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丝毫答复不了我的问题,而且你看,问题不在于知道上帝为什么没有给你一个更大的认识功能,而是在于要知道他为什么给了你一个容易错误的认识功能;问题不在于为什么一个十分完满的工匠不愿意把他的艺术的全部完满性都放到他的每一个作品里边去,而是在于为什么他甚至要在某些作品里边放上一些缺点。你说:虽然你用对于能够落于你的思考中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清楚、分明的知觉这样的一种办法仍然不能使你免于错误,但是你有能力用另外一种办法使你免于错误,那就是下定决心,在事情的真相没有弄清楚以前无论如何不去下判断。可是当你随时都非常小心地去遵守这个原则时,对于我们要下判断的事物却认识得不清楚,不断有弄错的危险,这不终究是一种不完满吗?你说:错误在于运用上,这种运用是从你而来的,是一种缺陷,而不在于你从上帝接受来的功能上,也不在于从上帝而来的运用上。我愿意在被视为直接来自上帝的那个功能里没有错误;可是,假如我们对那个功能再远一点加以观察,看到它是同能够错误这一不完满性同时被创造的话,那么它还是有错误。因此,你说得很好:你没有理由埋怨上帝,他事实上从来没欠过你什么;反而你有理由感谢他,感谢他分给了你的一切财富。不过总是有使人惊奇的东西,即:假如他知道,假如他能,假如他不因此而忌妒你的话,为什么他没有把更完满的财富给了你。你接着说:你也不应该埋怨上帝助长你做成了这个意志的行为,也就是说,你弄错了的那些判断,因为这些行为既然是取决于上帝的,所以就是完全真实、绝对善良的;在某种意义上,你能够做成这些行为比你不能做成这些行为,在你的本性上有着更多的完满性。至于缺陷(错误和犯罪的形式理由就在于缺陷),它不需要上帝方面的任何助长,因为它不是一个东西,也不是一个存在体,而且因为假如把它连系到上帝上去,把上帝当做它的原因,那么,它就不能叫做缺陷,而应该叫做否定,按照学院中对缺陷和否定这两个辞的所给的意义来说。然而尽管这个定义相当细致,却不能令人完全满意。因为尽管上帝不助长存在于行为里边的缺陷(这种缺陷是人们称之为错误或虚假的那种东西),他却助长了行为;假如他不助长行为,那就不会有缺陷。再说,他自己就是弄错或发生错误的能力的作者,从而他就是一种无能力的能力;因此,看来存在于行为中的缺陷不应该过于往能力上去牵扯,因为能力本身是软弱无力的,而应该牵扯到它的作者身上,作者既然能够使它有能力,甚至使它超过需要地更加有能力,而他却愿意把它做成它现在那个样子。不错,人们并不因为一个锁匠没有做一把大钥匙去开一个小匣子而责备这个锁匠,而是责备他虽然做了一把小钥匙,却把这把钥匙做得不合适以致开不开或很难开这个小匣子。同样,实在说来,这不是上帝的过错,如果说上帝愿意给像人这样懦弱的造物一种判断能力,而他给他的这种能力没有大到能够足以理解一切,或理解大部分事物,或理解最崇高的东西,这倒不是他的过错;而问题无疑地在于,令人惊奇的是,为什么在他想要交给人去判断的那么一点点事物里面,几乎没有什么是他所给以人的能力不感到没有办法、犹疑不决和无能为力的。三、在这以后,你又追求你的错误都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它们的原因可能是什么。我先不和你争辩为什么你把理智叫做认识观念的唯一功能,也就是说,它有不加可否,单纯领会事物的能力,为什么你把意志或自由意志①叫做“判断的功能”,也就是说,由它来肯定或否定,赞成或不赞成。我只问你,你为什么把理智限制在某些界限之内,而对于意志或对于随便裁决的自由却不给以任何限制。因为,实在说来,这两种功能的范围似乎相等,或者至少理智似乎有着和意志同样大的范围;因为假如不是理智事先已经预见到了,意志是不会趋向任何事物的。 ①Librearbitre这个词我国一般都按英文freewill译为“自由意志”。根据上下文,此处似乎也可以按照法文这个词的原义译为“自由裁决”。我说,理智至少有同样大的范围,这是因为它的范围似乎比意志的范围还大。这不仅由于,无论什么东西,假如我们事先对它没有领会,它的观念没有被理智所领会和提出,那么我们的意志或自由裁决就无所趋向,我们就不能加以任何判断,因而我们就不能做任何选择,对任何东西就不能有所爱、憎;同时也由于,我们模模糊糊地领会了许许多多的事物,而我们对这些事物并没有加以任何判断,也没有任何鄙弃或希求的感情。甚至判断的功能有时是如此地拿不准,以致借以判断的理由在两方面的分量都一样,或者两方面都没有理由,因而就没有判断,虽然理智领会并且体验了这些事物,而这些事物因此就仍然不能确定。还有,你说:在你心里的其他一切东西里边,你不知道有任何一个是这样完满、这样广大,虽然它还可以更大、更完满,举例来说,比如知的功能,对于这种功能,你甚至能够做成一个无限的观念。这明白地表示了理智的领域并不比意志的领域小,因为它可以扩大到一个无限的对象上去。至于你所承认的:你的意志和上帝的意志相等,不是在领域上相等,而是形式地相等,我请问你,如果你像给意志的形式概念下定义一样也给理智的形式概念下定义的话,那么你为什么不可以对理智也这样说呢?不过,为了用一句话结束我们的争辩,请你告诉我,什么是意志能达到而理智不能达到的。假如没有,那么,看来是就如同你说的那样,错误不是由于意志的领域比理智的领域大,它要判断的事物是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而是由于两种功能有着一样大的领域,理智把某些事物领会得差了,意志就在这些事物上也做出一个坏的判断来。既然意志并不判断理智所没有领会到的事物,而意志判断得不正确的事物也正是因为理智领会得差,这正是为什么我看不出来你一定要把意志扩展到理智的界限以外的道理。关于你推论各种事物的存在,你举了例子来证明你的意见。这个例子谈到对于你的存在的判断这一点上,实话说是非常好的;不过,谈到别的事物时,似乎就很糟;因为,无论你怎么说,或者甚至可以说,无论你捏造什么,千真万确的是:你既不怀疑也不能不断定除了你之外还有某种别的东西存在,而且它和你不同,因为你已经非常清楚地领会到了在世界上不只你一个人。你假定说你没有理由使你相信这一个而不相信另外一个。不借,你可以这样假定;不过你同时也应该假定这并不等于由此就可以说有什么判断,应该假定意志总是停留在“无所谓”的情况下,总是下不了什么判断,直到理智找到了这一方面的真实性比另外一方面的真实性更多时为止。从而你接着说:这种无所谓的情况一直达到理智所不能领会得相当清楚、相当明显的事物上去,以致不管你适于对某种事物进行判断的那些猜测的可能性有多么大,你所有的唯一认识,即这些不过是一些猜测,就足以给你机会做出相反的判断。这话,我认为是不对的。因为,你有的认识,即这些不过是一些猜测,很可能使你的精神为猜测所左右,而所下的判断将是不坚定、不牢靠的,但它决不能使你把事物判断得恰好相反,除非后来你的精神有了不仅同样可能,而且更有力,更显明的猜测。你接着说,你这几天对这一点有过经验,这几天你把你以前当作非常真确的一切事物都假定为假的。不过你要记得,你这句话并没有得到过大家的赞成;因为,说老实话,你并没有能够使你自己相信你从来没有看见过太阳,没有看见过地,也没有看见过人,从来没有听见过声音,没有走过路,没有吃过东西,没有写过字,没有说过话,也没有做过用身体来做的其他类似的行动。由此可见,错误的形式不见得像你所认为的那样,是在于自由意志运用得坏了,而是在于在判断和被判断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太少的原故,这是由于理智所领会的和事物本身不一样所致。这就是为什么错误不是来自自由意志方面,由于它判断得坏,而是来自理智方面,由于它领会得不好。因此可以说自由意志对于理智是这样的一种依存关系,即假如理智把某一事物领会得或认为是领会得清楚,自由意志就会把判断下得坚定、确切,无论这个判断在实际上是正确的也罢,或者它被认为是正确的也罢;但是,假如它把事物领会得很模糊,自由意志就会把判断下得犹豫、不确定,不过带有这种信念,即它可能是对的,而不会是不对的,即使这个判断可能与事实相符合,也可能与事实不相符合。由此可见,问题并不怎么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阻止我们自己犯错误,而是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阻止我们自己坚持错误;而为了检查和改正我们自己的判断,不怎么需要我们强行使用我们的自由意志,而是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精神运用到更清楚的认识上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随之而来的就一定会是一种更好、更可靠的判断。四、在结论里你夸大了你所能够从这一个沉思里得出的成果,同时你预先规定了你能够认识真理的做法,你说如果你对你领会得非常完满的一切东西都加以足够的注意,如果你把它们从你领会得模糊不清的东西里边分别出来,你就将万无一失地会认识真理。这不仅是真的,而且事实也是如此,即前一个沉思(即使没有它,这也能够理解)整篇似乎就是无用的、多余的了。不过,请你注意,为了不致弄错起见,问题不在于知道是否应该把事物领会得清楚、分明,而是在于知道怎么,用什么方法,才能认出我们有一个如此清楚、分明的智慧,使我们可以确信它是真的,使我们不可能弄错。因为你将会注意到,自一开始我们就反驳你说甚至在我们觉得我们对一个事物认识得如此清楚、如此分明,以致我们不能想我们还能认识得更清楚、更分明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会弄错。你自己也做过这个反驳,不过我还是在期待这个技艺,或者这个方法,我以为你主要地应该在这方面下工夫。对第五个沉思的反驳论物质性的东西的本质;再论上帝及其存在一、你首先说你清清楚楚地想像了量,也就是说,有着长、宽、厚的广延,以及数目、形状、位置、运动和时间的延续。在你说其观念在你的心里的所有这些东西里边,你提出形状;在形状里边你提出直线三角形,关于这个三角形,你是这样说的:即使在我的思维以外也许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地方存在这样的一种形状,也许从来没有过,可是毕竟这个形状的某一种确定的性质,或形式,或本质还是有的,它是不变的、永恒的,不是我凭空捏造的,也决不取决于我的精神;因为我们能够从论证出这个三角形的各种特性这件事,比如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最大的角对最大的边,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尽管在我从前第一次想像一个三角形的时候我绝对没有想到过,可是我认识得非常清楚、非常明显,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它们都是三角形以内的,从而不能说这是我凭空捏造的。这就是你关于物质的东西的本质所说的一切;因为你后来增加上的一点点东西,归根到底也不过如此。因此我不想在这方面提什么问题。我提出的只是,除了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本性以外,似乎很难再建立什么不变的、永恒的本性了。你也许要说,你所说的不过是在经院里每天所讲授的,即:事物的本性或本质是永恒的,人们对事物的本性或本质所做的命题也是一种永恒的真理。不过就连这个也非常勉强,难以令人置信。再说,没有人而说有人的本性,或者甚至连玫瑰都还没有而说玫瑰是一种花,这怎么去理解呢?我知道他们是说,谈事物的本质是一回事,谈它们的存在是另一回事,并且他们都一致认为事物的存在并不是完全永恒的,不过他们却想要让事物的本质是永恒的。然而,如果真是这样,事物里边主要的东西是本质这件事既然也是肯定的,那么当上帝生产存在时,他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呢?的确,他所做的并不比一个裁缝给人缝了一件衣服做得更多。可是他们将如何证明人的本质(比如说柏拉图的本质)是永恒的、不取决于上帝的呢?他们将说,以它作为共相的这一点来证明。但是在柏拉图里边只有个别的东西;事实上,理智惯于从柏拉图身上,从苏格拉底身上,以及从其他一切人身上所看到的一切相同的性质中,做成一个共同的概念,在这个共同概念上他们大家都一致,因此这个概念很可以被叫做人的一种共相的本性,或人的本质,因为人们领会它是一般地符合于大家的。但是,要说在柏拉图以及其他一切人存在以前它就已经是共相的,理智就已经做成了这种共相的抽象,这的确是不可解释的。你将会说,怎么啦!难道人是动物这个命题甚至在任何人存在之前,不也是真实的吗?从而它不是完全永恒的吗?对于我来说,我坦率地向你说,我并没有领会它在任何人存在之前是真实的,除非是在这种意义上,即只要一有人,他就必然地是动物。因为,实际上,虽然有人和人是动物这两个命题之间似乎是有区别的,即在第一个命题上特别着重存在,在第二命题上特别着重本质,但是,肯定的是:在第一个命题里并没有排除本质,而在第二个命题里也没有排除存在;因为,当我们说有人或者人存在时,我们指的是动物的人;当我们说人是动物时,我们指的是人,当他是存在的时候。再说,人是动物这个命题比起柏拉图是人这个命题来既然并不是一个更有必然性的真理,因而柏拉图是人这个命题也应该是一个永恒的真理,并且在不依赖于上帝这一点上,柏拉图的个别的本质也应该并不比人的共相的本质差。其他的事情也是如此,一一列举起来就太麻烦了。不过我还要补充一点:当我们说人的本性使其不可能不是动物时,不要因此就想像这个本性是一个什么实在的或存在于理智之外的东西,而只是说,一个东西如果是人,它就一定和另外一些由于彼此之间的相似性而被我们称之为人的东西相似。这种相似,我说它是个别本性的相似,在这种相似上面,理智做成了一个共同本性的概念,或观念,或形式,凡是必须成为人的东西都不能没有它。这样地解释了以后,对于你的三角形或它的本性,我也这样说,因为,不错,你在心里边的三角形是如同一个尺子一样,你用它来检查,看看某种东西是否应该用三角形这个名称来称呼。但是不要因此就以为这个三角形是什么实在的东西或者是在理智以外的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东西,因为这完全是精神根据感官使它知觉到的一些物质的三角形的模样做成的,精神把这些模样的观念凑集起来,按照我刚才解释关于人的本性那种方式做成的一个共同的观念。因此对于人们论证为属于物质的三角形的那些特点,也不要因为它们对这些三角形都合适就想像它们是从那个理想的、共相的三角形搬过来的;因为,恰恰相反,本身真正具有那些特点的是那些物质的三角形,而不是那个理想的、共相的三角形;除非在这样的情况下,即理智认出了这两种特点是在物质的三角形之内,然后把它们给了那个理想的,共相的三角形,而为了使它们注意这种情况,后来又在遇到论证的时候把它们归还到物质的三角形上去。同样,人类本性的特点不是从这个共相的本性搬过来而存在于柏拉图或苏格拉底身上的;因为,恰恰相反,这个共相的本性之具有这些特点只是由于理智在柏拉图身上,在苏格拉底身上,以及在其他一切人身上认出了这些特点之后把这些特点加到共相的本性上去的;只有在需要做一个论据时,为了使他们注意这些特点,才把它们归还到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身上去。因为,非常明白而且众所周知的是:理智是在看到了柏拉图、苏格拉底以及其他很多人都有理性之后才做了一切人都有理性这个命题的;当它以后想要证明柏拉图有理性时才把它拿过来做为他的三段论法的前提。不错,精神啊!你说你在你心里有三角形的观念,而且即使你在物体里边从来没有看见过任何有三个角的形状,你在你心里也仍然会有三角形的观念;同样,你在你心里有许多从未落于你的感官的其他形状的观念。但是,我不久以前说过,假如你一切的感官作用都没有了,以致你什么都没有看见过,物体的什么表面或尖端都没有摸到过,你想你能够在你心里做出三角形的观念或其他任何形状的观念来吗?你说你现在有许多从未落于你的感官的形状的观念。这一点我同意,这一点对你来说也并不难,因为根据你的感官曾经接触过的那些形状的模样,你能够按照我以前所解释过的那种方式做出和组成无限多的其他形状。除此而外,在这里应该谈谈三角形的那种假的、虚构的本性,根据那种本性,人们假定为三角形是由没有宽度的线所组成,它包含一个没有厚的面积,它终止在没有部分的三个尖端上。但这未免离题太远了。二、在这以后,你接着再一次证明上帝的存在,其主要的论据在于以下这几句话:你说,谁如果在这上面认真地去想,谁就会显然看出,上帝的存在不能同他的本质分开,这和一个直线三角形的本质之不能同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分开,或一座山的观念之不能同一个谷的观念分开一样。因此,领会一个上帝,也就是说,一个至高无上完满的存在体,而他竟缺少存在性,也就是说,缺少某种完满性,这和领会一座山而没有谷是同样不妥当的。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你的比较似乎是既不够正确,也不够妥当。因为,一方面,你做得很对,拿本质来比本质;但是在这以后,你不是拿存在来比存在,或拿特性来比特性,而是拿存在来比特性。因此,似乎应该说,要么,和(比如说)三角形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之不能同三角形的本质分开一样,上帝的全能也不能同上帝的本质分开;要么,和三角形的存在之不能同三角形的本质分开一样,上帝的存在也不能同上帝的本质分开;因为这样一来,这两个比较都会很好了,而且不仅可以同意你前面的一个比较,同时也可以同意你后面一个比较。不过,对于一个上帝之必然存在来说,这可并不见得是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明;同样也并不能必然地由此得出结论来说世界上有三角形,虽然它的本质实际上是和它的存在分不开的,不管我们的精神把它们怎样地区分,也就是说,虽然它把它们分开来领会,就如同它也可以把上帝的本质和他的存在分开来领会一样。接着要注意到,你把存在算做上帝的完满性之一,而不把它算做一个三角形或一座山的完满性之一,虽然根据各自的情况来说,它对于这一个和那一个都同样是完满性。不过,实在说来,不管你在上帝里边观察存在也罢,或者是在别的事物上观察它也罢,它并不是一个完满性,而仅仅是一种形式,或一种现实,没有它就不能有完满性。事实上,不存在的东西既没有完满性,也没有不完满性;而存在的东西,它除去存在性之外还有许多完满性,它并不把存在当做特殊的完满性,不把它当作完满性之一,而仅仅把它当做一种形式或一种现实,有了它,事物本身和它的一些完满性就存在,没有它,就既没有事物,也没有它的那些完满性。因而一方面不能说存在性在一个事物里边是一种完满性,另一方面,假如一个事物缺少存在性,也不能说它不完满,或缺少某种完满性,只能说它没有,或者说它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什么,在你举三角形的完满性时,你并不把存在性包括进去,也不由之而得出结论说三角形存在。同样,在你列举上帝的完满性时,假如你不是想要把有争辩的东西当作已经证明了的东西,并且把问题当作前提的话,你也不应该把存在性包括进去以便由之而得出结论说上帝存在。你说,在其他一切事物里,存在是和本质有分别的,只有在上帝里除外。但是,请问,柏拉图的存在和本质,除非是用思维,它们怎么能分别得开呢?因为,假定柏拉图不存在,他的本质又将如何呢?而同样情况,在上帝里边的存在和本质不是用思维分别开的吗?你接着给你自己做了这样的一个反驳:也许是这样的:和不能仅仅由于我领会一个带谷的山,或者一个带翅膀的马,就说在世界上有山和有带翅膀的马一样,也不能由于我把上帝领会为存在,就说他存在;并且在这上面,你说这个反驳的外表下掩盖着一种诡辩。但是你并没有费很大事就解决了你自己装扮的那种诡辩,你主要是使用了揭露如此明显的一种矛盾的办法,即存在的上帝并不存在,而你对于马或山却不采用同样的办法,也就是说,你不把它们当作存在的东西。但是,假如你像在你的比较里把谷包含在山里,把翅膀包含在马里一样,把上帝和知、能、以及其他属性连结在一起去观察的话,那么问题就完全出来了,那就要由你来向我们解释你怎么能够领会一个有斜坡的山或一个带翅膀的马而不想到它们存在,而在领会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时就不能不同时想到他存在。你说:我们有自由去想像一个马没有翅膀或有翅膀,但是我们没有自由去领会一个没有存在性的上帝,也就是说,一个没有至上完满性的至上完满的存在体。这倒没有什么话可说了;不过,既然我们有自由去领会一个马有翅膀而不想到存在性,而假如它一旦有了存在性,那么按照你的说法,那就将是在它里边的一种完满性了;同样,我们有自由去领会一个上帝,在他里边有知、能以及其他一切完满性,而不想到存在性,而假如他一旦有了存在性,到那时他的完满性才算完成。因此,既然从我之领会一个马带有翅膀这一完满性这件事上不能推论出它有存在性(按照你的说法,存在性是一切完满性中最主要的),同样,从我之领会一个上帝具有知以及其他一切完满性这件事上也不能得出结论说他存在,而是他的存在性尚有待于证明。虽然你说过在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里,存在性和其他一切完满性是都包括在内的,但你是没有证据地肯定了成问题的东西,是把结果当成前提了。因为另外我可以这样说:在一个完满的佩伽兹①的观念里,不仅包含了带有翅膀的完满性,而且也包含了存在性这一完满性;因为,既然上帝被领会为一切种类的完满性上的完满,那么同样,一个佩伽兹也被领会为它那一种类上的完满;而且这个对比如果保持住的话,那么看来就不能硬说它不能在两者的身上都应用得上。 ①佩伽兹(Pégase),希腊神话中飞马的名字。它是宙斯的儿子培尔塞的坐骑,曾于一怒之下踢出一个“灵感之泉”,诗人后来就从这个泉中汲取灵感。你说:在领会一个三角形的时候,不一定想到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虽然这同样是真实的,因为任何人只要以后仔细研究一下,就会看出它是这样的;同样,人们很可以领会到上帝的其他一些完满性而不想到存在性,但是既然人们不得不承认存在是一种完满性,就不能因此说他不是真地具有存在性。不过,你很可以判断出人们能够回答什么,即:既然人们以后承认这一特点是在三角形里,因为人们用一种很好的论证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同样,为了承认存在性必然在上帝之中,也必须用很好的、坚实的道理来论证它;因为否则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人们不能说成或认为是任何别的东西的本质了。你说:当你把一切种类的完满性都归给上帝的时候,你并不是像假如你想一切四方形都能内切于圆那样做。你在那一方面弄错了,因为你后来知道菱形就不能内切于圆,可是你在这方面并没有同样弄错,因为后来你认识到存在性是实际上适合于上帝的。可是的确似乎是你也同样弄错了;要不然,假如说你没有弄错,那么你就必须像人们指出菱形能够内切于圆是矛盾的那样,指出存在性是和上帝的本性不相矛盾的。我对其他许多东西就不说了,那些东西不是需要进一步地加以解释,就是需要给以更有说服力的证明,要不就是和以前说过的互相抵触,例如:除了上帝以外我们不能领会有别的什么东西其存在是必然地属于其本质的;接着,不可能领会跟他一样的两个或许多上帝;而既然现在只有一个上帝存在,那么他以前必然是完全永恒地存在过,将来也永恒地存在着;并且你在上帝身上领会了其他无数的东西,从这些东西里你一点也不能减少,一点也不能改变;最后,这些东西必须就近加以观察,必须非常仔细地加以检查,以便知觉它们,并且认识他们的真实性。三、最后你说全部科学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绝对取决于对真实上帝的认识,没有这种认识,在各种科学里边就永远不可能有任何确定性或真理。你举了下面这个例子,你说:当我考虑三角形的性质时,我显然知道(我在几何学方面有些内行)三角形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而且当我把我的思维运用到论证它的时候,我不可能不相信这一点;可是只要我的注意力稍微离开论证,虽然我记得我是清清楚楚地理解了它的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不过假如我不知道有一个上帝,我还是很可能会怀疑它的真实性的,因为我可以说服我自己:自然使我生来就很容易能够在即使我以为理解得最明显、最可靠的东西上弄错,主要因为我记得经常把很多东西认为是真实可靠的,而以后,又有别的理由使我把这些东西判断为绝对错误的。可是当我认识到有一个上帝之后,同时我也认识到一切事物都取决于他,而他并不是骗子,从而我断定凡是我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不能不是真的,虽然我不再去想我是根据什么理由把一切东西断定为真实的,只要我记得我是把它清楚、分明地理解了,人们就不能给我提出任何相反的理由使我再去怀疑它,这样我对这个东西就有了一种真实、可靠的知识,这个知识也就推广到我记得以前曾经证明过的其他一切东西。比如推广到几何学的真理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上去。先生,看到你谈得这样认真,并且相信你说的都是老实话,我看我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了;除非一点,那就是你很难找到什么人相信你以前不相信几何学论证的真理,而现在你由于认识了一个上帝才相信了。因为,事实上,这些证明是非常明显、确定的,它们本身无需有待于我们的思虑就会得到我们赞成的;而当它们一经被理解,它们就不容许我们的精神对它应有的信念再持犹疑不定的态度,因为,同样情况,我认为你既然有理由在这一点上不去害怕那个不断企图捉弄你的恶魔的狡诈,你也同样有理由使你如此坚定地认为你不可能在我思维所以我存在这个前提和结论上弄错,虽然那时你对上帝的存在还不肯定。同时,即使事实上不能比这再真实了,即的确真有一个上帝,他是万物的造主,而且他不是骗子,不过,由于它好像不如几何学的论证那样明显(关于这一点,只要这一个证据就足够了,即很多人并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世界的创造、以及谈到上帝的其他许许多多东西,然而没有一个人怀疑几何学的论证),有谁相信几何学论证的明显性和确定性要从对上帝的证明中得来呢?有谁相信迪亚果腊(Diagroe)、太奥多腊(Théodore)、以及其他一切类似的无神论者们不能确信这些种类的论证的真理呢?最后,你到什么地方去找到这样的人,当你问他为什么确信一切直角三角形底边的正方形等于其他两边正方形之和的时候,他回答说他之确信这条道理是因为他知道有一个上帝,这个上帝不是骗子,他本身是这一真理的创造者以及世界上一切东西的创造者?或者,相反,你到什么地方去找这样的人,他回答说他之确信这条真理不是因为他的的确确知道这一点,他不是从决无错误的论证使他非常相信这一点?尤其是,可以认为毕达哥拉斯、柏拉图、阿几米德、欧克里德以及其他一切古代数学家都会做出这样的回答,我觉得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会提出来上帝以确认像这样的一些论证的真理的!不过,因为这话也许你不是对别人说的,而只是对你自己说的,再说,也因为这是一件可赞扬的、虔诚的事,那么就不必再多说了。对第六个沉思的反驳论物质的东西的存在,以及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一、你说物质的东西,就其被视为纯粹数学的对象来说,是能够存在的。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在这里多说,虽然物质的东西是构成数学的对象,而纯粹数学的对象,例如点、线、面、以及由点、线、面构成的不可分割的东西,不能有任何实际的存在性。我只就你再一次在这里把想象和纯粹智力活动或构思区别开来这一点来说;因为,我以前曾说过,这两个东西似乎是同一种功能的两种活动,而假如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能是多一点和少一点的问题;事实上,请你注意我是怎么用你所提出的话来证明它的。你前面说过,想像不是别的,只是思考一个物体性的东西的形状或影像;而在这里你认为领会或理解就是去思考一个三角形,一个五边形、一个千边形、一个万边形、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一些物体性的东西的形状;现在你把它们做了这样的区别,你说想像是能知官能对物体的某种用心,而智力活动不要求这种用心或精神专注。因此,当你单是毫不费力地把一个三角形领会为有三个角的形状时,你把这叫做智力活动;当你用某种努力和专注,把这个形状表现出来,观察它,检查它,把它领会得清清楚楚、细细致致,分别出三个角来时,你把这叫做想像。从而,既然你真是非常容易地领会到一个千边形是一个有一千个角的形状,而不管你用了多么大的精神专注都不能把所有这些角都清清楚楚、细细致致地分辨出来,不能把它们都表现出来,在这方面你的精神的模糊的情况并不比你观察一个万边形或一个有很多边的其他形状时轻一些,因此,你说在千边形或万边形上,你的思维是一种智力活动而不是想像。虽然如此,我看不出有什么能阻止你把你的想像以及你的智力活动扩展到千边形上去,就如同你对于三角形所做的那样。因为,你的确做了某种努力用某种方式去想像那么多角组成的这种形状,虽然它们的数目多到使你没有办法领会得清楚;再说,你的确用千边形这个词领会了一个有着一千个角的形状,但是这不过是这个词的力量或意义的一种结果,并非由于你是领会而不是想像这个形状的一千个角。可是在这里必须注意,清楚的程度之消退和模糊的程度之增长是如何循序渐进的。因为,肯定的是,你对一个正方形比对一个三角形将表现,或者想像,或者甚至领会得更模糊些,但是比对一个五边形更清楚些,而对五边形又比对正方形更模糊些,比对六边形更清楚些,如此类推,一直到你再也不能清清楚楚地提出什么东西来时为止;因为到那时,不管你有什么样的构思,那个构思既不能是清楚的,也不能是明晰的,到那时,你在精神上也就不再想去做任何努力了。因此,如果当你清清楚楚地、比较专注地领会一个形状时,你愿意把这种领会方式一总地叫做想像和智力活动;而如果当你的构思模糊,当你用很少的精神专注或毫无精神专注地领会一个形状时,你愿意只用智力活动这一名称来称呼它,当然你这样做是可以的;但是你没有理由因此建立一种上面所说的那种内在认识,因为,你把某一种形状领会得有时更强烈些,有时不那么强烈,有时领会得清楚些,有时模糊些,这对于这种内在认识不过是一件偶然的事。的确,如果从七边形和八边形起,我们愿意达到其他一切形状一直到千边形或万边形,同时如果我们愿意留心最清楚和最模糊之间的每一个等级的话,我们能够说得出到什么地方或哪一个形状上想像就停止了而只剩了智力活动吗?难道我们不是将看到一个同一的认识的一种连续不断的过程,随着这一认识的模糊的程度和疏忽的程度不知不觉地增加和增长而它的清楚的程度和专注的程度也逐渐减少吗?还有,我请你观察一下,你如何贬低了智力活动,并且把想像抬高到何种程度;因为,当你把忽略和模糊给予智力活动而把各种清楚、明晰、勤奋都归之于想像时,你不是想贬低一个、抬高一个,还会是什么呢?你后来说:在你心里的想像能力,就其有别于领会的能力来说,对你的本质,也就是说,对你的精神的本质,决不是必要的。然而,如果二者只是一个同一的能力或功能,其功用的不同只在于一个多一点,另一个少一点,这怎么可能呢?你接着说,精神在想像时转向物体,而在领会时观察自己或自己心里的观念。可是,精神如果不是同时转向什么物体性的东西或什么由物体性的观念所表象的东西,怎么能转向自身、观察任何观念呢?因为,事实上,三角形、五边形、千边形、万边形、以及其他一切形状,或者甚至所有这些形状的观念,都是物体性的,精神只有把它们领会为物体性,或者按照物体性的东西的方式来领会时才能够思维它们。至于我们认为是非物质性的东西的观念,例如上帝、天使、人的灵魂或精神等的观念,的确,我们心里所有的这些东西的观念都或者是物体性的,或者差不多是物体性的,它们都是从人的形象和其他一些非常简单、非常轻微、以及非常不容易知觉的东西(例如风、火、或空气)的形像抽出来的,就像我们所说过的那样。至于你说的,你猜测有什么物体存在着,这不过是可能的事,对于这句话,用不着多说,因为这句话不可能是老老实实说的。二、这以后你谈到感觉,你首先列举了你通过感官所认识的和你当做真实的而接受下来的一切东西,因为大自然似乎是那么告诉你的。紧接着你又谈到某些经验,这些经验把你对于感官的信仰全部推翻了,以致把你弄到我们在第一个沉思里所看到的那个地步,即怀疑一切事物。可是,我并不打算在这里争论我们的感官的真实性。因为,错误或虚假倒不是在感官里,感官并不主动,它只是接受影像,只是按照影像对它表现的那样,按照影像由于当时感官、对象、环境等情况而必然地应该对它表现的那样把它们提供出来。错误或虚假是在判断里,或是在精神里;判断或精神没有给予应有的周密细致对待,没有注意到离得远的东西只是由于离得远或由于别的原因,而应该比它们离我们较近时显得小和模糊;在别的情况下也是这样。虽然如此,不过,不管错误来自何处,必须承认有错误;问题只在于是否我们真地永远不能确信感官使我们知觉的任何事物的真实性。不过,的确我看不出应该费很大力气来解决一个由日常那么多的例子决定得那么明白的问题;我只回答你所说的,或不如说,你所反驳的问题:千真万确的是,当我们在近处观看一座塔,我们差不多可以用手摸到它的时候,我们不再怀疑它是方的,虽然当我们离开稍远时,我们曾经以为它是圆的,或至少曾经怀疑它究竟是方的还是圆的,或者是其他什么形状的。同样,在手或脚截去了以后,还会感觉到手疼或脚疼,这种感觉有时就欺骗了把手或脚截去了的人,这是由于动物性的精气的原故,这些精气以前惯于被带到这些肢体里面,在那里引起感觉。不过,四肢健全的人在手上或脚上新近受了伤时,千真万确地感觉到手上或脚上疼痛,不可能有所怀疑。同样,我们不是在醒着就是睡着,的确在睡觉的时候我们有时就受骗,那时我们觉得好像看见了一些东西,而实际上并没有看见;但是我们也并不总是做梦;当我们真地醒着时,我们就非常有把握,决不再去怀疑究竟我们是醒着还是在做梦。同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天性使我们能够在我们觉得是最真实的事物上弄错,但是我们也知道天性使我们能够认识真理;我们虽然有时弄错,比如当一种诡辩把我们迷惑住了,或当我们看见一根棍子一半插在水里时;但有时我们也认识真理,比如在几何学的论证里边,或在一根棍子在水外面的时候;因为这些真理太明显了,不可能让我们有所怀疑;即使我们能够不信任我们其他一切知识的真实性,但至少我们不能怀疑这一点,即一切事物给我们表现得就像它们给我们表现的那样,而且它们那样地表现给我们也不可能不是非常真实的。并且虽然自然似乎给我们提供出许多为理性所告诉我们不要去相信的东西,但这并不能去掉现象的真实性,并不能使这件事不是真的,即我们把什么东西看成我们所看见的那样。不过,在这里不是去观察理性和感官的刺激怎样矛盾,以及是否也许像左手没有自持之力而用右手托住它那样,或者像什么别的样子。三、你随后就进到问题里面来了,但是你好像仅仅轻微地接触了一下;因为你接着这样说:可是现在既然我开始更好地认识了我自己,开始更清楚地发现了我的来源的创造者,那么我真地就不认为我应该糊里糊涂地接受感官好像告诉我的一切东西;不过我也不认为我应该把什么都统统拿来怀疑。你这话说得有道理,我想毫无疑问,你的思想一向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上的。你继续说:首先,因为我知道凡是我所清楚、分明地领会的东西都能像我所领会的那样是上帝产生的,只要我能清楚、分明地领会一个东西而不牵涉到别的东西,就足以确定这一个东西是和那一个东西有分别或不同的,因为它们可以分开放置,至少由上帝的全能把它们分开放置;至于什么力量把它们分开,使我把它们断定为不同的东西,这倒没有关系。对此我没有什么别的话可说,只有一点:你是用一个模糊的东西来证明一个清楚的东西,更不要说你所得出的结论中有某种模糊不清的东西。我也不去反驳你:必须事先论证了上帝存在以及他的能力能够达到哪些东西上去,然后再来指出他能做出你所能够清清楚楚地领会的一切东西。我仅仅问你是否清楚、分明地把三角形的这个特性,即最大的角对最大的边,同另外的一个特性,即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分开来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