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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自选集-13

作者:周国平 字数:18959 更新:2023-10-08 19:34:01

周国平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明白这一道理的人可谓已经得道,堪称智者了。 多数人恰好相反,他们永远自诩在为有益之事,永远不知生之有涯。  没有空玩儿,没有空看看天空和大地,没有空看看自己的灵魂……我的回答是:永远没有空 --随时都有空。  你说,得活出个样儿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 对人对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距离说"对艺术家和哲学家是同样适用的。理解与欣赏一样,必须同对象保持相当的距离 ,然后才能观其大体。不在某种程度上超脱,就决不能对人生有深刻见解。  物质的、社会的、世俗的苦恼太多,人就无暇有存在的、哲学的、宗教的苦恼。日常生活中 的琐屑限制太多,人就不易感觉到人生的大限制。我不知道这值得庆幸,还是值得哀怜。  人生了病,会变得更有人情味一些的。一方面,与种种事务疏远了,功名心淡漠了,纵然是 迫不得已,毕竟有了一种闲适的心境。另一方面,病中寂寞,对亲友的思念更殷切了,对爱 和友谊的体味更细腻了。疾病使人更轻功利也更重人情了。  "四十而不惑"新解。四十岁到了人生的中途,一个人开始实在地感觉到来日不多,意识到 人生的大限了。"大限"意识足以使人解除诱惑,看淡-切荣辱是非得失,保持超然的宁静 心境。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 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 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 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 ,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自古以来,一切贤哲都主张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  事实上,一个人为维持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物品并不多,超乎此的属于奢侈品。它们固然提 供享受,但更强求服务,反而成了一种奴役。  现代人是活得愈来愈复杂了,结果得到许多享受,却并不幸福,拥有许多方便,却并不自由 。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 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 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 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 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人一看重机会,就难免被机会支配。  执著是惑,悲观何尝不是惑?因为看破红尘而绝望、厌世乃至轻生,骨子里还是太执著,看 不破,把红尘看得太重。这就好像一个热恋者急忙逃离不爱他的心上人一样。真正的悟者则 能够从看破红尘获得一种眼光和睿智,使他身在红尘也不被红尘所惑,入世仍保持着超脱的 心境。假定他是那个热恋者,那么现在他已经从热恋中解脱出来,对于不爱他的心上人既非 苦苦纠缠,亦非远远躲避,而是可以平静地和她见面了。  一个人热爱人生便不能不执著,洞察人生真相便不能不悲观,两者激烈冲突又达成和解的结 果就是超脱。所以,超脱实质上是一种有悲观约束的执著,有执著约束的悲观。仔细分析起 来,其中始终包含着悲观和执著两种因素,只是两者之间已经形成一种恰当的关系,不再趋 于一端罢了。  我已经厌倦那种永远深刻的灵魂,它是狭窄的无底洞,里面没有光亮,没有新鲜的空气,也 没有玩笑和游戏。  博大的深刻不避肤浅。走出深刻,这也是一种超脱。  由单纯到复杂,再复归成熟的单纯,我名之智慧。由混沌到清醒,再复归自觉的混沌,我名 之彻悟。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 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 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  我走在自己的路上了。成功与失败、幸福与苦难都已经降为非常次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东西 是这条路本身。  他们一窝蜂挤在那条路上,互相竞争、推攘、阻挡、践踏。前面有什么?不知道。既然大家 都朝前赶,肯定错不了。你悠然独行,不慌不忙,因为你走在自己的路上,它仅仅属于你, 没有人同你争。  纷纷扰扰,全是身外事。我能够站在一定的距离外来看待我的遭遇了。我是我,遭遇是遭遇 。惊浪拍岸,卷起千堆雪。可是,岸仍然是岸,它淡然观望着变幻不定的海洋。  进入历史?博物馆未免太拥挤了。我早已没有这样的奢望。二十三岁是一个分界线,在此之 前还难免有少年人的自我夸张病,此后我愈来愈能如实地看待自己了。再说,能不能进入历 史,这是后人用他们的眼光来判断的事情,与我完全无关,也用不着我来瞎操心。我只想按 照自己的心愿生活,别无他求。: >超脱(2)周国平  一天是很短的。早晨的计划,晚上发现只完成很小一部分。一生也是很短的。年轻时的心愿 ,年老时发现只实现很小一部分。  今天的计划没完成,还有明天。今生的心愿没实现,却不再有来世了。所以,不妨榨取每一 天,但不要苛求绝无增援力量的一生。要记住:人一生能做的事情不多,无论做成几件,都 是值得满意的。: >幽默周国平  幽默是心灵的微笑。最深刻的幽默是一颗受了致命伤的心灵发出的微笑。受伤后衰竭, 麻木,怨恨,这样的心灵与幽默无缘。幽默是受伤的心灵发出的健康、机智、宽容的微笑。  幽默是-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  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 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  讽刺与幽默不同。讽刺是社会性的,幽默是哲学性的。讽刺人世,与被讽刺对象站在同一水 准上,挥戈相向,以击伤对手为乐。幽默却源于精神上的巨大优势,居高临下,无意伤人, 仅以内在的优越感自娱。讽刺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幽默则是对人性本身必不可免的弱点发出 宽容的也是悲哀的微笑。  幽默与滑稽是两回事。幽默是智慧的闪光,能博聪明人一笑。滑稽是用愚笨可笑的举止逗庸 人哈哈。但舞台上的滑稽与生活中的滑稽又有别:前者是故意的,自知可笑,偏要追求这可 笑的效果;后者却是无意的,自以为严肃正经,因而更可笑--然而只有聪明人能察觉这可 笑。所以,生活中的滑稽的看客仍是聪明人。当滑稽进入政治生活而影响千百万人的命运时 ,就变成可悲了。当然,同时还是可笑的。因此,受害者仍免不了作为看客而开颜一笑,倒 也减轻了受害的痛苦。  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 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 这缺陷。也许正由于此,女人不善幽默,因为女人是与生活打成一片的,不易拉开幽默所必 需的距离。  有超脱才有幽默。在批评一个无能的政府时,聪明的政客至多能讽刺,老百姓却很善于幽默 ,因为前者觊觎着权力,后者则完全置身在权力斗争之外。  西方人在危险当头时幽默,中国人在危险过去后幽默。  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  托尔斯泰有一种不露声色的幽默。他能发现别人容易忽略的可笑现象,然后叙述出来。是的 ,他只是叙述,如实地叙述,决不描绘,决不眉飞色舞,决不做鬼脸。可是那力量却异常之 大,这是真实的力量。  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  爱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 笑。  我忍受不了相反类型的人,他们在争论中只看见意见,只想到面子,对智慧的东西毫无反应 。  与过分玩世不恭的人打交道,和他没法谈任何-个严肃的问题,我会恼怒。不过,这并不可 怕,我可以一走了之,反正他对我的拂袖而去也是满不在乎的。可怕的是与过分认真的人打 交道,因为我无法摆脱他,和他甚至不能开-句善意的玩笑,他对玩笑同样也是认真对待, 纠缠不休。当我不得不和这样的人耐心周旋时,我觉得自己是在被迫演戏,扮演-个和他同 样认真的角色。小心谨慎地扮演一种认真,演这样的戏未免太沉重了。  自嘲就是居高临下地看待自己的弱点,从而加以宽容。自嘲把自嘲者和他的弱点分离开来了 ,这时他仿佛站到了神的地位上,俯视那个有弱点的凡胎肉身,用笑声表达自己凌驾其上的 优越感。  但是,自嘲者同时又明白并且承认,他终究不是神,那弱点确实是他自己的弱点。所以,自 嘲混合了优越感和无奈感。  自嘲使自嘲者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自嘲使 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  傻瓜从不自嘲。聪明人嘲笑自己的失误。天才不仅嘲笑自己的失误,而且嘲笑自己的成功。 看不出人间一切成功的可笑的人,终究还是站得不够高。: >读书(1)周国平  费尔巴哈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至少,就精神食物而言,这句话差不多是对的。从 一个人的读物可以大致判断他的精神品级。  藏书多得一辈子读不完,可是,一见好书或似乎好的书,还是忍不住要买,仿佛能够永远活 下去读下去似的。嗜好往往使人忘记自己终有一死。  许多书只是外表像书罢了。不过,你不必愤慨,倘若你想到这一点:许多人也只是外表像人 罢了。  书籍少的时候,我们往往从一本书中读到许多东西。我们读到了书中有的东西,还读出了更 多的书中没有的东西。  如今书籍愈来愈多,我们从书中读到的东西却愈来愈少。我们对书中有的东西尚且挂一漏万 ,更无暇读出书中没有的东西了。  人们总是想知道怎样读书,其实他们更应当知道的是怎样不读书。  一个人是有可能被过多的文化伤害的。蒙田把这种情形称作"文殛",即被文字之斧劈伤。  我的一位酷爱诗歌、熟记许多名篇的朋友叹道:"有了歌德,有了波德莱尔,我们还写什么 诗!"我与他争论:尽管有歌德,尽管有波德莱尔,却只有一个我,这个我是歌德和波德莱 尔所不能代替的,所以我还是要写!  开卷有益,但也可能无益,甚至有害,就看它是激发还是压抑了自己的创造力。  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止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 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  在才智方面,我平生最佩服两种人:一是有非凡记忆力的人;一是有出色口才的人。也许这 两种才能原是一种,能言善辩是以博闻强记为前提的。我自己在这两方面相当自卑,读过的 书只留下模糊的印象,谈论起自己的见解来也就只好寥寥数语,无法旁征博引。  不过,自卑之余,我有时又自我解嘲,健忘未必全无益处:可以不被读过的东西牵着鼻子走 ,易于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言语简洁,不夸夸其谈,因为实在谈不出更多的东西;对事物和 书籍永远保持新鲜感,不管接触多少回,总像第一次见到一样。如果我真能过目不忘,恐怕 脑中不再有自己的立足之地,而太阳下也不再有新鲜的事物了。  近日读蒙田的随笔,没想到他也是记忆力差的人,并且也发现了记忆力差的这三种好处。  古来贤哲常论博学与智慧的不同。智慧是灵魂的事,博学是头脑的事,更糟的是舌头的事。 西塞罗讽刺这些博学家说:"他们只学来和别人讨论,而不是和自己谈心。"蒙田讽刺在学 校里只学得许多死知识的学生说:"他应该带一颗丰盈的灵魂回来,却只带回一颗膨胀的; 他并不把它充实,而只把它吹胀。"  灵魂是种子,它可以在知识之水的浇淋下长成参天大树,也可以在知识之水的浸泡下发成一 颗绿豆芽。  自我是一个凝聚点。不应该把自我溶解在大师们的作品中,而应该把大师们的作品吸收到自 我中来。对于自我来说,一切都只是养料。  有两种人不可读太多的书:天才和白痴。天才读太多的书,就会占去创造的工夫,甚至窒息 创造的活力,这是无可弥补的损失。白痴读书愈多愈糊涂,愈发不可救药。  天才和白痴都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尽管原因不同。倒是对于处在两极之间的普通人,知识较 为有用,可以弥补天赋的不足,可以发展实际的才能。所谓"貂不足,狗尾续",而貂已足 和没有貂者是用不着续狗尾的。  有的人有自己的独特感受,有的人却只是对别人的感受发生同感罢了。两者都是真情实感, 然而是两码事。  读书犹如采金。有的人是沙里淘金,读破万卷,小康而已。有的人是点石成金,随手翻翻, 便成巨富。  在读一位大思想家的作品时,无论谴责还是辩护都是极狭隘的立场,与所读对象太不相称。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对话式的理解,其中既有共鸣,也有抗争。  认真说来,一个人受另一个人(例如一位作家,一位哲学家)的"影响"是什么意思呢?无非 是一种自我发现,是自己本已存在但沉睡着的东西的被唤醒。对心灵所发生的重大影响决不 可能是一种灌输,而应是一种共鸣和抗争。无论一本著作多么伟大,如果不能引起我的共鸣 和抗争,它对于我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前人的思想对于我不过是食物。让化学家们去精确地分析这些食物的化学成分吧,至于我, 我只是凭着我的趣味去选择食物,品尝美味,吸收营养。我胃口很好,消化得很好,活得快 乐而健康,这就够了,哪里有耐心去编制每一种食物的营养成分表!  世人不计其数,知己者数人而已,书籍汪洋大海,投机者数本而已。我们既然不为只结识总 人口中一小部分而遗憾,那么也就不必为只读过全部书籍中一小部分而遗憾了。  某生嗜书,读书时必专心致志,任何人不得打扰。一日,正读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 海德格尔叩门求访。某生毅然拒之门外,读书不辍。海德格尔怏然而归。  精彩极了!我激动不已。我在思想家B的著作中读到了思想家A曾经表述过的类似思想,而这 种思想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  且慢,你是在为谁喝彩:为B,还是A,还是他们之间的相似,还是你自己的共鸣?: >读书(2)周国平  我怔住了,只觉得扫兴,刚才的激动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我们影响最大的书往往是我们年轻时读的某一本书,它的力量多半不缘于它自身,而缘于 它介入我们生活的那个时机。那是一个最容易受影响的年龄,我们好歹要崇拜一个什么人, 如果没有,就崇拜一本什么书。后来重读这本书,我们很可能会对它失望,并且诧异当初它 何以使自己如此心醉神迷。但我们不必惭愧,事实上那是我们的精神初恋,而初恋对象不过 是把我们引入精神世界的一个诱因罢了。当然,同时它也是一个征兆,我们早期着迷的书的 性质大致显示了我们的精神类型,预示了我们后来精神生活的走向。  年长以后,书对我们很难再有这般震撼效果了。无论多么出色的书,我们和它都保持着一个 距离。或者是我们的理性已经足够成熟,或者是我们的情感已经足够迟钝,总之我们已经过 了精神初恋的年龄。  读书如交友,但至少有一个例外,便是读那种传授交友术的书。交友术兴,真朋友亡。  金圣叹列举他最喜爱的书,到第六才子书《西厢记》止。他生得太早,没有读到《红楼梦》 。我忽然想:我们都生得太早,不能读到我们身后许多世纪中必然会出现的一部又一部杰作 了。接着又想:我们读到了《红楼梦》,可是有几人能像金圣叹之于《西厢记》那样品读? 那么,生得晚何用,生得早何憾?不论生得早晚,一个人的精神胃口总是有限的,所能获得 的精神食物也总是足够的。  好读书和好色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不求甚解。  如果说写作犹如分娩,那么,读自己刚刚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刚刚诞生的孩子一样, 会有一种异常的惊喜之感。尽管它的一字一句都出于自己之手,我们仍然觉得像是第一次见 面。  的确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终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弃。直到 它出版了,以一本书的形式几乎同时呈现在作者和读者面前,它才第一次获得了独立的生命 。读自己的手稿是写的继续;只有当手稿变成可供许多人读的书之后,作者才能作为一名读 者真正开始读自己的作品。此后他当然还可以再作修订,但是,由于他和读者记住了第一副 面孔,修订便像是做矫形手术,与作品问世前那个自然的孕育过程不可同日而语了。  学者是一种以读书为职业的人,为了保住这个职业,他们偶尔也写书。  作家是一种以写书为职业的人,为了保住这个职业,他们偶尔也读书。  只有聪明人才能写出好格言,但只读格言的人却是傻瓜。: >写作(1)周国平  一块块字碑,镌刻着千古文章。一座座丰碑,纪念着万世功业。连荒冢中千篇一律的墓 碑,也有一副不朽的面孔。  你也是一块碑,谁能读懂你身上的铭文?  我不是碑,也留不下碑。我死后没有墓志铭。  我一路走去,在水上留下泡沫,在泥上留下痕迹。泡沫转眼迸裂,痕迹瞬即泯灭。多数时候 ,我连泡沫和痕迹也没有,生命消逝得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是易朽的。  不过我不在乎。我兴致勃勃地打捞我的泡沫,收集我的痕迹。  我知道我永远成不了莎士比亚、歌德,但是我宁愿永远不读他们的传世名作,也不愿轻易放 过-个瞬息的灵感而不去写下我的易朽的诗句。别人的书再伟大,再卓越,也只是别人的生 命事件的痕迹。它们也许会触发我的生命事件,但只有我自己才能刻下我的生命事件的痕迹 。  对于我来说,人类历史上任何一部不朽之作都只是在某些时辰进入我的生命,惟有我自己的 易朽的作品才与我终生相伴。  我不企求身后的不朽。在我有生之年,我的文字陪伴着我,唤回我的记忆,沟通我的岁月, 这就够了,这就是我惟一可以把握的永恒。  我不追求尽善尽美。我的作品是我的足迹,我留下它们,以便辨认我走过的路,至于别人对 它们作出何种解释,就与我无关了。  我想像不出除了写作外,我还能有什么生存方式。我把易逝的生命兑换成耐久的文字。文字 原是我挽留生命的手段,现在却成了目的,而生命本身反而成了手段。  有各种各样的收藏家。作家也是收藏家,他专门收藏自己的作品。当他打开自己的文柜,摆 弄整理自己的文字时,那入迷的心境比起集邮迷、钱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他的收 藏品只有一个来源,便是写作。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收藏癖促使他不停地写呵写。  文字是感觉的保险柜。岁月流逝,当心灵的衰老使你不再能时常产生新鲜的感觉,头脑的衰 老使你遗忘了曾经有过的新鲜的感觉时,不必悲哀,打开你的保险柜吧,你会发现你毕竟还 是相当富有的。勤于为自己写作的人,晚年不会太凄凉,因为你的文字--也就是不会衰老 的那个你---陪伴着你,他比任何伴护更善解人意,更忠实可靠。  收藏家和创作家是两种不同的人。  你搜集一切,可是你从不创造。我什么也留不住,可是一旦我有点什么,那必然是任何人都 没有的东西。  写作的快乐是向自己说话的快乐。真正爱写作的人爱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乐只有被这自我 分享之后,才真正成其为快乐。他与人交谈似乎只是为了向自己说话,每有精彩之论,总要 向自己复述一遍。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的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 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要抵抗生命 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个改不掉写 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的日记。  灵魂是-片园林,不知不觉中会长出许多植物,然后又不知不觉地凋谢了。我感到惋惜,于 是写作。写作使我成为自己的灵魂园林中的一个细心的园丁,将自己所喜爱的植物赶在凋谢 之前加以选择、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一个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 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一切执著,包括对文字的执著,只对身在其中者有意义。隔一层境界看,意义即消失。例如 ,在忙人眼里,文字只是闲情逸致;在政客眼里,文字只是雕虫小技;在高僧眼里,文字只 是浮光掠影。  写作是最自由的行为。一个人的写作自由是不可能被彻底剥夺的,只要愿意,他总是可以以 某种方式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  我难免会写将被历史推翻的东西,但我决不写将被历史耻笑的东西。  无所事事的独处是写作者的黄金时刻。  写作者需要闲散和孤独,不但是为了获得充足的写作时间,更是为了获得适宜的写作心境。 灵感是神的降临,忌讳俗事搅扰和生人在场。为了迎接它,写作者必须涤净心庭,虚席以待 。  完整充实的自我是进入好的写作状态的前提。因为完整反而感到了欠缺,因为充实反而感到 了饥渴,这便是写作欲。有了这样的写作欲,就不愁没有题材,它能把碰到的一切都化为自 己的食物并且消化掉。可是,当我们消散在事务和他人之中时,我们的自我却是破碎虚弱的 。烦扰中写出的作品必有-种食欲不振的征兆。  写作如同收获果实,有它自己的季节。太早了,果实是酸涩的。太迟了,果实会掉落和腐烂 。  那么,我大约总是掌握不好季节:许多果实腐烂了,摘到的果实又多是酸涩的。  对于写作者来说,重要的是找到仅仅属于自己的眼光。没有这个眼光,写一辈子也没有作品 ,世界再美丽再富饶也是别人的。有了这个眼光,就可以用它组织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写作的"第-原理":感觉的真实。也就是说,必须是有感而发,必须是你之所感。: >写作(2)周国平  感觉是最个别化的东西。凡不属于你的真实自我的一切,你都无法使它们进入你的感觉。感 觉就是此时此刻的你的活生生的自我。如果这个自我是死气沉沉的,你就决不能让它装成生 机勃勃。  情节可以虚构,思想可以借用,感觉却是既不能虚构,也不能借用的。你或者有感觉,或者 没有感觉。你无法伪造感觉。甚至在那些貌似动情或深沉的作品里,我也找不到哪怕一个伪 造的感觉。作者伪造的只是感情和观念,想以之掩盖他的没有感觉,却欲盖弥彰。  有人写作是以文字表达真实的感觉,有人写作是以文字掩盖感觉的贫乏。依我看,作品首先 由此分出优劣。  请注意,我强调的是感觉的真实。感觉无所谓对错,只要是一个独特自我对世界的真实体验 ,就必有其艺术上的价值和效果,哪怕这个自我独特到了病态的地步。  有两种写作。一种是经典性的,大体使用规范化的语言,但并不排除在此范围内形成一种独 特的语言风格。它永远是文学和学术的主流。另一种是试验性的,尤其是在语言上进行试验 ,故意打破现有的语言规范,力图创造一种全新的表达方式。它永远是支流,但其成功者则 不断被吸收到主流中去,影响着主流的流向。  我知道自己属于前者。我在文学上没有野心,写作于我不过是一种记录思想和感受的个人活 动。就此而论,现有的语言已经足够,问题只在如何更加娴熟自如地运用它。但我对后者怀 着钦佩之心,因为在我看来,惟有这种语言革新事业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创作。  创作是一种试验,一种冒险,是对新的未知的表达方式的探索。真正的创作犹如投入一场前 途未卜的热恋兼战争,所恋所战的对象均是形式,生命力在其上孤注一掷,在这场形式之恋 形式之战中经受生死存亡的考验。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文人并不创作。对于中国的文人来说,写作如同琴棋诗画一样是-种 嗜好和消遣。或者,如他们自己谦称的那样是"笔耕",--"笔耕"是一个确切的词,令 人想起精神的老圃日复-日地在一块小小的自家的园地上辛勤耕耘,做着重复的劳动,以此 自娱。所以,中国的文人诚然能出产一些风味小品,但缺少大作品。  写作作为-种生存方式,可以是闲适的逍遥,也可以是紧张的寻求。前者写自己已有而合意 的东西,后者写自己没有而渴望的东西。按照席勒的说法,前者为素朴诗人,属于古代,后 者为感伤诗人,属于近代。然而,就个人而言,毋宁说前者属于中年以后,后者属于青年期 。人类由素朴走向感伤,个人却由感伤回归素朴。东方是世界的古代,同时又是老成的民族 ,多素朴诗人。西方是世界的近代,同时又是青春的民族,多感伤诗人。  留着写回忆录吗?不,现在不写,就永远不能补写了。感觉是复活不了的。年老时写青年时 代的回忆,写出的事件也许是青年时代的事件,感觉却是老年人的感觉。犹如刻舟求剑,舟 上刻下的事件之痕再多,那一路掉在岁月之流中的许多感受却再也打捞不起来了。  任何一部以过去为题材的作品,都是过去与当下的混合。  写作中最愉快的时刻是,句子似乎自动装束停当,排成队列,向你走来。你不假思索,只是 把这些似乎现成的美妙句子记录到纸上。大约这就是所谓灵感泉涌、才思敏捷的时刻了。你 陶醉在收获的欣喜中,欣喜之余又有些不安,不敢相信这么多果实应当归你所有,因为那播 种、耕耘、酝酿的过程本是无意识的,你几乎觉得自己成了一个窃取者。  富者的健谈与贫者的饶舌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言谈太多,对于创造总是不利的。时时有发 泄,就削弱了能量的积聚。创造者必有酝酿中的沉默,这倒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不得不然, 犹如孕妇不肯将未足月的胎儿娩出示人。当然,富者的沉默与贫者的枯索也不可同日而语, 犹如同为停经,可以是孕妇,也可以是不孕症患者。  一篇文章有无数种写法。不论写作前的构思多么充分,写作时仍会有种种似乎偶然的字句浮 上心头,落在纸上。写作过程的每一次打断都必然会使写法发生某些变化。所以,我不相信 有所谓不可改动一字的佳作,佳作的作者自己也一定不相信。  我抓住一条思绪,于是它自己开始工作,去连结、缠绕、吸附,渐渐变得丰厚,一篇文章就 诞生了。  许多未被抓住的思绪却飘失了。  每当结束一篇文稿,便顿觉轻松。这种感觉,大约只有一朝分娩、走下产床的产妇才能领略 ,她又可以在户内户外到处走走,看看天空、太阳、街道和行人了。我就带着这种轻松感, 在街上慢悠悠地闲逛,让人看看我也有无所事事的时候,为此感到一种可笑的自豪。  有的人非得在课堂上,有个老师,才能学习。我非得离开课堂,独自一人,才学得进去。  有的人非得打草稿,才能写东西,哪怕是写信。我写东西不能打草稿,那样会觉得现在写的 东西是不算数的,因而失去了写的兴致。  叔本华说:形容词是名词的敌人。我说:名词是动词的尸体。  语言是一个人的整体文化修养的综合指数。凡修养中的缺陷,必定会在语言风格上表现出来 。: >写作(3)周国平  一段表达精当的文字是一面旗帜,在它下面会集合起共鸣者的大军。  无论写什么,哪怕只是写信,写日记,写一个便笺,下笔决不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边幅 的文字。这样做的人必能写一手好文章。好的文字风格如同好的仪态风度一样,来自日常一 丝不苟的积累。  写得明白易懂的诀窍是,只写自己懂的东西,不写自己不懂的东西。  世上读不懂的书,作者自己也不懂的占大半。  格言是天神们私下议论人类隐情的悄悄话,却被智者偷听到了。  俏皮话机智,大实话中肯。好的格言既机智,又中肯,是俏皮的大实话。  有的人用平平淡淡的语言说出不同凡响的见解和朴实的真理(两者往往是一回事),有的人满 怀激情地说些老生常谈。据说他们写的都是哲理散文。  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义:作家是一种喜欢当众抖落自己的或别人的隐私的人。  作家的辩护:在上帝或永恒面前,不存在隐私。: >天才(1)周国平  一个天才也许早熟,也许晚熟。问题不在年龄,而在于他有一些他自己的话要说出来, 或早或迟,非说出来不可。  博学家一辈子说别人说过的话,天才则能说出自己的话,哪怕一辈子只说出一句,却是前无 古人、后无来者的,是非他说不出来的。这是两者的界限。  天才区别于常人的不是智力,不是勤奋,而是一种使命感。也许他自己也说不清这使命感究 竟是什么,但是却始终存在,并且常常出其不意地叮咛他,折磨他。这是一种责任心,不是 对他人,对人类,而是对自己的生命的责任心。  多数人属于家庭,国家,社会。天才属于有与无,最小与最大,自我与永恒。  对天才来说,才能是沉重的包袱,必须把它卸下来,也就是说,把它充分释放出来。"天才 就是勤奋",但天才的勤奋不是勉为其难的机械的劳作,而是能量的不可遏止的释放。  天才是最接近自然本来面目的个性。既然自然本身是丰富多彩、充满矛盾的,那么,天才怎 么可能永远自相一致呢?哲学史上最有创造力的天才,如柏拉图、康德,恰恰是最自相矛盾 的。二律背反是天才的命运。  天才往往不是那些最聪明的人。如同大自然本身一样,天才必有他的笨拙之处。  一个有才华有活力的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找到了归宿,他永远在尝试,在探索。天才之缺乏 自知之明,恰如庸人一样,不过其性质相反。庸人不知自己之短,天才却不知自己之长。德 拉克罗瓦在创作他的传世名画之时,还在考虑他是否做一个诗人更合适些。  我相信,天才骨子里都有一点自卑,成功的强者内心深处往往埋着一段屈辱的经历。  芸芸众生也有权利活。在这个意义上,人与人是平等的。至于说到历史,就是另一回事了。 天才与芸芸众生之间隔着鸿沟。当然,天才的伟大并不需要优越的享受来报偿,伟大本身就 已经是他的报酬。  天赋高的人有一种几乎与生俱来的贵族心理,看不起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他对群众的宽容 态度是阅历和思考的产物。  天才生活在一个观念和想像的世界里,尽管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更真实,更根本,但是它 确实是脱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因此,用世俗的眼光看,天才决不可能给人类带来任 何实际的幸福(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始终等同于福利),他们的欢乐只是疯狂,他们的苦痛也只 是自作自受。世人容忍他们的存在,如同对待异禽怪兽一样给他们拨出一小块生存空间,便 已经是礼遇有加了。天才自己不应当期望有更好的待遇,否则就等于期望自己不是天才。  庸才比天才耐久。庸才是精神作坊里的工匠,只要体力许可,总能不断地制作。创造的天才 一旦枯竭,就彻底完了。他没有一点慰藉,在自己眼里成了废物。他也的确是一个废物了。  创造靠智慧,处世靠常识。有常识而无智慧,谓之平庸。有智慧而无常识,谓之笨拙。庸人 从不涉足智慧的领域,所以不自知其平庸。天才却不免被抛入常识的领域,所以每暴露其笨 拙。既然两者只可能在庸人的领土上相遇,那么,庸人得意,天才潦倒,当然就不足怪了。  天才三境界:入世随俗,避世隐居,救世献身。  我总在想,天才在同时代人中必是孤独的,往往受到冷落和误解,而在后来的时代中,大多 数人事实上也是不理解他们的。那么,他们身后的名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也许,伟大心智的超时代沟通是一个原因,这种沟通形成了高级文化的历史继承渠道。  但问题仍然存在:即使后来的天才理解先前的天才,可是这后来的天才在自己的时代仍然是 孤独的,他对先前天才的评价却何以得到人们的公认呢?  也许总有少数幸运的天才,正是通过他们,世人在接受他们的同时也接受了他们所赏识的其 余不幸的天才。  天才是如何被承认的?几种假说--  其一,级差承认:二等才智承认一等才智,三等承认二等,以此类推,至于普通人,使天才 终于在民众中树立起了声誉。当然,仅仅是声誉,其代价便是误解的递增。  其二,连锁承认:在众多天才中,某一天才因为种种偶然性的凑合而被承认,于是人们也承 认他所欣赏的一系列天才,这些天才中每人所欣赏的天才,就像滚雪球一样。  其三,然而,最准确的说法也许是,天才是通过被误解而得到承认的。世人承认其显而易见 的智力,同时又以平庸的心智度天才的思想。归根到底,只有天才才能完全理解天才,庸人 只是起哄罢了。  天才因其被误解而成其伟大。这话可有三解:第一,越是独特的天才,与常人越缺少共同之 处,因而越是不被理解和易遭误解。所以,误解的程度适见出独特和伟大的程度。第二,天 才之被承认为伟大,必是在遭到普遍的误解之后,人们接受了用自己的误解改造过的这天才 形象,于是承认其伟大--即承认其合自己的口味。第三,天才的丰富性和神秘性为世世代 代的误解留下了广阔的余地,愈是伟大的天才愈是一个谜,愈能激起人们猜测他、从而误解 他的兴趣。伟大与可误解度成正比。  也许,天才最好的命运是留下了著作,在人类的世代延续中,他的思想不时地在个别人心灵 上引起震颤和共鸣。这就是他的不朽和复活。较坏的是著作失传,思想湮灭。最坏的是他的 著作成为经典,他的名字成为偶像,他的思想成为教条。: >天才(2)周国平  对天才是无法盖棺论定的。天才在受到崇拜的同时总是遭到误解和曲解,引起永无止息的争 论。也许,不能盖棺论定本身就证明了伟大。  天才的可靠标志不是成功,而是成功之后的厌倦。  天才是脆弱的,一点病菌、一次车祸、一个流氓就可以致他于死命。  天才未必是强者。性格的强弱决定尘世的命运,天赋的大小决定天国的命运。在某种意义上 ,可以把天才死后享誉看作天国的荣耀。  天才不走运会成为庸人,庸人再走运也成不了天才。  她读着凡?高的传记,泪眼汹涌,心想:"如果我在那个时代出生,我一定嫁给凡?高。"  在凡?高活着时,一定也有姑娘想像自己嫁给更早时代的天才,并且被这个念头感动得掉泪 。而与此同时,凡?高依然找不到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姑娘。  一个青年对我说:"我就是尼采!"  我答道:是吗?尼采是天才。每个天才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你重复了尼采,所以你 不是天才,所以你不是尼采。  天才往往有点疯,但疯子不等于是天才。自命天才的人老在这一点上发生误解。  天才与疯子,奇人与骗子,均在似是而非之间。  世上有一个天才,就有一千个自命天才的疯子。有一个奇人,就有一万个冒充奇人的骗子。  俗人有卑微的幸福,天才有高贵的痛苦,上帝的分配很公平。对此愤愤不平的人,尽管自命 天才,却比俗人还不如。  自己未曾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经找到伟大的幸福的 人,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最低的境界是平凡,其次是超凡脱俗,最高是返璞归真的平凡。  大魄力,人情味,二者兼备是难得的。  不避平庸岂非也是一种伟大,不拒小情调岂非也是一种大器度?  天赋平常的人能否成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具体教育环境,学校能够培养出也能够 毁灭掉一个中等之才。天才却是不受某个具体教育环境限制的,因为他本质上是自己培育自 己。当然,天才也可能被扼杀,但扼杀他的只能是时代或大的社会环境。: >女人和男人(1)周国平  在《战争与和平》中,托尔斯泰让安德列和彼尔都爱上娜塔莎,这是意味深长的 。娜塔莎,她整个儿是生命,是活力,是"一座小火山"。对于悲观主义者安德列来说,她 是抗衡悲观的欢乐的生命。对于空想家彼尔来说,她是抗衡空想的实在的生活。男人最容易 患的病是悲观和空想,因而他最期待于女人的是欢乐而实在的生命。  男人喜欢上天入地,天上太玄虚,地下太阴郁,女人便把他拉回到地面上来。女人使人生更 实在,也更轻松了。  女人的肉体和精神是交融在一起的,她的肉欲完全受情感支配,她的精神又带着浓烈的肉体 气息。女人之爱文学,是她的爱情的一种方式。她最喜欢的作家,往往是她心目中理想配偶 的一个标本。于是,有的喜欢海明威式的硬汉子,有的喜欢拜伦式的悲观主义者。  在男人那里,肉体与精神可以分离得比较远。  男人期待于女人的并非她是一位艺术家,而是她本身是一件艺术品。她会不会写诗无所谓, 只要她自己就是大自然创造的一首充满灵感的诗。  当然,女诗人和女权主义者听到这意见是要愤慨的。  女人的聪明在于能欣赏男人的聪明。  男人是孤独的,在孤独中创造文化。女人是合群的,在合群中传播文化。  女人很少悲观,也许会忧郁,但更多的是烦恼。最好的女人一样也不。  快乐地生活,一边陶醉,一边自嘲,我欣赏女人的这种韵致。  女人是人类的感官,具有感官的全部盲目性和原始性。只要她们不是自卑地一心要克服自己 的"弱点",她们就能成为抵抗这个世界理性化即贫乏化的力量。  我相信,有两样东西由于与自然一脉相通,因而可以避免染上时代的疾患,这就是艺术和女 人。好的女人如同好的艺术一样属于永恒的自然,都是非时代的。  也许有人要反驳说,女人岂非比男人更喜欢赶时髦?但这是表面的,女人多半只在装饰上赶 时髦,男人却容易全身心投入时代的潮流。  真正的女性智慧也具一种大器,而非琐屑的小聪明。智慧的女子必有大家风度。  我对女人的要求与对艺术一样:自然,质朴,不雕琢,不做作。对男人也是这样。  女性温柔,男性刚强。但是,只要是自然而然,刚强在女人身上,温柔在男人身上,都不失 为美。  卢梭说:"女人最使我们留恋的,并不一定在于感官的享受,主要还在于生活在她们身边的 某种情趣。"  的确,当我们贪图感官的享受时,女人是固体,诚然是富有弹性的固体,但毕竟同我们只能 有体表的接触。然而,在那样一些充满诗意的场合,女人是气体,那样温馨芬芳的气体,她 在我们的四周飘荡,沁入我们的肌肤,弥漫在我们的心灵。一个心爱的女子每每给我们的生 活染上一种色彩,给我们的心灵造成一种氛围,给我们的感官带来一种陶醉。  我发现,美丽的女孩子天性往往能得到比较健康的发展。也许这是因为她们从小讨人喜欢, 饱吸爱的养料,而她们的错误又容易得到原谅,因而行动较少顾虑,能够自由地生长。犹如 一株植物,她们得到了更加充足的阳光和更加开阔的空间,所以不致发生病态。  也许,男人是没救的。一个好女人并不自以为能够拯救男人,她只是用歌声、笑容和眼泪来 安慰男人。她的爱鼓励男人自救,或者,坦然走向毁灭。  好女人能刺激起男人的野心,最好的女人却还能抚平男人的野心。  女人搞哲学,对于女人和哲学两方面部是损害。  老天知道,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多么爱女人,也多么爱哲学!  好的哲学使人痛苦,坏的哲学使人枯燥,两者都损害女性的美。  我反对女人搞哲学,实出于一种怜香惜玉之心。  我要躲开两种人:浅薄的哲学家和深刻的女人。前者大谈幸福,后者大谈痛苦,都叫我受不 了。  有人说,女人所寻求的只是爱情、金钱和虚荣。其实,三样东西可以合并为一样:虚荣。因 为,爱情的满足在于向人夸耀丈夫,金钱的满足在于向人夸耀服饰。  当然,这里说的仅是一部分女人。但她们并不坏。  一种女人把男人当作养料来喂她的虚荣,另一种女人把她的虚荣当作养料来喂男人。  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虚荣并非一回事。  侵犯女人的是男人,保护女人的也是男人。女人防备男人,又依赖男人,于是有了双重的自 卑。  男人与女人之间有什么是非可说?只有选择。你选择了谁,你就和谁放弃了是非的评说。  女人总是把大道理扯成小事情。男人总是把小事情扯成大道理。  "女人用心灵思考,男人用头脑思考。"  "不对。女人用肉体思考。"  "那么男人呢?"  "男人用女人的肉体思考。"  两性之间,只隔着一张纸。这张纸是不透明的,在纸的两边,彼此高深莫测。但是,这张纸 又是一捅就破的,一旦捅破,彼此之间就再也没有秘密了。  我的一位朋友说:"不对,男人和女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永远不可能彼此理解。": >女人和男人(2)周国平  邂逅的魅力在于它的偶然性和一次性,完全出乎意料,毫无精神准备,两个陌生的躯体突然 互相呼唤,两颗陌生的灵魂突然彼此共鸣。但是,倘若这种突发的亲昵长久延续下去,绝大 部分邂逅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  你占有一个女人的肉体乃是一种无礼,以后你不再去占有却是一种更可怕的无礼。前者只是 侵犯了她的羞耻心,后者却侵犯了她的自尊心。  肉体是一种使女人既感到自卑、又感到骄傲的东西。  男人通过征服世界而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  男人凭理智思考,凭感情行动。女人凭感情思考,凭理智行动。所以,在思考时,男人指导 女人,在行动时,女人支配男人。  男人总是看透了集合的女人,又不断受个别的女人魅惑。  女人作为整体是浑厚的,所以诗人把她们喻为土地。但个别的女人未必浑厚。  男人是突然老的,女人是逐渐老的。  调情需要旁人凑兴。两人单独相处,容易严肃,难调起情来。一旦调上,又容易半真半假, 弄假成真,动起真情。  当众调情是斗智,是演剧,是玩笑。  单独调情是诱惑,是试探,是意淫。  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两个稳定得稳定,一个易变、一个稳定得易变,两个易变可得稳定,可 得易变。  我最厌恶的缺点,在男人身上是懦弱和吝啬,在女人身上是粗鲁和庸俗。  两个漂亮的姑娘争吵了起来,彼此用恶言中伤。我望着她们那轮廓纤秀的嘴唇,不禁惶惑了 :如此美丽的嘴唇,使男人忍不住想去吻它们,有时竟是这么恶毒的东西么?  普天下男人聚集在一起,也不能给女人下一个完整的定义。反之也一样。  男女关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试验。  对于异性的评价,在接触之前,最易受幻想的支配,在接触之后,最易受遭遇的支配。  其实,并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这一个男人或这一个女人。: >婚姻周国平  如果认为单凭激情就能对付年复一年充满琐碎内容的日常共同生活,未免太天真了。爱 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因此,幸福的婚姻必 定比幸福的爱情稀少得多。理想的夫妇关系是情人、朋友、伴侣三者合一的关系,兼有情人 的热烈、朋友的宽容和伴侣的体贴。三者缺一,便有点美中不足。然而,既然世上许多婚姻 竟是三者全无,你若能拥有三者之一也就应当知足了。  好的婚姻是人间,坏的婚姻是地狱。别想到婚姻中寻找天堂。  人终究是要生活在人间的,而人间也自有人间的乐趣,为天堂所不具有。  爱情似花朵,结婚便是它的果实。植物界的法则是,果实与花朵不能两全,一旦结果,花朵 就消失了。由此的类比是,一旦结婚,爱情就消失了。  有没有两全之策呢?  有的,简单极了,只须改变一下比喻的句法:未结婚的爱情如同未结果的花朵的美,而结了 婚的爱情则如同花已谢的果实的美。是的,果实与花朵不能两全,果实不具有花朵那种绚烂 的美,但果实有果实的美,只要它是一颗饱满的果实,只要你善于欣赏它。  植物不会为花落伤心。人是太复杂了,他在结果以后仍然缅怀花朵,并且用花朵的审美标准 批判果实,终于使果实患病而失去了属于它的那一种美。  无论如何,你对一个女人的爱倘若不是半途而废,就不能停留在仅仅让她做情人,还应该让 她做妻子和母亲。只有这样,你才亲手把她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女人,从而完整地得到了她, 你们的爱情也才有了一个完整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是否叫作婚姻,倒是一件次要的事情。  婚姻的稳固与其说取决于爱情,不如说取决于日常生活小事的和谐。具有艺术气质的人在后 一方面往往笨拙得可笑,所以,两个艺术家的结合多半是脆弱的。  对艺术家的一个忠告:慎勿与同行结婚。  进一步的忠告:慎勿结婚。  有三种婚姻:一、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 姻;三、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  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最上,魔术型居中,艺术型最下。  人真是什么都能习惯,甚至能习惯和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一辈子。  习惯真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甚至能使夫妇两人的面容也渐渐变得相似。  恋爱时闭着的眼睛,结婚使它睁开了。恋爱时披着的服饰,结婚把它脱掉了。她和他惊讶了 :"原来你是这样的?"接着气愤了:"原来你是这样的!"而事实上的他和她,诚然比从前 想像的差些,却要比现在发现的好些。  如果说短暂的分离促进爱情,长久的分离扼杀爱情,那么,结婚倒是比不结婚占据着一个有 利的地位,因为它本身是排除长久的分离的,我们只需要为它适当安排一些短暂的分离就行 了。  在别的情形下,仇人可以互相躲开,或者可以决一死战,在婚姻中都不能。明明是冤家,偏 偏躲不开,也打不败,非朝夕相处不可。不幸的婚姻之所以可怕,就在于此。这种折磨足以 摧垮最坚强的神经。  其实,他们本来是可以不做仇人的,做不了朋友,也可以做路人。冤家路窄,正因为路窄才 成冤家。  想开点,路何尝窄?  在夫妻吵架中没有胜利者,结局不是握手言和,就是两败俱伤。  把自己当作人质,通过折磨自己使对方屈服,是夫妇之间争吵经常使用的喜剧性手段。一旦 这手段失灵,悲剧就要拉开帷幕了。  美是无法占有的,一个雄辩的证据便是那种娶了一个不爱他的漂亮女人的丈夫,他会深切感 到,这朝夕在眼前晃动的美乃是一种异在之物,绝对不属于他,对他毫无意义。这个例子也 说明了仅仅根据外貌选择配偶是多么愚蠢。  离婚毕竟是一种撕裂,不能不感到疼痛。当事人愈冷静,疼痛感愈清晰。尤其是忍痛割爱的 一方,在她(他)的冷静中自有一种神圣的尊严,差不多可以和从容赴死的尊严媲美。她(他) 以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抢救了垂危婚姻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将它们保存在双方的记忆中了 。相反,战火纷飞,血肉模糊,疼痛感会麻痹,而一切曾经有过的美好的东西连同对它们的 记忆也就真正毁灭了。  一个已婚男子为自己订立的两点守则:一、不为了与任何女子有暧昧关系而装出一副婚姻受 害者的苦相;二、不因为婚姻的满意而放弃欣赏和结交其他可爱的女性。  圣经记载,上帝用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于是世上有了第一对夫妇。据说这一传说 贬低了女性。可是,亚当说得明白:"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今天有多少丈夫能 像亚当那样,把妻子带到上帝面前,问心无愧地说出这话呢?  每当看见老年夫妻互相搀扶着,沿着街道缓缓地走来,我就禁不住感动。他们的能力已经很 微弱,不足以给别人以帮助。他们的魅力也已经很微弱,不足以吸引别人帮助他们。于是, 他们就用衰老的手臂互相搀扶着,彼此提供一点儿尽管太少但极其需要的帮助。年轻人结伴 走向生活,最多是志同道合。老年人结伴走向死亡,才真正是相依为命。: >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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