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宾斯博士的研究结果可以推断,大脑在说谎时会进行两个动作:1.抑制诚实的反应。2.用其他反应替代诚实的反应,也就是说谎。史宾斯博士认为大脑扫描结果显示人类既具有诚实的天性,同时兼备说谎这种抑制诚实天性的本能。他相信,人类诚实或说谎的能力从婴儿时期便开始养成;我们在学会说话的同时也学会了说谎。童言不假?人类说谎的本能与生俱来,有些圣人仅在非常时刻才会撒谎,也许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管教非常严格。事实上,大部分的孩子小小年纪便能做到说谎不打草稿。针对孩子撒谎的现象,科学家提出了"心智理论",指出孩子会认识到每个人的想法各异,而他们可利用此情况来欺骗他人。孩子们了解到这一点后,就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他们说谎了。撒谎的能力大约在三岁左右便与语言能力同时被开发出来。美国有项研究,研究人员将一群三岁大的幼童安置在一间房间里,周围摆放了一些新奇的玩具,研究人员告诫孩子们不可以转头去看那些玩具,然后离开。五分钟后研究人员回到房间,问每一位小朋友:"你偷看了吗?"尽管录像显示有90%的小朋友回头偷看了,却只有38%的人说实话。另一项针对不同年龄层小朋友的实验则显示,小朋友的年龄越大,就越有可能说谎。满五岁的小朋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承认他们偷看过玩具。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心理学家艾尔德?威瑞认为,小孩子天生就是当骗子的料。他举例说,当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接受祖母所馈赠的礼物时,即使她并不喜欢这个礼物,也会做出热烈的反应。威瑞认为小朋友说出这类谎话是因为受到了父母的鼓励。每个父母应该都还记得让小孩子承认犯错有多难。我们经常会使用以下招数让孩子就范--声言不再爱他们、不再和他们说话、不带他们去旅游,还有更经典的举动:吓唬他们圣诞老公公不会送礼物给顽皮的小孩。不可避免的是,当小坏蛋们知道这些处罚只是吓唬的时候,就会认为:妈妈和爸爸总是说话不算数;既然他们可以说谎,我当然也可以。但如果处罚是真实的,有时也会促使孩子们为逃避处罚而说谎。对此威瑞解释道:一个两岁的小女孩被吩咐不准吃比司吉面包,但她还是忍不住吃了,稍后妈妈问起时,小女孩承认自己吃过,于是妈妈很生气地处罚了她。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次后,小女孩便知道承认做坏事会遭到惩罚,于是就开始说谎以逃避受罚。小女孩的谎言很快就被揭穿了,她的父母告诫她:说谎是不好的行为,以后若是说谎就得受罚。于是现在小女孩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假如她犯错了,说真话就会受罚;但如果不说真话,还是得受罚。不久之后她知道父母并不会察觉她所犯的每一样错误,因此最后只在被发现犯错的时候才如实招来。为什么要说谎?我们还只是儿童时,就已经说了那么多的谎话,到了青春期,很多人通常都会成为老练的伪君子。在青春期初期,说谎是否熟练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对大人在诚实方面的教导无动于衷,只遵守自己制订的规则。结果到了青春期后期,我们往往会变成异常出色的骗子。某天我去拜访华威大学社会心理学家马丁?史金纳博士。碰巧那天是他的学生提交论文的期限,于是博士花了大半个上午聆听学生们无法按时交出论文,希望教授宽限几天的一连串借口。"他们丢给我各式各样的借口,像是亲人过世、生病或电脑故障等,"史金纳博士说,"有些理由真的是煞费苦心,堪称借口中的杰作。和那些天花乱坠般的理由相比,我更相信一个合理的借口,比如他的论文被狗吃掉了。"不过不管是哪种理由,他的学生往往还是能如愿以偿。"既没有律师,也没有证据指出这些学生在撒谎,所以很难不给他们延长期限。"史金纳解释,"我必须相信他们是诚实的。"马丁?史金纳知道为什么说谎对人类来说那么重要,他说:"谎言能够让人类的社交运转更加顺畅。"当我们学会使用语言和察言观色时,也就学会了假装、谄媚和奉承,还会养成天天说谎的习惯。真话有时候会带来伤害,所以我们在面对"我胖吗"或"你爱我吗"这类问题时就经常使用白色的谎言。善意的谎言很重要,它们能维持我们的自尊。"自尊就像一部缓冲器,可以缓和生活中可怕的焦虑感……以及死亡带来的恐惧感。"史金纳博士解释,"一个人感到积极自信时就不会焦虑。当我们还年幼时,父母会在身旁无条件地给予充分的关怀,称赞我们聪明又美丽(即便事实上不是),而我们也为此坚信如是的自我观念,并耗尽大半生时光来维持这种观念。"尽管善意的谎言能让生活更加愉快,但有时也会产生负面效果。在某个电视才艺表演节目中,一名参赛者满怀希望地唱了几首小甜甜布兰妮的歌曲,但唱功难以恭维,结果她被打断并惨遭奚落:"好好的歌被糟蹋了"、"完全没有才艺"……"给我一个机会,"该参赛者恳求着,"我可以做得更好。"在演播室外,她一边掉眼泪,一边抱怨评委不公正且一点也不看重她的才华。后来她不但没有汲取教训,反而又去参加伯明翰小姐的选美比赛--显然她甚至无法通过海选。这位年轻的女性是无辜的谎言受害者:她在过去的岁月里,听到太多来自亲朋好友的善意谎言,真的以为自己既美丽又多才多艺。我们并不需要父母和朋友不切实际的鼓励,不需要靠善意谎言的讨好奉承来满足自我的虚荣心。"有些人想要的不仅仅是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史金纳博士说,"我们还想当大明星,所以要往身上贴金,让自己显得更有价值和内涵。"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谎言都是以吹捧自己或他人为目的。依史金纳博士的看法,说谎也可能是出于贪婪、欲望和怨怼。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说谎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说谎?答案是:因为我们可以。可以说谎,便意味着我们拥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和说谎的能力是同步发展出来的,人们本能地说谎,甚至让其他人为他们说谎,这是非常消极、令人心灰意冷的事。"就让我们快点进化吧!关于说谎的小故事公元前四世纪时,希腊的哲学家第欧根尼每天打着灯笼四处寻找诚实的人。十二门徒中的彼得是渔夫出身,耶稣曾相信过他"宁死也不背叛主"的誓言,但后来彼得三次背叛耶稣,被选为有史以来最会说谎的人之一。历史上的文学骗子数不胜数,但几乎没有人能够和十四世纪的约翰?曼德维尔公爵相提并论。曼德维尔公爵著有大作《约翰?曼德维尔游记》(The Travels of Sir John Mamdeville),在当时广为流传。哲学家托马斯?布朗恩称他为"最会说谎的人",看看以下这则形容印度洋安德曼群岛的游记片段,你就能了解个中缘由:"在这些小岛上分布着许多不同的人种。其中的一座岛上有着身材高大如巨人的种族,看起来非常邪恶可怕,他们生吃兽肉和鱼肉,只有一只眼睛,位于额头中间。另外一个岛上居住着丑陋无比且没有头的人。他们的眼睛都长在肩膀上,嘴巴像马蹄一样圆,就长在胸口中央。还有一个小岛上住着的家伙们也很丑陋,还好有头,不过他们的上嘴唇大到足以让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睡觉时盖住整张脸。另一座岛上住着侏儒般的矮人,比非洲最矮的俾格米人(Pygmy)还要矮小一点。他们没有嘴巴,却有一个小洞,所以会用芦苇或管子吸吮食物。"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如此伟大的历史事件中也不乏充满智慧的谎言。为寻找向西航行到东印度的路线,哥伦布在1492年首度出海。他知道全体船员对远行至陌生海域感到不安,于是为这段航程准备了两本航行日志。第一本日志记录的航行里程是计算出的确切数据;第二本日志是给船员看的,上面的里程距离被哥伦布故意缩短了,这样船员们就会以为他们离家乡比原本想象的要近。讽刺的是,航行的结果表明,造假的里程数居然比第一本的数值更准确。另一个角逐"大骗子宝座"的人是泰特斯?奥茨,这位英国圣公会教士捏造了1678年的"天主教阴谋"。奥茨早在1674年于英国的哈斯丁担任助理牧师时,便因伪证罪入狱;四年后,他毫无根据地宣称为数众多的耶稣会信徒密谋行刺英王查理二世,然后将其信奉天主教的兄弟詹姆斯拱上王位。这个消息在伦敦的街头巷尾广为传播,并导致三十五位无辜的平民被处决。虽然查理二世从未完全相信奥茨编造的故事,但在詹姆斯登基之后,这位教士即被判处伪证罪,然后被套上颈枷、手枷,受鞭打、遭囚禁,最后卑贱地死去。有些大骗子需要大笨蛋来帮助他说谎。1854年,一艘载着英国白金汉郡富家子弟罗杰?帝区柏恩的船沉入公海时,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有人幸存;但他几近疯狂的母亲无法接受儿子已遇难的打击,便在全世界刊登广告以打听关于他的任何消息。最后终于有一个男人声称是她儿子,但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像清瘦、轻浮且说一口法文的帝区柏恩--他矮小、粗鲁且重达165公斤,似乎还忘了法文该怎么讲!然而,绝望到失去理智的帝区柏恩夫人仍然相信他是自己的儿子。老夫人过世以后,帝区柏恩家族斥巨资进行一连串马拉松式的诉讼,最后法庭终于裁定这个来自伦敦东区、名叫阿瑟?奥顿的男人确实假冒了帝区柏恩。他事先恶补了该家族的系谱资料并策划好各项细节,最终实施了冒名顶替的计划。后来奥顿被控以伪证罪,足足囚禁了十四年之久。距今最近的大骗子叫做安娜?安德森,她数十年来在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媒体上坚称自己是安娜丝塔西亚,也就是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女儿。她说其余家族成员都被反叛者杀害,自己则是幸存者。这个女人死后,DNA测试报告证实她是骗子。伪造皮尔丹人头盖骨化石是至今最离奇的科学骗局之一。1910年至1912年间,英国律师兼业余收藏家查尔斯?道森在萨赛克斯郡刘易斯镇附近的皮尔丹地区发现了看起来很像头盖骨、颚骨和其他类似人类遗骨的化石碎片。这些碎片最后由古生物学家证实来自远古时期不知名的人类先祖--正好填补了科学研究中人猿向人类进化的空白领域。直到1954年,这些化石终于被鉴定出只是现代人的头盖骨、颚骨,几颗巨猩的齿骨,以及一颗黑猩猩的牙罢了。人们普遍认为这是道森为了进入英国皇家学会而设下的骗局,遗憾的是始终无法认定道森的罪行。近代史上最厚颜无耻的骗徒,也是我个人比较欣赏的骗徒之一,就是布莱恩?麦金南。1993年,这位32岁的苏格兰人冒充一位时值17岁,名叫布兰登?李的加拿大人,顺利成为格拉斯哥大学医学专业的学生。在两年的学习生涯之中,他必须掰出多么精密的谎言才能在导师、同学面前守住秘密?事实上,种种蛛丝马迹使他们无不起疑,但又未曾将他绳之以法。以上仅仅介绍了几位历史上的大骗子,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些人是差劲的骗子:假如他们骗术高超,我们就不可能知道他们的行径。有些高明的骗子很难被识破,看看四周吧,也许他们就在你的身后。谎言是一种表示;它是一种善意的举动,甚至还带有敬意。通常我们不愿意太过苛刻,"委婉语"由此应运而生。它确实能帮助我们缓和残酷的现实,以及化解尴尬处境;它一点也不像谎言,且一般都是无私、善意的。委婉语并非毫无危害,它的目的也许是友善的,但通常会造成困惑和误解。委婉语应被列入黄色谎言(怯懦的谎言),它们往往意味着人们没有勇气吐露逆耳忠言。说得复杂些,委婉之词就相当于形式上的客套话、对主流观点的附和,换成众所皆知的通俗说法,就是说瞎话。我们多少都会说说瞎话。我们经常选择委婉的词汇,放弃简单明确的同义语。英语这种谦和有礼的语言,是数个世纪中,由侵略大不列颠的各路人马所引入并融汇而成的,所以它总能用多种方式来形容同一事物。比如,英语中用来表示"堂皇"这个涵义的词,既有来自拉丁文的regal,也有来自法文的royal,还有来自盎格鲁撒克逊语的kingly。同样地,还有许多词语可以用来描述死亡、性爱,或者其他让我们震惊、困窘或震怒的事物--我们就像被溺爱着的孩子,拥有太多选择。委婉语可以使语言更为有力。比方说,法庭上律师们的措辞利落优雅,可以在不违反法庭规则的情况下,减少目击者证词的可信度;政客们也可在不失礼节的同时,使用婉转的话语达到羞辱对手的效果。委婉语也可以和善有趣。因为第三任妻子乔安?玛琳的缘故,演员约翰?李?梅瑟瑞尔郁郁而终。《时代》杂志宣布他"睡死了!"--这个谎言很有梅瑟瑞尔的风格。十七年前,他向乔安求婚,却抛出一句"我不认为你能受得了我",乔安因此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求婚。讽刺性纪录片《摇滚万岁》中有一个场景:当乐团经纪人被问到为何团体表演的场地越来越小时,他解释并非因为乐团不红,而是为了"让他们的表演更具张力"。但委婉语有时候也会让人吃亏。1891年12月,知名的交际花黛西?哈金斯小姐因为"和大学生走在一起"而遭到剑桥大学教职人员的制止和谴责。在温文有礼的学术界,大家显然都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随后她便被校园法庭判处有罪,需押入学园监狱拘禁十四天。她的律师以"与某人结伴步行并不足以论定为犯法"的理由说服了高等法院法官,最后成功地帮助哈金斯小姐洗脱了罪名。对于严肃迂腐的法官而言,"和大学生走在一起"这种委婉的说法显然太过含蓄了。不过,机智的委婉语却也能巧妙地骗到别人。2003年年底,京瓷集团(Kyocera)在美国发售的7135型智能手机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若使用时间较长,这款手机的电池可能会产生过热甚至爆炸的现象,且总计已发生四次。在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名费城市民的腿部受到了二度烧伤!该公司要如何对已经购买这款手机的四万名消费者公布事实呢?他们经过一阵脑力风暴以后,将声明稿发给每一位消费者,提醒他们手机可能很容易"迅速解体"!《新科学家》周刊报道了7135型手机电池的故障问题,航天工程师克里斯?艾略特在阅读报道后写了一篇"招供声明"。艾略特的工作偶尔需要他去撰写业界所熟悉的"故障机型效应分析报告",以列举出产品的潜在风险。他指出,有些特定的字眼是禁止使用的,必须被替换:"火灾"必须归类为"不受控制的热能事件";"爆炸"就如同"自发性的迅速拆解事件";"破裂"则是"意外丧失密封性"。这类辞藻一点也不温和友善,其目的只是为了减少损失和掩饰真相。委婉语可以使我们说出和心里所想迥然不同的话,甚至可以用来遮掩犯罪、战争、种族灭绝等丑陋的真相。我们一般关心的是如何用委婉语规避真相,而不是让它完全发挥出正面的价值。为什么要这样做?文学评论家杰米?刘易斯认为这是因为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真相。他曾写道:"只有最坚强的人才能在严苛残酷的真相和尖酸直白的言论中幸免于难。赌客如果太诚实,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赌金飞到别人口袋里;在赌场里,仁慈和软弱只能帮助那些口蜜腹剑的人获胜。"就使用委婉语而言,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人可以说是个中翘楚。那个时代,绝对不可以直接提及男人和女人的身体部位,即使是用最委婉的方式也不可以。所以他们用不太会令人产生愉悦联想的"limb"(肢体)来代替令人兴奋的"leg"(脚)。对于狄更斯这类的作家来说,乳房是垂死的丈夫靠躺头部的最终归宿,但作品中当然要回避乳房一词。这里有一个非常棒的案例,那就是威廉?撒克里的《浮华世界》,书中奎尔斯医师是这样向克兰普先生介绍贝姬?夏普的:绿色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姣好的体态、出了名的丰满上围。语言上的回避作态并不是维多利亚时代才开始的。在1818年,身兼内科医师、慈善家和作家等多重身份的托马斯?鲍德勒出版了广受欢迎却拼错书名的作品《家庭版莎士比亚全集》。在这本书中,许多莎士比亚剧本中的"有色"语言被删减或改述,以迎合当时保守的社会风俗。鲍德勒想提供一个改良版的莎士比亚剧本,让父亲可以大声念给全家听,而不用担心家人因此堕落。他试图保留莎士比亚原作中的优点,并去除其所有的"缺点"。因此在《哈姆雷特》中,"他杀了我的国王,逼我的母亲去当妓女"变成了"他杀了我的国王,诱使我母亲堕落"。另外,有好几部原著中的段落被删除:原书中的"皇室的妓女!""她让伟大的凯撒将宝剑放在床上"、"他往她身上掘了进去"、"于是她便收成了"(出自《安东尼与克丽奥佩特拉》),在鲍德勒的版本中删减到只剩"皇室的妓女!"、"让伟大的西泽(即凯撒)将宝剑放在床上"。鲍德勒医师此举在当时无疑有助于将莎士比亚介绍给更广大的读者,但"他往她身上掘了进去"、"于是她便收成了"此类语句虽然粗俗,却涵义甚丰,鲍德勒医师将它们删除难免让人遗憾。其实完全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祝贺某人喜得贵子时,即使"恭喜您的宝宝出生了"很庸俗,人们也会用更好的词句来替换而不是干脆删除。鲍德勒不是唯一将经典文学改写成一般家庭读物的人,像乔叟、德莱顿、柏恩斯、汉米尔顿等作家的很多文学经典都曾被改写,即使是《圣经》也难以幸免。不过当时那些倡导改写的人,无非是一群言语粗俗的家伙罢了。现代社会知识的普及十分迅速,但我们还是会避讳许多字眼和措辞,特别是在涉及到性、疾病、生理,以及所有禁忌中的禁忌--死亡时。我们动笔写慰问信给丧亲的朋友或亲人时,一般会先写"我很遗憾听到彼得过世的消息",然后便迅速撕掉这封信换上第二个版本:"听到彼得的噩耗,我感到相当难过"--好像我们避开特定的字眼,就能避免勾起家属的哀思一样。我们都不喜欢任何"杀害"--即使对动物也一样。发狂的狗要被抓去扑杀,但毕竟曾是心爱的宠物,所以我们会用"安乐死"的说法;如果兽医当着小孩的面说他又病又老的虎斑猫要被"杀掉了",这位兽医一定是异类且脑袋少根筋。当然,我们也都不喜欢吃掉动物,因此对供应哺乳类动物肉片(如猪、牛、羊、鹿等)的菜单嗤之以鼻。然而,尽管澳洲作家理查德?亚当斯的小说《下沉的船》(讲述一只年轻的兔子带领几只兔子离开旧家园,走进陌生的原野找寻新家园的故事)的文学成就斐然,但我们还是喜欢吃兔肉;鱼肉和家禽等烹饪而成的餐点,我们也放心地直呼其名。平常使用的委婉语,即使不点明也很少误导别人,不过关于生理方面的委婉语有时却会让人不知所云,比如,当母亲、姐姐或阿姨月经来潮时,如果用难懂的说法--"大姨妈每月来一次",青少年能不感到疑惑和困扰吗?有时大人发现他们焦躁不安,然后问是否想要"上厕所"或"方便"时,他们也会感到不知所措。任何一个人不管处在什么年纪,都不喜欢谈论太多关于自己泌尿问题的事。因此,即便是诊病的医师也会为避免医患双方感到尴尬而这样问我们:"下面的东西情况如何?"不过有的医师也会直接问:"你认为问题在哪里?"这通常会让人想回答:"唉,就在于你啊,医生!"当然我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问题,因为我向来不会拐弯抹角地表达心中所想。你上次沉溺于"乌干达人的探讨"是什么时候?(喔!我们现在已经谈到"性"了)这个非常"拐弯抹角"的委婉语是在若干年前由英国《私家侦探》(Private Eye)杂志所发明,起源于一场宴会(当时正是乌干达独裁统治者伊迪?阿明横行肆虐的时代)之后所揭露出来的话题。据传在那场宴会中,有一名女记者为一场"楼上的性行为活动"辩解时说道:"我们只不过是在讨论乌干达。"性的委婉语起源可以追溯到《圣经》中的"亚当……与夏娃同房"。然而,要找出口不对心的一个词以超越"上床"之意,还要很清楚地让人了解其真意,这实在是相当困难。而直到今天,光是形容"手淫"的委婉语又已经多到足以写成一本书了。人们可以很有技巧地掩饰性行为,有一个野生动物电视节目的解说员曾告诉我们:雌鳗鱼是被络绎不绝的雄鳗鱼"悉心服侍"的。在2004年全美最大的运动盛会"超级碗"橄榄球大赛的中场演出中,珍妮?杰克逊与流行音乐超级巨星贾斯汀?提姆布莱克同台飙歌,期间竟"意外露乳",当着数百万名电视观众的面引发了不小的骚动。大部分观众都认为这是有意为之,但珍妮的发言人则称整件事是因为"表演服出了问题"。我的看法和大部分观众一样--他们是为了炒作而说谎。英语中最禁忌的字眼之一,和性、生理或死亡毫无关系,而是"骗子"这个词,或许它的确会比其他人身攻击的字眼招致更多争端。有观点认为,我们可以忍受被指软弱无能、懒惰、自大傲慢,甚至性无能,但绝对不能容忍被人指称为骗子。2005年的英国大选曾在一个议题上舌战不休,即英国首相是否在出兵伊拉克的动机上欺骗了大众;但在国会大厦议事厅可能未曾出现过相关的直接指控,因为所有议员都被严格禁止"用蓄意虚构的谎言指控任何人"。该原则是由十九世纪的英国学者厄斯金?梅在《英国国会程序》中提出,违反者通常会被议院停权。提醒一下各位,虽然厄斯金特别禁止议员对同僚"发表任何不实、失礼的言论",但这并没有阻止维多利亚女王的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数落他的政治敌手:"假如葛雷斯顿掉进泰晤士河,那会是件不幸的事;假如有任何人将他拉起来,我想这会是一个更大的灾难。"撒切尔时代的国会议员丹尼斯?希利对时任英国首相的撒切尔夫人也是毫不留情:"首相对我们说已经对法国总理致上她的心意--如果我是法国总理,我可不会欣然接受这份礼物。"外交部长本?布莱德萧曾称工党下议院议员乔治?加洛威为独裁者萨达姆的代言人。2002年3月,加洛威对此展开反击,向布莱德萧喊道:"你是个骗子。"经过议长苦口婆心的劝说之后,双方终于互相道歉,平息了原本可能导致当事人停权的风波。将政治对手说成"骗子",迪斯雷利、希利和加洛威诸公可能会遭受议长的一两句不满批评,但基本不会被停权。加洛威大概有从十八世纪的剧作家理查德?布尔斯莱?薛瑞登的著作中偷学过两招。薛瑞登也曾因指称同议会的一名议员为"骗子"而被要求道歉,于是他如此回应:"议长先生,本人的确有称可敬的议员为骗子,并对此感到抱歉。那位可敬的议员完全可以把如此污蔑当做放屁。"彬彬有礼我们隐瞒真实情感的方法不只一个,英国人最为著名的就是恪守礼仪。已故的英国伟大科幻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曾说过一个故事,有次他走进一家火车站的自助餐厅,买了一小袋比司吉面包和一份报纸,挑了一张桌子坐下来,一位陌生人也坐在这张桌子边,吃的也是比司吉面包。亚当斯说:"我以为那个人吃的是我的面包,于是我干了任何正常的英国人都会干的事--假装没看到。"两个男人轮流从袋子中拿出面包,直到袋子空了、陌生人离开了以后,亚当斯才放下报纸抬起头,发现自己装着比司吉面包的袋子竟完好如初--原来是亚当斯吃了那个陌生人的面包。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两位男士是多么彬彬有礼,他们不好意思向对方表达心中所想,因而避免了一场"比司吉风波"。一项心理研究指出,85%的英国人在冲进人群的时候,会本能地说"抱歉"。我不清楚研究人员开展这项研究的具体情形,但可以想象得出一个男人带着记录工具在购物中心跟随行人,并且观察对方反应的情景。我们试图避免尴尬和对立,甚至对挑剔食物都觉得不好意思,有些宾客为了不让宴会主人难堪,宁死也不愿承认自己讨厌吃风干西红柿,或直言对主菜的食材过敏。报纸专栏作家亚德里安?安东尼?吉尔对此却苛刻许多:"十年前,我写了一篇关于在晚宴中退回餐点的文章。我在文章中指出,假如你的餐点一点也不好吃,就应要求东道主拿走它,再换上别的菜,这是十分合理的行为。我在文章中分享了自己的故事:我曾在晚宴中拒绝食用令人作呕的烤扁豆,其他宾客也说他们不喜欢这道菜。坐在桌首的一位聪明女士跟我所见略同,她也认为那种烹饪手法简直就是托儿所水平。这篇文章让我如愿以偿--从此我再也不曾被邀请去参加晚宴了。"大部分的人都相信,说一点礼貌性的谎话,并被保留在晚宴邀约的名单里会比较好。当你实话实说时,就会像吉尔那样受到冷遇。律师和政客们特别擅长将他们的看法隐藏在礼貌的表相之下,他们称自己的对手为"我博学多才的朋友",还说对手"令人敬佩",这样就会淡化嘲弄的色彩。不过他们在"尊敬"方面的用词却还需要收敛一点:通常对于即将爆发的争执来说,一开始便"致上敬意"的言辞反而会带点藐视的意味;"致上崇高的敬意"却是暗中嘲笑;"致上最崇高的敬意"则是全然轻蔑之意。在法庭或议场外,我们可能会因为种种情况而避免直言心声;我们可能讨厌某人的帽子、发型或作品,却不会用太直接的言语去伤害对方。一句"非常棒"或"很有意思"就能解决问题--但它纯粹就是谎言。谎言在某些社交场合可能比实话有益,这在拉里?戴维领衔主演的一出情景喜剧《抑制热情》中得到了很好的阐释。戴维在剧中饰演一个因为性格十分散漫而受到朋友冷落和斥责的家伙:拉里(向妻子雪瑞儿说):他们已邀请我们去听音乐会了,但现在又不打电话过来,显然是故意的。难道我要打电话给他们说"我们正在等你们的电话",他们却说"我们并不想跟你们去"吗?他们至少可以骗骗我们吧!雪瑞儿:没错。拉里:我的意思是说,他们可以打电话给我们,然后撒个谎。我们可不想像笨蛋一样坐在这里。雪瑞儿:是啊。拉里:谎言是一种表示,它是一种善意的举动,甚至带有敬意。他们真是太不尊重人了。说谎是一种尊敬对方的表示。请记住这一点。意大利人是如何看待英国人的礼节的?来自米兰的记者兼作家贝皮?斯维格尼曾经在伦敦待了一个月,期间不仅为意大利的日报写稿,也为他的一部研究英国人的著作进行调查。我曾和贝皮短暂共事过,他对英国人过分礼貌的印象特别深刻。贝皮总觉得这种礼貌之下似乎掩藏了一些真实的感受,他说有一次他排队买报,在等待的过程中顺便计算在买报纸这种简单的交易中一共要说几次"谢谢",得到的结果如下:买报人把所要的报纸放在柜台上,说:"谢谢。""谢谢,"柜台人员说,"这份要五十便士。""谢谢。"买报人说着掏出五英镑的纸钞。"谢谢,这是找您的零钱。"柜台人员在他离去前说道。光买份报纸就说了四句"谢谢"!其中到底包含了多少感激之意?肯定一点也没有。贝皮指出,在意大利类似买报纸的交易中至少会出现两次抱怨。贝皮每每听到矫揉造作的话语就会深感困扰,更让他烦闷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像英国人一样思考和做事了!在某个阴雨的午后,贝皮开车回到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公寓大楼,发现又有人不知第几次把车停在他标示清楚的"住户专用停车位"上。震怒的贝皮拿出一张纸贴在车窗上,然后写道:"这位先生,请恕我提醒,您的行为已违反……"此时他停了下来,想了一下自己正在干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正常的意大利人,他应该拔出车钥匙,走向那辆惹事生非的车子,把车上的烤漆给刮下来。但与其相反,他却写了张开头为"这位先生,请恕我……"的字条。此后不到一个月,贝皮便收拾行李回米兰去了。实话实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言论自由受到了"主流意识的正确性"的威胁,这令人不安。从那时起,不管我们怎么努力避免伤害他人、不与任何人发生冲突,或不去为难别人,我们还是有可能被控违反法律。如果不懂在谈论某些少数族群时保持谨慎,我们就容易惹上各种麻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是主流意识正确性的全盛期,当时在它的影响下,产生了一些相当荒谬的行为,这种情形在美国尤其严重。1993年,黑堤磨坊铜管乐团(Black Dyke Mills Band)应邀到纽约著名的卡内基音乐厅演出,它是第一个在卡内基音乐厅表演的英国铜管乐团。但代表黑人、同性恋者的人权团体提出抗议,要求张贴的海报和宣传品上的乐团名称应改为"英国磨坊铜管乐团"(British Mills Band)。卡内基音乐厅的管理人员最终屈服于压力之下。还好总有睿智占上风的时候。2005年7月,教师职业协会针对一个议题展开讨论--"不及格"(fail)是否应该从教育字汇中删除,并用"成就延期"(deferred success)来替代?之所以会有这个议题,是因为有些人认为学生们会因为考试屡次不及格而降低学习兴趣。教育部长鲁斯?凯利认为没必要有此顾虑,此议题最终被代表们正式否决。主流意识常常伤害它要保护的民众。在1992年,美国民权委员会向联邦政府提出一份备忘录,认为有些措辞可能会对残疾人士造成伤害,并提出以下建议:● 使用"残障人士"或"残障个体",不要用"残废人士";● 使用"失聪人士"或"听力损伤人士",不要用"聋子";● 使用"失明人士"或"视力损伤人士",不要用"瞎子";● 使用"有阅读障碍的学童",不要用"有阅读困难的学童"。这份备忘录激怒了很多人,尤其是美国国家视障协会。视障协会想出一篇更胜一筹的反驳文章,非常值得引用:在提到"瞎子"时使用各种不同的委婉语,包括:视觉有困难、视力有缺陷、看不见的、视障者、视障同胞、视力有缺陷的同胞等,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这些名词完全不被大众接受,只会招来揶揄和嘲笑。原因不仅仅是这些名词太虚伪,还因为它们想要避开直率且妥当的字汇,如:瞎眼的、目盲的或瞎子等。使用此类委婉语原本是想迎合主流意识的正确性,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这些委婉语太具有防卫性,不仅暗示着耻辱而非真正的平等,还暗示瞎眼的人非常易怒、好斗。就好像一个聪明人乐意被称呼为智者,但不会坚持别人一定要叫他智者;一群银行家很高兴被称为银行家,但不在意自己被称为在银行界工作的人,所以过度防卫的委婉语多少有些盲目,我们对此深表遗憾。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方法,以平等的方式对待他人,而我们正打算这么做。上述文章没有任何模糊不清之处,是实话实说的好例子。几乎与此同时,英国的皇家盲人学院展开了一项实验,想以此了解人们对"视觉缺陷"、"视觉障碍"、"视觉残障"和"视力有困难"四个称呼会有什么不同的反应。他们的结论是:"我们发现,受试者对于这四种说法的反应并无不同。换句话说,不论所用的称呼是否符合主流意识的正确性,结果都没有差别。"如今,主流意识正确性如同对言论自由的恐惧一样,已经渐渐消失。它的影响范围变得越来越小,但它仍然是一股力量,仍然在寻找受害者--美国访谈节目主持人比尔?马尔就是其中一位不幸的牺牲者。马尔的节目"不正确的政治"(Politically Incorrect)是一档深夜谈话性节目,主要邀请演艺界和政治界的来宾讨论当天的话题,并鼓励来宾们挑战公认的观点或是狭隘的想法。在"9?11"恐怖分子袭击美国世贸中心后,马尔提出一个备受争议的观点,他说:"只敢在两千英里外发射巡弋飞弹真是懦夫的行为;但在飞机撞大楼前一直待在飞机里,并且说出你的遗憾,并不懦弱。"尽管有些专家替马尔辩解,指出马尔指责的是肉体的怯懦,和道德的怯懦有所不同,但这个节目的主要赞助商还是在舆论批评的压力之下,撤走了他们的广告,节目最终从节目表中消失。这就是你畅所欲言的可能后果。别人都在想什么?并非所有不实的话都是谎言。我们所说的很多话都与事实不符,但它们通常不够圆滑而且无害。记忆是一种虚无易逝的东西,当我们回忆往事时,想起的常常不是事件真相,而是脑海中所想到的模样。事情的正确性因此随之削减,而想象力在潜意识中就会弥补记忆力消退后所遗失的细节。银行抢劫案的目击者在回答警方的问讯时,对涉案抢匪及其犯罪手法的描述有时会互相矛盾。几个月后,目击者在法庭上所做的描述和在案发现场的描述又有不同,其差异性让人惊讶。但事实上又没有任何人说谎--目击者也是人,他们都被记忆力欺骗了。美国有一项针对四十起由DNA检测洗刷嫌犯罪名的案例研究表明,先前这些嫌犯都被误判定罪了。该研究指出,其中有90%的误判是目击者指认错误造成的。其中一起案件,多达五名目击者确认被告犯罪,但DNA检测最终证明他是清白的。此外,还有一项研究了五百个遭错误定罪的案例后得出的推断结论,指出有60%的误判都和目击者指认错误有关。在模拟相关判案过程的科学试验中,只有34%到48%的案例获得正确的指认。目击者很有可能会扭曲事实,而并非还原真相。有位友人说了一个故事:有次她在英国威尔士山脉旅行,当经过一个电话亭时,电话响了起来,于是她拿起电话,很惊讶地发现对方居然是拨错电话的老朋友。很棒的一个故事,她坚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不过,她的丈夫说他很清楚地记得,这则故事是他们夫妇俩在几年前从一位朋友那儿听到的。他相信他太太已经在潜意识中将这个故事当成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现在更是坚信不疑。因此,从概念上看,这算不上是谎言。某天我和几位朋友一起喝啤酒,几杯黄汤下肚,我开始说故事:好几年前,我和他们中的一位外出旅行,错过了最后一趟回家的列车,当时天色已晚,所以我们在邻近的山腰上搭起了帐篷。隔天一大早,我们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一个满地垃圾的垃圾场上。"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朋友说道。"但它就是发生了。"我说。"不可能,"他坚持着,"不可能发生的。其实我们没带帐篷吧。"噢,我的天啊!也许他是对的,我们并没有带帐篷。这件事可能是我的幻想,也可能是我在做梦,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第二天早上,我开始相信自己确实患有某种假性记忆症候群,不过也很庆幸自己至少不是有意说谎。我打开电脑查收邮件,其中有封邮件是我那位朋友发来的。"我记起来了,"他说,"我们的确带了帐篷。"--患假性记忆症候群的是他。我们常无力记住真相,这会使我们偏离真相。心理学家哈里?法兰克福在他简短却大获好评的著作《论扯淡》中说:所谓胡扯是指草率和漠然地对待事实真相,而不是故意要说谎,单凭这点它就已和谎言有别。他认为,和信口开河的胡扯相比,说谎需要更高明的技巧。不过无须因此断定胡扯的人会比较轻松--骗子必须在知道事情真相后才能编造谎言;胡扯的人则不需要知道事实,在对事实缺少了解的情况下,如果还有人相信他,那么他的胡扯一定具有较高的创造力。脱口秀明星比尔·希克斯非常讨厌广告和营销界人士,对他们毫不留情。希克斯告诉他的观众说,广告和营销界人士已经把我们的星球从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变成了购物中心。这看起来像是一种因忌妒而产生的偏见,但当你目睹现实,便很难反对希克斯的观点。身兼剧作家、诗人双重身份的威廉·吉尔伯特认为,广告"只是一种佐证性的琐事,故意用富有艺术色彩的手段去解读单调、乏味的故事罢了"。现代科幻之父赫伯特·威尔斯则比较缺乏想象力地将广告形容为"合法化的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