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人们认为火山是地狱的入口——从感官上讲,这挺有说服力的。当时欧洲最高的活火山由于地质运动,火山口变大了。教皇就吓唬人说,这是因为世界上有罪的人太多了,得把入口弄大一点儿才能容得下他们。另一个在当时非常有名的传教士更吓人。他说人世间被定罪的人和得救的人的比例是十万比一。要按这比例,咱们今天最大的城市里全市也就一百来人能上天堂,比春运票难买多了。那个传教士还说,下地狱的人会受到多久的惩罚呢?如果我们数海边的细沙,或自亚当以来所有人类及野兽身上的毛发,而以每粒沙或每一根毛发比做每一年的苦刑,则其所代表的时间幅度,只不过是受难者整个悲惨历程中开始的一刹那而已。这比喻让人想起了佛教里的地狱,也是把受刑时间说得极长,比如人间多少年才等于地狱里的一天,上面一层地狱的多少年又等于下层地狱的一天,等等。总之,都是极力地夸张,以至于直接的数字不够用了,必须连用好几个乘法才行。教会还垄断了教育产业。“大学”的概念就是在中世纪出现的。这时候就有“牛津大学”、“巴黎大学”了。然而这时的大学和充满学术自由的现代大学完全不一样。此时的大学都是教会学校,老师是神甫,学的是神学。所以当时有文化的人都得先经过宗教思想的灌输,这就进一步加强了教会的统治。随着教会势力的增大,教会的世俗权力也相应增加。到13世纪的时候,属于教会财产的土地已经占了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此时听教会的话不仅会上天堂,也会获得世俗世界的地位和身份了。罗马教会的鼎盛时期,欧洲国王登基都要到罗马让教皇册封。教会最牛的一招叫做“绝罚”(也称做“破门”)。一听这名字就很猛吧,意思是,永远开除教籍,你不是基督教的人了,而且还是全体基督徒的敌人。教皇用这招对付过好几任不听话的国王。因为国王手下的封建领主以及其他国王也担心自己能不能上天堂。虽然国王能给他们金钱和地位,但是远没有上天堂这事重要。所以当教会的命令和国王的命令互相矛盾的时候,欧洲人更愿意听教会的话。偏偏欧洲的封建制度和中国不同,国王的实际权力很小,封建领主的产业和军队,国王不能直接控制,所谓“仆人的仆人不是我的仆人”。当国王失去势力的时候,手下很容易就能反叛他。那时,哪个国王被“绝罚”,马上全欧洲的国家,包括这个国王自己的手下,都会起来反叛他。因此国王也不得不向教会低头。所以,虽然在名义上基督教侍奉上帝,是出世的,连一支军队都没有。但实际上教会却是当时全欧洲最有实力的组织,比所有的国王都牛。顺便一说,有趣的是,西方人在谈论中国文化的时候,常常要把儒家当做一门宗教。我觉得这是因为西方人从他们的历史经验上看,觉得一个封建国家没有一种全民信仰、被官方接受的宗教实在是不可思议,就跟咱们觉得他们的教皇能指挥国王不可思议一样。不少西方人生硬地把各种宗教特征安在儒家文化上。比如看见中国人祭孔祭祖,就说“儒教”不也有神灵崇拜吗?其实呢,虽然咱们也有“儒教”这说法,但和西方人概念里的宗教大不一样。中国人拜孔子,是普通的崇拜,并不是当神佛信仰。对于其他神仙中国人也不够虔诚。中国人过年敢用麦芽糖去封灶王爷的嘴,感觉灶王爷就跟胡同口那个见谁都打招呼、一下雨就满街喊收衣服的居委会大爷似的,哪有半点上帝的神圣感啊。中国民间还有“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之类的俗语,直接拿神灵调侃了。中国的市井小说就更猛了。《红楼梦》里,度化顽石的是一僧一道,两人一起行动,一起施法,也不怕俩法术打架。《水浒传》里,和尚老道拜了把子一起去砍人。《西游记》里,道教的玉皇大帝遇到危险叫佛教的如来佛祖过来帮忙,道教的弟子孙悟空被压了五百年后就跟佛教的和尚取经去了,而且半路打不过妖怪了,有时找道教要救兵,有时找佛教要救兵。还有一好玩的事,中国民间小说,包括《红楼梦》里,常让道士见面的时候说“无量寿佛”。要知道,“无量寿佛”就是“阿弥陀佛”的别称,是佛教神灵的名字,到了中国老百姓手里全都乱套了。这要让中世纪的西方人知道早就崩溃了:这里面写的都是你们的神灵啊,有你们这么不严肃的吗?在中世纪,你让一本书里除了上帝外再有一个别的神试试,不够放火刑架上烧个十遍八遍的。为了避免类似《西游记》的可怕图书出现,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建立了强大的宗教裁判所,监视着欧洲人民的一举一动。在大家的印象里,宗教裁判所是个很黑暗的组织,可以随便抓人、施加酷刑,还喜欢用火刑烧人。但我要告诉大家,这些都是错的。从理论上讲,宗教裁判所没有迫害、处罚、监禁、杀死过任何一个犯人。因为宗教裁判所是很爱惜名声的。最早裁判所的审讯确实不可以用刑。爱和宽恕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嘛。当年耶稣面对杀戮都毫不反抗,基督徒们怎么能乱用暴力呢?但是后来教皇亚历山大四世出台了一个有趣的命令,允许审判官们互相宽恕对方的用刑行为。意思是,咱俩不都不能用刑吗,没事儿,我允许你用刑,你允许我用刑,咱俩瞬间就都合法了。此例一开,很快宗教审判中就增加了水灌、火烤、撕扯人身体等残酷的刑罚①。乃至后来有的犯人看了刑具就直接招了,堪比《红岩》里的渣滓洞。教皇也曾经要求用刑“应以一次为限”。但是有的审讯官们将此理解为“一次审讯用一次”,所以打够了一顿以后,再审问几句,然后就可以再次用刑了,实际上等于没有限制。当然裁判所也知道用刑出来的供词不可靠。出于对案件负责的考虑,犯人在招供三小时后,被要求重新招供,看看是不是仍旧认罪。你猜,如果犯人这次不认罪了怎么着?还是打。你说裁判所这不是自己跟自己折腾着玩吗……但是光逼出来供词裁判所还不满意,为了给自己遮羞,犯人的认罪书必须写成“自愿招供”。——是你自愿认罪的,我可没强迫你哟。最好笑的是定罪之后的刑罚。教会不想担上惩罚犯人的名声,要判人监禁的时候,就要求犯人“必须自己进入为其准备的监狱,并使其成为其永久的家”。——是你自愿进去的,我可没囚禁你哟。如果犯人再不听话呢,那裁判所就把犯人交给当地政府,让他们去执行监禁等惩罚。——是政府判你的,和我没关系哟。然后教会还有一个说法——“教会远离血腥”,所以教会不能杀人,把犯人扔给当地政府处罚的时候还要警告官吏,要避免犯人“所有流血及危及生命的可能”。但教会又顺口说了一句,咦,好像火刑不会流血耶。所以你知道为什么宗教裁判所的极刑都是火刑了吧。这样一来,从头到尾,宗教裁判所在文件上,确实和酷刑、暴力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他们是中世纪最有权力、最恐怖的暴力执法者。在那个时代,欧洲的每个人都面临着如下的环境:首先,身边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告发你是异端分子。教会经常到各地去布告宣传,鼓励人们检举异端分子,检举有奖,知情不报有罪。教会还会手把手地教人们怎么去分辨异端,怎么偷偷搜集他们的证据。然后,只要有人告发,裁判所就可以逮捕你。你可能要在环境恶劣的牢房里惶恐不安地等上几个月到几年,才能等来审讯。审讯的时候,你不知道自己被指控了什么罪名,不知道是谁检举的你,不知道证人是谁,不知道法官的姓名和身份。你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号称“上帝的猎狗”的裁判官事先精心准备的、一大堆带着陷阱的问题。当然还有各种酷刑。此时,只要有两个证人——孩童也行,罪犯也行,甚至神经病也行——证明你有罪,你就有罪了。儿女可以给父亲作证,妻子可以给丈夫作证。但是,只能说对被告不利的证词,不能说有利的。审判期间,不许联系亲朋好友。如果有人为你辩护,以异端罪论处。想减轻罪行吗?可以,裁判所会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去检举出更多的异端分子。这一招彻底把这个行业变成了传销,只不过他们要的不是钱,而是良心与鲜血。最后,当裁判所认为你失去了检举他人的价值后,就会判罚了。最轻的惩罚是祷告恕罪,常常是终身的,每年必须到指定的几十所教堂签名盖章,每次盖章可能还会伴随着鞭笞。有的人被要求终身穿戴有明显标志的衣服和十字架,一生都会被别人歧视。更重的刑罚是监禁。很多人会被判终身监禁。监狱的条件各不相同②。有的监牢非常窄小,没有窗户,只在房顶开一个小口,食物从房顶上递下来。——好吧,我说错了,这根本就是一口井。难以想象在这样的监牢里过一辈子是什么感觉。此外,也有流放、苦役、鞭笞等刑罚,不细说了。最后,少数顽固不化的人会被施以火刑。再附加一条,大部分异端分子还要被没收财产,有时还包括后代的财产。这些财产常常被教会、当地政府瓜分,因此所有参与审判的人都有很大的动力去给有钱人定罪。这是个人人噤若寒蝉的时代。谁能想到,击败这恐怖统治的,竟然是一个出身贫寒、一无所有的书生。除了哲学之外,他别无所用。八、信仰与反叛马丁·路德是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作为神学院学生、拥有神学博士学位的人,他的工作是思考。思考就必须怀疑。一般的学者怀疑怀疑经院哲学家们提出的论题也就算了,路德偏偏要去怀疑罗马教皇的权威。有了苏格拉底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靠书生写写文章是改变不了什么的。事实上,路德之前也有人质疑过罗马教会的权威,但大都被教会连人带书一把火烧了。路德之所以没被迫害,还能靠一支笔开创出一个新世纪,是因为他正好站在了时代浪尖上,以至于他的檄文一贴出来,从老百姓到贵族都欢迎他。再多说一句,哲学家比社会运动家更幸福的地方就在这里了。哲学家不需要时代大浪,只要他自己有所心得,把心得写下来,保存下来就可以了。这在有了造纸术和印刷术以后难度就更小了。而路德这样的社会运动家,光有思想没有用,更像是时代选择了他们,而不是他们选择了时代。我们还得再花点时间描述一下,选择了路德的时代是什么样子。那时基督教会上下,不少人都热衷于赚钱敛财。原因之一是有些教士是世俗贵族转行过来的,把奢靡之风也带了来。后来有些教士的生活已经和王公贵族没什么区别了。那个年代的作家伊拉斯谟曾说:“许多男、女修道院与公共妓院,无甚差异。”他可真够敢说的。公平地说,在教义的指导下,仍有数量可观的教士坚持清贫生活。但是拦不住宗教仪式越来越奢华,即便是安贫乐道的教士,在面对信徒的时候也不得不使用装饰华丽的衣物器具。还有更多的钱花在了兴修教堂上。我们看外国电影可以发现,在小镇上,教堂的用处特别大。举行仪式要用教堂,开会要用教堂,避难也要用教堂。这不仅是因为教堂的神圣性,也是因为教堂常常是一个地区质量最好、规模最大的建筑。很多基督徒都舍得在教堂上花钱。教堂拼了命往好里盖,以至于一个教堂盖上几十年那是常有的事。随便举几个著名教堂的修建时间:圣彼得大教堂(重建):120年巴黎圣母院大教堂:182年比萨大教堂:287年科隆大教堂:632年还有一个西班牙的圣家族大教堂,又叫圣家赎罪堂,从1884年开始造,直到今天还没造好。现在还有一堆吊车工人在那儿使劲盖呢。这些教堂都堪称人类最高艺术水平的集合,不仅建筑宏伟,而且装饰美轮美奂,常常用大量的黄金、宝石装饰。另一方面在大航海时代之前,欧洲人其实挺穷的,且不说还一直打十字军战争呢。中国隋朝举国之力修个大运河都能把国家修穷了,何况欧洲人遍地而起的豪华教堂。这些宗教事业都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这么大的耗费,唯一的办法是从教徒身上出了。反正教会有无上的权力,很快,教会就有了一大堆增加收入的办法。《圣经》里多次提到,教徒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出来。有了《圣经》当靠山,教会便理直气壮地制定了“什一税”,欧洲百姓十分之一的收入都要上交给教会。当各种主教或者修道院院长去世以后,他们的私人财产也归教皇所有。另外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费,以至于后来教会的税收远超于政府。比如1252年,英格兰全国贡献给教皇的财产是贡献给皇室的三倍。在中世纪,百姓将遗产的一部分捐给教会本来就是世俗习惯。而且那时候除了神甫外很少有人会写字,所以遗嘱多是神甫立的。后来教皇又干脆下令只有神甫在场所立的遗嘱才能有效,这就进一步垄断了立遗嘱事业。在神甫的劝导下,不少百姓把全部遗产都赠给了教会。教会还制定了大量的禁令,从贵族怎么能当皇帝到平民该怎么结婚,无所不包。但同时教皇有赦免一切禁令的权力,这也变成了牟取暴利的手段。甚至在咱们的历史上常作为政权没落标志的卖官制度,教会后来也开始干了。这些措施搞得教会铜臭味实在是太重,以至于教皇庇护二世在即位前都说:在罗马一切都有行情出卖,没有钱便办不通。另外还有著名的赎罪券。基督教说每个人都有原罪,再加上出生以后犯的罪,这些都阻止人上天堂。按照基督教义,信徒本应该通过虔诚信仰、多行善举来减轻自己的罪。而在中世纪,只要掏钱购买赎罪券就可以了。可以想象,在各种致富手段中,赎罪券最行之有效,也最容易受到指责。这就像我们今天遇到一些大款,平时自私悭啬无恶不作,等一进到庙里就豪爽地咣咣扔钱,以为把他们做尽恶事换来的钱里的一小部分捐给神佛,就可以换来幸福平安,保佑他们能做更多的恶事以便赚更多的钱。你说这不是胡扯吗?你以为神佛是黑社会啊,交了钱就保护你。赎罪券卖到后来也是这意思。而且最让百姓受不了的,是那些关系到日常生活的宗教活动后来也要收费了,比如每个普通人都需要做的弥撒。以至于贫苦者支付不起费用,便得不到应有的宗教祝福。这种情形连哥伦布都看不下去了,他曾说:“凡拥有金钱者,就具有使灵魂进入天堂的权力。”基督教原本是贫穷者的宗教。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哪怕这句话可以解释成别的意思(很多神学家都试图重新解释这句话),退一步说,就算富人也能进天堂吧,但也不能变成只有富人才进,穷人不让进啊。如此和教义明显悖逆的行径,怎么能不引起信徒们的怀疑呢?因为教会有一个绝招。我们今天到教堂里,你跟神甫说我想了解基督教,您卖给我一本《圣经》吧。神甫一定很高兴,没准还会免费送你一本。因为你这是愿意聆听上帝旨意的表现,值得赞扬的。然而这样的行为要是到了中世纪,那就成了犯罪了。在中世纪,老百姓不能私自拥有《圣经》。《圣经》就如同最高机密一般,只能掌握在少数神甫手里。普通百姓想要了解《圣经》说了什么,只能通过神甫的解说。最早,形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客观的。首先那时《圣经》大多是拉丁文的。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大部分欧洲地区都有了自己的民族语言。拉丁文成了知识分子的专用语言,老百姓不会。而且那时绝大部分平民都是文盲,根本没有阅读能力。其次,早年的文字只能记录在羊皮纸和牛皮纸上。大家知道今天的真皮衣服、真皮沙发有多贵吧?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一张羊皮纸的价格更是高昂无比。并且书籍需要人手工抄写,而《圣经》篇幅又很长,成本就更高了。有的年代,一本《圣经》的价格抵得上职位较高的神甫一年的收入。图书馆里供神甫学习的《圣经》要用链子拴在桌子上。12世纪,能收集24本书就称得上是图书馆了,一部弥撒价值比得上一座葡萄园。到了13世纪,这一切终于有所改观。纤维纸张代替了羊皮纸,书籍的成本慢慢降了下来。然而禁止普通百姓接触《圣经》的命令,恰恰就是在13世纪开始颁布的。因为垄断《圣经》的好处太明显了。既然教会的全部权威都来自于这本书,那么把这本书束之高阁,也就没有人可以怀疑教会了,一切都必须以教会的说法为准。换句话说,垄断了对权威的解释,就等于垄断了一切。所以你能明白,为什么美国宪法非要把案件的裁断权交给对法律一无所知的老百姓了吧?①说点题外话,根据教会这招,我们可以写一本反乌托邦小说:未来的某西方邪恶国家号称最法治,拥有历史上最完善的法律和最严格的司法制度,但是法律全是用老百姓看不懂的“权威语”写成的。用《动物庄园》的话来说就是,猪庄严地宣布:在这个庄园里,每一只动物都应该平等地遵守法律。但动物们却发现,法律只有猪才看得懂。对于接下来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有两种看法。乐观的人会觉得,这是中国玩转世界的又一个铁证。(就像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有人以为是东汉驱赶匈奴后的连锁反应。所以好像是中国皇帝动了个念头,原本不可一世、称霸一时的欧洲帝国就瞬间灭亡了②。)悲观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中国再一次痛失绝好机会的憾事。我上面说的是四大发明这事儿。四大发明这概念是外国人李约瑟提出来的。从近代开始,中国人越来越喜欢被外国人夸,出自外国人之口的四大发明尤其让我们骄傲。但很多人却忘了一件事,这四大发明虽然都是对西方文明有巨大意义,却也全都被中国人严重忽视。火药就不说了,被外国人用火药枪侵略的记忆大家已经足够深了。指南针呢,咱们都知道能用于航海。但航海对于中国人来说可有可无,最理想的结果不过是多开拓点疆土,多封赏点属国罢了。而且西方航海业最发达的时候,恰恰明清在实行海禁,谁航海就砍谁。然而航海对于西方文明是什么意义呢?是地理大发现,是开拓殖民地促进了商业繁荣,是拓宽视野从而带动了文艺复兴,是航海技术、天文学、地理学、博物学发展的关键。最重要的是造纸术和印刷术。刚才说了,早年欧洲的书籍价格昂贵。但有了纸张和印刷术后,普通老百姓也能买得起书籍,连庸俗的市井小说也有机会摆上货架。正因为有了廉价书籍,马丁·路德才得以成为欧洲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而不是只在广场上匆匆作了几次口头演讲就被扔到了火刑架上。正因为有了廉价书籍,欧洲人才有了众多崭新的思想,有了哲学的复兴,有了科学的崛起,有了现代文明的一切:思想自由、理性、怀疑精神、科学、光明的未来。这些是欧洲人从纸张和印刷术中得到的。与此同时的中国人呢,得到的是更多的孔孟经典和更多的市井小说而已。是的,假设西方人从没学会“四大发明”,那他们今天恐怕还生活在黑暗的中世纪。但是我们早就有了“四大发明”这么多年,却没给我们带来一点科学的文明、理性的思辨和哲学的怀疑精神,以至于到了近代,让侵略者像笑话动物一样笑话我们。那你觉得吹捧“四大发明”,这是在夸我们呢,还是在损我们呢?再者,造纸术确实是从中国传到阿拉伯,再传到欧洲的(当年用羊皮纸的欧洲人曾经看着用纤维纸的阿拉伯人狂羡慕),但欧洲的活字印刷技术却是古腾堡独立发明的③。磁石哪里都有,发明指南针也不是什么难事。航海最重要的是罗盘、六分仪这些精确的仪器,这些可都是欧洲人和阿拉伯人搞的。火药的发明则是很有争议的事,但看西方人对炼金术热衷成那样,恐怕也不难鼓捣出来。总之,“四大发明”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高峰。就算蔡伦很小气,发明了纸张的配方也偏不告诉西方人;就算毕昇很仔细,搞出了活字印刷也偷偷藏起来。但西方文明折腾到了13世纪,就算是天天胡蒙也能把让教会寝食难安的低成本书籍发明出来了。所以垄断《圣经》这招注定是没戏的。多亏了造纸术和印刷术。马丁·路德是神圣罗马帝国人(可以算作今天德国的前身),也就是日耳曼人。他的宗教檄文一写完,就在欧洲人手里疯狂传阅。那时路德批评的主要对象还是赎罪券。百姓们听了自然非常欢迎,神圣罗马帝国的贵族因为也深受教会税收之苦,所以同样支持他。而且非常巧妙的是,路德派不说这场斗争是教徒和教皇之间的矛盾,而说成是日耳曼民族和罗马民族的矛盾。这下激起了日耳曼人的民族感情:当年老子把整个罗马帝国都灭了,今天我们越来越强大,怎么还要受制于小小的罗马呢?刚开始路德和罗马还没有完全决裂,两边吵一阵,和一阵。后来双方矛盾升级,教皇把路德开除出教会,路德的文章也越写越猛。这时发生了一个关键的变化。路德之前的文章大都用拉丁文写成,符合教会的学术习惯。而此后路德的文章都改用德语写作。这使得他的文章一写完立刻就被广为印刷,平民马上就能读到。日耳曼人头回见到这么刺激的事儿,马路上全是用家乡话骂教会的大字报,多好玩啊。大伙都跟着起哄,这哄越起越大。罗马教会急眼了,宣布:把日耳曼整个开除出教!教皇大概是气昏了头了,有这么开除法的吗?法不责众,路德派一点都不含糊。罗马下令烧毁路德的著作,支持路德的人也当众烧毁教皇的训谕。教皇开除日耳曼人,他们也宣布把教皇开除了。我们这老些人呢,怕你啊。不过,当时还是很多人不看好路德一方。路德的对手是垄断了欧洲一千年的教会,有着无以计数的财富、教徒和大量忠实于它的军队。路德这边只有少数日耳曼贵族和一群喜欢起哄却不一定靠得住的百姓。所以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弱者是路德。不过,罗马也不能轻易使用武力。主要原因是路德的声望和欧洲贵族对他的保护,次要原因是路德说得在理,罗马也有点理亏,承认部分批评是对的。所以只能打笔仗。然而,罗马神甫们用惯常的拉丁文和学术文章讨伐路德,不是知识分子根本看不懂。而路德用的是德文,以及通俗易懂穿插幽默的通俗文字。路德成了历史上第一个畅销书作家。他的文章一写完,不仅立刻在日耳曼各处传播,还马上被翻译成各国文字,畅销全欧洲。所以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争。真正的弱者其实是教会。路德的势力越骂越大。再加上教权和王权的根本矛盾,终于使得这场宗教革命遍及整个欧洲,千百万神甫和知识分子卷入其中。王宫贵族们纷纷举着刀枪宣布加入其中一方,几十年后还真打了一场损失惨重的宗教战争。不久以后,基督教分成了两大派。罗马一方被称为天主教,支持路德的则被称为新教。另外,东边的罗马帝国在此之前还搞了一个东正教。天主教、新教、东正教,这就是今天基督教最主要的三大教派。新教的诞生全赖于路德的努力。一言兴邦,这个千百万文人的终极梦想,路德做到了。他用一支笔就改变了世界。然而戏剧性的是,在这场运动里,最大赢家不是路德,也不是日耳曼贵族,而是一个出身平平、除了读书写作之外一无所长的知识分子。他叫加尔文。革命的理论者和统治者常常不是同一个人。就像卢梭成就了罗伯斯庇尔,路德成就的是加尔文。那时的局势很乱,有无数的人为新教振臂高呼,有无数的人提出自己的教义,有无数的人企图建立新的宗派,而加尔文是最成功的一个。加尔文只比路德小12岁。他和路德两个人都是先学的法律,却中途改为研究神学。他深受路德神学的启发,也受到了天主教的迫害,一路流浪,来到了瑞士的日内瓦。最终,加尔文在日内瓦确立了他在新教中的地位。加尔文不像路德那样把新教的传播局限在日耳曼民族里。就如同保罗将基督教传播到其他民族一样,加尔文将新教的影响扩大到整个欧洲,并且用庞大、严格的教会系统维持他的统治。很快,加尔文像他的敌人——罗马的天主教教皇——那样当上了新教的教皇,日内瓦成了新教的罗马。宗教改革最终以天主教和新教各占欧洲的一半而告终。加尔文是个虔诚、博学、勤奋的教徒。他生活简朴,不为金钱所动。连他的敌人,天主教教皇都夸奖他说:“如果他能为我所用,我相信天主教定可囊括四海。”他学识渊博,在26岁时就写成了内容精深的神学巨著《基督教原理》。他意志坚定,不为任何恐吓与利诱所动。天主教一次次烧他的书,他每次的反应都是增补更多的内容、重新印刷。结果天主教越烧,他的新版著作就越厚,直到天主教烧不动了为止。加尔文简直是天生的社会运动家,具有革命者的一切优良品质。但同时也具备革命者惯有的缺点——不容异己。新教是靠着路德一篇篇雄辩的文字,从天主教的火刑架下顽强成长起来的。如今,加尔文在日内瓦竖起了更多的火刑架。他烧天主教徒,烧异端分子,烧跟他神学观点不一致的人,烧所有具备苏格拉底式怀疑精神的人。在宗教改革之前,只有一个罗马教廷负责审判哲学家。在宗教改革之后,变成了两个教廷比赛般审判。有时为了对付异端,这两个原本水火不容的敌人竟然能联合起来,天主教的神甫被邀请坐到了日内瓦的法官席上。我们还记得,当年路德反抗的是独裁,用的武器是哲学。然而,一千年前哲学帮助基督教最后反倒被基督教剿灭的历史再次发生了。在用哲学打败了天主教以后,新教用新霸权代替了天主教的旧霸权。实际上在近代科学家、哲学家被迫害的例子里,加尔文所干的远比天主教更有名。这再次证明了,哲学和宗教的联合是行不通的。宗教只会把哲学当做上位的工具,一旦取得胜利,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哲学扔到一边。要成功,哲学必须靠自己。然而假如我要说,哲学其实不反抗反而更好,你会怎么看呢?九、奇怪的论调抹杀异己言论,杀人,烧书。这些都让我们毫不犹豫地认为,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很坏很坏。它阻碍了科学、哲学和艺术,它阻碍了文明。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最开始的基督教不是靠政治力量,而是靠一名接一名教徒的皈依聚沙成塔的。人们冒着被惩罚的危险,自愿加入基督教。这是因为基督教的教义极为美好:它讲博爱,不讲仇恨;它讲宽恕,不讲怨愤;它讲施予,不讲索取;它讲众生平等,教徒不分贵贱,都如兄弟姐妹一般。那么,一个人人都虔诚信奉基督的世界,比如中世纪的欧洲,岂不应该是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完美的世界?当然,我们可以说中世纪的教会误用了教义。教义叫人宽恕,他们却烧死异端,所以中世纪不能算是完美的世界。这话有理,但要注意,基督教教义的确规定要摒弃异端言论。教会不能容忍其他信仰,更不能容忍无神论,假如任其横行,基督教的完美世界将不复存在。再说教会也不是没给异端留生路,只要你改变信仰,你可以立刻享受到信仰的幸福,我们也会不计前嫌把你当成兄弟姐妹,这不是皆大欢喜吗?所以,即便我们“纠正”了那些中世纪教会可能违反教义的行为,一个按照基督教教义规划出的完美世界,仍旧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哲学、科学和非宗教题材的艺术品。但是,这个世界里的人民可能要比其他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幸福。那么,这样的社会是应该被保护的,还是需要改变的?如果你选择后者,我们还要追问:为什么容忍异端比全体人民的幸福还重要?为什么苏格拉底宁愿死,也不愿放弃怀疑?我先问个别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了解哲学?前言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我们了解哲学是为了追问人生意义,追求个人幸福。但问题是,我们享受科学的成就并不需要我们事先学习物理知识。科学家造好了各种高科技产品(比如手机),得出了各种实用的结论(比如“饭前要洗手”),我们只要拿来直接用,直接遵守就是了。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笨蛋,也不妨碍他成为科技成果的受益者。关键是,哲学和科学一样,也有现成的产品呀!那就是充斥在我们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人生观。当邻居大妈默念“人的命天注定”的时候,她信奉的是宿命论和决定论;当朋友在酒桌上劝你“赚钱有什么用,钱再多早晚也是一个死”的时候,他讲的是虚无主义;当人生感悟型的散文告诫你“当下最重要,活出你自己”的时候,它其实就是萨特的代言人。实际上,我们发现,整个哲学史上那么多学派那么多说法,其中凡是和普通人相关的观点,我们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它们的通俗版、谏言版、人生感悟版、心有戚戚焉版。我们不需要了解真正的哲学观点,就已经在“享用”哲学家们的思考成果了,并没有什么精妙的哲理是独独藏在哲学著作里、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的。你想,假如这世上存在一种让人易于接受的、又比现今各种人生观能带来更多幸福的道理,人们没有理由不把这个道理改写得通俗易懂,然后拼命到处传播呀。每个人天生都知道要追求幸福。那么假如哲学书中真有幸福之路秘而不宣的话,这不就意味着只有我们才是全世界最精的人,找到了一条通往幸福的秘径,而这世上所有其他不读哲学只顾着挣钱享乐的人都是比我们笨的傻子吗?这不大可能吧。我的意思是说,就像我们享受科学成就最好的办法是买个新手机而不是去学《电子电路》一样,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追求人生幸福,我们没必要亲自学习哲学,只需要从各种世俗的人生观中选一个就好了。假如明白了这一点,你还是不满意各种世俗的人生观,执意要翻开哲学书自己亲自研究一番的话,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了。你不信那些现成的答案。你怀疑它们。祝贺你,你被苏格拉底附体了。为什么苏格拉底宁愿死,也不愿放弃怀疑?为什么我们放着现成的快乐不享受,非要亲自学哲学?因为我们是人,不是动物。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要思考。而怀疑是思考的起点,也是思考成果的检验者。怀疑最大的作用在于能避免独断论,这样才能引导我们寻找正确的答案,免得我们轻信一切未经证实的结论。所以我们才能明白,为什么当年的苏格拉底那么招人讨厌,却能被后人奉为圣贤。因为他的怀疑是理性文明的开端和标尺。所有的思想都要因他的怀疑诞生,最后还要能经得住他的怀疑才算合格。正是照这个标准思考,西方人才有了哲学,才有了科学,才制造了飞机和电脑。相比之下,我们的圣贤在两千多年里,一直没有教我们问为什么,只是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这就好像有一个国家的孩子上学去学习怎么用图书馆自学,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另一个国家的孩子则去学习怎么背答案。哪一个更好一点,你知道的。十、从怀疑开始虽然宗教改革没给哲学带来什么好处,但是仅凭人需要思考、思考需要怀疑这一点,哲学早晚要绽放出自己的光芒。最初的光恰恰从最黑暗的地方亮起。教会最可怕的武器是宗教裁判所。在各个国家中,最严酷、最血腥的宗教裁判所在西班牙。而西班牙的历代君王中,最不可一世的是腓力二世。1560年又正是腓力二世最得意的时候。此时的西班牙王国,简直就是宗教裁判所中的战斗机。然而,近代哲学就是从这里、从此时起步的。我们来说说这个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西班牙的腓力二世怎么个牛法呢?他的老婆是著名的“血腥玛丽”,以屠杀异教徒闻名。他打赢了欧洲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海战,阻止了奥斯曼帝国进攻欧洲的企图。他拥有欧洲最强大的“无敌舰队”,美洲是他的后花园。因为西班牙的影响,今天的墨西哥、巴拿马、古巴、智利、阿根廷等美洲国家的官方语言都是西班牙语。在欧洲,西班牙王国的领地涵盖了今天的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大片领土。腓力二世的志向不在于一城一地的得失,他的野心在整个欧洲。他和英国打海战,一度让英国人举国绝望。他和法国打宗教战争,铁骑曾经踏进了巴黎。腓力二世的志向如此之大,以至于他对广大领地内时不时出现的一些小小叛乱并不在意。其中就包括荷兰的叛乱。荷兰的全称叫“尼德兰共和国”,“尼德兰”的意思是“低地”。荷兰的地势很低,地势低使得欧洲几条主要河流的入海口都在这里,这意味着荷兰河多。河太多了,缺少平地,农业就不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