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荣难免,有一点无妨,还可以给人生增添色彩,但要适可而止。为了让一个心爱的女人高兴,我将努力去争取成功。然而,假如我失败了,或者我看穿了名声的虚妄而自甘淡泊,她仍然理解我,她在我眼中就更加可敬了。男人和女人之间,毕竟有比名声或美貌更本质更长久的东西存在着。八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叹道:“软弱,你的名字是女人!”他是指女人经不住诱惑。女人误解了这话,每每顾影自怜起来,愈发觉得自己弱不禁风,不堪一击。可是,我们看到女人在多数场合比男人更能适应环境,更经得住灾难的打击。这倒不是说女人比男人刚强,毋宁说,女人柔弱,但柔者有韧性,男人刚强,但刚者易摧折。大自然是公正的,不教某一性别占尽*,它又是巧妙的,处处让男女两性互补。在男人眼里,女人的一点儿软弱时常显得楚楚动人。有人说俏皮话:“当女人的美眸被泪水蒙住时,看不清楚的是男人。”一个女人向伏尔泰透露同性的秘密:“女人在用软弱武装自己时最强大。”但是,不能说女人的软弱都是装出来的,她不过是巧妙地利用了自己固有的软弱罢了。女人的软弱,说到底,就是渴望有人爱她,她比男人更不能忍受孤独。对于这一点儿软弱,男人倒是乐意成全。但是,超乎此,软弱到不肯自立的地步,多数男人是要逃跑的。如果说男人喜欢女人弱中有强,那么,女人则喜欢男人强中有弱。女人本能地受强有力的男子吸引,但她并不希望这男子在她面前永远强有力。一个窝囊废的软弱是可厌的,一个男子汉的软弱却是可爱的。正像罗曼?罗兰所说:“在女人眼里,男人的力遭摧折是特别令人感动的。”她最骄傲的事情是亲手包扎她所崇拜的英雄的伤口,亲自抚慰她所爱的强者的弱点。这时候,不但她的虚荣和软弱,而且她的优点——她的母性本能,也得到了满足。母性是女人天性中最坚韧的力量,这种力量一旦被唤醒,世上就没有她承受不了的苦难。1992.5人性、爱情和天才(1)一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迹,而奇迹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惊叹。但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的确非常成功地把一个艺术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灵魂展示给我们看了。不过,书中描写的天才对爱情的态度,一开始使我有点吃惊。“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我不想去评论那个结婚十七年之后被思特里克兰德“平白无故”地遗弃的女人有些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平庸也罢,高尚也罢,事情反正都一样。勃朗什的痴情够纯真的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抛弃了她。他对女人有一个不容违拗的要求:别妨碍他搞艺术。如果说痴情是女人的优点,虚荣是女人的缺点,那么不管优点缺点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种累赘。所以,最后他在塔希提岛上一个像狗一样甘愿供他泄欲而对他毫无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劳永逸的寄托。这不是爱情。但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强健得足以不患爱情这种疾病,同时他也不能容忍身边有一个患着这种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彻底摆脱爱情。凡是经历过热恋并且必然地尝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约都会痛感“爱情是一种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吗,这样地如醉如痴,这样地执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过,这句话从病人嘴里说出来,与从医生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毛姆是用医生的眼光来诊视爱情这种人类最盲目癫狂的行为的。医生就能不生病?也许他早年因为这种病差一点丧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读到的他的小说,几乎都不露声色地把人性肌体上的这个病灶透视给我们看,并且把爱情这种疾病的触媒——那些漂亮的、妩媚的、讨人喜欢的女人——解剖给我们看。爱情和艺术,都植根于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说:“我认为艺术也是性本能的一种流露。一个漂亮的女人,金黄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名画《墓穴》,在人们心里勾起的是同样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爱情和艺术同出一源,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要把它们看做势不两立,非要灭绝爱情而扩张艺术呢?毛姆这样解释:“很可能思特里克兰德讨厌通过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感情(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觉得同通过艺术创造取得自我满足相比,这是粗野的。”可是,这样一来,抹去了爱*彩的性行为不是更加粗野了吗?如果说*是*,艺术是神性,那么,爱情恰好介乎其间,它是*和神性的混合——人性。为了使*和神性泾渭分明,思特里克兰德斩断了那条连接两者的纽带。也许思特里克兰德是有道理的。爱情,作为*和神性的混合,本质上是悲剧性的。*驱使人寻求*的满足,神性驱使人追求毫无瑕疵的圣洁的美,而爱情则试图把两者在一个具体的异性身上统一起来,这种统一是多么不牢靠啊。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爱情必然激发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从而把一个有限的对象当做目的本身。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神性,爱情又试图在这有限的对象身上实现无限的美——完美。爱情所包含的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觉和幻觉的破灭,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导演了多少抛弃和被抛弃的悲剧。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不把女人当做目的本身、而仅仅当做手段的时候,他也许是做对了。爱情要求一个人把自己所钟情的某一异性对象当做目的本身,否则就不叫爱情。思特里克兰德把女人一方面当做泄欲的工具,另一方面当做艺术的工具(“她的身体非常美,我正需要画一幅*画。等我把画画完了以后,我对她也就没有兴趣了”),唯独不把她当做目的——不把她当*的对象。人性、爱情和天才(2)总之,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爱情这种弱点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圣祭坛一角的牺牲。女人是烂泥塘,供天才一旦*中烧时在其中打滚,把肉体甩掉,从而变得出奇的洁净,轻松自由地遨游在九天之上抚摸美的实体。二当我诵读天才们的传记时,我总是禁不住要为他们迥然不同的爱情观而陷入沉思。一方面是歌德、雪莱、海涅,另一方面是席勒、拜伦,他们对待爱情、女人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是的,还有另一种天才,天才对待爱情还有另一种态度。就说说雪莱吧。这位诗歌和美德的精灵,他是怎样心醉神迷而又战战兢兢地膜拜神圣的爱情啊,他自己是个天使,反过来把女人奉若神明,为女性的美罩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当然,理想的薄雾迟早会消散,当他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时,他不免会失望。但是他从来没有绝望,他的爱美天性驱使他又去追逐和制造新的幻影。拜伦和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属于同一个类型。他把女人当做玩物,总是在成群美姬的簇拥下生活,可又用最轻蔑的言词评论她们。他说过一句刻薄然而也许真实的话:“女人身上令人可怕的地方,就是我们既不能与她们共同生活,又不能没有她们而生活。”我很钦佩拜伦见事的透彻,他尽情享受女色,却又不为爱情所动。然而,在艺术史上,这样的例子究属少数。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疾病,那么,艺术家不正是人类中最容易感染这种疾病的种族吗?假如不是艺术家的神化,以及这种神化对女性的熏陶作用,女性美恐怕至今还是一种动物性的东西,爱情的新月恐怕至今还没有照临*的峡谷。当然,患病而不受折磨是不可能的,最炽烈的感情总是导致最可怕的毁灭。谁能举出哪怕一个艺术天才的爱情以幸福告终的例子来呢?爱情也许真的是一种疾病,而创作就是它的治疗。这个爱情世界里病弱的种族奋起自救了,终于成为艺术世界里的强者。诸如思特里克兰德、拜伦这样的天才,他们的巨大步伐把钟情于他们的女子像路旁无辜的花草一样揉碎了,这诚然没有给人类艺术史带来任何损失。可是,我不知道,假如没有冷热病似的情欲,没有对女子的一次次迷恋和失恋,我们怎么能读到海涅那些美丽的小诗。我不知道,如果七十四岁的老歌德没有爱上十七岁的乌丽莉卡,他怎么能写出他晚年最著名的诗篇《马里耶巴德哀歌》。我不知道,如果贝多芬没有绝望地同时也是愚蠢地痴迷于那个原本不值得爱的*而自私的琪丽哀太,世人怎么能听到《月光奏鸣曲》。天哪,这不是老生常谈吗……在艺术家身上,从*到爱情的升华差不多是天生的,从爱情到艺术的升华却非要经历一番现实的痛苦教训不可。既然爱情之花总是结出苦果,那么,干脆不要果实好了。艺术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正因为不结果实而更显出它的美来,它是以美为目的本身的自为的美。在爱情中,兼为*对象和审美对象的某一具体异性是目的,而目的的实现便是对这个对象的占有。然而,占有的结果往往是美感的淡化甚至丧失。不管人们怎么赞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不占有终归是违背爱情的本性的。“你无论如何要得到它,否则就会痛苦。”当你把异性仅仅当做审美对象加以观照,并不因为你不能占有她而感到痛苦时,你已经超越爱情而进入艺术的境界了。艺术滤净爱情的*因素,使它完全审美化,从而实现了爱情的自我超越。人性、爱情和天才(3)如果以为这个过程在艺术家身上是像一个简单的物理学实验那样完成的,那就错了。只有真实的爱情才能升华为艺术,而真实的爱情必然包含着追求和幻灭的痛苦。首先是疾病,然后才是治疗。首先是维特,然后才是歌德。爱情之服役于艺术是大自然的一个狡计,不幸的钟情者是不自觉地成为值得人类庆幸的艺术家的。谁无病呻吟,谁就与艺术无缘。这样,在*与艺术的摒弃爱情纽带的断裂之外,我们还看到另一类艺术天才。他们正是通过爱情的中介而从*升华到艺术的。三自古以来,爱情所包含的可怕的酒神式的毁灭力量总是引起人们的震惊。希腊人早就发出惊呼:“爱情真是人间莫大的祸害!”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曾经祈愿人类有旁的方法生育,那样,女人就可以不存在,男人就可以免受痛苦。歌德尽管不断有所钟情,可是每当情欲的汹涌使他预感到灭顶之灾时,他就明智地逃避了。没有爱情,就没有歌德。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陷于爱情而不能自拔,也不会有歌德,他早就像维特一样轻生殉情了。也许爱情和艺术所内含的力是同一种力,在每个人身上是常数。所以,对艺术天才来说,爱情方面支出过多总是一种浪费。爱情常常给人一种错觉,误以为对美的肉体的占有就是对美的占有。其实,美怎么能占有呢?美的本性与占有是格格不入的。占有者总是绝望地发现,美仍然在他之外,那样转瞬即逝而不可捉摸。占有欲是*满足方式的一种错误的移置,但它确实成了艺术的诱因。既然不能通过占有来成为美的主人,那就通过创造吧。严肃的艺术家决不把精力浪费在徒劳的占有之举上面,他致力于捕捉那转瞬即逝的美,赋予它们以形式,从而实现创造美的崇高使命。只有少数天才能够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完全抛开爱情的玫瑰色云梯,从最粗野的*的垃圾堆平步直登纯粹美的天国。对于普通人来说,抽掉这架云梯,恐怕剩下的只有垃圾堆了。个体发育中性意识与审美心理的同步发生,无论如何要求为爱情保留一个适当的地位。谁没有体验过爱情所诱发出的对美的向往呢?有些女人身上有一种有灵性的美,她不但有美的形体,而且她自己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美有一种交感。当你那样微妙地对美发生共鸣时,你从她的神采中看到的恰恰是你对美的全部体验,而你本来是看不到、甚至把握不住你的体验的。这是怎样的魅力啊,无意识的、因为难以捕捉和无法表达而令人苦恼的美感,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她的有灵性的美的肉体,用眼睛、表情、姿势、动作,用那谜样的微笑替你表达出来,而这一切你都能看到。这样的时刻实在太稀少了,我始终认为它们是爱情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所谓爱情的幸福就寓于这些神秘的片刻之中了。也许这已经不是爱情,而是艺术了。确切地说,爱情不是人性的一个弱点,爱情就是人性,它是两性关系剖面上的人性。凡人性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它都具有。人性和爱情是注定不能摆脱动物性的根底的。在人性的国度里,*保持着它世袭的领地,神性却不断地开拓新的疆土,大约这就是人性的进步吧。就让艺术天才保留他们恶魔似的*好啦,这丝毫不会造成人性的退化,这些强有力的拓荒者们,他们每为人类发现和创造一种崭新的美,倒确确凿凿是在把人性推进一步哩。可是,美是什么呢?这无底的谜,这无汁的*,这不结果实的花朵,这疲惫香客心中的神庙……最轻飘、最无质体的幻影成了压在天才心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一生都致力于卸掉这个负担。为了赋予没有意义的人生以一种意义,天才致力于使虚无获得实体,使不可能成为可能。美的创造中分娩的阵痛原来是天才替人类的原罪受罚,天才的痛苦是人生悲剧的形而上本质的显现。好了,现在你们知道几乎一切艺术天才的爱情遭遇(倘若他有过这种遭遇的话)都是不幸的原因了吗?与天才相比,最富于幻想的女子也是过于实际的。1983.12能使男人受孕的女人(1)这个题目是从萨尔勃()所著莎乐美(Lou Salome)传中的一段评语概括而来,徐菲在《一个非凡女人的一生:莎乐美》中引用了此段话。不过,现在我以之为标题,她也许会不以为然。徐菲是一位旗帜鲜明的女性主义者,她对文化史上诸多杰出女性情有独钟,愤慨于她们之被“他的故事”遮蔽,决心要还她们以“她的故事”的本来面貌,于是我们读到了由她主编的“永恒的女性”丛书,其中包括她自己执笔的《莎乐美》这本书。我承认,我知道莎乐美其人,一开始的确是通过若干个“他的故事”。在尼采的故事中,她正值青春妙龄,天赋卓绝,使这位比她年长18岁的孤独的哲学家一生中唯一一次真正堕入了情网。在里尔克的故事中,她年届中年,魅力不减,仍令这位比她小15岁的诗人爱得如痴如醉。在弗洛伊德的故事中,她以知天命之年拜师门下,其业绩令这位比她年长6岁的大师刮目相看,誉为精神分析学派的巨大荣幸。单凭与这三位天才的特殊交往,莎乐美的名字在我的心中就已足够辉煌了。所以,当我翻开这第一本用汉语出版的莎乐美传记时,不由得兴味盎然。莎乐美无疑极具女性的魅力,因而使许多遇见她的男子神魂颠倒。但是,与一般漂亮*女子的区别在于,她还是一个对于精神事物具有非凡理解力的女人。正因为此,她便能够使得像尼采和里尔克这样的天才男人在精神上受孕。尼采对她的不成功的热恋只维持了半年,两人终于不欢而散。然而,对于尼采来说,与一个“智性和趣味深相沟通”(尼采语)的可爱女子亲密相处的经验是非同寻常的。这个孩子般天真的姑娘一眼就看到了他的深不可测的孤独,他心中的阴暗的土牢和秘密的地窖,同时却又懂得欣赏他的近于女性的温柔和优雅的风度。莎乐美后来在一部专著中这样评论尼采:“他的全部经历都是一种如此深刻的内在经历”,“不再有另一个人,外在的精神作品与内在的生命图像如此完整地融为一体”。虽然这部专著发表时尼采已患精神病,因而不能阅读了,可是,其中所贯穿着的对他的理解想必是他早已领略过且为之怦然心动的。如果说他生平所得到的最深刻理解竟来自一个异性,这使他感受到了胜似交欢的极乐,那么,最后所备尝的失恋的痛苦则几乎立即就转变成了产前的阵痛,在被爱情和人寰遗弃的彻底孤独中,一部最奇特的作品《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脱胎而出了。里尔克的情形有很大不同。与里尔克相遇时,莎乐美已是一个成熟的妇人,她便把这成熟也带给了初出茅庐的诗人。同为知音,在尼采那里,她是学生辈,在里尔克这里,她是老师辈了。她与里尔克延续了3年的情人关系,友谊则保持终身,直到诗人去世。从年龄看,他们的情人关系几近于*,但她自己对此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说他们是“*还不算是犯下渎神罪的世纪前的兄弟姐妹”。在某种意义上,她对里尔克在精神上的关系也像是一位年长的*教师,她帮助他克服感情上的夸张,与他一起烧毁早期那些矫揉造作的诗,带领他游历世界和贴近生活,引导他走向事物的本质和诗的真实。里尔克自己说,正是在莎乐美的指引下,他变得成熟,学会了表达质朴的东西。如果没有莎乐美,尼采肯定仍然是一个大哲学家,但里尔克能否成长为20世纪最优秀的德语诗人就不好说了。能使男人受孕的女人(2)我们也许要问,莎乐美对尼采和里尔克如此心有灵犀,为何却始则断然拒绝了尼采的求爱,继而冷静地离开了始终依恋她的里尔克?作者在引言中有一句评语,我觉得颇为中肯:“莎乐美对男人们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她懂得怎样去理解他们,同时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心灵相通,在实际生活中又保持距离,的确最能使彼此的吸引力耐久。当然,莎乐美这样做不是故意要吊男人们的胃口,而是她自己也不肯受任何一个男人支配。一位同时代人曾把她的独立不羁的个性喻为一种自然力,一道急流,汹涌向前,不问结果是凶是吉。想必她对自己的天性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在处理婚爱问题时反倒显得相当明智。她的婚姻极其稳定,长达43年之久,直到她的丈夫去世,只因为这位丈夫完全不干涉她的任何自由。她一生中最持久的*伴侣也不是什么哲学家或艺术家,而是一个待人宽厚的医生。不难想象,敏感如尼采和里尔克,诚然欣赏她的特立独行,但若长期朝夕厮守,这同样的个性就必定会成为一种伤害。两个独特的个性最能互相激励,却最难在一起过日子。所以,莎乐美之离开尼采和里尔克,何尝不也是在替他们考虑。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已难逃男性偏见之讥。在作者所叙述的“她的故事”之中,我津津乐道的怎么仍旧是与“他的故事”纠缠在一起的“她”呢?让我赶快补充说,莎乐美不但能使男人受孕,而且自己也是一个多产的作家,写过许多小说和论著。她有两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分别以尼采(《为上帝而战》)和里尔克(《屋子》)为原型,她的论著的主题先后是易卜生、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的思想或艺术……唉,又是这些男人!看来这是没有办法的:男人和女人互相是故事,我们不可能读到纯粹的“他的故事”或“她的故事”,人世间说不完的永远是“她和他的故事”。我非常赞赏作者所引述的莎乐美对两性的看法:两性有着不同的生活形式,要辨别何种形式更有价值是无聊的,两性的差异本身就是价值,借此才能把生活推进到最高层次。我相信,虽然莎乐美的哲学和文学成就肯定比不上尼采和里尔克,但是,莎乐美一生的精彩却不亚于他们。我相信,无须用女性主义眼光改写历史,我们仍可对历史上的许多杰出女性深怀敬意。这套丛书以歌德的诗句命名是发人深省的。在《浮士德》中,“永恒的女性”不是指一个女人,甚至也不是指一个性别。细读德文原著可知,歌德的意思是说,“永恒的”与“女性的”乃同义语,在我们所追求的永恒之境界中,无物消逝,一切既神秘又实在,恰似女性一般圆融。也就是说,正像男人和女人的肉体不分性别都孕育于子宫一样,男人和女人的灵魂也不分性别都向往着天母之怀抱。女性的伟大是包容万物的,与之相比,形形色色的性别之争不过是一些好笑的人间喜剧罢了。男子汉形象做什么样的男人?我从来不考虑这种问题。我心目中从来没有一个指导和规范我的所谓男子汉形象。我只做我自己。我爱写作,我只考虑怎样好好写我想写的作品。我爱女人,我只考虑怎样好好爱那一个与我共命运的好女人。这便是我作为男人所考虑的全部问题。据说每个时代都有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男子汉形象。在我看来,如果这不是平庸记者和无聊文人的杜撰,那也只是女中学生的幼稚想象。事实上,好男人是可以有非常不同的个性和形象的。如果一定要我提出一个标准,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人生、包括对爱情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不过,这与时代无关。人在社会上生活,不免要担任各种角色。但是,倘若角色意识过于强烈,我敢断言一定出了问题。一个人把他所担任的角色看得比他的本来面目更重要,无论如何暴露了一种内在的空虚。我不喜欢和一切角色意识太强烈的人打交道,例如名人意识强烈的名流,权威意识强烈的学者,长官意识强烈的上司,等等,那会使我感到太累。我不相信他们自己不累,因为这类人往往也摆脱不掉别的角色感,在儿女面前会端起父亲的架子,在自己的上司面前要表现下属的谦恭,就像永不卸妆的演员一样。人之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也许是迫不得已的事,依我的性情,能卸妆时且卸妆,要尽可能自然地生活。两性关系原是人的最自然的生活领域,如果在这个领域里,男人和女人仍以强烈的角色意识相对峙和相要求,人生就真是累到家了。假如我是女人,反正我是不会喜欢和刻意营造男子汉形象的男人一起生活的。今天有一个怪现象:男人们忽然纷纷做沉重状,做委屈状,做顾影自怜状,向女人和社会恳求更多的关爱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了当今社会严酷的生存压力的挑战。然而,在事实上,这种压力是男女两性共同面临的,并非只施于男性头上。我认为今天的社会在总体上不存在男性压迫女性或女性压迫男性的情况,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两性之间的社会平等。在此前提下,性别冲突是一个必须个案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在每一对配偶中,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不可一概而论。我怀疑无论是那些愤怒声讨男性压迫的女权主义者,还是那些沉痛呼喊男性解放的男权主义者,都是在与同一架风车作战,这架风车的名字叫做——男子汉形象。按照某种仿佛公认的模式,它基本上是两性对比中的强者形象。这个模式令一些好强而争胜的女人愤愤不平,又令一些好强而不甘示弱的男人力不从心。那么,何不抛开这个模式,男人和女人携起手来,肩并肩共同应付艰难生活的挑战呢?关于好男人怎样的男人是好男人?对于这个问题,男人很难说出什么,说出了也是不算数的。因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问:在女人眼里,怎样的男人是理想的情侣或理想的丈夫?男人好不好,当然得让女人来说,女人说了才算数。一个男人即使名垂青史,可是,如果他不令女人满意,你就只能说他是一个伟人,不能说他是一个好男人。也就是说,评论一个男人是不是好男人,被评论的是他的性别角色,而非他的别种社会角色,评判权只能属于另一个性别。所以,当男人面对这个问题时,他就只能凭借经验或想象来揣摩女人的想法,努力用女人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性别。在他这样做时,他当然不可避免地会带入自己的偏见。譬如说,如果他自许甚高,却在情场不得志,在婚姻中不如意,他就会批判和试图纠正女人的眼光,劝说女人接受自己的形象。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前提仍是承认女性眼光的权威性。离开女性眼光而评说男人的好坏,乃是毫无意义的。因此之故,一个男人谈论什么是好男人,他实际上是在谈论自己对女人的理解,在谈论女人需要或应该需要什么,女人怎样才幸福,等等。但是,在这方面,女人何尝是一律的?相同的东西当然是有的。例如,一般而言,女人都渴望爱情的满足,所以,好男人应该是那种感情深沉而又细腻、爱得热烈而又专一的男人;女人希望生活得轻松而富有情趣,所以,好男人应该有力、丰富、宽容、幽默。然而,这一切不过是老生常谈。我觉得,男人评论好女人或者女人评论好男人都是正常的,那是在表达自己对于异性的经验、态度和期望,男人评论好男人却是奇怪的,其内容如果不是对女性心理的揣摩,就只能是变相的自我表白。可是,既然广州的《希望》杂志把这个问题提到了我的面前,那么,我好像应该不避空话和自白之嫌,来做一个回答。对于男人来说,现代社会是一个既充满压力又充满诱惑的社会。我们确实看到,有一些男人承受不了压力,萎靡不振了,还有一些男人经受不住诱惑,腐化堕落了。与这两类男人一起生活,女人都不会幸福。比较起来,女人容易本能地躲开前一类男人,却难以摆脱与后一类男人的纠缠。在现实生活中,所谓成功的男人并不稀少,难觅的是在成功之后仍不变坏的男人。多少男人在成了富翁或名流以后,因为女人的容易到手,便不再需要也不再相信任何专一的感情,丧失了对任何一个女人的责任感。所以,如果一个男人在成功之后仍不变坏,依然保持着感情上的认真和两性关系中的责任感,我觉得与他密切相关的女子就可以承认他是一个好男人了。性爱五题(1)一 女人和自然一个男人真正需要的只是自然和女人。其余的一切,诸如功名之类,都是奢侈品。当我独自面对自然或面对女人时,世界隐去了。当我和女人一起面对自然时,有时女人隐去,有时自然隐去,有时两者都似隐非隐,朦胧一片。女人也是自然。文明已经把我们同自然隔离开来,幸亏我们还有女人,女人是我们与自然之间的最后纽带。男人抽象而明晰,女人具体而混沌。所谓形而上的冲动总是骚扰男人,他苦苦寻求着生命的家园。女人并不寻求,因为她从不离开家园,她就是生命、土地、花、草、河流、炊烟。男人是被逻辑的引线放逐的风筝,他在风中飘摇,向天空奋飞,直到精疲力竭,逻辑的引线断了,终于坠落在地面,回到女人的怀抱。男人一旦和女人一起生活便自以为已经了解女人了。他忘记了一个真理:我们最熟悉的事物,往往是我们最不了解的。也许,对待女人的最恰当态度是,承认我们不了解女人,永远保持第一回接触女人时的那种新鲜和神秘的感觉。难道两性差异不是大自然的一个永恒奇迹吗?对此不再感到惊喜,并不表明了解增深,而只表明感觉已被习惯磨钝。我确信,两性间的愉悦要保持在一个满意的程度,对彼此身心差异的那种惊喜之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二 爱和喜欢“我爱你。”“不,你只是喜欢我罢了。”她或他哀怨地说。“爱我吗?”“我喜欢你。”她或他略带歉疚地回答。在所有的近义词里,“爱”和“喜欢”似乎被掂量得最多,其间的差别被最郑重其事地看待。这时候男人和女人都成了最一丝不苟的语言学家。也许没有比“爱”更抽象、更笼统、更歧义、更不可通约的概念了。应该用奥卡姆的剃刀把这个词也剃掉。不许说“爱”,要说就说一些比较具体的词眼,例如“想念”、“需要”、“尊重”、”怜悯”,等等。这样,事情会简明得多。怎么,你非说不可?好吧,既然剃不掉,它就属于你。你在爱。爱就是对被爱者怀着一些莫须有的哀怜,做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怕她(他)冻着饿着,担心她(他)遇到意外,好好地突然想到她(他)有朝一日死了怎么办,轻轻地抚摸她(他),好像她(他)是病人又是易损的瓷器。爱就是做被爱者的保护人的冲动,尽管在旁人看来这种保护毫无必要。三 *和魅力*,*,*,这些近义词之间有着细微的差别。“*”译自英文“sex appeal”,一位朋友说,应该译作汉语中的“骚”,其含义正相同。怕未必,只要想想有的女人虽骚却并不*,就可明白。“*”是对一个女人的性魅力的肯定评价,“*”则用来描述一个女人在性引诱方面的主动态度。*也不无魅力。喜同男*往的女子,或是*的,或是智慧的。你知道什么是*吗?就是那种既*又智慧的女子。*和贞洁各有各的魅力,但更有魅力的是二者的混合:*的贞洁,或贞女的*。*之妙,在于情似有似无,若真若假,在有无真假之间。太有太真,认真地爱了起来,或全无全假,一点儿不动情,都不会有*的兴致。*是双方认可的意淫,以戏谑的方式表白了也宣泄了对于对方的爱慕或情欲。昆德拉的定义是颇为准确的:*是并不兑现的*许诺。性爱五题(2)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魅力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征服女人。因为她身上既有性的魅力,又有人的魅力。好的女人是性的魅力与人的魅力的统一。好的爱情是性的吸引与人的吸引的统一。好的婚姻是性的和谐与人的和谐的统一。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大艺术家兼有包容性和驾驭力,他既能包容广阔的题材和多样的风格,又能驾驭自己的巨大才能。好女人也如此。她一方面能包容人生丰富的际遇和体验,其中包括男人们的爱和友谊,另一方面又能驾驭自己的感情,不流于轻浮,不会在情欲的汪洋上覆舟。四 嫉妒和宽容*的排他性,所欲排除的只是别的同性对手,而不是别的异性对象。它的根据不在性本能中,而在嫉妒本能中。事情够清楚的:自己的所爱再有魅力,也不会把其他所有异性的魅力都排除掉。在不同异性对象身上,性的魅力并不互相排斥。所以,专一的*仅是各方为了照顾自己的嫉妒心理而自觉地或被迫地向对方的嫉妒心理作出的让步,是一种基于嫉妒本能的理智选择。可是,什么是嫉妒呢?嫉妒无非是虚荣心的受伤。虚荣心的伤害是最大的,也是最小的,全看你在乎的程度。在*中,嫉妒和宽容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如果你真心爱一个异性,当他(她)与别人发生*关系时,你不可能不嫉妒。如果你是一个通晓人类天性的智者,你又不会不对他(她)宽容。这是带着嫉妒的宽容,和带着宽容的嫉妒。二者互相约束,使得你的嫉妒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嫉妒,你的宽容也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宽容。相反,在此种情境中一味嫉妒,毫不宽容,或者一味宽容,毫不嫉妒,则都是失了尊严的表现。好的爱情有韧性,拉得开,但又扯不断。相爱者互不束缚对方,是他们对爱情有信心的表现。谁也不限制谁,到头来仍然是谁也离不开谁,这才是真爱。五 弹性和灵性我所欣赏的女人,有弹性,有灵性。弹性是性格的张力。有弹性的女人,性格柔韧,伸缩自如。她善于妥协,也善于在妥协中巧妙地坚持。她不固执己见,但在不固执中自有一种主见。都说男性的优点是力,女性的优点是美。其实,力也是好女人的优点。区别只在于,男性的力往往表现为刚强,女性的力往往表现为柔韧。弹性就是女性的力,是化作温柔的力量。弹性的反面是僵硬或软弱。和僵硬的女人相处,累。和软弱的女人相处,也累。相反,有弹性的女人既温柔,又洒脱,使人感到双倍的轻松。如果说爱是一门艺术,那么,弹性便是善于爱的女子固有的艺术气质。灵性是心灵的理解力。有灵性的女人天生慧质,善解人意,善悟事物的真谛。她极其单纯,在单纯中却有一种惊人的深刻。如果说男性的智慧偏于理性,那么,灵性就是女性的智慧,它是和肉体相融合的精神,未受污染的直觉,尚未蜕化为理性的感性。灵性的反面是浅薄或复杂。和浅薄的女人相处,乏味。和复杂的女人相处,也乏味。有灵性的女人则以她的那种单纯的深刻使我们感到双倍的韵味。所谓复杂的女人,既包括心灵复杂,工于利益的算计,也包括头脑复杂,热衷于抽象的推理。在我看来,两者都是缺乏灵性的表现。有灵性的女子最宜于做天才的朋友,她既能给天才以温馨的理解,又能纠正男性智慧的偏颇。在幸运天才的生涯中,往往有这类女子的影子。未受这类女子滋润的天才,则每每因孤独和偏执而趋于狂暴。其实,弹性和灵性是不可分的。灵性其内,弹性其外。心灵有理解力,接人待物才会宽容灵活。相反,僵硬固执之辈,天性必愚钝。灵性与弹性的结合,表明真正的女性智慧也具一种大气,而非琐屑的小聪明。智慧的女子一定有大家风度。弹性和灵性又是我所赞赏的两性关系的品格。好的两性关系有弹性,彼此既非僵硬地占有,也非软弱地依附。相爱的人给予对方的最好礼物是自由。两个自由人之间的爱,拥有必要的张力。这种爱牢固,但不板结;缠绵,但不黏滞。没有缝隙的爱太可怕了,爱情在其中失去了自由呼吸的空间,迟早要窒息,好的两性关系当然也有灵性,双方不但获得官能的满足,而且获得心灵的愉悦。现代生活的匆忙是*的大敌,它省略细节,缩减过程,把两性关系简化为短促的发泄。两性的肉体接触更随便了,彼此在精神上却更陌生了。1988.9艺术?技术?魔术艺术、技术、魔术,这是*的三种境界。男女之爱往往从艺术境界开始,靠技术境界维持,到维持不下去时,便转入魔术境界。恋爱中的男女,谁不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们陶醉在诗的想象中,梦幻的眼睛把情侣的一颦一笑朦胧得意味无穷。一旦结婚,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就迫使他们着意练习和睦相处的技巧,家庭稳固与否实赖于此。如果失败,我们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就可能走火入魔,因其心性高低,或者煞费苦心地互相欺骗,或者心照不宣地彼此宽容。这也是在*上人的三种类型。不同类型的人在*中寻求不同的东西:艺术型的人寻求诗和梦,技术型的人寻求实实在在的家,魔术型的人寻求艳遇、变幻和冒险。每一类型又有高低雅俗之分。有艺术家,也有爱好艺术的门外汉。有技师,也有学徒工。有魔术大师,也有走江湖的杂耍。如果命运乱点鸳鸯谱,使不同类型的人相结合,或者使某一类型的人身处与本人类型不合的境界,喜剧性的误会发生了,接着悲剧性的冲突和离异也发生了。技术型的家庭远比艺术型的家庭稳固。有些艺术气质极浓的人,也许会做一辈子的梦,醉一辈子的酒,不过多半要变换枕头和酒杯。在长梦酣醉中白头偕老的幸运儿能有几对?两个艺术家的结合往往是脆弱的,因为他们在技术问题上笨拙得可笑,由此生出无休无止的摩擦和冲突,最后只好忍痛分手。瞧这小两口,男恩女爱,夫唱妇随,配合默契,心满意足。他们是婚姻车间里的熟练技术工人,大故障不出,小故障及时排除。技术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真可以造成一种艺术的外观。他们几近于幸福了,因为家庭的幸福岂不就在于日常生活小事的和谐?有时候,两人中只要一人有娴熟的技巧,就足以维持婚姻的稳固。他天性极不安分,说不清是属于艺术型还是魔术型。她却是一个意志坚强、精明能干的女人,我们多少次担心或庆幸他们会破裂,但每次都被她安全地度过了。尽管他永远是个不熟练的学徒工,可是他的师傅技艺高强,由不得他不乖乖地就范,第一千次从头学起。艺术型的人落到技术境界里,情形够惨的。一开始,幻想犹存。热恋已经不知不觉地冷却,但他不承认。世上难道有理智的爱、圆形的方?不幸的婚姻触目皆是,但他相信自己是幸运的例外。在每次彬彬有礼的忍让之后,他立刻在自己心里加上一条温情脉脉的注解。他是家庭中的堂?吉诃德,在技术境界里仍然高举艺术的旗帜。可是,自欺终究不能持久。有朝一日,他看清了自己处境的虚伪和无聊,便会面临抉择。艺术型的人最容易从技术境界走向魔术境界。如果技术不熟练,不足以维持家庭稳固,他会灰心。如果技术太完备,把家庭维持得过于稳固,他又会厌倦。他的天性与技术格格不入,对于他来说,技术境界既太高又太低,既难以达到又不堪忍受。在技术挫伤了他的艺术之后,他就用魔术来报复技术和治疗艺术。很难给魔术境界立一清晰的界说。同为魔术,境界相距何其遥远。其间的区别往往取决于人的类型:走江湖的杂耍由技术型的人演变而来,魔术大师骨子里是艺术家。技术型的人一旦落入魔境,仍然脱不掉那副小家子相。魔术于他仍是一门需要刻苦练习的技术,他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认真对付每一场演出,生怕戏法戳穿丢了饭碗。他力求面面俱到,猎艳和治家两不误,寻花问柳的*无损于举案齐眉的体面。他看重的是工作量,勤勤恳恳,多拣一回便宜,就多一份侥幸的欢喜。相反,魔术大师对于*韵事却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洒脱劲儿。他也许独身不婚,也许选择了开放的婚姻。往往是极其痛苦的阅历和内省使他走到这一步。他曾经比别人更深地沉湎于梦,现在梦醒了,但他仍然喜欢梦,于是就醒着做梦。从前他一饮就醉,现在出于自卫,他只让自己半醉,醉话反倒说得更精彩了。他是一个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虚无主义者,又是一个拒斥虚无主义的享乐主义者。在他的貌似玩世不恭背后,隐藏着一种哲学的悲凉。艺术境界和魔术境界都近乎游戏。区别仅在于,在艺术境界,人像孩子一样忘情于游戏,想象和现实融为一体。在魔术境界,两者的界限是分明的,就像童心不灭而又饱经沧桑的成年人一边兴致勃勃地玩着游戏,一边不无悲哀地想,游戏只是游戏而已。我无意在三种境界、三种类型之间厚此薄彼。人类*的种种景象无不有可观可叹之处。看千万只家庭的航船心满意足无可奈何地在技术境界的宽阔水域上一帆风顺或搁浅挣扎,岂非也是一种壮观?倘若哪只小船偏离了技术的航道,驶入魔境,我同样会感到一种满意,因为一切例外都为世界增色,我宁愿用一打公式换取一个例外。我身上是否也有些魔气?1989.1何必温馨不太喜欢温馨这个词。我写文章有时也用它,但尽量少用。不论哪个词。一旦成为一个热门、时髦、流行的词,我就对它厌烦了。温馨本来是一个书卷气很重的词,如今居然摇身一变,俨然是形容词家族中脱颖而出的一位通俗红歌星。她到处走穴,频频亮相,泛滥于歌词中,散文中,商品广告中。以至于在日常言谈中,人们也可以脱口说出这个文绉绉的词了,宛如说出一个人所共知的女歌星的名字。可是,仔细想想,究竟什么是温馨呢?温馨的爱、温馨的家、温馨的时光、温馨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朦朦胧胧,含含糊糊,反正我想不明白。也许,正是词义上的模糊不清增加了这个词的魅力,能够激起说者和听者一些非常美好但也非常空洞的联想。正是这样:美好,然而空洞。这个词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温者温暖,馨者馨香。暖洋洋,香喷喷。这样一个词非常适合于譬如说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用来描绘自己对爱的憧憬,一个初为*的少妇用来描绘自己对家的期许。它基本上是一个属于女中学生词典的词汇。当举国男女老少都温馨长温馨短的时候,我不免感到滑稽,诧异国人何以在精神上如此柔弱化,纷纷竞作青春女儿态?事实上,两性之间真正热烈的爱情未必是温馨的。这里无须举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奥涅金与达吉亚娜,贾宝玉与林黛玉。每一个经历过热恋的人都不妨自问,真爱是否只有甜蜜,没有苦涩,只有和谐,没有冲突,只有温暖的春天,没有炎夏和寒冬?我不否认爱情中也有温馨的时刻,即两情相悦、心满意足的时刻,这样的时刻自有其价值,可是,倘若把它树为爱情的最高境界,就会扼杀一切深邃的爱情所固有的悲剧性因素,把爱情降为平庸的人间喜剧。比较起来,温馨对于家庭来说倒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概念。家是一个窝,我们当然希望自己有一个温暖、舒适、安宁、气氛浓郁的窝。不过,我们也该记住,如果爱情要在家庭中继续生长,就仍然会有种种亦悲亦喜的冲突和矛盾。一味地温馨,试图抹去一切不和谐音,结果不是磨灭掉夫妇双方的个性,从而窒息爱情(我始终认为,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富有个性的人之间),就是造成升平的假象,使被掩盖的差异终于演变为不可愈合的裂痕。至于说以温馨为一种人生理想,就更加小家子气了。人生中有顺境,也有困境和逆境。困境和逆境当然一点儿也不温馨,却是人生最真实的组成部分,往往促人奋斗,也引人彻悟。我无意赞美形形色色的英雄、圣徒、冒险家和苦行僧,可是,如果否认了苦难的价值,就不复有壮丽的人生了。写到这里,我忽然悟到了温馨这个词时髦起来的真正原因。我的眼前浮现出许多广告画面,画面上是各种高档的家具、家用电器、室内装饰材料、化妆品,等等,随之响起同一句画外音:“……伴你度一个温馨的人生。”一点也不错!舒适的环境,安逸的氛围,精美的物质享受,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理想,这就是温馨一词的确切的现代含义!这个听起来好像颇浪漫的词,其实包含着非常务实的意思,一个正在形成中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标准,一种讲究实际的人生态度。不要跟我们提罗密欧了吧,爱就要爱得惬意。不要跟我们提哈姆雷特了吧,活就要活得轻松。理想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让我们回归最实在的人生……我丝毫不反对实在的生活情趣。和突出政治时代到处膨胀的权力野心相比,这是一个进步。然而,实在的生活有着深刻丰富的内涵,决非限于舒适安逸。使我反感的是“温馨”这个流行词所标志的人们精神上的平庸化,在这个女歌星的唱遍千家万户的温软歌声中,一切人的爱情和人生变得如此雷同,就像当今一切流行歌曲的歌词和曲调如此雷同一样。听着这些流行歌曲,我不禁缅怀起歌剧《卡门》的音乐和它所讴歌的那种惊心动魄的爱情和人生来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要说:爱,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人生,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1993.2爱情不风流有一个字,内心严肃的人最不容易说出口,有时是因为它太假,有时是因为它太真。爱情不*,爱情是两性之间最严肃的一件事。*是轻松的,爱情是沉重的。*韵事不过是躯体的游戏,至多还是感情的游戏。可是,当真的爱情来临时,灵魂因恐惧和狂喜而颤栗了。爱情不*,因为它是灵魂的事。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肉体的亲昵仅是它的结果。不管持续时间是长是短,这样的相遇极其庄严,双方的灵魂必深受震撼。相反,在*韵事中,灵魂并不真正在场,一点儿小感情只是*的作料。爱情不*,因为它极认真。正因为此,爱情始终面临着失败的危险,如果失败又会留下很深的创伤,这创伤甚至可能终身不愈。热恋者把自己全身心投入对方并被对方充满,一旦爱情结束,就往往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韵事却无所谓真正的成功或失败,投入甚少,所以退出也甚易。爱情不*,因为它其实是很谦卑的。“爱就是奉献”——如果除去这句话可能具有的说教意味,便的确是真理,准确地揭示了爱这种情感的本质。爱是一种奉献的激情,爱一个人,就会遏制不住地想为她(他)做些什么,想使她(他)快乐,而且是绝对不求回报的。爱者的快乐就在这奉献之中,在他(她)所创造的被爱者的快乐之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父母对幼仔的爱,推而广之,一切真爱均应如此。可以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男女之恋中真爱所占的比重,剩下的就只是情欲罢了。爱情不*,因为它需要一份格外的细致。爱是一种了解的渴望,爱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了解她的一切,把她所经历和感受的一切当做最珍贵的财富接受过来,精心保护。如果你和一个异性发生了很亲密的关系,但你并没有这种了解的渴望,那么,我敢断定你并不爱她,你们之间只是又一段*因缘罢了。爱情不*,因为它虽甜犹苦,使人*也令人断肠,同时是天堂和地狱。正如纪伯伦所说——“爱虽给你加冠,它也要把你钉在十字架上。它虽栽培你,它也刈剪你。“它虽升到你的最高处,抚惜你在日中颤动的枝叶。它也要降到你的根下,摇动你的根柢的一切关节,使之归土。”所以,内心不严肃的人,内心太严肃而又被这严肃吓住的人,自私的人,懦弱的人,玩世不恭的人,饱经风霜的人,在爱情面前纷纷逃跑了。所以,在这人际关系日趋功利化、表面化的时代,真正的爱情似乎越来越稀少了。有人愤激地问我:“这年头,你可听说某某恋爱了,某某又失恋了?”我一想,果然少了,甚至带有浪漫色彩的*韵事也不多见了。在两*往中,人们好像是越来越讲究实际,也越来越潇洒了。也许现代人真是活得太累了,所以不愿再给自己加上爱情的重负,而宁愿把两性关系保留为一个轻松娱乐的园地。也许现代人真是看得太透了,所以不愿再徒劳地经受爱情的折磨,而宁愿不动感情地面对异性世界。然而,逃避爱情不会是现代人精神生活空虚的一个征兆吗?爱情原是灵肉两方面的相悦,而在普遍的物欲躁动中,人们尚且无暇关注自己的灵魂,又怎能怀着珍爱的情意去发现和欣赏另一颗灵魂呢?可是,尽管真正的爱情确实可能让人付出撕心裂肺的代价,却也会使人得到刻骨铭心的收获。逃避爱情的代价更大。就像一万部艳情小说也不能填补《红楼梦》的残缺一样,一万件*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如果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再信任和关心彼此的灵魂,肉体徒然亲近,灵魂终是陌生,他们就真正成了大地上无家可归的孤魂了。如果亚当和夏娃互相不再有真情甚至不再指望真情,他们才是真正被逐出了伊甸园。爱情不*,因为*不过尔尔,爱情无价。爱还是被爱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在作婚姻的抉择时,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还是爱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为了婚姻的幸福,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然而,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事实上,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可是,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波谲云诡,气象万千,当局者固然迷,旁观者又何尝清?我至多只能说,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设有某君,你极爱他,但他完全不爱你,此君可以免谈。或者相反,他极爱你,但你完全不爱他,此君也可免谈。总之,如果一方完全无意,就决不可勉强,因为即使勉强成事,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不过,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纠缠的发生,选择的必要,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也就是说,一方很爱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像。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对方是否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不妨一试。你这样做仍然是冒着风险的,可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不爱己者,爱己者又非己所爱。人在爱时都太容易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都太容易看轻被爱,受之当然。如果反过来,有爱心而不求回报,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人就爱得有尊严、活得有气度了。说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与之相比,与谁一起过日子倒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不过,这已经是题外话了。爱:从痴迷到依恋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穷尽。当然,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是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恋的劲儿,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即使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是否真爱也有待岁月检验。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情。所以,爱至少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迷恋而又长久,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爱便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日久的存在形式。由于这深深的依恋,爱又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有爱便有牵挂,而且牵挂得似乎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地便担心爱人的屋宇是否坚固。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爱人的旅途是否平安。哪怕爱人比你强韧,你总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他)自己更了解她(他),唯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于是,爱又是一种温柔的呵护。不论男女,真爱的时候必定温柔。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所以有“疼爱”、“怜爱”、“宠爱”之说。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你。女人对男人也一样。再幸运的女人也有受苦的时候,再强大的男人也有弱小的时候,所以温柔的呵护总有其理由和机会。爱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在爱中,占优势的是提供保护的冲动,而非寻求依靠的需要。如果以寻求强大的靠山为鹄的,那么,正因为再强的强者也有弱的时候和方面,使这种结合一开始就隐藏着破裂的必然性。如此看来,爱的确是一种给予和奉献。但是,对于爱者来说,这给予是必需,是内在丰盈的流溢,是一种大满足。温柔也是一种能量,如果得不到释放,便会造成内伤,甚至转化为粗暴和冷酷。好的爱情能使双方的这种能量获得最佳释放,这便是爱情中的幸福境界。因此,真正相爱的人总是庆幸自己所遇恰逢其人,为此而对上天满怀感恩之情。我听见一个声音嘲笑道:你所说的这种爱早已过时,在当今时代纯属犯傻。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实际的时代,爱便是一种犯傻的能力。可不,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寻求的真爱。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都市生活与爱情——陈薇《北京的独身男人》序为一个年轻女孩写的都市爱情小说作序,我肯定不是合适的人选。可是,在那间幽雅的小客厅里,当这个安静的女孩那样信任地把她的绘画和散文作品一一拿给我看,并且告诉我,她从上大学开始就喜欢我的文字,那时我已经明白,我不能拒绝她的这个小小的要求。应该承认,虽然我身居都市,但我对于都市生活是相当陌生的。我尤其不熟悉都市里7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不熟悉他们那种嚼口香糖、听流行音乐、打保龄球、泡酒吧的生活方式,而《北京的独身男人》这部小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不过,小说的内涵是古老而常新的爱情主题,我不能说对此毫不了解。读完整部小说,我的印象是,陈薇通过这部小说在探索一个她认为非常重要、并且多少有些令她苦恼的问题,即在现代都市生活条件下真正的爱情是否可能。我也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正是这一思想内涵使得这部作品不同于通常的纯情小说。故事的主人公可以说是一个纯情女孩,作者在她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爱情理想,即要寻找那样一个唯一的爱人,他在所有的轮回转世中都将与自己相伴。但是,与此同时,作者又清醒地看到,都市生活对于这一爱情理想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一方面,在普遍的金钱和物欲躁动中,一个年轻女性不可能完全不受诱惑。“她总是被两种力量控制着:一边是绵绵无尽的爱,另一边是滚滚而来的都市生活。”另一方面,喧嚣的商业化浪潮使得一切古老的价值包括爱情价值分崩离析,“看看周围的人吧,谁还会在乎什么”。在两性关系中,人们抱着谁也别认真的态度,成熟的男女直奔主题,婚外恋和家庭两不误的“后现代”模式盛行,到处都在上演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有迪厅有鲜花有微笑,却唯独没有真爱”。如果说,在过去的专制时代,我们曾经被爱情遗忘,那么,在现在的商业社会,则是我们遗忘了爱情。可以想见,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寻求真爱的道路该是怎样地曲折了。因此,作品中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终于没有任何实际结果,另两位年轻女性的寻爱经历也均告失败,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这样的安排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困惑。我相信,这同时也是许多年轻的都市女性的困惑。但是,作者的价值立场仍是坚定的。愈是在普遍的浮躁和冷漠中,真爱就愈见其可贵,唯有真爱才能给人以踏实的生命之感。作品中一位女性曾有同性恋的经历,女主人公对此的态度由反感而变为理解,作者借此揭示了一个朴实而伟大的真理:“任何人任何事,只要真爱都令人感动。”当然,问题仍然存在,真爱的可贵并不能消除这样一个事实:面对无情的世俗,真爱往往得不到回报,反给自己造成痛苦。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非常严峻地摆在每一个崇尚真爱的人面前。真爱不求回报,甘愿自食苦果,甚至甘冒受骗的危险,这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态度。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便是如此,她说得有理:“老是怕受骗,就永远得不到爱。”不过,作者好像并不满意这种解决的方式。她的主人公采取了另一种方式,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以实用主义来确保理想主义”。从主人公的行为看,这大致上是指在追求真爱的同时,不放弃一种比较实际的态度,注意保护自己,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据我看,这两种方式都各有其道理,真爱就是不设防,但不设防并不是孤注一掷。我甚至觉得,哪怕有情人终成眷属,那陪伴着轮回转世的爱人也永在互相的寻找之中,在互相的寻找之中方有永恒的爱情。所以,最后我要再说一遍,陈薇的这部小说不止是一部纯情型小说,更是一部思索型小说,她从一个年轻的都市女性的视角出发探讨了都市生活中的爱情问题,这个问题也在困惑着我们,是值得我们一起来思考的。情人节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把什么送她做礼物呢?那市场上能够买到的东西,我是不会当做礼物送给她的。在市场上购买情人节礼物是现在的时尚,根据钱包的鼓瘪,人们给自己的情人购买情人卡、鲜花、假首饰、真首饰、汽车、别墅,等等。如果我也这样做,我不过是向时尚凑了一份热闹,参加了一次集体消费活动而已,我看不出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我要送情人的礼物,必须是和别人不同的。所以,我也不能送她海誓山盟,因为一切海誓山盟都那样雷同。那么,我只能把我心中的沉默的爱送给她了。可是,这沉默的爱一开始就是属于她的了,我又怎么能把本来属于她的东西当做礼物送给她呢?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带她去哪里呢?我不会带她去人群聚集的场所。在舞厅、影院、酒吧、游乐场欢度情人节,是现在的又一个时尚。可是,人群聚集之处,只有娱乐者,怎么会有情人呢?在那里,情人不复是情人了,秋波、偎依、抚摩和醉颜都变成了一种娱乐节目。我看不出娱乐场所的喧嚣和爱情有什么关系。我带情人去的地方,必须是别人的足迹到达不了的。它或许是一片密林,就像泰戈尔所说,密林本不该是老年人的隐居地,老年人应该去管理世间营生,而把密林让给浮躁的年轻人经受爱的修炼。只是在今日的嘈杂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一片这样的密林。那么,我只好把情人带到我的宁静的心中了,因为如今这是能使我们避开尘嚣的唯一去处。可是,既然我的心早就接纳了她,我又怎么能把她带往她已经在的地方呢?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不知道给她送什么礼物,把她带往何处。于是我对自己说,让我去看看别的情人们是怎么做的吧。令我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到处只看见情人的模仿者和扮演者,却看不见真正的情人。我暗自琢磨其原因,恍然大悟:情人节之在中国,原本就是对西洋习俗的模仿和扮演。其实,中国也有自己的情人节,但早已被忘却,那是阴历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情人久别重逢的日子。我进一步恍然大悟:节日凭借与平常日子的区别而存在,正是久别使重逢成了节日。既然现在的情人们少有离别,因而不再能体会重逢的喜悦,那作为重逢之庆典的中国情人节不再被盼望和纪念也就是当然的事了。我不反对中国的现代情人过外国的节日,但是,我要提一个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们平日常常相聚,那么,在这一天就不要见面了罢,更不要费神为对方购物或者一同想法寻欢作乐了,因为这些事你们平日做得够多的了,而唯有和平日不同才显得你们是在过节。欣赏另一半一个女精神分析学家告诉我们:精子是一个前进的箭头,卵子是一个封闭的圆圈,所以,男人好斗外向,女人温和内向。她还告诉我们:在性生活中,女性的*是全身心的,男性的*则集中于性器官,所以,女性在整体性方面的能力要高于男性。一个男哲学家告诉我们:男人每隔几天就能产生出数亿个精子,女人将近一个月才能产生出一个卵子,所以,一个男人理应娶许多妻子,而一个女人则理应忠于一个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