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时间内的连续序列和一切变化无非都是预先就决定一切的绝对综合的进化,所以一切运动的最终根据都必须在这一综合本身的各个因素内去找;然而这些因素也无非是那些原始对立的因素,因此一切运动的根据也可以在那种对立的因素内去找,这种原始的对立只有在无限综合里才能被消除,在有限对象内则只能暂时被消除。对立在每一时刻都重新产生,又在每一时刻被消除。对立在每一时刻这样一再产生又一再消除,必定是一切运动的最终根据。这条原理是动态物理学的基本原理,同各门附属科学的所有基本原理一样,在先验哲学里拥有它自己的地位。Ⅳ.有机自然界的演绎。生命的根本特点在刚才描述的连续序列里,理智认为重要的不是这种连续序列,而是它自身,因为这种连续序列是完全不随意的。它寻求它自身,但正因为如此,它就离开了它自己。它一旦置身于这一连续序列,就不再能够把它自己直观成不是在连续序列内活动的。而如果说我们已经在这一连续序列中推演出了一种理智的自我直观,那本来也就是通过交互作用推演出来的。但是,直到现在为止,我们只能说明交互作用是相对的综合,而没有能说明这种作用是绝对的综合或表象的整个连续序列的一种直观,整个连续序列何以能成为对象,离开这一连续序列的一种受限定状态是全然不可思议的。这样,我们在这里就看到自己不得不转到第三种有限制状态,这种有限制状态与以前的全部有限制状态相比,把理智置于一个更为狭窄的范围里去了,但我们必须满足于现时单纯假定这种状态。自我的第一种被限制状态是自我一般地变成理智的状态,自我的第二种被限制状态是自我必须从一个现在的阶段出发的状态,或自我只能衔接到连续序列的一个特定点上的状态。不过起码从这一点起,系列可以向无限进展了。然而这一无限性如果不再受到限定,就绝对不能理解理智如何能脱离自己的创造活动而把自身直观成创造的。到此为止,理智和连续序列本身是一个东西;从现在起它必须把连续序列和它自己对立起来,以便在这个序列中直观自己。但连续序列只是靠偶性的变易更替不断展开的,可是连续序列之所以能受到直观,却仅仅是由于其中实体的东西被直观成常住不变的。而那种无限连续序列里的实体的东西也无非就是绝对综合本身,绝对综合无所谓产生,倒是永恒的。不过,如果宇宙对理智不能变成有限的,理智就不会有对于绝对综合、即对于宇宙的直观。因此,除非宇宙对理智能在直观中受到限定,理智也就不能直观连续序列。然而,理智现在既不能中断创造,也不能不再是理智。因此,表象的那种连续序列如不在这一有限制状态内部再次成为有限的,就不能对理智得到限定。为了立即表明这一点,于是外部世界内就有变化的一种不断更替,但这些变化并不消失到无限中,而是被限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不断返归这一范围。因此,这种变化的更替是有限的同时叉是无限的,说它是有限的,是因为它从未越过一定的界限,说它是无限的,是因为它不断地返归到自身之内。圆周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真正综合,连直线也必须化为这一综合。连续序列只是表面上发生在直线上,它是不断流回其自身的。这一范围。因此,这种变化的更替是有限的同时叉是无限的,说它是有限的,是因为它从未越过一定的界限,说它是无限的,是因为它不断地返归到自身之内。圆周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真正综合,连直线也必须化为这一综合。连续序列只是表面上发生在直线上,它是不断流回其自身的。我们可以说,有机自然界是对先验唯心论最明显的证明,因为每一种植物都是理智的一个象征。如果就植物来说,它用特定的形式摄取或造就的质料在自然环境中已经预先形成,理智又是绝对的和唯一的,那么,对理智来说质料到底会从何而来呢?理智从自己内部既创造形式又创造质料,因而就是绝对有机的东西。在原始的表象连续序列内,理智对我们表现为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自身本来就没有一时不是同时既为原因又为结果;就这种活动是进行创造的而言,它是原因,就它是被创造的东西而言,它则是结果。那种认为一切都是从外部达到理智内部的经验论,实际上仅仅是机械地解释理智的本性。如果理智完全是有机的,就象它终归表现的那样,那么,它也就是由内部出发为自己造就了一切对它是外物的东西,而它所看到的宇宙只是自我意识的粗陋而疏隔的器官,正如有机个体是自我意识的精致而直接的器官一样。演绎有机自然界,主要得回答四个问题。1.为什么有机自然界一般是必然的?2.为什么有机自然界内必然有一种阶序?3.为什么有生命机体和无生命机体间有区别?4.所有机体的根本特点何在?1.有机自然界的必然性可以用下面的方式推演出来。理智必须在其从原因向结果的创造性转化中或在其表象的连续序列内(就这个序列向它自身回归来说)直观其自身。但是,如果不使这一连续序列恒常不变,或不在静止中去表现这一序列,理智是不能那样做的。这种向其自身返归的、在静止中加以表现的连续序列也就是机体。机体的概念并不排除任何连续序列的概念。机体无非就是被封闲于界限之内的、被表象为固定有常的连续序列。虽然这种静止的形态之不断被重新创造只有通过一种连续的内在变易才有可能,这种有机形态的表现还是静止。因此,如果理智确实象它在原始的表象连续序列里那样,本来就同时是原因和结果,而且那一连续序列也确实是一个受到限定的连续序列,那么,这种连续序列就必定会作为机体而成为理智的对象,这就是对我们关于理智何以会直观到它自身是创造性的这个问题的最初解决。2.然而连续序列在共界限之内又是无限的。因此理智是一种使它自己变为机体的无限趋向。因此,在理智的整个系统内一切也都将极力要成为机体,而且这种极力要成为机体的普通冲动必将通及理智的外部世界。所以也必然存在着机体发展的一种阶序。因为,理智就其是经验的来说,虽不能通过绝对综合来表现宇宙,至少也有在时间内不断创造宇宙的持续努力。因此理智原始表象中前后相续的次序并不是别的,而就是绝对综合的连续显示或发展,不过这种发展因有第三种受限制状态,也只能达到一定界限为止。这种进化受到限定和被直观为受到限定,就是机体。进化受到限定和被直观为受到限定,就是机体。然而连续序列本身是渐进的,也就是说,在任何个别环节上都不可能完全展开。反之,连续序列进展得愈远,宇宙也就发展得愈远。因此机体也将按照连续序列进展的程度,得到更大的扩展,把宇宙的一个更大的部分表现于自身之内。这样就将产生一种发展阶序,这种阶序是和宇宙的发展平行并进的。机体不断地扩展自己的范围,就象理智不断扩展范围一样,这就是那种发展阶序的规律。如若这种扩展能进展到无限,或宇宙的进化能进展到无限,机体也就会进展到无限,前者的界限也就是后者的界限。这可以用如下的情形来说明。我们在有机自然界看到的发展阶段愈低,机体表现于自身之内的世界就变得愈窄,凝结在机体内部的宇宙部分就变得愈小。植物界自然是最狭窄的世界了,因为许多自然变化根本没有发生在这个领域之内。动物界最低级的动物于自身之内所表现的变化范围确实更广阔一些,但也依然很有限,因为譬如说,那些最可贵的感官,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还不发达,感觉的功能、即对直接现存事物的感受性几乎还没有显示出来。我们在动物身上称之为官能的东西,并不表示什么通过外部印象而得到表象的能力,而只是表示它们和宇宙有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比较广泛,也可能比较有限。但有关一般动物能够说的,可以这样来说明:我们的演绎现在所处的这一意识阶段,在自然界是通过一般动物来表示的。如果我们顺着机体的序列往上走,我们就会看到,各种宫能是循序渐进地发展的,有机界就是按照这一次序通过这些官能扩展它自己的。①例如,听觉展现得更为早一些,因为有机界通过听觉只扩展到一个很近的距离。神圣的视觉展现得更为晚一些,因为通过这一官能,世界就被扩展到连想象力也不能估量的广阔范围内去了。莱布尼兹确实对光怀有极大的崇敬,所以他只认为动物才有比较高的表象,因为它们对光的印象作用是敏感的。但就是在这一官能颖突而出时,这种官能本身能扩展多远,以及光是否不仅对最高级的机体才成其为光,这仍然是不好一言而定的。3.机体一般是在其进展中被阻滞的、似乎僵化了的连续序列。然而理智却不只应当直观它的一般表象的连续序列,而且应当直观它自己本身,更正确地说,它应当把自身直观成在这一连续序列内是能动的。如果说,理智应当作为这一连续序列中能动的东西变成它自身的对象(从外表上来看,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理智现在只是进行外部直观的),那么,它就必须把连续序列直观为是由一个内在的活动本原所维持的。可是内在的连续序列从外部来直观,就是运动。因此理智只能在一种对象里直观它自己,这种对象自身就具有一种内在的运动本原。而这样一种对象也就是有生命的。因此,理智不只必须把它自身直观成一般的机体,而且必须把它自身直观成有生命的机体。然而对生命的这种推演也恰恰说明,生命在有机自然界中必定是普遍存在的,因而有生命机体和无生命机体之间的那种区别在自然界本身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理智应当通过整个有机自然界把它自身直观为在连续序列中是能动的,那么,从广义上说,每个机体就必定都有生命,就是说,在自身内①关于这一规律,我不能不提到基尔迈耶尔(Kielmeyer)先生关于有机力量分布的比例问题所作的演讲,他的演讲提出并证明了这一规律。必定有一种内在的运动本原。生命确实可以或多或少受到限制;因此那种区别是从何而来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前一个问题:有机自然界里的发展阶序是从何而来的呢?必定有一种内在的运动本原。生命确实可以或多或少受到限制;因此那种区别是从何而来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前一个问题:有机自然界里的发展阶序是从何而来的呢?理智世界的界限,或者同样地说,理智表象的连续序列的界限,也就是代表理智的机体的界限。因此,我们所谓的第三种受限制状态就在于,理智不能不把它自身表现成有机个体。理智世界由于有直观它自身为有机个体的必然性,对理智来说就完全受到了限定,反过来说,因为理智表象的连续序列成了一个受到限定的连续序列,它自己就成为有机个体了。4.机体的根本特点是它仿佛摆脱了机械过程,它不只是作为原因成结果而存在的,而且是独立自主地维持其存在的,因为它自身本来就同时既是原因又是结果。我们先是把对象规定为实体和偶性,但对象若不也是原因和结果,就不可能被直观为既是实体又是偶性的对象,而且,实体若不加以确定,对象也不可能被直观为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可是实体到底在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中止呢?一切实体由于同时存在而都变成了一个实体,这个实体只是与共自身进行永恒的交互作用;这就是绝对机体。因此,机体是更高一级的交互作用范畴,从总的方面来看,这一范畴可以引出自然界或一般机体的概念来,相对于一般机体,一切单个的机体本身又都是偶性。因此,机体的根本特点就在于它同它自己交互作用,既是进行创造的东西,同时也是创造的产物,这种概念或观点是一切有机自然学说的根本原理,从中可以apriori[先验地]推演出机体的其他一切规定来。我们现在已经达到一切创造的顶峰、即有机体的创造,因此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整个序列了。我们现在于自然之内能区分出三个直观级次来:单纯的直观,即通过感觉设定到自然界里的那种直观,是以质料为标志的;第二级直观或以物质为标志的直观,是通过创造性直观设定起来的;最后,第三级直观,是以机体为标志的那种直观。由于现在机体只是第二级次的创造性直观,所以一般物质构造的范畴或普通物理学的范畴也将是有机构造和有机自然学说的范畴,不过它们在后者当中也必须同样看作是升高级次的。此外,物质的三维是通过普通物理学的三个范畴来规定的,同样,有机产物的三维是由有机物理学的三个范畴来规定的。而已如我们说过的那样,如果伽法尼电流是向产物转化过程的一般表现,如果磁、电和化学力随着产物级次的提高而提供了有机物理学的三个范畴,那么,我们就必须把伽法尼电流设想成是一般自然力向感受性,应激性和发育欲过渡的桥梁。当中也必须同样看作是升高级次的。此外,物质的三维是通过普通物理学的三个范畴来规定的,同样,有机产物的三维是由有机物理学的三个范畴来规定的。而已如我们说过的那样,如果伽法尼电流是向产物转化过程的一般表现,如果磁、电和化学力随着产物级次的提高而提供了有机物理学的三个范畴,那么,我们就必须把伽法尼电流设想成是一般自然力向感受性,应激性和发育欲过渡的桥梁。在我们回答了对有机自然界的演绎可能提出的那些主要问题以后,我们还要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到这种演绎的一个结果上去,即在机体发展的阶序中必定会出现一种机体,理智必须把这种机体直观成是与它自身同一的。如果说理智不过是原始表象的一种进化,如果说这一连续序列将会被表现在有机界,那么,理智必须认作与它自身同一的那种机体在每一阶段就都将是理智内在本质的完全再现。这样,凡是缺少与表象相应的有机界变化的地方,那些表象也就不可能成为理智的对象。我们要想先验地*说明这一点,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天生的言人完全会把光的表象当作是在他之外的一位观察者,因为在这方面需有内在的直观能力就行,不过这一表象并没有成为他的对象,虽说自我并不包含什么它自己不在自身直观的东西,因而先验地看来那种表象并不是现实地存在于他之内。有机界是唯独能使理智把它自己作为连续序列的实体或主体而与连续序列本身区分开的条件,或者说,是唯独能使这一连续序列成为某种不依于理智而存在的东西的条件。我们觉得,好象存在着一种从有机体向理智的过渡,即有机体的作用似乎引起了理智的表象,这纯粹是错觉,因为,表象是通过有机体成为我们的对象的,所以有机体的作用在意识中先于表象,因而必定不会表现为受表象的制约,而是必定会表现为表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出现以前,我们对表象也就恰恰不可能有丝毫知识。有机体的作用所制约的不是表象本身,而是表象的意识,如果经验论把自己的主张限制在后一方面,那就无可非议了。因此,如果在根本不存在两个对立的对象,而本来只有一个对象的情况下,也可以一般地谈论某种过渡的话,那么,与其说可以谈论从有机体向理智的过渡,还不如说可以谈论一下从理智向有机体的过渡呢。因为有机体本身既然只是理智的一种直观形式,那么,一切存在于理智之内的东西必定都会直接在有机体内成为理智的对象。这种必然性就在于把我们之内存在的一切、因而也把表象本身,都直观为在我们之外,而不是仅仅把表象的对象直现成在我们之外,所谓精神事物对物质事物的整个依存性就是以这种必然性为根据的。譬如,一俟有机体不再是我们宇宙的完全反映,它也就不再作为自我直观的工具来使用了,这就是说,它有了毛病;我们仅仅是凭靠有机体和我们的绝对同一性而感到我们本身有病。而按自然规律,即理智本身的规律来看,有机体总是有毛病的。因为理智在自己的创造活动中不是自由的,而是受规律的限制和强制的。因此,在我的机体按照自然规律不能不是有病的时候,我也必需把我的机体直观成有病的机体。病痛的感觉无非是由于失去了理智与其有机体之间的同一性而产生的,与此相反,如果我们可以把一种全然空虚的感受另外叫做感觉的话,健康的感觉就是对理智完全灌注灵机于机体的感觉,或者如一位优秀的作家表白的那样,是机体对精神保持透明的感觉。去了理智与其有机体之间的同一性而产生的,与此相反,如果我们可以把一种全然空虚的感受另外叫做感觉的话,健康的感觉就是对理智完全灌注灵机于机体的感觉,或者如一位优秀的作家表白的那样,是机体对精神保持透明的感觉。有机体是理智的不断再现,这一点适用于理智的盲目活动,如理智中存在着自由活动,也必将适用于这种活动,这是我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推演出来的。因此,相应于理智表象中每一自动的连续序列,也必定会有理智机体内的一种自由运动,这种运动不仅包括所谓狭义的随意运动,而且也几乎包括表情、言语,总之,包括一切表现内心状态的现象。不过理智自由制定的表象如何会变成一种外表上的运动,这是属于实践哲学的一个问题,比之相反的问题,即理智的表象何以可能为有机体内的变化所制约,需有一种全然不同的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谈到,仅仅是因为终究只能按上面讲述的那些原则给以回答。因为就理智无意识地进行创造来说,它的有机体就是与它直接同一的,以致它从外部直观到的东西是不经过其他中介而由有机体反映出来的。例如,按照自然规律,在这类或那类诸如引起兴奋的一般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有机体就会显得是有病态的;有了这些条件,理智就不再是自由的,被制约的东西不管表现出来没有,有机体都变得有病态了,因为理智必须这样来看待有机体。但就理智是自由能动的来说,它的有机体就被和它区别开了,因此从理智的某一表象活动中并不直接产生出有机体的其一外在现象。理智的自由活动和理智机体的运动无论以哪一个为原因,哪一个为结果,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都同样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两者完全不是现实地对立的,而只是观念上对立的。因此,剩下来的办法就无非是在自由能动的理智和无意识地进行直观的理智之间确立一种和谐,而这种和谐必然是一种预定的和谐。因此,先验唯心论也确实需要一种先定和谐,当然,这并不是为了说明有机体的变化和不随意的表象一致,而是为了说明有机体的变化和随意性的表象一致;先验唯心论也不需要那种通常所解释的、直接出现于理智和有机体之间的莱布尼兹的预定和谐,而是需要在自由活动和无意识创造活动之间出现的一种预定和谐,因为要说明从理智到外部世界的转化,只需要后一种和谐。不过只要我们还是处在当前这个范围里,我们就不可能看清、也无需看清这样一种和谐本身何以会是可能的。Ⅴ.从一般创造活动到自由反思想的过渡从现在完全推演出来的理智对有机体的关系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在意识的现阶段上,理智沉浸在它直观成和它自身完全同一的有机体里,因此又没有达到对它自身的直观。的现阶段上,理智沉浸在它直观成和它自身完全同一的有机体里,因此又没有达到对它自身的直观。因此,我们要问在迄今探讨的方面同创造活动对立的行动是否已经多少给我们显示出来。自我是通过一系列创造得以逐渐把它自己直观为创造性的东西的。在我们推演这一系列创造时,的确没有什么理智借以解脱一般创造的活动表现出来,倒是每一推演出来的产物之被设定于理智特有的意识都能单单通过理智对被创造的东西作不断的反思而得到说明,不过,我们看到通过每次反思产生的还是一种新的创造活动的条件。因此,为了说明创造活动的前进过程,我们不得不把一种活动设定到我们的对象里去,由于这种活动,对象就竭力越出每一单个的创造活动,可是通过这种超越的活动,对象本身总是又纠缠到新的创造里。所以我们事先就可以知道,我们现在假定为自明的那一行动系列是属于一般反思范围的。但是,创造活动现在对理智来说已经结束了,致使理智不可能通过什么新的反思返回创造活动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现在将要推演的反思活动必定完全不同于那种与创造活动经常并行的反思活动,假如它也不可避免地随带着一种创造活动(这是很可能的),这一创造活动也会和那种必然性的创造活动相反,是一种自由的创造活动。并且,如果伴随无意识创造的反思活动是一种必然性的反思活动,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反思活动就应该说只能是一种自由的反思活动。理智借这种自由的反思不会是仅仅限定它的个别的创造活动,而是将会限定一般的创造活动,并且是彻底限定。创造活动和反思活动之间的对立将会达到极其明显的程度,因为我们直到现在为止从直观的观点已经看到的东西,从反思的观点来看就会觉得完全不同。这样,我们就事先大致对上述一系列行动一般应当归属的范围有了一个最起码的认识,通过这一范围,理智就从一般的创造活动中解脱出来,即进入自由反思的范围了。如果说这种自由的反思应当同以前推演出来的东西有联系,那么,这种反思的根据就只能直接存在于第三种有限制状态里,这一有限制状态会促使我们进入反思时期,正如第二种有限制状态曾经促使我们进入创造活动时期一样。但我们看到自己直到现在也还完全未能真正指明那种联系,只不过是能够肯定会有这样一种联系而已。第二个时期概述要看清在这一个时期内加以推演的一系列行动的全部联系,就得靠很好地理解我们叫做第一种或最初的受限制状态的东西与我们叫做第二种或特殊的受限制状态的东西之间的区别。地理解我们叫做第一种或最初的受限制状态的东西与我们叫做第二种或特殊的受限制状态的东西之间的区别。这样,如果说自我现在还感到它自己受到限定,那它就只能感到它自己是作为进行创造的东西受到限定的,而这种状况也只有通过第二种界限才有可能发生,这样的界限只能是事物和自我的界限。然而,这种界限如果说应当是自我内忍受活动的界限,那也只是对现实的或客观的自我来说才是这样的界限,但正因为如此,就是观念自我或主观自我的主动性的界限。自在之物受到限定,意谓着观念的自我受到限定。因此通过创造活动界限就真的转到观念的自我里去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观念东西的活动中限定观念东西的界限,也就在现实自我的忍受活动内限定着现实的自我。第一种有限制状态是通过观念活动和现实活动的一般对立设定的,第二种有限制状态则是通过这种对立的限度或界限设定的,这种对立一旦被承认为对立,就势必是一种特定的对立,这正是在创造性直观之内发生的现象。自我由于变成了进行创造的,因而在没有认识到上述过程的情况下就直接置身于第二种有限制状态了,这就是说,连自我的观念活动也受到了限定。这第二种有限制状态对于自身不可限定的自我来说必定是完全偶然的。它是完全偶然的,这意谓着它自己的根据是在自我本身的一种绝对自由的行动里。客观的自我用这种特定的方式受到限定,是因为观念的自我正是用这种特定的方式行动过。但观念的自我用这种特定的方式行动过,这本身确是以这种自我的一种规定性为前提的。因此第二种界限对自我来说就显得同时既位顿于自我的活动又独立于自我的活动。这种矛盾之所以能解决,仅仅是因为这第二种有限制状态只是现在的有限制状态,因而只能在自我的一种过去的行动里拥有自己的根据。界限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自己是现在的界限,就在多大程度上是独立于自我的;界限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自己是一般的界限,就在多大程度上是通过自我本身的行动设定的。所以,观念活动的那种有限制状态对自我只能表现出是现在的有限制状态;因此,直接由于自我成为有意识地进行感觉的,时间对自我方是作为绝对的界限产生的,通过这种界限自我就作为有意识地进行感觉的东西、即作为内在智能变成了自己的对象。然而自我在以前的行动里(在创造的行动里)却并不单是内在智能,而是同时既是内在智能又是外在智能,因为它同时既是观念的活动又是现实的活动。当然,这只有哲学家才看得出来。因此,如果外在智能隍有同时成为自我的对象,自我也就不能作为内在智能成为自己的对象,并且,如果内在智能被直观为绝对的界限,外在智能就只能被直观成是通向各个方面的无限活动。所以,直接因为观念活动在创造中受到了限定,内在智能才通过那种自身独立于空间的时间成为自我的对象,而外在智能则通过那种自身独立于时间的空间成为自我的对象;因此,两者在意识内不是作为自我本身不能意识到的直观,而是仅仅作为被直观的东西出现的。所以,直接因为观念活动在创造中受到了限定,内在智能才通过那种自身独立于空间的时间成为自我的对象,而外在智能则通过那种自身独立于时间的空间成为自我的对象;因此,两者在意识内不是作为自我本身不能意识到的直观,而是仅仅作为被直观的东西出现的。可是因果关系本身又得成为自我的对象,这是通过交互作用、即这一时期的第三种直观实现的。如此看来,这一时期的三种直观无非是一切知识的一些基本范畴,即各个关系范畴。只有连续序列本身再对自我成为一种受到限定的序列,交互作用本身才有可能存在,这是通过机体来实现的。机体就其标志着创造的顶点来说,作为第三种有限制状态的条件,不能不过渡到一种新的行动系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