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把A 和B 区分开来的空间,在频闪观察运动期间A 和B 之间的光线是感知不到的,也能证明,我看不见在两端位置之间的铅笔或工人的手臂,为了看到运动,运动物体应该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出现在轨迹的每一个点上,之所以运动物体不是明显地出现在两端位置之间,是因为运动物体被认为应该出现在那里。运动物体是运动和变化的一部分:当我说江湖骗子把鸡蛋变成手帕,或魔术师把自己变成在屋顶上的一只鸟儿时5,我的意思不是一个物体或一个存在消失了,立即被另一个物体或另一个存在代替。在消失的东西和出现的东西之间,应该有一种内在联系;在消失的东西和出现的东西应该是相继以这两种形式呈现的同一1 韦特海默,《运动视觉的实验研究》,221—233 页。2 同上,254—255 页。3 同上,245 页。4 林克,《现象学和运动理解问题的实验》,653 页。5 同上,656—657 页。155个东西的两种表现或两种显现,两个阶段1。同样,运动到达某一点和运动从“邻近”点出发应该是同一个事件,这种情况的发生只是因为有一个突然离开一个点和占据另一个点的运动物体。“只要作为圆的本质的‘圆形’要素或所有直径相等不再出现在圆之中,被认为是圆的某东西在我们看来就不再是圆。不管是被感知的圆,还是被想象的圆,都是一样;无论如何,应该有一种共同的规定性使我们在两种情况下都把呈现给我们的东西当作圆,把圆和其它现象区分开来。”2 同样,当人们谈论运动的感觉,或谈论运动的特殊意识,或像格式塔心理学那样,谈论整体运动,谈论运动物体和运动物体的特殊位置不出现的φ现象时,如果人们没有说明为什么“出现在这种感觉或这种现象中的东西,或通过它们而被理解的东西能直接表现(dokumentiert)为运动”3,就只能是空谈。只有当运动的知觉用运动的意义,用构成运动的所有因素,特别是用运动物体的同一性来理解运动,运动的知觉才能是运.动.的.知觉,才能把运动当作运动来认识。心理学家回答说,运动是“这些‘心理现象’之一,同一定的感觉内容,如颜色和形状一样,心理现象也与物体有联系,看起来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但是,心理现象和其它心理材料是不同的,本质上不是静态的,而是动力的。例如,有特征的‘经过’是运动的血和肉,而运动不可能用一般的视觉内容由通过组合形成。”4 事实上,用静态的知觉来组成运动是不可能的。但问题不在这里,我们不准备把运动转化为静止。处于静止状态的物体也需要认同。只有当物体每时每刻都在消失和重新产生,只有当物体通过其各种瞬时呈现不继续存在下去,物体才能处于静止状态。因此,我们谈论的同一性先于运动和静止的区分。如果没有描绘运动和形成运动的同一性的运动物体,运动就什么也不是。在这里,动力现象这个隐喻是在愚弄心理学家:我们认为一种力量本身就能保证其同一性,这是因为我们始终假定在其能力的发挥中认识到其同一性的某个人。“动力现象”从体验它们、注视它们和综合它们的我那里得到其同一性。因此,我们从破坏运动的一种运动思维转到力求建立运动的一种运动体验,也从这种体验转到如果缺少它体验就不表示任何东西的一种思维。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心理学家是有道理的,也不能认为逻辑学家是有道理的,两者合二为一才是有道理的,我们应该找到使正题和反题都成为真的方法。当逻辑学家强调 “动力现象”的一种构成本身,强调根据我们在其轨迹中看到的运动物体的运动描述时,他是对的,——但当他把运动物体的同一性当作一种明确的同一性,他必须承认运动物体本身时,他是错的。在心理学家方面,当他详尽地描述现象时,只得违心地把运动物体放到运动中时,但是,他以具体方式超越了他对运动物体的设想。在我们刚才所进行的和能告诉我们心理学家和逻辑学家的无休止争论的讨论中,韦特海默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他的意思是,运动的知觉相对于运动物体的知觉不是第二位的,我们没有在这里、然后在那里的运动物体的知觉,以及在连续过程中把这些位置联系起来的一种认同5;位置的差异不能被归入一种先验的统一性;运动物体的同一性直接“来自体验”6。换句话说,当心理学家谈论包括起点A 和终点B(AB)的运动和现象时,他的意思不是没有运动的主体,而是运动的主体无论如何都不是首先出现在其位置上和静止的已知物体A :因为有运动,所以运动物体被包含在运动中。心理学家可能认为,在运动中即使没有一个运动物体,也至少有一种变.化.,只要我们不把这1 同上。2 同上,660 页。3 同上,661 页。4 韦特海默,引用著作,227 页。5 韦特海默说,运动物体的同一性不是通过推测得到的:“在这里和在那里的物体应是同一个物体”,187页。6 真正地说,韦特海默没有肯定地说运动的知觉包含这种直接的同一性。他只是不言明地说过,他指责把运动和判断联系在一起的理智主义概念向我们提出“不是来自直接体验”(187 页)的同一性。156种变化与我们在轨迹的某个点中断运动时得到的静止图形混淆在一起。心理学家就是在这里超过了逻辑学家。由于逻辑学家不能在关于世界的偏见之外与运动体验重新建立联系,所以只能谈论自在的运动,用存在的语言提出运动的问题,这最终使运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逻辑学家说,不管在轨迹的各个点上的各种显现(Erscheinungen)是什么,只有当运动的显现是同一个运动物体,同一个显现物( Erscheinende),同一个通过运动的所有显现呈现出(darstellt)的某物的显现时,才是同一个运动的显现。但是,只有当运动物体在经过的轨迹的各个点上的显现是作为离散的透视实现的,运动物体才需要被当作一种单独的存在。逻辑学家仅在原则上知道自发意识,正是一个确定的世界、一个纯粹存在的这种假定和这种假设影响到逻辑学家关于多(multiple)的概念,从而也影响到逻辑学家关于综合的概念。运动物体,更确切地说,我们所说的变化,不是在.运动的各个阶段下.同一的,而是在.运动的各个阶段中.同一的。这不是因为我在地上重新找到同一块石头,我才相信石头在运动过程中的同一性。恰恰相反,而是因为我感知到石头在运动过程中是同一的——出于一种不言明的和有待于描述的同一性——我才去捡回石头,我才重新找到石头。我们不应该在处于运动状态的石头中实现我们在其它地方知道的关于石头的一切。逻辑学家说,如果这是一个我感知到的圆,那么圆的所有直径是.相等的。但是,按照这种看法,也应该把几何学家已经和能够发现的关于圆的全部属性放到被感知的圆中。不过,这个圆像是预先和自在地拥有分析将发现的关于它的全部属性的世界的物体。在欧几里得之前,圆形的树干已经具有欧几里得发现的属性,但是,在作为现象的圆中,也就是欧几里得之前希腊人看到的圆中,正切的正方形并不等于整个正割和它的外面部分的乘积:这个正方形和这个乘积不出现在现象中,同样,相等的半径也不是必然地出现在现象中。作为一系列无数明确的和协调的知觉的对象的运动物体有一些属性,而变化只有一种样式,被感知的圆有不相等的直径是不可能的,没有变化的运动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被感知的圆之所以没有相等的直径,是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直径:它显现给我,它通过它的圆形外观,而不是通过自发思维后来发现的关于它的“属性”被认出和区别于其它形状。同样,运动不是必然地必须以一个运动物体,也就是以由全部确定属性界定的一个物体为前提,它只需包含“某种运动的东西”,至多包含实际上无色无光的“某种有色的东西”或“有光的东西”就行了。逻辑学家排斥这个介于之间的假设:圆的半径要么是相等的,要么是不相等的,运动要么包含运动物体,要么不包含运动物体。但是,只有把圆当作自在的东西或自在的运动,逻辑学家才能排斥介于之间的假设。不过,我们已经看到,这最终将使运动成为不可能。如果在作为我们关于运动的所有肯定的原因的客观世界之前没有运动,如果在存在之前没有人们能认识、能认同、能谈论,总之,虽然还没有被主题化但已具有一种意义的现象,那么逻辑学家就没有可供思考的东西,甚至没有运动的显现1。心理学家就是要把我们带到这个现象层。我们不说这个现象层是无理的或不合逻辑的。只有无运动物体的运动的位置才是无理的或不合逻辑的。只有明确否定运动物体才违背排中律。应该仅仅说现象层完全是前逻辑的,并且永远是前逻辑的。我们的世界表象只是部分地由存在组成,应该把从四面围住存在的现象纳入我们的世界表象。我们不要求逻辑学家考虑在理性看来是无意义或假意义的体验,我们只是想把在我们看来有意义的东西的范围向外推移,1 林克最终承认(引用著作,664—665 页),运动的主体可能是不确定的(比如,当人们在频闪观察的场合看到一个三角形向着一个圆运动和变成圆),运动物体不需要由明确的知觉活动来规定,运动物体只是在运动的知觉中被“共同针对”或“共同把握”,运动物体只能被看作物体的背面或我后面的空间,运动物体的同一性和为被感知物体的统一性是通过一种范畴知觉(胡塞尔)被把握的,在这里,范畴是能起作用的,但不是被认为是自为的。但是,范畴知觉的概念使前面的分析有了问题。因为这个概念把非自发意识引入运动知觉,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它不仅摈弃作为本质的必然性的先验推理,而且也摈弃康德的综合概念。林克的研究很典型地属于胡塞尔现象学的第二时期,本质的方法或初期的逻辑主义和后期的存在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157把主题意义的狭窄区域放回包含主题意义的非主题意义的区域中。运动的主题化导致同一的运动物体和运动的相对性,也就是破坏了运动。如果我们想认真看待运动的现象,我们就应该想象不仅由物体构成,而且也由纯粹的转变构成的一个世界。我们承认的变化的构成所必需的某转变中物体,只能用它的特殊“经过”方式来定义。例如,飞过我的花园的鸟儿在运动期间只不过是一种无生气的飞行能力,我们通常看到物体最初是以它们的“行为”,而不是以静止的“属性”来定义的。不是我在经过的每一个点和每一个瞬间辨认出由明显的属性定义的同一只鸟儿,而是飞行中的鸟儿产生了其运动的统一性,是鸟儿在移动,是刚才还在这里的这团羽毛在一种无所不在中已经到了那里,就像拖着尾巴的彗星。前客观的存在,非主题化的变化除了我们已经谈到的蕴涵的空间和时间,不提出其它的问题。我们说过,从宽度、高度和深度看,空间的各个部分不是并列的,而是共存的,因为空间的各个部分都被包含在我们的身体对世界的一种唯一的把握中,当我们指出这种关系首先是时间的,然后是空间的,这种关系已经被阐明。物体在空间里共存是因为物体在同一个时间波里呈.现.给同一个有感知能力的主体。但是,每一个时间波的统一性和个别性只有被挤压在前一个时间波和后一个时间波之间,只有使之涌现的同一个时间脉冲仍然留住前一个时间波和预先得到后一个时间波,才是可能的。客观时间是由相继的瞬间组成的。主观的现在把过去和将来包含在它自己的深度中。运动现象只是以一种较明显的方式表现空间和时间的蕴涵。我们知道一种运动和一种变化,但没有意识到客观位置,就像我们知道在远处的一个物体及其真正的大小,但不能作出解释,就像我们每时每刻知道一个事件在我们的过去深度中的位置,但不能明确地回忆出来。运动是一种熟悉环境的变化,并又一次把我们引向我们的中心问题:作为一切意识活动的基础的这个环境是如何构成的1。同一的运动物体的位置导致运动的相对性。既然我们已经把运动重新引入运动物体,那么问题只能在一种意义上得到解释:运动是在运动物体中开始的,并由此在场中展开。我看1 如果不超越实在论,比如说,柏格森的著名描述,我们就不可能提出这个问题。柏格森用意识的“融合和解释的多样性”来对抗外部物体的并列的多样性。他运用稀释的方法。他谈论意识就像谈论瞬间和位置融合于其中的液体。他在意识中寻找瞬间和位置的分散性实际上在其中被取消的一个因素。与我的移动的手臂共有的动作把我在外部空间没有找到的运动给了我,因为回到我的内部生活的我的运动在那里重新找到无广延的统一性。柏格森用来反对思维内容(le pensé)的实际体验(le vécu)在他看来已得到证实,它是一种直接“材料”。——这就是在模棱两可中寻找答案。当人们发现空间、运动和时间的多样性实.际.上.在其中消失和被取消的体验“内”层时,并没有使人理解空间、运动和时间。因为如果它们的多样性消失了,它们就不再是空间、运动和时间。如果我的动作的意识真正地是一种共有的意识状态,那么它就不再是运动的意识,而是一种不能把运动告诉我们的不可言喻的性质。正如康德所说的,外部体验是不可言喻的内部体验所必需的,因为内部体验不表示任何东西。如果按照连续性原则,过去仍然是现在的一部分,现在已经是过去的一部分,那么就没有过去和现在;如果意识和本身一起滚雪球,那么意识就像雪球和其它所有物体一样,整个地处在现在中。如果运动的各个阶段逐渐成为同一,那么就没有东西能运动。时间、空间和运动的统一性不能通过混合得到,人们理解它们的统一性不是通过实际的活动。如果意识是多样性,意识为了把多样性体验为多样性而接受这种多样性,如果意识是融合,意识如何能从它所融合的因素中知道多样性?与柏格森的实在论相反,康德的综合概念是有充分根据的,作为这种综合的原动力的意识不可能与流动的东西混淆。对我们来说是最初的和直接的东西,是不像液体那样散开的流动,而是在主动意义上流逝的流动,所以,如果不知道它在流逝,如果不沉思它得以流逝的同一种活动,这种流动就不能流逝,——这就是康德在某处谈到的“不流逝的时间”。因此,在我们看来,运动的统一性不是一种实在的统一性。多样性也不是这样,我们之所以指责康德的著作中和胡塞尔的某些康德主义著作中的综合概念,是因为综合概念至少在观念上假定了需要由综合概念来克服的一种实在的多样性。对我们来说的最初意识,不是自由地在其面前规定一种自在的多样性和整个地构成这种多样性的一个先验的我(Je),而是靠.着.时间才得以支配多样性的一个我(Je),在这个我看来,自由本身是一种命运的时间,所以,我.永远意识不到我是时间的绝对创造者,我构成了我体验到的运动,我觉得是变化本身在移动,从一个瞬间转变到另一个瞬间或从一个位置转变到另一个位置。这个相对的、与前个人的我(Je)融合了运动的现象,一般地说,实在事物的现象,显然本身还需要加以解释。让我们暂时说,与综合概念相比较,我们宁愿采用还没有指出多样性的明确地位的综观(synopsis)概念。158见静止的石头或移动的花园和我自己,不是由我决定的。运动不是这样一种假设:它的概率如同像物理学理论的概率,可根据与之一致的事实的数目来测定。这只能产生一种可能的运动。运动是一个事实。石头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在运动中被看到的。因为假设“这是正在运动的石头”没有本身的意义,也不能区别于假设“这是正在运动的花园”,如果真正的和在反省看来的运动能归结为一种单纯的关系变化的话。因此,运动寓于石头中。但我们是否认为心理学家的实在论是有道理的?我们是否应该把运动放到作为一种性质的石头中?运动不必以与一个明确被感知的物体的关系为前提,在一个完全同质的场中,运动仍然是可能的。运动物体仍然出现在运动中。正如我们需要一个在运动中的变化,我们同样也需要一个运动的背景。说视觉场的边缘始终能提供一个客观方位标是错误的1。视觉场的边缘仍然不是一条实在的界限。我们的视觉场不是清晰地显现在我们的客观世界中,它不像被窗户框起来的景象那样是边缘清楚的我们的客观世界的一部分。我们的目光对物体的把握伸展到多远,我们就能看多远——远远超出清晰视觉的区域,直至我们的后面。当我们到达视觉场的边界时,我们没有从视觉转入非视觉:在隔壁房间里发出声音、我完全看不见的留声机仍然处在我的视觉范围内;反过来说,我们看到的东西在某些方面始终是看不见的:如果应该有物体的“正面”,有“在我们前面”的物体,有知觉,那么也应该有物体的隐藏面和“在我们后面”的物体。视觉场的边界是世界结构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而不是一个客观轮廓。不过,归根结底,一个物体确实通过我们的视觉场,物体确实在我们的视觉场移动,在这种关系之外运动确实没有任何意义。根据我们把图形的意义或背景的意义给予这部分视觉场,这部分视觉场向我们显现为运动的或静止的。如果我们坐在一条沿着岸边行驶的船上,情况确实如同莱布尼茨所说的,我们能看到河岸在我们前面移动,我们也能把河岸当作固定点,认为船在移动。我们是否因此认为逻辑学家是有道理的?根本不能,因为说运动是一种结构现象,并不是等于说运动是“相对的”。构成运动的特殊关系不是在.物.体.之.间.,心理学家并非不知道这种关系,而且能比逻辑学家更好地描述这种关系。如果我们注视舷墙,则河岸在我们前面移动,如果我们注视河岸,则船在移动。如果在黑暗中有两个亮点,一个亮点是不动的,另一个亮点是移动的,那么我们注视的那个亮点看起来在移动2。如果我们注视云和河流,则云在钟楼上飘过,河流在桥下流淌。如果我们注视钟楼和桥,则钟楼穿过天空往下掉,桥在不动的河流上移动。把运动物体的意义给予一部分视觉场,把背景的意义给予另一部分视觉场,就是我们通过注视活动建立我们和这两部分视觉场的关系的方式。石头穿过天空,这句话表示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放在和固定在花园的我的目光受到石头的吸引,也可以说,射向石头。运动物体和背景的关系经过我们的身体。如何想象身体这个中介?为什么物体和身体的关系能确定物体是运动的或静止的?我们的身体不也是一个物体吗?我们的身体不也需要在静止和运动的关系下得到确定?人们常说,眼睛在运动的时候,物体在我们看来是不动的,因为我们考虑到了眼睛的运动,因为我们认为眼睛的运动相当于景象的变化,所以我们得出物体不动的结论。事实上,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眼睛的运动,比如在被动运动中,物体看起来则在移动;如果我们有眼睛的运动错觉,而物体和我们的眼睛的关系没有变化,比如在眼运动肌不完全麻痹的情况下,我们则以为看到了物体的运动。乍看起来,登记在视网膜上的物体与我们的眼睛的关系呈现给意识,我们考虑到我们的眼睛的运动和静止,抵消后得出物体的静止或物体的运动速度。事实上,这种分析完全是人为的,向我们隐瞒了身体和景象的真正关系。当我把目光从一个物体移到另一个物体,我并没有意识到作为物体、作为悬在眼框里的眼球的眼睛,没有意识到眼睛在客观空间里的运动或静止,也没有意识到在1 韦特海默,引用著作,255—256 页。2 现象的规律应加以澄清:有规律是不容置疑的,即使运动知觉是两可的,运动知觉也不是随意的,而是取决于注视点,这也是不容置疑的。参见邓克尔,《论诱导运动》。159视网膜上产生的东西。估算的因素没有呈现给我。物体的静止不是从注视活动推断出来的,而是和注视活动同时发生的;两种现象相互包含:它们不是一个代数和的两个因素,而是包含它们的一个结构的两个因素。对我来说,我的眼睛是连接物体的某种能力,而不是物体投射在它上面的银幕。我的眼睛和物体的关系不是作为物体在眼睛中的几何投影形式,而是作为我的眼睛对物体的某种把握呈现给我的,在边缘视觉的情况下,这种把握比较模糊,当我注视物体时,则比较贴切和比较清晰。在眼睛被动运动时,我缺少的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呈现给我的眼球在眼框里运动的客观表象,而是我的目光与物体的完全吻合,否则,物体就不能被固定,也没有真正的运动:因为当我压迫我的眼球时,我感知不到真正的运动,不是物体本身在移动,只是物体表面的薄层在移动。最后,在眼运动肌不完全麻痹的情况下,我不能用物体的运动来解释视网膜映象的恒常性,但是,我感到我的目光对物体的把握没有松弛,我的目光跟随着物体,和物体一起移动。所以,我的眼睛决不是在知觉中的一个物体。之所以人们能谈论无运动物体的运动,是因为处在身体本身的场合中。我的眼睛向着它注视的物体的移动,不是一个物体相对于另一个物体的移动,而是接近实在事物。我的眼睛的运动或静止是相对于它正在接近的或离开它的一个物体而言的。之所以身体向运动知觉提供运动知觉的建立所必需的基础或背景,是因为身体如同一种感知能力,因为身体被固定在某个范围,与一个世界吻合。静止和运动处在.显然不是根据静止和运动被确定的一个物体,和当我的身体固定在某些物体中时不是作为物体被确定的我的身体之.间.。同上和下一样,运动也是一种平面现象,任何运动都必须以能变化的某种固定为前提。这就是当人们含糊地谈论运动的相对性时,有道理的地方。不过,固定到底是什么?它如何构成静止的背景?这不是一种鲜明的知觉。当我们注视固定点的时候,固定点并不是物体。只有当我把天空留在边缘视觉,钟楼才开始运动。对所谓的运动方位标来说,重要的不是在目前的认识中被确定,而是始终“已经在那里”。方位标不是以正面呈现给知觉的,方位标通过其结果在我们看来是既成的一种前意识作用,迷惑知觉和困扰知觉。模棱两可的知觉例子——我们能按我们的意愿选择我们的固定点,就是我们的知觉被人为地与知觉的背景和过去分离,我们不能带着我们的存在进行感知,我们运用我们的身体,运用始终能使我们的身体摆脱一切历史纠缠和为自己发挥作用的这种普遍性的例子。但是,如果我们能与人的世界断绝关系,我们不禁要用我们的眼睛看——这意味着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仍然置身于即使不是一种人的环境,至少也是一种自然环境——对目光的注视来说,知觉不是随意的。当身体的生命被纳入我们的具体生存时,知觉更不是随意的。如果我无所事事,如果我思忖运动错觉,那么我能随意地看行驶中的我坐的火车或旁边的火车。然而,“当我在车厢里玩牌时,我看到旁边的火车在移动,虽然实际上是我坐的火车开动了;当我注视另一列火车时,当我寻找另一列火车上的某个人时,我才知道是我坐的火车开动了。”1 我们所在的车厢是“静止的”,车厢的内壁是“垂直的”,景象在我们面前展开,当列车爬坡时,通过车窗看到的冷杉在我们看来是倾斜的。如果我们站在车门边,当我们从小世界回到大世界时,冷杉又重新变直,并且是不动的,而列车在山坡上倾斜行驶,穿过田野。运动的相对性可归结为我们在大世界内变换范围的能力。一旦置身于一种环境,我们就能看见作为绝对存在的运动在我们前面显现。只要我们不仅仅考虑明确认识的活动,我思活动(cogitationes),而且也考虑我们得以为我们产生一个世界的更隐蔽的、始终处在过去的活动,只要我们认识到一种非自发意识,我们就能接受心理学家称之为绝对运动的东西,同时又不陷入实在论的困境,我们就能理解运动现象,同时又不使我们的推理方式破坏运动。*1 考夫卡,《知觉》,578 页。160到目前为止,同传统的哲学和心理学一样,我们仅考虑了空.间.知.觉.,也就是一个无偏向的主体能从物体和物体的几何特性之间的空间关系中获得的认识。不过,即使在分析远不能涵盖我们的空间体验的这种抽象功能时,我们也必须把主体在一个环境里的固定和最终说来他内在于世界的特性当作空间性的条件,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承认空间知觉是一种结构现象,空间知觉只能在知觉场内得到解释,因为知觉场在向具体的主体提供一个可能的固定点时,为引起知觉作出了全部贡献。空间知觉,一般地说,知觉的经典问题应被纳入一个更大范围的问题中。问人们为什么能在一种明确的活动中确定空间关系和带着其“属性”的物体,就是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认为仅出现在一个熟悉世界的背景上的活动是最初的,就是承认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关于世界的体验。从自然的态度看,我没有各.种.知.觉.,我没有确定在另一个物体旁边的这个物体和它们的客观关系,我有在同时性中和在连续性中相互蕴涵的和相互解释的一种体验的流动。在我看来,巴黎不是一个有千万种面貌的物体,不是知觉的总和,也不是所有这些知觉的规律。正如一个人在他的手势、步态和嗓音中表现出了同一种情感本质,我游览巴黎时得到的每一个鲜明知觉——咖啡馆,人的脸,码头边的杨树,塞纳河的弯道——同样也清楚地出现在巴黎的整个存在中,都表明巴黎的某种风格或某种意义。当我第一次来到巴黎时,走出火车站我最初看到的大街,如同我最初听到的一个陌生人的话语,只不过是一种还很模糊但已经是独一无二的本质的表现。我们似乎不感知物体,正如我们不看一张熟悉的脸上的眼睛,而是看它的目光和表情。在那里,有一种潜在的、通过景象或城市扩散开来的意义,我们在一种特殊的明证中重新发现它,但不需要定义它。显现为明确活动的仅仅是模棱两可的知觉,也就是我们通过我们采取的态度为我们产生一种意义、或能回答我们对自己提出的问题的知觉。这些知觉不能用于知觉场的分析,因为它们是从知觉场提取出来的,因为它们必须以知觉场为前提,因为我们是在利用我们与世界的经常接触中获得的联系时得到它们的。没有背景的最初知觉是难以想象的。任何知觉都必须以感知的主体的某个过去为前提,作为与物体相遇的知觉的抽象功能包含了一种我们得以造就我们的环境的更隐蔽的活动。在仙人球毒硷的作用下,有时会有这种感觉:正在接近的物体变小了。身体的一个肢体或一个部分,手,嘴或舌头变大了,身体的其余部分则成了附件1。房间的四壁都相距150 米,在墙壁以外,只有广袤的荒漠。伸出的手和墙壁一般高。外部空间和身体空间相互分离,以致被试有“一个维度被另一个维度”吞没的感觉2。有时,不能再看到运动,人物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从一点移到另一点3。被试感到孤独,被遗弃在一个空荡荡的空间里,“他诉说只能看见物体之间的空间,而且这个空间是空荡荡的。在某种意义上,物体还在那里,但有些异样……”4。人物看起来像玩偶,人物的运动如仙人那样缓慢。树叶失去了它们的骨架和结构:树叶的每一个点和其它所有的点没有什么不同5。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说:“一只鸟儿在花园里叫。我听见鸟叫,我知道鸟儿在叫,但鸟儿和鸟叫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码事……相去甚远……鸟儿和鸟叫似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6。另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能“理解”摆钟,也就是不能理解指针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移动,特别是指针的移动和机械推力的关系,摆钟的“走”7。这些障碍和作为关于世界的认识的知觉无关:身体的变大部分,变小的近处物体不是这样被确定的;房间的四壁在病人看来不是如同在正常1 梅叶—格罗斯和斯坦因,《论在仙人球毒硷麻醉下感觉活动的一些变化》,375 页。2 同上,377 页。3 同上,381 页。4 费舍,《时间结构和精神分裂症》,572 页。5 梅叶—格罗斯和斯坦因,引用著作,380 页。6 费舍,引用著作,558—559 页。7费舍,《精神分裂症的时空结构和思维障碍》,247 页及以下。161人看来的足球场的两端那样相隔很远。病人知道食物和自己的身体处在同一个空间里,因为他用手拿到了食物。空间是“空荡荡的”,然而,知觉的所有物体都在那里。障碍没有涉及到人们从知觉得到的资料,揭示了在“知觉”下面一种更深刻的意识生活。即使有感知不能,比如,在运动方面的感知不能,知觉的缺陷看来也只不过是一种更一般的、涉及到现象的相互连接的障碍的特例。有一只鸟儿,有一种鸟叫,但鸟儿不再叫了。有指针的移动,有发条,但摆钟不再“走”了。同样,身体的某些部分变得特别大,近处的物体变得特别小,是因为整体不再构成一个系统。不过,之所以世界碎裂了和解体了,是因为身体本身不再是能认识的身体,不再能一下子把握所有物体,从身体到机体的这种退变本身必然与不再走向将来和重返自身的时间的退变有联系。“以前,我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身体(Leib)……现在,我只不过是一个存在(Wesen)……现在,只是机体(K.rper)在那里,灵魂已经死了……我听,我看,但是,我什么都不知道,生活对我来说是一个问题……我现在只是苟延残喘,豪无希望……树上的枝叶在摆动,其他人在病房里来回走动,但是,对我来说,时间停滞了……思想有变化,但不再有特点……将来是什么?我不能期待将来……一切都是问号……一切都如此单调,早晨,中午,晚上,过去,现在,将来。周而复始。”1 空间知觉不是一类特殊的“意识状态”或“活动”,空间知觉的形式始终表达病人的整个生活,病人得以通过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世界走向未来的动能2。所以,我们应该扩大我们的研究:一旦空间性的体验与我们在世界中的这种固定有关,就有一种对这种固定的每一种形式来说的最初的空间性。例如,当明亮的和有联系的物体的世界被取消时,与其世界分离的我们的知觉存在就形成没有物体的空间性。这就是发生在黑夜的情况。黑夜不是在我面前的一个物体,它围绕我,它通过我的所有感官进入我,它窒息我的回忆,它几乎抹去我的个人同一性。我不再以我的知觉器官作掩护,以便从那里看物体的轮廓在远处展现。黑夜没有轮廓,它接触我,它的统一性就是超自然力的神秘统一性。只要黑夜隐隐约约地充满喊叫声或远处的光线,它就能整个地活跃起来,它是一种没有平面、没有表面、没有它和我之间的距离的一种深度3。对反省来说,任何空间都是由连接它的各个部分的思维支撑的,但这种思维无从形成。相反,正是出于黑夜空间的环境,我才和它结合。神经病患者在黑夜中的焦虑来自黑夜使我们感到我们的偶然性、我们得以在物体中固定自己和超越自己但不能保证始终能发现无根据的和不疲倦的运动这个事实。——但是,黑夜还不是我们对非现实事物印象最深刻的体验:我能把白天的材料保存在黑夜,比如,当我在我的寓所里摸索行走时,在任何情况下黑夜都处在自然的一般范围内,在黑暗的空间里,有某种令人安心的、人间的东西。相反,在睡眠中,我留住世界只是为了与世界保持距离,我转向我的体验的主观根源,梦中的幻景仍较好地显示了一般的空间性,明亮的空间和可见的物体就镶嵌在那里。让我们来举例考察在梦中经常发生的,也是在神话中和在诗歌中常见的上升和坠落的题材。我们知道,这些题材在梦中的出现可能与伴随的呼吸状态和性冲动有关,这是认识上和下的生命意义和性意义的第一步。但是,这些解释不能进一步说明问题,因为梦中的上升和坠落不是如同由欲望和呼吸引起的知觉那样处在可见的空间中。应该弄明白为什么做梦者在某个瞬间完全顺从呼吸和欲望的身体事实,并因此赋予呼吸和欲望一种普通的和象征的意义,以致只能以形象的形式看到它们出现在梦中——例如,在空中翱翔的一只巨鸟的形象,它被枪弹击中,坠落后化为一小堆黑纸。应该弄明白为什么在客观空间里有其位置的呼吸和性欲事件在梦中与其在客观空间里的位置分离,并处在另一个景象中。如果人们1 费舍,《时间结构和精神分裂症》,560 页。2 “精神分裂症症状只不过是通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人格的一条道路”。克龙菲尔德,由费舍引用,《论空间体验的临床描述和心理学》,61 页。3 明考斯基,《主观时间》,394 页。162在醒觉状态也不把一种象征意义给予身体,那么在梦中人们更做不到这一点。在我们的情绪、我们的欲望和我们的身体姿势之间,不只是有一种偶然联系或一种类比关系:之所以我说处于失望中的我从高处摔下来,不仅仅是因为按照神经力学规律,失望伴随着沮丧的姿势,或者因为我在我的欲望的对象与我的欲望之间发现了一种类似于在置于高处的物体与我向该物体的运动之间的关系;向着作为物质空间方向的高处的运动和欲望向着其对象的运动,能相互象征,因为两者都表示处在与一种环境的关系中的我们的存在的同一种基本结构,我们已经看到,只有这种基本结构把一种意义给予在物质世界中的上和下的方向。当人们谈论道德的高尚和低下时,人们不是把仅仅在物质世界才有完整意义的一种关系推广到精神世界,我们在利用“一种意义的方向,可以说,它穿过各种不同的区域性范围,在每一个区域性范围接受一种特殊的(空间的、听觉的、精神的、心理的等等)意义”1,梦中的幻景,神话中的幻景,每个人特别喜欢的意象或诗歌的意象,不是通过一种如同电话号码和电话用户姓名之间的关系那样的符号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和它们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它们确实含有它们的意义,但不是概念的意义,而是一种我们的存在的方向。当我梦见我在飞行和坠落时,如果我不把飞行和坠落归结为它们在醒觉世界中的精神显现,如果我以它们的所有存在意义接受它们,那么这个梦的全部意义就包含在这种飞行或这种坠落中。翱翔、坠落和化为一堆灰烬的鸟儿不是翱翔和坠落在物质空间里的,鸟儿伴随着贯穿它的存在浪潮上升和下降,它仍然是我的生存的脉搏、收缩和舒张。这个存在浪潮的平面每时每刻确定了一种幻景空间,就像在醒觉生活中,我们和呈现的世界的联系确定了一种现实事物的空间。有一种先于“知觉”的上和下的规定性,一般来说,地点的规定性。生命和性欲来往于它们的世界和空间。生活在神话中的原始人也不能超越这个存在空间,这就是为什么梦和知觉一样,都看重它们的世界和空间。有一种神话空间,其中的方向和位置是由重要的感情实体的居留确定的。对一个原始人来说,想知道氏族的宿营地在哪里,不是根据某个作为方位标的物体来确定的:他自己就是所有方位标中的一个方位标,——走向某种和平或某种喜悦的自然场所如同走向他自己,正如在我看来,想知道我的手在哪里,就是和暂时处于沉睡状态的这种敏捷能力相连接,不过,我能把这种能力作为我的能力来接受和重新发现。在占卜者看来,左和右是吉凶的根源,正如在我看来,我的右手和我的左手是我的灵巧和我的笨拙的体现。在梦中和在神话中,我们知道现象在哪.里.,我们体验到我们的欲望所向,我们的内心所惧,我们的生命所靠。即使在醒觉生活中,情况也没有什么不同。我来到乡村度假,很高兴能摆脱我的工作和我的日常周围环境和人物。我在乡村安顿下来。乡村成了我的生活的中心。小河的干涸、玉米和胡桃的收成在我看来是大事件。但如果有一位朋友来看我,告诉我巴黎的新闻,或者我从无线电和报纸得知有战争威胁,那么我觉得我是在乡村避难,没有参与真正的生活,远离世界的一切。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知觉始终要求我们把它们呈现给我们的景象当作世界的中心。但这个景象不一定是我们的生活的景象。我能身在此地,“心在别处”,如果不让我接近我所爱的东西,那么我感到离开了真正的生活。包法利性格和农民的某些苦恼心情是离心生活的一些例子。相反,躁狂症患者在任何方面都以自己为中心,“他的心理空间是广阔的、明亮的,他对所有呈现的物体都十分敏感,他的思想从一个物体奔逸到另一个物体,进入物体的运动之中”2。除了在我和所有物体之间的物理或几何距离,还有一种主观距离把我和在我看来重要的和为我存在的物体联系在一起,把这些物体联系在一起。这个距离每时每刻都在测量我的生活的“广度”3。有时,在我和事件之间,有某种能安排我的自由的活动场所(Spielraum),而我仍然可以和事件保持接触。有时则相反,主观距离太短或太长:大多数事件对我来说已1 宾斯旺格,《梦幻和生存》,674 页。2 L. 宾斯旺格,《论思想奔逸》,78 页及以下。3 明考斯基,《主观距离和生活广度概念及其在心理病理学中的应用》,参见《主观时间》,第三章。163不再显得重要,而最接近的事件缠绕着我。它们像黑夜包围我,夺走我的个性和自由。直截了当地说,我透不过气。魔鬼附在我身上1。同时,事件相互堆积在一起。一位病人感到一阵阵寒战,栗子的气味和雨水的凉爽。他说,可能“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像我那样容易接受暗示的人冒着雨在烤栗子的小贩跟前走过”2。由明考斯基医治和村本堂神父照料的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总以为他们碰在一起就是为了谈论他3。一位年老的精神分裂症女患者以为很像另一个人的一个人认识她4。主观空间的缩小不再给病人留下任何余地,也不再让偶然性发生作用。同空间一样,因果关系在成为物体间的一种关系之前,也是基于我和物体的关系。谵妄性因果关系的“短路”5 和有条理思维的因果长链一样,也表示存在的方式6:“空间体验……与其它所有体验方式和其它所有心理材料交织在一起”7。明亮的空间,其中的所有物体都有同样的重要性和同样的存在权利的这种真正空间,不仅被疾病变化引起的另一种空间性围绕,而且也被它贯穿。站在山上的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一个景象前停了下来。片刻之后,他觉得受到威胁。他对周围的一切产生了一种特别兴趣,好像有一个问题从外面向他提出,但他回答不出。突然,景象以一种外在的力量使他欣喜若狂。好像有另一个无边际的黑暗天空侵入傍晚的蓝色天空。这个新的天空是“纯粹的、不可见的、可怕的”空间。时而,天空在秋天的景象中运动,时而,景象也在运动。病人说:在这个时候,“一个永恒的问题向我提出;它如同一道命令要我休息,要我死亡,或要我走向远方”8。通过可见空间的这另一个空间,就是每时每刻构成我们固有的投射世界的方式的空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障碍只是在于这种连续的计划已经与知觉提供的客观世界分离,可以说,退回到本身。那位精神分裂症女患者不再生活在共有世界中,而是生活在个人世界中,而个人世界不再延伸到地理空间:它处在“景象的空间”9,这个景象一旦与共有世界分离,就变得极其贫乏。