而上学是怎么回事儿,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这没关系,因为接下来我们将会用很大的篇幅讨论形而上学。到后来我们会发现,即便我们关心的是“人生如何才能拥有幸福”之类非常具体的、个人化的问题,我们也必须先回答形而上学的问题。现在您先别着急,随便了解个大概意思就行了。十三、二元论此时我们可以暂缓脚步,先欣赏一下我们挖到的第一块哲学瑰宝。笛卡尔只知道自己的意识存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存在不存在。这个结论暗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他把我们讨论的世界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我们自己的心灵,一个是心灵之外的部分。这种观点就叫做“二元论”。心灵一个元,外界一个元,一共二元。这两个元是相互独立的、平等的,虽然两者之间可以互相影响,但谁也不能完全决定另一个。因为世界分成二元了,所以这两个元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就成了大问题。在后来的好几百年中,无数哲学家在“精神世界怎么才能真实反映客观世界”上花费了大量的工夫,也很难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后来有的哲学家反应过来了,直接反对二元论,认为这种划分是我们对世界的一种误解。其中一个反对二元论的学派,就是我们熟悉的唯物主义,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我们的精神世界不过是大脑生理活动的结果。换句话说,认为精神是从物质中产生的。这种观点就叫做物质一元论。当然,相应地也有唯心主义的一元论,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精神的,外面的世界不过是我自己心灵的产物罢了。我们且不讨论这种种观点的异同,我们先说说,二元论对于我们的人生有什么切实的帮助。首先一条,二元论很容易被我们接受。虽然后面的哲学家们对此有所反驳,但是从我们自己的感觉来说,把宇宙想象成自己的心灵和外部环境这两个独立的世界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二元论的作用,在于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躲避痛苦。按照二元论的观点,我们的精神世界是独立的,那么外部世界对我们的影响仅仅在于感官体验。其余的精神体验都属于我们自己的心理活动。那么,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痛苦的时候,无论什么痛苦,都可以分成两类:感官上的和精神上的。感官上的痛苦并不难忍受。我们后面还会反复强调,感官体验是相对的,快乐得到的越多,人对快乐就越不敏感,就越难以忍受痛苦。反之亦然。这就好比富翁吃上鱼翅不会觉得多快乐,但是饿汉吃一口饱饭就能感到无上幸福。所以只要不是即将死亡,忍受感官上的痛苦总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回报。当然这回报划算不划算还得再说。并且,当我们把自己的心灵想象成独立于外部世界的时候,那么感官上的痛苦就会被归为一些非常简单的精神刺激:疼痛、饥渴之类。当你集中精神专门应对它们的时候,就很容易让人觉得麻木和更容易忍受了。相对于感官的,是精神上的痛苦。这就更不可怕了,不疼不痒啊。在客观的世界里,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再牛的人都无法保证自己永不受苦。而在精神世界里,我们自己就是王。只要意志坚定,我们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自己的精神世界,而不需要外物帮助。当你把人生痛苦分成感官体验和精神体验这两类以后,你会发现,还有什么痛苦不可忍受?想象一个除了死亡之外你最害怕的东西。被囚禁?被鞭笞?被凌辱?要是殴打就来吧,肉体的疼痛总会终止,要么是你停手了,要么是我麻木了。是饥饿吗?饥饿的结果要么是死亡带来的平静,要么是一顿幸福的大餐。是羞辱?只要我的意志足够坚定,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我可以视一切为粪土。我做了我能做的,我没有理由不肯定我自己。他人的嘲笑和蔑视只存在于外界那一元,和我的精神世界无关,那么又何来凌辱之有?更进一步说,二元论能帮助我们的关键是:我们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是无敌的,而一切体验归根到底都是精神体验。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外部世界的痛苦令人恐惧,我们不得不一边使出浑身解数躲避这些痛苦,一边还要为了它们可能的到来惴惴不安。但是,外部世界并不由我们随心所欲地控制。当我们为了趋乐避苦而硬要控制外物的时候,一方面我们要承受巨大的压力(我们生活中的压力全部来源于此),一方面我们永远都会遇到失望和挫折。而在二元论的观念下,世界一分为二。无论是感官体验还是精神体验,真正承受痛苦的都是我们的精神世界,因此我们虽然仍旧可以尽力去改变外物,但在客观世界这一元里的得失其实不重要,关键是固守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一元,固守住我们获得体验的最后一关。而在这精神世界里,我们自己能完全做主,这就让人产生了很大的安全感。另外,还有一个跟二元论没关系的时间观念,可以帮助我们强化二元论的安慰效果。我们想,对人伤害最大的其实不是一时的痛苦,而是对未来痛苦的恐惧。这就像打针对于孩子来说,可怕的地方在于排队,在于来苏水味、叮叮当当的针管、胳膊上的凉意。真正的肉体疼痛与此相比微不足道。我们怕穷,并不是因为我们不能忍受粗糙的吃穿,而是因为不愿意整日生活在对贫穷的恐惧和屈辱中。我们不愿意忍受的是那种担惊受怕的状态。所以,在面对痛苦的时候,我们应该把自己的感受局限在此时一瞬,而不要顾及那些未到的痛苦。可以这么想:我们自己其实是由无数个时间瞬间组成的。我们的感受只是此一瞬的。而这一瞬的痛苦,前面从二元论的角度讨论过了,并不难忍受。至于未来尚未到的痛苦,此时并未加诸我身,对我也就没有伤害。假如我们同意人不可能拥有永远的幸福——无论如何最后还有一死呢,那么这话换个方式来说就是,未来永远都会有我们不喜欢的痛苦在等着我们,这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的。如果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对于那些此时并未伤害我、又永远不可消除的痛苦,我们就可以安之若素了。最后还要再说一句,二元论有一个痛苦解决不了,那就是我们关心的人对我们的负面评价。说白了,二元论可以让你放下压力不好好工作。但是当父母因此伤心的时候,二元论就没办法了。从二元论的角度说,他人对我们的评价和我们的精神世界无关,我们可以完全忽视。但是对于我们在乎的人,这点却没法做到。一旦做到了,我们也就成了完全不关心任何人的冷血动物。实际上,当我们在乎外人感受的时候,就相当于我们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寄托于外物。我们既不可能控制一切外物,也不可能让他人的感受总符合我们自己的意愿。因此不仅是二元论,其他自我安慰的手段,对于我们所关心的人都有些束手无策。十四、唯我论和目的论从二元论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得到唯我论。笛卡尔从怀疑一切到确信“我在”的工作都是令人信服的。但是他只停留在了这里。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只能确认我自己存在,外界的一切存在不存在我们不知道,哲学管这叫做“唯我论”。这是怀疑主义、唯心主义常常得出的一种结论,也是哲学家们非常讨厌的一种结论。因为唯我论明明在理,可是太荒谬了。哲学家们不是神仙,也要吃要喝要生存。而对于一个唯我论者来说,外部世界都不存在,那哲学家到底还吃不吃饭,喝不喝水啊?不喜欢哲学的人也常常用“唯我论”的荒谬来攻击哲学:哲学果然是个无用的学问,最后的结论还不是个笑话吗?其实不是这样。唯我论虽然很难让我们完全接受,却是一个值得认真参考的世界观。首先,和二元论一样,唯我论很难被彻底反驳掉。我们永远都可以质疑自己生活的世界是一片幻觉,或者只是一个梦。当你思考世界的时候,唯我论永远立在一旁幽幽地望着你,你挥之不去。其次,唯我论对我们的普通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他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在采用唯我论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天上地下,唯我独大,我们不用害怕任何事物,只用面对自己的内心就可以了。唯物主义者会嘲笑这是一种源自无知的幻觉。但我觉得就像有时需要虚假的艺术作品来安慰我们一样,就算在唯物主义者看来虚假的东西,对我们同样有用。电影《少林足球》里,谷德昭演的那落魄胖子在面对困难时大吼:“这都是幻觉,吓不倒我的!”这种呐喊能给人力量,不是吗?唯我论还可以和目的论结合在一起。目的论简单地说,就是认为世间万物是因为某种目的而存在的。比如“世上有苹果是为了给人吃的”。这种观念经常被基督教使用:上帝创造世界,那么上帝在设计世界的时候,自然每一项设计都带着某种目的。当然,随着神学的没落,这种目的论很容易遭到抨击。伏尔泰就讽刺说:这么说来,神创造鼻子就是为了架上眼镜啦?但目的论可以成为唯我论的好朋友。在坚持唯我论的时候,虽然我们相信自己是天下唯一的存在,但是我们还能看、能摸、能感受到世间的一切啊。即便这一切都是幻觉,那为什么要出现这些幻觉呢?假如我是这世界唯一真实存在的事物,那么很容易就想到,或许这些幻觉都是为了我才创造出来的吧。电影《楚门的世界》里,主人公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物件都是被别人布置好的。他的整个人生是一个被精心策划的电视直播节目。他拜访哪个商店,哪个商店才开始装模作样地运营。他走到哪里,哪里才会出现安排好的路人。假如我们带着唯我论的观念生活,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对于我来说,外界的一切事物,不都是等我感受到的时候才会出现吗?如果把世上的一切都想象成只为我一个人安排出来的,也可以说得通啊。没准只有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主角,其他人只是木偶、演员或者幻象。张爱玲的短篇小说《倾城之恋》里,已经是明日黄花的女主人公本想靠情场手腕俘虏男主人公,怎奈技不如人,眼看就要错失良婿。这时日军突然向香港开战。在战火中,男女主人公同生共死,得以终成眷属。此时张爱玲写道:“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段话是典型的目的论。一场仗全是为自己打的,这种话千万别随便跟人说。你要是跟愤青说,他会打你。你要是跟历史老师说,他会给你零分。你要是照着这种观念生活,没准下次打仗就把命送了。但是《倾城之恋》反而能够成为脍炙人口的名篇,正说明了唯我论能赋予人生一种特殊的美,能给予我们一个理解人生的全新视角。继续说笛卡尔。笛卡尔从小就体弱多病。他出生几天后母亲就死于肺病。笛卡尔也受到母亲的影响,生下来就不住咳嗽。当时医生都认为他没希望了,只因为一个护士坚持照顾他,他才活了下来。笛卡尔的名字“勒奈”意为“再生”,可能就和他多难的出生有关。虽然活了下来,但是笛卡尔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年轻的时候,给他看病的医生仍旧说他活不长。小时候在教会学校学习的时候,他学习好,校长还是他父亲的远房亲戚,因此笛卡尔受到了格外的照顾。校长看他身体不好,特许他可以不参加早晨的宗教仪式。从此,笛卡尔一生都保持早晨不起床、躺在床上思考问题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