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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生论

作者:张中行 字数:81314 更新:2023-10-08 19:35:51

出版说明这是一本谈论人生之道的专著。作者在“后记”里说明,此书是易古人的“率性”为“顺生”,意在阐发自已关于“怎样活才好”的种种人生见解。书稿酝酿于五十年代中期,完成于1991年5月,成书过程约四十年之久。作为著名的文史专家和饱经沧桑的文化老人,作者运用自己厚实的人生经验和丰湛的人文知识,把人生的方方面面梳理为六十个问题,从古今沟通、中外比较的角度条分缕析,推本溯源,而且以散文化的笔墨娓娓道来,使全书在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人生思索中,开人眼界、启人胸襟。作者张中行先生,1909年生于河北香河,193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长期在教育系统工作,涉猎广泛,著述甚丰,曾有《文言和白活》、《文言津逮》、《禅外说禅》、《负暄琐话》、《负暄续话》、《诗词读写丛话》等各种门类的著作行世,影响广及语言、文学、文史诸界。我与读书(代前言)这是一篇不该写而终于决定写的文章。不该写的原因,比喻说,居室内只有几件多年伴随的破桌子、烂板凳之类,而视为奇珍,并拦住过路人,请人家进来欣赏,这说轻些是愚陋,重些是狂妄。而又决定写,如文题所示,是因为先与“读书”,后与《读书》,有些关系。后来居上,且说近一两年来,不知道以何因缘,我的一些不三不四的文章,竟连续占了《读书》 的宝贵篇幅。根据时风加市风,印成铅字的名字见三次以上,就有明眼人或不明眼人大注其意。自然,也因为文中总不免有些不三不四,或说野狐禅气,有些认真的人就不淡然置之。于是,据说,有人发问了:“这新冒出来的一位是怎么回事?”又据说,这问是完全善意的。何以为报?想来想去,不如索性把不三不四的来路和情况亮一下;看了家底,也就不必再问了吧?这家底,大部分由“读书”来、小部分由“思考”来;思考的材料、方法以及动力也是由读书来,所以也无妨说,一切都是由读书来。这样说,没有推卸责任之意,因为书是我读,思考是我思考,辫子具在,跑不了。语云,言者无罪,说是这样,希望实际也是这样。以下入正文,围绕着读书和思考,依老习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一由呱呱坠地说起。遗憾也罢,不遗憾也罢,我未能有幸生在书香门第,因而就不能写王引之《经义述闻》那样的书;还不只我没闻过,就我及见的人说,祖父一辈和父亲一辈都没闻过。家庭是京、津间一个农户,虽然不至缺衣少食,却连四书、五经也没有。到我该读蒙书的时候,三味书屋式的私塾已经几乎绝迹,只好顺应时势,入镇立的新式学堂。读的不再是三、百、千,而是共和国教科书。国文是重点课,开卷第一回是“人手足刀尺,山水田,狗牛羊”,比下一代的“大狗叫,小狗跳”死板得多。时代不同,据说总是越变越好。是否真值得这样乐观,我不知道;但不同确是不错,大不同是:现在一再呼吁甚至下令减轻学生负担,我们那时候却苦于无事可做。忝为学生,正当的消闲之法是找点书看,学校没有图书馆,镇上也没有;又不像江南,多有藏书之家,可以走宋濂的路,借书看。但那时候的农村有个优越条件,是不入流的“小说家者流”颇为流行,譬如这一家有《济公传》,那一家有《小五义》,就可以交换着看。于是,根据生物,为了活,最能适应或将就的原理,就东家借,西家换,大量地看旧小说。现在回想,除了《红楼梦》《金瓶梅》之外,通行而大家熟知的,历史,侠义,神魔,公案,才子佳人,各类的,不分文白,绝大部分是石印的小本本,几乎都看了。有的,如《聊斋志异》《三国演义》《镜花缘》等,觉得特别有意思,还不只看一遍。这样盲人骑瞎马地乱读,连续几年,现在问,得失如何?失难说,因为“不如怎样怎祥”是空想,不可能的事,不管也罢。只说得(当然是用书呆子的眼看出来的),如果教训也算,可以凑成三种。一种是初步养成读书习惯,后来略发展,成为不以读书为苦,再发展,成为以眼前无书为苦。另一种是学了些笔下的语言,比如自己有点什么情意想表达,用白,用文,都像是不很费力。还有一种是教训。古人说,诗穷(多指不能腾达)而后工。我想可以扩而充之,说书也是穷(多指财货少)而后能读。专说我的幼年,依普通农家的传统,是衣仅可蔽体,食仅可充腹。娱乐呢,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家里一件玩具也没有,冬闲的时候,男顽童聚在一起,只能用碎瓦片、断树枝做投掷、撞击的游戏。这很单调,而精力有余,只好谋消磨之道,于是找到最合用的,书。何以最合用?因为可以供神游,而且长时间。总之,因为穷,就读了不少。现在,也可算作进步之一桩吧,不要说幼儿园,就是小家庭里,如果有小孩,也是玩具满坑满谷,据说其中还有电气发动、会唱会闹的。我老了,步伐慢,跟不上,总有杞人之忧,像这样富而好乐,还会有精力和兴趣读书吗?——不好再说下去,否则就要一反韩文公之道,大作其《迎穷文》了。二总有七八年吧,小学不好再蹲下去。农,士,商,三条路,受了长兄毕业于师范学校的影响,走熟路,考入官费的通县师范学校。成文规定,六年毕业;不成文规定,毕业后到肯聘用的小学当孩子王。不知为什么,那时候就且行善事,莫问前程。课程门类不少,但考试及格不难,可以临阵磨枪,所以还是常常感到无事可做。学校多年传统,两种权力或自由下放给学生,一种是操办肉体食粮,即用每人每月四元五角的官饭费办伙食;一种是操办精神食粮,即每月用固定数目的图书费办图书馆。专说所谓图书馆,房间小,书籍少,两者都贫乏得可怜。但毕竟比小学时期好多了,一是化无为有,二是每月有新的本本走进来。其时是二十年代后期,五四之后十年左右,新文学作品(包括翻译和少数新才子佳人)大量上市的时期,又不知道以何因缘,我竟得较长时期占据管理图书馆的位置。近水楼台先得月,于是选购、编目、上架、借收等事务之余,就翻看。由于好奇加兴趣,几年时光,把这间所谓馆的旧存和新购,绝大部分是新文学作品,小部分是介绍新思想的,中的,由绍兴周氏弟兄到张资平、徐枕亚,外的.帝俄、日本、英、法、德,还有西班牙(因为生产了唐吉诃德),凡是能找到的,几乎都看了。与小学时期相比。这是由温故而走向维新。有什么获得呢?现在回想,半瓶醋,有时闭门自喜,不知天高地厚。但究竟是睁开眼,瞥了一下新的中外,当时自信为有所见。就算是狂妄吧,比如,总的说,搜索内心,似乎怀疑和偏见已经萌了芽。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许多传统信为真且正的,上大人的冠冕堂皇的大言,以至自己的美妙遐想,昔日赞而叹之的,变为半信半疑,或干脆疑之了。这是怀疑的一类,还有偏见的一类,专就文学作品说,比如对比之下,总觉得,散文,某某的不很高明,因为造作,费力;小说,某某的,远远比不上某些翻译名著,因为是适应主顾需求,或逗笑,或喊受压,缺少触动灵魂的内容。这类的胡思乱想,对也罢,错也罢,总而言之,都是由读书来的。三三十年代初我师范学校毕业,两种机缘,一堵一开,堵是没有小学肯聘用,开是毕业后必须教一年学才许升学的规定并不执行,合起来一挤就挤入北京大学。考入的是文学院,根据当时的自由主义,入哪一系可以自己决定。也许与过去的杂览有关吧,胡里胡涂就选了中国语言文学系。其时正是考证风刮得很厉害的时候,连许多名教授的名也与这股风有关,如钱玄同,把姓也废了,改为疑古;顾颉刚越疑越深,以至推想夏禹王是个虫子;胡适之的博士是吃洋饭换来的,却也钻入故纸堆,考来考去,说儒的本职原来是吹鼓手;等等。人,抗时风是很难的,何况自己还是个嘴上无毛的青年。于是不经过推理,就以为这考证是大学问,有所知就可以得高名,要加紧步伐,追上去。追,要有本钱,这本钱是依样葫芦,也钻故纸堆。在其时的北京大学,这不难,因为:一,该上的课不多,而且可以不到;二,图书馆有两个优越条件,书多加自由主义。书多用不着解释,专说自由主义,包括三项:一是阅览室里占个位子,可以长期不退不换;二是书借多少,数量不限;三是书借多久,时间不限。于是利用这种自由,我的生活就成为这样:早饭、午饭之后,除了间或登红楼进教室听一两个小时课之外,经常是到红楼后面,松公府改装的图书馆,进阅览室入座。座是自己早己占据的,面前宽宽的案上,书堆积得像个小山岭。百分之九十几是古典的,或研究古典的。先看后看,没有计划,引线是兴趣加机遇,当然,尤其早期,还要多凭势利眼,比如正经、正史,重要子书,重要集部,一定要看,就是以势利眼为指导的。机遇呢,无限之多,比如听某教授提到,逛书店碰到,看书,王二提到张三,张三提到李四,等等,就找来看。兴趣管的面更广,比如喜欢看笔记,就由唐、宋人的一直看到俞曲园和林琴南;喜欢书法,就由《笔阵图》一直看到《广艺舟双揖》。量太大,不得不分轻重,有些,尤其大部头自认为可以略过的,如《太平御览》《说文解字诂林》之类,就大致翻翻就还。这样,连续四年,在图书馆里乱翻腾,由正襟危坐的《十三经注疏》《资治通鉴》之类到谈情说爱的《牡丹亭》《霓裳续谱》之类,以及消闲的《回文类聚》《楹联丛话》之类,杂乱无章,总的说,是在古典的大海里,不敢自夸为漫游,总是曾经“望洋向若而叹”吧。也要说说得失。语云,开卷有益,多读,总会多知道一些,有所知就会有所得。这是总的。但是也有人担心,钻故纸堆,可能越钻越胡徐。明白与胡涂,分别何所在,何自来,是一部大书也难得讲明白的事。姑且不求甚解,也可以从另一面担心,不钻也未必不胡涂。还是少辩论,且说我的主观所得。一方面是积累些中国旧史的知识,这,轻而言之是资料,可备以后的不时之需。重而言之是借此明白一些事,比如常说的人心不古就靠不住,古代,坏人也不少,尤其高高在上的,他们的善政都是帮闲或兼帮忙的文人粉饰出来的。另一方面是学了点博览的方法,这可以分作先后两步:先是如何找书看,办法是由此及彼,面逐渐扩大;后是如何赶进度,办法是取重舍轻,舍,包括粗看和不看。这些,我觉得,对我后来的“尽弃其学而学焉”确是有些帮助。失呢,也来于杂览,因为不能专一,以致如室中人多年后所评,样样通,样样稀松。或如《汉书? 艺文志》论杂家所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四大概是大学四年的末期,脑海里忽然起了一阵风暴。原来底子薄,基础不巩固,抗不住,以致立刻就东倒西歪,具体说是有了强烈的惶惑之感。还可以具体并重点地说,是心里盘问:偏于破的,如舜得尧之二女,是郗鉴选东床坦腹式的许嫁或卓文君式的私奔,还是曹丕得甄氏式的抢,三代之首位的夏禹王,是治水的圣哲兼开国之君,还是个虫子,等等,就是能考清楚了,远水不解近渴,究竟有什么用?偏于立的,生而为人,生涯只此一次,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有意义,意义何在,要怎样生活才算不辜负此生,等等问题是切身的,有精力而不先研讨这个,不就真是辜负此生了吗?这是注意力忽然由身外转向身内。何以会有此大变?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但这变的力量是大的,它使我由原来的自以为有所知一霎时就如坠五里雾中。我希望能够尽早拨开云雾而见青天。办法是胸有成竹的,老一套,读书,读另一类的书。起初是乐观的。这乐观来于无知,以为扔开《十三经注疏》之类,找几本讲心理、讲人生的书看看、就会豁然贯通。当然,这乐观的想法不久就破灭了。破灭有浅深二义:浅的是,不要说几本,就是“读书破万卷”也不成;深的是,有些问题,至少我看,借用康德的论证,是在人的理性能力之外的。这些后面还要谈到,这里只说,因为想拨开云雾,我离开大学之后,就如入了另一个不计学分、不发证书的学校,从头学起。这另一个学校,没有教室,没有教师,没有上下课的时间,更糟的是学什么课程也不知道。起初,只能用我们家乡所谓“瞎摸海”(称无知而乱闯的人)的办法,凭推想,找,碰,借,读读试试,渐渐,兼用老家底的由此及彼、面逐渐扩大法,结果,专就现象说,就真掉进书或新知的大海。这说来嫌话太长,只好化繁为简,依时间顺序,举一斑以概全豹。先是多靠碰,比如还看过经济学的书,不久就发现,它只讲怎样能富厚,不讲为什么要富厚,文不对题,扔开。另一种情况是百川归海,终于找到冤有头的头,债有主的主。这百川,大致说是关于人以及与了解人有关的各门科学知识。人,或说人心,中国传统也讲,缺点是玄想成分多,比如宋儒的天理与人欲对立,就离实况很远。所以我一时就成为“月亮也是外国的圆”派,几乎都读真洋鬼子写的。由近及远,先是心理学,常态的,变态的,犯罪的,两性的,因而也蔼理斯,特别欣赏弗罗伊德学派的,因为深挖到兽性。向外推,读人类学著作,希望于量中见到质;再推,读生物学著作,因为认为,听了猫叫春之后,更可以了解禅定之不易。直到再向外,读天文学著作,因为那讲的是生的大环境,如果爱丁顿爵士的宇宙膨胀说不错,人生就化为更渺小,意义就更难说了。说到环境,这牵涉到万有的本质问题(科学成分多),知识的真假、对错问题(哲学成分多),于是就不能不读偏于理论的科学著作。而所有这些,就我个人说,都是为解答一个问题,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百川就归了海,这海是“人生哲学”。这门学问也确实不愧称为海,西方的,由苏格拉底起,东方的,由孔子起,还要加上各种宗教,著作浩如烟海。只好找重要的,一本一本啃。洋鬼子写的,尽量用中译本;没有中译本,英文写的,找原本,非英文写的,找英文译本。与科学方面的著作相比,这人生哲学方面的著作是主干,所以读的种数,用的时间,都占了首位。还有一种情况,是归拢后的再扩大,也可以说说。那是因为哲学的各部门有血肉联系,读一个部门的,有如设宴请了某夫人,她的良人某某先生,甚至姑姨等系的表姐表妹。也就难免跟了来。人生哲学的戚属很多,比如你总追问有没有究极意义,就不能不摸摸宇宙论;有所知,有所肯定,不知道究竟对不对,就不能不摸摸知识论。而一接近知识,就不免滑入逻辑;等等。总之,找来书读,像是越读问题越多,自已不能解答,就只好再找书,再请教。就这样,读,读,旧问题去了,来了新问题,小问题去了,来了大问题,直到人借以存在的时、空及其本原是怎么回事也成为问题,就问爱因斯坦,及至知道他也不是彻底清楚,就只能抱书兴叹了。说句总结的话,一阶段,书确是读了不少,所得呢?一言难尽。五严格说,不应该称为“得”,因为情况复杂,复杂到扣心自问,自己也有帐算不清。语云,读书明理,难道反而堕入佛家的无明了吗了也不尽然。实事求是地说,是小问题消减了,大问题明显了。明显到自信为不能解决,所以其结果就一反宋朝吕端之为人,成为大事胡涂,小事不胡涂,颇为可怜了。以下具体说这可怜。可怜由零碎的可喜来,先说可喜。这也不好枚举,只说一点点印象深的,影响大的,算作举例。一种,姑且名之为“方法”,曰无成见而平心静气地“分析”。姑嫂打架,母亲兼婆母必说姑直而嫂曲,邻居不然,说针尖对麦芒,母用的是党同伐异法,邻居用的是分析法。显然,治学,定是非,分高下,应该用分析法,事实上许多人也在用分析法。且说我推重这种方法,并想努力用,主要是从薛知微教授(十九世纪末在伦敦大学任教)的著作里学来的。他著作不少,只说一本最有名的《伦理学之方法》。书的高明之处,为省力,引他的高足伯洛德先生的意见(非原文):对某一个问题,他总是分析,就是从这个角度看,如此如此,从那个角度看,如彼如彼,都说完,仿佛著者并没什么主见,可是仔细想想,人类智力所能辨析的,不过就是这些,思想的高深就蕴含在这无余义之中。这可谓知师者莫如徒。这本书我读了两遍,自信为有所得,其最大者是:确知真知很难,许许多多久信的什么以及宣扬为应信的什么,绝大多数是经不住分析的;因而对于还未分析的什么,上德是“不知为不知”。另一种,姑且名之为“精神”,曰无征不信的“怀疑”。就我所知,在这方面,也是进口货占上风。古希腊有怀疑学派,虽然庄子也曾“不知周之梦为胡蝶”,“胡蝶之梦为周”,可是意在破常识,所以没有成为学派。大大的以后,法国笛卡尔也是由怀疑入门,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这些都可以不计,只说我更感兴趣的,是许多人都熟悉的罗素,他推重怀疑,而且写了一本书,名《怀疑论集》。主旨是先要疑,然后才能获真知。他举个有趣的例,是英国课本说打败拿破仑是英国人之力,德国课本说是德国人之力,他主张让学生对照着念这两种,有人担心学生将无所适从,他说,能够使学生不信,教育就成功了。他的怀疑还有更重大的,是继休谟之后,怀疑归纳法的可靠性。举例说,如果把“一定还有明天”看作可信的知识,这信是从归纳法来的,因为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就推定一定还有三而四。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其后必有三而四?因为我们相信自然是齐一的(有规律,不会有不规律的变)。何以知道自然是齐一的?由归纳法。这样,自然齐一保归纳法,归纳法保自然齐一,连环保,就成为都不绝对可靠了。就举这一点点吧,分析加怀疑,使我有所得也有所失。得是知识方面的,也只能轻轻一点。先说个大的,比如对于生的大环境的底里,我确知我们殆等于毫无所知,举个最突出的例,我们这个宇宙,用康德的时间观念(与爱因斯坦的不同),问明天还有没有,自然只有天知道。如是,计划也好,努力也好,都不过是自我陶醉而已。再说个小的,比如有情人终于成为眷属,我确知这决定力量是身内(相貌、能力等)身外(地位、财富等)两方面条件相加,再加机遇,而不是西湖月下老人祠中的叩头如捣蒜。总之,辨识真假、是非的能力强了,大大小小的靠不住,虽然未必说,却可一笑置之。失呢?大失或大可怜留到下面说,这里只说小失,是心和身常常不能合时宜,这包括听宣传、看广告都不怎么狂热之类。浮世间,为了争上游,至少是为了活,大概常常不得不狂热或装作狂热吧?每当这种时候,分析方法和怀疑精神等就来捣乱,以致瞻前顾后,捉襟见肘,苦而不能自拔了。六以下正面说可怜,包括两类:一类是大问题不能解答,以致难得安身立命,这一节谈;另一类是不得已而退一步,应天顺人,自欺式地自求多福,下一节谈。记得英国培根说过(《新工具》?) :“伟大的哲学起于怀疑,终于信仰。”不知道这后一半,他做到没有。我的经验,想做到,就要脚踩两只船,一以贯之必不成。这两只船,比如一只是冥思室或实验室,一只是教堂,在室里虽然被类星体和基本粒子等包围,到堂里却可以见到上帝;通晓类星体和基本粒子等可以换取世间的名利,安身立命却要由上帝来。我可怜,是因为不能脚踩两只船,而习惯于由怀疑起,一以贯之。比如喜欢追根问柢就是这种坏习惯的表现。追问,有天高皇帝远的,如历史上的某某佳人,就真能作掌上舞吗?某某的奉天承运,就真是来于救民于水火吗?远会变为近,也追问关于人的,不合时宜,单说关于理的。各时代都有流行的理,或说真理,新牌号的大多不许追问,老牌号的升迁,以至很多人想不到追问。如果起于怀疑而一以贯之,就难免(在心里)追问:所信的什么什么最对,至好,为什么?为什么还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仍以人生哲学为例,厚待人比整人好,为什么?答曰,因为快乐比痛苦好。一般人至此不问了,薛知微教授之流还会问,为什么?比如答复是快乐比痛苦有利于生活,惯于追根问柢的人还会问,为什么利于生活就好?甚至更干脆,问,为什么生就比死好?显然,这公案只能终止于“不知道”。遗憾的是,我也诚心诚意地承认,能信总比不能信好,因为可以安身立命。话扯远了,还是赶紧收回来,谈人生究竟是怎么回事。确是很可怜,借用禅和子的话形容,是在蒲团上用功多年,张目一看,原来还是眼在眉毛下。直截了当地说,关于人生有没有意义,或说有没有目的,我的认识是,胆量大一些答,是没有;小一些答,是无法证明其为有。这胆小一些的答复是由宇宙论来,因为宇宙何自来,将有何归宿,以及其中的千奇百怪,大到星云的旋转,小到一个蚊子哼哼哼,为什么,有何必要或价值,我们都说不上来。不好,这扩大为谈天,将难于收束。那就下降,专说人。天地间出现生命,生命有强烈的扩展要求,于是而我们就恋爱,凑几大件成婚,生小的,小的长大,再生小的,究竟何所为?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只能说不知道。孔老夫子说“畏天命”,畏而不能抗,又不明其所以然,所以成为可怜。这可怜,说句抱怨的话,也是由读书来的。七大问题不能解答,或者说,第一原理树立不起来,是知识方面的迷惘。但迷惘也是人生的一个方面,更硬梆的现实是我们还活着。长日愁眉苦脸有什么好处呢?不如,事实也是人人都在这样做,且吃烤鸭,不问养壮了有什么意义。这是退一步,天上如何不管了,且回到人间打算盘,比如住楼房比住窑洞舒服,就想办法搬进楼房,而不问舒服和不舒服间还有什么大道理。这生活态度是《中庸》开头所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用现代话注释是:人有了生就必须饮食男女,这是定命,到身上成为性,只能接受,顺着来,顺着就是对;但人人顺着也难免有冲突,比如僧多粥少就不免于争,所以还要靠德、礼、法等来调节。对于这种生活态度,几乎是人人举手赞成,认为当然。我也赞成,却受了读书之累,不是认为当然,而是认为定命难抗,只好得过且过。或说得冠冕些,第一义的信仰既然不能树立,那就抓住第二义的,算作聊以自慰也好,甚至自欺也好。正如写《逻辑系统》的小弥勒先生,长期苦闷之后,终于饭依边沁主义(其主旨为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既已皈依,就死生以之。这当然也得算作信仰,但其中有可怜成分,因为不是来于理论的应然,而是来于实际的不得不然。说句泄气的话,是生而为人,要活,并希望活得如意些,就不能不姑且相信应该分辨是非,有所取舍。取,天上不会掉馅饼,所以还要尽人力,想办法。边沁式的理想,我们很早就有,那是孟子的众乐主义。孔、孟是理想主义者,凡理想主义都不免夹带着乐观主义,他们相信,只要高高在上者英明,肯发善心,人间就会立刻变成盛世。事实是在上者并不发善心,或根本就没有善心,因而人间就始终不能盛。与孔、孟的眼多看天相比,荀子眼多看地,于是就看见性恶以及其本原的“欲”。两千年之后,西方的弗罗伊德不只看见欲,而且经过分析,说欲可以凝聚为“结”,所以不得了。这要想办法,以期不背离边沁主义或众乐主义.他的想法写在名为《一种幻觉的将来》那本不厚的书里,主旨是:因为人生来都具有野性,所以应当以“文”救之。这文,我的体会,包括习俗、道德、法律、组织、制度等等。具体应该如何?难说,而且不好说,只好不说。八很快就迎来“四十而不惑”。不惑有自足的一面,是“吾道一以贯之”;有影响的一面,是原地踏步,看着别人走出很远,难免感到寂寞。旧习难改,仍然读书。性质有变,以前是有重心,略有计划,而今变为阮步兵的乘车式,走到哪里算哪里,碰见什么是什么。比以前数量少了,因为难得主动。获得呢?天方面,依然故我;人方面,也借助历练,像是所知更多一些。古人说,“察见渊鱼者不祥”,装作不知也罢。一晃又是四十年,也许应该算算总帐了吧?不敢用《旧约? 创世记》的算法,那会后悔吃智慧果,痛哭流涕。但事实是不能变的,读了不少杂七杂八的是事实,既往咎之也没有用,还是不悔恨的好。也无妨从另一面看。现在时兴旅游,读书也是旅游,另一种性质的,地域更广阔,值得看看的更多。缺点是有些地方,比如天,至少我是,看不清楚。但这也未尝不可引孔子的话来解嘲,那是:“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写到此,想到重实际的哪一位也许要说,所有这些不过是文字般若。这我承认,但就算只是文字,既然可以称为般若,它就有可能引来波罗蜜多;纵使不能引来,总比无明而自以为有明好一些吧?这样说,对于“我与读书”,作为终身大事,我的态度显然还是“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一路。蠹鱼行径,是人生的歧途吗?大道本多歧,由它去吧。张中行 1990 年3 月12 日目录我与读书(代前言)第一分 天心一 存在二 生命三 鬼神四 天道五 命运六 快乐七 出世八 本性九 节制一O 利他一二 增补一二 不朽第二分 社会一三 群体一四 组织一五 分工一六 管理一七 王道一八 常情一九 平等二O 民本二一 教养二二 授权二三 限权二四 大计二五 财富二六 法律二七 道德二八 时风二九 育人三O 自由三一 宗教三二 贵生三三 文治三四 武功三五 变易三六 国际第三分 己身三七 自我三八 机遇三九 幼年四O 就学四一 知识四二 读书四三 恋情四四 婚姻四五 家庭四六 婚外四七 职业四八 事业四九 信仰五O 道术五一 爱好五二 贫富五三 聚散五四 顺逆五五 悔尤五六 归仁五七 取义五八 老年五九 死亡六O 身后第一分 天心一 存在“存在”是个最难解的谜。我们能够觉知有外界,能够觉知有我。“存在”是存在的,这是“有”的证明。“觉知”可能是幻,有幻即是“有”。记得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我们住在“有”的世界里,不能想象“无”。的确,我们想象到的常常是“空”,即抽去一切物的空间,不是“无”。假设“存在”缩小,一直缩到由无限小变为零,这是什么形态?难于想象,因为我们的设想中不能消除“空”“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不得不承认“存在”。我们住在地上,占咫尺之地,凭借觉知逐渐认识一点点宏观世界的景象。地是绕日的一个行星。日是银河系里千千万万恒星里的一个恒星。恒星之间有距离,以光年(每秒三十万公里行一年的长度)计,最近的有几光年。银河系的直径约十万光年。银河系是螺旋状星云。银河系之外,各种形状的星云还有很多很多。近年发现,距银河系一百多亿光年之处还有天体。还有人设想,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个具有某种性质(例如由物质组成)的整体,还可能有不同性质(例如由反物质组成)的整体,即另一世界。这是天外有天。总之,都属于“存在”。这个“存在”远到何处为止?康德以为,这是超出人类理性能力以外的问题,因为设想有边缘,就会有“边缘以外”。很可能是无边。宏观是一端,另一端是微观。古人已经知道,“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绝。”近代科学分析出许多视力所不及的存在物,如分子、原子、电子等。小至于电子,还是个复杂的构造。是否有不能再分的单位?有其物而不能分析,难于想象。这方面也可能是无边。我们是有限,“存在”是无限。我们的悟性是归纳外界的有限活动而形成的,可能不适用于无限。何以会有这样一个“存在”?如果凡是出现的都是必然的,这个“存在”是顺从意志的必然呢,还是顺应天运的必然呢?“存在”之先能有意志或天运吗?如果“存在妙存在于时间的绵延之中,在最初,以何因缘而忽然出现“时间”,生此“存在”呢?如果“存在”是无始,什么力量限定会长此这样而不是“无”或其他形态呢?有的终是有了,有其事似应有其理,可惜我们难知此理的究竟。我们觉知的存在物,其动或变都有条理,或者说有惯性。这个限定从何而来?是设定的呢,还是自发的呢?不知道。我们用归纳法,根据存在物的条理或惯性,摸索出一些规律。存在物的条理或惯性会不会变?据我们所知,还没有变。也可能没有变的可能。但我们没有理由保证不会变,因为就“存在”之为无限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存在”有没有目的?或者只是有某种趋向?似乎看不出来有什么目的,人类所谓目的,是生于有所欲,“存在”未必有所欲。如果设想有“存在”之上的什么赋子什么目的,就又遇见上面提出的问题,这个“存在”之上的什么从何而来?关于“存在”,我们知道的实在太少。就是自以为知道的一点点,究竟真实到什么程度,也很成问题。例如对于任何事物,我们都是放在“时间”的格子里来理解的,时间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从古到今,按照过去、现在、未来的顺序绵延下去吗?所谓“久”“暂”,对任何事物都是一样的吗?很可能,“时间”只是人类理解事物的一种形式,“存在”与“时间”究竟有什么关系,我们可能并不知道。总之,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存在”的一部分,可是对于“存在”,却几乎毫无所知。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生年不满百,终于不得不带着这个大疑难结束觉知,实在是憾事。二 生命邻居有一只母羊,下午生了两只小羊。小羊落地之后,瘸瘸拐拐地挣扎了几分钟,就立起来,钻到母羊腹下,去找乳头。据说这是本能,生来如此,似乎就可以不求甚解了。生命乐生,表现为种种活动以遂其生,这是司空见惯的事,其实却不容易理解。从生理方面说,有内在的复杂构造限定要如此如彼;从心理方面说,有内在的强烈欲望引导要如此如彼。所以能如此如彼,所以要如此如彼,究竟是怎么回事?原因是什么?有没有目的?小羊,胡里胡涂地生下来,也许是“之后”,甚至也许是“之前”,有了觉知,感到有个“我”在。于是执着于“我”,从“我”出发,为了生存,为了传种(延续生命的一种方式),求乳,求草,求所需要的一切。相应的是生长,度过若干日日夜夜,终于被抬上屠案,横颈一刀,肉为人食,皮为人寝,胡里胡涂地了结了生命。人养羊,食羊之肉,寝羊之皮。人是主宰,羊是受宰制者,人与羊的地位像是有天渊之别。据人自己说,人为万物之灵。生活中的花样也确是多得多。穿衣,火食,住房屋,乘车马,行有余力,还要绣履罗裙,粉白黛绿,弄月吟风,斗鸡走狗.甚至开府专城,钟鸣鼎食,立德立言,名垂百代,这都是羊之类听不能的。不过从生命的性质方面看,人与羊显然相距不很远,也是胡里胡涂地落地。之后,也是执着于“我”,从“我”出发,为了饮食男女,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甚至口蜜腹剑,杀亲卖友,总之,奔走呼号一辈子,终于因为病或老,被抬上板床,胡里胡涂地了结了生命。羊是“人杀”,人是“天杀”,同是不得不死亡。地球以外怎么样,我们还不清楚,单是在地球上所见,生命现象就千差万别。死亡的方式也千差万别。老衰大概是少数。自然环境变化,不能适应,以致死灭,如风高蝉绝,水涸鱼亡,这是一种方式。螳螂捕蝉,雀捕螳螂,为异类所食而死,这又是一种方式。可以统名为“天杀”。乐生是生命中最顽固的力量,无论是被抬上屠案,或被推上刑场,或死于刀姐,死于蛇蝎,都辗转呻吟,声嘶力竭.感觉到难忍的痛苦。死之外或死之前,求康强舒适不得,为各种病害所苦,求饮食男女不得,为各种情欲所苦,其难忍常常不减于毒虫吮血,利刃刺心。这正如老子所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也无怪乎佛门视轮回为大苦,渴想证涅粱到彼岸了。有不少人相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因而君子应自强,生生不息。我们可以说,这是被欺之后的自欺。胡里胡涂地落地,为某种自然力所限定,拼命地求生存,求传种,因为“想要炒,就以为这里有美好,有价值,有意义。其实,除了如叔本华所说,为盲目意志所驱使以外,又有什么意义?天地未必有知。如果有知,这样安排生命厉程,似乎是在恶作剧。对于我们置身于其内的“大有”,我们知道得很少。可以设想,至少有两种可能:一、它存在于无限绵延的时间之中,其中的任何事物,前后都有因果的锁链联系着;二,它是无始无终的全部显现的一种存在形式或变动形式,前后的时间顺序,只是我们感知它的一种主观认识的形式。如果是前者,则从最初(假定有所谓“最初”)一刹那起,一切就为因果的锁链所束缚,所有的发展变化都是必然的,就是说,其趋向是骑虎难下。如果是后者,则一切都是业已完成的,当然更不容有所谓选择。总之,死也罢,苦也罢,都是定命,除安之若素以外,似乎没有别的办法。古人有所谓“畏天命”的说法。如果畏是因为感到自然力过大,人力过小,定命之难于改易,则这种生活态度的底里是悲观的。古今思想家里,讲悲观哲学的不多。叔本华认为,生活不过是为盲目意志所支配,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写文章宣扬自杀,说这是对自然的一种挑战(意思是你强制我求生,我偏不听从), 可是他自己却相当长寿,可见还是不得已而顺从了。世俗所谓悲观,绝大多数是某种强烈欲望受到挫折,一时感到痛苦难忍,其底里还是乐生的。真正的悲观主义者应该为生命现象之被限定而绵延、无量龌龊苦难之不能改易而忧心,应该是怀疑并否定“大有”的价值,主张与其“长有”,无宁“彻底无”。彻底无,可能吗?无论如何,“大有”中的一个小小生命总是无能为力的。孟德斯鸠临死时候说;“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畏天命正是不得不如此的事。不过,受命有知,作《天问》总还是可以的,这也算是对于自然的一个小小责难吧。三 鬼神还没有所谓科学的时候,多数人相信有鬼神,现在,少数人还是相信有鬼神。我们生存于现世间,鬼神在信者的想象中,是现世间之外或之上的事物。鬼神有无,过去,有些人认为可以存而木问,但是更多的人对它感兴趣,因为这牵涉到死后能否以另一形式继续存在,能否继续有觉知的问题。有没有鬼神呢?扩大一些说,有没有超现实的非科学所能解释的神秘事物呢?答复要分作两个方面说。一种,所谓神,或更确切一点,称之为大神秘,是形而上学的,用通俗的话说是“造物”,即“存在”的本原。这有没有呢?我们还不知道。如果有,它是有意识的吗?‘就是说,万有的种种,都是它想这样才这样吗?如果真是这样,它会不会另想一套,因而万有的种种忽而改弦更张呢?根据我们现有的对宇宙的理解看,改弦更张的可能像是未必有,但是“未必”并不等于“不可能”。到目前为止,对于“本原”方面的问题,我们知道得还很少,因而就难于断定某种可能是不是绝对不可能、这样,大神秘既然也是一种可能,它的存在自然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另一种,所谓鬼神,是一般人设想的。鬼是人死之后的一种存在形式,或称为魂灵。神是现世间之上的贵族阶层,它有权,有力,已经超出轮回,却常常干涉现世口这洋的鬼神是人造的,自然不存在。人设想有鬼神,主要原因是:一,有些现象还不知道如何解释。例如死,活人,力能扛鼎,谈笑风生,忽然寂灭了,他哪里去了呢?很自然的想法是成为鬼。再如梦,人分明睡在床上,却感到做了种种事,见了不少人,这是怎么回事?显然也会使人想到这是魂灵在活动。再如一些幻觉,黑夜或什么地方,像是分明见到一些奇怪的现象,如死去的人之类,这也会使人想到是有鬼。二,人道难言,希望从而也就设想有超现世的力量主持公道,福善祸淫,作为遗憾的补偿和安慰,于是渐渐就形成一个有鬼神的世界。鬼神生于人的设想,是虚幻的,因而到科学知识日渐深厚的时侯,它的寿命就难于维持下去了。一、死、梦、幻觉这类现象,现代的科学知识,特别是心理学和生理学,己经可以解释得明明白白了。二、相信鬼神的人拿不出可以经得起检验的证据,像传说中阮瞻经历的那样,让不相信的人亲眼看一看。三、关于鬼神的传说,都是互相凿柄,难于自圆的。举个最明显的例,如果活人都是由死人轮回脱胎而生、人口增加,这多出的魂灵是哪里来的呢?四、我们所处的世界,根据现在的认识,是有严格的规律的。大自然像是被巨细不遗的因果的锁链维系着,一切发展变化都是在自然规律之下受限定的。没有幻境,更不会出现奇迹。设想的鬼神是自然规律之外的奇迹,所以一定不是事实。没有鬼神,好呢还是不好呢?从感情方面思量,这就是另一回事了。《聊斋志异》写了不少鬼,其中有些是可伯的,但大多数是可爱的。可怕也罢,可爱也罢,专就死后没有完全寂灭这一点说,也确是值得人深思。死了,魂灵飘忽,还可以有见闻,有悲欢,甚至可以遇见亲友,叙别情,喝烧酒,这也许比咽气万事空可取一些吧?佛家说,生死事大,也难怪有人会这样想,如果这个世界真像《聊斋志异》描写的那样,也好吧?但是,现代科学已经把那类故事的真实性完全否决了。与《聊斋志异》的世界相比,现代科学是生硬的,冰冷的,它使人不得不相信,以己身为中心,生命只有一次,死亡就是寂灭。这是定命,你愿意接受也得接受,不愿意接受也得接受。接受的态度自然可以不同,比如诗人,大概会“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至于哲人,那就多半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了。四 天道天道向善是个相当普遍的信仰,其表现有多种形式。相信有神有鬼,在暗中主持因果报应,奖善罚恶,是一种最粗浅的形式。“天地之大德曰生”、“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是另一种形式。这样的天道虽然近于有意志的,却未必具有拟人的形象。还可以更抽象,表现为宇宙论方面的一种看法,就是,我们所处的世界不管多么庞大复杂,它的行程总是趋向于一种已定的目的,这样的行程,不是如流水之自然趋下,而是有选择地走向某种有价值的至高至善的境界,所以无论宇宙的整体还是人生的种种活动,都不是没有意义的。有鬼神主持公道的想法,现在很少人相信了,这里不谈。皇天乐善,是不是这样呢?证明一定不是这样自然不容易,但是大量的事实使我们不能不怀疑这种想法。专就生命现象说,我们常见的是弱肉强食,大鱼吃小鱼;天灾,无限的生命可以同时绝灭;人祸,据说长平一次活埋四十万:说是“天地之大德曰生”,不像。至于“惟德是辅”,“常与善人”云云,事实也显然并不如此。所以过去有不少人提出疑问,如杨街之《洛阳伽蓝记》的一段话就说得明白而沉痛:“昔光武受命,冰桥凝于罅水,昭烈中起,的卢踊于泥沟,皆理合于天,神祗所福,故能功济宇宙,大庇生民。若(尔朱)兆者,蜂目豺声,行穷枭獍,阻兵安忍,贼害君亲,皇灵有知,鉴其凶德,反使孟津由膝,赞其逆心。《易》称天道祸淫,鬼神福谦,以此验之,信为虚说。”在人间,为善可以得祸,但也未尝不可以得福,不管怎样,这总是宇宙中的一点点尘埃,可以存而不论。至于整个“存在”的趋向问题,那就既庞大而又玄远,确凿地说是如何如何或不是如何如何都很不容易。目的论者相信宇宙整体的进程有价值、有意义,如果事实真是这样,当然也很好。但是反复思索,总使人感到,这种如意的想法,其来源是希望,是信仰,言之成理至于无懈可击是很难的。难于言之成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天道难明,不得不强不知以为知。对于整个“存在”的性质,例如是什么,如何来,如何去,为什么,等等大问题,直到现在,我们几乎还是毫无所知。有些人,其中多数是哲学家或宗教家,不愿意安于不知,更不愿意安于生命之徒然,于是深思冥索,苦寻究竟,终于想出一些似乎可以自圆其说的解释;这当然也好,但是问题在于,这是主观的猜测,既不能举出事实来证验。又不能举出必须是这样而不能是别徉的理由。因为不能举出只能如此的理由,所以常常是一百个人有一百种想法,这自然不能都对,而最大的可能是都不对,因为闷坐井中,冥想天地之大,如邹衍之徒所为,幸而言中的可能是没有的。天道难明,强不知以为知,其结果当然是,说得如何天花乱坠,都是隔靴搔痒。但是,这里无妨退一步想,假定天道向善的如意想法是可取的,我们能不能安然信受呢?似乎仍旧有困难,因为,我们还会感到有些疑问。其一,不管所谓天道是有意志的,还是无意志的,既然目的是趋向于至高至善的境界,那么,在时间的顺序中(假定事物是在时间的顺序中发展变化,像我们觉知的那祥),我们任意截取先后两个段落相比,总当能够清楚地看出来,后一个段落比先一个段落是较高的,较善的,但是这却是很难衡量辨别的。其二,如果人类的道德观念是通于天道的,而天道应该是无不可能,那么,它本来就使善充满到处,统辖一切,岂不更好?而事实是偏偏有大量的恶,这是为什么?其三,天道向善,而至高至善的境界要在无限长的时间中逐渐实现,如此大费周折,这道理也是很难理解的。此外还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人类所谓善,真是可以扩大到人类以外,当作评价一切的标准,甚至整个“存在”都必须信受奉行吗?我想.如果有人竟至这样设想,那必是患了自大狂的病口不要说整个“存在”,姑且局限在地面上,例如人发明杀虫药和杀菌药,救了不少人的生命,这当然可以算作善了,但是如果不是处在人的地位,而是处在虫和菌的地位,这究竟是善还是恶就成为问题。推到地面以外,善恶的分辨就更渺茫了,举例说,银河系旋转而不静止,其中大量的恒星也生生灭灭,以至于整个宇宙是“有”而不是“无”,这是善呢,还是恶呢?显然都说不上。我们生而为人,站在人类的地位说长道短自然是难免的,不过要讲包括其他在内的大道理,那就应该眼睛睁大,心情冷静。这样,我们会很容易地认识,所谓善恶,是人类以己身为本位来评价事物(严格讲应是评价人的行为)的一套概念,推到人类生活以外是行不通的。而讲到善恶的本原,其实也简单得很,不过是人生而有“欲”。人类乐生,于是把可以利生的一切看作善.人类畏死,于是把可以避死的一切看作善;其他衣食住行等等事物的评价都不过如此。这里也许有人会想到更根本的问题,即“欲”的价值问题。这当然很难说,有所欲是己然的事,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止是既成事实,除自顺受之外,又能怎么样!前面说,有的人不安于生命之徒然,这是想给“欲”及其派生的一切找个理论的靠山,以证明人事上的种种琐屑是理合于天。这种意图是可以理解的,而如果有所得,也未必没有用,如《易》传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这一类。但是这类领悟,归根到柢不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信念,用它自悲或自欺都可能有大用,如果竟以为这就是真理,定而不可移,那就与相信鬼神没有分别了。因此,想到天道方而的问题,我们以为宁可这样说,天道远、人道迩,人生有涯,人力有限,我们最好还是不舍近而求远吧。五 命运相信命运似乎对人有好处,强者可以用它欺人,弱者可以用它自慰。现在,相信命运的人比过去少多厂,因为,据不信的人说,那是迷信。——“不信”也是一种“信”,这会不会也是迷信呢?是己非人要有使人心服的理由,这就不是片言只字所能解决的了。过去有一些人,以预言他人的未来为职业,如卜卦、算命、相面、测字之类。相信这类人的预言,是迷信,因为他们并不能知道未来。所以这祥说,是因为他们据以推知未来的材料(如生辰八字、面容之类,这里称之为“甲”) ,与他人的未来(如腾达、贫病之类,这里称之为“乙”)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说严格一些,是甲和乙并没有因果关系。假因不能推出真果,这就可以证明,他们所说能知他人未来的话是虚妄的,相信虚妄的话自然是迷信。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容易解决。但是问题却不能到此为止,因为我们的论据只能证明,他们根据“这样”的材料以预言未来是虚妄,而不能证明,他们根据“任何”材料而预言未来都是虚妄。是不是根据任何材料都不能预知未来呢?在常识上,显然没有人这样想,因为事买证泪,以某种材料为依据,我们可以确知某种情况将要出现;并且,如果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变得难于想象。这样,可见我们,或有意或无意,还是相信未来是可以预知的。这在本质上同相信命运是不是没有分别呢?“命运”这个说法,在过去有神秘色彩,容易引起误会。这里换个说法,“人一生的种种遭遇,都是前定的”,或者如有的人所说,“人一生的遭遇,种种活动,甚至极细微的末节,都是遗传加环境的必然结果”。这是不是事实呢?显然,否认这样一个说法,在理论上有不少困难,最主要的一个是,必须对因果关系有另外的看法。根据现在的科学常识,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个统一的整体,其中任何个别事物,都由因果关系的锁链维系着,就是说,它是前因之果,后果之因,无因而自生自灭的现象是没有的。如果这个认识不错,显然,人一生的种种遭遇,就其为前因所决定说,确是前定的。因果关系,或说因果规律,使不少人相信定命论。有的人说,如果有足够的材料,他就可以根据因果规律,通过演算,预知全宇宙的无限未来。甚至有的人还设想,我们所处的字宙,可能是一成为“有”就全部定了局的,我们觉得它是在时间顺序中发展变化,那只是主观认识的一种形式。时间,确是微妙难以理解的事物,这里只好安于常识,承认事物是在时间顺序中发展变化,问题的症结在于,在这个时间的顺序中,能不能有无因的个别事物出现。坚信因果规律的人说,不能。有的人对这样的坚信有怀疑,因为所谓因果规律,是人试着用它“说明”存在的,现在把它高举到“统辖”存在的地位,没有危险呜?很难说。但我们似乎不得不承认,推倒它不很容易,至少是很不方便。一个像是避难就易之法是,只说生命的活动间或有例外。但是,这就等于说,这个世界忽而生出一个新系统,不那么统一了,问题实在太大,且不管它。坚信因果规律的人大概不会让步,他可能坚持,生命的活动其实也不例外,譬如说意志吧,你觉得是自发地想如何如何,其实并不是自发,因为你想这样而不想那样,还是有原因的。这样用因果规律解释一切,甚至统辖一切,引起的问题有两个:一,对不对;二、好不好。前一个问题,或者要留给将来的哲人去解决,这里只谈后一个。好不好的问题,最显著的表现在生命的活动方面,或者更严格一些说,表现在人的生活方面。如果相信人的一切遭遇,一切细微的活动,都是前因所央定,那就:一,“自强不息”就成为无意义了;二,道德、法律所要求的“个人负责”也就失去根据,因为,反正是已经注定了的,不能改变,被因果规律束缚着的个人又有什么办法!这种没办法的心情,如果真正成为印在心上的阴影,它就会产生破坏“理想”和“兴趣”的力量,这也是个不小的实际问题。大概就是因此,所以历史上有不少贤哲,想出种种理由证明,虽然世界是在因果规律的统辖之下,可是“人”却有意志自由。这种看法是常识上容易接受的,因为:一,根据我们的自身体验,确是有所谓“我想如何如何”,“我能如何如何”;二,道德、法律的要求不是毫无效果的。自然,这里又会碰到,所体验的自由是否真实的问题。上面已经说到,这很难解决,因为对于宇宙整体的性质,我们了解得还不够多;而且,意志自由之感,从一个方面看,它是实有的,我们难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看,意志活动也是在时间顺序之中,我们很难证明它完全不受前因的影响。关于定命和人定胜天的问题,根究孰是孰非,就会遇到左右为难的麻烦。存在的本质或者比我们所能想到的要复杂得多。既然暂不能解决,那就不如安于不知为不知;幸而这从躬行方面看,关系并不太大,因为饭是不能等到营养理论都通了之后才吃的。我们要生活,就不能不希望有个比较妥善的可行之道。我想,这可行之道就是,“假定”自强不息会产生效果,也就是姑且承认意志活动中会出现“自生因”,它不是前因所生,却能够突入时间的顺序,产生后果。这只是个假定,它有落空的可能,但也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在真相没有彻底弄清楚之前,失掉这后一种可能是不应该的。从积极方面看,有了这个假定,人人坚信炼石真可以补天,人生的“理想”“兴趣”等等就都有了依靠,被命运播弄的无可奈何的阴影就会淡薄甚至完全消失。自然,这种假定并不是放弃因果规律,而是同样要借重因果规律,因为,如果种瓜不能得瓜,自强不息也就没有意义了。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常常处于两歧之间:对于有些事物不能求甚解,但又必须相信自己的眼睛,选择一条路,向前走。六 快乐乐比苦好,处理人生问题,决定取舍的时候,这似乎是个不须证明的原则。也难于证明,因为这是来自切身的感受,生来如此,历来如此,或者只有天知道是为什么。中国过去研讨哲理,重在躬行,讲道,讲德,不大推求德与乐的关系,可是说到君临之道,总是把与民同乐看为大德。西方讲学,喜欢问德的本质,古代有所谓快乐主义者,主张人生的真谛不过是求乐。近代的边沁学派,以快乐的“量”作为德的标准,因而主张,能够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行为是上好的行为(善)。把快乐看作人生的最大价值,并且以此为原则立身处世,可以不可以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分析。乐是人所熟知的感受,可是难干定义。它是生命活动中的一种现象,表现为心理的一种状态,表现为生理的一种状态,可以从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予以说明;用日常的用语解说就比较难,因为无论说它是舒适的感觉也好。喜悦的情绪也好,实际等于说乐就是乐。这里想躲开定义的问题,因为是人所熟知,无妨利用这个熟知,只是说,乐是人所希求而喜欢经历的一段时间的感受。希求是“某一个人”希求,经历是“某一个人”经历,换句话说,乐是某一具体人的具体感受。快乐主义者把这种具体感受看作人生的价值所在,于是乐就成为德的最后的依据。把乐看作价值,结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不能不同边沁学派一样,兼承认一个“量”的原则,就是:小乐是小价值,大乐是大价值;能够产生小价值的行为是小德,能够产生大价值的行为是大德。这对不对呢?理大致可通,但不完全对,因为,如果用此为决定行为的最高原则,一切准此办理,有时候就会遇到困难。一,正如常识上所熟知的,有的乐,作为一段时间的感受是真实的,但是结果会产生苦,这样的乐,显然是不宜于希求的。二,不管是常人还是道德哲学家,都把某种性质的寻欢作乐看作没有价值甚至卑下的行为,这表明行为的价值不能单纯由能否产生一段时间的快乐感受来决定。三,有些行为,与乐关系很少,或者经常要产生苦,可是不能不做,甚至人人认为有义务做,可见,至少是有些时候,决定行为的准则并不都是乐,而是兼有另外的什么。自然,在这种地方,快乐主义者可以用个“明智”的原则予以解说,就是,有些行为,可以产生乐而不宜于做,或者不能产生乐而宜子做,是因为换一种做法,反而可以获得更大量的乐。这个明智的原则,或说是“核算如的原则,对于有些情况确是颇为适用,譬如过去常说的“十年寒窗”,是苦事,可是能够换取“黄金屋”和“颜如玉”,那是更大的乐。但不是一切情况都如此,举例说,伯夷叔齐上首阳山(假定传说是真)之类的行为,用这个原则来解释就很勉强。还有理论方面的更大的困难。一,前面说,乐是某一具体人的具体感受,如果把这个看作惟一实在的价值,利他(或说是边沁的“众乐主义”)的行为,一般推崇为至上德,就失去理论的根据,因为,“他人”的乐,以及“他人”究竟乐不乐,另一个人是无法感受到的,不能感受到而必须承认有大价值,这怎么说得通了呢?二,边沁学派的大师,小穆勒先生,承认不同的乐兼有质的差别,就是说,有的乐(如欣赏艺术品)价值大,有的乐(如饮酒)价值小。这从常识上看是很有道理的,可是,正如薛知微教授在所著《伦理学之方法》中所指出,这样说,就等于放弃了“量”的原则,因为决定行为好坏,更根本的标准并不是“量”,而是“质”,这质显然是乐以外的什么。是什么呢?叔本华的“盲目意志”的理论或者并不错。自然演化中出现生命,何以会如此,目的是什么,难于知道,我们只好不问。生则有需求.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满足,求而不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苦,求而得,表现为心理和生理状态是乐。这样说,乐是欲的满足,所以叔本华的看法是,这只是苦(欲而未得)的免除,并没有什么积极内容,可以看作价值。以居家度日为比喻,乐如果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积蓄,如果没有积极价值,那就等于还债,究竟属于哪一种呢?不容易说,或者说可以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反正事实总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没有欲,没有执着的需求,没有满足,就谈不到乐不乐。这里,更为切要的是对“欲”的看法。悲观主义者,如叔本华,以“己身”为独在的一方,认为“欲”(即所谓“盲目意志”)是天命强加于人的胁迫力,受胁迫,听命,在世间奔波劳碌,实在没有意味。这样看欲,看天命,态度是敌视,如果真能够表现为行动,是不接受,连带的,由欲而生的乐当然也在摒弃之列了。悲观主义是对“人生的究竟”的一种看法,不同道的人当然不这样看。但是一定要斥为错误,找出足以服人的理由却不容易,因为关于人生的究竟,我们所知还很少,所有这方面的哲理,都只是凭自己的偏好而捕风捉影。但是,至少由常人看,悲观主义有个大弱点,是坐而可言,起而难行。相信悲观主义,以“我”为本位,自爱,自尊,对天命几乎是怒目而视,一切想反其道而行。但是,如何反呢?充其量能够走多远呢?叔本华写过一篇文章,《论自杀》,说这是对自然的一种挑战,可是他自己却是寿终的,可见既已生而为人,不管如何发奇想,真正离开常道是如何不容易。广泛地观察人世,可以看到,常道是不得不走的路,疑也罢(如少数哲人), “顺帝之则”也罢(如绝大多数人),既然已经在路上,惟一的也是最为可行的办法是“顺路”“走”下去。依据这个原理立身处世,对于“乐”,我们无妨这样看:我们由自然接受“生”,应该顺而受之;“欲”是“生”的一种集中的最活跃的表现,欲的满足,是“利生”的不可避免的需要;乐的感受,是“得遂其生”的一种符号,一种报酬,也是一种动力。“生”是天命,这样的天命,究竟是好是坏,我们可以问,可以猜测,不过找到确定的解答却大难。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样的信仰可以使人宽心,却未必真实。实事求是,我们最好还是谦逊一些,顺受天命而不问其所以然,也就是不到玄学方面去找根据。这样,我们把“生”(包括“欲”)看作更根本的东西,“乐”不过是连带而有的事物,如果说人生有所谓目的,这目的是“生”而不是“乐”,这就与快乐主义者的看法有了距离。与快乐主义者相比,对于“乐”,我们只是重视它而不以之为“主义”。不以之为主义,这里就容许有个“别择”的原则,就是说,决定行为的时候,在两种或多种可能之间,由于某种考虑,我们可以不选取能够很快使自己获得某种享受的那一种。自然,事实上也许同样不得不这样做。这样说,快乐主义是完全错了吗?也不能这样说。快乐主义的弱点,我个人看,主要是理论方面太“彻底”,以致把“乐”看作比’‘生”更根本,至于说到实行,却是大体上可以接受,也是应该接受的。由世间的常道看,不管说乐是欲的满足也好,说它不是最根本的也好,“乐比苦好”总是难得不承认的常理,因为乐与“欲”有血肉联系,也就是与“生”有血肉联系,顺受天命,要“生”,求“善其生”,就不能不把“乐”看作十分珍贵的事物。人生,上寿不及百年,呼吸一停止就是断灭,怎样度过一生比较好呢?古今有无数的人想到这个间题。不同的解答可以提出不同的条件,不过,无论如何,说“由于多有所乐而心安理得”是个重要条件,总是绝大多数人会同意的吧?七 出世人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但是对它的态度以及处理办法却可以大有差别。办法有常有变,或者说有顺有逆。举例说,中国的儒道和来自印度的佛道相比,前者是常,是顺,后者是变,是逆。绝大多数人走的是常道,生生而不问其所以然。这是世间法,像是行船顺流而下,比较简易。佛道就不然,对人生的看法、处理,常常与一般人相反,这是出世间法,逆水行舟,困难不小,因而“真正”信受奉行的是极少数。出世,这是方便说,因为变是变世俗之道,逆是逆世俗之道,出也罢,入也罢,都是“在世间”所行。但是这与一般人的在世间所行大有分别,举最显著的说,佛家否定世俗的所谓幸福。而向往彼岸,即所谓涅槃,这在常人是会感到奇怪,甚至难于理解的。难于理解,是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所谓道,最根本的是对生命活动的看法。“生”是客观事实,对于这样的事实,一般人是不疑不问,“顺帝之则”。佛家则不然,他们认为生是无常,是苦,月世间常道求乐避苦,其结果是不能超出轮回,越陷越深,也就是要受永无止境的苦。苦乐,这是切身的大事,佛家与常人的认识相反,因而对付的办法也就大不相同,大致说,常人取的偏要舍。常人是率性而行,佛家偏要改性,由常人的眼光看,这是变,是逆。处理人生问题,逆水行舟,引起的问题有两个:一,这样认识对不对;二,如果认识不错,并民真正信受奉行,能不能取得期望的效果。先看看前一个问题。人生无常,有生必有死,这是常人也承认的,问题在于,对这样的现实如何评价。显然,评价主要须靠当事者的感受。同样一种经历,甲可能感到乐,乙可能感到苦,或者,苦乐的感受虽然差不多,甲可能觉得好,认为宜于取,乙可能觉得坏,认为宜于舍。如果这不同的感受都是来自内心,一方想说服另一方就非常困难。佛家称现世为婆婆世界,意思是充满苦,这对不对呢?常人当然不这样看,但是否定这样的认识却不容易,因为:一,世间生活中有苦,这是事实;二,忍苦,碌碌一生,终于是无常,实在不值得,这样的认识也能自圆其说,至少是可以自行其是。自然,这样认识的是少数,但是,在这样的问题上,少数也必须服从多数吗?似乎不能这样说。佛道,出世法,我个人看,可评议的主要不在于“看法”,而在于“办法”,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信受奉行,能不能得到期望的效果。这里假定人生是苦的看法不错,脱离轮回的想法很好,怎么办呢?佛家的办法是出世,用“般若”渡到彼岸,求得涅架。这就使人不得不想到两个问题:一,涅槃的境界是否实在;二,有没有可靠的路径通向涅槃。由常人看,佛家眼里的世界像是很奇怪,凡是常识上切身感知的,他们都看作空幻(只有“苦”似乎是例外),而常人难于想象难于理解的涅槃境界,他们却看为实有。这同柏拉图的视“观念”为实在,现前为假象,颇有些相像。自然,这样分辨实虚,也可以讲出一番道理来作为依据,不过困难在于,这样的道理,如果跳出来冷眼看,常是滞碍多于圆通。一,在现世界,何以证明是“实有”,以及什么是最可信的“实有”,这类问题很复杂,不过,只要我们不得不承认情况是“有”而不是“无”,我们就不得不尊重使我们觉得“有”的“感知”,因为无论是摄取实相,还是组织知识,我们都不能离开它。即使是哲人,碰到实虚问题,也不得不把切身感知看作“实”的最重要的依据。佛家要出世,也许因为必须防止爱染,于是把切身感知的看作空而非实,这同一般人的认识相差太远,即使是信徒,似乎说服自己的常识也很困难。二,涅槃的境界在彼岸,严格讲,用此岸(现世)的话必致难于解释清楚,勉强说,如《心经》所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至少常人听起来会莫明其妙,如何证明这个境界为实有呢?显然不能靠世间的“感知”,不能感知而说为实有,能够使人心悦诚服吗?还有,照现代科学的常识所认识,生物不过是大自然演化过程中的一个小小泡沫,有生灭,人,同样受自然规律统辖,没有灵魂,没有永生.呼吸一停就是断灭,即使立宗传代的古德也不例外,这类事实与涅槃的理想也是不能并存的。以上是说涅槃的理想,作为目标,其真实性有问题。照理说,目标既然动摇,通路云云自然可以不在话下。不过这里无妨退一步,假定涅槃境界为实有,或者引用佛家“境由心造”的话,承认涅槃境界可以生于心而存于主观,那么,修持方面有没有困难呢?我想,困难可能更大,原因是,由文字般若变为身体力行,真枪实弹,胜,要费大力,败只是一念之差,就落花流水,不可收拾。落花流水的危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彻底改造“感知”有困难。佛门的信士弟子同样是人,“万法皆空”云云,可以信,可以说,但是,生,说,信,都是在“世间”,而不能在“空”中。因此,出世,住山林精舍,因为要“生”,就不得不托钵化缘,如果化缘之道不通,就不得不同常人一样,每日也是柴米油盐。每日面对柴米油盐,却要树立个“五蕴皆空”,惟有涅槃是真如妙境的认识,至少由常人看,这困难是不小的。二,彻底制欲有困难。佛家把“欲”看作苦的本原,这或者失之片面,但总是事出有因,这里无妨表示同意。欲生苦(严格讲,是欲而不得则生苦),怎么办呢?当然只有一条路,化有欲为无欲。就是在化有为无的办法上,佛家与常人背道而行:常人是求满足,或者说“适当”的满足,以求心安,或者用常人的标准说,以求乐;佛家是制而“灭”之,以求永除苦根口由理论方面看,灭欲以除苦根的办法或者更可取,因为这是一劳永逸,而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过问题是,理论是否有价值,主要须看它“实行”时候通不通,画饼是不能充饥的。人生而有欲,这说悲观一些是“定命”,有欲,于是“不得不”求满足,这“求”的顽强的愿望,表现为感情就是“爱”。佛家深明这一点,所以把“爱”(确切说是私欲之爱)看作大敌,三藏中的律藏,甚至可以说,主要是对付这个敌人的。出世,必须守无量的清规戒律,这说明制欲,破爱染,是如何不容易。事实也正是这样,修持,操信仰的兵仗与爱染作战,实际是以个人的愿力与生的定命作战,在这样艰苦的境遇中,只是守戒,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的办法,究竟能有多大效果呢?胜利的,如《高僧传》中所写,也许不少吗?但是,如我们在俗世所见,一败涂地的似乎更多。三,彻底跳出去有困难。古人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生而为人,中才也罢,上智下愚也罢,都是已陷于天地的网罗之内,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定命,凭自己的愿力跳,可以,字实是,不管如何用力,悬空的时间有多长,最终还是不得不落在地上。佛门弟子,修不净等观以对付尘网,住茅棚,向往涅槃,愿力不可谓不大,但是,充其量,把定命的绳索能够砍断多少呢?举例说,视生老病死为大苦,可是既已有生,就不能不靠衣食以维持生,生之中难免有病,如维摩诘大居士所患,终于又不能不老死,可见还是挣不脱。——其实,就是看得开也大不易,如《涅槃经》所形容,释迦离世间,不也是万民悲痛吗?孟德斯鸠临死时候说,“帝(即天命)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想到人生、自然规律一类大问题的时候,即使是悟道大德,恐怕也难免有同样的慨叹吧?以上是说“行”的方面也是此路难通。佛道的出世,知与行都有困难,原因何在呢?我个人想,主要是由于所求太奢。佛家虽然称现世为婆婆世界,却不是悲观主义者。悲观主义者认为整个“存在”无价值,无意义,所以与其“有”,无宁“无”。佛家不然,认为人生虽苦,可是有办法可以根除,而根除之后,就可以移往净土,如《阿弥陀经》 所形容,获得无上的满足。这样,用个比喻说,常人所求不过是家门之内的饱暖,佛家则是富有天下。因此,说到底里,佛家的制欲,是弃小欲而想遂大欲。“照见五蕴皆空”云云,不是真正看得开,因为下面紧接着还说“度一切苦厄”。从这个角度看,宋儒批评佛道,说口不离“生死事大”,只是怕死,也不能说是无的放矢。在这一点上,中国土生士长的道家似乎更高一着,如《庄子?大宗师》中所宣扬的那种纯任自然的态度,佛家并不是这样满不在乎的。出世法,如佛家所传的.就其最终的目的说,是“取”,是“执着”,而不是万法皆空,可以满不在乎,只是所取、所执着的与常人大不相同。这一与常人不同的“执着”,从人生哲学的角度看,有三点很值得注意。一,佛家轻视私爱之情,可是不舍“大悲”, 修菩萨行,要普度众生,这即使应该算作空想吧,如果所想多多少少可以影响所行,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想总比不想为好。二,逆常人之道以灭苦的办法,如果真能够信受奉行,精进不息,禅悟而心安理得,这种可能还是有的;修持而确有所得,这条路一定不如常人吗?似乎也不容易这样说。三,定命的网罗,疏而不漏,跳出去,大难,不幸有疑而问其所以然,又常常会感到迷蒙而冷酷。对这样冷酷的现实,道家的办法近于玩世不恭,只是不闻不问地混一下去。佛家则不然,他们认真,想人定胜天,沙上筑塔,其精神是“抗”。胜利自然很难,不过,正如叔本华所推崇的,逆自然盲目之命而行之,可以看作人对自然的一种挑战。这用佛家的话说是“大雄”,结果是螳臂当车也好,这种坚忍的愿力,就是我们常人,想到人生、自然这类大问题的时候,也不能淡漠置之吧?八 本性立身,处世,治世,都不能不同“人”打交道,因而讲治乱,明祸福,究穷达,都要先明白人是怎么回事。这在古代,就集中表现为人性善恶的争论。不同的学派,就其理想的本质说,也就是对于价值的看法,差别并不大,但是理想的办法却千差力别。这差别,与怎样看待人性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举例说,相信性善就强调率性而行,相信性恶就不能这样,要重教化以改变本然之性。性的本相究竟怎样呢?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个头绪纷杂的问题。纷杂的征象之一是,人人都在闭门造车,甲说性善,乙说性恶,丙说性无善无恶,丁说性有善有恶,戊说生善染恶,己说性善情恶,等等;之二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不服谁;之三是,都难于自圆其说。相持不下,主要的原因就是都不能自圆其说,都只见其一而未见其二。举例说,性善说的玄学基础是天道向善,而其实,“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云云,不过是一些人的愿望,或者说推想,有谁曾见到天道在哪里?见不到,凭冥想猜测,自然就会人各异辞,譬如老子,所见就不是这样,而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且不谈玄学,只是依常识判断,性善说也有困难,因为世间有恶是人人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如果天性皆善,这些恶从何而来呢?另一面,性恶说困难也不少,一个最根本的是,如果本性皆恶,可是大家都承认善是最高的价值,这怎么解释呢?人性善恶问题,两干多年来争论不休,结果还是不了了之,症结所在是文不对题。这一点,近代道德哲学已经分辨得很清楚:所谓善恶,评价的对象是“行为”,不是“本性”,换句话说,只有意志支配的行为可以说是善或恶,本性,受之自然,不是意志所能支配,自然就无所谓善恶。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其一,性的本身是什么,很难说,我们无妨,或者只能,从表现方面看,那是与生俱来的某些“能力”(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某些“趋向”(要怎样,不要怎样)。所谓与生俱来,就是存于意识之前,并且不因人的好恶而有所改变。譬如说,目能视,耳能听,生来如此,不能变为耳视目听;乐生恶死,生来如此,不能变为乐死恶生。与生俱来,受之自然,正如许多外物,大者如日月星辰,小者如尘埃芥子,我们不能说它是善还是恶。其二,在道德哲学中,“善”的概念蕴涵“应”的概念,就是说,凡是善的都是应该做的。诚是善,是应该做的;诈是恶,是不应该做的。一切受之自然的事物,身外如日大月小,夏热冬寒,身内如二目一口,恶死乐生,我们不能说它应该如此还是不应该如此,也就不牵涉善恶的问题。其三,“应”的概念又蕴涵“能”的概念,就是说,凡是应该做的都是能够做到的。还以诚诈为例,诚是应该做的,只要想做,也是能够做到的;诈是不应该做的,只要不想做,也是能够制止的。日大月小,夏热冬寒,二目一口,恶死乐生,都受之自然,不能因人之好恶而有所改变,所以谈不上应该不应该,也就不牵涉善恶的问题。其四,凡是善的都是应该做的,都是能够做到的,因而趋善避恶就成为道德的责任。如果把善的概念扩大到也适用于一些自然物,道德的责任问题就会难于处理,因为,很明显,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事物,善或恶,我们不必过问,因为它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趋善避恶,是人的责任,所以所谓善恶,只能适用于意志力所能及的行为。人的活动千差万别,其中有些,非意志力所能左右,如得病晕倒,损坏旁人器物,睡中打鼾,扰乱旁人睡眠,个人都不负道德的责任,也就不能说是恶。意志力所能左右的活动就不然,故意损坏旁人器物,清醒时作怪声以扰乱旁人睡眠,人人都承认是恶,因而避免就成为道德的责任。性,受之自然,非意志力所能支配,人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既然不能选择,也就难于负道德的责任,说它善或恶是不适当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性既然是与生俱来的某些“能力”和“趋向”,它就不能不与“行为”发生关系,因为它是行为的动力,流水之源。水到渠成,水流可以决定渠的情况,行为的动力自然也可以决定行为的情况。因此,性虽然没有善恶,我们也还可以考察,率性而行,其可能的结果是善还是恶,或者偏于善还是偏于恶。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荀子的看法比孟子高明得多,因为切合实际。善恶问题是谈人事,孟子却越过人而冥想天道,天何言哉,不过人的空想而已。荀子就不然,他从世间的凡人着眼,在《礼论》篇里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看到,欲望是人世间一个根本的力量,而且是顽固的力量,可是满足欲望的事物不是有求必应的,因而不免于争,就是说,率性而行,其结果是易于流为恶。这种看法,同近代西方的精神分析学派有相似之处,虽然未必尽是,律己论人,却是值得深思的。九 节制荀子说,“人生而有欲”,这似乎没有人反驳过,因为是人人切身体会到的事实。欲,何自来?何所为?很难说。我们只知道,有欲无欲像是生命与非生命的分界,换句话说,欲是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的决定性质。生而有,是先天的,不管我们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反正在己身能感知能抉择之前早已受之自然,所以这里没有要不要的问题,只有如何对待的问题。欲在人生中常常表现为强烈的希求的力量。求而得,会感到满足(或依常识,称为快乐),求而不得,会感到苦恼。得,要靠许多条件,有的条件容易具备,有的条件不容易具备,因此,欲的结果未必就是快乐,也许多半是苦恼。不管是常识还是哲学,都把苦恼看作应该避免的(苦行僧另有所求,苦是手段,不是目的)。从理论方面看,避苦之道不出二途,一条是有求必应,另一条是索性不求。有求必应,理论上可能不可能呢?那要看求的情况;无论如何,从实际方面看,一定是行不通的。也许就是因此,有些人谈人生,主张宁可走第二条路,索性不求。例如道家就是这样,他们宣扬的生活之道是少思寡欲,要“虚其心,实其腹”,吃饱肚子不想事,欲自然就减到很少了,砍掉欲,自然就不会有失望之苦。佛家更进一步,把欲看作苦的根源,要用大雄之力观空以灭欲度苦。灭欲,度苦,证涅槃,才能取得真乐、极乐。视娑婆世界为苦,到彼岸为乐,这是出世,还不能算厌世。叔本华则更趋极端,干脆不承认有乐,而认为,生活不过是受盲目意志的支配,它迫使人想,迫使人求,幸而满足,所谓乐,也不过是解除欲之压抑的暂时的宽弛,换句话说,暂时宽弛的所谓乐是假象,受欲之牵系的苦才是真实的。这样看,所谓生,是为盲目意志所制,为满足欲望而孜孜不倦,甚至欢欣鼓舞,是受了骗,因此,有生不如无生,这是厌世。生而有欲,生与欲不可分,已受生而谈灭欲,这样想,也许应该称之为智,这样做,也许应该称之为毅;不过间题在于,实际上万难做到,至少绝大多数人是这样。阿含经记佛灭度的情形,四众还是号哭坠泪,这说的是常识,却可以表现人生的实况。可见灭欲云云,就人生谈人生,也只能是想想而已。生而有欲,我们要面对现实,承认它,这是一面。还有更重要的一面,是如何处理.无限制地求满足对不对?古今中外,有纵欲的人,没有彻底的纵欲学派,因为事实上行不通。为什么?可以分作三个方面说。一、人欲,简直可以说是无限的,俗语说,作了皇帝还想成仙,无限制地求满足,幸而满足了一个,也许随着又产生两三个,或者幸而满足了一个琐细的,很快又新生两三个庞大的。可是满足欲望的条件却不能无限制,有的甚至是很少而难能。这就回到前面所说,其结果是愈多求而愈难得满足,因而不得不大受其苦。二、生与欲不可分,欲的满足,其本意应该是全生,利生。例如饥而思食、渴而思饮就是这样,求得则能生存,求而不得则不能生存,因而求其满足是绝对必要的。但是所谓满足,也宜于适可而止,如果食不厌精,饱而不止,也会致灾成害。何况有些欲望,如一般所谓嗜好,其性质与饥而求食、渴而求饮不尽同,如果求而不止,以致陷溺其中,结果必致适得其反,成为对生命的大害。三、欲望不能无限制地求满足,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人是生在社会里,己身之外还有大量的他人,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甚至只是为了己身的能够生存、幸福,也必须兼顾社会,也就是已身之外的大量的他人。己身有欲,他人也有欲,欲的性质相类,满足的条件相同。有的条件多而易得,例如供呼吸的空气,一般说不致引起争端。绝大多数条件不是这样,而是有限的,有的甚至希有而难得。因此,常常是,僧多粥少,只有一部分人能够获得满足,而难于使所有的人都获得满足,或者,一部分人过分求得满足,另一部分人就会难于获得适度的满足,这就会引起争端,争则乱,结果也许是两败俱伤。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社会上人人都能够生存、幸福,一定要避免这种争端.避免之道,具体的办法可以很复杂,但是原则很简单,就是,欲而求,要有个限制,任何人不得越过限制去活动。限制,一般说都是社会性质的,如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等,都是来自社会的力量,它限定人要怎样活动,不要怎样活动口欲望与限制的协调,是社会和个人都能安然的重要条件。可是就欲的性质说,毫不逾矩的协调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如前面所说,欲是一种强烈的希求的力量,强烈,迸发,就会此伏彼生,不能适可而止,这就容易越出限制,扰害他人。如何避免?除了社会力量之外,还要利用己身的力量子以控制,这就是所谓“节制”。宋儒受佛教的影响,把欲望看作恶,说人性中有天理和人欲两个方面,修身立德,要用天理来制服人欲。其实,正如戴东原所指出,离开人欲,又哪里来的天理?生与欲不可分,要生,否定欲是错误的,也万难做到。但是欲又容易闯祸,怎么办了办法是像对待烈马那样,一面要接受烈性,一面要训练它习惯于受节制,能够顺着大路跑而不乱来。不乱来,就是有欲有求,但能适可而止。如何能做到这样?上面说,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等,是社会方面的重要的限制力量。但是专靠这些,有时候还不能万全,不能轻易地收效;或者从个人方面说,只是靠外力而听之任之,是忽视道德的责任,并且有时会冲破限制而害己损人。欲而求,有些是当然的,有些是不应该的,当然的一些,求而超过限度,也会成为不应该的。个人的道德责任是节制,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意志的力量,明辨什么是当然的,什么是不应该的,并且能够取其当然而舍其不应该。这自然不是很容易的事,至少早期试做的时候是如此。但是我们不可畏难而放弃责任,听之任之。我们要信任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不容易,也要勉为其当然。这样,孜孜不息,日久天长,节制会成为习惯的力量,那就可以行所无事而心安理得了。一O 利他记得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曾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领会,是因为竟会有这样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种奇怪的像是与自然相对的强制力量。饥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齐不吃,以致饿死,这强制不吃的力量来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与友,以致冻死,这强制不穿的力量也来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欲的对立划分法,道德律属于天理,它是理应与人欲作对的。为什么会有天理?我们现在分析,那是一种玄学信仰,是现实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为当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梦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但为其来由的道德却是质实的,它经常在遏止人欲方面显示力量。这情况的主要表现是,求欲望之满足,发现会累及他人的时候,就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换个说法是,利己与利他不能协调的时候,道德律经常是要求勉为其难,“利他”。为什么要这样?这样的问题,一般是不问。这是常识走的路,安于知利他为当然,而不问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这样。孔子讲立身处世,主张以“仁”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仁的含义是什么?《论语》说:“仁者爱人。”这可以看作定义。书里还说到如何行,积极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消极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孔子没有问,自然也就没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问为什么要这徉。答复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也。”这是说,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开篇的说法:“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么说,辨析其所以然是阑入哲学范围,推诸天命的答复就显得不够。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没有,这又是玄学信仰方面的事,难得证明。二更严重,即使有,为什么非顺从不可?因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为什么就不当也百依百顺?总之,走这条路为利他找根据,结果是难得满人意。还有一条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或如宋儒,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因为人己是同气连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当”不有同情心。这里的问题显然在于,天地万物是否为一体。更加显然,这样的问题很难说清楚。同在,可以理解为一体;但人己又确实有分别,尤其在利害冲突的时候。还有,宋儒是说“仁者”,不是说人人,可见这还是一种道德信仰,信仰是难得用来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天命之谓性”,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是由“天”的方面下手,为利他找根据。此路难通,只好改由“人”的方面下手。人,古往今来,东西南北,多到数不清。但其中一个地位特殊,是“自己”。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想通过怀疑建立起哲学系统,经过思路的许多周折,最后承认:“我思,故我在。”这是由哲理方面证明自己最实在。牙疼不算病,疼起来要了命,这疼,只有自己能够感受,最清楚。这是由常识方面证明自己最亲一切。因此,讲人生,讲社会,都不得不由自己出发,甚至以自己为中心。这自己,最突出地表现为“感知”:乐,我感知,所以欢迎;苦,我感知,所以不欢迎。古希腊有所谓快乐主义学派,评定行为、措施等的好不好,就是以自己的感知为标准的。这里不管这样处理能通不能通,只说,即使能通,作为利他的根据必是做不到.因为感知,只有自己是亲切确实的,至于他人的,那是用“能近取譬”的办法推出来的,隔靴搔痒,为什么要顾及?总之,以自己的苦乐为行为的准则,我们只能找到利己的根据,不能找到利他的根据。以上说天,说人,都是想以“理”来证明利他为当然。困难多,是因为我们在难于讲理的地方偏偏要讲理。在有关人生的许多问题上,我们常常要只问现实,不问理。活着,而且舍不得,为什么?不知道。反正已经是这样,只好顺路走下去。快乐主义学派的精神也是顺路走,只是把生活看得过于单纯,所以路子窄了,有的地方就难通。就说快乐吧,人是有时,甚至常常,明知结果是苦也会做的。生是复杂的,但也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活动,所求,总的说是“生”。生是各式各样的欲求和行动的总和,其中有快乐,但不都是快乐。人要的是这个。有什么究极价值吗?像是没有,或说不知道。但既已有生,就命定要生得顺利。怎么能顺利?显然,只有自己就必不能实现。从远古以来,为了生,我们的祖先就养成互相依赖、互相扶助的习惯。人助我是利己,己助人是利他。就自己说,助人比助己难,可是为了生就不能不勉为其难。难而要做,是德,或说是康德的道德律。作为德的精髓的利他,就是这样,由功用起,经过升华而登上道德律的宝座的。道德律,要遵守,即尽力照办,在人己利害不能协调的时候,要克己,多为对方着想。这样做,所求,说穿了不过是生顺利的可能性大一些。如果嫌这样解说近于功利主义,不高雅,那就说为了人的品格向上、精神文明之类也可以。剩下一个问题是:利他的“他”,以什么样的范围为合适。常识像是限于“人类”,如常说人权,而不说鸟权、兽权。本此,吃烤鸭不算违反利他的道德律。但同样本诸常识,对于毫无必要的虐待动物的行为,也总是谴责而不是赞扬。孟子早已说过这类意思,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是利他的范围扩大到牛羊之类,虽然程度不深,只是“君子远庖厨也”,而不是不吃。佛家就走得远多了,把利他的范围扩大到“诸有情”,并把杀生定为第一大戒。怎么样才可以算作适当呢?显然很难说。照佛家的办法,连蚊虫、跳蚤也放过,我们办不到;走向另一端,把不忍之心严格限于人,见天鹅、海豹等被杀害而无动于衷,我们也办不到。折中之道,由理的方面定一个一以贯之的原则,行的方面能够无往而不心平气和,恐怕很难。可行的办法似乎只能是:既要贵生,又要重德,遇事就事论事,勉为其难,不幸而未能尽善,安于差不多而已。一一 增补有“存在”,是个大神秘;“存在”中有“生命”,又是个大神秘,我们诙人生,先要知道生命是怎么回事。但这很难说,譬如想到何自来、何所为的问题,我们就会感到茫然。“所为”指最终的目的,这正如俗语所说,只有天知道。我们所能知道的不过是生命的一些现象,或者说,生命活动的大致趋向,这概括说就是求“生”,或说是求“生命的延续”。首先是已身的生存;己身永生,自然规律不容许,于是求传种。生存,传种,生命得以延续,这有什么至上意义吗?古今中外的哲人设想出很多理由,但这些都是闭门造车,充其量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幻想而已。探讨生活之道,宜于少注意幻想,多注意事实。事实是求“生”,生之上不知所求,或者竟是无所求,因此,我们说“生”就是自的也未尝不可。“生”是目的,求之,如何才能求得呢?除了己身的活动之外,要靠外界的条件。外界的条件干差万别,但是就一般的生物看,数量却不见得需要很多。例如草木,所需不过是有限的土地、阳光、水分、肥料而已。鱼虾,所需不过是有限的池水而已。人,所谓万物之灵,如果只是为求“生”,所需外界的条件也许不必过于繁复,例如原始人,现在看起来条件很差,可是就求“生”而言,还是满足了愿望的。但是人终归与一般生物不同,——不是说特别高贵,而是说,因为肉体的活动能力,尤其是精神的活动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生物,所以就不能安于仅仅能够生存的最低限度,就是说,不仅要“生”,而且要生得美好,丰富,更如意。生活更如意,要靠多方面的条件,概括说,其中包括社会方面的,物质方面的,还有精神方面的,我们可以总名之曰文化。人是生在社会里,没有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不能适当地安排人与人的关系,美好的生活,甚至只是最低的生存,也就难于求得。这个道理容易明白,可以不说。物质方面的条件也是这样,不具备,或者贫乏而低劣,生活就会受到大影响。这个道理更容易明白,也可以不说。需要注意的是另外一些条件,没有它,似乎生活也不致受到显著的影响,可是有它,生活就会更美好,更丰富。这类条件大致说是偏于精神方面的,我们可以称之为“增补”。增补在人类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不仅由来已久,而且无孔不入。莎士比亚剧作里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是乞丐,身上也有几件没用的东西。没用,当然是就简单的维持生存说的;如果此外真没有任何功用,乞丐当然也就早弃置不要了。增补之用是生活最低需要之外的另一种用,你说它不重要吗?也不尽然。衣,似乎可以只求取暖,但是,红装,碧裙,各种花纹,各种形式,争奇斗艳,所图的都是增补之用。居室也是如此,本来能蔽风雨就可以了,但是,只要条件许可,就要雕梁画栋,朱户绮窗,其外围还要假山流水,花木竹石。再例如小至日常琐事,桌椅怎样布置,头发怎样修剪,商店买物,纽扣发卡之微,也要挑选颜色样式。这类事,我们不惮烦,反而誉之为审美观点,或说是求生活的美化。已经能够生存,又进而求便利,富厚,美化,等等,这是为什么?一种解释,可以称之为现象的,常识的。人生而有欲,只是最低限度的能够维生,还不能使欲得到比较充分比较合适的满足。举个最浅近的例,饥而求食,脱粟并非不能果腹,只是不能使欲得到比较充分比较合适的满足,所以进而求粱肉。外界条件求便利,求富厚,求美化,其目的都是希求欲能够获得更充分更合适的满足。一种解释,较深一层,可以称之为本质的,哲理的。生命,受之自然,也许竟如老子所说,“天地不仁”吗?或然,或未必然。不过无论如何,生命定于一身为“我”,而“我”之在世间,只此一瞬间,则是不可变易的事实。如何对待?家有敝帚,尚且享之千金,何况“一生”!所以,至少就一般常人而论,都应该善自利用。所谓善自利用,一个总的精神,是以人力胜天,就是说,自然虽然冷漠无情,我们却偏偏要以人力谋补救,短者长之,薄者厚之,丑者美之,鄙者雅之(当然是在自然规律所容许的范围之内),以求不负此“一生”,这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劳动,生产,对人对社会尽责,这些,我们方便称之为本分的,社会的,外物的,当然都很重要。但是只有这些还不够。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外界求而难得,不得,需要“代”,需要“化”;另一种是,虽已有所得而尚不满足,需要“补充”,需要“扩大”。这正面说就是,需要一种精神方面的境界,可以供神游而使生活更美好,更丰富,更如意。上面的话也许玄虚一些,我们可以换个方式,从实例方面讲。某些科学,如数学、天文、物理等,研究到某种程度,可以使人神游于一种“知”的境界。这种感受,虽然未必像斯宾诺莎所说,应该算作至上的“知天”,但是它能够丰富、扩大生活的境界,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或者还不够明显。更明显的是各种形式的艺术。例如绘画,显而易见,可以引人进入一种造境。看宋人长江万里图,会使人多少感到身经三峡的心情。看密勒拾穗图,会使人感到农田生产的朴厚可亲。正如宗少文好卧游,几乎人人部喜欢绘画,其原因就是绘画的造境可以扩大生活的境界。再例如小说、戏剧也是这样,《水浒传》。写好汉,写江湖,《桃花扇》,写兴衰,写离合,都能创造一种活生生的境界,读它(或看排演), 常常可以使人与作品中的人物共感受,同呼吸,这类入小说、戏剧之境,也是一种神游。再例如诗词,我们读“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仍山”是一种感受,读“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是另一种感受,这也是一种神游,虽然与绘画、小说等相比,诗词的境界显得缥缈一些。此外,雕刻、音乐等也是这样,所谓欣赏,都是神游其造境,其结果是,外界求而不得者可以得到(性质当然不尽同),已有所得而尚不满足者可以补充而扩大之。这是艺术的增补之用(理智的训诫之用这里不谈)。以上是谈欣赏,自然还可以更进一步,自己从事创作。这当然比较难,但是就其功用说,道理却是一样的。生也有涯,生活之道难言.无论如何,正如某生物学家所说,生只此一次总是个遗憾。这自然是我执。如果我们不能或不愿走佛家的路,破执,那就最好还是顺常道而行,重视增补而求生得更美好,更丰富,更如意。去日苦多,而世间万有,所以要及时努力,善自利用之。一二 不朽不朽是乐生在愿望方面的一种表现。不是最高的表现,是让步的表现。最高的表现是长生,如秦皇、汉武所求的那样,炼丹道士如葛洪之流所幻想的那样。长生做不到,不得已,才谦退,求不朽。这有多种说法。如俗话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太史公司马迁是:“立名者,行之极也。……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左传》说得全面而细致,是:“大(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不废,表现有多种。最通常的是见于文字,如苏东坡,不只有各类著作传世,而且《宋史》有传。其他形式,如某制度是某人所创,某建筑物是某人所建,某宅院是某人所住,某器物是某人所遗,某坟墓是某人的长眠之地,等等,都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实质是一个,即死人存于活人的记忆里。这可伶的情况是近代科学知识大举入侵的结果,以前并不是这样。晋阮瞻作《无鬼论》 ,据说鬼就真正来了,可证流传这故事的人还是相信有鬼的。鬼由灵魂不灭来。灵魂不灭,形亡神存,比只是存于其他人的记忆里会好得多吧?因为这虽然不是长生,却是长存,并没有人死如灯灭。可惜的是,这种美妙的幻想有无法弥补的缺漏。神与形合,成为某人,死则离,离后的神是什么样子?与形同(世俗的迷信这样看),说不通,因为神是独立于形外的;与形不同,难于想象。其次,灵魂也离不开处境。一种可能,暂借世间的形,在世间以外的什么处所长存,如杨玉环,在海上仙山,如《聊斋志异》的连琐,在坟墓(代表阴间)里,这样的长存,当事人会安之若素吗?至少是活人以为,不会安之若素,所以还要再找个形,复返人间(托生)。可是,这样一来,前生是王二,此生是张三,来生是李四,三人形貌不同,互不相知,还能算作长生吗?何况还有佛家的六道轮回说,此生是张三,来生也许不是李四,而是一头驴,这离长生的设想就更远了,幸而我们现在已经不信这些,可以不谈长生、长存,只谈不朽,即所谓人过留名。先由反面说起,也有对留名不感兴趣的。通常是把世事看破了,反正是那么回事,混过去算了。“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口不如饮美酒,被服纵与素。”是常人群里有这种看法。也可以出自非常人,如汉高祖的吕后就不止一次地劝人:“人生世间,如白驹过隙,何至自苦如此乎!”还有带着牢骚的,如说;“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禁封,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反正同样是消灭,名不名无所谓。更进一步是逃名,远的有巢父、许由等,后来有寒山、拾得等,只是因为世间不乏好事者如皇甫谧、丰干之流,他们才事与愿违,竟把名留下来。对留名无兴趣有多种原因,可以不深究。但有一点却绝顶重要,就是货真价实的非常之少。大人物,连反对个人迷信的在内,都多多少少会恋恋于个人迷信。一般人,幸而能达,男的就争取登上凌烟阁,女的就争取建个贞节坊;办不到,退让,总还希望盖棺之后,墓前立一块刻有姓名的石碑。平时也是这样。求立德,立到能够出大名,难。立功,如管仲、张骞,自然也不易。立言像是比较容易,但写点什么,有人肯印,有人肯买了看,尤其改朝换代之后还有人肯买了看,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不得已,只好损之又损。有些人连衣食都顾不上,当然要把精力和注意力全部放在柴米油盐上,稍有余裕就难免旧病复发,比如有机会到什么地方旅游,就带上一把小刀,以便找个适当处所,刻上某年月日某某到此一游。总之,人,有了生,就无理由地舍不得,但有生就有死的规律又不可抗,怎么办?留名是无办法中的一个办法,于是求不朽就成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上面说,不朽,不管表现方式如何,实质只能是存于来者的记忆里。这不是空幻吗?如果深迫,会成为空幻。以苏东坡为例,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很多的人知道他,从知道他这方面衡量,他确是不朽了。可是,他能知道吗?他早已人死如灯灭,自然不能知道。就自己说,自己不能觉知的事物究竟有什么价值呢?还可以看得更远些,文字的记载,甚至人,以及我们住的世界,都会变化以至消亡,一旦真成为万法皆空,所谓不朽还有什么意义吗?这样考虑,我们似乎就不能不怀疑,所谓不朽,也许只是乐生而不能长有。聊以自慰,甚至自欺的一种迷信吧。但我们也可以从另一面看,那就答复即使是肯定的也不要紧,因为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究极价值,我们不知道,那么,为了率性而行,在有些事情上,我们就无妨满足于自慰,甚至安于自欺。秦始皇自称为“始”,在沙丘道中,长生的幻想破灭了,却相信子孙统辖天下可以万世不绝,这由后代读史的人看是自欺。但他得到的却是安慰,货真价实,不折不扣。不朽就是此类,生时自慰,心安理得,甚至因想到不虚此生而欢乐,而不畏死,功用确是很大的。还有己身之外的功用。不朽,就理论说有两类,流芳千古和遗臭万年,而人的所求总是前者。这样,存于来者记忆里的所谓不朽就有了导引的道德力量,因为来者和占人一样,也不能忘情于不朽。不过无论如何,不朽总是貌似实实在在而实际却恍兮惚兮的事物。生前,它不是现实,只能存于想象中。死后,它至多只是活人给与死者的一种酬报,而可惜,死者早已无觉知,不能接受了。第二分 社会一三 群体我是自己,自己之外还有别人。这由常人看是自明的理,用不着学笛卡尔,绕很大弯子证明。这种情况有来由,是,自己是一个,在种族绵延的长锁链中占一环的地位。姑且视这一环为现在,往过去看,有的情况可知,有的情况不可知。如不过于远的祖先.因为天造地设,生育要阴阳和合,我们可以推知,任何人,上推一代的祖先是2,两代是4, 三代是8,四代是16,五代是32,六代是64,已经相当于《易经》的卦数,这上推一代要乘2 的算法是可知的。还有不可知的,一,可以推到多少代,那个阴阳还可以称为人;二,打破称为人的限制,推到什么情况就算到了起点。再说往将来看,会出现三种不定:一,能否起一环的作用不定,因为也可能不生育,原因或客观或主观;二,自己为阴,与阳结合,自己为阳,与阴结合,向下延续的环,多少不定,因为,就各时代各地域说,生育多少不定;三,就整个锁链一说,终点在哪里不定,至少是不能知道。这里绝顶重要的是,人有生,单就由无成为有说,也不能离开别人,任何人都是群体的一分子。以上是由根本方面说。还有枝叶的,表现的方面多,由自己的感受方面看,也就更重要。只说三个方面.或者算作举例。一个方面是自己不能自理的时候,必须依靠别人。这主要包括二种情况。一种是幼小,所谓三年不免于父母之怀。现在还要扩大、延长,把托儿所和幼儿园,甚至小学也算在内。另一种是疾病,包括残疾,也不能不依靠别人,尤其民生,扶助。还有一种是衰老,心比天高,力比牛大,总不能免于老了就不中用,也就不能不靠年轻力壮的来照料。三种情况之外,不加说死,因为由死而来的恐惧、悲哀、困难等问题都属于生者.死者是一了百了。另一个方面是互助或互赖或分工。这只要闭眼想想就可以知道。以切身的感受为例,不避挂一漏万,只说我每周一度的由郊区住处到城内单位。六时起床,知是六时,由于听钟,那是德国人造的,或由于看表,那是日本人造的。下床,穿衣,不只一件,不知是多少人造的。早点有鸡蛋、牛奶,也不知是多少人造的。出门,路干净,知道有人扫过。登车,车开动,可以看见的是司机,看不见的是造车的无数人。直到下车,进办公室,桌上有信,是邮递员送来的;如果不弹颂,还可以加说那纸墨是另外的人造的。总之,就这样,可证,人,离开别人,轻些说是不方便,重些说是活不了。互助互赖有范围的不同。就时间说是越靠后范围越大。老子时代,至少是设想的,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中古时代,可以基本上闭关自守。现代就不成了,才子要用美国金笔,佳人要抹法国香粉。就地域说是越开化范围越大。只举国内为例,大城市与山村比,大城市人,尤其享用偏高的,生活花样多,依靠别人的地方自然也要多。还有一个方面是学习生活之道和术,更离不开别人。这方面包罗万象,说不胜说。只举普及的和提高的各两种为低。普及,是人人都要的。一种是语言,任何人都知道有大用,这学,要听别人说,用,要说给别人听。还可以放大或兼提高,如有的人不只会一种,有的人好古敏求,还钻古汉语或希腊、拉丁,这学,更要靠别人。普及的另一种是职业,想有吃有穿,能活,离不开这个。职业有多种,不同的门类可能有准易之别,难也罢,易也罢,想会就不能不学,学要投师,也就不能不靠别人。再说提高,称为高,意义之一是比较难,之二是不要求人人都学会。这还可以分为普通和特殊两种,普通是指哲学、科学、艺术等方面的钻研和造诣。显然,举最突出的,像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曹雪芹的《红楼梦》,齐白石的画,不学是作不出来或画不成的,学要向别人学。特殊是指冥想孔子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这虽玄远而更切身,一般要观心,难于抓住,想往里钻就更要投师(包括读书),程门立雪。早的如孔门,学生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之叹,晚的如禅宗,有不能参透“庭前柏树子”的迷惘,都表示不只在向别人学,而且在废寝忘食地学。所有以上种种情况都表示,无论是为了个人的能活,能活得舒适、丰富、向上,还是为了社会的越前行越文明,人都不能离开别人。我们有生,“是”生在群体中,而且“应该”生在群体中。我们通常说人己,己和人有互依互赖的关系。这种关系有远近;远近由什么决定,很难说。司马迁,就时间说离我们很远,如果我们喜欢读《史记》,关系就近了。相反的情况,邻居的顽童常来窗外吵闹,如果我们闭门不出,并且聋到耳不闻雷声,关系也就远了。同理,地域扩大,化妆品必巴黎的佳人,专就化妆品说,与法国工人的关系近,与中国工人的关系反而远了。这里专说一种性质特殊的近关系,是男女的结为伴侣。这是充当种族延续锁链中的一环时的互依互赖,关系近到无以复加。这里说这些,目的只是进一步证明,人生于世,离开别人是不成的。也许有人说,独身也未尝不可以活下去,如成群的“真”出家的就是这样。我的想法,是个别不能推翻一般,即以出家而论,佛门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后两众还是容许过夫妻生活,并不违大道理,曰不断佛种子。以上都是说事,还没有涉及情。由情方面着眼,己与人的互依互赖也力大而明显。近亲(包括夫妻)关系不用说了,除了出家过闭关生活的以外,积极的,尤其年岁大的,得闲,忍不住要找人谈闲话;消极的,以秀才之流为例,多日无信件,门庭岑寂,也会轻则怅惘,重则悲哀。人,如外之所见,内之所感,孤独是很难忍受的。可见单单由情方面考虑,想活得乐多苦少,离开别人也是不成的。但同样是事实,人己之间也不少冲突。冲突,性质有多种,可以大,如儒和道是思想冲突;可以小,如挤车抢座是利害冲突。范围还可大可小,如国与国交战是大范围的,两个人为一文钱争得脸红脖子粗,是小范围的。说人己互依互赖必要,怎么看冲突?可以这样看:互依互赖是本,是正,冲突是末,是变,因为冲突可以避免,应该避免,而互依互赖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所以,总起来说,我们谈人生就不能不着眼于社会,因为我们命定具有双重身分,一方面是己身,一方面是群体的一分子。由此推论,我们要安于共处,并尽力求共处得合情合理,一四 组织人过群体生活,人与人间不能不有各种关系,组织是人与人的各种关系的凝聚形式。关系有不是凝聚形式的,如居家,一脚迈到家门之外,会遇见对面走来的人,这构成路遇关系;挤上公共车,人多,胸前可能是个佳人,背后可能是个壮汉,这构成同车关系;日落西山,投宿旅馆,同室可能不只一个人,这构成同住关系;等等。但这类关系都是乍生乍灭,即没有凝聚,所以算不了组织。家门之内就不同,其中的人或有婚姻关系,或有血缘关系,而且不乍生乍灭,也就是凝聚了,所以是组织。凡组织都有个名堂,这样的名为家。放大或外推,一个工广,一个商店,一个学校,直到一个国,都是一种凝聚形式,即一种组织。为什么要有组织兮是因为人生于世间,都需要有个(或多个)着落;着落是由组织规定的。比如你是某工厂的工人,你就可以进去工作,定期领工资,也就才能活。其他各种组织可以类推。深入一步看,组织还是人与人间各种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这各种关系,可以是习俗限定的,也可以是条款规定的。早期,尤其常语所谓小事,来于限定的多,晚期,尤其常语所谓大事,来于规定的多,关系,如旧所谓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是由静态方面看。由动态方面看,组织还是人的各种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如旧所谓士农工商兵,士要读书,农要耕田,工要制器,商要买卖,兵要卫国。总之,人既然不只一个,要活,就不能不组织起来。世间是复杂的,生活是复杂的,由于适应不同的需要,来于不同的渠道,组织有各种性质的,各种形式的(时间久暂也不一致),如果把不同时地的也算在内,那就大大小小,几乎多到无限。无限之中,可以分为必有和可有两类。如国、家之类,庄子所谓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人人必须参与,是必有的。如某党派、某诗社之类,不是人人必须参与,是可有的。当然,由重要性方面看,必有的总要放在前面。以下谈组织,着重说必有的。不管是习俗限定的,还是条款规定的,组织,对于其中的人,都有拘束的力量,拘束,是不许任意做什么,说具体些,是不逾矩的可以从心所欲,逾矩的不可以从心所欲。由矩方面看,组织有优点,是其中的人,生活有轨道可循,消极可以避免乱来,积极可以保证安定。由不许从心所欲方面看也有缺点,是给自由活动加了限制。有的人,如古的一些隐士,今的所谓无政府主义者,就对组织,主要是政治性的,没有好感。这是从感情出发。从理智出发,认识就不会是这样。组织.不论什么形式,都是有来由的,或说最初,都是为满足某种需要,解决某些问题,才不得不如此。小的如家,夫妻子女合居,男女分工,大的如国(或相当于国的),构成一个自足的内团结而外御侮的系统,有治者与被治者、各种职业的分工,都是这样来的。这是说,它有用,有必要。不说完全合理,因为一,我们很难证明,某种形式必是最好的,又,一种组织形式的形成,不能不受或多或少的传统的影响,也就很难天衣无缝;二,组织有惰性,常常是,新需要、新问题已经出现或早已出现的时候,这旧的形式还在稳坐原地,不肯让位。韩非子主张时移则世异,世异则备变,理说得不错,不过说到行,那就很难,因为阻碍力量会来自认识、人事、惯性等等方面。但也不能长久不变。总的原因是人人想活得如意,明天比今天活得更好。这是愿望,由长远看有力,由临近看就未必。由另一面说是阻碍力量经常很大。这阻碍力量,一种是屈从于习俗的愚昧。就最大的组织形式说,秦末群雄揭竿而起,起因是受不了暴政的水深火热,及至火烧咸阳,孺子婴完蛋,最后汉兴楚灭,还是刘邦在长安即了位,因为想不到帝制之外还可以有其他组织形式。阻碍力量的另一种是有些人在旧的组织形式中占了便宜,利害故关,自然不肯让步。还有第三种阻碍力量,是熟路易走,创新,如果不能照猫画虎,就太难了。难而终于不能不变,理论上出路有两条。一条,以治病为喻,万不得已,挤到背水的形势,就会成为割治。这显然会带来破坏和痛苦。另一条,是理论加理想,内靠教养和理智,外靠研究和比较,也以治病为喻,是服药加理疗,星星点点,求积少成多。为了多数人的安全和幸福,当然后一条路是较可取的。但理想终归是理想,至于事实,后一条路常常是较难走的。不得长久不变,表示不同的组织形式有高下之分。如何分高下?比较也可以有范围大小的不同。范围小是在内部比,范围大是与外部比。标准都是一个,用自产的名称是孟子的众乐主义(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用进口的名称是边沁主义(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是好)。但这又是理论,至于实际,那就常常会难于测定。以家庭组织的大小为例,过去,推崇所谓五世同居,到老舍笔下降了一级,成为四世同堂,现在呢,几乎都是成婚之后就分飞,还有未来,也许同样会学先进国家,连家也富于灵活性〔 乍聚乍散)吧?三个时代,哪一种好?恐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想法二自然,想法不能代替是非;不过说到是非,那是由幸福和痛苦的量来,而幸福和痛苦,是不能放在天平上衡量的。所以,在这种地方就又用上“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的原则,大德是难忍的,小德是可忍的。一种组织形式,多数人没有感到需要忍,我们可以说那是上的;反之,尤其感到难忍,我们可以说那是下的。人,由呱呱坠地起就属于各种组织。这隶属于各种组织的情况,有的是自己完全被动的,如国与家就是,你生在某家就是某家人,生在某国就是某国人,不能选择,更不能否认。有的是半被动的,如上学与就业,你可以选择,却不能一个都不要。有的是可以完全自主的,如在家参加某社团,出家迁入某寺院就是。国是自己隶属的最大最有力的组织,所以与人人的苦乐关系最密切,也因而想到组织,谈到组织,经常是指这一个。本书从众,也着重谈这一个。与国有关的问题很多,留到后面慢慢谈。这里把它看作一种组织形式,先总的说说。国,作为一种组织形式,绝大绝大多数是由祖先手里接过来的遗产。这份遗产未必合用,但是一,有.急比没有好,或者说,一个不合理的秩序总比没秩序较容易忍受;二,因为是遗,甚至干百年来已非一日,就很难认出它,或它的哪些部分,不合用。所以变是很难的‘变有扩大和缩小性质的分别,如秦并六国是扩大,魏分东西是缩小。扩大好还是缩小好?一言难尽。备战就不免多耗费,大战就不免多破坏(包括人的死伤),几乎都是国与国间的,由这个角度看,扩大有好处。但七雄并立扩大为秦统一,处士可以横议就变为焚书坑儒了。不说好坏,只说事实的趋势,是合多于分,尤其是科技发达,交往容易而频繁的现代,也许宜于多合少分。但这包括传统(民族、文化、贫富等种种条件)与理想的难于协调问题,过于复杂,又与近渴的关系颇远,只好不谈了。一五 分工前面说,组织是人的各种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那表示有组织就有分工。比如你是农村某生产队社员,你就务农而不经商,这是较大的分工;在生产队,你被分配种田,就不管养鸡,这是较小的分工;种田,一次下田,你被分配施肥,就不管播种,这是更小的分工。还可以再分。也不能不再分,因为,睁眼一看便知,所谓生活,可以理解为只要有生就不能不活动;活动,大致说,少量与谋生无关(如吟诗、吸烟之类,不干同样能活),多数与谋生有关,这有关的种种,有人做,事实必是干这个就不干那个,这就是分工。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事无限,一个人干不了。其中还有非人力所能左右的,那是前面提到过的延续种族。人力无可奈何,属于天;这里单说属于人的。总的原由是人要活得适意,就离不开文化,而且有了文化。文化是个大杂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靠后越杂,或者说,内容越来越多,精细的程度越来越高。即以内容较少、精细程度较差的春秋、战国为例,庄子也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现在自然就更甚,一个人,自耕而食,自织而衣,只能存于幻想,何况在家还要看电视,出门还要坐汽车呢。所以活,离不开各种享用,就不能不分工。分工来于要享用。享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不必用人力换,如空气,以及苏东坡所谓“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等等就是。但这-终归是少数。绝大多数属于另一类,要用人力换,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用人力换来的,有的能直接看到,如瓜、豆之类,有的不能,如制度、意识之类,总称为文化。文化总是后来居上。上包括多和精,所以分工总是越来越细,越来越不可免,换个说法,是专业性越来越强。古代男耕女织,可以解决衣食问题;现代,以先进国家为例,从事耕织的人已经很少,因为耕织之外添了许多新花样,小至可口可乐,大至航天,都要有人干。分工越来越细,它的势力就越来越大。大的一种后果是往新的领域扩张。先举一种已见于事实的,是著述,早先年都是自思自写;现在,有的人是专管思,把写交给打字员了。再举一种尚未见于事实的,是有人设想,延续种族将来也分工,即选出若干适于优生的男女,专司生育,其他落选的就甘心伯道无儿了。这好不好?问题很大,很复杂,只好留给将来的人去考虑。这里只说,随着文化的发展,分工必是越来越细。当然,细也要有个限度,不能一往无前。有两种情况,或不可分,或不宜于分。一种,如通常所谓创作,著文、作画、雕塑之类,即使篇、件很大,也总以一个人有始有终才好。另一种,日常生活,一个人多才多艺,比如衣服破了会缝,脏了会洗,电灯坏了会修,以至于能做组合家具等等,总比任何事都必须找专业工人做为好。分工是事实;语云,事出有因。理想的因是量材为用。这会碰到两种困难。一是材难量,尤其年轻,或混迹于人群,未显露头角的时候难于量得准。二是量要人量,谁来量?理想是既有知人之明,又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之德的,哪里去找这样的人?或说得更实际些,这样的人怎么就能爬到有分配之权的高位?所以分工的怎样分。古今也照样,还是大多要走传统的老路。这老路包括多种情况。弓人之子常为弓是一种情况,所谓近水楼台,学着方便,将门出虎子。这可以上,直到世袭,如秦二世胡亥,虽然混蛋,仍旧可以作皇帝。其他如二王,大小李将军,二晏,大小米,等等,都是子承父业。还可以下,父农子农,父工子工,直到标榜祖传秘方,卖狗皮膏药,都是。另一种情况,数量也相当大,是靠机遇。本来处陋巷,无名无位,而碰巧一个亲友飞黄腾达了,于是就借这股风也上了天。其普通者如本来想借友人张三之光,入商界,可是碰了壁,转而求李四,成了,进了工厂。还有一种情况,也许只是少数,或靠有才兼用功,或只是靠用功,而就真有了世人多看到的成就,于是就走上自己想走的路。不管由哪条路走到某一地,用总括的眼看全体,分工的结果必难免出现以下几种不平衡的情况。一是地位高低人能平衡。以旧时代为例,最突出的是皇帝与小民,高的太高,低的太低。其下,即以工头和普通工人而论,也是高低有显著的差别。二是劳逸不能平衡。通常是地位低的劳,地位高的逸。还有地位同而劳逸不同的,如同是售货员,在繁华街道劳,在偏僻街道逸;卖食品劳,卖古董逸。三是获得不能平衡。古今一样,用力多少不异的,所得未必相同。反而常常是,费力多的所得很少,费力少的所得很多。以上三种情况,这里说是不平衡,不说是不合理,因为其中有些现象,可能是不可免的;更不说是不平等,因为平等不只牵涉到社会问题,还牵涉到哲学问题(后面还要专题谈)。但是,未必不合理是一回事,乐于接受与不乐于接受是另一回事,这就会引来一些值得慎重考虑却未必容易解决的问题。谈问题之前,想先说一下,是分工不只不可免,而且有不容忽视的优点。其一,很明显,是学就因单一而比较容易。比如就知识分子(古曰士)说,秦以前要兼通礼乐射御书数,现在就用不着,能通学科的一门就可以当大学教授。其二是因此而学术、技艺等就提高得快。其三是也因此而生活就可以减少不少烦琐。其四是分工之后,打总生产,效率会高得多;有不少甚至是变不可能为可能,如炼钢、铺铁道、制造飞机之类。其五是,如果没有较大的不合适,至少是表面上,就像是人人能够各得其所。说像是,是因为很难做到真各得其所。间题,总的说是很难分得合适。原因上面说过,是不得不多靠家传和机遇。其结果就不免出现两种不合适。一种是由总体方面看,不能人尽其才,比如本来有数学天才,甚至数学造治,却被分配去扫街道。另一种是由个体方面看,职业与兴趣常常不能协调,比如本来是喜欢歌舞的,却被分配去演话剧。此外,即使没有这类的不合适,分工过细,一个人走上某岗位,如板上钉钉,长年不变,终身不变,至少有些人,就不能不感到单调。这不好办,幸而这属于凡事有所得必有所失的性质,看作不是问题也无妨。分工引来的最大最麻烦的问题来自治者与被治者的分工,留到后面慢慢谈。一六 管理前面说,人由呱呱坠地起就要过群体生活。出家,由里巷迁入寺院,寺院有僧伽制度,过的仍是群体生活。甚至断了气,不再有生活,过去,要有人盖棺,有人执纬,现在,要有人送往火葬场,有人按电纽点火,还是离不开群体。群体要有某种秩序,以便静时能够安全,动时有所遵循,所以要有组织。组织起来,要做大量的事,处理大量的问题,所以不能不分工。分工,人都处于许多大大小小的组织中,人多,事多,想活动时都有所遵循,就不能不有人管理.管理有泛义。如其人是士农工商兵的士,不能不有些书,书不用时也要有个安身之地,于是为了容易找,用着方便,就把书分为若干类,某类放在某处,这也是管理。又如某公,年高告退,有了闲,不会作《闲情赋》,闲也难忍,只好养鸟,于是要喂,要溜,以及打扫卫生等等,这也是管理。不过通常所谓管理,对象要有人。如家长制的家长,所管是全家的人和事,商店经理,所管是全店的人和事,直到最大的国,或总统或.急理,所管是全国的人和事。组织的规模有大小,因而管理的范围也有大小。小两口,女尊男卑,衣食住行,一切安排,一切开销,都由女方作主,这管理可能是范围最小的。由此放大,这位女士,上班属某工厂,下班属某街道,工厂是个组织,街道是个组织,也要有人管理。再放大,一直大到国,还是个组织,还要有人管理。范围大,管理就不能不有分有合。有的分为若干层次。军队是个最明显的例,由低层说起是,由班而排,而连,而营,而师,而军,直到总管治安、国防的部门,都是大管小,小管更小。层次是有上下之分的管理方面的分工。这样的分工还可以没有上下之分,如一个单位,因业务不同而分为若干个部,或若干个组,就是。这样,一个大的组织的管理,层次乘分组,数目或说花样,就会多到使人眼花缭乱。多好还是少好了原则好说,是也适用哲学上所谓奥康剃刀的原则,凡是可以不要的都割去。具体就颇难说。如一种情况是,有用没用难定,割或留就难于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常言所谓因人设事,你说可以割去,设的人和所设的人都不会同意。辩论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必是相持不下,不了了之。但这会使我们领悟出一个比奥康剃刀更急进的原则,虽然实用时困难不会少,那是去留还拿不准的时候,宁可割去试试,也不要再拖延些时日看看。因为组织有性质的分别,管理也就有性质的分别。性质决定于管什么人,管什么事,以及怎祥管。这分别,具体说显然就会多到无限。但由影响方面看,就可以仅仅分为两类。一类可以名为普通的,虽然多到无限,混而同之却无关宏旨。比如张三是个卖百货的商店经理,李四是个农业社的生产队长,管的人和事都不同,碰到一起,却可以平起平坐。何以故?是这样的分别没有包括权力的不同。包括权力不同的分别才是关系重大的,这分别,具体说是,有的管理是政治性的,有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比如省、县等政府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刚才说到的张三、李四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两者的不同,表现为强制权力的大小有别。或者干脆说是性质有别,就是:对于严重不听管理的,政治性的有使用武力的权力,如果法治不健全,还有使用监狱直到处死的权力;非政治性的没有。也就因此,我们着眼社会,谈管理,最关心的是政治性的管理。比喻它是个立柱,立在场中央,生活在一个群体内的人散在周围,其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苦乐,甚至其生存,都有绳索连在这个立柱上,所以情况就成为,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图个省心,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还是泛泛谈管理。管理表现为有人布置,有人听从。听从人数的多少,没有布置人数的多少关系重大,因为对错或得失,绝大部分是决定于布置,即如何管理。管理人数多少,显而易见,要受组织规模大小的制约。小家庭、个体小商店之类,至多十个八个人,发号施令的通常是一个人,也就够了。这样的一个人说了算,也可能不妥当,甚至错误,但那影响的面小,改也比较容易,可以说是关系不大。组织规模加大,管理人数不能不增多,于是常常是,管理机构也就成为组织,这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由谁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有所得,不好必有所失。还有,这个问题总是随着组织规模的加大,以及权力的加大,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严重,原因有二。一是这样的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比喻为自由行动的马,在旷野跑,恰好跑得稳,跑得顺,很不容易。二是万一跑得不稳,跑得不顺,必致产生恶果,这果当然不是有绳索连在立柱上的人们愿意吃的,可是非吃不可。问题如何解决?由理论方面看,很简单,是想出办法,保证那匹马必走得稳,走得顺。正面说人事,是管理的人心中有理,手中有术。但这是理论,要通过实行才能贯彻于实际。而谈到实际,问题就来了。一是这样的人未必多,甚至未必有。二是,即使有,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这样的人必能成为管理的人分放眼社会,尤其放眼历史,小组织,管理的人常常是来于人伦关系,如世袭,门第,裙带,馅媚,贿赂,等等都是。最大的组织也一样,还要加上“马上得之”。就是说,拿到管理权,经常不是因为合理,而是因为有力。怎么样才能够合理?问题太大,太复杂,要留到后面慢慢谈。这里再说一个问题,是管理的人不只一个,决定权属于谁的问题。一般组织,只要规模不很小,也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因为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可以不管。关系大的是政治性的组织,尤其最高级的。这方面的研究称为主权论,连中国也曾印过专著。其巾着重谈的是两个问题。一是主权“真”在谁手,因为名义和实际有时会有分歧,以我国的历史为例,东汉末年,主权名义上属于汉献帝,实际却在曹操之手。清朝嘉庆初年也如此,主权名义土属干嘉庆皇帝,实际却在太上皇乾隆之手。另一个间题更重要,是由谁发号施令才好,或最好。在君王专制时代,这不成问题,因为理论上也不得不承认君主明圣。幸而现在,这样的制度,在我们这个小星球上已经不多了。帝制的对面是各种形式、各种名一号的“民主”。民,如果未成丁的也算在内,多到数不清,理论上可以都去主,实际则不能都去主。就是说,事实上不能不分为管理与被管理,或治者与被治者。治者,要求有理有术,于是就又碰到怎样才能做到的问题。理论上,这问题会分散到各个方面。实际上,甚至也是理论上,必致集中为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由一个人决定还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一二是由一个人决定,主意是来自心中的杂想还是来自多数人的研究考虑;三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如何能做到主意必是、至少是大致是有理有术的;四是凡事都可能错,管理也可能错,有没有办法防比和补救。显然,这都是既重大又复杂的,只好留到后面分题谈。有关管理的,还有个宽、严孰是或孰为较好的问题。我的想法,这在理论上也难于解决,只能就事论事。论,有标准,是管理的所求。如果宽也能得,那就不必严,原因是,约法三章总比法令如牛毛好。如果不能得,就只能不手下留情了。一七 王道上一个题目泛论管理,其中说到关系最大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即国事的管理。宜到现在,以人为分子的组织,范围最大、力最大、形式最明确的单位是政治性的,通名是“国”。近年来有联合国,那是以国为单位的协商机构,没有大于国的权和力,所以谈组织,最重要的还是国。因而与人人的休戚最相关,是国事的管理。管理,要有权。权的作用方面的表现是,对于组织之内的人,可以表示:要这样,不要那样。某种表示,有对不对的问题,行得通行不通的间题,后面还会谈到。这里只说,管理权之来,由“理”方面看是“应”有的,因为没有就不能管理;由“史”方面看是“必”有的,因为管理的活动是决定,是支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孕育命令和服从的习惯,或进、一步,法定的约束,甚至信条的约束,组织起来,有少数人(可以少到一个)命,多数人受命,由史方面看是源远流长,历来如此。由理方面看就会碰到好坏问题。或者由正面说,命和受命,有目的,与目的合是好,违是坏;能取得好的做法是对的,反之是错的。目的是什么?说法可以不同,总而言之,都是常人的常识需求:组织范围之内的人都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怎么样就如意,就可忍?具体谁说,无妨从比较方面领会,如饮食,有饭吃比没饭吃好,吃顺口的比吃不顺口的好;男女,合比离好:有了身家,安全比不安全好;想到未来,有盼头比没盼头好;等等都是。这显然,或者说读史、历事之后会发现,并不容易。不容易,表现干实际是措施与目的不能协调。这背离现象可以轻微,可以严重。轻微,可忍、严重,难忍,总起来就成为大大小小的政治性问题。古今中外讲治国,想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问题有总的,有零散的。如怎么样就能保证政治措施必合理,必有好的效果,是急的。 如怎么样就能保证农田不怕水旱,商业供应通畅,中等教育普及,等等,是零散的。零散的是目,总的是纲。纲举目张,所以谈治国大计都是着重谈总的,而且常是一言以蔽之,古名为什么学说,今名为什么主义。一种重要的学说,用儒家的名称,是“王道”。办法是君王行仁政,或说以仁义治天下;所求是养生丧死无憾。无憾就是活得如意。这主意是在实况制约之下想出来的。实况是政权在君王手里,形势是君王可以英雄造时势,所以设想,“如果”君王乐于行王道,小民就可以福从天上来,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想法,如果把时代的色彩化淡一些,就可以称为“贤人政治”。因为掌政者是贤人,所以一,就会接受孟子的关于王道的深一层的理:“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二,就会有“仁者爱人”的善心,愿意行仁政。三,就必是聪明睿智,知道怎样做就可以使人民养生丧死无憾。总之,贤人在上,小民就可以“虚其心,实其腹”,击壤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乐生歌了。问题来自贤人之前有个“如果”。如果非必然,也就是有非贤人的可能性,怎么办?孔孟的办法是规劝加利诱。“先之,劳之”, “无倦”,“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是规劝;“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是利诱。这办法有两面性:由理想方面说是贵德主义,正大;由实行方面说是磕头主义,无力。无力即没有保障,苦口婆心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事实是采纳的时候很少,最后只好慨叹“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然后是“归与”。这就是孔孟的磕头主义的下场,也表现了贤人政治的理想的脆弱。与孔孟的理想主义者相比,九流的有些学派务实,不是士志于道,而是士志于利。如纵横家(其实只是策士之徒,不配称为家),苏秦、张仪之流.是靠巧言令色换相印,所求是君王得大利,自己分些小利,不再问仁不仁,义不义。兵家,孙武、吴起之流自然更是这样,为君主卖气力,所求是攻城略地。法家,韩非、李斯之流,本领加大而品德下降,因为渗入更深,手法更辣,而且有成大套的理论。战国时期,法家的驰骋地在西方的虎狼之秦,其结果(自然还有其他条件)就成为东方六国的覆灭,秦的统一。君王高升为皇帝,称为至尊或圣上,名义是贤人政治的胜利,因为拿到政权的都是圣贤;实际却是贤人政治的更没有保障,因为政权谁属,不是取决于贤不贤,而是取决于能不能“马上得之”,或是不是后妃所生,而且不再有孔孟那样的理想主义者想到应该规劝和利诱。当然,常人的常识需求,活得如意或可忍,不会因君权的膨胀而有所改变。希望与实际的距离加大了,怎样弥补?一种办法是拾遗。朝中设有谏官,是专职;理论七或理想中,非专职的官,甚至小民,也可以进言。但这都是理想,实际如何呢?可以想到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进言不进言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其结果,这味药的功效就成为,依逻辑是百分之五十,依常情也许就降到不足百分之十了,因为权与个人迷信总是相伴消长的,听到不同意见,三思之后才拒绝接受,旧史新史中都是罕见的。第二种情况就更糟,是大量的史实证明,进言,措辞的通行格调是,如此则不利于国,如彼则利于国。我们都知道,所谓国,与君总是难解难分的,无论话说得如何冠冕,骨子里则仍是法家那一套,一切为了君王的利益。于是就产生第三种情况,绝大多数人也不忘自己的利益,为了青云直上,避祸,就少说话,多磕头。总之,为小民着想,靠拾遗这张画饼,充饥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拾遗是温和的路,走不通,也可能挤上另一条路,或说第二种弥补的办法,铤而走险,通俗的说法是造反。这办法也有两面性,可意的一面是,不管成功与否,都可以解心头之恨。不如意的一面是,除了一时混乱,天塌砸众人之外,幸而成功,宝座上易主,不很久就会恢复原状,因为人生而有欲,总不免易地则皆然。那么,历史上总是造反时少,相安时多,是怎么回事呢?因为还有第三种弥补的办法,是命者与受命者都要活。命者要的是最高级的活,钟鸣鼎食,后宫三干,等等,都要从小民的血汗那里来,如果小民不能活.来源也就无着落,所以,为了维持最高级的活.就不能不给小民留点活路。受命者呢,也未尝不想高,但高不成,只好低就,安于只要还能活,就知足常乐,至少是忍为高。就这样,我们的历史,与王道或贤人政治的理想并行,就可以前四、十七、廿一、廿四、廿五,以至更多地写下去。自然,时移,世不能不异,贤人政治也不能不变。变的情况是,由孟子口说的“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逐渐却并不慢地变为实际的“君为贵,社傻次之,民为轻”。这原因是,王道的理想与君权无限的实际战,没有两三个回合,理想就几乎全军覆没。胜利一方的所得是,权的无限膨胀,位的无限提高。还可以由浅而深,加细说之。浅是插手到人和物,即常说的生杀予夺。这类活动,至晚由秦始皇开始,可谓五花八门。要什么有什么,想杀谁就杀谁且不说,活着可以焚书坑儒,死后还浪费民脂民膏,大造其兵马俑。其后两千多年,形形色色,无数的准秦始皇干了无尽的坏事,直到清朝末年那位胡涂阴险的那拉氏老太太,还可以一点头就杀了六君子,利用义和团,丧钱辱国,死后还安葬东陵,带走很多珍宝。中等的是插手到法。各朝代都有法,是约束小民的,君可以不守;更进一步,他的金口玉言就是法,并可以改变法。探的是插手到德,这就是旧时代视为天经地义的君为臣纲。臣,说全了是臣民,所以君为巨纲的含义是,君可以为所欲为,小民则“应该”俯首听命。“应该”不同于“只能”,以受君的迫害为例,无力抗,只能受,是身受而心未死;认为应该受,不想抗,是身受而心已死,语云,哀莫大于心死,如君辱臣死,君赐死而跪拜谢恩,混蛋坏蛋而仍须奉为圣明,备受迫害而仍须歌颂,等等信条,都是哀莫大于心死。可是都自以为心明眼亮,因为尊君已经成为德,道德律是康德感到越想越敬畏的,谁抗得了呢?权无限的后果就是如此可怕,这可怕的后果,也许非王道论者的始料所及,因为不能后知五百年。如果能够后生几个五百年,人人都会看到兼悟到,不在君权无限方面多考虑,而只想用磕头的办法解决问题,结果必是,命者为所欲为,受命者高呼万岁而已。一八 常情如上面所说,孔孟推祟王道,即贤人政治,是不得已,因为他们想不到,不用王、诸侯、大夫、士庶的形式,还可以组成社会,人们也能活。人,在闭关自守的时代,跳到时风和传统之外,以某种理为根据,另想出一套生活方式,是很难的。儒家有社会方面的理想,理想的背后当然也有理,但这理是在承认实际情况的前提之下树立起来的,它的道路就必致窄得可怜。这是因为理想扭不过实际。实际是一,近看,君王行仁政就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只是幻想,实际并没有这么回事;二,远看,君王登上宝座,就会有各种形色的人.用各种方式,说,喊,写,印,歌颂他是圣贤,而这圣贤,在一片歌颂声的掩护之下,就更可以为所欲为。这样,贤人政治的理想,进一步就反而帮了专制君王的忙,因为它不反对,并积极主张,“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难道就没有贤人吗,或圣贤吗?这个问题很复杂。圣,理想成分更多,且放过不管。只说贤,主要是就人品说的。本质加修养构成人品,要好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称为贤,其下就是不贤呢?人,绝大多数是中间的,有理想,也有七情六欲,因而晨起闻鸡即使起舞,入夜灯红也可能兴致勃勃地走进赌场。或者用道德学家的标准,说生活之道,多利他的是贤,多利己的是不贤,这样,贤的一群里边就为数不多了吧?如果竟是这样,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就来了,那是,有什么办法能够让贤人登上宝座。孔孟没有办法,也没有觉得这里面还有问题,所以向来不讲登上宝座之前的事,而是接受既成事实,然后想办法。自然,办法就只能是希望加磕头。这又是可怜,因为希望不希望.磕头不磕头,虽然由你,接受不接受却完全由他。接受,要有条件,是他贤,所以最好是能够想出办法,保证只有贤人才能登上宝座。问题是不能取得这样的保证,因为:一,比如可以用抽签法,就还有概率论管着,贤人登上宝座的机会必是不多;二,何况事实是,创业者都是马上得之,贤人是不大能上马的,其后是父终子及,这个子,在锦绣堆中长大,贤的可能究竟有多少呢?其实,贤人政治的此路不通,还有更深远的理由,那是,政治是街头巷尾的大众的事,大众是常人,讲管理就不能不面对常人。常人有常情。这常情究竟是什么样子,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孟子说,侧隐之心,人皆有之,侧隐之心,仁也,禅宗和尚设想,自性清净,见性成佛,都是理想主义者的看法,当作高山仰止的目标,也许不只应求,而且可敬。不过管理众人的事,就不能不多面向实际。实际是什么?那是荀子说的: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这段话讲礼的起源,是用务实和空想两只眼睛看的,因而看到的容貌前后不同。前一半看到的是常情,人都出淤泥而染,或干脆说没出息。后一半忽然来个有出息的先王,制礼,以求变没出息为不乱。这思路混乱来于儒家的一贯迷信有所谓圣王,于是在孔孟的眼里,人就可以分为有距离的两类,好的和差些的,因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距离到荀子就加大,成为背反,常人是有欲而争,圣王,大概既无欲又不争吧,所以能制礼以救世。这里的问题是,圣王是不是“人生而有欲”的人。不能起荀子而问之;为了各取所需,这里决定舍其后半而取其前半。“人生而有欲”,之后是有求有争。求什么了古人看得简单,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由出发点说不错,甚至可以说抓住要害。饮食的所求是延续生命,男女的所求仍是延续生命,所以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但是求,有得有不得.必伴有感情的快乐和痛苦,于是欲的力量加大。这一大,就很容易越过出发点,膨胀到饮食男女以外,如张献忠,想杀人,希特勒,想征服世界。这是一发而不可遏。新奇吗?一点也不,因为是常人的常情。到近代,西方出了个弗洛伊德学派,也称精神分析学派,深入研究这常人的常情,著作不少,影响不小。与中土的为进德修业而讲人讲人性相比,他们是少用想象,多用解剖刀。虽然解剖的结果,不同的人所见未必尽同,并且,派外的心理学家未必都同意,一些小异而大同的论点却很值得生而为人的人三思。这论点是,人与其他动物一样,受有大力的欲望支配,如果欲望不能满足,就会用各种办法(包括写诗、作梦甚至发狂)以求满足。这看法是不可意的,因为从其中我们会理出这些内容:其一,这样的常人常情,离圣贤远了,离禽兽近了,比如说,清夜深思,自己也是充满欲望的动物,受得了吗?其二,欲不可抗,不任之会带来痛苦,任之会造成祸害(对人,或兼对己),可怕。其三,应该接受儒家的教训,节制,可是欲望的力量太大,收效并不容易。其四,处世和治世就成为更难。难不难,可意不可意,是一回事;既然有生,就不能不求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是另一回事。这意思是,我们要知其不可而为。事实是,也许由可以称为“人”的时代起,我们就这样做了。饮食的大欲没有变,可是信,至少是说,应该不轻视菜根。男女的大欲也没有变,可是要求发乎情,止乎礼义。在这种有理想兼肯努力的情况下,我们创造了文化中的重要部分.或说文明的重要部分,或干脆说道德的观念和行为。总而言之,虽然常情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却并不是病入膏育,不可救药。可救是乐观的一面。但也不要忘记,常情终归是常情,救,并不容易。具体说,道家推重的节欲,儒家推重的节制,都是高标准,要求时时处处合,就个人说是非常难,就全社会说是不可能。所以讲修齐治平,时时要记住,我们面对的是常人,常人有常情。这样看,无论立身处世还是治世,理论和办法,就应该与相信“人皆可以为尧舜”大不同。先说立身。记得有一句似雅而实刻的骂人的话,是“找个镜子照照”。其实就是应该找个镜子照照。最好是用弗洛伊德学派的,一照就照见,自己原来是常人,有常情,因而就很容易顺流而下。怎么办了破罐子破摔当然不对。应该一,谦逊,因为受欲望的指使,求这求那,求而不得就烦恼,自已正是跟别人一样,甚至更差;二,警惕,因为不是性本善,而是性本病,就应该时时谨慎,以求不犯病;三,要知其不可而为,对于寡欲和节制,不只心向往之,还力求接近;四,最好是再积极些,“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再说处世。这包括对己身之外的人和事,过于复杂,只好说个原则。原则的基础也是那面镜子,照见的人都是常人,有常情。因而对这样的人,就一,不要抱过高过多的希望,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二,对于小德出入可也的过,可以多谅解,因为他也是生而有欲,照叔本华的看法,也是苦朋友,值得同情。最后说治世。这是众人的事.众人也可以用那面镜子照,也应该用那面镜子照。自然,一照就照见常人.照见常情。这会有什么影响吗?不只有,而且相当大。总的说,贤人政治要换为常人政治:管理者是常人,受管理者也是常人。就管理者说,因为是常人,未必(也不当要求)是贤人,所以一,他的想法和行事,就既可能对,又可能错;二,历史上无限的事实可证,权力有限(如学官),做坏事的可能性小,权力无限(如皇帝),做坏事的可能性大;三,防止做坏事,专靠有常情的常人不成,要有不容许做坏事的机制或制度;四,不容许的实质或办法是限权,这意味着管理者是分工来管事,不是统率众人的救世主。就受管理者说,因为是常人,有常情,就不只可能争,而且可能乱。对付争租乱,法重要。尤其重要的是德,德是节制自己、兼顾他人的力量,其结果是少争,也就少乱。所以治世,应该把提高人民文化教养看作头等重要的事。总括以上,这有常情的常人就具有两面性:一面,就天命之谓性说是“常”,不希奇,也不高贵;另一面,就修道之谓教说是“人”,因而就可以奉行人文主义,不同于禽兽(用世俗义)。一九 平等有些词语,我们常用,可是追问是怎么回事,又会感到茫然,“平等”就是这样的一个。现在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不说我们不很远的祖先听到会感到奇怪,因为彼时是刑不上大夫,就是用作口头禅的我们自己,如果有人问,所谓平等究竟何所指,理论呢还是实际,如果是理论,凭什么,如果是实际,哪些现象可以作证,我们也会大为其难。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却还是不能放弃,为什么?这是一份难答的考卷,以下试着解答一下。如上面所说,平等的信念是进口货。我们本土,有些玄想含有这样或近于这样的意思,如《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宋代理学家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就是。不过离开玄想就不是这样,而是“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还是口所说;身所行就更加明目张胆,用活人殉死人是个突出的例,古代大批的,后代小批的。为什么可以这样?因为地位高的,就是死了还是地位高,所以地位低的活人要随着到地下去伺候,总之是不平等。清朝晚期,欧风大量东渐,平等信念随着进来。不过传统的力量很大,突变是很难的。渐变就有如“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绝”,就是日久天长,也难免留些尾巴。即如易跪拜为鞠躬,有的遗老就坚决反对,理由是,如果废除跪拜,天生膝盖何用?这样的遗老,自然现在想找也找不到了,可是非遗之老,比如结发的一对先走了一个,走的是女,男的有筑新巢之意,阻碍力小,走的是男,女的有筑新巢之意,阻碍力大。可见,就是信念已经接受,贯彻始终还是大不易的。这大不易来于信念的不完整,不坚定,纵使是无意的。完整接受信念,不能在实行巾体现,情况就更复杂,更显著,尤如权位间,待遇间,贫富间,荣辱间,种种差别,甚至大差别,就是这样。不过无论如何,这平等信念,虽然是进口货,正如其他种种进口货一样,却没有受到什么大阻拦就走进炎黄子孙的头脑。就连三尺童子也是这样,上学,同班的同学有的汽车接送,有的步行,有的穿好的,有的穿次的.情况表示生活条件有别,却相信是在同一条路上走,是平等的,至少是应该平等。我们应该接受这个“应该”。然后是应该问问为什么。从感知中像是难于找到理由。先说属于天然的。语云,天之生材不齐,事实正是这样。可以从形和神两个方面看。形,内容几乎多到无限,高矮,胖瘦,强弱,完缺等等,都会成为分高下的条件,如身高,某尺寸以下不能充当时装模特,某尺寸以下不能充当豪华饭店的服务员,即其明证。比这更严重的是美丑之分,昔日,西施可以入馆娃宫,无盐必不成,今日,有些人可以上挂历,有些人不成,天之生材不齐就影响更大。再说神,指资质。有的人反对天才的说法,可是容许形容他自己,可见这方面也确是天之生材不齐。这方面的不齐,可以分作才和德两个方面。才有上智与下愚之别,德,有贤与不肖之别,也是三六九等,虽然差别有大小,却人人不同。这样说,是人生来并不平等。加上社会成分还会有新的不平等的花样。且不说受传统的影响,不同的人的面前会有不同的路,只说必不可少的分工,衣,有的人只穿不做,食,有的人只吃不种,住,有的人只住不建,行,有的人只坐车不开车。再举个突出的,人人要活,就不能不有人清除垃圾;人人不免一死,就不能不有人处理遗体。这是分工,理论上,或门面话中,没有高下之分,可是有的人可以在报头,在电视荧屏之上,出头露面,有的人不成;而无数的人则费苦心大力,想升迁,这山看着那山高。这就表示,人生的非天然一半也不是平等的。天然,非天然,都不平等,为什么却“应该”平等?或者说,平等信念的根据是什么?我的想法,浅的一层,是由“德”来。德的精髓是推己及人,或说爱人利人的思想感情。这可以表现为多种说法或想法。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侧隐之心,仁也,相信仁是至善,也就不再问为什么应该仁。宋儒所谓“民吾同胞”也是这种思想感情,是我觉得这样,所以就应该这样。其实,这种思想感情是常人的,只是出于书呆子之口,理的气味就重一些。出于哲学家之口,理的气味还会更重,如康德说“我们应该把人看成人,因为他是人”,就是这样。这种思想感情还可以扩大到人以外,如佛家,他们誓愿度的不只是人,而是众生。于是杀生成为第一大戒,对虾之类不能吃了,连虱子也不能不放走,让它去啃石榴皮。放走,是承认它同样有生存权利,或说同样有佛性。同样有,人己不异,是平等。单说范围不扩大的人人平等,这信念的来源是德,即信,行,认为都理当如此。换句话说,根据不是自然现象,而是道德规律。道德规律也不会凭空来。这看法,重理的各种家都会同意,分歧在于来的处所。以宋儒为例,与人欲对立的天理虽然可以在人心,总不能生于人心。康德举可敬畏的对象,是星空与道德规律并列,可见这律也不能生于人。人以外,是什么呢?可以称为天,称为理,称为上帝,称为绝对,等等,总之是人之上的神秘。讲与人生有关的种种,我是人本主义者,乐得把天、仁的神秘拉到身边,成为毛发之微。以牌号最堂皇的善和美为例,善是评论(人的)行为,美是评论感知的形象或意象,救人善,整人不善,二八女郎美,龙钟老太太不美,追根问柢,不过是在“利生”方面有差别而已。所以平等信念还有深一层的根据,是这样与不这样比,这样利较多,害较少,反之就害较多,利较少。这是打算盘。情况自然与具体地拨算盘珠有别。大别有这样几项:一,这要在生活习惯中慢慢养成,即前面说过的,离开别人,自己会觉得(纵使是无意的)不能活;为了能活,就不能不尊重别人。二,这就会产生“能近取譬”, “不忍人之心”一类感情,用康德的话说,是把人看成人。三,这慢慢养成,表现为爱恶,是非,取舍,都是无意的。四,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必不免有例外,就是,少数也可能,利己而不惜损人,甚至自信为天之选民,高人一等。封建重等级的时代,这祥的人物就不只是少数,因为就是被动居下层的,也有不少.同样相信,正史写入本纪的人物,是天之子,生时红光满室这类鬼话。现在,至少是名义上,人死论定,不分别放入本纪、列传两堆了。这也是平等信念显神通的一个方面。会不会如时装一样,也有所谓过时呢?我不这样看。原因之一是,这信念,无论就信说还是就行说,都还没有及时,自然就谈不到过时。原因之二,意义更深远,是,无论从个人生活方面看,还是从集体(包括大小各种)生活方面看.平等都是有理有利的必要条件,这样,如果生活无所谓过时,它也就不会过时。以下想就平等则可以有理有利,再说说可以想到的一些理由。其一是由“机遇”方面考虑,为个人设想,平等可以得到保障,利大;不平等有倒霉的危险,利小。自然,谈机遇就不能排除侥幸,比如清朝晚年,就有可能生而为太后老佛爷;但这样的机会究竟太少了,而最大的可能是生为小民,则近的上有父母官,远的上有皇室,命运就可想而知,就是有幸读书明理,脱颖而出,如谭嗣同,最终不过是被拉到菜市口,断头而已。所以,为了多有保障,还是人人平等,不走侥幸一条路好。其二是为社会的蒸蒸日上着想,平等则人人有发展的机会,速度就快;反之就必致迟缓。其三,为社会的安定着想,平等则绝大多数人心平气和,动乱的可能性小;反之就会有很多人不服,动乱的可能性就大了。其四,只就人与人间的关系说,在平等信念的笼罩之下,面对,态度是和蔼的,心情是静穆的,总比一些人耀武扬威,另一些人低声下气好得多吧?就这样,人类社会,或者说,不同的国度都先先后后,扔掉九品中正的思想和制度,承认,或暂在口头上,平等为理所当然了。二O 民本民本思想是平等思想的进一步。在一个以国为名号的人的集体之内,信念上(不是实际上,因为不能不有分工、犯罪处罚等措施),所有的人价值“均等”,是平等,价值“最高”,是民本。这个信念很重要,因为它会,也必致成为一切社会方面的建树、措施等的出发点和评价标准。它的重要还表现为,它处理生活有自己的一套,举例说,与传统的“君君、臣巨”思想相比,它有强硬的一面,即认为历史上那样多的坐在宝座上横行霸道的专制魔王,都应该赶下去,换为自己作主。可是另一方面,它又表现为柔弱,这是与佛家的泛爱众生思想相比,它有自知之明,承认至多只能做到“君子远庖厨”,因为民为本,民看见熏鸡烤鸭等想吃,只好吃。胆敢自己作主,愿意吃什么就吃,近于狂放不羁,这种思想也有根源,即前面讲到的常情,既然有了生,总不能不希望活得好一些,人人这样希望,化零为整,除了“民本”之外就不再有别的路。事实上是有别的路,那不是民本,是民末,即民俯首听命。这别的路不是由“理”来,是由“力”来。假定传说的历史是真的,黄帝与蛋尤战于琢鹿之野,黄帝胜了,蚩尤败了,宝座只好由黄帝坐。坐,未必是因为占理,而是因为有力。有力就可以生杀予夺,所以就可以说了算。其后是有力者说了算惯了,几乎所有的人,就以为“事实上”只能如此;其中一部分人还火上浇油,认为“道理上”必须如此。这类信念力量很大,有时甚至大得可怕,如方孝孺,两个姓朱的争宝座,他认为已经坐上宝座的那一位,稳坐不动是天经地义,就是诛十族也不改口。那是几百年前的事。几百年后怎么样呢?《大保国》《二进宫》等为维护皇位而痛哭流涕的戏不是还在演吗?可见所谓氏本,不要说行,就是知也并不容易。不易还有个原因,或说情况,是行民末之实而戴上民本的帽子,人,总难免以貌取人,所以也就容易上当。这里只好撇开貌,单说理,假定已经接受民本的信念,之后是实施,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想由个体和整体两个方面说说。个体指整体中的一个一个的人,民本,他或她是民的一分子,所以就成为本。对于这样的本,求名实相副,单单供在完里不成,要在实际中体现。实际千头万绪,说不胜说;只好说原则,或用事例来显示原则,原则也不少,只说重大的,可以总括为三个。一是“安全”。语云,好死不如赖活着,人,有了生,不愿意死,所以民本,就应该(或首先应该)求民能活。求之道,也可以分作两个方面:一方面,活的,只要不是有违约法三章之一章的,就不当迫之死;另一方面,也是活而不违法,不幸而有死的危险的,要尽全力救。先说迫之死,昔日不罕见,随便举一些例。是宋朝的事,见于某笔记,有那么个无知农民,一天发神经,拿水桶当高帽子,戴在头上,大声说“我要作皇上”。彼时也不少识时务的人物,立即举发。一直报到真皇上那里,据说圣上爱民如子,以宽大为怀,未夷三族,只杀他一个人了事。用民本或平等的眼看,他为什么不可以作皇上?可是,只是一说就死了。这是迫之死。又如现在一再演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乃武认罪是因为受不了酷刑。可以任意用酷刑,使民求生不得,也是迫之死。此外,不直接杀,不用酷刑,也未尝不可以创造其他种种花样,使民战栗,求死而得,那也是迫之死。迫之死,视民的安全为无所谓,所以不是民本。再说另一方面,是安全受到威胁的,要救。这威胁,可以来自天灾,如水旱、地震以至房倒、车祸、重病等等;也可以来自人祸,如抢劫、暗杀之类。因为相信民本,民都想活,所以人命第一, 要不惜一切代价,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不放手。二是“幸福”。什么是幸福?问题也不少。比如与快乐的关系,初看,像是可以重合,细想又未必尽然,因为如一般所谓嗜好,赌博、酗酒之类,可以换来快乐,却未必可以称为幸福。或者加个限制,说不会产生不如意后果的快乐是幸福。就是这祥,也太多了,说不胜说。只好还是举其大者,以期举一反三。先说其性质,是欲望的合理的满足。欲望,古人总括为两类,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无妨即以此为例。那么,所谓幸福,就要一方面,有口福,不只能饱,而且吃的喝的都不坏;另一方面,能够如孟子所说,“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显然很不容易,因为要具备富庶、教养、均等之类多种条件。幸而这里不是谈具体措施,可以不管。只是要记住,既然相信民本,就应该把个个人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三是“向上”,这是指往高处发展。何谓高低?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喻,古,野蛮成分多,是低;今,文明成分多,是高。一个个人也是如此,刚出生,不识不知,是低,应该往高处发展,即增加文明程度。这增加,内容很复杂,如智能方面,由不识字变为知识丰富,由无技能变为通晓某种或多种技艺,成家;体质方面,由未必健壮变为健壮;道德方面,由鄙野变为品德高尚;等等,都是。这多种变,有如农作物的生长,要有合适的土壤。所以求人人能够向上,就应该使人人有发展的机会。比如专就求知说,就应该有学校供给教师,有图书馆、出版机构等供给读物。再说整体方面。关心整体,也是为个体,因为真能感知的只有个体。但着眼点不同,措施也就会有别,至少是重点会有别。这着眼点,可以从两个方面说:一个方面,可以说是空间的,由看个人变为兼看全体;另一个方面,可以说是时间的,由看现在变为兼看将来。兼看的结果是兼顾;因为要兼顾,对于个个人,有时就不能不要求节制。举个最明显的例,有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就是照顾不吸烟并讨厌烟气的人,要求吸烟的人节制,这样做,显然就是来于着眼全体。又如计划生育,要求一对夫妻只生一个,于是三多九如的信徒就不能不节制,这样做,是来于着眼将来。要求有些人节制,有目的,仍是个个人的安全、幸福和向上,所以出发点或理据仍然是民本。以上说组成社会,信和行,都应该以民为本。现在常说是民主,与民本是不是一回事?也是也不是。说是,因为民主由民本来,民本偏于指目的,民主偏于指手段。说不是,因为同一目的,可以采用不同的手段。如孟子,说“民为贵”,是信民本,可是不反对君主专制,是没有采用民主的手段。未采用,是因为他想不到民还可以主。他失败了,理想或幻想破灭。这也有好处,是伴同历史的无限事实,足以证明,想实现民本,就只有走民主一条路。走是行方面的事,内容复杂,问题不少,留到后面慢慢谈。二一 教养前面由民本说到民主。民主,现时是个大走红运的名号,至少是口头上或纸面上,几乎没有一个人反对。其实是,无论理论方面还是实行方面,问题都不少。譬如说,如果孔子和康有为还健在,你想说服他们,说为了如何如何,“君君,臣臣”和“保皇”那条路行不通,必须换为民主,你就要举出理由来,这理由就是理论。本书前面也谈到这方面的理论,要点是,人都是常人,生而有欲,权力过大就必致为所欲为,所以为了不冒受迫害的危险,最好是把权力谋在自己手里,不无条件地交给别人。这也是理论,付诸施行,还会遇到种种间题。种种,很多,也许还都很大,难于处理,所以耍慢慢说。本篇先说个最基本的,是教养。我一直认为,民主,戴近视镜看是方法方面的事,问题不小;戴远视镜看是能力方面的事,问题更大。方法,分歧在于采用或不采用,虽然由不采用走向采用,路上会有不少坎坷,但总是问题摆在明面,想解决就不难下手。能力就不然,民主,顾名思义,主要有所作为,就不得不有主的能力,这能力,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是否短时期所能培养,都是既迫切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近年的历史可以为证,“五四”,已经是易君主专制为共和政体之后,由西方请来德先生和赛先生,尊为师表,不少好心人认为,至少是希望,这样一输入,民主精神和科学头脑就可以逐渐占上风,终于主宰一切,于是而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刀而解,漆黑一团就变为清风朗月。不幸是事实常常不像希望的那样如意,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应该主的民竟又经历了十年浩劫,不少无辜的民死在红卫英雄等的掌下。这是德先生并没有起作用。赛先生呢,电视机,甚至电脑等,走入家门,这是一面;。但是还有另一面,是为了趋福避祸、求心之所大欲,或预知未来,有为数不少的人,奔赴寺庙跪拜.或用《 易经》 等算卦。就这种现象说,我们比周平王时代,梁武帝时代,究竟前进了多少呢?单说民主,民各式各样,有主张“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如孔子,有著《尊王篇》的,如辜鸿铭,有以跪拜山呼万岁为得意的,如很多遗老和新进,有以迫害人为正义的,如红卫英雄之类,有以损人利己为业的,由尖端的偷盗到委婉的造假药假酒等等都是,有不能容忍异己的,例很多,从略,显而易见,像这徉的民,其所信或所行,纳入民主的水流就难了。所以,一个社会,想民主,先要有能主的民。民,能主不能主,关键在于有没有教养,或者说,绝大多数有没有能主的教养。何以不说全体?因为要减去三群:一群是未成年的,另一群是神志不健全的,还有一群是教而不受,甘心作害群之马的。三群的情况不一样。第一群,占全体人数的百分之多少,大致是有规律的,这部分人正在走向成熟,虽然也有教养问题,却应该等待,不必急。第二群,数目多少,决定于全体人民的素质,当然越少越好,但多变为少,要多方面尽大力,这多方面里也有教养。第三群,数目多少,主要决定于教养,但我们也要承认,无论在教养方面如何用力,总不可轻视天命之谓性的力量,也就总会有少数人不愿意守常规,当然,这部分人以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好,这就不能不在多方面尽力,其中重要的有风气、法律等,恐怕最重要的还是教养。以下谈教养的所指。这可以指泛泛的,可以指特殊的。如识本国的文字,用口说手写都能表情达意,这样的教养是泛泛的,至于用口能唱京剧,用手能写拉了文,就不能算是泛泛的。民主的民,要求具有的教养是泛泛的。这加细说,还可以分作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知,另一个方面是德。知有程度间题,一端是丰富。一端是贫乏,当然以丰富为好。但好是愿望,至于行,就不能不多考虑,至少是兼考虑可能。这里着重谈的仍是理论,只好假定为并非不可能。这样,能主的民要具有什么样的知呢?难于具体说。大致是,一方面,要具有现代文化的、各方面的、常识性的知识,另一方面,要能够以这样的知识为根据,判断非专业事物的是非、好坏,纵使这判断未必能十拿九稳。话说得过于模棱,想举一点点例来补救一下。生而为人,应该大致了解自己的周围。这有时间方面的,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单说从哪里来,就要略知本国历史,如果连朝代的递嬗也毫无所知,就得算知的方面不够格。空间方面也是这样,如果还以为天圆地方,而不知太阳系、银河系以及河外星系,光年之类,就也得算知的方面不够格。判断是非,问题更复杂,只举广告吹嘘的药效为例,如果以广告上总是这样说为理由,就推论药必有效,也得算是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再说另一方面的德。德指品格修养,似难说而并不难说。它最突出地表现在人己利害不协调的关键时候,不肯损人因而放弃利己的是有德,利己而不惜损人的是无德。有教养是有德,所谓泛泛的,是不要求希圣希贤,只求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也想到别人,需要节制的时候能节制,至少是知道应该节制。还是回过头来谈民主,为什么绝大多数人要有这样的教养?先说知口民主的主,表现为行,是选择,即要这个,不要那个,要这样,不要那样.选择之前要有所见,这见由知来,所以无知就谈不到选择。还会更坏。这有多种情况,只举一点点例。一种来于传统,明哲保身,莫谈国事,大事任凭大人物管,好坏认命,也就无所谓选择。另一种是过于传统,如我的一位老长辈,就一直认为还是大清国好,因为他是生于大清国并在大清国长大成人的,所以,如果选择,他就一定选择君主制度,而且是大清国的君主制度。还有一种,是随波逐流,你说要这个,好,他说要那样,也好,因为自己没有主见,就只能名为管而实际是不管。民主,要求都要管,都管,意见会不同,之后是有争论,有比较,最后还是要选择。选择是否得当,显然,就只能靠知来决定。再说德。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反“民可使由之”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即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的一种生活态度。在不同意见的争论和比较的过程中,这种生活态度表现为既坚持又容忍:信自己之所信是坚持,尊重别人之所信是容忍。坚持来于认真,只有人人认真,整体才有较多的走上正路的可能性。容忍来于克己,只有人人克己,意见不同,甚至利害冲突,才有可能文而不武也可以解决问题。总而言之,民主作为一种集体的生活方式,走向它也好,在其中也好,为主的民,至少是大多数,要有教养,否则必是此路难通的。可是谈到教养,问题又是一大堆。时间短了不成,可以耐心等,也只能耐心等。等,来不来,决定于许多相互牵制的条件。比如说,教育,人人承认绝顶重要,可是在民可使由之、八股取士的时代,其作用究竟如何就成为可疑。还有时风也,或尤其,不容忽视,比如,不幸而金钱与物质享受成为多数人信奉的最高价值,培养民主之基础的德就太难了。不过难是事实的一面,还有另一面是非此不可。怎么办?也只能说个原则,是知难而不退。二二 授权到现在为止,任何社会都有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分工。治人者有权,治于人者无权。这权,旧说是牧民之权,新说是办理众人之事之权。至少用世俗的服看.有权比无权好,权大比权小好,因为权的一种作用是有求必应,至少是有求多应。黄金屋,颜如玉,一种说法是可以由书中来,即使这说法有时竟成为事实,那也是说的人图简便,略去中间站,这中间站是权。权有这样的大用,? 就难怪有史以来,普天之下,用各种方法,直到最尖端的,刀锋见血,争了。这情况,读史,或不读而只是睁眼,都显而易见,可按下不表。这里想探索的是这治人之权由哪里来。古今看法不同。古是“天佑下民,作之君”,所以君王称为天子,直到清朝退位之前,还要定期郊天,因为天对治人者有恩,给了他治人之权。头脑维新的人说这是封建意识。新或今的说法当然是反封建的,于是变为民本或民主,说权是全体人民所授。由天一下子降到民身上,此之谓现代化。就不会有拖泥带水的情况吗?也可能有一种情况,是治人者处在“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的地位,于是先就须带路,而也就有了治人之权。在从蒙昧走向开明的时代,这也许是不可免的,甚至需要的,不过就其性质说,还是贤人政治一路,也就不免有贤人政治的致命伤,那是可能不幸而不贤或变为不贤,就除了孔孟的老办法(磕头和忍受)以外,不会有另外的办法补救。还有深一层的困难,是如何证明所谓先知的所知是好的(对绝大多数人民有长远利益)。理论上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小则议会式,公开争论,占理者胜;大则如战国时期,处士横议,百家争鸣。这办法像是有优.点,用俗话说是讲理;缺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必是各不相下。另一种办法是实验,对比,由实效方面见高低。可惜是人类社会不同于化学实验室,可以在试管里来一下。所以不管理论上有多少路径可行,实际则是,先知的证实力量只能由干戈来,就是说,比如黄帝与圭尤战,黄帝胜了,其所见所行就成为对的,好的,其治下的人民也只好随着说对,说好,因为没有不听命的自由。这样说,先知觉后知的最大危险是路径可能错,错了就不能改。为了不冒险,要能改。又为了能改,权的来源就必须变:由天变为民,或由先知变为民。其情况是:民是授者,其意若曰,我们信任你,委托你按照我们的意旨,为我们办事;’当政者是受者,其意若曰,我接受委托,一定按照你们的意旨,为你们办事。承认民本,权由民来之后,围绕着权如何授,还会有不少问题。首先碰到的一个,是民意的质量间题。这也许应该算作理论方面的,而理论却是由实际来。民凭己意授权,显然,求授得完美,先要这“意”是完美的。意完美,来于质和量两个方面。质方面的要求是,意要对,不要错。何谓对错,要有标准,这间题太复杂,只好躲开,假定人人都有以常识为依据的判断力。这样,比如有一笔钱,是建个赌场好还是建个学校好,我们说选定后者的意可取,反之不可取;对人也是这样,真就委托了,有德者与无德者,我们说选定前者的意可取,反之不可取。道理清楚,像是任何人不会怀疑。但这是举例。实际就不会这样简明易断。也举一点点例。比如学校设课,如果拟定时容许百花齐放,一定有推荐《易经》甚至《奇门遁甲》的吧?同理,对于人,委托,也可能有人偏偏选定无德者,因为那位与他有特殊关系。所以上文曾说到“教养”的重要。但我们又不能俟河之清,怎么办?很可怜,也只能期望理性加多数,对的可能性较大而已。说到多数,就过渡到量方面的问题。政治是处理众人之事.天之生材不齐,后天的条件更是千差万别,减去未成年和神志不健全的,求对的意能够全体赞成,至少是多数赞成,也并不容易。不容易,要想办法。办法需要很多,似乎没有短期并有特效的。此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说,不像桌椅车船那样容易对付。但仍是不能侯河之清。所以重复一遍,也只能期望理性加多数,对的可能性较大而已。而万一对的可能性未大,还有个力量可以依靠,那是经一事长一智,因为人要活,而且要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受,时间总会保证后来居上的。这或者可以称为乐观主义;以下即以此乐观主义为基础,进一步谈与授的方式有关的一些问题。授方面的难题几乎都是由人数过多来。小两口之家,女让男上街买菜,准备招待娘家人,女说,是授权,男接受前往,就有了或买鸡或买鱼之权。一伙人旅游,要由此地到彼地,公推某人去办理车票事宜,一个人说让谁去,都同意,是授权,去的人接受委托,就有了或买火车票或买汽车票之权。这类授权方式,一般是口说就可以妥善办理。何以这样容易?浅说是人少;深说,人少,一般说就相互了解,而所处理的事,很少是关系重大的。政治性的就大不同,尤其是全国范围的。人数,少则若干万,多则若干亿,口说,听不见(有权广播是受权之后的事,不能算);相互了解,几乎是办不到。不得已,变口说为写选票。由选票引起的问题至少有小大两个:小是难得一致,大是难得合适。先说难得一致。姑且假定不会有营私(选表叔、表妹之类)、欺骗(制造假象,把坏蛋说成好人)一类事,人人选自己认为好的,结果也必是都选自己交往多而相知的,于是选票分散,成为人人有分,少数知名的也很难获得选举法规定的多数,从而选举就不能有成效。再说难得合适。这困难由两种情况来:一是人的才能和品德,不能放在秤上称,然后宣布,某人是一斤,某人是八两;二是才能和品德即使有定,四海之内,人数干干万万.如土面所说,不能相互了解,也就难得知道口不知,合适就无法实现。但既然都要活,群体的事总不能不办,所以虽然难也不得不勉为其难。勉为其难,想求的当然还是最好,而实际就不能不安于奏合。人间事也不只选举为然。比如饮食男女,古人抬举为人之大欲的,依遐想,饮食,都希望不厌精,不厌细,男女,男希望环肥燕瘦,女希望宝玉潘安,而实际呢,粗茶淡饭,貌仅中人甚至以下,也只好同样安然地过下去。选举也是此理,为了克服种种困难,补救种种缺陷,许多国家想了许多方法,如组织政党,宣传,抬出一人,竞选,分层次,分地区等等,都是为了“民意”的“集合”。用冷静而深思的眼看,不管花样如何多,都是饥不择食,或者说,因为没有其他路可走,只好背水一战。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都只求行有结果(投了票,选出人),而不能问结果的价值。这价值的衡量是:民意是否完美,集合得是否合适。事实乃是,所谓完美,所谓合适,都有如极限,是只能趋近而不能达到的。不能达到,所以只得容忍;有可能趋近,所以又不得不尽人力求改善。这就是到现在为止,人们已经费了大力,仅能取得的胜利果实。这果实个儿不大,也许连味道也不佳。但它终归是胜利之后所得,所以还有值得珍视的一面。这一面是,权之得由干戈变为选票,或换句话说,至少是都承认,权不再由占有来,而由民授来口自然,这权,也许因民之受骗而授,这也关系不大,比如在僻巷买了假人参,是受了骗,但掏钱而付之权终归是自己的。所以手中拿着选票,随己意写,以得票数多者为胜。总当算作民授权的一种重要方式,虽然未必是最理想的方式。说重要,理由不只一种,但可以举出一种,也可称为重要,是得权之人不会忘记权之源,也就不至胆敢为所欲为。为了防止为所欲为,选票之外还要有些辅助措施,下面另题谈。二三 限权可用小事明大理。春日放风筝,很好玩。它一吹上了天,摇摇摆摆,放者愿意它这样;可是手里要握紧线,以便一旦放腻了就可以收回来。再举个新玩意儿,汽车。靠汽油,马力不小,从而可以载人,运货,直到在田野间兜风。做这些事,要有力量;但为了力量不乱闯,司机要有指挥、尤其使之停住的力量。任何为人干点什么的力量,都要一方面,有力,另一方面,人有限制它、使之不乱来的力。干点什么是事。事有大小,一般说,小事需要的力量小,限制的力量也可以小;大事就不然,需要的力量不能不大,限制的力量也就不能不大。大之中还包含复杂,比如风筝,力量不大,限制的力量,一条线就够了;汽车就不成,因为力量加大了,机件就要比较复杂。人事,最大的是国家大事,掌管者力不大,比如抵御外患,就大难;但这大力也可能用非其地,那有时后果就不堪设想。怎么样能够取得协调,或说获得保障?问题显然很复杂。但由要求方面说就简单明了,是:要想方设法,使受民之权者只有做好事的自由,没有做坏事的自由。分辨好坏,在常识范围内像是并不难;但有时,尤其对付的事物比较复杂的时候,就会意见纷歧。纷歧,不能都对,不得已,就须进一步分辨对错。进一步,是找更深的理据,这样一来,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最终必致陷入哲理的泥塘。政治不能超出家常事,当然不能等程朱陆土都点头以后再做。比较稳妥之法是尽量躲开会陷入哲理思辨的新且大的问题。举例说,对付人口增长问题,提倡或限定一对夫妇至多生一个,问题不大,理易说,事易行;如果信任幻想或迷信理想,说为了人多力量大,无妨任其自然,或为了优生,应该使生孩子成为一部分身心优秀者的专业,问题就成为新且大,由理方面说会引起大争沦,由事方面说会引来严重的后果。政治是大事,与全国人的幸福关系密切,不当凭遐想,开玩笑。但是,历史上的千千万万件事可证.已占有无限权力的人最惯于开玩笑,具体说是根据自己的一场梦或梦想.就殿内一呼,全民战栗。即使范田不这样大,如秦始皇,一怒,书就焚了,儒就坑了;如清末胡涂狠毒的那拉氏老太太,一怒,戊戌六君子就绑赴菜市口,身首异处了口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危险,民授了权之后,还必须有一些措施,以限制权不至乱用。这限制,总的说,或由精神方面说,是法至上。这精神很重要,它使专制和民主有了明确的界限。专制是人至上,他的口说,甚至幻想,就是法。法,所以全民必须照办;只有他例外,因为法是他定的,他还可以任意变换。法至上就大不同,掌政权者降到第二位,于是有所做,就不得不向上看看。这上,也由精神方面说,是民。民是最关心切身的养生丧死无憾的,所以,只要有办法,就不会听任掌权者为所欲为,以求幸福和安全有保障,至少是不至常常战栗。比理论更实惠的是办法。理想的办法可能有,其极端者,如无政府主义也许可以算,那是连授权的事也免去,怕在上者会胡来,没有在上,岂不彻底?可惜这是空想,因为民并不是一律由孔孟的洪炉里锻造出来,他们也会胡闹.所以公众的事不能不有人管。这里为了不跑到题外,还是说民管,到目前为止,已用的或可用的都有什么办法。总的说是由民立法,限定掌权者依法办事。这有两种情况。一种,事是例行的,可照旧例办。行政,事的绝大多数是这种性质的,只要认真办,不营私舞弊,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另一种,事非例行,尤其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如对外宣战,对内,化私有为公有之类,要由民批准。民,人数多,无论是长远之计,立法,还是临时,批准某种新且大的举动,都不能聚于一室或一场,用口说或举手的形式表决。不能用这个形式,还有个理由,是有关公众长远的福利之事,内容都是既专门又复杂的,民,至少是其中的有些,不明底里,尤其是短期内,必难定取舍。不得已,只好用代理的办法,即委托一些人,代表民处理立法、批准之类的事。这样的人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能代表人民,二是有代替人民决定大计的能力,人数多少,也由这两个条件来决定。这些人来于民选,来头大;组织起来,有决定大计之权。至于名号,可以随意,一般称为议会。比喻为大道上试马,议会没有奔跑之力,可是手里握着缓绳,所以就地位说,成为天字第一号。第一号,会不会也为所欲为?不会,因为受两种条件的制约:一是人数几百,没有一个人处在君王的地位.二是任期有限,如果想连任,就不得不向选民表示驯顺。总之,议会形式虽然未必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最好形式,却总当算个授权之后勉强可取的限权的形式。这样说还可以从事实方面取得证明,是采用这种形式的,掌大权者都没有发疯。议会的作用是代表人民限掌权者之权。限权主要有三种形式。立法,对治人者和治于人者都有约束力,所以这法就必须完美可行。求完美可行,立法者须有广博的知识和远见。专由这一点看,议会同时还可以看作民的顾问组织。限权的另一种形式是批准或批驳,这与立法相比,属于直接了当型,所以限的形象更加明显。还有一种形式,出于万不得已,图穷而匕首现,用投不信任票法,干脆把权收回。三种限都有确定身分的意义,就是说,这因授而有大权的人只是个管政务的,不是什么民牧或居领头地位的救世主。限权,议会的形式最直接,因为它,至少就理论说,是坐在民旁边的。坐得稍远一些,还有可以起同样作用的。一种是监察机构。与议会相比,监察机构对付的,经常是化整为零,或说由对事变为对人。但是,至少是有些有大权或小权的,如果官至上真变为民至上,就更怕这个,因为不好好干,一旦鞭子打到头上,倒霉的将是自己的身家。还有一种是司法独立,有权,一旦借权胡闹,犯了法,不管你有多冠冕的乌纱帽,也要对薄公堂。此外还有一种,并不是什么机构.而是民的自由,主要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言与行无理,最怕言论自由,尤其见不得天日的,最怕新闻自由。这两种自比与议会、监察、司法独立有血肉联系,具体说是前者要以后者为后盾。其实还不只是后盾,而是,如果没有有实力的后三者,就不会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里姑且假定有后三者为后盾,以新闻自由为例,那就会有监督的大力量,因为,为了政治生命的绵长至少是安全,就不得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用力做好事,避免跌跤。不过,无论如何,权终归与大力有不解之缘,也就难免失控。算作限权的补充条件也好,还有两种规定很值得注意。一种是任期有限。这像是告诉受权者,如果有继续掌权的愿望,就要努力做好事,以便下次授权之时能够多得选票。这也是专制与民主有显著分别的一个标志。专制时代,以清朝为例,康熙掌政六十一年,乾隆掌政六十年(实际还要加上太上皇三年),都是任期终身,呜呼哀哉后才宝座易人,因为他仁都认为这大位是天所授,或列祖所授,权无限是天经地义。往者已矣,变为民主,或只是为了表明民是主,即权之源,就不能不过个时期,拿出选票重新摇动一下,这样,重复一次上面的意思,受权者为了再一次能够受权,就只好俯首帖耳,不以天之骄子自居了。另一种规定也许更重要,是,除了民(其代表或依民意而立之法)之外,任何人没有使用武力之权。说更重要,是因为,如果容许某一个人自由使用武力,民为了活命,就只能山呼万岁,授权、限权云云就都化为轻烟了。二四 大计大计指对群体有大影响的决定和措施。有大影响,故不能不求好,不能不慎重。先说大计。由理论方面说(实际方面总是难于划清界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方向性的,即为了都活得更好,认为应该顺着哪条路往哪里走。这也是意见,总的,远见的,会牵涉到制度,来于某种看法或信念,通常名为主义。另一类,眼所望不是将来,是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年八年的现在,着眼点大致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旧的情况或措施有了间题,要用新法治理;另一个方面,虽然不改弦更张也过得去,可是为了变齐为鲁,以改用新法为合理有利。前一类,影响面大,而且深远,称为大计,名实相副。后一类呢,内容复杂,包罗万象,只有少数,影响的面和度大的,如包产到户,计划生育之类,可以算作大计;至于从重从快处理刑事犯罪,鼓励发明创造之类,虽然也是重要措施.因为影响的面和度有限,就可以不算。以下先谈谈这两类大计。第一类大计是一种看法或意见,关于如何制定整个社会形态以及其中所有人的生活方式的。显然,这,如果见诸实行,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就太大了。其直接(时间未必短)的结果是社会的治乱兴衰和其中男女老少生活的难易和苦乐。影响大,问题也就不能小。先想到的一个问题可能是,这看法之来是否出于救世之心。这问题是由理论来,就是说,理论上也“可能”不出于救世之心;至于实际,这种可能是几乎没有的。不过,意在救世与能否救世是两回事.以太平天国为例,起兵反清以及若干新措施,当然也是意在救世,可是,如攻下南京以后,强制人民晨昏呼拜天父天兄,青年夫妇分住男馆女馆,不知信徒怎么样,至于一般人,就必致受不了。所以评价这类大计,眼睛不应该放在动机方面,而应该放在效果方面。效果方面包含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所设想的新形态是否真好;二是假定真好,能不能真正实现。两方面的问题都很难解决。先说好不好,其评定,可以形而上,从哲理方面下手;也可以形而下,从人的爱恶方面一下手。不管由哪方面下手,结果都不会是异口同声。人各有见,怎么办?有哲理癖的人是举理据,但这还是会人各有见,互不相下。一般人是用武断法,都争喊自己如何正确,骂异己者不通。这样,走到十字路口,何去何从,理论的或理想的办法纵使可以从多数(自然,多数能否作为评定好坏的理据,也还是问题);而实际,最后有抉择之权的.总是能够“马上得之”的。这是力,可以与理合,也可以与理不合;但既已抉择,也就只好试一下,无其他路可走。总之就可见,这类大计的好不好,其分辨虽然绝顶重要,而取得分辨的既合理又满意的结果是几乎不可能的。再说能不能真正实现。显然,这只有实验,过个或很长或不很短的时期才能知道。还会有不利的条件,即人力很难估计的:一种。人是活的,不会百分之百地照前人估计和希望的那样行动;另一种,客观情况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变化;总之,依照因果规律,因不能固定不变,果之能否原样实现就很可疑了。这样,方向性的大计,照以上的分析,好不好,能不能实现,就都成为难定。但是人,扩大到杜会,都要存活,就不能静待有定,然后活动。所以理想终归是有价值、值得重视的。这就又遇到两歧,打个比喻说,是不能不吃,又怕烫嘴,如何处理?有些人讨厌温和的中道。其实,有关人的生活形态的很多事,常常是,突变大变,难于适应;慢变小变,容易适应。慢和小是中道。举一两个突出的例,早晚拜观世音菩萨,请求保佑,由满脑子赛先生的人看来是迷信,理应破除,可是就举起赛先生的大斧,把观音塑像砸碎,那位信士弟子必受不了,再有,也作用不大,因为只要信仰还在,早晚还会望空遥拜的。又如自由是个崇高的信念,谁也不敢触动它,哪怕是一点皮毛,可是谈到选择不再活下去的自由(一般是为结束难忍之痛苦),总是既没有理由驳斥,又不敢表示赞成。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对付的办法,前一种是承认信教自由,后一种是装作视而不见。承认,装作,都是有所见而暂且不动手,这是中道。处理方向性大计的中道是理想与现实兼顾。这有如黑夜涉水,手持木棍,试探着走,到对岸是理想,试探而后举步是现实。这样做有很多好处,举其大者。其一,理想只是“一种”看法,其价值不是绝对的,就是说,也可能并不好,或不十分好,试探着走,错误的危险会小些。其二,时时顾及现实,对理想而言,就既可以起修正(如果有不妥)的作用,又可以起保证实现的作用。其三最重要,是群体中的个个人容易适应,因而也就可以少些困难,甚至少些困苦。如果承认民本的原则,与生民的苦乐相比,一切大道理,冠冕的名号,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只是为了生民能够适应,能够忍受,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万不得已,难得折中.还是偏祖现实一些较为稳妥。再说大计的第二类,针对现实,采取某种涉及全民的措施,以求治病,以求改进的。与方向性的大计相比,这类性质的大计,问题不会太大,只要有权出主意并付诸实行的人不醉心于遐想。遐想即脱离现实口所以对付这类大计,也适用理想与现实兼顾的原则.与方向性大计的理想相比,这对付现实的理想是近视的,因而影响就不会过于深远。但既然有变,其影响就不能不触及人民(或其中的一部分)的生活,因而也就会产生苦乐。谈到苦乐,问题也不简单。专说量(质的分辨更加复杂),苦乐有现时的大小,有长远的大小,有时为了避免长远的大苦,就宁可忍受目前的小苦。计划生育是个典型的例,由于某时期的无知和专断,人口过度增加,一碗粥几个和尚喝,困难来了。如果不限制,更大的困难就会到眼前。可是限制小两口生一个,仍然迷信三多九如的人会感到苦恼。这是理想与现实不能协调。怎么办了只得偏袒理想。但这种偏袒不是不顾现实,而是兼顾未来的现实;还有一个因素最重要,是拿得准,因为不这样,终于会有一天要落到旅鼠的境地,食物净尽,不得不集体跳海。所以,处理有关大计的问题,理想与现实兼顾的原则之外,还要附加一个,或者也称为原则,是,要拿得准。怎么就能够拿得准?以行路为喻。有一次由北京出发.乘汽车,往慕田峪长城。车过了怀柔,路变为不明朗,岔路很多,有时还像是环绕。我心里想,这不会走错吗?但不久竟到了。我衷心钦佩司机的认路本领,心里说,自己不能的.确是应该信任专家。这说广泛一些,是应该尊重学识。与乘车到某地相比,有关全民苦乐、国家兴衰的大计是天大的大事,所以如本篇开头所说,必须慎重。慎重不是不办,是定措施之前,先听听专家(一般还要集体讨论)的。换句话说,要由科学作主,不由某一个人作主。专家,眼望到目的地,会清楚了解应该顺着哪条路走,行程中会遇到什么间题,怎样解决。而且要同样有专业知识的一些人参加讨论,讨论中不免有争论,一般是明显站不住脚的被丢弃,比如说,通过来一次浩劫的可能总不会有吧?所以慎重之道无他,不过是信任科学,不信任某一个人的幻想而已。为了万无一失,慎重也要不厌其繁。这是说,凡是可以称为大计的,付诸实行之前,一定要人民点头。前面已经谈过,人民,数目太大,只能由其代表机构行使批准或批驳之权。这样的机构,比如名为议会之类,批准或批驳之前,当然也要研究讨论,其结果,也许还要凝聚为法条的形式。总之,就精神说,还是科学加慎重,因为大计是大,影响深远,甚至人命关天,就不能不这样。二五 财富财富指生活依靠的由人力创造的物质条件。这句话条件前有二项限制。一是生活依靠的,如依靠粮食,不依靠北极的冰山,前者是财富,后者不是。但清楚划界也难,因为有些事物,如月光,显然没有也能活,可是渴望“千里共蝉娟”的人也许就不这样看。人力创造的也有类似的间题,煤矿.露天的,非人力创造,我们也看作财富。物质这个条件更加复杂,脑力,转化为科技,是生产财富的源泉,所以也可以看作更贵重的财富。这些思辨方面的麻烦都由定义、划界之类的书生习惯来;为了避免麻烦,不如从常识方面下手,说我们所谓财富,一般指可以或需要用钱买的。这样,大如波音747,小如纽扣,忙如食品,闲如盆花,质实如钢铁,空灵如文稿(如果有出版机构肯印),就都成为财富。财富种类无限之多。有些是人人需要的,如粮食和衣服;有些不是,如书和金戒指。泛泛说,或就整个社会说,由最低的存活起,到人能想到、能得到的所谓最大的幸福止,都离不开财富。所以讲修齐治平,一项最重要的任务是创造足够的,即能够保证群体中的个个人都不只能存活还能过幸福生活的财富。是不是可以说多多益善?理论上也许有问题,因为过多,一方面会难于存放、打发,另一方面还会饱暖生闲事。实际却无妨这样说,因为至少是不很远的将来,我们愁的只能是不足,不会是有徐。所以讲治国,尽力发展生产,求财富增加,总是对的。一切向题是由寡和不均引起的。寡的现象显而易见,专就果腹说,僧多粥少,如中年以上的人都经历过的所谓三年困难,除极少数人以外,都填不满肚皮,就成为大苦难。果腹以外,人的欲望还无限之多,如往肚子里装,米面加蔬菜,不愁,却想装对虾和鸡块,间或,可以,大天如是就办不到;又如饱暖了,行有余力,还想项上加金项链,也不是人人能做到。有欲,有些人,甚至不少人,不能满足,原因就是寡,即财富的量还不够多。不够多,想变为多,弄清楚不够多的原因最重要。而说起原因,那就非常复杂;复杂中还有难言之隐,比如原因是人,而这人恰好是有威权的,封建教条有所谓天下没有不对的君父,就只好往其他方面推。因果关系混乱了,求变少为多就更难。且说因果关系都清清楚楚的,荤荤大者也不少。只说人人都会想到的。上面说僧多粥少,这多少由比例来,其中显然含有大道理,即如果僧不多,粥就够吃了。这就不能不触及人口问题。有的人只看到人多力量大的一面,没有看到生产力非无限而有肚皮就须填满的一面,这是无知,其结果就必致引来僧更多而粥更少的恶果。幸而经一事长一智,现在是广到全世界,幼到三尺童子,都知道人口迅速增长是如何严重的问题了。比知道更重要的是办法。这有最根本的,是提高教养,以破除以三多九如为幸福的千百年来久矣夫的信条。但这非三年五年之功,只好急功近利,靠法。我的看法,为了人数多并时间长的利益,法无妨偏于严,比如限制一对“至多”生一个之外,似也可以考虑推行优生的原则,即认定由于遗传会不利于下一代的,许婚而不许生,等等。人口问题之外,财富寡的原因还有偏于人的,如民方面,劳动积极性不高,管理方面,大大小小的措施不当,也会有多生产的可能而实际成为寡。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不管办法怎么好而且周密,总会有一部分人愿意懒散而不愿意劳动.大人掌大政,也只雄范求多数好好干,对于极个别的,只要不违法,就睁一眼闭一眼。最怕的是大多数不好好干,那就要赶紧找原因。原因有出于天性的可能,不过好逸恶劳是天性,想活而且求活得像样也是天性,所以,单从人定胜天方面着眼,也要多从管理方面(广义的,直到包括教育)找原因。举个突出的例,强迫顾亭林、李时珍之流去扫厕所,由红卫英雄督着,求财富增加就难了。财富寡的原因还有客观的,天时、地利之外,还有个大的,近百年来大露头角,曰科学技术。即以农业而论,科学种田的结果,产量竟可以增加十倍八倍。所以,总而言之,求财富变少为多,就要多方面想办法,一切办法都要建基在科学上,该急的急,不能急的慢慢来。总的多寡之外,还有分的如何均衡的间题,严重性虽然未必加大,复杂性则多了很多。以下说说一些比较重大的。其一,财富包括几乎无限的门类,多生产什么,少生产什么,有如何调理才合适的问题。原则上是有计划比自由放任好。放任,为了赚钱,有的人就会不种棉花而种鸦片。计划也离不开原则,这原则的确定却相当难,比如于群体(包括其中的各个人)有利像是个颇为合理的原则,可是依照这项原则,我们就推演不出应该允许种烟以及开设卷烟厂的措施来。在这类事情上,我们又不得不采用理想与现实兼顾的原则,办法是,先由专家算计,分别需要的主次,画出理想的生产蓝图,照蓝图规定具体措施,现实方面有扦格的,关系大的设法调整现实,关系小的放松。这样,举例说,衣食住都有保障了,有的人还想口衔烟斗手提鸟笼在人行便道上摇摇摆摆,就可以既供应烟丝又供应鸟笼,至于个别人还想吸几口鸦片,就坚决制止。其二,生产和享用之间有个躲不开的大问题,是如何分配才合理。种类方面问题不大,因为一个人的需要总是千万种中的一小部分口俗谚说,“新年来到,姑娘要花,小一子要炮”。又如汽车不坏,也有用,许多人就不要,或不敢要,因为养不起。这“什么不起”中隐藏着大学问,是种类的分配可以由钱袋来调节:需要,买得起,就要;反之就不要。理论方面的大问题来于,假定可以按照严格计划分配,应该不应该做到量(或由金钱来表示)的平均。这,再假定做得到,像是合乎平等的原则,一个和尚一碗粥,就都可以心平气和了吧?但这显然是理想,或说空想,因为事实是必做不到口也不应该这样。原因很多。以食品为例,焦大需要的量多,林黛玉需要的量少,平均分配反而不合理。还有,人,能力不同,贡献不同,平均分配也会成为不合理.不得已,只得放弃平均的原则,改为公道的原则,如我们常说的按劳取酬就是。这个办法,粗略一看,与公道的原则相合,像是无懈可击,其实问题是既不小又不少。就算是不来于理论吧,但我们知道,实际经常是比理论更僵硬,也就更不好对付。这实际,只举显著的,如劳动的种类无限,减去无利(如提笼架鸟)和有害(如偷盗)的不计,比如某农民收割小麦半天,某小官作报告半天,定酬,同酬还是分高下呢?如果分高下,应该哪个人高一些?还有更实际的难,比如已经规定大学教授之劳较之饭店服务员之劳应该多得报酬,就真能做到吗?这虽然是个别的小现象,如果认为不合理而想改为合理,就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终会成为大难。还有个虽未必大却也相当根本的难,是某劳给予某酬,由谁定,这谁不会厚己薄人吗?觉得自己的所做无足轻重总是很难的。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总会有一些人,因种种客观原因(因年老的不算)而不能劳、也有存活的权利,于是,至少在这种小范围之内,我们又不能不放弃按劳取酬的原则,而换为人道上义的原则。这换表明人道主义的原则比按劳取酬的原则更根本,根本常常能够产生指导行的原则。这,就我一时想到的说,有以下几项。一是,财富是保证生民存活和幸福的最重要的条件,讲修齐治平,应尽力求人人有适度的量(最低要能维持泡暖),并予以保障(不得任意籍没)。二是,公道的原则下加一些平均的原则,如实行按劳取酬,最好还能做到贫富不过于悬殊。三是,要坚决制止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举例说,借财力危害别人,奴役别人,剥削别人之类,就不能容许。四是,总会有一些人不能(甚至包括不愿)自力取得财富,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只好予以救济。最后,还要记住,人是活的,合为群体,时时会变,所以任何考虑周密的措施都不会万无一失,所以总的对应之道应该是:一方面,努力求好;另一方面,零星小事未能与理想合,安于差不多也无不可。二六 法律法律,就其性质说,范围可以,凡制定或约定,在某范围内,某时期内,对某些人有约束力的,甚至不成文的,都是。这样理解,那就某一小单位的某种规则之类也是。不过通常所谓法律,是指成文的,由国家某有立法职能的单位制定的,这里想谈的是这一种。一种,是就性质说,指实就有若干种,并且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宪法层次最高;不同的性质,如有刑法,甲把乙打伤,要根据它处理,有民法,甲欠乙钱不还,要根据它处理。这里讲道理,想只泛泛地说法律,那就凡是名为什么法的都在内。我们过群体生活,何以必须有法律?这可以率直说,是因为我们不是圣贤,受天之命,有情欲,想满足,就可能越轨,或直说,做坏事。法律的起因,或目的,是防止人做坏事,其意若曰:你在这个群体中生活,只许如此如此,不许如彼如彼;而万一你如彼如彼,就依法使你受到应得的报复。这说的所谓人,所谓你,指一切神志清楚的成年人,即自己的意志能支配自己行为的人。这样,用历史的眼光看,人类的法律就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时代早的,或说封建的,是法出于金口玉言,那金口玉言的人当然不受限制,或者说,某一个人或某些人有特权,可以逍遥法外;另一类,时代晚,或说民主的,是法,原理上由全民定,至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出言成法,而自己则可以不守法,为所欲为。两类相比,至少由绝大多数人看,当然以后一类为合理,为好。可是,历史,或说传统,力量太大,因而法律,由前一类“实质仁”变为后一类则大不易。不易的表现有二。其一,形式上法由民定,而所谓民意实际乃是有威权者之意,这就是变相的金口玉言。其二,立了法,其中确是有不少合理的或说利于民的规定,可是有威权的人可以不遵守,不执行,那就所谓法成为具文,有等于无了。为了法真能有法之用,有不少有关法律的事我们必须努力做到。其中第一项,或说首先,是立法的必须是民,根据的必须是真民意。这方面的问题也不少。天字第一号是哲学性质的,是,民意就一定好吗了自然不敢担保。可是,如前面多处所分析,我们所以不能不走这条路,是因为无其他路可走。或者说乐观一点,比如十个人一桌吃饭,选定吃川菜还是吃鲁菜,意见不一致,表决,七人川,三人鲁,从多数,即使上菜后未必能皆大欢喜,至少可以取得多数不抱怨的效果。立法也是这样,求十全十美大难,只能求多数人首肯,以期有小缺漏也不至群情愤激。接着来的问题也不小,也许更大,实行方面的,是怎样才能做到由民立。这在前面也谈到过,求人人都参加必办不到,也许还不合适。又是不得已,只好乞援于选举。其后,假定所选之人真能代表人民,立法,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总的是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立法之人,要是德才兼备的专家.德的要求是只管人民利益,不管其他,如权贵、金钱、亲近之类。才是精通与法律有关的知识,包括社会状况之类。立法是大事,很复杂的事,无德无才就不能胜任。另一方面是立法时应该注意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公道的原则。这就是现代常说的法律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要照顾到各个人的利益。这里说公道,不说平等,比如对于老弱病残,可以规定不多劳而多酬,甚至不劳而酬,这是不平等,却合于公道的原则。二要有远见。身处现在,要看到杜会各方面会有的或必有的发展变化,其中可意的应该通过法律的规定来促进,不可意的要通过法律的规定来防止。三要切合实际一,即洞察社会的各个方面,对症下药,求行之有效。立法方面,还有偏于宽好、偏于严好的问题。具体说是,对子某一种造成危害的行为,。予以处治,是从轻好还是从重好。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错误的行为各式各样,还有,由人方面看,由动机方面看,由结果方面看,也会分量不同,不同,就不宜于同等对待。这里只能说说原则。一种是总的,为了违法的现象尽量减少,从严会比从宽好。一种是分别对待的,如对于官和民,同样违法,前者宜于从严,后者可以从宽;又如同是违法行为造成恶果的,动机不坏的可似从宽,,动机坏的宜于从严。立法方面,还有偏于粗好、偏于细好的问题。人事复杂,细就不能不繁琐。但繁琐有繁琐的好处。好处有积极方面的,是各式各样违法的现象,处治;大致都有法可循屯好处还有消极方面的,是可以防止居心不良的人钻空子。举个很多人感到头疼的例,如果到官府办某种事的手续,有限定几天完成的法,而且有法办的传统,不送礼就任意拖延的事就没有了。法是处理社会问题的依据,社会情况有变,法怎么办?显然,社会情况经常是变得快,法不能步步随着,因为那就会常常变。常常变,立法机关麻烦是小事,民将无所措手足是大事。所以情况和原则都必须是,不管社会情况如何变化,法只能稳步跟随:稳步是不多变,跟随是到适当的时候也变。立法之后,紧接着来个实际上更严重的间题,是如何保证能够依法而行。专制时代也有法,可是皇帝有任意处死之权,那属于封建,过去了,可以不提。单说有宪法之后,如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某人说了逆有威权者之耳的话,仍可以算作犯罪,因为有威权者出言即法,即有超越法律之权。所以想使法律真能有实效,就要没有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权(包括立法之权);这就是所谓法律至上。如果法律真是民意所立,法律至上就是人民至上,或说民主。法律至上的说法是一句话,至多是个原则,想化为实际,还要有保障的办法,目前通用的是司法独立。独立,是只对法律负责,不受其他任何势力管辖。这任何势力,其实就是行政势力,因为只有它能够动用武力,有大权。法律至上,司法独立,最重要的表现是,对于掌权的人,包括高高低低,只要违法,可以同样依法处治。这之下,如行政无权指使司法如何如何,就更不在话下了。最后说说,法律总是带有强制性,所以其“价值”不是无上的。这样说,是因为:其一,即使法令如牛毛,总会有些人(纵使是少数)不怕甚至甘心犯法;其二,求社会安定,比法律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人有守法的习惯。这习惯,少半来自有合理的法律,多半来自绝大多数人有适当的教养。打个比喻说.我们画一条水平的中线。法律主要是防止人落到中线以下,至于升到中线以上,那就要靠教养。如何能够提高教养?以下另题谈。二七 道德《孟子》有几句话:“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各文言散文选本都收,还入了语文课本,所以大家都熟悉。这几句话,前半是比喻,重点在后半,是一种生活态度:好死不如赖活着,生死事大;可是万一被挤到生与义间只能取其一的时候,就死,所谓慷慨就义。这种生活态度,或说主张,任何人都知道,实践大不易。孟子怎么样,不知道,因为他没有被挤到这样的夹缝,寿终正寝了。孟子以外,至晚由荣居《史记》列传之首的伯夷叔齐起,数不尽的男士,都照孟子指点的路走了;女士更多,因为世间有太多的男士,见色忘义,会使女士,不死就陷于不义。不管是男士还是女士,为之而舍生的义都不得不实指到事,而这事,用另一个时代的眼光看,评价就可能两样。举例说,某男士为某理当亡国之君死了,某女士为许嫁而未谋面的某短命鬼死了,在封建专制时代,男要赐谥,女要旌表,都是应该名垂青史的,我们现在看就未必是这样。说未必,因为对于忠和贞,在有些人的头脑里,像是还没有斩草除根。这里谈道德,重点是泛泛的理,忠和贞一类,因为牵涉到事,可以装作不见。其后,着重研讨的应该是:舍生取义,要有大力量推动,这力量显然不是由法律来,因为赴刑场是绑着去的,所谓被动;取义是主动,这力量从哪里来?任何人都知道,是从道德来。道德有如此的大力量,是怎么回事?大概是因为难于追本溯源,昔日的贤哲都是只管当然,而不问其所以然。孔门的最高德是仁,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孟子说.“侧隐之心,人皆有之,”宋儒是喜欢钻牛角尖的,也只是说善来于天理,而不问为什么会有天理,而就有这样大的力量,能够使人虽未必有利而甘心向善。康德更进一步,是兼助以赞叹,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想它就越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畏,是因为感到它力量太大,能够迫使人舍生。敬畏,不进一步问本原,显然是因为本原难找。其实,由我们现在看,这难是由于昔人惯于集中一点,局于形上而忽略形下。形下是什么情况?不过是,人想活就不能不勉力也让别人活,日久天长,成为习惯,并(因为难)信奉这样更好而已。追问是学究习气,就本篇说,更重要的是,确认它有大力之后,要了解它的性质,以便能够适当地利用它。关于道德的性质,也是不管落实到事会是若何形态,为了省力,可以引孔子的话,是:“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从消极方面说。还有从积极方面说的,是;“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外用现在的话说,是不管做什么,都要设身处地想想,即视人如己,我不愿意挨整,也就不整人;我愿意别人对我好。也就好心对人。再说得明快些,所谓有德,其本质不过是,自己想活,也给别人留点活路;或争上游,尽可能使相关的人得些好处,有时甚至不得不损己也在所不惜。能这样做,’是心里.总是这样想,这存于心的力量,用康德的话说是道德律。称为律,有不可冒犯的优点,但会引来谁所定的问题;不如多顾实际,就人说是有德,离开某某人而说这有强人为善的力量是道德。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为了社会,至少是安定,这道德,作为群体的精神财富,是如何贵重。甚至可以夸大说,如果道德能够生实效于一切人一切事,那就可以不要法律。人人都是伯夷叔齐,各种锁就不再有用,惩治偷盗的法规和法院自然也就成为多余了。我们没有或说永远不能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显然是因为,花花世界,不能人人都是伯夷叔齐,并且,至少是会在某时某地,绝大多数人成为蔑视道德的勇士,那就连法律也就成为一纸空文了,这里且不管某时某地,还是正面说道德的优越性。这,可以引一句家常话来说明,比如有一家人住个小院落,院有围墙,不高,有柴门,很破烂,有人会说这样的墙和门,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君子决不会越墙或破门而人,是因为有力量管着,这力量是道德。说起这管着,与法律相比,优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择时不择地(或说永远跟着),此即古人所谓“尚不愧于屋漏气二是不会有逾闲的危险,因为定形为强烈的取义之心,管得严,就不会知而不行。法律就不成,杀鸡给猴看,有些猴胆小,或尚略有求好之心,可以生某种程度的功效;还有些猴,有时甚至数量不小,是既不胆小,又无求好之心,那就只能劳动民警或武警,昼夜跟随,然后,幸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扭送法院了。显然,法网是不能密到必不漏一个的,于是就不免于积案多而不能破,这是说,为了社会的安定,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有限,可以不可以说,要用道德的力量来补充?我的想法是应该反过来,说以道德为主,因为它不能在任何人身上都百分之百地有力量,所以才用法律来补充。这样说,我们就会想到一种此长彼消的情况,是:如果道德的力量增大,法律管辖的范围就可以缩小,社会反而容易安定。由此推论,谈论社会,讲治平之道,就应该在培养道德方面尽大力量。而说起培养,有些事情就不能不注意。这是一,要心明眼亮,知道所谓道德,所谓有德,本质是什么。比喻说,提倡视人如敌,父不为子隐,子不为父隐,就是反“己欲立而立人”之道而行,培养云云也就名存实亡了。二,培养,难易,甚至能不能成功,都决定于群体,或说绝大多数人的文化教养。有教养,容易看到并重视己身利益之外的一切,这一切自然包括己身之外的人及其利益。反之,不识之无,正如我们睁眼所能见,营营苟苟,眼只看私利,手只抓私利,甚至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天经地义,培养,即使尽了最大力量,求这样的人变为伯夷叔齐总是太难了。三是言教不如身教。身指或偏于指位高者和年长者之身,所谓上行下效,草上之风必僵,无言或少言,方法是感化,总会比夸夸其谈而行则另一套,容易生实效。四,要在风气方面用大力,使群体中几乎人人都相信有德是荣,无德是辱。这荣辱的观念力量最大,因为义是心理的,荣辱是世俗的,上面所说旧时代许多男女士为忠贞而死,推动的力量,明显而直接的就是这荣辱,义云云通常是隐在背后或书生的书本中的。五是不可求速成。人,就其本原说同样是有欲因而不得不求满足的动物,“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是孟子的看法,这希大概就是指能够文而化之。文化,表现于物是各种利生的设施,直到汽车中也加空调;表现于心,至少我这样想,就是克制自己,“能近取譬”的道德修养。物方面的设施,心方面的修养,都要慢慢来。求速成,其情也许可原,其效果则常常是可悲。如物,求几个朝夕就亩产几十万斤,其结果只能是饥饿和可笑。心方面也一样,用鞭挞的办法求一动之后小人尽变为君子,其结果必是连原来的君子也变为小人,因为德是来于白发,鞭挞则自发毁灭,道德也就连根烂了。这不能求速成还使我们不能不想到另一种情况,是速毁却非常容易。可以用比喻来说明,那是瘾君子的戒烟,一天两天,一月两月,甚至一年两年,想吸而竟忍过去,可谓大不易;可是开戒却太容易,只是人家让,自己伸手一接之功。道德(文化的重要成分)也是这样,还是以小事为例,穷困,路上遇见遗金不拾,是千百年(就群体说)来正心诚意修身而成,变为拾,回去换酒肉,享受一番,只凭一念之差就可以。所以讲治平之道.不可凭幻想,拿道德开玩笑,比如说,为了目前的某种利益,广开门路,引导并驱赶人舍爱而取恨,舍诚而取诈,舍慈悲而取残暴,短期也许能有所得,日久天长,群体中都成为这样,后悔,想挽救就太难了。所以,有时我甚至想,一种不完全合理的道德总比没有好,因为其本质总是克己,这是社会所以能平定的纽带,没有这个.人人为私利而甘心无所不为,那现实和前程就大为可悲了。最后说说,道德的本质和表现都离不开利他,这他,无论是就理论说还是就实际说,都有范围问题。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这人指已身以外的,想来也不排斥人类以外的,因为他还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这就心说是仁的范围扩大;可是儒家讲的究竟是常人常道,所以纵使推崇仁为美德,还是吃肉,只是饭桌离厨房远一点,以求耳不听心不烦。佛家就比较心行合一,是定杀为大戒,所以也就不许吃肉食,连穿皮毛也不可以。魏晋以来,中国不少佛门的信士弟子不吃晕,这是他们的德。他们也是人,这就引来一个间题,德的本质是利他,我们推重道德,吃红烧肉、烤鸭之类究竟对不对?这个问题很复杂。可以从信仰方面看,大概只能各行其是。还不得不从实际方面看,求人人都成为虔诚的佛门信士弟子必做不到。不可能的事,不深追也罢。不过,“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终归也是实际,怎么力、?在这种地方,可行之道也许只是差不多主义:比如对于牛羊鸡鸭之类,能够研究出某些方法,使之得安乐死,总当算作向文明迈进一大步;至于夏日在身边搅扰的蚊蝇之类,只好狠狠心,用蝇拍一拍使之往生净土(据说也有佛性)而已。二八 时风何谓时风?古谣谚如“城中好高髻,城外高一尺”是最简要的说明。这样的时风有不少特点,一,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或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有的渐渐,有的甚至相当快,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就成为美,成为好,总之就带有高程度的荣耀,于是也是一般人,就趋之若鹜,简直成为非此不可。二,常常未必是必要的? ,如古之高髻,今之高跟,换为不高,反而可以方便些,只是因为成为时风,至少是不惑之年以下的,抗就不很容易。这里说非必要,被时风吹得东倒西歪的人或者不同意,因为他或她们会认为,既然带有荣耀,就是必要。那就补说一点解释,是这里所谓必要,是指没有它,生活(包括社会)就不能维持的那些,如古人称为大欲的饮食男女之类,必不因时而变;高髻和高跟不属于这一类,也就会因时而变,所以不是必要的。三,也就可能未必是好的,如走后门也可以成为时风就是这样。四,因为是时,纵使这时可以相当长,甚至很长,总会由于来个过时而成为陈迹,如高髻就是这样。五,因为是风,非必要,未必好,总有一些人,褒之是一般人以上的,贬之是顽固不化的,会不趋之若鹜,甚至有反感。非必要,未必好,还会为少数人所鄙视,是一面,由影响方面看是不重要的一面。另一面则绝顶重要,是力量非常之大,至少是一般人,被吹而想逆风而行就几乎做不到。以高谈祖国灿烂文化而不愿碰的女人缠小脚为例,这是最典型的时风,可以看看它的力量是如何大。谈大的现象之前,似乎应该先考虑一下相关的理。大概是黑格尔说的吧,凡是已然的都是应然的。应然是必然之外还加上某种量的价值。还是限定说女人的脚,在其上玩各种花样,由身外的高跟、绣花、嵌香料起,到身内的加工求瘦小止,就真是这祥吗?不知道性心理学家如蔼理斯之流会怎么认识,至于我们一般人,就最好是安于近视,只看表现而不问价值。退一步,就说是也许与价值有多多少少的关联吧,这所得总是大的所失换来的。专说身内的加工,变大为小,变宽平为尖,其所失是立不能稳,行不能快,总是牺牲太多了。可是风的力量就是如此之大,因为男士女士都觉得女性以娇柔为美,脚瘦小显得娇柔,于是由很早起,爱美的女性就在这方面用力追求。先是小修饰,如赵女郑姬之类卖笑佳人“蹑利展”,见《史记?货殖列传》,利展就是尖头鞋,瘦了。到唐代,传说“平明上马入宫门”的人物着小蛮靴,推想必是小巧玲珑的。小巧,身内是否加工,如加,加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其后到北宋,就可知是加了工的,有近年发现的艺妓的图像,脚短而头尖为证。推想此风到南宋就急转直下,变小加工为大加工,铁证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崔莺莺的绣鞋是“半拆”(三寸),这是当时美人的形象,脚已经小到极限,其后明清两代,不过依样葫芦而已。这徉,可见至晚由北宋起,女性脚加工求瘦小已经成为时风。然后看看其力量是如何大。只须举一点点例。先说个别的:男性,如蒲松龄,我们视为国宝的开明人物,写《 聊斋志异分中的“织成”, “三寸”之不足,还夸张为“细瘦如指”;女性,清初以满俗改汉俗,曾下令禁止缠脚,青年妇女有因此而自杀的,见《东华录》。再说泛泛的,是无论男女老少,都认为女人的脚就应该这样,不这样就不成其为女人。这就是时风,因为力量过大,又常常不合理,或说不讲理,所以简直说是可怕的。时风,由起因方面考察,都有所为。这所为,有出于多数人的,如上面谈的女性贵娇柔,因而在脚的瘦小方面下功夫,就是自天子至于庶人,几乎都是这样看。有出于少数人的,如楚王好细腰,汉武帝崇儒术,来源只是孤家寡人一个;六朝时期讲门第,来源是王谢之类朱门大户,终归还是少数。这关系都不大。关系重大的是一旦成为时风,它就有了比法律更为强大的强制力量,更糟糕的是就几乎不再有人想到跟它讲理。也惟其因为不讲理,它的影响,及于社会,自然包括其中的个个人,就特别深远。这影响,有好的可能;但是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风,没有理控制,刮向不合理的可能总是更大的。如果不幸而竟刮向不合理,而它又有难于抗拒的力量,为社会的治平和向前、向上设想,问题就严重了。所以管理社会,求治平,必须重视时风的情况。显然,行之前,先要能够分辨好坏。这方面的问题更加复杂。因为一,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比如视有钱加物质享受为荣耀,你不同意,视为荣耀的人或则不理睬;即使理睬,也必是你说公的理,他说婆的理,在人生之道方面,以理服人是很难的。还有二,时风也许大有来头,如楚王、汉武帝,王谢之类,他说某装束美,某信条是真理,你就不再有争论的权利。还可以加个三,是时风如决口后的水流,都顺流而下了,谁还有力量或闲心想想,这顺流而下究竟对不对呢!分辨好坏难;不过管理社会,求治平,求向上,却又非分辨不可。不得已,只好仍乞援于人文主义,用常识或通俗的话说就是.凡够得上“文明”这个称号的,我们要,反之,我们不要。举个概括的例,喜爱科学艺术与喜爱金钱和物质享受之间,平心静气用理智衡量,我们总会承认前者高于后者。等而下之,惯于公道、依法办事与走后门、行贿受贿之间,其好坏的分辨就更加容易了。知之后是行。如何行?具体难说,因为不能不就事论事。只好说说原则。比喻坏的时风为病,精于养生之道的人必是多在积极方面下功夫,即用各种方法锻炼将养,以求不病。治大国如烹小鲜,理是一样,也是要用一切办法,如教育、宣传、奖励之类,以求绝大多数人愿意顺着正路即向上的路走,形成好的时风。这样做,还有个成功的秘方,是用荣耀感为灵药,比如说,如果能够使绝大多数人“感到”入餐馆宴会,越俭朴越荣耀,就用不着三令五申,严禁大吃大喝了。不病是用引导法有成的结果。但人是活的,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所好,还是以养生为喻,无论怎样谨小慎微,求永远不病终归是做不到的。这是说,时风变坏的可能必还是不少。如果不幸而竟至变坏,出现以发财和享乐为荣耀、以行贿受贿为当然之类的时风,怎么办?自然还是只能说个原则,是如对付患病然,一方面要有决心治,另一方面要想尽办法治。决心也许不难,收效则大难,因为追到根抵,关键还是人心所向。所以求治本清源,还要在变人心方面下功夫。所谓变人心,仍须从根本方面说,不过是提高群体的教养。这在前面已经说过,教养的提高包括知和德两个方面。如果两个方面都能提到很高,说句近于幻梦的话,群体中人人都成为顾亭林或秋瑾,那就真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了。二九 育人人,由呱呱坠地算起,得生于自然。自然付与的资本不少,可见者为肉体,不可见者还有本能、资质之类。但为了能活并且活得好,他或她就还要取得应付环境(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的多种能力。这多种能力,首要者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知和德。或者换个说法:人生来都是野的,为了能在已然的社会中生活,而且活得好,就必须变野为文。变野为文,要靠身外的力量以文明化之。这化的大业,由社会方面说就是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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