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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管理-3

作者:曾仕强 字数:20886 更新:2023-10-08 19:33:40

“二分法”的主张,是非必须明确,一切都要透明化,大家把话说清楚,并且把这些作风,当做是现代化的指标,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谈现代化。“三分法”则认为“真理往往不在二者之一”,是非当然要明确,但是人不是神仙,怎么能够分辨得十分正确,一切是非,不过是自圆其说,常常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一阵子的是,很快就会变成非,怎么可以草率地论定呢?何况“真理在二者之中”,是非中间有一大片灰色地带,既非是也非非,既有是,也有非,难道可以轻易地忽略掉吗?是非难明,并不表示是非不明。在是非尚未明确化之前,又怎么能够不顾一切地透明化呢?大家就算有心把话说清楚,也得顾及现实的复杂性,以及言语的局限性,根本就说不清楚,又该怎么办?其实,现代化的西方,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正努力地提倡后现代主义,希望以三分法来代替僵化的二分法。可惜许多人不知道后现代主义接近易经的三分法,否则也就不会花费那么多心力,来做无谓的抗争了。二分法毕竟比较简单易学,而且条理分明、结果十分明确,符合大多数不喜欢动脑筋或者不会动脑筋的人,所以拥护者不在少数。三分法不但复杂难懂,而且采取圆周式思考法,结果又不明确,怪很多人大伤脑筋。不是不喜欢它,便是错用了它,无论过与不及,都会导致不正确的结果。过去大家比较客气,不敢自我膨胀,也不敢过分武断,虽然也是二分法和三分法明争暗斗的局面,却能够维持表面上的平静无事。现代自由民主,大家有话就要大声说出来,不但自我膨胀,而且十分武断,二分法和三分法还没有搞清楚,便抓住麦克风不放,反正说错了自己也不知道,哪里会脸红呢?现在和过去,都是阴阳消长的变易。换句话说,都在明争暗斗。所不同的,不过是过去明少暗多,而现代明的成分多,而暗的成分比较少而已。看清楚三分法的人,对事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看起来有点冷漠,实际上十分理智。只知道二分法的人,凡事很快就要分辨是非、对错、善恶,越热心就越容易情绪化,看起来很有正义感,其实非常冲动。还有一种看不懂三分法的人,误以为三分法便是一切走中间路线,扮演骑墙派的角色,随时靠左、靠右,认为是左右逢源,不料却成为投机取巧的小人。整个社会,被这三种人搞得昏天暗地,以至任何事情,都得不到公论:任何新闻,都出现相反的论证;一切活动,都具有正反不同的看法。美其名为多元化,实际上是乱七八糟。中国人讲不讲理?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讲道理的民族,但是中国人生气的时候,经常很不讲理,甚至恶劣到蛮不讲理的地步。偏偏中国人的情绪浮动得相当厉害,常常生气,所以显得十分不讲理。这样说起来,中国人究竟是讲理的,还是不讲理的?答案应该是中国人最拿手的“很难讲”。很难讲的意思,是最好不要在“讲理”和“不讲理”两者之间,选择其中之一。否则的话,为什么很难讲呢?采取三分法的思维方式,把“讲理”和“不讲理”两者合起来看,形成“情绪稳定时很讲理而情绪不稳定时十分不讲理”的第三种情况。由此可见,情绪稳定与否?对中国管理非常重要。管理以“安人”为目的,是不是也可以解释为安定大家的情绪呢?先把情绪稳定下来,然后才从事管理的相关活动,可以说是修己安人的深一层内涵。情绪管理,对中国人十分重要,不能够忽视。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三节 有法中无法而无法中却有法中国式管理最受人诟病的,莫过于看似有法,却近乎无法。每一件事情,处理起来,都好像“个案处理”一般。相同的“因”,居然能够弄出不同的“果”。外国人,特别是西方人,就是基于这样的观察结果,推论出“中国人根本没有原则”。不幸的是,有些中国人,竟然也不明事理地跟着附和:“中国人拿没有原则当做最好的原则。”于是“没有原则的原则”不胫而走,甚至怀疑老子的精神,以及孔子“无可无不可”的主张。这些正是造成对中华文化的错误认识的原因。请问任何一位中国人:“你有没有没有原则?”答案千篇一律:“我除了有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呢?”中国人的血型,以O型居多,固执得很,哪里会没有原则?孔子教导大家“三十而立”,其实是希望大家不要太早确立原则,以免在弄不清楚道理的真相之前,便把原则确立下来,害人害己。一个人15岁时,能够立志向学,抱定“学则不固”(学习的目的是多发现一些可以参考、选用的代替性方案,使自己更加不固执)的态度,一直到30岁时,博学多闻,还要防止“不求甚解”的缺失,才能够立下原则,以收“择善固执”的效果。从“不固”到“固执”,成为个人修养的必经过程。这中间的时间、空间因素,必须仔细把握。因为任何原则,都会因时、因地而变通,以至看起来每一次的表现都不相同。有原则地应变,叫做“以不变应万变”。变来变去都不致叛离原则,称为“万变不离其宗”。一旦偏离既有的原则,便成为“离经叛道”,为君子所不为,所以中国人必须“持经达变”,却千万不可以乱变。“经”是方的,规规矩矩,实实在在,方方正正。“权”就是“变”,要变得圆满,才有资格成为“变通”,所以是圆的,千变万化,却能够圆融、圆通、圆满,变得“面面俱到”,使“大家都有面子”。这种“内方外圆”,看起来很像“孔方兄”,难怪中国人十分喜欢。方形的经,被圆形的权所隐蔽,形成和西方人相反的包装哲学。人家请求的是“把乱七八糟的东西,规规矩矩地包装起来”,我们则擅长“把方方正正的东西,故意包装得乱七八糟”。中国人为了明哲保身,预防“君子可欺以其方”,深知原则一旦明白表现出来,为他人所识破,就很容易被他人所掌握而不利于自己。我们善于隐藏自己的原则,不喜欢明说,其实是“自留余地”,不愿意“作茧自缚”,把自己紧紧地套牢,动弹不得。中国人明白说出来的原则,多半弹性很大,简直说了等于没有说,令人听了觉得含混不清,不容易弄清楚,便是这种缘由。我们非常欢迎“透明化”、“台面化”、“明确化”,但这是用来要求别人的。因为别人越透明,一切台面化,我们越容易了解,越方便加以掌握;别人越明确化,对我们越有利。说起来这种期望,多少有一些不怀好意,希望借着别人的透明化、台面化和明确化,来增加自己的胜算,降低自己的风险,当然乐得如此。现代以“法”代“经”,法律条文变成大家不可违犯的原则。但是中国人观念,仍然“理大于法”,“理的层次比法高”,喜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所以表现出来的,仍旧是比较圆满的情理,而不是不近人情的法。仔细观察中国人的习性,不难发现“当一个中国人有道理的时候,他喜欢讲道理,而不提法律条文;当一个中国人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道理的时候,他就开始引用法律条文,企图以合法来掩饰自己的无理或不合理;当一个中国人知道自己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时候,他便胡乱骂人,想要以泼妇骂街的方式,来获得同情或乡愿式的和稀泥以求自保”。过去我们一直认为如此行为,根本不合乎“现代化”的要求,既然和西方人不一样,就应该赶快加以改变。现在我们经济发展恢复自信心,是不是应该重新来思考自己的传统呢?有法中无法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权与经反”,变得偏离原则,已经属于离经叛道;一种则是“权不离经”,变得一点儿也不离谱,十分合理。前者称为“投机取巧”,后者则为“随机应变”。中国人应该“随机应变”,却绝对不可以“投机取巧”。不幸的是,现代中国人分不清楚这两者的关系,只一味地把自己的“有法中无法”看做“随机应变”,把别人的“有法中无法”一律视为“投机取巧”,因而忿忿不平,自认为相当委屈。权不离经并不限定要内方外圆,有些情况还需要外方内圆,只要四个切点都在,便不能斥为离谱。同样的道理,离经叛道也不一定要权与经反。有时候原则偏离得太远,即使不算相反,也已经十分离谱,形同乱变了。有法,便一切依法。若是不合理,大家会服气吗?大家不是希望有一些变通,以求更加合情合理吗?为什么稍有变动,便指责为特权、有法中无法呢?人是活的,法却是死的。死的法律条文,需要活的人来执行,因为活的人才有脑筋可以衡情论理,而不是刻板地、不动脑筋地、公事公办地死守法律条文台湾“立法院”天天打架,不立法,难道“行政院”就要苦等法出炉后才去执行吗?行政院明知无法可依,或者原有法令已经不合时宜,仍然天天上班,办很多事情,所做的便是“有法中无法”,这有什么不对?不然我们怎么办?可见中国人只要确实把握“随机应变”的精神,全力根绝“投机取巧”的心态,就不用害怕“有法中无法”。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四节 以交互主义为哲学基础(1)美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把每一个组织成员都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分别赋予权力和责任,称之为权责分明,个别给予报酬,并且建立同工同酬的制度,以求对每一成员,都能够一视同仁,赋予平等的地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用契约来规范,依规定来运作。同时一切具体化、透明化、明确化,尽量透过文字说明,凡事依法而行。拿中国人观点来看,首先会想起人毕竟是父母所生,并非由石头缝里蹦跳出来,终其一生,至少和父母都有关联,怎么可以讲求个人主义呢?若是为人子女,在幼小时依赖父母,长大以后就撇开父母不管,只管自己个人,父母为什么要全心全力照顾子女?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晚年设想,留一些余地来照顾自己?如果父母为自己设想,对子女的照顾有所保留,子女长大以后为什么要孝顺父母?反正各人管各人,各人走各人的路,对子女而言,负担也减轻一些。这样父母不全心照顾子女,子女也不孝顺父母,哪里还有什么伦理可言,又怎么称得上中国人的道理呢?权力和责任说清楚,更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一般人对权力总是记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会看得稍微膨胀一些,因此拥有权力的结果,不是“滥用权力”,便是“逾越权力”,这种“滥权”、“越权”的现象,使得中国人不敢轻易“授权”。相反地,对于责任越清楚的人,就越加不敢负责,于是能推即推,能拖便拖,最好不要以自己绵薄的力量来承担这么重大的责任。同工同酬尤其违反儒家的道理,因为儒家最可贵的精神,在于“才也养不才”。人才分起来,有“才也”和“不才”两种,前者为“能力高强的人”,后者为“能力不足的人”。“才也养不才”的意思,就是“能力高强的人,要为能力不足的人服务”。人生既然以服务为目的,有服务的机会,应该感激不尽才对,怎么可以计较什么同工同酬呢?中国社会,普遍认为“能者多劳”是正常现象,而又大多自称“不才”,若是同工同酬,谁愿意多劳,又有什么人委屈自己为不才呢?一视同仁,更是嘴巴上说得好听的话。我们主张“差等的爱”,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先后,也有亲疏。而一视同仁,带有“好人、歹人不会分”的意味,那就是是非不明,不足以服人了。中国人比较偏爱“大小眼”,很难一视同仁。个人与个人之间,契约既没有太大的功能,规定也常常形同虚设,因为“人肉咸咸”,遇到存心抵赖的人,契约和规定,好像永远使不上力。结果只能够约束好人,却任由坏人逍遥法外,产生不了什么管理效果。一切具体化、透明化、明确化、成文化,最大的隐患还是把自己缚得完全没有回旋的空间,不是弄得自己诚信有问题,便是被人讥讽为“朝令夕改”。这样看起来,美国式管理确实有很多地方,不合乎中国人的风土人情,以致实施起来,格格不入,难收宏效。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四节 以交互主义为哲学基础(2)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有人认为是“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其实不然。集体主义的奉行者,应该是日本人,所以集体主义成为日本式管理的哲学基础。那么,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说起来十分有趣,就是我们经常挂在口头上的“彼此彼此”、“互相互相”。用成语来表达,称为“敬人者人恒敬之”,以学术的观点来说,便是“交互主义”(Mutualism)。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一切看着办”。看着办,看什么呢?看来势如何,再以“水来土掩”,“兵来将挡”的方式,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制其宜。拿“不一定”的心情,来寻找此时此地“一定”的答案。从不一定到一定,便是中国式管理的决策过程。中国人有时候也相当个人主义,因为“推己及人”毕竟以自己为核心;设身处地也不过将自己安置在别人的境遇当中;同样是父母所生,难免有“别人的子女死不完”的差别,以凸显“自己的子女与众不同”的优势。但是,中国人有时候则十分集体主义,牺牲小我以完成大我的事迹,比比皆是。授权并不是不可能,但是先决条件,要看干部负责到什么程度。干部越负责的时候,已经证明主管越放心授权;一旦发现部属不敢负责,主管立即将权收回。权责之间,本来就说不清楚。说难听一点儿,只有当主管打算把责任全部推给部属时,才会清清楚楚地授权。我们有时候也善于隐藏自己的能力,藏拙之外,还会藏巧,以免能者必须多劳,而巧者又成为拙的奴。我们不坚持同工同酬,却并不反对自己领的薪水比别人优厚。“不才”只能够自己说,别人胆敢说我不才,不极力用行动来表示说这话的人实际上不比我高明才怪。一视同仁,也是我们喜欢使用的口头禅。因为中国人说话,讲究“妥当性大于真实性”,说一些听起来比较妥当的话,比这些话本身的真实性要来得重要。个人与个人之间,居于“你对我好,我没有理由对你不好”的交互关系,心与心的感应,成为最有力的约束。关心他,等于把他的心关起来,效果最大。具体之中有模糊;透明之中掩盖了不透明的部分;明确到不明确的地步;文字自身的弹性很大,怎样解释都可以,便是交互主义的精髓。从某种层面看,美国式管理同样有很多地方,中国人运用起来,也能够得心应手。这种情况,对日本式管理而言,也说得通。中国人奉行交互主义,在美国老板的领导下,尽量依照美国式管理而行;在日本老板的主持下,充分依据日本式管理来因应;回到中国老板的公司,马上用中国式管理来互相感应。中国人擅长入乡随俗,适应力极强,步伐调整得十分快速,应该是拜交互主义之赐,一切视情势的变迁而转移。说好听,中国人善于随机应变;说难听,中国人精于见风转舵。而归根究底,中国人尊奉交互主义,当然“一看脸色不对,赶紧改变”。合理的察颜观色,加上合理的因应变化,便是我们常说的“中庸之道”。中庸就是合理朱子当年曾经说过:无一事不合理,才是中庸。后来反而被“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给淹没了,弄得很多人对中庸产生误解。中庸主义如果称为合理主义,岂不更容易明白真正的用意?合理的因应,便是我们常说的中庸之道。变来变去,目的在求合理,就不是乱变。合理不合理?答案是很难讲。中国人经常把“很难讲”挂在口头上,意思是合理与否,很不容易论断,必须格外谨慎小心,才能够判明。由彼此彼此来商量一个合理的解决,成为中国式管理协调的主要过程。合理,大家都好说。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五节 合理追求圆满从组织成员所表现的行为,从成员的行为特征,可以看出管理的基本性质。一般说来,西方人比较重视“理性”的思考。他们习惯于“依据是非来判断”,而且接受“对就是对,不对便不对”的二分法概念。只要表现出“是”的行为,彼此便认为“对”而加以接纳。西方社会的是非,似乎比较单纯。法律的规范,加上专业的评估,以及大多数人的意见,分辨出来的是非,便成为大家判断的依据。法律人才很多,法律事务繁忙,占去很多管理成本。政府利用法律条文来规范大众的行为,而专业人士则运用专业知识来控制人们的行为。法律和知识不足的时候,采取多数表决的方式。西方人虽然内心也会怀疑,这样的管理,到底合不合乎理性的需求?但是大多数西方人,都循规蹈矩的安于如此这般的“法治”生活。中国人的理想比较高远,不能满足于法律、契约和种种规定的束缚。依中国人的实际体验,法律条文永远不够周延,再怎么严密,都欠缺一条,而且正好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那一条。就算找到我们所需要的条文,马上发现中国文字实在非常奥妙,奇Qīsuu.сom书同样一条文字,任凭你怎么解释,都可能言之成理。中国文字的弹性大,文法结构也很松散,用来订立法律条文,解释起来往往会引发很多争议。契约的拟订,必然有利于提出的一方,否则不可能获得通过。被要求签订的一方,经常处于弱势。签订的时候,好像获得签订的机会,比签订的内容更重要,哪里还能够推敲、思考、提出疑问、推迟签约呢?常见的情况是:拿到契约的时候,看看是不是通用本,大家都一样?如果是的话,那就比较放心,反正大家都敢签,我还担心什么?既然是通用的版本,而且那么多人都签了,我就不好意思多费时间逐条审视。因为再仔细看,老实说也弄不清楚它的真正意义,而停顿久了,看得仔细就表示对提出的人不够信任,徒然增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将来真的发生争执,必然采取更加剧烈的手段,对自己不利。中国人签订契约,多半是居于“到时候不认账”的心理。“怎么会有这样的条文?早知道有这种规定,我根本不会签”。中国人并不是存心抵赖,我们的道理十分简单:合理的约定,必然遵从;不合理的条文,就算签订了,也不算数。用这种态度来约束提出契约的人,必须力求合理,毕竟相当有效。相反地,中国人拟定契约的时候,也会略为严苛一些,对提出的人比较有利,将来执行的时候,放宽一些,让签约人赖一点小账,不敢再理直气壮地反咬过来。中国人提出契约时,大多居于“执行时让开一步,使签约人觉得占了一些小便宜”的前瞻思考,以期获得比较圆满的结局。条文怎样订,契约怎样写,对中国人而言,都不是很重要。我们的要求放在“过程要合理,结局要圆满”。甲乙两单位,彼此合作多年,虽然有些争执,却每次都能够圆满解决。后来忽然想起必须签订契约,才够现代化。于是多次会商,竟然引起“没有契约,大家各凭良心,有事好商量;如今要签订契约,一切往最坏处着想,以确保自身的安全,而且有了契约之后,依法处置,也无法凭良心了”的话题,充分凸显中国人“理大于法”的精神。一切求合理,有法无法都一样。这种“人治大于法治”的做法,迄今仍然是“合理追求圆满”的主要依据。中国人比较重视“情性”的表现,既不完全理性,也不诉诸感性。“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意思是“心安的话,就表示合理”。我们习惯于“依据心里好过不好过来判断”,老早摆脱“对就是对,不对便不对”的二分法陷阱,进入“对,有什么用”的层次。必须达到“圆满”的境界,才能够心安理得。孔子早已提出“情治”的概念,他所说的“德治”,其实就是“用情来感化”。如果组织成员之间,能够“心有灵犀一点通”的话,还有什么是不能沟通的呢?合理是变动的,此时此地合理,换成彼时彼地就不一定合理。圆满也是变动的,对某些人来说,十分圆满;换成另外一些人,可能不圆满。情感当然也是变动的,情治的管理,使中国式管理产生的气氛,大不同于西方式管理。情的管理并不否定法律、契约的重要性,它同样需要法律或契约作为参考的基准。很多人对于“法律条文做参考用”的说法十分惊奇,也非常担心,惟恐距离“法治”愈远,管理的效果愈差。其实,法治是情治的坚实基础,一切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才是纯真的情,而不是滥情、私情和邪恶的情欲。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对,因为情的修养,需要相当的历练,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普及的。法、理、情兼顾并重,而以情为指导纲领,一切在合理中求圆满,才合乎中国人高水准的要求。合理追求圆满,成为中国人的行为特征。法律、规定都当作参考用,一切事物,都在“参考法令,合理解决”中进行。各人扪心自问,当然能对这个答案会心微笑。多数人表示意见时,由于尚未看到结果,因此多半凭着理性的思考。到了看见结果产生在人的身上,于是情理高涨,马上觉得“怎么会这样”而改变初衷。学校里老师监考时,将作弊的学生抓起来送到辅导处,然后发现处罚得相当严重时,再出面为作弊学生求情,便是最好的证明。结果圆满,大家才能欣然接受。否则,对是对,好像不太好。没有人说它是错误的,但是,总有一些怪怪的感觉,似乎有一些不合理,使人心里不好受。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六节 用化解代替解决(1)中国人把二看成三的智慧,使我们在“解决”与“不解决”之中,找到一条“二合一”的途径,即为“化解。遭遇问题,马上动脑筋,要想办法加以解决。乍听起来很有道理,也显得十分积极。然而,深一层思考,便不难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了,常常引发更多的问题,弄得大家越来越忙碌,并不合乎管理所要求的“省力化”。后遗症的严重性,想起来相当可怕。道路开得越宽大,塞车的情况越严重。因为大家认为道路宽广,必然比较畅通易行,一下子都挤到这里来,当然塞车。加上大小车辆一起来,更是拥挤不堪。垃圾清理得越快速,大家便放心地制造垃圾,使得垃圾的消除、处理,更为困难而吃重。资讯的录制很方便,大家只看题目,不看内容,反正复印回去,再慢慢阅读。结果只复印不查阅,只存档不知运用,造成资讯泛滥,徒然增加复印和存档的成本,却无实际的效用。忙于复印,并不能解决阅读、了解、应用的问题,反而制造十分严重的存而不看的后遗症。发现问题时,不妨先想“不解决行吗”?如果不解决比较好,让大家的心思集中在这个问题上面,比较容易对付,那就“明明能够解决,也要装迷糊,尽量拖延”。中国人常常提醒自己慎防“无以为继”,所以采取“善门难开”的策略,极力控制自己不要首开恶例,其实最大的用意在防止后遗症的产生。实际访问数十位总经理的结果,证实他们为了集中同仁的心思,使大家暂时凝聚在某些焦点上面,往往能解决却有意搁置。心里有数,等待时机成熟时,才果断地快刀斩乱麻,显得更有智慧、更有魄力。这种方式,可以产生“增强员工信心”的效果。大家明白“到时候总经理自然有办法,何必担心”!不解决不行的时候,也不是赶紧想办法解决。这时候先把问题抓出来,丢给次一级的主管去伤脑筋;同时让次一级的主管,再丢给更低一层次的人员去想办法。问题由上面提出来,大家才会重视。交由下面去动脑筋,他们才不至过分理想化,对问题的答案寄以太高的期望,因而导致十分沮丧的失望。上司当然有解决的答案,但是一说出来,就会引发大家的不满。因为讨价还价,已经成为成交前的必要动作。大家盼望经由不满意的表达来争取更为优厚的方式,使上司放出更大的利益,方便大家的操作。有答案却不说出来,只是把问题丢给次一级的人员去研究,一方面表示主管重视部属,看得起部属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考验部属如何因应?是不是公正合理?会不会站在上司的立场,也替上司想一想?中国人的交互主义,一切将心比心,彼此彼此。上司既然尊重部属,部属也就应该为上司设想。这样一上一下,问题已经化解了一大半了。上司提问题,部属找答案。所找的答案符合上司的立场,上司可以同意;如果不合上司的期待,还可以再提问题,让部属自己去调整。这种化解的方式,必须做到“合理”的地步,才能持续有效。否则部属会认为上级运用“借刀杀人”的计策,明明有腹案,故意不说出来,只想借他的口和笔,按照上司的意思表现在白纸黑字上面,让大家骂他、怪他,甚至把他看成马屁精,专门逢迎上司的旨意。上司把问题抛出来,让干部去设法解决。干部必须广征同仁的意见,以免闭门造车的结果,上司不高兴,同仁也不谅解。所以上司不能够马上提问题,立即要答案,迫使部属以机智应答来交差,事后才后悔不止。上司提出问题,应该问一问部属,需要多久的时间,才能够提供答案。部属自己会盘算,大概要费多少时间,以便充分沟通。给部属合理的操作时间,正是上司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最佳佐证,最能够让部属信服。化解的作用,在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是“解决问题于无形”。因为有形的解决,很容易产生后遗症,让大家更伤脑筋。无形的解决,大家找不到继续攻击或联想的着力点,后遗症比较少。主管自己提出答案,往往把事情弄得很大。职位越高,大家对他的答案越重视。众目所视的结果,什么漏洞都被看出来。加上不同角度一起来看,更是惨不忍睹。引发出许多相关问题,岂非自作自受?让部属提答案,主管冷眼旁观,一方面看提答案的人,心态如何?一方面看哪些人蓄意中伤、恶意批评,一下子把所有存心不良、观念不正确的人都抓出来,是不是在“人”的方面,也化解了不少障碍呢?部属找出答案,上司也表示同意。这时候再问部属:“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可以落实答案的实施?”部属受到尊重,只好推心置腹地进行分析,指出最难突破的难关在哪里,最好怎么办才能事半功倍。把实施的过程也“化”得相当顺利,又减少了若干可能产生的后遗症。答案妥善,过程简便,增加化的效果。问题由大变小,由小变了。大家多花一些时间在预防性思考和化解性考虑上面,就可以少花一些时间在那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奔命,而且往往徒劳无功。第二章 管理的思想形态第六节 用化解代替解决(2)化是没有功劳的,一切归于无形,哪里有什么功劳?配合化解而不解决的运作,组织应该做到下述三点:(1)重视发现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一味看重解决问题的人。把问题找出来,就应该加以奖励,使大家乐于提问题,而不是专心等待答案,然后表示不满。(2)奖励小功劳,以避免大功劳。因为大功劳每每由大祸害而来,越奖励则越存心制造大祸害的人越多,对组织非常不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看起来很轻松,属于小功劳。这时候赶紧加以奖励,以蔚成风气。(3)凡遇问题,除非时间非常紧迫,事态十分紧急,否则一定要坚持“上司提问题,部属找答案”的原则,经由一上一下,充分沟通,寻找化解之道,而不是一味想办法解决。化解有如流水一般,没有固定形态,也没有一定方向,所以中国式管理主张“看着办”。中国人喜欢第三类选择在英国,老先生老太太来到商店门口,先看营业时间表。几点钟开门?十点。现在几点?九点三十五分。英国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等”,等到十点钟开门;一是“走”,先去办别的事,然后才回来;或者干脆不买,一走了之。不“等”便“走”,不“走”就“等”总共只有这两类选择,简单明了。中国人呢?十点开门,现在只有九点三十五分,他既不会等,也不会走。等,要等那么久,多浪费时间,而且最可怕的是,万一等到十点,才发现今天临时改变,暂停营业,岂不是冤枉?走,走到哪里去?结果还不是要走回来,同样是浪费时间。而且,更可怕的是,万一今天提早营业,东西被买光了,岂非吃亏?我们不等也不走,采取第三类选择:敲敲门看看。看什么?看里面有没有人在?有人怎么样?和他商量一下,能不能先让我买东西?如果可以,先买先走,节省不少时间;万一今天临时不开门,也可以先去别家看看。奇怪的是,第三类选择往往有效。因为有规定便有例外,何况早几分钟,又不妨碍别人,有什么理由,非坚决拒绝不可?“请问部长先生,究竟有没有关税?”台湾曾经出现这样的个案,而且前后询问过两位“部长”,相信大家都记忆犹新。其中一位想了半天,回答:“没有。”想不到中国人什么都相信,就是不相信没有。没有,才怪,还想骗人?这位“部长”就这样不幸地下了台。后面这一位“部长”,当他被问及有没有关税时,想起前面那一位因回答“没有”而下台,认为时代已经改变,大家比较喜欢透明化、台面化、明确化,因此肯定地答复:“有。”这一下引起相关人士的紧张,以至全力反击,弄得这一位“部长”,也不得不下台。如果这两位“部长”,不要那么西方化(现在称为现代化),知道采用中国人所喜欢的第三类选择,回答“多少”(闽南话叫做“加减”),相信很容易获得大众的认同,而顺利过关。中国人宁愿相信“程度上的差异”,也不能接受“有”或“没有”这种极端的事实。请问西方人:“你要咖啡,还是红茶?”答案不是“咖啡”,便是“红茶”。偏偏中国人就不喜欢回答“咖啡”或“红茶”,因为在没有弄清楚“到底这里的咖啡好呢,还是红茶好”之前,最好采取第三类选择,比较不会上当,因此回答:“随便”或“都好”。不过这里所说的“随便”会有“不随便”的意思,而“都好”也意指“好的就好”。听的人千万不要会错意,以为真的随便哪一种都好。因为结果我们常常发现说这一类话的人,最不随便,也不一定真的都好。“你要不要?”“没关系。”意思是“很有关系,只是现在不方便明说”,或者“如果你有诚意,就代替我决定,不要叫我为难”。“同意这么办吗?还是不同意?”“还好。”意思是“叫我怎么说呢”?第三类选择,是中国人“明哲保身”的最佳表现。像喝咖啡或红茶这一些琐碎的事,吃一点亏可能没有关系。像要不要的决定,往往一开口就招来很多麻烦,而同意不同意,更是后遗症一大堆,怎么能够不预先防备呢!保身哲学,将自己的安全列为第一优先。我们常常认为如此不好,是针对别人而说的:常常这样实行,乃是顾及自己的安全。对人对己双重标准,似乎也是基于保身的需要。如此一来,我们还有什么话说呢?“再说吧!”有些人对明哲保身相当反感,认为那么怕死,简直毫无魄力可言。我们尊重这种不一样的价值观,但是不希望嘴巴如此批评,自己却时刻不忘明哲保身。最合理的态度,应该是各人自主,不必苛求,因为选择的结果,人人必须自作自受,用不着多费心。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引子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人不敢说日本式管理,因为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带给日本人很大的挫折感,以致对自己的文化失去信心。虽然实际运用的,是一套和美国式管理很不相同的管理,仍然不敢明目张胆地指出那就是日本式管理。就算明确说出来,也不过换来人家的冷眼和笑话。日本经济奇迹震惊世界,大家好奇地探索日本人究竟是怎么管理的。然而由于日本人中英文造诣比较深的,已经不太了解日本文化;而少数说得出所以然的,并没有能力用英文把它表达出来;加上欧美人士迄今丢不掉白种人的优越感,虽然英文版本有关日本式管理的书籍已经不少,西方人能够真正从中看出日本式管理奥妙的,毕竟不多。19世纪末期,美国兴起一股反形而上思潮,重视管理科学而轻视管理哲学。偏偏日本人一直倡导管理哲学的重要性,将中国的管理哲学与西方的管理科学结合起来运用。美国人从管理科学的层面,看出日本式管理不过是美国式管理在日本本土化的结果。日本人当然不肯承认它的管理哲学来自中国,循着茶道、围棋、柔道的旧路,只鼓吹日本式管理可以移植到全世界。日本人对欧美宣称,东亚各国,正在学习她的管理方式,而且很有成效。以马来西亚为例,她的向东学习(Look East),究竟是学习什么人?恐怕只有马来西亚少数高级人士明白。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马来西亚成为经济高度发展的国家,对马来文化有了坚强的信心之后,就会承认马来西亚式管理的存在与价值。其实,站在管理科学的层面来看,管理便是管理,有效最要紧,分什么美国式管理、日本式管理? 简直多此一举。站在管理哲学的层面来看,既然各种民族长久以来,已经形成不同文化,当然有其不同的管理。不论我们承不承认日本式管理,也不管日本人什么时候才敢承认日本式管理,日本式管理早已存在于日本人的生活之中,就像汉唐之际,早已出现中国式管理一样。台湾受到日本统治40年,日本人费尽苦心要将台湾殖民化。结果40年过去,日本人撤退,日本式管理也大部分随着消失。尽管老一辈受日本教育的长者,偶尔会标榜“我是受日本教育的”来暗示他“正直而诚实”,有别于光复后没有受过日本教育的人。但是,日本是战败国,说自己具有日本精神,到底不是光荣的事,所以很少人愿意指称自己所施行的,正是日本式管理。光复以后,中国式管理所带来的,似乎是贪污、舞弊、走旁门左道,不但乱七八糟,而且令人彷徨失措。这时候猛然觉醒,原来二次世界大战打胜仗的,是美国人,根本不是中国人。由于美国经济辉煌发展,科技领先世界,于是美国式管理,自然而然成为现代化的标志。经过40年的奋斗,台湾好像也创造了经济奇迹,可惜我们不敢像日本人那样,说自己有一套管理。那么,我们的成果,是来自美国式管理吗?老实说,有很多经管者,完全是土法炼钢,也照样赚钱、照样立业,问他是怎么管理的?他会说:“多半是东听西听,加上自己的想法,凑合起来的。”这种答案,告诉我们中国式管理基本上是一种凑合而成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文化特质,就在于包容性极强,能够把各种看到的、想到的、听来的,凑合在一起。平心而论,中国式管理当然存在,只是我们行之日久,反而说不上来,而且久未整理,已经杂乱无章。最主要的,还是对自己的文化缺乏信心,基于面子问题,不敢说它。我们现在把中国式管理的三大主轴,分述如下,以供参考。1.以人为主:主张有人才有事,事在人为,惟有以人为主,才有办法把事做好。中国式管理,可以说是人性化管理。2.因道结合:认为制度化管理,不如以理念来结合志同道合的人士,大家有共识,比较容易同心协力,把一盘散沙,聚集起来发挥巨大的力量。3.依理而变:合理解决,一直被视为比依法办理更为合乎道理的方式。中国式管理,也可以说是合理化管理。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一节 以人为主、因道结合(1)西方管理,主张以“事”为中心,把工作分析妥当,分门别类,采取明确分工的原则,划分出不同的部门,规划好所需的职位。然后按照各个职位的实际需要,拟好所需要的人才规格,写成工作说明书,并且依据拟订的规格,来选聘合适的人员。这种“因事找人”的方式,“人”必须配合“事”的需要,显然是以事为主的一种管理方法。中国式管理,则迄今仍然以“人”为中心。工作分析不妨照做,但是组合的时候,大多依据现有的人员,采取“量身订做”的方式,来规划职位,划分部门。由于“现有的人不完全符合工作说明书所要求的规格”,所以在工作职责表的末尾, 加上一条“其他”,以便弹性应用,因人而适当调整。这种“因人设事”的作风,以“事”来配合现有的“人”,必要时再向外找人,来配合现有的人。以人为主,是中国式管理的第一特色。通常,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采取“大家一起来”的策略,没有分工,也不设置任何职位。在这种含混不清的局面当中,最容易看出各人的特性。于是就现有人员来加以衡量,因人而设事,建立起初步的组织。有两个人适合当主管的时候,我们先分成两个单位。等到再有人非当主管不可,或者具有担任主管的能力时,再变成三个单位。我们的组织常常变更,然而大家心里有数,完全是依照“人”的需求,只是口头上一定要说基于“事”的需要。中国人相信“事在人为”,所有的事都是人做出来的,所以管理是应该以人为主。以人为主,需要什么样的人呢?由于分工不明确,让主管和工作人员自己都可以用“其他”来多做或规避。因此必须寻找“志同道合”的人,才能够在“道”的共识中,将心比心,用心来配合,以求协调。西方管理以事为中心,人不能配合事的要求,就应该更换,所以主动求去或者被动解雇,成为家常便饭。同样以人为主,日本式管理大多采取“长工”的方式,终身雇用的结果,人没有变动,反而是工作不断地轮调。人不动事动,近来在日本,也逐渐式微,因为长工的成本,实在太高,越来越觉得承受不了。中国式管理介乎“短期雇用”和“长期雇用”之间,采取“合则留,不合则去”的原则,可长可短,更加具有弹性。合或不合,取决于“道”,也就是今日常说的“理念”。大家理念相合,可以同甘共苦,那就愉快地留下来,一起为理想而奋斗。若是理念不同,与其拖拖拉拉,浪费生命,不如快刀斩乱麻,挂冠求去。因道结合,是以人为主的必要配套。苟非理念相同,很难以人为主而又密切配合,所以中国式管理,首重“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开拓事业,先找到三五位志同道合的亲友,再作计议,否则就算勉强开创,不久也将“因互相了解而拆伙”,白忙一场。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一节 以人为主、因道结合(2)中国式管理还有一个“变动性”的特色,那就是“依理而变”。一切变来变去,变到合理的地步。组织变动,是随时可以发现的事实。每次到公司,请问“有没有组织系统表?”答案必然是“有”。当然有,不可能没有。问及“能不能借我看看”时,回答“可以”。拿来时却不忘补充说明“这一张是旧的,新的正在印”。可见组织变革,对中国人而言,乃是常事。计划变动,是大家惯有的行为。计划确定之后,执行的人就开始动脑筋加以变更。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作风,几千年来没有改变。一切照计划而行,不过是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一切都在变动。而且非变动不可,因为计划确定之后,势必又产生若干变数,不变动计划,怎么能够因应,又怎样得以顺利实施?人员变动,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固然是志同道合的组合,然而人心善变,不久之后,变成志不同、道不合了。这时候一句“人各有志”,便可以掉头而去。人员动态,称为人事流动率,在中国式组织中,大于日本而少于美国。换句话说,流动到合理的程度,最为理想。工作变动,表现在中国人欣赏“多能”大于“专业”的事实。专业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多几样专业,岂不是更好?中国人比较喜欢“通才”,因为弹性较大,变动起工作来,更加胜任愉快。制度变动,大多采取形式不变而实际改变的方式。同样的制度、同样的组织、同样的人员,只要主管改变,一切都跟着有所变更。嘴巴一定说“萧规曹随”,以免引起抗拒或批评,实际上一定“不断改变”,以行动来证明“新人新政”,让大家知道新任主管真的有三把火。只要不烧到自己,似乎怎么烧都可以。事实上,当中国人说“就这么决定”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已经开始要变动”了。中国人的“变动性”最强,而“持续性”也最高,这是比较不容易了解的部分。“变动中有持续,持续中有变动”可以说最合乎中国人擅长的中庸之道。只要合理,怎样变动都可以,这是中国式管理的基本特性。变动得合理,必须依理而变,绝对不能乱变。中国式管理,相对于美国式管理、日本式管理而言,具有上述“以人为主”、“因道结合”、“依理而变”三大特色。这三大特色,说起来都以“人”为中心,人为管理的主体,基于人的理念来组合,按照人能接受的道理来应变。所以说中国式管理,最合乎人性。在中国社会,人治的色彩永远大于法治。大家口口声声说法治,心里头则没有不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的。人来推行法治,到头来还是以人为主。有共识最要紧,缺乏共识的时候,自己人先争论不休,内部纷争不断,力量分散了,徒有组织之名,产生不出真正有效的组织力。人的理念、行为都会变动,所以制度、共识、态度都不可能不变。中国式管理,主张“一切变得合理”,便是合理的应变。归结起来,中国式管理的最高智慧,即在于饱受一般人误解的“以不变应万变”。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二节 人伦关系十分重要(1)管理是修己安人的历程,以人为主,人与人的关系,在中国式管理中,显得特别重要。有关系,没关系;没关系,有关系。中国人听起来,也特别有所体会。我们有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很不容易改变:第一,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法需要活的人来加以合理运用,而不是不动脑筋地死守法律规章。特别是中国人、中国文字、中国话,简直灵活无比,随时变来变去。用中国文字来订立法律,十个人有十种不同的解释,最后还得以解说者的身分、地位、权势来决定,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仍然以人为主。第二,天下事好像没有什么是不能变通的,若是变通不了,大多是因为找错了人。只要找对人,变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种观念,使我们怀疑法的公信力;而事实证明,不合法的事情,找对人之后,往往就地合法,令人不得不相信,自古以来的传言十分正确。就地正法可以变成就地合法,天下还有什么事情是变不通的呢?诚信问题,在中国社会,永远是各说各话,始终难以真相大白。人人不违法,个个能变通,所以人的因素,显然比法更为重要。人治大于法治,表现在有法却常常由人来变通,而且大多数人都没有话说,就算说话,也不过是白说。有如狗吠火车,毫无效果。第三,法由少数人订立,由一个人修改。这种现象,是中国社会自古迄今的一贯精神。少数可以控制的人,稍微有意见就加以恐吓、威胁,再不听从命令便杀一儆百,给予惩罚。这样定出来的法,即使大家很不满意,也可以自己宣称良法美意。理由是“少数贤达的观点,胜过多数愚昧的想法”,易经“贤大于多数”,“少数贤明的意见比多数更高明”的观念,正好派上用场。遇到实际情况的需要,最高首长一个人,便可以修改法律规定。明文订立的事项,首长口头一句话,也能够保证不让其实施。只要我保证,大家请放一百个心。凡此种种,都显示人的重要性,也凸显人群关系的影响十分重大。中国社会,有人就有派系,见人便拉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称呼,充分表现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为其他民族所罕见。人际关系或人群关系,实际上都不足以说明中国人的需求。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人伦关系,也就是把人际或人群和伦理合在一起,建立一种“差别性”的关系。伦理要求长幼有序,基本上是一种不公平。父父、子子,应该各如其分;君君、臣臣,现代的话叫做上司、部属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但是,彼此之间,必须维持“合理不公平”的分寸,而不是“平起平坐”的“不合理公平”。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必须慎重拿捏,才不致发生差错,避免自己不明不白地遭受“公平”的祸害。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二节 人伦关系十分重要(2)中国式管理和伦理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个人的人品,往往是管理有效与否的关键。人的品格是后天修养得来的,并不是天赋或命定的,就算天赋人权是真的,人生而平等,也应该后天养成习惯,以公正却无法公平的心态,来接受“我们凭什么和人家比”的不公平的事实。只要不公平到合理的地步,便是公正。西洋人讲伦理,不是偏向个别性,便是偏向全体性。前者发展为个人主义,后者又发展成集体主义,都是一种偏道思想。中国人一直秉持“二合一”的态度,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两种极端的想法,合在一起,形成“交互主义”。既不偏向个人,也不偏向集体,讲求“在集体中完成个人”,是一种中道主义。对中国人而言,佛教所主张的“人人具有佛性”,与我国固有“人皆可以为尧舜”,基本上并不相同。佛教所说的是人的先天性,即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佛性。人皆可以为尧舜,则是后天性的修为,必须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体认尧舜的价值,才能够成为尧舜那般的人。基督教的“民主”观念,对西方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管理民主化,也和我国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不一样。这是实际从事管理活动的人,不能不慎重的。大家心中有数,中国人的伦理,比之任何民族发展得都早,而且最为妥善。我们不能因为实际上并没有贯彻实践而否认这种事实,而应该下定决心,从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将我们的伦理与西方现代所开发成功的管理科技结合起来,形成现代化的中国式管理,并且加以发扬光大。惟有如此,21世纪才能够有别于20世纪,呈现崭新而可爱的局面,人人愉快而自在。人伦关系,便是以伦理的观点来建立合理的人际关系。上司永远是上司,必须礼让他三分。我们可以用实际行动来坚守这“三分”的分际,却不可以明言,用言语明白地宣称“上司太过分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当中,以夫妇为基础。家人卦清楚地标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夫妻相处出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管理。一个人的人品如何,必须从人际关系中来考验其道德修养。而人际关系中,又以夫妻最为密切,这一伦都做不好,遑论其他。齐家的重要性,表现在个人的修身推展为团体的管理。夫妇相处得好,立业、治国才能够合理有效。组织文化,如果能够重视同仁的家庭,从员工的夫妇来考察同仁的管理,相信必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家庭和谐,乐在工作才有实现的可能。人伦关系的重点,在“公正”而“不公平”。古希腊和我国一样,主张“公正是道德的总枢纽”(Justice is summary of all virtues)。但是在注解上,有明显的差异,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必须合法而公平,我们却以为公正是合理(理大于法)而且实在不容易公平。对上要有礼貌,但不可以谄媚、讨好;对下不宜太严,也不能过分宽松、纵容;平行同事,不必太拘束,也不可以过分熟不拘礼。这中间的轻重分寸,必须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适当拿捏,这样,才称得上公正。具有相当大的伸缩性,以致造成很高的难度。除非用心体验,不断改善,很不容易达成良好的人伦关系。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三节 多元化社会更需要共识(1)世界如果不能统一,人类即将趋于毁灭(One World,or none)。地球村的形成,原本是人类自求多福的惟一途径。要求生存,必须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大同绝对不是一同,世界统一并非一致地接受某一种文化的洗礼,全体人类都过着同样的生活。大同必须包容小异,也就是尊重各种不同的文化,允许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共存共荣,彼此都能够互相欣赏。在往昔交通不便、资讯不发达的锁国时期,为了保存自己的文化,不受其他文化的影响,大多采取闭关自守的策略。对于和自己的文化不一样的东西,都斥之为异端邪说,尽力加以排除,以确保自己的单纯和一致。就整个世界来看,不同的民族,具有不一样的花样,形成各自不同的文化。然而,就同一民族而言,则语言、文字、血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可以说相当一致。换句话说,不相同的文化,分别存在于不一样的地区,力求相安无事,适当地限制交流。自从美国、前苏联两大阵营对立的情况解除以来,交通方便,资讯发达,加上越来越不能限制,使得原本各据一方的不同文化,到处交流,互相冲突,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同样一个区域,可能出现众多不同的花样。那些原先十分有凝聚力的血统、语言、文字、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甚至于意识形态,似乎一下子丧失能量,再也拘束不了人们的行为了,更难以规范众人的思维。相当一致的闭关时代,企业经营管理,不必强调什么企业文化。整个社会,大家的想法十分相近,不论哪一家公司,都要按照社会风气所允许的方式,来进行经营管理。员工不论来自何方,彼此的观念相当接近,有一些奇怪的言行,马上为同仁所觉察,所制止。现代多元化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必须重视企业文化。因为同一地区,大家的想法很不一致。各人有一套主张,而且都言之成理。这种情况,对于喜欢讲道理,怎样讲都有理的中国人,更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意见相当分歧,非常不容易整合。有些人看到中国人民主化的结果,越来越混乱。管理民主化等于胡作非为而不受限制,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乱说乱做,都可以找出相当的理由。形成“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反伦理、不道德局面,令人心痛不已,便认定中国人不适宜实施民主化的管理。这种见解,显然又陷入“民主”、“不民主”的二分法陷阱,不适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我们最好把民主和不民主合起来想,才能够顺利地在现代这种“嘴巴上说民主,心里头想的并不是西方那一套民主”的中国社会,建立起合理的企业文化。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三节 多元化社会更需要共识(2)一般的说法,公司的平均寿命,只有7年。不到7年的公司,根本谈不上企业文化,因为什么时候要倒闭,谁也没有把握。生存期间超过7年,就需要用心建构企业文化,以期生生不息,永续经营。事实上,公司刚成立的时候,用不着企业文化的约束,大家在蜜月期间,自然尽心尽力,对于权利、义务,并不十分计较。当时忙于开拓市场,东西卖不卖得出去,成为大家注意的焦点,没有心思去想一些别的。市场没有问题,财务跟着伤脑筋起来。往往销售得越多,财务越吃紧,因为周转相当困难。大家看见老板披着风衣,抓紧手提包,经常为钱而奔忙,也就没有太多的怨言。等到市场、财务逐走上正轨,人事问题必然正式登场。原本没有意见的地方,现在也有了抱怨;本来认为无所谓的,现在也开始计较起来。于是,企业文化就成为修己安人的一套准则,也是管理有效的基础。在企业文化多元化社会中,组织内部形成共识的意思是企业要想生存,必须上下一心,成员具有相当接近的看法,以期步调一致,产生同心协力的效果。中国式管理的特色之一,是组织同仁因道结合。大家合则留,不合则去。在多元化社会中,结合少数志同道合的人,为达成同一目标而共同奋斗。企业和政府是不同的。政府并没有选择人民的权力,生为国民,政府一定要加以接纳,顶多在犯罪有证据,或者以莫须有罪状把他关起来,甚至于杀掉,否则必须承认他是组织的一分子,无法将他排除。企业就不是这样,有权力选择组织的成员,只让通过筛选、面试、试用的少数志同道合的分子进入公司,成为组织的一分子。企业可以选择成员,若是放弃此项权利,让不是同志,甚至于破坏分子进来任职,等于有门而不知设防,有人而各行其道,不但难以管理,而且不容易持续生存。社会相当一元化的时候,企业的作风稍有不同,也相去不远。社会日趋多元化的时代,企业文化的差异性,越来越大,必须倍加小心,合理地加以调整。管理者重在决策,组织中如果没有人能够拍案定夺,样样要公听、公证,而且意见纷扰,莫衷一是,请问如何有效管理?民主国家的经济发展,通常比专制政府来得缓慢,便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明证。没有人赞成独裁,因为一个人再有智慧、有能力,也绝对不可能万能到样样精通的地步。百密一疏,稍微有一些差错,独裁的后果就不堪设想。然而,民主的历史,两百多年来也出现许多弊端,不是为资本家所控制,便是为黑道所操纵,黑金民主,大家也相当反感。中国人知道把民主和独裁合起来看,找出二合一的形态,即为专制。凡事未定案之前,十分民主,大家有意见,尽管说出来,谁都不用害怕。但是一旦拍板定案,相当独裁,这样就是这样,有意见便加以制止,违反的必定秋后算账。这种中国式的民主,其实就是专制,或者叫做开明的专制,大家为了迎合潮流,把它称为民主。以这样的形态,来建构我们的企业文化,形成我们的共识,应该比较符合实际的需要,更有助于凝聚同心,产生协力。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轴第四节 依理应变以求时刻都合理(1)如前所述,中国式管理具有三大特色:以人为主,因道结合,依理应变。这三大特色,其实是一以贯之,目的在依理应变,以求制宜。在变动的环境中,尤其适用。为什么说依理应变,而不说依法应变呢?因为从时间的观点来看,“法”是“过去”的产生;“情”是“未来”的埋伏;只有“理”才是“现在”的指标。所有法令规章,都是居于“过去”的经验,在“过去”的时候,所设想而订立的。往往时过境迁,执行起来就觉得窒碍难行。若是强制执行,必然引起反弹。人情是为了“未来”而设想,希望在“未来”有所获益。一旦危急,对“未来”丧失信心,大难来时各自飞的情况,远比大难来时要同担来得容易而多见。当前所面对的“现在”,既不能完全依据过去所订立的法来因应,也不可能寄望未来的情立即显现,发生当下生效的效果。完全依法办理,不是被视为刁难,便是被当做不用心、不负责任。寄望未来的情,即为临渴掘井,或者临时抱佛脚,反正来不及了。现在的情况,最好依“理”来应变。因为理会变动,具有弹性,可以因时制宜,产生合理的效果。中国式管理的总体目标,在求“时中”,就是“时时都合理”的意思。时间变动,理也跟着改变,所以随时应变,可以解释为“随着时间而合理应变”,成为中国式管理的“权变”的特色。依理应变必须掌握下述三个要点:第一,依理应变绝对不是求新求变。中国人从易经的道理当中发现:“变的结果,有80%是不好的;只有20%堪称变得良好”。我们常说“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便是人生离不开“变”,而变的结果十有八九不好,因此时常不如意。求新求变偏重“变”的一面,实际上是一种偏道思想。我们必须将“变”和“不变”合起来想,从二合一中把二看成三,找出一条“不可不变,不可乱变”的合理应变途径,而不是一心一意求新求变,终久造成乱变。第二,依理应变要以“不变”为根本的思考点。本立而道生,只有站在“不变”的立场来思考“变”的可能,才能变到合理的地步。凡事先想“不变”,而不是先想“变”。如果不变很好,请问为什么要变?不变很好的情况下,一定要变,不就是乱变?不变不好时,当然要变。这时候再来设想怎样变法,通常比较容易持经达变,也就是依据不变的原则,来做此时此地合理的应变。站在“不变”的立场来“变”,以不变为根本的思考点:能不变的部分,即不变;不能不变的部分,再来合理求变。苟非如此,多半会产生乱变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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