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不应该献给我,应该献给那位夫人。结果就是这讨人喜欢的风度坏事儿了。也是命里该着。笛卡尔名气大了以后,敬仰他的王公贵族多了。其中有一个瑞典女王,“自以为她既然是君主,有权浪费伟人的时间”(罗素语),便邀请笛卡尔去做家庭教师。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笛卡尔一开始百般推辞,但是这位瑞典女王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甚至派了一艘军舰来接他。能得到权贵如此恩宠,对于哲学家来说倒也不是坏事,笛卡尔只好从命。然而一到瑞典王宫,笛卡尔就傻了。瑞典女王要求笛卡尔每周三天,每天早晨5点给她上课。大家可以打开世界地图看看,瑞典那地方可比东北靠北多了,跟西伯利亚一个纬度。按笛卡尔的话说,“在这个国家里,人的血也要像河水一样冻成冰”。然后笛卡尔到瑞典的时候还是冬天,然后这个女王还喜欢新鲜空气……笛卡尔本来就喜欢赖床,喜欢暖和,结果成天这么早起,在瑞典没待几个月就得了感冒,后来转成了肺炎,治疗无效就去世了。这位瑞典女王在历史上很有名,是个颇为传奇的女中豪杰。她邀请笛卡尔本是为了求学,但她没想到,她和哲学史最大的联系却是害死了哲学大师。好在我们还有后来人。十五、寒冬夜行人对于被压迫者来说,荷兰是全欧洲最幸福的地方,是科学家、哲学家和异端分子的避风港。但斯宾诺莎的故事就很讽刺了。斯宾诺莎的父辈生活在葡萄牙,那时候还属于西班牙统治,正是腓力二世不可一世的时候。腓力二世是个狂热的天主教徒,而斯宾诺莎一家却是犹太教徒。无论在新教还是天主教眼中,斯宾诺莎一家都属于异教徒。前面说了,腓力二世的西班牙对异教的迫害最为严重。斯宾诺莎的父辈受尽了苦难,一直想找个机会逃出去。终于在1588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被英国打败,西班牙的海上实力大为削弱。斯宾诺莎的父辈们得以找到一艘船,从海上逃到了荷兰。在那里,斯宾诺莎出生了。可以说,斯宾诺莎就是伴随荷兰共和国一起成长的。在荷兰,有很多同样来避难的犹太教徒,斯宾诺莎一家自然和教友们生活在一起,算是找到了组织。这本来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问题出在斯宾诺莎身上。斯宾诺莎是哲学家。哲学家就喜欢怀疑。怀疑精神和任何宗教都不对付。所以在自由之都荷兰,因为躲避迫害而聚集起来的犹太教会,却把斯宾诺莎给迫害了。不过也不全是犹太教自身的原因,还涉及基督教的压力。虽然荷兰的宗教政策甚为宽容,但毕竟整个欧洲都处于基督教的严格统治之下。在荷兰的犹太教会希望能在不违反自身教义的前提下,尽量不得罪基督教。而像斯宾诺莎这种敢于怀疑世间一切的哲学家,犹太教会很担心包容他会触怒荷兰的基督教会。另外,威尔·杜兰认为,犹太人因为多年的逃难,除了宗教外缺乏能够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的东西,所以教会重视对信条的维护也情有可原。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当时荷兰犹太教会的处境。在斯宾诺莎15岁的时候,有一个犹太年轻人写了一篇评论信仰的文章。那文章并没有严重违反犹太教义而是触犯了基督教义,犹太教会却因为担心惹怒基督教会,便强迫这名青年悔改。具体的悔改仪式是:要这个年轻人躺在教堂门口,让教徒们一个个跨过他的身体。那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年轻人,他无法忍受这种羞辱,回家开枪自杀了。这件事不可能不对斯宾诺莎产生影响,仿佛提前宣布了他继续搞哲学研究的下场。不过,犹太教会对斯宾诺莎还算宽厚。当长老发现斯宾诺莎有异端倾向的时候,并不打算严惩他,而是希望能“挽救”他。经过反复劝说不果,长老甚至答应每年给斯宾诺莎一大笔钱,只要他能妥协,哪怕是假装的都行。作出这些努力,只能说明长老太不了解斯宾诺莎了。西方哲学史两千五百多年,我们介绍的哲学家有十几位。如果把这些人按照品德排序的话,斯宾诺莎就算不能独居第一,那也绝对是并列第一的。他性格温柔,待人宽厚,但又坚强诚实,绝不可能在教会压力和金钱诱惑下违心撒谎。他拒绝了长老的提议,教会对他失去了信心,最终把他开除出教。在斯宾诺莎24岁的时候,教会宣布剥夺他的教籍。教会做得很绝,在开除斯宾诺莎的时候,还用极为恶毒的话诅咒他:“让他白天受人诅咒,夜里受人诅咒,躺下时受诅咒,起来了还受诅咒,出外去受诅咒,回进来又受诅咒……将律书中所载的一切诅咒全堆压到他的头上,普天之下都抹掉他的名字……”同时还规定任何人不许与他交谈、通信,不许阅读他的作品,不许帮助他,不许靠近他,不许和他同居一室。从此,斯宾诺莎在荷兰的地位一落千丈。人们躲避他,厌弃他。斯宾诺莎的父亲不肯收留他。父亲去世后,他姐姐又要霸占遗产。为此斯宾诺莎和姐姐打了场官司,最后他赢得了官司。但是他马上又把赢得的财产送给了姐姐。斯宾诺莎教过的学生写信骂他说:“你是世间可悲可怜的小人,而且是供蛆虫享用的尸骸和养料。”还有一次,一个狂热的教徒试图刺杀他,幸亏他躲避及时才免去一死。后来斯宾诺莎的著作《神学政治论》匿名发表,刚发表立刻就进了天主教会的《禁书目录》,而且人们很快搞清楚了作者的身份。书中违反教义的言论受到了暴风雨般的攻击,有人说这本书是“一个叛逆的犹太人和魔鬼在地狱中杜撰而成的”。舆论的压力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出版四年之后,荷兰政府不得不宣布禁止散布与发售这本书。用18世纪的作家莱辛的话来说:“人们谈到斯宾诺莎,就好像他是一条死狗。”这种种遭遇足以摧毁一个人,或把一个温厚的人变得暴虐厌世。但当一个人找到自己的哲学答案以后,他是不会被摧毁的。贫困的斯宾诺莎放弃了遗产,一个人搬到了荷兰的海牙,以磨光学镜片为生。他终身未婚。有一个不可靠的说法,说斯宾诺莎喜欢过他拉丁文老师的女儿,另一个同学则用一条珍珠项链夺走了女孩的心,但是最终也没跟那女孩结婚。磨镜片的收入很少,斯宾诺莎一生清贫,晚年虽然出了名,却仍旧保持着清苦的生活。曾经有位阿姆斯特丹的富商愿意资助斯宾诺莎,被他拒绝了。后来富商临终时要把全部遗产都送给斯宾诺莎,斯宾诺莎说服他把钱财送给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很感激斯宾诺莎,送了他一笔钱,确实缺钱的斯宾诺莎终于收了,但只要了这笔钱中的一部分。斯宾诺莎也有结交权贵的机会。在他出名以后,普鲁士选帝侯曾经邀请他去讲学,说只要他讲学的内容别触犯宗教信条就行。讲学的待遇很优厚,但是斯宾诺莎犹豫了六个星期,最后还是拒绝了。他回答说,我不知道怎么把握才能不触犯宗教信条。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还暗示过斯宾诺莎,只要他声明下一本书献给路易十四,就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养老年金。斯宾诺莎却回答说,我的确需要金钱,但“我只将我的著作献给真理”。这不可能是故作清高,因为他确实穷。斯宾诺莎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和笛卡尔很像,斯宾诺莎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且斯宾诺莎也从母亲那里遗传到了肺病。更危险的是,常年打磨镜片使斯宾诺莎吸入了过多的粉尘,再加上生活清苦,在拒绝了路易十四之后的第4年,斯宾诺莎便在贫病交加中去世,只有45岁。如果我们是在写一篇学生作文,那么写到这里,我们应该赞美斯宾诺莎的美好品质,为我们自己的庸俗人生暗自羞愧。但我们这本书的主题不是求善而是求真。所以更应该引起我们兴趣的是:在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下,斯宾诺莎是靠着什么样的哲学信念,才得以保持宽厚的性格和平静的心情呢?我们慢慢来。首先,斯宾诺莎是笛卡尔的继承者。我们说过,笛卡尔有一个很棒的想法,就是按照欧式几何的模式来建立哲学体系。具体来说,就是先找出一些不言自明的公设,再按照演绎推理的方法,以这些公设为基础建立整个哲学。笛卡尔想法不错,具体工作却做得不太好。而斯宾诺莎则完美地实现了这个想法。斯宾诺莎最有影响的著作叫《伦理学》,在他去世后才发表。这本书的全称是《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看明白了吗?用几何去证伦理学(伦理学也是哲学研究的一部分),这不完全就是笛卡尔设计的路数吗?等翻开这书,你肯定就崩溃了。书里完全没有一点口语,上来就这种形式:定义1:××公理2:××后面则类似于:命题19:因为××(根据公理1)乃是××(根据定义12),所以(根据命题6)××。此证。完全就是一本数学书。如果没有强悍的逻辑思维,根本没办法看明白。我们来看看斯宾诺莎到底说了些什么。另外再剧透一句,鉴于后人对斯宾诺莎的批判,斯宾诺莎具体说了什么,其实对我们普通人并不重要。这里介绍他的学说主要是因为他的思路挺有趣的。所以如果看不明白也没有关系,可以跳到下一段。我们开说吧。第一步,要找到公设对吧。笛卡尔把一切都怀疑了,我们就必须找到一个绝对存在的、不可能被怀疑的东西作为公设。既然这个东西绝对存在,那么它肯定不能依赖别的物体存在。斯宾诺莎把这种东西称作“实体”。实体的特征是,这东西自己就能证明自己,不依赖外物存在。这意味着,外物也不可能摧毁实体。否则的话,实体的存在就要依赖于“外物不去摧毁实体”,等于还是依赖于外物了,对吧。既然实体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外物也不能摧毁它,那么实体肯定是永远存在的。用类似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证明出,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是不可分的,是善的。如果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那么这就等于在说,世间万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体的一部分。因为只是一部分,所以是不完美的一部分。这么一个永恒的、无限的、唯一的、不可分的东西,你想到了什么?就是神嘛。斯宾诺莎就是这么想的。因为实体是无限的,如果有上帝的话,那么它一定是实体本身,不可能不是实体。用个通俗点的例子说,如果上帝不是实体,上帝又无所不能,上帝不就可以改变实体了吗?又和实体的定义不符了。所以,斯宾诺莎承认上帝,但他心目中的上帝不是基督教或者犹太教中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实体。当然,这种结论肯定会遭到宗教迫害了。然而我们也可以理解,斯宾诺莎的世界观能给他带来强大的信念。简单地说,世间万物皆为上帝,我自己也为上帝的一部分,那么我与上帝同在,自然充满无限的力量。其他人即便与我作对,他们也是上帝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也都是上帝的意志(这点和基督教是相同的)。所以无论外人如何对我,我都应该坦然接受。复杂地说,实体永远存在,我属于实体,那么我也可以永远存在。即便肉体消失了,我也是实体的一部分。而且我和世间万物都是一体的。从这个设想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无限的力量和安全感,也就什么都不怕了。再者,实体是善的,作为实体一部分的事物,即便单独看是邪恶丑陋的,它本身也是为了善的目的而存在,也是善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多么丑恶的现象,我们都应该宽容接受。斯宾诺莎的学说大致如此。顺便一说,这种人和万物一体的观点在中国哲学里很常见。很多学派都追求“天人合一”,比如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北宋儒学家张载更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一体的,所以我们侍奉父母,友爱别人,就相当于爱整个宇宙了。当然,按照我们普通人的观点来看,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很难从感性上理解。但其实这世界观离科学世界并不远。著名科幻小说家阿西莫夫写过一套史诗巨著《基地》。在后几本小说里,阿西莫夫构建了一个神奇的星球。在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动物、植物甚至一草一木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大家共享相同的意识、记忆、感情和感觉。星球上的生物个体死亡以后,组成该生物的原子会最终变成星球上其他生物和物体的一部分。所以这个星球上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死亡,只有各种物体之间的转化。意识是全星球物体共享,因此也不会消失。阿西莫夫的这个设想可能来自于曾经在科学界流行一时的“盖娅假说”,认为地球是一个生命体,能够自动调节地球的环境,为生物创造生活条件。对于这个假说本身,我个人觉得不靠谱。但是阿西莫夫笔下的这个世界描写细致,设定合理,让人觉得非常真实。起码在逻辑上,这个世界有存在的可能。当然,阿西莫夫描写的世界和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有一定的区别。斯宾诺莎的哲学指的就是我们自己生活的世界,而不是什么外星。但阿西莫夫可以帮助我们从感性上想象斯宾诺莎的设想,让我们想象,如果世界像斯宾诺莎说的那样是一个实体,那是种什么感觉。哲学史上有个不难理解的现象,生活越是困苦的哲学家,他的学说就越关注个人幸福。反之生活富足的哲学家,学说更容易脱离现实。斯宾诺莎就是典型的前者。当斯宾诺莎意识到自己的幸福应该通过理性思考来追求的时候,他发现,在得出最终答案之前还需要很长时间。那么在这段时间里,自己该怎么生活呢?他总结了几个可以暂时执行的守则,大意是:第一,说话要尽量让别人明白,只要别人对我们的要求不会影响我们实现自己的目标(比如求知),那就尽量满足。第二,只享受为保持健康所必需的生活乐趣。第三,只求取为生活和健康所必需的金钱。这些生活准则并非出于斯宾诺莎的哲学思考,而是他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一个立志求知者的身份思考出来的。这些结论平实朴素,完全就是心灵鸡汤的标准素材。所以,不妨参考下吧。在斯宾诺莎时代,哲学有一个非常光明的前途。按照笛卡尔的设计,斯宾诺莎把哲学研究推上了一条井然有序的道路。其他的哲学家可以像做数学研究那样,发明新的体系,创造新的定理,或者按照逻辑规则修改、补充前人的成果。那么哲学成果也必然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接近真理。人类找到哲学的终极答案不过就是时间问题了。但是,有人不服。不服?这胆子也太大了吧?要知道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观点,可是有全体数学家当后盾的。谁这么大胆,敢反对数学家?嗯……是科学家们。十六、二虎相争为什么科学家会反对数学家呢?当然,科学家并不排斥数学,搞科学研究怎么可能不用数学呢。然而在科学家看来,数学只是一个工具,而不是真理。这就好比尺子一样,科学家必须用尺子来观测自然,但尺子本身不代表任何东西,尺子上的刻度、单位都是人为规定的。我们完全可以换用带有另一套单位的尺子,也不影响任何科学结论。那科学家们是靠什么搞研究的呢?靠归纳法。这应该归功于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的培根,一位和笛卡尔同时代的知识分子。在培根之前的时代,人们虽然也在研究自然世界,但是很多人并不注重客观试验。他们讨论理论,关心的是什么理论更完美、更简洁、感觉上更舒服。比如天文学。从古希腊到经院哲学时代,大部分人都相信星球的运行轨道是正圆,星球作的是匀速运动。理由仅仅是,正圆是几何里最“完美”的图形,匀速最“自然”。那时人们在辩论的时候常常说“你这个解释在数学上是不对称的,不完美的,看我这个更和谐更美”或者“亚里士多德说世界是什么什么样的,你看我的模型可以把亚里士多德的解释推广到全宇宙”。完全是一副清谈的做派。这很像中国古人的科学研究,什么事实都不讲,上来就引经据典,谁把经典引用得最雄辩,谁就正确。这怎么可能发展出真正的科学呢?因此培根强调要重视事实。而在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科学知识,就要靠归纳法了。归纳法的意思是,人们通过观察个别的现象,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比如人观察到,每一次把石头扔出去,最后石头总要落地。那么他就能总结出“空中的石头总会落地”这么条规律来。事实上,我们今天取得的所有科学成就,都是综合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推理的结果。举个例子。科学家先观察到某些现象(比如木头一点就着),假设出一条科学规律来(是高温引起木头燃烧吗)。然后用演绎推理从这个假设中得到一些推论(那么烧红的烙铁虽然没有火苗,也应该能点燃木头),再根据这些推论去做试验,看试验结果是不是符合假设的理论(哇,果然点燃了)。然后科学家就可以写篇《论木头燃烧的原因》发表了。这套科学方法里既有归纳法,也有演绎推理,但基础、起关键作用的是归纳法。科学家们“轻视”演绎推理,关键在于,科学家们发现演绎推理有一个巨大的缺陷。这个缺陷就是,演绎推理不可能给我们带来任何新的知识。数学理论,比如欧式几何,都是先想出一些公设,然后就靠纯粹的演绎推理来得出其他内容。但是推理是等价的,所以推理得出的内容其实都包含在它的条件里了。换句话说,一本《几何原本》的全部知识其实就是最开始的那几条公设和公理,后面厚厚的十三卷内容不过是在不断用其他的形式去重复那些公设和公理罢了。而科学的任务是探索自然界,获取新知识,毫无疑问,数学是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的。归纳法是科学家们的唯一选择。对于哲学事业,数学方法就更危险了。笛卡尔他们研究哲学,不都先要公设吗。问题是这公设它有什么根据吗?斯宾诺莎说世上存在实体,你能做一实验给我证明吗?说白了,笛卡尔和斯宾诺莎构建的哲学世界,整个学说不过只是那几句公设,而这几句公设还没什么根据!我们说了,研究哲学的原则是避免独断论,但数学家这不就陷入独断论中了吗?对于这一点,笛卡尔时代的哲学家们可能还不同意。因为他们觉得,欧式几何的权威无人能敌,是不可撼动的真理,所以欧式几何的公理和公设并不是欧几里德的想当然,而是必然真理(你能想象平行线相交吗)。欧式几何的成功给笛卡尔那样的哲学家们以信心,认为也可以在哲学领域里找到类似欧式几何那样绝对正确的公设。然而几百年后,数学家们发现了公设体系完全不同的非欧几何,而且还正好用在了相对论上。这正说明了,欧式几何并非是宇宙中唯一的真理,只不过是人类用来描述自然的工具而已。对于科学家们来说,数学是通向真理的桥梁,但不是真理本身。这意味着,数学派的哲学家们创造的不过是能用来衡量世界、随便可以用其他系统来代替的尺子,而他们却把这些尺子当做了世界的真相。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在笛卡尔的时代还没有非欧几何,所以数学家们的底气还很足。第一个向数学家发起挑战的科学派哲学家叫洛克。洛克是个公务员,还是个医生。而且他的医术很高明,这使得他在贵族中很受欢迎。洛克精通医术,自然是科学家这边儿的。洛克具备了一个合格科学家应有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所以一瞧见笛卡尔的观点就觉得浑身不爽。笛卡尔说什么从“我怀疑”就可以推出这世上有上帝。洛克觉得这真是胡说八道。洛克说,人的内心就是一块“白板”,什么都没有,人的思想都是靠后天学来的。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号称的那些公设,全都是无根之木,信口胡说而已。笛卡尔说人的心中天生就有上帝的概念,洛克说这不对,在有些原始部落人的心里就没这种观念。逻辑、理性这些东西原始人也很少提,也不能说是人先天就有的。洛克也承认人有一些本能是天生的,比如直觉之类。但洛克认为,这些本能就和动物捕食、生存的本能一样,是一种生理、心理上的习惯而已,并不是什么比客观世界高一等的理性,更不可能由此建立起一个哲学世界来。洛克说的也挺有理,是吧。顺便一说,洛克在政治上的贡献也很大。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在皇权当道的时代就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等概念。他的理论影响深远,连美国宪法的制定都和他的理论有关系。因此可以想象,洛克的哲学观点带有一部分政治原因。他是自由主义者嘛,最痛恨独裁。所以洛克认为,如果像笛卡尔等人所说的,有一些真理是不言自明、人先天就有的,那么这种观点可能会被独裁者利用。独裁者可以给人民灌输有利于自己统治的信仰,使人民不懂得觉醒。无根之木——科学派对数学派的攻击非常准确。然而数学派并没有含糊,他们也找到了科学派的弱点。这个弱点就是,科学派没法保证结论的可靠性。这不扯呢吗?这世上要是科学不可靠,还有啥是可靠的呢?数学家们自有道理。数学家们提出来:归纳法永远都只能立足于有限的事实之上,而不可能把所有的现实全部实验一遍。比如你说“空中的石子一定落地”,那你试验过全宇宙古往今来的所有石子吗?你只是观察了一部分石子,就得出了这个结论。所以,科学得出的真理顶多是一种概率真理。科学家不断做实验,顶多是把科学理论正确的概率提高了一点,却永远不能保证科学理论绝对正确(而且在20世纪30年代,波普尔认为,用归纳法得到的结论是根本没有概率可言的)。用白话说,假设人类已经做过十亿次物理实验都证明牛顿是正确的,但反对者还可以问,你怎么能保证第十亿零一次的实验还是正确的呢?当然,有人可能觉得这种反问是抬杠。很多科学家都不在乎这种质疑。我们今天已有的科学成就已经证明了归纳法的强大威力,光抬杠有什么意思呢?所以科学派也挺理直气壮的。洛克的学说给当时的哲学界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原本数学家一枝独秀的哲学界,变成了数学科学双雄争霸的场面。由于这场争论是哲学界的一件大事,所以哲学家们给这两派学说分别起了名字。笛卡尔、斯宾诺莎代表的数学家派,被称为“理性主义”。在归纳法里,最重要的是实验数据,是观测结果,它们是科学理论的基础和证据。这些东西可以用一个词来统称:“经验”。所以洛克代表的科学家派被称为“经验主义”。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我们这本书里,会多次用到“经验主义”这个词,它一律指的是我们刚刚说的这意思,而不是日常生活中的“教条主义”、“办事只靠过去经验,不懂得变通”的意思。大家不要搞混了。为了能记得更有条理,我们简单总结一下这两派学说的异同:理论名称: 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代表人物: 数学家 科学家研究方法: 演绎推理 归纳法优点: 严谨 产生新的知识缺点: 不产生新的知识,结论不能保证绝对正确,公设未必可靠 永远有出错的可能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描述这两个学派的特点。假如哲学是一个通向终极真理的巴别塔的话,那么理性主义者们的塔高耸入云,每搭建一次,都似乎马上可以触摸到天堂。但是这座塔的根基却是几根破木头,经验主义者们经常溜达过来,随便踹上几脚,这座塔就塌了。经验主义者们不同,他们的塔盖得极为结实。但是由于能力有限,他们只能零零散散地在各地建造一些矮塔,这些塔既连不到一块,又没法盖得很高。因此经验主义者们的塔虽然结实,却根本没法满足人类的要求,盖得再多也没有用①。好热闹的赶紧搬板凳,来看看这两派是怎么争论的吧。十七、特立独行上回我们讲到了经验主义的掌门人洛克,率先撑起了挑战理性主义的大旗。笛卡尔等理性主义者们开始还挺纳闷呢。他们想啊,我们这套哲学都是欧洲最牛的数学家、知识分子搞的,这是什么人啊,敢挑战我们?结果他们一看洛克的国籍,就都释然了。哦,原来是个英国人啊。英国人怎么地了?假如我们翻开英国的学术史,就会发现,这简直就是“跟欧洲大陆对着干史”。英国人和欧洲大陆不一致是有传统的。就说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的分歧,其实可以上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分歧。他们俩对世界的看法就不一样。一个重视心灵理性,一个重视现实经验。以“人”这个概念为例:柏拉图说,“人”这个概念比“张三李四”这些具体的人更真实。“张三李四”生了又死,来去不定,只有“人”这个概念是恒久的。亚里士多德则说,“张三李四”是具体的,我们看得见摸得着。而“人”这个概念,完全是我们看过了这么多具体的人,然后在脑子中产生的。所以真实存在的是具体的事物,不是概念。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但是观点和柏拉图满拧,为此亚里士多德还说了一句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你可以把这句话理解成亚里士多德对真理的浓浓爱意。但你也可以理解成:“有理就说理,别拿辈分压我!”到了经院哲学时期,英国就开始和欧洲大陆神学家们不一样了。大陆神学家继承的是柏拉图,英国神学家继承的是亚里士多德,也是一顿吵架。到了笛卡尔时代就顺理成章地演变成了,大陆哲学家大都是理性主义者,英国哲学家大都是经验主义者。如果不怕被指责为牵强的话,我们还可以说,重视个别经验、对独断论充满警惕之心的经验主义,是英国人古板的民族性格的体现。而试图从万物根本一劳永逸地建立一个大一统理论的理性主义,正是荷兰和法国浪漫精神的代表。我个人以为,英国之所以总和欧洲大陆不同,是因为中间隔了一道海。虽然不算太远,可终究什么事都得坐船来回,因此英国就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比如宗教改革的时候,英国国王和天主教会有了矛盾。但英国国王也没投向日内瓦,而是宣布英国的基督教改名圣公会,英国国王自己当圣公会的最高统治者,这在欧洲大陆上是没有的,只有英国能搞。再比如,荷兰是当时欧洲最自由的地方吧。其实英国也比较自由。当时的欧洲大陆里,民事法庭可以用刑罚逼供。而英国规定,只有特殊法庭才能用刑。所以,英国也吸引了一批哲学家和科学家,拥有很强的学术实力。话说英国和荷兰除了哲学观点上的不同外,还存在着政治矛盾。在腓力二世时代,英国与荷兰有着共同的敌人西班牙。荷兰独立以后不是还找过英国人来当国王吗,两国关系算是不错。西班牙“无敌舰队”灭亡以后,最受惠的就是英国与荷兰。英国和“无敌舰队”大战,为的就是争抢海上贸易的利益。而我们说了,荷兰是航海业发达的商业国家,所以也搭上了大西洋畅通无阻的顺风。有趣的是,先得势的是弱小的荷兰。经过快速的发展,荷兰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广阔的殖民地和最强大的航海运输能力,人送称号“海上马车夫”,而且还一度是英国最大的债权国。英国当然不爽了,好不容易打败西班牙,结果让荷兰捡了便宜。而且荷兰比西班牙弱小得多,又是新生国家,自然没理由对它客气。在洛克19岁的时候,英国宣布禁止荷兰参与英国的海上贸易。转年两个国家就开始打海战了。所以我们可以八卦地说,英国经验主义者对笛卡尔、斯宾诺莎这两个荷兰理性主义者的战争,可以算是英荷矛盾延伸的一部分。不久之后,大不列颠将成为统治全世界的“日不落帝国”,在哲学研究上,怎么能落败于小小的荷兰呢?给理性主义者来了一个下马威的洛克,器宇轩昂地站在泰晤士河的入海口,遥指海峡对岸大喝一声:还——有——谁——对岸还真有人接招,他叫莱布尼兹。像笛卡尔一样,莱布尼兹也是一位数学家,而且还是一个神童。说到这里,有一个有趣的小规律:数学家里特别容易出神童。除了莱布尼兹外,帕斯卡、高斯、欧拉、拉格朗日、哈密顿、冯·诺依曼、伽罗瓦、维纳,还有当代的陶哲轩,这一长串数学家全是各种神童,什么3岁解开世界难题啦,10岁大学毕业啦,随便哪个人的故事都是一个传奇。相比之下,其他行业里出神童的比例似乎没有这么高。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数学既不像文科那样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也不像物理、化学那样需要实验数据,所以最容易体现出少年的天才头脑来。我们来看莱布尼兹怎么天才来着。拉丁文对大部分欧洲人来说都属于外语,是知识分子才用的学术语言。而莱布尼兹12岁就拿本儿拉丁文的书自己搁那儿自学。他老师一看,这孩子太变态了,不许莱布尼兹看这些书,说这些书还不适合他。幸亏有一位大人物正好路过,见到这种情形后对莱布尼兹大为赞赏,把那老师给批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