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等四谛之所以称为圣谛,因为是佛陀等的圣人所通达之故。 即所谓:“诸比丘!有此等四圣谛。什么是它们?……乃至……诸 比丘,此等是四圣谛”。它们是圣人所通达故名为圣谛。 又是圣人之谛故为圣谛。即所谓:“诸比丘!于天世间 中……乃至……于天及人世间中,如来是圣者。故名圣谛。 或因正觉此等而成圣位,故名圣谛。即所谓:“诸比丘!因 为如实正觉此等四圣谛,故名如来是阿罗汉等正觉者及圣者”。 又因圣即谛故名圣谛。圣——是如实,非不如实,真实不虚之 义。即所谓:“诸比丘!此等四谛是如实,非不如实,非不如是, 故名圣谛”。如是当以分解而知抉择。 (三)怎样“以相等的区别”?于此四谛之中,苦谛,有苦难的 特相,有热恼的作用(味),以继续进行为现状(现起)。集谛,有生 起的特相,有不断绝的作用,以障碍为现状。灭谛,有寂静的特相, 有不死的作用,以无相为现状。道谛,有出离的特相,有断烦恼的 作用,(从烦恼)出来为现状。又四谛次第的以发生(苦),使其发生 (集),停止(灭),使其停止(道)为特相;亦次第的以有为(苦)、渴爱 (集)、无为(灭)、(智)见(道)为特相。如是当以相等的区别而知抉 择。 (四)(以义)在“以义及义的要略”的句子中,先“以义”说:什 么是谛的意义?对于以慧眼而善观察的人,则知这不是如幻的变 化,不是如阳焰的虚伪,不是如异教所说的我的不可得性。然而由 于如实,非不如实及非不如是性,并以苦难、生起、寂静、出离的方 法,这是圣者之智的境界。是以当知如实,非不如实及非不如是性 是谛的意义,正如火的相及世间的自然性相似。即所谓“诸比 丘!此苦,是如实,非虚,非不如是等”。还有: 无苦非逼迫,无逼迫非苦, 决以逼迫性,而说此为谛。 苦是集所成,从彼而非他, 决定苦之因——爱着以为谛。 去灭无寂静,寂静灭所成, 决以寂静性,而说此为谛。 无道无出离,出离由于道, 如实出离性,故说此为谛。 是故诸智者,于此苦等四, 不变真实性,总说义为谛。 如是当以义而知抉择。 (五)如何“以义的要略”?这个谛字,见有多种意义,例如: (1)“谛语不嗔恚” 此等是说语真实的意。 (2)“沙门、婆罗门住立于谛”, 此等是说离(妄)谛的意思。 (3)“彼等善于议论说法者,为何以种种法说谛”, 此等是见解谛理的意义。 (4)“谛唯有一无第二”, 此等是说第一义谛——涅槃及道的意义。 (5)“四圣谛的善有好多”? 此等是说圣谛之意。这里也是适合于圣谛的意义。如是当以义的 要略而知抉择。 (六)“以不增减”:为什么只说四圣谛不少也不多呢?因为没 有别的谛存在及不能删去任何一谛之故。即是说不能增加其他一 谛于此等之上,也不能于此等四谛之中删去一个。即所谓:“诸 比丘!兹有沙门或婆罗门,来作这样的主张:‘此非苦圣谛,另有苦 圣谛,我要除去这个苦圣谛,宣布另一苦圣谛’,这是不可能的事”。 又所谓:“诸比丘!无论是沙门或婆罗门,这样说:‘这不是沙门 瞿昙所说的第一苦圣谛,我要否认这第一苦圣谛,宣布另一第一苦 圣谛’,这也是不可能的”。又世尊说(轮回的)发生之时,同时亦说 明其原因;在说(轮回的)停止之时,同时亦说明其停止的方法。如 是说其发生及停止并此二者之因,故结论只有四种;或以应知 (苦)、应断(集)、应证(灭)、应修(道);或以爱事(处)、爱、爱之灭、 爱灭之方便;或以阿赖耶(执着)、喜阿赖耶、破阿赖耶、破阿赖耶之 方便,而说为四。如是应以不增减而知抉择。 (七)“以次第”,这里也是说法的次第。于此等四谛之中:因 为是粗、是一切有情所共同的,所以最初说容易知解的苦圣谛。为 了指示他的因,故继之说集谛。为知因灭故果灭,所以此后说灭 谛。为示证灭的方便,故最后说道谛。 或者为使系缚于有乐之乐的有情而生畏惧之想,故最初说苦。 为示那苦不是无作而自来,也不是由自在天所化作等,而是从因而 生的,所以继之说集。为了对那些畏惧为有因的苦所逼迫,并有希 求出离于苦之意的人,指示由出离而生的安乐,故说灭。为令彼等 得证于灭,故最后说导达于灭之道。如是当以次第而知抉择。 (八)“以生等的决定”,即在四圣谛的解释中,世尊解释诸圣 谛,曾说生等诸法,所以这里当以生等的决定而知四谛的抉择。一、 释苦有十二法:“(1)生是苦、(2)老是苦、(3)死是苦、(4)愁、 (5)悲、(6)苦,(7)忧、(8)恼是苦、(9)怨憎会是苦、(10)爱别 离是苦、(11)求不得是苦,(12)略说五取蕴是苦”。二、释集,有 三法:“此爱能取再有(生),与喜贪俱,处处而求欢乐,即所谓(1) 欲爱、(2)有爱、(3)无有爱”。三、释灭,只一涅槃法而依如是之 义:“即彼前述之爱的(消灭)无余离贪、灭、舍离、放弃、解脱、无 执着(无阿赖耶)”。四、释道,有八法:“何者是导至苦灭之道圣 谛?即八支圣道。所谓(1)正见……乃至……(8)正定”。 1.释苦 (1)(生是苦)这“生”字亦有多义。例如:(一)“一生、二生”, 是说有(生)的意思;(二)“毗舍佉,有沙门生(种)名尼犍陀”,是 作部类之意;(三)“生为二蕴所摄”,是作有为相之意,(四)“于 母胎中,初心生起,初识现前,由此名为他的生”,是作结生的意 思;(五)“阿难!菩萨正在生”是作出生之意;(六)“关于他们 生说(系统说)是无可轻视无可责难的”是作家族之意;(七)“姊 姊!从那时起,我便以圣生而生”,是作圣戒的意思。这里的生, 是指胎生者自结生(入胎)之后直至从母胎出来所进行的诸蕴而 说,至于其他的生(湿生、化生),当知是只依结生蕴说的,这不过 是一些散漫的说法。 直接地说,即生于各处的有情的诸蕴最初的呈现名为生。而此 生有于各种生命最初出生的特相;有回返(诸蕴)的作用;从过去生 而生起此生为现状,或以种种苦为现状。 生为什么是苦?因为是许多苦的基础的缘故。苦有许多:所 谓苦苦、坏苦、行苦、隐苦、显苦、间接苦、直接苦。 此中:身心的苦受,因为自性及名称都是苦的,故说“苦苦”。 乐受,因为是由变坏而苦的生起之因,故说“坏苦”。舍受及其余三 地的诸行,因有生灭的逼迫,故说“行苦”。如耳痛、齿痛、贪的热 恼、嗔的热恼等的身心的病痛,因为要询问才能知道,并且此等病 痛的袭击是不明了的,所以叫“隐苦”,又名不明之苦。如因三十二 种刑罚所起的苦痛,不必询问而知,并且此等苦痛的袭击是明显 的,所以叫“显苦”,又称明了之苦。除了苦苦之外,其余的苦都是 根据于(《分别论》中的)谛分别。其次生等的一切,因为是种种 苦的基地,故为“间接苦”,而苦苦则名为“直接苦”。 世尊曾于《贤愚经》等用譬喻说明:因为此“生”是地狱之苦 的基地,及虽生于善趣人间而由于入胎等类之苦的基地,所以(说 生)是苦。 此中,(一)由于入胎等类的苦:有情生时,不是生于青莲、红 莲、白莲之中,但是生于母胎中,在生脏(胃)之下,熟脏(直肠)之 上、粘膜和脊椎的中间、极其狭窄黑暗、充满着种种的臭气、最恶臭 而极厌恶的地方,正如生在腐鱼、烂乳、污池等之中的蛆虫相似。他 生于那样的地方,十个月中,备尝种种苦,肢体不能自由屈伸,由于 母胎发生的热,他好象是被煮的一袋菜及被蒸的一团麦饼。这是 说由于入胎之苦。 (二)当母亲突然颠踬、步行、坐下、起立、旋转之时,则那胎儿 受种种苦,如在醉酒者的手中的小羊,如在玩蛇者的手中的小蛇, 忽然给他牵前、拖后、引上、压下等。又母亲饮冷水时,他如堕于八 寒地狱,母亲吃热粥或食物之时,如落下火雨相似,母亲吃咸酸的 东西,如受以斧伤身而又洒以盐水相似,备尝诸苦。这是由于怀胎 之苦。 (三)如果母亲妊娠不正常,则胎儿在母亲的亲朋密友亦不宜 看的处所,而受割切等手术的痛苦。这是由于堕胎之苦。 (四)在母亲生产之时,胎儿受苦,由于业生之风倒转,如堕地 狱,然后向于可怖的产道,从极狭窄的产门而出,如从键孔拉出大 龙,或如地狱有情为雨山研成粉碎相似。这是由于分娩之苦。 (五)初生的如嫩芽的身体,以手取之而浴而洗及以布拭等的 时候,如受针刺及剃刀割裂之苦一样。这是由于从母胎出外之苦。 (六)从此以后,于维持生活中,有犯自杀的,有誓行裸体及从 事曝于烈日之下或火烧的,有因忿怒而绝食的,有缢颈的,受种种 苦。这是由于自己所起的苦。 (七)其次受别人谋杀捆缚等的苦。这是由于他人所起的苦。 如是此生是一切苦的基地。所以这样说: 如果你不生到地狱里面去, 怎么会受那里火烧等难堪的痛苦呢? 所以牟尼说: 这里的生是苦。 在畜生里 要受鞭杖棍棒等许多的痛苦, 难道不生到那里也会有吗? 所以那里的生是苦。 在饿鬼里 便有饥渴热风的种种苦, 不生在那里是没有苦的, 所以牟尼说那生是苦。 在那黑暗极冷的世间中的阿修罗, 是多么苦啊! 不生在那里便不会有那样的苦的, 所以说此生是苦。 有情久住在那如粪的地狱的母胎中, 一旦出来便受可怕的痛苦, 不生在那里是不会有苦的, 所以此生是苦。 更何必多说, 何处何时不有苦? 然而离了生是绝对不会有苦的, 所以大仙说生是第一苦。 ——先以生的决定说—— (2)“老是苦”,老有二种,即有为相,及包摄于一有的诸蕴在 相续中而变老的——如齿落等。这里是后者的意思。此老以蕴的 成熟为特相;有令近于死的作用;以失去青春为现状。此老因为是 行苦及苦的基地,所以是苦。由于四肢五体的弛缓,诸根变丑、失 去青春、损减力量、丧失念与觉、及为他人轻蔑等许多的缘,生起身 心的苦,所以老是它的基地。故如是说: 肢体的弛缓、诸根的变化, 青春的丧失,力量的消亡, 失去念等而受妻儿的责呵, 由于这些以及愚昧的缘故, 而人获得了身和意的痛苦, 这都是以老为因故它是苦。 ——这是依老的决定说—— (3)“死是苦”,死有两种:一是关于所说“老死为二蕴所 摄”的有为相;一是关于所说“常畏于死”的包摄于一有(生)的 命根的相续的断绝。这里是后者之意。又以生为缘的死、横死、自 然死,寿尽死,福尽死也是这里的死的名字。死有死亡的特相,有 别离的作用,以失去现在的趣为现状。因为此死是苦的基地,故知 是苦。所以这样说。 恶者看见了他的恶业等的相的成熟, 善者不忍离去他的可爱的事物, 同样是临终之人的意的痛苦。 断了关节的连络,刺到要害的末摩, 这都是难堪难治的身生的痛苦。 因为死是苦所依,故说它是苦。 ——这是对于死的决定说—— (4)其次于愁等之中的“愁”,是丧失了亲戚等事的人的心的 热恼。虽然它的意义与忧一样,但它有心中炎热的特相,有令心燃 烧的作用,以忧愁为现状。因为愁是苦苦及苦的所依故是苦。所 以这样说: 愁如毒箭而刺有情的心, 亦如赤热的铁丸而燃烧。 因愁而起病老死等种种苦, 故说愁是苦。 ——这是依愁的决定说—— (5)“悲”——是丧失亲戚等事的人的心的号泣。它有哀哭的 特相,有叙述功德和过失的作用,以烦乱为现状,因为悲是行苦的 状态及苦的所依故是苦。所以说: 为愁箭所伤的人的悲哭, 干了喉唇口盖实难受, 比起愁来苦更甚, 所以世尊说是苦。 ——这是依悲的决定说—— (6)“苦”——是身的苦。身的逼迫是它的特相,使无慧的人 起忧是它的作用,身的病痛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苦及使意苦 故为苦。所以说: 逼迫于身更生意的苦, 所以特别说此苦。 ——这是就苦的决定说—— (7)“忧”——是意的苦。心的逼恼是它的特相,烦扰于心是 它的作用,意的病痛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苦苦及令身苦故为苦。 陷于心苦的人,往往散发哭泣,捶胸,翻复地滚前滚后,足向上而 倒,引刀自杀,服毒,以绳缢颈,以火烧等,受种种苦。所以说。 逼恼于心令起身的逼迫, 所以离忧之人说忧苦。 ——这是依忧的决定说—— (8)“恼”——是丧失亲戚等事的人由于过度的心痛而产生的 过失。也有人说这不过是行蕴所摄的一种(心所)法而已。心的燃 烧是它的特相,呻吟是它的作用,憔悴是它的现状。因为它是行苦 的状态、令心烧燃及身形憔悴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此恼令心的燃烧及身形的憔悴, 生起极大的痛苦,所以说为苦。 ——这是恼的决定说—— 在此(愁悲恼之)中,“愁”是如以弱火而烧釜中的东西。“悲” 是如以烈火而烧的东西满出镬的外面来。“恼”则犹如不能外出留 在釜内而被烧干了的东西相似。 (9)“怨憎会”——是和不适意的有情及事物相会。与不合意 的相会是它的特相,有令心苦恼的作用,不幸的状态是它的现 状。因为它是苦的基地故为苦。所以如是说: 见到怨憎是心中第一的痛苦, 从此而生身的苦。 因为它是心身二苦的所依, 所以大仙说怨憎会是苦。 ——这是怨憎会的决定说—— (10)“爱别离”——是和适意的有情及事物别离的意思。与可 爱的事物别离是它的特相,有生愁的作用,不幸是它的现状。因为 它是愁苦的所依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亲戚财产的别离, 愚者深受愁箭的刺激, 所以说此爱别离是苦。 ——这是爱别离的决定说—— (11)“求不得”,如说:“呀!如果我们不生多么好啊”!象 于此等的事物中欲求而不能得,故说“求不得苦”。对于不能得的 事物而希求是它的特相,有遍求的作用,不得其所求是它的现状。 因为它是苦的所依故为苦。所以这样说: 因为希求那些而不得的缘故, 有情生起了烦扰的痛苦。 对那不得的事物的希求是苦之因, 所以胜者说此所求而不得是苦。 ——这是求不得的决定说—— (12)“略说五取蕴是苦”,关于此: 如如不动者说生是苦痛的起源, 以及未说的一切苦,除了五蕴不生存。 所以大仙为示苦痛的终灭, 略说此等五取蕴是苦。 即此五取蕴为生等的种种痛苦所逼迫,正如火之烧薪,武 器之射标的,虻蚊等之集于牛身,收获者之刈于田地,乡间的劫掠 者之抢于村落;又生等之生于五取蕴,亦如草和蔓等之生于地上, 花、果、嫩叶之生于树上一样。“生”是五取蕴的最初的苦,“老”是 它的中间的苦,“死”是它的最后的苦。“愁”是如被至死的苦所袭 击的燃烧之苦。“悲”是不堪于前面的苦的人的悲泣之苦。“苦”是称 为界的动摇(四大不调)而与不如意的触所相应者的身的病苦。 “忧”是由于身病的影响于诸凡夫生起心的病苦。“恼”是由于愁等 的增长而生起憔悴呻吟者的心的燃烧的苦。“求不得”是不得如意 的人的不能完成其所希求的苦。如是以种种的方法来考察,则知 五取蕴是苦。如果把苦一一来指示,则经多劫也说不完。正如取 一滴水而代表全大海的水滴的味一样,世尊为了指示一切苦而简 略于五取蕴中,所以说“略说五取蕴是苦”。 ——这是五取蕴的决定说—— 以上先依苦的解释法。 2.释集 其次于集的解释中:“此爱”——即此渴爱。“能取再 有”——令其再有为取再有,即是它的性质是再有的,故为能取再 有。伴着喜和贪,故为“与喜贪俱”。爱的意义和喜贪相同,是作为 一起说的。“处处而求欢乐”——即于个人所生的这里那里而求乐 的意思。“所谓”——是不变之词,它是含有“那是什么”的意思。 “欲爱、有爱、无有爱”将于“缘起的解释”中说明。然而应知这 里是以此三种同生苦谛之义,而一起说为苦集圣谛的。 3.释苦之灭 在解释苦之灭,即以集之灭中的“即彼之爱”等的方法来说,为 什么这样说?因为集灭则苦灭,即是由于集之灭而灭苦,更无他 法。所以世尊说: 不伤深固根,虽伐树还生。 爱随眠不断,苦生亦复尔。 “因为这样由于集之灭而灭苦,所以世尊说苦灭而示以集灭。而 诸如来的行动是等于狮子,他们在使其灭苦而示苦之灭,是注重 于因而非从于果。然诸外道的行动则等于狗子,他们在使其灭 苦而示苦之灭,教以勤修苦行等但注重于果的问题而不从于因。如 是应先知道其说教的意旨关于苦之灭是由于集之灭。这是“即彼 之爱”的意义,即彼前面所说的“能取再有”而以欲爱等分别的爱。 “离贪”说为道,因为说:“离贪故解脱”。由离贪而灭为“离 贪灭”。完全的断灭了随眠,故无余及离贪灭为“无余离贪灭”。或 者说离贪是舍断,是故无余的离贪是无余的灭。如是当知这里的 语句的接续,依它的意义,则此等一切与涅槃是一同义语。依第一 义说苦灭圣谛便是涅槃。因为到达了涅槃之时则爱离而且灭,所 以说涅槃为离贪与灭。因为到达了涅槃时则是爱的舍等,及于彼 (涅槃)处而于五欲的执著中即一执著也没有,所以又名为“舍离、 放弃、解脱、无执着”。 此“灭”有寂静的特相;有不死的作用,或令得乐的作用;无相、 或无障碍是它的现状。 (问)是否没有涅槃,犹如兔角而不可得的呢?(答)不然,由于 方便而得之故,因为那涅槃是由于称为适当的行道的方便而得,犹 如以他心智得知他人的出世间心相似,所以不应说“不可得故无 有”。亦不应说因为愚人及凡夫的不得故无涅槃。更不应说没有 涅槃。何以故?终于不成为行道的徒然无益之故;即是说,苦无涅 槃,则导以正见而摄于戒等三学中的正当的行道终于成为徒然无 益的了,然此行道,因得涅槃之故,不是徒然无益的。(问)(能得涅 槃故)行道终非徒然无益,是不是因得(五蕴)非有之故?(答)不 然,虽然过去未来的(五蕴)非有,但非证涅槃。(问)那么,彼等(现 在的五蕴)非有应是涅槃?(答)不然,现在的五蕴非有是不可能 的,如果非有(诸蕴),则不成为现在的状态了;又(如果现在的五蕴 非有是涅槃)未免有依止于现在的诸蕴的道的刹那而生起有余涅 槃界的过失。(问)在那时(道的刹那),诸烦恼的不现在(现起)(说 为涅槃)应无过失?(答)不然(有过失的),因为圣道成为无用之 故,如果这样(说烦恼不现起为涅槃),在圣道的刹那以前也有无烦 恼的,圣道不是成为无用了吗?所以这是不合理的。 (问)依照“朋友,那是贪等的尽”等的句子,则(贪等的)尽 应是涅槃,(答)不然,阿罗汉也只是(贪等的)尽,因为曾以同样的 句子说:“朋友,那是贪等的尽”等。并且(如果说尽是涅槃)涅槃会 成为暂时的过失之故(因为尽是暂时的)。如果这样(尽是涅槃), 则涅槃等于暂时的有为相,那又何必依正精进去证得它;因为 有为相故则(涅槃)包摄于有为中,包摄于有为之故为贪等之火所 烧,烧故成为苦了!(问)因为尽了(烦恼)以后便不再起之故,此 (尽)为涅槃应无过失?(答)不然,因为没有这样的尽之故,纵使 有,也未免有如前面所说的过失之故;并且圣道亦可认为涅槃的状 态,因为圣道而尽诸烦恼,故名为尽,圣道以后便不再起过失故。其 次就广义说,这是称为不生及灭的尽的(涅槃的)亲依之故,成了它 的亲依,以接近而说(涅槃)为尽。(问)为什么不直接的说(涅槃 的)本质呢?(答)因为极微细之故。因为太微细,亦曾影响世尊不 大热心去说,并且这是由圣眼才能见证的。又此涅槃是具有道者 才能获得之故为不共。又无前际之故而非新生。(问)既于有 圣道时而有涅槃,岂非新生?(答)不然,这是不能由道而生的。 只是由道而得证而不是由道而生的,所以这不是新生。非新生故 无老死,既非新生及无老死故(涅槃)是常。(问)(外道的)微(自 性、神我、时)等的常性,是否如得涅槃的常性一样?(答)不然,因为 (彼等的常)无有因故。(问)是否因为涅槃常故,而彼(微)等是常? (答)不然,因为因相不得故。(问)(微等)是否如涅槃非有生起等 故为常?(答)不然,因为微等不是成就之故。依照上述的道理的 自性,故只有涅槃是常;因为超越于色的自性,故涅槃非色。诸佛 等的究竟涅槃无有差别,故究竟是一。 由于人的修习而得涅槃时,他的烦恼业已寂静尚有余依(即身 体的诸蕴)在故,与余依共同命名为“有余依(涅槃)”。由于他除 去集因,舍断业果,于最后心以后便不再生起诸蕴,并且已生的诸 蕴亦灭之故,无有余依;这里是依照无有余依之故而命名为“无余 依(涅槃)”。由于坚强的努力的结果及由殊胜之智而证得之故,是 一切知者所说之故,是第一义的自性之故,所以涅槃不是不存在 的。即所谓:“诸比丘!这是不生、不成、无作、无为”。 这是解释苦之灭的抉择论。 4.释导至苦灭之道 其次于解释导至苦灭之道的八(正道)法,虽然曾于蕴的解释 中说明此义,但这里将为说明彼等于一刹那而起的差别。即简略 地说: (一)为通达四谛而行道的瑜伽者的——以涅槃为所缘而能断 绝无明之根的慧眼为“正见”;正的见是它的特相,如界的显明是它 的作用,破除无明的黑暗是它的现状。(二)具有如上述的见(的瑜 伽)者的——与正见相应而破除邪思惟之心的决定于涅槃为“正思 惟”;正心的决定是它的特相,令心安止是它的作用,断除邪思惟是 它的现状。(三)有如上述的见及思惟(的瑜伽)者的与彼(正见正 思惟)相应而断绝语的恶行的离于邪语为“正语”;和合语是它的特 相,离(邪语)是它的作用,舍断邪语是它的现状。(四)有如上述的 离(邪语的瑜伽)者的与彼(正语)相应而正断邪业的离于杀生等为 “正业”;(离杀生等的)等起是它的特相,离(邪业)是它的作用,舍 断邪业是它的现状。(五)他(瑜伽者)的——彼等正语、正业的清 净,与彼(正语正业)相应,断除诡诈等——离于邪命为“正命”;洁 白是它的特相,维持正当的生活是它的作用,舍断邪命是它的现 状。(六)那住立于称为正语、正业、正命的戒地(的瑜伽)者的—— 随顺于彼(正语正业正命),与彼相应,正断懈怠的勤精进为“正精 进”;策励是它的特相,未起的不善而令不起是它的作用,舍断邪精 进是它的现状。(七)那如是的精进者的——与彼(正精进)相应, 除去邪念的心不忘失为“正念”;注意是它的特相,不忘失是它的 作用,舍断邪念是它的现状。(八)如是以无上的念而守护其心者 的——与彼(正念)相应,除灭邪定的心一境性为“正定”;不散乱是 它的特相,等持是它的作用,舍断邪定是它现状。 这是导至苦灭之道的解释法。 如是当知这四谛中的生等的抉择。 (九)“以智作用”——当知即以谛智的作用的抉择。谛智有随 觉智及通达智二种。此中:“随觉智”是世间的,由于随闻等而对 于灭、道(的所缘)而起的。“通达智”是出世间的,以灭为所缘的作 用而通达四谛的。即所谓:“诸比丘!见苦者,亦见苦之集,亦见 苦之灭,亦见导至苦灭之道”等一切当知。而此(出世间的智)作用 将于智见清净(的解释)中说明。但于这里的世间智中,“苦智”, 由于克胜缠(烦恼)而能遮止起有身见;“集智”能遮止断见;“灭智”, 能遮止常见;“道智”,能遮止无作见。或者“苦智”能遮止对于果的 异计——于没有常、净、乐、我之性的诸蕴之中而计为常、净、乐、我 之性;“集智”能遮止对于因的异计——于非因而起为因之想,以为 是由于自在天、初因、时、自然等而起世间;“灭智”能遮止对于灭 的异计——于无色界及世界之顶而执为理想境界(涅槃);“道 智”能遮止对于方便的异计——耽溺于欲乐及苦行等的不清净之 道而执为清净之道。所以这样说: 世间和世间的生因, 世间之灭的幸福和它的方便之道, 未知真谛时, 人是痴迷的。 ——如是当知以智作用的抉择—— (十)“以内含的区别”即除了爱及诸无漏法,其余的一切法都 包含于苦谛之内。三十六种爱行则包含于集谛之内。灭谛则纯 一无杂。于道谛中:(一)属于正见部门的有观神足、慧根、慧力、 择法觉支;(二)由于正思惟所表示的有出离寻等的三种;(三) 于正语所表示的有四种语的善行;(四)于正业所表示的有三种 身的善行;(五)属于正命部门的是少欲知足;又此等一切的正 语、正业、正命是圣所爱的戒故,及圣所爱的戒是由于信的手而持 故,依彼等(戒)的存在而有(信的)存在之故,亦含信根、信力及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