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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2

作者:马克斯·韦伯 字数:25228 更新:2023-10-08 1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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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资本主义的起源时,曾经把需要的满足和获利作为经济史上的两大主要原则区别开来。在前一种情况下,支配经济活动的形式和方向的目的,始终是获得满足个人需要的必需商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是努力获取不受需要限制的利润。他称之为需求型经济的,初看上去,似乎和这里称为经济传统主义的是同一种东西。如果把需求概念限定为传统的需求,或许是这样。但是,如果需求概念并不仅限于传统需求,那么,一些经济类型(按照索姆巴特在其著作中的另一部分中给资本所下的定义,这些类型必须被认作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就要被排除在获利型经济的范畴之外,而被归入到需求型经济的范畴之内。企业,即那些由私人企业家经营,利用资本(货币或具有货币价值的商品)以赢利,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产品的企业,也即是说,具有毋庸置疑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或许同时也具有传统主义的性质。这甚至在近代经济史的过程中也不仅仅是个别偶然的情形,相反,这是一种规律,只是由于资本主义精神反复而又日益有力的征服,才不断地被中断。固然,企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和经营企业的精神一般都处于某种相互适应的关系,但是,它们并非处于一种必要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尽管如此,我们暂且使用(近代)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用语来描述那种理性地而且系统地按照我们曾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例子来说明的方式去追求利润的态度。然而,这已得到如下这个历史事实的证明:即一方面上述的心态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找到了它最合适的表达,另一方面,企业又从资本主义精神那里汲取到它最合适的动力。     但是,两者也可以分别发生。本杰明 ·富兰克林浑身上下都渗透着资本主义精神,但在当时,他的印刷厂在形式上与任何一个手工企业都没有差别。我们将会看到,在近代开始之际,商业贵族中那些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家,既不是我们在此称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唯一体现者,也不是这种精神的主要体现者。只有那些处于上升时期的工业中产阶级才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甚至在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精神的典型体现者也不是利物浦和汉堡的那些风度翩翩的绅士(其商业财产是世袭而来的),而是曼彻斯特和西法利亚的那些多在非常普通的环境中靠个人奋斗而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早在十六世纪,情形就颇为相似了;那时兴起的工业多是由暴发户创建的。     经营管理,例如银行、批发出口商业、大型零售商店、或出售家庭制造品的大型公司的经营管理,确实只有以资本主义企业的形式才是可能的。但尽管如此,它们也完全可以按照传统主义的精神来经营。事实上,大型发行银行的业务是不能以其它方式经营的。长达几个世纪的对外贸易一直是以具有严格的传统性质的垄断权和法律特权为基础的,在零售商业中(我们这里谈的不是那些没有什么资本,整天喊着要政府救济的小商人),那场正在结果传统主义性命的革命仍如日方中天。将旧有的放利体制毁灭的,正是同一场革命;现代家庭劳动与这场革命只是在形式上有联系。尽管这些事物在我们已是司空见惯,但要说明这场革命的发生及其意义,仍需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     直到上个世纪的中叶,放利者的生活照我们今天看来还是十分优裕的,至少在大陆纺织工业中的许多部门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日常事务大致想象如下:农民带着他们的布料从乡间来到放利人居住的城镇。这些布料常常全部或主要(如亚麻织物)由农民自产的原料制成的:放利人经过仔细的、经常是官秤的鉴定之后,按常例的价格把布料收下。放利人的主顾是些中间人(因为市场可能在很远的地方),这些中间人来找放利人。一般说来,他们当时不是凭样品,而是按照传统质量购货,或在提货之前发出订单,这些订单十有八九都被转到农民那里。主顾亲自订货的情况很少,即使有也是间隔很长。通过书信往来就足够了。后来送货样的作法渐渐时兴起来。放利人的业务时间很短,大约一天五到六个小时,有时则少得多;遇到忙季,时间则长些,他们挣钱不是很多,但足以过上象样的生活。年景好的时候还可储存一部分钱。总起来说,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好的。他们对业务的基本原则有着很大程度的一致看法。在酒馆里消磨时日,经常开怀畅饮,还有一帮志趣相投的朋友,这样的生活的确舒适而悠闲。     这种组织形式从各方面来说都是资本主义的;企业家的活动属于纯粹的商业性质;将资本在商业活动中反复周转的做法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经济过程的客观方面 ——簿记是理性的。但是,假如考虑一下激励那时的企业家的精神,它仍是传统主义的业务: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利润率、传统的工作量、传统的调节劳资关系的方法、以及本质上是传统的主顾圈以及吸引新主顾的方法。可以说,支配这种经营活动的所有这些作法,其基础是这些商人群体的精神气质。     有一天,闲适自在的生活突然之间中断了,并且常常是劳动组织形式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如变家庭工场为统一领导下的工厂,变手工织为机织一类的改变。相反,出现的新情况无非就是某一个出身于放利家庭的年轻人来到乡下,仔细挑选了他将要雇用的织工,大大加强了对他们的劳动监督,于是便把他们从农民变成了工人。另一方面,他还尽最大可能直接深入到最终消费者中去,以此来改变自己的销售方法。他对一切细节都能了如指掌。他每年还要走访顾客,征求他们的意见。最重要的是,他还调整产品的质量,直接投合他们的需要和愿望。同时他开始介绍廉价多销的原则。这种理性化过程的结果是,那些不愿这样做的人只得关门歇业。这一结果随时随地均可反复见到。在残酷竞争的压力之下,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状态分崩离析了。大量财富积聚了起来,这些财富并没有用来贷款从而赚取利息,而总是重新用于商业投资。从前那种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让位于一种冷酷无情的节俭,一些人在商业活动中就是通过节俭而发家致富的。这些人并不想消费而只想赚取,而另外一些希望保持旧的生活方式的人也不得不削减其消费开支。     在这一点上,至关重要的是,这场革命通常并不是由源源不断用于工业投资的新货币引起的,而是由于这种新的精神,即资本主义精神已经开始发生作用了。在我所知道的几个事例中,整个革命过程只是由从亲戚那里筹借来的几千马克的资本推动起来的。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来作为达到自身目的的手段,相反的情况则是违背事实的。但它的出现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怀疑、仇恨甚至道德义愤总是滔滔不绝地涌向第一个革新者。人们还千篇一律地 ——这类事例我略知几个——捏造出一些关于他从前生活的隐私污点的传说。只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才能使这样一个新型的企业家不至丧失适度的自我控制,才能使他免遭道德上和经济上的毁灭。否认这一事实当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而且,只是因为这种新型的企业家具有确定不移且是高度发展的伦理品质,以及洞若观火的远见和行动的能力,他才在顾客和工人中间赢得了不可缺少的信任。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给予他克服重重障碍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使他承担起近代企业家必须承担的无比繁重的工作。可是这样一些伦理品质却与那些适应传统主义的伦理品质有着天壤之别。     上述这一变化表面上并不引人注目,但却对新的精神渗透到经济生活中去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推动这一变化的人通常并不是那些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投机商,也不是那些我们在经济发展史的各个阶段都能遇到的经济冒险家,更不是那些大金融家。恰恰相反,他们是些在冷酷无情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既精打细算又敢想敢为。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人都节制有度,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全心全意地投身于事业中,并且固守着严格的资产阶级观点和原则。     人们常常倾向于认为,这些个人的道德品质与各种伦理准则毫无关系,更不用说与宗教观念有什么关系了,而且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否定性的。这类商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似乎就因为他们具有一种摆脱共同传统的能力,即具有一种自由的启蒙精神。而今天,一般来说情形恰恰便是如此。宗教信仰与行为之间的任何关系一般来说都已付诸阀如,即使在某些地方存在这种关系,它也基本上是一种否定的关系,至少在德国是这样。今天,充满着资本主义精神的人倾向于对教会采取一种漠不相关的态度,假使不是敌视的态度的话。对天国的虔诚的厌倦这种想法对他们的积极本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宗教对他们来说显得是一种将人们从尘世的劳动中诱开的手段。如果你要问,他们这种使自己食不甘味、夜不安枕的活动意义究竟何在,他们为什么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永不感到餍足,从而显得对任何纯粹世俗的人生观如此地无动于衷,他们也许会回答(假如他们知道答案的话): “是为了供养子孙后代”。可是这种动机却并非他们所独有,传统主义者也有着同样的动机。因此,在大多数场合下,而且更正确地说,就只不过是这样:这种需要人们不断地工作的事业业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事实上,这是唯一可能的动机,但与此同时,从个人幸福的观点来看,它表达了这类生活是如此地不合理性:在生活中,一个人是为了他的事业才生存,而不是为了他的生存才经营事业。     当然,追求仅靠财富就能获得权力和声誉的欲望也在发生作用。一旦整个民族的想象力都驰骋于纯粹数量上的巨大时,这种关于巨额数量的浪漫观念便对具有诗人气质的商人们产生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例如在美国就是这样。但是这一观念通常并不能吸引那些真正的领导人,更不能吸引那些不断获得成功的企业家。当然,也有一些商人坐享世袭而来的财产和贵族封号。他们将自己的儿子送进大学或官场,让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掩盖其社会出身。但事实上,这是后来颓废的产物,也是德国资本主义暴发户的典型历史。资本主义企业家的理想类型,与这种或多或少受过文化教养的拼命往上爬的人毫无关系。即便在德国也间或出现了一些代表这一理想类型的杰出榜样。这一理想类型的企业家一向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开销,从不自吹自擂,从不对自己的权力沾沾自喜。相反,他们常常为自己的社会声誉的那些外在标记而感到窘迫不堪。换言之,他们的生活方式常常 ——我们将来还有必要考察这一重要事实的历史意义——是以某种禁欲的倾向见称于世的,这一点在我们所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训诫中便可一目了然。也即是说,他们具有一种比起富兰克林曾经敏锐地提出的自我克制来说更为诚实的谦逊。而且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倒是往往形成一种惯例。他们的财富仅仅为他们带来了一种自己业已做好了本职工作的极不合理的感觉。除此以外,他们从自己的财富中则一无所获。     但正是这一点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看来是那样地不可理解、那样地神秘莫测、那样地猥贱下流、那样地可憎可鄙。在他们心目中,每个人毕生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让自己钻进一个负载着大量金钱和财富的坟墓中去。而且这一切只有当作某种反常本能,即拜金欲( auri  sacra fames )的产物才可加以说明。     我们的个人主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具有一些为我们的经济秩序所独有的组织形式和总体结构形式。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 Weltanschauung)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尽管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感到宗教企图对经济生活施加影响,然而这种不正当的干预已经微不足道了,已经不能与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相提并论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确实有着决定他们的观点和态度的趋势。谁要是不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资本主义成功的状况,就必然破产,或者至少不会发家。但是所有这些都是近代资本主义在它已经取得了支配地位,已经摆脱了旧有支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只有当近代资本主义与近代国家日益强大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它才得以摧毁了中世纪经济生活准则中的那些陈旧腐朽的形式。我们暂且还可以说,在近代资本主义与宗教力量的关系上大概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考察:到底是不是,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这一情形。把赚钱看作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作是一项职业,这种观念是与所有那些时代的伦理感情背道而驰的。这一点几乎无须证明。“你们很难使上帝满意”(Deo  placere vixpofest)这一教义在当时已经与教会法规合而为一了,并且已经直接用于评判商人的活动了。圣·托马斯将追求财富的欲望斥为卑鄙无耻(turpido)(这一用语甚至还用来指责那种不可避免的因而在伦理上是完全正当的获利),他的这一论点在当时被奉为真理。同样,上面这一教义(象福音书中关于利益的章节一样),也被视为真理。因而,与社会大多数人所持有的那些更加激烈地反对财富的观点比较起来,这一教义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天主教教义对财政势力的相当程度的妥协了,而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教会已经与这些财政势力建立起了十分密切的政治关系。但是即使在这一教义较好地调节了实际情况的地方,人们的那种伦理感情也从来没有被彻底征服(例如佛罗伦萨的安东尼就是这样),——那种为获利而获利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一种可耻行为(pudendum),这种行为之可以被容忍,仅仅只是因为现世生活的一些不可改变的需求而已。     当时的一些道德家,特别是一些唯名论派的道德家,把经过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事业形式当作不可避免的东西来加以接受。他们还力图证明这些事业形式,特别是商业,是正当必要的。虽然他们的内心不无矛盾,但他们还是能够把商人的勤奋努力看成是利润的合法来源,因而能够给予这种勤奋努力以道德认可。但是,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教义则把资本主义获利的精神斥为卑鄙无耻,或者至少不会给予这种精神以积极的伦理认可。象本杰明 ·富兰克林采取的那种伦理态度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最重要的是,这是资本主义集团自身的态度。只要他们不肯放弃教会的传统,他们毕生从事的工作充其量不过是某种在道德上毫无建树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一直得到容忍,可是这种工作却与教会有关高利贷的教义之间始终存在着互相抵触的危险,单就这一点来看,它就对拯救构成威胁。各种资料表明,富人们往往在临终之际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用以补赎自己良心上的愧怍,有时甚至还将他们过去从负债人那里巧取豪夺来的高利退还给原主。上述情况,连同那些人们常常加以非难的异教倾向及其它倾向,只有在商业贵族中那一部分业已摆脱了传统的人们中间才不存在。但即使是那些怀疑主义者或对教会不以为然的人天生下来也迫不得已要这么做,因为这样就能够保证他们免遭身后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测,因为(至少根据上面这一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对于教会戒律的永恒的顺从足以保证他们死后得救。在这里,他们行为中那种在参与者本人看来是与道德无关的或不道德的性质便显而易见了。     那么,那种至多只在伦理上得到容忍的活动,怎样才变成了本杰明 ·富兰克林意义上的职业呢?需要从历史角度加以解释的事实是,在当时最富于资本主义特征的中心,在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这个所有强大的政治势力角逐的货币和资本市场,这种态度被认为在伦理上是极不正当的,或者至多只能得到容忍。但是在十八世纪宾夕法尼亚的偏僻狭小的资产阶级环境中,商业仅仅因为缺乏货币就险些退还到从前那种以物易物的状态中去了。在那里,几乎没有大企业的迹象,只能看到一些银行的雏形。但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的态度却被视为道德行动的本质,甚至被当作责任来加以推行。在这里谈论理想的上层建筑中物质状况的反映显然毫无意义。(问题是在于),对于那种明显地趋向于把获利仅仅作为一种职业,而每个个人都感到自己对这种职业有一伦理义务的这一类活动来说,能够说明这种活动的观念背景是什么?因为正是这种观念为新的企业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伦理基础和正当理由。     许多学者,特别是索姆巴持,在他们所作的往往是卓有成效和富于见识的考察中,力图将经济理性主义描述成现代经济生活整体上的显著特征。这一观点如果是指劳动生产力的扩大(这种扩大通过采用科学来指导生产过程从而使之摆脱了个人的自然的身体局限),那么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的。在技术和经济组织领域中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进程,无疑决定了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理想的一个重要部分。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物质产品,毫无疑问是他们毕生工作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譬如,只要读一下富兰克林关于自己努力谋求费城的城市繁荣的那些记述,就能够十分清楚地理解这一显而易见的真理。当一个人为数以万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并且在人口的增长和贸易(资本主义与贸易紧密相关)的规模方面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尽了一份力量的时候,他自然会感到十分的喜悦和自豪。所有这些对近代商人来说,显然是生活中一种特殊的并且无疑是理想主义的满足,同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特征之一就是:这种经济是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的,以富有远见和小心谨慎来追求它所欲达的经济成功,这与农民追求勉强糊口的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冒险家式的资本主义的那种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因为这种传统主义趋向于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的投机活动来追求经济成功。     如此看来,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以从理性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新教本来只能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加以考虑,即:新教形成了一个先于纯粹理性哲学发展的阶段。可是,任何自始至终贯彻这一论点的严肃研究都表明,用这种简单的方式提出问题不会奏效,因为理性主义的历史表明这一发展在不同的生活部门中不是并行的。譬如,假如我们将私法的理性化看成是对法律内容的逻辑简化和重新安排,那么这种理性化在古代后期的罗马法中已经达到了迄今已知的最高程度。但是这种私法的理性化在一些经济理性化达到相当高程度的国家中却仍然十分落后。在英国,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在那里,罗马法的复兴被法律社团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与此相反,在南欧的天主教国家中,罗马法的复兴一直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十八世纪的世俗理性哲学并不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中得到拥护的。即使在今天,伏尔泰的理论仍旧是罗马天主教国家中广大上层社会人们、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中产阶级人们的共同财富。最后,如果现实中的理性主义被理解为就是那种有意识地从个人的世俗利益方面来认识和评判世界的态度,那么,这种生活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为那些自由自在( Lbitrium)的民族所独有,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即是地地道道的这样一类人。但是我们已经确信。这决不是一个人与他的作为一种使命的职业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必不可少的)得以充分孕育的土壤。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根本不同的基本观点并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使生活理性化——这一简单的论点常常被人们所遗忘,现在我们应该把它放在每一篇试图探讨理性主义的论文的开头。理性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包含着由各式各样东西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找出理性思想的这一特殊具体的形式到底是谁的精神产品,因为关于一种职业以及在这职业中献身于劳动的观念都是从这里生发出来的,而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一观念从纯粹幸福论所强调的个人利益这一角度来看完全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一直是,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的最有特征的因素之一。这里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恰恰就是存在于这一观念之中、以及存在于每一种关于职业的观念之中的那种非理性因素的起源问题。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 伯著 陈维纲译    第三章 路德的 “ 职业 ” 概念 (本书的研究任务)      在德语的 Beruf(职业、天职)一词中,以及或许更明确地在英语的calling(职业、神召)一词中,至少含有一个宗教的概念:上帝安排的任务——这一点不会被人误解,越是在具体情况下强调这个词,这一概念就越明确。而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这个词在文明语言中的历史,那就会发现,无论是在以信仰天主教为主的诸民族的语言中,还是在古代民族的语言中,都没有任何表示与我们所知的“职业”(就其是一种终生的任务,一种确定的工作领域这种意义而言)相似的概念的词,而在所有信奉新教的主要民族中,这个词却一直沿用至今。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它并非源于有关语言的伦理特点,例如,这个词并不是什么德意志精神的产物,相反,它现在的意思来自《圣经》的译文,它体现的不是《圣经》原文,而是译者自己的精神。在路德翻译的《圣经》里,这个词的近代含义最先出现在J·西拉著《智慧书》(第十一章、第二十和二十一节)。此后,在所有新教民族的日常语言中,这个词都迅速地带上了它目前所具有的含义,而在此之前,在世俗作品、甚至宗教著作中,连这一含义的暗示都不曾有过,就我所知,这一含义仅在德国的一位神秘主义者的著述中出现过,而他对路德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     同这个词的含义一样,这种观念也是新的,是宗教改革的结果。这可能是一般的常识。职业概念中包含了对人们日常活动的肯定评价,这种肯定评价的某些暗示早在中世纪、甚至在古希腊晚期就已存在,这的确也是真实的。这一点我们以后再谈。但是,至少有一点无疑是新的: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正是这一点必然使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了宗教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首次提出了职业的思想。这样,职业思想便引出了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     路德在其作为改革家而活动的最初十年中发展了这一思想。起初,路德同中世纪流行的传统,例如以托马斯 ·阿奎那为代表的思想基本一致,认为世俗的活动是肉体的事情,尽管它体现了上帝的意志。世俗活动是信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但是,世俗活动本身,如同吃饭、喝水一样,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但是,随着“唯一的信仰”(de  )这一概念在后来的发展,其结果必然是日益激烈地强调,反对献身于魔鬼的天主教修道士对“福音书的曲解”,从而职业概念的重要性也就日益增强了。路德认为,修道士的生活不仅毫无价值,不能成为在上帝面前为自己辩护的理由,而且,修道士生活放弃现世的义务是自私的,是逃避世俗责任。与此相反,履行职业的劳动在他看来是胞爱的外在表现。他以劳动分工迫使每个人为他人而工作这一事实来证明这一点,但是,他的观点非常天真,同亚当·斯密对同一问题的著名论述形成近乎奇特的对照。然而,这种显然在本质上是经院式的主张很快就消失了,而那种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下,履行世俗义务是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的论述却保留了下来,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这种生存方式、而且唯有这种方式是上帝的意愿,因此,每一种正统的职业在上帝那里都具有完全同等的价值。     这种对世俗活动的道德辩护是宗教改革最重要的后果之一,路德在其中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可以说是老生常谈。这种观点包含了世俗与宗教两个方面。它没有巴斯噶沉思中对一切世俗活动的刻骨仇恨。巴斯噶深信,全部世俗活动只能被理解为无价值的或者是狡诈的低级表现形式。并且,这种态度同耶稣会士为了功利而与世俗妥协的自由态度相去更远。但是,新教的这一成就的具体意义究竟是什么,对此人们没有清楚的理解,而只有模糊的感觉。     首先,几乎不必指出,路德并不具有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意义上的、或者说在任何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今天,任何一个极其热烈地赞颂宗教改革的这一伟大成就的宗教派别,都决不会在任何意义上对资本主义表示支持。毋庸置疑,路德本人也一定会坚决否认与富兰克林的观点有任何联系。当然,我们不能把他对当时的福格家族之类的抱怨作为此说的例证。因为,十六、十七世纪反对大专利贸易商行的特权地位 ——法律上的或实际上的特权地位——的斗争,可以同近代反对托拉斯的运动相比,而且,再没有比这种说法更正确的了,斗争本身就是传统观念的反映。在反对这些人、反对受英国国教和英、法国王和国会保护的伦巴德街金融家、专利者、投机商和银行家的过程中,清教徒和胡格诺派都进行了艰苦的斗争。邓巴战役(1650年9月)以后,克伦威尔在写给长期国会的信中说:“恳请改革所有各行业中的弊端:如果有人要以多数人受穷,而使少数人为富的话,那将与共和政体不符。”尽管如此,我们将发现,克伦威尔遵循的是一条很特殊的推行资本主义的思想路线。另一方面,同晚期经院主义相比,路德反对高利贷或任何形式利息的许多论述反映出一种从资本主义观点来看肯定是落后的关于资本主义获利本质的思想。当然,特别是早已被佛罗伦萨的安东尼批驳过的金钱无益的说法。     但是,没有必要进一步细谈。因为,首先,宗教意义上的职业观念对世俗活动的影响曾经有过许多相当不同的解释。同天主教的态度相比,宗教改革本身的后果只是有组织的从事一项职业的世俗劳动受到越来越高的道德重视、越来越多的教会许可。而表示这一变化的职业观念的进一步发展的道路,则在于各新教教会各自的发展。路德认为,他的天职思想来自于《圣经》的权威,但是,总的说《圣经》权威是有利于传统主义的解释的。特别是《旧约》,虽然在真正的先知书里根本没有超越世俗道德的表示,别处也仅有一些零散的暗示和迹象,但《旧约》却包含有一种完全是在这种传统主义意义上的宗教观念。人人都应当安守自己的生活现状,让不信神的人去追求物质利益。这就是所有直接与世俗活动有关的话的核心意义。直到犹太法典,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即使在当时也不是主要的思想。典型的古代东方式的祈求: “请赐给我们每天的食物”,以古典的纯粹形式表明了耶稣本人的态度。这种对现世的激烈拒斥的因素排除了近代职业观念是建立在耶稣本人许可之上的可能性。《新约》里所讲的使徒时期,特别是圣·保罗时期,基督徒对世俗活动持冷漠态度,或者至少根本上持传统主义的看法;因为最初几代基督徒满怀着对世界末日的盼望。既然人人都只是在等待主的降临,那么,除了呆在原位,保持住上帝的召唤给他安排好了的世俗职业,并象过去一样地劳动,就别无他事可做。这样,他就不会成为施舍的对象,给同胞增加负担,而且,这一切只是短暂的一段时间。路德是用他自己的观点阅读《圣经》的;大约在1518-1530年这段时间里,在他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他在这一点上不仅坚守传统主义,而且以后变得更加如此。     路德在从事改革活动的最初几年里,由于他认为职业基本上是对肉体而言,就世俗活动的形式来说,他的主要思想同《新约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十七节)中保罗的那种漠视现世的末世论观点有紧密的联系。在各行各业里,人们都可以得救;既然短暂的人生只是朝圣的旅途,因此,没有必要注重职业的形式。这样,追求超出个人需要的物质利益,必然显示出没有得到上帝的恩典,并且很明显,物质利益只有牺牲他人利益才能获得,所以要受到直接的谴责。随着路德日益卷入世俗事务,他对世俗活动的评价也越来越高。但在个人从事的具体职业中,他越来越认为履行神意安排给人的特定义务是上帝的专门旨意。在同宗教狂发生冲突和农民骚乱之后,上帝使个人所处的客观历史环境在路德看来越来越直接地表达上帝的意志。他日益强烈地强调上帝意志的作用,特别是对生活中具体事件的影响,使他越来越多地走向从上帝旨意的概念出发的传统主义解释。个人应当永远安守上帝给他安排的身份、地位和职业,把自己的世俗活动限制在生活中既定的职业范围内。由于路德的经济传统主义本来就是保罗淡漠世俗的思想影响的结果,到后来,这种学说具有越来越强烈的信奉神意的色彩,把绝对地顺从上帝的意志与绝对地安于现状等同起来。从这种思想基础出发,路德不可能在世俗活动和宗教原则之间建立起一种新的、在任何意义上是根本的联系。由于路德承认,教义的纯正性是教会的唯一正确的准绳,这本身就足以妨碍他发展任何新的伦理观点。并且他的这种态度在二十年代 1 之后越来越坚决,他在这一点上也就愈加不可挽回了。     因而,路德的职业观念依旧是传统主义的。他所谓的职业是指人不得不接受的、必须使自己适从的、神所注定的事。这一点压倒了当时存在的另一思想,即从事职业是上帝安排的一项任务,或者更确切他说,是上帝安排的唯一任务。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正统的路德派更多地强调这一点。因而,当时唯一的伦理观是消极的:世俗工作不再低于苦行活动;人们宣扬要服从权柄,安于现状。     如果按照路德的观点理解职业概念,那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德国神秘主义者在路德之前就已提出过这种职业的观念,这一点将在讨论中世纪宗教伦理时说明。特别在陶勒尔( Tauler )那里,宗教活动和世俗活动的价值已经是平等的了,并且由于灵魂陷入对神意的沉思冥想,所以,对传统形式的修行实践的评价也降低了。同神秘主义者相比,路德及其路德教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种理性伦理观的心理基础,就这一点而言,路德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从神秘主义者那里后退了一步(神秘主义者的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能使人联想到虔敬派和贵格派的宗教心理)。而这恰恰是因为路德不能不怀疑,禁欲主义的自我约束通过工作导向救赎的可能性,因而,路德及其教派越来越在这种背景中来保持那种职业观念。因此,单纯在路德意义上的职业观念对我们研究的问题的重要性至少是有疑问的。这就是在此所要解决的问题。但这决不是说,连路德对宗教生活的革新对我们研究的问题也没有某种实际意义;恰恰相反。只不过这种意义很明显不是直接来自路德及其教派对世俗流动的看法,而且,它可能不象与新教主义的其它方面的联系那样容易理解。所以我们下一步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这样一些教派,其现实生活和宗教动机之间的关系较之于路德派更容易理解。我们早已提到过加尔文主义以及新教其他教派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所起的显著作用。正如路德在茨温利身上发现了一种不同于他自己身上的精神在起作用一样,路德精神的后继者们在加尔文主义那里也发现了不同的精神在起作用,天主教会直至今天都一直认为加尔文主义是他们真正的敌手。     现在可以纯粹从政治上对此作出部分解释了。虽然没有路德个人的宗教思想的发展,宗教改革是想都不可想的,而且改革从思想上长期受到路德人格的影响,但是,没有加尔文主义,路德的工作也不可能会有持久和实际的成功。尽管如此,对天主教和路德宗教同样厌恶的原因在于、至少部分地在于加尔文主义的伦理特性。仅从表面看就可以说明,加尔文主义中的宗教生活和世俗活动的关系同天主教或路德主义相比是很不相同的。甚至在完全由宗教的因素激发而作的文学作品中,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在《神曲》结尾部分,诗人在天堂里伫立无言,顺服地沉思着上帝的奥秘,我们可以把它同被称作 “新教的神曲”的那首诗相比较:弥尔顿的《失乐园》在描写了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后写道:     “他们二人回顾     自己原住的幸福乐园的东侧,     那上面有火焰的剑在挥动。     门口有可怖面目和火武器的队伍。     他们滴下自然的眼泪,但很快就擦掉了;     世界整个放在他们的面前,     让他们选择安身的地方,     有神的意图作他们的指导。 ”     就在这一段略往前一点,米迎勒对亚当说:     “只要加上实践,配合你的知识,     加上信仰、德行、忍耐、节制,     此外还加上爱 ——就是后来叫做     ‘仁爱’的,是其它一切的灵魂——     这样,你就不会不高兴离开这个乐园,     而在你的内心     另有一个远为快乐的乐园。 ”     人们立刻就会感到,这里所强烈表达的清教徒重视尘世,承认今生就是工作的思想,不可能出现于一个中世纪作家的笔下。但是,它与路德主义也是很不一致的,正如路德和保尔 ·格哈得的赞美诗中所表达的那样。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用一种多少更确切的合逻辑的阐述来取代这种模糊的感觉,并且弄清楚这些差异的根本原因。那些把它诉诸于民族性格的观点一般地说不过是承认无知,而且这种观点在这里是站不住脚的。认为十七世纪的英国人具有统一的民族性也只是歪曲历史。骑士党人和圆颅党人并非仅仅指控对方属于不同的党派,而是把另一方看作极不相同的人,任何对此做过认真研究的人一定会赞成他们的看法。另一方面,人们目前尚未发现英国商人冒险家与古老的汉萨同盟之间有什么性格上的差异,也没有发现中世纪末英国人与德意志人性格上有什么根本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不能轻易地用他们政治历史的不同加以解释的。而是宗教影响的力量——虽然不是唯一的力量,但远远超过其它一切力量——造成了我们今天所意识到的差异。     因而,我们以加尔文、加尔文宗和其他新教派别的著作作为起点来研究古老的新教伦理同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关系。但是,不应将此理解为,我们期望发现这些教派的任何创始人或任何代表人物把推动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视为他们终生工作的目的。我们也不能以为他们中的任何人会把追求世俗的物质利益作为自身目的,会把这种追求看作具有肯定的伦理价值。我们必须永远记住,伦理观念的改革从来就不是任何宗教改革家(我们这里指门诺、乔治 ·福克斯、和卫斯理)所关心的中心问题。他们既不是道德文化团体的创立者,也不是人道主义的社会改革或文明理想规划的倡导者。灵魂的救赎,而且仅仅是灵魂的救赎才是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中心。他们的道德理想及其教义的实际效果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而且是纯宗教动机的结果。因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宗教改革的文化后果在很大程度上,大概在我们重点研究的这些方面,是改革家们未曾料到的,甚至是不想达到的。这些结果往往同他们本人所想要达到的目的相去甚远,甚至相反。     因此,以下的研究可能会以一种谦虚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观念是如何成为历史上的有效力量的。然而,为了避免对所表达的纯粹观念动机的这种效力的意义有所误解,我将总结一下以上的引言性讨论。     这里,可以毫不犹豫地明确说明,从任何意义上对宗教改革中的观念作出评价 ——无论是这些观念的社会价值还是宗教价值——的企图都不存在,我们将继续讨论宗教改革中就真正的宗教意识来说是偶然的,甚至表面的那些方面。因为,我们只是试图阐明宗教力量在我们这一仍在发展着的世俗近代文化之网的形成过程中,在无数不同的历史因素的复杂的相互影响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我们只是想问:在什么程度上,这种文化的某些特性可以归因于宗教改革的影响。同时,我们必须消除这样一种想法,即宗教改革,作为一种历史的必然结果,或许可以从某些经济变革中推断出来。无以数计的历史条件,特别是纯粹政治的发展过程,不能归结为经济规律,也不能用任何一种经济原因所解释,它们必然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新建立的教派得以幸存下来。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根本不打算坚持这样一种愚蠢的教条主义的论点,即资本主义精神(就上述解释的暂定意义而言)的产生仅仅是宗教改革的某些作用的结果,或甚至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是宗教改革的造物。人所共知,资本主义商业组织的某些重要形式,这在宗教改革之前业已存在,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这种论点的有力驳斥。相反,我们只是希望弄清楚宗教力量是否和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资本主义精神的质的形成及其在全世界的量的传播。更进一步地说,我们的资本主义文化究竟在哪些具体方面可以从宗教力量中找到解释。考虑到物质基础、社会政治组织形式和宗教改革时期流行的观念之间相互影响的极其混乱状态,我们只能从研究宗教信仰形式和实际伦理道德观念之间是否存在和在哪些方面存在相互关联开始。同时,我们将尽可能地详细说明,宗教运动通过这些关系影响物质文化发展的方式和总的方向。只有当我们合理准确地阐明了这一点,才有可能试图对现代文化的发展在何种程度上应归因于这些宗教力量,在何种程度上应归因于其它因素作出估价。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 伯著 陈维纲译    第四章 世俗禁欲主义的宗教基础      在历史上一直有四种主要的禁欲主义新教形式(就这里所用的新教一词的意义而言):1.加尔文宗,指其在西欧、主要是十六世纪的西欧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所采取的那种形式;2.虔信派;3.循道派;4.从浸礼运动中分裂出来的一些宗派。这些宗教运动相互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甚至它们与那些宗教改革后的非禁欲主义的教会之间的区别也并非绝对鲜明。就循道派而言,此派十八世纪中期从英国国教内部发展而来,其奠基人最初并无意创建一个新的教派,而只是试图在旧教会中唤醒禁欲主义精神。只是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尤其是在其向北美大陆延伸的过程中,循道派才最终与英国国教分裂。     虔信派在英国、尤其在荷兰,首先是从加尔文教运动中分裂出来的,初期它与正统尚存不甚紧密的联系,而后经过不易察觉的蜕变,逐渐脱离了正统,直至十六世纪末,在斯彭内尔( Spener  )的领导下虔信派终于融入路德派。尽管教义方面的调整不够理想,虔信派毕竟始终是路德教会的一支。只有由亲岑道夫(Zinzendorf  )主持的宗教集团象循道派一样,被迫组合成一个特殊的派系,这个集团处于摩拉维亚弟兄会中,曾不断受到胡斯派(Hussite)和加尔文宗的影响。加尔文宗与浸札派在发展初期曾一度尖锐对立,但到十七世纪后半期,两派联系甚为密切,甚至在十六世纪初英国和荷兰的独立派各派系中,这个转变也并不突兀,正如虔信派所示,向路德派的过渡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加尔文宗与英国国教会的关系同样是如此,尽管无论从外部特征,还是就其最必然的拥护者的精神而言,英国国教与天主教的关系更为密切。不管是附合禁欲运动的大众还是其最坚定的倡导者,都曾从根本上反对过英国国教的信仰基础,这一运动被称作清教,即取这个词十分模糊的最广泛的外延;但即便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也只是在斗争的进程中逐步明朗化的。即使我们这里对政府的组织等问题不感兴趣,并基本不予考虑,事实并不因此而发生改变,教义方面的不同,包括最重要的不同,如预定论和称义论上的不同,都是极复杂地交错结合在一起的;在十七世纪,这些差异,虽然不无例外,却是经常地阻碍教会维持其内部统一的。首要的是,我们感兴趣的各种道德行为在大相遇异的各派信徒中展现出相同的形式,这些派系或从上述四种源流中分支而来,或源于其中几种的组合。我们将看到,大相径庭的教义基础也可以与相近的伦理准则相联系;况且用以拯救灵魂的重要写作手段,即主要是各派的诡辩概要法,随着时间的推进也相互影响;因此这些派系虽然在实际行为上存在着巨大差异,我们仍然发现它们之间有着大量的相似之处。     我们似乎最好是完全不考虑教义基础与伦理理论,而着重探讨那些能够确知的伦理行为,但这是不可能的。毫无疑问,禁欲道德的各种不同的教义基础在激烈抗争后消失了,然而与这些教义的原始联系在后代非教条的伦理中遗留下重要的痕迹。况且,只有基于对最初思想体系的了解,我们才能认识这种道德与来世观念的联系,而来世观念曾绝对统治过那个时代最圣洁的人的灵魂。没有这种笼罩一切的力量,那一时期也不可能有足以严重影响现实生活的道德觉醒。     自然,我们所关注的并不是当时理论或官方在伦理概要里传授的是什么东西,无论这通过教会戒律、牧师职务和布道产生过多么实际的重要作用。毋宁说我们只对与此大不相同的另一些问题感到兴趣,即由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所产生的心理约束力的影响,这些影响转而指导日常行为并制约个人行动。而这些约束力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从它们背后的各种宗教思想的特点中衍生出来的。那时的人们热衷于抽象的教义,以至这种热忱本身也只有当我们了解了这些教义与实际宗教利益的关联时才能理解。因此,对教义作点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这对于不搞神学的读者来讲似乎索然无味,而对于神学家来讲,却又过于草率而未免失于肤浅。当然,我们只能以各种理想类型的人为的单纯性样式来着手呈现这些宗教观念,这些理想类型是充分完善的,但又是在历史中难得见到过的。因为,正如人们不可能在历史实在中截然划分各种界线一样,我们也只能企望通过对其最首尾一贯的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理解这些观念的独特的重要性。     A.加尔文宗     在十六、十七世纪最发达的国家中,如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正是加尔文教这一信仰引起了这两个世纪中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因而我们首先要考察加尔文教。在当时(甚至笼统地讲在我们这个时代也是这样),人们认为预定论是加尔文教最显著的特点。当然,究竟预定论是归正教的核心信条还是仅仅是其附加条款,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判断历史现象的重要性可以以价值为尺度,也可以以信仰为尺度,也就是说,判断既可以基于其中最令人感兴趣的一点,也可以依靠其长期以来最有价值的一点。另一方面,判断也可以指涉这种历史现象作为一个因果性要素对其它历史过往的影响,这时我们关心的是对历史归因( historical   imputation  )的判断。如果我们现在从后一种角度出发——而且我们这里必须这么做——去探讨预定论这种教义由于其文化历史的结果而应当赋予它的重要意义的话,那么这种教义确实必须得到非常高的评价。奥登巴内维尔德(       Oldenbarneveld  )领导的运动就是被这种教义摧毁的。也正是由于君权与清教徒在这一教义上的分歧,使得英国国教的分裂终于在詹姆士一世时期变得不可挽回。这一教义还被看作是加尔文教中真正含有政治危险的因素而屡遭权势的打击。而在十六世纪,重大的宗教会议(那些众多的小型会议不算,主要是在多德雷希特宗教会议与威斯特敏斯特宗教会议)都曾将抬高这一教义、使其具有教会法规的权威性作为会议的核心任务。这一教义还成为教会的无数斗士们英勇力量的源泉,而且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中,它导致了教会的分立,并且成为新的觉醒的号角。因此我们不能忽视这教义,而且因为今天并非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了解它,所以我们最好借1647年“威斯特敏斯特信纲”中所用的权威性说法来了解其内容,在这点上,独立派、浸礼派的教义只是简单地复述这个“信纲”。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第三条:人,由于他堕入罪恶状态,所以完全丧失了达到任何崇高的善的意志能力以及与此相伴随的灵魂得救。因此,一个自然人,完全与善背道而驰而且在罪孽中死去,便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或为这种善做任何准备。     “第三章(论上帝永恒天命)第三条,按照上帝的旨意,为了体现上帝的荣耀,一部分人与天使被预先赐予永恒的生命,另一部分则预先注定了永恒的死亡。     “第五条,人类中被赐予永恒生命的,上帝在创世之前就已根据他恒古不变的意旨、他的秘示和良好愿望而选中了耶稣,并给予他永恒的荣耀,这完全是出于上帝慷慨的恩宠与慈悲,并没有预见人或耶稣的信仰、善行及坚韧,也没有预见任何其它条件或理由使上帝给予恩宠或慈悲,一切归功于上帝伟大的恩宠。     “第七条,上帝对其余的人感到满意,按照上帝意旨的秘示,依据他的意志,上帝施予或拒绝仁慈,完全随其所愿。使他统治自己的造物的荣耀得以展现,注定他们因为自己的罪孽感到羞辱并遭到天谴,一切归于上帝伟大的正义。     “第十章(论有效的神召),第一条,所有上帝赐予永恒生命的人,也只有那些人,上帝都会在他预定神召的时候,以圣言或圣灵进行有效召唤(将他们从浮生罪恶与死亡的状态中选召出来)……剔去他们的铁石之心,赐予他们肉体的心,更新他们的意志,并以上帝的无上威力,使他们坚定地从善。     “第五章(论天命),第六条,至于那些不信教的恶徒,前世的罪恶使他们不辨善恶,而且铁石心肠,上帝,做为正直的裁判,不仅拒绝给予他们以恩赐——这恩赐本可以照亮他们的眼睛、软化他们的心肠,而且上帝有时甚至收回他们原有的天赋,至使他们暴露在有可能导致罪恶的腐化之前:此外,上帝还放纵他们的欲望,用尘世的诱惑和撒旦的魔力引诱他们,于是这些人心肠愈硬,甚至上帝用来软化他人的方法也只会使他们心肠变得更硬。     “哪怕因此会把我放逐地狱,但这样一个上帝我无法敬重。”这是弥尔顿对这一教义的著名看法。但我们这里所关心的并不是具体评价,而是这一教义的历史意义。我们只能简略地描述一下这一教义的渊源以及它是怎样成为加尔文神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的。     这里存在着两种可能性,宗教意义上的恩宠与这样一种确定感觉相结合,这种感觉认为此恩宠是一外在力量的产物而绝非取决于个人价值。继奥古斯丁之后,在基督教中频频出现的那些极为活跃而热忱的伟大膜拜者身上都可以见到这种结合:由确信而产生的极度轻松的感觉使罪恶感所造成的巨大压力得以排解,这种有力的情感无疑以极强的力量冲击着信徒,使他们根本无法相信恩宠这种无法抗拒的礼物竟会与他们个人的合作有任何联系,或者与他们通过自己的信仰和意志所达到的境界或德性有任何联系,在路德处于宗教创作最旺盛的时期,也就是在他能够写作《基督徒的自由》时,他毫不怀疑地认为上帝的秘示是他得以受到宗教恩赐的唯一的、也是终极的源泉。即使后来,路德也不曾在形式上放弃这一信仰。但这种思想对他来说不仅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并且随着他作为他的教派的领袖被不断地推入实际政治斗争中去,反而逐渐退居次要地位。梅兰希顿( Melanchthon   )曾有意避免接受《奥格斯堡信纲》中阴沉而危险的教谕。对路德教派的开创者们来说,必须信仰上帝的恩赐是可以取消的(可失性),也是可以通过悔悟后的谦卑和绝对信赖上帝的旨喻及圣事而重新赢得的。     而在加尔文那里,这一过程恰恰相反。上述教义对他的学说所产生的意义是逐渐增大的。这在他同与他对立的神学家们的争论中表现得很明显。但是,这一点直到他的《基督教原理》一书第三版才得到充分展开,在他死后,当多德雷赫特与威斯特敏斯特两个会议决定结束那些激烈的抗端时,这一倾向终于上升到主导地位。对于加尔文来说,令人敬畏的教令并不是象路德认为的那样,从宗教经验中发展而来,而是出于他自己思想的逻辑需要。因而,随着这一宗教思想的逻辑一致性的不断增强,这一教令的重要性也因而得到不断发展。其全部意义在于上帝,而不在于人;上帝不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相反,人类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上帝。一切造物(当然包括加尔文所深信不疑的事实,即,只有一小部分人被选召而获得永恒的恩宠),只有一个生存意义,即服务于上帝的荣耀与最高权威。以尘世公正与否的标准来衡量上帝的最高旨意不仅是毫无意义的,而且是亵读神灵的,因为只有上帝才是绝对自由的,即不受制于任何法律的。我们只有根据上帝自己的意愿,才能理解或仅仅知晓上帝的意旨,我们只能牢牢抓住永恒真理的这些碎片。其他任何一切,包括我们个人命运的意义,都隐于冥冥神秘之中,我们绝不可能洞悉这种神秘,甚至提出任何疑问都是一种僭越行为。     对于永远沉沦的人来说,抱怨自己的命运如同动物抱怨它们不曾生而为人一样徒劳无益,因为肉体的一切都被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与上帝远远隔开,只要上帝还没有为了他的崇高权威的荣耀而做出任何其他判决,那就只有赐给他们永恒的死亡。我们所知道的仅是:人类只有一部分能够得救,其余则被罚入地狱。如果假定人类的善行或罪恶在决定这一命运时会起作用,则无异于认为上帝的绝对自由的决定能够受人类的支配;而上帝的决定又是永恒地固定了的,因此,这是于理不通的自相矛盾。《新约》中所描述的那个天界里的圣父,是那样富有人情味和同情心,他会为一个罪人的幡然悔悟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恰如一个妇人为银币的失而复得而欣喜一样。但这个上帝已经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超验的存在,是人类理解力所无法企及的存在,他以他那不可思议的圣喻规定了每个人的命运,并且永恒地规定了宇宙间最琐碎的细节:既然圣喻不可改变,那么得到上帝恩宠的人就永远不会失去这一恩宠,而上帝拒绝赐予恩宠的人也就永远不可能获得这一恩宠。     这一教义因其极端的非人性,必然给笃信其辉煌的一贯性的一代人的生活带来一个重要后果,即每个个人所感到的空前的内心孤独。对宗教改革时期的人们来说,生活中至关重大的是他自己的永恒得救,他只有独自一人走下去,去面对那个永恒的早已为他决定了的命运,谁也无法帮助他。教士无法帮助他,因为上帝的选民只能用自己的心灵来理解上帝的旨喻;圣事无法帮助他,因为尽管上帝规定用圣事增添自己的荣耀,因而人们必须严格地执行,但圣事并非获得恩宠的手段,而只是信仰的主观的 “外在支柱”;教会也无法帮助他,因为尽管人们相信“离群者乃不健康之人”,意即,回避真正教会的人永不可能是上帝的选民,然而取得外在性的教会成员的资格也仍然要接受末日的审判。他们应该属于教会并遵守教规,但不能以此得救,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而只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他们也被迫遵守上帝的戒规;最后,甚至上帝也无法帮助他,因为耶稣也只是为了上帝的选民而死的。为了选民的利益,上帝从冥冥永恒中安排了耶稣的殉教。总之,通过教会、圣事而获得拯救的任何可能性都被完全排除(而这种排除在路德派中并没有达到其最终的结论),这一点构成了与天主教的绝对决定性的区别。     宗教发展中的这种伟大历史过程 ——把魔力( magic  )从世界中排除出去,在这里达到了它的逻辑结局;这个过程从古希伯来预言家们开始,而后与希腊人的科学思想相融合,把所有以魔法的手段来追求拯救的做法,都当作迷信和罪恶加以摈弃。真正的清教徒甚至在坟墓前也拒绝举行宗教仪式,埋葬至亲好友时也免去挽歌及其它仪式,以便杜绝迷信、杜绝靠魔法的力量或行圣事的力量来赢得拯救这种想法。     对于上帝拒绝施予恩宠的人们来说,不仅不可能通过魔力获得恩宠,而且任何方法都是不可能的。上帝的绝对超验性及 “一切和肉体有关的都是堕落”等严酷教义与个人内在的孤独感结合在一起,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清教徒对文化、宗教中一切诉诸感官和情感的成分都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因为这些东西无助于得救,而只能平添些感伤的幻想和偶象崇拜式的迷信。这一孤独感因而成为对所有形式的感官文化的根本的敌对情绪的基础。而在另一方面,这种孤独感成为有幻灭感及悲观倾向的个人主义的一个重要根源。而这种个人主义,即使在今天也可以从有清教历史的民族的民族性格或习俗中发现,这与后来启蒙运动看待世人的眼光形成鲜明的对比。即使在预定论作为信条的权威已经减弱的时候,我们仍然能够十分清晰地在我们所关注的时期中,找到预定论对行为及生活观念的基本形式的影响痕迹。事实上,我们所感兴趣的只是对上帝的极端的完全信赖。例如教会就反复地告诫人们切莫相信朋友间出自友谊的帮助,在英国清教文献中尤其如此。甚至和善的巴克斯特(Baxter)也奉劝人们要对最亲密的朋友存有深深的怀疑,而贝雷(Baily)则直接了当地告诫人们切勿相信任何人,切勿对任何人让步。唯有上帝才可以信赖。与路德主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种生活态度同时与秘密忏悔从加尔文主义盛行地区的悄然消失有密切关系。加尔文对秘密忏悔有所怀疑,只是担心其中有可能产生对圣事的误解。这一事件具有重大意义。首先这是加尔文教所产生的特定影响的迹象,同时,这还是加尔文教徒伦理态度发展过程中的心理促进因素。他们失去了能够阶段性地释放情绪性罪孽感的手段。     关于由此给日常生活中伦理行为带来的后果,我们将要在下面讲到。仅就某一个人的一般宗教环境来看,后果是十分明显的。尽管为了得到拯救必须加入真正的教会,加尔文教徒与他的上帝的联系仍是在深深的精神孤独中进行的。只需读一下班扬所著的《天路历程》,我们就可以了解在这一特定气氛中所产生的具体后果。这本书在清教文学中不失为流传最广的书籍。其中有这样一段对基督徒的态度的描写,当基督徒意识到他是生活在毁灭之城时,当他受神召要他开始天路历程时,妻子儿女试图依附于他,基督徒用手指堵住耳朵,高叫着: “生命啊,永恒的生命,”踉跄着走向原野。无论怎样的文彩也无法与班扬这个补锅匠单纯的情感媲美。在监禁他的斗室中,他赢得了广大信徒的爱戴,因为他表达了一个虔诚的清教徒的情感,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如何使自己得救。这一情感在基督徒与他的同道人在途中广泛的交谈中得以充分的表现,那情形使人想起凯勒(Gottfried  Kellcr )的《正直的卡马切尔》一书(Gerechte  Kammacher  ),只有在他自己确信他已得救后,他才想会到,假若全家都和他在一起,倒是也不错。同样的对死亡与彼岸的恐惧,我们曾在多林格(Dollinger  )笔下的里郭利的阿尔封索(Alfonso of Liguori  )身上清晰地感到。这种恐惧与当年马基雅维利在历数那些佛罗伦萨市民的名声时曾表现出的那种高傲的现世精神相去甚远,那些人在与教皇及开除教籍的威胁作斗争时提出:“对故土的爱高于对自己灵魂不得救的恐惧。”     基督徒的恐惧与瓦格纳( Richard  Wagner  )借塞格蒙德的口所表达的感情当然更是南辕北辙,塞格蒙德在他最后的决战前这样说:“代我向沃坦问候,代我向沃尔霍尔问候——但你不要对我讲沃尔霍尔那易碎的幸福。”但这种恐惧在班扬与里郭利(Liguori)身上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结果:这种恐惧使里郭利面临各种难以想象的自我羞辱,而同样的恐惧却促使班扬与生活展开了一场不倦的、有系统的抗争。这一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呢?     初看上去,加尔文主义在社会组织方面的无可置疑的优越性竟能够与这样一种斩断个人和尘世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倾向有关系,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但无论看起来多么奇怪,事实上,这种关系源于基督教胞爱在加尔文式信仰所导致的个人内心孤独重压下所采取的特殊形式。首先教义就是如此,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服务,被选召的基督徒在尘世中唯一的任务就是尽最大可能地服从上帝的圣诫,从而增加上帝的荣耀。与此宗旨相吻合,上帝要求基督徒取得社会成就,因为上帝的意旨是要根据他的圣诫来组织社会生活,因而尘世中基督徒的社会活动完全是为 “增加上帝的荣耀”。为社会的尘世生活而服务的职业中的劳动,也含有这一特性。即使在路德身上,我们也可以发见他以胞爱来证明职业中具体化的劳动的合法性。但在他看来,这仅仅是一个未确定的、纯理性的设想,然而到了加尔文宗那里,则成为他们伦理系统中的一个鲜明特点。胞爱只能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存在,而不是为肉体服务,那么这种友爱首先只能表现在完成自然所给予人们的日常工作中;渐渐地,完成这些工作开始具有了一种客观的、非人格化的特性:只是为我们社会的理性化组织的利益服务。因为根据《圣经》的启示及人的天然直觉,我们所处的这个极有意义的组织结构以及整个宇宙的安排无疑是上帝为了人类的便利而创造的,这样,就使得为非人格化的社会利益服务的劳动显得也是为了增添上帝的荣耀,从而这种劳动也就成为上帝的意愿了。彻底摒除曾经折磨过其他一些人的神正论问题(eodicy problem )以及所有那些关于世界与人生的意义的问题,对清教徒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对犹太人是这样,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说对所有非神秘主义类型的基督教会也是这样,尽管他们各自的理由可能完全不同。     加尔文主义在这种力量布局上又增添了同一方向上的另一趋势。个人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即克尔凯廓尔所说的那种冲突)对加尔文教来说不复存在,尽管该教要求个人对一切宗教事务完全负责。这里我们暂且不去分析产生这一事实的原因,以及这一事实对加尔文主义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理性主义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加尔文教伦理学的功利主义特点正是起源于此,而加尔文教关于职业的思想中的特点也同出一源。但目前我们必须回过头来具体地考察预定论。     对我们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是:在一个人们把来世生活看得不仅比现世生活更重要而且更确定的历史时期中,这一教义是怎样产生的呢?我是不是上帝的选民?这个问题或早或晚会出现在每一个信徒面前,从而使一切其他兴趣都黯然失色。另一个问题是:我如何确知自己处于恩宠状态?对加尔文自己来说,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他感到他自己是上帝遴选的代理人,并确信他的灵魂一定得救。因此,对于每个个人如何确知自己是否是选民这一问题,在他的心底只有一个答案:只要我们知道上帝已经选定了,那么,我们就应该感到满足了。下一步就只能依靠那种出自真正的信仰的、对上帝的无言信赖了。加尔文原则上反对这样一个假设,即可以从人们的举止行为上推论出他们是选民还是被罚入地狱的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企图探求上帝的秘密的行为。上帝的选民在现世生活中与被罚入地狱的人毫无外在差别,选民所有的主观感受,如 “神圣化了的滑稽精神”,被罚入地狱的人也是有可能体验到的。但是只有唯一一个例外,就是:被罚入地狱的人缺乏那种使人期待的“决定性”,那种对上帝的笃信不疑。上帝的选民因此是、并且永远是上帝的不可见的教会。     很自然,对于加尔文的追随者们来说,最早如贝扎( Beza),采取这种态度是不大可能的,更重要是对广大的一般民众来说是不可能的。对于他们,“唯一的确定性”,即受到恩宠状态的可确知性,占据着绝对的重要地位。因此,无论在哪里,只要预定论受到推崇,是否存在一个绝对的标准来衡量谁是上帝的选民的问题,就无法回避。这一问题不仅在虔信派的发展中始终具有重要意义(此派首先在归正会的基础上出现),事实上,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一问题有时竟成为虔信派的核心问题。但当我们考虑到归正会教义与圣餐仪式所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和政治的重要性时,我们便可以看到,在整个十六世纪,在虔信派之外确知个人恩宠状态的可能性起过多么大的作用。例如,一个人是否被准许参加圣餐,完全取决于此,而圣餐则是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首要宗教仪式。     加尔文仅对因恩宠而产生的期待性信仰这一证据表示信赖,这是不可能使人满足的,至少当个人的恩宠状态这个问题出现的时候是这样,即使正统的教义从来没有正式放弃这一标准,首先是牧师的实际工作无法以此为标准而得到满足,因为这项工作正是直接面临和处理由这一教义导致的痛苦。牧师们在各个方面都遇到了这一困难。只要预定论不被重新解释,或地位下降,或从根本上被抛弃,就必然存在两种主要的并且是相互联系的牧师劝诫,一方面,把自己看作选民,把所有的疑虑统统视为魔鬼的诱惑,并与之进行斗争,这被认为是一种绝对的责任。因为缺乏自信是信仰不坚定的结果,因而也就是不完整的恩宠的结果。而圣徒关于紧紧把握自己的圣职的劝诫便被解释为一种获得个人选民地位的确定性,以及在生活的日常奋斗中获得称义的责任。因此取代谦卑的罪人的是那些充满自信的圣徒,前者是路德向之许诺只要他们在悔悟的信仰中把自己的一切委托给上帝就能得到恩宠的人,而后者则可以在资本主义的英雄时期那些严酷的清教商人身上发现,而且一直到现在也还偶可见到。另一方面,为了获得这种自信,紧张的世俗活动被当作最合适的途径。只有世俗活动能驱散宗教里的疑虑,给人带来恩宠的确定性。     归正会的宗教情绪中一些基本的特点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应该认为世俗的活动同样能达到这种境界,也就是说,为什么可以把世俗活动看成是最合适于抵消宗教性焦虑感的途径。归正会在因信称义这一教义上与路德宗有所不同,正是在这不同之中其特性最为显而易见,对这种种的差异施奈根伯格在他出色的讲演中有精微的、客观的、而且是避免了价值判断的分析,因此以下一些简短的结论大多部直接取自他的讨论。     路德教信仰力求达到的最高宗教经验就是与神的 “神秘的合一(uniomystica)”,其在十六世纪的发展特别是如此。这种说法对归正宗的信仰来说是生疏的;如其名称所示,这是一种真正吸收神性的感觉,一种神性确实进入了信仰者的灵魂的感觉。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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