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p。139。②Jenks,TheBontocIgorot,p。75(Manila,1905)。③FetichisminWestAfrica,p。23。④WestAfricanStudies,p。13。-- 37363原 始 思 维别危险。这不仅是因为死者和他的社会集体的联系只是刚断,而且还因为他与鬼魂集体的联系尚未建立。北美的土人也表现了同一些观念和感情。对塔拉胡马尔人来说,“死亡只不过意味着……形状的改变……他们害怕死人,认为死人必须伤害活人。这种害怕是由下面一个推测引起来的,即死人孤独,渴望与自己的亲属为伴。死人也使活人生病,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让病人也死,好跟已死的人聚在一起……人死了,就把他的眼睛盖上,把他的手交叉放在胸膛上……亲属们一个跟一个向他说话,跟他告别。哭哭啼啼的寡妇对自己的丈夫说,现在他是去了,再也不必和她留在一起,他不该再回来吓她、他的儿子或女儿或任何人。她央求他不要叫走任何人,也不要干任何坏事,让大家都安静。母亲对死了的婴儿说:‘现在你走远些吧!再也不要回来了,你已经死了呀!‘父亲则对死了的孩子说:’不要回来要我牵着你的手,或者要我给你作什么玩意儿!我不再认识你了。‘“①在人死后的头几天里,人们想象死者,亦即想象他的灵魂或鬼魂还留在他咽气时住的那个帐篷里或者茅屋里,至少是在离尸体不远的地方或者在附近一带地方游荡,特别是在晚上,所以这几天的恐惧尤为炽烈。这个信仰几乎是到处都有的;即使它不是集体的观念中所固有的,人的心理作用也会引起这种信仰。当死神夺走了我们的什么亲人时,难道我们不在最初的时候期待着他在照常的时刻转回家来,从房里①C。Lumholtz,UnknownMexico,i。p。380—2。-- 374原 始 思 维763走出,坐到桌子跟前自己的位置上?然而在原始人那里,除了这些差不多等于幻想的沉痛的悼念以外,还产生另外的一种东西: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中,身体的可见的存在引出灵魂的不可见的存在。“人死后,灵魂在去布拉库利(。。。。burakure)旅行以前,还留在尸体近旁一个时期。”①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对尸体的处理,也就同时决定了灵魂的命运。给死者划出一个地方,这地方必须成为他今后的居住地,以此来避免过渡时期中由他的在场而引起的恐惧。因而,不管葬礼采取什么形式,不管尸体以什么方式处理——土葬、火葬、停放在高台上或架在树上以及诸如此类,所有这些仪式实质上都是神秘的,或者如果愿意的话,也可说都是巫术的,象上面研究过的那些仪式一样。正如狩猎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迫使猎物出现或者妨碍它们逃跑,使它们迷惑等等的仪式;正如治病的要领是在于用以揭露致病的恶因和使巫医有祓除此种恶因的能力的仪式;人死后头几天举行的葬礼实质也是把死者从活人群中彻底排除出去的仪式。葬礼防止死者今后再混进活人中,并把他引进他即将作为一员去参加的那个社会中。这并不意味着活人与死人之间从今以后就断绝了一切关系;我们马上就可以见到事情不是这样。然而,在将来,这些关系将得到控制。死人从遵守规定中得到了回报,心安理得,于是不再要求什么东西,从而活人也不用再害怕他了。另方面,绝对必须举行这些仪式。我们知道,雅典和罗①Hagen,UnterdenPapua‘s,p。26。-- 375863原 始 思 维马的公民在这一点上与中国人和大部分现时已知的民族的想法是一样的。例如,在非洲西海岸,“当谁死在异乡,则他的家人竭力搜索属于他的什么东西,如头发或者指甲屑之类,并对这些东西举行葬礼;因为按照一般的信仰,在举行这些仪式以前,鬼或魂一直是在他的遗物近旁徘徊不去;到此刻以前,它是不能或者不愿意先到冥国去的。同样,如果告诉犯人,把他处死后,将不给他的尸体举行葬礼,这对他来说比死还要可怕;因为死只是把他转到另一个环境中去,他在那里还继续干他在这里干的事,而剥夺葬礼则会使他想到各种各样无名的恐惧。”①这样一来,我们不去深入讨论在从病人断气的那一刻起到举行真正所谓葬礼的那个或远或近的日子之间的时期中进行的各种仪式的变化多端的细微末节;特别是,我们不去讨论下面一个事实,即原始人常常借助这些仪式来竭力达到几个不同的目的,比如排除由于尸体在近处而引起的污秽,增强那些不完全占有自己的身体但又没有变成鬼的死者的力量,使仍然活着的人免受死者方面提出追查凶手的要求,以及诸如此类。我们可以认为这些仪式的总的趋向是神秘的,它们的目的是要给死人确定一个既让他满意也让活人得到安宁的地位,不管死人自己是否赞同。伯阿斯转述了一个死而复苏的巫师的极有趣的故事,这个巫师叙述了他死后头几天的体验。“当我死了,我没有感到任何痛苦。我坐在我的身体旁边,看着你们怎样准备埋葬它,你们是怎样用羽毛给我画脸①A。B。Elis,TheEwe-speakingPeoples,p。159。-- 376原 始 思 维963……在第四天末,我觉得好象既没有白天,也没有夜晚。“(这样看来,死者在这四天中逐渐远离了他死时的那些普通的生活条件;在死的那一刻直到举行葬礼之间的这段时期中所作的一切,其目的是在削弱死者与其作为活人时的状态之间的联系,并为他准备另一些联系。)“我看见你们怎样抬走我的身体,我感到自己是被迫跟随着它,尽管我是希望留在我们屋里的。我请求你们中的每个人给我东西吃,但是你们把食物扔进火里,这时,我就感到自己吃饱了。最后,我想:‘我相信自己是死了,因为没有人能听见我说话,而被火烧光的食物却能使我饱肚,于是我就决意到冥国去。‘“①这个巫师如同他的听众们一样,毫不怀疑死者的灵魂希望留在活人们身边,如果不是葬礼迫使它跟随着身体,它实际上是会留在活人中间的。也有这样的情形:死者的灵魂在举行葬仪以后不是立刻就离开了。例如,在朱尼人那里,尽管人死后立刻就埋葬,但死者的灵魂在死后四天内仍然在村里出没,只是在第五天早晨才开始它的长途旅行②。相反的,常常有人提到这样一些仪式,它们的目的甚至是要在埋葬以前驱走死者的灵魂。例如,南印度的拜地亚人(Baidyas)相信,死鬼到第五天以前还在屋里进进出出。“死者的家人在这一天晚上睡觉前,在死者断气的那个房间的门廊洒上灰,仔细留意不要踩在那里,或者走近那个地方,好留给鬼去踩。第二天早晨,他们验灰,看①F。Boas,“TheNorth-westTrioesofCanada,”ReportsoftheBritishAsociation,p。843(189)。②Stevenson,TheZunis,p。307。D-- 377073原 始 思 维上面是不是有鬼的双叉足的迹印。如果迹印清晰,这就是说鬼已经离去了;反之则要请巫师来把它驱走。“①——“在马拉巴尔的泰安人(Tyans)那里,在第三天的早晨……一个近亲把一碗热气腾腾的送丧香米饭端到死者停放的房间里。人们立刻就把这碗饭端走,念及死者的鬼魂在三天斋期中饿坏了,一定会垂涎地跟随着这碗诱人的饭食。人们立刻关上门,这样一来,就把鬼魂关在外面了。“②最后,为了不再加多相似的例子,我们只指出,在沙捞越的伊班人(Iban)或达雅克人那里,随着夜晚来临,马南(。。manang)或巫医举行一种叫做巴吉拉拉(。。。。Baserara)(意即分开)的仪式……他们相信这个仪式能把死人的魂与活人们的魂分开来;这样就使它忘记活人,剥夺它返回来并带走亲戚朋友的魂的能力③。我们在这里不是见到了死人的魂与他的社会集体的联系断绝了的最明显标志吗?然而,如果真正的葬礼,亦即隆重地进行埋葬的仪式,没有使死者确定地处于他今后将要处的或者至少暂时必须处的状态中,则这些或多或少巧妙的把戏,这些用以驱走或排除死人的鬼魂、剥夺它想要回到他生前占居的地位的希望的变化无穷的巫术仪式,仍不足以保证这种联系的断绝。Ⅲ最初几场丧礼与服满时的仪式之间的持续时间长短极不①Thurston,EthnographicNotesinSouthernIndia,p。307。②Thurston,EthnographicNotesinSouthernIndia,p。218。③Dun,“TheReligiousRitesandCustomsoftheIbanorDyaksofSarawak,”Anthropos,i。p。170(1906)。-- 378原 始 思 维173一致。这个时期可以是几个星期,也可以是几个月,还有更长久的。如赫兹(R。Hertz)指出的那样①,有时也有这样的情形,终结仪式化为几个仪式或者甚至与最初几场丧礼混淆。但是,在大多数原始民族那里,前后仪式之间的差别仍然是十分明显的。后一个时期不同于前一个时期的地方乃是由死者引起的恐惧已经消退。在这个时期,已经不再感到死者是个可怕而不祥的鬼魂,不再觉得他是在周围游荡,准备伤害活人和把他们拖去陪死。丧礼的神秘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中断了他与活人群的互渗。它保证了死者巩固的地位,同时也保证了活人的安宁。但是,死人仍然继续与活人保持着某些联系:殷勤的对待死者,每隔规定的一段时间给他献上食物、祭品、尽心竭力地赢得他的好感,尤其是要避免激怒他,所有这些十分流行的风俗清楚地说明了,就在这个时期,死人也保持着对活人的某种权力。双方在彼此间的关系上都拥有权利和义务。死人是在活人群以外,但还不完全是活人所陌生的。例如,在阿龙塔人那里,“人死后,尸体很快就……埋葬……在地里挖的一个圆坑中,土直接往尸体上堆成一座小丘,丘的一边留一个坑。这个坑永远要挖在对着阿尔捷林加的男。。。。。性或女性死人的茔地所在的那一边,亦即对着他(或她)以鬼魂的形式生存时所居住的那个地方。挖这个坑的目的是要使死者的乌尔塔纳(。。。。Ulthana)或魂能够方便地进出;据认为,在举行终结的丧礼以前,魂一部分时间是在坟墓里度过,一①“LaReprésentaticnColectivedelaMort,”AnéeSociologique,xp。120。-- 379273原 始 思 维部分时间是在观察着近亲们,最后,一部分时间是在自己的阿龙布林加(。。。。。Arumburinga)亦即自己的魂身的社会中度过……“①尽管已经安葬了,死者仍然享有走来走去的充分自由,他十分细心地留意着亲人们对他的举动。在中澳大利亚北部各部族那里,“被叫做温古兰(。。。ungwulan)的死人的魂在放他尸体的那颗树的附近徘徊,并且时常到帐篷里去,观察寡妇是否好好在服丧……应当在什么时候举行终结仪式,得征求它的意见。”②在这个时期,关心死者的需要,是十分自然的。据艾德费尔特报道,在新几内亚,在某个时期内,人们为坟墓大大地操心;在坟上植树,每隔一段规定的时间,要在这里举行纪念死者的节日③。死人自己当然是要参加这些节日的。在巴西的波罗罗人那里,我们也见到同样的情形。“初葬是在第二天或第三天举行……尸体葬在森林中靠近水的地方。大约过了两个星期,尸体上再也没有肉了,这时就举行终结仪式,其目的是装饰和缠裹尸骨。在这段时期中,活人用唱丧歌的办法,来在白天,特别是在夜晚与死者保持联系。这第二个仪式举行完毕以后,任何人也不再为死者操心了。”④在加利福尼亚,岳卡亚人(Yokaia)有一个风俗,就是“供养死人的魂:在整整一年期中,死者的亲人们每天来到死者生前常去的那①SpencerandGilin,TheNativeTribesofCentralAustralia,p。497。②TheNorthernTribesofCentralAustralia,p。530。③Edelfelt,CustomsandSuperstitionsofNewGuineaNatives,p。20。④K。vondenSteinen,UnterdenNaturvolkernZentralbrasiliens,p。390—B B6。-- 380原 始 思 维373些地方,在地上撒点食物。母亲每天来到他死去的孩子生前常玩的地方或者坟上,把自己的奶挤出……象岳卡亚人和空卡乌人(Konkau)一样,谢尼尔人(Senel)也认为供养死人的魂一年是必要的。“①这个被严格地履行着的义务,只是在有限的日期内有效。当死人留下来为邻时,当他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来往往时,当他监视着他曾经所属的那个集体时,他有许多权利,他要求他所应得的一切东西。随着第二次仪式的结束,这一切也就终止了。可以认为,这第二次仪式的主要的(即使不是唯一的)目的,是要彻底断绝那个使死者仍然能够与社会集体的生活互渗的联系。这第二次仪式,或者视情况说这个终结仪式,使死完成,使它成为完全的死。今后,死者的魂将不再对他的社会集体发生个人的影响了,至少在它等待转生的那个不固定的时期中是这样。例如,斯宾塞和纪林在详细描写了这个主要仪式是折断骨头的终结仪式以后,补充说:“一当折断骨头的仪式……完成了,折断的骨头被安置在它将永远留下来的那个地方了,死人的魂(它被想象成一粒沙那么大小)就回到他在温加拉(。。。Wingara)的营地去,和他的图腾的其他成员的魂一起留在那里直到转生为止。”②赫兹在他的专著《LaRe-présentationColectivedelaMort》(《关于死亡的集体表象》)中,引述了许多主要取自马来群岛各民族的例子。我们在这些例子中见到死是分两次完成的,只是在第二①Powers,TribesofCalifornia,p。16。167。171。②TheNorthernTribesofCentralAustralia,p。542。-- 381473原 始 思 维次以后,死才被认为是完全的。我只引述在美洲和非洲的原始人社会集体那里观察到的几个类似的例子。在苏兹人那里,“当父母死了儿子时,他们就把他那覆在额上的一绺头发剪下,用鹿皮包起来……(他们定期给这绺头发上供。)……在一定时刻打开鹿皮包裹,取出那绺头发,即取出鬼,把它埋葬了。此后,儿子就跟自己的父母彻底分开了。苏兹人认为,在这绺头发被埋葬以前,死者实际上还留在家里,但在埋葬了它以后,他就第二次死了。”①在英属哥伦比亚,“人死后过了一年,亲属们搜罗大量食物和衣服,来在坟上举行一次新的纪念。这是丧期的终结,从此以后,亲属们竭力忘掉死者。在这次纪念会上,死者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名字。“②这最后一个细节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因为人的名字构成了他这个人的一部分。在墨西哥,塔拉胡马尔人连续举行三次丧礼。在死后14天内举行的第一次丧礼上,所有守丧的人以巫师为首去向死者讲话,恳求他让活着的人们安宁……第二次丧礼在六个月以后举行……三个男人和三个女人把饮食送到坟上,亲属们则留在家里。第三次丧礼是摆脱死者的最后一次努力;仪式以青年们的赛跑而结束。“大家都高高兴兴地回来,他们把自己的毡子、斗篷、帽子抛向空中表示自己的满意,因为现在死人终于去远了……根据塔拉胡马尔人给这三次仪式取的名称来判断,第一次仪式的目的是送食物(给死者),第二次的①Dorsey,“SiouanCults,”E。B。Rept。,xi。p。487—8。②F。Boas,“TheNorth-westTribesofCanada,”ReportsoftheBri-tishAsociation,p。643(1890)。-- 382原 始 思 维573目的是补第一次的不足,第三次的目的是给死者解渴。其中每次仪式的持续时间是一天一夜,从死者断气的那个时刻开始……为男人举行三次仪式,为妇女举行四次。妇女不能跑得象男人那样快,所以比较难于打发她远去。在最后一次仪式举行以前,鳏夫寡妇绝对不能结婚,他们比其他任何亲属都更害怕死者。“①但是,这些塔拉胡马尔人当最后一次仪式一举行完毕,就知道他们不必再害怕什么了,他们就以相应的方式行动了。鲁蒙霍尔茨说:“塔拉胡马尔人不大怎么计较我把他们的死人的遗骨运走,只要是已经死了几年而且被认为已经完全被送出了这个世界的。一个塔拉胡马尔人以一块美金的价钱把自己丈母娘的骨头架子卖给了我。”②“回乔尔人不害怕离开我们的世界比较久的死人。”③他们知道鲁蒙霍尔茨在搜集人的头盖骨,都很乐意把头盖骨带来给他。同样,赤道非洲的黑人“害怕新近死了的人的魂。他们把食物、衣服、用具带到他们。。的坟上,还时常换食物送去。在规定服丧的时期中,他们常常回忆死者,害怕他……但是,当他们记忆渐渐模糊起来时,。。他们就不再相信死人的魂的继续存在了……跟他们谈起他们昨天死去的兄弟的魂时,他们会满怀惊惧;但是,跟他们谈那些死了很久的人的魂时,他们就会满不在乎地说:‘这是完了的’,这意思是说它们不再存在了。“④①C。Lumholtz,UnknownMexico,i。p。384—7。②C。Lumholtz,UnknownMexico,i。p。390。③C。Lumholtz,UnknownMexico,i。p。285。④DuChailu,EquatorialAfrica,p。36。-- 383673原 始 思 维在锡兰,“韦达人(Wedahs)见到死了很久的人的骨骼时,毫不表示惊惧。我们在搜集韦达人的骨骼时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土人很乐意给我们指出他们按照英国视察员的指示埋葬自己的死人的地方。当我们把骸骨从地里启出时,他们几乎总是好奇地望着我们,毫不动感情。当需要在坟土里寻找手足的碎骨时,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我们。”①赫兹清楚地指出了为什么服满的仪式以其持续时间不同但一般都有相当长一段时期而有别于最初几次丧礼。为了能够举行终结仪式,把死者放逐到足够遥远的地方,以断绝他任何复返的念头,为了使他能够去跟其他等着转生的魂一起生活,必须使他身上一点儿肉也不剩。必须使骨头上不粘一点儿肉,完成尸肉的腐烂过程。从赫兹报道的许多事实中以及从斯宾塞和纪林所作的澳大利亚土人的葬礼的详细描写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澳大利亚土人不时去探望腐烂着的尸体,并且问留在尸体附近的魂,它认为什么时候骨头可以完全脱离肉,以便举行终结仪式。我也在原始人中间极为流行的和至今仍然在中国保持着的一个信仰中看到了对赫兹的理论的证实。有一些鬼特别可怕和凶险,这就是催命鬼,它们的出现引起极度的恐怖。并且,当人们为了制服这些非常吓人的鬼而启他们的墓时,都发现好象这些尸体根本没有腐烂。在罗安哥,“当启开坟墓时,发现尸体完好无损,眼睛睁着……人们用火把它烧①P。andF。Sarasin,ErgebnisenaturwisenschaftlicherForschungenaufCeylan,i。p。494。②Dr。Pechuel-Loesche,DieLoango—Expedition,i。2,p。318。B-- 384原 始 思 维773掉。“②——在东非,“人死后的几个星期内,其近亲、妻子、丈夫或姊妹每夜都梦见他,在惊恐中醒来,走出茅屋,四下里张望,看见这死鬼坐在屋门近旁。或者常常有这样的事,人们看见鬼坐在村边他小时候常玩的地方。这些鬼的身材永远比死者的真身大……在这些场合下,就要由死者的一个近亲,通常是他的兄弟之一来启开坟墓,而且尸体总是一点儿也没有腐烂,肉色苍白。人们把尸体启出烧掉,然后改葬骨灰。这以后,鬼就不再出现了。“①格罗特也叙述了许多类似的事例②。因此,尸体不腐烂的死人特别令人害怕。这种死人是违反常态的,因为他不能达到使他与活人彻底分开的完全的死。由于他不能使肉体腐烂并从第一次死逐渐过渡到第二次死,所以他就来纠缠着活人,迫害他们。这个集体表象不也是表现了原始人的思维的神秘的和原逻辑的性质吗?支配着这个思维的互渗律,使原始人把逻辑思维所不能理解的那种结合着魂与骨、肉的神秘联系看成是最简单不过的东西。从一种意义上说,死人就是肉和骨;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他又是其他什么根本不同的东西;而这两个命题并不彼此排斥,因为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是”的意思就是“互渗”。原逻辑思维必须把死者肉体的腐烂确定为死亡的标志、条件、原因和第二次死的事实本身。当腐烂完成了,也就是死亡完成了,也就是个人与其社会集体之间的联系彻底断绝了。①Hobley,“BritishEastAfrica:KavirondoandNandi,”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