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女人成长蜕变之路 作者:陶萍 冰蓝,天蝎座女子。善良、倔强、敏感,却又多情。与萧成的再度重逢,勾起了他们对大学生活的回忆,以及她与卓在一起的日子。从冰蓝与卓分手时的谈话,又引出冰蓝凄凉的童年以及家庭的不幸以及与小兵的感情…… 十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女人而言竟是那么短暂。自称妖精的冰蓝最终失去了一切,失去了所有爱她和她爱的人。或许生活本就是如此,我们总是不珍惜身边的幸福,执著于自己勾勒出的爱情幻境,想要醒悟时,却发觉已经太晚……朝华出版社 出版 书评 乱弹《十年》 文 / 清岩叟 《红楼梦》里卸任的贾雨村游山玩水,偶然经过一间破庙,见到门口的对联,大为赞叹,希冀道: “里面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亦未可知。” 结果只访得了一个聋哑老僧。 乱谈是否在爱情的路上翻过筋斗,我不晓得。《十年》里得冰蓝却翻了一个大筋斗,很痛。 冰蓝的悲剧早是可以预见的,只第一章我就感受到了不祥的气息,夹杂着颓废和肆意的荒诞,似是网络文学的共性,然而更是特性。其实冰蓝的个性并不突出,是猫吗?游荡于城市之间,捕捉着似真似幻的爱情,偶然找到一个温暖的窝蜷缩一夜;又或是一个妖精,聪明敏感,洞察着旁人所有的心思和举动,可我总觉得善于运用文字的女人似乎都有这样的特点,然而他们未必能碰上卓、碰上小兵、碰上蓓蓓和萧成,于是她们也便不会有这样的十年。 十年之前,冰蓝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因为一个喜爱文字喜爱幻想的少女,总会把自己的未来寄托于普罗旺斯遥远的游吟诗中;十年之后,冰蓝也一定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结局会是这样,因为她的身边实在不缺乏好人,卓是网络上的异数,蓓蓓是生活里的死党,小兵和萧成,哪一个不曾经深深的恋着冰蓝,她本该是幸运的,然而,生活却偏偏给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她本可以跟小兵相濡以沫,厮守一生,也可以和萧成旖旎缠绵,白头终老,可这两个男人最终还是离开了冰蓝,可悲的是,他们分手的原因其实都不过是一个误会,或者说是一个向左向右的无奈交叉。一个能够熟练的运用文字的女人,却恰恰因为这份敏感易碎的心,一再错过了幸福。她好似大观园中的林妹妹,虽然每天的锦衣玉食,还有宝玉的温存软语,紫鹃的心心相知,终觉得周围尽是那风刀霜剑,蜚语流言,敏感,是否是这些女人天生的症结?不知道十年后的冰蓝是否无数次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当时没听小兵的解释?为什么没法向萧成坦白自己的心? 起于重逢,终于失去,十年光阴,终只是一个迷梦,一个玩笑而已,于是又想起曹雪芹的一句名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岁月是我们最大的情敌(1) 文 / 朱航军 评乱谈的长篇《十年》 《十年》以爱情为主线,以十年的时光为背景,用细腻的笔触和女性独异的思想情怀,迂回描述着平常生活中的男女,在追寻爱情,享受爱情,体味爱情的酸甜苦辣和跌宕起伏旅程心迹。开篇的“重逢”是爱的伏笔,和结尾“我终于失去了你”遥遥呼应,昭示着一个十年的告别,终将会迎来另一个十年的重逢。 一、写作与生活的痛点 无痛则无故事,哪怕只是个小笑话,也让人记不住。一篇小说写作的成功在于,写作者的欲望产生于曾经的生活痛点。这个痛点像伤疤被重新揭开,也像记忆的脐带让你我感到生活的一个个源头。长篇小说《十年》的痛点就在于主人公冰蓝的四次爱情经历上,一次次相遇又一次次分手。痛点引出的不一定是喜剧,甚至悲剧,为之幸福笑的眼泪和为之凄美哭的眼泪都是眼泪,坚强和脆弱滚落在一起。没人喜欢哭泣,哭是因为痛,痛是因为爱,爱的河流太深,需要找一个出口流出。 不仅是写作,回忆我们的十年甚而一生,那些留在我们记忆中的东西,太多是让我们感到疼痛的事情。例如,《十年》中那个因难产而死的母亲,那个穿着黑衣的女人生活的痛点或暗含或明露于你的作品中,这些点会不动声色地刺痛你我,因为你我也是一个在生活中遭遇痛苦的人,你我会找到心灵的契合点。 这好比点穴,不同的人,有相似的穴位,重要的是找到它,准确地把针扎进去。 二、阅读的陷肼 主人公冰蓝和萧成的重逢如其说是一次意外,还不如说是一次必然。因为冰蓝爱写字萧成爱画画,而字与画在艺术上必会有着某些相通处,从而共鸣之。“我看了看萧成的手,细长稳健的手指,终于找到了共性,这是属于医生的手,也是属于艺术家的手。手术刀和画笔原本都是艺术的工具。”,冰蓝和爱搞音乐的小兵相遇,也是如此。 作者又按排了一个骗局。当一场刺激加上车祸后,冰蓝得了障碍性失忆症,她的记忆丢掉了十年,在这种情况下,命运的捉弄来了,“小兵走了,他走的时候,手里紧紧地攥着那枚戒指。”、“冰蓝去了小兵的墓地,她只是注视着照片里雪狼般孤傲的男子”。后来,当冰蓝与萧成结婚的那天,那个 “死”去许久的小兵偏又鬼使神差般出现在现场。 另外,小兵竟然又是蓓蓓的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以至于冰蓝只觉得她自己在这十年里就像舞台剧里的一个小丑,总是生活在别人设的局里。而这个局正是作者的巧妙布局,有意的按排,给读者一个阅读的陷肼,不读下去是拔不出来的。 三、痴人水性似落花 惯看花开花又落,却怕缘起缘又灭。通篇读完《十年》中那迷乱的情事,究根寻性地一分析,我发现主人公冰蓝是个多情的女主子,她总是在追寻一种虚无缥渺的东西(这种东西有时是不适合晾晒在阳光下的),然后来感动自己。 这个“多情”难以权衡,可褒贬参半。自古多情空余恨,而多情又可能是遗忘的最好良药,因为“忘却痛苦的方法是制造新的痛苦,而忘却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尝试接受另一个人。”冰蓝是一个爱文字爱所谓艺术的人,这点注定她比一般人更脆弱、孤单、痛苦,甚至极端,这样的女人唯美,容不得瑕疵,为此她这个并不完美的个性所在,就一直在爱的荆棘丛中追寻,成了悲哀所在。于是,她经历了四个男人——苏阳、小兵、卓依然,萧成。于是,一段情感的结束,只是下一段心碎的续曲,她爱情的花朵开了四次也零落了四次。 于是,我在想,为何她的爱情就不能从一而终呢?假如她冰蓝不是冰蓝,而是像卓依然妻子那般的女人,或许故事的结局就不是这样。当然了,小说毕竟是小说,怎得有个戏剧性,冰蓝的一次次情正是一曲曲戏,她如是说:人生如戏,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所有的一切是道具,包括戏里的爱情,原来只是一厢情愿想在别人的心间划上一道深深的痕。可惜她的多情不是一把好刀,斩不断,理还乱。 道语云:痴人水性似落花,到头方知事如麻。 四、剖析爱情与婚姻 有时,小说中的你非你,小说中的我非我,我们都在小说之外生活着,而小说又来源于生活,脱离生活的小说就不是好小说。《十年》是部爱情故事书,也是教科书,文中就有很多对爱情对生活精僻独到的见解,哲思性强,易懂。文字于生活于爱情有益,给人教会,这点很重要。 “上帝不是来拯救世人的,他只是把困难和悲苦广泛撒播,让人们在磨砺中成长,继而在悲苦中开出幸福之花。”和苏阳的初遇,就成了冰蓝心中的花,在暗地里盛开。天真单纯的爱是无邪的,就这样“我怀揣着一个秘密,就像《小王子》里面那只等爱的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这是爱真实的弦音,这就是爱的爱乌及屋。 岁月是我们最大的情敌(2) “我暗恋苏阳的这个秘密,我并没有告诉那个能跟我分享一切的丫头。”这是间接描写爱情的自私性,读来可信。 “有些东西,像毒品,一旦习惯了便摆脱不了。”、“有些东西,是不适合晾晒在阳光下的。”、“而这个男人又总能在恰当的时候以恰当的方式乘虚闯入,只须一句话便能触到我的软肋,并为之妥协。”、“心思细腻柔情的卓,在我看来,似乎生来就是要辜负女人的。”这些都是点睛之笔,为后文作铺垫,写冰蓝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同有妇之夫卓的必然网恋,其间有依恋、有背叛、有发泄最终见不得光,如肥皂泡般破灭。 “男人最怕两件事,一是老婆无法掌握,二是,情人开始认真。一种患得患失的情绪,会把男人逼走,他要的是真心。”这是萧成和冰蓝离婚原由所在。 “婚姻也是一个过程,是生活的必经的一所学堂,只有经历了才能领悟。人生有太多的岔道,一个选择会改变一生,而选择就代表着放弃”这是关于得失之间的感悟。 五、值得赞美的理性 文中提到冰蓝只是个太过理想主义和感情用事的孩子,注定要不断受伤。但她还是理性的,体现在一次次情感的遇见与告别上。 冰蓝最初单恋时,小舟的出现只是个假象,于是冰蓝就想到了借机成全蓓蓓和苏阳。她想到,心要彻底死掉才能安稳,她要蓓蓓幸福,是的,她不要哭,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而流泪。因为在感情上勇于认输是一种美德,因为友情也同样高尚。冰蓝和卓依然的分手时,还能和卓妻友好地在咖啡馆小坐了会。冰蓝结婚后还能与小兵坦然面对。特别是她和萧成最终的离婚上,是那么平静,不像很多夫妻那般为此争争吵吵。 一场婚姻的结束,屡见不鲜。在法律上,它叫做“离婚”;生活中,我们叫它“分手”。都是一回事。 但我还想说是“分手”,因为一个“分手”,可以稀释离异的痛苦与尴尬,可以暗含双方的宽容与祝福,也可表现彼此的品格与境界。因为“分手”虽也是一种告别,却更多的是一种“再见”。 是了,我们赞美“分手”只是相对于“离婚”而言,只是不愿把“离婚”弄得那么残酷,只是不愿完全地否定过去及彻底地拒绝未来——虽然我们也很明了,“分手”也是痛苦也是无奈。只是这个痛苦和无奈,属于无论如何也不能避免的。 既然这个痛苦和无奈无论如何也不能避免,我们何不留下尽可能多的美好,而去人为地夸张并激化往日的不快? 是了,我们得承认我们终于认清了彼此性格的不合,为此我们曾经做过努力,努力于理性的艰难调适。但可惜,性情不合就是性情不合,它不会时时由理性支配,它在根本上是“天然”或叫“天性”。 是了,我们得承认我们艰难的调适没有取得成功,那么,与其每天在一起互相折磨——尽管我们是多么的不情愿,就不如分手罢。 罗列来罗列去,到头来还不如小说题目“十年”二字来得简洁明了。且不管它杂乱与否,但作为一篇文章如果就这样草草收笔的话,不算弃品也算断章或残节,好歹得考虑给它一个尾巴。对于《十年》这部作品来说,我不能单凭阅历轻言其好歹,我只能说它厚重,如十年的时光般厚重;故事的结局说不上悲剧,因为它只是个谈不上要命的命运。对于爱情来说,你我都不可能是永远的胜者,我们一直还在路上寻觅、争取,就算败了也是虽败犹荣。因为我们真正输给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输给了岁月,因为岁月才是我们最大的情敌,我们只有同接二连三的十年抗争,抗争! 迷失在情感的陷阱 文 / 傻的可爱 评乱谈的长篇小说《十年》 这是一部描写女性情感经历的长篇小说。小说的女主人公冰蓝,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者。她在长达十年充满荆棘的情感生活中,经历了几个不同“口味”的男人,爱、恨、别、离,最终依旧是孑然一身。她的爱情和婚姻无疑是失败的。 作者笔下的冰蓝狂热地追求理想的爱情,渴望遭遇激情,渴望被爱,然而,现实是无情的,理想的东西,一旦溶入残酷的现实,她潜心打造理想的陶将会被撞击的粉碎。 这种爱是飘渺和难以存在的。生活中不光有花前月下,不光有怦然心动,不光有激情碰撞,而且还要有白开水或锅碗瓢勺的平平淡淡。与冰蓝发生情感纠葛的几个男人:聪明、理想化与冰蓝具有相似品质的卓依然,阳刚、性感、激情的小兵,富有、没有情调,犹如白开水般但可以依靠的萧成。 从这几个男人的个体看,冰蓝真正喜欢把他们三个人的特点捏合在一起的那个虚无缥缈的那个超现实的模拟。正如小说中卓依然说的:“冰蓝,你的文字有太深的潜质,只是你不轻易把它表现出来。而你是个太过理想主义和感情用事的孩子,注定要不断受伤。”“卓说,你应该是一个去捏陶的女子,性子里有着那样的潜质。”小说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敏感的视角,生动地刻画了出现在冰蓝生活中的几个男人,思想鲜明,个性突出,使这几个男人活生生地跃然纸上。 现实生活中,像冰蓝这样的人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很少,其感情生活最终都是以孤独而告终。但是,正因为这样的人很少,却说明一个非常深刻或值得思考的问题:世上有理想的爱情么?追求理想的爱情或理想的男人真的错了么? 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女人,美丽、聪明、浪漫,文学修养很高,她追求纯美的爱情,渴望激情,虽然她并不是性格外向的人。凡是类似冰蓝这样的人,都不是具有外向性格的女人,但是她们的内心却是燃烧的火山,尽管从表面上看不出来。然而,罗曼蒂克式的爱情是短暂或不存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终究要回归现实。我们不禁要问:当浪漫或激情一旦冷却下来,或者走入围城之后,带给双方的将是什么?是归于平淡?还是爱情的的坟墓?事实证明,理想终归是理想,现实就是现实,你不可能不面对现实。情感迷失在情欲里。对情欲的过分苛求,把情欲当作感情生活的全部,是冰蓝情感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问题是必须弄清情欲在人类生活中究竟占什么地位?这是问题的出发点。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类的生产活动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人类自身的生产不能依靠别的外力,所谓“上帝造人”、“女娲补天”都不过是虚妄的神话。人类自身的生产只能依靠人类性本能即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于是性的吸引、性的要求、性爱便产生了,发展了。著名作家郁达夫说过:“种种的情欲中间,最强而有力,直接动摇我们的内部生命,是爱欲之情。诸本能之中,对我们的生命最危险而同时又最重要的是性的本能。恋爱,性欲,结婚,这三重难关,实在是我们人类宿命的三种循环舞蹈。” 既然情欲在人类生活中占有如此高的地位,那么怎样处理或者如何摆正“位置”是每一个正常人必须面对的问题。性爱、友谊、同情、责任、舍己精神孰轻孰重?单纯、苛刻、情欲至上的观点或者把情欲理想化,是小说中主人公冰蓝的一种精神缺失,也是冰蓝在感情生活中受到重创的主要原因。 小说的语言是唯美的,小说的结构比较合理的,尤其是后半部分的两种假设,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女性作者细致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小说中对于性爱的描写比较含蓄,尺度把握的很好,丝毫没有淫秽的感觉,正是这种尺度的把握,才真正表现出性欲的真实和唯美。小说中的叙事和人物描写胜于写景,其实景物和人物的性情总是息息相关的,假如在景物的描写上在多加点笔墨,与人物的情感、情绪结合起来,其效果会更好。 从小说中可以知道:支配主人公全部精神的欲情,一种是纯一的爱情,一种是间断偶发的冲动。这种偶发的性欲冲动发作的时候,使得小说中的冰蓝丧失了许多宝贵的东西,同时也迷失了情感。 第一部分 第一章 重逢(1) 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与萧成的重逢是个意外。当他把半醉的我从Yesterday里拉出来时,喘着粗气靠在墙上,对我说:“冰蓝,是你么?”我忽地打了个冷颤。冰蓝,多么遥远的记忆啊,此时的我叫闻静,一个陌生而又本分的名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做着陌生而又不本分的事情。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与先前的生活断绝了一切联系,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安全。昼伏夜出,白天,我是一只安静而又孤独的猫,是的,我讨厌猫这种动物,它让我觉得阴郁,但是有人曾对我说,你太像一只猫,连表情都像。我无法想像自己做出猫样的表情时是什么样子,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猫,冷漠、阴郁,或许还有九条命。我把自己蜷缩在房间里,看杜拉斯,看村上春树,也看巴金老舍以及四书五经,看书是我不多的兴趣之一,还有一个兴趣,就是吸烟,喜欢看烟在眼前缓缓升起然后飘散,就像人生,如此百变,终也是烟消云散,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怀念。我的早上从下午开始,抽烟,看书,心情烦躁的时候会光着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大杯大杯地喝冻得冰冷的水,等待着肠胃的再度痉挛,在痛苦中学会忘记。这间一室一厅的屋子,屋里摆满了书和杂志,凌乱的,但我有轻微的洁癖,所以,每天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擦地,一点一点的,用肥皂水擦,然后光着脚在上面跳舞,乐此不疲。黑夜,我是烟行视媚的女子,穿黑色吊带,苍白着面孔,出现在街头巷尾的酒吧里,不,请不要怀疑,我有正经的收入,以码字为生。我写苍白脆弱的文字,写都市流行的颓废,写这一代都市年轻人糜烂的生活。不敢给认识的人看我的文字,它们如此坚硬冰冷地撕裂着我的灵魂,以痛苦作为底衬,让人感到骨子里透出的绝望。 耳边传来年轻女孩的歌声。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请不要怀疑你的歌声,它能带给我快乐。快乐对很多人来说是奢侈的,我们消费不起。你问我相信爱情么?你说呢?爱情是一株毒草,它由不得你信或不信,生根、蔓延、腐烂,并毒死很多以身试法的人。我们不贪心,我们只是太饥饿,饮鹧止渴。黑色长裙在风中飞散开来,初秋的天有些凉了,我看看萧成,还是那么明亮的一双眼睛,纯净得,让人想到深山里的潭水。 “我们跳舞吧。”我在风里起舞,眉眼流转,我们的周围聚起了人,我知道,自己仍旧是美丽的,虽然,我已不再年轻。 泪水、委屈、积郁,在这年轻的注视下倾泻而出。萧成,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 每次遇到萧成,都是我最感尴尬的时刻。刚才萧成把那个赖着嘴脸凑过来被我泼了一杯酒在脸上的胖子揍翻在地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的眼花了。多么熟悉的面孔啊,让我回到了想要忘却的年代。 与萧成的初次相遇,是在H大的校园里。那时,我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辗转来到这个城市,只因为卓对我说,如果你能离我近点,那该多好,我便可以感受到你的呼吸。 初夏的中午,太阳已是毒辣,与卓在电话里闹了点情绪,怎么也坐不住了,满屋子都是压抑的气息。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就是无休止的等待,以及大段的沉默,我开始酗酒,那种让人暂时忘却烦恼的液体,红色的,血液一般。 H大离我的小屋不远,偶尔会到那里散步,看着那些孩子肆意的笑脸,那样简单的快乐,于是也被感染。有时坐在那里一下午,那是属于回忆的时光。我想,我是老了;或者,我不快乐。不快乐的时候常常会回忆校园里那段开心的日子,不快乐让人过早地衰老。 同学,我们好像见过? 犹豫的语气,拙劣的开场白。于是,我见到了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一如当年的苏阳。 我笑笑。好像是吧。 他也毫不设防地咧开了嘴,多么明朗的笑容,年轻真好。 我叫萧成。你呢? 冰蓝。 冰蓝,蓝色的冰,好听的名字,但是和你不协调,你应该是快乐的。 我笑。二十六岁了,遭遇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又卷入一场无休止的等待,冰蓝,你能快乐么? 萧成,我已经毕业很多年了,如果愿意,你可以叫我姐姐。 第一章 重逢(2) 萧成的眼睛张得很大?什么?让我叫你姐姐?我已经是大五的学生了,二十三岁,就要毕业,学临床医学。 我笑,我已经工作四年了,如果不来这里,我会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首席策划。 萧成的眼睛张得更大,说:你看着,好年轻。 我真的笑了,这样的恭维,不由得不开心。和卓的怄气早已抛却到脑后了。 萧成在学校外的老屋租下了一间阁楼,斜的屋顶,玻璃天窗,晚上,可以看到星空。 第一次去萧成那里,着实吃了一惊。这哪里是一个医生的房间,分明是艺术家屋子的感觉。色彩鲜明,屋子被竹帘隔成了两部分,里面是低矮的大床以及巨大的书架,外面是橙红翠绿的坐垫,墙上还挂着很多色彩分明的油画。墙角边立着画架和排笔。 萧成说,我喜欢油画。 还真没看出来。 医生和画家,说到一起都觉得牵强。我看了看萧成的手,细长稳健的手指,终于找到了共性,这是属于医生的手,也是属于艺术家的手。 我说萧成,我喜欢梵高的画,那个生前卖不出去一幅画的可怜艺术家,身后竟是一个宝藏,我喜欢那样明媚的色块,什么时候你给我的屋子里也画满向日葵吧,多么让人快乐的花朵。 萧成笑着说,好啊。 我看着他的眼睛,萧成,艺术家都是有点极端或者分裂的,而医生要求的是缜密和严谨,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萧成拍我的脑袋,慢慢发掘吧,我也是个宝藏。 萧成偶尔会做一些好吃的,就叫我一起去吃,住的并不远,十分钟的路程。偶尔我也会找他聊聊天,或是一起去打球,和这个孩子在一起,很容易忘掉不快乐。是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快乐。有时候我会牵着萧成的手逛街,我喜欢那双手,有着小兵那样细长的手指和冰凉的温度。 卓不在意我的影踪,即使打电话到家里找不到我,即使是深更半夜,亦不责备,只是确认我还平安就好。我想,卓是个不会嫉妒的人,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再或者,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嫉妒的资本。想着想着,心里就生出愤恨来。半夜在外面游荡,或者根本不接电话。 我问卓,你到底爱不爱我?嗯?你说!! 卓的回答永远是,宝贝儿,别孩子气了。 他不知道电话这头我的悲哀。我开始理解小兵,理解他当初层层包裹我的窒息的爱情。 离开小兵之后,我不再相信爱情,那朝令夕改的东西,我将所有对爱情的专注转移到了网络上。它是我的另一个精神家园,我宣泄,我快乐,我悲伤,只有在网络上,才会找到一点振奋的感觉。不停地灌水发贴拍砖,与人斗,其乐无穷。 我写很多的文字,有随笔有故事,有三毛式的生活感悟,也有琼瑶阿姨的煽情。那时候,没有以码字为生。写,只是因为想,只是因为,那是惟一可供宣泄的途径。我有体面的工作,不菲的收入,有一切这个年龄应该拥有的东西,惟独没有那枝色彩斑斓的毒草。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沾染爱情,这个物欲社会里最抬不起头的名词。想起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以爱情的名义发誓,那时候相信永远,从来不问永远有多远这样的问题。或许爱情就是一种伤害,带着这种伤害,人才能学会成长。 我玩弄文字,它必须听我摆布,就像小时候拼积木一样,带着无限的成就感。写来,并无指望有人能懂。读我文字的人很多,每天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留言,他们说我的文字太抑郁,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卓,不经意的路过,一个回眸,便注定了一场无路可逃的劫难。卓在我的每个帖子后认真地回帖,话语直击我内心深处最坚硬的伤疤,温暖中带有疼痛。 卓说,你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脆弱的孩子,敏感到了骨子里。 卓说,我喜欢你以前的文章,坚强,明朗,充满希望的文字。 卓说,没有伤害可以永久。 我说,卓,你错了,我活得很开心,也很快乐,我写忧郁的文字,我做爽快的事。 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来说,被人看穿是一件可怕的事。我有爽朗开心且年轻的外表,曾对一个朋友说自己是个自闭且内向的人,他听完哈哈大笑,你若是内向,我们不是都严重抑郁症了。也许我适合去当演员。这世界,只有蓓蓓知道,我的心早已千疮百孔。 我还是在不停地写字,下班之后,睡不着觉的时候,泡一杯浓浓的黑咖啡,不喝,只是闻着它的味道,它让我觉得熟悉、温暖,让我觉得小兵还在身边。然后任凭痛苦蔓延,再用文字将它们装载。 蓓蓓说,冰蓝,你不能这样了,你要开心,要拒绝文字,要出去玩,你知道么,忘却痛苦的最好方法是制造新的痛苦,而忘却一个人的最好方法是尝试接受另一个人。 第一章 重逢(3) 我说,蓓蓓,不要说我,那你呢? 我们都是走失的孩子,看得到别人的路,看不清自己的路。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1) 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蓓蓓,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我们从五岁认识,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未分开过。那时候她扎着羊角小辫儿,站在墙角,唱《被爱情遗忘的角落》,那是对我流行歌曲的启蒙,注定是个早熟的孩子。 “小破孩儿,拿出钱来!”几个高我一头的小男孩把我从沙堆前揪了起来。我死命捂住口袋,恶狠狠地看着他们,口袋里是爸爸中午给的五分钱,可以买一根冰棒和两粒水果糖,于我来说,这是奢侈的。小男孩揪住我的衣领,削铅笔的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快点!”我挣扎着,一句话也不说,奋力保护着自己的口袋。脖子上冰冰凉的一阵刺痛,我不哭,从小我就是个隐忍而又倔强的孩子,爸爸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是如此安静。就在这个时候,从墙角突然蹿出了一个小女孩,羊角辫子,很漂亮的眼睛,手里却拿着两枝沾了粪便的柳枝,朝那些小男孩身上一阵乱抽,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小心啊小心啊,屎巴巴!”小男孩全都掩鼻而逃。小女孩跑上来,用干净的小手帕给我擦着脖子上的血痕。于是,在那个夏季的午后,五岁的我认识了六岁的蓓蓓,那个漂亮的瓜子脸大眼睛的蓓蓓。 蓓蓓对我一直像姐姐对妹妹一样,很是照顾,那时候,我个子小,总受欺负,还不吭声,除了用怨恨而又倔强的目光看着对方,没有任何别的反应。如果目光能杀人,我想,对面的人已经死了千百回了,直到现在,爸爸还说,不要用那样的眼神看人,而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可以在瞬间将目光变为零度。那时候,蓓蓓总是替我出面摆平欺负我的人,那小妮子,天生外向,且受不了一点委屈,也由不得我受任何的委屈。有这么一个大姐大罩着,我的童年比预想的要顺利。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学校,蓓蓓总是趾高气扬的公主,谁都不放在眼里,在她身边俯首称臣的也比比皆是,惟独对我,蓓蓓是言听计从,就算只有一个苹果,她也会先让我吃。这样的朋友,莫非是前世结下的恩怨情仇。蓓蓓说,丫的,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你二两小酒,这辈子赶着来还,小妞儿你还总不领情。 岁月是满墙的青藤,一载一载地黄了又绿绿了又黄。 我们开始看汪国真,看徐志摩,看琼瑶,看三毛。我们喜欢同样的音乐,同样的书,同样的电影,同样的信笔涂鸦。我们读彼此的日记,并在对方日记上写下自己的感言,甚至,我们喜欢同样的男生。 站在操场上,看着喜欢的男孩子走过,心如撞鹿,彼此嬉笑希望引起一个回眸,那样小小的心事啊,谁都不说,谁都清楚。晚上,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叽叽咕咕各自憧憬。 蓓蓓写漂亮的文字,唱动听的歌。我们相约考C大的考古系,然后世界各地游荡去找恐龙蛋和草履虫。天蝎座和双子座的女孩子啊,星象书上说,这是不好相处的两个星座。 我们如约进了C大,只不过都没有学考古,那个童年的梦,就像一只美丽的昆虫,被缠在了松脂中,化为了心中的琥珀。蓓蓓学了国际贸易,我居然学了管理工程。 理工科的院校,飞进了蓓蓓这只美丽的蝴蝶,美得张扬眩目。我,是蝴蝶身下的夜来香,是的,一种有毒的黄色花朵,只在暗夜开放。我用毒液保护着自己和蓓蓓,我对自己说,冰蓝,你绝不能伤害蓓蓓,也不能允许她受任何的伤。蓓蓓是个要强的孩子,看起来坚强,其实脆弱,常常不知所以的极端。用我的话就是典型的外强中干,并且日趋明显。 蓓蓓的追求者不计其数,个个如履薄冰。 蓓蓓说,除了你,其他人概不入眼。我便大声感慨此生怎未沦为男人,看来是天妒红颜啊。小样儿吧你,蓓蓓总是斜睨我一眼,风情万种。我们两个就像玻璃一样,除了上课睡觉不在一起,其他时候如影随形,穿着漂亮的衣服,在操场上招摇着粘眼球,然后摆出一付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姿态。 直到遇见苏阳。 世间存在着劫数,上帝是公平的,他看不得太多的快乐,总是要造出种种的事端。上帝不是来拯救世人的,他只是把困难和悲苦广泛撒播,让人们在磨砺中成长,继而在悲苦中开出幸福之花。 然,何处花开? 让开让开让开! 我骑着蓓蓓那辆没闸没铃的破驴从学校的大斜坡上冲下来时,汗流了一背。心里暗骂,这个死蓓蓓!蓓蓓用她的破驴换走了我新买的山地车,跟同学郊游去了,而我,在这无边的斜坡上大出洋相。 啊啊!快让开啊!!! 正顾不得淑女姿态狂呼乱叫的时候,斜地里杀出一个结实的男孩,手里还捧着一摞书,看样子刚从图书馆出来。真背!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2) 相遇真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时间在瞬间凝固。男孩子稳稳地抓住了我的车,书散落一地。多么高大的男孩子啊,有孩童般清澈的眉眼,定定地看着我。心中有什么东西在瞬间融化,缓缓的,暖暖的。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知道你不信,我本也不信。 十秒钟的凝视,我感觉到自己脸上的热度。 没撞到你吧? 他微笑着摇头。 嗯,以后走路小心点。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了,赶呢!我像一个被看穿心事的孩子,落荒而逃。 身后传来他好听的声音,冰蓝,不要骑得这么快! 我大惊。就这一转念,车子又冲出了好远。 就这样,冰蓝遇见了苏阳。初春的季节,心中的花在暗地里盛开。我知道,我们还会见面。因为我是冰蓝。 果真,系统工程课的时候,再遇苏阳,原来我们师承同门。 一节课都没有上好,我的心里长了草,慌乱的,惊喜的,有鬼般地心虚了起来。 没有勇气跟他说话,甚至没有勇气正眼看着他,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冰蓝面对自己的内心竟然懦弱如斯,偷着笑自己。 同属一个学院不同的系,大二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一节课要和苏阳一起上。斜斜地坐成对角线,用眼睛偷偷地扫,在对方的目光下飞快地躲避,被看透心思般地脸红起来。 苏阳是那种沉默的男子,不帅,但是高大,有孩子般清澈的眼神,让你觉得温暖安全。有一次,坐在他的身后,感觉很近,看着他侧后的面颊,淡淡青色的落腮胡茬,想入非非。苏阳的钢笔没水了,问旁边的同学有没有黑色钢笔,大家都没有,我有,可我不敢伸出手去,整整一节课,握着钢笔,辗转斗争,直到失去机会。 十年0S h i n i a nS H I N I A N0忧伤的阳光就这样怀揣着一个秘密,就像《小王子》里面那只等爱的狐狸,每天都在盼望下一天的来临,耳边响起了小狐狸的声音,“首先,你必须离我稍远一点,就那样,远远地坐在那边的草坪上,我会用眼角不停地瞟你,这时,你什么也不要说。言语是可能会导致误会的,然后,你可以一天天地向我靠近……”“比如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是的,我每天都会有坐立不安的那刻,可爱的小狐狸,他因为喜欢小王子而喜欢上了麦田的颜色,而我,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喜欢上了无聊的系统工程课。 蓓蓓依旧经常跟我厮缠在一起。 丫头容光焕发,是不是思春了? 思你个头! 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蓓蓓,这个跟我分享一切的丫头。我对自己说,秘密让第二个人知道了,也就不再成为秘密,也不会再有拥有秘密的细小快乐了。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在害怕什么。 那样年轻的岁月里,是简单的快乐和没来由的忧伤。 就要期末了,复习紧张起来,蓓蓓和我也不再天天痴缠,只是晚上下自习的时候会来宿舍找我,彼此汇报情况,以免节外生枝,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对方扣上一顶大绿帽子。蓓蓓的宿舍在我楼上。 不知是我有意,还是他有意,和苏阳心照不宣地固定在了某个教室上自习。还是不怎么说话,彼此默默关注。我咳嗽一声,苏阳便会把教室的窗户关上,如此细心的男子。而我常常把窗户开成一个角度,从那个角度,玻璃里可以映出苏阳读书时的姿态,以及他在身后看着我时的眼睛。 蓓蓓突然出现,一教室的阳光明媚,吸引了所有的眼球。 老婆,我该死,我偷懒,我没有座位了,接济接济我吧。 我为难。旁边是留给同宿舍阿琳的座位。蓓蓓嘟起了嘴。 起身欲将座位让给蓓蓓,自己再去看看哪里能蹭到地方,身后一个声音,坐这里吧,还有一个位子。苏阳将身边的书包拿起。 我看见蓓蓓目光里的闪烁,该来的还是会来。我太了解蓓蓓。 老实交待,什么时候还金屋藏娇了? 胡说什么呢,尽管拿去享用。 真的?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真的,本小姐喜欢财貌双全的老男人。 嘴里嬉笑着,心里暗恸。 从此,蓓蓓也加入了我们自习的行列。 老婆,你说他会喜欢我么? 当然会。 那他为什么没有表示? 有些人不善于表示。功到自然成,急功近利是没有好结果的。 心底一阵悲凉,表面无动于衷,为什么会是蓓蓓? 我开始找各种理由去图书馆自习。有一些结局,无论如何,我无法面对。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3) 考完了最后一门,天气出奇地好,冬日里的阳光暖暖的,穿过法国梧桐的树叶洒在身上。 一身轻松地走下楼来,明天就要回家了。 楼门口,苏阳站在那里,睫毛在阳光下闪着光。 顿时失语,三秒钟的惊慌。 你,怎么在这里? 他笑了,笑容温暖。 等你。最近好吗? 好。 明天回家? 嗯。 苏阳递过来一个纸条,不敢看,攥在手心里。世界在面前翻来倒去,失去了思维,也失去了语言。 我们家的电话。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会等的。然后跑开。 看着那个高高带有点羞涩的背影,心忽然抽搐了起来,阳光顿时充满了忧伤。 蓓蓓,只有爱情能令她受伤的蓓蓓,从小就保护着我的蓓蓓,她说起苏阳时一脸幸福和憧憬的样子在脑海中闪过,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觉得疼。 我和蓓蓓都是物质至上的人,简单说,就一俗人,从小就充分显示出了我们两个媚俗的端倪——视财如命,贪图享受,所有的钱都用在吃穿玩上。我们也有赚钱的欲望,除了一笔不少的奖学金外,没钱花的时候,我们就写婉约的文字,骗少男少女的眼泪,以及他们钱包里的钞票。别人都是硬座回家,我们两个毫不犹豫买了卧铺,钱财身外物,舒服,舒服才是硬道理。 然,站台上,意外地遇到了苏阳。同一辆车,苏阳需要在我们的城市转车继续北上。蓓蓓拉着我,整日流连于硬座车厢,和苏阳的同学同乡们挤在一起打牌聊天,杀得你死我活人仰马翻。我不会打牌,静静坐在一边。苏阳说,来,坐这边,我教你。 不了,苏阳。我可以看到蓓蓓专注于你的目光。 蓓蓓一屁股坐了过去,苏阳,你教我吧。看着他们并排的身影,那么和谐,郎才女貌,这才是对的。 我回到了卧铺车厢,躺在铺上,懒得动。眼泪不知觉地流了下来。他们的快乐是他们的,与我何关?而我的伤感也只有自己能看得见。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身上盖着苏阳的外套,把外套捧在怀里,我闻到了青草的味道。 蓓蓓还坐在苏阳的身边,很乖的神情,孩子般的,我有微微地心疼。 冰蓝,吃根香蕉。苏阳说着挑了一根最大的,仔细剥好,却送到了蓓蓓的手中。然后又拿起一根。 苏阳,不用了,我自己来。 蓓蓓冲我幸福地笑着。 北方的冬天,冷得彻骨。一下车便打个冷颤,虽是典型的北方人,却实在怕冷,手脚总是冰凉,整夜也暖不过来。 苏阳把我大衣后面的帽子拎到了我的头上,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我差点流泪。而蓓蓓全部看在了眼里。我不敢看蓓蓓的眼睛,她是如此聪明敏感的女子。 这个寒假特别得长。我将苏阳的电话号码烂熟于心,每每抓起电话又犹豫着放掉。 除夕之夜,电话铃声大作。 冰蓝,新年快乐!是蓓蓓,丫头急匆匆地说,知道苏阳的电话吗?我要成为第一个祝福他新年快乐的人。 午夜的钟声敲响,烟花分外灿烂,我的心也如烟花般地炸开,在这万家欢庆的日子里寂寞了下来。 爱情,原来如此忧伤。 整个冬天,我没有给苏阳电话。 返校之前,我病了,高烧不断,住了两个星期的医院。晚了八天到校。 教室里,环顾四周,没有苏阳的影子,心里空落落的。 晚上蓓蓓来给我接风。老婆,你病,苏阳也病,你们两个是不是约好的让我心疼?蓓蓓娇嗔。我低头,苏阳,他病了么? 第二天,苏阳来了,心头的重担总算落地。下课时,他追了上来。 怎么昨天才来?你瘦了。他说。 我没说话,笑笑。其实,你不也是今天才来,怎么知我比你提早一天呢?看来,你心里是有我的。残忍的安慰。 见到蓓蓓了么? 还没。 她很担心你。 冰蓝,他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是的,不说才是最好的选择。何必要让我们进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我们仍旧一起自习。我和蓓蓓坐在教室的两头,各怀心事。每天晚上10点,教室就要熄灯之前,苏阳总会在我的桌子前停留一会儿,冰蓝,走吧。 你先走吧,我还得再看会儿书。 苏阳,等等我。于是,我看着蓓蓓和苏阳成双地离开。 我的世界开始长草,总觉得要失去两个我最重视的人。梦里,我独自在野草疯长的荒野奔跑,找不到方向,跑不到头。 我又得了一大笔稿费,蓓蓓让我请客。于是,我请了苏阳,以及一些大家都熟悉的朋友。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4) 苏阳带来了一个清秀的男孩子,他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小舟。小舟是个很阳光的孩子,单纯,爽朗,喜欢笑。 喝了点小酒。我说,大家放开吃,姐姐请客。姐姐别的不会,就会编点小曲儿骗眼泪和钞票,嘿嘿,崇拜吧? 结果,我看到了小舟欣赏的目光。 错,错,一切都乱了。 苏阳出去了,带了一大把烤肉回来,有酒没肉怎么能行。蓓蓓像个小糖人一样甜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开始大口喝酒,并且开始说脏话,把自己摆弄成一个痞子。 我看见苏阳惊错的目光。怎样,不知道了吧,你当冰蓝是神仙姐姐,而她不过是一市井俗人。 冬天的风还是有点冷,我吐了。借酒作践着自己,只是强忍着不掉下泪来,不让我爱的两个人看到我的眼泪。 苏阳抱着我回去。我闻到他身上青草的味道,真好闻。如果能一辈子这样,我甘愿不醒。我听到蓓蓓担心的声音。 事情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第二天,整天都抬不起头来。羞愧难当。晚上,自习室,苏阳过来。冰蓝,你的车子在么?借我用用。 不在。我冷冷地说。 昨天欠了烤肉的钱,想去还上,可是太远。 哦。我头也不抬。 苏阳讪讪地走开。 然后又看见蓓蓓颠颠地跟在苏阳身后跑了出去。据说,他们两个来回走了好几公里,蓓蓓情愿陪苏阳一起。我知道,再远的路她都不会觉得累。 苏阳,我是不是很不近人情?苏阳,不是不解风情,而是不能。 小舟开始频繁地约我。他说,我喜欢冰蓝。语气是斩钉截铁的。他说,苏阳,你知道么,第一眼见到她我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不漂亮,但是有股子说不出的神气,就算说脏话,我都觉得她特别的纯洁。我该怎么去追她? 去约她吧,勇敢点。我不知道苏阳说这话的时候会不会像我一样疼痛。 我们开始彼此疏远,我和苏阳,终于走成了两条平行线。 蓓蓓每天回来跟我说她和苏阳那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然后将小舟好好赞美一通,说小舟在他们面前提起我时满脸的幸福状。我心生悲凉。 小舟制造了一个假象,我也借机成全。心要彻底死掉才能安稳,我要蓓蓓幸福。 蓓蓓和苏阳终于走在了一起。我由衷高兴。 小舟吆喝着他们请客,以资庆祝。轮流灌他们小两口喝酒,苏阳挡下了蓓蓓所有的酒。我旁观,站成了一个局外人。不能说什么,一不慎,就要流泪。 我倒了两杯。蓓蓓,你不能喝,用饮料吧。苏阳,我愿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我用婚礼上学来的词儿助兴。一饮而尽,然后,盯着苏阳的眼睛,苏阳,好好对蓓蓓,你要是敢对不起她,丫的我废了你!蓓蓓在旁边笑成了一朵花。 冰蓝,苏阳看着我,看到了我的眼睛里,别人逼我喝,难道你也逼我? 苏阳,别人的酒你都喝,难道我敬的你不喝? 苏阳一饮而尽。希望早点喝到你和小舟的酒,他说,然后趔趄了出去。蓓蓓陪着他,她说,他喝多了。 小舟说,我们喝一杯。 我看了他一眼,冷冰冰地吐出四个字,我不喝酒。 夜色中,我看见苏阳抱着蓓蓓,在月光下亲吻。 心像被一根细线拉过,痛并快乐着。 蓓蓓的生活被苏阳充满,我一个人游走在校园里。一场恋爱,让我失去了两个生活的重心,一切都变得无趣起来。 小舟还是经常来找我,我也乐得跟他排遣一些寂寞,但是,不谈爱情。 我会偶尔从他嘴里得知一些苏阳的情况,我想,苏阳是真的爱上蓓蓓了。 你不要哭,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而流泪。 酒吧里,音乐柔柔,萎靡的气息。小舟坐在我旁边。冰蓝,除了喝酒和写字,你不能做些别的么? 我不能,只有酒和字能让我忘却一些事情。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但是你不知道,而是我爱你,你知道,可是我们不能相爱。 或许距离和时间可以淡漠一切,可是蓓蓓,我的蓓蓓,我不能淡漠了你啊。 歌声泛滥开来。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 左右都为难伤透了自己 是为你想吧该为他想吧 爱虽然已无可自拔 装作不在意的你 如何面对…… 小舟来牵我的手,闪开了,冰蓝,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 小舟,和你在一起我从未有过的开心,但那不是爱情。 我忽然间泪流满面。 冰蓝,你还爱着苏阳?我心中一震。以为自己掩藏得很好,还是让小舟看穿了所有的心事。 第二章 忧伤的阳光(5) 小舟,对不起。 苏阳可以爱上蓓蓓,你为什么不可以爱上我呢?小舟双手扳着我的脸。我不敢正视他。 因为,我不是苏阳,你也不是蓓蓓。 这样公平么?冰蓝。 我不要公平,只要蓓蓓开心。小舟,你不明白的。 我仍旧喝酒写字逃掉所有要和苏阳一起上的课。 小舟还是会来找我,他说,我永远也走不到你心里了。他的痛苦我可以看到,正如他清楚地看到我的痛苦。 冰蓝,苏阳说,如果你不喜欢小舟,就离他远点。蓓蓓没心没肺地说。 他凭什么教训我?我跟小舟关他什么事儿?终是没能控制住自己。 你怎么了冰蓝,怎么这么说话?这也是为你们好啊,小周是苏阳最好的朋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没什么,蓓蓓,对不起。我不再说话。 小舟说你天天喝酒,冰蓝,你到底怎么了? 你听他胡说。 蓓蓓看着我,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苏阳? 霎那间的惊慌失措。我突然笑了,拍着蓓蓓的肩膀,是啊是啊,小样儿吧你,以为谁都会喜欢苏阳那个大豆芽菜。 但是从蓓蓓的眼神中,我知道,完了。欲盖弥彰,敏感如蓓蓓,知我如蓓蓓,已经读懂。 秋天的校园,空气里弥漫着桂花忧伤的香气。 宿舍楼下,我听到苏阳沙哑的声音。 蓓蓓,为什么要这样?你给我一个理由。 蓓蓓一脸的漠然,什么也不说。 蓓蓓,你不要这样,我摇着她。 我怎么样了?冰蓝,你不知道,他这人特没劲。我知道,蓓蓓无所谓的表演下,那颗心已经支离破碎。 蓓蓓,你这是何苦? 小时候,只有一个苹果,我们从来不舍得吃,非要两个人凑在一起你咬一口我咬一口。高三时班里有一个保送名额,我们也是让来让去,结果送给了别人,我们开开心心共同奋斗。现在,轮到了感情。 冰蓝,你知道的,如果不这样,我不会感到幸福。 半年后,苏阳去了美国,没有告别。小舟说,我们都受了伤害,我们都没有错。 我和蓓蓓又开始形影不离,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谈恋爱,也没有再提起苏阳。 那段快乐而又忧伤的时光啊。 第三章 阴影里的恋情(1) 卓说,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且不说才气,仅仅思维,纵是男人也是不及的。与你说话,我要动脑筋。 如此的夸奖,受用得很。 但是卓没错,聪明的人都很珍惜棋逢对手的感觉。 卓依然认真地看我的文字,认真地留言。 偶尔,我会在QQ上遇到他,一只绿头的青蛙。 他说,冰蓝,你的文字有太深的潜质,只是你不轻易把它表现出来。而你是个太过理想主义和感情用事的孩子,注定要不断受伤。 我知道卓开始读我的文字起源于那篇《茶壶女人》。我说,卓,你相信么?这篇文章是我半夜在厕所里完成的,看来理想和现实真有很大的差距。 卓背下了整篇《茶壶女人》,从此喜欢上了紫砂壶。 总觉得,女人好比茶壶,愈久弥香。相随久了,不用装茶,只需揭开壶盖,便有熟悉的淡香传出了。爱壶的人都知道,壶是愈用愈有感情,虽是旧了老了,丢掉却是舍不得的,也只有旧了老了,才真正地懂得了自己饮茶的性子,终不是新壶所能代替的。只是,茶壶也有着茶壶自身不同的命运罢了。 有一种青白瓷的茶壶,浑身剔透,描着各式的花纹,带着旧上海似的风情,骨子里却是苍白的忧伤。看起来很美,却并不具有收藏价值,泡出的茶味也寡了些,总觉得暖不了胃。富贵人家是不屑用的,拿不出排场,又稍显了苍白之感;贫穷人家又会觉得不如搪瓷碗来得实用;至于真正懂茶的人,自是不会去用的了,虽然看上去还算受用,可怎么也泡不出茶的本味来。于是,这种茶壶只能躲在寂静的角落里哀悼自己的命运,或是在某些餐馆里被一批又一批不懂珍惜的粗大之手糟蹋着。 至于不锈钢茶壶,抑或是搪瓷茶壶吧,虽已没有了茶壶的韵味,顶多算是大茶杯上开了个壶嘴,但因为容量大,又耐摔,省心实用了许多而被很多人接纳着。从厂房到办公室,直至大院子里的棋牌桌边,到处都有这种茶壶叮叮当当的碰撞声,反正不怕撞,口舌也就多了。虽然泡出的茶少了茶的香味,但这世上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品茶呢?能解渴也就行了。 还有一种翡翠玛瑙的,尊贵了些,就算内中只是淡极无味的茶,也不是平常人所能消受的。更何况这种壶用来装酒尚可,冲茶却总是逊色了一筹,冷冰冰的,散不出茶的温香来。这种壶,最终也逃不了孤独的命运,最多是作为摆设,很少有人会去真正享用。 玻璃茶壶的命运就更是悲凉了。因为太易碎,因为太冰冷,更是因为太透彻,透彻得连茶的渣子都能瞧见,更是许多人不愿去碰的了。 说来说去,最好的应算是那种淬火烧出的紫砂茶壶了。温热,留香,暖心,又有着茶壶所应有的质感和魅力。只有这种懂茶的茶壶,才能泡得出真正醇香的茶,也只有真正懂饮茶的人,才懂得怎样去珍爱这样的壶。不过世上这样炉火纯青的茶壶实在是不多,其中又有不少被那些附庸风雅的人藏在了家里,也不过是落灰的命运。 还有一种粗泥茶壶,表面看起来线条很粗,好像是不怕摔的,其实打开盖子,会发现这种壶的内壁温滑如缎,泡出的茶叶是原始而又纯朴的香。只是因为看起来结实,又不是稀世的名贵,就很少有人会去珍视了,大多也是破碎的命运。若不是遇上真正的知音,也只有自己心疼自己了。 其实,无论怎样的壶,只要遇上珍视自己的饮者就是幸运的,可是,这世间真正懂得用壶饮茶的人又有多少呢? 卓说,你应该是一个去捏陶的女子,性子里有着那样的潜质。 瞬间,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卓是能够读尽我的人。曾经以为我的内心,这一辈子都无人能懂。小兵经常抓着我的肩膀说,冰蓝,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我永远都走不进去?心里一阵痛,小兵,其实我什么都没想啊,什么都没想,为什么你就不信呢? 我说,卓,有一首我很喜欢的小诗,送给你。 悲秋燕赵 素朴一陶 风雨邯郸 磁州古窑 黄发窈窕 魂梦萦绕 和一把大青土 将你我熔烧 密云之潮 翻泛波涛 我独个儿想着伊 伊人可在那边儿 遥对着我笑 留一粒红豆相思 烧两尊情陶不老 低唤一声伊人呀 怀里来—— 我爱你 爱你如陶 卓说,你就像是我的一面镜子,看着你,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有时会感到心疼。 我说,卓,你有女朋友么?那一刹那,觉得卓离我很近,他用最朴素的语言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第三章 阴影里的恋情(2) 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顿时无语,我曾希望卓能将我拯救,如蓓蓓说的,用爱去忘却,可是…… 那你离我远点,我对有妇之夫不感兴趣。你还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不听使唤地打下了这么几句,而卓,什么都没说。我断线…… 有些东西,像毒品,一旦习惯便摆脱不了,我每日还是要去看留言,看卓是否来过。不曾想会有什么发生,他只是能带给我宁静,一种我极度眷恋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卓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亲人,能从思想上走入我的世界。他永远不会像小兵那样问我,你到底在想什么? 花开是寂寞的,纵使有人看着,但如果有人能够听到花开时的歌声,那便不一样了。 冰蓝,给我你的电话。 不。 就说五分钟。 于是我迷恋上了卓的声音,那种平和安静的声音。 蓓蓓说,你这些天好像变了很多。 这叫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对卓说,答应我一件事,我们千万不要见面,有一些东西,是不适合晾在阳光下的。 卓说,我知道。 为什么你每天都会在网上?不用陪老婆孩子么? 如同很多男人,也是一个拙劣的回答,心里暗笑,为什么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的老婆不理解自己,纵使当初是怎样千方百计滴水穿石地将其娶入家门。 其实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子,相夫教子,心地善良,只是我们有太少的共同语言,她总是能在最适当的时候及时对你泼下一盆冷水。 所以你就在虚拟世界里寻求共同语言?我的刻薄时时显露。 这样心思细腻柔情百转的男子,生来就是要辜负女人的。 这个爱看诸子百家黄帝内经,酷爱金融经济,喜好字画及收藏的男子居然开始陪我玩网络游戏。 我说,我们结婚吧。于是我们在网上举行了婚礼,还养了个小男孩。我每天要工作赚钱给孩子买奶粉收拾屋子,有时忙碌忙碌着就开始流泪。以前,和小兵在文曲星上养了只小猫,都养出感情来了,每天妈妈爸爸的自己在那儿美,结果终于有一天,打开文曲星,发现小猫离家出走了,理由是我不给它洗澡,小兵在旁边笑得七仰八叉,这没良心的东西,从此再不养猫。 一旦成了习惯,便很难戒掉,始料不及。卓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很难说对他会有怎样的感情,可是一日不见,心就空了。我开始练习书法,并且看卓在网上写下的读书笔记,充分满足了我的懒惰。有时候我想,卓真像是我的师长,他让我开始思考人生。这样的人,是我所仰视的,因为他的睿智。 卓说,你是我见到的最聪明的女孩,且不说才气,仅仅思维,纵是男人也是不及的。与你说话,我要动脑筋。 如此的夸奖,受用得很。 但是卓没错,聪明的人都很珍惜棋逢对手的感觉。 我是容易烦躁的人,且思维混乱,说得好听些是思维跳跃性很强,遇到婆婆妈妈啰里啰唆或是不开窍的人,火气就乱窜。和卓说话,感觉周身顺畅,是挑战,亦是享受。用蓓蓓的话说,你们这号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就连骂人都骂得精彩,不开窍的还以为你们在夸奖他呢,够损。 我说蓓蓓,你不要把自己归入根红苗正的一派,论起尖酸刻薄,谁是你的对手? 蓓蓓得意得花枝乱颤。 彼时我在和蓓蓓同居,吃喝拉撒没有秘密。我成天留恋于网络,而蓓蓓则是不停地听歌看影碟。蓓蓓说我整天在网上勾引良家主夫,我说她成天对着影碟里的帅哥意淫。不过我们两个还有一共同爱好,就是时不时打扮得花枝招展烟视媚行地混到酒吧里听歌,听歌其实是幌子,主要还是去看帅哥,看看而已,两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主儿。 自从和小兵分开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快乐过。蓓蓓说,冰蓝,我怀念当初的你。 我也怀念。 蓓蓓说,冰蓝,你不能再这样下去,我们请假,去丽江,去梅里。 梅里是属于情人的山,蓓蓓,难道你真的不嫁啦?跟我去。蓓蓓曾经说,要跟最爱的人去梅里,去那属于情人的圣山。 嗯,陪着你还不行啊,不去也得去。那可是一个忘却忧愁治疗伤痛的风水宝地。 多少年了,与苏阳分手后,蓓蓓心如止水。我们都是太善于掩藏的人,只有彼此能够看见彼此的伤痛。 我常常在心里对蓓蓓默念,对不起。我对苏阳的感情原来根本不及她的十分之一。 第四章 高原上的邂逅(1) 妖精蓓蓓不知道说了什么,有目光射了过来,洞穿并熟悉的,心居然慌乱了一下。于是,那个高大的男人走到了我的身边。微微笑笑,说,你输了我半打啤酒。 这个蓓蓓。而我,输得心甘情愿。 离开城市,离开网络,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与卓告别,心头暗自祈祷,也许一个转身,便可告别一切的过去。 丽江真是一个让人迷醉的地方。清晨的古镇,静谧安详,慈祥老人般,青石地板反着淡淡的光,晚上的古镇,又如少年般地热闹起来,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我们流连于古城的每一个角落。落脚于一个叫牌坊过落的客栈,客栈的主人是两个年轻人,一个爽朗一个文静,时常坐在小院里的樱桃树下,享受着一米阳光。这样安逸悠闲的生活,一种精神鸦片。 白天,和蓓蓓像两个小女孩似的手牵手去市场买菜回去做饭,要么就找一个纳西人家的小院同纳西老人聊天喝茶,听一些似懂非懂的故事,然后在古城的街上溜达,见了什么都忍不住要买,或者就拿着DV乱拍一气,晚上再打扮得漂漂亮亮聚众喝酒。那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老城,激情和静谧完美结合。 从隔壁地图王那里买了一张手绘的古城地图,牛皮纸透着淡淡的清香。吃一碗黄豆面,看看四方街的四张脸,喝一口丽江的水,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小巷,进一个院子发呆,拜会一名隐士或狂人。我和蓓蓓乐不思蜀。 于是,有一天,在万古楼听鸟叫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两个七八旬的老人,相互搀扶着,登上了万古楼。白发苍苍情长长,老婆婆说,三十年前,我们就说要一起来丽江,直到现在才真正踏上这片土地,虽然不能去梅里雪山了,但是我很满足。看着他们手牵着手相互依偎的背影,心里一阵怅惘。当初,小兵说,有时间,我们一定要去丽江住上几个月,看着雪山喝着雪水冲的茶,他说,那是属于恋人的世界。冰蓝,那是属于我们的世界,前世,我们一定是生活在那里的。于是,丽江变成了我的一个神话,不敢轻易去触碰。 冰蓝!蓓蓓买了个藏银的手镯给我,上面有冰蓝色的宝石,开心些! 手镯不小心划到了手,我大哭。人的悲伤原来可以随意找个理由倾泻。很久以来,没有这么流过眼泪,纵使离开小冰时,我也忍着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原来即使到了丽江,不能忘的还是不能忘。 入夜,静静地,听到院子里昆虫的叫声,没有电视,没有书报,我们已与外面的世界隔绝。主人泡了新摘的普洱茶,茶香宜人。拿起手机,忽然想告诉卓,我现在正喝着雪水沏的茶,远远能看见暗夜里雪山的轮廓。 忽然,收到卓发来短信,冰蓝,我现在丽江的没有酒吧,在热闹的寂寞中忽然就想起你。这些天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